我的技能树每天都会增加 作者:佚名
第3章 力工林煜
“走了。”
下课铃响,林煜抓起书包起身:“先送你回去。还有,车我骑走了,等会店里有班。”
刘志远一愣:“啊?现在去?你不吃午饭吗?”
“饭点去能蹭老板一顿盒饭。”
“不是,你就这样把我丟下了?”
“反正你平时也不出门,白天不醒,晚上不睡。没课的时候直接在床上躺到天黑,连午饭你都懒得吃。”
“可是今天有课啊!”
无视了刘志远的哀嚎,林煜將刘志远丟在公寓楼下。
眯缝著眼睛,迎著有些刺眼的正午阳光,拧动了饱经沧桑的电动车钥匙。朝著几条街外,林煜打工的那家便利店驶去。
拐过街角,那家熟悉的24小时便利店的招牌映入眼帘。店面不大,但货品齐全,说是便利店,但实际上和一个小超市差不多了。
老板王姨是个爽利的中年妇女,对林煜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一向不错。
停好车,推开玻璃门,门楣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叮噹声。
“来啦,小林。”柜檯后正在整理香菸柜的王姨抬起头,脸上带著爽朗的笑容,“又来蹭饭了是吧?我说你小子,之前就不该管你那顿饭。”
林煜也不尷尬,笑了笑:“王姨英明,这不早点来,能给您多干会儿活儿嘛。”
“少来这套,”王姨笑骂一句,“吃完赶紧干活。”
“好嘞,谢谢王姨。”林煜心里一暖。王姨嘴上这样说,但还是每次都给他准备了一份。
他应了一声,熟门熟路地往后面休息区走去。
狭小的休息间里,陈书雁坐在小桌前,小口小口地吃著盒饭。她穿著便利店的深蓝色工装,头髮在脑后扎成一个低马尾,几缕碎发垂在白净秀丽的脸颊旁。
因为在大学城,有特殊的人力资源优势,王姨这个店用的都是附近物美价廉的大学生。林煜曾经算过,王姨这个黑心资本家每个月雇大学生的成本,竟然比正经雇两个员工还要少上一两千!
这可能也是王姨愿意给他们这些兼职的学生包饭的原因之一。
陈书雁和林煜虽然不是一个大学的,但因为在王姨这里搭伙干活有些日子了,算是比较熟悉了,经常在摸鱼时聊上几句。
见到林煜进来,陈书雁轻轻点头,微笑示意。
简单和陈书雁打过招呼后,林煜便坐下专心吃饭。王姨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实在,土豆燉排骨香气扑鼻,炒时蔬清爽可口。他吃得快,但动作並不粗鲁。
林煜匆匆吃完自己那份饭的间隙,抬眼看到眼前的少女,目光不自觉地被吸引。
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林煜下意识地想到。
她的手指这么漂亮,marry老师脖子上那串项炼中没有一个比她的好看。
这个念头闪过的瞬间,林煜猛地一怔,立刻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该死!我在想什么?
林煜觉得自己一定被早上那段记忆给污染了,老是想这些有的没的。无论是刘志远的头盖,还是陈书雁的手指。
跃跃欲试的。
对面的陈书雁完全没有察觉到林煜的想法,吃完了最后一口饭菜,她放下筷子,开始收拾自己面前乾乾净净的餐盒,动作依旧不紧不慢。
素白无暇的小手在面前晃动,惹得林煜心猿意马。
林煜连忙咽下了最后一口米饭,迅速起身,將空餐盒扔进垃圾桶,仿佛將刚才那些个不合时宜的念头也一起扔掉。
“我吃好了,先去干活了。”林煜丟下一句话,掀开门帘就离开了休息间。
陈书雁看著落下的门帘,眼眸里掠过一丝淡淡的疑惑。
奇怪。
她记得很清楚,就在前几天,也是午饭后。那时的林煜一边慢吞吞地收拾饭盒,一边很认真地跟王姨狡辩:
“饭后半小时最好別立刻乾重活,对胃不好,容易伤身体。”
是有什么著急的事情吗?
陈书雁垂下眼睫,依旧不紧不慢的继续自己收拾餐盒的动作。
此时,仓库里正有一批全新的货物正在等待著林煜的到来。
林煜深吸一口气,戴上劳保手套,开始搬动那些沉重的纸箱。
明明林煜当初是和陈书雁前后脚来应聘的收银员,怎么事到如今,是他在这吭哧吭哧地搬箱子,而陈书雁则是一个人悠閒的坐在柜檯后面呢?
林煜还记得,那时王姨是这样说的:
“你一个大小伙子不干,难道让人家小姑娘干吗?”
当时林煜就震惊於王姨偷换概念的水平。
陈书雁確实是个文静的美女,乌黑柔顺的长髮扎成活泼的高马尾,五官精致漂亮,最让人念念不忘的是那双宝石般耀眼的琥珀色瞳孔,皮肤白皙得像是会发光。
有这样的美女当收银员,当然是可以显著提升营业额的。
但林煜还是想说:王姨你可以把陈书雁开了,招一个装卸货的来,让我林煜可以轻轻鬆鬆坐在柜檯后面收银。不行吗?
难道我林煜长得就很拿不出手吗?
当然,最后林煜还是没有好意思说出这些话来。这话太下头了,哪怕是林煜也张不开这个口,虽然这里面也有林煜害怕王姨听了这话,直接把林煜开了,再找一个肯搬东西的员工的原因在。
为了这份工作时间灵活,还能蹭饭的兼职,搬箱子就搬箱子吧。
林煜並不是没有尝试过涉足更加轻鬆且易於摸鱼的家教行业,但可惜这里是大学城,常住人口不多,gdp全靠这群大学生撑著。
附近的家教这种轻鬆体面的好活本来就数量紧张,加上旁边还有一个全国有名的985高校吴东大学,听说附近所有的家教资源,都被吴东大学里边的一个黑中介握在手里。这下好了,本就不多的家教工作,自然就被那些学霸给瓜分了。
毕竟那可是直接用省份命名的大学,跟青州理工这种用市名还得加后缀的地方大学可不一样。
跟那些学霸相比,林煜这个双非破一本確实一点竞爭力都没有。
可恶!那么好的大学,招那么多人干什么?
好在林煜的工作是整理清点仓库里的货物,並摆上货架,不是装卸货车。他只是生活费有些拮据,还没到那种地步,那种苦活他是绝对不会干的。
认命地开始將一瓶瓶饮料摆上货架,林煜的动作十分熟练。
偶尔,他的目光会掠过前面收银台的方向。陈书雁正站在那儿,安静的看著手机,因为正是饭点,店里没有什么人,显得格外閒適。
和林煜这边的体力劳动相比,陈书雁那边简直是个安静的度假区。
该死!这简直是性別歧视!
等我记起来一个方便赚钱的本事,马上就把王姨给炒了!
王姨的小店面积不大,加上林煜手脚麻利,干活还是比较快的,两点刚过,货架上的货物就已经摆满了。
林煜把最后一箱矿泉水码进角落,直起腰,长长舒了口气。
他走到冰柜前,拉开玻璃门,冷气扑面而来。林煜拿了瓶百岁山,拧开瓶盖,仰头灌了几大口。
这也是在王姨这乾的福利,干完活喝一两瓶水还是没问题的。
搞得林煜现在喝农夫山泉都觉得剌嗓子。
“小林啊,”王姨从后面的小办公室里探出头,“仓库里那批新到的饼乾,你待会清点一下,把货单给我。”
“好,马上去。”林煜应了一声,把剩下的半瓶水放在收银台上,转身往后仓走去。
经过柜檯时,陈书雁正好拿起手机,似乎要查看什么信息。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手机隨著动作微微倾斜。
就在那一瞬间,林煜的视线捕捉到了——
手机壳的右下角,灰白色的,在黑色手机壳的衬托下格外显眼的,
那个掛饰。
灰白色,指节大小,用一根细绳系在手机壳的掛件孔上,此刻正绕过陈书雁的掌心,悬在手腕下方。
虽然只有一个,並不起眼,但它毫无疑问,与marry老师胸前的是同样的东西。
林煜十分不解。
不是?为什么我今天老是能遇到这些东西?
第3章 力工林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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