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狐狸文集》 那一场年华流转的往事 一 我们的爱年少白头 这座城有三个出口 易守难攻 云像雾 花像柳 树梢上停留过你的温柔 脚尖下坠落 你不留 我不走 苏州河,安静地流 我藏在孤城背后 听雁落 怕登楼。 潇潇唱这首歌的时候,神色满是落寂。我知道,她是想落落了。突然潇潇转过头来,问我:“小夕,你说,人是有灵魂的对不对?”我木然,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潇潇自顾地笑了起来:“昨晚,我梦见落落了啊,他还是从前的样子,一个劲地往前走,从来不会停下来等我。”潇潇顿了顿,叹了口气:“可是他走得好快,我怎么追也追不上,就这样把他弄丢了。无论我怎么唤他,他就那样消失了,我只看到茫茫的一片大雾” 我有些粗暴地打断了她:“潇潇,你清醒一点,落落走了五年了,你怎么还忘不了他!今天可是你和卓然结婚的日子!”潇潇终于恢复了面色的平静,从容地从我手中接过新娘的礼服:“小夕,你来给我帮帮忙吧。”望着面前强颜欢笑的潇潇,突然间我有些心疼,可是,把潇潇交给卓然,这真的是很让人宽心的寄托。最起码我知道,卓然是那么地宠着潇潇,不会让潇潇受一点委屈。可是落落呢,他总让潇潇流泪。 “笃—笃—”有人在敲门,那不急不缓的调子,一听就知道是卓然,我打开门,果然卓然笑吟吟地站在门口,我皱皱眉头:“卓然,你知道,现在是不能见新娘的。”“可是我真的很想见我美丽的新娘,可以通融一下吗?”我正考虑要不要让卓然进来,我听见潇潇平静的声音:“小夕,你让他进来吧。我有话给他说。”我答应着侧过身子,不安地往潇潇那边望去,潇潇已经穿好了礼服,僵直地坐着。我看不到她的表情,我有些担心。 “潇潇,你今天看起来真漂亮。” “卓然,我只希望,你永远记住我今天的样子。” “当然,今天你是我最美丽的新娘。” 潇潇起身:“你该走了,小夕,你来帮我上妆。” 卓然有些尴尬地愣了一下,旋即又微笑了,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好,不打扰你们,十一点半,我准时来接你们。”这个永远温和的男子,在他脸上,仿佛永远挂着微笑,不曾更改。让人很安心,好像又觉得少了些什么。我转过头看潇潇,潇潇正专心地描着眼影,潇潇有一双很美的眼睛,清澈明媚,仿佛永远汪着水一般,让人一见,就忍不住溺进去,可是我怎么好像在潇潇眼里看到两个瞳孔?一个清晰,一个模糊。我再定神看的时候,依旧是潇潇水汪汪的眼眸,潇潇发觉我在看她,对我粲然一笑:“怎么,不好看?”我默默地扶住潇潇的肩头:“潇潇,你知道的,我们都希望你能幸福起来。默然真的”“我知道。”潇潇很快打断了我的话,眼里浮过一抹转瞬即逝的阴影。“我知道。所以,我愿意嫁给他。”潇潇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飘飘忽忽地越过窗外,让人心疼。我努力绽放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准备好了吗?我们美丽的新娘!出发吧!” 潇潇说,如果要结婚,是一定要在教堂的。潇潇并非一个基督教的信徒,我记得她说过,她喜欢教堂的鸽子,喜欢教堂清扬的音乐,喜欢那静谧庄严的气氛,喜欢自己将来的爱人拉起自己的右手,在神父面前宣誓:我以上帝的名义,郑重发誓:接受你成为我的妻子,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潇潇说起这些的时候,是一脸的幸福。是的,那时的潇潇,是幸福的,因为,她有落落,可是,落落死了。自杀。谁也不明白落落为什么会选择死亡。 落落是一个古怪的孩子,有着柔软的耳垂,长长睫毛,嘴唇常常抿着,不爱说话。喜欢梵高的向日葵和艾略特的荒原,常常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然后又暴虐地扔掉。而潇潇,最喜欢的就是收集落落扔掉的画和乱七八糟的诗稿“你们不了解他,他是一个诗人呢!”这是潇潇最爱对我说的话。潇潇午饭后最愉快的时光,就是听落落念诗,那次秋日的午后,我经过落落家树影斑驳的小院,看见落落大声地念着荒原里的一段诗句: “因为我在古米亲眼看见西比尔吊在笼子里。孩子们问她:你要什么,西比尔?她回答道:我要死。” 潇潇安静地在旁边听着,细碎的阳光温柔地洒在潇潇的眼眸里,氤氲出无限美好。落落好像很喜欢这句诗,激动地站到了椅子上。大声地念了一遍又一遍。 然而,就在落落念完诗的第二天,落落没有去上学,潇潇一整天心神不宁,不断地往窗外看,直到看到落落的奶奶佝偻的身影映在了教室的窗户上,我们才知道,落落出事了。 落落用刀片割开了自己的手腕。鲜血染红了洁白的床单。单薄苍白的身子在那一片血红中像一个大大的惊叹号。这个古怪而孤僻的孩子,从他的出生到现在,从来也没有迎来如此盛大的开发,由始至终,潇潇是他唯一的听众与拥护者,那些蹩脚的诗,那些凌乱的画,都被潇潇细心地珍藏,那些,是潇潇的宝。 没有人知道这些陈年的往事,潇潇也从未和我提及,在落落走后的很有一段日子,我看见潇潇常常一个人坐在落落家的小院里,望着那些斑驳的树影发呆。潇潇是个倔强的孩子,她不愿,别人看见她的伤悲。 都以为她忘了。 所以把自己嫁给了一个爱着自己的男人。 所以今天潇潇突然像我提及落落,我是有着大大的意外的。那支歌,曾经落落唱过的,哀伤低回的调子,却在今天这样喜庆的日子从潇潇口中唱出,我心里总是担忧着的。直到看着潇潇平静地走进教堂,我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 我双手合十,面对午后浓烈的阳光,祈祷潇潇幸福。 二 小夕,你说,人是有灵魂的,对吧? 为什么我昨晚看见落落了呢? 五年了,这五年,我从未看见过落落,可是偏偏,就在我结婚的前夜,落落来找我了。 还是儿时的小院,细碎的阳光,青石小桌。 落落站在桌子上,他大声地唱着歌。 少年干净的面庞,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射下沉默的阴影。 我慢慢地走进,我叫:“落落”可是他没有理我,继续唱他的歌,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直到他停下来。我继续叫他的名字,他慢慢地转过头来,一字一句:你要嫁给他吗? 我点头,可是,落落,我想给他解释,他敏捷地跳下石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拼命地叫他,想追上他,可是他越走越快,最后就怎么也找不到他了。 我知道,小夕,你们,都希望我幸福。 可是幸福这个词语,五年前就已经远离了我。 你们都认为落落是个古怪的孩子,沉默,寡言,行事怪异。 没有人真正爱过他。 他奶奶爱他,却把他的画当火引子烧掉了。 只有我懂他。 只有我会静静地听他念诗,看他画画,他心情好的时候,会把画好的画送我,我们曾经一起去教堂,悄悄地看别人举行婚礼,听牧师念祈祷词,听新人宣誓,我当时侧过头问落落: “如果,有一天我嫁给了别人,你会来这里看吧? “你不会不跟着我反而去和别人结婚,不过如果你非得这样,我会去大闹你的婚礼。” “真的吗?你会去救我吗,在行礼的时刻大声喊停,然后牵着我的手冲出礼堂吗?” 落落点了点头“嗯。” 那是唯一的一次,落落对我过的最动听的话语,我仔细地把他们收藏起来,像收藏自己的嫁妆般,把这两句话放在心底下,这曾是多么悠长和缓的梦和心愿,却要从我生命中生生地被抽离。你们不知道,那是多么疼痛的感觉。 我的心就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 我看着落落安详的脸,午后的阳光洒落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甚至有一种错觉,落落只是睡着了而已,如果,如果不是那手腕上狰狞的伤口和床单上猩红的花朵。 我知道,这一次,落落是真的不再理我了。 他再也不可能实践他那个伟大的诺言了。他丢下我自己走了。 我想,我想我要追上他。 三 当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当所有宾客都向这对新人祝福的时候,突然美丽的新娘面含微笑地把手上那枚戒指向高处一抛,又把一只手伸到背后拽下头上的纱,然后她就向着礼堂的门口跑去。只是丢下惊愕的新郎和瞠目的宾客。 像小鹿一样,她那么欢快,一刻也不停,她奔向了自己的幸福,当路过的卡车从她身上轧过去的时候,她听见落落说:“亲爱的,我来接你来了。” “落落,这五年你去了那里?为什么我一直没有梦见过你?” “我一直在找你的路上,那条路太长了,今天我才走到,你看我满脚都是泥。” “你要带我去那里呢?” “高处和远处。” “那里有什么呢?” “有你最爱的花朵,我们一直跳舞,永远。” 天火 一 我坐在午后的台阶上,我抬头望望天,还是白晃晃那么凛冽。那高高悬挂的太阳,咧开嘴望着我笑,我眼里开始有了晃动的阴影。 三足乌,它们在舞蹈。 九只,九只三足乌。 它们披着银光的黑袍,赤脚,红面,漆黑的长发猎猎作响。 我闭上了双眼,这样干渴的世界,我有一种脱水的绝望。 “纯狐,你怎么了?” 一双温暖的的大手敷上了我的额头,我感到了一种粗糙的热度,头一阵眩晕,忍不住干呕了起来。我推开了他的手“没事,羿,只是觉得有点热。” 那个温暖的男子指向那惨白的天空,上面悬着十面明镜,一字一句地对我说:“纯狐,我,一定要把它们射下来。” 它们丝丝缕缕地飘进我的耳膜,听来是那么的凉爽舒适,我觉得自己身子也软下去了,在我倒下的那一刻,我听见自己微笑着说,好。 二 我在浓烈的中药味里醒来,后羿背对着我,笨拙地在煎一碗中药,屋子里弥漫着浓浓地烟。 我忍不住咳嗽了起来,后羿转过身,满脸歉意,对不起,我连煎个药也煎不好,呛着你了。我披衣下床,从他地手中轻轻抽出已被他汗水浸透的扇子,我来吧,这不是你要干的活。 面前的男子一脸的沮丧: “纯狐,我总是让你失望,对不对?” 我轻轻地低下头,炉火很旺,它们开心地添着锅底,可是炉火不知道,熬药,是适合小火的,火太大,药会沸出来。我小心地从灶膛里夹出几块烧得正旺地木头,用火钳扑灭了,再加了几块湿的木头进去。 后羿默默地望着我,良久,他说:“我去山上看看有没有野果,给你摘来解解渴。” 陈旧地木门吱呀地关上了,带进来一股热风,我缓缓地起身,望着离去地男子那宽阔地背影,在毒烈地日头下,晒成一个坚硬地影子。 突然间我就相信,那天他说过地话,真的会是真的。 三 待锅里的药汤开始粘稠,我忍住咳嗽,把它们都到入碗里,褐色的药汁,散发着浓浓的苦味,倒映着我清瘦的脸。 苍白而美丽。 木门吱呀一声开了,我有些诧异:“这么快就回来了?” 一个温和的男声回应我:“是我,纯狐” 我转头,碰上了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除了寒浞,没有人会有如此明亮的眼睛,星辰一样的明亮。 “听说你病了,我来看看你。” 我低头,不感正视那双眼睛,它们有着不可抗拒的魔力,随时都会把我吞噬,我不能卷入这场漩涡,我不是纯狐,而是后羿的妻。 寒浞低头望着那碗冒着热气的药 “怎么不喝?” “很苦。” “那就不要喝。” 清清亮亮的一声,苦涩的药汁瞬间扑向地面,干涸已久的土壤贪婪地吮吸着,发出嗤嗤地声音。 “纯狐,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会治好你。” 三 外面已是一片荒芜,惨白地天,焦黄的地,我望向远处光秃秃地山,还会有野果吗? 寒浞唤我:“快点啊,纯狐,跟上我。” 可是虚弱地身子和毒烈地太阳容不得我加快脚步,寒浞返回来,在我面前蹲下“上来!”我有些踌躇“你还是乖乖地上来罢,照你这样的速度,天黑都到不了。”我伏上寒浞宽阔的背,白色的麻布衣有一种淡淡的烟草味,我滚烫的脸贴在上面,像枕着一个凉凉的梦。 寒浞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那里,会治好我的病。 我相信。 我梦见自己在船上,四周都是清清凉凉的湖水,还有会唱歌的水鸟,我俯身掬起一捧清凉的水,把它们洒在自己的脸上,我听见自己的笑声,清脆悦耳,像风中的铃铛,那样的笑声,只在儿时。 那时,我,后羿,寒浞,三个不知时日长久的孩童,最爱的是围着村口的那口枯井逮猫儿,我们晒着太阳长大,从我们一出生,那口井就枯了,满满盛着的,是我们的笑声。 “纯狐,纯狐,醒来,我们到了“ 恍惚间有人唤我,我睁开眼,遇见了寒浞明亮的眼睛,我慌忙掉头,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山洞中,潮湿清冷的四壁爬满了灰暗的苔藓,山洞的一角,汪着一滩水,我知道,寒浞发现地水了,这个对全村来说可是天大的喜事啊,我欢喜地拉上寒浞地手:“寒哥哥,你立了大功了,全村人都会感谢你的啊!” 寒浞兴奋的脸霎时阴暗了下来,他背对我,一字一句地说: ‘纯狐,你知道的,我只是想你快乐。” 四 山洞的秘密很快就被公开了,干渴的小村如今洋溢着一种湿润的喜庆,长老拉着寒浞的手,一个劲地说感谢,我微微笑着望着来来往往取水地人们,感觉有一束凌厉地目光越过我身后,我不禁打了个寒噤。 “纯狐,还在不舒服吗?” 我胡乱地摇摇头,这个宽厚地男子,那日回来不见我,看见地上漆黑地药渣,其实就什么都明白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待我回来,只见桌上一碗清清亮亮地汤药,还有几枚有些干瘪地野果,我不知道他是走了多远地山路才摘到这么些野果,也不知道他又是用了一种怎样地心情重新帮我再煎了一碗药,这些我都无从知道,只是,那些野果,有着透心地甜,喝过药地我含上一枚,紧皱地眉头马上就舒展开了。 我病已经好了,不知道是因为寒浞,抑或后羿。 “可是,照这样下去,山洞里的地水也会撑不了多久的。” 后羿望着欢乐的人们,忧心忡忡。 我也被他感染了,我轻轻地拉起他宽厚地手掌 “我们会有办法的。” “我们?”后羿望着我笑了,露出洁白地牙齿,那样地笑容很好看“我曾经说过,我会把它们射下来的,你相信吗?” 我笑着点头 我信 五 这几天后羿总是回来得很晚。总是很累的样子,却总是不告诉我他在做什么。 纯狐,相信我,我会让你幸福的。 后羿望着我询问的眼睛,双手扶住我的肩头,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寒浞也说:“纯狐,你知道的,我只是想你快乐” 可是,什么才是快乐呢?我望向那惨白的天,心里就忧伤起来。 当日我做好了晚饭,倚在门旁,望着那十颗明晃晃的太阳渐渐地移向了西边,天空那灼目的金黄慢慢地退去,羿还是没有回来。 赤脚踏上尚有余温的焦黄的土地,我决意去寻他。我发现今天的气氛非同寻常。空气里弥漫着肃穆的味道。 一路都是失水的焦灼的人们,妇女和儿童跪在地上双手合十,用干裂的嘴唇念念有词,男人们忙着把砍下的柴禾堆成高高的一垛。高台上,巫师身着赤炮,挥舞着黑色的权杖,我知道,他们又在祈雨了。 我在人群中搜寻着后羿的影子,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是寒浞。 “看到后羿了吗?”说出这句话,我马上就后悔了,我看见寒浞眼里的光倏忽暗了下去,但是他还是说“你不用找他,一会你就会知道他这几天一直在干什么!”寒浞的言语里有一种掩饰不了的愤恨。他转身离去。我望着那个坚硬的背影,心里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担忧。 六 然后我看见一个浑身涂满了艳丽油彩的女子被押上了高高的看台。虽然脸上粉饰着油彩,然而依然难掩那女子炙人的美貌,特别是那双眼睛,除了寒浞,我再没有见过那样明亮的眼睛,像一头执拗的小兽,用一种无畏嘲弄的眼神打量着地下愚昧的人们。 那样的眼神让我心痛。 我终于明白后羿这些天在做些什么了,我也终于明白他对我承诺的幸福意味着的什么了。可是我不需要这样的幸福,伴随着杀戮和死亡。 后羿在那里,我要找到他。我要阻止这未完的一切。 巫师把手中的火炬抛向那高高的柴禾,底下是跪着的哀号的妇女和儿童,肃穆的男人。 不!我呼喊着冲向那高高的看台,人群开始骚动,有人开始叫喊,拦住她!不要让她上去!我看见寒浞向我奔来,他怕我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但是我现在眼前晃动的,却是台上那女子那青色的明亮的眼睛。 后来,我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子冲上了高台,解下了被缚在柱子上的女子,夺过了巫师手里的权杖。人群安静了下来,用不解的眼光望着台上那个胆大妄为的人。 我认出了,那个人,是后羿。 我不再挣扎着往前冲,架着我的人群慢慢松弛了下来,寒浞关切地问我有没有伤着,我摇头,微笑着望着台上那个勇敢的人,我的丈夫。 七 “这种方法没有用的!以前不是也用过吗,不要再白白牺牲了!” “没有用也要试一试,我们只有这样一个办法! “不是的,我知道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太阳射下来!” 人群中开始有人讪笑,发出小声的嗡嗡声“那怎么可能,射下来,谈何容易!” “可以的,我测量过了,我们所处的昆仑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而清晨是太阳能量最弱的时候,那时最易成功。不过这打造射日的弓箭,需九天玄铁,深埋于深山,难以找寻,我希望能够借助大家的力量,不要在把希望寄托在天神之上了,我们被烈日煎熬那么久,神氏们早已把我们抛弃了!” 我望着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男子,望着这个如今在台上慷慨激昂的男子,突然间发现,自己竟然那么不了解他。 我转头对寒浞说,我们错怪他了。 是的,我终于明白,这几日的晚归和劳累究竟是为了什么,也终于明白,他要给我的幸福。 八 我细细地帮那个女孩擦干净了艳丽的油彩,帮她换上了一件绯色的衣衫,整间屋子便因这女子的到来而熠熠生辉。 我的手抚过女孩娇嫩的双颊,感叹到:“真是个好看的女子,你叫什么名字?” “甄宓。” 女孩骄傲地回答,如林间婉转的夜莺。 “甄宓。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后羿推门进来,夹带着干燥的汗味,他卸下肩头上的野兔,一脸的兴奋:“纯狐,看我今天都猎到了什么!” 女孩挣脱了我的手跳将起来,开心地大叫:“哇,是野兔也,羿哥,你好棒啊!”眼里满是闪闪的崇拜,我微微一笑,拾起野兔尚有余温的瘦小的尸身“我去做饭。”留给后羿一个沉默的背影,我知道,他想要的,不过是一句鼓励的话语,一个微笑,而我,却如此吝啬给予。 不过,甄宓是那样天真乖巧的女子,她能说出我未说的话。 透过霍霍的火光,望见后羿和甄宓两朵微笑的脸,心里那干燥的地方竟然也慢慢湿润了起来。 九 最近一直重复着一个梦境。 梦中,到处是赤脚奔跑的人群,明晃晃的太阳嘶叫着下坠,所到之处成了一片火海。九只,九只三足乌,扑棱着从我眼前飞过,它们用灰色的眼瞳狠狠地瞪着我,然后我看见后羿那张微笑的脸“纯狐,你看,我做到了。”然后我看见那微笑僵在他脸上,仰面向后倒去,胸口赫然插着一把铮亮的匕首。然后是寒浞那双明亮的眼睛。 黑暗中,我汗涔涔地着从梦中惊醒,转头,看着旁边安然熟睡的男子,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我披衣下床,望向窗外那黑漆漆的空洞的天空,一轮圆月,安静地悬在昆仑之颠,听村里老人说,那里,奇寒无比,只有获罪的仙人才会住到那里去,终身与孤独寂寞为伴。 “你做噩梦了?” 我转头,遇上甄宓明亮的眼神,那洞悉一切的眼神让我在那样燥热的夜晚陡然生出一股凉意。 “你不爱后羿,为什么要嫁给他?” “甄宓,你不懂的。”我望着那个咄咄逼人的明艳的女子,我知道我无能为力,她太年轻,所以敢爱敢恨,而我,当初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我不能爱后羿。 因为,他,会是我将来的仇人。 十 是时候了。 昆仑山上人头攒动。大巫师手执权杖,念念有词。进行着最后的祈祷。后羿背负着玄铁神弓,站在那高高的神台上,台下,是匍匐的妇女和儿童。我突然觉得一阵眩晕,重重地跌倒在地。我望向那高高的看台,那自信满满的男子,此刻,正瞄准那天空那炽热的火球。 可是,我不能倒下,我还有未完的任务。 当人群中发出第一声欢呼的时候,我的心感到一阵锥心的疼痛,我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有潺潺的水声,和好听的鸟鸣。 “你终于醒了。”空气中传来甄宓冷冷的声音。那个身着绯色衣衫的女子,在浓密的夜色中显得那么地突兀。 “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来?” “因为,我不会让你伤害羿哥哥的。” “为什么?” “你不爱他,我爱他!”甄宓盯着我的双眼,一字一句。 “我本来不相信,可是,今天你泄露了你的身份。”甄宓一步步靠近我“后羿在射下那些太阳的时候,你痛苦的表情,因为,你根本就是那最后的一个!因为你知道后羿最终会放过你!”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可惜,可惜。” 寒浞拍着手出现在甄宓的身后,我微笑着望着慌乱的女孩,她真的太年轻。太美好。“你知道么,其实,我真的很心疼你呢。”我抬手抚过她那花瓣般的脸颊,看着她的笑容慢慢黯淡“对不起。”我看着她小小的身躯慢慢沉入洛水,绯色的衣衫在湖面绽放成一朵奇美的花。 十一 我轻轻地推开门,已是深夜,后羿,该睡熟了吧。我身后扑棱棱有翅膀经过的声音。我知道,他们来警告我了。 今晚,最后的一晚。 可是,后羿不在。 这么晚了他会去那里呢?会不会是出去找我了?我心里有隐隐的担忧。我推门出去,寒浞立在门前“纯狐”他轻声唤我“你不会心软吧?”寒浞的言语里有深深的忧伤。我突然间就心疼得不行。 “后羿不在,我要去找他。”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在洛水。” 我心里一惊,陡然浮现出甄宓那张美丽的带着恨意的脸“我不会让你伤害羿哥哥的!”夜莺般的声音犹言在耳。“为什么要引他去那里!”“纯狐,你知道的,我只是想让你下定决心,甄宓死了,死在我们的手里,你想想,如果后羿知道是你杀了她,他会怎么看你!” “所以,我没有选择,是吗?” 我转头,迎上寒浞明亮的眼睛,此刻,却那么陌生。 而我,却下定了决心。 十二 月宫的生活确实很无聊。 清冷,寂寞。 但是,却很心安。 桂子清香,清雾缭绕,我曾经问同在这里的仙人吴刚,这里过了多少年了。他捋着长长的胡子呵呵地笑着说不知道,然后又抄起那把斧头去砍那棵永远也不会倒下的月桂树,然后我们一起呵呵地笑。 只是,有时,我一个人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会轻轻地在心里对寒浞说对不起。 我辜负了他。是的,只要杀死了后羿,我们就会在一起。一同归去。否则,就是永远的分离。那日我们一起离开昆仑虚的时候,药师伯炎如是说。可是,那日在洛水之滨,见到那在岸边拾到我的发簪以为我失足溺水而哭得像个孩子似的后羿,我那坚硬的心就再也锋利不起来了。我转身默默地离开,我对甄宓说,请你,一定照顾好他。甄宓在水中朝我微笑。 后羿,我终究放过了你。所以,我必须接受惩罚。 那个我仰望已久的月宫,终于为我敞开了大门,当我进入的那一瞬,我终于忍不住回望了一下人间,那个洒下了我一生的美好的人间 “纯狐,我只想让你快乐。”寒浞背对着我,一字一句。 “纯狐,相信我,我会让你幸福的。”后羿双手扶住我的肩头,一字一句。 “你不爱他,我爱他!”甄宓盯着我的双眼,一字一句。 而人间的世事,我再也无法过问。 (终) 花逝 一 推开窗,望向窗外那棵明艳艳的桃树,我才知道,春天已经很久了。床边那支向日葵早已枯萎,透明的长颈玻璃瓶内的液体早已混浊,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腐败的气息。的楚格几次说要换掉,我执意不肯,他也就作罢,我就是这样一个古怪固执的孩子,被爱我的人深深宠溺着,过着不知时日长久的生活。 离开医院后的日子依然枯燥而且单调,突然看见窗外那样明艳的颜色,我竟然有些喜欢,于是我对楚格说,我想去看那棵树。 好。 楚格对我的提议总是说好,一个笑起来眼角有细纹,唇边有阳光的男子,他总是对我说,好。 我就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那么无邪。 二 我是一个患了间歇性失忆症的孩子,总是会突然忘记一些事情,我有时会满房间地疯跑,完全想不起来自己要做什么,我会一天吃两顿午饭,出门也会忘记了回家的路,后来,父母把我送到了医院,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也忘记了为什么自己会在这里,为什么要吃药,我总是吵着闹着要回去,直到一个温柔的声音轻轻响起:桐桐乖,吃了药叔叔画画给你看,桐桐想要什么叔叔都可以画出来。” 然后我问,真的?那我要一大片的向日葵。 我是一个忧伤的孩子,却还固执地偏爱着那些明亮的事物,爱着向日葵那灿烂的金黄,壮硕的头颅,肥大厚实的叶片。 那个声音说,好。 于是我仰头,眼瞳里就是一片明艳的金黄。 然后我就吞下那些讨厌的白色药丸,然后我就有了一大片的向日葵。他在画的下方工工整整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楚格。 楚格,我的主治医生。有着好听的声音和好看的眉眼,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细纹,我不止一次地在心中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唯恐自己将来有一天会忘记,害怕自己某天早上起来会永远丢掉这个名字。楚格,这可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三 有时候,会有一个女人陪着他来看我,那也是个好看的女人,如果我不是那么喜欢楚格,我想我也会祝福他们。我同样对她报以甜甜的微笑,我能够感觉的到她很喜欢我,我亦知道,她之所以对我喜欢,是因为楚格。楚格不止一次地把她介绍给我认识,一字一句;“桐桐,你要记住哦,这个是心如姐姐,以后我忙的时候她会来照顾你。”可是我总是忘记,总是在不见楚格的时候大吵大闹,不肯吃药,有一次还砸了桌上的茶杯,泼掉了她给我送来的药,浓黑的药汁沾染在白色的床单上,晕染出大片大片形状奇特的花朵。楚格赶来的时候,我已经安静了下来,爬在床单上饶有兴趣地研究着那一团团的污渍 “怎么了桐桐,为什么不肯吃药,还把药泼了?”楚格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怒气。 “你看他们像不像一朵朵的芍药?”我仰起脸,望着我面前板着脸的楚格,我早已忘记了自己刚才做过了什么,我只关心的是,这些污渍,看起来是那么像花朵。 “你能够画下来么?这些芍药?” 然后我听见一声轻轻的叹气,我听见他说,好。 我微微侧头,望向站在他身边那个沮丧的女人,心里漾起满足地微笑。 掩上房门,我能够听见他们压低声音的对话 “你太骄纵她了,这样对她的病来说没有一点好处!你应该明白地告诉她自己做错了什么!”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有些事情,对她来说,忘记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我跪在刚换过床单的床上狠狠地流泪,在刚才芍药花开的地方,我突然记起了我刚才做过的事情,包括那被我泼掉的药汁。摔碎的茶杯。记起了以前的所有。 可我是无辜的孩子,我只是想见他而已。 四 我喜欢清晨起来照镜子,打量镜中女子细细的眉眼,心如在替我梳头发的时候也不只一次地夸我长得好看“我们桐桐长大以后也会是个美人呢!”我讨厌她这样说,我们,他和楚格吗?我是楚格一个人的,但是我还是会偏过头对那个女人甜甜地笑:“像心如姐姐那么美吗?”然后她会掩着嘴格格地笑“桐桐也会奉承人了呀?”然后我们就一齐笑,这个时候楚格是最开心的,他喜欢看着我们这样地相亲相爱亲密无间。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多么恨这个女人,这个夺走了我一半的爱的女人。 然后我听见楚格说:心如,你再去买一张电影票,我们三个人今晚去看电影。 我眼里又出现了那明艳的金黄色,我看见那个女人眼里的光倏忽暗了一下,然后我听见她说,好,是一种深深的无奈与勉强。 那场电影,注定了是一场悲伤的结局。 黑暗中,我看到他们双手紧握,我像是嵌在他们身边突兀的植物。一株固执的盘根错节的丑陋的植物。然后我开始流泪,一直流,楚格转头对我笑,真是个孩子啊,电影而已,他轻轻地拍打着我微凉的脊背,心如怜惜地递过来一张纸巾,我仰起脸,当时我是多么想装出一个感激的笑容,可是我做不到,楚格说得对,我还是个孩子。 然而,今天,我16岁了。 生日快乐,欣桐。 五 这是楚格和心如的第一次争吵,虽然隔着门,隔着长长的医院走廊,我还是听见了。我紧紧地把耳朵贴紧墙壁,唯恐漏掉了一个字。 “她是个有失忆症的孩子,你怎么放心把她一个人丢下!” “我没有丢下她,是她自己挣脱我跑走的!” “她是那么乖的孩子,怎么会自己跑走,你是个大人,怎么还推卸责任!” “她早已不是个小孩了,楚格,她早已不是个小孩了,她的失忆症,早就好了,你不要骗自己了!你为什么那么纵容她!” 一声响亮的脆响,所有的声音都灭了。 然后是楚格轻轻地推开门进来的声音,看到的,是蜷在床上瑟瑟发抖的我。随之是高跟鞋轻轻敲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她不放心我,也跟进来了。 楚格轻轻地把我拥入怀里:没事了,宝贝。没有人会丢掉你,叔叔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桐桐,是姐姐不小心,没有照看好你,能原谅姐姐吗?”心如俯下身来,轻言细语。 我错愕地抬头,我听见自己无比清晰的声音在问:“你是谁?” 然后我看到了一张如释重负的脸。耳边是楚格一声悠长的叹息。眉心紧锁,满面愁容,是的,他们幸庆我忘了,但是,这,也意味着我的病加重了。 我恨恨地望着他们双双离去的背影,心里有说不出的忧伤,为什么,还是不能把他从心如的身边带走? 六 那晚,看完电影回家,我吵着要吃冰淇淋,只要樱桃口味。 是的,我是一个固执的人,讨厌生活中的任何改变。因为我第一次吃冰淇淋,就是樱桃口味,那是一个温暖的夏天,楚格牵着我的手,穿过满是梧桐斑驳树影的长长的街道,来到一个清凉的小摊前,买冰淇淋的是一个和蔼的老婆婆,脸上是密密麻麻的沧桑,她用那满是皱纹的手递给我一支装饰了鲜红樱桃的冰淇淋,眼里是盈盈的笑意,一边还不忘夸我,多么漂亮的孩子啊!我抬眼偷偷打量楚格,他在那一瞬间挺了挺腰板,这让我很满足,我用力地向那颗樱桃咬下去,大声地说;我不是他女儿! 那时,我十岁,来医院的第一天。楚格25岁,刚刚升任医师。 是的,我想再吃一次冰淇淋,我长大了,不是小女孩了。 心如想俯下身给我说话的时候,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我,已经到了她的肩头了。“桐桐,想吃什么口味的,姐姐给你买。”我摇头“不知道。”楚格说“你就带她去,让她自己选。” 心如牵起我的手,朝最近的一个小摊走去,我回头,楚格点起一支烟,站在原地等我们,我看不清楚他的脸,此刻,他一定嘴角有笑纹吧。 我只要樱桃口味的,我们走了很多的小摊,因为我知道,没有所谓的樱桃口味,那个夏天的的冰淇淋,只是在香草冰淇淋上加三颗樱桃而已。 心如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樱桃口味? “因为我记得楚格第一次带我吃冰淇淋就是樱桃口味。” “记得?桐桐,你记得?”心如停了下来。 我再次回头,楚格已经在我的视线里消失。 然后我用力挣脱了心如的手,不管心如在我身后如何焦急地呼唤。 七 我在心如眼里,再也不是那个单纯的小孩。 那日,她照例为我梳头,镜中,倒映出她忧伤而美丽的脸。是的,我承认,如果没有楚格,我会真心地叫她为我的心如姐姐,可是,我是那么偏执任性的孩子,我要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谁也不能抢走他。 “欣桐。”她轻轻唤我,她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你一直都喜欢楚格叔叔对不对?其实,你的失忆症早就好了,对不对?”我身体微微一颤,抬头,正迎上心如温柔沉静的目光,在那一瞬间,我所有的虚伪土崩瓦解 “是的。” 我听见自己微弱的声音,如蝉翼般透明轻盈却又固执存在“从我被送进来的第一天,从他为我画的那片向日葵田,他是我这六年来所有生活的全部,我一直在努力长大,等他终于有一天说我们桐桐是个漂亮的姑娘了而不是可爱的小孩!可是,为什么偏偏有你!我恨你!你从我身边抢走了原本属于我的那一半爱,为什么偏偏有你!” 我蹲下身,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 “向日葵,你知道吗,她还有个名字叫望日莲,多么好听的名字啊!”心如独自感叹着,温暖的手抚上我如缎的秀发,轻轻地说“其实,我们桐桐真的是个漂亮的姑娘了啊!”,然后,我听见高跟鞋渐行渐远的,一缕清风般的声音飘入我的耳膜:你会如愿以偿的。 八 楚格牵着我的手站在桃树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心如离开我们,已经整整四年了。 那棵桃树,第一次绽放美丽的花朵。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楚格没有问我心如为何离开,他总是一如既往地沉默,在这一年里,他再也不是那个一个笑起来眼角有细纹,唇边有阳光的男子,在他笑的时候,我总能从他的眼里找到浅浅的忧伤。然而,最让我伤心的是,他仍然叫我桐桐,仍然当我是那个哭泣着不愿吃药的桐桐,是当初一脸天真向他要向日葵田的小女孩。 而我,却早已长大。 也终于明白,这十年的坚持与等待,不过是自己年少时候一场美丽虚无的梦而已。 梦醒了,散场,说再见。 二十岁的我站在这一树的繁花下,再一次细细打量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子,鬓角似乎有苍凉的痕迹,眼角的细纹似乎愈加明显,唇角的阳光也似乎早已黯淡,而我,年华正好。 我轻笑出声,抬手抚过楚格密密的黑发,我听见自己说 “我叫心如姐回来。” 人体模特 一 男人是画家,他有一双骨节突出干净细长的手,容易让人想起一种姿态美好的植物。他握笔松松垮垮的姿势像极了凡高,那个失掉耳朵的荷兰男人有着火一样的双瞳和冷酷丑陋的面容,而这个男人却有着纳喀索斯一样美好的五官。 女人坐在对面,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面前这个手握画笔神色专注的男人,尽量保持着自己原有的神态,可面前这个男子让她动容。 你,表情,不要笑 男人开口,敬业的他有着令人不容置疑的严谨,他的话像料峭冬天的雪花纷纷扬扬侵入女人的身体,女人听来却是冰冰凉凉那么沁人心脾。 女人是模特,女人一丝不挂。 二 一个小时以后,男人起身,抖掉自己身上的铅笔屑,随意地抽出一叠钱给女人,然后面无表情地离开。 女人的手缓缓抚过那叠带有男人体温的钞票,在女人看来,这些花花绿绿的纸张对她来说,仅仅是作为她要见她的借口,女人是作家,她不缺这几个钱。 那日路过这个城市,无意间看到一位画家要招募人体模特,而那位画家,正是当时名噪一时的青年才俊沈一文,他有一个癖好,专画女子,他笔下的女子,汉服唐装,妩媚妖娆。于是女人很想一试,她想象着自己的身体在一个画家的笔下,会不会如一朵红莲妖娆地盛开。 女人见到男人的那一刻,心里就被一种轻柔的湖水溢满,湖底有水草在缠绕,飘飘荡荡,它们在歌唱,它们的歌声刺入女人的胸膛。玫瑰开放,女人知道,她爱上了这个好看的男人。 三 可是,男人爱着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有着细长妩媚的眼,纤细灵活的腰,媚惑人心的声线,像一只行走在黑夜里的轻俏的猫。 他叫她玫,玫是一个歌女。 男人每个不归的夜晚,都在酒吧里听她唱歌。她的歌声,对这个美好干净的画家来说,是毒。是蛊,是万劫不复。 他笔下的所有美好事物都因玫而奕奕生辉,他笔下的女子,如今已是同一个模样。 眉眼如丝,妩媚妖娆 女人已认不出画中的自己,女人伤心地离开。 要离开一个人,就选择离开一座城市。女人接手了一个旅游专栏,放纵自己去流浪。 四 再让女人决定回来的原因,是因为一场画展。 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她望见了那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沈一文 她惊异于他的变化,他的笔下,已经没有了女子。 雪地里被开膛破肚的麻雀 枯藤下被拔光了牙齿的老狗 被挖去一只眼睛的红色的猫 这些有着残忍美感的画面强烈地刺痛了她地眼睛,恍惚中,听见人群中窃窃私语,讨论这这个画家地画作为何有如此不寻常地改变,女人捂住心跳加快地胸口,在心里默默地问,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一定。 五 当女人风尘仆仆赶回那个原来的城市的时候,面前的男人,已变了模样 男人已不再作画 那双有着细长骨节干净美好的双手,已经被烟熏得乌黑,满地是喝剩下的易拉罐酒瓶,画室已经布满了灰尘,硕大的蜘蛛冷眼瞧着这位颓废的主人和伤心的女人。 女人一言不发,默默清理好房间的垃圾,折洗布满灰尘的窗帘,换上干净的床单,整理凌乱的颜料罐,以前男人爱用的艳丽的色彩已经不见踪影。 女人做好了热腾腾的饭菜,为男人摆好碗筷,默默打量这眼前似乎已经面目全非的男子,心里涌起了浓密的悲哀,以前的那个热情开朗的男子,似乎已经远离了他的躯体,如今的男人,已成了一棵形容枯槁的树。 我走了以后发生了很多事,对不对?亲爱的? 玫,玫 男人现在还在叫这个名字。男人的手在微微颤抖,女人这才发现,他的左手断了一根手指,那根手指,人们认为通往心脏,左手无名指,那扭曲的椭圆的伤痕,仿佛一只不曾闭合的眼睛,那样悲哀地凝视着这个世界。 六 喧闹地酒吧,变幻的灯火,玫在唱歌,玫的声音优美而孤寂,妖娆地绽放在圆屋顶地上空,如一条吐着信子的蛇,把男人紧紧缠绕。 玫有很多男人,她在他们中间纵声欢笑。 男人在喝酒,一杯又一杯 他听见玫的声音:你有本事就娶我啊 男人摇摇晃晃地起身,拨开那些纠缠者,冲到玫的身边,一字一句地对玫说:跟我走,我要娶你。 酒吧刹那间就安静了,玫有些怜悯地看着这个美好的男人,这个可怜的男人看来真的爱上她了。不过可惜,这样乖巧的男人不是她想要的,在这样的欢场里,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人群开始骚动 有人在嚷“小玫瑰,让他证明一下他要娶你的诚意啊,这个小白脸,杀鸡的勇气都没有。” “对啊,他不是一直自称自己是个画家么,要是你敢跺下一根手指,我们就让你带她走,哈哈哈!” 于是人们开始起哄,一起作弄着这个可怜的画家。 谁也不曾料到接下来的事。 男人摔破了一个啤酒瓶,狠命对准自己左手无名指砸去。 男人的手指开出一朵玫瑰。有着血腥的馥郁的香气。 人群中一片死寂,然后玫发出一声尖叫,肇事者在仓皇中逃离。 如此轻薄的女子,怎容得下如此深情? 男人开始汹酒,开始抽烟,开始暴虐地对待身边地每一样事物,他把麻雀掐死后开膛破肚,拔光一只流浪狗的牙齿,刺瞎了一只猫的眼睛。然后疯狂的把它们涂抹在画上,所有艳丽的色彩都在那个残酷的夜晚被丢弃,在男人家门前汇成一条有着奇异色彩的哭泣的河流。 男人在那一晚开始老去。 七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阿文,我会一直在你的身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阿文。 女人第一次叫男人的名字,她的声音在微微颤抖。像蜜蜂振翅的好听的嗡嗡声。 男人费力地转过面无表情的脸,打量这面前这个焦灼的女人,他实在想不起来,这个女人似乎在那里见过,为何对他如此。 女人给男人买来了新的画夹,画笔和颜料 画点什么吧,阿文,你画点什么吧 女人哀求。 “滚!” 这是这么多天以来男人对他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要她滚。 她千里迢迢回到这座曾经令她伤心的城市,就是放不下他,他竟然要她再次离开。 女人缓缓地站起身来,她再次在男人面前脱光了自己。 女人有着白兰花般美好地身体,纤细的脖颈,饱满的胸脯,修长的双腿,在这样的晨光微熏的清晨使女人看起来像一朵沐水而出的马蹄莲。 男人浑浊的眼里有一条清澈的河缓缓流过,他终于拿起了画笔。 这一次,是真的画出了女人自己。 八 女人欣喜于男人的变化,可是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被岁月蚀光,仅仅留下躯壳而已。 女人开始以女主人的身份照顾着男人,一直以来,她都默默地爱着这个男人,也曾经,女人就想这样一辈子就好,如今,这份隐忍地爱终于舒展在了阳光下,女人感觉很满足很欣慰。 每日清晨,女人做好早点,为男人准备一份报纸,傍晚她们会一起出去散步,看河边的夕阳。 数经过的归雁,这样的日子,多么美好。 可是男人,女人爱的那个男人,现在的男人,已经在那一夜死掉。 玫,这个带刺的名字,已经让这个男人遍体鳞伤。 他会停下来仔细观察路边一只被蛆虫蚀光的老鼠,会路过鲜鱼摊时会津津有味的研究宰杀生鱼的过程,会租一大叠关于凶杀暴力的碟片然后关在屋里看上一整天。 心情好的时候会胡乱涂上几笔,然后又暴虐的撕掉。 女人把撕掉的画重新拼接,赫然映入她眼帘的,是一根血淋淋的断掉的手指。 女人很忧伤 怎样才能让这个颓废的男人振作起来重新作画? 女人很忧伤。 九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男人和女人都在迅速衰老 一日,女人照例做好了早餐,买好了今日的报纸,准备帮男人打扫一下画室,男人今天却突然来了兴致,招呼着女人,来来来,你来看,这要是用画笔描出来,那会有多美啊!女人拿着抹布的手抖了一抖,好久好久,没有听过男人这样开心的语气了,一字一句,在女人心地炸开,形成了一圈圈多么美妙的烟火,男人说她要作画,男人说他要做一幅很美的画,女人按耐住内心的激动,踮起脚尖,凑了过去。 那张报纸上,赫然印着一个艾滋病病人晚期的身体,那枯瘦如柴的干瘪的身体上,布满了褚褐色的伤痕,惨不忍睹。 女人终于绝望了,终于,她头一次冲男人发了火,把画室的颜料摔了一地,一直以来,女人一直扮演着忧伤隐忍的角色,忍受着男人的冷漠,忍受着男人的刁难,忍受着男人的一切,她用自己的全部身心爱着这个颓废的男人,从前和现在,她一直以一个温暖的女人出现在男人的生命里,像一朵默默绽放的白兰。男人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眼前这个愤怒的女人,他永远也想不明白,自己要画一个艾滋病的身体,会惹恼这个温和的女人,他自顾说着:“可惜啊,那里有这样的人体模特呢?” 女人不说话,她一件件除却身上地衣衫,自顾把那艳丽地色彩涂抹在自己的身体上,那丰润饱满的胸部,温和的小腹,雪白的大腿,一痕又一痕,斑斓而凄厉,女人此时看起来像一只妖娆的蝴蝶,仿佛随时后背会生出巨大的羽翼展翅飞去,男人喉结耸动,紧紧拥住了这个浑身有着艳丽色彩的女人,女人用尽全力地迎合,仿佛要把男人镶嵌在自己的生命里。男人的肩和膝碾碎了一地的颜料,用身体勾勒出一幅幅绮丽的图画。在这个光线明媚地画室,记载了女人太多地回忆,甜蜜与忧愁,欢乐与悲凄,如今,全部湮灭在这汩汩流淌地色彩地河流中。 男人醒来时,女人已经离开,房间里一切属于女人的东西消失不见,干净的地板,明媚的阳光,桌上冒着热气的早餐,一份新买的报纸。男人空洞的眼神打量着这个仿佛陌生的画室,始终回忆不起来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十 女人再次回来,已是三年以后。 男人不说话,默默打量着眼前这个憔悴的女人。 女人不说话,背对着男人,缓缓退下了自己的衣衫。 展现在男人眼前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艾滋病人的身体。 野炊记 青光,明媚。 桃花红了,杨柳绿了,春水醒了。 只要不经意地一扭头,窗外那金灿灿的油菜花便吸引了你的注意力;鸟雀们悦耳的歌声便不经意带走了你的思绪,空气里花朵的芬芳在一瞬间便沁人心脾。在这样的好天气闷在教室里学习可真是痛苦的事。 我望向教室外那片金灿灿的油菜花田,便提议,我们出去野炊吧! 孩子们欢呼雀跃,仿佛压抑许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然后分组,讨论。七嘴八舌。八仙过海。 周二,八点半,出发。 一路上孩子们很兴奋,像飞出笼子的小鸟,我知道他们最高兴的不过是今天星期二全天不用上课。走了大约10分钟,上了小路,两旁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还有望不到尽头的油菜花,让人不由得欢喜起来。有孩子提议唱歌,于是孩子们从两只老虎唱到相亲相爱一家人,又从同一首歌唱到世上只有妈妈好,后来,唱到没词了,居然有孩子领头背起了木兰诗: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那整齐的纯真的声音在田野间回荡,我竟然有些许的感动。我喜欢单纯的孩子,我总喜欢他们成长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我怕我来不及,面对他们突如其来的改变。 到达目的地,此时李花已谢,放眼望去满是青青的李树,有的已经挂果,青愣愣地从叶间探头出来,仿佛在嘲笑我们来晚了。可孩子们不是来看花的,他们感兴趣的是“野炊”才10点半,孩子们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生火做饭。由于上周已经来过一拨孩子,灶是现成的,这倒省事许多,上面直接架锅子,下面就开始添柴生火。只见李子林上空顿时烟雾弥漫,一时间笃笃笃的切菜声,叮叮当当的锅铲声,叽叽喳喳的说话声,还有此起彼伏的咳嗽声(被烟呛的),混合交织,形成了一曲别有风味的野炊交响乐。而我,仅仅是负责“巡逻”并不时“警告”孩子们: “搞快点,弄好了要先拿给老师尝哈!” 忙碌了许久,空气里终于飘荡起食物的芬芳,开始有孩子叽叽喳喳地叫:“老师!快点来尝!”有孩子把饭菜盛好端到我面前,一脸的期待:“老师,看好吃不!”有的小组烫火锅,有的小组包饺子,有的小组还弄了个四菜一汤,看起来还像模像样。很多孩子平日在家并没有做过饭,今天也学着择菜,学着切菜,学着包饺子,学着炒菜,虽然择的菜参差不齐,切的土豆丝成了土豆棍,饺子包成了包子,炒的蛋也糊了,但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孩子们觉得这顿饭特别香特别有意思。 吃饱喝足后,我带领孩子们去爬山,同行的有41个孩子,一路上欢声笑语,有一处很是陡峭,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互相提醒帮助,才得以顺利地上去,我们一直爬到了山顶,从山上望下望,看见我们“领地”上活动的人成了一个个小黑点,真有一点点“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呢!渴了,还一窝蜂跑到农户家找水喝。把人家满满一水缸都喝掉一半。 四点半,回程,孩子们依然情绪高昂,田野里又响起了熟悉的歌谣。这真是难忘的一天。虽然累,也值得。 窗台上的蜘蛛 从来都是讨厌蜘蛛的。 觉得它是那么丑陋怪异的生物。黑乎乎的身体,大腹便便,纤细瘦弱的长脚。总是躲在阴暗处,处心积虑地编织着布满灰尘的网。 所以,从来不允许自己的视线内存在蜘蛛,存在蜘蛛的网,即使是偶尔狭路相逢,也总是毫不留情地把它们一下拍死,面不改色。 可是今天开窗的时候,我发现,一只蜘蛛,大模大样地盘踞在刚织好的蛛网上,这张蛛网正好织在我的窗棂上,占据了大半个窗户的位置,于是处于对蜘蛛的厌恶,我几下就把蛛网解决掉了,那只蜘蛛在我刚想对付它的时候逃之夭夭。于是便只好作罢。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望窗户望去,居然又见了那只可恶的蜘蛛,稳稳当当地趴在蛛网上,那张被我毁坏的网,居然一个上午的时间,它又把它重新织好了。于是我依然毫不留情地把那张蛛网破坏掉了,那只蜘蛛依然在我触动蛛网的一瞬间逃得不知去向。 当时我就想,傻子也知道这地方危险不能待了吧,这只傻蜘蛛。 入夜,蚊子啊小飞虫啊吹着喇叭从四面八方冲进我开着的窗户,夏夜的蚊子总是特别多。而且一年比一年“凶猛”熏着蚊香好像给它们熏的兴奋剂一样,照咬不误。经常半夜莫名惊醒,腿上已经是满目疮痍。我突然有点怀念那只蜘蛛,要是那张占据我大半窗户的网还在,蚊子也许会少很多吧? 第二天清早,我第一眼就望向我的窗户,视野里,又出现了那只熟悉的蜘蛛,依旧大模大样地盘踞在那张占据了我大半个窗户的网上,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蛛网上,粘着许多小飞虫,都是干瘪透明的样子,看来已经被蜘蛛饱餐过了,我突然间就容忍了这只蜘蛛,容忍了这只在我窗户上织网的蜘蛛,是它的执著,让我任由它霸占了我的窗户。也是它的宽容,让我对它心生感激,感激它给了我一个安宁的夜晚。 窗户上多了那么一个小生灵,以至于我开关窗户的时候不得不非常小心,怕破坏了它辛苦织好的蛛网,而它依然敏感,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就溜得“不见蛛影”更多的时候,则是看着这小东西在不慌不忙地织着蛛网,很悠闲的样子。有时候开关窗户总免不得扯坏一两根蛛丝,毁坏了它辛辛苦苦织好的网,但是它从不生气,总是不紧不慢地吐出白白的蛛丝把破掉的蛛网修补好。它很爱干净,也很勤快,把自己的地盘打扫得干干净净,平均两天就要重新织一张干净的新网,当然这其中还不包括人为因素(我不小心碰坏)和自然因素(风吹),所以这小东西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有时候我空闲的时候,就看着它织网,看着它一点一点地吐出蛛丝,一圈一圈地不厌其烦地穿梭来回,我的心也一点一点地沉静了下来。 感谢这这只蜘蛛。 汶川—谁为你哭泣 ——谨以此文,献给汶川以及地震中遇难的人们 一直一来的一直,我从来都觉得地震啊、洪灾啊、台风啊、海啸啊离自己好遥远,或者,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我只知道,天是蓝的,氺是清的,过着不知时日长久的生活。 可是,五月十二日的惊心动魄,让我瞬间醒悟:生命,原来可以那么脆弱。以前看见过一句话: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只有珍惜现在。 地震发生的时候,我正在午睡,迷迷糊糊之间,床晃得厉害,听见外面有孩子的声音,以为谁在摇什么东西引起了共振,于是便起来想招呼那些调皮的小孩,刚打开门,听见有个孩子惊炸的声音:“要垮了!”然后是一群孩子哄地一下冲下了楼,当时我就想:“这群孩子把什么摇垮了啊,有你们好受的!”然后我进屋,觉得不对劲了,怎么还再晃,感觉整个墙体都在左右摇摆,我这才醒悟:“地震了!”不知怎么回事,当时的自己一点也不害怕,当时穿着睡衣,拖鞋,就觉得就这样晃几下就没事了,也没有想到会有危险要赶快跑,然后我看见对面教学楼正在进行考试的初三学生全部冲了出来。我居然回到房间开始开电脑上网了解地震的新闻!看到是由于汶川发生7。8级地震波及重庆,然后从容不迫地写日志,在论坛里冒几个泡泡,然后再换衣服下楼。此时教学楼已经没有人了。我住五楼啊,这时候想起我真佩服自己。居然没有一点危机意识。 后来,后来的后来,陆陆续续的新闻,触目惊心的图片,使我再也不能做到心如止水,看着曾经那么鲜活的生命如今不能动弹,曾经那么健康的躯体如今鲜血淋漓,曾经那么幸福的家庭如今支离破碎,泪水,盈满了我干涸的眼窝。人们啊,常常夸耀人定胜天,扬言拥有把地球毁坏上百次的核武器的人们啊,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我们人类何等渺小!只是一瞬间的功夫,7。8级地震,相当于251颗原子弹的能量释放,而人们还以拥有几颗原子弹氢弹之类的核武器狂妄自大,多么可笑! 欲哭无泪! 欲哭无泪! 人们此时总会想起76年那场灾难:唐山大地震,一夜之间,一个城市成了废墟。两万多生命一瞬间灰飞烟灭。 唐山,第一次失去他的黎明。 摘录下来一段当时的描述: 浓浓的大雾中,听不见呻吟,听不见呼喊,只有机械的脚步声,沉重的喘息声,和路边越堆越高的尸体山!头颅被挤碎的,双脚被砸烂的,身体被压扁的,胸腔被戳穿的最令人心颤的,是那一具具挂在危楼上的尸体。有的仅仅一只手被楼板压住,砸裂的头耷拉着;有的跳楼时被砸住双脚,整个人倒悬在空中。这是遇难者中最敏感的一群,已经从酣梦中惊醒逃生,然而他们的逃路却被死神截断。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在三层楼的窗口已经探出半个身子,沉重的楼板便落下来把她压在窗台上。她死在半空,怀里抱着孩子,在死的一瞬间,还本能地保护着小生命。随着危楼在余震中颤抖,母亲垂落的头发在雾气中拂动。 可是汶川,亲爱的汶川,如今的你,成了什么模样? 我知道了绵竹,德阳,什邡,北川,距离你有几十公里远啊,都几乎夷为平地,你呢?公路还未通行,救援物质和救援部队被阻在半路,心急如焚!只有先遣部队几队急行军到达了县城,只有断断续续的卫星电话能了解些微的信息。那变形扭曲的路面,那坍塌的房屋,那废墟下的呻吟,那些曾经那么美丽的生命 心里像盛满了水,容不得轻轻地一握,稍微的用力,都会让自己哭出来。 生命原来可以那么脆弱。可我们绝对不放弃不悲观不绝望! 让我们手紧握在一起,心连在一起,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祝福我们的汶川!不要哭泣!因为,我们一直在这里。我们都是汶川人! 清明祭 清明,跟随父亲回了一趟老家。 微微润湿的小路,绿了的桃树和油菜,一切都好像很老的样子。 买好了鞭炮和香烛,和父亲说好了放了鞭炮便走的。对于父亲这边的亲戚,感情总是淡淡的,许是因为少于走动的缘故,每次回去,总是一种陌生的感觉。父亲在家里是老大,却生了一个女儿,而我的三伯幺伯都生的是儿子,这在婆婆看来,是嫌弃的,这是自然,很多老人都有这样的观念,但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与她总是亲近不起来。后来我慢慢长大,而婆婆引以为傲的孙子,却一个个不成器,而我却成了族里唯一的大学生,婆婆看我的眼神,慢慢柔和起来,婶婶们以前高傲的眼神也变得妒忌起来,而我,却还是像一直长满芒刺的小兽,不让她靠近,记得外婆有一次悄悄对我说:“那天你婆婆对我说‘静静从来都没有那样亲热地对我,她不喜欢我’,我还跟她说哪里哟,都一样的。以后当着你婆婆的面不要这样子。”我没说话,我是故意的,故意和外婆撒娇,故意在她面前一副冷漠的样子,因为当年她的嫌弃。我就是这样一个执拗的小孩,用冷漠来抗拒着这个孤独的老人的亲近。 是的,婆婆是孤独的,我从来就没有见过爷爷,从我记事起,父亲指着一个高高的坟头对我说:“爷爷就在里面,给爷爷磕头,爷爷会保佑你的。”莫名的,我对这长满青草的坟头的感情,竟然多过于孤单在世的婆婆,于是每次父亲央我回去的理由,也只有这个理由才能说服我:“回去看你爷爷。” 如今,婆婆也在里面了。 那年是我接的电话,电话里是幺伯的声音:“给你爸说,你婆婆过世了。”挂了电话我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给父亲打电话,那时正值开学,我还懊恼着要不要请假,父亲一句话撂了过来:“请假,回去!”说实在的,当时的我没有悲伤,一点也没有,因为婆婆活着,更痛苦。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个老人,终于不用流泪了。是的,婆婆那时住在三伯家,受三伯的呵斥,三婶的算计,叫自己儿子挑水买东西都要给跑路钱,曾经也是轮流在三伯幺伯和我家住,主意也是婶婶们提的,那时父亲病着,我们家本来就窄,婆婆住我屋,我回来就只有睡沙发,母亲要照料父亲,又要服侍老人,又要上课,那里忙活得过来,父亲回老家和他们商量,最终被气的住进了医院。这样他们才作罢,从那以后,我便再不愿回去。倒是母亲和父亲,隔三差五地,便会回去,为婆婆买上一些时令的水果和补品。 不过这次,还是得回去。我看见早不抽烟的父亲在屋子里一根接一根地抽,弄得整间屋子都烟雾缭绕,我轻轻地说:“爸,什么时候走?” 见到婆婆的时候,那个曾经那么要强的女人,静静地躺在一张竹篾上,一动也不动,我跪下来,抬起头,看那张已经没有生命气息的脸,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啊,枯槁,蜡黄,眼睛睁着,嘴张得很大,露出没有一颗牙的干瘪的牙床,婆婆死的时候,一定很悲凉吧,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因为,三伯幺伯他们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死的,反正早上看见就这样了,不知怎么的,一向很少流泪的我眼泪就流了下来,她在世时从没有得到过很好的照料,我心里一遍一遍地喊着婆婆,是的,她在世的时候,我从来没有那么亲热地叫过她,从来没有在她的肩头撒过娇,现在,她也听不见了,看不见了。入棺的时候,我帮婆婆穿衣服,一件一件剥去从前的旧衣,露出她嶙峋的身体,那么瘦,就剩一层皮包着骨头,我轻轻地帮她换上干净的新衣,心里默默地对她说:“婆婆,你终于不用流泪了,你去找爷爷吧,两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是的,婆婆一直就有迎风流泪的眼疾,平日说上几句就要抹流泪,为此没少挨他们的骂:“说起就流眼睛水,还以为我们嫌了你似的!”轻轻地把婆婆的眼睛合上,让她安心地去,棺木合上的那一刻,我最后看了一眼婆婆,穿上了新衣的婆婆,她从来都没有那样地安详过,是的,现在她表情再没有了刚才的痛苦,是的,她终于安心地去了。 如今,我跟父亲回老家的理由,便又多了一个,回去看婆婆。 我早就和父亲约法三章,去看了婆婆爷爷便走,不在那里吃饭,三伯对于我们的来意很是诧异,清明节,竟然什么也没有准备,才马上打电话给在街上的幺伯,叫他买鞭炮回来上坟,回来后发现钱纸也没有,只好去借,我在一旁冷冷地看着他们忙活,不发一言。我们到的时候正值中午,三伯家还没有吃饭,问我们吃了没有,我看着父亲,父亲推说吃过了才来的,他们便自顾吃了起来,我便到院子里数玫瑰花骨朵,今年的玫瑰应该开得很好,满是青青的花骨朵,今年的玫瑰开得迟了一些,记得去年我来的时候,满是艳艳的花朵了,我曾对婆婆说我要都摘了回去做酿玫瑰蜜,婆婆说好。那些,都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婆婆的坟和爷爷的坟并排着,爷爷的坟青青的,婆婆的坟还没有长满青青的草,还记得婶婶曾酸酸地对人说过,老头子的坟发姑娘去了,赖家的姑娘长得那么好,儿子却那么不争气!这次便寄希望于婆婆:“你要保佑你孙子啊,莫要走歪路啊!”“保佑我打牌多赢钱哈”想想真是可笑。为婆婆爷爷上柱香,求的是尽自己的一份孝道,是应该的的,还奢求什么呢?不过我仍然许愿,希望我们家一直平安幸福。 是的,我们家没有三伯幺伯家那么有钱,但是我们家幸福。 从三伯幺伯家出来,父亲一个劲地向我嚷饿,我拍拍父亲的肩:“走嘛,今天姑娘请客!”小店六元一碗的羊肉米线,父亲和我吃得很开心。 后记:从来,没有为婆婆写过一丁点的文字,在此祭日,聊表歉意。 不过,有什么用呢,我始终,没有亲近过你 花香满怀 抱着那么大一束腊梅上车,真的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人太多,不断地上下车,彼此推着挤着,闹闹嚷嚷,梅花苞儿被人挤得簌簌往下掉,腊梅枝条又脆,冷不丁一个急刹车,然后咔嚓一声,被一个人的胳膊肘撞断了一根枝桠,突然间就心疼得不行,也后悔得不行,该,不受那一车腊梅的诱惑的,惹得这束梅花跟着我受罪。 其实,没想过要买花的,只是急匆匆地往家里赶。在进入车站的转角,猝不及防地,一车艳艳的腊梅就这样闯入了我的眼帘,连同那淡淡的幽香。一位同样淡雅的老妇坐在旁边,也不叫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像一支老腊梅。 很久没有见到腊梅花了,记得以前我们住的那个宿舍下面种了很多的腊梅,到了冬天,就是满园的馨香。是的,那时我们住的那个小院,是叫“梅苑”的。我还记得,我和宿舍的姐妹们一起趁着天黑吧嗒着拖鞋去摘腊梅,无奈响声实在太大,差点被管宿舍的阿姨逮住,一路藏着掖着跑回寝室,腊梅花苞早被我们折腾得所剩无几。但还是兴致很高地找喝剩的矿泉水瓶慎重地插上,室里室外都飘荡着花香了。 我不由自主地走近。拾起一束腊梅,仿佛就拾起姐妹们那晚的笑声了。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样纯真的笑颜,恐怕早已遗忘了罢,老妇微笑着抬头:“买一束吧,香一屋哩!自家种的,好着哩!”言语间极尽宠爱。想谈及自己得意的孩子。当时就下定决心把它带回家了。 可是,没想到,岁末归家的人那么多。带着匆匆的神色。车上挤成了一个闷罐头,只可怜了我的花儿,无奈我拼命地护着,还是被折断了一枝。 突然一个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姑娘,你这花,我来给你拿着吧!”我费力地转头,遇上了一双盈满笑意的眸子,是一位坐在里座的四十来岁的阿姨,对我点头微笑。我感激地将花递过去,车上的人仿佛才注意到了这一大束的腊梅花,也似乎才嗅到了这柔柔的花香,都小心地侧着身子让开了一条窄窄的通道。汽车依然颠簸着,有人上来,有人下去,不知怎么回事,竟然一点也没觉得拥挤了,人们开始注意脚下身后,有人小声吆喝“请让一让啊,我要下了!”有人不小心踩了某人的脚,连忙叠声地道着歉,连售票员也似乎发了慈悲似的嚷了一句:“大家多多包涵哈啊,都急着回家,打紧点哈!” 又一站了,那个阿姨起身,准备下车了,我探身想把花儿接过来,没想到被后座的一位姑娘伶俐地接过:“我来拿吧!”我感激地冲她微笑,心里淌过一丝暖流,早先花儿带给我的不便早就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充斥心田的温暖,也因着这腊梅,车厢里也飘荡着一股带着馨香的暖意,花束就这样被传递着,待我下车捧回它时,只觉得满怀的花香。 摩西教堂的猫 这个炎热的夏季,等在八月末经历了一场旅行,虽然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是,旅途中,总有美丽的风景,总有一些细微的点滴留在我们心里挥之不去。我把它们都细心地收好,放在离心里最近地位置。 最后一站地停留,是在摩西镇,这里有闻名世界的罕见冰川,可笑的是发现的人竟然不是中国人自己。摩西,导游的解释是没有的意思,开始就信了,后来在一辆观光车上,另一位导游解释说是一位法国传教士的名字,那位教士来此传教,又修建了一座教堂,叫摩西教堂,这个镇的名字由此得来,再然后,在金花寺,那里当地得导游小姐又解释说摩西,就是福地得意思。于是自己头脑一片混乱,分不清楚到底谁是谁非,不过,对那座教堂,到提起了兴趣。 导游小姐很不悦我们的提议,因为去看一所年久失修的教堂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受益,好在教堂离金花寺不远,导游为我们指引了大致方向后一个劲叮嘱我们要早点归队,对一座教堂感兴趣的人,往往不多,而且应该都是女人,两个结过婚的女人和两个没有结婚的女人千里迢迢去看一座古老的教堂,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终于脱离了束缚有了一点自己的时间,自己作主去作一次短途的旅行。 等我们到达那里,迎接我们的,不是敞开的大门,洁白鸽子,低低萦绕的唱诗声,穿着肃穆长袍表情寂静的修女(不过也不可能有了,如果有,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教堂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小,以一种几乎卑微的姿态端正的立在那里,哥特似的尖顶无比孤傲地指向云端,似乎向上帝昭示自己的存在,灰白色的墙砖斑斑驳驳,让人闻到陈旧的年轮的气息,可我们来晚了,紧闭的大门赫然写着:教堂整修,谢绝参观,教堂的全身,都罩在钢筋水泥搭成的骨架上,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就在我们叹息的时候,一位热心的当地导游告诉我们,这个教堂,的确是一位法国传教士所建,而用途,则是用来收容各地的麻风病人的,麻风,对那时的人们来说,就像听到魔鬼一样恐怖,可是,主是仁慈的,愿意收留他们,在这里安息。耳边有嘶嘶的风唱着歌经过,脑子里嗡嗡嗡,好像有千万只蜜蜂经过,可是听来分明从教堂内传出 圣母玛利亚 也许,在此,我对教堂,有了一种新的认识。 我们往回走,谁都没有说话,遇见一只猫咪,爬在路边晒太阳,见我们走近,翻了个身,于是我走上前去摸摸它,它竟然那么乖巧地趴着任由我抚摸,印象中,猫是敏感怕生的动物,总以为它会敏感地逃开,可是,现在,它那么温顺地躺在那里,满足地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关爱,也许,这只教堂边的猫咪也怀着一颗爱人的心罢。 美人如茶 喜欢在每日午后,泡上一杯茶,有时是单纯的绿茶,有时是一枚苦丁,有时是各式的花草茶。 这次去桂林带回来一罐桂花王茶,绿茶加上金桂花粉,很是香醇。 闲暇时,搭配各式的花草茶,用透明的玻璃杯盛上,那些明艳的色彩,我很是喜欢。 最美丽的花草茶,是洛神花。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叫玫瑰茄,不过洛神花这个名字更美一些,因为她的颜色就透着一种逼人的尊贵。 是一种醉人的酒红。 魅惑,凄艳。 让我想起那涉水而死的洛神。 这凄艳的红是你的泪罢。 自古 红颜多薄命。 单喝味道是酸酸的感觉,最好加上几粒单晶冰糖,冲淡酸味,如果要搭配的话,可以选玫瑰。有瘦身的效果。 绿茶+玫瑰 这是我比较喜欢的搭配,绿茶的青涩加上玫瑰的芬芳,不论嗅觉,味觉还是视觉,都是很不错的。如果洛神花是贵族皇后级别,那么这就是大家闺秀型。优雅,大方,恰到好处。 山茶花的味道也很不错,个人觉得比茉莉要芬芳些,很宁静的香气,自然的茶香,最好搭配着清茶,好看又好喝,我喜欢搭配冻顶乌龙,呵呵,那个味道啊,就是绝配! 薰衣草有安神的作用,它还有个名字叫做“宁静的香水植物”用它来做茶,功效也一样,可消除疲劳和紧张,具镇静抚平焦虑及紧张的情绪,有帮助安眠及疏缓头痛之效。不过呢孕妇不宜饮用。还有就是香气有些闷,口味也是淡淡的。不好喝,可以搭配薄荷,味道要舒缓些。 千日红的花蕾也很漂亮,当初就是喜欢它美丽的颜色,是一种艳艳的桃红。不过沸水一冲,颜色就淡了,味道也很一般,不过它对支气管哮喘,急、慢性支气管炎之咳嗽,、哮喘,百日咳等有很好的效果,味甘,性平。 菊花的功效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疏风清热,消肿解毒,单喝也许有些人觉得有股药的味道,可以加上几枚枸杞,山楂,一枚大枣,几粒冰糖,就是味道很好的夏日凉茶了。 也单说说玫瑰花蕾,我很喜欢玫瑰花泡出来的味道,玫瑰花对于肝与胃有调理的作用,中药将玫瑰花用于慢性肝炎、慢性胃炎的药方里;喝玫瑰花还可调理郁闷的情绪,并增加活力,尤其适合女性生理期之前饮用。可以治疗月经不调。 勿忘我,也是属于千日红一种类型的,我不是说功效,我是说性格,呵呵,那就是干品的时候看着很漂亮,深紫色,可是下了水就不漂亮了,味道也是淡淡的。反正我不喜欢。不过它有美白皮肤、清肝明目、滋阴补肾,并能促进肌体新陈代谢,延缓细胞衰老,提高免疫力。呵呵,效果还不错。 金银花也是大家熟悉的,降脂减肥、养颜美容,又能清热解毒,味道和菊花泡出来差不多。它的另一个名字我很喜欢,叫忍冬。 绞股蓝的味道很特别,有点像绿茶中“青山绿水”的味道,外观上也比较接近,泡出来是一种很透明的绿色,不过味道要比绿茶涩一点,些微带苦,不过绞股蓝活性成份具有降血脂、降血糖、抗肿瘤、抗衰老、保护肝脏及增强肌体免疫功能等作用。对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血管系统疾患、糖尿病、肿瘤等病症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长期饮用无毒副作用,被誉为中国“南方人参”“抗癌新秀”所以比较适合中老年人饮用。 泡出来是好看的绿色还有淡竹叶,利尿消肿,清热解毒,味道很清香,我很喜欢再里面加入几朵菊花,绿色的竹叶把白色的菊花丝丝缠绕,很美丽的画面。 百合花泡出来的颜色也很漂亮,泡出来是太阳的颜色,呵呵,就是亮亮的黄色,不过味道就不怎么好,有点气味闻起来闷闷的,一定要加冰糖,不然不好喝。 金盏花和百合花泡出来颜色一样,明艳的黄,不过金盏花更漂亮一些,味道也不闷,建议女孩子们多喝,呵呵,也有缓解经痛的功效。 决明子做茶呢有一种淡淡的咖啡味,不过我不喜欢这种味道,有点怪怪的。不过也可以搭配绿茶冲泡。药店超市都有售,因为它本身是一门中药。有清肝明目,润肠通便的功效,性寒。常在电脑旁边呆的人可以泡一杯来明明目。 一直在找桃花,但是没见有买的。桃花也很不错哦,有很好的美容祛斑的功效。 温馨提示,为了你的健康美丽花茶要现泡现饮,隔夜的花茶不能喝哟! 老师好 以前,从来没有写过我和学生之间的事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自己忽略了。 是的,本来,自己就是一个薄凉的人。 看什么都淡淡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如此,看得太透彻,反而,凭空生出许多烦恼。 工作两年,算来,也教过六个班的学生。最长的,也就一年,是的,我们学校调整老师很频繁,所以,想来,感情也是淡淡的。 今天,去面包房买明天的早点,转身出来,碰见以前教过的学生,初二的时候带的,带了一年,现在初三了,很大声地叫我老师好,那时正值放学,然后,猝不及防地,就从四面八方围上来一群女生,然后觉得自己被她们紧紧地抱在了中间“老师,好久都不见你了!”“老师,好想你啊!”我转身,到处都是孩子们盈盈的笑脸,七嘴八舌,叽叽喳喳,像一群小鸟,我只有不停地点头,心里就突然哽咽起来了,为首的女孩子硬要拉我去她寝室去坐坐,然后推推嚷嚷,硬是拉我去了寝室,这群孩子,惭愧地说,有些,我已经记不起名字了,呵呵,真是个不合格的老师啊。简单地,问了问,她们学习的情况,然后,孩子们嚷着要请我吃饭,带着不容质疑地口气,我突然变得口拙起来,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于这帮孩子的盛情,我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无奈,我何尝,如此地真心呢? 是的,都是孩子,单纯的孩子。 一丁点的好,就会用心记得。 我其实都记不得,我为她们做过些什么,我只是,做自己的应该做的事情而已。凭什么来消受他们的一声老师好呢?又凭什么让别人记得呢? 正在此时,同事打来电话,有事找我,我以此为借口,逃离了那个温暖的包围,有个孩子坚持送我出来,确认我的确有事后才离去,一会又折返回来,塞给我一个棒棒糖,冲我扮了一个调皮的鬼脸后跑开,我突然就愣在了原地,此时有孩子经过,弯腰,九十度,老师好,不用问,这是我才教的初一的一个孩子,从来看到老师,都是立正,九十度鞠躬,态度恭敬。可这个孩子,成绩却是班上最差的。我又怎么受得起那九十度的鞠躬呢? 呵呵,孩子们啊。 红衣 今天上街,为自己买了一件新衣服。 红色。 温暖的颜色。 真奇怪,以前我是讨厌红色的。而母亲,过年的时候,最爱给我买红色的衣服。 这个颜色喜庆。母亲如是说。 可我总是不爱。撅着嘴不肯穿。常常让母亲很生气。常常是一边哭一边穿上母亲买的红色的新衣服,然后眼睛红红的去亲戚家。 后来,母亲便不再给我买衣服。我是一个倔强的孩子。固执地坚持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拒绝着自己不爱的东西。很早,初中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己买衣服。那时候,渴望着长大,所以总是一些黑色或灰色的衣服,冷色调,讨厌鲜艳的色彩。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下巴高高地仰起,像一株倔强的仙人掌。 闲来翻看以前的旧照片,看着自己努力在一片凝重灰暗的色彩中间微笑,那样的神态,多么可笑。 我是在上大学开始让自己变得温暖。努力让自己变得活泼开朗阳光明媚。 我突然间发觉,我是那么相配鲜艳的色彩:鹅黄,水粉,湖蓝,橘色。但我一直排斥着红色。我从小时候讨厌红色到从此对自己一个心理暗示:“我穿红色的不好看。”从此衣橱永远少一个色调:红色。母亲每次陪我挑衣服,她的眼神总是最先落在红色的衣服上,而我,总是刻意地避开。“试一下这件红的吧。”开始母亲总会试探着说,而我总是飞快地回答“我讨厌红色。”母亲眼里的光便倏忽暗了下去,默默地不再说话。再后来,我要母亲陪我逛街买衣服,母亲也懒得答应“你总有你自己的主意的。”倒更多的时候,母亲会打电话过来,怯怯的:“我想买衣服,你陪我吧?”是的,母亲老了,从以前那个强迫我穿上红色衣服走亲戚的母亲,变成了现在在意我的喜好,生怕她卖给自己的衣服我都会不喜欢。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慢慢注意上了红色。 粉红,绛红,枣红,西瓜红,茜素红,珊瑚红原来红色也可以那么多姿多彩。 进入服装店,总会慢慢打量那些红色的衣服,悬挂在众多灰暗的色彩中,有一种炙人的艳丽。 终于有一天,我一个人逛街的时候,我试穿了红色的衣服,大红。我看着我镜中的影像,儿时的记忆重叠,那个哭着闹着不肯穿上红色衣服的小女孩此刻身着一件红色的衣服,长发披肩,眉眼温婉。 我突然间明白,自己长大了。 穿这件衣服回家,母亲一定会喜欢的吧。 浅紫水晶心情 今天又莫名地下了一场雨。 出门的时候丝毫没有预兆,然后雨点就密了起来,恰巧路过一家店,上面赫然贴着:门面已转,精品处理。侧头一看,里面堆满了亮晶晶的小东西,女孩子总是喜欢这些小饰物,有些尽管毫无用处。恰巧现在下雨,进去看看也无妨,万一有喜欢的呢。 店主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我问,为什么就不做了呢?女孩很无奈地笑笑,门面到期了呗,然后又很热心地对我说,仔细看看吧,很便宜的,现在买很划算的。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大多花里胡哨的东西,便想离开,走到门口,雨大了起来,便自语了一句,雨下大了啊,店主热情地叫住我:买把伞吧,就剩一把了。我抬眼看去,一把浅紫色的雨伞,几朵纯白的小花,美美地开在伞的边缘,当时就喜欢上了,买东西真的是要讲缘分的,有些东西,你是见一眼就会合眼,就会有一种想要拥有的冲动,就像这把雨伞,恰巧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当我撑着那把雨伞出店门的时候,心情也晴朗了起来。 我这才记起,我是要去买那串水晶手链的。 上周,石头记,看见了一串水晶手链,不是很美,但笨拙得可爱,像一头乖乖的小猪,当时就喜欢,但是看了看价格忍住没有买。回去竟然思念上了,我是一个念旧的人,现在还会想起以前丢失的水晶戒指,都说水晶是有灵性的,久了会和主人产生感情的,然后一直耿耿于怀,我是一个方向感极差的人,也许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我想重回那家店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却再也找不到那家店了,再也许,是搬走了吧。当时正经历一段感情,然后不久便夭折,总以为水晶戒指的离去是意味着什么,当我告诉他的时候,他说等一段时间,水晶戒指会回到我的身边,但我等来的是他的离开。 然后再也不碰水晶。尽管我那么喜欢明亮的东西。他是我心中锃亮的伤口。 然而上周,无意间走进石头记,店主热心地像我介绍琳琅满目的水晶装饰品,我一眼就看见了它,深紫色,在货架的最底层,仿佛在沉沉地做着一个美梦,等着爱它的人来唤醒。于是就喜欢上了,当时却没有决定买,只是喜欢,喜欢它那安稳的样子,能让我感到有依靠。离开的一瞬间,我又再次望了望它,它还在睡着,吐着粉色的泡泡。 我没有想到我会想它。像想念一个安静的孩子。于是便下定决心,这次把它带回家。 雨越下越大,淋湿了我裙子的下摆,我只想再快一些,祈祷着你还在,还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做着不为人知的美梦。跨进店门,依然是店主熟悉的笑容,她已经不记得我了,依然程序化地像我介绍着店里的东西,我用眼光一搜寻,真好,它还在。于是我说,就这只,给我包上吧。 出了店门,习惯性地撑伞,却意外地发现,雨停了。 真好,宝贝,我们,回家。 江边随感 今天傍晚去了江边,这几天的天气很热,热得人像逃,整天呆在蒸笼似的屋子里,人也显得乏了。于是每天吃了晚饭,母亲都要提议出去走走,要么逛逛街,要么就去江边吹风,倒是午饭后的一段难得的快乐时光。每到这时,我才会脱掉穿了快一天的睡衣,换上吊带短裤,光脚趿一双拖鞋,头发松松地在脑后一挽,就这样吧嗒吧嗒地出门了,每到这是,我妈总会笑我没形象,我也不反对,不过这样自在,放假在家,何必再把自己打扮地那么淑女。何况,懒得洗衣服。 今天破例有很大的风,即使走在街上也感觉到了丝丝凉意,不过我爸不喜欢嘈杂,也不喜欢街边的油腻,其实说穿了还不是一个面子,我爸不想熟人看见他背心拖鞋短裤一副很懒散的样子,其实,生活在都市里的人,都有自己的另一个样子,如父亲,如我。都希望挣脱羁绊,不被束缚,都希望打破一板一眼的工作程式,可是在人前,我们还是要假装一本正经的样子。一个字,累。 于是我们听从我爸的建议,走江边。 早已废弃的滨江路的工程,今非昔比。 早已没有了搅拌机的声响,机械运作的轰鸣,记得刚开发的那会儿,这里是多么的热火朝天啊,上百两货车运满了河沙进进出出,掘土机昼夜不停的运作,极目望去,满是光着膀子劳作的工人,到了夜晚,这里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让旁边看着的人也热血沸腾,看着看着,就仿佛看出来了一条杨柳依依,凉风绕饶的滨江路来了。的确,当时所有的人们,都对这条路寄予了殷切的希望的,以为到了第二年的夏天,就不用闷在家里,就会有一个休闲纳凉的好去处了,就可以摇着蒲扇,吆喝上几个要好的哥们,拣一处石凳,聚拢来,打打小牌,杀盘象棋,那么这样的一天,就有了意义,可是,就是这样微薄的愿望,也因为世俗的利益而断了来路,要价太高,吓跑了开发商,没有了资金来源,于是滨江路就这样冰了。 不过这日子照样得过,人们总是美好善良且富有想象的的,他们见这块地儿吧,荒了怪可惜,于是那天有户人家扛起锄头踮了踮,觉得这块沙地挺适合种番茄,于是就圈了块地盘出来撒下籽,第二天起来邻居觉得这主意还不错,于是也开垦了一块地种上番薯,渐渐地,这块本应该建起楼房搞绿化带的滨江路,就成了一大片花花绿绿的菜地。于是纳凉的人们,从此有了另一种休闲的方式。这块名不副实地滨江路,以另一种可笑地姿势嘲讽着这个城市。 不过,我们要走远一点,往前走一点就看见长江了。 这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蓝的天,白的云,柔的风,凉的水。欢乐的人们。 这几天水退了,留下了一个个形状美好的沙滩,还汪着水,让人疑心那会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可是不要怕,只要你大着胆子踩上去,只会留下一个比较深的脚印而已,不过不能太用力,这样你会真的陷下去。刚才就有一个顽皮的小妹妹费了好大劲才被她母亲从沙里拔出来,为此讨了一顿好骂。孩子们是最喜欢水的,他们光着身子在水里游戏,有文静一点的就专心致志地用河沙堆城堡,可是浪子一来就原形毕露,成了一滩软泥,可小朋友不气馁,换一个地方又重新开始。全然不顾小裤裤已经湿透沾满了泥。大人们在这里也重回了天真,男人爽性就跃到水里变成一条鱼,女人在水边跃跃欲试,用白皙美好的小脚顽皮地扬起一层层雪白晶莹的浪花。荡起一串串银铃般的笑意。不时有打鱼的小船经过,好奇地人们,吆喝着询问着今天地收成。 在这里,所有的人和景,都是那么地别致。 简单,就是美好。开心,就是目的。 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 与不 好久好久,我都没有仔细打量镜子中的自己了,一样的眉眼,一样的嘴角的小涡,不一样的,是此刻的心情。已经过了天真幼稚的年龄,如今的我,只是一名沧桑之外的女子而已,一个人安静的时候,我能够听见时光掉落的声音,象细小的粉末,沙沙沙,顺着我的肌肤蜿蜒而下,不留痕迹。不着边际,就在我周围四散开来,飞扬着远去了。 我想我还是学不会忘记,或者,已经习惯了回忆 恋爱中的诗经中有一首我喜欢的诗,叫水姜宝宝,喜欢那最后两句;“宝宝,扔掉我吧,找一个真心爱你的人,简简单单,开一树的花朵,虫豸,和孩子”我自己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念:宝宝,扔掉他吧,找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可是,谁又是真心的呢?我分辨不清楚。 曾经爱过一个男人,可惜他不属于我,我直到现在也弄不清楚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他会毫无顾忌地用我感冒时用过的杯子,结果回去就感冒了,他会在停电时给我发短信过来,告诉我在他黑暗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他会给我讲他昨晚做过的噩梦,,我就象哄小孩那样告诉他梦都是反的,他也曾经在遇到不好走的路的轻轻地搂着我的腰,然后怜惜地说我太瘦了。 后来,我就不记得了,彼此心照不宣地分开,没有说再见。让我想起了徐志摩的遇见“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这交汇时发出的光亮!”那段时光是快乐而且短暂的,就象过往的烟花,短暂得让人怀疑,究竟这个男人有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以前,我问过一个朋友,人究竟是用心思考还是用脑子思考,那个朋友很巧妙地回答了我,他说,有些事情,是用脑子思考事情,而有些,是用心,比如爱情。那时我正在想他,我把身体紧紧地蜷起来,只有这样,我的心才不会那么痛。现在,我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回忆了。 原来,当你决定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只有爱他。 可是,当你决定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真的不爱了。 亲最后一支舞 最近一直听一首歌just one last dance,直到自己麻木。 just one last dance before we say goodbye when we sway and turn 肉nd and 肉nd and 肉nd 最后一曲,终了就散场,说再见。 一次次地挥手转身 舍不得 从此别离 因为,再见也许是再也不见。 很久没有跳舞了,听着这样舒缓的舞曲,心也会轻轻跟着旋转起来。 we meet in the night in the spanish caf? i look in your eyes just don’t know what to say it feels like i′m drowning in salty water 那个夜晚,我们相遇,望着你的双眸心有千言竟无语,泪水已令我尽陷沉溺。 是的,有的人,一眼便定终身。我突然间想起,初见你时,心里那种熟悉的感觉,突然心里就有一种罪恶的念头,我要你是我的。呵呵,现在想起来是多么可笑。 tomorrow will come an it’s time to realize our love has finished forever how i wish to come with you (wish to come with you) how i wish we make it th肉gh 可惜的是,几个时辰过后,阳光便要升起,明日终将到来,爱情永远分离,多想和你一起,多想共同继续 最后一曲。 可惜,分别在即。 我是多么想和你在一起,一起共同地老天荒,可惜你要离我而去,朋友告诉我,这辈子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才幸福。可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不幸福。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和相爱的人相守,因为一个决定还关乎于许多其它的东西,比如尊严,比如承诺,比如你说你必须娶那个女孩因为他们家对你们有恩。你的理由太固执,我无法呼吸,我连挣扎的勇气也没有。 the wine and the lights and the spanish guitar i’ll never forget how romantic they are 夜光美酒优美的琴声,还有吉他。这样浪漫的夜晚,将是我一身难忘的记忆。也是曾经,在酒吧,舒缓的音乐,暧昧的霓虹,你醉眼迷蒙,手握高脚杯,轻巧地捏住我的下颌,强迫我喝下杯中的残骸,我晶亮的眸子对上你惺忪的眼。 一眼,万年。 你说,一生勿忘。 but i know, tomorrow i’ll lose the one i love there’s no way to come with you it’s the only thing to do 我知道,我将会失去你,在也不能和你在一起。可是,我已经认定了,你是我今生的唯一。没有什么,能够将你带离我的身边,所以我告诉你,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人这辈子,要的是清醒。要的是明白。有很多事情,他无可避免地在我们身边发生着,谁也无法阻挡。我们能够做的,是尽我们的力量去做,要的是问心无愧。努力了,就不后悔,我们不要带着遗憾过一辈子。 just one more chance hold me tight and keep me warm cause the night is getting cold and i don’t know where i belong 再多一次机会,让我们再次拥抱。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夜,越来越冷,让你的拥抱,带给我一些温暖。 我,再也没有了力气。我该做的,该说的,统统都做了,都说了,而你,会不会还是那么固执?如果真是那样,亲爱的,那就真的当这支舞是最后一曲吧。 just one last dance just one more chance just one last dance 碎片以及其他 我都忘记了 已经过去了多少的时日 只是觉得,时间一点一滴地从我身边悄无声息地流过 我却不曾察觉。 这几天都过得很平静,星期天回家,毫无理由地与母亲吵了一架,然后气鼓鼓地出门,末了父亲打电话过来,也没有好语气。我很久没有这么任性了,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自己心里难过。不过,难得心里这么平静,平静得连自己都觉得很可怕。呵呵。我是女巫。我会把所有的不快乐都吃掉。 今天小谢又过来蹭饭吃,然后我们就强迫她洗碗,哈哈。但是没有高兴多久,晚上又多了个杨咩咩,不过还好,她娃拎了好多菜来,加上我们自家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不得了,今晚七个菜,美中不足的是煮的稀饭不大够,还好关键时刻小谢的老公来电话,然后我们几个就立马开抢,但是我们是仁慈的,还是给她留了点。 明天就开始考试了,很好,终于放假了。我累了。宝贝。真的想休息一下了。 有时候,我会抱怨,老天爷的不公平。可是有时候转念一想,自己仍是幸福的。起码现在,有个稳定的工作,虽然没有多少钱,可是现在总算有了自己的笔记本,满足嘛,谁都会,只是有时候我们不愿承认。 就像刚才,我和王妹妹在小谢那看电视,依然是拥挤的空间,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吃西瓜,零食,然后突然小谢踹了我一脚,差点没把我扔下床去,我正待发作,她却振振有词,帮你打蚊子,我晕,一只蚊子用得着那么大的力道吗?这几天都在看重庆都市频道的屋顶上的绿宝石,里面的男人都很养眼,刚好三个,于是我们就一人一个,我最郁闷的是我喜欢的那个男人他们都不喜欢。而我其实感动的是他能够抛下一切的勇敢。有人说,女人爱上的不是某一个男人,而是某一类人,她的这任男友是个瘦子,那么下一任就绝对不会是个胖子。女人理想中的爱情,恰恰是她生活中所缺少的内容。原来是真的。 弟弟妹妹们都是今年升学,最小的弟弟升初中,妹妹升高中,大弟弟考大学。真好。可惜,我大的弟弟成绩不好,从小他就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每次成绩拿回家,他总是最差的一个,可是,我却最喜欢这个弟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知道他心里的难过。就像我现在,做了老师,也丛来不会瞧不起差生。他们都是好孩子,只是,上帝忘记了他们。弟弟喜欢画画,但是,我很少看他在家里画,也许,是骨子里的自卑吧。不过。弟弟的画的确好。可惜这次绘画只上了专科。文考成绩也只有二百多分。这次他来我们家,上网查成绩,我一直很想和他谈谈,可是每次都说不出口,我知道,所有人都对他很失望,包括他自己。后来,我们一起上街,他说他回去了,我以为他是回我们家,结果他一个人坐汽车就回去了。准考证,填自愿的书,都没带回去。很多时候,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是另一个我。孤独,敏感,压抑的悲伤。 曾经,我也那么爱画画。 也是曾经,我们有那么多美好的梦想。 蓝的天,白的云,河畔青青草。 我们从来不就曾知道,未来是什么模样。 永远这么无忧无虑,那该多么美好。 (后续):昨天,看了屋顶上的绿宝石的结局。一场大火,烧掉了本该属于家琦的幸福。我看着那洁白的婚纱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心里也一点点地低沉下去。佩妤,同样爱着念中的佩妤,为了救家绮,被那场大火烧成重伤,病房外,念中对家绮说:不论我做什么决定,你都不会怪我对不对?家绮默默点头,转身离去。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波折,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却又瞬间破灭。 什么地久天长,不到最后不会知道。 也许因为得不到的遗憾,你才会永远记得我。 白月光.决别诗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欲盖弥彰 我想,我终于下定决心了,结束这段感情。 毕竟,是我们错过了在一起的机会,岁岁年年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他的改变,我是看在眼里的,只是,彼此都不愿承认而已。我知道,他,只是圆他的一个梦而已,为何,我要沉溺于那个虚妄的梦里呢?虽然有太多太多的不舍,可是有句话说,要舍得,才会拥有。虽然我不知道将来我会拥有什么,一直以来,我就觉得,将来的我不会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不会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我说给很多人听,没有一个人会相信。是的,我看起来是那么满足而快乐。 白月光 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 却不在身旁 你那天说,在一起四年了。 我笑了笑没有纠正你。 其实,这四年,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过。唯一有的,只是彼此之间普通的问候而已。我唯一知道的,是你对我的喜欢。后来,毕业了,分开了,你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我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一直都是浅浅的联系着。或许,是真的彼此割舍不下吧。去年五一,你说一起回去看看我们的学校,因为你有论文要请教,那一次,我们在一起,两天。还有一次,去年寒假,你说有一场音乐会,你过来看吧。我们于是在一起,也是两天。是的,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四天。多么渺小。 由始至终,你从未提及,是你想我了,或者,你想看看我。 而我,心甘情愿。奔赴。飞蛾扑火。导致现在,我也弄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愫。 可现在,我终于想要离开了。 擦不干 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 追不回原谅 今年五一,你说,你要回去相亲了。你说,怎么办啊?妹妹。怎么办。 你开口叫我妹妹,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第一次叫我妹妹,是得知我有了男朋友,你祝福我。你说你希望我幸福。可是,我终究没有达成你送我的祝福,那场恋情,三个月就草草收场,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有未放下的人和事,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你。现在你问我怎么办。心里突然就痛了。于是我说,那么好,我就不再理你了。于是,就真的没有再联系,我对自己说,这一次,要真的做一次决绝的女人。可是,自己还是放不下。五月二日忍不住发了一条短信给你,说是祝福你。我也希望自己走得高尚一点。以为自己真的不再理你。 五月十二日开始后悔。然后明白,你说的在一起四年的含义。那,是一种习惯。我还是放不下你。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你说,你要当面向我忏悔,你说,你对不起我。当时只是觉得好笑,把它当作你要见我的一个借口。后来在一本书上看到,当一个男人对你有愧疚之心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疏远你了。只是我当时不觉得。 于是我们一起又回到了当初遇见的地方,我们的学校。还是那样茂密的香樟,细碎斑驳的光影,仿佛时光未曾流过。看着进出校门的年轻单纯的面庞,我才恍然记起,我们离开,已经整整两年了。一切已不似从前。那一夜,我流了很多泪。你用你有些微胡髭的下巴,摩挲着我哭泣的脸。你说,你必须娶那个女孩,她们家对你家有恩,在最危难的时候,是他们家帮你们度过难关,你不能忘恩负义。 那么,你选择做一个薄情之人。 我明白。我 不会让你为难。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在生长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多好。 可惜,当时只道是寻常。 再见,我的亲爱。 童年 一、化妆 小时候很喜欢那些红红白白的色彩 最早一次涂口红是在幼儿园 也不是口红 就是红色的颜料 那时候妈妈新搬回来的藤椅上有着红色颜料写成的号码 那种很鲜艳的红色 就像口红的颜色 我上学的时候偷偷地转到椅子的后背 蹲下身嘟起小嘴让自己的嘴巴也染上了那种鲜艳的颜色 然后很开心地去上学 后来被同学发现 你擦了口红的! 我当时就想做了贼被人逮到似的很不好意思 自己偷偷地把红色擦掉了 后来也偷偷擦过妈妈的粉饼抹过舅娘的眼影 现在想起就是一个臭美的小姑娘 再后来 我看画皮。 想起那个拿起画笔细细描摹的女子,想必心中是充满了爱的喜悦。要画出最美的容颜,给自己爱着的人。 我想起了现在女人依然在脸上画,美名曰化妆。 男人,食色性也。 色,色彩也。男人喜欢鲜艳的女子。 二、旧衣 有人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我一直就是穿着旧衣服长大的 小时候二嬢总会给我和姐姐带来很多好看的旧衣服 二嬢在重庆 我们在乡下从没有见过那么多漂亮的小衣服 虽然是旧衣 但我和姐姐依然很欢喜 而我还可以穿姐姐的旧衣服 记得有一次二嬢带来的旧衣服中有一套小碎花的衣服和裙裤 那个时候很流行穿裙裤 我个头小不能穿 我眼睁睁地看着姐姐穿着那套衣服像花蝴蝶似地飞来飞去 恨不得自己一下子就能长大 就能穿上那套美丽的小衣服 后来 当我终于能穿那套衣服了 可是姐姐已经把那件衣服穿破了 我很伤心地大哭了一场 我现在还记得那套小衣服的模样 白底桃红色小碎花领子镶着白边,有一个白色蝴蝶结扣子是斜扣的 裙裤是褶皱灯笼型的到膝盖上边 也是镶白色边收脚 依然怀念那件旧衣 三、洋娃娃 童年的记忆里还有一个洋娃娃 金色的短卷发脏脏的脸 穿粉色的小裙子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买的 我只记得我很喜欢她 我用彩色笔给娃娃化妆各种颜色的水彩笔 黑色的眉毛红色的嘴 粉色的脸蛋蓝色的眼影紫色的眼睛 所以娃娃的脸一直脏脏的 总是洗不干净 我给娃娃扎各种各样的小辫子 我给娃娃戴各种各样的小珠链 我给娃娃穿手绢枕巾纱巾围成的小衣服 我想象娃娃是一个公主 她有一个王子 有一天会骑着白马来见她 可是妈妈不喜欢我的娃娃说她的脸太脏 给我丢掉了 我又把娃娃捡回来 反反复复很多次 妈妈说要给我买一个新的干干净净的娃娃 我不要我只要这个娃娃 我是一个倔强的孩子 后来 娃娃终于在我们搬家的时候丢掉了 我再也找不回她 我宁愿相信 是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 带走了她 后记:有时候,我会不经意地回想起童年,想起自己依然是那个夏日的阴影里在外婆家门前扛着一把大扫把扑蜻蜓的小女孩,我很怀念从前,如果,我还是一直在从前那个地方,我的天空,会不会一如既往晴空万里的一直地蓝。 断章 又一季 飘雪的夏季。 你来过你来过 清风低低地絮语 孤鸿隐没了你的痕迹。 清亮的眸子 迸溅出晶莹的水花 你说你看 昙花开放 午夜风景呢喃 不归 不睡 滴答的心跳 奏出华美的乐章 华尔兹悠扬 灰姑娘的水晶鞋 十二点散场 遗忘的诅咒 水晶头骨的光芒 灵魂的飘荡 野地里红罂粟的芬芳 女巫 天晴了 深紫的阳光刺痛我的脸 千年的等待 出土的是万年的孤独与寂寞 诅咒 万劫不复 月亮出来的晚上 面朝坟墓的方向 点起召唤的水晶球 黑猫发出呜呜的声响 没来由地伤悲 浅浅的水草,上面附着会唱歌的贝壳 咿呀呀,它们在唱 是深海小人鱼的曲调 记忆一丝一丝,侵蚀死去的人的头骨 骷髅里于是开满了花朵 湖水冰凉,浅紫忧伤 映照着我枯槁的容颜 雪白的足踝 裹着细细的铃铛。 叮铃铃,叮铃铃。 朝着魂魄归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