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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宋:寒门国士 第三章 暴利与人心

第三章 暴利与人心

    河间府的清晨,寒风如刀。
    虽然是受灾的年份,但作为河北重镇,城內的主街依旧人声鼎沸。卖炭翁瑟缩在墙角,哈著白气,挑著担子的货郎穿梭在人群中叫卖,时不时还要避让那些骑著高头大马、神色匆匆的传令兵。
    这里是宋辽边境的后方,繁华中透著一股子令人不安的躁动。
    老黄怀里揣著那只小瓷瓶,手一直捂在胸口,生怕体温不够冻著了这宝贝,又怕路滑摔碎了这救命的希望。他身上那件破羊皮袄子已经有好几个洞了,冷风灌进去,冻得他直哆嗦,但他的心却比这天气还要忐忑。
    “一两银子……少爷这不是让我去抢吗?”老黄嘟囔著,在回春堂的金字招牌下徘徊了足足半柱香的时间。
    回春堂是河间府最大的药铺,据说背后的东家跟东京汴梁的太医局都有关係。
    “喂!那个那老汉!在门口鬼鬼祟祟干什么呢?没钱抓药就滚远点,別挡著贵人的道!”
    一个小伙计拿著扫帚出来扫雪,见老黄衣衫襤褸,眉头一皱,开口便骂。
    老黄被骂得老脸一红,若是换做以前,他早就赔著笑脸走了。可一想到家里那个眼神清亮的少爷,还有那只有三天的口粮,他咬了咬牙,硬著头皮迎了上去。
    “这位小哥,我不抓药。我是来……卖药的。”
    “卖药?”小伙计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去去去!要饭的老叫花子手里能有什么好药?別是路边挖的野菜根吧?”
    “我有神水!专治……专治刀伤和冻疮!”老黄按照凌恆教的话,大声喊了出来。
    这一嗓子,倒是把柜檯后面正在拨弄算盘的掌柜给惊动了。
    掌柜姓孙,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留著两撇山羊鬍,一双小眼睛透著精明。他放下算盘,走了出来,挥手止住了正要赶人的伙计。
    “神水?好大的口气。”孙掌柜背著手,居高临下地看著老黄,“拿出来瞧瞧。”
    老黄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那个如掌心般大小的粗瓷瓶,递了过去。
    孙掌柜接过瓶子,入手温热,显然是被人一路捂在怀里的。他拔开木塞,凑到鼻子底下轻轻一嗅。
    瞬间,一股极其霸道、辛辣且带著一丝粮食发酵特有香气的味道直衝天灵盖。
    “阿嚏!”孙掌柜猛地打了个喷嚏,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孙掌柜脸色一变。他是行家,自然闻得出这是酒味,但这酒味之浓烈,简直闻所未闻。哪怕是樊楼里號称最烈的眉寿,也远不及此物的一半刺鼻。
    “这是酒?”孙掌柜狐疑地看著老黄,“老汉,你莫不是拿老夫寻开心?酒能治伤?”
    “不……不是酒!这是洗创神水!”老黄急得脖子都粗了,结结巴巴地背诵著凌恆教给他的话,“少爷说了,此物乃是……乃是取五穀之精,经九次……九次什么炼,最能……那个……杀毒!”
    “杀毒?”孙掌柜皱眉,这个词对他来说太新鲜了。中医讲究拔毒、排毒,这直接杀毒,听著怎么透著一股肃杀之气?
    就在孙掌柜准备把瓶子退回去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马蹄声和呼救声。
    “快!让开!都让开!”
    几个身穿红黑公衣的公差抬著一块门板冲了进来,门板上躺著一个满身是血的汉子,那汉子大腿上裹著的白布已经被鲜血浸透,整个人面色惨白,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
    “孙掌柜!快救人!”领头的公差是一个满脸络腮鬍的都头,急得满头大汗,“刚在城外巡逻,碰上了几个过境打草谷的辽人斥候!老赵挨了一刀,那刀上有锈,伤口止不住血,这会儿人都开始发热说胡话了!”
    药铺里瞬间乱作一团。
    孙掌柜也顾不上老黄了,连忙招呼伙计把人抬到后堂的诊床上。他揭开那汉子腿上的布条,只见一道深可见骨的刀口横亘在大腿外侧,伤口边缘已经翻捲髮白,流出的血带著一股腥臭味,显然是已经开始化脓感染了。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旦发作,十个人里能活下来两个就算命大。
    “这……这伤口太深,且染了秽气。”孙掌柜眉头紧锁,手里拿著金疮药,却迟迟不敢下手,“必须先清创,把腐肉剜掉,再用烈酒清洗,最后敷药。但这人已经高热昏迷,这一刀下去,怕是挺不过去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看著老赵死吧!”络腮鬍都头急得直拍大腿,“孙掌柜,你可是神医,你想想办法啊!只要能救活,我把这身皮扒了给你当鞋垫都行!”
    孙掌柜嘆了口气:“不是老夫不救,是清洗伤口的酒,劲儿不够。寻常黄酒,洗不净这入骨的秽气。除非……”
    他猛地停住,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手里还紧紧攥著的那个粗瓷瓶上。
    那股辛辣刺鼻的味道,再次钻入鼻孔。
    “那个……少爷说了,这水,专治刀伤溃烂。”角落里,老黄弱弱地插了一句嘴。
    眾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在老黄身上,或者说,集中在他指著的那个小瓶子上。
    孙掌柜眼神变幻了几下,牙一咬,心一横:“死马当活马医吧!都头,按住他!老夫要试药!”
    “试!只要有一口气,就得试!”
    几个公差七手八脚地按住了床上的伤者。孙掌柜深吸一口气,拿起那瓶“神水”,对著那发黑的伤口,倾倒下去。
    清澈的液体接触到翻卷血肉的一瞬间。
    “啊!!!”
    原本已经昏迷的伤者,竟然猛地瞪大双眼,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身体像是触电一般剧烈弹起,险些把按著他的三个壮汉都掀翻在地。
    “按住!別让他动!”孙掌柜大吼,手却没停。
    奇蹟发生了。
    隨著那股刺鼻的味道瀰漫开来,伤口处的脓血仿佛被沸水浇过一般,迅速被冲刷乾净。更神奇的是,原本还在不断渗出的鲜血,在酒精强烈的作用下,竟然慢慢止住了势头。伤口周围那原本发黑的死肉,也呈现出一种被清洗过后的惨白。
    虽然看著嚇人,但作为行家的孙掌柜知道,这伤口,算是洗了!
    他不再犹豫,飞快地撒上最好的金疮药,熟练地包扎。
    那伤者惨叫过那一阵后,满头大汗地虚脱了过去,但原本急促得像拉风箱一样的呼吸,竟然平稳了不少。
    “神了……”孙掌柜看著手里空了一半的瓷瓶,喃喃自语。
    行医三十年,他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洗创之物。这哪里是水,这分明就是刮骨的钢刀,却也是救命的仙露!
    “活了?老赵活了?”络腮鬍都头抹了一把汗,看著呼吸平稳下来的兄弟,喜极而泣,转身一把抓住孙掌柜的手,“神医!真是神医啊!”
    孙掌柜尷尬地咳嗽了一声,把手抽出来,指了指角落里已经被嚇傻的老黄:“要谢別谢我,谢这位老哥……带来的神水。”
    ……
    半个时辰后。
    老黄走出回春堂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银锭子。不是一两,而是整整十两!
    那是孙掌柜把剩下的半瓶神水视若珍宝地收起来后,二话不说塞给他的定金。並且千叮嚀万嘱咐,以后有多少要多少,价格好商量。
    “十两……”老黄咽了口唾沫。他做了一辈子工,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他回头看了一眼回春堂的招牌,脑海里全是刚才孙掌柜那恭敬得有些諂媚的笑脸,以及那个平日里威风凛凛的都头对他千恩万谢的样子。
    “少爷……真乃神人也。”老黄喃喃自语,脚下的步伐不由得轻快了起来,甚至想哼两句不知名的小调。
    ……
    凌家庄,偏院。
    凌恆正在教青衣研墨。
    “磨墨要重按轻推,心要静。”凌恆握著青衣有些冻疮的小手,耐心地示范著,“只有心静了,墨色才能正。字如其人,也是这个道理。”
    青衣红著脸,低著头不敢看自家少爷。她觉得今天的少爷格外好看,虽然还是那身旧衣裳,但眉宇间那种运筹帷幄的气度,让她觉得安心无比。
    “少爷!少爷!”
    院门被撞开,老黄像一阵旋风一样冲了进来,手里举著两个银锭子,笑得满脸褶子都开了花。
    “成了!真成了!孙掌柜抢著要,还给了十两定金!”
    老黄把银子放在桌上,兴奋地手舞足蹈,把药铺里发生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
    凌恆静静地听著,神色並未有太大的波动,只是在听到“辽人斥候”四个字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辽国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被金国打得节节败退,竟然还有余力派斥候深入河间府?这说明,辽国为了寻找退路或者掠夺物资,已经开始狗急跳墙了。
    边境,要乱了。
    “少爷,孙掌柜问,咱们什么时候能再送货去?”老黄一脸希冀地问道,“咱们是不是再去买些陈醋回来?”
    凌恆拿起那两锭银子,轻轻掂了掂,然后放入袖中。
    “不卖了。”
    “啊?”老黄和青衣同时愣住了,“为什么?这么赚钱的买卖……”
    凌恆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著外面渐渐停歇的风雪。
    “物以稀为贵。这东西若是源源不断地拿出去,一是不值钱了,二是……”凌恆转过身,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咱们现在毫无根基,若是让人知道这神水源自我们之手,你觉得咱们守得住这配方吗?”
    老黄浑身一颤,冷汗瞬间下来了。是啊,若是被那些豪强或者官府知道了,他们这主僕三人,怕是连骨头渣子都要被吞了。
    “那……那怎么办?”
    “这一瓶,是敲门砖,也是障眼法。孙掌柜得了这半瓶,足够他研究一阵子,也足够他在那都头面前卖好。”凌恆淡淡道,“我们要做的,是借著这个机会,消失。”
    “消失?”
    “对。收拾东西。”凌恆环视这间破旧的屋子,眼神中没有丝毫留恋,“有了这十两银子,再加上路引。我们立刻动身,进城,去河间府学。”
    “现在就走?”
    “迟则生变。大伯拿了地契,很快就会反应过来那是块烫手山芋。等他回过味来,想找麻烦的时候,我们必须已经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了。”
    凌恆走到书桌前,將那篇刚写好的《御戎策》摺叠好,贴身收好。
    “老黄,去雇一辆马车。青衣,只带细软和书,其他的破烂,都留给大伯做个念想吧。”
    半个时辰后。
    一辆不起眼的青蓬马车驶出了凌家庄。
    车轮碾过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凌恆掀开车帘,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庄园。
    那里埋葬著前身的懦弱与悲苦。而从今天起,他凌恆,將以河间府为起点,一步步走向大宋权力的巔峰。
    “少爷,咱们去城里住哪?”青衣缩在车角,有些怯生生地问。
    凌恆放下车帘,闭上眼睛养神。
    “去状元楼附近租个院子。我要让整个河间府都知道,凌家出了个要考状元的狂生。”
    既然要入世,那就得高调。在这个名声就是资本的宋代,没有什么比狂更能吸引士大夫的注意了。
    只要肚子里有货,越狂,越有人捧。
    马车渐行渐远,风雪中,只留下一道深深的车辙,通向那未知的远方。
    而在河间府的知府衙门內,一位身穿朱红官袍的老者,正皱著眉头看著手中的一份军报。
    “金人已破中京……辽主西逃……这天下,怕是要大乱了啊。”
    老者嘆了口气,目光投向窗外。他並不知道,一个能改变这乱世格局的年轻人,正坐著一辆破马车,朝著他的治所缓缓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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