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秦人的刀》 书前:真实的历史 公元前821年,嬴氏部落嬴也兄弟五人,率嬴氏部落及西周五千兵马攻打西戎部落,大胜,周宣王封嬴也为西垂大夫,封地在犬丘。 公元前777年,嬴也去逝,次子嬴开接替王位,仍为西垂大夫。 同年,嬴开将妹妹穆嬴嫁给西戎丰王为妻,以求缓和关系,于大周王朝和戎狄部落夹缝之中求的生存。 公元前776年,嬴开迁都。 同年,西戎军队大举围攻犬丘,嬴开的哥哥世父率军顽强抵抗,城破被俘。 公元前771年,西戎军队进攻周王室,镐京城破,周幽王姬宫湦身亡,王后褒姒失踪。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封嬴开为诸侯,嬴开成为秦国第一代国君,号秦襄公。 公元前767年,大骆部落族民在犬丘一采石场挖出石棺九具,其中是否藏有玄机,史书并无记载。 ...... 五百多年后,公元前221年,嬴开第三十三世孙,嬴政,灭掉六国,完成了华夏大一统,称始皇帝。 本书故事,就发生在公元前777年到公元前766年的十二年时间里。 那是充满了光辉历程的十二年,也是人妖仙神鏖战天下,烽火遍地的十二年。 书中情节,部分为真实历史,部分为虚构。 第1章:穿越到残体(求收藏) 大周王朝,嬴氏部落,锁秋岭。 十一具尸体横陈于山道两侧。 其中一具,身上穿着一件蓝青色绣着飞燕图腾的服饰,脚上穿着登云靴。手中握着一把刀,刀身幽黑,上面刻着一只飞燕。 传说上古时期,有蟜氏之女华,吞燕卵生下伯益。 华成了老秦人女性的祖先,伯益则成了老秦人男性的祖先。 老秦人便以“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复合图案作为部落的图腾。 一只吞食人肉的尖嘴鸟被惊飞,手握幽黑之刀的人睁开眼睛,翻身坐起。 正是黄昏时候,夕阳在天边燃烧出血一样的颜色,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道。 “这特么是什么地方?” “衣服上怎么有这么多血?昨夜里撞墙上了吗?” 脑袋发懵,全身乏力,胸口和腹部剧疼难忍。 记忆如狂潮般汹涌而来,瞬间塞满了脑袋。 这突然塞进来的记忆,与他本人的记忆有着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 一个很现代,一个很古老。 时间跨度上没有冲突,空间上却很拥挤,有些混乱。 迅速整理,很快知道了个大概。 莫守拙,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等侍卫,二十二岁,嬴氏部落武者界第一高手,炼精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外号老秦人的刀。 首先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奉嬴氏部落之王、西垂大夫嬴开之命,带领十名卫尉司王庭侍卫秘密护送公主穆嬴前往西戎部落,嫁与丰王戎措,在锁秋岭这个险要之地遭遇近百名黑衣人的伏击。 这是莫守拙此行的任务和遭遇。 一场惨烈的厮杀,黑衣人、龙、飞舞的树叶…十名侍卫全部战死。 “恐怕是穿越了!”莫守拙心里恨恨地想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的? 是因为喝了一场酒吗?应该不是。 之前醉过无数次,从来都没有穿越过。 是因为怀里抱着的那本《老秦人》吗?好像也不是。 书店里的书,怎么会让人穿越呢?要是书都能让人穿越,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岂不是剩不下多少人了? “昨夜里喝得酩酊大醉,大概是因为酒精中毒死掉,跑到这么个地方重生了。” 想到这里,莫守拙的心里顿时感到哇凉哇凉的。 人生真是太悲摧了。 当了两年特战兵,幸运地被确定为提干苗子,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打了一架,挨了个严重警告处分,提干化为泡影。 复员回家,屁股没坐稳便被村里的发小们拉去喝酒,夜里抱着本《老秦人》睡着,醒了便来到这么个荒蛮的地方。 好不容易在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里重生了,却又生到了这么一具残破的躯体里面,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数。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喝场酒都能丢了性命。 心里顿时生出绝望之感。 胸口和腹部的疼感一阵一阵加剧,莫守拙感到眼前阵阵眩晕。 右胸有一处刀伤,几乎穿胸而过。腹部还有两处兽爪撕开的洞,犹见鲜血涌出。 穿越成这个样子,算什么事嘛! 一声叹息过后,原主记忆中一个最大的疑问进入他的脑海。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嬴,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这其中定有蹊跷,一定要查个清楚。 “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得想办法自救。” 一辈子若是稀里糊涂地死上两回,那可真是…太欺负人了。 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拥有进化了两千多年的思维,还能没办法在这个落后的奴隶社会里活下去? “呜嗷,呜嗷,呜嗷。” 山林深处突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伴着身体撞击丛林灌木发出的“噼里啪啦”之声。 “幻字人。” 莫守拙心中一紧。 幻字人是被妖制造出来的,有人形、会说话,外表与人类相似,身高丈余。非人、非妖、非神、非魔,而是一类特殊的人。 战力不低于妖,为妖所驱使,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 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幻字人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嬴氏、西戎、北狄等一众西部部落,不知道有多少城镇和村寨被幻字人血洗,变成鬼村。 幻字人定是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才飞奔而来。莫守拙只剩下苦笑。 身受重伤,战力全无,打不成,跑不掉。幻字人一来,自己这一身的血,怕是要被吸个净光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荒野。 万般沮丧之中爆一声粗口,“他大爷的,简直是地狱模式啊!” 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绝不能轻易放弃。 莫守拙不敢稍有耽搁,赶紧将上身里外衣服都撕下来,一件缠在胸前,一件缠在腰间,紧紧地勒住,止住不断往外涌流的血。 以刀撑地站起来,艰难地走向一匹低头吃草的白鬃马,吃力地爬上马背。 正欲离开,却看到地上的十具尸体。 这些侍卫,随着他征战沙场多年,生死与共,形同兄弟。而今,却都死在了这荒山野岭之中。 夜里定然会成为林中猛兽的腹中之食,明天天亮之后,只会剩下一具具白骨。 心中生出无限悲凉。 在马背上鞠了一躬,“各位兄弟,实在是管不上你们了,只能等到它日再来收拾枯骨,带回去以勇士的待遇厚葬。” 将刀入鞘,上身伏于马背之上,双腿一夹。 老马识途,莫守拙盼着这匹马,能将自己驮回王城。 下了锁秋岭,上了官道。 眩晕之感更加强烈。 在官道上行了不足十里,莫守拙再也支撑不住,从马背上一头栽下。 第2章:牢狱之灾(求收藏)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个早晨。 此时,莫守拙并没有躺在官道上,而是躺在一间茅草房的木板床上。 房内除了一张床,再无它物,连桌椅板凳和日常使用的锅碗瓢盆都没有,茅草房的主人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 也没看到人。 阳光从茅草房东侧木墙上的一个方形小窗口射进来,落到地上,很斑驳。 把自己的大腿狠狠地掐了一把,很疼,看来没死。 死里逃生,莫守拙从来没有觉得早晨的阳光竟然如此亲切,如此美好。 从床上站起来,意外地发现,胸口的刀伤与腹部的爪伤竟然几近愈合,已经感觉不到疼。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白灰色粗布做的衣服,虽然布料材质很一般,穿在身上却挺舒适。 走到门外,依然没有看到人,白鬃马拴在一棵树上。 这是一间孤零零的茅草房,没有院子,也没有耕种用的器具等物。 放眼四顾,周边都是密林和荒野,看不出有人类活动的迹象。 “有人吗?” 莫守拙喊了一声,无人回应。 “有没有人?” 依然无人回应,满脑袋都是问号。 是谁救了他,昏迷了多少天,统统不知。 但从伤口恢复程度来看,距离锁秋岭一战,恐怕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 半个多月,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难不成一直在昏迷之中度过了半个多月? 这有点不合常理。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他的脑海中很明显的又多出来一个记忆。 不是他的,也不是原主的。 是第三个人的记忆,也不完整,像是三颗记忆蛋,外面包裹着厚厚的壳。 蛋壳没有破开之前,三颗记忆蛋中的信息是什么,丝毫不得而知。 找不到人,也想不明白,莫守拙不再耽搁,从床上取了刀,解下白鬃马的缰绳,翻身上马。 事情紧急,不可久留。救命之恩,容后再报。想不明白的事,以后再想。 于荒草之地走了三里有余,没看到一个人影,倒是惊飞了无数只在杂草中觅食的野鸡。 上了官道,辨清方向,直去王城。 下午,莫守拙回到了犬丘,嬴氏部落王城。 城门口围着很多人,正在看城墙上贴着的一张告示。 莫守拙下马,挤进人群,惊讶地发现,那是一张通缉令,上面有他的名字和画像。 也就是说,他成了一个被通缉的人。 有眼尖之人认出了莫守拙,小声议论传来。 “快看,他很像告示上通缉的人。” “胆子太大了,被官府通缉,还敢来。” “侍卫长是大英雄,是老秦人的刀,胸襟气魄自然非你我所能猜度。” “你看侍卫长气定神闲,好像没事人一样。希望他赶紧走,若是被官府抓住,就危险了。” “放心吧!没人能抓住他。” 莫守拙挤出人群,朝着城门口走去。 莫名其妙地遭到伏击,不但差点搭上一条命,还被全城通缉,这是哪门子道理? 很委屈,很恼火。个中缘由,一定要弄清楚才行。 刚走了几步,被人抓住了胳膊,回头一看,是有娇。 与莫守拙小时候一样,有娇也是个孤儿。 十二年前,嬴氏部落大旱,无数灾民四处逃荒,四岁的有娇就是那个时候被莫守拙从死人堆里抱回来的。 二人以主仆相称。 只不过,莫守拙不像个主人。 流浪途中频死之时被号称天下第一刀客的惊鸿救下收为徒弟,就算当上王庭侍卫长之后,也没学会怎么做主人。 而有娇也不太像个侍女,古灵精怪,娇蛮任性,被莫守拙惯得说话没大没小。 十二年过去,有娇已经出落成一个小美女,虽然身材不太好,含苞不放,骨多肉少,但一张小脸,绝对是娇美绝伦的存在。 自从听到莫守拙在锁秋岭遇袭之后,提心吊胆的有娇便天天来城门口等,望眼欲穿。 时间越长,内心的恐惧越盛。 功夫不负有心人,苍天可怜见,终于让她等到了。 “有娇,你怎么来了?” 有娇的一张小脸上全是惊喜,“少爷,我等你啊!” 话一说完,拉着莫守拙的胳膊便走,“少爷快走,这里危险。” 晚了,城门口的士兵们已经发现了莫守拙,呼啦一下围上来,手中长予对准他。 领头的士兵显然是认识莫守拙。 咧了咧嘴,一副想笑又笑不出来的神情,极其无奈好像也极其尴尬地说道,“侍卫长,我们奉命捉拿你,实属无奈,还请不要反抗。” “我要是想反抗,你们定然抓不住我。” “是。”领头的士兵说道,“侍卫长战力强大,若是反抗,我等绝非对手。侍卫长现在有两条路,一是赶紧走,我等装作没看见,二是跟我们走。” “跟你们走可以,但我要先去面见王上。” 这一刻,莫守拙急于见到嬴开,禀报锁秋岭一事。 “侍卫长,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将你关进牢狱,面见王上一事,容后再议可否?”领头的士兵很小心地问道。 莫守拙不想难为士兵,略一思索,说道:“我跟你们走。” 法司牢狱。 “你不必陪着我,赶紧回家去。”莫守拙说道。 “我不,好不容易等到你,我哪里都不去,就陪着你。”有娇坚决地说道。 狱门上锁,领头的士兵站在门外说道:“侍卫长,你暂且在此委屈一下,我现在就去禀报左庶长大人,一切事情,请他定夺。” “为什么是左庶长,而不是大庶长?”莫守拙问道,心中起疑。 “王上已经将侍卫长的事交由左庶长大人全权处理。” 莫守拙没有吭声,心中隐隐有一种不详之感。 嬴氏部落以庶长治国,大夫辅佐。 嬴开是部落之王,地位独尊。其下有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其中以大庶长权位最高,仅次于嬴开,处理部落日常事务。 负责王庭警卫的卫尉司直属于王上管辖,平时归大庶长约束,卫尉司的王庭侍卫长犯了事,应该交由卫尉司主事或者大庶长处置才是,王上为何交给左庶长? 这不太正常。 左庶长嬴夫是个什么样的人,莫守拙非常清楚,人品算不上很差,权力欲太强烈。 嬴氏部落有十个分支部落,嬴开的部落势力最为强大,其次是嬴夫的部落。 按照势力来说,嬴夫在嬴氏部落中的地位应该仅次于嬴开才是,但实际上却不是这个样子。 第3章:是棋局,还是博弈(我有好茶好书,请 或者说,以前是,现在不是。 第五代王嬴也去世之后,为了巩固王的权力,对分支部落形成制约之势,嬴开在左庶长和右庶长之上增加了一个大庶长职位,明令规定大庶长的人选不得由分支部落的族长兼任,而是从博学多才的贤士之中选任,任命权在嬴开手中。 这就使得嬴开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帮手,同时极大地削弱了左庶长的权力。 原本权位之高仅次于嬴开的左庶长嬴夫,排名从第二降为第三,要受大庶长节制和管辖,心中自然非常恼火。 一位之差,嬴夫失去了对部落的掌控权。 尤其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嬴开新任命的大庶长墨荼出自一个普通的贵族家庭,并没有显赫的身份和地位。 要一个分支部落的王事事向这样一毫无根基之人禀报,嬴夫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遂暗中联络右庶长及一众大夫,企图架空大庶长,逼迫嬴开取消这个职位。 这一次,明明是大庶长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却被左庶长抢了去,其中定有阴谋。 “少爷,你饿不饿?我给你要些吃的来。” 有娇说完,不待莫守拙回应,双手已抓住铁栅栏,朝着狱卒大声喊道:“嗨,我们饿了,赶紧给弄些吃的。” 狱卒气冲冲地走过来,没好气地说道:“喊什么?再敢撒野,小心砍你一刀。” “谁撒野啦!把我们抓进来,就得管饭,我们现在饿了,饿得头晕眼花。” 有娇大声喊道,两只手用力,晃得铁栅栏哗啦啦地响。 “少啰嗦,开饭时间没到,你饿着吧!” 狱卒不再理会她,找另外一个狱卒聊天去了。 “太不讲道理了。”有娇不满地嘟囔道。 莫守护站在一旁笑,“跟狱卒讲道理,亏你能想得出来。” “以前打着你的旗号,干什么都好使,这回不好使了。” “说说,你都打着我的旗号干什么坏事了?” 有娇“嘻嘻”一笑,“我可没干坏事,就是吓唬吓唬你那些属下罢了。” “我听午子他们说,你经常趁我不在,让侍卫们帮你收拾院子,砍柴烧水。” 有娇一下子瞪大眼睛,“午子哥哥竟敢在你面前告我?哼!日后再不给他们做好吃的了。” 此时,牢狱里来了一个人,四十多岁的年纪,面白无须,气宇轩昂,正是左庶长嬴夫。 “把门打开。”嬴夫朝着狱卒冷冰冰地说道。 “诺。”狱卒赶紧上前,取出钥匙开了牢门。 嬴夫走进牢内,看着莫守拙。 “委屈侍卫长了,王命在身,不得不从,还请体谅。”语气不冷不热。 “左庶长不必客气,这里挺好,很安静。” 左庶长知道莫守拙心中不爽,微微一笑,说道:“素闻侍卫长棋刀双绝,不知可有兴趣,与我对弈一局?” “牢狱之中,阴冷寂落,对弈一局,正好解些孤独。” 嬴夫看了有娇一眼,“侍卫长在狱中都有美人相伴,看起来并不是多么孤独。” 有娇没好气地说:“不明不白把我们抓进牢狱,还不给饭吃,左庶长是何用意?” 嬴夫仍是微微一笑,“小小年纪,伶牙俐齿,不愧是侍卫长的侍女。个中之意,你不知,侍卫长知,想知究竟,可以问询于他。” 转头看着狱卒,“侍卫长并非戴罪之人,为何不给饭吃?” 狱卒惊恐,赶紧说道:“回左庶长的话,开饭时间未到。” “记着,日后侍卫长何时想吃饭,就何时送。想吃什么,就送什么。” “诺。”狱卒唯唯应诺。 棋局很快摆好,二人相对跪坐。 嬴夫执白子先行,落子之时,说:“侍卫长护送穆嬴公主去西戎,十名侍卫战死,穆嬴公主失踪,唯侍卫长一人安然无恙,实在令人生疑。” 左庶长说话,直截了当,话中之意,已是极为清晰。 “左庶长这是在怀疑我吗?” 莫守拙将一枚黑子落于棋盘之上。 “侍卫长一向行事光明磊落,我哪敢怀疑?但事出蹊跷,不得不让人三思。王上令我彻查此事,思讨多日没有头绪。侍卫长是当事人,可否跟我说说事情经过?” “左庶长能否告知,公主被劫,已经过了几日?” “七日。” 莫守拙一惊,“原来只有七日。” 仅仅七日时间,自己的伤是如何痊愈的?在那间无人的茅草房里,他究竟经历了什么? 心中更加迷惑。 正色道:“奉王上之命,我带十名侍卫秘密护送公主前往西戎陇山,却在锁秋岭突遇上百名黑衣人伏击。这些黑衣人个个彪悍,能以树叶杀人,其中一人还能幻出巨龙。结果左庶长已经知道了,十名侍卫不幸战死,公主被劫持。” “龙?”嬴夫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 “是的,的确是龙。” 嬴夫不再追问,有没有龙与他没多大关系,他只关心是谁劫走了公主。 “看不出是哪个部落的人吗?” “皆是一身黑衣,剑法诡异,无从猜测。” “侍卫长是如何从险境之中脱身的?”嬴夫没有抬头,手执一子,看着棋盘。 莫守拙沉思,执子不落。 该怎么说呢? 总不能告诉嬴夫,真正的莫守拙大概率已经死了,他现在看到的莫守拙是从几千年后那个文明世界穿越过来借体重生的吧? 就算说了,嬴夫恐怕也不会相信,这比锁秋岭上出现了龙更加离奇。 莫守拙的沉思,让嬴夫心中的疑虑更重。 “这个问题,侍卫长不好回答吗?” “我当时被巨龙利爪击伤昏迷,黑衣人疑我已死,这才侥幸逃过一劫。” “侍卫长气色极好,看上去绝不像受了重伤的样子。”嬴夫的语气转冷。 莫守拙叹了口气,“我知道这么说左庶长定然不信,但事实如此,信不信由你。” 黑子一落,正入死局。 嬴夫从白子的包围圈中取走了六枚黑子,“侍卫长的心好似很乱。看来这盘棋,下不成了。”左庶长叹了口气,伸手将棋盘上的棋子,放入了棋罐之中。 第4章:速去落雁巷七号 嬴夫第一次抬起头看着莫守拙,正襟跪坐。 这样的跪做姿势,莫守拙很不习惯,在他看来,这不是坐,而是跪,容易损伤膝盖。不过既然穿越到这个时代来了,便得入乡随俗,守些规矩。 “王上将穆嬴嫁与西戎丰王,侍卫长负责护送,护送时间及所经路线,皆是由侍卫长一人亲定,知晓此事者,整个王城不出六人,我没的说错吧?” “没错。” “知晓此事的六人,王上,太师,大庶长,右庶长,我,还有你,就连那负责护送的十名侍卫,也是出城之后才知车中之人是公主,且从未离队,对也不对?” “对。” “侍卫长所说的黑衣人能够如此准确地掌握公主去西戎的时间和路线,定然是有人走漏了消息,这个人绝然不是王上,可怀疑的,就是你我,还有大庶长,右庶长和太师。找到了走漏消息的人,就能救回公主。” 莫守拙点头。 嬴夫笑了一下,“我们五个人,谁都难逃嫌疑,尤以侍卫长的嫌疑最大。因为,穆嬴公主心中一直有你,侍卫长若是对王上将公主嫁与西戎丰王一事心生不满,借此机会救下穆嬴,从此双宿双飞,也是人之常情。” 莫守拙一愣,迅速在原主的记忆之中搜索着与穆嬴的过往诸事,果然发现,穆嬴的确对莫守拙极为钟情,一些点滴之事,都记录下了她对莫守拙的情意。 嬴夫看着陷入沉思的莫守拙,问道:“侍卫长在想什么?” “公主嫁与丰王戎措,事关嬴氏部落生死大计。身为王庭侍卫长,左庶长觉得我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毁了王的决策吗?” 嬴夫点头,似乎并不怀疑莫守拙的话,结束这个话题。 “我本不该接手这个差事,但王命所托,不得不从。我想知道,侍卫长离开锁秋岭之后,这七日之内,去了什么地方?” “大战之后,我听到有幻字人奔袭而来,因已身无战力,遂骑马离开锁秋岭,上了官道行走不足十里,昏迷在马背上。醒来之时,已是七日之后,身在一间茅草房,未见有人,也不知受何人所救。心中着急,不敢过多停留,便急急赶回王城。” 嬴夫静静地听完,叹了口气,“不过短短几日时间,侍卫长竟然遇到了如此多的蹊跷事,能活着回王城,实在庆幸。” “左庶长将我关进牢狱,也值得庆幸吗?”莫守拙淡淡地说道,语气不愠不怒。 左庶长微微一笑,“侍卫长有所不知,将你关进牢狱,并非我的决定,而是王的决定,王有命令,一旦见你,立时入狱。” 莫守拙心中一惊。 嬴开为何要将自己关进牢狱,而不是当面问询于他?难道,王上是在怀疑他的忠心吗? “左庶长此话当真?” “如此紧要的事情,侍卫长觉得我可能开玩笑吗?”嬴夫反问一声,意思已经表达地非常清楚。 莫守拙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在嬴夫面前,有些话,还是少说为好。 嬴夫要问的话已经问完了,站起来,“我会尽快查清实情,若锁秋岭一事果然与侍卫长无关,定会还你一个清白。” 莫守拙看着嬴夫离去,不语。 按照嬴夫的吩咐,狱卒将饭菜送了过来,四个菜,两荤两素,一个汤,还有两种主食,甚至,还有一瓶酒,老刀子酒。 莫守拙好酒,整个嬴氏部落的人都知道。 莫守拙喝酒,只喝嬴氏部落王室自己酿造的老刀子酒,够烈的酒,才值得喝。 王室的酒不对外,这个狱卒能找来老刀子酒,想必是费了不少工夫。 “侍卫长,您看这酒菜还能合您的胃口?”狱卒献媚般地笑着问道,边问边给莫守拙和有娇各倒了一满杯酒。 有娇知道老刀子酒的厉害,不敢喝。 莫守拙心中不爽,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他始终想不明白一件事,锁秋岭一战,侍卫被杀,穆嬴被劫,王上为何不尽快召他进宫问询实情,反而将他关进牢狱? 是王上不关心穆嬴吗? 绝无可能。 穆嬴被劫,联姻泡汤,绝非小事。 不但穆嬴处境危险,嬴氏部落与西戎部落的关系也会遭受重创。 这样的结果,对嬴氏部落的打击,是巨大且致命的。嬴开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 莫守拙边吃边想,用了很长时间才把一顿饭吃完。饭后,狱卒将碗筷收拾走。 “少爷,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想什么?” “你在想,是谁走漏了消息?是谁在锁秋岭劫走了公主?又是谁在茅草屋中救了你?还有,王上为何把这件事交给左庶长来调查?” “有娇,我不过是零零碎碎地跟左庶长说了一些事,你竟然全部记住了,看来比以前大有长进,至少,心思缜密了许多。” “可惜我只能嘴巴上说说,一点也帮不上少爷的忙。”有娇无奈地说道,说完打了个呵欠。 莫守拙轻轻地拍了拍有娇瘦削的肩膀,安慰道:“你能帮我理一下思绪,已经是帮了很大的忙了。好了,这几天你定然没睡好,赶紧睡吧!” 有娇的确很困,莫守拙离开的这些日子里,她天天提心吊胆,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而今莫守拙平安归来,一颗紧绷的心终于松驰下来,困意顿生。 “少爷,那我睡了。”说完,蜷到墙角,很快便睡着了。 深夜,刚刚睡下不久的莫守拙被开门声惊醒。 来人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队的一名侍卫,他的属下。 侍卫朝着莫守拙行了一礼,小声说道:“侍卫长,请随属下速去落雁巷七号。” “去那里干什么?” “请侍卫长不必多问,到后自知。” “是谁让你来的?”莫守拙又问道,脸现不快之色。 侍卫看出了莫守拙的不满,无奈地说道:“牢狱非保密之地,还请侍卫长宽恕属下无礼之举。” 莫守拙看了侍卫一眼,不再多问,叫醒倦在墙角沉睡的有娇,一起离开牢狱。 第5章:王的计谋 落雁巷七号,在王城的东侧,是一条极为偏僻的小巷,因为每年夏天都有群雁落于巷东的一个湖泊之中驻足停留,故而有了这么个名字。 古代的时候,也没个路灯,黑夜之中行走,极为不便。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三人来到了落雁巷,一条非常狭窄也非常清寂的小巷,巷内有三四十户人家,门楼小且破败,整条巷子,看不到一户高大的院落。 标记着七号的院落在巷子的东头,门朝南,从外相看,是整条巷子里最好的。 巷内有人,隐藏在黑暗的角落窥视着他们。 虽然是被自己的属下带到这里,莫守拙仍然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此刻,他谁都不敢相信。 正屋前门站着两名侍卫,都是莫守拙的属下,见到莫守拙,皆是施礼,尔后打开房门。 莫守拙一眼便看到了两个人。一个是中年人,四十岁左右的年纪,面相威严,气质非凡。另一个是老年人,五十多岁,同样很有精神。 中年人是西垂大夫,嬴氏部落之王,嬴开。老年人是大庶长墨荼。 乍一见到二人,莫守拙不由得大吃一惊,赶紧向嬴开行礼,“臣护送公主去西戎,不想半路遭遇伏击,侍卫战死,公主失踪,任务失败,请王上责罚。” “罢了,你们起来吧!”嬴开说道,语气淡然,猜不出他此刻的心情。 莫守拙与有娇起身。 嬴开一挥袍袖,“都坐吧!” 三人在蒲团上跪坐,嬴开在上,莫守拙与墨荼分居左右两侧。 君视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如此互跪般的跪坐,即是一种坐姿,也是一种礼节。 莫守拙此时是一头雾水,身为部落之王的嬴开,为何大半夜的在这么一个破败的小巷子里以这么一种方式见他。 “莫守拙,你一定很奇怪吧?我为什么在这里见你。”嬴开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问道。 “王上,臣的确不太明白。” “左庶长已将见你之事向我作了禀报,他可断定,你非泄密之人,更非谋划和行动之人,锁秋岭之事的背后阴谋,与你无关。” 嬴开停了一下,接着说道:“他只有一事不明,你到底是如何从险境之中全身而退的?左庶长说,你给出的答案,无法令他信服。” 嬴开说话的语气非常平缓,但一字一句,却都包含着作为王的威严。 “王,锁秋岭一战,臣的确被巨龙的利爪所伤,尔后昏迷在马背之上,醒来之后身处一间小茅草屋,究竟被何人所救,至今未知。” 莫守拙说道,关于穿越一事,他不会告诉左庶长,也不会告诉嬴开。 有些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嬴开没有追问下去,莫守拙是锁秋岭之战中唯一幸存的侍卫,他说的话,无人可以印证。就算所说并非属实,一时也找不到理由反驳。 嬴开是极为信任莫守拙的,否则也不会让他做王庭的侍卫长。虽然心里仍有些疑问,却绝不怀疑他的忠心。 “你或许还有一个问题,卫尉司隶属大庶长管制,我为何却让左庶长查办锁秋岭遇袭一事?” “臣的确不能理解。” “莫守拙,我今天故意引你到这么一个地方,是想告诉你一些事情。嬴夫与嬴坤二人皆是部落之王,二人所在的部落近年来发展迅猛,势力已可与嬴氏部落比肩,不断追求更大的话语权,使我倍感压力。 我在左庶长和右庶长之上设一个大庶长,规定大庶长不可由部落首领兼任,就是为了节制他们的权力,如此做法,受到了二位庶长的强烈反对。 我已查明,二人近日正游说部落族长,欲联手迫我取消大庶长这个职位。锁秋岭遇袭,穆嬴失踪,虽然不幸,却是一个机会。 我深知锁秋岭背后的阴谋与你无关,却仍然下了通缉令,令左庶长查办于你,是有着自己的思量。一来,我要查探一下嬴夫,看看是不是他策划了锁秋岭的突袭,二来,我要借此形成压迫之势,使他不敢再生异心。 经此一探,我已肯定,嬴夫并非是锁秋岭一事的策划者和参入者。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嬴夫现在一定在你方才待过的牢狱之中,查看两具被烧焦的尸体,而我,明日天一亮,就会找嬴夫要人,并定他一个枉死人命之罪。” 莫守拙心中一惊,“烧焦的尸体?” “我命人寻两具尸体放于牢狱之中,尔后放火烧狱,造成是你二人被烧死的假象。” 莫守拙瞬间明白了嬴开为何让嬴夫主查锁秋岭之事的原因,心中的疑问顿时有了答案。 自己是司尉司王庭侍卫长,在嬴夫选定的牢狱之中被杀身死,放火焚身,嬴夫定然难辞其咎,定他一个枉死之罪,绝对是无话可说。 若是嬴开施以仁慈之心,问责而不治罪,嬴夫就算没有感恩之心,却也会收敛行为,不敢再有所图谋。 “把你当成制约权谋的一枚棋子,实是出于无奈,你不要有什么想法。” 莫守拙赶紧施礼,“王上一番苦心,臣心如明镜,绝然不敢生出异议。只是,臣以为,左庶长定然有所怀疑。” 嬴开“呵呵”一笑,“嬴夫是个聪明之人,自然会心生怀疑,但在找到证据之前,他必定会老老实实地待上一些日子。大庶长会利用这段时间,培植自己的势力,一旦位置巩固,嬴夫等人便再无办法。” 转而看着大庶长墨荼,“墨荼,部落内情复杂,有些事情,非我一人之力所能左右,我只能帮你这些,接下来,就要靠你自己了。” 墨荼施礼,“请王上放心,臣定会尽快培养一批忠心于王的人,为王效忠。” “莫守拙,权谋一事非你所长,你不必介入此事。我要大庶长彻查此事,也只是个幌子。现在,我交给你两个任务,一是速速查明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是谁突袭了你。二是找到穆嬴,带她回来。我猜想,西戎丰王近日定会派人前来,催问此事。” “臣定当竭力办好。”莫守拙说道。 “这段时间,你便待在这里,一切所需,我已派人安排妥当。外出查探,不可暴露身份,以免引出麻烦。” 嬴开说完,与大庶长离开。 第6章:权谋的漩涡 第二天一早,嬴开召开了王庭会议。 嬴氏部落以王和庶长管理部落,大夫辅助。官位机构的设置,与大周王朝截然不同。 参加王庭会议的有太师鸿胥,大庶长墨荼,左庶长嬴夫,右庶长嬴坤,驷车庶长嬴沐,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公孙,下大夫孟呙,西吉,白毅。 这些王庭高官之中,只有主事军政的驷车庶长不是部落族长,由嬴开从本部落之中选任。其余皆由部落族长兼职。 此时的嬴氏部落,还不能称之为国。大周王朝时代,只有当部落的王被周王封为诸侯之后,这个部落才有资格称为国,国名以封地命名,部落之王称为国君。 嬴其只是接替嬴也做了西垂大夫,嬴氏部落现在还只是一个部落。 嬴氏部落由十个大分支部落组成,另外还有数十个小部落。 部落的王称为族长,族长既是部落的最高首领,同时又在王庭之中任职,按照部落势力强弱,分别担任太师,庶长,大夫。 能在王庭中任职者,只有大部落的王,小部落的王没有资格。 十个大分支部落之中,嬴开的部落势力最强,其次是嬴夫的部落,嬴坤的部落,甘公的部落,鸿胥的部落。 鸿胥的部落虽然在势力上只排在第五,却占据着最为富庶之地,负担着嬴氏部落王庭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供给。 所以,王庭专门为鸿胥部落的族长设了太师这么个高位。 太师一职是个虚职,地位比大庶长还要高,但有位无权,只给地位,不给权力,算是拉拢,同时也是制约。 王庭职位和部落之王,均实行世袭制,上一辈去世,下一辈接任。谁来接替,由上一辈选定,嬴开虽然是嬴氏部落之王,也无权干涉。 但对于犯了罪行的人,嬴开则有权召开部落族长会议,研究处置,却只能剥夺王庭职位,免不掉族长和世族贵族的身份。 这就使得嬴开的用人权利,大打折扣,对那些贵族们少了些制约手段,管理起来,比较麻烦,难一形成统一的号令。 嬴开是一个胸有大志的王。 嬴也去世之后,本来应由长子世父继任王位,但世父却主动让贤,让嬴开继任了王位和西垂大夫。 嬴开的梦想,是让嬴氏部落进入诸侯行列,成为封疆之王,而不仅仅是个小小的西垂大夫。 要发展必须得改革旧制,推行新制。 但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的改革,一定会引起不满和反抗,嬴开现在只是在左右庶长之上设了一个大庶长,就引得一片反对之声。 大庶长一职极其重要,设了这一职位之后,文有大庶长墨荼,武有驷车庶长嬴沐,嬴开通过这二人,便可将王庭牢牢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反抗最激烈的,是左庶长嬴夫。这次改革,嬴夫所受的损害最大。 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到两人之下,虽然看起来只是后退了一位,但实情绝非如此,失之一位,差之千里。 墨荼虽是闻名天下的贤能之士,却也是一个毫无根基之人。 议事大殿上,嬴开的脸色不太好看,嬴夫的脸色不太好看,太师鸿胥的脸色更不好看。 嬴开和嬴夫的脸色不好事出有因,鸿胥呢? 当然亦是事出有因。 在前五代王上的王庭,议事大殿上总是会有太师的一张专用桌案,桌案上放有文房四宝。 其他人,包括左右庶长,都没有。 鸿胥的父亲一死,这张桌案就没了。 此时的鸿胥,从父亲手中接过王位还不满一年,那张专属太师的桌案,他连一次都没有用过。 大殿上只剩下了一张桌案,坐在桌案后的,是嬴开。 鸿胥得和别人一样,在台下跪坐,面前什么都没有。 虽然才只有三十一岁,他的那个跪坐用的蒲团,却能排在大庶长墨荼的前面。 一张小小的桌案,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有和没有,虽一字之别,也是千差万别。 太师本就有位无权,现在,连代表这个位的桌案都没有了。 这让鸿胥感到很不舒服,也极为恼怒。 “左庶长,我听说昨夜亥时,有一处牢狱失火,那个牢狱中关押着的,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莫守拙,不知他现状如何?”嬴开问道,语气极冷。 在场之人大多惊愣,看来,大部分人还未听说此事。 嬴夫早就猜到今天的紧急会议定是因为牢狱失火一事,在来议事大殿之前,就想好了对策。 “正是。自昨夜到现在,臣一直在思讨,是谁有如此胆量,敢进入牢狱杀人放火?” 嬴夫没有回答嬴开的问题,却反问了这么一句,希望变被动为主动。 寻常之人,绝不敢进入牢狱,更不敢在牢狱之中杀人放火,敢进入之人,必是非同寻常之人,抛开外族擅入不论,本族之中,敢做出此事者,实在没有几个人。 “我要的是左庶长的答案,左庶长却反问于我,是何用意?”嬴开的语气冰冷。 “臣已连夜追查,至今未有眉目,但臣保证,定会尽快查清此事。” “你还没回答我,莫守拙是否安好?” “牢狱之中有两具尸首,均已烧焦,无从辨认。不知是不是莫守拙和他的侍女。”嬴夫无法回避嬴开的问题。 “左庶长,你可知莫守拙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长?我让你关押他,只是问询些实情,你却使他命丧牢狱之中,是有人擅入,还是故意为之?” 嬴开并没有追问莫守拙是死是活,却是先入为主地认为莫守拙已死,不给嬴夫狡辩的余地,且字字如刀,几句话便将左庶长列入了嫌疑之列。 嬴夫惊愣,怎么也没想到嬴开竟然怀疑是他设局杀了莫守拙,这个坑挖的实在是太深了,深的把他埋进去连个泡儿都冒不出来。 一颗心开始狂跳。 “人人都知道,莫守拙不但战力非凡,而且对王庭,对我忠心耿耿。莫守拙死了,我无疑于失去了一条臂膀。当我身边没有了莫守拙的时候,若是有人想对我行一些不轨之事,是不是要容易地多?” 嬴开的话,像是一枚枚炸弹,在嬴夫和众人耳边轰然炸响。 是谁杀了莫守拙?嬴开没有明说,但话中的意思极为明晰。 谁会对嬴开做不轨之事,嬴开也没有明说,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得明白。 设计杀了莫守拙,砍掉嬴开的一条臂膀,再要对付他,的确容易的多。 第7章:众矢之的 嬴夫的额头上渗出汗迹。 “臣对王绝无二心,若王怀疑此事乃臣所为,可立时将臣斩于辕门之外。”被动至极的嬴夫大声说道,只能提高声音以示忠诚和抗争。 “左庶长,莫守拙是卫尉司的人,你将他关押于牢狱之中,问询锁秋岭遇袭一事,我不反对。但卫尉司内有牢狱,且守卫森严,绝不会发生失火之事。你却为何另寻它地关押,致使莫守拙身死,究竟是何用意?”贵族行列之中走出一人,大声质问。 此人正是卫尉司主事嬴秋。 嬴秋有兄弟四人,乃嬴春,嬴夏,嬴秋,嬴冬。 嬴秋的父亲,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都已战死在嬴氏部落与西戎部落的厮杀之中,可谓满门忠烈。 其本人对嬴氏王室,亦是忠心耿耿,深受嬴开信任,是嬴开极为重要的依仗之人。 最近一段时间,受嬴开所托,嬴秋一直在暗中监视二位庶长的行动,二人的一举一动,均落入卫尉司无孔不入的侍卫眼中,探听到的所有消息,也都在第一时间内报到了嬴开那里。 所以,嬴夫和嬴坤自以为联络贵族以图反制的行动极为隐密,但在嬴开那里,却已经毫无秘密可言。 “嬴秋,你身为卫尉司主事,对部下训导无方,致使护送行动失败,公主失踪,你不追责自身,反倒质问于我,请问,你又是何用意?”嬴夫大声说道。 王庭之中,卫尉司主事的地位比左庶长的地位要低的多。之前,卫尉司归左庶长管辖,只是在数日前,才直属王上管辖。 被曾经的属下于王庭之上当面质问,嬴夫的脸上很是挂不住。 明明被冤枉却又百口难辩,还得接受众人怀疑的目光和尖锐的质问,这一刻,嬴夫的心里,要多难受有难受。 嬴夫觉得自己成了所有人的敌人,一个阴谋设计暗害忠臣的人,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好像,还是一个意欲对王上行不轨之事的人。 台下众人,开始窃窃私语,而这些议论,无一不是将矛头指向了嬴夫。 嬴夫瞬间被陷入了孤立无援之境。 这样的局面,嬴夫无论如何都没有料到。 来议事大殿之前想好的应对之策,在嬴开如潮水般的攻势面前,一点也派不上用场。 无奈之下,嬴夫转头望向嬴坤,希望他能在关键的时候拉兄弟一把。 谁知嬴坤竟然连看都不看他一眼,更没有拉他的意思。 聪明的嬴坤心如明镜,在盛怒的嬴开面前,此时出面,不是自触霉头? 兄弟可以不做,王不能得罪。 “护送行动失败,公主失踪,莫守拙的确难逃其责。但真相未明,唯一幸存的侍卫长却离奇身死,致使真相难见天日,这其中定有阴谋。”嬴秋越说情绪越激烈,大有非把嬴夫逼进死地不可。 “嬴秋,你怀疑是我设计杀了莫守拙?我与莫守拙无怨无仇,为何要杀他?” 嬴夫极力反驳,发出的声音,却是苍白无力。 嬴秋发出一声冷笑,“左庶长,莫守拙是王庭侍卫长,负责保护王的安全,戎狄部落,包括嬴氏部落之中,想杀他的人,恐怕数都数不清。要杀他,不一定非得有仇。” “你。”嬴夫被嬴秋指向极为明显的一番话气得浑身发抖,手指嬴秋,“嬴秋,你不要血口喷人,莫守拙之死,绝对与我无关。” 嬴秋朝着嬴开施礼,“王上,莫守拙死得离奇,臣请命彻查此事,定要找出这谋后主使之人。” 嬴开抛出话题之后,就一直在冷眼旁观。 几番争论之后,嬴夫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就连右庶长和被他联络的族长们也绝不敢站出来替他说句话。 嬴开很喜欢现在的局面,虽然谁都没有明说,但众人分明已经将嬴夫看成了设计杀害莫守拙的小人,目的已经达到,当适可而止。“大庶长,你有何看法?” “左庶长暗查锁秋岭被袭一事,是奉王上之命。据臣了解,左庶长一向对部落,对王上忠心不二,天地可鉴。臣以为,左庶长绝不会做出设计杀害莫守拙侍卫长之事,个中实情,还需王上派人彻查才是。”墨荼说道。 嬴夫扭头看着墨荼,有点不敢相信听到的话。 被自己一直设法扳倒的墨荼,竟然开口帮他说话,嬴夫是万万没有想到。 “左庶长未将莫守拙关押在卫尉司牢狱,想必也是出于无奈。毕竟,莫守拙是卫尉司的人,若是将其关押在卫尉司,恐怕难逃他人非议。我想,左庶长或许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才做出这一无奈之举。”墨荼再说道。 嬴秋不语,大庶长是他的顶头上司,无论说得对与不对,在王庭之上,他都只能听着。何况,会议之前,王上还曾专门有过交待,无论墨荼说什么,他都不得反驳。 虽然王上并未明说,但嬴秋已经隐隐地有了一种预感,今天的这个会议,定是王上借莫守拙之死给嬴夫设下的一个局,想以此打压一下嬴夫的嚣张气焰,使他不敢再那么明目张胆地联络一众贵族,逼王上取消大庶长这个职位。 “大庶长的话,我并无异议。”嬴秋用这句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嬴夫的脸上,露出感激之色。 无论墨荼是否是真心相助于他,至少,他在帮自己洗脱嫌疑,解了他的受困之危。 “大庶长,这件事就交给你,一定查出谋后主使之人,给枉死的莫守拙一个交待。”嬴开说道。 “臣定会尽快查清事情真相。”墨荼说道。“臣还有一事相求于王上。” “你说。” “左庶长参政多年,善于洞察,经验极丰,臣需要左庶长的帮助,请王上成全。” “左庶长,纵然你不是设计杀害莫守拙之人,莫守拙却终是因你而死,还牵连了一位毫不知情的女子,罪责难逃,本应严惩。既然大庶长有此请求,我便答应,命你协助于他。丑话说在前头,你若再有失职妄行之举,这左庶长一职,你就不要再占着了。”嬴开冷冷地说道。 左庶长一职虽为世袭,凭嬴开一人之力很难罢免得了。但若真是把他逼急了,果真召开族长会议免掉他,有了大庶长和驷车庶长等人的支持,恐怕也无人敢出面反对。 世袭了整整四代的左庶长一职,绝不能在自己手上丢掉。 “臣定当竭力助大庶长查清此事。” 这一刻,嬴夫心中再也不敢有别的念头。 第8章:能量,以樽计算 一大早,莫守拙起床。 有娇早已把洗漱用水准备好,“少爷,赶紧起床洗漱,饭已经做好了。”有娇站在莫守拙的床前催促道。 躺在床上的莫守拙张开双臂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看着有娇,“我要穿衣服了,你不打算出去吗?” 有娇一愣,瞬间脸色绯红,“嘻嘻”一笑,“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说完,转身出了房间。 等有娇再进来的时候,莫守拙已经洗漱完毕,正站在一面青铜镜前,看着自己。 嬴开为莫守拙准备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连衣服都准备了好几套,有男装,也有女装。 莫守拙一眼就看上了这身衣服,他穿了整整两年军装,早已与军装结下了不解之缘,这套衣服,不但颜色令他喜欢,穿在身上还极其合体,就像量身缝制的一样。 这是莫守护第一次看到现在的自己。 此时的他,身上穿着一套浅绿色绣着淡黄色飞燕暗纹的衣服,腰间系着一条革带,一头长发用竹簪挽起。 “身材修长,五官棱角分明,脸形几近完美,肤色适中,洒脱不羁,却又似优雅入画,这张脸,就算放到几千年后,也定能迷死一大群小女人,不错,我喜欢。”站在青铜镜前的莫守拙,给自己原主的外表,做了一个极为精确的评价。 悄悄走到莫守拙身后的有娇,听到了他的自言自语,忍不住笑出了声。 “少爷,你还没看够自己?” “你笑什么?我很可笑吗?”莫守拙笑着问道。 “少爷,你的确有点可笑。一个男人家,却在这里照起镜子,还夸奖自己长得多么好看,不觉得难为情?” “这有什么难为情的,我长得不够酷帅吗?” 莫守拙放下青铜镜,回过身来看着有娇,摔了一下长发,做出一个自以为比较酷帅的动作。 有娇眨巴眨巴眼睛,“酷帅是什么意思?” “就是非常好看的意思。” 有娇用力点头,“好看,真的好看。” “不说了,吃饭。” 莫守拙径直来到餐桌前坐下,四个小菜,两种主食,还有一份黑米稀饭,颜色搭配合理,色香诸味俱全。 “不是有酒吗?”莫守拙问道。 嬴开给他准备的用品之中,就有烧刀子酒,莫守拙早已看到。 “早晨不许喝酒。再说了,你的伤还没全好,又有要事去做,喝酒容易误事。” 有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嘿嘿”一笑,“你说过的,你的大事我不管,衣食起居我负责,你就得听我的。” 莫守拙无奈。 不敢过多跟有娇打趣,毕竟,他不是原主莫守拙。 在原主面前,有娇只是个侍女。但在他面前,有娇却是个刚刚认识的小美女。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又是直面这么一个娇美如花,暗香幽来,可倾一国,可倾一城的绝美少女,莫守拙害怕自己说得太多,会控制不住生出别样的心思。 饭菜味道的确不错,比昨日里牢狱里提供的饭菜更加美味。 莫守拙吃饱的时候,有娇才吃了个小半饱。 女人吃饭,通常很慢,漂亮的女人,好像就更慢。 莫守拙站起来,走到小院。 取刀在手中,挺于胸前,看着刀,刀身幽黑,散发出幽冷的光芒,定非寻常之刀。 这把刀的名字,叫惊鸿,乃莫守拙的师父惊鸿所赠,打造的材料取自一块黑色魂石。 黑色魂石来自何处,无从知晓。 刀法,名为惊鸿刀法,一百二十式。乃惊鸿在九十岁那年创立的一套刀法。 其速之快,其招之诡,其势之猛,如惊飞的鸿雁。不失优雅的刀式之中,蕴含着凌厉的攻势,坚固的防御,以及强大的杀气。 莫守拙将体内之能量贯注于刀身。 原主拥有五百樽的自修之能量。 人妖仙魔,能量以樽为单位计算。 樽,来自于神殿的一只双耳酒樽。 据说,很多很多年前的某一天,两个神在神殿里下棋,边下棋边喝酒,酒醉之时,二位神突生了一个想法,给能量找个单位,思来想去,便用了樽。 并且规定,凡人的能量从零樽起算,幻字人的能量从五百樽起算,妖的能量从一千樽起算,仙的能量从三千樽起算,神的能量从五千樽起算,上不封顶,只看修为。 虽上不封顶,却也有个大致的测算。 根据身体机理与天赋的不同,凡人的能量上限大概率在五百樽左右。一个天生禀赋的武者和巫师苦修一百年也不会超过一千樽这个极限值。 幻字人的能量从生至死不会变化,保持在五百樽。 妖的能量若是能升到三千樽,就会成为仙。 仙的能量若是超过五千樽,就会成为神。 所以,妖与仙的身份并无定数,能量积累到了一定的高度,就会升级成仙成神。 能量若是达到一万樽,就会成为无敌的存在。 二位神只所以设了这么一个极限值,是因为自古以来,从未有谁的能量值,达到过一万樽,以前没有,以后恐怕也不会有。 莫守拙开始舞刀,霍霍刀气映着阳光向着四周迸发。只用了不到一成的力量,刀气所到之处,已是叶落枝残。 莫守拙突然觉得,自己体内的能量好似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已经超出了五百樽。 初步估算,恐怕有九百多樽左右。 这个数据极其吓人,差不多已经达到凡人修行的天限值。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能量如此迅猛地增长。 院子里的一口小水缸被刀气划过,“呯”地一声碎裂,流了一地的水。 “少爷,你少用些能量,这么舞下去,不用多久,院子就什么东西都没有啦!”有娇有些着急地喊道。 莫守拙不再将能量贯注于刀身,只练刀式。 一百二十式结束,莫守拙脸不红气不喘,如老僧入定,他再次看着刀,刀也看着他,这一刻,莫守拙感应到了刀的心跳,刀的呼吸。 刀,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像人,更像刀魂。 一把刀,一旦有了魂,就可与用刀之人合为一体,一体攻击,一体防御,刀就是人,人就是刀。 第9章:太师府的门客 嬴氏部落王庭议事大殿往南走三百米有一条小巷子,名叫太师巷,巷子中间部位有一处宏伟华丽的府邸,便是太师府。 王庭之中的所有官员,无论是庶长,还是大夫,没有谁家的府邸能比得上太师府,与嬴开的王室相比,亦是毫不逊色。 鸿胥部落的经济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在嬴非子建立嬴氏部落之前,鸿胥还是一个独立的部落。后来,嬴非子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击败鸿胥的部落,将其归于麾下。 鸿胥部落所在的地方名叫汧邑。 汧邑堪称黄金宝地,不但土地肥沃,盛产粮食和水果,而且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尤其是拥有一个号称大周王朝规模最大储量最丰的青铜矿。 大周王朝时代,几乎所有的贵重物品,还有军队士兵使用的武器,都是用青铜制造而成。 鸿胥部落坐拥大好矿产资源,与大周王朝及周边各个部落做贸易,可谓财源滚滚。 但是,有时候,钱太多并一定是件好事。 就像一只老虎和一只羊,老虎无论长得瘦还是长得肥都没人敢惹,但一头羊若是长得膘肥体壮,第一个被杀的,恐怕就是它。 遗憾的是,鸿胥不是老虎,而是一只羊,一只很肥的羊。 鸿胥部落成了大周王朝和周边部落嘴边的肥肉。 由于距离较远,且处于一群死敌的包围之中,大周王朝纵然有吞并鸿胥部落之心,却也没有这个胆,只能老老实实地做贸易。 一直对鸿胥虎视眈眈的,是嬴氏部落和西戎部落。 最后,嬴氏部落嬴了,鸿胥部落归于嬴氏部落,王庭的供给,百分之三十以上来自鸿胥部落。 新任部落族长鸿胥是一个极有野心的人,从接任父亲成为部落族长的第一天起,他就有了一个梦想,脱离嬴氏部落。 嬴开早就察觉了鸿胥的野心,知道他绝不是个甘居人下之人,故而在老族长死去之后,虽保留了太师职位,却取走了王庭上的太师专用桌案,想以此告诫鸿胥,不要有什么野心。 这一举动,更加惹恼了鸿胥。 鸿胥从王庭议事大殿回来的时候,已近午时。 走进府门,鸿胥径去门客室。 无论是大周王朝,还是西部各个部落,官员们都喜欢豢养门客,并且得到了律法的许可。 门客是贵族地位和财富的象征,这些被养为门客的人,有些具有真才实学,可在关键的时候替主人办事,有些却是徒有其名,骗吃混喝。 门客的身份与家奴不同,不干杂役,可出谋略,可任保镖,按其作用不同分为若干级,最低一级只能做到温饱,最高一级却可食而有鱼,出而有车。 鸿胥府中,养有门客三十六人,武十九人,文十七人。 三十六人之中,有两个比较有名的人物,一个是武者豢龙,一个是谋师八方。 武者豢龙,三十三岁,据说是上古时代豢龙族的后裔。 大夏王朝时代,豢龙族是一个闻名天下的望族,族中出了一个名人,名叫关中逄,因看不惯夏王桀的骄奢淫逸,冒死进谏,入狱被杀,成为华夏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忠谏被杀之人,留于青史。 或许是受了关中逄的牵连,豢龙族在此后的数百年之中,势力日渐衰微,至商,成一小族,至周,衰弱到几不可闻。 豢龙喜欢独行天下,不愿受人约束,一套豢龙剑法,杀人无数,其性格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行事极为随性,就算杀人,也不太讲道理,想杀的人,躲到天涯海角他都能找到,不想杀的人,天天在他眼前晃荡甚至天天惹他,他也不杀。 不知为何,这样一个人,竟然于三个月之前拜于鸿胥门下,甘心当了一名门客。 谋师八方,四十六岁,谋字门第十七任门主。谋字门创立于大商王朝帝乙时代,帝乙是大商王朝最后一位君王纣王帝辛的老爹。创立谋师门的人叫十方,从名字上看,比起八方多了两个方向。 谋师门出了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姜子牙,商末周初兵学奠基人,辅佐周武王姬发建立大周王朝,建立神殿,创建封神榜,分封诸神。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姜子牙不应该归于谋师门,只能说与谋师门有些渊源。 姜子牙的先祖曾在四岳为官,辅佐夏禹治理水土有大功。 但到姜子牙出世的时候,家境已经败落,姜子牙年轻的时候干过宰牛卖肉的屠夫,还开过酒店卖过酒,他是在开酒店卖酒的时候认识了十方,那个时候姜子牙的酒店生意做得挺好,根本无心放弃生意投入谋师门下。 十方甚觉可惜,遂将天文地理,军事谋略以及治国安邦之道倾囊相授,没想到竟造就了一代奇才。七十二岁那年,姜子牙在渭水之滨磻溪边上直钩垂钓,坐等鱼儿上钩,没钓到鱼,却钓到了西伯侯姬昌。 谋师门在周康王姬钊时代,因辅佐攻伐鬼方有功,名声达到了高峰,其后人才凋零,再无大的建树,后又受周厉王姬胡打压,进一步衰微。 至周幽王姬宫湦上任时,已是泯然于茫茫人海之中,谋师门虽然还在,却有同于无。 八方算是近五十年以来谋师门难得一见的人才,接任门主之位后,不好好经营谋师门,以图重塑辉煌,却投入了鸿胥府中,做了门客。 鸿胥进入门客室的时候,室内只有豢龙和八方两个人,没有议事,只是喝茶。 一文一武,注定不会有多少共同话题,只不过,二人都极喜欢品茶,是茶,将二人粘合在了一起。 见到鸿胥进来,二人并未起身,也没有行礼,豢龙只是指了指旁边空着的一把椅子,淡淡地说:“茶刚泡好,主公来得正是时候。” 如此语气和态度,绝然不像是鸿胥的门客,倒像是这里的主人。只是称呼了一声主公,总算是给了鸿胥一些面子。 鸿胥微微一笑,并不计较,端起一杯茶,品一口,“豢龙兄泡茶的本领,可与剑法一拼。” “古人都说,剑丹琴心,这剑道一途,何时与茶道相提并论了?”八方微微一笑,不以为然地说道。 “八方兄说得是,我这个比喻,极为不妥。”鸿胥笑着说道。 “主公一向不太喜欢去王庭议事,今日急急前去?却是为何?”八方问道。 一杯茶停在唇前,并未入口,似是闻香,又似是静等鸿胥回答。 第10章:赢开是个精明的王 “嬴开急召议事,不得不去。”鸿胥一口喝干了杯中之茶。 “所议何事,能否说来听听?”八方说完,茶杯仍是停在唇边,内心之沉稳,与鸿胥相比,似乎强大了许多。 “自然是穆嬴的事。” “穆嬴一事,滴水不漏,主公为何看上去心神不定?”八方终于饮了一小口茶。 “莫守拙没死,他回来了。”鸿胥说道,“被嬴夫关押于一处牢狱之中,昨夜亥时,牢狱离奇失火,等火扑灭,只见两具烧焦的尸体。” 豢龙猛然看着鸿胥,断然说道,“不可能,莫守拙已死,绝非妄言,主公亲眼见过此人?” 鸿胥摇头,“没有,但嬴夫见过,此人与嬴开因大庶长职位一事闹得不可开交,早已不是一心,绝不会联手欺骗众位族长,莫守拙未死一事,极有可能是真的。” “主公需将事情经过详细说一说。”八方将茶杯放入茶桌之上,脸色凝重,似乎已经察觉此事非同小可。 鸿胥遂将议事大殿发生的事情,细细地说了一遍。 八方听得仔细,听完之后,沉思良久。看着豢龙,“莫守拙定然没死。” “八方,你在怀疑我吗?” 豢龙有些恼怒地说道。锁秋岭上,他唤出幻龙,亲眼看着莫守拙死于幻龙之爪,绝无生还之可能,八方如此怀疑,是对自己大不敬。 “不是怀疑,是实情。” 八方语气坚定,毫无顾忌。 豢龙还想争论,被鸿胥以手势制止。 “就算嬴开是一个会演戏的人,嬴夫却绝对不是。我猜想这场戏,定是嬴开和墨荼联手上演。 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打压嬴夫,去去他的嚣张气焰,令他不敢再明目张胆地逼迫嬴开取消大庶长职位。 第二个是,树立大庶长的威信,培养他的势力。经此一事,这两个目的,好像都成了。”八方说道,话中不无忧虑。 鸿胥与豢龙皆是聪明之人,听八方如此一说,顿时心如明镜。 “我当时虽有疑虑,却并未想得其中深义,如今听八方兄一说,茅塞顿开,这的确是嬴开与墨荼二人联手上演的一场好戏,我们都成了观戏之人。”鸿胥说道。 “我猜想,莫守拙既然没有死于锁秋岭,就绝不会死于牢狱之中,牢狱失火,定是有人故意为之,这个人,不是嬴开,便是墨荼,而绝非嬴夫。”八方接着说道。 “真是一箭数雕,既威慑了嬴夫,警告了众位族长,树立了墨荼的威信,又保护了莫守拙,嬴开果然是一个精明之人。”鸿胥由衷地说道,此刻,他感受到了嬴开的可怕之处。 “现在的莫守拙一定藏到了一个隐密的地方,一个我们找不到的地方。”八方说道。 鸿胥的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寒意,莫守拙是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心思缜密,极富谋略,嫉恶如仇,杀人如麻。 他突然感到,似乎有一双眼睛,正在不远处的阴暗角落之中窥伺着他们。“他现在就像一只躲在黑暗角落中的狼,对于我们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 豢龙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八方谋师所言有些过了,就算他是一只狼,我们也绝不是老鼠,为何怕他?” 八方看着豢龙,“我记得豢龙弟跟我说过,莫守拙于锁秋岭之上,以一人之力斩杀十六名豢龙寨豢叶使者,最后还是唤出幻龙伤了他,足以看出莫守拙的战力有多么恐怖。我们只有承认他很强大,才能以应对强大之人设计杀之。” “八方兄已找到对付莫守拙之策了?”鸿胥问道,此时的他,心中亦是充满了忧虑,一盘看似完美的棋局,恐怕要被莫守拙搅个稀巴烂了。 八方摇头,“经此一事,嬴夫定会收敛锋芒,短时间内不会再提及取消大庶长一事,眼前最紧要的,是保住左庶长一职。” 说到这里,八笑了一下,“墨荼于关键之时,替他说了一些话,虽然只是演戏而已,却毕竟帮他解了危,消了众人的疑虑,定然心生感激,以左庶长的性格,日后大概率不会再与之作对。 嬴坤本是与世无争之人,从第二落到第三,对他来说,无关紧要。前期是因为与嬴夫关系好,故而帮了些忙,此事之后,定然蛰伏。 况且,嬴夫和嬴坤皆为嬴姓部落,自家人内斗可以,不会一致对外。六位大夫,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两族与嬴氏部落渊源已久,恐怕不会为我所用。 中大夫公孙,下大夫孟呙,西吉,白毅四族,与主公的部落本是同根,倒可一试。” “我着即派人,暗去公孙,孟呙,西吉,白毅四位大夫府上作一番游说,希望能成事。另外,若是将莫守拙未死一事通露出去,八方兄以为嬴夫会如何?”鸿胥问道。 “嬴夫是聪明之人,他如何想不到,牢狱失火一事,或许是嬴开给他设的一个局,只是知道又如何?嬴开是王,他只是个庶长,要免掉他这个职位,嬴开有的是办法,这一次,只是给他一个提醒而已。主公的意图,于事无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便去找莫守拙好了,找到他,杀了他,一了百了。”豢龙大声说道。 八方端起茶杯,小呷一口,“豢龙弟确信自己是莫守拙的对手吗?” 豢龙语塞,锁秋岭一战,他与数人围攻莫守拙,此人战力之强,远超他的意料之外,若是单打独斗,大概率不是对手。 “按照主公的吩咐,我已遣人前往西戎十二国和狄部落,游说共商大事。主公,莫守拙未死,非同小可。他已离开牢狱,于暗中潜伏,更是不能小觑。 嬴开大张旗鼓要墨荼彻查穆嬴一事,还要嬴夫相助,只是虚张声势,转移视线。 真正彻查此事的人,是躲在暗处的莫守拙,我等日后行事,需加倍小心,绝不可露出马脚。” 鸿胥点头,“这是自然,我会告知众人,不可大意。” 第11章:人皮面具 “好了。”有娇喊了一声,说话之时,又在莫守拙头上乱拂了几把,让一头长发更乱,取过一面青铜镜,举在莫守拙面前。 莫守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脏脸上全是黑灰,横七竖八,一道一道,像是一条条黑色的蚯蚓,看上去极为恶心。一头乱发,蓬头盖面,上面还沾着些杂草,活脱脱一个落魄至极的乞丐。 “有娇,把我弄成这个样子,你够狠的啊!”说这话时,莫守拙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黑白相间,更是让人不忍心看,也太不敢看。 有娇嘻嘻一笑,“少爷,是你要我帮你易容的。” 莫守拙翻了一个白眼,于满面黑灰之中,更加醒目。“我也没说让你把我弄成个乞丐,而且是一个又脏又丑的乞丐,真是可惜了我那一副旷世好容颜。” “我只会把你弄成乞丐,别的不会。”有娇很干脆地说道。 莫守拙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我服了你了,怪我找错了人。”说完起身,嘱咐道:“我出去一下,你留在家里,绝不可外出,也不可让人看到。” “我把自己弄成个乞丐跟你一起去。” “不行。”莫守拙断然拒绝,“老老实实在家待着。” 有娇噘了一下嘴巴,做个鬼脸,“好凶。” 王城西门向西七里,有一个小村庄,三五十户人家。村庄东侧,有一个湖,湖中有鱼,一个老人正在钓鱼。 这个老人,是号称天下第一的易容大师,老农,原主莫守拙的朋友。 一个乞丐坐在他身边的地上,目光盯着湖面,双手抱着膝盖。 乞丐已经来了有些时候,一直没看到老人钓上鱼来,遂叹了口气,“老农,你恐怕是钓不到鱼了。” “莫守拙,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老人没有看乞丐,看着湖面。 “你觉得我是一个那么容易死的人吗?”莫守拙笑笑,“想不到我化了这么好的妆,还是被你认出。” 老农扭头看着莫守拙,摇摇头,“你这妆化得的确不怎么样。” “所以我才来找你。”莫守拙说完,捡起一块石子扔到湖里,这一下,就算有鱼过来,也定然被吓跑了。 老农叹了口气,“你总是这么不讲道理。” “不是我不讲道理,是你不讲道理,你就算在这里待上一整天,也不会有鱼上钩,因为你的鱼钩上面,没有鱼饵。我想,这湖中的鱼儿,恐怕已经不知把你骂了多少回了。” 老农收了鱼钩,将小背篓背到肩上,朝着旁边的林子走去。 林子里有一间小木屋,有些破烂。 室内拾得还算整洁,东面的墙边有一张木桌,木桌上放着刀剪等工具,皆为青铜材料制造,墙上挂着几张已经成形的人皮面具,非常逼真,就像是从真人的脸上剥下来的一样,极其瘆人,也极其恐怖。 “说吧!想变成什么样子?”老农似乎清楚莫守拙的来意。 莫守拙从怀里取出一张画,画上画着一张脸。这张脸,是那个世界的自己。虽然原主已经够帅,但他还是喜欢原来的自己,因为,原来的自己,也够帅,用他女朋友的话说,是帅得不讲道理,帅得让人无话可说。 老农接过来看了一眼,放到桌子上。 “三日后来取。” “不行,就今日。” 老农看着莫守拙,“普天之下,你是唯一一个可以强迫我做事情的人,奇怪的是,我还不想拒绝。” “能强迫号称天下第一易容大师的老农为我做事,我非常荣幸。”莫守拙笑了一下。 老农挥挥手,“一边去,六个时辰之内,别来打扰我。” 莫守拙抓过老农的鱼钩,提起小背篓朝外走,边走边说:“我给你的报酬,是帮你钓几条鱼,然后烧一顿鱼汤喝。” “你恐怕钓不到。” “钓不到我便去湖里抓,正好把身上的黑灰洗掉。”莫守拙说道,再不理会老农,径直出了树林,来到湖边,坐在方才老农坐过的那块石头上,将鱼饵挂上鱼钩,抛到水里。 莫守拙在湖边,钓了整整一下午鱼,收获不小,三条黑色的鱼,像黑鱼,也像草鱼,一条一斤有余。 将鱼在湖边杀了,收拾干净,提着回来,进了老农的厨房。 莫守拙最拿手的菜,是做鱼。 三条鱼,两条清炖,一条烧烤。虽然调料不够齐全,莫守拙却也能保证做出清炖鱼和烧烤鱼的味道。 只不过在烤鱼的过程中,他还是把老农骂了好几回,找不到孜然的时候骂了一回,找不到辣椒面的时候,又骂了一回。 只是,老农听不到。或者就算听到了,也不会理他。 趁着做鱼的空隙,莫守拙还把自己的脸洗了个干干净净,理顺了头发,撕去了沾在上面的杂草,让有娇辛辛苦苦那么长时间做的事,成了无用功。 夕阳在天边燃烧出火红色晚霞的时候,莫守拙端着炖好的鱼汤和烤好的鱼进了木屋。 人皮面具正好完工。 老农将面具敷到莫守拙的脸上,莫守拙来到镜子前。 “莫守拙。”莫守拙不由地叫了一声自己的名字。 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此时的莫守拙,已经完全变成了几千后的那个世界里莫守拙的样子,就像以本体之身穿越过来一样。 见到了久违的自己,顿时无比喜欢。 而老农早已坐到了桌子前,开始大快朵颐。 等到莫守拙从镜子中看够了自己来到桌边的时候,一条一斤多重的烤鱼,只剩下了一条尾巴。 莫守拙一把将鱼尾巴抓在手中,“你太不够意思了,这是打算连鱼刺都不给我留一点吗?” 老农不理他,拿起勺子去舀鱼汤,而鱼汤也只剩下了不到三分之一。 莫守拙将鱼尾上极其有限的一点鱼肉撕下来放在嘴中,心里后悔,“早知道这样,刚烤熟那会儿,就该先消灭上半条。” 莫守拙将剩下的鱼汤尽数倒进自己的碗中,从腰间衣服内取出一个牛皮酒囊,里面装着老刀子酒。 老农一把便将酒囊夺了过去。 莫守拙一愣,“嗨,你个死老头越老越成精了,会抢了是不?” “一个人皮面具换一壶酒,你不亏。” “那还有这些鱼呢?搭上的是吧?” “用我的鱼钩钓的鱼,本就是我的,你吃的是我的鱼,何来搭上一说?”老农翻了个白眼,不知道是被灌下去的一口烈酒呛着了还是怎么的。 “好吧!你总是有道理,我不跟你说了。”说完,递过去一只小碗,“你给我倒一碗,剩下的都给你。” 老农在莫守拙递过来的碗中倒了小半碗。 “再倒点。” 老农不理,将嘴巴对着酒囊口,大口地吞咽。 “酒烈着呢!小心醉死你。”莫守拙提醒道,其实他也知道,老农的酒量极大,就算一次饮尽这么两酒囊酒,也定然不醉。 “老刀子酒,的确够烈。”老农一直将酒囊中的酒喝得点滴不剩,才依依不舍地将酒囊放下,抹一下嘴巴。 “这酒我那里多的是,你若想喝,下次给你多带一些。”莫守拙将碗口的酒一口喝干。 “一言为定?”老农顿时两眼光亮。 “我何时骗过你?”莫守拙说道。 消灭了碗中的鱼,老农看着莫守拙,“说点正事。” 第12章: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什么正事?”莫守拙问道。 “为何易容?”老农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不是从来不问原因吗?”莫守拙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却反问了一句。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与老农说话,不能太认真。与一个人不喜欢认真的人认真说话,会让人不高兴,而且还会惹得自己生闷气。 “别人不问,你的事得问。” “王上命我护送穆嬴公主去西戎一事,乃是王庭机密,知道时间和路线的人,只有王上,我,三位庶长和太师六人,那些黑衣人能在险要之地设伏突袭,定然是早就得到了信息。” “为何让太师知道?”老农似乎是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莫守拙一愣,问者无心似有心,听者有心。 是啊!为何让太师知道呢? 此时,莫守拙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疑问,王上嬴开明明知道太师鸿胥心存野心,而且一向不喜参入王庭政务,如此机密之事,为何要让他知道? 这不合常理。 不符合常理的事情背后,通常都会有巨大的阴谋。 “说说你的看法。”莫守拙说道。 “我没有钓到鱼,是因为我的钩上无饵,你能钓到鱼,是因为你的钩上有饵。” 莫守拙心中突然感到了一阵寒意,“你是说,穆嬴公主是鱼钩上的饵,太师是要钓的鱼,而执杆钓鱼者,则是,王上?” “只是猜测而已。” 莫守拙沉思,随即摇头,“既然鱼饵已经放到钩上,而且有鱼咬钩,王上为何不收杆?却任由鱼将饵夺走?这好像解释不通。” “你钓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鱼,费了多少个鱼饵?” 莫守拙大概估摸了一下,“近二十个吧!” “不是每一次鱼咬钩,你都能将它钓上来,是因为时机没把握好。从嬴氏王庭去西戎王庭,百里之遥,在何地设伏,何时突袭,非决策之人,难以掌控。” 莫守拙的心脏开始急促跳动,事情似乎已经越来越明朗。 “你是说,王上故意将穆嬴去西戎的消息透露给鸿胥,引他派人于半路设伏,企图劫走穆嬴,破坏嬴氏部落与西戎的联姻关系。而后派兵尾随,抓住突袭之人,使鸿胥的阴谋大白于天下。只是未能猜准设伏之地,故而出了纰漏?” “你可知谋师门门主八方?” 莫守拙点头,“听说过。” “此人极为厉害,是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以他的能力,不会看不透王上的意图,但机会难得,他绝不会放过,故而将计就计,却又计高一筹,既成功劫走了公主,又让王上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上知我对他忠心耿耿,如此重要的事情,他为何不提前告知于我,也好有个防范?” “大周王室一直打压嬴氏部落,又有戎部落在南,狄部落在北,皆是对嬴氏部落虎视眈眈,鸿胥意图脱离嬴氏部落的决心无可更改,嬴氏部落面临内忧外患,形势极其危险,稍有不慎,就有会亡族灭种之危,在如此形势下,你认为王上敢死心踏地相信一个人吗?” 莫守拙突然有些难过。 原主对王上忠心耿耿,到头却成了被挂在鱼钩上的个饵,这的确让人心寒。 “你不必难过。”老农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如果你是王上,也会这么做。” 莫守拙摇头,“我不会对效忠我的人,做出如此事情。” “你是王庭侍卫队队长,专事王庭和王上安全之职,本不必你亲自护送。 王上为何派你前去?我猜想,王上是为了以防有失,才特意命你亲自护送。 本意是万一算不准鸿胥的设伏之地,突袭之机,希望凭着你的战力,救公主于危途,挽狂澜于既倒。 他一定以为,普天之下,没有人能杀得了你。 可惜,他的希望还是落空了。不但被人劫走了公主,还差点把你陪了进去。” “你是说,我让王上失望了?” “正是。” “你活着回来,王上绝对没有料到,他一定会无比惊喜,因为他离不开你,只是没有表露出来罢了。你今日来找我要人皮面具,定然是接受了他的命令,彻查谋后之人,救回公主。” “的确如此。”莫守拙说道,“我被左庶长关押进牢狱之中,王上命人将我救出牢狱,并且放了一把火烧了牢狱,再迁怒于左庶长,压了他的锐气,杀了他的威风,尔后命大庶长和他彻查此事。” 老农叹了口气,“王上果然是一代英主,深谋远略,一举数得,做事滴水不漏。嬴氏部落有此人做王上,它日必定君临天下。” 君,自然是君王之意,只是不知老农此时所说的君,究竟是嬴氏之君,还是天下之君。 莫守拙叹了口气,“看来你的确用人皮面具换了不少情报,虽然整天躲在这片林子里,足不出户,却能洞晓天下大事,看透复杂的道理。” “就算有情报,也是需要分析的。方才吃鱼的时候,你以为我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为了你那几条鱼吗?我是在想事情。”老农笑笑说。 “我突然觉得你很可怕,不笑还好一点,一笑就更可怕。” “我一点也不可怕,我只是喜欢制作人皮面具,喜欢吃鱼而已,平生再无其它爱好。不像你,整天忙着杀人,死于你刀下的人,得有数百上千了吧?”老农并不知莫守拙心中所想。 “我杀得都是该杀之人。” “每一个被杀的人,都有被杀的理由,无论这个理由算不算上得理由。如果有一天,你被杀了,你说你是该杀还是不该杀?恐怕难有个定论。” “是对是错,留给后人评说。说说吧!我以后该怎么做?” “你为何来找我要人皮面具?只是为了隐藏身份吗?”老农问道。 “锁秋岭设伏突袭,鸿胥的嫌疑最大。” “不是嫌疑最大,这事本来就是他指使人干的,只是找不到证据罢了。” “我一定会找到证据,将他绳之以法。”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想进入太师府?” “正是。” “进了太师府,你需防范两个人,一个是谋师门的门主八方,一个是豢龙族的后裔豢龙。我有点不太明白,这二人都是闻名天下的人物,一个是谋略可定天下,一个是战力几近无敌,却为何进了太师府,甘当一名门客。” “既然你如此好奇,我便顺带帮你查清此事,满足你的好奇之心。”莫守拙笑道。 第13章:你不是我的女人 莫守拙从老农的小木屋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已近亥时。 落雁巷里一片漆黑。 刚推开屋门,莫守拙便与从里面冲出来的有娇撞了个满怀。 脸上戴着面具,已绝然不是莫守拙的样子。 有娇“啊”地惊叫了一声,赶紧往后退了几步,一张小脸上,全是惊慌。 “别喊,我是莫守拙。” 听见声音,有娇顿时转惊为喜,“少爷,你去了好久啊!这是从那里弄了张人皮面具,跟真的一样,我还以为是别人来了呢!” “怎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莫守拙笑着说道。 有娇用力点头,“是。” 桌子上摆放着四个菜,一壶酒,一个果盘。 “少爷,你还没吃饭吧?饭菜凉了,我去热一下,很快就好。” 有娇说完,将饭菜放到盘子上,端着去了厨房。 莫守拙坐在饭桌前,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他的声音。 有娇能听出他的声音,几位庶长和太师等人也一定能。 虽然易了容,但若改变不了声音,照样能被人分辩得出。 “真是麻烦,看来明天还得去见个人。”莫守拙在心里想道。 晚上的四个菜,比早晨的四个菜,闻起来更香。 烧鸡块,炒鸡蛋,玉笋蕨菜,杏仁豆腐,粥是红豆粥,主食叫肉末烧饼。 “少爷快点吃,再热一回就不好吃了。” 见莫守拙在沉思,有娇催促道,说完,给莫守拙倒了一杯酒。 中午没吃饭,下午在老农那里抢了一条鱼尾巴,喝了一碗清炖鱼汤,不太顶事。 一闻到饭菜的香味,莫守拙便有了饥肠辘辘之感,取过一只碗,将壶中之酒尽数倒入,一口气喝干。 “少爷你慢点,这么烈的酒,喝急了伤胃。” “老刀子酒,若是细细的品,就不叫老刀子酒了。” 莫守拙不以为然地说道。 “那也不能这么喝,一口气喝一壶,太吓人了。你以后再这么喝,我就生气了。” 有娇很不满意地说道。 虽然只是个侍女,很多时候,有娇却是履行了女主的责任。 莫守拙虽然是王庭侍卫长,权位很高,因为并非贵族出身,所以没有土地。 嬴开曾经有过赏赐,被莫守拙拒绝了。 如此,家庭开支来源便只有微薄的薪水,维持日常开支已是捉襟见肘。 故而,家里养不起奴隶。一切家务事,都是有娇在做。 莫守拙忙于王庭防卫事务根本顾不上,久而久之,在生活方面就对有娇形成了依赖。 生活上的事,都是有娇说了算。 “好吧!我以后注意。” “一言为定。”有娇依然不放心。 “一言为定,赶紧吃饭。” 有娇吃了几口便不吃了,放下筷子,小手托着香腮,看着莫守拙。 “你怎么不吃了?” “中午等你等不来,吃得晚,不饿。” “为何如此看我?” “我在想少爷原来的样子。” “这张脸好看,还是那张脸好看?”莫守拙随口问道。 心里却想:这才是我原来的样子,你先前看到的,只不过是原主莫守拙罢了。 “都好看。” “选一个。”莫守拙是真心希望有娇说现在这张脸好看,他对自己天生的一副尊容,还是挺有自信的。 “说不出来,就是都好看。” 得不到准确的条案,莫守拙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失望,不过瞬即又想,还好有娇没说前面那张脸好看,若是这么说了,岂不是更加失望? 反正自己喜欢就行。 吃过饭,有娇给莫守拙端来了洗脚水,蹲到莫守拙面前,想帮他脱掉鞋袜,侍候他洗脚。 夏天衣服很单薄,有娇又是蹲在面前,胸前一对小小的丰盈极为显眼。 莫守拙赶紧将目光移开,“你以后只管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不必帮我洗脚。” “少爷,以前我可是经常给你洗脚的。” 莫守拙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着实让有娇感到奇怪。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可以,现在不可以了。”莫守拙有些生硬地说道。 “嬴氏部落里的女人都是要侍候男人的。” “你不是我的女人,我也不是你的男人,不必跟着她们学。” 有娇一愣,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色绯红,眼睛里却流下了泪水,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 “你怎么哭了?”莫守拙有些奇怪。 “我没哭,是盆里的水弄得眼睛上了。”有娇赶紧擦掉泪水,换上一副笑容。 如雨打的梨花带着一点点忧伤在阳光下绽开新颜,无限风情的美,让人心疼,也让人心动。 莫守拙将脚伸进水里,水很热,烫得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气。 “是不是太热了,我去给你舀些凉水兑上。”有娇说完,急急地跑了出去。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就用这张脸,脸换了,名字也得换,外人问起,你就说我叫飘凌,没有外人的时候,我还叫莫守拙。”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飘凌,这两个名字都好听。”有娇笑着说,手里拿着一条毛巾,站在一边等着。 “你不泡脚吗?” “你先泡,等会儿我回自己房间泡。” 莫守拙伸手从有娇手中要过毛巾,将脚擦干净。有娇端起盆子,在外面把水倒了,回来给莫守拙拉开被子,放平枕头。 这一连串的举动,让莫守拙有了一种小家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感伤。 当兵两年,刚刚回家,团圆的激动和欣喜余热未消,自己却一声不吭地穿越,悄无声息地失踪,现在已经过去了近十天时间,不知道他们急成了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报警了? 只是,警察如何能找到他? 有谁想到,此时的他,已经身处几千年前的大周王朝嬴氏部落,变成了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 还有,那个如有娇一样似秋水伊人般的女朋友,此时又是什么心思? 几千年后的那个时代的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的确是因为酒精中毒死了,女朋友岂不是要移情别恋? 若是有一天穿越回去却看到本属于自己的女人投入了别人的怀抱,他的心不得碎成一片一片? 这么一想,心里无比难受。 隔着几千年的历史迷雾,谁都看不见谁。 第14章:光明巫师 莫守拙要见的人,是一位光明巫师,名字叫无妄。无妄是他的号,真实的名字,无人知晓。 每一位巫师,都把自己的名字看成是最重要的秘密,因为一旦自己的名字被敌人知晓,敌人就可以使用巫杀术杀死他,或者让他变成奴隶。 大周王朝这个时代,巫师是一个行业,跟宰牛卖肉的屠夫,开酒店卖酒的商人是一样的。 只不过巫师卖的是巫术。 巫师分两种,一种叫光明巫师,一种叫黑暗巫师,从名字就能分辩出来,光明巫师是比较好的巫师,黑暗巫师则是比较坏的巫师。 无论是光明巫师,还是黑暗巫师,小门派都非常多,鱼龙混杂,参差不齐。 所修巫术的种类也是极其繁杂,千奇百怪。 就像那些没多大本事却一心想开设武馆的人一样,有些修了巫术的人,虽然自身能力不强,却喜欢开宗明派,妄图留下些名声,也能收些学徒,挣些钱银。 但万变不离其宗,真正能够留传下来并且得到巫师界认可的巫术,其实只有六种。 光明巫师三种,黑暗巫师三种,而且是两两对应,形成对头。另外还有一种共修的巫术,叫作巫杀术。 光明巫师所修巫术名叫心灵控制,神符,还魂术,巫杀术。 黑暗巫师所修巫术名叫巫蛊,诅咒(也叫相憎术),叫魂术(也叫鬼盒子),巫杀术。 黑暗巫师以巫蛊控制人的心灵,光明巫师可用心灵控制解之。黑暗巫师施人诅咒,光明巫师可用神符破之。黑暗巫师以叫魂术取人魂魄,光明巫师可用还魂术还之。 光明巫师好像是专为对付黑暗巫师才存在的,二者究竟哪一个出现的更早一些,无从查考。 巫杀术,是一种极其特别的巫术,在巫师界战力最强大,也最诡异。 能量达到五百樽以上的巫师,可以使用巫杀术,仅靠名字,就能在很远的地方将对方巫师杀死,或者让他变成自己的奴隶。 也正是因为有了巫杀术的存在,巫师们才会将自己的名字作为最重要的秘密保护起来。 但巫师使用巫杀术时,通常都会极为小心,因为巫杀术只能施以比自己能量弱的人,若是贸然向比自己能量强的人施以巫杀术,不但巫术无效,反而自身还会受到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称为能量崩盘。 能量崩盘对巫师的伤害是不可逆的,一个能量七百樽的高级巫师若是向一个能量八百樽的顶级巫师施以巫杀术,施巫巫师的七百樽能量会于瞬间消失,变成负一百,虽然还能活着,却形同白痴。 所以,巫师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一个风险性很高的行业。 好在,这样的风险,只存在于巫杀术。 正是因为如此,巫师界中几乎看不到巫师之间互相以巫杀术对战,看到更多的,是施巫和破巫。 巫师界由此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有些巫师苦修了一辈子巫杀术,却从来没有使用过,不是不想,是不敢。 在西部部落巫师界,无妄是一个比较有名的人物,师从大师无敌。 无敌号称大周王朝光明巫师第一人,长年居住在镐京城以西秦岭山脉翠华山巫云观,已年逾百岁,一生只收了一个徒弟,便是无妄。 无妄的住处,在嬴氏部落王庭东侧的一处无名小巷里面。一个巫师隐身于闹市,无妄似乎是个不喜清静之人。 其实不然,无妄只所以居住于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保护嬴氏部落王庭的安全,防范幻字人的攻击。 无妄只负责与幻字人对抗,非幻字人的入侵由嬴沐的军队和莫守拙的侍卫队负责。 为此,无妄耗费三年的时间,以神符术用六百六十六道神符在嬴氏部落王庭周围建立了一道强大的防御界,一旦幻字人前来攻击,神符就会发出警报,并且启动防御程序。 只要参入攻击的幻字人没有将全部的攻击力集中于一个神符,他们便破不了无妄的神符防御界。 嬴氏部落王庭从未受到过幻字人的攻击。 莫守拙见到无妄的时候,无妄正在练剑。身边默立着他的两个徒弟。 无妄既是巫师,还是剑客。只不过主修的并非剑而已,剑法称不上精绝,更多是被无妄当成了一种锻炼身体的手段。 无妄知道是莫守拙来了,虽然换了一张脸,但无妄能感应到他身上的气,气是无法改变的。 一套剑法舞毕,无妄停下来看着莫守拙,“我一直不相信你死了,老秦人的刀若是这么容易就被杀,岂不是辱没了这个称号。” 莫守拙无奈地笑笑,“只是差了一点点而已。我得告诉你一声,我现在多了个名字,飘凌。” “飘凌?这个名字不错,是因为换了张脸吗?” “你要这么说,我也不反对,脸换了,名字当然得换,要不换脸有何用?像我这么名声在外的人,要换就得换得彻底一点。” “脸换了,名字换了,若是我再帮你把声音变了,的确不会有人能认出你,不过,你改变不了身上的气。” “这你不必担心,我要去见的人没有你的能力,他们感应不到我身上的气。而且,他们跟我不熟,就算能感应到我身上的气,也不知我便是莫守拙。我来找你,是想要个东西,把声音换了。” 无妄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有三颗黑色小丹丸状的东西,取一颗递过来,“声音换了,就再也换不回来了。” “无妨。”莫守拙说道,取过丹丸吞下。 “还有一事想问一下,锁秋岭一战,对手是上百名黑衣人,其中一人,可唤出一条龙参加战斗,战力超强。 其余黑衣人,能用树叶杀人,树叶一旦进入人体,便如蛇一般四处游走,非得把体内的五脏六腑搅个稀烂不可,这等事,是不是你们巫师界的巫术所为?” 无妄摇头,“你说的绝非巫术。” “那是什么术?” “从未听说。” “是不是黑暗巫师所为?” “黑暗巫师修的是巫蛊,诅咒,叫魂和巫杀四术。巫蛊在于控制心灵,诅咒能使人互相憎恨,叫魂可取走人的魂魄,巫杀则是远程杀戮,巫师界没有能唤出龙的巫术,也做不到将能量赋予树叶杀人。 你说的那百名黑衣人,定然不是巫师,而是一类有着特异术能的人。” “真是怪事,不是巫师,究竟还有谁,有如此诡异的能力?”此刻,莫守拙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说了,我还有很多事要办,走了。” 莫守拙朝着无妄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第15章:帮手 从无妄住处回落雁巷七号途中,经过一条街,名字叫青铜街。 街上有二十余家店铺,卖的是武器,刀、剑、长矛等一应俱全,清一色青铜材料打造。 除了成品武器,还有很多店卖的是青铜原材料。 嬴氏部落本部没有自己的青铜矿,这条街上的绝大部分青铜材料,都来自鸿胥部落的青铜矿。 也就是说,是鸿胥部落的青铜矿,支撑着嬴氏部落的武器市场和武器。 这是经嬴氏部落王庭审批受到律法保护的武器交易市场,整个嬴氏部落,只有这一个市场。 无论是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还是热兵器时代的枪支弹药等都归类于武器,就如几千年后国家严控枪支弹药交易一样,古时对武器交易的管理也是极为严格。 只不过,官方只控制卖武器,却不控制买武器,在受到律法保护的武器交易市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买武器,不必带许可证。 莫守拙决定买把剑。 买剑当然是为了更好地隐藏自己的身份,脸换了,声音换了,名字换了,现在再把刀换成剑,看谁还能把他认出来。 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顾客大多是武者,也有极个别的巫师,还有一些,是宰牛杀猪的屠夫。 武器街上不但卖武器,还卖杀猪宰牛的刀。 莫守拙转了一大圈才挑中了一把剑,一把剑鞘剑身都绣着飞燕图腾的短剑,长二十七公分,可做匕首使用。 嬴氏部落对图腾有着严格的控制,只有王和部落族长的衣服及刀剑之上有权力和资格绣“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图腾全图,其他人只能绣一只飞燕,颜色任选。 短剑很漂亮,却也很普通,青铜材料打造,价格便宜,既杀不了幻字人,也杀不了妖,只能杀人,杀兽。 莫守拙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房间内多了一个人,一个很精干的男人,三十多岁,未带武器。 有娇已给来人泡了一杯茶,很小心地站在一边。 见到莫守拙回来,小脸上顿时笑得灿烂,一副长出一口气的样子,飞快地迎了上来,“少爷,你可回来了。” 看到莫守拙,来人起身,施了一礼,“侍卫长安好?” “你是谁?”莫守拙问道,快速搜索一遍,原主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人。能找到这个地方,并且知道他是王庭侍卫长的人,一定不是寻常之人,莫守拙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我叫嬴沧元,奉王上命令,潜入太师府成为门客,今日来此地寻侍卫长,是有要事想告。” 莫守拙不知是真是假,不敢贸然相信,决定还是先装逼一下,以探虚实。“你看我像王庭侍卫长吗?而且我不叫莫守拙,我叫飘凌,你可能找错地方找错人了。” 沧元微微一笑,“侍卫长虽然换了脸,也换了声音,但是刀还在,见刀如见人。 王上已然知道侍卫长定会心中生疑,故而告知了可以让侍卫长信任的法子。 侍卫长从牢狱之中脱身,是王上的计谋,脱身之后,来落雁巷七号见到的正是王上和大庶长墨荼,王上给了你两个任务,一是查明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是谁突袭了你。 二是找到公主穆嬴,带她回来。王上还告诉你,次日他会召开王庭会议,定左庶长嬴夫一个枉死之罪。这个会议已经开过了,事态发展,完全符合王上的策略。” 沧元将那夜之事说得极其清晰,若非王上或者墨荼亲口告知,定然不会如此准确。 莫守拙略一思索,看来这逼不必再装下去了,此人身份属实,问道:“你说有要事相告,是何要事?” “在锁秋岭突袭公主及侍卫长的谋后策划之人,是太师鸿胥和谋师门门主八方,领队之人则是豢龙族的族长豢龙,这二人都是鸿胥的门客。” “这个我已经猜到,我换了脸换了声音也买了剑,正是想进入太师府当门客,查清真相。” “侍卫长的确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 沧元由衷地赞道,“昨日王上召开会议之后,鸿胥回到府上,在门客室内与八方,豢龙二人密谋近两个时辰,其中详情无人知晓。 我与豢龙交往甚好,借故询问一二,他只告知,侍卫长未死,且已经从牢狱中脱身,正潜伏于某地,暗中查探公主被袭一事,而且极有可能以门客身份,潜入鸿胥府上。” 莫守拙听沧元如此一说,心里顿时升腾起了无名之火,“我费了这么多心思,换脸,换声音,换名字,换刀,就是想去那老家伙府上转一圈,经你这么一说,竟然是去不成了?” “打探到这些消息之后,我担心侍卫长会贸然前去鸿胥府上,落入陷阱,故而向王上禀报。王上命我前来将实情告之于你,并提醒你,此路不通,再寻他途,不可贸然行动。王上还要我告知,他绝不想再看到你出事。” “看来王上还是挺关心我的。”莫守拙说道,他本来对锁秋岭耿耿于怀,想着哪天有机会了必定要问上一问,现在听沧元这么一说,心中释然,那份怨责,荡然无存。 他本就不是一个喜欢记仇的人。 “袭击锁秋岭的上百名黑衣人个个都是高手,我带领的十名侍卫身手极高,却无一人能与之对战,你可知道,这些黑衣人究竟来自何处?公主被劫后关押在什么地方?” 沧元微微一笑,“侍卫长的心思与王上的心思不谋而合,实在令我佩服。 实不相瞒,我潜入鸿胥府上已有半载,得到了鸿胥的信任,只不过还没资格参加他与八方和豢龙的密谋议事。 锁秋岭遇袭之后,王上紧急召唤我,要我速速查清三件事,公主被劫后关在哪里?袭击锁秋岭的人来自何处? 谋师门门主八方和豢龙族族长豢龙甘愿拜于鸿胥府上做一个门客,他们之间到底达成了什么交易?” “有没有打探到内幕消息?” 沧元摇头,“无权参加他们三人的密谋议事,我能得到的内幕消息极为有限,况且,我也不敢过多询问,怕引起怀疑。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公主并没有被关在鸿胥府上,突袭锁秋岭的人也不是鸿胥府上之人,定是来自一个隐秘之地。 至于八方和豢龙为何甘心做一个门客,他们之间有什么交易,我是一无所知,也无从猜测。” 莫守拙在沉思。 沧元起身,“所知之事已实情相告,我不能离开太久,免得被人怀疑,这就告辞。以后探到重要消息,我会来这里找你。” 莫守拙点头,“身在鸿胥府上,处处都有眼睛,你要小心才是。” “多谢侍卫长关心。” 二人互相施礼,沧元匆匆离去。 第16章:小刀子酒酒馆 太师巷太师府马路对面向北三十米有一家酒馆,二层小楼,名叫小刀子酒酒馆,酒馆的老板姓嬴,大家都叫他嬴老板,五十多岁,老伴早亡,有一儿一女,儿子在武器街开了一家武器铺,据说生意还行,女儿在店里帮他卖酒。 嬴老板在这里开酒馆已有三年,生意一直不死不活,只能勉强付清租费,剩下的钱银,仅够糊口。 外人不知道的是,小刀子酒酒馆最近被一个人悄悄地买了下来,买这个酒馆的人,正是莫守拙。 嬴老板仍然留在店里,只是从老板变成了打工者。 莫守拙出的价,嬴老板实在无法拒绝,这些钱银不但足够他养老,还能在女儿出嫁时陪上一套不错的嫁妆。 莫守拙并不打算亲自经营酒馆,酒馆内的大小诸事,皆由嬴老板打理,对外,他还是老板。 莫守拙买下这家酒馆只有一个原因,监视太师府。 莫守拙已经三天没有见到嬴沧元,得不到嬴沧元的情报,查探公主被劫一事,便无从入手。 此时,莫守拙正坐在二楼朝西的一个窗户边喝茶,坐在这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太师府的大门,进出之人,皆入眼中。 不喜欢跪坐的莫守拙,专门让嬴老板按照他的图纸定做了一张高位木桌和四把木头椅子,供自己和有娇使用。 莫守拙旁边站在一个中年女人,面相极其一般,脸颊上还生着些雀斑,像极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仆。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人,手里竟然拿着一面青铜镜,细细地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似乎非常在意这一副尊容。 这个女人当然是有娇,只不过是易容后的有娇。 “少爷,你真是太坏了,把我弄成这么一副样子,太丑了,丑得连我自己都不想多一眼。”有娇嗔怪道。 把有娇弄得这么丑是莫守拙的主意,但事情是老农做的。只不过,为了保护老农,莫守拙并没有带着有娇去找老农,只带了她的画像。 “你不是一直在看吗?都看了快一个时辰了,累不累?” “我本来是挺美的一个女人,现在变成最丑的了。” 有娇难过地说道,一副要哭的神态,突然又“嘻嘻”一笑,“明明长得这么丑,却又给我起了娇娘这么个名字,想想都好笑。让人家听到了,非得笑个半死不可。” “娇娘这个名字不好听吗?” “好听,就是跟面相不符。” “太美的女人,在街上走,会很危险,容易招来事端,不如丑一点,安全。” “那也不用弄这么丑吧!”有娇仍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丑吗?我感觉不丑啊!只能说一般般吧!” 莫守拙硬是忍住笑,口是心非地说道。“而且,你要进入太师府当仆人,只有丑一点,才不会那么惹人注目。我听说,太师府里有些门客极不老实,专门欺负漂亮的女人。” “你让我去太师府当仆人?”有娇吃了一惊。 “昨儿个跟你说过的事,今日就忘了?” 有娇又是“嘻嘻”一笑,“老想着这张脸,把你交待的事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了。” “记着,你进了太师府,只能听只能看,绝对不问,最好是连话都不要说。你虽然外貌像个中年女人,但声音还是你的声音,话说得多了,容易被人怀疑。还有一件事一定切记,见到沧元,不要理他,就当作不认识。” 说到这里,盯着问道,“能记得住不?” 有娇用力点头,“记得住。” “我已给嬴老板做过交待,让你进去做个打扫卫生的仆人,这样的话,你就能在府内四处行走。把在太师府里面听到的看到的全都记下来,回来告诉我。” 有娇还要说什么,被莫守拙以手势制止,此时,有一个人出了太师府,正往酒馆这边走来。 来人是太师府的一个小管家,负责太师府日常供给的采购事宜,府内用的酒,除了老刀子酒之外,多是从嬴老板这里采购,与嬴老板交情甚好。 楼下,满脸堆笑的嬴老板将有娇引荐给小管家。 “管家老爷,这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父母早都死了,因为不能生育,被夫家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就投到我这里。 你也知道,我这小本生意,养活不了她。只能托您关照,在府里找个差事。这人虽长得丑,也不太说话,却勤快,做事也麻利,让她收拾收拾院落什么的,保证让您看得上眼。 钱不钱的不要紧,吃饱就行。也不用在府里睡,把一天的活忙完了,就来我这里睡,反正很近,两步路就到了。” 让有娇回酒馆睡,是莫守拙特意交待给嬴老板的,这样的话,有娇可以及时地把一天来在府中看到的听到的告诉给他。 善于从不是情报的琐碎信息之中归纳整理,找到有用的情报,是莫守拙的强项,他专门接受过这个方面的培训。 小管家看着有娇,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啊!可怜之人还真是多,既然嬴老板举荐,你就跟我走吧!去府里做些打扫院子的活路,不累,除了管饭,一个月再给十个三孔布。” 三孔布是周王朝通用的一种钱币,称为布币,青铜材质,每个重十克左右。一个三孔币可以兑换二两小刀子酒。 嬴氏部落归属周王朝管辖,与大周王朝交易频繁,钱币铸造方面,便参考了大周王朝的模版,有布币,刀币,珠币等。 嬴老板闻听大喜,“我替这个亲戚谢过管家老爷啦!” 管家给嬴老板付了酒钱,说:“把酒提上,跟我走吧!” 嬴老板赶紧又取了一坛小刀子酒,“管家老爷,这坛酒是孝敬您的,日后您要喝酒,只管差人吩咐,我给您送到府上去。” 小管家露出一脸笑容,伸手接过小刀子酒,“嬴老板客气啦!” 二楼,莫守拙站在窗口,看着有娇远去的背影,沉思着。 有娇跟着管家来到太师府,进门之时,回头看了一眼莫守拙所在的方向,径直进了门。 送走小管家,嬴老板来到二楼。 “飘老板,您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小管家与我交往甚好,定会对您的人有所照顾。” 莫守拙点头,“你办得不错,话也说得圆满。我这里没事,你下去忙吧!” 第17章:太师府 太师府的院落很大,有假山,有花园,有湖泊,有楼台亭阁,像个迷宫,初进之人,若是无人带领,很容易走乱方向。 进了府门的有娇跟着小管家一直往前走,边走边偷眼四顾。 绕过假山,穿过花园,把酒放到一处地窖之内,复又上来,被小管家领着找到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的女人。 见到时,女人正坐在一处墙角下,用竹条修补着一个竹筛。从面相上看,不恶。 “叫秋姐。”小管家朝着有娇说道。 “秋姐。”有娇故意沉着嗓子叫了一声,表现出很胆怯的样子。 “这是小刀子酒酒馆嬴老板的一个远房亲戚,被举荐来太师府做事,以后就跟着你,清扫府院卫生。不必给她安排住处,忙完了就回嬴老板那里睡。你知道我与嬴老板交往甚好,此人身世极为可怜,你需多加照顾才是。” 被称为秋姐的女人听小管家如此一说,满脸立时堆起笑容,说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管家的话,我定当照办。” 小管家交待完便走了,他虽不是太师府主事的大管家,但在仆人之中,地位甚高,能做如此一番交待,的确难得,与嬴老板的关系定然非同一般。 秋姐指指正修补的筛子,“会不?” 有娇点头,小声说道:“会。”拉个小凳子坐下,与秋姐一起修补起筛子来。 “你叫什么名字?”秋姐问道。 “娇娘。” 听到这个名字,秋姐一愣,抬头看着有娇的脸,“你这个名字,倒是挺有意思。” 言下之意,娇娘这个名字与有娇的这副尊容,极其不配。虽未明说,但话中之意,已然非常清晰。 有娇并不理会,装作没有听懂话中之音,低头做事。 “太师府规矩很严,在府里多做事少说话,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别给自己惹上事端。” 有娇点头。 “你这身材看上去极好,不像生过孩子的人。” “就是因为不能生育,才被夫家赶了出来。因父母早亡,无处可去,不得已才来投嬴老板。” “该死。”秋姐愤愤地说道,“那个男人真是该死,没一点人味。你不能生育,他再娶一房便是,为何非要赶你走?” “夫家穷,养不起。” 秋姐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做女人真是太难了。我男人死得早,留下两个孩子,大的十一岁的,小的九岁,全靠我一人养活,难得很。还好,太师府里管事的对下人挺好,钱银也是按月发放,从不拖欠。好好在这里干着,养家糊口不是个事。” “秋姐要是有难处,我以后挣的钱银都归你,反正我是一个人,要那钱银也没用处。” “那可不行,我哪能干那事。”秋姐赶紧摆手拒绝,“我虽日子过得紧巴,却也能活得下去,两个孩子吃穿不愁,老天已是很眷顾我了,哪能要你的钱银?花不着,就好好攒着,总有用上的一天。” 有娇点头,她虽然是个孤儿,却绝不是话中表达的那般可怜和辛苦,相反,跟着莫过拙,小日子还过得美滋滋地。 但秋姐的话,依然给了她巨大的温暖,内心之中,对秋姐充满了感激。 二人接连修补了几个破损的筛子,到了吃午饭的时间,秋姐带着有娇去打饭。 太师府里的仆人大约有近百人之多,厨房外排了很长的队。 这些仆人,在太师府中从事着繁杂的事务,工作辛苦,待遇极低,远不似那些门客,从不干杂役,大部分人整天无所事事,却顿顿有酒,吃得饭菜,也是荤素搭配,远非仆人所能比。 等轮到秋姐和有娇的时候,秋姐朝着打饭的厨子低声说道:“新来的,小管家有交待,要照顾。” 厨子一听,将勺子用力往菜桶里沉了一下,盛出一大勺子菜,倒进有娇的碗里,菜量和菜里的肉,明显比别的人多了一些。 一个菜,一个黑面馍馍,二人回到秋姐的房间里吃。 秋姐的碗里只有两小块肉,秋姐并没有吃,而是用筷子小心地夹出来,放到一张牛皮纸上,正要包起来时,有娇问道:“秋姐为何不吃肉?” 秋姐一笑,“拿回去给孩子吃。” 有娇一听,将自己碗里的五六块肉夹出来,往牛皮纸里放,秋姐赶紧阻拦,却拦不住。 “我不喜欢吃肉,你拿回去给孩子们吃吧!” “唉!”秋姐叹了口气,愤愤地说道:“你这么一个善良的女人,却被夫家赶出家门,老天爷真是瞎了眼了。” 有娇低头吃饭,再不吭声。 吃过饭,二人将碗筷洗了,放起来。秋姐带着有娇去清扫府院。 秋姐负责清扫的府院正是门客们居住的院子。 为了留住这些门客,鸿胥专门为他们建造了一个独立的院落,府中之院,院子很大,种满鲜花,此时正是花开时节,百花争艳,暗香四溢。 院落四周建有四十多间房屋,清一色的雕镂木刻,看上去极为华丽。凡是投到鸿胥府上的门客,都可以得到一个单间。 院内有六个亭子,两座假山。每个亭子里面,都放着一张两端翘起的长条状石桌,石桌上面摆放茶具,棋盘等物,石桌两侧各有三个蒲团。 一个水质清澈的小型人工湖沿着亭子蜿蜒环绕,将所有亭子包围于其中,湖中养有金鱼。 秋姐和有娇走进院子的时候,数十个门客正或坐或站在亭子之中,品茶聊天。 两个门客在对弈,围观者甚众。 所谓观棋不语真君子。 这些门客之中,看起来很多人并不是真君子。不少门客都在对棋局指指点点,对弈者落下的每一颗棋子,都会被人提出异议,似乎子子落错,步步有误,声音嘈杂。 鸿胥并没有给这些门客安排事务,整日无事,除了品茶下棋聊天,再无它事可做。 有娇一眼便看见了嬴沧元,坐在入门处不远的一个亭子里,与三人聊天。 由于得到莫守拙的嘱咐,有娇只是看了一眼,便迅速将目光移开,装作从未见过一般。 而沧元,也没有认出有娇。 有娇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不但丑陋无比,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唯唯诺诺的神态,全然没有了她那娇艳如天人,灵动如仙子的绝美之态。 第18章:不速之客 有娇离开太师府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 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第一时间将面具摘下来,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一个极丑,一个极美,给莫守拙视觉和感官上的冲击,不亚于一场风暴。 饭菜已经准备好,莫守拙在等着她,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一日不见有娇,莫守拙的心中有一种很难说出的感觉,好像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少爷,我快饿死了。”有娇说完,一屁股坐到桌子前。 “太师府不管饭吗?”莫守拙笑着问道。 “管饭,可饭里肉少,我也没舍得吃,把肉夹给秋姐,让她带回去给孩子吃,我现在馋肉了。”一坐下,有娇就夹了块红烧肉塞进嘴里。 “很多女人为了保持体型,一个个地拼命减肥,别说吃肉,连青菜都不敢吃,你倒好,见了肉就像见了亲人一样。”莫守拙笑着说道,他突然觉得,看有娇吃饭,也是一种享受。 “王庭里的女人都不吃肉吗?”见桌子上没有酒,边吃边问道,“你怎么不喝酒?” 莫守拙微微一笑,“不喝。” 有娇又往嘴里塞着一块鸡肉,瞪大眼睛看着莫守拙,“少爷,你越来越奇怪了。” “怪吗?的确有些怪。”莫守拙随口敷衍道。 “奥,我知道了,我没给你带老刀子酒来,这小刀子酒,你不喜欢喝。”有娇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鸡肉上的油不小心从嘴角流了下来。 莫守拙递了一张绢帛给她,“看你这副吃相,口水都流出来了,不必瞎猜,好好吃你的饭。” 有娇“嘿嘿”一笑,把嘴角擦干净,再不理会,专心吃饭。 饭吃完,嬴老板的女儿上来收拾了碗筷。 “现在跟我说说,你今日在太师府,都看到了什么?又听到了什么?” 有娇便把自己如何进入太师府,如何遇到秋姐,以及与秋姐说的一番话和在门客院中看到的场景统统地说了一遍。 “你的确见到嬴沧元了?” “是,见到了。他在跟两个人聊天,我故意在他身边停留了一些时候,他也没认出我。” “与他聊天的两个人是谁?” “不认识。” “这两个人中,有没有人带刀?” “没有。” “既然没有带刀,定然不是豢龙。”莫守拙推断。 “好吧!今天就聊天这里,忙活了一天,辛苦你了,去休息吧!明天一早还得去。” “一天没见你了,我想和你说会儿话。”有娇笑嘻嘻地说。 “说什么?” “我想听你讲杀人的故事。” “杀人的故事,你还是少听为好,免得夜里做噩梦。”其实莫守拙就是想讲,也无从谈起,原主的记忆碎片里并没有记录杀人的故事,或许是因为杀得人太多了,懒得记了。 “好了,就聊到这儿,回屋睡觉去。” “我不,我还想聊一会儿。” “少磨蹭,睡觉去,要不明天没精神。”莫守拙故作凶巴巴地说道。 “好凶。”有娇站起来,噘着嘴巴,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地去了自己的房间。 站在房门口,有娇却又回过头来看着莫守拙,小脸上全是笑,“我还没给侍候着你洗脚呢!要不等你洗完了脚我再去睡觉?” “我已经洗过了,你不许再找理由,现在,马上,立即,进屋。” 有娇朝着莫守拙伸了伸舌头,做了个鬼脸,关上了门。 莫守拙看着有娇关上的房门,笑笑。 这一刻,他的心情很好。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有娇准时去了太师府。 这以后的四天时间,有娇每天都会早出晚归,虽多方留意,却始终未能探听到有用的情报。 每次回来,都要嘚啵嘚啵地说上一大堆毫无用处的话,其中有一多半都是她和秋姐之间的闲聊之语,弄得秋姐这个名字都快在他的耳朵根子里磨出老茧来了。 嬴沧元也一直没去落雁巷找莫守拙,因为有娇每天都能在门客院中见到他。 事情好像陷入了死局。 第五天夜里子时,有娇被莫守拙早早地赶进房子里睡了,莫守拙却仍然站在窗前,盯着太师府的大门。 三个夜晚以来,每到子时,他都能看到一个人进入太师府,此人身穿黑衣,腰间有刀,不知从何而来,大约一个时辰后又匆匆离开,不知去往何处。 莫守拙敏锐地察觉到,这很不正常。 在万家灯光尽熄,全城百姓进入梦乡之时,黑衣人进入太师府,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的身上,一定藏着巨大的秘密。 自从第一个发现黑衣人,莫守拙每天都会在窗口处等着他。 现在,黑衣人又来了,虽然距离过远,看不清他的面貌,但是从走路的姿势上,莫守拙可以断定,这个黑衣人,与前三天夜里的来人,是同一个人。 莫守拙的心里像是突然开了一扇窗,而黑衣人,就是帮他打开窗户的人。 莫守拙迅速换上了一身黑色衣服,回到窗前。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黑衣人从太师府出来,朝着四周看了一眼,迅速没入夜暗之中。 莫守拙从小刀子酒酒馆闪身而出,以极轻的脚步,像夜间行动的猫一样,朝着黑衣人消失的方向快速追去。 半轮月亮挂在天空,并不算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使得夜色变得极为迷离。 白天,莫守拙已经将周边的几条巷子走了一遍,对各条巷子的走向,起止位置,通往何处,哪里适合伏击都一切细节问题都查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太师巷往南共有三条巷子,一条南北走向,两条东西走向,南北走向的巷子在太师巷南口往西三十米,直通王城南城门的西侧,两条东西走向的巷子,则比较复杂,其中一条,通往大庶长府。 莫守拙猜测,黑衣人从太师府出来后,定然进入了南北走向的巷子。 急行百米,出了太师巷,再往西,一进入南北走向的巷子,莫过拙就看到了黑衣人,如狡兔般在黑暗中疾行。 脚步很轻,身手定是极高。 莫守拙悄无声息地跟着,始终保持着三十米的距离,根据经验,跟踪一个人,这样的距离,最合适,也最安全。 黑衣人沿着小巷直行,出了巷子,来到王城城墙根下面,没有丝毫停留,一个飞身,便上了城墙。 第19章:暗查子时进府之人 莫守拙跟着一跃上了城墙。 躲在城垛口处往外看,茫茫夜色之中,看不到人影,只闻一阵极轻的马蹄之声,从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 黑衣人已经骑马远去。 此人是谁?来自何处?去太师府见的是谁?所为何事? 一连串的问题。 “谁?站住。”城墙上巡夜的两个士兵发现了莫守拙,一边喊着一边急急赶来。 莫守拙不再停留,从城墙之上一跃而下,迅速没入夜色之中。 沿着原路返回小刀子酒酒馆,心中有事,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晨,有娇很早醒来,洗漱完毕,看到莫守拙正站在窗口看着太师府的大门方向。 “少爷,你起得这么早啊?” “不是起得早,是还没睡。” 莫守拙转过身来,看着有娇,刚刚洗漱过还没有戴上面具的有娇,面若桃花,皮肤白里透着红,美得像一朵带着晨露的花儿。 “少爷为何不睡?”有娇惊叫道。 “我跟踪了一个人。” “谁?” 莫守拙摇头,“不知道,但能肯定,这个人的身上一定藏着重大的秘密。” “你为何不抓住他问问。” “跟了一段,跟丢了。” “可惜了,要是能抓住他,问个清楚,我就不用天天去太师府了。”有娇有些遗憾地说道。 莫守拙将一张小纸条递给有娇,“想办法把这张纸条交给嬴沧元,不要让别人看到。” 有娇接过来看了一眼,纸条上写着:暗查子时进府之人。 “少爷放心,我保证不让别人看到。”有娇极为自信地说道,“时辰到了,我得赶紧过去了,你快去睡一会儿。” “你走了我就睡。” 有娇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径直去往太师府。 太师府大门口的守卫比以前多了两个。 见到有娇,并未过多盘问。大概是其中二人早已认识她的缘故。 有娇径直去找秋姐。 不过才四五天的时间,有娇与秋姐已经混得很熟,也许是因为有娇天天把自己碗里的肉挑出来送给秋姐的缘故,秋姐对她越来越好,有什么话,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对她说,从不把她当外人。 按照小管家的规定,门客院一天需清扫两次。一次是早晨的辰时,一次是下午的申时。 当有娇和秋姐带着工具进入门客院的时候,十多位门客已经起床在院内活动。武者舞刀弄剑,打拳踢脚,文者则散步聊天。 这些人一天无事可做,早睡早起,日子过得的确悠闲。 沧元正与一个人在他常坐的亭子里聊天。六个亭子,只有这个亭子里坐着人。二人皆是上体正直,正襟而坐,体现着对彼此的尊重。 正是门客们的晨练时间,为防止激起灰尘,小管家严令仆人不许用扫帚扫地,只能用手捡拾地上的落叶和垃圾。 有娇和秋姐先去把无人的亭子里收拾干净,细细擦拭一遍。再到无人活动的院落周边,蹲下身子,捡拾地上的落叶和垃圾。 “看到没?坐在那个亭子聊天的两个人,穿浅黄色衣服的,就是太师。”秋姐悄声说道。 有娇不由自主地扭头去看。进入太师府好几天了,她从未见过太师鸿胥,也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今日难得一见,一定得好好看看,牢牢记住才行。 “别看,你这么看他,会引起他的怀疑,我听亲近他的仆人说,太师很警觉的。尤其是这几天,轻易不会离府,还会严查进府之人。”秋姐赶紧提醒道。 “我们只是个下人,他何必害怕我们?再说了,还会有人胆敢进入太师府,对他图谋不轨不成?” “你没听说?莫守拙没死,他回来了。” “莫守拙回来与太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听人私下里说,莫守拙在锁秋岭遭到突袭与太师有关。” 有娇一愣,“你听谁说的?” “我本来不想说这事的,既然你问起来,咱俩关系又好,料想不会害我,就跟你说说。” 秋姐脸上一副很诡秘的神态。 “昨儿个夜里,有个女仆过来找我聊天,她平时负责清理一个门客的寝室,那个门客叫豢龙,据说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从门客那里,她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话,连起来想了一下,断定莫守拙在锁秋岭被突袭与太师有关,突袭莫守拙的人,来自豢龙寨,而且就是豢龙亲自带得队。” 听到秋姐的话,有娇内心顿时无比惊喜,一颗小心脏差点就从胸膛里跳了出来。 锁秋岭突袭莫守拙与太师有关,这个她早已知道,要不然莫守拙也不会买下小刀子酒酒馆监视太师府。 但突袭之人来自豢龙寨,莫守拙却是绝对不知道,这不就是他一直在苦苦查探的情报吗? 有了这个情报,莫守拙就有了追查的方向,再不用像现在这样,如同老虎吃刺猬,无从下口。 “准吗?”有娇极力压抑住自己狂跳的小心脏,装作漠不关心地问道。 “八九不离十。” “是不是也没有关系,反正这事与我无关。” 秋姐看了有娇一眼,不满地说道:“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莫守拙是咱老秦人的刀,他的事你怎么能漠不关心呢?” “我又不认识莫守拙。” 有娇故意说道。 心中却想,若是让你知道我是莫守拙的小侍女,而且莫守拙现在就在太师府对面的小刀子酒酒馆二楼,保准你会高兴地跳起来。 “唉!”秋姐不由地叹了口气。 “当时听到莫守拙被人杀死了,我心里难受得很,幸好老天保佑,他没死,活着回来了,这真是个天大的幸事。” 说到这里,秋姐突然“咯咯”地笑出了声。 有娇赶紧拉了秋姐一把,“小点声,被人听到就麻烦了。” 二人往四周看,还好,没人注意她们。 “我知道莫守拙是好人,不过前些日子我一直待在夫家,从不出门,没听到他的消息,只要他没死就好。” 接着又说了一句,“天底下,没人能杀得了莫守拙。” “你这话我爱听,莫守拙保护咱老秦人,咱也得保护他不是?就是我们太笨了,帮不上什么忙。” “帮不上归帮不上,有这份心就够了。” 有娇说道,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这个朴实无华的秋姐了。 第20章:一张小纸条 二人就这么一路捡着一路挪动,累了就直起腰来歇一会儿。 等把周边的垃圾捡拾完之后,门客们有些还在活动,有些已经去亭子里的石凳上坐着。 鸿胥不知在什么时候走了,那个亭子里,现在只剩下了沧元一个人,在读书。 机会难得,要是再过去个人,小纸条就送不出去了。 “我们去别处收拾一下吧!”有娇说道。 “行,你在这里收拾,我去把方才太师待过的亭子收拾一下,就剩下那一个亭子了。”秋姐说道。 “我去吧!”有娇说完,先行一步,怕被秋姐抢了先。 秋姐也不在意,“别打扰了那个人啊!” “不会的秋姐,我又不是做了一天了。”有娇说道。 提着桶子带着一块打湿的抹布沿着人工湖上的木桥来到亭子,沧元正在读书,很认真的读书,那些已经活动完的门客之所以没来这个亭子,大概是因为害怕打扰了沧元读书。 “这里不用收拾,你去吧!”沧元淡淡地说道。 有娇没走,却用自己真实的声音低低地说了一句话,“我很快就能收拾好。” 沧元一愣,似乎听出了有娇的声音,斜眼看了她一眼,目光又回到正在读的书页上。 有娇右手握着抹布,手心里捏着莫守拙交给她的那张小纸条,趁着擦桌子的机会,将揉成一团的极小的一颗纸蛋蛋放在了茶杯的一侧。 沧元用很无意地动作端起了茶杯,顺手将纸团握在了手中,继续读书。 有娇将桌上桌下以及周边收拾得干干净净才离去,离去时,再没看沧元。 动作虽然很隐秘,有娇的一颗小心脏却一直在不停地扑腾扑腾地跳,毕竟,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一直到出了门客院,心情才稍稍平静下来。 回到秋姐住的地方,无事可干,二人又找了些破损的工具修修补补。 “给太师和门客打理寝室的人,待遇是不是比我们好?” 有娇很想知道那个给豢龙打扫房间的仆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不敢直问,只能拐个弯抹个角。 “一样,都是下人。说实话,还不如我们。遇到个善人还好,要是遇到个恶人,一不小心还会遭些打骂。”秋姐说道。 “我们这些下人的确都很可怜,不让人当人看。” “也不都是那样,要是遇上个好人,不但不遭打骂,还会给些钱银。可惜,这样的人很少,难得遇上一个。” 说到这里,秋姐很神秘地朝着有娇靠了靠,“给那些门客打理寝室的女人,都是没有姿色的,有些姿色的,不敢去。” 有娇一愣,“为何?” 秋姐“咯咯”一笑,“为何?做那事呗。” “什么事?”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有娇,听不懂秋姐的话,也弄不懂她笑中的含义。 “你都是有过夫家的人,连那事都猜不出来?我跟你说啊!去年的时候,有个女人来太师府当仆人,给一个门客打理寝室。 没一个月,肚子就被搞大了,怀了孩子,那个门客还不承认,最后被管家给赶走了,从那往后,管家再不让有姿色的女人去打理门客的寝室。 我们这些下人都知道那个女仆受了门客的欺负,可没人能救她。” “你说的是这事啊!那个女仆的确挺可怜的,事不是她惹的,却得背上骂名,这个世道,太不公平了。”有娇说道,说完,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也别老是可怜别人,你被夫家赶出家门,不也是可怜?天下的男人,没几个是好东西。”秋姐说道,很替有娇不平。 “少爷就是好男人,我虽与他独处一室,却从未生出歹意。”有娇心中想到,但这话,她却是绝不会说出口。这么想着,却又生出另一个心思,“ 其实有歹意…”后面的事想不下去,心里暗骂自己,“少爷是王庭侍卫长,怎会看上一个孤儿?” 想着想着,脸就红了,幸亏戴着人皮面具,只是映出了微微的一线红晕。 被称为天下第一易容大师的老农,易容之术的确令人叹绝,将一张人皮面具敷在脸上,不但感觉有形同无,而且还能透气流汗,甚至连真实肌肤上的红晕,都能映得出来。 “说实在话啊!你长得不好看,指不定哪天就会被管家派去给门客打理寝室了。” “嬴老板跟小管家嘱咐过了,不会让我去打理门客寝室的。” “看来你那个亲戚对太师府的情况挺了解的,也知道那些门客的德性。不过在我看来,他倒是多此一虑了,像你我这种姿色的女人,门客们看不上。” “看不上更好。” “这女人哪!有时候也需要男人,你才被夫家赶出来,体会不到,我男人已经死了八年了,这八年里,我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过,有时候,也挺想那事的。” “没想着再找一个?” 秋姐摇头,“没想过,日子过着过着就习惯了,有时候想想,一个人也挺好,不是还有两个孩子嘛!虽然拉扯着他们苦一些,累一些,还好是个伴儿,只要一看到他们,什么苦,什么累,都没了,就剩下个高兴。” 说到这里,秋姐“咯咯”地笑起来,只是,有娇总是觉得,她的笑里,藏着很多东西。 又到了午饭时间,二人一起去食堂打饭,轮到她们时,秋姐仍然没忘了嘱咐厨子一声,“她是小管家要照顾的人啊!”厨子便像以往一样把勺子往菜桶下面用力一挖,多盛了一些菜和肉给有娇。 回来后,有娇还是把菜里的肉挑出来,夹到秋姐的牛皮纸里包起来,秋姐似乎已经习惯了,不再谦让。 两个孩子一天的油水,全靠这几块肉,作为母亲,要想让孩子活得更好一些,秋姐便得放弃一些东西,包括脸面,也包括尊严。 下午申时,二人又来到了门客院。 院子的人像往常一样多,沧元与四个人在亭子里聊天,看上去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 有娇靠近不了沧元,也不知道小纸条上的事他办得怎么样了。 正低头清扫着地面,沧元突然喊了一声,“那个女仆。” 有娇抬头,一脸茫然之态。 “昨儿个夜里练了会字,废纸扔在门前的纸篓里,你拿去烧掉。”沧元不动声色地说道,话一说完,又去与人聊天,再不理她。 有娇瞬间就明白了沧元的意图,小心脏一阵狂跳,拿起工具便往沧元住的门口走。 第21章:重要情报 “沧元老弟书读得多,字也写得好,我等真是羡慕至极。”一个年老的门客大声说道。 “哪里哪里,沧元武不如豢龙,文不如八方,只能读几本书练几页字聊作消遣,有什么可羡慕的,老兄这是在取笑我了。” 一阵哄笑。 有娇不知道沧元住在哪里,越过了好几道门才看到一个纸篓,纸篓里果然有一团废纸,还有一些垃圾。 有娇将垃圾和废纸一起倒进手中的垃圾桶里,提着回来,继续扫地,不停地往垃圾桶里装进落叶和垃圾,将那一团废纸盖得严严实实的。 将门客院收拾干净,有娇跟秋姐说了一声,便离开了太师府,速回小刀子酒酒馆。 莫守拙第一次看到有娇带着这么一种喜滋滋的表情回来,猜想她一定是探听到了一些自感有用的信息,却没有想到,竟然是情报,而且是非常关键的情报。 “豢龙寨。”莫守拙自言自语地说道,“袭击锁秋岭的人来自豢龙寨,那么穆嬴公主很可能就被关在豢龙寨,找到了豢龙寨,就找到了穆嬴公主。”莫守拙迅速做了判断。 “还有,沧元在很多人面前喊我,让我去他寝室门口的纸篓里取废纸烧掉,我猜想这废纸里一定有秘密,就带了回来。” 说完,有娇将手中的一个布袋放到了桌子上,从布袋里取出一大团废纸,展开,在桌子上铺平。 莫守拙看着废纸,上面写满了字,字体飞舞刚劲,沧元的字的确写得不错。 莫守拙可没有心思欣赏沧元的字,他能守着那么多人明目张胆地让有娇去拿废纸,定然是他掩人耳目传递情报的一种手段。 往往这样的手段,最不引人注意和怀疑。 看了半天没看出门道,废纸上面,没有一句话是连在一起的,好像真的只是一张练字的废纸而已,并没有什么秘密。 莫守拙决不相信沧元费尽心机让有娇带回来的,只是他用来练字的一张废纸。 “一定有秘密。”莫守拙说道。 此时的莫守拙,仿佛一下子回到了特种作战部队的那段时光,面对从各个渠道获取的大量数据和杂乱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甄别、归纳和汇总。 从看似完全无用的数据之中,找到规律,引线牵面,获得有用的情报。 过了很长时间,推想出了无数种可能,都没有找到规律。 不可能,嬴沧元不可能将他要传递的信息隐藏地如此深,他没有这个能力。 莫守拙的目光停留在了第一行最前面的两个字上:雁落。 “雁落,落雁,落雁巷七号。”莫守拙猛然醒悟。 纸上共有二十一行字,每行二十个字,莫守拙取来毛笔,将每一行中的第七个字勾划出来。 轻声读道:“欲联公孙河西结盟反嬴豢夜不成寐来人送药待查。” 稍一沉思,顿时心如明镜。 “沧元这是在告诉我们,鸿胥意图联合公孙部落及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共同反抗嬴氏部落。豢龙夜不成寐,子时来人是给其送药。至于为何夜不成寐又是送得什么药,需进一步查实。” “少爷,你真够厉害的,沧元隐藏这么深的秘密被你一下子就猜到了。”一张小脸上全是赞叹。 “这算什么,面对数万组杂乱无序的数据,我都能看出规律,找到有用的情报,沧元只不过写了几百个字而已,怎么能难得住我?” “少爷你越来越不谦虚了。”有娇噘了噘嘴巴。 “有意见?” 有娇“嘿嘿”一笑,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没意见,我哪敢呢!” “我得去趟王庭,找一下王。你把这张纸烧掉,要烧得干干净净。” “我和你一起去。”有娇一听莫守拙提到王庭就急了,赶紧说道,长这么大她从未去过王庭,很想知道里面的样子。 莫守拙摇头,“不行,我需夜间进入王庭,王庭之中到处都是巡逻小队和暗哨,你进不去。你明天还是去太师府,跟以前一样,切不可多问,你取回来的情报,已经够我查一阵子。” “好吧!”有娇无奈地说道,“我饿了,我要吃饭。” 说完,走到饭桌前坐下,拿起筷子等着莫守拙。 “你先吃,我过会儿吃。” “我不,我和你一起吃。” 莫守拙无奈地看了有娇一眼,走过来坐下,拿起筷子,夹一口菜塞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想着豢龙寨的事。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豢龙寨。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不会有几个人知道。 要查到所在的方位,恐怕需要上下一番功夫。 吃过饭,有娇去楼下端洗脚水。 嬴老板的闺女刚把水烧好,正准备端上去,却见有娇从楼上走了下来。 “给我吧!你不用上去了。”有娇从嬴老板的闺女手中接过洗脚水,端着往楼上走。 自从买下小刀子酒酒馆之后,做饭洗衣打洗脚水扫地铺床等一众杂活全都被嬴老板的闺女包了,有娇也踏踏实实地享受了一回贵族的待遇。 到了楼上,有娇将一盆水分成两盆,一盆给莫守拙用,一盆给自己用。 “不是有嬴老板的闺女吗?你怎么跑去端洗脚水了?”莫守拙好奇地问道。 “我不能老是这么闲着,再这么下去,我都忘了自己是你的侍女了。”有娇笑着说道。 “你一点都不闲,太师府里的杂活很多也很重,还得想方设法探听消息,一天下来已经够累了,这些活以后不必亲自干。” “我不,我就是要帮你做些事情,免得你嫌我懒,不要我了。”一语道出心中所忧。 莫守拙是她的唯一,若是被舍弃,天下之大,却再无她容身之处。 “你已经在帮我做事情了,而且,我怎么会不要你呢?”莫守拙赶紧说道。 有娇不再吭声,将洗脚水端到莫守拙面前,伸手帮他脱鞋。 “又来了。”莫守拙赶紧收脚,却被有娇一把抓住,“少爷,求你别动。” 莫守拙无奈,任由她帮自己脱掉鞋子,脱掉袜子,将脚按到水里。 一双柔弱的小手抚过脚面,一种酥痒的感觉袭遍全身。 莫守拙低头看着有娇,长发披肩,有淡淡暗香袭来,钻进鼻孔,渗入心肺。 第22章:夜入王庭 戌时刚过。 莫守拙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去王庭。 作为王庭侍卫队队长,没有谁比他更熟悉王庭的地形。 嬴开是一个很勤快的人,戌时这个时间,他一定在议事大殿。 只不过,莫守拙却不知道,此时的嬴开和谁在一起。 如果只是大庶长墨荼在,他不怕,如果左庶长嬴夫也在,那就有些麻烦。 因为嬴开已经告诉嬴夫,他死了。 若是发现这只是嬴开的一个计谋,受了奚落的嬴夫定然会暗中作乱。 所以,莫守拙并不打算大摇大摆地进入王庭,他得从墙上屋顶上走。 此时的莫守拙,身体内拥有比以前更加强大的能量,若想秘密进入王庭,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王庭是一座城中之城,四周有高十五米的城墙,与王城四周的城墙一样高。 嬴氏部落王室成员的住所,部落的核心机构,都在这座小城里面。 议事大殿在王庭的正中间位置,是一栋石材建筑,将巨大的石头打磨平滑之后堆砌建墙,极为坚固。 莫守拙从城墙上进入王庭,走了不远便到了议事大殿所在地,殿内灯火通明,成队的侍卫在巡逻。 议事大殿周边所有的暗哨都是莫守拙亲自勘察确定下来的,他知道从哪里进入议事大殿最安全。 虽然极力想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一个盲区,但在反复论证和勘察之后,却发现这是不可能的。 只能加强明面上的巡逻进行弥补。 巡逻的时间也是莫守拙定的,每一个小队巡逻的路线和间隔的时间,他都做过精确的计算。没有准确掌握巡逻时间和路线的人,绝难潜入议事大殿。 借着墙角和房顶的掩护,莫守拙避过了议事大殿外围最后一个暗哨,闪身来到了议事大殿西侧的一处月光和灯光都照不到的黑暗角落。 一个巡逻小队刚刚通过,躲在黑暗角落的莫守拙,知道此时是进入议事大殿的最佳时机。 飞身而起,双手抓住窗棂,探头往里看。 看到了嬴开,也看到了墨荼,没有看到嬴夫。 “天助我也。”莫守拙暗赞一声,轻轻地打开窗户,如一只大鸟般飘身而下。 出现在嬴开和墨荼面前,在嬴开和墨荼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第一时间表明身份,“王上,臣是莫守拙。” 嬴开迅速从惊愣中清醒过来,恢复镇定,“莫守拙,你怎么连声音都换了?” “回王上的话,若不换声音,难以隐藏身份。” “真是苦了你了。这个时候来找我,定是有要事禀报吧?” “的确有要事禀报。”莫守拙说道,“臣最近买下了太师府对面的一个小刀子酒酒馆,借以监视太师府,并派人易容进入太师府做了一个扫地的仆人。” “就是与你随行的那位女子?”嬴开问道。 “她叫有娇,正是她从沧元那里带回了重要情报,鸿胥意图与公孙一族及河西孟西白三族结盟,共同向王上发难,谈得如何,至今未知,臣觉得此事重大,故而急急来报。” 嬴开看着墨荼,“大庶长,看来你的猜测没有错,他们果真准备联手发难。” “王上,我已对公孙一族和河西孟西白三族的历史渊源做了深查。 一千多年前,大夏禹时代,鸿胥、公孙、孟呙、西吉、白毅这五个部落属同一个部落,名为西王部落,鸿胥的先祖是当时的西王部落之王。 至大夏孔甲时代,西王部落已发展的极为强大,为避免祸患,孔甲暗中派人在西王部落内部制造混乱,终使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后被嬴氏部落先祖逐一归于属下。 鸿胥府上有个门客叫八方,乃是谋师门门主,此人极富谋略,以西王部落之名联合一众部落共同发难,定是此人的计谋。我的想法是,主公可逐个破之。” “如何破法,细说与我听。” “中大夫公孙一向与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交好,且此人并非野心之人,可令上大夫甘公和中大夫杜珀出面与其商谈,令其对鸿胥敬而远之。” “这个好办,甘公和杜珀定能促成此事。” “孟呙,西吉,白毅三族同在河西,属地相连,交往密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一方有事,另外两方必会响应。 三位族长平时与甘公,杜珀少有往来,与鸿胥的交往也不频繁,鸿胥不一定能说服三人,共同发难,但不可不防。若要使三人铁心跟着王,恐怕需要王亲自出面,晓以利害。” 嬴开点头,“十年前,孟呙还是王子的时候,我王兄世父曾救他一命,若无王兄,孟呙恐早已不在人世,孟呙那里,就由我王兄出面,想来定能谈成。 至于西吉,白毅二人,就按大庶长的计谋,由我亲自来谈好了。” “只要公孙和孟西白四族不要趁火打劫,王上便可专心对付鸿胥一人,他定然成不了气候。”墨荼说道。 “王上,还有一个情报。” 莫守拙听嬴开与墨荼已经将瓦解各个部落之事谈得差不多了,便说道,“有娇已经查明,在锁秋岭突袭公主车队的人来自豢龙寨,领头之人,是豢龙寨的族长豢龙,此人已经成为鸿胥的门客,与八方并称为鸿胥的左膀右臂。 臣于小刀子酒酒馆二楼日夜监视太师府,发现了一个可疑之人,连续四个夜晚子时来到太师府,大约一个时辰后离开,臣曾跟踪于他,于城外消失不见。 臣令有娇通知沧元暗查此人,只说豢龙夜不成寐,此人来太师府是给豢龙送药,豢龙所患何病,送的是什么药,并未查清。臣以为,公主定然被关押在豢龙寨。” “豢龙寨?大庶长,你是否听说过这个部落?” 墨荼摇头,“从未听说。” “我想,那个为豢龙送药之人,今夜子时定会还来,臣会一直追踪于他,万不得已,便将他抓住问询,定要查出豢龙寨的位置,找到了豢龙寨,便找到了公主,也找到了突袭公主之人。” “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嬴开问道,显然已经同意了莫守拙的想法。 “不需,有臣一人足够。”莫守拙坚定地说道。 嬴开叹了口气,“莫守拙,你在暗中彻查公主一事,孤身战斗,应处处小心才是。” 莫守拙心中顿时暖意融融,赶紧朝着嬴开施了一礼,“臣愿为王上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记着,我不要你肝脑涂地,我要你好好活着,助我成就宏图大业。” 嬴开的话,真诚的让人感动,身为王上,能对自己的臣子说出如此一番话,足见嬴开的心胸。 “臣定当牢记王上嘱托,时辰不早,臣这就回去,等着那个去太师府之人。” 说完,飞身上了窗口,往外探视一番,从窗口飘身而下,没入夜色之中。 第23章:深夜追踪 莫守拙离开王庭,闪身进了一条小巷。 时辰已过亥时,百姓们都已安然入睡,街上没有路灯,月光虽然不是多么皎洁,却可以照亮前行的路,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一两声狗吠,在黑夜里传得很远。 “生活在古代的人,的确是没多大意思,连个玩的地方都没有,一到天黑,除了睡觉,无事可干。在我那个世界,现在这个时间,夜生活恐怕才刚刚开始。”一路嘟嚷着回到了小刀子酒酒馆。 有娇没睡,她在等着莫守拙回来。 “你怎么还没睡?” 有娇打了个呵欠,揉一揉有些发麻的眼睛,“我帮你盯着那个人。” “子时之前,他不会来。我盯着,你去睡吧!” “你今夜要追踪他吗?” “对,我要弄清他从何而来,进太师府找谁,干什么。” “那你一定要小心啊?”有娇嘱咐道。 “放心,我自有分寸。若是明日回不来,你不用担心,照常去太师府。” “嗯。”有娇点头,“我去睡啦!”一边走,一边打着呵欠。 不久之后,打更的更夫准时敲响了子时的逻声。 黑衣人出现,进入太师府。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莫守拙闪身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先行没入黑暗之中,沿着南北小巷快速前行,上了城墙,再从城墙一跃而下,朝着昨夜传来马蹄声的方向奔去。 奔走一里,进入一片小树林,树林外围的一棵大树上,拴着一匹黑马。 定是黑衣人的坐骑。 莫守拙伸手轻抚马的前额,嘴里嘟嚷道:“马啊马,你虽听不懂人话,我还是要跟你啰嗦上几句,不是我刻意伤害你,实在是因为你的脚力太快,我追不上,所以不得不委屈你一下。放心,我这一掌下去,你死不了,只是几个时辰动弹不了罢了。” 话刚说完,右掌用力,一股强大的能量自掌心喷涌而出,黑马大脑受此重创,低吼一声,身体接连摇晃数下,轰然倒地,三五个时辰之内无法复原。 莫守拙飞身上了附近的一棵大树,将自己隐藏在树冠之中,静静地等待着黑衣人的到来。 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将黑衣人抓住,万一黑衣人至死不开口,唯一的线索可就断了。他要一路追踪,跟着黑衣人找到他的老巢。 二十分钟后,一个人影急急奔来,很快来到小树林,却见黑马倒在地上,黑衣人蹲下身,但见黑马一副病态,眼神无力,无精打采,显然是站不起来了。 黑衣人站起来,朝着四周观望,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你这黑马,偏偏在这个时候病倒,叫我如何是好?” 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再附身查看,黑马依然如此,短时间内,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黑衣人叹了口气,沿着小树林中间的一条小道,奔行而去。 城外一片旷野,月光洒在旷野中的光亮,似乎比城市里更要明亮一些,能见度达到三十米开外。 莫守拙从树上飘身而下,紧随黑衣人之后,与他保持着三十米的距离。 黑衣人的警惕性极高,走不多远,便回头观望,似乎,对于黑马突然病倒一事,心中也生出了怀疑。 只不过,黑马没有丝毫受伤的迹象,他不能无妄猜测。 子时到天亮,只有短短的四个时辰。 莫守拙跟着黑衣人一路往南,一直走过黎明,迎来天亮。 天亮之后,能见度大大增加,莫守拙不敢再跟得太近,距离拉远到了百米以上。 再行五里左右,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城镇,四周建有矮墙,有几处已经坍塌,根本防不住人,更防不住幻字人,城门口却还装模作样地站着两个卫士,典型的形式主义。 黑衣人从城墙东侧的一处断口径直进入了城镇。 城镇四周都是成片的庄稼地,初夏时节,小麦和谷物接近成熟,地里有很多人,有的在除草,有的则拿着扫帚等物驱赶着成群的鸟儿,别让飞鸟啄食了快要成熟的麦粒和谷粒。 物质极度匮乏的奴隶社会,这些谷物,是人们赖以生存下去的重要依靠。 只不过,此时在地里劳作和赶鸟的人,都是奴隶。 大周王朝时代,奴隶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人身自由对于他们来说是稀罕之物,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与鸡狗鹅鸭在地位上没有多少区别,奴隶主有权杀死或者买卖奴隶。 嬴氏部落的奴隶有很多种称呼,有虏,仆,奴,隶,婢,臧获,僮,竖,奚等,称呼不同,命运相似。 两个黑衣人一前一后来到小城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仅仅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对于奴隶们来说,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其它一切,与己无关。 莫守拙也是从城镇东侧的城墙断口进入,城镇之内大约有上千户人家,房屋非常破烂,如此破烂的房屋,莫守拙在那些演义古代生活的电影和电视剧从来没有见过。 黑衣人已经不见踪影,莫守拙顾不得隐藏身份,在破破烂烂的城镇之中绕来绕去,快速寻找。 如果黑衣人此时就躲在城镇或者附近的某个地方,一定已经发现了他,所以,莫守拙没有必要再隐藏行踪,不如大大方方地找上一番来得方便。 找遍了整个城镇,莫守拙都没有找到黑衣人。从一处断口出了城镇,往南,是一座大山,群山连绵,森林密布。如果黑衣人躲进了山里,他就算将整座大山翻个遍,恐怕也找不到。 莫守拙内心一片恼火。 跟了大半夜,又跟丢了,这的确很丢人。 莫守拙站在村外,静下心来,开始计算。 先算马力,马的速度是一小时二十公里至六十公里,最多一次可奔跑六十公里至一百公里。 黑夜之中,小路难行,马不可能快速奔跑,只能维持二十公里左右的速度,从子时至天亮,四个小时,差不多可奔跑八十公里。 再算人的脚力,莫守拙参加过一次部队驻地的马拉松全马比赛,四十二公里零一百九十五米,用时两小时三十六分钟,而全马世界纪录保持者则用时两小时一分三十九秒。 昨夜里他追踪黑衣人的速度,应该比当初跑全马时稍快一些,四个小时,差不多也奔行了八十公里。 身穿黑衣,极其显眼,黑衣人大概率不会在白天骑马奔跑,一定会在天亮前回到自己的部落。 马行八十里,人行八十里,数据相合。 莫守拙初步确定,黑衣人消失的地方,如果不是这个城镇,也一定在这个城镇附近。 第24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莫守拙转身回到了城镇。 莫守拙对古代,特别是奴隶社会城镇的认知,像所有人一样,来自于电影和电视剧。 当终于亲身在奴隶社会的小部落小城镇走上一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电影和电视剧上看到的那些镜头,简直都是一派胡言。 太穷了,让人无法想像的穷。 若是让他用一个词来概括,两个字最合适,破烂。 房子破烂,衣服破烂,街道破烂,映入眼帘的一切,都很破烂,就连人…人肯定是不能用破烂来形容的,面黄肌瘦,蓬头盖面总是属实的。 在莫守拙看来,这个城镇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像乞丐,而这百分之八十的穷人,定然都是奴隶。 而且很丑,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黑的白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是一般的丑。 整个城镇,几乎没有一个能让他看着顺眼的人,连他村子里的那些大爷大妈都不如。 哪来的电影和电视剧上那样的歌舞升平,光鲜灿烂,帅哥扎堆,美女成群? 这让他想起了有娇,她的父母到底是得了什么样的天赐仙缘,竟然生出像仙女一样美轮美奂的女儿。 她的容颜,她的性格,与这个社会,还有这个社会上的人,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就算用上一大堆鹤立鸡群这样的词儿,恐怕都无法准确地表达出她的那一份美,美的很孤独。 性格如此,恐怕不只是因为自己娇惯她的原因。 街道上很冷清,像这样一个处于大山边缘的偏僻小城镇,冷清是一定的。 不过卖东西的人倒是不少,看上去比买东西的人还要多。 难不成古代的社会也有节假日不成?就像自己所处的那个社会一样,周一至周五大家都忙着上班,只有到了周末,才能抽出些时间出去逛逛? 莫守拙一路走,一路胡思乱想,反正闲着也没事,这么想一想,倒也有趣。 路边有很多乞丐,或者说不是乞丐,而是一些年老的奴隶。 当一个奴隶失去了劳动能力的时候,差不多就是死亡的时候。 这些老人,大概率不会存下养老钱。奴隶社会,大概率也不会有养老院。 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有养老钱,也没有养老院,若是儿女再不孝敬,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就看自己的命够不够硬。 路边肮脏的地上,横卧着一个一只眼睛已经看不见,另一只眼睛半眯着的老妪,看上去已经活不了几个时辰。 看到莫守拙的时候,老妪一只半眯着的眼睛里突然放出了一丝丝的光亮,像极了一个掉在深水挣扎得已经没有力气马上就要淹死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条船。 老妪朝着莫守拙伸出了手,颤抖的手,颤抖的身体,好像眼神都是颤抖的。 莫守拙习惯性地去摸口袋,紧身的黑衣没有口袋。既然连口袋都没有,自然也就没有钱。 莫守拙叹了口气,堂堂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队侍卫长长,竟然连给一个欲死之人吃上最后一口饭都做不到,真是丢人。 旁边就有一些店铺,铺门口的笼屉里正往外冒着热气,里面一定有可以让老妪活下去的食物。 可是没有钱能奈何?总不能抢吧? 莫守拙绕过老妪,快步离开,这样的情景,看着难受,不如不看。 往前走了没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莫守拙回头,惨叫之声是那位老妪发出来的,而让她发出惨叫的,则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的衣着够不上光亮,但在这条街上,却已是极为显眼。 古代制衣所用的布料,大都为粗布,像蚕丝这样的精细布料虽然已经出现,却由于价格昂贵,而且很难弄到,除了王候将相和世族之家,没人能穿得起。 年轻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人,可能是他的卫士。 老妪被年轻人重重地踹了一脚,发出一声惨叫之后,身体瘫软般地卧在地上,缩成一团,再不动弹,像是一只为躲避风雨将柔弱的身体躲进壳里的蜗牛, 身后的卫士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竟然跟着又重重地踢了一脚,这一脚下去,老妪只是发出了一声极其轻微的“吭吭”声,她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莫守拙转身走了回来。 忍心对一个欲死之人动手,这算哪门子事? “她已经快死了,忍心下得去脚吗?”莫守拙冷冷地问道。 年轻人的小眼睛怪怪地翻了一圈,尖声叫道:“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敢管爷的事?” “你这声音很怪,听起来很熟,像什么?对,像太监,像被阉割了的太监。” 说完“嘿嘿”一笑,因为找到了一个比较准确的形容词,莫守拙的笑,看上去极其…怪俗,猥琐的同义词。 大周王朝时代,从事太监这个行当的人,还不叫太监,而是叫寺人,只不过莫守拙并不知道。 年轻人自然听不懂,但从莫守拙不怀好意的笑里,他已经察觉到,太监这个词,恐怕不是个什么好词儿。 年轻人的脾气很不好,莫守拙刚刚说完,他便踢来一脚,这一脚极损,踢向的是莫守拙的档部,那里有个最紧要的玩意,很娇贵,经不起一脚。 “你大爷的往哪踢?”莫守拙叫了一声,闪身躲过,而后左脚轻轻一勾年轻人的支撑腿,年轻人后仰倒地,后脑勺磕到地上,摔了个七荤八素,一时半会儿起不来了。 “给我打他。”声音更叫尖厉。 两个卫士朝着莫守拙冲了一过来,一个挥拳,直击莫守拙的脸面,一个踢腿,还是奔着莫守拙的档部。 “我靠,你们是不是一个师父教的,专往娇贵的地方踢。” 在战斗状态下,这句话其实挺长的,不过话还没说完,两个卫士已经倒在地上,一个双手捂脸,一双手捂档。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拳击脸的捂着脸,以腿踢档的捂着档,俱是发出凄惨的哀嚎之声,再也起不来了。 那个踢档的,不知道以后还敢不敢动不动地就拿脚踢人家的档部。 第25章:他二叔有靠山 莫守拙伸手将年轻人提起来,像是提着一头猪,走了几步,扔到了一个正冒着热气的摊铺前面,一屁股坐到旁边的一张凳子上,抬起右脚踩住年轻人的脸。 距离年轻人的脸不到半尺的地方,有一堆狗屎,极其新鲜,像是刚屙出来不久,虽然还有那么一点点距离,但年轻人定然已经闻了浓烈的骚臭味道。 “你敢打爷,爷跟你没完。”被踩在脚下的年轻人兀自嘴硬,虽有点竭斯底里,却明显少了些底气。 “再敢横一句,我便把你的脸弄到那堆新鲜的狗屎里面去,让你好好尝狗屎是什么味道。”莫守拙说道,露出一脸的坏笑。 “你,你敢?”年轻人有些怕了,那一堆狗屎,闻一闻已经刺鼻,若是被塞到嘴里,定然要吐上三天三夜,非得把肚子里的一堆零件尽数吐出来冲洗一番再放进去不可。 “我当然敢,不信试试?”莫守拙作势,似乎年轻人再嘴硬一句,他便会付诸行动。 “爷,别,求求你,放了我,我给你钱。”年轻人这下是彻底怂了。 “随身带着钱吗?” “带着,带着。”年轻人连声说道。 “你,过来。”莫守拙朝着仍然躺在地上捂着档部的卫士招了招手。 虽然依旧很疼,但卫士还是连滚带爬地来到莫守拙面前,挤出一脸难看的笑,像是老鼠给猫舔胡须,“爷,你吩咐。” “把这些店铺里能吃的东西全都买下来,喊那些饥饿之人过来吃。” 卫士看了年轻人一眼。 “你个该死的,看我做什么,照爷说的做啊!” “诺。”卫士应了一声,赶紧从几人口袋里掏出了钱,一瘸一拐地挨个店铺分发,三孔布币,五刀币,六刀币,皆是青铜材质铸造,另外,还有天然海贝币。 拿了钱的店铺老板们,纷纷招呼着那些或躲或卧在路边墙角的奴隶们过来吃东西。 饿急了的奴隶们轰然围了过来,一双双脏手抓向笼屉里的包子,馒头,菜饼,死命地往嘴里塞,全然不顾被莫守拙踩在脚下的年轻人一双想要杀人的目光。 或许这些奴隶们都有同一个想法,管他呢!反正活不了长久,先吃一顿饱饭再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奴隶们冲向各个笼屉的时候,莫守拙伸出双手抓了六个包子在手里,将其中两个递给被踢了档部的卫士,“去,喂给那个老人吃。” “诺。”卫士接过包子,这一刻,他看上去无比乖巧。 莫守拙将一个包子塞进嘴里,追踪了大半夜,至今水米未进,的确有些饿了。 味道不错。 “想不到包子的历史渊源这么久,在大周王朝的时候就有了。虽然经过了几千年的创新改进,除了加上酵母从死面变成了发面外,味道上好像没多大变化。”莫守拙边吃边想。 四个包子下肚,只吃了个大半饱,笼屉里却早已空空如也,想吃也没有了。喝了一碗老板给他倒的水,填满了肚子里的空隙。 从远处急急赶来一个中年人,身体强壮,满脸肥肉,像是个杀猪宰牛的屠夫。 中年人到了莫守拙面前停下。 年轻人扭头看了一眼,突然就发出了嚎哭声,“二叔,他打我,你赶紧弄死他,我要看着他死。” 二叔看着莫守拙,脸色阴沉,目光杀人。“为何如此?” “问他。”莫守拙满不在乎地说道,他还真看不上眼前这个被称为二叔的人,身上的杀气不强,充其量只是一介会些拳脚功夫的武夫,或者,是个屠夫。 “我在问你。”二叔的脸上血脉贲张,一种被人轻视了的愤怒。 莫守拙站起来,一脚把年轻人踢出了三米多远,正踢在他那圆滚滚的肚子上。 “嗷。”一声惨叫,再是“哇”地一声,口中吐出污秽之物,年轻人早晨刚吃进去的饭菜,被莫守拙一脚全给踢了出来,这一顿饭,算是白吃了。 “找死。”二叔怒吼一声,一拳直击过来,拳上有风,似是有些战力。 莫守拙伸手成爪,抓住二叔击来的右拳,反手一拧,只听“咔吧”一声,右臂脱臼,动不了了。 一声未吭的二叔再出左拳,还是击向面门。 “够硬。”莫守拙由衷地赞了一句,但手下却不留情,如法炮制,二叔的左臂也脱臼了。 剧疼袭来,二叔脸色苍白,想要踢出去的腿再也踢不出去。 “你,你是谁?” “我啊!说出来你也不知道,我是从好几千年后的一个文明世界过来的,野狼战队上等兵,飘凌,记住了吗?”莫守拙嘻笑着说道。 “记住了。”二叔竟然很认真的点了下头,“你若有种,便在前面的客栈里住下,我去找人来收拾你,你若没种,便赶紧逃走。” “有种是有种,就是没钱,住不了客栈。”莫守拙说道,找不到黑衣人,他是不会离开这个小城镇的。只是,他真的没钱,正为晚上在哪里过夜发愁呢! “你去,给他定个房间。”二叔朝着卫士说道,技不如人,二叔没有办法,但他有强大的靠山,他相信那个人一定能干掉眼前这个家伙。 “定上三天的房,还有,要预付饭钱,饿着肚子没力气打架。”莫守拙朝着卫士大声喊道。 卫士看着二叔。 “三天就三天,等他死了我去把房钱要回来就是。” 这个所谓的二叔说的话,听起来非常有趣。 “我们走。” 二叔朝着年轻人低吼了一声,年轻人被那个一张脸已经快要肿成猪头的卫士扶了起来,随着双臂耷拉下来的二叔,蹒跚而去,皆是一身狼狈。 见众人走远,站在莫守旁边的包子铺老板悄声说道:“英雄,你快走吧!走晚了,就没命了。” “没这么严重吧?”莫守拙不以为然地问道。 “你不知道,你打的那个年轻人是我们这个部落的王子,他定会带人来找你报仇。”包子铺老板的确是一番好心。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里是不是嬴氏部落的分支部落?” “不是,我们是鸿胥部落的一个小分支,黑山部落。” “鸿胥部落不就是嬴氏部落吗?”莫守拙感到好奇,鸿胥部落归属嬴氏部落是天下人皆知的事,这里的人为何不知道? “我只知道鸿胥部落,不知道嬴氏部落。” 莫守拙略一思讨,即刻明白,看来鸿胥早有异心,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嬴氏部落的人,接任王上之位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恐怕就是脱离嬴氏部落,重归西王。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不必担心,他们伤不了我。”莫守拙向包子铺老板道一声谢,朝着前面那家客栈走去。 免费的客栈若是不住,岂不是辜负了人家二叔的一番好心? 第26章:预感 莫守拙进了客栈,老板一脸媚笑着迎了上来,能让黑山部落王子的卫士亲自来开房间,并且预付了三天的房钱和饭钱的人,一定是不寻常之人,绝对得罪不得。 若是老板知道卫士只所以来开房是因为挨了一顿打,而且不久之后就会有人来这里寻仇的话,恐怕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一直恭送莫守拙上了二楼,二楼的窗户朝南,站在窗口,可以看到黑山。 原主的记忆碎片上没有关于黑山的信息,莫守拙得不到来自原主的帮助。 “老板,这段时间,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身穿黑衣之人,骑马从小城镇经过?” “黑衣人?”老板看着身穿黑衣的莫守拙,摇头,“没有?” “有没有黎明之时听到马蹄声?” “有,黑山部落有很多马,不管白日还是夜间,都能听到。” 莫守拙顿时无奈,既然黑山部落有很多马,何时听到马蹄声都不足为怪,这个条件对于他查询黑衣人的行踪毫无意义。 “这个部落叫黑山部落,前面那座山是不是就叫黑山?” “正是。” “黑山里面有部落吗?” “有没有部落不知道,没有人敢进入黑山,因为里面有妖怪。” “妖怪?” “正是,这么多年以来,凡是进入黑山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奇怪的是,过上几天,他们的尸体就会被送出来,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死状极惨。” “见过是什么样的妖怪吗?” “没有,见过的人都死了。” “杀人者,到底是妖怪还是人,恐怕难下定论。” 莫守拙心里想到了这个问题,却没再多问,“你为何不问我是从何而来?”自己问了这么多,且身穿黑衣,客栈老板为何闭口不问来处?这让莫守拙有些奇怪。 老板微微一笑,“有客不问来处,住店都是贵人。” 莫守拙跟着一笑,“这句话挺有意思。我问你,那个卫士预付了三天的房费和饭钱是吗?” “正是。” “如果我用一天的房费和饭钱换一套衣服,够不够?”莫守拙打算将自己这身黑衣换了,光天化日之下,身穿紧身黑衣,非恶既盗,着实不太好看。 “只用房费就够了。” “这街上有卖衣服的店铺吗?” “有,成品衣服少,不一定合你的体,可以定做。” “那你取一天的房费给我,我去买身衣服。” “客官若是现在就去,请随我下楼。”莫守拙跟着老板到了一楼,老板从柜台后面的钱匣子里取出六个三孔币,递给莫守拙。“出客栈向西有一条巷子,第二个店铺就是布料店。” 出了客栈的门,莫守拙一眼便看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躲在墙角处偷望着他,定是黑山部落的王子派来监视他之人。 莫守拙故作没有看见,向西。 二人在身后不远处跟随。 在大周王朝时代,若是得到允许,大一点的部落都会建立自己的军队,以保护部落安全。 像黑山部落这样的小部落,人口不足一万,没有权力建立军队,只能养一些卫士。 就像现在的保镖,主要任务是保护主人,看家护院,防止奴隶造反。 进了制衣店,店里只挂着几件成品衣服,布料倒是堆了不少。 一个中年女人带着献媚的笑迎了上来,笑得很灿烂,但不迷人,“客官,我们这个店里的布料…” 莫守拙挥手制止,伸手指着一件挂在杆子上的淡绿色成品衣服,“把那件衣服取下来我试试。” “客官真是好眼力,这是我刚做好的样板衣。” 中年女人将衣服取下来,在莫守拙身上比对着。 莫守拙本想找个地方试试,可惜没有试衣间,看来得带回客栈再试了。 “客官,这衣服正合你的体。” “若不合体,我拿回来,你帮我免费改一改。” 莫守拙不是个喜欢讨价还价之人,却苦于身上只有拿房钱换来的六个三孔币,得省点着花。 “那是自然。” 中年女人显得极其高兴,一大早刚开门就来了一单生意,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多少钱?” “四个三孔币。” 莫守拙将四个三孔币放到柜台上,抓起衣服离开店铺。 “客官慢走,下次再来啊!”中年女人大声地打着招呼,看着手心里的四个三孔币,眉开眼笑。 衣服的确比较合体,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关键是他借用的莫守拙这个身体太过完美,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非常标准的体型。 莫守拙将黑衣卷起来,放到床头上,站在窗口,看着黑山。 他有一种预感,那片看似平凡的群山里面,一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换了一身衣服的莫守拙再次出了客栈,两个负责监视家伙离开根本藏不住身的墙角,于身后不远处尾随,莫守拙仍然当作没看见。 拐过了两个墙角,来到了一个冷清之处,莫守拙停下,看着拐角处。 两个家伙一拐过墙角,就看见了莫守拙。 仓促抽刀,刀锋指向莫守拙。 “若是不想死,便将刀收起来。”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 其中一人“嘿嘿”一笑,“我们若是收起了刀,恐怕会死得更快。”二人极有自知之明,连所谓的二叔都打不过的人,他们如何能打得过? 莫守拙突然晃了一下,瞬间回到原处。 二人手中已经没有刀,刀在莫守拙手中。 两个家伙面面相觑,此人是如何夺走自己手中之刀的? 百思不得其解,想逃。 刚转过身,莫守拙却已如鬼魅一般,挡在他们面前。 无奈。 打不过也逃不掉,便只剩下无奈,二人均是挤出一丝苦笑,像哭一样的笑,非常难看。 “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我会放你们走。告诉我,那个所谓的二叔叫什么名字?他准备找谁来对付我?” “二叔是黑山部落的王爷,王子的二叔,名叫山鬼。他叫的人,大概是黑山里来的人。” 一个年轻的家伙脑袋瓜子转得比较快,知道这种情况下若是还傻儿巴叽地装逼,定是死路一条。 “可知道名字?” “不知道。” “黑山里来的人,是不是黑山部落的人?” “不是。” “那是哪个部落?我听人说,黑山里面有妖。” “不知道。”见莫守拙目光凌厉,赶紧跟着说道:“是真的不知道。王爷也没去过黑山,他是在青铜矿上认识的。绝不是妖,是人。” “鸿胥部落的青铜矿吗?” “正是。” “青铜矿离此多远?” “向东十里,王爷是青铜矿的管事,黑山部落的人每隔三天来矿上来买一次青铜,今日下午就会来。” “买那么多青铜干什么?” “不知道,只有王爷知道。” “这几天,有没有在城里见过黑衣人?” “没有。” “真的没有?” “发誓没有。”年轻的家伙赶紧说道。 看上去不像说谎,“我问完了,你们可以走了,不必再去客栈监视我,在山鬼找来对付我的人没到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莫守拙坚信,山鬼找来对付他的人,身上一定有他想要的答案。 两个家伙如遇大赦般仓皇而去,连刀都顾不得要了。 第27章:黑山来人 莫守拙在小城镇里转了一圈,一路所见,除了感叹,还是感叹。感叹于古时的穷,感叹于奴隶的苦。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酉时,天近黄昏。 见到莫守拙,客栈老板马上挤出一脸的笑,小步快跑着过来,递上一张小纸条,“王爷派人送来的。” 莫守拙接过纸条,展开,上面写着:城东五里见。 “我靠,古代的人还会约架?看来约架这个事,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好几千年了。” “有本事河滩上见。” 这是莫守拙从学会打架开始一直到离开家乡去当兵这段时间里,最常用的约架方式。 村子西边的山溪中的那片沙滩上,不知承载下了多少关于他打架的记忆。 “客官还没吃饭吧?” “没有。” “饭已做好,我这就让伙计端到客官房里。” 莫守拙点头。 吃过饭,天色更近黄昏,晚霞已经做好了燃烧的准备。 莫守拙出了小客栈,两个负责监视的家伙依然紧紧地跟着。 大概是因为被莫守拙发现的原因,两个家伙并没怎么隐藏行踪,就跟在不远的身后,这么一来,二人不像是监视者,倒像是莫守拙的跟班。 出城向东五里,有一片空旷之地,空旷之地上站着三个人,一个是山鬼,另外两个人,身穿紫衣,均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双目有神,修为定是极高。 “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莫守拙打了哈哈说道,一副来会老朋友的神情。 “我以为你不敢来了。”山鬼的双臂已经复原,说话比当初有了力气。 “你派了两个人监视我,我就是想逃,恐怕也逃不了。”莫守拙说道,一副无可奈何的语气。 这样的表演水平,若是去当个演员,说不定能火上一把。 “你不是逃不了,而是不想逃。” 山鬼倒是极有自知之明,知道他派去的那两个货色,根本阻止不了莫守拙逃跑。 “算是吧!”莫守拙说道,看着身穿紫衣的二人,微笑着说道,“二位可是来自黑山?”语气和表情,怎么看都不想是来约架的样子。 “你如何知道?”一名高个子紫衣人说道。 “我不但知道二位来自黑山,我还知道,二位来自黑山之中的豢龙寨。” 对于二人来自豢龙寨的猜测,莫守拙是在客栈里吃饭的时候想到的。 那个时候,他想起了有娇,自然也就想起了有娇从太师府里给他带出来的情报。 豢龙寨的人在锁秋岭突袭了他,子时进入太师府的黑衣人是给豢龙送药,被他跟丢的黑衣人如果不在这个小城镇就一定在黑山之中,前后这么一思量,大致就有了个判断。 莫守拙提到黑山,二人并没有惊讶,但一说出“豢龙寨”这三个字,则是脸显惊疑。 普天之下,能够知道黑山之中有个豢龙寨的人,除了豢龙寨本部的人,绝无他人,就连山鬼,也仅仅只是知道他们来自黑山而已,绝然不知道豢龙寨这个名字。 不是没有人进过黑山,而是进入黑山的人都死了,不会活着将消息带出来。 “你从何人口中听说?”高个子的紫衣人厉声问道。 见此人反应如此激烈,莫守拙知道自己猜对了。 “嘿嘿”一笑,“我猜的,本来还不能确定,如今见你这副神色,定是猜对了。我还知道一件事,豢龙寨的人参加了突袭锁秋岭一战,杀死了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长莫守拙和随行的十名侍卫,劫走了穆嬴公主。” 莫守拙越说越玄乎,二位紫衣人已是神色大变,如此绝密之事,此人是如何知道的? “你们还杀死了所有进入黑山的人,过几天再将他们的尸体送出来,造成是被妖怪杀死的假象,以迷惑世人,使得他们不敢再进入黑山,从而更好地隐藏和掩护你们的部落。”莫守拙接着说道。 这一下,连山鬼都听得目瞪口呆。 与自己交往密切的人,竟然就是传说中杀死了黑山部落无数族民的妖怪? 那自己岂不是天天与死神在一起? 此时,小个子的紫衣人,似乎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但眼神凌厉,目光如刀。 山鬼的心中顿时生出了巨大的恐惧,有了一种想要逃跑的感觉。 知道了豢龙寨的秘密,他恐怕很难逃过一死。 这一刻,山鬼后悔地连想扇自己几巴掌的心都有。 闲着没球事干,找人来帮忙打架干什么?这下倒好,能不能打嬴且不说,自己这条小命恐怕也得交待在这里。 山鬼突然生出一个心思,他开始盼着飘凌能打嬴两个紫衣人,最好是杀了他们,只有他们死了,自己才能活下去。 这个叫飘凌的人,虽然看上去心狠手辣,却大概率不会杀了他,若想杀他,早晨那个时候便杀了,不必非得等到自己叫来帮手再杀。 “天灵灵,地灵灵,诸天神灵保佑,让飘凌快点把这两个家伙杀了。” 山鬼的心思瞬间发生了变化。 “你知道的秘密太多了。”高个子紫衣人脸色冰冷语气冰冷。 “你们一定会杀了我,是吧?”莫守拙极其轻松地笑着说道,根本没把这两个紫衣人当回事。 “你很有自知之明。” “我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只不过我的自知之明是,你们不但杀不了我,而且还会死在这里。” “你他娘的找死。”高个子紫衣人实在受不了莫守拙这样的奚落,身形暴进,刀锋带着破空之声,劈向莫守拙。 “你大爷的,说话能不能文明点?”莫守拙仍然笑着,大战当前,这样的笑非常气人。 几乎是同一时刻,小个子紫衣人也动了,两把刀,两道刀气,如狂风般卷向莫守拙。 “完了。”山鬼心中暗叫一声,如快此的刀,如此强大的刀气,他连见都没见过。 莫守拙身形连晃,接连躲过两个紫衣人快如闪电的一刀,然后抽刀在手,惊鸿。 见到二人的刀法,莫守拙一下子就想到了锁秋岭,在锁秋岭上突袭原主莫守拙的人,用的就是这样的刀法。 第28章:残阳如血血染刀 出刀。 将体内全部能量贯注于刀身,惊鸿刀法。 此时的莫守拙,体内有一千樽能量,早已突破了人类修为五百樽这个大关口,达到了天限值。无仙缘修仙,或者无机缘巧合得到灵物相助者,仅凭个人修炼,已是连一樽能量都增长不了。 两个紫衣人感应到了莫守拙强大的刀气,脸色剧变,不敢强行应战,而是迅速抽身后退数丈,堪堪躲过了莫守拙凌厉的一击。 远远站着的山鬼眼见莫守拙接连躲过紫衣人的刀,一击逼退紫衣人,原本哇凉哇凉的心顿时感觉到了温暖,又开始了祷告。 一击未能见效,莫守拙对两个紫衣人有了新的认识。 心中不由地更加佩服原主莫守拙,他在锁秋岭一战之中,以一己之力斩杀十六名黑衣人,逼得豢龙唤出了幻龙才杀了他。 嬴氏部落第一高手的称号,的确名副其实。 如此年轻便达到凡人修为的大关口,原主莫守拙,的确不是一个寻常之人。 这是莫守拙穿越之后的第一次实战,只所以一击便施出全力,就是想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有多强大。 这两个紫衣人,便是他的试验对象。 两个紫衣人躲过一击,相互对视一眼,均是站立不动,只以长刀指向莫守拙,双刀叠加在一起。 形势似乎有些不对。 莫守拙静静地看着二人,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 紫衣人刀上之气越来越盛,有千万道光芒在刀上环绕漫卷,瞬间,漫卷的刀气化作了一条惨白色的巨蟒,巨蟒一经出现,便张开巨口,吐着血红的信子,朝着莫守拙攻击过来,而两个紫衣人则紧随巨蟒之后,与巨蟒一体攻击。 此时,莫守拙并不知道,与他对战的两个紫衣人,乃是豢龙寨豢兽师门下的豢蟒使者。 豢,古语中是训或者驭的意思,巨蟒豢者,顾名思义,便是训巨蟒或者驭巨蟒的人,能驭活着的蟒,也能使用豢术与能量唤出幻蟒。 “我靠,这是什么鬼?”莫守拙嘟嚷了一声,快速地在原主的记忆中搜索,却找不到一丝一毫关于幻蟒的信息。 不过莫守拙却想起了龙。 根本原主的记忆碎片所记录的信息,锁秋岭一战,是一条巨大的幻龙杀死了他。 豢龙豢兽,定是师出同门。 莫守拙心中的怒火更盛,原主莫守拙在锁秋岭上没能杀的人,他今天定不可放过,先杀了这两个能唤出幻蟒的人,再找那能唤出幻龙的人。 一念未了,巨蟒已到,带着强大的幻气。 挥刀,人随刀进,人刀一体。 惊鸿刀法,求一个快字,也求一个诡字。 一百二十式刀法,刀刀都是杀着,刀刀夺人性命。 就算是幻蟒又如何? 刀快,刀诡,刀气强大。 先快,一刀劈过,刀气先至,一千樽能量于刀身,能量化作杀气,冲天的杀气,摧枯拉朽的一击。快如电光石火的刀从幻蟒的头部切入,一直划过巨蟒的身体,将巨蟒庞大的身体斩为两半,幻蟒开始消失。 再诡,刀气杀了幻蟒,刀身直奔两个随蟒而进的紫衣人,诡异的刀法,鬼魅般的身影,从巨蟒正在消失的两半身体之间穿过。 一名紫衣人飞身后退,另一名紫衣人不动,不是不想动,而是动不了,莫守拙的刀,透体而过,有血喷涌而出,从莫守拙扭转的刀身之侧,从小个子紫衣人的口中。 抽身后退的高个子紫衣人呆住。 莫守拙的刀竟然能杀了幻蟒,这是一把什么样的刀? 高个人紫衣人却不知道,就算莫守拙没有惊鸿刀,用一千樽能量化作的刀气和杀气,一样可以杀了幻蟒。 只不过,紫衣人并不知道莫守拙体内有如此强大的能量而已。 他只关注莫守拙的刀,以为莫守拙是凭着神奇的刀杀了幻蟒。 山鬼不由自主地喊出了个“好”字。 刀气杀了巨大的幻蟒,刀身斩杀一名紫衣人,山鬼已经看到了莫守拙的强大。 先前的漫不经心也好,似笑非笑也罢,原来都是源于自信和强大。 只有知道自己一定不会死,想杀死自己的人一定会死在自己的刀下的人,才会有如此的处变不惊,谈笑风生。 剩下的紫衣人,绝然不是莫守拙的对手,山鬼坚信,自己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从必死无疑到确定自己能活下去,山鬼在短短的时间里走了一趟鬼门关。 只所以喊个好字,也是想喊给莫守拙听。 老油条处世,自有老油条的门道。 战力极弱的山鬼却能在黑山部落这一带混得风生水起,甚至成了鸿胥部落最大青铜矿的管事之一,不只是因为王爷的身份。 还因为,他是一个老油条,有着老油条的处世之道。 高个子紫衣人想逃,不是怕死,他是想把豢龙寨即将到来的危险禀报给豢兽师。 可惜他逃不了,飞身欲退之时,一道刀光闪过。 高个子紫衣人被刀气穿透身体,未有挣扎便已死去。 第一次杀人,莫守拙觉得心里好爽。 发现自己竟然如此强大,强大到了一刀就能斩杀幻蟒和紫衣人,心里就更爽。 瞬间有了一个小心思,不知道此刻的自己,是不是已经天下无敌。 收刀,入鞘,抬眼看着山鬼。 山鬼咧嘴一笑,双膝一弯,“扑通”一声跪在了莫守拙面前。 “英雄,你是爷,是我亲爷。你杀了两个紫衣人,杀得的确是好,看着都过瘾。” 山鬼大声说道,一脸忠诚无二的神态,真诚的让人生不出一丝丝怀疑。 莫守拙微微一愣,搞不清山鬼唱得是哪一出,“你不是找了这二人来杀我吗?” 山鬼有些尴尬地一笑,“回爷的话,我当初是想找这二人替我报仇,不过我发誓没想过杀你,只是想教训你一顿而已,你得相信我。 可后来形势变了,我知道了豢龙寨,也知道了他们的秘密,若是你不杀了他们,他们定然会杀了我,你现在把他们杀了,等于是救了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得给你跪下。” “这么说,你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豢龙寨。”这倒有些出乎莫守拙的意料之外。 “没有,绝对没有。”山鬼就差对天发誓了。 “你起来吧!一个王爷,动不动就给人跪下,实在有辱王爷的身份。” 第29章:你是爷,我亲爷 山鬼尴尬地笑笑,起身,王爷这个身份,虽然高贵,但在掌握着生杀大权的莫守拙面前,狗屁都不是。 若是连命都没了,还怎么做王爷? “你知不知道,豢龙寨的人拉这么多青铜干什么?” “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豢龙寨在什么地方,如何进入豢龙寨?” “不知道。” 两个不知道,回答的极其干脆。 “你知道什么,说给我听听。要想不死,就别有隐瞒。” 从山鬼的表情上,莫守拙看不出撒谎的样子,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在山鬼这里,似乎一个答案都得不到,干脆不再问,让他自己说。 “不隐瞒,打死都不隐瞒。我就是个青铜矿上一个小小的管事,紫衣人每隔三天来矿上拉一次青铜,他们认我,只是因为我会偷偷地多给他们一些青铜,当然,他们也会给我一些好处。 我问过他们从哪里来,拉青铜做什么,他们从来不说,还要我不许多问,我知道的就这些。” “你说的这些,一点用处都没有。”莫守拙失望地说。 “别急,我再想想,再想想。”山鬼一副绞尽脑汁想事情的样子。 “别想了,你想也想不起来。”莫守拙说道,“即刻派人,把这两具尸体埋了。” “我这就办。”转头朝着四处看,却见那两个被他派去监视莫守拙的卫士此时正藏身在一处土堆之后,只露出半边脑袋,偷偷地朝着这边张望。 “你们两个狗小子过来。”山鬼大喊一声。 两个卫士听到山鬼的喊声,知道再不能藏下去,战战兢兢地起身,小步快跑地来到山鬼面前。 “把这两具尸体埋了,埋得深一些,别让野狗闻着味给刨了出来,要是埋不严实,我就找人把你俩埋进去。” 山鬼吩咐道,只有在这些下人们面前,山鬼才会像个王爷的样子。 “诺。”“诺。”两个卫士点头如同鸡啄米。只要能把命保住,其它都好说,不就是埋个人吗?又不是没埋过。 “明儿一早,你来客栈找我。”莫守拙对山鬼说道,说完,径直离开。 看着莫守拙的背影,山鬼如遇大赦般地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拍打着自己前胸,安抚着一颗因为极度紧张而跳乱了节奏的心。 黑山部落的王,名字叫山神。 这兄弟两个的名字挺有意思,一个山神,一个山鬼,若是再有一个兄弟,不知道会不会叫山妖。 山鬼来的时候,山神正坐在自家豪华院宅的一棵大树下面,独自喝酒,旁边站着两个卫士,两个侍女。 “你怎么有空跑到我这儿来了?”肥胖的山神翻个白眼。 山鬼似乎不经常来。 “快别提了,差点把命丢了。”山鬼明着卫士和侍女挥挥手,“赶紧走,走得远一点。一直走到听不到我俩谈话为止。” 山神看着山鬼,“黑山部落这个地界上,谁敢杀你?” “敢杀我的人多着呢!黑山来的人敢杀,那个叫飘凌的人也敢杀。”山鬼把山神面前一大杯酒端起来,一口喝干,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黑山要变天了。” “放屁,黑山能变什么天?”山神怪叫了一声。 山鬼将身体往前探探,“有个叫飘凌的神秘人物,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厉害的很,只几下就把从黑山出来的两个紫衣人杀了,还杀了一条幻蟒。” “你说得都是些什么玩意?什么幻蟒?” 山鬼便把方才亲眼所见的一场战斗细细地说了一遍,听得山神脸上的肥肉不停地哆嗦,一双眼珠子快要从眼眶子里瞪出来。 山神虽然是黑山部落的族长,黑山部落的王,黑山部落最大的奴隶主,但黑山部落实在太小,只有不足一万人,没有兵,也没有巫师,若是有高手想对付他,他还真是没有多少办法。 虽然养了上百名卫士,但这些家伙,吓唬吓唬奴隶还可以,一旦遇上高手,一个比一个怂包,能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跑,就算是铁血之人了。 “那个叫飘凌的人现在在哪里?” “我给他找了个客栈住下了。” “想办法弄死他。” “不不不,亲哥哥,你可别有这个想法,他连紫衣人和幻蟒都能杀,你我二人加在一起,恐怕连他一拳都受不了,想弄死他,不是枉想?”山鬼赶紧提出反对意见。 “明着不行,暗着干,给他送瓶酒,下些药进去,毒死他。” 山神一副不杀了莫守拙誓不罢休的样子,这也难怪,自己的儿子被人家在光天化日之下踩到地上,丢尽了脸面,兄弟也被拧断了双臂,好不容易才接上,一向骄狂惯了的山神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我的亲哥呀!你能不能别净想着弄死他的事儿?这个人绝不是你我能惹得起的主儿,听我的,就让在这里住着好了,好酒好菜侍候着,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看见了就当没看见。” “这样也好。”山神看上去很勉强地同意了山鬼的提议,不过又“哼”了一声,“他若是敢在黑山部落的地盘上作恶,我定不会饶了他。” 山鬼没有回应,心想,人家已经作恶了,打了王子打了王爷,还杀了两个人,我们不是一样得饶过人家? 山神这么说,山鬼就权当是他这身为部落之王的哥哥维护尊严的一种虚张声势的手段吧! “你方才说,这些年里杀死部落族民的不是妖,是黑山豢龙寨的人?” “嘘。”山鬼赶紧示意,“你小点声,那些人之所以被杀死,就是因为知道了豢龙寨的事,你这么大声说话,若是被豢龙寨的人听到,定会把我们一窝端了。” “你怎么突然变得胆小如鼠?”山神狐疑地看着山鬼,这好像不是弟弟的性格,在黑山部落,他可是个极其张狂之人。 “我是被吓怕了,吓怕了知道吗?就差没吓死了,你若见了这样的阵仗,怕是连这酒都喝不进去了。”山鬼说完,又一次端起山神的酒杯,一口喝干。 酒能压惊,但一个人若是不够聪明,就算喝上一坛子酒,恐怕都压不住。 第30章:黑山 第二天天刚刚亮,山鬼就来了。 客栈老板见到山鬼,慌忙迎了出来,作势欲跪。 山鬼赶紧阻止,“去去去,跪什么跪?我在这里等贵人,你赶紧忙你的去。” 不是山鬼不想扎势,是害怕扎势被莫守拙看见了挨收拾,有什么势,等莫守拙走了再扎吧!反正莫守拙不会在这里住一辈子。 客栈老板一愣,平时不跪,定然挨打,今是为何如此? 不用问,客栈老板也知道,山鬼等的定然是那个住店之人,只是不知道此人究竟是何身份,竟然要部落的王爷亲自在这里等? 心里虽这么想,嘴上却是绝然不敢问,赶紧回到店里。 莫守拙起床,洗漱,等到吃饭的时候,发现饭菜比昨天好了很多,早餐竟然都安排了六个菜,一个汤,三种主食。 这也有点太奢侈了吧? “这么个吃法,预付的饭钱够吗?” 站在一旁侍候着的客栈老板脸上堆满了笑,“客官勿须担心,王爷那边有话,好吃好喝地侍候着您,想吃什么尽管吩咐就是。” 莫守拙不再多问,作为黑山部落的王爷,青铜矿的管事,山鬼定然有的是钱,一时半会儿的吃不穷他。 等吃了饭出了门,山鬼已经在外面等了不下于两个时辰。 见到莫守拙出来,赶紧迎上去,叫一声,“爷,昨儿个夜里睡得可好?饭菜吃得可随口?” “还行吧!”莫守拙随口说道,接着问道:“进入黑山的路你知道不知道?” 山鬼脸色剧变,我的乖乖,难不成莫守拙还想进黑山不成? “不知道,没去过,自从那么多黑山部落的族民死在里面之后,就再没人敢去黑山了,你知道,我虽然跟那两个紫衣人有些来往,也只是在矿上见过罢了,别说黑山,连黑山周边五里都没进去过。” 莫守拙朝着跟出来的客栈老板说道,“给我准备三天的干粮,我去一趟黑山。” “诺。”客栈老板一刻都不敢耽误,奔入店内。 连王爷都如此小心翼翼一口一个爷叫着的人,他一个小小的客栈老板哪敢怠慢? “你,你真的要进黑山?”山鬼一副进了黑山定是作死的神态。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算黑山是龙潭虎穴,我也要进去看看。”莫守拙不以为然地说道。 山鬼不再吭声,心中暗喜,无论进黑山还是回嬴氏部落,莫守拙只要离开黑山部落就行,只有他离开了,自己才能重新活出王爷的威风。 至于莫守拙能不能活着出来,与他无关。 片刻工夫,客栈老板提着一个布包出来,还带了一把伞,一并交给莫守拙,“谢了。”莫守拙接过布包,转身往黑山方向走去。 “客房给你留着?”山鬼大声喊道。 “不用,若是需要,我会找你。”莫守拙没有回头,大声说道。 山鬼抬起右手想狠狠地扇自己一巴掌,想想扇上去可能会很疼,巴掌到了脸边硬生生地止住,心里骂道:“这一张臭嘴,不是没事找事吗?” 离黑山还有五里,再无庄稼,也见不到人,只剩下一片荒芜之地,生长着又深又密的丛林,杂草和灌木。 看来山鬼说得没错,黑山五里范围之内,无人敢来。 莫守拙沿着庄稼地与灌木丛林的边缘一路向东,走了七八里路,看到了一条路,直通黑山,定是黑山来人搬运青铜走过的路。 沿着路,就能找到豢龙寨。 再走五里,到了黑山脚下,前方是一个山涧。 山涧很窄,不足二十米,两侧山峰如刀砍斧削,耸立云霄,似乎是进入黑山的必由之路。山涧之中乱石密布,中间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潺潺有声。 莫守拙进入山涧。 涧长七八里,莫守拙走了很长时间才出了山涧。 两侧全是密林,坡徒崖峭,无路可行,只有这条小溪,一直通往很远的地方,需得踩着溪水中的乱石,才能继续前行。 乱石之上,没有脚印,似是无人走过。 但莫守拙却不这样认为,经过了无数密林追踪技能训练的莫守拙,瞬间做出了一个判断。 豢龙寨的人外出搬运青铜回来,受地形的影响,不可能使用马车,只能靠人背扛,这一点,从进入山涧这前的土路上看不到车辙就能判断出来。 豢龙寨的人带着青铜回来,必经山涧,涧中有溪,人在溪中行走,溪水必定会冲走脚上沾着的泥土,待到出了山涧,已经冲洗得非常干净,再于溪中乱石之上前行,固然会留下水渍,却很快就被阳光晒干,再看不到一丝的痕迹。 如此一来,就算豢龙寨的人天天进出山涧,也绝不会给外人留下循迹而寻的路。 一念至此,莫守拙不由心生感叹,豢龙寨的人隐藏行踪的方法,的确够绝。 莫守拙沿着小溪前行。 虽然没有路,虽然溪中乱石上没有痕迹,但小溪就是路,沿着小溪一直往前走,一定能找到豢龙寨。 小溪像一条横卧的巨蛇,一直在山谷中蜿蜒延伸,走了大约二里之后,山谷变窄,两侧古树参天,藤条缠绕其中,有数百根藤条从树上垂下,行进的空间变得非常狭小。 两侧依然无路。 再走一里,前方出现断崖,崖高二十米左右,一条小瀑布从断崖上方倾泻而下,在断崖下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潭。 水潭周边,有数十只猴子在嬉戏玩水,另有数只野鸡将嘴巴伸进潭中饮水。 见到莫守拙,猴子和野鸡皆是视若无睹,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毫无畏惧之意。 断崖旁边有一条崎岖的山道,极窄,仅容一人通过,水潭与山道交接之处,非常陡峭。虽然没有泥土,也没有脚印,但莫守拙却看到了蹊跷之处。 山道右侧一棵碗口粗的树身约一米多高处,非常光滑。 莫守拙迅速作出了一个推断,豢龙寨的人负重前行,身体不稳,若是无处借力,很难走上山道。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左手持物,右手抓住树身,借力攀上山道,而后继续前行。 进入黑山十余里,这是莫守拙第一次看到人留下的痕迹。 豢龙寨一定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 第31章:断头岭之战(求月票打赏收藏) 沿着崎岖的山道上了一道峰,前方出现了路,一条看上去被很多人走过的路,路在丛林之中延伸。 再往前,路边有一块巨石,上面用红字写着:回头峰。 颜色像血,在峰字的下面,拖着一条长长的痕迹,像是谁的血溅上去又流了下来。 寻常之人,看到石头上的字之后,恐怕便没有了继续往前走的胆量和勇气。 莫守拙越过巨石,沿着崎岖的山路下了回头峰,越过一道山谷,再爬上一道岭,岭上也有一块巨石,同样用血色写着三个大字:断头岭。 岭上无树,杂石成堆,初夏时节,岭上多处还存留在着冬天积雪,有风吹过,很凉,天空飞过一只像鹰一样的鸟,很孤独,偶尔的一两声鸣叫,给人一种悲凉的感觉。 站在岭上往下看,前方有一处盆地,东西长约五里,南北长约十里,其上浮云缭绕,透过浮云,可以看到有数千栋房屋。 “豢龙寨,我总算找到你了。”莫守拙心中暗喜。 有一丝微风吹过,断头岭上本来就有风。 但莫守拙知道,这绝不是风,而是杀气。 侧身躲过,一片树叶向着前方疾飞而去。 那一股杀气,竟然是一片树叶发出来的,然后,莫守拙看到了四个人,清一色的身穿黑衣,像鬼魅一般出现在他的左侧方向,距他不足十米。 黑衣人。 突袭锁秋岭的黑衣人来自豢龙寨,有娇从太师府里探听到的这个情报,看来极为准确。 “你是谁,怎么找到这里的?”年龄最大的黑衣人冷冷地问道。莫守拙的出现,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豢龙寨已经有近十年,没有外人进入了。 “我是谁?这么说吧!我是一个来自非常遥远的人,名字嘛!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叫飘凌。” 莫守拙突然就有了戏耍之心,费了这么大心思,走了十几里的山路,虽然最终还是找到了豢龙寨,却经历了一路的辛苦,心里非常不爽。 而且,他很不喜欢别人用这么冰冷的语气质问他。 “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莫守拙突然想到几百年后孔子老人家的一句话,顺口说了出来。 虽然他也知道,对于他的出现,这些人其实不高兴。 “方才那片树叶,只是警告于你,若是想杀你,你恐怕早已经死了,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 黑衣人的语气依然冰冷,对于自己能够杀死莫守拙这件事,极为自信。 莫守拙摇摇头,“我非常讨厌被别人偷袭,你方才的那一片树叶若是偷袭于我,死的恐怕不是我,而是你。” “进了豢龙寨,由不得你嘴硬,这么多年来,凡是进入豢龙寨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去,你也不例外。我会杀了你,再将你的尸体送出去,豢龙寨不埋外来之人。” “管杀不管埋,豢龙寨的人做事的确非常缺德。” “你找死。”年长的黑衣人似乎受不了莫守拙的奚落,双手一张,数十片树叶带着凌厉之声疾袭莫守拙。 看到纷飞的树叶,莫守拙想起了锁秋岭一战,十名侍卫之中,有好几个,是被树叶杀死的。 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 抽刀,刀旋。 数十片树叶被强大的刀气搅碎,唯有一片树叶,完好无损,落在刀锋之上,沿着刀身快速向莫守拙的手靠近,像是被赋予了豢力一样。 莫守拙留下这一片树叶的原因,是想印证一下树叶杀人的信息,的确如此。 树叶一旦进入人体,就会在周身游走,直至豢力消失。 这样的杀人手段,莫守拙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绝不能让树叶进入体内。 一击未能奏效,四名黑衣人皆是双手连挥,数百片树叶,在莫守拙面前形成了一道天幕之墙,杀气之墙。 刀光闪过,又是将全部能量赋予刀身,刀锋卷起旋风,迸射出夺目的光芒。 树叶粉碎。 就算有着强大的豢力,小小的树叶,如何能经得起一千樽能量的猛然一击? 莫过拙欺身上前,快如闪电。 三名黑衣人向后倒射飞出,企图躲开莫守拙凌厉的一击,只有年长的黑衣人未动。 刀在手中,挥刀,以手中之刀硬磕莫守拙的刀气。 年长的黑衣人似乎对自己的战力极为自信,或许他已经杀了很多人,杀得人多了,有时候就会忘记自己也会死,被人杀死。 不但刀气强大,刀也强大,黑色魂石打造的刀,绝不是一把普通的刀。 刀与刀相接,黑衣人的刀断了。 惊鸿刀完好无损。 如一片树叶般,黑衣人向后跃起,急速后撤。 莫守拙哪能让他逃掉?以刀断刀之后,刀再进,刀锋携着破空之声,刺破周边的气流,紧追不舍。 有树叶从身后和两侧飞了过来,定是另外三名黑衣人所为。 年长的黑衣人已经面临死境,他们必须拼死相救。 莫守拙右手挥刀,惊鸿刀划出一道强大的杀气,在自己的周边形成了一个方圆三米左右的漩涡空间。 所有树叶一经进入这个空间,瞬间被搅成碎片,没有一片,能穿进这个空间伤及莫守拙。 身形仍然未止,左手成掌,一掌击在年长的黑衣人前胸。 黑衣人壮硕的身体倒飞出去。 “呯”地一声撞到四五米远的石壁之上,复从石壁上落地,连喷数口鲜血,倒地不起,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莫守拙左脚脚尖点地,借力向右侧跃进,挥刀斩向离他最近一个黑衣人,此时,这个黑衣人正持刀前扑,意图偷袭莫守拙。 惊鸿刀法,快如闪电,诡如鬼魅。 一击得手。 刀从黑衣人左侧肋骨划过,惊鸿刀入肉碎骨的声音清晰可闻,同时听到的,还有黑衣人的一声惨叫。 再旋,奔向另一个黑衣人。 然后,莫守拙站立不动,收刀。 两个黑衣人倒地,倒地之时,鲜血喷溅,第三个黑衣人被划开了腹部,五脏六腑诸般器官流了一地,非常瘆人。 莫守拙皱了皱了眉头,“我靠,太残忍了。” 顷刻之间,三名黑衣人被杀,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好似比杀死三只捆绑起来的鸡还要简单,还要快。 只剩下了一个最年轻的,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只所以留下他,莫守拙是想问一些问题。 年轻人的黑衣人被彻底吓傻了,再不敢动弹。从小到大,他没见过这样杀人的人。 这个人是妖吗? 如果不是妖,何来如此强大的战力? 可是十万妖族被仙封印在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已经超过十万年了。 难不成有只妖跑出来了不成? 断头岭,三个黑衣人没有断了别人的头,却断了自己的身。 莫守拙看着年轻的黑衣人。 第32章:龙血冰珠 “我从来没有杀过人,求求你,别杀我。” 年轻的黑衣人带着哭音说道,满脸恐惧,浑身颤抖如筛糠,可怜兮兮的眼神,令人同情。 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没有退路,打不过,逃不了,要不死,要不苟活。 那个黑衣人流了一地的五脏六腑就在眼前,血淋淋的,腥目惨烈,看着都让人心悸。年轻人很害怕自己也会变成那副样子。 “好好问答我的问题,我就放了你。”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 “你问吧!我保证全都跟你说,只要你别杀我。” 年轻的黑衣人小心地说道,生怕自己的语气惹怒了眼前这个杀神。 “那些树叶是怎么回事?还有,紫衣人能幻出巨蟒,又是怎么回事?” “豢龙寨有豢龙师,豢兽师和豢叶师,豢龙师能唤出龙,豢兽师能唤出各种兽。龙和兽都不是真的,能凭空唤出来,是幻象,但能杀人。只有树叶是真的,豢叶师将豢力赋予了树叶,也能杀人。” “豢龙寨有多少豢龙师,豢兽师和豢叶师?” “豢龙师只有一个,就是族长豢龙,他也是豢师门的门主,穿橙色衣服。豢兽师有三个,分别称为豢蟒师,豢狼师,豢鹰师,每人带了两个徒弟,称为豢兽使者,一共六个,都穿紫色衣服。豢叶师有一个,他的名字叫叶师,我们都是他的徒弟,称为豢叶使者,一共一百零二人,都穿黑色衣服。” 听年轻人这么一说,莫守拙才知道,原来在黑山部落被自己杀死的两个紫衣人,竟然是豢龙寨的幻蟒使者。 “你参加锁秋岭一战了吗?豢龙从锁秋岭带回来一个女人,关在哪里?” “我只负责在断头岭值守,从未出过豢龙寨。你说的那个女人被关在牢狱门。” “牢狱门在哪里?” “正街往东第四条南北走向的街,叫东四街,门庭最大的那个就是。” “有个黑衣人,每天夜里子时去嬴氏部落太师府给豢龙送药,送得是什么药?” “送药?”年轻的黑衣人愣了一下,“不是送药,是送龙血冰珠。” “龙血冰珠是什么东西?”自进入豢龙寨之后,莫守拙听到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个豢龙寨,的确够得上神秘。 “豢龙寨里有一种花,叫龙血花,龙血花在每天日落时开花,两个时辰后化作一滴龙血冰珠,晶莹透亮,能增加人的血气和能量。服下一粒龙血冰珠可增加一樽能量。豢龙寨只有一棵龙血花,每天生出一滴龙血冰珠,由豢叶师派人送到太师府,交给族长。” 听到龙血冰珠能增加能量,莫守拙心里便犯了嘀咕。一粒龙血冰珠能增加一樽能量,就算一天只有一颗,这豢龙寨里的人,能量不也都强大到天上去了? 可被自己杀死的豢蟒使者和豢叶使者,战力又为何如此弱? “除了豢龙,还有谁能吞食龙血冰珠?” “四大豢师。” “豢龙和四大豢师的能量达到了多少?” “龙血冰花是近六年来才开始开花,结出龙血冰珠。服用了龙血冰珠后,族长体内的能量差不多达到了一千樽,四大豢师的能量也有九百樽以上。” 年轻人如此一说,莫守拙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以一千樽对九百多樽,就算豢师们懂得豢术,有异兽相助,自己大概率也不会败。 却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拥有一千樽能量的豢龙为什么杀不了原主莫守拙,非得唤出一条龙来相助才行?” 他并不知道,豢龙只所以杀不了莫守拙,不是因为能量的问题,而是因为惊鸿刀。本体不但有着强大的攻击力,同时还有着强大的防御力。 只是因为原主莫守拙的自修能量不够强大,所以无法发挥出惊鸿刀本体的最强威力。 用刀者能量越强,惊鸿刀便越强。 这也是为什么惊鸿刀一旦到了他的手里,便发挥出了巨大威力的原因。 “豢龙身为豢龙寨的族长,豢师门的门主,为什么去太师府做门客?” “这个我不知道,我听人说,族长去太师府好像是要唤醒体内的九条龙。” “九条龙?”莫守拙脱口而出。 “是,族长体内有九条沉睡的龙。” “嬴氏部落太师府离豢龙寨有数百里之遥,豢龙为什么要去那里唤醒?” “这个我的确不知道。” “是不是需要龙血冰珠才能唤醒体内的龙?”莫守拙实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豢龙只所以舍近求远去太师府,定然有其迫不得已的原因。而黑衣人每天送到太师府的龙血冰珠,一定与唤醒豢龙体内的龙有关系。 只要毁了龙血冰珠,就能阻止龙被唤醒,就算阻止不了,也定然能延缓唤醒的速度。 “是。” “除了豢龙之外,豢龙寨内谁还能幻出龙来?” 莫守拙得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他现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打得过豢龙和豢师,若是打不过,让人家把自己留在了这里,变成具尸体送到外面去,岂不是陪大了? “没有了,只有族长一人能唤出龙。豢兽师只能唤出兽。” “龙血花在哪里?” “西边那座山的东面有一处断崖,崖壁上有一个石洞,龙血花就在那个石洞里面,崖壁下面有十八个豢叶使者在值守,洞里面还有两个。” 年轻人的黑衣人为了保命,真的是有问必答,而且非常详细。 “我要问的问完了,你回答的不错,我现在在想,该如何处置你。” 年轻人一下子哭出了声,“你说过,只要我好好回答,你就不会杀我的。” 心思稳定下来之后,求生的欲望更加强烈,尤其是身处几具血淋淋的尸体之侧,活下去的渴望高于一切。 “我是说过,可我若不杀你,你定会去寨里告发我,我岂不是很危险。” “我绝不会告发你,我对天起誓。”年轻人扑腾一声跪到地上,双手指天,对天发誓,泪流满面。 莫守拙摇摇头,“我一向不太相信誓言。”说一说完,右掌击出,正拍在他的头顶之上,受此重击,年轻人立誓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前仆倒地。 莫守拙将年轻的黑衣人拖到一处石壁旁,使其后背靠到石壁上。 “我不杀你,是因为你没有参加锁秋岭一战。却也不能让你去通报消息,只好让你睡上一日。 等你醒来,我事已做完,那时你再想做什么,我就管不着了。不过,我得借你这身黑衣一用。” 说着,将黑衣人的衣服脱下来,穿到自己身上,有那么一点点紧,凑合着穿吧! 第33章:九宫八卦藤林阵 解决完断头岭上的事,莫守拙站在岭顶朝着豢龙寨内观望了一会儿,沿着一条小道下了断头岭。 莫守拙不打算这么大摇大摆地进入寨龙寨,虽然身穿黑衣,却也太过显眼,而且…有点扎势。 豢龙寨内有上百名豢师和使者,战力不可小觑,就算他有九百樽的能量,毕竟只有一个人。 俗话说,好虎抵不住一群狼,若是一不小心受困于其中,这势可就扎到坑里去了。 找到了豢龙寨的位置,弄清了豢龙寨的势力之后,接下来,莫守拙要做两件事。 一件是,毁了龙血花,阻止豢龙唤醒体内的九条龙,这事得抓紧,多日之前,豢龙就能在锁秋岭一战中唤出龙,说明至少有一条龙已经被他唤醒了,过去了这么多天,现在已经唤醒了几条龙,还是未知。 另一件事,找到穆嬴,带着她走。 自己在锁秋岭把穆嬴弄丢了,虽然嬴开没有责怪,但料想他的心中定然是非常不爽。 毕竟,那是他的亲妹妹,嬴氏部落的公主,在嫁人的路上被人劫走了,这算什么事? 身为部落之王的嬴开,定然是颜面无存,窝在心里的火,怕是也找不到地方发泄。 何况穆嬴身负联姻重任,若是通过联姻与西戎部落交好,可以极大地缓解嬴氏部落面临的生存压力。 从而获得一丝喘息之机,使得嬴开有机会有精力励精图治,锐意改革,提升嬴氏部落的整体势力,成为西部部落无敌的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当前这个阶段,穆嬴一个人,关系着嬴氏部落的生死存亡。 莫守拙猜想,西戎部落派来索要穆嬴的使者,一定早就到了嬴氏部落,仅仅应对这件事,就会耗费嬴开大量的精力。 毕竟,西戎部落丰王,是一个极其不讲道理的人。 而他派来要人的人,也必定是个张狂的人,绝对不会给嬴开好脸色看,甚至,不会把嬴开当成一个王。 嬴开只能小心应对,委曲求全。 若敢耍横,或者不能及时找到穆嬴送到西戎,便让丰王找到了开战的理由:你们把我的老婆弄丢了,不打你打谁? 兵戎相见,嬴氏部落必败无疑。而一旦战败,嬴氏部落定会四分五裂,瞬间陷入亡族灭种的危险境地。 嬴开就算有再大的抱负,也只会胎死腹中,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很难说。 莫守拙深知其中的厉害,所以他必须带走穆嬴。 这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比第一件事要难办的多。 从豢龙寨到山涧有十多里山路,皆是羊肠小道,太难走,一个女人,走完这段路,得费上一番工夫,不但费力,更加费时。 穆嬴从小娇生惯养,孱弱的体格能不能支撑着她走出山涧,都是未知数。 而且,身后还有追兵。 莫守拙一路思索,欲想出一个万全之计。 下了断头岭,有一大片庄稼地,地里有人在劳作,男男女女,穿梭其中。 莫守拙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仅从装束上,很难看出莫守拙是个外来之人。 很多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人进入过豢龙寨纵深腹地,那些误入黑山的人,都死在了断头岭上。 所以,在这些人的潜意识中,所有在豢龙寨纵深腹地行走之人,都是豢龙寨内部的人。 这倒给予了莫守拙极大的保护,至少,不必以恶战的方式进入豢龙寨。 过了庄稼地,前方有一片藤林,林中全是藤树,最粗的树干,三四个成年人手拉着手都抱不过来,最细的,也有两臂之长。 林中藤条蜿蜒曲折,彼此相连,像极了一条条缠绕在一起的蟒蛇,浓密的树冠遮天蔽日,使得林中看不到阳光。 这些藤树,看上去已经存活了好几千年。 藤林两侧无路,要想继续前行,必须经过藤林,而且视线所及之处,只有一个入口。 藤林之中到处都是路,叉路口极多,如同走在一个巨大的迷宫之中,莫守拙隐隐有种感觉,这片藤林,不太寻常。 一个人在路多的地方行走,当视线受阻的时候,往往会找不到路。 莫守拙很快就有了验证,在走了很长一段路之后,他又回到了起点。 再走一次,换条路,依然如此。 “这是什么玩意?”莫守拙嘟嚷了一声,看看四周无人,飞身跃起,隐身于一棵藤树巨大的树冠之顶,朝着四周观望。 藤林东西长五里,与盆地的东西两侧边缘崖壁相连,宽约一里,是进入豢龙寨的必经之路。 当兵的时候,莫守拙曾经在戈壁滩上遇到过此类事情,第一天夜训结束,野狼战队乘车返回营区,车灯照射之中,好似处处都是路,可是原本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硬是转悠了几个小时,也没回到营区。 此时的情况,与戈壁滩不同,戈壁滩上只有夜间寻不到路,现在是大白天,太阳很好,莫守拙依然找不到路。 其中一定有蹊跷。 莫守拙想到了阵法,九宫八卦藤林阵。 一个像是迷宫一样的古代阵法。 可惜的是,莫守拙只能想到这个名字,却不知破阵之法。 从藤林之上飞跃过去似乎最为简单,想想却不可行。此地已经深入豢龙寨纵深腹地,在树梢之上飞跃,定会被人发现。一旦行踪暴露,后面的计划,可就全部泡汤了。 莫守拙猜的极为准确,这片藤林,的确是一个九宫八卦藤林阵,林中的每一棵藤树,都是按照九宫八卦的位置种下的,极为精准。 由此看来,豢龙寨虽小,却不缺奇人异士。 九宫八卦藤林阵共有八个门,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和开门。 若破九宫八卦阵,需得从东面的生门进入,从西南的休门出来,复从正北的开门进入,方可破阵。 不知九宫八卦阵奥妙的人,一旦进入藤林,只见到处都是路,绕来绕去,最后还会回到原地,无论如何都走不出去。 有声音传来,是两个女人,可能是忙完了地里的活,准备回家,边走边说话。 莫守拙隐身在树冠之中,静静地看着两个女人,随后在距离二十米的后方悄悄跟随,并且暗中记下了走过的路线。 他不但要进去,还得出来,若是成功救出穆嬴,却又被困在了藤林阵中,便好似成了一只瓮中的…鳖,虽然莫守拙很不喜欢用这个字来形容自己。 第34章:惊鸿一出,天下无敌 豢龙寨的九宫八卦藤林阵与真正的九宫八卦阵法还是有着极大的区别。 内核部分遵循了九宫八卦阵的原理,进出之门并未严格遵循。 藤林中的路就像是蜘蛛网,三叉路口,四叉路口,甚至五叉路口很多,却只有一条路可选择,选不对这条路,最后还得绕回来。 所以,这个九宫八卦藤林阵,只能困人,不能杀人。 就算入了死门,也没有性命之忧。 连着经过了三个叉路口,莫守拙的脑袋就有点记乱了。 当到了第四个路口的时候,他取出刀,在路口右侧的一棵藤树上,划了一条暗线,动作极轻,不刻意看,根本看不出来。 大约经过了十二个叉路口后,莫守拙跟着两个女人走到了藤林阵的边缘地带。 莫守拙记住了最后一个门,离开豢龙寨的时候,只要从这个门进去,沿着作下记号的藤树反向而行,一定能走出藤林阵。 莫守拙飞身上了一棵藤树树顶,向着北方观望,前方五十米远,就是豢龙寨的族民居住地。 正对着他的,是一条宽敞的街道,一定就是那个年轻的黑衣人所说的主街道,主街道往东第四条街道,就是东四街。 往西有一座山,山的东侧有一个断崖,高约百米,在距离地面约五十米高的地方隐隐可见一个山洞,龙血花定是在那个山洞之中。 莫守拙决定先去毁掉龙血花,然后再去找穆嬴。 不过这个决定很快就被他推翻了,找到穆嬴比毁掉龙血花要重要的多。龙血花可以不毁,穆嬴不能不救。 莫守拙改变了主意,先救穆嬴,再去毁了龙血花。 天还很亮,离天黑大约还有一个多时辰,若是这么大摇大摆地进去,恐怕会引起怀疑。 无数房顶之上,升起袅袅炊烟,到了做晚饭的时候。鸡鸣狗吠之声,清晰可闻。 一阵饿意袭来,莫守拙这才想起,离开黑山部落之后,八九个时辰里,自己水米未进。 莫守拙后背靠着树干,打开布包,客栈老板为他准备的食物极其丰富,有干肉片,馍片,面饼,腌制的咸菜,还有一个牛皮囊,里面装着水。 取出一片肉片放在嘴中咀嚼着,味道不错。 藤林之中不时有人走过,一路说说笑笑,没有人发现莫守拙。 谁能想到,头顶的藤树之上,竟然会藏着一个人? 吃过干粮,再喝些水,饥饿感消失。又等了些时候,炊烟消失,此时的豢龙寨,可能绝大部分人都在吃晚饭,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 莫守拙从树上一跃而下,径直朝着东四街走去。 如此空旷的地方,根本无处藏身,若是作出鬼鬼祟祟之举,反倒会引人怀疑,倒不如大大方方地走,反正,豢龙寨里不缺黑衣人。 而且,几乎不会有人相信,会有外人胆敢擅闯豢龙寨,进入纵深腹地。 事实果然如此,莫守拙晃晃悠悠地一路走到东四街,路上虽然遇到了三个人,却无一人对他生疑,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久居安全之地,容易让人失去对危险的警觉。 几十年里从未有外人进入,也会使豢龙寨的人产生一个错觉,那就是,外人永远不会来。 这跟温水煮青蛙,是一个道理。 从冰凉到令人舒服到难以割舍的温暖再到滚烫,突然感觉大事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 只剩下死路一条,成为一只被煮熟的蛙。 莫守拙很顺利地来到了牢狱门,大门口无人值守,门庭上用朱笔写着三个大字:牢狱门。 字体不错,苍劲有力。 莫守拙故作闲人一个,从牢狱门前走过,斜眼往里观望,门内有两个人,非紫衣,也非黑衣,而是身穿灰衣,定不是豢师门的人。 莫守拙转身走了回来,迈步进门。 两个灰衣人见到莫守拙,恭敬施礼之后,再不理会,倒是让莫守拙有些纳闷,为何连问都不问? 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的黑衣,瞬间明白了,豢龙寨有豢叶使者一百余人,这两个值守不会都认识。 不知道穆嬴被关了哪里,这么大的牢狱门,挨个牢室去找,必定很费时间。 莫守拙决定找这两个值守问一问。 当然需要方法,不能引起怀疑。 “那个女人被关在哪里?”莫守拙以极其强硬的语气说道,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之态。 一个胖胖的值守听闻,赶紧将一张脸挤出笑来,“豢叶使者这是第一次来?” “我来找个使者问事,废话少说。”一副你再不说老子就动手打人的神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胖值守自然深知其中的道理,赶紧伸手一指,“左边巷道往前走,拐过两个弯,正对的牢室,第四间就是。两位豢叶使者吃饭去了,还有两位在,不知您要找的人在不在?” “不在我可以等。”莫守拙说完,再不离会,径直往前,很高冷,也很气人。 看着莫守拙的背景,胖值守愤愤地作出了一个吐口水的动作,却没敢发出声音,很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莫守拙顺着巷道拐了两个弯,果然看到了一间牢室,室内虽燃着数盏牛油灯,光线依然很暗,能够达到清晰程度的可视距离不超过十米。 进入牢室的莫守拙看到了两个黑衣人,距离他十米之外,看不清长什么样子。 两个黑衣人当然也看到了莫守拙。 询问的话没来得及出口,莫守拙便已经抽刀,两个黑衣人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莫守拙的刀已经到了。 刀光一闪即逝,两个黑衣人死了,死得稀里糊涂,不明所以。 连腰上的刀,都没有拔出来。 就算拔出来又能如何,不过是死得稍慢一些而已。 毫无防范之人,总是容易被杀。 蓄势待发的莫守拙,每一次出手都是一千樽能量,绝不会给对方留下还手的机会,既然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自然也不会有发出警报的时间。 莫守拙的刀,太快。 “惊鸿一出,天下无敌。”莫守拙的记忆中突然浮现出了这么一句话,这句话就存在于原主的记忆之中,不知道是谁说的。 第35章:又见穆赢 第四间牢狱里关着一个女子,十六七岁的年龄,神情憔悴,落寞无依。一头秀发,有些凌乱,看似很久未做梳理。 但憔悴与凌乱并没有遮掩女子的美,反倒令她的美更加委婉凄约,楚楚动人。 在这个美女稀缺的时代,女子绝对是鹤立鸡群的存在,回头率当可百分之百。 就算放在几千年后的那个文明世界,在美女扎堆的城市街头,回头率恐怕也能达到五成以上。 女子的美,与有娇的美有一些不同。 有娇的美,洁净清雅,像深藏在山谷里的一小朵野花,带着被风吹过被雨打过的历练,随性绽放,有一点野性,很像是个从山里逃出来的小精灵,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 而这个女子的美,却是娇贵高雅,像一朵温室里的牡丹,有着绝致的端庄,傲世而立,却又经不起风吹雨打,需要有人呵护,其眉目之间随生而来的一种淡淡的忧郁之色,令人见之生怜。 而且,她还有着精致的身材,丰盈圆润的恰到好处,不像有娇,肉少骨头多。 这样的女人往往比有娇更容易吸引一个男人。 这个女人,就是穆嬴。 原主的记忆碎片上关于穆嬴的信息并不多,但莫守拙却依然能够从这些有限的信息之中,感知到原主对穆嬴的情感。 那是一份被理智竭力压抑着的情感,像一粒有着强烈生命力的种子,在春天来临万物复苏的季节,被一块巨石死死地压在下面,阻止其发芽、开花、结果。 莫守拙也感知到了那颗种子的不甘与委屈,却在历经挣扎之后,化作了悲凉的无奈,只在春天里留下一声长长地悲叹。 种子未死,生命灿烂,却没有未来。 “莫守拙,你是莫守拙?”莫守拙虽然戴着面具,穆嬴却还是一下子就喊出了他的名字,尔后无比惊喜地扑了过来,与莫守拙的距离,只有一道栅栏门, 莫守拙点头,手握青铜锁,贯注能量于右臂,“咔啪”一声,锁断了。 莫守拙打开牢门,穆嬴一下子扑进莫守拙的怀里,紧紧地抱住她,泪落如雨,“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普天之下,能来救我的人,只有你。” 穆嬴的这一番话,道出了她为什么能一眼认出戴着面具的莫守拙。因为,普天之下,只有莫守拙能来救她。 反过来推,来救她的人,一定是莫守拙。 这么多天以来,她一直在等待,望眼欲穿,度日如年。 但心中的希望不灭,无论等上多久,莫守拙一定会来。 “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莫守拙轻轻地拍了一下穆嬴的后背,以作慰藉,然后拉住她的手,快步往牢室之外走。 此地不可久留。 邻近的几间牢狱之中,也都关着人,蓬头垢面,形容枯槁,双目无神,麻木地看着速速离去的二人。 他们在想什么?没人知道。 莫守拙和穆嬴来到牢狱门大门口,两个值守看得有些发愣,此时的二人,恐怕在想着同一个问题:豢叶使者为何要把这个女人带出来? 想问却又不敢问。 但职责所在,不问又不行,那个胖一些的值守使劲挤出一团笑堆在脸上,小心地问道:“豢叶使者,你这是?” “我这是要带她走,你看不出来吗?” 话一说完,莫守拙身形晃了一下,右掌连挥,砍中两个值守的脖颈之处,二人登时昏死过去。 莫守拙不想过多杀人,何况,两个值守无罪。 他只杀有罪之人。 出了牢狱门,天色渐暗,街上更难见到行人。 莫守拙带着穆嬴一路前行,很快来到藤林边上,从方才出来的门,进入了藤林。 沿着自己在藤树上做下的记号一路前行,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便走出了藤林。 在藤林的边缘,莫守拙找到一棵最粗壮的藤树,右手抱着穆嬴的腰,双脚蹬地,飞身跃起,稳稳落于一团树杈之上。 四根藤枝在此地交叉相扭,形成了一个圆盘状的空间,人在里面,如同在一只碗里。 “公主,你在此地等我,无论谁来,都不可出声,我还要去做件事情。”莫守拙小声交待道。 “你去哪里?”穆嬴紧紧抓住莫守拙的手,好像生怕一松开,莫守拙就会扔下她不管似的。 “我去毁了龙血花,阻止豢龙唤醒体内的龙。”莫守拙说道,对于穆嬴,他没必要隐瞒什么。 穆嬴的脸色顿时变得紧张,双手抓得更紧,“你走了,他们要是来抓我怎么办?” 一语惊醒梦中人。 穆嬴的话提醒了莫守拙,豢龙寨的人若是发现黑衣人被杀,穆嬴被救,必定会迅速往这边追来。 穆嬴就算躲在树上,恐怕也难逃高手的感应,若是再被抓回去,自己就算毁了龙血花,岂不是得不偿失? 莫守拙瞬间改变了计划,先离开这里再说,想要毁掉龙血花,日后有的是机会。 一念至此,莫守拙右手抱住穆嬴的腰,从树上飘身而下。 到了树下,莫守拙并没有放下穆嬴,而是顺势将她抱在怀里,放开脚步,向着断头岭方向疾速行进。 对于拥有八九百樽能量的莫守拙来说,奔行速度可超过一匹快马,就算怀里抱着一个人,对他也没有多大影响。 上了断头岭,那个年轻的黑衣人仍然未醒。再到回头峰,天色大黑,看不清前方的路。 莫守拙不敢采取飞跃的办法越过那一段极为险峻的山道,若是一不小心撞到了山壁之上,岂不是形同自杀? 被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是一对小恋人活不下去了,跑到这么一个人鬼不见的地方,殉情自尽。 莫守拙放下穆嬴,紧紧地抓住她的左手有腕,走上狭窄险峻的山道。 此时的穆嬴,一句话都不说,柔弱的小手紧紧地抓住莫守拙的胳膊,于黑暗之中跟着他小心前行。 没有恐惧,一点儿也没有。 只要有莫守拙在,穆嬴就会不害怕。 就算非得要死,也定是与莫守拙一起死,能与之一起死,是穆嬴今生最大的期盼。 身为嬴氏部落公主的穆嬴,绝不是一个可怜的人,但却有着可怜的心思和令人同情的遭遇。 只因为,她是那么的喜欢一个人。 她愿意与这个人,一起生,一起死。 可惜,此生没有机会。只能期待来生,二人还能相遇,执子之手,与君同老。 一个女人,不需要倾国倾城,只需要一个男人,为其倾尽一生。 第36章:可怜女人心 终于到了小水潭边,再往前,是那条直通山涧的小溪,天色虽然很暗,但溪水却泛着淡淡的光,水中的石头,隐隐可见。 夜露很重,石头表面非常湿滑,若是踩得不稳,极易滑进溪水,甚至扭了脚踝。 为以防万一,莫守拙不敢让穆嬴自己行走,再一次抱起她,在水中之石上快速奔走。 他判断,那两个去吃饭的黑衣人一定早就回到了牢狱,发现自己的同伴被杀后,定然在第一时间上报,也许,有大批黑衣人已经离开了豢龙寨,开始追杀他们。 必须在被追上之前,走出黑山。 就算不可避免地战斗上一场,也要在黑山之外才行。 密林之中虽然适合杀戮,但需是在无牵无挂的前提之下,若是带上一个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但无法战斗,反而自己会变成被杀戮的对象。 出了山涧,莫守拙放下穆嬴。 抱着她于小溪之上乱石之间飞跃奔行十余里,就算莫守拙有着超强的体力,也已经感觉到有些吃不消。 “终于出了黑山了。”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穆嬴长出了一口气,被囚于黑暗的牢狱之中近十天,她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 “我们并未脱离险境,得赶快离开此地。” 莫守拙没有穆嬴那么多的感叹,只有对危险的强烈警觉。连一秒钟都不敢耽搁,拉起穆嬴的手,快速前行。 行走不足一里,穆嬴的速度开始放慢,被关了近十天身体已经无比羸弱的穆嬴,实在无力以这样的速度长时间奔跑。 穆嬴看着莫守拙,朝着他展开双臂,意图很明显,她想让莫守拙抱着走。 无奈,莫守拙只得再一次将穆嬴抱了起来。 “难为你了。”穆嬴在莫守拙的耳边轻声说道,吐气如兰,耳根有一种轻风吹过落叶拂过般的痒。 “为公主做事,是我的本份。” “就我们二人,能不提公主这两个字吗?我喜欢你叫我穆嬴。”这一段话,很有诱惑,像一个蛛网,罩住男人的心。 莫守拙不敢有过多回应,穆嬴对原主的喜欢,记忆碎片上记录的清清楚楚,她一定是想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地与他相处,留下一段可以怀念的美好记忆。 可惜,他已不是原主,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女人,几千年后那个文明世界里的女人。 往前奔行四里,进入黑山部落,敲响客栈的门。 不一会儿,店伙计提着风灯开了门,一眼见到莫守拙,脸上顿时挤出一团笑,“客官,您回来了?” “带我去找山鬼。”莫守拙顾不上和他客套。 店伙计不敢怠慢,赶紧提着油灯出了门。 “把风灯灭了。”莫守拙说道,提着风灯前行,在黑夜之中如同一点鬼火传的极远,无疑于给豢龙寨的人引路。 店伙计不敢询问原因,赶紧将风灯灭掉。 夜很黑。 店伙计带着二人,拐了三个街角,来到了山鬼的家,宏大的门庭透着威严,彰示着他作为王爷的高贵身份。 “敲门。”莫守拙吩咐道。 店伙计伸手用力敲门,不久,门开了,出来一个人,大概是王府的官家,瞪着一双死鱼般的眼睛,有些恼火地问道:“深夜敲门,所为何事?” “找山鬼。”莫守拙拉着穆嬴的手,径直进了府门。 “站住。”管家气极败坏的叫了一声,“未经同意,擅闯王府,该当何罪?” 管家不认识莫守拙,如此生气,有情可愿。 店伙计赶紧提醒管家,“管家老爷,此人是王爷的贵客,深夜来找王爷,是有要事。” 管家愣了一下,脸色瞬间由阴转晴,既然是王爷的贵客,自然得罪不得。赶紧头前引路,来到山鬼的寝室,轻叩门环,“老爷,有贵客来访。” “半夜三更,哪里来的贵客?”屋内传来一声极不高兴的嘟嚷声,过了许久,山鬼才披着衣服打了门,嘴巴大张,呵欠连天。 一个呵欠还未打完,看到了莫守拙,硬生生地闭上了嘴,脸上挤出一团笑,“爷,你怎么回来了?” 莫守拙微微一笑,“你是不是以为我回不来了?” “不不不,我哪敢如此想?我是怕黑山里边的人比较厉害,伤害了爷,这不连睡觉都担心着爷。” 山鬼撒谎的本领的确高明,仓促之间编出的谎言,不但毫无破绽,连脸都没红一下。 “有马没有?”莫守拙不想再跟他啰嗦。 “有,当然有,都是上好的马。”山鬼大声说道。 “给我找一匹最好的马,我要用一下,不过不白用,过上一段时间,我会还你。” 莫守拙这么说,并不是敷衍山鬼,黑山,他是一定还会来的,下次来的时候,他会把马还给山鬼。 “一匹马而已,爷不用还,咱有得是马。” 山鬼赶紧说道,若是要莫守拙还马,他必定还会来一趟,山鬼哪能盼着再见到他?舍上一匹马,打发走一个瘟神,这账划算得很。 何况,他家里的马,都是大周王朝的马,算是顺水人情,花不着自己一毛钱。 “快,快去给爷牵马。”山鬼朝着管家说道,他实在不想再看到莫守拙了。 管家接令而去。 “爷带的这是?” 山鬼看了一眼穆嬴,一直不敢问出嘴的话,还是忍不住问了,只因为,穆嬴太美,一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一个女人,若是连名字都不知道,遗憾定然能装满一马车。 山鬼虽是黑山部落的王,黑山部落的女人,他想要哪个就要哪个,从来无人敢反抗,但在他要过的所有女人里,却从来没有一个,有穆嬴这么美。 “她是谁你不要问。”莫守拙冷冷地说道,他已经从山鬼的眼神之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不问,不问。” 山鬼赶紧说道,在女人和生命之间选一个,他自然是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命。若是命没了,女人再多,也无福消受。 管家将马牵了过来,一匹强壮的大黑马。 莫守拙将穆嬴抱起来放到马鞍上,从管家手中接过缰绳。 “我说过的话,定然算数,这匹马,我会还你。”说完,牵着马出了门,在门外翻身上马,将穆嬴抱在怀里,于黑夜中扬长而去。 山鬼小步快跑到了门外,只看到一团浓浓的夜色。 “唉!”山鬼突然长叹了一口气,这口气,不知为何而叹。 第37章:记忆蛋的异动(求收藏月票) 离开黑山部落,天色很黑,朦胧的月光不足以照亮前行的路。 路狭窄且难行,莫守拙不敢催马疾驶,行进速度,一个小时不足十五公里。 照这个速度,回到犬丘,需得五六个时辰。 莫守拙心中着急,为了穆嬴的安全,当然是越早回到王城越好。 穆嬴却不这么想。 只因为与莫守拙在一起,而且骑着同一匹马,穆嬴便开始盼着这一段路越长越好,最好是用尽两个人的一生才能走完。 借着这个难得的机会,穆嬴紧紧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于马背之上,醉了一颗少女心。 大约走了两个时辰,身后传来马蹄之声,虽然距离极远,但莫守拙却已经听得到。 定是豢龙寨追踪之人,听起来有五六骑,而且速度极快。 莫守拙当即做出决定,抱着穆嬴于马背之上腾空而起,离开之时,以脚尖朝着马的屁股猛力一点,剧疼袭身,黑马长嘶一声,朝着前方疾驶而去。 莫守拙稳稳落地,迅速隐身于距离道路十多米远处的一团灌木丛后面。 不到三分钟,五人五骑疾速奔来,从二人面前一闪而过。 显然是受了那一声马嘶的诱骗,以为他们要追击的人,就在前方。 “现在怎么办?”穆嬴低声问道。 莫守拙沉思良久,“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天亮后重新找条路回犬丘。” 穆嬴不语,这一刻,她的一切,都由莫守拙来决定。 莫守拙带着穆嬴在附近转了一下,找到了一棵大树,抱着穆嬴飞身上了树冠,在一处多条树枝交汇之处隐伏了下来。 喜欢在树上休息,是莫守拙军旅生涯养成的一个习惯。 原始密林中夜间常有猛兽出没,处于深沉睡眠状态之时,势必失去对周边危险的感应,非常容易遭到猛兽的袭击。 在树上休息,可以将危险减小到最低程度。 因为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大部分猛兽不会爬树。 空间极小,容下两个人有些困难,穆嬴紧紧地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二人靠得很近,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 “你是怎么从锁秋岭脱险的?”穆嬴低声问道。 “被人施救,回到王城,只是不知相助者为何人。”莫守拙小声说道。 “贵人自有天助,天不要你死,便无人能杀你。” “你趁这工夫赶紧睡一会儿吧!恢复一下力气。” 莫守拙不想跟穆嬴过多讨论这个话题,害怕露出破绽,引起她的怀疑。 毕竟,穆嬴跟原主太熟悉了,哪怕只有一句话说不到位,也会引起穆嬴的惊觉。 若是被穆嬴打破沙锅问到底,他恐怕很难自圆其说。 原主的记忆碎片,不足以助他将穆嬴的问话回答的天衣无缝。 “睡着了掉下去怎么办?” “有我在,不会让你掉下去。” “你不困吗?” “我不困。” “你的脸变了,声音也变了。” “为了隐藏身份,我不得不这样做。” “就算你把脸和声音都换了,我也能一下子认出你。” “脸和声音可以换,气息换不了。” “还有你身上的味道。” “什么味道?” “说不出来,很特殊的味道。” “不是臭味吧?” 穆嬴嫣然一笑,“怎么会是臭味呢?是令人陶醉的味道。” “好了,你赶紧睡吧!”莫守拙觉得不能再跟穆嬴说下去了。 本有很多话想说,但身处危境,也只能把想说的话咽进肚子里了。 “那我睡一会儿。” 或许的确是太累了,也或许是十多天的牢狱生活,她从没敢睡过一个囫囵觉,此刻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心神放松,话刚说完,已安然入睡。 睡着了的穆嬴呼吸很轻,脸上挂着笑。 莫守拙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 虽然有柔软入怀,体香幽幽,莫守拙的心里却是连一丝丝的杂念都没有。 穆嬴是嬴氏部落的公主,高贵的存在。纵然她对原主有着千般万般的喜欢和暗恋,却与他无关。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以原主的心思去揣度穆嬴的心思,因为就算原主未死,这一辈子也注定不会与穆嬴走到一起。 穆嬴只能成为西戎丰王的女人。 既然走不到一起,他就得装下去,表现出一副孤冷的样子,别让穆嬴那颗情愫的种子,在她心里发芽。 莫守拙其实很想为原主和穆嬴打抱不平,甚至想骂出一大堆粗俗的话。 最后却只能化作一声悲叹:这个万恶的奴隶社会。 夜很长。 这期间,再无追兵经过。 莫守拙断定,追击他和穆嬴的人,只有前面过去的五个人。 五人之中,奔行在最前方的那个人,身手最高,莫守拙作了一个大胆的猜测,那个人,大概率是豢叶师。 豢龙寨一百多个豢叶使者都是豢叶师的徒弟,两个看守穆嬴的黑衣人发现同伴被杀,穆嬴失踪之后,第一时间报告的人,肯定是豢叶师。 豢叶师接到报告,带领四名徒弟一路追击,这个推断,定然无错。 天快亮的时候,莫守拙突然有一种感觉。 锁秋岭下茅草房之中多出来的三颗记忆蛋,在脑海中蛰伏了数日之后,好像有了一些异动。 有一颗,似要破壳。 天刚刚亮,穆嬴就醒了,抬头看着莫守拙,睡眼惺忪,“真是不好意思,在你的怀里睡了一夜,苦了你了。” “不是一夜,是半夜。”莫守拙看着穆嬴,轻声说道。 穆嬴露出迷人的笑颜,“你好像变了,不像以前那么冷冰冰的,说话有趣了一些。”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总得有些变化才行。”莫守拙喟叹一声,这句话,他是替原主说的。 “被那么多人围攻,还有一条龙,你能活着回来,真是苍天保佑。” “苍天保佑不了我,是你保佑了我。” 莫守拙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说这句话,也许是替原主说的吧! 他的心里一直有个冲动,很想告诉穆嬴,原主其实一直很喜欢她,只不过是被迫将这份喜欢深深地埋在了内心深处而已。 穆嬴微微一愣,“我哪里保佑你了?是我牵累了你。” “不说了。” 伸手抱起穆嬴,从树上飘身而下。 第38章:自古多情空余恨 莫守拙轻轻放开穆嬴,复又飞身跃起,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梢,往四周看去,周围都是连绵的群山和密布的丛林,从此地前往犬丘,在视线范围之内,只有这一条路。 从树上下来,莫守拙问道:“你饿不饿?” “饿,也渴。”穆嬴说道,在莫守拙面前,她忘却了自己高贵的公主身份,成了一个没长大的女孩子。 就像有娇一样。 如果一直待在莫守拙身边,有娇恐怕永远都长不大。 而离开莫守拙进入太师府之后,有娇却表现出了她聪颖干练的一面,说话做事,张弛有度,极有分寸。 莫守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依赖感的男人。 与他在一起,可以什么都不用想,更不必为自己的安全担心。 从布包里取出牛皮囊,拧开盖子,递给穆嬴,等穆嬴喝完,莫守拙自己也喝了一些,再取出一把肉片塞到穆嬴的手里。 “吃点肉片,垫垫肚子,等回到王庭,你想吃什么便让人做什么。” 穆嬴取了一片肉片放在嘴里咀嚼着,“嗯,好吃。” “当一个人饿急了的时候,再粗糙的食物,都会变成美味佳肴。走吧!我们边吃边走。” “还是走这条路吗?” “只有这条路,别处无路。” “遇到追兵怎么办?” “杀了他们。” “我听你的。”穆嬴再不多问,莫守拙说是杀了他们,就一定能杀了他们,对于这一点,穆嬴没有丝毫怀疑。 穆嬴知道,有很多人都想杀了莫守拙,但他们最后都无一例外地死在了莫守拙的刀下。 她还知道,莫守拙的刀名叫惊鸿刀,拥有“惊鸿一出,天下无敌”的美名。 二人沿着小道大摇大摆地往前走,一路看着风景,像极了一对观光的恋人。 这个荒野之地,实在没有多少好风景可以看。 不过有清晨的云雾缭绕在林中,随风悠悠,还有那不时从树枝上惊起抖落了一地露珠的鸟儿,鸣叫着这个树梢飞向另一个树梢,使得这个即将充满了血色的清晨,显得格外轻灵清新。 穆嬴停下,看着一对追逐嬉戏的小鸟,“你看这对鸟儿,多么自由,令人羡慕。” 莫守拙也看着树上的鸟儿,故意说道:“不过是两只鸟而已,何故如此感叹?” 穆嬴看了莫守拙一眼,目光复杂,幽幽一声轻叹,“要是能这么一直走下去该多好?” “我们不是一直在走吗?”莫守拙仍然故作糊涂,穆嬴话中的意思,他一下子就能猜到。 “可惜,这条路总是会有尽头。” “人都会死,再长的路,人死了,路也就到尽头了。” “莫守拙,你真的不明白我心吗?”穆嬴扭头看着莫守拙,眼神迷离,带着热切期盼。 莫守拙不会给她想要的答案,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他,都不会。 “你是西戎丰王的女人,嬴氏部落的安危,系于你一身,你不能再有其它的想法。” 穆嬴瞬间神情黯淡,她也知道,这是她不可更改的天命。当她背负上了这个天命之后,便连死的权利都没有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想听什么?” “我想听到你的心里话,就算一定要嫁给丰王,就算这一辈子注定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也想知道,一直被我喜欢着的人,是不是如我喜欢他一样喜欢着我。” 莫守拙在心里重重地叹了一声,说道:“我心里的答案,其实你早就知道。”莫守拙只能以此搪塞,他不想撒谎,却也不能说真话。 “我不知道,我要听你亲口说出来。” 莫守拙看了一眼穆嬴,又很快看往别处,他现在很怕看到穆嬴的眼神,像一把用柔软的豆腐做成的刀。 “如果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呢?”莫守拙硬生生地说道。 “你骗我。”穆嬴的眼中有泪,像一朵梨花上挂着一滴清晨的露珠,在被风刺伤的时候,悄悄地滴落。 穆嬴的眼泪,让莫过拙的心很疼,是他自己的心在疼。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同情。 他曾经跟有娇说过,他最怕看到女孩子的眼泪,这句话的确非虚。 当挂在穆嬴长长睫毛上的一滴晶莹的泪珠终于顺着她白皙的脸庞滚落下来的时候,莫守拙差一点就喊了出来:原主莫守拙真的很喜欢你。 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说道:“我这一辈子,不会喜欢任何一个女人,也包括你。” 这句话中的意思极其悲壮。 是因为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便不会再喜欢另外一个人。 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他将孤独一生。 穆嬴突然笑了,边笑边流泪,边流泪边说:“我知道你的心了,你不是不喜欢我,你是为了我,不再喜欢上另外一个女人。” 这一刻,穆嬴终于知道了莫守拙的心。他用这句话,告诉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身为公主,她的心思之缜密,的确异于常人。 这个被自己喜欢着的人,如她喜欢他一样喜欢着她。 只不过,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有些事情,知道了还不如不知道,因为知道了之后,心里会更苦。 莫守拙不再说话。 氛围有些尴尬。 前方不远处快速奔来四骑,马背上是四个黑衣人。 看到莫守拙和穆嬴,四人纷纷下马,持刀站在路中间,满脸杀气。 第五个黑衣人的呢? 会不会是几个人往前奔行未发现他们以后,这四人奉了叶师的命令回头来找? 大概如此。 莫守拙轻轻地拉住穆嬴的手,一起往前走,一直走到距离四名黑衣人不足两丈远的地方停下。 他不能让穆嬴离自己太远,必须让她始终处于可保护范围之内。 四个黑衣人深知莫守拙的战力,先下手为强,一声未吭,不约而同地,皆是向着周边的树林双手连挥。 像有一阵凛冽的秋风刮过,成百上千片树叶离开树枝,莫守拙和穆嬴周边瞬间出现了一个由树叶围成的巨大的圆,旋转漫卷,声势骇人。 从树叶上迸发出来的杀气,莫守拙在很远的距离上就能够明显地感应地到。 这四个黑衣人的战力,比起莫守拙在断头岭上杀掉的三个黑衣人,战力的确强大了不少。他们发出来的树叶,杀气也更加强大。 四个黑衣人虽然占了先机,战斗仍然没有持续多久便结束了。 第39章:一刀… 四个黑衣人横卧于地,刀伤处,有鲜血汩汩流出。 穆嬴突然叹了一口气,“他们都很年轻,本不应该死在这里。” 作为女人,她不是一个好杀之人。但作为公主,她早已经看惯了杀人。 只所以有此一叹,只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毕竟,这四个黑人衣都很年轻,最年长的,看上去也不到三十岁。 年轻的生命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嘎然而止,真的很可惜。 莫守拙还刀入鞘,“他们若是活着,死的便是你我,与他们比起来,你我更加年轻。如果现在躺在地上的是我们,恐怕他们绝不会有你这样的感叹。” 说这话时,目光扫过四周的丛林,内心之中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你虽然有一些变化,却依然冷血。”穆嬴看着莫守拙,话虽如此,心中却绝无怪罪之意,她实在是不想再回到那间冰冷的牢狱。 “我本就是冷血之人。”莫守拙淡淡地说道,他所说的这个人,当然不是他自己,而是原主,现在的莫守拙,一点也不好杀,更不冷血。 相反,他的内心充满了温暖。 但不代表他不能杀人,因为只有杀人,他才能活着。 莫守拙只所以这样说,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让穆嬴讨厌自己,只有当她开始讨厌自己的时候,内心的喜欢才会变成怨恨。 虽然他一点也不想让穆嬴怨恨自己。 “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一个真正的男人。”穆嬴说道,语气坚决,眉眼传情。 莫守拙看了穆嬴一眼,心想:“本想着让你讨厌我,谁知正着了你的道儿。” “一个女人,不应该喜欢一个杀人的男人,因为杀人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别人杀死,你的喜欢,最终会使你孤独一生。” 莫守拙做着最后的努力。 他要在回王城的这段路上,解决穆嬴的心念,使她不要再将如此多的心思,放在自己身上,这对她以后即将要走的路,非常不好。 若是让丰王戎措知道,已经嫁给自己的穆嬴还心心念念着另外一个男人,会很危险。 “这个天下,没有人能杀得了你。” “我只是还没遇到而已。” “你永远都不会遇到,所有想杀你的人,最终都会死在你的刀下,就像这四个黑衣人一样。因为你是老秦人的刀,是老秦人的保护神。” 莫守拙无语。 转头看着前方,“还有一个黑衣人。” “他会在哪里?” “我起初以为他就埋伏在附近,意欲偷袭你我,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出现,想必一定不在这里,而是在前方某个地方。” “你能杀了这四个黑衣人,就一定能杀了他。”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人一定是豢叶师,而这四个黑衣人,只不过是他的徒弟。走吧!我们躲不开他,那就一路找过去好了。” 穆嬴点头,将自己的小手伸向莫守拙。 莫守拙低头看了一眼,最终还是伸手握住。 “你不想握住我的手了吗?”穆嬴问道,目光灵动,诱惑漫延。 莫守拙没有回答。 穆嬴将自己的身体靠近莫守拙,“我喜欢你抱着我奔跑的感觉,我总是在不停地告诉自己,我是你的。只有当你把我放下来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来,你不是我的。” 穆嬴的话说得很有深义,好像,也有点绕口。 但意思非常明晰,我永远是你的,你却不是我的。 很无奈。 “回到王城之后,你就是你,我就是我,从此再无交集。也许,王上还会派我将你护送到西戎,交给丰王,让你成为丰王的女人。” “是啊!”穆嬴语气幽幽,“回到王城,我便再也不敢让你拉我的手,就算有再多的心思,也只能埋在心里。” “人这一辈子,总是需要把很多事埋在心里,一直到死都不会说出来。” “我有点恨我的哥哥。” “你别恨他,他是嬴氏部落的王,牺牲你一个人能为嬴氏部落换来难得的喘息之机,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他这么做,其实很无奈,而且,也失去了脸面和尊严,王的尊严。” “我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也知道嬴氏部落正面临生死存亡的危境,我能理解,却仍然有恨。”转头看着莫守拙,“做个男人真好,可以纵横天下,快意恩仇。” “你若真的成了男人,便会知道,有时候,男人比女人,更苦,也更无奈。”莫守拙说的这一番话,绝对无错。 如他,或者说如他的原主莫守拙,一心喜欢穆嬴,却是从来不敢说出口,只能把自己的心思深深地埋葬起来,埋成一个巨大的坟冢。 更有甚者,他还得亲自护送,将自己心爱的女人送给别的男人,一个仇人。这样的男人,就算他是老秦人的刀,就算他是老秦人的守护神,就算他打遍天下无敌手,又有什么尊严可谈? 如嬴开,又何尝不是如此? 明明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莫守拙,明明知道妹妹远嫁的人是自己乃至整个嬴氏部落的仇人,却还是不得不这么做,送羊羔入虎口,身为一个王,他的尊严,又在哪里? “你说的男人,是你,也是我哥哥。”冰雪聪明的穆嬴再一次洞悉了莫守拙的话。 “你喜欢我,却不敢说,更留不住,不惜用一生的孤独来偿还我对你的喜欢。我哥哥不想让我远嫁,却不得不为之,将自己作为一个王的尊严,弃之如粪土。你和我哥哥,其实都很苦,也都很可怜,如我一样可怜。” 莫守拙扭头看了穆嬴一眼,想不通她的心何至精细如此,仿佛,那一双眼睛,能看透世间的一切,洞悉凡尘诸事,万般人情。 莫守拙不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不说话,便是我猜对了。” 说到这里,突然一笑,很悲凉的笑。 “现在想想,被关在豢龙寨冰冷的牢狱里其实也挺好,至少还有一些念想,想着你一定会来救我,盼着见到你。 如今终于被你救出来了,终于见到了你,却又感到害怕。因为,见到你的时候,就是永远离开你的时候。等走完这段路,回到王城,我就连一丝丝的念想都不敢有了。” 莫守拙仍然不说话,心里却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抽出那惊鸿刀,一刀劈开这天。 一刀… 第40章:豢叶师 莫守拙扶着穆嬴上了黑衣人留下的马,二人一骑前行。 莫守拙不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心情很压抑,此事虽然与他无关,却因为借用了原主的身体,有了原主的记忆,便扯上了说不清的关系,弄得他断断续续地犯迷糊,搞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穆嬴也不说话,要说的话,她已经说完。想知道的事,她也已经知道。 横在她与莫守拙之间的那座大山,凭二人之力,根本搬不走,既然如此,只有认命,有些话,再说下去,已经毫无意义。 空添无限惆怅与悲伤。 就这么好好地拉着手吧!至少在回到王城的这段路上,她是属于他的,他也是属于她的。 一生能有这么一日时间,已经足够。 离王城还有不足二十里,莫守拙终于看到了那个人,第五个黑衣人。 一个老人,五十多岁,气质非凡。一头长发,极为光亮,定是经过精心梳理过。 老人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静静地看着,直到莫守拙走近距离他二十米的地方,仍然没有起身。 好像只是一个行路走累了的人,坐下来休息片刻,而不是一个等着杀人的人。 下马。 “你留在这里。”莫守拙低声对穆嬴说道,他已断定除了此人,身后再无追兵,便不必时刻将穆嬴带在身边,这样会与影响他与高手战斗。 距离老人十米停下。 “你在等我?”莫守拙笑嘻嘻地问道,不像是面对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倒像是见到了久违的朋友。 “我等了你很久了。你既然能走到这里,定然是已经把我那四个徒弟杀了吧?”老人淡淡地说道,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你是豢叶师,叶师。” “我的名字的确叫叶师。”说完这话,叶师竟然笑了一下,伸手很小心地轻抚了一下一丝不乱的头发,似乎,他很在意自己的头发。 叶师的确是一个喜欢把自己收拾得很得体的人,每天早晨仅仅用于梳理长发的时间,都要超过半个时辰。 日常事务,大多都是交由他的徒弟及仆人们去做,唯有梳理头发一事,绝不用别人。 叶师每天都会很早起床。第一件事,是练刀,修气。而后是洗漱,梳理头发,然后吃饭。在头发没有梳理到自己满意之前,他是绝不会吃饭的。 头发,比吃饭重要的多,整个豢龙寨的人都知道。 “我早已知道,是那些死人告诉我的。” “到现在为止,你已经杀了两个豢蟒使者,九个豢叶使者,你究竟是谁?” “参加过锁秋岭一战吗?” 叶师点头。 莫守拙将脸上的面具取了下来。 站在不远处的穆嬴,终于看到了莫守拙的脸,虽然只是看到了一个侧面,却已经止不住地心潮澎湃。 这一路走来,有很多次,她都想让莫守拙取下面具,好好地看一看他的脸,每一次,话到嘴边却又咽下。 莫守拙的脸,是她不可抗拒的存在。于幽冷林荫小道之上,看着他的脸,她会冲动到忘记一切。 很期盼,也很害怕。 最终,理智战胜了冲动。作为公主,她的身份束缚了她的心思。虽然,在莫守拙面前,她总是会把自己看成一个小女人。 现在,当一张日思夜盼了很久的脸再一次出现她面前的时候,有两滴泪,悄无声息地从光洁如玉的脸庞上滑落。 “不可能,你已经死了。”叶师终于站了起来,不敢相信地看着莫守拙,眼睛瞪得很大,像是看见了一只从未知之地跑出来的未知之物。 “看来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没错,我就是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莫守拙,那个被你们误以为杀死在锁秋岭上的人。” 虽然知道叶师已经认出了自己,莫守拙还是报上了名号。 “我亲眼看着你死于幻龙之爪。” 叶师连连摇头,“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叶师的心中,充满了震惊和疑虑。自昨夜到现在,对夜入豢龙寨救走穆嬴的人,他猜想了无数种可能,却绝对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莫守拙,一个明明死在了锁秋岭上的人。 “很可惜,我活过来了,不但没死,还活得好好的,你说气人不气人?”莫守拙笑嘻嘻地说道,一副找揍的的表情,“怎么样,是不是感到不可思议,感到很害怕?” 若不是穆赢在场,莫守拙一定还会告诉叶师,他是一个从几千年后的文明世界穿越过来的人,只不过借用了原主的身体而已,非得把他气晕了不可。 “唉。”叶师轻叹了一声,“活过来当然是幸事,只是,你没死在锁秋岭,却要死在这里了。你不但进入了豢龙寨,还杀了豢龙寨的人,绝不能活着离开这里。” 莫守拙“哈哈”一笑。 “你们豢龙寨的人,偏居于那个破山沟沟里实在太久了,一个个全都变成了井底之蛙。 井底之蛙你知道吗?我给你免费解释一下,就是水井里的青蛙,抬头只看到一小片天空,就以为天空只有那么大,其实天空大着呢!大的无边无际。 我现在没有时间,如果有,一定给你普及一下关于宇宙的知识,至少让你知道,那些你在夜间里看到的小星星,其实比太阳和地球不知大了多少倍,就像你看到的我,我本来很强,你却总以为我很弱。” 站在一边的穆嬴禁不住笑了一下,莫守拙说的这段话,虽然她也是有点听不太懂,却知道其中尽是戏耍之意。 在她的印象之中,莫守拙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杀人之前,绝不会说这么多废话。 这次是怎么啦?是想尽情戏耍于他,以报锁秋岭突袭之仇? 就像是一只猫抓住了一只老鼠,在吃掉它之前,先要尽情地戏弄上一番方可吗? “想不到闻名天下的莫守拙,竟然这么喜欢说废话。” 叶师被莫守拙的这一番气得不轻,“不过可以理解,就要死了嘛!多说上几句,有情可愿。” 莫守拙摇摇头,收起笑容,“我死不了,反倒你会死,豢师门所有参加锁秋岭一战的人,都得死。” 第41章:不过是一片树叶 “为锁秋岭枉死之人报仇,倒是一个不错的想法。”叶师说着,再次抬起右手轻轻地按压了一下长发。 “只是,我不太明白,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自信,认为自己定能杀尽豢师门人?真是痴人说梦。” 叶师很想说上一番话,气气莫守拙。 只是他的年龄的确有些大了,而且修养极好,在说混话行混事上,绝对比不上莫守拙。 一个在几千年后的那个文明世界里与一群屌丝伙伴们在一起难得说上几句正经话的人,早已将插浑打科之能练得滚瓜烂熟。 “我杀那只巨蟒和两个紫衣人,不过用了一两刀而已,这个理由够不够?” 说这话算不上吹牛皮,杀巨蟒和紫衣人虽然不是一两刀,却也没超过三刀。 当然,如果从一开始,两个紫衣人别那么张狂,而是施以全力应战,虽然最终还是会死,却绝不会死得那么快。 叶师脸色稍变,他非常清楚豢蟒使者的战力,即使是最低级别的豢蟒使者,其战力也是自己的徒弟所不能比。 一个豢蟒使者的战力,最少能抵得上三至五个同级别豢叶使者的战力。 正是因为如此,豢叶使者的地位,才会排在豢师门的最末。 但徒弟不行,并不代表师父也不行。 或者说,豢叶术的战力,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比豢兽术的战力差多少。 只不过是人不行。 豢龙寨人口不足一万,生而天赋突出之人极少,所有出生在豢龙寨的男孩,到三岁时都要经过一番严格的测试,测试的内容是天赋和本体属性。 天赋超强且属性相合者,修豢龙术,其次,修豢兽术,最次,修豢叶术。 绝大部分人,连豢叶术都修不成。 上百年以来,天赋强大属性相合到能够修豢龙术者,仅仅只有豢龙一人。 能够修豢兽术者,不出十人。而能够修豢叶术者,也不过一百余人。 既然天赋不如人,那么最终修来的境界和战力定也不如人。 “战力如何,一试便知。”叶师的脸色很快恢复正常。 话音刚落,伸出左手,也未见有什么动作,旁边树枝上的一片树叶轻飘飘到落到了手掌之中。 右手大拇指与食指很小心地捏住树叶,像是捏着一个珍贵稀缺之物,生怕损伤了它。 就像是女人手中捏着一支针,孩子手中捉住一支蝴蝶。 随即,手指轻轻一弹,树叶破空而出,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 只是一片树叶而已,莫守拙闪身一躲,树叶自身体左侧一闪而过。 攻击未停,被躲过的树叶就像拥有生命长了眼睛一般,竟然掉转方向,于瞬间发起了第二次攻击。 “我靠,这片树叶能自主攻击。”莫守拙暗念一声,不再躲闪,抽刀,劈向树叶。 在他的印象之中,前面被杀的几个黑衣人,射出的树叶只能走直线,躲过后就不会再回来。 树叶如在水中游动的蛇,无比灵巧地一闪而过。 莫守拙的刀很快,树叶的躲闪速度看上去更快。 一击未能奏效,莫守拙的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他有些小看叶师,也有些小看这片树叶了。 一千樽的能量贯注于刀身,刀锋迎着树叶而去,树叶意欲转身,不料刀锋已至。 但刀没有劈碎树叶,相反,树叶却攀上了刀,并且沿着刀身快速向手腕之处游走。 强大的能量从刀身迸射而出,不知其中厉害的树叶瞬间被迸成了碎片,豢力消失,轻飘飘地落到地上。 “你就算再厉害,也不过是一片树叶而已。”莫守拙轻声说道,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 话虽如此说,经此一试,莫守拙却已经知道,拥有九百多樽能量的豢叶师,战力绝对不可小觑,与他先前杀死的幻蟒使者与豢叶使者的确不可同日而语。 “你果然是莫守拙,刀是惊鸿刀,自修能量五百樽,仅凭一片树叶,的确伤不了你。” 叶师以为莫守拙还是锁秋岭上的莫守拙,虽然够得上强大,却只有五百樽的自修能量,就算是有着神秘的惊鸿刀相助,对于拥有九百樽能量而且深谙豢叶术的叶师来说,想杀了他,也不是难事。 他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高手决战,关于对手的任何一个判断的错误,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从一开始,叶师就错了。 他不知道,此时的莫守拙,体内已经有了一千樽的能量。 叶师已经出刀。 人随刀进,气势骇人。 莫守出也出刀,刀身之上有一千樽的能量。 从方才豢叶师的话中,莫守拙得知他并不知道自己体内多出来一股能量,在未知真情的情况下,豢叶师必定会轻视自己。 初次一击,也不一定会用尽全力。 莫守拙想借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在叶师没有弄清楚他的真实战力之前,以突然一击,斩其于刀下。 但事与愿违,莫守拙没有想到的是,攻击他的不但有刀,还有树叶。 仍然只有一片树叶。 一把刀,一片树叶,一个人。 这片树叶,极大地影响了莫守拙的精力。 莫守拙已经见识到了树叶的厉害,不但杀气强大,而且能自行改变攻击路线。 一旦让其进入体内,便如水蛇入溪,四处游走,瞬间之中,将五脏六腑搅个粉碎。 莫守拙如同与两个叶师对战。 莫守拙不敢有丝毫大意,无论是被叶师的刀击中还是被带有豢力的树叶击中,都难逃一死。 莫守拙急速移动,以惊鸿刀法与叶师和树叶进行战斗。 惊鸿刀法,天下一绝。应战一刀一叶,莫守拙丝毫不落下风。 叶师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他已经清晰的感应到,莫守拙的能量绝不止五百樽,虽然不知道究竟达到了多少,但一定比五百樽高出了许多。 这使得他的心情变得极为沉重。 此刻,叶师做出了一个判断,这个人,绝不是锁秋岭上的莫守拙。 不过区区十天而已,他绝无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自修之能量提升到如此高度。 除非,他遇到了机缘巧合,得到了神奇之物。 但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 可是,若不是莫守拙,又能是谁? 第42章:人可以死,发不能乱 惊鸿刀法第二十七式,无名。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皆无名。 在这一式上,攻势极强的那一片树叶被惊鸿刀一劈两半。 刀不停,向着叶师突进。 叶师急速后退,惊鸿刀如影随形,莫守拙一击劈碎树叶,绝不会给叶师留下喘息之机。 于仓促之中,一片树叶再次飞出。 这片树叶却不是飞向莫守拙,而是飞向不远处的穆嬴。 手无缚鸡之力的穆嬴,绝难躲过这片树叶。 “我靠你大爷,太阴了。”莫守拙前攻之势骤停,人已倒射飞出,急追树叶而去。 一停再追,虽近在咫尺,莫守拙却已经追不上。 树叶,悄无声息地从穆嬴的左胸钻进了体内。 完全没有防备的穆嬴被一片树叶击中,往后便倒,体内如同有一把刀,四处游走,剧烈的疼痛,令她几近昏死过去。 莫守拙惊惧,双目似欲喷血。 树叶进入体内,用不了一分钟的功夫,穆嬴就会因为五脏六腑皆碎而死。 已顾不了太多,急速出手,一掌击在穆嬴左胸伤口之处,一股巨大的能量贯进穆嬴体内。 刚刚进入体内的树叶来不及改变方向,便被这股能量硬生生地击出体外,自穆嬴的后背急蹿出去。 穆嬴昏死。 有刀风袭来,莫守拙抱着穆嬴横移一丈之外,后背剧疼。 叶师的刀,在莫守拙的后背,划出一道长约十公分,深可见骨的刀口,鲜血喷溅而出。 几乎是横着从整个后背而过,若是躲闪不及时,此时的莫守拙恐怕已经断成了两截。 叶师的杀人之心,足够残忍。 来不及转身,惊鸿刀向后划过。 突袭成功的叶师乍见刀光,急退一丈之外,接连挥了数刀,才消掉了惊鸿刀的刀气。 莫守拙站起来,看着叶师。 目光冰冷,脸上杀气如刀。 叶师一样的神色凝重。 拼尽全力的一击仍然没有杀了莫守拙,却被他的刀气逼退一丈之外,这实在是出乎叶师的意料。 自知今日之事绝难善了。 “好歹也是个大师级别的人,竟然出手偷袭一个女人,豢龙寨的人,的确该死。” 莫守拙冷冷地说道,这一刻,他的杀气极浓,叶师,定然得死在这里。 “杀人,本就没有道义可言,只要你死了,便无人知道我是小人还是君子。” 叶师的这一番话,其实很有道理。 在他看来,杀人就是杀人,讲什么道义? 说完这番话,叶师突然坐到了地上,如老僧入定,将刀掷向空中,悬停于前方一丈高处。 双手举起,掌心向外,自掌心之中,迸射出强大的能量,能量所及之处,树枝上的树叶纷纷被撕落。 成千上万片树叶在空中汇集卷动,慢慢变成了一条龙的形状。 巨大的叶体之龙。 而那把悬停的刀,则变成了叶体之龙的舌,可以杀人的舌。 叶体之龙开始攻击。 龙身带着豢力,龙身之上的每一片树叶,也都带着豢力,无论是被叶龙击中,还是被树叶击中,都没得活。 已经到了决战的时候,谁死谁活,在此一战。 全部能量再一次贯注于刀身,刀身之上登时迸射出夺目的光芒。 眨眼之间,连劈十二刀,惊鸿刀法第八十式至九十二式。 惊鸿刀法第八十式之后,是最精绝的部分,共四十式,尤其最后一式,是必杀式。 这一式,莫守拙只是在练习刀法时练习过,至今未在实战之中应用。 不是不想用,而是还没用到这一式,想杀的人就已经死在他的刀下了。 接连劈出的十二刀,每一刀都带着刀气,每一道刀气,都拥有一千樽的能量。 惊鸿刀,本就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带着强大能量的惊鸿刀,杀气更加骇人。 十二刀,削去了叶体之龙的四只爪子,一条尾巴,此时的叶体之龙,只剩下了一副身体。 还有,它嘴中的刀。 端坐于地的叶师,双手连挥,漫天树叶飞涌而来,为只剩下了一副躯体的龙,补上了爪子和尾巴。 叶体之龙的攻势极为强劲,仅其周身所携带的杀气,就足够骇人。 莫守拙不但要防范叶体之龙的攻击,还得处处小心自那龙体之上迸射而出的树叶,所以,他不敢太过靠近叶体之龙,只能远距离攻击。 穆嬴昏倒在地,生死不明,战斗持续时间越长,对她越是不利。 惊鸿刀法第九十三式至一百零四式,十二式刀法喷涌而出,这十二式,比起前面的十二式,更加精绝。 刀刀劈过叶体之龙,切去了爪,切去了尾,倒数第二刀,斩断了从龙口飞出的刀,最后一刀,从龙头至龙尾透体划过。 随着一声怒吼,惊鸿刀第一百零五式,刀气骤然变强,摧枯拉朽般的刀气自刀身迸出,将方圆五米之内的树叶震成碎片,只见漫天星星点点。 同时,左手挥出,绣着飞燕的短剑急射而出,直奔端坐于地上的叶师。 叶师想不到莫守拙竟还用剑,慌急之间迅速倒飞,短剑随即跟进,紧追不舍。 身在半空的莫守拙左手连挥,以能量驭剑,短剑如同一只讨厌的苍蝇,又如同一只嗜血的蚊子,如影随形,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叶师手中无刀,不敢以肉掌与短剑相接,其自身所修能量又不如莫守拙强大,只能一味躲闪,再无机会唤来树叶参入战斗。 短剑攻势未竭。 莫守拙人到刀到。 数十道刀气如洪水般奔涌而来,形成了一个无比强大的刀气漩涡,将叶师包围起来。 叶师躲过了刀气,却没有躲过刀。 惊鸿刀透胸而过。 战斗停止,叶师看着莫守拙,莫守拙看着叶师,二人从未离得这么近,只有半把刀的距离。 “我本不想让你死得这么快,你伤了穆嬴,应该死得很痛苦才行。” 莫守拙冷冷地说道,左掌击出,正拍在叶师胸前。 叶师的身体往后倒飞,撞到五米之外的一棵大树树干之上,震落树叶片片飘落,像是无主的幽灵。 叶师接连吐出数口鲜血,在将要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瞬间,他想抬起手来压一压有些凌乱的长发。 却终究没有做到,右手抬到距离头发不远的地方,颓然落地。 第43章:夜半血人入墨府 莫守拙接连摇晃了几下,后背剧疼难忍,阵阵眩晕袭来。 全身都是血。 跟锁秋岭上的情况,好像差不了多少。 “血流得太多了,弄不好要晕。”莫守拙嘟嚷道,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晕。 身上没有止血的药物。 放眼四顾,也没看到可用于收敛止血的草药,比如紫苏叶、仙鹤草、红药子什么的。 顾不上自己的伤,赶紧来到穆嬴身边。 穆嬴仍然处于昏迷之中,平躺在地上,像是睡着了一般。 莫守拙将她扶起来,右掌抵近后背,一股强大的能量自手心缓缓而出,透过肌肤进入穆嬴体内。 穆嬴悠悠醒来,见到莫守拙,脸上露出笑,无力地说道:“莫守拙,我没死吗?” “你当然没死,就是暂时不能活蹦乱跳而已。”莫守拙微微一笑,聊作安慰。 随后,让穆嬴靠在自己的胸前,使她有个支撑,“现在感觉如何?” “有一点点疼。”穆嬴极力装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带有豢力的树叶进行你的体内,为防其伤了你的内腑,我不得不如此。” “莫守拙,你毋须多想,若没有你那一掌,我恐怕再也不会醒过来了,是你救了我。” “感谢公主谅解。” “你受伤了?”见莫守拙浑自上下都是血,赶紧问道。 “后背被叶师那个老东西偷袭了一刀,没伤到要害,就是流了点血。” 莫守拙说得轻描淡写,“就他那点本事,如何能重伤于我?” “你把他杀了?” “杀了,他打伤了你,不能活着离开此地。” “是因为他打伤了我,你才要杀他吗?”穆嬴问道。 “他参加了锁秋岭一战,无论有没有打伤你,都得死。” 穆嬴“哦”一声,伸出小手轻轻地抚上莫守拙的脸,目光温柔,盈盈似秋水,看着莫守拙。 如同一片飞絮掠过,使得莫守拙的脸上有了痒痒的感觉。 此情此景,不能持续。莫守拙扶着穆嬴站起来。 看着横卧在树下蜷成一团的叶师,穆嬴又是轻叹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看着莫守拙的后背,衣服裂开,一道又长又深极为醒目的刀口,依然往外流着鲜血。 泪水突然流了下来。 “莫守拙,你伤得这么重,却还如此淡定从容。” 伸手在莫守拙的伤口轻轻地抚摸了一下,疼得莫守拙全身一哆嗦。 “男人嘛!流点血正常,放心,死不了,还能增强新陈代谢。”莫守拙强忍着疼,语气轻松。 “新陈代谢?” “哦,这是我刚想出来的一个词儿,就是换换血对身体有好处的意思。” 穆嬴轻轻一叹,“短短数日,你为我两次受伤,这一辈子,我欠你太多了。” “公主切不可如此说,职责所系,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穆嬴看了莫守拙一眼,幽幽一声轻叹。想说什么,终没有说出口。 离王城已经很近,她知道自己需收起心思了。 “天要黑了,我们得赶紧回王城。”莫守拙说完,扶着穆嬴上了马,自己再爬到马背上。 二人骑马一路前行,不敢让马路得太快,那样会撕裂背上的刀口,使血流得更急。 一路说着无关紧要的话,天黑后一个多时辰,到了王城。 城门口有守城的卫士,伸手欲拦住二人,莫守拙双腿一夹,黑马疾驰而过。 身后哨音响起,有卫士追来。 黑马快速前行,直奔大庶长府上。 莫守拙不想直接去王庭。 穆嬴回到王庭一事还是先少让人知道为好。 他不清楚嬴开下一步有何打算。 若是西戎丰王并未过多追究穆嬴失踪一事,莫守拙会设法说服王上,让穆嬴一直处于失踪状态,或者对外宣称她已死于豢龙寨。 这样,穆嬴就不用嫁给那个他不想嫁的人了。 莫守拙实在不想让她嫁给那个该死的西戎丰王,一个整天对嬴氏部落虎视眈眈的人,会心疼穆嬴吗? 穆嬴嫁给他,无疑于羊羔入狼口,鲜花插牛粪。 到了大庶长府门前,莫守拙下马,将穆嬴扶了下来。 府门口站着两名卫士,见来人浑身是血,高喊一声,“来者何人。” 走近之后,认出穆嬴,赶紧跪伏于地。 “起来吧!一人带我去见大庶长。”穆嬴说道。 卫士带着二人来到正堂,朝着站在正堂门前的侍卫说道:“公主来见大庶长,快去禀报。” 大庶长墨荼听到了声音,推开门,借着昏暗的灯光,一眼便认出了穆嬴和莫守拙,赶紧施礼。 穆嬴昂首走进正堂。 墨荼将门关上,再次向穆嬴施礼,“墨荼不知公主亲临府上,有失远迎,请公主恕罪。” “大庶长不必多礼,速去寻医师过来,替莫守拙疗伤。” 穆嬴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一副高贵的公主的样子。 一路上在莫守拙面前的妩媚娇柔之态,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庶长看了浑身是血的莫守拙一眼,未及多问,赶紧出门,朝着一名卫士说道:“速去找医师来。” “诺。”卫士应声而去。 大庶长复又关闭房门,“公主这是刚回王城?” 穆嬴点头,扶着莫守拙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需要臣做什么?请公主示下。”墨荼又问道。 “大庶长,这几日西戎可有来人?”穆嬴问道,她现在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有,西戎丰王今日派人前来,狂言若是七日内找不到公主送到西戎,必要刀兵相见。” 莫守拙看了穆嬴一眼,心中暗叹。 穆嬴神色黯淡,逃出生天回到王城的愉快之感,被墨荼这一句话,击得粉碎,一颗心,瞬间坠进了冰谷。 才出狼穴,又入虎口。 对于穆嬴来说,豢龙寨和西戎王城,都是可怕的存在,身处何地,其实没有多少区别。 “看来,我总是逃不掉这个劫数。”穆嬴语气幽幽。 “王上定是不知公主回到王城了吧?” “不知王兄的心思,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回来,故而一进王城,便来了大庶长府上。”穆嬴说道。 “臣这就去禀报王上,请王上定夺。”墨荼说道,是否连夜送穆嬴去见王上,墨荼难下决心,只有先去禀报王上再做定论。 “那就有劳大庶长了。”穆嬴说道。 “公言主重了,臣速去速回。”墨荼说完,径直出门。 墨荼刚刚离去,卫士便带着医师进来。 大庶长府内有专用医师,此人并不知道莫守拙与穆嬴的身份,只是礼节性地施了一礼,算是打个招呼。 “这里没你的事了,去吧!”穆嬴对卫士说道。 说完,亲手帮着莫守拙脱掉上衣,动作极其轻柔。 刀伤见骨,血肉外翻,虽已过去了数个时辰,仍有鲜血不断渗出。 第44章:九龙若醒,谁可争锋? “刀伤如此,还能镇定自若,实在令人叹服。” 医师不由地赞叹了一声,打开药箱,“会有些疼,还请忍耐一番。” “无妨。” 医师先取了一团纱布,蘸上配制的药水在刀口周围消毒,一阵剧疼袭来,莫守拙的身体不由地打了个哆嗦,咬紧牙关,硬忍着没有出声。 消毒药水的刺激性很强,很像酒精,远不如莫守拙用过的紫药水那般柔和。 没办法,看来古代就是这个条件,能有消毒的药水已经相当不错了。 完成刀口的消毒工作,医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说道:“伤有一寸,深可见骨,需要缝针才行。” “不必问询,尽快施治。” 莫守拙的伤口实在太过惨烈,穆嬴心中着急,催促道。 医师点头,取出麻药,涂抹于伤口周边,“一刻钟之后,麻药才能生效,还请稍等片刻。” 医师说完,开始准备缝补器具。 半刻多钟以后,有人进来,正是嬴开,墨荼紧随其后。 速度如此之快,想必嬴开接到大庶长的禀报,定是心中惊喜,片刻未做停留。 医师赶紧下跪,施以大礼。 “你起来吧!为侍卫长疗伤要紧。”嬴开说道。 “王兄。”见到嬴开,穆嬴轻轻地叫了一声,却未施礼,她的心中有个结,难以对身为哥哥的嬴开表现出多少热情。 嬴开似乎深知穆嬴之心,未作计较,只是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王上。” 莫守拙欲起身行礼,被嬴开以手势制止。 “你有伤在身,不必多礼。”近前查看伤口,叹了一声:“伤势如此之重,相必这几日,定是经历了多场恶战。” “王上,臣已找到了豢龙寨,位于黑山部落以南五里的黑山之中,地势极为险要,可谓易守难攻。” “黑山部落离此一百六十余里,是鸿胥部落的一个分支,部落人口不超过一万人,部落之王名叫山神,有个弟弟,叫山鬼。” 墨荼说道,对黑山部落的情况,似乎比较熟悉。 身为嬴氏部落的大庶长,墨荼自然是对周边部落做了些研究,尤其是鸿胥部落的情况,更是下了一番功夫。 “大庶长说得极是,臣与山鬼有过多次接触,黑山部落极其穷困,部落中的寻常族民,都不知有嬴氏部落,说明鸿胥早有反心。”莫守拙说道。 “若果真如此,鸿胥部落的反心,恐怕在鸿胥的父王那一辈便有了。”嬴开说道。 医师看了嬴开一眼,以眼神问询。 “尽快医治便是。”嬴开说道。 医师以手探触莫守拙后背伤口,“侍卫长是否还有疼感?” 此时医师已经知道,他要救治之人,是名动天下的王庭侍卫长,只是有些不太明白,传言王庭侍卫长多日前死于牢狱之中,为何突然出现在大庶长府上? 心中虽有疑虑,却是绝然不敢开口问询。 他是个医师,只管为人治病,别的事情,知道的越少越好。打探消息这种事情,更是不能做。 莫守拙没有感到多么疼,看来麻药已经生效,遂说道:“没有疼感,你尽管缝针。” 医师取针,细针深入血肉之中。 细针一旦入肉,仍有剧疼袭来,莫守拙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心想,这他大爷的这是什么狗屁麻药,打了就跟没打一样。 借此机会,也是为了分散一些精力,少受些痛苦,莫守拙将自己如何追踪黑衣人到了黑山部落,如何杀了两个紫衣豢蟒使者,如何进了黑山豢龙寨,如何救出穆嬴,又如何杀了豢叶师等经过细细说了一遍。 另外,他还提到了豢龙寨豢叶使者夜半子时来太师府是为了给豢龙送龙血冰珠,以助豢龙唤醒体内的九条龙一事。 莫守拙说话期间,嬴开和墨荼只是静静地听,一次都没有打断他。 话说完,针也缝完。 医师在一块纱布上敷上药末,按压到伤口之上,穆嬴过来帮忙,给莫守拙包扎好伤口,关怀之情,分毫毕现。 嬴开看着穆嬴的举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脸色却不动如山。 穆嬴对莫守拙的心思,他何曾不知? 只是世事如此,他也是毫无办法。 当前危难形势之下,只有牺牲妹妹一人,才能换得嬴氏部落的生存之机,复兴之机。 墨荼去找了一件自己的衣服,递给莫守拙,“侍卫长暂且穿这件衣服遮身吧!” 莫守拙并未推辞,接过衣服穿到身上。 医师说道:“药需一日一换,连换七日方可,不知侍卫长居住何处?” “你给我留些药和纱布,不必亲自为我换药。”莫守拙说道。 “我这就去为侍卫长准备,即刻送来。”医师说完,朝着嬴开施礼,匆匆离去。 疗伤结束,转入正题。 “莫守拙,你这次孤身犯险,深入豢龙寨,不但救出了穆嬴,还探听到了重要的情报,辛苦你了。”嬴开说道。 “为王上做事,臣万死不辞。”莫守拙说道。 嬴开微微一笑,随即看着墨荼,“大庶长,你如何看待此事?” “锁秋岭一事,前后经过皆已查清,公主也已脱离险境,可放下不提。臣在想,豢龙来太师府上唤醒九条龙,定然是需要用到府中的什么东西,此物,必是豢龙与鸿胥交换的筹码。”墨荼说道。 嬴开点头,“一旦豢龙唤醒体内的九条龙,战力必定通天,整个嬴氏部落,包括莫守拙在内,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需尽快找到此物,设法毁掉它,” “王上,臣一经伤势好转,便去太师府查探,找到此物。” 莫守拙心中比谁都急,锁秋岭一战,豢龙唤出一条龙便杀了原主,虽然也有受制于近百黑衣人无法专注应战的原因,但能唤出一条龙的豢龙,其战力定然是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一条龙尚且如此厉害,若是九条龙都被唤醒,整个嬴氏部落,还能有谁是豢龙的对手? 若无对手,嬴氏部落王城岂不是成了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之地? 他若是想杀人,又有谁能够阻挡? 莫守拙推断,唤醒了九条龙的豢龙,第一个要杀的人,必定是王上嬴开,而死在嬴开前面的,必然会是自己。 第45章:我的尊严不是一摄灰 莫守拙绝不想死在这个奴隶时代,他得想办法穿越回去见家人,见女朋友。 把那么好看的一个美人孤单单地扔在数千年后的世界,岂不是拂了上天的好意,也暴殄了天物。 可若是那个时代的自己的确因为酒精中毒死了,一具肉体早日被推进火化炉烧成灰了呢? 心生不由得生出恐惧之感。 莫守拙不敢多想。 但绝不能让豢龙唤醒了九条龙。 无论几千年后的自己是个什么样子,需先解决当前问题。 莫守拙暗下决心,待伤痊愈,便去杀了豢龙。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侍卫长若是贸然进入太师府杀了豢龙,怕会打草惊蛇,引得鸿胥收敛锋芒,再想找到他的把柄,就很难了。” 墨荼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大庶长不必忧虑,莫守拙此去豢龙寨,杀了不少人,救出了穆嬴,鸿胥和豢龙这两条蛇早已被惊了。 我忧虑的是,鸿胥因意识到危险而加快谋反进程,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应对之前脱离嬴氏部落。”嬴开说道。 “王兄为何不派军队包围太师府,彻查一番?”穆嬴说道。 “唉!” 嬴开轻叹一声,“我们虽然已经知道突袭锁秋岭一事乃鸿胥主使,八方献计,豢龙领兵,却苦于找不到有力的证据。 派兵包围太师府,鸿胥定会倒打一耙,以哀兵之势,嬴得联合公孙、孟西白诸族的同情,形势将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王上需要什么证据?臣去找。”莫守拙说道。 “锁秋岭一事已经过去数日,黑衣人也未留下尸骨,既无人证,也无物证。在鸿胥没有采取新的行动之前,我们只能静观其变。”嬴开的语气,极为无奈。 的确,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就算知道鸿胥是锁秋岭一事的主谋又如何? “王上可派兵突袭豢龙寨,公主被豢龙寨劫持总是事实。”莫守拙提醒道。 “莫守拙,除了你,还能有谁证明,公主是被豢龙寨劫持的?” “黑山部落的王爷山鬼可以证实。” 嬴开微微一笑,“他若不愿作证呢?” 莫守拙想了一下,说道:“山鬼为人老道,非常狡猾,要他作证,的确很难。” “出兵豢龙寨,想要的结果要不到,还可能逼得鸿胥提前行动,陷我们于首尾难顾之境。”嬴开说道。 “那就设法杀了豢龙和八方,断其两臂,让鸿胥成为孤家寡人,看他还能兴起多大的浪。”莫守拙说道。 “豢龙的确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留着他,定会招来祸患。至于八方,不过是个谋师而已,只能逞口舌之勇,动摇不了嬴氏部落的根基。” 墨荼说道,言下之意,他是同意莫守拙的想法,设法杀了豢龙,以除后患。 至于杀不杀八方,无关紧要。 这也从侧面告诉了嬴开和莫守拙,八方虽然谋略过人,乃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人物,但墨荼却没将他放在眼里。 “鸿胥既然铁心脱离嬴氏部落,意图恢复当年西王部落之雄风,一方面,是秘密联络公孙和孟西白这四族共同起事,并游说西戎、北狄等部落以求支持。另一方面,必定要秘密练兵,他的练兵之地在哪里?”嬴开问道。 墨荼和莫守拙皆是一愣。 嬴开的这个问题,的确点到了要害之处,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鸿胥就算有着天大的抱负,也难以实现。 二人的心思总是困守于太师府,一心想着如何对付鸿胥、八方和豢龙,却自始而终忽略了这个最关键的问题。 墨荼由衷地赞叹了一声,“王上英明,这个问题,才是整盘棋局的最关键之处。王上严令各个部落不许自备军队,我们只要找到了鸿胥的练兵之处,也就找到了他意图谋反的证据。” “还有一事,嬴沧元昨日向我传递信息,鸿胥已派人秘密联络丰王戎措,请他派兵相助。 条件是将鸿胥部落青铜矿开采的青铜,送一半给西戎。西戎没有青铜矿,我猜想戎措很有可能答应鸿胥的条件,一旦二人达成协议,嬴氏部落将会陷入内外交困之中。” 说到这里,嬴开看着穆嬴,“穆嬴,送你去西戎,我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嬴氏部落已处于生死存亡的危境之中,只有先与西戎部落缓和关系,才能腾出手里解决鸿胥一事。你应知道,我是不得已才为之。” 穆嬴面色冷峻,一言未发。 不是不想说,而是找不到话说。 嬴开已经将形势分析得极为清楚,身为公主的穆嬴,必须为嬴氏部落的大局着想,无论她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去西戎,而且还要极力说服丰王,不与鸿胥结盟,不与嬴氏部落为敌。 重任在肩,为了嬴氏部落,她必须誓死前行。 莫守拙本来想了一大堆理由,意图说服嬴开改变主意,不要将穆嬴送往西戎。 当嬴开终于抛出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所找的一切理由,在嬴开的大局面前,统统都不成立。 嬴开虽为嬴氏部落的王,大周王朝册封的西垂大夫,但他的部落,在西部部落之中,并不是无敌的存在,战力排名,绝对在西戎之后。 要让嬴氏部落存活下去,必须做出一些牺牲,包括他的妹妹,还有他的尊严,作为王的尊严。 “给我十年时间,我一定打造出一个强大的嬴氏部落,我的尊严绝不是一摄灰,等有一天我从这堆灰中站起来的时候,嬴氏部落定然无敌于天下。” 嬴开大声说道,有抱负,亦有恨,很慷慨,也很悲壮。 “十年之后,我不知还能不能活着。”穆嬴幽幽地说了一声。一行清泪顺着脸庞悄然滑落。 沉默。 沉默中有着无尽的压抑。 穆嬴此去西戎,命运如何?虽仍未知,却可猜到。 许久之后,墨荼咳嗽了一声,打破了难捱的沉默,扭转了话题。 “王上,臣以为,设法杀死豢龙一事,便交由侍卫长去办,嬴氏部落除了侍卫长,无人能干成此事。臣明日便去找驷车庶长,寻几个得力之人,前往鸿胥部落,暗探练兵之地,找到鸿胥谋反的证据。” “顺便告诉嬴沐,要他加紧练兵,把我的两万军队,练成战无不胜的雄师劲旅。” “臣谨遵王命。” “莫守拙,你这伤三五日之内怕是好转不了,这几天,你便专心养伤。你方才提到有人子时夜入太师府,为豢龙送龙血冰珠,我会令嬴沐加强城墙防守,并派人在太师府周边值守,绝不许那黑衣人擅入王城,进入太师府。” “黑衣人战力强大,善用带有豢力的树叶杀人,寻常士兵不是他们的对手,王上还需多派些人手才是。”莫守拙说道。 “这是自然,嬴氏部落虽然面临困局,但这王城,也不是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转头看着穆嬴,“穆嬴,你这就随我回王庭,你从豢龙寨回来一事,瞒不了鸿胥,也就瞒不了丰王,他很快就会知道,躲是躲不过去的,你心中有怨也好,有恨也罢,都是王兄的错,但嫁给丰王一事,已无可更改。” 嬴开说完,转身走出房门。 此时的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的怨恨,却又能对何人说? 只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团烈火在熊熊燃烧,他定要用这一团烈火,将嬴氏部落百炼成钢,天下无敌。 第46章:吃了一只老母鸡 莫守拙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的时候,已是亥时。 有娇还没有睡,就坐在那个能看到太师府大门的窗口边的椅子上,面容憔悴,目光呆滞。 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有娇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快速奔向楼梯口。 当二人彼此看到对方的时候,莫守拙笑了,有娇却哭了。 莫守拙刚上了二楼,有娇便抱住了他,将头埋于怀中,泪落如雨。 “少爷,你可回来了。” 莫守拙没动,任由她抱着,心中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有娇说得这句话,十二年里,他已经听了无数遍,每次历尽惊险回来,有娇都会这么说。 见面之后被有娇抱,这一幕,他早已想到。 只是没想到,有娇这一次竟然哭得如此伤心。 大概是因为刚刚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的缘故。 原本想着只是离开一天,谁知竟离开了三天。 三天里,有娇心中的牵挂和担忧,莫守拙能够猜到。 找不到莫守拙,也听不到莫守拙的任何消息,有娇如同丢了魂儿,茫然无措。 这个世界这么大,她却硬生生地活成了一个人。 莫守拙在的时候,这个世界里有两个人。莫守拙不在的时候,这个世界便只剩下了她自己。 被有娇抱了一会儿,莫守拙想推开她,谁知有娇抱得更紧,而且双手往上移动,正触到了莫守拙的刀伤之处。 剧疼袭身,莫守拙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喊出了声。 在别人面前,再疼他都不会喊。在有娇面前,疼就是疼。 他很喜欢被有娇心疼的感觉。 虽然她只是自己的侍女。 却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侍女。 有娇迅速松开手,她触摸到了莫守拙背后那一层厚厚的棉纱。 “少爷,你又受伤了?” 伸手便去解莫守拙的衣服。 “别别别,男女授受不亲,你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莫守拙一边躲着一边喊道。 “少爷别动,再动我就生气了。” 小脸上的表情,极其认真。 莫守拙不动,任由她把衣服解开。 “你的性格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我现在有点怀疑,你并不属于这个时代,而是从别的时代穿越到了死尸堆里被我抱回来的。” 莫守拙嘟嚷道。 自己都能穿越进一个残破的身体,有娇为何不能穿越进一个死尸堆? 有娇没有心思听莫守拙在这儿胡侃,也没明白他说了什么。 虽然看不到被棉纱包裹的伤口,但猜想伤势定然不轻。 因为,莫守拙的脸色很不好,惨白惨白的。 有娇从后面抱住了莫守拙,将一张小脸极轻极轻地贴在绵纱之上,“少爷,你定然伤得很重,我的心很疼。” 说这话时,泪如雨下。 莫守拙轻轻地拍了拍有娇的小手,“好了好了,都老大不小的了,动不动就流眼泪,让人看了会笑话你的。” “这里只有你我,谁会笑话?少爷,与你在一起,也不知是怎么的,我一难过就想流眼泪。” “这还不好理解?女人是水做的,而我,则是那个把女人变成了水的人。” 莫守拙笑着说道,一路上与穆嬴在一起,心情极度压抑,见到有娇,心情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嘴上再也没个把门的。 莫守拙喜欢这样的说话方式,他本就是个屌丝式的人物,就算当了两年兵,也没改了这个本性。 “你这么厉害啊?能把女人变成水?”有娇“嘻嘻”一笑,松开莫守拙,来到他面前。 “当然厉害,我若是把这一趟出去遇到的事讲给你听,你就会觉得,我简单是太厉害了,天下无敌。” 有娇赶紧扶着莫守拙坐到椅子上,“那你讲给我听。” “想听?” “想。”有娇用力点头。 “你先去炖只老母鸡给我补补,我流了太多的血,若是不赶紧补回来,恐怕小命不保。” “我这就去。” 有娇很干脆地应了一声,转身下了楼,去找嬴老板。 很快就跑了回来。“嬴老板去鸡窝里抓鸡了,他要亲自给你炖,我来听你讲故事。” “你倒是挺会指使人的,好吧!趁着鸡没炖好,我便讲给你听。不是免费的啊!你听了故事,便得替我做事。此后七天,天天帮我换药。” “换,当然换,别人帮你换我还不同意呢!” 接下来,莫守拙便将这三天的经历细细地说了一遍,只是隐瞒了穆嬴对莫守拙的感情。 故事很长,足足有一个多小时,听得有娇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流着泪笑,笑着流泪。 “少爷,你这趟出去,真的是太危险了。” 有娇很替莫守拙侥幸,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从莫守拙的话中可以听出,每一场战斗,都极为凶险。 “能不能擦干眼泪再说话,你现在看上去像只小花猫,很丑。” 有娇笑,“丑吗?” 伸手擦去脸上的泪水,“你不是喜欢丑吗?给我做了个那么丑的面具。” “把你弄丑一点是为你好,安全。” “有你保护我,安全着呢!” 二人正说着,嬴老板将炖好的鸡汤端了上来,有娇抢过勺子,帮着莫守拙盛了一大碗。 “少爷快吃,这是嬴老板喂得老母鸡,正下着蛋,肥着呢!吃了能补身体。” 莫守拙也不客气,抓起一条鸡腿啃了起来,一整天只吃了几块干肉片,还经历了两场恶战,他的确是饿的不行不行的。 一阵一阵的头晕眼花,不知道是被饿的,还是因为失血过多。 一大盆鸡肉,被莫守拙吃了个一干二净,连一滴汤都没剩下。 嬴老板以为他没吃饱,低声问道,“老板,是不是不够吃?若是不够,我再去给您炖些猪肉,早晨刚买的,很新鲜。” 莫守拙硬是将一个快要打上来的饱嗝咽了下去。 “不能吃了,再吃就撑出毛病来了。嬴老板,夜深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吧!” “有事您叫我。”嬴老板说完,拿着空盆子下了楼。 莫守拙买下了小刀子酒酒馆,成为嬴老板的老板。 但嬴老板却只知道他出手大方,至于来自哪里,又是干什么的,皆是一无所知。 嬴老板却是从来不问,他只要把莫守拙照顾好就行。 嬴老板也能看得出来,这卖酒的生意,莫守拙根本就看不上,一天的盘点,他从来都懒得听,是挣是赔,全然不管。 第47章:梦见一树桃花 一只老母鸡下肚,饥饿之感消失,头晕目眩的情况却没有多大的好转。 看来不是饿的原因,而是失血太多。 大庶长府的医师医术水平并不低,处理得也细心,但在总体医疗水平处于一个极低层次且没有创伤特效药的时代,以未经提炼的草药治疗莫守拙这样严重的刀伤,虽然有效,药效来得却比较慢,要想恢复,需要很长的时间。 吃饱了肚子,莫守拙却感到越来越冷。 此时,时辰已近子时,莫守拙从椅子上站起来,想去窗口看看,未走到窗口,人已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有娇吓了一跳,急喊一声:“少爷,你怎么啦?” 有娇急喊一声,奔过来跪到地上,将莫守拙抱到怀里,感觉他的身上很热,伸手一摸额头,很烫人。 “少爷,你发烧了。”有娇焦灼万分。 “没事,扶我到床上,躺一会儿就好。” 在有娇的帮助下,莫守拙挣扎着站了起来,往床边走去。 侧躺到床上,不使伤口被压。 “去端盆凉水来,把毛巾打湿。” “我这就去。” 有娇速去速回,端来一盆凉水,将毛巾浸在水中打湿,再取出来拧干,敷到莫守拙的额头,并用手压住。 虽然已经到了初夏季节,但从深井之中打上来的水却依然很凉,毛巾一经敷上额头,莫守拙便有了一阵清凉之感,非常舒服。 “这要是有几片布洛芬吃上就好了。”莫守拙嘟嚷着说道。 “布洛芬?哪里有,我去拿。” 莫守拙翻了一个白眼,有气无力地说道,“太远了,等你去拿回来,我早死了。” 有娇“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少爷,你别跟我提这个死字,我听了害怕。” “傻瓜,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只是说说而已,怕什么?” “我怕你丢下我不管了。” 莫守拙举起右手,“我向你保证,这一辈子不会丢下你不管。” 有娇被莫守拙逗乐了,破涕为笑,“我知道你不会丢下我的。” “你这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我就算没受伤,也被你搞晕了。去,给我拿瓶小刀子酒来。” “你要喝酒吗?”有娇瞪大了眼睛。 “喝酒?你以为我想作死啊?我只是想用酒抹一下身体而已,可以物理降温。” 有娇听不懂物理降温这个词儿,去取了一坛酒来,打开盖子。 莫守拙挣扎着坐起来,脱了上衣,倒一些酒在手上,往自己的双侧腋窝处和前胸涂抹。 “我帮你抹。” 有娇说着,也倒了一些酒在手上,往莫守拙身上涂抹起来,直至把上半身抹了个遍。 酒精快速挥发,带来了一丝凉意。 有更夫的锣声传来,子时已到。 “去窗口看看,有没有黑衣人进入太师府。” 有娇起身去往窗口,从窗口往外看。 趁着这个地夫,莫守拙又倒了一些酒,伸手涂抹到了腹股沟处。 物理降温,将酒抹到腋窝和腹股沟这两个地方最为有效。 有娇在窗口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回来,“没看到黑衣人,可能今夜不来了。” “不必看了,就算他今夜还来,我也没办法。” 有娇将毛巾放到水中打湿,坐到床上,帮莫守拙把头抬起来,枕到自己的左腿上,把毛巾按压在他的额头。 “少爷,你的额头好像没方才那么热了。” “那就好,我还正担心被烧成一团火呢!” 有娇“嘻嘻”一笑,“要是发烧能让人着火,那得多热啊?” “纸的燃点是四百五十度左右,木头的燃点是四百七十度左右,这人体的燃点是多少?” 莫守嘟嚷着,越来越来迷糊。然后,他便睡着了。 一觉睡到天大亮。 莫守拙睡着期间,有娇很认真地做了一件事,隔一会儿便在他身上抹一次小刀子酒,换一次毛巾。 大半个夜晚,她把这件事重复了几十遍。 夜里,莫守拙迷迷糊糊地说了很多话,有些有娇能听得清,也听得懂。有些有娇听清了,却听不懂。 当莫守拙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有娇正看着她,双眼红红的,显然是一夜未睡的原因。 冷感几近消失。 “少爷,你醒了?”神情非常疲惫。 “你一夜未睡?” “嗯。”有娇点头,“你烧成这样,我哪敢睡啊!还好,你在半夜的时候,就不是多么热了,现在更不热了。” 莫守拙取掉毛巾摸摸额头,差不到恢复到了正常的体温。 “这一夜,你给我抹了几次药?又换了几次毛巾?” “没数,一会儿一次。” 莫守拙心中感动,叹了一声,“有娇,真是辛苦你了,若不是你,我现在恐怕还得烧着。” “不辛苦,我是你的侍女嘛!当然要为你做事情。”一副理所应当的神态。 “我已经不烧了,不用再敷毛巾,你现在去睡一会儿。” 莫守拙说道,他能猜得出,没回来的这段时间,有娇绝对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又一夜未眠,定是已经困得受不了。 “我还得去太师府呢!” “今天不去了,我让嬴老板去给你请假,就说你病了,需要休息一天。” “一天啊!我还以为好多天呢!” 伸手摸了一下莫守拙的额头,的确已经没有烫感,便说道,“我去睡啦!” “去吧!好好睡。” 有娇到了门口,却又返了回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 “你昨儿个夜里说了好多话。”有娇笑着说道。 莫守拙一愣,“我都说什么了?” “好多,不停地说,有些能听明白,有些听不明白。” “那你拣明白的说说,我都说了什么?” “你喊了公主穆嬴的名字,让她不要嫁给西戎丰王。” “我这么说了吗?” “说了,说了好多回。” “我还说什么了?” 有娇想了一下,摇摇头,“没有了,我去睡了啊!” 说完,打了个呵欠,走进自己的房间。 莫守拙极力回想,昨夜里他好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树桃花,桃花树下站着一个女人,像那个世界的方兮颜,也像这个世界的穆嬴、有娇。 他好像喊了她的名字。 只是,他喊的是谁的名字,是方兮颜,是穆嬴,还是有娇? 第48章:甘公的茶道 甘公的全名叫嬴甘公,杜柏的全名叫嬴杜珀。 是为了叫起来方便,所以才省略了前面的嬴字。 嬴氏部落有十个大的分支部落,其中有五个部落的族长为嬴姓,王上嬴开,左庶长嬴夫,右庶长嬴坤,上大夫嬴甘公,中大夫嬴杜珀。 另有五个非嬴姓族长,太师鸿胥,中大夫公孙,下大夫孟呙,西吉,白毅。 非嬴姓的五个部落,在一千多年以前,同属西王部落,被大夏王朝第十四代君王孔甲使了阴谋制造内部混乱,一分为五。 历经夏商两朝,于大周王朝初期,被嬴氏部落第一代族长嬴非子纳入嬴氏,那一年,是嬴非子被周孝王封于秦邑的第三年。 甘公好茶,而且对茶的要求极高,寻常之茶,一口不喝。 所以凡是经过甘公细品且推荐的茶,一向都卖得比较好。 就在莫守拙趴在床上养伤而有娇则在自己的小屋里睡得昏天黑地连个梦都没做的这一天,甘公邀请中大夫杜珀和公孙来府上喝茶。 甘公请二人喝的茶,是清茶,据说来自一处隐秘的大山里面,此茶为野生茶,只有几株,非常难得,也非常珍贵。 不知道甘公是如何找到这些茶的。 当杜珀和公孙听着甘公的介绍,端起极品玉石茶杯品上一口清茶的时候,二人其实都不敢肯定,甘公关于这茶的介绍,到底是真还是假。 公孙比较清楚,甘公在茶这方面,比较喜欢吹些牛皮,只是摄于他的地位,从来无人点破而已。 反正,什么样的茶,公孙喝起来都感觉味道差不多。 他不太喜欢品茶,只喝茶。 一字之差,便不是茶道。 “怎么样?味道如何?”已经五十二岁的甘公瞇着眼睛,一副极为享受的样子。 十位大分支族长之中,甘公的年龄最大,威信仅次于王上嬴开,在王庭中的话语权,甚至还要超过左庶长嬴夫和右庶长嬴坤。 只是,甘公一向奉行中庸之道,不太关心政务,只要不是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能不说的尽量不说。 别人闹成什么样子,很少过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次是奉了嬴开的王命,又是事关嬴氏部落生死存亡的大事,他才不得不出面,游说公孙。 “甘公于茶一道,岂是我与公孙所能比,甘公所说的茶中之味,我实在是品不出来,倒不如乱喝一通,来得痛快。”杜珀说道,一口将饮尽杯中茶。 甘公哈哈一笑,“杜珀,你这么喝,便是糟蹋了我这上好的极品之茶了。” “难得今日甘公有此雅兴,唤我与公孙来品茶,你便说一说,这茶之中,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学问。”杜珀开始把话引向正题。 公孙来之前,二人已经做过商议,杜珀引题,甘公说理,不谈其它,只谈茶道。 二人皆知,公孙是绝顶聪明之人,于谈论茶道之中,定然能听出道理。 公孙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他有种感觉,甘公今日叫他来,绝不只是品茶这么简单,想说什么,他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茶中的学问,大着呢!”甘公又品了一口,“先说这茶的来处,闹市之中产不出好茶,好茶都来自野山,这野山的茶,比闹市的茶,多了一些野性。” “奥?甘公说这茶有野性,我为何品不出来?”杜珀看着杯中泛着清绿的茶水,说道。 “茶有野性,便不是好茶,想让它成为好茶,得去掉野性才行。你喝的这茶,已被我去掉了野性,如何品得出来?” “品不出野性,却有一股淡淡的青涩之味。”杜珀说道。 “杜珀,你能品出这茶中有青涩之味,算是悟了一些茶道。公孙,你呢?”甘公问道。 “的确有一股青涩之味,这一株茶,怕是还未到采摘期吧?”公孙本来不想说话,听闻甘公问起,才不得不说。 谁知这一说,正着了甘公和杜珀的道儿。 二人设下的局,就在这儿等着他。 “二位说得极对,我于野山之中见到这株茶树时,其身侧还有几株茶树,其中一株野性极强,二位有所不知,野性太强的茶,入口苦涩,不值得喝,也令人厌烦。这一株茶,野性稍小,虽未到采摘期,我却怕它受了那一株的蛊惑,便早早地采了下来,故而有些青涩之味,算不上好茶,真是可惜了。” 甘公似是有着无限的遗憾。 “这几株茶树藏在深山之中,甘公常居闹市,如何能够找到?”杜珀问道。 “深山,你看我们这周围,还有深山吗?就算有,也早已被人踩了个遍,这几株茶,就算藏在深山之中,不是一样被人发现,禀报于我,引我亲自前去,采了回来?” “谁让吾辈多双脚,从此天下无深山。”杜珀有感而发。 “而我,不过是一介老朽而已,早已两眼昏花,我都能找到,采得来,遑论那些年轻之人?” 甘公的意思说得已是无比清晰,其意直指鸿胥与公孙。 鸿胥就是那株带着野性的茶,而公孙则是被他采了的那株茶。 几株茶树虽然生于深山之中,藏得极为隐秘,却还是被人发现。 他是害怕这株茶受到了那株茶的蛊惑,才早早地采了下来。 好茶,是指公孙,坏茶,当然是指鸿胥。 既是拯救,也是拉拢。 “听闻甘公如此一说,我也是有些心痒难耐,这几日便去一趟深山,看看能不能找如这一样的好茶。只是,害怕去得迟了,找到的好茶早已被野茶蛊惑,那倒真是件憾事。” 杜珀这一番,把甘公的话进一步往明里说。 “这茶道啊!便如同人道。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便是这个道理。故而,交友相处,应学会识人。会品茶的人才能品到好茶,会识人的人,才能交到知己。” 甘公又是不动声色地发了一番感慨。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公孙不能再继续装下去,他站起来,朝着甘公和杜珀施了一礼。 朗声说道:“二位大夫今日唤我前来,既是品茶,亦是品人,从中受益匪浅。我虽愚笨,却也粗通一些茶道,一株好茶,应独善其身,绝不能受了野茶的蛊惑。二位大夫它日若是进山寻茶,定要唤我一声,我陪二位前去,先将那株野茶铲了,留下好茶,送与我等细细品。” 公孙的一番话得说得极为坚决,他不但不会受了蛊惑,还愿意与二人一道,把野茶铲了,保护好那几株好茶。 甘公想要的已经要到,想听也已经听到,目的达到,遂哈哈一笑,“那是自然,它日定要与二位大夫一道,进山寻那好茶。喝茶,喝茶。” 第49章:世父的酒 世父好酒,一日不喝酒,日子便过得索然无味。 但世父喝酒从来不醉,不是酒量大,而是控制得好。 世父控制酒,就像控制他对权力的欲望。 嬴氏部落第五代王嬴也在位四十四年,死前令长子世父接任西垂大夫和部落王位,但世父深知其弟嬴开雄怀大志,力主让贤,嬴开遂成了嬴氏部落的王,西垂大夫。 世父不是王,但世父却是一个无私而且伟大的人。 中午时分,世父在喝酒,一天一壶酒,分三次喝,早晨三杯,中午六杯,晚上九杯。 杯是青铜杯,这只杯,是鸿胥部落进贡的珍品,本来是送给王上嬴开的,嬴开不喝酒,便转手给了自己的王兄。 嬴开对自己的王兄,不但无比信任,而且极为尊重。 世父很喜欢这只酒杯,逢喝必用。 与世父一起喝酒的,是孟呙,西吉和白毅。 孟呙,西吉,白毅三族,并称为河西三族,皆是勤耕善战的大族,属地相连,一体同心。 嬴开时代,孟西白三族在嬴氏部落之中的地位并不是多么高,但到了一百一十余年后,嬴开第八代孙秦穆公嬴任好时代,河西三族出了三个名将,名为孟视明,西乞术,白乙丙,三将浴血同心,情谊笃厚,为助嬴任好成就春秋五霸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获得了骑士与优先论功特权,将三个部族的荣誉,推上了顶峰。 这一特权,一直持续了近三百年,到秦孝公嬴渠梁任用商鞅变法时才被废除。 此后,白氏部族继续兴旺,而孟,西二族却渐渐衰落。 言归正传。 按照嬴开的意思,世父只负责游说孟呙。 世父却有不同的观点,嬴开身为部落之王,只可行任命之事,不可务商谈之举,否则,会影响他作为王上的尊严。 与河西孟西白三人商谈之事,便由世父一力承担。 世父的酒当然是最好的酒,属于老刀子酒中的极品,王庭酒窖专供,世父亲自调制,比寻常的老刀子酒,还要烈上几分。就连孟呙,西吉和白毅三位族长,平时都很难喝到。 世父明义上是请孟呙喝酒,却又让孟呙唤来了西吉和白毅。 孟呙性格豪爽,酒量也大,除了自己的至亲之人,他这一生只感激一个人,就是世父。 若没有世父,十年前他就死了,为了救他,世父差点把自己的一条命搭了进去。 所以,孟呙当上孟氏部落的王并且到了王庭任职下大夫之后,差不多有五分之一的时间,孟呙是在世父的府上于喝酒聊天之中度过的。 就算是外出狩猎,也必是叫上世父一起,二人算得上是情同手足,无话不谈。 而孟西白三个部落,一向关系又非常好,有了孟呙从中牵线,西吉和白毅与世父,也是来往密切,交情深厚。 是因为心中有底,世父才劝服嬴开将说服河西三族的事,交给他一人来办。 世父不像甘公,说话那么隐晦,他想说的话,或者想表达的意思,从不拐弯抹角,都是直来直去。 爽快之人,说不出隐晦的话。 这并不是说甘公不爽快,只是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 仆人把四人杯中斟满酒,孟呙端起酒杯,“王爷,先干上一杯如何?”。 世父却未举杯,“孟大夫莫急。” 孟呙见世父神情极为严肃,似是有重要的话要说,遂放下酒杯,说道:“王爷有话,请尽管说。” “太师鸿胥这几天有无派人去三位大夫府上?”世父的询问非常直接。 “有。”孟呙说道,回答的很干脆。 世父看着西吉,白毅二人。 二人瞬间便明白了世父请来喝酒的原因,均是点头。 “不知老孟弟弟是如何答复的。”非正式场合,世父总是管孟呙叫老孟弟弟,只是孟呙却不敢管世父叫老嬴哥哥,还是以王爷称呼。 “我已告知来人,孟氏部落绝不会做出对嬴氏部落不利之事。”说这话时,孟呙的语气极为坚决。 世父点头,“你若做出不轨之事,兄弟便不是兄弟了。”话说得很直白,不仅仅因为他是王爷,还因为,二人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有什么话可敞开了说。 “王爷。”孟呙神情严肃,“我这条命,是王爷救的,若无王爷舍生相救,我早已肉腐骨消,天下也绝无孟呙这号人物。救命之恩,永生难忘,就算王爷要我以死相报,我也必会慷慨赴死,绝不推辞。今又被王爷以老孟弟弟相称,更是不胜惶恐,王爷有话,但请吩咐,整个孟氏部落,唯王爷马首是瞻。” “老孟弟弟这一番话,情深意厚,实在令我感激涕零,稍刻,定要好好敬你几杯才是。”世父说道,看上去也是极为动情。 孟呙“哈哈”一笑,“那是自然,王爷的好酒,我定要痛痛快快地喝,而且非得一醉方休不可。”转头看着西吉和白毅,“二位大夫,赶紧表个态吧!我这酒瘾一上来,可是片刻都耽搁不得。” “王爷,我的心思,与孟呙大夫一般无二,请王爷放宽心,西吉部落,不会随着别人走,部落虽无兵,但只要王上和王爷一声令下,要人给人,要物给物,我的主,只有王上和王爷,没有别人。”西吉亦是慷慨陈词。 世父微微一笑,看着白毅。 白毅端起酒杯,“王爷的酒,是王庭最好的酒,这样的好酒,只有与王爷和二位大夫一起喝,才能喝出味道,若是不嫌弃,我愿将这酒,与王爷和二位大夫喝上一辈子。至于有些人的酒,苦涩得很,我喝不惯。” 白毅虽未像孟呙与西吉慷慨陈词,但话已说得明白,态度也相当坚决。 世父哈哈一笑,“痛快之人,说痛快的话,喝痛快的酒,与三位大夫一起喝酒,这酒才喝得有味,也喝得舒心。来,我先敬三位大夫一杯。” “小杯喝酒,王爷怕是难得喝个痛快。”孟呙说道。 世父朝着仆人说道,“换四个大杯来。”随后对三人说道,“我等先把这杯中酒喝完如何?” 四人碰杯,皆是一杯而尽。 稍顷,大杯拿来,一人一只,世父也将自己的小杯换了。 接下来,开始用大杯喝。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一场酒,持续了三个多时辰。四个人,都是酩酊大醉。 这是近二十年以来,世父第一次喝醉酒。 大醉。 第50章:第一颗记忆蛋中的信息 中午,莫守拙又吃了一只嬴老板亲手炖的老母鸡,喝了一副医师开的草药。 身体状况有了一些好转,感觉已不似昨日那般疲弱无力。 伤口还是很疼,稍微一动,便有撕心裂肺地疼感袭遍全身。 虽然有有娇陪着,莫守拙依然感到极度无聊。 整个下午,莫守拙一直爬在床上,心里早已把这个物质匮乏,贫穷落后的时代,骂了成千上万遍。 没有电视、电脑和手机的时代,日子过的真是索然无味,苦燥地让人连话都不想说。 天快要天黑的时候,有娇开始给莫守拙换第一次药。 刀口并未结疤,纱布上虽然有药末,却依然与血肉连到了一起。 有娇已经是非常小心,但将纱布撕离血肉的时候,莫守拙仍是不停地倒吸着凉气。 “少爷,很疼是吗?” 纱布未取下来,已见血肉鲜红,有娇心中害怕,不敢再动。 “没事,你尽管取下来好了。” 莫守拙帮作轻松地说道。 “那我取啦!你忍着点,要是疼,就吭声。” 动作更加轻柔,终于将纱布一点一点地取下,看到了被黑线缝合的伤口。 “少爷,你的伤太重了。” 有娇又是泪水晶莹。 害怕泪水滴落到伤口上,赶紧抬手擦掉。 将涂有药末的新纱布轻轻地缠好,有娇的额头上,已是渗出了一层细细地汗珠。 长出一口气。 莫守拙歪头看着有娇,“换好了?” “嗯!”有娇点头,将被血浸透的纱布扔到垃圾筐里,伏下身,再次将自己的小脸贴到莫守拙的背上。 很轻,轻得莫守拙感觉不到一丝丝伤口被压迫的疼感。 “少爷,有件事我来本不想和你说,现在又想说了。听他们说你在锁秋岭被杀的消息后,我差一点就找个地方寻死去了。” 莫守拙心中一惊。 “有娇,你怎么会生出如此想法?” “少爷,你若死了,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念想?”有娇的语气很轻,也很淡定,不像是在谈论生死的样子。 但莫守拙却深知,这定是她的心里话。 莫守拙坐起来,伸出双手扶着有娇瘦削的双肩。 “有娇,我跟你说,我是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生都要在刀光血影中度过,我能杀别人,别人也能杀我,我死可以,你不行。我当初把你从死人堆里抱回来,就是想让你好好活着,懂吗?” 莫守拙必须想办法消除有娇心中的想法,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害怕。 他能肯定,万一哪一天自己战死,有娇定会随他而去。 这绝不是他想要的结局。 有娇有些悲凉地一笑,“少爷,你若是死了,剩下我一个,该如何活?” “看来,我需要找个人,把你嫁了。有了别人的照顾,你就不会再这么依恋我了。” 有娇坐起来,泪水顿作倾盆雨。 “少爷,这一辈子,我只跟着你,做你的侍女,谁都不嫁。” 语气坚定而绝然。 “万一哪天我真的战死了呢?” “我便随你去,到阴间还做你的侍女。” “有娇。”莫守拙非常严肃地喊了一声,“你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也让我愤怒,知道吗?” 有娇看着莫守拙,“少爷,你从锁秋岭回来之后,变了许多,只有当认真起来的时候,我才能想起你以前的样子。” 莫守拙叹了一声,“差点死了一回的人,总是会有些变化。也只有差点死了一回的人,才更加知道生命的可贵。你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活着有多么重要。” 这么说着,想起了在豢龙寨断头岭上遇到的那个年轻黑衣人,目光中的求生之念,如燃烧的火,现在想起来,都令人动容。 心中生出感叹,幸亏当初没有杀了他。 “少爷日后做事一定要小心。” 莫守拙点头,“定然是,你不必太为我担忧。” 后面还有一名话:为了你,我也得好好活着。 只是没有说出口。 他知道自己改变不了有娇心中的想法,为了让有娇活着,他也需好好活着。 “少爷,是我让你不高兴了,这样的话,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说了。” 莫守拙看着有娇,“不是不高兴,是担心,懂吗?好了,这个话题太沉重,不说了,现在,你笑一下给我看。” “嘿嘿。”有娇小脸上挤出一团笑。 “你这个笑比哭还难看,换一个笑法。”莫守拙笑着说道。 “嘻嘻。”有娇又笑了一下,很真实的笑,“这个呢?” “凑合,至少像个笑的样子了。” 这一夜,有娇没有回自己的房间,就蜷睡在莫守拙的床角,呼吸均匀。 十二年来,她经常这样。 高兴或者难过的时候,就赖在莫守拙的床上不走。只有当心情正常的时候,她才会回自己的房间里睡。 有娇习惯了,莫守拙也习惯了。 当他发现有娇不想回自己房间睡觉的时候,定然是心中有事。 所以,这也成了莫守拙了解有娇心情的一个途径。 侧躺着的莫守拙,在快要进入迷糊状态的时候,实然感觉自己的脑海之中有了一些异动。 这一次异动,比起上一次与穆嬴在树上时的那一次异动感觉更加强烈。 三颗记忆蛋中的一颗一直在不停地抖动。 然后,随着“啵”地一声响,记忆之蛋炸开了。 信息迅速涌进脑中。 虚空之中出现了四个跳动且闪烁着光芒的大字:大有妙经。 尔后,四个大字隐去,虚空之中出现了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小字,像是一个个跳动着的小精灵。 “洞真太上素灵洞元大有妙经,乃是合九经而成。上相青童君曰:三九素语,出於九帝三真命咒之辞,理气停年,开解灵关,五藏华鲜。子有玉骨,万年难觅,得见此文,密告明誓,誓信九天,潜修其道。慎勿妄宣,宣示非人,考延子身,不但风刀,殃逮七玄。明慎天科,以求道真,九年不懈,克得上仙…” 这一段文字,内含玄机,莫守拙看不太明白,猜想大概是说自己是万年难得一见的仙缘之人,可以修仙的意思。 再往下,是筑基蓄能阶段的修炼之法,凡人修仙第一步,炼体,获得能量。 共有四个境界:炼精、化神、成虚、破体。 第51章:地下有暗室 第二天早晨有娇醒来的时候,莫守拙刚刚睡着。 轻轻下床,慢慢活动一下腰身,俯下身子看着莫守拙的脸。 先是轻轻一笑,然后再朝着他做个鬼脸,蹑手蹑脚地从床边离开,洗濑完毕,戴上面具,悄悄地下了楼,去往太师府。 秋姐一见到有娇,便迎了上来,“听说你昨日个病了?什么病?来得快也好得快。” “女人的病。” 有娇故作轻松地说道,知道秋姐定会问起她的病情,在进入太师府之前,便想好了理由。 “女人这身子啊!一月一回,真是烦人。” 秋姐深有感触地说道,并未过多询问。二人去打了饭,吃完后去门客院清理卫生。 门客很多,嬴沧元仍然独自坐在一个亭子里读书,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有娇一眼。 有娇装作收拾卫生的样子,故意在他身边待了一些时间,嬴沧元也未理会。 有娇有些失望,定是没有情报交给她。 回到秋姐的小房子,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女人,四十多岁,比起秋姐和化身娇娘的有娇,姿色要好得多,也耐看得多。 “娇娘,这就我跟你过说的给门客豢龙打理房间的仆人,快叫云姐。”秋姐介绍道。 “云姐。”有娇低低地喊了一声。 “你叫娇娘?秋姐跟我提起过你,说你总是把菜里的肉挑出来让她带回去给孩子们吃,她心里很感激你。” 云姐看上去也是一个朴实善良之人。 仆人与仆人,命运相似,都是悲苦之人,若是不彼此同情,便没有人能同情她们了。 “快坐下。”秋姐给云姐拉过一个小木凳。 下苦之人,并不一定非得严守部落的跪坐礼节,有些活路,跪坐着根本做不了,所以,秋姐的房间里,有好几个小木凳,大部分活计,都是坐在小木凳上完成的。 云姐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秋姐,“今儿个豢龙门客在房间里招待客人,剩下了一些菜,肉也不少,还有半只鸡,我收拾了一下,一半带回去,这一半给你。” “哟,你看你,老是想着我,这多不好意思。”秋姐说着,从云姐手中接过布包,打开,全是肉,一张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花,“亏得有了你们二位,我那两个孩子才多了些口福。” 说完,小心地将纸包包起来,与另一个纸包放在一起。 有娇是第一次见到云姐,当见到她时,便多了一份心思。 天天给豢龙收拾房间,一定能听到好多事,就像上次她跟秋姐提到的豢龙寨一样。 有娇很想开口问一些事情,却又不知该如何问,问得多了,定然会引起怀疑。 “秋姐,我明儿个家里有点事,过会儿就得走,我去找小管家了,他让我来找你,今日儿个下午和明日儿个一天,替我去收拾一下豢龙门客的房间。” 有娇的心开始狂跳。 正愁没机会,现在机会来了。不过脸上却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 “那算什么事嘛!你尽管去忙你的,我去帮你收拾。”秋姐大包大揽地说道。 二人一向关系极好,又有了小管家的安排,这点小忙定然是要帮的。 “那就谢谢了,我得走了。”云姐说完站起来往外走。 “你看你,刚来就走,还没跟你说够话呢!不再坐一会儿?” “不坐了。”云姐说完,人已出门。 “云姐真是个好人。”看着云姐的背景,秋姐由衷地说了一声。 接下来,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午饭过后大约两个时辰,秋姐决定去一趟豢龙的房间。 门客们都有午睡的习惯,休息时间大约两个时辰,这个时候,豢龙应该已经起床了。 “我和你一起去吧?反正闲着也没事干。”有娇说道。 “也行,一起去。”秋姐回答的很干脆。 对于有娇的要求,秋姐能做到的,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拒绝。 刚到豢龙的房间门前,正遇到豢龙出来,秋姐赶紧拉了一把有娇,朝着豢龙施礼。 豢龙一愣,瞬间便想起嬴云跟他说过请假的事,知道二人是代替嬴云帮他收拾房间的, “赶紧收拾,收拾完即离去,不得停留。” 豢龙黑着脸说道。 “诺。” 二人赶紧回应。 一直等到豢龙走得远远的,秋姐和有娇才敢直起身来,一起进了豢龙的房间。 秋姐帮着豢龙叠了被子,又取过扫帚清扫地面。 有娇则拿着一块抹布,四处擦拭,把整个房间里的角角落落细细地擦了一遍,也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异常之处。 本来想着能找到比较重要的情报,谁知竟一无所获,心里不由地大失所望。 有娇走到靠着西墙的一排书架前,书架已经擦拭过一遍,在找不到有用的情报时,她想看看豢龙平时都读些什么书。 把书名提供给莫守拙,看看他能不能从中分析出些什么。 有娇很小心地把书架上的书一本一本地取下来,边看边擦,擦完了再放上去。 封面上的字,有些不认识,认识的,也有些看不懂,不过好像都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取下最后一本书,依然没有特别之外,正要放上时,却发现书架的内角,有一个黑色的小按钮,出于好奇,有娇伸手按了一下,只听一声极轻的细响,旁边的地面竟然裂开了一条缝,随即出现了一个地下暗室,有倾斜的台阶延伸向下。 有娇吓了一跳,赶紧回头看。 还好,豢龙没有回来,秋姐却发现了,快步走过来,“我的天,这里怎么有个暗室,你是如何打开的?” “这里有个按钮,我按了一下,就开了。”有娇装作一副茫然无措的神态。 “快关上,要是被豢龙门客看见了可不得了。”秋姐急急地说道,满脸惊慌之色。 有娇伸手按下按钮,地下暗室又关了,一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以后可不敢乱按,太师府的规矩严得很,要是被发现了,被赶走倒还是小事,怕是连命都没了。” “我以后再也不按了。”话虽如此说,心中却是极度好奇,很想进去看看,但有秋姐在,她只能极力将这个心思压下去。 第52章:无毒不丈夫 鸿胥的密室,鸿胥、八方、豢龙在议事。 豢龙的脸色很不好看,阴冷的像是笼罩着厚重阴云的苍穹。 很显然,他已经得到了有人擅闯豢龙寨杀人救人的消息。 几十年来,无人能够进入豢龙寨纵深腹地,而这个人不但进去了,还杀了很多人,救走了穆嬴,如同进入无人之地一般,匪夷所思,令人恼怒。 尤其是,此人还杀了豢叶师,一个拥有九百多樽自修能量和六级豢术的顶级豢师,豢龙寨五大豢师之一,其战力,比自己弱不了多少。 豢叶师被杀,使得豢龙寨折损了一个得力干将,可谓损失惨重,对豢龙寨来说,绝不是一件小事。 “豢龙弟急唤王公与我议事,且脸色不好,定是有不好的消息。”八方说道。 “昨夜得到消息,有人在黑山部落向东五里杀死了两个豢蟒使者,又擅闯豢龙寨,杀死了三个豢叶使者,从牢狱之中救走了穆嬴,豢叶师带着四个豢叶使者连夜追击,在黑山部落通往嬴氏部落王城的路上被杀。” 豢龙简要通报了一下情况,这样的消息,对豢龙寨和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耻辱。 鸿胥,八方皆是脸色剧变。 “豢龙兄,我记得你曾说,豢龙寨处于隐密之地,无人知晓,那个擅闯豢龙寨的人,是如何找到的?”鸿胥问道。 “如何找到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擅闯者是谁?多少人?”八方很快冷静下来,问道。 “据牢狱门的两个守卫说,只有一个人。”豢龙说道。 “那就只剩下一个问题,此人是谁?”八方接着说道,他并不关心豢龙寨是怎么被发现的,他只关心此人是谁。 人,才是关键。 “此人进入豢龙寨,是为了救出穆嬴,由此推断,必是嬴氏部落的人。”豢龙说道。 “一定是莫守拙。”八方肯定地说道,“除了莫守拙,嬴氏部落再无别人有此本事”。 “莫守拙?隐伏了这么多天,他终于出现了,没想到的是,他第一次出现的地方,竟然是豢龙寨。”鸿胥愤怒地说道。 “主公,莫守拙绝不是第一次出现,或许他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八方说道,面带忧虑。 “太师府最近未进新门客,他如何能在我们身边?”鸿胥有些不解。 “明查暗探,以莫守拙的身手,他若是想来太师府暗探一番,怕是无人能够知晓。”八方说道。 “我猜想,莫守拙定是尾随子时为我送龙血冰珠的豢叶使者找到了豢龙寨。”豢龙说道。 “定是如此。”八方肯定地说,“豢龙使者只有子时才来,我猜想莫守拙一直就在太师府附近,太师府已经完全处于他的监视之中。” 鸿胥顿时感到脊背一阵发凉,身边好像突然多了一双眼睛,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地窥视着他,让他感到了巨大的恐惧和不安。 “未防意外,豢龙寨每次安排一个豢兽使者和六个豢叶使者共七人前来送冰珠,据来人说,城墙和太师府周边突然加强了防卫,有大队巡逻的士兵,豢兽使者和五个豢叶使者设法将士兵引走,他才得已进入太师府。”豢龙说道。 “看来,嬴开准备行动了。”八方说道。 “嬴开怕是一直在行动,我派去说服公孙等四位大夫的人回来说,这四人前一次态度并不明朗,但后一次却变得极其坚决,连府门都不得进入,看来希望已是极其渺茫。另外,我还接到禀报,最近有人暗入汧邑,似是打探练兵之地。”鸿胥说道,脸色黯淡。 八公微微一笑,“主公不必忧虑,此事本就在预料之中。练兵之地,短时间内,无人能够找到。公孙等四族不从,也不足为惧,一路不通,还有它路。” “八方兄有何良策,速速说来听听。”鸿胥催促道。 “大周王朝的马,都在嬴氏部落,共有十处养马场,每处有马匹三千余,若这些马都死了,周王必然盛怒,定要追究嬴开失职之责,弄不好还会杀了他。 纵然不杀,也必乱了嬴开的心思,使他抽不出手来对付主公,主公则可利用这段时间,加紧准备。”语气平淡,但内涵吓人。 “八方兄是说,暗中毒死那些马?”鸿胥瞪大眼睛问道,这个做法,太大胆,也太毒辣了。 “无毒不丈夫,要想成事,不可有妇人之仁。”八方冷冷地说道。 鸿胥仍有忧虑,难下决心,“若是被周王知晓,鸿胥部落怕是会有亡族灭种之危。” “主公为何要让周王知晓?”八方反问一声。 “汧邑也有一个周王的养马场,有马匹四千六百,那些马怎么办?”鸿胥问道。 “主公是想把所有的马都毒死吗?”八方再反问一句。 鸿胥有些茫然,“八方兄此意是?” “择三地而杀之,这三地,就在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周王定然也要追究孟西白三族失职之责,危难之时,这三族为求自保,说不定会主动向主公靠拢。至于汧邑的马,要留给主公用。” 鸿胥“哈哈”一笑,立时下了决心。“此计可行,我着即派人去办。” “另外,我要亲自去一趟陇山,面见丰王,促他定下决心,相助主公。”八方说道。 “前几日,我派人前去与丰王交涉,商谈结盟一事,未得到他的允许。丰王对青铜一事,并无多少兴趣。”鸿胥有些忧虑地说道。不要青铜,他又没有能拿得出手的美人,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条件能够打动丰王。 “这个结果,我早已预料到,丰王定然是觉得,没有青铜可以派兵来抢,犯不上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主公不必担忧,我自有办法。”八方似乎胸有成竹。 “那就有劳八方兄了。”鸿胥说道。 转头看着豢龙,“豢龙兄,第五条龙是否已经唤醒?” 豢龙摇头,“没有。” “豢叶师和几位使者被杀,着实令人痛惜。至于莫守拙进入豢龙寨救走穆嬴一事,豢龙弟不必放在心上,也切不可鲁莽行事,当以大局为重。 眼下,豢龙弟需凝心聚气,尽快将龙唤醒,一旦唤醒了九条龙,整个大周王朝和西部数十部落,将无人是你的对手,那时,豢龙弟定可天下无敌,想做的事,无人能够阻挡。”八方说话。 豢龙冷冷一笑,恨恨地说了一声,“莫守拙,我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第53章:画弩 上午,小刀子酒酒馆来了一个人,被嬴老板带着上了二楼。 此人名叫杜栾,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嬴氏部落一个不足万人小分支部落的三王子,师从大周王朝第一剑客秋水,在嬴氏部落之中,战力仅次于莫守拙。 杜栾看了嬴老板一眼,嬴老板赶紧知趣地说道:“你们聊,我去照顾生意。”说完,去了一楼。 嬴老板走后,杜栾朝着莫守拙施了一礼,“侍卫长别来无恙。” “你看我像无恙的样子吗?都差点死了两回了。”莫守拙调侃道。 “谁人能杀得了侍卫长?” 在杜栾看来,若论单兵作战,整个大周王朝,没有几个人能杀得了莫守拙。 至于一人被上百人围困,又是另外一回事,就像锁秋岭遇到上百黑衣人突袭围困一样。 “锁秋岭一战,我不是差点把命丢了?”莫守拙自嘲地一笑。 “可侍卫长最终还是有惊无险,活着回来了。听闻侍卫长平安回来,王庭侍卫们个个惊喜,为此,我专门请他们喝子一场老刀子酒。若是知道侍卫长身在小刀子酒酒馆,怕是定要前来探望。” “请近百侍卫喝老刀子酒,恐怕花了你不少钱吧?”莫守拙随口问道。 “酒不花钱,是去王庭酒窖里取的,菜钱是嬴秋主事付的,我只是把人召集了一下而已。”杜栾微微一笑。 “那不是你请客,是嬴秋主事请客。”莫守拙笑道 “喝茶吗?” “侍卫长忘了?属下从来不喝茶。” “被人砍了几刀,记忆也不太好了,很容易忘掉一些事情。你来找我,不止是为了探望吧?” 杜栾一脸正色,“王上命我来禀报侍卫长,昨夜子时,有六人入城,其中五人负责引开巡逻的士兵,一人进入太师府。” “战况如何?” “两个黑衣人被杀死,我方士兵折损二十一人,有十三人,是被一片树叶杀死的。有些士兵,虽然只是受了些轻伤,最终未能逃过一死。” 说到此,杜栾叹了一声,“可惜,虽有数百士兵围困,却还是被另外几人逃掉了,未能尽屠。” “黑衣人是豢龙寨的豢叶使者,杀死士兵的树叶带有豢力,入体之后,可在周身游走,就算轻伤,也能致命。 军队士兵善长集团作战,单兵厮杀,定然不是他们的对手。黑衣人的杀人之术,大庶长没有向驷车庶长交待吗?”莫守拙问道。 “豢叶杀人之术,王上亲自向驷车庶长作过交待,但士兵们明知树叶能杀人,却还是躲不开。”杜栾无奈地说道。 “王庭侍卫队是否参加战斗?”莫守拙问道。 “接到卫尉司主事命令,我速带五十人出动,可惜,赶到之时,黑衣人已消失无踪。” “豢龙寨的豢师、豢兽使者还有一百二十余个豢叶使者,个个都是高手,日后遇到,要多加小心才是。” “听王上说,侍卫长孤身犯险,深入豢龙寨,不但救出了公主,还杀了许多人。” “杀豢师一人,豢蟒使者两人,豢叶使者九人,共十二人。豢兽使者的战力犹在豢叶使者之上,尤其是五个豢师,更是不可小觑。 豢龙寨接连遭受重大损失,必定咽不下这口气,你要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夜袭王庭,这段时间,一定要加强王庭的防卫。” “属下明白,定会加强王庭防卫。” “只要不是突袭王庭,你不可带人离开,防止他们声东击西。太师府这边的事,交给我和驷车庶长,你的主要任务,是防卫王庭,绝不可使王上生出意外。”莫守拙又一次嘱咐道。 “诺。”杜栾应道,脸色凝重,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损失惨重,多个高手殒命,盛怒之下,豢龙寨以突袭王庭的方式进行复仇,不是不可能的事。 若是王庭受袭,王上生出意外,他的罪过可就太大了。 “侍卫长,驷车庶长有事请教,本欲亲自前来,又怕暴露了行踪,故而令我传话,侍卫长若是有了空闲,劳您去他的府上一趟。”杜栾说道。 莫守拙点头,“我也正有此意,你回去转告驷车庶长,明日傍晚之时,我会去他府上。” “我让驷车庶长准备好老刀子酒。”杜栾笑着说道。 “那是自然,还得有好菜才行。” “属下告辞。” 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莫守拙返回房间。 取来纸笔,开始画图。图上画的,是弩的草图。 奴隶时代,制造业极其落后,连传统的机械式冲床都没有,做不出模具,不具备实现、冲孔、成型、拉深、修整、铆接等精密工艺。 莫守拙生活的那个世界里的一切精密仪器和武器,在这个时代里,统统造不出来。 所以没想着要造枪,这个想法属于痴心妄想,但可以造弩。 莫守拙精通造弩的原理。 弩,弓的一种,全称为弩弓,是指用机械力量射箭的弓,一种远射兵器,不但射程远,力道大,而且发射准确,比人力弓箭的威力要强大数十倍。 制弩的材料有很多,可用竹,也可用青铜。 若是用竹材料制造,一般使用多层竹、木片胶制成复合弓,形似扁担,俗称“弩担”。前部有一横贯的容弓孔,以便固定弓,使弩不会左右移动。木臂正面有一个放置箭簇的矢道,使发射的箭能沿直线前进。 木臂后部有一个匣,称为“弩机”。匣内前面有挂弦的钩,称为“牙”。牙的后面有瞄准器,称为“望山”。牙的下面连接有扳机,称为“悬刀”. 发射时,先将弓弦向后拉,挂在钩上,把弩箭放于矢道,瞄准目标后,扣下悬刀,牙缩下,弓弦弹出,箭矢可疾射而出。 莫守拙画了两张图,一张图上画的是单发弩,一张图上画得是三发弩。 图画好后,莫守拙去了一趟武器街,找到了一家最大的武器制造铺,将图纸交给工匠,要其务必于明日傍晚之前,将两个弩造好。 为了保证质量,莫守拙还把造弩的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详细交待了一番,并一次付清了费用。 第54章:武者之巅 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的时候,天色已黑,早已从太师府回来的有娇一见到莫守拙,小脸上便露出了迷人的笑。 “看你笑成这个样子,莫不是又探听到了重要情报?”莫守拙笑着问道。 “少爷,你猜猜,我看到了什么?”有娇故意卖着关子。 “看到了鸿胥、八方、豢龙,还是沧元?”莫守拙问道。 有娇用力摇头,“不对不对,你再猜。” 莫守拙装出很努力地去想的样子,稍顷,说道:“你还是跟我明说吧!猜谜语不是我的强项。” 有娇噘了一下嘴巴,很失望的表情,“我今日跟秋姐一起去清理豢龙的寝室,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可疑之处。” “没找到可疑之处你还这么高兴?”莫守拙瞪了有娇一眼。 “哎呀!我不是还没说完嘛!你别打断我的话。”有娇撒着娇儿说道。 “我当时就想啊!好不容易进了豢龙的寝室,总得找到点什么才行,我就去看他读的书,想把那些书的名字记下来,回来说给你听,等把最后一本书取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书架里面的角落里有一个按键,就按了一下,地上出现了一个洞。” 莫守拙不笑了,一脸严肃地看着有娇,“什么样的洞?” “好大一个洞,洞里有台阶,我想进去看看,却被秋姐看到了,她很害怕,让我赶紧把洞关上。洞里有什么,我不知道。” “你做得很对,无论洞里有什么,你都不能进去,发现这个洞就是最重要的情报,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去做。”莫守拙说道。 “要不是秋姐在,我一定要进去看看里面有什么,就不用劳你亲自跑一趟了。”有娇很遗憾地说道。 莫守拙盯着有娇,“有娇,我要非常严肃地提醒你,你想进入洞中查看一番的想法是个严重的错误,一个女孩子,手无缚鸡之力,一旦遇到危险,或者不幸被豢龙看见,你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 “少爷,你这么关心我啊?” 莫守拙一下子有点气堵,“你是想气死我是吧?” 有娇赶紧伸出小手拉住莫守拙的手,不停地摇晃着,“少爷,你别生气,我是逗你开心的。” “你重复一遍我方才说过的话。” 莫守拙深知有娇的性格,有时胆子小得像只小老鼠,有时却又大得能包住天,若是不让她知晓其中的利害,定然吸取不了教训。 “哪一句?”有娇的脸上一片茫然。 莫守拙顿时被气得翻了白眼,长叹一声,“完了,我差不多被你气得死了一半了。” 有娇“嘿嘿”一笑,“我保证,以后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遇到了什么事,就回来找你,这样行了吧?” “说到做到。” “嗯。”有娇用力点头。 “你看到的洞,应该是一间地下暗室,定然有着重大的秘密,我猜想,这个暗室,很可能就是豢龙唤醒体内九条龙的秘密所在。”莫守拙迅速作出了推断。 “你要去查看吗?” “当然要去。”莫守拙说道,“好了,不谈此事了,帮我换药吧!” 第二天一大早,有娇仍然去了太师府。 莫守拙开始修炼。 锁秋岭下茅草屋中得到的信息是以记忆蛋的方式进入了他的脑海之中,蛋壳破裂之后,所有的信息如流水般进入大脑,无需背记。 炼精,即小周天的功法。 人体之中有任督二脉与奇经八脉,即督脉、任脉、冲脉、带脉、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炼精化气只有任督二脉,故称为小周天。 炼精有六个步骤,乃炼已、调药、产药、采药、封炉、炼药。 “己”纳离卦,而离卦在人身为心,故“己”即指人心,也就是心念。摆好姿势,排除杂念,让形神安静,集中注意,即为炼己。 一念归中,凝神入气穴丹田,缓缓调息,引短令长,以后天之呼吸接先天之气穴,即为调药。药即精、气、神。以神调理精与气而产药,精满化气,气满生精。 散失在外的气,重返于气穴,神返身中气自回。当静极之时,恍惚杳冥之中,丹田气动,即为产药。 气已发动,即为先天之精,此时运用撮、抵、闭、吸四字诀,以火逼金行,即为采药。火是指心、指神、意,金则是指精气。 继续用武火烹炼,就是封炉。“药已归炉,必要封固,不令外驰”,仍按“撮、抵、闭、吸”四字诀,继续火逼金行,使之自然上行于督脉。 而后使意气相依,以意下引至尾闾,由尾闾、夹脊而上泥丸,进阳火;再由泥丸而前经绛宫复归于气穴,行退阴符,借后天呼吸之文火,使一股暖流,自然走上背部督脉,通过三关,再自昆仑而下,接前面的任脉,用文火而复归于下丹田即为炼药。 莫守拙是炼精高手,修炼十余年,早已达到巅峰。所以,他只是将小周天的功法复习了一遍,三个时辰便完成了炼已、调药、产药、采药、封炉、炼药六个过程。 在动行小周天功法的过程中,莫守拙感觉体内与以往修炼时有了明显的不同。 小周天功法一经运行,体内的能量顿时如万马奔腾,决堤江河,汹涌澎湃,难以控制。 在这股能量的驱动之下,莫守拙不可自控地进入了化神之境。 化神需在炼精有大成的基础上进行,使神和气密切结合,相抱不离。 进入这个境界的人,任督二脉早已打通。 一股强大的能量在莫守拙体内横冲直撞,以不可阻挡的冲击之势,顷刻之间便打通了原本处于封闭状态的六脉。 任脉、督脉、冲脉、带脉、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皆是畅通无阻。 转而水到渠成般地进入了成虚境。 炼精境与化神境的修炼,都是神在起着主导作用。 而在成虚境,因为有了前两个阶段的苦心修练,体内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不必刻意用神,意念一生,能量便能大周天流转。 “呯呯呯。” 好像有大风从窗口吹进来,房间之中突然响起了物品落地碎裂成片的声音。 但这不是风。 而是莫守报体内的能量从四肢百骸迸射而出形成的强大气流。 破体。 一入成虚境直达破体境,武者修炼最高境。 成虚与破体,竟然相约而至。莫守拙的身体周围,可见光芒缭绕。 能量已不仅仅只是在奇经八脉之中运行,还能破体而出,形成强大的杀气。 也就是说,此时的莫守拙,就算坐着不动,也能杀人。 不用刀,也不用刀上的刀气,而是用能量破体而出化作的杀气。 破体而出的能量,在他的周身自主地形成了一层强大的防御界,所有低于防御界能量的武器和杀气,都无法穿破这层防御界。 凡人苦修一辈子都难以达成的破体境,莫守拙竟然只用了数个时辰。 人比人,有时候真的能气死人。 莫守拙,已经站在了武者之巅,能够达到这个高度的,整个大周王朝,不出三人。 第55章:嬴沐请酒 天近傍晚,莫守拙来到武器街,走进他定制弩的那家武器铺。 两张弩已经做好,弩担长十五公分,半径十公分,三层青竹材质复合而成的弩担。 样式、大小、结构、长度、粗细及弯曲度等相关参数均与图上所标识的一模一样。 另备竹箭二十支,箭长八公分。 莫守拙将单发弩和三发弩分别作了个测试,非常满意。 “客官,经多次测试,此弩与人力拉弓比对,射速、射程、射力均要上强上两倍有余,直线飞行,十丈距离上,竹箭可轻松透体而过,有效杀伤射程可达四十丈以上,威力实在惊人,不知客官造此何用?” 武器铺老板似乎非常怀疑莫守拙制造此弩的动机。 毕竟杀伤力太大了,他从事武器制造生意二十余年,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武器,若是被用到了非法之处,杀人作恶,日后官府查起来,定会牵连到自己。 莫守拙知道老板的担心,说道:“当然是嬴氏部落的军队使用。你把图纸收好,不可让外人知道,日后军队定会大量制造。” “那就好,那就好。”老板连声说道,“请客官放心,在下定会保密。” 老板喜不自胜,军队使用当然合法,若是能够大量制造,势必会给他带来巨大的收益。 “客官若是能说服军队大量制造,在下一定不会少了您的好处。” 老板说道,他所说的好处,当然是指回扣。 “那倒不必。” 莫守拙说道,在他那个时代,为政府做事私拿回扣是非法的,这个时代不知是不是同样如此。 莫守拙没钱,却也用不了多少钱,当然不需要老板的回扣。 不过,要是能把钱带着一起穿越回去,倒可以在古玩市场上卖个好价钱。 在那个社会里,他可是非常非常缺钱的。 莫守拙带着两支离开了武器铺,径去驷车庶长嬴沐府。 一张圆桌上摆着九道大菜,还有两坛老刀子酒,红罐装,老刀子酒中的极品,调酒者,是王爷世父。 莫守拙一看到桌上的酒,便笑着说道:“庶长大人的酒,定是从王爷府上取来的吧?” “侍卫长好眼力,的确是王爷府上的酒。平时去找王爷要,从来不舍得给,这次以请你喝酒的名义前去索要,王爷倒大方得很,一次便给了六坛,保管让侍卫长喝个够。” 四十多岁的嬴沐有着一副标准的军人形象,声若洪钟,勇猛威武,几近炼精巅峰,自修能量接近五百樽,且精通领兵之道,在西部部落,是一个传奇人物。 室内除了嬴沐,还有三人,驷车将军莫柯,步兵将军白巫桥,骑兵将军嬴昺,嬴沐手下的三位将军,武者界的高手。 众人施礼,互相见过。 嬴氏部落嬴开时代,没有大将军这个职位。驷车庶长主政军事,掌管车、骑、步三军. 三军领兵之人,称为驷车将军、步兵将军、骑兵将军。将军之下,还有数名副将军。 众人落座。 嬴沐端起酒杯,“侍卫长历经数次恶战,有惊无险,且救回公主。这杯酒,便为侍卫长压惊接风。” 重伤未愈,本不能饮酒,但嬴沐盛情以待,不喝上几杯,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感谢驷车庶长及众位将军的一番心意。” 莫守拙举起酒杯,与众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数杯过后,嬴沐问道:“昨夜子时,六人暗入王城一事,侍卫长可曾听说?” 莫守拙点头,“杜栾已告知于我。” “数百人围困五人,虽斩杀二人,却自损二十有余,且大多是死于一片树叶,着实让人恼火。侍卫长多次与其作战,可有应对之法?”嬴沐说道。 “军队士兵虽然训练有素,却更适合集团作战,单兵作战能力并不强,一对一甚至是多对一战斗,都很难占得上风。这几日一直苦思,办法倒是想出了一个,就是避免与他们近身搏斗,在远距离上将其射杀。”莫守拙说道。 “侍卫长是说,用弓箭?”嬴沐问道。 莫守拙摇头,“普能士兵射出的箭,射速慢、射程近、威力也不够大,而且搭弓引箭需要时间,战效不强。” “如何射杀?愿闻其详。” 莫守拙站起来,去旁边的桌子上拿起单发弩。 “这是我让武器街的工匠按照所画图纸制造的弩,请驷车庶长及众位将军随我一试。” 莫守拙来到室外,站在距离嬴沐平时练刀的木桩三丈之外,拉弦挂钩,把一支竹箭放于矢道,瞄准,扣下悬刀,箭矢疾射而出,箭身没入木桩近两公分,箭尾兀自颤抖不已。 嬴沐与三位将军大惊,作为善射弓箭之人,他们竟然连竹箭的飞行轨迹都没有看清,射速之快,远超寻常弓箭。 “侍卫长能否将此物借我一看。”嬴沐说道。 莫守拙将弩递到嬴沐手里。 嬴沐反来复去细细看了一番,有些无奈地说道,“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名堂,还请侍卫长赐教。” 莫守拙接过弩,说道:“此物称为弩,弓箭的一种,由弩担、矢道、弩机、牙、望山、悬刀组成。弩担用三层优质青竹复合而成,可增加弹性与韧性。武器店的工匠已经做过多次测试,与弓箭相比,射速、射程、射力均要强上两倍左右,箭矢保持直线飞行,十丈距离上可轻松穿透人体,有效杀伤距离超过四十丈。” 莫守拙将弩的构成及杀伤力简要介绍了一遍。 “我来试试。”嬴沐大声说道,取一支竹箭,按照莫守拙所说,瞄准射击,竹箭射中木桩,亦是深入两公分有余。 嬴沐“哈哈”一声大笑,“军队若能大量使用此物,战力定然大大提升。来,你们也试试。” 驷车将军莫柯,步兵将军白巫桥,骑兵将军嬴昺轮流将单发弩和三发弩试射了一遍,均是受不释手,交口称赞。 “驷车庶长,此弩极为适合步兵使用,定可大大提升步兵的战力。”步兵将军白巫桥大声说道。 “不但步兵能用,骑兵、车兵都能用。作战之前,可预先将竹箭置于矢道进行第一轮射击,作为突袭武器使用,不必像弓箭那样,第一次射击也需要临时搭箭引弓,迟滞了应急反应的时间。”莫守拙说道。 说到这里,心中生出一些感叹 若是条件具备,造一些重型武器出来,嬴氏部落一统天下,恐怕就不用等到嬴政那一辈了,在嬴开这一辈上就能实现。 “骑兵突进,远距离用弩,近距离用刀,有了此物,骑兵的战力也定能成倍提升。”骑兵将军嬴昺拿着单发弩,反来复去地看着,说道。 “实在想不到,侍卫长不但刀法超群,天下无敌,于武器一道,也是极为精通,我该早早向侍卫长请教才是。”嬴沐说道。 “驷车庶长过奖了。此弩的图纸我已留在武器街一家名为神器的制造铺,庶长可派人前去联系定制。到时别忘了送一些给王庭侍卫队的卫士们使用。”莫守拙说道。 嬴沐“哈哈”一笑,“我明日便去禀报王上,一经获得王命,即可制造,加紧练兵,以强战力。所造之弩,定然是先送与王庭侍卫队使用。侍卫长给予如此帮助,我实在无以为报,若是侍卫长无伤在身,定然要一醉方休,实情如此,便再小饮上几杯,以表谢意,如何?”嬴沐说道。 “就按驷车庶长之意,再饮几杯。” 嬴沐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侍卫长请。” “驷车庶长请。”莫守拙以礼回敬。 第56章:爱江山,更爱美人 莫守拙的刀伤恢复期进入第三天,情况进一步好转,疼感已是非常轻微,只是感到有一些痒。 有痒感无疼感,而且体温正常,莫守拙知道这是刀伤快速恢复的症状。 战力虽然已经恢复到顶峰,甚至自我感觉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受刀伤拖累,难以于大开大合之中将惊鸿刀法施展到极致,刀速会受到极大影响。 刀伤没有完全恢复,进入太师府探查暗室机密与设法杀掉豢龙之事,只能往后推一下。 接下来的几天,有娇照常进入太师府,莫守拙则抓紧时间继续修炼。 从最低境炼精境至最高境破体境,莫守拙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超乎常人想像。 就算如此,莫守拙依然有着清醒的认识,并没有被胜利的喜悦冲昏头脑。 他目前所修炼的,还只是武者修炼内容的范畴,虽然已达破体巅峰,但这些内容大概率与修仙没有多少关系。 就算有一点关系,也只是筑基阶段。 在第二颗记忆蛋破开之前,他需将第一个记忆蛋中的内容进行反复的修炼,达到随心而生,随意而生,随神而生。以此增强能量,提升战力。 他深知,修仙绝不是一朝一夕能能成功,不仅需要仙缘,还需要苦修。 若是修仙这么容易,十万年来,整个大周王朝也不至于连一个凡人成仙之人都没有出现过。 莫守拙很想成仙。 成仙的目的不仅仅是去仙界转一圈,更重要的是借此穿越回自己的那个时代。 他实在不喜欢这个社会。 随着时间的延长,莫守拙越来越想念方兮颜,也越来越担心,害怕她会因为找不到自己跟着别人走了。 要出了这种事,那可真是太悲催了。 这是个阴天,吃过早饭的莫守拙在院子里走了几圈,消化消化腹中食物,然后回到房间,上二楼之前专门跟赢老板交待了一声,若不叫他,不必送饭上楼。 盘膝坐到床上,再一次开始了修炼之途。 很快进入忘我之境。 陇山。 陇山是座山,也是一个地名,西戎部落王城所在地。 大夏王朝和大商王朝时期,中原王朝的核心统治区域集中在黄河流域,对于周边地区以部落形态存在的民族掌控力微乎其微。 到了大周王朝,为区虽开来,中原地区的民族自称华夏,把华夏民族四方的部落,分别称为东夷、南蛮、北狄、西戎。 东夷,是指活动在中原地区以东的大大小小四十七个部落。东夷自后李文化起,是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的承载者。 南蛮,泛指中原地区以南的部落。大周王朝《礼记》中有记载:“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南蛮有近百个部落,故而又称“百越”。 北狄,是华夏部落对北方非华夏部族的统称。晚商以前,华北地区皆为华夏族群的活动地域。周初,六个部落脱离华夏民族,向西向北迁延,不受大周王朝节制,后拆分为三十九个部落。因此,华夏与戎狄在血缘上本是同根同源。 西戎,又称犬戎,是以犬为图腾的非华夏部落,多为“披发左衽”、“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尽管戎和华夏民族在文明程度上有差距,但对彼此交往并无太大妨碍,有多个诸侯国的国君都是娶戎族女子为妻,大概是山清水秀出美人的缘故。 从地域上讲,赢氏部落也应归于西戎,赢非子被周孝王封于秦邑,赢也被周宣王封于犬丘,称西垂大夫。但赢氏部落从未将自己当作西戎人看待,部落图腾也不是犬。 西戎国是以绲戎部落为主建立的国家,这一代王名叫戎措,号丰王,其下共有十二个小国,稍大一些的有七个,绵诸、翟、镕、义渠、大荔、乌氏、朐衍。 西戎国并不是一个法制完备的国,虽以国自称,总体上却还保持着部落的形态,丰王戎措对属下的十二个小国也没有多大的控制力,大多是独立存在,但需出兵纳贡。 在西部部落,丰王戎措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人。 西戎国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属下的十二个小国,也是被打怕了之后臣服于他的。虽各怀异心,明面上,没一个敢反抗。 戎措认为,天下所有的东西,包括地位、权力、金钱、美人,统统都可以抢。 既然要抢,当然得有实力。所以戎措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军队员额五万余,设一个军,下辖五个师,每师四个旅,其下还有卒、两、伍等编制,体制完备,战力强悍,可谓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军队的体制不但非常完善,军人的待遇也非常高,且以军功论职位,立功者可以得到擢升。就算是一个奴隶,也有成为军官的机会,从而一飞冲天。 这一点,赢氏部落做不到,奴隶是贵族的私有财产,不从军。 正是因为如此,西戎的军队,尤其是那些来自奴隶阶层的士兵们,打起仗来往往不要命。 丰王还是一个喜欢女人的王,尤其对有姿色的女人,更是有着特殊的嗜好。 当一个女人进入丰王的视野,并且令他生出欲望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再也跑不掉,哪怕是躲到天涯海角,丰王也一定要找到,为此,不惜刀兵相见。 为了一个女人,可以血流成河。从流成河的血水中走过来的女人,更能激起和满足丰王的征服欲望。 江山美人。 丰王要江山,更要美人。 在丰王看来,一个男人的江山,如果少了美人,江山便不是江山,这样的王,做起来索然无味。 丰王有一句话,“非生我者,非我生者,一切皆可为。” 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生他的女人和他生的女人,其她的所有女人,都是他的女人,他都可以睡。 很不讲道理,也很疯狂。 当丰王听说赢氏部落有穆赢这么个大美人的时候,瞬间便动了心思,迅速派人去找赢开,没有任何条件,就是要求赢开尽快把穆赢送到陇山,若是不送,刀兵相见。 拥有倾国倾城之色的女人,丰王一定要弄到手,无论她是谁,除非他打不过,抢不来。 第57章:忻枢伦煮酒论英雄 来到陇山的谋师门门主八方并没有立即去见戎措,而是先去了忻枢伦的府上。 忻枢伦是西戎国的军师,智谋超群,地位仅次于戎措,是戎措极为仰仗之人,在王庭之中有着很大的话语权。 戎措建国称王,忻枢伦是最重要的辅助之人,立有大功。 忻枢伦的上四辈先祖,曾在谋师门学习过谋略,因此,忻枢伦与谋师门,算是有一些渊源。二人在多年前就已经认识,交情不错,以兄弟相称,八方年长一岁。 堂堂一国的军师,府邸虽称不上寒酸,却也不够威严。只是一所稍大一些的宅子,八间房,正屋四间,两间西偏房,两间东偏房。院内没有假山,没有人工湖,也没有花园,只是在院子的几处角落里,种了些花花草草。 看起来,忻枢伦是一个相当低调的人,这与丰王戎措张扬狂傲的个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院子的正中间有一棵大树,枝繁叶茂。 八方来的时候,忻枢伦正在煮酒。 忻枢伦大概是胃肠不太好,喝不了凉酒,若要喝酒,必先煮热。很巧的是,八方也不喝凉酒。 一个青铜酒壶,壶中装满了酒,放在一个烧水的壶中,壶下有木炭。 见到八方,忻枢伦起身迎接,微笑着说:“是哪阵风,把八方兄吹到我这寒舍之中了?” 八方亦是报之一笑,“若是风吹,必是南风。”言下之意,嬴氏部落处于西戎的南方。 “八方兄快快请坐,这酒刚刚煮好,我连一口都没来得及喝。不过需先告罪的是,我这酒,可比不上嬴氏部落的老刀子酒,不知八方兄看不看得上。” “枢伦弟,你说这话太客气了一些,挚友相逢,清茶都可代酒,何况还是真的酒。你说得那老刀子酒,我还真是喝不习惯,太烈,故而从来不喝,倒是老弟这酒,自上次喝过一回,余味在喉,总盼着能再喝上一回。” 忻枢伦“哈哈”一笑,“八方兄这话,让人听了舒服。来,先干了这杯。”忻枢伦举起酒杯,与八方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按照大周王朝的礼仪,无论喝酒还是饮茶,需得以手遮面,以示尊重。但在西戎和嬴氏部落,饮酒喝茶,皆是随性,可细品也可豪饮,无需以手遮面。 生活在荒蛮之地的人,受不了那些繁琐的礼节。 下酒的菜也不是多么丰盛,一只烤羊腿,上面插着两把切肉用的青铜小刀,另有一盘炒花生和三个凉拌小菜。 “八方兄,尝尝这烤羊腿的味道,山林中散养的山羊,以木炭细火烧烤四个时辰,味道好着呢!”说着,亲自切了一块肉,放到八方面前的盘子里。 八方也不客气,以刀插住羊腿,咬了一口,“好,香而不烈,肥而不腻,的确是好火候。” 二人接连干了三杯,算是礼尽。忻枢伦问道:“八方兄这次来,不是只为了这几杯酒吧?” “当然不是。” 八方放下手中的刀,一脸正色。 “我这次来,是有求于老弟。” “八方兄但说我妨。” “大夏王朝时期,有个西王部落,老弟可曾听说?” 忻枢伦摇头,“为弟迂腐,从未听说。” “到了大夏王朝孔甲时代,西王部落已发展的极为强大,为避免祸患,孔甲暗中派人在西王部落内部制造混乱,终使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后被嬴氏部落先祖逐一归于属下,这五个部落现在的王,是鸿胥,公孙,孟呙,西吉,白毅。” “此事与八方兄有何关系?” “老弟有所不知,为兄的先祖,曾是西王部落的排名第一的长老,西王拆分后,归于鸿胥先祖的部落,后死于与嬴氏部落先祖的一战之中。” “原来如此。”忻枢伦已经隐隐地猜到了八方此次来找他的意图。 “如今,鸿胥胸有大愿,意欲联合公孙、孟呙、西吉、白毅西王旧族联手脱离嬴氏部落,重建西王部落,恢复西王昔日之雄风。他找到为兄,请求辅佐。” “八方兄是答应他了?” 八方点头,“正是。” “公孙等四族是何态度?” “鸿胥派人游说,先前态度不明,后来皆是明确反对。据我了解,是甘公与杜珀说服了公孙,世父亲自出面,说服了孟西白三族。这四族,现已绝不与鸿胥往来,生怕引火烧身。” “这不奇怪。” “我来找老弟,是想通过老弟说服丰王,助鸿胥一臂之力。” “如何相助?”忻枢伦问道,在没有探明八方的真实意图之前,他不会冒然提出支持或者反对意见。 “与鸿胥结盟,请丰王出兵。”八方看着忻枢伦。 忻枢伦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与八方放在桌上的洒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前几日,鸿胥已经派人来面见丰王,商谈结盟一事,丰王曾问询于我,被我断然拒绝。” 八方一愣,想不到忻枢伦说话如此直接,毫不顾忌自己的想受,心中顿有种不详的预感,忻枢伦并不支持丰王与鸿胥结盟一事。 “老弟反对此事?” “八方兄,你是谋师门门主,洞晓天下大事,能否跟我说说,当今天下,谁可称得上英雄?”忻枢伦没有回答八方的话,却反问了一句。 八方略一思索,“周王姬宫湦虽坐拥王位,但他骄奢淫逸,不理朝政,称不上英雄。周公当初兼并天下,封七十一诸侯,立七十一国,到姬宫湦时代,七十一国连战征战,强国兼并弱国,能称得上英雄者,不出十人。至于西部部落,丰王立国,算得上英雄。嬴氏部落现在的王嬴开,胸有大志,也可算上一个。” “鸿胥呢?鸿胥算不算得上英雄?” “鸿胥胸有大志,立下宏愿光复西王之雄风,已有英雄之志。” “到底还是算不上英雄,只是有英雄之志罢了。”忻枢伦叹了一声,“八方兄乃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人物,却为何要辅佐一个难成气候之人?只是为了替先祖报仇吗?” “为兄的先祖是西王第一长老,地位仅次于西王之王,西王败落,先祖定是痛惜于心,后死于战事,留下千古憾事。作为后辈,若能助鸿胥成事,必定可重树西王当年之辉煌,于先祖来说,是孝,于为兄来说,也是人生最大的成就。” 忻枢伦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一向以为八方兄历经人世沧桑,早已没了功名利禄之心,今听兄一席话,还是没逃掉这虚名二字。” 第58章:兄弟之情,斗不过虚名 忻枢伦的话说得非常直接。 一来,他本就是个爽快之人,二来,他是真把八方当成了兄弟,既然是兄弟,便不必藏着掖着。 只是,他是如此,八方呢? 真的会喜欢这种说话的语气吗? 当然不是,此时的八方,心中已经生出一丝不满。他一向非常自负,且自视清高,此次来西戎,登门拜见,可不是接受忻枢伦教训的。 而且,内心之中,八方并不认为忻枢伦比自己强,辅助戎措立国,受到戎措尊重,成就一世英名,只不过是机缘巧合而已。有羡慕,但更多的是嫉妒。 如此看来,忻枢伦是把八方当成了兄弟,但八方,却并没有把他当作兄弟。 所谓的兄弟之情,只是八方利用他的一种手段而已。 八方,到底还是被那个天下第一谋师的虚名给拖累了。 可能算不上小人,但绝对不是君子。 忻枢伦所说的这一番话,八方其实都懂。对大周王朝及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时局,也是心如明镜。 如果连点本事都没有,如何能成得了谋师门的门主? 谋师虽然已经败落,再难现昔日之辉煌,但门主一位,也不是谁想做就能坐的,总得有些真本事才行。 八方虽然心中不满,脸色未变,“为兄愿听其详。” “王朝更替,部落兴败,本是历史规律,想那大夏王朝,大商王朝,建国之初,哪一个不是强盛无比,雄立天下?哪一个又不是历经数代,气数耗尽,步入颓途,终至覆灭? 夏是如此,商是如此,这大周王朝,定然也会如此。西王之兴,已经是千年之前,早已经成了一滴水,泯然于历史长河之中,再无兴盛之可能。 八方兄却在此时,随着鸿胥做起复国之梦,以为弟看来,此事绝成功之可能,这黄梁大梦,八方兄该醒了。” 忻枢伦一番话,分析透彻,至情至理,绝无私心。可以说,即是说事明理,也是为了八方好,希望他能醍醐灌顶,幡然醒悟。 可惜,八方已经走入岐途,无力回头。 纵然还能回头,八方亦是不想。 自从成为谋师门的门主,拥有了天下第一谋师的称号之后,八方的心思就变了,他想找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的势力,证明的确可以称得上天下第一谋师这个称号,而不仅仅只是一个由谋师门的门主这个职位给他带来的虚名。 可是机会从哪里来呢? 大周王朝不需要他,他即不是贵族,也没有资深的背景,根本进不了官场的圈子。他曾经去找过大周王朝的现任上卿虢世父,却被虢世父于谈笑之中拒之门外,将自己的尊严尽数仍在了那座无比宏伟壮观的府邸之中。 各个诸侯国也不需要他,国君们都有自己的谋师,也都是享有盛名的人物。为了自己的地位,那些谋师们绝不会让他插足其中。拒绝他的理由有千万个,一个就足够。 嬴氏部落有墨荼,西戎部落有忻枢伦,似乎也不需要。 唯一找上门来的,是鸿胥,一个有着雄心壮志却势力弱小之人。巧的是,鸿胥与他,都是西王的后裔。 八方因此觉得,这大概是上天在冥冥中的安排。 当然,八方也知道鸿胥的势力,不足成就大事,更不足以拥有天下。 但是,如果自己能够辅佐一个本身没有强大势力的人成就大事呢?岂不是更加能够说明,他担得起这个天下第一谋师的称号? 有些棋局,一步错,步步皆错,一盘输,盘盘皆输。 “老弟说得极有道理,但为兄还想一试。纵然身死,也是慷慨。” 八方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他已不想回头,他想孤注一掷,破釜沉舟。 “唉!”忻枢伦无奈地叹了口气,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忻枢伦知道自己很难劝得了八方回头,却还想再作一番努力,毕竟,他们是好友,以兄弟相称,实在不想看着八方走入岐途,误了名声,丢掉性命。 “八方兄,嬴氏部落自嬴非子被周王封于秦邑,至今已有一百二十余年,嬴开是第六代王。 这六代之中,唯有嬴开是个胸有大志之人,一个小小的西垂大夫恐怕满足不了他的野心,定是想进入诸侯之列,立国成君。也是因此,其兄世父才极力推荐,并将王位让于他。 嬴开既有此雄心,便绝不会任由鸿胥部落脱离嬴氏,势必集中部落全部力量加以阻止。八方兄,如此情况下,你认为鸿胥的复国野心还有可能吗?” 苦口婆心。 八方仍然不为所动,他站起来,朝着忻枢伦施了一个大礼,说道:“为兄请求老弟一事,若是丰王问询与鸿胥结盟一事,还请老兄一力促成。” 忻枢伦摇头,露出一丝苦笑,“八方兄,我是丰王的军师,丰王问询于我,是对我的尊重和信任,如何出得妄言?鸿胥与丰王结盟一事,绝不可成。” “老弟心意已决?”八方语气微冷地问道。 “正是。” 八方叹了一声,“为兄便去拜见丰王,细说一番,探明他的态度,希望能说服于他,告辞。” 执拗如此,何人还能有话说? 八方把话说完,转身离去。 这一去,二人的兄弟情缘,算是到头了。 各为其主,各执己见,兄弟之情,终究还是斗不过虚名二字。 看着八方匆匆离去的背影,忻枢伦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忻枢伦并不打算随着八方一起去见戎措,他已经知道戎措如何回答八方。 忻枢伦心里非常清楚,要想让戎措出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嬴开找不到穆嬴。 戎措只给了嬴开七天之限,七天之后,如果戎措见不到穆嬴,不用八方游说,大军兵锋一样直指犬丘。 但若穆嬴能来,就算八方开出再诱人的条件,也绝然说服不了戎措。忻枢伦已经听说,穆嬴正在来陇山的路上。 牺牲一人,换得嬴氏部落喘息之机,这是嬴开的无奈,也是他的计谋。 当嬴开从被踩在地上的尊严中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一定会成为西部部落无敌的存在。 忻枢伦深知此道,但他知道自己劝不了戎措。 既然劝不了,干脆不说,明哲保身。 毕竟,他只是个军师,戎措才是西戎的王。 在这一点上,八方与忻枢伦相比,实在差得太远。 第59章:势力不够,何谈尊严? 八方见到戎措的时候,戎措正懒洋洋地斜靠在议事大殿那张专门为他定做的金丝楠木王椅上,一只脚踩着面前的石桌,半眯着眼睛,用鼻音哼着一首西戎部落民间广为传唱的调情小曲儿。 这一副姿态,一点也不像个王的样子,吊儿郎当的,倒像是个黑社会的大佬。 这样的王,比起那些正儿八经,一脸严肃的王,有时候更加可怕,因为做事很不着调,没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捉摸不透。 捉摸不透的人,最令人感到可怕。 三十九岁的戎措生来一副白晰到有些惨白的脸,像是久不见阳光的鬼魅之态,唇薄眼长,典型的薄幸寡情男的形象。 戎措又是一个绝对不可小视的人,他十一岁便接替在战争中丧生的父亲成为西戎部落的王。 在忻枢伦的辅佐下,十五岁斩杀了当时把持朝政一尊独大的军师,将忻枢伦扶上了军师的位置,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此后,先是用了三年时间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再用了三年时间,将十二个分支部落打得服服帖帖,躬身称臣。 二十八岁那年,建立了强大的西戎国,自号丰王,丰王与疯王同音,是指疯狂的王。 对江山疯狂,对美人疯狂。 过度迷恋美人的王往往会失去江山。 夏王桀如此,“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日夜与佳人妹喜及宫女饮酒作乐,最后被商汤放逐而饿死。商王纣也是如此,宠爱美女妲己,内政不修,荒淫征敛,饮酒寻欢,通宵达旦,也终是落了个身死国灭的悲惨下场。 戎措却不同,他酷爱美人,却又善理朝政。 这样的王极其难得,至少说明,他有着强大的处理矛盾的能力,而且精力之旺盛,异于常人。 “何事?”戎措极为舒服地靠在王椅的毛绒上,连看都没看八方一眼。 说话声轻气沉,虽然少了些不怒自威的磅礴气势,却能令听者不寒而栗。 “王上,臣八方,奉鸿胥主公之命…” 在戎措面前,八方说话极为小心,他深知戎措的性格,喜怒无常,做事随性,绝不考虑后果,若是一不小心惹怒了他,自己这条小命恐怕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死,八方不怕,他怕的是,事未竟,身先死。 “鸿胥是谁?”戎措打断八方的话问道,说话间伸出右手,很仔细地欣赏着他细长的手指,手指惨白没有血色,像他的脸。 这是一双从无数女人柔弱无骨的肌体上鱼一般滑过的手。 无视,令人心寒的无视。 戎措明明知道鸿胥,却仍然有此一问,说明他根本没把鸿胥放在眼里,八方打出的这张牌,其实非常不好使。 八方早就知道戎措是一个张狂之人,傲视天下,唯我独尊,受此轻视,早在他的预料之中,所以并未在意,也不敢在意。 戎措把大周王朝的国君姬宫湦都不放在眼里,何况人微言轻的鸿胥? “回王上的话,鸿胥是嬴氏部落一个分支部落的王,其祖上是有名的西王部落之王…” “西王部落,都过去上千年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亏你还记得这么清。” 戎措又一次打断了鸿胥的话,明显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过去这么久的事,就不要提了,鸿胥想恢复西王部落昔日之雄风,门儿都没有。 一个嬴氏部落已经很让戎措头疼了,哪能再出现一个鸿胥部落来挑战他的权威? 对于戎措来说,三强抗衡比两雄相斗更加令人恼火。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有朝一日灭了嬴氏部落,使西戎一家独大,成为无敌的存在。 戎措还有一个更大的野心,他想灭了大周王朝,做天下的王,这是他的终极之梦。 可怜鸿胥和八方都没有猜对戎措的心思,更加没看透他的野心,还一厢情愿地想着与戎措结盟。 殊不知,戎措要的不是青铜,是整个天下,是天下所有的美人。 “此次拜见王上,是想商谈结盟一事。”八方抛出了话题。 “条件。”戎措的话短而干脆。 “鸿胥部落坐拥大周王朝最大的青铜矿,鸿胥愿意将青铜矿交给王上经营,所产青铜,全部归于王上。” 来此之前,八方已经得到了鸿胥的授权,只要戎措答应出兵帮助鸿胥,他愿意将青铜矿无偿送出。 这个条件,已经鸿胥能够拿得出最大筹码。 戎措咧了咧嘴,算是笑了一下,瞬间又恢复阴冷的表情,“没有青铜我可以抢,交给我管理,我还嫌麻烦。说说别的条件。” “别的…” “找一个比穆嬴更美的美人给我送过来,或者,鸿胥归附于我,做我的分支部落,我可以让他成为一个小国的王。”戎措亮出了底牌。 八方无言以对。 鸿胥肯定是找不到比穆嬴更漂亮的美女,要是能找到,早就送来了,不必戎措亲自说。 至于归于戎措属下,那与在嬴氏部落属下有何区别?而且,若是归于西戎,依着戎措的个性,鸿胥部落恐怕更加没有地位。 鸿胥要的是独立建国,光复西王。 这两个条件鸿胥都做不到。 “王上…还有没有其它条件?”八方小心地问道。 在如此蛮横霸道的戎措面前,八方就算有着滔天谋略和铁嘴铜舌,也无用武之地。 戎措根本不给他施展口才的机会。 “两个条件,任选其一。”戎措轻轻地在手指上吹了一口气,语气轻而平淡。 “这…我需回去禀报鸿胥再做定夺。”八方无奈地说道。 “不用找鸿胥,我替他说与你听。鸿胥要的是独立建国,让其归于西戎,他不会同意。鸿胥部落也找不到比穆嬴更漂亮的美女,这两个条件,鸿胥都做不到。” “王上说得极是。”八方不得不承认。 “你可以走了。军师忻枢伦是你的朋友,临走之前,可以去看看他,事未谈成,兄弟情不能没了。” 戎措的这一番话,出乎八方的意料之外。 由此可见,忻枢伦在戎措心中的地位,的确无人可以替代。 “谢王上提醒,八方告辞。”八方朝着戎措施礼,转身离去。 自始而终,戎措都没有看八方一眼,一直到他离开,消失踪影,戎措都没有看他。 谋师门门主,寻常百姓眼中如同天人一样的存在,在戎措这里,连被他看上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八方的尊严,像是被一把刀切开,碎落了一地。 第60章:旧制变革以图强(1) 整整一个下午,王上嬴开都在议事、 参入议事的有王上嬴开,王爷世父,四位庶长及六位大夫。 王庭高层官员几乎到齐,唯独不见太师鸿胥。 这次会议,嬴开故意没有叫他。 按照王庭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部落大计的重要事务,通常先在庶长层面上进行商榷,形成统一意见通过之后再向六位大夫通报,听取他们的想法。 但这次不同,因为所议之事涉及到旧制变革,是嬴氏部落诞生一百二十余年以来的第一次变革。故而,嬴开干脆把六位大夫一起叫来共同商议。 有什么话说到明处,也少了一些背后议论。 嬴开深知,涉及利益重新分配的变革通常都非常困难,他虽然是部落的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有些事情,他照样推不动。 难的是,嬴氏部落任缺少大周王朝那样严格而完备的制度。 在大周王朝的殿堂上,姬宫湦想杀便杀谁,无人敢反抗,只能乖乖就死。 嬴开做不到,他若想杀个贵族,需要得到一半以上族长的同意才行。否则,他连一个贵族都杀不了。 这是祖上立下的规矩,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保护贵族们的利益和权利不会受到损害。 这也难怪,嬴氏部落的根基一直是建立在奴隶主也就是那些贵族们的基础上,无论谁当嬴氏部落的王,都要维护贵族们的利益。 若是惹恼了整个贵族阶层,不说当不成这个王,至少会很不舒服,处处受到掣肘,想干的事情,大概率一件都干不成。 变革是一件大事。 不变革,嬴氏部落强大不起来,变革,又势必触及贵族们的既得利益,遭遇反抗,影响部落稳定。 必须慎之又慎。 为此,嬴开给了墨荼一个原则,变革需一步一步来,先拣非变不可的变,解决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不能妄想一口吞下个胖子,也不能太过损害贵族们的利益,以免引起人心慌乱。 在嬴开看来,嬴氏部落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军队招不到兵。 主要原因是奴隶主不让奴隶参军,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属于部落,奴隶只能为奴隶主服务。 就像奴隶主家里养的鸡狗鹅鸭,只属于奴隶主一个人。 因此,嬴氏部落的军队招兵,只能从平民中招,而平民的数量又非常少,就算强制性地一户出一人,也只能勉强凑够两万军队,这其中,还不乏一些老年体弱之人,毫无战斗力可言。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近百年来与西戎部落的战事,都是败多胜少,嬴开的父亲嬴也和爷爷嬴仲皆是死于与西戎部落的战争之中。 当前,东面的大周王朝对嬴氏部落保持着持续打压之势。 南面的西戎部落,北面的北狄部落亦是对嬴氏部落虎视眈眈,必欲灭之而后快。 又有鸿胥预谋叛乱,妄图独立建国。 内忧久困。 可以说,嬴氏部落已处于风雨飘摇,生死存亡之境。 不变革就没有出路,唯有变革,嬴氏部落才能活下去。 变革方案,是嬴开与墨荼商讨了多次,进行了反复地修改,作了充分的估量和预判之后,才提交到会议上的。 嬴开已经预料到,定然是少不了反对的声音。 汇报者是墨荼,他是这次体制改革的方案制定者。 “王上,王爷,各位庶长,各位大夫,这次变革涉及三个事项,一是减少奴隶,增加平民。二是变革军制,推行军功。三是变革吏制,举贤用能。 奴隶制度自大夏王朝开始,已经绵延了上千年,早已如大树盘根。奴隶为贵族的私有财产,对贵族是好事,对部落却是极为不利。 我已做过统计,嬴氏部落共有大大小小分支部落五十三个,计十万三千六百余户,四十万六千余人,其中奴隶主一千余,奴隶八万余户三十万八千余人,平民两万余户九万六千余人。 大奴隶主有奴隶近千,小奴隶主有奴隶近百,奴隶不从军,军队只能从平民中招兵,一户一人,勉强凑够两万,这其中还有一些老弱之人,毫无战斗力可言。 减少奴隶,增加平民之策,正是为军队考虑。为推动变革落地,需得立下法度,准许奴隶参军,立有军功者,可改变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分给土地,以此增加平民数量。 至大奴隶主有奴隶不过五百,小奴隶主有奴隶不过五十,平民数量便可增加到五万三千户,每户招一人参军,军队兵员能增至五万人,在数量上方能与西戎国抗衡。” “也就是说,奴隶主的奴隶需在现有数量上减少一半。”嬴开说道,说完看着众人,“诸位谈谈,这一策如何?” 无人应声,庶长和大夫们面面相觑,随即又互相摇头。 没人可以否定,墨荼的这一变革之法对提升军队的战斗力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奴隶参军,以军功改变身份,奴隶们定然是求之不得,从军作战,也必定会誓死如归,于嬴氏部落来说,大大有利。 但如此变革,却是极大地损害了贵族阶层的利益。 让他们将自己拥有的奴隶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一半,必定会引出一片哗然之声,遭到激烈反抗。 尤其是那些分支部落,仍然实行族长与长老共同管理部落制度,几乎所有的大奴隶主贵族,都在各个部落任职长老,有着很高的地位和话语权。长老会议,甚至有权否决族长的决议。 嬴开看着世父,“王兄,你先说说吧!”他需要先得到王兄的支持,如果连世父都不支持他,别人更是妄想。 “此策甚好,可增加军队数量,使军队变得强大,一改当前之颓势,挽嬴氏部落狂澜于即倒。王上,我愿带头,准许一半数量的奴隶参军,立有军功的奴隶,我会还他们自由,分给土地。”世父毫不犹豫地说道。 嬴开向王兄报以感激的目光,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了世父的支持,嬴开的心里大致有了个底。 世父虽已明确表态,其他众人却依然保持沉默,躲避着嬴开的目光,没有谁愿意开口说话,作出承诺。 “都不想说吗?”嬴开语气冷冷地问道,目光环视一周。 第61章:旧制变革以图强(2) 王爷世父的表态并未引起众人的响应,早在嬴开的意料之中,毕竟他们是亲兄弟。 但驷车庶长嬴沐始终保持着沉默,却是在他的意料之外。 墨荼提出这个变革之法,完全是为了军队着想,身为主事军政的嬴沐,为何迟迟不表达态度? 如此怪事,令嬴开感到有些匪夷所思。 “既然诸位都不愿意说,我便先说说。相信大家如我一样非常清楚嬴氏部落面临的危难局面。 东面,周王室持续施压,几代周王从未对我等产生过一丝信任。 南面,西戎丰王戎措拥有五万虎狼之师,时时觊觎,近百年来,战事不断,我父王与先祖皆是战死沙场。 北面,狄部落与我也是多有战事,吞我之心路人皆知。为何形成如此局面?正是因为无兵。 诸位若是再不奋发图强,等嬴氏部落被戎狄部落一举灭掉,试问,诸位就算侥幸留得一条性命,庶长还是庶长,大夫还是大夫,贵族还是贵族吗?恐怕都要成为西戎人的奴隶。 而今,我不过是想要奴隶主们减少一半的奴隶而已,以扩充军队,增强战力,护佑各位。就这么一件事,对诸位庶长、大夫来说,有这么难吗?” 说到此处,语气变得悲愤而激昂,“为使嬴氏部落获得喘息之机,我不得不将尊严踏进泥土,把自己的妹妹穆嬴送与仇人为妾,穆嬴不愿,常是以泪洗面。 而我,内心虽是万般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当穆嬴在我面前哭泣的时候,有谁知道我的心,疼成了什么样子? 诸位庶长,诸位大夫,还有那些个你们手下的贵族们,试问一下,有谁的脸面,能有我,有我的妹妹穆嬴被践踏的那么无情,那么的鲜血淋漓?又有哪一个人做出的牺牲,能与穆嬴相比?” 一提到穆嬴,想到穆嬴哀怨的目光和泪流满面的样子,嬴开憋着心里发处发泄的委屈、怨恨、愤怒与无奈,在这一刻,如洪水决堤般爆了发出来。 “说呀!有谁?”怒火中烧的嬴开几乎是吼叫着问道。 愤怒的目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众人皆是低头不语。 嬴开的目光,最后停留在嬴沭的脸上。 嬴沐终于开口。 嬴开并未理解嬴沐的心思,他其实一直都想说话。 墨荼提出的这一变革,心向军队,身为主管军政的驷车庶长,当然是一万个同意。 却苦于在场的所有庶长大夫之中,唯有他和墨荼不是部落的王,身份无法与众人相比,害怕一开口,会引来激烈的反击。 见嬴开一番怒火发泄完之后,目光盯着自己,嬴沐将心一横,再不顾忌许多,大声说道:“王上,嬴氏部落现有士兵两万,其中三千余人为老弱之兵,一千余人年龄尚幼,可用之兵,不足一万五千人。 以区区一万五千之兵,定然无力与西戎丰王的五万虎狼之师抗衡。大庶长之策,实乃强军之策,臣是一万个同意。 臣现有奴隶八百一十人,愿全部从军,若是皆能立得战功,臣便还他们自由,再不留一个奴隶。” 嬴沐的这一番说得极其决绝,以破釜沉舟之势表达了自己无可更改的决心。 贵族以土地养生,耕种土地及饲养家畜者都是奴隶。奴隶主的阶层划分,也是以拥有土地和奴隶的多少来界定。 没有了奴隶,且将土地全部分给奴隶,嬴沐的一切开支,就只能依靠王庭的微薄薪水,连仆人都养不起。 听完嬴沐的话,嬴开突然朝着他施了一礼。 “王上。”嬴沐慌恐,赶紧还礼。 “驷车庶长之言,体现绝然之心,令人动容,当受此一礼。”嬴开说道。 说完,目光在左庶长嬴夫和右庶长嬴坤脸上扫过。 “左庶长嬴夫,右庶长嬴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二人也都有个妹妹,年龄与穆嬴相仿,若是同意,请将二人一起送往西戎,也使穆嬴有个伴儿,不至于太过孤独。” 这一段话,嬴开的语气非常平稳,神色也非常冷静,再无方才那般刚烈之气,但作为王的威严,却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有了王兄世父,大庶长墨荼,驷车庶长的鼎力支持,嬴开说话,更加有底气。 必须以王的尊严,力推变革方案获得通过。 在场之人,无人不知丰王戎措的德性,性格狂傲,阴冷狠毒,目空一切,觊觎天下。嬴开将自己的妹妹穆嬴送与丰王为妾,无异于羊入狼窝,倍受摧残不说,连生死都难预料。 被嬴开点名,嬴夫和嬴坤二位庶长再也不敢保持沉默。 嬴开已经将他们逼上了绝路,若是不同意,嬴开真有可能以部落大局为由,强迫他们将自己的妹妹送往西戎。 二人被戳到了痛处,击中了要害。 “王上,臣的部落愿意遵从大庶长的变革,说服贵族一事,不劳王上操心,臣定会一力促成,所有贵族,包括臣在内,奴隶数量减少一半。”嬴夫大声说道。 “王上,臣的部落也愿意遵从大庶长的变革,三月之内,可将五千奴隶送与驷车庶长练兵。”嬴坤亦是大声说道。 年老的甘公咳嗽了一声,“王上,这推行变革一事,事关嬴氏部落生存大计,臣定是鼎力支持。 方才所忧,是贵族们的心思,怕变革引来激烈反抗,导致人心不稳,部落混乱。今见王上态度决然,有誓推变革之势,臣心中亦是欣喜万分。 王上已教与我等说服之法,一个从大局说,多事之秋,需行壮士断腕之举,不想成为西戎人的奴隶,留下这贵族身份,便要遵从变革,奴隶减少一半,贵族还是贵族。 二可用公主说,公主自我牺牲之精神,令臣倍受感动,变革之中,贵族虽有些许牺牲,但如此之牺牲,如何能及得上公主牺牲之万一? 臣心忧公主安危,唯愿此行西戎,能保得平安才好。若是不幸有个三长两短,我等还有何面目立于这大殿之上?” 甘公的这一番,是不是出自诚心真意不说,话中之意,却是极为恳切,至情至理。 甘公一表态,其余五位大夫也均是纷纷表态,大力支持这一变革之法。 减少奴隶、增加平民这一变革,算是有惊无险地定了下来。 第62章:旧制变革以图强(3) 接下来,墨荼禀报变革军制、推行军功。 赢氏部落现有的军队体制,驷车庶长一人,主事军政。其下设驷车将军、步兵将军、骑兵将军各一人,分别主事车兵、步兵和骑兵。将军之下各设副将军三人。 共有军队两万,其中步兵一万,骑兵五千,车兵五千。 军队按三级建制,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 千夫长领兵一千,百夫长领兵一百,十夫长领兵十。 步兵现有千夫长十五人,骑兵和车兵各有千夫长五人,均受将军一人管制,看似比较权力集中,可以形成统一的号令。 但这种建制,极不适合作战指挥。 尤其是步兵将军,一人指挥十五个千夫长,上传下达、协同作战很难及时到位,作战中经常出现将军找不到千夫长,千夫长找不到将军的问题。 军队只有两万,指挥体系就已经暴露出了很大的问题,如果达到五万,问题就会更加明显。 试想,当步兵数量达到四万时,千夫可达四十人,一个将军,如何指挥?若是再多一些,步兵数量达到十万,千夫长数量高达一百,整个指挥体系恐怕就乱成一锅粥了。 赢沐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多次向赢开报告过,墨荼接下来要说的这个变革方案中关于军队建制部分,其实是以赢沐为主提出来的。 “大周王朝的军队乃是沿袭殷商制,实行军、师、旅、千夫、百夫、什、伍七级建制。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一什,四什为百夫,五百为千夫,五千为一旅,五旅为一师,五师为一军,每军有六万兵。 西戎国军队以军、师、旅、卒、两、伍为编制。参照大周王朝和西戎国的军队建制,可将赢氏部落军队三级建制改为军、师、旅、百夫、什、伍六级建制。 五人为一伍,称伍长。五伍为一什,计二十五人,称伍长。四什为百夫,计一百人,称百夫长。五百为一旅,计五百人,称旅长。五旅为一师,计二千五百人,称师长,职级为副将军。五师为一军,计一万二千五百人,称军长,职级为将军。 奴隶参军后,军队可扩充到五个军六万二千五百人,设步兵三个军,骑兵一个军,车兵一个军。 当前,大周王朝及七十一诸侯国,皆是实行军功制,军队士兵,无论出身贵贱,军功一视同仁,凡是作战之中表现勇猛者,均可立得战功。立有战功的奴隶,成为平民。无战之时,回家种地,有战之时召回。也可留在军队,视战功大小攫升职务。” 墨荼说完,赢开看着大家,“各位不必忧虑,军队实行军功制,不会损害贵族的利益。奴隶在军队中的职务,最高只能到百夫长这个级别,军长、师长、旅长三个职务依然只能由贵族子弟担任。” 听赢开这么一说,众人皆是松了一口气。 在场的这些庶长大夫们,几乎都有后辈在军队中任职副将军、千夫长、百夫长等职,若是获得战功的奴隶没有任职级别限制,必定会影响到他们在军队中的职务攫升。 现在,赢开给奴隶设了这么一个限制,他们便没有什么可担忧的了。 军队扩充之后,将会需要大量的军长、师长、旅长,目前在军队中任职千夫、百夫的人,恐怕都能普升一级,甚至数级,成为副将军或者将军,这对他们来说,定然是件好事。 “王上真是雄心壮志,一次扩充,便要使军队达到五个军六万人,老臣听了,内心这个激动啊!赢氏部落受了上百年的委屈和窝囊气,定是要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甘公朝着赢开施了一礼,“老臣代表部落族民,感恩王上。”说完,老泪纵横,真的是涕泪交流。 甘公如此,绝非做作,任部落之王和王庭上大夫已经四十余年的甘公,经历过很多的战事,也深知赢氏部落一路走来所经受的苦难,而今听到如此鼓舞人心的军队变革,内心之激动,自是难以抑制。 甘公如此,其他众人再无异议,变革军制、推行军功一事顺利通过。 至于军队扩充之后,各级职位的人选,留待日后再说。 墨荼开始禀报第三项变革,变革吏制、举贤用能。 赢氏部落王庭实行王上与庶长管理制度,王上为尊,庶长治部,大夫辅助。 大夫与太师一样,有名无实,只参与议政,并无专门的官衙,其下也没有辖管的职位。 所有的官衙都在庶长之下,归庶长管理。庶长之下设司,负责处置部落日常事务。 太师、庶长、大夫、司的主事这些重要职位,实行世卿世?制度,名号、爵位以及俸禄等按照血统关系世代传承,均从贵族之中产生。 这种制度优点是可以稳定统治中层,转移内部矛盾。 缺点是,世袭官位逐步形成世族圈子,把持朝政,消弱了王的权力。 墨荼是一百余年以来,赢氏部落中第一个非部落之王担任庶长的人。 而且只是一介平民。 为了不至于引起强烈反抗,赢开并没有让他顶替赢夫任左庶长一职,而是增设了这么一个职位。 增设大庶长一职绝对是赢开最明智的举措。 大庶长一职的存在,能够极大的消弱左庶长的权力,形成监督和制约。 变革吏制、举贤用能比起减少奴隶、增加平民更敏感,也更涉及到贵族的核心利益,所以是最复杂也最难推动的变革,只能一步一步进行。 世袭制大框架不能变,也变不了。 尤其是左、右二位庶长及六位大夫,必须沿袭祖上的规矩。 能改变的只有司一级的主事。 这些司的主事,均由各个贵族的子弟担任,很多贵族子弟并无司职主事的能力,力不能逮,经常误事。 大树难以撼动,唯有去除枝丫。 废除司级以下官员世袭制,王庭就可以从贵族和平民之中选拔优秀人才参入部落政事,提高执政能力。 “变革吏制、举贤用能只涉及王庭官位,与分支部落无关。各分支部落仍采用现行管理机制,以族长和长老治理部落,若需变革,由本族族长自定。 王庭仍然实行王上为尊,庶长治部,大夫辅助制度,除大庶长一职由王上择贤任命之外,太师、庶长和大夫之位均为世袭。犯了法度的太师、庶长和大夫,王上有权召开王庭会议,免去其王庭职位。” 墨荼先把最紧要也是众人最关心的部分说了出来,算是给众人吃了一个定心丸。 第63章:是突袭王庭,还是追杀穆嬴? 当然也有一些变化。 一个是将大庶长一位由王上择贤选用以法度的形式确定下来。 二是处置犯了法度的太师、庶长、大夫,由族长会议改为了王庭会议。 虽只有两字之差,参会人员也没有任何变化,却是有着实质的不同。 在族长会议上,嬴开只能以族长身份参加,不能以王权压人。 但在王庭会议上,他的身份是王,作为王,是可以使用王权压人的。 见众人没有提出异议,墨荼继续说道,“大庶长辅佐王上,主持日常事务,左右庶长,驷车庶长职权不变,左庶长下设三司,吏司、法司、礼司,分别管理部落的官吏、法度、礼仪和财政. 右庶长下设三司,为农司、商司、教司,分别管理部落的农耕、经商与教育。 另有一司,卫尉司,专职王城警卫,归王上直接管辖。 各司主管称为主事,主事以下各设三个副主事,副主事之下,设参政数人。废除各司主事世袭制,从部落贵族之中选德能兼备者担任,副主事与参政可从贵族和平民中举贤。” 这一部分变革内容,基本上延续了原有的职权,只是将左右庶长所辖之事更加细化,将原有的四个司增加为七个司,更能实现专职专责。 废除了各司主事世袭制,但人选范围仍然框定在了贵族阶层。 至于副主事一职,本就没放在庶长和大夫们的眼中,是从贵族还是从平民中举贤,与他们关系不大。 “诸位可有异议?”嬴开问道。 “臣无异议。”左庶长嬴夫首先表态。 墨荼的变革方案中将吏、法、礼三司交与他管理,可以说是将部落之中最重要的权力抓在了手中,虽然要受大庶长管制,但这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多说无益。 “臣也无异议。”嬴坤说道。 “臣等无异议。”六位大夫亦是齐声说道。 嬴开的脸上露出欣然之色,这第一步变革,算是通过了。 “大庶长,变革方案通过,你便按此去办,务必尽快完成旧制变革,推行新制,以振兴我嬴氏部落。” “诺。”墨荼应道,“三月之内,新制可成。” “既然各司主事以下实行举贤任能制,便需有相应实施办法。左庶长,吏司由你主管,你便制定一套举贤任能的办法出来,交由我与大庶长商榷。” “臣三日内便可将办法提交王上。” 不得不,嬴夫是一个执行能力极强的人,受领王命,总是会给自己框定一个时限,这一点,嬴开还是非常认可。 新制通过,嬴开心中有了轻松之感。 三月之内,他将拥有六万余兵,一年之后,可以形成战斗力。 有了这六万余精兵,放眼西部部落,他还需怕谁? 只是,新制虽然通过,后面的阻力定然还是不小,尤其是各司的主事,不能轻易免掉,只能人死职消,逐步替换。 不过这影响不了大局,主事不行,副主事和参政能力强一样可以办事。 莫守拙来到王庭议事大殿。 下午从太师府回来的有娇告诉了他两个消息,一个是昨日和今日她都没看见赢沧元,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另一个是豢龙的寝室里昨日晚上来了三个身穿紫衣的老头,今日一大早不见了。 莫守拙一下子就想到了豢龙寨的三个豢兽师和剩下的四个豢兽使者,皆是身穿紫衣。 从年龄上分析,有很大概率,是三个豢兽师。 他们来太师府干什么? 心中着急,遂来找王上禀报。 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站在议事大殿门前,目光惊觉地巡弋着四周。 自从被莫守拙提醒之后,杜栾不仅加强了王庭防卫,自己亦是寸步不离紧跟嬴开,以确保他的安全。 莫守拙虽然戴着面具,杜栾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侍卫长神色匆匆,定有要事禀报。” 杜栾上前,轻声问道。 “王上在殿内?” “在,一众庶长、大夫都在,商榷变革一事。” “庶长、大夫都在,我进去恐怕不太方便。这样吧!你向王上暗报一声,就是我有急事求见。” “侍卫长稍等。” 杜栾转身去了议事大殿,旋即出来,说道:“王上命侍卫长后室待命,他马上就来。” “那好,我便去后室等王上。” 莫守拙说完,绕道去了后室。 在后室等了不一会儿,嬴开便来了,神色轻松,心情甚好。 身后跟着墨荼和杜栾。 莫守拙向着嬴开施礼。 “王上。” “莫守拙,看你神色匆忙,有何急事?” “王上,有娇探听到两个消息,一是两日内未见嬴沧元,二是前日晚上豢龙寨三位豢兽师到了太师府,昨天早晨不见踪影。” “嬴沧元不见了?” 嬴开反问了一句,似乎并不知道此事。 “嬴沧元若非被王上招回,突然失踪定然内藏蹊跷。臣猜想,他的身份可能已被鸿胥识破。” 嬴开一惊,“嬴沧元近来并未与我联系。你是说,嬴沧元会有性命之忧?” “臣只是猜测,并无证据。” “还有呢?三位豢兽师是怎么回事?” “豢龙寨最近接连折损高手,心中定然不甘。臣猜测,三位豢兽师一起来到太师府,大概想对王上有所图谋。” “对我?他们何来如此胆量,还敢突袭王庭不成?” “若非如此,臣想不出他们为何齐来。” “王上,侍卫长所说的豢兽师,目标会不会是公主?公主于前日一大早离开王庭,与豢兽师来太师府时间上相吻合。”墨荼说道。 莫守拙吃了一惊,急急地问道:“公主已于前日离开王庭?” “是的,我已命人护送穆嬴去西戎。”嬴开说道。 “王上,三位豢兽师定然是想在半路伏击公主。”莫守拙瞬间便作出了判断。 此念一生,心中顿时感到恐惧。 “王上,侍卫长言知有理。”墨荼亦是说道。“一旦公主生出意外,丰王戎措于盛怒之下,必定兵发犬丘,这正中了鸿胥的阴谋。” “一千士兵护送公主,且有巫师无妄随行。区区三个豢兽师,能掀起多大风浪?” 吸取上次教训,这一次,嬴开专门命嬴沐派了一千士兵护送,并派巫师无妄随行。 且知会丰王戎措,要其派兵在嬴氏部落与西戎部落交界之处迎接,想来不会出什么大事。 “王上,三位豢兽师可唤出巨蟒师、恶狼与苍鹰,一千士兵,绝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就算有巫师无妄随行,恐怕也难保周全。” 听莫守拙如此一说,嬴开脸色顿时变得凝重。 “莫守拙,豢兽师的战力果真如此强大?” “臣绝非妄言。王上,请允许臣去追赶公主车队,希望能助一臂之力。” “你速速前去。” “杜栾,王庭防卫,绝不能有一丝疏忽。”莫守拙再次提醒杜栾。 说完,匆匆离去。 “杜栾,速派三十名侍卫随侍卫长一道追赶公主车队。王庭防卫,我让嬴沐从军队中选兵。你着即去安排,并派人唤嬴沐来见我。” “诺。” 杜栾接令下去安排。 莫守拙有过交待,王庭侍卫不可分兵。 但王上有命令,杜栾不得不从。而且,他实在不愿意让莫守拙再一次孤身犯险。 还好,侍卫力量不足,可由军队补强。 第64章:又到锁秋岭 嬴氏部落王城犬丘距离西戎部落王城陇山二百八十里,距离两个部落交界之地一百七十里。 车行缓慢,按照每天五十里计算,公主穆嬴的车队到达两个部落交界处与西戎军队汇合,需要四天时间。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近黄昏,用不了一个时辰,太阳就会落入西山之后。 三十一骑快马从犬丘王城鱼贯而出。 为首的,正是莫守拙,后面跟着三十名王庭侍卫。 这一次,莫守拙并没有戴面具,出城作战,他已不需要面具。 裹着青铜的马车车轮碾过泥泞的土地,护送公主穆嬴的骑兵和步兵在狭窄崎岖的山道上行进,蜿蜒如一条长龙。 车队到达锁秋岭。 车内,穆嬴端坐。在她身前端坐的,还有一位老人,正是光明巫师无妄。 此时,无妄正微闭着眼睛。 无妄之所以随行,是害怕黑暗巫师对穆嬴施以叫魂术。 上一次,嬴开并没有让无妄随行,是因为他以为送穆嬴去西戎是一件小事,有莫守拙亲自护送已经足够,用不着无妄。 经历了一次突袭,而且还使得自己精心谋划的一场反突袭化为泡影,嬴开发现事情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他推断,这一次,鸿胥定然还想在穆嬴身上做文章。 为了确保穆嬴的安全,不但派了一千士兵保护,还专门命无妄随行保护,防止穆嬴魂魄被巫师叫走。 一个被取走了魂魄的女人,将会变成行尸走肉,形同白痴。这样的女人,就算有着倾城的美,也打动不了戎措的心。 反会使得戎措恼凶成怒,兵戎相见,在他还没有做好准备之前,先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锁秋岭地势很高,两侧山体陡峭,怪石嶙峋,密林灌木密布。 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可以通行,宽不足十丈。风从通道灌进,长空如被撕裂了一般,发出摄人心魄的吼叫,吹得马车剧烈摇晃。 正是因为地形险要,所以极易成为伏击之地。 “到锁秋岭了。” 穆嬴轻声说道。 锁秋岭,在她的心里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 正是在这里,她亲眼看着十名侍卫被杀,莫守拙与百名黑衣人苦战,最终被一条巨大的幻龙利爪击中腹部,倒飞出三丈开外。 那一战,惊心动魄,血肉横飞。她是第一次见到如次惨烈的战斗。 被黑衣人带走的时候,她以为莫守拙已经死了,内心陷入绝望。 被自己暗暗喜欢且拼死保护自己的人,死在了一个荒山野岭之中,无人埋葬,暴尸荒野。 虽然悲愤万分,一颗柔弱的心却坚如磐石,目光冷冷如寒冰。手无缚鸡之力的她,只能以这种形式,来表达心中的愤怒与抗争。 还好,有惊无险,莫守拙活过来了,并且如她所盼,从豢龙寨阴冷的牢狱之中将她救了出来。 又一次经过锁秋岭,穆嬴心中感慨万千。 多日之前的一场战事,如回放一般在她眼前滑过。 无妄并未睁开眼睛,闭着眼睛的时候,无妄心中无一丝杂念,可以感应到三十丈之外暗藏的危险。 如果睁开眼睛,受视觉的影响,无妄对危险的感应距离将会缩短到十丈。 十丈的距离,不足以做出应急反应。 强大的黑暗巫师,能够在三十丈的距离上施展叫魂术,取走人的魂魄。 所以,无妄必须使自己对危险的感应距离,始终保持在三十丈以上。 听到穆嬴的问话,无妄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动了一下嘴角,算是回应。 五年前,无妄便拥有五百樽的自修能量,已经达到了人类修炼能量的第一个关口。 五年来,虽日日苦修不止,能量却始终未能再增一樽。 突破这个关口更进一层,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就算如此,无妄在西部部落的巫师界,也能称得上是无敌的存在。 无妄突破不了的关口,别的巫师一样很难突破。 而且,自修能量能够达到五百樽的巫师,并没有多少。 就像武者一样,绝大部分巫师,就算穷尽一生修炼,能量也达不到五百樽,很多人在修到三百樽的时候,就已经老死了。 像莫守拙那样,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就已达到炼精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的武者,翻遍整个大周部落,也找不出几个。 穆嬴掀开窗帘。 车窗外,是数日前莫守拙苦战之地。 “停一下。”穆嬴轻声喊了一声。 马车停下。 “公主有何吩咐?”领兵的副将军问道。 副将军名叫嬴黍子,步兵将军白巫桥的副将,亦是炼精巅峰,自修能量达到四百五十樽以上,战力强悍。 嬴黍子是驷车庶长嬴沐麾下第一战将,虽只有四十岁年纪,却已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 “我想下车去看看。” “此地下车,非常危险。”无妄说道,终于睁开眼睛,看着穆嬴。 鸿胥可以派人在这里突袭一次,就有可能突袭第二次。 穆嬴依然下了车。 有上千士兵的护送,还有光明巫师无妄贴身保护,穆嬴料想自己不会遇到危险。 “警戒。” 嬴黍子一声令下,士兵们以小队为单位,四处散开,每队二十人,将穆嬴保护起来。 一千士兵,分成五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之中,有两人手持着弩,正是莫守拙在草纸上画得弩。 由于时间太短,来不及大量制造,这先制造出来的一百支,优先配给了护送穆嬴的士兵使用。 此时,箭已进入矢道,只要扣下悬刀,箭矢便可疾射而出。 三十丈之内,人兽难入。 走下马车的穆嬴并未走远,就站在马车旁边。 从后面的马车之中,走过来四名侍女,围在穆嬴的身边。 短短时间以来,穆嬴已经两次经过锁秋岭。 这一生,还会不会有第三次? 这一次,莫守拙没有来。 空气之中似乎依然弥漫着浓浓的血气,于血气之中,穆嬴味到了莫守拙的味道。 是血的味道。 大约站了一刻钟,穆嬴回到车内。 车行之时,穆嬴再一次打开车窗,看着晃眼而过的丛林。 “莫守拙,离开锁秋岭,前方便是一片坦途,虽非生死离别,却是永难再见。你与我这一生的缘份,到此为止了。” 如此一想,悲意顿生,两滴泪,从光洁如玉的脸庞悄然滑落。 第65章:夜,不寻常的安静 翻过锁秋岭,行走十里,进入南山道。 过了南山道,再走三十多里,便可进入西戎部落。 天色已黑,一轮月亮高悬于头顶,向着大地洒下皎洁的月光,使得夜间的能见度,可以达到十丈以上。 嬴黍子来到马车旁。 “公主,天色已黑,是否宿营。” “听你安排。”穆嬴隔着窗帘说道。 “停止前进,宿营。”嬴黍子大声喊道。 宿营之地在南山道的一侧,乃是一片旷野,地势开阔,距离此地最近的山体和树林,也有二十丈之遥。 野间宿营,开阔之地,远离树林,可大大减少被突袭的危险。 两辆马车停下。 “将军,警戒距离,不可低于三十丈。三十丈之外,黑暗巫师无力施展叫魂术。” 无妄提醒道。 嬴黍子点头,速去安排。 一千名士兵,以两个十夫小队为单位,每队二十人,共五十个小队,队与队间隔十米,警戒距离达到三十丈之外,最外围的防线,已经深入两侧树林近十丈。 篝火燃起,穆嬴用餐。 士兵则以随身携带的干粮充饥。 穆嬴将自己的饭菜分了一半给无妄。 无妄也不客气,接过来便吃。 就算是与王上嬴开在一起,无妄通常也不会太客气。 只有吃饱了才能杀敌。 餐后,穆嬴坐在篝火边,双臂伸开,抱着双腿,下巴置于膝盖上,看着跳动的火苗,不知在想些什么。 无妄在距离穆嬴不远的地方端坐着,仍然微闭着眼睛。 超过三十丈的警戒距离,无妄完全不必担心黑暗巫师的偷袭。 就算被称为天下第一巫师的光明巫师无敌,他的师父,也无力在如此远的距离上施展叫魂术或者还魂术。 无妄如此,更多的是休息。 三天以来,只有在宿营的时候,他的精神才能得到放松。 一旦进入马车之中,他便需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许久之后。 “无妄巫师,能问你个问题吗?” “公主请问。” “此去西戎,若是无法劝说戎措放弃与鸿胥结盟,也不能使他给王兄一年的时间,我该如何?” “这个问题,公主不必忧虑,只要公主平安到达陇山,戎措必定会答应王上的条件,给王上一年时间,解决鸿胥谋反一事。” “巫师如此肯定?” 无妄微微一笑,“公主可知,戎措的志气?” 穆嬴摇头,“不知。” “戎措之志,不在一个西戎,也不在西部,他想要的,是整个天下,大周王朝的天下。” “这个我听王兄说过,既然戎措志在天下,为何誓死与嬴氏部落为敌?” “若得天下,需得稳定后方。而且,戎措深知,王上也是一个胸怀大志之人,一山难容二虎,若想生存,不是鱼死便是网破。” “但王兄并非志在天下,王兄只图封侯立国。” 穆嬴深知嬴开的大志,是受封诸侯,成立国家,从而进入诸侯之列,创立先祖未竞之事业。 而不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小小的西垂大夫。 “于王上,是大志。于戎措,是野心。西戎本就不归大周王朝管辖,无论戎措想做什么,都谈不上谋反二字。王上先祖受封西垂大夫,便是大周之臣,王朝之臣若夺王朝天下,则是不忠,必会受到四方诸侯的檄讨。” 穆嬴幽幽一声轻叹。 “我嫁了戎措,便成了大周王朝还有嬴氏部落的敌人。” “公主此言差矣!戎措若是谋反,罪责在他,不在公主。” “巫师,戎措若是谋反失败,上了周王的断头台,我是不是需得陪着他?” 穆嬴此话无错。 “戎措谋反,只是猜测,十年之内,西戎没有这个能力。” “十年。”穆嬴突然一笑,“十年以后,我可能早就死了。” “公主如此年轻,为何却担忧起寿限?” “我与戎措,本不是一路人,如何待得上十年?” “十年,不过是眨眼间的事。” 穆嬴看着夜色缭绕的远方。 远方,很近,似乎也很远。 “于巫师,只是眨眼间,于我,可能比一百年还要长。” 无妄不语。 穆嬴内心之中的绝望与不安,他心如明镜,只是不知如何劝说。 无妄本就不是一个善谈之人。 穆嬴取过一根小木棍,挑动了一下就要熄灭的火,一小团烟尘,随着轻风悠悠升起。 像幽灵,又像既然消逝的生命。 “生命就像这篝火,很快就会熄灭。化作一团烟尘,飘散到空中,再也留不下一丝痕迹。” “公主此去西戎,重任在肩,需得平静心思才行。” “可惜我不是巫师,不懂这修心之术,内心之浮躁,实在无法平静。” “公主若有意,我可教你吐纳之法。” 无妄并未领会穆嬴话中的真意。 穆嬴摇头,“巫师的吐纳之法,平静不了我的心。我的心,无人助我平静。” 话说完,看着来路。 夜色深沉,看不到她想看的人。 若是这天下能有一人可平静她的心,那个人,必然是莫守拙。 可惜… “莫守拙,我如何才能忘掉你?” “公主,时辰不早,请上车休息。”嬴黍子走了过来,轻声说道。 穆嬴站起来,被侍女们扶着走进马车,盖上门帘。 嬴黍子在无妄面前跪坐,“巫师,今天很安静。” “安静意味着什么?” “杀戮之前,通常都很安静。” 嬴黍子说道,凭他多年的作战经验,黑夜安静到如此程度,通常不是好事。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连一声猛兽的吼叫声都没有听到。 丛山密林之中,怎么会没有猛兽? 只有一种可能。 猛兽被吓跑了。 而吓跑猛兽的,绝非他的军队,一定是另有他人。 也就是说,有伏击者在这个地方已经等了他们很久了。 是因为伏击者的到来,猛兽才逃到了很远的地方,远的连它们的吼叫之声都听不到。 “将军已经感应到了?” “我没有巫师强大的感应能力,我只是猜测。鸿胥绝不会善罢甘休,而今夜,是公主行走在嬴氏部落地界上的最后一夜,绝不可能这么安静地过去。何况,我没有听到猛兽夜间出来活动的吼叫之声。” “将军的猜测没错,我已感应到了空气中的杀气,像河水一样在流淌。” “是武者,是巫师,还是军队?” 无妄摇头,“只知有人,不知是谁。不过,我们很快就能知道他们是谁了。” 第66章:南山道外,有兽袭来 这个夜晚,的确很安静,不但听不到猛兽的吼叫声,也听不到人声,惊鸟声。 士兵列阵以待,刀剑出鞘,瞪大眼睛,警觉得扫视着四周。 等待的攻击却一直没来。 夜很长,枯守了一夜的士兵很疲惫。 当黎明终于到来,夜色逐渐消褪,曙光即将笼罩大地之时,士兵们的心态开始放松,大量士兵发出呵欠之声。 一整夜,嬴黍子一直与无妄相对跪坐,其间短暂离开的几次,也是去检查士兵们的防卫情况。 马车是他守护的核心,因为马车内有公主穆嬴。 作为领兵将军,他必须如无妄一样,时刻守护在马车旁边。 “他们来了。”当一线曙光从东方的天空泛起的时候,一直微闭双眼的无妄突然轻轻地说了一声。 “我听到了。” 无妄仍然坐着,嬴黍子却站了起来。 他听到了猛兽的吼叫之声。 士兵们一改疲惫之色,皆是凝神聚气,望向四周。 南山道前路,有兽袭来。 数百只猛兽于空旷之地携着冲天的杀气奔涌而来,迅速极快。 一整夜,黍子都没有听到猛兽的叫声,原以为都已经被吓跑了,谁知竟是蛰伏。 是谁训服了它们? 竟然使得这些猛兽甘愿受到驱使,成为攻击的武器? 种类很多,有狼,有豹,有熊,有蛇,也有野猪。 都是恶兽。 这样的阵仗,所有的士兵都没有见过。 就连久经沙场的嬴黍子都没有见过,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 天空中出现了鹰,数百只鹰,尖叫之声划破长空,裂人心肺。 鹰飞之速比起地上奔跑的猛兽速度更快。 这些鹰一经出现,便向着马车扑了过来。 它们的目标,似乎不是士兵,而是马车,马车中的穆嬴。 “刀剑列阵,弩射苍鹰。”看清形势的嬴黍子高声吼道。 手持刀剑的士兵们迅速列阵,应战奔涌而来的猛兽,手持弩的士兵,则纷纷将弩对准天空中的鹰。 上百支弩扣下悬刀,箭矢疾射而出。 疾射而出的箭,以直线轨迹飞行,极准极快。 这是有史以来,西部部落的战场上,第一次出现了弩。 射速、射程、射力均比弓箭强上一倍有余,而且还有瞄准设置, 能够做到箭无虚发。 突袭之人定然也是没有想到,护送穆嬴的军队,竟然有着如此强大的武器。 十五丈高中之下的鹰,被弩箭射中,纷纷惨叫着坠落。落到地上,犹还不死,扑腾着翅膀,作着最后的挣扎。 第二波次发射,又有近百只鹰被射落,此时空中的鹰,只剩下二三十只,已经扑到马车的车顶。 手持弩的士兵来不及射出第三波次,因为,地上的猛兽已经扑来。 士兵们以刀剑与猛兽战斗。 受到突袭之后,警戒范围迅速压缩。 五百名士兵,与大约五百只猛兽战成一团。 差不多一名士兵应战一只猛兽。 另有五百士兵守护在马车的周围,绝不轻易离开。 惨叫之声彼此起伏。 有士兵发出的惨叫,也有猛兽发出的惨叫。 嬴黍子带出来的这些士兵,绝大部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拥有强大的战力,绝非是一只猛兽所能杀得了的。 只不过,由于猛兽远距离奔跑,冲击力太过强大。有些士兵躲闪不及,虽然手中的刀砍中了猛兽的身体,自己却也被猛兽撞倒在地,没有躲过垂死猛兽的最后一击,丢了性命。 这一处空旷的荒野,成了人与兽的战场。 有猛兽嘶吼,有刀光闪烁。 嬴黍子手中也拿一支弩,在持弩士兵没有时间再发射第三波次弩箭而鹰已扑向马车的时候,嬴黍子瞅准时机迅速射出了第一支箭,两只鹰惨叫着落地。 一箭射杀双鹰。 像是串了一支糖葫芦,一直到坠落到地上死去,都没有分开。 鹰开始降低高度,试图从车窗与车门钻进马车之中。 将弩箭放入矢道需要时间,嬴黍子已没有时间。 挥刀,嬴黍子绕着马车飞旋,手中之刀携着凌厉刀气从试图钻进马车的鹰身上划过。 砍落一地鹰毛,劈开数只鹰身。 鹰毛、鹰爪、鹰头像雨一般纷纷落地。 嬴黍子飞身上了车顶。在车顶之上再跃起数丈,人刀一体,在空中旋转。 锋利的刀身与强大的刀气从群鹰之间划过,又有十余鹰被杀。 力竭落地,再次飞起。又见刀光,又见鹰尸。 当嬴黍子再次落地的时候,天空中已经看不到一只鹰。 所有的鹰,都死了。 无妄一直端坐于地,自始至终连眼睛都没有睁一下。 他在感应,感应远方来的杀气。 由于受到猛兽的攻击,士兵们的警戒距离已经缩小到了二十丈之内,于树林中警戒的士兵,也已经撤了出来。 在这个距离上,强大的黑暗巫师可以施展叫魂术,轻而易举地取走穆嬴的魂魄,使她变得一具行尸走肉。 无妄此行的任务,是与巫师作战,武者与猛兽的突袭,与他无关。除非是士兵们死绝了,他才会出手。 无妄有一种感觉,黑暗巫师已经来了。此时,他就在二十丈之外的小树林中,静待机会。 一旦穆嬴的魂魄被取走,战斗就会结束。 “百夫长,速带一百名士兵去应战猛兽,其余士兵原地守护公主。”嬴黍子朝着自己不远处处于警戒状态的一位百夫长喊道。 “跟我走。” 百夫长高喊一声,带领一百士兵离开警戒圈,加入与猛兽的战团之中。 一百名士兵加入战团,形势立时有了大的改观。 数以百计的猛兽被杀死。 猛兽的数量越来越少,士兵的战斗意志越来越强大。 刀起刀落,剑影飞舞。 不消一刻钟的功夫,所有的猛兽被杀死。 战斗结束,迅速清点人员。 此役,士兵死亡八十一,伤者近百,其中重伤者四十有余。 有惊无险。 但士兵们绝不敢掉以轻心,即使是在清点受伤士兵的时候,也是形成防御之势,防范下一波攻击。 一定还有下一波攻击,因为战斗了这么长时间,他们连个人影都没有看到。 持弩士兵迅速将竹箭放入矢道。 受了重伤失去战斗力的士兵被集中到距离马车不远的地方,有随队的医师为士兵治伤。 医师随队,是莫守拙给驷车庶长提出的建议。 有医师随队,及时救治重伤员,能够大大减少士兵的伤亡。 千夫长指挥迅速调整防御队形,每队二十人,重新布防,形成防御态势。 第67章:豢兽师与豢兽 太阳升起,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沐浴万物,这是一个无限美好的早晨。 阳光驱散晨雾慢慢消褪,天地变得清清亮亮。 清清亮亮的天地之间,却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道和如烟云般翻卷涌动的死气。 旷野之中,杂草遍生的地上,人的血、兽得血兀自从僵冷的躯壳中汩汩流出,渗入松软的泥土之中。 草叶上有血滴,像是红色的晨露,垂于叶尖,极为刺眼。 有未死透的猛兽不时地突然扑腾一下四肢,发出一两声低沉无力的哀嚎,在旷野之中传得很远。 人兽之战告一段落,但战斗并未结束。 或者说,真正的战斗还未开始。 “巫师,你可知何人能够唤出猛兽?”嬴黍子问道,说话间,伸手拿掉粘在肩头上的一片鹰羽。 “何人未知,定是锁秋岭突袭公主与莫守拙者。” 此时,无妄想起了莫守拙跟他说过的话,当日在锁秋岭,他是被一只巨大的幻龙所伤。 突袭之人既然能够唤出龙,自然也能唤出猛兽。 “鏖战沙场二十年,我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 “凡事总有第一次,将军还是遇上了。” “不过是些寻常之兽而已,到底还是逃不掉枉死一途。”嬴黍子不以为然地说道。 “寻常猛兽之后,定然还有不寻常之兽,将军不可掉以轻心。”无妄提醒道。 “那是自然。巫师一动不动,是在等人吗?” “我要等的人,已经来了,只是还没到他出手的时机。” “谁?” 嬴黍子放眼四顾,未见人影,未闻人声,也未感应到杀气。 “西戎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向远。” “未见其人,巫师便能如此肯定?” “谋师门门主八方与向远是至交,八方出面相劝,他必定来。” “巫师能否斩了向远?” 这是嬴黍子当前最关心的事,如果无妄斩不了向远,被向远取走了公主的魂魄,这趟护送任务,就算彻底失败。 他是武者,不懂巫术,即便拥有强大的战力,也只能通过扩大警戒范围来阻止黑暗巫师施展叫魂术,而无法使用还魂术与叫魂术对抗。 所以,无妄能否战胜向远,显得至关重要。 穆嬴掀开窗帘,露出一张小脸,看着一身鹰血鹰毛的嬴黍子。 “将军,战斗结束了?” “只是一场小战而已,真正的战斗还没有开始,公主需待在车内,万万不可出来。” “还是突袭锁秋岭的人吗?” “一定是。” “这些人真是阴魂不散。” “公主毋须担心,他们伤不了你。” “可恨,又要有众多士兵为我身亡。” “公主身系部落安危,将军和士兵能为公主而死,为部落而死,死而无憾。” 嬴黍子语气铿锵,历经百战,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唉!”穆嬴轻叹一声,无可奈何。 说话间,从西侧树林之中,走出来三个人,三个老人。 虽然距离较远,嬴黍子依然看得清晰。 三个身穿紫衣的老人,皆是满头白发。 不知道他们已经那片树林中待了多久,也不知道他们藏身在什么地方,曾经深入树林警戒的士兵竟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 “他们是黑暗巫师吗?” “不是,黑暗巫师定然藏身在他们身后的树林之中。”无妄淡定地说道。 “那好吧!这三个人便由我来对付,巫师专心守护公主。” 士兵列阵,上百支弩箭对准从树林中缓缓走来的三位紫衣白发老人。 这三位老人,正是豢龙寨的三位豢兽师,豢蟒师图雄、豢狼师狼尊、豢鹰师长空。 受豢龙之命,前来截杀公主穆嬴。 穆嬴不死,鸿胥难活。 只有穆嬴死了,戎措才会出兵嬴氏部落。 也只有戎措出兵嬴氏部落,鸿胥才能获得谋反的机会。 仅凭鸿胥一个部落之力,区区不足一万之兵,且未经过战争的历练,若想谋反成事,势比登天还难。 所以,豢龙才会一次出动三位豢兽师,孤注一掷,势在必得。 图雄、狼尊、长空皆是豢兽界的高手,本身自修加上龙血冰珠相助,体内能量都已经超过了九百樽,战力强悍。 只是,三人都还没有突破了人类修为的天限,能量未达到一千樽这个天限值。 三人之中,只有豢狼师狼尊,已经接近天限。 拥有一千樽能量的凡人,在人界之中,将是无敌的存在。 这个世界共有五界一殿,乃武者界、巫师界、豢兽界、妖界、仙界、神殿。 武者界、巫师界、豢兽界三界中人,皆是凡人。 三界之中,说不上哪个界的凡人战力更强大,只是以能量和器术定乾坤。 武者界的战力,取决于能量和武器。 巫师界的战力,取决于能量、巫术和巫器。 豢师界的战力,取决于能量和豢术。 各有所长,但能量更重要。能量强者战力强。 豢兽术是一门异术,传自大夏王朝大禹时代的豢龙族。普天之下,会使用豢兽术者,只有豢龙一族。 自关中逄因进谏被夏王桀杀死在牢狱之中,豢龙族逐渐衰落终至无名之后,豢兽术便随着豢龙族的没落而消失。 千余年以来,世上再未见使用豢兽术之人。 三位豢兽师在距离嬴黍子的士兵十五丈的距离上停了下来,看着严阵以待的士兵们。 十五丈的距离,已经进入了弩兵的射杀范围,但是士兵们并没有发射箭失,得瞅准时机后才能发射。 嬴黍子就站在离马车不足一丈远的地方。车中的穆嬴是保护的对象,他不会轻易离开马车。 就像巫师无妄一样。 三位豢兽师开始行动。 他们并没有向士兵展开攻击,而是齐齐举起双臂,双掌向前。 诡异的光芒从三人的手掌之中迸射而出。先是数道,而后增加到数百道,数千道。 光芒越来越盛,看上去比早晨的阳光还要强烈上许多。 数千道光芒在空中急速奔涌扭转,像是滔滔的异光之河,汹涌澎湃。 不多时。 空中出现了一只巨大的幻鹰,展开的翅膀一丈有余,利爪挥舞,射出夺目的光芒。 半空出现了一条巨大的幻蟒,蟒身长有五丈,嘴巴中吐出来的血红信子,六尺之长,且还生着四支利爪,一个四不像的东西。 地上出现了一只巨大的幻狼,高约一丈,圆瞪双目,尖牙利齿,发出摄人心魄的低吼之声。 第68章:杀不死的豢兽 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幻蟒、幻狼与幻鹰瞬间震惊了所有人。 能够唤出体型如此巨大的幻兽,这三个紫衣人的战力,究竟已经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纵然是身经百战的士兵,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恐怖之物。 震惊归震惊,防御阵型丝毫不乱。 三只幻兽一经出现,便现出耀武扬威之相,舞动着利齿尖爪,于空中、于半空、于地面,成立体之势,咆啸吼叫,等待着主人下达攻击命令。 其相凶恶,其势骇人。 “一二三队百夫长,各领百人,分战三兽。弩兵队后撤射杀。其余二队,组成第二道防线。” 嬴黍子嘶吼一声。 在嬴黍子下达命令之前,五个百夫队和弩兵队在前,三个百夫队将穆嬴的马车团团护住。 接到嬴黍子的命令后,一二三队原地成三个战斗队形,每队一百人。 弩兵队退到三个队身后。 其余两个百夫队则迅速在前方士兵与马车之间组成了第二道防线。 攻击所向,皆指向三个紫衣人和三只幻兽。 守护两驾马车的三个队后方东西两侧,闪出一块极大的空地,警戒距离进一步压缩,已不足十五丈。 久经沙场的士兵,战场执行能力极强,队形变换之中,仍然保持着严密的防御态势。 攻击开始,三只巨大的幻兽从空中、半空、地面攻击士兵们,张牙舞爪,势不可挡。 上百支弩箭如暴雨般,带着破空之声,疾射而出。 百名弩兵分为三组,一组对战一支幻兽。 “哧哧哧哧。” 每一只幻兽的身体,都被三十支余支箭矢透穿而过。 如果是寻常之兽,如此多的箭矢,定能将其射成肉泥。 幻兽的身体似乎没有丝毫阻力,箭矢穿过,如同穿过一片云,一团雾,力犹不怠,继续前飞,落在十丈之外的杂草之中。 奔行的幻兽消失,化作零散的光芒颗粒。 士兵们心中松了口气,看上去令人恐惧的虚幻之物,不过如此,到底还是承受不住这威力强大的弩箭一射。 欣喜之情未消,也未见三位紫衣老人有任何动作,光芒卷涌之中,无数的颗粒如被吸铁石吸住一般,重新组合,三只幻兽再次出现。 此时,幻兽距离士兵们已不足十丈。 弩兵们再次齐射。 幻兽消失再现,冲到外层防御士兵的面前。 弩箭竟然杀不死幻兽,只能阻止其攻击的速度。 这大大出乎士兵们的意料,也出乎嬴黍子的意料。 箭矢杀不死幻兽,刀剑恐怕也杀不死。如此,士兵们岂不是只剩下被屠杀一途? 刀剑挥舞,三队士兵与三只幻兽厮杀在一起。 嬴黍子的猜想成真。 士兵们的刀剑划过幻兽的身体,被砍掉的利爪再次重生,被削开的身体复又合体。 刀剑杀不死幻兽,但幻兽却能杀死士兵。 无数的士兵在又惊又怒中被幻兽杀死。 战场上,回响着士兵们暴怒的诅咒声,频死的哀嚎声。 这是一场力量太不均衡的战斗,一方杀不死另一方,另一方却能杀死这一方,这样的仗,如何打? 面对死亡,无人后退。 经历了无数次战事洗礼的老兵们,早已心如磐石,向死而生。 纵然明知必死,也是勇往直前,长身扑地,头颅朝着冲锋的方向。 三只幻兽一次次地死亡,一次次地重生。 士兵们心怀绝然之心,纵然手中的刀剑杀不死幻兽,也要先砍掉他们的利爪,劈开它们的身体再说。 至少,可以迟滞攻击的速度。 百支弩箭已经射击了不少于十次。 为了节省箭矢,三组弩兵轮番射击,每组三十人,十人射击一只幻兽。 箭矢一次次地洞穿幻兽的身体,将其射成散乱的颗粒,幻兽的身体刚刚恢复原形,弩箭再射。 这种做法,大大减少了前方士兵的伤亡,使得三只幻兽没有时间和机会对士兵们展开攻击与屠杀。 但弩兵所带的弩箭有限,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箭矢就会用尽,士兵们将会被幻兽无情屠杀。 终于,幻蟒和幻鹰的身体被箭矢和刀剑射中散开十余次之后,彻底消失,再未出现。 大概是因为豢力消失的缘故。 豢兽师赋予豢兽的能量,不可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每被杀死重生一次,就会耗费一些能量,当能量消耗怠尽的时候,便是幻兽消失的时候。 战场上只剩下了一只幻狼,幻兽师唤出的幻狼。 幻狼师狼尊的战力在三位豢兽师中最强,他唤出的幻狼,战力自然也最强,苦撑的时间也最久。 幻蟒与幻鹰被杀死之后,幻狼兀自强力支撑,毫无退意。 士兵们顿时信心百倍,齐攻幻狼。 弩兵们不再乱射,十支弩箭射一只幻狼。 十支箭穿过幻狼身体,幻狼消失,刚刚重生,又有十支箭洞穿而过。 前方士兵的刀与剑都派不上用场。 经历了数次死亡与重生之后,幻狼消失,再未重生。 士兵们发出欢呼之声。 此役,三队士兵战死者达近百之众。 “第二防线接替第一防线士兵。弩兵注意节省箭矢。” 嬴黍子再次大声下达了命令。 他已经看出来,幻兽不是不可杀,只是需杀死许多次。 杀死幻兽,阻止幻兽与第一防线的士兵们近身搏斗,弩兵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若是没有弩兵,第一防线士兵的死亡率恐怕远不止百人。 第一防线的士兵有序后撤,退回后迅速重组人员,压缩成两个百夫队。 第二层防线的士兵迅速上前,形成防御态势。 此时,嬴黍子所带的一千士兵,伤亡近二百,还剩下八百人,被编成了八个百夫队。 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是部落军队的骨干力量,精英中的精英,折损率如此之高,令嬴黍子倍感心疼。 “迅速救治伤员,绝不可令一个伤者枉死。”嬴黍子朝着随队医师大声说道。 “诺。” 随队医师迅速救治重伤员。 “巫师,你可有法,速杀幻物。”嬴黍子看着无妄询问道。 没有回应。 无妄仍然端坐于地,面色严峻,似是正在进行着激烈战斗。 惊疑之下,迅速往远处看去。 远处,除了三个紫衣人,再未见人。 第69章:叫魂术与还魂术 三个紫衣人仍然站在原处。 嬴黍子肯定,与无妄暗战之人,绝对不是三个紫衣人,而是另有其人。 那个人在哪里? 真的如同无妄所说,那个人就藏身在三个紫衣人后面的小树林之中吗? 那么,三个紫衣人在结束了第一波次攻击之后,迟迟没有发动第二波次的攻击,是不是就是在保护与无妄对战的黑暗巫师? 也或者说,三个紫衣人连续唤出猛兽与幻兽同士兵们决战,是不是就是为了压缩他们的警戒范围,以使黑暗巫师能够进入可以施展叫魂术取走穆嬴魂魄的距离? 嬴黍子持刀站在无妄身旁,对无妄形成保护。 此刻,绝不能让外来力量伤了无妄。 无妄一旦受伤,穆嬴魂魄不保。 无妄的确正在战斗,他的战斗与士兵们的战斗不同。 无妄的战,是暗战,而嬴黍子的战,是明战。 无论是明战还是暗战,都是一样的惨烈。 暗战杀人于无形,明战杀人于有形。 暗战比拼的是能量、意念与巫术。明战比拼的是能量、意志与杀人技。 虽有相似之处,却也绝然不同。 一个是大开大合如撕裂长空般的刚烈铁血,一个是无声无息如海底巨浪般的暗潮涌动。 结果都是一样,胜者生,败者亡。 南山道两侧的树林,距离穆嬴的马车不足二十丈。 此时,士兵们的警戒范围迅速压缩,外围防线已经远离树林十丈之外。 一直藏身于树林之中的黑暗巫师向远,终于等到了机会。 此刻,他就躲在三位紫衣人身后不远处的小树林之中。 当然,向远并不是真实的名字。 为了防止巫杀术的攻击,向远也隐藏了自己的名字。 姓什名谁,除了他自己,天下无人能知。 向远的身边,有四个紫衣人在保护,都是三十四岁的年纪。 他们是豢狼师和豢鹰师的徒弟,豢狼使者与豢鹰使者。 豢蟒师的两个徒弟,早已在黑水部落死于莫守拙的刀下。 这一次,为了杀死穆嬴,豢龙寨的高手真的是倾巢而出。 只有豢龙本人和近百战力并不是多么强大的豢叶使者没有来。 向远是狄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自修能量五百樽,苦修巫术四十余年,战力强大。 向远的师父,是大周王朝黑暗巫师养鸟人,年愈百岁。 只因为用了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养鸟。 当然,养鸟人这个名字也不是真实的。 养鸟人与无敌,并称为当今天下黑白双尊,是大周王朝黑暗巫师与光明巫师的两大领军人物,巫师界孤独求败的存在。 养鸟人一生收徒四人,向远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深得养鸟人巫术之真传。 叫魂术,是一种将能量赋予巫术在空间之中传播的取人魂魄之术。 要取人魂魄,首先需感应人的本体属性。 人的本体属性由五行、意、流体三个部分构成。 五行有金、木、水、火、土,每个人的本体都归属于一种五行属性,但又不仅仅只有一种五行属性,是以一种五行属性为主,其余四种属性为辅。 通过五行属性,可将人的本体定义为九千九百九十九种。也就是说,大约每两万人之中,会有两个人的五行属性,完全相同。 意是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包括认知、情感、意志三个方面,巫师界将其划分为一百零九个层次。 流体即肉体,关键参数有三个:性别、相貌、胖瘦。 身高与肤色没有任何特定作用,因为藏在人体灵海之中的魂魄,都是透亮的晶莹色,像个白雾小人的形态,无高矮黑白之分。只有性别、相貌、胖瘦之别。 巫师的感应,也是计算。 若想在远距离上取走一个人的魂魄,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得对这个人的五行属性、意、流体三个属性进行精确的计算,找到那个独一无二的他或者她。 巫师对一个人五行属性、意、流体的认知,不必提前搜集相关信息,一切信息,都可以通过感应获取。 所以,叫魂术其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心算过程。 一个人的本体属性一旦被巫师算准,魂魄就会出窍,被巫师的意念牵走。 普天之下,芸芸众生,没有哪两个人的本体属性是一模一样的。 叫魂术对巫师的心算能力和自身意念要求很高,故而,巫师界的巫师虽有千千万万,但有能力对别人施展叫魂术的,却非常少。 有些巫师,就算修到了五百樽的能量,一样施展不了叫魂术。 一股强大的感应流,像流动的小溪似的涌向穆嬴所在的马车。 黑暗巫师在计算,无妄也在计算。 黑暗巫师计算的是穆嬴的本体属性,而无妄计算的则是黑暗巫师的感应流,通过感应流推算出向远持续消耗的能量。 自修能量是会产生消耗的。 虽然消耗掉的能量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补充,但如向远这样持续将能量赋予巫术以图取走穆嬴魂魄的做法,则没有补充能量的时间。 补充能量,只有在不使用能量的情况下才能做到。 感应流经过近二十丈的传送,已经有了很大的衰减,却依然能够很轻易地取走穆嬴的魂魄。 被称为嬴氏部落第一光明巫师的无妄,想阻止这样的感应流接近穆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无妄要做的是,是反制。 反制不是巫杀术。 就算强大如无妄,也绝不敢冒然使用巫杀术。 而且,无妄也不知道向远真实的名字。 既然不知道真实的名字,自然施展不了巫杀术。 反制是无妄从巫杀术中思索密研的一种杀人巫术,将能量转换为杀气,通过黑暗巫师建立的叫魂术感应流通道快速传送,在感应流通道消失的同时,实行突袭。 反制与巫杀术有着相似之处,也有不同。 相似之处是,无妄的能量必须远强于对方。 不同之处是,不需要知道对方的名字,但需利用对方的感应流通道。 反制是一门孤注一掷的巫术, 要想一击成功,无妄也需付出极大的代价。一个时辰之内,能量为零,形同常人,毫无战力。 微闭着双眼的无妄,意念出窍。 出窍的意念,在穆嬴的马车周边建立了一堵牢固的意念之墙,阻断了传送通道。 向远的感应流,穿越不了这堵墙,接近不了穆嬴。 而且,向远已经猜到,随行保护穆嬴的巫师,是无妄。 只是,向远是一个不愿意服输的人,就算有无妄保护,就算他知道无妄被称为嬴氏部落光明巫师第一人,他仍然想从无妄的保护之下,取走穆嬴的魂魄。 只有这样,他才更加有成就感。 而且,这是他与无妄第一次对战。 虽然并未面对面,但在意念之中,二人已经是面对面。 感应流在变强,虽然因传送距离过远有衰减,但前端能量仍然达到了四百樽,如同一把锥子,意图钻破无妄的意念之墙。 无妄建立意念之墙,同样用了四百樽的能量,堪堪能挡住向远的感应流。 无妄在等待机会,等待向远的能量消耗怠尽的那一刻。 第70章:心似磐石的将军与士兵 马车旁的无妄与树林中的向远进行着激烈暗战的时候,豢兽师的攻击再一次开始了。 同时加入战斗的,还有两个保护向远的豢狼使者。 这一次,豢兽师和豢狼使者共唤出了一条幻蟒、三只幻狼、一只幻鹰。 豢兽师和豢狼使者紧随幻兽之后,加入了战斗。 弩箭一波一波地射出。 五只幻兽不断地死亡重生,箭矢存量急剧减少。 三个豢兽师从如雨的箭矢之间晃身而至,五柄长刀,攻击弩兵。 杀了弩兵,可以减少幻兽死亡的次数。 两个豢狼使者,则随同五只幻兽攻击第一防线的士兵。 图难和长空的豢术达到了六级,狼尊的豢术则达到了七级,与豢龙同级,是最高级别。 士兵之中,包括嬴黍子在内,无一人是他们的对手。 两个豢兽使者,自修能量也超过了四百樽。 豢兽师突入弩兵之中,顿时如入无人之境,刀起刀落,惨叫之声此起彼伏。 弩兵纷纷收起弩,拔出刀剑,与豢兽师战斗。 失去了弩兵支持的第一防线两个百夫队的士兵,只能以手中武器与豢狼使者以及五只巨大的幻兽进行战斗。 死亡率迅速增加。 嬴黍子加入了战斗,迎战图雄,二人鏖战在一起。 嬴黍子虽然自修能量弱于图雄,但他经历了太多刀尖上舔血的战事,战斗经验远非一向深居豢龙寨的图雄所能比。 战斗经验弥补了嬴黍子能量上的不足。 而且图雄还顾忌着被士兵偷袭,并不能专心与嬴黍子作战。 第二防线的两个百夫队的士兵,则将狼尊和长空团团包围起来。 只有由千夫长亲自率领的守护穆嬴和无妄的三个百夫队士兵,没有加入战斗,以马车与无妄为中心,成形防御队形监视着四周。 防止有暗藏的敌人突袭。 二百名士兵包围两个豢兽师,能够近身参入战斗者,不过四五十人,其余的士兵都插不上手,如同车轮战,一批士兵倒下,另一批士兵冲上去。 数量上占有优势,却派不上用场。 士兵们虽然个个训练有素,但自修能量极低,手中的刀剑根本阻挡不了狼尊和长空的刀,也阻挡不了刀身上的刀气。 所幸的是,三个豢兽师为了减少能量消耗,并没有将全部的能量赋予刀身,纵然如此,当刀气划过,士兵们仍然是成片倒下,非死即伤。 一场实力绝不均等的战斗。 无人后退,向死而生。 士兵以大无畏的凛然之气,拼死阻止豢兽师靠近穆嬴的马车。 “扑哧。” 图雄手中的刀在嬴黍子胸前划过,带出一片血。 嬴黍子自左侧肋部至肩胛出现了一道深深的刀口,衣服被撕裂,可见血肉外翻。 嬴黍子连退了三大步才站稳身形,一咬牙,挥刀扑向图雄。 受了如此严重的刀伤,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嬴黍子的战斗意志,令人叹服。 不但嬴黍子如此,他带出来的这上千老兵皆是如此。 短时间的战斗,嬴黍子已经知道眼前之人的能量比自己高出了许多。 自己必然不是他的对手。 但职责使命所在,他必须拼死一战。 就算对手是一条蟒,临死之战,也得想办法撕下他的一身鳞片,让他变成一条裸奔之蟒。 嬴黍子在苦战。 无妄在苦战。 士兵们在苦战。 第一防线的士兵战斗最为惨烈。他们的敌人,不但有五只幻兽,还有两个豢兽使者。 二百名士兵对战二人五兽,看似数量上占了优势,但这并不能弥补个人作战能力上巨大的差距与劣势。 还好,毕竟人多。 而且所有的人,战斗意志都异常强大,战斗至今,未出现一个逃兵,面对死亡,无人退缩。 前面的士兵倒下,后面的士兵踩着他们的尸体补上。 五只幻兽的战力惊世骇俗,于空中、半空、地面,形成立体攻击之势,使得士兵们防不胜防。 嘴巴、利爪、尾巴都是幻兽的杀人武器。 空中的那只幻鹰,巨大的利牙锋利无比,一击而过,便能划开一个士兵的身体,使得一具肉体,碎碎成片,血肉横飞,十分血腥。 半空之中巨大的蟒蛇,每次尾巴扫过,都会有无数士兵成片倒飞于数丈开外,还能够爬起来参加战斗的,寥寥数人。尤其是多生出来的四只利爪,如刀一般的锋利,一击杀人无数。 地面上的三只幻狼,头顶、齿咬、爪撕,在士兵之中左冲右突,横冲直撞,气势骇人。 士兵的数量在迅速减少。 从开始的三十多人包围一人一兽,到最后只剩下十余人对战一人一兽。 地上尸体成堆。 第一防线大约三分之二的士兵倒下之后,一个豢狼使者被杀死。一个士兵的刀,从豢狼使者的后背,洞穿而过。 两个豢狼使者唤出来的幻狼也被杀死。 这两只幻狼的重生能力不是多么强大,死起来也比较容易一些。 还剩一人三兽。 第一防线的士兵,只剩下不足七十人,与一人三兽对战,力量严重不足。 第二防线的士兵,死亡率并不比第一防线的士兵低。 狼尊与长空的战力太过强大,二人二刀,如风一般在士兵的包围圈中卷击。 又像是巨大的浪,不断地冲击着堤岸。 士兵们纷纷倒下。 狼尊和长空的身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是士兵们的血。 鏖战这么长的时间,二人的身上,竟然无一丝伤痕。 令人恼火的折损比。 “砰。” 嬴黍子整个身体倒飞出去。 前胸被图雄重重地踢了一脚。 嬴黍子感觉自己的胸骨差不多断完了。 “哇。” 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嬴黍子意欲起身,刚刚站起来,却又倒下。 这一脚太重,加上先前的刀伤,嬴黍子已经几乎失去了战斗能力。 “救将军。” 千夫长嘶吼一声,身形暴起,扑向图雄。 五十名左右的士兵,从守围马车和无妄的防卫圈中冲出来。三十余人冲向图难,二十余人守护嬴黍子。 在刀就要劈开躺在地上的嬴黍子身体的时候,图雄被千夫长的刀硬生生地逼退了一步。 三十多个士兵包围了图雄。 千夫长一击逼退图雄之后,连挥数刀,随即迅速后退,将战场交给冲过来的士兵。 他的任务是保护公主和无妄,将军受伤之后,他绝不能离开马车,就算是死,也需死在马车旁边。 而且,他的战力比不上嬴黍子,若是他再死了,士兵们将会失去领头之人,陷入混乱。 随行医师迅速上前查看嬴黍子的伤势,嬴黍子意欲拒绝,却已全身无力,昏死过去。 将军昏死,士兵们成片倒下,这场仗眼看着是打不成了。 第71章:反制,心脏如被锤击 马车的窗帘一直开着。 从战斗一开始,穆嬴就从马车窗口看着整个战场,一颗心紧紧地揪成一团。 她仿佛又看到了锁秋岭一战,那一战,上百黑衣人围困莫守拙与十名侍卫。 她看不到快如电光石火般的刀势,却能看到漫天划过的刀光。 还有,随着刀光迸射出来的鲜血。 这一幕,恍似就在昨天。 旧的惨痛记忆还未抹去,新的血火杀戮接踵而至。 而这一切,都是会了她。 她一点也不想嫁给丰王戎措,这些人好像也坚决不想让她嫁到西戎。 竟然连续两次在出嫁的路上截杀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看到士兵们成片倒下,将军嬴黍子生死不明,紫衣人的刀光和巨大幻兽的利爪每次挥舞都会带出一片血光,穆嬴的泪水流成了小溪。 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就连豢龙寨的叶师与徒弟们被杀,她都能生出同情和感叹之心,何况现在死的,是她的士兵? 她亦知道,嬴黍子此次带出来的士兵,全是部落军队中的精英,百战沙场之人。 任何一个士兵死亡,都是部落的重大损失。 士兵们为她拼死血战,她如何能安然地端坐于马车之中? 就算帮不上忙,也应该给士兵们一些鼓舞不是? 想到此处,穆嬴放下窗帘,掀开门帘,意欲走出马车。 千夫长看见,赶紧阻止。 战场厮杀,强敌当前,且树林之中还有黑暗巫师意图取走她的魂魄,此时怎能现身? 一旦有个什么闪失,士兵们的死拼与无妄的暗战岂不是都变得毫无意义? 千夫长并未行礼,大声说道:“公主万万不可下车。” “千夫长,我下去给士兵们鼓鼓劲都不行吗?”虽是质问,语气却非常平缓。 这些士兵为了自己无惧死亡,她的心中充满感动,唯愿现身观战能够鼓舞士兵们的士气,对于战死者,也是一种慰藉。 “士兵为公主而死,死而无憾。战场凶险,杀机四伏,请公主切莫下车,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士兵们便是枉死于此地。”千夫长坚持己见。 “唉!”穆嬴幽幽一声轻叹,“千夫长,我知你心。” 说完,不再强求,合上门帘,回到车中。 穆嬴不怕危险,甚至连死都不怕。 但正如千夫长所说,若她先于士兵而死,那些之前战死的士兵,就都成了枉死。 她活着,是对战死士兵最大的尊重。 “百夫长,速带一百士兵支援第一防线,务必杀了那三只该死的幻兽。”千夫长向一名百夫长下达了战令。 “诺。” 百夫长领命,迅速带着自己属下的百兵士兵冲向第一防线。 守护在马车旁边不能参加战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方士兵拼战赴死,士兵们早已是怒火填胸,一经接到命令,便高举刀剑,大声嘶吼着冲向第一防线,加入战团。 此时,第一防线的士兵,所剩不足二十人,且大多全身挂伤。 一百名新生力量加入战团,数名第一防线的士兵心中一松,心力交猝,竟然瘫倒在地。 此时,守护马车与无妄的士兵已不足二百人。 第二防线的士兵已经折扣过半,所余不足一百人。 不足一百名士兵,根本困不住三个强大的豢兽师。 三位豢兽师边战边向马车靠近。 战斗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他们想尽快结束战斗。 毕竟,这次的任务,不是杀死多少士兵,而是杀死穆嬴。 拖的时间越长,对他们越是不利。 三位豢兽师早已看到了端坐在马车旁边的无妄。 离开树林之前,向远便已告诉他们,此人是光明巫师无妄,嬴氏部落巫师界第一人。 有了此人的保护,二十丈之外树林中的向远,恐怕很难用叫魂术取走穆嬴的魂魄。 不如一杀了之。 把无妄和穆嬴一起杀了。 狼尊飞身而起,于半空之中扑向穆嬴的马车,像一只凶猛的恶狼。 长空亦是飞身而起,直扑端坐在地上的无妄,如同一只掠过天空的苍鹰。 士兵们挥刀,阻止二人前行。 纵然跳不了他们那么高,但他们却会有落下来的时候。 此时,无妄仍然闭目端坐于地,对周围的一切恍然无觉。 与向远的暗战,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就要分出胜负。 无妄根本动不了。 暗战已经持续了两刻多钟,树林中的向远能量消耗巨大,但他依然在苦撑。 就算他面对的是号称嬴氏部落第一光明巫师的无妄,向远依然坚信自己能够取了穆嬴的魂魄。 他要的是一场历经苦战之后的胜利。 但是,在经过长时间的暗战之后,向远终于知道,无妄实在是一个不可轻视的人,他想在无妄的保护之中取走穆嬴的魂魄,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再斗下去,也是徒劳。 何况,他已无力再斗。 无妄决定放手。 此时,向远的五百樽能量已经损耗八成有余。 虽然消耗掉的能量一直在不断地自行补充着,但处于实战中的向远,能量补充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消耗的速度。 就像是决堤的湖,就算湖底有一眼小泉不停地往外冒着水,与决口涌出的水比起来,实在还是太少了些。 能量不再赋予,感应流在迅速消退。 无妄一直苦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此时,他有两个做法可以选择,一个是就此停止暗战,积蓄能量与向远再战。二是,趁此机会反制向远。 第一种选择似乎是最可行的,因为无妄的能量也有很多的损耗,而且此时的他,正在被长空攻击,是士兵们在拼死保护。 无妄却毅然做了第二个选择。 这个机会,千载难逢。 杀了向远,或者重伤于他,在最后的一天路途上,穆嬴就是安全的。 当向远的感应流开始消失的时候,无妄将自己全部的能量化作一道杀气,借着感应流的通道快速袭往向远所在的方向。 准确地说,不是一道,而是一团。 感应流消失,通道也随之消失。 通道刚刚消失,向远突然感到心脏一阵剧烈的抽搐。 好像被重锤击中,似欲碎成片片。 第72章:死于暗战,死于乱刀 向远的身体向后直飞,于一丈之外落地。 “哇。” 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哇、哇” 接着又是第二口,第三口。 负责守护向远的两个豢鹰使者不知发生了何事,先是迅速四顾,未发现有突袭之人,迅速赶到向远身边。 此时,向远已是奄奄一息,脸色苍白如纸。 能量几乎耗尽的向远,根本无法承受无妄集中全部能量孤注一掷的致命一击。 “反制。” 向远只来得及说出这两个字,便闭上双眼。 西戎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闻名天下的向远,就这么死了。 死在了光明巫师无妄孤注一掷的反制之中。 若是在能量耗损五成的时候就停手,就算他仍然不可避免地受倒无妄的反制伤害,却绝不会死。 向远知道反制之术,他相信无妄也知道。但他不相信的是,在与自己暗战了如此长的时间之后,能量大量消耗的无妄,竟然还能使出反制之术。 而且,一击之力量,如此强大。 归根结底,却是死于了自己的狂傲自大。 无妄使用反制之术一击杀死黑暗巫师,自身能量亦是消耗殆尽,一个时辰之内恢复不了元气。 此刻的他,只剩下了一身蛮力气,无力施展任何巫术。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也能一刀要了他的性命。 但,穆嬴的魂魄安全了。 只要穆嬴的魂魄安全,无妄不在乎自己是生是死。这是他的使命,也是他的宿命。 战斗依然在进行。 第一重防线,新加入的一百名士兵伤亡超过一半,三只巨大的幻兽战力犹强。 激战中,最后一名豢狼使者被四个士兵从不同的方向,用刀穿透了身体。 拨刀之时,鲜血迸射。 士兵们齐攻三只幻兽,眼见胜利在望。 此时,在树林中负责防护向远的两个豢鹰使者,看到向远身死之后,迅速从树林中冲出来,加入了战团,并且各自唤出一只巨大的鹰。 不足百名士兵,应战两个体力充沛战力强大的豢鹰使者和五只幻兽,瞬间处于绝对的劣势。 第二重防线与第三重防线的士兵,与三个豢兽师陷入乱战。 攻守双方的核心,都是那辆里面坐着穆嬴的马车。 一方死攻,一方死守。 已经攻击到距离马车不足四丈远的长空,于混战之中腾空而起,飞身扑向穆嬴的马车之顶。 杀了穆嬴,战斗就会结束。 身在半空之中,突然有数十支弩箭疾射而至。 三个豢兽师攻击第三道防线之后,百兵弩兵中剩下的不足三十人,已经挤不进战团,遂归刀入鞘,收集弩箭,待命射击。 眼见长空飞身扑向马车之顶,百夫长立即下达了射击命令,二十多名驽兵速速扣下悬刀。 不得不说,这些老兵不但作战经验丰富,而且战场应变能力极强,可以根据战场态势变化迅速作出应急反应。 若是弩箭来得不够及时,等到长空上了马车,或者突进马车一丈距离,仅用刀上的刀气,也能劈开马车,杀了穆嬴。 这些弩兵,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弩箭携着破空的尖利之声,疾飞长空。 长空于半空之中急速挥刀,磕飞数支弩射,身体硬生生地做了一个倒旋,向后直飞,在远离马车三丈之外的地方落地。 落地之时,数把刀袭来,周围都是杀红了眼的士兵。如蚂蚁看见青虫,蜂拥而至。又如夜间飞蛾,舍生扑火。 长空急速挥刀、以刀磕刀、躲闪,逼退包围过来的士兵。 一个士兵的刀,从长空的左侧劈过。 长空磕飞了迎面一个士兵手中的刀,再一刀穿透了士兵的身体。 没有想到的是,士兵早已抱定绝然赴死之心,竟然迎刀而进,弃刀张臂,紧紧地抱住了长空。 刀在士兵体内,直至刀柄,身体被紧紧地抱住。 情急之下,长空体内能量迸射而出,化作力量想将士兵震飞,同时左掌猛推士兵前胸,士兵被震飞。 一刀劈来,猛力砍向长空推向士兵前胸的左臂。 长空急速收回左臂,晚了。 没有听到骨肉碎裂的声音,长空的一条左小臂带着喷溅的鲜血坠落到杂草之中。 长空连吭都没吭一声,右手挥刀,砍掉了突袭士兵的头颅。 身体急速游走,躲过再次袭来的刀风剑雨。 失去了一条胳膊,剧疼袭身,长空的战力顿时大减,行动也变得迟缓。 眼见长空受伤,士兵们战意更浓,以向死而生的战斗意志,誓要斩其于刀剑之下。 始终处于激战之中的长空,得不到片刻休息,身体内的血液高速流动,从断臂处汩汩流出。 再战不到半刻钟时间,由于失血太多,长空开始感到眩晕,全身乏力。 四把刀劈过,两支剑袭来。 长空磕飞了三把刀,躲过了一把刀,却没有躲过两支剑。 他已无力进行跃升与快速游走,只能以刀磕刀,拼力硬撑。 一前一后,两支剑从身体上划过,再带出一片血。 被磕飞的刀迅速扭转。 三把刀,从不同的角度穿进了长空的身体。 又有三把刀穿进。 “嗷。” 长空发出一声狂吼,身体旋转,拼尽最后的能量化作刀气,斩杀数名士兵。 士兵们不再攻击,刀剑前指,将长空团团围住。 被六把刀穿透身体的长空,看到四周都是刀光剑影。 他还看到了,如同被血染红的阳光,很刺眼。 “哇。” 接连狂喷数口鲜血,长空轰然倒地,死去。 杀死了一个豢兽师,士兵们的士气再次高涨,欢呼怒吼着加入了攻击狼尊和图雄的战团。 此时,第一重防线的士兵全部死亡。 两个豢鹰使者与五只巨大的幻兽如风卷般袭来,一下子减轻了狼尊和图雄的压力。 嬴黍子的士兵,还剩下不足二百人。 以区区二百人对战两个豢兽师,两个豢鹰使者,五只幻兽,就算士兵们有冲天的意志,也绝难保得穆嬴周全。 已经从昏迷之中苏醒过来的嬴黍子,以刀撑地,拼力站起,虽想加入战斗,却是有心无力。 见士兵只剩下不到二百人,兀自拼死决战。虎目之中竟然蓄满了泪水,是愤怒的泪。 勉力前行数步,再次倒地。 第73章:三十一骑风卷奔来 战事胶着,嬴黍子的士兵们已经陷入了危境。 纵然是有着冲天的战斗意志,却弥补不了战力上的巨大差距。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半个时辰,仅剩的不足二百名士兵,将被斩杀殆尽,穆嬴唯有死亡一途。 失去战力的无妄,包括身受重伤的嬴黍子,都得死在这里。 不会有人埋葬他们,待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之时,一千余具尸体,将被林中的猛兽啃食得只剩下惨森森的白骨。 几乎倾尽豢龙寨全部力量于南山道截杀穆嬴的战斗,看上去马上就要赢了。 绝望,笼罩在嬴黍子的心头。 此时,南山道北侧,突然有马嘶之声传来。 极远处,三十一骑如风卷残云般,飞奔而至。 正是莫守拙与三十一名王庭侍卫。 距离战场还有二十丈,莫守拙便从马背上腾空而起,力竭落地之时,脚尖在地上一点,再一次飞跃,已到战场上空。 于半空之中,人影飞旋,手中的惊鸿刀划出数道夺目的刀气,瞬间划开了三只幻鹰的身体,皆是一击毙命,再无重生。 从炼精巅峰到武者巅峰,跨过化神、成虚直入破体境,莫守拙的战力比之从前,已是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莫守拙已经是大周王朝武者界的第一人,纵然还有巫师界的巅峰高手能与之抗衡,但数量十分有限。 算起来,差不多也就只有光明巫师第一人无敌和黑暗巫师第一人养鸟人。 豢龙若是能够唤醒体内的九条龙,估计也能血拼上一场。 手持弩箭的士兵们见莫守拙一击便杀了三只幻鹰,顿是发出震天的欢呼声。 他们的刀和弩,需得将幻兽杀死数十次才能阻止它们重生,莫守拙却只用一刀就够了。 莫守拙落地,携着凌厉的刀气,攻击幻蟒和幻狼。 三十一名侍卫皆是从马背上掠起,飞身扑向两个豢鹰使者。 这些侍卫是精英中的精英,身经百战,浴火重生,其单兵作战能力,绝非寻常士兵所能相比。 “士兵退后。”一个侍卫头领大吼一声。 与豢鹰使者对战的士兵们纷纷后退,闪出空间。 三十个侍卫分成两批,各对战一名豢鹰使者。 战场形势立转。 刀气穿透幻狼的身体,幻狼消失。再一刀将幻蟒从头至尾劈成两半,幻蟒消失。 转而,莫守拙扑向图雄。 一名豢鹰使者被杀,另一名豢鹰使者仍在苦苦支撑。 幻兽与同伴的连续死亡,显然影响了他的斗志。 杀死一名豢鹰使者的侍卫扑向狼尊。 士兵们纷纷让开。 莫守拙对战图雄,十余名侍卫对战狼尊,另有十余名侍卫对战豢鹰使者,经历了一番苦战的士兵们,此时已经无事可干,倒成了观战者。 莫守拙挥刀。 每一刀,都带着一千樽的刀气,下手绝不留情。 杂草丛中一地的士兵尸体令他心中充满了愤怒与惋惜。 这使他想起了死在锁秋岭上的十名侍卫,死得惨烈。一身早已流尽了鲜血的尸肉,定然已经成了猛兽的口中之食。 这一切,都是拜豢龙寨所赐。 很快,十余名侍卫杀死了最后一名豢鹰使者。 而莫守拙的刀,则划开了图雄的胸膛。 在苦战了很长时间之后,图雄体内的能量已是耗损巨大,根本不是初入战团的莫守拙的对手。 狼尊依然困兽犹斗。 他的战力的确比图雄和长空强大了许多,虽然能量耗损巨大,十余名侍卫仍然杀不了他,疯狂的围攻,未能伤得了他分毫,反被杀了二人,重伤一人。 “退后。” 莫守拙冷冷地喊了一声。 十余名侍卫迅速撤身后退。 莫守拙来到狼尊面前,看着他。 此时,狼尊全身都是血,如同刚从血水中捞出来的一般。 一头白发,也变成了斑驳的红色。 面相狰狞恐怖。 大好的形势,被突然出现的三十一骑彻底搅乱了。 胜利在望瞬间变成了死亡来临。 狼尊环视四周。 近二百名士兵虎视眈眈,二十余支弩箭对准了他。而豢龙寨的来人,只剩了他自己。 只要莫守拙一声令下,他就会被射成刺猬一般。 穆嬴是杀不了了,自己也得留在这里。 活了六十多年的狼尊,之前从未离开过豢龙寨。没想到平生第一次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 没有悲哀。 狼尊突然一笑,“你就是莫守拙?” 莫守拙点头,“你是谁?” “我是狼尊。” “豢龙寨三大豢兽师之一,可惜了。” 狼尊摇头,“一点儿也不可惜。” 转头看了一眼倒毙于地上的几位豢兽师和豢兽使者,再看着莫守拙,“能与我独战一场吗?” “可以,我给你最后的尊严。” 狼尊举刀,刀锋指向莫守拙。 这一次,他并没有唤出幻狼,却将自己变成了狼,身高丈余,一身红毛,面目狰狞。 只有达到了七级豢术的豢兽师,才能以身化兽,人兽合一。 整个豢龙寨,能达到这一级别的,唯有豢龙与狼尊二人。 战斗开始。 面对狼尊,莫守拙丝毫不敢大意。 被三十余名侍卫围攻,不但不落下风,还斩杀侍卫二人,重伤一人,狼尊的战力不可小觑。 惊鸿刀法十二刀一气呵成,第八十式至第九十二式。 这是莫守拙第二次使用惊鸿刀法第八十式至第九十二式,第一次是对战豢叶师。 这一次,与上一次明显不同。 刀更快,蕴含在刀身上的杀气也更强。 以身化狼的狼尊,巨大的身体无比灵巧,不但躲过了快如惊鸿的十二刀,而且还对攻出了十二爪。 第十二爪之后,狼尊距离莫守拙不足三尺,大嘴突然一张,三把刀疾射而出,呈三角形,攻击莫守拙。 不是真实的刀,而是幻刀。 幻刀比真实的刀,杀伤力更强,速度也更快。 如此近的距离,莫守拙根本没有时间反应。 破体。 于危急之时,体内的能量自主破体而出,在莫守拙身前形成了一个强大的防御界,如同光气的漩涡,高速旋转。 三把幻刀一经进入防御界,便被迅速绞杀。 已经远远低于九百樽的攻击能量,绝难攻破一千樽的防御界。 幻刀消失,防御界仍在,莫守拙已不见踪影,只能看到刀光一闪,惊鸿刀法第九十三式。 当再次看到时,莫守拙已经站在了狼尊身后。 惊鸿刀划过幻狼的左后肢,肢断血流。 狼尊现出原形,左腿膝盖以下,被刀削断。 而莫守拙的刀,已经抵在了狼尊的脖颈之上,只要轻轻一送,狼尊就会身首异处。 狼尊微微一笑,“惊鸿刀法,惊鸿刀,莫守拙,果然名不虚传。”话刚说完,伸出右手二指捏住刀身,身体往前一送,惊鸿刀透颈而过。 一股鲜血自口中喷溅而出。 狼尊死了。 死得悲壮绝然,这样的死,理应受到尊重。 战斗结束。 莫守拙走向马车。 第一卷人物罗列 第一卷中的人物比较多,为了使各位读者大大容易分辩,在此罗列一下,已出场主要人物70余人。 一、男主与女主 1.男主:莫守拙,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老秦人的刀,嬴氏部落 2.女主:有娇,莫守拙的侍女(第三卷会有一个新的身份),嬴氏部落 二、大周王朝 1.周幽王:姬宫湦,西周王朝最后一位君王 2.三公之一,上卿:虢石父 3.殷八师领兵将军:牧庚 4.另有小伯一人,未涉及性名,管理卿、大夫采邑的官吏 三、嬴氏部落 1.王:嬴开,嬴氏部落六代王,西垂大夫 2.王爷:世父,将王位让给弟弟嬴开 3.公主:穆嬴,嫁与西戎丰王为妻 4.大庶长:墨荼,平民 5.左庶长:嬴夫,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6.右庶长:嬴坤,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7.驷车庶长:嬴沐,贵族 8.上大夫:甘公,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9.中大夫:杜珀,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0.中大夫:公孙,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1.下大夫:孟呙,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2.下大夫:西吉,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3.下大夫:白毅,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4.驷车将军:莫柯,贵族 15.骑兵将军:嬴昺,贵族 16.步兵将军:白巫桥,贵族 17.弩兵将军:嬴无忌,贵族,左庶长嬴夫的弟弟 18.卫尉司主事:嬴秋,贵族 19.卫尉司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贵族 20.步兵副将军:嬴黍子,贵族 21.光明巫师:无妄,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唯一的徒弟 22.暗人:嬴沧元,潜入太师府刺探情报,身份被识破后身亡 23.天下第一易容大师:老农 四、西王部落 1.王:鸿胥,原嬴氏部落太师,后谋反成立西王部落 2.将军:西阿古 五、西戎国 1.丰王:戎措 2.军师:忻枢伦 六、鬼方(赤狄,狄部落三大分支部落之一,势力最强) 1.王:翟吁术 2.领兵将军:鬼卜,领兵五千支援西王部落,死于汧邑 3.黑暗巫师:向远,死于南山道,其师为天下第一黑暗巫师养鸟人 七、褒国 1.王:褒珦 2.王子:褒洪德 3.公主:褒姒,被逼进入王宫,嫁入姬宫湦为妾,后成王后,于骊山一战失踪 4.剑客:焉飞羽,与褒姒彼此喜欢,刺杀姬宫湦未果,身死镐京。 八、谋师门 1.门主:八方,鸿胥门客 九、豢龙族(豢龙寨) 1.族长(寨主):豢龙 2.豢蟒师:图雄,死于南山道 3.豢狼师:狼尊,死于南山道 4.豢鹰师:长空,死于南山道 5.豢叶师:叶师,死于犬丘以北 6.豢兽使者:6人,无名,二人死于犬丘以北,四人死于南山道 7.豢叶使者:若干,数人死于犬丘与豢龙寨断头岭 十、黑山部落 1.王:山神 2.王爷:山鬼 3.山神的儿子,无名,被莫守拙在黑山一顿暴打 4.客栈老板:无名 5.布店女老板:无名 十一、其它 1.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 2.天下第一黑暗巫师:养鸟人 3.天下第一剑客:秋水 4.天下第一刀客:惊鸿 5.太师府女仆:秋姐 6.太师府女仆:云姐 7.小刀子酒馆老板:嬴老板 8.小刀子酒馆老板之女,无名 9.另有悉人、侍卫、狱卒等若干人,均无名。 第74章:无关生死的永别 此役,领兵副将军嬴黍子重伤,护送公主穆嬴的一千士兵,亡七百三十九人,伤八十四人。 一地横阵的尸体,令人触目惊心。 经此一役,豢龙寨一众顶尖高手,亦是损失殆尽。 豢龙寨还能战者,只剩下了豢龙和百人左右的豢叶使者。 四位豢兽师,一人死于黑山部落通往犬丘的路上,三人死于南山道。六位豢兽使者,二人死于黑山部落,四人死于南山道。 高手尽失。 豢龙寨的战力,一落千丈。 穆嬴从马车上下来,看着莫守拙,眼波流动,想说的话没有说出口,只说了一句,“你若来迟一步,我这辈子便见不到你了。” 莫守拙朝着穆嬴躬身施礼,“臣救驾来迟,还望公主恕罪。” 穆嬴脸色黯淡,看着一地的尸体,叹了一声,“可惜,这么多的士兵为我而死。” “也是为部落而死,南山道一战,尽毁豢龙寨主力。日后攻击豢龙寨,定然会少一些阻力。这场战斗,只不过是提前了一些而已。”莫守拙说道。 “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穆嬴轻声说道。 经莫守拙这么一说,穆嬴心中倒真是少了一些难过与愧疚,稍稍释然。 部落养兵,兵为部落而死,自然是死而无憾。 士兵们在打扫战场,就地掩埋亡者。 侍女给穆嬴取来一个板凳,扶穆嬴坐下。 穆嬴看着士兵们将一具具尸体放到挖好的深坑之中,眉头紧皱,不语。 无妄站了起来。 “莫守拙,陪我去树林看看。” “看什么?” “自然是看个人。” “什么人?” “黑暗巫师,向远。” “你杀了他?” 莫守拙一惊,他自然听过向远的名字,狄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生性狂傲,师从养鸟人。 二人一起来到二十丈外的树林,进入树林不足五丈的地方,躺着一个人,正是向远。 “巫师能在二十丈之外杀人,的确令人叹服。” “他若不要这么狂傲,我如何能杀得了?” “素闻养鸟人对向远极为偏受,你杀了他,怕是会在巫师界引发一场腥风血雨。” “该来的总会来,若死在这里的不是向远,而是我,巫师界一样会生起腥风血雨。” 言下之意,若是他在此役之中身亡,无敌惊闻唯一的徒弟被杀,定然是要为他报仇。无敌亲自出手,巫师界定然大乱。 南山道一战,无论谁死,巫师界这一场腥风血雨,已经是无法避免。 只能如无妄所说,该来的总是会来,蓄势以待好了。 “找个人把他埋了吧!毕竟是巫师界的一代传奇人物,不能任其暴尸荒野。”莫守拙说道。 二人出了树林,回到马车旁边。 莫守拙叫过一个百夫长,令其安排人去树林之中埋葬向远。 大约两个时辰之后,战场清理完毕,鏖战双方的死者均已入土。原本空旷的荒野,堆起了数座坟冢。 有风吹过,呜咽如人哭鬼啼。 一个百夫长带十余名士兵和十名侍卫,护送身受重伤的将军嬴黍子与受伤的士兵回王城,医师随行保障。 巫师无妄,莫守拙及二十名侍卫,千夫长带一百六十名士兵启程,护送公主穆嬴去陇山。 两个时辰之中,穆嬴与莫守拙并没有说上几句话。 士兵环伺,穆嬴有再多的话想说,也无法说出口。 一路无事。 下午黄昏时候,车队到了嬴氏部落与西戎国的交界之地。 远远地看见有一支军队在官道上等着,大约有一千余众。 列队整齐。 显然是早就看到了穆嬴的车队,故而列队迎接。 今日之前,穆嬴是他们的敌人,但自今日始,穆嬴则是西戎国的王妃,需要受到尊重。 领头的将军是一个满脸络腮胡须之人,外相英武粗蛮。 见到护送的士兵们一个个满身是血,微微一愣。 “这是经过了一场恶战?” 千夫长点头,“正是。” “能否告知,对战者何人?” “鸿胥部落所派之人。” 千夫长并未隐瞒,如此一说,也有他的想法,就是让丰王戎措知道突袭穆嬴者是鸿胥派的人,可使戎措生出反感之心,放弃与鸿胥结盟。 将军微微一叹,“嬴氏部落内斗不息,若要灭亡,何需别人?好了,王妃交给我们,你等速回,无需进入西戎地界。” 马车之中,无妄看着穆嬴。 穆嬴苦笑,轻声唤了一声:“多谢巫师一路护送。” 这一丝苦笑,无限眷恋,无限哀愁。 无妄当然知道穆嬴的心思,却不便多说,于车中朝着穆嬴鞠了一躬,“公主多保重,无妄告辞。” 说完下车,上了一匹马。 千夫长与西戎国领兵将军各是右手举刀,以军队礼节示敬。 有西戎士兵上前,接过马缰。 马车行进。 穆嬴掀开窗帘,看着莫守拙,双目之中泪光晶莹。 这一刻,她是多么的无助,又是多么的绝望。 莫守拙的心有一种被撕裂了的疼。 他非原主,一颗心却为何疼痛如此? 脑海里如同放电影般一帧一帧闪过无数画面。 有些记忆已经非常久远,有些记忆却是他穿越过来之后才留下来的,无比清晰。 豢龙寨牢狱,穆嬴一眼便认出戴着面具的他,是因为他身上的气息。 黑夜之中,大树之上,穆嬴依偎在他的怀里,安然入睡,呼吸均匀,心无旁念。 小路之上,穆嬴拉着他的手,一刻都不想松开,只为了能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你把脸和声音都换了,我也能一下子认出你。” “我想听到你的心里话,就算一定要嫁给丰王,就算这一辈子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也想知道,一直被我喜欢着的人,是不是如我喜欢他一样喜欢着我。” “我知道你的心了,你不是不喜欢我,你是为了我,不再喜欢上另外一个女人。” “你喜欢我,却不敢说,更留不住,不惜用一生的孤独来偿还我对你的喜欢。我哥哥不想让我远嫁,却不得不为之,将自己作为一个王的尊严,弃之如粪土。你和我哥哥,其实都很苦,也都很可怜,如我一样可怜。” … 言犹在耳,伊人已经远去。 无关生死,却是永别。 马车走远,终于不见,消失在黄昏之时四处蔓延的夜色之中。 莫守拙一直看着穆嬴消失的方向,久久不动,不语。 “侍卫长,公主走远了。” 千夫长提醒道。 莫守拙没有回应。 千夫长还欲提醒,被无妄以手势制止。 许久之后,莫守拙掉转马头,一勒缰绳,不理千夫长和无妄,一骑绝尘而去。 第75章:包围太师府 一大早,嬴开便在议事大殿召开了紧急会议。 与会者有王爷世父、四位庶长、六位大夫,以及卫尉司主事嬴秋。 另外还有一人,莫守拙。 这是莫守拙第一次以真面目在王庭议事大殿现身。 当左庶长嬴夫第一眼见到莫守拙的时候,眼中顿时流露出极为复杂的神情。 数日之前,莫守拙被秘密关进不足牢狱六个时辰便离奇死亡,只见两具被烧焦无法辨认的尸体。 虽然能够依稀看出是一男一女,但嬴夫当时有肯定,这二人绝不是莫守拙和他的侍女。 嬴夫非常清楚莫守拙的战力,整个嬴氏部落,无人杀得了他。 他怀疑牢狱之中的两具尸体只是个假象,是有人刻意制造了这个假象。 能够有能力制造这个假象的,王城之中没有几个人。 最有可能的,是王上嬴开。 嬴夫虽然心中生疑,却是绝然不敢说出口。 若是无端猜疑,引起嬴开的愤怒,逼得二人撕开脸皮将矛盾大白于天下,他的日子恐怕很不好过。 毕竟,他不是嬴氏部落的王。 再次见到莫守拙,又见嬴开一副不惊不躁的神情,嬴夫瞬间就肯定了自己的判断,牢狱失火一事,必然是嬴开派人所为。 其目的,就是拿莫守拙的假死说事。 然后在议事大殿上跟墨荼联手演一场戏,先入为主把杀死莫守拙的嫌疑强加到他头上,将他置于众位庶长和大夫的对立面,使他百口难辩,让他死了那份架空大庶长的心。 戏演得天衣无缝,嬴开赢了,墨荼也赢了。 只有他败了。 猜到了内情的嬴夫心中燃烧起愤怒的火焰,很想当场揭穿嬴开。 他虽然不是嬴氏部落的王,但他却是十大分支部落的王,是王庭的左庶长,不是谁想欺负就能欺负的。 只是,在众人面前,嬴开硬生生地将一口恶气咽了下去。 不过,他一定会让嬴开给自己一个交待。 “近月之前,王庭侍卫长莫守拙护送穆嬴去西戎,于锁秋岭遭遇伏击,十名侍卫战死,莫守拙受伤,死里逃生,穆嬴被劫持。” 说到此处,嬴开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继续说道。 “我命莫守拙隐姓埋名,暗中查探突袭锁秋岭的背后主使之人,为此,不惜使左庶长受了委屈。”未经赢夫开口问询,嬴开竟然自己先说出了实情。 众人脸显愕然之色,齐齐地看着赢夫。 嬴开也看着嬴夫。 嬴夫一脸冷色,胸中有怒火燃烧。 此刻,他有一种如猴子般被嬴开戏耍了的感觉。 正欲开口询,嬴开却又接着说道:“在情况不明之时,做出此事,实属无奈,左庶长心中定然有话想说,不急,等我把话说完你再说。” 嬴开封住了嬴夫的口。 “嬴沐按着莫守拙的图纸,制造了一种新型武器,名叫弩。正是这弩,在南山道一战之中,发挥了无比巨大的作用。我决定选一万名士兵,建立弩兵,现在缺一位弩兵将军。” 正说着莫守拙与嬴夫的事,突然跳出来这么个话题,众人皆是摸不清嬴开的心思。 只有王爷世父和大庶长墨荼一脸镇定,似是早已知道嬴开想说的话。 “嬴夫,我记得你曾跟我说过,你的王弟嬴无忌善骑***刀术,现赋闲在家。我已经与大庶长和驷车庶长商议过,便令嬴无忌任这弩兵将军,领这一万弩兵,算是我给你的补偿如何?” 嬴夫闻言惊愣。 万万没有想到,嬴开以此作为给他的补偿。 太出乎意料了。 此前,二十七岁的嬴无忌不过是一介贵族子弟,在王庭之中没有任何职务。 现在却要一步跃升为将军,在军队中的地位,已是仅次于驷车庶长嬴夫。 纵然,嬴开此举只是对当初假以莫守拙之死而反制于他的一种安抚,但这个安抚,已足够让他感激涕零。 这已是嬴开绕着个弯儿给他道了个谦。 心中的怨恨顿时冰消云散。 嬴夫赶紧前出几步,双膝跪地,大声说道:“臣替王弟叩谢王上重用之恩,臣与王弟定然誓死追随王上。” “你起来吧!” 嬴开说道,知道嬴夫此时除了感激,已无其它心思。 军队正在变革,一旦变革完成,立制成军。嬴无忌就是六大军长之一。这个位置,恐怕嬴夫连做梦都不敢替自己的弟弟想。 嬴开转入正题。 “莫守拙已经查清,太师鸿胥招搅了两大门客,一个是谋师门门主八方,一个是豢龙寨寨主豢龙。突袭锁秋岭者,正是鸿胥指使,八方出谋,豢龙领兵。所幸的是,十余日前,莫守拙孤身进入黑山豢龙寨,救出了穆嬴,使得穆嬴免遭一死。” “六日前,我令副将军嬴黍子率一千精兵护送穆嬴去陇山,在南山道口,再次遇到突袭。此次突袭者,仍是豢龙寨的人,还有被称为狄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的向远。” 说到这里,众人开始窃窃私语。 锁秋岭遇袭,穆嬴被劫以及后来被救,众人均已知晓,只不过不知内情而已。 “这些人均是受了鸿胥的指使,意图在南山道杀死穆嬴,激怒丰王戎措,逼迫戎措与鸿胥结盟,助其谋反。” “王上,既然如此,为何至今还令鸿胥小人逍遥法外?” 左庶长嬴夫大声说道,此时,他是一心向着嬴开。 况且,这事关乎嬴氏部落的生死存亡,容不得有半点含糊。 “我早已知晓鸿胥意图谋反,只是苦于找不到证据,怕各位不知内情,多有议论,故而隐忍未说。现在,证据确凿,鸿胥谋反之心昭然若揭,若任其逍遥下去,必定会动摇嬴氏部落的根基,陷部落于内忧外困之中。” “王上。”甘公开口,“前些日子,鸿胥便曾游说公孙大夫、孟呙大夫、西吉大夫、白毅大夫助其成事,却被四位大夫严词拒绝。而今,鸿胥谋反之心,已是大白于天下,请王上着即下令,包围太师府,将鸿胥绳之以法。” 甘公一开口,众位大夫皆是附合。 公孙大声说道,“王上,臣与孟西白三位大夫,虽和鸿胥同根,但那已是千年之前的事,我等愿誓死追随王上,先除了这内患,再抵外辱。” “王上,我等愿誓死追随王上。”孟西白三位大夫亦是同声表态。 “王上,南山道一战,鸿胥惨败,想必定会早谋后路,还请王上着即下令包围太师府,防其外逃。”右庶长嬴坤亦是说道。 在场之人,只有王爷世父和大庶长墨荼没有表态。 这二人早已是心如明镜,不必表态。 “嬴沐听令,命你速派二百名士兵包围太师府。莫守拙,你带二十名侍卫协助嬴沐。”人心归一,嬴开迅速下达了王令。 “诺。” 嬴沐和莫守拙齐声接令,速速离去。 第76章:有暗道通往句余山 不到半个时辰,嬴沐和莫守拙亲自带领大队士兵与二十名侍卫来到了太师府。 侍卫迅速收缴了太师府门前卫士的武器,冲进了太师府,嬴沐和莫守拙随后跟进。 太师府内的仆人们见到侍卫和士兵,纷纷躲避,于墙角旮旯之中,小声地议论着。 士兵和侍卫分批冲向各个院落和房间,搜寻鸿胥等人。 莫守拙在门客院里看到了有娇。 所有的门客都已经被士兵控制。 “少爷,你怎么来了?”躲在墙角之处的有娇,一见到莫守拙便跑了过来。“你怎么不戴面具?” 莫守拙伸手将有娇脸上的面具取掉,说道:“从现在开始,你也不用戴这副丑陋的面具了。” 面具取掉,露出一张绝美的小脸。 “太好了少爷,我实是不想戴这副面具了,不舒服不说,还把人弄得那么丑。” 一张小脸上,全都是吃了蜜糖一般地笑。 这一幕,把秋姐看得呆若木鸡,半天回不过神来。 “少爷,这就是我给你说的秋姐。”有娇拉起秋姐的手,介绍道,“秋姐,这就是你天天唠叨着的莫守拙,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我的少爷。这位是驷车庶长,好大好大的大官。”一脸的骄傲之态。 秋姐听闻此人竟然就是莫守拙,赶紧施礼,“贱仆见过侍卫长大人,驷车庶长大人。” 秋且从未听说过驷车庶长,更并不知道驷车庶长的官阶比侍卫长高,她只听见过侍卫长,故而先向莫守拙施礼之后,才向嬴沐施礼。 嬴沐并未在意。 “秋姐不必多礼,在太师府这段时间,有娇幸得你的照顾,我这里一并谢过了。”莫守拙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里,有娇多次提到秋姐,莫守拙知道她为人不错,所以说话非常客气。 “少爷,你不知道,秋姐听说你在锁秋岭出事,心里着急的不行,前几天还怨我不关心你呢!” 秋姐咧了咧嘴,想笑又没笑出来,在大名鼎鼎的王庭侍卫长莫守拙面前,她可不敢像有娇那般放肆。 秋姐看着有娇, 莫守拙走向门客,包围门客的士兵闪出一条通道。 待嬴沐和莫守拙走了,秋姐才一拉有娇的胳膊,说道:“一个丑娇娘,竟是个天仙般的美人儿,我倒是一直没看出来。” 有娇朝着她一笑,未做回应,急急地朝莫守拙追去。 门客之中没有嬴沧元。 “有谁知道,嬴沧元去哪里了?”莫守拙问道。 门客中有人回应:“嬴沧元已经死了。” 莫守拙心中一惊,预感成真。 “是谁杀了他?” “十日前,太师识破了嬴沧元的身份,知他是王上派来的暗探,故而让豢龙杀了他,尸体埋在了城西的树林之中。” 此时,侍卫和士兵们前来报告,搜遍全府,未找见太师、八方和豢龙。 嬴沐面色冷峻,心生狐疑,说道:“侍卫长,数日以来,奉王上的命令,我命士兵日夜监视太师府,除八方外出未归,鸿胥与豢龙并未离开,为何遍寻不见?” “有谁知道鸿胥和豢龙的去向?”莫守拙大声问道。 门客之中无人回应,均是摇头。 “有娇,今日是否见过鸿胥和豢龙?” “少爷,我一整天都没见过他们两个人。” “要知鸿胥去向,可问云姐。”秋姐提醒道。 “去传云姐过来。”莫守拙说道。 “诺。”秋姐应了一声,速去,不久带着云姐过来。 路上秋姐已经向云姐说明了情况,见到嬴沐和莫守拙之后,赶紧施礼。 “侍卫长大人,这是云姐,豢龙的仆人。” “云姐,你可豢龙的去向?”莫守拙问道。 “昨日下午豢龙门客早早地就赶我走,今日一大早来就未见过他,不知去了何处。”云姐说道。 “下午何时?”嬴沐问道。 “未时刚过,离天黑还有三四个时辰。” “带我去他的房间。”莫守拙说道。 “诺。”云姐头前带路,莫守拙、嬴沐及一众侍卫紧随其后。 到了豢龙的房间,房内空无一人。 “有娇,去把暗室打开。” 有娇速去书架,找到按钮,按下去,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洞口。 莫守拙抽刀在手,沿着台阶进入暗室,侍卫们紧随其后。 嬴沐和有娇以及十余名士兵也跟着进了暗室。 走过一段长长的台阶,进入暗室之中。 暗室深入地下约三丈多深,内部空间很大,四周的墙壁上燃着数盏牛油灯,发出幽暗的光芒。 暗室的正中间部位,有一个高约三尺,四方形的石座,除此之外,再无它物。 莫守拙上了石座,蹲下查看。石座的四个角上各有一个明显的椭圆形压痕,上面好像摆放过沉重之物。 “这个石座之上,定然放过什么东西,只是被紧急转移了。”莫守拙沉思着说道。 侍卫们在暗室之内四处搜索。 一名侍卫在东侧冰冷的石壁上发现了一块可以移动的石头,取去石头,露出了一个小石洞,石洞之中有一个按钮。 “侍卫长,此处有一个小洞,洞中有个按钮。” 莫守拙跳下石座,来到侍卫身旁,看着小洞中的按钮,伸手按下。 “嘎嘎嘎。” 一阵响声传来,小洞旁边的石墙上打开了一扇巨大的门。 门一打开,一股阴冷的风吹了过来。 一条幽暗的通道,在昏暗的牛油灯的光线之中,笔直地通向远方。 莫守拙走进石道。 石道非常宽敞,似是利用天然洞道经人工开凿加宽增高而成,由于深入地下数丈,石道之内非常阴冷。 两侧石壁怪石突兀,顶壁之上不时有冰凉的水珠滴落,地面上的一些石窝之中,积满了水。 沿着通道走了二里,莫守拙估摸着已经出了东城门。 再走三里,地势渐高。 沿着一条倾斜的通道一直走了数十丈远,才来到了一个洞穴,洞穴的出口被巨石封住。 抬走巨石,走出洞穴。 洞穴的出口,位于句余山一座最高峰的半山腰,距离王城东门三里有余。 十万年前,句余山是万妖之族中强大的狼妖族巢穴。 万妖之族被仙封印后,句余山从此无妖,但十万年以来,很少有人敢深入句余山腹地。 洞口处明显有人类活动的痕迹,有新痕,也有旧痕,一定是有人经常从此地进出太师府。 “鸿胥等人定然是从这条通道离开了太师府,并且搬走了暗室中的神秘之物。”莫守拙说道。 “想不到太师府竟然有暗道通往城外。若有敌军从此处秘密进入王城发动突袭,可真的是太凶险了。”看着烟云迷蒙的远处,嬴沐发出一声感叹。 “侍卫长,是否前去追击?”一名侍卫小头领问道。 莫守拙摇头,“鸿胥等人早已远去,追不上了。驷车庶长,我们速速回去,将事情禀报王上,请他定夺。” 众人进入洞穴。 莫守拙吩咐众侍卫,“把洞口封住,造成无人来此的假象。” 第77章:家 听了嬴沐和莫守拙的汇报,嬴开脸色阴郁,轻轻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鸿胥定然是回到了汧邑,他这一去,如同恶虎归山,再要捉拿,实在困难。” “王上可派军队围剿。”嬴沐大声说道。 “与鸿胥一战,已是无可避免,若是败了,嬴氏部落将变得岌岌可危,嬴沐,此中利害,你可知晓?” “臣知道,臣定会加紧督训以强军。” “一旦穆嬴那边传来消息,西戎与嬴氏一年无战事,便兵发鸿胥。”嬴开迅速下定了决心,其势已是无可更改。 先下手为强,绝不能等鸿胥羽翼丰满再动手。 现在,嬴开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穆嬴身上,只要她能说服戎措给嬴氏部落一年的时间,他就会倾整个部落之力,除掉鸿胥。 嬴开说完,朝着二人挥挥手。 莫守拙和嬴沐转身出了议事大殿。 “我能看得出来,王上内心无比焦虑。他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了公主身上,希望公主能够说服戎措,给嬴氏部落一年的时间。”嬴沐说道。 莫守拙叹了一声,没提穆嬴,只说道:“鸿胥逃回汧邑,必定加紧练兵,驷车庶长,接下来的这一战,怕是得由你亲自挂帅了。” 嬴沐“哈哈”一笑,“那是自然,身为驷车庶长,我巴不得日日鏖战沙场,杀个痛快。侍卫长,我去督训,就此别过。” 二人在议事大殿外道别。 莫守拙回到小刀子酒酒馆,有娇已经把东西收拾完了。 去议事大殿之前,莫守拙嘱咐过她,将小刀子酒酒馆的东西收拾一下,回自己的府邸。 鸿胥离府,自己的身份也已明朗,不必再待在小刀子酒酒馆。 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 二人的东西全部加起来,不过就是两个布包,都是日常用品。 “侍卫长大人,这酒馆?” 此时,嬴老板已经知道,面前之人,就是嬴氏部落大名鼎鼎的王庭侍卫长莫守拙。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莫守拙的真面目。 因为知道了莫守拙的身份,嬴老板更加显得小心心翼翼。 在嬴老板眼中,王庭侍卫长可是神一样的存在。 “送给你了,我要了也没什么用处。”莫守拙痛快地说道。 “侍卫长的钱?” “什么钱?买小刀子酒酒馆的钱?那是你的了。” “小刀子酒酒馆还是侍卫长大人的,一切开支收入,小人会定期前去禀报,这样可否?” 莫守拙想了一下,“也罢,就按你的意思办,不过不必找我禀报,有时间了我会来一下,你把帐目做好就可以了。” “诺。”嬴老板赶紧点头。 莫守拙与有娇离开小刀子酒馆,回到自己的府邸。 说是府邸,其实只有一个院落,四间房子,比较陈旧。 这样的院子,在王城之中遍地都是。与平民的院落,没有多少区别,甚至都不如那些家境好一些的平民。 只有一个好处,小院处于王城内城之中,所在的巷子北端出口向东二十丈,就是议事大殿。与这条巷子紧挨着的,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队所在的巷子。 两条巷子的中间部位,有一条小巷相连,莫守拙从家里去卫尉司,不到十丈距离。 有娇取出钥匙打开门,十多天没回来,院子里已经生出了许多杂草,呈现出一派荒凉之气。 室内也落满了灰尘。 “有娇,我们分个工,你收拾室内,我去把外面的杂草除了。” “不不不,少爷你赶紧歇着,这点活我一个人干就行了。” “我又不累,何必歇着,让你一个人干,被人看见了,岂不是要怪我欺负你?” 有娇“嘿嘿”一笑,“少爷,你要真想干我也不拦着,若是嫌外面的活不够干,这屋里的活,你也可一并干了。” “美得你。” 莫守拙瞪了有娇一眼,有娇朝他吐吐舌头,做个鬼脸。 莫守拙到了院子,刚找来木锹准备除草,院子里来了十多个佩刀之人,都是他的属下,王庭侍卫队的成员。 “侍卫长地位尊贵,怎能干这粗活。” 其中一人,不由分说就抢过了木锹。其余人等,则分头去收拾别处。 有娇探出小脑袋,嬉笑着说道:“各位哥哥,这屋里的活,就没人愿意来帮一把吗?” “有娇,好长时间没吃到你烧的菜啦!你若是愿意给兄弟们烧几个拿手好菜,让我们陪着侍卫长喝上一场酒,屋里的活,便全替你干了。”一个年龄稍长一些的侍卫大声说道。 有娇跑过来,将手中的抹布塞到他手里,“午子哥哥,收拾干净啊!我这就去买菜。”顺手提起一个篮子,“少爷,我去啦!” 说完,便朝着大门跑去。 “多买几个猪蹄子回来。” 被有娇称为午子哥哥的,是王庭侍卫队第一小队的队长,级别是百夫长,但手下却只有十名侍卫。今天轮值休息,听人报告说是莫守拙回来了,便带着一众兄弟赶了过来。 午子喊完,低头看看手中的抹布,无奈地说道:“侍卫长,你把这有娇都惯得没个女人样了。” “我倒觉得她越来越像个女人了。” “啊?”午子一愣,随即“哈哈”一笑,“也是,娇蛮任性,古灵精怪,的确像个女人。” 说完,朝着身边几个人喊道,“走吧!随我一起去收拾屋内。” 有娇很快就提着菜回来了,洗洗切切,生火炒菜。 几个年轻一点的侍卫在身边帮着,被有娇使唤地跑来跑去。 等把屋内屋外收拾干净,莫守拙问午子:“杜栾呢?” “副侍卫长这段时间很少回卫尉司,一直待在王庭,贴身保护王上。”午子说道。 莫守拙点头,“前些日子我有过交待。” “侍卫长这些日子来遇到的事,兄弟们都已经听说了。先是锁秋岭遇袭,后又孤身涉险前去豢龙寨救出公主,再在南山道一战尽屠豢龙寨数名高手,兄弟们听了侍卫长的英雄壮举,皆是振奋不已。”午子说道。 莫守拙笑笑,“也差点死了好几回,能活着回来见到兄弟们,已是非常侥幸。” 午子“哈哈”一笑,“只要不是被围攻,一对一战斗,天下虽大,谁人能杀得了侍卫长?” 两个侍卫端上来四个菜。 莫守拙去拿来四坛老刀子酒。 “侍卫长有这么多存货?”午子说道,打开一坛子酒,闻闻,酒香扑鼻。 “侍卫长的酒,还是王爷亲调的酒,兄弟们今日定要一醉方休。”午子兴奋地说道。 第78章:阴谋 莫守拙一直睡到第二天的巳时才醒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阳光从窗口射进房间掉落在地上,一片斑驳。 有娇仍然睡着。 睡着的有娇并没有同往常一样,蜷缩在床的一角,而是蜷缩在莫守拙的怀里。 这一幕情景把莫守拙吓了一跳。 赶紧看了一眼,还好,衣服都完好。只是,上身穿的,已不是昨天的衣服。 心生孤疑,自己对有娇做了什么? 赶紧推了有娇一把。有娇睁开眼睛,双眼迷离,似醒不醒。 “有娇,你怎么睡在我怀里?” 有娇坐起来,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少爷,你昨夜里喝得烂醉如泥,吐了不少酒,衣服上也有,我便帮你换了衣服,害怕你半夜里有什么事,就没敢回自己房间。” “你以前不是都蜷在床角睡吗?” 有娇“嘿嘿”一笑,“我是想去床角睡来着,可看你那么难受,就抱着你睡了。” “我没对你做什么事情吧?” 有娇将脑袋摇成拨浪鼓,“少爷,你什么都没做。” 听有娇说得如此肯定,莫守拙一颗悬起来的心算是放了下来。 “有娇,日后我若是喝多了酒,你就回自己房间睡,不许留在我身边。”莫守拙很严肃地说道。 酒后乱性,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 “你要是不让我走呢?” “别理我。” 有娇“嘻嘻”一笑,“你是少爷,我哪敢不理你啊!” “我要是喝醉了,便不是你的少爷,你不用理我。” “你喝醉了洒,也是我的少爷。” “你故意气我是吧?” “有点。”有娇目光流转,一副调皮的神态。 “那好吧!你气死我算了,气死了就没有少爷了。赶紧起床,洗漱。” 洗漱完毕。 “少爷,你想吃什么?我去做。” “不做了,出去吃。” “昨日下午那些菜已经花了好多钱了,还出去吃啊?”有娇有些心疼地说道。 作为掌家之人,在仅靠莫守拙一个人的薪水养活两个人的情况下,她需处处精打细算才行,不能月月见光,连点余钱都没有。 “没事,我们不是还有个小刀子酒酒馆吗?而且王上留在落雁巷七号的钱也没花完,等会去取回来,贴补家用。” 有娇赶紧拍拍前额,“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过会儿就去取,免得被强盗给偷走了。” 二人出门,有娇落锁。 在一个卖早点的摊位上点了些吃的,刚吃了几口,却见一名侍卫急急赶来。 “侍卫长,王上命你速去议事大殿。” “何事?” 侍卫看了一下周边,无人注意,低声说道:“嬴氏及河西孟西白四个部落的一万多匹马,昨天夜里全都死了。” 莫守拙一惊,差点被一个刚塞进嘴里的包子噎住,“怎么死的?” “不知道,王上已传众位庶长和大夫议事。” “有娇,你吃完了就回家,落雁巷的事以后再说。”莫守拙抓起两个包子,与传令侍卫急急去往议事大殿。 莫守拙赶到议事大殿的时候,王上嬴开及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的王都已经到了。很快,王爷世父及一众庶长和大夫全部到齐。 “嬴氏、河西孟西白四族为周王朝豢养的一万四千多匹马,昨日夜里,全部离奇死亡。”嬴开开门见山地说道。 庶长和大夫们听闻此事,皆是倒抽一口凉气。 一万多匹马突然死亡,实在是一件天大的事,这要是让性格暴烈的姬宫湦知道了,嬴开、孟呙、西吉、白毅的性命必然难保。 气氛顿时变得非常压抑。 “王上,这马死得蹊跷,需得速速查明原因,否则无法向周王交待。”左庶长嬴夫大声说道。 “王上,大周王朝共有马匹四万三千余,全部由嬴氏及各分支部落豢养,一夜之间杀死万余,这其中定有阴谋。”右庶长嬴坤亦是说道。 “王上,可知是何人所为?”世父也问道。 嬴开摇头,“这个消息,是今晨才接到禀报,具体内情,我不知,孟西白三位大夫亦是不知,急召各位前来,便是商议此事。” “王上,需尽快封锁消息,绝不可让周王知晓。”甘公说道。 “甘公,各个马场,均有周王派的主事之人,这个消息,怕是早已经传到周王耳中了,封是封不住的。周王传唤王上的信使,一定已经在来犬丘的路上了。”墨荼说道。 “大庶长有何良策?”甘公问道。 在鸿胥谋反一事未决,丰王戎措态度未明的情况下,又发生了这么一件捅破天的大事,嬴氏部落已经是四面楚歌,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作为嬴氏部落的嫡系,甘公内心之中自然是非常忧虑。 虽然他平时不太喜欢过问政事,但此事事关嬴氏部落的生死存亡,已由不得他置身事外,高高挂起。 “需速速派人前往四处马场,查清万余马匹的死因,尔后再商讨应对周王之策。”墨荼说道。 “此事定是鸿胥所为。” 嬴夫大声说道,“南山道突袭失败,公主安全到达西戎,相信戎措不会再与鸿胥结盟。王上派兵包围鸿胥府,已是与其撕开了脸面,接下来势必兵戎相见。此时杀死部落为周王豢养的马,可使周王于盛怒之下传唤王上,施以重责,使得王上无暇顾及其它,鸿胥便可迅速完成谋反准备。” “左庶长的推断定然无错。”墨荼说道,“眼下最难的事,是如何找到证据,没有证据,绝难说服周王放弃追责王上之心。” “此事若果真是鸿胥所为,算是一招棋把我们逼到了绝境,八方此人,的确不能小觑。”嬴开说道。 “真乃小人也。”甘公气急而骂,“谋师门出此小人,便是真正走到头了。王上,得设法杀掉此人,否则,不知还会设下多少阴谋之局。” 嬴开摇摇头,“八方已到汧邑,想杀了他,很难。” “王上,臣去杀他。”莫守拙说道。 “杀八方毋须急在这一时。”嬴开说道,然后看着众人,“万余马匹死亡,周王必定盛怒,需得有个说法才是。今日我便启程前往镐京面见周王陈述此事,左庶长与莫守拙陪我前去。” “王上,姬宫湦正是盛怒之时,你此刻去镐京,形同羊入虎口,万万不可。”公孙劝道。 “事已至此,躲是躲不过去的,唯有先行一步,方可平了事端,我意已决,众位不必再劝。” 嬴开决心已定,语气坚决。 “我不在期间,部落政事交由王兄世父处置,各位庶长及一众大夫要鼎力配合。嬴坤,你着即派人前往四处马场,查清马匹死亡原因。嬴沐,其余各处马场加派百人防卫,绝不可再生出事端。” “诺。” 众人齐齐领命。 第79章:夜见虢石父 “臣愿陪王上一同去镐京,替王上担责。”孟呙大声说道。 “臣等也愿陪王上去镐京。”西吉、白毅同声说道。 河西孟西白三族的马场,都是匹马未剩,责任由嬴开一人来担,三人心中都是不得安然。 “不必,我一人去足矣!周王若是追责,由我一力承担。”嬴开断然说道,随即看着世父,“王兄,我若一去不归,请王兄接替王上和西垂大夫之位,带领嬴氏部落平息叛乱,走出困境,推行改革,图谋兴起。”话已说得非常绝然。 “王上…”世父想说什么,却被嬴开以手势打断。 “甘公,你是部落之中最年长的王,也是王庭的老臣,我若身死镐京,你需出面主持好世父的接任之礼。” 生离死别。 “王上。”甘公听闻此言,瞬间老泪纵模,双膝跪地,“老臣翘首以盼,王上能平安归来。” 甘公一跪,众人纷纷下跪,齐齐高喊一声“王上”。悲愤之情,溢于言表。 嬴氏部落,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 一个时辰之后,嬴开、嬴夫、巫师无妄、莫守拙及一众侍卫共计十四人离开王城。 十余骑快马在土道上掀起漫天灰尘。 从犬丘去镐京,走汧邑道路最好,无需翻山越岭,但这条路显然已是走不成。 急行二日,第二天的下午天黑之前,进入镐京城,住进了专门招待各地诸侯和官员来京朝见周王的驿站。 吃过饭,嬴开房间,四人议事。 “墨荼曾提醒我,在面见周王之前,需得先去见一下上卿虢石父,只有得到了他的帮助,方有可能逃过这一劫。”嬴开说道。 虢石父,姬姓,名鼓,西虢国人,西虢国第七任君主,虢文公的儿子,被姬宫湦任命为上卿,位高权重,贪财好利,善于逢迎,深得姬宫湦信任和喜欢。 “大庶长果然心思缜密,洞晓大周王朝当前之局势。只是,虢石父贪财好利,若无重礼,恐怕很难得到他的帮助。”嬴夫说道。 嬴开微微一笑,“左庶长不必忧虑,这次来,我带了一件贵重之物,相信虢石父定然喜欢。” “那就好,臣陪王上同去。” “也好。” 更夫锣声传来,已过戌时,天色大黑,“时辰差不多了,我们这就去见他。” 莫守拙找了一个驿站的小官员,塞给了他一把刀币,请其带路。 四人离开驿站,走过了几条胡同,来到虢石父的府邸门前。 侍卫前去通报,不久回来,说道:“上卿有请。” 莫守拙正欲随同嬴开进府,被侍卫拦住,“携刀者不得进入上卿府内。” “上卿府上,无需忧虑,你二人便在这里等着,我与左庶长前去便可。”嬴开说道。 莫守拙将肩膀上的一个小包取下来交给嬴夫,嬴夫接过来,感觉非常沉重,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贵重之物。 虢石父在书房等着他们。 见到嬴开,态度冰冷。 这也难怪,虢石父是周王朝的上卿,姬宫湦最为亲近之人,就算是各地的诸侯来朝,也需得先来拜见于他,以示尊重。 若是有谁敢冷落,虢石父只需在姬宫湦面前说上几句坏话,日子恐怕就难得过不下去。 而嬴开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垂大夫而已,身份地位与诸侯相比差得太远,虢石父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只所以见嬴开,只是想看看他带来了什么礼物。 自从成为上卿之后,所有来府里拜见他的人,没有一个是空着手的。 “西垂大夫夜访上卿府,所为何事啊?” 虢石父语气冷淡,最后一个“啊”字,故意拖得很长,以示自己的威严。 “深夜叩挠上卿,嬴开不胜慌恐,特地献上一物,以示对上卿的敬意。”嬴开很小心地说道,说完,朝着嬴夫示意。 嬴夫赶紧将莫守拙交给他的小包放到桌子上,打开数层包裹后,但见荧光闪烁,室内的亮度突然增强了许多。 嬴开献给虢石父的礼物,是一件女娲举五彩之石补天雕塑,高三十五公分。 女娲的身体用珍贵的白玉雕刻而成,通体洁白光滑,脸部表情惟妙惟肖,神态丰富。 最神奇之处,是女娲手中高举的一块玉石,呈现五彩之色,于幽暗的灯光之中,发出五彩荧光。 虢石父的双眼顿时射出贪婪之光。 “女娲补天?” 虢石父张口便喊出了雕塑的名字,定然是早就知道有这件稀世宝物存在。 “上卿好眼力,此物正是女娲补天,可射出五彩荧光,乃先祖代代相传,听闻上卿喜欢收藏珍贵之物,特来奉上。” 虢石父小心翼翼地将女娲补天托在手中,反来复去的看着,口中“啧啧”有声,笑逐颜开,“不错,不错,果然是件稀世宝物。我是早有听说,今日终得一见。” 将女娲补天轻轻地放到桌子上,脸色变得极为缓和,“嬴开,你送我此物,定是有事相求,说吧!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禀报上卿,前天夜里,嬴氏部落为大王豢养的马,有一万四千余匹突然离奇死亡…” “此事我早已知道,大王盛怒,定要重责于你。”虢石父打断嬴开的话,“可查清原因?” “定是有人设下阴谋,图谋让大王重责于我。” “此人是谁?” “虽无证据,猜想定然是嬴氏部落分支部落之王,鸿胥。此人谋反之心昭然若揭…” “没有证据,如何说服大王,此事乃鸿胥所为?”虢石父再一次打断嬴开的话,“何况,鸿胥受你管辖,身为西垂大夫,你这失职之责,定然是逃脱不掉。” “正是没有主意,故而来找上卿相帮。” “嬴开,你这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啊!大王盛怒,这事的确难办。”虢石父说道,又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女娲补天,“不过,你送我如此贵重之物,就算再难,也得帮你一把不是?” 嬴开与嬴夫赶紧向虢石父施礼。 “感谢上卿相助之恩,每年向王上进献之时,必定少不了上卿的一份。” 虢石父没有回应,一直在沉思,这件事,的确不太好办。 良久之后,说道:“你先回去吧!明日一早随我去见大王,大王若是盛怒之下杀你,我会说服他将你暂且投入牢狱,你不必惊慌,就在狱中待着,不日定会放你出来。” 嬴开和嬴夫再次施礼,“有劳上卿了。” 得到虢石父如此一句话,嬴开孤悬的心,放下了一半。 第80章:来得真不是时候 辰时刚过,周王姬宫湦的偏殿之前,齐齐跪着数十名大臣。为首者,正是王后娘娘的父亲,国丈申侯。 “请大王上朝。” “请大王上朝。” “请大王上朝。” 呼喊声此起彼伏,一波接着一波。 在位三年,大周王朝年轻的君王整日花天酒地,沉溺于上卿虢石父四处搜罗进贡的美女,不思作为。 这一次,又是整整二十四日留恋花丛未开朝政。 屋子里的声乐戛然而止,斜倚在龙椅之上的姬宫湦半眯着眼,疲惫的问了句,“什么人?” 昨夜定是战斗不止,否则,大清晨的不会如此尽显疲态。 听到问话,门口的悉人小碎步奔跑进来,“启…启禀大王,是申侯率一众大臣跪于殿前。” “何事?” 姬宫湦懒洋洋地问道,他最近越来越讨厌申侯这个人。 三年前岐山地震。 申侯联名大臣进谏,说周王朝发于岐山,地震乃不详之兆,借此斥责姬宫湦昏庸无度,招来天降异象,请求他勤于朝政、治理王朝… 三年时间里,申侯从没个消停的时候,只要姬宫湦三天不临朝,他必定召集一众大臣前来逼宫,令姬宫湦不胜其烦。 最近几次进谏,申侯不但逼他亲理朝政,还要他罢黜上卿虢石父、司徒祭公和大夫尹球,让姬宫湦更加不爽。 “是来请大王上朝的。”悉人小心地说道。 姬宫湦问了一句,“此刻已是何时?” “辰时已过。”悉人回道。 “时辰尚早,这是不准备让人睡觉了吗?”姬宫湦怒吼一声。 悉人惊恐,慌跪于地,声音颤抖着说道,“申…申侯说,若是大王不肯上朝,他们便在门外长跪不起。” 姬宫湦深深的吸了口气,以此平息心中的怒火,一只腿踩在桌案边沿,喊了一声:“宣…” 殿门缓缓开启,申侯等一众大臣鱼贯而入,跪地高呼:“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有事出奏,无事退朝。”悉人站在大殿一端高声喊道。 “臣有奏。”申侯大声喊道,双后高举一道厚厚的奏折。 悉人下来,将奏折取过,低首捧于姬宫湦面前。 姬宫湦接过,草草地看了几眼,嘴角泛起冷笑,然后将竹简重重的扔在了地上,手指申侯,怒斥道,“什么妺喜,什么妲己,你这是将寡人与夏桀、商纣相提并论,暗示寡人要做亡国之君吗?申侯,你好大的胆子。”袖袍怒甩。 “臣不敢!”申侯的上身跪伏于地,一张脸已几乎贴着地面。 “你不敢?” 姬宫湦在堂上冷笑开来,阴冷的笑容灌满了整个偏殿,殿中充斥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 “申侯,你大一早的带领众臣来逼宫寡人,还你还有不敢做的事吗?我且问你,这个天下,到底是你申侯的,还是寡人的?” 听姬宫湦如此说,申侯将心一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自然是大王的。但大王身为一国之君,重用小人,疏远贤臣,致使朝政混乱。更有上卿虢石父四处搜刮美女,闹得人心惶惶,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大周王朝岌岌可危。肯求大王勤理朝政,亲贤臣,远小人,以正视听,以强国祚。” 申侯一番言论,义正言辞,群臣迎合作揖和声,“请大王亲贤臣,远小人,以正视听,以强国祚。” 姬宫湦忽然笑了出来,仰天长笑,笑得酣畅淋漓。 这一笑,笑得台下众位大臣额头冒汗,浑身颤抖。 “申侯,你连自家人都管不好,却在寡人面前说上这么一番慷慨陈词,不觉得有愧吗?”姬宫湦语气缓慢而不屑地问道。 “老臣听不明白大王的话,请大王明示,老臣没有管好哪个家人?” “你啊!还是先去管管你的女儿吧!教教她怎么做一个称职的王后,不要整天惑乱后宫。免得哪天惹怒了寡人,让她做不成这个后宫之首。”说到此处,姬宫湦懒得再理会申侯,靠到龙椅的皮绒之上,闭上眼睛。 姬宫湦此刻抛出王后申氏,威慑之言明显。以此提醒申侯,你是国丈,是自家人,不要跟一众大臣联手逼宫,若是把寡人逼急了,这个王后之位,可就不是申氏的了。 可惜申侯不为所动,他这次来,是打算连性命都不要了,还在乎自己女儿的王后之位? “王上,王后身为后宫之首,若是做了不忠不义之事,我自会提醒…” “去去去,你这就去后宫提醒她一下吧!”姬宫湦粗暴地打断申侯地话。 “王上,上卿虢石父专横跋扈,司徒祭公、大夫尹球阴险狡诈,三人把持朝政,多行恶事,其罪当诛。”申侯不提王后的事,接着说道。 姬宫湦猛地坐起来,目光直视申侯,“你的意思…要寡人将天下交给你打理?” “老臣不敢!” “滚。”姬宫湦再也忍耐不住,抓起桌案上的一把奏折用力扔向申侯,“寡人怎么做这个大王,不用你们来教!”说完,朝着悉人挥了一下手。 “退朝。”悉人心领神会,立刻喊了一声。 申侯与几位老臣互相对视了一眼,知道姬宫湦是断然听不进他们的忠言,无奈地摇了遥头,施礼,退出。 出了偏殿,几位老臣边走边摇头叹气,其中一人问道:“申侯,大王听不进忠言,这可如何是好?还请申侯想个策略。” “各位都听见了,方才于偏殿之上,大王拿我女儿的王后之位来威慑,指向已是极其明显。身为臣子,我等虽有进谏之责,却无逼君之道,大王不听,又能奈何?”申侯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大周王朝…” 申侯冷笑一声摇了摇头,欲言又止。 一众大臣离开不久,姬宫湦怒火未消,悉人来报,“大王,西垂大夫嬴开求见。” “斩。”盛怒中的姬宫湦猛地挥了一下手,以毋庸置疑地的语气大声喊道。 嬴开来得真不是时候。 “大王。”悉人小心地喊了一声,“上卿大人亲自陪西垂大夫来见大王。” “宣。”姬宫湦利索地改口。 第81章:嬴开入狱 悉人宣虢石父和嬴开觐见。 二人跪伏于地。 “平身吧!”姬宫湦淡淡地说道,“嬴开,你给寡人说说,那一万多匹马是怎么死的?” 大概是因为虢石父相陪的缘故,姬宫湦的语气相当缓和。 “臣惊闻一万四千余匹马一夜之间暴死,心中慌恐。因怕大王盛怒,未及查清死因,便急急赶来镐京,当面向王上请罪。” “一万多匹马,岂能是个请罪便可饶恕的?若人人都像你,大周王朝还有什么法度可言?” 姬宫湦脸色平静,语气很轻且低沉。 嬴开深知,姬宫湦并不是只有盛怒之时才会杀人,他高兴的时候,一样会杀人。 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嬴开再次跪伏于地。 “臣深知万死不足以抵重罪,只盼念在臣对大王一片忠心的份儿上,宽恕臣这一次。” “大王。”虢石父说道,“西垂大夫此次来镐京,一是向大王当面请罪,二来,还给大王带来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姬宫湦看着虢石父,眼中显现一抹异色。 在姬宫湦的记忆中,凡是被虢石父称为好消息的,三年以来,除了女人,再无其它。 这一次,定然如此。 “大王,褒国国君褒珦有一女,名为褒姒,年方十七,据西垂大夫说,此女之美,胜似天人,乃凡世难得一见之尤物,大王若能是见到此女,必然喜欢。” 姬宫湦和嬴开都是看向虢石父。 姬宫湦眼放异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虢石父已经多日未曾帮他寻来美女,这后宫中的女人,他已经有些厌了。 嬴开却是一脸茫然,他何时跟虢石父举荐过褒姒?这个人,他是连听都没听说过。 “嬴开,这个褒姒,真有上卿说得那么美?” 姬宫湦问询,嬴开不能不回答,转头看了虢石父一眼,虢石父微微一笑,“西垂大夫不必顾忌,大王问你,你便如实说好了。” “诺。”嬴开应了一声,不敢置疑虢石父说得是真是假,形势如此,已容不得他过多忧虑。 直起上身看着姬宫湦,大声说道:“大王,褒国国君之女褒姒之美,的确非同凡人,此女只能陪大王,留在褒国,便是暴殄天物。” “哈哈哈哈。”姬宫湦发出一阵长笑,笑毕,“嬴开,若褒姒其人果真如你所说,寡人不但不杀你,还有重赏。上卿,你便将嬴开暂且投入狱中,待寡人见过褒姒之后,再作定夺。” “诺。”虢石父大声应道。 伸手拉了一把嬴开,“大王宽你多活几日,还不谢恩?” “臣叩谢大王不杀之恩。”嬴开高声喊道。 姬宫湦挥了挥手,“走吧走吧!去狱中待着去。” 嬴开随虢石父退出偏殿大门。 “上卿…” 一出殿门,嬴开来不及擦去额头的汗水,便要问询,却被虢石父打断,“不必多问,唯有此法,方可救你。” “可在下并未见过褒姒此人。”嬴开急急地说道。 若是褒姒并非如虢石父说得那般娇美,令姬宫湦大失所望。这欺君之罪,嬴开定是逃脱不掉,不但自身性命难保,恐怕还得被诛上好几族。 嬴开有一种被虢石父推进坑里的感觉。 “西垂大夫不必忧虑,我能如此说,定然是心中有数。褒姒此人,我是早已听说,且看了她的画像,的确是凡世难得一见的尤物,只是一直未向大王举荐,你可知是何因由?” 虢石父看着嬴开,脸上挂着一副神秘的笑。 “在下愚昧,难以猜度。” 嬴开的确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二人的心思不一样,活法也不一样,做事的风格自然不同。 嬴开一心想着改革旧制,兴部落、佑万民,实现他挤身诸侯之列的宏图大愿。 虢石父却只有一件事,就是讨姬宫湦喜欢,只要能让姬宫湦高兴,保住他的上卿之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你可知申侯联合一众老臣,于今晨在偏殿之中细数我的诸般大罪,妄图让大王杀了我?” 嬴开摇头,“在下的确不知。” 虢石父“呵呵”一笑,“大王不但不杀我,还重用于我,原因只有一个,我能给大王找来美女。可美女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若是把辛辛苦苦找来的美女一股脑儿地举荐给大王,不但大王的身体受不了,一旦大王厌了,我还能再去哪里找?” 嬴开恍然大悟,“上卿是说,细水长流?” “正是如此,故而我将这个最美的褒姒一直藏着,留在最关键的时候用,想不到竟然帮了你一忙。” 嬴开赶紧朝着虢石父施礼,“上卿垂怜,在下感激不尽。” 话虽如此说,心里却是很看不起虢石父,甚至有些鄙视。 身为三公之首,不好好治理朝政,以运国祚,整日里四处寻找美女,讨得大王喜欢,导致朝纲混乱,民不聊生,使得大周王朝国势日益衰败,四方诸侯怨言在心,纷纷暗自发展势力,以图自保,大大消弱了王室的权力和威信。 姬宫湦以虢石父为臣,实在是大周王朝的不幸。 心中虽如此想,脸上却是绝然不敢表现出来,毕竟自己的性命,可是牢牢地捏在了虢石父的手掌心里面。 只要虢石父在姬宫湦面前说上一句坏话,他这颗大好的人头,怕是眨个眼就不在自己脖子上了。 “你需在牢狱之中待上些日子,放心,褒姒一到,你必定即刻出狱,正如大王所说,不但不死,还会封赏些钱银。” “大王封赏钱银,在下自会送到上卿府上。”嬴开赶紧说道。 “你啊!倒真是个乖巧之人,不过我需提醒你一下,大周王朝的马都在你嬴氏部落,若是再有马匹离奇死亡,天下无人能够救你,你便洗净脖子,等着大王命人来砍吧!” “感谢上卿提醒,在下已命军队加强马场防卫,此等事情,绝不会再发生。” 说到此处,虢石父朝着一名侍卫召召手。 “你带西垂大夫去找小伯,关入牢狱,顺便跟小伯说一声,西垂大夫并非戴罪之人,不可难为,需得好酒好菜招待着。” “诺。”侍卫接令,“西垂大夫请。” 嬴开朝着上姬石父再施一礼,随着侍卫离去。 第82章:小女孩和一滴水的故事 四天期限已满,褒姒未到镐京。 褒国的国君褒珦并不是一个甘心屈服之人,虢石父两次派人前去索要褒姒,都被褒珦拒绝。 盛怒之下,姬宫湦派出了军队,这是他接任大周王朝国君三年以来,第一次对外用兵。 因为一个女人。 嬴开被关进牢狱的第六天,三万大军离开镐京,前往褒城。 战争持续多久,没人知道。 几天来,莫守拙每天探监三次,每次去都不空手,总是会带些钱财给狱卒,一来二去,跟牢狱的几个狱卒便混得比较熟了。 于是,莫守拙提出了一个要求,进入牢狱,陪着嬴开。 他始终没忘了自己被关进牢狱时嬴开做的那件事,幽暗的牢狱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令人无法防范的突发事件。 只有近距离地守护,嬴开的安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与嬴开同处一室的要求未得到允许,因为这不符合法度。 莫守拙退而求其次,进了正对着嬴开的一间狱室。 走廊两侧的狱室都是栅栏门,嬴开狱室中的角角落落,可尽入眼中,任谁进来对嬴开有图谋,都逃不过莫守拙的眼睛。 除了在饭菜之中做文章。 狱中的莫守拙整天无事可做,便一门心思地进行修炼,在修炼中熬过时间。 炼精境、化神境、成虚境、破体境,每天都要完成一个波次。 至第十天,可收发随心。 奇经八脉之中,能量时而如滔滔江河汹涌澎湃,时而如涓涓细流婉转流淌,发自丹田,又归于丹田。 破体而出,在周身形成强大的防御界,只在一念之间。 自我感觉,攻击力与防御力较之以前,又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突飞猛进,令莫守拙心中无比惊喜。 他一直没忘了豢龙。 他坚信此时的豢龙也一定如他一样在苦修,意图唤醒体内的九条龙。 一条龙的战力已经足够强大,九条龙又会是什么概念? 莫守拙猜不到,但能肯定的是,拥有五百樽能量的武者可能不是一条龙的对手。 因为,身为炼精巅峰的原主,就是在锁秋岭上被豢龙和一条龙击伤或者是杀死的。 第十四天的夜里,完成了一个整流程修炼的莫守拙,欲睁开眼睛之时,突然感觉脑海中的第二个记忆蛋有了异动。 并没有像第一颗记忆蛋那样破裂绽开,而是在缩小。 不停地缩小,最终缩成了一滴水,晶莹透亮。 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清晨的原野,有鲜花盛开,有轻风流转。 水滴就悬浮在虚空之中,然后开始发生变化,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女孩子,只有七八岁的年龄,头上扎着一对小辫,皮肤细嫩,容颜娇美,很童真,也很可爱。 一滴晶莹的露珠,垂在一片细长草叶的叶尖上,女孩蹲下来,静静地看着。 小小的露珠上映出来一只黑黑的眼睛,那是小女孩的眼睛,女孩轻声说道:“我有三只眼睛,两只在脸上,一只在草叶上。” 一阵微风吹来,引得草叶摇动,露珠滴落,渗入泥土。 女孩翻开草丛,却再也找不到露珠,很伤感。 因为一滴露珠,女孩便对这片泥土有了感情,她找来一颗稻谷的种子埋进露珠消失的泥土之中。 当种子在露珠的滋养下变成一株沉甸甸的谷穗在轻风中摇曳时,女孩仿佛再一次看到了叶尖上的那滴露珠,闪闪欲动,晶莹剔透。 小女孩用稻谷做成了粥,“我把你吃了,你就进到我身体里,变成一滴血了。” 小女孩慢慢长大,发丝变得越来越光泽柔顺,身材也变得越来越丰满,长成了一个丰盈娇美的女人。 十六岁的时候,女人嫁给了一个她喜欢的男人。 此后的几年,女人接连生下了三个孩子。 她用她的奶水喂养孩子们长大,当看到孩子们伏在她的怀中吮吸着奶水的时候,她又想起了那滴露珠,“一定是那一滴露珠,让我有这么多的奶水,把孩子们养得胖胖的。” 孩子们渐渐长大,女人却渐渐变老。皮肤紧皱,青春不再。 当牙齿脱落,尽显老态龙钟之时,女人开始抱怨,“你怎么不让我变得年轻,给我美貌和柔情了呢?你看我的皮肤,也失去水份了。” 女人独自来到当初发现那滴露珠的草地,却再也看不到草叶上的露珠,只有一片空空的叶。 伤感落泪,一滴泪水滴落在草叶上,垂于叶尖,莹白圆润。 女人欣喜,“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原来是变成了我的一滴泪珠!” 年迈的女人就要死了,孩子们围在她的身边。其中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是她的小孙女。皮肤细嫩,容颜娇美,很童真,也很可爱,像极了小时候的她。 女人下葬的时候,是个清晨,坟茔就在她当初发现那滴露珠的青草边。 坟冢堆起之后,小孙女看到坟边一棵青草细长的叶尖上垂着一滴晶莹的露珠。 小孙女蹲下来看着,发现露珠中映着一只黑黑的眼睛,于是轻声说道:“我有三只眼睛,两只在脸上,一只在草叶上。” 关于女孩的场景消失。 脑海之中又回归到了初时的状态,一滴水悬浮于原野的无尽虚空之中。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极深的虚空之地传来: “天是天,地是地,万物是万物,人是人。” “于天,雨是一滴。于地,水是一滴。于万物,露是一滴。于人,泪是一滴…” “天融于一滴雨,地融入一滴水,万物融于一滴露,人融于一滴泪。则一滴雨便是天,一滴水便是地,一滴露便是万物,一滴泪便是完人。” “万法唯心,万道唯心,一切归于心念,小则似水滴,飘渺无存,大则成天地,无量无极。” “是水滴,是天地,在乎一心。心念如何,天便如何,地便如何,万物便如何,人便如何。” “所谓仙缘之人,水滴之眼与生俱来,先天沉睡。唤醒水滴之眼,天地一切,再无遁形,可见宇宙万物,可见时间流沙,可见悬山仙界。由此,开仙缘,进仙道。” “一滴水之于天地万物飘渺之变化,便是唤醒水滴之眼的修炼之法…” 声音飘忽不定,渐去渐远,终至不闻。 此时,水滴消失,一切归于宁静。 第83章:滴水之中有无极 此后的一整夜,莫守拙都在想着小女孩和一滴露珠的故事。 一滴露珠陪伴了小女孩的一生。 从孩童到中年再到垂暮,小女孩最后老死了,露珠还活着。 然后开启了与小女孩的后代的故事,一代一代,周而复始,永无休止。 天地很在,却走不出一滴露珠的境界。 露珠很小,却包容了一个天地,一个人的情怀。 修炼方法说得很清楚,一滴水之于天地万物之变化。 修炼目的也说得很清楚,唤醒沉睡的水滴之眼。 如果说第一颗记忆蛋中关于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四道程序还处于武者范畴的话。 第二颗记忆蛋中关于唤醒水滴之眼的修炼内容,却已经完全跳出了武者的范畴,真正进入了修仙进程。 只有先天拥有仙缘之人,体内才会有沉睡的水滴之眼。 若是没有仙缘,就算再强大的武者,也无法修炼水滴之眼,开不了仙缘,进不了仙道。 水滴影象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是不是说明自己是个天生拥有仙缘之人? 内心一阵狂喜。 心中更加对那间茅草屋中发生的事情感到好奇,究竟是谁将这三颗记忆蛋放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莫守拙意识到,打开水滴之眼的修炼进程,不再依托于奇经八脉,而是一种纯粹的意念,用意念将自己置于一滴水,置于天地无极之中。 一滴水便是无极。 无极便是一滴水。 理解起来,很费神。 在想明白了一个小女孩与一滴露珠的内含意境之后,莫守拙开始思考能量、意念与水滴之眼的关系。 既然记载着水滴之眼的记忆蛋迟于记载着修炼能量的第一颗记忆蛋破开,就一定说明,水滴之眼的修炼,不但与意念有关,还与能量有关。 但能量更多的是关乎力量,决定的是战力大小,它与水滴之眼能有什么关系呢? 可如果修炼水滴之眼真的与能量没有任何关系,岂不是人人都可以修炼水滴之眼? 不可能。 鉴于自己是在感应到体内的能量超过了一千樽之后,第二颗记忆蛋才破体,莫守拙几乎可以肯定,修炼水滴之眼必定与能量有关。 而且只有突破了人类修炼的天限,体内能量达到一千樽以上,才有条件修炼水滴之眼。 可是,究竟该怎样利用体内的能量催生强大的意念完成一滴水与天地无极的转变? 莫守拙被困在了能量与水滴之眼的因果关系之中。 苦思一夜无果。 第二天,狱卒送来饭菜。 由于虢石父早有交待,而且几日来莫守拙给了狱卒们不少钱财,所以牢狱给嬴开和莫守拙提供的饭菜,比其它的狱中之人要好得多。 早饭有一份主食,两个小菜,一个鸡蛋,还有一杯清水。虽显简单,但菜量饭量都很充足,保证能吃饱。 不像其它人,顶多能吃个半饱。 吃不饱的人,自然没力气越狱,这个关系,狱卒们看得明白。 因为心里想着事,不小心将一片菜叶掉进了水杯之中,飘浮于水面之上。 莫守拙并未在意,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此时杯中的水还剩下一半,菜叶仍浮于水面。 再喝一口,杯中水只剩下了一小半,菜叶沉于水底。 看到这副情景,莫守拙的脑海之中突然闪过一丝灵光。 瞬间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菜叶能够飘浮在水面上,是因为水的浮力足够。被喝掉一口之后,浮力还够,故而菜叶仍然飘浮。再喝一口之后,浮力小到了不足以支撑起菜叶,菜叶才会沉入水底。 只要有半杯水的浮力就能满足菜叶飘浮的条件。此后无论是大半杯,还是一满杯,多出来的浮力已经与菜叶飘浮在水面没有多大的关系。 对于菜叶来说,飘浮的基本条件是半杯水。对于水滴之眼来说,基本条件是一千樽能量。 一念及此,莫守拙顿时心如明镜。 他一直在苦苦思考能量与水滴之眼之间的因果关系,想弄明白如何使用能量打开水滴之眼,其实是钻进了牛角尖之中。 修炼水滴之眼与能量一定是有关系,但这个关系只存于一千樽这个能量基数。 也就是说,能量未达到一千樽时,无法修炼水滴之眼。但只要达到了一千樽,满足这个基本条件,就能进入修炼水滴之眼的进程,通过意念唤醒沉睡的水滴之眼,打开它。 在满足了基本条件之后,意念是修炼水滴之眼的决定性因素。 莫守拙不由自主地苦笑了一下,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竟然困了他整整一夜。 迅速把饭吃完,看了嬴开一眼。 嬴开正在沉思,这些天以来,他一直在沉思。 事关一个部落发展大计,嬴开要想的事情实在太多,他正好借这个难得的空闲时间,把后面的事情好好地梳理一下。 莫守拙没有打扰嬴开。 二人距离虽然很近,中间却隔着一条走廊,若是说上一些秘密的话,难免会传进狱卒和其它狱室中人的耳朵里面,保不准就会惹出麻烦。 所以,莫守拙虽然已经进来十多天,二人却很少说过话。有的,只是目光交流,显示彼此的存在。 狱卒将碗筷收拾走,莫守拙盘膝坐在一团杂草之中。 狱室之中没有床铺,就算虢石父有专门的交待,狱卒也没给嬴开和莫守拙弄张床来。 只是在饭菜上作了一些照顾。 莫守拙闭上眼睛,将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完整地修炼了一遍。 为了不至于引起狱卒的怀疑,在修炼到破体这一境时,莫守拙并未将自己的能量发挥到极致,仅仅是走了个流程。 纵然如此,他的周身依然会出现一团淡淡的光芒。 破体境结束,莫守拙长吸一口气,屏气凝神。 脑海中出现了一滴水,悬浮于虚空之中。 水滴开始发生变化,不是变化成了小女孩,而是变化成了一个虚幻般的世界,或许是多个世界,不知是平行,还是重叠。 第一个世界,雨天,只有一滴雨。 雨滴从空中落下,溅起一小摄灰尘,尔后融入大地,滋润凡尘万物,然后看到草木竞绿,百花盛开。 第二个世界,一滴水,一块石头。 水滴落于石上,绵连不断,滴水穿石,坚硬的石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洞,洞孔之中,有一个飘渺的世界。 第三个世界,花开,花叶相伴,一滴露。 露珠孤悬于草叶之尖,迎着朝阳发出晶亮的光芒,滴落在泥土之中,一株稻谷,迎头阳光茁壮生长。 第四个世界,一个流泪的少女,是谁? 泪水滚落红颜,落地之时,化作灵魂,以不死之心向着四处蔓延,一个人,一滴泪,一个世界,融为一体。 莫守拙看到了无数个场景,却唯独找不到他自己,他在哪里? 是一滴雨,一滴水,一滴露,一滴泪吗? 或者是天,是地,是万物? 第84章: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七十一个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军队。 大周律法对于诸侯国的军队数量有着严格的规定。 大诸侯国不超过三万,中诸侯国不超过两万,小诸侯国不超过一万。 军队数量超过律法规定,形同谋反。周王可派兵讨伐,严重者,可灭了国家夺了诸侯之位。 按照七十一个诸侯国计算,大周王朝的军队,总数有上百万之巨。 这些军队,只在名义上归属于周王室。实际管理权,在各个诸侯国的国君手中。 遇有战事之时,周王可从各个诸侯国调兵。但调来的兵,往往出工不出力。 培养出一支强大的军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战争消耗导致战力削弱的诸侯国,往往会成为别的诸侯国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真正属于周王室的直辖军队只有三支,虎贲、周六师、殷八师,总数六万余人。 虎贲是周王室的禁卫军,武王伐纣,即以虎贲为先锋。 周六师由周人组成的,驻守在镐京所在的西土地区,称西六师。西六师是周王室的主力军,昭王、穆王均曾率领六师远征。 殷八师则是由殷商遗民编成的,领兵将军由周人担任。 褒国拥有三万军队。 这些军队,平时主要防范西戎国的攻击。 褒国在镐京城的西南,再往西就是西戎部落的地盘。 近百年来,褒国一直受到西戎的骚扰。在持续不断的战事之中,军队变得越来越强大。 从地理位置上看,褒国是镐京城的西南屏障。 西戎部落攻击镐京城,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经褒城,从褒城到镐京,还有七座城。一是经犬丘过汧邑,其间有城十二座。 无论走哪条路,西戎部落的军队都很难突破重重防线,进至镐京城下。 故而,虽然褒国并非大诸侯国,而嬴氏部落甚至连个诸侯国都不是,周王室的几代君王却都对褒国和嬴氏部落坐拥数万军队持默许态度。 只是,为了防止褒国和嬴氏部落生起内乱,大周王朝在默许其拥有超过律法规定军队数量的同时,又一直保持着打压的态势,以免他们坐地变强,对镐京形成威胁。 数百年以来,褒国和嬴氏部落其实一直是在大周王室与西戎部落的夹缝之中寻求生存。 任何一代王都不敢对周王室生出异心,以免召来灭国灭族之惹。 全部精力,都是用来对付西戎。 褒国享国时间非常悠久。 上千年前,有褒氏作为大禹的儿子,辅佐大禹治水有大功,被分封为诸侯,立国称王。 夏、商、周三朝皆为诸侯,已绵延上千年。这在大周王朝七十一个诸侯国之中,差不多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另外一个与众不同之处,便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遗风在褒国一直被传承着,褒国“礼妇人称国及姓”,妇女执掌国事。 所以褒珦虽然是褒国的君主,但一切国事,却都惟太后褒姁之命是从。 也就是说,褒姁才是褒国最大权力的拥有者,褒珦只不过是挂了个名,更多的是执行褒姁的命令。 这一点,在七十一个诸侯国及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等一众部落之中,更加是独一无二。 姬宫湦此次派去攻打褒城的军队,是殷八师,共计二万八千余人,号称三万,领兵将军是牧庚。 殷八师的战斗力很强,十三天之内,便拿下了褒国七座城,到了褒国的都城褒城城下。 守卫褒城的军队一万,多经战事,战力强大。 攻击褒城的战事进展地很不顺利,一日之内,殷八师三次攻城都未能踏上城墙一步,反在城墙之下留下了上千具士兵的尸体。 攻城暂时停止,领兵将军牧庚开始思考攻城之策。 牧庚停止攻城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听到了一个传说,是关于褒姒的。 据说,夏朝末年的某一日,夏帝孔甲的龙廷前突然来了两条神龙,神龙于虚空之中告知孔甲,他们是褒国的两个先王。 孔甲占卜,无论杀掉龙,赶走龙,还是留下龙,都不吉利,只有得到龙的唾液储藏起来,才吉利。 于是陈列玉帛,并以简策写文告请神龙。 神龙离去后留下唾液,夏帝用匣子把唾液装起来。 夏朝灭亡,匣子传到商朝。商朝灭亡,匣子又传到周朝。期间一直无人敢打开它。 周厉王姬胡末年,于无意之中看到了匣子,甚感好奇,不听大臣劝阻,执意打开匣子观看。 不料竟让唾液流到了宫中,无法除去。 姬胡听了巫师的建议,命令十名妇女赤着身子对着它大声呼喊,唾液变成了一只黑蜥蜴,窜到了后宫。 后宫有个侍女,刚七八岁,蜥蜴钻进了她的衣服之中消失。 数年后,姬胡死去,姬静接任王位。此时,侍女成年,却未婚而孕,心中恐惧,遂偷偷地将孩子丢弃到了荒野之中。 当日半夜,有一个小女孩的歌谣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意思是指,卖桑木作的弓箭之人,即是灭亡周国之人。 一句歌词,像不散的阴魂般,一整夜都在镐京城内反复不停地吟唱。 姬静听到歌声,次日派人去查,恰巧在街上看到一对卖桑弓箕箭袋的夫妇,正合了“檿弧箕服”四字,士兵欲杀掉他们。 夫妇俩在逃跑的路上,遇到了侍女丢弃在路旁的女孩,因可怜她,便将她收养。 夫妇俩逃到褒国定居,一住便是十六年。 这个女孩,就是褒姒。 褒城人都说,褒姒就是那条钻进侍女衣服内的黑蜥蜴变化而成的,乃不详之人。 听到了这个神奇传说的牧庚不免动了心思。 “檿弧箕服,实亡周国。”若褒姒果真就是那条黑蜥蜴变化而成,自己知而不报,夺褒姒入宫,日后真若应了这句谶语,自己岂不就成了大周王朝的罪人? 主意难定,牧庚遂秘密派遣一名心腹之人速回镐京,面见虢石父,将此情禀报于他。 在未得到回信之前,牧庚不打算继续攻打褒城。 第85章:焉飞羽的剑,褒姒的舞 城外,攻击停止,牧庚困城。 城内,军队为迎战下一轮攻击进行着紧张地准备。 褒国国君褒珦王府。 一座偌大的花园,鲜花锦簇,暗香迎面,蜂歌蝶舞,或起或落,其情悠然。 花园中有一个亭子,大红立柱,流线飞檐,雕花精美,彩绘鲜艳,纵然只是一个极小的细微之处,也能尽显王府的华丽气派。 亭中端坐着一位男子,三十多岁的年纪,修长的十指抚过琴弦,琴音似流水,如轻风漫过原野,如小溪涓涓流淌。 天籁之音,令人陶醉。 亭外有一位男子和一位女子。男子在舞剑,女子在伴舞。 男子二十多岁的光景,一袭白衣,身材修长,剑眉星目,相貌俊美,或伏身或跃起,灵动似猿猴,长剑映着阳光发出霍霍光芒,剑端的长缨如彩蝶般舞动, 女子只有十五六岁,穿一身红衣,长发飘飘,舞姿轻灵婉转流连,盈盈黑眸欲语还休。裙裾飘飞之间,是一张绝世的容颜。 亭中抚琴者,是褒国的王子褒洪德。 亭外舞剑的男子,名叫焉飞羽。跳舞的女子,名叫褒姒。 焉飞羽被称为褒国第一剑客,师从天下第一剑客秋水。与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师出同门,是杜栾的师弟。炼精高手,自修能量超过四百樽。 焉飞羽、褒洪德与褒姒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形同兄妹,无话不说。 褒洪德的琴音先是碗转缠绵,如轻云流水,尔后突然一转,似浊浪排空,万马奔腾,琴音之中,隐含着巨大的杀气。 随着褒洪德的琴音转换,焉飞羽的剑与褒姒的舞,先是如浮云漫移,曼妙彩蝶,恰似“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瞬间又似狂风卷过,落叶纷飞,如“将军沙场秋点兵,霍霍刀剑向长空。” 一琴一剑一舞,其间之变化,令人叹绝。 一曲毕,琴音止,剑歇,舞停。 “感谢哥哥为褒姒舞剑。”褒姒向着焉飞羽轻施一礼。 “感谢公主为飞羽起舞。”焉飞羽挺剑向褒姒致意。 褒洪德“哈哈”一笑,起立,走到亭外。 “二位如此多礼,在我看来,倒是有些做作了。” “哥哥将话说得如此直白,倒叫妹妹如何应言?”褒姒嗔声说道,说完,莞尔一笑。 这一笑,可倾一城,可倾一国,可沉鱼落雁,可令百花闭颜。 焉飞羽却未吭声,而是执剑看着城门方向,神情非常忧郁,“攻城虽然停止,但厮杀之声,随时都会响起。” “焉飞羽,该来的总是会来,躲是不躲过去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需忧虑。”褒洪德大声说道,言语之中充满了豪气。 “王子坚信军队能守住褒城?”焉飞羽问道。 牧庚率领近三万大军一路奔袭,接连攻下褒国七座城。虽然有一些战损,却还剩两万有余。 褒城守城军队仅有一万,如何能抵得住这支虎狼之师? 况且,若是褒城不破,姬宫湦定然会从周边诸侯国调派军队来增援,而褒城却连一个援军都没有。 焉飞羽的心中,只有无限悲凉。 “只要军队还剩一人,牧庚就别想踏进褒城半步。”褒洪德大声说道。 焉飞羽苦笑着,“姬宫湦有殷八师、周六师、虎贲军六万余,还有七十诸侯国的军队可用,而我们只有区区一万军队。褒城城破,只是早晚的事。” “城破又如何?玉石俱焚而已。牧庚若再攻城,我便亲上城墙,与攻城士兵厮杀上一番,就算死了,也是死得其所。为了褒姒,我绝不会束手就擒。”一番话,尽显大义凛然之情。 “哥哥,为了我一人,舍弃数万军队和一国之民,妹妹于心何忍?倒不如让妹妹上了城墙,在攻城大军众目睽睽之下,自刎身死,也好断了姬宫湦的念想,消了一场战事。”褒姒说完,一滴泪滚落。 “妹妹不可有如此心思,你若自刎身死,姬宫湦盛怒之下,恐怕更加不会善罢甘休,必定要杀了太后、父王和母后一泄私愤。”褒洪德说道。 “哥哥是说,妹妹连死都死不成了?”褒姒瞬间绝望。 “王子说得没错,公主万不可生出别样的心思,我等未死之前,定要誓保公主无恙。”焉飞羽的语气很轻,态度却是无比坚定。 褒城必破,绝非杞人忧天。作为褒国王庭的守护者,他早已抱定必死之心。 说到这里,焉飞羽突然朝着褒洪德与褒姒鞠了一躬,接着说道:“飞羽今日来,是向王子和公主道别的。” 褒洪德吃了一惊,“道别?你要离开褒城?” “正是。” “去哪里?” “镐京。” “焉飞羽,你来之前,被太后传唤入宫,她跟你说了什么?”褒洪德急急地问道。 “太后说,她若失去公主,心里会很难过。但褒城挡不住姬宫湦的数万大军,城破只是早晚而已。褒城一破,全城百姓必遭杀戮。” “太后这是想…把我献给姬宫湦吗?”褒姒紧皱眉头。 焉飞羽轻轻摇头,“太后说,唯有姬宫湦死了,才能保你无忧,保褒城无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此番去镐京是受了太后的命令刺杀姬宫湦,是吗?”褒洪德问道。 “这不是太后的意思,是我的意思。” “焉飞羽,姬宫湦王庭侍卫长中武者巅峰之人,数不胜数。你孤身去镐京,必定是死路一条,需尽快打消这个念头。” 焉飞羽面露苦笑,“王子,褒城必破,已是无可阻挡。城破之时,不但生灵涂炭,公主也一样逃不出姬宫湦的魔爪。要保褒城不破,唯有刺杀姬宫湦一途。事成事败,总需一试。” “飞羽哥哥,听哥哥一句劝吧!你杀不了姬宫湦的。”褒姒亦是劝道,眉头紧皱。 “我有守护褒国王庭之责,褒城被围,我需向死而生。刺杀姬宫湦一事,我意已决,请二位不必再劝。此去镐京,若是身遭不测,还忘二位不要难过。” 说完,焉飞羽内心一横,转身离去,再不敢回头。 这一去,便是死别。 第86章:夜宣嬴开 戌时末的更声响过,三名侍卫急急地来到牢狱,直奔嬴开所在的狱室。 其中一名侍卫示意狱卒打开门锁,“嬴开,大王紧急召见,速与我一道去偏殿。” 嬴开一愣,想不明白姬宫湦为何夜间召见他,心中生出不详的预感。满脸堆笑,“可知大王唤我是为何事?” 侍卫面无表情,“无需多问,去了便知。” 嬴开无奈,侍卫不说,他也不便再问,只得出了狱室,前往姬宫湦的偏殿。 莫守拙赶紧打开狱门,跟在嬴开身后。 他非戴罪之人,故而狱室的门并未上锁,何时离开,何时进来,皆随其便。 有时候,钱的确是个好东西。 偏殿,姬宫湦一脸阴色。 嬴开跪地高呼:“罪臣嬴开叩见大王。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吧!”这三个字,好像是从姬宫湦的牙缝里挤出来的一般。 嬴开心中忐忑,侧头偷偷地看了虢石父一眼,虢石父并未理会他,垂首站立,头压得很低。 看其神情,大概是刚刚被姬宫湦斥责了一番。 “嬴开,寡人记着,是你举荐了褒姒?”冰冷的眼神直视着嬴开。 “诺。”嬴开赶紧回应,是不是,都得先应下来再说。 无论如何都不能说出实情,一旦被姬宫湦知道,定然要定虢石父和他一个欺君之罪。 虢石父大概率不会有事,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姬宫湦猛然一拍龙椅一侧扶手,厉声喊道:“嬴开,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欺骗寡人,就不怕寡人定你一个欺君大罪吗?” “大王。”嬴开赶紧跪伏于地,上身伏得更低。“罪臣绝不敢欺骗大王,还请大王明查。” “哼哼。”姬宫湦冷冷一笑,“寡人问你,你可听说过褒国二王化二龙的传说?可曾听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 嬴开一头雾水,褒国二王化二龙的传说是什么东西,檿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又是什么东西,他是一无所知。 “禀报大王,罪臣从未听过这个传说,也从未听过‘檿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 心中猛然生出了一个疑问,这一切,会不会是虢石父刻意给他挖的一个坑? 先是借他之口举荐美女褒姒,尔后再编出这么个传说和童谣引发姬宫湦的盛怒,好将自己推入水火之中? 想到此,心中一片冷凉,后背有冷汗渗出。 若猜测无错,这个虢石父可真的是太阴险了。 自己与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处心积虑地迫害自己? “你说得可是实情?” “禀报大王,罪臣绝不敢有一字妄言。” “上卿,你把听到的消息说给嬴开听听吧!”姬宫湦将后背靠到龙椅的皮绒上,一副意倦神慵之态。 他的身体,似乎已经被虢石父进献的美女彻底掏空了。 “诺。”虢石父应了一声。 “嬴开,前方领兵将军牧庚派人传信,说是在褒城听到了一个传说。夏帝孔甲时代,有两条龙进了龙庭,自称是褒国的两个先王。孔甲占卜,这两条龙不能杀、不能赶、也不能留,只有将其唾液用匣子储藏起来才能吉利。 该匣子自夏至商再至周,到周朝厉王时代,无意中打开此匣,唾液流到宫中,变成了一只黑蜥蜴,窜到了后宫,钻进了一个七八的侍女体内。 至宣王时代,侍女成年,未婚而孕,因心中害怕,故将婴儿弃于荒野。半夜之中,后宫有童摇传来: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这个弃婴后来被人所救,去了褒国,长大成人,便是褒姒。据说,褒姒就是那条黑蜥蜴的化身,其目的就是使大周亡国。” 虢石父简要地叙述了一遍,听得嬴开冷汗直流,身体颤抖。 明知褒姒是不详之人,怀着灭亡大周王朝的异心,自己却还要举荐她进入王庭陪伴大王,这个罪责,形同谋反。 谋反之罪,可诛九族。 “大王,罪臣发誓,上卿所说,罪臣是第一次听到,绝非故意为之。罪臣对大王一片忠心,天地可鉴,请大王明查。” “嬴开,这个天下,想谋反的人很多,却从未有谁敢跟寡人说过他有谋反之心。很多人,都是趁寡人不注意,在背后做一些枉法之事。来人,把嬴开拉出去斩了。” 有侍卫冲进来,架起嬴开的双臂。 “大王,臣对大王忠心耿耿,绝无谋反之心,请大王明查,请大王明查呀!”嬴开大声呼喊道,做着最后的陈词和挣扎。 “大王,臣有几句话,不知当讲不讲。”虢石父开口说道。 “讲。” “臣一直在观察,现在可断定,嬴开绝无谋反之心,所言句句属实,他举荐褒姒,完全是出于对大王的一番忠心。” 姬宫湦朝着两名侍卫挥挥手,侍卫放开嬴开,嬴开跪伏于地。 “上卿,你如此袒护嬴开,就不怕寡人问责于你吗?”姬宫湦很不高兴地说道。 “大王,臣虽不能说通读万卷史书,却也对大周王朝的历史有所了解。这个传说,涉及到了厉王和宣王,若是果真发生过此事,为何不将其载入史册,以警示后人?” “接着说。” “褒国守城军队不过一万,以区区之兵,想与大王的数万大军对抗,定然是痴心妄想。臣以为,褒珦定然是深明局势,却又不想献出褒姒,故而编造了这么一个传说,传入牧庚将军的耳中,引起大王心生猜忌,不敢再召唤褒姒入宫陪伴。” 虢石父这一番分析,至情至理,由不得姬宫湦不信。 何况,厉王是他的爷爷,宣王是他的父亲。从小在王宫中长大的他都没听说过的事情,那些庶民是如何听到的? 定然是褒珦的阴谋。 “哈哈哈哈。”姬宫湦忍不住发出一阵爽快的长笑。 “褒珦啊褒珦,寡人让褒姒进宫,是褒国的福份,你倒是好,不但不听寡人的召唤,反倒编出这么个传说来蒙骗寡人,真是罪大当诛。嬴开,平身吧!” “罪臣感谢大王不杀之恩。”嬴开小心地站起来,伸手擦去一脸的汗水。 若不是虢石父及时喊停,他的脑袋现在定然是已经不在自己的脖子上了。 伴君与伴虎,他这个嬴氏部落的王,比起大王姬宫湦在朝堂上的权威,的确是不可同日而语,如同小巫见大巫。 “上卿,传令牧庚,十日之内,寡人要见到褒姒。” “诺。”虢石父大声应道。 。。。。。。 (以后每天更新两章。) (后面的故事情节会越来越精彩。我备下一杯好茶,恭迎您来。若是觉得可以,我心存感激,盼您追读。若是觉得不合您的口味,我躬身相送,留您余香。) 第87章:死于暴雨之夜的焉飞羽 嬴开被侍卫押回牢狱。 奉嬴开命令,莫守拙回了一趟驿站,向嬴夫和无妄通报朝堂上发生的事情,并嘱咐嬴夫和无妄,此后的一段时间,要老老实实地待在驿站,无特殊事由不得外出,免得卷入纷争,惹上麻烦。 嬴开的想法是,只待褒姒来朝,便需赶紧想办法脱身,速速离开镐京城。 只有回到犬丘王城,他才是安全的。 嬴夫与无妄听完,皆是替嬴开捏了一把冷汗。 “不过二十几日,王上就有两次差点身首异处。这个镐京城,的确是个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嬴夫说道。 “大王召唤,不得不来。一旦来了镐京,王上就成了大王缸中的一条鱼儿,是死是活,便由不得自己了。”无妄感叹道。 “无妄,王上若是听到你把他比喻成大王缸中的一条鱼,恐怕不会高兴。”嬴夫微笑着说道。 嬴无忌被任命为弩兵铁将军后,嬴夫心中对嬴开的怨恨早已冰消云散,作为部落的嫡系贵族,他现在是一门心思为了嬴氏部落的发展大计着想。 强敌环伺,内忧外困,嬴氏部落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绝对经不起内斗消耗。 若是嬴氏部落没了,他不但保不住左庶长的职位,连贵族的身份都会失去。 从贵族到奴隶,从天堂到地狱,这一笔帐,嬴夫可是算得清清楚楚。 嬴夫深知,目前能够救嬴氏部落的,只有嬴开。他需要做的,就是全力支持嬴开实现宏图大愿。 只要嬴开赢了,赢氏部落就赢了。 “就算在王上面前,我也会如此说。”无妄淡淡地说道。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个词:瓮中之鳖。 无妄定然不是不知道这个词,只是觉得不合适而已。他用了鱼缸中的鱼儿来比喻此时的嬴开,已经算是很委婉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无妄又说了一句。 嬴夫看了无妄一眼,再没吭声。 “二位在此安心等待,我需速回牢狱。”莫守拙说完,离开客栈。 走出驿站,狂风漫卷,天空中有一道道闪电划过,极天深处隐隐地有雷声传来,尔后迅速成为炸雷,于半空之中,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一滴雨落下。 很快,小雨变成瓢泼大雨。 狂风卷着暴雨如疯狂的猛兽,像是要把这个镐京城搅个天翻地覆似的。 此时,莫守拙刚刚转进一个破败的小巷之中。大雨滂沱,不便行走,莫守拙迅速来到一处屋檐之下,想避避雨再走。 非常意外地,莫守拙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后背靠在墙上,身体蜷缩成一团。 年轻人身穿黑衣,看不出衣服上是否有血,但一定是受了很重的伤,莫守拙能闻到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血腥味道。 莫守拙腰间的惊鸿刀,突然有了一丝异动。 年轻人看着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你是来杀我的?” “我非杀你之人,你是谁?因何受伤?” “若非杀我之人,便需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是莫守拙。” “你…你是莫守拙?”年轻人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你认识我?”莫守拙有些奇怪地问道。 “你是嬴氏部落王…王庭侍卫长。”年轻人说话非常艰难。“我是焉飞羽,我的师兄是杜栾。” “你是杜栾的师弟焉飞羽?”莫守拙急急地问道。杜栾曾跟他提起过焉飞羽这个名字。 大周王朝第一剑客秋水一生收徒两人,一个是杜栾,另一个便是焉飞羽。 杜栾后来到了嬴氏部落,成为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而焉飞羽则去了褒国,成为褒珦的座上宾。 听杜栾说,焉飞羽在剑上的造诣要远高于他。 只是,焉飞羽为何躺在这里,而且身受重伤? 远处大雨之中,有数人奔来。 莫守拙未及多想,迅速抱起焉飞羽,一跃到了门庭上方,伏于屋顶之上。 数人从小巷之中一路搜索通过。 待搜索之人走远,莫守拙复又抱着焉飞羽回到屋檐之下。 “你一定想知道我为何在这里。”焉飞羽说道。 “是的,我的确很奇怪。杜栾说你一直在褒城。” “我潜入镐京,是想杀了姬宫湦,以解褒城被围之危。” 莫守拙大吃一惊,“镐京城防卫森严,凭你一人之力,如何能杀了姬宫湦?” 镐京城内,自修能量四百樽以上的炼精高手多如牛毛。姬宫湦的王庭侍卫队中,自修能量达到五百樽的武者,不下十人。他想杀了姬宫湦,岂非自不量力? “褒城一破,褒姒必将被迫进入王宫…只有姬宫湦死了,褒姒才能逃过一劫。”焉飞羽声音越来越小,人也是越来越虚弱。 “你是为褒姒来杀姬宫湦?” “正是。” “不要多说了,我带走你,找地方为你疗伤。”莫守拙看出,焉飞羽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境。如果不赶紧施救,绝对撑不过片刻。 焉飞羽摇头,“我已没救,不必费力。杜栾是你的属下,也是你的好友,我能否求你一件事?” “你说,只要能做到,我必定帮你。”莫守拙坚定地说道,他与杜栾关系甚好,焉飞羽既然是杜栾的师弟,就一定得帮他做些事情。 只要别让他去杀姬宫湦就行。 他可杀不了姬宫湦。 焉飞羽自腰间取出一把短剑,剑鞘乃牛皮材质,非常普通,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 莫守拙腰间的惊鸿刀再一次发出异动,似要出鞘一般。 “这把短剑,名为秋水,是我师父所赠,我已即死,请将此剑带走,交给我的师兄杜栾。” 莫守拙接过短剑,“放心,我一定会将它交给杜栾。” “还有一件事…” 话到此处,嘎然为止。身体软垂,人已死去。 他后面要说的话是什么? 是把他的死讯传到褒城,还是隐瞒? 或者是,还有别的什么交待? 莫守拙猜不到。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孤身入京刺杀姬宫湦,莫守拙的内心生出对焉飞羽的无限敬意。 快意恩仇,无惧生死。事成事败,焉飞羽都是英雄。 第88章:惊鸿刀与秋水剑 莫守拙抱起焉飞羽,在小巷之中快速奔行。 焉飞羽是杜栾的师弟,不能任他死在这么一个破败的小巷之中,得找个地方埋了。 意图弑君,罪名滔天。若是被追杀的侍卫找到,怕是要悬于城门暴尸三日,连死都不得安宁,还会牵连亲人受到惩罚。 将焉飞羽埋了,日后见到杜栾,也好跟他说。 接连穿过几条巷子,来到镐京城内的西侧的一大片树林之中。 以刀掘地,挖了一个大坑将焉飞羽埋了进去。 埋完,朝着坟堆鞠了一躬,“焉飞羽,你便安眠于此。日后若是有机会见到褒姒,我会告诉她你的一片痴情。” 莫守拙仰头看天,天下落下亿万滴雨。 整个世界,似乎都在这风雨之中颤抖,如同筛糠一般。狂风卷过,数根粗大的树枝被折断,落在新堆的坟堆上,复又翻滚而下,像极了不甘死去的灵魂,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莫守拙离开不久,一个炸雷响过,将新堆的坟冢炸开了一道裂缝。 焉飞羽的尸身开始疯狂地吸收蕴含在亿万滴雨中的强大极阴能量… 莫守拙离开,沿原路返回,回到牢狱。 暴雨依然倾盆,大雨冲洗掉了莫守拙身上的血迹,看不出他曾抱着身死之人奔行过。 嬴开一直没有休息,见到浑身湿透的莫守拙,说道:“外面的雨好像很大。” “王上说得没错,狂风漫卷,暴雨倾盆。” “你把话传到了?” “传到了。” “嬴夫如何说?” 嬴开问道,他对嬴夫,似乎仍然放心不下。这次只所以带着嬴夫来镐京,就是害怕将嬴夫留在王城,无人管制,做出乱事。 “左庶长非常着急。” “那就好。嬴夫心中的阴霾看来已经完全散了。” “以臣看来,的确如此。”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嬴氏部落当前的局面,已由不得再生内乱,只有人心所向,方能于夹缝这中,求得生存。” 莫守拙环视了一下四周,未见狱卒,紧贴狱门,小声说道:“王上,褒城来人,试图行刺大王,被王庭侍卫追杀身死。” 嬴开大吃一惊,赶紧走近,与莫守拙只隔着一道栅栏门的距离。急急地问道:“此人可曾惊扰大王?” 经历了二龙传说与童谣一事之后,嬴开很害怕再听到来自褒国的不祥消息。 他现在的命运,已经与褒国紧紧地栓在了一起。若是褒国那些再闹出些什么玄蛾子出来,引起姬宫湦盛怒,恐怕连虢石父都保不了他了。 “臣不知,臣只是在雨夜之中见到此人。” “怎知此人意图对大王不轨?” “臣见到时,此人尚未死去,便问询了几句。” “没人见到你吧?” “没有。臣只问了几句,此人便死了。于是速速离开。” 后续的事情,莫守拙并未多说。 一来,牢狱非保密之地,一旦墙外有耳,被密告于姬宫湦,赢开和他便再也走不出这间狱室了。二来,他也不想让嬴开知道太多事情,免得生出忧虑之心。 何况,此次赢开派他回驿站,本就是警告赢夫与无妄二人不可多管闲事,惹上事端,自己如此做,不正是拂了嬴开的心思? 若是将实情禀报,嬴开就算不说,心中定然不爽。从而对他生出怨责与戒备之心。 嬴开轻轻叹了一声,似乎想说些什么,却终于忍住没说,返回乱草之中,坐下来,闭目养神。 此刻的他,连自己的事情都管不了,一条性命被牢牢地捏在了姬宫湦的手掌心里,哪还有心思关心别人的事了。 就算心中生出了对枉死之人的强烈同情与感叹,却也不敢于此地说出口,只能化作一声叹息而已。 他现在唯一的念想,是盼着褒姒能快点来镐京。 当前的形势已是无比明朗,只有褒姒到了镐京,姬宫湦才会让他离开牢狱,回到犬丘。 这些天来,嬴开心中一直最牵挂的事,就是鸿胥的谋反。他在牢狱之中待的时间越长,就越是给了鸿胥谋反的准备时间。 当鸿胥的羽毛变得丰满,军队有了强大的战力,且一切部署妥当。他再想解决掉鸿胥,定需付出百倍的努力和巨大的牺牲。 与鸿胥一战,绝不能孤注一掷。若是一战将军队损耗殆尽,就算解决掉了鸿胥,嬴氏部落也必定会亡于周边虎视眈眈的异族部落之手。 莫守拙回到自己的狱室。 腰间的惊鸿刀一直处于不停的异动之中,这使得莫守拙感到非常奇怪。 佩戴这把刀已经有很长时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此类事情。 莫守拙从腰间取下焉飞羽交给他的短剑,拔出。 剑身长约三十公分,通体幽黑。 短剑出鞘,一道幽冷的寒光闪过。 莫守拙发现,短剑剑体的颜色与剑身上散发的光芒,竟然与他的惊鸿刀一模一样。 而此时,腰间的惊鸿刀异动更加强烈,似要自己出鞘一般。 莫守拙突然想起了师父曾经跟他说过的话。 大周王朝武者界有两个领军人物。一个是他自己,被人称为天下第一刀客。另一个是秋水,被人称为天下第一剑客。 刀客惊鸿用的刀,名叫惊鸿刀。 剑客秋水用的剑,名叫秋水剑。 惊鸿刀与秋水剑在大周王朝《兵器谱》上,排名并列第二,是武者界的两大至宝。 有传说,惊鸿刀与秋水剑取自同一块魂石,乃一体之胞,本体战力不相上下。 莫守拙将秋水剑拿在手上,反过来复过去地看着。 最终肯定,焉飞羽交给他的这把剑,定然就是秋水剑。 颜色一样,反射出的冷光亦是一样。那个传说定然非虚,这一刀一剑,是取自同一块魂石。 莫守拙自鞘中取出惊鸿刀,将一刀一剑并列放在一起。 刀剑本体上的光芒更盛,有幽冷之气,在一刀一剑之间流动。 莫守拙还听到了一种声音,似是龙吟虎啸之声。 伏耳于刀剑之上,龙吟虎啸之声,正是从刀剑本体之上传出。 想不明白。 将刀入刀鞘,剑入剑鞘。幽冷之光消失,龙吟虎啸之声不闻。 无意之中得到秋水剑,凑齐了《兵器谱》上并列第二的两大至宝,莫守拙心中并无多少喜感。 一来,他已经有了惊鸿刀,秋水剑对于他来说,无关紧要。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此剑乃焉飞羽师承尊师之物,临死之时托自己交给杜栾,他就必须恪守君子之道。 就算自己没有惊鸿刀,也绝不会觊觎此物。 放下心思,开始修炼水滴之眼。 第89章:琉尘与二娘 琉尘是向远的妻子,与向远一样,也是养鸟人的徒弟,狄部落有名的黑暗巫师。 二人的关系一直非常好,向远长年在外奔波,琉尘一直守着一个小家,自从与向远结婚之后,她就很少外出。 琉尘并不是一个恶人,也没有什么野心,她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守着向远到老到死,把自己的一生平平安安地过完。 有没有下一辈子,她不在乎。这一辈子能与向远在一起,她已经心满意足。 没想到,向远突然死了,死于南山道。 四十二岁的琉尘,一夜之间头发雪白。 向远已死,琉尘也不想独活。但在死去之前,她要杀了无妄,为向远报仇。 其意已决,纵然山崩地裂,也难改变。 镐京城北二百里,是赤狄部落。赤狄部落西南一百九十里,是汧邑。 在赤狄部落与汧邑之间有座山,叫蟒山,乃十万年前蟒妖一族所在地。此时的蟒山已经无妖,却有幻字人。 蟒山幻字人,便是被当年的蟒妖创造出来的。蟒妖被封于秦岭山脉终南山,幻字人则留在了蟒山。 蟒山幻字人是六大幻字人族群之一,人数三千,战力强大,综合战力在六大幻字人族群之中排名第一。 幻字人非人非兽,所以并无繁殖能力。 但幻字人能做到永生不死,也不会变老,成千上万年不改模样,被创造出来是什么样子,就一直保持着什么样子。 幻字人死一个少一个,所以幻字人做事通常都很小心,若是被杀死的人多了,其战力就没了。 十万年前,蟒山幻字人有上万之众,十万年来,陆陆续续被杀,到现在,已经只剩下了三千人。 死去的七千幻字人,绝大部分死于巫师之手。 所以,幻字人与巫师,有不共戴天之仇。 蟒山幻字人的首领名叫二娘,是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如此漂亮的女人,若是被姬宫湦和戎措看到,一定会动上心思。 此时,二娘站在一棵树下。站在她对面的,也是一个女人,头发花白,正是琉尘。 “琉尘,你孤身深入蟒山,就不怕我杀了你,喝了你的血?”二娘笑着说道,她笑起来的时候更好看,但笑着的她说出来的话,却极度阴寒,听得人毛骨悚然。 琉尘不笑,自从向远死了之后,她就从来没有笑过。 “我承认,你能杀了我,但你不敢喝我的血。我来之前,在自己的血中做了血蛊巫,谁喝了我的血,谁就会成为幻字人的仇人。”琉尘的话很淡定,也很从容。 血蛊巫,是黑暗巫师的一门异术,归属于相憎术一门。 琉尘若是真的在自己的血中做了血蛊巫,就一定是设定了相憎的对象,喝了她的血,就会对设定的对象生出憎恨杀戮之心,拼死一战,不死不休。 二娘“咯咯”一笑,笑得花枝招展,笑出万种风情,“你骗我。血蛊巫无药可解,你若以身侍蛊,不但能量尽消,战力全失,而且七日之后血蛊反噬于你,你一定会死。” “你想试试吗?” 二娘恢复一脸正色,看着琉尘,猜不出她说的是真假。 “我不想试,说说吧!你为何来蟒山。” “帮我报仇。”琉尘很干脆地说道。 二娘又是“咯咯”一声长笑,“琉尘,三十余年以来,你杀了蟒山幻字人不下一百,早已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想让我帮你报仇,痴心妄想。” “二娘,杀你族群中人,是因为你的人攻击赤狄部落,吞食人血,我是不得已而为之,你怪不得我。” “那我今天便杀了你,替他们报仇。”二娘冷冷地说道,目光之中,杀气骤现。 “你要是听了我的条件,大概就不会再这么说了。” “什么条件?快说。”二娘厉声喝道。 “我可以帮你除掉辟妖术。” “你知道辟妖术?”二娘惊问道。 “十万年前,悬山之仙一战将万妖族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因其自身战力损失巨大,已无力追杀幻字人,遂隔着虚空施展辟妖术震住幻字人的魂魄,令所有幻字人一旦见到妖便魂飞魄散,灰飞烟灰。十万年以来,幻字人不敢去终南山救万妖,就是因为这辟妖术。” 二娘点头,“看来你的确知道,但你非仙,如何能破得了这仙术?” “若是我真的帮你破了,你是否愿意助我复仇?”琉尘没有回答,却反问道。 “如何复仇?” “帮我杀死光明巫师,无妄。” “无妄,嬴氏部落第一光明巫师?” “正是他,他杀了我的夫婿,我便要杀了他。” 二娘摇了摇头,“无妄守在犬丘,城墙上有六百六十六道神符,我们破不了他的神符,杀不了他。” “无妄现在不在犬丘,而是去了镐京,你们可以在他回犬丘的路上杀了他。” “此话当真?”二娘眼前一亮。 “绝非虚言。” “现在可以说说,你如何破了辟妖术。”二娘似乎已经答应了琉尘的条件。 这些年来,无妄杀了不少的幻字人,早已被幻字人列为必杀对象,只是平时难以探得他的行踪,故而一直未能找到机会。 现在,的确是杀了无妄的一个好时机。 琉尘探手从怀中取出一个烟云样的透明小球,小球之中隐约可见一片闪闪发光的树叶,“这片树叶,名为净魂叶,可以助你去掉震住魂魄的辟妖术。” “妖族重生,你不怕他们杀了你?” “我只想为夫婿报仇,其它的一概不管。何况,我已经没有多少时日的活头,这个天下,再没有值得我眷顾之人。”琉尘已是孤注一掷,不思其它。 “能杀无妄的有很多人,为何偏偏找上我?”二娘心中仍有疑虑。 “巫师界能杀无妄者,只有我的师父。但我师父与无妄之师无敌有一个口头约定,不对后辈动手,故而他无法出面。我一向很少外出,所识武者没有多少,思来想去,只能求助于你。” 二娘又是发出咯咯笑声,“你想得的确明白,我便应了你,助你杀了无妄。现在,你需先将我体内的辟妖术消了。” “吞下此物便可。”说完,将手中小球递向二娘。 二娘正欲接过,却又说道,“算了,还是让别人试吧!”朝着身边一个幻字人招了一下手,“你将此物吞下。” 幻字人接过小球,毫不犹豫地吞下。 等待片刻,未见出现异象,“禀报二娘,辟妖术已消。” “看来你的确没有骗我,此物还有多少?” “足够你族使用,无妄一死,我便全部奉上。” “在得到全部净魂叶之前,你不许离开蟒山。” “我体内能量尽失,战力全无,又能去哪里?”琉尘为杀无妄,已是孤注一掷。 第90章:养鸟人 八方找到养鸟人的时候,养鸟人正在闭目打坐。 一头雪白的长发,年逾百岁。但脸上的皱纹很少,不知道是保养的好,还是修炼使然。 身边站着他的两个徒弟,都是年约三十多岁。 养鸟人一生共收了四个徒弟,除了这二人之外,还有向远和琉尘。 向远常年在外行走。 琉尘居家不出,只有在幻字人攻击狄部落的时候,才会与向远一起外出并肩作战。 一直陪伴着养鸟人的,是这两个年轻的徒弟。 四十岁那一年,养鸟人的自修能量达到五百樽,六十岁那年,突破五百樽,至现在百岁高龄,已经达到了差不多一千樽这个人类修行的天限值。 不但能量奇强,巫术也是首屈一指,巫蛊、诅咒、叫魂、巫杀四大巫术都已至最高境界。 整个巫师界,能够比肩的,只有光明巫师无敌。 二人均已是百岁高龄,一生对战十三次,从未分出过胜负。 二十年前,二人在最后一战之后,做了一个口头约定,不可对后辈动手。 这个后辈,特指的是二人的徒弟,并不包括别的巫师。 在二人看来,只要不是他们亲自出手,整个巫师界,无人能杀得了他们的徒弟。 九十岁之后,养鸟人每天打坐的时间超过六个时辰。 六个时辰里,灵魂出窍,可远离本体百丈开外。 能够施巫,能够杀人,凡是本体能够做到的事情,出窍的灵魂全部都能做到。 这种本领,叫作魂巫术。 所谓魂巫术,就是以灵魂施巫之术。 养鸟人可以通过出窍的灵魂,将巫蛊、诅咒、叫魂、巫杀四大巫术的施巫距离从三十丈,延伸到一百三十余丈。 魂巫术,解决是的施巫距离过近的问题。 这一巫术,难得不是施巫,而是灵魂出窍,而且本体还能控制出窍的灵魂,令其施巫。 活着的凡人,根本不能令灵魂出窍。那些能令灵魂出窍的人,不是神仙,就是死人。 凡间没有神仙。 所以,活着且能令灵魂出窍的人,大概率只有他一个。只是不知道无敌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他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 养鸟人只所以苦修魂巫术,是有一个想法,他想与无敌再战上一场。 二人生在同一个时代,又同属巫师界,总得分出个胜负才行。 究竟谁才是巫师界第一人,死去之前,需得有个定论。 绝非逞能,也绝非妄动。 居于巫师界顶峰上的两个人,若是穷尽一生都不能分出个胜负,无论是他,还是无敌,恐怕都是心犹不甘。 胜者,必定留名千古。 活了一百多岁的人,早已把生命中的很多东西都看淡了,唯有这盛名一事,却是年龄越大,身份越尊,看得越重。 养鸟人苦修魂巫术已经整整十二年。 十二年是一个轮回。 养鸟人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距离他与无敌此生的最后一战,似乎已经不远了。 八方站在远处等了很长时间,养鸟人才睁开眼睛。 八方急步上前,朝着养鸟人施礼,“在下八方,见过大师。” “是你蛊惑向远去南山道上截杀穆嬴,致他身死?”养鸟人极为不悦地问道。 被自己最看重的徒弟,陷入与己无关的纷争,导致身死异乡,养鸟人的心里的确窝着一团火。 罪魁祸首,便这是这八方。今日见到,自然不会有好脸色。 “大师有所不知,向远去南山道截杀穆嬴,并非在下蛊惑,而是心甘情愿。”八方不卑不亢地说道。 养鸟人似乎没有料到八方如此一说,“说来我听听。” “大师可知向远先祖是谁?” 养鸟人看着八方,未有回应,等着八方说下去。 “向远的先祖乃是西王部落最后一代长老,排名第二,与在下的先祖并列西王部落长老之列,后死于嬴开先祖之手。 此次鸿胥举兵起事,欲脱离嬴氏部落,就是要恢复西王部落昔日之雄风。向远听闻,便决意助鸿胥一臂之力。没想到,竟然中了无妄的计谋,身死异乡,惊闻噩耗,在下亦是万般痛惜。” 养鸟人轻轻一叹,“那都是千年前的事了,世事交替轮回,千年后的人,还去想千年前的事,向远活了四十多年,到底还是没想明白。” “大师的想法,在下不敢苟同。” 养鸟人冷冷地扫了八方一眼,脸上的不悦之色更盛。 “大师勿怒,容在下把话说完。”八方赶紧说道,在养鸟人下达逐客令之前,他得把话说完。 “向远身为西王部落二长老的后裔,身体里流着先祖的血,其家族的所有荣耀,包括他的贵族身份,也都是先祖传下来的,作为后人,应感恩先祖的恩赐才是。” “就算没有先祖的恩赐,向远做了我的徒弟,不也是贵族的身份吗?”养鸟人淡淡地说道。 “大师说得没错,向远幸得大师收徒援业,需永世感恩才是。试问,大师愿将这一知遇之恩持续多少代?是向远一代,还是让他的后人永远铭记?” “身外之物,浮世之名,看向远而已。” 八方微微一笑,“大师之话,并非内心之言。白云苍狗,世事难料。千年之后,若是黑暗巫师界不幸沦落,而大师的后人想重振今日黑暗巫师界之雄风,前去寻找向远的后人相助,大师是盼他置身事外不予理会,还是尽其所能鼎力相助?” 养鸟人第一次很认真地看着八方,尔后微微一笑,“盛传你是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人物,今日一见,果然如此。说吧!你今日来此寻我,有何想法?” 八方见养鸟人被自己短短几言说服,心中惊喜,赶紧施了一礼,大声说道:“鸿胥势单力孤,凭其一人绝难成事。大师在狄部落如同天人,深受翟吁术敬重。在下恳请大师屈尊,说服翟吁术借兵五千给鸿胥,击败嬴开,一为向远报仇,二助鸿胥成就百年大业。” 养鸟人略一思索,说道:“为了向远,我便助你一臂之力。”遂又对身边一位徒弟说道:“你去找一下翟王,就说我请他借五千兵给八方,为向远复仇。” 徒弟躬身领命。 “在下代鸿胥谢大师相助之恩。”八方高声说道,说完,再施一礼。 “不必,我是为向远,不是为鸿胥。” 养鸟人语气平淡,说完,闭目养神,再不看八方。 八方再施一礼,转身离去。 第91章:位卑言轻,生死不由己 十天之后,大周王朝与褒国的战争终于结束,褒国兵败,褒珦迫不得已献出褒姒。 姬宫湦痴迷于褒姒的旷世容颜,日夜鏖战,可谓不死不休。 朝歌夜弦之高楼,袖舞霓裳醉温柔。偏殿之中编钟丝竹之音似流水孱孱,昼夜不息,迷乱人心。 自从得到褒姒,姬宫湦更加不想上朝,不思政务。朝中大小事务均是交由上卿虢石父、司徒祭公、大夫尹球打理。 嬴开还被关在牢狱一事,早被姬宫湦忘到了九霄云外。 七天后,虢石父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趁着姬宫湦心情正好,赶紧提起了嬴开。 “大王,嬴开还要牢狱之中,褒姒已到,是否将其放了?” “寡人倒把这事忘了。去,派人把他放了,让他回犬丘。”姬宫湦挥挥手。 “诺。”虢石父赶紧说道。 受人所托,忠人之事,收了嬴开那么重的大礼,总得帮他解决掉眼前之灾才是。 至于以后的事,他就管不着了,也懒得再管。 若是再有什么事托他帮忙,还得送上重礼。 一尊女娲补天,只能管这一件事。 “回来。”姬宫湦突然喊了一声,正欲快步离去的虢石父身形嘎然而止。“把嬴开给寡人唤来。” “诺。”虢石父又是应了一声,一头雾水,不知姬宫湦为何唤嬴开来。 若是再出个什么玄蛾子,这件事就算没完,他还是脱不开手。 “大王唤嬴开?”虢石父很小心地问道。 “给寡人送了这么个大美人,寡人甚是喜欢,嬴开举荐有功,总得褒奖一下才是。”姬宫湦说明了意图。 一颗孤悬的心瞬间落地,虢石父谄笑着说道:“还是大王心思缜密,礼贤下臣,臣这就派人唤嬴开来见大王。” 不到一刻钟的工夫,嬴开急急地赶来,一进偏殿,便跪倒在地,大声喊道:“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爱卿平身。”姬宫湦招了一下手,这是自嬴开来镐京之后,姬宫湦第一次将爱卿这两个字用在他的身上。 “罪臣不敢。”嬴开从话中已然听出了姬宫湦的好心情,却未敢立时起身。 “大王让你平身你便平身。”站在一旁的虢石父提醒道。 “谢大王。”嬴开高喊一声,起身低首站立。 “你举荐的褒姒让寡人很受用,有功,该封赏。”姬宫湦的心情看上去的确很好。 “为大王效力是罪臣的份内之责,罪臣不敢讨封。”嬴开赶紧说道。 “你无战功,不可封为诸侯。这倒使得寡人为难,一时想不出该如何封赏你,便赏些钱银好了。上卿。” “臣在。” “赏他多少钱银,你看着办吧!”说完,将身体靠王椅之上,微闭双目,似是极为疲惫。 “诺。”虢石父大声应道,然后赶紧朝着嬴开使了个眼色,朝着偏殿门口快步走去。 “谢大王赏赐。”嬴开看明白了虢石父的意图,高喊了一声,跟着迅速退出偏殿。 趁着姬宫湦心情大好,速速离开镐京才是上策。这龙潭虎穴之地,离得越远越好。 出了偏殿走不远,迎面见申侯率一众老臣急急奔来,定是忠心不死,舍命劝谏姬宫湦上朝议事。 申侯一见到虢石父,顿时满脸怒色,“虢石父,你蛊惑大王,令其沉溺褒姒美色,七日不理朝政,真是大罪滔天,不得好死。” 虢石父好像早已习惯了申侯的这一番说词,听了也不生气,“呵呵”一笑,不以为然地说道:“申侯,这不得好死一词,我猜最终要应验在你的身上。至于我嘛!倍受大王恩宠,尽享荣华富贵,你能奈何?” “哼!”申侯冷哼了一声,“我等一众老臣,定然要细数你的罪过,参你一个败乱朝纲之罪。” “你已参我不下数十次,有用吗?” “一次没用,便二次,二次不行,再三次。总有一天,大王会听进老臣之言,砍了你的项上人头,以正朝纲。”申侯毫不客气地说道。 “去吧去吧去吧!我懒得跟你辩论。”虢石父满不在乎地挥挥手,再不与申侯斗嘴,倒背双手,晃悠悠地往前走。 嬴开看了申侯等人一眼,心中暗叹一声,紧跟虢石父身后。 内心之中,嬴开对申侯等一众老臣忠心进谏不死不休的行为充满了极大的敬意,同时也是极度看不惯虢石父的张扬之态和胡作非为之举。 身为三公之首的虢石父,与司徒祭公、大夫尹球二人,短短几年时间,便把一个好好的大周王室弄得乌烟瘴气,忠臣靠边,奸佞掌权,朝堂之上正气不举,邪气纵横。 各大诸侯国为求自保,均是大力发展军队,推行旧制改变,以强凌弱,以大吞小。一些大诸侯国势力不断强大,已呈现可与王室分庭抗礼之势。 另有西戎部落、狄部落等一众强悍部落于周边虎视眈眈,边疆之地,战火连绵,生灵涂炭。 姬宫湦却一直躺在温柔乡里不管不问,尽享歌舞升平。 大周王朝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嬴开跟在虢石父身后从申侯等人身边匆匆走过,面色故作冷静漠然,绝不敢表露出内心的同情与敬意。 一旦有所表现,被虢石父发现,恐怕性命难保。 虢石父一时半会儿拿身为国丈的申侯没有办法,只能任其责骂,听到了也装作没听见。 而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垂大夫而已,虢石父若是想弄死他,恐怕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 就算是逃回了犬丘,也必然保不住性命。 身份地位在那儿摆着,位卑言轻,生死不由己。 “小人得志,难得长久,呸!”申侯瞪视着虢石父的背影,大声骂道。 走不多远,虢石父好像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说道:“嬴开,大王赏赐你的钱银,如何带回?” “若无上卿鼎力相帮,嬴开的这条命早就没了,这封赏一事,实在不敢多想,所赐钱银,便请上卿派人取回府中好了。” 虢石父呵呵一笑,心情大好,“你的好意,我领了。日后来镐京,可去府上喝茶。” “谢上卿,嬴开告辞。”嬴开朝着虢石父施了一礼,急急离去。 第92章:落风荒原 出了宫门,与莫守拙汇合,一起回到客栈,未来得及与嬴夫等人诉说详情,速回犬丘。 这一次牢狱之灾,历时一个半月,等于硬生生地给鸿胥多了一个多月的准备时间。 早动手一个半月和晚动手一个半月,差别巨大。这一个半月,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决定战争的胜负。 嬴开心急如焚,一路策马狂奔,恨不得身生双翼,飞回犬丘。 下午时分,到达桐山北,距离犬丘还有一百余里。 落风荒原。 两座大山之间一条宽约三十丈的山谷,长度半里稍多。 荒原上到处都是杂草和乱石,两侧的山体非常陡峭,如刀砍过斧削过,直直地立着,像打开的两扇门,中间闪出这么一条宽广的通道。 落风荒原,还是大周五朝的地盘。过了落风荒原,就进入了嬴氏部落的地盘。 这一处地盘,归属于嬴氏的一个小分支部落,名叫大骆部落。 风很大,从通道之中呼啸而过。 夏天的风,在落风荒原上吹出了令人萧杀的感觉,撕下了两侧山崖树枝上的叶子,在风中飞舞。 十四骑快马的马蹄,踩碎了落风荒原上的荒蛮之气。 行至一半,奔跑在前的数骑侍卫突然急急勒马。 前方,乱石之上,密密麻麻站着三百余个幻字人,身体强壮如牛,上体赤裸,裸露出发达的胸肌。 “呜嗷,呜嗷,呜嗷。” 一见到来人,幻字人集体发出巨大的吼叫声,声震长空,在落风荒原上一波一波地传播开来。 像是有巨石砸进湖面,激起圈圈涟漪。 众人紧随前方侍卫急急勒马,看着前方的幻字人,均是倒吸一口冷气。 十万年前被妖创造出来,非人非兽,人之形态,身高丈余,能量五百樽,群体战力强大,喜好杀戮,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 幻字人的恶名在西部部落乃至整个大周王朝恶名远播。 若非强大的武者或者巫师,一旦遇到幻字人,只有死路一条,全身血液都被吸食干净。 唯一的通道被幻字人占领,要想从此地通过,誓比登天还难。 此时,从乱石之上跳下来十余名幻字人。 奔行在前的三名侍卫迅速拔刀,扑上前去,与幻字人混战在一起。 在体型巨大的幻字人面前,三名侍卫显得极其渺小,犹如儿童对战成人。 幻字人手中的武器极其怪异,皆呈烟云之状,形状像条蟒蛇一样,握在手中,蠢蠢欲动,似乎有生命一般。 幻字人的能量清一色的五百樽,三名侍卫的能量只有三百樽左右,差距近二百樽。 侍卫们要想杀死幻字人,几乎没有可能。 面对三名侍卫的快刀,幻字人竟然不顾防御,一味进攻,身前门户大开,一副同归于尽的打法。 侍卫的刀从幻字人的身体划过,有的幻字人胳膊被砍下,有的幻字人则被一刀劈为两段。 诡异的是,被砍掉了胳膊的幻字人很快又长出来一条,被砍为两段的幻字人,身体又迅速合二归一,恢复原形。 侍卫的刀杀不死幻字人! 嬴开的脸色更加忧郁。 “幻字人挡路,侍卫的刀又杀不死幻字人,如何是好啊?”迅速镇定下来的嬴开问道。 “幻字人有三百之众,凭我等数人之力,绝非对手。目前唯有一途,择一有利地形死守,另派人速去大骆部落和王城搬救兵。”无妄说道。 毋庸置疑,无妄拥有强大的战力,以一人对战数名幻字人,当可不落下风。 但此时落风荒原上的幻字人却有三百之众,就算他拼死一战,也是毫无胜算。 “若是退出落风荒原,另寻一路呢?”嬴开看着周边高耸的群山问道。 “从镐京回王城,所知之路只有两条,一路是走汧邑,一路是走落风荒原,落风荒原被封,汧邑怕是也难通过,鸿胥定会设下重兵,静等王上入瓮。”无妄说道。 “若是绕道黑山,需多行近三百里,且也难以躲过幻字人的追击。”嬴夫说道。 “看来我们是没有选择了,想回王城,必经这落风荒原。”说完看着无妄,“就算大骆部落来人,不是一样杀不死幻字人,又有何用?” 唯一的前行之路被幻字人封死,侍卫们手中的刀又杀不死幻字人,这事的确非常棘手。 大骆部落只有三名巫师可与幻字人抗衡,庶民与寻常刀剑皆是无法杀死幻字人,就算一个部落的上万人全部都来,又能帮上多大的忙? 空添一些伤亡而已。 “人数多了,总是能撑上一阵子。救兵,还是需从王城调遣。王上可命令传令侍卫,先去大骆,再去王城。”无妄说道。 “从此地去大骆部落和王城,唯有这一条路,现被幻字人封死,谁能回去搬救兵?”嬴开脸现忧郁之色。 “王上,我护送一名侍卫过去。”莫守拙说道。 “要小心才是。”嬴开嘱咐道。 “午子。”莫守拙朝着一名侍卫首领喊了一声。 “诺。”百夫长午子迅速应了一声,策马过来。 “我送你过去,速到大骆部落和王城搬救兵。”莫守拙说道。 “诺。”午子大声接令。 二人策马向前。 “午子,你跟在我身后,不必下马,也不必与幻字人恋战,我为你打开一条通道,你只管速速通过。” 说完抽出惊鸿刀,从马背上飞身而起,直奔与三名侍卫对战的幻字人。 手中之刀杀不死幻字人的三名侍卫,此时已经处于极度危急之中,只能极力躲闪,避开幻字人手中的攻击。 这样的战斗,让人非常无奈,也非常恼火。 “退后。”莫守拙大喝一声。 身在半空,先挥出一道强大的刀气,带着接近一千樽能量的刀气,携着夺目的光芒,呼啸而出。 三名幻字人未及躲闪,身体被刀气一劈两半。 尔后人随刀气跟进,落地之时,已在幻字人面前不足一丈。 三个被刀气劈开的幻字人,鲜血四溅,再未恢复原形。 统统死了。 领头的幻字人眼见三个同伴被一击致命,顿时大惊失色。看着莫守拙手中的刀,厉声喊道:“你拿的是什么刀?” 第93章:激战(七一建党节求各位大大赐月票 “惊鸿刀,能杀幻字人的刀。”莫守拙说道,顺便咧嘴一笑,一副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神态。 一道刀气便斩杀了三名幻字人,且均未能再生,莫守拙也是惊喜万分,瞬间心情大好。 惊鸿刀,不但能斩杀豢兽,还能斩杀幻字人,这样的结果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大概是原主之前从未与幻字人有过对战的原因,记忆碎片上并没有关于惊鸿刀能斩杀幻字人的记录。 “惊鸿刀啊惊鸿刀,你到底有着怎样的前世今生,竟然拥有如此诡异的力量。”莫守拙右手举刀立于胸前,不由地一叹出声。 大约一千樽能量,再加上能斩杀幻字人的惊鸿刀,莫守拙悬在心里的一块石头,一下子落了地。 就算杀不尽幻字人,也定能支撑到救兵来援。 莫守拙方才的念想,还是设法逼退幻字人,为午子打开一条通道,但当看到惊鸿刀能够斩杀幻字人之后,他的念想就变了。 若是能凭自己一人之力把这里的幻字人全部杀光,就不用再劳烦午子回去搬救兵了。 一念之下,杀气大增。趁幻字人惊愣之时,卷身再进。 气势更猛,战力更强。千万道刀影,千万道刀气,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刀能杀人,刀气也能杀人。 见识到了惊鸿刀厉害的幻字人不敢与莫守拙硬抗,纷纷躲闪。 躲不开。 幻字人虽然足够强大,却是完全不懂武器的路数。 身材高大,勇猛有余,灵巧不足。与人对战之时,全凭着一股子蛮力气。 遇到莫守拙这样能量强大、步法灵动的用刀高手,幻字人的先天不足之处瞬间暴露无遗,尽显笨拙之态。 一刀砍掉了一个幻字人的左臂,返手一刀,削掉了他的头颅。 一颗巨大的头颅在地上滚了很远才停下来,瞪大眼睛看着天空,不知道看到了什么。 再一刀,从一个幻字人的胸前划过,带出来一股子鲜血喷溅。 幻字人伸手抓了一把血往自己嘴里送,还未送到嘴边,便轰然倒地,那四散喷溅的血,他是喝不成了。 莫守拙灵巧的身体如同泥鳅般,在体形巨大的幻字人群之间快速游走。近似瞬移的速度,比幻字人快了数倍。 幻字人的强大之处,在于拥有五百樽的能量和寻常武器杀不死的身体。 但在莫守拙面前,这两个强大之处都已经算不上强大。 能量不如莫守拙,身体被惊鸿刀劈开不能再生,强大之处尽失之时,就算数人围攻,却也不是莫守拙的对手。 不到半刻钟的工夫,围攻三名侍卫的十余个幻字人全部被杀,无一人再生,十余具巨大的尸体横陈于地,兀自有鲜血汩汩冒出。 如此强大的战力,连莫守拙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数月之前,这样的战力他可是连想都不敢想。 茅草屋中昏迷数日,体内多出了大约五百樽的能量,虽然没方法精确测算,但差不多已经达到了一千樽这个人类修炼的天限,一跃成为天下武者界第一人。 同时,脑海中还多出来三颗记忆蛋。 第一颗记忆蛋中记载的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四道程序已经修炼得炉火纯青,体内的奇经八脉早就畅通无阻,每修炼一次,能量都能增强小半樽左右,苦修一个月,差不多可以增强十樽左右的能量。 第二颗记忆蛋中记载着水滴之眼的修炼方法,虽然至今未能打开水滴之眼,也不知水滴之眼究竟有何奥秘,却早已悟到了修炼之法,摸清了门路,甚至一只脚已经踩进了法门,意念也比之前强大了许多,由意念而生的念力随之增强,又助推体内能量的增长速度不断加快。 现在的他,战力与锁秋岭之前相比,已经强大不止一倍。 拥有一千樽左右的能量,再有本体战力强大的惊鸿刀相助,想杀死幻字人,已经不是什么难事。 甚至连杀尽落风荒原上这三百余幻字人,都已不是妄想。 莫守拙前行数丈,走到幻字人面前。 午子骑在马背,紧随其后跟进。 数十个幻字人吼叫着奔来。 莫守拙身形晃动,人随刀进,人刀合一。 惊鸿刀本体以及每一道刀气所携带的能量,都在八百樽以上,始终保持着一刀、一道刀气都可以斩杀一名幻字人的战力。 断臂、破腹…血雨漫天,残肢飞散,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幻字人绝未料到,要截杀的人中竟然有这么一个杀神,不但本体能量强大地骇人,就连手中的刀,也强大地令人恐怖。 幻字人虽非人类,却也有思想,会思考,并且知道害怕。 但幻字人却有着人类所没有的野性,这种野性最明显地体现,就是嗜血,所以幻字人虽然知道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退缩。 每有一个同伴被杀死,都会使幻字人内心的野性增长一分,复仇的欲望强烈一分。 前仆后继,无惧赴死。 莫守拙在三百余幻字人形成的包围圈中左冲右突,斩杀无数,却始终打不开通道。 午子从马背上跃起,欲助莫守拙一臂之力。 午子的身体比幻字人灵巧了数倍,拥有四百樽左右能量的他,战力也不低。 但他的刀杀不死幻字人,无法给幻字人造成伤害和威慑。 所以,幻字人可以无所畏惧地向他发动攻击,而他,却只有躲闪的份儿。 片刻之中,败相凸显。 “午子退后。” 莫守拙大喊一声,身形瞬间移动,挥刀挡开了一支午子已经无法躲开的蛇形武器。 一战之下,午子知道自己绝非幻字人的对手,参战不但可能白白丢了性命,还会使莫守拙分心走神相助自己,削弱了他的战力,遂迅速退后,重新上了马背。 迅速向着四周观察,通道左右两侧的山体,壁立千仞,崖壁之上,虽有树木横生,却没有一处可以立足,无法在上面远距离奔行。 崖壁下面还有幻字人,一旦力竭落地被幻字人包围,可就再也出不来了。 想从山崖上通过落风荒原,几乎没有可能,唯有一途,便是越过幻字人的防守之地。 午子不由地轻叹一声,幻字人在此地组织伏击,的确是够聪明,也够阴险。 “呜嗷,呜嗷,呜嗷。” 眼见同伴被大量斩杀,未加入战团的幻字人发出巨大的吼叫声,齐齐高举手中武器,以示震慑。 清一色的蛇形武器,隐隐泛着青色之光。 说说有娇 有几位读者大大担心有娇的存在是个败笔,其实完全不必有这个担心。 关于怎么写有娇,考虑的最多。 莫守拙离不开有娇,有娇也离不开莫守拙,彼此依靠,是心的寄托,这是事实。 可是如果有一天,他们非得要离开呢?离开之后再以另外一种方式见面呢? 只所以说这本书中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不是指原主与穆嬴,也不是指焉飞羽与褒姒,而是指莫守拙与有娇。 之前关于有娇的一切描述,无论是她的野性未改也好,孩子气也罢,其实都是为第三卷中的她作铺垫。 莫守拙曾经给有娇在布店里定制了一件红色的衣服,那是她穿在身上最好看的颜色。 这其实是个伏笔。 我看过古龙的书,有人说,古龙写情已达最高境界。我很想写出他的那种水平,虽然我自知定然是达不到。 但我会努力。 原主莫守拙与穆嬴的感情很让人难过,尤其是第75章,无关生死的永别,写完了心里也难受。但历史如此,我不想改写。 焉飞羽与褒姒的感情也是令人感叹,焉飞羽死亡后吸收了大雨中的极阴之气,他会变成什么?历史上西戎破了镐京在骊山下杀了姬宫湦之后褒姒失踪,她去了哪里?后面会有一个交待。 莫守拙与有娇的感情,一定比他们更加刻骨铭心,不是完美的结局,至少在第一部中不会完美。 莫守拙在原来的那个社会里有女朋友,他一直想着回去找她。至于最终如何,眼下并无定论。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 是爱还是恨,有时候真的无从评说,到后来唯剩一声长叹。 第94章:神符术 莫守拙大战幻字人的时候,无妄也没闲着。 他要找一处有利地形建立防御。 这个地形,一不能靠近山体,防范幻字人自上而下攻击。二不能处于旷野,容易四面受敌。 最后找到了数块巨石之间的一个空隙之处,可容纳四五个人。 嬴开与嬴夫下马,进入巨石空隙之中。十名侍卫在巨石四周组成环形防御。 无妄则迅速以神符术制作神符。 光明巫师所修的四大巫术是心灵控制术、神符术、还魂术和巫杀术。 神符术是其中的一种。 神符术最初的作用是破解黑暗巫师的诅咒术。 经过数十代乃至数百代巫师的摸索创新之后,神符术的作用已经远超从前。不仅仅只有破解诅咒之功能,还能拥有强大的攻击与防御能力。 神符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 两种制作方式也不同。 有形的神符是一片黄色的纸,只需将个体或群体的对象画在神符上面,再以神符术赋予攻击力或防御力即可。 有形神符的攻击和防御能力通常都很差,而且一个神符只能针对一个对象,只有低级巫师才用。 高级巫师制作神符,是用能量化作的气,制作这样的神符,需要感应到对象的本体属性。 防御一个个体最难,应像叫魂术那样进行精确计算,通过五行属性、意和流体,算出那个独一无二的个体,进行特指性防御。 防御一个群体则相对简单一些,神、仙、妖、巫师、武者、兽都有特定的属性,这个属性,便是气,体内能量的外在表现。 神气、仙气、妖气、巫气、武者的杀气以及兽气的属性各不相同,以气的属性确定神符术的攻击或防御对象,可以准确地做到针对一个群体的特指性。 幻字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将其作为神符术的攻击或防御对象,在设定条件时,即不靠个体的五行属性、意和流体,也不靠群体的气,更不用画像。 只靠五行属性。 因为幻字人没有五行属性。 天下万物,包括人、神、妖、魔以及兽、树木甚至武器、沙石等宇宙万物都有其五行属性,唯独幻字人没有。 也就是说,妖在创造幻字人的时候,并没有赋予他们任何一种五行属性,无金、无木、无水、无火、无土。 将神符术设定为攻击或防御不具备五行属性的生命体,神符术便只对幻字人有效。 所以,高级巫师以气制作专门攻击或防御幻字人的神符,是所有神符之中最简单的。 虽然简单,却极为消耗能量。 一个能量五百樽的巫师,为了不至于使能量在短时间里消耗殆尽,通常情况下一个时辰制作的神符不会超过六个。 事态危急,无妄已经没有多少时间。 用了半个多时辰,无妄便在数块巨石的周围制作了八个神符,东西南北及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八个方位各一个,形成了一个四方形的神符防御界。 八个神符,耗尽了无妄体内所有的能量。 第八个神符制作完毕,无妄便迅速进入巨石空隙之中,端坐于地开始打坐,令残存的能量在体内奇经八脉之中游走,引发消耗的能量快速衍生。 至少需要半个时辰,才能使能量完全恢复。 无妄制作的神符非常精巧,形状、大小都像极了冬天积雪融化后屋檐上垂下来的冰凌,散发出极淡的红色光芒,悬垂于巨石四方的虚空之中。 这些冰凌状的神符对有着五行属性的人类无效,就算有侍卫站在下面,神符也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每一个神符上面,都有五百樽能量化作的巫气,又因为其中蕴含着巫术,所以攻击和防御能力非常强大。 远非那些低级别巫师制作的有形神符所能比。 苦战了近一个时辰的莫守拙,仍然没有打开前行的通道。 幻字人虽然体形巨大,行动不够敏捷,但战力依然足够强大,尤其是数百人围攻一人,心理上先占了上风。 由于见识到了惊鸿刀的厉害,所以幻字人变得极为小心,见势不好,迅疾后退,在莫守拙一击失效之后,再有其他幻字人立即上前补位。 车轮战法。 幻字人如同走马灯一般不停地换位补位。 莫守拙若是想自己通过落风荒原并不是件难事,凭他的战力,用不了半刻钟就能过去。 难的是,他要保护午子通过。 而幻字人似乎已经看出了他的意图,所以并没有死命阻拦于他,而是任其深入,尔后从后面将退路封死,使得午子无法随后跟进。 分析了一下形势,一时半会儿的,是无法将午子送过去了。 形势突然发生了变化,在莫守拙反复突进未果之时,有五十余名幻字人绕过他,扑向嬴开所在的地方。 十名侍卫挥刀迎战。 他们手中的刀,都杀不死幻字人,只能凭借极快的移动速度,保证自己不被杀死。 然后尽最大努力减缓幻字人的前进速度。 所有的幻字人都是迎着刀锋一往直前,身体及肢体不停地被砍掉,然后迅速再生。 极端赖皮的打法,弄得十名侍卫毫无办法。 就算是舍上性命,也阻止不了幻字人。 “侍卫退后,脱离战斗。”眼见侍卫已经被压迫到了巨石边上,再无退路,继续战下去只有枉死一途,无妄高喊了一声。 此时的无妄,因制作神符而消耗掉的能量全部恢复,处于满血复活的状态。 十名侍卫迅速撤出战斗。 高悬于空中的八个神符感应到了幻字人的到来,立即开始行动,发出夺目的光芒,像刀一样,密密麻麻地射向幻字人。 第一波冲向巨石的幻字人被神符发出来的光刀穿透身体,光刀一旦入体,迅速燃烧,大约十名幻字人被烧成了一团火。 于地上四处翻滚,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其余的幻字人停止攻击,赶紧帮助着火的幻字人灭火。 火灭之后,三个幻字人被烧死,另有七个幻字人再生,却不够完整,有的只再生出了一半的身体,有的则没了头颅或者少了些肢体。 其状惨不忍睹,也异常恐怖。 第95章:巨型幻字人 莫守拙与幻字人已经苦战了近一个时辰,斩杀幻字人上百,自身也是大汗淋漓,刀速慢了许多。 再不休息一下,就累死了。 心里这么想着,急速挥刀,划出数道强大的刀气,趁着幻字人躲闪之机,从数十人的包围圈中闪身而出,迅速后退一丈左右。 刀锋前指,封住幻字人的攻击之途,防止因自己突进过深使得幻字人有机会增加攻击无妄的力量。 凭无妄的战力,大概率只能与十个以内的幻字人对战。 无妄善长的是施巫与破巫,并不善于面对面厮杀。 但有了神符的帮助之后,迎战五十名左右的幻字人应该不成问题。 再多了恐怕就危险。 所以,必须阻止幻字人继续增援。 鏖战近一个时辰,能量虽有消耗,却不影响战力。 此时的他,大周天运行已经是信手拈来,随念而生,随念而止,于激战之中,可同步进行修炼。 周身能量在奇经八脉之中迅速运行,大量消耗的同时,也能够大量补充,就算再战上一个时辰,能量也不会消耗殆尽。 能做到这一点的,普天之下,找不出几个人。 前路重新被幻字人封死,午子肯定是过不去了。 “午子,退回王上身边,助巫师一臂之力。” “诺。”早已看清形势的午子知道自己闯不过幻字人的阻击,听到莫守拙的命令,迅速策马后退。 一击撤身后退之后,幻字人并没有紧随追击。 借着这短短一瞬间,莫守拙丹田中的能量迅速充盈。 突然,前方出现了一诡异的一幕。 十个幻字人突然开始往一块挤,就像是把十块面团往一起按压一样,然后,幻字人开始变少,从十个变成九个,再变成八个,最终,十个幻字人只剩下了一个。 十体合一。 十体合一之后的幻字人,十个头,中间一个最大,周围九个稍小。一个上身,两条手臂,无腿,下肢是蛇的形态。 面相更加凶恶,也更加高大,从丈余增长到了约两丈,两条胳膊看上去比莫守拙的身体还要粗壮,其上青筋突起,彰显强大的力量。 胸肌,像是被鼓风机爆吹过似的,很夸张地凸起。 莫守拙不由自主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胸膛,一下子想起来一个并非用来形容男人的词儿,“飞机场。” 我靠,什么玩意!咋想到这么个词儿,心里把自己暗骂一声。 一骂之后,赶紧聚神,现在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 十个变一个,身体在叠加,能量呢? 这个巨型幻字人现在的能量,是五千樽,还是五百樽? 若是五千樽? 我地乖乖,莫守拙不敢想。 “呜嗷。”巨大的幻字人仰天一声长吼,声震苍穹,巨大的吼声震得周边的大树出现了剧烈的摇晃,像一阵飓风吹过。 左右手各一支蛇形武器,下体巨大的鳞片划过地面,直扑莫守拙。 行进之间,双手用力一振,蛇形武器突然暴长,比原先增长了三倍有余,蛇之形态更加明显,隐约可见睁开的眼睛爆射出骇人的目光。 蛇形武器一个爆砸,一个横扫。 力度、速度,包括身体的灵巧度,都比之前强大了许多,也快了许多。 巨大的身体变得无比灵巧。 十个巨大的头颅呼出的气息,滋滋有声,直喷莫守拙。 莫守拙没有后退,也没有跃起,手中的惊鸿刀舞出一朵漂亮的刀花,将两个蛇形武器绞杀在刀花之中,断成数截落地。 幻字人手中拿着的,只有短短的一截。 幻字人扔掉手中武器,双手用力拍击,发出“叭叭”之声,以示威风。 莫守拙刀锋指向幻字人,“你再拍我便砍断你的双手。” 说刚说完,身体暴进,惊鸿刀没有砍向巨型幻字人的双手,却是一个飞跃,身影在他的左侧划过,一刀削下了左侧的四个脑袋,骨碌碌地滚到地上。 巨型幻字人伸手一抄,却是一个都没有抄住。 身体划过,力却未止,脚尖在其中一个脑袋上一点,借力反弹,飞旋到了幻字人的右边,又是一刀,右侧的五个脑袋落地。 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只不过眨个眼的工夫,巨型幻字人只剩下了中间一个脑袋。 莫守拙回到原地,看着巨型幻字人。 一战摸清底数,不过如此,空有一具看似强大的躯体而已。 身体虽然叠加,但能量还是五百樽。 巨型幻字人突然飞起,双手成拳自左右两侧横砸过来,莫守拙消失,只留下一片刀光。 刀光过后,双臂齐断。 不知道巨型幻字人是不是忘了莫守拙手中的刀能斩掉他的肢体,自己将两只肉臂送上刀锋,岂不是自寻没趣? 粗长的尾巴横扫而过。 莫守拙身体跃起,在空中一个反卷,人在上,刀在下,刀光从巨型幻字人腰间划过。 身体立断,只剩下半截身体。 二人几乎同时落地,落地之时,又见刀光一闪。 中间那颗巨大的头颅已经不在幻字人的脖子上,“噗通”一声落地,然后发出一声巨吼,“呜嗷”,一双大眼,很久才闭。 上身仆地,鲜血四喷。 杀一个,等于杀十个。 还剩下大约一百三十多个幻字人,显得无比狂躁,群体咆哮,却都不敢贸然上前。 莫守拙心里已经有底,不用叫救兵了。再战上一个多时辰,这里将不会剩下活着的幻字人。 幻字人面对莫守拙的刀,就像侍卫们持着刀面对幻字人,都很无奈。 这一刻,莫守拙心平气静。 抽空回头看了一下,围攻嬴开的五十名幻字人还剩下二十多个,无妄那边的战事似乎也比较顺利。 尽管如此,莫守拙还是不敢恋战,而是飞身后撤,一跃数丈。 惊鸿刀狂舞,配合无妄将二十多个幻字人尽数斩杀。历经数战,莫守拙已经杀出了经验。 巨石四周,留下了一地的幻字人尸体。 绝大部分幻字人的尸体残缺且呈乌黑颜色,显然是被无妄的神符焚烧导致。 此时,前方幻字人还剩一百三十左右。 自己一方,却是毫发无伤。 嬴开与嬴夫皆是长出一口气,这一劫,看来是可以逃过了。 “巫师,你在此地再守一会儿,我去把剩下的幻字人解决了。”莫守拙朝着无妄大声说道。 “用不着了,他们已经走了。”无妄淡定地说道。 莫守拙蓦然回头,果然已经看不到一个幻字人。 第96章:鸿胥谋反 “想不到嗜血如命的幻字人竟然如此胆小。”莫守拙说道。 “不是幻字人胆小,是因为你让他们感到了恐惧。”嬴开走出巨石,看着幻字人消失的方向说道。 嬴夫突然朝着莫守拙施了一礼。 莫守拙赶紧回礼,“左庶长这是?” “历经这一战,我终于明白,王上为何如此器重于你,又为何送你老秦人的刀这个称号。关键时刻,以一人之力,尽退幻字人,保得众人性命,的确无愧于这个称号。以前多有得罪,还请侍卫长宽恕。”嬴夫的态度非常谦逊。 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劫,心中残存的一点隔阂,顿时冰消云散。 嬴开听嬴夫如此说,不由地“哈哈”一笑,“嬴夫,你有此感,便是总算看清了形势。日后,你二人定要精诚协作,为振兴嬴氏部落竭尽全力。” “诺。”嬴夫与莫守拙齐声回应。 “回王城。”嬴开一挥手,率先上马。 一回到犬丘王城,嬴开未做片刻歇息,便召开了紧急会议。 在镐京的牢狱之中待了一个多月,消息闭塞,这一个月之中发生了哪些事情,嬴开一无所知。 大庶长墨荼报告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王上,三日前,鸿胥谋反,宣布脱离嬴氏部落,立国称王,国号西王。” 嬴开早已料到,冷冷一笑,“鸿胥终于还是谋反了。” “穆嬴可有消息传来?”嬴开的目光离开墙上的地图,铁青着脸问道。 “王上离开王城第五天,公主就派人传话,丰王戎措答应不与鸿胥结盟,一年之内,不与嬴氏部落为敌。公主提醒,王上需在一年之内解决掉鸿胥。”墨荼说道。 嬴开叹了一声,“真是难为穆嬴了。”随即问道:“嬴沐,军队现况如何?”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军队的战力,南山道近千老兵战死,对军队来说,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臣已从奴隶之中招募新兵一万二千,由于训练时间太短,能参加战斗者仅有三成。目前,军队能战者,两万一千余。这段时间,臣日夜督导练兵,士兵们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嬴沐大声说道。 嬴开不在这段时间,嬴沐的确一日都不敢松懈,所有的时间,几乎都是在练兵场上度过的。不但单兵作战能力有了提升,各种阵法也已经演练成形。 “弩兵多少?” “五千。嬴无忌已经就任弩兵将军,经他亲自调教,弩兵的战力已是大大提升。” “鸿胥有多少军队,战力如何,你是否查探到?” “臣已派人查清,鸿胥部落有兵一万,于一年前就开始秘密训练,至于先期在何处练兵,战力如何,眼下未知。另外,鸿胥从鬼方部落借得精兵五千,共有军队一万五千。” “从鬼方借兵?”闻此消息,嬴开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鸿胥此举,他是万万没有想到。 鬼方又称赤狄,乃北狄部落赤狄、白狄、长狄三大分支部落之一。 鬼方人喜好杀戮,野蛮成性,行动迅捷,军队士兵个个彪悍,作战能力极强。 数百年以来,鬼方如不散的阴魂一般,持续不断地对周边的城镇进行骚扰,抢夺粮食和牲畜。给大周王朝、北部各诸侯国以及嬴氏部落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大周王朝自姬发立国以来,历任君王曾多次与鬼方作战,却因受制于地形条件等原因,败多胜少。 不断没有灭了鬼方,反使得其在作战中不断强大。 大周王朝都城镐京的西部和北部,俨然已经形成了西戎、嬴氏、鬼方三足鼎力之势。 这一次,有了鬼方五千精兵的支援,要想击败鸿胥,更是难上加难。 真是按下葫芦起来瓢,好不容易缓和了与西戎的关系,得到了戎措的承诺,却又冒出个鬼方,让人防不胜防。 “王上,接到公主的消息之后,臣曾与王爷及各位庶长、大夫议事,右庶长及六位大夫皆是派出门客,前往北狄三大分支部落和附近众多小部落游说,各部落皆答应不介入嬴氏与鸿胥之争,没想到鬼方竟然言而无信,突然借兵五千给鸿胥。” “这也难怪,三十多年以前,先王曾与大周王朝联手攻击鬼方,俘获鬼方士兵和庶民一万五千有余。鬼方借此机会复仇,也在情理之中。”嬴开无奈地说道。 嬴开所说的三十多年前的那场战争,发生在周宣王姬静与与嬴氏部落第五代王嬴其时代。 那一场战争,也是近百年以来,大周王朝对鬼方作战取得的唯一一场胜仗。 “臣已查清,鬼方此次借兵给鸿胥,不仅仅是报五十年前的一战之仇,还因为黑暗巫师向远。”墨荼接着说道。 “一个月前,八方游说黑暗巫师向远在南山道截杀公主,向远身死之后,八方又游说向远的师父养鸟人,是养鸟人亲自出面游说,鬼方之王翟吁术方才同意借兵。” “这个八方,真是阴魂不散。早知如此,当初就该设法杀了他。”嬴开愤怒地说道。 “我们都小看了八方的阴谋之术和助纣为虐的决心。”墨荼说道。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鬼方军队战力强悍,必须设法令其撤兵。各位说说吧!有何退兵良策?” “王上,探得鬼方借兵给鸿胥之后,臣与王爷及各位庶长、大夫数次商榷,至今未能想出可行之法。”墨荼说道。 “实在不行,就跟他们血拼一场。”嬴沐大声说道。 “嬴沐,打仗不能只凭血性。以有着数千老弱之兵的两万一千军队,对战鸿胥的一万五千精兵,你有多少胜算?你可知万一战败,嬴氏部落将会面临亡族之危?” “这…”嬴沐一时语塞。 军队打仗,没有血性不行,但仅靠血性打不了仗,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实力说话。 嬴氏部落有军队两万一千,数量上看似占了优势,但士兵之中,还有三千余老弱之兵。能战者,不足两万。远距离奔袭作战,胜算并不高。 就算是怒火焚心,嬴开也绝不想冒这个险,嬴氏部落承受不起失败的恶果。 “王上,鸿胥谋反已有三日,若是久拖不决,任其逍遥,对部落的名声和生存百害而无一利。解决鸿胥谋反,关键问题在鬼方,鬼方不退兵,这一场仗便没法打。”甘公无奈地说道。 众位庶长大夫皆摇头叹息,想不出退兵良策。 第97章:莫守拙献计 “王上,臣以为,既然无计退兵,那就放手与鸿胥一战。”莫守拙大声说道。 众人看着莫守拙,不知他为何提出如此主张。 “莫守拙,你细细说来听听。” 束手无策之时,任何一个人的意见都有可能使得局势出现转机。况且,嬴开深知莫守拙从不妄言,他既然如此说,定然是有着他的考量。 “行军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变化多端,领兵将军可在战场上适合把握,使其有利于我方作战。鸿胥谋反,失掉人心,定然不会得到各方的支持和响应。臣以为,在此种情况下,若是能拥有地利之势,当可打赢此战。” 莫守拙走到悬挂于西面墙上的一副简易地图前。 “汧邑在犬丘西南一百五十里,中间有六个城镇小部落,两个归属嬴氏,四个归属鸿胥。归属鸿胥的四个城镇,最东面的是黑山,最西面的是桐城。鸿胥部落的青铜矿以及主要粮食产地皆在黑山与桐城之间。” 莫守拙指向地图上标记着的台山道。 “桐城往南六里有一处要塞,距离汧邑不足五里,名为台山道,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若是能拿下台山道,一可俯瞰汧邑,进可攻退可守。二可断了鸿胥的粮食来源,将鸿胥及其军队困于汧邑孤城。” “如此险要之地,鸿胥定会设下重兵防守。”嬴沐说道。 “驷车庶长推断无错,鸿胥定会在台山道设兵防守,但兵力不会太多。他的主要兵力,一定是放在汧邑,拿下台山道,不是问题。” “如何应对鬼方的五千精兵?”嬴开仍是心存忧虑。 “王上,鸿胥部落共八个城镇,台山道南北各四个。南侧的四个,除了汧邑之外,其它三个城镇非常贫穷,自身的粮食问题都很难解决,更无余粮供应汧邑。” 莫守拙手指点了点四个城镇所在的位置。 “一旦拿下台山道,切断汧邑与北侧四个城镇的联系,汧邑城内一万五千兵的粮食供给就会出现问题。兵法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军队再强悍,没有粮食,一样打不了仗。我方则可不战而屈人之兵。” “不战而屈人之兵”以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些话皆是出自二百多年之后《孙子兵法》一书,乃齐国的军师孙子所著,被莫守拙在这个时代说了出来,众人不知出处,还以为是莫守拙所创。 “好,好一个不战而屈人之兵。莫守拙,你的这一番话,一扫我心中的阴霾。”嬴开面露喜色,大声赞道,“断了粮食供应,鬼方的五千精兵,就成了吃不饱的狼,不足为惧。” 众人也是纷纷议论,感觉莫守拙的计谋,切实可行。 “王上,鸿胥谋反,部落之中持有异议之人定然不在少数。战斗开始之前,可派人向汧邑城内散发战书,斥责鸿胥的不忠之举,晓以利害,引起贵族和庶民逆反与叛乱,此谓心理战。” “侍卫长是从哪里学得兵法,竟然能洞晓利害,这一番话,实在是令老臣开了眼界。正如王上所说,心中阴霾,一扫而光。大战前景,无限光明。”甘公感慨地说道。 “是啊!仅凭这一番话,侍卫长便可做一个领兵大将军。”公孙大夫亦是附合。 “夺下要塞,困守汧邑。散发传单,取得同情。切断供给,不战屈兵。这兵法一事,我实在是无能与侍卫长相比。”墨荼说道。 莫守拙微微一笑,“众位庶长大夫过奖了,我不过是粗读了一些兵法,略知皮毛而已。” “侍卫长不必自谦,这一番计谋,绝非略知皮毛之人所能为,若是连侍卫长都是略知皮毛,我等就都成了门外汉了。日后,这打仗一事,还请侍卫长多多指教才是。”嬴沐大声说道。 先是弩兵,后是兵法,嬴沐对莫守拙早已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一番言论,绝对出自肺腑。 上学期间,莫守拙学得是文科,对春秋战国那一段历史,颇有研究。为了应付考试,将《孙子兵法》背得滚瓜烂熟。当兵期间,又学了战法。对于打仗一事,已是比较精通。 几千年之后的人,以史为鉴,站在几千年之前的人面前谈论兵法,这些人如何能比? 嬴开“哈哈”一笑,心情畅快至极,“莫守拙,这一盘死棋,被你一子破之,不但众位庶长大夫服你,我对你也是心服口服。若不是王庭侍卫长离不开你,我还真想封你做个领兵将军。” 莫守拙赶紧施礼,“臣不敢,臣只会纸上谈兵,战场应变能力远不及驷车庶长。” “好了,都不要自谦了。”嬴开大声说道,转而看着嬴坤,“嬴沐,军粮筹措得如何?” “王上,臣已为大军备下一月粮草,一旦开战,即刻前运。”嬴坤大声说道。 “嬴沐,军队粮草前运一事,定要谨慎,我们想断了鸿胥的粮草供应,可别让鸿胥把我们的也断了。” “王上,臣定当谨慎行事。” 嬴开转身上了议事大殿的王台,面对众人,大声说道:“我决心已定,三日之后,大军开拔。” “大庶长墨荼。” “臣在。” “命你速书一千份檄文传单,痛斥鸿胥谋反之举,向鸿胥部落中的贵族和庶民晓以大义,凡追随鸿胥者,一律严惩不怠,凡反对鸿胥者,战后重赏。” “诺。”墨荼领命。 “右庶长嬴夫,六位大夫。” “臣在。” “大军所需一月粮草,分三批交由驷车庶长。为防战事延长,还需备有半月余粮,此事由你七人全力承担。” “诺。”嬴坤等人齐齐领命。 “驷车庶长嬴沐。” “臣在。” “我命你为讨伐鸿胥叛军大将军,领兵两万。留一千老兵与八千新兵守卫王城。三日之后,大军开拔。七日之内,拿下台山道。” “诺。”嬴沐领命。 “左庶长嬴夫,侍卫长莫守拙。” “臣在。” “我要亲征鸿胥,你二人及无妄带五十名侍卫,随我同行。” “诺。”嬴夫与莫守拙领命。 命令下达完毕,嬴开看着世父,“王兄,出征期间,部落一切政务,请王兄与大庶长定夺。另,征集新兵之事不可有一日懈怠,五日之内,征兵一万。” “谨遵王命,王城之事,王上不必挂念,一心作战就是。”王爷世父说道。 第98章:水滴之眼(1) 从议事大殿出来,正遇到杜栾。 莫守拙简要诉说了一下焉飞羽刺杀姬宫湦失败身死一事,告知了坟墓所在的位置。 杜栾叹了口气,“我这个师弟一向重情重义,为人憨直。这次为了褒姒,虽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也正合了他的脾性。” 莫守拙从腰间取下秋水剑递给杜栾,“焉飞羽临死之前,托我将这把短剑交给你。” 杜栾接过,“感谢侍卫长。” “焉飞羽随心而行,已是尽了自己对褒姒的情意,兄弟不必太过难过,这几天找个空闲,去我府上喝酒,老刀子酒。” “定要与侍卫长一醉方休。” “好,我等你。” 二人挥手作别。 “我和少爷一起去。”听到莫守拙要随王上同征鸿胥,有娇顿时大声喊叫起来。 “我是去打仗,又不是看风景,你去干什么?”莫守拙瞪了她一眼,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说道。 这么多年来,莫守拙已经总结出一个经验,要想说服有娇,商量是没有用的,非得吹胡子瞪眼睛虚张声势咋呼一番才行。 还不一定每次都好使。 上次去镐京,为了说服有娇,莫守拙可是费尽了心思,最后还是拿王上压她,有娇才算作罢。 “看打仗多好玩啊!你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有娇噘着嘴巴说道,一副一万个不高兴的神态。 莫守拙有些无奈,“你是越来越不听话了。” 有娇的一张小脸拧成一团,“只要让我陪着去,少爷说什么我都听。若是不让我陪,少爷说什么我都不听。” “唉!”莫守拙叹了一声,“你这性格,日后谁还敢娶你啊?” 有娇“嘿嘿”一笑,“我没说过要嫁人啊!我只想跟着少爷。” “你都已经快十六岁了,这么大的年龄,早该嫁人了。” “少爷,你怎么老想着把我嫁出去?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有娇瞪大眼睛说道。 “不是不喜欢,而是你老这么待在我身边,终归不是个事。” 莫守拙第一次生出了把有娇嫁出去的心思。 在这个社会里,十六岁的女孩子差不多都已经嫁人了。他不能因为害怕无人陪伴,而一直让有娇待字闺中,这对有娇不公平。 而且孤男寡女这么相处,很容易被人生出怀疑。 “少爷,反正你不能把我嫁人,我就想好好陪着你。”话刚说完,眼睛一眨,两滴晶莹的泪珠滚下脸宠。 “你看你,又流眼泪,我不过是说说而已,别当真。”看着有娇动了真情,莫守拙也不敢再说下去,赶紧转变了口风。 “真的?”有娇脸色瞬间转变,小脸上挤出一团笑,“我就知道你骗我。” “好了,言归正传。”莫守拙脸色变得严肃,“这次随王上征战,军队有纪律,无关人等不得随行,你好好在家等着我回来。” “少爷要保证好好的。”有娇万般无奈地说道,一脸忧色。 锁秋岭的事,在她的心目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恐惧记忆,她实在害怕莫守拙一去不归。 没有莫守拙的日子,她连想都不敢想。 只所以老是嚷嚷着跟着,就是想随时知道他的情况,可以一起生,一起死,省了无休无止的牵挂。 军队在准备打仗,整个王城都在准备打仗。 城中各处贴满了告示,军队征战期间,王城从严管制,夜间实行宵禁。戌时一过,所有人不得上街。 准备打仗的事,与莫守拙没有多少关系,争分夺妙苦修水滴之眼。 莫守拙深知,与鸿胥部落开战,定然会遇到豢龙,也定然避免不了一场苦战。 不知道豢龙已经唤醒了几条龙。 知不知道其实不是多么重要,重要的是,他需要尽快提升自己的战力。 只要战力提升到了相当的高度,就算豢龙唤醒了全部九条龙,又能奈他何? 夜幕降临之时,莫守拙感觉体内有了一些异动,只是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很像是春天到来埋在泥土中的一粒种子,想要顶破坚硬的泥壳,发芽。 第二天下午子时刚过,处于修炼状态中的莫守拙,意念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眼,一只跟水滴一模一样的眼。 像极了小女孩从叶尖上看到了露珠中的黑色眼睛。 凭着突然多出来的这只眼,莫守拙终于找到了多日来在数个平行或者重叠的世界里始终找不到的自己,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滴水,悬浮于空中,晶莹透亮。 随着意念的变化,水滴开始融化,变成一团雾气向着四周漫延,越来越大,一直大到布满整个天空,笼罩整个大地,有百花绽放,有青草争绿,有万木吐芽。 一滴水化作了天地,化作了万物。 意念再度发生变化,瞬时,天地万物开始缩小,越来越小,向着同一处凝聚,如同被什么东西压缩了一般,最终又变成了一滴水。 水滴发出晶莹且诡异的光芒,四周却一片漆黑,天地万物皆是消失于无形。 莫守拙还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像是一个白雾小人般的婴儿,端坐在他前额内侧三寸之处的灵海之中,白雾小人的容貌,与他一模一样,像个胎中的婴儿,紧闭着双眼,处于沉睡之中。 念力生出一只小手,触摸向灵海,白雾小人睁开眼睛看着他,莫守拙眨眼,他便眨眼,莫守拙笑,他也跟着笑。 莫守拙猜想,这就是自己的元神,他是第一次看到元神的样子。原来是一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白雾小人般的婴儿。 莫守拙也看到了积蓄在下腹部丹田中的能量,像雾,像水,翻卷涌动。 一千樽零一十樽,他能清晰且准确地看到能量的基数。 于茅草屋中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能量,竟然有五百樽之巨。此时,他体内的能量已经突破了人类修行的天限,能够与一只战力强大的妖相抗衡。 莫守拙还看到了虚空之中流动的五行之气,白色的金气、青色的木气、蓝色的水气、赤色的火气、黄色的土气,如五彩的光芒,一条条、一道道、一团团,非常玄幻。 他也看到了自己的本体属性,属金。 虚空之中涌动着的白色金属性之灵气,正在通过那一只多出来的如水滴一般的眼睛,不断地涌进他的身体,使本体的金之属性变得更加明显。 这种越来越强大的金之属性,一定可以反哺他体内的能量,使他在非修炼状态下,能量也能持续不断地增长。 内心极度惊喜,历时二十多天苦修,水滴之眼终于修炼成功。 第99章:水滴之眼(2) 莫守拙猛然睁开眼睛。 多出来的一只眼睛并没有消失,他不但能看到以前从未看到过的东西,还能看到身后的一切,视角好像扩张成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广角镜头。 想知道身后有什么东西,已经根本不需要回头。 三只眼睛,相互依存,毫无违合之感。 像极了他最初修炼时,于冥冥之中看到的多个平行或者重叠的虚幻世界。 像是… 一个多维立体空间。 莫守拙马上想到了第二颗记忆蛋中关于时间流沙的信息。 “所谓仙缘之人,水滴之眼与生俱来,先天沉睡。唤醒水滴之眼,天地一切,再无遁形,可见宇宙万物,可见时间流沙,可见悬山仙界。由此,开仙缘,进仙道。。” 虽然现在还看不到时间流沙,但莫守拙猜想,时间流沙一定如同一条流淌着的沙河,河中的每一粒尘沙上都记录着一个时间点上发生的历史事件,形成了对于过去的一个完整的记忆链。 以水滴之眼看到时间流沙,就能看到自宇宙万物诞生以来,发生在这个现实世界和虚幻世界中的所有事件,无论它是过去了几千年、几万年还是几十万年。 莫守拙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水滴之眼既然能够被看到时间流沙,那么拥有水滴之眼的人,就一定能够沿着时间流沙走到任何一个时间点。 就像以本体的形态精确穿越一样,想穿越到哪个时代就穿越到哪个时代,想穿越到哪个时间点,就穿越到哪个时间点。 莫守拙坚信,时间流沙绝不会到了自己生活的这个奴隶时代断掉,它会一直往前延续,延续到奴隶神会、封建社会…一直延续到他生活的那个时代。 果真如此,他岂不是就可以沿着时间流沙回去,而不必再这么辛辛苦苦地寻找穿越之门? 这一刻,激动万分的莫守拙想放开嗓子唱一首歌。 唱什么? 就唱《说打就打,说干就干》。 歌词在脑海里闪了一遍,最终还是没有唱出口,害怕让有娇听见了,误以为他得了失心疯症。 莫守拙修炼期间,有娇坐在一张椅子上,手托香腮,百无聊赖地读着一本书,一副昏昏欲睡的神态。 莫守拙已经修炼了好几个时辰,有娇却连一页书都没有读完。 “有娇,不好好读书,又睡着了?”莫守拙强压住心中的惊喜,语气沉沉地说道。 有娇赶紧睁开眼睛,看着莫守拙的后背,有些纳闷,“少爷,你又没回头,怎么知道我没好好读书?” “我能看到你。” “骗人,你脑后又没长眼睛。” 莫守拙转过身来,看着有娇,“有个好消息,想不想听?” 他现在迫不及待想将这个好消息说给有娇,不是胸无城府,而是与有娇分享他的快乐,已经是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 一主一仆却又不像一主一仆的日子,分享快乐,共担忧愁,是二人潜意识之中的共识。 虽然都没有说,却一直这么做。 有娇顿时来了精神,把书放到桌子上,小脸上堆满了笑,“少爷快说,是什么好消息?” “你先告诉我你读了几页书。” “一页。” “我修炼了四个时辰,你只读了一页书?” “哎呀!一页已经不少了,少爷别打哑语,赶紧说好消息。” “水滴圆满,我已生出了水滴之眼。” “真的?快说说,水滴之眼什么样?” “就是多出来了一只眼睛,这只眼睛能够看到虚空中的无行之气,还能够穿透人体,看到积蓄在丹田中的能量,灵海中的元神。不用回头,也可以看到身后的一切,就像脑后也长了一双眼睛一样。” “真的,这么厉害?”有娇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却突然伸出双手捂住了自己胸部。 “你干什么?” “你的眼睛真的能穿透人体。”有娇小心地问道。 莫守拙瞬间便明白了有娇的担忧。 “哈哈”一笑,“看把你吓成这个熊样,我这双眼睛只能穿透自己的身体,却穿不透别人的身体,放心,你不会曝光的。” 有娇小脸一红,“嘿嘿”一笑,放开双手,故作轻松地说道:“其实能穿透也没事。” 的确,被自己暗暗喜欢着的少爷的目光穿透身体又能如何?她巴不得呢!方才之举,只不过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而已。 “真的没事?”莫守拙故意问道。 “真的没事。”有娇肯定地说道。 “我要是告诉你,方才的一番话是骗你的,我的眼睛能穿透你的衣服看到你的身体呢?” 有娇白了莫守拙一眼,“我才不信呢!”随即却又“嘿嘿”一笑,“就算能穿透我也没办法,反正挡不住,就由着你看好了。” 一句话,将她的小心情表露无遗。 莫守拙一愣,暗骂自己一声,“靠,玩笑开过了。” 有娇跑到了莫守拙的身后,“别回头啊!”说完,伸出右手两个纤长的手指,“我伸了几个手指?” 莫守拙心中暗笑,这个小丫头真是有心思,“两个,食指和中指。” 有娇又伸出双手,成狼爪之状,张开嘴巴作出欲扑向莫守拙的样子,“现在呢?” “小母狼要吃人。” 有娇回到莫守拙面前,“看来你说的是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莫守拙笑着说道,“走,为了祝贺水滴之眼修炼成功,我带你出去吃一顿大餐。” “没多少钱了。”有娇无奈地说道。 “落雁巷七号不是有吗?去拿来花。” “走。”有娇利索地说道。 二人出了府门。 抬头看天,目光能够看到极天深处,一团团云彩卷涌而过。 云彩之上,一片晴朗的虚空之中,五行之气更加浓烈,迸射出诡异的光芒。 二人先去了一趟落雁巷七号,莫守拙提了两坛老刀子酒,有娇则把一袋子刀币紧紧地抓在手中。 这些刀币,够上莫守拙一年的薪水。 有了这些刀币,有娇就可以过上小富婆般的好日子,再不必为了几个小钱精打细算。 一人提酒,一人提钱,出了落雁巷七号。 水滴之眼突然消失,一切恢复从前的样子。 意念催动,再未见到水滴之眼。 莫守拙并不着急,猜想定是因为修炼时间太短,意念无法支撑水滴之眼存在太长时间的缘故。 既然水滴之眼已经出现,就不怕它消失,修炼之后,一定还会出现,而且会越来越强大,看到的东西,也会越来越多。 第100章:卖字画的老人(1) “想吃什么?”莫守拙问道。 “不是说吃大餐吗?”有娇扭着脑袋看了莫守拙一眼,晃晃手中的钱袋子,“这么多钱,当然要吃最好的。” 莫守拙斜了有娇一眼,笑着说:“看你一副暴发户的样子,没见过这么钱是吧?” “这些钱都能顶你上一年的俸禄啦!” “好吧!既然有这么多钱,我们就去香香酒楼,王城最大最好的酒楼。” 后天就要随军队出发征战,十天之内肯定是回不来。临别之时,莫守拙准备让有娇好好地吃上一顿。 反正她又吃不胖,不必害怕长肉。 “好啊!我早就听说过这家酒楼,还一次都没去过呢!”有娇顿时笑颜如花。 二人接连穿过三条小巷,进入王城最繁华的一条大街,街道入口处有一个很古朴的门庭,上书三个大字:春熙街。 说是街道,其实跟个综合贸易市场差不多,街道两侧店铺林立,装饰华丽,卖什么的都有,人也比较多。 在王城待了十二年,有娇还是头一次来这条街道,东瞅瞅,西看看,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圆的样子。 先买了两只糖葫芦,一人一只,拿在手里吃着。 又在一个卖木偶人的摊位前停下来,几十个木偶小人个个手工精细,神态可掬,惟妙惟肖,有娇拿在手里把玩着,爱不释手。 “喜欢就买。”莫守拙说道。 “好贵的。”有娇小声说道。 “你不是有钱了吗?” “也是啊!”有娇“嘿嘿”一笑,伸手从布袋里取出几个刀币,买了两个木偶小人。 二人进了一个布料店,店里布料的颜色花样非常丰富,有粗布,有精制布,甚至还有一卷昂贵的蚕丝布。 比起莫守拙在黑山部落定制衣服的那个布料店,无论店的规模,还是布的品质,都不知高出了多少个档次。 在莫守拙的建议下,有娇选了一块大红色绣着粉色小花的精制布料,老板当场为她丈量了身体。 三天之后,有娇将拥有一件崭新的衣服,外带一件披风。 出了布料店,二人走走停停,边看边聊,说说笑笑。 翩翩公子,绝色佳人,为这一个古城老街,平添了一道绝美的风景。 前方有一座石拱桥,过了石拱桥,便是香香酒楼。 石拱桥下流水潺潺,清澈透明,数只小舟在河面上划过。舟上男女,个个神情悠闲,定然并非赶路,而是沿河观赏风景。 河的两岸有垂柳鲜花,长长的柳条一直垂到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河岸上的鲜花,迎着阳光绽放,散发出醉人的芳香。 有娇弯腰,将小脸贴近一朵花,去闻那花瓣上的香味,此情此影,真是美煞人,莫守拙习惯性地摸口袋,一摸之后,才想起来,他的手机,并没有跟着一起穿越过来。 心中暗想,那晚要是穿着衣服睡觉就好了,手机就能跟着一起穿越过来了。不过很快又释然,穿越过来又能怎样?没有信号不说,去哪里充电? 此情此景无限好,百花枯时几时寻? 唯有一声长叹。 从石拱桥上走下来一个人,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人,戴着一顶道家小帽,穿一身粗布灰衣,面貌普通。 老人的身后跟着一个小童,十三四岁的年纪,肩上挑着一个担子,一头是书桌和木椅,一头是一个方形的箱子。 下了拱桥,小童将担子放下,在桥头边的一处空地上摆起了摊子,从箱子里取出几本书,以及笔墨纸砚等物,依次摆放在桌子上。 这个老人与小童,似是以卖书写字为生。很长时间里,无人光顾老人的生意。 莫守拙正看着在河边花丛之中快乐玩耍的有娇,陶醉于这人景合一的美色之中。 “本是陌路之人,何故心中生怨?”坐在椅子上读书的老人突然悠悠地说了一句,眼睛却依然盯着手中的书,并未看任何人。 莫守拙蓦然回头,此地除了他与有娇及这一老一小,再无他人,老人的这一番话,是说给他听,还是读了书上的一句话,有感而发? 猜测应该与自己无关,莫守拙不理,扭过头继续看着有娇。 “唉!”老人轻叹了一声,“此景虽然美好,却难留得长久。若是少动一些心思,倒可省却许多烦恼事。” 莫守拙闻听,转身走向老人。他已经断定,老人的话,定然是说给他听。 只是想不明白,老人为何能看透他的内心所想? 莫守拙来到老人面前,在老人对面的一张木椅上坐下,看着他,“你在跟我说话吗?” 老人抬头,目露精光,微微一笑,“你看此地还有他人吗?” “你为何能看出我的心思?”莫守拙问道,心生警觉。 “这需要理由吗?” 莫守拙想了一下,“的确不需要理由。既然是说给我听,我倒想问问,‘本是陌路之人,何故心中生怨’是什么意思。‘此景虽然美好,却难留得长久’又是什么意思?”莫守拙问道。 “不过是几句话而已,何必刨根问底?”老人淡淡地说到,说完,伸指翻过一页,接着看下去。 “虽是几句话,却内藏玄机。”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盯住了一句话,便是“本是陌路之人”,嬴氏部落王庭的人都知道,有娇是她的侍女,二人在一起已经生活了十二年,这个老人为何却要说出“本是陌路之人?” 虽然并非同根,但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的两个人,绝不能算是陌路人。 除非,这个老人知道自己是从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里穿越过来的,此时的莫守拙并不是原来的莫守拙。 只有这样,他与有娇才能称得上是陌路人。 但这不可能。 他自信把自己隐藏地很好,从未露出过明显的破绽。 整个大周王朝,包括嬴氏部落在内,无人知道他的内情,也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身份。 就连平常一直与他一起亲密无间的有娇,以及王上嬴开,副侍卫长杜栾及午子等一众侍卫都看不出蹊跷。 难道这个老人知道? 如果知道,从何而知? 如果不知道,却为何能说出这样的话? 莫守拙盯着老人,他虽然把自己打扮地与寻常人一般无二,但他的眼神,却是深不可测,能拥有如此眼神的人,绝不简单。 莫守拙的警备之心瞬间增强。 第101章:卖字画的老人(2) “你看上去有点担忧,大可不必,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乱说几句而已。”老人的这句话,大有此地无银三百里的意境,更加让莫守拙摸不着头脑。 说这话时,老人一直看着手中的书,并未抬头看莫守拙。 翻遍所有的记忆,莫守拙都找不到关于这个老人的信息。 莫守拙已经肯定,这个老人绝不是凭空出现,也绝不是凭空说出这一番话,不但来路成谜,而且一定是有着自己的目的。 甚至,连他在石拱桥边摆下小书摊,也是刻意为之,好像是专门为了他。 “你是谁?”莫守拙语气微冷。 老人摇摇头,“没到时候,无可奉告。” “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大名鼎鼎的莫守拙,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整个嬴氏部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老人一下子便报出了莫守拙的身份和名字,准确无误。 但这个答案,却不是莫守拙想要的。 “告诉我,你还知道什么?” 他想知道的是,老人知不知道他是从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穿越过来的。 如果连这个都知道,这个老人可真的是太可怕了。 虽然穿越一事并非自己的意愿,穿越过来之后,也是老老实实地守着规矩,没做过任何违背法度之事,但真实的身份若是被人大明于天下,总不是一件好事。 莫守拙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待找个机会,悄悄地穿越回去。 悄悄地来,又悄悄地去,不带走一片去彩。 能做到这样,最好。 但现在看来,这个身份,好像快要藏不住了。 “还有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老人好像一直在跟莫守拙打哑语,话说一半,剩下的自己猜。 莫守拙心中的疑虑更重。 “你果然知道我是谁。” “我说错了吗?”老人抬起头来,看着莫守拙,微微一笑。 “你说出来的没错,我想知道你没说出来的那些话。” “我没说出来的话,便留在你的心中好啦!不必非要从我的口中找到答案。奥,我已经感觉到了,你的心好像很乱。” “是很乱,被你的话弄乱了。” 老人呵呵一笑,“我能看透你的心思,其实是因为读了太多的书,能够洞晓人世间的一切。” “有点吹牛了吧?书读得再多,怎能看透人心?” “若是你能像我一样读书,读一样的书,你便知道,我所说的话,绝非妄言。” “那你告诉我,你读得都是什么书?” 老人用眼色示意一下,“就是这些?” “就这几本?”莫守拙不屑地笑了一下,“把你这些书乘以十,都不如我读过的书多,我都看不透人心,你如何能看透?” 老人随手拿起一本,“我送你一本,你读了便知。” 莫守拙接过来,一本线装书,只有不到五十页,由于是用粗糙的绵帛做书页,所以显得很厚。 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冥海囚徒。 随手翻了一下,内页中的字绝大部分都是繁体字,很多字都不认识。 把书放到桌子上,“我看不懂繁体字。” 老人微微一笑,“看不懂是因为你现在用不到,等用到之时,必然能看懂。” “你认为我能用到这本书?” “当然,它对你很重要。带回此书,用到之时,一读便知。”老人说道,再次将书递给莫守拙。 莫守拙不好推辞,只得接过,心中却想,你既然如此执着,那我就带回去好了,若是嫌它碍事,便让有娇当引火材料用,好歹也有个用处。 “你是不是一定不会告诉我,你是谁?也不会告诉我,你还知道我多少事情?”莫守拙问道。 老人听闻顿时显得无奈,“唉!好不容易转移了话题,你又转回来了,聊不下去啦!三生,收拾摊子,我们走喽!” 被称为三生的小童赶紧过来收拾起摊子,挑到肩上。 “这本书多少钱?” “书送有缘人,不需要钱。” “你苦口婆心向我推销这本书,不是为了挣钱?” 老人“哈哈”一笑,“你看我像缺钱的人吗?临走之时,奉劝两句,一不要把它当引火材料烧了,二要随身携带,免得用着的时候,找不到。” “你住在哪里,我去找你。”莫守拙看着老人和三生离去的背景,大声说道。 “我住在很远的地方,你找不到的。”老人说着,渐去渐远,留下一头雾水的莫守拙,傻乎乎地站在原地。 这一刻,他心中至少有一万个问号! 只有一点无比肯定,这个老人绝非寻常之人,他知道自己的一切,包括他是谁,来自哪里,做了什么。 甚至,关于自己穿越的事,他也一定知道。 莫守拙突然有一种光天化日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到了大街上的感觉,于众目睽睽之下,毫无半点隐密可言。 一股寒意袭上心头,老人洞晓自己的一切,而自己却对老人一无所知,他若是想做些不轨之事,自己岂不是连一点点反击的余地都没有? 脑袋飞速运转,却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 有娇悄悄地走过来,看到莫守拙正在沉思,一把抢走他手中的书,说道:“少爷,你买了本书?” “不是买的,是人家硬送的,不要都不行。”莫守拙有些无奈地说道。 “有这好事?不要白不要,我帮你拿着。”有娇说完,从莫守拙手中把书拿了过去,看了一眼封面,问道:“少爷,这第一个字读什么?” “冥。” 有娇便读道:“冥海人徒。” 莫守拙顿时被气得翻了白眼,“那个字不念人,念鬼!” “哦,是冥海鬼徒啊!我还以为是人呢!” 一句话气得莫守拙双手成爪,作势欲抓的样子,说:“我的小姑奶奶,是冥海囚徒,囚犯的囚。” 有娇“嘻嘻”一笑,“一会儿鬼一会儿囚的,少爷,我看你是有些糊涂了。” “是,我是糊涂了,一塌糊涂。” 说这话时,莫守拙一直看着老人消失的方向。 此时,装满了无数个问号的大脑,突然闪出了一丝灵光。 这个老人,是仙吗? 一定是。 若不是仙,他怎能如此清楚自己的一切。 莫守拙又迅速想到了另一件事,一件一直困扰着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事:锁秋岭下茅草房中救了自己的人,会不会就是他?那突然多出来的能量,是不是也是拜他所赐? 莫守拙很想追上去问问,念头生出又迅速打消。 所有的问题,老人恐怕都不会告诉他答案,就算是追上去问,也注定不会有结果。 第102章:卖书画的老人(3) 卖字画的老人与挑着担子的三生沿着河边的柳堤路一直往前走。 走出莫守拙的视线之后,三生问道:“太始仙尊,莫守拙真的是你要找的那个人吗?” “三生,你在怀疑为师的眼力吗?”被三生称为太始仙尊的老人说道。 “仙尊离开悬山已经整整五十年。五十年来,遍访天下,只为了找到太易仙尊说的那个人,如今终于找到,小徒心中也是欣喜不已,只是怕他仙缘不达,辜负了仙尊的苦心,故而有此一问。” “三生不必忧虑,莫守拙体内有沉睡的水滴之眼,且已通过自身努力唤醒了它,意念之强大令人叹服,定然无错。”太始仙尊的语气非常肯定。 “想想也是,他从几千年后那个遥远的世界过来,借助一具残体重生,的确非同寻常。数月以来,为了嬴氏部落四处奔走,战绩斐然,乃是大忠大善之人。徒儿猜想,他定然能不辱使命。” “三生,你修成水滴之眼,用了多少时间?” “从仙尊教给徒儿修炼之法算起,历时六个月零三天。” “莫守拙却只用了二十二天,你与他之间,差别巨大。” “是,徒儿的确悟性不够。” 太始仙尊呵呵一笑,“三生,你不必妄自菲薄,悬山五位仙尊上千弟子之中,你的悟性,只比修竺师姐稍差一些而已。” “修竺师姐修得水滴之眼,历时三个月零七天,徒儿的确不能与她相比。” “就算你修竺师姐,也无力与莫守拙相比。” “那是因为仙尊送了他五百樽的能量,使他于昏迷之中突破了人类修炼的天限值。” “不仅如此,你与修竺修炼水滴之眼时,自身能量都已超过三千樽,莫守拙修炼水滴之眼时,自身能量却只有一千樽,从中,你能看出什么?” “仙尊是说,悬山所有修仙之人,悟性都比不上莫守拙?” “至少,在修炼水滴之眼上,是如此。” “不过,莫守拙也只是初步打开了水滴之眼,距离水滴大圆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是啊!能量达到三千樽之前,他看不到时间流沙,也看不到悬山所在。” “我用了六个月零三天看到了时间流沙,师姐用了三个月零七天看到了时间流沙,是不是可以说,我与师姐的悟性并不在莫守拙之下?”三生对于自己的悟性问题,似乎比较在意。 他已经比不上师姐修竺了,实在是不愿意再出现一个莫守拙,使得他在悬山的排名,再降一位。 而且,莫守拙还是个凡人。 太始仙尊微微一笑,“三生,看来你这争强之心,虽然历经了近百年的修炼,仍然未得消融。为师如实对你说,若是莫守拙体内能有三千樽能量,他修得水滴之眼并且看到时间流沙的时间,恐怕还要更短。” “会有多短?” “七天。” “七天?只用了师姐的零头?” 三生说完,心是不由地暗自悲叹一声,他在悬山上的排名,注定是要再降一位了。 “修竺师姐听了,心中定然也会难过。”三生说道。 “以你修竺师姐的个性,恐怕不会只是难过而已。” “是,它日莫守拙上了悬山,师姐定会处处与他作对。” “这一世上,修竺孤傲的性格,怕是改不了喽!不过,莫守拙要想上得悬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水滴圆满之时,莫守拙便能看到悬山,结得仙缘,进入仙道,为何不能上悬山?哦!我知道了,仙尊所说的不容易,定是因为冥海一事。” “冥海是个意外,本不在为师的计划之中,却又规避不了。” “仙尊是担心莫守拙过不了这一劫?” “冥海中的囚徒驭灵者,战力只比妖稍弱,就算最低级的驭灵者,能量也在一千樽以上,莫守拙与他们相比,战力如同蚂蚁,想闯过这一劫,难喽!” “仙尊可以助他一臂之力。” “仙界不可涉足凡人之事,这个仙规,你忘了吗?” “可是仙尊已经送了莫守拙五百樽的能量。” “我送了吗?”太始仙尊扭头看着三生。 三生咧嘴一笑,“徒儿未看见,也从未听说。” “冥海之行,只能看他的造化了。” “若是莫守拙不幸死于冥海,我们还得找下去吗?” “你是厌烦了这人界的繁华了吗?” 三生又咧嘴一笑,“这人界,比起悬山繁华的多,也热闹的多,徒儿怎会厌烦?徒儿只是替悬山忧虑而已。” “知道我为什么送他一本冥海囚徒吗?” “知道,仙尊送他这一本书,使让他知晓一些冥海之事。” “不尽然。” “徒儿愿闻其详。” “茅草房中趁着莫守拙昏迷之时,我在他的脑海之中放了三颗记忆蛋,第一颗记忆蛋中的消息是修体之术,也就是炼精、化神、成虚、破体这四道程序,乃是武者的范畴,破体之时,可至武者巅峰。” “这个徒儿知道,修体之术,是为了强身健体,获得自修能量。” “第二颗记忆蛋中的消息,则是修意之术,也就是水滴之眼,水滴之眼大圆满之境,可看到天地虚空中的一切事物。修得了水滴之眼,才能看到悬山,结得仙缘,进入仙道。” “修体、修意、修神,那第三颗记忆蛋中的信息,定然是修神之术了。”三生说道。 “正是,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太弱,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水滴之眼大圆满。修意不达,则修神不开。不能修神,战力极弱,他自然是闯不过冥海。” “这与仙尊送他冥海囚徒有什么关系?” “冥海之行,既是一大劫难,却也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徒儿未听明白。” “冥海之中有冥海之心,这颗心本体之中拥有两千樽的能量,普天之下,独一无二。莫守拙若是能得到它,体内能量可瞬间超过三千樽。” “我知道了,仙尊送他此书,即是想告诉他一些冥海之事,也是在提醒他,设法得到冥海之心。” “正是。” “可惜他不一定看。” “一定会看的,你我离开之时,他已经猜到了我们的身份,只是不能肯定而已。” “徒儿也能感应得到,他好像已经猜到了我们是仙人。” 说话之间,二人已经走到了一个僻静之处,周围无人。 “我们该回悬山去看看那几个老头子了。”太始仙尊说完,与三生二人突然不见。 第103章:悬山仙界先天五太 这个世界很复杂,人界、妖界、仙界、神殿、冥海,玄天…另有许多未知之地。 人界有凡人武者、巫师,有万妖之族创造的嗜血幻字人。 妖界有妖,仙界有仙,神殿有神,冥海有囚徒,玄天有猎人。 那些未知之地,还有很多未知之人。 各种力量错综复杂,战火连绵,处处都有杀戮。 关于冥海一事,在太始仙尊送给莫守拙的冥海囚徒一书中有详细的描述。 万妖之族被封印在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这件事,几乎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但仙界在哪里?神殿在哪里?冥海和玄天又在哪里?凡人无从知晓。 凡间无仙,无神,无囚徒,也无猎人。 即使有仙暗来,也不可对凡人施展仙术,违背者会被消了仙籍,逐出仙界。 只有一种情况下仙可以正大光明地来到凡间并施展仙术,那便是斩妖,凡间若无妖,仙便不能来。 神不负责斩妖,斩妖是仙的事。神只负责除魔,凡间无魔,神亦不能来。 神和仙,都不能介入凡间寻常之事,这是天规。 天规不可违,违者必受罚。 仙界离凡尘,很远,好像也很近。 是平行,还是交错,大概连仙都说不上来。 仙界在悬山,悬山有五座大山组成,另有小山十余座。这些山都飘浮在虚空之中,山山相连,连绵不断。山上有树,山间有湖。白云在群山四周缭绕。 悬山之中五座比较大的山,名叫东悬、西悬、南悬、北悬和中悬。其中犹以中悬最高,气势也最宏伟。 所有的仙,都住在这五座大山的石楼与木楼之中。 没有水滴之眼的人,看不到悬山,更看不到悬山之中的高山、古树和湖泊,只能看到一团云。 就算有幸从悬山穿过,或者不幸撞到了山,也只能感觉到云的存在,保证撞不死。 因为悬山好像的确是存在的,却又好像的确不存在。 对仙来说,存在。对凡人来说,却不存在。 大概是中午的时间,有四个人,准确地说,是四位仙尊,正站在一个清澈的湖边,长发飘飘,仙风道骨,气质绝好。 这是一个大美的世界,山清水秀,美仑美奂,风光无限好。与人界相比,更加清亮,也更加澄净。 四位仙尊,身穿橙色衣服的是东悬太易仙尊,身穿青色衣服的是西悬太初仙尊,身穿白色衣服的是南悬太始仙尊,身穿紫色衣服的是中悬太极仙尊。 用凡人的年龄表象来推断,太极仙尊大概只有三十多岁的年龄,而其余三位仙尊,则都有七八十岁的年龄,头发均已雪白。 实际上,他们的年龄,都已经超过了两千岁。 四位仙尊,在仙界的地位,仅次于仙帝。其下还有仙君,上仙,仙行者,炼丹士和化仙。 仙界,共有七阶,故而仙界修仙,又称七阶修仙。 仙界之中,炼丹士的级别最低,为第一阶。仙帝的级别最高,为第七阶。 悬山有仙一千三百余,其中仙尊五位,仙君十八位,上仙六十余位,仙行者二百余位,炼丹士四百余位,化仙六百余位。 仙界本有五位仙尊,北悬太素仙尊已于三个月前渡化,寿龄三千三百六十二岁,现已进入转世重生期,什么时候重生未知。 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并称为先天五太,代表了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万物生衍前的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产生了一位仙尊。 而仙帝,则是由神殿指派,负责管理悬山仙界。指派到仙界的仙帝,名列神殿三大神尊。 五位仙尊之中,太易,太初,太始,太极为男性,太素仙尊为女性。太素仙尊统领的北悬修仙之人,也都是女性。 三生提到的师姐修竺,全名素修竺,是太素仙尊的大弟子。 太素仙尊渡化之前,便已指定素修竺接替她担任太素仙尊,只不过太素仙尊刚刚渡化,还未来得及任命。 实际上,素修竺已经在履行太素仙尊之责,管理北悬事务。 仙人不能永生,只是寿龄会比较长。 寻常仙人,平均寿龄在两千岁左右。到了仙帝、仙尊这个阶别,寿龄可达到三千岁至四千岁。 仙人死亡,称为渡化,渡化之后,便进入转世重生期,少则几日,多则数年,甚至数百年。 重生之后的仙,不会拥有前世的能量,也不会留存前世的任何记忆,而是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修仙之人,需要从最低级别的炼丹士开始修行。 死亡的仙,都能重生在仙界。所以一经重生,便有仙缘。 重生之后的仙,若想知道自己的过去,可以去仙史阁查看仙界帛史,但需履行严格的手续。 这样的申请,通常不会得到批准。 若是所有的仙都知道了自己的过去,很容易生出一些不该有的心思,乱了仙界的秩序。 悬山仙界有过惨痛的教训。 一万年前,第九百零七代太易仙尊渡化,八十一天之后重生在西悬,拜于太初仙尊门下,名为初天一,悟性奇强,数万年难得一见。 重生之后的初天一自然不再是仙尊。 由于对自己的前世好奇,初天一偷偷进入藏经阁,得知自己前世曾是名列五太之首的太易仙尊,便生出了野心。 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初天一只用了不到一百年,便拥有了七千樽的能量,超过了所有的仙尊,也超过了仙帝。 战力强大的初天一,不想让仙界受神殿管理,于是向神殿提出了挑战,神殿与悬山因此陷入了一战惨烈的内战之中,持续了整整一百六十年。 最终,初天一被神殿与悬山合力打入无极。 而神殿与悬山也受到了重创,三位神尊全部战死,悬山也有两位仙尊、六位仙君战死。 悬山仙界与妖一战之后好不容易恢复的一点无气,在这次内乱之中,再次消耗殆尽。 自那之后,仙史阁被封,严禁进入。 神殿也再未派神来任仙帝,并且封死了仙升级为神的门。导致一万年以来,再无一仙,升级进入神殿。 十万年来,生而为凡人的人,从来没有人通过修炼进入仙界。 凡人修仙,成了一个只在理论上存在的名词。 第104章:十万年一劫(1) 站在湖边身穿白色衣服的太始仙尊,莫守拙见过,就是那个化身书画先生在凡间走了一趟的老人。 悬山仙界,每十万年有一次大劫,这是无法规避的天劫。 解决十万年一劫唯一的办法,是战斗。 赢则生,败则亡。 三十万前的大劫,是来自混沌暗域的三个垂钓者,乃是飘浮了一百多万年的三团暗黑混沌之云吸收天地精气幻化而成。 三个垂钓者驾驶着一艘小船于周天游走,用三只鱼钩垂钓诸天生灵,人神仙魔妖无一能逃。 三十万年以前,正是神殿与仙界战力最强之时。但纵然如此,那一战,神殿与仙界也是精英尽失,战力降至冰点。尤其是仙界,损失更是惨重,仙帝与五太全部战死,悬山千余仙人,只剩下了不足三百人。 后经十万年发展,战力仍然未能恢复到原来的七成。 二十万年之前的大劫,是一场冰封诅咒,与太始仙尊同时诞生于八十万年前的洪荒年代。 冰封诅咒拥有几乎不可战胜的力量,所过之处,万物皆被冰封。百年之内不能破了诅咒,将变成永冻人。 当时的太始仙尊带着南悬四名仙君沿着时间流沙集体穿越回八十万以前的洪荒时代,找到冰封诅咒,在它还没有成形之前,毁掉了它。 但太始仙尊与四位仙君却都永远地留在了那个时代,化作了虚空中的数点浮尘,永不再生。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崛起,在人、仙、妖三界掀起腥风血雨。 历经数十甚至数百万年的孕育,天地万物衍生出来的妖,战力非常强大,最低级别的妖,能量都在一千樽以上。 妖有万族,兽化之妖,树化之妖,物化之妖。 物化之妖,也叫精灵,归于妖之列。 妖王是一个物化精灵,乃是秦岭山脉终南山楼观台盘古洞中的一个声音幻化而成。 这个声音是盘古开天辟地之时,巨斧砍过苍穹时留下的混沌之音。 盘古身死,体化万物。 古书记载:“盘古死后,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 混沌之音留在了盘古洞之中,不断吸收天地日月精华与终南山中充盈的极阴灵气,最终幻化成了一只极美之妖,取名雪姬。 雪姬一经诞生,便召唤秦岭山脉中的极灵之物,令其幻化成妖,组成十万妖族。 仙与妖,誓不两立。 悬山仙界与十万妖族的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最终,十万妖族被封印,仙帝以及太易、太初、太极三位仙尊以及四百余位仙人战死。 为防雪姬重生,仙帝与三位仙尊自断重生之途,留仙魂在终南山万娇谷盘古洞,合四人之仙力,封印雪姬。 现在,十万年一劫的劫数又到了。 三十万年以来,暗黑垂钓、冰封诅咒、万妖之族相继出现,接下来的这一劫,又将是什么? 虽然劫数未知,但悬山众仙都知道,这一劫,定然惨然。 而悬山的实力,却处于自悬山诞生以来最弱的时候。 原因便是一万年前与初天一的一战。 那一战,悬山不但损失了太易和太素两位仙尊以及六位仙君,就连神殿的三位神尊也都全部战死。 神殿神帝于盛怒之下,封闭了神殿与悬山的畅通之门。 悬山自此得不到神殿的支援。 这一劫,只能靠自己。 不过,上一任仙帝回归神殿迎战初天一之时,曾经断言,能带领仙界众仙渡过这一劫者,不在悬山,不在神殿,而在人间。 这个人,不是仙,不是神,而是凡人。 仙帝作为神殿三大神尊,他说的话,自然无错。 于是,身为五太之首的太易仙尊便令太始仙尊进入凡间,寻找那个能够拯救悬山之人。 这一去,就是五十年。 此刻,太始仙尊是刚刚从人界回来。 四位仙尊相互施了一礼。 “可惜啊!少了一位,太素仙尊这个老太婆一走,我这心里倒是失落地很。” “生生死死,虚转轮回,本是常事,太始仙尊有什么好失落的?难不成活了几千年,连这生死都没看明白?”看上去最年轻的太极仙尊调侃道。 “年轻人…” “嗨!”太极仙尊赶紧打断,“太始仙尊,说过多少次了,你管我这个活了两千年的老家伙叫年轻人,不觉得别扭吗?” 太始仙尊“哈哈”一笑,“不别扭,不但不别扭,还顺口地很呢!谁叫你生着一头黑发,不像我们几个老头子,发白如雪。” 一别五十年再见,众位仙尊都是心情大好。 太易仙尊说道:“太始仙尊,你去人界五十年,辛苦了。” 太易仙尊是五位仙尊之首,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万物生衍前的五个阶段之中,天地之间诞生的第一位仙尊。 自从一万年前神殿与仙界切断往来之后,太易仙尊成了仙界实际上的最高领导者,只是没占了仙帝这个职位。 “太易仙尊,奉你之命,我去凡间苦寻五十年,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莫守拙。此人体内与生俱来之仙缘,大大异于常人,体内的能量早已突破了凡体肉胎的天限,且仅用二十二天便打开了水滴之眼,悟性奇高,悬山上千仙人,无人能够与之相比。”太始仙尊说道。 “这一千零一十樽能量,有五百樽是你给他的吧?”太初仙尊一语点破玄机。 太初仙尊,五太之中排名第二,在仙界行使监督执法之权责。违背了仙规的仙,都归他处罚。 另有天规自启,所有无妖之时在人界乱施仙术的仙人,会受到自启的天规惩罚,这样的惩罚,太初仙尊掌控不了。 太始仙尊当然知道,他在人界所做的一切事情,都瞒不过三位仙尊的水滴之眼。 不但能看到时间流沙,还能看到人界的一切。 太始仙尊“哈哈”一笑,“你这个死老头,悬山之上说出此话,难不成是要罚我一个违背仙规不成?” “仙帝授我仙界执法之责,太始仙尊这是想让我徇私枉法吗?”太初仙尊微微一笑,话虽如此说,却是丝毫无问责之意。 令太始仙尊去人间寻找仙缘之人,虽是太易仙尊的决定,却也征得了众位仙尊的同意。 于危急之时,将自己苦修的能量送了五百樽给莫守拙以续其命,已是显示出了太始仙尊的大义,若再追责于他,有理无情。 第105章:十万一劫(2) “太始仙尊此举,完全是为悬山仙界着想,算不上违背仙规。”太易身为五太之首,迅速作出了一个评判。 “太始仙尊,我看你已经将冥海囚徒这本书送给了莫守拙。”太易仙尊接着问道。 “正是,冥海之行,规避不过,能否闯过这一关,就看莫守拙的自身造化。此书只能助他了解冥海囚徒,却不能提升战力,能帮上多大的忙,眼下未知。”太始仙尊说道。 “莫守拙只有区区一千樽能量,战力与最低级别的豢灵师相当。此去冥海,令人堪忧。”太初深有忧虑。 “太始仙尊苦寻五十年,才找到此人,若是殒身于冥海,悬山这十万年一劫,谁还能破?”太极仙尊也是不无忧虑地说道。 “上任仙帝回归神殿之时,曾有断言,这次能破悬山仙界十万年一劫者,不在仙界,而在人界。不是仙人,而是凡人。我等虽不知仙帝为何有此定论,但想来定非妄言。莫守拙入冥海一事,还需好好商榷一下才是。”太易仙尊说道。 “好在,莫守拙还有一把惊鸿刀,关键时候,或许能帮上他一把。”太始仙尊说道。 “太始仙尊可知惊鸿刀来自何处?”太易仙尊问道。 “眼下只知惊鸿刀乃一块天降魂石所铸,本体战力非常强大,不但能斩杀豢兽,还能斩杀幻字人。至于有着怎样的前世今生,恐怕两世莫守拙都不知道。”太始仙尊说道。 “或许,我们应该相信莫守拙,毕竟他是来自一个我们未知的世界,有着现在的人难以猜度的心思,再加上有惊鸿刀相助,冥海一行,或可无恙。”太初仙尊说道。 “莫守拙打开水滴之眼之后,已经隐隐看到了惊鸿刀的记忆,只因能量修为太低,难以令水滴之眼圆满,故而能看到的记忆非常有限。”太始仙尊说道。 “只要得到冥海之心,一切便可迎刃而解。”太极仙尊说道, “一个连最低级的囚徒都可能打不过的凡人,如何能得到冥海之心。”太易仙尊说道。 “是啊!莫守拙能不能活到看见冥海之心的那一刻,都还是未知数。”太初仙尊说道。 “看来,我等真是需得违上一回仙规了。”太易仙尊说道。 “莫守拙若真是那个能破了悬山十万年一劫的人,为了悬山的生死存亡,我等就算违上一回仙规,也是值得。”太极仙尊说道。 太始仙尊看着太初仙尊,笑着说道:“老头,你掌管仙界法度,这违规之举,便由你去做如何?” “做就做,我还能消了自己的仙籍不成?”太初仙尊不以为然地说道。 众位仙尊“哈哈”一笑。 “既然太初仙尊有此一说,这事便无需你亲自去做。莫守拙是我找到的,事有始终,因果自在。这违背仙规一事,还是交由我来做好了。”太始仙尊说道。 “助他需有个分寸,若是过了,仙规自启,仙籍自消。就算神殿出面,也保不住你。”太初说道。 “那是自然,如何保住自己的仙籍,我还是有些底数,生死攸关之时,才会帮上一把。只要你别老在我面前唠叨就是了。”太始仙尊说道。 “我保证一声不吭。”太初仙尊微微一笑。 “违背仙规一事,乃是为了破解悬山十万年一劫,是为了仙界的生死存亡,并非妄动。太始仙尊之举,若是避不过问责,便由我等共同担当好了,各位仙尊意下如何?”太易仙尊说道。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兴起,搅得天地乌烟瘴气,仙界虽穷尽全力,将妖族封于终南山,自身亦是元气大伤。一万年前,初天一掀起内战,又有两位仙尊战死,仙界至今未能恢复元气。我等为了破解悬山这一劫,就算被消了仙籍,又有何惧?太始仙尊,若有重责,我便与你共同承担。”太极仙尊坚定地说道。 今世的他,虽未参加那两场惨烈的战事,但有关的记忆,却永远地留在了悬山,就算是从空气之中,也能感应地到。 “太极仙尊言之有理,十万年前的那一场仙妖大战,仙帝和三位仙尊身死,为防妖王重生,不惜自断转世重生之途,以仙魂封印雪姬。我等为破这十万年一劫,别说丢了仙尊之位,消了仙籍,就算舍上性命,也应在所不惜。”太初仙尊的言辞,慷慨激烈。 “悬山在,我等便生。悬山灭,我等便死。太始仙尊相助莫守拙之时,若需我等相助,尽管开口。”太易仙尊说道。 处于悬山最高阶位的四位仙尊迅速统一了思想。 悬山十万年一劫迫在眉睫,从虚空之中都能感应到极度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异常压抑,已由不得他们再作过多犹豫。 此时,天边的晚霞开始燃烧,像一团火,迸射出瑰丽的色彩,使得整个仙界,都充满了诡异的幻影,引人生出无限遐想。 四位仙尊不约而同地看着晚霞。 “只盼这莫守拙,真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太初仙尊问道。 劫数当前,若是太始仙尊找到的莫守拙并非等待之人,不堪重用,悬山仙界必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太易仙尊微微一笑,“太初仙尊不必过多忧虑,仙界不会灭。就算莫守拙不是要等的人,我们也要凭着仙界之力,度过此劫。” “太易仙尊说得极是,十万妖族都灭不了仙界,这天地之间,还能有什么劫数,是我等不能应对的?”太极仙尊说道。 “几代仙帝都曾告诫,冥海异常凶险,神与仙均不可轻易涉足。太始仙尊若是相助莫守拙,需得谨慎而行,切不可陷入冥海之中。”太易仙尊说道。 太始仙尊点头,“太易仙尊放心,我心中有数。” 此时,大地突然出现了一丝抖动,极其轻微的抖动。 随着抖动,湖中的水泛起了波澜,一圈圈的涟漪从湖的中心向着四周散开。 太易仙尊脸色微变,“三年来,这已是第一百六十六次异动,我去万妖之谷看看。”说完,双手后背,身体飞起,直往终南山万妖之谷而去。 其余三位仙尊也是飞离此处。 第105章:兵临桐城 第三日上午辰时,于练兵场祭旗,两万大军开离开犬丘。其中步兵八千,骑兵四千,车兵三千,弩兵五千。 弩兵五千均带刀剑,可做弩兵使用,也可做步兵使用。 副将军嬴黍子留下,负责守卫王城,征集和训练新兵。 已经认识到了弩之威力的嬴黍子,在大军离开王城之后,便派人去了武器街,命令整条街上的所有店铺和工匠放下手中一切活路,务必于七日之内,赶制新弩五千支,箭矢十万支,十日之内,再制箭矢十万支,用于守城。 他自信有了这些弩箭,就算有五万军队突袭王城,他也能凭一千老兵和八千新兵撑上五日,只要王城五日不破,驷车庶长就可有充足的时间率领军队回来增援。 八千新兵学会用弩,绝非难事,三日可成。 何况,王爷已经下了死命令,加快新兵征集步伐,五日之内,再征一万兵。 那时,王城守兵可增加至一万九千人。 如此宠大数量的军队,就算大多都是新兵,嬴黍子想守住一座城,也不是难事。 嬴开亲率两万大军刚刚离开王城,鸿胥便得到了消息。 犬丘王城,处处遍布着鸿胥的眼线。 嬴开知道此去攻击汧邑,根本无密可保,故而大张旗鼓,一路刻意壮大声势,显示军威,且每到一城一寨一村,便四处散发传单,晓以形势,言明利害,以摧毁鸿胥部落百姓的战斗意志。 第二日下午,军队到达桐城城外,再向东行进五里,便是台山道。 桐城是一座很小的城,城内人口不足一万。两面临山,北面的山叫北桐山,南面的山叫南桐山。桐城建于南北桐山之间的一处平坦之地,城墙使用巨石建造,异常坚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一线沿途归属于鸿胥部落的四座城,鸿胥只在桐城设兵。 兵力有限,他不可能分散设兵,那样只会被嬴开各个击破,消耗力量。 守卫桐城的军队两千。 军队到达之后,开始设营。嬴沐与步兵将军白巫桥亲率一队士兵前往南北桐山勘察地形。 嬴沐有个特点,战前勘察地形,必定亲自带队,在确实掌握情况之后,才会根据地形特点及对方兵力部署定下作战计划。 南北两座桐山山势非常陡峭,尤其是桐城正对的南北两面山体,如刀砍斧削一般,山峰直指苍穹,没入云中,想从两侧山顶攀爬进入城中,几乎没有可能。 唯一之途,似乎只能从正面攻城。 正面攻城,会大量增加士兵的伤亡。 站在北桐山东侧三十丈远一处低矮山峰上的嬴沐,远望着桐城,陷入了沉思之中。 在地势险要的两山之间建城,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 优点是,可借险要地形取得易守之利。缺点是,极易被攻城一方从两侧的山顶自上而下实施攻击,悬垂入城。 但对于桐城来说,这个缺点暴露的并不明显。 原因是,桐城两侧的山体太陡峭,上不去,也下不来,作战价值并不高。 沉思间,前往山中探路的士兵,带来了一个猎人。 “大将军,这个猎人说,山中有条小道可直通桐城。”一名士兵说道。 嬴沐心中惊喜,“此言当真?” “赶紧将实情禀报大将军。”士兵催促道。 “大将军,北桐山中的确有一条小道,可直通桐城。”猎人说道,神情镇定,未见一丝慌乱之情,这引起了嬴沐的怀疑。 寻常猎人,见了大将军,应该是心生慌恐才是,这个猎人,为何表现地如此震静? 何况,他面前的,还是鸿胥部落的敌人。 不太符合常理。 “拿下。”嬴沐突然喊了一声。 左右侍卫迅速出刀,刀锋直指猎人,距离猎人的脖颈不足一寸,只要猎人胆敢反抗,瞬间便可血溅当场。 猎人显出慌乱之色,“大将军为何拿我?” 嬴沐冷冷一笑,“明知大军攻城,仍然进山中打猎。明知我是大将军,却无一丝慌乱。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定然是桐城守将派来的探子,一是探我大军虚实,二是将我大军引入死地。你所说的那条小道,此时怕是早已暗藏了机关埋伏。” “速速交待实情。”白巫桥喊了一声。 一名侍卫踢出一脚,猎人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 跪地之时,双指速出,猛力戳向自己的咽喉之处,身体顿时瘫软,双眼翻白,四肢剧烈地抽搐了几下,死了。 “倒是个刚烈之人。”嬴沐面无表情地说道。说完,径直下了山峰。 嬴沐在指挥大帐召开了阵前会议。 攻击坚固之城,骑兵和车兵都用不上,首战使用的,自然是白巫桥的步兵。 “众位将军,南北桐山地势险要,两侧山体如刀砍斧削,想攀爬到山顶,自上而下攻击桐城,几乎没有可能。要夺下桐城,只有从正面进攻。各位将军可有攻城之法?” 众将不语。 “大将军,末将愿领兵硬攻桐城,于天黑之前一举拿下。”步兵将军白巫桥大声说道。 “王上,臣方才前往勘察地形,南北桐山山势陡峭,无作战利用价值,现在看来,唯有正面强攻一途。” 嬴开微微点头,“请大将军下达作战命令吧!” “诺。”嬴沐应了一声,转而看着众将,“步兵将军白巫桥。” “末将在。” “命你领步兵五千,攻击桐城。” “末将领命。” “弩兵将军嬴无忌。” “末将在。” “命你领弩兵两千,紧随攻城士兵之后,以弩箭支援白巫桥将军攻城。” “末将领命。” “各去准备,一刻钟后,开始攻城。” 众将散去,各自准备。 与此同时,得到消息的鸿胥也在汧邑召开了紧急会议,与会者有八方、豢龙、部落中的八大长老、领兵将军西阿古以及鬼方领兵将军鬼卜。 “嬴开亲率大军两万,其中步兵八千,骑兵四千,车兵三千,弩兵五千,已到达桐城城下,预计当天攻城。”西阿古大声禀报。 “两万大军,未到南山,先损一半。”八方冷冷地说道。 鸿胥“哈哈”一笑,“若是八方兄的计策能成,嬴开的两万大军,一半先毁于桐城之中。” 第106章:一城烈火,一城地狱 一刻钟后,白巫桥率领五千士兵来到距离桐城西门,进入攻击位置。 紧随五千大军之后的,则是嬴无忌亲自率领的两千弩兵。 “攻城。” 白巫桥下达了攻击命令。 第一梯队的攻城士兵计两千人。听到白巫桥的命令,扛起云梯吼叫着朝着城墙扑去。 第二梯队一千人,抬着十支撞击城门用的粗大圆木直奔城门。 城墙上大批弓箭兵现身,拉弓引箭,密密麻麻的箭矢似蝗虫般呼啸着疾飞而来。 第一梯队攻城士兵被箭矢射中,成批倒下,后面的士兵毫无畏惧,接过云梯,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 弩兵开始发射箭矢,第一波次两千只弩箭,携着破空之中尖叫着飞向城墙。 弩箭的射速、射程、射力要远强于弓箭,直线瞄准,即快且准。 就算是拥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城墙上弓箭兵的射程也达不到弩兵所在的位置,弩兵的箭矢却能轻而易举地射杀城墙上的士兵。 弓箭兵和守城士兵被弩兵完全压制,一旦露头便被射杀。 攻城士兵迅速冲到城墙之下,开始架设云梯,另一队士兵则开始用圆木撞击城门。 守城士兵本来准备了很多器具,包括麻油、巨石、箭矢、板刺等,这些器具足可以使他们支撑上很长时间。 却由于不敢露头,只能借着城垛口作掩护将器具胡乱推下,致使失去了准头,对攻城士兵的杀伤力并不大。 数百攻城士兵沿着云梯快速爬上了城墙,与守城士兵混战在一起。 弩兵失去了作用,此时若是发射弩箭,极易杀伤己方士兵。 城门被圆木撞开,第二梯队的士兵扔掉圆木,从城门口冲入城中,沿城门两侧的石阶往城墙上面冲。 数量已不足两千的守城士兵开始有序撤退。 一部分进入城区主街道,一部分沿着南北两侧的城墙一路往东撤。 第一梯队的攻城士兵沿着城墙追击,第二梯队的攻城士兵进入主城区,紧追不舍,与撤退的士兵混战在一起。 第三梯队的两千士兵从城门冲进城中,一路追击自主街道撤退的守城士兵。 白巫桥上了城墙,看着城区中混战的士兵。 守城士兵已经几乎失去了抵抗能力,战斗意志也处于了崩溃状态。桐城一战,似乎马上就能结束。 战事进展地如此顺利,完全出乎白巫桥的意料之外。 就算弩箭巨大的威力使得守城士兵心生恐惧,即快且准的弩箭压制的他们抬不起头来,为攻城士兵迅速登城提供了巨大的支援,但这些守城士兵一触即溃的态势,白巫桥还是万万没有想到。 本来以为要有一场血战,现在看来不用了。 正自兴奋之时,白巫桥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他看到了桐城城内密密麻麻的茅草房屋。 瞬时,白巫桥的心中突然蹦出来一个字,这个突然蹦出来的字,顿时让他感到心惊肉跳,手足冰凉。 火。 桐城城内的茅草房太密集了,数千间茅草房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混乱无序。 如此密集的茅草房,只要点上一把火,整个桐城瞬间就会变成一片火海。 桐城里的一切,包括活的、死的,都会在眨眼之间,化为灰烬。 而且,白巫桥发现,守城的士兵虽然极力做出逃命之态,但战斗队形并不是多么地混乱。相反,还显得非常有秩序,这不像是逃跑,更像是有序撤退,诱敌深入。 另外,白巫桥还发现,整座桐城之中,除了撤退和追击的士兵,竟然看不到一个老百姓,不但看不到百姓,就连一条狗、一只鸡、一头牛都看不到,定然是事先做了转移。 而这一切,必定是为了火攻做准备。 此时正是东风,风很急。 士兵们自东往东追击,一遇大火,正好迎面。 “鸣金收兵,命令所有士兵,迅即出城。”白巫桥朝着身边的传令兵大声喊道,由于太过着急,声音都有些颤抖。 究竟是谁,想出这样一个毒辣的计谋? 撤退的锣声骤然响起。 深入城内追击的士兵听到撤退的锣声,皆不知是何原因,迅速脱离接触,折身后退。 三千多士兵深入桐城一里多远,拥挤于主街道及两侧方圆十丈之内,要想从东门退出,需要时间。 令白巫桥目眦俱裂的是,此时,城的中间部位,已经燃起冲天的火光。 而刚刚进入城内不久的第三梯队两千士兵,正好处于那个位置。 随着中间火起,城内有四五十处也都瞬间起火。 狡猾的敌人,竟然在城内各处藏匿了数量众多的死士,舍命引火。 东风正急,火借风势,呼啸漫卷,掀起滔天火浪,眨眼之间,整个桐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海。 一个死亡之海。 在这样的死亡之海里面,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毫无施展之处,终要落得个人死尸焦的下场。 烈火,浓烟,将深入城内的三千余士兵被大火团团包围,士兵的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烈火烧不到四周城墙上的士兵,但浓烟随风漫卷滚滚而来,遮天蔽日,无数的士兵被浓烟呛晕,成片地倒在城墙上。 沿着南北两侧城墙撤退的士兵,此时已经到了东门附近, 东侧城墙上剩余的士兵,赶紧沿着云梯向下爬,由于互相拥挤,逃命之路反成了死亡之途,无数的士兵从城墙上跌落。 白巫桥飞身离开城墙,脚尖一点云梯,借力前跃,落地之时,又是几个掠进,已在距离城墙三十丈开外,暂时躲过了浓烟的袭击。 回头时,已经看不见桐城,只看见冲天的火和漫天的烟。 深入桐城最远的近千士兵在猛然看到火起之后,领兵的副将军瞬间明白了一切,眼见后退无路,情急之下大喊一声,“紧追撤退之兵,从东门出城。” 士兵们接到命令,撒腿就跑,紧追一路往东门撤退的守城士兵。 守城士兵刚刚撤到东门,后面的追兵便如洪水般急急奔来。 又有近三千退兵和追兵从南北两侧城墙上蜂拥而下。 一场乱战,瞬间展开。 第107章:惊鸿刀的记忆 战斗一直在持续。 城内,烈火焚天,浓烟滚滚。城外,刀光剑影带出道道血气。 东门外,狭小的空间之中,近五千士兵在厮杀。 鸿胥的两千士兵接到的并不是死守桐城的命令。他们的任务是,极力作出拼死抵抗之态,利用守城武器大量斩敌于桐城城下,并尽量保存自身实力。 城破之后有序撤退,引诱攻城士兵进入桐城。 尔后,迅速从东门退出,并从外面关闭城门,将攻城士兵封于城内。 此时,埋伏在城内的死士舍身引火,把进入桐城的士兵尽数烧死。 计谋看似天衣无缝。 想不到的是,攻城士兵竟然使用了威力强大的远射武器,压制的守城士兵站不起身,抬不起头,苦心准备的守城武器大多还未派上用场,城就已经破了。 关键时刻,还被白巫桥看出了端倪,识破了火攻阴谋,命令大军紧急撤出桐城。 迫不得已,埋伏于城内各处的死士提前引火。导致守城士兵未能及时退出东门,与追击的士兵陷入乱战。 侥幸逃过一劫的攻城士兵,早已是怒火填膺,战志更浓,杀气更烈。 这些士兵均未带弩。 按照嬴沐的想法,每一个将军和士兵都需配备弩箭。战斗一旦开始,先使用弩箭完成第一波次攻击,大量射杀敌人,形成威慑之势。 只是因为武器街上的店铺在短时间里造不出这么多弩箭,只能先成建制地组建了五千弩兵,作为突击和支援力量使用。 没有弩兵支援的情况下,双方士兵均是以刀剑枪戟等诸般武器近身搏斗,伤亡惨重。 战斗持续了一个多时辰才结束。 此役,鸿胥部落守城的两千士兵全军覆灭,嬴开部落的攻城士兵,折损两千八百余。 这两千八百士兵之中,有近两千人是第三攻城梯队的士兵。这些士兵进入桐城之后,未经一战,便尽数葬身火海。 从主街道和城墙之上一路追击的士兵,伤亡近九百人。 “王上,大将军,桐城一战,斩敌两千,我方战死两千八百余,其中近两千士兵死于大火之中。另有重伤士兵二百余。”白巫桥简要汇报了一下战况。 听完白巫桥的禀报,愤怒的嬴开骂了一句,“该死。” 本想着有了弩兵的支援,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拿下桐城,没想到竟然被一场大火烧死了近两千士兵,一战伤亡士兵三千,这个损失,实在是有些太大了。 “是末将失职,轻敌冒进,未能及时发现敌之阴谋,请王上和大将军责罚。”白巫桥大声说道。 身为攻城的领兵将军,未能及时洞晓战场态势,致使近两千士兵葬身火海,他的确负有失察之责。 “罢了,吃一堑长一智,谋师八方善用阴谋,后面的战事,尔等需更加小心。嬴沐,明日台山道一战,定然惨烈,你需与众位将军好好研究一番才是。你是领兵大将军,拥有作战决策权,仗怎么打,你定。”嬴开说道。 “诺。”嬴沐领命。 嬴开离开指挥营帐,嬴沐则与众将军研究南山道作战事宜。 莫守拙与无妄一同随着嬴开离开指挥营帐,离天黑大约还有一个多时辰。 “你二人随我去桐城看看。” 三人来到桐城,上了城墙。 城内的明火几近熄灭,整个桐城,一片乌黑之色。 上千士兵正在清理战场,将烧焦了的士兵尸体抬出城外,择地安葬。 “桐城,算是彻底毁了。”嬴开发出一声感叹。 站了一会儿,三人离开城墙,回到各自的宿营帐篷。 莫守拙与无妄的帐篷紧挨着嬴开的帐篷,分居一左一右。一旦有事,可随时处置。 莫守拙盘膝坐下,进入修炼状态。 作战由嬴沐指挥,用不着他操心。而且,像这种使用冷兵器攻城拔寨的战斗,他从未经历过,很难给嬴沐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他的任务是保护嬴开。 还是像以前一样,莫守拙先将炼精、化神、成虚、破体这四道武者修炼程序走了一遍。 历经数十次修炼,莫守拙对能量的控制更加收发如心。每修炼一次,体内的自修能量就会强上一些。 这个基数,大约有半樽左右。也就是说,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在以半樽的基数不断地增长。 这样的增长速度,放在以前,他是连想都不敢想。 程序走完,莫守拙开始修炼水滴之眼。 四个时辰之后,夜深之时,水滴之眼再次出现。 睁开眼睛,黑夜如同白昼。 惊鸿刀就放在桌子上,通过水滴之眼,隐约可见一丝丝如细线一般的幽冷光气在刀身上涌动。 这样的现象,在水滴之眼未开之时,他根本看不到。 莫守拙静静地看着惊鸿刀,突然看到了一幕景象。 好像走进了惊鸿刀的记忆。 一个由幽冷的光气形成的漩涡隧道。 他的目光在漩涡隧道之中快速奔行,在奔行了很远的距离之后,目光不再前行,而漩涡隧道仍然未到尽头。 莫守拙极力催动自己的意念,想让目光继续前行。 无论如何努力,目光都未能再进一寸,就停留在高速流动的光气漩涡隧道之中。 大概是意念或者能量不够强大,不足以支撑水滴之眼走得更远的缘故。 只不过,莫守拙已经隐隐地能够地看到,目光停滞的前方,黑云密布的苍穹之下,一片旷古的荒野之上,好像有两支野蛮的军队,正处于厮杀之中。 好像还能看到一个五六岁左右的男孩子,相貌清秀,右手高举,手心之中托着一块黑色的魂石,散发出幽冷的光气。 小男孩的四周,站着四位身穿灰袍的老者,皆是平举双臂,立掌向前,自掌心之中,发出道道幽黑之气,不断地注入魂石之中,使得魂石的幽冷之气,越来越强,越来越盛。 这一幕景象,像是目光看到的,又像是根本没有看到,而是一种心理的感应。 究竟是怎么回事? 虽然搞不明白,但莫守拙却已经意识到,这把惊鸿刀之中,一定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要看到这个秘密,必须通过水滴之眼。 接下来,他需通过不断地苦修,使自己的能量迅速增长,意念不断强大,从而提升水滴之眼的力量。 唯有如此,他才能看到隐藏在惊鸿刀之中的秘密。 第108章:九龙青铜鼎 汧邑,鸿胥王府,一间密室。 密室之中,有一尊青铜鼎。鼎高近一丈,四足,圆形,鼎内半径三尺有余,上面有如网状的盖。 鼎身上沿一圈八个方位各立着一条龙的雕塑,盖顶之上,也有一条,共九条龙。 九条龙九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 雕塑惟妙惟肖,猛地一看,如同活物一般。 龙身周围,有烟云之气缭绕,形似伴云飞翔。圆瞪的双眼,挥动的利爪,充满了强大的力量。 青铜鼎的外围,密密麻麻地刻满了象形文字和图案,有天体之中的日月星辰,有林中猛兽与花鸟虫鱼,有似妖似仙似神似魔的人形图案,还有,无数只睁开的眼睛。 日月星辰闪烁光芒,猛兽虫鱼四处游走,妖仙神魔鏖战不止,圆睁的眼睛迸射出幽冷的光芒。 这座鼎,便是被称为战鼎的九龙青铜鼎。 自大夏王朝之后,世上出现了两座青铜鼎。 一座是九鼎,上有九州,是王权之鼎,称为王鼎。另一座是九龙鼎,上有九龙,是战力之鼎,称为战鼎。 “得九鼎者得天下,得战鼎者胜天下。”这句谚语已经广为流传了数千年。 九鼎乃是大夏开国君主大禹差人铸造,夏亡后传于商,商亡后传于周,现存于大周王朝祭台。 九龙鼎则是由扶佐大禹登上王位的豢龙族族长大封率八大长老亲手铸造,内有九条龙,乃是当时大封与族中八大长老驯服的九条龙。 豢龙族,专以驯龙为生。 大禹时代,豢龙族处于最鼎盛时期,被称为天下第一大族。 当时的天下,共有九条龙,分别处于东、西、南、北、中及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九个方位,代表着九方的力量。 九条龙在各地多行恶事,庶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 奉禹的命令,大封与八大长老耗时近二十年,终于找到并且驯服了九条龙,从此拥有了天下最强大的战力。 战力之强,没有任何一个部落能与之相比。 由于力量太过强大,引起了大夏王朝第二代君王启的警觉,于是开始设法打压豢龙族。 豢龙族有祖训,历任族长不得与夏王朝为敌。若是有违族训,八大长老可召开长老会议,夺其族长之位。 为了保住豢龙族,大封族长不惜自损战力,向夏王示弱,于临死之前,与八大长老合力铸造九龙鼎,将九条龙封于鼎内,以待后人唤醒。 九龙鼎在大夏王朝第三代君主太康年间失踪。 时间追溯到十二年前。 黑山部落以东五里,鸿胥部落青铜矿。 那时的鸿胥部落还不叫这个名字。 部落的王,是鸿胥的父亲,名字叫崇,他的部落,便叫崇部落。 崇部落青铜矿所在的位置,数百年前还是豢龙族部落的地盘,后被西王部落占领。再后来,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归于崇的先祖。 曾经拥有无上地位和广袤土地的豢龙族,被迫遁于黑山深处的豢龙寨,从此不闻踪迹。 十八年前,崇部落在黑山以东五里发现了青铜矿。 十二年前,于青铜矿中发现了九龙鼎。 崇自然识得此物,也知道九龙鼎的传说,得此物者胜天下。 可惜的是,崇不是豢龙族的后裔,没有豢龙族的血统,即驯服不了龙,也唤不醒于九龙鼎之中沉睡的龙,对于他来说,九龙鼎只不过是一座普通的鼎而已。 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崇却不敢将九龙鼎运回汧邑。 若是被其它部落得知崇部落藏了一尊九龙鼎,难免会引发战火,从而给自己的部落招来灭族之灾。 崇想了个办法,将九龙鼎偷偷运到了犬丘,放入太师府中。 借嬴氏部落的势力,保护九龙鼎。 崇运送九龙鼎走的是暗道,做得极为隐秘。嬴氏部落的几代王,自始而终都不知道太师府内藏着九龙鼎。 这事不知怎么让豢龙知道了。 豢龙是豢龙族的后裔,拥有豢龙族的血统,而且是上百年以来唯一一个拥有龙之属性的人。 像鸿胥一样,豢龙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很想重振豢龙族往日之雄风,使豢龙族成为天下第一大族,而不是苟活于黑山之中。 于是,豢龙便找上门来。 这个时候,崇已经死去了一年,鸿胥接任王位,崇部落变成了鸿胥部落。 巧的是,鸿胥也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一心想光复西王部落。 二人一拍即合,鸿胥允许豢龙长住太师府,成为他的门客,唤醒鼎内的九条龙为己所用。而豢龙则答应,倾豢龙寨之全力,助鸿胥成就大事。 唤醒九龙鼎内的九条龙,对人体的气血消耗极大,若是一意妄为,不但唤不醒九条龙,还会丢掉性命。 需得有外力相助才行。 这个外力,便是龙血冰珠。 龙血冰珠取自龙血花,普天之下只有一株,就在豢龙寨。 每天日落之时,龙血花开出一朵花,两个时辰后,这朵花化作一滴龙血冰珠,拥有神奇力量,可大补人的气血。 鸿胥对豢龙并不是多么放心,所以坚决不许豢龙将九龙青铜鼎运回豢龙寨。 豢龙唤醒九条龙一事因此变得比较麻烦,豢龙寨需得每日派人来太师府送一颗龙血冰珠,以助豢龙强生气血,不至于龙没唤醒先丢了性命。 这也就是莫守拙在小刀子酒酒馆每天夜里子时看到有黑衣人进入太师府的缘故。 莫守拙夜闯豢龙寨并且嬴开加强了太师府周边的布控之后,黑衣人很难再进入太师府,豢龙唤醒九条龙一事被迫暂停了一段时间。 南山道一战,豢龙寨精英尽失,战力一落千丈。 八方预感到大事不好,猜想找到证据之后的嬴开必定派兵包围太师府,捉拿鸿胥以及他和豢龙,遂建议鸿胥速速带着九龙鼎,从暗道离开太师府。 嬴开早就在太师府周边布下军队,只等拿到证据便动手。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太师府内竟然有暗道直通城外,在严密布控之下,还是让鸿胥带着九龙鼎从容离去。 第109章:赤龙入体,九龙归一 回到汧邑的鸿胥如鲛龙入海,猛虎进山,趁着嬴开被关进镐京牢狱这段时间,迅速完成了谋反准备。 先是派八方去鬼方,请黑暗巫师养鸟人出面,说服鬼方部落之王翟吁术借兵五千。 八方还力劝翟吁术趁嬴开率大军攻击汧邑,犬丘王城兵力空虚的绝好时机派兵突袭,抢劫财物牲畜,并报先祖之仇。 翟吁术并未答应,但显然已经心有所动。 所忧虑的,只是不知鸿胥能支撑多久而已。 八方已然看出,只要鸿胥能守城十日以上,翟吁术定然会突袭犬丘王城。 到那时,嬴开将会陷入首尾不能相顾之境。 若是嬴开急于撤军回援犬丘,鸿胥大军则可尾追反击,与翟吁术的军队形成两面夹击之势。 嬴开必败。 一个月内,鸿胥迅速完成了桐城、台山道以及汧邑的军队驻防工作,并细细研究,定下了反击之谋。 引兵进入桐城,然后以火攻之,便是其中一个。 只可惜,在关键的时候,被白巫桥识破,虽然毁了两千多士兵,却没有实现八方当初“一进桐城,先损一半”的设想。 还是在这一个月内,鸿胥完成了军粮储备工作,从台山道以西的四个城镇征收粮食四千五百余石,另加汧邑城内的存粮,供应军队一个半月不成问题。 按照八方的推断,嬴开此次攻打汧邑,定想速战速决,若是一个月之内攻不下汧邑,必会撤兵。 在周边部落虎视眈眈的态势之下,嬴开拖不起,也不敢拖。 一旦不能取胜,或者军队损失惨重,周边部落必然乘势而起,嬴氏部落将会四面受敌,甚至陷入被瓜分的危境。 弱水之畔,各取一瓢饮,本就是西部部落的生存常态。 鸿胥和八方忙着征粮布兵,游说各方,豢龙则置身事外,日夜苦修,体内九条龙的苏醒速度明显加快。 至嬴开的军队拿下桐城,豢龙体内的九条龙,已经被唤醒了八条,只剩下最一条,赤龙。 在九龙鼎上面,赤龙的雕塑位于鼎盖的中间位置,称为中龙。 中龙是九条龙中最强大的一条龙,也是由当时的豢龙族族长大封亲自驯服的一条龙。 豢龙族有个传说:一龙震一方,中龙慑八龙。 由此可见,中龙的强大。 中龙是最强大的龙,也是最难唤醒的龙。 豢龙术是一门诡异的豢术,以豢龙术唤醒沉睡的龙,需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第一个是,豢龙之人必须是豢龙族的后裔,拥有豢龙族的血统和龙的属性,只是如此,才能与龙建立感应通道。 第二个是,豢龙之人必须拥有强大的能量和意念,并且能够通过感应通道传送豢龙咒语,于冥冥之中与龙作战,只要战胜了龙,便可驯服它,命令它做任何事情。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个尤其重要。 如果没有豢龙族的血统和龙的属性,就算拥有滔天的能量,也无法与龙建立感应通道。 深夜子时,豢龙吞下了一颗龙血冰珠,飞身上了鼎盖之上,双膝跪下,伸出双臂成抱物之状,将赤龙雕塑抱于其中,却未接触,双臂距离赤龙约半尺。 豢龙微闭双目,能量于体内高速流转,尔后聚于双臂之间,自双臂内侧与手掌之处,有光气溢出,似云似雾,赤龙雕塑包裹在其中。 豢龙走进了一个奇异的世界。 一个亘古荒原,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死气。 看不见一个人,也看不见一只兽,死一样的静寂。 前方极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龙啸之音,打破了荒野的宁静,如同一粒石子扔进湖面,形成了一波一波声音的涟漪。 “嗷…” 豢龙发出一声低沉悠长的吼声,这一声吼叫,与极远处龙的吼叫声相呼合,在空中形成了激烈的碰撞。 一道金光划过,眨眼间,豢龙的面前出现了一条龙,一条赤色的巨龙。 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口旁有须冉,颌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 赤色巨龙悬浮于空中,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瞪视着豢龙,长舌吞吐,发出如巨蟒一般“哧哧哧”的声音。 豢龙全神戒备,一场战斗在所难免。 赤龙攻击开始。 硕大的头颅撞向豢龙。 豢龙伸出右手抵住龙面,借着赤龙的推力向后直飞,奔左,奔右,一飞冲天。豢龙的右手始终不离龙首,自手掌心发出一股强大的能量,试图建立感应通道。 赤龙不甘就伏,迅速扭转身体,巨尾横空扫过,直扑豢龙。 豢龙脚尖点地,身体后飞,堪堪躲过龙尾之后,折身向上,在空中身体一个倒翻,骑于赤龙背上。 赤龙盛怒,于半空之中上下翻转,左右扭旋,试图摔掉背上之人。 豢龙死死地抓住龙角,身体巍然不动。 “嗷。” 赤龙发出一声嘶鸣,全身的鳞片突然炸开片片耸立,化作一把把锋利的尖刀。 豢龙手抓龙角飞身而起,身体在空中打了一个翻转,站到了两支巨角之间。 赤龙剧烈地摇头摆尾,一会儿如惊燕冲云霄,一会儿似苍鹰掠地鼠,却始终奈何不了豢龙。 一口烈焰喷出,火舌直扑豢龙。 豢龙飞身离开,落地之时,双掌一推,一股强大的能量形成的防御界,将烈焰拒于三尺之外。 一个在地面,一个在空中,防御界与烈焰,持续对抗。 防御界的能量越来越强,光芒越来越盛,丝丝缕缕能量穿过燃烧的烈焰,迅速进入赤龙的大脑,感应通道瞬间建立。 强大的能量通过感应通道化作念力,撕开赤龙的意念防御之墙,连接到了一起。 从咆啸到安静再到低首,半刻钟之后,赤龙不再挣扎,变得无比温顺,硕大的头颅依附着豢龙的手掌。 豢龙双掌轻按赤龙龙面,轻轻喊了一声:“小。” 赤龙的身体迅速缩小,迅速虚化,最终化作一条不足半尺的细丝线形状的虚幻小龙,融入了豢龙双掌之间的光气之中,随着光气进入豢龙的身体。 赤色巨龙与豢龙体内沉睡的赤龙合体归一。 三天之后,豢龙体内的赤龙将被唤醒在,成为他战力的一部分。 第110章:水滴之眼见伏兵 台山狭谷之中有一条曲折蜿蜒的小道,名叫台山道,长三里有余。最宽处不足二十丈,最窄处只有三丈左右。 过了台山道,前面一片坦途,五里之外,就是汧邑城。 台山道是进入汧邑的必经要道,也是汧邑城的最后一道屏障。 上千年前,汧邑就是西王部落的王城所在地。西戎部落曾经数次对汧邑用兵,却是从未攻下过台山道。 嬴开先祖将当时的鸿胥部落并入嬴氏部落之战,也是历经了六次苦战之后,才拿下了台山道,进而攻下汧邑。 拿下台山道,俯瞰汧邑城,进可攻,退可守,历来是兵家必选之策。 嬴沐亦是如此。 他并不打算另辟蹊径寻找小道逼近汧邑,不拿下台山道,后续粮草供应不上。 万一战事拖延,久攻不下,退有台山道守兵阻挡,进有汧邑城大军死守,他统率近两万大军就成了瓮中之鳖,随身携带的粮食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屠杀。 第二天,天亮后一个时辰,大军穿过桐城,急行六里,来到台山道。 大军在台山道前列阵,前面是三千车兵,其后是四千骑兵,再后是五千弩兵,五千步兵在最后,二百伤者留在桐城医治。 军旗飘扬,随风烈烈招展,军队气势非常旺盛。 嬴沐骑在马上,远望台山道,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 他早知台山道乃奇险之道,却没料到竟然险要到如此程度。 一条狭谷穿行于耸入云霄的高山之谷,两侧山势异常陡峭,且丛林密布,就算其中埋伏上数万兵马,也是绝难发现藏身之处。 鸿胥若是在半山设下伏兵,备好巨石等物,待到大军进入狭谷,伏兵将巨石推下,进谷之兵,必然被巨石悉数砸成肉泥。 在看不到伏兵所处位置而且有密林灌木阻挡的情况下,弩兵很难发挥作用。 嬴沐并不知道鸿胥在台山道埋伏了多少兵马,推断应该在三千左右。 桐城两千,台山道三千,本部落五千兵与鬼方部落五千兵共计一万兵守汧邑。 嬴沐仰望着两侧陡峭的山崖,久久不语,心生犹豫,并没有立即下达进军的命令。 他想苦思一个良策。 于险要之地行军,历来是兵家的大忌,嬴沐绝不能把自己统率的近两万大军赶进死地。 这两万兵,事关嬴氏部落生死存亡。 嬴开策马前行,来到嬴沐身边。 “大将军为何停止进军?” “王上,台山道地势太过险要,冒然进军,恐遭伏兵杀伤。末将想找一个万全之策。” “从此地去汧邑,只有这一条路。鸿胥若是在两侧山腰设下伏兵,备有巨石箭矢等物,恐将对我军造成巨大杀伤。” “末将亦是忧虑此事。” “王上,臣去峡谷之中看看。”莫守拙说道。 “要小心。” “诺。”莫守拙应了一声,策马前奔,进入台山道。 一拉马缰,由奔跑改为慢行,一路观察周围的地形。 有着两年特战兵生涯的莫守拙,精通地利之势,哪些地方适合伏击,一眼便能看出。 意念启动水滴之眼的极空深处功能,视距一下子向前延伸,只是由于山上的密林灌木太密,纵使水滴之眼具有绕视之能,却也只能看清一里之内的东西。 在宽有二十余丈的道路上行走近一里,两侧山体之上,未见伏兵,也未感应到杀气。 前方道路变狭,穿行进一条山涧,山涧宽只有三丈左右。 南侧山崖壁立千仞,似刀砍斧削一般,其上稀稀落落横生着一些灌木,人在上面难以立足,未见伏兵。 北侧山体稍缓,丛林密布。 水滴之眼绕穿密林,莫守拙看到了埋伏在距离地面三十丈高处丛林中的伏兵,大约有三千人左右,埋伏之地堆满了巨石,另有约一千士兵,手中持有弓箭。 莫守拙策马进入山涧。 一人一骑进入山涧,伏兵虽然已经发现,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不会为了对付一个人而暴露埋伏位置。 狭窄地段约有半里左右,穿过山涧,路宽再次达到二十多丈,以水滴之眼扫视两侧山体,未见伏兵。 奔行出了台山道,前面一片坦途,五里之外的汧邑城,已尽入水滴之眼。 莫守拙掉转马首,一路往回走。 伏兵仍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任由莫守拙穿行了一个来回。 他们是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信马由缰的探路之人,竟然拥有能够看透极空深处的水滴之眼,早已把他们的埋伏之地观察了个清清楚楚。 若是早些知道,恐怕定然是千箭齐发,先把他射杀在山涧之中再说。 出了台山道,莫守拙来到嬴开身旁。 “王上,大将军,台山道入口一里之内,路宽二十丈有余,未见伏兵。再往前,道路变窄,进入山涧,宽仅三丈左右,长约半里,北侧半山处,有伏兵三千余,堆有巨石,弓箭兵一千。穿过山涧之后,道路宽阔,再无伏兵。” 莫守拙简要通报了一下观察到的情报信息。 嬴沐非常惊诧,有点不敢相信地说道:“侍卫长不过速速走了一趟,便能将敌情打探地如此清楚?” “大将军放心,敌情消息,绝然无错。”莫守拙坚定地说道。 “众将军听令。”嬴沐再不犹豫,大喊一声。 “步兵在前,以师为作战单位,分为五队,每队间隔二十丈。弩兵以旅为作战单位,分为十队,五队随步兵同行,五队保护中军。骑兵与车兵在步兵之后跟进,众将军迅速完成作战编队,一刻钟后,进入台山道。”嬴沐下达了作战命令。 “诺。”众将军齐声接令,速去安排。 一刻钟后,步兵分为五队,每队一个师近一千二百人,另有一个旅五百人的弩兵伴随支援,依次进入台山道。 先头步兵在一名师长的率领下,一路观察周围地形,小心行军,未遇到任何伏击。很快便来到狭窄的山涧之前。 师长早已接到了通报,北侧山体有伏兵三千。 距离山涧三十丈远,师长以手势示意停止前进。极力远望,根本看不到半山处密林中的伏兵。 师长不由得有些纳闷,侍卫长是如何发现北侧山体上有伏兵的?又是如何看到成堆的巨石和那一千弓箭兵。 第111章:激战台山道 莫守拙与白巫桥、嬴无忌策马赶了过来。 莫守拙伸手一指北侧半山腰,“伏兵就在半山腰处,距离山涧涧底三十丈左右。” 白巫桥与嬴无忌极力远望,什么都看不见。 “侍卫长的眼力真好,我可是连个人影都没看见。”白巫桥不由地感叹道。 “白将军,伏兵突袭之物充足,若是强行通过,军队势必遭受巨大杀伤,我有个建议。” 说这话时,莫守拙一指北侧山体,“可令士兵从此处登山,进至半山腰,到达与伏兵同等高度,甚至更高之后,再展开攻击。” 白巫桥扭头看着领兵的师长和弩兵旅长,“你二人可听清楚侍卫长所言?” “清楚了。” “领兵从此地登山。” 步兵师长与弩兵旅长领命,迅速带领本部士兵登山。 第二梯队进至第一梯队位置。 白巫桥再命一名步兵师长与弩兵旅长,“你二人带领本部士兵紧随第一梯队登山。” “诺。” 二人领兵在第一梯队后面,开始登山。 此时,登山的士兵共有两个梯队计三千五百余人,以三千五百兵对三千兵,且有弩兵一千余,消灭埋伏之兵,应该不成问题。 第三梯队上来,进入攻击位置。 台山道北侧的山坡非常陡峭,丛林灌木密布。 但两个梯队的士兵有一半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还有一些奴隶新兵常年在丛林之中生活,武者之技虽然不强,攀爬能力却是异于常人。 故而虽然山体极为陡峭,士兵们却仍然能够借助树枝与突兀之石往上攀爬,身体敏捷似猿猴,不多时便到了三十余丈高处。 两个梯队的士兵已经与伏兵处于同一个高度,甚至比他们还要高上一些。 士兵们开始向伏兵靠近。 伏兵早已发现了他们,巨石是用不上了,弓箭兵迅速掉转方向,引弓待发。 一千弩兵早已箭入矢道,朝着伏兵瞄准。 距离伏兵近二十丈远的地方,弩兵看到了伏兵,一经进入弩箭的射程,一名弩兵旅长下达了射击命令,弩箭发射。 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地避过密集的丛林,击中伏兵士兵的身体。 而伏兵中的弓箭兵射出的箭,还达不到弩兵所在的位置。而且,沿弧线轨迹发行的箭矢受到丛林阻挡,绝大部分都射在了树木枝丫之上,对攻击士兵形成不了多少杀伤作用。 武器不如人,干瞪眼没办法。 埋伏之地空间狭小,伏兵们无处可躲,只能任由呼啸而来的弩箭大量射杀,眼见形势不好,伏兵将军下达了攻击命令。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搏。 伏兵迅速移动。 弩箭似雨点般射向往前移动的伏兵,伏兵只能依靠粗壮的树木作掩护,缓慢前行。 一经露面,就被射杀,尸体滚落山崖。 寸步难行。 步兵师长并没有下达攻击命令,弩兵远距离射杀,比步兵近身搏击,战效要好得多。 同时也可以减少步兵的伤亡。 看到伏兵已全部离开埋伏位置,莫守拙提醒白巫桥,可以命令第三梯队的士兵冲击了。 白巫桥下达了攻击命令,第三梯队士兵一千七百余人进入山涧,开始从伏兵的正面爬山。 只有零零散散的巨石滚下,士兵们以树木作掩护,伤亡率非常小。 很快,第三梯队的士兵便爬到了半山腰,从后面追杀伏兵。两个梯队在前,一个梯队在后,将三千伏兵包围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之中。 第三梯队中有五百名弩兵。 一经进入攻击位置,弩兵们开始发射弩箭,从后面大量射杀伏兵。 一千五百支弩,一次射击便是一千五百支弩箭,就算受阻于丛林灌木,有效射杀率也能达到三成以上。 第六波次弩箭射出之后,三千伏兵只剩下了不足一千。 毫无反击之力,形同案板上待宰的羔羊,这样不对等的战斗,实在令人感到恼火。 连近身对战拼死一搏的机会都没有。 战争变成了弩兵的杀人表演,三位师长所带的三个步兵梯队全都成了观战者。 伏兵将军眼见士兵们被大量射杀,成批倒下,怒火万丈由心生,借着树木的掩护,向前急进。 身为领兵将军,他不能连一个敌人都没斩杀就死在这密林之中,如此的结局,将会令他死不瞑目。 一支弩箭从身后疾射而来,正中将军的后背。 这一箭,是第三梯队中的弩兵旅长发射的,他一直在观察领兵将军所在的位置,瞅准时机射出了一箭,正中要害。 擒贼先擒王,射敌先射将。 只要杀死领兵将军,士兵们失去指挥,就会陷入混乱。 后背中了一箭,领兵将军身形迟滞,前方又有三支弩箭射来。 领兵将军无力躲闪,想要挥刀磕箭,却受后背箭伤影响,未能生效,三支弩箭呼啸而来,正中前胸。 两支弩箭透体而过,一支弩箭留在了体内,箭尾几乎不可见。 心犹不甘的将军,到底还是未能斩杀一兵。 如此悲惨的结局,他是做梦都没有想到。 将军圆瞪着双眼,身体轰然倒下,尸体向下滚落,被数丈之外的一团荆棘挂住,悬垂于半空之中。 鲜血滴落,染红了山崖上一朵绽放正艳的白色之花。 领兵将军身死,士兵们失去了主心骨。 绝望之中,一名副将军大吼一声,“跟他们拼了。” 率先离开树木的掩护,手持长刀朝着前方急奔。 士兵们以绝然赴死之心,纷纷离开藏身的树木,朝着前方士兵急扑过去。 可惜,他们的速度再快,也没有弩箭的速度快。 近五百名士兵在丛林拼命前冲,数量不少的士兵因相互拥挤而滚落山崖,其余士兵,则纷纷被前后三个梯队的弩兵射杀。 在弩兵再次发射了三个波次的弩箭之后,半山腰处,已经看不到一个伏兵的影子。 三千伏兵,至死都没有冲过短短的二十丈距离,至死也未能与敌人展开近身搏斗。 这样的战斗,实在是太窝囊。 一场好好的伏击战打成这个样子,三千士兵至死恐怕都闭不上眼睛。 原本以为一定无比惨烈的台山道之战,就这么结束了。 此役,斩杀伏兵三千,自损十一人,其中还有五人是因为不小心滚落山崖摔死的。 被伏兵射杀和巨石砸死的,只有微不足道的六人。 十一比三千,如此高的战损比,在使用冷兵器鏖战的战场上,绝对是极为罕见。 而决定战争胜负的,却只是一支小小的弩。 第112章:兵困汧邑 轻松拿下台山道,又有悬殊如此巨大的战损比,嬴开“哈哈”一声大笑,笑得极为畅快。 笑毕,大声说道:“桐城一战集聚在心中的郁闷之气,在台山道一战之中消失殆尽,首功应归于莫守拙。” “王上所言极是,若是没有侍卫长制造的弩,并准确查探到伏兵的位置,硬攻台山道这种险要之地,我军的伤亡恐怕要远高于敌方。”嬴沐说道。 “一支小小的弩,竟然能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我实在是没想到。莫守拙,战胜回城,你想要什么封赏,可尽管跟我提。”嬴开说道。 “王上过奖了,臣的职责,是保护王上安全,从未想过封赏。”莫守拙说道。 “不行。” 嬴开大手一挥,语气不容置疑,“以前给时你不要,这次总得要一次,你若想不起来,回去之后我帮你想好了。嬴沐,兵发汧邑。” “诺。”嬴沐接令,迅速下达了行军命令。 “莫柯领三千车兵为第一路军,嬴昺领四千骑兵为第二路军,嬴无忌领五千弩兵为第三路军,白巫桥领三千步兵为第四路军,另留步兵两千驻守台山道。行军之中要加强警戒,严防鸿胥军队突袭。 “诺。”众将军齐声接令,速去安排。 嬴沐如此安排行军,是有他的考虑。 车兵承受冲击的能力最强,作为第一路军在前,万一遇到车兵或者骑兵突袭,可迅速展开队形应战,第二路军的骑兵也可向前支援。 弩兵处于第三路军,在第一、第二路军受到冲击之时,可以使用弩箭支援作战,而不至于一下子被车兵或者骑兵冲垮队形,失去先机。 步兵历经两次战斗,已显疲惫,作为援军使用。 另留步兵两千驻守台山道,以防后路被封死。 不到一刻钟,车兵出发,其后紧随的是骑兵、弩兵和步兵。 消灭了台山道三千守兵,前路再无阻挡,一万五千大军顺利来到汧邑城。 距离汧邑一里处扎营,汧邑城遥遥在望,隐隐可见城墙上有大量防守的士兵。 鸿胥在议事大殿召开了紧急会议。 嬴氏军队突进如此之快,大大出乎他和八方的意料。 桐城一战,嬴氏军队损兵之数虽然未能达到原先的预想,却也有三千之众。 台山道三千守军巨石、箭矢等器物充足,且早已做好防守准备。于险要之地发动突袭,嬴氏军队就算最终拿下台山道,损兵也必在五千以上。 如此,嬴氏的两万军队,将只剩下一万二千余兵。 汧邑城内有守军一万,借助坚固的城墙优势,定可与嬴氏军队一战。就算守城不出,一个月之内,嬴氏必然不能破城。 只要坚守十日,鬼方之王翟吁术必攻犬丘。 那时,嬴开将首尾不能相顾,只能急急撤军,回援犬丘。而西王的一万大军则可随后追击,大败嬴氏。 但现在看来,战况并非如原先预料。 “桐城一战损兵三千,台山道驻防军队至少两千,现在城外有军队一万五千,难不成台山道一战,嬴氏军队毫发无伤?”鸿胥有些纳闷地问道。 八方摇头,“不可能?” “那就是暗人的信息错了?嬴开所带军队并非只有两万?” “暗人的信息定然无错。”八方说道。 鸿胥无奈一笑,“八方兄,那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上,管他带了多少兵,末将请命,趁其立足未稳,先带三千骑兵出城冲杀一番,杀杀锐气。”将军西阿古大声说道。 “不妥,嬴沐身为领兵大将军,历经大小战事不下百次,不会毫无防范,出城出战,恐怕正中了他的计谋。”八方说道。 “谋师,不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你们文人怕死,我们武者可不怕。”鬼方领兵将军鬼卜毫不客气地说道。 他非鸿胥部落之人,不受鸿胥管制。且是鬼方派来的援兵,优越感极强,说话便没有轻重。 何况,鬼卜本就是一个粗蛮之人,说不出委婉的话。 八方微微一笑,“鬼卜将军,不怕死不代表就可以枉死,敌情未明之前,绝不可冒然出击。” 说到这里,猛然想到了一件事,“主公,嬴氏军队一路突进,不可匹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定然是与他新组建的弩兵有关。” 鸿胥点头,“我也正想此事。据探子禀报,嬴氏有五千弩兵,虽然未能亲眼所见,但其射程、射速和射力均是远超寻常弓箭,有了如此强大的武器,以极小的代价拿下台山道,一定不成问题。” “问题是,嬴沐是如何发现台山道伏兵的?”西阿古有些不解地问道。 “伏兵埋伏之地,往往是在最险要的位置,嬴沐就算没有派兵查探,也能猜到伏兵的藏身之处。如此情况下,定然是命令士兵从远处爬上北侧山体,先行对伏兵展开攻击。”八方说道。 “唉!” 鸿胥叹了一声,“先前听探子禀报,说嬴开有弩兵五千,还以为是弓箭兵,现在看来,大错特错,这些弩兵使用的弩,定非寻常弓箭,而是一种新型武器。” “主公不必忧虑,五千弩兵,决定不了战争的胜负。”八方很不在意地说道。 “八方兄有何良策?” “汧邑城守城器物充足,存粮可保障大军一个半月无忧,守城一月,定然没有问题。十天之后,鬼方之王便可派兵突袭犬丘,置嬴开于首尾不能相顾。其一旦撤兵回援,主公便可派兵追击,大败嬴氏军队。”八方说道。 “目前来看,唯有此计可行。”鸿胥说道。 站在一旁的鬼卜冷冷地“哼”了一声。 鬼方军队善于突袭,狂奔而来,杀戮抢劫一番之后,再狂奔而去,早就习惯了战场厮杀的他,实在看不惯如此守城之术。 “守城不战,如同缩头乌龟,鬼方部落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窝囊之仗。” “鬼卜将军,我的部落势力本就不如嬴氏,如今大军压城,还请将军忍耐一时,待消了嬴氏的锐气,自然有将军厮杀之机。”鸿胥轻声说道。 此时的他,实在不敢得罪鬼卜,万一惹恼,致其一怒离去,仅靠本部五千未经战争历练的士兵,想守住汧邑,实比登天还难。 鬼卜把头扭向一边,再不看他。 第113章:引蛇出洞 三天之内,嬴沐组织大军攻城六次,毫无建树。 弩兵已经发挥不了作用,原因是,鸿胥的军队有大量青铜盾。 守城士兵手持青铜盾,可在城墙上快速移动,躲在青铜盾后面,使用守城器物,大量杀伤攻城士兵。 弩箭虽利,却穿不透青铜盾。 失去了弩兵的压制性支援,攻城士兵只能冒着巨石、麻油、箭矢等杀伤性武器展开强攻,成批的士兵倒在冲锋之途和云梯之上,伤亡数量成倍增加。 六次攻城,有三次攻到了城下,却都被守城器物和箭雨逼退,折损士兵近两千。 白巫桥的四千步兵,仅剩下两千有余。 鸿胥的守城士兵,估计损失不会超过一千。 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只能使士兵白白丢掉性命,而且此时的嬴氏军队与鸿胥军队,在数量上进一步拉小了差距。 想用这些军队强攻拿下拥有坚固城墙和充足守城器物的汧邑城,几乎没有可能。 就算最后侥幸攻下汧邑,一万五千大军也必折损殆尽。 两败俱伤的局面,嬴开绝对不想要。因为他的敌人,并非只有鸿胥一个。 周围所有非嬴氏的部落,差不多都是他的敌人。 此时,恐怕不只有一个部落正在窥伺着这场战争。一旦兵败或者战力损耗过大,必有部落攻击犬丘王城。 一千老兵与上万新兵组成的守城力量,守不住一座城。 一旦犬丘王城被攻破,嬴氏部落将会瞬间被瓜分,财物牲畜粮食甚至女人,都被劫掠一空。 嬴氏兴起,将永无时日。 嬴沐召开了战前会议,研究破城之法。 “三日来,鸿胥军队坚守不出,攻城无果。各位想想,有何攻城良策?”嬴沐问道。 众将军议论纷纷,最后都是无奈摇头,想不出好的攻城之策。 鸿胥不出城,便只有硬攻一途,但敌方守城器物充足,士兵根本攻不上去。 “王上,要设法引鸿胥军队出城。”见将军们无人吭声,左庶长嬴夫说道。 “如何引?”嬴开问道。 “王上,臣听说,鬼方部落派来支援鸿胥的领兵将军名叫鬼卜。”嬴夫说道。 “正是此人。”嬴开说道。 “臣听说过此人,性格暴虐,狂傲自大,不受约束。鬼方军队,向来速战速决,以奇袭闻名,不习惯守城作战,让鬼卜的五千军队守城,他一定心生怨言。臣以为,可设法激怒鬼卜,诱其出城,与我决战。”嬴夫说道。 嬴开与嬴沐皆是眼前一亮,嬴夫提出的这个计谋,绝对管用。 鬼卜并非西王部落之人,鸿胥对其约束力定然不强,若是设法激怒鬼卜,鸿胥和八方大概率阻止不了他出城。 只要鬼卜率兵出城,就可在城外与其决战。 一旦消灭了鬼卜的军队,鸿胥剩下的不足五千兵,便不足为惧,破城指日可待。 “嬴夫,这事交由你去办,速写战书千份,交由嬴无忌。” “臣这就去办。”嬴夫领命而去。 “嬴沐,一旦鬼卜出城,必要斩其于城外。”嬴开说道。 “只要鬼卜出城,臣绝不会让他活着回去。”嬴沐说道,转而看着众位将军。 “莫柯将军。” “末将在。” “领车兵三千,正面迎战鬼卜。” “诺。” “嬴昺将军。” “末将在。” “四千骑兵分两路,每路两千骑,分居车兵左右两侧,一旦鬼卜出城与车兵交战,迅速从两侧包击,断其退路。” “诺。” “嬴无忌将军。” “末将在。” “四千弩兵在车兵之后列阵,鬼卜军队进入射程即行射击,务必在其与车兵交战之前,先斩一半。两军一旦交战,弩兵速速后退,以弩箭伺机支援车兵作战。” “诺。” 众将速去准备。 一直等着大将军分配任务的白巫桥自始至终没有被点到名字,遂问道:“大将军,步兵呢?” “鬼卜之兵,均为骑兵,马背上的杀技极为精湛,步兵参加战斗,只能徒增伤亡,你领步兵在后,随时待命,作为增援力量。” “诺。” 一切安排妥当,静等鬼卜出城。 汧邑城内,鬼卜正在喝闷酒。 打了几十年的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窝囊过。 数十年来,鬼卜打得仗都是攻城之战,自他进入军队那天起,从未有哪个部落的军队敢于攻击鬼方,所以他从未守过城。 他喜欢在战场上与敌人面对面厮杀,快意恨仇,生死随命。 像这样的守城之战,用他的话说,的确像是缩头乌龟。 按他的想法,嬴氏军队一到,便需带兵出城厮杀一番,趁敌立足未稍,先消了其锐气。 今日在朝堂之上,说了几句恶话,却未能得到鸿胥和八方的认可,鬼卜有一种遭人无视的感觉。 心里压着一口恶气,想要爆发,却找不到对象。 只能借酒泄愤。 一坛酒下肚,脸色变得通红。取刀从一整只烤羊腿上切下一块肉,放在嘴中用力咀嚼着。 仆人们都躲得远远的,只要鬼卜不召唤,便绝不上前,以免自寻晦气。 “拿酒。” 鬼卜用力晃了晃已经空了的酒坛,朝着门外大声吼道。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侍女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手中提着一坛子酒。 鬼卜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小侍女。 小侍女姿色并不出众,但身材非常丰满。 鬼卜的目光停留在了小侍女鼓鼓的胸前。 小侍女正要离开,却被鬼卜一把抓住了胳膊。 小侍女发出一声惊叫,叫声未停,已入了鬼卜的怀。 “你若敢喊叫,我便一刀劈了你,烤了吃肉。”鬼卜威胁道。 可怜的小侍女听到鬼卜如此说话,顿时吓得不敢感叫,也不敢有丝毫挣扎,乖乖地横躺在鬼卜的怀里,身边哆嗦得如同一片秋风中的落叶。 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熏得小侍女有一种想要作呕的感觉。 “哈哈哈哈。” 鬼卜发出一声狂笑,好像终于找到了发泄胸中闷气的途径,抱起小侍女便往床边走。 “求求你,求求你放开我。”小侍女双目含泪,低声苦苦哀求。 鬼卜不理不睬,大步走到床边,将小侍女扔到了床上。 小侍女又是发出一声惊叫。 鬼卜瞪着血红的眼睛,如恶狼一般,扑到小侍女的身上… 第114章:鬼卜之死(1) 城外,嬴无忌亲率近百名弩兵,来到距离汧邑城十五丈远的地方,将嬴夫带人写好的上千份战书射向汧邑城内。 这些战书,有一半是向鬼卜讨战。另有一半,则是极尽威慑恫吓之语,以摧毁守城士兵和百姓的战斗意志与心理防线。 威慑与诱惑性都很强。 所有反出汧邑城的奴隶,均可改变奴隶身份,租种嬴氏部落的土地,成为平民,拥有自由,只需交纳赋税。 所有铁心追随鸿胥之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奴隶,一旦汧邑城破,已婚女人卖入妓院做倡妓,未婚女人送给贵族和奴隶主做女奴,所有的男人成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空中像是下了一场白色的雨,洒得满城都是。 当八方命令士兵前去捡拾战书的时候,一千余份战书已经被城内民众捡走了一多半。 口口相传,议论纷纷。奴隶欣喜,贵族恐惧。汧邑城内,人心慌乱。 城外,莫柯的车兵、嬴昺的骑兵、嬴无忌的弩兵严阵以待,全部完成战斗准备,静等鬼卜出城。 一名士兵头领手拿数张战书,急冲冲地来到鬼卜门前,轻声喊道:“将军,有紧急军情。” “进来。”鬼卜极不耐烦地喊道。 士兵进门,鬼卜还在喝酒,第二坛酒,已经见底。脸色酱红,酒意更浓。 小侍女已经离去,不见踪影。 “将军,嬴氏军队发来战书,向您挑战。”士兵说完,将手中战书摆到鬼卜面前的桌子上。 鬼卜抄起来看着,其中一份战书上画着一只乌龟,乌龟上方写着一行字,“可怜鬼卜,缩头成龟,一世英名,化为流水。” 不得不说,嬴夫干这事还真的是有一手,不但创意很好,内涵表达非常明晰。 画也画得好,一只小乌龟惟妙惟肖,此时正昂起脑袋,瞪着一双圆滚滚的眼睛,看着鬼卜。 仅仅看了一份战书,鬼卜就被气得眼珠子快要从眼眶里滚出来,将手中战书猛力往桌子上一拍,“混蛋嬴开,竟敢骂老子是乌龟。” 借着酒劲,双手猛力一推,将一桌子的碗筷尽数划拉到地上,“乒乒乓乓”碎了一地。 一把抓起战刀怒气冲冲出门,“出城,杀了那群杂种。” 士兵头领赶紧张开双臂拦住鬼卜,“将军万万不可,鸿胥有严令,不得出城作战。” “啪。” 挥手一巴掌扇在了士兵的脸上,鬼卜怒骂道:“混蛋,你是谁的兵,听我的还是听鸿胥的?” “听将军的。”士兵眼见鬼卜盛怒如此,赶紧大声说道。 当鸿胥和八方惊闻消息急急赶来阻止时,鬼卜已极带着五千骑兵出了城门。 出城之时,鬼卜还斩杀了两名试图阻拦他出城的鸿胥部落守城士兵。 二人速速上了城墙。 城外,鬼卜带领军队冲向严阵以待的嬴氏军队。 八方忍不住捶手顿足,无奈地喊叫道:“主公啊!鬼卜出城,正中圈套,万难生还。汧邑城破,已在顷刻之间。这是苍天要灭你我,非谋略所能为之啊!” “鸣锣,速召鬼卜回城。”鸿胥深知其中利害,失去了鬼卜的五千大军,仅靠他的这队,守不住汧邑城。 鸿胥的吼叫声中,带着颤音。 撤兵的锣声骤然响起。 鬼卜闻所不闻,甚至连回头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 心里本就憋着一大团火,喝了一坛子酒之后,在一位少女的身体上疯狂发泄了一番,好不容易稍稍平息。 却突然遭到如此奚落,性格暴烈的鬼卜,已经失去了理智。 烈酒壮人胆,何况鬼卜不用烈酒也能胆大包天。 此时的鬼卜,心中充满了兴奋与厮杀的欲望,眼中只有敌人。早已把鸿胥的严令、八方的嘱咐统统抛到了脑后。 就算是鬼方之王翟吁术亲自来,恐怕也阻止不了他。 “主公,我们唤不回鬼卜了。”八方绝望且无力地说道。 借助坚固的城墙优势与充足的守城器物坚守十天时间,只等翟吁术出兵犬丘逼得嬴开回援,鸿胥大军便可随后追杀,一战击败嬴开,使其彻底丧失再战之力,鸿胥可趁此机会发展壮大自己。 等到嬴开有了再战之力,鸿胥也已羽毛丰满。 不能不说是一盘好棋,妙棋。 通盘考虑,运筹帷幄,借助各方力量先守住一座城,再伺机而动,八方的谋略之能在这一场战事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可惜,苦心运筹的一盘好棋,因为鬼卜的冒然出城而变成了一盘臭棋,败局已定。 “再鸣。” 怒火焚心的鸿胥嘶吼着向传令兵下达命令。 “唉!” 望着义地反顾冲向嬴氏军队的鬼卜,八方不由地发出一声长长地悲叹。 不但败局已定,他的一世英名,一腔宏愿,也都将随着这一战而化为流水,成为泡影。 水中捞月,竹篮打水,都是空想。 他八方,终究还是不能逆天改命。 正如西戎国军师忻枢伦所说,明知事可为而为之,只能白白丢掉英名,失了性命。 这个天下,终究不属于他,也不属于鸿胥。 千般辛苦万般谋划之后,他能得到的,唯有一声长叹而已。 三千车兵早就严阵以待,静等鬼卜前来,莫柯的战车处在车兵的最前面。 桐城、台山道以及前三天的攻城之战,他的车兵都没派上用场,只能眼看着步兵与弩兵同敌人厮杀,心里早就憋着一股劲。 好不容易逮着一次首战的机会,他得打出个样子来才行。 何况,他面前的敌人,是鬼方部落的军队,一向以勇猛强悍著称,击败这支军队,更能显示车兵的战力,提升车兵的荣誉。 “冲。” 一出城门,鬼卜便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过惯了马背上舔血战事的鬼方士兵,在城内受困三天,早已是心痒难耐。 一经出城,野蛮之性瞬间被激发,五千骑兵高举手中长刀,吼叫着冲向前方军队。 群情激奋,战意浓烈。 马蹄踏过地面,激起漫天尘土,狂风卷过一般。 距离车兵二十丈远,弩兵发射,四千支弩箭尖叫着飞来,如同被惊飞的鸟,快如电光石火。 即快且准,每一支弩箭都射向一名士兵。 士兵们或伏于马背,或贴于马肚,绝大部分弩射被躲过,第一波次四千支弩箭,竟然只射杀了不足百人。 。。。。。。 敬请各位大大留下富贵的评论和指导,好让我知道究竟有没有人在读这本书!!! 第115章:鬼卜之死(2) 第二波次齐射,仍然如此。 正如嬴沐所说,鬼方士兵马背上的杀技,的确足够骇人。 他们长年在马背上作战,早已练就了娴熟的技能,于马背之上,如履平地一般。 就算弩箭射速极快且密集,但早就有所防备的鬼卜军队士兵,却在弩射出之时,就已经提前躲闪,加之马速极快,致使弩箭失准,威力大减。 眼见形势危急,嬴无忌嘶吼一声:“射马。” 第三波次弩箭射出,所有箭矢全部射向奔跑中的马匹。 嬴无忌手持一支单发弩,一直朝着冲锋在前的鬼卜瞄准。 命令下得非常极时,第三波次四千支弩箭射出,大约有一千余匹马被射中,哀嚎着前仆倒地,有些士兵于仓皇之中从马背上跃起,绝大部分士兵则纷纷滚落马下。 落地的士兵被随后狂奔而来的烈马踩于啼下,瞬间死伤无数。 不用嬴无忌再下命令,第四波次弩箭射出,又有一千余匹马被射中,倒地翻滚不起。 第五波次弩箭齐射之后,鬼卜的骑兵还剩下不足两千骑。此时,他们已经冲到了距离车兵五丈距离之内。 车兵启动,无人驾驭的拖车之马开始往前奔行。 嬴氏部落的车兵用的武器,是带有弯勾的长枪,可以刺,也可以勾。 马与马交错而过,长枪与大刀相接铿锵有声。 弩兵早已退后。 鬼卜与莫柯交错而过,长枪与大刀瞬间之间完成了三次搏击。 二人手中的武器进行到第二次搏击的时候,嬴无忌手中一直处于瞄准状态的单发弩终于疾射而出,直奔鬼卜。 他一直在等这个机会。 嬴无忌能任弩兵将军,并不仅仅因为他是左庶长嬴夫的弟弟,而是嬴开早就打听到,整个嬴氏部落,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射术能够超过嬴无忌。 连能比肩的都没有。 所以当嬴沐来要弩兵将军时,嬴开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嬴无忌。 知人善任,以强军队,使得弩兵有了领军之人,却又当作了一个人情送给嬴夫,消了嬴夫心中的怨言,一举数得。 弩是一样的弩,但从不同的人手中射出的弩箭,却不一样。 一样的瞄准,一样的扣下悬刀,不同之处,是扣下悬刀的时机不同。 士兵是一经瞄准立即射击。 嬴无忌却一直在计算,通过被射杀对象的动作状态与弩箭飞行所需时间进行计算,精确得出发射弩箭的时机。 这个时机就是,当弩箭飞到被射杀对象身前的时候,他正好处于最不易躲开驽箭的时候。 弩兵们射出了五波箭矢,嬴无忌却一箭都未射,始终处于瞄准和计算之中。 现在,他终于找到这个时机了。 就在鬼卜与莫柯完成了第二次武器搏击的时候,嬴无忌射出了手中的一支弩箭。 正如嬴无忌所想,弩箭飞到之时,鬼卜手中的长刀恰好与莫柯的长枪进行第三次搏击。 此时,鬼卜无法撤回刀,他需要用刀格挡莫柯的长枪。 只能极力躲闪,一心二用,难免分神。 长枪和弩箭都很快,都能置人于死地。 鬼卜的刀撞开了莫柯的长枪,身体却没有躲过嬴无忌的弩箭。 一支弩箭如鬼魅般钻进鬼卜的左胸,留在了体内。 剧疼袭来,鬼卜的身子在马背之上连晃了几下,身形未稳,后面的车兵已经挺枪而至。 车兵一经展开攻击,便需一路往前,在冲出敌方队伍之前,轻易不会折返,因为拖车之马是处于高速奔跑之中。 车兵常作突击力量使用,一击冲垮敌方的阵形。 鬼卜疲于应战。 “冲。” 嬴昺大喊一声。 处于车兵左右两侧的四千骑兵如风卷残云般席卷。 这四千骑兵,多是历经数次甚至数十次战斗的老兵,马背上的杀技并不比鬼方的士兵差,而且战志高昂。 中路有车兵一路突击,两侧有骑兵呼啸而至。 鬼卜不足两千骑兵被团团包围。 弩兵一直在不断地偷袭,时不时地就有冷箭疾飞,导致鬼卜的骑兵始终不能全力迎战。 剩余的两千骑兵被大量斩杀。 鬼卜的军队形势危急。 站在城墙上的鸿胥与八方均是脸色阴郁。 战争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结束。 “王,我们不能见死不救,末将请命,率三千骑兵前去营救鬼卜,接其回城。”大将军西阿古大声吼道。 鸿胥不语,八方亦是不语。 西阿古转身想下城墙。 “回来。”鸿胥冷冷地喊了一声。 西阿古站住,双目盯视着鸿胥。 “此时领兵出城,无异于添油战术,正中嬴开圈套。留下五千兵,或许还能死守一座城。”八方冷冷地说道。 “八方,你不能见死不救。”西阿古几乎是吼叫着喊道。 “西阿古,身为领兵大将军,连如此明晰的战况都看不清楚吗?鬼卜已被团团包围,回天无力。嬴开尚有两千步兵在后军待命,五千弩兵亦是毫发无损。你此时出城,怕是也要尽数毁于弩兵之手。” “王…” 西阿古还想争论,却被鸿胥以手势制止,“我不是不想救鬼卜,是根本救不了,你无需再争论。” 鸿胥已现盛怒之色,西阿古顿时无奈,站在城墙之上,悻悻地看着城外的战场。 城外,嬴无忌射出了第二箭,正中鬼卜的左胸,这一箭,射中了他的心脏,当场死亡。 从马背上跌落之时,又被一个急速奔来的车兵用长枪穿透了身体。 飞奔的车兵将长枪高高举起,鬼卜的尸体,就在枪尖之上,鲜血淋漓。 “嗷。” 士兵边战边发出狂吼之声,响震天地,气势慑人。 鬼卜的五千骑兵,此时尚能战斗的,已经不足五百,且数量正在急剧减少。 再战不到一刻钟时间,鬼卜的军队,再无一人。 战斗结束。 嬴沐一直盼着的城内援军,始终没有出来,一鼓作气聚歼敌军,迅速拿下汧邑城的想法落空。 此役,鬼卜五千骑兵全军覆灭。 嬴沐的军队,车兵折损一千余,骑兵折损八百六十余,合计折损两千余。 在有着五千弩兵支援的情况下,仍然折损数量如此众多的士兵,足以说明鬼方的军队,战力是多么强大。 士兵们开始打扫战场,鸿胥和八方站在城墙上看着,脸色铁青,冷汗直流。 二人都很清楚,接下来,嬴开就要攻城了。 。。。。。。 敬请各位读者大大留下您的富贵评论,好的坏的都感激。 第116章:一城人心慌乱 第二天太阳升起一个时辰之后,嬴沐的军队城外列阵。 攻城之战,车兵与骑兵都用不上。嬴沐只留下了一千骑兵作为应急力量,其余的车兵和骑兵全部下车下马,同步兵一起攻城。 五千余步兵为第一梯队,五千弩兵为第二梯兵,一千骑兵为第三梯队。 嬴开、嬴夫、嬴沐、莫守拙及无妄和一众侍卫站在第二梯队之后观战。 嬴无忌带领五百余名弩兵将嬴夫写下的第二批一千余份战书射入城内。 这些战书上的内容,全是威慑与劝降之词。言语比上一批战书更加激烈,威慑性也更强。 战书一经射进城内,便被城内民众抢拾一空。 “嬴夫,接下来,就要看战书的煽动作用了,只要有一千奴隶与贵族心生胆怯,在城内谋反,制造混乱,这攻城之战,打起来就容易得多,也能大量减少士兵伤亡。”嬴开说道。 “王上尽可放心,煽动一千贵族和奴隶谋反,定然不是问题。”嬴夫大声说道,他不相信自己写的战书发挥不了作用。 “那好,我们便视目以待,一旦城内发生叛乱,立即攻城。”嬴开说道,对于鸿胥部落中的贵族和奴隶发生叛乱一事,似乎很有把握。 嬴夫的猜测没错。 鬼卜身死,最精锐的五千力量已经损失殆尽,仅凭从未历经战事的五千新兵,定是守不住汧邑城。 城内百姓,此刻早已人心慌慌。 尤其是那些贵族,更是焦虑万分,如无头苍蝇一般。 若是毫无作为,一旦城破,他们将失去贵族身份,成为奴隶,从此没有自己的女人、土地、财产,也没有自由。 曾经拥有的一切,全部化为虚有。 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帮助守城军队誓死阻止嬴氏军队破城。一是生起内乱,帮助嬴氏军队攻破城池,二者必选其一。 选择看似很艰难,对聪明人来说,却是一点都不难。 因为事态已经非常明朗。 汧邑城内大大小小的奴隶主和有贵族身份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全部加起来不到两千,就算这两千人齐上阵,也定然是守不住汧邑城。 要想保留住贵族身份,其实只有一条路。 奴隶们的选择则非常容易,就是帮助攻城军队破城。 汧邑城一破,参加叛乱为破城作出贡献的奴隶就能恢复自由,得到土地,成为平民,这个诱惑无比巨大。 世世代代作为奴隶的他们,早已经怕了奴隶的苦,几辈子人夜里做得最好的梦,就是成为平民,获得自由,从此得到律法的保护。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 穷尽他们的一生甚至几辈子,这样的机会,恐怕也只有这一次。失去了这次机会,几辈子下去,还是奴隶。 数百年以来,命运第一次掌握在了奴隶们自己的手中,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的吝惜,使得奴隶们开始蠢蠢欲动。 父亲找儿子,哥哥找弟弟,亲戚找亲戚,熟人找熟人,街头上三三两两窃窃私语,屋子里亲朋聚集秘密商谈,说的都是叛乱的事。 贵族们也在行动。 大长老府,八位长老齐聚,都是一脸忧郁。 “各位长老,今天叫大家来,是想商议件事情。”大长老开口说道,“嬴氏军队发来的战书大家都看了吧?” “看到了。” “看到了。” 几位长老纷纷说道。 “各位有何感想,不妨如实说出来。”大长老说道。 几位长老面面相觑,虽然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却是不敢冒然说出口,大家都没有搞清楚大长老的意图,不知道是不是鸿胥派来试探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在鸿胥部落,大长老的权位仅次于鸿胥,鸿胥在犬丘做太师的时候,整个鸿胥部落,其实就是大长老在主事。 见众人都不开口,大长老猜到了他们心中的疑虑,说道:“叫大家来,绝非族长的意图,是我自己的意思。既然大家心生疑虑,那我便先说一说好了。” 大长老的目光从众人的脸上扫过,“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已有一千多年,鸿胥部落归于嬴氏部落也有数百年。嬴开是有一个大抱负的王,一心想让嬴氏部落列入诸侯之列,立国称王,创千年之基业。 嬴氏立国,作为十大分支部落的鸿胥部落定然跟着沾上荣光,可惜,鸿胥野心不死,明知事不可为却一意孤行,反将我等推入绝境。 现在城破地即,嬴开已经发出了最后通牒,是继续做贵族,还是变成奴隶,就在众位一念之间。” 大长老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而且话也说得直白,众长老再无疑虑,纷纷开口。 “汧邑城定然是收不住了,我愿全力追随大长老。”二长老大声说道。 “我等也愿追随大长老。”五位长老齐等附合。 “大长老,如此作为,怕是会戴上叛乱的帽子,岂不是对不起鸿胥先祖的信任与护佑。”三长老仍然心有疑虑。 “三长老,鸿胥部落本就是嬴氏部落的分支部落,是鸿胥先反了嬴氏,不义在前。我等为部落生存谋略,扶乾坤于即倒,使鸿胥部落重归嬴氏,这如何算得上叛乱?”二长老大声说道。 “二长老说得极对,大长老所为,乃是匡扶正义之举,绝然算不得叛乱,三长老不必忧虑。”七长老也跟着说道。 “三长老,鸿胥犯上作乱,将部落推入绝境,你若还是犹豫不决,一旦汧邑城破,我等这贵族身份恐怕就没了,到那时,你还要愚忠于鸿胥吗?”大长老说道。 “不但贵族身份没了,连我们的部落恐怕也要被拆解并入其它部落,这个罪责,我们如何能担得起?它日于地下面见先祖,又作何交待?”六长老说道。 三长老终于下定决心,“大长老,各位长老,是我愚钝,未看清形势,经各位一说,心中已澄明如镜,我原随大长老起事。” 此时,管家急速进来,“大长老,大事不好,近千奴隶已在街道上聚集叛乱,府中的奴隶也都尽数离府,侍卫们阻挡不住。” 大长老脸色严峻,“各位长老,形势危急,已容不得我等多作考虑,请迅速回府,带领本府侍卫趁奴隶攻击城墙守兵之时,打开城门,迎接嬴氏大军进城。” 第117章:汧邑城破 汧邑城内的奴隶们陆续在各条街道上聚集,越聚越多,有数千之众,高举各种各样的武器,如数道决堤的洪流般,吼叫着冲向城墙方向,气势磅礴,杀声震天。 为了自由,为了活着,奴隶们已经是向死而生。 战死,可不受其苦,一死百了。活着,便有了平民的待遇,受到法度的保护。 为了自己,也为了子孙后代,奴隶们开始舍命一拼。 这样的拼命,最令人恐惧。 站在城墙之上的鸿胥与八方急速回望城内,但见所有街道上都有大批的奴隶如潮水般奔袭而来,顿时大惊失色。 “主公,奴隶反了。”八方颤声说道。 鸿胥看着城内奔涌而来的奴隶,脸色铁青,目光之中喷射着愤怒的火焰。 不久,愤怒之焰熄灭,代之而来的是绝望与无奈。 “天亡我鸿胥啊!” 鸿胥悲叹一声,身体一阵摇晃,伸手扶住城墙。 “哇。” 一声鲜血狂喷而出,鸿胥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扶着城墙的手,剧烈颤抖。 城外的一万余兵已是难以对付,再有奴隶在城内叛乱,这汧邑城铁定是守不住了。 先是鬼卜冒然出城,再是奴隶群起叛乱。 一场苦心谋划的复兴之举,一场精心准备的守城之战,就这样完了。 没有等到守城的第十天,也没有等到翟吁术兵发犬丘的消息,复兴之望,终成竹篮打水。 鸿胥不甘心,可是人心向背,实力不济,他能奈何? 仰望长天,泪水横流。 不可否认,他是英雄,但是英雄已经到了末路。 西阿古自腰间拔出长刀,发出一声嘶吼,“应战。” 弓箭兵迅速掉转方向,引弓射箭,箭矢似雨线,大批奴隶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前仆后继,誓死如归。 城墙上一乱,城外的嬴开等人便看出了端倪。 “嬴夫,你的战书见效了。” “不知有多少贵族和奴隶参加了战斗。”嬴夫说道。 “多少不重要,若是太多,嬴坤会跟你我闹意见。” “为何?” 嬴开微微一笑,“嬴坤需为你实现承诺,分土地给奴隶。他为人一向比较小气,一下子分这么多土地给奴隶,定然心疼。”说这番话时,嬴开的心情极好。 嬴夫“哈哈”一笑,“王上,臣会告诉嬴坤,分给奴隶的土地,依然还是归部落所有,他的土地一分都没有少。” 眼见守城士兵已经乱作一团,嬴沐迅速下达了攻城命令,进军的鼓声骤然响起。 早已等待多时的士兵,听到攻击的命令,扛起云梯,喊叫着冲向汧邑城。 兵如潮水,普天盖地,攻击正面,达到了百丈之多。 此时,城内的奴隶已经冲到了城墙之下,正沿着两侧台阶向上攻击。 城墙的其它方向,已有大批奴隶沿着台阶上了城墙,与士兵们搏杀在一起。 奴隶们的战力很弱,但数量众多,一批倒下,一批冲上来,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誓死如归的奴隶,向死而生的战志。 嬴无忌的五千弩兵紧随步兵跟进,在距离城墙十丈远处列阵,朝着守城士兵瞄准,一个波次又一个波次的弩箭呼啸着飞向城墙。 两面受敌的守城士兵,顿时陷入慌乱之中。 既要瞻前还要顾后,已经不能藏身于青铜盾之后,专注于应战攻城的士兵。 混乱之中,大批守城士兵被弩箭射杀。 不到一刻钟,近千士兵沿着云梯爬上城墙。 此时,汧城的大门突然打开了,八位长老在数百侍卫的护卫之下走出城门。 大长老手中高举着一条白布条,以示投城之意。 白巫桥、莫柯、嬴昺无暇顾及大长老等人,率领军队绕过众人,迅速冲进城内。 战斗持续了半个时辰之后,攻上城墙的白巫桥迎面撞上了西阿西。 此时的西阿西,浑身是血,身上多处挂伤,显然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混战,被他斩杀的士兵,定然不在少数。 白巫桥一声不吭,挥刀斩向西阿古。 两把刀撞击,迸射出夺目的火花。 再攻。 刀刚挥出,一支弩射飞来,正中西阿古的前胸。 白巫桥的刀,趁势从西阿古的前胸一划而过,鲜血狂喷。 西阿古低头看着自己的胸膛,他看到了箭,看到了刀口,也看到了自胸腔之中往外涌动的热血以及五脏六腑的器官。 惨然一笑,轰然倒下。 白巫桥回头,正见嬴无忌向他走来。 “嬴无忌将军,你该容我与他战上一场。”白巫桥有些不高兴地说道,好不容易遇上个高手,意犹未尽。 嬴无忌毫不在意,咧了咧嘴,“何需如此麻烦,城墙上这么敌兵,有你杀的。” 白巫桥无耐,挥刀再往前冲。 嬴无忌将弩箭收起,插入后背之中的弩鞘之中,抽刀参加了近身搏斗。 这是他次一次用刀参加战斗。 嬴无忌不但射术精湛,刀术也好。只不过,自从成为弩兵将军之后,一直没有机会用刀而已。 这一仗,他可以好好地过把瘾。 二位将军大步向前,一刀斩杀一个士兵,如入无人之境。 鸿胥的五千士兵,本就没有经过战场历练,不但作战经验缺乏,心理承受能力也是非常脆弱。 眼见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同伴被杀,横尸当场,鲜血四溅,五脏流出,心中早已生出胆怯,大量士兵持刀的手,开始颤抖,几乎已经握不住刀。 有些士兵,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胃中一阵翻动,开始狂呕。 于狂呕之中,被攻城士兵砍掉了脑袋。 很快,四千多名士兵被斩杀,剩下的不到一千士兵,扔掉手中武器,跪伏于城墙之上,再也不敢反抗。 攻城士兵迅速上前,用刀抵住跪在地上的士兵,避免他们拾刀偷袭。 仍然在战斗的,只有保护鸿胥和八方的不足百名侍卫。 这些侍卫,都是些铁血之人,不但杀技精湛,而且战志坚决,没有鸿胥的命令,绝不会停止反抗。 白巫桥、莫柯、嬴昺、嬴无忌四名将军杀得兴起,眼见守城士兵停止抵抗,已无人可杀,遂快步从密密麻麻的士兵之中穿过,来到了最前面,迎战侍卫。 四位将军的自修能量都在四百樽以上,武者修为远非这些侍卫所能相比。 一人迎战三名侍卫,仍是绰绰有余。 城内的奴隶已经全部冲上城墙,却被攻城的士兵截住,严令他们扔掉武器,原地待命。 当嬴无忌的刀穿透了最后一名侍卫的身体之后,战斗结束。 第118章:胜者王侯败者寇 城外,嬴开在众人的陪同之下,策马走向城门。 到了城门之前,鸿胥部落的八位长老及一众侍卫齐齐跪伏于地,口中高呼:“王。” “尔等起来吧!” 顺利拿下汧邑城,嬴开的心情非常好。 进了城门,在城墙根下马,抬步走上城墙。 “王。” 鸿胥部落的奴隶们一见到嬴开,迅速跪倒于地,齐声高喊,声震长空。 “都起来吧!” 奴隶们起身,在士兵的监督之下低头躬身退向两侧。嬴开从通道之中走过,径直来到鸿胥和八方面前。 微微一笑,“鸿胥,你败了。” 鸿胥脸色冰冷,目光如刀,一言未发。 兵败之王,他已无话可说,只有愤怒,不甘与无奈。 “八方,历经数战,我已看出你的确是个出色的谋师,胸有韬略。可惜看错了局势,跟错了主人,倒毁了一世的名声。” 八方微微摇头,“胜者王侯败者寇,兵败城破,我已无话可说。只恨鬼卜冒然出城,若不是生此变故,守城十日之后,翟吁术定然兵发犬丘,待你回援,随后追击,谁胜谁败,难以定论。” 一番话,表达了内心的极度不甘。 在八方看来,自己设下的战局天衣无缝,只要按照计划走,嬴开必败。 只可惜鬼卜经不过蛊惑,不但自己身死,还毁了一盘绝好的棋局。 嬴开“哈哈”一笑,“八方啊八方,你至死都没看清时局,我在犬丘留了一万余兵,五日之内可增至两万,且有利弩五千支,箭矢十万支。翟吁术的军队只习惯马背上的厮杀,却不习惯攻城,就算他派出三万军队攻击犬丘,你觉得有破城的可能吗?” 八方看着嬴开,知道他说的定非虚言。 以只擅骑射的三万军队攻击有两万军队防守的犬丘,且有五千弩兵相助,的确难以破城。 但八方却另有安排,便是那条从句余山通往太师府的暗道,心中暗想,就算你有两万兵守王城,鬼方军队却可以从暗道入城,内外夹击,便可一举破之。 “你也不必寄希望于句余山通往太师府的那条暗道,鬼方士兵不走暗道还好,若是敢走,定会尽数死于其中。” 嬴开的这段话彻底摧毁了八方的希望。 他的一切谋划和行动,已是尽在嬴开掌控之中。只能在心里暗叹一声,脸色黯淡,不再言语。 “拿下。” 嬴开挥一挥手,士兵上前,长刀逼上二人的脖颈。 此时,汧邑城内突然出现了异象。 城中心处,九道夺目的光芒冲向苍穹,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道光芒之上,站着一人,身穿橙色之衣,正是豢龙。 九条龙被唤醒。 数道光芒闪过,豢龙轻飘飘地落在了城墙之上,看着满满一个城墙的士兵,气定神闲,周身隐隐有九色光气缭绕。 数十名士兵迅速上前,手中的刀齐齐指向豢龙。 眼见豢龙出现,且周身缭绕着九色之气,鸿胥和八方都知道他必定是已经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顿时露出惊喜之色。 豢龙说过,只要能唤醒九条龙,天下便无人是他的对手。 他们一直在苦苦等待的,就是豢龙出现的这一刻。 若是豢龙能杀了嬴开,鸿胥部落定然有救。 豢龙脸色阴沉,迈步前行,奴隶们纷纷后退,士兵们则毫无畏惧地挺刀向前。 嬴无忌射出一支弩箭。 如此近的距离,几乎看不到箭矢飞行的轨迹。 却见豢龙伸手一抓,便将高速飞行的箭矢抓在手中,二指用力,“咔吧”一声,箭矢折断。 嬴无忌愣了一下,能将高速飞行的箭矢一抓入手,这样的战力,还算是人吗? “射。” 嬴无忌一声令下,数十支弩射飞向豢龙。 豢龙双手在空中急速划了一个圆圈,烟云之气在身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防御界漩涡,如同飓风掠过海面,激起滔天波浪。 数十支弩箭一经遇到漩涡,竟然再不能前行一寸,停于空中。 豢龙双手一挥,弩箭疾速反转,呼啸回射。 其速,竟然比弩射更快。 前方的持刀士兵被弩箭射中,纷纷倒毙于地。 另有数支弩箭直奔嬴开等人。 惊鸿刀出手,数道刀气划过,回射的弩箭被击落。 白巫桥挺刀欲冲,却被莫守拙喊住。 “白将军,豢龙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你不是他的对手。请将军留下来保护王上,豢龙交给我。” 白巫桥止步。 他自然知道自己绝非豢龙对手。 能使高速飞行的弩箭折返回射,这样的战力,他自信自己绝难做到,执意上前,只有死路一条。 但身为步兵领兵将军,他不能畏死退缩,明知必死,也需上前一战,这是他的宿命。 将军百战死,马革裹尸还。 未等白巫桥说什么,莫守拙已经朝着豢龙走去。 士兵后退,城墙之上,闪出一片空旷之地。 “豢龙别来无恙?”莫守拙突然想开个玩笑。 “莫守拙,我们终于见面了。”豢龙语气冰冷,他可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我们早该见面了。”莫守拙淡淡地说道。 “黑山部落与南山道二战,你杀了四名豢兽师,六名豢兽使者和十余名豢叶使者,豢龙寨高手尽数死于你手,我们的确早就应该见面了。”豢龙冷冷地说道。 莫守拙不置可否地笑笑,“我若不杀他们,他们便会杀我,我只求自保而已,你怪不得我。” 说话期间,莫守拙一直通过水滴之眼的透视人体功能,观察着豢龙。 从豢龙周身缭绕的烟云光气之中,莫守拙看到了九条龙。 头顶之上的烟云光气是一条赤龙,左臂是橙龙和黄龙,右臂是绿龙和青龙,胸前是黑龙和白龙,左腿是蓝龙,右腿是紫龙。 九条龙,张牙舞爪,作势欲攻。 豢龙体内能量一千樽,九条龙的本体能量都是八百樽有余。 “我要用你的血,为豢龙寨的枉死之人祭祀。”豢龙恨恨地说道,此刻的他,对自己的战力充满了自信。 “你我二人,定然有一人要死在这里,不过不知道会是谁。” 话虽如说,能不能战胜唤醒了拥有一千樽能量的豢龙和九条本体能量均超过八百樽的龙,莫守拙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第119章:豢龙杖与惊鸿刀 “锁秋岭一战,你侥幸逃过一死,搅乱了谋师八方设下的一盘好棋。今日,你我便在这汧邑城做个了结吧!”豢龙说道。 说完,自腰间取出一件武器,一根青铜色的短杖,周身环绕着九条龙,顶端有九个张开嘴巴的龙头,长不足二尺。 这件武器,莫守拙是第二次见。 第一次是在锁秋岭,当时豢龙虽然取出了武器,却未以此全力攻击于他,而是唤出了一条龙。 莫守拙现在终于想明白了,当初在锁秋岭,豢龙并不是杀不了原主,只所以唤出一条龙参加战斗,只是想借此考验一下一条龙的战力而已。 莫守拙顿时有一种被戏弄了感觉。 这算什么事嘛! 堂堂嬴氏部落第一高手,老秦人的刀,却被人当成了考验龙之战力的对象,实在是窝囊。 就算他并不是原主,内心之气,依然难平。 此时的莫守拙,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在潜意识上都已经与原主成了同一个人。原主的事,便是他的事。原主的仇,便是他的仇。 豢龙的武器名叫豢龙杖,乃是天下神器之一,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十。 周王朝时代,天下共有三大武器谱,武者界有《兵器谱》,巫师界有《巫器谱》,神妖仙魔界有《神器谱》。 三本武器谱上一共记载了上万件武器、巫器和神器,并按本体战力进行了排名。 豢龙杖能列入神妖仙魔界的《神器谱》,且排名第十,足见其战力之强大,已生神力。 奇怪的是,三大武器谱上均没有排名第一的武器。 也就是说,三大武器谱上所有的武器,都是从第二开始的。 集体缺失了的排名第一的武器,究竟是何物? 是一件,还是三件? 无人知晓。 惊鸿刀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与秋水剑并列。 豢龙杖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十。 豢龙杖的排名虽然要低上一些,但战力或许并不低于惊鸿刀。 《兵器谱》上罗列的武器都是凡间之物,而《神器谱》上的武器,则都是神仙妖魔之器,并非凡物。 如此一比,武器的本体战力,高下立分。 只不过当初制作三大武器谱的人,在武器的归类上似乎出现了一些差错,被列入《兵器谱》的惊鸿刀,以及与其一体之胞的秋水剑,在历经数次战斗检验之后,证明绝非凡物。 却不知为何,都被列入了凡人所用的《兵器谱》。 或许是因为这一刀一剑一直在武者界代代相传的缘故吧! “锁秋岭一战,你带人斩杀了十名侍卫,还重伤于我,劫走了公主穆嬴,给嬴氏部落带来战乱。这个仇,我忘不了。” “数月之前,你连一条龙都战不过,我现在已经唤醒了九条龙,你以为能胜得了我吗?”豢龙不以为然地说道。 他自信,莫守拙今日必死无疑。 “那就试试吧!”莫守拙淡定地说道。 战斗开始,莫守拙用的是惊鸿刀法,豢龙用的是豢龙杖法。 惊鸿刀法是天下第一刀客惊鸿所创,豢龙杖法则是夏王朝夏桀时代豢龙族的第一高手宫华所创。 宫华是华夏历史上因忠谏被杀的第一人关中逄的至交好友,宫华研创出豢龙杖法的时候,豢龙族正处于鼎盛时期。 数年之后,由于受到了夏桀的刻意打压,豢龙族开始逐渐走向衰落,直至偏居一隅,藏身于黑山之中,再不露面。 只有豢龙时不时出来行走,却也绝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世人皆不知天下还有豢龙一族。 战斗刚开始的时候,二人都未用上全部战力,也未将体内能量赋予武器化作杀气。 见豢龙没有唤出龙来参加战斗,惊鸿刀法也没有像前几次跟豢叶师和豢狼师战斗一样从第八十招开始,而是从第一招开始。 如此一来,二人的战斗,便像极了两个普通武者之间的搏杀,刀来杖去,见招拆招,毫无激烈可言。 这样的战斗,让白巫桥等人看得迷惑不解,强大无比的豢龙一遇到莫守拙,为何突然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武者? 二人之间的战斗,甚至还不如方才城墙之上捉对厮杀的士兵们战得激烈? 白巫桥看了嬴无忌一眼,嬴无忌朝着他耸耸肩,意思是他也没看明白。 很快,莫守拙与豢龙战了近百招。 豢龙杖法虽然精绝,惊鸿刀法却足以能够与之对抗。 近百招之后,一百招豢龙杖法已经用完,莫守拙却始终没有使用第八十招之后的刀法,只用了前八十招。 慢慢地,豢龙杖上开始被赋予能量,而且不断增强。 杖法不能胜人,便需以能量相拼。 惊鸿刀身上的能量也随之增强。 通过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莫守拙能够清晰地看到豢龙杖上的能量基数在迅速增加,一直增加到了一千樽。 这已是豢龙体内的全部能量。 惊鸿刀被赋予的能量,也是一千樽,保留了十樽的能量。 被赋予了一千樽能量的豢龙杖和惊鸿刀开始迸射出巨大的杀气,杖身与刀身皆是光芒四射。 数月以来,豢龙一直在服用龙血冰珠以助其唤醒九条龙,体内血气不断强大,能量也以每天一樽的基数持续增长。 但是在达到了一千樽这个凡人修炼的天限值之后,就算是服下龙血冰珠,也无法再增长一樽。 体内的能量,停留在了一千樽这个基数上。 豢龙本来以为,凭着一千樽的能量,不必唤出九条龙,也能战胜莫守拙,并且杀了他。 没想到莫守拙的能量竟然如此强大。 他没有水滴之眼,看不到莫守拙的能量究竟有多少樽。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远远超出了五百樽。他强莫守拙也强,他弱莫守拙也弱,能量化作武器上的杀气,始终与他在同一个层面上。 究竟达到了多少? 这让豢龙感到非常纳闷,不过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莫守拙是如何得到如此强大的能量的? 还有一件事,豢龙也很纳闷,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虽然名列《兵器谱》第二,却未能如他手中的豢龙杖一样,列入《神器谱》,既然并非神器,为何能与他的豢龙杖相抗衡? 数次交击,惊鸿刀丝毫没有落入下风。由此可见,其本体之战力,并不低于豢龙杖,甚至还要强上一些。 豢龙杖本体的能量高达五百樽之巨,难道惊鸿刀本体的能量,也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基数? 豢龙很快就下了定论,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绝不是一把寻常的刀,就算没有被列入《神器谱》,其本体之战力,已足可与神器相抗衡。 第120章:血巫珠 此刻,豢龙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南山道一战,莫守拙能杀了三大豢兽师以及他们唤出来的强大豢兽。 不仅仅是因为能量强大,一定还因为惊鸿刀。 还有一点搞不清楚的是,既然惊鸿刀足可与豢龙杖相抗衡,拥有甚至超过五百樽以上的能量,为什么当初锁秋岭一战中没有展露出来? 但豢龙很快就有了答案,锁秋岭一战之时,莫守拙体内只有五百樽能量。 武器本体的能量受制于用刀人的能量,用刀人的能量只有五百樽,就算刀上的能量再强,也只能发挥五百樽的威力。 由此,豢龙断定,锁秋岭一战之后,莫守拙一定是遇到了奇遇,是这个奇遇,让他的能量在短时间内变得无比强大。 至于是什么机遇,豢龙想不到,也不必想,他只需要想清楚莫守拙是遇到了奇遇得到了能量就可以了。 “王上,有顶级巫师来袭。”一直站在嬴开身边的无妄突然急喊了一声。 嬴开等人都在观战,唯有无妄没有。 全部的心思都在感应周围的巫气,因为巫气杀人于无形。 嬴沐等人蓦然回头,却见无妄已是双目微闭,处于暗战状态。 无妄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巫器,一个如拳头般大小的血红色圆珠,此时已经被他双手捧在掌心之中,圆珠之上有血红色的光芒,映着他的脸,像是染上了血。 这颗血红色的圆珠,名为血巫珠,本体战力在《巫器谱》上排名第四,拥有强大的巫力。 巫师的战力来自三个方面,一个是能量,一个是巫术,再一个是巫器。能量强则巫术强,强大的巫术与强大的巫器合一,才能使巫师具备强大的战力。 三者缺一不可。 血巫珠在巫师界代代相传已经有数十万年之久。 上神盘古用盘古斧劈开混沌,以混沌鼎定地火风水,分清浊乾坤,开辟洪荒世界,生生不息。 后来,盘古无力支撑开天辟地的力量而薨,元神分化道德天尊、元始天尊、灵宝天尊开天辟地,身体精血大部分演变成世间万物,另有一小部分化为十二祖巫。 十二祖巫亦称十二魔神,天生肉身强横无匹,吞噬天地,操纵风水雷电,填海移山,改天换地。 这十二祖巫是:帝江、句芒、祝融、蓐收、共工、玄冥、后土、强良、烛九阴、天吴、翕兹、奢比尸。 十二祖巫都有自己强大的巫器,但传下来并在巫师界中出现的却只有三件,便是帝江、后土和强良的巫器。 被巫师界奉为至宝。 帝江的巫器是一只六足四翼鸟,称为黑鸟,能载人飞行,日行一万里,现在无敌手中。 后土的巫器是一个血红色的圆球,名为血巫珠,能使人的能量于瞬间增强,但同时也会令人的血气受到极大损害,是一把双刃剑。 强良的武器是一面黑色小锣,如圆盘般大小,称为惊雷劫。能够产生雷击之音,沿着能量通道快速传递,一音击杀对手,使其心神迸裂,现在养鸟人手中。 无妄捧于手掌心的,正是当初后土使用过的巫器,血巫珠。 南山道与向远对战,无妄自始而终都没有使用血巫珠。 原因就是,他深知血巫珠如同一把双忍刀,给他强大的能量同时,也会急剧吸取他的血气,使他因血气耗尽而毙命。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无妄绝对不会使用血红珠。 而此刻,无妄却将血红珠捧在了手心之中,以血红珠的能量强提自身能量。 与他暗战之人,定然是一个绝顶的巫师。 听到无妄的提醒,嬴沐先是大喊一声,“保护王上。” 数十名侍卫迅速将嬴开围在中间,刀锋向外,严密警戒。 嬴沐向四周观望。 站在城墙之上,方圆五十丈之内的街道、屋顶、城墙、旷野皆入眼中,他却没有发现一个可疑之人。 离此最近的森林,也在百丈之外。 嬴沐听无妄说过,无论多么强大的巫师,都无力在三十丈之外使用巫术,包括他的师父,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都不能。 那么,与无妄对战之人,现在藏身何处? 嬴沐没有见过血红珠,也从未听无妄提起过。所以并不知道无妄此时已经处于了极度危险之中。 嬴沐却能感觉到,与无妄对战的巫师,一定非同寻常。 “白巫桥,嬴无忌。”嬴沐高声喊道。 “末将在。”正极力向四周观望的二位将军迅速回应。 二人均从无妄的举动之中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猜想汧邑城周边定然来了强大的巫师。 尤其是白巫桥,久经沙场,对危险的感应能力非常强大,他甚至能够从吹过城墙的风中,感应到藏在其中的杀气。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如何防防御巫师的杀人之技。 “你二人各带两千士兵沿城墙向四周搜索,不可放过三十丈内任何一寸空间,半刻刻钟之内,掘地三尺也要找出与无妄巫师对战之人。” 嬴沐厉声下达了死命令,而且只给了二位将军半刻钟的时间。 他猜想,半刻钟,将是个极限数值。 半刻钟之内,无妄非胜即败。 他必须在无妄与对手决出胜负之前,找到此人,除掉隐患。 因为,一旦无妄败了,不懂巫战的他与众位将军,就算拥有上万兵,也定然斗不过藏身暗处的一人,也保不住嬴开的性命。 要想战胜暗中之人,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一处一处地找。 “嬴无忌将军,以汧邑城主街道为界线,我往东,你往西。”白巫桥大声说道,随即高吼一声:“步兵跟我走。” “弩兵跟我走。”嬴无忌亦是大喊一声,迅速往西。 四千余兵在城内城外四散铺开,迅速展开搜索。 在城内搜索的士兵,每三人为一小队,千余个小队一下子便将三十丈方圆之内的地界全部覆盖。 每一处院落,每一间房屋都有士兵在搜索。 按照嬴沐的指令,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连鸡窝、猪圈、牛棚、杂草垛之中都翻了遍。 城墙上,无妄仍然处于暗战之中。 三十余名侍卫及数千士兵将无妄与嬴开等人团团围住,皆是不敢吭声,生怕惊扰了无妄的注意力,影响他与对手的暗战。 竟无人再去关注城外莫守拙与豢龙的鏖战。 血巫珠本体的能量迅速从双手手掌心进入无妄体内,无妄的两只手,全都变成了血红的颜色。 不久之后,无妄的身体开始颤抖,越来越激烈。 第121章:惊雷劫 用了不到半刻钟的时间,白巫桥和嬴无忌便带领四千士兵将距离无妄三十丈内的城区、城墙与城外翻了个遍,并且将看到的所有人全部驱赶到了三十丈之外。 这些人都是寻常的贵族、平民和奴隶,未见一个可疑之人。 “报告将军,未发现可疑之人。” 当最后一位旅长前来禀报之后,白巫桥只剩下了一头雾水,三十丈之内未发现巫师,他躲在哪里? 一丝不安浮上心头。 难不成,与无妄对战的巫师已经强大到了能够在三十丈之外施展巫术的程度? 其战力甚至超过了无敌和养鸟人? 不可能。 “有没有遗漏之处?”白巫桥大声询问各位旅长。 “报告将军,各处均已仔细搜寻,未有遗漏之处。”众位旅长皆是大声回应。 “这人难道会遁地术,藏于地下施巫不成?”白巫桥嘟嚷了一句,看了嬴无忌一眼。 “白将军,看来我们需扩大搜索范围。”嬴无忌说道。 “众位旅长听令,仍以三人为一小组,逐次向外搜索,若是找到此人,速速禀报。”白巫桥大声下达了命令。 “诺。” 话音刚落,虚空之中突然传来一声如暗雷般的声音。 声音并不刺耳,却能直击人的内心,震得众人心神不宁,纷纷四处观望。 晴空万里,太阳高照,这一声奇怪的雷音,来自哪里? 除了仍在城墙上苦战的无巫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声音,正是出自十二祖巫之一强良使用过的巫器,惊雷劫。 惊雷劫之音的传递,走得是巫道。 最强大的声音,是沿着一条如丝线一般极为狭窄的巫道暗中传输的,攻击的,是人的魂魄。 强大的巫师使用惊雷劫发出的惊雷之音,能够于瞬间震碎人的魂魄,令其魂飞魄散。 白巫桥等人听到的声音,只不过是从这条丝线巫道之中渗漏出来的很少一部分散音而已。 这很少的一部分散音已经如暗雷般令人心神俱震,那沿着丝线巫道传递的主音将会强大到什么程度? “哇。” 无巫一声鲜血狂喷,翻身倒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惊愣了众人。 “无巫。” 嬴开最先反应过来,迅速蹲下身子,查看无巫的伤情。 无巫躺在地上,双目紧闭,口中鲜血不断汩汩外涌,已是气若游丝,眼看着是不行了。 究竟是谁有如此强大的战力,竟然能够在暗战之中用声音重伤无妄? 完全不懂巫术和巫器的嬴沐等人,均是一头雾水。 眼见无巫如此,侍卫们均是刀剑向外,严阵以待。 但这样的防御,对于能够在远距离上施展巫术的巫师来说,其实毫无作用。 不知道敌人是谁,也不知道敌人的杀人之技,甚至连近身厮杀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防御能有什么用? 数十名侍卫以及成千上万名士兵,此时都成了摆设一般,对方要想取了嬴开等人的魂魄,容易得如顺手牵羊。 城墙之上呈现一派慌乱之态。 战争,有时候总是会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出现,这样的战争,远非寻常士兵所能应对。 不用刀,也能于万军之中斩敌上将首级。 此时,就算莫守拙站在这里,恐怕也是无可奈何。 只能采取最笨拙的办法,四处找人。 镐京城以西,秦岭山脉翠华山巫云观,处于闭目打坐中的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猛然睁开了眼睛,轻声说了一句:“不好。” 身边站着四个小童,都是八九岁的年纪,身高差不多,皆是一身素衣,发髻高挽,显得很有精神。 这四名小童,是无敌最近才收的四个小徒弟。 无敌一生只收了一个徒弟,便是无妄。年愈百岁之后,突然生出了收徒的心思,于是遍寻天下,找了这四个天生异禀的小童带在身边,传授巫术。 按照收徒时间先后,给他们取名十寻、百寻、千寻、万寻。 四个小童拜师都不超过六个月。这件事情,连无妄都不知道。 虽然不足六个月,四名小童的巫术却是日进千里,已有大成。现在所欠缺的,只是能量不够强大而已。 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光明巫师界响当当的人物,继承无敌的衣钵。 “师尊,出了什么事?”十寻问道。 “你大师兄出事了,恐怕性命不保。”无敌轻声说道。 “大师兄巫力强大,谁能杀他?”十寻又问道。 “能杀他的,当然是比他更强大的人。” 十寻蓦然惊醒,“师尊是说,杀大师兄之人是养鸟人?” “正是他。” “师尊与养鸟人有过约定,不可对后辈动手,养鸟人身为黑暗巫师界第一人,为何违背诺言?” “无妄在南山道杀了向远,又逼得琉尘自施血蛊巫和净魂叶换取幻字人相助复仇,终至身死。养鸟人痛失两个徒弟。他这是按耐不住,要亲自出手了。”说完,无敌飘然起立。 “师尊需速去救大师兄。” “为师与养鸟人,一生对战十三次,从未分出胜负。今已年愈百岁,看来要进行第十四战啦!” 无敌说完,伸手一招,一件巫器踏着虚空而来。 这件巫器是一只乌黑的六足四翼鸟,正是十二祖巫排名第一的帝江使用过的巫器,能载人飞行,日行一万里。 “师尊,需要徒儿陪同吗?”十寻问道。 “不必,为师去去就来。” “师尊要小心。”十寻嘱咐道。 无敌呵呵一笑,“无需忧虑,就算为师败给养鸟人,他也不敢杀我。” “那是不是说,若是养鸟人败给了师尊,师尊一样不敢杀他?”十寻问道。 “十寻,你说得没错,可知为何?” 十寻想了一下,“师尊是光明巫师界第一人,养鸟人是黑暗巫师界第一人,理应惺惺相惜,可以一战分胜负,却不可以杀死对方。若是一方没了,另一方会很孤单。” 无敌“哈哈”一笑,“十寻,你果然聪明,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卓见,若能静心苦修,前途不可限量。” “十寻定会遵照师尊吩咐,心无旁骛,苦修巫术。” 就算得到了师尊无敌的高度赞赏,十寻也是语气淡定从容,喜怒不形于色,城府之深,令人叹绝。 小小年纪,已尽显大师之作派。 第122章:九龙在天 莫守拙与豢龙的战斗越来越激烈。 二人都是将一千樽的能量赋予了武器。加上武器本体所含的能量,杀气之中所含的能量达到了两千樽之巨。 刀光杖影之光气迸射出夺人眼目的光芒。莫守拙与豢龙的身影都消失在了这夺目的光气之中。 城墙上观战的众人,只能看到两团光气,却看不到人。 突然,豢龙的身影从光气之中倒飞后退,迅速脱离厮杀,手中豢龙杖高举,杖端开始呈现出九色之光芒。 能量比拼难以取胜之时,豢龙要唤出九条龙参加战斗。 莫守拙紧随追击,他不能给豢龙唤出九条龙的机会。 这是豢龙最后的杀招,也是他最强大的战力。 九龙速现,直奔追击而至的莫守拙。 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九条巨龙携着摧枯拉朽的杀气,将莫守拙团团包围。 压迫之感骤增。 这样的压迫之感,远远超出了豢龙和豢龙杖给他造成的压迫。 甚至不能呼吸。 破体境自主启动。 体内能量感应到强大的杀气之后,迅速破体而出,在莫守拙的周身形成了一道由一千樽能量组成的防御界。 这道防御界能够抵挡抵于一千樽能量的攻击。 防御力之强大,就算有万支弩箭射来,也会被阻挡在外。 莫守拙为士兵制造的弩箭,只能用于集团式厮杀的战场,攻击能量极弱之将士。 想要射杀像莫守拙和豢龙这样能量强大的人,绝无可能。 方才在城墙之上,豢龙已经为全体士兵作了一个验证。 高速飞行的弩射不但突破不了豢龙的防御界,还能被防御界摧生倒射力,斩杀射出弩箭的士兵。 九条出现,惊鸿刀第八十式开始。 一千樽能量赋予刀身。 同时,成虚境启动,边战之时,能量于奇经八脉之中高速游走,迅速补充防御界与刀气所消耗的能量,使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以防止能量被防御界和刀气过度消耗而减弱战力。 莫守拙以一人之力对战豢龙与九条龙。 豢龙唤出的九条龙,杀人之技与豢龙寨四大豢兽师唤出的巨兽截然不同。 豢兽师唤出的巨兽,本体没有能量,杀人之技主要是用爪、用牙、用尾巴,用强壮的身体。 为了维持巨兽的存在,豢兽师无法将自身的能量赋予巨兽使其化作杀气杀人。 而豢龙唤出的龙,杀人之技却主要是用杀气。 这些能量,并不是豢龙赋予的,而是九条龙本体所拥有。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九条龙本体的能量,均是朝过了七百樽。 这些能量不是豢龙赋予的,而是龙之本体的能量。 此刻的莫守拙,等于跟一个拥有一千樽能量和九个七百樽以上能量的高手进行战斗。 个体的能量不如莫守拙,但数量太多。 惊鸿刀第九十一式,一刀从青色之龙的尾部划过。 本以为青龙之色会像豢兽一样断尾,没想到的是,刀划过之后,断尾迅速重生。 莫守拙心中大骇。 惊鸿刀杀不死龙。 不但刀气杀不死,连刀之本体都杀不死。 突然想起了锁秋岭一战,原主莫守拙只所以不幸身死,正是因为惊鸿刀杀不死龙的缘故。 在豢龙、豢叶师、上百名豢叶使者及一条杀不死的龙的围攻之下,不能逃跑,便唯剩死亡一途。 赋予惊鸿刀的能量已经达到了极限的一千樽,却仍然杀不死龙。 而九条龙的杀气却也穿不透莫守拙周身的防御界。 莫守拙杀不死龙,龙的杀气破不了莫守拙的防御界,鏖战双方都是陷入无奈。 这仗究竟该怎么打? 不过莫守拙却有一个猜想,惊鸿刀一刀杀不死龙,两刀呢?三刀呢?能不能? 会不会也像那些豢兽一样,被杀死的次数多了,就不能再重生? “侍卫长的刀杀不死龙。”城墙上的嬴沐惊叫了一声。 城墙上,无妄重伤,形势不明。 城墙外,莫守拙与一人九龙苦战,惊鸿刀杀不死九条龙。 形势顿时变得无比严峻,所有的人,内心都无比沉重。 无论是对无妄,还是对莫守拙,这城墙上和城区内的上万名将士都是帮不上一点忙。 一个是内情丝毫不知,连他的敌人是谁,在何处,因何受得伤都不知道。 一个是根本插不上手,贸然参战,只会于瞬间被强大的杀气绞杀,变成一具尸体,不但于战无补,反倒会搅乱了莫守拙的注意力。 “哈哈哈哈。” 一人突然发出狂笑,正是鸿胥。 眼见无妄重伤,莫守拙苦战无果,本已陷入极度绝望的鸿胥顿时看到了希望,死灰重燃,内心激动之时,忍不住爆发出疯狂地笑声。 “嬴开啊嬴开,你就算拿下了汧邑城又能如何?只要豢龙杀了莫守拙,你和你带来的数万将士,都得死在这汧邑城之内,嬴氏部落一战败落,终成西戎、北狄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永无复兴之日。” 鸿胥的这一番话,无比狠毒。 自己活不好,也不能让别人活好。 嬴开冷冰冰地看着鸿胥,“鸿胥,为你一人之野心,致使数万士兵殒命沙场,两大部落生灵涂炭。你不但不思悔改,反倒在此狂笑,真是丧尽人性。” “嬴开,你少给我装君子之态。是你祖上先起战事,强将西王并于嬴氏,不义在前。我今日之举,算不得叛乱。只可惜,万丈雄心化为虚无。我若能重建西王,必可重振昔日之雄风,它日夺得天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嬴开冷冷一笑,“以区区一个部落之力,竟然枉想夺得天下,真不知道你这个春秋之梦,何时才会惊醒。我告诉你,就算今日莫守拙战不过豢龙,在我被杀之前,也必先砍了你的脑袋,带着你的大梦,到阴府去接着做吧!” “无妨,有你和你的数万将士陪着同死,我虽死无憾。” 说着,转头看着城墙上一众鸿胥部落臣民,“还有你们,身为鸿胥部落臣民,惧死叛乱,开城迎敌,真是枉受了先祖的教诲,九泉之下,如何面对列祖列宗?今日,你们也定然是难逃一死。” 说完,发出一阵狂笑之声,这一笑,笑尽兵败之郁闷,笑得酣畅淋漓,泪流满面。 第123章:第十四次战斗 鸿胥笑声未止,半空之中突然闪过一道金光,在城墙上空停下。 来人年逾百岁,一头白发,一身白衣,于半空之中,脚踩一只乌黑色的六足四翼鸟,飘飘似仙人一般。 正是无敌。 六足四翼鸟能够日行一万里,从秦岭山脉翠华山到汧邑不过一百多里的路程,几分钟就能到。 城墙上的弩兵乍见来人,迅速以弩箭瞄准。 “我是无敌。” 半空中的无敌喊了一声。 “放下弩箭。”一听来人自报家门,嬴开迅速下达了命令。 无敌,光明巫师界第一人,无妄的师父,嬴开自然知道。 无敌落地,来到无妄身边。 此时的无妄,已是奄奄一息,连招呼一声力气都没有了。 手中却仍然紧抓着血巫珠,借着血巫珠源源不断输进体内的能量,苦守着自己的魂魄,不使其魂飞魄散。 但血巫珠在输给他能量的同时,却也在大量损耗着他的血气。若是无敌来得再晚一些,无妄就算保住了魂魄,也会因为血气耗尽而死亡。 人死魂魄散,结局是一样的。 无敌迅速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盒子,内有一粒血红色的丹丸,无敌将丹丸塞进无妄的嘴中。 “无妄,被养鸟人的惊雷劫击中,却没有立时魂飞魄散,你已经给师父争脸啦!这粒血气丹丸若能保你一刻钟不死,便能恢复血气,生命当可无碍。” 一粒神奇的丹丸入肚,无妄立时有了些力气,嘴角挤出一丝苦笑,“若无血巫珠相助,弟子恐怕等不到师父来。” “血巫珠能给你能量,却也能反噬你的血气。你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很难得了。” 无敌起身,右手一挥,一团夺目的光明巫气迸射而出,真奔前方三十丈远的虚空,“养鸟人,你藏的时间已经够久了,还不出来吗?” 光气消失之处,一个如雾气般晶莹透明的老人出现在虚空之中,一露面便呵呵一笑,“无敌,我本来想走的,知你定来,便等了一会儿。还行,速度挺快,没让我老人家等上太久。” “既然等到我了,为何不现真身,仍以魂魄示人?” “你得稍等一下,我的真身还在百丈之外,过来得需要一点点时间。” 养鸟人说话倒是风趣得很。 话刚说完,一个身影从百丈之外疾速飞来,而幻像般的养鸟人则直奔人影而去。 二者归一,养鸟人落在城墙之上,距离无敌五丈。 真身在百丈之外,控制隐匿在三十丈上空的魂魄,白巫桥等人如何能找得到? 士兵迅速将其包围。 “去去去。”养鸟人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与无敌二十余年未见面,有话要说。你们这些晚辈,少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士兵们兀自站立不动,手中刀剑与弩箭指向养鸟人。 “你们退下吧!”嬴开说道。 无敌在此,他不必顾忌养鸟人。 如果连无敌都对付不了,就算他有上万兵,也阻止不了养鸟人杀他。 至少,阻止不了养鸟人取走他的魂魄,把他变成活死人。 嬴开已经猜到,养鸟人一击重伤无妄之后,没有施展叫魂术取走他的魂魄,原因只有一个,养鸟人的目标,是无妄,不是他。 嬴氏部落与鸿胥部落之间的这一场战事,养鸟人懒得管。 士兵们纷纷后退,给无敌和养鸟人留出了一个极大的空间。 无敌走到距离养鸟人三丈远的地方停下,“你好歹也活了百岁有余,还得了个黑暗巫师界第一人的称号,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自己许下的诺言,说变就变。” 无敌面无表情,语气平淡。 自己来得还算及时,无妄已死不了。既然生命无恙,无敌便没有表现出多少愤怒的情绪。 何况,二人都已是百岁高龄,经历了太多的风雨杀戮,早已磨炼了性格,隐藏了杀气。且把世间的一切看得很淡,生生死死,不会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任何波澜。 唯一放不下的,只是个名声而已。 被无敌一番质问,养鸟人咧嘴一笑,显得有些尴尬。 说好的不对双方的后辈动手,自己却违背了誓言,还用上古巫器惊雷劫对付人家的徒弟,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 “无妄在南山道杀了向远,又逼死了琉尘,我若不亲自出手,谁还能为他们报仇?” 养鸟人的这番说词,有些强词夺理。 徒弟与徒弟斗,又不在他们的约定范围之内。就算出面,因有约定在先,也是只可阻止,不可杀戮。 “你这个理由看似有理,却很赖皮。二十年不见,这方面倒是长进了不少。”无敌语气微冷,养鸟人的答案,让他很不高兴。 “随你怎么说,反正近百年来,我在言语上从来斗不过你。就一句话,我有两个徒弟死了,你总不能让我不管不问吧?”养鸟人干脆一赖到底。 无敌叹了一口气,“你有四个徒弟,死了两个,还有两个。我却只有无妄这一个,你杀了他,我便没有徒弟了。” 养鸟人呵呵一笑,“无敌,你不是又收了四个小孩子做徒弟吗?还给他们起了十寻、百寻、千寻、万寻这么几个古怪的名字,怎么能说只有无妄一个徒弟?” “这你都知道?消息蛮灵通的嘛!” “当然,你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我?” “你只所以不走,是知道我一定会来。你在这里等着我,是想和我再战一场吧?”无敌问道。 “我正有此意,近百年来,你我之间已经战了十三场,从未分出胜负。这一辈子若是到死都分不出谁才是巫师界真正的第一人,岂不是非常遗憾?” 无敌微微一笑,“上百岁的人了,总是放不下个虚名。” “行了行了,你心里想什么别以我不知道,只不过你是不说而已。我们已经说了太多的废话了,多说无益,赶紧开始,打完了我还得回去。” “你有此心,我怎敢不从?你以为使自己的灵魂出窍,将施巫距离增至百丈之外,就能战胜我?” “哈哈,看来,我的事情你也是一清二楚。” “如何战?” “于百丈之外,施巫力于惊雷劫和六足四翼鸟,一战定输嬴。” “好,那就如此。” 二人说完,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走到距离百丈时停下,面向对方。 第124章:巅峰之战 城墙上,无敌与养鸟人,一个是光明巫师界第一人,一个是黑暗巫师界第一人。 两个站在巫师界巅峰之上看了百年风景的人,两个历经十三次战斗从未分出胜负的人,一生之中的第十四次战斗开始了。 这一战,极有可能是二人此生之中的最后一次战斗。 城墙外,莫守拙仍然与一人九龙鏖战,战况激烈,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 两个战场,一个代表着巫师界的最高战力,一个代表着武者界的最高战力。 参加战斗的四个人,则都是巫师界与武者界百年难得一见的巅峰之人。 这样的战事,站在城墙上的所有人,包括驷车庶长以及一众将军在内,一辈子都难得一见。 白巫桥与嬴无已经回到了城墙之上。 “大将军,末将请令前去相助侍卫长一臂之力?” 白巫桥看着城外的战斗大声说道。 “不可,你去参战,只会影响侍卫长的战力,于战无补。”嬴沐断然否决了白巫桥的请战要求。 嬴沐并非不想助战,而是早已看得明白,以他们的战力,就算与一条龙对战,恐怕也无法撑上短短的一个瞬间,不但白白送死,还会影响到莫守拙。 身为拥有近五百樽能量的武者高手,面对如此情况,嬴沐内心感到无比窝囊。 但有心无力,也只能作壁上观。 六足四翼鸟从无敌手中飞出,黑色小锣从养鸟人手中飞出。 而虚空之中,也多出了两个人,两个如云雾般的虚幻之人,正是无敌与养鸟人出窍的魂魄。 魂魄距离各自的本体七十丈左右,距离两大上古巫器三十丈左右。 本体赋予魂魄能量,魂魄驱动巫器作战。 这样的战斗,其实有点多此一举。所能体现的,不过是二人都能令自己的魂魄出窍,出窍的魂魄都拥有驱动巫器的能量而已。 比拼点有三个。 一个是能不能令魂魄出窍,不能出窍者,败。 第二个是,能在多远的距离上控制出窍的魂魄并且赋予能量,距离近、能量弱者,败。 第三个是,魂魄控制巫器的能力,能力低者,败。 本体控制魂魄走的是巫道,魂魄控制巫器,走的也是巫道。 与无妄跟向远暗战时无声无息不同的是,无敌和养鸟人建立的巫道始终散发着灿烂的光芒,像是一根着了火的细绳。 人不动,魂魄不动,巫道在燃烧,巫器在厮杀。 年愈百岁的无敌和养鸟人早已惺惺相惜,有着同样的心思,就是都不想伤害对方。 到了如此的年龄,铁血情怀早已被岁月磨砺殆尽,只所以有此一战,目的只有一个,分出胜负。 绝不杀人。 甚至会极力避免对方受到伤害。 城外,惊鸿刀已经七次斩过青龙的身体,却始终杀不了它,阻止不了断体再生。 莫守拙仍然不死心。 他大爷的,七刀杀不死,就那八刀、九刀、十刀。 他绝不相信,能杀死豢兽和幻字人的惊鸿刀,杀不死龙。他要看看,究竟需要用多少刀,才能杀死一条龙。 激战之中,莫守拙的刀只攻击一人一龙。 数刀杀不了一条龙,却能一刀便杀了豢龙,在快速游走躲避攻击的同时,莫守拙倾尽全力攻击豢龙与青龙。 看清了形势的豢龙却绝不与莫守拙厮杀,而是一味躲闪,将攻击机会留出来交给九条龙。 一旦莫守拙开始攻击豢龙,九条龙便会扑身而上。 莫守拙用来攻击豢龙的时间,非常有限,差不多只是电光石火一瞬间。 他也不敢门户大开罔顾九龙攻击而专攻豢龙。 一条龙破不了防御界,九条龙呢? 不敢尝试,一旦尝试失败,会在瞬间失去生命。 不到万不得已,莫守拙不会孤注一掷。 巅峰高手对战,往往数个时辰分不出胜负,而分出胜负的,却只是那么极短的一个瞬间,甚至只有眨一下眼睛的时间那么短。 莫守拙和豢龙都在寻找和等待这个机会,一击致命的机会。 一百二十式惊鸿刀已经用了一百一十九式,只剩下最后一式。 最后一式,名叫惊鸿破,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之中,唯有这一式有名。 一式百刀,涵盖了所有的攻击方向,也封死了对手所有的攻击方向。 攻击之中有防御,最强的攻击与最强的防御。 这一式,莫守拙曾经做过上百次演练,也曾经进行过上百次地思考,试图从自己敌人的角度寻找这一式中的破绽,却自始而终都没有找到。 无解的一式。 也是救命的一式。 但这一式,却又受制于本体的能量,能量强者,攻击与防御强,能量弱者,攻击与防御弱。 也就是说,再强大再精绝的刀式,若是被一个能量极弱的人施展出来,一样不具备必杀力,甚至破不了对方的防御界。 只有被能量强大之人施展出来,才能称得上惊世骇俗。 莫守拙拥有一千樽的能量,这些能量已经足够。 但鏖战了近一刻钟,莫守拙一直没有用上这一式。 他要把这一式用到豢龙的身上。 用到一条龙的身上,毫无意义。只有杀了或者重伤豢龙,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一百一九式惊鸿刀法,反过来复过去地用,这给豢龙造成了一个假象,他以为惊鸿刀法只有一百一十九式。 内心开始蠢蠢欲动。 城墙上,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并不激烈。 无敌与养鸟人的本体,以及二人悬浮在虚空中的魂魄都是一动不动,只是微闭双目,以意念控制魂魄。 只有六足四翼鸟和惊雷劫在搏杀,将无敌和养鸟人本体赋予给魂魄再经魂魄传送的能量化作杀气,通过巫道建立起搏杀流,进行暗战。 从本体到魂魄,从魂魄到巫器,城墙上的人只能看到两道奇幻的光线在快速流动,看不出哪一条光线强,哪一条光线弱。 这也难怪。 无敌与养鸟人的本体能量不相上下,都是接近一千樽。六足四翼鸟和惊雷劫两大巫器的本体能量也是不相上下。 能量、巫力、巫器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这场战斗要想分出个胜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能量、巫力、巫器已经起不了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意念,看谁的意念更强大,控制魂魄的时间更长。 意念首先减弱的一方,必败。 这一场战事,看似远不如城外的战斗激烈,其实一样无比惨烈。 第125章:杀机陷阱 再战片刻,惊鸿刀上的刀气开始变弱。 九条龙再一次齐攻。 莫守拙极力躲闪,却仍然被赤龙的尾巴扫中了身体,倒飞出三丈开外,幸有防御界保护,才未受伤。 显然是能量消耗太大的缘故。 豢龙心中暗喜。 他毫不犹豫地认为,莫守拙的能量已经处于过度消耗之中。 不过就算如此,他的心中也是对莫守拙充满了敬佩,在一人九龙围攻之下,战斗持续了一刻多钟才出现能量过度消耗,这一点,他做不到。 城墙上,嬴沐等一众武者高手的神色都是无比忧郁。 就算从未习武的嬴开与嬴夫也能看得出,莫守拙已经处于疲于应对之中,败象明显。 再战下去,性命不保。 “大将军,侍卫长已是苦力支撑,末将请令,舍命相助。”白巫桥再一次大声请战。 一位侍卫首领跟着大声请令,“大将军,末将愿率二十名侍卫前去相助侍卫长。” “请大将军下令。”弩兵将军嬴无忌、驷车将军莫柯、骑兵将军嬴昺也是齐齐请令。 眼见莫守拙已是苦力支撑,众将士战意高昂,嬴沐不再犹豫,正要下达命令,却听到了一个声音。 说话者,是无妄。 血气丹丸绝非寻常之物,无敌穷尽百年心血,才仅仅炼出了这么一颗,于危急之时,救了无妄的性命。 一经吞下,无妄耗损殆尽的血气便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 再借血巫珠之力消解了惊雷劫留在体内的余音。 不到一刻钟,无妄已经完好如初。 “你们看到的只是假象,莫守拙是想以此迷惑豢龙,寻找一击致命的机会。尔等若是前去参战,反倒坏了他的计划。” 嬴沐看着无妄,有些不明所以。 他和一众将军都看不出来的假象,无妄是如何看出来的? “巫师此话当真?” 无妄盯着城外的战斗,“惊鸿刀杀不死龙,但若能杀了豢龙,九龙自消。惊鸿刀法共有一百二十式,最后一式,莫守拙始终未用,他是在等待一个机会,一击致命的机会。” “巫师可知,战场无儿戏?”嬴沐再问道。 无妄微微一笑,“大将军是需要我立誓吗?” 嬴沐赶紧一笑,“那倒不必,以巫师看来,我等该如何?” 无妄却已看向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等。” 嬴沐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以巫师之言,这上万将士,只能做个观战者了。” “惊鸿刀都杀不了龙,将士手中的武器更加杀不了,前去参战,只能受屠。九龙杀尽万兵,不过是顷刻之间的事。” 说话其间,无妄一直看着师父与养鸟人的战斗。 嬴沐知道无妄所说的话绝非危言耸听,在所有武器都杀不死龙的情况下,这上万自修能量极弱的士兵,的确不够九条龙杀的。 之所以如此坚持,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暗叹一声,看着城外。 唯盼莫守拙如此败象,真的如无妄所说,只是个假象。 “巫师,你不去助无敌大师一臂之力吗?”嬴夫突然轻声问了一句。 无妄轻轻摇了摇头,“我若相助,师父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不但养鸟人心中不甘,师父也定然是不高兴。” “战场搏杀,只管输赢,巫师这个想法,在下实在不敢苟同。”嬴夫说道。 在他看来,打仗就是打仗,哪有什么道义可言?胜者王侯败者寇,胜了就是胜了,败的一方就算有千万个理由,也只能无奈地吞下失败的苦果。 何况,战情危急。 “巫师,侍卫长已经处于生死危急关头,他若一败,王上和这上万将士必然尽是死于豢龙和九龙之手,此刻,恐怕不是讲道义的时候。”嬴夫心忧战事,再次劝道。 嬴夫说得当然没错,为了所谓的道义,便置王上与上万将士的生死于不顾,实在是没有什么道理。 无妄不语。 “巫师,无敌大师胜了养鸟人,便可助侍卫长一臂之力,扭转危情。眼前形势,已经无比明了,巫师这是难下决断吗?”嬴夫又一次相劝,脸色已是非常不好。 正说话间,城外的莫守拙突然发出了一声怒吼。 当惊鸿刀第十一次划开青龙身体之后,青龙终于消失,未能再生。 十一刀,要整整十一刀才能杀死一条龙。 似乎是喜极忘形,惊鸿刀狂舞,幻出万千刀影,人随刀进,如风卷落叶般袭向剩下的八条龙。 所用的招式,仍是惊鸿刀法一百式至一百一十九式。 全力攻击八条龙,却把一个极为隐秘的破绽留给了豢龙。 豢龙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 当莫守拙全力攻击八条龙,手中的刀接连划开了三条龙的身体之时,豢龙杖直奔莫守拙的后背。 豢龙等待的机会,也是莫守拙等待的机会,更是他处心积虑地制造的一次机会。 豢龙杖距离不足六尺,莫守拙的身体突然跃起,在空中一个后翻,头下脚上,第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出手,惊鸿破。 一式百刀,千万道刀影。封住了豢龙杖的所有攻击方向,也把豢龙完整地罩在了刀光之中。 这一次,莫守拙是真的把整个后背留给了八条龙。 剩下的八条龙,每条龙被击中的刀数都不超过两刀,要想把每一条龙都砍上十一刀,不知得战到什么时候。 孤注一掷的一刀。 莫守拙只希望,强大到了拥有一千樽能量的防御界,能够抵得住八条龙的合力一击。 惊鸿刀一改先前的颓势,快如惊鸿,诡如魅影。 豢龙一见惊鸿刀之气势,瞬间大惊失色,迅速明白,自己苦心寻找的一击之机,竟然入了莫守拙处心积虑制造的杀机之中。 全力一击的豢龙无力后退,豢龙杖舞出千万道杖影,希望能封住疾袭而来的刀。 看似天衣无缝的豢龙杖影,在惊鸿破面前,无处不是破绽。 惊鸿刀从数道杖影之间穿过,豢龙极力躲闪,右胸仍被洞穿而过。 与此同时,八条龙发出的八道强大无比的杀气,同时击中了莫守拙的后背。 “哇。” “哇。” 豢龙和莫守拙各是狂喷一口鲜血,一个倒飞,一个直飞,几乎同时落地。 第126章:万般红尘事,皆付一笑中 与豢兽师唤出的豢兽相比,豢龙唤出的龙实在是聪明地多,甚至有了智慧和灵性。 不但能够感应到莫守拙周身有着强大的防御界,还知道凭一条龙的攻击力,破不了这个防御界。 所以,当莫守拙孤注一掷全力攻击豢龙之时,八条龙心有灵犀地迅速完成了合力一击。 攻击能量超过了一千二百樽。 一千二百樽的攻击力对一千樽的防御界,彼此抵消的同时,生出了强大的反制撞击力。 正是这股反制撞击力,重伤了莫守拙的五脏六腑。 二人同时喷出一口鲜血飞出丈余远落地。 不同的是,豢龙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而莫守拙却能够站着。 一躺一站,谁受得伤更重,一目了然。 眼见豢龙倒地,站在城墙上孤悬着一颗心观战的嬴开等人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无妄说得的确无错。 刀气减弱,速度变慢,只是莫守拙刻意制造的一个假象,目的就是引诱豢龙上钩,寻找战机,一击致命。 摔到地上的豢龙迅速站了起来,摇摇欲倒,手中豢龙杖指向莫守拙之时,再一次喷出了一口鲜血。 与此同时,八条龙消失,进入豢龙体内。 身受重伤,能量剧损,豢龙已经无力控制龙在体外存在。 莫守拙并未攻击,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虽然还能站着,但伤势却是非常严重,与豢龙相比,轻不了多少。 在豢龙吐出第二口鲜血的时候,莫守拙将一口涌上喉头的鲜血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二人都是无力再战,彼此看着对方,不语。 白巫桥与嬴无忌几乎同时从城墙上飞起,直奔城外。 千载难逢的机会,二人想借此机会斩杀豢龙。 豢龙突然开始念动咒语。 瞬间,一道光影从空中划过,这道光影来自汧邑城中。 落地之时,是一只巨大的九龙青铜鼎,鼎高近一丈,四足。 在白巫桥与嬴无忌奔来之前,豢龙纵身一跃,进入了青铜鼎之中,青铜盖随即盖上。 白巫桥与嬴无忌飞身欲上鼎盖,却见自青铜鼎周身九条龙的口中迸射出九道夺目的光气,携着强大的攻击之力。 每一道攻击之力,都超过了七百樽,绝非能量不足五百樽的白巫桥与嬴无忌所能抗衡。 眼见二位将军就要被斩杀于光气之中,重伤之中的莫守拙迅速挥刀,在白巫桥和嬴无忌的身前形成了一个刀气防御界。 阻止了攻击二人的杀气,莫守拙再次喷出了一口鲜血。 白巫桥与嬴无忌在空中急速反转,落在了莫守拙身边,扶住了摇摇欲倒的莫守拙。 “侍卫长。”几乎是同时喊了一声。 “二位速速离开。”莫守拙说道。 成虚境始终处于启动状态,体内能量在奇经八脉之中游走。 借着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莫守拙看到了豢龙,正端坐在九龙青铜鼎之中,借着鼎内充盈的灵气疗伤。 谁先恢复元气,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白巫桥与嬴无忘不敢再有稍作停留,速速离开。 这一番贸然前来,已经使莫守拙的伤势进一步加重,若是逞强留下,定然会影响到他。 于战无补,忙中添乱。 叱诧沙场的将军,战力在莫守拙与豢龙面前竟然都是不值一提,二人回到城墙上时,心中都是一声悲叹。 此时,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 二人的战斗远不似城墙外那般惨烈,没有鲜血狂喷,也没有杀气飞舞。 众人能够看到的,只是养鸟人的魂魄开始后退,惊雷劫也开始后退。 被动的后退,力量当然是来自无敌的巫力。 与此同时,无敌的魂魄与六足四翼鸟则开始逼进,一直逼着养鸟人的魂魄与惊雷劫后退了十丈。 无敌的魂魄在距离本体百丈远的地方停下,不再前进。 这个距离,是无敌施展巫力控制魂魄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魂魄与巫器被逼退十丈,毋庸置疑,养鸟人输了。 无敌迅速令魂魄归窍,收回六足四翼鸟,然后走向养鸟人。 养鸟人也是令魂魄归窍,收回惊雷劫,静静地看着无敌向自己走来,面无表情,不知道心中想些什么。 走近之后,无敌呵呵一笑,“养鸟人,这第十四次战斗,你输了。” “我的确是输了。”养鸟人不得不承认。 “我没伤着你吧?”无敌笑呵呵地问道。 “你看我像受伤的样子吗?”养鸟人迅速转换成一副笑脸。 “没伤着就好,若是伤了,还要劳烦我老人家为你疗伤。” “呸!就算伤了,我还能用得着你为我疗伤?” 百年十四战,终于在最后一战分出了胜负,养鸟人的心里定然是不好受。 只是极力控制着没有表现的那么明显而已。 “你不会心里难过吧?百岁的人了,要是连这点事都看不开,你可算是白活啦!” “若是你败了,会如何?”养鸟人突然问了一句。 “请你喝一顿酒。”无敌极为干脆地说道。“战场上败给了你,酒桌上胜你一场。” 养鸟人闻言一愣,瞬间想明白了道理。 百岁之人,一生叱诧风云,于人生最后时刻,与一生之中最强大的敌人再战一场,无关生死,只分胜负,本就是豪迈之事,就算是输了,又有何憾? 一念至此,心如明镜,养鸟人“哈哈”一笑,“好,那我就请你喝一顿酒,酒桌上胜你一场。” “去哪里喝?” “你赢了,你定。”养鸟爽快地说道。 “二十年前,你去过我的翠华山巫云观,而你住的那个破地方,我还一次都没去过,就去你那里喝。” “我有藏了六十年的好酒,便拿出来让你这个老家伙喝好啦!”说完,养鸟人自顾自地沿着城墙往前走。 无敌紧随其后,“你那藏酒要是太烈,我可不喝。” “勾兑的劣酒你喝不喝?” 二人边说边走,越走越远,再没回头看众人一眼。 这一场事关两个部落生死存亡的战事,竟然丝毫没有放在两位巫师的心上,早已看惯了生生死死的二人,已经懒得过问天下大事。 万般红尘琐事,皆付一笑之中。 第127章:惊鸿秋水,合体归一 远在百里之外的犬丘王城,王爷世父、大庶长墨荼与守城将军嬴黍子在城墙上巡视,查看城墙布防情况。 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紧跟在众人后面。他的任务,是保护世父。 赢开亲率两万大军远征鸿胥,离开王城已有七天时间。 七天里,包括王爷世父在内的一众老臣和将军们无一日敢懈怠,忙于征集新兵和城墙布防之事。 征集新兵一事全权交由上大夫甘公负责。 德高望众的甘公,在嬴开离开的当天,就给十大分支部落与数十个小分支部落下了一道死命令,五日之内不能按照王庭命令将一半奴隶送到军营服役者,剥夺贵族身份,成为平民。 为此,他先拿自己部落中的贵族开刀,经报请世父同意后,将一个故意瞒报奴隶数量和一个把老弱奴隶送到军营以次充好的奴隶主关进了牢狱。 此法一出,再无奴隶主敢作假,纷纷遵令执行。 嬴开临走之前留下的命令是五日之内征兵一万,甘公用了五天时间,征了整整两万新兵。 王城中的军队达到了两万九千之众。 嬴黍子严令武器街上的店铺赶制的五千支弩和十万支箭已经交给军队。 下一批弩和箭正在全力赶制之中,武器街上所有的店铺,这段时间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制弩,造箭。 嬴黍子的想法是,组建弩兵一万人。 所有入营的新兵,不练刀法,不练战法,只练射术。 刀法战法并非一日之功,而学习射术,却是数日可成。 当一万弩兵出现在城墙上时,嬴黍不相信有哪个部落的军队还能攻破他的防御。 近一个时辰以来,杜栾腰间的秋水剑一直在异动。 就像是一只被困在陷阱中的兔子,急欲从陷阱之中跳出来。 害的杜栾数次将秋水剑取出来查看,却始终没有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秋水剑发出如此的异动。 汧邑城墙上,嬴开看着无敌和养鸟人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语。 嬴夫则叹了一声,“原想着无敌大师战胜养鸟人之后,能助侍卫长一臂之力,没想到二人竟然联袂而去。” “两位大师都是百岁之人,早已经看透了生死,也厌倦了血火杀戮,想让他们参入凡尘战事,已是绝无可能。”嬴开说道。 二位巫师的心思,嬴开看的非常清楚。 如此高龄之人,早已没了涉足红尘诸事的热血。是嬴氏部落胜,还是鸿胥部落胜,对于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拼力一战,无关恩仇,只为分个胜负,不留一生憾事。 一战结束,携手同去,共饮一壶酒,一笑泯恩仇,如此洒脱之举,嬴开自信自己做不到。 他需要的,是铁血杀戮,封侯称王。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嬴氏部落,以及嬴氏部落数十万庶民。 “豢龙进了青铜鼎,定然想借此疗伤,得想办法破了此鼎才是。”嬴夫提醒道。 “白巫桥和嬴无忌二位将军已经试过,连他们二人都接近不了青铜鼎,如何破它?”嬴沐无奈地说道。 “能与豢龙一战者,只有莫守拙。能破青铜鼎者,也只有莫守拙。我们若是帮忙,只会忙中添乱,扰乱了他的心思。”无妄说道。 “我们就是这么看着?”白巫桥问道。 方才一试,已知青铜鼎的厉害,绝非他们所能抗衡,虽无力相助,心中却有万个不甘。 “眼下唯有如此。”无妄说道。 “只盼侍卫长能先豢龙一步恢复元气,若是晚于豢龙,那就危险了。”嬴沐说道。 身为领兵大将军,此时的他,也是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这已不是排兵布阵的事。 一场战争的胜负,完全取决于两个人的战斗,这在嬴沐几十年的战争生涯中,还是头一次遇到。 “能否用火攻,堆柴引火,逼豢龙出来,阻止他恢复元气?”骑兵将军嬴昺问道。 “如何将柴堆至青铜鼎周边?”嬴沐问道。 未及细思,却见九龙青铜鼎飞身而起,来到了端坐于地的莫守拙上空。 莫守拙正处于以能量快速疗伤之中。 拼力相助白巫桥与嬴无忌脱险,体内能量大量耗损,已经低于一千樽,此时的莫守拙,已经打不开水滴之眼,看不到九龙青铜鼎内豢龙的状态。 飞临莫守拙上空的九龙青铜鼎,释放出奇异的光芒,转换成强大的杀气,形成了一个圆柱形的光罩,朝着莫守拙笼罩过来。 青铜鼎之中的豢龙,依然在疗伤。 他的伤势比莫守拙要重的多,就算有青铜鼎相助,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恢复如初。 但他要借助九龙青铜鼎的能量,阻止莫守拙疗伤。 莫守拙并未起立,仍然端坐于地,右手高举惊鸿刀,将能量赋予刀身,与惊鸿刀本体的能量汇合在一起,与青铜鼎对抗。 同时,成虚境的修炼并未停止,意念控制体内能量在周身奇经八脉之中迅速游走。 所有的杀气,全都凝聚在惊鸿刀上。 青铜鼎与惊鸿刀,一个自上而下,一个自下而上,刀之杀气与鼎之杀气开始激烈对抗。 一道刀气与一团鼎气,如同树干与树冠一般。 两股强大的杀气只相持了很短的时间,刀气就开始被鼎气压迫,一寸一寸地退缩。 莫守拙和惊鸿刀本体都已经用尽了全部的能量,却依然无法阻止从青铜鼎上爆射出来的巨大杀气。 当杀气距离莫守拙头顶不足三尺高时,沉重的压迫之感骤然变强,莫守拙感到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胸口像是被压了一块巨石,刚刚稳定下来的血气开始翻涌,直往喉头处窜。 一旦一口鲜血喷出,能量瞬间消散,莫守拙将被立时斩杀。 万分危急之时,突然从犬丘方向飞来一道光,像是一只小小的流萤。 正是秋水剑。 秋水剑作为一道光气,迅速融入了惊鸿刀之中,与惊鸿刀化为一体。 一体之胞,一阴一阳,在分离了数万年之后,再次合二为一。 战力剧增,杀气暴涨。 从惊鸿刀上迸射出一道夺目的幽黑之光,一下子便穿透了九龙青铜鼎。 “轰。” 一声剧烈的爆炸之后,九龙青铜鼎化为一团烟云之气,向着虚空飘散。 端坐于九龙青铜鼎中的豢龙,也在瞬间之中化作了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