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翻书人》 第一章 有间酒馆的小孩 下午是有间酒馆生意最火爆的时候,店里的客人几乎送走一批就能迎来另一批,再有的客人畏惧店外的荒漠炎热,想要继续待在店里又不想面上过不去,就会一直点些酒菜直到暮色出现才会结账离开。 “小二,上酒。” “小二,爷爷的红烧牛肉怎得还不上?” “小二,算账。” 荒漠中多有江湖绿林豪客,都是些刀口舔血之辈,平时说话,听起来粗鄙了些。 只见店中,一个小孩忙里忙外,一会儿上菜端酒,一会儿又像模像样的拿着算盘给店里客人结账,他年岁看起来不大,也就三四岁出头,这么小就帮着家大人忙活,就是店里那些见惯了世面的江湖客们在初见之时都会多瞧上两眼。 小孩叫做叶仙,两年前被身为店主人的一对夫妇在漠河边捡到,当时见他粉雕玉琢的全然不像生在荒漠的孩子那样,心里动了善念,故就收养在了店里。 只是店家主人也没想到的是,这孩子刚开始还算正常,最近半年也不知怎么了,精力充沛的就像是一个成年人,自己夫妇二人从未教过他认字算数,店里的账面竟是做的一清二楚。 所以在一个月前,小孩说要给店里帮忙,他们也就由着他去了。 “看你这小孩懂事的,某家那孩子与你差不多大,整日就知道撒尿和泥,这两银子就赏你了。”一个拎着刀的壮汉刚刚付了酒钱,见叶仙一丝不苟地又要准备去忙碌,叫住了他,扔过一两碎银。 叶仙小嘴一咧,也不做作,收好银子后道:“谢谢爷。” 壮汉摸了摸他的脑袋,豪爽一笑离开了酒馆。 被人赏些碎银的事情,在这一个月里时有发生,不外乎也是现在这般,客人们看着叶仙这小孩子懂事想到了自己家中的孩子,给个银子多说上几句话,也能沾沾这孩子的机灵懂事劲儿,万一传到自家孩子头上,那今后可就省心了。 临近暮色,店里再也没有一个客人,总算是能够歇息了。 叶仙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看着远处就要碰到戈壁的夕阳,嗅着荒漠里干燥的空气,就那么呆了过去。 世上的小孩,哪有什么精力充沛到和成年人一样的,就算有,又哪里能有小孩这样能应付于有间酒馆这样火爆客栈的忙碌中? 叶仙是叫做叶仙,不过原先却是一个开书店的老板,书店也不在这里,而是在一个与这里毫不相干的世界。 “小叶子,又在这里发呆呢?”温柔带着妩媚的声音从叶仙身后传来,接着门槛上就多了一个身穿麻衣的妇人,妇人看起来在四十出头,从那徐娘半老的脸上能够看出,她在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叶仙伸手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好让自己清醒一些,他看向妇人,微微一笑道:“也没有了,琴姨,后厨的碗筷都洗完了?” 琴姨看着那张将来绝对不会输于玉郎江枫的小脸,表情怜惜地伸手拧去:“有你李叔就够了,倒是你这孩子,今天累不累?” 叶仙任由妇人手上的动作,说道:“不累……差点忘了,今天又有两人赏了银子。” 说完,他从怀中掏出银子递给妇人。 妇人叹了一口气,将银子拿在手中,说道:“小叶子,这半年来,我与你李叔都觉得,你这小子有主见的很,而且像你这样的人,荒漠这种地方绝对容不下你,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没?” 叶仙想了想说道:“在酒馆我听到最多的就是江湖上的事情,什么十二星相又劫了一匹红货,燕南天杀了哪个黑道巨擎,南天大侠如何如何。 没有听到这些,我应该只想要在这个世界平凡的活下去,但是听到了,就老是忍不住想着自己有一日能不能在江湖上看看。” 有间酒馆在五年前就有了,如今自然算是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荒漠中扎下了根,能开着这家酒馆的夫妇二人,对于小孩口中的江湖,绝对是了解的不能再了解。 妇人一巴掌拍在叶仙的脑袋上,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闷响,厉声呵斥道:“你这小子,整日听几个不入流的江湖人说江湖就要去里面看看,你知道江湖是什么地方吗?在这一隅之地的荒漠如何?那里会比这里更加凶险一万倍!” 叶仙捂着脑袋,刚刚琴姨下手太重,疼的他眼泪都流出来了。 “琴姨,你总是这么着急,不等人把话说完就动手。我当然知道江湖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但前提是,练好武功再去。” 妇人瞪了一眼叶仙,说道:“你这前提的问题是,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我们哪里找人教你武功?我和你李叔?那不是平白耽误了你这小子的资质?” “这里确实没有人能教小叶子武功,但是我能将小叶子送去三湘的铁无双铁大侠那里。”叶仙口中的李叔走来,坐在门槛的另外一边说道。 铁无双,在江湖中足以称得上一声大侠二字,武功境界实打实的一流水准,且成名较早,又贵为三湘武林盟主,为人光明磊落,就是如今的天下第一大侠燕南天都曾说过铁前辈为人乃是吾辈楷模。 “你这牛鼻子,浑身上下老娘哪里不清楚,怎么就不知道你有铁无双那里的关系?”妇人一脸不屑地看向身边那个身子骨如同能被一阵风吹跑的中年人说道。 中年人叫做李清泉,年轻时候是川蜀峨嵋派的外门弟子,后来因为犯戒被逐出山门,之后就以着道士的身份学和尚化缘为生,有些武功水平,也见过江湖,但绝对属于江湖中那些最底层的人物。 李清泉也回以妻子不屑的表情,说道:“琴多娇,不是我李清泉吹嘘,咱武功确实不怎么样,但当年学了一手差不多的医术,有一次去三湘的时候,恰巧遇到铁前辈的爱女重病,是我治好的。” 话毕,李清泉还怕妻子不信,炫耀似的从怀中拿出一枚玉令,上面刻着一个铁字。 “这么说,你还真有与铁无双那里搭桥上线的门路?” “虽然我娶了你不再算是出家人,但是,不骗人还是能做到的。” (紫衣新书发了,求收藏,求推荐。吼!) 第二章 邀月,怜星? “话说,你们想要送我去铁无双那里,是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叶仙打断二人的谈话问道。 琴多娇属于直性子,从来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听着叶仙这么问,下意识看向丈夫。 李清泉则是眉梢轻轻一挑,面不改色说道:“你这小子就爱乱猜,怎么可能,是听你与你琴姨说道起了江湖,李叔我才开口的。” “嘁。”叶仙白了一眼演技实在有些拙略的夫妻二人,说道:“就当是了,但我还小,早早离开家中大人不好,去铁无双那里,怎么也得再过几年。” 夫妻二人对视一眼,不知怎么,两人那看过江湖百态的眼睛好似在这一刻都生出了涟漪。 …… 也不知道平时扣扣索索的琴多娇怎么了,晚上的时候,竟然准了李清泉将作为镇店之宝的二十年陈酿杏花村拿在饭桌上,而今晚的晚饭也格外的丰盛,一只烧鸡,两盘荒漠中不易见到的青菜,还有一锅浓稠的被熬烂的小米粥。 琴多娇将一只鸡腿掰下放在叶仙的碗中,又给丈夫倒了一碗杏花村,说道:“小叶子呢,年岁还小,酒就别喝了,多吃些肉,好好长身体。” 不容她吩咐,叶仙其实早就捧着鸡腿吃了起来,而另外一边,李清泉的碗中此时连一滴酒都看不到了,现在正眼巴巴地看着妻子手中的酒坛。 如果像往常这样,琴多娇估计会一巴掌打在叶仙身上说一句吃相难看会找不到婆娘,再用手去扭丈夫的耳朵道一句整日就知道喝酒小心喝死你个牛鼻子。 而此时,她正笑面如花,让桌上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看直了眼睛。 “原来,琴姨真正笑起来这么好看。”叶仙嘴中嚼着鸡腿含糊说道。 李清泉用力的点头,生怕妻子看不到一般,说道:“满打满算起来,李叔我已经有十年没见过她这么笑了,没想到她现在笑起来,竟还是如当年那样令人动容。” “我看你们两个人是吃了好的喝了好的才这么说的,不过这话老娘听起来顺心。” 店里的木门忽然被人用力推开,打断这不算是一家三口的晚饭氛围,随后走来两位女子,皆是蒙着面纱,其中一人还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应该是被刚才木门的声音吵到了,张着嘴巴大声哭啼着。 李清泉夫妻二人对视一眼,他们走过江湖,又在这荒漠中经营了不短时间的酒馆,只是看了一眼她们,就知道绝对不是自家能惹的。 “一桌好菜,两间上房。”抱着婴儿的女子将一片金叶子放在桌上,便与与另外一位女子坐在了旁边的空桌前。 李清泉起身笑着收好金叶子,没有按照店里晚上不接客人的规矩来拒绝这二人,点头哈腰说道:“得嘞客官。” 说罢,他与琴多娇眼神交流了一番,看向叶仙又道:“小叶子,你一会儿不用忙活了,就在这里吃饭,如果客人有什么需要,你就去后厨找我们说。” 叶仙模样“乖巧”的点头,看着李清泉二人离开后就继续吃起了鸡腿。 只是那两个女子也太过奇怪了,不染尘埃的玉白色长裙,脸上却又蒙着面纱,在这关外的地带,平时根本难以看到。 等等,两个穿着白衣的女子,一个哭哭啼啼的婴儿,出手又极是大方,前些日子还听走镖的王独眼说玉郎江枫被十二星相瞧上了,再照着刚刚身为江湖老油条的李叔与琴姨在这二人进店后的反应,难道…… 叶仙咬着鸡腿,正想着这二人是否就是那二人,不料却被那个抱着婴儿的女子出声打断:“小孩儿,你可知怎么照看婴儿?” 叶仙拿着桌上的布子擦了擦嘴,从凳子上跳下,有规有距地说道:“回客官,略知一二。” 店里的灯火并不旺盛,女子也是这时才看清楚叶仙的面容,不禁多看了几眼。 “你且让这孩子莫要再哭,事后少不了你家大人的好处。” 叶仙点头道谢,走在那张桌子前边,顿时感觉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冷意向自己飘来,看来,自己刚刚的猜测应该能有七八成是真,意识到这一点,他没有多少紧张,接过女子怀中的婴儿后,仔细查看起来。 “客官,应该是饿了。” “饿了?可我们在天还未黑前喂过他羊奶。”女子疑惑说道。 叶仙轻轻颠了颠婴儿,说道:“这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吃的很少,所以也要多喂,若是睡着还好,一旦醒来后哭啼是在所难免的。” 女子点头,没再理会叶仙,闭眼随着一旁的姐姐等着饭菜上齐。 …… 酒馆里自然没有奶类的东西,不过现在就有一锅煮得发烂的米粥能给婴儿去吃,叶仙抱着婴儿回到自己桌边,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地去喂。 许是觉得眼前这人看起来不是冷的像个冰块,在缓解了腹中的饥饿后,婴儿挥舞着小手想要去够叶仙的脸。 叶仙便做着鬼脸去逗弄婴儿,不一会儿,先前还在哭泣不停的婴儿竟是发出了欢愉的笑声。 听到笑声,自从进了酒馆后就一言不发的另外一个女子睁眼,她看向挥舞着小手的婴儿,顺便去打量那个店家的孩子。 “在这穷壤间,还能看到这么一个好看的小孩儿,当真奇怪。” “姐姐,不止如此,我刚刚还探查过了,他的习武资质也异于常人。” “哦?”被叫做姐姐的女子看向妹妹,问道:“怎么,你想让移花宫再多出一个男人?” 女子被质问,急忙摇头否认,说道:“移花宫只收女弟子是规矩,我们已经破例收了江枫的一个孩子,妹妹又怎敢再提议将这个孩子也引到移花宫?之所以告诉姐姐,只是叹于他的资质。” “刚刚的店家应该看出你我的来历了,一会儿你去与他们交涉,将这孩子也收入移花宫。” 女子诧异,问道:“姐姐,为何……” “听到婴儿的哭声,我总是能想起江枫与花月奴那贱婢临死前的样子,所以我不想再听到一声婴儿的哭声。” 第三章 荒漠的风沙总能钻到人的眼中去 别看李清泉拿出了三湘铁府的令牌,江湖上人人也都说铁无双侠肝义胆,但究竟怎么样,谁能说的清楚? 在这个江湖,吃干抹净不认人的事情每天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何况他与铁府结的善缘是很早之前,且铁无双的闺女早在几年前就被十大恶人中的不吃人头李大嘴烹杀了。 他拿出那个令牌,没想过叶仙那小子能凭此见到铁无双顺便拜其为师,但凭着这个令牌,在三湘总能找到一份不错的营生,总比窝在这环境恶劣的荒漠中要好太多。 那小子,长那么好看,又聪明的像个妖怪,再长大一些,出了荒漠那就是遇见风云的金鳞。 天下巧合的事情太多了,本来有间酒馆已经打烊,却来了江湖传闻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移花宫二位宫主。自己留下叶小子不去后厨帮忙,是存着让两位宫主多看他几眼,万一被收去去了移花宫,比日后拿着铁府的令牌去三湘简直不要好太多,尽管移花宫好像不收男弟子。 但用叶小子的话来说,有些事做了本来就亏不了多少,成了岂不是血赚? 没曾想,这事儿还真的成了,这运气好到漠河都没淹死的叶小子,当真让人羡慕! 送走了表明来意的怜星,李清泉夫妇面上露出了开心到无以复加的笑容,两人就是这样,看似不像好人其实就是地地道道的老好人,他们将叶仙看成是自己的孩子,孩子日后前途好了,他们凭什么不开心? 不过想到还没和乖巧懂事的叶小子相处多久,这小子就要离开,多愁善感的琴多娇笑容又散去,流露出了妇道人家才有的担忧情绪。 “以前闯荡江湖的时候,就老听说移花宫那里不是什么好地方,而且因为那本至高绝学的明玉功,宫主一般都不怎么尽人情,老李,你说小叶子哪天惹得两位宫主不开心,会不会被她们打死?” 李清泉哼了一声,对于自家婆娘的担忧很是无语,说道:“移花宫是什么地方你我都知道,当年咱俩只是遇见其中的一个女婢,就差点被打了个半死,听怜星宫主的口气,她们是想收叶小子为徒,至于叶小子会不会惹人生气,反正收养他两年,我每天都被逗的开开心心的。” “唉……”琴多娇罕见的没有在被丈夫顶嘴后去还嘴,喝了一口凉茶后说道:“我去叫叶小子过来。” …… “不是说过了吗?我还小,过早离开家不好。” 就连开玩笑都没打过叶仙的李清泉一巴掌打在叶仙后脑勺上,说道:“你这小子懂什么,那可是移花宫,知道移花宫么,江湖中的禁地,这么多年来,无论武功高低,去过那里的外人无一例外的都被杀死了。” 叶仙很不服气地揉着脑袋,毫不示弱地与李清泉目光对视在一起,说道:“我知道,但天下至高武功又不是除了移花宫就没了别家?” 见今天这不知怎么了的小子说话往口无遮拦的方向去,琴多娇赶忙捂住他的嘴巴说道:“叶小子,老娘早就知道你很想学武,不然不会每天都要早起看我和你李叔练武,而且你不是也说了,想要好好看看江湖,我不开玩笑的和你说,去了移花宫在武道一途上就是一步登天。” 见着叶仙还要摇头,李清泉直接按住了他的脑袋,在他还没有开口前说道:“今晚的事情,不是你我还有你琴姨能决定的,是移花宫的两位宫主看上了你,你要拒绝,我和你琴姨都会有麻烦。至今的江湖中,除了燕南天,绝对没有人能够拒绝那两人。” “所以说,你小子只能去,而没有拒绝的资格。” 两世为人的叶仙,也不知道怎么了,几乎很少掉眼泪的他眼眶红的要命,然后就埋在琴多娇饱满的胸脯上哭了起来。 谁说古龙小说中开客栈的都不是好人?现在害的小爷我掉眼泪,看我不弄死他! …… …… 临早,鸡舍的公鸡站在它能站到的最高处打鸣,而后,远处戈壁滩上出现了半轮通红的朝阳。 叶仙早早的被琴多娇从被窝中拎出好好地拾掇了一番,随着李清泉夫妇站在客栈门口静静地等移花宫两位宫主。 没过多久,邀月怜星二人走出,邀月淡淡地看了一眼叶仙,走出酒馆,邀约则一手抱着婴儿,一手去拉叶仙的手。 事到临头,叶仙也不再反对自己去移花宫,抛开对于李清泉夫妇那种如同生父生母的感情不谈,他对移花宫多少还是有些向往的,就像昨晚琴姨说的,去了那里,就算是块木头,将来的武功造诣也要领先整座江湖一步,这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而言都是难以拒绝的好处。 一行应该算是四人,走出酒馆的小院后,叶仙轻轻拉了几下怜星的手,怜星本就善解人意,停下脚步,让这孩子与父母告别。 “李叔、琴姨,我走了你们可别偷偷哭,我以后会回来看你们的。” …… 李清泉揉着眼睛,在地上吐着口水,说道:“我呸,无量他奶奶个天尊,这天还刚亮就起这么大的风沙,还全吹进我眼睛里去了。” 琴多娇早就扑在他怀中哭成个泪人,养条狗还能养出感情,何况她刚刚将一直视作儿子的叶仙送在了别人手中。 “牛鼻子,我有些后悔了。” “人都走远了,后悔也没什么用了。”李清泉摸着怀中妻子的后背,说道:“不过我们可以这样想,日后那小子在江湖成名后,我们可以吹嘘,咱们夫妻收养过他,他还在咱们店里当过一个月的小二。” 琴多娇破涕为笑,老夫老妻的也不嫌害臊,她亲了一口丈夫的脸颊,然后说道:“照着牛鼻子你这样说,我倒是希望时间过的快些,看看几年后的江湖有了叶小子会变成什么样。” (移花宫绝学掌法移花接玉,内家武学明玉功,叶仙就要学了,想想就激动的不行,还有,推荐大家去看最新版的电视剧《绝代双骄》,原著还原度极高,武打超帅超好看,演员演技颜值也都在线。对了,对于前文李清泉夫妇收养叶仙的时间改了一下,改成了两年,怪我考虑不周) 第四章 怜星的笑 赶路从来都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如果同行之人还有两个人形的冰块,就会更加无聊。 邀月在离开酒馆后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至于怜星,说的最多的也就是去问叶仙累不累,他背后的孩子有没有饿了,剩余的时间也还是闭口沉默。 一行人中,能让叶仙感觉到欣慰的就是自己背后竹框中的婴儿了,经过行路几天的相处,他大概清楚叶仙才是那个能喂饱自己逗自己开心的人,在吃饱睡好后,总是会对着叶仙咿咿呀呀的笑。 昨天,怜星还提议邀月给这孩子起名,邀月冷冷说了一句,既然他的母亲姓花,那他又幸运至极的被收养在了移花宫,那就叫做花无缺。 无缺,意为人生无缺,本来应该死的人却活了下来,还将会是移花宫这样江湖禁地的弟子,日后哪还会有什么缺陷? 当然,无缺这两个字只能伴随到他十八年后出移花谷的那天,或许,也不一定……这话是叶仙在心中说的。 一行人走过一处关口,进了蜀道,眼前的天地就像是被人骤然换了一面幕布,天色变得青蓝,白云就像是两个移花宫宫主身上的白衣一样显眼,连带着座座山峰也一改荒漠与关中的黄沙密布模样,成了一座座秀丽的青山。 如同是感觉到了环境的变化,在叶仙背后竹筐中的婴儿睁开了眼睛,他本来是要哭的,却透过竹筐缝隙看到了外面的景色,小手抓住叶仙的头发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 叶仙一直注意着天上太阳的角度,心中细数着时间,知道婴儿应该是饿了,对着身前的两人说道:“大师父、二师父,该喂小无缺奶了。” 在来时的路上,除了给婴儿取名外,移花宫两位宫主将叶仙正式收为了徒弟,没有什么磕头叩谢的礼节,在邀月怜星的注视下叶仙发誓不背叛师门后拜师礼就算成了。 邀月停下脚步,看了远处一座秀丽的山谷一眼后,她摘下脸上的面纱,说道:“再有两里路就到绣玉谷了,趁着无缺饿了我们也在此地休整一下。” 说完,在她一旁的怜星也摘掉了自己的斗笠面纱,既然到了自家门口,也没有必要去掩藏自己的容貌。 叶仙是头次瞧清楚两位师父的长相,一时间竟是愣在了原地。 邀月的五官如同经过上苍的精细雕琢,寻不出一丝瑕疵,尤其是那双眼睛,如同有着摄人的魔力,似乎一旦沉沦其间就要遗忘了自我。 怜星的容貌气质同样是世间罕有,与之邀月最大的不同还是在那双眼睛之上,当中有着少女的俏皮,又有着佛门书中记载的智慧之光,如果说邀月是独立人间的魔女,那么怜星便是集世间钟爱的仙子。 怜星的性子初感有些冰冷,但相处一段时间便会让人感觉到她的温婉,见叶仙看着自己与姐姐失神,她少有的翘起唇角去笑,落在叶仙眼中,这一笑,像极了拨开云雾后得见的峻峭山水。 “仙儿,你要再不喂小无缺,他就要哭了,赶紧醒醒。” 叶仙神色一囧,有着前世的经历,自己真实见过与媒体上见过的美女不计其数,眼界绝对高于这个世界的人一等,怎得初次看到两位师父就失神了?真是有够丢穿越者脸的。 他扭头去看,只见还是婴儿的花无缺已经准备张开嘴巴一副你要再不喂我我就哭给你看的样子,急忙放下竹篓,在包裹中拿出盛放羊奶的酒囊。 怜星看着他这样子,笑意更浓,不禁笑出了声,多少淡化了些不久前看着自己钟情之人死去却无可奈何的悲痛。 就连一向是不被万物所扰的邀月都看向了那一个喂奶一个喝奶的两个孩子。 …… 绣玉谷在群山深处,四周皆围绕着连绵不绝的险要山峰,因为山高,又因为此处处处可见清泉流响,经常弥漫着飘忽不定却又很难散去的云雾。 好在一行人进入谷中是在白日,停在山间的云雾都被阳光驱赶到了山顶,整座山谷的景象一览无遗。 漫山遍野全是盛开的花,花的种类很多,有山间应有的野花,也有人为栽种的诸如兰花、菊花、梅花等书中常见之花。 远处山脚,一座青石雕刻而成的门庭下,已见七八位身穿白衣长裙的少女剑侍整齐划一的排列两侧,在一行人即将进入山谷时,几人弯腰行礼齐道:“恭迎二位宫主回山。” 她们的表情恰到好处,既显恭敬又没有低眉顺眼。 邀月点头,直接越过绣玉谷门庭不知所踪。 怜星没有跟随,这个世间,只有她知道,自己姐姐也爱极了江枫,然而江枫却偏偏独爱宫中的女婢花月奴,姐姐这样的人动了凡心,必是像山崩海啸而无法阻挡。 但是,姐姐看着江枫被十二星相的人伤害没有出手,甚至阻止自己去救江枫,看着自己最心爱的人死去,这不就是山崩海啸后对于人间的报复? 她动了凡心,那就是人,为了每日忍受对江枫的爱意,只能以着银针来不断去刺胳膊,江枫死了,一路上因为有着考较仙儿的想法她没有用那个法子,现在回到谷里,她得需要刺多少针才能缓解对江枫的爱意? 叶仙也看着那个如魔似仙的背影,他同样想到了邀月去做什么。 可怜却不能被人可怜的女人。 邀月离开,门庭下的氛围骤然变得云淡风轻了些,尽管平时二宫主对大家也很严苛,但终归不像大宫主那样动不动就废人武功或是要了性命,几个剑侍此时也顾得上好奇,去看跟在二宫主身后那个背着竹篓的小孩。 他,应该会是继两年前被大宫主救回山里的玉郎江枫外第二个进入山里的男人,虽然是小了一些,不过看着这长相,将来准是又一个会勾人心魄的男子。 怜星拉住叶仙的手,看向众人,轻咳一声打断她们的好奇,说道:“他将会是移花宫今后的大师兄,我与大宫主的亲传弟子。” 第五章 明玉功 移花宫里很干净,因为两位宫主就是这世上最爱干净的人,所以无论是人还是花,身上都看不到有任何污渍。 而被怜星宣布是移花宫大弟子的叶仙,自然要干干净净的,尽管他此时的脸蛋还算干净,但一身粗布麻衫在这几天里多了不少风尘,吃饭时也沾上了不少油渍,还有,花无缺的几泡尿。 先前因为赶路怜星还能忍受,这回到移花宫,是万万忍受不了的。 在怜星的命令下,两位正是少女年华的女婢带着叶仙去了移花宫偏殿沐浴换衣。 …… 移花宫的偏殿里,叶仙刚刚被脱去外衣,见着两个婢女似乎还要继续脱自己的衣服,这让两世为人的他多少有些难为情,而因为他外在的年龄太小,表情落在那两个女婢眼中,就多少显得可爱了些。 一位婢女先是掩嘴娇笑一声,然后调笑问道:“小公子这么小就知道男女之防了?” 平时移花宫的规矩不少,女婢们少有展露自己的天性喜好,但对着平时很难见到毛都没长齐的小男孩,天性倒也无需再隐藏,且不去调侃这么可爱的小孩儿几句哪能说的过去。 故另外一个婢女也笑道:“怜星宫主让我们好生伺候小公子沐浴更衣,我们自然得遵命,等一会儿小公子沐浴的时候,我们也要在旁候着呢。” “小公子这样,难道是嫌弃我们手糙?” 叶仙看着两女的表情,哪里猜不到她们的想法,心中不禁想着,前世网络上的有些话说的一点都不假,女人流氓起来比男人都可怕。 “我可没有嫌你们手糙,只是从去年开始,关于衣食住行我就再没麻烦过父母,不习惯而已,所以两位姐姐就不要再取笑我,二师父还等着传我武功呢。” 听着叶仙都将二宫主“抬”出来了,两个婢女自然也就收起了调笑的心,一个捏了捏叶仙的脸,一个将手中刚刚有人送来裁剪好的移花宫服饰放在一旁,便离开了房间在门外等候。 叶仙几下将身上剩余的衣衫脱去,跳入木盆中闭眼享受起了水中的温热。 到了移花宫,也就代表着自己可以接触到这个世界最顶尖的武学,等学成武功,执剑行江湖,这可是前世自己梦寐以求的境遇。 …… 邀月依旧不知去处,两个少女婢子将叶仙带到移花宫主殿后就告退离开,此时大殿里,只有怜星与叶仙二人。 大殿不知何年所修,无论从外观还是内里去看,崭新之象都极为明显。 殿中,几根雕龙刻凤的白玉石柱撑起了大殿穹顶,穹顶之上除了镶嵌着无数宛如星辰般的夜明珠外,还垂钓着无数盏精美的白银花灯,灯内火烛无一例外都是以人鱼油膏所成,燃烧万年都不会熄灭。 叶仙环顾殿里,心中不由得震惊,怕是此世的皇宫布置与这里相比,都要逊色不少。 怜星走在他近前,弯腰拉起他的手说道:“所有人见到移花宫都会失神,但他们流露出的神情大多都是贪婪,而贪婪的人就只能去死。” 叶仙抬头去看怜星那张绝代风华的脸,已经失神过一次的他自然不会再次沉沦其中,认真点头后说道:“所以,移花宫是江湖的禁地。” 移花宫,不全指大殿里看的见的奇珍异宝,也有宫里藏着的超然于整座江湖的绝学,亦是有倾国倾城的两位宫主,这些足以让无数的江湖人为之眼红,怜星说他们只能死,很多年来一定死了许多人,死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禁地。 怜星轻笑,有些好奇这孩子与年龄极不匹配的聪明,又忽然觉得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便下意识用另外一只空着的带着白丝手套的手去摸叶仙脑袋。 这只手并不好看,即使有着手套的遮掩,也无法让人忽略它骨骼间的扭曲,落在怜星这样的绝世女子身上,它的缺点就会变得更为明显。 怜星在就要摸到叶仙脑袋的时候停手,眼中有失落一闪而逝,她将那只手背在身后,说道:“从荒漠到移花宫,我们从未乘车,也未骑马,为的是考究你的心性。须知,练武本就不是什么易事,如逆水行舟,一日不进便要退。 你是移花宫的人,也是我与你大师父的徒弟,武功一但退了,别人就会杀你。” “这一路来,你的表现我很满意,你大师父也很满意,所以传你武学也就不再需要别的考究,随我来。” 怜星拉着叶仙从移花宫大殿西侧的门走出,出门后,迎面是一座修建在山崖上的楼阁,楼阁占地不小,约莫有着五六丈方圆,四面无墙,能一览绣玉谷群山风貌。 阁外有棵梨树,树上开满了银花,与整座山上五颜六色的丛丛花簇比较,就像是站在山崖上欲要飞升的出尘仙子。 两人走到树下,怜星如同卸掉了所有的伪装,她天真的笑了起来,看着竟是有些俏皮。 鬼使神差下,叶仙说道:“二师父,你笑起来绝对是天下最漂亮的人,以后应该多笑一笑。” “你这小孩儿嘴巴倒很甜,也不知道将来会有多少女人被你骗到。”怜星摇头,自己怎么可能是天下最漂亮的人,若是,江枫怎么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自己? “坐下。” 叶仙知道,怜星应是要传自己移花宫武学了,收起了对怜星美貌的欣赏之心,神色认真盘膝坐在地上。 “明者,日月也,玉者,天地之精也,夺天地之造化,取日月之精华,方为明玉……”怜星洒脱地坐于梨花树下,开口诵念起移花宫至高绝学的《明玉功》口诀。 叶仙仔细去听去记,因为早就有习武的想法,而李清泉夫妇也有让他习武的念头,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对于武道并不是一无所知,早在几个月前便记清楚了人身上穴位脉络的位置,故此时怜星讲说口诀,也能听出其中几分滋味。 这时,山风袭来,梨枝如少女的裙摆去动,移花宫外的楼阁边,一时间如有雪下。 第六章 想要练好武功就从挨打开始 学习武功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自从被怜星传授明玉功后,次日叶仙就开始学习拳脚、轻功、剑法,晚上便打坐凝练内力。 没有一个时辰是在做除了练武之外的事情,好在是,《明玉功》在修行时除了会感觉到寒冷外,也能消除身体的疲乏。 而那些宫里还对着叶仙好奇的女婢剑侍们除了第一日他上山外,几乎就再没看到过他的影子。 因为周围的群山挡住了从北方而来的寒气,所以绣玉谷一年的气候都温暖如春,谷里的花也常年开着,很难从看着满山鲜花凋零盛放来判断究竟过了多长时间。 大概是花无缺刚刚学会了跑,他牵着一个风筝到处在山上转悠,结果也不知道是风筝的做工不行还是这个风筝在他手中待的时间太长,风筝的线断了,风筝不知被吹去了哪里,他左右去看没有人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哭哪里就能将断线的风筝哭回来,所幸孩童的伤心不像大人们那样会持续很久,过了一会儿,他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看到几只蝴蝶在花丛中飞着,又笑着追赶那些蝴蝶去了。 …… 移花宫外的楼阁中,叶仙的身高长了不少,只是那张脸还是稚气满满,不过他穿着一身白色麻衣,练的又是移花宫写意潇洒的拳脚功夫,还真有几分仙家童子的感觉。 怜星坐在那颗梨树下,看着那个看多了会让人越来越喜欢的孩子,面上流露着掩盖不住的自豪。 江湖中,就是天资如姐姐那样,又有几个人能将移花宫的武功路数在两年中学完,将极难练成的《明玉功》练到第三重?除了资质外,他的刻苦在江湖中又有几人能比? “不错,能够传授他《移花接玉》了,今后,他随我练武。” 移花宫两大绝学《明玉功》、《移花接玉》,前者主内,为内家心法用作凝练内力,练至六重就能抵过江湖中的一流高手,到了八重便可无敌天下,周身宛如明玉青春永驻,且大多内家武功都是因内而外,其却是由外而内,与人对敌时内劲生生不息,更是会有透人心骨的寒气流动。 后者则是冠绝天下的掌法,取自以柔克刚、水滴穿石之道,后发制于人,牵引挪移敌方劲力的绝妙武学,移花宫两位宫主能压得江湖人低上一头,除了那恐怖而又玄妙的《明玉功》外,这门掌法也是功不可没。 看着不知何时走到自己身边的姐姐,怜星表情一肃,不是因为今后自己不能教授叶仙武功,而是她清楚,如果是姐姐教仙儿练武,仙儿一定会非常痛苦。 邀月的气质一直都像是俯视人间的神,即便看到妹妹表情的变化她也不会去解释什么,就那么高傲的站在梨花树下,看着那个在楼阁中练武的孩童。 许久,叶仙收好拳脚,向着梨树看去,见到自己很难见如神似魔的邀月,有些好奇,但他好像生来就不会有恐惧这种情绪的一样,走出阁外后笑着行礼道:“大师父,您怎么闭关出来了,难道是明玉功突破了?” 邀月摇头,说道:“来看看你武功学的怎么样,现在看来,怜星教的很好,你也练的很好。” …… 移花宫最高的地方,就是绣玉谷周围群山中最高的那座山,山顶有着一面巨大的崖坪,崖坪上平坦如镜,铺满了齐人鞋高的青草。 看惯了山里百花齐开的景色,来到这里反倒是让人觉得耳目一新。 邀月教授武功的方式很简单,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让别人死去,也是因为有着这样的认知,当江湖人提起移花宫大宫主时,人们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她一定是从地狱来的魔。 叶仙看着那个站在青草中央的女人,没有学好武功后第一次与人打架的紧张,事实上,明玉功不仅会让人拥有寒冷的内力,也会让人的心变得淡如明玉。 他将脚下的一片青草踩成了杂乱的草屑,出拳如同从紧绷着弓弦上射出的箭那样快,转瞬,来到邀月的腰间。 邀月淡然到让人恐惧,肉眼看不到她有什么动作,只见着她右臂垂下的广袖轻轻摆动了几下,叶仙就倒飞着摔回了原地。 “移花宫的拳脚功夫,皆在身随自然,你出拳的力道太大,忽略了会产生风声,所以我听到了,不用思考就找到了你攻击的位置。” 话音落处,邀月以着叶仙刚刚出手的模样,同样的速度,向着叶仙也打出一拳。 叶仙才是起身,双眼直视着眼前那只玉手,他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这一拳要落在哪里。 然而,邀月并没有容他多想,那只拳头打在了他的腰间,他再一次的飞了出去。 “我刚才出拳所使的力道与你先前无二,所以,你已经死了一次。” 被人接着两次打飞,尽管那人是邀月,是自己的大师父,作为穿越者的某种高贵心里作祟,叶仙心中哪里会服气,吐掉口中的血沫,说道:“大师父,那你看看弟子这一招。” 叶仙这一次没有出拳,而是以指为剑,使出了移花宫一招上乘剑法。 这一招,直刺邀月心口,指尖气机凌厉,速度比刚刚还要快,却像邀月在刚刚出手时一样没有惊动风声。 邀月唇角微微勾动出一个满意的弧度,玉手如闪电般探出捉住叶仙的手腕,“这一剑就有些门路了,但还是差些意思,如果你再收一分力道凝于指上,光这一剑就杀死一个二流的江湖人。” “砰”的一身,叶仙又一次摔在地上。 “大师父,可不可以商量一件事?”叶仙在地上废了好半天功夫才爬了起来,揉着肚子一脸埋怨道。 邀月问道:“什么事情?” “能不能下手轻点,反正我飞出去就代表着死了一次,而大师父你又不可能让我真的去死,太疼了也。” 邀月没有说话,而是用实际行动去答复了他。 这时,崖上山风徐徐,却不断伴随着有人发出忍到不能再忍的痛呼声。 第七章 琴音与吃梨的声音 一间布置素雅的寝室中,叶仙裸着上半身趴在床上,他的背后几乎没有一处完好,全是紫中带黑的一片片淤青,这些伤自然就是邀月留在他身上的,以着后者所言,一天之内,他死了一百二十九次。 怜星左手端着药酒,每每给他涂抹一处淤青后,总是会伸着犹如羊脂白玉雕刻成的右手给他揉捏一会儿。 她心疼的看着叶仙,心中怎么也不是滋味,就算姐姐想要将仙儿培养成天下第一的高手,也用不着下这么狠心的手,仙儿算起来也只是六岁,怎么能承受这样的痛苦? “这样的痛苦并不算什么,我能够感觉到,她是真的想要教我本事。”叶仙扭回头去看怜星,语气轻松并不像浑身是伤的样子说道。 怜星见着他这副模样,哪里能猜不出他是想让自己不要担心,这些淤青并不全然是由拳脚之力导致,其中每一处还包含着姐姐那凝而不散的明玉内劲,此刻他明明承受着寒气噬骨的痛楚,竟然还想着安慰自己。 “你这孩子,现在就这么体贴人心,将来还得了?”怜星说着,按在叶仙后背的手力道不禁轻了几分。 叶仙嘿嘿笑道:“要说体贴人心,世上应该再没有像二师父这样体贴的人了。” 这样的话是怜星第一次听到,也是她第一次被人说体贴,心中竟是有些异样。 “如果你的话是对江湖中任何一个人说,他们一定会觉得你是白痴,移花宫杀人不眨眼的二宫主,怎么可能会体贴别人?” 然而说是这样说,怜星脸上还是荡漾出了动人的笑容,比任何一次笑都好看。 …… …… 叶仙随邀月习武的日子很漫长,也很痛苦,修习拳脚会落得满身淤青,练习剑法就会多出一身伤痕,也就是练习轻功的时候会轻松一些,最多就是跑的双脚磨到全是水泡。 看着面前那个穿着纯白色麻衣的少年,邀月那张仿佛被时光冻住的脸庞上流露出了很容易就能被人发现的满意,现在的江湖,除了自己与怜星,以及那个闯入恶人谷不知生死的燕南天,谁还会是他的对手? “大师父,今天不练了吗?”叶仙见着邀月似乎没有像往常一样有出手的想法,好奇问道。 邀月嗯了一声,说道:“如今我之所学尽传授于你,你我之间相差的,不过是岁月的积累,再练下去,也只是空废时间。” 山顶上的崖坪风貌如旧,仍是被齐人脚高的青草平铺着,叶仙如是听到了世间最美妙的音乐,兴奋的向着崖外呼喊了一声,然后毫无形象的往草地上躺去。 纵然他两世为人,心境相对来说要比常人坚定,可每天练武时被人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心中或多或少也有不痛快之处,想到就要结束这样的生活,不由得心情激动宣泄了一下。 “哼。”邀月走在他身边,然后坐在草地上,声音像是寒天里的风声般说道:“你是我邀月的大徒弟,便应该要有着移花宫应有的风度,在移花宫还好,日后若行走江湖,莫要再像这般毫无风度。” 叶仙将一束落在脸上的青草拨开,将脑袋枕在邀月垂在地上的白裙上,这世上大概也只有他敢这么做。 “大师父,以前的你绝对不会这样说教我。” 邀月看着他那双如同星辰一样明亮的眼睛,问道:“那本来的我应该会怎样?” 今日山上的风比往常大了很多,将邀月双臂外的广袖吹得簌簌作响,也露出当中那一双满是针孔的双臂。 叶仙仔细的去看那些伤口,没有发现新伤,唇角满意的翘了起来:“大概什么都不会说。” “所以你是想说,人总是要变的。” “大师父果然是大师父,您这一双眼睛好像能看到人的内心一样。”叶仙从草地上起身,双手托在身后与邀月并肩坐在一起,说道:“在很早之前,我听一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不是永恒的,她一直在变,所以生活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也都在变化着。” “就像大师父你,在我来到移花宫的这十四年中,应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会关心别人。” 邀月面上流露出了思索之色,但很快她就想明白了叶仙这句话想要表达的意思,脸上的表情骤然变得一冷,气机也随之向外吐露,周身外的无数青草都染上了一层白霜。 “但有些结果,就应该按照本来的轨迹去发生。” 白衣在山间飘荡,作为当世武功第一的邀月,轻功同样也是当世第一,只是在眨眼之间,就消失在了崖上。 叶仙将眉梢上的白霜抹掉,看着刚刚邀月离开的方向,这一次,他是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 “虽然你嘴硬不承认自己变了,但事实上你就是变了。” 他起身走在青崖边,整座如同绣在画上的绣玉谷映入他眼中。 “这里好看的和有间酒馆一样,那就应该一直好看下去。” …… 外界应已入秋,故那颗长在移花宫大殿外的梨树早已不是满树银花,而是长满了一颗颗饱满的黄梨。 一只修长的手伸向梨树,将一颗黄梨摘下后,很快就发出了汁水被人咬破的声音,清晰的传在了楼阁中抚琴的怜星耳中。 怜星按住琴弦质音,抬头看向那个少年,嘴角宛然一笑,这些年来,她笑的次数明显增加了很多。 “二师父,仙儿还是第一次听到你弹琴呢。”叶仙一边吃着黄梨一边走进楼阁,随意的找了一个边角坐下说道。 怜星说道:“昨天听到无缺练琴,想着竟是好多年没有碰过琴了,就想着看看忘了以前的琴技没有。今日没有随你大师父练武?” 叶仙摇头,说道:“大师父说了,再像前几年练下去也没有意义,今后我算是自由了。” 怜星听后,伸出没有带着手套的右手握向叶仙手腕,自从他随姐姐练武开始,自己就再也没有探知过他的武功,只是从这些年每次给他治伤的时候能够察觉到他的精气神每隔一段时间都在变化,而今,他一身气机内敛似玉,境界竟是快要到了明玉功八重,以着他的聪明劲儿,也确实没有必要再随姐姐练武了。 “很好。” 怜星松开少年的手腕,没再言语,继续拨弦弹琴,少年也没有出言打扰,专心的听着琴音去啃手中的黄梨。 第八章 桃花林中的师兄弟 对于花无缺来说,在移花宫的每一天比所有人都要忙碌,因为他除了练武,还要学习琴棋书画,这是邀月的意思,基于某个在移花宫不能提起的禁忌,花无缺必须是天底下最完美的男人。 绣玉谷某处,一树树桃花娇艳的开着,时不时会有几片被风吹下的桃花落在地上,然后逐渐将小路染成粉色。 叶仙倒背双手踩着桃花,看着周围的桃花慢悠悠的在桃林中走着,一身白色麻衣异常显眼,很快被一位守在林中的侍女发现。 侍女叫做荷露,与花无缺年岁相仿,身穿一身移花宫制式的素白侍女服装,她能被移花宫选中,容貌自然也不差,放在宫外足以是千里挑一的美人。 荷露对着叶仙欠身行了一礼,声音如同黄鹂鸟一样动人说道:“见过大公子。” 叶仙点头示意她不必多礼,问道:“小无缺在做甚?” “回大公子,二公子此时在作画,我带您去见他。” 叶仙摆手,说道:“你就在此候着吧,我去就行。” 桃林并不小,叶仙走了半盏茶的时间才来到一片空地前,空地上没有什么精心的布置,只修着一座凉亭,亭中放着书案椅子,此时正有一位十四岁的少年专心作画。 许是这少年太过专心了些,他并未发现叶仙到来,也没有听到叶仙进入亭中的动静。 “画中桃花动静皆有,亭内本应有人,你却没有画人,怎么,我家无缺是想着去外面看看?” 听到声音,花无缺才发现亭中多了一人,他也没有惊讶,因为在谷中除了两位师父与师兄,没有人能悄无声息的接近自己。 他放下画笔,温文如玉的脸上闪过一丝欣喜,看向叶仙问道:“师兄,你不用找大师父练武了?” 除了过年,平时花无缺少有能见到叶仙的时候。 “今后应该是不用了,小无缺,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花无缺看向桌上将成的画作,年岁较小的他脸上还藏不住情绪,又从刚刚见到师兄的欣喜变成失落,说道:“每天大师父都要和我讲上一些江湖上的传闻,听的多了,就想要出谷去看看,可是大师父说我不能出谷,因为那个叫做江小鱼的人还没有走出恶人谷。” 叶仙看着他的眼睛问道:“那么你想杀江小鱼吗?” 如果发问的是邀月,甚至是怜星,花无缺一定不会犹豫的点头说是,但在叶仙问过后,他却沉默说道:“无缺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是善是恶,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虽然大师父说他是移花宫的仇人,但我总觉得大师父在瞒着什么,所以我不想杀他。 但是,我又没有办法知道所有,没有办法不能不杀他。” 叶仙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么多年来,他虽然没有与花无缺相处很长时间,但他却亲眼看着花无缺一步一步的褪去稚气,当然不愿看着他按照怜星的意思去杀自己的同胞兄弟,即使本来的结局是两人都没有死…… 但是最后,二师父死了!大师父疯了! 没有两位师父的移花宫,那还算是什么移花宫? 今日他本来是想靠着自己即将突破第八重的明玉功与邀月一战想要看一看与她的差距,然而邀月却没有遂他这个想法,当然,这也不代表着他日后没有机会试探邀月的武功,但是,邀月走时展露的轻功境界让他明了,他们之间的差距很大,大到再过几年后他还是没有办法阻止邀月对江枫的报复。 所以他在离开青崖后就决定,既然在移花宫再过四年不能阻止,那就去江湖中寻找机缘,就不相信自己这个穿越者还斗不过大师父这个土著。 “好孩子。” 说完这句话,叶仙像是松了一口气一般,神情顿时变得放松起来,他坐在凉亭一角,靠着没有上漆的亭柱,在腰带位置处解下一个黄皮葫芦,扭开盖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江湖豪客模样,将葫芦拿至离嘴巴一寸位置,就那么的往嘴中倒起了酒。 花无缺对师兄这般毫无风度的样子早就见怪不怪,事实上,他与师兄每次相处时都是现在这般,他在一边习武、练琴、写字,师兄就在一旁这样喝酒,直到一葫芦的酒被喝完,当然,两年前师兄还没这么光明正大。 过了片刻,花无缺将桌上的画画好,见着叶仙还在喝酒,终于将忍了很多年的好奇问了出来:“师兄,酒有那么好喝?” 叶仙咂巴了两下嘴,似乎还在回味刚刚的入喉的酒味,说道:“也就一般。” “师兄似乎是从五年前开始喝酒的,那个时候,师兄轻功还比不上二师父,可因为喝酒被二师父捉到不知被追着打了多少次,若是味道一般,无缺应该不会每次在见到师兄后师兄都在喝酒。” 叶仙不禁想到了几年前,自己偷酒喝时被怜星追着在绣玉谷到处喊救命时的狼狈境遇,而身旁这傻乎乎的师弟真的以为自己要被杀死,跪在二师父面前哭着说要杀就先杀他那憨样,“扑哧”笑出了声。 “酒的味道确实一般,可是这世间,只有酒能消解人不好的心情,但是,喝多了,会上瘾的。” 花无缺很诧异叶仙的话,问道:“像是师兄这样洒脱的人还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而且还是在五年前,那个时候,师兄也不过才十三岁吧?” 叶仙摇头,沉默良久后,他像是醉了一般说道:“在很早的时候,因为一些丑陋而不幸的遭遇,让我很难相信人和人之间的情感,但没想到,被两个不入流的江湖人捡到后让我不得不再次相信,而来到移花宫后,又一次让我不得不信……” 花无缺更为不解,二师父曾与自己说起过,师兄的义父义母是关外的一对夫妻,他口中两个不入流的江湖人说的应该就是他们。 他来移花宫是四岁,此前被那二人收养过两年,两岁的人能有什么记忆,又哪里记得清有什么不幸的遭遇?但师兄又怎么会骗自己?很早的时候,难道是师兄能记得前世? 叶仙看着花无缺思索不解的模样,意识到自己今日的心境太过起伏,借着酒劲说了一些很扯淡的话,便拿起葫芦在花无缺眼前晃了晃,问道:“要不你也来点儿?喝了之后,你就知道酒的味道如何了。” 闻着面前葫芦中飘出的酒味,又见着师兄脸上一副你若不喝绝对抱憾终身的表情,花无缺暂时打消了思考到底有没有前世这个从来没有人能解释清楚的问题。 他沉默了一会儿,扭头看向亭外,没有别人,然后有些木讷的点头接过葫芦,像是喝水一样的喝了好大一口。 “咳……师兄,这酒怎么还呛人呢?而且一点都不好喝。” “酒怎么会呛人?看来,小无缺你不适合喝酒。” 第九章 江湖,江湖 次日清晨,叶仙在自己婢女荷霜的服侍下,换上了一身崭新的白色麻衫,婢女本是要给他打理头发,寝室的门忽然被怜星推开。 “荷霜,你下去吧。” 荷霜低头,欠身道了句是后,离开寝室。 然后怜星走在叶仙身后,拿起桌上的木梳接替了荷霜的活计。 “小无缺那张嘴……二师父,我本来是想收拾好行礼再与你道别的。” 此时怜星大概并不开心,听到他的话后,伸手捏住他的耳朵,说道:“你要离开移花宫去江湖闯荡这么大的事,竟然只与无缺提前说了。” “好疼,二师父你要是再扭,我这耳朵就掉下来了。”叶仙迅速一脸求饶的说道。 “哼!”怜星收手,继续给他梳理头发。 “这么些年,真是白白对你好了。” 叶仙看着铜镜中怜星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说道:“二师父,我这不是怕你不同意嘛?” 怜星没有回话,其实叶仙也不用解释,两人一直都是移花宫最有默契的人,怜星之所以生气,并非埋怨叶仙只与花无缺说了要去江湖闯荡,而是她确实不愿他去江湖闯荡。 尽管他的武功超越了太多江湖中的一流好手,但行走江湖,从来都不是单靠武功高低就能行得通的。 看着手中的发丝再也没有了一丝杂乱,怜星拿出一根如同蝉翼般透明的玉色发带,她一边去给叶仙束发,一边说道:“行走江湖,不能轻信于人,尤其是女人。” 叶仙微眯着眼,似乎在享受怜星那一双手在自己发梢上来回穿插的感觉。 “在江湖,我只相信二师父。” …… 整装待发,怜星将腰上的剑解了下来,亲自给叶仙系在腰带上的挂扣处,这柄剑是她的佩剑,叫做青梅,很多年前,是邀月在行走江湖时杀了前任江湖第一剑客后得到的宝剑,剑不算长,一尺八寸,很细,却很锋利。 “你既然行走江湖,哪里能没有一件趁手的兵器,这剑先借于你,等你日后寻到合适的剑,再还我。” 叶仙左手按在剑柄之上,第一次弯腰以弟子礼去拜谢怜星,说道:“二师父,弟子走了。” “我送你出谷。” …… 随着那抹白影逐渐被山色淹没,怜星才收回视线,她的身旁,不知何时到来的邀月似乎与她一样,也看了很久。 “明明江湖中已经很少有人能做他的对手,但他离开绣玉谷,我还是有些担忧。” 邀月很少会关心人,所以怜星就像是听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的话一样,极是讶然的看着姐姐。 移花宫里,甚至是整座江湖,基本没有什么事能瞒过邀月,对于叶仙要行走江湖,邀月早已知晓,在叶仙离开寝室后,她就在暗处跟着。 “这小子,很懂得如何揣摩别人的内心,而这样的人,总是讨人喜欢,就是我都不得不承认一点,我很喜欢他。” 怜星知道姐姐所说的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但姐姐的话依旧让她感觉到震惊,可转念一想,仙儿这样的人,又有谁能不喜欢他? “师兄走了也不说一声,都怪我昨天中了他的激将法,书中说的果然没错,喝酒误事。” 一间小院里,传来了花无缺恼怒的声音…… …… 叶仙刚走出绣玉谷没过了半个时辰,天空中就飘起了延绵不觉的秋雨,好似也因为这场雨的落下,绣玉谷外的群山在顷刻之间就露出了枯败之象。 还好荷霜准备的行礼中有一柄油纸伞,叶仙倒不用担心还没出师门多远连江湖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先成了一只落汤鸡。 他撑伞行于雨中,周围迟暮青山相伴,此时境遇,好生感受,竟也不算糟糕。 …… …… 峨眉山,位于蜀地西南,地势陡峭,山峰多如星辰汇聚,当地县志有云:云鬘凝翠,鬒黛遥妆,真如螓首蛾眉,细而长,美而艳也,故名峨眉山。 峨眉山这个地方,离着中原朝廷实在有些距离,故历来朝廷对此地的管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少难以在外容身的江湖黑道人物都选择在此处落户。 好在是此地有着坐地户且是江湖名门正派的峨嵋派坐镇,那些隐居在此的江湖人平时除了吃喝拉撒外,也少有人敢做为祸乡里鱼肉百姓的事。 峨嵋主山下有一峨嵋镇,镇上繁荣在地大物博的蜀地都属少有,这还得全赖峨嵋派的功劳,江湖中能被人成为正派的门派,门中至少得有一两位一流高手,门徒怎么说也得三五百人,平时要造福乡里,有恶人山匪为祸要去集结门人去除恶,如此才能称的上名门正派四字。 尽管近些年峨嵋派的名声与以往相比还是没落了,但峨嵋派的神锡道长毕竟是江湖一流人物,这些年带着弟子杀了不知多少从外面来到峨眉的恶匪,整座峨眉山地界不敢说,但峨眉主山的脚下,绝对没有人敢做一件恶事。 没有恶事,百姓们就生活的痛快,而也因为峨嵋派的名声,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江湖人上山拜见或是参观,这在主山下的镇子就成了他们的落脚点。 自然而然,峨眉镇就繁荣了起来。 一间客栈中,当中的客人几乎每一个都带着刀剑,说话谈吐不外乎就是近来江湖中发生的大事。 “听说了吗?昨日峨嵋派掌门神锡道长被一个白衣少年打败,而那少年,全程只出了一剑。” “一剑,也太夸张了,神锡道长何等人物,被一白衣少年一剑打败,那咱们这些人岂不是被那少年看一眼就死了?” “他说的是真的,某家昨日刚好应峨嵋派中的一位好友在其中做客,有幸亲眼瞧见了打斗场面,确实只用了一剑。” “江湖中竟然出了此等人物,敢问那少年何门何派?” “这个,怕也只能去问神锡道长了。” 第十章 峨眉山地宫 叶仙离开移花宫,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峨眉派,一来练武这种事情,到了一定的境界还想要继续提高,须得领略天下众家武学之妙才成,就像自古读书人中流传的那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闭门造车哪能成就圣人?尽管峨嵋派已经山河日下,可底子还在,那神锡道长也绝非庸人。 二来,熟知这个时空前因后果的他,清楚峨眉山地界有一地宫,十大恶人之一的萧咪咪就占据其中,这还不是关键,那座地宫的原主人叫做欧阳亭,是燕南天还是少年之时江湖中威名最盛的大侠,其曾共邀当时天下五大高手共创一门神功。 五大高手被这欧阳亭说服,随后一齐去了地宫共悟功法,竟真的悟出了一门博取几人之长功夫,只是没曾想,欧阳亭明着感激五人功劳,将这门神功取名为《五绝神功》,暗地里却偷偷练习,神功一成就将那五人全部杀死。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妻子是被他曾灭门一家的遗女,在他最得意的时候送来一杯毒酒,没顾得上神功大成再在江湖中振自身威名,就身死在了地宫之中。 那本《五绝神功》也随之留在了那里。 对于击败神锡道长,叶仙用的不是一剑,而是出了一共三十六剑,领略完峨眉剑法掌法后,他才一剑将神锡道长打败。 之所以有峨眉镇上的传言,也是神锡道长这人磊落,看过叶仙那一剑后,知道这位来自移花宫的少侠是想领略自家功夫,所以才多出了三十六剑,他当时当着门人的面就坦然言道,少侠若想败贫道,只需一剑足以。 清晨刚过,峨眉山上,一处广阔道院中,叶仙看着十二位主动拿剑来问自己赐教的青年道士,神色轻松的将腰间那柄短剑青梅拔出。 这些道士,倒不是恼怒自家掌门被一少年轻松打败想要与叶仙做过一场找回场子,而是近些年峨眉因为江湖大派的名号,门中弟子因此懒惰导致于门内青黄不接。 神锡道长落败非但没有让他们觉得羞耻,还说那叶少侠是移花宫的弟子,打败掌门也是情理之中,可他终究是一个人,移花宫除了他也就是江湖顶尖的两位宫主武功绝巅,咱峨嵋派弟子单论武功确实不如他们三人,但咱们人多,人多打人少,也不怕他移花宫。 神锡道长听到这些话后气的咬牙切齿,今日一早,就先与叶仙商量了一下,后就拿着鞭子抽着还像个样子的十二位门内后辈弟子来到了这处道院找叶少侠领教一下,让他们好好的清醒一下。 十二位青年道士领头那人,还算懂些礼数,向着叶仙行了一礼后,说道:“叶少侠,我们本来不愿以多欺负少侠一人,奈何今日被家师打着骂着来到此处来找叶少侠比剑,师命难违,请您莫怪。 我派有一阵法,唤作十二地支归一剑阵,顾名思义,就是先集十二人之力再辅一人,前些年十大恶人之一的萧咪咪也不知道脑袋哪里不正常,偷偷潜入我派想要一窥我派武学,被我们十二师兄弟以此阵法刺其三剑,狼狈离去。” 叶仙将头上发带系的紧了一些,语气平和说道:“诸位,请。” 十二道人也就是放在同样为名门正派中人中武功上差些,可若与那些江湖二流门派中的弟子们而言,都能算作是派内底蕴的存在了。 领头道人将剑指向叶仙,说道:“叶少侠,可要小心了。” 随着他话音一落,场下十二人阵势骤然结成,以领头那人为先,剩余之人在其身后依次排开,然后,十二柄映着阳光的锋锐长剑出鞘,指向叶仙。 瞬间,整座道院都充斥着森然剑光,随着一道喝声,十二人脚步整齐向着那白衣少年冲去。 叶仙神情不变,心中却是不禁赞叹峨嵋派这十二地支归一剑阵的气度,也怪不得萧咪咪会被此阵重创,看来那神锡道长,除了想让自己警醒他这些后辈弟子,也是想着不让自己轻看了峨眉。 …… 他将青梅平举于胸前,双脚离地而起,于空中留下道道白影。 随即,他向着那十二人刺出一剑。 这一剑,如飞鸿。 …… 本是在阵成后就犹如一个整体的十二人,当叶仙刺出这一剑后,在叶仙的剑还没有刺入阵中的时候,他们的双脚却如同被铁链锁住,前冲的身形站在了原地。 因为这一剑破开了他们十二人凝结生成的剑势,而看着这一剑,他们不知道要落在谁的身上,而他们的眼中,也只剩下了这一剑,以及这柄剑后的白衣。 十二地支归一剑阵,的确如先前那领头道人所说,先凝十二人之力再辅一人,但叶仙落下的剑,他们无法捕捉到轨迹,或者说他们不确定这一剑会落在哪里。 那十二人该集全力辅谁?如此这般,剑阵已破,既然剑阵被破,他们又怎么可能抵挡过这如剑仙再世的一剑? …… “昨日贫道虽败于少侠之手,也心服于少侠技艺,但却不想承认峨眉绝学就差人一等。没想过他们会胜过少侠,但也没想到,他们成阵之后仍不及少侠一剑。 少侠刚刚那一剑贫道在院外看了,竟是将移花宫掌法绝学移花接玉用于剑道,那一剑少侠远未用出全力,如今江湖,能与少侠论剑者,也只有燕南天与路仲远二人了。” 神锡道人在十二位弟子落败后,就现身在了道院当中,散掉一众弟子,脸上歉意、赞叹参半说道。 叶仙将青梅收回鞘内,笑道:“十二地支归一剑阵当属江湖顶尖剑阵,已是不弱于人,道长说峨眉今非昔比,我却觉得不然,光凭此剑阵,峨眉派威望就非一般人所能挑衅。” 神锡道人不禁又多看了叶仙几眼,这位来自移花宫的叶少侠年岁也就十八出头,先是败了自己,又败了十二地支归一剑阵,竟还能保持不骄不躁,此等风度,却是武林中少有人能及。 “少侠所言,贫道惭愧。” “对了,少侠所要寻的山谷已经被贫道派人寻到,就在主山西十五里地。” 叶仙行礼致谢,说道:“既然被道长找到那里,那在下就不留在峨眉叨扰了。道长,日后有缘再见。” 第十一章 萧咪咪 峨眉主山西十五里地的山谷平时少有人来,主要是这处山谷很深,周围几乎被峨眉山最高最险的山峰环绕,以至于整座山谷地形形似壶瓶,若是跌下去,想要再爬出来就是难如登天了。 叶仙站在一处崖口,绑好从峨嵋派拿来的绳子,随后拉着绳头,踩着崖壁不一会儿消失在了崖上。 他知道这处山谷很深,故在与峨嵋派索要绳索时拿了两条二十多丈的绳子,绳索用尽,他竟是还未到达谷底,所幸此时距离地面差不多还有十丈,周围山壁上也有几处隆起的山石,凭借着轻功倒是能轻松到达地面。 山谷地面是柔软的草地,周围有着枝繁叶茂的树林,在树林中,点缀着不少艳丽的山花,景象倒是胜于峨眉主山不少,只是太过安静了些,没有风声,也没有鸟兽觅食的声音。 叶仙坐在身旁清泉岸边的一块青石上打量着周遭环境,忽然,听到了一阵轻巧的脚步声,不一会儿,眼前就出现了一位挎着竹篮的绿衣少妇。 少妇应是有二十五六,体态轻盈,眉眼妩媚,她在看到叶仙后,似乎并没有想到还能在这座山谷中看到别的人,惊叫一声,随即面上露出喜色。 “这座山谷平时几年都不见得能看到一人,就算看到,也是从山上失足落下的尸体,公子是怎么下来的?” 叶仙看着绿衣少妇那双如同含着秋水般的眸子,问道:“我也问你一句,你是怎么下来的?” 少妇沉默会儿后一脸哀怨说道:“当年奴家来山中采药,不慎失足跌在这谷中,找了多年不见有出路,最后也只能想着办法在这里活下去,好在谷中……” 叶仙从青石上起来,腰间的青梅不知何时出鞘,他身影一晃,青梅那如同由冰霜雕刻的剑身就落到了少妇的眉心之前。 “带我去地宫。” 少妇没有想到眼前这位长相看起来连自己都不禁要去嫉妒的少年,会毫无理由的拔剑指向自己,更没有想到,在江湖中,有人的剑会这么快。 她神情慌张,但并没有被这一剑吓破了胆子,语气不解带着畏惧说道:“我不知道公子说的地宫是什么,奴家在这下面生活了多年也从来没有见过地宫。” 叶仙淡然说道:“我知道你是十大恶人中的萧咪咪,如果你还要装傻,那你就只能死了。” 绿衣少妇察觉到了剑上传来的杀气,终究还是胆颤心惊了起来,自己在谷中隐居了十多年,从未被人找到过踪迹,这人竟是轻轻松松地道明了自己身份,而且,他的武功还是这么的恐怖,恐怖到足以轻松刺出一剑就能杀了自己。 “敢问公子是哪里人士?” 叶仙说道:“移花宫。” 萧咪咪的神情变得更为惊惧,如今那些初入江湖的人对移花宫的了解可能仅仅知道那里是江湖中的禁地,然而她是成名多年的十大恶人之一,是江湖中少有的一流高手,她经历过许多年前江湖被那两位宫主压得喘不过气的时代,很清楚移花宫为什么是江湖禁地。 萧咪咪没有去问移花宫怎么会有男弟子,因为单凭他能拥有随时杀死自己的手段就足以证明他是移花宫的人。 “奴家不问公子来地宫有什么目的,只问公子一声,事了后公子会不会杀了奴家?” “十大恶人的头颅很值钱,每一颗都能在官府中换取黄金百两。”叶仙将手中的青梅收回鞘中,说道:“但就是你们十大恶人所有人的头颅加起来也比不上移花宫里随处能见到的灯盏值钱,况且你萧咪咪又没有惹到我,事了后我为什么要杀你?” 萧咪咪沉默的看着地面,临了,她还是无法忽略刚刚那一剑的恐怖,不说地宫在哪里,现在就要死,说了,最起码还能赌一赌。 “奴家相信公子,公子且随我来。” …… 地宫的入口很隐秘,在一棵活着却被掏空了的大树主干之中。 而此处也不愧是当年江湖威名最盛的欧阳亭所修,一路借着灯火光芒,叶仙所见尽是雕刻精美的石壁,还有一处处通往无数石室的通道,而且,明明看不见一处通风口,入鼻的空气非但没有应有的潮湿腐朽,反而与在地面时相差不多。 来到一处灯火通明的大殿内,萧咪咪将叶仙奉在主坐之上,恭敬地站在一旁,开口说道:“奴家在地宫中生活了十多年,故这座地宫没有奴家不知道的地方,这里修的倒是不错,也藏着不少金银财宝,应该没有少侠能瞧上眼的东西。不知……” 叶仙看向萧咪咪,他所掌控到的藏有五绝神功之地的线索只是前世看书时当中的一段情节,具体方位书中并未具体描述,想要找到其间所在,还是需要萧咪咪的帮助。 “这座地宫是欧阳亭所修,有着一间极其隐秘的暗室,其中放着一本秘籍。你去叫你的人,将地宫中所有的角落都好好检查一遍。” 萧咪咪眼神一动,欧阳亭当年在江湖的地位不比如今的燕南天差,一本让移花宫来人都想要得到的秘籍,那…… “你若是一个聪明人的话,就应该时时提醒自己不要产生一些我不喜欢的想法。” 萧咪咪骤然生出一身冷汗,急忙低头陪笑说道:“奴家不会的,现在就去招呼手下去找暗室。” (感谢笑看停尸间的400币打赏) 第十二章 五绝神功 寝宫中,萧咪咪换上了一身暴露的大红色长裙,裙摆外侧漏出的两条修长白腿重叠着,平时若是见她这个样子,周围那些穿着宽松罗衫的男人们一定会跪着围在她身边逗她笑,而此时这些人,却一个个低着脑袋在地上跪着。 “你们给我听好了,不要放过地宫中的任何一个角落,若发现哪里有可能藏着暗室,第一时间去殿中找我与那位移花宫的公子,找到的人好处绝对少不了,如果没人找到,你们就别想吃饭,直到找到为止或是饿死。” 萧咪咪的声音不再像往常那样能勾人心魄,她的声音在周围那些男人耳中,冷的像是被李大嘴附身,似乎下一刻就要将他们所有人吃掉。 没有人出声疑问地宫中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移花宫来的公子,也没有人好奇为什么自己这些人要搜寻地宫,他们在萧咪咪话音一落后,就慌张的跑出寝宫,去搜寻不知道在哪里的暗室。 如果找不到,真的会被主子饿死。 寝宫中没有别人后,萧咪咪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往唇上涂抹了一层朱砂,让她看起来更为妖艳妩媚。 …… 大殿里忽然一阵香风扑鼻,萧咪咪端着酒菜来到叶仙身边,将酒菜放在殿上主座旁的案桌上,弯腰让胸前的绝美风景若隐若现。 “奴家已经让他们去找,公子先吃些酒菜稍作等候。” 叶仙瞥了一眼萧咪咪,说道:“倒酒。” 萧咪咪白齿轻咬下唇,她换了衣衫,抹了妆容,不无想看看能否凭着自身美貌去勾一勾这移花宫来人,若是可行,或能在找到欧阳亭的秘籍后他能让自己看上一眼,没想到,他看向自己的眼神是那么的随意。 十大恶人中的迷死人不赔命萧咪咪,在江湖中除了从没杀人却让无数人心甘情愿去死的恶名外,还有一样在江湖中同样出名,她有着一张能勾动男人内心的脸,就像在地宫之中的那些甘愿为奴的男人,很多并非是她自山谷外捉来,而是心甘情愿的留在此处。 只是她不会想到,叶仙重生后接触最多的两个女人,随便一人,就能让她自惭形秽。 萧咪咪先是用壶中头酒清洗了一下杯子,又端着酒隔空往自己嘴中倒了一口喝下,示意酒与杯子都没问题,这才给叶仙倒酒。 事前,她也曾想过给酒中下药,让这个移花宫的男人死在地宫,自己将欧阳亭的秘籍占位己有,可一想到在地宫外那不似人能刺出的一剑,想到可能会有移花宫的报复,这个念头刚刚产生,就被她打消。 …… 地宫占地很大,连着各处通道石室,加起来也有着五十多亩地,萧咪咪的手下一般不会超过八个,搜寻起来,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 殿中,叶仙一人独饮,五壶酒入腹后,殿外才传来一道满是惊喜的声音。 一个赤脚英俊的男人急切的跑入大殿,跪在地上兴奋说道:“主子,我找到了,东十二室地下的一块地砖下面,是空的。” 萧咪咪挥袖让他退下,看向叶仙:“我带公子去。” …… 翻开东十二室的地砖,萧咪咪点燃了一只火把,当先进入了地板下的通道之中。 二人走了五六丈,眼前逼仄的通道豁然开朗,出现了一间空间极大的暗室,在火把火光的映照下,能够看到暗室中存放着一排排摆有武器或是精美器物的架子。 萧咪咪不禁深吸了一口气,她能以一介女子的身份成了江湖人闻风丧胆的恶人,眼力绝不是差的,那一件件器物兵刃加上那些器物,初略算一下至少得有个上万两的金子。 “公子,原来这里还放着这么多的好东西,也怪不得那欧阳亭能修得起这么大的地宫。” 叶仙边走边道:“欧阳亭,明面上是当年无数人敬仰的大侠,暗地里却仗着武功做了不知道多少抄家灭门的事,这里有这么多财宝,不足为奇。” “呵,原来是这般……这江湖,有的时候恶人和好人还真是不好往明白的分,奴家虽是十大恶人其一,可长这么大,灭门这样的事还一次都没做过呢,他欧阳亭倒好,正道的领袖人物竟专门做抄家灭门的勾当。” 说着,两人来到一间石室,萧咪咪拿着火把将石室内的几盏残烛点亮,石室变亮,室内的布置也变得清晰起来。 此前这里应是一间供人练武之地,内里家具简陋,石室深处,立着两个死去很久的尸骨。 两人都不信鬼神一说,看到尸骨神色如常,一齐走近去看。 “从他们身上的伤来看,一人死于一门极为恐怖的爪法另一人则死于一门内劲浑厚的掌法。” 叶仙扫过几眼尸骨后,说道:“是当年江湖五绝之中的两人,秘籍不在这里,换一间石室去看看。” 萧咪咪却是好奇当年五绝为何身在地宫中,跟着叶仙的脚步,追问道:“为什么五绝在这里?” 叶仙也不隐瞒说道:“欧阳亭见识过年轻时候的燕南天出手,他很怕自己的地位被燕南天抢去,可那时他就已经无法杀掉燕南天了,就只好邀请当时的天下五绝共同创立一门神功。” “哦,接下来我大概就知道了。”萧咪咪眯着双眼说道:“神功创成,而以着欧阳亭习性,必然不会让其余几人都掌握这门绝学,所以,他们都死了。” 接着,二人走过几间石室后发现了剩余五绝的尸骨,直到进入暗室中的最后一间,看到了因为中剧毒身死而尸身没有腐烂的欧阳亭。 叶仙没有什么死者为大的心理,在尸骨鼓囊的衣襟处拿出一本古书,翻看了几下后,别入腰带之内。 而萧咪咪,则是在叶仙走向欧阳亭的时候,就退在了石室的门口处。 叶仙扭头,看向萧咪咪说道:“我说过不会杀你,就一定不会杀,你用不着戒备什么。既然已经拿到秘籍,我现在就会离开地宫,至于这暗室中财物兵器,就当是你陪我来此的报酬。” 萧咪咪表情错愕,难道这世上还真有在得了宝物后不卸磨杀驴的人? 在她回过神后,暗室之中,早已不见白衣踪影。 第十三章 龟山里 山重水复,少年当真是白衣仗剑行。 这半年,江湖中多了一位名号叫做白衣剑仙的一流高手,其人来自移花宫,出现于人前总是穿一白衣,容貌风姿与当年的玉郎江枫都不输分毫,而他在挑战蜀地无数名家高手时,手中的剑竟从未有过败绩。 蜀地江湖,人才济济,先是峨眉派掌门神锡道长在他剑下落败,后是与峨眉齐肩的青城派掌门三绝剑也败在他之手,再之后,黑道高手一棵松、独眼蛟等人被他杀死,算起来,蜀地黑白两道有名的高手都折在了他剑下。 这样的人物,不是剑仙又能是什么? 对于白衣剑仙,江湖人坐而闲谈的时候,不禁有江湖老人想到了许多年前,江湖风流被两个女人夺去六成,移花宫多年不出,而今再有人出,亦如当年……移花宫,好生浑厚的气运。 …… 缓慢的牛车走过刚被一场春雪浸润的山路,在地上留下了两条深深的轧痕,车夫手里拿着鞭子,时而打一下那惫懒的老牛别让它走错路,又时而扭头去看躺在车中看书的少年侠客。 真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明明他给自己的车钱都能雇上一辆上好舒适的马车了,今天一大早却非要坐自己这慢悠悠的牛车。 叶仙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对待生活的态度永远都是随心所欲,牛车慢但却能让自己好好享受初春的山路风景,再一边看书,一边饮酒,不比在马车上舒坦? 他手中的书,是半年前在峨眉山地宫中取到的《五绝神功》,若说这五绝神功,也不亏是集结了当年江湖六大顶尖高手所创,其中不仅记载着江湖各大门派中最精妙上乘的招式,还有一门独特的内劲法门能让这些招式圆润无暇的衔接使出,与叶仙前世看武侠小说中的一门叫做《小无相功》的内功特性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与《明玉功》相比,《五绝神功》还是略逊色一些,无论是境界还是内劲玄妙之上,都差着不少,说到底,这门功夫的根基还是在当初所创六人所学之上,秘籍是一等一的,但投机取巧之意太为明显,多少还是有些杂而不精的意思。 叶仙之所以要取这本秘籍,先前是有用其来开阔自身眼界的想法,以及给移花宫添上些底子,之后拿到参悟后发现,它竟能让自己在与人比武时更容易捕捉到别人出招时的妙处,这无疑是会缩短自己追上大师父境界时间的好书。 而今,自己几乎就要突破至极难到达的《明玉功》第八重了,行走江湖,果然比待在移花宫死练功夫要快些。 “公子,龟山到了。” 叶仙将书合上塞回腰带内,从牛车上跳下,与牛车车夫告别后,去看眼前那座既高又大的山。 龟山已经远离蜀地,风景也属一般,不算有名,但叶仙清楚,十二星相之首的魏无牙就在山上,其人早年得了一种罕见的侏儒病,身形短小,又长着一张似鼠像狐的脸,可谓是其貌不扬。 不过其善于机关之道,同时武功又是天下少有,一直是当年江湖黑道中的领头人物。 说起来,魏无牙这人与移花宫还有些恩怨,曾去绣玉谷找大师父提亲,被大师父出言拒绝,他却觉得大师父是在羞辱他长相,故两人大战于移花宫外,魏无牙不敌,被大师父打成了残废,如此恩怨就结下了。 这件事在当初江湖闹得沸沸扬扬,魏无牙也在事后再没出现在江湖之中,所有人都觉得,他是藏在一个地方潜心练武,以报当年移花宫被人打成残废之仇。 叶仙解下腰间的黄皮葫芦,步伐悠闲,一边喝酒一边向着龟山走去。 …… 叶仙来龟山,目标自然就是魏无牙,杀了最好,再不济也要打上一架,看看现在的自己与江湖中真正的顶尖高手是弱了还是强了。 山中太大,没有多少人类活动留下的痕迹,他大概走了一个时辰后,赫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他走在一处山腰上的平地,准备休憩片刻再寻摸个方向,刚准备喝上口酒,然手中的黄皮葫芦竟是空空荡荡的,他不禁自语调侃自己说道:“果真是看山不知山多大,一入其中悔断肠。” “你要是迷路了,我可以带你出去。” 少女特有的俏丽声音自一处林子中传来,不一会儿,走出一位穿着白裙背着竹篓的少女。 叶仙去看少女长相,发现她的眉眼与大师父竟是有着七八分相似,顿时清楚了她的身份,面带着笑意说道:“这世上还没有能困住我的地方,我只是在抱怨自己没有酒了。” 少女才不会相信这人胡言乱语,自己早就见他一个人在山中瞎转悠,现在好心出言相帮他还嘴硬,那就让他继续迷路,等到遇见猛兽或是饿肚子的时候后悔去吧。 “嘁,那怪我打扰你念诗的雅兴了。” 少女满脸鄙夷地说完,就哼着小曲向着平地一侧的土路走去。 “小妹妹,等会儿。” 少女停步,转身后一脸得意的说道:“如果你后悔刚才嘴硬,那么我可以告诉你,我好像忘记怎么出山了。” 第十四章 苏樱 看着少女一脸求我我就带你出去的傲娇样,叶仙摇头说道:“你可能会错意了,我是想问,你家中有没有酒?” 少女脸上一阵愕然,随即不禁恼火这人怎么不按常理出牌,有些生气,腮帮子微鼓说道:“你还在嘴硬,你觉得我不像是住在山里,所以问我家中有没有酒,这样你就可以跟着我出山了,可惜你打错算盘了,我就住在山上。” “你这小妹妹,还真有几分聪明劲儿,好吧,我承认是迷路了,但我刚刚的话半真半假,你那里到底有没有酒?” 被人说聪明,又看着那人服软,少女的气也就消了,满意点头说道:“有酒,不过你要帮我背着竹篓中的药回家,那样我非但给你酒,还会带你出山。” 叶仙将空酒葫芦系好,说道:“再好不过了。” …… 走过几条蜿蜒的山路,叶仙跟着少女来到一座位于山腰上的小院前。 小院周围地势平坦,种着十几棵刚刚开花的野桃,有小溪贯穿其中,清澈的水流便飘着零星的桃花,此时正有几只幼小的梅花鹿在溪畔饮水,颇有些世外桃源的感觉。 小院无墙,由着稀疏的竹竿围成,院子里的房屋也显着简陋,都是些铺了枯草的竹屋,少女像是不谙世事,并不觉得叶仙是个坏人,大大咧咧地推开竹门将叶仙带到院中。 指挥着叶仙将竹篓中的药材放在用以晒药的簸箕中后,少女指着草屋前竹椅说道:“女子只能带心爱之人进自己房间,所以就先委屈你在院中休息,我去给你拿酒去。” 叶仙笑了笑,坐在竹椅上,说道:“小姑娘家家的,规矩还挺多,不过你那竹篓可不轻,我背着它少说也走了三里山路,不拿好酒可不成。” 少女给叶仙做了一个鬼脸,进了屋中,不过一会儿,拿出一坛密封严实的酒扔在叶仙怀中,说道:“我不敢说它是天下最好的酒,但保证,它绝对是天下最独一无二的酒。” “哦?”叶仙将手中酒坛拆开封盖,将鼻子凑在坛口闻了几下,说道:“有人参、虎骨、朱果的味道,原来是药酒,不过一般人喝了它,会很难承受酒中的药力,喝了对身体反而坏处极大,酒确实是好酒,你这小姑娘却没有安好心。” “你这人看着不大,一口一个小姑娘的叫人家,也不怕折寿。”少女看着酒坛,笑眯着眼睛说道:“而且,是你要让我给你拿好酒的,知道它是大补的药酒,不敢喝了?” 叶仙好似是中了少女的激将法,在她说完后就抱着酒坛喝了好大一口后,说道:“区区药酒而已。” 少女见叶仙真的将酒喝了,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你这人好笨啊,等你一会儿浑身发热流鼻血的时候就后悔了。” “到时候后悔的一定是你。” “为什么?”少女止住笑容问道。 叶仙反问:“人热的时候会怎么做?” 少女一脸茫然,热当然是找凉快的地方,要不然将衣服……她俏脸上升起两抹羞红,一把将叶仙怀中的酒坛夺过,说道:“不行,你赶快随我到屋中,我给你解了酒中的药力。” 这下轮到叶仙大笑了:“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明明是你要让我喝这药酒的,而且,你不是说女子只能带心爱之人进自己房间吗?” “你……”少女急得直跺脚,然而她一时间又拿叶仙没有什么办法,急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呜呜……我就是心地太善良,才将你带来我的住处,早知道你是这样忘恩负义的人,就让你迷路在山中让野兽吃了!” 叶仙又将少女抱着的酒坛拿了回来,说道:“逗你的,我既然发现这酒药力很强,喝了,自然不会有事。” 少女眼泪还是往外流着,哽咽说道:“这酒的药力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好,内力没有二流根本吸收不了……呜呜,这下完蛋了。” “这还真是巧了,我一身内力正好是二流,不然怎么敢一人孤身到山中游玩?” “真的?” “真到不能再真。” …… 看到叶仙屈指轻松将一根竹子弹断后,少女这才止住哭势,不过却没有再搭理他,自顾自的在院中收拾起先前晒好的草药。 叶仙也没有继续去逗她,而是看着院外的山路饮酒,等着魏无牙来人。 少女叫做苏樱,是魏无牙的义女,因长相酷似邀月,被魏无牙从小收养在龟山上,为了将少女培养成邀月那种冷傲的性格,魏无牙从来不让人接触她,那些接触的,无论是谁,全部都被喂了老鼠。 “喂,你叫什么名字?”苏樱将院中的活计忙完后,见着那人一直在看外面的山路,问道。 叶仙没有隐瞒自己的名讳,说道:“叶仙。” “叶仙?”苏樱暗自嘀咕了一阵,然后像是发现了宝藏一般,张着小嘴惊呼道:“你就是那个白衣剑仙?” “如果江湖中没有第二个,那我应该就是了。”叶仙说道。 “看来你刚刚又撒谎了,明明比一流还要厉害,却说自己是二流。” 叶仙将脑袋枕在竹椅上,看着龟山上的湛蓝天色,问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来龟山做什么?” 苏樱坐在院中的另一张竹椅上,看着山路,说道:“既然你是叶仙,来到龟山,那只能是来找我义父打架了,不过我劝你一句,你最好还是趁他没派人来,赶紧离开龟山,他的门徒很多,而且他的武功很厉害。” 叶仙不以为意,拎了拎手中已经空了的酒坛,说道:“我在你这里都喝完一坛酒了,他应该派人来了。” “你这人怎么不听人劝?我说你赶紧离开。” “啧啧,按道理来说,他是你的义父,你现在应该想办法留我在这里,好让他杀了我,怎么胳膊肘还往外面拐呢?”叶仙看着苏樱问道。 苏樱单手托腮,说道:“我看人一向很准的,其实我在看到你后就觉得你不像是坏人,人既然不是坏人那就是好人,死了太可惜。” 叶仙将酒坛放在地上,起身拍了拍手,握向剑柄,说道:“终于来人了。” 院外山路,二十黑衣人手持长刀如黑云而至。 (诸位别留着推荐票哈,赶紧投了砸死紫衣。) 第十五章 魏无牙 二十黑衣人没有进到苏樱的小院,叶仙也没有停在苏樱的小院。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面不改色的将死之人。”院外,二十黑衣人中的头领看着叶仙冷笑说道。 叶仙问道:“你说,杀了你们,魏无牙会给你们报仇吗?” 黑衣人头领的表情一愣,明显没有想到叶仙会这样说,随即狂笑起来,说道:“你能找到师妹,也知道家师就在这里,想来不会是什么刚出江湖的愣头青,既然不是,那就是没有脑子的白痴,而我手中的刀,杀过不少白痴。” 说着,他拔出了刀,凶狠霸道地斩向了叶仙脖颈,明晃晃的刀身在极致的速度下就像是一道闪电。 但叶仙的剑更快,快过了场内所有人肉眼能捕捉到的痕迹,人们只是见着他的衣角晃动了几下,然后,黑衣人头领就摔倒在地上,额头上多出了一道涌血的剑痕。 叶仙走过他的尸体,手中出鞘的青梅剑身上不见血渍,他看向一众黑衣人,而黑衣人们像是看到了恶鬼一般,竟是都不禁往后退了几步。 死去的人叫做魏青衣,是洞主的徒弟,尽管洞主并没有将毕生所学传授于他,但他的武功境地依旧很高,杀过不少江湖二流高手,但是,却被这白衣人一剑杀死,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 他们没有畏惧逃散,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来杀那个敢亲近小姐之人,如果逃了,洞主的惩罚会比白衣人的剑更恐怖。 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剩余十九黑衣人持刀全部向着叶仙冲去。 …… 苏樱对无牙宫的人没有好感,她能感觉到平时那些人看向自己时藏得很深的淫邪目光,她相信,一旦某日义父不在了,自己的下场一定会凄惨无比。 她看向院外,不知为什么忽然担忧起那个惹自己哭了的人,尽管知道他不可能打不过那些黑衣人,可依旧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 面对着十九柄钢刀杀来,叶仙没有暂避其锋,事实上,他在与邀月习武的十几年来,从来没有退过,因为邀月不许他这样,理由是移花宫的人天生就应该要骄傲,而骄傲的人,怎么能够后退? 这样的理念刚开始被两世为人的叶仙很是鄙视,但后来跟邀月相处久了,他渐渐的认同了这个理念,而且到了很难再变的程度。 就像在峨眉山上的时候,他一人一剑去直面十二地支归一剑阵,此时,也是一剑。 这一剑,不是他移花接玉大成后犹如天外飞仙的一剑,而是在研读半年《五绝神功》后,感其纳天下绝学之理为己用的一剑。 所以这一剑的轨迹很复杂,就像是盛开在移花宫外的梨花,每一朵花都有各自的纹路,看似相像却并不相同,所以这一剑又很美,如同一整树梨花那样美。 白影掠过,如飞花漫天,那些黑衣人沉浸在了这一剑美丽之中,却没有发现,短剑早已划过了他们的咽喉。 …… “移花宫没有这样的剑,因为邀月与怜星并不善于用剑,但看着你这一剑,我好像看到了移花宫那满山遍野的花,看来,你确实是来自移花宫。” 哪里用得着人去通报,苏樱的院子有着无数双魏无牙的“眼睛”在暗处看着,先行而来的二十个黑衣人身死,自然还会来人。 一身麻衣的年轻人推着一辆轮椅从远处山道而来,年轻人没有什么出彩之处,就像他那身衣服一样,但轮椅上坐着的人,相信就是天下最博闻的人看到之后也会多看上两眼。 那人身子很矮,比七八岁的孩童还要矮上一些,然他的五官像一只老鼠,脸型又像是一只狐狸,看着不禁会让人汗毛倒立,世上竟有这么丑的人。 “还以为要再杀几波人,你这只老鼠才会出现。”叶仙一身白衣还自素净,持剑看向魏无牙说道。 魏无牙听着也不生气,而是看着叶仙那张让女人都要嫉妒的脸,阴恻恻说道:“再杀几波人,我无牙宫岂不无人可用了?你这后辈倒是长得好看,如果当年我也长你这样,邀月应该不会拒绝我的提亲,不过可惜了,我今天会将你这张脸撕碎。” “废话怎的这么多?难道你魏无牙这些年没有怎么练武,全练嘴皮子了?” 魏无牙朗笑几声,发出的声音如同夜枭在叫,说道:“希望你一会儿还是这么的牙尖嘴利。” …… 明明没了双脚的魏无牙像是一阵阴风般扑向叶仙,几乎眨眼的时间,便到了叶仙身前三尺。 这样的速度同样是江湖的极致,在魏无牙还没有被邀月打成残废,他的轻功就已经在江湖前列,十大恶人中的阴九幽不行,那时的燕南天同样不及,也只有邀月与隐退江湖的鬼童子能与他相较高低。 而他残废后,境界并没有垮塌,轻功说到底练的就是一口提纵之气,内劲流转间使身体身轻如燕,速度也就能变快灵活。 没了双脚,但他有双臂,有身体。 魏无牙的眼神变得狰狞,表情逐渐扭曲,就像他虐杀门下那些不听话的门徒时一般,向着叶仙胸膛挥出一爪。 这一爪,角度极其刁钻狠毒,正是其变数最多也是其最为引以为傲的幽冥鬼爪地狱十八杀。 …… 叶仙从来不会小看任何人,何况他此时面对着的是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超越一流的魏无牙,故在魏无牙离开轮椅的时候,他就向着前方踏出一步,手中的青梅也顺势刺出。 这一剑看似简单至极,却是封住了魏无牙挥出这一爪后的所有变数,只能让魏无牙与青梅以肉掌相抗。 魏无牙对敌经验何其老道,他直扑的身子霍然一顿,随即变爪为掌拍击在地上,因为他身形矮小,竟是直接躲过了叶仙这一刺。 然而他的攻势并没有因此打消,单掌拍向地面的时候,借着那一掌的反震之力,身子陡然变作一条直线,双腿如长矛般向着叶仙踢去。 …… 对于这出其不意的一击,叶仙神色淡然,此时收剑横档已然不及,他空着的左手划出一道精妙的轨迹,修长如玉的手上如是凝满了霜雪,向着魏无牙的双腿打去。 “砰”的一声闷响,两人掌腿相交,地上顿时因为两人内劲碰撞荡起了一圈尘雾。 因为魏无牙的存在对移花宫而言始终是一个侮辱与威胁,所以他有着杀了魏无牙的理由,而魏无牙清楚他的想法,故也有杀了他的理由。 所以两人不会因为两个回合未分胜负就罢手,地上的尘雾的因为两人的争斗变得越来越大,溪畔饮水的小鹿不见了踪影,院外十几棵野桃的花瓣就像是雨一样的落着。 …… 两人不知交手了多少个回合,眼见小院外的野桃就要落尽,终于在一次内力对拼后分开,叶仙退出三步,魏无牙借着反冲之力坐回到了轮椅之上。 叶仙持剑,风度依旧,只是一身不染尘埃的白色麻衣沾满了灰尘。 “先前让你抢了先机,现在该换我先攻了,魏无牙,这一剑杀你。” 他话音一落,白衣上的尘土被一身外放的明玉内劲震散,青梅上凝出霜雪,剑势如泼墨,骤然刺向魏无牙心口。 ^…… 没有人会怀疑这一剑的威力,因为当这一剑刺出后,无论是魏无牙身后的麻衣青年,还是魏无牙本人,眼里就再无了斑斓的世界,只剩下了那柄不似人间的剑。 魏无牙心中不解,更是恐惧,为什么这个移花宫弟子这么年轻却能将招式凝练到让自己这个老江湖还要叹为观止的地步,移花接玉明明是掌法,他用到剑法之上却不见有丝毫别扭甚至比本来的掌法还要强大? 若非是他内劲没有突破一流的桎梏,怕是在自己刚出现时,就要死在他的剑下了。 感觉到轮椅的后背在颤抖,魏无牙看向了身后的麻衣青年,本是畏惧的脸上忽然露出了笑容,我魏无牙怎么可能会这么容易的被人杀死? …… 青梅停了下来,鲜红的血刚刚顺着剑身流出后就凝结成了冰霜,叶仙将短剑拔出,从呛人的烟雾中走出,向着身后的小院看去。 少女早已不在院中,他摇头坐在地上,有些急促地喘息着。 为了保险去杀当年大师父都没能杀成的魏无牙,那一剑是他毫无保留的一剑,就是身具明玉功,一身内劲也去了七成。 只是可惜,竟是忽略了魏无牙本就自私的性格,让其在关键时刻让身后的麻衣青年挡剑,更是忽略了小院中的苏樱,她虽害怕魏无牙,但不明真相的她并不愿意看到魏无牙被自己杀死。 这江湖,果然处处有着变数…… 第十六章 黄山下的茶馆 魏无牙果然胆小谨慎,在叶仙剑下逃脱之后,龟山上所有的山洞在顷刻间都被机关堵了起来。 无牙宫中,听着向来面对山崩海啸都不曾变过神色的义父骂着极为难听的话语,苏樱两手互相攥着,那张还未张开却已经有着倾国之姿的脸看着地面一言不发。 不知骂了多久,许是发泄完了心中的火气,魏无牙才端起一旁桌上的早已变凉的清茶一口喝掉,然后变脸一般的满是笑意看向苏樱,说道:“樱儿不必自责,移花宫的小子来山上的目标本就是我,找到你也在情理之中,倒是义父还要和你说声谢谢,要不是最后关头你用出烟弹,义父还真不好从他手下逃走。” 苏樱没有抬头去看魏无牙,依旧低着脑袋说道:“义父自幼待樱儿极好,哪里用的着谢谢二字。” 魏无牙欣慰一笑,端起茶碗仔细端详起了少女,尽管他长相再配上那双枯黄的眼睛此时看起来有些猥琐,但他眼中没有一丝邪念,看着少女就像在好生欣赏一件精美的瓷器。 对于现在的经历,苏樱并不陌生,事实上,在她十岁那年,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被魏无牙这样观看,她从来没有去问为什么,不是不敢,只是觉得义父待自己极好,自己任他去看,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 可今天不知为何,她心中生出了一阵恶寒,也不知为什么,她想到了那个无论是喝酒还是出剑杀人都很好看的少年。 现在的他应该离开了龟山了,也不知道今后会不会有相见的时候,再见的时候还会不会再像是今日初见时的那样…… …… …… 没能杀死魏无牙,今后就很难有机会再杀死对方,叶仙心境没什么变化,就像他来龟山时本就想着,能杀死魏无牙最好,杀不死也要看看自己与顶尖江湖高手的差距。 总之达到了一个目的,很难杀死魏无牙不代表着没有可能,身为移花宫的传人,该有的骄傲与自信他向来不缺。 离开龟山,叶仙顺着山路往东而行,心中却在思量着今日与魏无牙的争斗,从结果来看,是自己胜了,但在彼时过程中,却是凶险万分。 自己出的每一招都必须毫无保留,精气神也必须要集中,若非被大师父揍了多年,就算明玉功在今日突破到了第八重,也不见得就是魏无牙的对手。 这些曾纵横过江湖的人,万万不能小觑。 …… …… 两个月后,江湖传闻再起,白衣剑仙先入湖广两地挑战各大高手,随后便去了中原,将中原第一大门派少林寺的一众高手都挑翻在剑下,此间,他的剑还是没有败过。 小船划过碧江,在宽阔江水与两岸青山的衬托下,它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沉在江底的泥沙中。 然而这条小船已经在江面飘了两天,船上的人也安稳躺了两天。 忽然,一只凄厉的鹰啼在江面上空响起,惊起了两岸青山中休憩的无数飞鸟,很快,苍鹰落在船上,向着船上熟睡的人又叫了一声。 叶仙揉着眼睛坐了起来,与苍鹰大眼瞪小眼,知道是自己让移花宫门人打探的消息到了,只是他心中疑惑,自己身上是装着定位系统还是怎的,传信苍鹰竟然能这么精确的找到自己。 掬起江水洗了一把脸后,叶仙清楚从这些苍鹰身上取信的“规矩”,将船头昨晚剩下的半只烤鱼递在苍鹰嘴前,见着它吃下之后,才将鹰腿上绑着的信筒取了下来。 信上记载的内容简短,只有几行小字:上月初五,黄山黑道高手陈海聪身死确为路仲远所为,现其人居于黄山东脚下,经营着一家茶馆。 叶仙将信筒重新绑回鹰腿上,苍鹰扑腾了两下翅膀,然后就飞在云霄不见了踪影。 月前,他刚从少林派离开,路遇一家自安徽而来的镖局队伍,搭伙之下闲谈,听对方一众人说起疑似南天大侠路仲远单人单剑将黄山上的恶匪头子杀了一事,便传信让移花宫门人调查此事。 之所以调查其人是否是路仲远,主要原因倒不是叶仙想要找对方比剑,而是他忽然想起,路仲远修习的内功心法为《达摩神经》,此法除却能凝练一身深厚持久的内劲,还含着一套瑜伽之术,辅佐内功口诀,可以易经洗髓。 他一身明玉功早已入化境,达摩神经对于他而言无非也如五绝神功一般增长些武道阅历,但二师父一定需要。 因为在整座移花宫,只有他知道,强大如仙的二师父怜星,心中一直在自卑着一件事,便是她一手一腿的畸形。 叶仙很心疼小时候她每次伸出左手要摸自己脑袋时又收回左手的动作,也不想她每日带着一只手套处了拿剑就不会再动用左手。 所以,无论路仲远的达摩神经对二师父一手一腿的效用如何,自己必须拿到。 …… 得知路仲远在黄山脚下的消息是真,叶仙一下子没了闲散行走江湖的想法,离开小船,重金买了一匹好马,昼夜不停的向着黄山奔去。 徐霞客那句“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还真没有多少吹嘘的意思,一路上黄山地界的风貌当真是包揽五岳,奇山怪石,险峰云深,让人目不暇接的景色一处接着一处,且这还没到黄山风景最好几座山峰上。 到了信件中所说的茶馆,天色已然转暮,大多数上山游玩的人早已归家,故茶馆中不见客人,只有一长相魁梧的中年人独自热水烧茶。 叶仙走入茶馆,中年人的一壶茶刚刚烧好。 “少侠来得正是凑巧,赶上了本店今日的最后一壶茶。” 叶仙坐在中年人身旁的桌上,说道:“我不会品茶,平时喝茶也只是解渴所用。” 中年人将一只茶杯放在叶仙身前,倒上热茶后说道:“我这茶馆开在山下,本就是给过往旅人解渴所用,况且,茶本来的作用也是解渴,至于那些主张品茶之人,在我看来,其实就是闲得无聊想要给自己找些乐子。” 第十七章 路仲远的剑 叶仙将热茶端在嘴边,看着茶馆外黄山脚下的暮色山景,将茶水吹温后,像是喝酒一样地将茶喝尽。 路仲远气质在他这一杯茶后宛如变了一人,双目炯炯有神地盯着他腰上那柄短剑,说道:“当年江湖第一剑客的青梅剑,看来你是近来江湖中被人称为白衣剑仙的移花宫弟子。” 叶仙放下茶杯,说道:“移花宫叶仙。” “听说已经有大半个江湖的高手败在你剑下,你来找我比剑?” 路仲远没有去问叶仙为什么知道自己在茶馆中,既然他拿着剑来了,再去问就显得太过啰嗦。 叶仙摇头,说道:“我来找路大侠借一样东西。” “肯定不是陆某的人头。”路仲远玩笑一声,再给叶仙添上一杯茶,说道:“少侠在江湖中的所作所为,陆某在这黄山脚下有所耳闻,剑败无数高手,剑下却只杀那些为祸四方的恶徒,不似十几年前的狂狮铁战不分善恶。 少侠将来,对江湖而言是一大幸事,且问少侠,是借陆某何物,若是方便,陆某定会借于少侠。” 叶仙不是一个多言之人,开门见山说道:“我来借路大侠《达摩神经》一看,当然,也不会让大侠吃亏,这是当年欧阳亭集天地五绝开创的一门神功,想来其中价值不会在《达摩神经》之下。”说着,他将腰带上别着的薄册放于桌上。 路仲远没有对桌上那本绝对是江湖超一流秘籍的《五绝神功》露出心动,表情一如适才含笑说道:“陆某没有徒弟,也不怀疑少侠献上秘籍真假,更非敝帚自珍,但还有一问,少侠一身《明玉功》已至化境,借陆某《达摩神经》何用?” 叶仙没有隐瞒说道:“解家师一身旧疾。” 路仲远面有思索,随即想到江湖中关于移花宫二宫主的传闻,说道:“既是如此,少侠且等陆某片刻。” …… 路仲远从茶室后院拿出两只带着黄泥的一尺多大的酒坛,显然是刚刚从地下挖出的,他这人,一向爱喝酒,可因退出江湖后遇不到能与自己喝酒之人,所以在退出江湖的某夜大醉后,他开了一家茶馆,至今再未饮酒。 而今遇到江湖名声正是显赫的白衣剑仙,与对方相谈几句,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年轻之时,藏了多年的酒瘾却是发作了。 “少侠,不如就与陆某一边饮酒,一边听陆某将《达摩神经》说出。” 叶仙没有想到今日一行会是这般顺利,毕竟内功心法对于任何一个江湖人而言,都是一身所学的根基所在,将内功心法说于人听,不外乎是将自身一个罩门告知于人。 所以,他才会想着将《五绝神功》留下作于补偿,甚至还想过若此路仲远仍是不愿就与之做过一场,分个你死我活再言。 看来,自己还是小瞧这南天大侠的胸襟了。 “叶仙敬佩路大侠胸襟,这一人情绝不敢相忘,日后路大侠有事,定然也会鼎力相帮。”叶仙于茶桌前起身,郑重行了一礼说道。 路仲远则是避过他这一礼,笑呵呵说道:“陆某刚刚就说过,没有徒弟,日后若是死了,这门心法也就长埋在黄土之下,如此太过暴殄前人辛苦创下的绝学。 说于少侠听,不无有着想让少侠日后代陆某寻一传人,何况少侠借陆某心法是想治尔师旧疾?至于人情,今日就看少侠能否与陆某喝酒尽兴了,不尽兴,这人情再谈欠不欠。。” 叶仙不禁被路仲远此时风度折服,明玉功下的淡然心境竟是微微浮动起来。 此下,才是自己最想要看到的江湖。 …… 在江湖中,最有魅力的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也不是那些顶尖的绝学,更不是吹毛断发的神兵,而是酒。 所谓醉后江湖皆在手,盛一腹美酒,管他燕南天的剑有多厉害,邀月的移花接玉让多少人闻风丧胆,此时我就是天下第一,谁人能说三道四? 两坛酒是幽州那边最为闻名的烈酒,被燕南天埋于地下多年,驯服了烈性,可酒性仍是胜过寻常酒水,随着路仲远讲说完《达摩神经》,一大一小两个江湖人,脸上醉意已经显出。 然后,路仲远吹嘘起了自己当年与燕南天同行江湖时的种种妙事,叶仙干脆就说起了自己从绣玉谷走出后的一路见闻。 江湖人,从来不会被雨打风吹去,江湖事更是如此,二人所说之事,深究起来,哪一件事的前因后果不相同? 可能在想明白也印证过自己对移花宫的情感是什么样的态度,叶仙的心神就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他想要让移花宫平安,就必须要在小无缺与江小鱼决战的时候能有大师父的境界,然而越是想要将武功精进,他的境界却一直停步不前。 此时他的心境被一大坛酒洗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在与路仲远说到一剑吓跑魏无牙时,一拍桌子,停步在第七重很久的《明玉功》终于突破,一身的内劲也跻身在了江湖超一流的层次。 “从你小子来到某家这茶馆的时候,某家就知道你这小子年纪不大却被一些事情桎梏着,这两坛酒,为的就是让你小子放下心神,人啊,有的时候还是要活得轻松一些才成。” 叶仙起身,再对着路仲远行礼,这一次,路仲远没有避过。 “江湖都说,若论剑法,燕南天是第一,南天大侠便就是第二。今日,末学后辈剑客叶仙,斗胆请路前辈赐教。” 路仲远豪气一笑,自茶室墙上取下了一柄生锈铁剑,说道:“某家纵横江湖,一直用剑,也一直痴剑,虽隐退江湖后一直没有碰剑,但自认剑道境界从未退过,便厚居这赐教二字。” …… 黄山脚下,铁剑相交之声如有大河呼啸不止,那一短一长的两柄剑竟是从开始后就未有一刻消停。 半个时辰不见胜负,两人约定一剑分出高低。 便是有一剑如天外飞仙,一剑如大河开山,平分秋色。 第十八章 沧海 南方的夏天总是来得很快,蝉鸣早早就在山道两侧不绝于耳,在树荫下行走的人们看起来多少有些汗流浃背的意思,更是有一些不敬神仙人,时不时会骂上几句这贼老天能热死老子。 好在叶仙已经到了明玉功第八重,体内的明玉功内劲不用多少心神操控就能自行运转周天,由此散发出的寒意消解身外的暑意绰绰有余,舒服的很。 昨夜比剑,路仲远果然没让他失望,剑道上的功底当真称得一声精才绝艳,那一场比斗,不亚于喝下的一坛幽州烈酒,让他在剑道之上也颇有精进。 比剑不分胜负之后,路仲远还曾感叹,某家这剑法境界还是望着他人项背,茶馆藏剑数余年的出剑,也不过是十四年前燕南天的境界,倒是你这小子,年纪轻轻的就能有此剑道修为,且还是在并不是剑道大家的两位移花宫宫主手下学的,或许很快,就能追上燕南天的脚步了。 事后,叶仙留下了那本《五绝神功》的原本,与熟睡的路仲远不告而别。 来了江湖,哪有停在一处不动的,尽管他的明玉功是第八重,邀月的明玉功也是,但两者之间的差距犹如隔了一条大河,他从来不会相信穿越者能够有什么优越的条件总是能胜过本世界的人,何况他要胜的是在武道一路上妖孽起来不是人的邀月。 就像他一身武功,与什么所谓的穿越者身份一点关系都没有,若不是被邀月往死里练,哪能打得过魏无牙与路仲远? 所以,这江湖一行,还得走得再远些,不过到底是有着路仲远一坛酒的开导,他除了想要增些阅历提升武学外,也肯偶尔抽出一些时间好好看一眼江湖的风貌了。 …… …… 一路而来,叶仙从黄山脚下去往了淮东,期间将自己背写的《五绝神功》、《达摩神经》副本送回了绣玉谷,当然也少不了要与一些江湖门派的高手比试,让剑下又多几条黑道高手的亡魂。 之所以去淮东,不是这几年出了不少顶尖高手的江南,是因为以他现在的水准江南没有高手能促成他武功上的精进。 事前,他在让人调查路仲远时,还同时让人调查了一件事情,就是近两年狂狮铁战的足迹。 别的江湖人,大概都觉得铁战那疯子这些年不出江湖可能是找哪个隐世高手比武被人给杀了,但叶仙清楚的很,铁战在江湖不出,是去了一处无名岛,岛上隐居着几位与欧阳亭甚至是比欧阳亭还要早的超一流高手。 经过不长时间的调查,移花宫身在江湖的弟子们查到了铁战是在淮东的港口出海,甚至查到了一条去无名岛的路线。 来到淮东港口边上的小镇,叶仙在一家酒楼饱食一顿后,又采办了不少酒与干粮,不日便找上了一家船商,重金雇了一条海船与几位船夫,这才出海而去。 …… 出海而行的几日里,顺风顺水,并未遇到过什么大风大浪,叶仙也乐得在海船的甲板上欣赏前世今生第一次见到的海景。 万里碧波,尽头便是海天一线,似乎世间再如何庞大的事物落在海面,也显得极是渺小。 船只忽而剧烈的晃动起来,忽然,海面上跃出一个庞然巨物,一群低伏在水面的海鸥便被巨物大口吞下,然后落回水面,惊起的大浪又是让船只一阵晃动。 竟是条大鲸。 叶仙顿时觉得自己出海的运气真是不错,没遇大风大浪不说,还看到了罕见的鲸鱼捕鸟这样的奇景。 “叶公子,您说的那处岛,我们应该快要到了。”这时,一位船夫从船舱中走来,指着极远处说道。 叶仙顺着船夫指去的方向,刚刚只顾着看那条大鲸,也只顾着回想那条大鲸出海时的壮阔,竟是没有注意到远处出现的一处黑点。 …… 小岛周边,暗礁不少,海船并未停靠过去,叶仙目力极佳,一眼望去就看到了一个在海边礁石上垂钓的人影,心知是无名岛没错了,让一众船夫返回,自己乘着一条海船上放下的小舟,向着海岛方向而去。 礁石上垂钓的人显然也发现了海船与乘舟而来的叶仙,不过对方也只是看了几眼,然后就继续垂钓,并不惊讶有人能找在岛上。 随着与海岛越来越近,叶仙也看清楚了垂钓之人的容貌长相,那人与魏无牙一样矮小,但面容五官却极为清秀,身上穿着一身宽松的衣衫,在海风吹拂下还真有着一些世外高人的感觉。 “咱这无名岛近来是怎么了,一年前刚来了一人,这一年后就又来一人。”在海滩后不远处的几排木屋中,走来一个风韵犹存的老妇,对着垂钓的童子语气不悦说道。 童子扭头,同样不悦道:“怎么,萧女史你这婆娘现在是埋怨起小爷我来了?” 被叫做萧女史的老妇听他自称小爷,一脸嫌弃说道:“明明都七老八十了,还自称小爷,要不要脸?而且老娘为什么不能怨你,岛上的人,除了你鬼童子时不时不忍寂寞出海走几圈,谁会闲得没事出去,若非是你出去,外人怎么能找在这处岛上?” 鬼童子当即就气的扔掉了手中的钓竿,指着萧女史的脸说道:“也不知道是谁,每次在小爷出去的时候总是求着小爷带些胭脂水粉,七老八十了还学人家姑娘们打扮,也挺不要脸的。” “你找死。” 几句话间,两人便是在海滩上打了起来。 第十九章 奇人异岛 鬼童子和萧女史打起架来,双方竟是都没有顾着一起在岛上隐居的情面,出手招招都像要取对方性命一般。 鬼童子的招式不似中原应有,有着七分神似东瀛的武功路数,招招邪异阴狠,而萧女史出手,则是以拳掌代剑,颇有灵动潇洒之意。 打生打死,一时半会儿也就顾不上叶仙这个外来人,直到叶仙登岛看了好大一会儿,两人也觉着累了还没有分出胜负,然后才罢手一齐看向叶仙。 鬼童子甩了甩袖子,将自己头上的发髻好好整理了一下,看向叶仙问道:“小子,你是混哪条道上的,是如何找到我们这无名岛的?” 他年老但面目上不见有老色,声音听起来也没有年老的感觉,只是看着他这样子,总让人觉得是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孩童在装前辈高手。 叶仙不忍一笑,说道:“在下叶仙,来自移花宫,至于如何找见无名岛,这些年,前辈虽然隐居在此,但在江湖上也不是没有留下活动的踪迹,只要留意,找到也不足为奇。” “移花宫?”萧女史一双泛白的柳叶眉一皱,说道:“前几日听铁战那小子说现在的江湖第一是移花宫宫主,他口中的移花宫是否就是你说的移花宫?” 叶仙说道:“自然。” 萧女史听后没有回话,而是一身粗布麻衫一荡,一掌挥在了叶仙面门之前。 叶仙清楚,岛上这些隐世高手脾气都很怪异,早就防备着对方出手袭击,一挥衣袖,以着移花接玉伸手挡去。 一招之下,叶仙没有后退,反而萧女史连着退了一丈多远。 这倒不是萧女史武道境界不如叶仙,而是她本就年迈,刚刚与鬼童子一架,体力内力都消耗不少,且她也未曾领略过移花接玉那等借力打力的绝妙掌法,故才一招入了下风。 “你这小子,好生深厚的内力,还有这门掌法,可就是移花宫的移花接玉了?” 叶仙收手,说道:“确为移花接玉。” “那小爷也领教一下。” 只见鬼童子抚摸着自己没有胡须的下颌吼了一句,身子前冒出一阵青烟,然后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不见了踪影。 叶仙没有惊叹于他这手中原江湖不多见的东瀛忍术,在其身影消失后,腰间的短剑青梅就被拔出斩向身后。 “铛!” 鬼童子身影吃着短匕架住青梅,惊讶道:“尽管小爷我不得不承认如今年老,身子骨没有以前那样快了,但也自问,现在的江湖应该没有几人能发现小爷,你是怎么知晓小爷在你身后藏着的?” 既然发现了鬼童子,也出了一剑,叶仙又不是来岛上杀人,便是收起了青梅,说道:“在下心如明镜,自不会被前辈刚刚那一声吼而慑住心神,而在下自幼与家师习武,练就了不俗的耳力,前辈的动静不大,但终归不是无声无息。” 鬼童子撇撇嘴,将手中的短刀收回在身上,说道:“好一个后辈,和小爷年轻的事后一样厉害。。” 萧女史见两人收手,冷嘲热讽的对着鬼童子说道:“就知道你鬼童子不要脸,你年轻的时候要有这位少侠一样厉害,也不至于被俞子牙追着从江南跑到了昆仑山。” 俞子牙,是这岛上的隐士之一,善于抚琴,剑道也是无双,被当年的江湖称为琴剑双绝,鬼童子还做偷鸡摸狗之事时,听闻其手中之琴乃是传自于春秋时俞伯牙的七弦琴,便是动了邪念,结果在着手之时被俞子牙发现,挨了一顿揍不说,还被追着跑了半年。 这话在熟人面前说说也就是了,当着叶仙这个外人的面说,就让鬼童子的脸面有些挂不住了。 鬼童子直往地面呸了一口痰,撸起袖子一副街上流氓干架的样子,说道:“萧婆娘,别以为你是个女的,还有祢十八那老色胚倾心于你,小爷我就不敢打你了。” 祢十八,早年以着一手三十六路天罡散手闻名江湖,中年不知为何沉迷于铸剑,来到岛上,又沉迷于击鼓,还自认三国时击鼓骂曹的祢衡为祖先。 听到鬼童子不仅语气猖狂,又提到祢十八,萧女史的脸上又怒又羞,指着鬼童子的鼻子说道:“你这小破孩,嘴巴最好给老娘放干净点,不然等哪天你睡着了,给你缝了。” “都吵什么吵,平白让外人看了笑话。” 外面的动静哪能避过滩后一排屋中的岛上其余高手,一位仙风道骨般的负琴老头走来,言语不悦的说道。 在他身后,跟着一位身形精壮露着双臂的老头,以及一位身材魁梧头发茂密像头狮子的壮汉。 正是俞子牙、祢十八、铁战三人。 见着鬼童子与萧女史停了骂战,俞子牙这才看向叶仙,问道:“刚才见你轻而易举就化解了女史与破孩的攻势,想必你是得了移花宫真传的,临着出海风险,来这座岛上找我们这些老不死的是有何事?” 叶仙打量几眼后来的三人,大概清楚了他们是谁,说道:“武道一路,闭门造车终是难登大雅之堂,知晓几位都曾是数十年江湖中的抗鼎人物,来岛上,是寻几位前辈赐教论武。” 铁战闻他所言,心中不禁觉得遇上知己,刚刚看其破鬼师父、萧师父的招式时心中就痒得不行,便是大叫一声好字,说道:“洒家铁战,闯荡江湖时经常听人说移花宫邀月宫主与燕南天并列天下第一,燕南天去了恶人谷不知所踪,而洒家又没有机会去绣玉谷走上一遭去见识移花宫绝学,今日这时机也是巧了,敢请少侠赐教。” 铁战这人向来脑子是随着身子走的,他抛弃妻女闯荡江湖与人比武,使对手不是死便是伤的恶名,与这习性脱不了干系。 前几年去淮东港偶然听闻海外一处无名岛隐居着不少高人,当时想也没想,绑了一个船夫就乘船而来。 等到了岛上,他没有以先礼后兵,放声大喊就要与人比武,结果被一众老头依次揍了个鼻青脸肿,事后他也不气馁,留在岛上每天吃些生鱼生虾,睡好后就再去找几人比武,一来二去的,就与几个隐士高人逐渐混熟,岛上的高人们也觉得每天在岛上无聊,就教他武功路数。 而今在岛上待了一年,他的武功造诣就从原来的初入一流到了一流瓶颈,见着叶仙手段皆是一流之上,不出来挑战几下他也就不是江湖中让人闻风丧胆的狂狮铁战了。 只是还没有容叶仙答应,在他身边的祢十八就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说道:“整日就知道比武,这位少侠的功夫,我们几个老家伙一起上都不见得能打过,就你这半路出家的二愣子,人一招就能打得你狗吃屎。 老子前几天在海下捡到的那块陨铁正到了将要融化的事后,赶紧回去看着,别让炉子里的温度降了。” 铁战瞪了这在外人面前不给自己留脸的老不死一眼,说道:“祢老头,也是看在你教老子武功上我才容你这般在洒家面前猖狂。” 说完,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看向叶仙抱歉道:“不好意思了少侠,洒家改日再找你比试。” 末了,一溜烟地跑回了滩后的一间木屋中。 叶仙摇头,心道还真是奇人异岛。 第二十章 铁战还有个闺女 次日,祢十八在海中捡到的陨铁终于被融了,铁战当即就在打铁房中大吼一声,迫不及待地找上了与俞子牙论剑的叶仙比试。 叶仙正是与人论剑到了妙处,俞子牙那一身剑术,融入了这几年孤岛抚琴看海的感悟,单论剑理而言,比路仲远都要胜上不少,且剑路上的风格与叶仙多有相似,他正是受益匪浅,被铁战这么一打断,明玉功八重下的心境都要生出些火气来。 你铁战想要比试,那就好好比试。 叶仙直接用出了超一流明玉内劲下的移花接玉,结果并没有出早先祢十八的预料,铁战被一掌打在地上一炷香都没能动弹,事后被好事者鬼童子问起,他闭口不言比试的结果。 之后,叶仙就住在了岛上。 无名岛上的高人们,也并不介意岛上再多出他一个外人,毕竟人这种东西一个人生活会无聊,整日看着一张张熟悉的脸也会无聊,多一个长相比铁战顺眼无数倍的人聊聊天,论论武,还是挺能消解无聊劲儿的。 …… 都道是山中无岁月,海外孤岛上约莫也是这样,叶仙每日都与岛上的隐士们聊天论武,剩下的时间就是要么是修习《明玉功》,要么就是练剑,半年时间,没怎么觉着过就过去了。 而这半年中,叶仙武功提升最大的就是剑法,这些年来练剑积攒的疑惑都得到了印证解决,那两招脱胎于移花接玉、五绝神功的剑招则变得更为完美无缺,岛上的剑道大家俞子牙、萧女史都称赞这两招能够一跻百年江湖的剑道前列。 这日,岛上天色阴暗,海上波涛汹涌的看着有些恐怖,岛上几人除了还在与被融了的陨铁较劲儿非得铸造一柄好剑的祢十八,都坐在各自屋前,闲情逸致地看着海面有一句没一句闲谈着。 这氛围倒是其乐融融,只是人多了,总有那坏氛围的。 铁战将从鼻子中抠出的一块黑黑的东西弹在地上,舒爽地伸了个懒腰,忽然听到鬼童子正在给叶仙讲述其曾被无数江湖娇娘爱慕编造出来的故事,露出一脸胡子中的大白牙,说道:“鬼师父,你可拉倒吧,你要是能被那么多女子爱慕,至于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隐居在这岛上?” 鬼童子当即就被气极,若是有胡子估计得立起来,懒得与这吃打都不记的憨货计较,一甩仙气飘飘的宽袖,看着海面不说话了。 铁战得意一笑,往叶仙身边凑了凑,问道:“叶兄弟这长相身高,在江湖中怕是有不少女子爱慕?” 先不论铁战在江湖上的恶名,总之来岛上与其结交,叶仙心底还是比较欣赏铁战这种直爽性子的。 “这倒是不清楚,其实在来岛上之前,我在江湖行走也不过是半年多快一年,哪里知道这些?也从来不会在意。” “这是好事。”铁战一拍巴掌站起来说道。 一边闭目养神的萧女史看着在睡觉,其实一直在听着场间几人的谈话,事实上,若不是铁战提前拆穿了鬼童子的吹嘘,她是准备出言拆穿的。 “为什么是好事?”萧女史不解问道。 铁战嘿嘿一笑说道:“你们可能都会觉得我铁战孤寡一人,但其实,洒家还有妻女,女儿比叶兄弟小一岁,而叶兄弟没有红颜债,娶洒家闺女正正好。” 鬼童子听着眼中一亮,可算逮着机会去损一损这憨货了,完了也不看海沉默了,笑呵呵说道:“你也不看看叶小兄弟长什么样,比小爷年轻的时候都要英俊潇洒几分,而你铁战也不照照镜子,你闺女能好看吗?” 铁战听了也不恼,说道:“还真不是洒家吹嘘,洒家妻子当年是十里八乡的美人,而洒家的闺女,长相上随她娘,几年不见,肯定长成漂亮丫头了,与叶兄弟铁定是天作之合。” 鬼童子笑得在地上打起了滚儿,说道:“你若真有那么个丫头,怎得不见你这些年提起过,现在牛皮都快吹到天上去了。” 许是鬼童子的话戳到了某人痛点,身子魁梧到能打死一头牛的铁战双眼中罕见的流露出几分柔情,说道:“唉……当年洒家妻子染病故去,那丫头又小,洒家觉得终于可以独自去将江湖挑翻了,便是将闺女托付给了村里的弟兄,后来也回村看过那丫头几眼,可还是没能忍住与人比试的快感,算起来,我有五年没有见过她了。” 抚琴看海的俞子牙对人间俗事最为在意,见着铁战这副神情,冷笑道:“那你窝在这岛上作甚,不回去照顾闺女?”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这话俞师父应该最是清楚,也怪洒家与人比武时下手太重,结了不少仇怨,后来更是被人归并到了十大恶人之列,江湖仇家不少,回去,怕是有人找洒家闺女寻仇。 等什么时候洒家的功夫成江湖顶尖了,再回去找闺女也不迟。” 岛上的阴沉天空忽然响起一阵惊雷,大海如是生气一般,一重重大浪向着海岛拍来,好在木屋这里离着海面有些距离,那些大浪任凭再怎么费力也只能到几人脚下。 惊雷声响,暴雨转瞬而至,几人回到各自屋中,铁战因为这场暴雨眼中的柔情也不见了,忽又咒骂起岛上的老天爷整日只知道放屁撒尿。 几人都不禁被这大老粗的粗鄙言语给逗笑了。 便是在几人笑着的时候,一道比他们任何人都大的笑声忽然响彻在了岛上,声音之大连雨声都遮盖不住。 萧女史有些担忧地嘀咕道:“这老东西,又发什么疯了?” 老东西,在岛上指的就是祢十八,因为几人中,救数他看起来最老。 铁战在自己屋中说道:“半年前洒家成天给他烧制木炭添火的,本是觉得将那块陨铁融了就能安心练武,没想到还没了过几天,他又让洒家继续烧炼木炭。 这十几天来,他那打铁屋中的敲打声哪刻断过?这笑的连内力都用上了,指定是那柄剑成了。” “去看看。” 第二十一章 惊雷剑 无名岛上每年种的粮食只能刚好够几人维持生活,所以岛上没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酒,祢十八却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酒,看着铁台上放着的一柄长剑又笑又哭的喝着。 叶仙来到岛上半年,这老头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铸剑,两人没有说过什么话,所以并不知道这老头早年发生过什么事情,在铸好这柄剑后为什么要流露出这样的神色。 俞子牙见他疑惑,叹气一声,说道:“当年江湖曾有一传言,天下第一神剑碧血照丹青现身江湖,谁人夺之,便是天下第一。 十八这人不善剑道,但是爱名,相信没有一个江湖人不喜欢天下第一这个名号,也没有人不喜欢自己身上多出一柄天下第一的神剑,所以他参与了夺剑。” “那时候死了很多人,包括两位超一流高手,十三位一流高手,二十八位二流高手,至于三流乃至不入流的,死的更多。十八是最终拿到剑的人,为此,在争斗之中他错杀了自己的同门师兄。” 叶仙有些悲悯那场江湖血灾,感叹说道:“可惜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鬼童子讶然问道:“你小子是怎么知道一场空的?” 祢十八放下手中酒坛,将那柄长剑拎在手中,走在几人面前,说道:“当年我在拿到剑时,将它拔出后,发现只是一柄木剑,后来才知道,朝廷畏惧江湖武人不守律法,又清楚江湖人最爱争名夺利,就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来削弱江湖的实力。” “为了一柄木剑,我亲手把如同手足的师兄杀了,真是可笑。” “后来,我查阅了江湖中所有关于碧血照丹青踪迹的记载,全部都是只言片语,想要找到它无异于登天,所以我就发誓,一定要铸造一柄与之不相上下的剑。 当年的事情,因为有着朝廷的影子,到了如今江湖应该没有人会知道,叶小子你刚刚语气肯定,想来那柄剑是在移花宫了,帮我看看,这柄剑比之碧血照丹青如何?” 碧血照丹青,是邀月的佩剑,叶仙自然见过,他爱剑,不然也不会在剑道之上得到路仲远、祢十八、萧女史的肯定,自然,他也懂剑。 叶仙将那柄长剑接过,长剑剑宽二指,长三尺三寸,剑柄与剑身浑然一体,但剑柄墨黑,剑身却好似清泉一般清澈透亮。 他伸出一指,去弹剑身,只听屋内顿时传来一声悦耳剑吟,长剑剑身抖动不止,如在兴奋。 “单论剑的本身,已然不差碧血照丹青多少,相差的,也只是此剑未饮血,剑利而无杀气。” 叶仙将剑送回,却被祢十八大笑着摆手相拒。 “既然它能得少侠这样一句评价,那老夫的誓言也就算是完成了,它留在老夫手中没有任何作用,今日便赠于少侠,相信,当今天下除了少侠没有一个人能配的上它。” 叶仙所言不是作假,这柄剑确实与碧血照丹青不差多少,但身为剑客,他很清楚这样的一柄剑对于一个剑客有着多么大的价值。 平白收了这样一柄剑,得欠下这老头多大的因果人情,他的第一想法,就是拒绝。 “收下吧,好剑被人用着,才能称为好剑,我觉得十八刚刚说的就在理,能配上这柄剑的人,只能是叶小子你。”萧女史出言劝解说道,再看打铁房中的众人,没有一人对这柄剑存有贪恋之意,反而都流露着劝诫之意。 见着叶仙还是一脸拒绝之意,祢十八在身后的柜子中拿出一把乌黑剑鞘,说道:“叶小子,你若认老夫这个忘年交,就收下这剑,不认,老夫可就会发脾气将你赶离无名岛了。” 见着这老头真有自己不收剑就动怒的样子,叶仙将剑鞘一并拿在手中,说道:“此剑叶仙就收下了,还请前辈赐名。” “此剑成于惊雷响的那一刻,就叫它惊雷吧。” …… …… 江湖上如同新星的白衣剑仙在一年之中挑翻了大部分武林名宿,然而在之后的三年中,除了能从不少江湖说书人的口中听到一些杜撰的故事,就再没有了关于他的传闻。 江湖易老,可这三年来,白衣剑仙非但没有因为行踪不显名气衰弱,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人将白衣剑仙说成了当今江湖的第一剑客,就算燕南天再出江湖,其神剑诀也不一定能打得过白衣剑仙那宛如从仙界学来的剑法。 还有人推测,白衣剑仙之所以刚入江湖就隐退,是因为现在的江湖中没有人能做他的对手,当江湖中出现高手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出现。 其实说到底,白衣剑仙之所以三年不出手名气不弱反增,还是老一辈的江湖人霸占江湖够久,人们听他们的名号不知过了多少年,这刚露出一个新人,且对方在江湖中的战绩又确实无敌,不吹捧才怪。 一间客栈雅内,如玉般的少年在两位持剑侍女的侍奉下饮着清茶,对于从雅间外传来的嘈杂声,面上并没有露出不耐,反而从他的双眼中能够看出,他对于那些信息很感兴趣。 因为在嘈杂声中,人们议论着的是白衣剑仙的故事,他恰好认识那位白衣剑仙。 “师兄三年不出江湖,名气竟然还这么大,不愧是师兄。只是打探了这么久,师兄到底在哪里?”少年神色有些是失落道。 许是怕少年担忧大公子,而忘了离开移花宫前大宫主交代的事情,一位侍女说道:“以大公子的武功,江湖中没有人能将他怎么样,许是在某个地方参悟绝学。” “嗯,荷露说的在理。”少年点头,看向两个侍女,说道:“还是先去找江小鱼的踪迹,顺带着再查查铁战这个人,大师兄消失江湖前似乎在查这个人。” 第二十二章 移花宫会越来越好看的 “不打了,不打了,洒家再也不和你打了,你那明玉功,简直不是一个玩意儿,越打越精神,这不欺负人吗?” 铁战吐掉嘴中的沙子,骂骂咧咧地看着那配有一长一短双剑的青年说道。 叶仙笑了笑,坐在沙滩上,岛上这三年,他一身白色麻衣被洗得有些发黄,但因为将明玉功练到了第八重顶峰,一身气质非但没有受此影响,反而愈发的不像凡人。 “叶老弟,那件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娶不娶我家闺女?” 叶仙懒得理会从拿到惊雷后就一直说着要让其闺女嫁给自己的粗鄙汉子,看向在礁石上钓鱼的鬼童子,问道:“鬼老哥,今天风向如何?” 鬼童子很是潇洒的一手持钓竿,一手往身后摆着说道:“时辰还没到,叶小子,不急。” 这时,一排木屋那里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你也不看看咱们都多大了,还学年少时谈论风月?祢十八,老娘和你说过多少遍了,老娘觉着自己一人就挺好,别再来烦人行不行!” “别啊,萧妹子,正是因为你我都不小了,也趁着离入土还有几年,做个老年鸳鸯,这不是羡煞旁人?” “其实我一直没有说过,我钟情的是老俞。” “俞子牙,你给老子解释一下。” 微弱的琴声一顿,传来了俞子牙温文尔雅的声音:“萧女史胡言乱语,你也信?再者说了,就算他钟情于老夫,你又能怎样?” “老子能怎样?将你这把老骨头给拆了!” 不一会儿,木屋方向就传来了一阵打斗声,动静听起来不小,不过滩上的三人倒是见怪不怪,知道他们打归打,不会出闹出大事来。 “一把老骨头了,整日和小孩子一样打打闹闹的,像是小爷我这样,每天钓钓鱼,多好?” 铁战满是不屑的笑了几声,冲着鬼童子说道:“也不知道是谁,昨天因为打牌输了气不过骂人,被俞师父揍了一顿。” 他语中的牌,是叶仙见着几个老头老太太在孤岛上实在无聊,给他们拿竹子雕了前世的一套国粹消遣寂寞用的。 “我说铁后辈,你不说话,没人会觉得你是哑巴。还有,小爷为什么骂人,叶小弟最清楚,那俞子牙看着一副正人君子,其人却最是在意脸面胜负这样的事情,他偷梁换柱在先,小爷骂几句怎么了?” 铁战哑口无言,鬼童子所言不假,他在参与打牌的时候,也被俞子牙偷梁换柱的手段气到过,那种感觉,若不骂几句生闷气的话,可能会被气到吐血。 片刻,岛上迎来一阵海风,鬼童子也顺势从海中吊起了一条颜色驳杂的海鱼,他向着坐而看海的叶仙说道:“这时的风向刚好在向着内陆吹,叶小子,时辰到了。” 叶仙起身,拍了拍微黄白衣上的沙土,向着海边早已放着的带帆小船走去。 此时,木屋处打斗的动静也恰好停了。 …… 几个隐士站在礁石边,注视着那白衣青年离开,等着小船变成一个黑点,铁战像是想起什么,一拍脑子大喊道:“叶老弟,我再过一两年也会回中原,这段时间,帮我照顾一下闺女啊!” …… 来路顺风顺水,归路也是这样,几日后,叶仙便到了淮东港。 在一家客栈休整一晚后,他换上了一身崭新白袍,一早就去了港口的马市,当下他对江湖没有任何的兴趣,对于阔别已久的移花宫,甚是想念,便是买了一匹好马后快马扬鞭往秀玉谷而回。 …… …… 移花宫外的梨树再次开满了银花,想着无缺与在恶人谷的江小鱼都已出现在了江湖,怜星没有心情去欣赏那一树梨花,对于阁楼外早已看腻的绣玉谷山景,更没有丝毫兴趣。 当年,姐姐本来要杀死江枫的两个儿子以解对江枫的恨,但两个孩子何其无辜,不得已之下,自己只能提出让他们在十八年后自相残杀这样的计策来拖延时间,本想着姐姐过十八年应该将仇恨放下了,没想到,这么多年来,她对这件事情没有丝毫动摇的想法。 也是,姐姐那样的人,无论是什么事情,只要决定了,怎么可能会变? 或许当年就不该有着让他们活下来的想法,他们若是在那时就死了,也不会有同胞兄弟相杀这样凄惨而反抗不了的宿命。 微暖的山风拂过她的脸颊,一朵梨花自绿叶上脱落,缓缓地落在了她的左手上,她没有再带着平时连睡觉都不会摘下的白丝手套,她左手本来的残缺若非要仔细凝视,根本难以察觉。 这时,有脚步声从宫门处传来,听着耳熟,又有些陌生,她转身看去,满是愁容的脸上露出笑容,随即想到这小子一出江湖就是四年,期间除了送回两本武功秘籍后竟是没有再传些信件,表情又变得冷漠起来。 “你还知道回来?” 几乎就要被江湖人奉为当今江湖第一高手白衣剑仙,没有了面对任何江湖人那样的冷静坦然,一脸嘿嘿地笑着,多少有些当年被怜星发现偷酒喝时的认错模样,走上前去说道:“二师父,生气伤身,一会儿弟子甘愿领罚。” 四年不见的弟子回山,怜星哪里能有多少怒气,心中高兴还来不及呢,听他服软认错,冷哼一声,一边向着楼阁走去,一边说道:“四年里,你是生是死我都不知道,与我说说。” 叶仙面上带笑地跟着进入了楼阁,随即讲起了自己出谷后的经历。 …… 师徒二人一人说的绘声绘色,一人安静的听着,就是吹进楼阁的风都有些不忍打断他们而变得微弱起来。 叶仙没有隐瞒什么,所以说了很长时间,直到晚霞垂在了绣玉谷外的群山上空,叶仙向着怜星的左手看去。 “达摩神经有些用处,但这伤终归还是早年落下的,不过倒是不用再带手套了。”怜星语气温和地解释道。 “有用就好。”叶仙看向楼阁外的晚霞,忽然大喊道:“移花宫会越来越好看的。” 第二十三章 邀月,你真不是人! 邀月看着叶仙,感受着他一袭白衣间隐藏着的一抹战意,仿佛从来不知笑的她笑了起来。 如神如魔般的邀月笑了,便是整座秀玉谷都要为她倾倒,所以,崖上的青草紧贴起了地面,叶仙腰间的两柄剑如同不安地颤抖起来。 叶仙说道:“江湖四年,弟子明悟了两式剑法。” 邀月说道:“你也算是开移花宫先河了,由掌入剑,不错。” 叶仙将青梅拔出,清亮的剑锋在月色下显得极是锋利,他缓缓踏出一步,身子倏忽间悬在了夜空下,将手中的惊雷指向邀月。 这一刻,仿佛满天星辰都成了他的陪衬,崖上狂风骤起,卷起了无数青草。 忽然,一片草叶被凌厉的剑气刺穿,如同冰玉的短剑超越了时间般的出现在了邀月面前。 如果此时路仲远在一旁,他看到这一剑,一定会大叫一声好字,然后说叶小子果真天生就适合当一位剑客,这才三年不见,他的剑就变得这么快,这么恐怖,再过几年,整座江湖都会盛不下他。 然而邀月却如同没有看到眼前的短剑,只是广袖一摆,像是去折下一朵花枝般优雅地伸出了一只手。 然后,那只手捏住了锋利的青梅,崖上摄人的剑意就像是被风吹起的落叶,飘在了崖外。 叶仙的目光哪怕在出剑后再坚定,也不禁被邀月这手移花接玉而动容,他松开握着青梅的手,双手瞬间握在惊雷剑柄之上,拔剑横斩。 崖上剑意再次凝聚,只是简简单单的出剑,却因为其中蕴含了某种无法言明的意志,让这一剑变得很是好看,好看到令人忘却所有。 邀月有些好奇,这一剑他是如何创出,刹那后想到几年前看到的那本有些门道的《五绝神功》,有些了然。 她后退一步,玉白色长裙随风舞动,像极了一朵盛开在夜色下幽兰。 一束青丝被惊雷的剑锋斩落,叶仙驻足,收回剑势后再次出剑直刺眼前白衣。 他知道,移花宫中,没有人能在移花接玉上比过邀月,所以这一剑式,还是他在看了《五绝神功》后悟出的剑招。 所以,这一剑同样好看。 …… 如同是星河流向了人间,青崖上的气机变得冷厉而肃然,邀月的长裙还在摆动,但露在袖口的双手却已经布满了冰霜。 她伸出双手,没有顾及惊雷的锋利,如同之手摘星般地向着惊雷拍去。 …… 锋利的惊雷剑尖仿佛刺在了一面无形的冰墙上,在邀月双手前的一寸距离处骤然停了下来。 “你没有用移花接玉是很明智的选择,但让我更惊讶的是,我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才将明玉功练到八重巅峰,你却只用了十八年。” 叶仙将惊雷收了起来,又将在青崖上立着的青梅收回鞘中,然后躺在地上,枕着双手一脸苦色地看着星空。 明玉功第八重到第九重之间的壁垒,绝对比之前每一重之间的壁垒加起来还要难突破,但为什么大师父她突破了,比自己前世看书时提到她突破的时间点提前了这么多? 难道,是因为自己这个本不应该出现的穿越者?再或许,自己这么多年一直想让她的性格改变一些,正是因为有了改变,所以也生出了突破至第九重的感悟? “大师父是什么时候突破的?” “昨天。”邀月走在他身边,坐下后说道。 “真不是人。”叶仙笑声嘀咕道。 “嗯?”邀月眉梢一挑,低头看向叶仙。 叶仙打了一个冷颤,说道:“我的意思是,大师父这样的人,太厉害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比不了。” …… 崖上变得沉默起来,师徒二人不知在各自想些什么,看着夜幕一言不发。 某时,叶仙忽然问道:“大师父,小无缺在哪里?这次回来怎么没看到他?” 邀月没有因为叶仙问花无缺在哪里去疑惑,现在的她似乎也并不想对叶仙隐瞒关于当年的事情,语气理所应当,或者可以说是在很简单的陈述一件要发生的事情:“他要去杀一个人,那个人叫做江小鱼,是江枫的儿子,也是他的同胞兄弟。” 叶仙猛然从草地上坐起,没有想到大师父会将这件事情这么简单的说了出来…… “你不想让无缺去杀江小鱼。” 叶仙长长的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心中的震惊平息下来,说道:“我只是不想让他知道,江小鱼是他的亲人。” 邀月不容拒绝说道:“但他在杀了江小鱼后必须知道这件事。” “因为只有他杀了江小鱼,或者是江小鱼杀了他,你将真相说出来,才能达到对江枫的报复?” 邀月平静地看着生气的叶仙,漠然点头。 “那我就去杀了江小鱼!” 邀月说道:“无缺早就将你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将你当成了他的兄长,你杀了江小鱼,我再将事情说出来,这样会比他自己杀江小鱼还要痛苦,我的目的依旧能达到。” “要解决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你将他们两个人都杀了,但你不可能去杀无缺,所以你只能杀了我,或者,让我没有能力去将这件事说出来。” 叶仙的双唇因为生气而颤抖着,他指着邀月,怒骂道:“邀月,你真不是人!” 邀月挥出一掌,将他打飞出了青崖后的小路上,说道:“你的礼仪是怜星教你的,难道她没教过你要尊师重道?” 叶仙干咳几声,说了一句让人无法理解的狠话:“说实话邀月,还没有哪本书敢写穿越者斗不过土著的剧情,你尽管明玉功到了第九重,但你杀不了小爷我,只要小爷我不死,移花宫就该是本来的移花宫。” 说完,他顺着小路离开了青崖。 …… 邀月看着天上因为一团云层遮挡显得残缺的月亮,再一次笑了起来。 某时,明月下的云层散开,顿时有一大片皎洁月光洒在了她的身上,她像是憧憬着未来的少女抱起自己的双膝。 “师父经常说,江湖的尽头是一片瑰丽的世界,可她到老死之后都没能去尽头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 第二十四章 怜星的教诲 对于昨晚向邀月生气,在自己寝室睡过一觉后的叶仙,如同没有发生过一般,被侍女荷霜伺候着洗脸穿衣后,他又恢复了往日看待世间时的冷静自然。 在寝室外的院中练了一会儿剑法后,他忽然发现在一旁候着的荷霜在不知想些什么,收好一长一短的两柄剑后,笑问道:“怎么,你这丫头也有胡思乱想的时候?” 荷霜之所以有个霜字,就是因为她打小无论做什么事情总是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被叶仙这么一问,竟是面带羞涩说道:“公子,也没有啦。” “既然没有,那你发什么呆?有事就说啊,不然我可就懒得管了。” 荷霜低着脑袋,声音微弱道:“公子昨晚回来不是说今日要去外面找二公子吗,这次能不能带上婢子?” “还当是什么事呢。”叶仙摸了摸荷露的发髻,说道:“要不是二师父将你定为我的侍女,以你二流的武功水平,现在应该在江湖中处理移花宫的事情,不至于整日就窝在不大不小的绣玉谷中。 去江湖看看散散心,对武功境界也是一种好事。收拾东西去吧。” …… “二师父,昨天忘了一事,弟子已经寻得好剑,青梅剑就还于师父了。”楼阁中,叶仙将青梅取下,递给在长凳上坐着的怜星。 怜星没有将青梅收起,而是将座下的长凳空出一处示意他坐下,说道:“昨晚我看了你那两剑,青梅很适合你的第一剑,它还是留在你身边吧。” 叶仙坐在长凳上,笑着又收回了青梅,说实在,对从小将自己带大的怜星,他心中没有什么人情不人情的一说,当下将青梅还了,多少是舍不得的。 “二师父武功近些年来也精进了不少。” 昨晚他与邀月战斗,两人都没有感知到有人观战,邀月的功力自是到了某个高度。 怜星笑了笑,本是想去摸他的脑袋,又想到他已经不是小时候了,便捏了捏他的耳朵,说道:“还是多亏你送回来的那本《达摩神经》,手上和腿上的经脉修复了不少,由此心性也看开了许多。” 叶仙将脑袋靠在怜星的肩膀上,怜星任由他这样靠着,他自从跟着姐姐练武后,哪次不是在自己给他治好伤后就这样,这孩子,在别人看来他应该像是一棵任凭狂风怎么吹都吹不到的苍松,其实,他的心性和自己最为相似,容易多愁善感。 “你大师父,在武道上的天赋很高,这么多年,除了当年她将江枫救下的那段时间外,在习武一途上从未有过一丝松懈,要战胜她,需要时间的积累。” 叶仙说道:“真不是人。” 怜星伸手弹了一下他的脑袋,说道:“那是你大师父。” “哎呀,二师父你又来了,我只是抱怨一下,而且我其实是在夸大师父。” “走了几年江湖,你就学了外面江湖人那一套油嘴滑舌。” 叶仙又被怜星弹了脑门一下,只好闭嘴不再多言。 “昨晚好生想了想,用你的话来说,我总结了一些从明玉功第八重突破到第九重的经验。” 叶仙神情变得认真起来,问道:“弟子听着。” “我与你大师父,都曾困于第八重境界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里,除了将一身真气打磨的扎实一些,明玉功的境界一点都未动摇。 见着你大师父前日突破,我修习《达摩神经》几年又摸到了虚无缥缈的明玉功第九重门槛,才忽然意识到,我们之所以在十几年中没有进步,是因为心中各自的执念太重,而明玉功本来讲究的就是心如明玉,说白了,就是心境要放空到如水一般清净。 有了执念,心境自然就不纯粹,与一身功法总诀相悖,又谈何突破?” “仙儿,你这个人,本来就太重情感,容易因为一些事情产生执念,在二师父眼中,此下的你执念就有些重了。” 叶仙沉默,也不知道从哪时开始,自己就将习武的目标放在了战胜大师父身上,尽管江湖四年的游历看着是让自己看开了许多,可昨晚被大师父再次打败,才是发现,这样的想法不是淡了,而是藏了起来。 不然自己为何要在昨晚生气,说到底还不是因为自己能觉得能打过大师父,就算再不济也能与她打个平手,可结果太过出乎所料。 正像二师父说的,自己确实在这件事上有了执念。 但大师父是如何放下她的执念的? “她或许没有放下,可能她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在有一日放下,所以她的突破,等于拿着刀子将那些桎梏境界的执念割去。但如果有一日,当她没有解决那些执念,那些执念还是会重新生出,而且会比以前更重,甚至能摧垮她无敌的信念。 但我并不希望她这样做,也不希望你这样做。” 叶仙恍惚间看到了一层层被撕毁的书页又重新长了出来,他感觉到自己仿佛被一座山压得喘不过气,直到被一直冰凉的手抚在额头上,这种奇怪的感觉才慢慢淡去。 “这几天收到外面传来的消息,无缺在江南,但他并没有想要出手杀死江小鱼的想法,而他不知道你从无名岛回来,还在与铁战的女儿追查铁战的踪迹。” 叶仙从怜星的肩膀上移开,不想让怜星太过担心自己的状态,语气轻松说道:“这小子比我君子多了,如果我是他,不知道所有的前因后果,大师父让我去杀一个人,我一定不会犹豫第一时间将那人杀了。” “唉……也怪弟子从无名岛离开后实在太想念二师父了,马不停蹄地往谷里赶,竟是忘了让人告这小子一声。” 怜星白了身边的徒弟一眼,说道:“真是什么好话都要让你说尽了,还当二师父不知道,你今天过来,不就是想要和我说一声又要往江湖里去了?” 叶仙从长凳上站起,给怜星行了一礼,说道:“等着弟子从江南回来,再好好陪二师父。” 第二十五章 下江南 荷霜一直觉得大公子就如他的名字一样,不是凡人,是天上的仙人,事实上,移花宫所有的婢女剑侍都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大公子本身长得就不像凡人,还有他独自练剑的时候,那种风姿仪态,简直和画本中说的剑仙一样,怪不得那些江湖人给大公子起了一个白衣剑仙的名号。 绣玉谷到江南倒也好走,走陆路出了蜀地,然后再走水路一路乘船而下,不日就能到达。 看着坐在船上垂钓的公子,荷霜觉得,周围的山水都没有大公子好看。 一只在鱼线下活蹦乱跳的肥硕鲤鱼被叶仙放在竹篓中,看到小侍女一直在看着自己,叶仙敲了敲船板,说道:“荷霜,有些饿了,将这条鱼烤了。” 荷霜揉了揉眼睛,拿出一柄匕首在船边的河水中清理了一下鲤鱼的鱼鳞与内脏,船上准备着火炉与不少的木柴,生好火后,将鱼架在炉子上,知道公子喜欢喝酒,她又温了一坛酒。 叶仙收好钓竿,看着小船在水面划出的条条波纹,再一次想到了那日在楼阁中看到的一页页重新生成的书。 那时他并未多想,事后再想的时候,似乎不是幻觉。 “公子,酒温好了。” 叶仙摇了摇头,将脑海中杂乱的思绪淡去,接过荷霜递来的酒,咕噜噜地喝起了酒。 “以前没有见过公子像刚刚那样思考事情。”荷霜一边翻转着已经冒出香气的鲤鱼,一边说道。 叶仙慵懒地靠在船侧,说道:“那是因为所有的事情都胸有成竹,然而当事情发生的时候的,却发现并不是想象的那样。” 荷霜蹙眉思索了一阵,应该是在想着该怎么安慰一下公子。 “我记得萍姑常常说,世事无常,顺其自然就好,我就没有见过她不开心过。” “萍姑?”叶仙觉着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下意识问道。 荷霜拍了拍脑门,说道:“就是大宫主身边的侍女,她好像是三湘铁无双的外甥女,不过两人的关系并不好。” “是她。”叶仙揉了揉眉心,想起萍姑是谁,说道:“这话说的也在理,确实,世事无常,顺其自然就好。” …… 一日后,小船到了江南河段,叶仙带着侍女荷霜,来到一处小镇的客栈中,点满一桌酒菜后,主仆二人就一边吃一边听起了那些食客们的言谈。 江湖上流传的话果真不是作假,消息最灵通的地方是客栈与妓院,不过一会儿,就听到一桌人议论起了近来江湖上的事情。 “原来前些日子三湘的铁无双铁老前辈坑害了三家镖局性命的事情是被人冤枉的,真正的凶手竟是江南大侠的儿子江玉郎做的。” “唉,江南大侠的一世英名少说也要被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毁去三成。” “也不一定,昨儿个我去江府凑了热闹,你们是不知道,江大侠当真是嫉恶如仇,在江小鱼与移花宫花公子拆穿了其子的阴谋后,江大侠大抵是难以相信自己儿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当即就要拿起刀将儿子杀了…… 尽管江玉郎那样谋财害命的也确实该死,但毕竟是江大侠的独子,在一众人拼命阻拦下,江大侠砍了儿子一条手臂断绝了父子关系,这才作罢。” “这个江别鹤好生磊落,怪不得这些年江南大侠的名号都要直逼燕南天了。”荷霜一脸敬佩地自语说道。 叶仙见着这小姑娘一副没闯荡过江湖听到什么就是什么的单纯样,伸手敲了下她的脑袋一下,说道:“在江湖中,听到的可能是假的,看到的也有可能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像是现在他们这样的传言,就更不能去相信,不然哪天被人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钱呢。” 荷霜捂着刚刚被叶仙敲过的地方,很是认真的点头,没有反驳。 在她们这些移花宫的婢女剑侍中,大公子的话就是世界上最能相信的话了,也是必须要相信的话。 “公子,我们一会儿要去找二公子吗?” “这是自然。” 这时,刚刚谈论江别鹤砍断儿子手臂的一桌江湖人又换了一个话题。 “听说燕南天燕大侠在江湖中现身了,刚出手,就杀了不少近几年成名的黑道人物。” “那白衣剑仙应该也要重出江湖了。” “此言何解?” “如果说之前的江湖没有一个人能值得白衣剑仙出手,那么燕大侠重出江湖,一定值得他出手。” “而且,两人都是用剑,一个是老一辈的天下第一剑客,一个是新一代的天下第一剑客,怎么说都得分出个高低。” 荷霜唇角上扬,好似那些人口中的白衣剑仙就是她一样,她向着叶仙看去,见公子正在喝酒,完全没有被人议论后的异样感,便是问道:“难道公子这次出来也有为了与燕南天一较高低的想法?” “嗯。” 第二十六章 角色扮演燕南天(二合一) 苏州城中有一座很有名的客栈,名曰悦来,取名的寓意有些俗套,只要有客人来,客栈掌柜就会开心,会将所有人皆奉为座上宾。 当然,名字永远都不会是一个客栈扬名的关键条件,主要还是这家客栈坐落在苏州城市坊里最好的地段,饭菜可口且并不昂贵,若是去的早兜里也有充足的银钱,就能抢到顶楼的位置,一边吃菜饮酒,一边顺着窗户看苏州市坊的人来人往,这种感觉不会有人不喜欢。 花无缺淡然的饮着茶,面对一桌丰盛的饭菜,全然没有动筷的想法,在他身边坐着的女子,同样如此。 至于原因,在两人面前的椅子上,坐着一位手持绣剑的中年剑客,此时正用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瞪着他们。 这人便是天下第一大侠燕南天,任凭是谁,就算是邀月被盯着,应该也没有心情去吃饭。 “前辈,在下与江小鱼有过约定,做三个月的朋友,所以,在这三个月内,在下绝对不会对朋友出手。”被人盯着实在有些别扭,花无缺终于出声说道。 燕南天沉哼一声,说道:“但移花宫的人会有可能在这三个月内对江小鱼出手,所以,只要你在我手中,江小鱼在三个月内就不会被他们杀死。” 花无缺沉默,他并不敢保证不会有人出手杀死江小鱼,如果师兄知道江小鱼是移花宫的仇人,他一定会出手。 铁心兰显然也不想被人盯着,自己还要与花公子一起追寻爹爹与他师兄的下落,这样总归不方便。 “燕大侠,如果您怕小鱼儿被移花宫的其余几人杀死,您最应该做的就是护在他的身边。您不是将一身所学传授给他了?您护在他身边,还能指点他的武功。” “首先,他很聪明,不需要我指点他的武功。其次,他清楚他的仇人就是花公子,他也必须要亲手杀死花公子,万一到时候找不见花公子,这仇该如何报?” 桌对面宛如一对璧人的少年男女禁声,这样的理由他们无法反驳,也反驳不了。 “燕大侠,这样是否有些过了?你这是在欺负我移花宫无人。” 客栈顶楼雅间的木门被人推开,随即叶仙带着荷霜走了进来。 见到来人,花无缺无奈多于淡然的表情瞬间变得喜悦起来,当即起身叫道:“师兄。” 叶仙露出笑容,挥手示意他坐下,故意看了在他身旁的铁心兰一眼,说道:“我家无缺这是长大了。” 花无缺心思单纯,还当是师兄四年不见自己有些感触,一旁的铁心兰早早就开始闯荡江湖,听他这话,直羞得满面通红低下了脑袋。 “你这小子,几年不见,一身武功进步实在让人惊叹。” 叶仙坐在桌前的空座上,看向燕南天说道:“若非武功有进步,还真不敢来与燕大侠当面救在下的师弟。” 在叶仙身边站着的荷露,包括铁心兰与花无缺,都露出一脸不解,两人什么时候见过面? “总算等到你来了,某家还当是你这小子真的像某家一样厌倦了江湖。” 叶仙摇头,看向荷霜说道:“荷霜,去让店小二上两坛烈酒。” …… 两坛烈酒,年岁一长一小的两个剑客,就像犯了酒瘾的酒鬼偶然发现一坛美酒,不管不顾地拿着坛子往嘴中倒去,喝的嘴角胸襟上全是酒水。 一坛酒罢,燕南天抬袖一抹嘴角,将空坛子搁在桌上,说道:“还是和你小子一起喝酒畅快。” 叶仙接过荷霜递来的手帕,擦去嘴角的酒,说道:“和前辈喝酒,也是如此。” 燕南天起身,伸了个懒腰,将桌上搁着的绣剑系在腰上,说道:“既然酒喝了,那某家也该离开了,至于你师弟与我家侄儿的事情,就由着他们去吧,江湖恩仇这样的事,还是挺烦人的。” 叶仙点头,想到了路仲远最后的结局,提醒说道:“你这人隐居江湖多年,怕是忘了江湖险恶,既然你顶着燕南天的名号行侠仗义,一定会有很多人想杀你,小心些。” 路仲远知道叶仙是发自内心的提醒自己,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再多言,洒脱地离开了客栈。 然而他们这样几句对话,让客栈内的其余几人又陷入了不明所以,燕南天不是燕南天,那他又是谁? 叶仙拿起桌上得酒壶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给几人解释说道:“燕南天在恶人谷出来后,实力有所退步,但他觉得江湖有些乱,便给路仲远传了自身剑法与功诀,让他来肃清一下江湖。” “江湖哪能说干净就干净,路仲远这人也是闲的没事干,隐居江湖好好的,被好友两句劝就再入江湖,而他受了燕南天传授的技艺,不愿借他人手段长自己名声,就顶着燕南天行侠仗义了。” 叶仙将杯中的酒喝下,看向花无缺,继续说道:“路前辈于几年前对我有过传道之恩,二师父的旧疾也全赖于他修习的《达摩神经》才能好转,他困你几日,约莫是逼我来找他喝酒,莫要记恨他。” 花无缺点头,说道:“其实无缺能够感觉到,他对无缺并没有什么恶意,况且听师兄一言,他对移花宫有着这样的恩情,无缺怎会记恨?” 叶仙点头,指着桌上的酒壶说道:“刚刚与路前辈喝酒,没怎么尽兴,陪师兄喝一杯。” …… 师兄弟间喝酒,氛围自然不像刚才。 叶仙与花无缺一杯一杯的小酌闲谈着,铁心兰充当起了侍女,尽管她很想知道父亲在哪,父亲是否还活着,但见着眼前师兄弟其乐融融的喝酒说笑,她还是不忍出言打断。 “如果不想杀江小鱼,那就不杀。”几壶酒后,叶仙语气宽慰说道。 他能够感觉出花无缺喝酒时隐藏着的复杂与自责,也实在看不得师弟这样,所以他的语气很是肯定。 花无缺神色暗淡,说道:“可是……” 叶仙说道:“没有什么可是,因为你和他本来就不是仇人,关于大师父那里,我来看着。” 花无缺眼眶有些红了,尽管师兄很早之前就说过类似的话,但若要这样,师兄与大师父之间的关系一定会因此破裂。 “三个月后,我们总该是要了结这一切的。” “唉……你这孩子,不说这些了。”叶仙指着他身边的铁心兰,问道:“不介绍一下这位姑娘?于情于理,她要想嫁到移花宫,我这个做师兄的总得了解一下。” 刚刚还一副被师兄感动下的花无缺一阵脸红,急忙摇头解释说道:“师兄不要误会,我与铁姑娘只是朋友之交。” 叶仙知道自家师弟闷葫芦的性情,瞪了他一眼,看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铁心兰说道:“开个玩笑,不过铁姑娘,我这个师弟自小琴棋书画学得多了,身上总是有些酸腐气,他这表现,对你一定是情根深种才有的。 姑娘家心思最是敏感,你应该能够感觉到他对你的意思,而你,想来也对他心有所属,故而这几日才一直跟着他,我替你们将这件事点出来,是想着你们别因为一些误会而导致最后后悔终身。” 铁心兰只觉得脸上很热,羞得不知该说些什么,心中却道,江湖传言果然不可相信,白衣剑仙哪里是传闻中只钟情于剑的仙人? 花无缺心思倒是细腻,见着心仪之人此时模样,赶忙转移话题问道:“师兄,铁姑娘是狂狮铁战的女儿,我与他在一起多日,是因为调查到师兄三年前似乎也在找铁前辈。师兄,你可知道铁前辈在哪里?” 叶仙从怀中掏出一页薄纸,递给铁心兰,说道:“我三年前找铁老兄,是知道他在一处有隐士高人居住的无名岛,这三年,我就住在那岛上。 铁老兄很好,也时常挂念你这个女儿,不回去找你,是他觉得自己在江湖中得罪了不少人,怕将灾祸引在你头上。这张纸,记载了去无名岛的路线。” 铁心兰细心的将那张纸收好,行礼说道:“多谢叶少侠。” 叶仙微笑摆手道:“谢就不必了,那憨货,估摸着不到江湖顶尖是不会回来的,你若想念的紧,就去找他,让无缺陪着你,也有个照应。” …… …… 马车碾压过刚下了一场春雨的路面,闻着泥土与雨水混杂的味道,驾车的荷霜看着缓缓而过的路边景色,有些陶醉其中。 怪不得谷里的好些姐妹宁愿在江湖中飘零为宫里做事,也不愿在谷里安宁的过活,或许这就是大公子提到过的自由的感觉。 马车驶离泥路,过了一座石桥,看到石桥尽头的界碑,荷霜放缓了马车的速度,掀开身后马车上的门帘,看向半躺着喝酒看景的叶仙,问道:“公子,已经到了湖北,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叶仙坐直身子,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黄皮葫芦,发现没有酒了,说道:“先去找家酒馆打些酒,然后去龟山。” “龟山?”荷霜思索了片刻,想到了十几日前二公子随着铁心兰去往无名岛后收到的消息,江小鱼要去龟山,他的几个恶人师父也去了龟山。 “难道公子是不忍心让二公子杀江小鱼,所以才让他陪着铁姑娘去找铁战,想要替二公子杀了江小鱼?” 叶仙瞪了一眼荷霜,说道:“你这丫头的思想太过危险,动不动就杀人得,以后谁还敢娶你?” 荷霜的性子在多日的游历江湖间,活泼了许多,她从小与叶仙一起长大,知道公子的脾气很好,吐了吐舌头说道:“没人敢娶,荷霜就不嫁了,等着到了离开移花宫的年龄,就寻一处农田闲散生活,想来也不会不快乐。” “嗬,你这丫头的境界还挺高。” 荷霜俏脸上露出笑容,心中想着,和公子在一块,每天很难不开心,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子,能配的上公子这样的人。 “公子,那咱们去龟山到底做什么?” “杀人。” “啊?公子不是说……” “那里有只臭老鼠,老是想着沾染大师父,四年前没能杀了他,现在天时地利来了,他那条命也该取了。” 江湖中最不缺的就是酒馆,马车来到石桥后一里地左右的镇子前,一家酒馆就在最显眼的路边。 叶仙系好黄皮葫芦,随着荷霜进了店中。 这家酒馆的人并不多,只有一张桌边坐着一男一女二人,没等店小二上前招呼来之不易的客人,荷霜看到桌上的女子后,惊咦一声问道:“萍姑,你怎的在这里?” 桌上女子听到她的声音,然后看到了叶仙,像是如坠冰窖一般的露出了惊惧神色,不顾身旁男伴,径直走在叶仙身前跪下,语气哽咽说道:“萍姑私自离谷有错在先,自认责罚,但请公子放过江公子,此事与他无关。” 叶仙眉头微微皱起,看向了桌上的男子,其人长相英俊,穿着一身黑袍,然而他却少了一条手臂。 …… 能让移花宫逃跑的婢女看到后就跪地求饶,除了自己见过的花无缺,那就只能是近几年江湖名声正盛的白衣剑仙了,男子在叶仙的注视下身子不自觉地抖动着,然后他慌张起身,也随着铁萍姑一般跪在了叶仙面前。 “求叶公子饶命。” 叶仙大抵猜到了这人是谁,心中感叹剧情的惯性果然厉害的同时,面上一冷,坐在刚刚铁萍姑坐着的位置上,说道:“萍姑你先起来。” 铁萍姑起身,顺势想将身旁的黑衣男子扶起,叶仙再道:“他跪着。” 铁萍姑哪里敢违抗叶仙的命令,紧咬着下唇站到一边,没有说什么,低头默默哭了起来。 叶仙漠然看向黑衣男子,将腰间的惊雷拔出指向他,冷笑一声说道:“我若猜的不错,你就是江别鹤的儿子江玉郎,你可知道,在我移花宫的规矩中,勾搭移花宫的侍女,是要死的?” (感谢id尾号3018兄弟的1000币打赏) 第二十七章 还是投胎到好人家吧 黑衣男子没有任何尊严的跪伏在地上拼命的磕着头,额头沾满了客栈地面上的土灰,显得极是狼狈不堪。 “叶公子,请您听江某解释。” 叶仙将惊雷剑搁在桌上,对着江玉郎挥了下手,让他停下磕头求饶的动作,然后看了荷霜一眼,荷霜会意,走在一脸惊呆了的店小二与掌柜面前,说道:“拿些新杯子与一壶你们店最好的酒来,至于此间的事情,不该好奇的就不要好奇。” 说着的同时,她拿出一个鼓囊的银元宝扔给了店掌柜。 掌柜平时少见有江湖人在自家这小店里闹事,眼见就要有人死在自家店里,惊惧之余,本是想着赶紧让店里伙计报官,而在元宝入手后,感觉到手上的分量,是自己连开好几个月酒馆都不一定能挣到的,眼睛一转,便是看向店小二。 店小二也算机灵,将酒馆的门关了起来,然后手脚利落的拿出好酒与新杯,给那位一看就很不好惹的白衣公子哥倒好酒,就与掌柜退向了酒馆的后院。 江湖人的恩怨,咱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还是不要惹,万一殃及鱼池可就白死了。 叶仙从容地将杯中酒喝下,这才说道:“那就说说吧。” 江玉郎像是捉住了救命稻草般地看向叶仙,既然这白衣剑仙肯听自己解释,以着移花宫的做事态度,他应该不会取自己性命了。 想到这里,江玉郎不禁记恨上了让自己差点被人杀死的铁萍姑,而他似乎忘了,是他在得知铁萍姑的身份后想要骗取移花宫绝学才主动与其攀谈的。 “在下事先并不知道萍姑是移花宫中人,更不知道她是私自外出移花宫的,见她一人孤苦伶仃身上又没有银钱,便帮了帮她……” 江玉郎忽然指向铁萍姑,一脸悔不当初地说道:“姑娘好深的算计,一定是听到江某就是江南大侠之子,想要借着家父的名声来避过移花宫的追杀。” 叶仙没有说什么,一直低头哭着不敢多言的铁萍姑如是听到了什么难以相信的言语,有些气愤,更多的是委屈的看向江玉郎道:“你……” 叶仙看向铁萍姑,说道:“接下来,萍姑你说说,为何要私自离开移花宫。” 铁萍姑眼神绝望,更不敢在大公子面前说谎,“是婢子想要离开移花宫去外面看看,而婢子既然是大宫主的侍女,这辈子就很难再出宫,所以就私自从绣玉谷中逃出,然后遇到了江玉郎。 但婢子绝对没有想要借江南大侠的名号以此来躲过宫里的追查,与江玉郎在一起多日,是……” 铁萍姑抽泣起来,没有再往下说。 这时,江玉郎语气愤恨说道:“铁姑娘,你现在怎是现在这般嘴脸,你若是念及江某待你的恩情,就给叶公子说明白事情!” 叶仙眼中微有怒色,抬袖一掌隔空打了过去,一道凝练的明玉功内劲飞在江玉郎脸上,顿时让江玉郎自地面飞起,狠狠撞在了酒馆的墙上,而后落地吐血不止。 叶仙起身,走在铁萍姑身前,给她将眼泪擦了,语气柔和问道:“可看清这人的真面目了?” 铁萍姑再次泪如雨下,却不知是感动还是悔恨。 “宫里的有些规矩确实不近人情,你们自小被养在深宫大院,对于谷外的世界总是有着好奇与向往。这不是你们的错,但要清楚,外面的世界与你们平时话本小说中看到的,并不一样,有着太多的阴险狡诈。 而你们是移花宫的人,出了绣玉谷,更不会遇到什么美好的事情,因为江湖中有太多人想要知道移花宫的秘密。” “大公子,我……” “带着荷霜出来的时候,荷霜还与我说过,她很难在你身上看到不开心,所以没有必要因为这样一个男人来作践自己。事后,我会给大师父写信,饶过你私自逃离移花宫的过错,若你想要继续回到宫里,就随我走,若是不想,就发个不泄露移花宫任何秘密的毒誓,自己离开就成。” 荷霜见不得平时与自己相处的姐妹这般凄惨样子,扶着她的手臂低声安慰着,故两人都没有发现,被一掌打飞的江玉郎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叶仙身后,他手中正拿着一柄匕首。 叶仙一身明玉功早在三年前便入了化境,而今更是将要破境到最为玄妙的第九重,一身感知比寻常的江湖顶尖高手还要敏锐数倍,怎会感知不到身后的动静。 在江玉郎刺出匕首的刹那,他将短剑青梅拔出,然后先于一步刺入了江玉郎的胸口。 “倒是有点决断,若非你跟着江别鹤学了一身的歪门邪道,日后江湖未必不会出一个真正的高手,下辈子,还是投胎到一个好人家吧。” …… …… 铁萍姑并没有发誓脱离移花宫,不是害怕大公子的话不能代表大宫主,只是她觉得自己应该死,却因为大公子不用死,自己这条命就是大公子的了,现在活着只能为大公子而活。 叶仙知道她的想法,解释过几句没有作用,也就任由她跟着了。 那家开在湖北边界的酒馆到龟山的路还算通畅,因为某人想要一边舒服的饮酒看景,一路上又不能没有酒,马车的速度很慢,还时不时的绕路去找酒馆买酒,等到了龟山,竟是用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 龟山山路虽然称不上险,但还是难容马车通行,一行三人只能将马车停在山下,向着山上走去。 叶仙的记忆力因为穿越的缘故变得比前世时好上不少,这一次再进龟山,倒是没有像上次那样在山中迷路。 约莫走了半个时辰,三人来到了山腰那处小院前,叶仙扫了几眼,发现院外的野桃林并没有荒废,小院外用来当做院墙的竹排显然也是今年初春时刚换上的青竹。 看来事后魏无牙在得知自己消失在了江湖中后,又迟迟没有等到移花宫的报复,并没有带着苏樱一直龟缩在无牙门的山洞中。 第二十八章 欺人太甚叶剑仙 龟山山腰的小院与三年前相比杂乱了不少,外面飘来的树叶桃花在院里到处都是,放在院中央晒着的草药干的不能再干也不见被人收去,几条板凳也胡乱放着。 穿着玉白色长裙的苏樱就在门槛上坐着,双手托着腮看着地上的蚂蚁不知道在想什么,连院门被人推开都没有发觉。 “看你的样子,一定不是不开心,而是在想事情。” “废话,我不开心的时候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去哭,只有想事情的时候才会发呆。” “那你在想什么事情?” “在想一个……咦?院子里怎么会有人?” 苏樱有些慌张地抬起脑袋,然后看到真的有人,没看清楚来人是谁,就吓得向后倒去,摔倒在了里屋的地上。 她是去年从无牙门山洞中出来的,基于某些她不清楚也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理由,她经常像刚刚那样发呆,反正山里没有野兽敢来这里,至于人的话,就更不可能了,所以她发呆的时候很专注。 苏樱揉着刚刚摔到的胳膊,她这人,向来又不知道害怕是什么,起身后就要看看到底是哪个胆大包天的人敢吓自己,然而看到来人后,她呆楞在了屋前,难道事情想的多了,就能实现? 与叶仙随行的铁萍姑和荷霜,此时也看清楚了苏樱的长相。 这个女子,与大宫主好生相像。 “怎么,不认识我了?” 苏樱摇晃了一下脑袋,想到刚刚自己发呆竟然差点被这人问明了原由,俏脸一红,像极了被人抢了食物而发怒的小猫,说道:“你这人走路怎么没声音!” 叶仙自顾自地找来一个矮凳坐下,语气无奈说道:“我推门的时候动静就不小,走路也没用轻功,是某人不知道在想什么太入迷,被人发现,还埋怨别人。” 说完,叶仙指着显得杂乱的院子,说道:“这院子也太乱了,要是住几天,非得发疯了才成,荷霜、萍姑,还得麻烦你们扫一下院子。” 二女嗯了一声,也没管一脸恼怒的院主人的意思,拿着院中角落放着的笤帚簸箕清扫了起来。 “什么?你还要在这里住几天?你问过本姑娘的意思了没?” 可能因为苏樱长得太像邀月,而叶仙从来没有见过邀月有女儿家的做派,故而在第一次见到苏樱时,他就很喜欢逗这个小丫头片子,现在也一样如此。 “为什么要问苏姑娘的意思?江湖中,什么时候不是拳头大的说事?” 苏樱气的鼓起了腮帮子,完全忘了这几年自己幻想过无数次和某人重逢时应该有的样子,指着叶仙说道:“堂堂的白衣剑仙,竟然来这山野间欺负我一个弱女子,我一定要将这件事情传在江湖中,让你名声扫地。” 叶仙一脸无所谓,看着苏樱道:“苏姑娘尽管去传。” 苏樱一气之下关了房门回到里屋,随即又想到这小院是自己的,凭什么让那个人像是主人家一般在自己院中坐着,而后打开房门,将里屋的躺椅搬在院中,自己舒服地躺在上面闭眼装睡起来。 过了一会儿,荷霜与铁萍姑将院里清扫干净,站在叶仙身旁等着公子接下来的吩咐。 小院中,除了苏樱平时居住的正屋,还有着一间用来存放药物的药房,叶仙喧宾夺主地说道:“你们将那间房子也收拾一下,今晚你们睡在那里。” 心思简单的荷霜正要问公子睡在哪里,被铁萍姑拉了拉衣角,有些会意,再次打量了几眼看着是在睡觉耳朵却不断动着的苏樱几眼,就被铁萍姑拉着走去了药房。 “你睡哪里?”等着叶仙的两个侍女离开,苏樱后知后觉地从躺椅上立起质问道。 “你这院子里就两个屋子,你说我睡哪里?” “你……我告诉你,你不要欺人太甚……呜呜……” 叶仙忽而叹了一口气,说道:“长成黄花丫头了都,还是和以前一样笨。” 苏樱擦掉眼泪,侧躺回躺椅留下一个背影,不去理会那人。 叶仙也没有再去出言逗弄苏樱,看着龟山上蔚蓝的天空,蓦然觉得,这个世界的天空有些死气沉沉的,很假。 …… 无牙宫修在龟山腹中的深处,布置规格却全然不似在山腹中,宫中灯火辉煌看不见一丝暗处,灯台、石柱错落有致,穹顶上与移花宫主殿一般,镶嵌着无数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正殿不似常时那么安静,时常会响起一个年轻人的呼喊声,殿里值守的无牙门人见怪不怪,只是在其呼喊的时候,他们会不由自主地嘴角微抽。 这都几天了,那个叫什么江小鱼的毛头小子,这么喊也不嫌累的,就是他不嫌累,也不嫌自己吵?平时要是有人敢像他那样在宫里喧哗,早就被洞主喂了老鼠了,那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一间偏殿中,魏无牙坐着轮椅居于正位之上,身旁站着一位颇有英气的中年男子与一个穿着虎皮的汉子,另外一边,一排玉石雕刻而成的座椅上坐着奇装异服打扮的一女四男。 女人是一位容貌姣好的少妇,剩余四男,一人带有铁爪长相凶悍,一人肥头大耳时时带着笑容,一人身材强壮拎着一柄刮骨刀,一人身材瘦弱脸色灰白。 如果有上了些岁数的江湖人在这间石室,一定会被吓得转头就跑,十二星相的魏无牙与白山君,五大恶人中的血手杜杀、不吃人头李大嘴、笑里藏刀哈哈儿、不男不女屠娇娇、半人半鬼阴九幽,这是将江湖中最恐怖的黑道人物集齐了一半。 “江别鹤,老娘知道你暗地里做了不少鸡鸣狗盗的事情,前些日子你为了保住名声将你儿子废了,更早些关于你安在自己儿子头上的峨眉山藏宝图事件,其实是你的主谋。 论恶,你与我们十大恶人不差多少,但论卑鄙,却比我们卑鄙无数倍,所以,你和魏无牙勾结出谋要和我们一起去杀风头正盛的白衣剑仙,是不是要给个理由才能让人信服? 还有,你凭什么觉得你和魏无牙给的好处能说动我们?”屠娇娇一脸不屑的看着魏无牙身边站着的中年男人说道。 第二十九章 说这么多,是想收我为徒啊 江别鹤没有因为屠娇娇讽刺居多的言语而露出怒容,只是微微一笑,说道:“你们应该知道,我手中还有着段合肥的百万两镖银,况且,你们来龟山不就是来寻宝的?届时要是杀了白衣剑仙,龟山所有的地方都能容你们去找。” “而我杀白衣剑仙的理由,很简单,他杀了江某的独子。” “百万两镖银不少,足以让我们出手,你的理由也足够让人信服。”杜杀冷笑一声,看向在轮椅上坐着的魏无牙,问道:“不知无牙兄能否保证事后让我们几人在龟山上行动?” 魏无牙一双小眼几乎眯成了一条缝,知道这血手杜杀是想确认如果龟山真的有宝自己会不会横插一手,说道:“对我魏无牙来说,现在很少有什么东西能够让我多看几眼,本座只想要了白衣剑仙的命。” “杜某相信无牙兄的话,这一票,我们几人接了。” “等会儿……”看着一直在笑,实则心中无时不刻在斟酌当下时局的哈哈儿忽然说道:“有一个问题,就算有我们几个帮忙,那白衣剑仙看着我们这么多人,总不会任由我们以多打他一个人吧?我很清楚,移花宫的轻功,比我身边这个半人半鬼的高深多了。” 魏无牙捏着轮椅上的扶手,因为用力,扶手发出了咯吱咯吱将要碎掉的声音,这三年以来,哪怕他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且绝对安全的地方,闭眼时还是能想到那不是人间的一剑,所以在这三年来,他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这种感觉,也只有他在未成名江湖前有过。 “他不会逃,因为他来龟山为的就是杀我,只要我现身在龟山,他就不会离开。” …… 龟山上忽然飘起了零星的雨点,没过多久,雨点变作滂沱大雨,叶仙与苏樱只好回到屋中,也因为雨变得大了,苏樱的心情不是很好。 “我觉得你还是离开龟山吧。” 叶仙握着青梅的剑柄,问道:“怎么,你觉得自己有点为难?” 苏樱瞪了他一眼,说道:“我为难什么?一个没有与我说过几句话的人要杀我义父,我还需要思考到底要站在哪一方?” 叶仙拿着黄皮葫芦喝了一口酒,然后将屋内的木窗撑起,觉得耳边的雨声变得真实了清晰不少,说道:“你很像一个人。” 苏樱疑惑,问道:“我像谁?” 叶仙说道:“像我家大师父。” 他的大师父,自然是如今江湖与燕南天并列第一高手的邀月宫主,苏樱忽然想到了无牙门中的一些传闻,脸色变得煞白,顿时明白了义父平时为什么会用那种眼神来看自己。 “就算是这样,我选择立场仍旧不用时间考虑,再说了,我的立场对你们来说又不重要。” 叶仙就坐在窗前,从窗外飘来的些许风雨打湿了他的衣衫,他不以为意,反而有些享受这种感觉。 “你太弱,哪怕你很聪明,你的立场仍旧不重要,但关键是你要做出选择。” 苏樱颓然地呼了一口气,水润的小嘴嘟起,说道:“我忽然有点想学武功了。” “十七岁,不算晚。” 苏樱好似意识到了什么,眨着眼镜,指着自己问道:“你说了这么多,问了这么多,该不会就是想收我为徒吧?” 叶仙摇头说道:“你想的想法有点自恋,只是想让你拜入移花宫罢了。之所以这么说,是见你资质很好,有一点武学基础,头脑又聪明,不去移花宫有些可惜。 不过以着大师父视武成痴的性子,大概不会再收徒弟,而我二师父大概会因为你的长相,她会让你拜我为师。” “嘁!”苏樱双眼中的鄙视是个人都能瞧得出来,脑袋抬得很高,像是只刚刚变漂亮的小白鹤,说道:“还说人自恋,我看你就是表里不一。不过呢,你这种几乎在江湖中难寻对手的人总归得有点骄傲,我能理解,本姑娘会考虑的。” 屋外的大雨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很快又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自个不知道高兴个什么劲儿的苏樱忽然满脸愁容,看向叶仙说道:“我一直没有和你说,义父在一个月以前就知道你要来龟山,所以现在龟山上有很多高手,都是义父叫人来杀你的,你现在走,还来得及。” 叶仙摇头,说道:“就是因为知道龟山上会有很多高手,所以我才来龟山,只有让魏无牙相信能够杀了我,我才能杀了他。” “唉……为什么江湖总是杀来杀去的?” “不杀来杀去,还叫什么江湖?” “也对。” “可我还是要问,为什么你一定要杀了我义父?” “两次来的目的不一样,上一次完全是存着与顶尖高手比试的想法,如果杀了一个移花宫的敌人自然是极好的,这一次我想先从魏无牙与你身上试试,到底有些事情能不能改变。” 苏樱说道:“虽然我不清楚你话里的意思,但假如我现在是天下第一,就将你镇压了带走。” “你以后会是天下第一的。” 叶仙将窗户关了起来,带着两柄剑,离开了屋子…… 第三十章 江别鹤的复仇 何霜与铁萍姑也发现了小院内来了人,人不少,每一个人都能让她们感觉到无法形容的压力,武功竟都是一流往上,然而就是这样,她们依旧坚定不移地跟在叶仙身后。 移花宫或许有怕死的人,但还从来没有人在外敌当前时怕过。 叶仙瞪了二女一眼,语气不容拒绝说道:“回去看着,不要在这里添乱,一切都在掌握中。” 二女心中百般不愿,但也清楚留下来确实会给公子添乱,退到了屋檐处,心中却已决定,如果一会儿公子不敌,就是舍了命也要给公子创一个离开的机会。 “江湖可以去的地方太多,可以杀的人也很多,可惜你还是来了龟山。”魏无牙坐着轮椅来到叶仙面前,声音尖锐说道。 叶仙将雨水淋下自己的一束头发拨在耳后,说道:“没想到会遇到雨天,不过雨天杀人还是挺有画面感的。” 雨水落在一柄突然出现的匕首上,变成了翠绿色后继续向着地面落去,然后,一株长在院中的野草陡然枯黄消失。 没有人发现这柄匕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仿佛它一直在雨中等待着,直到看到了目标,才穿过雨水。 “小心!”这是铁萍姑的声音。 匕首的速度太快,在她刚刚喊出后,就刺在了叶仙的白衫上。 叶仙像是没有听到,身前的雨水骤然一顿,随即变作了一团水雾,匕首在水雾中颤抖起来,如同被绳索拴住而来回扭动的毒蛇。 “半人半鬼阴九幽,轻功卓绝,刺杀功夫卓绝,隐匿功夫同样卓绝,你这一招,若是条件足够,超一流高手不察也会栽跟头。” 叶仙说着,水雾外出现了一个人,他惊恐地看着叶仙,看着那柄本来应该刺向那人后背此时却向着自己刺来的匕首。 “噗嗤”一声,折返而回的匕首刺中了阴九幽的左臂,他惨叫一声,却连话都没有说出,倒在了雨中。 “这死鬼,咱们十大恶人中,就属他没有耐心,这倒好,死在了自己淬了毒的匕首上,不过,他倒是提醒了咱们,移花接玉这门掌法背对着人还能使。” 哈哈儿笑嘻嘻地与三人在雨中走了出来,然后分开,封住了叶仙所有能后退的位置,他们没有因同伴死去悲伤,反而一个个脸上都露着开心的笑容,死了一个人,江别鹤的银子就可以少分一个人,至于白衣剑仙的手段,他们这么多人,还会怕一个? …… 四个恶人从不同的方向冲来,每一个人都用出了自己最得意的手段,恐怖的内劲击碎了雨水,破空的声音盖过了院中的雨声。 若是寻常江湖顶尖高手,哪怕是魏无牙在见到这四大恶人手段齐出,也一定会动容,然而叶仙只是极为自信的将长剑惊雷从鞘中拔出,然后一步踩在了脚下的积水中。 水花如剑,风雨如剑,惊雷清亮的剑身横扫,宛如化作了黑云中落下的闪电。 四大恶人前冲的身形如同被人点住了穴道而停在雨中,然后,四朵鲜艳的血花同时在他们的颈前绽放,无声死去。 魏无牙似乎早已料到现在的局面,对于叶仙一剑将四大恶人杀死并没有什么意外,甚至,他还在拍手叫好。 江湖中,见识过叶仙真正出手而不死的,除了路仲远以及远居海外的无名岛上几人,就只有魏无牙,所以,魏无牙最清楚白衣剑仙的剑道有多么恐怖。 所以,不清楚白衣剑仙真正实力的五大恶人才会被魏无牙与江别鹤以利益诱惑敢参与这场围杀。 魏无牙看着雨中白衣,心中冷笑,江湖人都道你的剑强,你的剑也确实很强,十八年前的燕南天尚不能一剑杀掉四个恶人,而你却杀了,但是,这样的剑,你能出几次? “吼!” 如同虎啸般的怒吼震散了无数雨丝,一位身穿虎皮的壮汉如同驰骋在江河上的马车,撕开了雨幕。 来人攻来的时机很巧妙,就在叶仙一剑杀了四大恶人后剑势未收之际,他的力道也用的极是精妙,浑身的力量与内劲都凝结在了一双拳头之上,能有这般功夫,虽有提前准备嫌疑,但放在江湖中绝对是妥妥的超一流水准。 其人正是十二星相中的虎相白山君,江湖人都道他自创的虎啸宝鉴乃是一等一的外家练力之法,却不知,他最引以为傲的是一双铁拳,而他的拳,曾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龙相折服,曾经在燕南天的神剑诀下而不死,就是魏无牙都不敢言谈在拳脚之上胜他。 就在白山君出手的时候,一道剑光如同撕开云霞的烈阳,于另外一个方向霸道至极地向着叶仙斩去,威势直让剑前雨水蒸腾,气机之盛,并不在白山君的双拳之下。 出剑之人,便是死去的江玉郎之父江别鹤,这些年里,江湖都以为他武功平平,之所以成名,还是靠着不输于铁无双的义气才成就,然而在江湖中,就是路边的乞丐都知道,江湖地位说到底还是一个拳头硬不硬的问题。 江别鹤自诩聪明,只是用了两个计谋,就将沉寂了数年的江湖搅得一团糟,哪里又不知这个道理,只是他很少出手,江湖人从来没有将他的武功定位在具体的高度上。 前些日子,他在寻找被自己逐出家门的儿子时,路过一家儿子去过的酒馆,威胁逼迫酒馆掌柜,知道了自己儿子被移花宫一个配有双剑的白衣公子杀死,也猜到了那人的身份。 混江湖到了他这一把年龄,除了某些执念,也就是要为后代子孙打下个江山,唯一的儿子江玉郎死了,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很难接受的现实,可以说是有生以来受过的最大的打击。 他想要报仇,但深知以自己的武功很难杀死白衣剑仙,暗里打探到对方要去龟山,然后就快马加鞭找上了龟山中的魏无牙,一番低三下四的交谈后,他知道了叶仙来龟山的理由,推测出了白衣剑仙大概的实力。 所以,他以着自己百万两的镖银诱惑与魏无牙在十二星相中的权威,找来了武功超一流的白山君,彼时又遇到了来龟山寻宝的五大恶人,用着同样的条件将他们也拉来自己复仇的阵营,这么多高手集齐,燕南天都要死,白衣剑仙总不可能活吧? 第三十一章 绝代双骄版的左右手互博 车轮战和一下子就以多欺少不一样,前者能一剑一剑的去杀,而后者,还击的压力很大不说,稍有不慎就有身死的危险。 而且,场内几人,都是在充满刀光剑影的江湖中摸爬滚打过无数年,招式独到完全不是养尊处优的山上闲人可比,境界又都是一流往上,被围攻时,人总有顾前不顾后的局面,总有心神懈怠的时候,一但如此,脖子上的脑袋还能安然? 不然魏无牙这样的江湖高手为何会认为叶仙出不了几次能一剑杀四大恶人那样的剑? 龟山上的雨一阵一阵的,变小不久后,又开始变大,如湖水倾泻,小院中的积水瞬间弥漫在了整座院子。 铁拳与长剑的破空破雨而来,还有在轮椅上蠢蠢而动的魏无牙,叶仙如同被逼迫到了墙角,大雨淋湿了他的白衣,他却浑然不顾,余下左手反握在了短剑青梅剑柄之上。 青梅出鞘,如雏凤般的剑吟刺穿了雨声,无数雨水在明玉功外放的内劲下冻成了冰晶,如画龙点睛,青梅剑身灵动地反向斩在了江别鹤斩来的长剑之上。 同一时间,惊雷顺着风雨,以着与青梅毫不相干的轨迹,像是骑在骏马上的骑兵,借着恐怖的冲杀力量刺出长矛般直刺在了白山君打来的一双铁拳之前。 “分心二用!他竟能想到如此破招!”魏无牙终于变了颜色惊呼道。 分心二用,在江湖中擅长此道者并不少见,不过是谁强谁弱罢了,无名岛上,俞子牙就擅长此道,叶仙曾与他探讨过这门用力技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在于出招时先将内劲分作两路各自运行,再以不同招式将内劲打出。 不过这等技艺,对内功要求的门槛太高,而且这般运行,非是心如明镜之辈不可成,否则走火入魔的几率极高,而因为一人内力有限,分出一道,攻击的范围加大,招式的威力在某种程度上还不如专心出上一招来得实在,故他起初并未深深琢磨。 而在无名岛上拿到惊雷,与无名岛上的隐士高人论武再无精进后,有一日他实在无聊,自己便一手持长剑一手持短剑,以着不同的剑法相互出招。 估计还是得归功于穿越的原因,这样玩了一年左右,他竟是渐渐摸索出了绝代双骄版的左右手互博,今日先斩五个恶人,再遭江湖两大高手围杀,心如明镜的他不需思考就用出了这一法门。 江别鹤斩来的剑被青梅挡住,再也无法寸进一分,便是一声如石磬般清脆的声响,他手中的长剑自中断去,青梅继续前行。 另外一侧,惊雷刺向白山君双拳,临到之前,叶仙持剑右手上青筋猛然暴起,长剑挑出一个剑花,直接避过了双拳,向着白山君心脏位置刺去。 江别鹤与白山君面色上不一而同的惊惧起来,此人这两招剑法,竟是包罗万象,且还是同时用出,江湖传言他剑道天下第一绝对属实,怪不得那臭老鼠睡觉都睡不安稳。 不过两人到底在江湖中混迹多年,见自己二人敌不过白衣剑仙,心中当即便下了决定收手,报仇、银钱与性命相比,还是性命更重要。 白山君前冲身形看起来退无可退,一双铁拳却是说收就收,在叶仙惊雷剑堪堪刺中自己心脏前瞬,他异常果断地往地面一踩,溅起无数水花,借着这股反震之力,他的后退竟是快过了叶仙的剑。 这一避,与他自身钻研的《虎啸宝鉴》中独特运劲法门不无关系。 江别鹤此时面对叶仙的剑也是大展神通,他身形倏忽间矮了一尺,用出了江湖中罕见的奇门武功缩骨功,让青梅的倒斩落在了他的发冠之上,由此也躲过了几乎必死的结局。 能到江湖顶尖,没有一人会是庸者,若不是死去的恶人不知叶仙剑道深浅,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剑杀死。 “二位,走好。” 一长一短的两柄剑,像是流星飞逝般,各自从叶仙手中飞出,精准贯穿在了雨中奔逃的江别鹤与白山君后背之上。 这时,暴雨再次变成淅沥小雨,地上又多出两具尸体。 …… “在我魏无牙面前,你也敢弃剑?” 叶仙将滴水的宽袖扭干,说道:“我要是你,就不会说废话,直接出手杀人。” 魏无牙狂笑一声,说道:“你一共出了六剑,每一剑都是精气神巅峰之下而出的,任凭你们移花宫的明玉功内劲是由外而内,这六剑后,你的精气神还能有多少? 本座不怕你笑话,因为你那一剑,让本座很难熟睡,所以这三年来一直在思考着如何破你剑道,如何将你杀了,你现在精气神不足,又没有剑,留你一时说会儿话那又如何?” 叶仙将腰上的黄皮葫芦取下,喝了一口酒后,笑道:“你这只老鼠倒是挺有风度的,不过就是不怎么聪明,因为聪明的反派从来不会给人喘息的机会。” …… 魏无牙消失在了轮椅上,速度比三年前还要快,快到当他消失的时候,手中的利爪就已经出现在了叶仙的太阳穴旁。 叶仙右脚横跨一步,伸手拍碎雨丝,如是书法大家提笔挥毫一般优雅,以掌对抓,拦住了魏无牙着凌厉的一击。 两人掌、爪之间爆发出了一蓬极是醒目的水花,然后的下一瞬,两人再次拳爪相对,再有水花现于半空。 第三十二章 收徒苏樱 明明是生死之间的搏杀,小院内因为那袭白衣出手太过优雅写意,竟是让争斗多出了几分赏心悦目的感觉。 白衣被雨水浸透,被地上溅起的泥水沾的到处都是,他的风度,依旧让人觉得人间难容。 用了十几招依旧没能将精气神少了不少的白衣剑仙杀死,魏无牙表情逐渐变得焦躁,出手也不再像之前自信果断。 “知道我为什么在杀白山君与江别鹤时将剑扔出吗?”叶仙挥手用出一招移花接玉,将魏无牙的一爪挡掉后问道。 “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觉得你一直有机会杀死我,就像在来龟山之前,我就知道会有什么样的人来杀我,而我偏偏来了。” 叶仙眼神骤然变得如剑一般锋锐,他伸出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并指如剑,向着魏无牙的额头点去。 没有剑的剑客未必用不出剑法,实力也未必会损失多少,很早之前,叶仙就思考过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剑,该怎么将自己当成一柄剑,而他在无名岛上,与两位用剑隐士俞子牙、萧女史论剑时,最长讨论的就是这个话题。 这一次,没有人站在魏无牙的身后,而苏樱,正在两个移花宫侍女的监视下,也难以出手相救。 魏无牙的脑海变作一片空白,这只手,比三年前的剑还要恐怖无数倍,比刚刚自己见过的六剑还要恐怖。 自己确实比不过他,可这些年并非是原地踏步,怎么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而且还是在他杀了七人之后。 整座小院落下的雨水仿佛都因为叶仙点出这一指后停止,院子里的人,只能看到那一指,如同能够穿山破浪的一指。 …… “等等。” 苏樱向着院中跑去,被两个侍女拦住,她不会武功,只能出声去喊。 叶仙的指尖停在了魏无牙的额前,但森然的剑意与指前的剑罡已经先行一步刺在了魏无牙的额上,让他的额头上多出了一个很浅的血洞,将他那张丑陋的脸映衬的更加丑陋。 见到公子停手,两个婢女自然就没有再阻拦苏樱,苏樱跑在叶仙面前,语气急切带着些央求说道:“我当你徒弟,你别杀他,好不好?” 叶仙收手,将双臂背在身后,看了一眼模样凄惨的魏无牙,说道:“就算我不杀他,他也……” “哈哈哈……”魏无牙大笑着,愤恨地看着叶仙,语气癫狂说道:“本座何时需要别人饶命,何时需要过别人求情?” 苏樱转身面对魏无牙,这一次她很坦然,“义父,你不要……” 魏无牙跌倒在雨水中,他的双腿本来就很难站着,被叶仙一剑斩碎了意志,早已支撑不住。 苏樱上前去搀扶他,却被魏无牙推开:“你以为我对你好是因为你是我的义女吗?你应该不知道,你与移花宫的邀月很像,我只要看到你,就好像能看到她,你就是一幅画,一个被插满了鲜花的花瓶,你天生就应该是被我魏无牙欣赏。” 魏无牙笑了笑,指着叶仙说道:“移花宫叶仙,老子不需要你留手,更不需要一件器物的求情,你可知,自我魏无牙创办无牙门开始,历来就奉行着一句话,无牙门下士,可杀不可辱!” 雨不知是第几次变大,魏无牙躺在雨水中再没动弹…… …… …… 次日早间,雨下了一日一夜后终于停了,叶仙从床上起身,昨天那一战,是他在这个世界中经历过的最为艰险的一次战斗,也确实如魏无牙所说,他昨天从开始杀人,用去的每一剑,都是精气神最为饱满的一剑,想要快速杀掉那些人,他也必须要这样出剑,而明玉功的功效上也只能作为气上,须知,武道永远都不只是内力强就强。 以着分心二用的用力法门杀掉江别鹤与白山君后,他就感觉到了疲惫,在用出杀魏无牙的那一剑,他已是强弩之末,直到坚持到魏无牙身死,才闭眼晕了过去。 何霜听到了屋中的动静,当即就跑了进来,看到公子确实如苏樱说的一样,没有什么大碍,这才放松地吐了吐气,便是有些幽怨地看向公子,说道:“公子还经常和何霜说,混迹江湖打不过就一定要跑,昨天公子一人与那么多人打,怎得不跑?” 叶仙掀开身上的薄被,双脚移出床外,何霜会意,帮着他先去穿鞋。 “打不过,我自然要跑,只是他们是不是都死了?” “好像是,但是,昨天很危险的,那些人可都是江湖中的顶尖高手,稍有不慎,公子……”何霜本来是要说公子就死在人手,觉得这样说太不吉利,暗骂自己差点就口无遮拦了,忽然想起昨天去处理院中尸体时的事情,说道: “公子,那个李大嘴没有死,而且,他还是萍姑的父亲。” 这个时候,叶仙已经在何霜的伺候下穿好了衣衫,他说道:“我知道,而且知道李大嘴说是吃人肉,其实他没有吃过,平生恶事也没有做过几次,且大多是被逼无奈,所以留了他一命。” 叶仙将桌上放着双剑挎回腰间,推开门,发现苏樱正在院中角落一个人坐着,便是走了过去,问道:“我没有想到,你在得知事情真相,还会想着去救魏无牙。” 苏樱揉了揉眼睛,说道:“真相是一回事,可若没有义父,我早就在饥荒的时候被饿死了,人,不能不懂得感恩。” 叶仙坐在她身边,满意说道:“这句话我很喜欢,我收手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徒弟,移花宫的人。” 第三十三章 江小鱼 李大嘴在铁萍姑的搀扶下,来到了叶仙面前,然后那让江湖人闻风丧胆的不吃人头直接跪在地上,满是感激说道:“李大嘴谢过叶公子饶命。” 叶仙就坐在板凳上,不知是不是因为完成了一件对于他自己来说很重要的事情,且完成后还没有再看到只有自己能看到的书页生成的异象,他很开心。 叶仙伸手将李大嘴扶起,说道:“不用谢,其实昨天你们出手的时候,我知道你看到了萍姑,所以没有用杀招,想要给我留一个破局的机会。我这人,在杀人的时候总要给自己留一个理由,我并没有杀你的理由。” 李大嘴起身,脸上莫名有些轻松,语气惭愧说道:“没能想到,公子能够一剑杀死他们,且还能留在下一条性命,但还是要感谢公子,不然在下也无法与闺女重逢。” 叶仙看了铁萍姑一眼,见她在看李大嘴时并没有厌恶的神色,知道李大嘴将曾经抛妻弃子的误会说明白了,问道:“李兄今后有什么打算?” 李大嘴眼神希冀,说道:“当初为了在恶人谷安家,昧着良心多少做过一些天理难容的事情,今后大概会做个苦行僧人去行走天下,好去将那些罪孽赎去。” “想法很好。”叶仙向着萍姑看去,问道:“萍姑你是什么意思?” 铁萍姑没有说话,固执地摇着脑袋,不是反对李大嘴的想法,而是反对叶仙话中让自己陪着父亲的意思。 叶仙无奈叹了一声,说道:“罢了……李兄的伤更在精神上,需要足够的时间休息,萍姑你先将他扶下去吧。” …… 下午的龟山很是安静,山风不燥,只有着几只麻雀在修复好的竹墙上站着,歪着脑袋冲着院子里的人叽喳着。 叶仙既然将苏樱收为了徒弟,这座小院中便是他最大,那张宣示着院主人身份的躺椅,自然被他霸占了。 躺了会儿,估计昨天杀人太累,他耸了耸肩膀,一边候着的菏霜会意伸出一双玉手给他揉捏肩膀,让一边的苏樱颇为不屑,觉得这个师父平时看起来一切都好,闲下来后怎么总想让人给他几拳打? “喂,我们多会儿离开?” 叶仙懒洋洋地说道:“过些日子吧,我在这里还要等一个人。” 何霜好奇,问道:“公子,我们还要等谁?” 叶仙眯着眼,看着几只麻雀站着的竹墙那里,说道:“等燕南天。” “燕南天?”苏樱撇嘴说道:“嘁,你以为你是谁,人家燕南天会来找你?” 叶仙伸手在苏樱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就像自己小时候被怜星敲的那般,疼的后者眼中登时就露出了泪花。 “虽然移花宫中不怎么讲究尊师重道,但也非是不在意,你要清楚你现在的身份。至于燕南天会不会来找我,只要那个江小鱼在,他就一定会来。” 听到叶仙提到江小鱼,苏樱一拍额头说道:“差点忘了,那个江小鱼还被关在无牙洞里呢。” 叶仙笑着,将地上的一颗石子儿捡起,然后向着竹墙那里扔了过去。 石子儿速度极快,犹如射出去的箭簇,击穿一片青竹,竹墙外顿时传来一道痛呼声。 “听了这么久,想跑哪有那么容易?” 不多时,一个穿着粗布麻衫披着斗篷的少年揉着屁股走了进来,看着叶仙,有些敢怒不敢言说道:“你们移花宫的人都是这种作风的吗?” 叶仙没有理会他,一边的苏樱疑惑他刚刚竟是藏在竹墙外,问道:“江小鱼,你是怎么从地牢中出来的?” 江小鱼靠在屋子的外墙上,语气骄傲说道:“这世上,还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困住我这个天下第一聪明人,先前被关在牢中,也就是你们无牙宫看守太严,不然我早就跑出去了。 今天一早听到人说,魏无牙死了,然后你们无牙门的人就一哄而散了,所以我就出来了啊。” 叶仙看着他说道:“昨天不只是魏无牙死了。” 小鱼儿表情变得黯淡,说道:“他们本来就是要杀你的,你杀了他们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我倒还要感谢你,留了李大嘴一命。” 叶仙点头,说道:“这几日,你就在这里,好好练武,直到燕南天找过来,还有我家师弟。” 江小鱼看着叶仙,刚刚还一脸敢怒不敢言,此下却带着怒意问道:“我留下来不是不可,但你说要等到花无缺来,难道你也想要让我们朋友相残?亏我还老听无缺说你是他最崇拜的人,他真的是瞎了眼睛。” 给叶仙按摩肩膀的何霜听着江小鱼竟敢言语侮辱公子,当即就要拔剑让这恶人谷走出来的野小子长长记性,被叶仙伸手拦下。 “花无缺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从来不会让他做他不愿意的事情,你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你与移花宫也没有深仇大恨,但是过几日后,你们必须要见一面,可能还要无论真假的去打一架。” 江小鱼到底是自诩为天下第一聪明人,听出了叶仙话中有话,问道:“你知道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但是,这些你不能告诉我们。” 叶仙赞叹说道:“你很聪明。” 江小鱼理所应当的应了叶仙这一声夸奖,也不顾屁股上还有着被石块打中的疼痛感,自顾拿来了一个板凳,坐下说道:“我当然聪明,只是为什么你不能说?” 叶仙躺回在躺椅上,拍了拍何霜的手示意她停下,说道:“这件事上,我只能按照别人的意思来,或者看看能不能与燕南天打一架,武功能否有所精进,要是精进的话,就不用按照别人的意思,但那个时候,我还是不能左右这件事情的结果,也只能赌。” 江小鱼嗤笑一声,说道:“说的云里雾里的,听不懂,不过我倒是清楚一些你这个人了,你一身气质看着万物与你无关,其实偏生将有些东西看得极重。 小时候我李叔叔…就是李大嘴经常说,人往往在钻牛角尖的时候,对某些事情的认知太过坚定,你看开一点,说不定事情想象的根本就和你认为的不一样。” 第三十四章 做为白衣剑仙的徒弟 叶仙动念收徒的想法出现的很晚,甚至在来龟山之前,他心中还没有打算。 而是他再次来到龟山,决定一定要将魏无牙杀死,那时的他生出一个极是荒谬的想法,自己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即便自己认可了这个世界,认可这个世界的很多人,以至于对前世的感情淡化到只是有着记忆,到最后还是会离开。 他有些恐慌,如果自己离开,心中最大的牵挂移花宫该怎么办?毕竟移花宫不是荒漠中开酒馆的老两口和两个师父,他们是人,而移花宫是传承。 万一移花宫在今后的武林落寞,万一今后被人欺负了,那该怎么办? 无缺虽然在练武上有些天赋,但他的性格,很难胜任一派掌门,那就只有收个非常适合的徒弟,让他来保证移花宫的传承能够凌驾于江湖之上。 叶仙没有教导徒弟的经验,所以就只能以着自己认为教徒弟最合适的方法去教。 苏樱没有练过武功,很难清楚练武所要经历的痛苦,也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总之,在一大早被叶仙喊起来练剑练拳,苏樱非常后悔要当他的徒弟,而在痛苦之余,她似乎也明白了白衣剑仙为何年纪轻轻就能有着镇压一座江湖的武功境界。 “啧啧,这感觉比杜叔叔当年让小爷我与野兽搏斗也不差多少了。”江小鱼叼着一根野草,坐在屋前看着那师徒二人自语说道。 今天一大早,花无缺那个比他还冷脸的师兄就开始拉着苏樱小姑娘练武,先是传了剑法,然后就让苏樱挥剑,直到累到没有力气,他才让休息,期间如果偷懒,呵呵,那冷脸人还真的像冰块一样不怜香惜玉,一鞭子保管能打到身上,等下午传了拳脚功夫后,更可怕,还没等人将套路练熟,直接就要人与他对打,对打期间,也不怎么留手,现在苏樱小姑娘不顾颜面眼泪汪汪的就是最大的证明。 “严师出高徒,小的时候,我经常能够看到大公子浑身伤痕,现在大公子教徒,已经好很多了。” 江小鱼接来铁萍姑递来的茶水,咕噜噜一口喝下,然后往地上吐了一片茶叶,说道:“那冷脸人一定每次都哭鼻子。” 铁萍姑踢了对公子毫无敬意的江小鱼一脚,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公子哭过,还有,也亏是荷霜去采办粮食去了,她要是在,一定会撕烂你的嘴。” “真是非人哉。” 铁萍姑再踢江小鱼一脚,就不再理会这个脑子永远管不住嘴巴的浪荡子,见着公子与苏樱开始歇息,就端着茶水走了过去。 …… 苏樱面上对叶仙一点好感都没有,站在一边抱着双臂一言不发,叶仙大概知道她不开心,没有说话,坐在躺椅上安然接过铁萍姑递来的茶水喝着。 然而龟山在春末天气多变,没有容叶仙将一碗茶水喝完,便忽然阴云密布起来,苏樱估计觉着做为白衣剑仙第一天的徒弟生活要结束了,抹干净眼泪,对叶仙的怨念也没有那么大了,就离着叶仙近了一些,指了指天上。 叶仙看了下天色,龟山上的阴云外还有着一点点没有被遮住的夕阳余晖,说道:“今天就先到这里,然后等你两位师祖对我收你为徒的回信到了,以后晚上你要练习移花宫的内功心法。” 苏樱听到前言,脸上还有着笑意,毕竟,虽然跟着他练武很痛苦,但总能亲眼见着他不是,而听到叶仙的后话,她又变得一脸愤愤,说道:“不近人情,你最好对我这个徒弟好些,小心等你以后老了,我不孝敬你。”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也用不着你孝敬。” 苏樱跺了跺脚,有些赌气说道:“那我不做你徒弟了。” 叶仙将杯子递给铁萍姑,从椅子上起身,拍了拍气恼的苏樱脑袋,说道:“有些话说出去,就必须要承受因果,移花宫的弟子,可不是说不当就不当了的。” 说完,叶仙回了屋子,铁萍姑看着低头不知在想些什么的苏樱,有心要为公子解释什么,转念想到自己的身份,只能摇摇头随着公子离开。 这时,没有人发现,苏樱的表情不再是恼怒,而是一脸坚定。 “你到底在着急什么?” 第三十五章 为他人作嫁衣裳 白衣剑仙三年未从江湖现身,人们都在想,等他再次在江湖现身时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大多数人都在想,一定是在某个地方,他与燕南天争出当今江湖的第一剑客。 因为无牙门的解散,关于龟山上发生的一战不可能悄无声息,半月前,江湖中传出了十二星相之首的魏无牙、虎相白山君以及恶人谷五大恶人,皆被白衣剑仙斩于龟山的消息。 死掉的那些人,可是江湖黑道中最顶尖的高手,被白衣剑仙一人杀死,这样的战绩去细数江湖一甲子内出现的各路大侠,从未有人能及。 一时间,那些游走于各大客栈茶馆的说书人可算是有了新鲜的故事来源,白衣剑仙的名声一度盖过了重出江湖的燕南天。 “且说,那白衣剑仙不愧一声剑仙二字,剑刚出鞘,便引来了风雨,而在他将剑刺出的时候,人已站在当空,如仙家御风而行,一剑之下,什么魏无牙、十大恶人的,都被这一剑吓破了胆子,等剑落在他们的眼前,哪里还能反抗,就那么被剑刺了一个透心凉,被地府收了而去。” 一间茶馆,一位说书人手足并用,绘声绘色地说着白衣剑仙龟山除恶的故事,看台下的听众们时不时鼓掌叫好,甚至还有不差钱的,总在说书人故事讲到妙处,毫不心疼地将铜钱一串一串地往上扔着。 一张桌前,坐着两位衣着相近的中年男人,两人身形都比较魁梧,都配着一柄生锈的铁剑,与周围的看客一样,说书人说到妙处,不吝啬自己的掌声,会跟着一起鼓掌叫好。 “说书人的说法夸张太多了,但那小子的剑确实能够做到这个地步。”路仲远靠着椅背,边嗑瓜子边说道。 如今江湖,能与路仲远喝茶说话的,除了叶仙就只有真正的燕南天。 燕南天点头,语气凝重说道:“江湖,哪时不是代有人才出?出一个白衣剑仙,并不奇怪。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个道理,某家还是懂的。” 听着他语气,路仲远没了心思继续喝茶听人说书,看着燕南天道:“我说老燕,你别以为是我提醒你那小子打架很厉害啊,我的意思是,那小子剑法很厉害,大家坐下来论论剑还是不错的。” 燕南天说道:“当年移花宫对我二弟江枫之死虽算不得主谋,但也有推波助澜的嫌疑,我与移花宫,总归是要做过一场,某家也不瞒你,某家刚从你在黄山下的破茶馆走出来后,就收到了移花宫的消息,说是某家侄儿身在龟山,正被那白衣剑仙扣着。 这个消息,怕就是那白衣剑仙给某家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去龟山找他,他的想法,应该也是想着与某家做过一场。” 路仲远一拍桌子,说道:“那小子是我朋友,我可和你说了,你别给某家下重手,如果到时候让某家知道了,和你绝交!” “哼!”燕南天冷哼一声,语气不悦说道:“那燕某还是你朋友呢,你咋不让白衣剑仙别下重手?” “你这家伙脾气暴躁放在二十年前的江湖谁不知道?与人打架时下手重了是常有之事,也是你早早就成了天下第一,不然狂狮铁战的十大恶人名号就被你占了。而那小子,出手稳重,也比你这个没婆娘的糙汉子?” “你如果现在想挨揍,燕某是可以成全你的。” “额……这几天帮你顶着天下第一剑客的身份,杀了不少黑道中人,累了。” …… …… 叶仙今日并没有陪着苏樱一起练习剑法,而是坐在躺椅上,拿着荷霜递来的干净抹布擦着一长一短的两柄配剑。 苏樱大概是习惯了练武的痛苦,好些日子没有眼泪汪汪,只是偶尔被叶仙敲打的时候,还是会说上几句要退出师门改换门庭之类的话。 李大嘴早在十天前就告别了几人,拿着几本从无牙门藏书阁中找来的佛经,去江湖做苦行僧去了。 江小鱼则是没有心理负担地看着苏樱练武来偷师学艺。 叶仙对此倒是无所谓,一来移花宫的绝学根基都在《明玉功》上,二来,自己传授苏樱的不过是移花宫的基础武功,也不怕别人偷学,就仍由他这样。 看到叶仙擦剑过了好一会儿,江小鱼好奇问道:“冷脸人,你擦剑做什么?该不会又要找架打了吧?” 叶仙说道:“燕南天今天就会来龟山,我绑架你,与他打一架是不可避免的。” 听到燕南天三个字,江小鱼有着刀痕的眉梢一挑道:“是哪个燕南天?” “真的燕南天。” 江小鱼语气担忧问道:“他现在如何了?” 叶仙拿着擦好的青梅放在阳光下,双指抚摸过剑身,没有发现有血渍污渍残留,说道:“路仲远代替燕南天传授了你嫁衣神功,你应该清楚这本内功的威力与开篇那句话,他现在真正重出江湖,说明将嫁衣神功练到了大成。” 江小鱼很清楚燕南天在恶人谷曾遭受过的境遇,当年先是被几个恶人师父下毒,后浑身经脉被他们打断多处,一身内力十去九空,若非万春流假借试药将燕叔叔救下,他说不得早就死了。 嫁衣神功大成?莫非燕叔叔这是破而后立了? “你现在嫁衣神功只是入门,对修习嫁衣神功后的弊端感应还不明显,等着以后境界深了,便会被一身霸道真力反噬经脉,其中苦痛非世间常人能够忍受。 开篇那句的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做嫁衣裳其实很好理解,所谓欲用其利,先挫其锋,等到难以承受一身内力反噬后,需得将一身内劲转移到别人身上,再从头去练,这时的嫁衣神功已经没了原先锋芒,人之经脉亦能承受,然威能并未减弱多少,如此也才能将神功练至大成。” “原来这嫁衣二字是这么来的,可又有谁愿意将一身辛辛苦苦修来的内力转嫁给他人?”江小鱼说着,忽然意识到叶仙这是在提点自己,又不解问道:“按道理来说,我与你应该是对立的关系,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个?” 叶仙照着刚刚检查青梅的样子去拿起惊雷,说道:“如果我说我是个好人,你也是个好人,好人帮助好人天经地义,你大概不信。你与我家小师弟关系好,日后你因为这门功夫痛苦万分,他心情决计好不在哪里,所以和你说一说这件事情。” 第三十六章 燕南天的剑(二合一) 山路外走来一个人,他走的不快,故每一步显得异常稳重,也很规律,他来到小院前,看了几眼野桃林,在桃林中间的小涧边掬起一捧清水喝了一口,听到小院中有人在练武,知道自己走对了路,便起身往小院走去。 小院的门没有关着,很快,所有人就看到了那个抱着锈剑的中年剑客。 剑客穿着一身干净的墨绿色侠客衫,他的长相并不出众,但他的气质,他的眼神,让他站在那里,却像是一座刺破云霄的山峰,绝对没有人能忽略他。 小鱼儿正偷学着苏樱的拳脚功夫,看到中年男人后,好生确认了他不是别人假扮的,露出笑容,一路小跑过去,惊讶问道:“燕叔叔,你真的好了?” 燕南天没有见过江小鱼,但他见过江小鱼眉梢上的刀疤,见过江枫夫妇,所以他没有怀疑地笑了起来,拍着江小鱼的胳膊,笑道:“好了,好到不能再好。孩子,你长大了。” 看着叔侄俩拥抱了一会儿,叶仙才从躺椅上起身,看向燕南天道:“等了几天,终于将燕大侠等来了。” 燕南天虎目扫向叶仙,打量几眼后说道:“观你一身气质,已有宗师之意,路仲远说的不错,今后的江湖是你的江湖。” 叶仙将两柄剑挂在腰带上,微笑道:“但想要让江湖成为叶某的江湖,必须要跨过当下江湖中最高的那座山峰。” …… 看着远处野桃林外两道身影,怜星很难不去为某人担忧,她的双唇紧紧抿着,在广袖中的双手捏的很紧。 “想要悟到《明玉功》第九重,除非他用很长间将自己的内心看透,或者在极致的压力下让他不得不看透自己的内心,燕南天是一块很好的磨刀石。” 怜星看着姐姐,看着她淡漠的脸,说道:“燕南天的嫁衣神功已经大成,而燕南天的剑,早在很久就没了对手,拿这样一个人用来做磨刀石,一但越不过那一关,万一刀剑无眼……” 邀月冷冷看了一眼怜星,打断她说道:“虽然燕南天是我给他选择的对手,但是,这也是他的选择,不是吗?” 不知什么时候,怜星将那个整日逗自己笑的徒弟看的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所以在听到邀月不近人情的回话,她第一次在姐姐面前露出了愤怒反抗的表情。 “反正我不会让仙儿失败。” 邀月看向怜星,没有生气,而是语气讥讽道:“你的心思看着细,却很单纯,而仙儿他从小就与你最亲,没有在你面前表露过不好的情绪,所以,你其实并不了解他。既然不了解,你凭什么替他做决定?” 怜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姐姐,只能默然不语。 这时,邀月看向远处的野桃林,同样将长裙广袖中的手捏的很紧。 …… “你困住某家侄儿,一路让人引我来龟山此处,现在又邀我与你一战,是知道我与移花宫的恩怨?”燕南天问道。 叶仙伸了一个懒腰,说道:“知道,本来也是为了当年事情。” 燕南天将手中的锈剑拔出,将剑鞘扔在地上,说道:“既然如此,那你应该让邀月与怜星来面对我,而非是你这个与那件事情没有关系的小辈。” 叶仙同样将惊雷出鞘,说道:“她们是在下的两个师父,她们的事,便是在下的事。” 燕南天听后,神情赞叹说道:“我听老路说了你不少的事情,光从你这份担当来说,你确实挺有大侠风骨的。” 叶仙说道:“大侠风骨不敢谈,在下也非是做大侠的材料,且做大侠太累,在下于江湖行事,不过是以着心性而来,杀人,只是因为有些人该杀,其中不无一些沽名钓誉的正道中人。” “当年行走江湖,觉得正就是正,恶就是恶,后来在江湖中走了几年才知道,正恶都有道,人却只分好坏,你倒是早早就意识到这个了。” “不过,对于当年的事情,总归还是要先做过一场的,请。” “请。” 叶仙的神情骤然变得认真,一身白衣,如同掠过大江的白鹤,极是优雅洒脱,同时,他挥动惊雷,表象缓慢实则速度极快,人剑合一刺向了燕南天。 在小院外注视着二人的江小鱼看着这一剑,将刚刚叼在嘴中的野草吐出,江湖中,还真有既能杀人且又好看的剑法,怪不得江湖人都叫冷面人是白衣剑仙,这一剑的风采,应该没有人会不赞叹。 随即,他想起了在恶人谷时听到的一句话,心中又隐隐担忧起来,这世间,最好看的东西往往也伴随着最极致的危险,燕叔叔他该怎么接下这一剑? …… 一片从桃枝上脱落的枯花被山风吹来,落在惊雷剑上,顿时化作了一朵晶莹如玉的冰花,然后又被剑上凌厉的剑气撕成了碎末。 忽然,“铛”的一声在野桃林外响起,惊雷平直的剑身弯曲起来,叶仙横略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惊雷剑尖前,出现了一柄仿佛在下一刻就会化成一团铁锈的剑,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柄剑,却轻描淡写地挡住了他的一剑,正如持剑之人那样,像极了一座高耸破云的山峰。 惊雷剑霍然绷直,发出了一声别于双剑相交的闷响,如同铁鞭抽在了空处,叶仙的身影倒翻一圈,向着身后迅速而退。 燕南天趁着这个时机,双手握剑,直接当空跃起,持剑如开山,向着白衣劈去。 叶仙稳固身形,眼前已经出现了燕南天的身影,无数次与邀月习武的经验让他没有思考,便当即扭腰似大龙盘旋,双手握住惊雷挽出一朵剑花,而后架在身前。 燕南天的剑走的本就是刚猛之道,加之一身威势无匹的大成嫁衣神功内劲,这一剑,当真如开山一般。 两剑再次相交,相交的剑锋处生出了一连串火花,然而,燕南天这一剑却好似劈在了棉被之上,惊雷没有被锈剑折断,叶仙也没有被燕南天一身真气而击退。 只见在一连串火花之中,燕南天手中的剑不受控制地向着地面滑去,叶仙步法一变,身子不退反进,一步踏前,在锈剑滑落在地面刹那,骤然收剑然后直刺。 燕南天只听说过移花宫绝学移花接木乃是世间第一的借力打力法门,适才出剑,想过这一点,所以这一剑他用出了全部力道。 想要借力打力,也需得有一定的力道去完成,以无坚不摧的力道凝为一剑,最是克制此类功夫。 只是没能想到,这年轻人还真在自己这一剑中借力,甚至以此来反制自己,移花宫,果真为江湖的禁地。 看着眼前一剑如长矛般刺来,燕南天大喝一声,因为惯性而落地的锈剑兀自停下,然后直起,向着惊雷中间撞去。 …… “传闻中,《嫁衣神功》练至最高处,一身力道可以收发自如,果然如此。” 邀月随口说道,然而她的手不知道在何时握在了腰上那柄曾在江湖中引起腥风血雨的碧血照丹青之上。 怜星当然不似她那样随意,俊俏的脸上早无女子柔色,已是一脸煞气腾腾,如非她在刚刚看透了姐姐对对于场中嘴硬心软的态度,以及叶仙挡住了燕南天那一剑,早已身在战局之中了。 “他如何胜过燕南天?” 邀月依旧一眼不眨地看着场间局势,冷冷说道:“我都不敢轻言去胜,他又怎么可能胜过?不过也正是这样,燕南天给到他的压力才会更大。” …… 惊雷剑刺去的速度太快,尽管燕南天收力再出力及时,他的剑速同样不差,但先机毕竟失了一瞬,在惊雷剑尖没入燕南天胸膛半寸,那柄锈剑才打到惊雷剑身上。 叶仙先前挡住燕南天那一剑并非没有付出带价,那时他虎口就已经生出了撕裂感,只是被自身的意志力与明玉功的玄妙强行镇压下去。 此时被锈剑打中,他已然无法再去用出移花接玉中的借力打力法门,惊雷应声飞在了一边。 剑客争斗,向来极易让人负伤,刀剑无眼这不必多说,而江湖剑客,就好比读书人中流传的那句文人相轻的话,两人现在都有被人尊称为江湖第一剑客,尽管两人都不怎么爱惜名声,除了因为燕南天想要与移花宫做过一场好对江枫在天之灵有个交代,叶仙想要在燕南天的逼迫下将《明玉功》练到第九重,两人的剑斗,何曾没有想要争一争各自剑道的先后? 燕南天任由胸襟被血液沾湿,话音豪气道:“你的剑道脱胎于移花接玉,但实质上已经是自成一家,剑道上不输某家。” 叶仙一双修长的手上,几乎被血液沾满,在白衣上抹了几下,握住短剑青梅的剑柄,说道:“学剑者,心中都有着各自的骄傲,能得燕大侠对在下剑道做出这等评价,在下不矫情,坦然领了。” “哈哈哈……这话让人不反感,年轻人,该骄傲的时候就要骄傲。”燕南天看到叶仙将其身上的另一柄剑拔了出来,语气又提醒说道:“刚刚某家两剑用到的内劲可没有留手,就算你们移花宫的《明玉功》玄妙,但你的内劲终究是差了些,将之除去可不是一时半会儿,你确定你还要打?” 叶仙说道:“燕大侠这话却让在下不怎么舒服了,在下还有一柄短剑青梅,还能握剑,为何不打?再者,在下提醒一下燕大侠,你我相斗的目的可不是切磋比剑。” 燕南天听后脸色一如刚刚满是笑容,说道:“别以为某家看不出你还想借着这次争斗找到破境的契机,只是不要怪某家不提醒你,刀剑向来无眼,别最后境界是破了,却人死脚朝天。” “请燕大侠看剑。” 只见叶仙一身白衣如水中浮萍随风飘荡,剑意顿如大江涛涛不息流向燕南天,然后,二尺青梅上有剑气如雪飘散,他将这一剑递出,便像是一根饱经寒霜的枯枝,于某时花开。 燕南天那一双浓眉终于蹙起,一身青衣在全力运转嫁衣神功下变得鼓囊,他挥舞着锈剑,依旧一剑斩去。 他的剑,就像是他这个人,永远都是直来直去,永远看着简单却永远无法让人忽视。 …… …… 没有人能够看清楚两剑相交后的局势,因为两人的剑都已经不是常人能够看懂,甚至是在远处的邀月与怜星都不能。 剑气如纷飞的落叶向着四周飘荡着,忽然一声,锈剑碎成了无数铁片,而青梅,刺在了燕南天的面门之前,但剑并未前进,因为叶仙的手已经握不稳剑,既然握不稳,那自然刺不出去。 “打这么一架,也太累了。” 叶仙坐在地上,现在的他心情极好,脸上的笑意很是能感染人。 “若不是你手中的剑差一些,这一剑能杀了在下,是燕大侠赢了。” 燕南天摇头,声音有些沙哑说道:“也不能这样说,再过几日,我就算拿到天下最好的宝剑,也会败在你手下。” 叶仙说道:“这次多谢燕大侠。” 燕南天摆摆手,说道:“多大点事,如果我不帮你,你破境也是早晚的事,而且老路认你这个朋友,我燕南天自然也认。” “既然燕大侠认在下是朋友,那有些事情在下就不瞒大侠了……” 第三十七章 两位师祖 燕南天神色复杂地带着江小鱼离开。 叶仙没有留下他们的想法,事实上,他到了《明玉功》第九重,对于十八年前的僵局已经解开了一大半,至于燕南天会不会将他说于的实情转告给江小鱼,便是无关紧要了。 总之,以江小鱼的为人,在三月到期后,无论知不知道当年的事情,一定会找上无缺,自己该做的,只是守在大师父身边,以着不变应万变就成。 叔侄二人前脚离开小院,叶仙就被苏樱拉着去了院中的药房去治疗手上的外伤。 荷霜与铁萍姑则是守在门外,仿佛叶仙已经命在旦夕,一脸谁要敢闯必须得从她们的尸体上踏过去的戒备模样。 “我很难明白,你的武功这么高,为什么非要与燕南天打一架?”药房内,苏樱看着叶仙被清理好的双手上显露出的一道道裂口,语气埋怨但更多的是心疼说道。 叶仙沉默了一会儿,没有想到合适的话来解释,便是闭眼继续沉默。 苏樱知道他不想说,冷哼一声,拿着磨好的草药细心地往那些伤口上撒去,只是在包扎的时候稍稍用了一点力,好让叶仙知道自己很不爽。 “明天就启程回移花宫,然后正式见过你的两位师祖。” 苏樱神色一怔,问道:“两位师祖的人怎么样?” 叶仙饶有兴趣地看着苏樱道:“怎么,你紧张?” 苏樱白了他一眼,一边收拾着药房包扎伤势的工具,一边说道:“当然紧张了,要知道,我见的是光名声就能让很多江湖人害怕的两位师祖,而且,我很崇拜她们,我相信,江湖中也没有一个女子不崇拜她们。” “你考虑的倒也在理,不过也不必太过紧张,你大师祖的性格有些冷,但近几年好了不少,只要礼节做到就成。至于你二师祖,她很喜欢你这样乖巧懂事的丫头。” “嘻嘻……” 叶仙问道:“你笑什么?” 苏樱俏脸微有红润,语气轻快说道:“自从成你徒弟后,总是被你说笨,这还是第一次听你夸我呢。” “你倒是提醒我了,既然现在你帮我把伤包扎好了,那就去练武吧,移花宫的武学向来是不进则退。” 苏樱听后一脸愕然,不知道暗骂了几句什么,然后摔门离开。 …… 几日后,一行人的马车停在了绣玉谷外,叶仙与换了一身白裙的苏樱先行下车,在叶仙的带领下,两人向着移花宫主殿的方向而去。 没有少女不喜欢花的,自然也没有少女不喜欢绣玉谷的风景,看着山谷里处处能见到的花丛,闻着到处都能闻到的花香,这让苏樱将一会要见两位师祖这种让人紧张到要命的事情暂时抛于脑后。 “师父,谷里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一年四季都有花开着?” 叶仙双手上的伤势早已痊愈,只留下了几道无伤大雅的伤疤,他的双手负在背后,看了一眼在花丛中跳来跳去的苏樱,说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仅一年四季都有花开,而且像这样百花盛开的样子,一年四季都会有。” “那人住在这里,岂不这辈子都不愿离开?”苏樱将地上掉落的一朵山茶花拾起别在自己耳畔,双眼眯成了月牙状说道。 叶仙摇头,说道:“尽管百花好看,看的时间久了,也就觉得腻了。” 苏樱疑惑问道:“难道师父会觉得腻?” “怎么可能会腻?这样的景色,就是看一百年都不会。” “那不就是了,师父不觉得腻,作为你徒弟的我,就更不会觉得腻了。” 叶仙笑而不语,末了将身侧一朵白色的山茶花折下,然后放在了苏樱的另一只耳畔,说道:“这朵花是对你这句话的奖励。” 苏樱脚步一顿,低垂脑袋,这一刻,她心中忽然生出了一个异常坚定的想法,在移花宫陪师父一辈子。 …… 到了正殿,本来以为见到两位师祖后自己会紧张害怕到大脑一片空白,但真正来到殿里,见到两位师祖,她的内心反而平静了不少。 “去给你两位师祖行礼。” 听到耳边传来了师父温雅的声音,苏樱走在邀月怜星面前,双手置于腰上,然后微微屈膝,将这几日在脑海中演练了无数遍的行礼动作无一疏漏的做了出来,说道:“徒孙苏樱,见过二位师祖。” 邀月怜星二人去过龟山,虽未现身,但见过苏樱,对于苏樱的长相并不惊讶,邀月从大殿主位上起身,走在苏樱面前,伸手将她扶起,然后解下了腰上挂着的碧血照丹青,说道:“这柄剑跟在我身边蒙尘多年,你又是仙儿认可的弟子,今日就当它是你正式成为宫里弟子的礼物送于你,今后好生习武练剑。” 苏樱在龟山的时候就与荷霜、铁萍姑打成了一片,对于面前的剑自然是知晓的,心知这样的剑太过贵重,但又是长者所赐之物,一时间不知是接还是不接,便下意识看向叶仙。 叶仙点头,说道:“你这丫头,路上练剑的时候还想要我的青梅,现在你大师祖将一柄好剑送于你,你反而不敢要了?这是你大师祖的心意,给你你就接着。” 苏樱小心翼翼地看向邀月,这才将剑拿在手中,轻声道:“谢谢师祖。” 邀月冷冷嗯了一声,随即,几步离开了大殿中,苏樱有些不明所以,以为自己刚刚的行为惹恼了邀月,求助似的又看向了叶仙。 叶仙没来得及说话解释,怜星却当先语气温和说道:“你大师祖的性子就是这样,她对你很满意,不然也不会将碧血照丹青给你。” 说着,怜星看向叶仙,说道:“时间过的真快,现在还能记得你当年偷酒喝的样子,转眼间你也这么大了,还收了徒弟。” 叶仙嘿嘿笑着道:“二师父可莫要有自己老了的想法,您这样子,走在外面谁不得说您一声是哪家的俏姑娘?是吧,小苏樱?” 苏樱很认真地点着脑袋,说道:“师祖,师父说的对。” 怜星温婉一笑,自宽袖中取出一枝墨玉色梅花,说道:“你这小丫头的嘴倒是和你师父一样甜,这枝墨玉梅花你拿着,每日带着它修炼,可助你宁心静神。” 第三十八章 邀月的笑 叶仙亲自将苏樱的住处安排好,然后带着她在谷里逛了许久,熟悉了下环境,这才找了个空闲功夫,在谷中桃林的小亭里抱着一小坛酒美美的喝了起来。 酒至半坛,他看着亭外一枝枝娇嫩桃花的眼神忽然变得迷离起来,或许是《明玉功》第九重的境界让他的感知更为敏锐,也或许现在的武道境界让他能够放下一些事情去思考别的,他再一次看到了一本被撕碎好多书页的书的异象,这一次被撕掉的书页没有重新长出,但他看到了书页间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正在用力举着书封,想要逃离身下如同牢笼的书面。 “大公子?你怎么了?”铁萍姑不知何时来到亭中,语气担忧地问道。 叶仙回过神来,暗自运行明玉功中记载的清心诀让自己心神安稳下来,看向铁萍姑问道:“萍姑,有什么事吗?” 铁萍姑不敢追问叶仙刚刚为何走神到都没能发现自己到来,将手中密封好的信筒递给叶仙,说道:“二公子的来信。” 叶仙指着亭内桌上放有笔墨纸砚的木盒说道:“准备磨墨。” 说完,他拆开信筒,将里面卷着的几张薄纸翻开看去,信中头前写着花无缺与铁心兰已经从无名岛回来,有铁战与鬼童子随行,余下便是一些岛上近几日发生的琐碎事情。 叶仙粗略看了几眼,视线落在一则内容上,不禁微微一笑,弥十八果然老而弥坚,不久前竟然与萧女史求爱成功了,鬼童子这次出海,更大原因就是因为受不了二人整日琴瑟和鸣。 “公子,墨磨好了。”铁萍姑轻声说道。 叶仙运出内劲将信件震碎,然后坐在亭内的书桌前,盏茶时间后,分别写出两份信,亲自密封好,交给铁萍姑,说道:“你去将它们交给荷霜。” 铁萍姑应了一声,拿好信件离开了桃林。 叶仙拿起剩余的半坛酒,看向在亭中仍旧能够看到的青崖,苦笑一声,将剩余的酒一口而尽,该去找大师父再次聊聊了。 …… 青崖上,邀月没有了往日那种如神似魔的气质,随意地坐在草上,任凭不大不小的山风吹着自己的如雪长裙,看着山外的夕阳怔怔出神。 叶仙坐在她身边,很是惊讶今日的她为什么会是这种神情。 “到了明玉功第九重,你应该能够感觉到,第九重之上还有别的世界。” 叶仙想了想,说道:“我以为是自己的第九重境界没有稳定才会有这种感觉,原来大师父也有。” 邀月看向叶仙,语气平淡说道:“历代移花宫的弟子都想尝试去看一看第九重之上的世界,只是没有谁能够胜过时间。” 说着,邀月很是突兀的笑了,就像是一株枯梅历经不知多少风雪洗礼后开花,不似人间,但却让整座人间都会去动容。 叶仙眼眶不禁变得湿润起来,他有些怨恨,更多的是悔恨,因为大师父这一笑,足以解释很多。 “大师父,绣玉谷的风里怎么还会有沙子。”叶仙松开了紧握的拳头,抬起袖子抹过眼睛,然后急忙看向崖外,没有再与邀月对视。 邀月唇角勾出一个略带俏皮的弧度,说道:“你这孩子鬼精鬼精的,不这样骗你,你怕早就发现了,而你这惫懒性子,谁知道在有了差不多的境界后,还会不会再不要命的练武?白白浪费了一身天资。 我和你二师父虽然都有机缘到了第九重,但我们都很难再在第九重里再进一步,而无缺的性子与资质相比你二师父还要差点,为师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你身上。” “大师父你这样骗人,会让人很压抑的。”叶仙语气不满说道。 邀月双手托着草地,仰看着晚霞,说道:“第九重明玉功,不再是努力坚持就能有所精进,今后谁都不许让你感觉到压抑。” 叶仙听着,然后躺在了草地上,闻着邀月发丝上传来的清香,过了许久,说道:“大师父,看来弟子这个人还是挺讨喜的。” “哦?”邀月看着叶仙含笑问道:“为什么这么夸自己?” 叶仙说道:“若是不讨喜,怎么能改了大师父与二师父的结局?” 邀月不清楚叶仙口中结局的另外一层意思,只道他指的是让自己与妹妹放下了当年江枫的事情,面上陷入了回忆之色。 良久,她说道:“日后莫要走了我与你二师父当年的路。” 叶仙起身将邀月被山风吹乱的发丝理顺,说道:“谨遵大师父教诲。” …… …… 十几日后,花无缺又传信回了移花宫,信中提及了他与江小鱼以兄弟相认,今后几月要与铁心兰江小鱼在江湖结伴而行,望大师兄与两位师父莫要挂念,叶仙终于心安理得地独自大醉了一场,差点让苏樱觉得自家师父是受了什么刺激。 天刚刚亮,叶仙在铁萍姑与荷霜的服侍下,整理好着装,去了移花宫主殿。 在主殿没有看到两位师父,他去了殿外的楼阁,见着苏樱正在给怜星梳理头发,屏气凝神走了过去,抬手往那丫头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说道:“怪不得没见到你练武,原来是跑在这里偷懒来了。” 说完,也不管苏樱一副有了师祖当靠山而底气相当足的生气模样,抢过她手中的梳子,自己亲自给怜星去梳头发。 “二师祖,你看师父,他平时就是这么对弟子的,动不动就打人,而且还下手极重。” 怜星扭头瞪了一眼叶仙,而后看着苏樱温和说道:“樱儿,以后若是在他那里受气,就尽管来找师祖,师祖替你打他。” 叶仙自然是敢怒不敢言,苏樱少见师父吃瘪,笑的嘴都合不拢了,末了,规规矩矩地给怜星行了一礼,说道:“师祖,弟子去练武了。” 临走前,还不忘给叶仙一个挑衅的眼神。 “二师父,苏樱那丫头,您不能这样惯着,指不定哪天鼻子就翘天上了。” 怜星白了他一眼,说道:“你似乎只管传授她技艺,却是忘了,她的心性没有你坚韧,整日练武太过繁重,我找她来说说话,并非是惯着她懒散性子。” “您说的对,我看啊,您这就是有了徒孙忘了徒弟……哎呦,疼!”感受到耳边传来的冰凉与痛感,叶仙赶忙闭嘴,去专心给怜星梳理头发。 忽然间,阁外有风而动,顿时有朦胧雾气将楼阁围拢起来,让阁内二人宛如画中仙人。 第三十九章 刚刚好 有间酒馆一如往年,生意火爆到让人羡慕,以前那对店家夫妻还在壮年的时候,没人敢眼红店里生意,毕竟在朝廷管不到的荒漠中,谁的拳打大谁就是老大,店家夫妇在中原混过江湖,收拾一下穷到发慌的荒漠匪徒,还是手到擒来。 而到了前些年,有人见着那对夫妇老了,便渐渐生出了想去酒馆劫上一笔钱财的想法,那俩老不死的,没有儿女,这么多年店里的生意就没差过,去了不管是偷还是抢,绝对能赚的盆满钵满。 然而事实却是,去了酒馆无论偷抢的人无一例外都消失在了漠中,不知是生是死,久而久之,人们就只能继续眼红有间酒馆的生意,开玩笑,谁愿意不明不白的消失,还是连个尸体都看不到? 临到暮色,一匹白马从远处戈壁滩缓缓而来,刚走到关门打烊的酒馆门前,酒馆对门的杂货铺反而当先开了门,而后从中走出一个老妪与两个黑衣人,她们神色激动地跪在地上,异口同声向着骑马之人恭敬道:“见过大公子。” 叶仙下马,看了三人几眼后说道:“这么些年麻烦你们了,从今日开始,你们便不必再住在荒漠中了。” 三人起身,再是行礼道谢后,转身回到了那间杂货铺中。 叶仙牵着缰绳,看了会儿木门上早已面目全非的“有间酒馆”四字牌匾,然后轻轻拍起了院门。 不一会儿,院里响起了一阵咳嗽声,然后有人喊道:“打烊了,不接客。” 叶仙笑着,心道李叔的口头禅这么多年了还没变过,轻轻一掌拍在门上,用出内劲将门上的门闩震开,便是推门牵马走了进去。 站在酒馆里门门口的李清泉哪里会想到有人强入,顾不得去看来人长相,一脸戒备地向着身后喊道:“媳妇儿,抄家伙,有贼人。” 随着酒馆里传来一阵动静,很快就有一个老妇拿着刀剑走了出来,递给丈夫剑后,毫不畏惧地拿刀指向叶仙。 虽然酒馆遭贼遭匪的时候,总会有不知从哪里来黑衣人出手相助,但人活在世上总不能将希望全寄托在别人身上,咱虽老了,可还没老到提不动刀剑。 叶仙深怕那对一把年纪的夫妇真的拿刀剑砍自己,其次也实在忍不住想要与二人相认,语气激动说道:“琴姨,李叔,是我,叶仙。” 听着年轻人对自己二人记忆犹深的叫法,李清泉夫妇对视一眼,多少放下了些戒备心理,好生去打量对方。 十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太短,两人就时常在忙活完一天后去想那个惹人喜欢的小叶子在移花宫过的如何,只是时间久了,那时候的小叶子到底长什么样子他们却是记不清了。 不过,小叶子那会儿就长得好看,想来长大后不会差在哪里,这白衣挎双剑的小子不像是做打家劫舍那等营生的,至于长相,嘶~好像真的差不在哪里。 哐当一声,琴多娇约莫是信了那小子就是小叶子,手中的刀没有拿稳落在了地上,语气也不知道是哽咽还是激动,问道:“你……真的是小叶子?” 叶仙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管他老两口信不信,便是跑了过去一把将琴姨搂住,再不愿松开。 …… 都说养儿防老,李清泉、琴多娇自是相信这个道理,年轻时候因为想要在江湖闯个名堂没有顾得上生儿子,到中年混了个不三不四,厌倦了江湖里的尔虞我诈,再想要个儿子却夜夜努力也搞不出动静,后来捡了个满意的儿子,又因为很多理由又不得不将儿子送给了别人。 自此之后,两人就淡了养儿防老的想法,一来是生不出来,二来若再养个儿子他们心中怎么也无法过小叶子那一关,也就罢了。 闯过江湖的人,对于心中认定的情分,与现实做衡量的时候一向是会选择前者。 小叶子对咱家夫妇二人已经是太够意思了,八年前,酒馆外开了一家杂货铺,别人摸不准那杂货铺老板娘来这穷山恶水的地开店做什么,咱不清楚?还不是小叶子找人照顾咱老李夫妇?前些年咱老李年轻时被人重伤留下的暗疾发作,当天晚上那店老板就送来了各种珍贵药材给咱补身子,还有,这些年出现的黑衣人,平时估计就藏在那杂货店里,不然每次为何都出现的那么及时?若不是小叶子,咱夫妻二人,说不得早早就死了。 酒馆的生意又在荒漠里红火了两年,直到某日天亮,老妇发现无论如何都叫不醒丈夫。 老妇没有悲伤,也没有出声告知睡在隔壁的小叶子,只是默默从床头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药瓶,将里面的药一股脑咽下,然后抱着丈夫闭眼睡去。 老李这身体,年轻的时候流血太多了,这些年有着杂货铺送来的各种药材补身子还是没能活个大岁数,唉,咱身边不能没有他,他身边也不能没有咱,随着他一起上路吧,就是有些可惜,没有见着小叶子娶婆娘,也没抱到孙子…… …… …… 江湖易老,这种说法其实是对于那些真刀真枪闯过江湖之人的尊敬。 他们老去,江湖就会老去,可事实上的江湖从来不会老,江湖,就像是一片被人砍光的竹林某日被浇了一场雨,土里的春笋露头,过不了几年就会重新长出一片新的竹林。 燕南天、邀月、怜星、路仲远、十二星相、十大恶人,在最近五年里死的死,隐退的隐退,再也不被江湖人津津乐道,但如今的江湖依旧热闹。 白衣剑仙占据着天下第一的位置从未有人撼动;被人称为绝代双骄的两位大侠斩黑除恶无数,一时间风光无限;峨眉出了一个一剑化十二的剑客;没落的少林寺走出一个名叫一禅的和尚,一身《达摩神经》内力不下于老牌的江湖高手;还有,刚刚显露江湖,就一剑杀了十大恶人中损人不利己白开心的无名女剑客…… 总之,江湖永远都没有平静的时候。 …… “师父,圆满完成出师任务。” 苏樱如今愈发的亭亭玉立,偶尔流露出的女儿家神态,足以令无数人失神落魄。 叶仙将黄皮葫芦挂在腰上,从椅子上起身,说道:“不错。” 无论外面传着无名女剑客如何冰冷的像一座冰山,在叶仙面前,苏樱永远都是一副少女做派,听着师父只是简简单单的说了一句不错,苏樱的腮帮子鼓起,不满说道:“就不知道好好夸夸人家?” 叶仙绑好双剑,没有理会苏樱的不满,说道:“今天偶有所悟,去将你两位师祖与师叔叫来。” 苏樱一脸惊讶问道:“师父,你《明玉功》圆满了?” “不知道,只是今日忽然生出些不一样的感觉。” …… 青崖上,风声沙沙作响,叶仙挎着双剑,漠然看着天外,不多时,他的身影渐渐淡化在了云雾之中,一众人被这等如神话传说中的真人羽化异象震惊着,只有境界最高的邀月怜星二人看到后一脸悲寂,在叶仙身影彻底消失的前一刻,各捞住一缕雾丝。 (这一卷写完了,总体来说满意的地方比不满意的地方多,成绩与上本书相比,在目前这个字数阶段比诸天如画时也好了十几倍,总之,挺好,就好好写吧。下一卷,天龙八部,字数计划大概与这一卷差不了多少。明天歇一歇,整理思路再好好查查相关资料,问诸位请个假,然后回归到年前的跟新时间与跟新量上,还有就是,大家多多投票收藏,多多追读,此关乎于紫衣写书质量与平台推荐位好坏,拜谢诸位,新年快乐发财。) 第一章 身在云雾中 被云雾淡化后,叶仙并没有进入一个玄妙的境界,而是整个人像独立出了世界之外一样,曾经遇到的每一个江湖人的模样都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中,他们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他都能够知道。 小苏樱竟然以为自己死了,红着鼻子眼泪汪汪的,这丫头,多大个人了还在哭鼻子;大师父二师父大概没有这样认为,或许自己之前的两剑,让她们看到了大师父口中的武道尽头,只是看着天外怔怔出神;无缺这小子怎么也哭了,小时候就爱偷悄悄哭,现在孩子都能走路了还是这样;鬼童子也忒无聊了,竟然藏在树荫下看人家祢十八、萧女史谈情说爱,一会儿可别被人抓住;燕南天挺有意思,在老路的茶馆边开了间酒馆…… 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多久,然后他眼中的世界逐渐形成了一页页微黄的纸张,看到的亲友成了一句句充满墨香的文字。 这种感觉让他有些恐惧,在来到这个世界时,他有想过自己可能沉迷于一个梦境,可后来经历的多了,看过了有血有肉的江湖,让他认很难相信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看着自己热爱的世界渐渐变成了一本书,他的恐惧很快转变为了怒火,便是挥着双剑,向着头顶的虚无狠狠斩去…… …… …… 飘渺峰在天山南麓的一处温润之地,与其它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天山山峰不同,气候虽冷于中原,但落雪的时间也仅仅比中原提前了一个月左右。 今年的头场雪后,灵鹫宫内几处院落中的枯梅就悄然开了,白里透红的花瓣吞吐着芬香,在风雪中,没有一片花瓣从青枝上跌落,像极了被雕刻在枝上的冰雕。 梅剑很喜欢梅花,不是因为自己的名字中带个梅字,而是因为飘渺峰上最多的就是梅花,她很喜欢梅花开时那冷香惊雪一树的感觉。 “姐姐,虽然你看的是刚刚开的梅花,但你心里想着的一定不是它们。”一位十八九岁穿着浅黄色衣衫的女子拍了拍亭中走神的梅剑肩膀说道。 梅剑神色一变,出尘的容貌顿时显出怒色,伸手拍掉自己肩膀上的玉手,说道:“菊剑你这个死丫头,你不是我,又怎知我的想法?姥姥的饭食可是准备好了?” 菊剑不满地嘟起玉唇,揉着刚刚被梅剑打到的手,说道:“姐姐你到底怎么了,忘了今天是兰剑、竹剑侍奉姥姥了?” 梅剑听后这才恍然,揉了揉眉心,都因为那人,让自己最近总是走神。 不过她生怕自己从小就没心没肺的四妹真给看出个什么来,又轻呼一声,说道:“再有两年,姥姥练功的要紧阶段就要到了,还得好生想一个万全之策。” 听了姐姐的话,菊剑也不禁心忧起来,她们四个姐妹一母同胞,当年不知是什么原因,刚出生没多大就被父母遗弃,幸亏遇到姥姥外出采药救下,不然哪有现在灵鹫宫中锦衣玉食的生活。 姥姥虽然对待三十六洞七十二岛那些人狠辣无度,但对宫里的人,就像是自家亲人一样,宫里的姐妹们,哪一个不也将她当成了亲人? 姥姥说过,她有一个宿敌,那个人的武功只比她第一线,每每在姥姥神功到了要紧阶段就会来捣乱,每到那个时候,宫里就会有很多人因她而死。 “姥姥那么好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能逢凶化吉的。” …… 此日清晨,风雪骤停,梅剑披好一身淡红色披风,趁着院中几个姐妹还未起床,做好一碗清粥放入食盒,然后悄然离开了住处,向着飘渺峰的外山走去。 飘渺峰之所以有着飘渺二字,是因为峰上常年有云雾遮掩,寻常天色,人身在山中还好,只会觉得山中水气颇重,眼前云雾不至于遮挡太多视线,但若远观,无论什么时候,整座山峰都不一定能被瞧见,山外的牧民或是中原来的豪客觉得这山得是仙山,不然如何有这等不着痕迹之象,久而久之,也就传出了飘渺峰的名字。 晨间,正是飘渺峰云雾最重的时候,加上昨天下了一整日的雪,浓雾经久难散,说上一声伸手不见五指都不显得夸张。 好在梅剑自幼就在山中长大,对山里的地形近乎了如指掌,走过一条狭隘山路,有着灵鹫宫轻功傍身,她也不觉路途危险,来到一处视野绝佳的崖顶。 崖顶有一座木屋,是她们几个姐妹在几年前玩心重时为了方便在此处观看日出搭建,就在落雪前一日,梅剑观天色有要下雪的征兆,想着自家姐妹几人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修缮过木屋,可别被一场雪给毁了。 便是找了个空闲时间,拿着锤子钉子去了,废了半天时间检查修缮完后,她还没喘口气,忽然听到屋外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地上,急忙出门去看,就看到了一位白衣配着双剑的公子晕倒在了地上。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姥姥不信佛,但不反对佛理,宫里的藏书阁中就有不少佛经,梅剑平时闲的时候,偶尔也会看上一看,而且她本来就是心善之人,见着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公子没有死,就将他抱进了木屋。 只是谁曾想,那人在木屋中过了许久不见有醒来的迹象,仔细检查他脉搏,除了与昏迷之人的脉相相仿,根本查不出有什么病症。 灵鹫宫方圆的二十里地不容许有外人出现,自己既然选择救他可不能半途而废?等他醒了,让他悄悄离开就是了。 梅剑心中暗自下了这个决定后,几日里就一直没断过在人少的时候往木屋这边跑。 木屋内有些清冷,梅剑将食盒放在屋内一张木桌上,走在白衣公子身前,伸手去探他脉搏,与前几日一样,但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 轻轻叹息一声,她将食盒打开,拿出食里面放着的一碗清粥与汤匙,去给那白衣公子喂去。 “我说姐姐你最近怎么总是心不在蔫,原来在这里藏了一个男人。” 第二章 梅兰竹菊 木屋中走来三个与梅剑长相相仿的少女,除了身穿淡黄衣衫的菊剑之外,剩余的两位就是兰剑、竹剑了,这二人分别身穿淡白、淡青色衣衫。 三女好奇看向床上躺着的白衣公子,菊剑最是口无遮拦,性子也是四姐妹中最跳脱的,说道:“好生好看的男子。” 兰剑稍稍稳重了些,性子也最像梅剑,最先反应过来姐姐这样的行为触犯的是灵鹫宫戒律,就算自家姐妹受姥姥宠爱,若被人发现,受到的惩罚不至死也得少层皮。 “姐姐,你是怎么与这人认识的?” 被人抓到现形,梅剑也不好再隐瞒什么,叹息一声,将前几天的经历说了出来。 竹剑平时寡言少语,但到底还是心向大姐,说道:“只能等到这人醒来了,姐姐,这件事我们不会说出去的。” “我想不用了,你们看,他应该要醒了。”菊剑忽然指着白衣人的脸说道。 姐妹几人顺着看去,果然,那白衣人的眼皮在轻轻动着,袖袍中的手也不知何时握成了拳头。 …… 木屋里的温度陡然下降,就像屋外山上的寒风在一瞬间吹了进来,就是梅兰竹菊四姐妹有着不俗的内力,也难以抵挡住这时的严寒。 叶仙有些茫然地睁眼起身,看到梅兰竹菊,而非是自己熟悉的荷霜,周围的环境,也不是自己熟悉的移花宫任何一个地方,他眼中茫然顿时一扫而空,将在床头放着青梅、惊雷二剑拿在手中,冷声问道:“这里是哪里?” 梅兰竹菊四姐妹一时间被这人的气势惊住,不过她们毕竟常年跟在武功不知道妖孽到什么程度的天山童姥身边,不至于被叶仙吓到,心中傲骨也是有的。 “你这人怎么回事?一醒来就像要杀人一样,早知道是这样,我家大姐就不该救你,让你冻死在寒霜天里!”菊剑一脸气愤说道。 梅剑拉了拉自家小妹,这个白衣人在昏睡时,自己探他脉搏没有感觉到他有多么深厚的武功内力,然他刚一苏醒,一身内力境界显露于外,这样的功夫,与姥姥相较也只逊色着一筹,这样的人,杀她们姐妹几个易如反掌。 “舍妹不谙世事,还请公子见谅,此处是飘渺峰灵鹫宫。” 叶仙不顾四姐妹如临大敌,听着飘渺峰灵鹫宫有些熟悉,沉默回想了一会儿,看向梅剑问道:“灵鹫宫宫主可是天山童姥?” “正是。”梅剑说道。 叶仙再而沉默,想到了意识清醒前看到的景象,自己又穿越了,从一本书中来了另外一本书里。 他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从床上起身,看向梅剑行礼说道:“刚刚听姑娘妹妹说是你救了我,在下叶仙,多谢姑娘相救。” 梅剑表情看不出什么,倒是菊剑脸上流露出这还算样子的表情。 “不知前辈来我灵鹫宫作甚?还在此地昏睡了这么多天?”梅剑低声问道,刚刚在这人醒来后叫他公子就觉得多有不妥,他应是与姥姥一样,功力深厚才导致一身容颜与年少无二。 叶仙离开床边活动了下身子,这个问题并不好解释,只好说道:“姑娘这一声前辈就免了吧,看着姑娘的年龄,在下比你大不过十岁,至于来贵地,在下事先并不知晓此地就是灵鹫宫,昏睡也只因为所修功法导致的暗疾发作。” 几人对叶仙前话中比梅剑大不过十岁不以为然,内力这种武功,不以常年积累根本难登大雅之堂。 这人还真是不要面子装嫩呢,菊剑心中想道。 这时,竹剑说道:“不知前辈暗疾如何,若已安然,还请前辈尽早离去,灵鹫宫内一向不容许外人出现。” 叶仙说自己因暗疾昏睡,其实也非全是借口,在穿越之前,他向着虚无之处愤而出剑,彼时一身内劲毫无保留倾泻于剑外,穿越之后昏睡几日,明玉功自行吸纳内力,却因他沉睡太深没有主导,皆沉在体内经脉各处。 他在醒来之后,下意识运转内劲,发现经脉中停滞了太多内劲,近乎到了堵塞的程度,还需静心梳理几日,不然遇到什么意外,运转内劲定会损伤经脉。 “在下能在这里待了几日,想来此处人烟应不多,暗疾还需一两日才可安然,还望几位姑娘通融。” 梅剑与三位妹妹眼神交流一番,没有故作为难,说道:“前辈请便,只是莫要在山上现身。” …… “姐姐,我们要与姥姥说这件事吗?”回去路上,兰剑满脸担忧地看向梅剑问道。 梅剑轻摇脑袋,说道:“姥姥近来时常闭关为两年之后做准备,还是莫要与她说了,以免让姥姥分心。” 竹剑问道:“可是姐姐,那个人刚刚的境界你我都感受到了,万一他来灵鹫宫目的不纯怎么办?” “我想他说的应该真话巨多,若是目的不纯,怎么会在有暗疾发作的时候来灵鹫宫?而你说的,我在见到他时就考虑过了,所以我曾多次试探要杀他,他并没有什么反应。 就算他别有目的,在见到我们的时候,就应该杀人灭口,而不是让我们再通融他,且他并没有让我们隐瞒他在灵鹫宫,这样明说甚至还有让我们告于姥姥的意思。” 菊剑听着啧啧两声,不怀好意地看向梅剑说道:“姐姐,你处处维护他,该不会是见那人长得好看,将芳心给了人家了吧?我可在书中看过了,情这东西,比修炼绝世武功、金银财宝都诱人,历来是外面江湖中人最难过的一关。” 梅剑脸上一红,也不是被妹妹说中心事,只是妹妹这话说的太露骨,当真让人气恼,便是作势就要出手教训,结果菊剑早有预料,话一说完就消失在了云雾之中。 “你这丫头,今后别让我碰到你!” …… 叶仙走出木屋,看着满山银装素裹被浓雾环绕,紧紧握住腰上最前挂着的青梅,喃喃自语道:“既然从书中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再回到书中。” 第三章 天山童姥 叶仙将脚下的冰雪清理一空,也不嫌地上冰凉,盘膝坐了下去,然后运起明玉功法,开始疏散经脉内淤积的内劲。 明玉功第九重,不到此境永远无法体会其中的妙意,周身的每一个穴窍都在与外界相呼应,无时不刻地在吸纳着外界若有若无的气息,然后化作冰凉的内劲蕴养身躯。 故是在他盘膝之后,身边的云雾仿佛有了一丝微妙的变化,丝丝缕缕的环绕在他身边,让他变得格外出尘,这样的变化,说是脱离几分凡俗也是应得。 一日之后,崖上没有迎来朝阳的升起,天色很暗,飘着如杨絮般的飞雪,一棵长在山崖前的梅花在雪中开放,青枝点缀粉花,飘雪难落枝头。 梅剑看着梅花,看着那个在雪中独坐之人,忽然觉得,天地间再好看的事物也不及眼前之景,让她不愿出言去打破眼前所见。 某时,叶仙起身,抖落身上积雪,不知他是因一身内劲从凝郁变作畅快,还是一日一夜的静坐让他认清了当下境遇,一声长啸呼出,直是震散了周身云雾。 “我来给公子送饭。”昨日回去,梅剑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叫那人公子,其中原因,不知有没有昨日菊剑那样口无遮拦后让她彻夜难眠的缘故。 叶仙笑着道谢,然后将梅剑拿来的食盒拎在手中,又坐回在刚刚自己起身的地方,将食盒打开,里面的饭食是一碗清粥与两个包子,这几日他昏迷时只被梅剑喂了几口清粥,昨天一心想着先去疏通经脉顾不上思索其它,现在刚刚从打坐运功的状态醒来,顿时觉得饿极,哪还能记得上个世界时被二师父教导的风度,直接拿起一个包子就往嘴里塞去。 刚刚还见着那人出尘模样,现在又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梅剑觉得好笑,又怕自己失礼,只好抬起袖子将一张笑脸遮住。 “不要介意,主要是真饿了。” “公子请便。”梅剑善解人意地说完,侧过身子去看崖上的梅花。 风卷残云般地将两个包子与一碗清粥吃在腹中,叶仙打了一个饱嗝,将碗筷重新放回食盒中,说道:“本以为要用两日才能解决暗疾,没想到一日就成,今日在下就下山去了。在下身上并未带着什么珍宝,见姑娘佩剑,那就传姑娘一招剑法,就当是报答姑娘几日照顾的恩情。” 听着那人要离开,梅剑心中莫名生出了些失落,难道真被菊剑那丫头说中了,刚刚暗自叹了一口气,又听着他说要传授自己剑法报答恩情,急忙摇头说道:“公子不可,我救公子,并非是为了什么,而我虽是姥姥身边的仆人,但归属是灵鹫宫门下,怎能习他门武学?” 叶仙将腰上的青梅拔出,挽了几个剑花后说道:“灵鹫宫前身是逍遥派,而我知道的逍遥派向来不拘泥于世间规矩,而且在下也不是让姑娘改投他门,姑娘学了,在下也好心安理得。” 逍遥派在江湖早已绝迹,世间知晓此派之人不是老朽将死半截身子埋在黄土之中,要么早就烂成了骨头,梅剑做为灵鹫宫之人,若不是常年侍奉天山童姥知晓一些宫里的前因后果,怕也难知晓此名。 一边心讶叶仙知晓这个隐秘,一边又见着他神情认真,梅剑不好再拒,只好默认他的说法。 “这才对嘛。” 叶仙走出几步,故意将步法调慢让梅剑看清楚自己出剑前的步法,然后才缓缓挥出一剑,顿时有风雪与剑相随,伴随着青梅精细的剑身,让这一剑显得美轮美奂。 正是取自移花接玉诸多变化的一剑。 梅剑境界顶死在江湖一流二流的中间,但跟随天山童姥多年,眼界却是不低,加上叶仙只是将剑法精意展现,她倒记清楚了这一剑的门道。 随即,叶仙又将几句剑法心法说出,梅剑有所顿悟,不自觉的拿剑去刺空处,学了个十七八。 看与做,自然相差甚远,刚刚只是觉得这一剑好生好看,用出之后,她才知晓这一剑的高明之处,以一变而演万变,一剑胜万剑,如要真的形容,大概就是道经所言,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一剑如水,故近乎于道。 似乎也因这一剑,让梅剑看到了武道中自己从未见过的风采,她一身内力在这时不自觉开始流动,然后顺理成章跻身到了江湖武人极难进入的一流。 静默调息片刻后,梅剑看向叶仙眼神中的感激不言而喻,单是叶公子这一剑,足以胜过自己多年所学的灵鹫宫几门武功。 她持剑行礼,说道:“多谢公子传剑,不知刚刚那一剑唤何名字?” “当初悟这一剑时,没有想太多,所以并未命名。”叶仙将青梅收好,说道:“不如你来起个名字。” 梅兰竹菊四姐妹中,数她才情最甚,她思索片刻,竟是不觉得有什么名字能够配上这一剑,正欲作罢,忽而想到先前看到叶公子静坐与出剑时的模样,说道:“公子觉得飞仙如何?” “不错,就叫这个名字吧。”说完,叶仙看向崖后一处雪坳,说道:“既然看了在下的剑,也偷听了在下的剑法要义,阁下再藏,是不是有些不地道了?” 梅剑神色顿时大变,刚刚竟是有人在偷师学艺,可莫要因为自己将公子剑法的秘密泄露出去,便是也看向了那处雪坳。 “哼,本尊主何须偷听你一江湖无名小卒的剑法要义?” 先闻其声,随即,崖后走来一个少女模样的女子,她个头只到叶仙胸前位置,比梅剑还要矮上一头,头上用着红绸扎着一双马尾,身穿一身大红宽大衣袍,容颜俏丽可人,只是一双眉毛有些粗重,显得煞气腾腾。 梅剑见到来人,急忙跪下行礼道:“见过姥姥。” 天山童姥倒没有因为梅剑与灵鹫宫外的男子学剑而气愤,挥手让她起来,看向叶仙说道:“观你骨龄,也就是二十五六,但剑法内功皆是江湖无人能及,而你刚刚明明发现本尊主来了,却还当着本尊主的面传授梅剑剑法,你这是在给本尊主解释梅剑的清白,不想让梅剑今后在灵鹫宫重无法立足,这份才思同样让人赞叹,而本尊主,竟是从未在江湖中听说过你,你究竟是何人?” 第四章 落日熔金 叶仙说道:“在下不过是浪迹江湖的一个过客,童姥自然没有听说过在下。” 童姥再次冷哼一身道:“满口胡言!”。 说罢,她一身红袍兀地随风而动,刹那间,将一掌递在叶仙心口之前。 别看她身子娇小,这一掌力道与掌意却极其霸道,此番功力,叶仙也只有在燕南天身上感觉过,甚至,这看着随便的一掌,足以能比过燕南天全力而为的一式剑法。 早已料到童姥会出手试探自己,叶仙淡然挥动衣袖,一手与风雪相和,同样挥出一掌,却是柔和若水。 两掌相遇,如冰火相逢,一声闷响之后,顿时生出一阵催冰融雪的狂风,将两人周遭一丈冰雪震散一空。 天山童姥后撤三步,看向纹丝不动的叶仙,眼中满是惊色:“竟然能挡本尊主一招阳歌天钧,这是姑苏慕容家的斗转星移!你是近来江湖声明远扬的南慕容?不对,那个后辈怎会有你这一身内力,当年的慕容龙城也不过如此。” 叶仙将微微抖动的手负在身后,别看天山童姥在自己一记移花接玉下退后三步,大部分原因归功于移花接玉借力打力刚好克制她那一掌,但其掌前刚猛内力深厚,自己的移花接玉也并不能化解完全。 这样的内力功底,只有大师父功参数十年明玉功方可比拟,果然不愧书中所述,童姥其人,内力天下无双。 “天下武学门路如群星闪烁,并非一门斗转星移可挡童姥这一记天山六阳掌,在下那门掌法,叫做移花接玉。” 天山童姥闻言思索,没有记起江湖中还有一门名叫移花接玉的顶尖掌法,也不再去想,说道:“你这句天下武学如群星闪烁倒是有点道理,不过,本尊主多年没有遇到一个你这样能打上一打的对手,再来!” 她这个人,从小就争强好胜,还未出师时就与同门师弟师妹的无崖子、李秋水非要争个谁人武功高低,初出江湖,便与那时的少林方丈灵门和尚斗了一天一夜胜过对方半招才肯罢了,而后行走江湖,与人打斗也大多都是好胜心在作祟,后来在原来逍遥派的山门创立灵鹫宫一派不显露江湖,不是心性变化太多,只是觉得当下的江湖无人值得她出手。 而今她年岁已经九十有四,好胜之心并未没被岁月磨平,遇见一个境界武功都不差之人,怎能不分出一个胜负来? 只见天山童姥双臂灵动飘忽,红袍掠出道道残影,正是她发觉刚刚阳歌天钧被人克制后,想要以天山六阳掌阴阳相济的白日参辰现一招,以速度取胜。 叶仙同样双手而动,以五绝神功化自身两式剑法真意为拳掌,一一不落分毫的将其招数全部接下。 两人的招式路数都走的是轻灵飘逸的路数,指掌之间倾吐的内力要么是举重若轻,要么就是举轻若重,在崖顶的风雪之中,显得尤为出尘,在梅剑眼中,他们此番不像要分个胜负的打斗,反而像是在与风雪共舞。 …… 两人不知交手多少回合,童姥逐渐察觉出眼前的年轻人越打内力越不见消耗,竟然有些与本门的北冥神功相似,只不过本门功夫对的是人经脉之内,他那功夫却是吸附人体外打出的内劲以充消耗。 两者虽不同,但在根底上殊途同归,她在情窦未开时与师弟无崖子争胜,早有经验,便是以自身天地不老长春功的玄妙法门,收摄一身内劲以体内独作小周天循环,不让内力外露一丝一毫,只在拳掌脉络之间流动,威力不减,恰好也隔绝了这年轻人内功的吸附之力。 明玉功之所以玄妙让移花宫稳坐江湖禁地,长处当然不止吸附内力这一特性,内劲附带寒霜之力不说,更是悠远绵长,叶仙见着童姥收摄功力,知道她这是要与自己比拼内力了,当也不惧,本是由内的力道顿时转外,拳掌之间多出了冻人心魄的寒意。 再是几个回合间,天山童姥袖袍上已见不少冰霜痕迹,她的身姿也不再刚才灵动。 某时,童姥内劲忽然吐出,一道灼热的气息将周身的寒意驱散,也将自己与那人的距离逼开少许。 “你这小子,年纪不大,对敌的经验却老道的很,本尊主的内劲至阳至刚,与你内劲的寒意互克,本来不受此影响,而你见本尊主为了防你内劲的吸附之力将内劲于体内独自运行,却趁此时机外放一身内力,本尊主出招就不免要受你内劲寒意影响,有趣。” 童姥说完,双手相互交叠,如若挥出重锤,明明落在空处,却发出了一道若是大鼓嗡鸣的声音,随即,她内劲好似化形一般,离开双掌若飞来山石向着叶仙撞去。 这一招,是天山六阳掌中威力最为刚猛的落日溶金。 叶仙与童姥相争,并不是与其一样想要看看到底是他移花宫的绝学厉害还是逍遥派的绝学更胜一筹,而是想要见一见这个世界的武功与原先到底有哪些异同。 见着童姥使出这样一招外放掌法,他当即欣喜万分,原先世界,不提自身移花宫武学内功由外而内的风格,就是燕南天一身由内而外的《嫁衣神功》大成内力,也做不到此下童姥将内力外放离体之远且威力毫不逊色。 这倒不是原先世界武道水准差着此界多少,昨日他在梳理体内经脉的时候,就发现运转内功时体内穴窍与外界的呼应比原来世界要通畅的多,不知是不是如修仙小说中那样关乎于两界灵气浓郁多寡,但童姥能做到这般应与此现象脱不了干系。 落日熔金配合童姥一身刚猛的天地不老长春功内劲,端是如虎添翼,那股掌力刚刚离体,散发出的热力顿时就将落着的飞雪融化一空。 叶仙白衣一动,惊雷瞬间出鞘,一身明玉功的内劲全数涌入剑内,他一时间没有内劲离体的法门,也没有一定的时间去明悟,但有剑足以无惧。 …… 如果说叶仙传授梅剑的飞仙剑招是以一剑胜万剑,那他此时这脱胎于《五绝神功》以及看过上个世界诸多门派绝学明悟的一剑,便是以诸多精妙招式杂糅的一剑,以万剑胜过一剑。 这一剑,瑰丽如世间奇珍,繁琐如山外被霜雪覆盖各有千秋的树木,故是一剑之后,崖顶瞬间清朗。 第五章 灵罗 童姥气喘吁吁地看着那个持剑的年轻人,无论她多么自命不凡,也难以抑制对刚刚破掉自己落日熔金的一剑而赞叹,这样的剑法,竟是有包罗万象的意思,足以与本门的天山折梅手一较长短。 “这招叫什么?” 叶仙拂掉臂上被童姥掌力震碎的衣袖,说道:“叶某同样没有给这一招命名,不如童姥给起一个?” 天山童姥几乎未作思考,脱口而出道:“你这一剑,剑意灵动却不失森然杀机,剑下又有囊括江湖万般绝学之意,取名灵罗如何?” 叶仙一笑,说道:“甚好。” 说完,他将剑收好,童姥已见疲态,自己双袖也被其掌劲撕碎,此番又不是生死搏杀,接下来也用不到继续比斗。 因为两人停手,崖上瞬间又被山间的风雪云雾笼罩,天山童姥不知是内力消耗过甚以至于无法抵御崖上寒意,还是她下意识的做派,搓了搓双手,又往手上吐了口哈气,问道:“不知阁下今后有何打算?” 被称作阁下,代表童姥已经认可刚刚双方交手以平局收场,叶仙神情不见傲气,看了眼山外,说道:“在下来灵鹫宫先前就与梅剑解释过是无意之举,说起来,在下也是初入江湖,之后打算,自然是想去江湖各处看看。” “既是没有要紧事情,那就不着急。”天山童姥看向叶仙那双如同冰晶雕刻的双眸,继续说道:“看你两剑飞仙与灵罗,其中路数本尊主重竟是从未见过,你当下不如就先在我灵鹫宫住上几日,咱们一同坐而论武,当然本尊主也不会亏待你,也好还了刚刚听到你飞仙剑路的人情。” 她如此言语,倒不是眼馋叶仙的剑法,实在是一身天地不老长春功弊端太过明显,每三十年要返老还童一次,届时功力便要退回初入武道之时的状态,尽管过后功力每修一日就会重一年,灵鹫宫势大也不惧外人忤逆,但毕竟还有知晓自己此功秘密的李秋水那贱人,这年轻人无论是内功还是武功路数皆是自己闻所未闻,或许可以从其中取长补短。 叶仙看人如看剑,加上看书时对童姥此人的了解,倒是知道她这番话中的诚意多寡,加上自己也确实需要深入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武功路数,心中意动,也不摆谱,更没有所谓的门户之见,说道:“如此也好,那在下就在灵鹫宫叨扰几日。” …… …… 叶仙留下来,梅剑多少还是开心的,当童姥说到让她带领叶仙在灵鹫宫逛逛,她羞涩到无以言表,小鹿乱撞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子,只是在心中平静之后,她又充满了失落,叶公子这样能与童姥不分胜负的人,自己一个灵鹫宫婢女,先前那样的心情当真显得不知天高地厚。 叶仙在上一世见惯了荒漠的黄沙与移花宫里的百花齐开,少见雪景,在梅剑的带领下,见着灵鹫宫处处奇景,皆是醉心欣赏。 两人走到一处百丈方圆的雪坪前,停下脚步,雪坪西侧是飘渺峰后山,南侧便是主峰,而北侧,则是汇聚了不知多少云雾的狭长沟壑。 “叶公子,那处就是逍遥派发迹之地,姥姥先前所说与公子明日论武的地方就在那里。”梅剑指着雪坪东侧的一处行宫,语气婉转说道。 说是行宫,倒不如说是一处修建在高处的阁楼,楼有三层,看着不大,顶死占地三十丈,此时楼顶被冰雪覆盖,有着云雾环绕,与从外面看飘渺峰一般,忽隐忽现的,煞是壮观。 叶仙看着阁楼,赞叹说道:“怪不得取名逍遥。” 末了,两人来到离雪坪不远的一间别院,别院中早有人候着,正是对叶仙没有多少好感的菊剑。 “叶公子,在我家姐姐的带领下,逛的还算舒心?”她不知道崖上叶仙与姥姥一战成了平手,只当是这喜欢装嫩来灵鹫宫别有目的人不知用了什么花言巧语,让姥姥对他心生好感,引他成了灵鹫宫的客卿,还安排自己姐妹照顾他。 叶仙心境早就淡如止水,哪里会因为一个十八九丫头几句讽刺的话就生气,笑了笑,平淡说道:“舒心,灵鹫宫这雪景,当真是让人流连忘返。” 没有看到那人在自己预料中动怒的样子,菊剑反而自己气的不轻。正待再出言几句,却被自家大姐责怪的眼神将话又逼了回去,在一边委屈地撅起小嘴。怪不得书中老说女人向外,这刚有了心仪之人,转眼就忘了自己亲生姐妹。 “菊剑,可是给公子准备好了衣衫?”梅剑问道。 此时叶仙还穿着一身无袖白衣,童姥在安排梅剑带叶仙于灵鹫宫走动的时候,因为灵鹫宫内衣衫全是女子所穿,故同时安排菊剑量好叶仙身材尺寸去找人缝制衣衫。 飘渺峰很大,灵鹫宫分作九部,一部与一部又相隔甚远,九部之外,还有专门掌管派内膳食穿着的部门,估计菊剑跑了不少路,不说还好,这一提,又是将自己气的不轻。 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菊剑语气不耐烦道:“当然准备好了,姥姥亲口命令,小妹怎敢怠慢?” 梅剑哪能由着小妹使性子,不说别的,就说叶公子能与姥姥同辈相称,这就不是她们这种婢女可以随意发脾气的,仗着姥姥宠爱也不能,便是一巴掌向着小妹脸上打去。 叶仙摇头,出手拦下梅剑,然后温和一笑道:“莫要为了小事伤及你们姐妹间的感情,十八九岁,正是性情率真的时候,谈不上对错。” 梅剑瞪了一眼小妹,这才说道:“公子大量,梅剑先带公子进屋。” 菊剑有些茫然地看向叶仙的背影,心道这世间,当真有这么温文儒雅的人? 第六章 天地不老长春功 一大早,叶仙与童姥踩雪登阁,到了三楼之后,童姥并没有避讳什么,找到一架烛台,轻轻转了几圈,然后就有石块摩擦的声音在阁楼中响起,靠着山体的阁墙分开,随即露出一座石制的门户。 叶仙没有多问,天山童姥先行解释道:“当年家师各处远游,来到天山南麓,在此发现了一座修建在山中的石窟,窟内记载有不少绝顶武功,家师便在此间长居下来,本尊主的天山折梅手与天山六阳掌,还有一身内功,都是来自石窟之中。” 说着,她当先用内力将石门推开,一阵相较外界而言温暖的空气顿时向二人铺面而来。 门后是一条地道,曲曲折折蜿蜒而下,地道两侧,每隔五六步就摆放着一盏常年不熄的灯烛。 约莫已经很久没有与别人一同走这地道,天山童姥的话变得有些多,语气感触说道:“甲子之前,这里还算热闹。” 叶仙知晓逍遥三子后来变故,故知道她因何感叹,说道:“人事易变,且大多数时候都是无法预知的。” 天山童姥扭头看他一眼道:“本尊主活了一大把年纪,竟然还没有你一个毛头小子看的清楚。” 叶仙说道:“这是你心性单纯。” “单纯?”天山童姥大概没有被人这样说过,自己在那些知道灵鹫宫名号的人眼中,哪一个人提到自己不心惊胆战说自己狠辣无情? “怎出此言?” “你能随便带在下来你们逍遥派禁地,不是心性单纯又怎么解释?” 童姥面上一冷,语气含怒说道:“你无论是内功心法还是剑法,亦或是掌法,除了轻功稍逊,每一门都能比拟我派绝学,你能凭其入道,本尊主会害怕你再觊觎我派绝学?况且你昨日明知我在场还要坦然传授梅剑剑法,这份气度本尊主又怎能够输你?” 叶仙看着她娇小身子说着这样不让人讨喜的意气言语,没有反感,不知为何还觉得她有些可爱,只是几句闲谈还要与人分个胜负,平时说话又左一句本尊主右一句本尊主的,不知等她变成小孩的时候,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见着叶仙没有说话,童姥姑且当自己胜了,没再纠缠此事,继续前行,盏茶时间后,他们眼前豁然开朗,来到一座山中天然形成的巨大石窟内。 石窟四周垂挂着无数帷幔,在穹顶之上,吊着一座巨大灯架,灯架上每一支烛火都能有婴儿手臂般粗细,一眼看去,上面烛火数量不下半百之数,让整座石窟显露不出有任何阴暗的感觉。 与来路相对的石窟另一边,同样是一条暗道,想来是通往灵鹫宫后殿的路,靠着那处暗道口边,有一座无门的石室,天山童姥干咳一声,示意叶仙跟着自己,就向着石室走去。 来到石室,石室穹顶上仍旧挂着一盏不输于外面石窟中的灯架,四周墙壁被打磨的光滑异常,上面刻满了无数的圆圈,圆圈之内,人形、兽形、文字、线条皆有,而在圆圈一边,还标着一个个如甲一、甲二、子一、子二的文字。 叶仙武学造诣不必多说,粗略扫过几眼就在甲一标注的圆圈内看到了昨日天山童姥用过的天山六阳掌,而其余圆圈之内,他发现了与自己五绝神功理念相差不多的《天山折梅手》,许久,直至他注意到了一门至阳至刚的内功心法,不自觉沉醉其中。 童姥果然说到做到,毫不忌讳叶仙去看墙上武学,自己坐在石室中央的蒲团上,静静等着叶仙回神。 片刻,叶仙清醒过来,其实以他的心性,就算看到再怎么高深的武学也不该如此,然而在看到那门心法后,他竟体内隐而不发的明玉功竟是躁动起来,故而生出了一些感悟。 这当然不是两门分属于不同世界的心法有什么联系,而是他明玉功到了第九重之后前路如同断折,之后的大部分心法更像是有人臆想出来一般,第九重心法最后一句由内而外更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心法主张由外而内,怎得又要由内而外?他就这个问题曾与两位师父商讨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移花宫历代记载,几乎没有人修炼到第九重,甚至是创出此功的移花宫先辈都没有到达过,故是那余下心法才显得没有条理。 叶仙清醒后,顿时明白自己刚刚为何失神,明玉功强则强矣,但并非没有局限之处,只是由外而内,不就落了一个孤阳不生独阴不长的道理中了? 万物鼎盛,必是跌与落相辅相成,那门至阳至刚的内功心法,应该就是童姥所修行的天地不老长春功,完完全全是由内而外的路数,与明玉功而言,正好符合了此间道理,当年开创明玉功的先辈,应当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没能解决,只留下了一句话就作古而逝了。 而后来移花宫除了自己与两位师父也没人能修到第九重,这个问题也一直没能解决。 “本尊主这门天地不老长春功与你所修内功相比如何?” 叶仙对武道是痴迷的,不然不会在上个世界时只凭着先知后觉的执念就以二十多岁的年龄逼出燕南天的全力,尤其是再次穿越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不止穿越一两次,如此武道就只能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 所以,他必须保证明玉功九重之后还有路可走,那当下石壁上的天地不老长春功,自己就必须要精心参悟。 先前自己说童姥心性单纯不假,她也确实是心性单纯,但单纯之人未必不会有什么谋划,何况其可是此界奇人逍遥子的首徒,还活了近乎百岁的年龄,对方从六岁开始习武,起点比自己要高上不少,在与她昨日交战的时候她就应该猜到自己与她所修内功存在着互补,故才出言邀请自己来灵鹫宫做客。 叶仙也不隐瞒刚刚有所明悟的原因,更不去避自己的想法,坦然说道:“乃当世顶尖,也恰好能补在下内功不足。” 说到此处,童姥也能明白他想要表达的意思,笑过一声说道:“大善。” 第七章 春雨至 触类旁通,用在习武之上也能说的过去,譬如内功的根本,就是讲究如何让体内生出气机,再将这股气机通过在经脉穴窍中运行,逐渐让气机壮大。 而于外功,也就是所谓的剑法、拳掌、轻功等武功,就是如何让体内的气机发挥出他们最大的功效。 两个世界,两个不同的江湖,虽然武功路数不一样,但其实是同样的道理。 叶仙能够看出石壁上的武功没有引人入歧途的地方,便也不会藏拙自身所学,所谓人心都是用人心换来的,这个规矩他还是要遵循的。 叶仙说的天花乱坠,童姥便将自己习武心得以着石壁所刻内容讲解出来,仅仅两日,两人就觉得各自的武道之上都有了明显的精进。 第三日,两人开始就各自内功的长短之处而论,尽管两门心法用文字记述的话最多不过几千字,但其中涉及到的理论,便不能再用几千字来说。 好在石室中存储着不少食物与水,这一论,又过了十八日,两人各有所得,才从逍遥派禁地中离开。 …… 风雪楼上三层,早有梅兰竹菊四个婢女准备好酒菜,还在楼中点起了几个取暖所用的炭盆,楼外风雪冷寂,楼内却是温暖如春。 洞中论武各有所得,但并非完全解决了两人的后顾之忧,就如叶仙看到后路,将明玉功第九重心法理顺,也以天地不老长春功悟出了到底该如何由内而外而不动摇明玉功根基的心法,但还需践行。 而如童姥,在叶仙讲述明玉功根底的时候,明晰了自身内功为何会生出三十年返老还童的弊端,天地不老长春功主修的是手少阳三焦经,故是内劲如火,威势无穷,逍遥派历来重视阴阳并行,但这门内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非师尊所创,孤阳而不生,又如何来得天地不老。 且此等内劲运行于体内,对于经脉损伤也非人之肉体所能长久承受,当年李秋水坏她修行,她最先伤的就是手少阳三焦,所以,想要长春,只得以一身内劲玄奥反促肉身返老还童,这倒与叶仙那小子说他知道的一门与长春功相仿的嫁衣神功有些相似,只不过那是将一身内劲转嫁他人,长春宫是转嫁给自己肉身。 而叶小子的明玉功,重内又偏于至阴至柔,足能弥补此间缺陷七八成,届时两年返老还童之后内劲应能有个原先五成,不至于刚开始就落得内劲全失的下场,只是可惜,若这小子提早出现三十年,或许就不用再经历返老还童了。 叶仙许久没有饮酒,见桌上有酒,便是抱壶而饮,酒虫得解之后,看着童姥沉默在想它事,大概猜到她所忧为何,说道:“在洞中论武,对于在下而言,益处要远胜童姥,若童姥信得过在下,有事所托定在所不辞。” 童姥看向叶仙,清楚他在看到天地不老长春功后推测到了自己又一次的返老还童时间,她其实很难相信别人,出洞之后自己与他势必是今后江湖牛耳,多少有了些防备之心,人性可恶,万一他趁自己两年之后的衰弱期杀了自己,让他当唯一的天下第一,那该如何? 然而转念一想,叶小子这样的人,怎么会沉迷于天下第一这样的虚名之中? 天山童姥沉默一会儿,说道:“你我各自将一身绝学吐露,本尊主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江湖仇杀,大多为的就是争夺武功心法,你我这等经历算起来,也可算是知心相交。既然本尊主信你一次,那就再信你一次,本尊主有一个仇人,她知道本尊主返老还童的时间,两年后你帮本尊主护法。” 要人帮忙,尽管是他人先抛出的橄榄枝,但这么命令的语气,也只有童姥能说的理所应当,叶仙不以为意,说道:“你到时候能够安然无恙。” 之后,酒足饭饱,两人开始各自闭关,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印证洞中十几日所得。 …… 冬雪渐消,直至一场春雨浇在飘渺峰上,峰上再也看不见有冰雪痕迹,雨后的飘渺峰,就像是换了一件新衣裳般,山中绿色初显,云雾薄淡适宜,不少在宫里无所事事的弟子抚琴弄箫,好不快活。 自从被公子传授了那一剑后,梅剑就开始钟情于剑,以前还与姐妹们在闲暇时候看看风景,吟诗作赋什么的,现在则整日就知道练剑,且只练一剑,叶公子那不像人间能有的一剑。 所以她在练剑的时候,从来不会让人觉得剑光森严,反而像是在持剑而舞。 一片被山风送来的绿叶落在院中,也恰好是梅剑出剑的时候,绿叶被她手中的剑刺穿,然后整片绿叶就变成了一缕缕如丝线状的碎絮落下,练剑后不怎么看到笑容的她,终于笑了。 “不错,这一剑你算是入门了,根据童姥口中的江湖而言,除去富有盛名的北乔峰南慕容,没有人能接下这一剑,就算有,也不会轻松。” 听到背后传来的声音,梅剑收剑转身,叶公子还是一身白衣,但他的气质变得比以前更是深不可测,就连肌肤也都如寒玉一般无暇。 看来,这三个月的闭关,他应是又精进了一分。 梅剑行礼,语气听不出是激动还是失落道:“恭喜公子出关。” 叶仙如沐春风地笑了几声,这次闭关,他的内劲没怎么增长,但以明玉功带动自己修改明悟后的天地不老长春功进境斐然,虽不及明玉功内劲之深,但也只是一重之差,等着一两载时间,两股内劲持平,便可相融,继而就能将明玉功推演至真正的大成。 “童姥可出关了?” 梅剑摇头,然后好似猜到什么,问道:“公子可要走了?” 叶仙嗯了一声,这个世界的江湖他还没去过,而天下绝学又非灵鹫宫一家,左右离着童姥返老还童的时间还早,倒不如出去看看。 “那我去为公子备马。” 第八章 木婉清 公子白马,持剑而行,大抵是所有江湖少年梦寐以求的行头。 叶仙不是第一次入江湖,尽管两个世界的江湖并不一样,但心境早非是当年心境,没有刻意行侠仗义听到哪里有人为恶就杀将过去,只在路遇不平事时,会出手相帮,故也不似上个世界那样,一入江湖没多久,就闯出了白衣剑仙那样的名号。 一路南下,他此去目的是坐拥几分江湖与朝堂的大理段家,在逍遥派禁地中,他除了明悟明玉功前路外,对此界的真气外放门路也摸了清楚,对于那门以离指剑气惊天下的《六脉神剑》,多少想要见识一番,此去,若能以前世一些绝学交换观之最好,不济领略下一阳指也是可成。 白马是灵鹫宫养的上等宝马,据梅剑说有着汗血宝马的血统,日行千里不在话下,仅是二十多天,他就从天山南麓到了大理境内。 路过一处草坪,叶仙见着白马速度显然慢了不止一倍,猜测它累了饿了,想到反正也来了大理,不急于一时,就扯着缰绳让马停下,自己随便坐在草坪上,一边喝酒一边看草坪两侧秀气山景。 没过多久,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从他身后传来,再是片刻,马蹄声戛然止住,又传来了打斗之声,约莫是在江湖中处处可见的仇杀。 叶仙懒得理会这样的事情,江湖仇杀,很难分清谁对谁错,至于白马,身边有着一巴掌就能掀翻自己的主人,也不至于被这打斗声吓到,专注地啃着青草。 许是应了那句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古话,打斗声渐渐向着一人一马的方向而来,不多时,一个身穿黑衣身材苗条的女子就出现在了草坪边缘。 女子身后,还追着两个手持刀剑的老妪,皆是面目憎恶,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相与之辈。 黑衣女子且战且退,一阵机簧声响起,便见着一支泛着乌光的短箭向一位老妪射去。 老妪武功不差,知道那小贱人的阴损门道,早有提防之心,短刀横过,恰是将短箭扫飞。 另一个老妪却是抓住女子射出短箭停顿的时机,速度陡然提升,一剑向其扫去。 黑衣女子冷哼一声,以手中短剑作崩剑式,挡住老妪一剑,然她内力似乎不及对方,被逼迫后退了数步,差点跌倒在地上。 此时,另外一个老妪也持刀而来,挡住黑衣女子的退路,三人便是又打成一团。 叶仙见着这酒是喝不成了,摇头叹息一声,想要离开,然他转身去看白马,见着那货竟还在不管不顾地吃着,暗骂一声吃货,倒也没有强行拉着白马离开,看向打斗的三人说道:“我说三位,打架可以,但能不能离这里远些?” 三人这才注意到场间还有他人,极是默契的停手,向着叶仙看去,两位老妪出身不俗,平时嚣张惯了,就是注意到叶仙的不凡,也没有多少敬畏,其中一人道:“姑苏王家行事,闲人避退,不然,咱们的刀剑可不长眼睛!” 叶仙眉头微皱,这老妪还真是嚣张,说道:“是你们打斗扰人兴致在先,反倒你这老婆子先开始教训人了。姑苏王家,是什么东西?” 姑苏王家在江湖中或许不是特别有名,但在姑苏当地,几乎可以称得上人尽皆知,盐铁两大暴利行业都有涉足,更是有人传言,王家庄园曼陀山庄中藏尽天下武学。 传言这样空穴来风的消息大多数人只是听一乐呵,可总有不信邪的人想要去一探究竟,结果就再也没了消息,久而久之这王家在姑苏武林,就成了让人闻声色变的地方。 两位老妪一身武功都是王家所赐,生吃用度更是如此,别家的仆人都是低眉顺眼的,而她们除了在王家的时候这般,出来谁不是抬着脑袋看人,听到那白衣公子哥竟还敢出言侮辱王家,哪能任他猖狂? 两人眼神交流,一人看着黑衣女子,另外一人就持刀向着叶仙砍去。 “好大的狗胆,既然你不知进退,那就给老身去死!” 叶仙面色变冷,此下还是他在江湖中第一次遇到不由分说就动手杀人的人,道了一句找死,腰间惊雷出鞘,那持刀老妪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死在了地上。 持剑老妪与黑衣女子没有看清白衣人是如何出剑的,但不妨碍让她们而胆寒,持刀老妪,正儿八经的二流武功水准,且学得还都是王家内藏武学中的上乘招式,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那白衣人好生恐怖。 …… 黑衣女子最先清醒过来,当机立断,趁着持剑老妪还在失神,也不说趁人之危不地道,从发髻中摸出三根银针,果断掷向了持剑老妪。 老妪听到银针破空声音,眼中顿时清明,挥动长剑格挡,但为时已晚,剑锋只是扫掉两根银针,还有一根,刺入了她的咽喉。 银针杀伤力有限,老妪行动如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便是一脸怒色,挥剑要与那小贱人以命换命,然而她刚走一步,脸色骤然变得黝黑,中毒死去。 叶仙看向女子,如此见机行事手段,混江湖吃不了大亏,刚刚那死去老妪说是姑苏王家行事,这女子又带着掩人耳目的面纱,看来她应该就是木婉清了,自己能在诺大江湖中遇到书中之人,不知是穿越后使然还是凑巧碰上了。 收回目光,见到白马不再吃草,他收剑上马,准备离开。 “多谢相救,不知阁下姓名,在下日后自会相报。”白马没有行出几步,就被木婉清小跑拦下。 她这人,从小被师父(实则亲娘)收养长大,性子上多少受师父的偏激性格影响,可江湖儿女应有的恩怨分明却一样没少,白衣人救她称不上本意使然,但她能逃脱那两个老婆子的追杀,没有那一剑很难做到。 叶仙没有与木婉清攀谈相交的想法,拉着缰绳让白马停下后,摇头说道:“刚刚出手非是救你,就谈不上你报恩了。” 说完,他又驾马而行,悠然离去。 第九章 无恶不做叶二娘 别了木婉清,叶仙骑马行路半日,来到一个被茶田矮山环绕的村庄,此时未到收茶的季节,茶田里不见有人忙碌,只在矮山下的水田中,看到一位书生打扮的男子正在栽种稻苗。 叶仙下马,也不用自个去拉缰绳,白马就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走在水田边,问道:“敢问兄台,此地还离大理国都多有远?” 书生直起身子,抬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见着叶仙装扮非富即贵,不卑不吭行了一礼,说道:“公子,往东南走三十里路是无量山,而过了无量山,再南走一百里,大理国都就到了。” 听到无量山,叶仙忽地想起,那里的无量玉璧内还藏着逍遥派本家的两门绝学,既然顺路,就看看备受童姥推崇的北冥神功到底精妙在哪里。 眼见书生又要低头劳作,叶仙多少有些好奇,要知道大理文制受中原大宋影响,书生地位不低,下田自降身份,可是少见,便是搭话道:“少见有书生还下地忙活的。” 书生不是死读书之人,人情事故不差同龄人,知道那白衣公子哥不是在讽刺自己,笑着说道:“在下刚有一子诞生,妻子体弱,家里又不富裕,不下地忙活就没有吃的,这时候要是再自持身份,可就要让家人遭罪了。” 叶仙说道:“看来,兄台是个明白人。” 书生听闻又笑了笑,便是继续忙活起来,叶仙也准备牵马离开,不料就在这时,水田另外一侧的屋中忽然传来一声婴儿的哭声,随即就看到一个少妇手捧襁褓从屋中走了出来。 书生自从有了妻儿,将一颗系在圣贤书上的心就离了七八成,不然就是家境再贫寒,哪里能做出下地忙活这等有辱读书人身份的事情,听到是孩子哭声,他赶忙抬头,见着自家孩子被一个陌生女子抱着,意识到不对劲,踩踏着水田就向那女子狂奔过去。 而那少妇,光明正大偷了人家孩子被发现,不跑不说,反而大摇大摆地一边逗弄怀中婴儿,一边慢悠悠地在水田旁边的路上走着,就像没有发现书生一样。 书生愤而拦路,可他到底是圣贤书读的多了,见着是女子,也不动手先抢人,而是呵斥道:“放下我孩子!” 少妇抬头瞥了书生一眼,而后也不顾怀中婴儿哭起来并不好看的脸,俯首宠溺地亲了一口婴儿的额头,才语气娇媚说道:“你就不想想,你们夫妻这么爱你们的儿子,为何我将你们的孩子抱出来,你却没见着你妻子追出来?” 书生闻言一惊,看到少妇腰上配有短刀,而在短刀刀鞘上有着新鲜的血渍,顿时明白了什么,怒吼一声,握着拳头就要去砸那少妇。 都说书生文弱还及不上农家的鸡仔,这句话偏见太多,但书生文弱是不争的事实,少妇只是冷哼了一声,轻松躲过书生的一拳,然后踹出一脚,书生就被踹飞在了水田之中。 “能被我看上你家孩子,也是你们夫妻的福气,不过今天已经将你的妻子杀了,我就懒得再杀人了,你放心,等我将你的孩子好好玩上两天,就让他去地府陪你妻子。” 书生被田里的泥水灌了一嘴,再闻此话,就连被一脚踹飞而对少妇生出的惧怕也没了,当即又要起身与其厮斗,然而刚刚少妇踹他那一脚,用上了几分江湖武人的内力,此时那股内力恰好在他身体中发难,刚走一步就又跌倒在了田中。 “哼,不知死活!” 说罢,少妇再懒得理会书生,刚走出几步后复又驻足,诧异看向拦在自己面前的白衣人,笑呵呵问道:“怎么,你要多管闲事啊?” 叶仙轻拍白马的脖子,白马灵性很足,会意地躲到一边,他开口说道:“闲事我一向懒得管,只是你先杀人又抢人孩子,这样的事又怎么能够称为闲事?” 少妇娇笑一声,但听起来并不妩媚,反而有些刺耳,她看向怀中没有止住哭势的婴儿,晃了几下,轻声说道:“乖儿子不怕,等娘亲杀了这人,咱们就离开这里。” 只听少妇声音一落,短刀出鞘的摩擦声瞬间响起,另一只手握着寒光闪闪带着血迹的短刀就向叶仙的脖子划去,速度之快,犹如霹雳。 叶仙淡然地看着那柄短刀,连腰上的剑都未拔,伸出修长如寒玉的右手,呈剑指状,精准地点在少妇握刀的手腕之上。 少妇手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冻成紫青色,下意识松开了手中短刀,短刀落地,叶仙这才欺身上前,左手横拍在其如柳枝般柔嫩的腰肢上,将修习天地不老长春功后的威猛内力吐出五成,少妇尖叫一声,只得松开怀中舍不得丢掉的孩子,滚落出去。 叶仙顺势将孩子接到怀中,冷冷看着在地上吐血不止的少妇说道:“四大恶人中,在我看来,恶贯满盈的老大不过如此,凶神恶煞的南海鳄神也就杀的人比较多,至于穷凶恶极的云中鹤,只不过是一个好色之徒行径该死而已,他们为恶,比你叶二娘偷人孩子玩弄之后又动手去杀,这种断人子孙传承的恶行,比他们都要恶上无数倍。” 叶二娘既然位居于四大恶人其二,武功自然差不了多少,在江湖人才众多的一流高手中也能称上一声佼佼者,然而刚刚,她只是一个照面就被人打废,而那人腰上佩剑,对方还没有用剑。 叶二娘双唇抖动着,不断有粘稠的血从她的口中涌出,此刻她连动都是奢望,看着叶仙惊恐说道:“既然你知道我是四大恶人,你不怕我们中的其余几人报复?” 一边在水田中躺着的书生终于跌跌撞撞地爬了出来,心忧孩子的他也顾不上感恩是叶仙从恶毒女人手中抢回了孩子,没有感谢,就要伸手去抱回自己孩子。 叶仙温和一笑,将怀中的婴儿递给他,走在叶二娘面前,蹲下说道:“先前我遇到了两个自称是姑苏王家的老妇,她们嘴上犯蠢以王家的名号压人,我说王家是什么东西,现在一样与你说,你们四大恶人又算是什么东西?” 少妇如是认命,闭眼等着那白衣人出手杀死自己,也是,他能够如此轻松击败自己,又怎么会惧怕四大恶人的名号? (感谢东篱把酒黄昏时的1500币大赏、感谢邈痛的100币赏) 第十章 无量剑派 “你这样的人,直接杀你太过便宜你了,本来想让你尝尝生死符让人生不如死的滋味,现在忽然想到一件事情,告诉你比给你种下生死符还要生不如死。” 叶二娘没有听说过生死符,更不清楚这白衣人想要告诉自己什么,但她清楚一点,无论怎样自己都会死的很不痛快,便是说道:“善恶到头终有报,你何必要以武功高强来持强凌弱我这一个将死之人?” 叶仙神色嘲弄,语气漠然道:“你叶二娘因为自己孩子被人偷走就记恨天下所有初生孩子的父母,你每隔几天,就要偷一个孩子玩弄致死,或是将那些孩子卖到远方,让他们与父母天各一方,你有想过毁了多少个家庭?一句善恶到头终有报,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闲话少说,我知道你与少林方丈玄慈有过一段孽缘,还生下了一个孩子,他现在还活着,你想不想知道他在哪里?” 叶二娘本不能动的身子,听到叶仙这句话,就像回光返照一般,伸出双手去抓叶仙的双袖,她并不觉得叶仙话中有假,既然他知道自己与玄慈的事情,那知道自己孩子在哪里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不要死,告诉我,我的孩子在哪里。” 叶仙挣脱了叶二娘的双手,将一股明玉真气渡在她体中,说道:“自己向北离开这个村子,找个没人的地方去忏悔吧,或许,到你将死的那一刻,我会发一发善心,告诉你。” 叶二娘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状似痴傻,语气喃喃说道:“我要忏悔,我要见我的孩子,我这就离开,这就离开。” 有着叶仙先前渡给她的那一道真气,她一瘸一拐地跑着,叶仙眼中没有丝毫怜悯,直到看着她离开了村子,想着她死在村外,应该就牵扯不到那个可怜的书生了,然后牵着白马看向水田一侧的屋中,那里正有着声嘶力竭的吼声,还有一阵阵让人揪心的婴儿啼哭声。 人既然为恶半生,那就该付出代价,很多人说好人不能白死,那恶人又凭什么善终? “怪不得不管哪时的朝廷都与江湖不对付,有的时候,江湖武功高了,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叶仙骑上白马,从白马身上挂着的包裹中取出一锭元宝,扔在屋前,然后骑马向着东南而去。 …… …… 无量剑派,在整座江湖来说,只能说的上是一声二流小派,门中没有顶尖高手坐镇,弟子们又是青黄不接,四十年前剑派北宗北迁,实力更是大跌,但在大理这一隅之地来言,却也算得上是大门大派。 近来无量剑派五年一度的大比已经开始,江湖门派大比,一是要激励检测弟子们的武功境界,二就是展现一下本门的实力,如此自然就该有外人观礼,大理不少门派或是有名的武师都被无量剑派送上请帖,卖他无量剑派脸面的人还不少,到大比那日,直接将比武大厅外的观礼台占满了。 不过这次大比有些不顺,先是因为一个段姓青年失声发笑,引得比武落败之人不服,然后又出现个看事不嫌热闹的少女钟灵,以着一只速度奇快又含有剧毒的小貂引得场间大乱,这还不算完,另外一个大理用毒宗门神农帮在此时却忽然要上山寻仇,让无量剑派门人既怒又惧。 段性少年不会什么武功,想来与大理段氏牵扯不上关系,那个少女除了貂儿外也只轻功好一点,应该没什么大的来头,让无量剑派既怒又惊的就只剩下了神农帮寻仇了。 其实,要真拼武力,无量剑派有东西二宗,哪能怕他神农帮?只是无量剑派之人不懂用毒,人神农帮来人只要躲在暗处下毒来些阴损招式,他们就只能任人宰割,刚刚有送神农帮寻仇拜帖的东宗龚光杰只是为了给师父拆信念信,就沾了信上的剧毒一命呜呼了,再来些阴损的,无量剑派不灭也得脱好几层皮。 万事有因自然就有果,好果子坏果子全看个人怎么做事,江湖门派的恩怨,除非是有我无他那种的,大多都不会将事情做的太绝,大不了无量剑派服个软,一笑泯恩仇就是了。 然而那信上内容欺人太甚,他神农帮竟是要整座无量剑派的人在一个时辰内自断右手,再退出本门圣地剑湖宫,谁人能忍这般憋屈? 其实,神农帮的人来寻仇,还与灵鹫宫有很大的关系,一是神农帮帮主本就被灵鹫宫的生死符控制着,这些年灵鹫宫的手伸向了大理境内,听说无量剑派有飞仙舞剑的传闻,便是有灵鹫宫一部命其探查究竟。二就是神农帮有人听说无量宫剑湖宫周围有通天草能解其帮主司空玄的生死符痛楚,前些日子来寻药了,结果被无量剑派的人发现,几句之后就给打杀了。 正待众人一筹莫展时,一个白衣剑客忽然出现在了比武大厅门口,说是门口,其实比武大厅有一面无墙,那人就在大厅无墙那面之外,众人看着他面生,心下一惊,莫不是那神农帮连一个时辰都懒得等就先闯进门来了?不对,神农帮哪有用剑的? …… 在上无量山前,叶仙先是找了一户山外不远处的农家存好白马,走到山下,遇到了神农帮与灵鹫宫的几人,那些人本是不让他上山,结果看到他手中拿出了灵鹫宫客卿的令牌后,赶忙行礼将路让开。 叶仙虽然知晓此界走向,依稀记得最后无量剑派成了灵鹫宫手下势力,却是忘了前因后果,也怕自己干扰灵鹫宫安排,说自己只是闲逛,让他们自行行事,没有多问就上了山。 然而,他并不清楚无量玉璧到底在什么地方,山上又看不到一个人,只能顺着无量玉璧好似在后山的记忆,粗略看了一下地形,就向着后山走去,恰好就走到了比武大厅之外。 “在下只是来无量山随便逛逛,你们继续。” 第十一章 无量玉璧 “逛逛?当我无量剑派的山门是集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左子穆正对神农帮来人围山无法安好破局而急躁,加之刚刚又亲眼见着自己爱徒死在了神农帮的毒下,此时一个年轻人忽然闯入自己眼前,行为做派又着实恼人,不发下火还真自己没有脾气了? 他话音刚落,就将手中的长剑拔出,使出自己最是拿手的金针渡劫向着叶仙刺去。 叶仙本没有参与此间事情的想法,只是没想到左子穆当他是个软柿子,说动手就动手,见着眼前破绽百出的一剑,他无奈摇头,脚步一晃躲去这一剑,同时伸臂屈指弹在左子穆的剑身之上。 只见左子穆的长剑在这一弹之下,顿时不受控制的弯曲成一个弧度,紧接着“哐啷”一声,长剑应声碎了一地,而左子穆握剑的手,也因叶仙一弹的力道,虎口开裂变得血肉模糊。 这一下,直让比武大厅内的所有人看的目瞪口呆,尤其近年来一直与左子穆没有断过明争暗斗的西宗掌门辛双清,左师兄剑法历来压过自己一筹,那招金针渡劫,一剑之中藏着最少有七种变化,寻常一流高手若是眼力差上一些,就会被左师兄这一剑牵着鼻子走,就算眼力好,也会被其中变化惹得落了先手。 那白衣人破师兄这一剑竟如此轻松,且一指将师兄的佩剑弹碎,内力该是什么境界? “你这剑法追求变化,以至于华而不实,背离了剑本就是用来杀人的初衷,糊弄一下不懂剑法的人还成,但实则早就落了下乘。念在你刚刚出剑没有动杀机,所以只是伤你,而非废你、杀你。” 叶仙不再去看因为自己一袭话而沉默到忘记处理手上伤口的左子穆,看向厅内众人,问道:“还有人想要与在下动手吗?” 大厅死寂沉沉,就是房梁上一直看热闹的一对男女都默不作声,叶仙拍了拍手,再道:“没了,那在下告辞。” 直到看不见叶仙踪影,大厅内才走出几位弟子将左子穆扶回座位上去,一众人也开始议论那白衣剑客出自哪家,不过都是众说纷纭,没有人能够说出长短。 房梁上,段誉揉着眼睛,似乎还在怀疑自己刚刚看到的画面,看着很厉害的左子穆竟然被人赤手空拳一招打败,这也太难让人相信了,如果这样算来,他不得比爹爹与大伯还要厉害? 钟灵却是在回想刚刚那人出手的风姿,心中嘀咕,这大概就是天下所有女子梦寐以求的郎君了,只是刚嘀咕完,少女心性的她又在心中呸了自己一声不知羞,转眼看到姓段的那呆子好像在神游天外,问道:“喂,你在想什么?” 段誉扭了下自己的眉心,呆头呆脑地说道:“我之所以离家,是因为我爹爹非要逼着我练武,可刚刚看到那人白衣侠客出手,忽然觉得,练武也不是没什么用,最起码在先前我被干光豪揍的时候就不用你一个弱女子来救。” 钟灵对段誉说自己弱女子切了一声,说道:“不过我要提醒你,我爹爹和我说过,左子穆习武最起码有四十年,然而他却被白衣人轻松击败,你现在想练武,追上左子穆都费劲。” 段誉有些气恼道:“没你这么打击人的。” “哼,谁让你说人弱女子,我娘说了,女子不比男子弱的。” …… 约莫走了七八里路,叶仙来了无量山的后山,听到一阵急促的水声自远处传来,心道那里应该就是打磨出无量玉璧的瀑布所在,又走了一里多路,水声变得震耳欲聋。 刚一离开脚下山林,他便看到了西北处一高崖上悬着的宽阔瀑布,犹如自九天之上垂落,而自那处至他脚下,环绕着一座座不高不低的山峰,围成了一座云雾汇聚的深谷。 叶仙走在崖边,看了一眼地形,这座山谷看着深,但并不险要,周围山峰皆是呈倾斜状,有些山坡之上还能见到灌木松林,与上个世界的峨眉山地宫所在的山谷相比,此地简直儿戏,倒是能够凭借着轻功下去。 站在崖边没有停留多长时间,寻好路线之后,他纵身一跃,消失在了云雾之中。 山谷之中不见树木,只有绿草成荫,以及一座因西北高崖上瀑布凝聚成的椭圆形湖泊,叶仙缓缓走过脚下湿软的草地,来到湖畔,这时才发现,湖畔四岸长满了一丛丛的山茶花,无数蜜蜂蝴蝶在其中飞舞着。 西北那处飞瀑在他对岸的极远处才落水,水声称不上烦人,捧起湖水洗了一把脸后,他看向飞瀑一侧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的平整石壁,也就是被无量剑派中人奉为天赐神物的无量玉璧。 回忆了下关于藏有《北冥神功》、《凌波微步》洞府位置的描述,叶仙转身,向着身后东南方向走去,来到缓坡状的山体边缘,很快就发现了一面比玉还要光洁的小型石壁。 接着,他搜寻起周围丈许左右的山石,半个时辰后,来到一座被藤曼包裹的山石前,挥剑将上面的藤曼皆尽除去,而后运起内力,将山石推开,露出一个不见光线的漆黑洞口,他缓步走入。 石洞中有修缮好的台阶,与灵鹫宫中的逍遥派石室差不多,同样是呈下降环绕的趋势,随着慢步而行,洞中空气逐渐变得湿凉,某时,他的手碰到了一面修有门钉门环的石门。 将石门推开,顿时有光线传来,石门之后,是一间占地三十丈大小的石室,有一应木制、石制的家具,其中光亮非是烛火,而是来自一面修建在石室墙上的水晶。 水晶本是透明,之外则是在湖泊浅水之内,透过水晶还能看到湖水中的鱼虾,却是正好吸纳了湖面的光亮。 叶仙对于童姥那位师弟无崖子这般巧夺天工的布置感叹了一番,又走入石室西侧的一面石门,来到了另外一间石室。 这间石室光亮比刚刚的石室还要明亮,却只放着一尊孤零零雕刻精美的玉像。 (感谢拥星辰入怀的300币打赏,感谢东篱把酒黄昏时的1500币大赏) 第十二章 四大恶人寻仇 玉像之上披着一件淡黄衣衫,五官如同真人无二,尤是双眼,莹然有光,似含秋水。 “这等水平,怪不得日后的段誉要唤一座玉像为神仙姐姐,当真是神乎其技。” 叶仙不是段誉,看了几眼玉像发出一声感叹后,伸手将玉像脚下的蒲团翻开,拿出当中的绸包,也不管绸包外写着的几行细字,又将绸包中的微厚帛卷取出,当即便翻开观看。 帛卷开头字迹娟秀有力,只见其上所书:庄子《逍遥游》有云: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其有知其修也。又云:且夫之水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 文字之后,则是一个个动作仪态不同的果女画像,每一张画像上皆标注有真气运行的线条,叶仙凝神静心,与自身明玉功吸附内力法门去映照比对。 不知多久过后,石室变得漆黑,他拿着帛卷与绸包回到剑湖畔,借着外界满月光华继续思量《北冥神功》当中的门道。 吸人内力化为己用,此间法门果然印证了童姥所言,取人体内真气,犹如北冥汪洋吸附世间河流,在量而不在精。 明玉功确实在吸附内力方面不及此功,前者在于人体丹田经脉,后者只是于人体外吸附纂取,但换言而之,取人内力无异于是夺他人造化,纵是真气庞大,只以量言,势必不如修来的内力那般如臂使指,刚入武道直至一流境界都还好说,但到超一流乃至可自成一派武功的宗师境界,就要耗费过多时间来炼化体内内力,正所谓量多难精,北冥神功玄妙不在明玉功之下,但若论优势只能在习武前路上取胜。 至于北冥内力可用天下万般绝学,在叶仙眼中,自己一剑就足以破掉天下武学,对他来说反而鸡肋了些,而且想要修习此功,还要尽废从前内力,实在是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不过,以此功吸取内力法门转嫁于明玉功之上,似乎可行,届时找几个该死之人,吸取内力以天地不老长春功炼化,应能缩短明玉功大成的时机。 记好了北冥神功内容后,他看向帛卷最末写有“凌波微步”四字之后的内容,其中有着几个只在易经中提及的方位,之后则是灵罗了几百上千个凌乱的足印图像。 叶仙在上一个世界练武时,对于易经内容涉及不浅,看着这门冠绝天下的凌波微步倒不是一头雾水,且他武学造诣早在未穿越时就可称宗师,与天山童姥论武之后已然不乏对逍遥派武学的了解,便是照着帛卷上记载的步法,在湖畔走去,一蹴而就。 …… …… 次日,叶仙顺着湖下石室联通着外界的通道离开了无量山,回到无量山外的村庄,取了白马,继续向着大理国都赶路。 在得到北冥神功之后,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 大理段氏,除去坐拥大理一国之外,还在江湖中颇有盛名,而如今的段家皇族只有段誉一人可继大理正统,若当皇帝,以着他们段家规矩,没有武功是万万不成,而段誉从小就对练武反感,长大成人之后,除了通晓经脉穴位,其余一概不成,还不如一个江湖末流,错过了正是黄金的习武年龄。 自己取了北冥神功,他日后的结局自然被更改,若自己以修习速度成见长的北冥神功与段氏去换六脉神剑,点明此功可让段誉在短时间内成为高手,再将北冥神功还在段誉手中,应当比日后鸠摩智以少林武功换六脉神剑被拒的可能性大。 走过一座吊桥,吊桥的尽头有一座草棚,草棚外吊着面写有“酒”字的旗帜,叶仙摇了摇腰上的黄皮葫芦,发现当中的酒不够自己喝上几口,索性就下马拉着缰绳往草棚那里走去。 只是在临到草棚前一丈的时候,白马却说什么也不肯走了,叶仙硬了拉了几下,白马竟还跺了几下蹄子,又往后退了几步,叶仙疑惑,松开缰绳走在草棚正侧,抬眼望去。 草棚中有四人,一人身体畸形带着面具,手中持有短杖拐棍侧靠在草棚内的矮桌边;一人身材短小,但脑袋大的异乎寻常,加上一双极小的眼睛,光看着就让人胆寒;一人身形清癯,穿着一身长衫,在他身前,还绑着一个黑衣面纱女子,正是与叶仙有过一面之缘的木婉清。 除了木碗清,剩余三人,看着他们行头应就是四大恶人中老大恶贯满盈,老三南海鳄神,以及无恶不做的老四云中鹤了。 叶仙一路没有隐藏自己的行踪,故猜到他们停留此地的原因,笑问道:“你们这是在等我?” 四大恶人中,数南海鳄神脾气最为直接,听到叶仙不温不火的问话,面上当即就露出怒容,拎着武器鳄鱼剪起身走来。 他们几个被老大集齐,本来要针对大理段氏,结果迟迟不见叶三(二)娘,便顺着叶三娘留下的记号,在一村子北边的破庙发现了她。 然而的她经脉不知被何人打断,已是将死之人,糊里糊涂的,嘴中念叨着什么白衣人知道她的孩子在哪里,她只要忏悔就能够见到自己的孩子,段老大实在不忍见她那样,不得不提前结果了她的性命。 让她落得这样凄惨下场的,一定就是那白衣人,只是江湖穿白衣的人不胜其数,谁才是害了叶三娘的小王八蛋? 自家几人沿路打探,发现还真有一个白衣人就近出现过,往无量山方向去了,刚到无量山,就听说那人空手一招败了左子穆,但人已经不在山上。 之后,自家几人又在无量山周围的几个村子打探,发现了他骑的白马,还打探到他去的同样也是大理国都,就提前在此等候。 咱岳老二虽说与叶三娘不对付,但好歹与她共过事,同属四大恶人,那白衣人杀人就杀吧,竟然还将人逼疯再杀,当真以为咱四大恶人好欺负? “你这小子倒是挺狂的,知道我们等你,还能这么坦然,一会儿将你脑袋扭下来,当蹴鞠踢。” 第十三章 公子,我也去大理国都(二合一) “公子,他们早有商定好应对你的办法,赶紧离开这里。”云中鹤身前的木婉清忽然抬头看向叶仙说道。 三大恶人都没能想到,老四那色坯随手抓来的娘们竟然在此时与那白衣人通气。 云中鹤更是没一点怜香惜玉,当即一怒就往木婉清带着面纱的脸上打了一巴掌。 自己包括老大都对叶二娘没什么好感,交情就更谈不上了,当初之所以有了一个四大恶人名号,也不过是想借此扬名,能接些黑活挣银子,这么多年你来,自己确实因为这个名号挣了不少。 叶二娘死了其实不要紧,但身为四大恶人的自己不能就此事当作看不见,若自己等人真的不管,四大恶人的名号威望就得跌损,江湖中,更新换代极为频繁,指不定哪天就出了五大恶人、十大恶人什么的,到时候还会有自己四大恶人什么鸟事?那白衣人断的是咱财路,不杀他不成。 这娘们竟然多嘴,也真是找死! 木婉清被云中鹤一巴掌拍飞,好在她在被拍飞的时候就护好了脸上的面纱,面纱没有被那一掌的力道掀开。 “多谢姑娘提点,这四大恶人三人齐在,在在下眼中也不过是刚刚能上得了台面,就算他们商量好对付在下的办法,也不过是多出几剑罢了,姑娘莫要再多言,以免惹怒他们。” 叶仙表情平淡,所以语气就显得很是坦然自若,这让脾气暴躁的南海鳄神当即怒吼一声,将背着的兵器鳄嘴剪拿出,就向着叶仙脑袋砸去。 南海鳄神刚一出手就是杀招,适才他们商量,那白衣人能赤手空拳一招击败左子穆,功夫一定了得,就先由自己出手来探这白衣人的虚实,若他只是徒有点虚名脑袋被自己砍下来刚好,若自己不敌,老四就就以腾挪功夫在旁骚扰,然后段老大掠阵,看时机用出他隔空杀人的剑气绝学。 好汉架不住人多,想他白衣人再厉害,能抵过咱们三大恶人的围攻? 这一砸,看着只是江湖中最普通的招式力劈华山,可若要以寻常招式去破解,就会落了南海鳄神的小算计,届时他便会以自身所修的偏门内力强行变招,改砸为剪,让人难以反应落得人头被剪断的下场。 当年他初出江湖,不过是二流水准,因为被一群人嘲讽自己长相,一气之下于闹市间将那一群人的脑袋都剪了下来,结果被一个一流水准的昆仑派长老看见要行侠仗义,他正是凭借着这一招,以弱胜强,将那个昆仑派长老杀死的。 叶仙眼力何等敏锐,在南海鳄神刚一出手的时候就捕捉到他一身气机看着外放实则内敛,知道他这招就是虚招,便是用出刚学会的凌波微步,不避反进,霎时出现在了南海鳄神身前。 有道是一寸短一寸险,南海鳄神顿时一惊,这白衣人的轻功,比老四的还要邪乎,由他这么一靠,自己这一杀招就是不攻自破了。 叶仙在用出轻功的同时,藏于袖中一手瞬间伸出,按在了南海鳄神的膻中穴上。 南海鳄神犹如雷击,身子一阵颤抖,手中鳄嘴剪跌落在地,如同提线木偶般地在原地晃动起来。 “不好,这是星宿派化功大法!老四,出手!” 犹如鼙鼓般的声音自一直未言的段老大腹中传来,云中鹤也不犹豫,身子像是融进了山风般,速度极快地来到叶仙身后,向着叶仙背后心口的位置挥出手上带着的精钢利爪。 叶仙如同背后长了眼睛,一边吸取着岳老三的内力,一边伸出另外一只手打出一招移花接玉。 只见云中鹤的铁爪距离叶仙手掌一寸位置的时候,本是向前的方向,如是浪花遇到了一面墙壁,只得折反而回。 …… 云中鹤面色瞬间变得惨白,这么多年在汹涌江湖里闯荡,他经历过的生死不计其数,心中惧怕那白衣人能反人攻击掌法的同时,并没有出现惊弓之鸟的做派,就是连自己插在胸口上的铁爪都没有拔出,只是将体内内劲转移在双腿之中,用出轻功就要逃命而去。 叶仙冷笑一声,还未收回的手掌招式一变,用出了天山折梅手中的一路擒拿之法,刚刚侧过身子的云中鹤只感觉到一股吸力传来,身子一顿,叶仙趁势,半步跨出,伸手拽住其弯曲在胸前的手肘,一道“噗哧”声响,云中鹤右胸前的铁爪就被这一抓拽出,鲜血顿时将其天青色长衫染成一片通红,而在那利爪之上,还能看见絮状布帛与血肉。 紧随其后,叶仙招式再变,手指上忽地有尖锐气机流露,云中鹤手上带着的铁爪顿时开裂掉落,然后,叶仙又将拇指按在他神门穴上,让其也步入了岳老三的后尘。 从岳老三先行发难,再到云中鹤加入战局,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两个杀了不知多少江湖一流高手的恶人竟先后落败。 此时,看到叶仙用出了类似斗转星移的武功之后,一直未曾出手的段老大终于动了,他将一根铁拐屈臂拿起,如出剑而刺般,将之挥出。 一道剑气瞬间从拐杖前端激射而出,倏忽间来到了叶仙眉心之处。 这道剑气来的角度绝妙,威力奇大,在未学凌波微步之前叶仙或是要放弃一人的内力去拦这道剑气,但学了之后,他轻功比从前更上一个台阶,与童姥相比都不遑多让。 身带两人,他辗转腾挪的速度没有下降多少,双臂带着二人划一大圆,身体随之向后倾倒几分,差之毫厘般地躲过了段老大隔空而来的一缕剑气。 段老大曾贵为大理延庆太子,后来步入江湖成了四大恶人之首,光是武功高强可不好做到后来恶贯满盈这样的称号,他的头脑,向来比寻常江湖儿女看事情时想到的更多。 在自己刚刚一招一阳指下,那白衣人只是避退,看来他想要以化功大法化去老三老四的一身内力为己用,此番用去的时间短不了,既然如此,那自己就先坏了他这好事,再以三人合击去将他杀了。 只见段老大将一双铁拐猛然往地上一砸,借着这股力道,一步胜过寻常人数步,速度之快也只比云中鹤差上一些,形如鬼魅,势却如洪流决堤,将一双铁拐分别向着叶仙的一双臂膀砸去。 叶仙一手各控着一人,加之部分心神用在吸纳内力之上,远处腾挪躲避段延庆的剑气可成,但要避退或是去抵挡对方这来势汹汹的一招,却难做到。 想着反正也将那两人的内力吸了七八成,当即松开了南海鳄神与云中鹤,躲开段延庆这配合段家步法的一砸。 段延庆没有穷追猛打,而是看向地上躺着的老三和老四,只是初观他们神色,就知道他们的内力指定十去九空,已无再战之力,心中一阵骇然,纵是丁春秋亲自用化功大法,他们的内力也不该散的这么快。 “你用的不是化功大法?” 叶仙一手已经握在了青梅的剑柄上,说道:“不是,怎么,这就怕了?” 段延庆咧嘴而笑,诡异的却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破旧衣服下的小腹不着痕迹地鼓动着,再次发出有如鼙鼓的声音:“怕?笑话,段某要是怕,就不会做四大恶人的老大了。” 叶仙说道:“嗯,你说的倒也是……你的武功不错,超一流的水准有了,值得我出剑杀你。” “杀在下?尊驾莫不是在玩笑?岳老三和云老四两人的武功根基都在一身内力上,你同时将他们内力吸去七八成,就算不用化功大法,想来也得分出一大部分内力去镇压炼化才能为己用,而你小小年纪,自身的内力又能有多少? 所以,也不知道你是傻是痴,此下不逃还想要将在下也杀了!” 段延庆此话并不假,叶仙确实需要分出部分内力去镇压炼化吸来的内力,其实,本身的北冥神功不需要这样多此一举,只要取来就能为我所用,可他只是转嫁了北冥神功的吸纳内力法门,而非单修北冥神功,自人体经脉中汲取的内力,镇压炼化还需得有,不然影响日后的武道根基。 他没想着今后修炼武功要以吸人内力为主,之所以这样做,也是想要迫切的将天地不老长春功内力练到能与明玉功内力齐肩的程度,然后融功切实地去将明玉功修炼到大成。 “杀你足以。” 叶仙以着凌波微步走出,身形恰似浮空白云,然还未容人欣赏他这一步的气度翩然,他的剑又如流星一般刺向段延庆。 段延庆虽因早年一场劫难变得身有多处残疾,不过焉知此遇就是大祸?他知自己不再能拥有从前大理皇族的显赫身份,也没了正常人健全的身体,反倒将身心都用在了武道一途上,一阳指以及段家内功他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大成,更是明悟了一些脱离段家本家的妙招。 叶仙说他值得自己出剑,便是看到了他有成就宗师的可能,若有高明师父指点或有一门江湖顶尖绝学作为参考,说不得他已经是宗师高手了。 尽管这一剑在段延庆眼中毫无破绽,但他看到了叶仙剑上真气极少,以一手铁拐杵地好让自己能够安稳站着,另一手上的铁拐横档,将一身的内力都外放出了体外。 在他的铁拐之前,形成了一面厚重的气墙,气墙无形,更是无色,却让人难以忽视。 …… 青梅刺在气墙之上,剑身上浅蓝色的明玉功内劲吞吐而出,好似燃烧起了蓝色的焰火,感觉比城墙还要坚固的气墙没能坚持一瞬,就被青梅刺穿。 气墙碎裂,场间平白生出一阵狂风,倒卷着地下的尘土向着四周吹去。 叶仙头上白玉冠被这道狂风吹去,发丝乱舞,他仍旧持剑而刺,双脚蓦然向着前方踏去一步,青梅点在段延庆横举着的铁拐之上。 这一步,段延庆手中铁拐在青梅剑下应声而碎,段延庆其人,身形退去一丈二。 不知是早年的经历还是一些别的原因,段延庆很不喜欢自己被人打倒,他紧咬着牙齿,坚韧如一株在岩缝中的野草,任凭山风呼啸,但就是不肯倒下与泥土作伴,他以另外一根铁拐强自撑着,畸形的双腿也强自撑着,退去一丈二,就在地上犁出了一丈二的三条浅沟。 “能挡我飞仙一剑的人,在你们这座江湖中屈指可数,你是其中之一。” 用出那一堵气墙,段延庆本想着以内力取胜,只是没能想到,白衣人的剑看似用出内力不深,竟也能卸人力道,且剑上剑气凌厉难散。 这等攻防能力择其一者就能冠绝天下的剑招,偏生相融在一剑之中,与天龙寺中藏着的六脉神剑精妙程度相比应该都差不多。 一步错,步步错,在叶仙剑势到来,他体内经脉就被剑气损伤,刚刚身体退后又坚持着不倒,就更是雪上加霜,此时,他已是七窍流血,模样看着殊为凄惨。 “挡尊驾这一剑,在下气数几乎全散,且这一剑,尊驾只是用了极少一部分的内力,这一声夸赞,段某实不敢领受。” 叶仙看向段延庆的眼神没有怜悯,恶贯满盈,这个名头可不是被江湖人吹捧他段老大才有的,他自江湖露头,做下的抄家灭门之事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叶仙不以好人自居,对当下整座江湖而言也没有多少感情,但既然被他遇上了,该杀就要去杀,况且,对方想杀自己,光这个理由就很难让他生出怜悯。 他往前走了几步,将青梅剑平胸举起,说道:“请死。” 段延庆临死之前,没有流露出人性的丑恶情绪,反倒是解脱一般的笑了,笑着死在了叶仙的剑下。 …… 叶仙同样没有给云中鹤、岳老三活命的机会,正如他在杀叶三娘时的想法,恶人在他眼中,即便他为恶的原因、起因多么值得人同情,在他眼中,只要被自己遇上,就不可能善终。 走在草棚中,叶仙松开了木婉清身上捆绑着的绳索,说道:“在你被姑苏王家的两个家仆追杀时,见你手段,那会儿还觉得你行走江湖吃不了亏,但刚刚你出言提醒救我,我又觉得你这性子其实很容易在江湖吃亏,如果将你捉住的是岳老三或是段老大,你那一句话,就会招来身死下场,今后还要改改。” 叶仙说着的同时,木婉清也从地上起来,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知道叶仙这样说是在为刚刚自己出言提醒他来表达谢意,故没有觉得被一个大不了自己几岁的人说教而不满,洒脱的行了一礼,说道:“还以为与公子没有再见的机会了,没想到在四大恶人面下相遇,适才也是想还了公子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又被公子救了一次。” 叶仙向着远处看自己的白马招了招手,白马打量一下草棚周围应该没有人能威胁到自己,就屁颠屁颠地小跑而来。 “这次同样还是巧遇。” 木婉清低头不知在想什么,此时的叶仙已经翻身上马,见着那人又要离开,急忙说道:“公子,等一等,我也要去大理国都。” (感谢笔锋泣鬼神的500币打赏) 第十四章 段家皇族 木婉清在行囊中拿出一个口哨,她轻轻一吹,没过多久,就见着一匹黑色骏马自一片林中钻出,叶仙座下的白马在见到那匹黑马后,当即就走不动路了。 木婉清见叶仙一脸好奇,一步跃在黑马身上,说道:“这马叫黑玫瑰,是匹母马,自小耳朵就灵,刚好我又是在附近被云中鹤擒住的。” 叶仙嗯了一声,这时候的白马竟已经凑在黑玫瑰旁边,也不知是它血统好的原因还是怎的,黑玫瑰在它凑过来的时候,讨好似地将脖子弯下去蹭它脖子。 而白马昂着脑袋闭着眼睛,好似在享受黑玫瑰的服侍,发出了一阵阵愉悦的低鸣。 这多少让叶仙与的木婉清觉得尴尬,叶仙一巴掌拍在白马背上,让这憨货不要在那里得瑟,说道:“丢人现眼的东西,再不走,将你剁了吃肉。” 估计是想起在飘渺峰时被一巴掌抽在地上的感觉挺疼的,感觉到主子生气了,白马打了一个响鼻,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黑玫瑰的耳朵,然后就撒开蹄子狂奔起来。 黑玫瑰也没有想象中的争气,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上的主人,奋力迈着蹄子追了上去。 …… 到了中午,远远一座城池出现在了二人二马眼前。 一路上,两人都不是多言多语之人,只闲言交谈了几句。 此下来到大理国都前,木婉清知道自己必须要与公子分开找师父去了,干咳一声,主动说道:“公子,在下要去城外一座道观与家师父碰头,就在此别过了。” 叶仙没有多问,心中却在想着,因为自己的出现,段誉本该获得的北冥神功被自己抢先了一步,而本来要与段誉一起来大理的木婉清是与自己来的,还有,自己杀光了四大恶人,中原武林不敢说,但大理的江湖一定与本来的不一样了。 城外的道观……段誉母亲刀白凤因段正淳风流就是出家在外,不知木婉清与她的师父去城外的道观汇合是不是要去杀刀白凤。 “木姑娘,咱们有缘再见。” 木婉清在自己包裹里拿出一个造型精美的水囊,没有敢去看叶仙,将水囊扔给叶仙说道:“见公子喜欢喝酒,而公子的葫芦又有多处破损,过些时日怕不能用了,这个水囊,就给公子以后盛酒用。” 说完,她不管黑玫瑰对白马的恋恋不舍,掉转马头,向着都城东郊的方向奔去。 叶仙拎着水囊,摇头叹息一声,骑马进城。 …… 如叶仙所料,大理江湖本来应该发生的事情确实因为他有了极大的改动,先说无量山之事,无量山下的神农帮与灵鹫宫中人,听说有一位不知来处的白衣人一招败了武功不俗的左子穆,以为外出游玩的叶客卿这是随手帮他们收服无量山之举,就又往山上送了一封信,提到今次围山的真正目的以及灵鹫宫与白衣人的关系。 左子穆被人一招击败,正是心灰意冷,又见着门人多是恐惧而无反抗之意,恰好辛双清在此时提出意见,说灵鹫宫如此势大连神农帮都是他们下属,无量派俯首称臣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左子穆便点头应了这事,然后,无量剑派顺顺利利地归顺了灵鹫宫,改名无量洞。 山上被请来的武林好手们也就安然下了山,其中包括钟灵与段誉。 再说段誉,看到叶仙轻松击败了左子穆,忽然觉得学武不是一无是处,与钟灵妹子告别后不久,遇到外出寻自己的本家侍卫,就连夜回到了家中,将自己想要习武的想法告诉了父亲与伯父。 段正淳与段正明一听儿子(侄儿)终于将顽固念头改了,顿时喜笑颜开,若非顾及礼制,说不得大理国内就要大赦天下了,两人为此还彻夜商谈如何去教段誉武功。 只是誉儿毕竟习武太迟,轮到他该登皇位的时候,武功估计还不到家,只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苦了他,以勤补迟。 一大早,段誉就在镇南王府中被皇宫来的太监拉在了皇宫之中,身为大理皇帝的段正明放下国事与身段,亲自带他入门段家武学。 段誉年龄虽大,但资质差不在哪里,当段正明以一阳指内附的真气法门将自己真气在他体内经脉运转了一个周天后,他就产生了微弱的气感。 然后一整个上午的时间,他都在探究那股气感,听着伯父的教导,如何将气感变成若有若无的真气。 到了中午,两人刚准备歇息用饭,一个小太监匆匆忙忙地走来,行礼过后,就看向段正明说道:“陛下,宫外来了一个白衣人,以江湖武人的身份前来拜访。” 大理皇族在大理这个地方,除了受百姓拥戴之外,同样受江湖人尊崇,其中原因,一是历代国主都是一心信佛之人,以至于勤政爱民,百姓自然就会拥戴他们,再就是,段氏皇族在面见江湖人时,从来不以皇族自居,而是会以平辈江湖人来谈,江湖人嘛,大多都是些将面子看的比性命还要重要的匹夫,段氏皇族不以身份压人,自然就能得到他们的尊崇。 段誉听到太监说到白衣人,不由得就想到了在无量山看到的那个白衣人,试探性的问道:“那个白衣人是不是长相俊朗,身上又带着一长一短两柄剑?” 小太监弯腰说道:“公子说的不错。” “还真的是他。” 段正明听侄儿的语气似是认识那白衣人,问道:“怎么,誉儿你认识那人?” 段誉说道:“伯父,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一招败退左子穆,又一句话让无量剑派中人噤声的白衣剑客。” “那便要去见一见他了,誉儿,随伯父一同前去。” 第十五章 绝学换绝学 大理皇宫中用来接待江湖武人的地方就在皇帝所处宫殿左侧的一间行宫中,行宫内有小池环廊,池面水清,飘着几朵提前盛开的荷花与几片浅绿色的荷叶。 叶仙站在回廊中,看着小池中的几条锦鲤,不知在想着什么,时不时会拿着盛满城内大理名酒的酒囊喝上几口酒。 “果真是出尘若仙,大理段正明,见过尊驾。” 听到回廊外的声音,叶仙扭头,见到一位笑面迎人的中年男子已踏入回廊,在其身边,还跟着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段誉,伸手抱拳说道:“叶仙,见过大理皇帝。” 几步之内,段正明与段誉已经走在叶仙近处,听到叶仙语中提及皇帝二字,他儒雅一笑,说道:“尊驾既是以江湖身份来此,此处就没有什么大理皇帝,叶兄称段某一声段兄即可。” 叶仙笑道:“段兄这等不拘小节的性格,又高居庙堂之位,当真少见。” 段正明再笑几声,指着环廊通往行宫方向的尽头,说道:“此处不是待客之地,还请叶兄随段某移步。” …… 行宫之中,是一处布置典雅的厅堂,两侧排列着一套套会客专用的桌椅,唯独没有主位,段正明随意坐在一处座位上,示意叶仙也找处位置坐下,又让段誉站在自己一旁听着,紧接着,就见着几位宫女推门而进,奉上了新鲜水果与酒水。 叶仙没身在宫廷的不自然,入座后,等着宫女退去,洒然看向段正明,说道:“叶某一向不善话中藏拙,就不说什么弯弯绕绕的话了,在下来段家,为的是一观段家《六脉神剑》,当然,也不会白拿好处,自会送上一本不下六脉神剑的武功绝学。” 段正明神色疑惑,他自接替大理正统,做了皇帝,顺理成章也就成了段家的话事人,可对于叶仙口中提及的《六脉神剑》竟是闻所未闻,皱眉道:“段某从未听说过什么《六脉神剑》。” 叶仙说道:“《六脉神剑》在天龙寺中,段兄不知也属正常。” 大理段氏人人信佛,天龙寺与其说是一座寺庙,不如说是段氏的养老之地,段正明的前一任皇帝上明帝拨乱反正后登临帝位,因不喜为帝,只做了一年皇帝就去削发为僧,去的寺庙便是天龙寺。 而在天龙寺中,也藏着段家不少登堂入室的高手,如果自家真有《六脉神剑》这门武功,置于天龙寺中倒是合情合理。 段正明沉吟片刻,说道:“叶兄所言不假的话,《六脉神剑》被放在天龙寺,那其精妙程度定远胜于我大理段氏的一阳指,叶兄未必能以别家武功换到《六脉神剑》,但有件事要与叶兄说清楚,段家武学向来只家传,还没开过外传先河。不过叶兄先来找段某,想来是想通过在下这里去天龙寺交换武功,这个忙段某可以相帮。” 其实,段正明这样说,已是在替天龙寺出面婉拒叶仙以绝学换绝学的意思了,但他清楚江湖人大多不见黄河不死心,没有直接将话说死,也怕得罪叶仙这个空手败左子穆的高手,故才又说自己可以引荐他去天龙寺。 叶仙心中赞叹段正明的气度城府同时,忽然看向段誉说道:“叶某观段公子一身气机初成,应该是刚刚习武吧?” 段誉一直没有言语,乍听自己崇拜极了的白衣剑客与自己说话,行了一礼,忙不迭道:“叶前辈说的不错,小子正是刚刚习武。” 叶仙与段正明平辈相交,他这一身前辈没什么不合乎礼节的叫法,叶仙也不嫌弃他叫的自己老了,点头后又看向段正明,说道:“叶某想要换取《六脉神剑》的武功是一门内功心法,可助人速成武功而不伤自身根基,其实最是适合段公子这种不会武功之人修习。” 段正明的武功境界只比段延庆差上一线,能坐稳皇帝宝座,一身武功境界同样是超一流,见识更是博广,在叶仙提及能让人速成的武功后,他当即就想到了星宿老怪的功夫,问道:“可是星宿海的化功大法?” 叶仙摇头一笑否认,反问道:“段兄可知丁春秋师从何人?” 段正明摇头说道:“只知道他一出江湖,就以轻功、内功、毒功闻名江湖,段某却不知他师从哪里。” 叶仙说道:“当年江湖奇人逍遥子创逍遥派授徒三人后作古,那三人,无论从才情还是武功来说,都是天下之牛耳,不过他们都不喜争名夺利,所以江湖典故没有多少关于他们的记载,事到如今,他们每一人的武功境地都可称宗做祖。 丁春秋此人,师从三人中以内力见长的无崖子,而无崖子,一身功夫都在一门叫做《北冥神功》的功法上,《化功大法》便是《北冥神功》的残篇,弊端不少。” 听着叶仙说到这些奇事语气都如此平静,段正明并不相信他是随口胡诌,而且,段家对于江湖诸事的记载中,有关于逍遥派的只言片语,他所言应当不假。 但段正明有一疑惑,在江湖门派中,敝帚自珍之流居多,如果这位姓叶的剑客有此等神功,何至于非要拿出来与自家绝学交换? “叶兄既然有《北冥神功》,为何还要以之交换别家武功?” 叶仙知道段正明会有这样一问,说道:“叶某所学不下逍遥派诸多武功,以《北冥神功》换《六脉神剑》,是听说当年段家先祖以六路剑法而悟指法,可以内力化剑气无穷,如今叶某无论是内功还是剑法,都困于壁垒之中,想要破壁而出,捷径就是饱览天下绝学。” 段正明心中其实更倾向于叶仙以北冥神功交换《六脉神剑》,主要还是只有段誉这么一个不会武功的侄儿。 至于《北冥神功》可能存在与《化功大法》相似的吸人内力之处,此法虽然如同邪途,大理段氏也不能有违祖训去做危害江湖的事情,但若能让誉儿武功起色,自己将这一身内力给誉儿传去,又有何妨? “此事段某应下了,今日就带叶兄去天龙寺,只是不敢保证能成。” 第十六章 枯荣禅师 大理都城外有一座山,名曰点苍山,天龙寺就在点苍北山,面临洱水,背负山间常年不枯的绿林。 大理老百姓常说,一入苍山即天龙,点苍山北山,有三阁、七楼、九殿,院落不下三十六座,山间处处可见香火烟气,上山香客堪称络绎不绝,规模宏大,不下于中原各大佛门名山。 路过无数座金碧辉煌的佛院大殿,走过一条傍水长廊,叶仙随着段正明来到几座大屋前,房屋材质,皆是取自百年以上的松木制成,门窗楼板都不出此例,屋前环绕浓密苦竹,苦竹林中,又留有一段环形似腰带般的尺宽溪水,水中鱼虾活跃,与一路所见相比如似世外桃源。 早有沙弥通报屋内之人,木屋前站着四位上了年纪的僧人,正是连带天龙寺方丈本因在内的天龙四大圣僧,他们虽然在辈分之上都是段正明的叔伯,但根据大理礼制,皇帝若来,还需亲自出迎。 段正明一向重视孝道,哪里会摆皇帝的身段,不等四位僧人开口,自己先行了大礼,说道:“正明只是有事与几位大师相商,何须大师们亲自相迎?” 出家与在家,也就不讲什么亲族辈分了,四人中,本因以平辈礼还了段正明这一礼,说道:“陛下,国之礼法不可废,莫要如此谦卑,且随贫僧入屋相商。” 居于最中那座松木大屋中,除了几尊陶土佛像,就只剩下了杂草编织成的蒲团,几人一一坐下后,段正明亲自将叶仙来段家的想法与四位僧人说明,也点明了《北冥神功》对于段誉的重要性。 四位僧人听后面色不尽相同,但神情流露多半都不太同意段正明的想法,毕竟《六脉神剑》是祖上所开创的至高绝学,与人交换,哪怕为了后辈子孙的段誉能速成武功去继承大统,但总归觉得这样做对不起祖宗,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原因,前几日,寺内收到了一封来自大雪山大轮明王的书信,信中有提及,大轮明王鸠摩智也想就《六脉神剑》一观。 自古以来,同行轻同行,天龙寺与大雪山都属佛门,还属不同国家,就更不会有以礼相待之说,鸠摩智在信中写得规规矩矩,但隐隐有着轻视天龙寺武功的意思,还狂言在看《六脉神剑》之后要烧于姑苏慕容家家主的墓前,当真是侮辱人,届时,少不了要有一场明里暗里的争斗。 段正明贵为皇帝,察言观色的本事差不了,见着几位高僧的神色不对,轻声问道:“几位大师,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本因因叶仙在内本不愿多说,心中斟酌了片刻,想到鸠摩智来者不善,日后江湖未必不会知晓此事,倒不如大大方方的说了,莫要让那白衣剑客看轻了寺里。 “正明你应清楚,段家武功是家传,没有过外传的先河,且我等也没有资格决定它能否与叶少侠的《北冥神功》交换,此事还需要与枯荣师伯通传。而天龙寺不日就会来一大敌,那人是来自大雪山的大轮明王,为的也是《六脉神剑》。” 听到本因前言,段正明心下清楚,本因叔父虽是出家,但心还是倾向庙堂,他应是同意交换六脉神剑的,而枯荣禅师打坐参禅不问世事数十年,估计会是一个问题。至于大雪山的大轮明王,其人一身武功在十几年前的江湖就远胜当下的自己,如今,也不知道到了哪一个境界,确实是天龙寺的大敌。 忽然,屋外传来一声“呜哇”大喝,震得屋内香火烟气顿时清朗,也让屋内多人头晕耳鸣,唯有叶仙淡然处之,这一吼,却是以深厚内力学雄狮呼喝的功夫,与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狮子吼异曲同工,有慑敌醒人的功效。 叶仙看向在那一声大喝中凭空打开的屋门,门外多出一个身形瘦弱的僧人,僧人出奇的地方不多,唯独那张脸,让人会不禁多看几眼,一半洁净如新生婴儿,另外一半,却像是枯死多年的老树树皮。 传闻当年,段家先祖晚年以武演佛,以佛门说法茂盛荣华之树意示涅般本相:常、乐、我、净;枯萎凋残之树显示世相:无常、无乐、无我、无净;明悟出一门内功《枯荣禅功》,这枯荣禅师脸上呈半枯半荣之象,只差一步,就要成就了亦枯亦荣的禅功极境,到了那时,天下估计没有几人能在内功之上胜他多少。 且说这枯荣禅师,本是想着来找本因几人商量应对大轮明王的事宜,刚走在松木屋外,因自己耳力极好,恰好听到也有人想要观看六脉神剑,到时候会奉上一本北冥神功以作弥补。 他在年轻时听说过逍遥派的北冥神功,论精妙确实不比六脉神剑差,只是内功这种功夫,以假乱真很难让人先知先觉。 最关键的是,逍遥派人丁不旺,但每一人都是神仙般风流的人物,一个黄口小儿如何能有《北冥神功》?而本因与正明竟毫不怀疑此间真假,当真觉得江湖人人都是头脑简单的匹夫不会尔虞我诈?一把年纪都活在狗身上了。 “如果你的《北冥神功》是真的,本座就是将《六脉神剑》以之换我大理后辈皇子一个武道前程能如何?但你如何证明?而你,凭什么能有逍遥派的绝学?” 叶仙自蒲团上起身,语气有些冰冷说道:“在下一直是以礼相待段家,大师刚刚狮子吼用出的内力,有八成落在在下身上,若在下内力稍有不胜,床上躺个十天半月都是轻的。如何证明,其实简单,让大师看一下在下的实力,你就会觉得在下若真眼馋段家的六脉神剑以北冥神功来骗,根本多此一举。” “难道你还敢动手来抢不成?” 枯荣禅师直接打出一记大理一阳指,明晃晃的剑气顿时让屋内噤若寒蝉。 叶仙面色肃穆,面对着江湖无人敢直面其锋的大理一阳指,右手呈摘花状,以移花接玉的力道如拈飞叶一般,食指与拇指直接将那道剑气捏碎于掌间。 他没有一招了之,身如飞鸿,几步之间来在枯荣禅师面前,以指代剑,以剑招灵罗,点向枯荣禅师眉心。 第十七章 指剑术(求收藏求票票) 枯荣禅师从表情上看不出什么,心中却诧异眼前看似简单实则繁琐到了极致的剑招,他双手刹那合十,一身不见根底的禅功内力涌出体外,形成了一面护体罡气。 叶仙剑指而至,停在罡气之前,指尖剑气迸发,没有像持剑去刺段延庆凝出气墙时的一触即破之,只让枯荣的护体罡气变得摇摇欲坠。 叶仙没有惊讶,先前枯荣禅师用出狮吼功的时候,他就已经察觉到对方的内力与童姥差着几分,与自己相当,而武道禅功,无论此界还是上一世,一向注重在凝练内劲之时观想不动明王法身,内劲不善攻伐,更善防御。 自己一招灵罗,善于破招,后劲充足但于爆发之上略逊,且自己没有用剑,被他挡住这一招,合情合理。 “禅师好内力。” 叶仙夸赞一声,收回剑指,双掌叠交,身势骤然如洪流,往枯荣面前罡气再度攻去。 枯荣禅师不为之所动,双手合十的力道多用出了几分,让那团摇摇欲坠的罡气复又变得稳固起来。 只闻“砰”的一声,那团罡气像是面向狂风的烟霞,先是皱在一处,而后蓦然散成了飞絮。 枯荣禅师面上须发被劲风吹得杂乱,让那张半枯半荣的脸多出了一些慑人的感觉,他后退两步,卸力的功夫竟也了得,将叶仙刚猛一掌的力道全部凝转在脚下,一双草鞋当即四分五裂,他赤足在脚下灰石地板上踩出两个大坑,方才罢了。 但紧接着,他的双耳、嘴角都渗出了点点血迹,驻足停下后,面色上更是暗淡不少。 屋内几人,没人能预想到这个结局,枯荣禅师会被年岁不大的年轻剑客未出剑就两招击败,就是知道一些叶仙根底的段正明与段誉二人,也都没能想到。 这么看来,他刚刚说以北冥神功换取六脉神剑多此一举,确实是这样,这样的武功,他若动手明抢,除非调动皇宫的禁军,否则段氏所有习武之人一同而上,都拦不住他。 本因几人对叶仙称不上恶感,也没有什么好感,想到刚刚枯荣师伯所为,生怕叶仙还会含怒继续出手,包括段正明段誉,全部拦在了叶仙面前。 “不必如此,若他真的杀我,刚刚出剑就足以,而他也留了几分力道,我这伤多是因为动了争胜之念,动摇了一身禅功根基导致,修养一日就成。” 枯荣禅师走过几人身前,看向叶仙,说道:“当年本座曾有幸与少林方丈灵门大师见过一面,他曾提及逍遥派一女子,有一门攻伐之力不在少林大力金刚掌与丐帮降龙掌法之下的天山六阳掌,尊驾这一掌,应该就是其中一招的落日熔金吧?” 叶仙点头,问道:“大师应该相信在下会逍遥派的至高绝学《北冥神功》了吧?” 枯荣禅师脾气不好,但也是磊落之人,没有因败于一个年轻人之手去记恨,点头说道:“整座江湖,内功与外功择其一者入宗师,就已是凤毛麟角,尊驾却二者兼并同在宗师,本座败的不冤。 尊驾要以《北冥神功》换取《六脉神剑》,实无谁亏谁赚,天龙寺就不做敝帚自珍之事了,但有一事咱们要往清楚的说,尊驾看过《六脉神剑》后需发誓不得外传他人,当然,我等为了避嫌,也不会去探究《北冥神功》根底,誉儿也需得发誓不传他人。” 叶仙双手负于身后,多了一丝世外高人的气象,笑道:“当是如此。” …… …… 叶仙之所以要先礼后兵的取六脉神剑,到底还是相信书中大理段氏的作风以及自己一身武功,不然光凭借着知晓鸠摩智来天龙寺索要六脉神剑的后事,他就足以身在暗处获悉剑谱。 当然,此番也与他的为人脱不了干系。 为了彻底让天龙寺几人放下芥蒂,他先将北冥神功的一部分给了枯荣禅师观看,后又将北冥神功传授给了段誉,这才与几人来到又一间木屋,发誓之后去看藏在其中六脉神剑秘籍。 段家先辈,所创绝学能够让段家在江湖保持百年威名,甚至威名还会再延续百多年,从六脉神剑的第一路就能见其才情之盛。 一般武学外功,内劲能走全阳脉而发就可称得上博大精深,而六脉神剑第一路剑法总篇,直接涉及了关乎阴阳的多条经脉,而后几路,要么阴阳互济,要么单论阴、阳,这样算起来,竟是直接将人体内主要的经脉全然走遍。 怪不得,六脉神剑在段家,除了那位段家先祖后,无人可练成,其中之一的原因是六脉神剑入门之法一阳指本身就博大精深,足以让人练其一生而不弱于人。 更多的是,六脉神剑几乎要求人真气运行到体内所有经脉,势必就要人内外二功的境界极高,而想要到达足以学成六脉神剑的武功境界,江湖中那些顶尖天才穷极一生都难以到达,且六脉神剑练成之后,对内力消耗甚重,无深厚内力支撑,几剑之后杀不了敌人,就只能是待宰羔羊了。 叶仙境界,确实如枯荣禅师所说,内外功夫都入了宗师行列,在将六脉神剑剑谱看过半个时辰,他就于心中了然其大体门道,若有一阳指练法,当下就能用出六脉神剑。 但他并没有将六脉神剑引为自己武功的想法,此时他剑心因这门秘籍触动,因其中演剑法而化指法的妙理,他于此界学到的真气外放法门更为精通一步,忽自生出了演化一门指剑术的想法。 (求推荐票,求收藏啊!) 第十八章 鸠摩智 天龙寺有蝉,蝉声属实扰人,故寺里的小沙弥们为了师父们清净,经常会拿着木棍在一棵棵青树下往树头拍打。 段誉学了《北冥神功》,知道这门内功心法是自家的不传绝学与人换来的,没有经历过练武苦痛的他,竟是盘膝打坐了一整夜,感觉到时凉时暖的内力在体内流转,就是浑身腰酸背痛的,他也觉得值了。 刚用过膳食,他走出门外见到一个小和尚在拿着木棍赶蝉,想着自己练了一夜内功,活动一下身子也是好的,就上前与小和尚说了几声,自己拿过木棍,开始循声找蝉。 他这个人,做事一向认真,从小无论是读书还是礼佛,就是心中烦躁的时候,也能在其中寻到乐趣,练武、赶蝉也一样,不知拍走多少扰人的知了,少说过了一个多时辰,他渐渐去了天龙寺后山的僧房,忽然发现,僧房周围竟是听不到一声蝉鸣。 他心中正是好奇,忽然见到一缕剑气自僧房二楼窗前落在一棵青树上,然后树上一根手臂粗细的树枝就被剑气刺穿断掉,还未容他震惊,窗前又有无数缕剑气飘出,那棵刚刚少了枝干的青树就又少了一树落叶。 这时他才想起,叶前辈昨天就被安排在这里住下,伯父说他看了自家的《六脉神剑》有所明悟,这应该就是他悟出的武功吧? 叶仙将双手收回袖中,有些失望地看着那棵青树,半日一夜的顿悟,他所明悟的指剑术无非还是以指代剑,最多不过是六脉神剑的程度,没有像自己预想的那样,真正以指为剑。 说的简单些,就是他现在的指剑术,并没有脱离了持剑术的范畴,威力或许不差,但意上终归是差些。 不过,本来就是偶有明悟,他也不会真的舍自己专长去非要好生钻研出一门无论意还是招式上都圆满的指剑术,失落片刻后,心境就回复到了以往的淡然如水。 忽然,一声房屋倒塌的声音响起,声音不大,但传来的方向却紧随其后飘来了一股浓烟,便听着段誉在僧房下呼喊:“叶前辈,好像是枯荣禅师那里出事了。” 叶仙心中了然,估计是鸠摩智来寺了,如此看来,六脉神剑的原版还是没能逃过被枯荣禅师玉石俱焚的下场。 …… 也就是在段誉持棍赶蝉后的不久,鸠摩智便孤身闯到了枯荣禅师几人学习六脉神剑的木屋外,之后发生的事情没有因为叶仙这个异世界蝴蝶发生太大的改动,双方做赌,六人以各自一路的六脉神剑赢了第一局,到了第二局时,鸠摩智以掌法力道去与六人各自一路的六脉剑气比试内力。 六人心性说是大丈夫真不为过,或许他们其中一人包括枯荣禅师在内单对单打不过鸠摩智,但六人齐上施展各自拿手绝学,未必不能将那番僧擒下,然而却因鸠摩智言到六脉神剑不过如此,他们偏偏就要以各自学了一天的一路六脉神剑对敌。 鸠摩智第一轮赌输了,但也看清楚他们心性不善变通,又一个个心高气傲的,遂想了一个法子,以浑厚掌力牵扯六人的六路剑气,自己又不可能当即就落败,逐一击破便能胜下这局。 事后,鸠摩智也确实胜下了这一局,天龙寺六人中武功最高的枯荣禅师最先意识到,如果自己几人以六脉神剑必不可能再胜过鸠摩智,但不以六脉神剑,又要被人大放厥词,心下一狠,便有了玉石俱焚之心,全力催动禅功,趁着那番僧不注意的时候,用着一阳指隔空打翻了木屋中的灯台,屋是百年松木搭建而成,遇火即燃,转瞬整座木屋都燃烧起了熊熊火光。 鸠摩智当即就猜到了枯荣所做为何,面色一恶,怒道:“枯荣大师,你竟是将那秘籍烧了也不让小僧一看!” 枯荣禅师表情肃然说道:“六脉神剑乃我天龙寺至高绝学,我等想烧就烧,想留就留。国师,今日你注定要竹篮打水,念在大理与吐蕃两国井水不犯河水,我等今日不会为难国师退去。” “尔等顽固不化!”鸠摩智心有不甘地怒视天龙寺六人,这时才看注意到六人中还有一个较为年轻的僧人,在来之前,他就调查过天龙寺众人的实力,其中没有关于其的任何记载,但对方内力武功都是半只脚在超一流境界徘徊,不应岌岌无名,难道? …… 六脉神剑对段家子弟来言,非是出家不可学,而又为了方便掩人耳目以充六脉神剑中的一路剑指,段正明在观看六脉神剑之前就被枯荣禅师剃度。 段正明忽然感觉到一股劲风向着自己袭来,定睛一看,却是那番僧向着自己出手,下意识紧绷起了身子,摆出段家步法要迎敌。 然而鸠摩智武功尚在枯荣禅师之上,又是猛不跌出手,双手一推一拿,段正明就被他按住了身上两大重穴,生死尽落他人之手。 这一变故,让几位僧人都措不及防,先前他们见鸠摩智谈吐不似阴险狡诈之人,所以在看到枯荣禅师烧了六脉神剑之后,多少放松了警戒,心道那番僧要知难而退,谁知,其表象心善却阴暗歹毒的很。 枯荣禅师目光凌厉地看向鸠摩智,知道不能说出正明的皇帝身份,双唇微抖压抑着怒火道:“大轮明王这是何意?难道还要以佛门高僧的身份学贼子做那要挟人之事?” 鸠摩智面皮极厚,不以为意说道:“枯荣大师虽将六脉神剑烧了,但你们六人一人一路剑指,集全了同样是六脉神剑。小僧奉劝大师最好不要有侥幸之心,在下做事一向谋而后动,别人不擒,偏擒手中之人,什么原因大师心里清楚。” “你……” 段正明虽被剃度,实则只是权宜之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出家,况且他掌权大理多年,若生出变故,大理定然要乱。 一时间,枯荣禅师五人默然,敢怒不敢言。 第十九章 指剑败少林绝技(求收藏,求推荐票 一声长剑出鞘的声音打破了此时苦竹林中的安静,鸠摩智忽觉自己身上一冷,随即就看到了一柄极为好看的剑向着自己手腕上刺来。 而他竟是浑然忘记了躲避,也忘记了手中还按压着段正明的要穴,直至手腕被长剑上的剑气刺伤,他感觉到疼痛,才下意识将手收回。 叶仙出剑自如,收剑也能自如,在见到鸠摩智松开了段正明后,立即收剑,以控鹤牵引的功夫将段正明从鸠摩智身前移开。 鸠摩智心惊刚刚来人的轻功剑法,也不再去管手下还有没有段正明这个人质,退后一丈,看向叶仙问道:“阁下是谁,竟然出手偷袭于人?” 叶仙收回惊雷剑,说道:“是谁并不重要,大轮明王说的偷袭于人,倒是有些让人发笑了,你刚刚擒拿段兄,不也是偷袭?” 鸠摩智自知在此事上自己理亏在先,道了一声佛号后道:“今日是吐蕃大雪山与天龙寺之间的事情,还望阁下辨析此间问题轻重,当退则退。” 吐蕃佛门之势不下于大理,大雪山于吐蕃百姓而言,与天龙寺在大理百姓心中的位置只强不弱,鸠摩智抬出大雪山,这是见叶仙武功高强,想要以国势压人。 段正明刚刚被叶仙救下,此时对叶仙极为感激,不太想见叶仙因为段家的事情得罪吐蕃大雪山,欲是出言阻拦。 叶仙摇头拒绝他的好意,说道:“叶某刚刚悟出一门指剑术就遇到了大轮明王这样的高手,不与他试一试招,岂不可惜?至于他大雪山势大能如何?难道还能劝动吐蕃国主派兵来江湖围剿叶某?” 鸠摩智听到这白衣剑客先辱自己,后辱吐蕃,养气功夫再好脸上也流露出了几分怒意,刚刚这白衣人占着轻功卓越出手偷袭,还真当自己是任人拿捏的角色? “那小僧倒要领教一下阁下的功力,看看阁下到底有没有本事口出狂言。” 说完,鸠摩智当先出手,一招自别家习来的少林七十二绝技大力金刚掌率先向着叶仙拍出。 大力金刚掌,在少林拳掌功夫中,威势与刚猛绝对排在首位,而鸠摩智这人,一身内力早就通玄,他又视武成痴,大力金刚掌在他手中用的可谓是得心应手,甫一出掌,掌前内力就将他一只肉掌渲染成了金色,发出一阵阵有如钟声般的破空声。 估计如今的少林方丈玄慈而来,看到他这一掌,也要自叹不如。 叶仙被占先机,也不去急躁,右手食指中指并拢,指尖闪过蓝白两道真气,不顾眼前掌法势可摧山,淡漠点去。 剑气从他剑指之前流出三寸,同时,他习剑多年蕴养于身的剑意也随之外放。 …… 剑指没有如众人所想的那般被鸠摩智大力金刚掌拍断,而像是长剑刺穿了一面大鼓,直接刺穿了那鸠摩智掌前罡气,停在鸠摩智掌前。 “小僧一身大雪山横练功夫,等的就是你近小僧身前。” 鸠摩智猛然一脚踏向地面,空着的另一只手先是作拈花状,然后五指又蓦然分开,如同五柄匕首,带着锋芒外露的气机向着叶仙额头双眼戳去。 少林七十二绝技拈花指。 叶仙另一臂上广袖仿佛一片白云悠然舞动,袖中五指并拢,自下而上,斜斜向着鸠摩智那五指切去。 “大轮明王又怎知我横练功夫弱了?” 叶仙没练过横练功夫,然而明玉功却有横练功效,他筋骨皮肤如寒玉,不敢说肉身能与寒玉相比,但也远胜江湖一般横练功夫下练就的肉身。 只听鸠摩智凄惨痛呼一声,却是叶仙双臂齐齐发力,双手指前蓝白两种真气再现,鸠摩智右手掌心直接被叶仙剑指洞穿,而他用出拈花指的左手,每一根手指上都出现了可见白骨的伤口。 鸠摩智无敌大雪山多年养成的胆气在叶仙这两招指剑术齐出之下散的一干二净,对方剑术、内功,就是连横练功夫都要胜过自己,世间有哪个地方能够培养出这种高手? 没了胆气,也就没了不愤的争胜之心,至于大雪山大轮明王的法号尊严,早就被他抛在脑后,当机立断,他直接用出了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大挪移身法,让身子凭空向后挪移一丈,狠话都未来得及留,就转身欲要踩踏竹林逃往天龙寺的无人之地。 “大轮明王现在想跑,迟了。” 叶仙说着,凌波微步紧跟向了鸠摩智,在他一跃而起的刹那,一手扣住其肩膀之上的巨骨穴,另一手按在其胸前巨阙穴上,用出了北冥神功转嫁在明玉功上的汲取内力法门。 鸠摩智感觉浑身一冷,接着内力就不受控制地涌向自身穴道外的双手上,他自知危矣,强自稳固心神,竟是在那恐怖的吸力中稳固了大部分的内力。 “大轮明王的内功境界当真深厚,罢了,反正你又不像四大恶人那样罪该万死,取你三成内力也够用了。” 鸠摩智倒是有些魄力,听到叶仙不杀自己,做起了壮士断腕的行径,放松心神,不再稳固内力,任由叶仙去取。 而叶仙也说到做到,取了鸠摩智三成内力后,即时收手。 …… 鸠摩智盘膝而坐,平息了体内翻涌的内力后,将随身带着的金疮药洒在双手的伤口之上,这才起身看向叶仙,缓缓行了佛礼,说道:“当年与慕容施主论武,学到了慕容施主手中的少林七十二绝技抄本,小僧便在大雪山上苦练十余年,直至将每一门都精通,觉得可在江湖无敌,然刚来这天龙寺欲取六脉神剑就遇到了尊驾,江湖,果然如当年家师所说,哪会有第一,只有一山更比一山高。 小僧鸠摩智谢过……” 叶仙摆手阻止他的道谢,说道:“一山更比一山高,能意识到这一点,你已经能高过很多山了。不杀你,是因为取了你三成内力,而且也没有杀你的理由,所以,这声谢就不用了。” (感谢冬瓜山瓜冬的100币打赏,感谢~~~徳的100币打赏,原谅我,那几个字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打) 第二十章 融功(求收藏,求票票) 叶仙没有在天龙寺多做停留,次日,与天龙寺众僧以及段正明、段誉二人告别后,就骑着白马悠然离开,见识过鸠摩智手下的少林七十二绝技,他倒是想去少林领教一番了。 这个世界的少林寺,说是天下第一派一点都不为过,七十二绝技就不多说,寺内有门徒万千,入了达摩院的玄字辈僧人几乎都是超一流、一流的高手,而且,后山藏经阁中还有着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扫地僧人。 从大理去少林,路途不近,隔了宋朝大理多座州府,叶仙不着急赶路,主要还是侧重炼化鸠摩智那三成的内力,此界的武道一途,内功上的宗师境界与低境的划分有一个很明确的分水岭,宗师之下内劲只以量而论高低,到了宗师,内劲便需做到凝而不散,谓之精纯,就如由雾化水,由虚转实。 就像几日前段延庆挡叶仙出剑时,只能做到以气成墙,却做不到枯荣禅师那等凝罡于外。 故鸠摩智三成内力,单论量而言,及不上岳老三与云中鹤的总和,炼化难度却是前者的十几倍,当然,也会更容易帮助叶仙的天地不老长春功内力到达与明玉功内力持平的境界。 白马很想要撒开蹄子大跑一场,虽然现在的它感觉不到累,但这慢悠悠的速度还不如一头刚刚拉着车的骡子,怎么说也有些丢马了。 只是,它不敢保证在自己背上躺着的叶仙能不能在自己跑时还能睡着觉,也必须要考虑叶仙那真的比石头要硬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慢悠悠走了数日,天色将黑,一人一马来到了大宋与大理的边界,这里是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叶仙终于从马背上起来,白马扭脖子去看,发现主人的脸又白嫩了少许,只是不知为何,他一只眼睛是蓝色的,另外一只眼睛又充满了灼热的雾气。 叶仙当然不会和白马这种能听懂简单几句人言指令的畜生解释什么,看了眼天色后,指着远处一间还不算破的庙宇,说道:“今晚去那里歇息。” 白马嘶吼一声,迈着欢愉的步子就像那处奔跑过去。 庙宇叫做身戒寺,远看破落,内里还算五脏俱全,有佛院五六间,一座供有镀金佛像的正殿,还有七八位吃斋念佛的和尚。 门口看门的小沙弥见叶仙要借宿,本要出口拒绝说小寺不接外客,然见他拿出了一锭元宝,当即就屁颠屁颠地带着叶仙见了庙里住持,由住持亲自领着他来了一间院落,随后小沙弥又奉上斋饭与马草,留下少侠有何吩咐找小僧、小僧住在哪里哪里才离开。 叶仙随便吃了些斋饭,见着白马自己翻动着一堆夹杂着豆荚的马草吃着,也就不理会它,回到屋里,留了一分心神在外,盘膝打坐起来。 天地不老长春功在来身戒寺之前,已经足以与明玉功平衡,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将两种内力按照在灵鹫宫时推演到的明玉功大成心法融合。 两种内力在他的丹田中融合,没有出现预想中那样的冰火不相容的现象,反而像一个阴阳分明的太极图案,不断的在他丹田里旋转。 同时,他的体外,出现了一团又一团或是灼热又或是冻人的雾气。 …… 不知过了多久,当叶仙丹田内的两股内劲不再旋转,而是变作了一片如同汪洋的气海后,他睁开眼,双眼各自有蓝白二气浮现,几息时间后才回复正常。 功法融合的过程异常稳定,没有什么大风大浪出现,还是归功于他与童姥在各自内功境界上都属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而两人在面对各自功法上的问题,又都没有隐瞒,加上论武数日,故才做到这样。 叶仙从床上起身,推开屋中窗户,发现弯月已经爬过院中果树的枝梢,此时已然到了午夜时分,融功过程竟有两个多时辰。 他借着微弱月光,找到火折子点亮烛火,然后伸手,将刚刚融合的内力外放在掌前。 内力不再分有二色,只剩下了如水一般的天蓝色,本来的寒力与热力,似乎也都内敛其中,叶仙覆手,往墙壁上打出两道内力,在墙上留下了一道灼痕与一道冰渍。 恍惚间,他又看到了一页页撕毁或完好的书籍,当中的小人,或者可以说是自己,却没有像在上个世界那般,极力地翻动书页、扛着书封,而是坐于书中,淡淡地看着书外。 他多眨了几下眼睛,眼前的异象消失,如今,他大抵清楚了自己下一次穿越的条件,随着力量到达世界所能承受的极限,拥有了能够从书面翻出去的能力,应该就会被动地从书中离开,或许,在增长力量的同时,还要做一些改变世界的事情,撕毁几页书。 忽然,隔壁院子中传来了打斗的声音,听着动静,打斗之人似是不弱,叶仙神色复归正常,想着当下也没什么事情,不如看个热闹,便破窗而出,跳在了隔壁院中的屋顶上。 打斗的两人,一人是僧人装扮,手持金刚杵,招法刚猛,用的武功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大韦陀杵,境界约莫刚刚晋入超一流,应该是少林入了达摩院的玄字辈高僧。 另外一人,黑衣蒙面,身子瘦弱,其境界要高出院里玄字辈高僧一筹,但不知为何,却在出招上藏拙。 (求收藏,求票票) 第二十一章 姑苏慕容 黑衣人露在夜色下的眉毛紧紧蹙着,本以为玄悲在玄字辈僧人中实力靠下,自己能够轻松将之杀掉,没想到,其武功不在玄慈之下,大力金刚杵的境界更是已至化境,遇强则强,当真让人出乎意料。 而于玄慈,经过几番争斗,他清楚了自己与那黑衣人的武功差距,以一招无相劫指打出一道内力将黑衣人暂且逼退,双手拿住金刚杵,如怒目金刚一般,喝道:“阁下最好退去,在下一行,关乎于少林、大理段氏之事,莫要在今后被引火上身!” 前些日子,少林寺在一群西夏人口中打探到了四大恶人要对付大理段氏的消息,大理本身与大宋交好,而段家与少林又分属武林正派,于国于江湖来说,这个消息少林不能自知不作为,在少林掌门玄慈的口令下,他便火速赶往大理来通传消息。 黑衣人冷笑几声,声音低沉沙哑,显然用内力改变了自己的声音,说道:“我既然能来大理阻你这秃驴,自然清楚你一行的目的,秃驴放心,日后大理段氏只会与少林因为你的死而变成敌人,鄙人不会因此事引火上身的。” 玄悲虎目一蹬,由着黑衣人这番话,他算是清楚对方明明武功远胜自己却处处留手的缘故,原来是想要杀自己再嫁祸到大理段氏的头上。 “好贼子!” 玄悲当真血性,知晓自己难逃一死,一点都没有胆怯逃跑的想法,反而要以命去与黑衣人搏命。 他如同疯魔,更似困兽,然他这时的心境恰恰暗合了其绝技大韦陀杵真意,将双手中的金刚杵锤出,劲风随之迸发,直接将院内的一张石桌都掀翻震碎,杵上力道,如同山岳压迫。 黑衣人双瞳一紧,秃驴这招,宗师高手都不能正面其锋,而且这般以命换命的打法一举两得,若自己还继续存着嫁祸想法不用绝学抗衡这一招,不死也要落得身受重伤的下场,而要是用了绝技,就再难栽赃给段氏。 在金刚杵砸下的劲风中,黑衣人深吸一口气,不再留手,瞬间之内,他双脚踩下诸多重要星位,同时,双掌间涌出无穷内力。 那些内力因他脚下步法动而不散,环绕在他面前,像极了围绕在深山绝壁前的浓重雾霭。 玄悲金刚杵砸在黑衣人身前难以散掉的气海中,杵上可砸山断石的力道仿佛消散一般,只在气海中砸出半寸,然后便震颤不休。 玄悲面上一寒,脱口而出道:“斗转星移,慕容博,你竟然没有死!” 因为当年雁门关一事,两人曾有过几次见面,慕容博知道此时再怎么隐藏身份都没有作用,说道:“正是在下,玄悲秃驴,死吧。” 慕容博双手停住,他身前停滞不动的金刚杵猛然折返砸向玄悲腹部。 其中力道,与玄悲出手之时同出一辙。 玄悲全力而为打出大韦陀杵,正是一身力道尽数用出不留后路之际,哪里能躲过自己被斗转星移还施彼身的招数,况且,慕容博自知其不用绝学难以安然接下对方的大韦陀杵,也没再存着以玄悲身死嫁祸大理段氏的想法,只想着先将玄悲打死,用出斗转星移时毫无留手。 …… 眼见玄悲就要身死,一道堂而皇之的剑气倏忽间自房顶刺在了那柄金刚杵上,剑气与金刚杵之间迸出无数火星,竟是散掉了大韦陀杵的大部分力道,玄悲趁着手上传来的反震之力,不顾手臂经脉内力暴乱,当即松手退后。 “哐当”一声,看着有十几斤的金刚杵砸落地面,慕容博骇然看向屋顶。 今夜少林寺随玄悲而来的僧人都被自己下药迷晕,且在这地处荒山野岭的身戒寺,只有几个不入流武功的和尚,他们听到自己与玄悲打斗动静,想来也不敢出手,没想到会有人躲在屋顶看自己与玄悲争斗,而且,他能以剑气挡掉自己斗转星移还出去的大韦陀杵力道,武功怕是不在自己之下。 “何人出手?” 叶仙拿着酒囊,自夜色中虚踩几下,来到院中,看向身子紧绷的慕容博,说道:“慕容世家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以内力为根基,只要内功境界高深,天下绝学皆能还给出招之人,了得。” 当年雁门关一事,慕容博先是谎送书信告知少林方丈玄慈,辽国属珊大帐的亲军总教头萧远山要携部下夺少林七十二绝技,玄慈心忧少林会有劫难,就提前邀了当时武林豪杰二十人去截杀萧远山,不料这萧远山武功之强,一人独对二十一个江湖好手不落下风,还斩杀十七人。 玄慈逃脱之后,觉得事有蹊跷,便派玄悲去找通送书信的慕容博,慕容博知晓自己很难瞒过少林寺的调查,不得已只能假死。 慕容博眼中杀机流露,自己活着的身份不能被世人知晓,玄悲已然没有再战之力,事后再杀也无妨,但看到今晚一幕的白衣人必须先死。 慕容博身子乍然一动,知道白衣人身手不下于自己,双手齐出,用出了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般若掌,一掌掌势如无量大河,一掌掌势如崇山峻岭。 这门掌法,被少林历代高僧视为“镇山之宝”,原因在于,用者内力愈强,威势便会愈强,慕容博家传内功不弱天下,十几年前便是一流中的好手,这些年藏在少林寺中潜心偷师少林绝技,内力更是被他练到江湖人望而却步的境界,这门般若掌在他手中,说声如虎添翼也是保守的说法。 叶仙不得不赞叹慕容博这一手般若掌,已然胜过鸠摩智不少,但也仅是赞叹,他双手同样齐出,一双宽袖在他掌法之下如笼罩群山的雾海,掌势看似虚浮,却有不惧山风烈阳之意。 …… 风声骤响,两人脚下砖地骤然向着周围开裂丈许,气浪混杂着的碎石尘土蔓延在了墙边,然后院内年久失修的土墙轰然倒塌,气浪卷至院内一丛山茶花,花丛枝叶纷飞。 慕容博在两人掌法的反震之力下,脚踩地面退去数尺,双目瞪大看着在气浪之中巍然不动的叶仙,讶声道:“你这是什么掌法,竟有我慕容家斗转星移般挪人力道的功效?” 叶仙收手负在身后,前走一步,说道:“移花接玉,不知慕容先生觉得与你家的斗转星移相比如何?” 慕容博冷笑一声,武功到了他这种境界,不会因为自己一招落在下风便觉他人远胜自己,武人打斗,看的还是最终的结果,生者才能言胜。 “雕虫小技,我慕容家斗转星移以内力为根基,而你这门移花接玉却以招式为胜,高低之分当即立断。” 第二十二章 飞仙破斗转星移 慕容博身子前倾,形似一只即将起飞的雄鹰,向着叶仙点出食指,指前激射出了一缕无形气劲。 慕容家参合指,江湖少有的顶尖指法,论精妙程度不下于少林拈花指、大理段氏一阳指,非一身内功通玄不可大成,中者轻则内劲溃散,重则气血逆行直接身死。 叶仙伸手如似折花,看之是以天山折梅手打穴手法出招,实则是他以上一个世界五绝神功中的一门灵巧拳法融入在了天山折梅手中,两者叠加,最善捕风捉影,也最为克制参合指此类无声无形的指法绝学。 参合指劲被叶仙稳稳拿在手中,没有当即散掉,而是如一条小蛇扭动挣扎,待叶仙再用一分力道,这缕气机才溃散消失。 慕容博捉住这个机会,一柄软剑自他从腰带里取出,在他浑厚内劲下,软剑变作刚直青锋,他脚步虚幻,瞬间来到叶仙面前,递出手中之剑。 这一剑,既有慕容家家传剑法的行云流水,又有少林达摩剑法中的煌煌大势,一剑之中,杂糅着两种全然不同的剑意,非但不让人觉得有违和感,反而有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叶仙没有大意,在慕容博拿出软剑的刹那,他左手就反握住了青梅剑柄,然后用出一剑胜万剑的剑招飞仙。 …… 飞仙剑势看着飘忽不定,落了慕容博那杂糅两家精妙剑法的势头几分,然两剑相遇,剑势惶然的软剑如遭雷击,其中剑势更是被一触即散,剑身一软,而后散作了无数块铁片落在地上。 慕容博仍旧没有因出招再败人手后的颓然,他看着来势不减的青梅,眼睛中反而露出得逞的目光,在短剑就要刺在自己面上之时,他双脚不见有踩星位,身前却骤生一团气海,竟直接用出了斗转星移。 “你先前救下玄悲的那一式指剑,其中展露的剑道修为在如今江湖无人可及,我慕容家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名号,可不是以己之短来攻彼长得来的。” 慕容博说着的同时,身前气海流动的速度陡然加快,叶仙去势不减的青梅,隐隐有了向后折返的趋势。 “这一剑,剑路的起点是我刚刚用出的掌法移花接玉,然在往后,随着我剑心通明,剑败或是剑杀不少人后,就养出了其中一剑胜万剑的剑势,你的斗转星移不是剑法,但在我的眼中,可以是一门剑法,那我这一剑又怎么可能会被你算计到?” 青梅剑上流露出了形似冰霜一般的剑气,剑气如流星,刚一出现就与青梅剑下的气海搅成一团,青梅复又变得稳固,然后划开气海,落在慕容博的一条手臂之上。 鲜血喷洒,慕容博竟是一声痛呼都没有发出,甚至,全盘皆输的他,露在外面的双眼中还能寻到一丝冷静。 不管断臂还飞在半空,他瞬间下了决断,这白衣剑客的轻功同样是当世顶尖,自己若想活命,只能借着对方出剑未收的现在逃离,晚一瞬,就要身死。 …… 叶仙看了眼被晚云遮住的残月,又看向院中土墙倒塌的方向,摇头将剑收好,没有去追不见了踪影的慕容博,转头看向一边的玄悲。 此时玄悲经过调息,一身力道恢复了三成,见出手救下自己的少侠向自己望来,急忙行礼说道:“少林寺玄悲,多谢少侠救命之恩。” 叶仙皱眉思索,问道:“有些记不清了,适才听你与慕容博说,你要去大理,是因为什么来着?” 玄悲疑惑面前少侠为何要说记不清了这几个字,但想到他出手的武功路数不像邪道之流,刚刚又救过自己,也不隐瞒自己一行目的,说道:“贫僧来自少林,是因为听说了四大恶人要对付段氏的消息,所以前去送信。” 叶仙恍然,捏了捏眉心,自己当下的记忆力因为武功境界的帮助几乎过目不忘,但对第一次穿越前的记忆,却在逐渐淡忘着,如果自己继续穿越的世界还是读过的书中世界,这样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玄悲不明所以的注视下,叶仙叹了口气,说道:“我想你不用去了,四大恶人已经死了。” 玄悲失神,这么多年来,四大恶人一次次行恶做那抄家灭门的事情,江湖中不知有多少人恨不得啖其肉食其骨,然而他们仍旧安然活着,那恶人中的段老大,绝对是江湖中超一流的存在,比自己只强不弱,剩余三人,武功各有千秋,但毫无例外都是一流中的顶尖好手,这样的几人死了,哪家能做出这么大的手笔? 末了,他忽然想到面前少侠刚刚破掉慕容博斗转星移的一剑,语气中带着惊呼问道:“是少侠将他们杀了?” 叶仙点头,随后指着院中倒下的土墙以及慕容博留下的一条手臂,说道:“你来处理,此间事宜我就不多作理会了。” 第二十三章 少室山下 第二日,玄悲一大早起来带着随行的四位弟子与叶仙告别,这性情耿直的和尚,虽信了叶仙将四大恶人杀死,但还是觉得应该与大理段氏知会一声,毕竟四大恶人身后有着西夏的影子。 叶仙没有以玄悲这条线光明正大去少林做客的想法,在一众少林僧人离开后不久,自己骑着白马也离开了身戒寺。 …… 少室山因少林寺而出名,无论寻常百姓还是江湖中人,来到山下,总会生出或多或少的尊敬,前者是因为山上香火旺盛,心诚敬佛;后者则就是看在少林寺在武林中的地位了,想当年达摩祖师一苇渡江,创办少林,又写下少林七十二绝技,如今多少年了,少林寺竟从未衰败过,反而日益强盛,就像是一座大山在人胸口压着,不尊敬也不成,江湖中,地位高的人谁拳头不硬? 傍晚,少室山上的香客大多都结伴而行下山,山下的村民,也大多都从地里回来,坐在自家门槛前感慨看着有如长龙的下山香客队伍。 斜阳下,却有一个格格不入的青年,牵马向着山上走去,只是没过多久,他就随着一小波下山香客又下了山,原来,少林寺在傍晚时候会在山腰处设立路卡封山,谁人通行,先是好言相劝,若有不听劝的,就是棍棒伺候。 叶仙不至于怕了几个武功末流的守山僧人,更不会怕了少林寺中数都数不过来的高手,所谓入乡随俗,寺上就是这规矩,老百姓没有怨言,朝廷也没有插手,关键那几个守山僧人见着钱也不觉得亲切,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怕死三个字,他总不可能一人一剑杀到山上去。 再回到山下时,天色就快黑彻底了,叶仙走到山下的村子中,随便找了户人家,上前敲门,准备今晚就在村子里住下。 一个老汉将门打开,见着是敲门的是位气度不凡的白衣公子哥,不用想就知道对方是来家中投宿的,少室山上的客房不多,经常有人抢不到山上寺里的客房来山下借宿,再就是因为封山的缘故不能上山,只能在村子里借宿等着明儿一大早上山烧香。 “老丈你好,在下不知道少林寺会在晚上封山,敢问家中方便借宿吗?在下自会有报酬奉上。”说着,叶仙就从白马马鞍边挂着的包裹中拿出了二两碎银。 你看看,果然被咱猜中了。老汉抹了抹下巴上的长须,估计是不愿让这公子哥觉得自己是粗鄙之人,摆了一个四不像的抱拳礼,说道:“家中自然方便,只是公子你这钱还是自个收好吧,咱们山下的人,依仗寺里高僧们吃穿不愁,要是收你这钱,将来死了是要入地狱的。” 叶仙没有觉得老汉故作文雅让人反感,听他的语气,也确实不想收自己的钱,便将银钱收回,也抱拳还了老汉一礼道:“那在下就麻烦老人家了。” 老汉爽朗一笑,将院门打开,向身后的厨房喊道:“老婆子,今晚有客人,多做一人的饭。” 人人常说,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厨房中的老妇与老汉一样,听到丈夫说自家有人做客,不嫌家中多出一人麻烦,出来看了一眼,与叶仙笑着打了几声招呼,就又回到厨房忙活起来。 随后,老汉替叶仙将白马拴在了院中以前拴驴的木杆上,指着院中的偏房说道:“那间屋子,以前是我家儿子的住处,那小子早早就出去混江湖了,很少回家,公子今晚就住那里吧。” 叶仙听到混江湖几个字眼,闲聊般说道:“很早出去混江湖的人,大多不是出自本意,想来令公子应该也是没有办法才去江湖中闯荡的。” 老汉一边带着叶仙往院中的石桌上坐去,一边说道:“唉,谁说不是呢,那小子天生就不是稳稳当当的命,先是小时候被寺里玄苦大师看中收了个俗家徒弟,后来长大了些,就去丐帮跟着丐帮帮主习武去了,玄苦大师咱是知道的,只是那劳什子的丐帮帮主是什么东西,咱闻所未闻。唉……当了人家徒弟,学了人家本事,只能人家让他干啥他干啥了。 那小子,以前每年都还要回家住上一两个月的时间,这些年可好,回来只住几天,今年更是连过年的时候都没有回来,这个不孝子!” 老汉越说越气,唾沫横飞的,可天下父母谁不是这样,越是这样说子女,对子女反而越是宠爱。 听到老汉提到玄苦与丐帮帮主,加上这里又是少室山脚下的村落,叶仙哪里还不清楚老汉口中的儿子是谁,他不禁感叹自己下了飘渺峰后的一行,随便坐一坐,就遇上了木婉清,问个路,恰好遇到了偷人孩子的叶二娘,找个破庙去住,结果就遇到了慕容博杀玄悲,还有现在,少室山下找了户人家借宿,竟住在了北乔峰的养父母家。 老丈不知丐帮势大,最多清楚自己儿子是混江湖的,叶仙大抵能够猜到一些原因,乔峰早已是丐帮帮主多年,丐帮虽属正派,可坐在帮主那个位置上,不免就要多出仇家,老汉家里住在少室山脚下,可不是少林寺里,他不多说,是怕自己结下的江湖恩怨落在父母头上,甚至常年不回家也是这个原因。 所以叶仙没有点出乔峰如今的身份,只是静静地听着老汉抱怨,不过一会儿,老妇从厨房中走出,她手中端着两碗撒了葱花的面条,先是笑着给叶仙递过去一碗,紧接着就背过身去,一脸怒色道:“我觉得,就是你天天说儿子这儿子那,儿子懒得听你唠叨,所以才不回家的,也不知道你这老不死的嘴为何比我们这些妇道人家还要长。” 说完,老妇才将另一碗面搁在石桌上,回到厨房就没有再出来。 “这……妇道人家不懂事,公子不要见外。” 叶仙笑着拿起筷子挑了挑面,说道:“在下羡慕老丈你们夫妻两口恩爱还来不及,哪里会见外?” 老汉没由来看着厨房憨厚一笑,没再继续说儿子,挑起冒着热气的面条也不嫌烫,吃了一大口,忽然想到进门前见这白衣公子的马上挂着两把剑,就尝试问道:“公子佩剑,莫不也是江湖人士?” 叶仙吃面与老汉就天差地别了,慢条斯理显得很是文雅,听到老汉这么问,说道:“算是江湖人吧。” 老汉搓了搓手,再吃下一大口面后,说道:“公子,给咱讲讲江湖呗?我那个不孝子,每次问他他都闭口不言的。” 叶仙见着老汉眼里的希冀,明显是想知道儿子厮混的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没有拒绝,挑了几件从大理一路而来遇到的没什么太多刀光剑影的江湖见闻,一边吃面一边说了起来。 第二十四章 萧远山 老妇不会真生丈夫的气,听到那模样好看的公子哥在说江湖事,放下了架子,拎着胡床端着饭碗来到院中,坐在老汉身边也饶有兴趣地听了起来。 叶仙不觉得此下是浪费口舌,同样很有兴趣地说着,直到老汉看到老妇在打瞌睡,心疼老伴身体的他长叹一声,说道:“唉,人老了,不服老就是不行。公子,你今晚住的房间,内人一直有打扫,你就自便吧,我们老两口子先睡了。” 叶仙点头,笑道:“在下也是说在兴头上忘了时间,两位老人家快快去歇息吧,人老了,可熬不得夜的。” …… 到了叶仙这个境界,尤其是用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补足补全了明玉功的短板,他不必再每日打坐凝练内力,一冷一热,一内一外的内劲在体内生生不息地流转着,无论坐卧酣睡,都能以大周天的路线吸纳外界也不知是不是灵气的气来壮大丹田中的内力。 他从上个世界开始修炼明玉功后就没怎么睡过觉,明玉功本身就很玄妙,打坐修行便可消解疲劳,因为将移花宫看的很重,将两位师父看的很重,那时为了改变移花宫结局的他必须在短时间内拥有很高的境界,不日不夜的修习武功,却没养成睡觉的习惯。 此时很想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 想到今晚给乔家老两口讲江湖事,他不自觉的想起了那对开酒馆的夫妇,想到了最后回荒漠陪他们时李叔老问自己是如何成为江湖第一的,当然,问的最多的还是自己如何一剑将峨嵋派的十二地支归一剑阵破掉、神锡老道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 那老头,当年还是峨嵋派的外门弟子时,不想着好好勤奋练武进入内门,偏生想着自己该怎么成名,好让门内的长老看中,免了自己勤奋练武的过程,谋划了几个月,他在当时的内门弟子中找了脾气最好年龄最小的神锡道长比斗,然而结果却是被人一剑打败,还在那些峨嵋派长老眼中落了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印象,自此与内门无缘。 在自己说江湖事情的时候,琴姨一点都没有泼辣劲儿,一大把年纪了还是小鸟依人地抱着李叔胳膊,眯着那双没有因为岁月流逝就老去的眼眸,静静听自己讲着。 老李临终前有一天,非要喝酒,喝了两杯就酩酊大醉,笑着说道,老子养你这小子两年,你这小子成了天下第一,又回来照顾了老子两年,虽然没有抱到孙子,但老子值了。 琴姨当时满脸泪花,好像不愿看他发酒疯的一般拿手轻轻捏着他的胳膊,相必那时候琴姨就准备好与他一起死了吧? 叶仙长叹了几声,便是拿着酒囊还有两柄剑到了院子中央,将两柄剑放在双膝之上,感受着它们给自己带来的亲切感,看着冷艳的月亮,饮酒惆怅。 …… 一个黑影轻松地翻过了院子围墙,落在地上的声音估计比各家窜门找吃食的野猫落地还要轻。 叶仙没有想到这么晚了乔家会有不速之客,那个黑衣人也没有想到,山野村夫家的院中,会坐着一位饮酒的白衣剑客。 两人默然不动地对视几眼,叶仙忽地想到了来人是谁,这个黑衣人身材魁梧,刚刚落在地上的那一手轻功,比云中鹤都差不在哪里,此刻又来到乔峰养父母家的院中,不是乔峰生父萧远山又会是谁。 他今晚来此或许为的不是杀人,但日后乔家夫妇会被他杀死,叶仙显然不想让其出现在这个院子中,也不想让与老李琴姨有些相似的乔家夫妇受到他的威胁。 叶仙双剑无声出鞘,被他握在手中,看着黑衣人冷冷低声说道:“请阁下离开!” 黑衣人确实是萧远山,今日来也确实不是杀乔家夫妇的,那对汉人夫妇虽然该死,但还不是死的时候,然而他们老了,谁知道哪天吹上一股寒风就会病死,他们必须死的有用处。 “你是谁?老夫凭什么离开?”萧远山的声音不大,听起来与他的身形相差甚远,但显然与藏头路面时的慕容博一样,用内力改变了声音。 叶仙没有答话,知道不露几手萧远山绝计不会退去,便是将双剑同时递出。 双剑刺在空中仍旧无声,但流露出的剑意,却如自云上九天而落的天河,势不可挡又无穷无尽。 萧远山惊叹,哪里敢直面双剑的锋芒,几乎在叶仙剑落的时候,他就生出了离开此地的想法,天下的高手什么时候这么多了?前些日子,还看到那个与自己一同偷看了十几年少林绝技的黑衣人少了一条胳膊,今天自己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高手。 萧远山毫不犹豫地向后腾挪,轻身功法妙绝竟然让他避过了最先刺来的惊雷剑。 叶仙没有意外他能躲过自己一剑,持着青梅的手臂横翻,如同持刀,脚尖用力在地上一点,身子动如脱兔,短剑如刀,速度陡然提升向着萧远山的后背斩去。 萧远山也不知道艺高人胆大还是怎么,对于叶仙这一剑不管不顾,只是象征性的以气成罡,在自己身后凝出一面罡气,逃离的脚步仍旧不停。 不说青梅放在这个世界仍就是顶尖的神兵利器,就是附着在剑上的内外兼顾后的明玉内劲,破除其匆忙凝出的罡气也不在话下。 瞬间,青梅剑斩碎了萧远山身后的罡气,随即又斩过了他的后背。 萧远山闷哼一声,此时他已至墙根,双脚蹬向院墙,直接翻墙离开。 两人碰面简单几句话,紧接着就是一人出手一人逃跑,动静不大,但还是惊醒了正屋中睡着的乔家夫妇,屋内烛火亮起,就传来了乔老汉的声音。 “谁啊,是叶公子吗?” 叶仙本来就没有翻墙去追的想法,一是他看出萧远山今日不是来杀人的,不然在自己出剑后对方不会不管不顾地逃跑,二就是,萧远山轻功虽然不如自己,但如果在临危之下存了将萧家夫妇杀死的想法,自己不敢保证能一定救下普通人的萧家夫妇,这是自己不愿看到的。 听到老汉在屋中出言相问,他收好双剑说道:“老丈,是在下,刚刚听到屋外有动静,还当是贼,没想到是只野猫。” (最近写的不顺……) 第二十五章 夜入藏经阁 天亮后,叶仙又蹭了一顿老妇做的早饭,收拾东西的时候悄悄在屋中留下二两银子,然后牵着白马与老两口告别,随着村外已经可成队伍的香客们一同上了少室山。 少室山,与飘渺峰比起来并不算高,但高大树木而成的树林几乎覆盖了整座主山。 山道两侧,时常能够看到有野兔猴子乱窜,且每过半里路,就能看到一座小型寺庙,其间香火相当旺盛,却是上山香客们的心理在作祟,都道是求佛求的是心诚,徒步上山,遇庙烧香,心当然诚。 所以骑马上山的叶仙就成了人们瞩目的焦点,也因骑着白马,他是今早第一个到达少林寺山门的人。 两个守山门的一大一小和尚睡眼惺忪,他们能被安排在人来人往的山门值守,眼力自然不差,只是几眼之后,就猜到叶仙是一个江湖人,还是一个不太好惹的江湖人。 要知道,今年刚开春的时候,晋南铁刀派掌门来山上礼佛,其人少说得有二流巅峰的武功,一看到咱们少林寺山门,神情不自觉就流露出敬叹,而这位骑着白马的公子,神情淡若,怎么都得比那个铁刀派掌门不好惹一些。 当然,经常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江湖人觉得寺里的名声只是被人捧出来的,然后来山上挑衅被打断胳膊腿,但这白衣公子一身贵气,显然不是无知之人。 年岁较小的和尚主动行礼,也不问叶仙要在哪处上香,了当问道:“见过施主,不知施主上山是礼佛还是论武?” 叶仙下马,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年岁较大的和尚后,才看着小和尚笑着说道:“在下不礼佛,也不论武,只是听闻人说少室山三十六峰景色宜人,是来山上看景的,顺便在佛家之地住上几日图个清净。” 这时,年岁较大的和尚开口道:“看来施主是想在山里游玩几日了。”说着,他又看向小和尚道:“虚青,你去后寺知会一声,就说有贵客在寺中住上几日。” 前寺后寺是少林寺僧人自己的叫法,前寺一般掌管香客上香一事,而后寺才是江湖武林中说的少林寺。 小和尚虚青摸了摸脑袋,虽有疑惑,但也没有多问,然后就小跑着往后寺去了。 不过一会儿,虚青带着一个青年和尚来到山门处,和尚武功境界看着平平,模样上浓眉大眼,双耳招风,长相并不出众,从他木讷的眼神中可以知道,他平时应该少有与山外人交流。 青年和尚有些笨拙的给叶仙行了一礼,说道:“小僧虚竹,请施主随小僧来。” 叶仙多少习惯了自己在无意的行动中与书中人相遇,听到青年和尚的介绍,表情没什么变化,说道:“有劳小师傅了。” …… 少林寺后寺有一处平时用来接待江湖宾客的佛院,能与少林寺扯上关系的江湖客,无一不是赫赫有名的存在,故这座佛院修的极大,院内又分着无数个小型院落,以及几座有假山清泉的林园,每一个地方都布置的极是精美。 虚竹先在院中一个大马厩里给叶仙拴好了马,又带着叶仙来到一处别院,安置好一切后,才道:“施主,寺里会有人定时定点来送斋饭,白天的话,施主尽管在山上转悠,但有一点,不能去少林后山的藏经阁,还有,到了晚上,施主就不要出来走动了,因为要禁寺。” 叶仙点头说道:“多谢小师傅,在下知道了。” 虚竹似乎不知怎么应对别人的感谢,腼腆一笑道:“这是小僧该做的,施主若是没有什么要紧事,小僧就告退了。” “小师傅去吧。” 等着虚竹离开,叶仙坐在院中屋檐下搁着的木椅上闭目养神,少林寺不愧是江湖第一大派,自己在外寺见到的两个守门和尚,其中那个年岁大点的,境界怎么说都得是二流顶尖水平,不然他根本不会察觉到自己武功不低,也不会派小和尚来后寺通知虚竹接自己住在这佛院中,而自己一路自前寺后寺走来,见过的二流武僧几乎不下二十人,且这还只是路遇。 在这座佛院中,更有不少气机强盛的僧人,其中还有最少两位一流境界之人,想来就是防备着此地居住的江湖人去藏经阁里偷经书。 …… 等着入夜,叶仙将双剑同挂在腰带左侧,他对自己的轻功有着很大的信心,更相信自己就算被人发现也能够全身而退,没想着学萧远山与慕容博那样换上一身夜行衣方便行动,只是想到自己可能会在藏经阁碰到那个扫地僧,届时与对方恐有一场争斗,将头发束的一丝不苟,保证自己在出手时不会受到影响。 藏经阁在少林寺并不是一个隐秘的地方,事实上在白天时他就在虚竹口中将位置旁敲侧击的差不多了,很轻松的在无人察觉下离开佛院,穿过一处密林,来到了后山藏经阁的位置。 藏经阁位于后山一处溪畔,周围没有僧房一类的建筑,想来是为了避免失火烧到藏经阁中。 藏经阁修有六层,应对佛家六识之说,周围有走廊环绕,再往外,就是一座占地两百丈的空旷院落,许是为了防止有偷经之人藏身,院中只有零星几棵树木。 叶仙潜行在院落背处,跃在走廊顶上,借着月色一观,阁外四处方向皆有一僧人值守,每一人太阳穴都呈精股之象,看样子,他们应该都将少林外家横练功夫练到了一流境界。 少林横练武功,叶仙听童姥说过,这等功夫与江湖中内外皆修的横练功夫不一样,是一门全然舍尽内功而专练血肉筋骨的功夫,不说天分,只要肯吃苦去练,到达一流一般都不是什么难事,且在与人对敌的时候,因为肉身强横,往往会占着一些优势。 但也有明显的弊端,人先天体弱,猛练筋骨血肉,就如弓弦被反复拉扯,何时断裂就看你拉多拉少,而且,练少林横练功夫的人,五感相对较差。 藏经阁靠地三层,每一层都有一丈三尺高,少林寺派这些人来守阁,估计想着江湖中没有几人能从二楼潜入,想要入阁只能走藏经阁正门。 叶仙恰好就是江湖中没有几人中的一人,在近靠自己的一位守阁之人闭眼时间,他身如飞燕,瞬间跃在了二层楼外的栏杆之上。 第二十六章 少林方丈 藏经阁二楼,光线并不弱,每一排书架前都放有几盏烛火,火烛底部是盛满清水的小碗,应是防火之用。 叶仙走在离自己最近的书架前,看了几眼后,拿起封皮写有拈花指的薄册,借着烛光翻开看了起来。 他没有练少林七十二绝技的想法,对于习武,人们众说纷纭,但大部分人都还是信奉着一个道理,贪多嚼不烂,他自身武功就不弱少林七十二绝技,甚至还要再精妙上几分,已是够用,而且他清楚的记得书中扫地僧曾说过,少林每一门绝学都饱含戾气,每习一门,就要以同理的佛经来化解。 这话听着虚头八脑的,其实不难理解,上了牌面的武功,除了其本身实际上的运气门路、杀戮手段不弱,还需有神意相配,所谓意动再而行动,往往会很容易带动身体中的潜能,招式威力自然也会变大。 少林七十二绝技,说白了就是达摩当年创立的护教护山的功夫,让人当王八的武功定然护教不成,想要护教,还是得做个做纯纯粹粹的武夫,练好杀人的手段才成,如此,七十二绝技就少不了要引人戾气为用。 意恶,气就要走恶,长时间走火入魔是重了说,导致一身暗疾绝对是常有的事,要么习武疯魔,要么在习武之余还得花功夫修悟佛经化解戾气,少林寺的一流高手估计得占个半壁江湖,然而在江湖中,他们却很难出一个顶尖高手,原因也在此处上。 非得当梁上君子来偷看这些佛经,叶仙一是为了可以领略少林绝技,二就是加深自己的武道修养,到了他这个境界,虽然不管是招式还是内功上,他都有了自己的独特见解,甚至可以轻松创出一门不弱的内功与外功,但大海无量尚需千百江河入海,他知自己今后必定不会独居一隅,自是要捉住一切可以提升实力的机会。 人活着,除了将死闭眼那一刻能放松些,还是得兢兢业业做好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看过了拈花指,他就又拿起了另外一本龙爪手来观看,循环往复,看了十一本少林秘籍,没察觉到时间流逝,直到听到后山山麓农舍里的公鸡打鸣,知道再不回去,自己可能就要被人发现了,才放下手中秘籍,再走二楼窗户离开。 在他离开后不久,一个穿着青袍的枯瘦僧人走入二层楼,他拿着扫帚打扫着楼内并没有积累了多少的灰尘,偶然瞥到放有武功秘籍的书架,自语说道:“能不请而来藏经阁,武功境界都是世间顶尖,却非要妄自菲薄来看少林七十二绝技,这七十二绝技当真有那么好?” 说完,他摇头一叹,继续清扫寺中灰尘,然而当他走过另一面书架的时候,有些失神愣住,随即走过了二层楼中所有书架。 “观而不练,只充见闻,有点意思。” …… 回到别院后不久,就有小和尚送来了斋饭,叶仙草草吃过后,就坐在院中,闭眼感悟体会起了昨夜看的少林武功。 他食指轻轻在木椅上敲击着,垂在木椅下的白色衣摆随着院中刮来的晨风微微摆动,不像在观想武功,反而像是在回想着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玄慈看着院中的年轻人,心中有些震惊,他一直记得幼时师父曾说过的一句话,人间就像一条不入汪洋的浑浊大河,流过高山,淌过平原,蜿蜒前行却不知所向,故人间很苦,活在其中的人更苦。 那时候的他还小,对师父的话不以为意,等到年岁再大了些,后来又成了少林方丈,才逐渐体会到这句话的意思,每一个人都要背负很多东西,明明有很多想做的事情,却因为背负着的东西而不能去做。 田里的农人是此,辽国的牧民是此,自己这个少林方丈还是如此,庙堂里的皇帝就更不能出此左右。 这个年轻人,从他静默一人时的轻松神态来看,好似整个世间都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压在他身上,怪不得,他能够以如此年龄破了慕容博的斗转星移,杀了……四大恶人。 叶仙发觉有人在看自己,便睁开双眼看向院外,看到一个身穿微黄僧袍披着大红袈裟的老僧,老僧面貌看起来在六十岁左右,一双白眉微垂,气度不凡。 “贫僧玄慈,见过叶少侠。” 听到老僧自称玄慈,叶仙神色变得认真,自己昨日并未与少林一众僧人透露过姓名,他知晓自己姓叶,应该是收到了玄悲的消息,而自己的装束从大理到少林就没有变过,他猜出是自己,并不是难事。 “原来是玄慈方丈。” 叶仙没有否认玄慈对自己的称呼,自然就是认了叶少侠三个字,玄慈缓步来到院中,说道:“贫僧收到玄悲师弟的传信没几日,昨日就听闻寺里有门徒说佛院住进了一位气度不凡身骑白马的剑客,就想着来看看是否是叶少侠,没想到真是。” 叶仙说道:“从大理来中原,一路所见山川水色不怎么满意,听到人说少室山钟天地灵秀,就来看看,果然如此。” 玄慈笑了几声,说道:“多谢叶少侠夸赞,不知少侠在此处可住的习惯?” “习惯,少林待客有道,很难让人挑出毛病。” 玄慈双手合十,给叶仙微鞠一躬,说道:“少侠救了贫僧师弟玄悲一行人,又撞破了那慕容博假死之事,于少林来说,当属大恩,贫僧谢过。今日来叨扰少侠,就是为了此事,少侠,贫僧事务繁重,就先行告退了。” 叶仙不闪不躲,受了玄慈这一谢礼,说道:“方丈请便。” 随后,玄慈离开别院,叶仙看着他的背影,陷入沉思,玄悲不可能只将自己出手相救的事情告知少林寺,玄慈刚刚,却只字未提自己杀了四大恶人之事,他今日来找上自己,不一定只是为了感谢,或许还有想试探自己在杀叶二娘前,叶二娘有没有将其与他之间的事说出。 少林方丈,这个名号受武林中人尊崇敬仰,却也如一座大山,能将人的脊梁压弯。 第二十七章 扫地僧 夜色微深,叶仙再次来到藏经阁,同样如昨夜一般,在书架中找到别的七十二绝技,开始翻阅观看,等到看完二层楼中所有的秘籍,才揉了揉眼睛,往三楼走去。 “观居士不到三十之龄,一身内功通玄,剑意更是超出整座江湖远矣,当是后生可畏。” 叶仙后背一凉,他刚刚虽是在看书,但并没有放松对外界的感知,这藏经阁二层楼,竟一直有人与自己同在,若对方出手偷袭,后果很难想象。 他双目如剑,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左手按在腰间左侧的双剑身上,右手随时都能拔剑对敌。 那是一个身形瘦弱的老僧,身穿青衣,下颌上稀疏的胡子全白,双眼浑浊,但也只是因岁月沉淀导致,其中神意,有种佛家所谓回头见彼岸的从容气度。 叶仙右手搁在剑柄上,对方这般装束,刚刚又瞒过自己感知,只能是当下书中世界最神秘的人物之一扫地僧了。 感觉到身上多出一道剑意,青衣老僧眉目仍旧从容,他掸了掸衣袖,双手合十说道:“就算是居士学了绝技,贫僧也不会说什么,况且居士只看不拿,只思不学,贫僧更没有理由问居士责。 之所以出言惊扰居士,只是觉得居士人有意思,年岁轻轻就成就了冠绝江湖的气魄。” 叶仙出言问道:“那知道我了你少林绝学于今后不学?” 老僧温和一笑,说道:“居士再进一步,便能到达武道尽头,能有这般境界,没有傲气万万不成。” “武道尽头?”叶仙沉思片刻,说道:“你应该就处在这个境界吧?” 青衣老僧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说道:“武道尽头,实可称之为大宗师,之所以被贫僧这么说,盖因为人之寿数有限,然学问无限,其实是没有尽头的。 当年我派祖师达摩想来就是这个境界,而贫僧见过的此境者也只有一个半,慕容龙城因复国之心太重算半个,七十年前的逍遥派逍遥子算一个,贫僧资质愚钝,练武修佛八十三年,方才成了此境。” 叶仙没有松开握在剑柄上的手,依着青衣僧人的话,他距离大宗师的境界只有一步之遥,自然能够感觉到当下境界之后还有玄妙可期。 “敢问大师,武道尽头有何玄妙?” 青衣僧双手合十没有变过,看着叶仙意味深长道:“观山崩地裂而面不改色,渡涛涛大河而不湿衣衫。” 话中前句说的是习武之中最玄最难琢磨的神意,后半句,说的就是武功高低,渡涛涛大河,当然不是乘船而过,而是行于水面,想要不湿衣衫,便要一气呵成,只是河应多宽,若只是过一条半丈宽的小河,十岁孩童也可渡,若过的是不见边际的大河,怕是好些飞鸟披上衣衫飞跃河面都得要歇上一歇。 青梅剑被叶仙提在手中,叶仙几乎没有停留就将剑刺出,这一剑,他用的不是自己会的任意一门剑法,只是单纯的出剑,想要问一问扫地僧那河有多宽。 所以二层楼中的烛火很稳定的燃烧着,那些烛火底部碗中的清水还自平静反照着烛火。 青梅剑在藏经阁中留下一道残影,叶仙的一身白衣同样留下残影,像是一条水波由河这岸向对岸荡去。 青衣僧人一笑,伸出一手,如拈飞叶般,将青梅剑捏在两指之间,说道:“大概就是这么宽。” 叶仙将青梅收回,一双衣袖也在此时碎开,他虽只是单纯的出剑,但要试河多宽,一身的内力只保留了三成,那一剑上,有他双功融合之后的七成内力,而他的内力,除了眼下的青衣僧,估计天下也就融功后的童姥以及一身北冥神功通玄的无崖子可及。 然而青梅中的内力却被扫地僧轻描淡写地两指驱散,逼回了他的体中。 “原来是这么宽。” 青衣僧闷咳几声,刚刚拈住叶仙的两指开始不断的抖动,他不以为意,说道:“知道多宽,过河就往往成不了问题。” 叶仙行了一礼道:“多谢大师指点。” 青衣僧人摇头,笑着说道:“不知河宽,居士最多就是晚十年过河,贫僧此番不存在指点不指点,只因高处无人,看着这世间的风景无人诉说,太没有意思了。” 叶仙同样笑着将青梅归鞘,说道:“在下不喜欠人人情,大师又不觉得这是人情,那在下还人情的时候就留给少林寺。” (为了下一章剧情连贯点,这一章就先发四分之三章内容。) 第二十八章 剑三,斩仙 来到少林寺的第八夜,叶仙终于将藏经阁中的武功秘籍看完,他合上少林寺引以为傲的般若掌法,坐在空旷的第六层楼内的的一只蒲团上,闭眼回味这几天观览的所有的秘籍。 少林绝学,除了戾气深重之外,大多都还是刚直迅猛的套路,就如他在翻阅阁内绝学之余看到的一本少林寺前人所写关于般若掌练法手札中的一句话,明王不动,一动当要令天地失色。 说法只是比喻,般若掌以内力多寡定威力,走的就是以力来胜人的路数,但若以此话对照少林其余绝学,竟也都觉得万变不离此宗,就如无相劫指这门力道变换无常的指法,其中最为关键的宗旨为举重若轻,究其本质,仍是以力来伏人。 六层楼阁门窗明明紧闭着,阁内却像是无端生出了一阵温暖的春风,烛火摇曳难以被风吹灭,碗中的清水荡漾却怎么也浇不在地面。 叶仙双膝上放着的青梅、惊雷二剑,忽然颤抖起来,剑身与剑鞘碰撞的声音却不显得杂乱,反而有种奇特的韵律,就像是一个个清脆的风铃在响。 有着青衣僧人指点,叶仙想要做到渡涛涛大河而不湿衣衫,不可能在几日观书之后就一蹴而就,青衣僧人说自己资质愚钝,但能成大宗师者,资质又怎么可能会真的愚钝。 如其那般,尚需练武修佛八十三载,而他才修武多少年,就算有着别界一段江湖经历,见闻超远,也不可能在青衣僧人说风之后就能雨落。 六层楼中的异象,是他因少林绝学那以力胜人的门路受到了启发,原本《明玉功》的精髓在于内,故移花宫武功向来是以招式胜敌,以气劲悠长胜敌,所以他两门自悟的剑法,飞仙是一剑胜万剑,灵罗是万剑为一剑。 而今不同,明玉功不再如往日同语,故他躁动剑心,演少林七十二绝技入剑,欲化一门以力胜人的剑招。 …… “这样的剑,不会多么精妙,但却能够让你的剑道圆润无缺,好生妖孽的人。” 青衣僧人悄无声息地将藏经阁四位值守僧人打晕,然后坐在阁外院中的一棵枝叶并不茂密的青树下,遥望第六层藏经阁,眼中流露着满意之色。 他佛心早成,不然无法走在武道尽头,但也正因如此,他能够很坦然自然的看清楚自己内心想法。 自己一人站在这武道尽头太过无聊,很早之前,还能有逍遥子说说话,可那人向来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也不知哪天乘着破船远游海外去了,这辈子估计都回不来。 藏经阁遇到两个有意思的偷经人,还道他们能够聪明一点,借着少林藏经阁这底蕴,有机会看到河对岸,结果一个比一个心思重,他们又不是慕容龙城那样连逍遥子都赞叹的天才。 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娃子,也不知道是哪家培养出来的,估摸着早看到了河对岸,经过自己点拨,今日再明悟这一剑后,一年之内,不知哪时,就能一脚站到自己身边。 走廊顶上闪过一道黑影,黑影轻车熟路般的摸在了二层楼阁靠着窗户的位置,他正要一跃而起,忽然看到那些连自己都要忌惮三分的守阁僧人们昏睡在地。 他的性子一向谨慎,觉得事情蹊跷,然后扫向院落,看到一位对自己发笑的老僧。 “施主,反正你这些年偷学了不少阁中武功,不急于今日一时。” 黑衣人紧紧盯着那青衣僧人,自己这些年偷来藏经阁,除了遇到一个身形壮硕的黑衣人外,还未被人发现过,这个青衣老僧又是如何发现自己的? 他驻足在回廊顶上,一眼不眨的看着青衣僧人,听着对方的意思,这阁中似乎有人,他应是在替那人守门。 这老僧定然不是少林之人,不然不会替人守门,可不是少林之人他又如何知道这几年自己经常来藏经阁? 管他呢,总之自己来少林偷书不能被别人知道,若是被少林寺知道加强了藏经阁的戒备,自己再来就麻烦了,先试试他深浅,能杀就杀,不能杀就再好好查查这老僧是谁。 黑衣人没有开口,兀自从廊顶上跳下,势如飞鹰般,向着青衣僧人掠去。 青衣僧人默诵了一身佛号,说道:“慕容居士,你这阴厌性子得改改了,被人断掉一臂还不够?” 这时,随着黑衣人极速飞奔,他一条空荡荡的袖管却被风吹在了身后,正是慕容博。 慕容博这个境界,被断去一臂,实力没有跌落多少,他一只手呈龙爪之势,挥动间,破空之声竟犹如鼓瑟。 青衣僧人摇头叹息,身子倏忽间出现在了慕容博的爪下,伸手随意一拍,慕容博那只如能抓碎钢铁的手便开始颤抖起来。 随即,青衣僧人再动,一手搭在慕容博的无臂肩上,另外一手如灵蛇一般打向慕容博身上的诸多穴窍。 “为了防你吵醒寺里的和尚们,就先在这里等上片刻吧。” 慕容博身体各处血液与经脉被这武功奇高的青衣僧人截住,他身子微颤,动弹不得。 “你的武功怎会这么高?你是天龙寺的哪一代僧人?” 江湖只有少林天龙两处出高僧,慕容博此时认定这青衣僧人不会来自少林,因为对方用出的那些打穴功夫,明显出自于大理段氏,那其出处,就只能是底蕴深厚的天龙寺了。 青衣僧人微微一笑,说道:“贫僧自九十年前拜入少林,除了偶尔游历江湖,便一直在做清扫藏经阁的和尚,至今未曾变过,当然不是天龙寺之人。” 慕容博下意识道:“那你怎么还帮人守阁,阁中之人准不可能是少林寺的人了吧?” 青衣僧人没有回话,伸手以刚刚用出的打穴手法封住慕容博的喉骨。 说来也巧,就在这时,长廊顶上又出现了一名黑衣人,其人身形比慕容博魁梧了一倍有余,身子骨却异常的轻巧,与刚刚慕容博动作无二,先是发现今夜守阁僧人被人打晕,后才发现院中树下的青衣僧人与站立不动的慕容博。 “既然这位居士也来了,那就也过来等着吧。” 萧远山几乎惊出一身冷汗,十天前自己刚刚被一神秘人拿剑伤到,得亏自己从小练的横练功夫让自己身强体壮,不然到现在都不一定能下得了床。 这青衣僧人又是哪里来的神秘高手,竟将与自己一起入阁观看过秘籍的人活捉住了? 到底是有了前车之鉴,萧远山本来也是一个杀戮果敢的人,反应没有像刚刚慕容博那样,双脚踩飞几片脚下的青瓦,便向着廊外逃去。 青衣僧人观人的本事不差,在萧远山即要逃跑的时候,一身青衣因速度极快化作了道道残影,瞬间追上对方,然后以着同样的打穴功夫几招将之制服。 …… 藏经阁顶楼,烛光忽地一暗,然后又莫名的凭空燃起,阁内不知来处的微风终于消失,叶仙膝上的双剑也停止了摆动。 良久,叶仙起身,很是自然的将剑又挂在腰带左侧。 剑三已成,既然此剑是以力胜敌之道,而他今后之路,所胜之敌未必还会是人,故取名斩仙。 第二十九章 彼岸在胸 悟出第三剑,叶仙外露的气质与以往多出了很大的变化,如扫地僧那般气机内敛,不再如以往放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被瞧出,此时就像是一柄被黑布蒙起来宝剑,只有出鞘之时,才能夺人目光。 对于楼阁外的守阁僧人被青衣僧人打晕他是知道的,后来对方又制服了两个外来之人他同样清楚,知道扫地僧这是在为自己护法,便也没有悟剑之后招呼都不打的离去。 慕容博与萧远山在看到那个从藏经阁走出的白衣人后,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惧色,武功比自己等人高出不知多远的青衣僧人,竟然是为那白衣剑客守阁门。 叶仙看向那两人,轻笑道:“二位,这么巧,今天一块都遇上了。” 萧远山与慕容博因喉骨被封,不能言语,青衣僧人见叶仙好似与这二人认识,问道:“居士认识他们?” 叶仙先是指向慕容博,说道:“在大理、大宋边境的时候,遇见他要杀玄悲,我出手拦下,他见我明了他是几年前假死的慕容博,动了杀心,而我起先只是想领教一下慕容家的斗转星移,没有先存着杀他的想法,然后被他以自己被斩一臂的代价逃去。” 说着,叶仙一手按在剑柄上,又指向萧远山说道:“十天前在少室山下的一家农院中,那夜我无心睡眠在农院静坐,他却悄然潜伏到农家院中,被我一剑打退。” “阿弥陀佛。”青衣僧人声音慈和说道:“三位当真缘分。” 叶仙有些无奈道:“大师,你这想当好人的意图太过明显了,不过,大师若不愿在下杀他们,看在大师的面上,在下可以不杀。” “那再好不过了。”青衣僧人分别看了慕容博与萧远山一眼,又看向叶仙说道:“想这世间,有因便有果,贫僧知道他们两人绝非好人,但也非嗜杀之人,故才这些年容他们偷练少林七十二绝技,虽然他们因此落下了一身的暗疾,但也由此让他们进入了江湖很难到达的宗师之境。 今晚既然因给居士护法将他们擒下,又在少侠手下将他们救下,合该与贫僧有缘,与藏经阁有缘,今后贫僧会将他们留在藏经阁诵读佛经。” 叶仙诧异多看了青衣僧人几眼,这时才想起,他曾说过自己在少林习武八十三年,并没有说过习武之前是做什么的,想来岁数比童姥还要大很多,他说这些,是想告诉自己这两人今后不会为恶,也是在给少林寻了两个在他死之后真正的守阁人。 叶仙没有提醒老僧慕容博与萧远山之间还有着不好化解的仇恨,而萧远山更是与少林方丈有着血仇。 老僧能走在武道“尽头”,言谈举止又是佛法大成确有的气象,解开他们心中各自的执念,留他们心甘情愿的看守藏经阁,绝对不是什么难事。 “也好,在下告辞,等日后到了大师这个境界,会再来少林一叙。” “居士慢走,小僧敬候居士佳音。” …… 因为后寺一僧人俗家有亲人病死,不得已离山归家几日,天一亮,虚竹就被师父安排代做那位僧人之事,倒不是什么繁琐复杂的事情,也就是定时定点的给大佛院中居住的江湖客人们送斋饭。 看着手书上写着的最后一间院落的名称,虚竹记起,这不就是那位身穿白衣的施主所住之地,原来他还住在寺中,也不知道将少室山的风景逛完了没有。 拎着食盒,虚竹走到小院之中,见到白衣施主正在练剑,他知道练武一事最忌受到别人打扰,摸了摸后脑勺后就站在院中一边静静等着。 他不懂剑,对于剑的了解,也只是初次习武选择要练什么功夫时,在少林寺演武堂摸过几下兵器架子上放着的剑,但并不妨碍他能够看出叶仙剑中的潇洒之意,也不妨碍他在看到叶仙的剑后露出神往。 某时,叶仙收起了长剑,看着站在一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虚竹,问道:“虚竹小师傅,今日怎么是你来送饭?” 听到问话声,虚竹啊呀一声,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回神说道:“回施主,是因为先前送饭的虚流家中有事,小僧替他一日。” 少林僧人虽有出家一说,但并不讲究让出家后的弟子真的与原来家中关系断的一干二净,这个说法叶仙早就听说过,点了下头,拿过虚竹递来的黄米饭与竹筷,不嫌寡淡无味,也不怕灰尘污了身上白衣,坐在院中的台阶上吃了起来。 “施主真是性情自然。”虚竹本是要告退离开,忽然又开口羡慕说道。 叶仙抬头看着那个浓眉大眼的和尚,咽下嘴中嚼着的黄米饭后,有些兴趣反问道:“小师傅不也如此?” 虚竹连忙摇头不敢称,说道:“以前小僧听玄慈方丈讲经时说过一句话,我佛讲究的彼岸在胸,其实很好理解,人人皆不同,故每一人的彼岸都会不同,若是有人能直视自己的内心,随心而为事,性情自然,就是彼岸在胸,只是很好理解,却很难真的做到。 小僧愚钝,怎么可能会到达这样的境界?” 叶仙爽朗一笑,说道:“玄慈也说到了,每一人的彼岸都会不同,随心而为事,我且问你,这些年你可曾做过违背本心之事?” 虚竹默然,细数过往,自己似乎并没有做过违心的事情。 叶仙趁着他再次失神的这个时间,将小碗中的黄米饭吃完,起身说道:“莫要因人菲薄自己,自己就真觉得就是如此了,在我看来,你的心思比你们的玄慈方丈还要透彻。” “小僧怎敢与方丈相比?” 叶仙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后说道:“方才见你观我练剑时多有神往,而你武功却不入流,其实,以你的心性很适合习武,之所以有人说你资质愚钝,是因为那人本事本来就不高。你们藏经阁外有一个穿着青衣的隐世高僧,以后你在练武或者说是佛法之上有不解的时候,可以去找他赐教。” 第三十章 今日与叶施主论论私仇 看着虚竹心不在蔫的离开,叶仙收拾好行礼,去佛院的大马厩中找到白马,悠悠然离开了少林寺。 白马估计是因为被关了十几天浑身痒痒的,看到好看的不知名山花会一口吃掉,若路上有什么石子树枝拦路的话,那它四只钉了精钢马蹄铁的蹄子就有了大用,非得将地面踩平才肯走路。 叶仙懒得搭理这货,等到下山的山道变得平缓了,才踢了白马一脚,跃在它的背上。 然而一人一马没有走了多长时间就停了下来,因为山道中央出现了一个和尚。 玄慈没有披着袈裟,身边也没有弟子跟随,只是穿了一件少林僧人常穿的蓝灰色僧衣,所以他的身子骨显得比平时更为瘦弱,但是,他往日微驼着的背今日立的异常笔直。 “贫僧等候叶施主多时了。” 叶仙下了白马,看着玄慈一身装着,说道:“你只穿了一件普通僧衣,看来,你今日拦路,不是以着少林方丈的身份。” 玄慈双手合十往前走了一步,面无表情说道:“当年中原饥荒,贫僧奄奄一息被家人遗弃在路边,后被家师灵门引渡上了少林,在贫僧将肚子填饱后,心中立下一个誓言,少林今后就是贫僧的家。后来学武,掌少林一寺,家师圆寂,贫僧又立一誓,少林就该是江湖武林的正统。 两个誓言,四十八个春秋,贫僧从未悔过,从未负过,而从半个月前接到玄悲师弟从大理传来的一封信后,贫僧第一次对这两个誓言生出悔意,又忽然觉得为她不值。” “世人皆因少林忧国忧民,心系武林正道,见了贫僧总是称上一声大师,但贫僧从未以此自居,掌少林一寺,又要让少林威严不堕,单是一颗求佛之心难以做到。” “为了少林,也为了那两个誓言,贫僧舍下太多,又做了太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这几日在想,贫僧为什么不能为自己做一件事情?不能为她做一件事情?” “叶二娘是贫僧没有名分的妻子,她其实本应该是个好人,温柔端庄,贤惠持家,只是当年她为贫僧生下孩子不久后,孩子就被人掳走,贫僧又因为少林方丈的身份,无法给她名分,更不能时刻来开导她,以至于她心性大变成了后来四大恶人中的无恶不作叶二娘。 贫僧说这些不是为她开脱,她所做的那些恶事,千刀万剐都不为过,但是,她始终与贫僧有过一段缘分,贫僧也愿意认她是妻子,所以贫僧今日拦路,放下了少林掌门身份,来与叶施主论论私仇。” 玄慈双手忽然分开,然后紧握成拳。 叶仙左手按在双剑之上,右手搭在了惊雷剑的剑柄上,说道:“看来,那日你在寺中佛院找我,是为了确认是我。你这个少林方丈当的,没有什么毛病可挑,只是这份丈夫应该有的担当却迟了,迟了很多年,如果你早早拿出来,正应你说的,叶二娘她会是一个好人。” 玄慈说道:“世间大概就是这样了,不到一件事情的绝路,不到生离死别,人永远都无法真正看透自己的本心。” 叶仙说道:“你杀不了我,也会因为这件事而死去,少林该怎么办?你难道不怕?” 玄慈没有回答叶仙的问话,只是向着叶仙所在的方向走了三步,行动,永远都是世间最为坚定的回答。 他握拳的双手再度合十,然后缓缓推出右掌,用出少林镇山掌法,般若掌。 一面假山大小呈五指轮廓的气劲被他推出,劲风呼啸如北风至。 在那三步,玄慈受制于二十年超一流境界的枷锁破碎,今日出手,也是他放下心中所有枷锁的一次出手,所以,也是他今生最强大的一次出手。 …… 叶仙在劲风中勾起了嘴角,昨夜悟出第三剑后,因为青衣僧人为自己护法,自己没有再好意思提出让对方试招,没想到,今日玄慈拦路,破境后的一招般若掌会如此之强,就是青衣僧人当面,想要抗衡这一掌,也必须要用出全力。 用来试招倒是合适。 惊雷忽然出鞘,叶仙双手握着乌黑的惊雷剑柄,向着那道假山大小的气劲斩去,向着呼啸的劲风斩去,向着玄慈推来的那一掌斩去。 仿佛是无量山剑湖西北角那条飞瀑,不隐于云雾,笔直的从高崖上垂落,叶仙的剑路同样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的东西,别于飞仙,更与灵罗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他出的这一剑极为直。 气劲就像是一面平静的泉水,当惊雷与剑外剑气落下的时候,骤然生出了无数密集的涟漪,然后翻起浪花,然后碎裂无形。 这一剑,取名斩仙,便是一剑之后,要么落败,要么获胜。 …… 玄慈的一臂衣衫化为了飞絮,他的整条手臂都布满了剑痕,血液又浸满那些剑痕,从他枯瘦的手臂滴在了地上。 他看向身侧明明应该将自己劈开的长剑,发白干燥的双唇用力闭合着,却没有发出声音。 叶仙擦掉额角上的汗水,平复着因为用力过度变急的气息,说道:“不是敬佩你幡然悔悟后有了一个丈夫的担当,更不是因为你少林掌门身份,而是在下欠了你少林一位高僧的人情。你死,少林必要大乱,而你这些年维持的少林大盛局面就极有可能崩塌。 你来杀我报仇,我理应杀死你,但我没有杀你,所以,这个人情便算我还了。” 第三十一章 北乔峰 扬州城有一酒坊,名曰三里香,意思就是,他们这里的酒香能够飘三里,当然,喜欢吹嘘是人之常情,世上有什么酒能做到飘香三里?能够飘出一里就是人间仙酿了,且还得做开坛散酒气这种的败家行径才成。 做生意嘛,什么最重要?还真不是你货好就行,名声永远都是最重要的,酒坊老板不知是什么时候开的窍,总之在五年前将名为琼花坊的酒坊改成了三里香,又整日自吹自擂,这店里的生意就没怎么差过。 不过,三里香的名号虽然是被吹出来的,可往实际来说,这里的酒,足以胜过扬州所有酒坊的酒,甚至与姑苏那边名震江南的新春酒相比都不差多少。 三里香酒坊分为泾渭分明的两地,一地是外人不能随便进出的酿酒作坊,一地就是用来给人买酒喝酒的酒楼,楼里只做一些普通的下酒菜,也从来不禁止酒客自带菜肴。 叶仙拎着酒囊走到酒楼,耳边顿时就传来了一桌桌人喝酒划拳的吵闹声。 最多是送酒递点小菜的小二并不忙,见到叶仙这个面生又穿着贵气的客人,笑脸迎人的走来,问道:“敢问客官,是来买酒还是喝酒?” 叶仙晃了晃手中的酒囊,说道:“买酒也喝酒。” 店小二说道:“小店只卖一种酒,酒名琼花,一斤三百文。” 叶仙拿出一两碎银,扔给了小二,说道:“酒囊灌满,再找个稍微安静点的地方,再来一斤的酒。” 店小二捏了捏银子,眼睛一眯,将银子收好后,把酒囊递给身后打酒的伙计,自己亲自搬了一坛酒又拿了一碟下酒菜的炒黄豆领着叶仙上了二楼。 …… 二楼只有两桌客人,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壮汉,看着窗外独自饮酒,中间一桌有三个客人,精气神饱满又各自佩戴着兵器,应该是些江湖人,正低声闲谈着什么。 叶仙被店小二领到一个同样靠窗的位置,然后低声说了句客官慢用,就下了酒楼。 叶仙从少室山一路来到吴地,一路上没有喝到什么好酒,本来要直接赶路过扬州去姑苏,听到路上行人说到扬州城有酒坊三里香,其中酒是极品,想也未想,就骑着白马来到城中。 刚一打开酒封,散发出酒香就勾起了他的馋虫,这酒,光是闻着香味,就要胜过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喝过的所有酒了,怪不得酒坊名字叫三里香,一斤酒还要卖到三百文钱。 迫不及待的端起酒坛喝了一口,又捏着几粒黄豆扔在嘴中,他只觉得浑身舒坦,解了馋劲儿,便是准备端酒往桌上的酒碗倒去慢慢品尝。 忽然听到中间那桌坐着的三个江湖人说起了最近的江湖事情,他倒酒的动作慢了几分。 “听说了吗,最近丐帮副帮主死了,死因是自己的独门绝技锁喉擒拿功。” “什么?若说马副帮主死在了别人手下,那是情理之内,毕竟他是丐帮副帮主,仇家肯定很多,但要说马副帮主死在了自己的独门绝技之下,某家是决不相信的。” “都独门绝技了,有谁还能以此招数杀了马副帮主?我也不信。” “这你们就孤陋寡闻了吧?你们怕是忘了,姑苏慕容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名号了?” “嘶……慕容家家主在很久之前便病逝了,那出手之人是南慕容的慕容公子?他这是在挑衅与他名号旗鼓相当的乔峰乔帮主。” “我觉得你说的对,虽然世人都将他们二人并为一谈,可细想一下,这些年乔帮主一直在北地带领着丐帮子弟与辽人抗衡,而慕容公子最多杀几个不入流的绿林中人,高下当即立断。 这些年,咱们一提起他们来,首要想到的就是北乔峰其次才是南慕容,这可不是没有道理的。” “最近,丐帮已有不少人来了姑苏,不久,姑苏武林真得有一场刀光剑影了。” 叶仙缓缓将酒喝下,他一直没有弄清楚这个世界具体事件发生的时间线,也因为自己多次出手,改动了不少本来应该发生的事情,他对于此界时间的概念就更为模糊了。 看来,那位被江湖人称之为北乔峰的乔帮主,身世约莫也要被揭开了,只是如今段誉安然待在大理,萧远山又提前被扫地僧困住了行踪,玄慈因为自己杀了叶二娘明悟本心,会在揭露乔峰身世之谜的杏子林事件中出现的四大恶人也被自己杀死,这场身世之谜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结局。 感觉到有目光向自己看来,叶仙看向那个靠窗饮酒的壮汉,见到对方只是打量自己,叶仙没有多做理会,继续喝着三里香的琼花酒。 不多时,中间那桌客人又聊了一些江湖八卦,喝完桌上的酒后就离开了二楼。 此时二楼,只剩下了叶仙与壮汉二人。 某时,壮汉忽然看向叶仙,问道:“看阁下坐姿饮酒都不失优雅风度,一身气机又内敛的干干净净,想必阁下应该就是江湖闻名的南慕容了吧?” 叶仙也向着壮汉看去,恍然说道:“刚刚听那桌江湖人说起丐帮副帮主之死,你又在找慕容复,北乔峰?” 壮汉冷哼一声,有些恼于那人的态度,将桌上倒扣着的一只酒碗拿起,掷过去的同时,嗓音洪亮说道:“在下正是乔峰。” 叶仙白袖一挥,将飞来的酒碗稳稳接在手中,被人扔了一酒碗,他可没有因为乔峰是乔峰,心中多少生出了些火气,用出三成内力,又将酒碗抛了回去。 乔峰能坐稳丐帮帮主,一身的功力在其师汪剑通还未亡故时就超过了对方,境界稳稳的超一流水平,这些年带着丐帮帮众屡屡在边关取得胜果,眼力更是不俗,见着飞来酒碗中蕴含的力道,他当即就判断出那白衣人的境界远远超出自己。 丝毫不敢大意,乔峰猛然自桌前起身,如似擒龙控鹤般的伸出右手接住酒碗。 他只觉得酒碗中蕴含的力道无穷,忽冷忽热让自己手臂酸麻,下意识用出了降龙掌法的力道,酒碗应声化为了粉末。 第三十二章 阿朱阿碧(求收藏和票票) 乔峰拍掉衣衫上沾染的酒碗粉末,知道在手段上也输于人下,面上不见恼怒,反而洒脱说道:“南慕容名不虚传,这份内力以及手段,在下都不及也。” 叶仙自顾自的给自己倒酒,然后说道:“刚刚我已经表达过我不是慕容复了。” “阁下不是慕容复?那为何在江湖上在下从未听说过你的名声?” 别看江湖中流传了北乔峰南慕容这样的名号多年,然而正主两人却从未碰过面,慕容复在江湖中被人以翩翩公子相称,实则与叶仙刚刚饮酒的姿态对上了,也不怪乔峰认错人。 当初就被童姥认成慕容复,现在又被乔峰这样认为,叶仙叹声道:“江湖大了去了,也不是每一个武人都想要在江湖中扬名。” 乔峰看着叶仙模样语气都不在作假,且对方的实力面对自己也并不需要作假,没再以丐帮帮主的身份自居,拿起桌上的酒坛倒了一碗酒,语气带着歉意说道: “适才阁下也听到了那桌人的闲言,他们所说不假,我丐帮副帮主确实是死于自己的绝技之下,所有的矛头也都指向了姑苏慕容复,刚刚鲁莽出手,是在下错认阁下了,这碗酒给阁下赔个不是。” 叶仙又不是心胸狭隘之人,何况此时乔峰磊落致歉,笑了一声,举着酒碗说道:“乔帮主性子磊落,江湖少有,刚刚一事,这碗酒后作罢。” 一碗酒后,乔峰抹掉嘴角酒渍,向着叶仙抱拳一礼,说道:“阁下也当是磊落之人,本应与阁下痛饮一番的,只是在下还要调查副帮主身死一事,就不相陪了。” …… 骑马从扬州到了无锡城,也就用去了一日的时间,叶仙在城内一间客栈小憩半日后,听闻过往旅客说太湖风貌甲天下,尤是湖深藕花处,就存着去太湖看看,便将白马与行礼存在客栈中,自己带着双剑和酒囊,走南城门出城而去。 出城后没有多久,叶仙便感觉到了一阵凉风拂面,再往前看的时候,便是一片不知其大的碧波出现在了自己视野远处。 湖畔,杨柳依依,无数飞鸟在湖面来回飞去,这座湖,透彻清亮比不过无量山剑湖,但胜在宽广,远眺望去,根本难以望穿湖面尽头,如观海之时极目之际的水天相接。 旅客们说的太湖风貌甲天下,水分没有多少,从湖畔近处那一条条数不过来的小舟就可见一斑,湖畔还停着不少供人游湖的小船,还有一个个手持撑杆看一辈子太湖都不会觉得腻的船夫。 见到一位长相俊美的佩剑少侠走到岸边,一位上了年纪的船夫便拿着撑杆过去搭话:“公子,可是要泛舟游湖?” 叶仙扫了一眼船夫身后的小船,说道:“自是,不知老伯你这小船可能租赁?” 船夫一听租赁二字就没了兴趣,倒不是他的船不能外租,只是一旦租出去,自己就要少了一份撑船的银钱,湖边不缺旅客,这一被租出去,银子那得损失多少份? 叶仙看着船夫神情,笑了笑,说道:“在下租船一日,给双倍银钱。” 船夫刚刚还一脸失了兴趣,此刻却是又来了兴趣,大笑之下露出少了几颗牙的牙口,说道:“公子,咱家这船,去年刚刚在城里最好的船商那里定做的,别看小,却恰是适合一人游玩,就租您了。” 付好押金后,叶仙接过了船夫的撑杆,他倒不怎么会撑船,撑杆只是随便往湖岸一撑,暗地里用一身内力以移花接玉的借力之法用在双脚上,踏船一甩杆子,小船就极为利落的在湖上划了极远,一时间不由得让岸边那些船夫们拍手叫好。 这佩剑的公子,好一手撑竿起船的技艺。 …… 往湖中深处里去,湖上美景当是一里胜过一里,要么是飞鸟成群,要么是湖上有奇石兀起,再要么,就是碧波水下游来游去的群鱼吞吐水泡。 到了湖中深处,叶仙放缓了游船速度,便是坐在船前,喝酒赏景,好不惬意。 某时,他闯入一片绿色光景,只见一块露在水面的巨石之外,布满了不下方圆三里的荷叶,而在荷叶当中,一朵朵娇嫩欲滴的青荷在荷叶丛中吐露芬芳。 叶仙心道这大概就是先前那些旅人口中所说的尤是湖深藕花处了,见着荷叶丛中有一条被人开辟出的水路,他便操控船只驶了进去。 等到距离湖面巨石还有十几丈距离后,巨石背面忽然传来一阵软糯柔美的吴语小调,叶仙刚被歌声吸引,那唱歌的女子似乎又失了兴趣,歌声戛然而止。 “唉,也不知道公子去哪里了,听说丐帮不少的头目都到了江南,就等着问责公子呢。” 唱歌的女子唉声叹气后,又传来另外一个女子的声音:“放心吧,公子对此早有准备,阿碧,你没见着公子几天前练丐帮的打狗棍法了么,那声势,没准他们丐帮的乔帮主来临,都要自叹不如呢。” “倒也是,不过这些人也真是的,凭什么冤枉人,就因为他们的副帮主死在了自己的绝技下,就要将杀人的由头放在公子头上?” 吴地天气多变,常常天色晴朗,下一刻可能就会有一朵云遮住太阳越聚越大,再下一刻,就会有小雨落下。 此时就恰有一朵云停在太阳下不动弹了,巨石后两位女子的声音再次传来。 “阿碧,估计就要下雨了,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赏花了,这里离曼陀山庄不远,我们找王姑娘玩去如何?” “也好,只是阿朱姐,一会儿你见了她家的仆人可要收敛着点脾气,昨天王姑娘不是给我们飞鸽传信说过吗,前天晚上有什么修罗刀还有俏夜叉的来找舅太太寻仇,尽管被山庄里的人擒住,但因此死了不少人,估计那些人现在戾气重的很。” “知道了,知道了。” (求收藏,求推荐票,再说一下,以后的更新时间就定在了下午的五点左右与晚上九点左右) 第三十三章 曼陀山庄救人 一只长三丈宽一丈的小船绕过巨石,船上的两位女子没有想到会在平时少有人来的湖心处见到外人,故姿势相当不雅的横躺在船上,其中一位还拿着船桨有一搭没一搭的划着。 见到小舟上坐着的白衣公子哥,两人俏脸不一而同的露出意外之色,穿着碧绿衣裙的女子光看长相就知道她是地地道道的江南水乡姑娘,白嫩小脸一掐仿佛能掐出水来,意外之后下意识抬袖挡脸,背过了那位公子。 穿着浅红衣裙的女子脸上虽也能看见羞涩,但不是碧衣女子那样大家闺秀般,当即又羞又恼道:“你这人,怎的回事,还偷听我们姑娘家说话?” 叶仙心下多少有些尴尬,实在刚刚先被其中一位姑娘的歌声吸引,随后听到两人谈及慕容复,各自称呼对方为阿朱阿碧,接着那两位姑娘又说到了给自己一只酒囊的木婉清娘亲修罗刀。 正想着修罗刀应该在大理对付段誉娘亲刀白凤,怎么就又回到折过一次的姑苏王家了,结果这两女子就划船绕过了巨石。 “无意闯入这湖心藕花之中,在下也并非有意偷听二位的交谈,还望见谅。” 阿朱平时在燕子坞下人中以古灵精怪出了名,本想着怎么也得好好戏弄报复一下这白衣人,正要出声说话,忽见到那人腰间佩戴着的一长一短两剑,想起两个多月前公子收到的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件,信上说及,江湖中出了一位无名的白衣剑客,剑道境界之深当是江湖仅有,日后见之能逃则逃。 自己那时还不以为意,公子武功之高,这些年与人比武什么时候输过?还会怕一个不知名的剑客?而且还是不知名号之人信中说的无名剑客。 只是公子却一脸凝重,说写信之人是老爷在世时曾留下的心腹,一直在江湖各处打探消息。 江湖穿白衣佩剑的剑客很常见,但佩着一长一短两柄剑的剑客还真看不到,这个白衣人该不会就是信上所说的无名白衣剑客了吧? 话到嘴边,阿朱又改口说道:“看你不像那种登徒浪子,我们就暂且信了你的话。” 叶仙笑了笑,问道:“刚刚听到二位姑娘说,曼陀山庄捉拿了修罗刀与俏夜叉两人,不知道二位姑娘方便带在下去那曼陀山庄否?” 阿朱一脸戒备,问道:“怎么,你也是来去曼陀山庄找事的?” 一边阿碧在听到叶仙问话的时候,神色就恢复了正常,自家的燕子坞与曼陀山庄向来交好,公子与王姑娘关系又是青梅竹马,这白衣公子看着不凡,尽管曼陀山庄中高手如云,但能少些麻烦总归是好的。 叶仙哪里看不出两女对自己有所戒备,微笑说道:“当然不是,在下平时从不参与与自己无关的江湖恩怨,只是若她们当中有在下熟识之人,得去相救。” 阿碧拉了拉阿朱的衣袖,示意阿朱划桨离开,阿朱却不为之所动,此番自然不是看了那白衣公子哥几眼就将一颗芳心给了出去,而是她发现,那公子哥船上的撑杆没有水迹。 当年自己有幸坐过老爷的船,他那时也不用撑杆船桨划水,船就能动。 看来,他真是信中所说的无名剑客了。 曼陀山庄地处隐秘,但还是有不少在太湖上活动的船夫知道地点,如果这人一心要找曼陀山庄,定能找见,自己与阿碧若是不说,惹恼了那人,被人拿剑宰了可不好说。 阿朱一双硕大的眸子一转,当即又笑着说道:“公子要我们指路去曼陀山庄也行,但公子须得答应一件事情。” 叶仙不知道慕容博曾经将关于自己的一封信送到了燕子坞,但不难看出阿朱对自己有些惧怕,他到底不是那种动不动就以武压人的人,听到阿朱提了要求,语气温和道:“姑娘且说。” “若被抓的人中,真有公子相熟之人,公子在救人的时候,不能杀人。” 叶仙没有犹豫点头,说道:“可以。” “公子应该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小女子相信公子。” 说完,阿朱又附在阿碧耳畔,将自己所想以及对那白衣公子哥实力的猜测说了出来,见着阿碧点头同意,这才划桨带着叶仙向曼陀山庄而去。 …… 明明天上的云越聚越大,只是滴了几点雨珠,估计在广袤太湖上都没激起几片涟漪,就又散了开来。 阿朱阿碧在巨石背后交谈说湖心巨石处离曼陀山庄不远,可也在湖上飘了十几里路,几人才看到一处种满了大理山茶花的岸边。 岸边无人,岸上,就是一片飞檐处处的庄园,将船靠在岸上后,叶仙与阿朱、阿碧二人依次上了岸,一路上,山茶花香扑鼻而来,叶仙远眺庄园说道:“倒是修的富丽堂皇。” 阿朱搭话道:“这曼陀山庄,比我们参合庄都要大上一倍,当年舅太太刚刚嫁给舅老爷不久,舅老爷就匆忙离世,我们都道王家要家道衰落了,没成想,舅太太经营有度,王家反而越来越强盛,还招揽了不少江湖高手。” 叶仙看了一眼阿朱,说道:“姑娘先前还要求在下来曼陀山庄不要杀人,此刻又要提醒在下王家不好惹了。” 一路来没有怎么说话的阿碧扑哧一笑,阿朱瞪了一眼阿碧,来路上与这公子聊了好一会儿话,大概就是一些江湖趣闻,两人混熟了不少,让她觉得这位气度上与自家公子不相上下的公子应该不是坏人,这么说其实是想让他知难而退。 舅太太可是极其反感外来男子进庄,他又要来救人,先前发觉他武功不低,一时间忘了庄子里的高手不在少数,拳脚刀剑都不长眼睛,好汉也架不住拳多。 深怕自己姐妹误会什么,阿朱又看向叶仙说道:“我怎么是提醒你了,我的意思是,王家高手多,你要救人,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入庄园,小心人没救成自己也被人捉住了。” 说着,阿朱见着阿碧还在笑,又烦躁的揉了揉脑袋,这样说似乎还是在提醒那人。 叶仙脚步未停,说道:“多谢。” 第三十四章 大理段正淳 三人还未走到庄园门口,就听到了一阵打斗声,叶仙没再理会二女,几步消失在了原地。 曼陀山庄内的前院,占地不下五亩,一半引太湖湖水为池,池边修有亭台回廊,另一半,则种满了五颜六色的山茶花。 在茶花中央的空地上,一位身穿明黄色衣袍的中年男子在十个一流二流都有的好手围攻下捉襟见肘。 空地正对的厅堂门口,有两位妇人以及一位身穿黑衣的女子被五花大绑着,她们身边,坐着位风韵犹存的俏丽少妇,少妇正双目冰冷地盯着那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便是大理段氏的镇南王段正淳,两月前,为了庆祝自己儿子段誉习武有成,他命人请回了在城外出家的王妃刀白凤,又花言巧语好说歹说,好不容易留着妻子在王府住下。 这两口子之所以在儿子都快成亲的年龄分居两地,还是因为段正淳当年惹下了太多风流债,刀白凤不由自主地又提到了当年丈夫的那几个情人,顺口说出了自己不久前遭到甘宝宝与秦红棉两人的暗杀的经历。 说是暗杀,其实不过就是那两人加一个木婉清在夜里闯入道观杀人。 刀白凤的身份是大理段氏的王妃,在外出家身边少不了大理段氏的高手保护,秦红棉与甘宝宝武功都是二流,木婉清也差不多是这个境界,与那些平时就是用来防人刺杀的段家高手一碰面,自然干脆利落的败了,匆匆逃走。 刀白凤无疑是想杀掉那两个贱人的,也知道自家丈夫多情,故让那些高手们严格把守口风,去让人打探那两贱人的行踪,想要一举杀死她们,几天后就从甘宝宝丈夫钟万仇口中打探出了她们已经远走江南。 她倒是知道一些秦红棉与江南王家的恩怨,那个在自己庄园里种满山茶花的贱人也不是什么好鸟,就让她们去狗咬狗吧。 见丈夫听到自己被那两贱人刺杀只是“敷衍”了几句关心的话,话里行间竟还在关心那两贱人有没有受伤,刀白凤一气之下,将秦红棉、甘宝宝二人暗杀自己不成,又去暗杀丈夫的另一个情人的事情说了出来,本意是让段正淳知道,你看上的这些女子都是些什么货色,想要讥讽几句。 段正淳害怕妻子再离开王府,赶忙表明态度说自己对那些人毫无感情可言,然心中早已乱成一团,后来好生陪了刀白凤两日行暗度陈仓之举,找了个练武有所感悟许是境界要突破的由头,宣布闭死关,自己一人偷偷溜出了大理。 段正淳没有打探清楚近几年姑苏王家的势力如何就匆匆来了曼陀山庄,也不知老天是眷顾他还是惩罚他,刚好赶在李青萝杀人的时候,然而他也陷入了此时被人围攻的境地。 只见一位使着双钩的江湖客忽然躺平在地上,速度极快的伸出双臂上的铁钩勾向段正淳双脚。 段正淳的境界在一流与超一流之间徘徊,感知相当敏锐,在对方出了铁钩的刹那,自己就用段家身法差之毫厘躲过。 不过也是因为这一躲,被一位使用铁鞭的二流高手抓住机会,铁鞭挥动之下,打在了他的背后。 段正淳吃痛,这时,又有一位刚刚入了一流擅使擒拿功夫的江湖客欺其身而入,干脆了当的将他擒拿。 “段正淳,你可知我这么多年来有多么恨你,而你又刚好为这两个贱人送上门来,老天开眼。” 被人绑住,成了将死之人的段王爷,非但没有胆怯,反而还是一脸心甘情愿,看着满脸冷色的李青萝,说道:“青萝,如果你杀死我,能让你好受些的话,那就尽管杀吧。只是红棉与宝宝,还有那个孩子杀你是因我而起,希望你能够放过她们。” 李青萝听后怒极而笑,笑声极为刺耳,“段正淳啊段正淳,临死之际,你还想着你的情人们,你还不知道吧,这个带着面纱的,是你与秦红棉生的闺女,杀你自然是要杀的,但我会先她杀起,直到你亲眼见着她们都死了,再把你杀了。” 李青萝倒也果断,不顾段正淳大喊着不可,抽出一边早就备好的长刀,向着木婉清脖子划去。 木婉清早被擒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死,刚刚听到李青萝说自己是师父与大理镇南王的闺女,心中没有激起太大的波澜,只是闭眼等死。 “唉……” 一声长叹在院中传来,便见着一颗石子骤然落在李青萝手腕之上,李青萝吃痛,下意识松开了手中的长刀。 李青萝大惊失色,下意识看向刚刚石子儿飞来的方向,一丛山茶花前,竟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白衣人。 “竟敢擅闯我曼陀山庄,找死。” 听着李青萝这一声清亮的喝声,那些王家培养的高手也都纷纷反应过来,不用下令,便拿着武器向着叶仙围去。 王家势大,可也树大招风,不请自来的江湖人他们见过不少,那些人要么是图财,要么就是图庄子里的武功秘籍,但无一例外,都成了院中这些曼陀罗花的花肥。 叶仙神色淡若,不稀得拔剑,一步凌波微步走出,没有人看清他如何出手,那十个江湖好手在片刻之后都倒在地上痛呼不止,不是胳膊腿断了就是肋骨折了,估计不修养个百天难以下床。 场间几人,除了刚刚连死都不怕此时却泪流满面的木婉清,包括大抵猜出叶仙就是那位在天龙寺击退大雪山大轮明王之人的段正淳,都不可思议的看着叶仙。 叶仙没有理会几人的注视,径直走在木婉清面前,扫了一眼李青萝后,抽出青梅将三人身上的绳索斩断。 “本来是在太湖上游玩,听人说你的师父被这里的王夫人擒住了,就想着你是不是也在这里,结果还真在。” (感谢王见泽的500币打赏) 第三十五章 丁春秋(二合一) 曼陀山庄主院,寂静无声,就是那些在地上痛呼不止的江湖客们都咬牙忍着痛,深怕惹得那个白衣人不喜,将自己等人一一杀掉。 木婉清抹掉眼泪,其实她说不上此时的自己是什么心情,总之就是看到那个自己每天都在想的人,然后没忍住就哭了,或许是有点委屈,又或许是开心。 这时,脱离了困境的镇南王,走在李青萝与木婉清几人中间,双手叠放躬身向着叶仙行了一个大礼,毫不觉得委屈了自己大理镇南王的身份,说道:“段正淳谢过叶少侠出手。” 叶仙对着木婉清柔和一笑,看向段正淳,说道:“你的这声谢我接下了,此间说白了是你的家务事,曼陀山庄的顶尖高手都没了武功,接下来的事,你能自己解决吧?” 段正淳约莫在心中早就有了决断,听着叶仙这么问了,眼神坚定说道:“叶少侠放心,这次段某从大理而来,便就想好如何还了这些当年留下的情债。” “那就好。”叶仙复又看向木婉清,说道:“走了。” 木婉清有很多话想说,然而话到嘴边,又双目黯然说道:“谢谢。” “想走?欺负我家闺女没人?” 只听一阵苍老有劲的声音传来,曼陀山庄门口,走来一位鹤发童颜身穿青色长袍的老人,在他身后,跟着一身穿淡红衣衫的女子,女子面色并不好,双唇发白,走路时脚步虚浮,显然受了极重的内伤。 叶仙本来如春湖般静谧的双眼,看到那位女子面容后,陡然流露出了森然杀机。 且说月前的灵鹫宫,童姥忽然出关,找来梅剑询问叶仙是否还在宫中,得知叶仙游历江湖去了,便当即派梅剑下山去寻。 却是她在闭关融合明玉功之后,出了一件在她预料之外的事情,一内一外的两本内功相促之下,竟是让长春功返老还童的期限提前了将近一年。 返老还童的时间提前,换句话说,也出乎了李秋水那贱人的意料之外,只是她不敢保证,自己灵鹫宫中有没有李秋水的人,也不敢去赌。 好在叶仙曾在大理无量山与灵鹫宫一部的手下面前露过头,灵鹫宫的势力范围又涉及西北西南,梅剑去寻,倒不是如无头苍蝇般漫无目的,几乎昼夜不停的她追着叶仙的行踪一路来到无锡,恰好找到那匹刚刚被存在客栈不久的白马,打探清楚公子正乘船在太湖中游玩。 她一刻都不想等,在客栈中留了一封书信以免自己与公子错过,就来到太湖边欲找船到湖上去寻。 好巧不巧,她遇到一个老人,那人竟能单凭肉眼就认出她练的内功是来自飘渺峰灵鹫宫,然后就不由分说的出手。 梅剑就算是一流境界,也有入了门的飞仙剑路,也只是在十招之后就被老者打伤擒住,生死都落在了别人手中。 接着,就被那老者带到一艘船上,来了曼陀山庄。 看到公子身影,梅剑终是放下了重负,公子看到自己,一定能够清楚童姥那边出了问题,一路上强自压制着的内伤在一瞬间爆发,双眼口鼻开始不断涌血。 一边,在叶仙出手后就一直未敢言语的李青萝,看到丁春秋后,仿佛找见了主心骨一般,走到那老者身前,语气不再像先前与段正淳说话时煞气临人,多了几分女子应有的温柔,说道:“爹,你怎么来了?” “过来看看你,再看看你这庄子里的人听不听话。”老者微微一笑,摸了摸李青萝的脑袋,双目如刀般看向叶仙说道:“赶巧,竟然有人欺负到咱闺女头上了,真是不知好歹!” 叶仙眼睛微眯,惊雷剑不知何时已然被他握在手中,院中人或许不解李青萝为何称呼那老者为爹,但他清楚。 当年丁春秋与李秋水暗算无崖子,曾一起带着李青萝在太湖隐居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中,李秋水为了掩人耳目,让自己与无崖子的女儿认丁春秋为父。 而这丁春秋,全然不像李秋水后来那般离开太湖后就对女儿了无牵挂,去西域独创星宿派后还对李青萝照顾有加,如果没有自己在天龙寺夺鸠摩智三成内力,按照原本故事的发展,鸠摩智会带着段誉先去参合庄,后又来到曼陀山庄巧遇了丁春秋,跟踪对方在曼陀山庄的琅寰福地偷学了小无相功。 只是他丁春秋,千不该,万不该,将梅剑伤了。 “丁春秋,你想死吗。” 叶仙的语气不是在问,所以听起来更像是在说,你应该去死。 在一众人震惊被叶仙一语道破老者身份的同时,丁春秋看了一眼身边神色萎靡的梅剑,大笑几声说道:“原来这个灵鹫宫的小丫头与你认识,看来,你应该是老夫那个师伯的弟子了,按此说来,你还要称老夫一声师兄。” 叶仙冷冷说道:“你因为与与李秋水那点破事与灵鹫宫不对付,这个我懒得理会。放了她,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丁春秋满脸讥讽地看着叶仙,语气不屑说道:“你能将这座院子里的江湖人击败,境界眼力都不该差,难道看不出这小丫头气数命不久矣?唉,灵鹫宫出来的人,从几十年前至今,脾气竟一直没有变过,嘴硬的和石头一样。 灵鹫宫修习逍遥派武功之人,寻常不会下山,适才老夫将她擒住,问她为何现身江湖,她闭口不言,老夫就给了她一掌,她还是不说,你猜一猜,老夫打了她几掌? 哈哈哈……给你就给你吧,希望你一会儿不要像她一样嘴硬。” 丁春秋说完,抓起梅剑扔向了叶仙。 叶仙动作轻柔地单臂将梅剑抱在怀里,看着那丫头口鼻涌血竟还顾着对自己笑,骂道:“你这丫头,不知死活,他问你,你说你自己为什么下山不就是了?害的自己现在一身伤。” 梅剑只是摇头,可能觉得自己这是与公子最后一次见面了,被公子骂着,还是没有收去笑容。 “我叶仙的剑法从来都是天下第一,另外一座江湖的剑神燕南天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至于这座江湖,谁能在剑法上敢坦言胜我?你学了这么宝贵的剑法,所以不能死,要不然太亏,我也觉得不值。” 叶仙将惊雷剑刺入地面,伸手按在梅剑胸前的膻中穴上,源源不断的将自己内力往梅剑身体中送去。 也不知道丁春秋是艺高人胆大还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将叶仙这个“师弟”放在眼中,没有趁人不备出手,还是一脸讥讽的看着叶仙,为了一个气数将尽的女人,与自己出手前还要损耗内力去为其疗伤,真是天真的有些可笑。 而一边的段正淳、秦红棉几人,到底是江湖儿女出身,虽然各自身份尊卑不同,既然刚刚被叶仙救了,不清楚丁春秋想法的他们,也容不得丁春秋在此时有机会出手偷袭叶仙,纷纷走在叶仙身前。 …… 直到怀中少女的面色渐渐好转了些,叶仙才低声看着梅剑说道:“公子我给你出气。” 梅剑伤势好转了些,感觉着自己体内经脉各处都被温和浩瀚的内力包裹着,也不知公子用了多少内力,着急地抓着叶仙的衣服,语气断断续续道:“公……子,他的……武功……很强,你……不要……” “无妨。”叶仙看向木婉清,说道:“木姑娘,帮我照顾一下。” 木婉清一脸郑重的点头,不顾梅剑身上处处血迹,将她搀在了自己肩上。 叶仙拿起在地上立着的惊雷,感激的看了段正淳几人一眼,然后走过他们身前,看向丁春秋,没有说话,悍然举剑,然后出剑。 …… …… 丁春秋确实没有将叶仙放在眼中,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师弟”最多不过是初入超一流境界,而他早在二十年前就是这个境界了,若非当初以《北冥神功》神意创出的化功之法多有鄙陋,他早已成就宗师。 何况那小子将灵鹫宫的女弟子气数挽回,就算内力深厚也定然去了十之七八。 然而,当叶仙出剑之后,他脸上的讥讽神色就荡然一变,再没有半分轻视,这简简单单的一剑,竟是封住了自己所有的退路。 剑上的剑意与内劲,也全然不像江湖高手争斗时出一半而留一半,毫无隐藏,一出手,就要争个你死我活,灵鹫宫何时有了这种剑法? 不再轻视,并不代表丁春秋觉得自己胜不过这一剑。 逍遥派无崖子一系,最善以内力取胜,他虽未习得北冥神功,但修炼积累了数十年内力,与慕容博、鸠摩智宗师高手相比恐都要浑厚。 他衣衫鼓荡,将他本就高大身材衬托的更甚几分,双手一推,以着体内化功大法走掌法路数,势如山倾,内劲似半湖之水倾覆般涌向那白衣持剑之人。 如此恐怖的内劲透体而出,势必会伴随恐怖劲风而行,然而叶仙的衣衫发丝都巍自不动,待他三步走出,另一只手也握住了剑柄,长剑指天,如骤雨急至。 …… 剑法,在江湖之中大多走的是灵动路数,或是以极快的速度杀人,或是缠斗消耗磨人意志取胜,很少甚至几乎没有正面堂而皇之的霸道胜过刀法的劈砍路数。 院内所有人,在见到叶仙先是以内力救人,之后出剑还要用出如此霸道的剑法,都觉得这一剑会败,而且,须知丁春秋成名之功便是那化功大法,此功乃是化人内力的阴毒功夫,在这种局面的争斗下,本就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然而,叶仙的剑在落到丁春秋推出的内力之上,并未动摇,其中的力道更是没有损耗半分,反而剑越落,势越足。 “你的内力竟是如此之深,竟还不受老夫化功大法的影响!”丁春秋忽然脱口而出道,人老成精的他直接切断了双手向外涌出的内劲,双脚后撤便是要避退那一剑锋芒。 叶仙无言,出剑驻足后的他再走一步,惊雷剑下如空无一物,直接劈开了丁春秋推出的浑厚内力,斩在丁春秋身前。 …… 一身惨呼,丁春秋没能全然躲避叶仙这取名斩仙的一剑,更多还是叶仙不想只用一剑杀他。 刚刚还气度不凡的星宿老怪,胸膛之前多出了一道触目惊心的一尺剑痕,剑痕之间血如泉涌,还能看到其中隐隐而现的内脏。 叶仙漠然收剑,取下腰间酒囊,说道:“便是我救梅剑用去一半内力,在内力之上仍旧能胜你,至于你那化功之法,在我看来,不过是些拾人牙慧的邪门路数,至于我的剑,再多三个你也接不住。 我传了梅剑剑法,她自然就是我的徒弟,你几乎将她杀死,所以,刚刚一剑没有将你杀了,你与灵鹫宫不对付,应该听说过童姥的生死符,所以,你在死之前的这段时间,不会安生。” 丁春秋身受如此重伤,早已不能开口人言,听到叶仙口中提及生死符三字,知道向其求饶没有用处,装作不忍疼痛般强自将脸转向身后,看向被叶仙刚刚那一剑吓的面色惨白的李青萝,央求之意明显。 李青萝哪里不知义父的意思,当即拔出头上金钗,向着丁春秋的太阳穴刺去。 叶仙感知何其敏锐,扭着酒囊盖子的同时,一指屈弹,使出指剑术,一道湛蓝色剑气便激射向李青萝握着金钗的手。 被李青萝保养极好宛如羊脂白玉的手,在叶仙这一道剑气下顿然化成一团血雾,而李青萝其人,直接惨叫一声跌倒在了地上。 “不知死活的废柴。”叶仙冷声说了一句,自酒囊之中倒出一串酒水,捏水成冰,弹向丁春秋。 本就看着极是凄惨的丁春秋开始浑身颤抖起来,而不能言语的他难以出声求饶,只能发出一阵阵痛苦到极致才能发出的闷嚎。 叶仙收了酒囊,不看一眼丁春秋,走在木婉清身前,将梅剑背在身上,说道:“给你出气了,我们走吧。” (昨天没有怎么睡觉,今天又有事晚上才开始写,就一下写完两章,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