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就是这样当的!》 第一章 一份工作 苏市,信益精神病院。 “季常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进来吗?” “我知道!” “哦?那你说说看。” “因为我有精神病啊!”季常乐蹲在椅子上,神色呆愣地看著坐在对面的禿头医生,“昨天我用玻璃片杀了个人,但我跟警察说自己有精神病史,所以就被连夜送到你这来检查了。” “医生,你能查出来我有精神病吗?”季常乐嘴角扬起一个僵硬的笑。 【病人有完整的自我认知】 狭窄的办公室內,禿头医生罗主任手中抱著本册子,他不断观察著季常乐,不断在册子上写写画画。 “你为什么要杀人?” “为了正义。” “……正义?” “我是一个大侠,一个用剑的大侠。”季常乐竖起手指,“有情剑客无情剑——你应该听说过吧?” 罗主任愣了愣,最终艰难地抬起笔。 【病人有完整的自我认知】(划去) “你確实有精神病。” “你这么快就查出来了?”季常乐一惊。 “我查出来了。” 罗主任点点头,手指抚过身上的白大褂,最后指著胸口处“罗观”的工牌,那上面的他非常年轻: “我认识的很多精神病都像你一样,会陷入一个由內心世界捏造出的新身份,从而分不清现实与想像。” “那我现在应该……?”季常乐改蹲为坐,一脸严肃。 “你现在应该马上准备住院!” 啪! 罗主任用力將手上的签字笔拍在桌上,扯起嗓子朝办公室外大喊道:“保安!!!” 话音未落,一群保安哗啦啦冲了进来,但他们的叉子都对准了罗主任。 这是为什么,罗主任不是正常人吗?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罗主任额头渗出一层冷汗,他很害怕防爆叉。 “动手!” 保安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句,那防爆叉就对准罗主任猛地捅了过去,一眨眼的功夫,就將罗主任硬生生摁死在了墙上。 “你们这是做什么?”罗主任大惊,“你们要造反啊?!” “你们抓错人了!病人在对面!”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要向院长投诉你们!” “信不信我让院长拿光能手枪把你们全部枪毙了!”罗主任的眼神也有几分呆滯,“院长是一盘会飞的义大利面,得罪了我没你们好果子吃!” “罗主任”嘶吼著,人群中,一个鼻樑上戴著金丝眼镜的男人走了出来,他上前一把摘下“罗主任”胸口的工牌,缓缓戴在了自己身上。 这男人长得与工牌上的照片一模一样,他才是医生罗观。 “把他送回病房。”罗观淡淡道。 “放开我!你们马上放开我!!!” 罗主任直到消失在走廊尽头前,他都不停地反抗。 “我不就是上个厕所的功夫,他就又跑到我办公室来了。”罗观看了季常乐一眼,“还有你,不好好做复查还陪『罗主任』玩上了?” “閒著也是閒著。”季常乐乐呵呵的,一副啥事不往心里搁的模样: “罗哥你知道的,我出院前就跟『罗主任』玩的好,这次回来做复查好不容易再见面,难免想逗一逗他。” 罗观:“……”他眼角抽了抽。 待屋內重新安静下来,罗观从抽屉中拿出一份评测表,连同桌上的签字笔一併递给了季常乐:“算了,你把它先填一下。” ……(半小时之后) 罗观看著评测表,默默鬆了口气:“这段时间有在继续吃药吗?” “一直没断过。” “有尝试努力融入正常生活吗?” “一直没断过。” “还会跟镜子里的自己说话吗?” “一直没断过!”季常乐很自豪。 “嗯?!”罗观猛地抬头。 季常乐嘴角抽了抽,僵硬地笑道:“开玩笑的,从出院后就没有说过话了。” “那就好。”罗观点点头,將手中的评测表放下,“继续保持下去,只要你不受刺激,情绪不出现剧烈波动,应该就不会发病了,对了,出了院后有试著找工作吗?” “当然有找啊。”季常乐呆滯的双眼,望向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但找不到,这怨不得別人,我有精神病史,那些公司不愿意要我很正常, 我最近除开送送外卖,休息的时候就喜欢在房间里摆弄小物件,玩的久了,我甚至觉得能跟它们说话,你说我会不会还有別的病?”说这话时,他还是在笑。 季常乐的性格就跟他的名字一模一样,啥时候心態都好得很。 对他来说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快乐。 “……”罗观沉默了会,“药別停——閒著的时候多出去走走別闷在房间里,要是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隨时联繫我。” “行!” “最后一个问题。”罗观眼神严肃了几分,“季常乐,你还想当所谓的大侠吗?” “想。”季常乐毫不犹豫道。 “七年前,当时的你才十六岁,因为过失杀人加精神问题被送到这里来,一直到半年前才出院,你到现在还想著要当大侠?” “想!”季常乐重重点了点头,“我救了那个女孩,我不后悔。” “说起这个,我到现在都很好奇,你那时候为什么不选择报警?” “为了正义。”季常乐攥紧拳头,“我不知道迟到的正义究竟算不算正义,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出手,那个女孩会受到无法挽回的伤害, 当然了,现在我会儘量控制下手的力度……放心吧罗哥,我不会再像当初一样闹出人命了,毕竟我也没有好心到把別人看到比自己还重要。” 罗观看著季常乐,最后嘆了口气: “再问你一个问题,是私人方面的问题,我这边有份正缺人的工作,你想不想去试试?”罗观突然一转话风道,“是我朋友介绍的,他想拍一部电影,里面有些关於精神病的要素,目前正在找痊癒的病人做调查, 工资不低,工作也不难,但需要跟隨剧组一起出差到外地,偶尔客串下龙套什么的,来迴路费、住房之类的费用由剧组全部报销,如果有需要出国的情况,护照也会帮你处理好。” 需要去外地……甚至是出国? 季常乐想了下,这对他倒是没什么影响,反正他的朋友都关在这里,平常也没人跟他玩的。 他爸妈走的也早,一个人无牵无掛的,出国就纯当是涨涨见识了。 以防万一,季常乐问道:“不会去什么泰国、缅甸之类的地方吧?” “不会。我朋友是正经搞电影的,上个月影院热门的武侠片『折梅老怪』就是他拍的。”罗观保证道。 “这我知道,大伙都说这电影拍的好,好到像穿越过去现场拍的一样。”季常乐搭话道。 那电影季常乐也看了,看得他热泪盈眶,里面的侠客都跟真的似的。 见季常乐有所了解,罗观继续问道:“所以有兴趣去试试吗?” “有!”季常乐確实有兴趣,他从没拍过电影。 “这是他的电话。”罗观將一张名片推向季常乐。 季常乐看了眼名片上的信息。 【余千秋】 【千秋影视】 【电影导演】 再往下是对方的电话號码。 季常乐將名片小心收好,冲罗观露出一个真心的笑: “谢了罗哥,我这就回去联繫他,等我赚了钱回来请你吃大餐,顺道介绍我堂姐给你认识!” ps:新人新书,求读者大爹追读,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第二章 余千秋 第二日。 苏市市中心,一栋写字楼內。 季常乐穿著衬衫,坐电梯一直来到13层——就在昨晚,季常乐与余千秋约好了今天见面,余千秋还特意告诉了他要带身份证。 说是方便办理入职。 等电梯门一开,他就看见门口站了个奇装异服的男人。 高礼帽、单片眼镜,紧绷的西装,里面是马甲与领带,手上拿著一根半人高的手杖,活脱脱一个十九世纪富商的打扮。 怎么有人穿成这样? 他不会有精神病吧? 我要不要离他远点? 两人一见面,对面的男人冲季常乐伸出手:“你一定就是小季吧。” 季常乐:“?” “我不是。”季常乐否定道。 “嘿,別想骗我,我看过你简歷上的照片,你一定就是小季。”余千秋抬了抬礼帽,欢快地挥了挥手杖,“走,別干站著,咱们去我办公室说话。” …… 办公室內,余千秋煞有其事地看著季常乐。 但他没来得及开口,季常乐就先问道:“你为什么这样穿衣服?” “我在適应新身份,你知道的,我是一个武侠电影导演,为了拍出好电影我必须从各种身份里汲取灵感,以前我总是在当大侠,但最近我不太想当大侠了。” 余千秋举起手杖:“今天,我是一个靠贩卖黑人发家致富的庄园主!” “这样的题材电影上可以放出来吗?” “不行,但我不妨碍我找寻灵感。”余千秋摇头道。 “好吧,我尊重你的爱好。这样,你先跟我说说你的学歷。”季常乐十指紧扣,开始面试余千秋。 “我从小没上过学。” “没上过学?那你小时候在干嘛。” “练武。”余千秋实话实说道。 季常乐想了想,问道:“你是武行出身?” “没错!我確实会武功。”余千秋真是个练家子。 “这样啊,行……没上过学也没事,我们这行主要看演技。”季常乐安慰对方道,“那你有电影行业的工作经验吗?” “有的!我拍过好多电影,有好几部都是影院的大热门!”说到电影,余千秋便自豪地挺直了腰,“我最会拍武侠片,观眾看了都说我的电影像穿越过去拍好了,再重新穿回来的。” 闻言,季常乐一拍桌子,朝余千秋伸手道,“很好!我们就需要你这样有经验的导演,恭喜你被录取了!” “谢谢谢谢……非常感谢您给了我这个宝贵的机会……嗯?!”余千秋反应过来了,“不对啊,小季,怎么变成你在面试我了?” “我不知道啊,我看你顺著往下说,我就顺著往下演了。”季常乐笑呵呵的,“咱们不是要拍戏吗,你看我演的没有问题吧?” “没有。”余千秋看季常乐的眼神有几分怀疑,他觉得季常乐的精神病压根没好。 “既然没有问题,那我是不是可以准备入职了?” “不行。”余千秋果断拒绝道。 “为什么不行?”季常乐不乐了,他不服气,“除了演技,难不成你还要试试我其他的本事?” “还真让你说对了!咱们是得试试你的其他本事!” 话音落地,掷地有声,余千秋拿起水杯喝了口。 这次却是季常乐摇头了,他眼神呆滯中还有点震惊: “余导,我没法接受潜规则的。” 季常乐虽没当过演员,但他觉得自己如果当的话,一定会是个正直的演员。 “噗——!!!”余千秋把水全喷了出来,“我不是说要试你床上的本事,我是要问你的病到底好了没有?我听老罗说你病了差不多二十三年?” “对,从有记忆开始,我就喜欢跟镜子里的自己说话,一直到半年前这病才治好,满打满算正好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好啊!二十三好啊!要的就是二十三年的!”余千秋兴奋地直拍手,“我前面面试了好几个像你一样病好了的,可惜他们最多才病了十五年,年份根本不够,但你——小季,你年份肯定够了!” “年份?拍戏还有这种讲究?” “有讲究!这可相当有讲究了!我们的女主角今年正好二十三岁,不找个恰好疯了二十三年的,跟她完全配合不起来,就是你了,就决定是你了!” 余千秋直接从桌子下拿出合同与笔,迫不及待地递给季常乐:“快签字吧,等签完了字,咱们直接坐下午的高铁去剧组,明天就准备开始拍戏! 工钱每月一万二,看剧组具体进度排休,包五险一金,外出只要有发票就可以找剧组报销,平常用餐跟大伙一块吃盒饭,怎么样,没有问题吧?” 余千秋还挺急的。 但季常乐已经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 这一套配置下来,简直跟要把他往主演的位置去推了,罗观明明说过,这工作是找个有精神病经验的人给剧组当顾问,偶尔出镜跑跑龙套什么的。 这工作不值得这种待遇。 季常乐现在越看余千秋急切的態度,越觉得对方是想割自己腰子。 “算了余导……我想了想,这工作还是不大適合我,我这个人其实挺恋家的。”季常乐说著,也不管余千秋接下来会说什么,他起身就要离开。 他刚要开门,那门却自己开了,在门外,站了个衣衫襤褸的拄拐老头。 老头不认识季常乐,他只是负责看门的。 但季常乐却认识这个老头,上个月大热的武侠片“折梅老怪”的主演就是他。 可他现在堵在门口是要干什么? 季常乐当即想推开对方,没曾想身后的余千秋冷冷地开了口: “老梅,直接动手吧,周家三小姐的贺礼就决定是他了。” 什么贺礼? 是要用我当贺礼?这余千秋真是拐卖人口来的?! 季常乐都没明白过来状况,就见老梅嗖的一声出手,手中拐杖在他身上快速点了三下。 接著就一阵“咔咔咔咔”的骨头声响,季常乐的四肢全部扭了一圈当场折断。 不疼。 不痒。 並且不只是骨头断了而已,就连他喉咙也莫名出不了声。 季常乐想喊人,他喉咙憋的青筋突起,最后居然让他吐了一朵梅花出来。 他喉咙被一朵又一朵的梅花堵死了。 瞧见梅花,他此刻脑袋乱作一团,这手段季常乐在电影上见过,是折梅老怪的招牌绝技。 人称折梅三弄。 季常乐原以为是靠电影特效做出来的效果,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身后,余千秋推了一个不知从哪找来的轮椅,一把將没法反抗的季常乐搬到轮椅上放好:“小季啊,你要不跑的话,我本来是不想对你用手段的,毕竟那会影响你作为药人最后入药的效果,而且你又是老罗特地介绍来的朋友, 老罗是普通人,他不懂这些,他还真以为自己给你推荐了个好工作呢,不过你放心,等把你送到恭武州的周王爷府上,用你治了那三小姐的疯病,到时候我一定给你立块木牌,绝不会让你做孤魂野鬼的。” 第三章 大侠不是这样当的 恭武州? 周王爷? 三小姐? 余千秋口中的话,在季常乐听来一个比一个奇怪。 恭武州是什么地方?如今的社会又哪还有什么王爷? 这疯了二十三年的三小姐又是个啥玩意? 季常乐想不明白,但他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要被拐卖了。 眼下。 他四肢折断坐在轮椅上,喉咙里堵满了梅花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被乔装打扮一番后的余千秋、梅老怪推著带进了高铁站。 从过安检到上高铁,总共只用了两小时不到,余千秋把时间压得很紧,看起来对他来说,送季常乐去恭武州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 高铁上,三个人坐在一排,季常乐被安排在了最里面靠窗的位置。 “老梅,咱们得在今晚十二点,把小季送给周家三小姐……现在赶回去来得及不?”余千秋摸著鼻子下翘起的八字鬍,“要是晚了一时半刻的,估计周王爷得怪罪我们。” “晚不了,直接飞回去肯定来得及的。”梅老怪瞥了眼旁边偷听的季常乐,“咱们倒是要把这小子盯好,可千万不能让他逃了。” 飞回去?听见两人谈话的季常乐很想问要怎么飞,据他所知的,苏市並没有飞机场。 见梅老怪说季常乐可能会跑,余千秋摆了摆手笑道:“中了你的折梅三弄要怎么逃?他就是一个疯了又好了的普通人,不用担心。” 梅老怪摇摇头,从怀里拿出一个酒葫芦:“不行,我还是不放心,这事千万不能出岔子,你先把这个给他喝了,让他一路安静睡到恭武州算了。” “行吧,听你的。”余千秋觉得梅老怪的谨慎倒也没问题,就接过了对方手中的葫芦。 他转过头看向季常乐,笑道:“小季啊,这药酒可是老梅每次练完功才捨得喝的,劲头大得很,平常我们想喝都没机会,今天倒是便宜你了。” 季常乐说不出话。 但他脸上在不停地出汗。 高铁上,周围坐满了乘客,余千秋与梅老怪说话的动静也不小,但其他人却像没有听见般。 就连路过的乘务人员也直接无视了他们。 不应该会这样啊。 眼看酒葫芦离自己越来越近,季常乐动动身子,勉强往后躲了躲,在后退的同时他看见梅老怪手里的拐杖握把处,稍稍开了条缝,从里面露出亮银色的剑刃。 季常乐想起来。 在电影梅花老怪里,梅老怪是用剑的,他的剑就藏在那根从不离手的拐杖里。 而电影每每到梅老怪拔剑的时候,就会没有任何声音,只剩银幕上闪过的刀光剑影,他本觉得这是一种电影的表现手法,专门用来突出梅老怪剑法精妙的。 可现在看恐怕跟折梅三弄一样全是真的。 只要梅老怪的剑一出鞘,在一定范围內,周围人真就听不见一点声音。 这些根本不符合科学的事情,正在不断衝击季常乐身为普通人的三观。 就在这时,余千秋一把掐住季常乐的下巴,直接將那大半葫芦的药酒全给灌了下去。 这一幕,就连一旁的梅老怪都不禁抽了抽眼角,他心疼道:“姓余的你少倒点,这酒我一年都酿不了几葫芦!” 在梅老怪的抱怨声中,季常乐喝了酒只觉得胸口发热,眼前一阵阵发黑,太阳穴里像有东西在突突,疼得他难受。 一开始季常乐还能硬撑,到后面他实在顶不住了,真的太疼。 他就乾脆身子一软將脑袋抵在高铁窗户上,他看著窗户倒影里的自己,镜子里的他好像在说话。 今天季常乐出门出得急,他忘记吃药了,眼下被药酒一刺激,离发病就不远了。 “咱们能逃出去吗?” “逃不出去得当药人了。” “等到周王爷府上,假装自己从没疯过能不能行?” “要不然就试试劫持三小姐?” 季常乐自言自语著,最终受不住痛意识断了线,死死昏睡过去。 ……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脑袋还是靠在车窗上,不过外面的天已经彻底黑了。 从下午睡到夜晚高铁还没到站?这恭武州究竟在什么地方? 季常乐想著,试著仰起脖子往窗外看去,但就是这一看,却让他看出不对劲的地方来了。 本该在天上的星星,怎么会在自己下头? 他再一细看,这才发现那些原来不是星星,而是地上城市的路灯、车灯、高楼大厦之类的东西在发光,季常乐现在正在天上飞。 飞就算了,他继续往外看,忽地发现自己坐的也不能说是记忆中的飞机。 这飞机的翅膀居然在上下不停扇动,这到底是一架飞机还是一只鸟。 季常乐眨了眨眼,將视线收了回来,他一回头就与身后的余千秋对视了,此刻的余千秋换了身衣服,是那种像古人练武用的黑色练功服。 再看他背上还背著根铁棍。 “醒了?” “醒了。”季常乐下意识道,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又能说话了。 不止是能说话,连断掉的骨头也长了回来,四肢又恢復正常了。 “咱们马上要到恭武州了,我就不让老梅再摁著你了,普通人受多了功法容易影响药性。”余千秋在季常乐边上坐下,给他递了瓶水: “兄弟,跟你说点实话,我在恭武州是个水匪——但我不想再当水匪了,我想带著兄弟把身份洗乾净,但这事得靠周王爷才能办,至於能不能跟周王爷搭上关係,就要看用你入了药能不能医好三小姐了。” 余千秋嘰里咕嚕一顿,把事情全告诉了季常乐。 “用你的命换我的前程,这事我必须跟你道声谢,我也得把事情经过全跟你说明白才行,我不能让你死的不明不白!只有让你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我才算对得起良心了。” 水匪的良心就是这么个良心,能让人死明白,余千秋都觉得自己是有道德底线的了。 余千秋在边上,他们在天上飞,跑是肯定没地方跑的。 季常乐不发病的时候很冷静,他索性问道:“那个恭武州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是个有根骨就能练武,练了武就能当大侠的好地方!我以前的电影全是在恭武州拍的。” 观眾对余千秋电影的评价没错。 他確实是先穿越到恭武州拍好电影,再带著胶捲穿越回来上映的。 “练了武真能当大侠?”季常乐一直很想当大侠,他一天没吃药,现在比往常更想当大侠了。 “能,恭武洲的大侠千奇百怪,老梅是用剑的大侠,我是用棍的大侠,在恭武州我们都是大侠!” 余千秋点了点头,他上下打量了季常乐一眼:“不过你没法当大侠。” “为什么不能当?”季常乐认为自己身体素质不错,按理说应该可以当大侠。 “一是因为你到恭武州就要死了,二是因为你没根骨在身上,就是个普通人,三是以你的性格来说,一旦当了大侠不出三天就得被骗,最后不知哪天死在大街上。” 余千秋还想再说什么,梅老怪突然走过来打断道:“机关鸟准备降落了,咱们到恭武州了。” “成,你先去喊剧组的兄弟们准备下,把小季装上了车,我们就去给周王爷府上给三小姐送礼。” 吩咐完,余千秋看向季常乐继续道: “关於你的事情老罗跟我说过一些,我也知道你是怎么进精神病院的,小季啊,死之前兄弟我给你一句走江湖的忠告,你千万要记著,等留著下辈子再用。” 余千秋深吸口气,看著季常乐郑重道: “大侠—— 不是这样当的。” 第四章 钟錶城 夜。 “记著,等会到周王爷府上你可別乱说话,当药人的死法不会痛,可若是惹恼了周王爷,死前挨顿打那就痛了。”余千鞦韆叮嚀万嘱咐。 闻言,季常乐真就不说话了,他正在想自己该怎么跑。 他已经渐渐接受了各种不科学的事情。 等机关鸟落在恭武州,坐在椅子上的季常乐直接被余千秋提了起来,余千秋推著他的肩膀在机关鸟里找到个楼梯。 这机关鸟分上下两层,上一层只有季常乐、余千秋、梅老怪三人。 但到下一层,也就是机关鸟腹部下方位置,这里面的人可就多了。 这些人各个布衣打扮,面色不善,一见余千秋就低头喊“余当家”,见了梅老怪就尊称一句“梅老爷子”,见到季常乐呢,他们则不说话,只是阴惻惻地笑。 他们知道,季常乐是余老大抓来的疯药人,是帮他们洗身份的倒霉蛋。 季常乐也看出来了,这些人恐怕就是余千秋手下的水匪。 他们身上背的武器各式各样。 枪、戟、棍、鉞、叉、鏜、鉤、槊、戈, 刀、剑、拐、斧、鞭、鐧、锤、棒、杵。 九长九短,十八般兵器硬生生全凑齐了。 这伙人有不少季常乐都看著眼熟,他们全是在“梅花老怪”里出过镜的大侠。 这恭武州可真是怪地方,连水匪都能当大侠。 “来,弟兄们!把傢伙事推出来!”余千秋一手摁住季常乐的肩,向手下发號施令道。 不一会儿,季常乐就看见一辆黑色的老爷车被推了出来。 后面还跟著四匹马。 “这四匹马是干什么用的?”季常乐没忍住开了口。 “马还能用来干嘛,当然是用来拉汽车的啊!”余千秋说著,亲手给四匹马套上了韁绳,“我和老梅在外界都没考出驾照,至於手下弟兄就更没有了,他们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小季你说说,这车可不就只能用马来拉了。” “你说的这个外界又是?” “就是你们的世界。” 对此,季常乐惋惜地摇摇头:“这车也是从我那个世界弄来的对吧?” “对。” “那真就是可惜了,要是你们当中有个会开车的,开著它一路去周王爷府上该有多风光?” 季常乐嘆了口气道:“用马来拉,终究跟马车没有区別啊,余当家你说对不?” 季常乐这话问的不错,问在余千秋心坎上了,余千秋自己也觉得可惜:“小季你说的没错啊,我本来想的也是直接开去周王爷府上的,我连油都给加满了,但没想到我跟老梅全卡在了科目二,我现在是真想有个会开车的来帮帮我。” “你说这不就巧了。”季常乐用肩推了推余千秋,“余当家,其实我就会开车!” “你能会开车?你不是有精神病吗?” “有精神病也能开!”季常乐拍著胸跟余千秋保证道。 此话一出,一整层的水匪都不禁对季常乐刮目相看了,他们听说学车很难的,连余当家跟梅老怪这样武功有造诣的人,最后都没能学出来。 “我半年前刚出院就去学车了,要不是没钱买车,我拿了驾照高低得天天开车。” 余千秋笑了。 见余千秋心动,季常乐继续道:“余当家你放心把车交给我,到时候你跟老梅一人骑一匹马,我在前面给你们开路,我们风风光光开去周王爷府上!” 余千秋越听越激动,他做梦都想在城里出一迴风头。 可惜还没等余千秋答应,梅老怪先一步开了口:“老余你別被他绕进去了,这方向盘一到他手上,到时候岂不是他想开去哪咱们都拦不住?” “是啊!”余千秋反应过来了。 他又跟当初面试的时候一样,被季常乐绕了进去。 “是啊!”一眾水匪重复道。 一呼百应!他们光是在边上听著,也被季常乐给绕了进去。 要是没有梅老怪说话,估计季常乐真就开上老爷车跑了。 第一次没成,季常乐倒也不急,等被余千秋塞进了后座里头,他开始找下一次逃跑的机会了。 接下来,季常乐与余千秋都坐在后排,梅老怪坐在主座,负责转弯的时候转转方向盘。 再由四名水匪在前面骑马拉车,其余一眾水匪紧紧跟在车子后面,等机关鸟腹部打开,一行人走在伸出去一节一节的木板上,就这样声势浩大地出发了。 等下了机关鸟,季常乐通过车窗看见他们要进的这座城,名字叫“钟錶城”,光城门上就有一个大掛钟,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凌晨十一点半。 再过半小时就是周家三小姐的生辰。 “这座城为什么要叫钟錶城?”季常乐主打一个心大,他不懂就问。 “因为这里是周家的地盘。”这次开口的是梅老怪。 “周家的地盘?这跟叫不叫钟錶有什么关係。”季常乐没听明白。 “周家是做钟錶生意发家的,周王爷的府邸就在这里,所以就得得叫钟錶城。”梅老怪再次解释道。 在涉及周家的话题上,他的话就莫名其妙的多。 季常乐点点头,这次他听懂了。 等眾人停在城门前,梅老怪將头探出车窗冲城门上喊道:“开门!是我!” 別看梅老怪老,但他的声音还中气十足,这一喊,声音竟直接在城门外迴荡开来,最后一个“我”字盪了好久才肯消停。 不一会儿,城门上传来声音了:“是梅爷回来了!快开门!” 梅爷? “梅老怪在钟錶城这么有名气?”季常乐看向一旁的余千秋。 因为余千秋说过要让季常乐死个明白,所以他现在是有问必答:“梅爷不是水匪,他是周家的管家,在周家待了快四十年了,在钟錶城是个人都要给他几分薄面。” 梅老怪原来是周家的管家,难怪在跟周家有关的话题上,他话就格外多。 等厚重的城门向两边打开后,进了城,季常乐就感觉像是进了古镇一般。 城內是一条宽宽的石板路,在石板路沿街两边布满了建筑,这些房屋的屋顶都是瓦片做的,有两层高,也有三层高。 每一栋房屋下都立著根石柱,不管是寻常人家,还是餐馆店铺,就连钱庄之类的地方都立了一根石柱。 路上有马车,也有人力拉车的,就是没有汽车,像他们坐的老爷车是独一辆,一路上吸引来不少人的目光。 余千秋爽的直哼哼。 等车一直开到城內的周王府,时间刚刚好要到十二点。 眼看自己再不跑就没机会了,季常乐硬著头皮,试著將手伸向车门扳手。 结果没等他碰到,那门把手上先开出了一朵梅花。 別看梅老怪坐在前面,他其实一直盯著季常乐。 季常乐將手默默收了回来,脸色有几分难看,他有些急了。 等车真进了周王府,自己还有机会逃出去吗? 第五章 周王府 到了周王府周围,已经看不见其他房屋了,路人也没有了路人。 周王府, 这是一座九进九出的深红色大院,宽阔的正门前,一对石狮分踞左右。 那朱红色的大门上,纵九横七,镶满了六十三颗金色门钉。 咔噠。 咔噠。 咔噠。 光是在门外,坐在车上的季常乐就听见里面在传出某种声音,细听之下他听出来了,那是钟錶秒钟摆动的声音。 周家不愧是做钟錶生意起家的,屋內钟錶声大到在府外都能听见。 可声音这么大不会耽误睡觉么? 季常乐正想著在周家要怎么睡觉,突然他看见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两个下人。 此刻,周府的前院內站满了人,这些都是来给三小姐贺寿的王亲贵族。 他们当中大多人身上穿著精美绸缎製成的衣服,但也有几人穿了西装、或是和季常乐身上相似的衬衫,还有的人衣服是粗布衣。 这些人在前院很明显分成了三批,互相间多少有点看不起的对方的意思。 见季常乐眼中透著好奇,余千秋指向三批人主动给他解释道:“小季你听好,这些人里那批穿绸缎的,是土生土长的恭武州人,人有钱,地位也高,一辈子没去过外界,我以前就爱抢这种人, 穿西装、衬衫的呢,是像我一样去外界转过几圈的,自打去过外界后,他们就有点看不起恭武州的人和衣服了,三批人里我最瞧不上的就是这批, 至於穿粗布衣的,这群人来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帮派,他们全是大侠,跟他们相处的时候要小心点,要是哪句话不小心说错了,对方指定就会跟你动手,等弄死你还要把你身上东西抢完——当大侠都这样。” 通过衣服判断对方的来歷,这是余千秋走江湖的经验。 別看季常乐快死了,但余千秋是真讲良心,只要是对方不明白的,他就一定要讲个清楚。 等四匹马牵著车將三人拉著入院后,周围人的目光一下围了上来。 见余千秋无动於衷,季常乐问道:“我们不用下车吗?” “不急,先在车上坐坐,等会送礼的时候要一家一家按规矩上报,我们是最后来的,理应最后上报。”余千秋倚在车窗上,单手撑著下巴: “等其他人送完礼,我再拎著你从车里出去,奉上一个周王爷做梦都想要的药人,岂不是能把风头给出尽?再说了眼下外面人那么多,我怕提前放你出去你会趁乱跑了。” 余千秋说话间,车內门把手上已经缠满了梅花。 季常乐的心沉了下来,余千秋完全猜到他要干什么了,现在可以说是一点儿机会不给。 既然出不去,季常乐乾脆抓住机会继续问道:“余导,你说过要当大侠必须有根骨在身上,没错吧?” “没错。” “那这根骨究竟是什么东西?”季常乐看不出有根骨的余千秋,和自己到底区別在哪。 “根骨啊,根骨是一种各大家族间祖传下来的宝贝,什么样子的都有,像木头的,像叶子的,还有根骨就直接是兵器的模样,这些根骨水火不侵,刀剑难伤,只要身子里嵌了它们,就可以练武了。” 余千秋继续道:“天底下大侠的数量是固定的,想当大侠,你就得杀了別的大侠去抢根骨,当然,也有大侠在死后会把根骨传下去,这种根骨,大家族间通常有个七八根传给后辈用, 江湖门派往往由掌门单传,普通人家则偶尔聚在一起埋伏一个大侠试试运气,除此以外,一般没其他机会得到根骨。” “那你是怎么当上大侠的?”季常乐打量了余千秋一眼。 对方是个水匪,难不成水匪的根骨也有单传的? “说来你別不信,我的根骨是以前打鱼时候捞到的。”讲起这事,余千秋就觉得老天爷对自己真好,“在以前,有些大侠遭人追杀身受重伤,最后死在荒山野岭也没人知道,他的根骨自然也就落在了那, 一般等个几十年,几百年,说不定就会被有缘人得到——比如我,我就是那个有缘人!自我拿到根骨后,我就不想当打鱼的了,等我拜师练成了棍法,我先是杀了师傅抢他根骨,然后就去当了水匪,我下面的二当家,他的根骨就是我师傅的!” 如今余千秋当水匪也当腻了,於是他打算捞个官做做。 这才把季常乐抓来当了药人。 听完根骨的来歷,季常乐不说话了。 用抢……就能得到根骨,有了根骨就能做大侠,要是能从周府跑出去,我要不要也抢个根骨? 他心想。 但这样的想法刚冒出头,就被季常乐迅速否决了,他想当大侠,但不能是用这种方法当。 余千秋有句话说得確实没错,大侠——不是这样当的。 等季常乐刚静下心来,他就听见车外传来十二点的钟声,院內,开始响起一声声送礼的祝贺声。 “城北林家送夜明珠一颗!” “城南宋家送锦绣绸缎十匹!” 这两家是钟錶城內土生土长的恭武州家族送的。 “黑烟城李家送武贯钱一万!” “万寿城齐家送青花玛瑙鼻烟壶一个!” 这两家是去过外界的。 “鸣剑山庄送根骨一根!” 江湖帮派人是最少的,但送的东西最引人注目。 根骨。 这山庄居然捨得送根骨! 眼看所有人都在震惊於鸣剑山庄的大气时,余千秋推开了车门,他提起嗓子大喊道: “水匪余千秋送二十三年份的疯药人一位!” “好!!!”忽地,一声震天响,似雷鸣的“好”在府內上空迴荡开来。 一听这声,与他一起下车的梅老怪微微低下了头,他听得出来,这声音是周王爷的动静。 在周王爷来说,疯药人比根骨更重要? 还真是! 整个钟錶城的都知道,周王爷为了给三女儿治疯病,已经找了整整两年的疯药人了。 但找到的要不就是年份不够,要不就是没治好疯病的,今天,余千秋给他送了一个年份够,病也好了的,周王爷自然將季常乐看得比根骨还重要。 当季常乐下车。 他立马感觉到周围所有人在看自己,他倒也不怯场,哪怕快死了,他还能向周围人拱拱手,一一问好。 这一幕看得余千秋又有点慌了。 他实在弄不懂季常乐的病有没有治好。 就在这时候。 庄园大殿內,一个高大的人影缓缓走出,他一出来就直奔季常乐。 眾目睽睽下,他三两步上前,兴奋地握住季常乐的手,命令一旁的梅老怪道: “老梅啊!快!把他送进三小姐闺房,让他先跟三小姐互相熟悉熟悉,方便后续的吸收,我等不及了!我明早就要看见女儿吃了他变成正常人!” 一听女儿的疯病有救,周王爷比任何人都来得兴奋。 第六章 逃 据周王爷所说,若想让疯药人——也就是季常乐这种专治疯病的药人,想让这类药人的效果完全发挥,最好是先让疯药人与病患单独相处一段时间,互相熟悉熟悉后续才好吸收 於是—— 三小姐闺房內。 此刻,季常乐被手腕粗的麻绳捆在椅子上。 在他对面,双手抱了把细剑坐在椅子上,身穿大红色裙子的,正是周王爷的三女儿周倩萍。 作为一名王爷的女儿,她的长相自然是標致的,但不是那种明艷照人的標致,反倒是带了几分病態和惹人怜惜的柔弱。 黑髮黑眸,肩窄腰细,她坐在对面一句话不说,就是单单望著季常乐看,嘴角噙著一点痴痴的笑。 周倩萍有疯病,这事季常乐一早就知道。 眼下被周倩萍这么盯著,季常乐倒也不慌,他以前也疯过,疯起来的时候没有四五个医生根本按不住,他清楚只要自己不去刺激周倩萍,一般就不会有事。 季常乐试著挣了挣身上的麻绳,他挣不开,梅老怪当时捆他的时候用了不小力,就是怕人给跑了。 他低头看向双脚,就连自己的双脚,同样被麻绳给捆在了椅子脚上。 现在除非季常乐能一蹦一跳带著椅子一起逃,否则这疯药人他的当定了。 这该咋整? 季常乐想了会儿,他没招了,他看向桌子上的吃食,季常乐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 也是,自打被余千秋带上高铁算起,一直到现在他只喝了瓶水,肚子能不饿才是奇怪。 “算了,要跑也得有力气跑才行,饿著肚子做不成事!”季常乐笑呵呵的,他暗暗使劲將木椅往前拖了拖,身子微微前倾,没几下就吃到了一块桂花糕。 这桂花糕的味道不甜也不淡,吃在嘴里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吃了一个季常乐只觉得更饿了,於是他又吃了一个。 “呵呵……” 吃著吃著,季常乐突然听见有人在笑,听声音好像是个女人? 季常乐嘴里含著半块桂花糕,一抬头就见周倩萍在盯著自己笑。 但这次的她似乎有点不一样,周倩萍的眼神清明了不少,笑容也不痴了,单是这一眼季常乐就能看出来,周倩萍没在发病,她此刻清醒得很。 “誒,你疯病真治好了吗?”周倩萍浅浅笑著,眼中有四分好奇、三分打量、二分惊讶和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治好了,就是得经常吃药。”季常乐把嘴里的桂花糕咽下,他与周倩萍对视道,“倒是你,我看你怎么根本不像有疯病。” 周倩萍点了点头:“疯过的人就是不一样,一眼就能瞧出我没病,府上其他人可根本看不出来。”说著,她把剑稍稍拔了一点出来。 剑一出鞘,周围就没有声音了,连钟錶的“咔噠”声都听不见了。 梅老怪的招周倩萍也会。 这一剎那,季常乐反应过来了——周府上下估计就是靠这招睡觉的! “这招叫什么啊?”季常乐问道。 “叫剑出无声,是剑侠用来暗杀的功夫,谈要紧事时也可以用,只要剑一出鞘外人就听不见声音了。” “那你是要杀我……还是要跟我谈要紧事?”季常乐不慌不忙道。 周倩萍想了想,把剑拍在桌上道:“可以是杀你,也可以是跟你谈要紧事。” 季常乐也想了想:“先谈要紧事吧,杀隨时可以杀,但要先杀了,事情可就谈不了了。” “在理。” 原本看季常乐还有心思吃糕点,周倩萍是认为对方疯病根本没好的。 但季常乐刚才的一番话,又让周倩萍觉得他的病肯定好了——这人说话有点道理在里面。 见周倩萍愿意谈事,季常乐率先问道:“你为什么要装疯?” “为了不被我爹嫁给齐家的大少爷。” “齐家?”季常乐回忆了下,“万寿城的齐家?” 刚才送礼的时候,万寿城的齐家送了个青花玛瑙鼻烟壶来著。 “对!就是这个齐家!”周倩萍直点头,“恭武州四大王爷,周家和齐家就是其中两家,我爹和齐家王爷订了娃娃亲,约好等我长大就嫁过去, 那齐家是做万寿膏生意起家的,那玩意伤身体摧神志,还会让人上癮,齐家做这东西我觉得不是好人,我不愿意嫁过去就只好装疯了。” 季常乐没说话。 他静静的看了周倩萍一会儿。 他本以为恭武州的人或许都像余千秋那样的做派,没想到还是有明事理的。 季常乐又吃了块桂花糕:“但你爹好像铁了心要把你嫁过去。” “是啊,只要是为了周家的生意,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周倩萍指著季常乐身上的衣服,“他甚至把你从外界给绑进来了。 季常乐仰起头,脸上依旧是僵硬的笑:“周王爷是个人物,等明早时候一到,你被逼著吃了我治病,就是想装疯也没法装了。” “对啊……”周倩萍有几分无奈。 “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们应该跑!”周倩萍嗖的一声拔出剑。 季常乐只觉眼前银光一闪,再睁眼就看见缠身的麻绳被尽数斩断。 “我刚刚盯著你看了好久,我觉得你不像坏人,而且你也不想死对吧?”周倩萍问道。 “对。”季常乐没有否认,他確实不是坏人,他也確实不想死。 身子能活动了,他又从桌上抓起一块柿饼吃了起来。 “你不想死,我又不想嫁人,既然如此,那不如我们合作一块逃出去怎么样?” 周小姐想跑,可她势单力薄,在周府没什么信得过的人。 钟錶城又是周家地盘,因此她在整个钟錶城里也没有可以相信的人。 相比之下,从外界来,孤生一人的季常乐反倒是最可信的了。 “行!”季常乐吃了柿饼,又开始喝茶,边喝,他的眼神边在桌面上转溜,他在想下一步要吃什么。 但没等他想好,就见周倩萍手往裙子下一伸,又拿出了一把剑拍在桌上:“这把剑给你用,你要真能帮我逃出去,事成之后我必有重谢!” 一看到剑,这下季常乐不吃东西了,他看著周倩萍的裙子问道:“这东西你从哪掏出来的?” 裙子下面怎么看都不像能藏剑的地方啊。 闻言,周倩萍也不藏著,她当著季常乐的面就撩起裙子,在裙下,露出的是两条生棕色、有人偶关节的木腿。 隨著右腿侧面缓缓打开,里面露出了一个不大的空间:“诺,就藏在这里面的——我这条机关腿是专门找人打造的,用起来比真腿还方便。” 周家三小姐是个假疯子、真瘸子。 季常乐只看了那双腿一眼,他的视线就全被桌上的剑引走了,眾所周知,大侠行走江湖身上不能没有兵器。 因此他见到剑的第一眼,就打心眼里喜欢。 而且別看季常乐刚才光顾著吃,就是在吃的时候,他便已经想好要怎么逃了。 第七章 不认识我? 季常乐拿著剑,冲周倩萍扬了扬眉: “周府前院停了辆车,咱们去把那车拿到手,到时候一但跑起来肯定没人追得上我们。” “车?是马车吗?” “不是马车是汽车,马车不够快,得靠汽车咱们才能跑。” “汽车?”周倩萍从没出过恭武州,她没有见过汽车,但她听別人说起过,“是不是有四个轮子,不用马拉车就能跑的铁皮盒子?我之前听大哥说起过这东西,他挺想弄一辆的。” “对!就是那个铁皮盒子,我有驾照,我车开得好!” “不行,我听说那铁皮盒子挺大,咱们开不上路的。”周倩萍否决道:“要往常时候还好,今天因为是我生辰所以钟錶城没有宵禁,路上全是人的,连马车都走不起来更別说铁皮盒子了, 到时候它一动起来,给街上人看见了觉得好玩,呼啦啦全围上来,咱们更找不到走的机会了。” 全是人? 季常乐想了下,他觉得人多应该不是问题。 “铁皮盒子自己开会有人围上来,那要是铁皮盒子突然喊一声会怎么样?”他问道。 钟錶城没进过汽车,对於季常乐“突然喊一声”的问题,周倩萍还真想像了一下: “要是真能喊上一声,我估计整条街的人都要被嚇跑。” 闻言,季常乐当即拿上铁剑:“那事情就好说了!走,我带你去偷车!嗯……”他愣了愣,“你叫什么来著?” 从两人见面起,季常乐还没问过对方名字。 “我叫周倩萍,你叫什么?”周倩萍落落大方,向季常乐伸手道。 季常乐握住周倩萍的手,回了自己的名字:“叫我季常乐就行。” 两人互换完名字,周倩萍透过窗户朝外面看去,確认所有宾客都被父亲喊去宴厅后,她先在季常乐耳边耳语了几句,再將出鞘的剑收好。 周倩萍二话不说,眼睛紧闭当即晕倒在地上,顺道把剑直接压在了身下。 瞧见周倩萍开始了表演,季常乐便扯起嗓子朝屋外喊道:“快来人啊!周家三小姐晕倒了!” 剑入鞘了,声音自然就能传出去,季常乐这一出声,门外两个侍卫听见动静,第一时间就冲了进来。 他们是周王爷专门留在这看管周倩萍的,要是周倩萍出什么事,王爷非得怪罪他们不可。 进了屋,两个侍卫顾不上季常乐,直接就向晕倒的周倩萍靠近,其中一个在周倩萍身边蹲下,刚准备伸手去碰的时候,就见周倩萍身子一翻,藏在身下的剑猛地刺出。 就这样一剑,直接扎进侍卫脖子里去了,那侍卫张嘴涌出几口鲜血,连声都来不及出就倒在了地上。 另一个侍卫刚准备夺剑,可季常乐早做好了准备,他拔出剑学起周倩萍的方式,从身后往侍卫脖子刺去。 这一剑刺出去的时候,周倩萍把眼睛瞪大了,心跳都不禁快了几分。 她很害怕季常乐会失手。 要是没第一时间弄死对方,让侍卫把怀里的穿云箭打了出去,到时候再想跑可就难了。 所幸季常乐一直想当大侠,他连在精神病发作的时候,都想著当大侠,因此他的身体锻炼从来没有落下,偶尔也喜欢拿著木棍练上几招。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这剑刺得很准,直接从侍卫脖子边上擦了过去,只擦破点血皮。 但侍卫眼角余光看见剑刃的时候,他以为是自己中剑了,他觉得自己要死了,眼前一黑的功夫,竟直接把自个嚇晕了过去。 在他身后,季常乐手里还拿著一水壶,本打算是侍卫没晕,他就再补上一下。 既然晕了就没那么多事了,他將水壶递给周倩萍道:“要喝水不?” 周倩萍没接上话。 她看了看晕倒的侍卫,又抬头望向季常乐,张了好半天的嘴一句话没说出来。 季常乐等不下去了,他將剑系在腰间,把周倩萍从地上拉起来径直往屋外走去。 边走,他手上还边拿著水壶。 周倩萍一直没说要不要喝,所以季常乐没有把水壶扔掉。 两人眼看著要走出偏院的时候,突然正前方拐角走出个侍卫,三人一见面,一时间没一个人出声的。 侍卫不认得季常乐,但他认识周倩萍,在周府,是个人都认识周倩萍。 此刻,见周倩萍居然不在房里,又见季常乐还拉著周倩萍手的,侍卫阴下脸问道:“你是谁?你打算带三小姐去哪!”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往衣服里的穿云箭摸去。 要是两人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侍卫就要喊人了。 周倩萍咽下口唾沫,脸上渗出冷汗,她挣开季常乐的手刚要拔剑,季常乐说话了:“好大的胆!你居然连我都不认了!”他说的理直气壮的。 一句话,给周倩萍听懵了。 侍卫也被问懵了。 他给周家看家护院了五年,大多数人他都认识,就连大部分时间在外谈生意的周大少爷他也认识,但季常乐他是真认不出来。 “我应该认识你?”侍卫语气疑惑,准备拿穿云箭的手一併愣住了。 “你確实该认识我,你要不认识我……周老爷肯定要罚你。”季常乐冲侍卫点点头,“来,你再走近点,你仔细看看我到底是谁。” 听季常乐这么说,侍卫真走近几步。 他一走近,季常乐抓住机会就是一水壶上去,水壶破了,侍卫也被打晕了。 看著晕倒的侍卫,周倩萍终於反应过来了:“为什么你说他不认识你……会受罚?” “不认得我,还让我带著你跑了,你说到时候周老爷会不会罚他吧?” 话音未落,季常乐再次拉起周倩萍往前院赶去。 周倩萍想了想,好像真是这个理没错。 等两人来到前院,季常乐看到那辆老爷车果然停在原地,他上前看都不看,直接打开主驾驶座坐了进去,又从里面帮周倩萍打开副驾的门,招呼对方进来。 该说不说,余千秋心是真大,他不但直接把车停在前院,甚至连车钥匙都没拔。 季常乐踩住剎车一转钥匙,发动了汽车后他快速掛挡鬆手剎,油门一踩直接撞开周府大门,带著周倩萍就冲了出去。 车一上街,季常乐就死死摁住喇叭,这铁皮盒子一叫起来,整条街都没人敢拦在前面,在周倩萍的指路下,两人就这么一路畅通无阻地往城门口方向衝去。 可眼看远远能瞧见城门的时候, 车子后座突然传来了声音。 “小季呀,你这是要带周小姐去哪啊?” 这声音有点耳熟,是谁? 季常乐借著后视镜一看,只见坐在车上的不是別人,正是余千秋! 第八章 交手余千秋 “呲——!!!” 老爷车在空荡的街道上停下了。 轮胎硬生生在石板路上磨出条剎车痕来。 季常乐:“……” 通过后视镜,他看著后座上在笑的余千秋。 难怪老爷车的钥匙没被拔掉,原来不是余千秋心大,而是因为对方从始至终就躺在后座上。 副驾驶位置,周倩萍已经握住了剑柄,一刻不敢放鬆。 “余导,你怎么没去吃饭?这种时候不应该跟周王爷套套近乎吗?”季常乐手心开始不自觉渗汗。 “我一个水匪头子,那种场合我待著不舒服,就想先在车上睡会的。”余千秋摸著身下的真皮座椅,“小季你也知道,我是真心喜欢这辆老爷车。” 余千秋喜欢到连睡觉也要在车上睡。 此刻,余千秋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冷:“不过小季你可真不仗义,我都让你死个明白了,结果你还要断我的官运,你敢偷偷带周小姐跑我是真没想到……你跑就算了,你还要偷我车!” 余千秋生气的地方,是老爷车被偷了。 季常乐不囉嗦,熄了火,拔出车钥匙直接交给余千秋:“余导,来,车钥匙还你!” 话音落地,他看下周倩萍:“走,小周,咱们下车步行!” 季常乐下了车,周倩萍也下了车。 两人没来得及迈出一步,余千秋已经拦在他们前面了。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余千秋身为大侠功夫练得极好,他脚上速度也快,季常乐看见余千秋在面前的时候,都没反应过来对方是什么时候下车的。 “余导,我们是一个剧组的,是有情分在的,但今天兄弟我不走不行,你就不用送了。” “那不行,你是老罗介绍来的朋友,我得照顾好你啊。”余千秋说著,拔出身后的铁棍,“今天周小姐肯定不能走,至於你——一样不能走。” “这你就有点不讲道理了!”季常乐握住剑,“车都给你了,你居然连人都不放?” “这车本来就是我的!”余千秋有点生气了。 “我看倒未必。”季常乐摇摇头,“你有这辆车的手续吗?” “有,不过留在外界没带进来。” 季常乐又摇摇头,他指了指自己的口袋:“那如果我说,我也有这辆车的手续呢,而且就带在身上。” “不可能!这车我买的时候你还不在剧组呢,你哪会有手续的?”余千秋不清楚季常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看你说的,是真是假,你自己过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季常乐朝余千秋招招手,“来啊余导,手续就放在我口袋里,你自己过来看。” 季常乐一脸自信。 难道他身上真有手续? 可余千秋记得清清楚楚,手续他確实放在了外界。 他拿著铁棍,一步步小心朝季常乐靠近,眼看他伸手向口袋时,季常乐突然出手,准备拔剑往余千秋脑袋刺去。 与对付侍卫时的留手不同,季常乐这一次是真衝著要余千秋命去的。 在对付余千秋这事上,季常乐万万不敢托大 咔。 可惜剑没能拔出来,余千秋先一步用铁棍把剑格给卡住了:“小季,你一个普通人敢跟我动手?”他笑道。 余千秋敢靠近季常乐是有底气在的,他是大侠有功夫在身上,一般手段对他根本没用。 但季常乐这边有两个人在,季常乐当了诱饵,周倩萍自然会找机会出手。 周倩萍一个闪身出现在余千秋身后,手中银光一闪,剑尖直指余千秋项上人头。 咔。 又是这么一声,余千秋手中棍子一折,后半截往上一弯把周倩萍的剑也拦住了——光拦住还不够,余千秋又是往后一脚,只听“砰”的巨响,周倩萍直接被他踹飞出去,狠狠撞在老爷车上没了动静。 “一个刚入门的少侠,敢对我这个大侠出手……没想到周小姐胆子比小季还大。” 余千秋双手用力一震,他手中的双截棍再一次分开变成四截棍,他將后半截往上一甩像蝎子尾巴似的,从上往下绕过季常乐的剑,直接打在了对方肚子上。 季常乐只觉得呼吸一滯,顿时说不出一句话来,他身子一软捂著肚子倒地上。 他想吐。 他真吐了。 季常乐一张嘴,一口血就呕了出来。 仅仅是这么一棍子,他已经被余千秋打出內伤。 余千秋看著季常乐,嘆了口气:“我听说药人死久了药效会变弱,但没事,我看周小姐疯的没传闻里厉害,想来就算你现在死了也能治好周小姐。” 说著,余千秋又把四截棍合四为一,打算先一棍子弄死季常乐。 “等……等会。”季常乐擦了擦嘴角的血,勉强出声道,“你说过的,我死,也得死个明白对吧?” “嗯,我是这么说过。” “既然如此,余导……我现在就有个事不怎么明白。”季常乐看著后方努力爬起来的周倩萍,拖延时间道。 “你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给你解释清楚。” 余千秋手上暗暗使著劲,不管接下来季常乐问什么,只要一解释完,他就一棍子把季常乐脑袋打碎。 “你刚刚说的刚入门的少侠……又是个什么东西?” 听到季常乐的问题,余千秋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小季,你还真是满脑子要当大侠,都这种时候了,你居然有心思问这个,我看你的疯病真是没治好, 行,我今天跟你好好说说,咱们这一行啊,有了根骨之后得先拜师练武,等你练出点名堂,会招式套路了就算入门了,而刚入门的咱们称之为少侠, 再继续往后就是大侠、巨侠、大巨侠,我听说如果愿意练的话,上面还有更高的境界,但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了,现在你明白了吧?” “明白了……”季常乐试著起身,但他使不上劲。 “明白了就上路吧。”余千秋举起铁棍。 咻——! 啪!!! 就在这时。 周倩萍打出去一支穿云箭,巨大的烟花在余千秋身炸开。 灼痛与巨响,一时间让余千秋手上的棍子卸了力,这棍子下去的时候季常乐脑袋一偏给躲过去了。 光躲过去还不够,季常乐甚至使了全身的力气拔出剑,反攻向余千秋。 因为力气用的太大,他又呕出一口血。 另一边,余千秋见了季常乐的动作,他刚准备招架,不曾想他身上竟然开始长梅花。 那一支支梅花像绳子似得缠在余千秋身上,害得余千秋来不及做抵挡,竟真让这一剑刺进了他小腹內。 可这梅花是哪来的? 难道是梅老怪来了?! 第九章 板砖大侠 不,梅老怪没来,他正在宴厅陪周老爷,根本没意识到周倩萍和季常乐跑了。 这梅花是周倩萍放的。 梅老怪的绝活“折梅三弄”,周倩萍早偷学到了点皮毛。 她没法轻轻一戳弄断別人骨头,但她会放梅花。 几朵梅花缠在余千秋身上遇风便长,不一会就把余千秋缠了个结实。 趁此机会,季常乐把剑捅入余千秋腹中,可剑刚插进去一点,季常乐就发现扎不进去了。 余千秋外面的皮肉是软的,可他里面的內臟却是硬的。 原因是余千秋练过点內功,寻常人用寻常刀剑根本奈何不了他。 瞧见季常乐还在暗自使劲,余千秋冷哼了一声,双手开始不断用力一点点挣脱开梅花。 后方的周倩萍状况不比呕血的季常乐好多少,这梅花是她放的,就跟她延伸出的一部分肢体一样。 如今这肢体受伤,伤自然会反馈到周倩萍身上。 此刻周倩萍七窍流血,却还在苦苦支撑著。 也多亏周倩萍硬撑,发现不对劲的季常乐才来得及拔出铁剑,快速与余千秋拉开距离。 季常乐一退数步,一连退到周倩萍身边將她扶起,两人紧紧挨著老爷车,眼看余千秋清理掉身上的梅花,季常乐有点急了。 自己將剑拔了出来,余千秋肚子上竟一点血没流?! 他发觉就算他跟周倩萍一起上,好像也不是余导的对手。 “现在怎么办?”季常乐问道。 “要不咱们换人?” 季常乐没听明白:“要怎么换?” “你一个人嘰里咕嚕说什么呢?”周倩萍也没听明白。 “哥们,眼睛看这边,刚才不是那小妞在说话,是我,我说咱们要不先换一换,说不定我能跟余导演动动手。” 季常乐脑袋一偏,这次他看见说话的人是谁了。 不是別人, 正是老爷车后视镜里的自己。 自被余千秋绑来恭武洲后,季常乐就没吃过药,刚刚几次交手给他打的情绪不稳定了,现在镜子边一靠,不出意外病情变得不稳定起来。 在季常乐眼里他是在跟镜子里的自己说话,但在周倩萍与余千秋眼中,季常乐分明是在自言自语。 “原来你还活著呢?我一直以为出院后你就死了。”季常乐满脸欣喜,“当初我们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武功全是练在你身上的,你一不见我一招都想不起来了,就剩个锻炼的还算不错的身子。” “你別说,我本来也以为我死了,但今天不知怎的突然又醒了,你是不是没吃药?” “对!我是没吃药!” “那就对了,你一吃药我就犯困,睡著的时候当然没法跟你说话,今天你没吃药我就又出来了,怎么样,咱们要不要换一换?” 见著镜子里的自己,季常乐有信心了,他点了点头:“换!” 听著季常乐愈发加快的自言自语,周倩萍不禁后退了几步,她一直以来是装疯的,但今天见到真疯的才意识到有多嚇人。 在她眼里,现在的季常乐比余千秋都要嚇人。 余千秋心里也不好受,他一直就怀疑季常乐的病可能没好利索,留了点病根在身上。 今天一看果然是这样。 而季常乐在同意“换人”后,只听他没由来“嘿嘿”一笑,握著剑就挽了个利索的剑花。 这一幕令余千秋皱紧眉头。 变了。 他发觉季常乐的气场变了。 变得有点像入了门的大侠,两人仅是一个眼神交锋的功夫,季常乐浑身肌肉瞬间紧绷。 动手吗? 动手! 季常乐提剑便上,余千秋不敢托大,他直接把铁棍往地上一按,双手用力一挑,那满地的石砖竟像海浪般一层一层晃动起来。 余千秋再一挑棍,这石砖就成了铺天的海啸扑向季常乐。 梅老怪有绝活折梅三弄,余千秋同样有他自己的绝活,这招是他从早年捕鱼撑船的经歷里悟出来的,叫翻江倒海。 风浪一起季常乐在地上就站不稳了,海啸一来,他迈不开步就没有地方躲,眼看他要被迎面的石板砖淹没,突然好几束扭在一起的梅花在季常乐身旁钻出。 周倩萍不停擦著脸上的血,为了逃婚她算是把命豁出去了。 见到梅花,季常乐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几束梅花把自己盪了出去。 光盪出去还不够,季常乐甚至借力一鬆手直接飞向余千秋,这一招是他从电视剧里看来的。 但电视剧演的跟现实不一样,季常乐在天上没处借力,余千秋把棍子竖了起来朝季常乐捅过去,季常乐在半空根本没地方躲。 没地方躲? 那就不躲了! 季常乐瞪大眼紧紧盯住铁棍,他脑袋往侧面微微一撇,那棍子擦著他的脸过去直接削下来块肉,但他的剑同样刺穿了余千秋的肩膀。 余千秋內功练得很硬,所以季常乐专门没往肚子去打,这招以伤换伤属实在余千秋意料之外。 出了剑,季常乐眼疾手快从海浪中抓起一块石头,落地的同时一板砖敲在余千秋头上。 砰! 板砖碎了,余千秋人也懵了,额头上大片的血就这么流了下来,遮了他半只眼睛。 但当大侠的经验,还是让他抬起手下意识准备反击。 所幸后面周倩萍一直在盯著,她急忙让梅花缠住了余千秋手臂。 季常乐起身脸都顾不得擦,又是一板砖敲在余千秋头上。 一下不够,季常乐举手又是一下,连续吃三个板砖,哪怕余千秋是大侠他也顶不住。 顶不住,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可以用了,只见他双脚用力往地上一震,大批石头飞了起来遮住季常乐与周倩萍眼睛,等石头落下的时候余千秋已经跑了。 余千秋看得明白状况,就对方二人打架的方式,余千秋贏是能贏,但想把两人全活著带回去是不可能了。 季常乐和周倩萍至少要死一个。 但是这季常乐的疯病根本没好,想靠他当疯药人治病是没说法的。 不能治病,那余千秋的当官梦肯定没指望了,与其费力將他们带回去,不如乾脆放两人离开。 反正周小姐跑路的事情得怪周府自身看管不力,怪不到余千秋头上。 让季常乐与周小姐提前熟悉也是周王爷自己的主意。 吃力不討好的事余千秋不乐意干。 余千秋不止逃,他还满脸肉疼的把车钥匙留了下来。 他得让两人逃的越快越好。 要是让周家把他们抓回去,再给季常乐吃了发现病没治好,到那时候事情才真会怪在余千秋头上。 到时候周王爷下令剿匪,对余千秋来说麻烦可就大发了。 他又得花时间练武,又得拍电影,还得应付警探的,那多麻烦啊! 至於今晚交手的事情,余千秋自然是记在心头上的的,他大不了回去继续当水匪头子,恭武州处处通水,两人总有再见面的一天…… 这仇,他慢慢跟季常乐算! 老爷车——他一定要拿回来! 第十章 后路 老爷车对余千秋来说是个宝贝。 但在季常乐手上就是个跑路用的工具,自打他与周倩萍出城起,老爷车驰骋在荒野上,季常乐的脚就没从油门上下来过。 余千秋捨不得碰一下的宝贝,季常乐站起来猛猛蹬。 就这样一路跑出二三十里地,从后视镜確定没人追上来后,季常乐才勉强把车停了下来。 车內,他望著窗外不著村、后不著店的荒野,朝周倩萍问道:“接下来我们往哪跑?” 说这话时,季常乐脸上抹著某种深棕色的药膏——这药,也是周倩萍从机关腿里拿出来的。 说是治伤快,好了后不会留疤。 “你想去哪?”副驾驶上,周倩萍没说具体去处,反倒问起季常乐来。 自己要去哪?这对季常乐来说是个好问题,恭武州是个好地方,是个能满足他大侠梦的地方……但在恭武州当大侠比想像中危险得多。 哪怕有周倩萍这种好人,但也不缺余千秋那种类型的“大侠”。 想在这当大侠得有本事才行,季常乐有本事吗?和普通人比起来他算有的,但跟大侠比起来多少差了些。 而且做大侠要有根骨,怎么弄到根骨同样是件难事。 一来二去思考之下,季常乐想好他的去处了:“我想回外界,你知道要怎么回去吗?” 等回了苏市,晚上出门见义勇为什么的一样算是大侠,他认为没必要在恭武州拼命。 “回外界……恭武州四面是湖、是江、是海,再往外是山,想回外界你得先坐船再翻山,不过这种方法十分危险,水上有水匪,山上有山贼,况且山路十八弯的,其中十七条弯是九死一生的绝路,只有一条通向外界,除非走投无路,不然一般人不会用这种方法。 当然,其实还有一种更安全些的方式,就是从天上走,直接飞过水和山,一路飞到外界去——速度快,途中只需躺著睡上一觉,等醒来人就已经在外界了。” 飞? 季常乐想起他进来的方式。 “是坐机关鸟飞过去吗?” “对,就是机关鸟。”周倩萍点点头,“不过坐机关鸟的票钱很贵,还得准备一张通行证,但在恭武州只有四大家族能开通行证, 你帮了我,这就算得罪了周家和齐家了,这两家是不能去的,你可以试著去李家与陆家,只是……”她突然不说了。 “怎么不说了?”季常乐察觉到不对劲,同时,他默默记住了恭武州的四大王爷,分別出自周家、齐家、李家与陆家。 “想让李家与陆家帮著开通行证,你得先有身份证明才行。” 身份证明? 自己的手机、身份证之类全给余千秋收走了,季常乐没东西证明自己的身份。 他放下车窗,吹了会儿夜风冷静一下:“你说的身份证明有没有办法弄到?” “有!”周倩萍作为周家小姐,见识是足够的,她能想出很多办法,“你去加入个江湖帮派,等成了帮里的正式弟子,如果没有身份证明,帮主会让人去帮你办一个的。” “恭武州的帮派还管这个?”季常乐一惊,“我还以为身份证明一样得找四大家族呢。” “不会的,身份证明不比通行证,没有那种麻烦。”周倩萍解释道: “恭武州时常有打打杀杀的事情发生,十个人里,你总能找出两三个以前是孤儿的,这种人都得靠帮派帮著办身份证明,否则他们一辈子都没有个正经身份。” “没有正经身份岂不是很麻烦?跟个黑户一样。”季常乐道。 “不麻烦,只要不想著去外界,就算没有大多数时候也不影响生活。” “行吧,我大概明白了。”季常乐点点头。 想回外界得搞钱、搞身份,加入帮派又能搞到钱,也能搞到身份,既然如此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帮派。 “我接下来准备去蓝汐港,那地方是陆家的地盘,陆家跟周家不对付,我爹没那么容易找到我。”周倩萍看向季常乐道,“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一路上两人也好有个照应。” 周倩萍相中季常乐了。 在跟余千秋交手的过程中,她发现季常乐有点武功基础在身上,同时人也大胆心细,面对余千秋的各种手段丝毫没有露怯——就是精神有点不正常。 但这对周倩萍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在周倩萍看来,比起恭武州本地人,季常乐要优秀太多。 “行,我跟你一起去蓝汐港。”季常乐同意了。 他在恭武州人生地不熟,有个周倩萍帮著引流挺好,反正对他来说只要能回外界,目前去什么地方都一样。 至此,两人相视一笑,一拍即合,確定好继续合作后,周倩萍打开左机关腿,从里面拿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枚古铜色的怀表,錶盘上的秒钟已经不转了。 “来,这个给你,算是你帮我从周家逃出来的报酬。”周倩萍一脸郑重地將怀表交到季常乐手上。 “这是?”季常乐盯著怀表看了会。 “这是一根根骨。”周倩萍表情平淡,语出惊人,“是我从周家宝库里偷出来的,本来打算逃走后卖了换路费,但现在我觉得它有更好的用途, 你要能吸收了它,在帮派会更容易当上正式弟子,到时候回外界就容易了。” “这种重要的东西你就直接送我了?”季常乐想把怀表送回去。 “是很重要,但送给你我不心疼,毕竟做事要讲良心。”周倩萍看著季常乐脸上的伤,“要没你拼死帮忙,我一个人肯定是逃不出来的,对我来说,不用嫁给齐家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我都可以不在意。” 余千秋有余千秋的良心。 周倩萍也有周倩萍的良心。 她看不起卖万寿膏害人的齐家,让她嫁过去不如让她死。 如今季常乐帮了她这么大的忙,送一根根骨而已,算不上什么的。 別看周倩萍瘦瘦小小胸不大的,她良心却大得很! 此刻,她握著季常乐的手,把怀表紧紧摁在对方手心上:“再说了,我这怀表也不是白送给你的,如今我们算一块招惹上我爹了,这是件麻烦事 等你成了大侠,弄到身份赚够钱的那天,我要是在恭武州没地方躲了,指不定要跟你一块去外界呢?到时候就要靠季大侠你来帮我啦。” 周倩萍眉眼弯弯的,她不止是在帮季常乐,也是在季常乐身上投资。 为未来的自己多留一条后路。 第十一章 会说话的老爷车 决定好下一站去哪后, 在周倩萍的指路下,季常乐再次踩下油门,事先被余千秋加满油的老爷车就这样慢悠悠出发了。 季常乐一手握著方向盘,一手不断盘著手心上的怀表。 他將车灯开到最大,又打开了电台。 只可惜恭武州没有信號,从电台里传出的只有断断续续的“滋滋——!”声。 “小周你说,等我成了大侠该用什么武器?”季常乐突然问道。 “反了,不是成了大侠该用什么武器,而是该用什么武器去成为大侠。”周倩萍浅浅一笑,自打她逃出周府后,她的心情就一直很好。 “什么叫该用什么武器去成为大侠?”季常乐没听明白。 周倩萍依在车窗上,双手抚过自己的剑:“入了门的大侠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当然想用什么武器就用什么武器了,但大侠不行,大侠只能练一种兵器,还要专门在兵器上下狠功夫, 像梅叔的折梅三弄,还有余千秋点地成水的本事,这些都是下了功夫的表现,恭武州有万种兵器,能诞生千万大侠,等你选好兵器入了门,体內的根骨就被塑形了,塑完形的根骨可练不了其他兵器。” 听完周倩萍的解释,季常乐觉得不太行。 在他眼里,当大侠就要诸武皆通,万事都懂一点,哪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一根根骨练一件兵器……”季常乐想了想,问道,“那我要是有两根根骨,是不是能练两种兵器?” “还真是。”周倩应道,“以前有不少人跟你想的一样,你猜猜他们最后怎么了?” “肯定是成了一代大侠唄!” “不对,他们自己跟自己打了起来,最后活生生把自己打死了。”周倩萍嘆了口气,“那些试著融入两根根骨,练会两种兵器的,到后来全得了疯病,他们说脑子里有另一个人在说话, 不止是说话,还要来抢身体,於是就发展成自己跟自己打起来了,这场面我小时候见过一次,那人左手一柄剑,右手一把刀,嘴里说著前后不搭的话,一刀一剑轮流砍在自己身上,没一会儿就把自己弄死了。” 练两种兵器居然这么危险? 季常乐稍稍一抬头,看向老爷车的后视镜,后视镜里面的季常乐正在冲季常乐笑。 於是季常乐也扬起了一个僵硬的笑。 “嘿嘿……!”他没由来出声道。 脑子里有另一个人在说话?季常乐脑子里一直有人说话,还不止一个。 但他们关係处得很好,很少会有抢身子的事情发生,其他人练了会和自己吵起来,季常乐可不一定。 “嘿!”季常乐又笑了。 他觉得自己带病来恭武州,天生就是为练好几件兵器而生的。 “你……你没事吧?”看见季常乐笑,周倩萍嚇得汗毛竖立。 “没事。”季常乐又不笑了,“说回正题,既然要选一个兵器入门,你说选什么兵器好?” “我觉得用剑好!”周倩萍是使剑的,她就觉得剑不错,“剑这东西吧,虽不及刀那般强横,也不如枪那般走势多变难以捉摸,但剑胜在什么都能做, 不止是正面拼杀,在暗处的时候你若想当个刺客什么,用剑同样能有奇效。” “哦?你仔细说说。”季常乐来了兴趣。 周倩萍稍稍拔出剑,剑一出鞘,季常乐就听不见老爷车的声音了。 “瞧,等你入门成了少侠,就可以学这招剑出无声了,你想,要是某天得背地里对人下手,这招是不是很好用?剑虽不算暗器,但真要当暗器用,咱们一点不比正常暗器差!” 听了周倩萍的解释,季常乐是觉得剑挺不错的。 有情剑客无情剑——他一直信这一套。 当初在精神病院看电视剧练武,里面的大侠也多是用剑,因此他练的套路大多跟剑有关。 用剑入门对季常乐来说確实是个好路子。 现在有了根骨,入门的武器也选好了,季常乐只觉得自己的大侠之路一片大好。 不止前景一片大好。 就连他们走的路也是一片大好。 老爷车就这么在荒地上慢悠悠开著,一连开了好几个小时没出事,等开到天蒙蒙亮的时候,终於在周倩萍的指路下开到了一片湖边。 这时候油箱里的油也快见底了。 当季常乐將车停稳,周倩萍率先下车,她望著面前这片泛著薄雾的大湖道:“恭武州四面环水,內部大多城镇也被江河隔开,要去蓝汐港我们接下来得坐船。” “船……我能把车带上船吗?”季常乐站在老爷车旁,他捨不得这辆车。 “那船是用来载人的,哪能放得下你这辆车,反正我们已经逃出来了,为了防止被追来的周家发现踪跡,咱们乾脆把它推到湖里去算了。”周倩萍建议道。 对於车,她明显没有余千秋和季常乐那般热爱。 听了周倩萍的建议,季常乐若有所思。 首先他得肯定,余千秋选车的眼光绝对没问题,这车开起来手感极好,减震做的不错,马力又足,让季常乐扔了它真捨不得。 但周倩萍说得也在理,身边始终带一辆车终归是不方便的,更別说是一辆快没油的车。 恭武洲肯定没地方加油。 季常乐拍了拍老爷车的铁顶盖,不禁嘆了口气——他俩的缘分恐怕就到这了。 只是在这之前,季常乐有件事情一直没怎么想明白,那就是余千秋为何会如此宝贝这辆老爷车,重视到就连睡觉也要睡在里头。 毕竟在自己看来,老爷车说到底只是一辆很好开的车而已。 “爷……您,您別把我丟湖里去……求您了。” 正当季常乐思索之时,他耳边响起了某种声音,听起来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幽怨的少妇。 季常乐一个激灵,眼神恍惚地看向周倩萍。 两人对视之下,周倩萍懵了:“突然看我干嘛?” “你没说话?” “我没说话啊。”周倩萍摸不著头脑,她猜季常乐可能又犯病了。 “爷,是,是我在说话嘞……”这次声音的来源清楚许多,季常乐脑袋一偏,又是看向老爷车后视镜。 看见镜子,他就听得更清楚了。 “爷……我是您的爱车啊,我会努力干活的,我也不一定要吃油,您隨便给我点东西我一样能跑,求您別丟我进湖里,我不想生锈。” 原来是老爷车在说话啊。 等会儿——老爷车居然借著后视镜跟自己说话了? 车怎么会说话的? 乖乖! 这玩意难不成真是个宝贝?! 第十二章 老爷车的本事 老爷车不想被丟掉。 她很害怕。 她一害怕就憋不住开口求饶了。 但寻常人听不见她说话,就连大侠也听不见,只有季常乐多少有点病,才能靠镜子跟老爷车说上几句。 先前出院的半年里,季常乐找不到工作就爱在家里没事摆弄点物件,玩的次数多了,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听见物件说话。 季常乐时常会想,是不是自己病的更重了。 如今一看,果真是病得更重了! 但季常乐不在意,病的重点还是轻点对他来说没区別,这种事他一向不放在心上,主打的就是一个乐呵。 既然老爷车会说话,季常乐就准备跟她说道说道了。 “我也不想把你丟掉,你这车我挺喜欢,咱俩之间多少有点情分在。”季常乐把手伸进车窗,细细抚摸著老爷车的方向盘。 “爷,我知道的,我也喜欢爷踩我时的力道。”老爷车开心地想亮车灯了,“爷是对我好的,坏的全是那个贱人!是她挑拨我跟爷的关係!” “你说周倩萍?” “对!” 老爷车全听见了,把她推湖里的主意就是周倩萍出的,所以她认为这事主要得怪周倩萍。 “这话可就不对了,事情不能怪她。”季常乐看著在远处湖边等船的周倩萍,给老爷车解释道,“是那船地方太小,没法把你放进去,否则我说什么也要带上你的。” 老爷车很感动,感动得水箱里的水都沸了。 “没事爷!我有办法让你带上我!”老爷车转动车钥匙,自己把自己给启动了,“只要您不嫌弃我,我就让您瞧瞧我的本事!” 闻言,季常乐眼神一亮:“我当然不嫌弃你了,像你这样的好车我可不知道该上哪找去。” 季常乐喜欢车,但他买不起车,今天老爷车要真能跟在身边,季常乐说什么都不会嫌弃的。 “爷,那您瞧好了!”老爷车鼓足了劲,开始展示自己的本事。 另一边,湖边的周倩萍见远处薄雾中有船驶来,她准备问问季常乐想的怎么样,要不要把车推进湖里。 结果等她一回头的时候,却发现季常乐就站在身后,两人鼻尖挨著鼻尖险些亲在一块。 周倩萍被嚇得够呛,一个后撤差点跌进湖里,得亏是季常乐给她拉住了。 “你这是干嘛!”周倩萍红了脸,是被季常乐嚇的。 “没事,就来瞧瞧你在干什么。”季常乐笑得格外僵硬。 要是在信溢精神病院,无论是医生还是病友,都会明白季常乐这是遇见了开心的事。 他这人就这样,事情越让他开心,他就笑得越僵硬。 看著季常乐的笑容,周倩萍心里有点发毛,她急忙转移起话题道:“船快来了,咱们把老爷车推水里去?” “已经推水里去了。” “啊?”周倩萍往季常乐身后一瞅,真的没看见老爷车。 老爷车居然就这样不见了? “嘶——你什么时候推进去的,我怎么不知道。”周倩萍嘀咕著,“真是怪事,推个车怎么一点声响没有。” 季常乐想都没想直接道:“就是刚刚才推完的,估计你忙著干事没注意到吧。” “那你具体给推去了哪边,我得看一看才行。”周倩萍还是不放心,季常乐一个疯子做事,她得確保没有意外。 “就在那边。” 季常乐隨手指了一片区域。 那片区域总体不算深,这里的湖水也不脏,周倩萍可以勉强看见湖底,可这湖底里除开些小鱼虾之外,她是丁点儿老爷车的影子没看见。 “车呢?”她问道 “湖底水流太大,可能给车冲走了。”季常乐对答如流,“先不说这个,小周,你等的船来了,咱们要不要上去?” 周倩萍:“……”她怀疑自己被季常乐耍了,但她没有证据。 算了算了! 总之车没了不留线索就行,实际是怎么没得,她懒得再与季常乐细究。 “两位客官,要坐船吗?”而季常乐刚说船来了,这船还真靠了过来。 周倩萍回头,看到一艘大船远远停在湖面上,船头的船家正冲她们喊道:“过湖一人四十武贯钱,过江睡甲板和底下船舱的话一人一百武贯钱,要睡客房收三百。” 看到船的第一眼,季常乐觉得周倩萍是不是真不喜欢老爷车。 他会这样想的原因很简单。 这船长一眼看去,至少有个六十七米长左右,宽目测也有个大概十米的样子,还不止一层,它有足足三层高,想装下老爷车简直轻而易举。 季常乐瞥了周倩萍一眼,周倩萍则与船家喊话道:“你们这艘船去蓝汐港吗?” “去!”船家回道,“不出意外大概要坐三天左右。” 听到大船去蓝汐港,周倩萍放心了:“那给我来两间客房!” “行嘞!您上船!” 船家从身后拿出块木船板,架在船与岸之间,在没进渡口的时候他们就靠这种方式上下岸。 但因为周倩萍要了两间客房,是贵客,於是船家又多架了一块船板,还专门喊了几个人来帮忙按著。 “走吧,疯子。”周倩萍回头道。 季常乐“嗯”了声,回道:“行,瘸子。” 周倩萍两条腿全是別人做的机关腿,她真是瘸子。 这称呼要在周府里头让周倩萍听见,她非得发场狠疯不可,但从季常乐嘴里说出来,周倩萍却不觉得生气。 他俩一个疯子,一个瘸子,一块作伴在江湖上闯荡闯荡,不知怎么,周倩萍倒也觉得挺好。 等上船后,趁周倩萍交钱的功夫,季常乐往船甲板上一看,他才发现周倩萍原来没有骗自己。 此刻一眼望去,这甲板上是人山人海,头挨著头,肩抵著肩,大多数人只能蜷缩著睡觉,就这著情况確实没地方停老爷车。 “恭武州的船基本都这样。”见季常乐看出了神,周倩萍在他耳边小声解释道,“除开在码头进出客人外,大部分船家还喜欢在大城的湖边转悠一会儿,看能不能接点散客——我俩就算散客, 而恭武州又到处是湖,有时候这边接两个,那边接两个,虽每次接的人不多,但次数却不少,一来二去甲板就给挤满了,但没事,本小姐这几年攒了些本钱,跟我在一块不会让你吃苦的!” 这不,周倩萍专门要了两间客房,总共是六百武贯钱。 因为甲板上人多,船家还特意让人帮忙开路,领著二人去了甲板下一层,专门做客房的船舱, 等进了屋,季常乐发现船上的客房也不大,就是一张床,配套的桌椅,放了一盏照明用的油灯。 不过地方收拾得很乾净,闻起来也没什么异味。 这种环境与甲板上比起来,其实已经很不错了。 周倩萍的房间就在季常乐对面,眼下她站在门口冲季常乐道:“没事就在房间里待著,不要乱跑,有事就来喊我,用不著敲门什么的,我怕会耽误事……呼,跑了一晚上有点困,我先去睡一会,你也早点休息。” 季常乐点点头:“行!” 等关上房门,坐在椅子上时,季常乐迫不及待地將手伸进口袋,从里面拿出了两样东西。 一样是怀表形状的根骨。 另一样则是缩得如玩具般小的老爷车,这就是老爷车的本事,她能隨心意变大变小。 只是因为以前別人听不见她说话,所以这功能连余千秋都没琢磨出来。 余千秋只知道这车是辆好东西。 季常乐一把老爷车放桌上,她还能自己跑上两圈,要不是为了省油,老爷车高低得绕著房间跑。 季常乐细细打量著精致的老爷车,嘴上不禁喃喃道: “是宝贝啊,你可真是一个好宝贝!” 第十三章 老爷车的来歷 ——清晨。 武德江,恭武州第一大江。 江河流域近乎横跨整个恭武州。 而在武德江东部,漂浮著一座巨大、行踪不定的水寨——千秋水寨。 今日,千秋水寨热闹的与往常不同。 “我的车啊——没啦!!!”水寨內,一声痛彻心扉的喊叫声传出,从寨里直衝上天,又从天上在整片江域上迴荡开来,听得人忍不住好奇,这没的究竟是一辆什么车? 这哭的不是別人,正是千秋水寨的总瓢把子余千秋。 他现在正一个人在房间里抹眼泪。 那车是辆好车,真真正正的好车,若不是为了不招惹到周王爷,余千秋是不可能把车送给季常乐的。 余千秋哭得伤心,他从最开始逃命,把车钥匙丟下的时候就已经在掉眼泪了。 为了面子他甚至没去见周王爷,只是找了梅老怪,边哭边说自己老爷车被偷了,至於季常乐和周倩萍逃跑的事情他是一字不提。 等梅老怪意识到情况不对,赶去偏院时,只见院內安排的三个侍卫死了一个,晕过去两个,家里小姐和小季则不见踪影。 待到梅老怪將事情上报给周王爷,周王爷大发雷霆,耍起他的九环大刀,当著眾宾客的面,就给两侍卫脖子上留了一个碗口大的疤。 甚至扇了梅老怪一巴掌。 至於余千秋……周府看管不力让人跑了,还给余总瓢的车给偷了,周王爷索性把齐家送的青花玛瑙鼻烟壶,悄悄给了余千秋。 但余千秋不想要鼻烟壶,他想要的其实是鸣剑山庄送的根骨,不过他不敢说,他怕说了周王爷也会给他来一巴掌。 当然。 周王爷知道余千秋在水上的本事,所以他还向余千秋保证。 只要他能把周倩萍和季常乐找回来,到时候该当官照样当! 有了周王爷的承诺,余千秋当即马不停蹄带上一眾弟兄回到千秋水寨,准备集思广益,想出个办法给人抓回来。 可在抓人之前他要先哭个痛快,把心里的苦闷给全部哭出来再说。 “我花两百万买的车!没了!”余千秋喝酒,抹眼泪,然后又喝酒,“要是找不回来——我还怎么活啊!好端端的宝贝送了人,他娘的我可真败家!” 余千秋越骂越伤心。 他鼻涕落到了酒里,看著碗酒,余千秋突然不哭了,他朝屋外喊道:“二当家的,你给我滚进来!” 余千秋哭成这样,手下人自然不能不管,他们都一个个在房间外想著要怎么安慰余千秋。 而余千秋也知道他们在外面,此刻他这一嗓子出来,不出片刻二当家就著急忙慌地跑进来了。 他不止要跑进来,他还要装著不知道余千秋在哭,好给总瓢把子留点面子:“头儿,你喊我有啥事?”他明知故问道。 千秋水寨的二当家,是余千秋的弟弟,叫余不败,练的武器是三尖两刃枪。 也正因为是亲弟弟,余千秋才捨得在弄死师傅后,把取出的根骨送给余不败。 不过两人在水寨的时候不论兄弟,只论职位。 “找你有啥事?找你当然是有正事。”余千秋朝弟弟招手道,“来,先过来陪我喝点酒。” 余不败三两步上前,在余千秋对面坐下,而他刚一坐好,余千秋就把身前那碗酒推了过去:“来!喝!”他重新拿了个乾净碗给自己倒酒。 余不败:“……”看著碗里的鼻涕,他不想喝。 “头儿,要不我们先谈正事吧。” “谈正事前得先喝酒,喝了酒说的才是真心话。”余千秋端起碗,“二当家,我先敬你。” 喝酒这事,余千秋是在外界参加应酬学的,喝的多了,他真觉得喝醉才好谈事。 见余千秋主动敬自己,余不败知道他要再不喝,就是不给总瓢把子面子了。 他在心里先把余千秋骂了一万遍,然后端起碗,还特意端的比余千秋低一点:“头儿,咱们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酒应该是我敬你。”余不败笑著把酒喝下去了。 余不败是个做大事的,他能忍。 喝了酒,余千秋便与余不败敞开心扉道:“二当家,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宝贝那辆老爷车吗?” “因为老爷车太贵?”余不败在屋外头就听见了,那车要两百万。 “贵是贵,但不是重点,咱们拍的电影那么好,別人家是靠特效,我们靠的是吃饭的真本事,次次上映叫好又叫座,拿个两百万我还是能拿出来的, 重点是那车的来歷,我跟你说啊——车是外界的老爷车没错,但我当时买的时候就注意到,车里面的工艺却不是外界的工艺。” “你是说……车是在恭武州做出来的,但被运去了外界卖?” “没错!”余千秋又给余不败倒了碗酒,“谁运出去的,为什么要运出去,这些我想不懂,但我能看出来这老爷车是实实在在的宝贝!” 这话一出口,余不败听出问题来了:“头儿,要是你什么都不知道,这车凭啥能让你买到?” 说到这事,余千秋便挺直了腰。 “还不是因为我眼光好,一眼便瞧出那车不对劲。”余千秋笑了笑,“我当时指名道姓要这辆车,结果你猜怎么著,那小子还不愿意卖给我,说是早就约好买家了。” “有买家的话……头儿,你不会是加钱了吧?” “加钱?”余千秋听了直摇头,“怎么能加钱啊,两百万不少了——他不肯卖,但大哥我有办法,二当家你说说我们本职是干什么的。” “我们是水匪来的。”话一出口,余不败算明白了,“整半天是头儿你给那货截下来了唄。” “什么叫截,忒难听!我给了两百万的好不好。”余千秋不喜欢弟弟的说法,他是一个电影导演,是个有文化的人,也是个有良心的水匪。 老爷车分明是他真金白银买来的。 他缓了缓,继续道: “当时买到车,我就觉得自己占到大便宜了,可惜啊……可惜……!”说著说著,余千秋又哭了。 啪。 他鼻涕又掉碗里去了。 余千秋和余不败对视了一眼。 余千秋没说话。 余不败懂事,这次他自己把碗拿了过去。 “嗯。”余千秋点点头,“哎——现在就不知道,我拿宝贝车在小季手上成了什么样,跟你说,宝贝车我到现在连油门都没捨得踩过。” ——钟錶湖,大船二层客房內。 呜——啌啌啌啌——! 房间內,响彻老爷车引擎的轰鸣声。 在季常乐的指挥下,这辆老爷车已经快在桌子上跑得冒烟了。 油箱都快跑黑了! 第十四章 饱饱 ——两天后。 钟錶湖上一片祥和。 一艘大船两边各伸出六只大桨深入湖中,有规律地一下接著一下地划动。 再等一天时间,这艘船就要从钟錶湖驶入蓝汐湾了,等到蓝汐湾也就代表离蓝汐港不远了。 客房內,季常乐躺在床上,心满意足地看著他的宝贝老爷车。 老爷车眼下引擎不断轰鸣著。 “跑的得劲吗?”季常乐看著小巧的老爷车,扬了扬眉地问道。 “得劲……爷,真得劲。”老爷车的引擎“轰轰”响了几下,“吃了东西,在房间里疯了似的跑几圈,这事情真真是过癮啊。” 余千秋没驾照,老爷车以前从没有下地跑过。 自从跟了季常乐起,她才算明白什么叫真正的车。 这做汽车的,就必须得跑啊,就得放肆地跑,老爷车就喜欢被季常乐站起来用力蹬,一点不心疼变速箱的那种感觉。 不止是老爷车满足,有了车季常乐也很满足,在这两天的相处里他发现老爷车很好养。 她什么东西都吃。 机油、柴油,哪怕是加点水一样能跑一跑,就连寻常饭菜之类,只要打开车前盖扔进去,等老爷车消化消化,照样能转化成让轮子转起来的动力。 小巧的老爷车用车门蹭了蹭季常乐的手指,趁著二人都过癮了,她抓住机会请求道:“爷,要不您给我起个名字吧。” “名字?”季常乐眨眨眼,“你的名字不就是老爷车吗?” 他又前后仔细瞧了瞧车头和车屁股: “你看啊,你身上连个车標都没有,我甚至不知道你是什么牌子的,就当一辆老爷车算了,这名字挺好的。” 季常乐不是嫌麻烦,也不是不喜欢老爷车,他是真不怎么会取名字。 他担心自己取了,到时候老爷车会不喜欢这名字。 “不行啊爷,我这个名字……它……它实在是不好的!”老爷车有点难过,车灯开始一闪一闪,跟哭了似的。 瞧见老爷车哭,季常乐就止不住心疼,他忙问:“你先別著急,你跟我说说这名字具体哪里不好?” 老爷车收了收情绪,哀怨、轻声细语地道:“爷,咱们俩中您才是爷,我是真心实意管您叫爷的,那您评一评理,哪有老爷车管別人叫爷的呢,这合规矩吗?所以我不能叫这个名。” 季常乐是爷。 老爷车是老爷。 老爷车觉得她叫这个名,就算是压了季常乐一头,这可不行! 不说別人,就老爷车自己都第一个不答应。 可老爷车这样说,季常乐却从没这样想过,他一向不怎么在意这种事情。 他靠在枕头上,淡淡道:“我觉得没什么不好,咱俩谁跟谁啊,我们都好到睡在一张床上了,以后大不了各论各的,我管你叫老爷,你管我叫爷!多相称呀。” “哎呀!爷!你平常的做事疯点就罢了!在这件事上可千万不能疯呀!”老爷车急了。 两天相处下来,老爷车发现周倩萍喊季常乐“疯子”没喊错,她家的爷是有点疯病在身上的,不过老爷车打心眼里不在意,疯不疯的有什么关係呢?她只知道季常乐是真心对自己好。 她也是真心想跟著季常乐的,这就已经够了。 “我觉得这事可以疯。”季常乐不听,季常乐就喜欢“老爷车”这名字,“你休息得咋样,我们要不要趁天没黑再跑两圈?” 他开始转移话题。 但老爷车不依,她就抓著换名字的事情不放: “爷,您就听我一次吧,我知道您心肠是最好的了。”老爷车急得把自己车门全打开了,“您想想啊,以后我们去了外头,我叫您爷的,您又叫我老爷,这种事让別人听去了岂不是要笑掉大牙?” 话音未落,季常乐便扬起拳头: “我看谁敢笑的,你放心,到那时候要真有人笑,他大牙没给笑掉的话,我亲手两拳给他打下来!” 季常乐不准別人笑老爷车。 见季常乐这样,老爷车很感动,但她仍是忍不住央求道:“爷,咱们各退一步好不好,以后在家里您爱怎么叫怎么叫,但出了外面,还是帮我想一个名字吧。” 话止於此,季常乐推脱不了了。 对方实在想要名字,他没招了。 既然没招,那就帮著取一个吧。 於是季常乐想了想道: “那就叫你……”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老爷车鋥亮的车头上,忽然灵光一闪:“就叫你『饱饱』吧!” “饱饱?”老爷车一愣,车灯眨了眨。 “对,饱饱。”季常乐理所当然地点点头,“你看你什么都吃,机油柴油饭菜不挑,吃饱了就能跑,跑完又能吃,多好养活啊,而且这名字听著就喜庆。” 老爷车沉默了一会儿,引擎发出轻微的轰鸣声,像在琢磨这名字的深意。 “饱饱……”她重复了几遍,忽然车门轻轻晃了晃,“爷,这名字好!听著就踏实,不像叫老爷车那样压您一头,以后別人问起来我叫什么我,您说叫『饱饱』,人家一听就知道,这车不挑食,好伺候!” 饱饱就是想要个不会压著季常乐的名字,具体叫什么她不在意。 对她来说只要是季常乐取的名字,那就一定是好名字。 见饱饱喜欢这名字,季常乐算放心了。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从外面被人敲响。 “疯子!在不在?” 是周倩萍的声音。 季常乐先把饱饱收进口袋,这才起身打开门,一开门他就见周倩萍站在门外,一头黑髮披散著,依旧是那副柔弱模样。 “怎么了瘸子?”他问道。 “船上刚才出事了,死了一个船工。”周倩萍手里拿著剑,“船家说大概半刻钟前,有怪东西顺著船桨偷溜上了船,我来看看你这边有没有事。” 两人说好要一起在江湖上闯荡闯荡,如今季常乐还没成入门成少侠呢,周倩萍可不能让他出事。 有怪东西上船?还死了人?! 季常乐皱了皱眉。 眼看再过一天船就要到蓝汐港了,怎么偏偏会在这时候出事? 第十五章 钟錶步 船上来了怪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没人清楚。 目前只知道是死了个划船的船工。 但死人在恭武州是常见的事,大伙也就没放在心上,照样是该吃吃该喝喝。 反正甲板上人多,怪东西要动手也不该在这里动手,应该选那些住客房的有钱人。 客房空间封闭,人又少,动起手来多方便啊? 周倩萍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她直接在季常乐房间住下来,为的是出了事好搭把手。 此刻,她就坐在椅子上,看著季常乐摆弄他的那把剑。 別说——虽然季常乐没有入门,但用起剑来却是有模有样的。 正握、反握,刺、劈、撩、掛,每一下都能看出是下过功夫的,不止如此,他的剑路走势还很多变,有一种每招每式是跟不同的人学的感觉。 难道在外界——也有很多教人用剑的大侠? 周倩萍当然不会知道,季常乐的剑招全是看武侠剧学来的,今天电视放哪部剧他就学哪部剧,一来二去间学的自然就杂了。 不过季常乐剑法不错,相配套的身法配合就差了很多。 在周倩萍看来季常乐除开双手外,身上的其他地方都不够“活”。 大侠用剑不是光靠手臂,还要配合腰、步、眼神,做到剑身合一。 要剑隨人走,剑走轻灵,讲究快、准、变,不像刀那样大开大合。 “疯子,你在外界没学过步法、身法之类的吗?”周倩萍问道。 季常乐收了剑,仔细回想道:“应该是学过。” “我看不像,学过的不应该是你这样。”周倩萍摇摇头,给出自己的见解,“你剑往左出,身子向右走,完全是在各打各的,这样用剑,就算你有满身力气都会使不上。” 闻言,季常乐试著出了一剑。 这一剑他故意慢了些,结果他低头一瞧,真像周倩萍说的那样。 自己剑跟身体走的方向完全反了。 “这步法是谁教你的?完全是在误人子弟。”瞧著季常乐彆扭的姿势,周倩萍看不下去了。 “没人教,我压根就不会步法。”季常乐眼神呆滯,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我肯定是认真学过的,但我现在还不会用,你別急……给我点时间肯定能会的。” 季常乐用剑的时候身体有感觉,不过该怎么跟这感觉走他说不清楚。 当时交手余千秋的时候,他发病把剑法给回忆起来了,现在就深深刻在他脑子里,问题是交手时间太短,等余千秋一跑,他又不犯病了。 结果就是光想起了剑法,没把步法想起来,如今只能靠著点勉强的肌肉记忆配合出剑。 季常乐又出了一剑。 这次他身子往后仰,腿往前伸,全靠腰在硬撑著才没有摔倒。 “……真是个疯子。”周倩萍嘆了口气,闭上眼不忍再看。 片刻。 她忍不了了。 她起身拔出剑站到季常乐对面,笑了笑道:“疯子,我周家的步法你愿不愿学?” “你一个瘸子还能会步法?”季常乐眨了眨眼,“乖乖,周家做生意是不择手段了点,但在功夫上看来是真有本事啊。” 可以让瘸子学会的步法,你说能不厉害吗? “季常乐你这叫什么话?!”周倩萍生气了,“我这机关腿能跑能跳,里头还能藏东西,用起来比正常的腿还要好上不知道多少了!” 她不是气季常乐说她是瘸子,她是气季常乐看不起她的机关腿。 周倩萍身子本就柔弱,皮肤又白皙,她一生气脸马上就红了,看起来反倒多了几分活人的感觉。 为了证明自己的腿好,周倩萍专门把左腿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钱袋,里面满满当当还剩下三千武贯钱,是两人接下来一段时间的路费。 “你瞧!我把钱放在这里面,其他人想偷都偷不到,这是不是比正常腿还要好?” 季常乐:“耶——瘸子你別说,仔细想想还真要比一般的腿好!” 季常乐觉得周倩萍说的没毛病。 刚才那番话是他不对,他不该看不起机关腿的。 周倩萍消了消气,继续道:“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学步法了?” “学!当然要学!”季常乐一口答应,他本就喜欢学东西。 再说现在待船上又没事做,等船家找到上船的怪东西前,季常乐是不打算走出客房了。 “愿意学啊,那这样子的,你得先叫我声师傅才行。”周倩萍故意道。 “师傅!”季常乐叫得很乾脆,甚至超出了周倩萍的预料。 她哪晓得当初季常乐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总是会向著电视机,跟电视主角一起喊师傅呢。 对季常乐来说,叫师傅已经是一件很熟练的事情了。 “师傅,咱们这步法要怎么学?具体该从哪里开始学?”季常乐跃跃欲试。 周倩萍却被他喊的又红了脸,两人年纪一般大,都是二十三岁,她本只是想逗逗这个疯子,没曾想季常乐居然喊的如此顺口,反倒是给她喊含羞了。 她深吸口气,正色道:“疯子,周家的家传步法叫钟錶步,通常只传给周家直系,这样,我先当著你的面走一遍,你试试能不能瞧出些门道来。” “行!” 周倩萍端著剑,为了儘量让季常乐看清楚,她特意走得很慢,她第一步是往正前方走的,步子迈得不大,第二步则用脚尖在地上画了个半圆,脚尖踩好位置后身子不转,只动下半身往右边迈了一步。 这一步迈完,她回头看向季常乐:“徒弟看明白了吗?” “看明白了,师傅你一共走了两步。”季常乐道。 他从头到尾观察的很仔细,他保证只看见周倩萍就走了两步。 “徒弟你没看明白,我刚才可不止走了两步。” 周倩萍正对季常乐说话,但她的声音却从后面传来。 季常乐一回头就见周倩萍正站在身后,他再一回头,原本正面那个周倩萍已经消失不见了。 “乾坤大挪移?” “什么乾坤大挪移,都跟你说了我这叫钟錶步。” 周倩萍再次动脚,依旧是向前先走一步,这次她的右脚脚尖只动了一点点,等再次迈步后她朝季常乐笑道: “这次总该看明白了吧……徒弟?” “嗯,真看明白了。”季常乐直点头,“还是走了两步。” “不对不对,徒弟你又数错了。” 周倩萍摇摇头,忽地,她身子微微一颤,从季常乐左边出现在右边:“我第一次总共走了六步,第二次只走了三步。” 六步? 三步? 季常乐回忆了下,周倩萍每一次问话前,唯一的区別是脚尖画的圆不同。 难道步数的差距,其实就在这个圆上? 第十六章 怪东西来了 钟錶步確实是厉害的步法。 在季常乐眼中,周倩萍明明只走了两步,可实际她却走了三步甚至是六步。 季常乐注意到,周倩萍走六步时脚尖划出的圈要大一点,第二次走三步的时候则相对要小了许多。 想来步数的差距,就在这个划出来的圆上。 见季常乐盯著自己的右脚看,周倩萍明白徒弟是瞧出些门道来了,但季常乐终究没有入门,要他仅用看的方式弄明白钟錶步,確实有点强人所难了。 想到这,周倩萍再不卖关子。 她直接问季常乐:“徒弟,你知道怎么看钟表的时间吗?” “当然知道了。”季常乐觉得周倩萍这个问题是在侮辱他。 如今他没吃药,精神状態或许是差了些,但他又不傻,表终归是能看得懂的。 “嗯,会看表就行,省得我再去教你了。”周倩萍点点头,“听好了徒弟,钟錶步的走法,其实就像那錶盘上的指针一样,第一步,永远是要向前, 也就是要向十二点的方向走的,这一步要走的准,得走进时间缝隙里面去才行,那时间缝隙就是一条说不清道不明的裂痕,这东西不大好说,等你会走了自然就明白了。”说著,她向前迈出一步。 “只有走进去了,把时间定在十二点,才好选接下来的时间。”周倩萍的右脚脚尖动了起来,“现在一步是选时间,就像钟錶上的时间一样,共有十二个位置选择。” 周倩萍演示著,將脚落在了五点的位置。 “你看,这样子就算是选好时间了,我右脚停在了五上,在你眼里我明明只动了两下,可实际上我却暗中走了五步。” 周倩萍身形一闪,等季常乐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坐回到椅子上。 “钟錶步共分三个阶段,分別是秒钟步、分针步、时针步,秒钟一点可以走一步,分针一点则是十步,时针一点更能到一百步。” 季常乐听得嘴角僵硬,这步法和他在外界学的不一样,这步法是有真本领在里面。 他不禁兴奋道:“那师傅你现在在哪个阶段。” “我……你,你没事问这个干什么?!”周倩萍脸一红,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没办法,季常乐这个问题问得太刁钻,完全在周倩萍意料之外。 “问这个干什么?我当然得问这个了!”季常乐挺直了腰,理直气壮道,“你是我师傅,我要连你有多厉害都不知道,岂不是咱们师徒间有了隔阂?你到底是不是真心当我师傅啊。” “……是……是真心当你师傅的啊。”周倩萍越说声音越小,她脸更红了。 別说,季常乐就喜欢看周倩萍脸红的样子。 “既然是真心做师徒的,那师傅你跟我说说,你钟錶步练到几阶段了?” 周倩萍:“……”她不愿意说。 “说啊,师傅你怎么没声音了?”季常乐在椅子边蹲下,抬头看著低头不语的周倩萍,“徒弟跟你心交心,你可不能跟徒弟藏著东西啊。” 周倩萍皱著眉头,半晌,她乾脆破罐子破摔道:“我只跟你一个人说,你可不许没事传出去。” “保证不传!”季常乐拍胸脯保证。 “我现在只会走……秒针步。”周倩萍今年二十三岁,作为周家直系她的钟表步一直停在第一阶段。 “没事的师傅,秒针步也很厉害了!”季常乐想也不想便夸道,“师傅你在周家装了几年疯,步法上的练习肯定会慢一些,再说,秒针步最多能走十二步,真打起来十二步一点儿也不少!” 季常乐这话说的全是真心话。 可他越说,周倩萍的脸越红。 听到后面她受不了了,索性在季常乐肩膀上打了一拳:“疯子,你別瞎说了!” “我没瞎说啊,瘸子,我是真感觉你厉害。”季常乐安慰道,“你想想,那可是十二步啊……” “我走不到十二步。”季常乐话未说完,周倩萍突然打断道。 “啊?”季常乐愣了。 周倩萍:“我走不到十二步,我最多只能走出六步,我装疯后就不能去学步法了,这第六步和梅叔那半套折梅三弄,全是我一个人偷偷摸索出来的。” 半晌,季常乐张了张嘴,出声道:“瘸子,这就不是我说你了,你怎么每个功法都只能练出半套来呢?” “季常乐你討打!”周倩萍当即要拔剑。 可季常乐已经快速起身往后躲开了。 他躲开的同时,还摆出步法架势道:“来,师傅你看我练的对不对。” 季常乐左脚微微一动,向前一步把时间定在了十二点,接著,他开始转动右脚向一点钟方向,等这一步也完成了,按理说他应该能偷偷迈出一步了。 但季常乐却没有变化,他根本迈不出去。 原因很简单,季常乐根本看不见时间缝隙。 见季常乐这幅模样,刚刚还挺生气的周倩萍又笑了:“疯子,你姿势是挺对的,但你现在没入门,没有根骨加持,你踏步的时候找不准时间缝隙,钟錶步自然是走不出来的。” 没入门就找不准时间缝隙,也就练不了钟錶步。 “那你现在教我干什么?” “帮你打基础啊,你之前的步法实在太奇怪,对练武没有好处。”周倩萍起身,围著季常乐走了一圈,期间频频点头。 季常乐才见她走了三次,就已经学得有模有样了,她承认这疯子是有点武学天赋在的:“而且你现在先多练练也好,入门后找感觉会快一些,如今船上人多眼杂不安全,等去了蓝汐港我就先帮你把根骨融进去。” 船上的怪东西到现在都没找著,融根骨是一件需要时间的事情,中间万万不能出现意外。 “行了徒弟,你再多练几遍,我看看有没有要纠正的地方。”周倩萍拍拍季常乐肩膀。 “好。”季常乐点点头,重新动起脚来。 別说,练习的过程中周倩萍还真找出几个问题来,比如季常乐定十二点的速度太快,太快了容易脚滑直接落进时间缝隙里去,到时候人可就出不来了。 还有就是季常乐选后续时间速度又太慢,太慢了容易陷进时间缝隙里,到时候也会出不来。 季常乐这样一练,就练了整整五个小时。 一直练到天黑,中间两人还吃了餐饭——专门有人送上门的河鲜,总共花了五十武贯钱。 “时间差不多了,今天就练到这吧。” 发现天色渐暗的周倩萍出声道:“我先回房间休息了,你有事就喊我,直接来我房间也行,老样子,急事用不著敲门。” 周倩萍是要保护季常乐安全,但也不能两人就睡在一块,这客房的床太小,他们得互相抱著才能顺利睡下。 季常乐也是这么觉得的,两人住的是对门,真出事喊一声就行。 再者说刚才那么长时间没出事,难道周倩萍一走就会出事?不可能吧,人总不能这么倒霉。 在周倩萍走后。 季常乐去客房卫生间简单洗漱过,又喝了一大杯水,等吹灭了油灯他也准备休息了。 可等他睡到迷迷糊糊之时,隱约间耳边传来了的声音。 窸窸窣窣的。 听起来就像…… 就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一点点爬向他。 不会吧? 真能这么倒霉? 船上怪东西真找来了?! 第十七章 兄弟 船舱內,桨楼。 半个时辰前又有个划船的船工死了。 这次消息封锁的很快,船上乘客並不知道。 看著地上那具双眼泛白、面无血色的尸体,船家不禁嘀咕道:“嘶——这溜进来的东西……恐怕不是水猴子那么简单。” 要是再找不到那东西在哪,恐怕很快还要死人。 到那时若给不出交代,他这船的生意也就不用做了。 “如今死了两个船工,不找人来替上这船可划不动啊。” 船家越想越烦,他抬眼看向面前两人:“你们两个有点面生,是什么时候上船的?” “回您的话,我们是八天前上的船,原本负责在后厨做清洗碗筷的工作。” 两人中为首的大光头说道:“我俩平常不怎么出面,您不认得我们很正常。” “你们两个一起上来的?”船家还是有点怀疑。 “是,是一起上来的。”大光头回道,“我俩是兄弟,我是大哥叫谭处实,他是我弟弟叫李何用。”光头谭处实指著一旁长满头髮的李何用道。 “一个姓谭,一个姓何的算什么兄弟?” “是结拜兄弟,三年前结拜的,我大他两岁所以我是大哥。”谭处实憨憨笑著,摸了摸自己的光头。 言及於此,船家却还是没有相信二人,这艘大船上的人是多,但大多都是坐船的船客,他不可能连手下的船工都不认得。 今天后厨突然冒出谭处实、李何用二人,实在有点奇怪。 对此,正当船家还想再问点什么,忽然从桨房外跑进来一个船工,在船家耳边说了几句。 讲的是后厨负责洗菜的吴老头死了,看死相肯定还是那东西下得手。 闻言,船家再顾不得盘问谭处实、李何用二人,只是急急忙忙確认道:“看你们两个生的虎背熊腰,力气应该不小,有没有学过划桨?” “学过!”谭处实道,他兴奋地搂住李何用的肩,“我俩就是划船出身的,以前经常在水上討生活。” “那空出来的那两支桨先交给你们了。” 留下这一句话,船家急匆匆去了后厨,他得赶在消息散出去前,把吴老头的尸体处理好。 对於船家来说,天大地大,什么事都没有他的生意大。 船家一走,谭处实便朝李何用笑,李何用却没有任何表情,两人来到船桨边,一握住桨便快速划了起来,他们的动作確实很熟练,一眼就能看出是经常划桨的。 只是——当他们开始划时,大船的速度反而变慢了。 谭处实和李何用是故意这样做的,他们看似是在划船,其实是將桨面与水面平行,像一把铲刀一样,快速切入水中一定深度,然后利用桨面的平面,横向垂直挡住水流。 这样做那桨就不再拨水了,而是像在水里突然立起一堵墙,利用水的阻力直接拉住船身。 可单靠两个人的力量,是怎么拦住整艘大船的? 原因很简单,谭处实与李何用根本不是普通人,他们是用功夫的大侠。 “老何——你说余头儿要抓的人,会在这艘船上吗?”谭处实双手握著桨,问道。 他口中的余头儿,正是余千秋。 “我正在找,你先別急。”李何用说话声音有点虚,他力气没有谭处实大,此刻要边找人一边握桨,这让李何用感到非常吃力。 “你找人归找人,但我可没想到你刚才会又杀了一个人。”谭处实嘆了口气,“你说说,咱们都是在水上討口饭吃的人,没必要做的这么绝吧?” “我当时要不再杀一人,让船家再问下去肯定要问出事情来。”李何用闭著眼,他的视线不在桨房內,而是在一层甲板的人群里游荡: “再说了,同行是冤家,我杀他一个人又有什么关係?” 谭处实跟李何用是余千秋的人,他们负责潜入钟錶湖与蓝汐湾接口处的大船,以防季常乐、周倩萍二人打算从水路逃跑。 但眼下他们这样聊天,难道不会被人听见吗? 还真不会。 只要细看之下就能发现,二人虽然在说话,可他们的嘴却从来没有张开过。 借著屋內油灯的光亮,在他们之间可以看见连著一条细长的银色丝线。 这是李何用的绝活。 他的兵器很特別,是一根断掉的琴弦。 而他这招的名字叫“线语传声”,只要两人嘴里含著同一根琴弦,只要琴弦不断,不管隔多远他们都能听见另一方说话。 眼下,李何用不止嘴里有根琴弦,他的十根长满老茧的手指上同样缠著银线,他就是靠这方式操控船上那杀人的东西的。 ——— 客房內。 季常乐大气不敢出。 他能感觉到那东西此刻就在他脖子边。 这种距离下,他不能出声喊人,一出声对方反而会下一步就下手。 他得装睡,然后找机会先下手为强! 当那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近,当近到季常乐觉得忍无可忍时,他终於出手了!只见黑暗中他猛地往前用力一抓,只听“哎呀”一声,那东西便被季常乐攥在手心里。 这东西摸起来有点硬,还有点冰,像一块铁似的。 不止如此,那声“哎呀”也听起来很耳熟。 季常乐睁开眼,张开手一看,在他手里的不是別的东西,正是老爷车饱饱。 感情窸窸窣窣的声音是饱饱发出来的? 季常乐看著饱饱,不解道:“你晚上不睡觉,这是要做什么?” “爷,我想挨著你睡。”饱饱道。 季常乐没说话,被饱饱这样一闹,他算完全睡不著了,不但睡不著还觉得莫名很热,因为睡前那一大杯水,他现在甚至想上厕所。 “饱儿,你开个灯,我要去方便一下。” “成嘞,爷。”饱饱应了声,把车灯打开了,然而这车灯一开季常乐当即瞪大了眼。 他看见自己脖子不知何时缠了某种东西,黄色的,很多毛,难怪他会觉得热。 季常乐顺著那黄色的东西一路看去,最终他看见了一双翠绿色的眼睛,季常乐认识这东西,这是只黄鼠狼。 “你好。”一人一鼠对视下,黄鼠狼开口了,是个糙汉子的声音。 不止是黄鼠狼,还是只成精的黄鼠狼。 季常乐这是第一次见,毕竟在外界动物早就不准成精了。 “兄弟,你好。”季常乐应道,他一脸平静。 黄鼠狼:“?” “谁是你兄弟了?”黄鼠狼懵了,这是他第一次没嚇到人。 “听你的意思,我们难道不是兄弟?” “当然不是!你是人,我是黄鼠狼,怎么算都算不到兄弟两个字上啊。” “既然不是兄弟那就好说了。”嗖的一声,季常乐突然拔出身边的剑,架在黄鼠狼脖子上,“你大晚上来我房间做什么?” 黄鼠狼又懵了,这人不怕自己就算了,怎么还聊著聊著突然动手了? 別是个疯子来的吧? “兄……兄弟,你先把剑放下说话。”黄鼠狼说话哆哆嗦嗦,“我没恶意的,就是想借你这里睡一晚,顺便问一点事情。” “谁是你兄弟了?”季常乐问道,虽这么说,但他还是继续问道:“你就是在船上杀人的那个东西?” “你误会了,兄弟!我只是住船底想蹭个船去蓝汐湾的。”黄鼠狼缠著季常乐的脖子,“不过船里是有个杀人的怪东西,我一个人在船底待著害怕,就想来借个房间住住。” 黄鼠狼说他不是那杀人的东西,季常乐信吗? 当然是不信的,他压根没打算把剑收起来:“那你说要找我问的事情是什么?” “咳咳——!”见季常乐问到正事上,黄鼠狼咳嗽两声正色道:“兄弟……你看我像神,还是像人啊?” 季常乐:“……” “我看你像昊天金闕无上至尊自然妙有弥罗至……” 季常乐话未说完,黄鼠狼一把摁住了他的嘴巴:“嘘——!兄弟,这个可不敢瞎说!” 这次黄鼠狼真確定了,这傢伙果然是疯了来的。 第十八章 傀儡 黄鼠狼没说话了。 他看得出季常乐有精神病,他怕再说下去会说出事来。 “你怎么没变?”可黄鼠狼不说,季常乐却说,他盯著黄鼠狼的身子看了好一会儿,“我快变啊,我跟饱儿都在这边等著呢。” “嗡——嗡——!”饱饱发出一阵带有电机旋转余音的、復古浑厚的喇叭声。 她是在搭季常乐的话,她不能让自家爷的话落地上了。 但因为只有季常乐能通过镜子听见饱饱说话,所以在黄鼠狼听来,那就是一阵没有任何意义的喇叭声。 “变……变什么?”黄鼠狼一愣。 “你说还能是什么,当然是变昊天金闕无上……” 这次黄鼠狼手更快了:“兄弟!都讲了不可以乱说!那玉皇大帝是能瞎变的吗?!” 我要能变这个,还用得著找你来討封? 听著黄鼠狼的话,季常乐察觉到不对劲了:“你不是恭武州的黄鼠狼么?怎么会知道玉皇大帝的,恭武州也有玉皇大帝?” “兄弟,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你不是也知道吗,难道就准你知道不准我知道了?” “那不一样,我不是恭武州人,我是从外界来的。” “嘿嘿,我也没说过我是恭武州的黄鼠狼啊。”黄鼠狼蔫坏一笑。 “有点意思——你也是从外界来的?” 黄鼠狼点点头:“那可不,我是被主人一块带进来的,你別说,这恭武州是个好地方,我自从来了这儿就变得一天比一天聪明,没多久就成这样了。” “那你主人呢?” “他啊,他运气不好,在大街上被一个大侠打死了。”说起主人的事,黄鼠狼忍不住嘆了口气,“那大侠是个行侠仗义保卫乡里的好大侠,但大侠不能白做事,他得挨家挨户要门牌钱, 只要交了钱,好大侠就还是好大侠,可惜我主人是个有骨气的,他不只有骨气,他胆子还大,既不交钱又要跟大侠理论,结果就被活活打死了。” “门牌钱……什么是门牌钱?”季常乐问道。 “就是保护费的意思。” 在恭武州,大侠行侠仗义都得要保护费,不然大侠吃什么? “既然收了保护费,有大侠专门罩著,这地方肯定没人敢作恶了吧。” “嗐——甭提了,我在那地方住了三年,三年里除开见那位大侠打死过人,我就再没见死过人了,有他没他一个样,乡亲们一直安居乐业的,” “整半天大侠才是祸害。”季常乐皱眉,他觉得这种人不配叫大侠。 “恭武州的大侠一直是这样,你做事不狠点,心肠不黑点,不要说別人啊,就连大侠都不认你是大侠,到时候用不著其他人出手,自会有大侠来收拾你。”黄鼠狼愁眉苦脸的。 这话季常乐就不乐意听了:“为什么別人怎么当大侠,他们也要管的?” “兄弟,道理很简单,大侠有大侠的做事风格,你跟他们立身处世的方式不一样,那你算什么大侠呢?这要让你继续自称大侠,岂不是玷污了他们的名声。” 季常乐有点不乐了:“还挺会倒打一耙,居然反倒是怪別人玷污他们名声了。” 哪有这样当大侠的! “那可不,但兄弟你先別急,大侠也不全是这样。”黄鼠狼想了想道,“我就见过有些被大侠害惨的人成了大侠,他们做事就挺不错。” 这次季常乐没有否认,他身边就有个周倩萍是这样的。 “咚——咚——!” 就在这时候,客房门响了。 黄鼠狼尾巴炸了毛,季常乐的神经也瞬间紧绷。 这大晚上是谁在敲门? 季常乐很清楚周倩萍的作风,她要么会直接推门而出,要么得先喊上声“疯子”问问自己方不方便。 这只敲门不说话,肯定有问题! 季常乐与黄鼠狼对视了眼,两人都没有说话,饱饱则主动把车灯灭了。 “咚咚咚——!”敲门声急促了几分。 “咚!” “咚!” “咚!” 门外的人接连用力敲了三下。 忽然,昏暗的房间內,季常乐看见一根银色的琴弦从门缝下伸了进来,进屋后它就沿著门框一直往上爬,直到触碰到门栓才停下来。 咔噠,门栓被琴弦拔出来,声音格外刺耳。 黄鼠狼站在季常乐肩上,身子抖得格外厉害,他努力压低声音道:“兄弟!就……就是这个,我来你房间之前亲眼看见过,在船上杀人的就是这东西!” 桨楼第二个船工遇害时,黄鼠狼就在场,也正是见了琴弦杀人,他才会怕得跑到客房来。 闻言,季常乐意识到大事不妙,这次真是怪东西找上门了。 他握紧长剑下了床,没穿鞋,而是用光脚的方式把脚步声放到最轻,快步来到门后等著。 吱呀~。 门开了,一束昏黄的油灯光从走廊照进昏暗的室內,在地板上出现道明亮的扇面。就在那片光亮的正中央,一道瘦长的人影猛地浮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这人是谁?他为什么不动? 这些事季常乐不在意,对方不动,那他就先动! 季常乐抓住时机果断出招,借著地上的人影確认好位置,他这一剑直接从门后刺出,穿透门板“砰”的一声刺在对方身上。 可剑刺在人身上的声音怎么会是砰?而且不止是声音奇怪,就连刺中的手感也很奇怪。 这感觉不像刺中了人,反倒与穿透门板的手感很像,简单来说,就是季常乐觉得自己刺穿门板后,又刺在了一块木头上。 正当季常乐思索之际,他眼角余光瞟到地上的人影动了,那人影举起拳头便朝自己这边打来。 哪怕有门板遮挡视野,这依旧打得又快又准,是直衝季常乐脑袋来的。 季常乐来不及动脚,他索性用出练剑时的步法,將腰部紧紧绷住的同时,上半身用力向后倒去。 门板轰然炸裂,木屑纷飞。 季常乐把剑插入地面作为支撑,上半身几乎与地面平行,堪堪避过那记破门而入的拳头。 来势迅猛的一拳打空了。 拳头穿过破碎的门板,停在季常乐刚才脑袋所在的位置,却没有继续追击,季常乐趁此机会急忙起身,与对方拉开到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 借著走廊那盏昏黄油灯的光,季常乐终於看清了来者。 那是一张脸。 一张木头的脸。 五官是用刻刀隨意勾勒出来的,眼窝深陷,却没有眼珠,嘴唇的位置只有一道浅浅的凹痕。 它整张脸涂著暗红色的漆,在灯光下泛著诡异的油光。 “兄弟……它,它不动了?”黄鼠狼炸著毛说道。 季常乐没有回答。他的目光顺著木头人的身体往下移,移到它的手臂,移到它的手指,移到—— 琴弦。 数根银色的琴弦从木头人的指尖垂下来,就像是断了般,细细的,几乎看不清楚。 可季常乐看清楚了,这些琴弦並非断了的,而是被人给刻意留长,琴弦一端连著木头人的手指,另一端延伸到门外走廊,不知通向何处。 季常乐想起黄鼠狼刚才说的话。 “在船上杀人的就是这东西。” 也想起自己刚才刺中木头人时那奇怪的手感——那不是刺中血肉的感觉,而是刺中木头的“砰”声。 这根本不是人。 这是傀儡。 被人用琴弦操控的傀儡。 “兄弟——!”黄鼠狼突然尖叫起来。 季常乐来不及细想。 他的身体比大脑更快做出反应,他快速向侧面一滚,几乎是同时,那木头人在琴弦的牵扯下动了。 它的整条胳膊像提线木偶一样甩了过来,拳头擦著季常乐的耳朵掠过,带过一阵迅猛的拳风。 要是没有躲过去,这一拳恐怕能直接把季常乐打昏。 ——— 桨楼內,李何用微微一笑,他嘴里咬著琴弦与谭处实道: “不枉我一间房一间房费力的找,还真让我找到了,老谭,季常乐就在甲板下的客房里。” “好!老何你先拖住他,我这就下去。” 谭处实也笑了,笑得很憨厚。 只要他们能抓住季常乐,那就是天大的功劳! 第十九章 兄弟!好咬! 琴弦一收,拳头就回去了。 木头傀儡就在不远处站著,一动不动的。 季常乐想不明白,只能握著剑在原地严阵以待。 “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听到声音的一刻季常乐动了,他转身挥剑朝后面一劈,剑刃正中一根琴弦。 这琴弦看著柔软,可与剑刃一碰却如铁般坚硬,季常乐竟只能將琴弦弹开,却没法伤到它。 那么,刚才提醒他的声音是谁呢? 季常乐拿起饱饱,冲老爷车的后视镜里一看,刚才提醒季常乐的不是別人,正是他自己。 季常乐冲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他竖起一个大拇指:“爱你!老己!” “不用谢!老自!”镜子里的季常乐也笑了。 他俩谁跟谁啊!关係铁得是从一个身子里出来的! 挡了剑,道了谢,季常乐的神经还是没有丝毫放鬆,这傀儡的攻击方式过於诡异,他必须小心应对。 季常乐看向傀儡,李何用也借著傀儡在看季常乐,俩人视线仅是一个交锋,李何用用力一扯琴弦,傀儡便动起身来再次无规律地挥拳打向季常乐。 这拳头又快又准,季常乐能躲开吗?还真能!与面对破门的第一拳不同,这次季常乐有了心理准备。 他脑袋往左偏躲开一拳,躲开的同时出剑反打,攻击的方向是人偶右侧,可因为他的步法有问题,反而脚向左边跑。 短短一瞬间,季常乐整个人硬生生扭成了个s型,李何用看见的一瞬间人都愣了,愣到忘记出下一拳。 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 “如此与人不搭边的步法是谁教他?!” 也正是因为这一愣,季常乐直接把剑刺进傀儡肩膀与身子的关节中,剑刃再反方向用力一翘,只听“咔”的一声响,傀儡的右手就这样被卸了下来。 “唔!” 桨楼內,李何用发出一声心疼的闷哼,他这傀儡很贵,用的是铁木镇独有的精铁梨花木,这种木头硬度与铁相差无几,重量却与木头並无二致。 精铁梨花木是最適合李何用武器的材料之一,就这一个傀儡便花去了他十万武贯钱,今天被季常乐卸去条臂膀,这跟在他心头上砍一刀没有任何区別。 眼下,李何用感到胸口仿佛有一团火直衝大脑,他手指快速动了几下——房间內,人偶弯下腰想將右手捡起重新装回去,季常乐却不给机会,他又是腰身一扭,变作s型躲开拳头的同时,一剑捅向人偶左臂。 如果不躲,季常乐这剑就把人偶左臂一併卸下来。 人偶没办法,只能朝后躲去,它刚后撤了没两步功夫,转眼又突兀地不动了。 耶——!? 为什么又不动了? 难不成是船舱里信息不好? 本书首发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隨时享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左边!”季常乐再次听见自己的声音。 这回一直蹲在肩上的黄鼠狼动得比季常乐更快,他张开嘴一口咬下去,直接咬中了从暗中袭来的琴弦。 光是咬住还不够,他腮帮子又一发力,竟是把那个琴弦给硬生生咬断了。 这一幕季常乐看在眼里,他不禁挑了挑眉。 乖乖,这成精的黄鼠狼好硬的牙! “別慌兄弟,有我在呢!”黄鼠狼说这话时他的脚一直在抖。 琴弦一断,那傀儡又动起来了,再次挥舞著拳头衝来,这次季常乐看明白对方的手段了。 琴弦能动。 傀儡能动。 但用琴弦牵著傀儡,琴弦就不能单独动,琴弦自己动的时候,傀儡就没办法动。 弄明白这点后,季常乐一下就觉得对方好对付多了。 现在傀儡只有一只左手,它直勾勾对准季常乐腰部挥出一拳,面对这拳,季常乐不慌不忙一个妖嬈的扭腰,就把拳头躲了过去。 他扭就算了,他还边扭边出剑,只听咔的一声,季常乐把傀儡左臂也给卸掉了。 桨楼內李何用被气得够呛,他是个入门六年的少侠,在余千秋手下有三年了,今天他居然被一个从外界来的普通人牵著鼻子走,关键季常乐出剑的方式,李何用根本看不懂。 季常乐每一个发力动作,在李何用眼里根本没有任何道理。 李何用一急,他的手指就乱了,手指一乱,连带著傀儡的动作变得破绽百出,他情急之下对季常乐打出一记横拳,也被对方用后仰轻鬆躲过。 后仰躲开的同时,季常乐抓住肩膀上黄鼠狼的尾巴。 黄鼠狼:“兄弟?” 黄鼠狼脑袋没转过弯来,他就感觉一股巨力从尾部传来,整个身子瞬间腾空。 “兄弟——?!!” 黄鼠狼的惨叫声在客房里拉出长长的尾音。他的毛绒尾巴被季常乐攥在手里,整个身子像一只被抡起来的毛绒流星锤。 然后,他被季常乐丟了出去 我他娘是黄鼠狼,不是暗器啊! 黄鼠狼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眼睁睁看著自己和那具没胳膊的傀儡越来越近,傀儡那张涂著暗红色漆的木脸在他眼前急速放大。 “砰——!”季常乐丟的很准,黄鼠狼不偏不倚地砸在傀儡头上了。 “兄弟,接下来全看你的了!快咬!”季常乐出声道。 黄鼠狼条件反射地一咬。 一根琴弦断了。 咔嚓——! 又一咬。 又一根断了。 黄鼠狼整个人——整只狼掛在傀儡身上,两只前爪死死抱住傀儡的脑袋,两条后腿在半空中蹬来蹬去,嘴里还在本能地咔咔咔一顿乱咬。 我现在到底在干什么? 黄鼠狼只觉得很迷糊 他刚才还在兄弟肩膀上站著,怎么现在到了傀儡脸上。 这木头人的线怎么这么硬?硌得的他牙疼! 季常乐冲黄鼠狼喊:“兄弟!別停!继续咬!” “我——咔嚓——我也没停啊!”黄鼠狼一边咬一边回话,嘴里塞满了琴弦,说话都漏风,“但这东西怎么在我嘴里窜来窜去的!” 桨楼里,李何用快疯了。 他手指飞快地抖动,想要把琴弦从黄鼠狼嘴里抽出来。可那黄鼠狼咬得死紧,一根根琴弦只有断的,没有一根是能扯出来的。 这是李何用行走江湖六年来,第一次被黄鼠狼蹬脸。 没过多久,傀儡身上的琴弦全断了,李何用只感到双眼一疼,剎那间便与傀儡断了联繫。 桨楼里,李何用看著手里剩下的半截琴弦,整个人都在抖。 不是因为生气。 是因为心疼。 十万武贯。 十万武贯换来的精铁梨花木傀儡,就这样废了! 李何用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他吐了一口血出来。 这一刻他算感受到余头儿的心情了,那种心爱的宝贝被季常乐糟蹋的心情! 不报此仇!他誓不为人! 第二十章 死了 客房內,季常乐打量著地上的傀儡。 他捡起一支掉落的左臂,放在手上掂量了一下,是普通木头的重量,甚至比他想像的还要轻一些。 他又试著用剑对准手臂砍下去,只见这木头上居然迸溅出一阵火花,季常乐再定睛一瞧,发现这剑只在傀儡手臂上留下了道细细的划痕。 “是个好东西!”季常乐笑道,他把地上的傀儡逐一收拾了起来。 这具傀儡,若自己以后也能学会用琴弦的技术,那就是件很好用的兵器。 要是学不会,找个木匠给加工成几柄木剑,想来也不会差! 一旁,黄鼠狼在一颗颗仔细检查著牙齿,他不由嘆了口气:“这线可真硬,兄弟,我咬的时候差点以为要把牙给磕掉了。 季常乐闻言看向黄鼠狼:“兄弟,这一战咱们能贏可全靠了你,我也是要去蓝汐港的,要不我们做个伴,等到地方了我请你吃鸡!” 季常乐真挺欣赏黄鼠狼。 一是他们都是从外界来的,在恭武州可以算半个老乡。 二是黄鼠狼他怂是怂了点,但真做起事来却一点不怂。 一听两人都要去蓝汐港,一听季常乐要请自己吃鸡,黄鼠狼点了点,他也顾不得自己的牙了,三两下爬到季常乐肩上蹲好,双手合十道: “行!你话都说到这了,那我还说啥呢兄弟,我跟你走就完事了唄!” 这是一只很性情的黄鼠狼。 一人一黄鼠狼乐呵呵笑著,突然,门外走廊传来“噠噠噠……”有节奏的脚步声。 季常乐刚放鬆下来的神经再次紧绷,他看向门口,双脚摆好步法隨时准备出手。 噠。 噠。 噠—— 脚步声停止,门框边一个在油灯下鋥亮的光头探了出来。 那光头好亮,亮得季常乐都懵了。 光头探头一看,光头也懵了。 一个既诡异又扭曲的s型生物握著把剑,嘴角笑得一边高一边低,透露出一股极为阴森不祥的气息。 这生物肩上还站了只炸毛且不停哆嗦的黄鼠狼。 这是个什么东西?! 光头再一看地上被拆了个七七八八的傀儡,他更懵了,李何用的宝贝就让这么个东西给拆了? 来人不是別人,正是得到季常乐消息的谭处实,他顺著地上残留的琴弦一路来到季常乐的客房,结果就被眼前一幕惊得如遭雷击,许久说不出话来。 “您……您好,我是船家派下来的人,我们刚才好像听到了点奇怪的动静。”谭处实憨厚一笑。 一听是船家的人,季常乐把嘴角放了下来,步法也一併收回来了,他拿著傀儡的右手指著地上的傀儡道:“今天船上进的怪东西就在这里,麻烦你去给船家通报一声吧。” “这就是船上的怪东西?看起来怪嚇人!”谭处实一惊,“您一个人给它收拾了?!您这么有本事,肯定是位大侠吧!” “对!我是大侠!”季常乐双手一叉,挺直了腰,连下巴都扬起来了点。 他一直想听別人称讚他一声大侠,今天总算是听见了。 “您放心!大侠做事的规矩我懂多很,既然您帮了我们大忙,该给的门牌钱一点儿不会少。”谭处实摸了摸自己的光头,从兜里摸出一把武贯钱,上前来就要递给季常乐。 等两人距离足够近时,他突然把钱一把丟向季常乐。自己则借著武贯钱做掩护把身子往下一低,一头对准季常乐撞去。 谭处实有一个圆润、光滑的脑袋,他是练铁头功的,这在江湖上同样是一门单独的兵器。 可谭处实的突然出手,季常乐却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他把傀儡手臂往身上一横,双脚绷紧微微下蹲,在谭处实撞到手臂的那刻,季常乐只是往后退了几步,並没有受什么伤。 谭处实只是个少侠,他功夫练得还不够到家。 要是让大侠来,这一撞至少能给季常乐顶墙上去。 眼下,谭处实脑袋和铁似的傀儡手臂撞了个结实,但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脑袋顶甚至没见红,谭处实只是不解地问道: “你怎么猜出我要动手的?是我刚才演的不像吗?”谭处实觉得不应该,他的憨笑是真心实意的。 只要是见到他笑的人,一般都会认为他是一个老实人。 “像,很像,你演的很好,我估计余千秋没少夸过你的演技。”季常乐如实道。 “是啊,以前余头儿总是夸我演的入戏,演的深入人心……”说著说著,谭处实意识到不对劲了,“你连我是余头儿手下的人都猜出来了?” 不应该啊! 当初在机关鸟腹部,谭处实的確见过季常乐,但当时他只是在人群后面远远看了一眼,他能保证季常乐绝对没有看见自己,这是怎么认出来的? 对此,季常乐没急著出手,而是顺著谭处实的话道:“就是因为你演的深入人心,我才记得你。”他伸手指向谭处实的脑袋。 “特別是你那个大光头!” 这下谭处实听懂了。 在上个月影院热门的武侠电影“梅花老怪”中,谭处实是参演了的,他扮演的是一名路见不平,拔头相助少林武僧,他那无往不利、闪闪发光的铁头功,给影院观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电影季常乐也看了,所以在谭处实从门框边探头的时候,他其实已经认出了对方。 话尽於此,谭处实忍不住笑了,笑完他摆好架势看向季常乐:“来!咱们再打一次!” “行,再打一次。”季常乐点头。 话音未落。 嗤——! 一声刀刃划开皮肤的声响响起,一柄锋利的长剑从谭处实心窝刺了出来。 站在谭处实身后的是周倩萍,她双手握著剑,直接给谭处实心臟捅了个前后通透,光通透没用,她还把脚用力一扭,在里面狠狠搅了两下。 谭处实一句话没说出来,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死了。 季常乐之所以不急著对谭处实出手,就是因为他看见对面的房间门开了。 看见周倩萍施展著剑出无声的功夫一步一步走出来。 血,从谭处实的尸体蔓延到地板上。 周倩萍朝季常乐一笑:“疯子你看,我就说用剑当刺客丝毫不差吧?” “嗯!確实不差。”季常乐用力点点头,“是个实用的本事呀!” 等到蓝汐港入了门后,他一定要让周倩萍快点把剑出无声的本事教给自己。 第二十一章 饱饱功能多多 看著地上谭处实的尸体,周倩萍再次举起了手上的剑。 伴隨一阵利刃划开血肉的声音响起,不多时,周倩萍手上多了一枚灯泡形状的根骨。 这是她从谭处实脑袋里挖出来的。 见此一幕,黄鼠狼吐了,季常乐却面无表情,他一直在盯著灯泡看。 “是错觉吗,我总觉得这灯泡……没有我的怀表好看。”季常乐道。 “不是错觉,疯子,你眼神挺不错的。”周倩萍不由夸讚,“这枚根骨的可塑性要差一些,上面也没有刻入过绝活,算是比较下等的根骨吧——等到了蓝汐港正好卖了换路费。” 可塑性。 季常乐记得周倩萍曾说过,每根根骨在被侠客吸收后,都需要重新塑形,这塑形……恐怕就与她口中的可塑性有关。 这点想通了,但季常乐还有一点不明白:“瘸子,你说的刻入绝活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大侠自身的绝活会被刻入根骨,比如说梅叔的折梅三弄。”周倩萍解释道,“一般来说剑侠的剑出无声,只要是用剑的少侠都可以找个用剑的大侠学习, 可折梅三弄却是梅叔靠半辈子悟出来的本事,除非本人愿意教,或是花数年去偷学个一招半式,这还是要看天赋,若是没有天赋,让你去学也学不出来,因此一般来说,天底下真正会折梅三弄的就只有梅叔一人——除非……” “除非能拿到他的根骨?”季常乐接话道。 “没错!” 周倩萍点点头:“只要拿到刻有绝活的根骨,就能学会上一任大侠的绝活,这种方式甚至不需要看天赋,所以这种根骨一般要更加宝贵,价格也来得更高,大多数江湖门派的镇派绝技,就是靠根骨一代代传下去的。” 每一代只传掌门,绝不外泄。 “咱们先不说根骨的事了,疯子,你先跟我讲讲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周倩萍话风一转,指向地上的尸体与傀儡道。 “这个啊……” 季常乐稍稍整理了下语言,把先前与傀儡交手的事情细细告知了周倩萍。 听完后,周倩萍眉头一皱:“余千秋的人居然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我估计船上不止他一人,应该还有个同伙在暗处。”周倩萍从地上捡起一根琴弦,她听说过用琴弦做武器的门派。 “咱们给他找出来?可不能让他去给余千秋报信。”季常乐建议道。 “算了,我估计那人早就已经跑了。”周倩萍摇摇头,“我早几年没装疯的时候听梅叔说起过,用琴弦的门派擅长用傀儡和弦暗中刺杀,却不適合正面交手, 如今他同伙死在这里,傀儡也被你拆成这样,那人八成不会再出手了。” 周倩萍分析得没错。 谭处实来的时候,牙缝间其实卡著一根琴弦,他一直是与李何用保持交流的。 因此谭处实刚死,李何用就已经知道了。 桨楼內,李何用流了两滴泪,在船工的注视下打开窗户直接跳湖里去了。 他真跑了。 客房里头,周倩萍说出对李何用的看法,接著她就指向季常乐肩膀上的黄鼠狼问道:“那么疯子,你跟我再说说它又是谁?” 黄鼠狼没说话,他甚至不敢去看周倩萍。 刚才开颅取根骨的一幕,把他嚇得挺厉害的,他挺怕一个多嘴脑袋也被开了瓢。 面对周倩萍的问题,季常乐微微一笑。 他一拍胸脯道:“这位是我兄弟!他在对付傀儡这件事上立了大功。” “对……我是他兄弟!”黄鼠狼承认。 周倩萍:“?” 自己回房睡个觉的功夫,中途被吵醒出来一看,余千秋的人找上门就算了,这么一点时间季常乐还能跟一只黄鼠狼处成兄弟? 还是只会说话,成精的黄鼠狼! 周倩萍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半晌,她又张了张嘴,但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最终周倩萍只是把灯泡交给了季常乐:“这根根骨你先收著吧,等到了蓝汐港我们一起去找个帮派卖了。” “卖是可以卖,但不能放在我这。”季常乐把灯泡送了回去,“这个得装你机关腿里,这样我比较放心。” 毕竟在饱饱的后视镜里还有个老己在,季常乐怕晚上会忍不住,把根骨送给了对方。 发起病来情到深处,总归有控制不住的可能。 “……行。”周倩萍把灯泡收好,“那你等著,我先去喊船家来收拾一下。” 片刻。 周倩萍喊来了船家,並把事情经过告知对方。 得知船上的怪东西被解决了,船家对季常乐是千恩万谢,最后索性把客房钱退给了二人,並给季常乐换了一个新房间。 新房间与老房间的布局差不多,季常乐躺在床上,看著远处坐在板凳上发呆的黄鼠狼,又看看缩在手心中的老爷车饱饱,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大侠了。 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好友作伴——大侠就该这么当才对啊! 季常乐愈想,愈发觉得满足,最后一个翻身搂住一旁的傀儡,深深睡了过去。 ……第二日早。 黄鼠狼还躺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而季常乐已经逐渐醒了过来。 他刚清醒了一些,就下意识伸手向一旁摸去,但他摸了个空。 嗯? 季常乐第一时间没睁眼,而是又摸了摸,可他还是什么都没摸到。 不对啊——我东西呢?! 季常乐猛地一睁眼向边上望去,耶——!?自己睡个觉的功夫傀儡怎么就不见了! 他起身动作太大,一併把饱饱吵醒了。 “爷……您这是怎么了?”饱饱一醒,就见季常乐失魂落魄的。 “饱儿,我的傀儡不见了……你有看见昨晚上是谁拿走的吗?”季常乐喃喃道。 “看见了啊。” “也是,你晚上也要睡觉,怎么会看见……嗯?你说你看见了?”季常乐一扭头,就见饱饱打开了车门。 “爷,你瞧,我昨晚上帮您收好了。”傀儡此刻正缩成指甲盖大小,躺在饱饱后座上,“我看您似乎挺喜欢这东西的,但它带在身边又挺费事,我就想乾脆帮您收著算了。” 饱饱作为车,不止能变大变小,吃啥都能跑,它作为一辆车,自然也要有可以装东西的功能才行。 这具傀儡也就一个正常人大小,想装下它甚至用不著饱饱打开后备箱,往车座里一塞就完事了。 重新见到傀儡,季常乐转忧为喜,原来东西没丟,是他的宝贝车帮著装好了。 “好饱儿!” 饱饱被季常乐夸的害羞了,引擎忍不住“轰轰”得响。 季常乐將饱饱小心拿起,正打算带著她跑上几圈,这时候门外传来了周倩萍的声音。 “疯子——你睡醒没?快收拾收拾准备下船啦,我们已经到蓝汐港的码头了!” 听闻蓝汐港到了,季常乐急忙朝窗外一瞧,他第一眼就看见那人山人海,忙著接客与卸货的码头,第二眼则是看见周围的河水。 蓝汐港的蓝汐湾湾如其名,这水真是蓝色的,蓝得发亮,蓝得晃眼。 季常乐不免感到一阵兴奋。 既然到了蓝汐湾,岂不是代表他终於可以入门学真功夫了?! 第二十二章 麻子与灰袍 码头上—— 季常乐下了船,兴奋地看著四周,他这是第一次来蓝汐港,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很新奇。 黄鼠狼也是第一次来,他站在季常乐肩膀上伸长了头,激动地直摇尾巴。 清早的码头,此时晨雾还没散透,蓝色的江面一眼望去灰濛濛的,空气中飘散著一股略显刺鼻的怪味,当一艘接一艘的货船靠岸,上面的船工下来后就將一个接一个半人高的蓝色木桶抬上船。 这些木桶通常由两人抬一个,还没上船的木桶都放在码头固定的角落,堆得像座蓝色的小山似的。 桶上统一写著蓝底白字“玉蓝祥瑞”的字样。 这让季常乐不禁扯了扯身旁的周倩萍,好奇问道:“瘸子,这牌子卖的东西是什么啊?” “是卖染料的,你看蓝汐湾的水,就是因为染料变成了这样。”周倩萍望著江面,她也是第一次来蓝汐湾,但她对四大王爷之一的陆家,还是有点了解的: 陆家做的就是染料生意,而蓝汐湾作为陆家的地盘之一,盛產一种名为玉蓝色的染料,那“玉蓝祥瑞”就是蓝汐湾第一大染坊。 你瞧,光那一桶染料就有一百二十来斤,再看看这里有多少桶?疯子你想想,天底下有多少布行等著用这玉蓝祥瑞的染料。” 季常乐听著,他却没往这方面想,他反倒是在看那些抬运染料的船工。 他们二人一组,將槓棒压在肩上,粗麻绳勒进肉里,听到领班“起——!”“走——!”的號子后,两人同时发力起身,步调一致地前进。 船与码头间的跳板被压得一颤一颤,底下江水不时拍著木桩,啪嗒啪嗒的响。 半晌,季常乐才问道:“这些船工一天能赚多少工钱?” 周倩萍顺著季常乐的问题朝船工看去,开口道:“一个像这样的船工,一天大概是两百武贯钱。” 两百武贯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活是累了点,但一般只累早上忙著上货的这会儿。 季常乐点点头,问:“走吧瘸子,咱们先去找个地方吃饭?” “行。”周倩萍同意了。 两人下船后没有吃早餐,醒了这么一会儿,肚子確实该感到饿了。 可等他们来到码头出口时,就见一群人將这里围了起来,其中一个脸上长满了麻子的男人,正指著另一个灰长袍男人的鼻子骂。 “你个不长眼的!既然来了蓝汐港,这马上要出码头了你看见我敢不问好?你不问好就算了!你还想什么都不做的就走出去?!” 这麻子男骂人的时候身子晃动极大,连带他腰上的一块玉牌一併跟著晃。 那玉牌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侠”字。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早上的阳光往“侠”字上一照,闪闪发亮的,显得玉牌极其漂亮。 而灰长袍男子被麻子男这样骂却並未作声,他看起来高高瘦瘦,大概一米八上下,怀里抱了个约莫五六岁的小女孩。 只是小女孩却不像灰长袍那般冷静,面对麻子男一句句的怒吼,她此时双眼噙满了泪,仿佛是要哭出来了一样。 灰长袍只是一再拍著小女孩的背,时不时移开视线向码头外张望。 见灰长袍这样,麻子男更是生气了,他的手放在腰间刀上,面色涨红道: “他娘的我再问你最后一遍!你见了爷爷我凭什么不弯腰?凭什么不问好!” 这次灰长袍终於说话了:“我初来乍到,都不晓得你是谁,为什么要弯腰?为什么要问好?”他看向麻子男腰间的令牌:“难道就因为你有一块行侠令?就因为你是江湖门派承认的侠客?” 从始至终,灰长袍都表现得不卑不亢。 “什么是行侠令?”听著二人的对话,季常乐又问起周倩萍。 “行侠令是周、齐、李、陆四大王府发放下去的令牌,通常会发给自家地盘下的各大门派,再由他们派发给已经入了门,至少成为少侠並有门派所属的侠客——算是对你身份的一种承认。” 原来是官方侠客的意思! 季常乐听明白了。 而前方,麻子男听见灰长袍的回答,却是笑出了声来,他边笑还边与身边的同伙道:“兄弟们,这男的知道什么是行侠令,他还敢这样问,他娘的不会是个二货愣子吧?” 周围人也在笑。 剩余的船工们看见灰长袍的处境,则是低头嘆了口气,转开头不想再看下去。 麻子男:“行——二货愣子,看在你脑子有点病的份上,这事爷爷我不跟你计较,我再问你,你不跟爷爷我问好就算了,你怎么什么都不做就想出码头?说!” “出个码头还要做什么?”灰长袍反问。 “要交门牌钱!”麻子男拔出腰间佩刀,“所有蓝汐港的人都知道,只要是进出这个码头的人,都要给我霸道门交门牌钱!这码头天天人进人出乱得像锅粥,不收钱我们怎么有力气管你们?!” 整半天麻子男是来收保护费的,这灰长袍不想交钱这才被拦了下来。 季常乐嘴角往下一弯,他不想笑了,他找了个离自己近的船工问:“朋友,这麻子的门牌钱要收多少?” 船工上下打量了季常乐一眼,他估摸著这傢伙大抵也是第一次来,被眼前的阵仗给嚇到了,於是好心给他解释道:“朋友,这畜生是看人收钱的。” “看人收钱?”季常乐一皱眉,“这是怎么个收法?” “就是字面上这么个收法,像我们这些船工,他每个人要收一百武贯钱;要是来蓝汐港玩的普通人,他则收两百武贯钱,至於来买染料、身边有大侠保护的布行老板就不收钱了。 兄弟你也別看了,这畜生收门牌钱不是一天两天了,只要他不惹到大人物,不惹到其他大侠,门派里头是不会管的,要我说啊,你也交了钱快走吧。” 季常乐:“……” 一个船工一天只能赚两百武贯钱,这麻子男居然要收整整一半,普通人他更是要收两百,遇见身边有大侠做保鏢的则是一分不收。 这算什么道理?! 听到这,季常乐的心沉了下来,他再看著麻子男腰间的行侠令,只觉得越看越碍眼! 另一边,麻子男已经把长刀对准了灰长袍:“老子再问你最后一次,这门牌钱你交还是不交?” “不交。”灰长袍脸上表情看不出是怕是怒,他只是淡淡道,“蓝汐港这个规矩不好,所以我不交。” “他娘的,你个二货真是给脸不要脸的!”怒上心头,麻子男举刀便砍,可他砍的不是灰长袍,而是灰长袍怀里的小女孩。 这畜生专挑人软肋动手。 就在这时候, 人群中突然有人出声了。 “兄弟,我问一下这钱谁都要交吗?” 麻子男出刀的手一愣,他看向出声的人,那是一个笑容僵硬、肩上站著只黄鼠狼的男人。 “妈的这还用问,当然所有人都要交!”麻子男道,他看向对方的眼神有点不屑。 闻言,男人继续问道:“连我也要交吗?” “对!” ——“砰!”季常乐突然出手,他毫无症状的一板砖砸在麻子男天灵盖上:“对你妈。” 他看著血从麻子男头上流下来。 看著麻子男眼冒金星双脚不稳。 季常乐想了想,举起那块已经快碎掉的板砖,膀子抡圆了“砰——!”的一声又给麻子男脑袋来了一下。 “对你妈!”他重复道。 第二十三章 再逃 两板砖下去,麻子男被打得不省人事。 季常乐长长嘆了口气,隨手將断成两截的板砖一扔,正好又丟在了麻子男脸上。 麻子男抽搐了两下。 嗯,季常乐觉得还不够,他又捡起砖头,当著眾人的面再次狠狠砸下去。 伴隨“哐当”一声,这下麻子男没有醒来的可能了。 “好打!兄弟,好打!”黄鼠狼不由夸讚。 “强盗就强盗,黑帮就黑帮,没事自称什么大侠。”季常乐喃喃道,“大侠——不是这样当的。” 他的举动在码头上引起了不小的骚乱。 霸刀门在蓝汐湾是数一数二,有头有脸的江湖门派,今天居然有人敢对其门下的侠客动手,这种事不禁让周围的船工、看客们倒吸一口凉气。 同时,也在心中对季常乐生出几分敬佩。 而这敬佩之情,尤其要属那灰长袍——他根本没想到居然会有人帮自己。 但现在不是道谢的时候,因为麻子男並非孤身一人,他周围的同伙已经开始拿著长刀一步步围上来了。 不止是有人围上来,还有人跑去通风报信。 只要再过个一时半刻等消息传到,恐怕霸刀门里的高手也会一一赶来,为门派找回场子。 “谢谢哥哥……”灰长袍怀里的小女孩,擦了擦眼泪,对季常乐笑道。 “朋友,多谢。”灰长袍看著周围面色不善的刀侠,对季常乐轻声道,“如果咱们能活著杀出去,鹤某必有重谢!” 灰长袍是个讲道理的人。 不该给的钱他一分不给。 该还的礼则是绝对不少。 “路见不平,拔砖相助,用不著什么谢不谢的。”季常乐僵硬的扬起嘴角,他一手握住腰间的剑,一手抓著肩上黄鼠狼的尾巴。 黄鼠狼顿时大觉不妙,若不出意外,等下他恐怕又要被兄弟当暗器丟出去了。 但意外还真就发生了。 人群中,又走出一瘦瘦小小的女侠来——是周倩萍,她站在了霸道门与季、灰二人中间,不知何时,她腰间已经別著一块翠绿色的行侠令。 她就这样站著,笑著道:“哪个不怕死的,往前走一步试试!” 她是周家三小姐,行侠令本就是四大王爷下发的,她自然会有一块,只是先前一直没戴在身上而已。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但现在不戴不行了。 疯子做事太凭心情,他们分明是来蓝汐港躲周家,顺便討个生活的,结果刚下船半个时辰不到,已经招惹上当地门派了。 但……周倩萍也不討厌季常乐这样,说到底,她会选季常乐搭伙过日子,就是看中了这么个性格。 遇见不对的事就不能忍,就得打! 反正她一样看不惯麻子男的做派,既然如此,那动手就动手吧,若事情真闹太大了,大不了到时候再找个新地方去躲。 这跟在周府的时候一样。 遇见处理不了的事也不必忍,直接跑! 而隨著周倩萍的加入,事情变得一边倒了。 霸刀门这伙人中,除了麻子男其他人身上並没有掛著行侠令,他们根本没有根骨,只是在门內负责打杂的普通练武弟子罢了。 眼下一个佩戴行侠令的女侠出现,短时间他们真不敢动了,毕竟抓人是一会儿,送命是另一回事。 见状,季常乐与灰长袍也不傻,他们开始一步步向码头外退去,周倩萍则以相对较慢的速度,缓缓跟著他们两个。 接下来只要不出意外,等顺利离开了码头区域,到时候就算霸刀门想找人,恐怕也得费上不小的劲。 然而问题就出在了这里——在恭武州,从来不会缺少意外。 “抓住他们!” 后方,人群中不知哪个不怕死的喊了这么一声。 周倩萍是有行侠令的人,但自己门派的人如今被人一板砖敲晕了,这种事要传出去,別说门里侠客,哪怕是这些打杂的普通弟子也受不了。 要让霸刀门知道,他们这么多人,结果让三个人跑了,到时候他们全得挨收拾。 如今有人愿意带头,这伙人自然是喊著“杀杀杀”一拥而上。 季常乐三人眼看情况不对,索性转头拔腿就跑。 打,肯定是能打。 但眼下霸刀门有人去报信了,可拖不得时间。 而他们这跑路是有说法的—— 没有事先交流,三个人仅一个眼神交锋,就不约而同地分开朝三个方向跑去。 首先是那姓鹤的灰长袍,別看他一开始不显山不露水的,一到逃命的时候可就拿出真本事了。 他先是助跑了三两步,右脚再在地上轻轻一蹬,转眼的功夫便跳到屋顶,脚尖快速交替挨著瓦片,不一会儿便消失在霸刀门弟子眼中。 明眼人一眼就能瞧出来,灰长袍是个使轻功的好手! 这批人一看追不上灰长袍,就转头去追季常乐。 可季常乐也不简单,他边跑,边不忘冲周倩萍那边喊道:“瘸子!咱们老地方见!”他喊得老大声了。 老地方? 什么老地方? 霸刀门的人听不懂,周倩萍也没听懂。 別说他们,就连季常乐自己也不知道,这所谓的“老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 不过没事,霸刀门的人虽没听懂老地方,可他们听懂了“瘸子”两个字。 季常乐身体好,若是拼了命地逃,他跑得其实也不算慢,要追季常乐其实也挺费劲。 於是这伙人也不想追他了,一来二去之下,他们全转头追向周倩萍那边。 讲道理,追人就得追瘸子啊! 追到了瘸子带回霸刀门,再把根骨挖出来,到时候门主肯定重重有赏! 周倩萍回头朝身后一看,是黑压压一片人在追自己。 “季常乐!你妈啊——!”她骂道。 骂归骂,周倩萍的脚没有停,她是瘸子没错,可她那一双腿却是上好的机关腿,当周倩萍开始发力,只见她的脚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后方,霸刀门弟子嘴里喊杀喊打,有人跑得都吐出来了,可与周倩萍的距离却越拉越开,越拉越开。 再后来更是连人影也瞅不见了。 人群有个心臟不大好的,他追著追著突然口吐白沫,往地上一倒抽抽两下没了气息。 他死了。 见状,其余霸刀门弟子也不禁停了下来——追不得,再追下去他们也要跑死不可。 大街上,这群人一个个扶著墙,擦著泪,脸色煞白,嘴里嚷嚷著怀疑起人生: “瘸子……瘸子?他妈的谁家瘸子能跑这么快?!” “这你妈能叫瘸子吗!” 第二十四章 鹤追云 “呼——!”九转十八弯的胡同內,季常乐长舒口气。 他觉得自己跑到这种地方应该是安全了。 “呼——!”灰长袍抱著小女孩落在季常乐面前,他也长舒口气,“兄弟,又见面了。”灰长袍开口道。 从上来屋顶后,灰长袍其实没跑太远,他一直在跟著季常乐。 季常乐抬头往胡同上望去,只看到一条窄窄的缝隙,他没明白灰长袍是怎么带著小女孩跳下来的。 “在下鹤追云,兄弟,江湖路远,既相逢便是有缘,敢问尊驾高姓大名?”灰长袍冲季常乐拱手问道。 说话间,鹤追云腰间也多了一块行侠令。 他这是向季常乐托底了,直接告诉了对方自己是一个有门派的大侠。 见状,季常乐也不藏著掖著,拱手回道:“追云兄好,在下叫季常乐。” 他指了指肩上的黄鼠狼:“这位是黄鼠狼,他是我兄弟。” 黄鼠狼一如既往地怂,他不敢说话,他的动物本能让他觉得鹤追云很危险。 鹤追云笑了笑,跟一只黄鼠狼做兄弟?这可真有意思。 他记住了季常乐的名字,鹤追云看向怀里的小女孩:“季兄,黄兄,这孩子叫柳叶环——是半个月前我来蓝汐港路上时认识的。” “季哥哥、黄哥哥好。”柳叶环主动道。 季常也乐笑笑,为了不嚇到对方,这次他特地使足劲绷紧皮肤,勉强自己笑得没那么僵硬。 黄鼠狼在跟著一块笑。 柳叶环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打了不少补丁,但人却收拾得很乾净,跟个小陶瓷娃娃似的招人喜欢,可以看出一路上鹤追云都將她照顾得很好。 季常乐暂时不想动,他跑得有点累了,眼下他索性靠著胡同与鹤追云閒聊起来:“追云兄,你带著叶环来蓝汐港是为了买染料?” “不是买染料,是要找东西。”鹤追云理了理长袍上的褶皱,“一共要找两样不同的东西。” 闻言,季常乐来了兴趣:“哪两个东西?”他问道。 “一样是叶环的母亲。”鹤追云看著柳叶环,伸手替她整理起被风吹乱的碎发,“半个月前,我路过李王爷名下的地盘——百泉镇,那地方闹了万寿膏,如今整个镇子活人十不存一,街道上横尸遍布,村外水路水匪占据各大出水口,也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叶环, 叶环本是与母亲来百泉镇投靠亲戚,结果遭遇水匪,两人在逃命途中意外走散,我看她年纪尚小,若放任不管恐怕活不了几日,於心不忍之下就带著她一块上路了。” 说到母亲的事情,柳叶环就双眼一阵泛红,紧紧抱住了鹤追云。 “闹万寿膏?”季常乐皱眉,拳头不由攥紧,“万寿膏是齐王爷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李王爷的地盘上?” 鹤追云打量著季常乐身上的衬衫,开口道:“看穿著,季兄应该是从外界来的吧?” “嗯,我是从外界来的。”季常乐大方承认。 “既然是从外界来的,那季兄你不了解也就正常了,自一年前起,齐家与李家就一直在地盘上有爭抢,再加上齐家也清楚这万寿膏不是好东西,齐王爷自己向来是只卖不吸,他也从不许自己地盘里有人吸万寿膏, 而如今与李家的矛盾日益加深,这万寿膏大部分自然就流入了李王爷的地盘,关键是齐王爷做这事还不自己动手,他专门找水匪把货卖给他们,再由他们將货卖去李王爷那, 一来二去之下,万寿膏卖过去了,水匪也一併跟过去了,时间长了就是万寿膏和水匪一起闹,闹得李王爷是焦头烂额,应接不暇,听说最近他在召集大侠,打算直接跟齐王爷拼命。” 又是万寿膏又是水匪,这齐王爷下手可够恶毒,够噁心人的。 季常乐眼角跳了跳,他继续问道:“追云兄,那你要找的另一样东西是什么?” “另一样啊……另一样是我个人的东西了,不算什么大事,不说也罢。”鹤追云摇摇头,主动换了话题,“季兄还没吃早饭吧?走吧,咱们找个路边摊子,这顿算我请。” “行,算你请。”作为大侠,季常乐一点不矫情。 两人走出胡同后,隨便找了个路边的麵摊,鹤追云总共要了两碗素麵,他与柳叶环分一碗,季常乐一个人吃一碗,黄鼠狼则不吃,黄鼠狼要留著胃口等季常乐请他吃鸡。 季常乐真挺饿,所以这段时间他一句话没说,只是专心往嘴里送面。 直到剩下三分之一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季常乐夹面的筷子稍稍慢了几分,接著,他忽地抬起手喊道:“老板!再来一碗素麵!” “好勒!您稍等!”摊主应道。 从他身后,一阵没好气、埋怨的声音传来:“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让老板再加一碗麵——不怕我是霸刀门的?” “不怕。”季常乐依旧是头也不抬,“师傅,你身上那股淡淡的梅花香,只要走得近那么一点儿,我就能闻出来了。” 梅花香。 这是周倩萍练了折梅三弄的后遗症,但因为她只会一招半式,所以香味很淡,淡到与体香类似,更別说周倩萍还隨身携带香囊遮掩气味,所以寻常人根本闻不出来。 但季常乐不是寻常人。 他早年在精神病院为了当大侠,不止练过手头功夫,就连嗅觉也是专门训练过的。 当时的他甚至能闻出饭菜里有没有藏药。 周倩萍:“……”她觉得季常乐这话有点曖昧了。 这梅花香,按理说若不是把鼻子轻轻抵在颈肩细细去闻,是根本闻不到的,季常乐是怎么闻出来的? 而且她才刚拍了拍肩膀,这疯子就闻出来了。 半晌,一碗素麵连带一双乾净筷子摆上桌面,周倩萍一句话没说,只是坐了下来静静吃麵,她面色红得惊人,连带著耳朵一块红了。 “季兄,你这位师傅是?”鹤追云分好了自己与柳叶环的面,看向了周倩萍。 “师傅就是师傅。”季常乐边说,边再抬手,“老板!素麵再来一碗!” “客官,您好胃口!”摊主再次应道。 “追云兄,你跟叶环两人一个是练武的,一个正是需要营养的年纪,一碗麵怎么够,再加一碗吧。”季常乐就这样把话题从周倩萍身上移开了。 季常乐是疯,他不是傻。 与“季常乐”这三个字相比,周倩萍这个名字名气要大太多了,隨便让別人知道自己师傅的名字,总有一天是要出事的。 虽然在他眼里鹤追云大概是个好人,但周倩萍的名字,能不暴露最好还是別暴露了。 第二十五章 周倩影 ——千秋水寨。 够容纳上百人喝酒划拳的聚义堂內,余千秋坐在虎皮交椅上眉头紧锁。 他看著浑身湿透的李何用,沉著脸一言不发。 在他身旁,余不败出声道: “李巡江,你说自己的宝贝傀儡遭抢了……谭处实还死在了季常乐剑下?” “千真万確!”李何用脸上冷汗直冒,“二当家,我刚才说的全是真话啊!” 巡江,这是李何用在千秋水寨的职位,他本是负责在武德江上巡逻的巡江哨。 他的武器很適合干这活。 “老李,你的本事兄弟们是清楚的,季常乐一个普通人能抢你宝贝,还能弄死老谭?你自己说说这怎么可能呢?!” 余不败厉声斥问道:“我看你们就是找错了人,被有本事的大侠收拾了一顿不好意思说罢了!” “先等会,二当家你先別急著下定论。”余千秋伸手制止弟弟,“老李啊——我先问你,你那宝贝遭抢的时候,是个什么心情?” 说起心情,李何用本煞白的脸当即红了,想起那只该死的黄鼠狼,他就没忍住流下泪来:“余头儿……不,不瞒您说……我感觉,我感觉自己的宝贝让糟蹋了!呜——!” 李何用一个当水匪的,就这样在聚义堂跟个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没人知道他究竟受了多大委屈。 除了一个人——余千秋,他很清楚,因为他也遭抢了。 见李何用这副样子,余千秋“砰”的用力一拍桌子,眼角闪著泪光咬牙道:“是季常乐!这下手的肯定是季常乐没错!只有被他抢了东西,才会觉得被糟蹋了!” 想余千秋当初在房间里哭的样子,他当时也感到被糟蹋了。 妈的!小季太囂张了! 偷自己的老爷车也就罢了,现在连他手下人也不放过,不止是抢,他还要杀,这这这——到底谁才是水匪! 余千秋越想越气,索性让弟弟余不败去舀了两碗酒来,一碗自己喝,一碗给李何用接风洗尘暖暖身子。 李何用是从钟錶湖一路游回武德江的,游了整整一天一夜,这才浑身湿透。 等喝了酒,李何用情绪更上来,他冲余千秋问道: “余头儿,姓季的坐的船是往蓝汐湾去的,咱们要不要派一大批人去蓝汐湾抓人!到时候直接给蓝汐湾围得水泄不通,想来一定能抓住姓季的!到时候您务必让我一块去!” 这口气李何用怎么都咽不下去。 他一定要把傀儡抢回来。 对此,余千秋却摇了摇头:“蓝汐湾是陆家的地盘……陆家跟周家不对付,他会去哪里我估计是周小姐给支的招,他们两个现在一定还在一块, 哼……只是他们去得蓝汐湾,我们却去不得,至少不能大张旗鼓的去,不能让陆王爷发现不对劲。” “为什么?”李何用不解。 武德江是恭武州第一大江,千秋水寨敢占据这片地方,在水匪里本就有著大名號。 四大王爷都听说过千秋水寨,往年这种时候,余千秋拍完电影赚到的钱,十有七八要孝敬给四位王爷,这样王爷们就不会派大侠来剿匪。 千秋水寨说是水匪,但其实跟四大王爷都有点认识,也正因如此,余千秋才敢直接找王爷买官。 可现在余千秋居然说不能大张旗鼓去蓝汐湾,这让李何用想不明白了。 对此,余千秋喝了口酒,慢慢道:“老李啊,你大多数时间都在巡江,要不就是拍电影,对外面的事情知道的少了,来,你听我慢慢给你讲, 你得知道——这陆家是做染料生意的,其中那玉蓝色的染料更是出名,而蓝汐港的玉蓝祥瑞专做这生意,这染料的规矩是每天一清早就要从蓝汐港运出,日日如此绝无意外, 老李你说,用船运贵上天的染料,陆王爷最担心的会是什么事啊?”余千秋问。 李何用脑子在转,带著他指尖上的琴弦一起转,没多久李何用想明白:“陆王爷肯定最担心遇到水匪!” “对,陆王爷最担心的就是水匪,那装了染料的船只要被劫走一艘,就足够陆王爷心疼的了,因此只要进了蓝汐湾地带,只要是水匪,甭管是谁一律不好使。” 余千秋又让弟弟舀了碗酒:“所以咱们去抓人可以,但绝不能大张旗鼓的去……这事得从长计议了,在这之前我得先把消息告诉周王爷——二当家,拿我的宝贝机关鸟来。” 老爷车是余千秋的宝贝,但余千秋不止一个宝贝。 他还有一只特別的机关鸟,是一个懂机关书的怪脾气老前辈做的。 这机关鸟一眼看去像麻雀般大,但飞得却比麻雀快很多。 从武德江到钟錶湖整整两天的水路,用这只机关鸟只用飞两个时辰就到。 余千秋写了信,信中说周小姐就在蓝汐湾,但他没说季常乐也在。 因为余千秋现在坚信季常乐的病根本没好,肯定治不了周小姐的疯病,所以周小姐可以回去,但季常乐得直接死在蓝汐湾! 他將机关鸟腹部打开把信装了进去,隨后走到窗边,拿著铜钥匙给机关鸟上好发条。他千叮万嘱道:“去周王爷府上……去周王爷府上……去周王爷府上……!” 机关鸟听懂了,一振翅的功夫就消失在天边。 ——两个时辰后,周府,书房內。 拿到信的周王爷看著信中的內容,脸色阴晴不定。 周倩萍去了蓝汐湾……他一向和陆王爷不对付,这该怎么办? 周王爷想了好一会儿,他看著刀架上的九环大刀,最终下决心道:“倩影。” “爹。”偌大的书房內,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而且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倩影,周倩影,她是周倩萍的姐姐,周家的二小姐。 “找到你妹妹的踪跡了。”周王爷布满伤痕的脸看不出喜怒,“给你一个月时间,把她安全带回来。” “如果妹妹不愿意回来呢?”周倩影问道,她出了声,却依旧不见身影。 周王爷翻了个白眼,他摸著大拇指上的白玉板戒:“你妹妹是个瘸子,她要不愿意回来,你就把她的机关腿拆了强行带回来!” “爹,你这样说我就懂了。” 说著,书房大门后的影子突然动了。 它从门的形状变成了一个看不清样貌的人,那就是周倩影。 周倩影迈了一步,下一刻出现在屋外树下的影子內。 最终只留下轻飘飘的一句话: “爹你放心—— 哪怕把妹妹身上的骨头全折断,我也会带她回来的。” 第二十六章 吃醋 时间回到两个时辰前。 蓝汐湾——路边麵摊。 隨著季常乐放下手中的木筷,他满意地打了一个饱嗝。 而就在他们吃麵的间隙,身后两马车宽的街道上,居然还经过了一批霸刀门的普通弟子。 他们正赶去搜查沿街的客栈。 来蓝汐港的人十有八九是要买染料,不会长住,因此在这里想找人往往是先从客栈开始找起。 这批人根本没想到,季常乐一伙在甩掉他们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找了个路边摊吃早餐。 於是两拨人就这样错过了。 眼下,鹤追云起身去付了面钱,一碗素麵五武贯钱,几人一共吃了四碗,用了二十武贯钱。 付完钱后鹤追云回来了,他在原处坐下看著季常乐,郑重道: “季兄,鹤某说过只要我们能逃出来,届时鹤某必有重谢,你放心,这绝不是假话!”话音落地,他的手就往上衣內摸去。 “追云兄,刚才那顿早餐不就是感谢吗?”季常乐一愣。 “季兄你说笑了,季兄今日初来乍到,就因为鹤某之事而招惹了霸刀门,这种事岂是一碗小小的素麵就足够感谢的?说好是重谢,鹤某必定说到做到!” 鹤追云摸了半天,总共摸出二十武贯钱来。 他的表情有点尷尬了。 “……哈哈!”忽地,鹤追云洒脱一笑,“季兄啊……这些钱你先拿著。” 他打算把全身上下仅存的二十武贯钱都给季常乐。 但真交钱的时候他又犹豫了。 犹豫好半晌,鹤追云再次细分出了十武贯钱,重重交到季常乐手中:“来,季兄,这些钱你先拿著!” 对於带著柳叶环,穷困潦倒的鹤追云来说,这点钱確实是他能拿出来的“重谢”了。 但季常乐不嫌弃,他拿了钱,放在手中看了好一会儿。 在恭武州的这段时间,季常乐一直都是从別人口中听到“武贯钱”这个词,在船上的时候付钱也都是由周倩萍来的,今天,他总算见到实物了。 这武贯钱是亮银色的,比外界的硬幣要大上三四圈的样子,整体更薄一些。 其正面位置,刻画了四位面向统一向坐的侧脸人像,有三个季常乐不认识,但中间那位周王爷他认出来了。 所以不出意外,上面的另外三个应该是齐、陆、李家的王爷? 至於武贯钱的背面,则是交叉在一起的刀与剑的图案。 在图案周围还有一圈菊花。 季常乐小心將钱收入口袋,对他来说钱是好东西,是实在东西,虽然只有十枚武贯钱,但季常乐不觉得少。 见季常乐很满意,鹤追云这才终於放下心来。 他想起先前路过的那批霸刀门弟子,便冲季常乐问道:“季兄,你们二人此次来蓝汐湾……是为了那玉蓝祥瑞的染料来的,还是打算在这长住?” “打算长住。”季常乐实话实说。 “那目前可找好住处了?” “暂时还没有找到。”季常乐摇头道,“事发突然,我和师傅走得急,一路上没怎么做够准备。” 闻言,鹤追云一拍手道:“暂时没有,那可真是太好了!” 季常乐没听懂这话,他皱了眉问道:“追云兄,这我不明白了,你说说没有住处怎么就好了?” 难道在恭武州没地方住,还有某种特殊的说法? “季兄——是这样的,在下的朋友在蓝汐湾有一处无人的小院,我这次来找东西就是借住在他那的,如果二位暂未找到住处,不如先去我那住上几天?季兄放心,不收钱的,这也算是重谢的一部分。” 鹤追云本就觉得只拿得出十枚武贯钱太丟脸,这下总算让他找到一个合適补偿的办法了。 鹤追云这样说,季常乐与周倩萍一对视,见周倩萍点了点头,季常乐便转头同意道:“那这段时间就麻烦追云兄了。” 接下来,由鹤追云带路,四人又走进了先前那条九转十八弯的胡同。 第二次走进胡同,季常乐这才开始细细打量这地方。 这胡同两旁的墙又高又旧,上面的青砖早已褪了色,砖缝里还探出了几株狗尾巴草。 脚下的路不怎么平,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稍不留神就容易踉蹌一下,这点在装著机关腿的周倩萍身上尤为明显,因此这段路她一直是让季常乐帮忙扶著自己的。 在胡同里,两人这样贴得近了,季常乐趁机小声道:“师傅,我还以为你不会去追云兄那里住的。” “为什么这样问?”两人离得太近,周倩萍微微撇开脑袋,“如果没有霸刀门的事,我恐怕的確不会来,我得自己找个住处才能安心。 但眼下这种情况,比起能不能安心,得先儘快有个藏身的地方才最重要,疯子,咱们俩先躲上几日,等风头避过去了再寻个新住处。” “行,我听师傅的。” 周倩萍脸微微红了几分,那“师傅”、“徒弟”本是开玩笑的称呼,她没曾想这疯子居然当了真,一路从船上叫到现在。 她寧愿被季常乐喊瘸子。 “疯子,你钟錶步的原理都学会了,没必要再喊我师傅了。”周倩萍道。 “这怎么行!”季常乐眉毛竖起。 “不行?” “不行!”季常乐满脸正经,“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不对,师傅你是女的,那就是终身为娘,这种重要的事,哪里是能说不喊就不喊的呢!” 季常乐看的武侠片里全是这么演的。 他觉得大侠就是这样当的!得有情有义才可以。 “唉——”周倩萍嘆了口气。 见季常乐这样子,她知道跟疯子讲理肯定是讲不通了,也就隨著对方去了。 她现在还是会脸红没错,但等对方再喊上几日,等习惯了估计便没事了。 呜——啌啌啌啌——! 季常乐口袋內,饱饱如果有牙的话,肯定气得要把牙咬碎了。 “爷——呜!您別听那女人的话呀!”饱饱哭得淒悽惨惨戚戚。 听著口袋外面二人的谈话,饱饱真想变大了从口袋里衝出去。 再放任二人继续下去,她的爷就要被这个贱女人给骗走了! 怎么会这样的呢? 不管是带著爷逃跑也好,確认更亲密的关係也好,这些事情明明是她先来的。 怎么偏偏成了如今这样? 饱饱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想的引擎般愈来愈烫,就连车身也一併热了起来。 没过多久,就连季常乐也隔著口袋感觉到热了。 耶——?! 这……这是怎么回事? 自家宝贝车这是怎么了? 在此之前季常乐从来没想过,原来车子也会吃人的醋。 第二十七章 吃怀表? 季常乐、周倩萍两人跟在鹤追云身后。 几人在胡同里一同乱绕,最终在一间院子的后门处停下脚步。 胡同是九转十八弯,季常乐数过,等他们站在院子外的时候正好拐了十八个弯。 鹤追云摸出把铜钥匙,插入门锁“咔咔”转了几下,没一会儿功夫就把门开了。 “两位,进来吧。”鹤追云回头招呼了一声,“这地方挺大,屋子也够多,就是生活用品少了些,这段时间咱们先忍一下,等风头过了再去置办东西。” “行,我听追云兄的。”季常乐点点头。 进了小院,这院子的布局像外界的四合院,中间种著一棵醒目的小柿子树。 院內很乾净,打理得井井有条,看起来是时常有人过来打理的。 在鹤追云的安排下,季常乐住到了西房,周倩萍则住在北房,他自己则带著柳叶环住东房。 季常乐的西房大小有点怪,住两人会显得有些侷促,但一人住又绰绰有余。 进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开窗通风,接著在房间內迅速扫视了一圈,这间屋子配有一对桌椅,一个半人高的红木衣柜,木床上则仅仅铺了一层蓆子。 没有被褥——所幸现在是十月份,晚上不盖被子睡也不会太冷。 季常乐试著在椅子上坐了一下,这椅子会左右晃,会咯吱响,想来年龄肯定比季常乐还要大上几岁。 “兄弟,要我说这桌椅得换了。”黄鼠狼道,“不然哪天一不留心,把椅子给坐散了架,摔上一跤就不好了。” “嗯。”季常乐应了声。 他又起身来到床边,躺下前他不忘先用手从蓆子上轻轻抚过。 確认过没有多少灰尘了,他这才放心躺下去。 “吱~” 谁知季常乐刚躺下,床也响了起来,看样子这床的年纪同样不比季常乐小。 “兄弟,我看床也得换啊。”黄鼠狼再开口,“你想想,这要是动一下都响,晚上睡觉动静大了该多犯愁啊?” “有道理。”季常乐点点头,他快速起身下了床来到衣柜旁。 打开衣柜后,里面空间看著够用,唯一的问题是柜门一开,就有股灰尘直往季常乐脸上扑。 看得出来清理院子的人从没有打理过柜子內部。 “兄弟啊,咳……咳!情况你也看见了,柜子不换不行啊!”黄鼠狼一脸正经,被灰呛的直咳嗽: “咳——这么脏的柜子,里面不知道多少地方被蛀虫给蛀过,咱们与其花时间把它清理乾净,不如去买个新的。” 季常乐:“我觉得你说的对。”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十枚武贯钱:“兄弟你瞧,咱们有这么多钱呢,你说先换哪一个比较好?” “这个……?”看著季常乐的“巨款”,黄鼠狼说不出话了,“我想我们得先挣钱!” “是得先挣钱!”关於这点,季常乐没有否认黄鼠狼,他想去外界不止是需要通行证,也需要钱来买票。 他来蓝汐港就是为了这个的。 说到来蓝汐港的目的,季常乐看向肩膀上的黄鼠狼:“兄弟我一直没来得及问你——你坐船来蓝汐港,是为了什么?总不能是这边有你的黄鼠狼亲戚吧。” “我没亲戚,我来蓝汐港是为了拜码头的。” “拜码头?你一个黄鼠狼拜谁的码头?”季常乐抓起黄鼠狼放在桌上,半笑不笑得看著对方。 “黄鼠狼当然要拜黄鼠狼的码头啊!”黄鼠狼缓缓解释道,“兄弟,你有听说过出马仙吗?” “听说过。”季常乐点头。 他以前在武侠剧里看过,通常指的是狐黄白柳灰五名仙家。 “知道就好说了,兄弟,我之前从別人那问来的,其实蓝汐港这儿有位黄二大爷的堂口,我就是专门来拜它码头的。”黄鼠狼的尾巴摇啊摇,上面禿嚕了毛,是在船上被季常乐抓的: “只要拜了黄二大爷的堂口,得了它的点化,我就能当黄仙了!” 当黄仙? 听起来挺不错的。 一想到自己兄弟有大好前程,季常乐打心眼里为黄鼠狼高兴。 “但你知道黄二大爷的堂口在哪吗?” “目前还不知道。”黄鼠狼如实道,“从下船一直到现在,我是完全没见著过同类的影,要想去黄二大爷的堂口,我得先找个本地弟兄问问路才行。” “好,等风头过去我陪你一起找!” “成!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黄鼠狼笑了。 就在这时候,西房的门被敲响了,屋外传来鹤追云的声音:“季兄?” 一见来人是鹤追云,黄鼠狼当即不再说话,季常乐则起身去开门:“追云兄,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我打算和叶环出去一趟,来告诉你一声。”说著,鹤追云往屋內张望了一眼,“季兄刚才是在跟谁说话呢?我看屋里好像是没有其他人啊。” “是没有其他人了。”季常乐面色如常。 他说的是真话,西房里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一只黄鼠狼。 確实没有其他人。 “既然屋內没有其他人,难不成季兄是在跟自己说话?”鹤追云心想。 他又看见季常乐那嘴角一边高,一边低的怪异笑容,他大概明白了点什么。 能来恭武州的外界人一般都是有点特別的,可能季兄就是特別在这地方吧。 想通这点后鹤追云也就没再问什么了,只是告知了季常乐一句好好休息,便抱著柳叶环轻轻一跳,从屋顶上出了门。 鹤追云刚走没多久,周倩萍又拎著一盆子热水来串门。 “怎么了瘸子?”季常乐正坐椅子上发呆,看见周倩萍没敲门就进来,他直接问道。 “还能怎么了,当然是准备帮你融根骨啊。”周倩萍把滚烫的水盆放在桌上,“我刚刚看见鹤追云跟你说完话就出门了,现在正是入门的好机会。” “终於要开始了?”季常乐兴奋道,他等这一刻等了好久。 周倩萍伸出手,向他討要怀表。 季常乐也不囉嗦,直接拿出怀表交到周倩萍手上。 周倩萍拿著怀表先是看了几眼,接著把怀表上的时间调到十二点整。 时间刚对准,季常乐就看见那怀表竟瞬间变大了將近两倍。 看著手中的怀表,周倩萍满意地点点头。 接著她低下头对坐在椅子上的季常乐说:“来吧徒弟,张嘴。” 季常乐:“?” “师傅——张嘴干嘛?” “还能干嘛,当然是准备吃怀表啊!”周倩萍一脸正经道。 季常乐:“???” 他瞪大了眼,瞅著那块跟周倩萍手掌一般大的铜怀表,一时间没说出话来。 这这这……这真是可以吃的?! 你们恭武州融根骨就是这样融的?! 一旁,黄鼠狼已经不敢看了,这么个铜疙瘩吃下去,不得直接把兄弟吃死啊。 “快吃。”周倩萍把怀表往季常乐面前递了递,“你还想不想当大侠了?” 面对周倩萍的问题,季常乐一拍桌子,竖起眉毛道: “师傅你先等等!咱们讲道理啊,真要吃这么大个怀表好歹得有点配菜不是?我也不能嗯造吧?那吃起来未免有点太寡淡了!” 周倩萍:“?” 此话一出,就轮到师傅听不懂了。 黄鼠狼也懵了。 感情兄弟你一脸纠结,是纠结在没有配菜上吗? 第二十八章 塑形根骨 季常乐说的有理有据。 別人吃饭的时候都得有个配菜什么的。 他今天要吃的是怀表,这怎么能干吃呢? 周倩萍仔细一寻思,她觉得似乎是这么个道理。 她看著理直气壮的季常乐,默默想了会儿,她决定不能和这个疯子掰扯下去了。 只见周倩萍摁住季常乐的肩,拿起怀表就往对方嘴中塞去。 “来!食!”周倩萍道。 事发突然,再加上周倩萍速度確实够快,季常乐都没有反应过来。 等他回过神来时,只发觉那枚怀表已经卡在他喉咙里了。 这是怎么吃进去的? 趁著自己不注意,根骨就这样水灵灵的下去了?可他都没尝出怀表是什么味呢。 那不就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吗……季常乐觉得有点可惜。 但周倩萍可没想这么多,她只是指了指桌上的水盆: “疯子,噎住的话你就喝点水顺顺,等吞到肚子里就好了。” 喉咙被怀表堵著,季常乐说不出话,他点点头双手捧起水盆,就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隨著热水与怀表一接触,季常乐突然感觉怀表变得更大了。 季常乐:“?” 这是怎么一回事?不是说卡住就喝水顺顺吗?为什么他喝了水反而卡得更严重了。 眼下,季常乐只能用眼神求助於周倩萍。 周倩萍拍了拍季常乐的肩安慰道:“徒弟你先別著急,我记得在你们外界不是有关於热胀冷缩的说法吗?你想啊,你现在喝的是热水,怀表当然会胀大了, 你再忍一忍的,这怀表变大是要用力气的,等后面它闹累了,自然会缩小了让你吞下去的。” 听对方这样说,季常乐也就放下心来,抱著不成功就成仁的想法,他索性又拿起水盆灌下一口。 眨眼间怀表又大了几分,大到季常乐的脖子开始向两边突出,大到再继续下去,怀表迟早要將他的脖子撑爆不可。 不行……不能再喝了!再让怀表变大下去肯定要出事! 季常乐放下水盆,抬起下巴使劲往下试著咽了咽,別说,他这招还真有用,怀表真下去了那么一点。 光用这一招不行,季常乐又用双手卡著喉咙,从外面用力地把怀表往下压,这下怀表又下去了一些。 只差一点点了……! 季常乐疼得额头冒出冷汗,不知不觉间,他开始自言自语了。 “老己……要不……要不换你来顶一顶?” 季常乐摸著口袋中饱饱的后视镜,与自己商量道。 闻言,后视镜里的老己直摇头:“我可不来,老自,你这活是个苦差事,你得自己顶住啊。” “不行啊,真要顶不住了!”季常乐咬紧牙关,“你先来帮我顶一小会儿,让我缓一缓,当初咱们在医院卫生间拜把子的时候说好的,要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你这时候说不来是怎么个意思?! “顶不住也得顶,你不顶,我们怎么当大侠?”老己劝道。 “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种时候了还分什么彼此,过来吧你!”季常乐双眼往上一翻,直接疼晕了过去。 ——等他再睁眼时,是在一间熟悉的办公室內。 “季常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进来吗?” 在他对面,在刺眼的白炽灯下,一个看不清面貌的大头这样问道。 嗯,这人的头真的很大,而且是又圆又大。 “我知道!” “哦?那你说说看。” “因为我吞了一枚怀表!”季常乐蹲在椅子上,想笑却笑不出来,“你別说,这当大侠可真费劲啊,光是入门这一步就快要了我半条命。” “医生,你说当大侠为什么要受这么多苦呢?” 见季常乐似乎有点退缩,大头抓住机会继续问道:“那你还想当大侠吗?” “想!”对此,季常乐的回答却毫不犹豫。 他握紧拳头道:“我不止想当大侠,我还想活著回去外界……在回去前,我甚至想告诉恭武州的人,真正的大侠究竟是什么样的。” 说话间,季常乐已经习惯了白炽灯的光亮,他终於看清了坐在对面的大头是谁。 不是別人,正是怀表。 准確说是一个长在人脖子上的怀表。 面对季常乐的回答,怀表嘆了口气:“季常乐,你住院了整整七年,这七年里罗观医生一直告诉你,你这样的想法是病,是病——那就得治!” 怀表一拍桌子,扯起嗓子朝屋外大喊道:保安! 话音未落,从办公室外衝进来一群季常乐,但他们的叉子都对准了怀表。 “你们……你们这是干什么?”怀表看著一群季常乐,他意识到情况好像不太对。 进来的不该是保安吗?怎么会是一群季常乐的。 怀表显然没注意到,季常乐正处於发病的状態。 “我要当大侠!” 突然,不知是哪个季常乐喊了这么一句,这群季常乐仿佛受到刺激般,拿起防爆叉就朝怀表捅去。 季常乐们三下五除二將怀表摁死在墙上。 见此一幕,蹲在椅子上的季常乐站起来。 他从椅子上走到办公桌上,又从办公桌上跳下,跳入了那一群季常乐中。 他一点一点努力往前挤,挤到了人群最前方。 他看著墙壁上动弹不得的怀表,季常乐的嘴角快速抽了抽,这次他终於笑了出来。 他有点饿了。 他们都有点饿了。 季常乐伸出手,在怀表的脸上轻轻一抓,就把錶盘扯了下来,他像吃大饼似的將錶盘吃了下去。 他又扯断了怀表的指针,那指针吃起来的味道简直跟油条一模一样。 怀表內部的齿轮是饼乾,发条是麵条,每一个部位都是不同的食物,季常乐终於尝出了怀表的味道,他越吃越尽兴,每吃下一口,他的身上都在发生不为人知的改变。 一直吃到最后一口时,他从怀表中拿出了一瓶药。 “阿立哌唑” 这是季常乐以前治疗时常吃的一种药。 他打开药瓶,看向身后一眾馋得直咽口水的季常乐们道:“兄弟们,你们可以先下班了。” 他將整瓶药囫圇吞枣地咽了下去。 他每吞下一颗药,房间中的季常乐就减少一个,等到整瓶药吃完,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季常乐了。 然后——季常乐就醒了。 他刚一睁眼,就见周倩萍手上拿著毛巾,不停在自己脸上擦来擦去。 “师傅?”他开口道,一出声喉咙就疼得厉害。 见季常乐醒来,周倩萍长鬆口气,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 “做得不错,疯子,睡了整整三天,总算是把根骨塑形完了。” 第二十九章 时间缝隙 季常乐觉得做了场不长的梦。 但在外面的世界,他却是睡了整整三天,等醒来时,他的根骨已经塑形好了。 季常乐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上的房梁……他肚子有点饿了。 还记得在梦里,怀表的味道真的很不错。 可惜他只有这一根,没法给老己也尝尝。 沉默中,季常乐回忆著那变幻莫测的味道,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那就是自己一定要让老己也试试根骨是什么滋味! 他说过的,两人拜把子说好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没道理让老己帮自己受了吞怀表的难,后面吃根骨享福时却不带上他,季常乐做不出这种事。 这么想著,他伸手拿起一旁脸盆內的毛巾,快速擦了一遍自己乾涩的脸。 乾净的毛巾上有股淡淡的梅花香气,那是周倩萍在床边照顾了自己三天,沾染在上面的气味。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书荒,1?1???.???超实用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眼下周倩萍回房间去休息,只留下季常乐一人躺在床上。 “有点睡不著啊……”季常乐嘆了口气,连睡三天,现在醒来他是丁点睡意没有。 黄鼠狼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季常乐望向窗外,一轮明月高高悬掛在夜幕上,在院子中间的那颗小枇杷树旁,此刻正站著一个人影。 小院晚上的风景挺不错的。 嗯? 等等……那人影是个什么东西? 季常乐反应过来了,他眼下身体刚塑形完,正处於一个无法行动的状態,於是只能试著努力抬起脖子,朝院子內看去。 自己没有看错,借著些微的月光,季常乐能確定那就是一个人! 而就在他想仔细辨认对方的样貌时,院內一阵夜风吹过,吹得枇杷树哗啦作响,眨眼间,树旁的人影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这是怎么不见的? 季常乐想不通,他想不通,索性也就不想了——只要那人对自己和周倩萍没有敌意就行。 “饱儿。”季常乐一动不动,他出声道。 “怎么了……爷?”饱饱从季常乐口袋中钻出,语气听起来有点失落。 “你这是怎么了?”注意到饱饱的不对劲,季常乐问道,“这好端端怎么怪蔫吧的,是不是肚子饿了?” “爷,我不饿的。”饱饱沿著季常乐的手臂一路往上,最后停在他肩膀处小声道,“我这段时间都没怎么使劲跑过,油箱里头满满当当的,我一点儿也不饿。” “不饿?那就是在我口袋里待没劲了吧,要不要现在跑上几圈?” 饱饱车灯闪了闪:“我也不想跑……” 不想吃。 不想跑。 但就是不开心。 季常乐意识到大事不妙了,饱饱这个状態有问题! “饱儿,你,你说……你是不是快要……要死了?”季常乐声音中有几分不舍。 “是啊爷,我是有点不大开心……啊?不是,爷您刚才说啥?”饱饱惊得四个车门全打开了,“哎呀!你这没事就发疯的傢伙!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死了?!” “可我当初在医院治病的时候,住我隔壁病房的王大爷要死前就是这样的,啥都不想吃,动也不想动,躺在床上一脸不开心,饱儿,你现在跟王大爷一模一样。” 在季常乐看来,饱饱这就是要死的表现,在以为对方要死的时候,季常乐真挺难过的。 “我连你埋在哪都想好了,就埋院子的枇杷树下面,到时候我晚上想你了还能去跟你聊聊天。”季常乐说的是真到不能再真的真心话。 结果他这话说完,真给饱饱说生气了。 只见她把轮胎压在季常乐脸上,“轰轰轰”的那轮胎就快速转了起来。 轮胎转的够快,转得季常乐直喊疼。 “爷!你这又是在发什么疯呢?!我看你才真是要死了!”饱饱怒道。 骂完她又反应过来,急忙改正道:“不对不对,爷您不会死,您肯定不会死,我也不会死——但您要再这样发疯我可真要不开心了!” 季常乐道歉。 饱饱不听。 季常乐求饶。 饱饱不依。 季常乐疼得受不了了,他把脑袋一撇开,竖起眉毛问道:“那你说!你说你为什么不开心!” “还能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那个贱女人啊!” “贱女人……?”季常乐嘴角颤了颤,“你是说我师傅?” “对!就是她!” “饱儿,你开不开心,跟我师傅又有什么关係?”季常乐不明白。 “有关係!当然有关係了!”饱饱车灯闪啊闪,引擎轰隆隆的,车身没多久就热了起来,“爷你天天跟那女人凑在一块,两个人嘴里又是师傅徒弟,又是疯子瘸子的,你你你——你们……!” 饱饱“你们”了好半天,就是没再说下去。 “我们怎么了?”季常乐还是不懂。 周倩萍喜欢喊他疯子,他回击一句瘸子很正常。 周倩萍教他钟錶步,那喊声师傅也是合情合理。 这怎么会惹得饱饱不开心呢? 饱饱不说话。 她不说话,季常乐就继续问:“好饱儿你快说啊,我跟周倩萍到底怎么了。” 在季常乐的追问下,饱饱破罐子破摔道:“爷你说,你们俩是不是好上了?!” “这要从何说起?”季常乐眉毛一皱。 他是在电视上看过,有大侠会和自己的师傅好上。 但他觉得这种事还是离自己太远、太魔幻了。 “难道爷你没和那个贱女人好上?” “没有。”季常乐摇头,“我跟瘸子清清白白。” 虽然季常乐否定了两人的关係,但饱饱却还是觉得有问题。 她总感觉两人好的快躺进一个被窝了。 不过她也没有逼得太紧,既然爷都说没有好上了,那她就暂时当做没有吧。 这么想著,饱饱的心情好了不少,连车灯都变亮了几分。 车灯一亮,让季常乐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不是饱饱不对劲,也不是他不对劲,是这间西房不对劲。 与白天时候的屋子相比,此刻房间內有些地方正裂开了条醒目的缝隙,这些裂缝,只要季常乐看得久了,里面就仿佛有一种魔力要將他吸进去一般。 这是? 季常乐看著看著,他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这些东西难不成就是周倩萍说的,施展钟錶步时所需要的时间缝隙? 可这东西不是要入门成为少侠后才能看见吗?我这才刚塑形完根骨,是怎么能看见的? 第三十章 我蹲著看 清晨。 天蒙蒙亮。 经过一整夜的时间,季常乐终於適应了塑形后的身体。 他缓缓从床上坐起身,隨著“新身体”的每一个动作,他体內的骨头都在咔咔作响。 这一瞬间,季常乐明显感到了身体的变化。 过去那些精神药物对身体带来的影响,原本在外界养成的不良体態,在这一刻全部被改变了。 比以往更轻盈的身体,良好的柔韧性,每一次呼吸间都明显能感觉到气息在体內的流转,仿佛这具躯体就是为了练武而生的一般。 他望向门外。 枇杷树叶片上灰棕色绒毛清晰可见,叶间生长的未开放的花蕾一览无余。 “这就是大侠眼中的世界吗?”季常乐喃喃道,他抬头看向头顶的天花板。 那天花板大约有四米高,季常乐不算矮,一米七九的身高,算上手臂长度大概在两米三左右。 四米高的天花板,以往他是绝对触碰不到的。 但今天,他突然有了试一试的想法。 季常乐深吸口气,他稍稍张开双脚,膝盖微微下弯,伴隨他腿部的肌肉逐渐紧绷,他猛地感受到一股自体內爆发而出的力量。 紧接著,在他尚未反应过来之际,他就看见眼前的天花板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向自己靠近,不——应该是他已经下意识跃向天花板。 下一秒,最先触碰到天花板的是中指,再是五指,最后是整个手掌。 可那足以令他突破短时间地心引力的跳跃力仍没有结束。 在季常乐眼中,自己与天花板间的距离仍在持续拉近。 再继续下去——要撞上了! 可塑形后所带来的变化不止是身体,同时也体现在他的反射神经上。 就在季常乐即將与天花板亲密接触时,他那先一步触碰到对方的右手稍稍发力一撑,在一股反作用力下,他最终只是鼻间轻轻碰到了天花板。 双脚一落地,季常乐的嘴角便抽了抽。 他很兴奋。 他想放声大笑。 如果只是刚塑形完就能做到这种程度——那等他成了少侠、大侠,或是余千秋口中的巨侠与大巨侠,到那时他岂不是真能像电视中那样飞檐走壁? 只是在那之前,他眼下有件更重要的事情。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超好用,.??????隨时看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季常乐微微一低头,看向脚边的一条时间缝隙,按周倩萍的说法……时间缝隙需要武者入门后才能看见,季常乐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入门—— 但,既然他能看见时间缝隙,那想使用钟錶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 “试一试……只是试一试不会出事的!” 季常乐深吸口气,学著在大船上练习的那样,对准缝隙的方向迈出左脚,这一步他走在了缝隙上,也把时间定在了十二点。 他这一步走得很慢,周倩萍说过,第一步如果走快了很容易直接掉进缝隙內。 而就在脚掌与缝隙接触的瞬间,周围的一切在季常乐眼中顿时慢了起来。 慢得他不习惯,慢得他反胃想吐,这种难受的感觉硬要形容的话,大概与晕车差不上多少。 但季常乐没有时间调整状態,他得赶紧选好第二步才行。 因为周倩萍曾经说过,与第一步的慢不同,钟錶步第二步反而要快,慢了就会容易陷进缝隙內。 季常乐强忍腹內胃酸翻涌,他右脚脚尖向外微微一划,这一步动得幅度很小,如果放在錶盘上看的话大概是走到了一点的位置。 这並非季常乐谨慎,相反,他在迈出这一步的时候胆子挺大的。 季常乐想试试能不能直接一步转到十二点。 可事实却是他的脚移动到一点时,就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拦住了,在这股力量下,他说是往十二点走,眼下却是想走到两点也做不到。 算了! 一点就一点吧!功夫本就是一步一步、日积月累练起来的,眼下不说走得多好,光是能用出钟錶步自己就足够满意了。 季常乐这么想著,浮躁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当他选好时间后,在短时间內他仿佛脱离这个世界,或者说是进入了另一片空间般。 他的身体还停在原地,但他的意识却能向其他方向迈步。 季常乐试著往左边迈出一步,下一刻,他本在原地的身体,便忽地移动到他选好的位置。 成了!钟錶步顺利使出来了! 在確定自己学会钟錶步后,季常乐兴冲冲地推开门,快走赶向他左手边的北房,也就是周倩萍住的房间,他要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师傅。 来到门前,季常乐没有敲门反倒是直接推门而入。 不止是钟錶步的要领,他对周倩萍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周倩萍说过,在有要紧事的情况下去她房间可以不用敲门,在季常乐看来这就是要紧事。 是天大的要紧事! 所以他直接推开了门。 屋內。 周倩萍已经醒了,她正坐在床边右腿搭在左腿上,弯著腰手上拿了个瓶子在摆弄什么。 季常乐的突然造访嚇得她身子一颤。 周倩萍一抬头,只见她眉毛皱成一团:“疯子——!大早上的你这是要做什么?!” “当然是来告诉你一件好事了。”季常乐乐呵道,但他看著周倩萍现在的样子,他突然不著急说了,他反过来问道,“瘸子,你这是在干嘛?” 季常乐向来不是个看人脸色的主儿,他目光顺著周倩萍的手往下溜,就看见她手里那个小瓶子,正在往一条腿的关节处滴著什么东西。 周倩萍见他盯著看,下意识想把腿往后缩,动作却慢了半拍。 季常乐已经蹲下来了,凑得很近,近到鼻尖快贴上那截木质大腿,他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油腥气。 “你是在上油?”他问道,声音里带著一种孩子似的好奇。 周倩萍少见地没应声,她眉毛还皱著,手上却也继续做著动作了。 从瓶子那细长的尖口处,一滴清亮的油珠颤巍巍地落下去,渗进机关腿齿轮的咬合处。 她的动作又慢、又稳,这上油的事情她做过千百遍—— 但今天在季常乐面前,却又像是在做一件极其隱秘的、不愿被人看见的事。 周倩萍从不介意季常乐喊自己瘸子,甚至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给对方看过自己的机关腿。 但今天,她总觉得自己的某种秘密被季常乐看见了。 在她意识到这点后,一股难以言喻的羞耻感便涌上了心头。 再反观季常乐,他就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看。 “看够了没有。”周倩萍声音一顿一顿,她没去看季常乐,视线只是死死盯著自己的机关腿。 “没。”季常乐老实道。 他又看了一会儿,看著那密密麻麻的齿轮,忽然说:“你这腿做得可真精巧。” 这是真心话。 周倩萍没接话。 她把最后一点油上完,从大腿內拿出一块软布仔仔细细擦拭关节处渗出的多余油渍。 她的耳根子悄悄红了。 季常乐看见了,却没明白她为什么红,只以为是她嫌自己碍事,乾脆往旁边挪了挪,但还是蹲著没走。 他是真喜欢这机关腿的构造,就像喜欢汽车那样。 “行了,你快別看了!” 周倩萍別过脸,故作镇定地清了清嗓子:“疯子,你刚才不是说有好消息?说说吧,到底是什么消息。” 季常乐一拍脑袋,这才想起自己为啥过来。 他看向周倩萍,脸上又浮起那种似笑非笑的笑容: “师傅!我今早学会钟錶步了!” 第三十一章 消失的缝隙 “你会用钟錶步了?” 闻言,周倩萍也再顾不得害羞的事,她放下机关腿,放下裙子,一脸震惊的看著季常乐。 “不应该啊,你怎么能用出钟錶步的?”她说道。 “是啊师傅,我怎么能用出钟錶步的?”季常乐也问。 他会来找周倩萍一是为把好消息告诉对方,二就是想让师傅解答一下,自己为什么刚塑形完,就能看见时间缝隙,就能用出钟錶步。 周倩萍打量著季常乐,她那双黑色的瞳孔微微颤抖著:“等一等……疯子,我记得你在外界的时候也练过武对吧?” “对,是练过一点。”季常乐点点头。 “具体练了几年?” “练了有大概六年快七年的样子吧。”季常乐回忆道。 从季常乐住院起,他就一直照著武侠剧里的功夫练。 “六到七年……六到七年!徒弟,那就对了!”周倩萍茅塞顿开。 一时间,季常乐没能跟上周倩萍的思路:“师傅,这怎么就对了?” 他发现恭武州的人都有这爱好,余千秋当初听说自己疯了二十三年就乐,周倩萍现在知道自己练武六七年,同样也会乐,简直乐得不明不白的。 季常乐都要怀疑有病的其实不是自己,而是恭武州了。 见季常乐不明白,周倩萍拉起蹲在地上的他,拉著在自己身边坐下后,缓缓解释道: “疯子,我跟你说过想入门要先选一个兵器吧?” “记得!” “那你跟我说说,你最擅长什么兵器?”周倩萍问道。 “我最擅长用剑做兵器了。”季常乐握著腰间的佩剑,“我这六七年里几乎一直在用剑。” 武侠剧里多是用剑的主角,所以季常乐学来的剑法是最多的,他剑用得最好。 除此之外则是板砖,用板砖不需要学,而且板砖隱蔽性又好,一旦出手就是一击致命,对季常乐来说板砖同样是个好东西。 “你看,你也说了自己一直在用剑,在恭武州,大多数能成为大侠的,通常是从小就有准备好的根骨,因此这些人入门的步骤,通常是先塑形根骨,再选武器学习功夫,比如我就是这样的, 但徒弟你不一样,你是半路出家,顺序反了,你先学完的功夫,直到昨晚才塑形好根骨,於是对你来说,你是打好了入门的基础,就差一张入门的门票!” “而昨天我一塑形好,就相当於门票来了,我现在已经入门了?”季常乐顺著周倩萍的话往下说。 “聪明!”周倩萍夸讚道,“你確实是入好门了,徒弟,你已经是少侠了!” “不过……这还是不大对啊。”突然,周倩萍画风一转。 季常乐笑,他边笑边问:“师傅,这还有什么不对的,入了门可以看见时间缝隙,看见时间缝隙了就能学会钟錶步,这不是你教我的吗?” 对的对的对的,师傅你放心,全是对的! “不对不对不对——徒弟你別急,这事还真有点不对。”说著,周倩萍脸上有几分凝重。 “你听师傅我说啊,入门后能看见时间缝隙,这是真话,但这东西不是隨隨便便看见的,钟錶步是周家家传的步法,要是真像我说的那么容易,岂不是早被天底下人学去了?” “有……有道理啊!”季常乐反应过来了。 他发现好像是有点不对。 “我本打算等你入了门,先教你怎么找缝隙,但你现在能自己看见了,这可真是一件怪事。”周倩萍百思不得其解。 作为周家三小姐,这是她第一次听说,有人入门后能直接看见缝隙的。 “算了徒弟,你怎么能看见时间缝隙的暂且不说,你先把钟錶步用给师傅我看看。” 短时间內周倩萍想不出问题。 她暂且先当季常乐是天赋异稟,天生就是练武的料。 在弄明白季常乐身上的问题前,她决定现在先看看徒弟的步法有没有其他问题。 见师傅要检查自己的步法,季常乐从床边一个起身,摆好架势便道:“那师傅你看好了!” 他站在那,一步没有迈。 他转了转眼,还是一步没有迈。 他咳嗽了下,索性转了个身,片刻,他依旧一步没有迈。 他怎么回事? “徒弟——你怎么不动了?”周倩萍问道。 “师傅,好像……好像出事了。”季常乐乾巴道,声音听起来有点绝望,“坏了!我突然看不见缝隙了!” “嗯?”周倩萍一愣,“这种时候你可別跟我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师傅,我真看不见了!” 周倩萍迷茫。 季常乐比她更迷茫。 刚刚在西房的时候,他分明见地上到处是缝隙,隨便挑一个就能走出钟錶步了。 现在一到北房来,一听周倩萍让自己走一个,结果他就瞧不见了。 所以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看不见缝隙的?他回忆不起来了。 自进门起,他的注意力便全被机关腿吸引过去,完全没在意过缝隙的事。 季常乐想了想,他觉得可能是房间的问题,於是他提议道:“走,师傅,我们去我房间试试。” “行。”周倩萍同意道。 等两人到西房,季常乐先是在房间內溜达了两圈,接著不声不响就往地上一趴。 他嘴角向下,看不出一丝笑意,眼睛紧紧贴在地面上,可就算用这种方法也找不到缝隙。 “师傅——坏了坏了坏了坏了啊!” 季常乐趴在地上道,他不嫌地上脏,今天要是找不出缝隙,他寧愿趴地上不起来了。 “师傅没坏,师傅好著呢。”周倩萍看不下去了,她把季常乐从地上拉起来,“冷静点,你身上的问题咱们得慢慢想,不就是看不见缝隙吗,大不了我从头教你怎么找。” 这话季常乐没听进去,他现在就满脑子在想,好端端的缝隙是怎么不见的? 看季常乐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周倩萍也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她了解这疯子,她清楚季常乐不会骗人,他先前应该是真看见时间缝隙了。 至於现在,周倩萍只能让季常乐先独自静静,等冷静下来后再商討关於缝隙的事情。 等房间只剩下季常乐一人,他嘴角往下弯,默默来到门栏上坐下,一言不发,双目无神地看著那颗枇杷树。 他这一坐就坐到傍晚,坐到太阳下山,坐到眼白充满了血丝。 “怎么会呢……怎么会突然看不到了呢……?” 一整天时间,季常乐嘴里就嘀咕著这一句话。 第三十二章 差点被打死 ——深夜。 西房门口,季常乐坐在门栏上一言不发。 他已经保持这个姿势数十个小时了。 期间周倩萍有来看过他,饱饱也劝过他,就连柳叶环也来说过几句话,但季常乐的状態並未好转。 在想明白为什么会看不见缝隙前,他没有心情思考別的事情。 “……那缝隙,难道还能长腿不跑了不成?”季常乐自言自语道。 正当他往这方面的可能性去思考时,一个人影突然在他身旁落下。 “季兄!大事不好了!”来人是鹤追云。 “嗯,我知道是不好了。”季常乐嘆了口气,应道,“唉——简直是天大的坏事……!” “嗯?季兄你都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给力,????????????.??????书库广 】 鹤追云一愣,三天前,他从季常乐师傅那得知,季常乐眼下身体不適正在休息,今晚他翻墙回来,总算见到季常乐走出房间了。 他刚想把外面发生的事情告诉对方,结果季常乐就已经知道了?! 对於鹤追云的问题,季常乐摇摇头:“不,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只知道是不好了。” 季常乐现在还是一门心思扑在钟錶步上。 看不见缝隙是天大的坏事,但为什么看不见缝隙,季常乐的確是不知道。 两人见面仅是三言两语的功夫,鹤追云已经快被季常乐绕晕过去。 什么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是不好了? 联想到季常乐脑袋有点问题,鹤追云索性没有再深究,而是继续道:“季兄!这回蓝汐港的风头我们恐怕是躲不过去了!” “蓝汐港的风头?”这次季常乐终於抬头了,抬头看向鹤追云,“追云兄,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从始至终,他一直以为跟自己聊天的是老己,结果居然是鹤追云。 他看著鹤追云,又问道:“追云兄,叶环去哪了?” 以往鹤追云都会带著柳叶环,但今天,季常乐只看见了鹤追云一人。 “叶环啊,叶环在房间里休息,我最近没带上她。”被季常乐一问,鹤追云下意识答道,“毕竟我喜欢晚上再出门打探消息,大晚上不睡觉的,对小孩子身体不好。” “那倒也是。”季常乐点点头,“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好、睡好才行。” 季常乐望向天上的月亮,见时间不早,他也准备回房休息了。 只是他刚一转身,就被鹤追云拍住肩膀。 “等等季兄,我们正事还没谈呢!” “什么正事?” “蓝汐港的风头啊!”鹤追云看著季常乐满眼血丝,他猜测到对方大概是出了什么事了,“我本以为这次风头避个三天就能过去,但……但霸刀门反而越闹越大了。” “越闹越大?”季常乐歪了歪脑袋,“这是为什么?” “还是因为三天前被你拍死的那个少侠。”鹤追云把他从外面得到的消息说了出来,“霸刀门门主郭慎独是个好面子的,门內一个少侠在码头被人三板砖当街拍死,他知道了这事发誓一定要把我们找出来, 如今蓝汐港的大小客栈被霸刀门全部翻了个遍,若不是有其他门派的人压著,他早派人上普通人家里找个天翻地覆了,季兄……我们麻烦大了。” 季常乐:“麻烦是不小……追云兄,你说其他门派压著霸刀门,具体是怎么回事?” 在季常乐从码头得到的消息里,霸刀门是蓝汐港有头有脸的江湖门派,没想到还有其他门派能压著它? “季兄,这压著霸刀门的主要是两个门派,一个是使剑的藏剑阁,另一个则是使拳法的铁拳会,蓝汐港內要说帮派,最有名头的就是这三个了, 如今霸刀门要闹事,另外两帮派则出手拦著,主要是怕事情闹大让周王爷知道,要惹怒了王爷,到时候三大帮派都得出事。” “王爷?”联想到码头上发生的事,季常乐笑了笑,“我还以为蓝汐港没有江湖门派不怕王爷呢。” “季兄说笑了,这些江湖门派虽是在江湖上的,但实际还是在王爷的地盘里,那发放的行侠令从何而来?不也要向王爷討要吗?要说不怕王爷的,大抵是那些没有门派的閒散侠客了。” 江湖门派,都怕王爷。 了解到这点后,季常乐突然有了想法:“追云兄,既然霸刀门是怕周王爷的,那蓝玉祥瑞的染料想从蓝汐港运出去,霸刀门敢不敢拦著?” “那肯定是不敢,別说拦著染料了,这蓝汐湾是有特別的规矩的,只要是出入港口的船,这霸刀门肯定是哪一艘都不敢拦,他们能做的顶多是看人下菜,找找那些一眼没权没势的要点门派费。” “既然不敢拦船那就好说了!”季常乐朝鹤追云笑道,“追云兄,麻烦你明天出去的时候散播点消息。” “季兄你说,是什么消息?”鹤追云看著季常乐。 “就说我们三个,在三天前弄死那人的下午,就已经坐船从蓝汐港跑了。” 既然霸刀门不敢拦船,既然他们找了所有客栈都没有找著人影,那就乾脆顺著这个情况继续往下想,这又拦不住船的,又找不见人的,那人可不就是早已经跑了吗! 闻言,鹤追云双手一拍:“季兄,这还真是个好办法。”他明白季常乐在想什么了。 “咱们跑出蓝汐港的消息传出去,不说霸刀门会不会真信,但动作肯定是会小下来的,到那时咱们想出门就轻鬆多了。” 当然,跑是可以真跑的。 但不能是现在。 鹤追云来蓝汐港主要是为了找东西,他已经夜夜出去找了整整三天,在找到那东西前他不会走的。 而季常乐来蓝汐港是为了弄身份的事情,在弄到身份前,他也不大想走,要走,至少要弄个身份再走! 在確定了接下来要怎么办后,两人互相告別,回了各自的房间休息,季常乐这边刚躺下,他就听见床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睁眼一瞧,发现是黄鼠狼站在枕头边,此刻正灰头土脸的。 “哟——兄弟你回来了啊。”季常乐有点乐了,“从昨晚上醒来就没见你影子,怎么样,找到黄二大爷的堂口了吗?” 黄鼠狼抹了把脸上的灰,嘆了口气道: “兄弟,別说黄二大爷的堂口了!我出去到现在,连一只黄鼠狼的影都没瞧见,还差点被打死在外面!” 第三十三章 发病 出趟门差点被打死? 这要从何说起? 黄鼠狼不是人,谁会没事去打一只黄鼠狼? 季常乐想了想,看向自己兄弟道:“兄弟,你不会去別人家院子里偷鸡了吧?” “没偷!”黄鼠狼当即否定,“那是没开智的黄鼠狼才干得出来的事,我可开了智的,想吃鸡我会自己去山里头抓,哪能去別人家偷啊。” 黄鼠狼说的义正言辞,季常乐意识到自己误会兄弟了:“既然没偷鸡,为什么会有人揍你?”他问道。 对此,黄鼠狼脸色惆悵了几分:“兄弟你说错了,揍我的根本不是人。” “不是人还能是什么?” “是好几十只狐狸!”说到这,黄鼠狼就气得牙痒痒,“兄弟,你三天前吃了那怀表后就一睡不醒,於是我想著能不能先自个出去溜达溜达,说不定就能找到黄二大爷了。 可结果倒好,我没找到黄二大爷,却稀里糊涂地跑到了胡老太爷的堂口,唉——我也是到那时才知道,原来在蓝汐港根本不止一个堂口。” “然后呢?”季常乐追问。 “然后还能怎么样,我一到堂口上,胡老太爷就以为我是来闯堂的,当即叫了几十只狐狸要弄死我,幸亏是我脚快啊,带著它们在外面跑了三天三夜,刚刚才找到机会跑回来。” 一想起自己当时满街跑的惨状,黄鼠狼便捏紧了拳头:“它们全仗著狐多势眾,要是一只一只来,我还真说不上会怕它们!” 当初在船上,黄鼠狼能咬断李何用的琴弦,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他是有真本事在的。 见黄鼠狼这样说,季常乐当即道:“这样吧兄弟,明天我再陪你去一次胡老太爷堂口,我们把事情说清楚,然后你再堂堂正正跟他的狐子狐孙一对一打一架!” 黄鼠狼跟狐狸打架,这场面季常乐没见过,他挺感兴趣。 可听见季常乐这样说,黄鼠狼当即捂住了他的嘴: “兄弟!可不敢乱说啊!”黄鼠狼覆满毛的脸开始出汗了,“我那是走错路了,要是明天咱们再去,可就真成闯堂的了,到时候胡老太爷生起气来,咱们说不清楚的。” 嗯!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黄鼠狼是为了大局著想,绝对不是怂了。 他就是单纯怕给季常乐惹麻烦。 真的不是怂了。 见黄鼠狼怂了,季常乐也就没再说下去,转而问道:“你一只黄鼠狼差点被狐狸打死,黄二大爷就没想著出手帮帮你什么的?” “兄弟你別说!讲到这事我也觉得奇怪,我是黄鼠狼啊,我就算是瞎转冥冥之中也该转到自己的堂口,怎么能去到狐狸的堂口呢,再就是你说的,我在黄二大爷的地盘差点出事,他为什么会不帮我一下的?” 再联想到出门三天,自己一只同类没看见的事,黄鼠狼有了个猜想:“兄弟,你说我会不会是被骗了,其实黄二大爷根本不在蓝汐港。” “有可能。”季常乐点点头,“要黄二大爷的堂口真不在这里,你打算怎么办?” 黄鼠狼:“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换个地方继续找了,不过在那之前,我得先继续在你身边待几天。” “我猜还是因为狐狸的事?” “对!就是因为狐狸的事!现在这群畜生正满大街找我,我要这时候跑肯定会被抓住。” 看著黄鼠狼苦涩的样子,季常乐脸上表情半笑不笑的:“再问你一次,记得胡老太爷堂口在哪吗?” “你……不会真想去闯堂的?”黄鼠狼往后挪了半步,见季常乐这样子他有点怕了。 他是见过季常乐做事风格的,別看这傢伙总是笑呵呵的样子,天知道会在什么时候突然掏一块板砖出来。 “不是去闯堂,我只是想见见胡老太爷是什么样。”季常乐转过头看著天花板,他又开始找缝隙了,“我还没见过真的出马仙呢。” 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功夫,如今他看见真功夫了。 既然如此,那只能在电视上看见的出马仙,他也得看看真的才行。 季常乐这样说,黄鼠狼却是摇了摇头:“兄弟,说句实话……我其实不记得了,一是因为我当时本就是瞎转悠没怎么记路,二是后来跑的也急,又没来得及记路。” “没事,不记得就算了。”季常乐洒脱得很,“反正堂口就在蓝汐港,等缘分到了总会见到的。” 兄弟这样说,黄鼠狼却有点不甘心,他试著努力回忆了一下,这一回忆,还真让他想起点东西: “对了兄弟!我记得去胡老太爷堂口的那条路,有一股淡淡的鱼腥味来著!” 鱼腥味——狐狸確实有吃鱼的爱好。 这条线索虽说有点笼统,但也確实帮季常乐缩小了盘查范围。 默默將鱼腥味记住后,季常乐翻了个身,闭上眼准备休息了。 见状,黄鼠狼也跳下床跑到桌子上趴好,没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第二日早。 季常乐听到屋外响起了脚步声,从脚步频率判断应该是鹤追云,与周倩萍的脚步不同,鹤追云走起来步伐又快又有节奏。 接著又听到“嗖”的一声,等脚步声重新响起时,声音已经在天花板上了。 鹤追云跳上楼顶了。 看这样是打算一大早去散播消息。 季常乐在床上翻了个身,床“咯吱”响了一下,季常乐揉了揉发红的双眼,床又“咯吱”响了一下。 季常乐把床给掀了。 嚇得黄鼠狼惊醒后一句话不敢说。 季常乐一夜未睡,他昨夜一整晚都在找时间缝隙,可就是没找到,越找不到他就越睡不著。 等天亮的时候他不禁感到一阵烦躁,这时候床响了两声,他一下子便没忍住。 北房,听见动静的周倩萍赶了过来,她一推开门,就见床被掀得四脚朝天,季常乐则站在床边双手抱著头,嘴里不停在嘀咕什么。 “老己……我会不会其实没学会钟錶步。” “不对,我肯定学会了!我都用出来过……我怎么可能不会!” “你说人有没有可能刚学会东西,然后转头又忘了?” “可我为什么不是忘了吃饭,忘了自己叫什么,偏偏把功夫给忘了?!” “我是学武的……我怎么能把功夫忘了……!” 季常乐这次真是在自言自语,没有镜子,他根本听不见老己说话。 当大侠是季常乐的梦想,他没法接受刚学会的功夫,结果一转头就用出不来了。 这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黄鼠狼见这一幕都快嚇尿了。 还是周倩萍鼓起了勇气,上前拍了拍季常乐的肩膀道:“疯子……你没事吧?” 身边有人,季常乐扭了扭脖子,嘴角扬起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愣愣地看著周倩萍道: “……我没事啊—— 师傅,我快疯了。” 第三十四章 忍不了 ——三天后,霸刀门。 正厅外,一块“以刀入武”的牌匾高高悬掛在屋檐下。 正厅內,一个身材高大、样貌粗獷、不修边幅的中年男人坐在木椅上,神情严肃。 他,就是霸刀门的门主——郭慎独。 此刻,郭慎独看著大厅正中央的普通弟子,问道:“六天过去了,人找到了吗?” “回门主……目前,目前还没有找到。”普通弟子死死低著头,大气都不敢喘。 “那宋广顺的根骨怎么样了?” 宋广顺,他就是六天前在码头上,被季常乐三板砖打死的霸刀门少侠。 “宋师兄的根骨已经顺利挖出来了,是一枚武贯钱,目前正妥善放在北侧的仓库內。” “嗯。”郭慎独点了点头,脸上有了一丝笑意,“宋广顺是我结拜大哥宋开山的儿子,按理我得叫他声侄子才对,我这做叔叔的以前没为他做过什么事, 现在他死了,他的根骨我得留著帮大哥好好照料照料,这样,你去告知门派內其他知情此事的弟子,就说宋广顺的根骨……一併被凶手取走了。” 郭慎独是个讲义气的,在宋广顺活著的时候,他不会对对方的根骨下手,但如今宋广顺死了,死在霸刀门,那这根骨该归谁可就不好说了。 郭慎独有三个儿子,其中大儿子日夜练武,是以后要继承他的根骨的,二儿子则在四年前,用他私藏的一根根骨顺利入了门,目前小儿子正好缺一根根骨。 为了儿子著想,宋广顺的根骨,郭慎独说什么都不会交给大哥宋开山。 他还要把这件事栽赃给杀了宋广顺的那三个人。 “明白。”普通弟子低著头,正准备离开正厅,突然又被郭慎独喊住了。 “等等——我听最近蓝汐港內好像有点新传闻?” “回门主的话,是有点不一样的传闻,最近茶馆、酒楼之类的地方都在传,说是那三个凶手已经坐船离开蓝汐港了。” 闻言,郭慎独脸上露出了几分不悦:“跑了?居然让他们跑了?你们到底有没有认真在找!” “咚!” 宋广顺死了。 被人用板砖打死了。 他可是自己大哥的儿子。 这些,对郭慎独来说都不重要。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重要的是宋广顺是作为霸刀门弟子死的,丟的是霸刀门的脸,是他郭慎独的脸,这才是郭慎独忍不了的! 那弟子被嚇得跪在了地上,哆哆嗦嗦道:“门……门主,弟子们一直在找,片刻不敢休息,如今整个蓝汐港除开其他门派外,只剩下几个『去不得』的地方没找过了。” 片刻后,郭慎独深吸口气,平息了几分情绪:“算了!既然只剩那几处地方了,这些人跑就跑了吧,毕竟再闹下去我也担心陆王爷会知道这件事。” 染料是陆家最重要的生意,在蓝汐港,陆王爷一向不喜欢有大乱子发生。 眼下实在找不到人,郭慎独也没了办法。 “只要以后別再发生这种事就行。”郭慎独缓缓道。 “门——门主!”突然,门外传来声响。 两个弟子一块抬著一个弟子跑了进来。 “门主!出事了!又有弟子死了!”其中一人慌慌张张道,“而且还是被板砖敲死的!” “什么?!”郭慎独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半个时辰前。 季常乐与周倩萍乔装打扮后,走出九转十八弯的胡同上了街。 他们身上的衣服,是拜託鹤追云翻墙回来时顺便买的。 此刻季常乐穿著件黑西装,脸上留了一条翘起的八字鬍,妥妥一副余千秋当初在外界时的打扮。 周倩萍则穿著一身青色的长衫马褂,又將那块行侠令大大方方掛在腰间,看起来就与那些江湖门派中,颇受门主器重的內门弟子一般无二。 两人打扮成这样上街,別说街上路人了,就连霸刀门弟子见了,一样没办法將他俩,与那杀死宋广顺的凶手联繫在一起。 至於他们为什么要上街, 则是因为周倩萍教了季常乐三天钟錶步,季常乐依旧没能找到缝隙在哪。 这三天时间已经快把季常乐真逼疯了,每每练习完,他就一个人坐在门槛上一言不发,晚上睡到一半还有可能要將床给掀了。 周倩萍看这样不行,继续下去疯子得变成真疯子,於是趁如今风头过去一点了,乔装打扮好带季常乐上街来散散心。 “疯子,想吃点什么不?”周倩萍在季常乐身边问道。 “我没什么胃口啊,师傅。”季常乐盯著浓厚的黑眼圈,他西装胸口那地方鼓鼓的。 里面藏了一块板砖。 “停!出来散步就別叫我师傅了,咱们只在练功时称师徒。”周倩萍得转移季常乐的注意力,於是她便连“师傅”二字也不准季常乐喊了,“叫我小周、倩萍、瘸子什么都可以,隨你。” “……瘸子。”季常乐想了想道,“你说出了院子,我会不会就能看见缝隙了?” 说话间季常乐侧过身子,与一个拉黄包车的擦肩而过。 “我现在觉得真不一定是我有问题,问题可能真出在那个院子上!” 话音未落,季常乐轻轻一跃,从一辆迎面而来的马车上方跳了过去。 这三天时间里,他没有学会钟錶步,但在其他方面却精进了不少。 眼瞅著季常乐还要继续问,突然,前方传来了爭吵声,准確说是一个人的爭吵声。 “妈的老东西快给钱!这整条街的人都交了本月的门牌钱,就差你的了!”一路边摊,一霸刀门弟子脚下踩著板凳,指著路边摊摊主骂道,“不给钱,信不信我砍了你!” 这路边摊在季常乐与周倩萍看来很眼熟。 六天前他们就是在这家吃的素麵。 “大爷,您要不再宽限几天,我这几日生意不好……实在凑不出门牌钱啊。”麵摊摊主哀求道,“您再给我几天时间,这个月一千的武贯钱我一定交,一定交。” “去你妈的大爷,你知道我是什么门派的吗?知道要叫我什么吗?!”那弟子將刀拔了出来。 “大侠!大侠饶命!”摊主直接跪在地上。 见到这一幕,季常乐终於不想著钟錶步的事了。 可在他出手前,周倩萍却先一步握住了他的手。 “疯子!不能再衝动了……风头好不容易过去,再惹事咱们就麻烦了。”周倩萍劝道,“你要看不下去,大不了事后我们来给摊主送一千武贯钱,你这次听我一回,这次咱们就忍了。” 周倩萍把手攥得很紧,季常乐短时间挣不开。 他得承认,周倩萍说的有道理,他们来蓝汐港本身是为了躲周家,是为了弄身份,不是来惹事的。 因此——在周倩萍的劝说下,季常乐默默移开了眼,当做没有看见。 忍吧。 出来混江湖,有些时候总是要忍的。 他就这样任由周倩萍拉著自己,从麵摊外经过,从那霸刀门弟子身后经过。 然后。 “咚——!” 他突然出手了。 出手的速度极快,快到周围没有人注意到,快到霸刀门弟子反应过来时,已经眼前一黑死了过去。 现场只留下了一块断成两截的板砖。 而季常乐则反过来拉著周倩萍,快速离开了这片街道。 忍什么忍? 出来混,没本事的大侠才忍! 季常乐忍不了一点! 第三十五章 去不得的枇杷院 看著地上那具弟子的尸体。 郭慎独的眉毛抽了抽。 “砰——!” 他一巴掌重重拍在桌案上,直接將面前长桌拍断成四截。 “混帐!你们不是说人已经走了吗!”郭慎独指著尸体,破口大骂道,“这哪里像是走了的样子!” 六天內,霸刀门连续死了两名弟子。 还都是被板砖打死的。 这伙人就是成心对霸刀门出手的。 “抓!继续抓!把蓝汐港翻个底朝天也必须把他们抓出来!” 郭慎独气得直抽抽:“这伙人这分明是故意在打老子的脸!” ——— “我不是故意的。”巷子內,季常乐看著面前的周倩萍道。 “你还说不是故意的?”周倩萍双手叉腰,脸色不怎么好看,“一板砖,人直接被你打死了,出手快得我都没有反应过来,你分明就是故意的!” “好吧,我是故意的。”季常乐懒得解释了。 他原本真没想动手。 但与那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不知怎的,他就是没忍住。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手先一步动了,再回过神来时,板砖便敲在了那人头上。 “你说你,动手就动手吧,你还偏偏又要用板砖!”周倩萍瞪了季常乐一眼,“这不是分明在告诉霸刀门我们还没走,甚至要盯著他们动手么?” 周倩萍不是气季常乐忍不住。 她是气季常乐就逮著一个板砖用。 “真搞不懂你是用剑的还是用板砖的。” 边数落著季常乐,周倩萍边拉起他的手,从小巷另一边出去,来到了另一条街道。 一上街,两人便闻到一股既熟悉、又刺鼻的味道。 那是染料的气味。 这整条街就是出售各种染料的,在蓝汐港这里被叫做染坊街。 一到街上,看著一间接一间的染坊,季常乐看出了几分不寻常。 与其他街道相比,这里的人要更多——但却比其他街道更加……有秩序?这是为什么? 季常乐看了好一会儿,他终於发现问题所在了,在这里他没有看见任何门派弟子。 “瘸子,这里怎么没有霸刀门的人?”季常乐问道。 “还能为什么,因为蓝汐港的染坊都在这啊。”周倩萍解释道,“染坊在这,买染料的人也在这,这些人可都是贵客,陆王爷不可能让江湖门派得罪他们的。” 边说著,周倩萍就拉起季常乐的手加快脚步:“走吧疯子,你塑形的时候我问过鹤追云了,出了染坊街往前就是布巷子, 那地方卖的布都是用染坊街的染料现染出来的,咱们去买几匹,给你多做几件衣服怎么样?你原来那一身肯定是穿不得的,太容易被人注意了。” “行。”季常乐点点头,“瘸子,你身上的钱还够用吗?” “够的,你放心吧,之前在船上你帮船家解决了大麻烦,不是把坐船钱都退给我们了么?”周倩萍嘴角带著淡淡的浅笑,对於几年来一直装疯的她来说,光是能这样走在街上就够开心的了。 “再说鹤追云也没收我们的住房钱,我把船家退的钱给了他,让他帮我们置办了这身衣服,到现在我身上还有三千武贯钱呢——养活你肯定没问题了。” 周倩萍有三千武贯钱。 季常乐摸了摸自己西装內的口袋,里面有十枚武贯钱。 嗯,这些钱也不少了,就是想养活周倩萍有点难……自己得快点找个赚钱的工作才行。 季常乐想著,他边任由周倩萍拽著走,边听见两家並排的染坊外,一胖一瘦两染工在聊著什么。 “霸刀门最近找人找得挺凶啊,我听说其他街道……尤其是做客栈生意的,好几天没赚到钱了。” “凶就凶吧,我估计霸刀门是凶不了几天了,现在除开咱们这染坊街,就差那几个去不得的地方没找过了,哥们你说说——霸刀门难不成敢到那去不得的地方?” “那肯定是不敢的!” 去不得? 什么地方要用“去不得”来形容。 季常乐来了兴趣。 “疯子,等会到布巷子了,你想买什么顏色的布?”拉著季常乐的手,周倩萍问道。 “……” 可季常乐没有理她。 “疯子?”周倩萍又喊了一声。 “……” 季常乐还是没有理她。 “怎么一句话不说,又在想缝隙的事啦?”周倩萍一回头,却没有看见季常乐的身影。 她再一低头,不知什么时候起,她本该拽著的季常乐的右手,变成了一块砖头。 耶——!? 我疯子呢? 刚刚还跟在我身后的,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没了? ——染坊外。 “说起来啊,我老舅当初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那去不得的地方,你猜后面怎么了?”瘦染工问道。 “怎么了?” “是啊,怎么了?”季常乐附和道。 他这一出声,给胖瘦两染工嚇得够呛。 这人从哪窜出来的? “我去!你……你!”一见季常乐的衣著,瘦染工嘴里的脏话收了回去,“您是哪位?” “你別管我是哪位,快继续说,你老舅后来怎么了?” 见季常乐追问,瘦染工愣了愣,下意识说道:“还能怎么,他刚推开那门没多久就在里面见了妖怪,嚇得两条腿各跑各的逃了出来。” 季常乐:“妖怪?” “妖怪!”瘦染工重重点了点头。 要说妖怪的话,季常乐就有一只此刻正在院子睡觉的黄鼠狼兄弟。 “你说的去不得的地方……就是有妖怪的地方?”他问道。 “那可不止!有的地方是有妖怪……有的地方,那是藏著融了两根根骨,给自己活生生弄疯掉的疯侠客!” 疯侠客,这是季常乐记得周倩萍说过的。 季常乐就这样,人总是乐呵的,啥事不往心里去,还有好奇心。 他知道蓝汐港有胡老太爷,他就想见见別人的堂口。 现在知道蓝汐港有疯侠客,他还想见见疯侠客是什么样。 他一把搭上瘦染工的肩膀,打探道:“你跟我说说,那藏著疯侠客的去不得地方,究竟是在什么地方?” “您问这个干什么?”瘦染工一脸警惕地看著季常乐。 “你別管我干什么,你直接告诉我就行。”季常乐摸出五枚武贯钱交给瘦染工。 拿了钱,瘦染工迟疑片刻,终於是开口说道:“我跟您说一个比较有名的吧,在蓝汐港,有一个叫枇杷院的地方,那里面就有一个疯侠客。” 枇杷院? 听到这名字季常乐挑了挑眉:“那枇杷院在什么地方?” “枇杷院啊,那地方藏的可深了,在蓝汐港的胡同里,而且是一条最大的,九转十八弯的老胡同!” “这么厉害?” “那可不!要不是这样怎么藏的住人呢?我跟您说啊,想去枇杷院您得从胡同口进去,等进去了开始拐弯的时候您心里得记著数,一共要拐不多不少正好十八下!这样就能看见枇杷院的后门了。” 听到这,季常乐心里差不多有数了:“然后从后门进去就能见到疯侠客?” “不!见不到!从后门进院子疯侠客不会管你,他只管从前门进的。”瘦染工摇了摇头,“只不过那前门被疯侠客藏时间缝隙里去了,在蓝汐港根本找不到前门, 所以得费劲走一大段路从后门进,再从前门出,接著再从前门进,这样就可以看见院子里的疯侠客了!” “原来如此!”季常乐右边的嘴角扬了起来。 他半笑不笑的。 难怪鹤追云出门和回来都是翻墙回的。 他一直以为这是鹤追云的爱好,整半天是走后面太远,正门又不能走,这才会用翻墙的方法进来! 第三十六章 虞春水 弄明白自己住的枇杷院居然还藏了个疯侠客后,季常乐继续问道: “院子里头住了个疯子,陆王爷和他手下的江湖门派……就没有想著要管管什么的?” “想!怎么不想呢——那疯侠客身上有两根根骨,是个人都想挖出来啊。”瘦染工道。 “可你就是想挖,得也有那方面的本事才行。”胖染工將话茬接了过去,“枇杷院在蓝汐港是个老故事了,这疯侠客但凡本地有点年头的人,多少都知道点, 大傢伙口里的故事一多,总会有些出入,不过我跟您说,这故事啊,有一点是肯定不会变的,那就是疯侠客手上的两柄剑,整个蓝汐港都找不出能接住它们的人。” 季常乐一惊。 这疯侠客居然这么厉害? 难怪在蓝汐港人人皆知,却没人敢打他根骨的主意。 他点点头,继续问道:“你再跟我展开说一说,这疯侠客不是有两根根骨吗,其中一根是练双剑的,他另一根练的是什么?” “您想错了,他不是一根根骨练的双剑,他是两根根骨练的全是单剑。”胖染工笑了笑,“要说在蓝汐港最疯的疯侠客,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听了胖染工的话,季常乐觉得这人是挺疯的。 在他眼中,多塑形根骨的目的就是为了多学一种兵器,怎么会有人两根都是练剑的? 这不是纯粹在浪费根骨吗? 季常乐想不通,但他就这点好,他想不通直接问:“疯侠客为什么两根根骨练的都是剑?” 边问,他又拿出五枚武贯钱,交到了胖染工手上。 这下胖染工也拿了钱,他不好意思不接著往下讲了: “为什么要把根骨都用来练剑,这就得从他原本的身份开始说了,爷,那人在故事里我们就叫她疯侠客,但她原本的名字应该叫虞春水。” “虞春水……这疯侠客原来是个女的?” “对,是女的,她还有个妹妹叫虞春念——这对姐妹二十年前在蓝汐湾也是响噹噹的人物,两人一同出自江湖门派藏剑阁,当时这藏剑阁可不像现在,它是反过来压了霸刀门一头的。” 疯侠客的故事在蓝汐港传了二十年了,二十年里一直没有人能拿下虞春水。 季常乐后背一凉,他回头一瞧,只见周倩萍阴著脸找回来了,他急忙追问道: “既然虞春水是响噹噹的人物,那后来怎么会疯掉的?” “还不是因为她妹妹出了事。”说到这,胖染工来了劲,他手舞足蹈道,“自藏剑阁与霸刀门成立以来,这两个门派便一直在明里暗里地较劲,有些相接的地盘也经常发生摩擦 直到有一次,两门派闹得大了——大到发展成了门派爭斗,虞春念就在那一场爭斗中棋差一招,死在了当今霸刀门门主郭慎独的刀下。 她一死,便连带著她姐姐虞春水的心一起死了,虞春水捨不得妹妹,便挖了她的根骨嵌在自己身上,从那以后她开始使起了双剑,嘴里总嘀咕著她妹妹没有死,她能听见虞春念在说话之类,没过多久便真疯了。” 听完故事,季常乐的眉毛直跳。 他没想到虞春水的疯,居然还与郭慎独有关。 可一想到虞春水的本事,季常乐又觉得奇怪了:“朋友,要是虞春水真像你说的那么厉害,郭慎独亲手杀了虞春念,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虞春水就没想过要杀了他为妹妹报仇?” 此话一出,连胖染工本人都不禁嘀咕起来:“是啊……郭门主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以往他没细想过,现在被季常乐提了出来,胖染工一时也想不明白。 到最后还是瘦染工开的口:“两位,你们听我说,那虞春水是厉害不错,可郭慎独的本事也不差啊!他在二十年前那也不是一般人。” “怎么个不是一般人法?”季常乐问道。 “是啊,怎么个不是一般人法?”周倩萍也问。 她本是来抓季常乐去布巷子的,可现在一听三人间的谈话,她也觉得有点意思。 而周倩萍这样一出来,又给胖瘦染工嚇了个半死。 这人又是从哪窜出来的? “你你你你……你!”一看周倩萍的长衫与行侠令,瘦染工最终还是嘴里的脏话收了回去,“大侠,敢问您又是哪位?” “你別管我是哪位,快点继续往下说。”周倩萍催促道。 她与季常乐招惹了霸刀门,眼下的事情与郭慎独有关,周倩萍是肯定要打听一下的。 被大侠这样一催,瘦染工也不敢耽搁,就继续往下说道:“二十年前,在他杀虞春念之前,郭慎独这个名字在蓝汐湾没人知道,但就是在那一天,他就这么莫名其妙出现了,就这么把虞春念杀了, 杀了虞春念后,他成了霸刀门门內第一,后来虞春水来寻仇也奈何不了他,又因为自身的疯病日益严重,最终躲进了枇杷院里头闭门不出。” “郭慎独出现的这么突然,就没人好奇过他的来歷吗?”周倩萍边问,边紧紧拉住季常乐的手,她要防止对方又不知不觉跑了。 “是啊,我一个听故事的都好奇,二十年前不可能没人好奇啊。”季常乐搭腔道。 对此,瘦染工却摇了摇头:“大伙当然想知道他的具体来歷了,但霸刀门查过,藏剑阁查过,后来的铁拳会也一样查过,偏偏是什么都没有查出来。” “一直到后来,只有一条传闻,悄无声息的在蓝汐港蔓延了开来。”瘦染工的声音突然压低。 “什么传闻……?”季常乐学著他,把声音也压低了。 “传闻里说……郭门主的本事不是他自己的,而是跟什么东西做交易换来的——大伙都猜啊,那东西很可能是如今的胡老太爷!” 胡老太爷? 季常乐挠了挠头:“怎么还有仙家的事情?” “有!当然有!如今霸刀门內就有为胡老太爷设立的堂口,门內弟子天天一大早就去码头拿新鲜的鱼,准备用来孝敬胡老太爷。” 再说,这胡老太爷出现的时间也有讲究,在以前啊,蓝汐港的堂口应该是黄二大爷的,只是二十年前,郭慎独出现的时候胡老太爷一併来了蓝汐港,结果就是虞家姐妹一死一疯,黄二大爷下落不明,你说说,这郭慎独和胡老太爷能没有关係吗?” 染坊街不愧是染坊街,作为蓝汐港人最多,消息最灵通的地方,连一个染工都能知道这么多事。 听完郭慎独的故事,季常乐现在只想马上回家,看一看院子里的枇杷树,再去把黄鼠狼兄弟给叫醒来。 自家兄弟没被骗。 蓝汐港是有黄二大爷,只是如今被胡老太爷整得下落不明了。 这样看,要是能找到胡老太爷,说不定就能找到黄二大爷了! 第三十七章 身后有人 听完故事,周倩萍拉著季常乐走了。 一是她不喜欢染坊街的气味。 二是她要给季常乐置办衣服。 季常乐身上现在穿的西服,再配上那翘起的八字鬍,要说难看吧倒也不难看,只是他如果打扮成这样去加入门派,那些江湖门派是肯定不会要他的。 周倩萍得给他准备一身与自己类似的长衫才行。 两人出了染坊街,再往前过了个石桥便到了布衣巷。 这布衣巷地如其名,就是一条只够三人並肩走过的巷子。 巷內不准马车进,也不准拉车的进,怕的就是一进来会把路堵死。 但別看这巷子不宽,却纵深得很,季常乐站在巷子口往巷子尾方向望去,一眼根本望不到底。 与染房街比起来,这布衣巷的染料气味就要淡了许多。 巷子口两边的店铺,用周倩萍的话来说卖的是“土布”,是一些顏色染得极黑,或者极深的靛蓝,这些布就在铺子里叠成一摞压著一摞的,这种布便宜,顏色单一,今天周倩萍要买的不是这些。 面对两边的吆喝声,她脚步丝毫不停,拉起季常乐的手就继续往巷子里走。 “瘸子,刚才那些布不行么?”季常乐问道,他回头看了眼身后,“我看顏色倒也挺不错的,做成衣服应该不会太难看。” “难不难看得看裁缝的手艺。”周倩萍脚步放慢了几分,“这些土布一匹只要二十武贯钱,用来做寻常衣服是够了,但穿在你身上可不够。” 周倩萍上下打量了季常乐一眼:“你是要当大侠的人,咱们现在的钱也够用,得买些好的才行。” 两人肩並肩,继续往巷子深处走去,走了约莫五分钟的样子,巷子两边的店铺开始变了。 原本的土布上开始有了顏色,像花布、格子布、条纹布、碎花的,红的绿的黄的,一块堆在一处,与前面冷清的土布铺子相比,这里的店铺也开始有了些许人气儿。 可周倩萍的步伐依旧没停。 “小周,这些布难道也不行?”季常乐又回头看了眼身后,“图案挺好看的,咱们再找个好裁缝,做出来的衣服肯定不差。” “图案是有了,但太碎,太花哨,穿在人身上容易显得轻浮。”面对这些布料,见过世面的周倩萍眼睛不带转一下的,“你想当大侠,得先看著像个大侠才行。” 像个大侠? 季常乐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西装,他觉得自己这样也挺像大侠的。 別的不说,就他腰间的剑,就他衣服里的砖头,谁见了都得夸一句这是真大侠。 “要不就买点这些布算了?”季常乐建议道。 他走得不累,只是不大喜欢这样逛街:“要不咱们去置办点別的生活用品,像是床啊什么的。” 一说起床,周倩萍就想起季常乐最近夜里的动静。 每天晚上,那床都要被掀翻一次,周倩萍有一回起夜看得清清楚楚,季常乐站在床边双指紧扣住床沿,双手猛地用力一抬那床就翻了。 床一翻,季常乐就站在边上发呆,眨巴眨巴眼一言不发的,片刻后大概是感觉困了,就会把床重新翻回来,躺上去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这是个恶性循环,床一响,季常乐就要掀床,越掀床床就越破,越破它就越响,越响就越掀,再继续下去要么是床先彻底坏掉,要么是季常乐被彻底逼疯。 “嗯——床什么的是要换,尤其是你房间的床。”周倩萍点了点头,“那等买完了布,我们顺路去竹笆市看一看,要是有看得上的床就一併买了。” 周倩萍只听了一半话。 买床的事她记得,隨便买点花布的事她却没听见。 她继续带著季常乐往巷子里走。 周倩萍这以前当周家小姐的就是这么个做派,买东西,一定要买能力范围內最好的。 两人往巷子內走的时候,还迎面来了两个霸刀门的弟子。 不过那霸刀门弟子只是看了两人一眼,一见季常乐与周倩萍的装扮,根本没把两人与码头的人联繫在一起。 於是他们就这么有惊无险地错过了,当然,这也多亏季常乐没有拿砖头出来。 至於他是怎么忍住的,那只有季常乐自己知道了。 等两人真到巷子深处,那花布铺子可成了绸缎铺子,与外面那些店铺相比,绸缎铺子要矜持许多,他们的铺子都是绸子捲成筒状,一筒一筒码在架子上。 那露出的一截绸缎泛著柔光,滑腻腻的,看起来就知道贵。 店铺外也没有小二在吆喝,可买布的人就是比花布铺子的多,这些买主多半是女人,老的少的都有,一个个捏著料子角搓了又搓,举到眼前看了又看,还要披在肩上比划比划。 当然,偶尔也能见到几个男的,与女人相比他们看起来就要急促许多,全都是夹著个布包袱,闷头往里走,专找相熟的铺子买布。 周倩萍到了这里,才满意地停下脚步。 她开始环顾一家家店铺,边看,她嘴里边给季常乐科普:“今天就到这吧,疯子我跟你说,其实里面还有几家厉害铺子,我听鹤追云说,那些铺子里有锦绣绸缎卖。” “锦绣绸缎”这名字,季常乐听著有些耳熟。 他试著回忆了一下,还真让他回忆起来了:“就是当初在周王府,宋家送的锦绣绸缎?” “对,就是那个!”周倩萍拉著季常乐进到一家顺眼的铺子,“那锦绣绸缎是李王爷家的生意,李、陆二家一家专出绸缎,一家专出染料,所以这俩家族的关係一向不错,但也正因如此,我爹才想著用联姻的方式拓展生意,好与齐家拉近关係。” 李王爷,就是那个被齐王爷用万寿膏嚯嚯的够惨,打算直接与齐王爷打仗的李王爷? 听周倩萍这样一通说,季常乐算是把四大王爷的生意全知道了。 周家做的钟表生意。 齐家是卖万寿膏的。 陆家则是各色染料。 最后李家专卖绸缎。 这样看,就属齐家最不是东西! “疯子?”周倩萍喊道。 “真不是东西!” “你骂谁不是东西呢?”周倩萍一愣。 “骂齐家啊。”季常乐回过神来,就见周倩萍拿著蓝色的布料往自己身上比划。 那顏色蓝得匀净髮亮,一看就是块好布。 “齐家確实不是东西。”周倩萍同意道,“来,你看看这布料怎么样?” 季常乐不会看布,他觉得只要有顏色就好看,於是糊弄道:“你觉得好看就行。” “成!”周倩萍也不矫情,直接回头对店员道:“伙计,你们这布怎么卖的?” 一瞧见周倩萍手中的布,伙计脸上当即堆满了笑:“客人,您好眼光,这绸缎是用玉蓝祥瑞的染料染的,在布衣巷卖的最好,一匹收您一百二十武贯钱。” “一百二十……”周倩萍摸了摸手中的布,点点头,“嗯!倒也值这个价。” “给你做衣服的话,十五匹大概够了。”周倩萍估摸了下季常乐的身材,“保险起见,伙计,给我们直接拿十六匹的吧。” “得嘞!您稍等。” 在周倩萍与伙计討论布的时候,季常乐的注意力不在布上,他只是站在铺子门口,视线依旧时不时往来时的方向看。 等伙计包好绸缎送上来,周倩萍总共付了一千九的武贯钱,剩下的二十店老板给抹了零。 一千九,確实挺贵的,但周倩萍很满意。 拿了布,她便带季常乐准备去找裁缝。 周倩萍看起来一点不心疼钱。 当然,季常乐也不心疼,因为他知道周倩萍身上还有块灯泡根骨没卖。 只要找到个门派顺利出手了,短时间內两人其实算不上多缺钱。 只是等两刚一出巷子,季常乐突然反拉起周倩萍的手,短时间內加快了脚步。 “疯子,你这是怎么了?”这一反常的举动,显然嚇到了周倩萍。 “嘘!你先別说话。”季常乐一手拉著周倩萍,一手摸著口袋里饱饱的后视镜。 从后视镜內,季常乐听见老己的声音传来,他深吸口气淡淡道: “从我们进巷子起,就一直有人在跟著我们。” 季常乐先前的每一次回头,便是想找出那人在哪。 他没有对霸刀门弟子动手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第三十八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码头。 因六日前宋广顺的惨死,近几日的码头意外安静。 安静到李何用一下船就感到几分不自在。 “李大公子——咱们眼下不如先去寻个落脚的地方,再慢慢找那姓季的兔崽子?”在他身旁,一个留著大鬍子的男人问道。 此人叫陈见山,是千秋水寨的水鬼,也称踩浪的,精通潜水,主要负责与其他水寨交手前,先行一步凿沉对方的船只,以及在战后打捞落水財物。 如今两人来到蓝汐港,则是偽装成买染料的商人,进港寻找周倩萍与季常乐的踪跡。 “別用什么『李大公子』这种名字喊我。”李何用用凶狠的眼神剜了陈见山一眼,“自打被赶出家门,我最討厌別人这样喊我了。” 以往他和谭处实出门在外,谭处实都是用“老何”来称呼他的。 “这有什么关係,就算被赶了出来,你的身份不照样比我们这些人高贵?”陈见山仗著武功比李何用高,並不在乎李何用的威胁,“李家的少爷是我们千秋水寨的水匪,你说说,这事传出去多给兄弟们长脸啊!” 嗖! 一根琴弦从李何用袖口飞了出来,直戳向陈见山右眼。 但陈见山只是微微一抬手,就將那根琴弦夹在了半空。 “想在码头跟我交交手?”他问道。 “明知我是被李家赶出来的,你还一直提这事,我看想动手的分明是你。”李何用眼神冷得嚇人,他现在只恨自己傀儡被季常乐抢了,否则他真不一定会怕陈见山。 李何用姓李,这绝不是巧合,他確实跟专做绸缎生意的李家王爷有点关係。 他是李王爷的第六个儿子,是李王爷跟家中侍女生的,因此身份一直不被承认,在李家也不受待见。 李何用,光是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李王爷有多不喜欢他。 而在李何用十六岁时,在母亲死后,他更是被李家兄弟做局,直接被赶了出来自生自灭。 当时若非遇见了招人拍电影的余千秋,李何用估计早就横死街头了。 正因如此,李何用很不喜欢陈见山口中“李大公子”的称呼。 眼下,见李何用的眼神是动了真火,陈见山这才改口道:“行了老何,弟兄跟你闹著玩呢,咱们两个接下来想在蓝汐港混得开,还不得靠你那块令牌?行了,快点把东西拿出来,咱们好去三大帮派拜拜码头。” 令牌? 陈见山口中的令牌是什么令牌? 难不成是行侠令? 见陈见山服了软,李何用消了消气,隨后他从上衣中真摸出了一块令牌。 但他摸出的却不是行侠令,而是一枚刻著“李”字的金令。 別看不是行侠令,可这块金令比行侠令要来得更加厉害,它象徵的是李家的身份,哪怕在李家內部,也绝非是一般人能拿到的。 这块金令是李何用被赶出来前,从李家大哥李惟恭房间里偷出来的,也是他能加入千秋水寨的资本。 有这块金令,只要李何用再隨便偽装成李家某个少爷,再仗著李家、陆家关係不错的因素,就能使唤蓝汐港的三大门派帮他们找人了。 可以说就算李何用不主动要求来蓝汐港,考虑到他的身份,余千秋也会主动派他过来的。 拿了令牌,两人离开码头后,决定先去目前三大门派中风头最盛的霸刀门。 途中二人路过一家麵摊,还见摊前围满了人,等陈见山拉住一人问过几句才知道,原来是半刻钟前摊子上死了个收门牌钱的霸刀门弟子。 听说是被人一板砖打死的。 板砖——如果余千秋不好面子,眼下陈见山、李何用就该知道,动手的不是別人正是季常乐。 可惜余千秋太在乎自己的脸面了,他没有告诉手下弟兄自己没拿下季常乐的事情,也没有说自己让对方用板砖给打了。 在他口中,季常乐周倩萍二人,是趁他不注意直接把老爷车给偷走的。 “看样子最近蓝汐港本身也不太平。”看著地上的尸体,陈见山说道。 “別管太不太平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李何用也看著尸体,准確说,他看的是尸体的衣服,“你看看,这霸刀门的一个弟子……好像都穿的比咱们好。” 李何用与陈见山眼下穿的是粗布衣。 而那霸刀门弟子身上的是花布做的衣裳。 李何用:“就我俩这样子,去了霸刀门谁会信我是李家少爷?走,先去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 李何用伸手便拦下一辆黄包车。 两人坐好后,他同拉车的车夫道:“在蓝汐港想买现成的衣服——该去哪里买?” “现成的衣服?那您得先去布巷子,等穿过了布巷子再过几个路口就到裁缝街了,裁缝街上全是好手艺的裁缝,现成的好衣服绝对够多,您要想买便宜的我还知道条估衣街,那里卖的旧衣服看起来是差了些,但胜在价格实在、公道……当然了,您要是不急的话我最推荐布巷子里的绸缎……” 车夫话未说完,就被李何用打断了:“行了朋友,我俩很急,就去你说的裁缝街吧。” “行嘞,您坐稳,咱们走著!” 车夫拉住车杆,当即跑了起来。 等一路跑到布巷子,他才终於停下跑步,拿起耷拉在脖子后的汗巾擦了擦额头:“二位,布巷子到了,这地方有规矩,马车、黄包车一律不给进,您俩就直接顺著这条路往下走,等出了巷子没多久便能看见裁缝街。” 陈见山下了车,亮了亮腰间的行侠令直接没给钱。 李何用更是看都没看车夫一眼。 他当初在船上为了不暴露身份能直接杀人,坐车不给钱的事对他来说太常见了。 李何用以前过得惨,如今他便见不得別人过得好。 对於两人的做派车夫倒也没说什么,这种事在恭武州太常见了——只要是大侠,十有八九都是这样的做派。 两人进了巷子,一路往前,走著走著李何用突然看见个有点眼熟的背影。 那人穿了一身西装,偶尔回头间还能看见翘起的八字鬍。 猛地一眼过去,李何用差点以为是看见了余千秋,不过再等他细看几眼,看清了之后,只见李何用脸上突然青筋暴起,一双手死死握成了拳,握的指尖都开始泛白。 前面那张脸上僵硬的笑容,他不管过了多久都能认出来。 是季常乐! 在自己前头这个穿西装的混帐肯定是季常乐! 此刻李何用只觉得自己运气真好,他原本只是想换上行头的。 没想到居然能直接在这撞见季常乐,这倒是省了他不少事情。 “老陈……季常乐就在前面,那个穿西装的就是。”李何用轻鬆提醒陈见山。 “你確定?我看怎么不像呢。”陈见山没瞧出来是不是,他当初只在机关鸟上见过季常乐一面。 “我確定!肯定是他没错!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他的脸!”说话间,李何用指头上已经缠满了琴弦,“走!等抓住了这小子,我指定要用琴弦把他身上的肉一点点割下来!” 一想到自己被抢走的傀儡, 李何用就气得直哆嗦。 第三十九章 创死你们! 街道上,季常乐拉紧周倩萍的手,不时在人群中变换方位。 同时,他还与老己保持著交流。 “能认出来吗,跟著我们的人是谁?” “看不出来,我也只是感觉到一直有股视线黏在背后。” “要是被霸刀门的人认出来尚且好说……我就是担心……” “担心人是周王爷派来的对吧?” 季常乐自言自语间,身旁周倩萍听见“周王爷”三字,不禁心头一紧。 她一直记得,当初在船上的时候放走了一个余千秋手下的人——要是他仍想与自己父亲攀关係,很有可能会把她与季常乐的行踪说出去。 而且要真是自己父亲派人来的话,那只有可能是一个人。 想到这,周倩萍下意识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影子,她看了好几眼,直到確认影子没有问题才放下心来。 本书首发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也就是这时候,季常乐突然踉蹌了一下,连带著周倩萍差点一块摔倒。 “疯子,怎么了?”周倩萍关心道。 眼下她手中的剑已经稍稍出鞘,在用起剑出无声的同时,周倩萍也做好了使用折梅三弄的准备。 季常乐如今刚入门,要真在街上动起手来,她得先一步掩护对方才行。 “没事。”季常乐深吸口气,他抬起右腿用手在上面用力一扯,只听“嘣嘣”一声,一截断掉的琴弦便出现在他手中。 在他右腿上,还残留著些许刺痛感——季常乐清楚,这是有一小段琴弦镶在他肉里面了。 不过看著手中那在阳光下反光的断弦,他的心却放了下来:“瘸子,你瞧。”季常乐捏著断弦,在周倩萍面前轻轻晃了晃。 “看著很眼熟对吧?” “这是……!”周倩萍一眼便认了出来,“当初在船上出现过的琴弦?” “嗯,这下能確定了,跟在咱们身后的是余千秋的人。”季常乐笑了,“我有办法对付这傢伙!” ——后方。 “得手了吗?”陈见山看李何用出手,他下意识问道。 “得手了!”李何用脸上掛著兴奋的笑,“那段琴弦镶在了他肉里,他怎么跑都別想甩掉我!” 李何用有一手线语传声的绝活。 但除此以外,琴弦做武器,那少侠该会的本事他同样是会的。 就像剑有剑出无声一样。 琴弦这招则叫弦丝入劲。 那琴弦掺杂了李何用出手时的劲头,一旦扎进肉里扎得极深,若是不狠心把伤口挖开个大口子,是轻易取不出琴弦的。 而那截断弦进了肉里,还会隨著人的动作发出响声,这声音只有专门练过琴弦的人才知道怎么听见,一般人根本不晓得要如何听到。 靠著这声音,不管季常乐等下怎么跑,李何用都有办法找到他。 李何用也正是靠著线语传声与弦丝入劲的两手本事,才在千秋水寨坐稳了巡江的位置。 可眼下,陈见山却有一处不明白:“老何,既然你偷袭能得手,为什么不直接对姓季的动手?这种一截断弦进去不麻烦吗?” 对此,李何用却翻了个白眼,他以前好歹是李家人,因此看事情的方式与陈见山这种真水匪还是有区別的。 “陈见山,当初余头儿在聚义堂上说的话你全忘了?”他问道。 “我没忘,我句句记在心里!” “屁——!你要真记在心里,就不会想著要现在动手。”李何用骂道。 他打心眼里看不起陈见山,他觉得这人功夫够看,可脑子却不好使,迟早有天会在阴沟里翻车。 李何用边与季常乐保持著微妙的距离,边与陈见山解释道:“我们是水匪,是陆王爷最不待见的水匪,如今街上人这么多,一旦事情闹大传到陆王爷那去可就出事了, 你说说,要是他知道咱们是余头儿的人,敢到蓝汐湾来杀人,不得亲手砍了咱们的脑袋,再喊上其他三位王爷准备明年剿匪的事情?” “你不是有李家的令牌吗?这有什么好怕的。”陈见山还是没想明白。 “令牌有什么用!李家的少爷李王爷哪个没见过?等真见著面你当我这块令牌能唬住他?!” 陈见山仔细一想,好像是这么回事没错。 瞧见陈见山茅塞顿开的样子,李何用更看不起对方了。 他都想好了,要是这次又像船上那样出意外,他肯定第一时间得给陈见山卖了。 就像他当初卖谭处实一样。 但此刻,自己还是得先把注意力放在季常乐身上才行。 李何用潜伏在人群中,静静地观察著季常乐的一举一动。 突然,他看见季常乐动作有了变化。 季常乐与周倩萍分开了。 周倩萍独自往前走,季常乐则留了下来。 他留下来也就算了,他还开始在一条条巷子间比划,將双手伸得老长,边比划边时不时摇头。 这是在做什么?李何用没看懂。 不止是李何用,就连周围街道上的普通人,都用一股怪异的视线打探著季常乐。 “这小子在干嘛呢?”陈见山也没看明白,他索性冲李何用问道。 “不知道。”李何用摇了摇头,“不过这小子脑袋有病,我猜他可能是这时候发病了,你没看见周家大小姐都没管他自个走了吗。” “有道理!”陈见山认可了李何用的说法。 接下来他们转眼就见季常乐在一条巷子前点点头,一脸满意的嗖一声便钻了进去。 往巷子里躲?这小子是真犯病了啊。 陈见山与李何用不禁笑了起来,他们正想著哪里好动手呢,结果季常乐自己就选好位置了。 “我知道姓季的跟你有仇,他就交给你了,我去追周小姐?”陈见山建议道。 “不妥!”不曾想,李何用却拦住了陈见山,“余头儿给周王爷送过信,周王爷会亲自派人来抓周小姐的,我们这次来主要是听余头儿的命令,要比周王爷快一步弄死季常乐! 这样,以防万一你跟我一块进巷子,陈兄弟,当初我在聚义堂说的可全是真话,这季常乐看似是个普通人,可確实有点真功夫在身上,咱们马虎不得。” 一到用人的时候,李何用就开始管陈见山叫陈兄弟了。 而陈见山脑袋是真不好使,他一寻思,真觉得李何用说的有点道理,便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同李何用钻进了季常乐进的那条空无一人的破巷子。 这巷子比寻常巷子要宽一些,可就算如此,巷內能见度依旧很低。 李何用、陈见山二人走的很小心,边走,他们心里也边在想季常乐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走著走著。 他们面前突然亮起两束光。 那光好晃眼,在恭武州绝对找不出这么亮的光。 呜——啌啌啌啌——!!! 在灯光之后,巷子內又响起某种东西的咆哮声。 这声好大,在恭武州绝对找不出这样响的声音。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两人顿感不妙的同时,只见那两束光正离自己愈来愈近。 当近到一定距离,近到他们来不及躲避时,两人终於看清楚了——这竟然是余千秋的老爷车! 眼下,饱饱的左右后视镜与巷子的墙壁只间隔了几毫米的距离,她就这样把巷子堵得严严实实。 布巷子的规矩是对的,这车子一旦进了巷子,其他人还真就没地方走了。 老爷车主驾驶上—— 季常乐哈哈大笑,笑得露出了白白的牙齿,他使劲把油门一踩到底,在引擎轰鸣声中兴奋地喊道: “我他妈的创死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