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羽文集》 大寒 水浒传“武十回”中说:“不觉过了一月有馀,看看是十二月天气。连日朔风紧起,四下里彤云密布,又早纷纷扬扬飞下一天大雪来。当日那雪,直下到一更天气不止,却似银铺世界,玉碾乾坤。” 这段文字写的是武松在东昌府阳谷县,时间为旧历十二月。阳谷即在鲁西,更确切的说是在鲁西北,施耐庵的一笔而闻名神州。鲁西大寒时的冷和小寒差不多,恰赶在“三九、四九”的交接口上,大寒和小寒一般都在如上所说的风雪旧历十二月里。 依旧是朔风紧逼,人们却已不在暖炕上静养了,穿上厚重的棉衣跳下暖炕开始“骚动”起来。因为春节往往赶在这个节气里。 鲁西人说进了腊月门便是年,大寒时那浓郁的香味和喜庆鞭炮的硝烟味似乎顺着门缝向里窜了。鲁西的冬天长,人们闲,所以格外有时间把春节办的隆重而绚烂。南方一般天气暖,春节时乡下还有农活,节的味道就淡一些。 北方的春节有那么几个部分组成,腊月二十三送灶,年三十的迎灶,正月初的走亲访友拜年和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二月二龙抬头那日年节完结。 其实,在送灶之前的腊月初八也是个节日,许多地方要喝由各种杂粮熬成的腊八粥。纪念世尊释迦牟尼菩提树下成道之日。山东是孔子儒学根据地,鲁西尚有孔门弟子遗迹,尊孔,信佛的少。所以,鲁西人不注重腊八,那日照旧锦水汤汤的过。 鲁西人不是敬仰神,人们困苦时也会道声佛号念观世音,但也是念念罢了,供奉的却是是中国土生土长的神仙。他们对神敬,颇有孔子的“敬而远之”的形式,但是比较注重对祖先的祭祀。乡下大部分村庄是一个村里的人都是同姓,同祖先,同家谱。家谱上写着各代祖先的名讳,谁是那一支那一房都清清楚楚。春节时早早的把族谱挂载辈分最高年纪最长的长辈厅堂上,每家每户出一份钱摆“大供”供在族谱前,由他们享用。 腊月二十三的“小年”是个小高潮——送灶日,说是做为一家之主的灶王爷要上天庭汇报各家各户一年的生活。这一天住娘家的媳妇,要回婆家来。有种说法道:天胆的媳妇不能在娘家过二十三。二十三是,天庭人口普查,灶王爷汇报各家的人口,所以每个人都要各回个的家过“小年” 有些外地的朋友说有些地方送灶在腊月二十四,我在宋人笔记里也看到过。后来无意中看到记载,北方的送灶日是从清宫习俗。雍正年间腊月二十三在坤宁宫祀神,为了节省开支,雍正顺便把灶王爷也拜了,此后王公大臣随之效仿,北方满汉同化较深,后来北方民间也成了二十三送灶。 送灶日说的虽然隆重,其实很简单,不过是那日晚饭时在灶台上摆两碗饺子,点一炷香,烧几张黄表纸,妇女们祷告一番,把神龛上乌黑旧的图画揭下,院落里开始放鞭炮以示恭敬。老人们对这个节日很注重很虔诚,烟雾袅袅里祷告,不许他人言语,肃穆而庄重。年三十下午时,妇人们把从集上请回来的新灶王爷图像重贴在神龛壁上,既是迎灶王。灶王爷和他妻子的图像来自木版,线条僵硬,色彩搭配混浊,但却有一种古朴风姿。 我喜欢老人们对祭灶时的肃穆,仿佛举头三尺有一个神灵的世界,一言一行都在神的眼里,神给予他们的是一种内心的宁静。比如,年节被淘气的孩子放炮惊吓到婴儿“丢了魂”由年老的长者抱着婴儿在神龛下祈愿,似是安慰的抚摸他的头顶轻轻地哄,说着“我的孩,惊了魂,噗啦噗啦定定神”孩子登时不哭了。鲁西对神的敬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迷信,迷信在于偏执,鲁西人没有那种疯狂,他们需要的仅仅是安妥自己的灵魂。 “小年”庆在二十三,其实人忙在十七、八。 农家乡镇只有一个集市,和周围的乡镇集市五天转一个轮回,以农历的日子的某两个尾数为基准。乡下路途不便,较远的村人来赶集要走很远的土道,赶集不易。人们来一次要多买些必备物件囤积备用,所以远路的人都要提前买东西。我们那里逢三逢八有集市,腊月十八鞭炮声就劈里啪啦响起来,这叫“亮炮”最响摊前最热闹,孩子们欢叫着挤在紫红色纸屑满地的炮摊前。欢笑、色彩、气味在热闹的年集上都带着喜庆。 大寒之后是立春,鲁西把立春当新年开始。立春一般在春节前后,若赶在年前,来年娶亲的人家就要多一道手续。立春在年前,鲁西人叫来年无春,无春年娶亲是忌讳,有碍未来夫妻的白头偕老与子嗣传承。这是一种迷信说法,虽不足为信,但却被乡人看重。世事有生有克,有毒药必然有解药,这种忌讳也可以破除——即在立春之前请新人到男方家里吃饺子。 请前要看一个黄道吉日或者双日,新人由媒人领着,穿着红艳艳的新衣服,把围巾扎的只露两只清水明眸,羞羞答答地走进家门。因为在这之前双方家人都相认过,对其男方父母也称爹、娘,只不过喊的时候害臊、声音低,细不可闻。待坐定后,村里那些多事的女人们找着不同的借口到男方家一睹未来新媳妇容颜。吃饭时,饺子出锅那会放鞭炮,在神龛下供奉祈愿,如春节时的过场。然后,点燃两支红蜡,摆两双红筷子新人就餐,这就代表春节已过,婚结在有春的年里。 这是大寒时一景。关于新人的高矮、胖瘦、黑白、眉眼、俊丑这个话题成为村庄“妇女闲话中心”的头条新闻,被人说上几天。不过现在出外务工年轻人多,赶不回来,古老的风俗渐渐湮灭。 鲁西的大寒就是这个样,有浓烈的香味,有浓艳的色彩,有响彻云霄的炮声,有嬉笑成一团的欢喜。不过,那已是二十年前,后来不同了。鞭炮开始管制,年集上没有人再亮炮;那些猪、鸡都是饲料喂养,肉已不在满街的香;那手写的带着墨香的对联被印刷品、瓷砖对联代替。我们欣喜这锦绣。大家都这么说,我也这么认为。只是那些响声、色彩、味道躲过白昼的喧嚣,一次次渡过夜梦的河蛊惑着人去反顾。 小寒 小寒在三九天里,寒气虽不至极寒,但也是滴水成冰的时节了。此时的鲁西时常大雪染白田野,风硬像剃须刀。人们闭门不出,窗陵子糊着的窗纸在风声里呼呼作响,门挂起了棉门帘,炉子烧的通红,炕烧很热,老人在炕上熬着冬天,孩子趴在炕上不起,妇女们坐在炕上做着手头针线活,壮年男人们不知去了何处打牌或者喝酒。 二十年前的鲁西农家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炕是过去鲁西农家必有的陈设,跟如今的床一样普遍,小寒时节老人和童子大都要睡炕。老年人和小孩子的火力弱,冬日抵抗不住外面的寒冷,需要滚热的炕来保温驱寒。年轻人一般睡床,但娶媳妇后就变了。娶媳妇前一般婆家不备床,而备一铺炕。春天里和泥脱坯,夏日里晾晒,秋月里用坯和砖盘成一铺炕,到了冬日就可以安稳的娶新媳妇了。为新媳妇盘一铺炕原因很简单,农家的媳妇添娃早,一般都是冬日的媳妇秋日的娃,也有春日的媳妇冬日就有娃娃的,所以炕要早早的准备的。 炕分多种,各地不同。东北人的炕兼着榻的作用,有炕桌供人谈事就餐。鲁西的炕相对简单,同床一样就是睡觉的地方。鲁西的炕有土坯炕和砖炕两种。土坯炕内外都是土坯垒成,外面用泥抹平,用柴禾熰火,熰炕时屋子里浓烟滚滚烟熏火燎不能进人。它的入火口在一角,和它斜对应另一角是抱上去的烟筒,两者对流火方能顺着火道向里窜。砖炕其实也不是全用砖垒成的,炕内脏的火道是土坯垒成,外面用做一个外包装皮。娶媳妇的新炕一般都是砖炕。砖炕有两种烧炕法,用小蜂窝煤炉子推进去进行烧,或者把砖炉子炉砌在炕边留下一个小火道烧。前者干净卫生,后者好处在于炕能整日保持温度,坏处在于晚上被子很容易就滚落在炉口上。 炕上有席子,席子用芦苇眉子编成,光面朝上,很光滑。夏日里一般席上铺褥子、被单就可以睡眠;若是冬日席子下面铺一些干草,干草一般都是谷秸,也有把麦秸缝成垫子铺在下面的,为了软和。 家里有小孩子的炕每年都要修补,因为内脏和表面的做幔子的土坯特别容易塌。小孩子淘气在炕上蹦来跳去,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表皮做幔子的坯踩裂,当然也就少不了一顿胖揍了。年轻人娶了媳妇,补炕时容易被人调笑:晚上悠着点,你看又压塌了半面炕,又要补炕了。 有句民谣:“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这乡谣唱得幽默富有情趣,有着农家锦绣富足的平静和欢喜。且不说前一句,后一句在炕上懒睡的就有些意思了,一般指懒睡的孩子。 鲁西的学校是一天上三晌课,早晨两节,上午四节,下午四节。早晨两节课特别早,六点十分就要跑步做第六套广播体操,然后上早读,再后上一节正课。六点左右的鲁西寒冷凛然,漆黑一片,偶有鸡鸣犬吠声传的很远。天寒地冻中,寒气能凝结骨髓,小孩子确实不爱起,喜欢用后一句为自己的懒开脱。 现在炕在鲁西越来越少,除了一些很老的老年人,基本上炕在鲁西陷于珍惜保护的民间传统老古物了。当下年轻人的新房都是地板砖铺着,装修的金壁辉煌,炕做为土物适应不了时代了。年轻人娶媳妇后睡的都是席梦思,嫌炕硬,不舒服,并且还说比较脏。垒炕是一件技术活。技术好的师傅垒出的炕一把小火就能让通炕都热,技术差的烧一个麦秸垛炕还是冰凉。盘炕这门手艺会的人越来越少,前几年新房建成后母亲让找一个会盘炕的人,只能去找那些老泥瓦匠师傅。 母亲喜欢睡炕,把炕烧得有些烫,说有了炕冬日里她就有法过了。过去母亲的炕只是烧的温温的,冬日夜里在炕上为我们弟兄缝缝补补。小孩子穿鞋废,尤其是男孩子,一年要穿破好几双,其他三季没有时间,只有到了冬日闲暇了来做。过去写作文经常拿灯下慈母白发说事,如今一一验证——母亲已需要一铺滚烫的炕了。 小寒时我回了一次鲁西,离去时我才晓得过去走过的路望过的云涉过的水喝过的酒里终究是别人的色彩,我只是那些色彩中的一个旅人,属于自己的只有鲁西与蓉城——而鲁西那古老的田间阡陌、青青麦苗、母亲的炕跟人说起已是山高水阔渺渺远矣。 冬至 过去听西南民歌唱“太阳出来喜洋洋”觉着很矫情,太阳出来有什么可喜的,北方的太阳日日都挂在天上。入冬后成都的天一直沉着脸,整月看不到日头,深冬更甚,阴雨绵绵,才晓得若能见到太阳确实值得喜庆。 鲁西在这个时节阴少晴多,有大把的阳光,但也时常大雪纷飞,尤其冬至过后气温下降到极至。历书上说:冬至过后阳气升阴气沉,冬尽春来日头见暖。这与我的经验不相符。北方冬至那日昼极短夜极长,数九开始。数九就标志着三九苦寒吹响了号角,进入了隆冬。鲁西乡下有段谣辞唱:“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半凌碴散” 冬至是一年最后一个节气,在故乡是个大节日,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所以冬至那日要包饺子祭祀供享天神。还有一种土说法叫“按耳朵”因为冬至预示着最冷的时节到了,据说过去气温最低时能把人耳朵冻掉,饺子的形象像耳朵,所以要按个耳朵准备过冬。包饺子父亲最拿手,包的快、馅多,而且好看。冬至前一日,父亲就把肉买好提回家,到了那日下午母亲剁好了馅等父亲下班,然后两人配合一个碾皮一个包很快就完工。饺子煮熟后,母亲先盛出几碗供给各路神仙,并且念念有词:“老天爷吃,灶王爷吃,七十二位全神都吃,让到的吃,让不到的也吃。保佑我们大人孩子平平安安。”我们嬉笑说:“天供神知,供享供享人吃。”惹得母亲笑骂我们。随后,母亲让我们给祖辈的长辈送去,她盛一碗给父亲。父亲爱喝酒,常炸一盘花生米就着饺子喝酒,说:“饺子就酒,越喝越有”我已经十多年不曾在家过冬至,一切俱往矣。 九九歌的描述很形象,鲁西的三九苦寒地冻的裂开口子,像张开的嘴。数九之后,家家要把盛水的瓦缸挪到屋里,不然一缸水能冻成实体冰砣,甚至缸都要冻裂。不能挪动的要用柴草打成栅子围裹起来。人也顾不得帅气与美丽,重要的是穿的厚实保暖。当时没有羽绒服,孩子都要穿两层棉絮套成的袄,大棉袄套着小棉袄,头要戴厚厚地棉帽护住耳朵,脚上是笨重的棉鞋,一个个人们臃肿地像雪球。孩子容易冻手,手被冻后就肿跟发酵的面一样,又疼又痒,不能握笔,所以很多孩子都戴棉手套或暖袖。如今那棉手套、暖袖已经绝迹,有时看描述七、八十年代的影片,看到那衣服,犹如看到曾经憨憨傻傻的自己。 其实,小时候最烦母亲给我穿厚衣服,手脚不能伸缩自如,跟一个小僵尸一样,挠痒痒都够不着后背。母亲吓唬我,说过去有一个乞丐大雪天去行乞,整整一天,手脚冻得没有了知觉,晚上回家后烤火看着手脚一点点的融化了。小孩子不惊吓,一脸惧色,就乖乖的穿的像个小雪球。当然,人人都这样穿,谁也不会笑谁。母亲说的传闻,一直不曾见过,倒是后来曾亲眼看到过因醉酒睡在道路旁被冻死的人。 冬至后的雪大,和初冬的雪有所区别,雪花大而轻,飞舞起来好看,铺天盖地,一夜就苍苍茫茫。雪踩上去咯吱咯吱地作响,到无人踩过的地方留两趟脚印很有满足感。隆冬的雪乡下有个古方,说是若能够储存到来年,可以治疗去伏天里的痱子。这种以毒攻毒的理论并没有什么根据,小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每到这个季节,一旦下雪,我们把雪灌进酒瓶子,实实地砸结实,然后冒汗脱衣的挖一个深坑埋到地下,等到来年三伏天取出。灌进去是洁白的雪,取出来却是半瓶污水,抹到痱子上也未见作用,但是我们年年如此,乐此不疲。 鲁迅在故乡里提到的用筛子捉鸟,大概在村子里长大的孩子都做过。深冬里的雪大,并且时间长,鸟不易寻到食,就容易上人的当。鲁西没奇异的鸟,到冬季其他的鸟都飞走了,只留下麻雀在树枝、屋檐上唧唧喳喳地叫。有一种麻雀羽毛黑白相间没有麻色,叫它“唧唧鹑”但很少。我们捉的大部分是普通麻雀,若是逮着一只“唧唧鹑”就值得欢庆了。麻雀养不长,往往是头一天逮着后一天就死,大人们说是气死了,颇有“不自由,勿宁死”的节烈吧。现在村子里种地都机械化了,养大牲口的人家少,捉鸟的筛子也在太阳地下晒的松了骨架,大概那时的土乐子已无人玩。 鲁西这个时节并不太好耍,万木如枯,除了麦苗其他没有一丁点绿意,以上的事情不过是苦中求乐罢了。倒是西南的天气虽阴冷,但树照绿、花照开。譬如说塔子山的梅花到了冬至时节开的正好。梅花开在深冬,结缘了梅妻鹤子的林和靖,历来被说个不休。鲁西无梅,过去读那些美丽的诗句只能想象而已,如今就在侧身处。去看梅时,天已黄昏,暗香浮动,这是鲁西看不到嗅不到的,令人感念西南得好。 秋分 秋分在白露之后,人常说:“白露秋分夜,一夜冷一夜”白露后庄稼叶子上的露水都有些寒了,藏在庄稼、草丛里的蛐蛐、蚂蚱秋虫们也知道冷了,叫起来格外的凄清缠绵。秋虫也是应时的,秋分之后,秋虫气衰,无力再叫,蹦跳变成了爬行。 秋分是个抢种冬小麦的时节。 鲁西是以面食为主,小麦的收种是一年的重中之重。乡谣唱道:“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应时。”乡谣里又说:“立冬不倒股,不如土里捂”还说:“秋分不露头,割了喂老牛”所以,从收到种谁也不敢忽视,秋分一到,庄稼赶紧收回家,地拾掇干净,拉粪、灌溉再晒一晒地,然后家家赶着牛马驴骡,拉着锃犁、耙去耕。 时间向上推二十年,那个时候机械不发达,拖拉机犁地都是个时髦玩艺儿,价格也贵,乡下人钱难挣,心疼钱,所以基本上每家都养着一两头大牲口耕地。一头大牲口是拉不动犁,一般要两头,有主拉有帮衬,齐心合力才行。农家对牲口都很娇贵,像对孩子一样。乡下说牲口,往往说是“伺候牲口”因为大牲口一是要做农活,二是要让它生养小牲口换一些钱补贴家用。乡下人没什么可攀比的,往往犁地累了坐在田间地头喝一口水,抽一袋烟,跟临地耕种得人,说说牲口膘肥、地平整、田收成等等。 我家没有大牲口,因为父亲要上班没功夫,大健牲口性子野,母亲也喂养不了。每年都是舅姥爷赶着他的小白马和一头牛来给我们耕地。舅姥爷是姥姥的哥哥,母亲的舅舅。他膝下无子女,领养了一个儿子,但是对他们老两口不太好。母亲从小就住姥姥家,所以舅姥爷他们一直把这个外甥女当成自己的闺女。我外公去世的很早,大概在我一岁多吧,我们弟兄一直把舅姥爷当成自己的姥爷。到老年后,偶尔来我家住几天,他们村里赶集的人看到往往说来住闺女家了呀。 舅姥爷是个面貌清癯花白胡子的老头,说话有些紧语子,也就是说的快了有些结巴,喜欢抽自己卷的烟,或者用铜头烟袋锅烧的烟叶。我父亲给他买的卷烟他从不抽,说那烟容易上痰。他很和善,不甚健谈,看我们弟兄的目光充满了怜爱,喜欢抚摸我们的头。 舅姥爷养的小白马很神骏,没有杂色,个头很矮,大概是西南马种。那匹马,我从来没见它生养过,推想应该是公马吧。那时我们被电视里的大侠、将军身披披风,骑马纵横的神采吸引着,很喜欢那匹马,取得昵称“小白龙”它很和顺,不像其他的驴骡碰不得,犁完地我们骑上,从来不蹦不跳不尥蹶子,驮着人哒哒的走。 那时候乡下学校用阴历计算时光。学校民办老师多,老师家里都有田,因而学校生活也要和农家节气合拍,好让老师要下地做农活,学生们也要帮衬着家里收种。我们没有暑假,而有麦假和秋假。麦假时间十多天;秋假有一个多月,过秋分之后才开学。 耕地的时候,我喜欢跟在舅姥爷从南到北的转圈。他一手扶犁一手扬鞭,嘴里吆喝着牲口,不知怎么着,老人吆喝牲口的号子总有一种粗旷洪亮、荡气回肠的悠扬感,同时也有一种天地荒荒的感觉。老人吆喝牲口像对待一个小孩子,牛马把犁拉偏了,就会喊:“看哪里去了,好生着点儿”他的鞭很少落在马牛地屁股上,只是在它们偷懒时,扬起来,吓唬它们。我喜欢手里拿着一个小鞭,在牛屁股后,它一停,我就打,但不舍得打小白马。犁完地,平了山沟,就要耙地了。耙地的时候最快活,整块田里的土都松松软软的,如在海绵垫子上,小孩们不管脏、净在上面翻跟头打车轱辘。 耙完地,打上畦田、垄沟,就要播种。那时没有播种机用的是播种耧,耧前套着牲口人牵它着向前拉,一个人边扶耧把边不停晃动,怕种子堵住了不下。就这样地里忙完了,秋分过尽了寒露也到了,田里听不到了秋虫的叫声,日子像天上的秋阳一样开始漫长起来,天上的雨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雨打着残叶有些凄楚。 一回头,这一切都成二十年前的旧事重提。当日身边的人许多都化成墙上的一张照片,不能抽那烟喝那酒了,一如古书上说的:“秋分者,阴阳相半也”一切都不可回头。此时,谁又能说秋分仅是一个节气呢? 大雪 大雪节气时,内子说成都真正进入冬天了,我觉着温度不过是北方深秋的样子。 在北方节气到小雪时已经很冷了。山东乡下流传一句俗话:“小雪不储菜,必定要背害”菜是指白菜,过去山东冬季以白菜为主,乡下每家都种,如果小雪后还不收,就可能下雪,菜要被冻,整个冬季都会没有菜吃。一般来说,节气到了大雪,就随时有下雪的可能了。不过,现在天地阴阳失调,气候转暖,雪下的愈来愈少,也越来越晚,大雪时节还不见分毫的雪。 以前,每到冬季大雪过后,天常常唬着脸,不久就可以看到雪花飘飞。下雪的时候,没有风是最爽的,穿着羽绒服雪里行走,过不多久就成了圣诞老人,头上、肩上、睫毛上都是,白白地,眉须尽染。若有风,雪不美了,凛冽的风像刀子,刮过耳朵像小刀割的一般生疼,尤其是它像长了眼睛,顺着袖口、衣领钻向最暖处。 不喜欢初冬的雪和初春的“桃花雪”落地就化了,山野黑一块白一块,千疮百痍,如战后的焦土。更恼人的是,下雪不冷化雪冷,雪融化时雪介于冰水混合物状态,远看是雪,近踩是水,路难行。过去乡间都是阡陌土道,踩上去一脚稀泥,溅的鞋上、裤脚、腿上都是泥点斑驳。小时候穿千层底做的棉鞋,小孩子不安生,一下雪就像吃了兴奋剂在外面疯跑,一会,鞋湿透了,不敢跟母亲说,穿着又湿又冷。没法子,只能穿上胶皮靴,而那靴子只是单单的一层胶,非常薄,冻得脚发木。雪若是化几天,脚就遭殃了被冻,先发木,后发痒。那时候想,什么地方的雪下了不化,该多好玩呵,可以尽情的滚雪球打雪仗。 下雪时最舒服的地方是在家。外面大雪,别无去处,一家人围着红红的炉火谈谈天,炉火旁边烤炉着花生、地瓜或者馒头片之类的。若要再有一壶茶,老年人的一杯淡酒,可抵得上半世逍遥了。谈天不拘话题,可说神鬼,也可话话乡间野事,这是最好的消遣。小时候,最爱听乡间的故事,那些事大都是寒夜或夏夜听长辈们漫无边际的聊天所得。乡间野事最是有趣,千奇百怪,光怪陆离。故事是越野越有意思。真正会说故事的人不能到文学馆里找,而是在乡下民间。 记得有一次祖父说,民国时山东大军阀韩复渠喜欢附庸风雅作诗,去趵突泉耍,灵感突现赋诗一首:“趵突泉,泉趵突,噗突,噗突,噗突突,你不噗突他噗突。”又说,出门看到千佛山又赋诗:“远看一座山,下面大来上面尖。有朝一日倒过来,上面大来下面尖。”惹得大人孩子笑成一团。 写风雪的诗里,我最喜欢唐人刘长卿的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后一联的“归”字用的好,令心热。一个字让乾坤陡转“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的天地风雪也有了温醇美感。 有一年,我也做了一次风雪夜归的人。那时还在东北读书。学校放寒假回家,下午车进了山东境内雪开始飘,转站到县城时天已大黑,雪下的紧。家离县城还有十余里,准备搭车回家,可是一拍兜钱包没了,不知是被扒了还是掉了。当时既心急,又羞于向人求助,并且觉着路难走也不愿家人来接。于是决定自己走着回家,当时穿着一件军用大衣,背着一个大行李包走在空旷无人的路上。夜空下一片白茫茫。 屋倒偏逢连雨夜,出了县城发现通往家的路在修,路面不好走,我走在傍边的深沟里深一脚浅一脚,磕磕绊绊。虽然我们那地方一向安定,但是那静的出奇的野地里也有些吓人。自己给自己壮胆,唱着歌大踏步向前走,有京剧里林冲夜奔的架势。到家后,眉发尽染,如同雪人,被父母责怪一顿。 回头想想那首唐诗,真是切人心怀,风雪中的归,无论是主人的归来,还是行人的宾至如归,此时风雪都有种安心、温暖。令人念及诗经里的“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或许这是不着调的联想。 而今,雪在北方,我在南国,也无什么可惆怅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美,比如成都的冬雨。冬雨连绵的夜,把取暖器打开,烧一壶水,酽酽地沏上一壶花茶,舒舒服服地喝上三巡,或看书或聊天,或什么都不做听听冬雨。雪看不看都是无所谓了,反正就是那个样子,不过是白茫茫罢了。其实,大雪也不过是个节气而已。 想买酒给他喝的那个人 早晨醒过来头有些疼,或许是昨晚睡得不安稳的缘故。又做梦了,乱七八糟的,梦里哭了喊了,梦里那个我把梦场喊的冷清;还梦见火车了,长长的站台,火车走了,把我一个人抛在哪儿。醒的那瞬间,觉得真不想上班去了,想归想,最后还得爬起来。街上、车上挤满了提着大包小包回家的人,包里隐约的看到烟酒还有一些吃的,年味儿一天浓过一天。 中午下班吃饭的时间,到了外面转了一圈,还是碰见那些赶车的人,大包小包的。自己转身去了烟酒专卖店,店里有好多人说着酒价烟价,安详而热烈。说这是给父亲的烟,给父亲的酒,专卖店的人也不断的推荐着各种品牌。我掉头出去了,离开店几步,一转身,又回来了。 家里有长辈要我带一些酒回去。我答应了。是的,我要带一些就回去,给他们喝、抽。 下午,办公室另外三个人提前回去了,我一个人,空空的。上网,qq上那些亮着头像的人,我挂着却不想说一句话。去了天涯社区,散文天下看到刘亮程的先父在首页,又一次重复阅读,读完后又把庞余亮的半个父亲在疼翻出来,再后去红袖翻自己的农民父亲和纪念。倒换着看,倒换着阅读,qq上有人说话,想敲两个字答应着,一低头,有水惺溅在了键盘上。 马上奔三的人了,不该再这样了,我对自己说。 过去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有归心似箭的感觉,定票,换票,钓票,总是期盼着回去。那一年,我为了早回家几个小时,来回倒腾票折进去了一百多。而现在总是迟迟艾艾,但是我知道自己是想家的。回家的路还是那一条,我走了无数次,现在总觉得越走越远,那些闭着眼也能说清的景物一一陌生了,我的家也越来越陌生了,有时候走在从小生活的地方恍惚走在叫同样名字却是陌生的地方。我像黄昏里走失的羊羔,站在野地里咩咩的叫着,四周却没有一个人,我叫的荒凉,野地也荒凉。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惧怕回家,害怕面对她们。在她们面前我总是沉默的抽烟,用眼扫着周围,想那个不在的人——父亲。前两年,我坐着和她们说话,总是眼角扫着进房间的门,希望下一时刻父亲推开门,对着我和善的笑;希望他坐在饭桌前拧开酒瓶盖,倒上半茶碗酒,一口一口的抿着;希望他安静的坐着,看着我,听我唤声:“爹” 我踢了踢放在办公桌旁边的酒,还有烟。这两年,每次回家我都买些烟酒,送给那些跟父亲血脉相连的长辈们,想在他们身上寻到父亲一些影像。他们有的眉头和父亲相似,有的是嘴角,有的是背影,有的是坐姿。他们抽着我送的烟喝着我送的酒是开心的,他们的笑如石子跳入水中的波纹,而父亲不是这样的,他的笑像泉眼涌出的水一圈圈从泉眼处泛到岸边。父亲喝酒的姿势是平和的,是舒展的,是随意的,而他们是拘泥的。他们只有看我的堂兄堂弟——他们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他们的目光才和父亲相似。他们毕竟不是我的父亲。 脚下的酒比买给父亲的酒好的多,烟也好的多。来北京五年,一年比一年买的好,可是都是送给了那些不甚相干的人。父亲只抽过喝过那最初的劣质烟酒,那烟是呛的,那酒是烧喉的,父亲在那烟熏火燎的烟酒中笑着,是那么的平和与自然。那些烟,那些酒,如今我拿不手送给别人,而那年我只能买给父亲。最有资格抽我买的烟喝我买的酒的人,却没有抽了喝了。父亲,你是个没有福气的人,等不得我们长大。 带着这些累人的东西回家,压的肩膀生疼,手指勒的发紫,很多时候恨不得扔掉。人家都是送给自己的父亲的,我却是送给别人的,我在别人的父亲身上寻找自己的父亲。 想买给他酒喝的那个人,没了。 2007-2-10农历年二十三 十年生死两茫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苏东坡江城子 在我刚懵懂记事时,祖父已是老人,这或许由于我对当爷爷人的观念有关,在我的观念里基本上祖辈的人应花甲之岁。其实,当时祖父的年龄并不大,不过才五十岁多一些。时下城里五十岁左右的人,才血气刚凉,而从风雨耕种中的乡下人一般都是未老先衰的,所以祖父在我的记忆里始终是位老人。老人在孩子眼里总是淡然而平和的,祖父也是,但是我们那里深受传统侵蚀,所以老人和孩子各守着自己的本分,老人威仪是不可冒犯孩子对其是尊,也是敬。祖父的身材不高,不过一米七零左右,或许还不到,相貌清癯,双颊清瘦苍然,眉头额角有皱纹隐现藏着人间的风霜,目光平正而柔和,讲话的声音对我们也很温和,这是我在记忆里勾画出的祖父健康时的模样。 我最后一次看到祖父,是那个吃过早饭的上午。那时祖父已经卧床一个月有余了,在祖父卧床不起的前一年遭了很大得罪,先后经过了两次大手术,先是在北京地坛医院里切去了半个胃,后来又在县医院里截取了盲肠。那一年,祖父有好几个月是在医院里的病床上度过的。在切胃手术成功后,医生说,这个病能坚持一年就能保住三年,能过三年就能撑五年,过五年就终生无碍了,但是祖父刚过一年就卧床不起了。我们堂兄弟几个吃完早饭,到祖父院里问安,房间里围着我们的父辈,祖父平静地躺在床上输液。祖父由于一个月全靠输液支撑,他的目光黯淡,双眼、双颊都深深的下下去了,但看到我几个眼里闪现出一丝欢悦的神采,用那只打着点滴的手,向我们示意。我们为过去,他眼里有满足的欢悦,但并没有说什么。当晚上我们放学后,家里已经是灯火通明,祖父安静地睡在堂屋的灵床上神思远游,撒手了红尘,远离了病痛,无声无息。是时,九五年,农历二月初八,享年六十四岁。 在祖父去世后,很长一段时间,每当我走在祖父居住的那个房间,总是感觉祖父安静的躺在那里,并没有离我们而去。那时虽然我也很悲伤,但是还无法体会生与死之间的无限荒凉。生死两茫茫,原来是人间最无奈的事呵。 祖父去世后,姑祖母哭着说:“没想到最小的,却最先走了;寿命最短的,却是命运最多舛的。”祖父的一生是多舛的,他经历他们那一代人所经历的一切,童年、少年的战争,逃荒避难,忍饥挨饿;青年黄金时代先给了新中国的农村建设;中年在文革的动乱中被批被斗;老年好不容易得到平反,却又被病痛折磨。起起伏伏的人生,回顾是跌宕起伏,可是其中的痛苦、无奈与寂寞,恐怕是生在太平年间的后人无法理解的。祖母在回顾祖父时,说:“属羊的命苦。”我常想,祖父多舛的命运与属相无关,仅仅源于他一生耿直,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自己的良心罢了。 “忠于良心”四个字,用语言声音表达,不过是舌头一卷轻轻一放,当要用它心口如一的实施,却往往要用血汗屈辱和一生的光阴来对抗。世间的事往往是这样,你视若性命的性命的事、信仰、原则,被别人蔑视无睹的踩在地下,过后许多年,你归于沉寂了,别人才认可你,可是你却听不见了。从现在的实用主义出发,这个不被当代人认可,但是每个时代都有那么一批人,他们宁可独守一生的寂寞,也不能放弃自己所坚持的信条,可是有时这种寂寞令人感到残酷的窒息。这样的人未必懂得人生精意中的价值、意义,他们把这些看成人生的操守,不会用语言表白漂亮的话,而用坚贞去坚守。或许,这才是大道无言。 后来的有一年,我从市里乘车回乡,听到路上几位中年人谈到乡村里的时政时听到提到祖父的名讳,他们说:“现在再也找不到象xxx那样的干部了。”我听候不禁有些心酸。公道自在人心,当那些在文革时批斗祖父的人,在祖父去世后,长叹:“四哥眼里没坏人,我对不起四哥——”我很鄙视他们,祖父看淡了风雨,或许我的血气还未凉吧。也许这就是祖父追求的“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不求升官发财,但求无愧于心”吧! 人世的十年弹指一挥,一切就成为过往,尤其对去世的人来讲。不觉已经十年,祖父的忌日就要到了,十年前的祖父成为永远的定格,十年后的我已经非过去的我。“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少年读这一句词,只感觉缠绵悱恻悲哀罢了,如今读来,却已经是秋风落叶后的无语悲凉。 祖父十周年,我不能回乡坟前一祭,在此涂鸦一些零乱的文字,以示怀念。 村庄的姿势 村庄会走的。 它的走姿学我,步亦步,趋亦趋。我快,它也快;我慢,它也慢,像是在嬉弄我。但是,我们却是背道而驰,愈行愈远。 我是在村里长大的孩子,了解村庄的细枝末节,能够勾画出它的每个角落。我的村庄是明净的,如明月一样印在凤凰湖的水里,随水里莲花静幽幽的开合。 村庄在我的脚步离开的那一瞬,成了永恒的定格,不可改变。山川河流安静地印在我的心里,如同水彩画最初的构图。以后一层层的水彩遮盖,渲染的花红柳绿,我心底的那最初的构图却在岁月里凸现着,愈来愈清晰。 我的梦从村庄开始,而后向外延展着。最初光着两寸长的小脚丫,摇摇欲倒的丈量家门那块方寸之地,后来丈量村庄,再后来丈量村庄外的天地。从某个时候起,那个村庄成了我生命的背景,如印影底色,我被隐约的底色托着浮在上面。 我的走姿以地理位置为变化,村庄以生命消隐做为它的标志。 离开村庄时,那一回望的构架是鲜活的,朴素的底色有笑声、语言。但时光风尘把鲜活颜色褪尽,化成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躲在记忆无声的世界里。许多张扬着生命气息的人,如今已经躲进了陈黄的家谱,只能在温一壶老酒一支烟沉默中怀念。 村庄是苍老了,从我离开的那一瞬。 纷纷的人登上了家谱,安睡在土地里,我在外头,他们在里头,坠入苍冥。我站在黄土之上,望着那个沉睡的家族,一层层的坟如时光的推力,推着时光的轮子滚动。苍老了时光,年轻了我们。有那么一天,我也要沉睡在它的怀抱里,一如在这个世界的降生。 望着那些坟,对照着家谱,那些名字浸沉着岁月的薄凉。我浮想着五百年前,那两个最初的先辈。 他们两个被捆押着沿着黄河古道来到这个地方,建立了这个姓程的村庄,而后有了我们这一辈辈人。我曾经试图顺着历史的脉略寻找他们的足迹,浩如烟海的史书已经把他们淹没了。薄薄的历史小册子寻不到他们,寻到的只是一个群体模糊的背影。 山西洪洞县——山东gx。它们之间该是多么遥远的距离,几千里是地理的距离,可是更远是空间的距离。地理位置再遥远终究能够走到,可是空间的距离只能让人扼腕长叹。那个故事,如今成了传说,令人浮想联翩而又伤感。他们回不去离开的那个村庄了,留下一段短小苍凉的歌谣怀念着那一个村庄。 若问老家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 祖先的故居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鸨窝。 那个村庄在咿咿呀呀的歌谣中苍老。 高高的大槐树上的老鸨窝是那个村庄的标志,而这个村庄的标志是什么呢? 我童年曾经用罐头瓶钓过鱼的老桥,挖过泥鳅的小河沟;我爬过的那些枣树、梨树、杏树、杜梨树,捉过蚂蚱,挖过蚯蚓的土地;我做过捉迷藏的小巷、麦草垛、玉米秸垛,粘过知了的柳树,刻过名字的白杨树,画过画的白粉墙,掏过鸟蛋的枯老槐树。 我的村庄的标志是这些混同着童年记忆的东西吗?不是它们,是那些被记忆忽略掉的花、草,绿色的青苔吗? 不,不是,我想起村庄的时候想起的是:那浑厚得大地,承载着万物生灵;那满山遍野得绿色,焕发着生机,点燃着蓬勃;那些雄伟得汉子,吆喝着抬起石头砸向大地。 或许这些都很抽象,但是因为它的抽象,所以才让我想念中变的具体。等到一切变的陌生的时候,我们才认识,人许多时候就这样矛盾着。我想这才是回顾中的村庄,雄浑的、博大的,也是是孤独的、不实际的。 是的,孤独。体会到孤独的时候,我们都在老去,越来越远。 那些树没了,那些精壮的汉子老了,那些孩子长大了,那些垂老的人远游了。村庄在悄悄地走了,我也在悄悄地走,直到有一天我们彼此看不见了,在想念中泪流满面。 苍苍的远去或许是村庄的姿势,在这个姿势里我们越来越远。 村庄在想念里摇摇欲坠。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不成样子的怀念 姥姥,八月吹响了秋的号角,你睡在田野里,我站在思念里。 金色的风吹的玉米叶子哗啦啦的响,姥姥,你还能睡着吗?你总是说,年纪大的人睡觉轻,五里外的开门声都能听到,你现在能听到我在旷野上声嘶力竭呼唤你的声音吗? 姥姥,你这一次睡得太沉了,像个孩子,唤不醒,推不着。 你还会做梦吗?梦到我没?我这几年来总是爱做梦,梦都稀哩古怪,可是梦不到你和我父亲,梦的是那些闲人还有那些恶魔。在梦里我尖叫,一身的冷汗,粘津津的,可是你再也不能拍着我的后背说,羽儿乖,不害怕。 你睡在那个沉沉地木屋子里了,任我思念却不开一扇门看看我,姥姥。 姥姥,人们都在秋天里收割,我在秋天里思念。 姥姥,我总是你的傻孩子,看不透人世的生死离别,看不透岁月的苍凉。我总是被丢在风里,看着旋转的黄表纸灰烬卷入苍冥。姥姥,你只收我烧给你的纸钱而不看看我吗?你说过,金钱百万不如你的羽儿好的。可是,如今你把你的傻孩子丢在风里了,一任他委屈的落泪,却不回顾一眼。 姥姥。 三年来,我对你从来不曾痛哭一场。你得病的时候,病来势汹汹,我母亲失去了镇定,我要为你病忙;你永远睡去的时候,那些所谓的亲人们,真哭假哭的大哭着,我还是不能哭,我要料理你的后事还有你的遗言。你的那些遗言本来是交给我父亲的,他答应了你,但是谁知他不能守自己的诺言,先你一步而去了。 那一年,你们一块走了,把我丢在那里,让孤单的面对着一切。那些狰狞、丑恶我目睹着,失去了你们,我越来越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了。你们的去,让我感到自己在一节节的死去,埋葬你们就是埋葬我某一部分。我知道了,生命是个失去爱的过程。没有你们爱我了,我是个没人来爱的傻孩子,如今我只能爱别人。这个世上无私的爱我的人越来越少了,你们都老在风尘里,我在你们的风尘里老去。 姥姥,我越来越不会哭了,季节磨哑了我的喉咙,只会在无人的夜里抽着烟沉默。 我走在原野上,秋风拍着金色的羽翅从西北刮来。姥姥,我想起故乡的芦苇荡,白茫茫的芦花飘啊,飘的让人惆怅。当年的我,迈着短小的腿穿梭在里面,你迈着小脚唤着我的名字,喊我去吃饭。你垂老的那几年,走不动了,不能再给我烙我爱吃的面糊子饼。只有那味道还停在我的口齿之间,从此却再也吃不上了。你那给我存放腊肉的坛子,被人丢在院子的角落里;你那课枣树也在季节里垂老了,叶稀疏的挂在树梢,却结不了几颗枣;你门前的榆树被人伐了,卖掉;你那房子被人拆了,盖上了新房,里面住着你的孙媳妇,可是他们不知道你了。姥姥。 你的苍老,我是瞬间感受到的。那一次我回家,我们在夕阳下说着话。你耳聋了,我要大声的喊,你才能听到。你说,让我多回来几次,见一面就少一面。我走的时候,你隔着院门喊给我,依然如小时候那样,让我走路注意一点,躲着点车。姥姥,你知道吗,我一转身把你抛到身后的时候,我哭了。我有一种随时都可能失去你的危机感,那种苍老垂危的气息浸沉着我的心灵。 你病还能说话的时候,问你想我哥吗?你说,他才回去,不想的。他是你一手带大的,从三岁就跟着你一起生活。后来,他的恸哭千里,我想你能感受到。你不能说话了,望着我母亲的流泪,你是放心不下刚失去丈夫的女儿。姥姥。 姥姥,风又从西北刮来,又到八月,三年来我不敢写文字追忆你。我一直想把你放远了,用一种淡定从容的文字来回顾,可是一落笔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这种思念是写不淡的。有一种爱是随着时间不断加深,并不能减淡。 姥姥,八月吹响了秋的号角,你睡在田野里,我站在思念里。 一地光影 雪羽: 诚如你所料,我前一段回乡了。 鲁西前几个月一直干旱的土地都要冒烟了,我回乡的那几日时有小雨,细雨中的庄稼是清新的快绿,碧油油的。玉米窜出了红缨子,如少女戴着一朵红花;花生那朝开暮合的叶子下面藏着淡黄的黄花,幽幽的开花结果。奶奶院里桃树结了好多毛桃,没长成在风力落了。石榴树上结的石榴很大,挂在枝头,很是喜人。那棵葡萄架更大了,上面的葡萄被孩子们吃掉了,还留了一串,奶奶说是给你留的,每年这个季节都给你留一串,但你总不回去,年年终归让鸟雀啄食掉。 奶奶的院子果木太多了,那日雨后黄昏我走进,夜幕四合,树木阴沉,光亮隐约中感觉很是荒芜。是时,恰好有一个拖着长腔的小贩在街上吆喝,整个村子都有些凄厉的荒凉。望着白发萧疏的奶奶,我对时光有些恐慌。奶奶老了。她说这一年感觉脚步有些沉,似乎力不从心,希望我们能多回去几次。 那一天我跟奶奶说闲话,她说村里的我们叫他三爷爷的人究竟没有吃上新麦子,在春天没了。现在村里如奶奶一般的老人越来越少,她跟我数着就我们那条巷子近十年就去世了十多人。你回家少,或许还无法感觉,我是每次回乡都听说谁谁去世了。我们祖辈那一代的老人现在是一批一批的谢世,死亡以不可阻挡的势头逐渐的逼近我们的父辈。我们童年那些慈眉善目的人永远定格在记忆里,无法鲜活起来了,如一捧沙终归尘埃落定。 在夕阳下时,奶奶跟我缓慢的说,那悠长的声音似乎能够穿透时空,整个人生的漫长岁月都是如此的寂寞。那时侯我心里充满了栖荒,那些人的去,似乎也苍老了我们的记忆,感觉我们自己也在一节一节的老去。想想童年,看看如今,时光萎缩的只剩下我们一个人在风雨飘摇。 村里现在好多陌生的面孔。我们一块长大的那些男孩女孩们都为人父为人母了,到处都是携家带口的,甚至比我们小的那些小孩们都结婚生子了。街上跑的那些孩子尽是陌生,需要他人介绍才知道是谁家的。那天我在街上站着行宾他母亲抱着行宾的孩子对着我,让孩子喊大爷,当时感觉有一种怪怪的尴尬,还有一缕忧伤。是的,我们都成了人家的大爷了。这似乎有些匪夷所思的好笑,好象我们昨天还是撒尿和泥不懂事的孩子,可是现在成了人家的“大爷“了。满街都是喊叔叔大爷舅舅的孩子,老人怎能不老?我对自己疑问,如今我们那里站着呢? 想想,我们都离乡十多年了。吓,十年!十年,转身苍老。我们童年、少年所熟悉的那些人在这十年里近四分之一的都去了另一个世界,在田野里听着风声雨声草木枯黄的声音,那些声音不在欢快变的呜咽。我们的故乡在记忆里如一棵苍老的树,开始一点一滴的凋零。那棵刻着我们名字的树,如今没了,被伐掉了,原地种着我们不认识的新树,勃发茂盛,可是不在属于我们。 站在村里的大街上,望着整齐的村庄,平整的柏油大街,各家各户高高的红砖院墙,陌生的气息吞噬了我。哪个叫做lt的地方变好了,但它还是我们的家乡吗?我总想记忆里泥土街道,想那土墙头上招摇的青青绿草,想那冬天穿着黑布面袄在墙根底下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不见了呵。 家乡从什么时候沉淀成记忆得呢?或许,我们一脚踏出家乡那片土地的时候,家乡就变成了故乡,从此我们与家乡就南辕北辙的背道而驰,它成为我们永远无法回到的地方。“家乡距我们一望中/它在我们醒来的睫毛前/消隐。”家乡还是那个名字,地理坐标的位置在地图上还是那里,可我们的家乡已成记忆的温暖温暖着我们。 日暮乡关成为怅惘。日暮乡关何处是?它在地图上,在记忆里,在梦里,当梦醒的那瞬间家乡在清醒里消失了。但是,我们还要回到那个叫做lt的地方,那里还有那些逐渐枯萎的老根,让我们一次次的反顾,让记忆的温暖不断的温暖着我们落寞的心。 如今再也不敢说,家乡依旧了。草长莺飞,人世兴亡,还有多少依旧呢。 切记,奶奶让你多回家几次。 怅怅。 归尘 二零零六年八月七号 七月信笺 归尘: 入夏以来,北京热了几天,像个烤炉蒸去每一滴水份;这几天连降几次雨,天凉了下来,夜里有些秋的味道,凉席铺不住了,盖着毛毯还有些冷。你知道我比较胖,喜欢这样的天,风从空隙间穿过人的臂膀,不在那么亲密地感觉粘糊糊的。 只是,这几天一直在发低烧,这种凉爽的快意也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发烧的原因无他,就是那天下雨淋了雨。或许是前一段天热,于是情绪也有点闷,那天下班后出了城铁门,地上水很深,就提着鞋挽着裤腿赤着脚在水里、雨里奔跑。雨很大,劈头盖脸的从天上落下来,砸的路旁商店门脸上的雨棚噼里啪啦的乱响。雨沾满了眼镜,奔跑中眼镜一晃一晃的,天地也随之晃动,有点像乱世的逃命。 这个七月,是个离丧昏乱的七月。京城大街上只能看到一些低矮的万年青,龟缩在路中央,像极了墙缝里长出的草。我有些想念我们的故乡,这个时候玉米挂着红缨子,花生开着淡黄的小花,家里种的那些凤仙花也应该开的一片嫣红。在雨季里我们不用逃命似的从这里奔到那里,会沏上一壶茶,躺在躺椅上读上一本闲书,听听外面的雨,雨间歇的时候听听树上鸟的啼叫。 在这里不行的,要吃饭,要上班,每天被别人安排的像个上紧发条的钟表,马不停蹄的奔跑。歇下来的的时候,常常躺在床上像一滩鼻涕,在无思无语中睡去,又在无思无语中醒来。所以,每当下班了我不想让自己躺下,想让那精神头再惯性的下滑一会。 过去,每次下班我都回家,写字、看书或者上网,如今每天不想回去,在街上乱晃。饭是人到那里饿了就吃,不饿就等到第二天了,吃饭常常成为一种负担。乱晃的时候,其实很简单的,你知道我不去那些酒吧、舞厅之类的喧闹的场合,只是一个人在街上乱走,走走看看,看着那些窈窕的女人走进自家的灯下。我知道自己的灯是灭着的,一如我闭上的双眼。 最近我不看书了。家里的书蒙上了尘,睡在昏暗里。夜里我打开电脑,听着歌睡去,醒来的黑夜只有鼠标灯闪着。也很少上网了,网上的那些朋友被我得罪完了,只有姐姐听我絮絮叨叨的罗嗦。我知道,闭上网络想念我的人太少了,一部分欲望已经掐死在网线中。现在我也不喝酒了,酒从记忆中渐渐退色,原来的色彩斑斓如今成了黑白照片,一切被打入了时空的隧道里,只有记忆还在浮动不定的漂泊。烟抽的比较勤,茶也是常喝,故乡那句俗话“喜酒闷茶无聊的烟”真真有意思。 这个七月,我还是常被恶梦惊醒。你知道这只是惯性而已。在过去,梦醒来的时候,我会给一个人说,如今没人听了。我只能睁着眼睛等天亮,或者继续等待梦的到来。在黑夜里,我充满了悲伤,这些悲伤被埋进被子里,一一被棉布吸尽。我不知道,在这个七月,有多少只羊被我清醒的数过,有时候数着数着忘记了数目,然后再从一重新数。 近来,我记忆力越来越差。那些小时候的事情记得越来越清晰,而眼前的事情转身就忘。为此被公司老大批评了几次,现在习惯了把要做的事情写在日历上,一条条的铭刻在案。日子就在这一条条中一一流尽,呈现的不过是苍山日暮的峥嵘筋骨。 那一天我去了穹庐,哪里基本上快拆尽了,剩下的十几个钉子户。穹庐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堵墙在废墟中挺着,孤独的。那个墙上曾经被我打死过一只苍蝇,如今那污浊的痕迹被雨水冲没了,剩下的是泥水流过的斑驳。那个见证过我四年青春的地方消隐了,当年一块在那里住过的朋友有的离开了北京,有的结了婚,有的有了孩子,有的不知所踪。 谁说谁见证了谁,如今大家开始一块遗忘,自己见证自己的记忆也开始被一段段新的故事代替,这些故事有新的背景,新的配角。大家高兴的时候喜欢说永远,永远有多远呢?山长水阔,彼此都遗忘着。 七月慢慢的走尽,一转身就走远。 这个七月的末端,你若是回乡,代我看看那些田地里的玉米,树上的青枣,我奶奶院里那棵我种下的葡萄架今年结了多少挂葡萄,还有看看二十年前我们刻在白杨树上的名字是否还能看出字迹的模样。 就此搁笔了,念念。 雪羽 06年7月26日下午。 纪念 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  1. 昨天夜里,又被噩梦惊醒,醒来的时候,听到了自己哑着嗓子哭喊声。 如此午夜梦回的醒来对我来说,是寻常事情了,不足为奇。它像一种周期发作的病,总是在夏季来临的时候不期而至。每到夏季,我都会隔三差五做噩梦,有时昨天的和今天的丝毫无关,有时像连续剧一样一夜连着一夜,它的情节也似乎衔接着发展。 梦景虽然不同,但主题总是相似的:梦里我去天南海北不一的地方,急匆匆地赶到车站,不是眼睁睁地看着火车开走了,就是火车早已经发出,总之任如何的追赶、喊叫都无济于事。 梦里自己总是撕心裂肺的悲伤。 悲伤如十五之后下弦月,夜夜消瘦,瘦的像因为垂泪而眯起的双眼。 这是零三年夏季后,做下的病根,不是金石之药所能治愈的,时间流失的良药也没有治愈,反而越来越频繁,成了固疾。我想,这是潜意识在作怪。潜意识通过梦,通过病态的自疟来惩罚自己,从而达到折磨的快感。 每一次梦醒来,我总要站在阳台上望望夜空,夜空里或繁星点点,或皓月当空,或是漆黑一团,自己犹如站在荒漠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故人、故家都在千里之外。时是,我会重温往事,记忆里的悲伤一点一点的把我吞噬。 有一段时间,我像祥林嫂一样把悲伤、烦恼絮絮叨叨地说给别人。说多了,自己倦了,烦了,突然安静沉默下来。世间有许多事,就如吃进肚子里的糯米汤圆,只能自己去消化的,无论你肠胃舒不舒服别人都帮不上忙。 我缩在个人的小空间里,漫无边际的想一些或实际或不实际的问题。比如:生这个实际问题,死这个不实际问题。其实,这些问题都是不用想的,它就实际的摆在那里,存在的实际,离开的实际。这些问题无论从那个角度思考归根到底一个答案,逝者长亦矣,生者要安生实际的活着。 有些问题想明白了,但是不代表就此得了灵丹妙药解毒了。事实上,明白是一回事,痛是一回事,看似两者有关,却是无关的。 我依旧会梦03年夏天的那个梦。梦到回到家了,可是找不到人,忽悠一下,家又消失了,我站在荒漠的大地上,近看遥望都是苍茫的荒芜;梦到回家了,看到父亲躺在灵床上,蒙着蓝色被单,我扑上去,揭开被单下面什么都没有;我梦到有人告诉我,父亲好好的健在,以前的事情是开玩笑,于是我跟着别人找父亲,他却把我带到一堆坟前,说父亲就在里面,突然间那个人也消失了;我梦坐在车上回家,家在南方,车却向北开,我愤怒的跟列车员争吵,拉开车窗跳车。 我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梦着。梦里我会哭,会流泪,醒来依然会哭会流泪。 人生呵,只隔千里远,不隔一层板。 2003年夏季农历初十,我永远失去了我的父亲,今生今世不能再看一眼了。 父亲任我哭得死去活来,再也不能跟我说一句话,再也不能唤一声我的名字。 2. 我曾经努力的回想,想记忆里第一眼中的父亲。 我看到一些书上说,一个人最初的记忆可能是在两岁的时候,我想破脑袋也想不起自己两岁时候的父亲。别说两岁,就是三岁、四岁时的记忆也是模糊的,幼年的记忆对我来说是一场空白。 我拥有完整的记忆是五岁多一点的时候,那一年我寄居在外,从德州姨妈家到临县颜庄我干姥爷家。从那个时候,我的记忆脉略才跟时间衔接起来。 那一年,我在姨妈家住了两个月左右,姨妈对我很好,姨父给我家去信,大概颇有微词吧,于是父亲接我去颜庄。那是1985年三四月左右,我无法准确的记起,只记得麦穗出来了,姨妈家所在的农场外面一片浓浓的绿色。 那一天,听说父亲要接我来了,很早自己就到公路上等待。记忆里父亲穿着白色长袖,他下车时我第一眼看到,就高声的喊,父亲一伸手把我抱起来了,然后在公路旁的小卖部里给我买了一瓶桔子汁。自始至终父亲一直抱着我。也就是那一时刻,我的记忆和现在的记忆混成一体的。 我始终不相信自己到五六岁才有完整的记忆。我努力的回忆,根据时间推算,幼年的记忆都是支离破碎的,我能想起一些情节,但是却想不起父亲的面貌。记忆里的父亲面目都是模糊的,混成一片。 我能记起三四岁一些事情,比如父亲到姥姥家接送我。 我们家堂兄弟姐妹多,祖母照看不过来,母亲要下田,父亲要上班,于是父母就把我送到姥姥家,早去晚归。姥姥家只有我舅舅的一对儿女,表姐表兄都比我大。那时候每天早晨吃过早饭,父母就送我去。 每天去姥姥家总是父亲送我,因为母亲骑自行车载人的技术特别不把式。记得有一次母亲载我去姥姥家,骑着骑着一个拐弯不利落,我们连人带车栽进路沟里。其实,我不愿意去姥姥家,愿意呆在家里跟堂兄弟一起玩耍,那里没有人一起玩。父亲送我时,我就磨磨唧唧的哼忸。于是,他就骑着自行车先到街上给我买些吃的,看到零食我就贪婪地吃,当回过神儿,已经到姥姥家了。到了那儿由不得我做主了,我哇哇哭的时候,父亲已经离去了。 晚上父亲来接我的时候,大部分时间我都困的前张后合了。坐在自行车的前车梁上,左右摇晃,父亲低声喊我一下,我就坐直一点,然后继续瞌睡。只记得路影在黑暗里隐约,车子在路上无声的穿梭,伴响着父亲低声唤我的名字。 家里有几张父亲早年的照片,非常年轻,是在济南大明湖旁边照的。父亲穿着蓝色的中山服,戴着一顶帽子。据母亲回忆,那一年父亲跟朋友做自行车生意,那一次生意我是知道的。因为好多年后这场生意的余波依旧在。那一次倒过来的自行车是赊出去,很多年后大哥帮父亲把其中的帐务整理出,父亲因为不识字被他那个朋友在帐务上做手脚骗了两千多块钱。八十年代初的两千块钱和现在的两千块钱不是等值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巨款。 我突然记起,也是那一年父亲初次去广东汕头,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回来了一个像照相机似的万花筒,里面有大海图片、楼阁、森林等等。为此我兴奋、骄傲了好长时间。那个万花筒后来坏了,父亲手巧给我修好了,却忘记了它最后的归宿。 2003年后,我健忘的厉害,比如说过去我读的书很多年后还记得,非但是情节就是那一句话在书的左面右面都能记起,但是如今对读的那些书总是支离破碎的,一塌糊涂,犹如老年人一般。现在记忆力坏的更厉害了,刚读过的书转身就忘。在幼年肯定还有其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他记忆,只是我不记得了。 人生是一个遗忘的过程,无论你想不想忘记,时间如奈何桥上孟婆的那碗“忘魂汤”它会把记忆冲刷成空白的苍茫。我想在自己醒的时候记下父亲,因为除了祖母、母亲、我们兄弟三人,这个尘世还有谁能刻骨铭心的想念他呢? 记得在小小说上看过一个故事:儿子是个生意人,整天忙的不可开交,连老母也没时间瞧一眼。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在开董事会,母亲在去世前努力的寻找他,但却不见他的踪影,母亲睁着眼去世了。小说的最后他说了一句话;“董事会的那些人,单位的一切人都能离开他而存在,唯有母亲离不开他。” 世上唯有我们五个人离不开父亲的,祖母有丧子之痛,母亲有丧偶的悲哀,我们是丧父的孤儿。人无论多大,没有了父都是孤儿的。从此我们的背后成为虚无,那座可以依靠的大山倾了。我们如雏鸟一般叫一声,只有晨雾暮霭在树林里浮荡,唤不应了父亲低声的回应。 3. 我们离不开父亲,父亲离不开我们。 离开我们父亲的一生存在的意义就要打个对折了。父亲的前半生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后半生的意义在我们兄弟三个身上,如果没有我们父亲后半生的存在也是一片虚无。 这两天看到一个电视剧中国家庭421,题目体现着现代家庭的倒金字塔形构架:四个老人,两个年轻夫妻,一个孩子。具体故事情节我不清楚,只记住了其中的一句话,它的大概意思是:对一个人来说事业不单指个体生命在功名利禄及其社会其他影响方面,它还包括对家庭、孩子等等一些方面,这也人事业的一部分。 对于父亲来说,他的事业就是我们兄弟三个,所以与其说父亲苦心经营生意不如说父亲在苦心经营我们三个的成人。 对一个农民来说,他们没有所谓治国、平天下的概念,他们不懂那些。对他们来说,种自己的地,安稳过自己的日子,让老婆孩子过得更好一点,不输于村里其他人家就可以了。他们连跟外界更富裕的人相比的心也没有,安稳的过日子,这是他们最踏实的事情,到外面东摇西晃被称作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家庭过日子的重心一般都是孩子。 父亲是几亿农民父亲中的一员,他的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在一篇文字里我曾经这样写道我的父母:“他们是亿万农民中平常的一对,过着所有平淡农民一般的生活,一生都努力想过好,好却依然漂浮在远方。对他们而言日子就像种庄稼,收与不收到了季节都得种,不然一点希望也没有。他们乐观相信富足生活终究会到来。”这是我父亲的真实写照,也是天下农民父亲的写照。 对于这些朴实的庄稼人来说,他们朴实的愿望就是期望自己的儿女有出息。“养儿防老”这个最简单的朴素愿望,到如今我已然觉得没错,没有过时,虽然说有些狭隘,但是对大多数农村来说,谈不上福利,更谈不上所谓的社会照顾,他们年老后绝大多数是靠儿女来养老的。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希望比城里人更迫切。 父亲是众多农民父亲中的一员,他的愿望和他们是相同的。他的生活重心是我们,我们就是他苦心经营的事业。 以儿女为业,不知道这是不是别人一生的重心,它却是我父亲的生活重心。 父亲是个农民,一字不识,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但是父亲的视野超越了他所处的阶层。他视野的广阔令他的同辈人物所敬佩,令现在的我也汗颜。 父亲的整个中年都在奔波,为我们读书所奔波。一个农民,全靠自己的双手培养了三个孩子读书上学,如果仅仅读个初中毕业或许不难,但是如果三个孩子都走进大学的门,这里面的辛酸又岂是别人所能知道的。别人看到的都是花开的热闹,又谁知道花朵孕育中的艰辛,那是无论三伏还是三九都要精心养育的,不然绝对不会开花结果的。 我想父亲也没有想到我们兄弟三个都会走进大学的门,如果能够想到他绝对可以少付出一些艰辛。他在一面不留余力的供我们读书,一边还要为我们如果考场失利,而做着后路的准备。 在农村如果没有能力上学出去,那就要在家里娶妻生子。娶妻也不是就这样娶来得,你得有房有屋吧。房子是一个家庭的巴特农神庙,一个无论现代还是过去家庭的绝对象征。现在在城里结婚首要的大事就是房子,它占据了结婚的三分之二的巨大精力,在农村同样。盖房修屋是最大的工程,父亲一边供我们读书,一边为此忙碌着。父亲是个要面子的人,他不会随便盖几间房就打发我们了,他要盖就盖最好的。 八十年代末,鲁西农村时兴四合院式的平房,父亲看到那样的房子都不满意,于是根据当时最时髦的房子造型设计了一下房子,就是现在鲁西所时兴的房子样子,五间正房,加上三间偏房携带大门楼子,正房前面是抱厦走廊,周围是瓷砖,房檐是二重檐瓷砖环卫。 很多人好心劝父亲:三个儿子呢,要盖三座房子呢,你这样盖将来其他两个孩子起码也要一样的吧,到时候能承受的住吗? 父亲说,嗯,没事,先这样。这样盖好了,孩子以后就不用为房子作难了,能住一辈子了。 中年的父亲人生大事就有两件,一是供我们读书,其二盖房修屋为我们后路时刻做着准备。后来,家里又盖了一座房,接着大哥跨进了大学的门,接着是我,房不用盖了但是读书的消费上来了,同时后来生意也不好做了。 父亲为了我们耗尽了一生心血。蜡巨成灰泪始干,他透支了生命为的是我们,这是他为我们所付出的,却没有给我们回报的机会。父亲去了,我在他的坟前尽情的流泪,我把泪水当成人世的爱,一滴一滴的回报给他。可是,他却感觉不到了。 原来“子欲养而亲不待”是如此的荒凉悲哀。 4. 父亲没有晚年。 父亲的生命乐章在最高音部分的中年嘎然而止。那正是锣鼓喧天的时候,生命如黄钟大吕激越有力的在奏鸣,突然的一声,弦崩了,一切转入薄凉的静音。所有的余音仍在回荡,可是乐章止了,生命止了。 父亲远游的那一日尚未四十九周岁。就是按中国传统的虚岁计算还不到五十虚岁。 生命之花骤然凋零。 那一年小弟高考,侄儿硕硕第二年出生。父亲就在他以子为业的事业颠峰中突然撒手人寰。我不明白,为什么为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一切如电影般的虚幻,可是就发生在身边的时候,残酷让人回不过神儿来。 中国有句老俗话“仁者寿”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但是以父亲而言,这话是多么的错误。他一生与人为善,挣的钱都是用自己的双手换来的血汗钱,做的事都是无事不可对人讲的光明磊落之事。忠孝节义,他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可是,老天爷为什么这么早就把招回去了呢? 难道他不该为得到付出的回报,他不该领略我们带给他的辉煌;难道他的一生就是为了把我们三个扶上开疆扩土的骏马,然后绝尘而去? 他在离王冠明珠一步之遥的地方倒下了,任我们千呼万唤也不睁开他的双眼。 此后,纵是有千般的辉煌,万般的荣耀与谁说?纵是登上珠穆朗玛峰,少了父亲的微笑也是黯淡的。 5. 我在想,父亲什么时候离开我的呢,或者说我什么时候离开父亲的呢? 2003年4月北京开始闹“非典”4月20号左右正是“非典”高潮来临的前期。当时,我辞职工作正参加考试,父亲听说北京“非典”如此凶,于是急令我回家避难,同时那个时候也恰恰是大哥结婚。所以,当时20号下午考完试,第二天早晨我就乘车回家了。 时是,北京的“非典”还没有闹到人与人相见侧目而视的地步,所以我回乡后并没有造成多大的轰动,也没有经历那么多的检查。在我回乡之后的不多日,再有从北京回鲁西的人,都遭老罪了,各项检查不说,各种谣言遍布,人人自危。并且,后来据说北京就封城了。父亲的早先预料,让我早回家,令他们少了一分担心。 那一次,我在家从4月21号一直住到7月3号,将近两个半月。这一次是我从1995年上高中后在家住的最长的一段日子。那一段日子也是我跟父亲相聚最后的日子,此后就开始了万里长梦。 六月下旬左右,各地非典开始平息,北京也安静下来,我本想早回北京,重找工作上班。可父亲总是说,再等等,再等等,于是推迟到7月2号。 7月2号正是农历六月初三,鲁西有一种说法:“要是走,三、六、九;要回家,二、五、八。”农村一般都是过农历的日子,因为那样好计算节气。本来好几天前就决定初三走,但是初二那天晚上母亲说了一句,明天不是小羽的生儿吗?我己未年六月初三出生,03年是癸未年,恰恰是我二十四岁生日。日子凑巧的很。 农村我们这一辈孩子基本上是不过生日的,过生日一般给长辈,我奶奶、姥姥她们,我父母也不过。 父亲听到母亲如此说,于是说,哪后天走吧。 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饭父亲去镇街上自家门市,中午回家比较早,买了好多鸡鸭鱼肉的东西,他亲自下厨,做的很丰盛。每天中午,父亲一般不回家吃饭的,就在门市上买一些,并且除了农忙,或者过年过节,一般父亲很少下厨。父亲的厨艺比母亲不知好多少倍,因为母亲节省,油不舍的放多,技艺方面也确实不如父亲。虽说是我的生日,但是我们都不提生日那些城里才有的祝福词等等,我们依然如平常吃饭的那样。 初四早晨,家里吃完早饭,我收拾好了行李,对父亲说:“爹,我上午就走了。表哥送我到县城。”父亲好像是“嗯”了一声。而后,他就推自行车去门市,当时我站在屋子窗户旁边,看着他的身影隐消进大门楼子里,听到开大门,关大门的声音。 我从没想到过,这是我与父亲的最后一面,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父亲开大门、关大门的声音。从此以后,我再走进这重院落,这个院落在也没有了父亲的声音,我永远永远听不到了。父亲消隐在大门楼子的身影是我最后一次对他的印象,他的一生最后一次留给我的只是一个消隐的背影。 我家在镇政府所在的村里,表哥在镇街上开饭店。那一天表哥开摩托送我去县城,去县城的路正好经过镇西头我家门市。走到门市处,门市开着,父亲的自行车在门外放着,父亲大概在里屋,表哥问我:“你下不下车,跟姑父说一声。”我说:“不用了,在家说过了,再说过几个月就过年了,很快就回来了。”摩托随即就开走了。 我好悔,我好恨! 此后一个多月,我虽向家里打过电话,但是一直不是父亲接的。那一个月,我在北京找工作,但是并没有合意的,一直寻寻觅觅的没上班。偏偏有一天我挤车的时候,传呼机被偷(当时手机还不普及),家里联系不上我,我有没有把周围同学的联系方式告诉家里。所以在父亲撒手人寰的时候,我并不知道。 父亲去世的那几天我一直不安,在北京心惊肉跳、失魂落魄的没有精神。那几天我一直想给家打电话,却终归没有打。也许是父子连心,父亲在他走的时候,用这种亲人间的心理感应告诉了我。但是,我为什么偏偏没打电话呢?我搜寻过记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起那几天我在做什么,我查找自己的日记偏偏那几天什么都没记。 当我03年农历七月十四回到家的时候,父亲已经安静的睡在黄土中了。遍野的绿色笼罩着他的坟地,任我一声声哀嚎悲凄。 6. 己未年六月初三我降生到这个世上,那个时候父亲在去接接生婆的路上。 癸未年六月初四我离开家,从此在千里之外不闻父亲的音信。 癸未年七月初十父亲撒手人寰,没有留下一句话。 从癸未年六月初四那一天,不是父亲离开了我,而是我离开了父亲。我与父亲只有着整年整岁二十四年的父子情分,不多一天,也不少一天。 父亲一生用精血供养我长大成人,教我做人、做事、上学,而我一点都没有回报给父亲。我这一生只给父亲买过一条“北京牌”香烟,一桶劣等四斤装的“二锅头”酒。本来我说那一年春节的时候,我回家给父亲买一套紫砂茶具,但是当我买回去了,父亲已经不在了。 寸草之心难报三春之晖,而父亲让我寸草心都没有表达。 父亲是这个世界上最合格的父亲,我却是最不肖、不孝的儿子。 7. 我常常想,或许这是宿命,命里我就该见不到父亲最后一面。 曾经有人给父亲算命,命中有三子,可是就能得一子的“积”(所谓的“积”就是人临老的时候那个孩子在哪里就算得他的积。)父亲临终前我和大哥都在千里之外,只有小弟守在他的身旁。父亲从得病到去世不到十二个小时,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了大哥才知道,当第二天他赶回去的时候,父亲已经在灵床上了。 小弟是父亲三十一岁才有的最后一个孩子,因为超生,所以为了他祖父、父亲都曾倍受乡政府那些狗腿子们的侮辱。祖父因为他差一点被开除四十几年的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党籍。株连之罪在中国刑法上是没有了,但是在计生方面还耀武扬威着。 小弟一个十八岁的孩子守在父亲跟前,驾灵车送了父亲最后一程,驾灵车,这本该是由我来做呵。我不敢想象那一幕。泪水老是模糊我的眼睛,忍不住落下来。父亲给予了我肉体,塑造了我精神,用精血供养了我,我连父亲最后一程都无法相送。逆子贰臣,我是第一。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小姨在父亲去世前,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她去不知什么地方,途经我们村口,她在村口看到父亲拄着拐杖在向北翘望。她就下车问父亲:“三哥,你在这里做什么呢?”父亲告诉她:“我看小羽能不能回来。” 父亲是盼我呢。父亲是希望我能赶回去,见他最后一面。可是,我却没有能见到。于是,从此我再也看不到了,就是在梦里也赶不上车,赶不上父亲远离的脚步。我反反复复的做梦,总是见不到他,纵然看到与他身影相似的人,追上去那人一转身却是陌生的面孔。 这是命吗?命中注定我见不到父亲。命中注定父亲这一生只为劳碌的供我们成才而存在吗?在我们靠近成功的时候,他不留恋、不分享我们一点辉煌快乐,就这样而去吗? 有我这样的儿子不如无的。 8. 记得有一次我跟大哥对话,大哥似乎问我如果将来成名了最想做什么? 我像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回答田晓霞时的说法:“我要让父亲挺着胸脯站在lt村众人的面前!我甚至要让他晚年活得象旧社会的地主一样,穿一件黑缎棉袄,拿一根玛瑙嘴的长烟袋,在lt村‘闲话中心’大声地说着闲话,唾沫星子溅别人一脸!我要那些看不起我们的人,曾经嘲笑过我们的人,仰着脸看父亲的脸色。我要让那些曾经卑鄙无耻的陷害过父亲的人,脑袋夹到裤裆里!” 我说完,和大哥对视一眼,然后两个人心酸的放声大笑。 我曾经说过,我小肚鸡肠,没有父亲宽宏大度,这一点我远不如他。 父亲永远不会这样的张扬,所以在他去世后对不起他的人说“我这一辈子对不起三弟”“怎么不让我死了呢?” 可是,赢得这些话有什么用呢?父亲去了,世人不过是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举头三尺有神灵”这样的话如果是真的,为什么没有神灵保佑父亲呢?我永远不相信人去之后这些不痛不痒的话。 所以,我认为自己所有关于悔恨的语言都是白费的。我毕竟没有让父亲生前站在lt村的“闲话中心”象旧社会的地主一样,穿一件黑缎棉袄,拿一根压瑙嘴的长烟袋。 我曾经的设想如今看来是多么无聊啊,又是多么的无力。父亲去了,永远的去了,我不过是用这些设想、悔恨的话来救赎自己不安的灵魂罢了。 9. 父亲生前没有给我们留下隽永的教诲。 他这一生不过是个普通的农民,上有老,下有小。哪一个普通的家庭不是这样呢,老父老母,妻子儿女,都是这样普通的构架。他走在亿万农民父亲的人群里,分不清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彼此地精神构架也是相同的。每个作为儿女的都要赡养自己老人,都要抚养自己的儿女,千千万万的父母都是这样。 他,或者他们,这一生只是本分的生活,不求光宗耀祖的辉煌,不求鹤立鸡群的另类。他们要求的很低,不过是温饱,父母、妻子、儿女平平安安。他们不会说,或者说他们不懂多么深刻的道理,更不会说出千年流传的格言。他们只是身体力行的做着自己该做的事,过着自己安静沉稳的日子。 在时光流逝中,我渐渐的才知道真正的人生是无言的,真正的大爱也是无言的。时光流转里,我一点点的体会父亲,那种不张扬、不怒吼的坚韧。平和的生活,坚韧的做人才是做人的真正脊梁。而我做作地所说的大爱,不过是自我小爱的表现而已。 我身上如果有一丝优点那都是从父亲身上传承下来的,我的乖僻都是自我个性发展自己所造成的。我是我父亲中年人生的见证者,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父亲所付出的一切,看到了他的为人做事。我所获得任何可以骄傲的成就,都是站在父亲的肩膀上所取得的。 我仰视着父亲,相对于父亲而言,在人生的这条路上我只是个孩子,还没学会做人。 10. 每当我走在大街上,看到五十岁以上的中年男子都非常羡慕。 为什么,别人都能好好的活着,而我的父亲却去了呢?别人都能活到七十、八十,甚至更多,为什么老天爷连再给我父亲十年的寿命都那么吝啬呢? 再过几天,就是我的生日,也就是我与父亲相别的日子;再过上一个多月就是父亲辞别尘世的日子。时间真快,一晃就是三年,父亲坟上的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像尘世的人一辈辈的更替。 人世三年,转瞬间即过。黄土下神灵们更是这样,他们不是数着天了,而是数着年头过。 三周年是鲁西对逝去的人要过得大祭日。三年过了,将来就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了。等我们也老了,谁还会想起父亲那个普通的农民?人生就这样归入大荒,无垠的苍茫。有一天那些坟、那些家谱终会散去,谁还会记着我们? 不,不,不会这样的,父亲如今有孙子了,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孙男孙女,他的血脉会一直传承下去,他的精神会一直传承下去。 人呵,与其让后人记起,不如珍惜身边所有能爱的人,如果有一天他们不在了,再说什么都晚了。 2006-6-18中午。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编者按  作者以梦为引子,引出了一个英年早逝的父亲许多点滴细节,突现了一个“不事张扬,平和而坚韧地做人的”父亲那无边的父爱。表达了作者珍爱亲人,珍惜亲情的永恒主题。  文章语言流畅干净,抒情叙事结合严谨。 故乡拾梦记 家乡地处鲁西北一个僻县乡村小镇,是一个古老自然村落。 那里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地,一马平川连个高的土丘都没有,黄土在平原上无际延伸蜿蜒到苍穹边沿。 幼年时,村庄最高处是水渠边缘河堤,堤上栽满了榆树,在村子北面,夏季郁郁葱葱,如一道绿色屏障风景。我们堂兄弟时常傍晚在树林里捉蝉的幼虫,我们那里俗称“知了鬼”每天能捉很多,然后拿回家让母亲为我们用油煎着吃,它的肉非常嫩香,远远的就能闻到谁家炸“知了鬼”了。但是,后来那些树被村干部为了把钱捞进腰包,而锯掉卖了;再后来村里人便疯狂的拉土垫宅基地或积肥,把河堤拉平了。那道风景成了一道空白,光秃秃的。也有人在空白处在上杨树,又成了一片白杨林,但知了却销声匿迹了。 堤下是一条人工河,河不很宽却很深。夏季有水时,人们用其灌溉两岸千倾良田,足饱五谷丰登的年景。三伏天傍晚时,劳累一天男人们在一片树林遮处洗澡,孩子在大人照管下嬉水玩耍。到了晚上九点以后男人们退场,便有些女子在黑夜里无拘无束的清洗,远远的就能听到她们的笑语与尖叫。这里是孔孟之乡礼教颇盛,绝对没有偷窥者。河水洗涤着一天的疲惫与灵魂。 在河上有一座水泥桥,桥的一端通向广漠原野,一端通向小村。 小桥经历了无数风霜,过去的雄俊伟岸在风霜岁月里有点衣衫褴褛。那些有棱有角的水泥栏杆在车水马龙的碰撞中,日月侵蚀的风化下,如今已是皮肤暴烈,峥嵘出筋骨,里面的钢筋呈现出历史沧桑的阳性美,乍眼一看更加惹人无限遐思迩想。想它的悠远,想它的过去。 童年时,我们众多堂兄弟在此趴在栏杆上,用母亲做鞋的绳子栓在罐头瓶上,然后里面放些小馒头块、烧鸡骨头类的,在此垂钓。河水中的小鱼闻香而来,钻进设好的陷阱里。钓几条兴高采烈的拿回家去养起来,但常常养不了几天这些小鱼适应不了狭窄的生活环境便夭折了。或许它在河水的自由王国自由惯了,受不了这种不自由。象我们逮着的老麻雀,往往不到一天就“气死了”这也许是人类所言的“不自由,毋宁死”吧!有一次我们几个在堂哥的指示下,把爷爷喂牛的筛子偷出去,用大粗绳栓住,弄了一些鸡骨头放进去垂钓,最后竟钓了一条巴掌大的“大鱼”然后一路凯歌回家邀功,当爷爷看到被我们糟蹋的湿淋淋的筛子时哭笑不得! 待到秋季河水刚退,河底远处还有些浅水洼湿漉漉的,河底淤着厚厚的一层“淄泥”这里就是我们的乐园了。年纪稍长我们的堂兄率领众多的弟兄,手拿铁铲小塑料袋,开进河底,开始掘地三尺挖泥鳅。泥鳅在水退之后隐藏在“淄泥”里,我们小的看到那里有个“眼”就招呼大点的哥哥们挖掘。有时候一个坑洼处能掘出七、八条泥鳅通身很滑,你攥不住,稍不留神就窜出手。待到日头偏西,我们往往就能载满而归,几个小塑料袋装的满满,同时每人也是一身的泥,唱着红高粱里的歌:喝了咱地酒见了皇帝不磕头,喝了咱地酒一路咿咿呀呀的凯歌回家。到家后让奶奶用滚烫的热水把泥鳅外面粘皮烫掉,然后开膛用盐淹咸后用面粉拌好用油炸了,海吃一顿。如今,家里的孩子是各种玩具与满桌的巧克力,肯定无法体会我们那时的欢乐。 顺着小桥延展的路便能走到村落。这是一个不小的村,有两三千口人,如果加上镇政府那条街的外来人人口更多。这里是小镇附近村庄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镇政府、中学、银行、市场都在村的前街。村里有三大姓程、王、赵,也由此形成三个姓的小村或街,名曰:程家街、王家街、赵家街,我在这里所讲的是程家街。 程家街在村的最东端,有六、七百口人,聚集着所有姓程的,只有一家外姓,姓崔。 根据县志记载,明洪武三十五年,山东饥荒瘟疫横行,整个鲁西北百里无鸡鸣,人们全部给吞噬了。当时的朝廷就从山西洪洞县迁来一批居民到此扎根落户。村里的老人往往也说,咱们的祖宗来自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老鸹窝村,那里是咱们的根。后来我读书后看到部分记载,大槐树老鸹窝却有此地,并且现在那里还有祠堂,有一次我大哥出差经过那里还看到了。但是整个鲁西北都基本上是这个说法,也说明鲁西北的人大部分是由山西洪洞县迁徙至此。后来,有人根据记载推断当年祖先们被迫捆解背井离乡,在走时频频回首留恋家乡,而故乡在一步步远去中淹没在视野里,只有那标志性大槐树还能隐约的看到。于是,指着那也快消失的大槐树告诉后辈年纪小的,咱们的家就在大槐树下。槐树上住满了乌鸦,俗成老鸹,于是称大槐树下老鸹窝村。 还有一种说法,当年明朝政府说要在山西洪洞县迁民至山东,当时洪洞县人心惶惶,政府又传来小道消息说,老鸹窝那里的人不迁。人们开始蜂拥聚集在老鸹窝。但政府使用的是小手段,迁民就迁老鸹窝的,人们不愿意离开故乡,但枷锁带身身不由己。后来人们常把“方便”称做“解手”就是有这一批人创造的。 在此,我不能不感叹人们的思乡情节。历史经历六百年风云沧桑,子传孙,孙传子的仍然传着,咱们的祖先来自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老鸹窝村。其根秉性何其执著,又是何等的深厚悠长。大槐树在历史中或许倒下了,但在远离你的子孙心目中永远不倒。人,谁能忘记自己的祖先,谁能忘记自己的家园,水能忘记父母与生长的土地?!六百年风雨沧桑,六百年战争纷云,六百年却不曾忘记。如果有一天我有自己的儿孙,我也依然回给他们讲咱们的祖先来自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 根据家谱记载当时迁徙至此的祖先是程氏两兄弟,名讳立根,立住。家谱在文革时被焚烧,现在分不清水是兄长谁是弟弟了。也许正如他们的名字一样,立根立住了,程氏子弟便在这片黄土地上繁衍,经过六百年发展成六、七百子孙。他们适应此地的风俗,融进了孔孟淳朴之道。 六、七百人的村子不大,有两条大街,七、八条巷子。 顺着桥向南走不远是一个很大的空场。原来这里是麦收时,每个大家庭有一块儿在此轧麦,扬麦。场的西南角有一块颇大的地方,原来属于我们家。小时侯我们堂兄弟常在这里玩耍,收麦时“捉迷藏”或帮家里人灌已经扬好的麦子。那时侯我们家里一直时共同劳动,叔伯们没有分家。后来我们长大了,有的堂兄都结婚了,大家庭才开始土崩瓦解,但麦收、秋收依然在一起。再后来机械设备开始占主导地位“联合收割机”出现,取代了人工操作,这块地也就闲置荒芜了。于是,村里把它收回去划成宅基地,供一些同儿子共同居住的老人盖房居住。这里整治成一块块院落,打上墙,村里人戏称“老人区”墙上长满青草,或绿油油的苔藓。绿色的苔藓罩着墙皮,象绿色的长墙。竟给人一种古朴幽静的诗意。当夕阳斜照微风轻掠,青草探着长颈在风中舞蹈,有一种说不出的恬静与幽雅。 在老人区的对面是一排气势恢弘的建筑,高高的堂屋与偏房,外壁墙面上是一层瑰丽蔚然的紫色瓷砖。偏房连着大门,大门是整个院落的门面,给人第一印象的地方,所以大门一般都非常精致,宽大的门洞配上厚实的各种颜色的大门,然后与门侧的瓷砖相协调,组成一个雍容华贵,又不失典雅的门庭。门两边往往是附庸风雅的镶一副对联,无非是: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等等吉利的话罢了。 顺着这条路继续向前走,会走到村落中街,也是村里最重要的正街,是一条中轴线,各条巷子以此为中折线。 街平整宽阔,两侧栽满了各种树,或扬树或槐树。没有柳树或桑树,那里的风俗是前不插柳后不栽桑。跟着感觉向里走啊,家快进了。在村的最东边有两条小巷子,基本上住的全是我们本家的堂叔伯。这两条巷子幽深,由于巷的两边是两行槐树,夏季绿树成荫,甚是凉爽。若暮春时分,白花花的槐花缀满枝头,叶间。清风摇动,甜腻的花香从巷里窜出,到处都能闻到甜香。在这里经过到镇上去的人都钦不自禁的赞道:“好香啊!”槐花的暗香浮动一定不输于林和靖笔下的梅香,如果林先生晚生一千年到此也许也会写槐花的赞歌。 槐花还有一个好处,即使可以食。小时侯农村的孩子没什么零食,每当槐花开时节,母亲便让我们上树把那嫩嫩微黄,散发着甜香的白色小花勒到准备好的兜里,然后母亲便把它摘好后放上面粉拌匀,再蒸。蒸熟后放些蒜泥,调好,吃吧!甜香留齿,余香缭绕,回味不绝! 一般在暮春、夏季和初秋山东是很热的,白天白织的太阳下火一样烤着大地,绿色原野渺无人踪,人那里去了?在小巷里,无论男女老少都在巷里树荫下乘凉。 巷子是南北方向,而鲁西北一年四季基本除了北风就是南风。清风袭过小巷,吹着槐叶,地下筛影婆娑。年轻的妇女们在扯着东家长李家短的闲话,孩子在母亲的不远处做各种游戏,浸沉在他们的世界里。老爷子们躺在竹椅上,摇着蒲扇,椅子旁的小凳子上放着紫沙壶喝一口,闭目遐思或者讲他们年轻时的往事,年轻人往往围着象听故事一样嬉笑着听老人的沧桑岁月。老人在讲完之后,也有一声长叹,那时侯穷啊,去天津卫、闯关东不就为了糊口弄口饭吃,找条活路嘛。在老爷子们长嘘短叹时,老太太们正高兴着谁输谁赢呢!她们不会打麻将,那是远路货。她们玩的是条牌,其实和麻将一样,唯一的区别是麻将里有“东西南北风、发财白板”等,而条牌里没有,什么条万饼等都差不多。老太太们每天都无事,儿孙都成家立业了,她们以此打发寂寞无聊的岁月。天热时在树荫下,天凉了在屋里打。每天中午和下午准时开场。如果你吃过中午饭看到一位老太太慢慢悠悠的从远处走来,你问她:“大奶奶,你干嘛去?”她一定笑颜顿开,略有点滑稽的告诉你:“上班去!” 在童年时候,我们也是在这条巷子里奔来奔去。岁月如流眨眼间我都奔向三十上了,真快啊! 恍如昨日,我还和堂弟一起用竹子造弓,用高粱穗下面的长杆当箭,用两根断针做箭簇。那时我们寻找目标去试试有没有小李广花荣的箭技,正好有一只老母鸡从奶奶院落里跑出来,我们抬弓便射,箭法还真准,双双射到鸡屁股上了,鸡受惊带箭向院落里跑去。我们才知道闯祸了,随后撒丫子便跑,两人一天没敢凑爷爷的面。而今,祖父做古已经八年,化为黄土一捧,应了他常说的那句话:“吃黄土,喝黄土,死了还黄土。”年年初三上坟祭祖,跪在爷爷坟前,耳畔常常回荡祖父这句话。生于斯,长于斯,最后归于斯。这是每个庄稼人的宿命。 昨天的事恍然一梦,已经过去十多年。我们能不暗叹逝着如斯夫吗?祖父去逝时大哥(堂哥)的儿子还没出生呢,如今小侄子已经淘气的满地跑,指着祖父的遗照说:“老爷爷,那是老爷爷。”新的生命降临,老人的故去,在小巷子里一代代演绎。让我们黯然伤神时又让我们喜悦满怀。这是大自然的规律。 另一条巷子是大伯家居住地。 这里原来是片枣林。每当秋季来临,枣挂满枝头,又大又圆又红,紫巍巍的像少女脸颊的红晕飞霞,在阳光下闪动着喜悦的光芒。中秋节前后是家里最热闹的时候,因为就要打枣了,大人孩子都在等待这个秋收前的星期日。终于等到打枣了,早晨我们堂兄弟们收拾利索,在长辈们到枣林时,我们早就在树上摘最红最脆的吃饱了。等到开打的命令,我们拼命的摇啊,枣如冰雹一般倾泄而下,在地上滚动。每当打枣后,我们小兄弟们就会“闹几天肚子”全是枣吃多的缘故。后来,由于大伯为堂兄结婚盖房做宅基地,树基本上都刨掉了,只残留几棵依然矗立在那里,像在凭吊那些早亡的树兄树弟们。每次我回家经过那个院落,感觉童年的笑声依然在回荡。 过了这条巷子是一片原野,原野无际渺茫。 这里是我们童年的百草园,里面充满了新奇与古怪。蛐蛐、蚂蚱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虫,在此栖身。秋季,这里是音乐的舞台。各种秋虫音乐家们在此开音乐会,各种乐器音乐交融在一起,音乐家们歌显其才,登台献艺。尤其蟋蟀的鸣声,简直可以和琵琶古筝媲美。在月光如水的夜,悠远嘹长,静如二泉映月那样优美动听。 若顺着巷子向前走是个占地很广的坑,它东连临村,西接王家街。 椐父亲讲这个坑在他少年时,四季有水。水里有鱼,有菱角,是一片湖水。那个时候它的面积还大,与三里外的古河沟相连,每至雨季四面八方的雨水齐聚到这里,湖水荡漾,煞是美观。坑原来不叫坑,有一个漂亮的名字,名曰:凤凰湖。在我幼年的时候它还有凤凰的模样,有双翅、尾巴、头、眼睛。它的眼睛是在头处有两口旱井。其名字是一位据说颇有道行的风水大师命名的。后来随着村子人口的增多,人们开始添湖造宅,湖在也不是湖了,成了一个坑,没有了水流,并且降水量的减少,坑成为无水的旱坑。村里有人在坑里载上了树,这里成了一片树林。 在坑的东盼是一条长岗,椐说是村的“龙脉”所在。风水大师们讲村里前些年初了几个大的官员都是龙脉所使得劲。但添坑造宅的时候,人们把高岗拉平了,所以风水师们说村里龙脉给毁了,以后在也不会出官儿了。也许是机缘巧合吧,果如其言,这二三十年村里没有什么人才。许多村里的老人望着那土岗叹息曰:“做孽啊,天做孽有可恕,自做孽不可活!” 其实所谓的龙脉椐人推断,不过是程氏先祖迁徙至此前的村庄遗迹。因为在村民拉土造宅的时候曾经挖出过一些石磨、石磙、碗什么的家具等等。一般村庄都要高出原野的,经过岁月风尘的袭击,那村庄沉默的在黄土中睡去。它的繁荣随人的消失而消失,无人记载的人事沉淀进了历史长河。 家乡,这穷乡僻县的小镇,孤寂的养育着一代又一代人。它沉默无声,在历史中也曾经痛过,也欢乐过,但在岁月里化为深沉的爱融进胸膛。它那黄皮肤生长出五谷杂粮,养育它那朴实的儿女。这些儿女无论走到那里,多么富贵荣华,多么栖荒沧桑,它都是一视同仁。它的儿女无论行过多少路,天涯海角却依然想着自己的母亲。黄土地啊,你是根,树高千尺难忘的根。 故乡离我身体远了,而离我的心近。 我在故乡心里,故乡在我的梦里。 清明再见 请原谅我,在这个季节里想念一个叫做介子推的人。虽然,他已经抱着柳树、背着母亲,死去两千五百年。可是到了这个季节,我不得不想念他。 是他给了我一个理由,在这清凉明净、桃花盛开的季节里,光明正大、肆无忌惮的流泪,想念那些曾经在生命中占据重要地位,业已经消失的人。 其实,我不是想说悲伤。 我是想说,清明,清明。 单看这个词,就象玉露凝于青草叶尖,带着几分天然的清凉与明净,迎面袭来。若把它混杂在二十四节气里面,却别有一番清亮古雅的味道。 古代的历官个个都很有趣,他们将一年划分成二十四个时段,每个时段的名字,都取得风雅别致。比如惊蛰、清明,比如谷雨、芒种、白露字里行间,不仅显示出温度的递进,其中,更多的是色彩、人、物,形象、生动、传神,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从立春到清明,时光轨迹朝前渐进,风的讯息,南北转舵,天地由苍茫变得湿润明朗。清明,卷起清凉明净的愉悦,扑面而来。不过,舌尖吐出这两个字时,却往往包含了人生的凄凉与无奈。年龄越大,感觉就越发沉重。本来清亮的柳笛声,顿时,化为一阵呜咽低吟。 两千多年前,桃花盛开的季节,他背着母亲落荒而逃,隐居在茂密的山林中。在山火熊熊的烈焰中,母子一同死在柳树下。 两千年后的今天,我只能折节柳枝,拧支柳哨,吹奏一曲宫商羽徵角的曲子。 曲音中,博带宽袖的介子推背着母亲,脚步仓惶蹒跚,谁说那宛如奔命的脚步只是在躲避荣誉? 时空如剑,锋利的裹挟走两千年,已经冲淡名士的风流,我想自己肯定达不到他的那种境界。荣誉加身的我,只能欢天喜地的庆祝。我会带上两瓶淡酒、抓两包烟,坐在父亲的坟前,和父亲唠叨话家常。或者,为他整修坟茔,添把土,陪他喝两杯酒,抽几支烟。 我想,自己不会流泪,我已经忘记哭泣的姿势。每年清明,喉咙都要在思念的折磨中嘶哑很长的时间。 但我偶尔会想起一些旧事,把它们翻来覆去的想,哪怕细微得像流沙。 我固执的总想检索出一些记忆的片段,重温翻找往事的喜悦,就像小时候父亲从镇街上店里回来,我蹦着跑过去,翻索他的提包一样。每一处缝隙我都不肯放过,那是一些能带给我惊喜的碎屑,年年如此。幸运的是,父亲从没让我失望,那些零食、弹弓、叶笛,如跳蚤一般,欢呼着扑进我怀里。 从某年开始,我怀疑自己老了,记忆里的东西就像墙上刷的白粉,层层剥落,散落一地,无法收拾。我总是把记忆纠缠在某年某月的固定一点上,具体的日子却记不起。那些面目清晰的人和事,排着队,整齐的从我眼前走过,而父亲,只留下一个渐渐模糊的背影。宛如站在人海里,目送父亲的背影,愈行愈远,任凭我声嘶力竭的呼喊,终至不见。 喧嚣的人流声淹没了一切,我被时光抛上孤岛,只能靠斑驳的回忆度过寂寞的光阴。 而这些记忆,不可挽回的凋零在风尘里,我在时光的背后,一点一点被淹没。 介子推这个人死真的值得!书上没有写他的儿子,有没有都是一个谜,但是,他之后的两千年间,不断有人提到他。 这一点上,父亲不如他,父亲只会被我记起。 一旦我的兄弟们消失了,也就不再有人知道父亲。虽然他的名字已经被写进家谱,而这些,对我的儿子来说,那只是一个符号——爷爷!爷爷生了爸爸,爸爸生了我。所有的符号都只代表每个人自有来处,每人都有根,我们是从那些根底上,开出的花。 清明时节,杜牧选择坐在杏花村的酒馆,沽四角淡酒,慢慢的喝。他还记得青楼?记得扬州二十四桥?记得豆蔻明艳玉人?他是否在淡酒浅斟慢饮中想起了介子推,想起了杜家繁花背后,那一条已经枯萎的老根? 听说家乡凤凰湖畔的柳树绿了,麦苗青青,拔节生长,孩子折下柳条拧成柳哨,满街放肆的吹着。可我,却在千里之外啊! 我知道一定有人携酒备食,带上果品、纸钱扫墓,祭奠亲人,还会为坟墓培新土。他们叩头行礼,祭拜哭诉,焚烧纸钱,希望亡魂来领取。 家乡看我,不过是个薄情的荡子。 在这个季节,我唯一能做的事,只是问一声:门前的杨柳,果真绿了吗? 其实,我不是想说悲伤。我是想说说介子推这个人,说说清明这个词,它有玉露凝于青草叶尖的清凉与明净。 忧伤的碎片 1、空白时光 癸未农历七月初十的清晨,是父亲谢世的时光。当时我在千里之外的京城。 在以后的许多日子,我在回想那一天在做什么,对父亲的去世有没有心里感应。人家说,父子、母子是连心的,在重大事情发生的时候,总要有心理感应。遗憾的是那一天到我回乡的农历十四那一日,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后来都快想破脑袋了,也想不起来。 我向来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是当我翻开日记本时,那几天的日记竟然是空白,自己没有记。究竟为什么那几天没有几日记,到现在也想不起来原因。 七月初九到七月十三的日子,在我生命里是一个空白。而在这一段时间,却是给予我生命的生命回到上帝的怀抱的日子。 那些日子是个空白,永远填补不上的空白。 2、紫砂壶 父亲喜欢喝茶,这个习惯从我记事起就有,好像与他的喝酒和抽烟一起在我记忆里成长。 零三年四月末到六月初,父亲把我叫回故乡,躲避非典。一次偶然的时候,我和父亲一起喝茶,闲谈的时候,我跟父亲说,春节回来的时候,我跟你买一把紫砂壶吧。父亲在阳光斑驳的树影里眯着眼说,好。 零三年春节回乡,由于一直浸沉在悲伤里,把这个事情忘了。 零四年一个朋友去无锡,打电话给我,问我捎些无锡什么特产。我连犹豫也没有,脱口说,要一把宜兴的紫砂壶吧。 朋友回来后,专至来到穹庐,给我送来紫砂壶。 壶很漂亮,上面是梅作图,把像弯曲的梅枝。四个茶杯,四个坐碟,样式也很古朴优雅。我很是喜欢。 春节我把它带回家,年初一把它放在父亲的相片前面,泡了一壶茶。茶清淡,红色与杯融在一起。 3、北京二锅头 零二年是我在北京第一年,日子过得很疏淡,工作很不顺利。回乡的时候,身上没有钱,没有给母亲捎任何东西,只给父亲买了一桶四十二度的北京二锅头,四斤装的,和一条北京烟。当时好像十多圆,不到二十块钱。 父亲平时喝得都是我们县里产的“冠宜春”冠宜春分几种其中有简装、蓝盒简装、红盒等等,父亲喝蓝盒的,大概是七八块钱一瓶吧。 父亲看到酒很高兴,没有问价钱,其时从包装上都可以看出来它的价钱。 当时大哥也回家,给父亲带回的大概是宋河,或者是杏花村。父亲把就带到街上我家的门市上,在父亲的酒友去了,父亲让人喝,说这是小羽带回来得酒。 他脸上一脸的灿烂,一脸的幸福。 只是春节后离乡时,父亲多给我了一些钱,说在外面不要苦了自己。 4、青岛 大哥为了爱情,舍去天津去了青岛,然后结了婚。 在大哥结婚后,有一次父亲告诉我,如果大哥有了孩子,他就去青岛玩一趟,顺便看看孩子。因为母亲不能坐车,晕车,晕的厉害。 父亲一生走过南,闯过北,但是东边一直没有去过,所以希望能到青岛看看。 零四年九月十四我的小侄子硕硕出生,大哥在青岛也买了房子。那一夜,我和大哥都想起了父亲。 但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去世一年多了。 如今硕硕已经一岁多了,开始蒙话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喊爷爷了。会与不会,大概无关紧要,反正父亲听不到了。 我想,父亲如果能够感知该多好啊。 5、母亲和祖母 家里现在只剩下母亲和祖母,空旷的房子有他们来来往往。 祖母的年岁已经大了,母亲要照顾祖母。每当伯母、婶子劝母亲到青岛,母亲不答应。她说要照顾祖母。其实伯母、婶子他们可以照顾祖母的。 有一次回乡,母亲对我说,如果她走了,小弟和我放假回乡就没有人了。吃人家谁家的饭,都不如吃自己娘做的饭踏实。 母亲还说,有爹娘的家,才叫家乡,没有了爹娘回不回来都无关紧要了。 母亲还说过,她去了青岛,家里就没人了,如果父亲回来了,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父亲孤零零的在田野里会寂寞的。 许多时候,一到雨雪天母亲都会说,父亲一个人在地里淋着呢。 在父亲刚去世的时候,有一次下雨,母亲拿着一大块塑料布就往外去,我和大哥跟着跑问她,她说给父亲送一块盖的去,父亲淋雨会感冒的。 6、一样乡心 父亲悬崖撒手日子就要到的时候,大哥在青岛,学我在北京,小弟正好暑假在家。 嫂子说,近来大哥的心情比较烦躁,或许是想到父亲快两周年了吧。 小弟给我打电话说,二哥,我去上坟,你和大哥不要回来了。 我想父亲坟上的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已经两年了。 去年的时候,父亲一周年时的深夜,我在北京的某个十字路口,烧了一些冥币,向着南方故乡的方向磕了几个头。 我希望人间之外还有一个空间,我希望父亲在那个空间里能收到我的这些“汇款”希望他过的好,希望他不在为钱发愁。 或许这是很愚昧的一种,但是我不在乎,这是我祭奠父亲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大哥和嫂子也是这样做的。 7、路边的老人 在过去的的许长时间里,我看到那些走在路边或者桥上要饭的乞丐,只要超过五十岁,我都非常羡慕他们。看着他们能够健康的看到阳光,看到花花绿绿的世界。 活着真好,我想。 你看那些舞刀弄枪的老人,看着他们真的好生羡慕。我真感觉那些人好有福气,那些人的儿女好有福气。 8、阅读 我曾经读过叶氏祖孙三代的文字。在叶圣陶老人去世了,他的儿子叶至诚写的怀念他的文章。我又读过叶至诚先生去世后,他的儿子叶兆言写怀念他的文字。父子传递的怀念,让我感动。有其叶兆言写那篇纪念,让我泪流不止。 我曾经看到过四十多岁的父亲在祖父去世后那种悲伤,脸上扭曲的变形的哭泣。父亲一生不会写任何文字,他不识字的,他是用心去怀念祖父。而我只能用心写出文字来怀念父亲。 诞生与死亡,是两个既定事实。一个代表开始,一个表示结束。人间代代不绝的是怀念,或许我们怀念友情,或许我们怀念爱情,但是任何的怀念都不如我们怀念亲情的坦荡。这是我们与生俱来本性。 乳羊跪母,乌鸟反哺。人兽同归。 9、不是结束的结束 人世间的爱没有终结,人与人的怀念没有终结。我与父亲也没有终结。 我怀念父亲没有时间的限制,只有空间的阻隔。或许我这一生都在怀念的路上。 父亲的周年只是我怀念的一个凝视点。 在这样一个夜晚,我全心的怀念父亲,来回顾他的生命里程。 父亲从没有离开过我,他走得是肉体,在我心里的是灵魂。 我非常,非常想念父亲。 凤凰湖 凤凰湖其实事故乡村前的水坑。坑硕大,方圆一平方公里,东临田野,西、北、南各牵一个村庄。现在它的面积萎缩了,童年的时候面积还大,不过就是如今看来已然辽阔。 坑名“凤凰湖”颇有一段来历。相传,明朝洪武年间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徙来此时,此地一片水泽,当时几十里地外的水,都通过古路沟汇聚与此。湖内之水,四季不竭,水中荷叶映天,鱼儿相戏,还产菱角一类的食品。某日,村中来了一位云游道士,环坑一周,东西南北眺望一番后,指其坑道,坑似凤凰展翅,东有土岗似巨蟒,龙凤汇聚,山水相依,此地要出贵人哩。后来道士的眼盲了,在村东建了一个小道观,村里称其为紫云观。在我记事时,那里已经成为土地庙。村里人说,那道士泄露天机,遭到了天谴。不过,说来也怪,这几个村文风鼎盛,时代都有翰林或朝廷大员出现,就是近代也出过中央候补委员、地委书记、作家之类的人物。但是随着后来个村的人口不断的增加,村子面积也几倍的扩展,原野上那个似蟒形的土岗给拉平在坑边缘浅处垫成宅基。村里老人常说,蟒脉断了,凤凰无翅,村里再也出不了贵人哩。 风水、凤凰、贵人之说无以凭信,不过凤凰湖是我们童年常玩耍之地。我们童年时,凤凰湖已经是个干枯的水坑,远处村子的水已经过不来了,只有在夏季里雨水多时,湖内有水。湖边有一圈柳树,春天来得时候,柳树抽出嫩芽,千丝万缕的垂着,宛如一溜轻烟浮荡。我们爬上树,折柳拧成柳哨弄成竖笛状,嘀嘀哒哒吹奏,漫响在湖里。待到柳叶长全,便折下柳条,编成环形草帽,玩电影里游击队的游戏。若是夏季多雨,湖水波光潋滟,我们从村中扛粗木投掷湖中,光着屁股骑着做行舟,在水中玩耍。那个时候家人怕我们下水洗澡淹着,整天对我们戒备森严。他们去田里,怕晒我们,不让去,或者锁在宅院里,或者让祖母看着,但是我们总是偷偷溜走,去湖里洗澡。后来他们去田里时想出一个法子,在我们脊背后面抹一块黑锅灰,如果洗澡黑色肯定没了,回来就一顿“胖揍”可是他上有政策,我们下有对策。我们澡照样洗,洗完了以后,让小伙伴再在原来的位置抹上,反正锅灰有的是。一计不成,家长们生二策,就是手臂上用指甲划道,如果洗澡了,用指甲一划就有一道白痕,我们还是有对策的。童年的夏天是和父母斗智斗勇的夏天。 秋冬两季的凤凰湖是寂然的。树木凋零,雨水干枯。但是对我们来说秋季的凤凰湖就是厨房,你想啊,是时田野里的瓜果成熟,这其不是解馋的好机会。田野之物对孩子来说,谈不上偷,当然也不是读书人的“窃”而是看不见人的拿。我们那里瓜果一般很少人去正儿八经的看着,那就是让它顺其自然的生长,有人没人你都可以取。民风朴实,山野无主,那是农家的快乐。在凤凰湖内吃瓜果,吃毛豆,老玉米等等,其实我感觉最好吃的是“闷地瓜”凤凰湖底为沙土层易挖,坑里建一小窑,底座不过脸盆大小,用土坷拉垒成烟筒,圆形最后收缩封顶。然后就拣干树枝烧,烧到烟筒之土发红欲流的样子,把从田野里扒来得地瓜填致窑内,用铲子把烟筒砸烂,倒在地瓜上,要厚厚的均匀的,然后盖上半湿的土。过上半小时左右,小心的用树枝拔开,要小心因为土很热容易烫着,此时地瓜已经熟透。熟透的地瓜如从田里生长的样子,可是一掰开,一股香喷喷的香味就窜进了鼻子。冬季下雪后,凤凰湖白茫茫的一片,顺坡下湖踩上一溜小脚印,有巨大的成就感。或者在缓坡处,把雪踩硬,几个人一起滑下去,人碰人,人叠人,打逗一团。那笑语,那声音,那味道属于故乡,它在乡梦里蛊惑着我,纠缠着我。 如今去乡十多年,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每次回乡都是旅客一般来去匆匆。故乡当年的伙伴大部分已是绿书成荫子满枝了,为人父,为人母了。老一辈的人,也是岁见凋零。回乡,只是记忆的感伤。有时站在凤凰湖畔望着满湖杨柳,感觉再也回不到了过去。如今我问小侄子,知道凤凰湖吗?他摇首。是啊,湖里不在有当年的欢声笑语,如今的孩子可能都在家做堆积木那样的文明游戏了吧。 罢了,属于我们的凤凰湖荒芜在远去的岁月里。 秋里的村庄 农历九月北方的村庄是安静的。 时下,由于温室效应节气都比过去晚了,过去的民谚说的“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应时”如今不在适应,天气变暖了,往往过了寒露人们才种麦。寒露一般在九月初,所以九月北方的田野才从忙碌中被释。田野里看不到了那些金黄的农作物,只有小麦在地母的怀抱里孕育着生机膨胀、发芽、露土、生长。田野不是荒芜的而是绿色的,麦苗晶莹的绿色恬然的偎依着地母的衣襟,感受着来自母亲的体温,静静的释放着婴儿般地娇气。田野阡陌的树,汁水不在涌动,绿叶转黄了,它的叶茎开始脱离枝垂落,从枝到根的距离并不遥远,这是它在空中最后谢幕的姿势。叶的姿势缓缓而曼妙,像天鹅舞中的韵律,窈窕的,优美的,静静的落在树根处。 河畔的青草黄了,连绵地蜿蜒在河畔,通向那来和去的方向,站在河畔来与去都是苍茫而遥远。河畔的斜坡上有放羊的人,他们一般是一些老年人,肩上扛着一杆细长的长鞭,头上戴着单帽或者是包着白羊肚的手巾,面容安静祥和,一手吸着纸烟或者是卷的旱烟,很多老人不抽纸烟,若是让他们一支纸烟他们向你摇手说,那烟没有劲。他们一手托着长鞭,一手抽着烟,嘴里吆喝着那些不听话向河畔上跑,去田野偷吃麦苗馋嘴的羊。他们吆喝羊群,像吆喝一个个顽皮的孩子,溢满了温情和轻嗔的责备。 河水缓缓地流,若是非水中有一两片树叶或者枯枝,简直看不到它在流动。不是汛期它不奔涌沸腾,只是安静的流过每个地方与时间的节气。立秋之后的河水浊色下沉水变的清澈,虽然不是清澈见底,但也若一泓秋波,发着幽绿的颜色,像极了孩子的眼睛明澈坦诚,没有暧昧的复杂。若是斜阳时分,一河秋水似红酒之液汩汩东流,若是秋风乍起水波层涌,便是一河斑斓。 北方大部分是平原地带,没有山,往往行几百里连一个丘陵也看不到,它的最高点一般是村庄的房顶或者河畔的大堤。九月的北方少风,大堤上的树木绿叶凋零后静静地伫立在地上,远看若隐若现如一溜薄烟。站在河畔的远看近瞧,大地不见边际的苍茫,天高云阔,远处的天际呈现青黛色。整个天地沉在静穆的秋里。但是往往这个季节是农家子弟结婚的好时候,因为这个时候结婚一是有时间接待宾朋,二是那些酒菜会少浪费一些,站在大堤上时常可以听到远处飘来谁家结婚而响起的喇叭声。喇叭里有的是放现在流行的歌曲,或者是一些戏曲,有些是京剧,但大部分是豫剧,有现在豫剧朝阳沟,也有一些传统的豫剧如天河配、卓文君、穆桂英挂帅等等。 豫剧浅白易懂,很着老年人喜欢。若是天气晴朗,秋光怡人,一些上岁数的老人都在大街上迎光的南墙根眯着眼晒着暖暖的太阳,拉着闲话。此时若有戏文,他们便合着鼓点唱一句:“亲家母,你坐下,咱们拉拉那知心话”有时他们这个人唱完一段,另一个人唱另一段,一唱一应,虽然他们不识字但是这些曲文却记得很牢。他们的唱腔未必工整,嗓音未必悠扬,但是你听着听着好像也会那有韵味。唱完或者唱一段然后说一些自己初会儿女亲家的情景,说着说着大家的话匣子打开了,你一言,他一语,说道有趣处大家笑一场。一些年轻的婆姨一边逗着孩子,一边问那些老人:“二奶奶,你初次见小叔他丈母娘的时候紧不紧张?”老人用那没牙不兜风的嘴说:“怎么不紧张,人家全家是工作人,那天迈人家的门槛差一点摔一个跟头” 这边是你才唱罢他登场,那边往往是几个老人在打条牌,一条,二万的喊着。这些老人到了老年有的眼睛花了,有的耳背了,打牌时一定要喊出声,不然下一家不知道你出牌了。他们往往把打牌说成“上班”吃完午饭后大家聚在一起,在吃过午饭以后若是你看到一位老先生或者老太太急忙忙的走问:“三奶奶,你做什么去?”他们顾不得定下脚给你细说,只是应一声:“上班去”他们打牌也有小小彩头,往往是一毛、五分,他们说人一天天的相处那有那么多得话说,用这小小的纸牌消磨时间。 一些中老年人往往是抱着孙儿孙女挑逗,大人们教孩子说话,或者指着嘴问孩子这是什么?小孩奶声奶气地回答的有趣:“吃饭的门”;指着鼻子问这是什么?回答:“闻香味”;指着太阳问,孩子回答,暖暖。大人们被孩子的话逗的笑。那些年轻的婆姨往往笑着看着在婆母怀里的孩子,自己一边织毛衣、帽子,或者纳鞋底,现在年轻人都不喜欢穿千层底底鞋了,但是老人喜欢。你若问,她们往往说纳给孩子的或者是婆母公爹的。 在墙根下晒太阳的都是一些老人、孩子或者年轻的婆姨,绝对没有年轻的男子。村里年轻男人还是单身的往往在秋收完后便涌到城市里打工了,家中有妻子儿女的出不去也往往到附近的工厂去上班挣一些钱,他们可不舍得把这大好光阴浪费在阳光下,因为对他们来说他们要用自己得体力换取老人们安详地在阳光下晒暖。年轻的男子戏称中午晒阳的这些人为“三八六一九九部队”他们的戏称有自己的骄傲与得意,因为自己力量才能让这些婆姨、孩子、老人安静的生活,他们为自己的付出感到值得。 在阳光下安闲的还有那些牲畜门。农家庄院的牲畜和人一样娇贵的,虽然现在少用牲畜做活了,但是它们的待遇却不因为不劳作而受到轻视。人们很多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他们靠这些牲畜下一些马驹、牛犊换一些钱。中午的时候,人们把驴马牵出来,在平整地方转几圈,驴马很有灵性的躺在地下打几个滚,然后翻身起来,就如人一样它们站的时间久了,也需要伸一下“懒腰”解解乏。那些牛们的待遇当然更好了,因为一个牛一年要生一个牛犊,一个牛犊卖些钱,成为另一个经济来源。人们吃过早饭把老牛牵出来拴在门口或者墙外的场地,牛安详的卧在地上晒着太阳,半闭着眼悠闲地反刍着吃过的草料。 太阳一点一点地挪动着脚步,待到阳光偏西时,年轻的婆姨先散去回家做饭,然后老人们散去,大人喊着在外面跑野的孩子,年轻的男人下班了招呼着自家的牲畜站起来牵着归圈。天慢慢地只能看到黑影,黑色的幕拉上了,各家的灯火点燃了,当然那是幕后的灯光了。 灯光里的婆姨们和自己的男人笑着说着,哄着孩子盛碗吃饭,在吃饭的时候说着在街上听到有趣的事情,男人说着自己看到的事情。电视新闻看与不看对他们来说并不很重要,那些世界的纷争与他们的世界没有任何关系,有关系只是自己的男人、婆姨、孩子,只要这些人守在自己身边健康的存在,这就是幸福,幸福对村庄里人们来说很简单。 夜深了,灯熄了,街上有给别人家结婚送礼晚归的行人,几声寥落的脚步惊动了谁家的狗,几声嘹亮的狗叫在寂静的夜里传的很远,之后又归于安静。等待他们的只是清晨那些叽叽喳喳麻雀声,来叫醒另一天。 05、10、15号 过年 北方农村的春节战线很长,在过去有句俗话说:“进了腊月门就是年,过了二月二年才结束”这是在过去,等到我懂人事的时候,过年的战线已缩短了二分之一,从腊月廿三拉开序幕到正月十六闭幕。 故乡的镇上是逢三逢八有集市,即按农历初三、十三、廿三、初八、十八、廿八,那一天周围村庄的人和小商小贩们来镇上街道聚成市场。市场上卖鸡鸭鱼肉、锅碗瓢盆、衣服鞋袜等等生活用品的都来,像城里的早市和夜市一般。一般集市那一天,大家买的蔬菜能够用下一个集市到来,因为平常虽然小镇街上也有卖这些东西的,但是比较贵,也没有那一天齐全。另外,农家一般都比较忙,农活忙的时候大家也顾不得来镇上。所以,集市那一天,街上的人摩踵擦肩,如潮水一般。镇上集市最拥挤的时候,一般都是过年时的腊月廿三、廿八和正月十三。 腊月廿三是个大日子,因为那一天灶君菩萨要晚上上天。鲁西农村有句说法,灶王爷是一家之主,年廿三傍晚他上天去向老天爷汇报一年这一家是是非非,不隐瞒、不遮拦,然后在天上住七天,除夕之夜回来接着重新任职。所以,有句歇后语说:灶王爷上天——有一句说一句。年廿三那天中午大家买好肉,下午剁馅包饺子,晚上下好饺子,第一碗盛给灶王爷,供奉在他的画像前,点上香火。香火是有讲究的,所谓的神三鬼四,就是给神上香要三柱,给去世的人上香要四柱,香是引路的。盛好饺子要向中国的神祷告,说什么:“老天爷吃,灶王爷吃,七十二位全神都吃,让到的也吃,没让到的也吃。”每次母亲祷告的时候,我们总笑她。我们说:“人供天知,供享供享人吃。”然后,端起一碗先给祖母送去,回来后大快朵颐。在母亲祷告的时候,小弟在外面打鞭炮,基本上是饺子的出锅味道和鞭炮的硝烟味混在一起,那就是过年的味道。 大人最忙的集市应该是腊月廿八的集市。因为,过了除夕到正月初七、八街上没有做生意的,他们要准备除夕和过年待亲戚的酒饭之类的东西,这一天都要买齐。站在集市街头,看吧,每个离开集市的人都拖着很大一块肉,还有好多蔬菜。街上卖肉的排成排,还有好多买年画的和对联的。年画里面有小孩抱着鱼的年年有余、玉帝和七十二位全神的画像、灶王爷的、财神爷的等等。当然,对各路神像的画像不能说买,应该说“请一尊神”对联早早的买回家张贴起来,贴在大门小门旁边,有道是:“廿八贴画画”农村里,贴对联是比较讲究,如果人家家贴出对联后,要债的就不能去向人家要债了,不然就是不恭敬,这些债务都要过完年再说。过去,我们家很少买对联,因为我堂哥写了一手好毛笔字,每年我们家族的对联都是他写。我们买好多红纸,裁开,为他铺纸磨墨。我们家族大,全家的对联加起来有五六十副,堂哥一写就是一个下午,有时还要代别家写,所以晚上还要加班。那时候,看着他写毛笔字我好生羡慕,但是到如今我还是一笔很丑很丑的字,说来惭愧。现在每家门脸上都有瓷砖对联,大家不贴对联了,没有了那红红的对联,好像年节的颜色总是素素的。那一扇扇门们,一年四季一个面孔,想来单调的很。 廿九那天,整个村子,每个巷子都飘荡着香味,每家不是在煮肉,就是在炸东西。男人们都不再忙了,一般聚成一伙,划拳喝酒。孩子们在街上点着鞭炮。我们小时候,堂兄弟多,玩法也多。我们把鞭炮放到烧过的蜂窝煤眼里,点燃,跑掉,就听后面“砰”的一声,蜂窝煤炸的稀碎。那个时候,我们创造发明了“粑粑雷”、“流星火药弹”等等。如今,肉似乎没有过去香了,走到大街上冷清清的,那些划拳猜令声似乎只在记忆里回荡。 除夕之夜,我们家族聚餐,祭完天地后,祖父祖母坐在酒席的上座,儿孙们围着坐。那时候,我们打闹着,尽情的耍着,父母也不约束,祖父祖母和善的看着我们,眼里充满了喜悦。如今,我的堂兄弟们好几个在外地工作,过年时不是缺这个,就是少那一个,总难聚全。并且,祖父、父亲永远的缺席了。人世之间,有什么比家庭圆满更幸福的,可是我们成为永远的残缺。人生呵,要有长辈的爱护、爱情圆满和孩子活泼才是真正的圆满,缺少任何一样都是一种残缺。这个三角形,稳定着我们人生的乐趣,如果三者皆无,想来活着也没什么乐趣。长辈之爱终究要先我们离而去,这是无法抗拒,相伴终生的是爱人。其实,很多时候节是过给孩子的,老人是怕过节。 年初一,一般鲁西的人们起的都绝早。因为,那里的人保持着一种古老的仪式——拜年。当然,每个地方的人都拜年,但是鲁西的拜年是最古老的一种,它是晚辈向长辈磕头。初一清早,我们都起的绝早,先有家族辈份最长的老人主持,祭拜祖先。长长家谱挂在门庭之上,上面列着三四百年前从山西洪洞县迁徙而来的祖先的名讳,下面都是那些三百多年来程氏子弟和配偶的名字,密密麻麻的。拜祭完祖先,然后小辈们给长辈们磕头拜年,再吃家族团圆饭。草草吃完饭,男人们三五成群的去喝酒了,婆姨们三个一伙、五个一堆的拉着家常,孩子们当然是像一匹匹松开笼头的小马驹在街上尽情的奔跳。 初二是闺女回娘家的日子,年轻的夫妇们大包小兜的走丈人家,闺女女婿要给岳父岳母拜年磕头,小孩子们到姥姥家领红包。一般孩子大了,岳父岳母不在了,闺女女婿都不去丈人家了,由孩子代替。剩下的日子,都是老亲少戚亲戚要走一遭,姑姑家、姑奶奶家等等,好多人春节走亲拜年要走到初七、八。在过去,比较贫困,流传着:亲戚走到初七、八,没有馒头也没肉渣。呵呵 正月十三是孩子们的集市,那一天各种烟花炮珠都上市了,因为过两天就是元宵节,是点炮珠烟花、打灯笼的日子。小孩们有那些压岁钱,从父母手里要回来,到集市上疯狂采购。每个烟花炮煮摊前都是围着小孩,一片火红。小时候,卖炮的人都要喊着自己的炮是最响的,于是都拿出自己的鞭炮挂在竹竿上点着,以此吸引人群。正常情况每个年十三集,从早上九点左右集市上的炮声次起跌伏,响声不绝于耳,硝烟味流窜满街。现在国家对烟花炮珠控制的严了,到了那一天集市上在也没有那些响如雷的鞭炮声,集市变得清寂了。 正月十五烟花的节日,孩子的节日。烟花不是欣赏的,而是只有自己去点才有意思,不然如果只是看,是很没意思的。那时候,我的一个堂伯非常孩子气,他自己造的“火箭”用整根芦苇做尾巴,点燃后飞的好高、好高。我们自己制作的“孔明灯”飘忽忽的上天了,然后飞到极点自燃,在我们的一片惊呼声中掉下来。这边“孔明灯”上天,那边“闪光雷”飞舞,七彩的,散落空中。地下瞬间又有地花登场,把整个街道照得忽隐忽现,煞是漂亮。这样的节目一只能演到十点左右才散场。这个散场业基本上是春节的散场,在最高潮绚烂的时候,嘎然而止。 这是我小时候的过年,现在没了。现在人都是在家抱着电视看,从除夕看到元宵节,鞭炮是别人点的,响声是音箱里放出来的;烟花是别人点的,色彩是电视放的。没有硝烟味道的街上,一片清寂,走过的时候令人惆怅。 一转眼,一切都成了记忆,物是人非了。 06、1、9、凌晨 世上最我的那个人 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  父亲远游后,母亲老了,变得爱琐碎的唠叨,并且像患上了严重的“洁癖”每次回家看到家里角角落落收拾的干净利落,桌椅板凳擦的一尘不染,我们睡的被子、褥子总是经过了拆洗,透着浆汤的清新。每年哥嫂他们和我回家的次数是有限的,不过两三次,每次住三两天,被褥上面有被罩、被单,这些并不脏的。可是母亲在我们走后,总是把其全部拆洗,然后放到立柜里,隔上半月二十天晒一次。其实我们每次回家总是事先告诉她,并且房间一点也不潮,不用这样的。 哥嫂在父亲去后一直让母亲随他们去青岛,但是母亲坚决的拒绝,说要伺候祖母,并且还着魔似的说,要给父亲过年过节送些花消,烧一些烧钱。我们没有办法只有两头跑,但是也不过是单位放假时的五一、十一、春节。大部分时间母亲一个人在家,看着她与父亲共同构建的家园、空旷的房子,一任时光静静地溜走。 每次放假我想到母亲一个人在家,总是恨不得插翅飞回去,可是每当回到家,母亲那些琐碎的唠叨总让我心烦,又恨不得立即消逝,再也不回去了。有一次我在家里住的稍长几天,面对着母亲琐碎的话语,跟一个朋友发短信说:“故乡虽好,可非久居之地。”母亲对大哥他们唠叨的无非是怎么对待侄儿硕硕,哥嫂他们是宁静的听着,在母亲面前百依百顺;母亲对我唠叨的大部分是我的婚事,这是一直让我头大的事情。 对待婚事方面,我本来就很烦。这些年来,虽然喜欢过女孩子,但是总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对爱情有些失望,怀疑世间有没有爱情,爱情是不是只是个传说。母亲不懂的爱情这高妙的词语,她说只要女孩子心眼好,对你也好,长相不太重要。她说这些的时候总是把我和村里年龄大小差不多的人相比,说人家都有孩子了,你看你还一个人,如果我老了,就你一个人,我怎么放心的下。她说着说着就想落泪。望着她,我心里总有些凄然。她让我去相亲,我不忍她伤心,去了,可是总是有花无果。人性总是很邪性,喜欢你的你不喜欢人家,你喜欢的,可是人家却不喜欢你。每次时光总是在这淡悠悠中度过一个个放假光阴,婚事成为每次回家必上的课程,一直拖到这个十一回家。 这次回家,我又惹母亲伤心了,原因还是婚事。十一回家本来高高兴兴的,第一天晚上和母亲天南海北唠嗑,母亲坐在灯光下悠然听着。第二天就开始唠叨婚事,说某个拐着角的远房姨妈给我提了一门亲,听说女孩子有文化在教书,并且长得也好,只等我回来去看看。我已经被这件事情闹得脑袋都大了,不愿意去,一直拖到我走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唠叨着,她哭了,我也哭了,但是就是激烈的反对。母亲说,你娶一个咱们周围的媳妇,无论你在外面怎么样毕竟是有个家了,就是她跟着你走,毕竟是我们这地方的,她回来看看她娘,也总会看看我的,你看人家谁谁和你一样大的孩子都会跑了。我说,人家是人家,我是我,到你年纪大了,我们带你走。母亲说,我这一辈子哪里也不去,我就在家,我守着你奶奶、你爹过,我这一辈子没离开过你爹,我们又没有个女儿,他过忌日连一个想着的人都没有。我无论母亲说什么反正不同意,并且决裂似的说,我明天就走,一天也不在家呆了。母亲看着我倔强的摔门去卧室了。晚上隐隐的听到母亲的叹气声,我在卧室里一支支的抽烟。 第二天大概凌晨三点多,我听到厨房母亲在剁东西的声音,而后又朦胧的睡去。到五点多母亲把我唤醒,让我起来,外面的天还很黑。我们镇上有一辆六点到市里的班车,一般的时候我总是赶那趟车。我洗梳完毕已经快五点半了,在我洗梳的时候母亲端上热气腾腾的饺子。故乡有句俗话说:“上车的饺子,下车的面,吃了吉利。”每次走,母亲总是在凌晨起来,给我们包好,让吃一些。由于时间太早,并且心里还在赌气,我吃不下。母亲不停的给我夹,我赌气的说,已经吃不下去了,还让吃!母亲默默无声。随后起身,背起准备好的背包,背包很沉,我问母亲在里面装了什么?母亲说,搁了几个苹果和半方便袋枣。我说,不带这些东西。母亲语气有些哀惋的说,带着吧,给你那些同学和同事,大家将来好处一些。我被迫的带着。母亲送我,我在前面,母亲在后面,叮咛一些生活上的话。 以前母亲送我们总是送到车站,因为车站离我家不过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可是父亲远游后,母亲的腿一直都不好,腿疼。所以我们都是让她送到巷口,就让她回去,可是每次她总是看着我们消逝在黑色里,久久不离去。母亲停在巷口,我让她回去,她不肯,说一会就回去。我背着背包向前走,到拐弯处,听到母亲喊:“小羽,是不是拐弯了?路上小心,到了打个电话。”我回头看不见母亲了,母亲的声音在黑暗里穿梭。我向回喊:“娘,你会去吧,我走了。”然后拐弯,背后还隐约的传来母亲的嘱咐声,可是越来越模糊不清了。 到了车站,车离开还有二十多分钟,我坐在车里百般无聊。到六点的时候天渐明,我的一个堂姐带着她儿子来了,她在市里上班,伯母送她。她上车提着东西,我下车把小外甥抱上车,车就开了。她向伯母挥手,伯母也喊着让我们注意路上。一切安顿了,我一边逗着小外甥,一边跟堂姐说:“姐,你怎么今天走,为什么不等到明天?”堂姐指着小外甥说:“这小家伙明天开学,需要准备一下。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今天要走。刚才我在巷口碰见三婶了,她说你过来了,她还站在那里!”我心头突然一颤。 望着窗外渐渐清晰的村庄,转瞬间,村庄就要消失了。我努力的扭着头看窗外,泪水却潸然而下,村庄模糊在我的眼中。我忆起九八年去塞外小城时,写给母亲的诗句: 再见了,娘/从来我认为自己很坚强/可一回头/泪水溢出了眼眶/我不敢拭去腮边的泪,怕/怕你再添几分惆怅/我不想回头/可又忍不住回头/那村边的树,墙壁的画都让我都让我牵肠 再见了,娘/虽然我明白远方有我的希望/但我舍去熟悉的家园/走进陌生的地方/虽然哪个地方有我的理想/我却为它,抛弃了故乡 我一头磕在地上/再见了,娘/儿要远行,你别为我牵肠 如今母亲在故乡,我在千里之外,想起母亲的伤心,我很痛恨自己。正如母亲说的,如果她老了,这个世界谁还会为我牵肠挂肚?她是这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我却总惹她伤心。张洁写的世界上最爱我的那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个人去了那篇超长散文看后我非常感动,可是我母亲面前时总惹她不如意,然后在异乡千转百回的牵挂她。她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平凡的母亲,我是最不肖的儿子。 娘啊,为什么我远离你的时候,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编者按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是娘。她的爱似山的凝重,似海的宽广,可是做子女的永远不会理解母亲的心思和她的苦衷,只会抗拒和厌烦。而当我们走的远远的,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娘啊,为什么只有远离你,才能靠近你? 社戏 现在是暮秋了,天气转凉,薄凉的九月也要过去了。回乡的日子,时常听那一家娶亲,门房树上挂着喇叭,嘀嘀哒哒的喇叭往往放一段戏曲,我没有来的感到温馨。离乡后,坐于“不易居”书斋耳旁常恍惚听到那慢悠悠的唱词,竟惹得薄薄的轻愁。 其实我是不喜欢戏曲的,后来虽然也看了西厢记、桃花扇、牡丹亭等等剧本,只是喜欢那些词儿,说到听戏或许真要听起来,依旧要昏昏然。然而,我由衷的喜欢过去乡下的那种社戏所带来的气氛。如今想来,那是热闹的,再加上记忆这部染色盆的修修补补渲染,童年的社戏竟有了氤氲的橘黄色诗意。 幼年的时候,乡下没什么娱乐“电视电话楼上楼下”这是从书本上读来的,电影有也是极少的,比较多就是社戏。那时候那个村谁家过喜事、或者过喜丧之事,能够请一个戏团,唱几天大戏影响之大,能让十里八村的人们当成头条新闻议论好几天。它的隆重要远远超过公鸡下蛋奇闻的影响,这个村及其周围的村庄人都要沸腾,热闹从戏还没开锣到偃旗息鼓好多天后还不能结束。 我们村在镇街上为此得了一个便宜。因为镇上有个戏园子,每年秋收完毕乡里便请一个戏团,连着唱好几天。在戏班还没有来的时候,乡里就做一个简单的宣传,然后周围的村子开始热闹的准备。从外祖母到小姑,从姑奶奶至舅姥姥,甚至几辈子不走的亲戚也要派孩子识着马车驴车去请、去接,说到我们那里看戏。那些老年人听到,大部分是答应的。于是她们解下那盘纂灰白相间的头发,先用鸡蛋洗头,据说鸡蛋洗头头发滑也亮,随后从内衣到外衣的换一遍,外衣穿的崭新,鞋要新的,绑腿也要换新的。家里有小孩子的被缠的没办法了也要带一个。若是年轻的,更是打扮的花枝招展,把做新娘时的衣服拿出来,穿穿试试,试试穿穿,那个磨时间真的比出嫁时上轿都难。乡下,难得有个娱乐,也难得有个轻闲时候,更难的在清闲时候听几台戏。 这个时候待到戏开锣的前一天,村子热闹了,家家户户,香味流窜。孩子也热闹了,简直能比上过年。老太太妇人们把没时间闲拉的话,从吃完饭一直说到鸡叫三遍了,还没有拉完,似乎这些话在肚里储存了几世,就等着一天说完。 戏终于等到开锣的那一天了。这一天孩子都兴奋的不得了,像个小马驹一样撒欢,但是不敢惹大人生气,因为大人们生气了,往往威胁说:“不听话,就不带你去看戏了。”戏往往是晚上唱,有时中午也加一场。那时的戏票也便宜,几毛钱。在戏院里看戏,一般都要票的,而其他村子请戏班一般都不要票,可以随意听。到了傍晚,主家早早的做饭,男人们早把票买来了,大家吃完,敢紧去戏园子。孩子着急去看戏,往往晚饭都吃不好。到了戏园子天往往还早,但是里面已经坐的人山人海了。戏园子里是一排排连椅,大家对号入座,大人们坐好了,但是孩子疯跑,围着那走道。在两头走道里,有许多卖零食的,什么麻花、花生、瓜子、糖块、烧饼、火烧,可以比上庙会的热闹。孩子们看到这些吃的,去给大人要钱,要买,大人们拗不过孩子,给他们买一些。孩子肆无忌惮的吃着,大人们在戏还没开锣的时候,随意的谈着,若是眼神好的看到前排熟悉那个人,就喊着:“二姨、大妗子、三姑、二大娘的,你也看戏来了”热热闹闹的说一场趣话。整个戏园子像开锅的水,咕嘟咕嘟地沸腾。待过一会,孩子跑累了,偎依到大人的身边,听她们说着笑着。 这样的沸腾的喧嚣,似乎无法制止的,但是一听到开戏的锣声、云板声,这些家长里短的像断弦的琴,嘎然而止,你可以听到相互之间的呼吸声。西皮二黄的旋律起来了,大人们眼睛直盯盯的盯着戏台,看那些演员出场。孩子们不懂这些,只看着台上那些穿着戏衣的长袖人,宛如神仙一样,飘飘来去。戏衣真好看,五彩斑斓,花红柳绿,头上戴的要不金光闪闪,要不就是银光烁烁,那悠长的唱腔,缓缓的道白,直催的孩子躺在母亲怀里朦胧的睡去。 若是不在戏园子里而在别的村庄,台前就更热闹了。戏前,主家就让孩子们搬着凳子,或者拉着车提前去占靠前地方,向前能看戏台更清楚一些。戏开锣后,台前中间的人坐着,一般都是老人,年轻人则靠边站着,孩子们个子太矮看不到,于是就爬到临近的树上,或者临近的房上。在我的经验里,我最爱听铜锤花脸的人唱,一般的武生唱腔不喜欢,而铜锤花脸唱腔嘹亮,音韵流畅,感觉那豪气干云的英雄味道,全在虎虎生风的步法、唱腔中表现出来。每次我都告诉家人,如果有铜锤花脸的人唱的时候,喊我一声,可是每次家人喊我醒来的时候,只能听到轰隆隆的散场人潮声。 其实对这些看戏的人来说,他们未必能听到戏里唱得是什么,未必知道“唱、念、坐、打”中的表演技巧,也未必懂得“手、眼、身、法、步”的表演技巧,大家看得不是戏,往往看得是一种热闹。门道里那些高深的问题他们不理解,但是那戏曲里的音乐依旧可以感染他们,他们往往随着这些旋律和戏词同喜同悲。记得幼年时,戏园子里唱过一回窦娥冤,台上那个演窦娥的小演员唱得入戏了,旋律中运用的是反西皮和反二黄慢板,低沉幽怨,悲愤无奈。台上演员唱的很投入,演员哭的都有点唱不下去了,台下观众女人们都哭的泪水涟涟,就连那些山东大汉们也都泪水扑簌扑簌的往下落,妇人们哭、男人们哭、孩子们也哭,台上哭诉,台下哭声一片。这是我看所有戏最让人感动的,尤其那个演窦娥的小演员把人物的哀怨表现的淋漓尽致,使人听来撕心裂肺。恍如台上是自己,自己在自己的台上逢此冤狱,己非己,戏非戏。 冤狱平反了,英雄舒畅了,落幕的时候也到了。戏散场后,人们蜂拥踏着月色回家,一路畅谈戏中的人物。他们入戏之后很长一段还在回味之中,当走进村口犬吠鸡鸣中走到家门,看看这真实的房屋,看看怀抱里的孩子,就是一阵笑。看戏的是傻子,有其这些善良的人们,他们是容易为那些戏里的人物感叹的,为那些英雄,为那些女人,沉湎其中。有些人,在梦里还响着那些锣鼓声。 锣鼓声到现在远了,那些筑着高台的戏台大部分荒芜在村头,我们镇上那个戏园子早几年拆了,变成派出所。这次我回乡,到派出所办事,看到原来的格局早已不见了,只是那些喧嚣的锣鼓、慢板的西皮二黄,还有那悠悠的唱腔、道白好像在飘荡——我知道那只是记忆罢了。 05、10、24、午夜。 怀念父亲 故乡的正月初三是上坟的日子,大哥、小弟和我跟随着去父亲的墓地。穿过常常的街,走过弯弯的羊肠小道,我们来到父亲的坟前。坟在旷野里宛如一个“土馒头”又似一个大大的句号,这是一个的句号,这是人生的句号。坟上的已有的衰草,在北风中发抖,一抹晨阳斜照却有夕阳的味道。一马平川的原野,苍茫无垠,晨曦如缕,却是难以道尽的荒凉。 父亲去时,是大哥与小弟送了他最后一程,我没有赶到。如今三个儿子全到,我不知应是欣慰,还是心酸。遗忘是黄土深处的父亲,怀念是坟前的我们。大哥点燃烧纸,说着祷告的话,我们跪在他身后,唯有泪水流。灰烬在空中,似飞舞的灰蝴蝶,飞起而又沉下,不知这是活人自欺欺人的哀思,是否能穿越九层黄土,抵达黄泉深处的冥府。不知父亲是否原谅了我没有送他最后一程,无论原不原谅,人死之后有没有灵魂,这些对我都失去了意义,对于父亲和我都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小姨说,在父亲去世前他做了一个梦,梦中倚仗在村口,向北眺望,在等待我的归去。而父亲的愿望落空了。我归去时,只是寒灰一捧,黄土一堆,任我哭得死去活来,父亲都无法感知。父亲的去世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真实的虚幻,无论愿不愿意相信,认不认这个事实,我都无法摆脱这个摆在面前的客观现实。 我曾经在无数个梦里梦到父亲的或生或死。在梦里父亲的生死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总也看不到父亲。有一次我在梦里梦到了父亲死了,我身生两翼赶回故乡,看到棂床上蒙着深蓝色大单子,下面什么都没有。我放声大哭,正在哭时被宿舍里朋友推醒。他说,我在梦里不是哭,而是哀号。还有一次在梦里别人告诉我父亲没有死,我高兴得不得了,我问那个传话的人,这不是梦吧!这怎么是梦呢!前几天我传的话是和你开玩笑呢?是父亲想念你,希望你快回去一趟,于是我坐飞机回到家,家人说父亲在地里呢?我让他们带我去,家人带我去找父亲了,旷野里没有父亲的踪影,走着走着,突然冒出一座坟。家人说这就是父亲。我说这怎么是父亲呢/人在恍惚中不见了,我又大哭。 我总是在这种反复中想念父亲。有时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如织的人群里,苍茫的旷野中,我的心会“哗啦”一下后停止,不禁泪流满面。许多人说过劝慰的话,一些朴素或充满哲理的话。他们是善意的,我也能接受。每每想念父亲时,那些话并不让我对父亲的思念减少丝毫。大道理人人都讲,但不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许多道理可以拯救别人,却无法让自己超脱,人的思维是复杂的,犹如医生不看自己的病,算命从不算自己的命一样。这种切肤之痛,是旁观者无法体会的。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如果不能成为一个豁达的智者,那就成为一个无知的白痴。智者能够用睿智洞察生死两极,而后豁达的看淡生离死别;愚者,因为不曾思考或者不会思考,从而也不会品尝生死所带来的痛苦。可惜,我的天分无法抵达智者的境界,上帝也没有收回我的浅薄的智慧让我成为白痴。我只能界于智者与白痴之间的一个普通的俗人,是俗人就无法摆脱七情六欲所带来一切情感的煎熬与困惑。 我去读圣经、佛典,想借助外界的智慧来参悟生死,用信仰来解除生命潜在的煎熬。佛典上说,众生自无始以来,在五道或六道中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出此入彼,无休无止,就象车轮转动不停。又说:“识神走五道,无一处不更,舍身复受身,如轮转着地。佛把自然界有生命的万物看成众生,众生的周而复始的轮回分为前生、今世、来世,三者在生生不息中轮回。我从小受的是无神论教育,可以说是无信仰主义者。圣经中的天堂、地狱、上帝我是不相信的,佛典中的前生、后世又是不可期的,对我而言只有今生。今生我是父亲的儿子,父亲给予我生命,教我、育我成长得人。我相信今生客观存在,不相信来生的虚无。生我之前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这不是我所关注的,我所感受到的是给予我温暖,给予我思想的父亲,他去了,我永远也见不到了。他不会和善地一笑,或和蔼地说一声:“羽儿,你会来了。”我永远也听不到那个声音,看不到那个人的背影了。 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同样人生也不能假设。我不能假设父亲复生,也不能假设父亲并没有去世。这一切对我而言,都是毫无意义。我纵使说如果这些假设都成立,我甘愿付出一切,这又能改变什么呢?我能换回父亲的展颜一笑,还是能让父亲品味我所能带回的烟酒?这些不过是活着得人一种自我安慰,于现实无补。客观真实摆在我面前的的是一捧寒灰,一堆黄土。 周国平先生在妞妞中说:“我宁愿做个平庸的父亲,也不愿做一个优秀的哲学家。”我相信此句话作者没有“做秀”的成分,这是一个父亲发自肺腑、痛心疾首的忏悔。但说此话时妞妞已经死了,或者妞妞的死亡已经是势不可挡的事实。千分之一的发病几率,但到一个具体的家庭、个人时,那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幸。生命质量这个现在不断被人提起的话题,也是妞妞一书的重点。我不是个哲学家,无从生命的质量判断生命的存留;我不是社会学家,无法从伦理道德判断生命来去的影响。我是个俗人,在生命质量与生死对比中,我无法接受用质量代替生命的消失。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不想说权利,权利是自然界所赋予的生命的,也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赋予社会群体的。如果生命可以选择,我愿意父亲哪怕象征性的呢,躺在那里,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能感触到他的气息。而今我的眼前是一片茫然得空洞。我理解了,无论我们多大年龄,没有了父亲我们就是孤儿,我没有了靠山,背后成了虚无,只有向前的无奈。回首没有了回望的故乡,只有日暮乡关何处是的感叹,是一种遥望的苍茫,一种栖荒的苍凉。 每个人的生命的终极都会走向殊途同归的路。八十岁的老翁与二十岁的少年在时间的洪流中太大的区别,最终都指向生命的虚无。自然生命的更替,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得胜利,没有人长生不老,我们应该习惯失去,看淡生死。“没有时间、空间、年龄可以让我们免于一死,,让我们不去想死亡,或者只吧它当作一件平凡的事来想。”这些道理我懂,也明白,可是却无法释怀。我无法直面父亲的死亡,今生、今世对我而言不就一个父亲吗?我的身体不就流着他的血吗?想起父亲,那是一种来自生物本能的不由自主,情不自禁的流泪。父亲的离去,对于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国家而言不算什么,对于我们的家庭以外的任何人而言也不能改变什么,但对于我们家庭是天塌地陷的灾难,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灾难。对于我个人,我知道生命的一部分永远的离开了。 对于任何灾难,过往后我们都有一种“痛定思痛,痛如何哉”的感触。对往事我们我们尽量避免回忆,回忆只能让往事面目全非。回忆不是把往事简单的重复,而是把过往岁月诗化。比如我们童年吃过的一块年糕,一碟茴香豆,那种香味在回忆里萦绕我们。而当我们成人了,当我们再去吃同样的东西,但感觉不在是同样的味道,只有记忆还在那里,越想越香,我们却回不去了,徒然的轻叹。哪个香味哄骗着我们,一生一世,让我们不想回忆,却时常回忆,我们永远站在记忆的门外,那里的笑,那里的热闹,我们都参与不了了。这是对记忆的诗化,对于父亲,当我只能回忆怀念的时候,父亲的一切在我的大脑里升华成艺术的篇章。我的大脑对往事修修补补,让许多颜色填补空白。从而父亲的整个生命流程,是条流畅的艺术线条。这些都不在是父亲生命的本象,那只是个艺术形象。父亲在我万里归来,本能的喊我一声“羽儿或小羽”或许当时我不会感动,因为这很正常。但当我用记忆回顾时,思维的水流停在那里,一瞬间我会泪流满面。 记忆是一条汹涌的河,它会一不留神把人带向那些遥远的岁月。对往事得失寸心知,我们会感叹辉煌,也会怅然若失,爱者更爱,恨者愈恨。我无法阻止记忆的回流,因为回流中我看到了父亲,看到了那熟悉的背影。 有时会突然记起三十多岁的父亲用自行车载着十岁左右的我,去距家五、六十里路地方看牙医。那条柏油路连接着乡间的土路,坎坷而悠长。父亲挂在脸上的汗珠,闪动在寒冬里。有时还会想起五六岁的我,站在父亲的酒桌前,看着盘子里的菜,欲说还休,父亲逗着我,然后夹一块肉放到我嘴里,我屁颠屁颠的跑开去吃。我不感回忆,泪水老是遮住我的眼睛,情不自禁的要流出来。 我与父亲相处了整整二十四个年头。己未年六月初三我来到这个世界,发出了第一声啼哭,当时父亲在去接“接生婆”的路上。癸未年六月初四,我离开了父亲,离开了故乡,从那一天我没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在那一天后的三十六天七月初十,辞世,享年四十九岁,那时我在恍然未知中。四十天后,即农历七月十四我回到故乡,父亲已是一捧寒灰,一堆黄土。父亲是在我离开故乡的那一天,便从我生命里欲行愈远。 在父亲去世后,我不能看关于亲情的文字,甚至避讳提“死”这个字。我象朱元璋似的,避讳人家说和尚,然后就是秃子,最后连“光”也不许提。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的心理,这是一种逃避现实的畸形,父亲去世了,我必须面对,无论坚强还是脆弱。 一九九九年我读赵韫颖的咱爸咱妈哭了,为别人的父亲,为那一群能够尽孝的儿女;两千零四年的今天我重读此书,又哭了,为自己的父亲,为不能尽孝的我们。 我知道不要悲伤,逝者长亦矣,来者犹可追,好好奋斗、努力为那些爱着自己的人,也衷心的祝福天下父母健康长寿。我希望人间之外还有个空间,父亲含着微笑看着我们成长。但我知道这只能是简单的希望罢了。 时间真快,一晃父亲去世就一年了,在父亲忌日来临的时候,我想告诉父亲:“大哥的孩子快要出生了,小弟也考上大学了,即将报到去。”这两件事是父亲生前挂心的事,但现在父亲永远看不到了。 农民父亲 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  那是我小时候/常坐在父亲肩头/父亲是儿蹬天的梯/父亲是儿拉车的牛/忘不了粗茶淡饭将我养大/忘不了一声长叹半壶老酒//等我长大后/山里的孩子山外走/想儿时一封家书千里写叮嘱/盼儿时一袋闷烟满天数星斗/都说养儿为防老/可儿却山高水远已在他乡留/都说养儿为防老/可你却再苦再难不向儿开口/儿只有清歌一曲和泪唱/愿天下父母平安度春秋。 ——题记 家乡管父亲叫爹,管母亲叫娘。 爹娘是农民,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们现在已经年逾半百,前半生的岁月全部消耗在黄土地中,后半生也将全部耕耘黄土地。 他们是亿万农民中平常的一对,过着所有平淡农民一般的生活,一生都努力想过好,好却依然漂浮在远方。对他们而言就像种庄稼,收与不收到了季节都得种,不然一点希望也没有。他们乐观相信富足生活终究会到来。 父亲很平凡,平淡若水。但要我做儿子的讲,他的前半生依旧是瑰丽辉煌的。 一 开始读阅父亲是我第一次离开家时。 那年在高考前几个月,二爷从南方归来省亲,在一次家庭聚餐酒意半酣时,夸下海口,要在我们四支众多孙儿中挑选一位到南方,他解决其中的各种问题。大家在酒席上皆大欢喜,信以为真。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三爷那支有一个孙子他已经解决了,如果他不解决我们一个,感觉对不起我们这支人,并且爷爷已经去世,他抱愧! 他讲这些话时我不在场。我星期六回家祖母告诉我的,因为家里只有我最适合,叔伯们认为应让我去。 我随即到县招待所内找到二爷,也许是酒消清醒了,他开始含糊其辞了。我当时很气愤,准备离开。他要塞给我二百块钱,我拒绝了,我说:“二爷,我并不是来找你要钱的,只是想问你跟我父母及叔伯们讲的话算不算数?”他讲,一定算! 这些事是瞒着父亲做的,父亲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去。他是那种宁肯穷死也不让儿子去求人的要面子人。但最后他还是知道了,那天夜里他异常愤怒,指着我的鼻子说:“老二,谁让你去的,混球!我供不起你吃饭了,还是怎么着?你给我老实的读书,考上大学。老子一辈子没求人,让你个狗东西把我的脸丢尽了!” 我听父亲训斥,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周一心情沉沉的回到学校,思绪纷杂过着高中最后时光。心中有一种冲动不参加高考,去南方,而父亲的话还回荡在耳畔。 那时,南方的繁华对我充满了诱惑,堂兄的成功刺激着我。堂兄去了几年在二爷的帮助下获得了巨富。家里日新月异的变化,象魔术。焕然一新的院落,建得像电视剧里的别墅,金碧辉煌的装修,时髦的家庭设备彩电、洗衣机、音响、vcd、摩托等等,前几年他们和我家一样,连一台黑白电视机也没有,院落破败。 夜里做梦都是去了南方,然后把父亲装扮成大款,西装革履,豪华气派的车,让父亲彻底告别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的自行车。它应该去博物馆了,跟随了父亲将近与我同岁。夜里我都会被自己的梦笑醒。 高考成为一种等待,焦急烦躁等待时间的慢。心绪杂乱等待的只有一种结果,被高考枪毙。 父亲一声低沉的叹息,我心里却异常兴奋,终于理由充分的走了。 爹,你别叹息,我会让你以后的日子充满阳光,我心里想。 二 我决心一定要去南方,无论父亲说什么。 八月二十日夜里我暗自收拾行李,偷偷告诉母亲明天就要走。第二天清晨醒来,天已经朦胧,简单洗漱完毕,拉开门,抬头看见父亲穿戴整齐的站在我房间门口。 母亲告诉我,父亲要送我去。我发愣看着父亲,父亲简洁有力地说:“走吧!” 我们拼命地挤终于上了火车。由于是秋运高峰,车上异常拥挤,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感觉脚始终没有着地,身体在人潮的隙缝中悬浮。很多年之后,我想起那次挤车就如在北京挤公交车一个感觉,车简直要爆了,能把人挤成照片。 我和父亲挤开,他倚着车厢门,我在一个角落里。动也无法动,气闷、压抑的要死。洗梳台也坐满了人,厕所也被人霸占着,身着艳丽摩登的小姐能够席地而坐简直是享受,有座位的人最幸福。 时间过得真慢,一秒一秒,一站人下的真少,下几个人上一批。 太阳为何迟迟不落?火车跑得太慢,何时才能到目的地啊!上车七个小时了,腿由疼到麻木,父亲实在太疲倦了,倚着门打着盹。昏黄灯光中,他胖胖的身体挤的开始变形,黑黝的脸庞在灯光里布满沟壑,头上的白发异常醒目。 爹,我要你下次像伯父一样,乘飞机而来,乘飞机而去,空中翱翔一定很愉快,爹还没坐过飞机呢。 我为父亲心疼,十多个小时过去了,终于抢了一个座位,我把行李放在位上叫父亲去坐。但父亲不坐,让我坐下。 一觉醒来已是夜里一点多。父亲那浊浊的眼里布满血丝,充满怜爱的望着我。看到我醒随即收回了目光。我一看自己竟睡了三个小时,暗骂自己该死,怎么睡那么长时间,让父亲站着!我忙起身让父亲坐下。 父亲很快睡着了,微打着鼾,象累极后的呻吟。我终于又抢了一个座位挨着父亲,终于可以安心地歇一会儿了,我的头枕着父亲肩膀像枕在家里软枕上。再醒来,天已放亮,父亲早就醒了,却一直保持我睡时的姿势。我的头抬离父亲的肩,他不自禁的揉揉那麻木的肩及手臂。 车已到了江西境内,窗外远近境物逐渐清晰。青山翠竹,一片郁郁葱葱。远山犹如眉黛,横陈在远方,成隐约翠眉划着弧度,近处有泉水、小溪、山涧,我为这突兀其来的山所迷惑,这是平生第一次见到山。家乡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平原,别说山,泉,连一个高的土岗都没有。 父亲给我讲数着窗外景物,他已是数次经过这个地方,走这条路线。 三 父亲的年轻时代是一部绮丽、壮观的泼墨山水画。 他不是一降生就开始安伏于农人现状的人,守着家里那一亩三分地过日子不是父亲的初衷,他曾不断寻找另一种生活方式。他曾一次次背叛祖祖辈辈的生活,去开辟生活另一条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路,然而一次次的梦想、希望跟随着一次次挫折破灭。 他年轻时入伍参军,有过将军梦。然而因为自己没有文化,看着同伴们一个个提干、留任,自己却下放复员。他发誓一定不要儿子再去重复自己的路,让我们读书,求学。 他曾在改革开放初期,独自一人闯南方,希望能改变自己家那种为吃喝发愁的现状。他最后一次去广东时,我与大哥尚年幼,小弟未出生。那次他带着无限憧憬,想在南方打出一片天地。当时二爷是某市市长,他支持父母的想法。父亲从最基层做起,事业本来已奋斗出一个雏形,却因祖父的一封信打乱了所有计划。 当时二爷给祖父写了一封信,他想把父亲留下,粗识文墨的祖父回信只写了一句话:母老,家贫,子幼。父亲是个孝子,听到二爷转过的话,二话没说,便不顾二爷二娘及堂叔伯们的劝阻,毅然踏上了回乡的路,从此安下心来握住锄耙,一心做一个农民。 很多年以后,父亲在一次酒意半酣时告诉我们兄弟,这是命。命中注定他就是个农民。他却从来没有报怨过祖父。 四 一路上父亲跟我讲了许多话,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听他讲这么多的话。 父亲说:羽儿,到那里之后眼里要有活,有眼色。这不比你在你娘身边随意,走出去了一切靠自己,在外边没人惯着你。你的性子浮躁,别什么事都任脾气而来,有事多想想,刹刹性子。一个人在外面是很难的,得准备吃很多苦,什么苦都能咽下,要忍!没有事件是一帆风顺的,难是很正常的,一想啊,连邓小平都要三起三落,人生这一辈咋能没点难事呢? 人要勤快,没人喜欢懒人。就像咱种庄稼一样,人懒地也懒,你怎么对待地的,地就怎么对待你,南方也不是钱非常好挣的,他们说像拿耙子搂柴禾一样,那全是瞎胡扯。任何地方都一样,都是用汗水换来的。 做人要实在,别太注重鸡毛蒜皮的事,别沾小便宜,沾小便宜吃大亏。你刚出学校门,外面社会不比学校和家里村里,人心复杂着呢。遇事情静想一想,别脑子一热就傻乎乎去做了。做人要有分寸,但不管什么样的人你要真心对人家,人家也真心对你。别耍小聪明,自以为是,在外面闯的人都不是吃素的,上一次你堂哥出的那次事,不就是例子吗?要不是你二爷压着,他早就完了。 什么事要放开眼去想,鼠目寸长那是娘们的想法。如果到你了,他说话不算数,也属于正常。你要有回家的打算! 这是平常只有母亲才给我说的话。我对南方充满瑰丽向往与兴奋,对父亲一面答着,心里想其实父亲也挺爱唠叨的。 一路上我憧憬着未来,想从此借得云雨龙要腾飞了,对父亲后面的话置若罔闻,我就要在南方都市里扎根,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改变一家人的命运。我心说,爹,我要改变一生都想背叛农民的生活,让全家人的命运因我的抉择而改写,让你与娘过上幸福,畅快的后半生。 然而南方之行并不愉快,正如父亲所料,二爷失言了。在领略南国都市繁华之后,我便无比懊恼地踏上回乡的路,心里一片灰暗。 在回乡的路上,父亲表现出异常的兴奋与风趣,他天南地北说一些逸闻趣事,讲他初次来到城市及他在军队里的故事。 我们从离乡到回乡总共用了8天,八月二十八日下午3点我们又回到了出发点,回到了黄土地。 五 回到家的那天晚上父亲说:“还是继续上学吧!”母亲也附和着。 我环顾空荡的家,为了我们上学连黑白电视机都没有,只有一台破旧的收音机。心里苍凉弥漫,一阵心酸,对父母说:“爹、娘,我不想上了,这个家,一切都是你们当年分家时爷爷、奶奶分给的,我去工作干临工算了!” 父亲怒火从心起,眼里充满了杀气,严厉地瞪着我,吼着说:“家咋啦?你给老子专心读书,我有钱供你们读书,砸锅卖铁也不用你问,你们只要给我好好上,考上大学,什么也不用你们操心。” 那一年我去了东北,读了一所民办大学。 民办大学学费非常昂贵,一切都是自费。当时大哥在郑州读大学,小弟读初中。在我起程时父亲亲手递给我六千元崭新的钱。我不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当时加上大哥的生活费和小弟学费,总共将近一万元。 事情过去了许多年,母亲悄悄告诉我们,那是父亲两天之间借了七八家,又从银行贷了一笔款才凑齐的钱,然后从银行全换成新的。 亲爱的父亲啊,你用心良苦啊!寸草之心怎么报得三春晖。 我辜负父亲的初衷,在民办大学只上了半年,寒假归来后不想再去了。那里不是我意识的大学,我心目中的大学应是:气势恢宏的校园,绿草成茵,幽雅的林间小道,浓浓文化气氛,知识渊博的教授等等。而我所读的民办大学,处在一座边塞小城边缘,破落的教学楼,还没有足球场大的校园刚被三所学校瓜分,讲师水平比我们略高一筹,讲课没有深度,有几个稀世珍宝罕见的教授全是外聘的,商业气氛充满了校园各个角落。我心里除了失望,只剩下落寞。 我告诉父亲,不想再去了。父亲无言,一声叹息。 父亲问我究竟想干什么。我说想复读。父亲开始张罗我的复读费。县一中复读费贵得惊人,半年就需要二千五。我找到原来的班主任,托关系还需要交二千一。 复课的时候我很少回家,我不能再让父亲失望了。每次回家总是丰盛的饭菜。有一次我突然回家,正赶上吃饭,饭桌上只有一碗老萝卜条。母亲赶紧站起来说,大家这几天因为吃的太油腻,想吃清淡些。我信以为真了。若干年后小弟告诉我,吃萝卜条是经常的事。有一次即要报考在家多待了两天,以后一个月家里没有动荤气。 我想跪下喊声,爹、娘呀! 很多年后我出入豪华酒店,看到那些剩下的大量山珍海味都拿去喂猪,我难受的心痛。眼前总是浮现爹娘那桌上的萝卜条。 皇天不负有心人,第二年我终于如愿考上一所大学。这也给父亲带来了新的劫难。 六 钱哪,你是如此可爱,又如此可恨。 父亲又一次背着我为它奔波,但这次是喜悦满面。 一家出两个大学生,小的还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在读高中,这是农村罕见的,就是那些富足家庭也是绝无仅有的。笑容真实的爬上父亲眉梢,在他那沟壑般的皱纹涌来涌去。我那多舛家里终日飘荡着父亲爽朗的笑声。 村里人恭维着父亲!“老三,终于快熬出头了,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不容易呀!总算罪没有白受,值得。”父亲嘿嘿一笑说:“有钱难买我愿意,再有一年老大就毕业了,老二也用不了几年,等到老三上大学时一切我都不用管了。” 父亲异常的衰老,两鬓已霜白。皱纹堆积的像梯田。他才四十多岁,正值壮年,衰老得像花甲之年。这其中包含着他多少心酸呀,外人又岂能知晓。他们看到的都是坚持后的成果! 这些善良的父老乡亲,有多少劝过他,别让孩子上了,再读几年还是这样,就是考上也是翅膀一硬就飞了,到老了无法动了,身边一个侍侯的也没有。还不如让他干几年临时工,盖座房,娶个媳妇呐!有的用我们家做反面教材,让孩子读什么书,你看萧老三家让孩子读书一贫如洗。甚至读过书的二伯也这样劝过父亲。父亲沉默地摇摇头,淡淡的说:“不,不能让孩子再重复咱这辈子人儿!” 有道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贫如洗的父亲,正有一场破天性的灾难降临到他身上。 七 我们远游在外,唯一不放心的是父亲嗜酒。 父亲的嗜酒让我们和母亲胆战心惊。他的嗜酒如饥似渴,祖父在世时,他还有节制,但祖父去世后,他便放开量,常常醉意朦胧中还家。 我们知道他心里郁闷,苦! 父亲酒量很宏,白酒能喝一斤多,并且面不改色,只是脚步浮虚。由于我们家在镇街上有一个门市,所以少不了各种应酬,父亲的战友朋友常把它当聚点。喝酒实属正常。 在我们年幼时父母吵嘴,绝大部分是为父亲喝酒,母亲脾气有些躁,看到父亲无节制地喝酒怕他出事。那时父亲在外喝酒彻夜不归,母亲便把我们锁在家里,一人拿着木棒去找。无论是三伏酷暑还是寒冬腊月,没有一次在家静等的。 记得有一次是大雪纷飞的寒冬,母亲静等着父亲,深夜十二点,他还没回来,窗外寒风怪叫像狼啸,一团漆黑。母亲心焦地等待,心里想是不是父亲醉倒在街头,或别的意外。她终于按捺不住,于是唤醒大哥一起去找父亲。当夜找了五六家才找到醉意酣然的父亲,他们搀扶着他回家。那天由于路滑,母亲扭伤了脚,肿得很高。 这些年随年事增大,父亲的酒量小了,并且每次出去喝总会先告知母亲一声,说去哪里,几点回来。母亲便一直守到那个时间,如果时间过了还没回家,便有目的的去找,然后两人一起回来。这个节目一直保留到我们长大。现在家里只剩他们两人住,母亲许多时候重操旧业。不过现在父亲大部分能按时回来,但每次吃过早饭,他去门市时母亲哪怕追到大门外也要叮嘱一句,别喝酒了,早点回来!这些话我们春节回家时还能听到。 有一次我向家打电话,娘说:“你爹现在外边喝酒少了,大部分想喝时就自己在家一个人和我说着闲话喝上二两。真不错了,基本上不用找了。” 许多年来,我一直不懂什么叫爱情。书上写的总是那样缥渺虚无,要死要活的。到了我离开父亲翅翼的呵护,远走他乡时,才恍然悟道:父亲和母亲的爱情就是,在寒风刺骨的夜,母亲爬出暖暖的被窝找父亲,和父亲在回家的路上。 大哥大学毕业后,每次回家都给父亲买几箱好酒,不再让他喝劣等酒了。我第一年毕业后在北京找到了工作,春节回家时,由于没挣到钱,只给他买了几瓶“二锅头”到家后父亲说,买这些干什么,上次你哥买的“孔府家”还有一箱呢!路上不好带,以后别买了。但我还是看到父亲真心的喜欢,在他的几个朋友来家时,他拿出一瓶“二锅头”说:“来来,尝尝这正宗的二锅头,是老二从北京带回来的。”那种神态是一种说不出的自豪、骄傲。 爹呀!我那那么容易满足的爹哟! 然,那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却是由酒引起的。 八 那年我上大二,春节回家后看到父亲竟然苍老了约十岁,本来胖胖的身体,消瘦成柴,头发白了三分之二。 我问:“爹,你怎么了,咋瘦成这样!”父亲黯然说不怎么,就是有点厌食。 大年三十中午时分,祖母把来龙去脉告诉我,父亲被拘留了一天,因为堂伯——村支书。听后我火冒三丈,气愤异常,心里说:“堂伯,你太过分了,真是目中无人,把人看偏了!” 我与堂伯家积怨甚深已久。 堂伯是三爷的长子,也是他们同辈的龙头大哥,是老萧家唯一通过正常途径走出黄土地的,他在中学里当副校长兼任村支书,是一位识文断字喝过墨水的人。 父亲与他的积怨是由一次生意引起的。有一次父亲接一个中学的“活”是由堂伯介绍的,这个活本来不很大,也不能多赢利,但他还想从中“捞点”微利全部被堂伯捞走,并且父亲还往里搭了钱。在介绍活时,父亲对他的堂哥已经表示了谢意,请他上饭店吃了一顿。但哑巴亏吃的十分令人气愤,在一次酒后父亲和母亲提了几句,后来祖母也知道,间接地和三祖母提了几句。 祖母是十分慷慨的人。当年在堂伯求学时,她与祖父不遗余力的供堂伯,把他当亲生儿子。在五六十年代祖父是村支书,后来文革时下台,便每天步行到几百里外拉小帛维持家里生计。据祖母回忆,祖父每天清晨半夜起,黑夜吃过晚饭才能回来,两只脚肿得像发酵馒头。纵然如此,祖父依然供养他的长侄,每隔不久便把血汗钱给尚在邻县市里读师范的堂伯送去。那时候曾祖父祖母尚在堂,家没有分。每当堂伯回家,全家人把好的“干粮”让堂伯带到学校。在那个困苦的年代,谁都在为吃喝发愁,当时外曾祖父家富裕些,每次祖母回娘家带些吃的回来,然后再一股脑全给堂伯带走。 在一次春节祭祖吃全家饭时堂伯尚说:“我能有今天,有一多半是叔赐予的,当年在学校时同学都说,你叔真好!”是啊,当年祖父在饥寒不饱时,对着全家人说:“哪怕小辫难掉,也要把凌云供养成!” 然而在祖父重病在身的一年多时间里,堂伯看望祖父的次数屈指可数。记得祖父病逝后出殡那天,他在陪灵时尚和那些闲杂人员开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朗的大笑。亲爱的爷爷你寒心吗?不,你一定不会,你单说,施恩不求回报。 但祖母一个农村老人看到这些,她又何尝不感到愤慨呢!亲生儿子般的待他,他却待你如外人。人世间的情怨如此荒凉吗? 从此,堂伯便怀恨在心,在他当村支书后,开始与我家过意不去,责任田少分,公粮多交等手段反复使用。在我们那方土地上,人多地少,每一寸土地都非常珍贵,土地是经济重要来源。在那时每家的孩子考学之后,他应有的土地在未毕业时是不会顶公的,堂伯的两个儿女也是如此办的。但轮到我家,在大哥读书走后,堂伯便支使村干部把大哥的地扒出给人了。理由充分的说,人的户口已经启走,理应扒地!父亲说扒走就扒走,我不信老天爷还能把咱们饿死! 前几年我们家要盖新房,堂伯家也要翻盖其住房,因为两家里间前后院,我们在盖时,父亲问他要盖多少砖层,他说是七十一层,父亲说那我家就盖七十三层。在鲁西农村有一个风俗,就是房前院正屋要比后院低,不然就违背风水之说,后住后面人家会晦气,前院比后院高,是绝大的忌讳。由于我家先动工,等我家屋子已落成竣工,他家才开始动工。等他家房子落成竣工后,明显比我家高出很多,最后他家是七十八层。当时把父亲及母亲气的要命,房子已经装修完毕再加盖是不可能的了。风水之说对农村人的影响甚深,在父母观念之中这是一种敌意。堂伯在农村生活了五十余年不可能不知此事。最后父亲无可奈何地在自家房顶上垒了一个小砖楼以破除风水之说。 而被拘留之事是由出义务工而起。在农村每年秋收完毕都要出一次义务工,无非是挖河或修堤等事,家里的壮年劳力都要参加,不参加的要交一个人义务工钱。当时我考上大学后地未被扒走,本来学生是无义务工的。但这事轮到我家便开始扭出了,让交我的一个义务工钱。原因是我有地就应该出义务工。父亲心里所有的不平爆发了,在一场酒后与堂伯理论,由于双方都喝了酒便争吵起来,双方愈吵愈气,父亲那积压心底的郁愤终于喷发。然后堂伯便拨了110报警。警察先生们和堂伯这村支书是十分相熟的,不分青红皂白把父亲带走拘留一日,罚款二百元。 这对当过兵,安分守己的农民父亲来讲是奇耻大辱。只有贼或罪犯才会蹲监狱进班房,他怎么也无法把自己与这些人等同起来,与他们并列!父亲由此病了,将近一个月卧床不起。这些事父亲一直没跟我和大哥讲,大哥春节未回家。 我听到这火冒三丈,父亲受到如此屈辱难道就这样忍下了吗?不,不。我做儿子的一定要为父亲讨个公道!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整理了一个思路,推开了堂伯家的朱紫大门。 屋门开了,堂伯母迎出来,略带涩涩笑容,招呼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沉着脸答道:“前几天,大爷在家吗?我找他有点事。”她忙说,在。她从我脸上读出些什么,便让我进屋。 走进屋,堂伯斜卧在沙发上,见到我进来坐直招呼我。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远观一如三十多岁的人。头发梳得黑而亮,那一瞬间我想到了父亲那沧桑风霜的面容,不禁一阵心酸,气愤又一次涌来,脸色阴沉。屋内还有他女儿,堂伯母便站在靠屋门处。 一阵寒喧过后,便进入主题。我说:“大爷,今天我来想和你谈点事,我不希望其他人插嘴,只咱爷俩谈,如果其他人插言,我拍拍屁股就走。”说完,我扫了一眼堂伯母。他女儿无事的站着,在我们那里未出阁的姑娘是不可以插手娘家的事,这是风俗,也是一无形道德习惯。 堂伯意识到我将要谈的话题,坐直身子让伯母给我斟茶,说:“你讲,他们不插言。”说着目光扫过堂伯母及堂姐。 我说:“大爷,你家的沙发比我家板凳舒服多了。今天年三十,你是酒足饭饱而归,喝的是酒橱里的五粮液吧!知道你后院兄弟家怎么过的吗?到如今年货尚未办呢!钱都交给国家了,连年也甭过了。” 父亲那焦黄的脸,白了过半的头发浮现。堂伯低着眉,不敢直视我的目光。我接着说:“大爷,听说你老人家有能耐,把我爹送到了派出所,享受了一日国家公共待遇。你们兄弟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恩怨,值得让你支书大人把自己兄弟送上法庭,交给国家审判?!” 堂伯低着头说,我们是被人利用了。 “被人利用了?”我的火气上升,声音开始有些高“被人利用?是谁?是谁报的警,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是谁,是谁的手!”堂伯沉默不语,空气里凝固着窒息。 “大爷,是自己做的就别推脱责任!你也是喝过墨水的人,为人师表,自己敢做不敢当吗?你或许说是我爹酗酒,耍酒疯给你闹事,但你扪心自问一下,谈到酗酒闹事,你是头一个。那年你喝完了酒,对着我家大门破口大骂!你忘了吗?你骂完,我爹说什么了吗?是不是也该送你进派出所!对了,进也白进,派出所尽是你支书大人的熟人。” 堂伯母看着低头沉默的堂伯,按捺不住想要说话:“雪羽”我连扫也没扫堂伯母说:“大爷,我开始讲了我只想咱爷俩谈,如果大娘讲,那我”说完起身欲走。堂伯瞪了一眼伯母说:“先上里屋,别插嘴。”伯母闭上了那满口假牙的嘴,身子却未动。堂伯稍后低声说:是我当时糊涂了。 “糊涂了,像你如此精明的人还会糊涂?如果一次糊涂了,那么我哥的地被扒,你家的房子盖得高过我家,如此也是糊涂了吗?尤其是房子,当时我爹和你商量过了,你是不知道咱这地方风俗?大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当年你上学时,我爹和我叔伯们不留余力支持你,就是为了这个结果吗?我不想说我爷爷奶奶了,就是我父亲他们,你对得起谁?你们身上流着老萧家的血,兄弟相残对你有什么好处?” 随着话题深入,怒火盈满我的胸膛,眼里充满了恼恨。伯母又说道:“雪”堂伯的脸涨得发紫,冲着伯母吼道:“滚,一边去,没你说话的地儿。”伯母悻悻站在那里。 我站起了身直视着堂伯说:“大爷,别把事都做绝了。别以后让我们兄弟见了你,侧侧脸当陌路人过去!人这辈子只能要强一时,不能一世。你也别以为我爹老实就去拿软的捏,我们兄弟如今长大了。人应该放开眼向前看,别像家里娘们一样鼠目寸光!” 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 我略做停顿之后,目光扫了一眼堂伯母及堂姐,接着说:“人到了兄弟也要反对的时候,就是众叛亲离了,做多大的官,得什么样的富贵,也没啥意思了!为自己以后打算一下,为自己子女想想。我不想多讲什么,你自己考虑一下!”说完直接往外走,也不理他们。 我推开虚掩的大门,巷子里站满了人,在我向家走时,后面传来:“这小子是条汉子。” 走到家,父亲铁青着脸,由于是前后院,父母听到了我的谈话。父亲走近我,抡起了手掌照我左脸就是一耳光,我顿感到脸火辣辣的。他冲我吼着说:“谁让你去的,读了两天书就不是你了!这么目无尊长的和你大爷讲话,大人的事哪有你一个毛孩子讲话的份!” 我沉默的站在那里,不敢吱声,母亲过来,父亲一块骂了。 那个春节未过完,堂伯便辞职下台。据外边传言,说他当夜哭了一夜,不知是真是假。 九 自小父亲在我们眼里都是沉默严厉开明的。从小到大父亲没有打过我们弟兄一下,但我们却始终感到他的严厉,不敢与他亲近。 我们那儿是孔孟之道的根据地,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的身上仍残留着孔孟烙印,在农村这种烙印更为深重。比如婚姻,仍然保持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观念。这种朴素观念,曾被我们激烈抨击过,可当成年之后蓦然发现它已流淌在血液里无法根除,我们甚至拿着这种观念处事对人。仁、义当先是父亲对我们的训言。 父亲没有文化,潜移默化接受传统洗礼。他接受了儒家的核心——仁、义,却外在接受了新的文化,他就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合理,应该丢弃。在婚姻这一点上,父亲给我们开了一路绿灯。 在家乡,男孩大部分在十二三岁就要订亲。我与大哥在这个阶段也受着这样的冲击,但我有幸逃脱,而大哥却落网。在他十五岁左右时,父亲由于实在无法推脱老友的面子,给大哥订了一门亲。十几岁的孩子实在是无法把订亲与婚姻联系起来,大哥懵懂未知,稀里糊涂的便成了人家的准女婿。 那个女孩没什么文化,大哥与她进行了十多年的沟通,却丝毫没有爱情迹象。这对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是无法承受的。但父母之命在那里,大哥又不会轻易启齿说起婚姻。 我父母都非常喜欢那个女孩子。我们兄弟远游在外,他们也怕年纪大了,身边没有一个人。人愈老,乡土观念便愈重,他们曾经对我们说,你们爱怎么飞就怎么飞,你们还年轻。我们年纪大了,就生在这块土地上,死在这块土地上,哪里都不去。 大哥在二十四岁的时候才找到自己的爱情。他想给父亲说却又犹豫不决,怕父亲不同意。他是个孝子,并且是家里长子,做事甚是稳重。他不想伤父母的心,却又实在无法忍受将来没有爱情的婚姻。 礼教在中国某些地区是甚严重的,它一直禁锢人的心灵,在几十年前就有人呼唤打破这吃人的礼教,但礼教在一些地带仍占主流。我们那闭塞的孔孟之乡就是如此。我们亲眼看到了同一代人被碾转在礼教巨轮之下,悲剧仍在无休止产生。 当大哥伊伊呀呀的告诉父亲时,父亲沉默些许时间后问:“你决定了吗?”大哥仿佛看到云隙间透出的一缕阳光,忙说:“决定了!”父亲说:“那就退吧!我同意。” 但父亲仍有些许担心未来远方的儿媳妇,虽然大哥一再介绍他那燕子的优点,父亲对远路儿媳依旧不放心。母亲理解父亲心意,便问那女孩子的脾气、家庭,能不能跟大哥过日子。在父亲观念里仍有门当户对的思想,他说:在中国任何时候都会讲究门当户对的,只有两个家庭无差距,双方的生活习性才会差不多,能够生活到一起。我们是平民农村家庭,我不希望儿子攀龙附凤,将来受儿媳的气。把儿媳带到家不懂礼数,不知尊重尊长,无法无天。我知道父亲这些话不光是讲给大哥的,也是讲给我们哥仨的。 大哥满有自信地说,爹,她要不合乎你的标准,我就不退婚了。 第二年秋,大哥携其女友回家,据三弟告诉我,家里是皆大欢喜。 十 父亲有一件遗憾终生的事,即祖父的病逝。 祖父逝于胃癌,当时父亲及叔伯姑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仍没有挽留住祖父那慈祥的笑容。 祖父的病是由一次阑尾炎手术时发现的。发现时已经到了中晚期。当时他们找到北京一家著名医院做的手术,然后祖父一直在北京疗养。主治医生说如果祖父能扛过一年,就能有三年的生命,捱过三年,就能活五年,撑过五年就痊愈了。但祖父终究没有撑过第一年,便沉沉睡去,再没有醒来。 在一次酒后父亲对我们说:听说心脏、肾都可以换,我想胃也应该可以能换,而我们怎么没想到为你爷爷换胃呢?我们没有尽到儿女之心呐! 父亲说时泪光闪现,久久不能自己。当时祖父已经去世三年。 祖父逝世不仅对父亲,对我们整个大家庭都是一种打击。祖父一生波折,一生苦难,一生清贫。他年轻时在村里任支书,但在文革时期被人喧嚣无论谁能要给他编上条意见而下台;中年后在水利局任职,但由于受到我小弟计划外生育而“株连”回家种田,养牛;老年后重新被启用,儿孙满堂,四子二女,孙子八个,孙女四个,本该享几年清福,却又被病魔折磨过世。逝世前由于不能进食,只能靠打葡萄糖维系生命,骨瘦如柴。村里人都说,好人不长寿。祖母总结,属羊的命苦,一生就是多舛命。 祖父的一生为子为孙为国家,耗尽最后一滴泪。他是时代的棋子,为时代奔走,终于累了闭上那双老花眼,当他化为一抔黄土时,人们记起的是一位好人,儿孙记住的是他永恒的慈容。 祖父心无憾事的看着自己满堂儿孙,四世同堂。而留给儿孙的却是永远遗憾,每次我们堂兄弟姊妹站在祖母的房间,笑声共语,却倍感无名失落。如果祖父还健在,该多好啊! 春节初二是上坟祭祖的日子,伯父带着我们浩浩荡荡十几人。当黄裱纸化为白蝴蝶迎风飘起,儿孙跪在祖父黄土坟前连成一片,连那呀呀学语的小侄子也跪在那里。祖父逝世时他尚未出生,但如今也会指着祖父遗照喊老爷爷了。亲爱的祖父他的声音透过黄土,您在九泉之下能听到吗?那是萧家下一代男丁的幼稚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语啊! 祖父逝世后,祖母更加苍老了。本来硬朗的身体,如今多添了眼疾——白内障,虽然做了手术,但效果不佳。春节我回京后听说同族的一位长辈,由于子孙不孝,逝世前床头一个人也没有,说不尽凄凉与伤怀。我打电话给婶母时,婶母说家中只剩你奶奶一位老人,我们绝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的。你叔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去她屋里陪着拉家常,并且你一小妹一直陪她住,你们几个在外别挂念!我给母亲打电话,母亲也如此说。 在外漂泊的人最挂心家,挂念祖母、外祖父、父亲、母亲。父亲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也是孝顺女婿。我外祖父在我尚在襁褓中就去世了,外祖母基本上一年有半年的住在我家,由于她年过八旬行动不便,母亲又是地里忙得要命,大多数都是父亲端茶伺饭,从来没有说过不耐烦。每次外祖母不愿回家,并不是舅父不好,而是农村地里活忙,他们家地又多,吃喝并不应时。 父亲在我们家里困难时,往往买些肉炒好送祖母一份,外祖母一份,他和母亲宁可吃素菜。在我年幼过节时,节前父亲买好年货也是有祖父母的就有外祖母的,然后让我们送到邻村外祖母家。外祖母常给我们说,几世修来的福,摊下如此好的闺女女婿,比儿子都强!父亲在外祖母村里的口碑极佳。 在这一点我承认极不如父母,也比不上大哥。大哥基本上保持着每星期与家里通一次电话的好习惯。每个长节假日千里迢迢也要回家看望家人,并且时隔不久便给父亲寄些钱,给小弟寄学费。虽然父亲说家里有钱,我挣的现在我和你娘也花不了,你们别寄,但大哥作风依旧。 我经常忙起来就将父母抛之脑后。那年我刚毕业找工作,一切都不顺利,整天沉迷在自己怀才不遇的忧伤中,竟一连三个月没给父母打一个电话。在工作稍顺后给大哥打电话,大哥第一句问我给家打电话了吗?我说没有。大哥急了,说,爹娘以为你消失了呢?爹打了所有可能联系到你的电话,光往我这里就打了二十多个。雪羽,让我怎么说你,你脑袋锈住了,还是不知道家里电话!我无言听着大哥训斥。 我放下电话便往家里打,父亲接的。父亲非常平静地说:“怎么这么长时间没给家来个音讯,一切好吗?”我说,好。父亲说:“好就行,我们就放心了。”然后就把话转给母亲,母亲带着哭腔说:“羽儿,怎么了,病了吗?怎么也不给家里来个音信。”我说:“娘,没事,我挺好的,因为忙。”母亲嗔怪道:“忙,也给家里来个信啊!这段时间把你爹急了,怎么也不是。刚才从你大爷要来了你姨奶奶家里的地址,准备去北京找你去呢!你这孩子,你不知道你爹多急” 父亲就这样,心里有多难过多着急也不说出来。有一次收麦时间,母亲因为在走亲戚时从车上摔下来,造成骨折。麦收是农村里最忙的季节,天气酷热。熟麦得抢收,又怕下雨,不然麦子都发霉。那时恨不得把一个人当两个人使,母亲没法下地,小弟在读高中,家里只剩他一人。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们,直到母亲手臂好了,才由小弟告诉我。我问父亲,他说已经好了,并且大哥在收麦前给家寄了一千块钱用联系收割机收的,叔伯堂哥们也帮着收的,别挂念了。 我那憨厚沉默的老爹呀,你再苦再难也不向儿开口啊! 十一 父亲在村里,镇上的人缘极好,交友广阔。在最困难的日子里,多亏父亲的这些朋友,没有这些人的帮助难圆我们的大学梦。 父亲常在酒后与我们谈起这些人,数落那些仁仪的人,有时候也谈他小时候的事。讲他小时候家里穷,整天吃地瓜面,高粱面。说那禾苗蒸出的窝头又黑又硬。有的就像铁球,用劲向下摔几下也不会坏。有一次他和爷爷及堂伯堂叔到山西拉碳,走了几天几夜,在回家时到河北邯郸便将要弹尽粮绝,又逢天下着大雨,最后没办法了,爷爷把剩下的几块钱和干粮给了堂伯及堂叔让他们先回,而自己和父亲便是要着饭回家的。 父亲说完这些老泪纵横,有些失态,长叹说:“你爷爷这一辈子,拉扯我姊妹几个真不容易啊!你爷爷在文革时被批斗,什么青年学生要打倒,但由于你爷爷为人正直,村人不服最终只是让他下台,也没受什么罪,这多亏你爷爷那些朋友力保。朋友是什么,是在你最困难时也不会背叛你,反而支持你的人。 “想你哥仨儿前几年上学时,雪羽后天就走,我前天还没有整到钱,心里那个上火啊。当天夜里跑到七里外你奇观大爷那里给他说,人家二话没说拿出存折第二天取出二千准备让闺女结婚的钱,借给咱!虽然过了十几天我要了别人欠咱的钱还了人家,但这是人情啊!老大,你们三个不能忘了人家!受人滴水恩,当以涌泉报,孔夫子这样说。 “人要有良心,人家对咱好,咱不能忘恩。不要成天想谁对不住咱,报复谁,那人活得多累;人要实在,你实实在在的对人,人也会实实在在的对你。人这一辈子要多交几个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尤其出门在外更是如此。比咱穷的咱不看低人家,比咱富的咱也不巴结他,一视同仁的对待朋友,嫌贫爱富,你永远交不到知心人! 对待人别像老娘们一样头发长,见识短,斤斤计较。这一辈子谁还不碰点事,有些坑坑洼洼,谁能说用不着谁。别只看人家的缺点,多想人的好处。马有没有力,只有多走路才能看出来! “就像你大爷(堂伯)那样,我也不会记恨他。他是大哥,我身上跟他流着一样的血,虽他不仁也不能咱不义。就如你的左手干了一件错事,你能记恨砍掉它吗?” 父亲说到这里,不禁仰天一叹。心里的郁闷,随着叹息,画上了一个句号。 十二 我承认在这一点上我小心眼,远不如父亲宽宏大量,对堂伯的做法我可能永远不能释怀。为此今年春节回家,我又挨了父亲一顿臭骂,如果不是娘拉着也许要把我打出家门呢! 原因是春季堂姐结婚,冬天生孩子的事。本来我与大哥讲和他们家绝了礼往。可是堂伯母是那种农村典型的爱占便宜的妇女,在堂姐出嫁时便让堂祖母告诉我家,母亲本不想去但父亲非让去。在农村侄女出嫁做叔婶的要为她添妆。没办法母亲又花钱为她买了一件新衣服。在冬天她又添了孙儿,然后他母亲又给我们家送红鸡蛋。送红鸡蛋是告诉你俺家又添新丁,你要去送东西,然后拿红包。母亲又在父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亲的督促下去了。 春节我们都回家后,年三十在酒桌上,母亲说于我们听。当时我和大哥听后非常生气,说:“娘,你不该去,他怎么对待咱的,掏钱的时候他想起咱了,他做事时没想起咱跟他近,是弟兄。他早死了。他有初一,咱就有十五!” 父亲听后大怒,说:“老二,这些年你书都白念了,墨水喝到狗肚子里去了,你个狗东西,给我滚!别回家来!” 我酒气上撞,梗着脖子说:“爹,是他不仁,休怪咱不义。他当年报警把你送到公安局里时,他想过谁,瞧得起谁?他首先对得起我爷爷奶奶吗?他眼里把你当成他兄弟了吗?他也是念书的,喝过墨水的人,他眼里除了有钱还有谁。现在不行,日薄西山了才想起兄弟,他是个什么东西!” 父亲听后,气得把酒盅摔了,站起来就要打我,还骂道:“你这王八蛋,念了几年书,闯了几年就不是你了,忘了仁忘了义,无法无天了。我非打死你不行。”旁边母亲拉住父亲,大哥把我推出去,然后我怀着一肚子不快回后院睡去了。 大年初一早晨,大哥把我叫醒和小弟一起走到前院。父母已经起来,由于是年初一,父亲和颜悦色看着我们。大哥说:“老二,老三站好,咱给爹娘磕头拜年!” 父亲和母亲坐着,我们跪下,在低头下跪瞬间,我看到父亲花白的头发,心里一阵心酸,说:“爹,你别生我的气,是我错了,昨的事儿你别往心里去。”父亲说:“老子哪能生儿子的气呀,羽儿呀,做人要有容人之心,有情有义,宽宏大量。” 我对着父亲感到无限惭愧,一头磕在地上,叫了一声:爹! 泪如泉涌。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编者按 平凡的父亲,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渐渐高大起来,通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却饱含了浓浓的深情。 传奇里的浣花溪 这是一条河,却叫做溪。这个名字它叫了一千多年,曼妙在唐人的诗里。不知道一千年前它是不是真如山间潺潺流水,水清流浅。而今,它是一条名叫溪的河。一条溪成为一条河不知道要积累多少年,大概架上的沙漏要腐朽很多个,添沙的人要一批批死去。死去的是人,也是日子。日子久了就有了人物情节也就成了故事,故事久了被人念叨成传奇。 传奇是一种洒然的日子抽象出来的故事。 每个城市都有很多的故事,没人料理的淹没,剩下的成了传奇。当一个城市变成传奇的时候,历史变得遥远,城市变得苍老,歌舞浸成蜡黄的照片,烟水茫茫。城市的传奇有很多种,人的事的山的还有河的。当下这条叫做溪的河,亦如那些烟水茫茫的城市,是一条传奇的河,或说是一条传奇的溪。 这条溪原来在这座城的城外,那时的马车要在路上几盏茬的功夫。城内住着穿着丝绸的达官贵人,曾经一度还住过偏居一隅称王称帝的小朝廷,也住过曾经创造过辉煌后来落难的天子。不过,那个落魄皇帝来时已是白胡子老头,扶着拐杖对着清冷的月亮叹几声掉几颗浑浊的泪珠。那时溪边还荒芜,住着引车卖浆的村夫,粗布衣衫,吆喝着走向城里,再走出来。还住着一些造纸的人,这个城市纸业发达,辉煌时闻名海内外。那时流行用小毫写信,懂得写信的人总有些雅趣,求购一些带有彩色信笺。匠人们制笺,用这条溪水漂洗,水色彩斑斓起来。这条溪也有了它专门的名称——浣花溪。 浣花溪这个名字旖旎,让人联想到落花流水与少女,还莫名其妙的想起扛着锄头拎着香袋去葬花的黛玉。后来这里有个有才的女校书见到了一个男子,诗词唱和里有了情,那男子写过很深情的诗,但终究走了。那女子从此闭门谢客,在这条溪里涤荡着深红信笺,写了深情的诗句,寄去。痴情女子薄情郎,故事的结束有了一股莫名的忧伤氤氲漂浮着走近走远,再者就渐行渐远无甚消息。 这条溪还有一个优美的传说。相传溪边住着一位姓任的美丽少女,一天,她在溪边替一位长满疥疮衣衫褴褛邋遢的和尚代洗沾满脓血的袈裟时,溪中便浮起莲花朵朵,逐水而下,因此这条溪被称为“浣花溪”这个少女后来嫁给当地节度使为妻,再后来她平叛了一次叛乱,并修瓦舍住在溪畔,人称“浣花夫人” 这条溪自有名字已一千多年,没有名字时它已经存在。英雄美人并不是要做英雄美人的,只是他们别无选择。一条溪流是恒定的,而居住的人是流动的,如同溪里的流水。某年它之畔来了一个结庐而居的过客,过客名头太响亮,以至于溪水成了那个人传奇里的传奇。 说这个人,还要先说那个逃难来的白胡子老头统治时代的那场变故。 那是个繁华与衰败共存的时代。它的繁华让人仰视神往,衰败的让人惋惜。它的衰败如一场大病,突然来了,山倒地倾,呼拉拉的胡骑铁蹄扣开了中原大门涌进了潼关撞开长安天子府,阻挡的大军一败再败。曾经君临天下的圣帝鬓霜须白,裹挟着宠爱的妃子匆匆钻进小轿仓惶南逃。军行马嵬驿,军士哗变,妃子赐死。 在这次逃亡中有许人也随之南迁,其中有一个诗人叫杜甫。我喜欢叫他杜二,固然他排行老二,同时我觉得他个人也很“二”他是那个白胡子老头及其子孙的忠臣,然而自古忠臣大部分是不幸的,几难得善果。他的忠让他一贬再贬,颠沛流离到这座城,携家带口,身无分文,宅基地是朋友帮弄得,房子是朋友资助盖得,他穷得连在茅屋外地院子里种几棵树都要向朋友借钱。 杜二第一次在溪边居住了几年,他那位朋友去了京城做官,他也走了。两年后,朋友再次出任这座城的某个官职,他又一次在颠沛流离中归来。那是公元762年,我不知道那一年对他来说是怎么样的一年,他在离去的那些时日历经了怎么样的艰辛,只知道他对于归来十分欣喜。他写了许多关于这条溪的诗,那些诗成为这条溪最美的赞句,点缀着它过去与未来的寂寞生涯。后来朋友死了,他再度飘泊,在夔州住两年,继又漂流到湖北、湖南一带,病死在湘江上。 在这条溪畔,他咏过很多诗,写给朋友的,哀叹国事的。没有人知道他怀念过的朋友是否想过他,但他忧伤爱着国,国却没有爱过他。没人来见证他,只有这条溪水。溪水在他的传奇里,他在溪水的传奇里。 他的那所茅房就是后世的“杜甫草堂”先有浣花溪后有杜甫草堂。这是不争事实。后来“地以人传,物以人名”后来者居上,人人说草堂。于是,于国人来说浣花溪在草堂一侧,但于成都人来说杜甫草堂在浣花溪畔。 某个星期天上午,我和内子去浣花溪耍,站在草堂门口,内子让我去草堂内,我拒绝了。我不喜欢这个恢弘的建筑群,如一道酒肉臭味肆出的朱门,它不属于老二——我眼里的杜二是落魄的。我不喜欢杜二,也不喜欢李白。于朋友来说李白太薄情,于诗人来说杜甫太辛酸。诗人,我倒是喜欢那“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黄巢,喜欢浔阳楼里题诗时的宋江。 内子说我是家在成都的外乡人,看这座城总看出一些另类。她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于成都人来说成都是个地道的城市,有吃有喝有玩还有川流不息的美女。于我而言一个身份的转换,所有的风物人情都成了传奇,成都是个传奇的城市,我在氤氲传奇里日起暮息。亦如我在这座城里想一条传奇的河,或者说是溪。 入蜀散记 1、云横秦岭 火车由北京经郑州转而西行,再过西安到宝鸡南下入蜀奔向蓉城。西安到蓉城中间隔着漠漠大山,未过山时我只知道途经秦岭,想象秦岭是一道高耸入云如长城般延绵的山,割断了南北气候。到了秦岭才知道自己错了。 车出西安时,天近黎明,所以这座废都的古城墙在黑暗中一闪而过。本来计划买几个泥人兵马俑送给伊玩耍,站台内却没有卖的。这里是平原,火车飞速,很快这座给过我无限想象诗意的都城被甩在了背后。 出西安,天渐渐放亮,八百里秦川在铁轨的两边展开。 乍看陕西与华北平原没太大的区别,同样是麦苗青青遍野,土地平缓的延展。待到远望时才发觉它们是不同的。远处平地时有凸起的土地,看不到凸地上有什么。同车的旅客说,那是“原”原上依旧是一块小平原,我恍然大悟。读白鹿原时不明白所谓的“原”原来如此。 前进中稀疏地看到有一些土崖下废弃的窑洞,窑边长着荒芜的青草。原来,我一直以为窑洞陕北才有,没想到陕南也会有。看看那些新起的砖木结构的瓦房,再看那些窑洞,有些光阴的苍茫。“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这话确实有些意思。 未注意是那一刻,平原突然变窄了,隐约的看到了远山的影子。火车逶迤的驶向那些山,而后迅速的一头扎进了山里。 我心里疑惑,是秦岭到了吗?有人说,秦岭还远着呢,车还没到宝鸡呢? 宝鸡我知道,史书上“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发生地。刘邦兴汉于蜀,蜀地是他由衰专强盛的地方,因为蜀于三秦一山之隔。他被封蜀地后,采取了张良计,在陈仓(宝鸡)之战打败章邯得关中。控关中既可以拒诸侯于函谷关外,可出关扩展军事,秦统一中国也是以此先得蜀地,而后灭楚。诸葛亮在隆中为刘备分析天下形势,也点明蜀与三秦之地地关联,得巴蜀再得三秦,天下当在掌控之中了。所以,宝鸡是蜀与三秦之间很重要军事要地。 此时,我无意那些历史风云中的故事,自己只是个贪看风景的行路人。不说历史,不说感慨,还是把目光探出窗外,去看看那些山吧。 有人说:“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广东不知道钱少。” 我要说:“不入蜀不知道山高。” 我从小生活在北方平原上,基本上没见过山。后来,天地南北的虽看过一些山,但是那些山都是一闪即过。当车行到山里的时候,我惊诧了——山连着山,山围着山,山牵着山,远近眺望,茫茫的尽是山。 以前读书,读到“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之类的句子总是抽象的想象。如今,山就在窗外,清幽幽的不见一个人,只有绿色如泼墨的山水图画一样展现视野所到之处。酣畅淋漓的绿色从缓慢的山坡到巍巍山顶,无处不是绿色,无处不是山色妖娆。 近看有的如端庄如淑女绿色着身妩媚多姿,有的露出斧劈刀砍的悬崖如北方汉子的裸露出古铜肌肤,有的山峰平缓如一个侧卧的睡佛;远看群山如万马奔腾,也如草原上的羊群在幽静的吃草。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在这漠漠大山里有好多山里人家。他们的房子建在山脚或山腰,离水源不远的地方,土石结构,青瓦为顶,没有围墙,非常简朴。彼此相隔很远,很多都是孤零零的在一处,也有在一块小平原上群居的。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一条小路,通向大路,而这些大路或许是通向市镇吧。每个小屋都有一个雷达接收器,应该是接收电视节目的吧。寂寂的山居生涯于游者来说或许是清幽美妙的,但是想想山里交通,人们或许是清贫的,也是寂寞的。或许这里的人们都习惯了这种寂寞,而后世世代代都甘于了这种寂寞。 据说,入蜀的铁道要穿过一百多个或长或短的隧道,我没细数无从计算,只觉得自己始终在忽明忽暗里行走。火车好像在追逐着绿色行走,有时在山谷,有时在山腰,有时在山顶飞渡。过秦岭的时候,火车就在山顶,看远山烟云环绕,低头向下望深渊绝谷。 车是顺着不知名的一条河行走的,开始是清澈见底的小溪,行了几百里后诸流交汇形成一个宽阔的河面。河面上有零落的筏子,也有挖沙船,最后见到了载客的渡轮。铁轨逐河而修是符合科学道理的,水流经的地方应有广阔的山隙,水涌出山的路也应该是到捷径。并且,山里人家居住也是在有水的地方,市镇也往往靠水而建。铁路本就是要贯穿市镇的,所以暗合了河流流向。 在山里我还见到了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修长的木板远看如架在空中无物相托,如电影神话里的登仙路,令我惊叹不已。另外,还见到了类似恒山悬空寺的寺院,鬼斧神工般依山而建,色彩鲜明的沉在绿色的群山里。 车至绵阳时地面开阔了,大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诗意。大概这是成都平原了。平原上布满了成熟的菜子,连绵不断,人家由稀疏变得稠密。又行一个多小时,车到了蓉城。蓉城又是另外一番天地了。 入蜀山高,韩愈的诗里有“云横秦岭”一词,李白也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话。我以为天下的行路难,何止蜀路?路艰难与否,还是看走路人的心境,若以情趣看路天涯咫尺,若无心咫尺也是天涯畏途。蜀路于我来说是“归”所以自有一番天高云阔。 2、蓉城印象 坐在春熙路的长椅上,还没有离开蓉城,我就开始计算回来的日期了。 戊戌年四月末,我乘着如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汗血宝马——火车,跨过经纬,穿越了重峦叠嶂的崇山峻岭走近蓉城,不是诸葛亮的武候祠、杜甫的草堂、都江堰胜景、三星堆的招引,而是那脉脉温情——我的爱。 当我拖着行李箱走出车站时,扑入眼帘的是那种碧玉般的颜色。随后,我看到了那个让我魂牵梦系的女子,巧笑留嫣的站在站前快餐的门口。那熟悉的笑容、婷婷玉立的身姿让蓉城最初的印象,荡漾起流水般叮咚音韵。 上了出租车,我打量这个城市,整个城都淹没在绿色里了,一排排绿树茂盛的生长如列队的军人整齐。 蓉城,天府第一城,虽然我是初来,意象里我们不过是故人重逢。 对蓉城我是熟悉的。伊的介绍,还有读来的各种介绍,虽是初来,但是对它可以如数家珍的一样了如指掌。所以,游走在这个城地名胜之处,握着雕栏玉砌如握故人的手,没有惊奇,只有淡定安然的温暖;徜徉在繁华如锦的街道上,没有惊艳的迷失,似乎在这里我已经走了千百次,梦里的如眼前的。 游走蓉城宛如顺着记忆的河流漂游。似乎我前世是锦江底的一块卵石,在江底沉睡千年后,投胎他乡幻化为人形。眼下的我不过是顺着前世记忆的脉略走过那些街道,走过那些风景,一切都如旧地重游而已。 在蓉城里越走这种感觉越重。 蓉城是我前世的家园,在今生我一番沧桑苍凉后,它让我重回这里。我从一座城游走进入另一座城,不停的奔波,可是它们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座座空城。我走到那里都是漂泊,只有到了它的怀抱有着强烈的归属感。 蓉城于我浸染着乡土的色彩。那曼妙街道、徐徐而行的路人令我感到安心,走在那方土地上如走故乡的小径,窜入鼻孔里的是梦里故乡的味道。我模糊了故乡特定的色彩,一个人是有两个乡土的,一个是有亲情的故乡,一方是有爱情故乡。站在这个城的街道上,我知道自己只是从一个故乡走进另一个故乡。 在蓉城我没随着蜂拥的人流游览太多的名胜古迹。 名胜是对于游客来说的,匆忙的行走,走马观花的看,而我不是游人;古迹多的是苍凉的凭吊,伊人在侧,我的心境如花怒放,没有那么多的孤寂感怀。更主要的是这些地方我有一辈子时光慢慢欣赏,不急在一时。我更愿意慢悠悠的散步在街头巷尾,看看锦江的水,听听梧桐树下的风声,和身边的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随便聊聊。 或许,遇到一个人,遇到一座城。 还没有离开蓉城,我就开始想念蓉城了。 想念锦里的小吃;想念武候祠里的高高松柏、绿色葱郁的樟树;想念川师里的粗粗的法国梧桐;想念青羊宫里的诸多的仙长、悠扬的钟声;想念琴台路古色古香的建筑;想念合江亭上的清风徐徐;想念廊桥上的远望;想念人潮如涌的春熙路;想念遍布街道的小吃;想念伴我游走的人儿,想她的笑、她的颦,她纤纤玉指上的温度。 或许,归宿并非某个城,可以归宿的只是心。 3、漫步武候祠 到蓉城的第二天,伊问我到那里走走?我说,去拜会一下老乡——孔明先生。 诸葛孔明琅琊人,琅琊即山东临沂的古名,也就是老区沂蒙。琅琊是个颇出名人的地方,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魏晋时期的名震朝野的王谢二族的王家被称为琅琊王家。 孔明先生少年丧父,与弟弟随叔父诸葛玄去了南阳,后辅佐爱哭的刘备争夺天下入蜀。 他与我同是鲁人,又都扎根于蓉城,去拜拜他的神灵当是联谊。乡里之好,虽过千年亦觉亲切。 武候祠具体位置,据杜二诗里说:“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我想应该在蓉城郊外吧。我们乘公交不久就到了,我感觉怪怪的,但随即一想了然了,千年来蓉城不知道扩展了多少倍,我还以杜二的地图寻找,傻到家了。 下车,看到有轩昂门庭,朱红围墙的宅院,知道这是武候祠了。在中国关于帝王将相的古建筑都是这般样子,朱红显得肃穆,也有一种距离感,京城那些皇家园林、亲王庭院皆是如此。 入门时,恰遇到几个穿汉服的年轻人。长袍宽袖,金丝滚边的男装;纱衣透红,迎风而舞的女装。伊说,穿这样的服装应该很凉爽。我说,我穿上肯定像个土财主。在这一心兴复汉室的武候祠前看到峨冠博带的汉服,令人遥念羽扇纶巾的三国时代。 至门前,抬头看匾:“汉昭烈庙”君臣一体的庙堂,人称武候祠而不称昭烈庙,自是由来名位输功烈。这其中的典故我们是知道的,所以一闪既过,进入门里。 门内松柏耸然,左右有唐、明碑,其中一块是柳公绰书,旁边注释柳公绰为柳公权的哥哥(名人效应呵)。说此碑文章、书法、勒文皆出名家之手,号称三绝碑。我和伊笑说,我们搬走吧,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过庭院穿二门进入正殿,殿中塑刘关张三兄弟塑像栩栩如生。老大刘备居中,老二、老三分在左右。在关张二人的殿里陪的有关平、张苞等人,还有给关羽扛大刀的周仓。刘备的陪者不是他的阿斗,而是他的孙子北地王刘湛。阿斗是标准的虎父犬子,但是到了他儿子这里却有点隔代遗传了。当魏兵兵临城下时,阿斗同志要出城门投降,刘湛自刎殉国。蜀人怜其刚烈,恶阿斗的乐不思蜀,于是不塑阿斗像,而让刘湛陪着他爷爷。 殿前庭两侧有两廊内塑蜀国文武百官,这些人物都很熟悉,因为三国演义中都曾出场。不过,这些文武百官尽是须发苍苍之辈。我们观看时说:“蜀之亡就此注定的。”这些人物都是刘备、诸葛同辈中人,到后主时期这些人物已经廉颇老矣。并且,那时蜀国并无少年英才出现,一个姜维难独撑大局。蜀国青黄不接时,而魏英才辈出。蜀国被势如破竹的攻破,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人才储备不足,而这个过错诸葛亮恐怕难辞其咎的。所以,进诸葛亮殿时心情有些复杂。 孔明先生羽扇纶巾、神态儒雅安逸地坐在正殿上,一派名相风范。三国演义中说,得卧龙凤雏一人就能得天下,可是刘备得了二人却依旧屈居西南。可见,得天下并不是全靠智谋,天时地利人和都是重要的。另外,曹阿瞒、孙仲谋二人也不是吃素的,那是个豪杰蜂拥而出,瑜亮并存的时代。 但是,纵观全局诸葛亮确实了不起,刘备能够空手套白狼,从一个皮包公司发展到分疆裂土的一代帝王,诸葛亮功不可没。他助刘备之时,应该说那个时候他能审时度势,把天下形式分析的非常准确。只不过,后期诸葛亮失误太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他太迷信自己的能力了。 从另个角度而看:刘备死后,诸葛号令蜀国,阿斗不过是个象征而已。刘备在白帝城临终托孤的时候那些话,无形中透露出诸葛亮权势之重,能够颠覆整个蜀国。当然,应该说诸葛亮无心颠覆蜀国,也没有篡权夺位的意图。后期的诸葛亮每日都在想的是恢复大汉,各种权力不舍的放一放,提拔一下后辈英才,培养出了一个姜维,但是独木难撑大厦之倾。就当时而论,忠固然是好,他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无意中确造成了蜀国少年英才空无,他死后蜀国很快就翘辫子了。 蜀国,成于诸葛,亡于诸葛。 罗贯中是个天生的媒体炒作人物,他把诸葛亮塑造的神神道道的,呼风唤雨宛如神仙,牛的能赶上封神榜里的人物了。但是,就是这样神的人物,最后也不禁仰天长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在诸葛亮旁边两个偏殿里是他的儿孙诸葛瞻和诸葛尚。这两个也是虎父犬子犬孙,有勇无谋之辈。我看孔明先生跟刘备一样,都不是合格的父亲,并且阿斗不成材诸葛亮也要负三分责任,谁让他是阿斗的仲父呢。 但是,诸葛亮哪怕有千般的错,其忠义也足以让千百前来的人敬重。在武候祠过厅一侧有岳武穆手书诸葛亮的出师表,说是从河南汤阴岳王庙拓印来的。纵横淋漓的书法,忠义的精神,二者是相通的。对着披肝沥胆的文字,遥想当年的诸葛,无论胜负败亡都令人感到那一片忠心日月可鉴。这个文字不说其忠义,就以散文的角度看也是足以传千古的散文。难怪陆游说:“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过秦岭时,曾无意中想到诸葛亮六出祁山,实属不易。关二大意失荆州后,蜀伐魏没有其他的通道,只能穿越群山。漠漠大山千万重,没有一片孤胆、一片至诚忠义,绝难跨过群山。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在诸葛亮的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过武侯正殿,后面是三义庙。那里磕头下拜的人很多。那一天是四月五日,据说是关公的诞辰日子,服务人员跟我们解释,说应该上一柱香。我俩笑,原来解释是为了兜售香火。虽然我们不信神鬼之说,但对关公这样的人还是敬佩,分别念念有词的拜了拜。具体许什么愿,只有天知地知神知她知我知了。 三义庙后面还有结义楼、戏楼,我们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下,整个武候祠中轴线上的建筑就算走完了。过桃园时,我们说三义庙、结义楼等应该建在这里,名副其实呵。与桃园毗邻的还有其他一些庭院,不过都零碎,没什么好看的。后来,去了毗邻武候祠的惠陵——刘备墓,没什么建筑,只有一个高高的土坟,据说里面埋着刘备和他的几个夫人。面对这些,没有什么感叹,也没有怀古幽思,我们一路言笑的进去,围着坟走了一圈,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又到了出口。 武候祠内除了主殿之前,其他的地方松柏并不多,多的是樟树。樟树的木头是做衣橱的好材料,也可入药煮水有消炎正骨的作用。我揉碎了一片樟树叶,放到伊的鼻子前,一股药材味道扑鼻而来。伊嬉笑着逗趣说,让我来这里当清洁工扫尽所有樟树叶贩到北方,或者夜间伐一棵樟树弄到北方,是发家致富的门径之一。 我们在巴蜀文物陈列馆旁边花架下面休息,阳光穿过樟树的枝叶斑驳的泻在地上,伊靠着花架眯眼打盹儿小憩,睡的样子娇娇的。时间真快啊,已是下午时分,希望它停住,让我们在永恒里一路言笑的奔跑。 4、温读伊的旧时光 川师在蓉城狮子山山麓,是伊的母校,她已多年不曾回去了。 来蓉城前我就有心去川师走一走,所以伊一提议我立即四肢朝天的拥护。在春熙路站牌前等车的时候,伊说38路直到校门。我随意看看途经的地方。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38路不过川师。伊笑着说,怎么可能?看后眉尖紧蹙郁闷的信了。我说47路区间到,正说着看到带47字符的车过来了,便匆忙上车。哪知,车刚过川大竟然说到终点站了,一问才知道上错了车,上的是47路,我们笑,而后打了一辆“摩的” 摩的是北方人对摩托三轮的称呼,蓉城人叫它耙耳朵,很生动有趣的名字。在北方城市里这种车在市里是被禁止的,只有城郊车辆少的地方有。那个师傅的技术不错,穿街过巷,在路口急拐弯也开的四平八稳,一路下只走捷径,直送到校门口。但是,我还是嘱咐伊以后不要坐耙耳朵,容易出事故。她顽皮的笑。 校门简朴而大方。伊说,这里原来是后校门,如今却成了正校门。过校门是斗折蛇行、起伏的斜路通向校内,路不宽,一旁有板楼顺路势而建。路起始光秃秃的在白花花的太阳下炙热,任伊的御前侍卫的我打伞遮阳。行不久转而右行有了绿荫——法国梧桐,我们放松的慢行伊为我指点着路旁建筑。 西行路转而南下前行几步又有一条通向东的小路,路途中有许多小商店,都是二层小居民楼的样子。伊说,这条路尽头有个小门通向狮子山,她们逃课时带零食呼朋唤友去山上玩耍;山上有树林、草地可以席地而坐斜靠树木聊天、看书——小说,是很好的避暑之地。路边的小居民楼是农家的住房,原来都租给那些在校偷偷同居的情侣。我们走到小路尽头,小门已经被封死,左右寻找没找到出口,伊怅然若失。 出小路继续向前走,左边有一栋惨绿色的旧楼,伊说这是她们的宿舍楼。她住二楼最里面倒数第二个窗户的204室,上铺。楼内六张床,每天晚上六位大仙开“卧谈会”到深夜,早晨放下帐子呼呼大睡。学校来查,不理他,继续梦游周公,从来不惧的。 我们看到楼下门口站着几个男生,引颈向里探望,目光焦虑急迫。女生宿舍楼不许男生进,这是许多学校通例。伊说,每到情人节这里有多情公子剧傻一样围站等待,手捧着鲜花,女生进出时大笑。我想,如果若干年前就认识伊,那些剧傻般立杆的男生群里也有一个会是我的。我不遗憾那时不认识伊,虽然错过了许多光阴,但是我追究是赶上,有何不知足的?人海里有缘的人相逢了就是幸福。 伊说,当年在楼门口就有一台电话,有一个老太太守着。每当有电话来了,老太太就扯着嗓子喊204、205——电话。那些谈恋爱的公主们就屁颠屁颠的来接电话,电话粥要是堡长了,就用哀怨的、含烟似泣的目光望着老太太,博得其软弱心肠的同情。我想,如果以一位女生宿舍下老太太的目光写一部女生宿舍下的男生们,一定好玩。多少男男女女的青春、爱情离合都在女生宿舍楼下繁华着、荒凉着,直至湮灭。 望着那座楼,我问伊进去看一眼吗?她没说话。想来,情绪是复杂的。有的地方,我们想念它却不一定要走进它,遥望一眼,那些笑声往事就能顺着记忆的河纷呈而来。朦胧是一种美,当太具体了,记忆反而要荒凉了。 我们顺着路继续向前走。伊说,当年在这条路上,有个夜深的时候有对情侣牵手而行,学生会纪检队的人在后面喊:“前面的两位同学,你们走路还是要离远一点嘛。”伊笑着说,我听后笑的要晕了。我们望着相扣的手,不约而同的说:“前面的两位同学,你们走路还是要离远一点嘛。”而后,再次大笑。 望着这条素淡路,我觉得时空恍惚。每个大学都有这样一条路,男生们怀着紧张的心情来到路的终点,而后在回归的途中或喜悦、或惨淡的离去。楼中的这些少女如深闺中的公主,她们也在翘首张望着自己的白马王子能够到来。她们欢天喜地的喜欢一个人,把心事藏在楼中,如一朵等待绽放的莲花。这些梦想一般都会在或许毕业时,凋零落入尘埃,然后等到若干年以后站在时光边缘一一回放,直至忘却。 路尽左行有一小桥,桥下是流水,两旁垂柳依依,有三两学生在看书。流水尽处是个操场。伊告诉我,操场旁边的楼是翻修的,原来这里破破烂烂是一些简易的类似工棚的东东。新生报名就在这里,她来报名时候看到这些破烂货,心里巴巴的凉。因此,操场得了一个雅号——风雨操场。我遥想多年以前,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挤在人群里,拿着报名表不安稳的晃着,用巴蜀方言喊着我是某某。想想就很搞笑。 折到大路上,路通北大门即原来的正门,是时天不早了,肚子开始唱空城计了。伊说出门有卖吃的,可以祭祭五脏六腑。我们边走边看着路旁的雕塑,但是却猜不出他们是谁。我跑到雕塑后面看看人名注释,谁知却没有。伊嬉笑的说,川师老师们“高瞻远瞩”怕学生四年时光无以打发,于是塑了这些无名的塑像,让广大同学们慢慢的猜。 走了不一会到了北大门。这个门有些意思,它的造型宛如“门”字,只不过上空水泥横梁中间空有两根铁棒成z字形连接,形成对称结构。伊说,横梁连接处原来是空的,同学都说川师真穷啊,大门连修完横梁的水泥都买不起了;后来,学校在横梁中间连接了两根z字形的铁棒,于是又传出笑料,川师大门好破啊,钢筋都裸露出来了,川师大门要裸奔喽。 到大门处看到外面尘土飞扬,问讯值班的人才知过去的饭店什么都搬走了,这里成了荒废的校门。于是,我们回转,一路觅食,走过了街街巷巷,伊记忆中的餐厅及其当年校园红极一时的网吧也没了,颇有人是物非的苍茫。后来,我们在学生餐厅吃了一顿小炒,多年不吃学校饭,我们吃的津津有味。出来后,还一个劲的说,味道好极了,真实惠,一副贫下中农忆苦思甜的嘴脸。 伊指着餐厅旁边的商店说,这里曾经是食堂,卖套餐五元一份,以前懒得刷碗时就来买,当时感觉好贵的——呵,那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 酒足饭饱后的我们走过伊当年停过的水池、花架、草地,看着那些红色浮萍、绿色的藤、绿荫下的亭阁,说着当年伊的事情,有言笑,有默然。说着这些时,恍惚那些情景在我梦里出现过,很熟悉。犹如宝玉见了黛玉说的:“这个妹妹我见过。” 不觉间,我们走出了校门。回望川师,那一簇簇斑驳的阳光悄然的从东转而向西,在阳光里恍惚即看到了过去的伊,也看到了我。若干年前,伊一路奔跑的走向这所学校,而后又一路奔出;恰时,北方某城也有一个男子正在一路奔跑。他们将会在某个时间的交叉路口相逢,然后一路浅笑的携手走下去。 5、摇签青羊宫 有人说,未到过武候祠、杜甫草堂、青羊宫焉能算到过蓉城。这话令我暗暗惭愧。 那日,天从清晨就开始下雨,午时雨才了小一些。本来计划去都江堰的,但看看天已晚,只好作罢。伊说,青羊宫比较近,我们去那里吧。我问,青羊宫是什么地方?伊非常惊异的问:“你不知道?看来还是蓉城宣传力度不够。”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听到青羊宫。 青羊宫是一座道观,大概在春熙路以西。从春熙路上车,不久即到。下车,即看到对面一座颇有气势的牌楼——山门,庄严宏伟,重叠飞檐,门额上题着“青羊宫”字为金色,绿色托底。牌楼顶部以琉璃砖瓦覆盖,楼下的门宽大,两边有对联。门前有俩尊硕大的石狮子,还有一些道家标记,在一侧有收票人,初进时是俗衣人员,后来重出门照相时是一位头挽双髻、白色短衣、颔下有须的道长。 入门绕过迎门墙可以看到一座大殿——灵祖殿。不说其殿气势恢宏,就说那门前长宽可容几人的炉鼎,在其前也显得渺小。炉鼎内香火旺盛,红烛高烧,蜡泪高香的味道盈满院落。院内人头攒动,许多人烧香顶礼膜拜。我们未进殿看到大殿右一侧有个青羊宫介绍,于是停了下来。 上面说:老子在周朝时是周天子的图书馆馆长,他看到周朝廷衰弱,于是辞官西出关去隐居。出关时,遇到关令尹喜,尹喜让老子把胸中锦绣写出来,于是老子著述五千言,即道德经。老子写完书要继续西行,临走的时候对尹喜说,如果对书参修千日可到成都青羊肆寻他。后来,尹喜参透书中道德之法,到蜀中西寻老子,途中见一牧童牵一只青羊在走,于是忙来问询,牧童回答了他的问话,突然间消失了,却看见老子端坐在上。于是,尹喜就在此地建宅苦休,终得大道,白日飞升。他所建的修道之所即为青羊宫前身。简介后面还有关于老子身份的一些道家传说。 进殿里有神像,在神座旁边有有一个小桌子,桌子上有个法器——像个正放着的碗,旁边坐着一位面貌清癯的道长。我问道长,法器唤为何名?他说,钟。往常见到的钟都是垂吊着的,怎么这个像碗的东西也叫钟?每当有信男信女俯首参拜时,那道长就用小木锤敲一下钟。钟声悦耳悠扬,沉静中有一种可感受到却无法形容的庄严,宛如置身于清朗山林,俗尘远了、名利远了,只剩下幽静中自我的清静。声音在肃穆的殿里回荡,有如醍醐灌顶一般,确实有让俗心洗涤的感觉。殿后是一座女神像,据说是观音大士。哎,这个观音大士不是佛教如来佛祖的弟子吗?怎么又成道教里的人物了?我与伊疑惑不解。 出灵祖殿,花木葱郁,看路旁花木似乎是修剪过,不是道家无为的生长。行不远,有一大石龟驮着一方石碑,石碑正面字没注意,后面是道家谱系。我们仔细的看,看看能不能找到王重阳、全真七子,呵,在中下方竟然找到了。王喆道号重阳真人,其下方分别是马钰、丘处机等等全真七子,竟然还找到了下一代全真教掌教真人尹志平。当然,我们明知道这个尹志平和金庸小说里那个人物没一点关系,但是我们还是指着他的名字笑。 据我自己所知,王重阳创立了道教北宗,全盛于丘处机时期,并且丘处机本人会见过成吉思汗,得到元朝的支持。元灭金国后,特赐北京白云观于丘处机。 王重阳是全真教的创教祖师爷,他的功绩在于不炼丹、不求长生、清静无为的清修养性,并且他认为佛典、儒学和道家三者的最高境界是相通的,所以他主张三教相通的思想。因此,他的思想对当时道教的画符、捉鬼、炼丹、求术的茅山道教起到了拨乱反正的作用。但是,可惜后来全真教和正一教合流又夹杂了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不过这是话外之题了。 过乾坤殿,后一院落绿树葱葱,花木繁盛,八卦亭隐藏其中,亭集道家建筑艺术大成,气势雄伟,镂刻精湛,亭底座四方形,木石结构,顶为圆形,亭身两层,重叠飞檐翘角,八角对八方象征着八卦各主一方。亭内画粱雕栋,全是木头钩心斗角连接,有许多柱子,每根柱上栩栩如生盘绕着金龙。迎面柱子上楹联,左边柱上:不神以为神;右边对应:无极而太极。亭内似乎供奉着太上老君的神像,依然有蒲团有法器,有清幽的钟声。亭前有一太极图,阴阳鱼意味着太极分两仪,周围是八卦图形们,再外围是子午寅卯等等十二生肖。这个亭子建的很特别,让我们流连许久。 八卦亭对着的是三清殿,是青羊宫最重要的建筑。其气势雄伟不用说的,其他诸殿如百鸟朝凤,众星捧月之式。就其殿前庭院也十分广阔,八卦亭只在院中,有合抱之势,门庭庄严肃穆,高大浑厚。门首有一联: 柱下史兴,乾坤悠久而为祖;合佛教慈悲孔门忠恕树阙先声; 道德经括,人天治乱之大源;溯群仙统驭万类生成归于太极。 我看这副对联,觉得它本身体现了王重阳的思想主张,把佛教慈悲、儒学恕道和道家的无为清修融为一体。其实,就连基督教、伊斯兰教算上,诸教的最高境界都是差不多的——对天下苍生的怜悯。 三清殿前热闹非凡,因为有两只羊一口钟。两只羊青铜铸造,非常好玩,一只头上就有一个角,其形状是鼠耳、牛鼻、虎爪、兔背、龙角、蛇尾、马嘴、羊胡、猴颈、鸡眼、狗腹、猪臀,融合了十二生肖的特点,形似羊。据说,手触两只羊可以消百病,我属羊当然与其相亲了。那一口钟很大,不知道是青铜铸造还是铁铸。我们往往说“晨钟暮鼓”我想撞响时应该是早晨吧。看着那口钟,我想起了新乌龙院电影里,吴孟达抱着郝劭文用头撞钟下面有个老和尚敲木鱼诵经的情形。 进三清殿,就如走近封神榜书里,全是书里的人物。正面坐着的那三位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上老君,这三位是道教最高的神仙。别看西游记里孙悟空把太上老君一口一个“老官”那样叫着欺负着,其实太上老君在道教是个了不得人物。他也就是老子,道家的思想是从他的著述道德经里演绎而出的。说到这里,我想到一个事情。在中国的神仙谱里,那些掌管天庭的神仙都是道教里的,包括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等等诸仙。在中国天庭神仙谱里找不到儒家的人物,也找不到佛教的人物,观音菩萨、济公等等都归西天如来管与中国天庭无关的。三清殿左右两侧各有六位真人,都是封神榜里的人物,有哪吒、二郎神等人的师傅。关于他们的事迹如有兴趣,可以参照封神榜,那是中国土生土长的神仙来历说明,可算的上非严格的道教系谱。 过三清殿,后面是斗姥殿,按下斗姥殿不表,且说它前面的那面照壁。照壁为朱红色,上面有三个凸出来的阳文:福、寿、禄。很多人站在远处,闭着眼慢慢的走过去去摸字,以祈福、祈寿、祈禄,但是看到好多人甚至走到照壁外侧什么也摸不到。我们在旁边笑的一塌糊涂。我好奇,让伊去摸,她不去。我跃跃欲试去摸了。站在远处,对准那个字的位置,闭上眼,去摸“福”字,竟然摸到,然后信心大增。我说,替伊摸一个“寿”顺利过关。而后,又为我们两个人把“禄”字摸了一个正着,次次不落空。其实,这些摸字就有一条,看准字的位置,然后走直线。赵本山不是说了嘛,猫走不走直线,取决于耗子。我嘛,就是一心逮住耗子的猫。伊问我,你是不是睁开眼了?这个事情,我向毛主席保证,自己确实没睁开眼。 转身就是斗姥殿,里面供奉着斗姥,容光照人。据说,斗姥是玉皇大帝他妈,应该就是在清宫戏里面乱叫的太皇太后,或者老佛爷吧。她生有九子,除了玉皇大帝外,其他的也是各管一方的诸侯。(看来天上和人间权利划分差不多呵)在它神像前面很多求签的,跪在蒲团上,神色虔诚的祷告一番,然后摇签。小道消息说很灵验。请原谅,我是山野匹夫,也迷信一把。我跪在蒲团上,伊在一侧站着,我看了她一眼,祷告一番,于是就昏天暗地的摇啊,竹筒里的签不出来,我不管它,只管摇我的。摇到最后,签已经落地了,我竟然还不知,伊叫我方住手。 去领签文的时候,老实说,虽然我不信这个但是心里却有几分忐忑。但是,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事到临头决不退却的拗性子。领签,我的天,斗姥大仙真给面子——上上签,我们非常欢喜。世人都是这般,抽到不好的签,便抱着人定胜天的思想,抽到好的便是天作之合了。对我来说,好或不好都无法改变自己,无论是春和景明还是风雨兼程我都会继续我的爱,忠于情而不忠于神。但是,抽到上上签还是扑怀的欢喜,谁不喜欢讨个吉利彩口呢。签文:“我本天仙雷雨师,吉凶祸福我先知。至诚祷告皆灵验,抽得终签百事宜。”旁边有诗注,我们愉悦地讨论着出了斗姥殿。 斗姥殿之外尚有唐王殿、老子降生台等等一系列建筑,恕我不明察秋毫一般一一介绍了。在青羊宫主殿建筑右侧有一别院颇有意思,墙外画着道家的各种传说图象,精美艳丽。我指着一个提花篮的花童说,蓝采和。伊笑我,看见捧兔子的就叫嫦娥姐姐。墙壁上还有一些道藏里的劝世语,排成宝塔诗的样子。 院内,山门门庭里供奉着财神赵公明、道教护法等等诸神的塑雕,向里是个广阔的品茶所在,布置是太极八卦图样,屋脊上有青龙白虎星宿镇守,轩窗低榻,竹帘悬挂,丝竹之声如淙淙流水激石而鸣,茶清景幽。 时逢有零星落雨,我们在古筝弹奏中走出青羊宫。门外车水马龙的喧嚣,我们本是俗尘中人,梦一回蝶,然后继续投身于红尘洪流里,为爱、为幸福走着自己的步伐。 ps:插曲一则:我们游累了坐在灵祖殿侧长椅上小憩,伊在庄周梦蝶时,有一女修道之人赞伊端庄秀丽,与我说道,说我与伊眉宇之间有世缘之像,还说我与道有缘。并且赠我三册书,道德经、祖师宝训和灶王经。我想,无论道不道的我不关心,知晓的伊与我有缘就可以了。我呀,是“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6、过琴台路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凤求凰 蓉城里有几个躲不开的人,司马相如是一个。 蓉城是司马相如的故乡,他家世居于此。我想,关于他不用多说,就算没读过他的传世之赋,也应该听说过他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 当然,少年时期他还不叫司马相如,而叫司马犬子。犬子,是他老爹对他的昵称,如过去好多孩子小名叫狗儿、狗剩、贱货一样,说是小孩名字取得越贱越容易长大成人。所以,那个时候若在蓉城打听司马相如肯定没人知道,但若问司马犬子或许就有人知道了。 后来,司马犬子可能感觉名字不雅决定改名——司马相如。司马相如一生数出蓉城,又数返蓉城,并且在蜀地为官数年。所以,蓉城与司马相如渊源甚深,此地与他有关的传说及其地方有许多,比如抚琴台、琴台路等等。 抚琴台,据说是司马相如抚琴的地方,但是后来发现它与司马相如不相干,是前蜀皇帝王建的地上皇陵。琴台路在王建墓的左侧,传说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小酒馆就开在这里。不过,据我所知这是蓉城民间自我标榜的牵强附会。 卓文君在某个夜里跟着司马相如私奔后,一路跑到司马的老巢——蓉城。当时他们并没有开酒馆,而是文君卖掉从家里带出来的首饰供司马相如摆排场耍豪情。后来,他们没钱了,文君哭着闹着要回邛崃老家。于是,他们回到邛崃卖掉车马,竖起了酒幌,开起了一家夫妻店——小酒馆。文君布衣荆钗当垆量酒,相如短衣打扮洗锅碗瓢盆的涤器。 那日,我们从青羊宫步行到琴台路时,天色已半下午,凉风习习。蓉城是个适合散步的城市,走在街上不必有游玩时猎奇的想法,缓缓的走,慢慢的聊,这本身就是一种乐趣。是时,街上行人不多,很幽静,我们徐徐而行,言笑着浸沉在两个人的光影里。 乍一看琴台路以为是个文化场所,古建筑连绵悠长,青砖铺地映照着整条街古色古香。街正入口牌楼耸立,迎街是一匹骏马拉车仰首奔腾,路中两侧是一条绘有图案的青砖,上面有各式各样的图案,像汉代的壁画中的人物事件造型,逼真的很。路两旁是青砖素色楼阁,蔚然高耸,很是气派。伊说,每个楼都有自己的名字,有一座是文君楼。 不知为何,原来我对古建筑这些东东很喜欢观察它们,然后工笔细描的把它们描绘出来,但是到了蓉城后我懒得细看这些东西,只想浸沉在环境里,体会心中自我妙境。或许蓉城与我游耍次之,兴趣不在景,而在于人。 其实,若留心周围,琴台路不是文化休憩之地,而它是一条商业街。伊说,这里也叫珠宝一条街,但是蓉城人很少到这里来买,大部分是外地人——旅游的,东西死贵,专宰外地人。我笑。其实,它就如北京王府井一样,本地人很少去,但是它之所以繁华在于外地人把它当成这座城市的一个标志,差不多每个城市基本上都有这样一条街。 我们无心关注这些珠宝店,只是随意的走,随意的张望。后来看到了一家书画店,店名五个字草书写成,我们连蒙带猜的只认出了“成都”两个字,落款看出是于佑任题。我们好奇后面三个字,于是伊在那里等着,我到店里问,看看究竟后面三个到底是什么字。服务人员态度比较好,说,店名叫做“成都诗婢家”是于佑任的真迹。 在北京寓所里有一副条幅是于佑任的诗,写的豪气飞扬。是:“不信青春唤不回,不容青史尽成灰。低徊海上成功宴,万里江山酒一杯。”曾经还读过他的古体诗望大陆,诗里慷慨悲壮,充满了思乡而不得回乡的感慨。能在这里看到他的真迹很是喜欢。 街的中路右去,有个戏院,伊说是用方言唱的川剧。京剧用普通话唱我还听不懂呢,估计川剧让我听是:洋鬼子看戏——傻眼啦。不过,我听四川话如果对方语速不太快,基本上都能听懂三分之二左右,如果语速快了那就跟听天书一样了。蓉城人的语速相对比较慢,而重庆话语速快;蓉城的发音闷,重庆语言轻、快、尖。我大学有个校友是重庆的,听他跟家人打电话简直如坠迷雾,不知所言。伊笑着说,我同蓉城人交流不会产生大的障碍,最低程度对方能听懂我讲话。 我想,过去那些皇帝一定要懂好多方言,要不然那些各地官员朝议时,皇帝老儿岂不是老要说:“哎,司马相如啊,你说什么,朕没听明白,你再说一遍。”在蓉城第一次现场听人称“老子怎么怎么样”觉得挺好玩的,倒是没听人骂“龟儿子”之类的俚语。不知道,司马相如、扬雄等等川籍官员人,会不会对着皇帝无意中带出家乡方言,说:“老子有事上奏。”呵呵那一定会很热闹啦。 琴台路另一个街口比较风雅,右侧有一张大理石做的古琴,用手指头粗的油丝绳作弦。不远里侧有一方石碑,碑上刻着两首传世情书凤求凰,书法和情书都很好。伊说,你看人家写的情书,你呢?她望着我嬉笑,顽皮的神色里有几分揄揶。我莞尔晒笑。 文君暮年写过白头吟和诀别书,但司马终究算个有心人,白壁微瑕却瑕不掩玉。或许过于苛求佳话完美近于无聊,可是我们依旧愿意品味佳话时一切完美无瑕,那时合上书卷心情怡然。佳话终是别人的故事,于今而言斯人远矣,我们只能在烛光摇红里怅然的遥望,而后过着自己平淡却可以白头终老的生活。 虽然此地未必与二人有关,但蓉城总是司马相如的故乡,过琴台路兼怀二者吧。 7、川味 当写下这个题目后,我仔细一想,晓得这是个大而不当的文题。川味涵盖太广了,从不同角度来看蜀中的任何土生土长的事物都可以纳入其中,比如:川酒、川茶、川菜,更广义的包括川剧、川人习性等等。所以,要提前声明,我所写的川味是非常狭义的,只是我所品味到的蜀中之物。 入蓉城有两个事物是你无法躲避的,除非你是个瞎子,或者你绝食——蓉城的女子和狭义的川味。关于蓉城的女子我不想多说,伊人在侧叹而观止,甘愿做个瞎子跟在后面,顺着她脚步大胆的在蓉城里游走。在蓉城实行绝食的人,估计一般都是智商低于零的脑积水患者,千里做官为了吃穿,在这个美食的城市绝食那不是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嘛。 伊赐予我的绰号为“二师兄”估计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只知道吃;其二是像二师兄吃人参果那样,一口吞下,贪吃而不辨滋味。 其实,我呀也就是馋一点,往往还没等到嗅觉器官感反应过来,食物就下肚子了。所以,一般请人或者被人请,他们问菜的味道如何,我往往说,嗯、一般、可以吧、还行等等诸语。不相熟的人都以为我的口味比较高,他们那里知道我味没品出来已经吃饱了。 吃饱后去看满桌子食品就如同爱情心有所属后看其他女子,纵是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美貌女子站在前面,感觉也不过是寻常姿色。我之所以用这个比喻,是因为子曰:“食色性也”吃跟爱情是平等的。所以,人的“馋”如同夫妻经纶大义一样,不必害羞的。 言归正传,还是说吃。吃是人人会,但是不一定人人懂。有人说,吃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听到这样高深的论断,我往往望风而逃,因为我的吃时停留在“会”的层次,也就是温饱的水平上,而那个“懂”太高深莫测了,不敢妄谈。 蓉城是个美食城市,我自小生活在北方,吃的是鲁菜。从前认为鲁菜是绝顶天下的,后来到了几次南国就不言语了。世界美食在中国,中国美食在南方,相对南方的美食北方的食物是粗糙的。但是,对于南方的食物我有好多吃不惯,比如粤菜。有一年我去广东,在那里七天,竟然食不下咽,回到北方一番狼吞虎咽活象饿死鬼一样。其实,原因很简单,粤菜里甜食太多,而本人是向来不吃甜食的,甚至包括甘甜的水果。除了甜食,我就是生性喜辣。我欣赏那句话:“食在中国,味在四川。” 山东虽然也吃辣,但是辣的有限度,不过把辣椒当配料。大学时候我有两个好友一个是蜀人,一个是贵州的,从此我就与辣结下了缘,颇有些不辣不下饭的感触。但是,以前吃辣不得方,每次吃过火锅都要闹肚子三天,后来经过伊的指导治愈了这个毛病。 蜀地是个麻辣王国,麻辣是这里的标志。前几年,有一首歌红遍大江南北,唱得蜀地女子的麻辣性格。伊是个正宗的辣妹子,但是说到吃辣,她要甘拜下风。我俩吃饭,倒是我像蜀人,而她像外来的,只不过她的性格有辣妹子的爽朗与清丽,我喜欢的爽朗与清丽。 现在在北方若问最兴旺的饭店,恐怕是川菜位居第一,它在北京也有强龙压倒地头蛇的意思。在北京我上班的地方,不长的一条街,饭店若干,最有强势是三处川菜馆“麻辣诱惑”、“蜀中居”、“巴蜀菜府” 一个地方的味道在外地是那些大菜,像人民代表一样代表着风味。其实,一个地方的正宗味道并不是那些名菜,而是那些小吃,那些大菜因为出名便飘扬过江、过海的到了外地,混杂了当地人的口味,往往就如隔夜的饭,虽然还是那饭,却因为隔夜都变质了。那些小吃,因为有让人品尝的意图,所以往往保留了正宗的味道。吃,不在庙堂之上,不在星级饭店宾馆的饭桌上,而在民间的小吃。 我刚到蓉城的那天晚上,伊带我穿过春熙路到串串香吃的串串。那天的麻辣真是过瘾,吃的满头大汗,只叫爽。那里的串串也是便宜,一毛钱一串,跟白送的一样,我瞠目结舌的看到周围的端着提篮一下锅一篮。相对在北京的麻辣烫简直就是垃圾,现在回味那个串串的香味还在舌尖徘徊暗生津液。 我们去武候祠后去了小吃一条街锦里。进入锦里,琳琅满目全是吃的,我们先是走了一圈,先有了全局概念,然后从里端开始边买边吃。要是以我过去个性会停留在一个摊位前一直吃饱,而伊不是这样。她晓得我这没吃过那没吃过的,每一样我们都是买很少一点浅尝辄止。 锦里的小吃都是现场做,你看着那小吃经过一道道手续做成食品,飘着香味。他们的加工动作像舞蹈,很有趣。最有趣是“三大炮”当时,我们正在旁边吃外面是凉皮,里面有各种菜丝淋上佐料,各种味道的春卷,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巨响,吓了我一跳。只见它,用糍粑坯料团成圆球的东西,连续甩向木盘,发出三响而弹入装有黄豆面的簸箕内,使每坨都均匀地裹上黄豆面,再淋上糖汁,撒上芝麻面。伊说,三大炮糯米做成软糯,香甜可口。由于是甜的,为我不取,伊笑说多少天下美味就此错过了。 我们吃了各种口味的肠粉、叶儿耙、糍粑、牛皮糖等等东西,从里吃到外。伊吃牛皮糖的时候,牙差一点给粘下来,我看见糖虽然不吃但也觉得口渴,一瓶瓶的喝水。虽然我们一点点的吃,可是出来的时候,我那本来浑圆的腰围又暴粗数寸,挺着的不是将军肚了,而是孕妇的肚皮。如果穿上孕妇衣服,到公交车上肯定有人给我让座的呵。 在这个吃的国度,吃遍布大街小巷。我对伊说,蓉城的川菜馆、小吃等等跟外地的川菜馆最大的差别不是在菜的味道上、品种上、服务上,而是是名字上,外地的到处都表明着成都小吃什么的,但是蓉城的小吃没一个标明的。 在蓉城的日子,我好像每天都是饱饱的,吃饭的时候吃的比在北京时还少,大概是伊坐在我对面吧。俗话说,秀色可以餐也,对着一个仪态万方、千娇百媚的女子,就是不吃,饱嗝也是一个个向外打。 蓉城的小吃多,像龙抄手、钟家水饺、赖汤圆,还有“北有狗不理,南有韩家包”的韩家包子,这些我们都并没有急于去品尝。蓉城是一个将来用我一生去品味的城市,有一生的光阴慢慢地去欣赏、领略与品尝。 我喜欢这种在小吃上留连的情景,两个人一块不拘掩笑的玩,纵是匆匆光阴也有平常日子的味道。对她来说我不是客,不用去那些犒劳远方朋友的正然危坐之地;与我而言,不是宾,而是归人,要得就是寻常百姓的润物无声。平常的日子,就这样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把日子化成平稳流淌的大河,不息的流动,日日夜夜,年年岁岁。 川味,川味,伊才是我正宗的川味,没有她纵然山珍海味也是如同嚼蜡般的淡然无味。醉翁之意不在酒,雪羽之味不在菜,此中有深意,欲说亦无言。一切还用说吗,都在眉眼之间了。 8、泸州之行 车出站后,天飘起了零星的雨,道两旁的树在雨中鲜亮,有一种幽然的诗意。 从前看过一本书里说,自古诗人多入蜀。当时,尚且不服,如今心悦诚服了。但见这绿色就足以吸引那些文人骚客了,更何况蜀中是三样俱全,有酒、有窈窕女子、有景,焉能不吸引那些风流才子们。 我们要去的是一个盛产酒的地方——泸州。 泸州是桂圆的故乡。泸州桂圆固然出名,但要同泸州老窖相比就小巫见大巫了。听说,南方有一家饮食老字号,一锅汤熬了百年,号称:百年老汤。百年,追究起来也不过是上个世纪清末时期的事情,若是说起泸州老窖那是“孩子没娘——说起来话长”了。 公元1573年,是大明王朝那个二十五年不理朝政的只在后宫泡mm的皇帝万历初登皇位的第一年,泸州老窖的酿酒泥酒窖就是那一年建成。四百多年过去,昔日喝酒的人都“但愿常醉不愿醒”的做神仙去了,但这个用泥做的酒窖故迹依然在,并还被使用着。被誉为:国窖1573。 而我们去泸州就是为了吃酒——吃喜酒。婚礼是在泸州举行。新娘泸州人,是伊的好友,邀请伊做她的伴娘。于是乎,我就有了蹭白食的机会,做随军家属吃大锅饭去。 泸州去成都二百五十公里左右,大概四个小时路程。 车行不久即上了去泸州的高速。路斗折蛇行,很快便把成都平原摔在了背后,一头扎进了雨气笼罩的苍翠山里。 山中行车不是第一次。过八百里秦川时,火车在秦岭山头跌宕奔跑曾领略过,但坐汽车过山穿水还是初次。火车上看景宛若雾里看花终隔了一层,而汽车上看景就有身在其中的趣味。路在山间若一条飘舞的青灰丝带,矫若游龙的游动在满山遍野的绿色里。以前写字喜欢用“满山遍野”形容天地,其实对于我这个二十岁之前没见过山的平原小子来说,这是一个意会、想象的词。当入蜀之后,真正领略了满山遍野的意境,随时随地都是满山遍野,足足的看个饱。走不尽的山,看不完的丘陵,望不穿的绿色。 山岭沟壑之中有人家居住,依山傍水住的甚是舒展明朗;偶有耕牛田间食草,摇尾自得,甚是得趣。水绕过农家,流经水田,青青秧苗,农人耕作于其中,远山近山农家的鸡鸣鹅唱,还可以看到那一一墟烟,山影宛如泼墨,这一切都在画景里了。 平原住户都是群居,一家家排列,首尾相联,山中居家因为建房平地颇为难找,寻到一处只能一两家,三五家都很少,顺山势而建,自有特色。像极了武侠小说中描绘的某某山庄,只是不知道里面是否隐藏着隐士一般的绝世高手。阁楼衬在绿色里,与绿色浑然一体,从山下一条小径曲曲折折通向幽静的庭院,浩荡山河,有一种风月洒然的响亮。 路蜿蜒游动,车亦起伏摇荡,像个摇篮。伊在我的身旁,上车后她闭目养神如一位大仙,岿然不动。在摇篮般的车上摇摇晃晃,不一会她就月朦胧、鸟朦胧安稳的摇到了外婆桥。我一边窗外山中变幻的景色,一边看伊那随车攒动的鼻尖,清秀的面孔犹如起伏的山影,觉得很有趣,暗自好笑不已。 要问我笑什么,我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佳人在侧,犹若皓月当空,景致有它自己的天然妙韵,我只觉得这尘世好,却又说不出来那里好。只觉得尘世花月静好的美妙,岁月安稳的恬然。 车行逶迤,到一地,山势平缓。伊似乎有第六感觉,突然醒来,星眸半睁,说这就是龙泉驿了。“啊,龙泉驿!”我探头外看,山影淡远,未看到桃树。据说,春季龙泉驿的桃花很美,姹紫嫣红,如今虽然桃花谢去,但桃树在的。可惜,不能下车寻一寻桃树,坐在树下吟吟桃花诗,喝喝桃花酒,只是不必遇到桃花女了,让崔护独自寻去吧。 车在内江车站停了十多分钟,而后继续前行,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泸州。 下车后,我抬头望,暗吃一惊。城竟然在山上。伊笑我平原小子少见多怪,我也自笑。听说,重庆是座山城是在山上,但是我没去过,这是初见山城。远看只道那是一座绿树遍野的山,细看方知山上高楼矗立隐现山林绿色里,泸州城像中世纪欧洲的城堡,恬静悠然。我有一种进山寻古刹的感觉,幽静山林古刹暗藏,汽车的鸣笛声似乎也如那悠悠荡荡的铜钟声,缭绕的散远。 打车去朋友家,车道两旁绿树葱郁,像行在森林里。两边的楼顺山势而建,借山势之力拔地而起,高、挺拔、矗立。由于是山城,路不免盘旋斗折,车忽高忽低一会上坡一会下坡,坡很陡,看着车似乎在俯冲,身体前倾与地面平行,吓我一跳。由于朋友没说清楚具体地点,我们下车询问,泸州人热情爽达,不断指点。几经周折,到达朋友家。家里已经溢满了喜庆。 我们几个外地来的朋友被主家安排在泸州宾馆休息。泸州宾馆高耸,窗外对着长江,长江夹在山中奔涌不息,由于是傍晚天地苍茫,那山那水在苍茫中莽莽震撼,风起云生,气势磅礴、雄浑。我开窗不禁高喊一句:开窗放入大江来。 晚饭吃的泸州火锅,喝的郎酒,只可惜我不能喝酒了,只能嗅着酒香陶醉。川菜吃过后就一个字可以形容“爽”辣的爽,麻的爽,吃着爽。说来也怪,我是鲁人,但是天性能吃辣,在这方面伊那丫头也要逊我三分。或许世间的事情早有天定,我行千山、踏万水不过是履行前缘来了。 饭罢,我们俩到长江畔遛弯,江畔热闹非凡,到处都有人耍。南方得夜生活,让北方人汗颜,那个才叫丰富,到处都可以晃。江上有玩海盗船的,听到一阵阵尖叫,我们大笑。在玩气枪打气球处,我俩个显身手。我臭的要命,枪枪都去了爪哇岛。那丫头牛气的要命,基本上枪无虚发,快赶上小李飞刀了,要不是枪的原因放了几枪哑枪,就可以得一个小玩具了。功败垂成,非战之罪也,都是那个老板! 第二天的婚礼,非常热闹,宾主都彬彬有礼,张驰有度。不像北方的婚礼,烦琐的礼仪、闹腾的敬酒,体力活的节目。一场婚礼下来,新郎是腰酸背疼腿抽筋,新娘脚脖子肿好几天。婚礼中看新人隐忍的表情,似乎恨不得大叫一声:婚不结了行不行,各位大爷? 结婚是件幸福的事情,但婚礼却是一件体力活。这里没有北方那么多得繁文缛节,喜庆中中保持着轻松。我着实喜欢。所以,结婚就在四川啦。 想这些的时候,我对着伊傻笑。 她说,呆子。 我说,嗯。 归途中彼此安稳的睡到成都。 9、山城掠影 人与城如同男人与女人是讲求缘分的。有缘,隔着大山小山、宽湖窄水也能七弯八转的遇着;无缘,纵是遇着了,甚至交谈了,在转身后便抛掷脑后烟云一般散去,就如人每天出门后遇到的千千万万的男人或女人,谁能想起谁呢? 重庆与我属于后一种。 初看重庆,有一种惶惶,瞬时直觉告诉自己不喜欢这座山城。它没有成都的平和与正大,也没有北方城市的敞亮;它像一条幽深的山谷,风光都被关在谷中了,令人感到一种闷闷的闭塞。虽然也是鳞次栉比的高楼,也是如黑白琴键产生的错觉一样的错落有序,也是山楼对应斜阳红,但脚从车上迈下的时候溢满了凄惶。流连过许多的城,从南到北,这个世上所有的城都没有自己到成都时的那种平静的相亲。 重庆是一座山城,这自不必说了,历史大风从它的街道上荡荡刮过,龙虎盘踞过的地方自然也有它的一种气势。去了泸州知道山城的青山绿水丛林山路幽幽的味道,到了重庆领略了山城的磅礴,相比之下泸州就如重庆的一个模型,它没有重庆的雄浑。高楼大厦依山而建,借山势之威势高耸、挺拔、巍然,有破云冲霄的慨然,让人叹而观止。 重庆的路修的如舞动的飘带,穿梭在楼群山间,还有一些桥在楼顶上穿过,仰头上看,眼花缭乱。但是,重庆的路况不太好,由于城在山里,山在城内的特殊状况,全城看不到一块宽阔的平地,所以路都在山间或者山脚,路狭窄,无法几车并行,路上的车咿咿呀呀如一首慢调唱腔。车行路上,连绵起伏,忽上忽下,左右摇晃如在摇篮,很多人稍微一不留神就推开周府大门——梦乡神游。 走在重庆的路上,我没有了在成都的气定神闲,有一种焦躁不安,觉得时光漫长。都说重庆美女多如云,我未觉。看来我不是一个赏花、怜花的人,或许街上有很多花花草草,却不曾留意一点,一切淡如浮云过眼。每个人生来就有一种痴病,有的痴于犬马声色,有的人痴于赌博、吸毒等等,当对某种事物痴了,那还顾得其他。那一刻,我在想着如何编一个理由回家,回成都。重庆变成了一个底下支着火的油锅,我就是上面那一只小小的蚂蚁,准备逃离而走。 重庆活色生香的辣妹子美女不见了,重庆的麻辣火锅也食之无味,如同嚼蜡。客户请吃饭也变成了应付,只想事情赶紧结束,然后跑掉。后来,伊笑我牛嚼牡丹糟蹋了那些风景,我也笑。街上的女人们或许是一道亮丽风景,但是那些风景哪有自家的风景好。我一直觉得,手里的才是最好的,其他的不过是滔滔流水,而为你站成风景的人才是最好的风景。 小宴有一句词,我很喜欢。“不如怜取眼前人”原来这个“怜”是那种的平和,不如不是委屈而是一种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那个要等的人,要珍惜的人。 可惜,这个世上多得是望着这山青草不如那山青草好的驴,最终饿死在奔跑的路上。 那天晚上找了一家宾馆,半夜爬出了虫子.我打电话给伊,她笑我笨,找了一家这样的宾馆。我对她说,我回成都。她笑说,回吧。她知道我回不了的,因为在之前我们商量好,我要从重庆直接去北京的。那一刻,我下了一个突然的决定——回成都。 第二天,上午匆忙的会了客户,匆匆忙忙的吃饭,谈脱了事项。然后,奔向火车站退票,买回成都的火车票。重庆至成都的城际列车只需要四个小时,爽的很。当火车开动的时候,道旁的青山翠竹、流水田园、山野人家纷乱的向后奔。 缭乱的景色,如北方飘落的大雪,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一句“风雪夜归人”此时,我才能体会到诗词评论上说的“归”字用的好的况味。归,不是宾至如归,而是走在路上的心态,那是安稳的、平和的,也是安然的。 于我来说,不是客,而是归人。 还有多少岁月让我们老去 时节到暮春了,京城的天气早晚时候还是冷的。从北方流窜过来的浮尘浮游在大街小巷,天上的太阳总是淡红色,像日晕。每天在城铁上承接着日升日落,也衔接着床与办公桌的距离,日子在一来一去之间度着。 城铁出了五环,两旁是荒野,在荒野之中的有几株零散的桃树。春来得时候,桃树开着嫣红的花,如今暮春了,桃花落了。虽然是迟迟艾艾的落,毕竟还是落了。望着暮春的京城,我竟有了一丝疼痛。 我在京城看过五次春去春又回。平常日子总是荒芜的过去,一细数,不禁一惊。 人向来不愿细算时光,宁愿懵懂的过。因为一细算,似乎光阴滔滔就这样在无知无觉度过了,一生都没什么里程碑。今天同于昨天,昨天同于前天。站在某个时间点上,闭目一想,暮年好像就徘徊在门外,说不清哪个时间就会破门而入,恐慌惊悸缠绕在心头。所以,某日重读杜格拉丝的情人时,小说一开始就劈头盖脸的说:“我已经老了。”这句话如无坚不摧的利剑,直抵心底,竟然有一种云垂海立、石破天惊的感觉。 上小学的时候,地理课本上标出:一九九七、一九九九年我们收回香港、澳门。那时心想,九七、九九,噢,简直如同下辈子般的遥遥无期。不要说这个,就是想自己长成十二岁、十三岁,也是感觉遥远的没有边界。可是,一转眼五星红旗从香港、澳门升起的日子跟等待的日子差不多了。 二十世纪末的时候,我在北方边疆小城读书。当时,大家脸红脖子粗恨不得动老拳的争执,到底是那一年算二十一世纪开始,是零零年,还是零一年。现在想想,当时的争论,有点可笑。如今,哪一年算开始已不太重要,我们已经站在零六年的中央了。 大学生活恍惚还在眼前,可是想起它的时候,却用的是“怀念”这个词。怀念,似乎自己还可以嗅到那些时光所散发出的香味,但那香味如同写在纸上的字,纸与字如同浸在岁月的河里,都变得脆黄。 这就如我们去看童少年所崇拜的明星一样,当年的成龙、周润发、赵雅芝多么的年轻、鲜亮、帅气,而如今看神话里的成龙已经是老胳膊老腿、老的一塌糊涂,周润发的造型也是花白的胡子,赵雅芝的老态也从脖子里峥嵘而出了。 曾经唱的那些歌谣,如今无人再唱起,偶然去ok一把,电脑上一搜竟然都是赫然标明“怀旧金曲”同学聚会尽是携家带口,身子窈窕的同桌的她,凸起了小腹,用腻子般的脂粉也抹不平的眼角鱼纹,鱼纹像松了的皮条,拉皮也拉不紧。“绿树成荫子满枝”这吉祥的话,从嘴里说出来怎么就带着涩涩的味道了。聚会成了怀旧大联欢,大家说着当年如何如何“当年”一个词便成了光阴漠漠的怅然。 其实,我不是想说光阴流逝的感慨,那已经丧失了本质的意义;我是想说,自己没感觉到时光流动啊,怎么就站在了三十岁的门槛前了呢? 三十岁,我们已经一只脚跨进了门槛里,跨进去的将永远无法收回了。当我们清醒的认识这一刻起,我们像是被岁月抛弃的孤儿,站在旷野上看着那个“我”在一步步走远,直至消隐。午夜里,我们躺在床上,似乎听到血液在汩汩的流动声,像时光河水,一分一秒的为生命做着加减乘除。 若干年前,我们把三十岁看得那么遥远,好像要用一生时光去奔走才能抵达的岸。可是,现在我们就像被一只贪嘴的猫盯住的肉,说不清那一会它就偷偷溜进来,叼起来吃掉。恐慌的心像一只刚被抓住的鸟,扑着翅膀,欲飞不能,只能等着被关起来。以前它是蹑手蹑脚的走来,把我们的十岁、二十岁带走。而今,我们清醒的听了它踏着沉重的脚步,一日日一步步逼近,我们如那法场上就义的人一样,在等待着刀落的时刻。 从某一刻我们惊奇的发现,祖辈的那一代的大树上人如凋零的树叶,只余下几片残叶在风雨中飘摇。死亡威胁到我们的父辈,我们面前曾经巍峨的山佝偻了腰,霜白了头发,目光曾经对我们的严厉变得柔和与充满期望。在我们无知中,他们度过了四十、五十,如今向六十上去寻找自己的音符了。 从某一时刻起,我们书写的文字从畅汗淋漓的神采飞扬,变得凝重;我们写出来文章变得沉静,从中嗅到了一丝苍凉;我们的歌不是那么轻快了,变得越来越抒情;我们的腰肢不在那么灵活,翻跟头、倒立等等都不再去做了;我们走路不在左摆右晃,开始一步步沉稳的走;我们不在为赋新词强说愁了,那一丝薄凉无论怎样的修饰也无法掩饰住了;雁过长空,霜覆绿叶,只剩下一声淡淡的言语:“天凉好个秋” 三十岁成为那繁华一转身的薄凉。 三十岁,可以嗅到了时光之刀的血腥味道的年龄。 过去我们用成熟包装青春的张扬,如今我们用青春包装开始松动的筋骨。 三十岁,我们不说苍老。无论从年龄还是心态,我们不可能把自己归类到苍老一伙里。是的,我们还年轻,虽然这个年轻不同于青春的张扬,也不同于四十岁的强说。这个年轻是内敛的、沉静的,可是总觉的这个年轻有着暮春的落寞。它好似一道鸿沟,把我们划在了公元前与公元后。 公元前与公元后有差别吗?我想是没有的。它如同历史中的光阴,帝王将相依旧在血腥里争名夺利,耶稣在遥远的西亚不过是创造自己的神话而已。二十九岁和三十岁有质的区别吗?如果不去刻意的质问,应该也是没有的,日生日落不过是在简单的重复。三十岁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一步步的逼问自己。 “三十岁不过是一个人为的点,在这个点上你突然的意识到生命存在与消亡对个体的意义。你在这个点上追问时,其实脚步已经离开了这个点。”另一个“我”回答着这个“我”的提问。 在三十岁的门槛前,我听着田震唱着:“看着你一天天憔悴你说时光快如流水/转眼间已快到三十岁却依然无所作为/于是我又努力的让你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飞/于是我又努力的让你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飞” 其实,我不是想说光阴流逝的感慨,那已经丧失了本质的意义;我是想说,自己没感觉到时光的流动啊,怎么就站在了三十岁的门槛前了呢? 站在三十岁的点上,我想说:“还有多少岁月,可以让我们慢慢老去?” 2006在思念的路上 13.十三月 我的2007应该百花盛开,语笑得人意,歌舞动人情。 12.十二月 风自北而南开始袭击这座城时,2006年乘风而去。 2006年这扇门碰得劈里啪啦的作响,有些人被关在门里,更多的人继续前行。 站在时光路口,我没有了彼时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惊惶,安之若素如落花的静流水的动,像尘埃落定的安然。 十二月,我数着日子,再过九十天就可以就可以和我家丫头朝朝暮暮了。我如水奔向大海,安定的朝着一个方向奔涌。惶惶不可终日是因为看不到脚下的路,既然方向有了,那么就安心欣赏07年的花开如海的春天吧。 11.十一月 十一月,那丫头对我说:“一个朋友因喝酒死去了。你以后别喝酒了。” 与此同时,一个网上朋友说:“某个周末无聊,随意翻手机里的日历,开始是无聊,后来好奇,想看看它最终的时间。一年年随着按键消隐,到了2075年12月31日日历不动了。我一时惊愕,木呆呆的愣在那里了。2075年还很遥远,并不可怕,那时候自己肯定和阎王老五下棋去了。然而,明知道那个日子终究会到来等待的日子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我不知道自己以什么样的姿势死去。” 这话最后一句让我尖锐的疼了一下,直透肺腑。 人的命是脆弱的,宛如精美的琉璃瓷器,轻轻一敲就可能支离破碎。看着那些曾经年长的人一批批枯萎老去,如同看到自己的明天。原来,生命是经不住老的。 原来还觉得日子很长,漫漫的几十年,日子长远的呢。可是,想想很长吗?如今就要奔向三十了,再有多少论年头过的日子,论完年头就是论月,论完月就是朝不保夕的天。瓷器一般的生命是经不住打击或者太多的等待的。 三十年,转身苍老。 这不是在说老,而是用“老”这个字来说光阴。夜里沉下心来,听到光阴那急迫叫板声,催促着生命。不记得那一部电影里说过“如果不能好好的活着,那就去死”我想每个人是要扼住命运得喉咙的,因为我们不应该让生命宛如盛开的鲜花,蓬勃有力的撞响命运的洪钟,让响声直贯云霄。 站在十一月的路口,我格外想念千里之外的十月。 10.十月 起于京城,穿洛阳中原,渡黄河,过古长安,遥望汉中,至蜀都。这一路,看过古时帝王留下足痕的地方,多少风云人物叱咤,多少兴亡衰败尽付谈笑间。过秦岭时,看着火车掠过许多山中人家,到有些羡慕了。山中人家贫富皆自足,笑语却自有一番动人处。 十月的成都是怡人的,月好、风好、景好,心情亦好。天空朗朗,山河浩荡,明媚的像北方的春天,人世满足了自有千般的好,风月自是无边的美。 十月我回到了成都家里。 在家过了半月之久,伊人在侧,月华清明,心里有在山东故乡的安静。像是一切都不躁,只觉得就这样一生一世没什么不好。 在半个月里去了一趟泸州参加丫头朋友的一场婚礼,婚礼和谐明媚,从此他们彼此都名正言顺的做一对夫妻,柴米油盐的生活虽然繁琐,但何尝不是人世的一种快乐呢。夏日携手,冬日相偎,如一对树袋熊,晒着暖暖的太阳,浏览着夜长昼短的天光。 人世的出人头地的拼杀总是征战不休,或许只有家才能让我们平静,能在夜里醒来没有噩梦惊耗。亦希望在那个安定的城市走出一条道,让自己的妻子能够安心住在自己的巢里歌着自己。握握伊的手,把胳膊圈过来一个结实的拥抱,只想人间有个永恒,让我们一路言笑的走下去。 过秦岭时曾想,来山里做个小户人家也没什么不好。回头看,隐于市与隐于山都是一番样子,自足的话,哪里都是山风浩荡。 9.九月 九月是个忙碌的季节。农家忙碌秋收,我忙碌工作。 我过去的工作是有季节性的,大有当天和尚撞天钟的悠闲姿态。或许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目标,只觉得尘世了了,不过如此而已。有许多和我差不多年龄的人,少年说着老气横秋的话。说什么,已经看透了,薄凉尘世,希望总是渺茫的。如果过去我也是这样的话,我鄙视过去的自己。如今,我往往说,切,才多大啊,说这样的话的人都是还没有长大。 还未涉世就说的这般洞彻荒凉,活过了,经历了,或许某年某月某日回头想想,就如辛弃疾叹道的少年不知愁滋味无愁强说愁了。人总是容易矫情,犹是少年时。记得05年,我说过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哪怕到了绝处还有绝处逢生的呢。 孔子说三十而立。 我想是他说的成长,三十才逐步走向成熟,化平淡为神奇,化绚烂归于平淡,亦是这个阶段事情。 若说过去总是理想的生活,寻找生活的意义,碰壁之后自说经受了千辛万苦,便尘世悟透,多少有些好笑。人的高潮都在后面,前面不过是烘云托月的衬托。“人生意义”这个词我说不好,或许有意义,或许没意义,这有什么关系呢。关键是我们能给自己确定一个意义。 比如,九月的我就觉得一切很美,因为自己要努力挣钱,奔向十月,而我的八月就是为了奔向九月努力,意义或许是那个快乐的过程吧。 8.八月 8月20,那夜安稳的睡。 到这一日,我来北京五年了。 五年,不知道是个什么概念。五年的世界发生过许多事情,比如:美国的911惨剧、美把阿富汗打了个底朝天、把中国的申奥成功、伊拉克的太祖武皇帝萨达姆被抓等等。但是,五年对我在北京而言,恍如昨日,一切并没有改变太多,依然漂着如浮萍。 刚来北京时,一个朋友对我说:“每个来北京的人都是一部书。”而后,我打开了这部书,有艰难苦涩,也有异彩纷呈。苦涩的时候,我送走了好几位昔日同来北京的好友;惊喜时,我看到一个个朋友崛起,在北京有了一份自己的事业。在其间,我同他们同悲同喜。悲喜过后,我问自己,程雪羽你在哪儿? 在这个空旷的大城市里居住了五年,它始终无法温暖我。这座城很大,大的我看不见自己。我把自己站成了一棵树,风化在陌生的人群里。千千万万的人从身边走过,看不到一个微笑的面孔,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在这座茫茫大城市里我始终孤独而悲伤。 五年前,朋友说完后,我接了一句:“这个城市,我只是个过客,迟早要离开的。” 当时,我莫名其妙的说了这句话,或许注定我无法在这个城里安心踏实的生活。我一直不喜欢这座城,从某些方面而言我很厌恶它。不喜欢,为什么还要来?我一直问自己。若干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在这个城的奔走,我只是为了等待一个人的出现。她出现了,我就要对这个城说再见了。 2006年,我在一步步离开这座大而广的城。 因为了然,所以安心。 7.七月 今年农历闰七月,所以农历七月早早的来了。 农历七月,我回到故乡,把一瓶北京醇浇在一座坟前。坟四周都是青纱帐,绿色葱郁,坟上的草我跟兄长和弟弟拔了又拔。坟土之下睡着的是我的父亲。我在外头,父亲在里头。我们跪在坟前,泪水纵横,号啕大哭。 只隔千里远,不隔一层板。 时光漠漠,岁月荒凉,已经三年了,我才敢面对父亲。我把泪水洒在父亲的坟上,当成世间的爱回报给他。 这是我跟父亲的一次相聚,也是第一次清醒的认同“死”后的告别。 七月,我想起的一个词叫做“珍惜” 我知道自己要学着去爱——爱自己所爱的人,别把世间真实的光阴掷虚而过,别让自己的爱人、亲人们不知道自己是爱他们的。爱他们,就让他们知道。 我在电话里,对丫头说,对于我们而言,这个世界上爱我们的人就那么几个,我们要好好的爱他们,我们亦要好好相爱。 6.六月 六月初,最好的两个朋友经历七年的恋爱功德圆满、修成正果——结婚。 若干年前,我曾经跟他们说,你们结婚我就是在天涯海角也要飞过来祝福你们。如今,看到他们功德圆满,大快我心。那日参加婚礼,我酩酊大醉,从此再也也饮不得酒了。 在红包上我写下了:“愿花月静好,现世安稳。” 明月在天的时候,我会想起六月天空的皓月、西山山影,还有那缭绕的笛声。 北京的寓所后面是一条铁道,每日固定的有几列车拉着清远的汽笛声轰隆的经过房子。每次上班、下班要穿过铁道桥。夏日日暮,站在铁道上东西遥望,目光尽处铁道依旧在蜿蜒,不知通向何方。 六月的铁道,沉在黄昏暮色里。与我而言,铁道通向的两个地方令自己魂牵梦系——父母之乡与自己要归去的爱人之乡。这都是我的家乡,不分彼此,轻重相同。 夜来了,每到十点多左右就有笛声响起,月白时,西空可以看到隐约的山影。山影连绵如同一列奔走的火车。明月、火车、笛声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图画,笛声似乎那留白,韵意在画外。 乡土在我心里扎着根,思念疯狂的长。 亲爱人呵,那些夜里我是如此的想念你们。 5.五月 五月,我穿过了山川的山阔水长回到那座城。 它躲在群山的守护里,安逸而舒适。我走在那座城的大街小巷、河边、公园拥有了从不曾有过得平静,恨不得天日永年。觉得时光滔滔如长河水,而自己只是站在岸边欣赏的人。握着身边人的手,风轻日暖,山河日光都那么低眉顺眼,言笑纵是平淡也动人。 原来,平静不需要锦衣富足的,它需要的仅仅是心有个方向,有个归宿;原来,鱼与水各有自乐,不是桥上的人所理解的,桥上的人不过是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鱼水,那样的鱼水是凝滞的。山水之乐在于自然,心宽自然天地宽,衣带飘飘也有了神韵。 五月的昼是短的,夜亦是短的。五月后的日子昼长夜长只有那度不完的苦日,苦日里等着昼短夜短的十月。 从五月奔向十月。 4.四月 四月北京的风沙闭日,我想明亮温润的蜀都。 四月急迫的等待五月到来。 3.三月 三月龙泉驿的桃花开了,姹紫嫣红。 这样的日子应该带上一壶老酒,在桃花下欣赏伊人被酒染上的酡红。可惜,我站在这个北方被风沙围困的城市只能遥想。漫天的风沙,吹得这个城里的人都如蒙面侠客,面带纱巾,眯着眼看不清彼此。没有比这个时候的北京更荒凉得了,沙石带着北方沙漠里肆意穿梭得风,把整个城都淹没了。 把风沙关在门外,点上一支烟,吞云吐雾里看到的是个烟熏火燎的城。这样的季节,我渴望夜。夜里可以做一个长长的梦,梦里有欢娱,纵是醒来有些惆怅,也要比孤独的看着荒凉要好的多。我把荒凉当成故事讲给伊,我希望她笑,就如看到一朵水莲绽放。 三月龙泉驿的桃花开了,姹紫嫣红。我梦着那丫头,那座城。 2.二月 春节在二月。 二月我回到了故乡。 韦庄说,不老莫还乡。或许是说,看到物是人非的容颜一个个剥落在岁月里,没有沉淀的心总是悲哀的,不如不回的好。我还是要回的,故乡宛如一棵老树的枯根,我是那老根发出的芽,恋慕是必然的。 祖母和母亲看到我是真心的欢悦,看着她们我自己也欢悦了。她们以及我兄弟与伊是我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他们是我身上的某些支撑生命的部位,我如何不爱他们。 我与故乡来说,不过是一个游子,游回又游走。 1.一月 爱上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座城。 0.零月 天女散花,一个人间的繁华。 那就是我的2006年。 七夕信笺 丫头: 是我不好,惹你生气,致使你生病了,如今还只能躺在医院里。想想我们而今相隔山长水阔的距离,我不能在你的身边陪你,真真令人气馁。 昨天,你生病的时候,我正在听江美琪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一边看杜文和先生的侏儒记,那时我读到最后一句话不知为何突然潸然泪下。而我却不知道你在生病,在医院里疼痛难忍。 我向来是很少关机的,你是知道的,因为每天早晨你要在千里之外震我的手机,喊我起床上班。向来是你喊我起床,日日年年,除了星期六、日。记得有一次我们赌气,你没喊我,你我都迟到了。我知道你喊我,我被你喊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此后纵然我们赌气你也从来没有让我迟到过。 昨夜,我不知那根神经出毛病了,神经的把电池拿下来用座充充电,致使你的短信今天早晨五点才收到。昨夜,我做了一夜恶梦,五点就醒了。五点的时候,我把手机电池按上,看到你的短信。我随即打电话过去,从五点到早晨九点一直关机。当时我以为是你妈妈身体不好呢,想九点时候你应该回家一次,所以打了家里电话。不知道你记不记的,我曾经对你说过:将来对你父母如同我的父母,我的人生已经出现一次遗憾,对我们来说将来上辈的人只有我奶奶、母亲和你父母四个老人了,我们要好好珍惜他们,爱他们如同自己。 从五点到九点这四个小时,我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停的屋里在屋里如蒙住眼拉磨的驴,一圈圈转。那时候我想到,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以后你叫“向东决不向西,让打狗决不撵鸡”电话那边传来你虚弱的声音的时候,知道是你,你回家来取东西,还要去医院。丫头,哪怕我们仍然在赌气,我也恨不得生病的那个人是自己,希望你口齿伶俐的笑我,活蹦乱跳、张牙舞爪的到处有耍乱晃。 丫头,是我不好的。你知道,山东人比较倔,或许我也浸染了一些那里的地域文化,总惹你生气。其实,我不想惹你生气的,只希望我们好好的。05年末的时候,我写过一句话:“我爱上一个女孩,我会用心对她好,不离不弃一直到终老。如果爱情中有需要跨过的距离,我愿用自己的努力填平距离的鸿沟。”丫头,我每时每刻都这样想的,从来没有离开过过这个的初衷。 或许,爱情如姐姐说得那样,每一对走向婚姻的男男女女总是磕磕碰碰起起落落的,最终这些磨合磨出一个严丝无缝的平面两个人就在一起了。每个人都是一块有棱有角石头,这些棱角总要磨平一面,才能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每对相爱的人都是心怀善意向前奔走,时间的冲刷中放弃一些个性,这个磨合中必然的有碰撞,但是这些只是为了更好的结合。 丫头,你知道山东人注重家庭,我只是想在你的身边守护着你,和你一起过着过碗瓢盆、油盐酱醋茶的平淡生活。我们说过了的,我们不求大富大贵只要平淡而温暖的生活就可以了。我们在一起生活的,吃着自己做的饭,一切安定了,不会再晃,夜里在计算机面前做着自己的文字作业,不用喊彼此的名字,轻轻“哎”叫一声就知道叫的对方,就算不叫看着彼此的后背也是温暖的。 如今,你生病了,我在千里之外,想起来就有些凄然。朋友把你送去的,那么多的朋友守护在你身边来来往往,可是却没有我。电话里再着急,毕竟无法背起来你送到医院,去挂号取药;短信里再甜言蜜语,却无法站在你的身旁给你倒杯水、剥一个香蕉;信写的再优美,哪能抵得上握着你的手陪你日日夜夜;网上说给你千般温暖的话,不如你坐在那里我给你堡一碗鸡汤。无论如何的想你念你,总有那山长水阔的距离,丫头呵 我们赌气的这一段时间,我写了那么多字,自己把自己添的满满的,其实我知道每一行字里都有一个你。写回忆是时间的慢镜头后面,我说亲爱的人们啊,你们是我身体的这里那里,我希望你们好好的;写七月信笺我自己写给自己,写的时候想你;写怀念一棵树时,想到我们不由得泪水潸然;写有一天我们终将苍老你知道,那是写给你的信,时光匆匆我怕一切来不及,想跟你平淡的过每一天;写桃花岛主时,想起安静的笑着等我的你。想你,念你,你每一刻都在我心里。 我的字现在越来越淡,那些绚烂的词语不在说起,是你让我心里安静的返璞归真的,让我越来越接近真正的平淡幸福。丫头,你要早早的好,我们要好好的相爱。 丫头,明天是七夕,天上的牛郎会织女,其实世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那比得上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人间无数的朝朝暮暮平淡老去。虽然,秦少游写的比较流氓,但是上阙和下阙最后一联连起来读才是爱的真正大义。 丫头,亲爱的我们好好相爱。 二零零六年七月初六夜。雪羽。 另及: 你听江美琪唱着: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电话再甜美/ 传真再安慰/ 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 有一天我们终将老去 1、 当题目中这句话突兀地从我嘴里说出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可是当放慢节奏缓缓的重说时候,竟然有凄然的悲凉。虽然我知道老离自己还很远,最少也要有三十年的悠长光阴,但是我知道这一天终究会到来,不过是个迟早的问题。 时间的溜走是缓慢的,犹如蹑手蹑脚秋的到来。不知不觉我们浸沉在秋凉里了,只有蓦然回首时,芳华刹那,已是满目荒凉了。一旦觉察到秋的时候,时光就像变加速的运动,从二百公里到四百公里成倍的向上增长“驴打滚”的债务一般。 老——夕阳下挥手的手势,缓缓徐落。日暮西山,薄暮冥冥。 其实,在这里我不是说老。我这种年龄絮絮叨叨的说老是有些滑稽,我很年轻,不老,一点也不。我也不是说关于老的过程,也不是强调将来的结果。这些都不是我要说的,我想说的只是:“有一天我们终将老去。” 每个人都有青春,纵然单调的青春也有瑰丽的梦。这些梦带给我们的是摇曳多姿的生活空间,我们在青春里蹦蹦跳跳,神采飞扬。但是,没有永驻的青春,青春像一场筵席,终有夜意阑珊散场的时候。 散场是一转身的薄凉。 或许,有人说这不还是强调那个老的结果吗?不,不,这不是我要说的,那是个悲凉的结果。无论你是不伦不类的老去,还是优雅的老去,无论它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到,面目总是狰狞的。 我不是想说这个苍老后风霜磨砺的脸,也不是想感叹岁月韶华的流逝,而是想说:当老不期而至的时候,亲爱的我们还拥有什么? 2、 走在大街上,坐在黑暗的夜里,我时不时的想到那个叫做“幸福”的词。 什么叫做幸福? 我说不清楚,世上有许多话都是可以意会却无法言传的,像极了佛典里的无言之法,说出来就是错的,不说却是可以感知的。 幸福是一种感觉,跟“美”这个词一样没有标准。什么叫美,恐怕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定义,一万个人有一万个美的标准。哲学上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也就是说没有两个相同的人,包括那些孪生兄弟姐妹,美的标准也是这样,它连合并同类项的条件也没有。每个人的感觉不同,美的感觉就千姿百态了,幸福与它雷同。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也是说的那种愉悦的感觉相似,但给予幸福感的表象却没有相同的。幸福是一种感觉,或许是一种满足感。其实,人是最不容易感觉幸福的,因为人心不足,总是在不停的追逐。 神曲中那个和魔鬼做赌的主人公,满足感到愉悦的幸福让一切都停下来的时候,竟然听到的是为他掘墓的声音。有人说,这是一个讽刺;我却说这就是一个寓言式的结局。他经过了地狱、天堂、人间,毕竟找到了满足感,这种满足竟然是丧钟的声音,出乎人的预料,又在情理之中。 满足是对眼下生活的一种认同,是物质和精神的完美统一。 我是想说,亲爱的,当我们老了会有这种满足感吗? 3、 有一次回家,我跟母亲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说话,说到侄儿硕硕。我很喜欢这个孩子,虽然到现在还没有见过他,但是不防碍我喜欢。也许说的多了吧,母亲听着听着,无意中说了一句:硕硕很好,他将来是疼的是自己父母,叔叔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 母亲这句话说的很平淡,但是言外之意却是很残酷,萧刹的荒凉,有一种张爱玲的味道。我知道她没有不让我喜欢这个孩子的意思,因为这是她的孙子,她爱他丝毫不输于爱我们。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我无法反驳的事实。是的,叔叔终究是叔叔,离的不仅仅是那曾血缘,里面包含着山长水阔的另一层不用说透的意味。 她说的时候,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很悠远。她的意思我是知道的,正是彼此明了,那种人世漠漠的荒凉才在我心里久久的停留着。我有很多狡辩的理由来反驳她,但是这些理由没有必要的,所以我只是微然一笑,并未作声。 幸福如同人生,就是这样是谁也代替不了谁的,哪怕是父母子女、亲兄亲弟之间。 其实,这些未必是幸福,只是有一层幸福的意义在里面吧。 4、 昨天,北京大雨。雨下了很长时间,从下午到傍晚一直不曾停歇。 下班的时候,雨下的还很大,没有停的意思。城铁出站口聚集了很多没带伞的男男女女在东张西望的翘首期待。有些没带伞的人并没有等待,而是冲进雨中。等待得人是有所期望的,或者说是有期望的对象,而冲入雨中的人无所期待,反正怎么也是淋一场雨。 那一刻苍茫的雨,奔跑的人,转身的隐去,犹如一个彩色电影突然转入黑白回忆的图片,只能感觉到时光在孤独忧伤的哀唱。 人天生是一种容易孤独的动物。 孤独不是孤单,也不是百无聊赖的寂寞。孤独是一种精神上单独行走,在喧嚣的舞池里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人海汹涌的人群里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是精神看着时光漠漠流转。 尼采说:“我的兄弟,怀着你的爱和你的创造到你的孤独里去;很久以后正义才跛着脚跟在你后面。”他还说,人要独居,必须是野兽或天使以及哲学家。 其实,尼采是哲学上的把孤独绝对化。我以为孤独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无论是才华绝伦,还是平庸;每个人都有一个孤独的点,这个点就是被人所知,但依然孤独。孤独是精神上的某种无依无靠,就如每个人都有那一转身进入苍茫风雨的一刹那。 我们是平庸的人,平庸的孤独要得仅仅是身体与精神的相互温暖、慰籍。 5、 前天我楼下的一个哥们因为工作变动搬家,走时跟我说:“整天跟搬窝子猫一样,从这里到哪儿。原来住西四环,然后东三环,后来来了龙泽,现在又搬到南四环边上。居无定所的日子,真他妈的烦人。” 浮荡不定在诗人的笔下是诗意,但也是清愁的根,古来多少诗人写着清愁入骨的诗句;浮荡不定在我等庸人的眼里,溢满了孤独的清愁,那一声声火车汽笛的名叫似乎是归去的呼唤。归,何处是归程?日暮乡关何处是? 追逐太阳是为了幸福,但是幸福仅仅是为了追逐太阳吗?这就如,吃饭是为了生活,生活不仅为了吃饭。这是能推下来,却不可以逆推回去的话。 青春不可长久,不要总以为青春很长,我们有的是时间。有一天我们终将老去,当如花美眷成为似水流年时,本可以积攒的幸福也成为“流水落花春去也”了。 我只是想对你说:当老不期而至的时候,亲爱的,我们还拥有什么? 你听费翔在唱着:“我已厌倦漂泊我已是满怀疲惫眼里是酸楚的泪” 温一壶月光下酒 龙泉驿桃花盛开的时候,我正在北方的某座城某一个小酒馆里喝酒,想着唐朝诗人写桃花的那首惆怅的诗。诗在唐朝,我在北方小酒馆,桃花盛开在龙泉驿。 那时候北方的春还停留在秦淮河岸,一涌一涌的想涉过淮河的水、秦岭的山。我的酒杯里映射着酒馆里荒凉的颜色,这些无端的让我想到龙泉驿的桃花,粉红的颜色翘在枝头,如馥郁的酒漫过我的唇滑入肠胃有些温暖融过。 北方的风沙一场又一场的突袭这座城,像几百年前从北方偷袭而来的鞑子,街上行走的女人们都成了蒙面女侠飞檐走壁的飞驰的来去,消隐在某条街头巷尾。我还是在想龙泉驿的桃花,想那桃花的嫣红,想隐藏在桃花下暗香浮动的幽香月和黄昏的窈窕。欲供桃花一枝对饮一番,在龙泉驿这有着杀伐剑气、戎马匆匆的地方,一杯水酒里有万里河山的遥远,我要马不停蹄地赶上这个春天,赶上桃花还没有谢去时节。 在这个春到来的时候,我总是舌头在打结纠缠不清的叙述,拖沓的像个结巴,欲说清楚时舌头却迈不过牙的门槛。牙像个嬉逗我的坏蛋,总给使绊把我绊倒在唇的门口,把所有要说的话给咽到肚子里。我的肚子鼓鼓的,那里掖着所有想说的话。 龙泉驿的桃花很艳,我没看到的时候就知道。眯着醉眼,望着酒在杯里晃动,摇摇的像河坝里的水,一不小心就想涌出那大坝,泛滥的像那满山遍野的桃花。月白风清,这是我常说的词,可是这词后面确实波涛汹涌的龙泉驿的桃花很艳。 我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在说个一个词后瞠目结舌的立在在那里,像北方荒野上的树,北方荒野中的树是一张张怒张的弓。 我如今才知道无法表到自己竟是一种忧伤。忧伤像一壶老酒,越是浅斟慢饮越是绵绵无尽。原来,喝酒的最高境界不是痛饮一番大醉,而是浅斟慢饮中的一点点品味,舌尖慢慢的咂摸里面蕴含的各种味道。辣是入口的味道,香是我回味的味道,那味道竟是桃花的味道,口齿含香是桃花沁人脾胃,它似慢涌的暖流散到四肢神经末梢。我梦的归宿是那片桃花,顺着桃花的味道我去寻找回去的方向。 坐在北方的小酒馆里,我看着窗外灯红酒绿,听着室内吆三喝四的醉语,兄弟长姐们好的。他们走出去,门后便消失在黑色的夜里,各回个的家,各找个的妈。荒凉的风穿越在人隙之间。原来繁华竟然挡不住那一转身的薄凉。 每个生命都有一个密码,输入这个密码生命激情的海浪便会汹涌起来。我的密码就是那桃花的味道,蓉城龙泉驿的桃花。千山万水的赶去,只是为了那份平淡,繁华我是不需要的,我把繁华植在心里,在心里茂密的成长。我不要在灯红酒绿的街上把那看似繁华的灯光变成一转身的薄凉,我要的是那壶老酒在浅斟慢饮中慢慢的温热荒凉的心。这个季节桃花在蜀国都城边郊怒放,我还没看到,可是它在我的心里。 那个唐朝诗人,伫立在桃花依旧的春风中,那人面桃花的笑意盈盈已消隐在时光的背后。当瞬间的邂逅变成永恒的惆怅时,站在时光的岸上伤怀的眺望,眼中只是江上浩瀚的雾霭,那是时光遗留的一层素墨渲染的薄凉。快,快,快,一个声音催促着我去赶那场桃花。在最美丽的时候我要把那场桃花拥有,青春或许在那季桃花后就荒凉了,我要把最美丽的瞬间刻在心里,纵然青春远去,因为彼此遇到,青春也成为永恒的繁华,因为彼此地繁华在彼此地心中。要尽快的赶上那场桃花的盛宴,去的晚了,虽然无论怒放还是凋零都是美,可是毕竟在青春最艳开的时候错过了,那样彼此内心的繁华都来得不那么畅快了。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牡丹亭那美妙的伤春的词句还在世间一遍遍的唱,可是人间错过的伤怀故事还在一场场的上演。为什么,明明知道还要错过?世人都在为自己的不曾努力找着各种借口。与其拼命的找个借口,不如给人生创造一次繁华。不要说禅意,不要说执著,佛要不为人们营造一个西天极乐世界,要不为修行人塑造一个成佛的欲望,信佛的又有几个呢?西天极乐世界,成佛的追求者孜孜不倦的修行,其实何尝不是一种执著。“随缘”不过是为自己的放弃寻找一个美丽的借口。 我晃动着杯中酒,依然想着龙泉驿的桃花。 温一壶月光下酒,把美丽的诗意煮在酒里。 喝一口,去赶一场人生繁华的盛宴。 何当共剪西窗烛 寒夜不寐时 寓所后面的火车又在一串长鸣之后轰隆隆的走远了,我习惯了长夜数着过往车辆夜读的生活。这是第三列火车,夜里十一点四十八分。在这列火车愈行愈远后,进入夜里的第二个环节,写日记。 近一段时间里,脑袋似乎不时的没有周期的在断路,写下了许多零碎的篇章,却组不成一篇像样的文字。只有那溢光流彩的题目空空的保存在文档里,像一排排列有序整齐的队伍,个头身高相似,整装待命,然而出发的命令却在我的手里三缄其口。不是没有话要写,而是许多话隐约在心头,但是那些不是用来写文字的,而是说给远方的人听的。娓娓的情话,静静的夜语,我不敢写成文章,因为那如白痴的话只有远方的你懂。世上的红粉需要送给佳人,宝剑应该给烈士的,不是知音难懂良琴之声,写给他人不过是暴殄天物,牛嚼牡丹似的食之无味,自己也是无趣。 过去人讲,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如此看来,人这一辈子找一个知道自己人很难,我庆幸自己遇到了你。我不想说,什么苍天垂青之类的话,那是虚伪伪善的话,天命不可信,我只信此生有你我应该庆幸应该欢喜。男男女女纷扰的世界上,有什么比适当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当的人更值得欢喜的呢?“噢,你也在这里吗?”这样的话说来如此简单,可是到纷扰的世界上能够平淡的说这样一句话是多么不容易。我们能够轻声说这样一句浅薄而平淡的话,应该算的上幸福了。把我们双手握在一起,让心听着心的声音,不要那些惊涛骇浪的情节,也不要那些绚丽光彩的浪漫,握着彼此的手,让温暖在我们心中肆意的流淌。 我把给你说话的边角料组合成日记,那一字字一句句一段段痴语,是说给你听的,虽然你现在没有看到,我坚信终有一日它会摆在我们的床头。你那一部部书,我那一篇篇文章都是写给别人读的,唯有这个才是我们的,它的对象只是你我,固定而私人化。一个写字的人,纵然能写出红楼梦那样一样洒洒的鸿篇巨制,能得上诺贝尔文学奖,如果没有一篇文字写给爱人的,这样的书写来也没什么意思,自己做为一个写字的人也是无趣的。我们的东西不是要流传给谁,也不是炫耀给谁,我只是让你知道虽然我们站在两个空间的终点,可我们的心始终是站在一起的。我们是一对凡夫俗子,伸张开羽翼在彼此的怀抱里。 我的日记是一笔笔一划划勾画在本子上,黑色的碳素墨是炭火燃烧的温度,我怀着三十六度的体温温暖文字,也在温暖你曾经那份苍凉。你曾经问我,真的不在乎你过去吗?我默然不语,其实我心里在痛,痛恨自己在你用伤痕拥抱这个世界的时候自己没有早一步赶到你的身旁。人生到了我们这个年龄谁有没有一些往事呢,那些往事或许重叠在梦里,有时会恶梦般把我们惊醒,那一身冷汗只让我怜惜你。乖,你安稳的睡觉,我拍拍你的后背,给你一只胳膊枕着。丫头,我的出现是陪你走余下的路的,是补偿你失去的那份温暖的。丫头,女娲造人的时候把眼睛放在人的正面,那是让我们向前看得。我们的相逢是让走以后的路的。我们只要最终的相逢,最初的只不过是我们行程中遇到的路人,路人只是一段距离的同行者,我们才是最终要相伴的人。丫头,我们把往事抛下,只为相逢而欢喜。我的麦兜——你的沙发,我会为你好好保持着,不让它将来硌着你。 拨通你的电话,你清脆的声音从那遥远的千山万水外传来,清晰带着透明的光彩,在午夜里犹如天籁。我们絮絮叨叨的说着话,我发现从前沉默惜字如金的我,如今变得像一台自动翻带的录音机绵绵无止,叮嘱你的话如一个老人唠叨往事一样,光阴像老鼠嗑纸屑堆了一地尚还嫌不满。电信老虎真的贪得无厌,赚了我们一笔笔电话费,让我们为中国电信做出添砖加瓦的贡献。电话什么时候能不收费呵?这个愿望可能一时半时无法实现,我们只能缩短空间的距离,把千山万水缩成双手相握的切切耳语。 有人说,离你最远的距离不是海角天涯,而是我站在你对面,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有人说,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我不认为是这样的,我以为人生在这个年代足以幸运,只要真心的相爱,肯为对方放弃一些身外之物就能在一起,其他的理由只是为个人的怯懦寻找理由罢了。 丫头,我们在一起。 锦瑟年华谁与度 前一段我看行走的鸡毛掸子,觉得颇有意思,片子里掸子世家耿老爷有两个儿子,汉良与元良,大儿子元良入赘别人家,二儿子是个青春年少的人,耿老爷妻子死后有一个续弦的妻子。片子里有个场景,耿老爷跟大儿子汉良商量完家事之后,大儿子说要回家——镇上郭记,不然怕媳妇三伏不放心的。耿老爷一是没有会过意,他说这不是你的家吗?随后明白过来,让儿子回他入赘的家庭了。耿老爷回到续弦妻子的房间说,对每个男人来说有自己女人的地方才是家。 后来,我想起在葛优拍的活着的电影里也表现过类似场景,富贵在外面演皮影在国共两党的战争中挣扎的求生存,他说,自己有老婆孩子要回家的,不比春生一个人可以随军任意行事。 上星期我去朋友那里,在公交车上看到年轻的打工情侣背着大包小包的回寓所,说说笑笑的,没有离家的惆怅。我突然涌出了一句简单的话:“有父母的地方在小的时候称之为家,大了走出家门之后那里叫做乡土,而有自己女人的地方才叫家。” 丫头,我想到这句话的时候分外的想念你。我看着车外窈窕的城市,钢筋水泥铸造的高楼大厦辉煌而繁华,自己却感到一片冰冷。因为,在这里没有我自己的想念的人,没有自己想念的那个人就是没有家,没有温度,没有家没有温度的城市对我来说只是一座空城。它的繁华与辉煌只不过是眼帘望穿的烟云,淡泊无味。 崔颢有句诗说:“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余秋雨把其解释为文人或者说是漂泊之士,一种精神上的家和实际家园的相互矛盾的迷茫感叹。或许,这种说法有它的合理部分。不过,我总觉得这个乡关的迷茫是多种因素交杂在一起的,自己固执的认为崔颢是没有爱情的,没有刻骨铭心想念的妻子,所以他才站在浩然的空间里发出如此惆怅的话。他在这里的乡关不在是具体意义上的家庭,而是一个概念,精神归宿的概念。人的精神归宿在那里?少小父母之处,大了妻子之处,老了儿女之处也不为家而是有老伴的地方。 丫头,少年读书时,读过一篇乐羊子妻的故事,故事记载:乐羊子出门求读,一年后归来,妻跪问其故,乐羊子说:“久行怀思,无它异也。”他的意思就说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在外面久了,想念你了。故事到这里颇有情趣,而后面其妻说出来了一番大道理,不免有些焚琴煮鹤大煞风景了。“久行怀思,无它异也”这句话说的真好。中国的古人是那样的含蓄,不说情,不说爱,而情爱二字需要在这朴素的话外去寻找,宛如读一篇诗,真正的诗味都在诗外。诗外的味道才是字字珠玉,句句如金。一如那金莲碎步,步步生莲,行风细细,窈窕的腰身投手举足间,风韵自然的淹然百媚。 读这则故事的时候,正是少年无知一切尚在糊涂之中,曾被这个想老婆的人逗的哈哈大笑。心里还暗自揣摩,这一定是个没出息的家伙,不在外面好好的呆着做正事,却因为想老婆而千里迢迢的从外匆匆赶回家,难怪被老婆臭骂一顿。到如今,寒夜不寐时,想起这个故事,心里感觉暖暖的,有一股柔情缠荡心间。 原来世间的情爱是如此诱惑于人,原来千秋万载的人都是那般的缠绵悠荡。能与一个真心相对,知心、知己的红粉佳人共度锦瑟年华是如此地青春饱满。人生有这样的人相对相伴,当然是锦瑟年华,岁月流金了。也当然的风清月明,心里坦荡的很。 寒夜不寐,想你了,丫头。我想,我思卿处卿思我。 丫头,丫头。 巴山夜雨 秦少游有一联词说是“两情若待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读这句话时,还尚年幼不知道“知好色而慕少艾”呢,觉得它暗合了柏拉图的精神恋爱之说。丫头,当认识你之后,才知道爱情不是那回事。这样的话只是安慰那些有情却不能聚首的人,不过是纸上谈兵的虚言。若是人世间的情能如此淡泊,聚散都能看若云烟浮游随缘,恐怕世上没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悲欢离合了。 世上的爱情无论是太平盛世,还是风云跌宕的时代,男女间的情都如那十八里相送中的祝英台与梁山泊,都像那长亭送别的莺莺与张生,悱恻缠绵,销魂幽幽。碧血剑里夏雪宜感叹的那两句话是多么的痛心疾首“此时纵聚天下珍宝,亦焉得以易半日聚首?重财宝而轻离别,愚之极矣,悔甚恨甚!”人到不能把我自己的时候才对错过的事情悔恨,只是那个时候已经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了。 丫头,我愿我们早相聚。什么叫做时机成熟,什么叫诸事具备,人这一辈子如果该做某事的时候不去早完成,终究会错过每个时机。或许,这座城市有我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个城市却没有你。另外一座城市有你,未必没有我发展的空间。如此清明的世界,在那一座城里有一箪食一瓢饮,因为有你也是快乐的。何况,我们也不至于如此地。 人这一辈子不过是短短几十年,我们已经度过了三十年,剩下的几十年只愿长相聚。如果等到我是小老头了再相聚,欢喜还是欢喜的,但是这些欢喜的背后总有些凄凉。国家的政策都鼓励人们先消费后还款了,为什么我们关于爱情的观念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年代。那样恐怕元谋人都会笑我们不能与时俱进的,呵呵 巴蜀的山水虽然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但是现在神六都在太空上兜了好几圈风了。陆游小毛驴的时代过去了,火车在山洞里穿梭的时代我们可以不取,只要你允许我可以飞跃那些群山到你的身旁,亲手为你送上一束红艳艳的玫瑰。情人节那天,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小姑娘抱着一怀的玫瑰,红艳艳的,映照着如花的容颜,整个人都飘溢着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难道你不愿意自己捧着花的时候有一个小伙子——我在你的身旁。虽然俺很丑,可是俺很温柔,会用世界上最温柔的眼神看着你陶醉的容颜。那个时候你肯定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子。并且,俺还会做饭,你得了玫瑰还可以有烧鸡,鱼与熊掌并得。你说过,怎么才能鱼与熊掌并得?那就是养一头熊,让它去捉鱼。那就让我去捉鱼吧,小时候我的标枪练的不错,肯定能捉到鱼,我愿做你那个呆呆的树袋熊。 丫头,这几天我突然想起光头李进过去唱的一首歌巴山夜雨,自己只是模糊的记得几句,然后每天都哼哼唧唧的唱:“什么时候才是我的归期,反反复复的询问,却无法回答你。远方是一个梦,明天是一个迷,我只知道他乡没有巴山的雨许多年修成的栈道在心中延续,许多年都把家想成一种永远的美丽,推不开的西窗,涨不满的秋池,剪不断的却是对你的柔情万缕” 这一首歌改自李义山的夜雨寄北。李义山一生高才不为用,挣扎在党派之争中,写过许多唯美却失之苦涩的诗。有人说他的诗是写给一个他倾慕的女道士的,但是我认为不是,因为我曾读过他的一篇谢绝别人赠歌妓于他的小扎,里面说自己“虽有涉于篇什,实不接于风流”并且他在妻子悼亡以后曾经这样形容自己己经是“梧桐半死”可见他对妻子忠诚所爱一往情深。他那些隐晦诗篇或许是在映射政治遭遇,在他的诗篇里夜雨寄北是最通俗易懂的,因为这纯粹是私人的文字,是写给自己的妻子的,一如我的日记是写给你我的。这首诗写自巴蜀,寄往北方,今夜我在北方把文字写给身在巴蜀的你。借他的诗中最后一句话,表达我心中的情思: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06。2。17 凌晨3:14。 花重锦官城 锦城是成都的别名,我没有去过,但却是一心想去的城市。 小时候读唐诗,读到“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句子心里就有扑怀的欢喜,似乎能从诗里嗅到草木的清香,看到白露沾花清露欲垂的景色。尤其,一个城能被“锦”字形容,更让脑袋里闪现色彩斑斓的锦绣。读诗的摇头晃脑中似乎那气味、颜色萦绕舌尖、鼻下、眼前,心中恋慕了这句诗,也恋慕上了那座城。 稍长后,学了地理书,看了地图,曾经用一根线把它与故乡斜连起来,然后放到二十厘米长的小尺子上计算着比例尺,知道了它空荡的遥远。并且,中间还有不同颜色绘出的山川河流,穿越这些山川河流乘坐飞机当时不敢去想象,想到的是火车、轮船,还有陆游的小毛驴。心想,有朝一日能像陆游一样骑着小毛驴悠哉的去,最好还带上一口锅、一袋米、一顶帐篷,那里黑了那里住,那里饿了那里埋锅灶饭,该是多么的时髦和洒脱呵。 待到成年,虽然天南海北的走过一些城,柳绿花红的城,白雪皑皑的城,平原上的城,山里的城都浮眼望过、穿越过,但它们都像浮梦里的过客,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好像浮梦里的城都是一般模样,不过是钢筋水泥铸造的高楼大厦,如同穿着不同款式衣服的人,宽衣解带之后身上的零件都是相同的。心里有意无意的会想起少年时的锦城,那些气味、颜色如夏夜的蚊虫,闭上眼它就在耳旁嗡嗡呼喊。而读书时,会有意无意的遇到关于它的诗句、文字、典故,这些汇成了我的一个锦城。 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昭烈庙武侯祠,由来名位输功烈;浣花溪畔,杜甫草堂;望江楼下女校书,薛涛笺;还有那两位花蕊夫人。这些人事像涓涓溪流,从书籍中凸现,从模糊到清晰,它们如一叶叶浮舟漂在梦河。 想那座城也很逗,有忠孝节烈的诸葛孔明,也有蔑视名列的一切从情从心的卓文君;忠君爱国的杜老二,也有大笑“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的花蕊夫人。刚烈是那城的经,柔情风流是城的纬,经纬交错织成了城市的街道,也织成了一段段城的历史,那些人事就是那一根根丝,合在一起就是锦城的面。 向来喜欢历史的我,梦里梦到,眼前阅读的往往是历史洪流中的人事是非,那些一起交织着让我一遍遍把那座城勾画,勾画了秦汉,勾画隋唐,刚刚远去了宋元,谁知又浮出了明清。其实,历史中的她无论是仕女还是豪杰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念现代的那座城。 从来没有对一座城产生过如此地向往。我开始没命的向往那座城——锦城。 翻报纸、上网会情不自禁的首先看看有没有那里的新闻;听天气预报时关注那里的天气,冷热阴晴都成为关注的焦点;看书时看到关于那里的文字会细心默读,寻找那里的风土人情典故文化;甚至遇到那里的人、听到那个地方的方言也感觉亲亲的。以至于有一次,接待那座城来的一个客户,对人家热情的不得了,让人把我的热情诚恳夸了又夸。我害羞而又骄傲。 我会说,我爱那座城。对家乡的爱,向来不容分得半分心的我,如今却轻易的被那座城占去了一半。我会寻访着那座城的地图,熟悉每个街道,每个红绿灯,在花红柳绿的地图上熟悉着一个向往的地方。那座城的土地我还未用脚踏上一次,可是心已经在那街街巷巷里穿梭了几千个来回,闭上眼那些经纬,会一一浮过梦的天窗。 人世间的事总是玄妙的很。行走的人一生总要漂过许多城市,一个个始站连接着一个个终站,那一天停下脚步蓦然回首,除了脚下的土地,都不过是人生的驿站。没有终点的行走就如俗话里的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掉一个,最后终究是两手空空。那些漂过的城很快成为爪哇国的鸟粪,都被风化进入泥土,遗忘。没有想念的人,一座城终究是空城,无论它繁华还是荒凉。宛如京城与我,我常说:“这里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座空城,给我一个理由,就能离开,没什么可恋的。书可以拖走,电脑可以拖走,那里不是生活,那里不能发展?朋友,可以是我们喜欢一座城的原因,却不是留下的理由。友情本就是聚合离散才有情趣,朝暮相处的那是爱情。” 遇到一句诗,让人向往一座城;遇到一个人,让人想停留在一座城。 我常查着古诗词、清丽的长赋,按图索骥寻找着一个个历史中那里走过人。他们有足智多谋的英雄,有慷慨为歌的壮士,有衣冠博带的文人,亦有缠绵坚贞的女子。那些前赴后继的风云,盘旋的绘制着今天那厚厚的文化沉淀。在凹凸的余韵中,一个女子在虚掩的深院里微笑着,等待那一树的梨花垂落,圣洁如花的内心也在虚掩着,等待一个青骢骏马哒哒的马蹄。那不是过客,是归人。那个人,那丛花,那哒哒的马蹄声,那一串清脆的笑语,都在那座城中。 当年元稹离开那座城的时候,是不是想到了望江楼上误几回天际归舟的薛涛?司马相如欲娶茂陵女的时候,是否考虑过与他夜奔的文君呢?想想这些,突然又为锦城惆怅了,似乎增加了几分哀怨。名利不过云烟,幸福才是实体,可惜古往今来太多的人如误入网中的癞蛤蟆,看不透呵。 想那片山水养育了那些柔情万缕的女子,真想尽快的踏入它,看看我的良琴奏响,能不能听到知音的合唱,也让俺这平原小子“佳人做伴好还乡”那样的话,刘禅那浑小子乐不思蜀,俺为了向他老前辈看齐,或许就乐不思鲁了。 呵呵你看我又在发情了,不能这样,会吓坏锦城的美女的。其实,俺只是在想去那里偷一匹马,或者弄一头驴来也可以,骑着毛驴去那座城。纵是学不会陆游的仙风道骨的吟唱,也学不会阿凡提民族兄弟的洒脱,那就驶着毛驴车上面隔上锅碗瓢盆,一路吆喝着,当一个朴实的小货郎,一路做着小买卖去那座城。 那座城叫做锦城,也叫成都。 在苍茫的人世,遇上了一个人,遇上了一座城。 因为想念一个人,所以向往一座城。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周朝安要去q市,我说,好,替我看看那栋楼那条江还有那对在学校旁边租书的残废夫妻。那栋楼那条江被昔日朋友念着,开窗是江水,碧幽幽地通向天际,舟在江上往来,可窥视夏日里江畔游泳的长腿丰臀的女子,也看到诸多人沉溺在水里安眠、忘忧。那对租书的残废夫妻我是念着的,夫手残瘦高,妻腿脚废矮小,他们和善谦卑,书店很小,二十多平米,共我看了四年的书,店有个静雅的名字“枫林书屋”常去看书租书,熟了,他们不收我的押金随便拿去看,看后拿回不检查,放下,继续挑书。他们有个儿子当时刚读初中,长得清秀,手脚健全,想来如今读大学都要毕业了吧。毕竟已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流行着许多歌。大概是任贤齐的歌手在唱依靠,朋友在混帐的夜扯着嗓子喊:我让你依靠,让你靠还有飞天,以及张雨生的绝响之作大海,不过张雨生淹没在台北滚滚车流中,死了,人又唱响了他的我的未来不是梦。那些歌,民谣的摇滚的校园的,听着唱着,整个学生时代也就这么过去了。记得同龄人写过一篇文章说这些标志记忆的歌,最后一句说:“若干年后老了,坐在一棵歪脖树下对孙子说:‘这些啊,是我那时候的歌。不过,远了’。” 十多年不长不短的时间,从b城到q城不近不远的距离,或许距离可以靠近却靠近不了十年前的距离。时间与距离在长短远近中有了隔膜。这样的时候容易招人乱发感慨,尤其面对的又是昔日一块看过那些云那些水的人,时光在彼此的口中变得优美起来,优美的令人怀疑它的真实。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水那些云存在过,自然是真的,只不过都远了,说过的话唱过的歌都风过耳,荡在日子里。 日子可以更向前追踪,那是一个小镇,我在那里依然是读书。那里也有一条河,不过河里流的都是污水,臭臭的,青蛙都不去讨生活。学校是一色红瓦房,西南角是女生宿舍,西北角是男生宿舍,男生站在房顶上西南望,斜斜一条线把学校隔成了两个三角形,中间隔着校办。校办只是遮住了平地的远眺,隔不住高出的遥望,被关着的男女曲线进行着汇合,象河中的潜流,汹涌着。学校的墙外有农家的桃花,三月开的正艳,桃花下的男生正谈着西南禁区里那个桃花一样的女子。那个女子没见过,姓郭,说是喜欢白色裙衫,男生给昵称她“蝈蝈”大概是因为姓郭,所以谈论了成七嘴八舌如勺头碰锅沿般的叮当直响,甚至有人挥动老拳。挥拳的人忘了,挨拳的也忘了,只记得那个挥拳的事情,充满着活力。 每次回乡都要经过那个小镇,远远的能看到昔日爬上过的铁架台,六七十多米高,高耸,爬上过,站在上面看着校园和临村之间的田地,如一个足球场,喊着地下的同学,遥遥的,听不到彼此的说话。曾在上面扔下一本历史书,中国近现代史,绿色封面,有着鸦片战争、甲午风云,一张张黑白的图片,沧桑而遥远,书扔下不知落在那个角落,不见了,只是那飘落的姿势很美,在记忆里。那个铁架不远地方有个录相厅,面朝着公路,里面黑暗潮湿透着霉气,白天演着打打杀杀的片子,晚上演一些暧昧的片子。坐在那木头椅子上,硌的屁股疼,闻着霉气和汗臭的味道,扭捏着惊诧着不好意思的看着偷笑着,回去的路上扯着嗓子喊“我的爱——赤裸裸”打着口哨轰然大笑,在夜里飘荡,很远。 曾无数次说,下次走到这个地方一定要下去,看看。听说,教室都叠成了教学楼,操场变得很大,足球场上的草地软的很,但是这些还是属于我的吗?想来,那个叫“蝈蝈”的女子应该结婚生子了,那些授过我课的先生也未必认得我,或许只有那校外的桃花依旧年年生年年落,树下又在讨论着谁呢? 日子也可以向后延续,那是b城。b城说不出它的好与坏,那是一个大而空荡的城市,街上跑着很多人,男的女的老的幼的丑的俊的国外的国内的,乱七八糟一串串,但它让你在人群里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在那个城里人象被皮鞭抽赶的驴,马不停蹄的奔,未来在哪里,看不到,只见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楼轰隆隆的坍成废墟,如人的理想与希望。 在那座城的郊区朋友们租了一个院落,瓦房,简易,接近朴素。一群人开始奔波,有的成功了,搬出去了;有的失败了,去了另一个城市,最后不知所踪。我在那个院落住了四年,似乎过尽了一生一世,经历了生老病死一切的哀。后来那院落要拆,说建高科技区,人纷纷离去。街道上垃圾在飘,房子倒了,整个一个废墟,像打过战争。我走了,带着一堆书,涂鸦的字。某一次,和朋友一块聚会,谈到那个院落,高兴着惋惜着,说,某一天一块去,站在废墟上合影,藏起来封在箱底。 说的荒凉,笑的辛酸。 再后来,我要离开b城。拖走了上千本的书,剩下涂鸦的文字零碎的穿不成串。那些字写的不好,是在b城七年一笔一划写在纸上的,里面有日日夜夜,那是光阴隐没的地方。烧掉,可惜;不烧,无用。喊来收费品的老头,卖掉,四公斤半,四块五毛钱。老头摇着铃,吆喝着“收费品”声音渐远,我站在阳台,看着他的身影也渐远,不见,如同我的六年光阴,消隐。 一切都留不住,一切都无处安放,像父亲,像那些青春的光阴,一转身,走远了。 周朝安在q城打电话来说,我们喝酒的“不夜城”酒楼没了,那栋楼那条江还有那对在学校旁边租书的残废夫妻都还在,只是苍老了,江坝上的铁栏杆换成了石头的。 时间如原上的草,疯狂地长,一川烟草。 怀念一棵树 有一棵树,不知道它的名字,原来是窗外的风景,后来成了心里的风景。当它从窗外移植到心里的时候,我们已是山长水阔的距离。我只能远远的怀念,像怀念一个朋友,怀念另一个自己。 它长的地方不好,在荒原的一堆乱坟岗中间;它离我的距离并不遥远,只在一望中。我站在窗口,纵目就可以望到它,无论春夏秋冬的任何时间。它永远是一种挺拔姿态,像一座山的挺立,苍劲肃穆傲视一切。 那个地方春天来得晚,它酝酿力量发酵,当春风掠过就如爆炸的炮弹,一夜绿色挂满枝条;盛夏,纵是乱坟岗的凄凉也无法阻止它绿色摇曳的欢快;秋短暂如一夜白发伍子胥,迅速苍老,它告别绿色的姿态是壮士断腕决裂;严寒的冬季漫长而悠远,大雪遮住整个荒原,它叶已凋尽,暴露全身的筋骨,孤独的伫立,峥嵘苍劲。 它的旁边是一条大江,每当春汛来得时候,洪水淹没一切,它如船上的桅杆,远远的成为洪水的参照物。洪水退后,一切浮尸都烂在泥土中,它以静默的姿态看着人们埋葬一切,而后重建一切。静默是它的姿态,静默是它的力量,它把自己关在静默里奋发生长,当一切漠视它存在的人们已苍老时,它却正年轻。 谁说沉默的生命没有力量,谁说沉默的生命当以沉默而衰亡? 树以树的生命告诉自己,世上只有自我的放弃,没有别人的放弃。自弃才是一种真正的衰老,无药可救的死亡。 我没到那扇窗前的时候,它已经生长多年;我离开那扇窗多年后,它依然在那里生长。不以有人观赏而争艳取宠,不以无人赏而放弃生命的奋发。它的生命从来是自己的,不把它依托给人,给繁华喧嚣。它就是它,一棵树,一棵树昂扬的生命个体。 若干年后,我离开了那可树,很远很远,在苍黑的夜里被抛到了时光之外。当读着杜文和先生侏儒记最后那段话:“缩龙成寸,蛰伏中暗蕴升空破天气概,豪气干云;弯弓委屈,一身劲势犹在,虽侏儒而心胸广。”侏儒泪水潸然,我亦泪水潸然。 我怀念那棵树,一棵生命自我的树。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我的朋友你可想到了我 我的朋友,你推开门看到了谁,可曾想到我? 在这个燥热的夏夜,我脱尽衣衫,赤敞着胸膛,袒露着灵魂,想那无穷无尽的山,想那随山滚荡的河。我想你推开门看到了谁,又想起了谁,想到的那些人里面有没有一个我。是不是你想起的那个我,依旧在舌头打着结,结结巴巴的跟你说着什么,让你气的一转身把瞠目结舌的我抛在背后。我还在你背后追着,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试图解释什么。 我的朋友,我那些滚热的语言像坐在火上沸腾的热水,只能在锅里沸腾,却倒不出来展现给你看。我所有的热情只能烤干在壶里,我只能想那无穷无尽的山,还有那滚荡的河。那山那河里有个沉默的我。我在山里死去,在河里活过来。我在生死的挣扎里能听到你低沉的歌声,而歌声将埋葬一个我。 我试图用文字表达那个不会说话的我,而文字里的我比那个结结巴巴的我更不会表达。我拗断了数支笔,我抽了一支支烟。烟淹没了我,我淹没了自己。火车又在楼后面叫唤了,我知道铁轨的那头是你的城市,我却只能停留在这个异乡的城里,对我来说走到那里都是异乡,从你把我抛到了背后我就丧失了故乡。走不尽的异乡路,唱不完的思乡的歌,都沉在夜色苍茫里。我的朋友,我希望被你想到。 我的朋友,我们在逐渐的衰老,老在岁月风尘里,老的我们无法和别人相识。有一天岁月把我英俊的相貌磨的一脸风霜的时候,谁还抚摩我一脸的哀伤;有一天,我们终会被别人忘记,也会忘记别人,到时候我们在哪里呢?你还会不会用温暖的话抚慰我皱皱巴巴的心,会不会穿越季节,穿越风雨到我的身旁,随着葬礼的号角哼一首我喜欢的歌。 在这个燥热的夏夜,我脱尽衣衫,赤敞着胸膛,袒露着灵魂,想那无穷无尽的山,想那随山滚荡的河,那山那河里有一个沉默的我。 我的朋友,你推开门看到了谁,可曾想到我?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 莲花绽放般的读书 觉得世上最惬意的词是“坐拥书城”安静的一页一页翻着那些安静的书,时光从晨曦到夕霞长着脚,蹑手蹑脚的从书的这头溜到那头,抬起头就是华灯初上一日天光。如那些在寂静的古刹里敲着木鱼,诵着梵唱,幽静的环境,空旷的而悠远。 读书时,想做个考古工作者,在古坟堆里看着那些曾经的绚丽归于黯淡的古董,感受那时光流过的阵痛。觉得这种感受如安静读书一般,绚丽归于平淡,一切曾经的喧嚣在黄土下安静了,像吃完草卧在地上反刍的牛,恬静地看着日头一点点的把树影拉长。心一想这样的情景应该非常美妙,妙如坐在门槛上看老祖母戴着老花镜一针针缝制她那古老的挂大襟的蓝布长衫,针一下一下的滑过她银丝霜白的头皮,针在阳光下闪着零星的光芒。 喜欢读那种纸页发着淡淡的黄的书,曾经常常徜徉在旧书摊上,拣到那写着前一个主人名字书,哪怕家里有这样得书,也想买下。阅读的时候,常看到它的前一个主人轻笔勾画在书旁边的文字,有一种光阴渐行渐远的诗意。似乎那光阴轻巧的漫过书页,从这里流向岁月的大河,缓缓地一去不复,但是却能看到。读这样书地时候,最好选择下午,日薄西山,日光近似地回光返照的垂暮。 那些手纹痕迹肉眼看不到,却能用心感受得到。该是什么样的人拥有这本书,在什么时刻读的,以什么样的心情来读的。我有一本张爱玲的散文全编,它的扉页题着一节苏格兰民歌:“你走高的路吧,/我走低的路。/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在相逢,/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这是一首失恋的歌,读的时候我恍惚听到一个民间歌手在书页里放歌,声音里携带着淡淡的忧伤。 读书让人可以领略静谧,那种浑然忘我的静谧,只能听到你想听的声音,比如墙根蚂蚁在争夺食物的打架,苍蝇降落到到镜子上面的声音,树上虫跟虫的窃窃私语。一切都是静谧的,如走进清晨中的丛林,鸟声站在树枝鸣响特别的嘹亮。乳白色的晨雾浮过像岁月的沙尘,而那穿过树叶的晨曦犹如站在岁月岸边观望着的我们的眼。 读书无用,这样的话是对那些不读书的人说的。带着目的读书是很累的,读书是一种忘我的休闲。无私无欲浸沉到书里,在书的意境里徜徉,如同坐在船上不是赶去某个目的地,而是划着小筏子随意的看、欣赏,那些山那些水那些戏水的孩子那些奔跑的羊群在船外的水上行过,这样山川开阔了,美一点点的涌到了眼底。 但是,读书的人多少有点傻有点笨。就如钱钟书那样的聪明人物也是一种书痴的傻,别看他在书里那么有学问,放到书外也是愚愚笨笨的,不过幸好他有个杨绛理解他。围城后记是杨绛写的,里面记述了钱钟书写围城的前前后后。“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这是很传神的文字,为文很高妙,高妙在朴素中蕴含着情理与知识女性的幽默,她说了钱钟书的痴与呆,自己的痴与呆,更多的说了天下读者与作者的痴与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读书何尝不是这样,坐在那里一个人吃吃的笑,如同神经病人。 喧嚣中的快乐是容易忘记,因为你的欢乐和众人的欢乐在一起,当众人散后欢乐就成了散场的夜意阑珊。寂静中的欢乐是自己的,在欢乐里你看到了自己,笑是发自内心,如同莲在水中张力的绽放。读书的快乐就是这般,寂静里内在的血液蓬勃着如莲一般在水中绽放,纵是无情也动人。 若是你闲来,我想坐拥书城是最惬意的,它是一种时光的旅行,是莲花绽放的快乐。 我的兄弟你在苦难的路上 我的兄弟,你在苦难的路上。 当寒风吹响冬的号角时,我的兄弟,你去了北方。我能想象出,你面带忧伤双脚踩过山海关的姿势,左脚迈出一步,右脚跟上。就是这面墙,跨过就是他乡,故乡被圈在山的这一面,山割断了目光,只能回想。山的那一边应该飘雪了,我的兄弟。黑黑的土地冻得像饥饿的人,张着大嘴,一口气能吃下无数的馒头。 在幽暗的夜里,你是否能听到落雪声音,像黑暗里的孩子惊恐尖叫。北方的雪总是一群一群的从天上飘下来,飘雪的时候,是一群孩子在绝望中呼唤母亲。夜如潮水淹没了一切建筑,我们被围成一个孤岛,幽幽的灯光,照不亮谁,彼此不相闻,唯有自省看到自己。我们如那夜奔的林冲,左右环顾,只有那雪正下得紧。 我的兄弟,你赤着脚奔走在雪地里,路没有尽头,只有那一串脚印延伸到远方。那里的风如狼的野性,在楼群间长嗥,肆虐的抽打大地;如锋锐的刀一样割着脸,出去半个小时就冻的舌头打结,萎缩在嘴里。我的兄弟,有人听见你在风中的呼喊吗?这个世间不是每一声呼唤都有应答,更多的是我们一个声音在穿梭,直至消亡、坠落。 我知道从来不说自己过往,你把他们埋在心里,等待成尘。你的笑如夕阳晚照,绚丽惊艳,却被暮霭镶上了灰色的边。你不再说话,只是望着苍原上那棵孤独的树流泪,滴在雪里暖去雪的冰凉。 你的爱是潮湿的、温润的,如决口的河涌向大地,我知道奔走对你来说不过是一种寻找的形态,你渴望的是归宿。你是那么的认真,认真的成为一种别人不理解的偏执。你说,我宁愿在偏执中倒下,也不愿意放弃信念。你又焉知道,你的信念或许只是别人脚下的一粒石子,被踢来踢去,最终踢得不知所踪。你卧在草丛中被遗忘,而后在尘土覆盖下埋没。 我的兄弟,你爱着谁,谁爱着你? 我的兄弟,你活的比谁都认真,想的比谁都天真。 我的兄弟,你行走在苦难的路上。 我的兄弟!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回忆是时间的慢镜头 生活中一般我不回忆过往,回忆是一件令人苍老的事情。好像一定神回眸,觉得时间如滔滔逝水川流不息地在眼前流过,我们留不住一点,无论喜悦还是悲伤。这样的回顾,无益于现在与未来,只能徒生惆怅。所以,我站在清晨的街道上,常常慢慢地行着,感受这一时的欢愉,但我的梦不受理智因素的约束,它常常跳跃的走进回忆里。 二十年前,我在鲁西乡下看着月亮,很白很圆也很近,似乎一伸手就能把它搂在怀里。如今,总是感觉北京月亮好像很少看到,看到的也是灰蒙蒙的,黯淡的色彩“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那样的诗情与浪漫如清晨草尖上的露珠,掉在地上,摔碎了。那“噗”的一声落地像极了一声苍老的叹息。 那时夜很清爽,不像现在潮粘粘的,温吞的如没有烧开的水,令人恹恹地昏昏欲睡。那样的夜,清爽明净,我们走着小碎步,一路有唧唧喳喳的歌声,虽然是夜里,但有清晨树枝上小鸟的清脆。我们在旷野上挖洞垒窑闷地瓜,那些动作敏捷流畅,望着天空树梢的月亮,嗅着土窑里闷熟的地瓜透出的香味。那时的欢快简单而又朴素,快乐就是快乐,简单的咧着嘴笑,笑容千姿百态,但是内容和形式是一致的,简单的发自肺腑的,如桶中的水满了自然而然的溢了出来。 时光是不敢回忆的,近处的回忆还好一些,若是望远了,一切都如急景繁弦般从岁月的枝头纷纷落下,拂了一身还满。孔子站在岸上说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样的句子慢慢地反复的读,有一种的凄然。犹如看到那江河中渐逝的孤帆,任我们喊着、嚷着,却依然如故的走远。每想到这种情景,总有一种想大哭一场的感觉。就这样,就这样,一切远了,抓不住,留不下,只能独自承受着失去。人是如此的孤单。孤单的如刻在树上的名字,在苍老的岁月里一点点的模糊掉了。 在山东故乡自己田头,有一棵树干修长笔直的白杨树,一九八五年六岁的我刻上了“程雪羽到此一游”“游”字刻错了,右边刻成了反文旁。若干年后,我再次看到那行字,近看只是麻娑的树皮,一点一个点分不清什么是什么,远看的时候才隐约的看出字的模样。记得当年用那把削铅笔的小刀,刻的很深,生怕过不了多久树就长合了。现在看,过不了几年一切终归是看不见了的,犹如每个在尘世的人,愈行愈远,至到走出这个世界。 在乡下,我喜欢旷野中一个人游走,随心所欲的满野的瞎逛。平原在脚下无限延伸,天似倒扣过来铁锅,地连着天,天接着地。若是秋季,地里的庄稼都放倒了,麦苗未出,大地上醒目的是一座座坟土。北方乡下的坟很少是单独的一座,他们前后左右往往都有最亲的人陪伴的,父母、儿子、兄弟以及他们的妻子丈夫。一片坟地就是一个家族,细数一片坟地就是细数一个家族的百年甚至几百的历史。在每个坟地下都埋葬着尘世几十年的光阴,一个坟地就是一个人生故事,就是一部没写出来的书。 有时,我停在一座坟前,常常想这个坟里的人,也有过青春、热血,有过对未来的憧憬,或许也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这些故事或许对他的来说是不平凡的,可是他最终平凡的倒下了,丰功伟绩也好,黯淡无光也罢,最终都在光阴里黯淡了自己的身影。他还在成长在谁的记忆里,还在谁的记忆里蔓延? 回忆,一个简单的词,阅读时候每每读到,像是在经历着一次次放手,一次次舍去;回忆,是一个描述距离的词,我们站在河的这一岸看着对岸经历着生死离别,我们却无力援手。回忆如果说美妙,那是残酷的美,我们看着一切在毁灭,无论是美的还是丑的。一切的回忆光影都是一座坟,我们都是站在坟外凭吊,努力的想着那些已经忘记了的,或还能想起的往事,用回忆书写着写不出的故事。回忆度化着每个人,我们在回忆里拈花微笑,一切因缘俱灭在其中涅槃。 回忆是记忆里的糖果,它的香甜永远诱惑着我们,一次次在梦里品尝,在梦里回味,但永远无法再次吃到。没有比这种能够回味,却不能再吃到的感觉更能诱惑人的了,也没有比这种感觉更让人感到凄然的了。我们在荒漫中不停的跋涉,却没有终点。回忆就是拴着的羊角上的青草,我们不过是一心想吃那把青草的小羊,青草永远都在,我们却总和它在咫尺之间。 回忆,诱惑着我们,怎么能够不回忆呢?那怕是痛苦无奈。回忆是一种私人的聚会,我们在回忆里和那些想念的人重新温存。 我把目光调整到能注释到过去的焦距,在那些光影片段里,有些人一闪即逝,有的长久伴随我前行。闪过的人太多了,而那些伴随我记忆的人,如今也有好多只能成为记忆。他们不会再跟我说一句话,只能停留在记忆里,说着那些渐渐模糊的话。我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再次一遍遍想起他们来,与我而言,只能通过文字与他们相聚。 他们在那些光影无限的延展着,我把一寸光阴延展成一尺,把一分钟延展成两分钟;我凝视着记忆的某个点,无限的把它扩大化,他们是时光留给我的慢镜头,让我温暖的回顾。我不想回忆他们,不想让他们存活在我的记忆里,我想让他们好好的在我身边笑着、欢快着,哪怕是隔千里遥远。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得了。 我想与他们多聚一会,他们可以容忍我童言无忌的说话。我能够简单的快乐,能够简单的忧伤。我对他们的爱是那样的简单而又朴素,如同对你们——千里之外我的亲人、爱人和朋友。我是那么的爱着你们,如同爱着自己,你们呀,你们是我的一部分。人生呵,是一寸寸的老去,今天这里,明天那里,所爱的人,你们就是我的这里那里。 如此的夜,我被抛在时光之外,一点点的回忆那些温暖与关爱,把他们与你们延展成一种永恒。我爱你们,请不要让我用回忆来想念你们,你们要健康,要好好的生活。 今夜,我是如此的忧伤。 再记穹庐 穹庐终于要被拆掉了。房东说起的时候,看到他目光里有些茫然。晚间我把房子里的东西捆扎一下,其实没有别的东西,不过是几百本书,还有一台电脑,剩下的就是被褥。当一切准备停当,我坐在床边抽一棵烟,心里竟然有些伤感。 穹庐是我在京城寓居的住所,两千零二年大学毕业后,走进京城友人给租了这里一间房,我附庸风雅的称之为“穹庐”所谓穹庐,有天苍苍,野茫茫的天为房子地为床的意思,同时也有穷儒的意味,其实话外之音无非说它的简陋。我曾在一篇文字这样描写穹庐:“它面积不大八、九平方米而已,外层为红砖瓦房,内壁石灰水泥粉饰,冬无暖气,夏无空调,甚简陋。四壁南面一堵为门窗,窗大门宽,推开整个院落尽收眼底。若天晴光灿,阳光斜射入户,可普照半室,光线强映照三壁,可谓蓬荜生辉;若待月圆,月华如水,皎洁可喜,可洒半床清辉,斜卧床头不出户即可赏月,有时夜半醒来,月华银白常疑为地上霜。”刚来北京的时候,只不过要个住处,心想条件好了就搬迁,可是没想到一住就是三年多。原因很简单,开始生活工作不尽人意没条件住更好的,后来来去成了一种习惯视其如家,不愿意搬迁了。 穹庐很小却是我自己的天地,晓来走出为生活奔波,夜来归之如乡。每每傍晚时从喧嚣的城里走到穹庐,心里颇有“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来人”的味道,生活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喜欢与否退到次位,它是一种惯性的下滑。我喜欢说回穹庐时候用“归”字,这是一个安稳、温馨的词,很多年来我走过一些地方漂泊,只有在回故乡的时候,喜欢说“归乡”或许我把穹庐当成了家,一个属于自己心灵空间,在那里有到家的感觉。 穹庐曾经接待过我很多同学,可以说每个来过北京的男同学都来我穹庐借宿过。他们有的是路过,有的是想在北京寻找一片天地,路过的有时打电话说穹庐虽然简陋但是很自在,落居北京的说穹庐很自在但是很简陋。那些人都是穹庐的过客,如今都天南地北,只有我是穹庐的主人,然而穹庐将要成为一个过去式,只能遥望却再也无法触及。 在穹庐里我住了三年,我来的时候它刚盖起,我走的时候它要拆掉,我是它第一个主人,也是最后一个。它的生命是三年,它是我的家,也是我的好友,我在它的里面度过了三年最寂寞的时光。在这三年里,它听到过我的读书时的吃吃发笑,也听到我闻到噩耗时的陶然大哭,所有的悲欢离合它都见了,所有的大悲大欢它都陪我度过了。 在穹庐的日日夜夜里,我所做的事情都是在静默中度过的,都是在看书。看书,看别人的悲欢,看别人的离合,独独没有自己的故事。在穹庐里我不断思考人生的意义,后来我知道生命意义的时候,穹庐要拆了。望着穹庐那红色的瓦被揭下扔掉的时候,我似乎明白了,总是让把生命看作至高无上的时候,总想把生命活出一点意义的时候,其实是最没有意义的。千秋万载后,寂寞身后名,对身后的意义谁又能感知一点呢?我明白这些的时候,穹庐的墙轰然间被人推倒了。 那堵墙,我望了三年,看着阳光从西面墙上升起,有看着它从东面墙上落下,日子漫长而有短促的一点一滴一段一瞬的全部溜走了。 我在那篇文字里还说:“在穹庐我曾郑重得为一个人写过几十万字的信,也真心的思念过一个人,而这一切犹如昨日黄花凋零在暮春的风景里。穹庐的擂台上,我是个孤独的拳手,摆弄着各种姿势,没有看客,没有对手。这是我一个人的江湖,我演着主角、配角,同时兼任着观众。我集各种角色于一身,最后等待着一个落下的姿势,据说那叫做结局。” 是的,最后那个落下的姿势叫做结局。我全部明白的时候,穹庐的墙被轰然的推倒了。穹庐不再,宛如曾经的岁月,那不过是像夕阳落山时的那道残痕,证明着生命的来来去去。 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 1. 曾经某一刹那,我涌现了出尘做和尚的念头,莫名其妙的羡慕那些僧人隐在清幽的古刹里,敲一阵木鱼,诵一段梵唱,就是一日的天光。清茶素菜,不惊不辱,无需忧苦烦恼,任时光来去岁月苍苍,寂然坐安天命。天命自有天命安排,不问生死福缘,生死不过是信仰中一个个轮回,青灯黄卷里也是一种人生的悠然之境。 当然这只是个来的快去的疾念头而已,随后不了了之了。想想佛家那些清规戒律恐怕也不是尘念肆生的我能遵循的,做也只能做个酒肉和尚,如那不戒大师一样戒不了酒肉也戒不了尘缘。另外,自己也做不了如弘一大师那样的果断,尘世对我来说毕竟美好胜于古刹清幽的孤寂。再者,当出家为僧又不是剃一个光头就能成了,想来手续应该也是繁琐的。 起这个念头时正是我偶尔回乡下,看到一家为父辈过周年做道场佛事,哀婉的唢呐不成曲调的吹着,伴上三两声木鱼声,悠悠扬扬的顿时让人感到人生空寂岁月荒凉,有一种荒漠的凄切的感觉,催人泪下,又有一种让人苍茫不知道归宿的寂然。我呆呆的站在那里泫然泪下,一切都离我很远,好像什么也抓不住,孤零零的被抛在了荒芜的大地屑洌巴久c#毓撕舐芬彩敲c!? 也就是那一年,父亲突然没有任何预兆走入另一个看不到的空间,接着又看到外祖母也远了。母亲、弟兄又天各一方。我被孤零零的抛在那里,似乎宇宙的中心只有我一个人,我感到是那么的孤独,孤独的只想哭。 也就是那个时间我特别希望得到爱情。可是,那个时候我没有,有的只是一个孤独的漂泊。我从一个城市飘荡到另一个城市,随身携带的只有不会说话书。我贪婪的读书,想从书里得到一些温暖。可是,那些温暖对我来说依旧是那么的遥远,读得到摸不到,如那镜中月水中花。有的时候书是越读越荒芜的,如繁华的梦醒来自己依旧在古槐树下,依旧是个落魄的书生。文学书本是消遣之物,沉浸去了只是欢喜过后的荒凉。人家是歌舞喧天,自己不过是个场外的观众,落幕后还是要各回个的家,各找个的妈。 我凄惶的飘荡,像个丧家之犬,空洞洞的在城市里行走。每个城市都没有家的感觉,但是真正的故乡又是回不去的,自己只有拖着一袋袋书在为生存而行走的车辙里步步前行,岁月的年轮把曾经的憧憬理想碾成尘土飞扬在荒漠的原野里。我常冀望在原野之上,想到故乡,但并不是思乡,而是想故乡与我的距离,我与城市的距离,还有生与死的距离。 2. 每次回乡总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在城市里这种感觉并不太强烈,但到了乡下这种感觉年复一年的感触越来越深。城里的人们都是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左邻右舍有时候几年都不知道谁是谁,人的流动性比较快速。乡下不同,农村大部分都是自然村,一个村子往往都是一个祖先下来的血统,辈份亲疏远近很明显。他们的流动性非常的小,基本上几辈子人都生于斯,葬于斯,成长得过程中基本上每天都是看到相同的面孔。如果某一天少去一个人,你对他的相貌非常的具体,不会把其模糊进大众之中。 虽然到我们这种年龄、时代,走出乡村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多大多数同一代人来说还是少的。我们成长的阶段农村相对还是很封闭的,还保持着千百年不变得样子,和古老的村落没有什么不同,那些人的相貌也基本上向祖祖辈辈的记忆印在脑海里。那些中年的七姑八大姨的还能看到脱口叫出来,可是下一代人就不一定了。是不是乡村都要逐渐走向城市,是不是若干年后我的后辈不可能如此清晰的记住我们这一代走出来的人了?或许,某年某月某日乡村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也要消隐在时光的河流中。或许到那个时候,我们遭遇着贺之章同样的尴尬,乡音未改却鬓丝银白,儿童笑问我们这个同村之人是何方来客了。 基本上现在每次回乡都能听说祖辈的那一个人已经老了。祖辈得人越来越稀少了,剩下的都是高寿的了,死亡逐渐逼临近我们的父辈。他们年老的近花甲,年少的也将要进入天命之年。说我们这些当年少小的希望一代,也都临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开始一步步走进中年。父辈们消失了,或许就是我们这些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现在村庄依旧还有记忆中的模样,虽然改变一些但是整体布局还是那样,蓦然回首却发现那些原来熟悉的人们逐渐的消隐在时光的背后,而那些新生的希望得让人介绍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 当再次站在村口去看整个村庄的时候,才知道故乡原来已经不是自己的故乡。虽然地理的个中坐标中它依然是走出时那个地方,可是日思夜想的故乡是回不去了。是故乡抛弃了我,还是我抛弃了故乡?或许是我们南辕北辙的相互背离,时光的苍野中我们都找不到了对方。 有的时候回乡竟成为一种标志,我们仅仅走近了那个叫做某某地的地方,却不是走近了故乡。日暮乡关的惆怅不仅仅是迷失,更多是来自感性的不认可。熟悉的人群不见了,熟悉的村落仅仅成了一种标志,故乡或许对我们来说意义并不那么重大了。从那一日起我们相互离弃了呢?我不知道。 乡土,是我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3. 前几日萧郎兄说他们的杂志决定使用我的农民父亲一文。我说了一声,谢谢,后便无言。 我是个不善言谈的人,不会说过多的感谢的话。但对萧郎兄的错爱,我是发自肺腑的说一声感谢的话。 农民父亲一文是写自二零零二年。老实说,那个时候我刚开始学习写字,文字无论从技巧还是写作方法方面都很生疏,有些地方经不起推敲。如果现在去写那篇文字,我相信要比那个时候写的要好。但是,从某一日起我决定除了文字错误,将不在修改任何语言和句子。原因很简单,这篇文字是在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写成的,这里面记载着我最初的感动。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月二十七日我初次发到网上,承蒙狗蛋作为原创作品给予推荐。当时我完成后,曾经读给过我的家人,当时父亲在世。谁知道祸从天降二零零三年农历七月十日,我的父亲突然间撒手人寰。这篇文字竟然是我读给父亲最后一篇关于他文字。 二零零五年我在网易心情论坛的文集被毁时,老实说其他的文字也就罢了,但是我这一篇文字也被人给无情的删除了,这也是让我当时感到耿耿于怀想采取激烈手段对抗的原因。幸的当时有网上的朋友曾经收藏过这篇文字,最后交付于我,我的心方平静下来。 年前,萧郎兄让我写些关于农村的稿件给他们杂志,我向他推荐了自己的这篇东西。当时,我跟他说,你可以使用,但是有个请求就是不要删改文字里的东西,因为这是我给父亲读过的唯一篇我写的文字。这个文字,对我来说意义大过任何文字。纵是我今后能写出惊天动地的文字,精美华丽的篇章,对我父亲来说他都听不到了。(请原谅,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今年是我父亲的三周年,虽然我每年都写一篇关于父亲的文字,但是那些文字竟然成了纪念性的文字,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苍凉的回顾。再好的文字都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祭奠,这种文字是越写心里越凄凉,越写父亲离我越远。再好的文字对父亲来说都没意义了,只不过是对自己的一种心理安慰罢了。世上的不孝之子,我是不容置疑其中之一。 时间真快,一晃就是三年。尤其对黄土中的人,不再是用一天天的日子来计算了,而是用一年年的年头来算。故乡有子孙守孝三年的说法,就是三周年大祭一次,而后就是十周年,再往后就是二十周年、三十周年三年对尘世中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瞬,而对于那个世界人来说这都丧失了意义。 平凡的生命只有存在时才有意义,一旦失去时生命的实质就成了虚幻诗意的回忆,染上一层镀金的光辉。农民父亲一文我不愿修改就在于,父亲与我是一种实质的潜移默化的教诲,我不愿意用那种镀金后的回忆来美化父亲,那是没有意义的。 镀金中的父亲在平凡中见伟大与我无益,那将是抽象出来的父亲,不再是我父亲。我的父亲就是一个质朴的庄稼人,有优点也有缺点,缺点优点共存的那个人才是我的爹。 4. 在北京的地坛公园里,我寂然长坐,思考过史铁生思考的问题。 生与死地的问题是生命起源后就面对的问题。人对生的渴望眷恋,对死的恐惧,无论是伟人还是凡夫俗子都要去面对它。秦始皇有求长生不老药派人去蓬莱的传说,汉武帝也有这样的问题,佛、基督的西天极乐、天堂毕竟生者是看不到的,只不过是人的一厢情愿。当我们知道生命最终要归于尘之后,剩下的只是要我们验证的不过是生命流程中该如何面对的问题。史铁生通过那篇散文告诉我们的是那彻头彻尾悲凉后面实质的温暖。 思考尽了生命极点的问题后,或许失去与得到并不太重要了,因为一切不过是最终尘归尘,土归土的结果。其实,人生那有那么容易看透,如果能如此容易看透了,世上的人将没有那么多得纷争,世界将是坐安天命的寂寞,色彩也是单调的。 记得看东西西毒时里面有句话:你觉得为一个鸡蛋而失去一个手指值得吗?不值得。但是我觉得痛快。既然生命归宿一定,那么就剩下在存在过程中生命如何痛快快乐的过了。生能尽欢,死亦无憾。这个尽欢也就产生了人世的贪婪,各种纷扰从此顿生,也就产生了正义与邪恶的对抗。 在地坛里我对这苍黑的夜幕笑了。自己总是思考这些大而不当的问题。可是在这些乱想中,我似乎听到太阳从东到西流动的声音,那是天光消隐的啸声。我不知道那句“人类意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正不正确,我是不相信上帝天堂地狱的,我只知道每个人都要面对自己的生死困惑,而解开这些困惑的不是上帝,而是个体自己。就如同我对父亲突然远游的内疚,这个心结不许是我自己打开,它像一道室内加上的暗锁,从外面是打不开的,只有从里面才能打开。破茧而出的是蝴蝶自己,不是人为的。外界人为的剪开,只能导致里面的蝴蝶发育不良。 生死是人世最无能为力的事,就如我们面对苍茫的岁月无法左右。我们只能顺着岁月的河流慢慢的漂,终点既然已经规定,过程由它去罢。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掌握好舵,看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怎么更能欣赏两岸的风景,怎么能使这个漂流漂得更远。 5. 真正修行的不在于你是不是在庙里,不是居于形式。其实,每个庙有何尝不是一个尘世,尘世又何尝不是一个庙。无论你在那里都是在这个世界,都是在这个尘世,都是在一个属于自己修行的庙里。 只要在这个世界,你就要捱过这个尘世的光阴流转。只有那些逝去的人不用捱过光阴的慢慢吞噬了,可是他们在我们存在着的眼里依然在捱着光阴的吞噬。我们会说他,今年五十二,明年五十三他们的年龄也随着我们的年龄增长,直到某一天别人忘记了我们,我们忘记了他。 其实,光阴的流转如同人世的淡忘,终有一天那些人、村庄、文化、纪念诸如此类的东西自有它产生消亡的规律,我们所做的也如生死一样拉不住它的去向,但是我们总是自信的觉得能把握一些东西。我们在做的或许只是个杞人忧天般可笑事情,可是我们不做这些似乎无法证明个体生命曾经鲜活得存在过。 生命的矛盾总是这样翻来覆去的回旋,我们做的只是自己感觉痛快的事。究竟为一个鸡蛋而失去一个手指值不值得,我们不想去考虑,因为考虑的终极或许人类的一切努力不过是宇宙的幻觉,一眨眼它也可能永久的消失。 世界或不会消失,人类会不会消亡,岁月会不会永远的存在,这些问题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生命活着就要证明它活着的意义。当一切意义变成没有意义的时候,我们都不存在了,只要我们现在觉得有意义就可以了。 将来的岁月会怎么样,不必问,不必答,一切由它去吧。 把往事丢在2005 与2005干杯 我向来有用农历纪年的习惯,好像不到春节一年就没有结束,或许这是农家底性残留的痕迹。但是,每到阳历元旦之前的一个月,我又有结帐的习惯,似乎到了十二月份时光就如到了夜意阑珊的午夜,没什么生意可做了,该打烊清算一年的收成了。 我不是文人,却有用文字小结的习惯。人家用文字写出溢光流彩的文章,我用枯涩的笔记录一年的流水帐。虽然比不上其他人的得意高歌,但也写的摇头晃脑的有趣。人嘛,做事唯物一点,做人就不妨唯心一点,不能事事都比人,那样会累死人的。盖茨不就一个,多了就要通货膨胀了。别人用“心笔”勾画世界的蓝图,咱凡夫俗子一个就用铅笔以胳膊为半径画好自己的圆就得了。痴心妄想是徒增烦恼,不如脚踏实地的做个清都山水郎。 北方人参加酒席宴会到了收尾的时候,往往要举杯同端一个,以示宾朋俱欢,撤宴走人;同时,也有端茶送客的意思。俺到了年末,也有摆下小酒,一边吃着花生米,一边回顾流水帐中大事。到了最后跟这一岁碰个响,以呼应那一岁的回声,据文章高手说,这叫前后照应。 2005年要打烊了,摆上小烧酒,来一盘花生米,数落,数落流水帐。对这一年进行盘点,好的坏的一起端上来。坏的,就像那炒糊的花生米,丢掉,放进垃圾桶;好的,就着小酒下肚,让它温暖将来的2006。 让坏的,烟消云散;让好的,继续,继续。 干杯2005。 与爱无关的是非 年初,我走出家门之前,有人送了我一卦。他说,今年你要注意的少言少语,不然有口舌之争,虽无大碍,但是情绪恼人。 从前我是个无神论者,对神啊、鬼啦的什么都不相信。2003年以后,我有点相信命运,因为灾难降临前,他也说过我。当时说的是“大运小运齐并临,不伤自身伤他人”那一年是我的本命年,我最终没有躲过去那遗憾终生的灾难,于是我开始相信人世中有一种冥冥的力量左右着命运。但是,我依旧是个无神论者,相信个体生命的张扬能扭转命运的系数。虽然这样,却对卜卦之说有了半信半疑。 谁知,2005年的这一卦竟然一语成畿,我终究没逃出口舌之争。邪门。 对于那场貌似爱情引起的是非,我不想过多的说它。因为无论谁是谁非,都无关紧要了,一切淡如春水了无痕。怪就怪,自己的浮华,伤人亦伤己。同时,也告示自己信任终有度,不要太盲目。只是,为此我丢失了几个引以为纯粹的朋友,感到可惜。尤其,有一个朋友本是事外之人,却因此而受到伤害,我感到十分抱歉。 在这个岁末,对那件事情想起是必然的,因为它验证了卦相,同时也成为我改变得一个切合点。它貌似爱情,其实清白如风月,与爱情无关。但得此心清白磊落如那青山中的清泉,白白的流过山石之间,无意于飞红落花山林风月,只想流过,流向大海的方向,那才是身归的地方。愿当时因那个事情而导致误会伤害的人们从此相逢一笑泯恩仇。如果我伤害了你们,希望时间化去了你们心里的怨恨;伤于我的,而我的心中已淡若烟云,无恨亦无忧。 放下、舍得都是缘的开始,没有结束就没有开始。人世间的事,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总是这样的公平。 祝福你们——平静地面对山河岁月的人们。 上天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 网上故园的消失 老实说,我是个容易怀旧的人。虽然我的年纪不很大,但是对自己走过路、看过的云、遇到的人总容易念念不忘。那些声色、那些光彩、那重重的光影,似乎在时光流逝的隧道里变得淡黄,具有魔力般的诗意,在诗化的往事里只容易记住它的好,似乎坏的也成好的了。或许,正因为年轻不知道时间的深浅,所以才敢大胆的怀旧。 关于网易文化心情故事旧版,我已经写过了很多文字,也看过了许多人写的文字。别人写过的,有的高歌寄希望于未来,有的安于现在的版块功能,可是,我总在不经意间看出他们心中淡淡的伤感,那心中的留恋似乎总在捉襟见肘间无法掩饰。我看到,总是呵呵一笑。 网络本身是个虚拟的东西,关上屏幕我们就隔在了繁华之外。纵是那些混于bbs的老id们,如果想重新作人,也不过瞬间的事。可是,我们知道纵是游击战的id也有自己的根据地,并且这些根据地从不肯轻易丢掉,无论它的功能是不是健全。 我在网易心情四年,没有离开过,这里深深浅浅刻下了刻下了我的足迹。从大学读书时,到毕业工作,每一个历程好像总能在这里看到留下的脚印。在这里,我看到来往如飞鸟的人,也看到了一直坚守的同志。在网上,我到了那里都是一个借居的游客,似乎只有到了这里才回到了家。似乎网就是一扇门,我推开网易虚掩的门,轻巧巧地就如回到了家。在家里向那些熟悉的人朋友热情地打着招呼、笑谈、聚餐等等。好不夸张的说,网易心情模糊了我网络与现实的距离,在别的网站还能分清,到了此地就成了一个统一实体。 网易文化也曾经改版过,但是那些都是外科小手术,这一次是伤筋动骨的改版。说改版,不如说是一次把旧房屋全部烧毁,而后集体迁徙。过去的家园彻底没了,连凭吊的地方也没了,一切如三峡的水,吞噬了一切故地,我们看到的只是风平浪静网络的海。新旧成为一道无法涉过的河。 有些事物无论我们怎么喜欢,它终究是要消失的,无法抗拒,如同命运中的灾难。当它来临的时候,我们只能客观的认同,然后把手头现实的把握住。所以呀,旧版心情无论多么好,它消失了,新版心情无论喜欢与不喜欢我都会参与它的建设。 旧版心情消失了,我很怀念它。 网络之外 我在这个城市居住了四年,四年之中仅在它的一角活动,生活在它的边缘。春花秋月里,消耗我生命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工作,二是文字。是的,工作。我不敢说那是事业,因为事业远而大,工作仅限于生活。文字,而非文章。文章对我来说大而高,而文字只是排解无聊的一件玩具。 有人说,在这个大都市里能够生存下来,就是一种成功。但是,我不这样认为,生存限于温饱,生活限于衣食住行,在这个有双手就能活下来的社会,这样要求自己近于无耻。贫困是没有尊严可讲的,拿着贫困标榜尊严与清高,近于卑鄙。我想,自己不能这样卑鄙无耻的活着,那叫苟且偷生。我还有理想,因为我还年轻,并且还十分年轻,有能力去改变生存状态。所以,我不仅要生存,还要生活,要好好的生活;我不但要工作,我还要有事业。无论城市离我有多远,我都要走近它,故乡虽好我是回不去的。脚下的城市无论我离不离开它,我都要在它的地理空间上树立一座自己的里程碑。 如果不能好好活着,就不如死去。 活着,就要活出一个人样。 对于文字,我想不能把它仅仅当作一种消遣。消遣,无疑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或许,把兴趣当成工作是件很痛苦的事,但是把资源浪费掉是件无聊的事。2006年,我希望自己的文字更上一层楼,我容纳一切批评的意见。 在此,先谢过了。 亲爱的,我们要好好相爱 这个小题目本来是我想写一篇故事的名字,它的全名为亲爱的,我们好好相爱,好不好。后来,因为实战经验不足,题目一直保持在机器上,却未动笔。 这个岁末,我姐姐为我写了一篇东西,其中有这样的句子:“上个星期,你告诉我说你在抄书,如果身边有个女孩子,我知道你不会有时间做这么多,你会陪她去逛街,看电影,吃饭,虽然那样的生活累了些,但总是两个人,比一个人的冷清好的多,所有我希望你有一个哪怕是不懂事的女朋友,惹你生气的女朋友,来点缀一下你的生活,好不好。” 是的,年龄如此大了,关于婚姻该考虑。母亲、姐姐、哥哥都说我的事情。我不能让他们老是操心此事,自己也想了一想。 其实,虽然我写过许多批判爱情的东西,但是我是相信爱情的。那些批判只是站在理论角度,或者说是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多少难免有些瓜田李下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 我是个保守主义者,接受不了没有婚姻的爱情,所以我的爱情一定会走向婚姻。婚姻或许是爱情的坟墓,但是没有婚姻做保证,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我无法保证所有的人对爱情的戏弄,但是我可以保证自己忠于爱情与婚姻。我爱上一个女孩,我会用心对她好,不离不弃一直到终老。如果爱情中有需要跨过的距离,我愿用自己的努力填平距离的鸿沟。 人活着就有奇迹出现,我相信时间也会给我的爱情一奇迹。 一切未来孕育于原始,或许我的爱情就孕育在2005的末端。来往的人群中,毕竟会有一个姑娘因我而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她在等待我涉过岁月的山水去揭开她的面纱。 我走到她的身边会说:“亲爱的,我们要好好相爱,好不好?” 我会听到美妙的声音传进耳朵“好” 那时一定会有天女散花,一个人间的繁华。 那就是我的2006年。 05、12、14、凌晨2点 记忆的火车开往北方 想念一座城 每到初冬我就没有来的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在中国的最北方,不太大,人口也不算太多。每到冬天有凛冽的风,风划在脸上,如刀;有雪,铺天盖地的雪,站在城的边缘向远处看,到处白茫茫一片,无垠的遥远;还有冰雕、丹顶鹤,美丽的炫目。 我想这不是想念那座城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人。那里没有我思念的人,故人都在我的思念之外。我曾经在那里的生活并不精彩,很平淡,上课、下课、读书,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没什么可回忆的。可是我还是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很小,我用步丈量过它。大街小巷都有我踩着雪的痕迹,雪很硬,踩上咯吱咯吱的声音很清脆,街上很空,声音划过耳膜像鸟翅舒展悠闲慵懒。城的最西边,有个造船厂,厂房废置,厂办公室在六楼,因为无人办公所以都向外出租。里面住的人都是不愿在学校宿舍居住的学生,我是其中一员。楼内共十几人,彼此非常熟,常在一起聚餐打牌。我们称其为“醉梦楼”把那座城特产的“明月岛”啤酒称谓“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不是一个词,是一种酒,喝了它可以无忧无愁。 我们没事就喝酒,喝完酒就睡觉。 醉梦楼六楼有十几个房间,每个都有一个别称,我的叫做栖霞阁。 栖霞阁是一间房,不是阁子。它的门面朝东北,窗向西南,窗比门大的多,很大占半壁墙,待到日暮,夕阳余辉洒进,整个房间都有通红的阳光,像暮春花下落红。 窗子下面是防洪大坝,坝下面是嫩江,江之外是荒草蔓生的荒原。 江里到夏天每天都有游泳的人,每天也有淹死的哀号。我们有望远镜,看沙滩上那些身材高挑的女人,那些身材高壮的男人都省略了。我们也看那些渔船来往,而来往频繁穿梭好看时,往往是那一个人淹死了,渔船在打捞。在那里我看到过一个新婚的妻子在哭丈夫,也看到过一对年轻的情侣被江水冲走。 江之外的荒野看不到尽头,醒目的只有两棵树,像惊叹号钉在白纸上。树下是一个土坟,坟前没有碑,光光的在荒草里。每到发洪水时,坟被水淹没,只有树是个标志。有几只乌鸦在树上栖居,落暮时呱呱的乱叫,叫声很悲凉。 我在那栋楼上住了两年,看了两年的风景,后来离开了,再也没回去过。 有一回做梦,梦到那个地方,还是那个样子。醒来给那里的故人打电话,他们说楼还在,景色依旧,就是大坝上的铁栏杆换成汉白玉的了。 我想看看那汉白玉栏杆,可是终究是想,回去依旧无期。 续写的托词 许多事情在不想时,好像是永远忘记了,但是,一旦想起就有一种无法遏止奔涌而来的感觉。我对小城就是这样。前几天写一篇无绪的文字,偶然的想起那座小城,几日来老是想着它,像吃了半饱,抹嘴离席后余犹未尽,还想再吃一些。想想,自己就笑,对那座小城自己未必真正怀念它多少,只是冬季来了想念雪,也想起了它而已。既然想,那么,就给自己一个放开写的机会,不让这种半饥不饱状态老是缠绕。 说到写,我又笑了。写什么呢?小城没什么经典的风景,也没有令我刻骨铭心的故事。我在那里的岁月平淡如水,从记忆里用最密的网打捞,捞起的无非是一些平淡而不能再平淡的细枝末叶。别人的大学都有爱情,我的大学却是荒芜的,连废墟也没有,只是一片空地。我在那片空地里摇摇摆摆行走了三四年,淡若春水了无痕迹。但是,我还是想写写它,因为喜欢。喜欢如同对“美”的概念,它没有标准,只有角度。 小城,虽然它很破,但我喜欢。因为,它曾经属于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我的就会认为它是最好的,凡是有关它的一切都为好。别人的东西再好,不过徒生羡慕罢了,终究是别人的。小城于我亦然如此。 小城于我有故乡的概念。它是我第一个长期停留的地方,在那里不是流浪,而是安稳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机,没有衣食住行的愁苦,淡然的把故乡生活转移到哪里,只不过父母不在身边而已。它跟真正的漂泊又很大的区别,想来很多人把读书的城市称作“第二故乡”想来也是如此吧。对故乡每个人是爱的,没有理由,寻找理由只能徒生许多烦恼,所以,不寻也罢。 对小城的山水,我不太熟悉。老实说,到现在只要一出火车站,我就转向,把南当作北,把东认成西。理性上我是知道方向的,就是感觉上过不来那个“劲”并且这一转就是三四年,恐怕现在回去已然如此。小城的街道横平竖直,正南正北。这只是我的个人错觉,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到的时候是个黑夜,学校接站的车转来转去,转的丢失了方向感。但是,这些并不影响我的行走,行走也仅限于市区,市外的景物我没去过。 小城最著名的景点,一个是明月岛,一个是扎龙自然保护区。明月岛,是一个江心小岛;扎龙自然保护区,盛产仙鹤,小城被称作鹤乡也是因此。但是,这两个地方说来惭愧,我没去过。没去过不代表不知道,有如我们对故乡的许多地方未必都去过,但是,经过人们的聊天也熟知了。所以,这些没去过的地方,我也了然于胸,甚至比去过的人讲的还头头是道。 没离开小城时,对其并没有感觉,觉得那是个荒败的边城。站在市中心的卜奎大街上,南北东西眺望,荒凉一片。那里的天总是很高,淡青色,时刻处在秋的氛围里,而秋是容易让人伤感的,所以,很多人老是浸沉在薄薄地凉意里。 回忆是个素材加工器,它能让污水沉淀成清泉,能把零碎的噪音抽象出清脆的音乐。当我的记忆穿过时空,那些慌乱的景色成了传奇里的背景,荒芜的城市染成红褐色,溢满了诗的歌声。 在此时,我想为远方小城长啸了。 读书生涯 小城从我个人来说,淡然无味,因为那些日子喜静的我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有人夸奖我,说我读的书比较多,我听后总是感到汗颜淋漓。我读的书很少,知识面也很窄,并且出了大学门后,基本上没看过什么书,每天懵懵懂懂地过。如果说读了一点书,也是上大学的时候读的。 那时候,我们学校在校生可以搬出来住。上大二时,我就和一个当时要好的同学搬出来了。住的一室一厅,房价很便宜,一个月二百左右。唯一不爽的是,我那位同学有女朋友,而女朋友整天都在我们寝室。如果他们只是在一切学习、聊天也罢,谁知那个女孩子整天赖在那个同学床上,两个人熟视无睹的做着恋人间非常亲密的动作。我在那里作为一个二百多瓦的大灯泡,总是感觉不雅,就充分发扬“君子有成人之美”的美德,跑到市图书馆看书。 市图书馆离我们住地很近,步行四五分钟的路程。没课时,我常从九点左右开馆一直看到下午六点左右,中午吃一顿方便面。那些日子吃方便面太多,到现在一闻到方便面的味道,胃里就反酸水,看来是吃伤了。康师傅方便面公司从那以后再也没赚过我的钱。 市图书馆藏书颇为丰富,比我们学校那小图书馆强几千倍。据说还有些古籍孤本,我虽然有好奇心,想借来读阅,但是图书馆不肯,要让学校开什么证明。其实,那些书对我来说,看不看无所谓,只是好奇而已。我在图书馆从来不读和我专业有关的书,那些枯燥的法律到现在我看到它都绕道走。我旨在读小说,散文也不看,感觉读起来不爽。短短的文字,哪有读小说的感觉惬意,浩浩荡荡,奔流不息,一泻千里。尤其是武侠小说。 对武侠小说我是偏爱到极点的。从小学三年级不认识几个字起,就开始囫囵半片的看,直到现在看到好的依然爱不释手。初中、高中,我都是在乡间中学读的,乡间书很少,好多书看了上本没下集,到了小城,走进图书馆我如饿虎扑食,读的是畅快淋漓。我用两个假期看完了金、古、梁、卧龙生、司马翎、温瑞安、萧逸等等人的全集。由武侠小说,我喜欢上了历史及其玄学。有一段时间,我研究劭伟华的四柱和六爻八卦颇有心得,到处与人推生辰八字、摇卦算命,被誉为“程半仙”还有可逗的,一个会计专业的同学每每买彩票,都让我给他摇数字,只中了一次五块的。如今,久不操旧业,那些东西都忘了。历史之中我喜欢正史,所以关于二十四史也寥寥的翻过。后来,由正史喜欢上了野史,再后来喜欢上了历史笔记等等。文史不分家,所以,最后转向了文学。 史书中,我最喜欢史记,虽然之后的史书写的也很好,可是毕竟拘泥了。史记中司马迁的笔意纵横,捭阖吞吐,洋溢着一种任侠的味道。读的时候,我曾想如果太史公不是个史学家,那么他就会是一个侠客。好像孔庆东(?)曾经写过一篇千秋文人侠客梦,我想不为书生就当一个侠客,驰骋于三山五岳,啸傲江湖,一样的洒脱放荡不羁。 武侠小说引诱了内心那种渴望奔放的情绪,后来的传统文学又影响了我的内敛,因此我的性格里充满了这些矛盾,一半外向可以谈古论今,一半内向静若春风拂花。 那几年,好像一直在读书,就是考试前人家开夜车温习功课,我开夜车行侠江湖。当时,我在市图书馆有两个借书证,同时还在外面书摊上租书,由于和外面租书的老板混的特熟,老板从来不收我的押金。不知道如今那个“枫林书店”还在不在,老板、老板娘的笑容似乎在闪现。 那些马不停蹄读书的日子哟,远了,远了 后来那些痴于书的日子,我已经和那位同学分开住了。我搬到了“醉梦楼——栖霞阁” 醉梦楼——栖霞阁 醉梦楼、栖霞阁,二者我无法忘记,我在那里住了两年。 两年不算长久,对于站在青年与中年之间的人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是,当我们用青春的眼光看,灿烂的两年竟然有一生一世的感慨。那躁动的青春是每个人的黄金时间,而我的黄金时间就在这栋楼里磨成金粉,散落一地,无法收起。 关于这栋楼位置及其景物我不再赘述,好像我每篇涉及东北的文字,都能涉及到它。零碎的篇章,构成对它千丝万缕的浮想。那些文字里记述它的特征,只是没记述它的阳台,因为阳台比较怪。它原来是办公楼,所以像过去那种筒子楼,每个房间并排,所以它的阳台是连在一起的,并且突出楼外,没有玻璃窗隔着。站在阳台上,可以远望荒芜的荒野,也可以近观楼下大坝里的嫩江,并且楼的南面就是防洪纪念塔和嫩江公园。每到夏季,嫩江公园里开满了紫丁香,花香肆溢,站在阳台上就可以嗅到。 醉梦楼共七层,租给我们的是六七两层,下面几层是居民楼和我们不走一个楼道,我们的专用楼道直通六七两层。六七两层共十三个房间,人口二十人左右,男女皆有,每间房标价二百,冬天暖气不加钱。我住的栖霞阁大约而是平米左右,很大,一人独居,收我一百元房租。本来这是不可以的,厂办让我找人合租,我一直推托找不到人。虽然这样,好像我的房间从来没有我一个人睡过,因为不是这个借宿,就是那个“逃难” 所谓逃难,是因为同学好多在学校附近住,有时人家女朋友来了,他们慈悲的成人之美,于是到我这荒凉地带来借宿。还记得好友“美女姜”在深更半夜,站在嫩江防洪大坝上,对着我的窗口鬼哭狼嚎般的喊“雪羽到一楼给我开门,我没地方睡觉了” 楼内我们十多个人一直处的很和睦,每个星期六我们都聚餐。所谓的聚餐就是每家做两个菜,放在一张很大的条桌上,然后围坐吃饭、喝酒,热热闹闹的说笑唱歌。那时经常做的一个项目就是开火车,谁说把火车开错了就表演节目。好多节目闹得大家笑得喷饭、捂着肚子直不起腰。吃罢,女孩子们贡献出她们男朋友买的零食大家开茶话会,随便唠嗑,唠到高兴时笑一场,唠到郁闷处,就站在阳台上对着旷野长啸。 好像也是那个时间,我学会了谋生的手段——做饭。他们说:“你没什么才,长得丑,所以只好学做饭,这是你唯一接近接近女孩子心的方式。呵呵”他们笑,我也笑。可是,直到现在我也没能一显身手过,后来选择了让别人给我做饭——饭店厨师。 有时百无聊赖大家打牌、搓麻将,输的人买零食吃;也有时大家吃烧烤,自己弄烤锅、拌肉,每次吃烤肉都弄得烟熏火燎,好像发生火灾似的。我不爱打牌、搓麻将,就站在阳台上看风景。暮时斜斜的阳光照下,红彤彤的悬挂在西边,很圆,颇有“长河落日圆”的诗意。待到阳光隐没,大坝上的华灯点燃,下面行走着散步的人。 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有师弟师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那栋楼是不是还叫做“醉梦楼”?住在栖霞阁的人又是谁呢?他们不知道曾经那些走过的人。 闭上眼,那些笑语穿过时空淹没了我。 有一种酒叫做——欢爱如梦 鹤城盛产一种啤酒叫“明月岛”还盛产两种白酒,北大仓和黑土地。 白酒,因为喝伤了,在东北三四年从未喝过。 明月岛——我们称其为“醉生梦死” 明月岛并不好喝,入口有淡淡的苦涩。哈啤味道不错,但是我们很少喝,而是选择一种叫做“三星”的啤酒。 曾经因为三星啤酒跟饭店老板干过仗。那一次,我和“美女姜”一块在饭店里吃饭,当时他喝了半斤多白酒,我喝了五瓶明月岛。后来他停了白酒喝啤酒,要喝三星,但是饭店没有,于是,从外面店铺里买酒,饭店不许,我们强要喝。我们和饭店争执起来,最后干起来,打坏了饭店的一些家什,被告到学校,差一点落个处分。 好像那个时候,我们总在喝酒,他们或喝白酒或啤酒,而我只喝啤酒。 “美女姜”和“木子李”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我们被班级里称作三剑客。我们从来不关心班级荣誉或者入党之类,我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木子李喜欢上网,美女姜喜欢美女,我读书。我和木子李见面总是争论,那个时候他对网的痴迷,被我们称作“网蛆”美女姜的恋爱总是分分合合频繁的不得了,他把爱情看作游戏。 每次美女姜分手后,我们会喝酒,喝完酒去嫩江嫩江公园唱歌。每次我们总是唱到夜里十一点多,行人寥落,月明星稀。木子李喜欢唱童安格,模仿的惟妙惟肖;美女姜喜欢张学友、刘德华,虽然唱得不像,但是唱出来别有一种韵味;而我不会唱歌,五音不全,三音不齐,但依旧竭力斯底的唱,他们笑我唱歌像被棍子打出来的。不知道现在嫩江公园到夏季还有没有露天卡啦ok,我们的歌声也在岁月里消隐。 唱完歌,我们一同抬一箱三星去醉梦楼,然后继续喝,喝到睡去。 大学最后一年,鹤城流行一种叫做“狼啤”的啤酒,我们叫它“欢爱如梦” 那时候狼啤处于促销有很多奖。中奖后,酒瓶盖里面写着“再来一瓶”它的奖很多,我们曾经有十二瓶中九瓶,然后再中,最后喝了二十五瓶的纪录。 木子李恋爱的时候,我们三男二女,一同在我的栖霞阁,共喝了六十多瓶“欢爱如梦”那一次大家很高兴,喝得很尽兴,木子李酩酊大醉。 大学毕业时,我们全班吃“散伙饭”那天开始喝白酒,后来喝“欢爱如梦”我始终喝三星。那一天喝醉了好多人,包括我,当时把饭店生啤喝光了。最后有人哭。 酒,白酒越喝越热,啤酒越喝越冷。 大学里有一种酒叫做——欢爱如梦。 消逝在人海里的朋友们 大学里我的同桌是个女孩子。 那女孩子是本省的,距鹤城两小时路程,那里盛产石油。女孩子活泼开朗,比较高,可以和我比肩,身材胖乎乎的,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有些妩媚。更令人蹊跷的是我们虽然不是同月同日生的,但是我们竟然得同日过生日。原因很简单,我们出生的那一年闰六月,我是前六月出生的,它是后六月,但是我们都按农历过生日,所以变成了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了。这个女孩子很逗,过生日时,过了阳历然后过阴历的生日,无赖的让我给她送两次礼物。 那个时候她暗恋木子李,却不让我对木子李说。当时木子李正和网上的一个mm打的火热,网上那个女孩很清纯,我见过照片。那个时候,我和美女姜极力贬斥网恋,因为我想促成同桌和木子李,但是最终没有成功,因为同桌离开了学校。同桌不喜欢法律这枯燥的专业,想调专业学校不许,另外爱情也没有希望,于是她放弃了这个学校,第二年参加了高考,考上了哈尔滨某一学校。 以后的日子我们保持着联系一直到零三年,每到生日那天她会给一个祝福。她在大学没有谈恋爱,毕业后回到了那个出产石油的城市作了一名老师。零三年四月,我们最后一次通话是在网上,她说在和一个政府机关的科长在谈“恋爱”她在恋爱词上加了引号,不知道是着重强调,还是不再相信爱情。而后她消失了,qq号上的头像一直是灰的。 木子李中原人,人高马大,一脸的成熟,很令女孩子感到安全,曾被很多女孩子暗恋,就我知道的就有四个。此人家境好,但是为人轻财重义,豪爽豁达,理想高远,名字也是从“志当存高远”中取得,爱读中国经营报和参考消息。 木子李和我总是争执,我们的观点总是相同的少分歧的多,美女姜总笑我们争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并不影响我们是好朋友。那个时候我们三个的理想是将来成立“高昆凡律师事务所”“高昆凡”是各取我们名字里一个字,按年龄大小依次排列。木子李当正主任,美女姜作第一副主任,我做第二副主任。大三那年我们同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当年是二百四十分录取的最后一年,我们同时没考取。然后第二年继续考,又同时名在孙山之外,从此再也没考过。 曾经有一个我同住醉梦楼的女孩子,每当木子李来我栖霞阁的时候,她都跑前跑后。这个女孩子很勇敢,她勇敢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可惜却是在木子李酩酊大醉的时候。木子李曾经对我和美女姜说过,他不相信爱情。 后来木子李毕业后来到北京了。再后来他是我第一次在北京送走的人,他回到了中原省份,开了自己的公司。零四年他来北京办事,曾经和我及美女姜喝了很多酒,聊了一夜。而今已经一年多不见面了,大家平时都很忙,联系也很少,联系的时候说很好。 文刀刘是我醉梦楼的好友,他女朋友是四川人,当时他们在同居,不敢明目张胆的那种。我第一次学会抽烟就是从他那里,我们抽的是两块五桂花。记得第一次抽烟我醉烟了,倒在床上,他们笑得一塌糊涂。 后来他们来到北京,又被我送走,去了重庆。从而失去了联系。 还有原来我们宿舍的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六,不知道天各一方的你们在那里?还有闻亚轩你回到故乡,找到自己的爱情了吗?王兄你结婚了吗? 那些失去联系天南地北的朋友,不知道你们好不好?愿你们都好。 是否,你们也在天南地北的地方想念我们那个走过的地方。 不夜城的烧烤 烧烤。我好像在不断的说烧烤。原谅我,谁让我是一个肉食动物。它是我的最爱——食品。 老说烧烤是因为我们好像所有的大型聚餐都和烧烤有关。唯一一次例外是一次班主任组织的元旦聚餐。那一次,很不尽兴,照的照片虚的很,人都走形了。本来班级就没什么俊男靓女,到最后洗出来简直成了群丑亮相,当然俺成了丑星中的魁首,呵呵 鹤城的名吃是烧烤,它有烧烤一条街,烧烤一条街上最出名的店敬璇烧烤,还有我们经常去的不夜城。 我没吃过韩国烧烤,不知道能不能比上鹤城的烧烤。鹤城的烧烤非常不错,冬天围着烤锅,看着雪,喝着啤酒,很有味道。 烧烤可以到正规店里吃,也可以自己做。那个时候夏季、秋季,我们经常弄着烤锅去野外吃。常去的地方是嫩江边一片柳树林里,在那里到防洪大坝的店铺里抬酒,而后就吃啊,闹啊,吃完了去嫩江里游泳。 夏季,嫩江旁边到处都是游泳的人,所以沉没的人也很多。嫩江水很清晰,碧波从东流来绕城西而去,站在沙滩上远望如一条绿色的发带。北方的河水不同南方,它的表面好像适合冲浪,其实内里江水很凉,温度差异大。尤其表面看起来很平静,其实江心是暗流汹涌。游到江心得人,一是暗流冲的人只能随波逐流,其二两种温度相加人的腿特别容易抽筋。当然,人在汹涌的江心抽筋十有八九性命不保。其实嫩江不宽,不过百十多米,但是游过后就成了三四百米,因为江中游泳不可能直线有过去,暗流冲的人只能斜斜下去。 九九年我曾经和美女姜又到对岸一次,到了对岸筋疲力尽,没敢再游回去,而是叫的摆渡的人。后来,我们到七八个到明月岛的对岸露营,本来准备游上明月岛,可是几个女生阻拦,最后作罢。 有一次,美女姜拉着我们班的一个同学同游嫩江,惊险极了。那个同学曾经是他们家乡水库的是游泳好手,谁知到了江心差一点被浪卷走,到岸上同学脸上煞白。美女姜也成了那个同学的救命恩人。其实,美女姜在九八年发洪水时去游泳,差一点搭上一条命。当时洪水涨到离坝顶半米的地方,而美女姜游到的地方就是我们以后吃烧烤的柳树林。当时看坝的是个老头,他在大坝上蹦着喊他。美女姜,后来四年都在病榻缠绵,因为洪水中有许多细菌,他被感染了。到现在他也是每次感冒必须吃先锋或者点滴下重药。 如今,痛定思痛,其实真的很危险。尤其,后来在醉梦楼看到那么多得哀号,心里有些后怕。 毕业的时,我们常去不夜城,可以说是三天两头的去,每次都有人喝醉。喝醉了就有人哭,不是为了小城,而是因为爱情。不夜城,成为爱情最后的阵地,到陆续的人走后,满地都是阵亡的爱情将士。 后来听回过鹤城的朋友说,不夜城改名字了。改名不改名,其实都无所谓,它都是我们的不夜城。 不夜城。 其实,到了冬季小城到处都是花花绿绿包装的冰淇淋。东北人也怪,零下三十度左右年轻人旁若无人吃,冻得嘶嘶嘘气。除了冰淇淋还有傍晚的冰糖葫芦,傍晚时大片大片的雪花从天宇飘落,昏黄的街灯,年轻情侣吃着冰糖葫芦¬——被我们称作“心酸的浪漫” 发誓要忘记的城 到现在我已经忘记了毕业论文的题目。只记得论文答辩完,我骂了一句:“他妈的,再也不用作应试学习了。”恐怕这是所有大学毕业的人共同的心声。 当年,我第一次走入小城时,先经过了漫无边际的荒野,几百里不见人烟,荒凉的让人发怵。那个时候我面对这荒凉的土地总想到被放逐发配的那些官员。后来,我看到余秋雨的流放者的土地里面提到了小城。其实,余秋雨写的太诗意,没有生活在那个地方的人永远无法真正理解那种残酷。尤其,当时的环境要比现在还要恶劣。 老实说,我诅咒过那个城市,我有些恨自己,高考如果不是一着失手岂能落到如此地步。我发誓要尽快的离开这个城市,然后把它彻底的忘记。它好像是我的一块伤口,但是这个耻辱是——一块胎记,无论忘不忘记它都成了我洗不掉的记忆。 几年没什么可纪念的。好像只有无边无际的读书,还有喝酒。 有人说,不谈场恋爱的大学是失败的。 我的大学无疑是失败的。 不过,不恋爱也挺好的,起码没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也没有何去何从激烈的争吵。 木子李先走的,去了北京。走的那天我们上午喝了一场酒,送他和他女朋友,只不过他向南,而她继续向北回她的城市。我们喝的半醉,然后他们回宿舍,我们离开后听到女孩子的哭声。美女姜也送走了他的美女,但是他要过一段时间再走。 毕业了,他们一起失恋。 我走的时候,木子李他们在北京,准备迎接我。其实,我对任何城市多无所谓的,对北京我也是抱着考察态度。大哥、舅舅让我到他们身边——天津,可是我不愿意到他们身边,那样会让我感到压抑。或许,我内心是个孤独的人。 我走的那天,七月三十号。三十一号晚上到达北京。我希望,自己醒来的时候是一个新的城市。 那一天,我和美女姜还有几个其他朋友吃饭喝酒。喝道半下午,醉梦楼厨灶用品送给了小师弟。我只带走了那祯张笑天写的字,整幅字用废笔写成,留白很多。整幅字只有三个字“岁月呵”好像是取自海子一首诗的尾端词。张笑天我不认识,是原来的师兄留下的。可是我喜欢,所以带走。想带走一些苍茫。 傍晚时,离开车还有三四个小时,七八个朋友走到栖霞阁,带来了三只烧鸡,一箱听装啤酒,还有水果,他们知道我不吃方便面。我说,路上哪能吃的了这么东西,现在我们吃两只烧鸡,喝一些啤酒,我想喝“醉生梦死”与“欢爱如梦”有四个个朋友抬来两箱酒,一箱是“醉生梦死”一箱是“欢爱如梦” 最后一杯酒,我是把“醉生梦死”和“欢爱如梦”混杂着喝得。喝完,我脚步蹒跚的走上阳台,看着抗洪纪念塔、嫩江公园伫立在华灯下,江对面原野一片漆黑看不见光亮。 我对着原野长啸。 走到醉梦楼下下,叫了一辆车,没让朋友们送。我不喜欢被人送的场面,离别总是让人伤感。我对他们说,我在北京等着你们呵呵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望着鹤城慢慢的消失在黑暗里。 我在什么也看不见的时候,暗自骂了一句:“狗日的,我终于离开了你!” 酒意如此催眠,我竟然没睡去,然后在纸上虽已写了一首不合平仄、不合韵脚的浪淘沙•别鹤城: 苍茫日西坠,喇叭声催,西风古道铁血泪。汽笛一声肠已断,无期再归。 往事那堪追,岁月成灰,山河重拾归京卫。放狂一笑惊九天,生死无悔。 余声 在我离开鹤城后,有一段时间想写写那里。其实,不为什么,只是想写写。我试图把鹤城穿插进一个青春故事,开始我写了镂尘吹影,但是写完后感觉是失败的,鹤城的印象变得支离破碎。后来,我计划用长篇小说来表现,于是写了寂寞的冬天。小说写了七万多字,感觉无法继续下去,回头看看感到无比的沮丧。然后,便把小说搁置起来,没有了兴致。 现在想想,并不是我对小说里写鹤城的部分不满意,而是对故事。我本身是没有故事的人,所以故事只能靠想象,而想象的故事缺乏真实感。每当写到年轻情侣短兵相接,就变成一种文字游戏,看来故事许多是需要亲身体验。 于是,我放弃了用故事写它的计划。 写只说流年的时候,我又想到了那座城,那些流失的岁月。那座城成为我生命里的胎记,无论什么样的情绪左右自己,只要回顾我就不可避免得想到它。平常有大学同学来北京时,我们会提到那里,说道曾经在那里发生的趣事。这些与想念无关,只是大家老生常谈的话题,不然很多情况下相顾无言。 渚姐说只说流年那篇字可以分开发的,这也是我把想念一座城扩展的一个动机吧。 北京降温了,比较冷,我念起那座冰天雪地的小城,还有那些朝夕相处同学。那些朝夕相处得人,有的在北京,有的在外地,有的恐怕今生也无法再相遇。回过头来,看着岁月的流失,才知道过去的那些龌龊恩怨多么微不足道。如今,那些不好逐渐都忘却了。 北京降温了,那座小城应该早就飘起了雪花。虽然很冷,但是心里却有潮湿的温暖,或许是心里有爱,有那些关心的人。 那座城,我很平淡的在那里生活过。它现在退缩成生命繁华的一道背景,暗淡的色彩像一朵凋零的花,一一浮过岁月的河。 那座城,无论如何我也无法避开,因为曾经拥有。 只说流年 想念一座城 每到初冬我就没有来的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在中国的最北方,不太大,人口也不算太多。每到冬天有凛冽的风,风划在脸上,如刀;有雪,铺天盖地的雪,站在城的边缘向远处看,到处白茫茫一片,无垠的遥远;还有冰雕、丹顶鹤,美丽的炫目。 我想这不是想念那座城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人。那里没有我思念的人,故人都在我的思念之外。我曾经在那里的生活并不精彩,很平淡,上课、下课、读书,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没什么可回忆的。可是我还是想念那座城。 那座城很小,我用步丈量过它。大街小巷都有我踩着雪的痕迹,雪很硬,踩上咯吱咯吱的声音很清脆,街上很空,声音划过耳膜像鸟翅舒展悠闲慵懒。城的最西边,有个造船厂,厂房废置,厂办公室在六楼,因为无人办公所以都向外出租。里面住的人都是不愿在学校宿舍居住的学生,我是其中一员。楼内共十几人,彼此非常熟,常在一起聚餐打牌。我们称其为“醉梦楼”把那座城特产的“明月岛”啤酒称谓“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不是一个词,是一种酒,喝了可以无忧无愁的酒。 我们无事就喝酒,喝醉就睡觉——做梦。 醉梦楼六楼有十几个房间,每个都有一个别称,我的叫做栖霞阁。 栖霞阁是一间房,不是阁子。它的门面朝东北,窗向西南,窗比门大的多,很大占半壁墙,待到日暮,夕阳余辉洒进,整个房间都有通红的阳光,像暮春花下落红。 窗子下面是防洪大坝,坝下面是嫩江,江之外是荒草蔓生的荒原。 江里到夏天每天都有游泳的人,每天也有淹死的哀号。我们有望远镜,看沙滩上那些身材高挑的女人,那些身材高壮的男人都省略了。我们也看那些渔船来往,而来往频繁穿梭好看时,往往是那一个人淹死了,渔船在打捞。在那里我看到过一个新婚的妻子在哭丈夫,也看到过一对年轻的情侣被江水冲走。 江之外的荒野看不到尽头,醒目的只有两棵树,像惊叹号钉在白纸上。树下是一个土坟,坟前没有碑,光光的在荒草里。每到发洪水时,坟被水淹没,只有树是个标志。有几只乌鸦在树上栖居,落暮时呱呱的乱叫,叫声很悲凉。 我在那栋楼上住了两年,看了两年的风景,后来离开了,再也没回去过。 有一回做梦,梦到那个地方,还是那个样子。醒来给那里的故人打电话,他们说楼还在,景色依旧,就是大坝上的铁栏杆换成汉白玉的了。 我想看看那汉白玉栏杆,可是终究是想,回去依旧无期。 不易居 不易居,是我在北京租的第二处住所。 第一所是穹庐,关于穹庐已经写过很多了,熟悉我文字的朋友都知道那个地方。 在那个地方我住了三年左右,住的时候心里平静,仰俯自得。当它慢慢退缩成记忆的时候,心里却多出来的是黯然地凄凉。穹庐,天为顶,地为床,洒脱是有的,落寞未尚没有。 在那里走过了最初的几年,身上不明分文的时候有,有了钱和朋友大快朵颐的时候也有,那些日子都是和友人一起度过的。现在大家都比以前好多了,可是见面的时候却越来越少,不过日子好过总是好的。大旱望云霓回首觉得寒酸,可是当时很快乐,当时吃着大白菜喝红星二锅头,好像比现在的京酒还畅快淋漓。 名利和快乐是没有关系的,名利有时候是快乐的累赘。 后来因穹庐那一带的房子需要搬迁,我也被迫的搬迁。其实,在此之前,有许多朋友早就劝我搬家,可我是却在穹庐住成了习惯。习惯与住的条件好坏无关,仅仅是一种性情使然。我睡觉挑床,如过朋友那里,夜半酒残无法回去,在他们哪儿会失眠。穹庐虽破,但是,是我的地盘,是我的。虽然别的地方很好,却不是自己的。或许这是敝帚自珍吧。 不易居,是一个二层家用小楼房。面南而坐,我住二层,早晨中午有阳光射进。房间相对穹庐要大的多,有二十多平,房内除了写字台电脑其他的只有书,一层层叠起。男人的生活是邋遢的,所以很多书抽出来看后不放进书架,书显得一片狼藉,我美名其曰:错落有序。 不易居的环境还好,后面是灌木林,夏天绿色满目,可是却有飞虫进来,尤其夜里。同时不远处有火车道、城铁。无事时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西山的山影,然后看着铁轨从远处蔓延而来,又消失在远方。我有时顺着铁轨行走,想看看这铁轨有没有尽头。火车每天七列,白天五列,晚上两列,最晚一列在夜里十一点。无聊时,常听到一列火车走远,心想下一列还有多长时间经过这里。时间被火车来去的时间分成八段,一段段的走过,一天的时间也不长。 秋去冬来,我在不易居住了半年了。灌木林叶子落尽光秃秃的只剩下黑黑的杈杈,落暮时从单位回来,站在阳台上远望,一片苍茫。 无论是在穹庐还是不易居,写字是我的习惯。夜深人静,无人喧哗,字是我一种心灵寄托,虽然写不好,但是却能伴我走过漫漫长夜。一个人总要找些事情来做,不然时间怎么过。 文字是一种习惯,文字捱过光阴的散落。 故乡 家 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家对她来说很迷茫,好像只是个概念。 她说:在北京刚开始和其他朋友合租一套公寓,一个房间好几个人同住。后来搬出来一个人住了,又谈了一个男朋友,开始是在一起做饭分开住,后来同居了却保留着自己的租房,每次吵架了就回自己的地方。可是回去之后发现住的地方只是她储存衣物的,住在男朋友那里没有归属感,回到自己的地方也没有归属感。好不容易放假了回到父母身边,那应该是回家了吧,其实不然。她家是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家中四口人,父母、兄长和她。小的时候她和父母住,哥哥住一间,大了她在学校住,回家的时候少,放假回家她和母亲一块住,父亲睡客厅的沙发。现在回家她总不能让父亲睡沙发了,于是自己睡沙发。说是所谓的家,可是连她的一张床也没有。好像在哪里居住都是暂时的借居,没有那种天长地久的感觉。 她说着说着自己哭了。 家,字典上解释:家庭;人家。而对家庭的解释: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内。然而家中有父母,但连一席之地都没有,能称得上家吗? 周礼•小司徒上把家注谓:“有夫有妇,然后为家。”但是有男有女的,有夫妻的地方就是家吗?太多的城市夫妇结婚的房子是租来的,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能称得上是家吗? 前一段看指尖姐写的为什么我们不回家里感触很深。她把家和籍贯联系在一起的思考,以及孩子的疑问。对第一代走出乡土的人,家、故乡和籍贯还好分清,但是,对第二代第三代的城市孩子来说,他们已经丧失了故乡、籍贯的概念。城市里变换太快,日新月异的改变,那些熟悉的建筑,熟悉的人群消失的太快。乡土对他们不太重要,不思考时,每个人依旧照样吃喝。乡土只是一个标签,有或无,都是几个字的横折勾而已。 籍贯在哪里?户口本上。故乡在哪里?火车铁轨的那端。家在哪里?钢筋水泥的鸟笼里。老乡在哪里?陌生的人海里。 当我们躺在床上望着自己建造的小屋时,小空间里我们能找到家,可是当我们站在阳台上,无线扩展的想“家”这个词时,只有迷茫?籍贯、故乡、家、冢、异乡,五个单列的词相连接出现,这是一个家族的迁移史,一条无形的线从遥远的过去岁月连接到现在的你、我。籍贯只是说明,某个时代一个男婴从哪里出生,而后来到所谓你我的故乡,而后有了家,最终归于冢。这一条线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他的来处,不是孤立的存在。 家,只有身在异乡的人,这个字才有刻骨铭心的感觉。 籍贯、故乡、家还有将来的冢对我来说是统一的,但是当我走进陌生的城市,有了开始丧失家园的感觉。每次回家总是匆匆来去,家好像成了旅店,而居住的城市成了常住的“家”但是常住的地方却不具备家的含义。我总是在家的旅途中奔行。家在哪里?家在本走的途中。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城市离我还有多远 城市离我还有多远? 扪心自问这一句话的时候,我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心脏城市——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中央。 脚下的土地毫无置疑的属于城市,我又毫无置疑的站在城市的土地上,但,我问的问题也毫无置疑的是困惑内心很久的疑问。 小时候我向老师问过类似的话。 乡村——镇——县城——地级市——省会——京城。 老师自大至小给排列出一组词,最底层是乡村,其他的都用虚线连连接。 那时候,我如饥似渴的向往城市。因为课本上的电灯、电话、楼上、楼下只有城市才拥有,五彩缤纷瑰色的梦。其实,那时候对城市的概念不是老师说的北京,北京是我一辈子走路都走不到的地方。我那时候所谓的城市,也不过是县城。孩子眼里,县城里的孩子吃穿用度已经很时髦洋里洋气了。我想有一天像县城里的孩子那样,已经很满足了。 后来我居然把老师画的那条虚线走成了实线。不同时期,我走过不同的城市,越大的城市越有风味。当我抵达北京时,感觉原来县城里的孩子,跟我们差不多也是土里土气的。可是,到了这个时候,我竟然不羡慕城里孩子了,怀念起乡下。 我怀念乡下那老的掉牙的社戏,傻里傻气的磕头拜年,芦苇扎起的简单风筝,蹲在南墙根下晒太阳老头、老太太。有时候,我笑自己越活越后退,简直站在城市时尚的外缘。可是,我知道自己真的怀念那些东西。 怀念有的时候是因为失去,正因为失去我们才怀念。 走入城市后,我就成了一个踏上不归路的行者。虽然不是武行者要被逼上梁山,也不是孙行者那样要一路西行去西天,但是,乡土终归是我永远无法回归的土地。在异乡的土地上,我混在陌生人海里,或歌或笑,都是他乡之客。就是能熟练地操着异乡的话,却总是异乡人,急了骂人的时候,总是要用家乡那不用想的话,骂娘!骂得那样酣畅淋漓,就是一个字“爽”爽后有时也有薄薄地凉意。 在城市里生活已经将近十年了,它是到此为止三分之一还要多日子,我将来的时光还是要消耗进城市里。有时候想想,十年来,城市改变了我什么?回答是否定的。我虽然生活在城市的风里,踩着城市的土地,说着城市的话,可我却一直无法融入它,好像一直站在它的边缘,拈花微笑地看着人们的浮沉。其实自己也在里面浮沉的,可是思维中自己好像总是置身事外,与己无关。 有时写写文字,玩弄一番,谁知落笔之下竟然都是农村里那些事,好像那些笑语、家长里短就在自己的身边,自己似乎从来就没走出过那个地方。感受那些千里之外人的思想,比感受近在咫尺人的思想还要敏感,写城里的人和事总是隔了一层,不能到位。 有时想想,自己就笑,笑着笑着就有点心酸。 故乡是回不去了,可是站在城市的最中央,城市一如当年站在黄土地的原野上的遥望,依旧苍茫,不可抵达。 城市离我还有多远? 已届而立之年,岂能一事无成。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在个人应聘简历上的一句话。 这句话在简历的末尾,用楷书小四号黑体打出的,非常突兀的呈现。 是时,我们正听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音箱里的声音高亢却有些凄凉。 朋友是我大学同学,当年我们是一起来闯荡京城的,时机好像总不给他开启幸运之门,如我一样总是命运多舛。我们看着时机一次次从身边溜过,却总是眼睁睁的看着它们走过,抓不住。我们总是开玩笑说,自己是大器晚成那一伙的。可是大器晚成这个词总是难以琢磨,如张爱玲所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了的话,快乐也就不那么痛快。”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想想王勃的话,好像生命迅乎如流星,芳华刹那,时间飞速的流逝,一切太晚了,就来不及了。 朋友说:“贾平凹在废都中有个段子颇有意思,他说‘我常想,西京城里这么多人,可我经常打交道的不外乎四五个。在家里是父母的儿子,是老婆的丈夫,是儿子的父亲;在外是你们的朋友,是单位的职工。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是真正属于我的呢?真正属于我的只是我名字。可是名字是我的,我从来没叫过我的名字,都是别人在叫。’我觉得,这个段子里的人比我们要强,我们呢?住的是租的,穿的时尚之外的,喝的是买来的,老婆是不确定的,儿子是没有的,票子也是没有的,车子是自行的。可是,我们在还觉得这是我的,那是我的,其实,一切都是人家的。真如李后主词里说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说:“生命是我们自己的吧!” 他说:“生命是自己的,却是为别人活的。说是自己的吧,却自己又无法把握。” 我无言。 已界而立之年,岂能一事无成。 铿锵激越中总有说不出落寞。 我们不言放弃。 生命于我是一朵盛开的花,纵是暂时阴云蔽日,但是,相信云散之后,依旧是月如明镜,色如清水。 此生于我只有一次,我要尽情的把握欢畅。来生,变成阿狗阿猫也无所谓了。再者说,谁知道有没有来生,生我之前我不知道我是谁,来世又不知道谁是我,管不了那么多。只有此时此生属于我自己,错过了才是永远错过。 再次站在黑暗与黎明的边缘 又是一年。 这是我在网上第三次做年终小结。 这一年无论什么样的是非,什么样的恩怨,都成了过去完成式。 消失,一切终将消失,像光阴的流走。有些人走了,有些人来了,人代替着人,时光代替着时光,我们终将忘怀。一切过去的事情,不在注重。 纠缠,终是自我的纠缠。 放手,是自我的解脱。 不解脱自己,就无法解脱他人。 所以,相逢一笑泯恩怨,江湖载酒踏歌行。 这篇文字的题目叫做不言悲喜只说流年,既然不言悲喜,当然就不说得失,只说流年里的自我了。 写这个题目时,我自己嬉笑的想到算命先生所说的“流年运” 所谓流年运,是指在每一年自己的运气。 我这人,说迷信不迷信,说不迷信,还相信一点运气之说。所以,每年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总是让一个至亲好友卜一卦,有则避之,无则皆大欢喜,让心里有个底。呵呵 这一年我认识了两个人,一个教给我宽容、安静和平和,一个让我感到花开怒放般的快乐。认识这两个人,过去的一年,就没有虚度。 毕竟,从农历而言这一年还没有过去,所以,关于年初卜得卦相还不能说。只能说说自己对未来展望。 婚姻,或说爱情,在铁轨的另一端。所以,希望中国的老天爷、佛教的如来佛祖、基督教的上帝保佑我有个好的爱情,希望我爱的人,爱我的人,有个锦绣的前程。 事业,希望来年有个大的突破,尽量量的变化能带来质的飞跃。 家庭,我愿上苍保佑我的祖母、母亲长命百岁,身体健康,平安安度晚年;保佑我的兄弟姐妹事业发展,爱情圆满;保佑我的侄儿健康成长,见到我喊叔叔,我还没见过呢,过年给他一个大大的红包;保佑我姐姐一家圆满,不知道是不是我见到小猪的时候,他已经不要红包了,那样我就省了,呵呵 愿我身边的朋友、网上的朋友都有一个锦绣的前程,美满的未来。 我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05、11、29 茶禅一味茶味外的安静 近年来迷上了茶,也喜欢读一些意态闲适的小品散文。 无人来访时,我选择静坐于穹庐小斋的西窗沙下,取出茶具,沏一杯淡茶,与月白风清互为呼应。茶,我喜欢绿茶,周作人说,绿茶为茶之正宗。我不懂茶,也不懂茶经一类的茶文化典籍,更不用说什么茶道了。我喜欢茶,是喜欢那种情趣——自我的情趣。 素雅的陶瓷茶具,葱绿的茶叶,是一种诗境。 根据我选茶具的经验,绿茶与白瓷杯最相宜,红茶则与陶器茶色与陶器浑然天成。 且说绿茶,煮沸生水,待到水质稳定,水冲杯中,再投以茶叶。茶叶与杯中热水相遇,片刻后,茶叶在水中载浮载沉,绿色满杯,澄清晶莹,如诗中所言,漫江碧透。绿色的诱惑,让人想盈手一握,啜饮腹中。但是先不要忙,得先看杯上香雾。杯上香雾弥漫,徐徐升腾,如一串音符在流动,静下心来,似乎还可以听到茶韵的泠泠之音。杯上虽有香雾,但是不像香粉那样扑鼻而来,它淡若无味,细嗅之后方之香气沁人肺腑,让人舌间生津。 佛语里说,茶味近禅味;道藏里言,茶味似道意。我以为这就是品。 茶味本淡,以水为形,以凉为性,色泽以有中见无,无中见有,禅机道意或许在这种思辨中隐藏。此种意境深邃高远,我只能远观欣赏,不可近玩亵渎。红楼梦中妙玉说茶,一杯为品,二杯既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驴。我这种愚钝的人,一难悟禅道之说,二来口齿触觉迟钝,三因茶本是解渴伴读之物,四则就算饮茶也是无中见有的意境。再者说,若饮茶之时有一卷闲适小品散文在手,读到天高云阔,那顾得他究竟是解渴的蠢物,还是饮驴。 饮茶之时最适合读一卷小品文,或周作人的,或梁实秋的,或林语堂的等等此类大师的闲适文字。周作人的散文小品写的古朴典雅,洗尽铅华,他好像不是在作文,而是一个冷静平淡的老友,从容不迫地品物抒怀,思辨说理,感情自然流露。通篇文章没有惊诧,没有跌宕起伏,只是娓娓道来谈天说地。他的散文如苦茶,入口涩涩,待到读毕,甜香已经缭绕舌尖,久久不去。 梁实秋本人非常喜欢周作人的散文,他的文风受其影响颇深,但他自己却又集大成于己身,别成曲调。最喜欢他的雅舍小品,风格高雅和谐,文笔细腻简洁,语言自然纯净,较之周作人的更为平易近人。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用笔诙谐幽默,避重就轻的谈人间琐事,或讽刺挖苦,但是不让人感觉沉重,心里只有如莲的喜悦。 周作人、梁实秋二位老先生的文字,绚烂归于平淡,精巧归于古朴,读二者之文如静中饮茶,窗外天高云淡,风清月朗。隐隐中如读世说新语有魏晋风度洒脱,有晚明文人的潇洒,人生到这个境界真是超脱得很。 国人饮茶与层次、人品无关,但能饮出茶趣者,却与心胸风度相连。名立场中多是酒酣耳热的浑浊,是非之外的高人逸士却是淡茶一杯的清朗。酒愈喝愈躁,茶愈喝愈静;酒是激情之火,茶是明心之药。方外之人喜饮茶,名利之外士者亦喜,古刹、书斋之人盘膝而坐多是清茶一盂,淡淡的、涩涩的,他们与红尘不是看“破”之字,而是“知、明”之语。 茶之味非附庸风雅所能解,而是明心自知。 一如禅语拈花微笑,法只可慧心于胸,不可说,说出来都是错。茶有品、饮、喝、吃之法,品是静,近于禅,其他三者是动。当然词义变迁对四者混用,但是四者混用如心静则是同理,用何词来表达则无关紧要。心动茶为饮品,心静茶为境界。拘于形式而失之内容是饮茶之大误。许多人为了形式而进入茶馆,自以为得茶之趣,则本身离茶趣就千里之远。草庐闹市之中但得心静茶味也扑鼻而来。如论语中所云:“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茶本为“草、木”相合,人居于草木之中,则万物会于心,三者统一方为“茶”草木为自然之物,人亦然,三者合即“天人合一”茶道与禅、道最高境界都是天人合一,近于古人置音律、哲学境界同理。境界是心胸,同时也是饮茶之态度。但是居于红尘之中,与静态自然的草木和谐为一体,体会天地道心实数不易。 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我以为在喝茶的时候,品味一下人生才是清福。 红尘中的繁华不过是身外之物,名利相争伤人亦伤己,来来往往都是客,灯红酒绿不过是一场浮华的云烟。在攘攘熙熙为名来,熙熙攘攘为利往的时代,我们不妨把实用的心放散淡一些,少一份猜测,多一些恬静。 用简单对付一切复杂,或许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名利如禅机里的风帆,非风动,亦非帆动,而是心动。因为心动,我们丧失了内心的安静,生活成为一种负累。 鲁迅先生说得“清福”是指生活安逸后的悠闲,我以为,所谓的安逸是对现在生活的肯定,不在于你的财富,而在于你心里的平静。陶渊明弓耕田野不自弃,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豁达诗境。 在喧哗的人生路上,适当的时候,泡一杯茶,为心灵找一份安静。在安静里品茶、品人生;在安静里,我们看看热闹的世界,再去看一下安静背后的天高云阔。或许,人生就如此变得风淡云轻,心境如山涧之亭——翼然——怡然。 薄凉的九月 九月里,我喜欢一句话:文字一个人的精彩,勿对号入座——题记 1、诗人 在一个落暮时,我看到了一个诗人,在铁轨路过的桥上。 在他前面放着厚厚一摞薄薄的书,在书的旁边有个一张大纸,纸很白,像苍白的的面孔。纸上写着硕大的黑字,像暮色一棵原野中伫立的树,苍凉,悲壮。纸上写着:“签名售书”四个字空漠的隔绝,像一个山头望着另一个山头,周围却是苍茫的暮色。 桥上零零散散走过下班的归者,行色匆匆。诗人,站在桥上,望着八达岭高速路上的车流,车流通向远方,远方消逝在们苍茫里。 我站在诗人的背后,翻着那些诗册。 诗册很薄,书很便宜,里面的句子涌动着生命的厚重,却无人问津。 记得一个少年在王府井书店前售书的盛况。激流千里,人山人海,长长的队伍,排得若游龙。买书得人激动,售书得人冷漠,皮笑肉不笑,随意在那些书上画着自己得名字。最后一笔签完自己得名时,笔随意一抛,笔在空中做了一个抛物线半圆,像一个嘲弄的微笑。读者追着,作者傲然而去。 那些书曾经读过,然后进了垃圾筐。 由于工作关系,我去有机会参加各种图书展销会。我看到那些花花绿绿包装的书籍面前人山人海,而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书前却门前冷落车马稀,有的似乎无人问津。有些书,我是从这个展销会看到,还会在别的展销会看到,同样的书,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看到,只有那些脆黄的纸片记载着它寂寞流传的路程。 花花绿绿的书在不停的变更,今天这个排行榜第一,明天那个排行榜冠军。一个个年轻的作者爬上财富榜的第几名。他们是读者偶像,却不是阅读的偶像,阅读的偶像在书堆里被书虫一点一点的蛀了。而真正的书者被饿死在无知中,剩下的只有一本本华装的庸俗。 这里曾经是诗的王国,人们随口吟诵着那些通俗豪迈的诗篇。我曾经是个诗的读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读不懂诗了。诗变得苦涩,变得虚无,变得诵读百遍也不解其意。人们说,诗的喻意丰富了,诗越来越好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笨,还是他们聪明,我只知道诗在我的世界里消亡了。那些豪迈的句子依旧激荡着我,可是那些句子他们说落后了,不在流行,而流行的我却不懂。我不知道诗是引导我们精神,还是诗只是个显微镜,显微镜下面只有性与生殖器指着苍穹。在这个显微的世界里流传着各种性病,一切淫秽被美好的词掩盖,我不理解那一个个被创造出来新词。人们在新的名词下做着各种勾当,却说这是解放。不知道解放后的灵魂是不是变得肆无羁绊更明白明天的太阳。我老了,所以不理解诗了。那些豪迈的句子,是不是应该和我一样一起消隐?我想是的。因为我们都老了。 诗人回头看着我,激动,我却绝然而去。 我睥睨傲岸。 我想说,如果是我,我要一把火把是全部烧了,从此不再写诗。让那些琐碎的生命消逝在庸俗里,让他们永远看不到真正的诗文。一切不被珍视的人生、诗歌都应该高绝孤独的,让它成为绝版。 2、容颜老去 你凄然地说,我老了。 那是个秋夜,月圆如白玉,晶莹剔透的悬在半空,清清的空气如水一样流过天地之间一切空隙,让人感到清冷。你仰着头,如瀑布的黑发依然油黑,但比以前稀了,我分明看到泪水从你的眼窝留下来,像月上挂着的白露。我的心也像那琉璃灯盏落地,没有支离破碎,却成为一道道残裂的璺,它蜿蜒通向心尖。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听到心底那无声的叹息,那是你我共同的悲伤。我看到你面容上那些细碎的纹路,分明也挂在我的脸上,那是沟壑,青春的光阴就从这里流出了肌肤,宛如我们的心田在时间里已经龟裂。我们都凄然的一笑,宛如衰柳残阳,纵是如何的经营微笑的方式,也经营不住青春永恒。一切变成了微笑的技术。 记得十年前,我们也说过,我老了。 可是那是欢颜,轻灵的笑声像玉、瓷的碎片落地,那是一片韵律跳跃在月光下。那时的月光同样的皎洁,同样的月圆如画,只是那时的风分明像一首歌,像一支清远的笛声,吹得风清月明,来去的脚步如猫走瓦片,轻灵娇纵。 那时人们对你总让人惊艳,那时的微笑没有技巧,却总是听到妩媚的形容,就在那样的月光下,你听到惊叹的赞许,你的心许久停在那里,它让你骄傲的走起步来总是袅袅风姿,随手挥洒的每个姿势都是青光、秋月。可是那无声无息的华光,什么时候凋零成一片落红,什么时候,你把他赞声当成一生回顾中的骄傲。什么时候开始你已经不站在那里了。那里成了一棵伫立的树心,你我却站在了一圈圈年轮的边缘,那一道道波纹是无法跨越的距离。从什么时候,我们怅然若失。 当那若秋水的眸子变成凄切无神的眼睛时,当长长的睫毛不在弯曲婆娑迷离充满诗意时,我们分明听到流水的声音,开始它如潺潺溪水,转瞬变成了瀑布奔泻,如今成了狂涛巨浪,不可阻挡它的奔走。当我们看到浓妆艳抹的女子不在嘲笑时,当我们看到悲秋的诗句不在戏弄时,我们知道自己在走着她们的过程。我们知道自己老了。 我们看着自己当年的偶像从扮演少女、少妇、母亲、老妇人;少男、成男、老男人,我们知道了他们的角色分明在映射我们的容颜。我们看着时间的刻刀在他们脸上留下了一道道雕刻的痕迹,残酷的一点一点的雕琢,剔除了饱满的美丽。她们老在谢幕前,让我们看到了时间的残酷。我们知道电视里的他们,就是镜子里面的我们。 我们开始细数流年,开始翻开日记去寻找光阴里的骄傲,开始为过去的骄傲自豪时,我们知道了时间的冷酷无情。我们不会写了伤春那咿咿呀呀幽怨的诗句,不会无病呻吟的感叹时光中的流萤灯火,我们对这皓月当空的秋夜没有了语言,因为那溪流汇成了江河,汹涌的暗流悄悄的吞噬我们。我们只会说,天凉了,这是个秋天。我们开始把华美的语言变成简单朴素的话,我们把一切累赘的句子剔除,只留能伤人的古朴。 听着:“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我们会泪流满面,那是青春的惊鸿照影。 当童年少年的随伴坐在一起的时候,只能喝喝茶,没有了喝酒的豪情;当大家坐在一起的时候,只能谈谈你家的姑娘,她家的儿子时,当只能为孩子骄傲时,我知道我们老了。老的没有了自己,自己不在时谈论的主角。 你凄然的说,我老了。 那是个秋夜,月圆如白玉,晶莹剔透的悬在半空,清清的空气如水一样流过天地之间一切空隙,让人感到清冷。你仰着头,如瀑布的黑发依然油黑,但比以前稀了,我分明看到泪水从你的眼窝留下来,像月上挂着的白露。我的心也像那琉璃灯盏落地,没有支离破碎,却成为一道道残裂的璺,它蜿蜒通向心尖。 3、颜庄 进入秋季,我没有来的想念一个村庄。 这个村庄我二十年没去过了,我以为已经把它遗忘,可是二十年来它从来都在潜意识的流淌在记忆里。它的名字叫——颜庄。 颜庄,我二十年后才知道它的真正名字,我一直以为它的名字应该写为“炎庄”直到前几天,无意中翻开一册山东地图,它有山东的个个县区域图,我无意中看到它的真正名字。那一瞬间,我站在那里久久不说话,原来我错了,一直都是我错了。 颜庄是鲁西平原上一个普通的自然村,或许是因为全村的人都姓颜,所以叫做颜庄。它在我们临县,距我们县不过百十里,我五六岁的时候一直在那里寄居。那里有我的干姥姥、干姥爷。 干姥爷是我外祖父的结义兄弟,外祖父是哥哥,他是弟弟,他们磕过头、盟过誓、喝过血酒,他们说过谁要对结义弟兄有三心二意天打五雷轰顶。这种干亲,在我们那里的风俗比一般的亲戚要可靠的多,所以当年父母准备把我寄居出去时,首先选择了颜庄。其实那个时候外祖父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去颜庄的那一天我模糊的记忆里是个大雪飘飞的黑夜,是舅舅送得我。当天走到那里的景象我或许是睡着了,或许是时间太久了,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后来我在那里不叫本名了,我改名叫做雪羽。 干姥爷有四个姑娘,没有儿子。那时候我最小的姨妈也出嫁了,家里只有两个老人。干姥爷家原来是大户人家,家里有许多祖产,我看到好几个院落是他的,并且还有很多果林。模糊的记忆里,干姥爷很儒雅,喜欢带着我玩耍。干姥爷曾经带着我在果园里游玩的时候说,小羽以后不回去了,这些一切都是你的,以后你的名字就叫颜雪羽,将来让你为我们养老送终。我望着那些枝头的梨果奶声奶气的说,好。 我的姨妈分别嫁到其他的村里,大姨在俎店镇上开饭店,小姨和她丈夫在镇上管计划生育。其他两姨妈没有记忆,对她们的孩子也没有记忆,只记的大姨家有个三姐对我很好,有时候我到俎店玩回不去她常带着我玩,比如在晚间带我到医院树林里照蝉幼虫。那个时候,俎店枕每五天一个集市,我盼每个集,干姥爷每个集市都去,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好多吃的,大姨饭店做的包子特别好吃。干姥爷带回来得东西,一般够我吃五天的。 那时候干姥爷、干姥姥都有六十多岁,干姥爷为了让我高兴,给我扎过风筝,并且攀着梯子到屋檐下为我掏鸟。可是如今干姥爷他们已经去世十多年了。 后来我还是回家了,回家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每年只是父母去几次看望他们,而我一直在读书。我没能为干姥爷他们俩养老送终。他们去世的时候,还向母亲问起我。若干年后,母亲无意中说,让我什么时候有时间到颜庄一趟,到干姥爷坟上为他们磕头烧一些纸,而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去成。逐渐他们的相貌也消逝在记忆里。 在家对母亲也提起颜庄,但是我一直不知道它的书写,母亲不认识字,当然也不会告诉我,在我心里一直以为颜庄就是“炎庄”从某个方面说,我从没有深究过这个村庄的名字,颜庄成为生命里的一个符号,在于我可能丧失了一切意义。 回到家后我恢复了本名,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别人喊我的名字时,我不会答应,感觉是在喊别人。后来父母喊我“雪羽”我才意识到这才是喊我的本来名字。逐渐雪羽成为我的乳名,家人和邻居都喊我这个名字。我习惯在别人面前自称——程雪羽。 我读高中时大姨和小姨两家到过我们家,正赶上我过周末在家,当父母喊着我的名字雪羽时,我看到大姨和小姨都落泪了。 而今,干姥爷、干姥娘都过世了,谁还记得我的名字曾经叫过颜雪羽。多年我一直以为颜庄在我的记忆里丢失了,原来你一直在我的名字里被别人唤起。 颜庄,颜庄,我曾经的名字叫做颜雪羽。 4、歌声 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象流星/刹那划过心房/灰暗的深夜是寂寞的世界/感觉一点更醒一点点撒野 你的爱已模糊/你的忧伤还清楚/我们于是流浪这个夜底城市/傍徨着傍徨迷惘着迷惘/选择在月光下被遗忘 ——许美静都市夜归人 秋夜万籁俱寂的时候,习惯慵懒的坐着抽一支烟,听一首歌。 在公共领域我是个很随意的人,而在个人空间里是个很自我,很挑的人。就这样,一但我热爱某个人,无论是朋友,还是爱情,我会把所有都投入而去,如果不喜欢就在别人的眼里非常孤傲。听歌同样。我喜欢在傍晚的时候听一些舒缓的歌,淡淡的,慵懒的,像蔡琴、齐豫,而晚上夜深人静喜欢王菲、许美静等等。 王菲和许美静的声音都很特别,王的声音有点金属味道,空灵忧伤,而许的声音沙哑沧桑,带着一种漂泊的疲惫。相对而言我喜欢许美静多一点。记不得何年何月喜欢上许的声音,而后固执的偏爱,好像当年一下子被俘虏了,从此开始沉溺。一直在想,为什么是这样,有人说喜欢一种事物有的时候是没有理由的。我不这样认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喜欢许,或许来自那种声音所蕴含的味道。 许的声音冷冷缓缓,沙哑而不失自然,颓废中有一种无言臆说的沧桑,感到一个疲惫都市人在彷徨与无奈中忧郁的挣扎。低调感性的,带着遗憾,带着彷徨,在聆听中似乎不知不觉中嵌入了每一个寂寞而迷惘的灵魂深处,而夜是每个灵魂开始沉静漂泊的开始,白天是肉体的漂泊,晚上是灵魂,所以这样的歌声在夜里很容易打动每个孤单的灵魂。 说来,我在都市里生活了将近十年,在我二十几年的生涯中它占去我的三分之一左右。一直我不能如那些同样来自乡野的人一样,完全融入城市。城市的浪潮无法洗去我的泥土味道,所以我一直好像写不了关于城市的文字。不能融入,又不能回归,我只能漂泊,灵魂永远在路上,没有归宿。没有归宿的灵魂是飘浮不定,容易疲惫受伤,意想中的世界充满了浮华的喧嚣,回首乡野似乎那里也不属于自己。自己只能永远疲惫的流浪。或许,许的声音在这里给我一种共鸣的感觉。 许的歌我最喜欢的有城里的月光、蔓延、你抽的烟、铁窗等等。这些歌在黑夜里我循环的放,反复的听,许美静用她那干净略带些许颓废的歌声,咏唱着现代都市年轻女性的生活际遇和内心感喟,这是从一个女性的角度来演绎这个漂泊的孤独。浮华的时代,很少人能够静静聆听一种心语,人们习惯了在口水中消遣,在喧嚣中消耗,让美丽与生命的魅力变为空虚的泡沫,然后随波逐流。 在喧嚣的都市每个人都容易被遗忘,苍凉的唇相依之后就是孤独的回响,许的歌声在午夜唱响那些寂寞的歌,让漂泊的灵魂有一点感动。习惯失去,如同习惯遗忘,梦魂伴着孤独的背影消失在繁华的街灯之外。或许这就是许美静给人的一种感觉,颓废而不堕落,自然而不造作。张扬的歌手成为城市口水歌的象征,喜欢这种淡淡的忧伤颓废。 许许多年没有没看到了,人们开始把她遗忘,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演唱是在同一首歌节目里。形象依然,色彩并不华丽,一种孤独的声音在回响,如夜深的人在回归的路上。 午夜的聆听,午夜的思绪,一切都是午夜,如你我的漂泊不定。 5、文字 写作,是一种孤寂的生涯——海明威 看过一些作家谈话节目,然而看后常感觉文字中的人与现实里的人竟有如此大的差别。现实里的人可以对着陌生的人侃侃而谈,而文字里人有点惜墨如金的讷于言。我常常不知道那个才是真实的。或许两个里面的人都不是真实的,它们只是作家生命的两个幻象;或许两个都是作者,不同的时间人表现着不同的自我;更或许作者只是生活在两个中间,在里面摆浮不定彷徨痛苦的挣扎。 我偏爱文字里的作者,我以为那个才是真实的作者。 我们看到一大部分作家的文字绝大部分产生于午夜。此时没有喧嚣,没有琐事,没有了身外人,只有自己,在此时放任的是自己,对抗的也是自己,在自己的世界里夜航,没有参照物,没有坐标,只能用自己内心的坚韧把握住航向前进。 白昼里的人要为责任或者生活向不同的人低下高贵的头颅,而夜里的世界这一切都落下帷幕,我们把自己摆在巨人的位置上,我们成为这个世界的巨人,尊严、高贵是每个生命都在渴求的,如此的夜你就是自己的上帝,自己审视自己,自己关照自己,你是自己的王者。 我以为真正杰出的文字都是来源于自己的黑夜,这样的黑夜不被名利羁绊,不为世俗困扰,只是在洁白的纸上用自己的一腔热血书写自己的生命体验,把自己书写到颠峰的文字才能惊骇世俗。没有自己的文字从来都是失败的文字,失败自己的文字都是没有自己。为世俗一时的赞誉而书写的文字,只能繁盛一时随后如大海中的泡沫在时间的浪涛中瞬间无影踪。真正的文学是抛弃世俗一时的认同,忍受着不被理解,忍受着孤独寂寞,全心全意的在文字里自我的抒发。 记得有一次看一个关于崔健的资料,据说崔健的那些成功的作品,都是来源于独坐在一个房间里,不许任何人打扰,谢绝一切来往,如出家人坐禅一样产生的。路遥在早晨从中午开始,贾平凹在废都后记里所说的,那些让世人侧目的文章都是产生在寂静里,孤独里。我们常说,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是忘我的,其实这是错的,他们不是忘我,而是文字中每个字都是我,他们文字里每个人物都是我的化身。他们所谓的“忘我”不过是忘记自己身体生理的需要。记不清是席慕蓉还是三毛曾经说台湾某个作家在这是某本书的时候,竟然把尿散在裤子里面,自己竟然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忘我。忘我是注重精神里的那个我,而忽视了现实里的我。 欧阳修在评价梅愈圣的诗的时候说:“诗非穷不能工”;司马迁在报任少安卿书里列举了一系列先贤困境中的成就;曹雪芹在举粥常赊中写出了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颠峰之作,这些困境或者穷都是他们的黑夜,这样的时刻作者面对的只有自己。这些人的作品都是血泪之作,尼采说:“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因为血书才是个体的颠峰,才是真实的。那是在孤独寂寞里自我对抗的,没有名利功名等外界的引诱,只有一个完整的自我在黑夜里呕血。 如今的作家一旦成名,名声鹊起,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作品的质量却每况愈下。往往成名作家只有成名作可以一观,后面被世俗捧的像鲜花一样的文字,事实却是如牛粪一样。因为他们在现实的镁光五光十彩中迷失了自己,失去了忍受寂寞的耐力,他们说的话越来越漂亮,可是笔下越来越苍白。作家要说的话是要写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这就要把自己回归于寂寞之中,这是当代人所不需要的。 文字,是自我表达的一种方式。 6、网络 梦里走过多少路/醒来还是在床上——艾青 曾在一篇网恋的小说里读到这样一段话:网络发展得再完善充其量也是一种工具,intemet固然可以轻轻松松让你去雅典的帕特农神庙赏发思古之幽情,去巴黎卢浮宫观摩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但你永远不可能在网上吹到哪怕一丝的地中海的轻风、用你的双脚去感受一下卢浮宫大理石地板的清凉这就是网络不言自明的悖论:把一切给了你,但是到头来仍然一无所有。 这是我前几年还不上网的时候读到,当时我不置是非一笑而过,因为那个时候网络对我来说还是个很遥远的事情,属于先锋人类玩的,我拒绝上网,同时拒绝用计算机写字。如今,我明白了,有许多事情是你无法抗拒的,无论你拒绝不拒绝它都要到来,你无法回避。现在自己离不开网络,离不开计算机,因为无论生活还是工作都要用它,拒绝它就如同你拒绝吃饭一样,很快就会被饿得去见上帝。 在网上一晃走过了四年,人家经历的我都经历了,回头一看对当时拒绝感到可笑,同时对网络也有一种惘然。有时也曾发狠要离开网络,可是饭是要吃的,同时网还是要上的,因为这就是生活,无论你愿不愿意接受你都得接受。 人们常说,网络是一种工具,但是网络背后的可是一个个人在敲击键盘,是一个个实体。当你在和那些实体接触的时候,常常有一种幻觉,虚拟也,现实也。那是一种迷惑,让你分不清现实与虚拟之间的距离。我非常佩服那些能把自己抽身置外的人,这样既不会伤害别人,也不会伤害自己。网络上的感情就是一把双刃剑,出鞘之后既伤人也伤己。 游荡在网上得人都是孤独的,有人说是空虚,我不认为是这样,我说是孤独。孤独是想找个群体自己深入其中,空虚是任何时候都可能被人乘虚而入的。人是群体动物,谁都怕孤独,大家想找个群体在人来人往中寻求心灵的安慰。人天性中希望得到欣赏,别人的欣赏无疑是自我奋斗的一种动力。在现实生活中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让人感到很累,一般人想网络中得人相互离得很远,没有共同的利益相互争夺,所以不容易被伤害,但是这局限于网络中同性朋友。异性朋友之间的相互欣赏是个危险的信号,除非对方的差距很大,不然就容易进入网恋的误区。但是人的天性又是希望得到异性的欣赏,男人希望得到女性的夸赞,女性希望得到男人的表扬,这样一来一往就是一个红灯的警告,除非大家灭绝欲望和你内心的纯白,不然后果可想而知。 奔波网络如此长的时间,我的自我提示是如果你没有做到心如止水的境界不要说感情的事情,聊天、欣赏文字都无伤大雅,但是一旦深入误区,那就是万劫不复。现实恋爱的破裂是日积月累时的伤害,有道是“零碎割肉不显痛”但是网络中的恋爱的破裂往往是那一瞬间,一瞬间山盟海誓遽然灰飞烟灭。网恋这东西像喝醉后的葡萄酒,刚开始感觉没什么,但是它有后劲,当瞬间网恋灰飞烟灭了,可是那种长久的晕醉头痛让你感到斯心裂肺的难过,所以网恋的伤害往往大过于现实中恋爱失败的程度。 网络这东西究竟是神明还是魔鬼,我们无法说清楚,或许把它当做一种工具的时候它提供的方便有如神明,当稍有别的想法它就是一种魔鬼。我们出在网络里就是游离在神明与魔鬼之间,按着正规的走法它如同坦途,一步走错那就是步步地雷,踩一下就炸你一个跟头,它充满了陷阱与危险。那走入歧途的脚步就是吹响网络葬礼的号角。 网络如梦,就如诗人艾青写过的一首无题:梦里走过多少路/醒来还是在床上。 7、夜西风凋碧树 少年时读六朝文选时,读至向秀暮秋傍晚过故人家园听笛声呜咽,看友人家园尽散破败如秋木,思与友人曾经欢宴相聚的情景而作的思旧赋,为那短短的文字感到遗憾与愤懑。难道朝野有如此的压力,让向秀连故人也不敢深怀?同时也为情薄如纸的友情感到荒凉。而今面对着网易文化改版,看着过去的故家“心情故事”版块一幅“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样子,想想自己竟然不能写一篇长文以示怀念,心里不禁为向秀唏嘘,也为自己感慨不已。原来不是人情薄如纸,人生真有那么多得不得已。一个“不得已”其是心里埋藏着那么多得荒凉,确如李清照所言“此事怎一个愁字了得。” 我在网上和青姐聊天,说心情故事要改版了。短短一句话之后遍长久的沉默,下面的话无言语对,多少往事纷上心头,多少过往随着这一句话结成云烟一片缥缈无影,又有多少感慨凝结在这几个字里。过去散了,散了一切像穿不起的珠帘,散乱一地,滚动着、奔跑着像火车呼啸而去,只留下我伫立如荒野黄昏下一棵树。 曾经跟渚姐聊天的时候,渚姐说:我是看着你成长的,看着你的文字在成长的。 是的,读书的时候我来到网易文化,来到心情故事,一晃四年之久。四年,说长漫长无际,说短又如短短一瞬。“忽”的一下,一切如白驹过隙,没有了踪影,只留下飓风狂雨后的残败萧条。 四年前我来心情是尚是个懵懂不会写字却对文字热衷的文字“发烧友”如今能写的字正句顺的初学文字者的程度,毫不夸张的说,我每一点一滴的长进“心情”都是见证者。我来时的四个版主,后来除了渚姐外都走马观花换了人,到如今更是旧家园也要成为心头的陈迹,有一种沧海桑田人事变更的花落人散的苍凉。 网易文化改版,或者说是一次集体性搬家迁徙,我不知道对别人什么感觉,对我来说是一次旧家园的消逝,这种感触有一部分是对网络家园的精神迷失。人说故土难离,故家去不得,此话正是我此时的内心感触。网易心情故事是我旧家,我说这话,可能一部分人说我矫情。我想说,不,不是的。或许,如果你是个网上自由游民,这样离开与舍弃没什么;如果你离开出生和成长的土地时,知道还能回归,或许不会有什么痛的感觉。可是如果你上网四年,出了这个论坛你没去过别的地方,你始终和它生存相依;如果当你知道你离开了那片故乡土地后,它将永远不会存在了,你会有什么感觉?三峡遗民时,那些居民背井离乡离开旧家园时,一步一回头的含泪离开,或许政府在前方给他们建立了更好的住宅,生活环境变得好了,邻居还是那些人,可是毕竟不是那块土地了。有一次,我在火车上看到一位八十岁的老人回乡,他说,那里什么亲人也没有了,只是想念那个地方,那块土地。 心情故事,是我文字诞生成长的土地,如今它要消逝在网海离了,现在还能看到那些如林的文字,那些精美的文集建筑的废墟,可是过不了多久,这里连废墟也看不到了,就如被大水吞噬的三峡。它将是网海中的一个泡沫,将永远看不到了。永远! 四年无数个不眠的日子,我把它敲击成文字写在心情;四年一个懵懂疏狂的少年成长为一位男人,心情的版块的朋友们分担我多少孤独;四年从一个毛头小伙子成为磨练成剑的青年;四年我把多少走过的痕迹化成文字,雕刻在心情的文海里;四年,光阴、阳光、欢颜、痛哭,这一切将消逝,如果没有感触那就是白痴。 我说,对心情来说我早已经消逝,无论它毁还是存,自己都是个局外人了。我不知道这些话里有多少诚意,我只知道,哪怕一个被开除国籍或者被逐出家门的人,他们还情不自禁关注故国、故乡的每一个信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人的一种天性反映。我只知道,那怕是我在潜水,我开开机器,打开网,第一个进入的一定是网易心情故事版块。 纠缠多深,就会伤多深。世上能够伤到你,永远是你喜欢的事物;能对你的心产生致命伤害的人,永远是你最爱的人。网络中我最爱的是心情,如今它要集体迁徙了,我有一种乡土不在的惘然与迷茫。 记得金庸先生的小说白马啸西风中有一句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或许,心情新版与旧版与我也是那句话吧。 8、薄凉的九月 在这个九月,我的思维总是飘忽不定的跳跃。它们相互不相连贯,像无法穿起的珠子,散乱的,而里面都透着暮秋的凉气。回首看写在博客上的零碎的文字,心里总是有一种悲壮的苍凉,如那霜雪过后的原野,绵延无垠。其实九月的天气虽然凉了,但是依旧是暖着的,中午的阳光照在身上懒懒的、庸散着。我想或许是想念北国的秋了。但是自己却又厌烦自己这种想念,那是怀旧的,有人说,只有老了的人才怀旧。我不老,躯体和年纪让我和老没有丝毫逻辑性。 杜格拉斯说,她从十八岁就老了。老的不是容颜,是心。 我知道了,老,原来和躯体和年纪是没有关系的。可是我依旧不愿说,我老了。我没有矫情到说:渴望年老的地步。我愿说,我依旧年轻,体力、年纪、心都在用它充沛的跳动呼应我的语言。九月里,我想,或许九月是个适合怀念的季节。怀念,与年纪无关的。 我喜欢生活在老的、少的、中年的世界里,喜欢感受不同的人,品着各种年纪的心境,这些年纪我们都要经过,我们穿梭着年轮的光阴,做个时空的旅行者。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穿越不同年纪的人群,就如暮秋时分坐着慢性火车做着从南到北的旅行,穿越季节,穿越风景。无论走在那里,我们都是一个坐在火车上的季节旅行者,我们的人生始终在路上。 从友人那里看到了一个题目薄凉的九月,我非常喜欢。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喜欢那些散发着孤独寂寞苍凉的字眼,我想或许我是个寂寞的人,喜欢独自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层一层的剥离繁华,最后留下的都是一个苍凉的姿势。 比如,我看那个耗资将近亿元的美国电影飞行者,前面的都非常没意思,看得我莫名其妙,可是当主人公休斯破产一个人躲在旅馆里,他脱光所有的衣服,赤身裸体的在房间里神经质发作,一遍遍说着“豪华特未来”当时灯光赤红色像太阳夕照,血红满天的景色照在他白色的肌肤上,我突然明白了。当他再次获得成功,在庆祝宴会上,因为神经只得发作被关在一个隔离室,又一次的重复那些话,我有一种鼻子发酸的感触。我也明白了,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不厌其烦的描写那些看似琐碎的细节,而最终都是指向虚无的荒凉。 我知道有些东西,语言是无法描绘的。王家卫总用那些零乱的画面,表达一种我们能感受到的感触,却说不出来的感觉。那些画面我们有时候看不懂,可是看后却充满了惘然的惶然若失。那些飘忽的、迷离、暧昧画面在我们的内心,却是语言文字无法把它准确的描绘出来,那就是那根拨动心弦的手指。就如同音乐,只能聆听,不要试图把它写出来,写出来的动是错的。 九月就是那些暧昧的画面,迷离中散发着无法读懂的心语。我写出的都是错的,而对的只存在你我的心里。 九月,九月,过了九月就是十一,十一又是一年。十一将有十一的故事。我的十一不过是事如春梦了无痕,看着它走远,看着它走近,然后放一把火,让它燃烧成为灰烬。我用一个伫立的姿势与九月、十月和一切不必要的纠缠告别,如同将要消隐的心情。 薄凉的九月,九月的薄凉,将在望中与告别中——谢幕。 05、9、25午夜 史铁生的地坛 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  我曾说过,京城那些皇家园林我最不愿意去,尤其是故宫。皇家园林对普通瞻仰古迹的人来说,是象征着权力威严肃穆,对我而言那是一个黑暗的囚笼,古代天子对大臣遗留的是神气,我以为那是鬼气。故宫是鬼气最重的地方。然而鬼气最重的地方往往是人们趋之若骛的地方,因为这是人内心世界里对权力的向往。但我对众多的皇家园林也有例外,那就是地坛,喜欢地坛别无其他原因,只因为史铁生。 众多的皇家建筑、园林无论在建筑学上多么巧夺天工的精巧,对我而言,它在文化上都是拘泥的,它的威严肃穆大过玲珑奇巧的艺术价值,但是地坛不同,因为它有了史铁生。原来属于皇帝的地坛,因为有了史铁生从此换了主人,地坛不属于了皇帝,而属于了史铁生。有了史铁生的地坛有了灵气。是史铁生把地坛黑漆漆的鬼气扫除了。 北京的名胜除了读书时,途经北京,同学非要去的天安门之外。我驻扎北京后到过的第一个地方是地坛。地坛濒临雍和宫,雍和宫因为曾经居住过两个皇帝而享有大名,后来因为成为喇嘛庙而享誉。在雍和宫旁边有一个小型的招聘会场所,刚来北京时的我,急于找工作让我有机会亲近地坛。第一次去地坛是由南门而进,老实说走进地坛是抱着游玩的姿态进去的,虽然那个时候我已经读过了史铁生先生的散文我与地坛,但是一直生活在安逸中的我,只是把它当成一篇优秀的散文来读,无法体会作者那彻头彻尾的悲凉。这让我明白了,人对别人的悲哀感触总是迟钝的,地球离月亮的距离并不遥远,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才是最遥远的。 北京到处都是旅游的绝妙之处,地坛因为是皇帝装模作样祭奠土地祈求农神,让百姓五谷丰登的地方,所以他的建筑并不如其他地方威严肃穆,也不如其他地方鬼斧神工的飞檐翘瓦,所以它是被旅游者遗忘的地方。因为遗忘,地坛没有来往络绎不绝的旅客,没有游人惊呼的地坛是幽静的,没有游人来去的地坛自由的。它的清幽更似于空寂,只有在空寂的空间里人们才更容易关注自己,让自己与自己对话。然而初到的我只是一个游者,穿过那朱漆剥落的南门,高耸的松木让我感到的是新奇,宛如一个顽童走入一个百货商城,所以第一次的地坛在我心中只是一个幽静园子。这个园子因为史铁生让我知道而已。 当时的地坛已经不像史铁生文章中描写的那样,它已经经过了一些修缮,墙壁上是皇家建筑的那种紫红色。林间路途平整,花园花草芳菲,池中游鱼翔底,那悬挂的硕大的铜钟似乎又在敲响着皇家的晨钟暮鼓,只有那在池上亭间的业余票友在咿咿呀呀的拉着胡琴,一声苍老嘶哑的声音唱着历代的兴亡,好像对应着那破败未曾修缮的祭台。不过那祭坛已经被大大的锁锁住了,只能透过门缝看到光阴从世间碾过的痕迹。 第二次去地坛的时候,是个冬季。那时我在京城已经度过了两年,那年的夏末经历了人生的大悲大欢,我对生死的思考,对生命的脆弱及其生命存在的虚幻的思考,思考到了我思想的极致。人生的空漠让我感触到了空旷的悲凉,生死之间那不可逾越的边界,让我有怆然独涕的孤寂,我借用一切信仰的智慧来冲淡那种消极的生命虚无。我知道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徒劳的,因为从小受到的纯粹唯物主义在思想里否定一切神鬼之说,上帝、佛祖不过是意想出来的,天堂地狱都是不存在的,死就是一切的寂灭。乌纳穆诺说:“信仰就是愿意信仰;信仰上帝就是希望有一个上帝。”上帝是人创造出来的,这一句话击碎了一切宗教信仰。是的,上帝是人创造的,人对生命的体验、误区是靠自己走出来的,别人的一切劝导对自己来说都没有意义,只能靠自己去捅破自己臆想出来的天机,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这个时候我再次读了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我再次走进地坛,这是个体生命对生命的体验。 我与地坛是一篇非常杰出的复调散文,它以地坛为底色贯穿了文章的始末,展示各个个体生命对生命意识的体验,如八音齐奏,有小号、有定音鼓、有大提琴、有长笛,这是悲欢交融的交响乐。所有的曲调中的底色是悲凉,像张爱玲的小说,鲁迅的文字的底色,荒凉,彻底的荒凉,象征着生命自我感悟中的苍茫。然而史铁生的文字又与张爱玲和鲁迅的有绝对的区别,张爱玲的荒凉是岁月的空透和内在悲剧性如红楼梦的主题,鲁迅是对人性的绝望后的置死地而后生的荒凉,那是悲悯苍生的情怀,但是史铁生不同他从小我出发而后上升为大我从而文字里透出来得是从自我的悲闵到对苍生的怜悯。在这世间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病孩子,我们面对着世间不幸得到来,怎么面对就像哈姆雷特所疑问的“到底是生还是死去”这样的困惑疑惑着每个人。面对人生的不幸,无法逃脱的不幸,或许我们只有悲剧性接受。悲剧性的接受也有不同的接收方式,安然与自我的哀怨。安然的接受是看破后的悲闵,明知生命归化是一场空,可是把生命存在的真实和空结合,这种安然变得底色宏大而深邃,所以这是一个文字与生命体验的超越,超越小我的自我哀怨达到包容任何孤独的个体生命在内的更大的生命本相。这个超越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阅历后的自我提升。 在文章中作者有一章节专写到了母亲,作者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才四十九岁,相对于正常的生命是中途撒手人寰,这一如我的父亲。读着作者用宁静的语言描述母亲对儿子的情怀,我潸然泪下,或许生命对生命的理解就是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环境,适当的生命体验才能产生共鸣,如同张爱玲说爱情的时候说道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冬季的地坛是寂寥的,望着那静静的落日,想着生命如那白驹过隙转眼即逝,你怎么能够不产生悲凉呢?想想生命脆弱至极,当你回乡时还曾见到那温和的微笑,听到那温和的话语,当你再次回去,什么也没有了,陪你走过二十几年生命之路的人,给予你生命的那个生命,现在只有寒灰黄土时,恐怕你对着真实会产生一种虚幻感。虚幻的让你不敢相信,让你至死在感性上也无法接受。人死如灯灭,理性告诉我们不要去幻想天堂,幻想另一个世界,生命的真实就只有一次。 我在地坛一遍遍的行走兜圈,走过它的四角,在从林里听到乌鸦的啼鸣,那是生命哀号的声音。生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命的乐曲如那鸟鸣,诞生时如黄鹂啼叫于柳稍,中间如沉默搏击的苍鹰,晚间归于丛林就如昏鸦。生命不可能长生的,人永远突破不了自我的限制,这个问题恐怕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每个人对死亡都是畏惧的,可是谁也逃脱不了这个归宿。对大千世界的生命来说,如果没有死亡“活着”本身就没有了意义,死是对活的肯定。 这些道理我是明白的,这个世间的人都明白的,可是当我们走入自我的悲哀时,却谁也劝导不了自己,谁也阻止不了自己对亲人那刻骨铭心的怀念,我不行,史铁生也不行。我望着那废弛的祭坛想,如果我见到父亲最后一面还会如此痛苦吗?如果父亲到了八九十岁突然没了,我会痛苦吗?我知道无论什么样的理由发生,我还是会的,并不会减轻半分。因为父亲和儿子的亲情血缘会超越一切时空。只不过事情发生的越晚心理承受越大,或者说年龄大了对人生的执著之心会淡一些,会把痛苦深深的掩埋,把它转化成绵长的怀念。无论我们的年龄有多大,失去了父母我们都是孤儿。做父母的对待儿女的爱,儿女永远是想不到。 人世间最远的离开莫过于诀别。诀别让一切等待都成空。诀别是什么?诀别就是你把人生最辉煌的乐曲弹奏出来的时候,那个最为兴奋、最为骄傲的人无法欣赏了,那个人的喝彩才是你最想听到的。对于这些我们无力改变得,我们要承受,或者说我们要学着安然的承受,过多的自我哀怨着能让自我的现实生活陷入困境。过去的事情终究是过去了,我们只能把过去封存,化成沉淀绵长的回忆。生命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人生短促而又漫长岁月里我们将要不断的失去曾经拥有的爱与亲人,失去的痛苦将伴随终生,直至我们离去给他们带来痛苦。但是我们不会因失去他们而不去生活了,我们依然要活着,并且要拿出最好的姿势去生活。这不是麻木,而是生命个体诞生与消亡的自然规律,在规律面前人类只有以本性来溶解规律带来的副作用。 在地坛里,我从黎明走到了傍晚,我像史铁生一样疑问,为什么父亲去了呢?我听不到任何人的回答。父亲如果早去,我恐怕没有机会走进大学的门,那时候我连自食其力都没有办法。我想我比好多人要幸运的多,也要幸福的多,毕竟我的身体健康,毕竟父亲在交给我谋生手段后才去的,我有什么可自哀自怨的呢?对于一个成人来说,我是幸福的,对于父亲和儿子来说,我们都在尽着个体生命的本分。世上每个父母不都一样吗,他们在教会儿女生存了,自己就躲进了上帝的怀抱。 其实每个都会死亡,每个人在怀念他人的时候,也会被他人怀念。每个生命的过程及其生命在宇宙中的定位,在我与地坛里史铁生描述的很好,那是一个残疾人对生命思考的终结,他说:“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有人说,是光阴、时间扼杀了爱。我在地坛里反复琢磨、品味这句话,不,不是这样的,不是时间扼杀了爱,是时间的成全了爱。因为有了时间的流逝,我们才知道珍惜身边的爱,珍惜身边的生命。因为时间让我们明白所有的生命都是短暂的,惟有珍惜自我才能珍惜他人,我是因为他人而存在,他人的存在我才有意义。因为如此,世间的生命可能会转眼而去,但是爱会永存。 正如史铁生所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编者按 寂寥的地坛,引多少文人墨客沉思吟叹?正如史铁生说的,不是佛度化了众生,是众生度化了佛。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穷的。 寻找纳兰 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  咽泪却无声,只向从前悔薄情。凭仗丹青重省识,盈盈。一片伤心画不成。 ——纳兰性德南乡子 什刹海由前海、后海和西海组成的一片狭长水域。由于,它远望故宫,毗邻北海,在不以水泽见长的京城历来是人们的垂慕之地。明、清两代的许多皇亲国戚、名门贵族、将相高官多造居于此,如今还有许多深宅大院虎居其中。我是在初春的一个下午,越故宫,穿北海而至。 初春的什刹海是清寂的,车如流水马如龙属于故宫、北海、景山等等之地,而这里只有零丁的行人。初春的京城还浸沉在料峭的寒意里,午后的阳光没有温度的洒在尚未返青的烟柳上,一地疏影。岸畔的浮舟横斜凝在水上,湖心处还在冰封中,远处的湖心小岛在寂寥中宛如深闺静坐的处子娴静而淡雅。枯柳斜阳,远望烟水白冰苍茫一片,此时的什刹海显得格外空漠辽远,颇有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味道。我喜欢这个季节什刹海,因为喜欢这份清寂的诗意。 什刹海沿岸有一圈垂柳,垂柳之外有一条柏油小径,路径之侧是错落地青砖瓦房四合院。这里的建筑是环海而建,蜿蜒逶迤,旧京城的风貌在此保持的非常好,一条条或笔直、或蜿蜒斗折、或口小腹大、或口大腹窄各种各样的胡同。什刹海虽然毗邻北海这个皇家园林,但是它与皇家建筑华丽的金殿碧宇,钩心斗角的龙楼凤阁,高高的逶迤的暗红长墙,硕大挺高的牌楼等等建筑迥然不同。这里是平民式的,青魏的瓦房连绵环围,偶有几栋朱红的深宅大院点缀其中。平民的四合院,门楼上镂刻着各种图样,手触摸着冰凉中透着苍凉的悠远,青砖剥落岁月的陈痕,斑驳的残痕有一种破败的荒凉的诗意。 穿过前海,掠过一座小桥,风景陡然一变,后海的水面开阔,建筑也是从幽静的四合院变为平整气势恢宏、威严肃穆的深宅大院,在这些豪宅里有一栋最气势磅礴的建筑,它是座王府——醇亲王载沣的府邸,他是最后一个皇帝博仪的父亲,也是溥仪的出生地。如今这里被批为宋庆龄故居,它的旧主中一位曾经是康熙年间的太子太傅明珠。历史浮沉,唯有夕阳依旧,当年的风流人物俱已成尘,只有那古老的建筑还依旧在不断的修缮中光彩照人。高高的门墙曾经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如今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只有那苍老的岁月问着夕阳人间的玄妙。人世变更,沧海桑田,当年的马萧萧,车辚辚,人潮如涌,到如今却门可罗雀。争名夺利不让分毫,这是你的,那是我的,可是谁又能带走丝毫,到最后都是人家的。旧时王谢堂前燕,如今飞入寻常百姓家。 垂柳漫过的这条路在很久以前不过是一片荒野罢了,经历多少年后,它成了一条人们为居住而开辟的路,在后来它被铺上了青石板,成为门庭通向权利的乌衣巷,而如今却成为人们抚今追昔的凭吊的思怀之路。多少百般事态被这条路观看过,古今成败,如今已然再看。 来到什刹海,源于骨子里那段清愁。人的一生在各个方面基本上都有一个参照物——一个人或者一片景色,那个人,那篇景色会反复出现在梦里、诗里、文字里。你好像总是无语的在向那个人诉说,向那篇景色融入,我们总是在寻找一个向往的没有目标的对象。什刹海,我寻找三百年前的一个久违的“故人”——纳兰性德——纳兰容若。所谓“故人”是因为我总感觉前生曾与纳兰有一段尘缘,似乎什刹海的景色似曾相识,我想啊,是不是三百多年前纳兰推杯换盏的朋友中有一位是前世的我呢?我是谁呢?徐健庵、张纯修、梁佩兰、朱彝尊、严绳孙、姜西溟、陈维崧、吴兆骞,还是顾贞观?我愿意自己是那个纳兰的忘年之交的知音——顾梁汾。 恍惚之间,我的思绪飞往三百多年以前,在青石板铺成的路上身为太子太傅明珠长子的纳兰公子一袭白衣轻裘,一骑青骢,哒哒的马蹄,清脆的银铃,在青石板路上驰出自家府邸。他英俊的脸上神采飞扬,目光里有走出樊笼的欢跃,他没有回首回望故园,因为他在里面感到窒息般的压抑,他渴望走出那朱红的大门,高高的围墙,四角的天空,希望能和那些诗友们一样放马江湖,喝酒谈词,寻幽访友。可是他终生没有走出这所大门,它把一切寄托与诗词,崇尚自然,渴望江南山水,而却只能是门内人对这门外的热闹偷窥罢了。或许他自幼就看透了虚伪的官场,权利人群的伪善,名利的仕途不是他所追求的;或许这高高的围墙让他压抑太久,隔住了他远望的视线,他想放弃一切锦衣绣被,高官厚禄,像朋友们那样浪迹天涯,隐退江南,在山清水秀的南国和朋友们诗词唱和。他厌倦了宫禁森严的紫禁城,争名夺利的权利斗争及其高官之间的贪婪,他希望和那些五湖四海的朋友填词作诗,他喜欢朋友们之间的率真、坦白、无拘无束,他的天性里是个浪漫的诗人,只有回到本位才是他的追求。然而这两扇朱红的大门关住了他向往的天堂,梦断了,诗残了,他的生命也在这所巨大的豪宅里凋零了。 站在这所朱红大门前,我的思绪万千,这就是当年顾贞观千辛万苦叩开的大门吗?这就是纳兰容若生活三十一载的园地吗?纳兰在此成长,在此新婚燕儿夫妻恩爱,在此一次次深夜不眠的怀念早逝的妻子,在此修通志堂经解集注,在此吟诗酬唱会聚高朋雅士。而这里换了几代主人,时光岁月偷换了三百年,还有他的遗迹、余韵吗? 走近这所相府,这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园林式庭院,那一排排景致典雅的房子空荡里流窜着寂寞,人工修剪的花草树木、环抱粗的知春柳、苍老的国槐、乔木古桧了无生机的亭立。那悬罗紫藤干枯了,我在寻找那几棵夜合花,寻寻觅觅,看到两颗垂老的树,这是纳兰生命中最后诗篇里的那两棵夜合花吗?三百年过去了,树犹在,而那些高朋满座的诗人呢? 这一排排雅致的房子那一间是纳兰最初的花间草堂的书房,那一间又是他后来的通志堂,那一间是他新婚的洞房,还有啊,在那一间房子里顾贞观为了朋友吴兆骞能够从塞北归来而屈膝向明珠行满洲人的跪礼呢?我站在庭院里四顾茫然,那一声声或娇柔、或清脆、或清朗的声音声音从我耳畔呼啸而过。 那娇柔的声音是美丽端庄的卢氏和纳兰轻声诉说吗?诉说他们之间千年永恒的爱情,低语说着只有情人才能懂得情话?红菂栏边、渌水亭畔曾经有他们携手并肩徜佯漫步的身影;花间草堂有他们共读诗书的朗朗声,也有纳兰挥毫卢氏铺纸研墨的夫唱妇随;闺房之中,他们同看一部书,如李清照和赵明诚一般赌书饮茶;红绡帐中有他们温情缱绻,互诉衷肠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厅堂之上妻子轻抚一曲琴声,丈夫低吟诗词。夫妻的恩爱、甜蜜、如诗、如梦的日子,纳兰把它写在诗里“紫玉钗斜灯影背,红棉粉冷枕函偏,相看好处却无言”“洛神风格丽娟肌,不见卢郎少年时。无限深情为郎尽,一身才易数篇诗。” 或许正是他们之间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而又不拘泥于俗礼的恩爱太深刻,一致在卢氏去世后纳兰陷入极度悲伤中。在上下两册的纳兰词中悼亡之作占很大一部分,并且自此之后他的词变为沉郁哀怨,不再是清丽风流的侧帽王孙,而化为亡国后的李后主。 那一首首哀怨极致的悼亡词写的悱恻缠绵,忧郁伤感,那真是真挚泣血之作,令人读后潸然泪下。世上红颜知己本就少,更何况枕边的红颜知己呢?多情的纳兰在妻子死后陷入一场场阴霾之中,他恸哭,他压抑,他悲哀,他有些看破红尘,于是自号楞伽山人,或许从他的名号里我们能读出他的苍凉无奈和精神的无所依托,同时我们也从他的词里感到他的苍老——精神的苍老。由他的号,我常常联想到一句带有禅性的诗:“禅心已做沾泥絮,不逐东风上下狂。” 我在纳兰的故居寻寻觅觅,想寻找当年纳兰为挚友顾贞观在院中所建三楹茅庐的遗迹,纳兰提笔书写的“鸳鸯社”的客舍,三百年的风雨去了,这里空留当年的记载,不见了一丁点的遗痕。 纳兰与顾贞观的相识相知是一段千古友谊佳话。当年顾贞观为因文字狱被流放到塞北的朋友吴兆骞四处奔波时认识了纳兰,两个至情至性的人随即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当夜纳兰就在一首金缕曲词里写下“一日心期千劫在,后身缘,恐结他生里”的句子。他们性情相近,同时文学主张也相同,都主张词应该抒发灵性,我想这是他们能够情深如同骨肉同胞的基础。 顾贞观本性至朴至纯,他为老友吴兆骞的塞外归来费尽了千辛万苦。但是,由于当年的文字狱一案是顺治皇帝钦定,想推翻先皇的钦定之案毕竟太难了,那一座座能够说得上话的巨门王侯的大门也太难叩开。顾贞观简直不敢抱什么希望了,只想祈求上天能够感应到他的诚心。他在山海关附近雇人收敛流放人中途死去的尸骨,进行掩埋,以给吴兆骞积阴德盼能感动苍天,让其归来,但是天命毕竟难期,吴兆骞的归来还是遥遥无期。有一次,在风雪交加的早晨纳兰去拜访顾贞观见到他以词代书寄给吴兆骞的两首金缕曲,真挚的词感动了纳兰,纳兰流着泪说:“此后三千六百日,不用兄再嘱!”顾贞观心中无限感慨的说:“人寿几何,请以五年之期吧!”纳兰容若通过他父亲从中斡旋,最终“绝塞生还吴季子” 纳兰在失去爱情之后还有友情安慰,在这红菂栏边、渌水亭畔有他们明月、清秋、夜合花的饮酒的酬唱,还有苍然的绿云之书夏日乘凉冬日相咏,那清朗的声音应是他们欢笑相聚的欢跃清韵吧! 院子南端的西花园据说是纳兰生命停靠的最后一地,夏季这里应该是美不胜收,奇花异卉穿插其中,而今却是寂然一片。纳兰就是在这里那间房子里,忧郁走完了生命旅程?从此他摆脱了红尘的一切羁绊,到天国和妻子欢悦的相聚,共说他们别后的思念。那一年是公元一六八五年五月三十日。纳兰葬于京西皂荚屯,所以顾贞观有诗句道:“风流休数鸳鸯社,只是伤心皂荚屯。”顾贞观也在纳兰性德去世后,不复再写长短句的词,以此缅怀故友。 我寻遍整个院子,纳兰的遗痕已经风流云散,只在走廊的墙壁上看到今世书法家抄录的纳兰怀念妻子卢氏的悼亡之词蝶恋花: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炔。若是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 站在纳兰的故居,我问问夕阳,我若是今生的顾贞观,那今世的纳兰容若你在那里?四顾,天已经是暮色苍茫,只有寒风吹得庭院草木簌簌作响。 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编者按 刚才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沉浸在她的纳兰印象中,有渐渐袭上来的悲意。纳兰已经远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他一直都在永生,他的词,他的背景,教他在大清朝代咏叹,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华。 北京那些个冬天不太冷 1 秋虫哑了的时候,冬天来了。 北京的初冬来的静,像秋的余韵还在悠荡,亦如慢慢冷下来的水,不知什么时候就变得冰凉了。天清地阔起来,远山的影子隐约的如素描里的一道弧线,优雅的划过天地相接处。初冬过后,冬就凛冽了。风穿过楼群缝隙,夜听如狼嗥,凄清的忧伤,整个城变得寥廓清寂。街上满了穿的像熊猫的人们,憨然可爱的奔走在匆忙上班或回家的路上。 这个城里的人无论什么季节总是匆忙的,路上见到熟人像古书上写的侧目一拭,而后就绝尘而去。若停下说几句话就像时速190脉的车来得紧急刹车,刺啦啦地划的地动山摇。 曾经在一些旧书上看到过旧京都时北京人的冬天,那些围在暖暖地茶座里闲谈的人,或者清晨哼着京剧身着长袍大褂、戴着瓜皮小帽遛鸟的人,感觉北京是个很休闲的都城。其实,那些都是陈年往事了,就如陶然亭某年的一句苍凉唱腔,绝响了,剩下的只有鼓锣哗啦啦倒架声。 我倒是喜欢这样的京城,悠闲的,有说不出的人生惬意。只是自己生也晚,没有赶上那个时代,和那些拖着长腔说着抑扬顿挫京味十足的人站在清晨的风色里闲谈。有时和班上同事说起自己的倾慕,人笑我有八旗子弟的潜质,我亦笑。 旧时时光不在,不止遗老遗少的感慨,还有浸沉在书里的人,也是如此的恍惚。 2 读书成癖了就会做下一种痴病,总想顺着书中的指点一脚走下去。其实,那景那情看后也不过如此而已,但是心约束不住脚,总是想去看一看,寻一寻,在如今寻常百姓家找找曾经的乌衣巷,听听那车水马龙留下的余韵风流。 于北京而言,这是最好最能显示本性的季节在冬季。 春夏都是绿枝红花的繁盛天下大致都相同,绿色遮住一切本性,如同化妆后的女子,投入人群分不清彼此。暮秋、冬季百花凋去,绿叶飘落,是铅华洗尽的时候,虽然那个“拆”字下昔日的平常百姓家埋没在废墟中,但也正是此时幽燕帝王州的磅礴骨架气势方能凹凸呈现,宽阔与厚重吞吐着帝王家的气派,一种庄严在端坐中风日洒然搅着历史风尘的沉淀。 这种气势不是那些看似兴旺的新兴高楼大厦矗立的城市所能比拟的,不说它如今依然是京都,就算是那些废都西安、南京、开封如今虽然敛容静坐在神州的一角落但它们却有一分新兴城市所没有的华贵,就如败落高门、落魄王孙虽然在落魄中那种清华亦不是暴发户所能相比的。 冬季的京城萧刹的旷无,旷无的峥嵘,犹如那青松古柏的苍劲仰天冲着云霄。 我曾经蹬过雪后的香山,红叶没了,只剩下一座孤独的山雍容地端坐在那里;游走过冬季下午的地坛,红漆剥落,旧时的风光无限在史铁生的叹声中成为红衰翠减的杨柳,只有风呼呼的刮过;也曾在暮色里凝望过陶然亭,那些伶人们的墓平在黄土之下,昨日的檀板清唱如今的平邑之道,谁还知道那风流公子、红粉佳人故事? 一所所老宅大院,安静的坐在帝王宅的后面,那一汪浅水照过鲜艳的梦,唯有天上那轮明月依旧,一切风化在史册的时候,岁月变得苍茫无垠不知归路,如那陈旧的青石路上青葱骏马留下的马蹄声,尽在冷寂的中走远。 站在寒冬落日下的紫禁城前时,整个城市像极了一声悠长的叹息,绵长缥缈。寒鸦乱啼,归入苍茫树林,宛如昔日帝王将相的鲜艳褪去后的挽歌。寂寥思幽,每迈一步都能感到时光那滚滚狼烟,还有马嘶人声的厮杀。 3 北方的冬天是多雪的,北京也不例外,只是近年来少了。 五年前,我自雪乡东北的一个边塞小城南归。记得过去每到寒假归乡,火车行在东北平原上时窗壁的玻璃上结着一层厚厚的冰碴,而一入关冰就神奇的融化。雪乡的雪是漫天飞舞,寒的凌厉,脚下雪咯吱咯吱的响声有趣得很,虽然冷但是冷的响亮,而北京的雪下的虽然有时象模象样但比之东北有些伪做味道。 犹记得2001年12月10日北京那场雪。令人惊悸的雪。不是它的大,而是奇特。那时我初来北京第一次上班,那天第一次领略北京的雪,落地成水旋即成冰。当时住在海淀上地,单位在门头沟小黑山,正常上班去路就是四个小时,雪天犹可知了。当日天下雪老总格外开恩三点多就放行回家,冒着雪在雪地里,不,应该说是冰上行走了七、八个小时。那一夜整个北京真是下班全靠“11路”双腿走,据说那一夜好多人甚至走了一夜回去的路。那是一条条冰路,轿车如陀螺一般打着转,一路可以随地随时观赏到如此情景喜剧,走路的人唱歌的、说笑的,虽然很晚却一路笑语凯歌。 06年是个暖冬,雪下的迟,但是下的大,铺天盖地之势覆盖了一切。清晨醒来,天地白苍茫,有如那日暮苍山远的大写意。伊从千里之外赶来看我,休息时与伊同站在阳台上,看着她堆积的头戴玫瑰皇冠矮矮的可爱的小雪人,只觉得天地洪荒,一切都辽阔得很,日月都曼妙成趣。 当年读围炉夜话里面的精微大义没看多懂,但是书里的前言颇为喜欢。北方冬季酷寒,虽然是暖冬也是冷的,晚上大部分人困居家中,然下雪困居也有困居的乐趣。伊炖了一大沙锅的菜热气腾腾,沙锅凉的慢,我们吃完再炖,一顿饭要一个小时左右,或者围坐在炉火旁磕着瓜子天南地北天上地下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笑,寒夜一日日困居竟然也是有滋有味的消磨而尽,此生只觉短暂,盼着炎炎时光无所终日。 4 在北京过了五个冬天。 五年了,竟然五年了!有些匪夷所思的惊诧。五年,时光滔滔。有时坐下来默想这几个冬天,有的记得,有的忘记了,还有的现在正在其中舞蹈着。 元旦前和昔日一块来北京的同学聚了一次。如今的北京不悠闲,大家虽然同在北京,偶尔其中的一两个人见一下面容易,全部召集在一起就难了。有的近在咫尺不过是两三站,却总是忙碌的不得相见,像隔了千山万水一般。每个人都在笑说忙,究竟忙什么又说不清。于生活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大堆事情,聚会虽然在晚上但各自的手机此起彼伏,像急雨打着雨棚。大家说上一次会面是五月末的事情了,原因是其中一对朋友结婚,这一晃就是半年。说着不禁有些唏嘘,尽是感叹不比当年初来北京大家朝夕相处的时候了。 01年大家同来北京,一块租了海淀一个农家小院,白日马不停蹄的找工作,夜里说说面试工作时所遇到的问题,或者下棋打牌聊天很是快活。第一年来北京时,大家穷困不堪,其中几位曾经吃咸菜啃馒头七日,冬季甚至连炉火都没有,春节回家羞于给家要钱是借钱回去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我们在那个小院熬煎过着,日子从困顿到一点点的变好,大家在寒冷的冬季心灵偎依着取暖。 喝酒时,大家说不知道那个小院如何了,我们应该在那里留一张影的。05年我因为写一篇文字曾经归去过,那里因为开发拆迁,院落已经成了一片废墟。酒到了一定量的时候,大家激昂的说,抽一个时间大家一块去那个村庄小院落站在废墟上留一张影,写上“我们这样走过” 大家面对酒多了话也多了,说着当年的事情:说02年元旦,我们几个人围坐在一起,穿的长衣大褂饱暖似的吃饭、喝酒,一桌的豆制品,举杯同说明年我们会更好;说有一个冬天我们几个男的喝酒,三个人喝了三瓶二锅头,我把其他两个送回房间,自己坐在炉火旁打盹竟然把棉袄烧了一个洞;说其中一个喝酒多时候,去到上地开发区的草地上遛弯,看到喷水池竟然穿着裤头非要下喷水池洗澡不成。大家放声大笑,笑得想流泪。说那个时候我们如此的穷,却是如此的快活。 他们说,一定要我将来写一部长篇小说写写我们的故事,以此纪念大家的青春。我说,好好的,将来那部书就叫那些个冬季天不太冷。 是的,北京五年,苦过也罢,累过也罢,笑过也罢,哭过也罢,那些个冬天我们充盈的走过了,那些个冬天不太冷。 隔绝时空的容颜 我有些想念平遥了。 去乡这些年来,我似乎已经把故乡淡忘了。如果不填写某些证件的籍贯一栏,它就不会和我有丝毫联系。谁知,这些日子,浅梦里一再浮荡起故乡的影像。它携带着温馨的气味,亲切的乡音在我梦里走来走去。我似乎听到祖母的呼唤,看到了沿着城墙向家里奔跑的我。 记忆如爆发的洪水,一时淹没了我的视野。故乡——平遥,我反复的念叨着,说着说着突然泪流满面。 原来,我并没有把故乡忘却,它如树根一样,已经深深的扎进了内心深处。 其实,让我说平遥,还不如那些杂志上的人说的好。这就如厨师总没有那些偶来吃饭的人,对饭菜口味敏感。我也如那厨师一般,对游客感觉非常惊讶的景点,自己却视而不见的麻木。所以,从某个角度而言,平遥只是我的故乡,而不是名胜古迹的景点。 我的平遥,是和成长记忆有关,而那些景点只是穿插在记忆里的背景而已。 平遥是一座古城,历史可谓long long ago了。据史书记载,它是唐尧的封地,其名字也可以追溯到南北朝的北魏时期,建城距今据说已有一千五百年了。如今,之所以名重于世,是因为它完整的保存了明清时期的古建筑群,以及是闻扬天下的晋商发源地之一。 平遥古城区是由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蚰蜒巷构成的。这些街道巷口都被古城墙围在里面,城有六门,南北各一,东西分别为两个门。永定门和太和门是一条东西贯穿大街;其他门个有街道衔接。 站在城墙上俯视,它的方位设计如一只趴着的乌龟,南北二门为龟的首尾,东西四门为四足,所以素被称为“龟城”在中国龟象征于长寿、富贵,或许平遥沾了龟的光,所以才把古城风貌保存了下来。 平遥的古城墙保护的比较好,基本没有损坏。它周长六公里多,高十多米,上面很宽阔,小时候我经常在上面野跑,和伙伴们在角楼、文昌阁、魁星楼里捉迷藏。那时候,每天早晨跟着祖父去遛早,他提着一个鸟笼子慢悠地晃着,我在身后东张西望,趴在墙垛上看看护城河的水,听听喊嗓子的人鬼哭狼嚎。 我对平遥的记忆是从我家那个四合院开始向外一层层扩展的。 我家住在城东南角文庙附近,院子是个小型的四合院,是祖上流传下来的。祖上是土著居民,还是被迁来的,我不知道。据祖父讲,高祖就在这个院子出生的,想来应该在这里居住最少也有一百多年了。四合院共有六间瓦房,一个大门楼子,青砖砌的,屋顶上覆着一层鱼鳞似的灰瓦,房檐下面有些镂刻的花纹。大门楼子青砖登顶,蔚然气派,门前有一对小石狮子,有些破损,颇有沧桑的风尘之色。小时候,我非常淘气,经常跟弟弟抢着骑在石狮子背上玩,骑马的将士一样。想想那些岁月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了,而喊我回家吃饭的祖母却不见了。 文庙距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文庙很近。在我出生的时候,它已经伫立在那里八百年了。它初建于宋朝时期,是由女真人修建的,其大成殿是现存中国文庙的老大哥,比北京和曲阜的都要早的多。 我小时候经常跑进文庙去玩,后来读书时,又在那里读的。原来文庙没有如此多的建筑,相对比较简单,就在我们学校里面。现在门落增加了许多,成了一个旅游景点,我们学校也搬迁到城外了。当然每个游客拜见文宗孔子的时候,都要交点学杂费了。孔先生如今也不收粮食、肉之类的俗物了,直接要那些阿堵物。有时候想,现在的孔先生像个乱收费的土地爷,呵呵原谅我,对孔子如此不敬,我怀念那个素裹简单的文庙,怀念那个一身简装为抱负而周游天下的孔子。我想,孔子他老人家是喜欢肃静里传来的朗朗读书声,而现在读书声不闻了,只剩下喧闹的、不读书的游客来来往往了,令人惆怅。 文庙离城隍庙不远,文庙供奉的是文宗及其他的弟子还有追随者,而城隍庙里供奉的神仙多。城隍庙里城隍爷、财神爷和灶君爷哥仨儿同居一庙。城隍爷是老大,所以他的院子处在正中的中轴线上,财神爷和灶君爷是客座的身份,只好居在两侧了。 城隍庙是道教庙宇殿堂的典型建筑形式,座北朝南,前后四进院落,殿宇高大挺拔,殿后是寝宫,前后贯穿一体,既有寺庙殿堂配置特色,又具官署建筑风格,其神学、人间权利相互辅成,意趣盎然。正殿屋顶上精美的琉璃瓦,据说是清代原件,历经百年沧桑风霜,色泽如初的鲜艳。灶君庙,财神庙位于东西两侧,各成一体,其庙宇相连,气势宏伟,布局规整,景致十分奇特。 小时候,逢年过节经常和祖母去那里。那里是非常热闹的,各种小吃都有,祖母拜神,我买吃的解馋。三庙整天的烟火缭绕,人们供奉的都是冷猪头肉,我想应该没有糖人好吃。现在财神爷已经阴谋篡权了,他虽然依旧居于偏殿,但是他的烟火最旺,爱钱的人越来越多,求其保佑发财的信男们挺着啤酒肚向他下拜,是一道风景。 其实,文庙与城隍庙都在衙门街上,当年的平遥衙门就在这条街的西端。衙门建筑我不喜欢,小时候去看总觉得压抑,好像听到古代那些被冤屈的老百姓还在击着鼓,大声在大堂上喊着:“青天大老爷,我冤枉啊!”可是,堂上的那些官员又几个是青天呢?几个真正的爱民如子呢? 一条衙门街平分了千秋的权利,官府衙门掌管了人间的生杀权利,城隍爷掌管了阴曹地府的神权,而文庙掌管了书写历史的权利。所以,我愿意走出这条街走向那些平民的市区,在那里我们看到了鲜活的平民激流,看到了中国金融界的发展痕迹。 衙门街是被一条街中折的——南大街。南大街又叫做明清街,是平遥自古以来的商业中心。街两旁都是明清风格的建筑。做为商业中心,它的街道并不宽,比较细长,如今在每个体面门庭的花岗岩门坎上都有两道或深或浅的车辙印痕,饱经风霜沧桑地证明着当年街道上车如水马如龙的热闹。可是,那些曾经让平遥骄傲的财子巨人们斯人已远矣,只留下这些载着他们财富历史的痕迹供我们凭吊。 街上门面中有个镖局,常常令少年的我停下脚步浮想联翩。少年的我,是正偷着摸着在黑夜里,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读武侠的时候。看着书里那些行走江湖的人,让我好生羡慕,恨不得自己也拿着一把菜刀去闯荡江湖。我站在那里常想,曾经有一批人腰里挎着钢刀、宝剑的人,从这里出发走向旷野,喊着号子,穿越了多少漠漠山林,遇到了多少说着:“合字,风紧,扯呼”的贼人。那时候真恨不得生在过去。真羡慕我的高祖、曾祖啊,虽然他们没闯过江湖,但是他们却见过那些武功高强、飞檐走壁江湖大侠。 在明清街上有一座楼,名叫市楼,它与城墙是平遥的象征,并且是古城区的中心点。楼很高,有登临市楼而小平遥的说法。站在它的顶处,栉比鳞次的青灰屋顶空漠的具有古意。曾经读过一段文字描写它一览众山小的形胜,甚妙。“纵目可揽山秀于东南,挹清流于西北;仰观烟云之变幻,俯临城市之繁荣” 出南大街,就是那条东西贯穿的街道,它自西向东分别成为:西大街与东大街。 西大街过去名重天下,因为它是古中国的金融街。曾经这里有许多票号商铺,相当于今天的银行,还有许多当铺。中国第一家票号“日昇昌”的总店就坐落在这里。余秋雨先生在抱愧山西一文中,称这里是中国大地各式银行的“乡下祖父”老实说,小时候我对这里并没注意,因为它离家远,自己做的是“状元梦和大侠梦”对这个“执中国金融之牛耳”的店铺没注意过。另外,当时平遥政府也没注重这里,所以没关心过这个地方。 我读中国古代经济史的时候,初看到这个“日昇昌”这个词也只是耳熟,后来细心一查居然是平遥的。那个时候才让我大吃一惊。这个小店铺竟然分号有三百三十多个,遍布全国三十五个大中城市,业务远至海外。成年后走近它的院落,感觉特色一般,并没有余先生那么多得感触,因为在平遥这样的建筑风格太多了。这就如厨师每天对这各色各味的菜,嗅觉、视觉都开始习惯的淡化。或者说,就如皇帝看皇宫的一样,感觉就那个样子,还不如悠然见南山的江湖之味吸引人。 日昇昌,据说现在只找到了院落内的小金库,还没发现储藏现金的大金库在哪里。希望能够尽快的找到,最好拍成记录片来看,那样会有趣一些。现在好多古迹都敷衍成故事,穿插着是非恩怨,儿女私情,比如:乔家大院。我总觉的对古迹的介绍,电视连续剧没有那些记录片好看。我们通过那些徐缓的解说,展开丰富的想象,遥想着曾经的兴衰与岁月遗留的传奇。历史的沧桑融进一凭一吊的感慨中,那才有苍茫怀古的味道。 顺大街东行是清虚观,初建于唐朝初年,后建于各代兵祸之后。后来又叫纯阳宫,是吕洞宾吕纯阳的纪念。据我考证,八仙中的人物如吕洞宾、韩湘子都是中唐人物,想来初修观时他们还没出生呢。清虚观有一乾隆题的匾,还有些碑文。 再向东走就出了平遥城,平遥城外也有许多名胜,可是它们在我的想念之外了。我的童年、少年都在这座四方城里奔跑,犹如我的梦也在它的街头巷尾奔跑着。听说,政府让居民向城外搬迁了,我的校园也搬了出去。当平遥城里没有了平遥的居民时,它还是我的平遥吗? 我的梦在那隔绝时空的古城里走来走去,那些苍老风骨犹存的建筑容颜,令我看到少年时的背影。我离它们越来越远的时候,我以为已经把淡忘了。如今,梦一再去神游,我才知道在离开的瞬间,记忆的力量已经把它们镶嵌到自己的骨头里了。 我想念那个可以随意奔跑的古城墙,想念跟着祖父遛早的早晨,想念那个东张西望的我,想念祖母那悠长的呼唤声。可是,可是,祖父和祖母却已经作古多年了。 在路上 秦歌兄: 我曾告诉你,要到南国一行,此时已经在路上了。我们是乘火车由北京出发走京广线,首先去长沙参加一个为期三四天图书会展,而后一路南下广州、深圳,回时再由武汉返回北京。由于此次出行时间比较长,地域辽阔,主要是南国各省。你知道,我对南国已经渴慕已久,如今有这样的机会让渴慕如愿以偿,心里禁不住要不亦乐乎了。 我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火车,我也非常喜欢。我是个有火车情结的人,喜欢在火车里看风景,尤其在心情散淡的时候坐着慢车喝着一杯清茶或者点燃一支烟,远望着路边的原野,不紧不徐的前行,内心虚实交错,大脑里也是感觉忽来瞬去,美妙的很。坐车时,除却夜很深了,窗外浸沉在夜色里,我才会爬上卧铺睡去,此外从天蒙蒙亮我会看到暮色下沉。连眼睛都是在不情愿的情况里眨一下,因为眨一下眼睛,一道风景就远远的消失了。坐在火车里,无论是逆行还是顺行而坐,我都喜欢。顺行而坐,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从模糊中逐渐清晰,在最清晰明亮的那一刻它突然消失,这是从慢慢的拥有到突然的失去;逆行而坐,风景在他最明亮的时刻变为模糊,最后变为一黑点,那是一点一滴的消失。两种感受,一种如小说,逶迤徐徐而来,在最高潮的时候嘎然而止,一种如诗歌在汹涌澎湃的开始喷薄之后,余音缭绕而去,同样是美,同样的结局,却不一样的感受。 是时,正是清明前,阳春三月的北方正在冬春的交接中,微有料峭的寒意,但也可以嗅到春的气息。京城内由于温度相对高树木开始返青,墙角的小草露出嫩芽,满城空旷的广场也布满了放风筝的老人与孩子,遥望天际蜈蚣蝴蝶蛇龙在空中翩翩起舞。我们出发是三月三十一号的下午五点左右,春天北方的五点天依然亮着,京城的灯火还未点起。夕阳一缕,挂在西山的山头,零落在树梢上。我在车上逆行而坐,火车在汽笛一声之后驶出了西站,京城的繁华慢慢地消隐在视野里。有时候想啊,一座庞然大物城市成为人类发展的里程碑,它积蓄了人类几千年的经验,由此成果实数不易,但是如此成果要是消失也是一瞬间。 城外的北方还是空寂的,黑褐色的原野一望无际,树木干条条的摇荡在料峭的春风旷野中。北方,无山的北方总给人一种气势磅礴,浑厚汹涌的感觉。同样是北方中原的土地和东北的土地感觉不一样,同样是无山,可是东北的黑色土地让人感到蓬勃汉子的感觉,中原的土地给人一种纯朴的农夫样子。北方的日升与落日是别具一格的美,日升时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好像原来它藏在地下,然后如田野里的幼苗一拱一拱的露出头顶,随后是脸,最后一不留神忽一下跳出整个身体;日落时,它如霜天枯萎的花朵,阳光残照开始还很老当益壮,一会残阳收敛象枯花垂暮慢慢合拢叶片,成为一个通红的圆盘,接着云朵飘来遮住它,它又若婴儿入眠安静的隐没。火车在飞纵的前进,博大的中原大地渐渐地隐没在苍野暮霭里,开始夜得沉睡。我一瞬间想起童年,大概夜幕降临的时候,中原大地的村落间会在不同的角落响起母亲呼唤贪玩的孩子回家的声音,我的童年是这样度过的。 清明节前后的北方孩子是最欢腾的,这时候天虽然还稍微冷,但是孩子是不怕的。冬装褪去,身体灵活了,可以爬上树折已经返青的柳条或者杨树,拧一个柳哨,声音宛若黄莺乱啼,空旷处一吹悠扬的很。记得童年我们就这样载歌载舞的吹,那个时候什么地方也可以吹,但是不能在房子里,老人说那样会吹醒躲在房子空隙里冬眠的虫子,它们会爬出来落在吃饭的碗碟里。 夜深了,火车以他固有的速度飞驰,窗外的灯火如流星,飞奔得滑出视野。秦歌兄,我也要爬上卧铺睡去,因为明天醒来火车就会在南国行驶了,我想看清晨南国的样子。 清晨醒来,天还未亮,我侧身看表还不到五点。起床、洗刷完毕,坐在顺行的车窗前,天依然黑蒙蒙的一团漆黑,只有路旁的灯火在眼前闪逝,耳畔是火车飞纵的声音。此时,我应身属南国了,在武汉与长沙之间的路上,过武汉时我在睡梦中。想想人生也很有趣,轻寐一顿便是千山万水。南国我并不是初到,早在七年前我就曾经光临过,走的是京九线。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是和父亲同行,而今父亲已经远游,我再次只身南来,想来难免有些黯然。那次过江西时正值白昼,欣赏到了翠山绿林,看到了白泉涓涓,只不过火车呼啸无法听到泉水下奔的泠泠之音。 火车如奔向黎明的快马,从黑夜不停歇的快奔,如今在黎明的门槛上了。天开始亮了,远远的看到了山影,山不太高,模糊的如卧着的骆驼,凹凸呈现。山,是让我激动的。我们平原上没有山,小时候没见过山的时候,常常想山是什么样子?一个突兀的高石柱,从大地深处长出来,支撑着天空,那个样子相西游记电视剧里东海龙宫的定海神针。后来学到地理,说珠穆朗玛峰每年还在增长,当时还是想孙悟空的金箍棒,或许山就像花果山前直通天宫的金箍棒。如今想来,真的很天真,幼稚。 一转瞬,天完全放亮了,不过天有些阴暗,朝雾茫茫。车外的山野,在雾里隐现,灰暗的苍茫。车道夹在红土高岗中,绿色还未见,天地还比较枯燥。可是在火车飞驰中,我看到零落的一株不知道名字的树,开了满树粉白色的花。一树的花,静静地伫立在苍野里,我莫名的感动。这是南国了,南国的花开了。喜欢旷野中的花,静静的绽放,它以静幽的姿势面对自然,如幽谷佳人,不以无人欣赏而错过花期,也不以美丽而顾影自怜,它开的自然,零落的自然,红尘中的热闹与它无缘,无需赞赏,无需看客,它只是守着花的自我本分,静静的开,静静的凋零,与自然同在,与山野共舞。 火车走出山冈,扑入眼帘的绿色让我目不暇接。那一层层绿,叠嶂而来,还有那山远远被绿色包裹。我惊诧了。京九线上的绿色、山峦与此是不同的。这里的山平缓而起,平缓而下,而那里的山显得比较突兀险峻。所以当时在那里行走时,感到火车在山谷里飞纵,山来峰去,让人感到身在山中不知山的真面目。这里的山可以远望,可以近眺,身在山外,整个山峦起伏尽收眼底。如一张淡墨山水画,开卷来不用勾勒,山的形状,山的清秀尽在眼下。恨我自己没有绘画的才能,不然肯定绘一张画,其实这里的山不用想,毋庸抽象出来,只要写实它就是佳作。有山,当然也有水,看那山脚、村边的一泓绿水,绕山绕村,田野人家,野趣怏然。有水的地方就有灵气,难怪从古至今如此多得诗人才子出现在南国里了。你看那一片广阔的水域连着是村庄、青山,接着又是一片广阔的水域,水滋润着这里的土地山川人。水上有行舟横斜,水旁有稻田渔网,青树翠林,让我羡慕。我的故乡是没有水的,那里只有一望无际干燥的土地。从小就喜欢水,因为水能让我产生绮丽的文思和美妙的幻想,想啊,有个窈窕的佳人在水一方。 有的山是连绵的,有的是格开的,中间有的是水,有的是稻田,还有的是小平原。在小平原处我再次惊诧,那原野上我看到大片大片的金黄的油菜花,绿油油的油菜,顶着金黄的花,在一片绿色里出奇的鲜艳。漫野的金黄,一朵朵,一簇簇,一片片,在春风里昂首怒放,盈盈招手,展示其炫惑的风姿,煞是喜人。山水相映如中国的山水国画,但是金色的油菜花衬在绿色里,如油画。浓浓的色彩,涂在花布上,让阴暗的天空充满了生机。它如阴霾的天空下追逐阳光的向日葵——梵高的向日葵。 在山水之外,我喜欢南国的房子,它建的很有意思,建在山水之间,是名副其实的依山傍水。不像现在城里打着依山傍水的广告,其时离山离水三百八十公里,还说什么远眺泰山,近连运河。看这里的建筑,水在楼下可以浣衣,山在楼上可以攀越。远眺近赏,美景如画。这里远离工业受污染很少,水质应该清冽,空气当是清新。车上同厢之客说,老年归隐于斯,当是甚好。 在铺天盖地的绿色里,火车驶过了罗汩市,驶进了长沙郊区。远远的看到长沙城的影子,火车播音室广播,长沙要到了,乘客朋友们请收拾好自己得行李,准备下车。秦歌兄,我就此先打住了。到长沙再聊,字迹潦草,勿怪。 弟:雪羽顿首。 2005、4、1号于车上 穹庐 穹庐乃我在京城借以栖身的寓所,地处京郊一村落大杂院里。村落偏僻,街市宛如乡下,又有旧京城特点,无风三尺土,落雨一街泥。由于地处京郊,远可见百旺山影,近可望上地科技园大厦林立。现在村落正在新建搬迁之时,残垣断壁露于野,白色垃圾荡风而起如风筝飞舞,触目所知破败荒凉,待到暮色下沉,残阳余光落于半壁,更有天苍苍,野茫茫的乱世传奇感,荒凉在激情里颇有残缺的诗意。穹庐在村落中部一条深巷重门后,走过深巷,可听犬吠声回荡,寂然而广漠。 大杂院非四合院,是三缺一,大门处只有门庭无房子,其他三面为房,成半合状。院内共六室,三间正房为一排坐北朝南,两间坐南朝北的北屋,还有一大室面东坐西。穹庐是正房中间那间,它面积不大八、九平方米而已,外层为红砖瓦房,内壁石灰水泥粉饰,冬无暖气,夏无空调,甚简陋。四壁南面一堵为门窗,窗大门宽,推开整个院落尽收眼底。若天晴光灿,阳光斜射入户,可普照半室,光线强映照三壁,可谓蓬荜生辉;若待月圆,月华如水,皎洁可喜,可洒半床清辉,斜卧床头不出户即可赏月,有时夜半醒来,月华银白常疑为地上霜。房间由于朝阳,冬日暖如深秋,夏日门窗洞开,清风来袭凉若暮春。其他三壁,入居时皆为徒壁,有善书友人见之,泼墨挥洒,一蹴而就成三副条幅供悬挂。我喜其中一副“我命由我不由天”字矫若游龙,韵似青骢奔驰,读来也琅琅上口,神采飞扬,此副挂于北壁中堂。左右壁分题苏殊曼两断句凑成的联与柳宗元江雪末句。西壁有一橱存衣物,有一条案,案上书垒成墙,有几百册堆至条幅下。我本为读书不求甚解者,书海神游,翱翔自得,书与壁上诗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相映,也颇有附庸风雅的乐趣。东壁有一书桌,与单人床并列,可折合。床东西横放,条幅悬于床头书桌间。书桌上有纸、笔、台灯,供我午夜不眠时涂鸦文字。条幅中书苏殊曼断句所凑之联:“行云流水一孤僧;狂歌走马遍天涯”字多用“废笔”写成,字若秃笔残墨,视觉上给人一种沉郁沧桑感。另外,书桌空档,便于挪动,即可侧卧床头书写,也便于呼朋唤友醉饮时摆酒设宴。 众友一致公认,穹庐是喝酒的最佳处。因室中除一案、一橱、一床、一桌外,别无长物,地方宽绰,桌子更是挪动方便,利于几人围坐。如果仅以为此,我想友人不必远涉步履来此偏僻之地,他们皆住楼厦,条件比穹庐好的多,地方之大也远远非穹庐可比拟。穹庐最大的优点,莫过于我无家室之累,休息之时我喜静不喜动有空闲。他们来此,无心理负担,抽烟喝酒皆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别处因众人皆有家室,醉饮通宵达旦有女友忝噪;烟雾缭绕于室有人相束;男人与男人之间有趣的言语也要有所避讳。在穹庐就无此忧虑,可以放浪骸行,如何舒服如何做,畅所欲言,烟酒更是任性而行,大家喝到不能喝,吐的一塌糊涂后可继续接着再来,可以骂天咒地,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歌可以狂,平常生活单位社会中的郁闷在此可以一泄。人在尘世挣扎都是不易的,每个人都要有个发泄的方式。或许,穹庐是这样一个自由的空间,在此我们真是了,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友人来此,但求一醉,我皆满足他们。来时,他们知有一好友、善倾听者倾听他们,理解他们的疏狂;归时,每个人都心里平静,出门后又是个平衡的未来。他们沉郁苍然而来,微醉扶风潇洒而去。灯影里,我送他们远远消失,这里残留一地的灯影。 当然通宵达旦畅饮时毕竟少,不然会惊扰四邻。由于穹庐居中,所以我有左邻右舍,他们皆是河南人,社会上流传的河南人是非,我皆不信,因在我邻居的身上并没有体现那种种事端。他们皆是淳朴、诚实、善良、待人真诚得人,由于故乡居河南不远,彼此乡音相似,我们更多几分亲近感,几年处来宛如一家人。这不今年春节归来,右邻那个小伙子从家乡为我带来的河南烟“红旗渠”右邻小伙子非常的爽达,常来我室借书聊天。我的左邻是一对青年夫妻携一幼子。幼子我初见时尚在襁褓,如今三、四岁,呀呀儿语,甚是可爱。小儿喜酒,每有友来,他也毕至,我们为他倒一杯,他会频频举杯与我们干杯。我独自一人相饮时,把其抱到椅子上,我们举杯共饮,多是他把我陪醉。有一次,我们同醉,他的醉态可掬,珊珊可爱,憨然之姿,摇晃而去。 其时,初至京城时,对面房间,为我大学同窗好友租赁。是时,宾朋每日多到不能容下,一起晚餐,常把桌椅搬到外面院里,热闹非凡。每日饭毕,我们谈工作、聊面试遇到的问题,或下棋、打牌,往往深夜方散场。后来这些朋友有些不如意别京城而去,有些鸿图得展另辟新居,还有因单位离此地远,远迁方便之地。我却是工作也便,常住此地,日久生情,习惯了穹庐,独自留下来。友人离开后,对面的房子房客时常变动,往往不等相熟就已经去矣。院里西屋,由于光线、通风较差,一直无人居住。 友人走后的第二年春,他们住的房间外墙脚下来一对新的房客,不过二者不用交房租,伙食费每天也省了。它们掘地为宅,住着冬暖夏凉的地下室。它们是一对耗子――一对新婚燕儿的夫妻,从它们亲密的神态,如漆似胶的行为,我猜测。空荡的院落是它们的运动场,它们双双在运动场上奔跑,做不规则的田径运动。它们的新房设在我对面房子屋角下,与我隔院相望。在我发现它们后,常把残剩的馒头用纸包好放在它们的洞口,第二天就不见也。大概它们能够感知我的善意,无害它们之心,所以常在休息时我的门窗洞开,它们依旧神态自然的忙碌,和与我对望。许多得时光就在老鼠奔走的背影里溜走。过了春天,一只老鼠的肚子大了,我才知道她是妻子,又过了些许时间,七只鼠子出洞,我知道她生七胞胎。秋季来临的时候,鼠子们长大了,经常出来玩耍。其中有个小的,很顽皮,它经常和姐姐哥哥们嬉闹。在它们的洞口,邻居横放了一个废自行车轮,小鼠爬上,围着车圈做跑道运动。后来,就如杂技演员般,沿着车辐条走钢索,开始它总掉下去,渐渐锻炼的在上面健步如飞。我总笑它,它们不惧我,却惧怕其他人。在鼠子们出来游耍时,那两只大鼠游在洞口,若有风吹草动便呼儿唤女,让鼠子先入洞,它们断后,慈爱之心犹如人类。我常常被他们的天伦之乐感染,过往的往事在我寂静的大脑里一遍遍演绎,人世的残缺让我感到凄然。我把鼠子之乐告诉友人,友人笑我“痴”我想啊,人这一辈子若衣食足以无忧,又何必背井离乡远涉千里,别妻儿抛父母的无定漂泊。在父母跟前,承欢膝下,若鼠子之乐,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社会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鼠子毕竟太弱,它们的生命是操纵在强者的手里。在它们不知道糟蹋了近邻什么东西后,邻居一包毒药让它们全家九口全部遇难。人有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变得很残酷的,凶猛的老虎往往被强者得人关在笼子里。人在这个社会里只能更强,不然你就会被同类淹没。其时,我们的远离何尝不是为了家人过得更好,我曾有一句不合平仄的诗句:“奔波只为家兴旺,敢把白骨对青天。”但是,从此我再也看不见鼠子的天伦之乐了,更多的时候对着空荡的院落发呆,一任时光流远。 鼠子遇难后,很长时间我感觉无趣的很,无聊时只能看书,看到无聊时,便坐在案前神游太虚幻境,可惜得很,神游中没遇到引路的癞头和尚或跛脚道人,更没遇到美丽的警幻仙姑等类的仙女,让我看看红尘中的缘分。有时我如庄周梦蝶,在空幻想象的故事里,分不清何者为我,何者为蝶。有时若嵇康“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虚。”空想累了,我就忍不住手痒,想编织一个个美丽的传奇故事,然而写出来的故事总是强差人意,所以我的故事从来羞于见人,深锁深箱。我涂鸦文字,不求闻名,只享受怡然自得的过程。古人云:“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我说,书写文字不是生存手段,但可以让生活更有趣些。 在穹庐我曾郑重得为一个人写过几十万字的信,也真心的思念过一个人,而这一切犹如昨日黄花凋零在暮春的风景里。穹庐的擂台上,我是个孤独的拳手,摆弄着各种姿势,没有看客,没有对手。这是我一个人的江湖,我演着主角、配角,同时兼任着观众。我集各种角色于一身,最后等带着一个落下的姿势,据说那叫做结局。 佛经上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穹庐于我,不过是如电岁月里的一段尘缘,我们都会消失。或许,未等到拆迁,我已经离开穹庐,离开穹庐我会寻找另一个穹庐。人世间的万物都是个离开的过程,都在悄悄走远,远离不过是个规律而已,不必喜,不必忧,等待着规律吞噬一切,因为彼此无法抗拒。 穹庐本是简陋之地,我不以简陋而不喜。住高楼大厦有高楼大厦的乐趣,处穹庐之中也有穹庐陋室的妙趣,人心者在于一种平衡,平衡有时就是一种平静。刘易锡住陋室有陋室铭传世,归有光更在项脊轩之志,我不敢自比先贤鸿鹄之心,只有蝼蚁胸怀。俯仰世间万态不为自身坎坷而自卑,也不以埋没而自怜,困于陋室冥然吟啸,啸傲灵魂于自足。斯是陋室,唯吾得馨,静心以待世态万变,不忧不喜淡然处之。 我住穹庐一日,穹庐即归我所有一日,可以听悠远的鸽哨飞过院落的上空,可以围炉夜坐,可以吹箫弄笛以自娱。一杯清茶、一包香烟、一段音乐,听听落雪的声音,读一段色彩斑斓的文章,朗诵一首诗,自添半阕词,虽然没有红袖添香红袖,也没有“小红低唱我吹箫”的小红,但也有“自作新词韵最娇”的怡然自得。高声诵读前人的韵文,颇合古人雅韵里的疏狂“得意高歌,夜静声偏朗,无人赏。自家拍掌,唱彻千山响。” 穹庐即归我所用,工作之余,以文字自娱。即不求名,当是随想随写,随心所欲,表我情态,写我志趣。所谓坎井之蛙,所写者无非一井之景、一井之情,然我并不为耻,人世浩荡广漠,我以一孔之见自娱,虽不比前人风流潇洒,但也舒展自如、心畅意顺、笑之莞尔。所以所写文字不拘文体,不拘篇泥,比照前人雅韵,冠名曰:“穹庐写意” 十里红妆《低眉》语 读钱红丽散文低眉一书,属于巧合。 钱红丽以前未闻其名,自然也没读过她的文章。前些年曾一度迷恋散文,书架、书柜堆积成山,内子每每整理时就嗔怒,说再买散文就把我和书一块送给收旧书的人。顾忌身家性命,近年来只买史籍,读散文都在网上。菊斋是我喜欢的网站,素雅、安静,没有油皮之气。三皮是菊斋的一位作者。读他的文章是一种享受,文字逶迤、清冽,颇有五四格调。那日在菊斋读三皮介绍钱红丽这册书的散文,文章读完,恰好有事去书城,完事后在文学书架前闲转,无意中那册素颜的低眉落在眼前。不惹眼的牛皮色封面,右下角有一丛色泽淡雅的花,七八片叶子托着五朵花,旁附毛笔写成的“低眉”小家碧玉羞般,低眉顺眼。 书在眼前,手痒心焦,身家性命暂搁一旁,一手伸向钱包,一手伸向书卷。 展开书,目录前有两序,前者是车前子文,后者是作者自寓。我向来喜欢把作者之外的序放到最后读,开始是下意识的避讳先入为主,后来就成了习惯。外人做序大多是场面上的话,易让未读内容的人生歧意,读者读完回头再读他人做的序,认同当然好,否则就是一些没意思的话。自序要读,不可跳跃,自序是书编完时作者最后墨笔,这是自况,是合卷时作者心态总结。一本书,尤其散文集,大都经过漫长时间锱铢积累地写完,人随着年龄增大心境(心态)自然也就不同,原来执著的可能过些年就觉得不过如此,心境(心态)变文亦变,初篇与末文有时文风迥异。钱红丽在自序里说到,两年前她以加法写作,后来就变成减法写作“摈弃粉红骇绿的斑斓蛮横,转而向准确与端正靠拢” 自序题目自斑斓到简洁,这是作者编完这册书时完结式的总结,透露着书的文字色彩“斑斓到简洁”非“绚烂归于平淡”斑斓等于绚烂,但是简洁不等于平淡,即是说文字追求“简与洁”的巧,而非以平淡的拙胜巧。话外之音似乎是华美底子仍然在,只是追求删繁就简的陈述。女子为文如女人穿衣,年少时追逐花哨款式、艳丽色彩,过些年则注重质地,却终究不放弃锦缎底色。这是女性性别所定,是天性,她们天然有一种妩媚。 其实,说低眉为散文集不确切,说是随笔集更好,大部分文章是读书的随笔——由书及人,又由人及书,在书与人之间蔓延,敷衍出作者自己的情。 她说张爱玲、三毛、苏雪林、柳如是、孟小冬、邓丽君这些女子,由她们的书、歌说到她们浮云涉世的情,又由她们浮云涉世惜她们的人。才女惜才女雷同英雄惜英雄,自有借他人杯酒浇心中块垒之意。那些旧情旧闻浸染着沧桑风尘味,适合在天染昏黄时听人道来,天色故事相互映衬着。阅读时我曾猜想,作者或许也是这般时候把雨点般的字洒在word文档档里的。她也说男人,说董桥、胡兰成、李渔、阿城、永井荷风等等。一个人的阅读受个人喜好所限,细细去看其阅读喜好一脉相承。钱红丽说的这些个人,阿城除外,其他四个文章有个共同特点:清色柔媚。董桥的字似乎不明显,不过细读是可以觉察出来的,淡色渲染柔媚在骨缝里。而这个特点又恰与钱红丽文章遥遥呼应。但是,钱红丽跨过他们,又比他们多了一个冷,她的文字应该是:清明月色冷艳语。她去说他们自在情理之中,点他们之短也有对自己过去之恨,同时又有跨过的欣喜。 书有六辑,我喜欢辑二“诗经别意” 诗经这本古诗集我一不太喜欢,觉得不如古诗十九首字浅易懂。当然,诗经某些篇章也易懂,只是读着累,于是放下顾左右而言他了。其实,诗经本来人家烟火味的诗集,但被圣人大贤们捧高了,书生们在里面寻微言大义,因而脱离了人间,没有了市井乡声里的萝卜、白菜人间世俗味。钱红丽解读的诗经和我想读的味道不沾边,但不妨碍我喜欢。她是说的诗境以及诗里的情,还有对诗里文字的想象,慧心婉转,奇意别出,自有做为女子她的心意。她诗里的情温醇,是低低的吟唱,曼妙如舞。其中也有慧心兰质的幽默惹人欢喜。比如她在想象的穿透力写到:“多年前,也是深夜吧。当我知道‘采薇,采薇’里面的薇就是遍布山野的嫩豌豆苗时,非常遗恨。好比一直与一个人通了信,与他谈道论艺,诗来书往,待到某日,忽然见了面,禁不住含恨撞墙一死——原来这个人就是隔壁邻村里二大爷家的狗顺子。” 三皮说:“庾信文章老更成。钱红丽还不老,不过三十左右年纪,她的文字却已经老了。不是疲劳的衰老,是意蕴深厚的娓娓、绵绵不绝。”与我来说,倒是赞同车前子在序里的话。“我觉得她读书的时候,是先存了爱惜之心,象拿了件被茜草淡染的衣衫,到了水边,又不舍得洗涤,更不要说用棒棰猛打狠捶了。”车前子大概是说文字色彩还嫌浓,还有些弄巧,还欠“棒棰猛打狠捶” 作家都是在不断的挑剔自己的,因而才不断前进,写作本来就是一种漫长的抵达。钱红丽说在低眉成书前“让家人卖掉积累了数十年之久的样报样刊,电脑里也不曾存下片言只语,以如此激烈的姿势与过去写下的上百万字告别”这是作者自我挑剔之后的决绝,锁定才气换成低眉的浅斟低吟,才有了低眉序里的自斑斓到简洁风格之变。听说她又出了一本新集子,名字叫做风吹浮世,或许风吹去的“浮”在面上的艳,留下的是更精确的陈述有待我们去读。 迟子建三千世界银成 大概没有比迟子建更适合做“雪”文章的人了。 她的先天优势在那儿。谁能如她一般生在雪乡,长在雪国,看着雪国的一荣一衰?漠北之河,绵绵长长;北极之光,夜半如昼;弥漫风雪,苍茫大地——这就是迟子建的故乡,中国最北端的土地漠河县北极村。 说到漠河,对大多数人来说是遥远和冷。贯穿整个东北平原,踏过皑皑雪原,辽阔与冰天雪地是漠河的特征。曾有些年冬季,我站在漠河所属省份的南部,有心去漠河,但最终因缺乏勇气对漠河望而兴叹。冬季的黑龙江南部已寒冷异常,夜里在街上走多半个小时嘴巴冻得发木,舌头发短,漠河就更不敢想象。而在迟子建的眼里的雪是热的,是一壶烈酒。雪里赶着马拉的雪橇,上面有河里打来的鱼或地里长出地土豆、黄豆等农作物,在雪路上吆喝着,唱得热血沸腾人高兴。 大约十多年前冬季的一个下午,外面冰天雪地,屋内暖气如春,我在东北小城的图书馆内读到迟子建的北极童话;那天还读了林海音先生的城南旧事。已经忘却了初读时的情景,余留的感触是两文笔调上有些近似,都是孩子眼里的人事,隔着时空的距离温温地忧伤。城南旧事很好,只是乡下的孩子看城里总是隔着一层薄薄纱,远不如北极童话盈人。几年后,还是一个下午,我在北京肖家河的一个旧书摊侧,站着读完了迟子建的小说踏着行板的月光。一对分别在大庆与哈尔滨外打工的平凡夫妻,在休假时为了相聚奔波在两座城市之间,为了给对方惊喜,再三的阴差阳错没有遇上,俩人只是在火车交错的一瞬间看到了对方。小说很简单,故事却很温暖。 迟子建的作品就是这样,不借助于故事动人,而是气氛烘托,使笔下世界充满了温润——湿润的温暖,这是迟子建文学作品里一再显露的特色。 写东北雪国的人很多,比如梁晓声、萧红、阿成。梁晓声笔下的雪国苦涩,萧红笔下的雪国幽暗,阿成笔下的雪国沉重,而迟子建的雪国却是人性的温润。这是个女性以及母性的世界。萧红笔下也有温润的东西,如呼兰河传里的爷爷与我以及众人,小城三月里的翠姨同堂哥的朦胧的爱,但是,这里的温润还是透着幽暗,人性的幽暗。迟子建笔下的世界没有尖锐的是与非的绝对对立,没有善与恶的决然断裂,也没有水与冰俨然不同,而是恒定的36啊:愣u奈露龋浅僮咏拥牡咨5比徽獠皇敲挥形赖牡咨币桓雒妥釉拥祝廊换岣惺艿降粲巧说某林亍巧畹某林兀皇侨诵缘某林亍? 迟子建文章的底色和浮面不是参差对照来写,而是水乳交融。她的沉重与庄严无法触摸到,只能嗅着,淡淡的杂在生活气息里。平凡生活不是传奇,这是人世本质。只有众人的沉重才是世界本质,而本质的生活就是一地鸡毛,鸡零狗碎又不乏小小的希望。众人就是那些是平凡的人,投放到人群里看不出彼此差别,是大多数作家绚烂人物下面的朴素人物,是武侠里跑堂的小二、掌柜、厨师,芸芸众生中最朴素的人群。在鸡零狗碎的生活里,他们能听到、嗅到丑的存在,但宽容的把它淡化。生活有太多无可奈何,他们要平稳、安生趟过人生的河。默默的生,默默的终老,任时光流水哗哗远去,这不是所有人的生活,却是大部分人的生活。迟子建遵循这样的原则,因此她的作品沉重而不绝望,灰色而不黑色。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作家大都从传统走向了先锋,大约没有人像迟子建一样,以一种超常的执着说着人性里柔软的那一部分。从北极童话、逝川、亲亲土豆、踏着行板的月光小说到散文亲爱的朋友来看雪吧等等,一路下来温润盈人。“从人心出发,又回归人心”迟子建一再坚持。其实,别无他因,她就是她笔下人物。她浸沉在那个世界里,久了,她就是他们,他们的处世化成了她的信仰。因此对于这些人,没有绝对的恨与怨,她只有爱和慈悲。因为慈悲而怜悯,因怜悯而发现丑下面的美,恶后面的善。发现他们就是发现她自己,发现她的作品。哪怕她天南海北的走过,但是行过千山万水回头还是黑色乡土让她深情满怀。 大雪茫茫,雪粘合人世的欢腾和家园的固守,这就是迟子建的世界。家乡对每个人来说都美不胜收,但是外人看来未必,就如迟子建的漠河。我们觉着冷,望而却步,但是迟子建却觉着那最寒冷的地方才是家园,有最美的雪、木屋、人事,三千世界银成色。因而,她把自己眼里的漠河绘出,带给我们了另一个温润的漠河,然我们欣赏、羡慕以至到嫉妒。 张大春落月摇情满江树 楼上丢了一棵树在院中,对花草我不通一窍,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我和内子不时经过,都很喜欢它。树高尺余,枝干苍劲,蓄势待发,披枝横迤怒走,如一盆景,被我移植到家中点缀阳台。其实秋季不适合植物移植,但它坛土曝露在外,若不移植就要枯了。为减少水分流失,我大刀阔斧进行删剪,只留四五长枝,还有数片叶子零挂树梢,赫然挂了北方清秋时树木的相。 去图书馆借书时,聆听父亲摆在书架一侧,静如花树,悠然而立;不打眼的封面就像不和群的小孩,任他旁人笑语,顾自玩自己的。我喜欢这种静与素,像深夜里的人审视自我。书的作者是台湾作家张大春,父母是山东济南人,四几年国军撤退时跨过海峡做了对岸的人,他也就成了生长在台湾的山东人,据说在台湾文坛很有些名气,记得阿城或朱天文赞过他。阿城和朱天文的文章我都喜欢。阿城的闲扯,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味道;朱天文文章字眼里冒出幽幽之凉我亦喜欢。张大春这册书很得我意,人事都与山东关联,时不时蹦出的山东土话感觉亲切。那些土话在故乡时自己也不断说,但是离开久了,乡音已迷失在普通话里,在别人的文章里听见乡音犹如他乡望见故乡的月,分外明。 聆听父亲是个容易会错意的书名,其实,它是张大春写给自己孩子的书,父亲是个借指,指自己以及祖家的先辈——整个济南懋德堂的张氏家族。每个家族都有一部述而不作的秘史,里面的故事或远或近,通过长辈们有意无意的述说,成为孩子最早听到或者借鉴到的经验之谈。其中,有家规、经验、反思以及自省,长辈们零碎的说,一点一滴渗到孩子的骨子里。聊天在山东土话里叫拉呱,或者是拉闲呱、闲拉呱“呱”一般指事、典故、故事。拉闲呱时没有固定的状态、姿势,可以随时跳出故事,也可以随时跳进故事,象意识流。张大春就这样讲述故事,有时正讲得趣的故事突然就蹦到了跟主题无关的事上,随即又在适度的时候拉回来,故事并不杂乱,人物如刻在雕版上的线条,清晰可辨。这本书来对我而言,与其说是阅读,不如说在听张大春拉他们家族的呱。 我觉得好文章应该是“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一枝花见一世界,一木看到人世浮生。这种文章写来不易,像如椽巨笔在方寸纸间绘仕女望春山,仕女要眉目清楚,山要淡而有影,不能只写意,还要工笔。聆听父亲大概是这个样子的,人伦载着家道国运,三者交织在一起。作者由人到家族,人在家族里行走,家族在国运里颠簸,国运成为远景,淡而有影衬照着人。中国近现代一百多年的历史,就是张氏家族五代人生活的底色。作者无意浓抹那个时代背景,只说家族以及家族里的人。社会就如一场风,无论顺风逆风,人都行在风中,从他们被风吹荡起的裤管衣角间,能看到社会背景的激荡。因此,这是一个家族的琐碎记忆,不是传奇,更不是个人传奇,这是家族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在变革时代家族里的小事。说国、谈民族,这些太大,太远也太深,回来说家族还是要说人。 人们往往说人类是社会的主题。其实,这话太高深,也太空洞,单个的人放进社会,就如显微镜下的细菌,无足轻重。只有把人放到小的更为局限的环境,比如家庭里,才能感觉他的大,犹如小孩仰望父亲,发出高山仰止的感叹。张大春在聆听父亲一书中的表现大抵如此,后辈仰望先辈,仰之弥高。没有这些具体的先辈就没有自己,他们是根,张大春循着根系一路上溯,在张氏家族生发出来的庞大树脉上追寻自己的高祖、曾祖、祖父、父亲以及父亲的同辈和朋友,最终寻到逻辑上的自己,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我从那里来,到何处去。书的创作过程,也就是作者寻找根系的过程。因此,在聆听父亲里我们看不到主角,又都是主角,你(未出生的孩子)是个听故事的人,而“我”是个讲故事的人;我们是故事里的人,又都是寻找故事的人。 逻辑上的张大春包括肉体和灵魂,缺一不可。肉体是父母赐予的,灵魂虽然受到外界的各种影响,但我们接受的来自父母、家族的思维方式,一直是灵魂的基石。从启蒙开始,我们就在学习父母经验论的模仿中长大,然后再接受他人的思维方式。这种最初的习惯最难更改,张大春就在书里再三提到曾祖母的家规:“饺子,猪肉馅儿的要和韭菜,牛肉馅儿的要和白菜,羊肉馅儿的要和胡萝卜。”这与其说是曾祖母的家规,不如说是曾祖母的认识,一代一代通过祖父、父亲传到张大春这里时,生活常识就成了天经地义的公理——最后转化成哲学的思维方式。每个人的习惯、思维方式的一招一式都有来头,来自父辈们的先验论。这些先验像琐碎滑稽的噱头,却是一个家族本色的精魂。人就在这种滑稽的精魂中成长,在潜移默化中继承着这种无厘头的精魂。当然,在这个出过读书人、出过生意人以及伶人的家族里,还有另外一些精魂,比如旧国学的对联、书法、胡琴、戏曲诸如此类——属于民族精神的魂魄。 张大春说这是写给未来孩子的书,我以为他的读者应该是三十岁外的人。人到了这个年龄有了责任,也有了沉思与反顾;曾经潜移默化得来东西,渐渐的化成审美的思维定势,在沉思与反顾中释放。张大春的沉思与反顾里还有父亲的乡愁。父亲说的那些人事、故物、乡音,一点一滴地渗到他骨子里,在过滤以后,泣血之叹化为一缕清愁。虽是一缕清愁,但已不是隔海的张望、揣摩,而是把性命同父亲和家族连成一体。那些线条勾画看不清脸如一道似隐似现的背影恍惚在背着脸跟他说话的祖先们,不在是他们,而成了“我们”父亲痛,他亦痛;家族的隐痛,也是他的隐痛。寻找家族根系,其实就是从知会到体认的过程,因此他在一九八八年回乡探亲离开祖家时,对着“文理密察”匾额磕了四个头。他的认同,如老年的张爱玲面对家族先辈的照片时的沉痛之语“我没赶上看见他们,所以跟他们的关系仅只是属于彼此,一种沉默的无条件的支持,看似无用,无效,却是我最需要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 家族记忆也罢,家史或家族精神也罢,宛如盆景花树,缩龙成寸,蓄势待发,内敛着精与神,默默地固守、滋长。人到中年或老年后它开始疯狂的长,伸进我们的心,慢慢地吞噬,一不留神要命。 且说阿城 近年来查老爷子名头出够了,有华人处皆有金庸。他小说写的好,没有异议,但是弄得跟小明星似的,经常在镁光之下看到那张日渐苍老的老脸就没意思了。香港作家里面要说低调唯数李碧华了,书出了一本又一本,改成电影的也是一部连着一部,她却从不肯抛头露面。这个女人像一个传奇,是个古风犹存的妙人。妙人当代不多,大历史混乱的年代比较多,远如魏晋,近如民国,如今偶尔有一个也是混在烂铜废铁里的稀有金属。 大陆这边1949年之后,经历了历史大洗牌,人都做了时代的新人,还有那么几个民国遗老也仅奄奄一息了。倒是港台还存着一脉古风,老中少皆有。大陆这边中年、青年寻根的人不少,大都是浮在水面上的概念,一头扎进水里的人不多。阿城是扎进去的一个。 阿城是钟阿城,非哈尔滨那个地名,也不是王阿成。王阿成有些文章也好,温醇绵长,比如良娼。之所以说“也好”是相对钟阿城。钟阿城,北京人,下过乡,当过知青,写过一些文章,后来去了美国,再后满世界跑,阿城多才,写文章、摄影、写剧本、策划节目,木匠能打全套结婚家具,能作画美工还会修理汽车。说他从旧车市场买一辆旧汽车外皮再买一批零件,组装一辆绚丽跑车,成本两三千美金,有人追着要买,给十四万美金,不买,留着自己开。 有人问,阿城你还有什么你不会的? 他斩钉截铁答,生孩子。 他说,写作、画画、美工、修理汽车、摄影等等都是手艺,自己是个手艺人,靠手艺吃饭。说的有趣,谈的洒脱,有着魏晋遗风,民国气质。这或许暗合了港台一些人的古风,所以阿城在港台名声甚著,倍受推崇。 他大老远从北京给香港李碧华捎去数十张未裱未装的画,全是裸女,大都身无寸缕,最多也就一个肚兜,手执宫扇,情态各异。画妙,题语也妙,歪歪斜斜的写在画页上:“清不可以无色,色亦不可以无情。美人不淫,是泥美人。英雄不邪,乃死英雄。”李得画后写了两篇小文记录,文有趣味,人也有趣。 候孝贤是台湾著名导演,导过的片子不错,像恋恋风尘、悲情城市色彩游离却有种朴素的感觉,乡风市声,细碎光阴。阿城和候是朋友,两人合作过一些关于电影方面的事。八十年代物资还缺乏时候,有一次候托人从那边给阿城捎来一袋牛肉干,他儿子拿了几块让周围邻居小孩吃,过了一会回来了,说小朋友喜欢吃,想再要几块。阿城对儿子说,告诉他们你爸爸也喜欢吃。他去台湾侯安排他住木栅的安静山边,舒适、安逸,随遇而安的阿城当时也就如此住着,事后要离开时说,下回来能不能就让我住永和豆浆店楼上?事本平常,本来没什么可笑的,但阿城最后一句四两拨千斤把事转弯了,让人笑。 有趣的作者不少,但,大都藏在书里。从书里走出来,和本人是两码事。书里写的是李四,而书外的作者是张三。一部书一旦完成与作者无关了,作者就死了。 有趣分很多种,如同幽默。有人讲笑话,自己笑不止,他人无动于衷;有的人笑他也笑;还有他人笑,自己冷然。阿城当属于第三种。 阿城而今越来越吝惜笔墨,说的多,写的少,有点类似孔子、释迦摩尼等等祖师的述而不作,只是讲道和积极入世。阿城特别能说。王朔问同他交往多年的朋友,他老这么说有重复吗?那人说,她听了十年了,没一夜说得重样儿的。于是王朔叹说,北京几十年出一个人精能说能侃能拉,现在这个人精就是阿城。 “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这是过去对直隶省人的总体概念,能说,说的天花乱坠,街上的老太太谈起国际大事都头头是道,让人以为国际形势专家到民间体察来了。王朔小说里的人物,那一个不是痞喽吧唧的说的一套套的,俏皮话,小狡猾,当然还有一种慧根的机智。但阿城的“会道”不是王朔的“能说”王朔的说“自己浮在面上的油渣,油光腻腻地漂浮着”而阿城是撇去浮油下的水,智睿深邃。王朔向来肆无忌惮,骨子里也有一种自谦,但对阿城的评价非奉承、吹捧。闲说闲话可看出阿城的智睿。 这是一部中国小说简史,阿城谈的很杂,杂中有序,既见他的博学,也能看到他小聪明的扯,更能看出他狡兔筑窟的灵动。文章从五千年前的黄帝到当今世代,把世俗的东西似乎谈尽了。有原始的祭祀,也有政治的图谋;有孔子的儒,也有老子的道;有法家的唯物,也有世间鬼魂的唯心;有饮食的,也有衣冠礼仪的;有国外的世俗,也有国外的雅文化;有虚的,也有实的,虚实相互转化着。阿城把各种关节全部打通,一切融会贯通了,举重若轻,收放自如,浩若烟海的文化被他轻轻一拨就闪开了一条路。 文章的副标题是“中国世俗与中国小说”立论在“世俗”通过小说看五千年的世俗,有从世俗还原到小说艺术。他说小说就应该反应世俗的原汁原味,太把小说艺术化了,就跟世俗脱了钩,小说也就不是小说了,就是摆在那里的一个空架子的另外的艺术形式,跟小说无关了。又说,小说并不是一味的世俗,红楼梦的成功就在于把世俗诗化了,而这个诗化又没有脱离世俗,因此保留了小说的“元气”世俗就是文学的“元气“所在。 他举例说,唐朝文学发展过程就是这样。隋唐开始科举打破了过去的士族门阀,崛起了平民子弟阶层,这些子弟就把世俗情趣带入了时代精神,而士族精神没落开始走向民间,雅俗开始交汇形成了大唐气象。安史之乱后,唐诗进入了民间,乡村妇孺野夫也能吟诗。而在后唐时,李商隐、温庭筠又把诗从世俗化引入雅化,相互交融。所以唐诗里有世俗的元气,它健朗、明净,生命力饱满,诗成了当时文化主流,能人辈出。 闲话闲说大陆这边有个删节版,属于政治范畴,类似金瓶梅把淫声荡气给删了的洁版。一直觉得这样的删节如同脱了裤子放屁。足本的金瓶梅人看了难道就变成了西门庆、潘金莲,做小姐的捧着文化苦旅也不会成杨家将里守节的寡妇。我们一直在说,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辅助,石头捂上几万年也不会孵出小鸡。可一旦进入局内就一律棒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这扯远了。曾经看了网上人整理出的港台版,那些章节很精彩,令人击节,删了很可惜。 除了这部作品外,还有一部威尼斯日记,文字写的也开阔,风生水起,扯的很有意思。说这一部书阿城是受约而写,世俗的说就是为了赚钱而写。阿城的文字雅俗交融,如同他的人从不逃避世俗,不像有些文化人把自己太当回事,提钱就觉得玷污了自己。钱是生活之本,没有它说高雅都是鬼扯。所以,阿城写剧本、搞策划、卖摄影说是为了赚钱生活,有种坦然自若的得意。只有俗了才能雅,如同两方谈判“能战方能言和,言和更须备战”阿城的文章是俗之后的雅,所以有热闹的笑,也有低首思考的沉吟。 有人说他的文章是道家的散澹、随意、了无烟火气如前期作品棋王,谈访是魏晋的清谈“虚”如后来出版的一系列谈访录。我觉的他是兵家之言。蛇打七寸,人打要害,行军打仗找的是破绽,兵家言语精髓。且不说老子的道德经常被当作兵法来读,就阿城说书说电影说画的谈话言语之毒,泼辣生猛,迂回之后一语中的的痛击要害。这是兵家的招数里的先放烟雾弹迷惑对方,而后是实,刀对刀枪对枪赤身裸体上阵的肉搏。 文章同人一样呈现多面性,没必要追溯根底,中国前期的文化本来是混同的,没有那么经纬分明,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是儒家荀子的门徒,法含着儒;孔子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也有有老子的味道;兵家的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也有儒的意思;后来的禅说更是把中国的文化和西来佛学混在一起了。 顺治老和尚圆寂时留下一偈:生我之前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 阿城在文字里忌“腔”求“味”所以难寻其根源。如同他说的,吃了鸡鸭鱼肉,总不能说身上那一块是鸡的那一块鸭的,它们被吸收了混同在身上了,融了,化为自己的了。阿城只是他自己,一个中国文化的混同者。 成精的胡兰成 在书店里转悠一下午,腿站的生疼,也没找到朱天文的花忆前身。其实,手中有一个版本呢,但与网上所传的版本有些不同,没有写胡兰成的那几篇。那几篇是书里最有光彩的文,删了,那本书也无足观了。 喜欢朱天文比朱天心要多,天文的作品透着较多的胡兰成文思精义,直写胡的文字把他写成一个得道的人。“成精”或许人还同意,大概说他“成仙”臭鸡蛋西红柿要抛过来了。他大节有亏,特别容易让人不放过他的“小”另外和张纠缠太深,张爱玲被时人供奉进了庙堂,胡兰成也自然成王败寇做了楚囚。节义之事人都知道的,说多了没啥意思。张归张,胡归胡,放下道德权杖,把道德审美与文学审美区别来。 读胡兰成,从今生今世、禅是一枝花、山河岁月到中国文学史话,一路下来,一路心惊,胡化作一道袍着身的世外人,说破了红尘。到此,不由得为胡感慨,自己文章已惊世却因为情爱关系被人重视,委屈了他,俗了世人。 成仙与成精的老妖只隔着一步,前者进入庙堂享受着人的四季烟火供奉,后者却是在野之身成为野史里被人笑嗑牙的谈资,在朝在野,两者对于文字修为都有洒豆成兵本事,都有呼风唤雨的能耐,都有开山宗师的气度与笔力——破陈立新。成精的胡兰成用他的泼辣打破石榴坛一个重新组合,文字呈现珍珠玛瑙般的光泽。 国人的文学是载道的,所以大都呆头呆脑地摆在那里;胡的文章不拘泥,一路泼洒,竟然泼洒出别开生面。单说山河岁月和中国文学史话,历来写这文字的书那一个不是引经据典,旁证杂说,而胡却不是。他把历史光阴熔于一炉,能打破历史书写的固定格式,抛开盘根错节的人物、事件从具体讲到抽象。猛地一看一塌糊涂的历史,被他盘丝剥茧一丝丝层层抽开有了脉略,有了角度,一路读下去竟有了妙然成趣的别致。 胡兰成是个有定性的人。胡写山河岁月时心里很苦,逃难的路上开始孕育文稿,隐姓埋名写这书。他后来说,当时唯有文字与其相亲。这话有日月荒荒、山野漫漫的荒凉,也有留住肉身才华的得意。如他在禅是一枝花里说刘邦的流氓气息,保得住凡胎肉体就有青山也有了柴,一时荣辱淡去。 在极度困境里能把自身安危抽脱出来,化作一叶扁舟穿梭在浩荡风浪里,或说把自己化作岸上垂钓的姜太公任它江湖风波起他自安然垂钓,这是胡兰成的定性也是本事。留住肉体,一切变得理所当然,忘忧,行文如岸上看水、洞若观火从容不迫。忘忧得了一个“静”字,静中观物一切开阔了,能看到一滴露的光泽,一棵草的静默生长。肉体不过是万物中的一物,以物观物,以物写物,没有比兴之类的喻意,事物自我明丽,所以文字也变得信然的清丽、明净动人,没有了烟火气息。 胡兰成就有这样的本事,无论是写史还是人,把眼前的事物放到悠远的场景里去打量,站远了用欣赏的角度去写,从具体到抽象,从写实到入虚,一切不过一转身,落花鸟啼只剩下满山空灵的美妙。其文亦如他用情,左右逢源,点到为止,抽身而退,他只是站在事外静静地看那些是非,遥遥望着曾经的烟雨中碧玉年华女子撑着一把油纸伞走过青石板的巷口,一回眸,浅笑。 说胡文妩媚,其实不如说文字“清丽”清,清澈灵动;丽,明艳而不妖娆。如他写那些女子,无论张还是周甚至玉凤与范,都有一种朴素的清丽,是明艳的端然。 胡笔下的女子写的很好,明艳端正,让读者读文那一瞬并不觉得他滥情。大概胡写今生今世时也不觉得自己滥情,或许还有几分得意。胡于情说是糊涂的桃花运,所以他也就糊涂的理所当然。或许是这一份理所当然,劫后余生谈张依旧有一份凝然的得意,时人耻他的下作。也或许正因为这份糊涂的理所当然使今生今世一书行文高绝,静气,开阔。行文一路淡然,一路理所当然,只是静静地记述,没有一般回忆录里那份安耐不住的凉意或热气。一种信然的开阔,写法虚实转换也进退自如,得到抛舍不优柔只是理所当然。 说到理所当然,念起一个问题。讨伐胡用情滥的人大都理所当然的替张不平,却没有一个为其他人不平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所当然,全凭一己之念。于情,民国世界的名士没有几个干净能摘出来的“负心”这个词于民国世界里的人是不能苛求的。 胡的才华是多方面的,于政于史于文于宗教于衣食住行,论调也随性,自有他的新鲜。就文而论,胡对文自有他的一份虔诚,文字如同金庸小说里的武侠高手,没有一番苦练仅凭天才成不了绝世高手的。胡若没有那份虔诚,无论让那个高手打通任督二脉,恐怕也成不了一派宗师,只能是一个庸碌无为高不成低不就的文字写手罢了。 胡的见解对于不对,各凭喜好取。就个人而言,胡论史文章是不能当史书来读的,过于抽象,但当散文读蛮好。绚烂华章,织就浩荡历史光阴。书的自序中说:“我是从我的处境来赶制历史,来感知万物。”这话说的好,于史于文甚至于人我们都是从自己的处境来各取所好的,于作者知他不知他没那么重要,亦如钱钟书所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苏东坡同王安石是政敌有些方面鄙夷王,但政归政,他见到王的桂枝香叹道:“此老乃野狐精也!”人对于胡往往是骂后读,读后再骂,骂后再读。他的才华着实令人折服,亦如苏轼之叹:老狐狸之作,胡兰成成精的狐! 读胡兰成书知他的事,却涌起了不尽的忧伤与感慨,男人无才成庸碌,他被才华累一生。有才还是无才的好?或许于大多男人而言,无论“才”是累赘还是错误的开始与结束,无论成败,也不会选择庸碌,哪怕输的不是刚烈而是惨烈,也要选择拥有。 闲话周作人及其他 周作人是个是非人,活在是非年代,又惹上是非事。所以,他活着被人说东道西,死后依然被人说东道西。他追求的目标是恬然地生活与世无争,到头来不过是一个梦,里外都与追求无关,里外都是那般荒凉,荒凉得唯有文字与他相亲。 生不逢时,不是民国时代所有作家的悲哀,却是周作人的悲哀。 如果错开那个年代,或者说没有那场关乎名节的是非,他可以以他固有的超然姿态悠哉地漫步在中国文学史里,成为毫无争议的扛鼎人物,不至于让书写他的人如此尴尬。可惜,他生在那样的末世,活在战乱不休的时代,还有那个没有躲不开的是非,让他还不了清白之身了。是非留下的诟病像裂了一道璺地琉璃盏,令他成为一杯苦涩的苦丁茶,独斟独饮,却说不得。 关于周作人众说纷纭,有的极力的捧,有的极力的棒杀,各执一词。这些或捧或棒杀无非对他的人而已,对他的文学成就不可否认的一致——高妙。 喜欢读散文的人躲不开周作人。 如果说鲁迅是一座山峰,周作人是和他对峙并立另一座山峰。周氏兄弟给人留下了两道无法超越的精神模式:一种是锋锐刺破长天,用争斗止争斗;一种是平和化解,用内心的修养化解外界的冲击。 后者是周作人的一种写作心态,从而成就了他的文字风格,清明如水流于石上,明澈见底。这是一种明达与洞彻。 因为洞彻,所以叙说清澈明理如清泉泠泠,不见罗嗦与杂音,一笔点到,随即消隐,自有了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高妙。这种高妙在于一种冷静,清雅的冷静,好比一老僧坐在禅房,木鱼黄卷一炉檀香,说禅说法不在于字而在于言外之意的领会。如佛祖无上之法不言一语,只是捻花微笑,法却道尽。 当然,我们不能把周作人和佛祖如来相提并论,但看周作人的散文常令人感到异曲同工的况味。他的散文篇幅长的很少,绝大部分很短,有的甚至一二百字,比如说怀废名。短短百十多字,怀念之情跃然纸上,情深意长。 佛祖的无上之法是意会,我以为那是一种滋味的品。 品是吃的一种,但是吃未必是品。品,在于年龄、阅历,以及慧根。 人活到不同的年龄,做不同的事。我们不能让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人情练达,也不能去掉二十多岁年轻人的血气方刚。于常人来说,三十来岁是人一道槛,此生名望如何已经出现端倪了。成则成矣,大器晚成的毕竟是少的。三十岁的吃,以前是狼吞虎咽为食而食,以后是细嚼慢咽——吃固然重要,但是能咂么出其中的滋味也成为吃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岁看书也是这般。以前狼吞虎咽只为一睹为快,而到了这个年龄书开始精挑细选想读一些隽永的文章,如泡淡茶一杯开始啜饮,开始强调一个“品”了。 周作人散文是一种滋味,而这种滋味也在品。 读他的某些散文,令人看到的时色彩、气味、口感的美,唇齿留香、冷香绵绵、色彩绚烂。那些散文如同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淡黄里有着一种岁月惆怅的诗化,清静平和中带你走进悠远的过去,没有了曾经岁月里的忧愁苦恼,只剩下回顾往昔的领略,淡淡的看着欣赏着。或许会惘然会惆怅会感伤,但已不是锥心刺骨的流血,而是诗意的怀想。 谁都不可否认周作人的抒情式散文那种格调的美,况味清远辽阔。比如散文乌篷船,在安静与祥和里,眼里的天空、云朵、流水、小舟在流淌,超乎名利,只是在感受自然。情感如青石白泉,风物自然,忘乎自己,如那“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这一类抒情散文散淡平和,香远益清,唇齿留香,是周作人散文中的精品。他前期的娓娓道来小品文通过花鸟鱼虫、历史掌故给人带来的是另一种感受。清白如白话,不费解,似乎在听一个博学者跟你闲谈陈述。没有感慨,只是娓娓道来的介绍。 只是,这类的文字到他晚年却越写越苦涩,被人讥笑为“文抄公”只是很少人探索他苦涩文章后面苦涩的心境。这种苦涩唯有他自己知,知他的兄长鲁迅若干年前已经去世。不说兄长鲁迅已经去世,就算活着兄弟失和他们也只能精神相交,躯体却是不及黄泉不相见的。环顾左右无人相知,自己是个带罪之身,又是在那个“禁语”时代,一句话就可能引来灭顶之灾。 孙郁说:“理解鲁迅难,懂得周作人亦非易事。”他是从思想而言。而我觉得这句话从个体的人出发,也可以讲的通。人都是复杂的多面性,鲁迅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了周作人这里讲不通了。周作人的宽厚待人,到鲁迅这里也无法泽及了。对于周氏兄弟失和,我不想多说。以上陈述不是在说鲁迅理亏,只是在陈述人的多面性以及矛盾性。 前些年,我看过一些建国之前其他人——朋友或者文友写周作人的文章,这些人除了对周作人抗战时期那场出任伪职的是非多有微辞外,对他的待人处世都是称道的。建国后,大陆上的有些人对他的指责却令人愤慨,多有落井下石、吹毛求疵的嫌疑。当然,我们应该原谅那个时代做出言行过激的人,大家都是为了生存,周作人为稻粮谋最后不是也在解读鲁迅的作品以此为生嘛。 有人说,周作人的知堂回想录是不辨而辩。无论是对出任伪职,还是兄弟失和。我觉得:未必。用鲁迅的话来说:一个人一但处在需要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他的地位就已经非常屈辱。这一句或许是他们弟兄共同的见解,是非功过只能留给他人评说。在黄泉之下或许他们已经是“劫波度尽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握手言和了。 建国后说周作人为人处世无足了观的就是许广平的指责。关于许广平这个女性不知道如何去谈她。在劫波度尽兄弟在一书中,作者搜集了一些许广平说周作人的史料,对那些说周作人不赡养老母的话以及他们家庭琐事的话,我觉得无法辨清真假。但是,对于周氏兄弟失和之前她的议论,我觉得有些可笑。 周氏兄弟失和之前,许广平不过是二人的学生,他们二人失和后很长一段时间后,许才和鲁迅在一起。鲁迅生前对对弟兄失和一直保持沉默,对外界更是避谈和周作人有关的事情,想来也不会对许说多少以前的事情。然而,许广平却许多言辞指责是对还没有认识二人之前的事情。她对周氏弟兄理解多少?他们二人的思想深度恐怕是她不可攀及的。周氏弟兄二人几十年兄弟情意,几十年的同甘共苦,许又能知道多少? 鲁迅是孤独的、寂寞的;周作人是孤独的、寂寞的。鲁迅的寂寞在于孤独,而周作人的寂寞在于孤傲。两个人在不同时期分别被人扭曲着,或妖魔化,或神圣化。 建国后,鲁迅被推往神坛,许广平、周建人也被推在政治舞台上的高位。在各个运动来临的时候,我们看到,许广平在不同时期用不同的观点赞扬着鲁迅。她是随着政治变动说着鲁迅不同的话。这不由得让我们想起尼采的妹妹,她在不同的时期为了政治需要篡改着尼采的观点。许广平是不是雷同呢?所以,或许许广平的对周作人的指责,作为史料的真实性要打个折扣。 与此同时,周建人也在神话着鲁迅,净化自己与周作人的关系。 周作人对他的这位“嫂夫人”的指责,未曾做过回应。一个是高高在上,一个是带罪之身的小民。“嫂子”的指责,兄弟的净化,周作人四顾茫然,一人行在归于大荒的路上。那个时候,或许周作人只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同林黛玉进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周作人不怕的耻笑,而是怕政治黑暗的深渊。 此时,他的心境焉能不苦涩。他只能借着别人的话隐晦的说自己,只能借他人酒杯,浇自己的块垒。到此时,苦涩不能表达他万一,人生荒凉,对他来说唯有与文字相亲。 晚年的周作人曾说:“寿多辱多”一语成谶。他百般的反思自己,靠近政策与新政府,但是,他依然躲不开政治的深渊,那只无形的手依旧毫无阻挡的伸向了他。 文洁若在晚年的周作人中写道: 1966年22日一批红卫兵冲进了周作人的家里。到了二十四日早晨,红卫兵把房统统查封,并将周作人拉到院中的大榆树下,用皮带、棍子抽打。及至周作人的儿子周丰从北图回来吃午饭,他们便把他扣下。当时年已五十四岁的丰一只好代老父挨打。小将们对丰一可就毫不留情了,以致他的右腿被打坏,顿时昏死过去周作人的几个孙男孙女自然也跪在旁边“陪绑” 一批红卫兵索性住到他家里来了,以便监视周氏一家老小。他们只允许周作人睡在洗澡间,睡在那里喂蚊子。 红卫兵为周家规定了生活标准:老保姆是十五元,周作人是十元。他们向粮店打了招呼:只允许周家人买粗粮。周作人因牙口不好,一日三餐只能就着臭豆腐喝点玉米面糊糊。由于营养不良,又黑间白日囚禁在小屋里,他的两条腿很快就浮肿了。 1967年5月6日下午,受尽磨难的周作人终于得到了解脱,生命归于大荒。 董桥们的那轮明月 白先勇小说集台北人已经看过好多年了,一直喜欢着。喜欢那种文法,方方正正的方块字被作者安妥的放在行文里,典雅、静美,一派从容的格调,内外透着古典文学气息下打磨出的亮色。那种文字像候门将宅的一把古旧藤椅,椅子很旧扶手褪去了原来的油漆,露出了原木,在时光里被手袖与汗水打磨的光滑苍色如玉。虽然已旧,但是那种格调依旧宏大,放在任何场合都不卑微,依旧从容、沉稳。读的时候我对周围的朋友说,这样有古韵气息的字不多见了。现在多的是那种白话的像流水的文字,缺少了中文的优美、含蓄与内在的张力。 当然,给我留下印象比较深的还有小说的内容,怅然、留恋还有茫然地困顿,隔着浅浅的海峡北望大陆,虽然是时下人却断不了昨日的旧梦。秦淮的明月,桂林的山水,笔调很凉,有一丝绝望缠绕着内心,若午夜梦回梦中宴宴笑意,醒来窗外月光一片清冷。 有一本余光中传记茱萸的孩子,我没看过这本书,不过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古色温润。茱萸本是一种平凡的植物,赋予游子的念想,也就有了草木清华长于高山望乡思亲的味道了。一棵茱萸,两行思乡的泪,那淡淡的感念从一棵草跨过了时空,转化成一湾浅浅的海峡。亦如他在乡愁里写的那样。乡愁象月下的一首短歌,在痩秋的夜里秋虫鸣叫着,霎时月辉洒落一地,秋思落进了怀乡人心里。 温着怅然老酒,借着明月说说故乡土话,说笑着泪就下来了,大概是席慕容这么说过。 时光暗换,故乡不见了,只有那轮明月恍惚依旧。明月下怀顾的文化游子们,文字里的那轮明月也染上了一层薄薄的混色,象故乡荡起的烟尘。 明月与人或者故乡连在一块了,有些凄婉的荒漠,明月乡心薄如晨曦的惆怅,每每读到便顿生爱怜。看董桥的旧时月色,就是这样怀着一番惆怅一页页翻过的,行云流水的文字,如歌,却拥着一段段文化乡愁。 董桥其人,我知道的不多,知其原名董存爵,福建人晋江人,书香门第,生于福建,长于台湾,青年、中年羁旅海外。止庵在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序言里说他的文字是“才子文章”于是想当然的认为他是个才子;读傅国涌金庸传时,说金庸的几个文字之交董桥是其中之一。曾经看过很多止庵编的书,很见品味,也读过他的作品文字老辣;金庸的通俗小说写的很好,想来文字见得也高妙。他们二人的影响让我知道董桥,但是也不过知道而已,并没有刻意的想找他的书来读。后来,家姊说你应该读读董桥会喜欢的。我想读读也好,便从当当网购了一本董桥的旧时月色,一读一诧。 董桥的文字好,好在有风韵。风,是姿态;韵,是回味。他是一个专栏作家,在限定的字数里要写出自己的风格炼字极见功夫的,而风格里又能写的有韵味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高妙了。董桥做到了这一点。 董桥的字古雅,透着玉般色泽,如青竹在晨曦晓风中闪动的光芒,晶莹、温润。读董桥的书,我时常就念起“草木清华”四个字。的确,董桥的字有草木的清香。以草木喻人喻事国外也不乏其有,但如中国诗文里草木喻人喻事淡远的却不多见。旧时月色里的文字就是这般的清香淡远,似乎合着明清小品文的节拍走过来的。 这种散发着樟脑香味书香的文字大陆几乎绝迹了,那些文化的根早曝尸荒野了,承载着一脉文化余韵的在董桥们那些离乡的人身上。这样的承载着厚重的传统文化底蕴的人,也承载着文化所赋予了被硬生生割裂的文化乡愁。他们的乡愁不是于佑任那一辈人杜鹃啼血的思乡,他们的乡愁是伤感而不是痛,宛如明月下浮过的云影,浅浅的带着一丝忧郁。故乡的想念是父辈传染过来的,与己来说归于不归都无关紧要,只是在感念时有那么几分怅然,这几分怅然在梦里寻找着自己的根。 近年大陆这边盛行大散文,文字里慷慨悲壮,自有一番壮阔。董桥的文字没有这些,他如一阵广阔战场上的掠过的余风,那种凉意看不到只能隐约的感受到,是一种啸歌余音。与其直写惨烈战场,不如把惨烈化为传奇,在听闻里啸歌成韵。 这样的文字有周氏的味道,笔墨冷静,是浅斟低吟的徘徊,且歌且行的苍然。喝着咖啡想着清茶,饮着洋酒怎么也没有故乡的“花雕”对口,抬头望望明月,恍惚还是三十年前的明月,却与故土而言只能是天涯共此时了,地下一片月光冷清。 黄钟大吕的绝响 伶人即老百姓说的戏子,亦是艺人。史记里写之为“滑稽列传”其他史册里都堂而皇之的写下“伶人传” 章诒和的伶人往事说了一些现代名角伶人的故事。 说其是现代多少有些不准确,他们是“红”在民国,死在现代,过渡时期的人。 章诒和,戏曲文学专业,长期从事戏曲文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章伯钧次女。章伯钧大大有名,民盟的副主席,建国初任交通部部长。作者出于名门不足为羡,而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有机会接触当时社会名流,闻得他们当年的风韵雅事,由而晓得他们后来故事。 章诒和在伶人往事之前写过一部作品往事并不如烟。在那本书里作者用史家笔墨通过那些侧影、背影剪裁了过渡时期的几个乃至一群大知识分子的命运。悲怆的人物命运,沉郁顿挫的文笔,令人回肠荡气,我很是喜欢。后来不知什么缘故,听说那本书被禁了,令人扼腕。 伶人往事是承接那一部作品的苍郁笔墨,用一种悲悯的情怀通过名角伶人在黄钟大吕背后的故事,勾画了艺人在时代风云里侠肝义胆的风骨。由此,也带动了一批乃至一群人,令我们望着那些远去的背影感慨不一。 两本书,一个主题,为我们推开了一扇通往那个时代的门。 这本书在封面是暗黄色,有一种风尘的味道,犹如风起尘扬透出的那些伶人苍凉啸声。封面上劈头盖脸的砸了过来一个副标题是“写给不看戏的人看”这是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是那种“时不于人”的郁郁情怀尽在其中。 书追述了八位名角的成名史,有男旦尚小云、程砚秋,老生马连良、奚啸伯,武生叶盛兰、叶盛长叶氏弟兄,青衣花旦言慧珠,还有琴师杨宝忠。此五位是当年京剧行里惊天动地的人物,分别开了一派唱腔。作者从他们的出身投师到唱红一时,再至最后偃旗息鼓的悲怆人生落幕。其中也写了他们在兴旺之时侠肝义胆的故事,亦有个人嗜好。 八个人一幕幕往事,一台台戏,只唱得月落乌啼大地飞霜,最后花落人亡。 八个人物,组成八个人群,从而折射着整个伶人界在当时的状况。 书中有许多人的小照,参差比照着。黑白的照片,对照着曾经的兴衰。那美焕美仑的戏衣,各色脸谱的扮相,那些已经烟尘的舞台,这本身就是说不尽的沧桑。 艺人成名不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朝成为叫得响角决非侥幸。记得电影霸王别姬里有一句话说,成为名角得挨多少鞭子呀。不打不成材,不打不成角。一位名角走过的是荆刺路。书中写了程砚秋在成名前曾被师傅把腿给打伤。故程砚秋说:“学艺的八年,是我童年时代最惨痛的一页。”所以,他发誓不让自己的子女学唱戏。一声唱腔红遍九州,锦缎戏衣下伤痕累累。 成名是难败较易,有如那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乱世人物,乱世情,亦是乱世的故事。新的制度来了,一切都如摧枯拉朽一般坍塌了,这些名伶们又岂能独免。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远甚于改朝换代。易变的是那些制度章程,难变的是心态。这些英姿勃发、慷慨激扬的人物逐渐的被驱逐出他们的舞台,早死的是幸运,不死的进劳改,自杀的也有。只是那劳改房里,高台批斗会上还唱着一出出人生的大戏,犹如那林冲走出草料场夜宿山神庙唱的句子: “风雪破,屋瓦断,苍天弄险,你何苦林冲头上逞威严?埋乾坤难埋英雄怨,认孤忿山神庙里暂避风寒” 可惜,他们连四处漏风可避风寒的山神庙都无法找到,历史的车轮从他们的身上硬硬的碾了过去。曾经那一板一眼的唱腔散落在历史中,那些数不尽的唱者尽成历史往事,黄钟大吕的锣鼓似乎已经随着那些风骨艺人远了,成为一种绝响。戏台上那些咿咿呀呀还在唱得人们似乎唱得是戏曲的安魂曲,人物、故事尽成俱往矣。 昨日舞台上的姹紫嫣红,如今的荒丘土坟,有多少悠悠往事无从说起。 往事,往事。 一曲挽歌,多少悲凉。那光阴,那人,那些故事尽被岁月的风尘遮住了面孔,只留下曲尽人散夜意阑珊的“大江东去”的余情缭绕气韵。 书中人,台上戏,合卷只能暗道一声:她说得热闹,我听得耳热,伶人唱得悲凉。 最美好的时候你和谁在一起 席慕蓉说,走得最急的往往是最美的时光。这话说得很让人伤感。 时光偷换,急景繁弦,一回首已是:将军白发,美人迟暮。“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面对无可左右的时光流逝,一切胜负名利都变得无足轻重。难怪张爱玲劈头盖脸的说,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那急迫的声音恍惚就在跟前,如快马加鞭的疾蹄声,也如那催人上场快如疾雨的鼓点。 在东邪西毒中,王家卫给每个人的镜头都非常少,里面的人物说的话都非常简短,似乎那些涌动而出的话都稍露锋锐就嘎然而止,留给无限想象空间。但他却破天荒的给了张曼玉一个广镜头,让她完整的表达,而她所表达就是这与爱情、时光有关的话。 里面的人物错综复杂,但所有的人物都好像在时间里兜圈子。这个时间里有青春的激情“看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更多的是情爱的纠缠,岁月在等待与离开中消亡。这部电影的英文名字令人触目惊心,叫做时间的灰烬。爱情在岁月中燃烧,最后化为沧桑灰烬,它比中文名字更为直接的传达着导演的意图。 这是是江湖哲理片的颠峰之作,很不容易让人懂。这部片子里包含意义太广泛,王家卫似乎通过这部片子把他的人生经验全部演绎而出了。风格依旧是王家卫独有的,迷离的变幻,忧伤的旋律,苍凉的底色。他诉说了个体所能体会到的关于生命、人生、生活、爱情等等一系列全方位思考的问题。 应该说,我没有看懂这部片子;或者说没有完全看懂。只是某些画面,某些语言,打动了我,让我痴迷。 电影里面的每个男人似乎都是哲人,说着哲意十浓的话。哲理之所以深刻,是因为它模糊,那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套在似是而非的问题上,就变成了诱惑的答案。这些话让简单的故事情节变得诡异深奥、复杂起来了。 错综复杂的人物都有一个忧伤的背景,这些背景用简单的话与意识流的画面交待着,片子丰满而不空洞。其实,这些故事都很抽象,单纯的把每个故事拿出来都可以做成一部片子。而王家卫在这里把这些故事糅合到一个故事里,通过抽象的表达,让片子包含了各种故事的元素,因此故事虽然简单却千姿百态、摇曳千呈。 就爱情而言,这个片子包含着情爱的各种元素:背叛、疏离、残忍、淡忘、铭记等等元素。那些柔媚的画面把这些演绎的凄然而缠绵、忧伤而无奈。尤其,这些人的故事用大漠荒凉的背景衬托,虽然花簇似锦,但底色荒凉。那种忧伤如一曲旷野上的悠长歌声,孤独的寂寞,寂寞的荒凉。 整部片子总共包含着五个爱情故事:盲武士和他妻子桃花;桃花和黄药师;慕容嫣(慕容燕)与黄药师;黄药师和欧阳峰大嫂的;欧阳峰大嫂和欧阳峰的。 故事的中心是欧阳峰的大嫂和欧阳峰以及黄药师,欧阳峰和大嫂是互爱的,大嫂因为彼此的任性而嫁给了欧阳峰的大哥。黄药师一直恋慕着大嫂,但他因为知道“得不到才是最好的”所以从来没有向大嫂表达,反而挑逗其他女性。于是,个个人物就纠缠起来,在爱与不爱,得到与得不到之间困惑着。 片子里面唯一没有被爱情困惑的正面出场的男性人物是的洪七,洪七表达是一种生命自我取舍。他的取舍是最世俗、最简单的,所以他是最快乐。他为一个鸡蛋而失去一根手指,但是他从中得到了自己的生命酣畅淋漓表达的痛快。 由于片子包含的元素太多,所以讲述起来总是有点不知从何而谈。我反复的看过几次,让我记住的只有几个画面:慕容嫣在忽明忽暗旋转的鸟笼前;盲武士的妻子桃花,以及她的白马;盲武士与黄药师重逢时说的话;盲武士杀马贼前吻了那个找人给弟弟报仇的女子;欧阳峰望着沙漠看着云来云去的变幻;还有那一坛“醉生梦死”酒。 这些画面都表达着时光与爱情。里面的人物都在饱偿着爱的煎熬,或因为要忘记,或因为怜悯,或因为追逐某个层面上的虚无,或因为背叛。这些都在时光里呈现着尖锐的刺痛,里面的人物变得古怪、荒诞、残忍、贪婪、任性。这些因为爱情而呈现,他们也是因爱情而漂泊,但当年华老去时,这些漂泊却被岁月的戒尺轻轻一敲,支离破碎。从这个层次上来看,王家卫更在表达着一种东方人文——隐忍精神。隐忍精神在盲武士去杀马贼前,突然转身吻了那个女子的时候,如那落地的花瓶,一地碎片。眷恋,但一切却不可收拾,无法重来。 这些画面后来通过欧阳峰大嫂的口点睛:眼前一片水光浩淼、汹涌的湖,意象茫茫。岸边的房子里有个迟暮的女子,握着一朵残花声音忧伤而无奈的缓缓地着与爱情、时光有关的话。 她说:“以前我认为那句话很重要,因为我觉得有些话说出来就是一生一世,现在想一想,说不说也没有什么分别,有些事会变的。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如果能重新开始那该多好啊!” 那很有质感声音有穿破时空的魔力,直达人的心底。令人痛惜,却有又无奈。 最后,欧阳峰的独白呼应着她的这些话:“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着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但是,彼此明白了又能如何呢? 在最美好的时候,喜欢的人不在身边,一切说来,真的无所谓了。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日 无处靠岸 习惯了范伟小品演员的角色,看见他圆的脑袋、憨直的神态形象,就想起他在小品里被赵本山欺负的样子,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可是,在看整部范伟主演的电影看车人的七月的时候,我一点都笑不出。 这是一部为范伟赢得殊誉的电影。不但在中国电影金鸡奖上获得提名的肯定,还在第11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上捧得“最佳男演员”的奖杯;并且当年获得了加拿大第28届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以及评委会大奖。 如果说这些荣誉是代表范伟表演技巧的精湛,其实不如说观众对电影中那个小人物杜红军悲剧心理共鸣以及同情怜悯,这个人就在人们的身边,是你,是我,或者是他。 这是一部描绘平民生活的电影。从片子的大场景应该是高楼林立、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北京;小场景是一排夹在高楼中间的、照不到阳光的低矮平房内所居住的一家离异后的单亲家庭。故事就如主人公杜红军那咯吱咯吱无法负重呻吟的床一样,在混沌的日子里忧伤的流淌、毁灭。 镜头是从搬一张婚床切入。杜红军下岗、离异后,谋了一份在夜总会外看车的差事,带着读高二的儿子生活。后来,杜红军与协议离异开花店的小宋发生感情,准备再婚。但他儿子小宇一直处于矛盾的心理状态,希望父亲能够幸福却又怕父亲再婚而失去父亲的爱,他用沉默的叛逆犯发泄着自己。 就在杜、宋之间买好家具照好结婚照准备结婚的正当儿,在监狱时同小宋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刘三出狱,撕毁了同小宋的离婚协议,并且砸烂了杜红军的家。事情并没如此就完,面对着小宋的另有所爱,刘三嫉妒、不平衡,打骂小宋,还不断的挑衅、侮辱杜红军,砸他看的车,打他儿子。这一切形成一股激流,压抑着杜的心,在忍无可忍情况下非理性的拿起砖拍向了刘三的脑袋 这是没有激情的片子,只能看着生活如温吞的水不冷不沸腾的走着;如燥热温吞的七月,粘糊糊的天气,觉察不到一丝风的凉意;如行在黑暗的模糊里。 杜红军是个小人物,下岗,离异,没有高水平的知识,他只能在这样的生活氛围中悄无声息地生存。这种生存是挣扎着“奋斗”卑微的存在。为了劝走喝醉酒的年轻女客人当着儿子的面喊人“奶奶”;为了能够继续看车还要从看车的费用里拿出一些钱讨好保安的头;为了摆脱刘三的纠缠委屈的和他谈判;为了微薄的幸福把一切的委屈、无奈的痛楚,藏在自己的内心深处。 但他对生活既不抱怨,也不自暴自弃的气馁,一直努力的热爱它。哪怕他吃的是拍根黄瓜、馒头、面条,偶尔改善伙食也不过是西红柿炒鸡蛋。他怀着小小的梦,希望能够和小宋结婚过平常日子,希望儿子读书出息考上大学不重复自己的生活。 就这样一个小人物心酸的、微薄的希望,却在七月支离破碎。 这片子人物塑造非常成功。范伟的小人物心态把握的恰到好处,懦弱、隐忍、善良、无可奈何。他抓住了生活的细节,用精湛演技把生活还原到了艺术的角度,如果没有经过生活的历练是演不出那股劲的。许多时候感觉那不是在演电影,而是生活的本真。一个中年男子在社会的最低层默默生活的状态,内心存着善良,也懦弱无力改变生存环境的无奈。面对流氓的忍气吞声,面对儿子深沉的爱和寄予的希望,面对爱人无力争夺。让人怜悯却又愤恨,但深处想又无奈。 荣誉是和人的共鸣成正比的,正因为这种生活的无奈再现,人们才去认同内容的深刻,与人物塑造的真实。 生活里有太多这样的事情,也有太多这样的人物。他们爱生活,面对一些不公平甘于把不满深埋在内心世界,这不是麻木,而是他们只是希望平静的朝着自己微薄的希望走近。他们不抱怨,不哭诉,只是安静的在黑暗的角落里默默的生长着、努力着。杜红军的角色最后选择非理性的举动时,依旧心里充满了对生活的爱,反映了普通百姓内心深处的善良。然而,整部电影反映了现实是无情的、残忍的,生活在最低层的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微薄的温暖,在现实里被碾的血肉横飞。他们努力想摆脱生活的一点点苦涩,在这种情况下竟然成了奢望,变得那么遥不可及。 这个片子另外的细节表现这贫寒的父亲对儿子的爱,爱的酸楚,但是至深。他的一切都是在为儿子,儿子是他生活的动力,是他的未来阳光。这是人之常情,无力改变自己的时候,寄托给下一代。电影的最后,杜红军在劳改队大口的吃饭,隐约的看到儿子来看他,似乎在象征着希望与温暖。但是,我觉得这样的象征似乎那么的不堪一击,只是东方故事里的悲剧留一个喜剧的小尾巴,而这个小尾巴却在沉重的人生面前变成丝丝缕缕的忧伤。 碟片是我和朋友还有他女朋友一起看的。看到最后那个女孩子竟然一叠叠的用纸巾,擦淌成小溪的泪水。我们问她怎么了?她说,自己宛如看到了一艘漂在海上的船,风雨飘摇,却无处靠岸。 无从反抗。 无处靠岸。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说说史铁生 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 路遥让我知道,我们无法让自己伟大,但是我们可以让自己崇高; 史铁生让我明白,命运多舛是种常态,但是生命可以平和而宏大。 ——题记 十八岁的时候,我遇到了路遥,他让我站在黄土原野上开始想漫长人生岁月该如何度过;二十四岁的时候,我遇到了史铁生,他教给我如何对待突来得灾难,如何摆脱自身个体的悲哀,以一种残缺走向另一种完整。 遇到史铁生不早也不晚正是二十四岁,那一年我在他曾经呆过的地坛反复的走动着,听着树间的鸟鸣,看着一切坠入苍茫的黑夜,呱呱的乌鸦归林扑扇着羽翅。不对,不能说我遇到史铁生,应该说那时我遇到了他的地坛,在他曾经停留的土地上想着他曾经思考过的类似问题。从地坛走出的史铁生走向生命丰盈的达观,以一种完整的生命体验讲述着自我之外的另一个自我,从小范围的自我进入宏大的自我。从而有了病隙随笔、务虚笔记和丁一之旅等等,这些温暖宏大的文字。 遇到史铁生的地坛而遇到了史铁生,从地坛出发慢慢跟随他的脚步走到地坛之外,看到更为广博的世界。这个认识是从内心出发,然后又从外界到内心的两段路途。走出与回归是认识中的螺旋式走近,是一种从个体体验到一种哲学的体验,这种体验是从狭窄到广阔的认识,是从人到生命的过程。 他的文字是平和不铺张的明净,智睿的语句如太阳一缕晨曦洒照在清露上,折射着清凉的愉悦。残缺的身体表达着健全丰满的思想向内涵,超脱自我走向宏大。温醇如酒,缕缕清香,脉脉温情,这种丰满的思想意识让我们忘怀他不能行走的双腿。 有脚的人不过是登在山颠眺望人世,坐在轮椅上的他却是行在空中俯视人世,他的追问不是尘世完整生命的个体对个体人的追问,而是人对上帝的追问。这样的追问,他不在是史铁生,而他却又是史铁生;或者说,史铁生不过是他一个个体,而他个体追问的却是一个群体。这就如用性爱来驱逐孤独,最后完成用更为广博的爱来完成个体孤独的涅槃。 对于用思想行走的史铁生,于读者来说的我们常常因为思想的健全忽视他的残缺,而史铁生是在正视自己的残缺后走向思想健全。从自哀自怨、怨天怨地到一种正视残缺,这个过程无疑是艰难的。史铁生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怨命——认命——知命。知命是完成涅槃的大乘之境。 怨命是愤怒,认命是无奈,而知命却是一种明朗的豁达。知其因果,看淡劫难,并把劫难看作一种动力,从这里出发体验生命过程。史铁生在这个时候说自己是个面对上帝而猜谜的人,他把个人的偶然看作是上帝不能做梦而让众生替他做梦的一个体验者,这种猜谜成为猜测上帝意图的游戏。他对话对象不在是人和人,而是人与主宰一切的上帝。超脱个人苦难体验的他,此时,一切月白风清,天高云阔。 我们可以从他文字看出这个痕迹:散文,秋天的怀念——合欢树——我与地坛;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命若琴弦——务虚笔记。 认识是个过程,毕竟史铁生不是天才,不如傅雷说贝多芬和莫扎特的那样:贝多芬终生所努力追求的境界,莫扎特一出生就站在那里了。史铁生从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突然残疾了,不能动了,他需要审视自己的过去和正视自己的未来。痛苦,我想是避免不了的,俗话说半路盲了的人要比天生就盲的人痛苦的,与一个心里敏感的潜在作家而言,他的痛苦是双层的,从肉体到精神,这种痛苦比之一般人体会的更深。 于史铁生而言,双腿不能动后苦难依旧在延续,尿毒症是他又增加的新的病情。双腿让他体验腿的行动与车轮的行走,而尿毒症让他在于生死打交道,如他所说:死神就在他周围徘徊,不知道那一会会把他带走。一星期做两三次肾透析的他,每天也是在与死神打着交道,这让他的把死亡看淡,或者说把死亡看得理性而淡然。死亡是一个永恒的迷,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人死后归向何处。这个迷是一种心理上的,不是来自科学的研究。对于死亡,每个人都是参与者,都在跟上帝猜谜,谜底是什么大家都不晓得。史铁生在时刻面对着死亡,生命个体的体验造成了他对生命个性的解悟。文章承载的是思想,思想的升华带来文章的理性升华,所以后来史铁生的文字不仅仅是停留在我与地坛那种苍凉的豁达中,而是更进一步表达出了人的神性。 生死并非看淡,而是理解这种常态,只有与死对应生才是一种永恒的姿态。 从认命到知命是把此后生命的常态化为反顾常态游戏常态的境地,如作文从写自己到写他人再到写自己的三个境界。王国维的学问三种境界运用到此也应该是不错的。 周国平说:“史铁生可能是中国当代最具有自发哲学气质的小说家。” 在史铁生的著作里,那些追问好多是发人深醒的哲学式追问。病隙随笔、务虚笔记和丁一之旅似乎就是哲学的问答与自我认识的阐述,而这种阐述给人一启迪。比如,在务虚笔记“写作之夜”中对什么是生死和死的归宿的追问。这不是个体的追问,而是群体的,在这些文字里我们读到或许还有那种苍凉的宿命感。我对这种苍凉宿命的理解是:史铁生看轻了自己,才去用更宽厚的手掌来抚摩世界,来爱自己与世界。 我与地坛最后的问答,是一个残疾人对生命的问答,那种苍凉深入人的骨髓,似乎那种啃噬的苍凉一点点的浸入生命意识;务虚笔记最后的语句却是一个随时面对生死的人对生命的问答。两种问答,是一种苍茫走向另一种广阔,文字从个体出发,最后走入宏大的宇宙。我们站在这里,又在疑问着:我是谁,究竟站在哪里呢? 我是谁,站在哪里? 这个声音穿过大气层,进入宇宙的夜空,渺渺中不知坠落在哪里。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 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编者按 推荐:雨铃霖  史铁生是中国当代很特别的一位作家。如何特别?看了本文就知道了。不仅有所知,还会有所感,有所悟——我以为。 怀念一段情 我怀念一百一十年前的一个外国白胡子老头。虽然现在肯定许多人已经不知道他了,但是我相信有一部分像我的人,会如想念一个传奇一样怀念他。 他的名字叫做勃拉姆斯。 我想到他的样子时,他已经是个白胡子老头了。 那一年,六十三岁的勃拉姆斯拖着病危之躯,绝望而痛苦的行驶在欧洲大陆。从瑞士急匆匆地赶往法兰克福参加一场葬礼。由于,行色匆忙踏上了相反方向的列车,车载着他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远。 当他赶到法兰克福的时候,那场葬礼已经结束。十字架后面睡着他永远无法再看到的人。 天苍苍,野茫茫,他一个人孤独的站在墓前。他把小提琴架在肩上,拉了一首无人知晓名字的小提琴曲,倾诉着四十三年的情愫与四十年的思念。 听众唯有墓中人。 这位墓主的名字叫克拉拉,一位钢琴演奏家,音乐家舒曼的妻子,勃拉姆斯的师母。 一八五三年,二十岁的勃拉姆斯初次见到大他十四岁,并且已是几个孩子母亲的克克拉。 勃拉姆斯对克拉拉一见钟情。 在此后几年内,勃拉姆斯一直同克拉拉一起照顾生病的舒曼以及他和克拉拉的孩子,直到一八五六年,舒曼在精神病医院里死去。 几年的朝夕相处加深了勃拉姆斯对克拉拉的爱意。但是,克拉拉是自己的师母,是他始终尊重如同父兄的老师舒曼的妻子。 我想,理智压制住了勃拉姆斯的感情,他用空间隔绝的方式把自己的爱也隔绝在绝望的思念里。所以,他选择离开,永远不相见。 那一年,一八五六年。 勃拉姆斯身体离开了克拉拉,但他的心是不是也离开了,无人知道。 在我所看到的资料里,有这样的记录:离开克拉拉的勃拉姆斯,曾经资助克拉拉全国巡回演奏舒曼的所有作品;他曾经无数次写给克拉拉情书,却始终没有寄出去;他一直和克拉拉保持联系,时刻关心着对方的生活;一八七五年,他完成献给克拉拉的c小调钢琴四重奏,前后用了二十年;他一生所创作的每一份乐谱手稿,都寄克拉拉;给他一生未婚。 c小调钢琴四重奏出版的时候,他对出版商说:“你在封面上必须画上一幅图画:一个用手枪对准的头。这样你就可以形成一个音乐的观念。为了这个目的,我将送给你一张我的照片,蓝外套、黑短裤和马靴是最合适的,因为我知道你喜欢彩色印刷。” 这是在表达一种音乐理念,还是有言外之意呢? 在歌德的少年维斯特的烦恼里,维斯特爱上了朋友的妻子绿蒂,而绿蒂在对他也有好感的时候,却无法回报。最后,维斯特穿着马靴、蓝外套,用枪对准脑袋自杀了。 我想,勃拉姆斯在这里表现音乐理念的方式如此雷同维斯特,不仅仅是巧合吧?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勃拉姆斯的音乐理念,一种穿越大脑的令人窒息的音乐理念。但是,我认为弦外之音更能合理解释他的想法——绝望的爱情,刻骨铭心的想念,如同一把枪在指着脑袋,令人窒息而绝望。 爱情爆发时如同洪水猛兽,势不可挡。但是,勃拉姆斯始终没有让自己爱欲浪涛漫过理智的大坝。他把这种思念全部用音乐表现。他说:“我最美好的旋律都来自克拉拉。” 这句话令我想起了他的老师舒曼。舒曼曾经对克拉拉说过类似的话。 舒曼曾经用吕克特的诗献给克拉拉:“你是我的生命,是我的心;你是大地,我在那儿生活;你是天空,我在那儿飞翔” 是什么,让勃拉姆斯刻骨铭心爱了四十多年,却始终没有表达,反而把这种爱升华为另一种永恒纯洁的情感?难道是舒曼与克拉拉的爱情经历让勃拉姆斯望而却步? 舒曼与克拉拉的爱情是惊天地泣鬼神的。 克拉拉是舒曼的老师维克的女儿,非常巧合的是当年舒曼也是二十岁,而那个时候克拉拉十一岁。在克拉拉十八岁的时候舒曼向她表白了自己的爱,同时得到了爱的回应。他们的爱情遭到了维克的强烈反对,以至于他们付诸于法律,经过十一个月诉讼他们赢得了自己的爱情。 是勃拉姆斯不想打破老师完美爱情的传奇;是他没有承担对爱情的勇气;或者是他害怕遭到拒绝后,连友情也不能保持了? 这是我一直在想,却始终不明白的。 在音乐家的世界里,有好几位拥有这样的情感,贝多芬、肖邦、柴可夫斯基、帕格尼尼等等,甚至半个音乐家的罗曼•罗兰对梅森葆夫人的忘年友情。他们似乎都存在着这种友谊之外的绝望的爱情情愫。 这一批人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他们是古典主义者。 我以为,他们把爱情的性欲与占有欲望上升为友谊,或者说是伯拉图的精神恋爱,应该有古典意义上的精神完美追求因素在里面。另外,就是远方没有得到的人,或许成了他们一个完美的想象。有句俗话说,没有得到的就是最美好的。这些让他们超越了普通人的爱恋目的与形式,就算能得到也要离开,安徒生似乎选择了这样的离开。他们把人间的爱延展的更为宽阔。 我曾经做过一个设想,如果勃拉姆斯向克拉拉表达,他们的故事是不是要改写?随后,我想到克拉拉不可能感受不到勃拉姆斯的情感,但是没有资料可以证明过克拉拉对这种情感做出回应。我再次想到舒曼,那个克拉拉迈不过的大山。 在舒曼死后,克拉拉曾这样祷告着:“他的头很美,前额透明,微微拱起。我站在心爱的丈夫身旁,心如止水,一切感触都化为感激,感谢上帝终于让他解脱了。我跪在床边,充满了敬畏,仿佛他神圣的灵魂守护着我。啊!但愿能与他同去!” 我庆幸勃拉姆斯没有表达。因为,这样他成就了另一种永恒。 在从葬礼回来后,勃拉姆斯老泪纵横的说了一句:“从今后再也没有爱哭的人了!” 在克拉拉死去后的次年,勃拉姆斯死亡。 我怀念那个白胡子老头的勃拉姆斯。怀念他孤独的站在克拉拉的坟前,独自拉着小提琴时刻。 有种感情永远温暖 我这辈子,我已经忘了。 ——题记 戏剧舞台上捧的是个“角”所以一般“角”带动这个舞台,无论表演还是商业收益。我看电影一般不受这方面影响,喜欢随意,随意的挑拣,随意的看。所以在2003年我和爸爸很火的时候,我并没有看,而零三年后我基本上很少看关于亲情的片子,因为那一年父亲远游了,这是让我抱憾终生的事情。看到关于亲情电影或者文学作品,我会很不像大老爷们似的,会流泪,会伤心,会很长时间心里沉甸甸的,像蹦上沙滩的鱼感到窒息。昨天闲来无事租了两张碟看,其中有我和爸爸,我并没有刻意的要看,只是随意的到今天傍晚才看。看后,便沉默在黑暗里,只是不停的抽烟,红红的烟头在黑暗里一息一明。 我不懂理论,无从评价片子导的好与坏;我是个观众,只在看着故事的徐徐前进。片子描写的我生长的环境及其父亲的生活态度,与我的生活环境不同,所以在看的时候我能置身事外的看故事,但是当父亲这个角色慢慢的走近然后走远的时候,我的脸上痒痒的像有东西在蠕动。我想不是片子情节感动,而是天下的父亲都是一样的,那种爱永远真挚无私,永远温暖着这个苍凉的世界。 整个故事没有波澜起伏的情节,有一种散文式的轻描淡写,很简单的刻画,刻画了一个简单的父亲,京油子式的的口语对白,一切淡然如水,宛如生活的光阴流来了,又流走了,淡淡的。可是在这淡然若水的故事后面,我们在体会生命本质的爱与亲情那种深邃隐藏的刻骨铭心的意义。片子是一种倒叙的手法,其实在表明父亲生命流逝过后“我”的一种怀念。有一种怀念它来的很慢,缓缓的,看似没有其实它藏在隐暗处汹涌澎湃,它和时间的流逝成正比,时间愈久愈是怀念。它不激烈,但是长久。 故事在演“我”要结婚和父亲一起吃饭时,父亲说的那些话,这个情节让我泪流满面。这让我想起自己的父亲,那一年我和父亲一起去南方,在路上父亲和我说了类似的话。后来我在写农民父亲时曾经写过,每每我重读旧文看到那一节,自己就忍不住心酸。这是一个父亲对儿女他们看来最平常的几句唠叨,当时说者本身是看着儿女要离开自己了,不在身边自己身边远走他乡,自己不放心。孩子离开自己身边,无论孩子成不成熟作父母的总是不放心,这种不放心其实是深藏在内心的一种“舍不得”尤其是女儿。对于听者,父亲的这些唠叨只让我们心里腻烦,朱自清先生的背影里写我北去父亲对茶房的一番嘱托,而作者在笑父亲迂。可是当事过境迁当父母不在了再想起他们那些唠叨的话,又有几个人不黯然?这个世间只有父母才会说这些话,只有父母才会如此不放心。可是当我们知道这种感情的时候,父母往往不在了。曾经在某一散文看到过一段话:一位父亲刚参加完女儿的婚礼,别人看到他却问他,是不是刚参加过丧礼。父亲对女儿、儿子两者是有态度形式的区别,一般父亲与儿子是对抗,而对于女儿是娇宠。故事里有句台词说:“再混蛋的爸爸也是爸爸。” 接下来的情节是“我”和未婚夫去京到未婚夫的家乡结婚,我在北京西站给父亲打电话说要上车了,本来说父亲不送去了,父亲也说不送了。在“我”和父亲打电话时,父亲其实在去西站的路上,而父亲却撒谎说刚起床“我”远离却不知道父亲在远处看着我离去的背影。“我”是不理解父亲的,就像未婚夫不理解父亲对“我”的感情。父母对儿女的爱和道德底线和人品没有任何关系,那是一种自然的关爱,人的舔犊之情来源于一种本能,用道德底线与人品去衡量这种感情那是对父母之爱的扭曲。 父亲的病源于在赌桌上受到惊吓而突然脑溢血。想想这个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我”不止一次的告诉父亲,如果他再出点什么事,我就会恨他一辈子。而父亲去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家庭。当时家庭很贫困,父亲看着女儿为工作到处碰壁,生活处处需要钱,而父亲也没钱了。当父亲在母亲的遗像前不断的抽烟、流泪时,而“我”无法理解父亲的痛。看着女儿碰壁很大程度上父亲心疼女儿,不甘让女儿受苦,于是父亲才去赌的,希望能赢些钱回来。尤其最后一次父亲出门时,是听到我睡熟后,悄悄的起床,像做贼一样出去。父亲这样做,是怕女儿伤心、担惊受怕。所以当赌桌上父亲的朋友开玩笑警察来了,父亲心里承受不住这种怕失去女儿的惊吓而导致脑溢血。 在整部戏里我感觉饰父亲的叶大鹰先生的表演特别到位。叶先生是个著名导演,但是一个好导演并不一定是个好演员,就如一个好的品味专家不一定是个好厨师。这种非职业化的表演让我们看到的是一种质朴的本性表演,他把父亲这个优缺点表演的非常普通化。看其表演就如你身边的某个人,他的缺点、京式的油滑以及那种真正父亲才有的困惑烦恼表现的淋漓尽致。职业演员表现的永远是别人的感情,而非职业演员入戏之后表演的是自己,或者那已经不是表演了而是在做自己,做一个父亲。叶先生饰的这个父亲可以说缺点远远多于优点,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别人的眼光里,只看到父亲的另一面的人,这个人或许就是一个标准的“京油子”但是当我们看到父亲作为父亲的一面,那是感动。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是多面性的,纯正一面性的人是没有的,看电影和文学作品,无论这个人在社会中多么反叛,可是每当看到他对儿女慈爱的一面,我都突然感到这个人变得“可爱”了,不那么令人厌恶。所以我看天龙八部时在看到四大恶人叶二娘最后的表现时,我感觉她做为母亲的态度令人怜悯,丝毫不感觉她令人讨厌了。 亲情是个永远的话题,它如爱情一样永久的存在,永久的被人用各种艺术手法表现。无论什么时代,什么人的亲情永远感动着我们,天下的父母是一样的。 有个温暖着我们的词叫做亲情,两个永远温暖着我们的人叫——父母。 王者的谢幕 时夜,北京下了一场雨,电雷交加,像一首悲壮的曲子. 我坐在电视机前悲伤地看着齐达内与大力神杯擦肩而过,大力神杯的金色光芒衬着齐达内孑然的背影。一个大师的就此离去,一个属于齐达内的时代就此而去,那背影越走越模糊,让人忧伤而无奈。 在此之前,卡福、卡罗斯、菲戈、卡恩,这些曾经拥抱着荣耀与光辉的名字已经一一走远。他们以完美的姿态向关注自己的球迷做了一个致意,随后决然的离去,不在回头。在这场豪门盛宴的舞台上,齐达内坚持到了最后,他以严峻的温情送走了朋友,用男人的尊严送走了自己。在世界杯的赛场上他留下的不是一个句号,而是用了一个浓墨感叹号做为告别的姿势。 齐达内的离去宛如突然一下被炮弹击中的飞机直线的坠下,人们连惊惶的表情都来不及做出,他已经消隐成一个背影。 这个离去像戏剧,像一个人正平稳悠闲的赴情人约会,突然一脚踩在香蕉皮上,脚步一滑摔在地上,竟然摔死了。如果这是个戏剧的结尾,观众肯定会骂死弱智的导演。可是,这个结尾却是个实事,真实的事实往往比戏剧还戏剧,就如好莱坞最异想天开的导演也没想到拉登竟然用飞机去撞世贸大厦一样。一时惊然,却又只能接受。 英雄总会老去,戏剧总会谢幕,这是任何人多无法更改的规律。一种英雄在平庸无为中老去,一种英雄在黄钟大吕的高潮中嘎然而至,后者拥有的是更多的传奇想象。就如雪山飞狐中胡斐那一刀是劈了,还是没劈,作者没有交代,只能读者按自己的需求去想象。齐达内如果不愤怒的那么一撞,法国的胜负如何?齐达内到时候该用什么样的姿态谢幕?如今,这一切不用想了,他把这一空间留给了观众。 无论什么样的谢幕,齐达内还是齐达内,一个把用足球演绎生命的大师,一个用优雅演绎足球的人。微有遗憾的谢幕表现了一个完整的齐达内,一个性情中人的齐达内。他不是神,是一个有爱有恨,有愤怒有欲望的人。这一战,我们看到了一个丰满的齐达内,有血有肉,有神有骨。这样的人的光辉会让大力神杯的光芒收敛。 齐达内离去的那一瞬,让我想起了巴乔,那个用一条半腿踢球的英俊男人,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奏响了一曲悲壮的交响乐,如同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一样,雄壮有力,热血沸腾。他踢球半生,始终跟大力神杯擦肩而过,但是这些无损的人们对他的喜爱,无损他做为贝利、马来多纳之后的第三位足球强者。足球点燃他,他演绎了一场生命与足球征服的神话,他的力量超越了足球,给人是一种意志征服身体的英雄姿态。他的谢幕让我们充满了崇敬,那些看似至高无上的荣誉在他的谢幕席上变得无足轻重。而那些让他坐在冷板凳上等待结果的人,却变得跟跳梁小丑一样无耻。 足球如果只存在残酷,这个运动项目或许早就取消了。足球更多的让我们感到一种温情,来自鲜花掌声和眼泪下的温情。这一次世界杯给予我感动的是来自齐达内。 当法葡之战结束的时候,我们看到齐达内和菲戈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小声交谈着,那一刻我心里溢满了感怀,这样的送别残酷而温暖。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当他们两个互换球衣以后,齐达内很快套上了浸满菲戈汗水的球衣,那么的自然。从比赛哨音结束的那一刻起,他们不在是对手,剩下只有友情。他们相互为朋友胜出喜悦,为朋友退出悲伤。 有人说,三十四岁的齐达内老了,那么多得朋友为他的送别。但是,拿破仑的子孙永远是坚强的,他携带着那个英雄的基因,一个华丽的转身,他送走了昔日的所有对手和朋友,最后他送走了自己。没有人能把他打败在场上,是他自己为自己饯行。 齐达内足球的艺术大师,用人的表演征服了每一位观众。足球场上从来不需要神的完美,它只需要人的激情。当裁判拿出红牌的那一瞬间,体育场陷入了死一样的沉寂,没有喝彩声,也没有嘘声;当齐达内低着头,缓缓向边线走去,离开球场的那一瞬,他把左手的绷带解下,扔掉,扔在绿茵场的边缘;当他走过金光灿灿的大力神杯时,他的头连抬一抬也没有,就像没看见。就这样他把一时全场爆发的哗然抛在了背后,完成了自己一个人性的、英雄的谢幕。 总有一批昔日绿茵场上的英雄在世界杯的赛场上谢幕,九四年的马拉多纳,九八年的巴乔,零二年的巴蒂,零六年是齐达内、菲戈、卡洛斯、卡福、卡恩、巴拉克这些名字哪怕此后还在绿茵场上,但是世界杯却与他们无缘了。 世界杯的赛场上从来不缺少眼泪,他们以不同的姿势告别这片承载着他们光荣与梦想的绿茵场。这是英雄谢幕的姿势,从此只留下一些背影在日后回顾中才被提起。看球的我们记住了这些名字,记住了陪着我们度过青春人。 就这样,我们的青春也在一一谢幕。 前世今生 在张国荣和梅艳芳两个人死后两年,重温二人合演的胭脂扣,看着影片中二人丝丝入扣回肠荡气的表演,想想现在斯人已远,有种苍茫隔世之感。电影里的十二少在自杀未遂后,苟延偷生,而现实里的张国荣却采取了高楼纵身向下飞翔的死;同样电影里的如花求仁得仁的殉情,而现实里的梅艳芳勇敢乐观的面对病魔直至最后。在电影谢幕之后,想生活思戏剧,一时生死两茫茫的,戏也,生活哉!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电影里十二少最后选取得是生活,而如花选择的是戏剧;现实里张国荣选取得是戏剧艺术的飞翔,梅艳芳却选择的是生活。两种生活态度,一个戏剧;两个戏剧表演,一个归宿。用浮生若梦的词不足矣表现一个人生,用婉约与刚烈也不足矣两个归宿形式。走入戏剧,走出戏剧,在出入之间探讨不尽两个人生,把戏剧演的像人生那是艺术,把人生表现的像戏剧那是什么?我说不出,于其无言的看人生,不如把那种沉默地深沉带入戏。戏是一种遥望,遥望地东西我们容易开口表达;生活是贴近的近距离相视,它的残酷、无奈只能让我们无言。所以我们愿意听故事,而不愿意把故事里的人物夹杂在自己身上。于是我们张、梅生活当成故事,我们听听就如看看电影里十二少与如花的幽怨的爱情。 胭脂扣前面或者说十二少与如花的前生故事,在故事情节上没什么出奇之处。不过是阔少十二少陈振邦喜欢上一个青楼女子如花,而十二少的家庭反对,于是十二少离家出走与如花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开始了双宿双飞。在十二少离家出走后断绝了经济来源,二人陷入了经济困境,没法的情况下如花卖艺不买身的继续接客,十二少出去寻找工作。在生活困境中,二人感觉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精神出于绝望之态,选择了双双殉情自杀。这是他们的前世。从戏剧文学而言这是一种司空常见的情节,没有什么出奇之处。许多时候我们看爱情戏往往表现到这里就是高潮如弦断?如果这部戏到此而断,可以说无论张国荣、梅艳芳表演的技艺多么精湛,戏也没什么看座之处。原因很简单,在戏剧中这样的故事都让人看得厌烦了,中国有才子佳人戏,国外有罗密欧与朱莉叶的经典。但是这部戏真正的高潮不在自杀,而在自杀之后。在生活中一个人讲笑话讲到高潮众人皆笑,却有一个人平静固执的问后来,是很让人败趣。但是这个戏如果不问后来,恐怕导演会让人骂死,编剧也会被人踩扁。幸而有个后来,这个后来让关锦朋这部作品成为经典,这才是李碧华的文学作品的出奇之处,也成为张、梅二人的代表作。 后来是如花死后在阴间一直寻不到陈振邦,寻不到她的那个他,她不喝奈何桥上孟婆的“忘魂汤”不去投胎做人。这一寻便是五十年,孤魂野鬼的飘荡半个世纪,可是依旧两茫茫,没办法她重返阳世,到死地去寻他。他们在前世约好了“三八一一”的暗号。在三月八日那天她登报寻人启事,可是在那一天为见赴约的他。这里有一个情节:如花在阳世的时间长了,精力也来越弱,可能面临着魂飞魄散永世不得为人的危险,但是她依旧固执不懈的寻找。可是最后得消息却是陈振邦当年没有死,依旧活在人间。 寻到后的陈振邦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年轻风流潇洒的十二少。老态龙钟的陈振邦龟缩在片厂的一个角落,落魄的身姿,褴褛的衣衫,龙钟之步,凑着火在抽白粉。为鬼的如花看后,百感交集。当如花抽身离去时,陈振邦追了几步,口里喊着:“如花,如花原谅我为什么留下我,让我受苦呢”这几句话溢满了沧桑与无奈,凄凉之意回荡不绝。 谢幕之后,我再次的望着屏幕久久发呆。不为那个如花,而是为那个陈振邦。陈振邦不死好像某个时候成为一种谴责,其实我看来未必,活着是生活,死才是戏剧。对陈振邦来说如花是他的前世,而活着成为今生。自古艰难惟一死,但是“死”过一次的人很难再有勇气死第二死。死,要有莫大的勇气。对于女子来说,心爱的男人死了,如果一次寻死不成,她有勇气死第二次,但是男人相对来说或许就没有如此勇气了。爱情是女子的信仰,对男人来说最实质的意义或许是活着。这或许就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吧。但话又说回来,活着又何尝不是一种勇气。我觉得活着有的时候比死要更拥有勇气,在生存没有任何寄托的时候,面对着空茫茫的世界,还要坚韧的活下去。 生活对世界上每个人来说并不是戏剧,付出了不一定有回报,奋斗了不一定就能成功,流过血汗了不一定能得到鲜花荣誉。当你做到了别人做到的一切,并不一定能得到别人一样的成功,可能我们面对的依旧是从前的生活,如果从此而丧失活下去的勇气,恐怕这个世界人类早就绝迹了。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是在抗争过后没有结局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活着,纵是痛苦无奈。或许这就是生活。生活是生命中我们明明知道结局是凄凉的散场,可是我们还必须看完的一折戏。意义本是没有意义,只是外界强加的一个概念,我们在这个概念里像一头被蒙住眼睛拉磨的驴,一圈圈的转,转到生命如枯油之灯还以为自己走出十万八千里了。其实呀,我们走得只是自己看不到的圈,永远在原地踏步,那个圈就是阿q用力想画好的圆而已。 真正的勇气不是我们摔倒之后趴在地上不起来,而是看透了生命实质我们依旧能够乐观潇洒的走完这个过场。自杀,不过是中途退场,不过就是摔到了不肯再爬起来,不过是没有勇气再次敲响生命的鼓。那样的生命虽然也是个圆,可是那个圆后半截是用虚线连接的。胭脂扣中的十二少、如花的自杀,我不以为是明智的,也谈不上是用生命对抗压力,我到认为他们不过是没有勇气,真要是有勇气就要放下阔少的架子、断掉抽大烟的恶习,寻一个寻常差使过自己的日子。虽然不一定比别人过的好,但是衣食总不成问题,如果因为寄生虫式断绝母体的营养就自杀,那样的人也没什么可爱的,这样的爱情不回味也罢。另外我没有看过李碧华的原著,但我看到十二少、如花的房间布置生活方式等等的画面,本身就没有天长地久之感,似乎那忧郁的画面注定了只能是无奈的悲剧。 如用张、梅二者现实的结局对照戏剧里的十二少和如花,张是如花的戏剧,梅是十二少的生活。拿着戏剧去寻找人生的结局是一种病态,用生命衡量生活才是常态。张、梅最后的归宿形式与电影无关,而十二少和如花的故事却是人生的一个凄凉的参照。罢了,罢了,戏还要一折一折的唱下去,人生还要一程一程的走下去。 槛外梨花指尖文 今天说指尖文字,所以按下我们个人私交关系不说,只说其文字。古龙说,剑客诚于剑;那么,我们为文者诚于文。客观公正的论说一个人的文字,无论褒贬想来是每个写文字的人最高兴的事。当然,我在这里不是论说,一是我没有那么高的高度来俯视一个人的文字;二是我不懂所谓的文学批评。我对于文字向来是感性的读,然后感性的随想,跟任何文学理论不沾边,用那些严肃的词来看待我的这些文字那是对我文字的歪曲。言归正传,还是谈指尖的文字。 指尖的文字以素雅、优美为特征。 窗明几净,一杯清茶,两杯薄酒(个人以为米酒最好),适合看指尖的文字。那些随手拈来的文字,有薄薄的惆怅,也有淡淡的忧伤,宛如一曲古琴之乐,清泉石上白白的流淌,涌动中又有女子情思的春怨。这样的文字本是就如一首古词,幽雅不随世间的喧嚣浮躁,别与如今流俗文字的嬉笑,好像人在幽静山林,风荡荡穿越,山林松涛,石上清泉在行者的心间自有它的别有洞天。读来如品香茗,温温的茶下腹,可是口齿含香;如饮一杯纯酒,香甜之味悠悠的荡到人心尖上去了。所以,读她的文字好像染上一层道家的道气,或说是佛家的佛气,散淡之外自是槛外望红尘之意。 指尖在新浪的博叫做“槛外梨花”红楼梦中妙玉自称槛外人,她把世俗的红尘与自己的洁身自爱界定在一个槛上,以此有别与尘俗中人。世俗与高人也确实在槛内外各自奔波,可是这个槛如我一样的俗人是看不破的。当然,指尖的博如此命名博或许和妙玉之说没有任何关系,这只是我随意的浮想。但是,梨花本是雪白之物,用槛外来定语其意自有高妙之处,我觉得如果用此来形容指尖的文字确实恰到好处。 指尖的文字是感性为文骨。 永昌说:“我的很多温暖的回忆在阅读指尖的文字中复活。一个擅长在细节中捕捉生活意义和目的的作者,一个捏着真实、真诚的印章的人。”我觉的在这里永昌从文字里为指尖定格,定位于“一个捏着真实、真诚的印章的人”也就在说明指尖的文字在于真实、真诚。而文字的真实与真诚都在表明她的文字的感性之态,感性为主线构架了每一篇文字,那些随想、随写都是从感性的认识到个体的思考。 从感性出发,这是指尖为文的特点。个人的思考特点又让她从骨骼到血肉的演绎为优美的唯美性。淡淡情态,唯美的演绎,把思考进入唯美传奇的诉说。她的文字从某方面来说是注重的感官和视觉的效果,有种美焕美仑的绚烂。宛如大海行舟,沧海孤舟的诗意与浪花的飞溅,那些旋转的泡沫到她的笔下自有一分清丽脱俗。青叶凝露,晶莹剔透中折射一缕朝阳的清辉与光芒。 指尖的文字以温暖、淡定为性情。 她有一组写乡情的文字,叫做温河记忆。在一篇写给她的文字里,我曾经对这组文字描绘:“在那些文字里,她用碳笔素描勾画了一个记忆里的乡村和老祖母,不施色彩只是简单的勾画,让我们记忆在往日时光里游走。那些文章如一杯淡茶,茶雾袅袅,香味清淡,色泽澄清碧色如水。整个文字散发着古色古香的檀香味道,如温温的秋日夕阳下,看着暮霭慢慢升起,听乡村老人慈母一声悠长、悠扬的呼唤,充满了濡慕的温情。这样的声音在我们心灵最软处回荡,让我这没心没肺的人那空荡的心灵盈满温柔。那些过往的岁月如一张发黄的照片,淡黄的颜色里是时间穿梭的声音,让童年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声音如画一般展在面前,她却不露任何痕迹的,沉静的叙述。那样的叙述如唐诗里描写的:‘过进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又如宋词里淡然随意的写少女的:‘朱粉不深匀,闲花淡淡春’。这样的文字登入文学殿堂的深处,是文字大痴,是人的大痴。” 在这一组文字里,她描写出了一个具有传奇色彩老祖母。童年的记忆本来在过往三十年后就模糊了,当成年之后把它用回忆视角写出来就产生一种实物和情感的诗化。所以,当它出现在作者的笔下时,往往比你看到实物更清晰,更感人。因为岁月的模糊让读者在读的时候有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这些逝去的人物和实物激起了人心对过往的想象力,而通过这些想象逐渐的把记忆丰满,于是就有了共鸣。 我在读萧红时感到了一个疑问,萧红在人生最苦闷的时候把视角投向了古老的家园,写了温和的老祖父,写了一个记忆里温和的“后花园”后来,我读指尖这些文字的时候突然明白了。某些记忆里的温暖能够抚平内心的忧伤与浮躁,它让我们安定、平静,从而走出那种心灵的苦难。记忆的魔力就在于它能修复一些不完美,让我们只记起它的好,从而得到人情绪再次蓬勃。 我个人认为这一组文字是指尖眼下散文里最好的文字。无论尺度,还是用墨都达到登堂入室的境界,不在衡量她其他文字得范围内。伊用墨均匀,不张扬,不滥情,不紧不徐,如絮絮落花悠悠飘;没有艳丽的描写,只有线条的勾勒,没肉只剩下骨枝,笔力苍劲有透纸笔锋。这些文字不是写出来的,是她从心里,从记忆里流出来的。如那汩汩清泉从山缝里缓缓而出,不刻意,不做作的顺山势淌;不雕饰,不华丽,以记忆的本真写出来。这融合了作者内心的真善美,融合作者对那记忆的回顾与怀念。 我觉的这组文字之所以成功,在于它的淡远。看它有如看日暮斜阳里的远山,暮霭从原野上升起,山影窈窕,隐约中我们只能看到山影连绵的弧度和大概的轮廓。浮想联翩都在于一种距离产生的美,正因为看不清所以我们把其模糊的想象成自己心理所需要的最完美形象。在这里作者写出了一种古朴的韵律,审美格调的纯净将人物场景还原成心理所需要的艺术的生活化,生活的艺术化。如我们回味少年时代吃过的一种食物,那种感觉永远不再得,可是它又永恒的停留在我们内心。其实,这也是把世俗在记忆里神圣化的一个表现,如禅意的细嚼慢咽的回味,人生的瞬间就成了永恒。物态的诗化是周作人式的疏远淡定,格调自然呈现一种幽雅之态,也让岁月、人世妙好的瞬间变成一种惬意的怀想。 我个人认为,此类散文唯有宁静淡泊才能致远;唯有自然的超脱才能回味无限的隽永。 比较可惜的是,在指尖其他散文里唯美的东西太多,而淡定从容的文字少了。唯美的散文不能说其不好,但是胜于小巧,输于文字的力度。我觉的指尖文字失于内涵性的开拓,如果只是这样小巧的化,恐怕文字难再上一层楼。文字要不隽永,要不就思想深刻,如果只是优美缺少厚重的话文字就流于浮华,只能是青春美文,读者群也会因此受到局限。 中国现代散文中有两大宗师——周氏弟兄。鲁迅以其思想深刻成就他的文字;周作人以其文字淡定从容的隽永彪炳于世。纵观现代散文文学基本上都逃脱不了这两者的窠臼。青春美文不过是小儿科的浮华文字,不超脱出来文字终究落了下乘境界。 文字本身本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一家之言难以服众,我也在自己的局限中,难免受个人读阅视野的限制有失当之处。以上文字与指尖商榷。 06/3/19/ 关三叠 一 当我着手写这一组民族古典音乐散文时,听过的曲子一支又一首在耳畔交错奏响,其中就有阳关三叠这篇乐章。那略带淡淡愁绪的琴曲,似夕阳沉落,又如晨曦初升,散漫天际的从远到近,从近又至远飘荡。我不得不停下笔,聆听这支从心海漫出的曲子。 初听阳关三叠是在懵懂无知的少年时。那时侯我在鲁西的一个乡下中学里读书,教我们音乐的是一位极其儒雅的老先生,他姓任,据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文革时下放到我们中学,由于爱上那片淳朴的土地,所以政策放开后也没返城,一直滞留在那里教书。当时他已经退休,因为学校缺少音乐老师,他便主动提出来教我们音乐课。一个午后的音乐课上,任先生教完我们李叔同先生(即弘一法师)那首流传很广、曲调优美动听的送别之后,与我们随意谈了一些关于离别的音乐,其中有很长时间在谈着这首阳关三叠。在我们这群孩子的强烈要求下,任先生用竹箫为我们吹奏了这支曲子。 苍茫的古调与午后倦倦的秋阳融合在一起。秋阳在曲子里慢慢舒展开,似古人那长袖罗衫,又似戏曲里那曼歌的京剧道白那么漫长的音韵。深沉而婉转悠扬的箫声传入空旷的操场,操场的回音,更情致绵绵。秋阳斜洒在任先生灰白的发间、眉宇间,阳关古道的小酒馆两位挚友,温言相劝樽中酒的画面,似乎浮在眼前。柳色青青,雨露未干,朋友折柳相送,依依惜别,同时也有豁达,洒脱。烟雨蒙蒙里有惆怅,平沙莽莽里有豪情,那种复杂的送别之情,曲子蕴含着历历如绘。任先生吹的非常忘情,似乎融合了自己往日旧事,他的吹奏侧影本身就是一幅绝妙的画,许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时常想起。 当我能够深刻体会这首曲子时,已经是若干年以后的一个下午时分。我第一次走出山海关,北去塞外的小城读书。那一年整个神州都在涝水中浸没,到处贴满抗洪的口号,华夏大地一片水泽。车出山海关,有细雨笼罩,灰蒙的天地与苍茫无垠的荒野胶合在阴郁中,辽然无际的天宇,雄浑壮观,而又苍茫啾然。那支古曲零碎的片断在我耳畔无际蔓延、呜咽。我知道这种凄凉不是曲子真正所表达的内容,但我还是信口吟出: 劝君更近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二 阳关三叠原名渭城曲,其源自唐朝诗人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一诗。王维在阳关附近的渭城为元二设宴饯行,即席吟了这首诗。元二其人我在旧唐书和新唐书中都没有找到关于他的记载,所以无以考据,只能从诗中知道他是诗人的一位友人。他要出使安西,王维从长安赶来送别。 安西即唐朝时的安西都护府,唐代曾在西北设两个都护府,一个即安西都护府,另一个是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在北庭都护府的西北,它是西北边陲的首要屏障,也是西北最远的边疆。大约在当时的龟兹城即现在的新疆库车县附近,管辖之处汉代的西域境地。 当时西北边疆地理和气候都非常恶劣,曾任安西节度判官的岑参有许多是描写那里气候的,比如在走马川行奉送师西征里的描述:“君不见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乱石走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如蒸,五花连线旋作冰,幕中草砚水凝。”他在另一首诗里也曾写道:“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看到王维那温温的诗句,我们不禁有疑问,难道不知道朋友前途艰辛跋涉,不知道地理气候恶劣?不,他是知道的,在他另一首诗送刘司直赴安西里曾云:“绝域阳关道,胡沙与塞尘。三青时有雁,万里少行人。” 前路是春风难度的阳关,从此朋友一去,繁华的长安,江山妩媚的中原只能在回望中,一去渺茫无际。诗人在洒脱之外心里毕竟还有依依之情。毕竟前路是穷荒边域,风物与内地不同,纵使唐人的风采绝伦,心宇平静开阔,但毕竟人是七情六欲的人,诗人还是很留恋的,从诗外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中的渭城即秦代都城咸阳,它离当时的京都长安是一天的路程,李商隐有诗道;“送到咸阳见夕阳”元二是奉朝廷旨意出使安西都护府,从长安出发,当时王维一度做京官。他们在清晨别离,可见他们从前一天一起从长安,诗人送到此地。但是,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无论如何二人必须在此相别了。清晨二人再次设宴饯行,朋友从此天涯孤旅,诗人也要会长安了,颇有“君向潇湘我向秦”的味道。 江淹说:“黯然销魂者,惟有别矣!”生离死别是让人伤神的事,但又是人世轮回中不可避免的。离别,在人们谈起时总容易带上悲凉的色彩,更何况友人去的是遥遥西北边陲,可谓天涯。“一赴绝国,讵相见期?”依依的话别,到此嘎然而止,化为豪壮之语。因为他们是唐人,唐人风范是绝于任何时代,那个时代是古中国国力最强盛的时代,那个时代的人跳动着国人最有的激情豪情,建工立业走向远方是他们的潮流,他们奔动着,成为五千年历史的激流。他们的目光放的很远,,把人生道路铺展的很广,三山五岳间有他们呼啸的声音,万里江山中有他们放达的脚步。他们的豪迈冠绝古今,你听高适漫歌长吟“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李白更是豪气纵横“阳朔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王昌龄也有“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惊奇句子。粗豪雄放,热血奔涌,这是盛唐之音。他们的诗风明朗开阔,健康积极,有铁板琵琶唱大风的雄壮古风。 王维本人前期的诗风慷慨激昂,而后期因为安史之乱他做过伪官,在朝廷不被重用了,才有了禅意。但处于那个豪情奔放的时代,局中的人都在感受着时代的召唤,所以诗人本意并不渲染绝域的荒际,前途的的艰辛,让人感到一种闻而却步。这一切作者并没有写,他用时代所特有的自信、平静、沉着的笔墨,轻轻勾画了一幅淡淡的画。 这是那时代特有,他们没儿女之间惺惺作态的泪洒胸襟。诗人知道前途无论多么艰辛,自己毕竟无法与老友分担。只有把握住眼前,多劝老友饮一杯才是现实的。惜别,祝愿,相思是华美而空洞的辞章,劝老友尽今日之欢最朴实的。诗人对朋友那饱满、深挚的感情化樽中酒,一切尽在酒中,这才是真挚、自然、朴素。诗人淡淡的话引出普遍的思想共鸣,所以诗久传不衰。感情由燃烧化为温温的持久,含蓄的表达让句子化为永恒的隽永。 三 送元上使安西这是一篇精妙绝伦的诗,同时也是一支蕴含着宫商羽微角五言韵律的歌,再看它是一幅诗外画,画外诗的画面。 苏东坡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王维其人被后世称之“诗佛”他不仅是一个诗人,又是绘画史上的泼墨山水著称的画家,同时又兼通音乐。在诗画,诗曲中能够随脚出入,可见之艺术修养的多面性。在这首诗里作者把诗,画,曲三者融为一体,艺术之笔构画的浑然天成。 在诗的开始,作者高度凝炼词句,简单的字构成了画,谓城,朝雨,客舍,柳色,大胆用墨,用青青柳色诉说离别。古人有折柳送别的风俗,柳花意在告诉离别,同时“青青”二字又是明朗,清新的,它冲谈离别的惆怅。色彩对比,让诗之始就有洒脱,画面也清新明朗,富有生气,是一种绘画布局背景的衬。自然环境的和谐,是一种人心情绪的外现,同时也为后面的抒情作铺垫。朝雨代表着离别的谈谈的愁绪,青青柳色又涌动着友人前去的激情,也是一种内心复杂的表现,同时也是景与情的反衬。 其后两句是一种情绪的勃发,也是画面的高度的凝结。诗人没有停留在宴席上的渲染,同时又在饯行宴上。在宴上而又空间上又发生极大的转犊,空间直切到了阴关之外,孤旅奔行,遥远的边际,茫茫黄沙,荒野寂寥,这是诗人诗外之画,也是画之外之诗韵味无穷之处。情感的凝聚就在诗外之画中,哪是诗人设身处地的为朋友想,为朋友念的。这是诗画韵韵含蓄而又无限延长,一瞬间,画与诗突破了所有空间的限制,达到笔断意长存的美学至高点,同时也是曲子的缭绕列限绵长,一切停止而又在延续。这画曲的高度一到处。 阳关三叠的曲律和背景来源于此诗。在古代诗和韵是分不开的,诗词都是与间律唱和的。诗言志,作为单纯的文学体裁是诗以后的延变。间乐是许多优秀诗词广泛流传的一种凭藉,同时也是衡量测验他们艺术质量的一种天然尺度。管弦之音无凝推广了诗词的流传。 在诗人的诗中久为传唱的也不止谓城曲一首。象高适,王翰,白居易,王之涣等等的诗都有八律之说。说其中有一个小故事,高适,岑彦,王之涣在一起饮酒,召来歌妓,王之涣说:“如果下一首唱的不是自己的诗,当以终生避席。”三人对歌妓皆无暗示,果然第二支曲子唱到“黄河远上白云间”之句,由此可见诗词八律是当时的一种风气,如当今的流行歌曲。唐时著名乐师李龟年就曾谱唱过王维的其他诗句,如“红豆生南国”“清风明月苦相思“等。 阳关三叠作为曲子在唐代早已流行。在其同时或稍后的诗人词句里有了“唱谓城”或“唱阳关”的词句。刘禹锡,白居易,李商隐,还有宋代的李清照等人的诗词们都有可寻到踪迹。这是一支纯粹的友情曲,千百年来引起千万人普通共鸣,艺术生命力加此久远,我们不得不认可它的艺术感染力,而它艺术感染力如此强烈源于什么?那就是情谊的真挚。 艺术是不允许伪作,它是以真情实感动人。浩如烟海的古曲多不胜数,历史,岁月是无情判官,大浪淘沙方知真金子的可贵。那些庸娟俗语粉的曲子被时光淘光了,独留下这支穿越时间,空间感受人肺腑的阳关三叠。 据说,演唱阳关三叠时伴奏的笛子吹出最后一迭高音时,笛子都破裂了,我们从其中能感受到感情之强烈。无论是诗,还是曲子到最后所表现的是宴席即将结束,友人即将踏上远去的行程,主宾双方的惜别之情都达到了浓郁饱和的极点。主人那深沉的句子似乎是脱口而出的,是那么的自然,朴素,而以强烈真挚感人肺腑。吟此句,我总有“作旷达语,倍觉悲痛”的感觉,疑惑前言是否分析偏差了。 细细聆听曲子,我浸透在音乐里,方知原来感觉没错,曲子节奏舒缓而雅正,曲韵绵绵却不哀愤,如饮一杯淡酒,湿湿的,绵绵的,韵长而语短。这种看似淡,实则深的感情才是友情。 四 当我未落笔写这篇文字时,一边倾听着曲子,一边默诵着古诗,心头涌现着所有关于友情的思绪。友情同爱情一样都是后天的感情,它们不同于亲情,那是一种先天性的,是一种固定,源于无法拒绝与抛舍的血缘。爱情与友情的不同在于,爱情是一棵“嫁接树”岁月光阴中生长,嫁接的伤口遂渐融合消失最终完成一体,而友情则是两棵独立的树,相为遮风避雨,却不放弃各自的独立性,永远是相望与相守,因为距离的美,才使其持久的延续。 我一直试图用国家政体来比喻三者必须的区别。亲情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它的各个部分是统一的也是不可分割,因为血肉同胞,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情感;爱情是一逐步形成联邦式国家,为了不同目标或信仰组成一个整体,当目标或信仰消失了,劳燕分飞是一种当然的结局;友情则是邦联式政体,它是一个松散的组盟,合则来,不合则去,并不影响彼此生活方式、信仰、爱好。正因为彼此的独立与相望,许多友情比爱情更俱韧性更特久。 在古人造字时,他们把“朋”字,由两个“月”组成“月”在偏旁中的含义是“肉”的意思。也就是说“朋”是两块并列的“肉”合并它们是“朋”分开它们是两个独立的字。心心相印的是爱情或知音,并列而坐却是友情。 翻阅二十四史时,关于爱情的描写是极其寥寥,但关于友情文字却屡见不鲜。在男人的治国平天下的大志中,得爱情助之可少,大部分是得朋友之助,其扶而建大业。所以刘备才说,妻子如同衣衫,兄弟如同手足,衣衫破了我们可以买件,而手足断岂可再续。我们知道刘备本人没血肉同胞兄弟,在这所言“兄弟”是指朋友。刘备成孤道寡得益于朋友,得益于关张之人,正因为关张的倾心扶助权威核心,他才成就了一代霸业。他们之间是水浓于血的友情,所以他是成于关张,死于关张。无论对他伐东吴的动机作何种说法,但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其中有对“关张”之人的死,他痛心疾首,不报亡人之仇,他寝食难安。他们三人的桃园三结义把友情的光辉篇章推到了极至,友情在他们身上是以标炳千秋。 “朋”字是并排的两人,从造字上而言,我们可以推出是一种平等,只有平等才有敬重。与你高的人难有平等,高者是”俯”低者是”仰”俯仰之间是一种不平。当然这里所谓高低非社会地位,也非知识丰厚薄短,而是一种心灵,一种自视。心灵的平视,才是友谊的诞生根源和友情坚固的基础。 刘秀一代帝王,可谓普天之下尽为人臣,但对同窗好友严子陵却是一种平等之心。在他登上帝王之位后,写了一封与子陵书希望严子陵能帮他共治天下,信里是平和而平等说:“古大有为之君,必有不召之臣。朕何敢臣子陵!”严子陵最终没有奉召,我想或许在老友乎,终有仰视之态,英如萁山颖水做一个布衣野老,这才能把友情延续。同样东阿王曹植写了一篇希望文章“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斧正赐教,但陈琳失去平等之心,在答东陈王笔中充满了恭维奉承。他在书前,未置一言前便称“琳死罪”而又是恭维道:“君候体高世之才,秉青萍,干将之器,打钟无声,应机立断。此乃天然导禀,非钻仰者所庶几也。”我们不否认才占天下八年的曹子建确是文采斐然,但也不至于让“建安七子”的陈琳自称“驽马”呀!这是没平等久的人,所以他不是曹子建的朋友,只是一个官。 富而不骄,重而不失平等之心的,或许只有重包叔牙与管仲上间吧!所以管仲说朋友鲍叔牙之时赞道:“事始团时,尝与鲍叔费,分财利多首民,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是,鲍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急死了,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城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鲍之情义在千秋,想起他们又得不让我想起里的吴季子季札墓前挂剑的故事。季子是春秋时吴国国王诸樊的弟弟,曾为了不肯孝袭王位而逃到深山里一位贤者。在余祭为王时派他出使中原诸国,他顺道去拜访老友徐君,在叙旧之时徐君非常喜欢李札所佩宝剑,但并没说出口。由季札正值出使,心领神会后并没有解到当时根赠。出使毕。在归国时,他告访徐君,想把宝剑当面相送。谁知,徐君在此期间竟故去,于是季杞便把宝剑挂在徐君墓前树上。左右随从不解其意说:“徐群即然都死了,你还把剑赠给谁?”季札说:“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信吾心哉!” 如果管鲍之情是朋友的相知与敬重,墓前挂剑是以友人之间信义与生死无背的真诚。其实历史上这样的友人情谊的曲故多不胜数。关地顾贞观与吴兆塞拜尽高门只有求老友“万里冰露区马还”的珍贵友谊,在此我不想熬述,再写就失这堆积了。我对寻段佳话只想说,在我十二岁初读词时,读纳兰词附寻中顾贞观写给吴兆塞的两金缕曲时,我们眼睛暗湿了,为了那至诚,真挚的友谊。 五 在我们久久为那些温暧而又持久的友谊感动,其实我们也知道友谊本身也有脆弱的一面。友谊同所有感情一样即有柔和的一面,也有脆弱的一面。在韧性一面,它可以同亲性相比,其脆弱性又可与爱情不相上下。有时相交数十年,却毁于一夕,有时患难与共几度朝暮,却失去一朝官光奂贱。 中国古人是很有意思的,他们为相交厚薄的友谊定了不同同词,划分出三六九等。刎颈之交、莫逆之交、金兰之交、同窗之交、杯水之交等皆是不同的友谊。友谊的韧与脆弱也逐随这不同的名词,越来越薄,最后有土崩瓦解之势。 有一种生死朋友,它比亲性还爱具有韧性,生死同在,如桃国大义。但也有一种朋友是见胜则纷聚拥而来,附之若蛆,峥败则纷纷逃之。所以培根说:“风光时朋友认识了我,失败时我认识了朋友。”中国古人也从车水马龙,门庭若市,到门前冷若车马稀,门可罗雀中得出:“一无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现。” 在余秋雨先生的苏东坡突围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苏东坡被逼黄洲时那种世严凉。聚众酬喝,呼朋唤友,得意可以阵臂一呼应着去集的苏东坡,在莸罪之后竟成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办不答,首幸庶儿免矣。”这是世态,同时也是友谊的脆弱。朝堂之上谁还敢给苏东坡说一句话,友人疏离,真是“谁见幽人独往来!”朝堂能为之辩解只有其弟苏东辙。他上书神宗皇帝为兄轼下狱上书,不说其文风,只说其内容,那种忿恨心情或许也只有亲兄弟才不顾生死而为之。难怪苏东坡在狱里写的中说:“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人间朱了因。”文人之间的友谊粉饰太多,在瞬之间,一切粉饰驳落,虚假尽现。或许只有从高温中凝聚变冷,我们才能知道有没真友情,友情的钢性到底含多少。岁寒方知松后凋矣!文人,友谊之脆弱啊! 这种脆弱是在烈考验中呈现出它的颓废,并且它也不只出现在古人身上,当今文人又何尝没有。在文革中有许多的死者并不仅仅是困为国家的失败,而是死于朋友的攻击,朋友攻击才是让人绝望的,昨夜尚与你相吐夜话的朋友,清晨醒来却成为狰狞的敌人。欣赏你长久的是朋友,知你弱点又何尝不是朋友呢?古龙说:“一个最容易伤害到你的人,通常都是最了解你的人,这种人常常是你最亲近的朋友。” 功利的社会,敢于毫无顾忌的为友人援助的人太少了,尤其对待那种处在贫困朋友。现在的社会友情也是讲其“门当户对”的,社会地位高的往往寻其地位同等人,低的人当然也不会与门住高的为友。高者交低人,同类会嗤之以鼻,说交的什么人,不三不四,低者好象永远是高者口里的猫三狗四,狐朋狗友,下流人物。谁能真正体会正直的往往是这些普通人,他们或许没有知识,但却坦露的是一颗最不加修饰、质朴的心,他们感情源于本能,自然原始,是最直露的表达自己。所以,苏东坡下狱后,那些士大夫朋友们都退去了,而那些百姓却依旧不忘他,称之为“苏青天”千秋之下,滔滔历史,名人智士如过江之鲤,谁敢如蔡邕义哭一场董卓。 六 在当今社会,人们常说两种朋友是最得珍惜:一是战友,另外是同学 我曾经试图分析这种感情。这是和平年代,没有那么多的生死至交,留下是平和的友情。和平年代的爱情和友情真的往往与名利挂钩。和平年代是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越来越知道自身的权利,也越来越知道保护自己,把自己包裹严严实实,差一点把自己放在保险柜里,一点感情都不泄露自己,生怕别人抢夺了自己。人与人之间好像只剩下为名利前进利用的关系,每一个人都像上紧发条的表,不停在物欲中挣扎。表面都很潇洒,其实不然,一切如绣花的枕头,外表的华丽却掩饰不住哪种内在空虚糟糠的心灵。其实,人在金钱之外都渴望内在的渲泄,赤裸裸的物欲关系让人使终如有饿狼虎视眈眈一样。社会中是金钱与利用,是系系热热背后苍凉。人在放任之时,人结识多,面交往广了,却越来越感友情的可贵,尤其是那种超越出物质,名利的友情,名利的友情,那种只是来源精神的友情。 战友与同学无疑是属于这种在军队,在学校大家结识都是一穷二白,喜欢或交往的动机非常单纯,只是为了一种共同的精神或爱好。友谊的单纯性,保证了友谊的纯洁,这是在社会尔虞我诈中无法拥有,人们越来越喜欢怀旧,怀念那些青春单纯往事。或许我们怀念的不是那山那水那校园那军队单调枯燥的生活,而是怀念那些单纯,快乐的日子。于是那曾经的山水校园军队也尽染上一层金色。怀旧,回忆是让记忆具有诗意。也许年老了,我们的岁月忆之舟仍然驾驶上回顾的梦幻驶向那金色年代。 人成熟了,就等于放弃自我了。人会为人处事了,也就越来越懂得伪装。社会中的友情象水土一样严重流失。一切让我们向往那种单纯,那种自然,发自本性的友情。 渴望友情是个时代的呼唤。渴望真诚是人内心的郁结。渴望单纯是苍桑过后的心声。渴望不是一个单声招唤,它需要回应,也需要每一个敞开心扉,放飞单纯的梦鸽,等待一个真诚的友情巢。 生死相交的友情太重,对现在崇尚个体奋斗的人,越来越珍惜生命的人来说,我们无法承受。那么,我们就拥有一份温温而绵长的友情,温暖我们孤寂灵魂,在人生的征途上,在人生的阳关前有人为我们温温的说: 劝君更进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附录 渭城朝轻尘,更酒遍客舍青青。弄柔凝千缕,更酒遍舍青青。弄桑凝翠色,更酒遍客舍青青。弄柔凝柳新。 休烦恼,劝君更尽一杯酒,人生会少,富贵功名有定分。休烦恼,劝君更尽一杯酒,旧游如梦,只恐怕西出阳关,眠前无故人。休烦恼,劝君更尽一杯酒,只恐怕西出阳关,眠前无故人。 饥饿的萧红 那一年深秋下午,我去呼兰县萧红故居。东北那时节,已是万木萧条,硬硬的风穿过小城的街道,扑进了青砖青瓦的庭院。庭院在深秋里风里萧索而寂寞,我在前庭后院一遍遍遛走,萧红的呼兰河传如流水般潺潺的从文字景象一一印在那方土地上,但影子和实物无法重叠起来,有些飘忽的诡异。日暮斜阳中,夕阳的光影溜过寂然的庭院,瓦舍在暮色里开始斑驳,虚实中有一种苍然的薄凉。 故居,故居。我喃喃的重复着这两个字,有一种讽刺的嘲弄。从那个老祖父死后,少主人逃荒去了之后,这里不再是萧红的家,故居不过是自欺欺人。老祖父去世后,这里带给萧红的只是荒凉的冷漠与伤害,在她出走的那一刻起故土已经随着老祖父下葬的黑土一起把最后的一点温暖埋葬了。萧红那个率真的女子从此在寂寞的人生路上开始了一个人的征伐,故乡的归途在以后的岁月里渐渐荒芜成原野,每次回顾都成了一种痛惜。 萧红这个名字,曾经被人成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民国四大才女,除了张爱玲如出土文物一样梅开二度的被人奉为经典,其他的如石评梅、庐隐已经淹没在在历史的光影里,颇有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之势。萧红的名字也同她们一样被沦亡了。检阅萧红文字有一种检阅她一生的感觉。同样,检阅她的文字也是检阅一种忧伤。 在准备写萧红这篇文字时,文字的题目一度让我陷入为难。开始想用“鲛人泪尽话萧红”这是取自萧军怀念萧红的一首诗里的词。可是,回顾萧红的一生,我对萧军与端木都没有好感,他们给予了她希望,却又把希望毫不留情的抽走了。是他们令萧红在垂死之时仍然凄厉的喊着:不甘!重新温故萧红的文字,感觉她一生都处于赤贫的饥饿状态。亲情的饥饿,爱情的饥饿,甚至友情都是饥饿的。是的,萧红——饥饿的萧红。 萧红的作品中,我最喜欢长篇呼兰河传。在这部作品中,萧红用一个孩子的眼光来打量她眼中的世界。我觉的这部作品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一部长篇散文,或者说小说是用散文的手法来描绘一个孩子眼中世界的温暖与丑恶。就小团圆媳妇来说是一曲悲怆的歌,冯歪嘴而言见证了底层人们劣性的一面。可就萧红本人来说,她在为慈祥、可爱、温和、慈悲的老祖父立传。在曲笔隐约处,我们看到了这一老一少的孤独。整个家庭在荒凉之中,老人以幼小的孙女为乐,幼小的孙女以温和可爱的老祖父为依靠,剩余的都成了人世那沧桑的荒凉。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一连用了好几个“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萧红在这里强调什么?我认为作者在强调这个院子里生活的人心态的荒凉与院子并不想作者眼中所写的那样有趣。人事情态的荒凉,流言碎语的荒凉。如果说张爱玲描绘的是个体人世的荒凉,那么萧红描绘的是一个底层社会的荒凉。这种看似粗略的文字却给人一种诗意的想象空间,令语言化为一直锐利的箭钉在读者的心里。 在萧红的前半生中,家庭的矛盾与个体的人生追求造成她的离家逃荒而去。父亲的冷酷与继母的冷漠是她心底最伤的痛。可以说,以当时她并不明确的个体人生追求还无法让她有离家的勇气,更多的是家庭的冷漠与荒凉让她一心想寻找温暖。在老祖父尘埃落定后,家里那唯一的温暖也消失了,萧红处于温情饥饿状态。萧红需要温暖,而家庭无法给予她,她就不停的寻找,出走的真正原因在于寻找温暖。可以说,萧红一生都在寻找爱与温暖的路上。 亲人的爱不可能有了,对女子来说最渴望的莫过于男女之爱,夫妻之间的温暖。在这条路上,萧红更是伤痕累累。先有王恩甲,而后是萧军和端木,这三者最终萧红爱的是谁,谁又爱萧红呢?从萧红现存的文字里,我们看不见汪恩甲的描绘,端木的也很少,最多的是萧军。在现在萧红散文集里我们看到第四卷里有致萧军的四十二封书简。读这些书简,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性世界,一个女性对所爱的人的无微不至的关爱。萧红对萧军的关爱从信里那些细枝末节可以看出来,小到要从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的日本给他寄枕头,起居饮食一一关心到。他们两个人是患难之爱,勿庸置疑的说两个人真爱过,但是最终是什么导致最后的决裂?应该从某一点上说,没有萧军很可能就没有后来文坛上的萧红。当萧军从那个旅店把萧红带走的时候,我想那个时候他们是真正相爱的。在萧红书简上有这么一句话描写她和萧军的感情:“在人生的路上,总算有一个时期在我的脚迹旁边,也踏着他的脚迹。总算两个灵魂和两根琴弦似的互相调谐过”但是,他们的爱情毕竟是一场悲剧。有人说,是两人的性格最终决定了他们要分离的。很多书上把萧军的形象写的很正面,而端木蕻良的形象好像就不太光彩了。但是,我认为在三人的纠缠中恐怕不是一语能订的。无论什么样的说法,最终三个男人都没有满足萧红寻找的男女之间的温情的爱。 就后两者应该说还有一个余韵要说一下。萧军在垂暮之年重新注释了萧红书简,而从后来的文字中可以看到萧军对萧红的深深怀念。但是这种怀念有什么用呢,萧红早就葬身在碧水蓝天之外了。端木在萧红葬身香港后的十七年后才结婚,里面的原因也颇值得人玩味。 亲情与爱情的温暖萧红都没找到,那我们看看友情吧。提到友情我们不得不提鲁迅与二萧的关系。应该说鲁迅从某种意义上改写了二萧的命运,鲁迅的伯乐慧眼看中了二萧,使他们在上海文坛上站住了脚,继之把文学天地开拓的更为广阔。如果说,萧红在亲情和爱情上一路风尘,那么说鲁迅给予了她一些友情的关怀,这也让萧红深深的感动。在写鲁迅的那么多文章中,萧红写的回忆鲁迅先生是最好的,神韵俱佳。鲁迅的友情从某种程度温暖了萧红那颗苍凉的内心世界。可是,当我们读到许广平写的追忆萧红的文字中,又不禁为这种友情深深的打了一个折扣。许广平对萧红薄有微辞的指责中,我们看到了萧红令人更加心酸的一面,情感的挫折让她孤独无助。于是,寻求友情的宽慰,可是别人别不欢迎她,不冷不淡的招呼,薄词的指责。当时的萧红是否感觉到了呢?或许感觉到了,也或许没感觉到。如果感觉到了,还这样一如既往的去,只能说她内心的凄苦实在孤立无援。 友情在这里是多么的淡弱,所有的凄苦只能自己抗争,稍微利益的损害就能让友情崩溃。友情的那束微薄的光照不亮萧红内心苍黑的夜。对萧红和鲁迅的关系后来人有各种看法,如果那种看法稍有道理的话,许广平薄有微辞的指责也是值得玩味的。 萧红一生都在情感的饥饿状态,没有人比她更能体会那种来自物质和精神的饥饿了。怀着这种饥饿,她一路颠沛流离的寻找,可是饥饿始终伴随着她,统驭着她。值得我们回味的是,在萧红生命结束的最后两年她分别写了两篇关于故乡的呼兰河传和小城三月,前者写了温暖的老祖父,后者运用的赞美的语言写了故乡和家庭。一路的寻找中的温情的萧红却始终得不到,在苦闷无法倾诉的时候再次在褴褛的幼小记忆里寻找那些温情的记忆。 1942年1月22日萧红病死香港,结束了她一生荒凉的寻找。据说,当时她生命中曾经存在过爱的男人都不在她身边,她留下了痛苦幽怨呐喊的绝笔:“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06/3/18/2:26。 临水照花张玲 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这样的话出自胡兰成之口,入世人之耳,无论张迷们喜不喜欢其人,这样一针见血道中张爱玲的毕竟还是他——胡兰成。胡兰成是知道张爱玲的,不是文字外的意义阐述,而是文字内的知音。或者说,胡兰成是懂得张爱玲的,这种懂得恍如古文里说的“倾盖如故”世间的情分就是这样,不懂垂老依旧白发如新,懂得瞬间如故,犹如爱情中的一见钟情与终生如隔山岳一般。 我不是张迷,关于张爱玲的小说我读的不多,不过读了她的倾城之恋、金锁记、十八春等等,而她的散文我也是潦草的翻读,但谈不上细究。把她所有的文字就合在一起,其底色归根到底就是荒凉二字。岁月的荒凉,人生的荒凉,人性的荒凉,平淡的荒凉,繁华的荒凉。那样荒凉的冷气散发到文字的每个角落,也散发到细枝末节生活的每个细节,就如从皮肤渗透到骨子里细菌,一点点的啃噬生命。 张的前度繁华在于民国年间,而后来的梅开二度却是豹隐山野独居海外公寓时。乱世的繁华让她具有了传奇的色彩,后来的繁华却有了沉香花尽前度刘郎又重来时光脉脉的凄凉感,究竟是垂暮,华发盈头,岁月迢迢,终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的感慨。前度的繁华究竟是好的,毕竟那盈盈的喜悦能够用喜悦的心理去接受,像年轻的皮肤配上华丽的锦缎,纵然颜色不合也是一种青春的奔流。而后世的繁华却如那山涧石洞上的滴水,渴或许能解,可是总有一种深谷幽兰的淡淡哀伤。她在文学上的传奇似乎像她笔下那些故事,繁华总在一梦中,是那种清醒的惆怅。 张爱玲的文字总在哀叹,是那种时光交错中无法把握、人性自私的哀叹。当年,她写这些文字时候正值韶华年纪,可是写出来的文字却是暮年的夕阳余光里的漫想。我们在张的小说中随时能感到这种夜幕垂临,老病孤舟沧桑的叹息。 张的小说总是一种岁月遥忆的调子,在荒漫惆怅的光阴里,纵横着哀伤,像在平静昏黄的画面影像里有一把二胡在咿咿呀呀的伴唱。于是,无论是色彩斑斓的胜景,还是争奇斗艳的众芳,而作者总是被孤零零的抛在物景之外,低眉顺眼的浅笑里竟也给人一种冷然的嘲笑的味道。也许,正是这种回忆的色彩,才把那些人物在光阴交错里的细节投下了一片恍惚的阴影。时光里的反叛抗争到最后终究是人生的一片虚无;人性的勾心斗角,岁月的繁华荒败,在一切都沉寂后,只是西风参照汉家陵阙了。那陈旧的雕花家具、斑驳的雕栏玉砌、古老陈旧的家传首饰,似乎在里面都闪现着时光的光影,幽暗忧郁沧桑压抑。有其对那些细节的描写,琐碎中浸透了人生的苍白与虚无。 是的,细节。张爱玲善于把那些细节一点点的描绘出来,如果看不下去她的书,你会觉得那些细节简直就是一个老人在回忆里不停的把生活场景唠叨来唠叨去,令人厌烦。但是,一旦读进去了,好像人生的真实都在这些唠叨里荒废进了。就如她在散文里写她姑姑说的话一样:“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是太可惜——可能,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人的生命似乎在这细节里被蛀虫一点点的啃噬,最后成为急景凋年的回望,繁华归成季节里凋零后的黑枝杈杈。 在十八春里开头有这样一段描写:“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八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青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这似乎不是细节,可是细品一下又何尝不是站在某个时间边缘,人对自己一个细节的思索描绘。这样的句子,几乎散在张爱玲每个作品里,平淡的一幕,微观的一闪现的思索,似乎把生命中所有的辉煌壮丽凋零离散都写尽了。 在这些小说里,张爱玲反复的哀唱着或繁华或平淡人生,但是这些人好像都把底性里的自私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不予与那个乱世的时代挂钩,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挣扎浮沉,其实这不是缺点,因为浩荡人世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伟大空茫的理想,去改造社会,而是他们都在鸡毛蒜皮的琐碎生活中度过一生。我一直认为,把所有的文学都向政治靠近,那是政治的无耻;把所有的文学都引向政治,那是文学的无耻。所以,十八春里我喜欢那个修改后的结局,那才是真正张爱玲的作品及其本意。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是在叙说她自己;我说,她的作品在某一类人身上某些特征,并把这些特征放大化。在这些特征中作者让读者感受到了人性的荒凉。 把文学等同与作者这是可笑的,包括郁达夫那些小说也不能说等同他个人,就是那些自传要等同个人也要斟酌。所以,红学研究人员把红楼梦等同曹雪芹,总让我们感到好笑。对张爱玲与她的作品怎么去看待,或许专家们另有定论,但是窃以为胡兰成的话还是有意思的。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似乎这个考语把那个时代及其张爱玲的人生文字融在一起了。 繁盛衰败的身世,喧嚣归于沉寂的人生,纷乱的时代,还有她那颗作家敏感的心,归在一起就是一个张爱玲的世界。末世的名门,纷乱的时代本来就是一部沧桑沉沦的故事,读者或许读到是门庭宛如嗑过的黑白剥落的瓜子皮,局中人却一点点的感受到是日渐荒凉,有如那春草慢慢地成为门庭上荒草。夕阳垂暮,光彩隐退,只有那黑漆漆地夜等待着纨绔子弟的子弟们哀叹。车如流水马如龙和门前冷落车马稀是正反的对照,繁华成了余绪,胜景成了回顾,只有那些蒙尘斑驳的旧家俱还在昭示着过往,那些家传的首饰还在胜景的余温里,可是时光把它们变得幽暗斑驳,只有遥望中的苍茫。 张的文字在琐碎中我们看到的还有一种宏大,这是人生的一种宏大,也是一种看破世情千万的一种对人世的悲悯。在她的长篇里我们不只看到的是荒凉,还有儿女间的缠绵,世均和曼贞的、翠芝和叔惠的、流苏与柳原的,当年小儿女之态还是有的。虽然,这些最终指向苍凉的虚无,但是当时情还是极其动人的。或许,这就是张爱玲当年韶华妙龄遇到胡兰成的内心余温吧。毕竟,书不等同人,世上多么功于心计的男女初遇情爱的时候,自私总是丢掉了,只剩下楚楚动人的儿女之态。而他们最后的结局始终令人不知说什么——惋惜、哀叹似乎这些词不达意,或许终究指向了人世的荒凉。张爱玲对这些荒凉是无可奈何的怜悯,但是她又不知道出路在那里。 我觉得张的文字里最能表现这种怜悯的在她散文里最能体现。她的许多散文里虽然一贯的用她那种苍凉的手笔,但是在雕刻苍茫荒凉的时候,总能读出来一些言外之意。 对照记是张爱玲最后的文字,写的时候垂垂老矣。那些照片包括了她曾外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弟弟及其他人。写的时候,她孤悬海外亲人全无,一个人在孤独的公寓里,看着这些暗淡的光影,斯人俱远的照片,还有那百年风尘,该是时光漠漠的荒凉。 对照记这本书我不知道定它什么文体,但是我感觉是散文。这本书在张爱玲著作中是不太被看重的,虽然是她的最后绝响,但是我从中读出了自己的理解。淡笔的勾画,简单的说明,似乎那尘世的沧桑都融会进去了。 这里面的好多文字,让人读后有一种凄凉垂泪的感觉,或许这是她心中最大的悲悯。比如说她写父亲的那个照片,此时的把曾经的过往或许泯忘了,父亲不再是那个打破她头、把其关起来的父亲,他只是父亲。她的笔下有了慈悲与怜悯,她写道:“我父亲一辈子绕室吟哦,背诵如流,滔滔不绝一气到底,末了拖长腔一唱三叹地作结。沉默着走了没一两丈远,又开始背另一篇。听不出是古文时文还是奏折,但是似乎没有重复的。我听着觉得心酸,因为毫无用处。”最后终结的话是“我爱他们”读这句话的时候,心有戚戚焉。因为,前面那句话的烘托,让人感激而悲,那在心底沉睡几十年的血缘认同,能不让人在照片上的人皆已做古,只留独身于尘世的她感到无边的孤独与寂寞。到此,令人为张爱玲,为尘世的一切无法再去温暖的人,而放声大哭一场。她说:“我没赶上看见他们,所以跟他们的关系仅只是属于彼此,一种沉默的无条件的支持,看似无用,无效,却是我最需要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人生荒凉至此,悲从心发。 对照记上有她那血缘的亲人和平素至交的朋友,唯独没有她的爱情,既没有胡兰成,也没有赖恩。或许她愿意把它们遗忘,因为那不是她想拥有的感情,她的感情在书中成了一个空白,如同她写爱情时的人世荒凉。懂她的人又能怎样?终究是劳燕双飞,没有终老,只是一个过往,生命里的爱如那昙花一现就凋零在岁月里了。忘了,或许最好;不忘,反倒痛苦。她的文字与人生繁华在民国世界里,她把民国世界里的爱镂刻成岁月的浮影,自己不过是一个临水照花人。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的“民国女子”中,最后引用了一句李义山的诗,他自说是感叹忧生忧世的自身成败、大千世界的成败,我觉得他是在描写总结张爱玲的情爱。看似阔绰的诗句,其实浮荡着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小院独立听风雨的感慨。我也用那句诗作为终结吧。 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原隔座看。 06。2。21 凌晨0:44 今生今世 知道胡兰成其人是去年的事,阅读胡兰成的文字也是在去年。知道胡兰成与张爱玲无关,可是读了胡兰成却有了重翻张的文字的兴趣。有人说,张爱玲带动了胡兰成,我莞尔一笑。于我来说,二人各是个的文字,各有个的才情。若说二人丝毫不沾,不免有些牵强,但要说胡兰成对张爱玲是步一步,趋一趋,又难免小看了胡兰成。 胡兰成的书,据今生今世上介绍应该有六部,我现在手头有其三部今生今世、禅是一支花和山河岁月。后两部我读的不太深入,只有今生今世我从去年读到今年,从北京带回山东,又从山东带回北京,读的很有情趣。其情趣在于其文,不在于文中之事,更与其人品、政治态度无关。 其文在阅读中确有朱天文所言,石破天惊,云垂海立之感。看其笔墨所致冲淡平和,用字古雅,禅意悠然,历经尘世的沧桑在沉淀之后淡笔勾画而出,在合书细思之后不仅有些悲凉。云空一切,垂手而泣,这是文外的思绪,非文中其人的为人行事所能稀释,只是读者的空然感叹。合上书,淡然中犹如处在洪荒之野,前后左右,天上地下都是一种空茫。淡然墨笔更有一种悠远。 记得,去年青姐写温河记忆系列文章的时候,有人说,若是出版时当用铅笔素描为其插图,文图并茂会使其情趣盎然。我想,提议者的意思恐怕也有一种淡然勾画,能让文字和插图浑然一体,使人浸沉在悠远而温暖的记忆里。读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时,望着那淡黄的纸张,想着笔下之人都是悠远时光里的人事,也不禁有些时光思绪的飘忽。今夕何夕,佳人不在。 今生今世封面之后,有一胡兰成的照片,一袭长衫,半秃额头,清癯的脸上带着一副大大的眼镜,一派斯文名士之风。那样的照片,如斯的文字,纵然嘴角有淡然的微笑,也有一种清风朗月背后的一番空白。这样的空白,或许如他所说是人生的一种豁达与风日洒然,也或许是一种欲说还休的不确定态度,当然这不是当事者不容易理解的。 从某种角度而言,今生今世的文字或许禅意在模糊之中,但是文字的平淡朴素无疑受到禅文化的影响极深。梁实秋说:“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大概就是儒道释三教合流的产物。”胡兰成说,禅不是源自于达摩东渡,而是后世把佛教同儒道二者相吸收而形成的。从他以后的著书立说来看,他虽然非儒非道亦非佛,但是他无疑受其三者综合的禅影响极深。从中国人个体发展而言,少而崇儒,老而信佛信道,都是一种合乎逻辑的思想发展。所以,在他今生今世完成以后有了禅是一支花。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到了垂暮之年,心境自然有了天高云阔之意,这也是禅的意境之一。或许,今生今世文章的完成与此相关吧。但是,无论作者如何的豁达与洒脱,其文究竟逃不脱回首行程跌宕中的空然悲切。 老实说,胡兰成在文章中的遣词造句别具一格,令人惊羡。那种文字如信马由缰,随意挥洒,不滞不枯,清明灵秀,让人看了舒服感其妩媚有致。那种为文的心态,平静而舒畅,语感的把握似清泉涌来顺其自然,窈窕而去,转折回旋的分寸没有强势,只有一路言笑的风日洒然。说其文温婉流转一点也不为过。 中国古今文字都讲求韵致,如音乐哀而不伤,如诗词平句之中回味悠长。胡兰成的文字就我个人感觉,字词的运用,平中求韵,平中自有其妩媚、清嘉。这如泼墨山水画,同样灵秀的山川,在其笔下因为布局的妥当,让人自有一种浩荡行歌绕谷奔出。 看其文,我不由得想起沈从文的文字,沈先生的文字有他自己的风格,但是两者相比较,我却比较出与第三者的区别。他们的文字都是自成一格,这名显得和其他文字有区别,因为二者或许都是自我修练,从而开启了文字的另一种组合配置,其他的究竟难脱传统文句的束缚影响。两者相较,沈先生的文字温纯,或许这和为人相关吧。 胡兰成的情要得是“不如怜取眼前人”的“此时笑语得人意,此时歌舞动人情”为文如同为人为情,为人为情执著其文就自然在立意中受其束缚,张致之中自在原则之内,文字一有原则其文自然难飘逸洒脱。胡兰成的情是随时间空间的改变而改变得,没有凝滞一点的原则性,性格的任性行事令一时间没有拘束的洒脱,只求一时欢快,当然文字也可以在情绪上也不前瞻也不后顾,一切变得随意的挥洒。 胡兰成的对情究竟如何,我在这里不在赘述,因为无论什么样的情,什么样的爱,终究成为岁月溪流中的水珠散落在时光的洪流中了。或者,胡兰成对张爱玲来说就是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对其他没有终老的女子来说不过是一个人生溪水中的一叶浮萍,荡荡而去就是一个邂逅后的结束。对其文我们可以欣赏,可以阅读,它不过是我们阅读中的一部书,为文可以借鉴,却没有人生态度指导的意义。 胡兰成,或许他就如自己所说:“我不但对于故乡是荡子,对于岁月亦是荡子。” 06、2、9、2:40京城不易居 梁祝 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  一 在音乐史中小提琴梁祝被归结到现在音乐里,而我以为它是古典音乐的终结,或者说它是东方爱情的安魂曲。 从古典音乐里延续出的梁祝是为小提琴量身订做的,虽然它被各种乐器演绎着,但是小提琴的演奏一直被人人们奉为正宗。我聆听过一些乐器的演奏效果,比较之下小提琴与二胡的演奏效果要胜出其他乐器,但是二者相较我偏爱二胡的演奏。二胡被誉为“东方的小提琴”我常为之忿忿不平,为什么,我们自己的民族乐器要靠西洋乐器的名字来提升自己的声望,并且还有什么“东方的萨克斯”——葫芦丝。当然,这是话外题。言归正传,小提琴和二胡两者的音色有相近之处,但是也有很大得区别。在梁祝的演奏过程中,二胡的音色比小提琴的音色更加纯粹,更能表现这幕民族故事的悲剧美。 人们常说,美是没有国界,音乐是相通的。但是,我以为每个民族的审美观点不同,从而形成情态各异的美学见解。梁祝取材于中国的民间传说,以故事而言它是东方传统的才子佳人式,这个传说从单调的故事到丰满的传奇其中夹杂了本民族特有的审美观点,符合东方民族的民族接受心理。所以说,它首先感动的是东方民族,而后才外延到世界。我以为,作曲者在改编曲子的时候肯定先先入为主的受故事诞生地的美学观点的影响,其次再寻求人民心理的普及性。 梁祝首先是一部民族音乐,其次是一部世界音乐,或者说,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一部民族音乐,我认为只有它和自己的民族乐器完整的结合,才能称得上珠联璧合,并且才能把其中的精义表显得尽善尽美。在聆听二胡独奏的梁祝后,那种深入骨髓的美一次次打动我,那种感动不是小提琴的演奏所能表现的,那是文化音乐所带的灵魂震撼和共鸣。 梁祝改编后应该是有四个乐章,但是一般的我们最熟悉的是最后一个乐章化蝶。此乐章,在故事中表现为,梁山伯已经死亡被葬,祝英台被马家迎娶,在半途中迎娶祝英台的花轿经过梁山伯的坟地,祝英台跳下花轿,奔向梁山伯的坟地,突然梁山伯的坟裂开,祝英台跳入坟中,坟合而为一。后来化成两只色彩斑斓的蝴蝶,双双飞舞于山野花海里。这个乐章从本质上讲,它是外层洋溢着东方式的浪漫,可是内里却涌动着苍茫的悲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最后这样的结尾,可以说是纯东方式中国化的。中国的故事不同于西方,西方的悲剧往往是那种“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以一种绝望的态度把悲剧推向绝对化,让那种绝对的悲剧冲击观赏者的内心,象罗密欧和朱莉叶、麦克白,还有莫里哀等等人的作品基本都是如此,他们承载着古希腊的悲剧哲学,东方的悲剧却不是如此。在东方悲剧中它不让人陷入绝对的无望,它给人一种信心,让人相信美好会存在的。基本上每个舞台剧悲剧里面也是正义战胜邪恶,以此来平息人们内心对圆满的渴望,并且通过最后喜剧变奏来完成“哀而不伤”的美学观点。所以东方的悲剧它合着本民族的心态,纵是绝对话的悲剧也要留一个喜剧的小尾巴,譬如:窦娥冤、白蛇传、牛郎织女,就是中国白话小说的登峰造极之作红楼梦,高鹗在续写的时候也最后留了一个“兰桂齐芳”的结局来满足中国人的心理需求与安慰。所以在音乐梁祝的编曲过程中是必要受东方美学的影响,在最后化蝶部分它几即要表现出温柔的浪漫气息,还要表现出那种悲剧应有的发自内在的荒凉与沉重。 当我们听小提琴演奏梁祝时,在化蝶部分,整个曲子轻柔、温馨、轻盈飘逸,充满了浪漫气息。表达了,梁山伯、祝英台两人化为蝴蝶,双双花间欢娱自由飞舞,永不分离。在这里小提琴的主旋律,用其华丽的音色散发出忧伤缠绵的曲调,但是我认为失去了故事里在最后所表达的质朴与沉重。我认为,二胡的演奏完全避免了这些不足。梁祝作为一幕悲剧,应该说它的希望是建立在荒凉之上的。也就是说,人们在领略希望还在人间的时候,只是缓解悲剧带来的急遽地悲剧冲击,但沉重依旧是曲子骨子里的。这种沉重是爱与恨和自由与社会压制的冲击对抗,也是告诉人们打破那社会的压抑,希望永在。而他们在此并非是种人生的圆满,他们自我的悲剧在昭示希望,而非化蝶是他们的胜利,反而化蝶应该说是他们的沉重悲剧的高潮。二胡的演奏把这种矛盾表现的很好,它宛如二重奏,上面是胡蝶双双飞青光无限,下面是有情人不能眷属的悲凉。又如一幅油画上面色彩斑斓,底色灰暗沉重。所有的缠绵都是为了印证悲剧黑色的实质,而黑暗里的亮色是对黑暗压制的冲击与讽刺。 二 有人说,在爱情中死去的女子比战场上战死的男人还要多;还有人说,爱情战场上死去男人的男人丝毫不次于女子,只是男人羞于承认罢了。在我认为中,爱情场上男人要懦于女子,爱情中的女人比男人要勇敢的多。 中国爱情的历史,从正史上当轳的卓文君、夜奔的红拂到苦守寒窑的王宝钏,从民间传说中的织女、白娘子、七仙女,从戏曲里面的杜丽娘、莺莺,甚至持青楼为生的杜十娘、苏三、柳如是,她们一个个在历史的舞台上峥嵘,她们光辉不止是巾帼不让须眉,而是巾帼盖过须眉,让那一个个对应的男子汗颜。男人在这些女性面前是懦弱的,他们有心偷香窃玉,可是一旦让他们承担的时候他们往往落荒而逃,如果不是那些女性,我怀疑中国的文化史上能不能出现完美的爱情是难以预料的。当司马相如用凤求凰的曲子挑逗新寡的文君后,文君来投奔司马相如是寒若惊蝉;白娘子化为人形后嫁于许仙,他却惊怕的逃到寺庙里;最可恨的是杜十娘看上的那个男人,竟为钱把十娘卖与他人,可恨可恼! 我坐在江舟之上曾经想,为什么中国的爱情故事大部分是美女与书生,而西方的爱情故事往往是美女与骑士?难道仅仅是农耕文明与海洋文明的差别?中国的文明中书生从来都是崇尚空谈的,儒家的教条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儒生大部分是口头的英雄,行动的银枪蜡头。天下的女子也是怪,她们崇信这些口头英雄,她们的耳朵是通着心的,耳朵软了,心也就软了。男人的甜言蜜语是女人想飞的翅膀。偏偏这些男人是最会说让女人动心的话的,他们让女人的浪漫产生美妙的浮想联翩,让这些女人们去努力拼搏斗争,胜了他们把胜利果实平分,失败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了女人承受,而他们可以拍拍屁股继续去完成他们的功成名就梦。 百无一用的书生靠的不是力去完成自己爱情梦,他们在爱情中参与的只是舌头,他们的舌头指挥者女人,让这些美丽的女性们肉搏相争。女性在爱情的战场上往往是美丽而悲壮的,她们在悲剧爱情中往往承担着最大的痛苦与牺牲。在会真记中张生是背信弃义的,想到会真记不得不让我想起薛涛的道袍批身青灯黄卷,在白蛇传中白娘子被压在雷锋塔下,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牺牲在爱情路上的女子是前赴后涌,明知前面刀山火海却依旧如飞蛾扑火,可惜她们往往是屡战屡败,可是却屡败屡战。 这些女子我们只能说,她们的精神可嘉。她们的失败在于太渴望浪漫,太向往爱情,绣楼里的天日是靠对未来的男子一种精神幻想而度的。 身为知识分子的书生是脆弱的,虽然我们在史学典籍里看到一个个忠贞的形象,可那毕竟是少数人。他们从来不是社会的最有力的反抗者,他们依附于强权,他们靠强权来维持自己的命运,他们的依附性决定了他们软弱,也决定了他们在爱情路上的背叛。 我们说,张飞不会爱上林黛玉,如果张飞和林黛玉在一起就产生滑稽的笑话,可是我们不妨做一下反方面思考,如果林黛玉真是喜欢上张飞了,或许他们的爱情就不会是悲剧。但是人们认为那是闹剧,一个不符合人性逻辑的闹剧。天下所谓的圣贤书,其实不过是教人怎么去做奴隶的书籍而已。它让你循规蹈矩,符合礼法,让所有的人性锐气在圣人的言论中一点点消磨而尽,让那些大好青年洋溢着人性光辉的人变成一个个被阉了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太监而已。世上多得是那种读书而食古不化的书生,他们读进去书了却跳不出来,他们只知道读书求共鸣,却不知道他们已经被帝王将相给阉割了,他们只是那尖着嗓子叩拜的文化太监而已。当然我们不否认,世上还是有读书而出书的人,但是对大部分封建王朝的知识分子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所以冲击制度粉裂制度的英雄往往是草莽之辈,古人说“坑灰未冷山东乱,原来刘项不读书” 当那些所谓的才女之辈,把自己的爱情压宝一样,押在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身上的时候,他们的爱情就注定了往往会破灭。书生给她们的往往是短暂而绚烂的幻想,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彻底的黑暗,所以大部分中国古典的爱情,比烟花都寂寞。 我常常想如果林黛玉喜欢上张飞,白娘娘喜欢上项羽或许这样的悲剧会少一点,至少悲剧不会变得阴风惨惨的柔肠白断的缠绵,它就是悲剧也会变得刚烈悲壮。可是中国的爱情史上,多得是有偷香窃玉之心的张生,少的是敢带夜奔红拂逃跑的李靖。 三 梁祝的故事出现在两晋六朝时期,而那个时代是个氏族社会,非常讲究门第身份,犹如印度的姓氏种别,它和后来隋唐兴起的科举制度又很大的差别。野史笔记中曾经记载:当时有一个管至侍郎的官员,向皇帝请求把某人的女儿嫁给他,当时某人的官职要比他低的多,但是皇帝说,这个媒我保不了,虽然你的官很大,但是出身门第太差,人家肯定不愿意。在印度到人进还遗留着种姓门第的说法,他的种姓制度分四种,四种之间不相互通婚,如果相互通婚了生下的孩子称之为“贱民”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佛教在中国发展所处鼎盛时代,或许古印度的一些糟粕也被吸收进来了,那个时间门第身份之讲究可为森严,绝对不可能发生“平阳公主马前奴”的故事。 门当户对,基本上是中国婚姻民间法一项基本原则,其实这项基本原则不止是中国基本上在世界都流通,它的流行不止是过去即便是今天依旧有残余力量。“门当户对”这个词的容含量是非常丰富的,不止门第财富,其中还包含着许多的外延。门第许多时候是和思想是同一的,不同的门第中的人有着不同的思想,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她们的追求、生活、性情都受着环境的影响,两种人站出来所表现的风度、韵致不尽相同。这些决定了她们在以后婚姻生活中所追求的情趣不同,也决定了她们所需要的生活伴侣的情趣。当张飞和林黛玉走在一起的时候,人们认为是无厘头滑稽时,无非是因为生活情趣的滑稽,一个曼妙吟诗、作对、品茶、抚琴、吹萧、观画女子怎么能够喜欢一个胡须满面的屠夫呢?所以林黛玉不会喜欢张飞焦大之流,她只能喜欢贾宝玉这样的公子哥,她们生活环境理念注定所爱的人是那些没有脊梁的书生,而这种爱情的不稳定性是先天的营养不足。 在倾听梁祝的时候,我曾无数次得在冥冥中默想:“如果祝英台真的嫁给梁山伯了,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其实她们最后的结局有两种,一是祝英台真心的随梁山伯荣辱与共,不离不弃;其二,最后分手。 其实,第一种结局也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是两个人恩恩爱爱圆满无论梁山伯是不是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其二如果梁山伯一只是个穷困书生,但祝英台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扁担挑着走”的礼教在后悔怨恨中二人怨偶一生。第一种情况这个世上也是有的,梁鸿孟光的举案齐眉,浮生六记里的沈三白与陈芸,但是恐怕第二种情况要多一点,因为历史记住的往往是存在很少的佳话,如果多了就没什么可希奇的佳话意义了。 其二,最后分手。这个结局让佳话粉的很随,让爱情梦比黄粱梦都惨,这是个我们都不愿接受的结局,但是往往这种结局是最正常最符合逻辑的。出身富贵的祝英台,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能当得了糟糠之妻的身份?当纤纤玉手洗衣做饭磨出一层老茧的时候,那和春暖花开的十八里相送的景色不一样了,十八里相送是爱情梦,洗衣做饭却是现实的婚姻,当那想诗作赋的脑袋一天天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思考的时候,红袖添香的情趣恐怕像梦一样遥远了吧!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有那是捉风弄月的祝英台所能理解适应的。鲁迅先生在伤逝里用灰色的调子写了娟生和子君那是对爱情佳话的嘲弄,所有的佳话不过是真正生活的很短的一部分,这种美妙在婚姻里被消磨得成为无法想起的碎片,也成为相互刺伤的工具。伤害、分手或许是无法逃开的结局。 卓文君为司马相如在成都当轳卖酒的时候,何曾想过有朝一日会用“但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诗句去挽回司马相如的心;西厢记里张生和莺莺是团圆了,那不过是戏剧家的一个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喜剧梦,现实却是会真记里的莺莺张生;长生殿里杨贵妃究竟抵不住大唐的万里江山;桃花扇里的李香君和侯朝宗不过是孔尚任的一厢情愿,而万里寻封侯出山仕清的才是真正的侯朝宗。 爱情盲目的爱情,让男人女人失去了基本的辨别能力。其实世上负情的女人也未必比男人少,只不过女性相对出于弱者一方更让人同情,男人除去爱情还有很多,爱情不过是他们他大餐上来的一道非主菜,如果男人本末倒置把主菜让给爱情,恐怕天下女人都会笑而耻之。没有出息男人所能看到的只有女性的背叛,朱买臣未成名之时在当时被其妻休夫,王洛宾未成名时妻子背叛,世间的女子薄幸未必输于天下的男人,女性在骂负心郎的时候,恐怕也要想想自己的同类薄幸人。男人的枪口对准世界,女人的枪口对准男人。世上只有人可惜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却越来越少人对武大郎同情了。一代才女朱淑贞嫁给了一个木匠,心中郁郁,好像没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可和一样有名的李清照嫁给了如意郎君又怎么样了呢?恐怕最后的收场还不如她呢?又有谁知道,那个木匠与朱淑贞生活一生到底快不快乐呢? 世上越是轰轰烈烈的爱情,越是惨淡的结束。佳话,没有一个作家敢把佳话后来的故事延续。我看完一个佳话故事,往往想问后来呢?对了,那些后来呢?王子和白雪公主后来呢?王献之和他妻子的后来呢?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后来呢?郁达夫与王映霞的后来呢这些后来或许就是查尔斯与戴安娜的后来,或许都是娟生与子君的后来。原来所有的后来,让我们失去了对爱情最后的信仰与憧憬向往. 所有的爱情佳话都是爱情梦的佳话,是没有婚姻的。它们仅仅截取了婚姻前的一段故事而已。 梁祝不过是我们截取的一段故事,不过是我们对爱情憧憬与信仰的一曲安魂曲来安慰苍凉的失望而已。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编者按 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一曲缠绵的精典音乐,一篇意韵并存的文字,解读着梁祝的故事 批判情 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  生、死、爱——永远是文学和艺术的三大永恒主题。生是生命的伊始,死是生命的终结,而爱是生命存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有她,生命有了熠熠生辉的活力,有了狂肆的激情,有了明知绝望而不放弃的追逐,有了生命最原始的动力,有了我们对生的赞美与渴望。爱的存在让我们腰佝偻,头发变灰、变白时,回望整个生命之路,洒脱地说,无悔此生! 从地球上诞生了两异性时,也就诞生了爱。上帝创造了亚当与夏娃,他也就创造了爱。我们不必历数基督的教义,也毋庸寻章摘句古兰经,因为这些经文诞生之前已经有了爱。从古昔腊神话到中国的诗经爱无所不在。 我们可以从史文中读出,女英、娥皇闻舜帝崩,临湘水,泪洒青竹,而成斑竹,跳水而逝。这是我们的先祖对爱的忠贞。项王困于亥下,兵少食尽,四面楚歌,虞姬为项王舞于帐前,劝一壶烈酒,从容赴死。这是后来者对爱的追随。爱啊,你的魅力何其大?让人从容生死,无怨无悔。 爱是人类的祖先——猿,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就诞生了。不,应该是猿人还没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就诞生了。在没有思想的动物界,爱情同样可歌可泣。记得少年时曾读过一篇关于两只狼的爱情故事,书的名字忘记了,只有那冷峻温柔的文字让我记住了。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有一对夫妻——狼,在阳光西下的黄昏徐徐散步在丛林里,他们的脚步有些迟缓了,年纪大了。阳光温柔地洒在他们身上,妻子银灰色的毛如缎子,丈夫的威严不减当年。他们不时的用充满温柔的目光看看对方,回顾他们的少年时代,回顾他们的爱情辉煌时候,回想丈夫当年威武的雄姿,回想妻子当年窈窕的身姿。当他们沉湎在记忆温情的时刻,丧失了警觉,然而在这个充满危险的森林,他们的灾难也来了。突然丈夫掉进了猎人挖的陷阱,陷阱很深,丈夫积蓄了所有的力量窜不出来,力量越来越弱,他的前爪在窜的过程中不断地扒着陷阱四壁的土,不断地撞击,已经是鲜血淋漓,银灰色的毛沾满汗水和泥土。他的妻子一直在陷阱边守侯,鼓励他。这样过了一天,公狼饥饿了,没有力量窜起。他的妻子地窜入森林打来猎物,叼到陷阱边,甩进去。她柔弱老迈的身体,打来的猎物越来越少了。她打猎的时候还要不停地和同类更强大的敌人作斗争,她步履蹒跚,身上伤痕累累,但却不曾离开陷阱,因为陷阱中有她的丈夫。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他们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母狼每次只能打到一点食物,打来的猎物她全部都给了陷阱中的丈夫。最后陷阱中的狼被猎人发现了,抓住被关在笼子里,运回了村庄,全村示众,最后被杀死。那只母狼一直跟随到村庄。在被公狼被杀死的那个夜晚,人都散尽了。夜里人们听到凄厉地狼嚎。第二天,人们看到在公狼被杀死的地方,有一只死去的母狼。 记得少年的我看完这篇小说后,久久地处在震撼之中,被动物界的爱情久久地感动。狼历来被人们称为狡猾、凶狠的动物,而我们在这里读到的却是他们的温情,对爱情的忠贞。从此我喜欢上了狼,这种令人讨厌的动物。这种动物界的爱情令我们当今的人类爱情黯然失色。让我们充斥着商品交换爱情价值的人们愧颜淋漓。对于动物界的这种纯美爱情,今天的人们在思考什么? 当过去人们相遇时的一声“吃了吗”变成了如今的“离了吗”这个时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爱情。难道爱情真成为我们对中世纪古典爱情的怀念与追忆。当男人把养几个情人当成标榜理由的时候,当女人用和多少男人“睡过”作为衡量自己魅力的时候,我想对着上苍,对人类的灵魂扣问: “爱情啊,你在哪里?” 现在影视中,文艺界越来越垂青古代历史,是什么原因?是对现实的失望,是对古人前期那种纯美爱情的追忆,他们虚构着一部部爱情童话,在虚幻中安歇这个世纪已经不存在的爱情,让充满浮躁不安的灵魂在那里栖息。让现实已经不存在的爱情在那段时空中演绎,以满足内心对纯美爱情的向往。 原来被我们视为神圣之物的爱情,被一代代人讴歌赞美的爱情,随着如今高科技的发展,差不多已变成电脑里的一个程序。那神圣的爱情如今已经风雨飘摇,被社会的高速发展肢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没有精力谈她说她,爱情出现了“速配”你看电视中“玫瑰之约”“今日之约”多火。浪漫的情节不再是找心灵倾诉的窗口,它只是一个程序。只要你提示几个字,电脑在瞬间便完成一部“麻辣火热”的情节。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这样的爱情成为遥远的童话,人们站在童话的边缘反复吟咏,而谁也不愿涉足进入。人们讲的是经济效益,商品交换的等量价值,讲的是生理快乐。婚外恋,一夜情,性伴侣像爱滋病一样疯狂的滋长。人们追求的自由、辩解的爱情和生理享乐成为狼狈为奸,一丘之貉。 人们充满智慧的诡辩,把爱情与性剥离了,又把爱情与家庭的关系巧妙的回避了。于是,这个世界没有爱情的性,没有家庭的爱情。马克思侃侃而谈说“没有爱情的家庭是不道德的”我想问一问,没有道德的爱情是什么?可惜马克思死了,人们回避爱情与家庭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说没有婚姻的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 爱是什么?爱是一句承诺,婚姻是例证承诺的结果。爱情在当今追逐的是无花果,相逢的夜晚,激情在床上耗尽,然后轻声说:“拜拜”大家都时尚地说两轻松,不累赘。双方都得到了快乐,又不用承担什么?这一切与爱情无关!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保守者,不开化者,才对如此的爱情念念不忘。他们保持着最后一丝爱情的纯洁性。 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然而爱情没有任何的进步,反而越来越呈现技术上的颓废。人们在追寻疾呼着西方上世纪初的“性解放”却对西方的人们渴望的“性回归”视而不见,人们越来越不把性与贞节当回事了,其实是人们越来越不把爱情当回事了。 被鲁迅先生诅咒一千次的贞节牌坊在世纪轮回中坍塌。牌坊不见了,是不是人们就不用固守什么了?对于每个男人,每个女子,是不是都不用守侯什么了?是不是就可以滥交,可以把爱情与性分离,可以四无忌惮藐视贞节。 爱情的贞节是不分男女的。守侯爱情的贞节,是守望一份纯洁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感情。当我们经历漫长的青春,一个年轻的男子或美丽的少女把爱情贞节交给对方时,那是情怀系于你一身的圣洁,是为你留守青春是洁白的见证。我们诅咒的用殷红的血去证明贞节中,但我们赞美为爱情留守贞节。 当我们从一座座贞节牌坊走过,如果只去诅咒它违背人性,应该是偏执的。难道抨击封建才能说明我们正确认识了社会进步,如果仅仅是这样我想会让许多亡者的灵魂不安的。他们之中许多不是为了名誉,不是为了赢得世人赞美,而赤守贞节不嫁的,他们是为自己的爱情留守。留守一份爱情,留守坚贞用青春青灯黄卷守护着对爱情的忠贞,对海誓山盟的兑现。这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这不是我们诅咒的,这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对爱情的忠诚。 “望夫处,江悠悠。化为石,不回头。” 普希金能为爱情角斗于枪口下,十二月党人的妻子能为丈夫奔走千里,去滴水成冰的西伯利亚,元稹是取次花丛懒为顾,纳兰若容郁郁惆怅之亡。这是古人对爱情的执着。相对于古人爱情的疯狂追逐,对爱情生死无悔。今天现实的爱情是多么的肤浅、脆弱。今天流行语是:天下美女千千万,一个不行接着换,谁能为爱情舍出生命,舍去享乐。爱情变得丑陋了,不再是爱情,是琉璃瓶,轻轻一敲,便支离破碎。 爱碎了。当爱情用金钱、商品交换、物质等名词衡量时,爱已经碎了。越来越多的女子投身大款的怀抱,越来越多的男子为荣华富贵、高官厚禄而舍弃忠贞的妻子,抛弃爱情。物欲冲塌了爱情神圣的堡垒。当人们被感官所诱惑时,我们还能信誓旦旦的说爱情吗? 爱情在金钱面前碎了。 爱情与金钱对抗,实际上是人与自己的对抗。 现实残酷竞争,人世充满了冷酷的风,我们没有时间和情感体会红绡帐的温情,我们用“速配”的方式解决了生命中的一半的“爱情”为了追求激情而填充爱情,我们追求感官上的“一夜情”古典意义的爱情正在渐渐地消解,浪漫主义的爱情情调也已经成为昨日黄花、往日云烟,缕缕飘散 爱情碎了。 男人在绝望之后说:“世上的女人其实都一样,认命了!” 女人在哭泣之后说:“世上的男人没有好的。我算看透了” 我在漫长的黑夜,对着西空闪烁的孤星放声追问:“谁来拯救爱情!” 罗曼•罗兰在约翰•克里斯朵夫结束时说: “咱们到了,唉!你多重啊!孩子,你究竟是谁呀!” 孩子回答说: “我是即将到来的日子!” 今夜月光如水。 今夜月圆如画。 今夜,我为爱情祈祷。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编者按 从终南到蒹葭再到桃夭,从爱情到婚姻,人类始终摆脱不了的主题,甚至,世间万物同辙。爱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速食?成为程序?爱情,又是为何从人类的信念、孜孜追求,变成现在的百般不信任?相信真爱是那么难,在从流同俗中极尽万般无奈 没有主题的碎片 漂泊的不朽之年 这是一部小说的名字。是网上的一个朋友写的。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读它的时候,似乎可以嗅到了一些风尘的味道,与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色彩斑斓虚实交错,时光就在明暗之间一一消隐。 漂泊,是个支离破碎的词,它可以让人感到疼痛,孤独的、尖锐的。在漂泊的路上,一切画面如同行走的火车窗户外的风景,突兀的现身,迅速的消失,忽明忽暗,没有永恒,所有的画面支离破碎。火车的目的地是一个结束与一个开始,漂泊却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漫无目的的奔跑。岁月就在这漫无目的的奔跑中衰老,从光洁的额头、细长的眼角爬上的鱼纹开始,年龄、青春一切的一切都从我们身上剥离。据说,这种剥离叫做——腐朽。 王菲有一首歌里唱道“没有什么永垂不朽”是的,没有什么是不朽的,我们从出生的那天起,看到的是一天天有人、有事朽去,脚底下的黄土都是那朽去人事的碎末。风扬沙尘,腐朽的味道。这部小说似乎在说那些不朽的过往,其实过往都是已经朽去的记忆,残留的只是那些温暖的气息。 小说我没看完,因为作者还没写完。小说内容阴郁缠绵而压抑,其行文风格明显受安妮宝贝文风的影响。其实,我不太喜欢这种风格的东西,虽然我写字也喜欢用“荒凉、苍凉”等沉郁的字眼,但是荒凉不等同于阴郁。阴郁是个体的、私人化的,它如同血管只流窜在自己骨子里,看不见阳光,是阴暗潮湿的,是个性的极度压制,它的背后往往是自伐性的血腥,而荒凉不是。荒凉的背景是辽阔的,它刚烈而粗犷,有一种野性的暴烈,它始终在冲击,而搏击的对手有自我也有我之外的因素,它只是背景,让人感到苍凉悠远的背景。 小说还没有写完,从手头这一小部分我无从猜测它的结局。可是,从文字的走向,我嗅道了无论悲剧还是喜剧,故事的终结都是会有些悲凉。性格决定人生,主人公的那个性格决定了她只能在情感的角落游离。作者的意图好像是想把主人公写成一个倔强而坚强的女孩子,但是我以为文字背叛了作者的意图。因为,当思想成为文字的时候,文字就有了自己的生命,不完全受作者摆布。 主人公的名字叫鄢季。八岁时,父母离婚她随母改嫁;十六岁时惨遭继父强奸;十七岁时母亲跳河自杀;二十岁时遇见一个有妇之夫林;三年后空身行囊只身来北京投奔爱情——林;在北京居住不到一年的时候被林的妻子小染发现,而后季离开林;从完成部分来看,鄢季还会回到林的身边。与此并列的是,鄢季童年的时候认识了两个伙伴,一个叫做邱柏,一个叫忱书,而童年的鄢季对邱柏怀有爱情。童年的鄢季一直和邱柏忱书他们在一起,这段光阴温暖着鄢季苍凉的生命。但是,后来邱柏他们家搬到另一个城市,于是鄢季与忱书在成长的光阴里相依为命。鄢季来到北京后,无意中遇到了不断寻找她的忱书,忱书不希望她过这种金丝鸟的生活鼓励她离开,和他一起去见邱柏,在等待鄢季作决定回家的路上,忱书死于车祸。后面,我想应该有邱柏的正面出场,同时还有个残疾的童耀,但是我无法预知故事的发展。 季是个缺少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子,但是却有一个顽强的内心世界,这个顽强建立在自卑的基础上。许多时候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越是强烈。季敏锐的内心感受永远是伤害,而能把这种伤害化为平淡的只有温暖,这种温暖往往来源于爱。只有爱才能让我们正视自己,燃烧自己,同时也能把生命的腐朽部分化成金子般的赤诚。鄢季是缺少爱的,首先,她缺少爱自己;其次,她只是活在自己伤痕中。拯救她的不是别人,只能是她自己,只有她本身的如冰心泛热,别人的爱才能渗透进来。同时,她是一个生活没有目标得人,随波逐流。她把这种流浪叫做漂泊,没有目的的漂泊,只有行走,像一艘无舵的船。所以,她说的那些看似坚强的话,其实不过是空话而已。 她说:“我只需要帮助,而不要给予。”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给予是一种寄生,而帮助是一种个体的自由。她不想寄生于林的身上,而是想个体的自由。可惜,她没有目标,没有自我生存的能力,也就注定了这句话是空话,也是对她自我的一种讽刺。我不知道作者将来的是不是赋予鄢季一个调整后的新的心态,如果她不改变这种心态,她注定是个没有自己的寄生虫。没有独立的物质支撑,所有的独立心态只是一句空话,而为此说过的话也只不过是自我麻醉的一个方式。漂泊的含义只有变成寻找的时候,我们的漂泊才有意义,因为寻找是有目的的,寻找能把漂泊变得具有流动的激越。鄢季不具备安妮宝贝赋予女子性格里的坚强与倔强。当然,我们不能把安妮宝贝的文字等同于作者,但是作者的意图在赋予鄢季安妮文字里的人物性格,从现阶段来看,这个意图是失败的。 我不喜欢鄢季,同时也不喜欢林。林这个人物太理想化,同时我感觉到是一种虚伪的理想化。作者说,林对鄢季有父亲般的爱,有情人般的温柔。他像父亲一样关心鄢季,给她提供一切的物质,而不去侵犯她的肉体。林在这里被作者描写成一个上帝一般的人物,我看了觉得好笑。如果林是上帝,那么也是个自私的上帝,他只想把鄢季困锁在一个空旷的牢房里,只是有时来看看他美丽的笼中鸟。他叫她交朋友、上学,其实只不过是给她一个错觉,在这个错觉里让她更依赖于他。上帝应该交给他的子民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不是给她提供一切后说,这里有物质任你索取,你是自由的,如果愿意的话你可以依赖与此独立生活。 我喜欢忱书,那个死亡的人,因为他是温暖的,是平等的温暖。可惜,这个人物死的太早了,作者没有给他以后生存的空间。也可惜,鄢季没有真正了解这样一个人物,所以鄢季如冰的心只能永远的寄生,永远的苍凉。 关于文字,我感觉作者的语感很好,飘忽的对话宛如一个人的独白,句式安妮宝贝风格,或者说是杜格拉斯式的。一句句看似琐碎的对话石破天惊的直指人心,琐碎语言却不令人厌烦。 无论什么样的人物,讨厌也好,喜欢也罢,作者在这里只是描绘了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生存状态。 鄢季这个人物我不喜欢,简单的说,这个人以为自己看透了一切,其实她什么都不懂。世上自诩聪明的人,谁又不是这样呢? 这是个故事,作者似乎在描写温暖,却恰恰缺少温暖。 世上唯有温暖才能照亮人心的冰凉。 如果爱 2005年12月19号的下午,我翘班去了原来穹庐所在地。下717路公交车的时候,由于多云,日头惨淡地照着,朝南的楼房井然地伫立,像风雨中倚门而立的老人。路两旁的槐树依然,那条通向楼背后村庄的路依然向前方延续。 当年,我由这条路走向那个村庄后,而停留在这个城市。后来,我是从这条路走出村庄,在这个城市里寻找自己的位置。我曾经说,走过了,就要遗忘,永往向前,决不回头。可是,我没做到,我的身体离开这里的时候,我的思想还在停留;我的思想向前奔的时候,文字还在不休的歌唱。原来,离开一个地方就如离开一个爱人,就是我们表面浪水滔滔,可是底层潜流的源还是上游的山泉。它一脉相连,不许我们忘记,也无法逃避。 重来这里是因为几个画面,当我看到那几个画面时,那些往事如开闸泄洪的潮,铺天盖地的淹没了我。那几个画面来源于陈可辛导演的作品如果爱。 如果爱是一部电影。我在这里说的不是这部电影。不,也不对。应该说是电影,但是仅仅是它一闪即逝的某一个背景,一个镜头。那一个背景里有我,或者说我曾经生活在那个背景里,因为那里曾有过我几年的痕迹。我说的不是如果爱电影,而是说的背景,因为那个背景让我回忆,让我的记忆顺着它的脉管进入记忆的心脏。 孙纳还没有成为孙纳时,那个时候她还是老孙,在北京作为北漂一族。她和林见东第二次相遇,分手时乘坐的那辆车,驱使我的记忆开始回放。那辆车,虽然导演在模糊那辆车的车次,可是我看到它的第一眼的时候,我知道它是——951路公交车。它的始发站是南十里居,终点站是海淀区东北旺中路。 第二个镜头是,老孙撵着车跑的镜头,那辆车是362路汽车。虽然,我们不曾看到车的标牌,但是看到那熟悉的车的颜色,里面的坐位及其走的路线,我就知道它是362。它的终点站是上地七街,始发站原来是颐和园旁边的北宫门,后来延线由西直门发。它途经东北旺。 当年,我写穹庐时,曾有人问我,穹庐在哪里?我总是笑而不语;或者滑头的说,穹庐在我心中。 穹庐在哪里?其实,穹庐就在东北旺村里。 关于东北旺村子的历史我没有考证过,不知道它名字的由来。当年,我们几个朋友围着电饭锅涮火锅时,曾经有过这样的猜想:东北旺不远处有个百旺山,百旺山上有个望儿台,据说北宋时期杨家将在这里和大辽元帅韩昌交战,佘太君就站在望儿台上观战。战场应该有两个地方,一个在山东北,一个在山的西北,于是有了东北望与西北望。后来,朝代更替,语意转变,就成了东北旺与西北旺两个村子。在两个村子不远处是韩昌即韩延寿的驻军处,这个村子现在叫做韩家川。当然,这只是我们的猜想,没有根据的,是饭后谈资而已。 如果你看片子仔细的话,应该看到老孙追车时后面的背景,那应该是2003年或者2004年冬天东北旺一角的样子。是时,拆迁工作已经开始,那个地方原来的建筑已成废墟,如今野草荒芜。那个黑色的小型灰色建筑物是厕所,它正对这一条东西走向的路。那条路,原来刚来北京时它破烂不堪,一下雨就变成了一条泥河,后来,搬迁工作逐步完成,路向北拓宽了。只是原来两边挺拔的白杨,剩下了南边一排,在夏天依旧葱郁茂盛的生长。原来两排白杨高耸的,就如电影里车向前开时,窗外的风景。现在电影的里的风景现实中还在,而我记忆里的风景永远成为过去。 再次走在这条走过三四年的路,感觉依旧如回穹庐,温馨而踏实。可是,我知道路的尽头再也没有了穹庐。果其不然,走过楼群,前面出现的是一片破碎的瓦砾,空旷而苍茫连着西北的百旺山隐约如齿的山影。这片瓦砾之上,曾经聚集着很多人,土著的、漂泊的、流浪的,这些人已经从城市的这个角落涌进另一个角落,如潮水退去,沙滩渺无人迹。这里曾经的过客,每个人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人都是一部书,每个人都是一部精彩绝伦的电影,只不过没有高手去裁剪他们。于是,这些人物都成了默默消失的凡人,化成尘沙,凌乱的寂灭。 我不知道,那些曾经在这里停留得人在看如果爱的时候,是否能看出原来自己走过的痕迹。我想,也许他们会,也许不会,但是,无论会与不会,他们不会忘记自己停靠过的地方。世上许多刻骨铭心的回忆,不是因为它繁华,不是因为那是辉煌,也不是因为屈辱,而是因为它曾经存在——存在在自己生命里。 那些存在,或许在回忆里变得诗意,或许变成惨不目睹决裂,可是它曾经以大地的博爱温暖我们流浪的灵魂。因为有过去,所以我们有今天;因为有今天,所以我们有未来。过去支撑着我们的今天,我们的今天会在黎明之后成为过去,过去就是那上游的泉水,在我们今天的浪花下化作潜流,汹涌澎湃的温热着那颗跳动的心。 过去终究过去了,我不是在寻找过去,也不是生活在过去里。我只是怀念那些温暖、那些将要沉淀下的碎片。一切终究要消失的,踏着最后的步伐,无羁再走一回,然后彻底的告别,不再想念,也无所后悔。若干年后这里变成某个小区,某个高科技园或变成绿化带、变成一片湖水,没有人记起东北旺,也没有人知道穹庐。 不要以为我多么怀念这个地方,不是的,我只是只是想在形式和内容上给那一段生活画个句号而已。 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因为那些遗迹。最后一眼东北旺——穹庐,一切沉在残阳日暮里。 我裹着旧的温暖与新的温热,勇往直前。 不再反顾。 招安书 我想写一篇小说,有关爱、温暖的。它的名字就叫招安书。 我想,它应该是那种俗烂透顶的故事,不新潮、不另类、不先锋、不浪漫,没有轰轰烈烈,没有生生死死的纠缠,如水一样平淡;写的很庸俗那种,不是悲剧,是喜剧,土的掉渣的那种喜剧;最后让男女主人公像童话里讲的那样“王子和公主快快乐乐的在一起了”;皆大欢喜的结局。不会让你心存遗憾,也不会有悲剧死心裂肺的感觉,只想想让你看后就忘记,若偶尔想起有温暖。 是的,温暖。 温暖,多么明净的词,却往往被人忽略。 温暖一天天的在流失,像黄土高原上流失的泥土,剩下的只有贫瘠、荒漠的土壤,还有那风起扬尘的天空。荒凉、孤寂,如那只有黑色眼球呆滞的眼睛。 “黄沙裸露无寸土,可怜江山贫到骨。”难道这只是说那贫瘠黄土高原?不,它还在说我们那贫瘠的世界——缺少温暖的世界是贫瘠的。 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越来越职业化的人群,越来越功利的心态,造成了越来越冷漠的眼神。人们习惯了用功利的眼睛打量这个世界,于是,温柔的手势变成的僵硬机械。忙碌的世界像一台上紧发条的时钟,不停的运转,缺少了运动的润滑剂。 没有温暖的世界,就如没有信仰的人。 因为温暖,那么多的天仙愿放弃天禄、长生不老的生命,到人间做一世人。若是没有温暖,还有什么温热那颗苍凉的心,这个世界除了荒凉,还是荒凉。 不要说,因为我们走了一些弯路,就说那条路是走不通的;不要因为我们受到过伤害,就不再相信爱,相信永恒。其实,这个世间的爱与温暖从来没有泯灭过。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呼唤都有回声,不能要求每个爱都圆满。那些伤害,只是不当的时间,遇到不当的人。请相信,这个世界有:你愿做一棵树,他会做土壤;你做一只飞鸟,他做一棵树;你做一条鱼,他做一汪水;你做一棵花,他做春风的人。他说呵,我是一棵树,让你筑巢居住,因为你住在我的心里;我是一汪泉,你就是我身体的灵性。 浮荡的漂泊,是荒凉的,如果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温暖。 我愿写那么一本书,关于爱和温暖。它或许爱的贫瘠,可是因为温暖却能爱的丰富;或许爱的艰难,却因为温暖而平和;或许爱的痛苦,因为有温暖我们把悲凉化作怜悯。不要轻易的否定爱,爱是人间永恒的话题;不要轻易的否定温暖,只要世上还存在着两个人,温暖就存在。 或许,我要写的会是庸俗透顶的东西,但是我不怕嘲弄。因为,我从没有把自己看作什么超脱世人之外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所以,我需要爱和温暖。或许,你在笑我泛滥的抒情,那就泛滥的抒情好了,因为我心里还有爱和温暖。 我没有怜悯苍生的伟大思想,没有圣贤舍生取义的英雄主义情结。我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写着自己的小情小调,歌唱着自己才能听懂的歌谣。 你们要笑,由你们去吧。不是有个家伙说,走自己的路,让人去说吧。我相信,与其悲凉的讽刺,不如自己温暖的生活。 05、12、22、凌晨,不知所言。 看电影梦梦里不知是客 有人说:一百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读红楼梦,就有一千个贾宝玉。每个人的经历思想都不相同,所以同读一个人就有不同的思考;就是一个人读从不同角度思考,也会得出不同结论。或许这就苏东坡的“横看成峰侧成岭,远近高低各不同。”于大话西游,我想也是如此。 正统者读出浅白如水淡然无味的荒唐,反叛者读出对正统价值得完全颠覆;恋爱者读出对爱情的珍惜,路过的旁观者看后是笑得肚子疼;欣赏者看后是笑过、哭过后的茫然大话西游不同人有不同的思考,不同人有不同的表情。大话西游到底是什么?于我而言,它是一部滑稽荒唐的无厘头寓言,从中透着人生苍凉、人世荒漠。 一部文学作品,一部电影,对于作者不能高估的说他赋予作品多少意义,过分的说作者原来就赋予它太多的意义是无聊的。就如当今那么多人解读红楼梦为它作出的种种诠释,这种诠释可能超出了作者赋予作品的,只是读者根据自身阅历想到的,它不属于作者,只是属于读者。对于大话西游首先它只是上承周星驰其他无厘头作品的一部滑稽荒唐的电影,其次我们在欣赏电影后做出的个体诠释。 周星驰无厘头喜剧我看得不少,从喜剧之王到功夫,但是这些片子我只是个路过的旁观者一笑了之。就是对大话西游初看的时候也没有看完,觉得那些无厘头搞笑的语言也是索然无味,看到中途就退场了,浪费时间。第二次看的时候,隐隐约约的感到了一些滋味。到第三次的时候,我读着那些颠覆语言惯例的对话,看着那些夸张的动作表演,看到了个体生命在渺茫的时间观念里的无奈与彷徨。 大话西游第一部“月光宝盒”在我看来是个没有高潮的故事,与周星驰的其他作品是雷同的喜剧,在第二部“大圣娶亲”中是高潮迭起,连绵紧凑的故事,滑稽的对白,夸张的动作,每个人每个动作每句对白似乎都在对应着某种感慨。解读电影不可能单纯的解读一个人,而要解读每个出场的人。在故事中好多人物看似与故事主要人物无关,就如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不停的遇到某些人,或者是朋友,或者是陌生人,那些陌生人好多与我们擦肩而过就永远的消逝在人海,好像与我们没什么关系,其实未必。佛家有说,五百年修的一次回眸,几百年修的一次遇见。人世是个大磁场,个体生命是个小磁场,这些人或许本人对你没任何关系,但是或许冥冥之中磁场影响到你。当然这说的有些“玄”了,也有些跑题。我的意思是,故事里的每个人的出场有他存在的意义。就如同我们理解至尊宝其人,我们无法个体的分析他,只能把其投入在人群中,投身到唐僧、白晶晶、紫霞等等人中,我们才看到一个完整的至尊宝——孙悟空。没有这些人的对照,至尊宝不会成为孙悟空,孙悟空也不会是至尊宝,这个人物彻底的没有任何意义。 孙悟空——至尊宝——孙悟空,这是个圆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孙悟空”是起点也是终点,而至尊宝是个过程,所以当孙悟空被打回人间地狱六道轮回时,就注定他还要变成孙悟空,这是一个宿命式的开始,然后宿命式的结束。开始与结束他都做不了主,他只能在宿命式的过程中不停的奔跑,可是奔到最后却是开始。结束就是开始,开始就是结束,这是孙悟空的悲剧,也是人生的悲剧。生命只是一个过程,在过程中因为每个生命都是个体性的奔跑,奔跑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过程丰满了,这些人的出现才是生命的意义。个体没有意义,只有个体融入群体生命才有意义,个体生命的意义不是体现在自己身上,而是体现在他人身上,或者说通过他人折射到个体。孙悟空到至尊宝,至尊宝再到孙悟空,这个简单的轮回中,孙悟空只学会一个字——爱。 孙悟空在变成至尊宝的时候他是个任性的孩子,可以说在上部月光宝盒中他只是个孩子。孩子得到一个玩具还没有玩够,玩具突然间消失了,于是他拼命的想找回。所以他对白晶晶的爱,是孩子对新玩具的爱,当这种爱消失了,他一次次的在时空中穿梭寻找。当他回到五百年前后,他与紫霞的交往使他成长为青年,那是青年相对比较幼稚的爱。虽然比较幼稚但是却已经接近爱的真谛。当他让蜘蛛精杀他的时候个体的爱达到了极致的丰满,那个时候他在从一个幼稚的青年变成一个接近成熟的男人。是紫霞让它正真明白了人间男女之情的爱。白晶晶、紫霞让其从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是她们让他领略到个体生命之间的爱,而个体的爱终究是小爱,唐僧教于他的是“大爱” 在下半部大圣娶亲中,唐僧有句台词:“等你明白了舍生取义,你自然会回来和我同唱这首歌的。”在至尊宝被杀后灵魂坐在水帘洞中,人世间的一切恩怨了了,这时他的灵魂开始了质飞跃性的蜕变,明白了人间真正的爱,他自觉性的戴上了束缚个体的金刚圈。摘下,戴上,二者就是孙悟空宿命式的悲剧,个体不自由的悲剧。生命个体从降生的那天起,我们就是不自由的。我们孩子时代想摘除每一个束缚的金刚圈,然后到成年后又自觉得戴上各种金刚圈。坐在水帘洞至尊宝的魂魄想到的人生的无法把握,在人生的路上,我们只是忙于奔跑,错过了一个又一个人生的缘份,生命终结了悔悟已迟,才知道人生个体的许多结都是可以放开的。生命都不存在了,得到也是失去了,失去的却永远错过了。个体变得渺小,群体才是自己应该追求的,这也是他戴上金刚圈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实,人生岂不是也是这样,年轻的时候父母劝我们的,我们都以为那都是错,可等到有一天我们经历了、知道了,光阴却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我们不懂的珍惜,所以永远的错过。 世间的魔障永远是小爱对大爱。至尊宝变成孙悟空后真的大澈大悟了吗?我看,未必。每个人都有做英雄的梦,但是未必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所谓的英雄就是舍去自己成就他人。如果让我们舍去自己,我们宁愿做一个凡夫俗子。孙悟空在拉不住紫霞的手时,英雄成为悲剧的化身,那时的孙悟空或许只想变成平庸的至尊宝和心爱的人平凡的过一生。紫霞的结局岂不是一个绝大的讽刺。她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得到就是舍去,爱情的讽刺,尘世烦扰的讽刺,英雄、凡夫俗子的讽刺。“舍得,得舍”禅意十足的词,喻世之言。紫霞死前还说:“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这是爱情、人生的讽刺。每个人都知道开头,却不知道故事最终的结局。人生恍如梦一般,我们只是尘世的一个过客,可是我们总以为是他的主人能够把握住一切,可是最终是过客一般走过,梦里不知身是客——只是客,却不知道。 轮回、循环、宿命这是佛学生命的周而复始解释。孙悟空从被打回轮回之中时,就注定了这样的开始与结束。上天为他拟定了那样的过程:投胎作人——一个人给他三颗痣——戴上紧箍咒——打败牛魔王——西天取经。在这过程中他不知道结局,他只是天真地一路奔跑,爱了,失去,似乎这些只是招引他向拟定的归宿走近,是走近英雄的历程。他似乎只是为了那颗被紫霞留在心里的泪而降生,其他的不过是过往,只有那颗泪让他自愿的走向宿命的结局。五百年一个轮回,五百年的挣扎似乎又会到了原地,孙悟空还是孙悟空,五百年就是等待那场无奈的爱情。否定之否定哲学的意味变成了孙悟空对尊严反叛后的肯定,至尊宝、白晶晶、紫霞不过是一场梦。梦里的爱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理由吗?需要不需要都不在重要,醒来只余留茫然的惆怅。梦里的英雄,现实的英雄,好像无论哪里的英雄的爱情总是悲壮惨烈,这是英雄的代价,也是仰慕英雄而生爱情的结局。 故事结束时是一场大梦的醒来,他们师徒四人都坐在水帘洞中,别人都忘记了,只有孙悟空还残留着记忆。似乎醒来一切都变了,唠叨的唐僧变的干脆利索,是这样吗?其实,不是唐僧变了,而是孙悟空在经历之后感觉不同了而已。唐僧还是那个唐僧,孙悟空已经不是那个孙悟空了。个体的爱才是真正升华生命的最主要的要素,没有它生命终究是一场残缺,人永远在浮躁之中。只有女性才能让男性沉淀,只有男性才能让女性生命圆满。 在故事结束的时候是个喜剧的小尾巴,这是东方审美的惯用伎俩。孙悟空让那个武士与那个女孩子拥抱的时候,那不过是孙悟空对现实不满所虚幻出的向往。而那个女子与武士的那句对白:“他好像一条狗啊!”这句话似乎蕴含着一个男人在经历一切而走向悲怆无奈的未来。可能这就是人生开始与结束的悲剧寓言。 大话西游一部把悲剧蕴藏在滑稽荒唐之中的故事。 05/11/13夜 破碎的瓦片 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  在看世界之前,我没有看过贾樟柯的电影,只是听说这个人的电影在国外获得过一些奖项,在国内这些电影反应似乎不甚响亮。在秋阳很灿烂的下午,我拉上窗帘在色彩暗淡的房间静静的阅读完这部电影后,似乎明白了反响不那么令人高涨的原因了。是的,我是“阅读”世界的,而非简单的“看” 讲故事是电影这种艺术方式的一个作用之一,贾樟柯这部作品似乎回归到了讲故事的规律上,而把那种追求商业及其刺激人视觉的华丽色彩、暧昧气氛、繁琐的舞台道具一一剔除,剩下的只有简朴的故事。整个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我们在平淡质朴的色彩下领略那一群年轻的漂泊者的梦想、渴望与梦想破碎后的忧伤。看完世界就如读过一部文学作品,有一种掩卷长思悠扬感。纯商业的电影与这肿髌凡煌u谟冢恢秩缡祥巢迹持挂粢嘀梗灰恢质强丈降荩钢乖弦谰苫氐础? 故事中的人物是一种不适雕琢的,浓浓的山西方言,没有华丽优美令人回味的语言。他们的语言甚至可以说很拖沓,但是这种乡音拖沓的话却给人一种朴实的冲击。如果你是个没有高等学历而闯北京的人的话,当故事展开后,随着人物的出现,令人感觉你不是在看电影而是自己已经置身其中。这不再是艺术而是现实的生活,宛如你就在其中,听着他们说话,看着他们生活,也许你就是他们其中的某个人。或许你是个刚来北京的人,那么你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或许你是一个来北京很久得人,那么这就是你曾经生活的场景;或许你没感受过他们,但是他们也可能是你望到的那些人。这些人物生活在郊区、市里的工地上,生活在你旁边小区的门口。他们是来自乡野到北京城讨生活的——民工。这些人物有公园的女性服务人员、保安、建筑工人、小商小贩、收破烂者,他们出现在一切需要民工出现的场地。他们卑微的生活,怀着自己的理想与梦幻。 贾樟柯在电影里真实的再现了农民工生活场景,潮湿的只能穿着雨衣睡觉的地下室,没有任何娱乐的民工宿舍,脏乱的建筑工地,流血流汗的民工那一张张饱受风霜的脸,还有那些梦想破碎后被痛苦扭曲的哭声。他们透支着生命体力建成了五光十色的城市,却在城市之外;他们把城市的灯光打扮的五彩缤纷,却睡在灯光的后面。 贾樟柯把故事场景安排在北京世界公园,似乎是在讲一种对立,繁华与破败,优越与贫困,喧嚣与平静,富足与苦难。从故事一开始这种对立就存在。 故事开始是一种喧嚣、富丽堂皇浓艳的表象,凌乱的幕后道具间女主人公小桃喊着:“谁有创可贴?”这似乎照应着故事的结束,但是实物的创可贴能缝补人心灵的创伤吗?凌乱的道具间,还有小桃那带着乡音的普通话把故事拉进现实,幕后现实生活化场景。接着故事转换到色彩绚丽的舞台,五彩缤纷的灯光下这些年轻的躯体表演着人生光华的表面。这是故事的前奏,在前奏里我们看到了斑斓的舞台,而以后就是舞台背后的故事。似乎这生活的理想化与现实的平淡化一出一入,让我们看到理想与现实的两个对立,这种对立在后来的故事延续中变成人物心灵的呐喊。 人物心灵深处的渴望与呐喊在成太生与小桃的对白中可以聆听,甚至我们可以把他当成每个来北京民工的内心独白:“我到北京的第一个晚上,躺在床上,听到火车的声音,我发誓在这地盘上,一定要混出名堂,让你过上好日子。”可以说每个来北京的人,都曾望着那一栋栋高耸的灰色的建筑群,踌躇满志的发这样的誓言。可是现实是残酷的,那些高楼大厦广厦千万间中,又有那间属于这些人。梦想总是破碎在冰天雪地的失望中,仓皇而去又是多少人多少人的结局。 画面里的每个人物都充满了朴素悲剧性。小桃抱着理想与传统的悲剧;成太生梦想与人性劣根性的悲剧;梁子一个被迫者与懦弱者的悲剧;“二姑娘”陈志华一个年轻的农民工的生活无奈的悲剧;俄罗斯女子安娜的寻梦与被迫的下滑的悲剧这些悲剧没有死心裂肺只有无奈的认同的感受。有其当陈志华在工地被摔成重伤直至死后留下的遗嘱,是一张欠帐清单,七个人的欠帐最多者五十元,最少者三元。这些帐单表明了下层人们生活的贫困,同时也在表明下层人们那种质朴的善良。 在这部电影里有一个画面让我黯然伤神。那是“二姑娘”陈志华被摔成重伤致死后,他的父母从汾阳来到北京领取工地赔偿的钱时,他的父母拿着赔偿的三万元钱,一句话也没有,似乎没有痛苦,掂掂那三叠钱,他父亲慢慢的结下外衣衣扣,把钱放到内衣里,然后再慢慢的把衣扣系上,再摸摸钱是否放好后,一抬手时拭了一下眼睛。整个画面没有任何声音,只有动作。动作很慢,像儿子那苍凉生命的一个手势。一叠钱,一个生命,这就是那些在城市里殇死民工的了结方式。我无言。 当整个社会镜头对准那些一掷千金洒脱的富豪小资们的时候,太少的人去真心的关注那些贫困善良的人们。社会镜头对准那些人的时候,明星家一个小狗小猫怀孕都要报道的时候,那些贫困的人们一年的收入恐怕还没有那些狗猫宠物消耗的多,在这里一个人的生命或许还不如他们的一个宠物值钱。生命是无价的或许只有人与人的生命对等时才能谈的道。报纸、电视一切媒体的报道让这个社会出现的是虚假的繁荣。歌舞升平、太平盛世、小康水平这些名词到底是来到我们这个社会了,还是它们依旧让我们可望而不可及。 为什么这部作品在国内评论界那么黯淡,在小桃与成太生躺在冰雪的街上的时候,我明白了。因为评论界的人太怯懦了,他们不敢揭开虚假面纱下的血淋漓的真实场景,他们需要的只是歌舞升平的娱乐与轻松,粉饰太平无疑是掩盖真实,同时也是对社会的摧残。 作品里小桃有两句话让我不断的回味。其一是在成太生那句独白,后小桃说:“这是北京,卧虎藏龙。”北京藏龙卧虎,长安居之不易,北京居之何易!记得当年我来北京的时候,有个朋友对我说:“每个来北京的人都有一个故事,每个能在北京安居的人都是一部书。”(指的是闯北京的北漂者)北京城高校林里,人才济济,想在这里立足谈何容易。这里有梦想,也有失望,并且失望占绝大多数。生活是残酷的现实并不是像电视剧那样,每个梦想在拼搏之后都有回报,每对经历磨难的男女最后都过着王子和公主的生活。生活有时候就像种在土里的庄稼种子,土壤、气候、种子自身都具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备才能生根发芽,如果一样不具备就可能腐烂在泥里,就是能够长成苗遇到狂风暴雨也可能夭折。 其二,小桃在把自己给成太生时说的:“我也就有这点资本了,你要是骗了我,我可是什么也没有了。”小桃是个怀着简单梦想的传统女孩子,她把幸福寄托给自己深爱的男人,而当一个人把自己命运交给另一个人的时候,幸福就无法自己把握了。在小桃说完句话后,那个让她寄托的男人却说出来“你也不要相信我。这年头,谁也靠不住,我也靠不住,你只能靠你自己。”所以小桃的梦想在这个喧嚣的城市注定是个悲剧。这是中国传统遭遇现在生活所遇到的悲剧。小桃可以说是民工打工妹的一个代表,她的梦想很简单,找一个可靠的男人,不图这个男人什么,只要对她好,为了爱她可以抗拒一切诱惑,然而爱却深深伤害了她。小桃在整部片子里重复了好多次一个词“自由”自由,她怀着梦想走出家乡追求自由,可是到了北京以后现实生活依旧不自由。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渴望自由的奔走,可是我们从降生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不自由得,每个人都像被绑着翅翼的天使,挣脱一重绳索又被另一道绳索捆住。 这些民工兄弟姐妹一个个梦想在这座城市里被摔得支离破碎。他们要不在破碎之后逃离这座城市,要不就是被城市腐化烂掉。他们的梦想对这个城市而言,不过是一片瓦片,他们是被摔碎的瓦片,落地无声,不会激起城市浪潮的任何涟漪。城市依旧风光,依旧五光十色、五彩缤纷,他们却带着痛远远的消逝。 片子结束于一个落雪的早晨,零乱的落雪抬出被爱情伤害后中煤毒的小桃与伤害她的成太生。洁白的雪能掩盖住那破碎的忧伤吗?所以在结束时有一句寓言式的画外音对白: 成太生说:“我们是不是死了?” 小桃说:“没有。我们才刚刚开始。”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编者按 以饱满的热情去解读一部电影,字字含情,句句带意,是一篇好文字。 纪念巴老 巴金老人刚去世时,众生喧嚣,一时纪念性文字有铺天盖地之势。我一直保持沉默,像巴金老人无论什么样的文字赞扬他,对其名声也无足了观了;什么样的态度批判他,也无法影响它的盛世之名。我愿在喧嚣过后的空旷里寂寂的写一写老人。 老实说,关于巴金的盛世文章我读的不多,小说只读过家和秋,散文也不过读过他一些对他人纪念性的文字,关于那后来最有代表性的随想录也是只言片语的读过零星的篇章,而这些都是很久以前读的,现在记起的也非常少。我对老人了解可谓寥寥。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他的敬重。敬重一个人,有的时候是模糊的,如果看得太真切了反而失去了敬重的心理。所以当老人去世后,他的各种文字近乎脱销,我却不愿去购得读,我愿意在这模糊的敬重温读对老人的印象。 社会已经给老人很多荣誉,这些荣誉闪着金光,耀眼。我很看淡在他名字前面加的这些称谓,这是很没意思的称呼,它只能让老人感觉很累,因为他站在人前是个老人,他躲在书后的时候只是一个作家。老人的愿望是儿孙承欢膝下,作家的职责是把内心的美或感受写给读者。荣誉地位不过是身外之物,对一个老人、一个作家来说,那是一个个累赘,就如一句没有标点符号的话,读起来会累死人。 中国人有个毛病,就是说某个人好的时候把其捧为神明,诅咒一个人的时候又把他践踏成兽。其实这个世界上不需要神,同时也不要有兽,我们只要把每个人平视的当作一个人就可以了。那样我们对待一切人和事都会平和一些,能够平静看清、分析,也可以给人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让人有句读的平和的读完一句话。 现在老人已经彻底的从这个世界走了,各个悲痛也如暗淡的光线收缩到夜幕里了。那些张扬的文字、那些或许真诚、或许矫情的悲哀收敛其了羽翼,那些当时买来一定要读的老人的作品或许都收进了书柜,只等着那一天收旧书的小商小贩来,然后几毛钱一斤处置掉。这才是真正让我们悲哀的。温读老人,我们需要的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点一滴的,而不是三分钟的热度,之后便是一片苍白空旷。 对老人的作品我最先读的是秋,那个时候我十三岁,读初二。秋是个简装平本,淡黄色封面,上面一个黑体写的“秋”字。我用了一个暑假的功夫把其读完,关于里面的故事情节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里面有个大哥觉新、老二好像叫觉民(?),还有觉民的表妹梅,其次就是觉新在整个高氏家族周旋的一些零碎的记忆片段。那本书读的很压抑,为我所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本家,繁体本的旧书,书的后面没有了封底,关于家我读的更是囫囵半片,因为许多繁体字当时并不认识。再后来读了他写的关于爱情的雾、雨、雷、电,但是这些作品我现在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当时读这些书也不过是为了向同龄人炫耀自己的读书多而已。不想矫情的说这些东西对我影响有多大,我以为这些作品现在不能想起里面的内容,也就可以看出它们对于我,不过是事如春梦了无痕。 道是老人的散文对我颇有些文字影响。读老人散文的时候已经是高中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读书不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喜欢。读了老人关于对妻子萧珊、对兄长的怀念性的散文,感其真挚;读其对故友老舍、沈从文、萧乾、方令孺、曹禺等等的怀念感其义愤。老人写妻子萧珊的文字,我读过两篇怀念萧珊和再忆萧珊,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文章,或许有只是我没读到。这两篇文字写的很悲伤,一篇是妻子去世六年写的,一篇是十二年后写的,对老人说人到那个岁数已经生死看淡,可是对于妻子仍然不能忘怀。记得冰心先生有一篇记别人的散文里提到过巴金老人对妻子真挚情感的赞扬,她说:“文藻和我最欣赏巴金之处,是他的用情十分严肃而专一。”记得在沈从文先生去世后,巴金老人写过一篇纪念性的文章,文章开始写的很激愤,是因为沈先生去世后依旧得到不公平的待遇。老人在八十岁高龄的时候,对待故友仍旧感到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想来,有这样的朋友,朋友们也应该很幸福的。 周作人先生有一句话,寿多辱多。这对他们那一代文人而言或许一语成畿。有时候我看到民国年间那些杰出的文人在建国初期死了,我很很地长出一口气,为他们庆幸,因为他们不必经受文革的磨难。想后来活到文革的文人几个不受辱?老舍先生、傅雷先生这都是不堪受辱“自决于人民面前”的。巴金老人尚还算幸运,因为他挺过来了,可是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关于老人文革期间的正面描写文章是少见的,我在周励记实性文字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读过一节:“他穿着中间有一大排老式扣子的灰色布衫,看上去很像30年代的常山大褂,老人躬着背,走到方桌的一边坐下,眼睛很细小,眼皮由于睡眠不足而浮肿,半耷拉着,就像在五原路小菜场随便碰上的人和一个老头,你简直难以想象他就是写了激流三部曲的大作家巴金。”当时周励是个孩子,这是一个孩子眼中的巴金,相对那些名家眼中的巴金,文字里更体现了直观的巴金。风雨之中,朋友凋零,自己也陷囫囵之中,前途渺茫朝夕不保之时的巴金,应该有沮丧有困惑有失望同时也应该有说不出的悲哀。而那些大人物名家眼中巴金给予他太多荣誉性的理解,很多可能就无意识的扭曲了真正的巴金。我相信一个孩子眼中的巴金,那是不含复杂的直视。 当人们恭维一个人的时候,不要恭维成神,他只是个人。对巴金老人同样。他们在艰难的岁月、中国有神的时代,活下来是多么不易。我愿用一个不含任何轻视或蔑视的词说,他们好多人都是“苟且偷生”的活着。但是他们活下来了,并且在以后地位和身份提高的时候,还用一种健康不含病态的思想分析社会、思考社会、反省社会、反思自己,这是多么不易呵。一个不知道反思的民族是悲哀的民族,一个不知道反思的民族是终要沦亡的民族。那些“苟且偷生”在劫难中活下的人,很多人也写了很多文字,但是那里有很多的自我标榜,用这种标榜重新获得荣誉与社会的宠爱。但是巴金不是这样他是站在废墟的上面深刻的思考,思考废墟的毁坏及其废墟毁败中的自我在其中迷失甚至助纣为孽。就在这一点上他比我们这一代人要崇高的多,他们是值得我们敬重,但是我们的敬重不要只在舌头上,应该把他那份崇高活到骨血里。我们不要口号,社会需要得是行动。 现在老人去了,我不想说怀念,如此高寿终有去的那一天;我不想说悲伤,因为老人只不过是结束一种生活换一种活的方式;我不想说留恋,我们的留恋只能增加老人的生命痛苦的延深;我们不必说遗憾,在老人的一生中写了无数纪念、怀念朋友的文字,他为他的亲人、朋友进到自己的责任,到现在也应该让他省去这份责任,由我们担当其他的责任。死,是对生命的解脱,是对生命的肯定,他终于走完了自己痛苦的一生,红尘已经没有他留恋的了。我们应该笑的,因为他毕竟活过了,在生命的后期他用一个生命对一个社会负责的态度活过了。死是对生的肯定,死是对生存在的另一种方式;死是对生的解脱,生是对死过程。如果生无憾,死又何惧?生能尽欢、尽责,死也是快乐的。 或许,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们他的妻子、友人在说,巴金,我们终于把你盼来了,我们等的好辛苦。他们或许高朋满座的喝着酒、抽着烟在庆祝团聚呢。 纪念巴金,纪念一个作家,纪念一个人而已。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无恨月长圆。 阅读沈从文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初读沈从文是在大学语文课本上,在此之前我不知道世上曾有一个叫做沈从文的作家。那是从先生散文集湘行散记中选出的一篇,叫做鸭窠围的夜。读完之后心里非常欢喜,对其文字喜欢的紧,便道书店去搜索他的作品。可惜边塞小城对这方面是闭塞的,我找了好多书店都不曾遇到,好像它那突如其来的文字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后来我终于在小城的市图书馆找到了他的沈从文小说选,一九八一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书很旧,纸张发黄,很脆,并且后面的封面没有了。书不像有人翻过,因为里面还有没裁开的纸张,想来也在图书馆的某个角落陈迹了很多年,或许它是等我到来读它。 那本小说前面有沈老的一张黑白照片,他穿着毛衣,里面是白色衬衣,戴着眼睛,满头银发,面如满月,含着轻微的笑,很儒雅,也可看出年轻时候的清秀的痕迹。扉页后面是作者手迹,文字娟秀妩媚,字很漂亮,如同人的清秀儒雅。书中前面有沈老的做的题记,题记写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一日,在北京。我之所以记住了这个日子,非记忆力好,而是它接近我的生日。先生在题记里说,这个集子选的小说都是关于故乡湘西的人事景物风俗习惯的。并且在文字里还说,面对着这些三四十年前的旧文想起昔日的朋友好多都在攸忽而来的风暴中死去,有些隔世之感。在平静的感慨中有着无限的寂寞与苍凉。 小说选的基本上都是关于湘西的,其中有他的两个长篇边城和长河。记得借来书时是个下午,我回到宿舍嫩江畔的栖霞阁开始读这个文字。栖霞阁的阳台面对着西面的嫩江,江水无言的默默的流着,落日西斜,淡淡的光辉打在脆黄的书页间,恍惚时光倒流跟着先生的文字回到那些湘西的河流里。望着嫩江水里漂流的船,疑忽上面摇橹是翠翠的祖父,也想对岸是否有一个安静的翠翠和她的那只狗。只是那些在江对岸奔跑的黑白色相间奶牛告诉我,这是塞外,不是湘西。湘西有妩媚的青山,有绿油油的树丛花草,而这些塞外是没有的,嫩江的对岸是广漠的荒野,上面生长着狂草,很遥远的地方有一堆坟地,坟地旁边有两棵树,静静的伫立,荒芜而凄凉。 这一本书我没有还给图书馆,占为己有,我对图书馆人说,书丢了,然后赔了他们双倍的价钱。记得双倍的价钱也不贵的,只不过几块钱。如今想来,这是很不道德的。这本书后来随我到了沈从文写文字的北京,一直在身边,现在还时常翻起。 后来我到了北京,才知道沈老的文字是热闹的。我在许多书店看到过他的文集,开始我是见到一本买一本,那怕是重的,就是喜欢,想把这些书全部占为己有。 后来买的这些书,许多是有黄永玉先生插图,还有卓雅所照的湘西的照片,图文并茂,我很是喜欢。黄永玉先生是一个书画大家,他很懂湘西的文化,并且很理解沈先生文笔下那个世界的文字韵致和精神内涵,所以读着那些安静明净的文字参照着一幅幅图画,好像湘西的世界扑入眼帘,读着如坐在一叶小船上静静的留恋那些山水、那些淳朴善良的人世界。 我读这些书的时候一般不看那些评论,我喜欢那种独自的品味,如果看了那些评论很多时候就会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看书,我以为这是读书的大忌。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会影响读者的思考,让口味变得不是初读的原汁原味,失去了独立的思考。我喜欢安静的品味,让那文字最初的感觉停留在口齿之间,沈先生的文字更要如此,当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读他,如要破一个蜜桃细细的汁水流入口中,读完后回味更是口齿含香,那淡淡的甜味如湘西的桔子,没有杂质的,纯纯的。 在这些书里我偏爱那一本湘行散记里的湘行书简。那些是沈先生写给妻子张兆和先生的书信。沈从文先生一九三四年回湘西看望母亲,在行走的路上一边行走一边把所看到描绘给妻子,是写给妻子“三三的专利读物”共三十四通。那些文字写很美,美的绚丽,那文字很真实,我以为这些信比沈先生那些小说和散文还好。那简直不是文字,而是一幅幅色彩斑斓的图画,是一首首优美的夜曲。里面没有一分造作,没有一分为文思想,它只是朴实的把看到、听到用文字描绘出来,如一条湘绣绚烂的山水景物人声水声交织的铺在纸上,如读者也看到了,也听到了。这样的文字只能在安静的时候读,浮华中肯定无法领略其中的味道,这些文字只适合聆听。 我一个学音乐的朋友曾经说:音乐不一定要懂,也不一定要知道它蕴藏的含义,你只要聆听就可以了;音乐本身是个美的世界,在里面你可以天马行空的想像,让韵律把你脉搏里的那个朦胧的东西飞翔起来。我感觉在沈从文先生的文字里就是这种感觉,我们只要聆听就可以了,湘西的舟船漂流过,我们乘着船,慢慢的在船上看先生勾画出来的湘西,勾画出美妙纯净的音律。 这种纯净的文字也只有沈先生那种心灵纯净的人,可以写出。我一直认为,什么样得人写出什么样的文字,没有纯净的内心永远无法写出纯净的文字。安静的内心才能写出安静的文字,那是内外统一的一种境界。就如鲁迅先生他不适合写那些如周作人散文小品的散淡文字,他们同样的教育、同样的生活经历,可是心境是不一样的,鲁迅先生的内心充满了荒凉,所以他的文字纵然热血沸腾时文字背后依然是荒凉的;但是周作人先生的文字里那种散淡中雅致冲淡平和,或许这就是心境。沈从文先生写湘西这些文字时内心是安静的,他如世外之人俯视的看着那个世界,安静从容不迫的把眼中的世界一一雕琢出来,是一种随意的流淌,不问流向,只有流水流动的美。这样的文字才配的上称作“行云流水”文字如水一样只是在缓缓的流,从湘西的河上流到纸上,不枝不蔓的以一种沉静的姿势,流向它该至的地方。水至了,文字至了,而韵味却绕梁三日不绝。 沈先生那些小说、散文都是离开湘西写的,那是故乡留给他印象,他把那些印象影印到纸上。于是印着那些印象的纸张也充满了湘西的味道,好像那种味道穿越了时空来到读者的嗅觉之下。这些文字曾被某些批评家说,没有阶级性,脱离现实的浪漫主义。其实这些批判都是错的,沈先生要写的是个纯朴的印象里的湘西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着忧伤,像那孤嗥的狼,声音伏在水面上忧伤而凄凉,先生把这种忧伤藏在文字唯美之下。那个古朴的世界也有着忧伤,像萧萧、在船上做生意的“老七的女人”但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是那种忧伤是古朴的,它比城里那些喧嚣棱刃相对的残忍要更让人回味。那个世界古朴的忧伤在微妙的文字里淡化了,因为那就算是忧伤,也比外面的残忍纯净的多。先生用这种古朴纯净温暖的忧伤对抗着外界的烦扰的残忍,或者说先生用这种纯净维持着内心的纯净,不让这个外面地世界的残忍把内心的纯净的美给带到世俗之中,这是一种寂寞的对抗。 或者说,沈从文先生所写的湘西是在怀旧。在他离开湘西之后来到了这个纷扰的都市,面对着喧嚣,他开始怀念那个纯美的世界。他的小说是带着散文式的抒情,他对着那个印象里的世界温暖的抒怀,写的说的都是他的想念,那些零星的记忆在一遍遍温暖他苍凉的内心,这是融入这个外界世界的人所不理解的,因为对那些人而言他们已经丧失了故乡。沈先生一直自称“乡下人”其实没有人知道他内心世界或许藏着某种乡下人走入繁华世界的自卑感,而这种自卑感同时促使他怀念故乡。 能对一个事物恒久的怀念的人是个深情得人,重感情得人,所以他才能做到为人奔走千里送孤的事情,在爱情上得到胡适先生的支持。记得郁风在怀念郁达夫先生的一篇文章一个真正的文人里提到,郁达夫在一九四一年身在苏门答腊隐避想到国内的孩子准备对友人托孤,首先考虑的是沈从文先生,而并为首先考虑他那些创造社的朋友们,虽然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把儿子托付给沈先生,但是可见沈先生的性情在郁达夫心中的位置。对故乡有如此深情得人,又岂能负故人所托,正是这种对故乡的满怀深情怀恋,才让故人放心啊! 阅读沈从文先生的文字,就是阅读一个纯净的人。在巴金老人与汪曾祺先生怀念沈先生的文字里,我们看到是一个对朋友、对学生的纯真的沈从文;在黄永玉先生的文字里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天真善良的老人;在他自己的文字世界里我们感受到那个内心纯净安静的沈从文,他用自己的笔与其说刻画了一个纯净古朴的湘西世界,不如说他用自己的笔刻画了一个唯美、唯善、寂静的自己。 黄永玉先生有一篇这一些忧郁的碎屑里为我们描写了一个文人、长辈、个人的沈从文。他近距离的观察感受沈从文,感受他的世界,他的思想,他的文字以及他的忧伤,我一直认为这是描写沈从文先生的最好的文字。在他描写老年的沈从文看到十九岁时为内阁总理熊希龄的年轻部属殉职书写的碑文时,他看了好一会,静静地哭了。这个哭让我感受到得是先生一生沧桑所包容的苍凉与寂寞“静静地哭了”这文字那么传神,如沈从文笔下那些静寂纯净地湘西人物。 今年四月份我有机会到了湖南,可是没有去湘西凤凰,当时心里颇有遗憾,后来想到没什么遗憾的,或许现在的凤凰已经不是先生笔下的凤凰了。先生的凤凰已经刻在文字里,刻在每个读先生文字的人心里了,现在的凤凰或许已经是先生文字外的文明废墟,自己何必去惊扰先生笔下那个纯净的世界,让那些静默的青山,妩媚的流水自在的静默的存在。我们只要能在他的文字的静静聆听那山影、水声、色彩就好了,那才是沈从文的凤凰,那才是我们的凤凰。 凤凰与沈从文先生就如他在自传里说过的一句话:“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 05、9、30号凌晨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编者按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看见一个热爱故土、重情守义的先生。  推荐此文的根本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文中较少地使用“引号”像是作者在娓娓讲述一个老人的故事,读之,亲切。有别与一般的人物评论。  文字里亦流露出对沈从文先生的敬爱。情感自然得体。 重温路遥 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  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 ——路遥 陕西延川是我一直想去,却尚未去成的地方,那里是路遥的故乡。 十年前冬天的一个下午,我初识路遥文字后,就开始梦想黄土高原那个偏僻的小县。想象中那个延川,应该是个触目荒凉的世界,生活着祖祖辈辈忠诚土地的人们。在那坎坎沟沟的土地上,有着无数高家林、孙少平式的少年,他们充满着青春的激情,想逃出这方土地,走进大千世界。黄土高原的土地赋予他们不屈的脊梁,让他们诅咒这个蒙昧的世界的时候,也如狗不嫌家贫的热爱这方土地。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路遥已经埋骨黄土高原某一个无名的文汇山了,此生此世,无缘见心中的老师,只能从文字里感受先生的那坚韧执著的生命欲望,和那份对生命人生严肃高绝的孤独背影。 路遥是黄土高原的那只狗,是孤独树枝上那只啼血歌唱的杜鹃,他把一生的光阴浸沉进黄土高原的土地。他用冷峻严肃的目光打量着黄土高原的沟沟坎坎,一生在这个土地上卫精填海式的矢志不移的忠诚于土地。那该是怎么样的土地,让路遥“初春的时候,走进山里,满目黄土,突然峰回路转,崖上立了一支粉红色的桃花,这个时候,眼泪就流了下来。”那对那方土地的热爱,他在病危的时候说:“如果真的不行,我就死在延安”用胡马依北风的观念去解释路遥对那方土地的热爱,毫无置疑的说,那是肤浅的。用落叶归根的观念去解释路遥无疑是错的。一个到十七岁没离开过县域的人来讲,那份对土地的爱,已经流淌在血液里了,那是歌于斯,哭于斯,葬于斯的生命大爱。那是一个庄稼人,一个农民对土地、生活环境的刻骨铭心的歌唱,是一首放荡不羁忧伤沉重的歌,是一个教徒对主的虔诚,精神肉体全部投入。路遥生前曾经引用艾青老人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黄土高原,那方土地用它深沉滋养了一代文学大匠。用它的山水养育大匠骨子里的正直、奉献的品性。路遥不断的书写那黄土地的苦难,他用苦难谱写了一首首激扬的青春旋律。有人说路遥崇尚苦难,这是错误的,世上没有人愿意苦难。路遥之所以讴歌苦难,是因为他把自己和那些苦难农村放在平等的位置,那是苦难中的自我调试与自我歌唱。只有正直的人才能写出热血澎湃的正直作品,路遥无疑是正直,一个严肃对待生活,严整对待人生作品的作家。王安忆有一篇散文黄土的儿子中写道路遥的一个生活情节:一群人在闲谈其中说道老一辈的一些人放不开最后的名利,然后一个人指着路遥等说,你们以后也会这样的。路遥说,人和人怎么能一样,我不会这样。那个人固执的说,会的。路遥急了词不达意的说,我小的时候没穿过裤子,这怎么一样?看到这一段描写,我只觉得心酸,为路遥心酸,为那些不能理解路遥的人感到愤怒。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得人,很难理解路遥的世界。就是有农村体验得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路遥。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那个世界不充满绝对恶意的猜测,他是用爱的眼光去恒定那个世界的,用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他用一种平等姿势去看待那个世界的。这是其他写农村题材作品所没有的。如今许多文章写到农村往往充满了诗意,那种田园风光遮住农村的贫困与苦难。那些农村题材的小说是充满了闹剧的丑陋与置身事外的超脱,所有的作者只是一个冷眼旁观的讲故事的人,他们的故事讲的很好,有的地方甚至很精妙,但是他们不是在美化农村,就是在丑化农村,他们只是一个旁观者在冷眼看着其中的是是非非,感觉不出里面的痛,感觉不出内部苦难。许多标榜自己是农民的作家,其实他们丧失了农民的资格,或者说他们被城市文化的洗礼给同化了,他们是处在如今的身份上去遥望或者遥想农村,他们失去了局中人的身份。所以他们写的小说,不是写给那些曾经的兄弟姐妹看得,而是写给城里人看得。犹如站在天鹅群里的乌鸦,在跟那些天鹅们介绍着乌鸦的生活,它感动只是那些天鹅,却感动不了我们这些乌鸦。而路遥不是,路遥一直在乌鸦的群里,所以他的作品感动的是乌鸦,却让那些天鹅们感到索然无味。如果作品失去了平等性,那么作品就是去了感染力。一部只能当故事来读的作品,只能冷静的旁观,无法体会那被灼伤的痛。作者感觉不到痛的作品,怎么可能感动读者,只有感动自己的作品才可能感动别人。 感动读者的作品,往往是作者的精血所化成,只有滴血的作品才有可能永垂不朽。史记、红楼梦之所以能千百年动人肺腑,那是司马迁、曹雪芹的精血一笔一划的勾画的,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作为泣血之作无疑上承史记、红楼梦的作品。而如今浮华的“玩弄文学”怎么能够与其相提并论,功利心十足的“商业文学”只是为了适应文化快餐的投其所好,又怎能有那超脱出功利的真诚,严肃的人生、人性在里面被歪曲成为嬉皮士文学。真诚的文学总是另类的,那是一种优秀的孤高,那是可以滋养人性,却被人性躲闪的文学。在真诚文学逐渐式微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怀念路遥。 我以为路遥有三部作品可以传世人生、平凡的世界、早晨从中午开始。前两部作品给我们勾画了一个真实的农村,也给我们勾画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高家林、孙少平、孙少安、巧珍、贺秀莲、润叶、晓霞等等。作者在保持现实主义的态度之下,又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农村牧歌式的爱情。现实主义的农村是那么苦难,可是又充满了温暖,让我们领略了广袤无垠的土地上一个个不卑不亢、心地善良让人肃然起敬的灵魂,又让我们看到了质朴的爱情。在这样的世界,什么一夜情式的爱情是不是应该反思。早晨从中午开始作为平凡的世界的创作随笔,它应该说登上了创作随笔的高峰,作者在这个生命绝响的文字里,展示了创作的严肃认真呕心沥血。这种纯粹的文学让我们走进路遥的内心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健康的向上的灵魂。然而这种灵魂是狼似的对月长嗥,充满了孤寂与苍凉。纵观当代文坛,乌烟瘴气的美女作家、下半身文学、身体体验文学充斥着,这些所谓的文学定义在这个文字里和先生的文字相提并论,我感觉都玷污了先生的文字。路遥在早晨从中午开始里说:“只有在暴风雨中才可能有豪迈的飞翔;只有用滴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血的手指才有可能弹拨出绝响。”没想到他一语成畿,这篇文字真正成了他生命的绝响。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的生命历程中最主要的一座丰碑。他在这部作品里用沉重压抑的笔墨描绘了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个平凡的生命里程,它凝聚了先生所有的精血,消耗了、透支了先生半生生命,把先生推向了生命的尽头。在这部作品里我们体验了作者对那方土地的爱,对人性美的赞歌,也体验了生命的残酷。这是一部交响曲,八音齐奏,三个线索,三个世界历程的交奏,然后融为一曲。在农村的世界里我们看到了以孙少安为代表的基层生活,那里的真善美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农村,它不是诗意的,那是严酷的。同样我们在这个世界里感到那些苦难的农民质朴的温暖,人间的纯净,它不像有些农村题材的文学作品所表现的愚昧龌龊。那一首首忧伤的信天游,让灵魂激荡,也让我们看到下层生活的人们的创造力。在表现孙少安爱情的时候,我们看到了润叶的纯美,同样也看到了秀莲的质朴的真挚。那种平淡的爱,让所有的惊天地的爱情为之苍白无力。 在孙少平的线索里,我们读出这个从农村走向城市的青年在“城乡交叉地带”所体现的灵魂搏击的力量美。这个灵魂在人和困苦面前所表现的不卑不亢、不折不挠,让我们纵观时下那些从城里打工的人群有个好的参照物,他们不像有些人在一些作品里表现的麻木不仁,他们的灵魂是一只荆刺鸟,在遍体鳞伤的滴血中奏出一首雄壮的乐章,如长江黄河的咆哮,如瀑布飞流的激荡。在孙少平的世界里我们不能忘了晓霞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她用自己的爱情之歌温暖了孙少平的世界。同时他们之间的爱情也让我们感到了两个世界的残酷与冰冷,这是在当代无法跨越的一道鸿沟,他们之间只能走向悲剧,如宝黛的爱情。在路遥让晓霞死亡的时候,当年我读的时候黯然,如今再读依然那样令人心碎。我猜想路遥多么希望让他们的世界统一,希望他们的爱情圆满,可是作者只能忠诚于这个世界的规则,这才是现实主义。他选择了让晓霞为一个更年轻的生命付出生命。或许爱情的一方死亡,比让爱情的反目成仇更能让我们内心震撼。起码爱情的悲剧不是因为鸿沟的伤害,它让我们回味,在回味中依然温暖。生命与世界本来就充满了残缺,残缺不完整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有时候我冒昧的猜想,路遥让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这样选择是不是和他的婚姻爱情有关。我们知道,当路遥和他妻子恋爱的时候,路遥是个高家林式的从县里打临时工的人,他妻子是个下乡知青。后来路遥路遥成了专业作家,和妻子共同生活在一起了。再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在路遥去世三个月前,与其妻签了离婚协议。在这场现实生活的爱情悲剧里,我们不谈原因,或许可能在路遥写平凡的世界前就有了某一部分阴影,所以路遥选择了晓霞的死亡。因为路遥和孙少平其本质上是个农民,他们的习性和另一个世界的人无法打成一片。这样的选择,让我们还有温暖可回味,还有美丽可幻想,从而它上升为美学的完整。 在以田福军为代表的世界,是个上层的政治世界,我们所体会的只是田福军这个农家孩子出身的领导,所表现的不失农村人的本性,用忠诚于良心的作风勾画着上层。毫不避讳的说路遥在这个世界里笔墨有些力所不逮,这和他的生活经历有关。他是半想像半借鉴的完成这个世界的。但瑕不掩玉,任何作品都有瑕疵之处,并不能否定平凡的世界是不浑厚的作品。平凡的世界的浑厚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时代过渡时期一个开阔的场景,书里面塑造了一个个平凡的生命。他们在这个开阔的时代场景里做着一个生命平淡而伟岸的事情。我爱书中的每个人物,不说孙氏兄弟与田氏姐妹,像那些普通过客是的人孙玉厚、孙兰香、孙兰花、金波、金秀、田润生、郝红梅,甚至我也爱那个“二流子”王满银。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淳朴的善良,温暖的质朴,因为他们就是我生活场景中的父老乡亲。 现在有很大一部分人对平凡的世界的文学价值持疑。从它的结构到它的文字构建。我以为一部作品引起争议是正常的,但是全盘否定一部人们热爱的作品,就不免有葡萄之酸了。一部作品能激扬一代人,能让一代人从中吸取生命的给养,让人健康的向上,岂是几个人能否定的。现在年轻人读路遥的少了,因为现在文坛充满了浮华与浮躁。商业的社会让文坛失去了平静,默默用孺子牛般创造文学得人越来越少了。垃圾充斥着文坛,那些炒作出来的文学只能是流星,速来速去,那些真正意义上文学作品会在时间历史的长河中经受住各种考验,路遥的文字魅力将有那一代代严肃对待人生的人去读、品味,寂寞只是暂时的。对那些怀疑路遥作品文学价值得人,我只想用杜甫的一句诗表达心中的看法:“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精神导师,或者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上帝。这个精神导师在我们精深陷入困境时,给予我们灵魂以抚慰,让我们不至于精神陷入黑暗的牢笼,看不到光亮,找不到希望,在黑暗里窒息。路遥于我是这样的一个老师,他比任何亲授我的老师更能慰籍我那忧伤的灵魂。贴近路遥,是贴近一份沉重,一份忧伤,贴近一份冷俊严肃的世界。 路遥文字对于我的影响,已经超越了文学作品本身的意义,他塑造了一个灵魂,也塑造了一个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他让我看到了童年、少年所隐约看到的时代背影,用清晰的眼光看到了农村世界底性的人生哲学,理解这个世界,书写这个世界。我所有对农村世界的书写都只不过是对自己的书写,我知道我骨子里是个农民。我不想背叛,因为我的根在那个世界里,无论怎么样的繁盛,我只是那个世界的一员,我的身上流淌着那个世界带着土腥味的血。 路遥先生去世十三年了。当年阅读他作品的少年已经步入青年,再过几年一到中年。岁月的洪流淹没多少光阴,又冲走了多少故事,这些年来我一次次重温路遥,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关照着自己的灵魂,审视着人生。我相信,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仍然有一批人,怀念先生,在先生那鼓舞灵魂的文学交响乐里汲取奋斗不屈的勇气及其自我拼搏营养,在人生的困境里或许我们自卑,可是我们不自贱,或许我们追求的意义并没有意义,可是我们将用严正的态度对待自己人生命运。我们在无垠的人生场中搏击,也在努力超越某一种意义上的狭隘。 重温路遥,让我自省让我明白,我们可能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无法使自己伟大,但是我们可以让自己崇高。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 高山流水 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  高山流水是一首经典的民族音乐,它渊源久远,流传广泛。 对于音律我是不太懂,不认识五线谱,也不清楚宫商羽徽角五音的奥妙所在,所能了解的也不过是简谱1、2、3、4、5、6、7,对于乐器,所知更是寥寥,钢琴、小提琴、手风琴这些西方乐器我从没有摸过,也不明白管弦乐队到底有多少种组成,我只喜欢听中国的民族音乐,喜欢中国的民族乐器,它简单、便宜,不过是竹丝而已,但无论简单还是常见之物我都不精通,只是能吹响笛子与箫。我之所以喜欢音乐,是因为神往那些音乐背后的故事,可以说我喜欢那些故事更甚于音乐本身。高山流水就是其中之一。 高山流水的故事出自列子•汤问,书中记载: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若江河!”我记不清是哪一本书了,同样记载了这个故事,但要比这个要长一些,它的记载是:在山之滨,水之湄,士大夫俞伯牙与山野樵夫钟子期相遇,琴韵丁冬声里,弥漫着巍巍高山,浩浩江水,意境开阔吞吐万物,高山巍峨,流水浩瀚,樵夫钟子期听懂了俞伯牙的琴意,歌声相和。俞伯牙把钟子期引为人生知己,因为音乃心之声,听懂他的琴意,就是明白他的灵魂,这是知音。后来二人不但是知音,还成了终生挚友,钟子期早亡,俞伯牙悉知以后,在钟子期的坟前抚了平生最后一支曲子,然后尽断琴弦,终生不复鼓琴。 在中国古典文学或传说中令人神往的故事应不在少数,无论我们怎么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删繁取简,我想高山流水至少算一个无法取缔的。这个典故里体现着千百年来人们对那种情谊的渴求——知音。 人们常说,千金易得,朋友难求,其实我认为知音比朋友更难得。知音不是求来,是可遇不可求的。或许你从仆如云,一呼百应,但未必有一个知音;或许你高朋满座,珠玑妙语,但知音不是虚位以待就来得;或许你在亲情的环绕下,有人嘘寒问暖,但其中他们不一定真知道你;或许你佳人携手,如花美眷,但爱人不一定能如花解人语。知音不是金钱财宝换来得,也非功名权位招来的,它是一种灵魂的召唤与相应,是灵魂与灵魂的互答。 在属于人的构造中,最让人难以琢磨或理解的应当是灵魂或说是心灵,它是一种纯粹的精神,看不到,摸不着,它依附于人体存在,而又超脱于人体。绳索可以捆绑住肉体,却无法困住灵魂,灵魂才是一个本真的自我。人的四肢、五脏六腑都可以放到显微镜下从细胞分析到碳水化合物,进行物理性研究,但灵魂不可以,因为它是非物质的。它不可以物理性分析,只能用另一个灵魂来体会。当一个灵魂理解另一个灵魂时,两者融为一体,是相通的,犹如弦与音箱的关系,弦在响,音箱也在响,习惯上我们称之为——共鸣或共振。共鸣是知音的先决条件,有了共鸣才有了知音。 真正的知音是肝与胆的相照,琴与瑟的和鸣,是闪与雷的交乍,心与脑的一拍而合,宛如一场大雨淋湿了你,也浇透了我,那是你我同在,天地共存,也是灵魂与灵魂的融合,灵魂与灵魂交织。两个知音的相遇就是两颗流星相撞,在刹那的撞击中,人生最灿烂的火花迸射出炫彩夺目的光华,书写出人生最优美的乐章! 朋友与知音不是同一个含义,朋友来源于相互的敬重,而知音来源于相互的共鸣;朋友之间是一种情感的爱护,而知音却是精神的高度一致;朋友是相互的欣赏与认同,而知音是“于我有戚戚焉”的相互拥抱。白头如新的可能是朋友,但倾盖如顾的一定是知音。朋友一定会生死相扶,患难与共;但知音可能却是将逢良才的生死宿敌。 在这里我想起了三国志与晋书上记载的两个人物,陆抗和羊祜。陆抗和羊祜分别魏、吴两国的将领,羊祜在襄阳为官,陆抗镇守荆州,两个人你想统一我,我想灭掉你,但却丝毫不妨碍二者是知音。陆抗病了,羊祜赶忙送药来,陆抗手下东吴将领齐劝陆抗不要吃。陆抗答道:“岂有鸩人羊叔子哉,汝众人勿疑”遂服之。陆抗知羊祜爱饮酒,送自己亲酿佳酿给羊祜,羊祜部将陈元劝别饮恐有诈,羊祜说:“抗非毒人者也,不必疑虑”竟倾壶饮之。 这就是知音,日月同辉,磊落情怀。演绎成千古佳话。 但世上如伯牙与钟子期,陆抗和羊祜这样肝胆相照的知音必竟是稀少的。孟浩然长叹曰:“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岳飞午夜无眠长歌道:“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象苏轼那样的天纵奇才,可谓合唱者众多,他却自比孤鸿,写下了“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州冷”句子。 人间的知音太难得了,越是杰出者越寂寞,也就没有知音,或许这是曲高和者寡。有的人寻觅一生也得不到一个知音。高朋满座,载誉而归也遮不住他落寞身影,还是身在喧嚣中能听到自己的心跳,锦衣还乡也如夜之归途。如梵高生前无人认同,最终以枪自毙,死后纵是遗画价高数千万美元又于他生前的寂寞何干;屈原忧国忧民,但朝廷中却无知音,赋完离骚逐水而眠;曹雪芹用血泪涂写成了红楼梦,最终泪尽而逝。难怪红楼梦结束一场无垠苍凉的大雪,温瑞安在神州奇侠系列里每位高手死时都说一句:人生好寂寞。 知音太难得了,纵是是杰出者之间也不能成为相互知音。据说,当年歌德听完贝多芬的音乐时,异常激动,竟热泪盈眶,激恼了贝多芬,他愤怒的冲着歌德吼道:“你根本没有听懂我的音乐!”高更与梵高同样杰出,但他们相处不长时间,高更就愤然的搬离了梵高为其精心准备的房子。再者清华大学同学聚会时钱钟书先生的一位同学对着钱先生说,你的管锥编什么都写了,就是没写你自己,钱先生恼怒的说:“你根本没读懂我的书。”于是把一套管锥编寄给同学,让他再读。 知音太难得了,所以我们更能充分的理解鲁迅先生为瞿秋白先生写下那句长幅:“人生得一知已已足矣!当以斯室而同怀。” 中国自古以来就留下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格言,人们是那样的注视知音,知音知己,为其生死而无怨无悔。 我们不必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也不必说易子救孤的程婴,我们就翻开史记•刺客列传吧,翻开这一篇,那是满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纸的豪气干云,热血纵横,洋溢着“士为知己者死”的视死如归。专诸、预让、聂政等为报知遇,死而无怨,尤其荆珂刺秦王,更是浴血奋战生死无悔。荆珂原为齐国人,后迁徙卫国,他刺杀秦王即不为利,亦非为民族,为国家诸等正义,他是为了受托于知己田光,报燕太子丹之知遇,他让秦王惊慌失措,负剑逃窜,尽失王者风范。在身受巨创,面不改色,倚柱而笑,并且指着秦王骂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这是知音知己的最高礼遇,用血涂满寻找知音的路。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的呢?然而生命在这条路上,只不过寻找灵魂共鸣的一堆血肉。灵魂的归宿是那共鸣的歌声,知音说在嘴边不是花言巧语的轻诺,那是灵魂深处释放的沉重。 当今的人啊,越来越自我封闭了,谁还注重灵魂的共鸣。肉体的享受,物欲的泛滥,它能代替我们那精神上的空虚吗?能填补我们灵魂的寂寞吗?我们的精神塑像在坍塌,我们迷失了自己,我们想通过高科技的手段满足我们的口舌,我们却把心灵囚在城堡里,我们是物欲中的囚徒。我们要释放自己,寻找灵魂里那个真正的自我,我们要寻求一种精神,寻求精神上的共鸣者,我们将不再独自吟唱,或许有一天我们站在山之滨,水之湄独自漫歌时,有一位倾听者说:“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善哉,洋洋若江河!” 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编者按 山之滨,水之湄,谁是谁的高山,谁是谁的流水? 话说读书 历史是个被意淫的对象,不同人把其幻想成不同的模样。 现在写历史方面的文字太多了,从麻辣、水煮到了那些无厘头的乱炖,每一锅都在煎、炒、烹、炸中时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我一直不敢轻易写关于历史的文字,怕写出来没有新意,嚼别人吃过的馒头,不说没有了味道,就是有也是口臭,令自己恶心。 可是,我还是喜欢读史书,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读的多了也积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像人体内的结石,看似舍利子其实就是一些石头。结石太大不能采取体外震波碎石,只能像流产一样才用手术,或其他方法——我采取写出,一吐为快。 读书是个比较累的活,尤其读史书的时候。书中所写的人、事已经在时光里沉淀百年千年了,能够依旧被人阅读一般都是闪着人事的智睿。俗话说,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如果只知兴替,对一般老百姓来说意义不大。但是,老百姓听过去的故事谁家兴亡,谁家成败看的不是大局,而是看的人事。 千百年来,一个国家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但人情世故、人世礼乐、利益纷争的心态还是那般的不长进。史书的人物、事件如果抹杀了时间因素,只看人世礼乐,那些人事都像眼前是非。史书有的时候就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只不过是时间把它定义在过去了。 读史令人苍老,因为这种阅读会让读者的情绪在历史千年光阴里浮浮沉沉。读那些本纪、世家、列传你可以看到一个人、一个家族的兴衰,你会感到人世的不可抗拒,时光的不可抗拒;还会读到那些正义者屈死而不得平反,邪恶者小人得志的跳跃,他们活得那么轻松自如,而那些正义者却艰难困苦。 在阅读里我们会愤怒、不平,甚至恨不得坐着时光机器退回历史发生的年代,去掐死那些小人。这些阅读有时会让我们心灰意懒,有时也会让我们踌躇满志,有时会产生看透人世的消沉,也有一种生命的荒诞。这些都源于我们的思考。 读而不思是白读,然而一思考就容易累人。或许,我所谓的思考根本就算不上思考,因为曾经看过无数人的读书笔记都让我汗颜,什么主义,什么思想,看到这些高深莫测的词我都脑袋大。 我以为读史,或者说读书分为两种,理性读书和感性读书。 所谓的理性读书就是冷静沉稳、逻辑严密的分析文章透露出的深刻内涵,即主义、思想等等之类;而感性读书相对就简单了,它是从读者个人出发,要得是阅读快感,所思所想也是漫无边际的个体体验的认识,谈不上严谨的逻辑,客观的评定,所表达出来的仅仅是个体喜好。 读书时,我不能按耐住心中的大喜大悲,看到不平时会拍案而起,看到悲愤时会悲然长泣。我无法回归到对历史的冷漠与理性,我觉得那些人物好像就生活在自己的周围,有营营苟苟的小人,也有悲天悯人的君子,我会为他们郁郁不乐,也会为他们的舒展而长啸。我无法做到理性读书,或许是我还没到漠视一切存在的年龄,理性的严峻让我厌恶,因为我还年轻,身上流窜着鲜活的热血。 我喜欢感性读书,凭个人喜好褒贬人物春秋,不用扳起面孔面面俱到的评定,生怕哪里出现漏洞。个人读书,个性认识,又不是做教材,要得就是一个随心所欲,就如武侠小说里的那些洒脱的亦正亦邪的人物,快意恩仇、潇洒自如、无拘无束,凭个人喜好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我的这些阅读是个人的,所说所写都是个人喜好的写意,文字里没有严谨的考证,也没有严谨的逻辑。它不追究高深的文化内涵,不写深刻的人文精神,只写我喜欢的那些人物及其历史时光,像太史公当年写史记一样这是一些私家读史随笔的石头,是我自己眼里的历史。或许有人说观点谬误,不登大雅之堂,狗屁不是,这些我不在乎,谁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不求与他人共鸣,只讲究痛快。 喜欢一联:能哭能笑真名士;亦狂亦侠自风流。 悲情三国 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题记。 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 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 生子当如孙仲谋。 ——辛弃疾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 1. 读史,当读乱世之史。 乱世英豪慷慨激扬,个性张扬,读起来如江河滔滔奔流,浩荡如史诗。乱世英杰英气逼人,如剑贯长虹,把生命的个性演绎的畅汗淋漓,全无腐儒酸味。 读乱世豪杰列传,用最简约词表达就是——痛快! 中国的乱世有很多,如梁启超说的一乱一治,每个大统一之前都是一个乱世。但是,在中国这个五千年一直延续的大帝国来说,可圈可点的以战国、三国、东晋十六国、五代十国为首。 战国时代与三国人文气质类似,东晋十六国以及南北朝是三国的一个延续,而相对而言五代十国虽然也是纷争,但是少了个性张扬,人物低靡的多。那些割据一方的土霸王也没什么英雄气度,个个在自己的小朝廷里唱着阿哥阿妹的情歌,简直是一个个土鳖,哪能跟前两者同日而论。 战国与三国时期是个人文气质比较浓的时代。那个两个时代的英雄自身所带气质也是人文的,以文人做武将,文人自身竟带着草莽英雄的任侠。这一方面以三国尤为重。 三国可以以一幅古装人物为喻,长衫衣带为文采风流,耸然亭亭长立之躯为草莽气息的风骨。那是个风流与风骨并存的时代。 我个人认为中国历史有几个大的有强转衰和有衰转强的转折点,三国时代就是一个有强转衰的转折点。这些个转折点所带来的并非全是坏处,反而给中国的历史带来了更大的生机。 其一是思想。强大的政权促使思想的大一统,往往造成思想的沉闷,而正是因为有强转衰的政权造成了思想钳制的衰弱,于是各个流派的思想得到了发展。主流思想的衰弱使更多的知识分子,或者说是思想家他们重新总结盘点社会的整体结构,多角度思考重新整合社会结构,以寻找社会的出路。 其二是民族血液的包容性。每一次转折都是汉民族的注进新具有活泼性少数民族的血液,让沉闷古老的民族重新焕发雄壮的强悍气息。可以说,没有这些新血液的注入,中华民族作为古老的民族,它不会在每次衰败之后兴起一次次复兴,或许它早也如古埃及、巴比伦、印度一样,成了一个只能在考古中才能解读的民族。 三国时代就处于这样一个政权衰退思想兴起的点上。 2. 一般我们把魏晋都是连起来看,因为它们是一脉相传,晋是在魏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我在这里要先割断魏晋的联系,只说早期的魏以及蜀吴,或者说从三国尚未形成到形成的过程。因为在我看来,三国前期是风骨,而后期所谓的魏晋风度都是风流了。风骨里所透露的还有强悍,风流是骨质疏松的一种病态。 可以说,我所指的三国是包括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时期,以及三国中期。东汉末年汉王朝作为一个统一的帝国已经是强弩之末,中央的权利开始涣散,各地英豪齐头并发而起,一时英雄豪杰你方唱罢我登场。 如果单纯的说黄巾起义打击了东汉王朝的统治,这是狭义的。从某个方面说,黄巾起义让群雄并起也是个点,如果要追寻它的中央集权的涣散要追到东汉开始的岁月。光武帝刘秀是靠地主豪强起家的,而他登上皇位之后并没有打击这些人,地主豪强一直拥有很大的势力。 后汉书•邓禹传记载:“邓氏自中兴后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洛阳)莫与为比。”后汉书中关于这样的记在很多,包括袁绍、袁术袁氏弟兄的袁氏家族,他们也是从学阀到军阀的世代地主豪强阶层。 这些地方豪强通常聚族而居,形成庄园自然经济,他们的规模很大,并且拥有私家军队,筑有坞堡壁垒,有的竟敢公然不向国家交纳租赋。封建经济的分散性使地方豪强势力得到充分发展,成为东汉的一种国内强大割据力量。豪强地主这股割据势力在东汉后期日渐膨胀,最后成为脱缰之马无法抑制,东汉王朝的坍塌分裂的社会根源是千里伏线,远在建立之初。史学家所说的“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所以,在东汉统治中晚期出现的外戚、宦官轮流把持朝政也不是朝廷权利涣散的原因,而是内因引起外因的大格局变化。它的表现形式多方面,其中有一点就是东汉二百年间小皇帝太多,成年皇帝太少,权利一直外戚所掌管。这也是地主豪强以及官僚得到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可以说,整个东汉王朝二百多年的朝廷根本没有实力把权力完全收归中央,它的末年形成这个局面应该从历史纵横大格局里找原因。 聪明的诸葛亮在出师表说,东汉败在桓、灵二帝之时,也是没看到实质。桓、灵二帝只不过是形势发展的果,而不是因。大格局的形成到桓、灵二帝时代不过是完全暴露,已经危危欲坠无法收拾了。 历史个别的事情或许决定于细节的偶然性,但是推动历史细节发展的往往是大格局的起到的必然性。也就是时事造就了英雄,而非英雄造就了时事。英雄在历史的格局中起到是推波助澜,历史车轮的方向不是他们来决定。 所以,三国的出现决非偶然,它带着历史的必然性。当然,这个系数“三”是个偶然的,历史到了这个时候或许出现四国、五国,而地方政权的割据是一种必然性。这种偶然出现“三”恰恰是历史与英雄相互作用的一个结果。完全抛开人文因素谈历史也是错误的,在此三国的形成有曹、刘、孙三者的个人魅力的因素。赵翼对三者有一句评价一言道中:“人才莫盛于三国,亦惟三国之主各能用人,大略曹操以权术相驭,刘备以性情相契,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 然,乱世的英雄他们有乱世豪情,同时也有各种因素所给予的困惑。一个人才能最大的发挥一般都是有个好的对手,心智均衡的对手是人潜力发挥的一个很大的因素。如下棋一般,棋力高下相差悬殊的对方,未开局就胜负已分,没有意思;下棋要得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旗鼓相当。这样斗的激烈,胜负拼杀才有味道。但是,这就蕴藏着人世不可避免得悲剧因素,两败俱伤,雄心抱负不得全部施展。 黑格尔说:“悲剧双方都有其片面的合理性。”也就是说,悲剧是双方共同促使的,从那一方来看都有都有合理性一面。曹、刘、孙三者在同一时代并存幸是他们可以多方面的展现自己,不幸的是他们在互相实现自己的目标时不可避免的互相碰撞着,同时也互相毁灭着。在这段乱世历史的光阴中,中国历史如脱缰的野马,肆意的奔涌。这一辈英雄做为同一代人在这个时段纷纷涌现,而后就是纷纷陨灭,他们用个体生命激情演绎出了中国历史上最雄壮的历史悲剧。 3. 现代史上为曹操反案的人已经很多,我要再重复那些陈腔老调就是拾人牙慧了。但是,我着实喜欢曹操其人,敢作敢当、豪气纵横、有情有义、有爱有恨、有智有谋,是一个性情中人。对于曹操或许要给他加上很多称谓,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诗人等,但在我看来他身上更多的是一种任侠的气魄。 东汉末豪强并起,传统的道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基本上到了“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的崩溃边缘。此时,己经君不君臣不臣了,天下陷入群雄割据时代,各自为尊,就是有个名位上的汉献帝也不过是个傀儡而已。可以说,这个时候任何人都是私心做崇,以现在而看任何人都可以坐皇帝,天子无种,有德者居之。所以,在此骂曹操为奸雄、枭雄者都是在为自己捞政治资本,包括刘备其人。 乱世的“德”不仅是道德,更多的是足够的实力收拾天下残局,足够的智谋谋划整体局势。困守于传统道德里,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传统道德能够约束于人,也就不会有这个乱世了。曹操过人之处就在于冲破传统道德的篱笆,随心所欲的想创造一种新的体制来重整江山。那样一个乱世,拘泥的人永远无法成大事。曹操的任侠气魄就是不拘泥规则,给乱世下了一副虎狼之药。 曹操著名的“魏武三诏令”就是一副虎狼之药。 魏武三诏令的最后一份:“高才异士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意思是:不管你品性如何,曾经干过什么,只要你有能力,有治国用兵之道,你的才能又能为我所用,我就用你。 把礼教视若无物,或许只有曹操吧,就是在魏晋的那些被称作疯子的“竹林七贤”也是只是个体的放浪形骸,与曹操相比犹如大山与小石的比较。如果把这副药放到太平盛世,或许这就是社会动荡药方,但是放到当时也自有其高明之处。三国人才辈出,但是以魏为盛。纵观全局,魏及其继承它的晋之所以能够统一全国,不能说没有这个药方的功劳。这就是非常之时用非常之人。 曹操之所以能够败董卓、擒吕布、消灭袁氏弟兄决非侥幸得来。它的文才武略是超过同代人的,所以孙氏家族只能偏安江南,刘备一代雄才也只能安居蜀地,中原地带无人可与曹操争锋。 曹操一生都在征伐之中。在扫清中原障碍的时候,他杀了许多名士以及反对他的人。对一个立志统一全国地人来说,残酷基本上是每个成功政治家的一方面性格。英雄辈起的时代,怀柔与妥协都是行不通的,唯有武力才是得天下的唯一手段。如后世毛泽东所说,枪杆子里出政权。没有硬家伙难得天下,这就是“不使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 在政治信念上来说,曹操是个儒法杂用得人物,所以在它得征伐中他有铁血的一面,也有慈仁的一面。中国自古以来就将就,乱世用法,太平用儒;马上得天下,马下治天下。所以,在看曹操一生行事中似乎有很多的矛盾,这些矛盾的交融产生一个复杂的曹操:残忍,却并不暴虐;冷酷,却并非无情。 他是个气魄很大的人政治家,其人不像袁绍、董卓等人一样只为满足一己私欲的人。如果是那样,他在北方同意之后完全可以废汉献帝取而代之,他更多的是悲天悯人的儒家入世救业的思想,让国家统一,结束混战局面。当然我们不能说他没有政治野心,毕竟他说过了“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并且这话说的很暧昧。 做为政治家,曹操是个富有个性与激情诗人的政治家。他不是酸儒的王莽式的政治家,也不是只知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政治人物,他是个诗情与激情热血澎湃的人物。他性格里有任侠的不拘小节,倒履相迎,大笑时把菜粘满胡子,这些都有唐朝那些狂放诗人个性。看他那些诗,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情,也有“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的悲悯,同时也有“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的温情。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雄心抱负,让他在政治的艰难与个性的激荡诗情中徜徉。 三国人物基本上都是个悲剧。 有人说曹操的悲剧是放走了刘备,使他成为和自己争夺江山的主角;也有人说,是曹操太小看江东势力了,导致了他功败垂成。其实,我一直觉得曹操真正的悲剧不在这里,而是他在统一中原后和他的后继者没有建立一个合理的政治体系才是真正的悲剧。 汉朝最后的崩溃说明,汉朝的政治体系结构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了,需要创造一种新的体系结构来代替汉朝的,但曹操以及他的后继者没创立一套合理的政治体系。从某个角度而言,将来的中原政权势必要统一天下,那么要有一个新的体系来统御。在魏与晋交错时间天下得到了统一,但是政治体系里面所有隐藏的矛盾也就暴露出来,成为主要矛盾。所以,魏晋统一全国后,很短的时间国家又一次陷入了分裂混战,并且这次混战时间经历了三百多年,一直到隋唐的新政体统治结构的创立社会才有了安定。 纵横的看三百多年的混战,那么多得小政权出现,但是并没有那一个有时间有能力去创造一种新的体系来统一全国,而魏晋时期是最适合创造的时期,以此来继承秦汉帝国的脉略,但是他们却没有制定出来,于是历史错过了这次机会,造成三百多年的悲剧。同时,也使曹魏政权的覆灭成了东汉末年的一个似乎完全一样的翻版。 这个悲剧不止是曹操的,也是整个三国的,更深远一些它是整个民族的。当然,这一次的混战也不全是坏事,它促使了隋唐帝国的崛起,为这个古老的民族注进了新的血液,促进了民族融合与发展。 作为一种大历史观来看,魏武是无法与他的前代秦皇、汉武相媲比的,同时也比不上后来者的唐宗、宋祖。或许有人说,中国中国中央政权自宋朝开始进入了软弱时期,但是作为历史全局考虑,宋太祖的成功在于他和他的后继者建立了一套对当时来说合理完备政治体系,而魏武曹操却没有。看人看大节,观史看全局,所以曹操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由此可见了。我对曹操更多的是欣赏他人文气质方面,对于政治贡献方面他还稍欠火候。 4. 曹操与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是三国演义中一个精彩片断。刘备数尽当时有权有势割据一方的人物,曹操皆摇头,一针见血的指出那些人的得失。后来他指刘备和自己说,天下能称得上英雄的唯有你刘玄德和我曹操啊。刘备听后,吓得筷子都掉到地下了,是时恰好惊雷响于空中,刘备掩饰说自己害怕雷声。曹操看刘备如此胆小,从此不在怀疑他有雄心大志能够跟自己一争长短了。刘备生命安全得到了保证。 三国演义是扬刘抑曹的,所以后面跟着一首诗赞扬刘备的机智。其实,这是好听的话,如果换一种说法就是刘备能装,是个一级演员的料,但是这样说终是对他不公平的。从后来他的成就来看,刘备自有一套成家的本事,这个本事让他从一个卖草鞋的穷汉成了割据一方的帝王。 相对于曹操与孙权,刘备的成功完全靠的是自己。天下大乱时,曹操尚可以“散家财,合义兵”孙权凭借父兄开辟的江东根据地,而刘备却是白手起家。他少小孤寡,和母亲一起贩卖草鞋编织苇席为生,这一点上他倒是和老祖宗刘邦有些相似,但尚且不如也。 他无财可招兵买马,无势可以依仗,所靠的唯一名号不过是七扯八拉拐了好几个弯的傀儡皇帝的皇叔。汉朝历经四百年多年,说到这皇叔,估计不是几车能拉完的,组成一个几万人的军队都可以啦。这个名号说有用既有用,说无用则一文不值,毕竟说话的权利是手中宝剑,背后军队。没有这些甭说你是皇叔,就是你是当朝皇帝汉献帝刘协也要被董卓、曹操控制,让向东不敢向西,让撵狗不敢打鸡。 俗话说,打仗打的是钱,没有钱那来的军饷,士兵总不能饿着肚皮跟你打仗,所以财力是争夺天下的可靠保证。无财无势一步步从一个小人物奋斗成大人物没有一定地手段肯定不成,刘备的手段是一路靠个人魅力赢得人心,来完成他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的,由此最后完成他的大业。 刘备原始积累攫取的第一桶金是从陶谦手里取得徐州,然而当时徐州周围群雄虎视眈眈。在别人的合围之下,很快刘备宣布破产,又成了无家可归的人。没有了地盘只能狼狈的寄人篱下,在这一路,刘备狼狈不堪,姥姥不爱,奶奶不疼,东躲西藏。但是这一路他收罗了不少人心,赢得不少人才。虽无自己的地盘,但是智囊团基本建立,看似弱其实强。竞争的初期不仅是家大业大的地盘之争,还包括人才竞争,有了人才出谋划策奔走不再是盲目的了,有了目标,整体规划。刘备之所以在流窜中不断壮大自己,其实终归于他的个人魅力,众人跟他觉得有盼头,能够成功。 刘备奔走的过程一只是个示弱的过程,这个示弱是他安身立命的本。想想,他投靠的那一个都比他强大,这一路他不是装作可怜巴巴的样子,而确实连妻儿都不能保护的可怜。并且当时随时可能把性命丢掉,曹操、袁绍那一个不是能要他命的实力人物。到了刘表那里的时候,他的运气才开始好转——他得诸葛犹如虎生双翼。诸葛亮确实了不起的人物,不说别的就说“隆中对”的天下时局以后五十年的格局分析,妙绝天下。得诸葛绝对是刘备得个人魅力,三顾茅庐不是真心虚心待士、思贤若渴之辈,绝对做不到的。得诸葛而得一方疆土,是刘备为他得付出所得到的回报;得诸葛才从盲目的状态走入一个有清晰目标的战略状态,如果没有诸葛亮刘备或许就被魏或者吴吞噬了。 人们常用说,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或者说刘备的江山是哭来的,这言外之意是刘备虚伪。但是,刘备真虚伪吗? 俗话说,作一件好事容易,作一辈子好事才是难,若是一个人哪怕伪善的做了一辈子好事,是不是应该把其称作好人?如果一个人“虚伪”的虚心待士一辈子,这个人足以称一个真正的贤者。我觉得刘备不是个虚伪的人。做为一个乱世建大业的政治人物,某些手段是要用的,收罗刘表残部,借荆州不还等等这些都是政治需要,不能从人品考虑。政治人物是看大节,而不拘小节,政治需要往往和个人人品无关,小节服从大局。 刘备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说他虚伪冤枉了他。关张二人被害后,他所作出的行动可以看得出。杜甫说“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他把诸葛亮的遗恨归结到刘备兴兵为关张报仇而要灭掉吴的上面。应该说,刘备在吞吴行动上说明他不具备一个大政治家的才略。当时时局表明一是他不可能吞掉吴,二是就是吞掉他也是损兵折将,这样会毁掉蜀国,毕竟有一个实力最强的魏在旁边坐山观虎斗的虎视眈眈的看着,它不可能坐视蜀吞掉吴。 就刘备而言,这次征战损兵折将且不说,从战略目光上看,刘备这一次失误巨大,影响了他们原来的宏伟战略。但是,我以为就是这次伐吴说明了刘备决非虚伪的人,江山与兄弟、君臣之情谁轻谁重,刘备选择了情义,成全了兄弟结义之情。但,江山从此遗恨了。 刘备的悲剧在于他的有英雄的胸襟抱负,却没有一个卓越政治家的目光。诸葛亮为刘备定下的战略思想,无疑是正确。入蜀为根据地,出蜀北定中原后席卷天下,只有出蜀才是蜀的唯一扩展出路。荆州之失增加了出蜀的困难,蜀吴之战消耗了蜀与吴的力量。他的悲剧第二点,在于他立了一个阿斗无能的太子做为继承人。在刘备初入蜀的时候,蜀的无论经济还是军事都发展的非常迅速,当时占据中原的魏都没有它快,并且在曹丕称帝后刘备敢如此大胆的立马第二年称帝,也可看蜀的力量可以抗魏。但是,在诸葛相亡后蜀国一直没有发展,如果说诸葛亮在时刘禅不由自主,但是诸葛死后三十多年里刘禅在政治和蜀国的发展上毫无建树。这三国志•后主传里可以清清白白的看到。没有人继承这种统一天下的雄心壮志,这岂不是刘备的悲哀,也是他选取继承人的自我悲剧。 以时事而论,蜀虽然发展很快但以蜀之力还是无法与魏相争中原,天时地利蜀是无法和为相媲比的,在他这一代蜀根本就没有扩展统一天下的出路。与蜀而言,这一代只能内修国政,培养英才,寻找时机,北定中原,然后一统天下。 可惜,刘备的后继者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而他临终托孤的重臣诸葛亮又是个“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物,一心为了报答他的知遇之恩想在有生之年统一天下,从而常年征战,无心培养英才;或者说诸葛亮是知道伐魏无功,但他一心想着人定能胜天,抱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想法六出祁山是明知不胜而强为之。三国之亡首亡蜀,这岂不是对一心兴复大汉江山的刘备一个极大的讽刺。 刘备从布衣白丁成为割据一方的小朝廷,乱世之中有这样的成就堪称英雄,就其为情义而轻江山社稷难称政治大家,但为天下奔走一生,后为结义轻易而死此类重情重义的人不愧一代人杰。 或许蜀国一代江上只成就了为情为义而轻江山的桃园三结义,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君臣忠义的两个佳话。悲剧的佳话一代代的感动着中国人,没有江山与情意的对比,没有扶不起的阿斗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的忠义对比,这两个佳话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但是,两个佳话对比意义深远的国家江山又是多么微不足道啊,这两个佳话是壮志未酬热血中的悲凉。 5. 曹操与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时候,江东之地是有孙策来领袖,曹操说他靠着老子起家算不得英雄,他不知道孙策尚有弟弟孙权。后来,曹操收刘表余部,与江东孙权有小范围的冲突,当他看到孙权治军严整,感叹地说:“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儿子若豚犬耳!” 曹操是有资格说这样的话的,因为曹操跟孙权他老爹孙坚一辈的人,并且二人都是在镇压黄巾军时起家的。孙权小曹操二十七岁,小刘备二十一岁,是他们的后辈。当然,后来刘备成了孙权的妹夫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俗话说“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个人的成就毕竟不是按年龄来划分的。孙权以不到弱冠之年,同两个江湖老油条角逐天下,最后取得一方霸业确实不容小觑。 曹操论断孙策言语多少有些偏颇,说到江东真正地开辟人物当是孙策。孙坚死的早,年不过三十七岁,余部都为袁术所得,孙策少年用谋索回孙坚的余部,并且挥兵入江东开辟了这个根据地。在这个时候,吴前期将臣多是孙策所招揽麾下的,如周瑜、张昭等等。孙策有英才也有争锋天下的锋锐,可惜死的太早了,若非英才早逝天下局势应该是另一种样子。 这人是很有政治远见,临死之时与大臣和孙权的话,他把天下局势看得很清楚了。他说:“中国方乱,夫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观成败。”对于孙权和自己的比较拟定了孙权一生行事“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陈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知卿。”说完这些,孙策就死了,把位置遗留给了孙权。 孙权能成帝业,孙策为他奠定了立身资本,而能在纷乱之中保身后扩张就靠的自身才干了。孙权以年龄而算应该是第二代人物,而他却又是和第一代人物争锋天下,但是他称帝时却是第二代的三国人物,所以对他是不好划分的。 孙权接掌江东大权时,年仅十七岁。当时曹操以官渡之战胜袁绍,北方统一的轮廓已经有了雏形,刘备尚在流窜,刘表盘踞荆州。或许是虎父无犬子孙权在接掌大权之后,他一方面重用周瑜、张昭、程普等人,让其感到和他能成大业,另一方面招揽天下俊杰,如鲁肃、诸葛谨。与此同时,因为乱时局不稳,人心也不稳,好多人都是安则居,危则去,所以统辖范围内的郡县首领也好些不服的,孙权在招揽人才的时候也对这些反叛的人远伐近攻,确保了江东局面的安定。 孙权少小接权,能够平稳过渡,得益于识人重人。于内他信张昭,张昭有威严能平定内臣,并且一心辅助有莫大功劳;于外有周瑜,周瑜是个有大才的人物,作为政治家他能和诸葛亮一拼,可以说东吴江山初步轮廓多有周瑜筹划,尤其赤壁之战因他和鲁肃的主战才赢得了东吴与蜀发展的时间空间,如不是那一战曹操恐怕一统天下了。信人不疑人是孙权成家的资本。 公元208年赤壁之战,当时孙权年仅二十六岁,他的兵将和曹操的兵将根本就不成正比,就是加上刘备的家底也差的远。在这个时候能做出战的命令,绝对的要大智大勇,没有置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做不出这样的决定的。兵将的劝说是外因,而决定还是要作为主子的他自己拿定。也是这一决定,成就了他,消耗了魏强势锋锐创造了自己的发展机遇。 孙权的霸业成功是两方面的,一是其人的权谋战略思想,其二这个人是很有耐力的。 魏蜀吴三方,吴最弱。以他的实力不足以跟魏单独争衡,甚至也弱于蜀。蜀占据一个易守难攻的有利地势,而东吴没有,江东小域凭借长江天险是不足以抗拒已经统一了北方的魏的雄兵,它上首还有比它略微强盛的蜀。同时,当时江南地广人稀,到了宋朝时候南方才得到了全面开发,从唐人韩愈去潮汕的诗句里还可以感受到,唐时广东那里还是“瘴江滩”所以战略的思想决定着东吴的成败。 在曹丕和刘备相继称帝后,三国的整体格局基本上都定下来了,但是孙权却迟迟没有称帝,而是向魏称臣,这就是谋略了。魏以挟天下雄师而肆无忌惮称帝,蜀以地势之险足以自保而称帝,但是东吴却是在两者夹缝中,蜀中刘备尚在,如果冒然称帝可能会导致腹背受敌,尤其在夺荆州杀关羽之后。 史家以孙权被封吴王算东吴政权开始纪年,我以八年后为东吴开始纪年。八年后,孙权在武昌称帝,后迁都建业(南京)。这八年是有讲头的,在魏曹丕死他年轻的儿子曹叡继位,曹魏内部陷入政治的争权;在蜀刘备也死了,诸葛亮总揽朝政,而他力主同东吴通好,一心出蜀定三秦,从而席卷天下。政治的平衡才是孙权称帝的且机。可以说,在一切且机成熟的时候孙权又等了好几年,这是谋略也是耐力,毕竟黄袍加身称孤道寡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但是孙权并没有急迫。 孙权在三国时代创业皇帝里面,是做的最长的,过足了皇帝的瘾。东吴的一把手他当了五十多年,称孤道寡也也有二十多年。他熬死了好几任丞相与皇后,弄得儿子都等不及的要造反。 孙权过失也有多方面,政治大略方面杀关羽就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荆州夺走了或许刘备不能说太多话,首先荆州本就是东吴借给刘备的,其次兵不血刃的夺回来天经地义。但是,杀了关羽情况就不同了,关羽一生和刘备情同同胞兄弟,杀了他刘备岂能善罢甘休。说来也该孙权背运,杀张飞的人又跑到东吴去了,并且东吴收留了他们,这让刘备急火攻心,于是顾不得大局了亲率几十万大军攻打东吴来了。这个失误让孙权不得不向魏称臣。 失误其二:立太子,他先立孙登后立孙和,最后又废孙和立小儿子孙亮。天下纷争未定,废长立幼本是大忌,毕竟幼主控制不了局势,不能亲理朝政。西汉汉武帝就犯了这样一个毛病,以至于西汉自汉武帝亡后外戚重臣掌权,缺少了一个强力的后继者。孙权跟汉武帝一样犯了老糊涂的毛病。孙亮继位时不过十岁左右,到他被废时不过十六岁。东吴自孙权亡后就陷入了大臣握重权,内部闹的不亦乐乎,最后皇位落到了残暴的孙皓手里。可以说,东吴自孙权亡就无力争夺中夏了。 我欣赏孙权的用人。诸葛亮在蜀是一国丞相,孙权不但让他大哥诸葛谨为朝中大员,并且对他的儿子诸葛恪也是那么重用。当然,他儿子最后的翘辫子是另外一说。就这样知人用人是何等的大胆,颇显一代才俊的个性,这是后人不敢这样用的。 但是,孙权他的才略是和曹操、刘备无法媲比的,他虽然也是个创业的皇帝,但其性情是个守业皇帝。他没有吞噬天下的壮志,同时地理位置也限制他在这方面的构想。无论魏蜀谁强大,他迟早是被吃掉的。如他所说,那就是子孙的事情了,我顾及不到了。他这一语已经为他的成就定性了,只能做个一时一地的头头,无争雄天下的本事了。 6. 基本上每个乱世都是英雄辈出,猛将如云的时代,但是这些人物多少都是悲剧性多,而喜剧结局的少。 “即生瑜,何生亮”双雄并立,或许是每个乱世英雄的感叹。如水镜先生对诸葛亮的一句评价:“卧龙虽得其主,不得其时。惜哉!”“不得时”多么苍凉的一句感叹。三国是个喻亮并存、旷世人物出现的时代,曹刘孙不过是个头头罢了,而他们下面的个性人物如过江之鲤。 这些人物好像神话故事里的说法,他们都是应劫而生,大家热热闹闹的各自精彩的演绎一番后,然后被青史封神一般挂在汗青上了。 “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又岂是诸葛亮一个人的悲哀,而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刘备、孙权北望中原望洋兴叹的时候,曹操、曹丕又何尝不是南望江南而扼腕长叹。夕阳残照,马鸣风萧萧,这是每个英雄的归宿。 但是,他们是英雄,有雄才大略的英雄。他们用一腔热血涂洒在神州大地上,用个体生命意志得到了丰满的张扬,在长枪大戟的战场上奔走;他们的英姿羽扇指挥了历史滚滚车轮的转速,轰轰烈烈的活过了——活得激扬、潇洒,他们的风骨透过几千年史册依旧感动着我们。 英雄活过了,如此痛快的活过了——有这句话足以安慰壮志未酬的雄心。 广陵散 1. 夜里睡不着,拿出晋书来读,放一曲广陵散来听。 初听广陵散,听得心惊肉跳,只感觉里面有一股杀气逼临,而晋书中关于竹林七贤的列传又让人感到一股寒气浸来。 就实而论,房玄龄等人著的晋书并不能算上多么精彩。但是,写阮籍、嵇康等人列传时,感觉是不错的。从列传许多内容来看是借鉴了世说新语,但是我更喜欢世说新语里的几笔勾画,人物就栩栩如生的跃然纸上。 我以为,魏晋人物应该有司马迁来写。如果太史公来写,当如写专诸、聂政、荆客等人一般,笔墨畅汪洋恣肆,简洁有力。 但是,读房著晋书,读至阮籍在楚汉古战场的长叹,日暮途穷的大哭,心里也不禁如巨石压在胸口的沉重;读到嵇康在刑场上抚琴叹息之语,心里涌出无限凄凉;读到向秀的思旧赋,心有戚戚焉。 在一堆发黄的旧纸史册里读书,让人感到苍老。可是,当读到这些人物,就会一股热血开始沸腾,令人想诉说,为这千年前已经消失的人物。 于是,我在夜色苍茫里拾起笔,想写写和广陵散相关的人事及其他们的悲剧色彩。 2. 说魏晋,就要说魏晋风度,刘伶醉酒,阮籍的青白眼,嵇康的抚曲,众人围坐竹林清谈啸歌。从这个层次而言,它让千百年的文人倾倒。但是,一旦揭开深层的面纱,里面所透出的血腥,又让人想躲开这个时代。 谈魏晋,就要提战国。因为魏晋时期最类似春秋战国时代,同样是国家激荡、个性张扬的时代,同样的涌现了一批异态千呈精彩绝伦的思想者。但是,由于他们出现的政治背景不同,也就造就了两批人物的命运的不同。 战国时期是有了百花齐放的思想后产生了一个强权人物——秦始皇;魏晋是强权人物消亡,禁锢大坝坍塌后,思想激流迸射。 战国时期是在众多思想出现时,还没有一个能够号令九州的强权作为背后的支持,所以挟一家之言可以纵横捭阖闯天下,如苏秦、张仪之辈。也就是说,战国时期还没有什么是正统学说,什么是邪恶学说之分。而从西汉汉武帝时期就有了衡量所谓“正与邪”的标准。虽然,魏晋是从三国时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蔓延而来“礼崩乐坏”儒家学说暂时衰微,黄老、墨家等等之术上升。但是,儒家学说是衰微而不是退出历史舞台,强权依然靠它统御天下。所以,怀疑者,终究被它吞噬。 战国时期的战争在某点上是一种竞技,并不存在对思想学说的围剿,所以思想依旧可以存留;魏晋时代,战争就是血腥残酷的屠杀,毁其宗庙灭其门,或是鸡犬不留的鸩杀。 所以,我认为,虽然魏晋时期的人最讲究风度、风致,而这所谓的讲究绝然不同于战国时期。他们所谓的“风度”更多的是文人被政治残酷镇压后对文字的意淫,而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欣赏。 魏晋是个文人压抑的时代。压抑的时候,他们寻求解脱的办法是放浪形骸,用外在的放荡平衡内心的苦闷,同时也借此保住身家性命。我觉得,用李商隐一句诗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很合适“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这一点在看世说新语的时候,可以从飘逸中嗅到血腥之味,也来源于此。 魏晋对思想的残酷镇压是政治的需要。因为强权者江山得来的不那么名正言顺。他们需要用强权的镇压来稳固自己的金銮殿上的帝位。 魏晋的皇帝都是禅让得来。从某一点上说,禅让得来的江山相对于马上得天下,本身就是一个有先天发育不良的天子。从中国历史的规律来看,几个禅让的来得江上稳固过?就有一个宋朝,而宋朝又是一个屈辱的王朝,不是向这个称臣,就是向那个进贡。 先天的发育不良,就造成那些爱议论的清议之士的内心不服。 文人从某点上说,是最纯真、最浪漫的一个群体,或者说是最愚蠢的一个群体。他们幻想往往多于实际,有马上英雄的时候他们在慑服中想反抗,在没有意想中英雄出现的时候,他们又渴望那样的英雄出现。千古的文人都犯相同的毛病,于是,有英雄出现他们倒霉,没有英雄出现也是“把霉倒”他们发现了权术的规律,而又被强者利用这些规律整治了自己。 魏晋时代,那个浪漫、天真的时代文人的想法被一个叫做阮籍的人喊破:“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3. 谁是英雄,谁是竖子? 这些百无一用的书生竟敢在朝野中喊这样话,被强权者听到了,心里恼恨万分。简直不杀不足以平定心中怒火,不杀不足以令天下安。 不好意思,他只好挥起屠刀砍向那些看不透事的书生清议者了。 其实,他没有不好意思的,杀你没商量。 阮籍文采比较好,留着可能还有些用处,并且这家伙还比较圆滑,杀他意图也太过于明显了。行,留着。那就拿你的狐朋狗友开刀,寻来寻去寻到了嵇康、吕安。 嵇康这小子不是最能说吗?不是才艺双绝吗?山涛叫你出来做官,你不但不出来,还写了一封令朝野上下都知道的绝山巨源书,弄得强权者面子拉不下来。钟会去拜会你去,你带答不理的连招呼都不打,一心打你的铁。不来,不理会也就罢了,但是你还躲在竹林里瞎议论。行,这一次就瞄上你的项上人头了。看你这一次还议论不议论了。 于是,公元二六二年,洛阳东市上嵇康披枷带锁的走向了刑场。 三千太学生求请,不准! 现在,强权者只要死嵇康,不要活叔夜。 嵇康临刑前要求弹一曲,他神色安然的弹完广陵散后,抚琴叹息说:“从今以后广陵散这首曲子成为绝响啦!”而后,安然受死。 我一直在想,嵇康临刑前弹广陵散的时候在想什么? 自己的济世之才没有得到发挥就死在竖子刀下;自己的琴艺还没找到传人,就这样死了,感到惋惜;自己空有一身抱负,世上却没有伯乐? 我固执的认为,嵇康在弹奏的时候一定在精神上和刺客聂政融为一体,有激愤不平,有惨烈悲壮的叹息,有一腔热血在奔涌,内心的愤怒通过琴声表达出来,抗争! 所以,如今流传的广陵散曲子中有股无法掩饰的杀伐之气,让听着心惊肉跳,寒意浸透,使人不寒而栗。 嵇康被砍去脑袋的身子如山涛形容的那样:他要醉倒的身体像玉山崩倒一样倒下了。 一千多年以后,有个叫做王夫之的人叹息地说:“孔融死而士气灰,嵇康死而清议绝,名教为天下所讳言,同流合污而固不以为耻。” 4. 其实,在嵇康宣布广陵散成为绝响以后,隋唐以前依旧有一首名叫广陵散曲子在流传。我无意去考证流传的曲子是不是嵇康弹的那首曲子,个人认为这一首曲子纵然不是嵇康弹的那首,但是它们的气韵应该是相通的。 听流传下来的这首广陵散,在某些高音部分仍然可以听出隐约透露的杀气与激愤。我想从广陵散成曲的故事,与嵇康在临死之前借此曲子表达的激愤之情,似乎都在暗合那首曲子神韵。 魏晋那些卓尔不群的文人,骨子里是在追寻战国时那些思想家透出的任侠。而时代变了,任侠不可能了,所以他们同样的个性张扬,却变成了超逸之风 读史记时,看战国时期那些思想者列传,时常想他们那是文人呀,策马千里,啸傲王侯,一个个雄放慷慨,简直是侠客,不像后来者文人或思想者如庙中泥胎雕塑呆板。 魏晋之士在任侠这种态度上继承了这一点,可惜他们生不逢时。轮到到他们到历史的舞台上唱主角的时候,他们的生命形态只能如嵇康演奏的广陵散,悲怆。 魏晋是个“后英雄时代” 此时,那些羽扇纶巾、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英雄,已经在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三国风骨英雄已经俱往矣。在阮籍长叹之后没有多久的时间,整个中国陷入混乱,先是“八王之乱”接着“五胡乱华”、东晋十六国 魏晋的历史是一部苍凉无奈的史书,在它之后的时代中国369年没出现一位一统天下的人物。中国自古做为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留下了一个369年的尴尬局面。 广陵散是个呼唤英雄的曲子,而英雄却无,所以只剩下悲凉的时代演绎。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这个颇有预言性的呼喊,把阮籍、嵇康等人孤立在历史的苍茫中,只留下他们纵横不羁飘逸的故事成为传奇,而那些沧桑与悲哀谁又知道呢? 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汗血后亦蒙尘 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  将军百战声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古人长绝。 ——辛弃疾贺新郎 大型历史剧汉武大帝正在热播,国人都沉浸在恢弘的历史场面及其强我民族精神自豪的里时,而我却独独想起了一个让历史争议千年的名字——李陵。 李陵,陇西成纪人,其先乃逐燕太子丹于大漠的秦将,其祖父是闻名北方匈奴的“飞将军”李广,其父是击汉武帝宠臣韩鄢而受褒奖的李当户,其叔父是夺左贤王旗鼓被封关内候的李敢陇西李氏世代为将,可谓是一门职业军人,他们紧守着一种军人的职业道德为国家,为民族在战场上厮杀,然而朝廷好像总与他们李氏一门过不去,历史好像总在他们的面前扭曲,呈现一种狰狞。他们整个家族在精忠报国热情总被历史的暗礁撞的的支离破碎,成为历史暗手中一颗随意拨弄的棋子,来去生死都由不得他们,他们只能前仆后继的牺牲。但历史到了李陵这里好像舒了一口气,但是这一口气却舒的悲壮忧郁。 唐人王勃曾经叹息道:“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是呀,李陵的祖父李广,一生曾于匈奴交战七十于次,战功赫赫,无论是比他强的还是弱的,还是他手下的军吏士卒都封侯,而独剩他,被贬了再用,用了再贬,总在宦海军伍中浮浮沉沉,官不过九卿。他好像是个被随意抛掷的棋子,用的时候皇帝想起来了,不用的时候被贬成庶民了。他平生最后的愿望是希望和匈奴单于正面交锋一次,然而皇帝不许,大将军卫青调度失误,导致李广部迷失道路,李广罪于军法,一生疆场奔杀的剑,最后抹在自己的脖子上了。李敢曾经在即匈奴时立有战功,被封为食二百户的关内侯,但由于他愤恨其父由于大将军卫青的调度不公导致自杀,而击伤大将军卫青,卫青倒是为其隐匿,但他的外甥霍去病却是年青气盛,他心存怨恨在一次围猎时从背后放冷箭,李敢死。霍去病是皇帝的新宠,汉武帝非但没惩罚他,反而为其遮掩说:“鹿触杀之”为将者没有死在对外的疆场上,敌人的手中,却死在自己人的暗箭下,这是国家的悲哀,也是军人的悲哀。 如果说李氏一门在李广、李敢这两代上体现得是悲愤无奈与伤感,到了李陵时一切变得悲壮萧刹与苍凉。 李陵,字少卿,是李当户的遗腹子,少小从军,任侍中建章监。由于善骑射,爱人,谦让下士,甚得名誉。他曾经“使将八百骑,深入匈奴二千余里,过居延视地形”汉武帝以他有其祖父李广的遗风,而拜他为骑都尉。天汉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打击匈奴,让李陵管辎重。辎重者,就是现在的仓库管理员,管理后勤。李陵本是战将,长于冲锋陷阵,一个战将只钟情于沙场,只有在沙场中才能让其热血沸腾,只有沙场才能令其把生命价值演义的淋漓尽致。有一种价值只有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域,才能充分的燃烧,李陵作为一名职业军人无疑只属于战场,他是沙场得宠儿,生死在沙场才是他们的辉煌,或者说沙场是他们的生命归宿。汉武帝作为帝王应该毫无质疑说他是个伟大的帝王,但他为人喜怒无常,刚愎自用,任人唯亲,却是历史上出名的。他不让李陵去沙场而在后方,前方统帅是他的小舅子李广利,李陵那种报国的心情及其作为职业军人又怎能安分在后方管理辎重。当诏书这样颁布时,李陵报国心切,并没有考虑过过多的政治事项,而向汉武帝请战说:“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汉武帝本来是想用这次军事用武来提拔并没有军功的李广利,但是李陵不识时务主动请缨,让皇帝心里多少有点芥蒂,汉武帝说:“将恶相属邪!吾发军多,毋骑予女。”其实这就是皇帝在为难将领,一支与马背民族作战的军队没有骑兵后果是严重的,如同人没有脚,这汉武帝不会不知道,但他为什么不给李陵骑兵,这是令人难于捉摸的。李广利在当时无疑是个庸将,但汉武帝为了他这小舅子可为费尽心机,或许不予骑兵与李陵是为了怕李陵抢功,而辉煌淹没李广利,这些我们可以从战后内部政治的矛盾看出来。李陵为了施展所长能到战场和匈奴一较高低,并让汉武帝痛下决心立下豪言壮语道:“无所事骑,臣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涉单于庭。”李陵只是一粒作用不大的棋子,对君王来说无干紧要,五千步兵对于国力强盛的西汉整体战局而言也是如同一辙,对皇帝来说胜固好不胜也罢,说到底李陵的五千兵就是皇帝手中的一个实验品,于是汉武帝爽快的答应了。世上的事就这样,你把最真贵的生命献给别人,别人对待你的生命却如草芥,可舍可得。从而我们也应该知道,李陵是个军人,一个年仅二十七岁的军人,他不是个政客能把政治内在的微妙揣摩清楚,他只是以军人的本性出发,向往铁血沙场,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当时他还年轻,也不可能世故,他怎么能参透其中的人生世故玄机。 在李陵出发时,汉武帝让强弩都尉路博德率军半道接迎李陵,但是路博德却不知处于那种心理羞于在李陵后方接援他,并且给皇帝上了一道居心叵测奏折。奏折上说:“方秋匈奴马肥,未可与战,臣愿留陵至春,俱将酒泉、张掖骑各五千人并击东西浚稽,可必禽也。”汉武帝一本来没把李陵的军队当成什么大布局,但是看到路博德的上书,疑李陵后悔他许下得诺言,才让让路博德的上书。汉武帝大怒,不但即令李陵出发,并且还撤消了路博德的半路接援此时的李陵却不知道这一切。天汉二年秋,李陵率五千步兵出居延,向王庭出发,从此踏上了一条永难复回的不归路。 李陵的率部向匈奴王庭方向,在浚稽山与单于的三万骑兵相遇,关于那场战况班固再汉书里有非常精彩的记述,并且李陵有一答苏武书中也有叙述。五千汉兵对峙六倍于我得匈奴骑兵,并且是步兵对峙骑兵。是时五千步步兵被三万起兵蜂拥为围困,李陵布阵为"引士出营外为陈,前行持戟盾,后行持弓弩",引敌人于阵前,然后千弩俱发,匈奴应弦而倒。李陵的精彩指挥,不但抵住了匈奴的攻势,并且吓得他们逃跑,于是李陵乘胜攻击,又杀敌数千。这时单于有从当地招来八万骑兵来继续围歼李陵部,当时汉军损伤惨重,基本上每人都挂了商,李陵不断的激励将士的同时就是调整布局。他让“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这样布局在且战且退中把匈奴引到了距汉塞百余离地地方。在这里我一直无法想象,五千步兵的汉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军怎样布阵才能的抵挡十于万匈奴骑兵的攻击?我们知道步兵方阵最著名的罗马方阵,在四世纪被欧洲人称谓“上帝之鞭”的匈奴领袖阿提拉用骑兵把罗马打的俯首称臣,冲击的罗马步兵七零八散,所以李陵的行兵布阵应该有天才是的才略。然而,不幸的是,这样一个军事天才式的人物竟毁灭在校尉管敢的背叛与孤军无援的战局中。尤其后者,是李陵战败的最主要原因。 当时阵地已经转战到汉朝边境,边塞的守关将领不可能不知道,朝中的汉武帝不可能不知道。然而,汉武帝不但没派兵支援,反而招来李陵家人,想让李陵战死来结束这场战斗。最后李陵在前无接应,后无支援的情况下投降。而投降的地点竟然是在距离汉朝边境一百余里的地方。呜呼,悲哉。 五千步兵,对峙十万骑兵,如果能胜就是奇迹。但是在战场上,尤其还处于匈奴熟悉的战场上,这个奇迹是无法出现的。在此情况下,李陵与五千步兵杀敌一万有余,这样的战斗虽败优荣。但是汉武帝却不这样认为,他在开始的时候对就抱着让李陵战死的心理,但当听说李陵投降后龙颜大怒,并且整个朝廷文武百官都把战败的罪过推到李陵的身上,那些无耻的小人们不断的攻击李陵。只有司马迁为其说话,太史公说:“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蘖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但后来司马迁却因为此事被处于宫刑,从而成就了千载传世之书史记。公孙敖为了掩饰自己的无功而返,造谣中伤李陵,汉武帝在不探明真相情况下把李陵的母亲妻儿全部斩草除根。从此天下人都都耻陇西李家,李陵成为世代痛恨的卖国贼。 班固在汉书中把李将军列传和苏建的列传和在一起,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李陵与苏武。用苏武的忠贞来对比李陵的背叛,用李陵地投降烘托苏武的坚韧。但我每次看到此列传的时候,不由得悲有心发,为李陵的屈辱与不平。 李陵这个为民族奋战的将士,他生是为攘异而报国,死却流落异国他乡,故国人皆耻之,而他乡却得到了非常的尊重。他源于一场对外的战争,却成为国内同胞的政治争斗的牺牲品。庙堂之高所谓的政治家只用柔软的舌头,就决定了千里之外浴血疆场将士的性命,这其不是对用性命保卫国家将士的最大嘲弄。你用血保住了他们的高官厚禄,他们却用高官厚禄的政治权威把你凌辱,让你永世不得翻身,并且当时国家还没有到“兔死狗烹,高鸟尽,良弓藏”的地步。 读李陵读出的是一个悲壮。李陵地投降是被当朝朝廷所逼,他为国家浴血奋战的时候,镇守戍边的陈兵几十万却不相救,皇帝坐在高高的龙椅上盼着他早死。他兵败时,他想为国家忍辱负重意图将来为国家举大事,但满朝文武个个恨不得置他于死地,然后把其家人全部抄杀。当国家与整个民族执行不义时,他如何去选择,或许只有背叛,纵然背叛让人那么苍凉。或许这个背叛正如张承志在杭盖怀李陵中所说:“当他无家可归,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 一个国家首先是维护人们生命的尊严,利益而存在,当一个国家把你的尊严与生活价值全置于不顾的时候,李陵该如何选择?对一个军人,或者一个人来说尊严价值或许是应该轻国家而存在,但当他维护的国家侮辱他的时候,离开——或许这就只能是李陵地选择。尊严比富贵重的多,所以当霍子孟、上官少叔信口用富贵诱惑李陵时,他说:“丈夫不能再辱。”富贵对他来说不那么重要,对生命价值得认可,对生命尊严的维护重于泰山。 然而留在匈奴的李陵毕竟还是痛苦的,这种痛苦伴随他终生。他是自幼受儒家教育成长,儒家的忠君报国,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纲领约束着他的心灵,让他放不开。他面对着“韦韝毳幕,以御风雨;羶肉酪浆,以充饥渴。举目言笑,谁与为欢?胡地玄冰,边土惨裂,但闻悲风萧条之声。凉秋九月,塞外草衰。夜不能,侧耳远听,胡笳互动,牧马悲鸣,吟啸成群,边声四起。晨坐听之,不觉泪下,”让他只能对天长叹,不觉泪下。所以他对苏武说:“子归受荣,我留受辱。” 在汉书中每当我读到李陵别苏武的古歌,都难以自禁:“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聩。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是啊,母亲妻儿被杀戮,家何在?归于不归又有什么区别,归去只能受辱,纵然痛苦起码被那些爱护英雄的匈奴人所尊重,有着尊严!而俗称礼仪之邦的汉朝,这个朝廷都在蝇蝇营狗苟钩心斗角的政治争斗中,方寸之间的争斗,暧昧的争斗只能让一个国家委琐。留在一个放马草原的匈奴,总比回到战战兢兢庙堂汉朝强,那样英雄总会被淹没在口角政治的刀光剑影里。一个不珍惜英雄的民族是可怜的,一个任英雄流落他乡而不懂得好好利用的民族是可叹的,而一个逼迫自己民族英雄背叛自己的国家的民族是可悲的。 李陵的背叛从某种意义而言,他体现了一种尊重生命本身,用生命一种固有的美,对忠贞节义道德进行冲击。他的本性不是为此,而他的事情的外延却造成了这些。当生命从属于某种道德时,生命那种原是的美变得滞重凝固,他失去了轻灵也失去了古朴,接着就是失去自己。当时西汉儒学开始大一统,李陵的生命理念是建立在儒学的道统里,而儒学的核心事忠君爱国,对皇帝不容置疑的信仰,对国家生死无悔的爱、服从。李陵的痛苦源于生命价值与生活理念的颠覆,这种颠覆的痛苦取决于他对原来生活理念的信仰程度,理念愈是坚定不移就愈痛苦。而不幸的是李陵始终是他的信仰者,当命运逼着他背叛的时候,他只能郁郁终生,把自己湮灭,湮灭成一个传奇。 传说,现在在贝加尔湖以北发现了汉式宫殿,据研究是李陵,据说那里还曾经有个李陵庙,看来当时匈奴人是尊重这个无奈的英雄的。还有个传说,说在某一高原上有一支黑发黑须黑瞳的部落,据说那是李陵及其投降士卒的后裔。无论后一个传说是否真实,我愿意相信传说是真实的——为那个千年来让历史尴尬、沉重、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无奈的名字——李陵。 李陵,一个让历史争议难下定论的名字。 李陵,一个让华夏民族尴尬无奈的名字。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编者按 李陵的故事让人一咏三叹,充满人生的无奈,引人反思。本文虽没有强烈的“反传统”却也提出了不少人都有的疑惑: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李陵?加之行文如流水,跌宕有起伏故事很可看,看后不无思。 壶水样的情 把思念沉淀成石 放在心里面 任年华老去,放一把火 化为灰烬落在大地的深处 这就是我的爱。 ——题记 许多年后她依然会想起那个春日的下午,太阳晒得人懒洋洋的想瞌睡,她和他站在青草蔓生的河畔,两个人都不敢抬头。她是害羞,而他却是因为年龄小胆怯。那是他们相亲,五十年代末,有家人也有媒人。他十四岁,她虽说十六,其实还不满。他没她高。他们那地方人的订婚年龄都很小,讲究女方大。虽说已是新时代,但也不过是新瓶装着老酒。年龄太小,终究是父母说了算。 他和她结婚时已认识九年,只见过三回面,除去相亲与结婚,中间还有一次巧遇。 那也是初春,临村有一个紫花庙会,四邻八方村子人都去赶会,他们巧遇。那日他在会口遇到她村里的一个同学,两人在庙会边上说话,恰巧她赶到跟村人打招呼。年轻人变化快,两人都变了模样。相亲时的那年月正是饥荒年,人都饿的皮包骨头。如今他高而挺拔,盖过她一头,她也高了,丰润了,好看了,但却相互认不得。一说名字,两个人臊得满脸通红,像她身上洋布红花棉袄的红。他还是腆着脸故作大方的跟她说:“来赶会。”她低着头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扭头混进了赶会的人群,在人群里他似乎看到她不经意回了一下头,两根黑油油的麻花辫子温顺的搭在背后。 两次次见面,交谈不过三言两语,而如今两个陌生的人将要同床共枕睡一铺炕。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慌张,在人声鼎沸的闹洞房言语声中依然能听到自己“砰砰”心跳声,还莫名其妙的感到一丝委屈。委屈——定亲八年,对方丑俊都没看清,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要把一生给一个陌生的人。 一辈又一辈的乡下人都这样走过,没有温柔,没有浪漫,也没有爱情。 送走了闹洞房的人,红艳艳的蜡烛映着窗上贴的红喜字,整个房间流淌着陌生而恐惧的空气。没有电影里那喜悦和兴奋的温馨,只有两个陌生的人,各想自己的心事。对面就是要相伴终生的人,而彼此所了解的只是媒人说给父母,父母又讲给自己的一点点信息,剩下的就是自己凭借那一点点信息在心中勾画的一个虚无的人。虚幻的人与真实的人坐在面前,陌生洞房显得空蒙遥远。 夜深了,两个人不能这样傻坐着,要按古老的程序进行。 当做完那人伦大事,潮湿的空气把冷漠的陌生温融了一些,笨拙的手缠绕着抱刚熟悉的躯体,没有温柔的话语,只能紧紧相抱,恨不得溶进对方的身体。一生就这样,交给了这个近在咫尺之间而又遥远陌生的人。她无声的啜泣,泪水沾满了他的胸膛。他不会说温柔的话安慰她,只是干巴巴地说:“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一辈子多么漫长,而讲这句话时他刚满二十三岁,她也不过二十五岁。 无声地拥抱,寂寂的房间里只有炉子上壶里的水在温温响,像一支温婉的歌。 刚结婚的第一年,他们离多聚少,她在他家住不惯。那是他的家,她好像只是她暂暂住的客,只有娘家才是她真正的家,熟悉的环境,熟悉的闺房让她安心。母亲却总是在撵她,说:“你应该回婆家,不要总呆在咱们家,这不是个事儿,人家吃喝用度不比咱家差。在婆家有什么地里的活要赶紧去帮人家干。”她只好悻悻的回婆家,但是往往过不了三天两日又回娘家了。 嫁为人妇,进入一个新阶段,成了另一个身份。原来只用洗自己的衣服,而今还要想着他的,还要时常想着为他买该添置的衣服。她母亲说,孩子穿的脏是当妈的原因,男人穿戴干不干净媳妇的事,人家笑话的不是男人,而是他的女人。母亲的边鼓敲的她一遍遍确认自己新的身份,不在是姑娘了,成了别人的媳妇。她对父母有些怨,想为啥这么早就把自己嫁了,委屈的哭了半夜。 过了一年,和她同年嫁入村的媳妇或挺起了肚子,或抱上了娃娃,而她却迟迟没有反应。有孩子的女子回娘家的次数就少了,她依然如故。婆母和母亲不禁为他们着急,暗暗的让他们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了,两人都没有毛病。没毛病怎么怀不上孩子?于是,老人们给他们到处找偏方,苦楚楚的中药水没少喝,肚子却一直不见动静。她为母亲忙碌感到好笑,没有孩子就没有孩子骂,这样清净。她看到有孩子的家,这里一片屎,那儿一片尿,脏兮兮的令人恶心。母亲却说没有孩子的家不是家。 她渐渐的去娘家少了,只想呆在自己布置的房里,感觉这里与娘家没什么不同。喜欢腻在他的身边,把高兴的事向他显摆。他那如雷鸣的鼾声成了她入睡的催眠曲,若是晚上他回家晚了她感觉心魂儿都飞了。她努力的打置他,想让他成为街上最展扬的后生。他渐渐的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喜欢和他在晚上有一答没一回的说话,偎依在他的身边有一种安全感,像小时侯偎在母亲的怀里趴在父亲的背上。 她渐渐的看别人调弄孩子,自己感到一丝羡慕。两个人趣味生活让她感到房间里少了些什么,缺少了一个听众,缺少了一个共同的焦点。她开始配合老人的医疗,喝那一碗碗中药,最后搞的全身浮肿。他都替她难受说不要孩子了,别再吃那药了。但是,她依然捏住鼻子一口气把那呛的想吐的药水喝下,她想要孩子延续着自己和他。 终于在第三年他们有了女儿。两个识字不多的人,借书查字典用几天的工夫给孩子取了一个典雅的名,莞尔。她是个爱干净的人,房间里见不得一点灰尘。如今不同了,有一次女儿消化不良,吃药后拉了粑粑,她用小棍挑着看是不是病愈了。她看还要拉着他看,他说恶心。她就说他不喜欢女儿。她说自己房间里洋溢着母亲的辉煌,却渐渐的疏远了自己的母亲,回娘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女儿见不得陌生环境,到姥姥家就哭,她哄着:“莞儿不哭,咱们回家,离开姥姥家呵!” 她成了娘家的客了。 她苛刻的过日子,尤其是对自己。她对他说:“咱受点屈没啥,不能让我的莞尔受一点委屈。”女儿是她的太阳,他成了她的月亮。谁要说女儿一点好,她会十二分的对人好,像对待恩人一样。 女儿长到了三岁,他们又有了儿子。她就愈发只有孩子了。他有些嫉妒,说孩子不能娇惯的,这样难成材。她振振有辞的说:“咱们苦一点,也让孩子幸福一点。今天的苦,明天会有回报的。” 家里有孩子总是闹的,有时他心烦出去玩,夜深了还没回家,她会出去找,怕他出事。他开始在村建筑队做小工,比较累,她心疼。晚上回来给他跟孩子做点好吃的,自己却总是对付性的吃一点。晚上儿女睡了,她给他垂肩揉背,烧水泡脚。 她与他一对平凡夫妻,免不了勺头碰到锅沿叮当几句,但也不红脸,只是说说就算了。她觉得夫妻吵架只是让外人看笑话,她才不让别人看笑话——说他怕老婆。当然也有那么一次例外,是因为他工作事情,她固执的让他换活,不让他做建筑队的小工。 那一次他所在的建筑队在临村盖房,上楼板时一小工人被吊起的楼板砸死了。声讯传到村里,村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慌忙告诉她了。她正在灶上刷锅洗碗,当即堆萎在地上站不起来。腿能站了,抬腿便向工地上跑,一路上腿抽了几次筋,摔了数个跟头。跌跌撞撞跑到工地,看到他跟在人后忙着善后,泪水决堤般的涌出。 他问她:“咋了?我没事。” 她看着他说:“没怎么。”泪水不停地扑簌簌落。 他把搭在肩上的毛巾给她擦脸,说:“回去吧。别哭,人会笑话的。” 晚上回家后,她坚决的让他换工作,他倔强说不换。其实,乡下除了建筑队那年月那有什么活可干,孩子还在读书需要钱。那次她又哭又闹。从此,她不敢听哪里出事,心惊肉跳的害怕,他每天出门上工时都要数次叮嘱。后来,她托娘家的一个亲戚在乡镇工厂给他找了一个轻巧、没甚危险的活,才放心心来。 孩子慢慢长大了,都很出息,考上大学吃了“国粮”他们也老了。 他喜欢喝两盅,年轻时有点酒量。她不让他喝说对身体不好。孩子们回来时对她说喝一二两也可以,可以促使血液循环。酒瓶她把持着,只给他倒两小杯,一两半左右,多一点都不给。她有时对他说:“孩子们都有出息了,咱们要好好保重自己。这个世上只有你想着我了,也只有我想着你。咱们要好好的,多活几年,补补年轻时受的苦!” 她总是不嫌麻烦、精神头十足的给他做一些稀罕饭吃着顺心。在没有事的时候,她总喜欢絮絮叨叨说些年轻时的事,他们的第一次相亲,第二次见面,讲讲儿女。他躺在躺椅上,泡上一壶茶,静静地听,不时啜饮一口,时不时插上一言半语。 他们过的平淡而知足。 他在六十一岁的时候因病去世。出殡前一天晚上,她让儿女都睡去独自守在他的陵前,儿女都劝她,她平静地说:“今天我还能隔着一层板看到他,明天看到的就是一堆黄土,让我再守你爹一夜。” 出完殡,儿女们都劝她跟他们去都市,她非常坚决的拒绝了。她说:“哪儿也不去,那里都是别人的家,只有这里是我的家,你爹伴着我呢。我这一辈子没离开过他,他也没离开过我。若我走远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没人陪他说话儿。过节过日我要给他送钱花。” 儿女只好两头跑,给她寄钱让她买吃的,但她却愈来愈消瘦。儿女们觉得她是怕花钱,寄更多的钱,依然如故,吃饭也没有一个时晌,什么时候想起来了什么时候吃。 儿女还是劝她走。她坚持如故。 她说:“我这也不知道怎么了?你爹死后我是什么精神也提不起来了,感觉空空的。有你爹时我很带劲。年轻的时候对他也没什么,到老了没有他觉得整个人没有奔头了。”又说:“我哪儿也不去,这一辈子没离开过这方圆一百里,如果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儿女潸然而下。 她如交代后事一样:“如果我有一天去了,你们别伤心,给我们过个三周年、十周年就行。过多了没意思,也费钱。你爹喜欢听唢呐,到时候请人吹吹。房子别卖,房子卖了就没有这一户人了,不卖人家会说起这是谁家谁家。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伺候你爹,有你们两个儿女。” 在他过世两年后,她也撒手人寰。 去世前的夜里,儿女守在她身旁。她梦呓似的说:“别哭,别哭,我去见他了”嘴角浮现一丝微笑。 他们相继去世,如生时两个人走路总是一前一后。他永远唱着主角走在前面,她永远在配合他走在后面;他们这一生没经历过大悲大欢,没经历过分分合合,像每一对农村夫妻一样平淡如水;他们一生连一个“爱”字都不曾说过,或许是不会说,或许是不希说。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炉子上那壶水咕嘟嘟的在沸腾。 鬼事 人事多计较无趣得很,时下“鬼节”要到了,说说鬼倒是有趣,说上几段驱夏天暑气。 1、鬼饮食 梁冒是我们村爷字辈的人,人却不老四十左右,平日好酒,没事晕三两,有事半醉晃。某年秋日粮食入了囤庄稼杆子竖成草垛,地闲了人也闲了,某夜他一人从外村喝酒半醉回,途中看到野地里有几人围着一团火喝酒。走近,有人招呼他坐下,说今天老张生日子女送来酒水菜肴,你撞上了就是老张的客人,坐下喝一杯。他也不客气,当下坐了,迷迷糊糊喝酒吃菜聊天,不知到什么时候有鸡声叫鸣,人各自散去。那人登车回家,第二天醒来对路上的事历历在目说给村人。村人说,呀,昨天临村谁谁给他父亲上坟了,坟地就在你过的路上,你莫不是遇到“鬼饮食”了。他去寻,看到果然有几个坟,一个坟前有烧过纸香的痕迹,纸香堆里丢着一些酒食,正是他吃过的。他大奇后大惧再后大病。 2、鬼附身 龚培生临村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号称小温州。龚父亡时他在外地,没能见最后一面,每每谈到父亲他泪水潸然。有一次,他去胶东办事,遇到昔日同学,席间说起家常,他想到其父有一次黯然。这时,突见那位同学倒在地上,他惊愕的功夫那人坐起喊他乳名,鲁西口音如龚父,神态也似。那人说,自己是龚父,有未了心愿附身于人。他与龚培生唠了一些家常后,又说,曾借过谁的钱没还,并还嘱托龚培生不要难过,生老病死人都要过这个槛。说完后,那同学一阵痉挛恢复过来,只是双目痴痴虚汗淋淋如生了一场大病。鲁西离胶东相距千里,龚父一生没去过胶东,那同学也没去过鲁西见过龚父。龚培生回乡后向找到龚父说的借他前的人询问借钱的事,借钱的人说有这事,是几十年前的事,不提,早就忘了。 3、鬼火 我们村有一个老人,文革时生产队让他看秋——就是庄稼成熟季节怕人偷派人看守。一天夜里,近黎明时他起夜,看到远处一个有坟的地方有火光,初时以为是坟地冒出来的磷火,细看却不是,赶忙走去怕火顺风而起把庄稼烧了。远远看到一伙光着屁股小孩唧唧喳喳的在烤火,他感到莫名其妙,连忙喝止,那些小孩子却置若罔闻不理会他。他随即想,半夜不可能有孩子出来,更不可能在秋老虎余威的暑天有孩子烤火,一定遇到小鬼了。于是,他退后,远远站着不动,看那些光屁股的小鬼闹。不知多久,村里传来鸡鸣声,小鬼和火俱消失。天亮后走近去看,坟地什么痕迹也没有。 4、鬼打墙 嵇大先生曾是我们那里的有名风水师,替人看阴阳宅,却不以此为业。他看风水从来不收钱,要三尺红布避邪,若是主家过意不去送烟酒,烟他只收一盒拆来吸,酒拿回。他说,学徒时老师不收钱财,不能坏了规矩。小时候,他很喜欢我,跟我说过一些鬼事,年龄小大多忘了,只剩下一个“鬼打墙”的事。 一日有人给祖先迁坟请他相个穴位。当日看了很多地方气脉,皆不太好,吃罢饭已很晚了。还有十多里的路,主家赶驴车送他。当时是民国年间,乡下甭说汽车也没有自行车,只能用脚走或赶车送。说他们出了村口,顺着大路向家的方向走,不知走了多久,遇到一道古路沟,转来转去总在一个地方打转。他想,是遇到“鬼打墙”了。鬼打墙的意思就是,人如同走进八卦阵,脚步不停的走,却找不到出口,待到天明就自然而解。他是精通阴阳之道的人,当然也有解救之法,他脱掉裤子,照着走不通之处撒了一泡尿,鬼墙随即就解了。说,鬼墙属于阴气,而尿是带有很强阳气的秽物,和鬼打墙相克。 嵇大先生如今去世近二十年了,去世时九十余岁,后世有子无孙,领养了一个孙子。说是一生破天机太多。又说,木匠没好门,风水仙没好坟,他的手艺就他而止,不再传人。 小时,我十分胆小,夜里连厕所也不敢去,他教我一套说辞:我有铜手铁指甲,我有钢刀斩魔王,手持赶神鞭,赶到你山后头,压上你五百年不许翻身。如今念及他,很是想念。 落花时节又逢君 1.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夜里,严峻读到这一句时,整个人像被使了“定身法”般,钉死在床上。宾馆里墙灯黯淡,他的床上只留下一幅背影,似被抛在时光之外的孤独。 这一句话,像黄钟大吕在刚烈之后,忽转入悲怆唱腔,一转身,四月裂锦的繁华成为薄凉。 2. 郭爽在隔壁房间里,把身体浸进浴缸,手指划过饱满而结实的胸。对自己的身体还满意的她,笑了。 洗完澡,裹着浴巾,她对着镜子吹着长发。浓浓的头发依然很茂密,轻轻的一甩,烫过长发荡起一层湖水般的波浪。 她对着镜子妩媚一笑,眼神里有着如烈火燃烧的妖娆与成熟妇人的万种风情。 严峻在若干年前说过,喜欢她的流云长发。 说这一句话的时候,他们年轻地像一枚青涩的果。 那时候,严峻骑着单车,载她满杭州城乱跑。她从后面搂着他,唧唧喳喳,惊呼声像水鸟盘旋高飞,回荡在西湖平静的水面上。 时光如弦上离箭,一回头,过去十年。 3. 十年。时间真快。快的好像还没及时体验,心却开始苍老。 严峻一笑,悲从中来。 4. 毕业的时候,大家都意气风发地说,十年后白堤桃花盛开的季节重聚。 郭爽和严峻毕业后,一个北上,一个南下。 他们曾经说,要在一起。 八年前,郭爽成为别人的妻子,严峻曾独自一人来到过白堤。那时,树木葱郁,钱塘江潮浩淼无垠。 严峻在白堤从傍晚坐到黎明,就着往事,喝了一瓶五十四度的“一滴香”抽了两包杭州烟。而后,北上回归自己的城市,大病一场,烟酒全戒。半年后,他结婚了,而后有了儿子,从此安心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十年里,严峻从教育局的小兵到副局长;郭爽结婚后离婚,然后再结婚,如今,她孑然一身。 5. 他们去了旧日校园,严峻先去了自己原来住的寝室,而后陪郭爽去了她以前住的寝室。严峻在女生宿舍门前停下,抬头看见郭爽寝室的阳台。 那里有一个女孩子,严峻向女孩子说明来意。 郭爽站在昔日的阳台上,俯视楼下人来人往,几个男孩停在那里,象在等人。 当年,她无数次的含着微笑,与门前的严峻挥手。 下楼时,郭爽默不作声,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往事已矣。 6. 十年后的节气好像比过去要早了。 他们停在以前站过的地方,桃花已经落了。 7. 晚上,严峻推开郭爽的门,两人纠缠在一起。 她长发散乱,媚眼如丝,呢喃的说着我要。而他却嘎然而止。 他在沙发上坐着,捧着头,良久,他说:“郭爽,我们回不去了。”而后,起身回房。 她痛哭一夜。 第二天,一个向北,一个向南。 从此,再无任何联系。 诗城长安 有的人死后才诞生。 ——尼采 我家住在长安郊区,世代以种菜为生,到父亲这一代,爷爷说已经传了九代。虽然长安城离我们家乡不过百十里,但是我从来没去过。据父亲讲他二十几岁的时候去跟村里的阿三去过一次长安。他说长安好大,遍街都是绫罗绸缎,尤其漂亮的小妞热情极了,站在画梁雕栋的楼前一个劲的拉着男人进楼,随后就能听到满街流淌着老牛喘气的声音,那声音搅得人心里打颤,恍恍惚惚如登仙。我问父亲,那都是些什么人,父亲说是诗人。从那次回家后,父亲就像霜打茄子一般蔫了,于是父亲落下了一个绰号叫“老蔫”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父亲决定不让我再继承祖业——种菜,让我到离家五里地的书院去读书,将来让我当一个诗人,气的爷爷骂他败家子。由于上学可以不到菜地里锄草,我也帮着父亲说话。爷爷气的全身像罗筛糠一般的哆嗦,手指着我们骂:“一代不如一代,一代不如一代!” 在书院里我读了五年书,已经十七岁了,我们班的同学都会做诗了,尤其太原来的王维同学都能写出:“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义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先生夸他文辞华丽,豪情奔涌,用典故准确。可是老师从来没在作文写字上夸过我,唯一夸我的一次是因为我把我们班的试验田搞得超过了其他班级,老师说我是种地的天才。我想自己也是天才,要不每次回村那里的乡亲都笑嘻嘻的喊我“贺诗人” 学院毕业了,我对父亲说要去长安游学,因为有个谣言说走万里路读万卷书。从书院到我家共五里路,我读了五卷书,一本是花花公子,一本是老庄的名著房中术,还有一卷信天游集成,另两本就是孤本了歇后语大全和成人笑话。老师告诉我:“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练好男人话,到处姑娘拉。”由于我长的五大三粗,个子丈二,老师说我有先天的本钱,到长安肯定能吃香,他还说男人的诗篇都是从女人肚皮上写的。我也这么想,有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说得好:“能拯救男人只有女人,男人是一架好钢琴,会弹的女人总能弹出优美的乐章,蠢女人会弹出如锅铲抢锅的噪音。”我被村里人认为知识渊博的有为青年,不找个好女人,不但自己一生废了,并且无法优生优育生个好儿子,那样岂不是祸及子孙。另外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是因为我有次看两只狗“连”住了,心里非常躁动,于是把我们村东头张瞎子那个整天把鼻涕抹在袖子上的闺女小棒槌给睡了,她每天缠着我,厌烦极了。 我跟父亲说,我要去游学。父亲本来很蔫的头,蔫的更厉害了,恨不得把头低到裤裆里了。最后他不答应我就在地上耍赖打滚,逼得他没办法,只好把耕地那头黄牛给卖了,换了二十两银子。我拿着二十两银子对父亲说:“老蔫,别这样,我到长安后为你挣更多的钱,让你娶个年轻的小老婆。”说完,我看到母亲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因为我离开悲伤,她昏过去了。在他们还悲伤的时候,我早就背上那五卷书,穿着母亲为我缝的村里最时髦的粗布长袍踏上了去长安的路。 走过了,百里土路,第二天上午到了长安,我碰上两个小无赖,他们是结拜兄弟,老大叫李白,老二叫杜甫。当时他们告诉我两个假名字,叫什么李太白,杜少陵,他们以为我从乡下来比较傻,其实我才不傻呢,我告诉他们,我叫:“贺季真”他们说自己是诗人,我说我也是诗人啊。他们说,大家是同道啊,既然同道那就应该喝酒庆祝遇到知音了,但是他们出来没带银子,我说我带了,大家去酒楼。到了酒楼大家一顿海喝,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李白的酒量虽然好但是也醉的眼光散神了,硬指着一条白鲢鱼叫青莲不可,于是我们就喊他李青莲,杜老二更可笑,吹牛说他爷爷曾经是朝廷的进士,能写诗,曾名震天下,我知道他是在吹大气,不置一言,并且他还说了好些黄色笑话,但是我只记住了一句“花径未曾缘客扫,封门今始为君开。”这个比较有意思,我马上想起我们村东头张瞎子家的小棒槌,那夜我骗她出来行好事的时候,就是这个诗句的情景。后来大家酒足饭饱,我看到杜老二向李太白使眼色,我就明白他们想溜,嘿嘿,我岂能让他们得逞,于是我突然捂着肚子说,不好意思我一喝酒就闹肚子,你们稍坐一会,我去一趟茅房,就出了酒楼。出来后我哈哈大笑,心里说:“小子,你们两个,强盗孙子遇见强盗爷爷了。” 我酒足饭饱后,顺着大街转,看看能不能找到父亲当年走过的那条街。长安是一个大城市,南北东西道路纵横,车轿马匹来来往往,让我目不暇接,尤其那些漂亮的姑娘,窈窕的来去,让我的眼光随着她们的身姿在弯曲的路上拐了又拐,曲曲折折。当时那里的姑娘不只是本地的,还有外来的,其中还有头发姜黄,眼睛象秋水的女子,一个卖包子的老头告诉我,那是波斯的。我心里怪怪的想,只知道波斯盛产波斯猫,没想到还盛产美女。据后来人考证,说我们那是的长安是个国际性大都市,能比上后来美国的纽约了。这个我当时不知道,我只知道长安的姑娘很美,美的让人心里乱蹦。我们那个时候很开放,不想以后出现了一个叫朱熹的人规定那么多条条框框,把孔夫子的思想给糟蹋的想一块烂泥。如果说道性解放,性开放应该是我们那个时候,你看大街上的姑娘穿的都很新潮,酥胸半露,皓腕玉臂,在街上搂搂抱抱都是小问题,他们李氏皇家贵族玩的更有意思。儿子娶了父亲的妃子,老子把儿媳妇给睡了,并且还封了贵妃,最后这种乱伦的爱情,还被我们的同行小白——白居易,用诗演绎的刻骨铭心。这些咱们暂且不说。后来我才知道,我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女子啊,只不过是霜天过后的干白菜叶,因为我看到了另一个美女,那才叫美呢。 我走啊走,走到一条叫做章台路的地方,那里繁华的街道上酒楼林立,好多姑娘花枝招展的站在二楼的栏杆旁边向我抛眉眼招手,我仰着头向那个招手的姑娘走去,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好凶,叫骂着说:“他妈的,乡下土包子,你干什么?滚到一边去”然后对我后面的人热情说话,我瞪了他两眼,虽然我的块头也不小,但是毕竟是个诗人,怕玷污了自己的身份。我继续向那个招手的姑娘跑,边跑边喊“姑娘,你喊我做什么?”只见那个姑娘拧着眉头说:“谁喊你了,我是向你身后那位公子招手呢?”我扭头看看后面的那一位,他是摇着折扇,穿着锦袍,故作风流的少年公子,他对我说:“兄台,你让一下路,姑娘叫我呢。”只见那楼上的姑娘扭着秧歌一样的步伐跑下楼说:“李贺公子,你好久不来了,相死奴家了。”说着说着就向李贺怀里钻,那声音嗲声嗲气,我的骨头都酥了,身子软的一塌糊涂,可是那个大汉一拨拉我,一个趔斜,我恍然惊醒原来不是在叫我,心里万般滋味涌上心头,透心的凉,沮丧极了。 那个卖包子的老头看到后,只朝我笑,气的我想把他的包子铺给砸了,但是我想到这是在长安,不是俺们那一亩三的菜地里。于是说老先生,你笑什么,那老头说:“我笑你自不量力,你穿着粗布长衫那能进那里面了,那是诗人去的地方,刚才那一位是李大人的公子被称为”诗鬼“的李贺李诗人。”我说,老先生,你是门缝的看人——把人看扁了。我也是个诗人,在家乡享誉全村,人们都称我“贺诗人”老头看看我摇摇头说,这年头人人会作诗,可是没几个称得上诗人的。我们长安被称为诗城,因为我们这里连三岁的孩子,买豆腐的老头都会写诗,你看我也可以写两首,能被称为诗人吗?接着吟了一首包子赋:“包子一块面,里面羊肉馅。好吃不好吃,客官说了算。”老头吟完,吓了我一跳,这个鬼长安藏龙卧虎啊,连一个卖包子的老头都能写出如此佳句,看来没我混得了。我正想着,突然听到街上有追打的声音,只见两个人向我跑来。 快跑近的时候,我看清前面跑得是李太白和杜少陵,后面追得是那家酒楼的伙计。我一看如此也顾不得听那卖包子的老头吟第二首包子赞的诗了,于是也就撒丫子就跑。当时我们跑的速度据说能打破世界纪录,李太白、杜少陵真是能跑的好手,从那家酒楼到章台路很远,他们大概喝过“中华鳖精”练过长跑,是马拉松的能手。可是我不次于他们,我的爆发力特好,那速度绝对能让一千年后的刘易斯叹为观止的,更绝的是我跑的那条路摊位特别多,我要丝毫不伤的摊位东西的跳跃,据后来考证,世界跨栏运动就是从我身上发源的。我这一生所创造的那些优秀诗篇按下不说,就这个跨栏运动的发明也是伟大创举啊,要不然怎么后面怎能出一个世界冠军——刘翔呢?可惜虽然我创造了这个项目,但是当时没人找我做广告,不然我早就成千万富翁了,也不至于被人耻笑为穷光蛋了。看来这个生的年代真的很重要,要不然李龟年怎么也能当个天王天后的,弄个世家百万也不至于到处被人称为“下九流人物”可惜啊,可惜。 闲话休提,书归正传。在长跑上我不如李杜二人,所以很快他们就和我并行了,同时由于我的带跑,很快把酒楼伙计给甩了。我们三个跑到渭水的边缘,累得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少作休息之后,我们都恢复了力气,李杜二人指责我,并有动手得意思,李太白腰上挂着一把剑,后来我才知道那把剑是木头的装饰品。但是二人咄咄逼人的时候一看我的块头,又衡量了一下自己的斤称,也就做罢了。最后我想在长安我谁也不认识,就这两个人认识,想想想自己,决定晚上买几笼包子请客,他们脸色才缓下来。杜老二整理整理穷酸的长衫说,让兄台破费了,但是这一次你不能在开溜了。我连忙点头。 下午他们让我见了几个他们的朋友,有什么王进、李适之、崔定之、苏晋、张旭、焦遂等等。这些人都把自己称作诗人,张旭除外,他自称张颠。我大笑,心里想,京城的人就是不一样,在我们村里我们喊王老六为王疯,他非常生气,追着我围着猪圈跑了三百六十圈。他们都唱和吹捧,我感觉不服,我觉得我的诗歌才是最好的,通俗易懂,不想他们用典故,用平仄的,什么对仗粘合,我的诗让三岁的小孩子都明白。张旭不和他们谈诗,却给他们表演书法,说道书法,我好不谦虚的说我是我们村里书法最好的,每家的红白喜事都是我给他们写东西,嗯,一直忘了告诉大家,我们村就我一个人认字。我看了张旭的字,感觉写的太潦草了,不横平竖直,张牙舞着的,像一团乱草,大家都叫好的时候,我没说话。后来我才打听到张旭原来是一个道士,经常画符捉鬼,后来他自我创新的把画符的技术引用到书法上,自称书法有道学审美观点,并且融儒道于一家,自封为“草圣” 这一群人都自命为风流才子,我感觉除我以外大概都是“风流菜子”我不喜欢他们那些诗,尤其李太白的那些歌颂杨玉环的诗歌,那纯粹的是粉饰太平,阿谀奉承,我一直以为杨玉环是一个荡妇,只不过被老眼昏花的李隆基给看上了,历史才成就了她。我以为无论他们的爱情多么刻骨绵绵也不过是历史的乱伦,人类的污点。可是当我看到了杨玉环,我才知道自己错了。当然这是后话。 就这样,我因为和李太白杜少陵他们混熟了,他们把我的爹给我的十两卖牛钱给花完了,我回不到了家,也就流落在长安,成为一个流浪诗人。这一批人里面要说风流潇洒,除我不和他们比外,要数李太白,李青莲同志。李太白长得风流倜傥,长眉入鬓,不过我总感觉他有点西域人的特征。他自称陇西人士,说是李广的后人,据我考察,李广三个儿子,在李陵事件后就从史书上消失了,那么我推测他是李陵的后人,出生在西域,然后才来中原的。我因为要和他们搞好关系,于是曾在醉酒之后夸奖李白说:“子,谪仙人也!”这句话据说被好多人引用过,李太白也因此得了一个绰号“诗仙”这也是我的一大创造。其次要数宗之了。杜老二长得最为寒碜,不说相貌,就说那身上穿的寒酸的儒冠衣衫,浑身都冒着酸气,难怪李太白作诗嬉笑他说:“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斗笠日卓午。借问因何太瘦生?只为从来作诗苦。” 我们这一群人,到处骗吃骗喝,每天在长安大小雁塔游玩,每天都喝酒,当然我也去当年父亲去的那条街,其实那就是——章台路。可是那些漂亮的小妞不敢碰我的粗布长衫,因为布是纯棉的,当时纯棉还不像后来那样时尚。我们这一群人在章台路边缘一个露天大排档的喝酒,一边喝一边指点漂亮的姑娘。杜少陵的酒量最差,几杯酒就找周公去了。我们被他称之为饮中八仙,他好像有一首诗是写我们的: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中眠。 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 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兴费万钱 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 皎如玉树临风前。苏晋长斋绣佛前 醉中往往爱逃禅。李白一斗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 自称臣是酒中仙。张旭三杯草圣传 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阔论惊四筵。 在杜少陵写这首诗的时候,其实我们的环境是有好变坏了。在这首诗之前,他们几个沾了我的光,我在长安遇到同学王维,王维因为家境比较好,托关系递给一些名人自己的文章诗歌被内定头名,同时也在朝中做了官员,由于他的推荐,我们几个也有了机会进入朝堂,李太白成为翰林,杜少陵成为京兆府兵曹参军我最没出息,不爱做官,王维给我弄了一个“青楼管理员”的官职——我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在章台路青楼里偷笑,艳福不浅啊! 皇帝李隆基是个好色得人,后宫三千佳丽他老小子还不满足,竟然经常让高力士给我传话,让我在青楼里给他物色几个美娇娘送到宫里。从而也让我有机会看到了那个让皇帝神魂颠倒的美人——杨玉环。见到杨玉环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李白那次给我说的他见到的情景。当时他垂涎三尺顾不得擦,两只眼睛像钉子一样钉在杨玉环身上了,他从那之后失魂落魄,有一次他到章台路找我,我给他物色了一个美女,当他风月之时,我听到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喃喃的喊着:“太真,太真”我见到杨玉环的时候,也真如李太白写的那样,惊为天人。从此我也失魂落魄,我每天夜宿青楼不断的换女子,其实只是为了遗忘,可惜没人知道罢了。世人只知道我好色,有谁知道我是那样痴情啊,我身边换过千万个女子,我的心里只有一个人。可是我从来不说,我知道一说被李隆基那老小子知道了,他会得意的,因为让所有男人梦想的女人每天只能躲在他的怀抱里。有时候我想,权力,真他妈是好东西,它能让你呼风唤雨,让你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但是我只是个无用的男人,我知道那样的女子,我只能想想罢了。 后来,我想开了。天下可能八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但是两条腿的女人遍街都是。于是我每天在青楼里来来往往。其实每个女子都每个女子的可爱,天下不止一个杨玉环可爱。除了杨玉环,还会有李玉环、王玉环在青楼里我认识了不少诗人,他们真的性情之人,虽然风流名但是不下流,像据崔颢、王昌龄、高适等等。 可是我的老朋友几个我未老先衰,但是官职稳保,其他的像李太白虽然奉承了皇帝,但是由于得罪了高力士被罢了翰林,杜老二因为生性迂腐,老是想什么天下苍生,结果被贬了官职远离了长安弄得一塌糊涂,李太白没办法长跟着我混,这时候我们认识了孟浩然。认识了孟浩然,我才知道李太白有断袖之癖,龙阳之好,他写给孟浩然的诗大胆的表如:“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这种大胆的表明自己是个同性恋,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大胆超俗的表达。李太白长跟我议论朝中的男男女女,说最脏的莫过于皇帝,你看李姓皇家都出什么人啊,杀兄、逼父、娶母、睡儿媳妇,真是胡搞,丢了人伦之道,那时才是下流坯子,所以我爱就是爱孟夫子,难道只许皇帝放火,不许我点灯啊。我说,别这样说,这是侵犯人家的隐私权,要被杀头的。李太白不听,结果给传到皇帝耳朵里了,于是李白被流放到夜郎。然后皇帝又借故把孟浩然赶出京城了,仅仅因为老孟写了一句:“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我在京城的朋友七凌八散,我恨不得这个肮脏的朝代结束。有人说,长安是诗城,其实他们不知道,长安是屎城,肮脏的城市,那些粉饰太平的诗歌,那些艳诗,其实诗城就是“湿城”那里从皇帝到所有官员,到处都是抹不干的“裤裆湿”他们是坐到那里那里湿,所谓的诗人其实是个递进的称呼,诗人——屎人——湿人。 当我的朋友们天涯分离的时候,长安也被毁了。由于皇帝贪图被窝里的缠绵,松懈了边疆边防,安禄山的军队很快势如破竹攻下了潼关,进入了长安。皇帝携着杨玉环逃跑了,我在长安也没跑,王维被俘做了伪官依旧照顾我。后来我看到了杜少陵被俘,他在狱中写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诗。我通过王维,最后一次帮了杜少陵,他打听着传言去了成都,据说皇帝在成都,其实后来我们才知道,李隆基被儿子逼下台了赐死了杨玉环。我真为那女人悲伤,不是她选择了历史,是历史选择了她,她不过是一个不由自主的走卒,操纵在男人的手中,她是无罪的,罪过应该是那些男人们。据后来传说,杨玉环没有死,她逃到了东瀛,我希望也是这样的,因为历史的颠覆与她无关,也希望美丽永远在人间。 在后来,皇帝回来了,但已经不是原来的皇帝,繁华的长安变得荒凉,由于王维做过伪官,他被罢职。我也没办法只好回家,在离开长安时我听到消息说,我的好朋友李太白、杜少陵,一个水中捞月淹死在水里,一个因吃多了牛肉撑死在湘水畔,其他的人在一场叛乱之后不知所终,我很悲伤,也很为他们幸运。李太白、杜少陵一生都在想突破有所创新,他们完成了。他们连死都很有创意,很优雅,很风流 离开长安,诗城长安成为一片废墟,没有了辉煌,没有了喧闹,只有一篇篇我们的故事成为后人谈资。一切笑骂由得别人了,我们是管不了得。 回到了故乡我才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诗篇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到了,我将要闭眼的时候,我想想我的朋友及其自己的一生,其实我们都不是诗人,我们都是过客,我其实不过是农民,一生都在大地上写着别人不知道的离丧歌谣。有时候我想,杜老二写给李太白的一句诗真好,他总结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欲望追求坎坷与苦闷: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今朝两忘烟水里 1. 零六年的一个下午,他与她在网上相遇,她幽幽的对他说,这几天,我正在看周励那本曼哈顿的中国女人,颇有意思。 他说,哦,是吗?我似乎有这本书,不过好像没看,不知道塞到那个角落了。 你看过的,或许已经忘记了。这本书是你送我的,上面还有你的批注呢。 啊!他一声惊讶之后,二人无语,似乎网络断了。 窗外天阴沉沉的,不知是浮尘还是雾霭遮着远方,一片烟笼寒水月笼沙的朦胧。这个城市的天总是这样,每天都像没睡醒一样,睡眼惺松的朦胧着。生活在里面的人,却忙的跟奔丧似的,匆匆来,匆匆去。 他抬头向窗外茫然的看,没有任何目标的凝视,心里只是茫茫然然的。随后,继续处理办公桌上的事情。匆忙的工作,由不得他漫无目的去回顾、去感叹。只有一个声音催促着,呀,这就是一生了,快呀,快呀,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2. 她会偶然想起他。想起的时候,总是莫名其妙的想到围城里,方鸿渐离开唐晓芙时的情景。 雨下的正紧,唐晓芙从窗里看到马路斜对面站在雨中的方鸿渐,她决定一分钟之后把他叫回来,但是还不到一分钟,他却狗抖毛似的离开了。 人有时怪的厉害,有时能够一等好多年,无怨无悔的;有时在关键时刻,却好像奔死一样,一秒钟也等不得,瞬间就腿一蹬,眼一合的去了,拉也拉不会来。 他们分开的时候,没有雨,也没有星辰,只有电话茫音嘟嘟的响声。在黑夜里很是凄凉无奈,像一阵没有节奏的雨,敲打在窗外的雨棚上。 似乎彼此没有悲苦,一切如一支渐行渐远的歌,渐渐不复闻了。 3. 他与她相识好像一辈子了。 其实,算一下也不过九年多一些。 那一年,她十九,他二十一岁。 故事是在一列列车上开始,结束在时光的空漠中。很平淡的爱情故事,像水一样,无色无味,好像去回忆都是多余的。只不过纠缠得岁月太多了,好像青春的黄金时代都混淆不清的在里面千丝万缕。 他们彼此想起的时候,总有一种一生一世就这样没了的感觉,剩下的只是安度残年。而他们不过一个二十七岁,一个二十九岁。似乎人生就这样,还没开始,已经结束了。 这样的一个太平盛世的时代,回顾却是兵荒马乱——兵荒马乱的青春。 他们在梦里惊醒,握住彼此爱人的手,总是感到窒息的慌张。有种握不住一切实质凄惶,感到的是末世的悲凉与荒漠。于是,开始拼命的抓住残山剩水的日子,纵然平淡,却没有四顾茫然的无头无绪。 他们的梦,再也梦不到那个幽静、古雅的江南水乡小镇。纵然一直像去梦那个青春,却总如唐诗里的句子:唯梦闲人不梦君。 他内心说,我只想梦梦那方水土,与其他无关。 4. 他第一次说“我爱你”的时候,二十三岁。说完后,泪流满面,似乎受了天大的委屈,也似乎是一种决裂的告别。告别什么呢?他不知道。只是泪水唏哩哗啦的流了下来。 他说时,对面坐着个她。静然默坐,无声无息。 他希望得到回声,却一直没有。 若干年后,他对妻子说,不懂爱的时候,我说出了爱,当懂得了,却说不出来了。原来爱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用心来承担的。挟风云而天地变激越年华,那有润物细无声心境来得平淡知足。 其实,当妻子安然的睡去后,他会平静地在心里默声说,我爱你,我们知足而平淡的幸福,老婆。 而这个时节,他已经不需要回声,彼此明了不再用费心的揣摩。 5. 他给她那本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时,已经走出了校门,北归在一个大都市里上班。她还在读书。 那时候他的工作并不如意,却有昂扬的斗志。他说要考注册会计师,好好的工作、挣钱,等着和她汇合在这座城里,一起过快乐、激情、浪漫的生活。无论多少苦,他给她的信里总是安静从容的不懈的努力前进。 那些个夜里,他在灯光下,细心的读那本书。像个注经的学者,对里面的文字圈圈划划,作出种种批注寄给她。比如: 爱不是女性的依附,而是男女两人的创造;前途不是等待,而是创造。 男人永远不需要同情或怜悯!我们需要的是自我崛起与挺立。 那些点墨批注里隐藏着他的心声,像灯光下他对她的想念。他把所有的想念圈在文字里,一点一滴,汇成一条文字的河,飘摇的送到对方的手里。 她当时没有读这些书。读的时候,已经是五年之后。 那个灯下灯光摇红里的少年呵,已去不复返了。那些心事也沉淀在河沙激流中了。 此时,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爱人与家庭,已经忘却了那本书。往事已经无影无踪进入了时空的背后,岁月被漂白成雪白的绢,过着就此一生一世的日子。过去了,不在想念。 6. 是谁说过,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淡忘? 若干年后,当问着曾经觉得可以一生一世的人,你贵姓? 这个时候,那些所有可以计算的日子,进入无理头的荒诞,那才是真正的走远,不在想起。 某个时间,我们总以为一生一世直到垂死都不会忘记得话,终归有一天会翻开日记本,看到那些话已经被时光腐蚀成碎末了。时光的蛀虫把刻在石头上的字都风化的模糊,原来时光里没有什么海枯石烂的爱情。因为终究有一天,海会枯,石会烂,而我们只不过在说一个迟早要到来的结果。 原来,世上只有永恒的信念,却没有永恒的春秋。 7. 零六年的一个下午,他与她在网上相遇,她幽幽的对他说,这几天,我正在看周励那本曼哈顿的中国女人,颇有意思。 他说,哦,是吗?我似乎有这本书,不过好像没看,不知道塞到那个角落了。 你看过的,或许已经忘记了。这本书是你送我的,上面还有你的批注呢。 啊!他一声惊讶之后,二人无语,似乎网络断了。 后来,他跟她说,时光一一浮过了岁月的河,站在河边我们翘首相望的一切都没了,有些岁月终究会苍老,有些记忆终究会死去,有些人终究会忘记。 情书 四月的天空如果不肯裂帛,五月的袷衣如何起头? ――简贞 厚厚的包裹从江南的某个城沿着铁路线到我的手中时,已是落暮的下午,阳光斜斜的照在房内的家具上,虚虚实实的一片斑驳,像一河斑斓的水,闪着光沉落在水中。我把那厚厚的包裹放在书案上,望着窗外的云天,云散云聚,瞬间飞花落叶,云闭了眼睛,天盲了,只有零丁的行人在模糊中各行各的路,各归各的家,把我甩在黑暗的边缘,伫立。 黑暗里,我摸着那重重的包裹。包裹在千山万水的奔波中,有了裂开的缝隙,缝隙里抖落出一路行程的残痕与忧伤。这一路,它经过多少长亭更短亭,它转经了多少人的手,每个手心的温度都不过三十八度左右,是否温散了它凝结的冰凉。我知道,许久以来我都在等待它的到来,像在等待命运归去的号声吹响。在这个落叶飘零的秋,它如期而至,我用冰凉的手把它接过,如接住那飘零的枫叶,一身的血红。这是季节的落果,等待它的或许是封存,也或许是化作春泥,那都是我们最后的姿势。这个姿势像极了舞台上花旦在落幕时,用那纤纤的兰花指摆下的一个手势。 在幽淡的灯光下,我拆开包裹。包裹用小针脚缝的很密,像极了你缜密的心事,一如当年你用细短的针为我缝的衣衫开线处。那些衣衫我还保留着,它们陪我走过了大江南北,穿越了数年风雨。记得你曾经写给我的一句话:“若是说有的漂泊都是因为我,我又怎么不爱你满脸的风霜。”在这一根根白发杂在青丝中时,我却在不留神间走到了你生命之外,宛如这缜密的针线将来要缝在别人身上,我只能欣赏、远望了。 摊开包裹,一叠叠信整整齐齐的,像水中铺开的莲花,婷婷玉立的在蓝天碧水间绽放,不染尘世的一点虚华。一共是七大叠,三百三十九通,一百三十五万四千二百八十六个字。它的厚度超越了一部长篇小说的厚度,它的涉及的内容超越了任何小说的所涉及的问题,它的情真意切又超越了任何作家对待文学的态度,但小说家的读者千万,这些字的读者只有一个人。望着这些字,我如那些作家看到被打回来的稿件一样地苍凉。温度降到了零度一下,骨子里的血液被凝结成霜雪,这一切成为绝望的探望。 七年的时光悄然成为背影,化作一封封信笺,它是长江边上的望夫时把所有的黑夜站成白昼,把所有的白昼眺望成黎明。我解开第一叠信,启开第一封信,信纸变得淡黄了,有些脆。这是我们第一次的通信,那个时候我在黑山白水间的一个边疆小城,你在西南的一座山城。那个时候我们都在读书,我们是学生很穷,我们怕每封信超重,把信笺的正反面都写了,密密麻麻的像蚂蚁在纸上排队。你曾经嬉笑说,偶尔有一个大点像苍蝇的黑点,那是句号。第一封信开头是真样写的:“子衿,我们分别七天又三个小时了。这是我们从小到大分别最长的一次。现在我明白毛主席所写的‘汽笛一声肠已断,从此天涯孤旅’的意思了。”我一字一字的读着信上的字,在信的末尾我看到你娟秀的小字写着“共三千八百六十三个字”这封信怎么在那里结为了呢?我看第二封信的时候,知道了,是同宿舍同学呼噜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一封一封信的读着我们曾经的文字,在这些信里我再次重温我们的爱情。 我时而默读,时而高声诵读,那一片片往事随着信笺的换来换去而涌来涌去。这些信有的写自深夜,有的写自课堂,也有写自旅馆。第一年的寒假我晚回了几天家,去了呼兰,到了萧红的故居,看到了呼兰河。我在呼兰县的一家小旅馆里给你写了这封信,我说:“窗外的寒风呼啸,风穿过城市的街道如狼对对月长嗥。腊月十八的夜月出来的很晚,天一片漆黑,像被墨水灌了的墨水瓶。咱们家说:‘十七、十八黑狗摸瞎’,你在家摸到了什么。我在这里遥想着你,遥想着萧红文字里出现的慈祥温暖的祖父。在那破落的院子里,萧红没有温暖,一切在老祖父去世后变的冰冷,她也被驱逐到冰冷的门外,从此她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与故乡相连接的脐带。她带着一身的孤傲走入苍茫的人间,寻找一个可以给她温暖的男人,然而这些男人一个个从她身边走过,却给她带来的只有伤害。她在冰冷的小旅馆内差一点被卖到妓院,她那时候是该如何的绝望啊。她以为那个拯救她的男人能给她带来爱情的温暖,一切让她绝望,她的生命成为望不穿黑夜的下弦月。当她躺在香港那家医院濒临死亡的时候想到远在天边的呼兰了吗?想到这个抛弃她呼兰了吗?当故乡以它抛弃的女儿为荣时,我为这个城市感到悲哀。”这一封信好像还没有我的脚步快,当我走到家时候,它还没到你的身边。这也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你读我信的时的样子。是那么安静,那么认真,那么的充满欢悦与恬然。那一次我就在你的身边,看着你的眼泪悄然落下,为那个哀伤的女子。 信我一通一通的读,仿佛看到那些黑夜,宿舍的灯熄了,我点燃一株红蜡一字一字的勾画着字迹。月亮升起来了,月亮落下了。似乎那时候的心情也悄然回来了。看那每个句号里都融着自己的或悲伤,或欣然,或沉重,或轻松的情绪。有时候我写的激动了,会站在楼道里沉静一下自己,有时候写的忘乎所以了会让蜡烛自己默然而熄。看九九年春天四月五日的一封信,那一封信我把自己的头发让烛火舔着了,烧得一撮头发焦黄,整个宿舍的人都以为发生火灾了。你四月九日的回信让我买一个充电的能当台灯的手提灯。甜蜜涌上我的嘴角。我为你讲述黑山白水的春夏秋冬,春天的风沙,夏天紫色的丁香花,秋天的迅速短命和皓月,冬天的榆树琼枝与苍茫无垠的雪原。那一封封信,一个个不眠之夜,我刻画着文字,刻画着心情,刻画着爱情。我说我们的爱情应该像山间的青松,任季节变换,任夏日曝晒,任冬季风雪相欺,我们依然保持自己的青色。然而,我在什么时候却把你丢失了。 你说你喜欢读我的信,像一篇篇精美的散文。你说在读信的时候心情怡然如在水中绽放的莲花。可是我却不理解你如莲的心事。你说,这些信有时候你会在课间得到,在课堂上悠然的阅读。你说,老师在讲充满血腥的洗怨录时,你也能面含微笑怡然自得。你说在晚上别人睡去之后,你会再把它拿出来阅读,有些字你能悄然背下,你能在千里之外感受到我心的跳动。你说你仿佛能看到我在灯下写信的背影,能感受到我信里喷薄出来的热情。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读你娟秀的信的时候,我也感觉着你。 你说,有时候你把信带到山林间的树林里阅读,有时候会坐在山顶的石头上,望着天边的云卷云舒,看着身边的花开花落,恬然安静的默读信里的内容。你说,你在等信的日子,会把过去的信重新拿出来反复阅读,品读内容嗅那“英雄牌”碳素淡淡的墨香,你会用发带为那一通通信打一个个蝴蝶结。你说,你会对这那些信发痴发呆然后吃吃的发笑。你说,自己的老年痴呆症提前发作了。你问我,如果你老年痴呆了我还会不会要你。我一直没告诉你,如果你老年痴呆了,我就背着你去走遍神州的千山万水,我会推着这你看日出日落,我会熬出香香的绿豆粥,我会是你的手脚像你小时候照顾摔断腿时的我一样,为你梳理乱发,为你洗去发间的灰尘,我会在我们都苍老的时候看着你先走,然后承受失去你的悲伤,会在你苍老时依然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摇着摇椅任春来秋去 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我们把自己的信印成书,只印一本传给后人。你说我们的信或许比不上那些作家的情书文采灿烂,可是我们的信却是世上的孤本,是字从心里流出来的,我们的信不是让别人阅读的,只是写给自己的。你说结婚时把我们的信摘除精彩片断作为每个结婚照的说明,它一定比张爱玲那充满苍凉的对照记能包容更多的温暖。你说张爱玲的字是因为她心里没有爱,所以文字里只有琐碎的荒凉,那样的字是给没有爱的人读的,我们不需要读她。你说,要在我们的结婚合影封面上印上毛主席的一句诗词:“算尽人间知己,吾与汝”你说,毛主席这样伟大的人物会保佑我们的。我笑你,迷信,历史唯物主义白学了。我怎么当时就没理解你其中藏着的深意呢。 网络横行的现在,你不让我发邮件,你说它虽然迅速,但是却没有了想像的空间。一样的仿宋体,没有了我的温度,等待的甜蜜会大很大的折扣,你依旧让我写信,在白纸上用“英雄牌”的碳素墨水。你说,你喜欢在这飞速的时代,读着古老方式的鸿雁传书,那样会感到时间永恒,岁月留下的痕迹。你说,山盟用字刻划下来我们不怕水逝的声音,我那窈窕的文字会随着细细的笔端芳菲,它会像一首古歌款款的飘来走去,如一道秋水绚烂的沉静,在古意里扣地有声,像穿越三月的马蹄声,哒哒的扣开美丽。 那一封封信像一首首暖暖的歌,飘着软软的爱情。纵然冷月孤独寂寞,看着秋风里凋零的落红,我们依然能感到温暖,能把冰冷的心情温的潮湿。而今它却成为绝响,只剩下余音缭绕,不见了那个写信的少年,也不见那个读信的少女。温一壶月光,我们只能就着往事下酒,回首只有冷冷的月光,再也无法温暖苍凉的内心。我们把梦埋在尘土中,我们把温暖撒在丁香花下,试着让它在长出一个温柔的春,然而雨打归舟、花凋梦残,只剩下残零的书简却串不起往事风铃。 七大叠,三百三十九通,一百三十五万四千二百八十六个字的信笺让我一读再读,往事让我一温再温,读到是个苍凉的手势,温出的是你遥去的背影,任我在遥远的异乡一次次的呼喊,你却决然的一去不回头。当年的你呀,接到这些信曾经多么温柔抚摸,那一个个星辰落进尘埃的夜,你该是如何的眷顾,如何的一字一字的数着,多少次眼光碾转成一次决然的告别。青骢骏马,如今已是白雪青年,眉目之间的清朗掉落成一片如血的枫叶,落下如此地凄清。是我在月迷津度的时候把你丢失了,我回不到了故乡那片浸染着绿色的土地,然后让自己在旷野里荒芜,荒芜成一片沙漠海。那曾经艾艾蒿香在你春衫上飘荡,我却成了没有嗅觉的盲人,在黑暗里摸索着绝望的石雕。 那一封封信是我寻路的标记,可是在某年某月我忘了在前进的路上刻下回去的标志,我在清朗的天空下迷失了道路,在如潮的人群里迷失了自己。他们说,那些刻下的标志叫做——爱情,那些记载着痕迹的信叫做——情书。我失去了爱情,情书成了你邮寄回来的的废纸,我在那些废纸堆里寻找自己,可是寻到了自己却失去了你。原来所有的钥匙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开启那把锁,时光里锁已经锈住,我被寂寞的锁在门外,深深的院落传来的笑语渐渐的消隐在绿树围墙中,我却站在门外,被风干。 他们说,四月的天空如果不肯裂帛,五月的袷衣如何起头?我把那包裹沿着你缝上的痕迹再次缝上,还缝进去了曾经陪我穿越风雨的衣衫,然后断然的投进火中,任它燃成灰烬,那段段的华锦在火里走向它的凤凰涅磐。 从此,那些记载着光阴、情节的文字成为空白。生命在某一段光阴都成为空白,我永远无法记起,也无法重温,让它们随着那个苍凉的手势消隐。如同消隐的你。 和你在一起 1. 王若认识颜尘那一年,颜尘27岁。27岁的男人竟然没吻过女孩子,甚至牵女孩子的手逛街的记录都不曾有过,王若听后笑翻在床上。 她问他,懂得什么叫做“湿吻”吗? 他在电脑这边红着脸说,是不是男女吻的时候,相互吮吸舌头? 王若踢开拖鞋,赤脚在地板上笑得一蹦一跳的。她回信息说,不会吧,小朋友? 颜尘在屏幕上发过一个流汗的图象,后面跟着一个信息说:“电视上、电影上这样演的。我那个这个真不知道。” 王若似乎看到颜尘发窘的样子,她笑得花枝乱颤,心里却莫名的一种暖暖的感觉流过,蓦然想起颜尘曾经写过的一句话“这个世上无论谁跟他结婚,成为他的妻子,哪怕没有爱情,他也要对她好一辈子,会尊重婚姻,尊重自己的妻子。” 王若说:“你真是个傻子、呆子。” 于是“呆呆”、“傻子”成为王若对颜尘的专用称呼。 每当王若用这个称呼的时候,颜尘就像触电一样,有种说不出来的受用舒服。颜尘形容心里那种感觉,用一个粗造的比喻,就如:有脚气的人,脚正痒的时候,正好有一盆热水,把脚伸进去,那种感觉欲仙欲死,浑身骨头都酥了。 2. 王若认识颜尘是在一次朋友的婚礼上,王若来晚了,她到的时候,结婚典礼进入尾端,只能跟前来参加婚礼也是帮忙的颜尘同席,坐在他邻座。颜尘坐在那些俊男靓女群里,很特别,因为很丑,像一个短粗的木桩。那一天颜尘只是淡然的抽烟。新郎新娘敬酒时,敬到他们这里,颜尘说了一句:“祝你们花月静好,现世安稳”之后,和新郎连干三杯。新郎似乎说了一句,兄弟也要抓紧。颜尘淡然一笑。 新人敬王若酒的时候,王若让颜尘配合,让他们做了一个小游戏。即:新郎抱着新娘走十步,一步一弯腰,让新娘拣地下的糖,新郎不许放下新娘,同时新郎要说出与同步一样的一个成语。新郎说了,一心一意、二龙戏珠、三阳开泰到七的时候卡住了壳。是时,众人起哄,王若不已不饶,新郎累得脸红脖子粗,气喘如牛,汗都出来了,颜尘笑着对王若说:“你再不饶他,他们就要七窍生烟了,呵呵” 王若是女方的挚友,颜尘是男方的铁哥们,在众人散去之后,二人被留下来做晚上小型聚会。 晚上大家去唱歌,颜尘在一角淡定地看着几个男人竭力嘶底的吼声,吼的倒是不跑调,因为根本就不着调。王若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跟着风窈窕的唱。老实说,颜尘对王若的歌声评价很不错,声音清脆,悠扬嘹亮。在其他人唱的时候,王若坐在沙发上抽着烟,幽暗的灯光下,一头长发,半个侧影,有一种孤独凄清的感觉。 那一天晚上,大家唱累了,有几个人在沙发上睡去,此时颜尘才去唱歌。他唱得是屠洪刚的精忠报国,唱得豪气飞扬,壮怀激烈,后来又唱了一首崔健的一无所有。后来那一首,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感,不过别人没感觉到,因为他们早就找周公去了。颜尘唱的时候,王若静静抽着烟,听着用脚打着节拍。 唱完后,颜尘望着看着他的王若羞涩的一笑,王若感觉暖暖的。后来,王若唱了约定等等,他们轮换着唱,唱到黎明众人醒来。 第二天早晨,分手的时候,大家一哄而散。许久不见面,逐渐模糊了彼此的印象。或许如果不是后来再次重逢,他们就这样消失在人海里。 3. 他们第二次见面是在一百天之后,还是因为那对新人。因为女方的几个朋友要他们庆祝新婚一百天纪念日在其新房,男方也邀请了几个自己的好朋友,二者相邀的人中王若与颜尘。 本来大家玩后已经是十点左右,颜尘准备打车回住的地方,但是几个朋友不放。于是,颜尘盛情难却的情况下,留下。其实,留下也很无聊,男人打麻将,女子玩纸牌,颜尘对这样的游戏一玩心里就躁的要命,他喜静。他在一边翻看杂志。而王若在玩和几个人算命的游戏。热闹之中,颜尘看不进书,就听王若伶牙俐齿的给人解释卦相,觉得挺有趣。 夜入午夜时,颜尘是在感觉没意思,于是回家,恰好王若也回去。两个人一同离去。到了楼下,颜尘问了一下王若要去的方向,而后说我们同路,我比你还远一些,那么我们打一辆车你先下。 车到了王若的楼下,那是一座老楼,随着王若的脚步声,楼内的声控灯一一亮起。王若关防盗门的声音在空荡的楼道里回响,房间的灯亮起,颜尘让司机掉过车头走了。 其实,颜尘和王若并不太同路,从朋友家到王若家再到颜尘的住地,绕了很大一个弯。颜尘之所以说,同路,是因为在路边灯光下看到王若心里涌起了一些怜爱,他有种特别担心的感觉在心头堵着。 王若看到颜尘的车离去的背影,只是感到这只不过是个很有礼貌的男人罢了。烟花中的情感她看到的太多了,不愿意去深想一个两次偶遇的人所做的一切。因为,她感觉自己已经空了,不再相信一切,一切对她不过是浮光掠影的春痕,很快会淹没在季节的海洋里。 所以,当朋友有意撮合王若和颜尘的时候,王若在嘻笑中说,不可能,是不是要对我清仓处理挥泪大甩卖,但是这个折扣降的也太低了吧? 朋友说,转眼你就奔三张的人,三十岁对男人来说没什么,但是对女人说青春马上就会变成狗尾巴花一样在白色中招摇的谢幕,就是你是一支积优股也预防自己会被套牢。在青春最美丽的时候,遇不到那些美丽的事情,别一回顾的时候青春如黄瓜菜一样凉了。 王若说,年龄相仿男女之间,男子都会给人一种小的感觉,我是不会喜欢比自己小的男人! 而朋友向颜尘提起的时候,他没有拒绝,依然是淡定的微笑。似乎这笑容里在说,要杀要刮随你们得便,老子豁出去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悲凉。 婚姻这东西特别怪,到了一定的年龄,当局者不急,但那些三姑六婆七大叔八大姨的亲戚朋友如火烧眉毛一样急。 王若究竟抵不住朋友的好意,淡然的配合朋友们的撮合。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总是在众人撮合的场合出现,却没独处过。有时候整场两个人都不说一句话。 在一次醉酒中,王若坐在颜尘的旁边,听他轻哼了一首歌:“小时候的梦想,从来都不曾遗忘,找个世上最美的新娘,陪你地久天长,爱你到地老天荒”在颜尘的轻哼中,王若看到他眼神中的忧郁与无法熟知的忧伤,同时也有些孤独的凄凉。 在那次聚会的结束的时候,颜尘对王若说了一句似乎有意也似乎无意的话。他说:“人的眼睛之所以长在脑袋的正面,而不是和一切相背,是因为上帝让人向前看的,不是让它注视过往,总是在往事里回顾。” 颜尘说完,决然而去,没有回头。 不知道,这句话触及到王若的那根神经,在颜尘离去后,她怔怔的发呆了好长时间。 4. 王若是个有些故事的人,而她把那些故事隐藏在喧哗的背后,当一个人的时候,她会把它们摆出来,孤独的面对,如同生死决战,但是无论那些故事中的人物谁输谁赢,她都逃脱不了伤害。这些和她平素为人的性格格格不入,她平常爽达开阔,精灵古怪,好像很乐天。痛苦隐藏越深的人,内心永远在摇摆的孤独。她看着曾经要到手的幸福,却最后转到别人手里了,那种失去让她对尘世的爱与永恒动摇了,不再相信,关闭了那扇感情的门,心中隐痛只有通过她个别的文字透露一点。 王若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网络写手,网名叫做“金七娘”是一味中药的名字。现实里她是个普通的文字编辑。在天涯、红袖、西祠胡同、搜狐、新浪等等网站的论坛都能看到她的痕迹,她的。朋友欲把她介绍给颜尘的时候,也把她的qq告诉了颜尘,还有网络论坛的昵称。 颜尘在网络那个虚拟空间里也算小有名气,以写散文被标榜,不过他主要落足榕树下,同时也在红袖发一些零星的文字。他的文字委婉平和,一如他那淡定的微笑,让人感觉有些温暖,可是温暖的里如果静然的感知也有一股苍茫的荒凉。 颜尘在知道王若网名之后,曾用心的搜索过她的文字。王若的文字清新明快,嬉笑怒骂自成风格,很有灵动性。颜尘很是喜欢。当现实里他们一就没有任何进展的时候,颜尘用名叫萧秋水的qq给王若发了一个消息:“读了你很多文字,想认识你一下。”王若通过了他的身份验证。 网络中,他们如生活里那样很淡然的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有时候,颜尘也给王若发一些自己写的字。王若其实不喜欢那种风格的字,因为缺少灵动,缺少现代文化气息,那样的字很多时候像原来学习的课文,古朴而标准的文字,它需要的耐心的去感受、品味。 她对颜尘说,你的文字是那种少林武当名门正派的,讲求风度韵致,出招拘谨严格,总是保持那种宗师风范;我的是邪派人物,剑走偏锋,不拘常规,求胜而不拘于手段,不为常规所困。 颜尘笑着说:“那我是笨头笨脑的靖哥哥,你是精灵古怪的小妖女黄蓉。你教我写字吧,我想改变文字风格,厌恶透顶了原来的那种风格,缺少动感的文字是一种死文字,我想让它活起来。“ 王若说:“那你拜师,小朋友。喊一声师父,教你三招;喊两声,教你六招,另外看你比较乖,外赠一招,嘻嘻” 颜尘回道:“不会产生师生恋吧?” 王若说:“我是那小龙女,可是你未必是过儿啊!” 颜尘在一个笑脸表情之后,深沉的回答了一句:“宋江老师敢笑黄巢不丈夫,我是敢笑杨过不痴情的人。” 他们每天不咸不淡的调侃。网络为他们遮住了生活的面纱,让在其中的人肆无忌惮。而生活中的颜尘对王若越来越喜欢,通过文字和现实颜尘双管齐下的了解着王若,颜尘在王若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另一面。朋友们也有意无意的把他们向一起撮合,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有一天颜尘突然对王若说:“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王若本能的拒绝了他。她对他说:“我不可能恋爱。就算恋爱,也要找个比自己大的成熟男性,你太小。另外,我也不了解你,你不觉得说这句话有些唐突吗?” 颜尘听后一阵沉默后,随即又有说有笑了。王若本来有些温温的心,在后来变得寒寒的。“或许,天下男人都是这副德行,在一个猎物没打到之后,随即转身就去寻找下一个猎物”王若心里想。 第二天晚上,王若浏览红袖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萧秋水的一篇新字爱情苦旅。文字里说:“到了我们这把年纪,或许每个人都会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们不要去想所爱的人的过去,因为那已经不太重要。我们只注重将来,因为彼此在一起的是将来许多女子喜欢找比自己大的男子谈恋爱、结婚,好像年龄大的夫婿懂的体贴、温存、照顾。其实,这些男人对你所做的一切往往是在另一个女人那里得到的,当你选择他们的时候,或许,所承受的不过是一种别人节省下的材料的残余。与其这样,不如你去接受一个爱你的小男人的爱情,陪他慢慢长大,同时,他也在陪伴着你。那样的爱情是一个全部的,自己的人生段落也是个完整的。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5. 王若杂志社要派总部一名人员到外地分社,分社在西南一座城里。在总部那些携家带口的人不可能,所以选择了王若,问王若有什么困难没有,她说没有。 朋友们的饯行宴上,王若再次见到了颜尘。颜尘的状态不太好,心不在焉的喝酒、抽烟,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几次和王若的目光交错而过,似乎欲言又止,王若心里也有些虚,毕竟颜尘对她表达过了另一层意思。到了散场的时候,颜尘也没说什么,似乎一直在沉默之中。因为吐了一次酒,他的脸色有些苍白,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他猛然回头说:“你到了那里自己小心,照顾好自己。另外,我可不可以和你通电话?”王若的心里暖暖的,说可以的,你自己也是保重。 王若初到分社的时候,刚开始接受各种业务关系,比较忙,无心联系亲朋故友,但是每到傍晚颜尘都会发来一个短信,很平常的关于一些生活方面的嘱托。王若有时候客气的回一句,有时工作繁忙就不回了。开始她一直都是感觉颜尘是因为那晚那句话而进行的礼貌问候,但是短信似乎每天都至,王若的心温温地,渐渐的把它当成生活中的一种习惯。 各种工作关系协调好后,王若有时间上网,也遇到了虚拟中的颜尘。因为彼此切错过文字,比较熟悉,所以王若提到了生活境遇。她说,前一段我看到了你的爱情苦旅,感觉其中的有些话比较有意思,你说如果接受了一个小男人的爱,会不会最终把他送进别的女人的怀抱?他在这里学会了爱护女人,而又应用到其他女人身上,那样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 颜尘说,世间的人是不同的,如果我们怕摔倒而不去学走路,恐怕人只能成为爬行动物;如果我们曾经摔倒了,然后就不起来了,那么人恐怕都成了锁头乌龟,龟缩在自己的壳里。 王若隐约的向网络中的颜尘提到过去的爱情。里面有微透出的甜蜜,也有最后的残酷地荒凉。她说,从某一时间我不再相信永恒,永恒不过是世人的一种信念,而是它不存在的。 颜尘也向她说了一个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爱情。说的时候,有些忧伤,也有某种说不出的感慨在其中。他最后说:在这个世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爱情中错过的不止我们两个,其实每个人都在错过,错过了就错过了。爱情这东西,给别人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后来他们聊开了网络。 颜尘问:你见没见过网络中的人,qq上的或者论坛里的? 王若说:以前见过,现在不见了,好像没心情。再说,吃了鸡蛋就可以了,何必见那个生蛋的鸡。你呢? 颜尘说:呵呵没有。我很长得——斯文一点说很困难,哲学一点说很抽象,通俗一点说很丑,怕吓着人家。长得丑不是咱的错,出来吓人就不对了是不是?另外主要是怕,公安局的警察叔叔看到了,因为是非法伪劣产品给打假了。嘿嘿 王若说:男人没有丑俊之说的。男人是重才不重貌的。你还是很有才气的。 颜尘一个调皮的表情后跟着:谢谢,你看你这句话说的我心像被熨斗熨过一样,平平的。什么时候自卑心发作了,一定拿出你这句褒奖安慰一下自己。 在生活里,有一天,颜尘因为工作向王若打了一个咨询电话。好像第一个电话成为冲破障碍的一层墙,冲破之后就放开了手脚。从此以后颜尘颜尘每晚都跟王若打一个电话,开始是简短聊一些工作问题,后来就是聊一些家常,在后来他们电话里的聊天没有主题,似乎从一个内容一下就变成另一个内容,生活、哲学、艺术、文化等等什么都谈,通话时间和认识的时间成正比的增长。两个人剔除了原来疏远,一切变得亲密起来。有一次,颜尘跟王若讲发生在童年的事情,一连讲了五个小时。王若对颜尘也越来越了解,似乎想想一幅画,开始是素描,逐渐变成水彩,然后是照片,不知道从那一时刻起,这些画像和真实的人联系起来,成为一个立体人。 网络中的颜尘字变得越来越平和,似乎那苍凉之气被地气给蒸融了,文字也不是那么刻意,随意挥洒或抒情、或感慨,都有一份美妙氤氲的温暖。 有一次,在网络里,王若问颜尘,你是不是恋爱了? 萧秋水说:嗯。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但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怕拒绝,因为我很自卑。我什么都没有给她的只有爱情,而爱情是最他妈的廉价的,可是对我来说又是唯一的 王若说:世上并不是每个女子都是物质女子,幸福这东西各有各的标准,她如果愿意和你在一不会在乎这些,如果不愿意和你在一切你有金山银山也未必。爱,需要表达的,不表达谁知道你心里想什么鸟事? 6. 第二天,晚上。颜尘同王若发短信说:“我想了一天一夜,我想对你说,我爱上了你。你将来做我妻子,好不好?” 颜尘发出短信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泪水稀里哗啦的流了出来,似乎有说不出的委屈也有彻底的释放,百感交集无以言表。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对女孩子说爱。 王若回短信说:“颜尘=萧秋水?” 颜尘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骗你,只是喜欢上你了,却不知道怎么接近你。王若,我真的喜欢你。” 颜尘的这一条短信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他打王若的手机,手机没关,却拒接。那一夜,颜尘如热锅上的蚂蚁,一夜无眠。 第三天,颜尘上班迟到,工作中出现失误,被当家老大训了一顿。 夜里王若的手机继续拒听。 第四天,夜。颜尘发短信于王若说:“你只听我一句话,只一句,好不好?” 打电话,电话接通,颜尘说:“王若,爱上一个人不容易,但是我真的爱你!” 颜尘一句话说完,他停顿了三秒二十分秒的时间,才知道王若并没有挂断电话。颜尘镇定之后,没有逻辑的向王若说了好多话,发自肺腑的语言。说他自小到大的自卑,苍白的青春,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家庭等等一切的一切。他只是希望王若更多的了解他。他最后说:“我希望你做我的妻子,我会好好对你一辈子。” 王若说:“不要说山盟海誓,誓言就是要人背叛的。我们不做夫妻,做情人好不好?彼此不需要负责,我一辈子也属于你。” 颜尘说:“不,你要是接受,就做我的妻子,我光明正大的把你娶回家,光明正大的对你好一辈子。我不接受丈夫之外的任何身份!我这个人很俗,也很土,同时也保守。” 王若说:“如果是情人,我不考虑他的年龄。如果做夫妻,我一定找个比自己年龄大的。你选择那个?” 颜尘说:“对不起,如果做将来就做夫妻。情人这个角色,我的生活原则不允许。” 王若回答得很干脆利索:“那,咱们在本质上有太大的分歧,我们并不合适。” 后来,他们关于这个问题讨论了n次。电话费也有几百。但是却达不成一致意见。颜尘说,只做夫妻,一切都上那方面努力。王若的态度,做不要任何牵绊的情人。 然后,两个人的心理天平在支点上摇来摇去。 7. 后来,在一次次的电话中,王若逐渐的接受着颜尘,直到接受他的某些爱情观点。王若对颜尘说,你的某些偏执打动了我。 在以后交往中,像所有存在爱情因素的男女之间一样,亲密的爱情不免有不虞之隙,求全之毁,他们之间也出现过摩擦。其事实上所有的爱情都是需要磨合的,这些磨合逐渐把他们连在一起。 有一次,王若对颜尘说,和你通过电话以后心里很平静,为什么你不早几年出现,那个时候我什么都相信,而今我有些不信了。我不能保证将来是不是能为你保证自己的一生,万一我出轨了怎么办? 颜尘在爱情上是个弱智的人,他马上感觉到一种痛苦的逼临。 他说:“能不能没有万一?” 王若说:“我不能保证,无法向任何人保证。或许,我一生不会出轨,但是我保证出轨肯定不是故意的,只是适当的时候遇到适当的人,恰好你又不在身边。怎么办?” 颜尘说:“这个事情,如果八十岁出现,那么就是八十岁我也会离开。我不在乎过去,只在乎将来,我对爱情就是这种态度。过去我没遇到你,那不是你的错,现在我遇到你了,你要对我们的一切负责。你说这话就是对自己、对我们都不负责!” 为这件事,他们讨论争执了一夜。颜尘为将来不确定的事情痛苦如同发疯的一样折磨了一夜。 那夜两点的时候,颜尘对王若说:“这种事,什么时候出现了,什么时候说。我现在只想和你在一起,用我一辈子对你好。此生我要是先负你,你把我阉了,永远做不了男人。老天爷要是看见了,就让他叫我出门就被汽车撞死。我肯定无怨无悔!” 王若说:“呆子,傻子,呆呆,我怎么可能负你呢?你这个傻瓜,我是那么的爱你。” 二人在电话两头哭了。 8. 在初春的一个月份,王若与颜尘举行了婚礼。 婚礼上,颜尘于王若戴戒指的时候,王若眼里含着泪说:“呆子,你不是我最初想要的那个人。”说着泪水流了眼来。 颜尘为王若轻擦着眼泪,淡淡的说:“没关系,只要我是你最终想要的那个人,就够了。” 人世间,谁是谁的最初?我们都在不停的寻找。是不是最初,真的不要紧。只要彼此是最终想要的人。 05、1、16、凌晨1: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