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驸马之开局兕子来敲门》 第一章 族谱单开一页 贞观九年,三月初三。 天刚蒙蒙亮,王知还就蹲在田埂上,手里抓著一把土。 土是黑的,捏在手里有点潮,凑近了能闻到一股子腥味儿。 旁边老张头也蹲著,嘴里叼著根草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他。 “庄主,您都蹲了小半个时辰了,这土有啥好看的?” 王知还没抬头,把土放在掌心搓了搓,又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 “老张,你这块地的土发酸。” “啊?”老张头把草茎吐出来,“那咋整?” “撒石灰。”王知还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一亩地撒个三五十斤,翻进去,晾上十天半个月再下种。今年你这块地別种粟米了,改种我给你的那种稻子。” “那种矮矬矬的稻子?” “那叫占城稻。”王知还笑了一声,“你別看它矮,產量比你那粟米高出一倍去。” 老张头眼睛亮了:“当真?” “我骗你干啥。”王知还转身往回走,“回头你去找李管事领种子,就说我批的。” “誒誒誒!谢庄主!” 功德系统“叮”了一声:“宿主推广农技,功德值+30。” 王知还脚步没停。 穿越过来已经有小半年了,这系统的声音他已经听习惯了,这声音不是不能关,而是他不想。 功德值说白了就是做好事攒点数,跟他上一世在医院里攒锦旗差不多——区別在於锦旗不能换东西,功德值能。 他已经攒了快六千了。不多,但够用。 从田埂上走回院子,路过佃户区的时候,一群小孩正在那儿疯跑。 领头的是老张头的孙子,叫狗蛋,今年七岁,皮得不行。 看见王知还过来,一群孩子齐刷刷站住了,扯著嗓子喊:“庄主好!” 王知还摆摆手:“玩你们的。” 狗蛋跑过来,仰著脸看他:“庄主,俺爷爷说您今天要去长安城?” “不去。” “那俺爷爷说——” “你爷爷说啥你都信?”王知还揉了揉他的脑袋,“回去跟你爷爷说,让他把那块地的排水沟再挖深半尺,雨季快到了。” 狗蛋“哦”了一声,撒腿就跑。 王知还看著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小半年过得也不算太差。 上辈子的事他不愿意多想。车祸来得太突然,高速公路上大货车侧翻,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眼睛一闭一睁,就成了长安城外一个破落小世家的唯一倖存者。 两百亩地,一座院子,外加功德系统。 爹娘没了,族人没了,连个能说话的亲戚都没有,之所以不关系统声音,也正因如此。 好在原主留下的人缘不错——周围佃户都说老王家的小郎君是个好人。 他穿过来之后主动把租金砍了两成,又把从系统里兑换的简易农技教给佃户,好人卡就算坐实了。 “小善人”这个称呼就是这么来的。在封建王朝的社会里面,人理大於法理,好的名声还是很有必要的,关键时候可以救你一命。 王知还推开院门,洗了把手,从厨房里摸了两个昨天蒸的馒头。 馒头是死面的,硬邦邦的,咬一口得嚼半天。 倒不是因为穷吃不起什么好的,主要是,有时候一个人吃饭,尤其是单身的男人,根本就不想麻烦,隨便对付一两口就行了。 吃饭这东西就是要大傢伙一起吃才有那个味。 他嚼著馒头走进正屋,在桌案前坐下来,铺开一张纸。 纸上写的都是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贞观九年,公元635年。长孙皇后,气疾,剩一年。 太子承乾,谋反。长乐公主,嫁长孙冲,薨。城阳公主,早逝。晋阳公主,薨年十二。新城公主,早逝。” 这些都是这个时代比较重要的歷史节点,他怕自己忘了,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倒也不是想要靠著这些事件升官发財什么的,只是如果遇上了,自己就有个先手。人嘛,有优势不用,那不成了傻子了吗!? 他把馒头咽下去,又喝了口水,盯著这几行字看了好一会儿。 李世民,贞观之治,千古明君。 有一说一,李世民是个好皇帝,但他家的事儿实在是一团乱麻。 皇后早逝,儿子造反,女儿们一个接一个地没,最后活下来的没几个。 你要说他是个无情之人,却也不是。对於和长孙皇后一起生下的儿女们,那真的是当眼珠子疼。 当然也只是和长孙皇后生下的,至於其他的,相比较起来还是相差甚远。只能说造化弄人。 王知还把笔搁下,靠在了椅背上。 他把馒头咽下去,喝了口水,盯著这几行字看了好一会儿。 这小半年他反覆在琢磨一件事。 他有系统,有现代知识。 如果他只想混日子,太简单了——两百亩地的租金够他吃喝不愁,系统里的农技隨便掏出几样来就能当个富家翁。 但这有什么意思?老天爷让他穿越一场,还给了他系统,就图个衣食无忧? 那他跟那头拉磨的驴有什么区別。 转一圈吃口草,转两圈还是吃口草。 他不想当驴。 既然好不容易又有这种机缘来到这个世界,那必须干把大的。 试问哪个少年不想改变这个世界,但在上一世那世界,不管你是谁,你做再多的努力,结局就是你被那世界所改变,最终活成你鄙视的那个人。 而这一世不一样,王知还有著普通人没有的优势,而现在自己身处大唐盛世。 那么这一次自己的志向就是让这个国家变得比原本歷史上更强大,让这片土地上的人活得比原本更幸福。 他想让史书上那些寥寥几笔的悲剧不要发生,想让贞观这四个字不只是个年號,想让自己这个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在这个时代留下点什么。毕竟雁过留声,人死留名。 他穿越之前家里有本族谱,黑皮烫金的,每年祭祖的时候摆在祠堂正中间。 翻开来密密麻麻全是人名,五代之前的他连听都没听过——那就是普通人,一代一代地活,一代一代地被人遗忘。 要是他也只是种种地收收租,那等將来某一天后人翻开族谱看到他的名字,也就是个名字。 可要是他真能让大唐少死几个人、多收几茬粮、让周边那些小国提前几十年老老实实低头,那他在族谱上就不只是一个名字。 他会在族谱上独占一页。名字旁边有注,註里记著他做过的事。后人祭祖的时候不会漏掉他。 青史留名——这四个字说出来可能有点狂,但他就是这么想的。既然来了,既然手里有牌,那就打出一把大的。 要做到这些,光蹲在田埂上教佃户种地是不够的。他得往上走。他得接触这个帝国真正管事的人。 得让朝堂上那些穿紫袍的人知道他是谁,让那些能决定这个国家走向的人愿意听他说话。 说白了他得建立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人脉——不是靠巴结,是靠实力,靠別人没有而他有的知识。 这个过程不会快。一年,两年,三年,他得一步步来。每一步都得走稳,走实。 第一步得先把长孙皇后救下来。因为以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感情。 只要自己把长孙皇后救了下来,那基本上自己就有了免死金牌,毕竟保底的东西还是得有,自己这条命现在也挺值钱的。 至於李世民的人品无需多言,我们只要看这些年一路跟他打天下的老兄弟的结局就知道了。 要是这位皇后要是按歷史明年就走了,后面的事他连插手的资格都未必有。 为官之事,是绝不沾染的。谁说成就事业非得做官? 又何必事事亲手为之——凭知识之力,亦足以影响世界。 说到底,自己不过是个贪图名利却不愿拼命的人。 我所嚮往的,不过是田园之趣,是清风朗日下的閒暇,是“今日无事,勾栏听曲”般的自在日子。 王知还看了看系统,三万功德值,换呼吸系统疾病的完整治疗方案。他现在有不到六千,差了五倍。 缺口很大。但不是不能补。能做的事先做著,能攒的点数先攒著。然后等一个往上走的机会。 至於这个机会什么时候来,长什么样,他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时刻准备著,机会来了就不会错过。 得想办法。 治病救人能涨功德值,推广农技能涨,搞基建也能涨。 但最快的法子,还是接触关键人物——权贵,大臣,更或者是皇家的人,一个顶一百个普通百姓。 问题是,他现在就是个小地主,美其名曰叫世家子弟,其实就是个庄稼汉。庄稼汉怎么才能接触这些权贵大臣? 正想著,大门外头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第二章 小兕子 王知还皱了皱眉。这片农庄平时没什么外人来,佃户们都走侧门,大门一般是关著的。 他站起身往窗外看了一眼,没看见人。 窸窣声又响了一下。 然后是“咚”的一声。 像是有人摔倒了。 王知还快步走到门口,拉开大门。 门外头蹲著个小孩。 准確地说,是个穿著鹅黄色小襦裙的小孩。 她蹲在那儿,两只手抱著膝盖,脸埋在胳膊里,肩膀一抽一抽的。 头髮散了半边,脸上沾著泥巴,额头上还有一小块青。 听见开门声,小孩抬起头来。 王知还愣了一下。 是个小姑娘,大概三四岁的样子。 圆脸,大眼睛,皮肤白得不太像庄户人家的孩子。 衣服料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那鹅黄色的襦裙虽然蹭脏了,但质地细密,袖口的绣工相当讲究。 她仰著脸看王知还的那个表情,像一只淋了雨的猫崽子,可怜巴巴的,又莫名地让人想笑。 “锅锅,哇,好漂亮的锅锅,漂亮锅锅……”她声音又细又软,从惊讶又到带著哭腔,“兕子……兕子迷路惹……好饿……” 王知还蹲下来:“这是谁家的小娘子啊!你咋跑这儿来了?” 小女孩用手背蹭了一下鼻子,抽抽搭搭地开始说。 她说话奶声奶气的,有些字咬不太清楚,“蝴蝶”说成“福蝶”,“追”说成“吹”,加上一边哭一边说,断断续续的。 王知还连听带猜才弄明白——她在追一只黄翅膀的蝴蝶,追著追著就跑远了,蝴蝶飞走了,她一回头不认识路了。 “那只福蝶好漂亮,”她拿手比划了一下,“翅膀这么大的!比阿娘头上的花花还漂亮! 兕子想抓住给阿娘看……然后福蝶飞走了,兕子就找不著路了……” 她说到这里又委屈上了,嘴一瘪,眼泪又涌出来。 王知还看到这小丫头,瘪著嘴,萌萌的,好可爱,简直心都被她萌坏了。 “那小娘子,你家在哪边?” 兕子抬起手,往东边指了指。长安城方向。 “你爹娘呢?” “在家……”她说到这儿,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小脸皱了起来,“兕子不应该自己跑出来的……陈叔肯定急死了……可是那只蝴蝶好漂亮,翅膀是黄色的,兕子想抓住它给阿娘看……” 王知还蹲下来,跟她平视。 “脚脚疼不疼?”面对这么可爱的小丫头,王知环说话也不知不觉之中带著重叠音。 “疼。”她瘪著嘴,可怜巴巴地看著他。 “那小娘子你饿不饿?” “好饿。兕子早上就出来了。” “到现在没吃东西?” 她摇摇头,眼泪又掉了一颗。 王知还转过身,背对著她:“上来,锅锅背你进去。” 兕子犹豫了一下。然后两只小手搭上他的肩膀,软软的。 王知还把她背起来,小姑娘轻得很,跟背个枕头似的。 她的手搂著他的脖子,小脸贴在他后背上,抽搐的呼吸慢慢平下来了。 “漂亮锅锅你身上有草的味道。”她说。 “哥哥刚才在地里工作呢。” “工作系什么?” “工作就是干活。” “那干活系什么。” “干活就是种地。种粮食。” “粮食系什么?” 王知还笑了:“就是你刚才说饿的那个东西。” 他把兕子背进院子,搁在石凳上。小姑娘坐上去,两条短腿悬著,晃来晃去。 眼睛还红著,鼻子上掛著一道亮晶晶的鼻涕,自己用手背蹭了一下。 王知还从屋里拿了块湿布,在她面前蹲下来。 “脸上全是泥,跟花猫似的。锅锅给你擦擦。” 兕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王知还托起她的小脸,拿布给她擦脸。 先擦额头,再擦鼻子,最后擦下巴。动作不快,力道也轻。 兕子乖乖仰著脸,眼睛一眨一眨地看著他。 “好了,乾净了。” 兕子摸了摸自己的脸,露出了一点笑:“漂亮锅锅你真好。” “別急著夸。还没给你做饭呢。”王知还站起来,“你坐这儿等著。西红柿炒蛋,吃不吃?” “西红柿是什么?” “一种红红的果子,酸酸甜甜的。” “兕子要七!兕子最喜欢七甜的了!” “行。”王知还转身往厨房走。 “鸡蛋蛋也要!”兕子在身后喊,“兕子最喜欢鸡蛋蛋!” 王知还回头看了她一眼,笑了:“行,鸡蛋也多放。” 进了厨房,灶膛里还有余火,他添了把乾柴,火苗呼地窜上来。 切西红柿的时候,兕子从石凳上跳下来跑到厨房门口扒著门框往里看。 “漂亮锅锅,这是什么?” “这就是西红柿呀!” “好红呀!像柿子吗?” “像。但它不是柿子,是菜。” “菜为什么要叫柿子?” “因为它红。” 兕子歪著脑袋想了想,接受了这个解释:“那你切它,它会不会疼?” 王知还手里的刀顿了一下。这种问题只有三四岁的小孩能问出来。 “不会。它已经摘下来了,没感觉了,就不会痛。” “那它还算是西红柿吗?” “算。摘下来的西红柿也是西红柿。” “哦——”兕子若有所思,“那兕子走丟了,也还是兕子,对吧?” 王知还回头看著她。这话从一个迷路的小姑娘嘴里说出来,听著就让人心里软了一下。 “对。”他说,“不管你走到哪儿,兕子还是兕子。谁也变不了。” 兕子满意地点点头。 油下锅,滋啦一声。蛋液倒进去,筷子快速搅散,嫩黄的蛋花翻了两下就出锅。 再下西红柿,铁锅烧得够热,西红柿一下去就冒出一股酸甜的热气。 “好香!”兕子在门口叫了一声。 “香就对了。” 他把蛋花倒回去,撒了点盐,想了想又加了一小撮蔗糖——这玩意儿贵,平时他自己都捨不得放。但小姑娘想吃甜的。 菜出锅,配上刚蒸好的白米饭,端到石桌上。 兕子已经自己爬上了石凳,跪在凳子上,两只手撑著桌面,眼睛直勾勾地盯著盘子。 “吃吧。” 兕子拿起筷子,姿势不太標准——攥著筷子,夹东西有点费劲。 她夹了一块西红柿,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汁水溅出来,溅在她下巴上。 她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好七!” 第三章 竹蜻蜓 小兕子她含含糊糊地喊著,嘴里还没咽下去筷子又去夹下一块。 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囤粮食的小松鼠。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王知还在旁边坐下来。 “漂亮锅锅你怎么不七?”兕子抬起头,嘴角沾著一粒米,“红红的,好好七的!” “你先吃,锅锅不饿。” “不行!”兕子把盘子往他那边推了推,“一起七!阿耶说七饭要一起的!” 王知还愣了一下,笑了:“行,听你的。” 他去盛了碗饭,两人对坐著,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吃了一会儿兕子忽然抬起头。 “漂亮锅锅。” “嗯?” “蝴蝶没有了,但是漂亮锅锅做的饭饭比蝴蝶好看。” 王知还差点被饭呛到:“这什么比喻?” “就是——蝴蝶好看但是不能七。锅锅做的饭又好看又能七。所以锅锅贏了。” “行,我贏了蝴蝶。” 兕子满意地点点头,继续埋头吃饭,吃得鼻尖上都沾了米粒。 吃完饭,兕子主动把碗端起来,踮著脚尖要往灶台上放。王知还赶紧接过来。 “兕子想帮忙。” “好。”王知还从水缸里舀了半盆水,“那你帮锅锅洗碗。” 兕子高兴地捲起袖子,两只小手伸进盆里,水花溅得到处都是。 她洗碗的方式就是把碗在水里晃两下然后举起来看晃乾净没有,王知还蹲在旁边把她没洗乾净的地方再洗一遍。 “漂亮锅锅,你家里就你一个人吗?” “嗯,就我一个。” “那你会不会哭呀,兕子如果没人陪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哭?” 这个问题从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嘴里问出来,王知还沉默了一瞬。 “不会的。”他说,“因为哥哥我有很多事要做。所以哥哥就没有时间哭了。” “哦,那是做什么系呀?” “做很多事情。”王知还把洗好的碗摞在一起,“种地、给佃户看病、还有——” 他顿了顿。 “还有一些现在还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现在做不了?” “大事。”王知还笑了一下,“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兕子不满地嘟囔:“为什么你们大人老系这样说。” 但她很快就被別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力——王知还从屋里拿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支竹蜻蜓。 竹子削的,竹片削成两片薄薄的螺旋桨叶,中间插一根细竹棍。 竹片打磨得很光滑,边缘没有毛刺。 螺旋桨叶的角度是他反覆调过的——搓得快的时候能飞得很高,搓得慢也能歪歪扭扭地飘一会儿。 这是他上辈子在外公家玩的第一个手工玩具,外公坐在院子里拿著小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给他。 后来他爸接过外公的刀,削给孙子。再后来他学会了,削给——削给自己。 穿越过来之后,他做过好几个竹蜻蜓。做的时候手在动,脑子就放空了。 竹片他倒不是为了给谁玩才做的。他是怕自己忘了。 忘了外公院子里的蝉叫声,忘了曾经那个在夕阳下奔跑的少年。 这些东西是他拴住自己的线。一头拴著他,一头拴著那个回不去的世界。 但现在这根线,好像要拴住別的人了。 兕子放下杯子,看见王知还手里的东西,歪著脑袋研究了一会儿。 她没见过竹蜻蜓。小孩子对於新鲜的事物总是充满著好奇。 “漂亮锅锅,这系什么呀!?” “哥哥管这叫竹蜻蜓。” “竹——蜻——蜓——”她一个字一个字学,“那它会飞吗?” 王知还把竹蜻蜓放在掌心里,双手合十,猛力一搓。 竹叶片呼地转起来,螺旋桨叶旋成一道残影,竹蜻蜓直直地窜上去,在院子上空停了一瞬,然后开始飘。 飘的时候叶片还在转,反射著午后的阳光,亮闪闪的。 兕子仰著脑袋,嘴巴一点一点张大。 “飞了!”她尖叫了一声,声音尖得能把枣树上的叶子震下来,“漂亮锅锅它飞了!哈哈哈哈。” 竹蜻蜓在天上旋了三四圈,开始往下落。 兕子追著跑过去,两只手举在头顶上想接住。 竹蜻蜓落偏了,掉在枣树底下。 她蹲下去捡起来,双手捧著跑回来,脸跑得红扑扑的,眼睛亮得不像话。 “锅锅,锅锅,漂亮锅锅!它刚才飞好高!哈哈哈哈,比蝴蝶还高!比鸟还高!” “没那么高吧!?” “有!”她很坚持,“兕子看见的!有这么高,它都飞到云上面去了!” “今天又没云。” “那——”她抬头看了看天,果然是晴的,蓝天乾乾净净的一片。 她卡壳了一秒,然后说:“那它飞到云上面去了但是云藏起来了,所以兕子看不见云。但系就系飞上去了!” 王知还完全放弃了反驳,事情的对错在这时候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开心就好。 “漂亮锅锅你做给兕子看嘛!再飞一次再飞一次!” 王知还又搓了一次。 这次搓得更快,竹蜻蜓飞得比刚才还高了一截,差点翻过院墙。 兕子追著跑了两步又跑回来,仰著脑袋转圈看,脖子仰得快跟地面平行了。 竹蜻蜓落下来,她赶紧跑过去捡。捡回来之后自己试。 她两只小手合在一起搓。第一次搓不动,竹蜻蜓只转了一圈就从她手里掉下来。 她又搓了一次,憋红了脸搓了个尽兴——竹蜻蜓歪歪扭扭地飞起来,离地不到两尺就掉下来了。 但兕子还是尖叫了。 “飞了!兕子让它飞了!呵呵呵呵,真开心。” 她回头看王知还,脸上的得意劲儿能把整个院子装满。 胜利的笑容还没维持两秒,她又低头看看手里的竹蜻蜓,然后仰起脸看看天,再低头看看竹蜻蜓,再仰脸看看天。 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 “兕子,怎么了?” “漂亮锅锅。”她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严肃,“竹蜻蜓是不是飞得没有锅锅高?” “这什么问题。” “就是——锅锅搓的时候它飞到那上面。” 她指了指枣树枝,“兕子搓的时候它只飞到这儿。” 她指了指自己的膝盖,“兕子是不是力气不够大?” “哦,原来是这样,那兕子多练练就好了,到时候就会像哥哥一样这么厉害。” “真的吗?像哥哥那么厉害,那兕子要练!”她握紧竹蜻蜓,“兕子要让它飞到云上面去!云不藏起来的时候也要飞到云上面去!” 她跑到院子中间,开始一遍一遍地搓。 三四次之后,有一次竹蜻蜓终於飞到了跟枣树枝差不多的高度。 她回头朝王知还喊:“锅锅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 “兕子厉不厉害呀!” “兕子真厉害。” 她满意地转过身,继续搓。 又搓了不知道多少遍,手指头都搓得有点红了。 王知还让她歇会儿,她说不累,然后又搓了一下—— 这次竹蜻蜓飞偏了,直直地撞在枣树树干上,弹了一下,掉在树根旁边的草堆里。 兕子跑过去捡。低头在草堆里翻了半天,忽然不动了。 “漂亮锅锅。” “嗯?” “这里有个蚂蚁。”她蹲在那儿,声音忽然变轻了,“它一个人。它系不系也迷路了?” 第四章 拉鉤 王知还走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来。草丛里確实有一只蚂蚁,在原地转圈。 “它可能在找吃的。” “它一个人找吃的,好可怜。”兕子把竹蜻蜓放在一边,两只手撑著膝盖,低头看著那只蚂蚁,“蚂蚁也有阿娘吗?” “有。” “它的阿娘会不会担心它?” “它可能就是出来干活,干完活就回家了。” 兕子盯著蚂蚁又看了一会儿,然后很认真地跟蚂蚁说话:“你快回家哦。天快黑了。你不回家,你家阿娘要著急了。你阿娘著急的时候会咳——” 她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嘴还张著但没出声,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她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蚂蚁的事她不提了。 太阳已经斜到了院子围墙的下沿。王知还估摸著快申时了。 枣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直延伸到石桌底下。 山那边隱隱约约传来马蹄声。 兕子正蹲在地上捡竹蜻蜓,听到马蹄声,动作忽然停住了。 她歪著脑袋听了一会儿,脸色变了一下——不是害怕,是那种做了坏事被发现了的表情。 马蹄声越来越近。三匹。 兕子站起来,攥著竹蜻蜓,跑到王知还身后躲起来。一只手攥著他的衣角,攥得很紧。 “漂亮锅锅。”她的声音压得很低,“有人来了。” “嗯,哥哥听到了。” “是陈叔。”她说这话的时候偷偷探出半张脸往院门口看了一眼,然后飞快缩回去,“肯定是来找兕子的……兕子跑出来太久了……” 她低著头,两只手绞在一起,又开始自己跟自己说话:“兕子不应该自己跑掉的……陈叔肯定急死了…… 阿耶阿娘肯定也急死了……兕子知道错了但是兕子不是故意的……是那只福蝶太漂酿了……” 她说到最后一句声音越来越小,自己也知道“蝴蝶太漂亮”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三匹马在院门口停住。马上跳下三个男人,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方脸盘,浓眉毛,身板挺得笔直,走路的步子又大又急,几步就进了院子。 他扫了一眼,目光先落在王知还身上,然后立刻转到王知还身后。 看到兕子的那一瞬间,他的肩膀明显鬆了下来。 那是一个从绷紧到放鬆的过程,松得整个人都矮了半寸。 “小娘子!”他在兕子面前蹲下来,“您跑到哪儿去了!末將找了您整整一天!” 他的语气是压著怒的——不是真的怒,是那种急得不行了又不敢发出来的闷火。 跟爹训闺女似的,但话里话外分明带著怕。 兕子从王知还身后走出来,低著头,把竹蜻蜓藏在身后。 她知道自己错了,但又不太会认错,就在那儿站著,脚尖蹭脚尖,蹭了两下。 “对不起陈叔……”她声音很小,“兕子追蝴蝶去了。然后找不著路了。 然后走啊走啊走了好久好久。然后遇到了漂亮锅锅。 锅锅给兕子做了好好七的饭。漂亮锅锅还给兕子看了竹蜻蜓,会飞的!” 她说到竹蜻蜓的时候眼睛又开始亮,声音也大了,完全忘了自己正在认错。 然后她忽然想起来自己確实应该认错,赶紧又把头低下去,但眼角还偷偷瞟著陈统领的反应。 陈统领的眉头在看到兕子完好无损的那一刻已经鬆了大半。他站起来,把目光转向王知还。 那目光是审视的。 从头到脚扫一遍——布衣,沾泥的布鞋,手上有茧,站姿鬆弛但不散漫。 没什么可疑的。但他还是微微皱了一下眉。 “多谢郎君收留我家小娘子。”他抱拳,语气客气但有距离,“敢问郎君尊姓大名?” “王知还。此间农庄主人。” “王郎君,今日之恩改日定当回报。”他弯腰去牵兕子的手,“小娘子,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 兕子往后退了一步。 她把竹蜻蜓藏在身后,藏得紧紧的。眼睛眨了好几下,嘴抿著,下唇咬得发白。 “可是……兕子还不想走……”她的声音已经带上哭腔了,眼眶也红了,里面有水光在晃,“兕子还没有学会竹蜻蜓飞到云上面……兕子才练了一下下……” 她低著头,手指头转著竹蜻蜓的竹棍,转了一圈又一圈。 她没有哭。就是把下唇咬得死死的,眼泪在眼眶里转,倔强的硬是不肯掉下来。 陈统领面露难色:“小娘子,天色真的不早了。再不回去,家里该著急了。” “可是漂亮锅锅……” 王知还蹲下来。 兕子抬起眼睛看著他。 那双眼睛里有眼泪在晃,还有一点別的什么东西—— 像是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又像是怕他开口就让她走。 “兕子。”王知还说,“竹蜻蜓明天还在。锅锅也还在。你明天来,锅锅教你把它搓到枣树那么高。” “真的?明天就能飞到枣树?” “那当然,我们兕子这么聪明,多练几回就必然能办到。” “那——”兕子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竹蜻蜓,“兕子要是不来的话,漂亮锅锅会自己玩竹蜻蜓吗?” “锅锅等你来了一起玩。” 兕子盯著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竹蜻蜓从身后拿出来,递到王知还面前。 “给你。”她说。 “你不带回去?” “兕子明天还要来玩的。带回去的话,明天还要带过来。马跑得那么快,万一掉在路上怎么办。” 她说得可认真了,像是在交代一件大事,“漂亮锅锅收著,明天兕子来了再一起玩。不许给你刚才说的那个邻居狗蛋——” “你可以带回去,哥哥这里还有,哥哥答应你,哥哥这里的,也不给狗蛋。” “真的吗?哥哥这里还有。那太好了,但是,就算哥哥这里还有,也不许给任何人,这些都是兕子的。” “行,哥哥谁都不给。” 兕子满意了。她伸出小手指。 “拉鉤。” 王知还伸出小手指,勾上了她的。 小指细得跟竹籤似的,勾上来的时候带著一股小孩特有的热气。 “拉鉤。” “说话不算数的是小狗狗。” “行,谁说话不算数就是小狗狗。” “那漂亮锅锅,明天我可以带我姐姐过来玩吗?我姐姐可好了,很漂亮的哦,和锅锅一样漂亮。” “行,没问题。你高兴就好。” 兕子鬆开手指,走到陈统领身边。陈统领把她抱上马。 她骑在马上,回过头朝王知还喊了声什么,但马已经开始走了,声音被风吹散了,没听清。 三匹马扬著尘土往长安城方向去了。 王知还站在院门口看了一会儿。马蹄声越来越远,最后被虫叫声盖住了。 院子里的枣树被风吹得窸窣响,刚才竹蜻蜓撞上去的时候弄掉了一片叶子,掉在石桌上,绿得很新鲜。 他转身回了院子。 功德系统弹了条提示:“宿主善待走失幼童,功德值+80。” 八十点。比例不低,在佃户身上做多少好事才能换八十点。 他不至於想到那方面去,这附近住得起好衣裳请得起护卫的人家不是没有。 只不过能让一个下人怕到那份上,这户人家的规矩应该不小。 他把石桌上的碗收了,拿到厨房里洗乾净。竹蜻蜓搁在窗台上,晚风一吹,竹叶片微微转了两圈。 第五章 李世民 立政殿里的灯还亮著。 李世民把最后一份奏摺扔到书案上,抬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 殿外天已经完全黑了,远处传来打更的梆子声——已经是三更天了。 他站起身,在空旷的大殿里来回走了几步。 “陛下。”內侍赵德在殿门口探进半个身子,低声稟报,“陈统领回来了。” “快,快让他进来,別耽搁。” 陈统领快步走进殿內,身上的盔甲还带著夜露的湿气。他单膝跪地,將头深深低下。 “陛下,臣失职。兕子公主今日走失一事,臣——” “这些待会儿再说,”李世民打断他,语气急切,“朕先问兕子人怎么样了,有没有事?” “回稟陛下,公主殿下一切安好,平安无恙。 之前是被长安城外一座农庄的主人收留了大半天,臣赶到时,公主刚用过晚饭,毫髮无伤,並且和那庄主相处的非常愉快。” 李世民的肩膀终於放鬆了一些。他整个人向后靠进椅背,长长舒了口气。 “收留?”没过多久,他又坐直身体,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具体怎么回事,你给朕详细说说,不要漏过一丝一毫。” 陈统领將陪著小公主出去踏春,小兕子走失的经过——因追蝴蝶跑出侍卫视线、误入农庄、被庄主收留款待——从头到尾仔细说了一遍。 说到最后,他从怀里小心翼翼摸出一样东西。 一支竹蜻蜓。 用竹片削成的,打磨得十分光滑,螺旋桨叶的角度看起来很有讲究。 李世民接过来,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两遍。 “公主殿下说,这是那家庄主做给她玩的。” 陈统领补充道,“真的能飞起来。兕子公主特別喜欢,当宝贝似的,把这个带了回来。 农庄那里还留著一个,公主殿下说明天还要再去玩。” 李世民没有说话。他用手指拨了一下竹片,叶片在烛光下微微转动了两圈。 那种顺滑流畅的手感,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做得出来的——这需要不错的手艺,更需要天马行空的想法。 一个种地的庄户人,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做了件玩具。 不是花钱买的,是亲手做的,还需要非常好的耐心。 “这庄主什么来歷?查过没有?” “臣已经查过了。庄主名叫王知还,是长安王家的一个远房旁支,族中已无直系长辈,名下有两百亩田產。 一部分田地自己耕种,种了些臣没见过的庄稼,还有一些非常奇怪的农作物。 其余的租给佃户,他主动將租金比市面上的行情低两成租给了佃户。 因此周边的农户都称呼他为『王小善人』。” “租金低两成?” “是。臣问了五家佃户,租金都是这个数。 还有一家佃户的儿子上个月闹痢疾,病得挺重,此人出手给治了,药到病除,医术极佳,並且分文未取。 那个佃户叫老张头,还说庄主在地里教他怎么改良土壤,说什么『你今年那块地別种粟米了,改种我给你的那种稻子,產量能翻倍』。” 李世民把竹蜻蜓轻轻放在书案上,沉默了片刻。 “他收留兕子的时候,知不知道兕子的身份?” “不知道。兕子公主自己没说,臣也確认过了。他只当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走丟了。” “他跟兕子说了些什么?怎么相处的?” “臣赶到农庄的时候,正好听见他在跟公主约定——说『竹蜻蜓明天还在,锅锅也还在,你明天来,锅锅教你把它搓得飞到枣树那么高』。” “锅锅。” “是。公主殿下年纪小,说话还有些奶声奶气,就一直这么称呼他为漂亮锅锅。” “漂亮锅锅,难道容貌甚伟吗?” “回稟陛下,那小郎君確实玉树临风,风神秀异,最后面公主殿下走的时候,还说要带长公主殿下去他那边玩。” “漂亮锅锅,带长乐去玩。” 李世民又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想到自家的小丫头,不知为什么,忽然轻轻笑了一声。 这时候,从殿后转过两个人来。 长孙皇后披著一件外衣,脸色有些苍白,但精神看著还好。 李世民立刻站起来去扶她。 “观音婢,你怎么出来了?太医叮嘱你要静养。” “陛下,臣妾听说兕子找著了。” 她在李世民旁边的坐榻上慢慢坐下,呼吸还有些急促,显然是刚才走得急了,“怎么样了?孩子好不好?没受伤吧?” 陈统领又把事情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说到兕子吃西红柿炒蛋吃得鼻尖上都沾了饭粒时,长孙皇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著笑著,眼眶就有些湿润了。 “这孩子。追个蝴蝶,怎么能追到城外去。” “那庄主还给兕子做了饭吃。” 长孙皇后看向李世民,语气温和,“陛下,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能给一个走丟的孩子做好吃的、做玩具玩,还跟她拉鉤约定明天再见。 这人必定是心肠仁善之人,你且放宽心吧,这种善意是装不出来的。” “朕知道。”李世民靠回椅背,又开始拨弄那支竹蜻蜓,“朕在想另一件事。 他给佃户看病不收钱,教佃户改良土壤不收钱,租金主动低两成也不图利——朕想知道,他这么做,图的是什么呢。” 殿里安静了片刻。烛火跳动了几下,將李世民的脸映得忽明忽暗。 这时,一直安静站在长孙皇后身后的那个身影,轻轻往前挪了半步。 是长乐公主李丽质。 她今晚一直陪在母后身边,听到兕子走失的消息后就没离开过立政殿。 此刻她微微屈膝行礼,声音温婉柔和,但吐字清晰沉稳。 “父皇,不如就如小兕子的愿,让女儿去看看吧。 与其我们在这里猜来猜去,不如我亲自过去瞧瞧,探探虚实。 再说,儿臣也许久未曾出宫了,正好也想出去走动走动。” 李世民抬头看向她。 长乐比兕子大了十岁,今年刚满十四。 她长得和长孙皇后很像,眉目清秀淡雅,说话时不紧不慢,但每句话都能说到点子上。 “兕子年纪还小,说话难免有些孩子气,未必周全。” 她继续平静地说道,“女儿去亲眼看看。若此人真是可用之才,父皇再见也不迟。 若只是个寻常庄户人,也不必劳动圣驾亲自过问。” 第六章 长孙皇后 李世民看了长乐公主一眼,眼神中带著一丝怀疑。 “长乐,你这话说得在理。不过,你就这么想去?” 长乐微微低下头,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出了一个非常充分且让人难以反驳的理由: “兕子从小怕生,性子倔,却能在陌生人家里待上大半天,又吃又玩,回来还一直念叨著明天要去。 女儿觉得——这个人至少不会是什么坏人。” 李世民又看了一眼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微微点头,轻声道:“陛下是觉得哪里不妥吗? 长乐一向行事稳重,这次既是为君分忧,也是为妹妹探路,臣妾觉得让她去一趟,挺好的。” “朕也没说不让她去。”李世民把手里的竹蜻蜓放下,“明天去吧。带上两个侍卫,低调些,別声张,就当作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走亲戚串门。” 长乐恭敬应下。 这时,兕子不知道从哪儿蹦蹦跳跳的突然冒了出来。 她本来已经被送回寢殿睡觉了,大概是没睡著,偷偷躲在帘子后面听,一听到姐姐长乐要去农庄,立刻就跑了出来。 “大姐要去看漂亮锅锅!”她尖细的嗓音几乎能把整个立政殿的烛火都震得晃一下,“漂亮锅锅一定会喜欢大姐的!大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了!和漂亮锅锅一样漂亮。” 长孙皇后一把將她拉过来,用袖子擦她嘴角——刚才偷吃点心的渣子还没擦乾净。 “你这孩子,嚷什么,你为啥要叫漂亮锅锅。” “因为锅锅很漂亮呀!”兕子一脸天真的看著她阿娘,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扑哧扑哧的,看到她阿娘没说话。 紧接著又一脸认真的说道: “阿娘阿娘!漂亮锅锅他做的饭比——” 她忽然卡住了,想起自己上次说漏嘴的事。 “比什么?嗯?” “比……比……”兕子憋了半天,小脸涨得通红,“比兕子做的好七。” 李世民闻言,忍不住笑了一声。长孙皇后也笑了。 几人都知道这小丫头在胡说八道,不肯说实话,但也没人真的跟她计较。 长乐弯下腰,平视著妹妹,认真地问道:“兕子,你能跟姐姐仔细说说,那个『锅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兕子歪著小脑袋,很努力地想了好一会儿。 “不系锅锅,系兕子的漂亮锅锅——锅锅长得很漂亮,特別漂亮。 他给兕子擦脸脸,给兕子七好好七的饭饭,酸酸甜甜的,比家里的还好七。 他还给兕子做竹蜻蜓,漂亮锅锅说这个只给兕子玩,不给隔壁狗蛋玩。 而且,漂亮锅锅家的碗,都是他自己洗的!” 她把“自己洗的”这四个字说得特別响亮、特別用力,仿佛这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了不得的大事。 长乐没有再追问什么。她轻轻拍了拍兕子的头顶,然后直起身。 脸上的表情依然平静,但那双清澈的眼眸里,似乎多了一点別的东西。 “父皇,明天一早,女儿就去走这一趟。” 长安城外,夜色浓重如墨。 王知还坐在自家院子里,把中午没吃完的西红柿炒蛋热了一下,就著剩下的半块硬馒头,慢慢吃完了。 窗台上,另一个竹蜻蜓静静地搁在那里,被夜晚的微风吹得缓缓转动。 功德系统的面板在他眼前无声展开。功德值余额:5940。比早上多了一些。 白天给老张头看土壤、收留那个走丟的小丫头、陈统领来接人——三条记录,加起来涨了一百多点。 距离三万的目標,还差得很远。 但今天这事,倒是给了他一点启发——收留一个迷路小孩给的功德值,抵得上他在田地里辛苦琢磨大半天。 当然,他不是打算以后天天蹲在门口,等著捡走丟的小孩。 只是这让他意识到,和权贵人家搭上线、结下善缘,获取功德值的速度,似乎比单纯教佃户改良土地、增產增收要快一些。 那小丫头的衣著气质、言行举止,还有陈统领下马时那副焦急万分、几乎要杀人的表情—— 都说明这户人家在长安城里,绝非普通门户,应该有些分量。 具体有多大分量,他猜不出来。 可能是个有实权的官员,也可能是什么世家大族。反正,不是寻常百姓家。 不过,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小丫头竟然会是一位公主,而且还是歷史上那位唐太宗李世民最疼爱的晋阳公主。 当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往皇家那方面去想。 谁能想到,一位金枝玉叶的公主,会独自跑出皇城追蝴蝶? 这事本身就离谱得超出常理,正常人的思维根本不会拐到那个方向。 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公主出宫,应该是前呼后拥、仪仗开道、閒杂人等早早避让才对—— 一个三四岁、哭得小脸跟花猫似的小丫头,蹲在农家院门口抽泣,这场景无论如何,也和“公主”这两个尊贵的字眼联繫不到一起。 所以也不怪他判断,是某个权贵人家,规矩大,护卫多,但地位也还没到遥不可及的那种。 他站起身,把碗筷收进厨房。路过窗台时,手指在竹蜻蜓上停顿了一下。 竹片放到明天,会干得更透,飞起来应该会更稳、更高。 明天,那个小丫头说好了还会来。 还说要带她姐姐一起来—— 她昨天临走前,喊了不止一遍,喊得那位陈统领脸都皱起来了。 她姐姐,应该就是那户人家的大女儿,过来看看收留自家妹妹的陌生人,到底是什么路数,是真心还是別有意图。 他倒不怎么紧张。两个小姑娘而已。自己该种地种地,该做饭做饭,平常心对待就好。 占城稻的秧田,明天该灌第二遍水了。老张头家的儿媳妇,產期就在这几天,得留心著。这些,才是眼下的正事。 枣树稀疏的影子,在清冷的月光下铺了满地。 远处不知名的虫儿在叫,一声接著一声,衬得夜晚更加寂静。 贞观九年的春天,才刚刚拉开序幕。明天,那扇院门会再次被推开。 而推门进来的,除了那个追蝴蝶追迷了路的小丫头,还会有另外一个人。 第七章 李质 天刚蒙蒙亮,王知还就在自家厨房里忙活开了。 没別的原因——那个小丫头昨天临走前嚷嚷了好几遍,说今天还要来,还要带上她姐姐。 三四岁小孩说的话不一定靠谱,但万一她真来了呢? 让人家来了干坐著等饭吃,那不像话。 他比平时多淘了两把米,馒头也多蒸了几个。 灶膛里的火苗欢快地舔著锅底,厨房里渐渐暖和起来。 切西红柿的时候,他朝院子里看了一眼。 院子还空荡荡的,枣树上的麻雀倒是起得早,嘰嘰喳喳吵作一团。 他把鸡蛋打在碗里,用筷子搅散,放盐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记得那丫头好像偏爱甜口。 行吧,那就少放点盐,多加一小撮蔗糖。 这糖他自己平时都捨不得多用,但小孩子喜欢,就由著她吧。 忙活了大概半个时辰,饭菜都准备好了,温在锅里保著暖。 他擦了把手,正想著出门去地里转转,院门就响了。 不是轻轻的敲门声。 是“嘭”的一声——像是被人从外面有点用力地推开的。 “锅锅,锅锅,漂亮锅锅!” 兕子跑进来的架势,活像一颗从弹弓里射出来的小石子。 她穿著鹅黄色的小襦裙,裙摆被风吹得微微鼓起,头上扎的两个小揪揪隨著跑动一顛一顛的,脸上灿烂的笑容,简直比清晨的太阳还要晃眼。 “漂亮锅锅!兕子又来啦!兕子这次带大姐一起来啦!” 她一股脑衝到王知还跟前,一把抱住他的腿,仰著小脸,眼睛亮晶晶地望著他。 “漂亮锅锅你去哪里了呀! 兕子在外面敲了好久好久的门!” “哥哥在厨房做饭。”王知还低头看著她。 “厨房!”兕子眼睛瞬间更亮了,“漂亮锅锅在做好吃的吗!” “你这个小馋猫,鼻子倒是灵,一进来就闻到了?” “那当然,兕子闻到的!”她用力吸了吸小鼻子,脸上露出陶醉的小表情,然后回头朝著还站在院门口的人大声喊,“大姐! 快进来! 漂亮锅锅在做好吃的! 可香啦!” 院门口站著一个人。 穿著月白色的襦裙,头髮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 她站得很端正,脊背挺直,但肩膀並不紧绷,是一种自然的放鬆。 她站在门槛外,清晨的阳光透过枣树枝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整个人仿佛从一幅静謐的古画中走出,身姿挺拔,气质沉静。 兕子跑过去,拉住她的手使劲往院里拽:“大姐你快进来呀! 漂亮锅锅家里可乾净了,一点都不脏!” 李质被她拽著进了院子,脚步依旧平稳,丝毫不显慌乱。 王知还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她身上。 眉眼和兕子有几分相似,但轮廓更为清晰分明。 年纪看起来不大,通身的气度却异常沉稳——那不是故意装出来的老成,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从容。 个子在女子中算是高挑的,此刻站在枣树下,微风拂过,裙角轻轻飘动,亭亭玉立。 这让王知还不由得想起了曹植《洛神赋》里的句子。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当王知还在观察她时,她也在不动声色地打量著他。 只见这年轻郎君虽一身素色粗布衣衫,却掩不住那副玉树临风的身姿。 他立在晨光炊烟之间,姿仪俊伟,身形挺拔如院中青松。 面容清俊,眉宇间自有一股舒朗之气,既不显文弱,亦无武夫的粗莽,倒是难得地兼融了英挺与温润。 尤其那一双眼睛,看人时目光清正坦荡,犹如秋日潭水,静而不寒。 这般样貌气度,倒真称得上美丈夫三字,只是不知为何居於这乡野村落,做此寻常打扮。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短暂地接触了一下,便各自自然地移开了。 “漂亮锅锅!”兕子仰著小脑袋,看看王知还,又看看自家姐姐,积极地介绍道,“这是兕子的大姐! 系不系和漂亮锅锅一样漂亮呀!” 李质向前微微欠身,行了一个周到得体的礼,声音不高不低,清晰悦耳:“妾姓李,单名一个质字。 昨日舍妹不慎走失,幸得郎君收留照看,家父家母心中甚为感激。 今日特让妾前来,当面向郎君道谢。” 王知还当时正在擦手。 听到李质这个名字,他手里动作如常,只是心里微微一动。 这姑娘通身的气度,一看就不是小门小户能养出来的。 言行举止间那份从容得体,绝非寻常富户能教出来的仪態。 再联想到昨日那位陈统领焦急的模样、胯下那匹神骏异常的军马,以及腰间佩刀的制式…… 这位李娘子,恐怕出身极高,极有可能是长安城中某位权贵之家的嫡女,甚至可能与皇室沾亲带故。 但这些念头只在心中一闪而过,便被他按了下去。 管她是哪家的女儿,既然人家以寻常访客的身份登门,那他便以寻常主人的礼节相待便是。 不该打听的,不问;不该揣测的,不想。 王知还將布巾轻轻放在旁边的石桌上,也拱手还了一礼。 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语气依旧如同招呼寻常客人:“原来是李娘子。 一个迷了路的小娃娃,任谁见了都会帮一把的,区区小事,实在当不得登门道谢这般郑重。” 他话说得隨意,心里那点猜测也收得妥帖——既然对方不愿表明真实身份,他自然也不会点破,彼此心照不宣最好。 兕子已经自力更生地爬上了石凳,跪坐在上面,两只小手撑在桌面,眼巴巴地等著:“饭! 兕子要七西红柿炒蛋蛋! 要甜甜的那种!” “你怎么知道今天做的是甜的?”王知还一边往厨房走,一边隨口问道。 “兕子闻出来的!”小丫头答得理直气壮。 王知还转身走进厨房,端了饭菜出来。 菜品很简单: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碟自家醃的酱菜,几个刚出锅、白白胖胖的馒头。 家常得不能再家常。 兕子已经握好了筷子,姿势虽然还不太標准,但比起昨天已经熟练了不少。 “吃吧,別客气。”王知还说道。 兕子夹起一块裹满汤汁的西红柿,小心翼翼地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酸甜的汁水瞬间在口中迸开,她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 “好七! 漂亮锅锅今天放了更多糖! 更甜啦!” “你舌头倒是灵得很。” “比御——”兕子忽然像被掐住了声音,筷子停在了半空。 她飞快地偷瞄了姐姐一眼,又看了看王知还,默默把筷子缩回来,低下头开始扒饭。 扒了两口,又忍不住悄悄抬起眼皮,观察姐姐的表情。 第八章 兼相爱,交相利 李质神色如常,也拿起筷子,姿態优雅地夹起一小块西红柿,送入口中。 她吃相极为斯文,嘴唇微抿,细细咀嚼。 只一下,她的动作就顿住了。 那独特的酸甜滋味在舌尖绽开,这是她从未品尝过的味道。 先是清新的微酸,隨即是温和的甘甜,最后回味里还带著一丝西红柿独有的清香。 浓稠的汤汁恰到好处地包裹著软嫩的炒蛋,鸡蛋入口即化。 她慢慢咽下,沉默了片刻。 “確实很好吃。”她抬起眼,语气平静地说道,“比我家里厨子做的,要更合口味些。” 她说这话时语调没什么起伏,但有一个细微的变化被王知还注意到了。 她原本轻轻放在膝盖上的左手,此时自然地將手肘搁在了石桌边缘,指尖隨意地搭著。 这是一个身体感到放鬆时才会有的姿態。 兕子从饭碗里抬起头,嘴角还粘著一粒米饭,奶声奶气地补充道:“大姐! 你现在总该相信兕子的话了吧! 兕子是不会骗人的,漂亮锅锅做的饭就是最好吃的!” 李质没有接话,只是默默地夹了第二筷子。 吃饭期间,王知还话不多。 他观察著这两姐妹截然不同的用餐风格: 兕子如同风捲残云,吃得鼻尖上都沾了饭粒,酣畅淋漓; 李质则细嚼慢咽,每一口食物都咀嚼得十分充分。 这不是刻意装出来的文雅,而是一种长久养成、深入骨髓的习惯。 他前世在医院实习时见过类似的情况,要么是出身规矩极大的人家,饮食礼仪已然刻入本能; 要么是自身身体需要,必须细嚼慢咽以利消化。 看她的面色,確实偏於白皙,唇色也略显淡薄。 这是气血不够充盈的跡象。 不过,这不是他现在该操心的事。 此刻,他只是个农庄主人,不是大夫。 吃完饭,王知还去厨房拿了一个小小的陶罐出来。 “这是我自己做的番茄酱,用西红柿熬的。可以拌饭,也可以蘸馒头、拌菜,味道不错。密封好了,可以存放大半年的时间。”他解释道。 李质接过陶罐,打开上面的木塞,凑近轻轻闻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向他。 “王郎君,这罐酱可以送给我吗?” “这有啥不能送的,喜欢就拿去吧。” “多谢。”她双手捧著那个不甚起眼的陶罐,珍而重之地放在自己膝上。 然后,她问出了一个问题,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王郎君,妾身方才在来的路上,看到田边你家的佃户在劳作,听他们閒聊,说起你这里的田租,比別处要低上两成。 你教他们新的耕种法子,不收取分文。给人看病诊疾,也从不收钱。方才这神奇的罐酱,你说送就送了。” 她顿了顿,清澈的目光直视著王知还,“妾身想问,你做这些,不图钱財,不图回报,那你究竟是图什么呢?” 院子里忽然安静下来。 只有风吹过枣树叶子,发出沙沙的轻响。 王知还向后靠了靠,身体放鬆地倚在椅背上。 这个问题,出自她之口,看样子对於“图什么”这件事,似乎格外在意。 不过,想来也正常。在他们那样的高门大户里,每一桩事情背后似乎都標著价码,每一个人行事仿佛都离不开动机。 突然冒出一个既不求財、也不图利的人,反而会显得可疑,让人忍不住探究。 他想了想,认真地回答道: “李娘子,有些事说来话长。在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曾经生过一场很重的大病,差一点就没救过来。 后来侥倖好了,我就时常会想,如果当年那个救我性命的大夫,在施救前先琢磨『救这个孩子,我能得到什么好处』,那大概,我早就没了。” 李质静静地听著,没有出声,但眼眸深处似乎有什么情绪轻轻波动了一下。 “人活这一辈子,有些事,不是非得图个什么,才去做的。你看见一个人饿了,顺手给他一口吃的。 看见一个人病了,力所能及地帮他治。不是因为算计著他將来能回报你什么,仅仅是因为你看见了,你碰巧有能力,於是就伸了把手。 孟子说,『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人若没了这份最朴素的同情心,那也就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了。” 他端起桌上的粗陶茶杯,喝了一口水,继续说: “再往大一点说。墨子讲『兼相爱,交相利』。人和人之间互相善待,其初衷本不是为了利益交换。 而是你对別人好,別人受了这份善意,可能也会用善意去对待其他人,这样善意传递开来,最终绕一个大圈,好的风气形成了,大家其实都能过得更好。 我现在教佃户们种新的稻子,一个人种好了,他一家人或许就能吃饱。十个人种好了,十家人或许就能免於饥饉。 倘若有一天,全天下的田里都能种上这种高產的稻子,那么,也许天下人就真的都不用再挨饿了。” 他说到这里,语气平淡,却让李质感到一种奇异的、沉静的力量。 她忍不住追问,声音比之前更认真了几分:“王郎君所言,心繫万民,胸怀广大。 然天下寒士甚眾,飢者颇多,纵有良种,亦需广厦庇身,温饱相济。 这般大愿,近乎圣人之仁,郎君以一己之力行之,不觉得太过渺茫,亦太难了些么?” 王知还闻言,抬眼看了看她,又望了望自家这简陋却整洁的院子,以及远处田地里躬身劳作的身影。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手指无意识地轻轻叩著粗陶茶杯,目光沉静,仿佛在斟酌词句。 片刻后,他才缓缓开口,语气里带著一种平实的坦然: “李娘子说『近乎圣人』,这话可太重了,我当不起。圣人无我,利泽万世。 我就是个俗人,有私心,也会累,也会算著自己口袋里的米下锅。” 他顿了顿,似乎在寻找更准確的表达。 “只不过我心里头,给自己立了把尺子。这把尺子,丈量的不是我能得到什么,而是我『该』做点什么。 它告诉我,人活一世,不能只盯著自己鼻尖底下那点地方。看见了,力所能及,那就伸手拉一把。 就像看见邻居家房子著了火,你有一桶水,总不能因为想著『这桶水浇下去也灭不了整场火』或者『救了他家对我有啥好处』,就拎著水桶扭头回家吧?” “这把尺子,就是我的一个念想,一个方向。它在那儿立著,是提醒我,別活得太窄巴、太独了。 但我也清楚,它是个『標尺』,是往上够的目標,不是非得每一步都严丝合缝踩到的地砖。 真要做到十成十,那是圣贤,我既做不到,也非我所求,因为太累了。对我而言,轻鬆自在,方是我所求。 能做到一二分,让自己和身边人稍微安心些,我觉得,也就不算白立它了。” 第九章 被震惊的李质 王知还他拿起一个馒头,掰开一小块,语气更隨意了。 “所以,教佃户新法子,是因为我碰巧会,教了他们,其一顺手而为。我田里產量也能跟著涨,其二两便。 给人看病,是我学过医术,也喜欢医术,用上了,是本事没白学,心里踏实。 田租少收点,是知道他们日子也难,逼得太紧,人都跑了,地谁来种?不过是细水长流罢了。” “说到底,”他看向李质,目光清澈而坦诚,“就是在自己日子还能过得过去的时候,顺手做点觉得该做的事。 不把自己搭进去,不逞强,量力而行。 真到了我自己都揭不开锅那天,那我肯定先顾自己和身边人。 这道理,我想圣人也懂,孔子不也说『君子周急不继富』么?先紧著救急的,不是乱撒钱。” 他说到这里,似乎想到了一个遥远的画面,眼神变得有些悠远,声音也低沉了些。 “至於说广厦万间、大庇天下……那更像是一个梦。 有时候夜里睡不著,或者看到些让人心里发堵的事,难免会想:要是世上真能有那么一天,该多好。” 他轻轻吁了口气,仿佛將某种沉重的情绪也一併呼出,然后才慢慢吟道: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顏。风雨不动安如山。” 吟罢这两句,他停下了,目光望著远处田垄间劳作的模糊身影,没有再继续。 院子里静了片刻。 李质却怔住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她自幼长於深宫,父亲酷爱诗文,常召文士於宫中唱和,她耳濡目染,眼界自然不俗。 方才那两句诗,虽只寥寥十余字,却如惊雷乍响,直击胸臆。 气象之宏阔,立意之高远,用情之深沉,是她从未听过的。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原本轻搁在石桌边沿的手指微微收紧,声音里带著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急切:“王郎君,方才这两句……可还有后续?” 王知还似乎才从某种思绪中回过神来,转头看她,见她神情认真,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隨口感慨两句罢了,粗鄙之辞,不值一提。 后续……是还有两句,只是怕污了李娘子的耳朵。” “郎君过谦了。”李质的声音比平时快了些,那双沉静的眸子里此刻闪烁著灼热的光,“妾身虽愚钝,亦能辨诗句高下。 郎君这两句,气象万千,有仁者胸襟。妾身……恳请郎君诵完。” 她的姿態依旧端庄,但微微前倾的身子和眼中毫不掩饰的期待,犹如发现心爱之宝,已將她心中激盪暴露无遗。 王知还看著她,沉默了片刻。 枣树下,兕子正蹲在地上,用小树枝专注地逗弄蚂蚁,对这边大人的对话浑然不觉。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既然李娘子不嫌弃,”王知还终於开口,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仿佛带著某种沉淀千年的迴响,“那吾便献丑了。” 他顿了顿,目光重新投向远方,缓缓吟出后两句: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顏。风雨不动安如山。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四句吟罢,院子里只剩下风吹叶响。 但石桌旁,空气仿佛凝滯了。 李质彻底怔住了,呼吸都为之屏住。 她自幼受教於名师,读过无数诗赋文章。 有綺丽缠绵的宫体,有雄浑壮阔的边塞,也有忧国忧民的述怀。 但从未有一首诗,像这四句一样,如此质朴,如此炽烈,又如此沉重。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精巧的用典。 有的只是“广厦”、“寒士”、“欢顏”、“吾庐独破”这样最本真的意象。 可就是这寥寥数语,勾勒出了一幅足以让任何一位心怀天下者动容的画卷——寧愿自身困顿受冻,也祈愿天下人温饱安居。 这已非寻常士子的感慨,其胸襟气魄,其捨己为人的圣贤之心,直追古之仁人! 而他,吟出这般诗句的人,此刻正隨意地坐在农家石凳上,穿著半旧的粗布衣衫,仿佛刚才只是隨口说了几句家常话。 巨大的反差,带来更强烈的衝击。 李质感到自己的心跳,在短暂的静止后,急促地撞著胸口。 她看向王知还的眼神,彻底变了。 先前是好奇、审视、带著一丝欣赏的郑重,此刻,却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撼,以及一种发现瑰宝般的灼热。 “王郎君……”她的声音有些发乾,清了清嗓子,才找回平稳的语调,但那份震撼依旧在眼底流淌, “这诗……气象之宏,立意之高,心怀之广,情意之真,堪称……字字千钧。 妾身今日能闻此诗,幸甚,甚幸。” 她微微吸了口气,仿佛要將那诗句中的力量也吸入肺腑,继续道:“先前听郎君论及尺子、量力而行,妾身以为知郎君之志。 如今闻此诗,方知……”她抬眼,直视王知还,一字一句道:“郎君心中,不仅有务实之智,更有此等恢弘悲悯之怀。 妾身……钦佩不已。” 王知还只是笑了笑,那笑容里有几分无奈,几分自嘲,似乎並不觉得自己隨口吟出的句子有什么了不起。 “诗词不过是空话,是小道,既不能果腹,又不能暖寒。” 他端起那杯已经凉透的粗陶茶杯,语气恢復了之前的平淡,“把田种好,让身边的人碗里有饭,身上有衣,方为大道。 李娘子,茶凉了,我再去添些。” 他起身,很自然地走向厨房,留下李质独自坐在石桌旁,指尖无意识地摩挲著温润的陶罐,耳畔却反覆迴荡著那四句诗,心潮澎湃,难以平息。 李质起身告辞的时候,兕子照例上演了一番“討价还价”—— “再玩一个时辰嘛”、“那就半个时辰”、“那再玩一小下下好不好”—— 当然最后被她大姐一个平静却不容置疑的眼神淡淡扫过,立刻偃旗息鼓,乖乖牵住了姐姐的手。 临走前,她又跑过来,郑重其事地跟王知还拉了鉤,约定明天一定还来,而那支竹蜻蜓的叶片部分,则继续留在窗台上。 “说话不算数的,是小狗狗。”兕子伸出小拇指,一脸严肃。 “行,谁说话不算数,谁就是小狗狗。”王知还笑著跟她拉鉤。 兕子对这个“契约”非常满意,心满意足地攥著那根光禿禿的竹棍,一步三回头的跟著姐姐走了。 两姐妹的身影渐渐远去。王知还站在院门口望了一会儿。 姐姐步履平稳,步子大小均匀,速度不急不缓。妹妹则蹦蹦跳跳,走几步就要回头张望一下。 他转身回到院子里,准备收拾碗筷。 石桌上,碗筷已经收好了。三个用过的碗被整齐地摞在一起,筷子並排搁在碗边。 他愣了一下,隨即摇头轻笑了一声。 就在这时,脑海中那个沉寂了片刻的功德系统,弹出了新的提示: “【系统提示】:宿主言行对贵人之女產生深远精神触动,传递『仁者爱人、兼济天下』核心价值,引发其对生命意义与社会责任的深层思考。功德值+500。” 贵人之女。 这个描述颇为巧妙,既点明了对方身份不凡,又未直接道破。 而且这次的功德值……高得有点不寻常。 看来那四句诗的“效果”,比预想的还要成功。 王知还在石凳上重新坐下,端起那杯已经凉了的茶水,在手中缓缓转动。 李质。兕子。这两位姑娘,绝非寻常人家的女儿。 第十章 蚯蚓养鸡 长乐回到宫里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她的心绪却还停留在午后那间农家小院里,停留在那四句仿佛带著千钧重量的诗句上,停留在那玉树临风的美丈夫身上。 她把今天去农庄的事跟阿耶阿娘说了个大概——佃户的田租、看病的规矩、那罐番茄酱。 但关於那首诗,她迟疑了一瞬,最终没有提。 不是想隱瞒,而是觉得那样的诗句,不该在这般日常的敘述里被轻轻带过。 它需要更郑重的时机,更沉静的氛围。 李世民刚批完一摞奏疏,靠在榻上听完,手里拿著那罐番茄酱端详了两眼。 “租金低两成,给佃户看病不收钱。”他把罐子搁下,“这人要么是真傻,要么是真聪明。” 长乐抬起眼,声音很轻,却很清晰:“儿臣觉得他不傻。” 李世民笑了一声,没说別的。 桌上还有三十多封奏疏没批,西突厥那边又在闹事,工部跟户部为了修水渠的银子吵了半个月没吵出结果。 一个农庄主的事,在脑子里记一笔就够了。 长孙皇后靠在榻边,兕子趴在她膝盖上已经快睡著了,手里还攥著那根竹蜻蜓的竹棍不放。 长孙皇后拿袖子给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了一句:“你喜欢去就去,別老给人家添麻烦。” 兕子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 李世民已经拿起了下一封奏疏。子女高兴,这人没什么危险,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可长乐夜里躺在榻上,却有些睡不著。 “安得广厦千万间……”她在黑暗中无声地默念,眼前浮现的是王知还说起这话时的神情——平淡,坦然,仿佛在说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那种平淡,比任何激昂的陈词都更让她心惊。 第二天,清晨,长乐带著兕子又去了农庄。 这次到得比平时早。 天刚亮不久,长安城的城门才开了一个时辰,马车到了农庄门口,兕子跳下来就往里跑。 院门没关。 长乐跟在她后面走进去,院子里没人。 石桌上放著个碗,碗里还剩半碗水,旁边摆著个咬了两口的馒头。 枣树底下的竹蜻蜓还在窗台上搁著,竹叶片上沾著露水,亮晶晶的。 “锅锅!锅锅!漂亮锅锅。”兕子喊了一声。 没人应。 “漂亮锅锅不在家。”兕子的声音立刻带了哭腔,小嘴一瘪,“漂亮锅锅是不是不要兕子了——” “不会的。”长乐牵起她的手,声音很稳,“他若不要你,不会大清早蒸好馒头晾在桌上。你看,馒头还是温的。” 兕子跑过去摸了摸馒头,確认了温度之后放心了,然后又喊起来:“漂亮锅锅!你在哪!兕子来啦!” 后院方向传来一声闷闷的“在这儿”。 长乐牵著兕子往后院走。后院她上回没来过,只在前院和堂屋坐过。 拐过屋角,先闻到的是一股混著泥土和草根的腥味——不难闻,是那种下过雨之后地里翻出来的气味,带著点生涩的甜。 然后她看见了王知还。 他蹲在篱笆旁边,背对著她们,袖子卷到胳膊肘,手上全是泥。 面前是三个长方形的浅坑,坑里铺著稻草,稻草上盖著一层黑褐色的土。 他正把手伸进土里翻弄什么,动作很轻,像是在摸什么东西的脉。 “王郎君。”长乐在篱笆外站住,微微欠了欠身。 王知还回过头,脸上沾著一道泥印子,看见她们进来便站起来拱了拱手。 “李娘子,这么早就到了?城门刚开没多久吧。” “兕子天不亮就闹著要来,乳母拦不住。” “漂亮锅锅!”兕子已经从他胳膊底下钻过去了,往坑里看了一眼,然后发出一声尖叫,“有虫虫!” “那是蚯蚓。” “蚯蚓是什么?” “就是……地龙。阿耶书房里有本《尔雅》,里头提到过。” 李质摸了摸兕子的脑袋,轻言细语。 兕子显然不关心《尔雅》。她蹲在坑边,两只手撑著膝盖,脑袋往前探,看得入了神。 一条蚯蚓从稻草底下钻出来,身子一拱一拱地往前挪,她又害怕又想抓,手指头伸出去又缩回来,来来回回好几次。 长乐走近了几步,站在坑边低头看了看。 三个浅坑大小差不多,稻草铺得很整齐,土的顏色比外头的田里深得多,发黑,捏在手里应该很鬆。 她没见过有人专门挖个坑养蚯蚓。 眼前这人昨日刚吟出“大庇天下寒士”的诗句,此刻却蹲在这里,满手是泥地侍弄虫子。这反差让她有些恍惚。 “敢问王郎君,这些蚯蚓是特意养的吗?” “是的。”王知还从土里挑出一条蚯蚓,丟进旁边的陶罐里,“养了也快两个月了。” “妾在宫里也见过蚯蚓。雨后御花园的石板缝里偶尔会钻出来,宫人见了便扫走了。 倒是从未见过有人特意养它。不知王郎君养来何用?” 王知还拍了拍手上的泥,站了起来。 “养来先餵鸡。” 长乐微微怔了一下,目光不自觉地往旁边那个竹条围栏里看了一眼。 里面圈著十来只鸡,黄毛的,半大不小,正挤在围栏边上探头探脑,嘰嘰喳喳地叫。 “餵鸡不是用穀子吗?妾在宫里见司农寺的人记帐,养鸡的耗费写的都是粟米和秕谷。” “穀子也能餵。但你餵穀子,鸡长到四个多月才能下蛋,肉也松。 餵蚯蚓的话,两个多月就能下蛋,肉紧实,燉煮汤的时候油花少,汤清。” 他从陶罐里抓了几条蚯蚓扔进鸡圈,“而且蚯蚓不用花钱买。 烂菜叶、稻草、麦麩——这些东西堆在一处,蚯蚓自己就来了。 说白了就是拿地里的废料换肉换蛋。这笔帐怎么算都划得来。” 围栏里的鸡群炸开了锅。 两只鸡抢同一条蚯蚓,各叼著一头往后扯,差点把蚯蚓扯成两截。 一只没抢到的黄毛鸡急得围著转圈,叫得声音都劈了。 兕子趴著围栏看得眼睛都直了,嘴里直喊“鸡鸡打架”。 “那这土呢?”长乐指了指坑里那层黑褐色的土,“妾瞧著这土的顏色与外头不同,可是施了什么肥?” 第十一章 生態养殖 王知还看了她一眼。这姑娘眼睛挺尖。 大部分人看到蚯蚓坑只会盯著蚯蚓看,她先注意到的却是土。 “是蚯蚓粪。” “蚯蚓粪?” “蚯蚓吃了稻草和烂叶子排出来的。”他从坑边抓起一小把土,摊在掌心里递过去给她看,“你捏捏。” 长乐犹豫了一瞬。她不是怕脏——宫里规矩多,公主不能隨便碰泥土。 但这里是农庄,她面前站著的这个人刚从土里刨完蚯蚓。 她伸出手,从他掌心里拈了一小撮土,放在指尖捏了捏。 松的,软的,跟细沙一样,跟路边那种硬邦邦的黄泥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般鬆散?” “拿来种地最好。肥力稳,不烧根。” 王知还把那撮土轻轻撒回坑里,看著那黑褐色的土壤,目光若有所思,“这东西有意思…… 看著不起眼,可你要是有块地,年年往上撒这个,土永远不板结,永远有肥力,就像是——” 他顿了顿,声音里带著一种说不清的悠远:“正所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像是想起了什么,然后很自然地接下去:“为有源头活水来。” 他转过头,看向长乐,语气平淡地解释道:“这蚯蚓粪,就是土地的『源头活水』。 一块地,你连著种两年,土就硬了,肥力也跟不上了。 你要是年年往上撒这个,土永远鬆软,永远有活力。 说到底,鸡吃蚯蚓长肉,蚯蚓吃烂菜叶和稻草,排出来的粪再肥地—— 从头到尾,不浪费任何东西。这循环本身,就是『活水』。” 长乐怔住了。 她看著眼前这个满手是泥的青年,听著他用如此平淡的语气,將一首意境清远的诗,与这最朴素的农事联繫在一起。 诗中的“方塘”映照天光云影,清澈因有活水源头。 而他手中的蚯蚓粪,让土地永远鬆软肥沃,何尝不是让田地“清澈如许”的源头活水? 这种联想,这种將诗境与现实农桑完美契合的洞察力,让她心头再次泛起波澜。 “王郎君……”她轻声开口,声音里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震动,“这诗……又是郎君所作?” 王知还像是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摆了摆手:“以前瞎琢磨的几句,算不得什么诗。看到这土,不知怎么就想起这几句来了。” 又是这般轻描淡写。长乐在心里默念。 他总说得这般隨意,仿佛那些让她反覆思量的诗句,不过是田间地头隨手拾起的土块。 可她知道不是。 她沉默了片刻,目光从土壤移到他脸上,那目光里有惊嘆,有探究,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王郎君,”她终於开口,声音比平时更轻,却也更认真,“昨日那『安得广厦千万间』,今日这『为有源头活水来』——皆是意境深远、字字珠璣之作。 妾虽读书不多,却也知这般诗句,非寻常才情所能为。 郎君隨口道来,却总能切中要害,照亮寻常事物背后之理。这般才华……” 她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词句,然后才缓缓道:“这般才华,实非『瞎琢磨』三字可以轻描淡写。” 王知还看著她。 她站在篱笆边,晨光透过枣树枝叶的缝隙洒在她月白色的襦裙上,整个人沉静而专注。 她说这话时没有夸张的讚嘆,没有刻意的奉承,只是很平静地陈述一个事实——她看出来了,这些诗不是隨便能写出来的。 他忽然觉得,这姑娘的眼睛太亮,心思太细。 “李娘子过誉了。”他拍了拍手上的土,语气依旧平淡,“其实诗文这东西,有时候就是那么回事—— 你看见了什么东西,心里有了点什么想法,自然就出来了。强求不来的。” 他顿了顿,目光望向远处绿油油的稻田,声音里带著一种说不清的悠远: “正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罢了,说这些虚的做什么。” 长乐呼吸一滯。 这十个字,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在她心里盪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她低声重复了一遍,每一个字都咀嚼得极慢。 天成。偶得。 不是苦思冥想,不是刻意雕琢。 是天地间本就存在的道理,本就蕴藏的美,被一双“妙手”偶然捕捉到了。 那双“妙手”,就是他。 而他,却把这“妙手”说得如此轻描淡写,仿佛自己只是恰好路过,顺手捡起了天地间遗落的珍宝。 “所以,”王知还收回目光,看向她,笑了笑,“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就像这蚯蚓粪——它本就该让土地鬆软肥沃,我不过是发现了这个道理,再用它来种地而已。” 长乐久久没有说话。 她看著眼前这个满手是泥的青年,看著他平淡的笑容,听著他这番看似谦逊、实则蕴含著大智慧的话语。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这短短十个字,比她听过的任何讚美才华的诗句都更让她震撼。 因为它不仅解释了诗的来源,更揭示了一种看待世界的方式——不是人创造了美,而是人发现了本就存在的美。 而能发现这种美的人,本身就已经不凡。 “妾明白了。”她终於轻声说道,目光里多了几分澄澈,“多谢王郎君指点。” “谈不上指点。”王知还摆摆手,“就是隨口一说。 你阿耶宫里那些花匠要是懂这个,牡丹能多开半个月。” 长乐低头看著坑里那些无声拱动的蚯蚓,沉默了一会儿。 她在宫里听过无数次“开源节流”。 每次户部跟工部吵银子的时候,这四个字就会从某位老臣嘴里蹦出来,然后大家点头,然后继续吵。 但眼前这个人不讲这四个字。 他蹲在地上,用稻草和烂菜叶养虫子,虫子餵鸡,鸡粪肥地,把每一文钱都省在了没有人看得见的地方。 这和他诗中“源头活水”的智慧,竟是同一种心思的不同面貌——一个在诗里,一个在土里。 “王郎君此法是跟哪位老农学的?” “自己试的。” “自己试?” 第十二章 试验了四次 “嗯。”王知还蹲下去把坑边的稻草铺好,“这坑看著简单对吧?做起来可甚复杂,其实前前后后我已试了四次。 第一次坑挖太深,下雨积水,蚯蚓全淹死了。 第二次坑太浅,太阳一晒土硬得跟石头似的,蚯蚓钻不动。 第三次没铺稻草,冬天全冻死了。 你现在看到的这三个坑,是死了三批蚯蚓才试出来的。” 他说话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完全不值得提的事。 长乐听著却有些走神——一个人,为了养蚯蚓愿意试四次,死了三批也不嫌烦。 这份耐心不是做给谁看的。 是一个人蹲在院子里,没人看、没人夸,他也会做的事。 她能想像那个画面:他一个人蹲在这儿,一次,两次,三次,直到第四次,蚯蚓活了,在土里拱出细密的通道。 没有喝彩,没有奖赏。他只是拍了拍手上的土,继续做別的事。 “王郎君这般耐性,妾佩服。” “谈不上耐性。”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就是不服。头一回死了,我想应该是哪里不对。 第二回死了,我知道大概方向对了但细节没调好。 第三回死了,我就知道稻草必须铺。 试到第四回,活了。现在这些蚯蚓,一天能翻小半坑土。” “漂亮锅锅!”兕子在围栏那边喊,“这只鸡鸡又抢別人的虫虫!它刚才已经七了三条了!它好贪心!不系个乖宝宝。” “那不是贪心。”王知还走过去蹲在她旁边,指著那只正在抢蚯蚓的黄毛鸡,“它刚来的时候是这群鸡里最瘦的一只。 抢食抢不过,天天被挤到边上去。现在它是这群鸡里个头最大的。” 兕子张著嘴看了看那只鸡,又看了看王知还:“所以它以前是被人欺负的?” “对。” “那现在它欺负別人了?” “也不算欺负。它就是——以前饿怕了。现在看见东西就想抢,不管自己吃不吃得下。” 兕子歪著脑袋想了半天,然后转过头朝那只黄毛鸡喊了一句:“你不要怕了!以后兕子让漂亮锅锅给你留一条最大的!” 那只鸡被她嚇了一跳,扑棱著翅膀往后退了两步,蚯蚓掉在地上被另一只鸡叼走了。 兕子急了:“哎呀你怎么松嘴了!”鸡听不懂,鸡跑了。 长乐站在枣树底下看著这一幕,嘴角慢慢浮起一个弧度。 兕子在宫里跟宫女太监玩,从来都是別人让著她。 头一回有人跟她说,这鸡以前是被人欺负的。 不是哄她,是真的在跟她解释一只鸡为什么贪心。 “王郎君。”她又开口。 “嗯?” “妾有一事不解,特向您求教。 你这农庄里的物件,养蚯蚓的法子也好,上回那做番茄酱的手艺也好—— 旁人学了去,你不怕自己就没什么独门本事了?” “怕什么?怕別人也会了?”王知还笑了一声,那笑声里带著点说不清的意味,“小娘子,我跟你说句实话,你也无需怀疑。 这东西就是我自己弄出来的,別人学了就学了,我还巴不得多几个人学会。”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那些嘰嘰喳喳的鸡,又落回她脸上:“你想想,要是有人眼红你这个本事,你又藏著掖著,人家反而惦记你。 你大大方方教,这东西就成了你的招牌,谁都知道是你先弄出来的。 再说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秘方,就是多花点心思的事。” 长乐听了,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 但王知还下一句话让她心头一动: “就像那首诗——我念给你听了,你记住了,回去也许还会念给別人听。 难道我会怕你偷了我的诗去扬名?不会。因为那本来就不是为了扬名才说的。” 长乐抬起眼,正对上他平静的目光。 他果然知道——知道那首诗给了她多大的震动,也知道她回去后会反覆思量。 “王郎君所言甚是。”她轻声应道。 回到堂屋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挺高了。 王知还把馒头从锅里端出来,又盛了一碟酱菜。馒头还冒著热气,软乎乎的。 兕子踮著脚尖往桌上瞧,鼻子一抽一抽地闻。 “漂亮锅锅,今天的饃饃为什么是软软的?上次你吃的那种饃饃是硬硬的。” “上次那个是死面的,没发过。这个是发麵的。” “什么叫发麵呀?” “面里放了酵头,发了之后再蒸。一斤面发好了,蒸出来的馒头比死面多一半。” 王知还掰了一块递给她,“你尝尝。” 兕子把馒头塞进嘴里,腮帮子鼓得圆圆的,嚼了两下眼睛就亮了:“好软!像云朵一样好七!” “你吃过云朵?” “没有。但兕子觉得云朵就是这样的。” 王知还笑了一声,把酱菜推到长乐面前。 “上次吃饭,我看娘子多夹了两筷子这个。今天特意多拿了点。 这是我自己醃的,比外头卖的多放了一味花椒。” 长乐的筷子停在半空中。 上次。她们一共才在一起吃过几顿饭——头一回是西红柿炒蛋,第二回是馒头配酱菜。 她自己都没注意自己多夹了哪碟菜,他却记住了。 “多谢王郎君。”她夹了一块酱菜,放进嘴里慢慢嚼。花椒的麻味在舌尖上炸开,然后是一点点咸,一点点酸。 “李家娘子客气了。就是顺手的事。” 长乐没有再说什么。她把那块酱菜咽下去之后又夹了一块。 兕子在旁边已经啃完了大半个馒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来。 “漂亮锅锅!今天那只鸡鸡跑出来,兕子追它来著,后来追不上了,漂亮锅锅你说让它跑一会儿。 它真的跑了一会儿自己回去了!漂亮锅锅你系怎么知道鸡鸡会回去?” “因为鸡跟人一样。” “鸡跟人一样!” “你想想。你要是被人追著跑,你是不是跑得更快?” “系呀。” “你要是不被人追,自己在外头转两圈,是不是就觉得没意思了?” “……好像系。” “所以让它跑。跑累了它自己就回去了。” 第13章 占城稻 兕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忽然冒出一句:“阿耶说外头有个人老是跑,阿耶说不用追,他自己就会回来的。是不是跟鸡鸡一样?” 长乐呛了一下。王知还倒是笑出来了:“大概差不多。不过这话你別跟你阿耶说是锅锅教的。” “为什么?” “因为你阿耶要是问起来,锅锅还得解释鸡跟人怎么一样。你阿耶会觉得锅锅在胡说八道。” 兕子歪著脑袋想了想,觉得这个解释可以接受,於是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吃罢饭,兕子自己跑到院子里去餵蚂蚁。 她把不小心掉在地上的馒头渣捡起来,一粒一粒摆在墙角,然后蹲在那里看蚂蚁搬。 嘴里念念有词,大概是给每只蚂蚁都起了名字。 长乐坐在堂屋里,隔著门看著院子里的兕子。 阳光已经洒满了整个院子,枣树影子方方正正地铺在地上,那只翻出围栏的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钻出来了,趴在枣树底下打盹,鸡冠歪在一边。 “王郎君。”她收回目光,“妾有个不情之请。” “李家娘子请说。” “你上回说占城稻亩產比粟米高出一倍,妾回去想了想,始终想不出那稻穗沉甸甸压弯秆子的模样。若方便的话,可否带妾去田里看看?” 王知还把茶杯搁下,笑了一声。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走吧,正好我要去给秧田灌二遍水。” 试验田在后院墙外头,沿著一条土路走个两百来步就到了。 路两边种著两排桑树,树还不高,叶子倒是长得密。 长乐牵著兕子跟在王知还身后,兕子一边走一边踢路上的小石子,踢一颗追一颗,忙得很。 到了田边,长乐站住了。 面前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稻田。稻秧已经躥到膝盖那么高,整整齐齐地排著,一垄一垄的。 “这间距比寻常水田宽了些?” “宽了半掌。”王知还蹲在田埂上,“太密了不透风,稻子容易得病。太稀了浪费地。这个间距也是试出来的。” 又是试出来的。长乐在心里记了一笔。 “娘子方才说想看稻穗。”王知还伸手把一株稻秧的茎秆轻轻弯下来,指给她看,“现在还没抽穗,你看这个鼓包的地方—— 再过半个月,稻穗就从这里钻出来。到时候一株稻子能结这么多稻粒——” 他用手比了一下长度,大概一拃左右。 “一株结这么多,一亩地几千株,你算算能打多少。” 长乐没有算。 她看著王知还蹲在田埂上跟她说稻穗的时候,手指头沾著泥,说话的时候眼睛看著稻秧而不是看著她。 好像他不是在回答她,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她正好在旁边听到了。 “王郎君。”她说,“妾有个问题想请教,只是怕问出来唐突了。” “娘子请说就是。” “你上回在院子里跟妾谈起兼相爱交相利,妾回去查了书,书里说『兼相爱则无相害之心,交相利则无相贼之意』。 妾想问问王郎君,你教佃户种稻子、给佃户看病、租金收得比別人低,可是因为信奉墨家之说?” 王知还直起腰来,看了她一眼。这姑娘回去是真翻书了。能背出原文,说明不光是翻了,是认真读了。 “我跟墨家不完全是一回事。墨家讲兼爱,我认同。但墨家很多东西太过於理想化了。 別的不说,眼下边境上不太平,要是有人打过来,你不打仗,你的田就被人踩了。所以我不是墨家的人。” “那你是哪一家的人?” “我哪家都不是。我就是个种地的。” 他站直了,把沾著泥的手在衣襟上蹭了蹭,“小娘子,其实我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大学问。 蚯蚓也好,稻子也好,就是多花点心思,一遍一遍试。试错了重来,试对了就用。没什么了不得的。” 他顿了顿,看向远处绿油油的稻田,声音沉了些: “就像那首诗——也不是什么大学问,就是夜里睡不著,看著外头风雨,心里想著要是天下人都能有间不漏雨的屋子,该多好。 想了,就说出来了。仅此而已。” 长乐看著他。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比之前更隨意,像是在聊一件完全不值得深究的事。 但她听得出来——他不是在谦虚,是真的觉得这些东西不值得她追著问。 可正是这份“不值得深究”的隨意与洒脱,让那些话语、那些诗句、这些田里的稻秧,都沉甸甸地压在了她心上。 回去的路上兕子在田埂上捡了一朵野花,非要別在王知还耳朵上。 王知还被她拽著蹲下来,花別上去又掉下来,又別上去,来回三次才勉强卡住。 兕子拍手说锅锅好漂亮,长乐站在旁边没忍住笑了一声。 王知还把那朵花从耳朵上拿下来,別在兕子的小揪揪上。 兕子摸了摸头上的花,满意了,蹦蹦跳跳地跑远了。 “李家娘子,”王知还拍了拍手上的土,“今天你问了我好几个问题,我也问你一个。” “王郎君请问。” “你在家也这样吗?” “什么样?” “什么都问。什么都记。就是对万事万物比较好奇。” 长乐没有立刻回答,走了几步才开口。 “在家不太一样。先生教的东西,多是经义和典故,讲完了就完了。 想问的未必能问,问出来了先生也未必答得上来。”她顿了顿,“王郎君这里不一样。” “这有啥不一样的?” “你做的都是实在事。蚯蚓也好,稻子也好——手里在做,嘴里在讲,做出来的和讲出来的对得上。 妾回去翻了书,又想了几日,今日来才有这些问题。不是什么都问的。” 王知还看了她一眼。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跟平时一样温,但话里的意思不温。 她不是在跟他客气,是在很认真地告诉他——她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是想了又想才问的。 “你是说我知行合一。那以后娘子想好了儘管问。能答的我都答。” “对,就是知行合一,王郎君,你说的话总是这么自然而然,我想问,如果不能答的呢?” “不能答的就是不能让你知道的。” 第14章 李世民坐不住了 长乐愣了一瞬,然后笑意从嘴角漫到眼角。 不是那种客客气气地抿嘴,是真的被逗到了。 “王郎君说话倒是坦率。” “跟娘子说话不用绕弯子。绕弯子累,娘子听著也累。我是种地的,不会说话。” 长乐没有接话。她走在田埂上,裙摆蹭著路边的野草,发出沙沙的声音。 前面兕子已经跑到马车旁边了,正朝他们挥手,喊著锅锅大姐快一点。 回去的时候兕子照例討价还价了一番,临走拉著王知还的衣角说锅锅明天还来,兕子要看鸡鸡下蛋。 王知还说到做到,兕子来就有西红柿炒蛋吃,不来也给你留著。兕子这才放心地钻进马车。 长乐上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 王知还站在院门口,耳朵上那朵花被兕子揪走了,但头髮上还沾著一小片花瓣,他自己没发现。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闷好,????????????.??????超顺畅 】 马车走了。王知还转身回院子,把桌上的碗碟收进厨房,捞起水缸里的葫芦瓢灌了两口水。 脑海中功德系统的提示適时弹出: “【系统提示】:宿主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点拨贵人,使其领悟才华当用於社稷民生而非个人显扬,此念若能广布,可正士林虚浮之风,导引才学为民所用。功德值+400。” 果然。王知还心里明镜似的。昨天那首“安得广厦”是猛火,烧开了对方的心防; 今天这首“源头活水”是细雨,润物无声地渗透; 而“文章本天成”则是点睛之笔,將一切归於自然天成,既化解了对方的惊嘆,又將自己置於一个更高远、更超然的境界。 这番言行不仅展现才学,更传递了“才为民用”的根本道理。 她若能领会此意,將来或能在士林间播撒下务实为民的种子。这,或许才是真正的功德。 他把瓢搁回缸里,走到窗台前站了一会儿。 枣树上有只麻雀在叫,叫了两声飞走了。 他想起李质听到“文章本天成”时那怔住的神情,想起她低声重复那十个字时的认真模样。 这姑娘,是真的听进去了。 他把竹蜻蜓往窗台里挪了挪,免得明天太阳晒裂了。 然后出门往老张头家走——他儿媳妇出了月子,该去复查一下恢復情况。 脚下的土路被太阳晒得有点硬,踩上去啪嗒啪嗒响。 远处佃户家的烟囱冒起了炊烟,有人在喊自家孩子回家吃饭。 贞观九年的春天正在过去,田里的稻子快要抽穗了。 那些诗句,那些话语,那些务实为民的道理,像种子一样已经撒了出去。 接下来就是等著,看它们会在什么样的心田里,发出什么样的芽,结出什么样的果。 李丽质回到立政殿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没有急著开口。她知道阿耶忙了一天奏疏,需要先缓口气。 等宫人奉上茶,李世民靠在榻上揉了揉眉心,她才从今天在农庄的见闻说起。 但这次,她说的不仅是蚯蚓坑和占城稻。 “阿耶,阿娘。”她声音很轻,但很清晰,“今日王郎君在说那蚯蚓粪是土地的『源头活水』时,还吟了几句诗。” 李世民抬眼看她。 长乐缓缓吟出那四句:“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殿內安静了一瞬。 李世民坐直了身子。 他是马上得天下的皇帝,但並不是不同文理。 要知道他可是能作出《帝京篇》、能品评天下诗文的帝王。 这四句诗一入耳,他便听出了分量。 “他说蚯蚓粪是土地的源头活水?”李世民问。 “是。他说土地肥力如同池水,需有活水常注,才不腐不竭。 而蚯蚓食废料、排粪肥地,正是这循环不息的『活水』。” 长孙皇后轻轻点头:“这比喻极妙。诗好,道理更深。” 长乐顿了顿,又道:“后来儿臣感慨他接连吟出这般好诗,实在难得。他说……” 她抬眼看向父母,一字一句复述: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李世民手中的茶杯停在半空。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他低声重复,每个字都嚼得很慢。 天成。偶得。 不是苦吟,不是雕琢,是天地间的道理和美,被一双手偶然接住了。 而能接住的人,本身就已经不凡。 “他还说了什么?”李世民问。 “他说,这世界本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不是他有什么才华,只是运气好,偶尔撞见了这些本就存在的东西。 就像那蚯蚓粪——它本就该让土地鬆软肥沃,他不过是发现了这个道理。” 李世民靠在榻上,许久没说话。 听到这里他不由地想起贞观二年那场蝗灾。遮天蔽日,关中的地啃得乾乾净净。 他站在城楼上,看著百姓跪在田埂上哭,心里那个恨——恨天灾,更恨自己这个皇帝当得连百姓一口饭都保不住。 如今有了这稻子——同样的地,多出一倍的粮。一倍!是整整一倍啊。 还有那蚯蚓。烂菜叶、废稻草,一文钱不花的东西,拿来养虫子,虫子餵鸡。 鸡两个月下蛋,肉还紧实。不费穀子,不费银钱,就拿地里的废料换肉换蛋。 这不是鸡的事。这是让大唐每一户农家院子里都能多几只鸡的事。 百姓碗里多一块肉,逢年过节桌上多一道荤腥——这不是小事。 百姓吃了肉,身体就壮实。身体壮实了,边疆的兵就有源源不断的兵源。 他在位九年,天下初定,此时的天下並不太平,百姓刚经歷战乱,回归生活,能天天吃上肉的,有几个? 李世民越想越坐不住。 他站起来在殿里走了两圈,步子又大又急,走到第三圈忽然停住。 “观音婢。” 长孙皇后抬起头。 “你可知朕方才在想什么?朕在想贞观二年那场蝗灾。 如今有了这稻子——同样的地,多出一倍的粮。一倍啊!” 他的声音在殿里迴荡。 长孙皇后看著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光,是那种久违的、看到希望的光。 第15章 皇帝皇后来访 长乐跪坐在一旁,被阿耶这反应嚇了一跳。她想到阿耶会重视,却没想到会这般激动。 “陛下。”长孙皇后开口了,声音温和平静,“这稻子是大事。但臣妾方才听那『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忽然觉得,这王郎君最难得的,恐怕还不是这些农桑之术。” 李世民转过头看她。 “农桑之术,有才智、肯钻研的人,或许都能琢磨出来。 但能有这般胸怀、这般境界的人……” 长孙皇后顿了顿,“能说出『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顏』,能道出『为有源头活水来』,更能悟出『文章本天成』—— 这世界本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这般心性,这般见识,才是真正难得。” 她看向长乐:“质儿,你说呢?” 长乐轻轻点头:“儿臣也是这般想。王郎君其人……务实却不俗,有才却不矜,心怀天下却甘於乡野。 儿臣每次去,总觉得他不是在应付我们,而是在做他自己本就该做的事。 当然他也没必要应付我们,毕竟我们也没有表明身份。 我听到的那些诗,那些话,都是他自然流露,並非刻意为之。” 李世民重新在榻上坐下来,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著。 他想起长乐之前说的——这人教佃户种稻不收钱,给人看病不收钱,租金比別处低两成。 当时他觉得,这人要么真傻,要么真聪明。 现在他明白了。这人不傻,也不仅仅是聪明。 这是一种更高层面的认知——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不为名利,不为权势,只为心里头觉得该这么做。 “此人可用,可大用。”他说了这么一句,语气斩钉截铁。 “朕明日便去见他。一来,他收留兕子、照拂长乐,朕本就应该当面致谢。 二来,朕要亲眼看看他的地,他的稻子。三来——” 他顿了顿,“朕要亲眼看看,能吟出『文章本天成』的人,究竟是何等人物。” 长孙皇后想了想,道:“臣妾也去吧。” “你身子——” “正因身子不好,才要去。”长孙皇后微微一笑,“陛下想的是稻子和诗,臣妾想的是另一桩。 上回长乐回来说,他给佃户治病不收钱。 臣妾这些年的气疾,太医署的法子都试遍了,该咳还是咳。 臣妾想亲自去见见这个人。万一……他有別的见识呢? 臣妾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如果有可能的话,臣妾还想多陪陪二郎和孩子们一些时日。” 她说到“万一”时,语气很轻,但眼神很认真。 李世民看著她。他知道观音婢从来不说“万一”的事。 这些年她的身子,是他心里最重的一块石头。 太医药喝了不知多少,御医换了一茬又一茬,效果总是差强人意。 “好。”他说,“明日,朕与观音婢同去。” 第二天一早,两驾不起眼的马车出了宫。 兕子被乳母抱在怀里,嘴里还念著“锅锅锅锅”。 李丽质坐在她旁边,手心微微出汗。 她不知今日会怎样,但知道今日之后,很多事情都会不一样。 另一驾马车里,李世民穿著寻常青衫,长孙皇后披了件月白氅子。 两人都没有说话,但目光偶尔相接时,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马车在田边停下。李世民先跳下来,回身扶长孙皇后下车。 兕子已经像一颗从弹弓里射出去的石子一样衝进院子,嘴里喊著“锅锅锅锅”,声音尖得能把枣树上的麻雀全震下来。 王知还从后院转出来,手里拿著个木瓢,裤腿上全是泥。 看见院子里站著的人,脚步顿了一下。 男的青衫,女的月白氅子。 兕子和长乐各站在一边。没有侍卫,没有仪仗,穿得也寻常。 但王知还一眼看去,心里便有了数——这对夫妻气度非凡,绝非寻常富贵人家。 那男子身形挺拔,往枣树底下一站,虽只是隨意立著,却自有一股说不出的威仪。 女子温婉端庄,虽面带病容,但眉宇间那份从容气度,是装不出来的。 再想到之前对李质身份的猜测,王知还心里明镜似的——看这二位的风度,恐怕是长安城里顶了天的人物。 但他脸上纹丝不动,迎上去几步,如同招呼寻常访客: “二位是——” 长乐上前半步,微微一笑:“王郎君,这是家父家母。 上回兕子走失蒙你收留,后来又多次叨扰,家父家母心中过意不去,今日特来登门道谢。” 王知还心里有数,但既然对方以寻常身份来访,他便以寻常礼节相待,朝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拱了拱手,语气平和自然: “李老爷,李夫人,快请坐。兕子天天跟我说她阿耶阿娘怎么怎么好,今日一见——怪不得能养出这么乖巧的女儿。” 李世民微微一怔。这话说得太自然了,自然得不像面对当朝天子。 他忘了自己现在在这少年心里,自己並不是天子。 只是长久的生活习惯让他面对少年的这种不卑不亢態度让自己感觉有点突兀,不习惯。 但细品,话里没有諂媚,没有试探,就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客气话。 他回过神来撩起衣摆在石凳上坐下来。 长孙皇后也在石凳上坐了。 兕子马上爬到她膝盖上,举著竹蜻蜓给她看:“阿娘阿娘你看!漂亮锅锅又做了一个竹蜻蜓!” 趁著母女俩说话,李世民往四周打量。院子不大,但乾净利落。 枣树底下扫得没有一片落叶,柴垛码得整整齐齐,窗台上几个陶罐封得严实。 鸡圈里十几只黄毛鸡正探头探脑。 “王郎君这院子收拾得利索。”他说。 “一个人住,不收拾利索了自己也不舒服。” 这时候长孙皇后忽然偏过头咳了两声。 咳得不重,但王知还听出来了——那咳嗽声发乾,末尾带著一丝很细的喘音。 再看她脸色,白偏黄,唇色淡,眼角发青。 春天,正是气疾最容易发作的时候。 “夫人这咳有些日子了吧?”他问。 “老毛病了。每年开春总要犯一阵子。”长孙皇后拿帕子掩住口。 “春天气温变化大,花粉柳絮多,容易刺激喉咙。我给夫人煮壶药茶吧,甘草配陈皮,润润喉。” 第16章 介绍占城稻 王知还他进了厨房。 灶台边掛著甘草和陈皮——陈皮是长安药铺收来的三年老货,甘草是自己在田边挖的。 各抓一把拍碎,丟进砂锅加水煮。 火苗舔著锅底,药汤翻涌,清苦的香气飘出来。 他又摸出装红糖的小陶罐,犹豫一下,舀了半勺。 端著两杯药茶出来时,李世民正蹲在鸡圈边上。 这位“李老爷”蹲在那儿,看著黄毛鸡爭蚯蚓,看了好一阵子。 没有笑,没有皱眉,就是在认真地看。 王知还把一杯茶搁在石桌上:“夫人请用。李老爷,这杯给您,润润喉。” 李世民站起来回到石凳上坐下,喝了一口茶,放下杯子:“王郎君,方不方便带我去看看你那稻子。 之前小女说她亲眼看过,我今日得閒,想要亲眼瞧瞧。” 王知还说好。擦了把手,带著李世民出了后门。 后门外是田埂,两边的稻秧已躥到腿肚子高,绿油油一大片,稻叶在风里沙沙响。 不是宫苑修剪整齐的那种绿——是野的,密的,一株挨一株,把地面遮得严实。 王知还蹲下,伸手把一株稻秧的茎秆轻轻弯下:“再过半个月,稻穗就从这里出来。这叫分櫱,这株发了六枝。 一亩地几千株,每株六枝,每枝一穗——李老爷是懂行的人,您算算。” 李世民蹲在他旁边,捏了捏稻秧茎秆。粗,比寻常稻子粗一小圈。 他鬆开手,站起来看著这片稻田。 风吹过来,稻秧一浪一浪地摆,绿浪叠著绿浪,推到山脚才停住。 他站了很久,往日的记忆隨之浮入脑海。 贞观二年蝗灾,他在南郊祭天,当眾抓起蝗虫塞进嘴里:“蝗虫啊蝗虫,你吃朕百姓的谷,朕就吃你的肉。” 嚼蝗虫时他没掉泪。 但那天晚上他在殿里坐了一夜,面前摊著关中舆图,蝗灾过境处用硃笔圈了一个又一个圈。 四十七个县。 现在这亩稻子就在眼前,矮矬矬的,分櫱六七枝,一亩能打两石多。 四十七个县要是都种上,能多打多少粮?那些硃笔圈过的地方,能不能再也不圈了? 他回过头。风正好吹来,稻秧一浪一浪地摆,从眼前摆到山脚。他眼睛忽然有点热。 “王郎君。”他开口,声音比刚才哑了点,“你说,若是这稻子真能推广开来,百姓的饭碗,是不是就能端得稳些了?” 王知还看著这位“李老爷”的侧脸。 他问的不是產量,不是农时,是“百姓的饭碗”。 那语气里的东西,王知还听懂了——这是真正关心民生的人才会有的关切。 对於这种人,王知还还是比较欣赏的。 “李老爷,”他也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目光投向远处那些在田里劳作的佃户身影,“这稻子能多打粮,是真的。但要让百姓饭碗端稳,光有粮还不够。” 李世民转过头看他。 “还得有法,有心,有愿意为这事费心之人。” 王知还顿了顿,目光落在那些躬身劳作的农人身上,声音沉了下来,“您看那些田里忙活的人——从开春翻地到现在,没歇过一天。 这还只是插秧,等收了这茬,马上就得准备种麦。 一年到头,田里的活计像赶著人跑,一刻停不下来。” 他想起前世见过的那些农民,想起他们被晒得黝黑的脸、粗糙的手,想起他们看著庄稼时那种既期盼又忐忑的眼神。 “农人最苦。风调雨顺的年景,打下的好粮,交完赋税,剩下的刚够一家餬口。要是遇上年景不好……” 他摇摇头,“那真是『田家辛苦可奈何』。” 说到这里,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目光悠远地望著稻田,声音里带著深深的感慨,缓缓吟道: “打麦打麦,彭彭魄魄,声在山南应山北。 四月太阳出东北,才离海嶠麦尚青,转到天心麦已熟。 鶡旦催人夜不眠,竹鸡叫雨云如墨。 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 上壠先捋青,下壠已成束。 田家以苦乃为乐,敢惮头枯面焦黑!” 李世民静静听著。 这诗不华丽,甚至有些朴拙,但字字句句都是农家的真实——打麦的声响,太阳的轨跡,妇人收麦的辛劳。 特別是最后那句“田家以苦乃为乐,敢惮头枯面焦黑”,说得太真切了。 王知还继续缓缓道来,声音里带著对农人更深的懂得: “可辛苦打下的粮呢?『贵人荐庙已尝新,酒醴雍容会所亲。曲终厌飫劳童僕,岂信田家未入唇!』” 他看向李世民,眼神里有一种深沉的无奈:“最好的粮交了赋税,次一等的拿去换盐布,留给自家的,往往是最差的。 就这样,还要『麦秋正急又秧禾』,一季赶著一季,一年连一年。 所以我才说——『丰岁自少凶岁多,田家辛苦可奈何』。” 李世民怔住了。 他看著眼前这个青年,看著他沾著泥土的手指,听著他用如此平淡却深沉的语气,诉说著农人最真实的艰辛。 这番话,这首诗,里里外外都透著对农人劳作的深切懂得。 特別是“田家以苦乃为乐”一句——若非真知农事艰辛,怎会明白农人是以苦为乐、坚韧求生? “这诗……”李世民开口,声音有些乾涩,“也是你所作?” 王知还笑了笑:“以前见农人收麦插秧,心里难受,就记下了这些。 算不得什么诗,只是隨意之作,又不能与人增加一米一饭。只是田家確实辛苦。 咱们在这儿谈推广稻种、增產粮食,最终为的,不就是让那些『头枯面焦黑』的田家,碗里能多一口饭么?” 李世民没有说话。他重新蹲下来,抓起一把田埂上的土,在手里慢慢捻著。 “你说得对。”良久,他才开口,“光有稻子不够。还得有让农人能安心种稻、乐意种稻的法子。赋税、水渠、粮价……这些都是事。” 他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这稻子要是推广到整个关中,你觉得能成吗?” 王知还想了想:“能成。但得一步一步来。种子不够,我先在蓝田带著农户种。 种一年,种子多了,推长安周边。再种一年,推整个关中。三年,能铺开。 除此之外,靠个人不行,得靠朝廷有心。朝廷若真有心推广,也得做两件事——” 他伸出两根手指:“第一,修水渠。占城稻省水,但灌浆期不能缺水。 第二,推广不能强摊派。得让农户先看到產量,他们自己会来要种子。强摊反而坏事。” 第17章 知不知不重要 李世民看著眼前的这个少年。三年。从这一个农庄,到整个关中。 他就蹲在田埂上,像跟邻居商量来年种什么似的,把三年规划说得明明白白,有理有据。 两人走回来。李世民重新坐下,端起凉了的药茶喝一大口。 刚才没来得及细品,心念不在这上,压心底事情定下,才有閒情雅致品尝。 一品尝才品出这茶真好——甘草的甜淡淡的,陈皮的香在喉里留很久。 他又喝一口,放下杯子,靠在椅背上。 这时他注意到院子角落几丛杜鹃花开得正盛,后门边空心砖墙缝里填著深褐色土。 “这墙根下是什么土?” “蚯蚓粪。种菜种花都好。不过今天最该看的,”他指窗外稻田,“是那个。再过半月抽穗。” 李世民点头。秧田灌水、抽穗扬花的事他懂。 但今天看到的够了——稻秧比他见过的任何田都粗壮。抽穗时,他会再来。 长孙皇后从枣树下站起来,手里端著粗瓷杯:“王郎君,这药茶喝了確实舒坦。 我这咳十几年了,年年开春犯,家里大夫开的方子吃了不见好。你这儿可有什么调养法子?” 王知还看她一眼。她问得隨意,但手里那杯茶已喝到底。不是隨便问。 “夫人气疾时间不短。慢性毛病,三分药,七分养。” “怎么养?” “说起来简单,做到的人不多。” 王知还站起来示范:“早上找空气好的地方,深吸气,吸到肚子鼓起来——对,別用胸口,用肚子。 慢慢呼,呼气比吸气长一倍。每天做一炷香时间。” 长孙皇后照做。深吸,肚子鼓起,慢慢呼。呼到一半咳一声,缓了缓接著做完。 “开始不习惯,慢慢来。这法子不花钱,坚持下来比吃药管用。 饮食少食多餐,辛辣油炸少碰。梨、百合、山药多吃,都润肺。还有一条——” 他顿了顿,“少操心。心思重的人气疾不易好,因为操心时胸口闷,气不顺。” 长孙皇后记住了。前面几条能做到,就这条难。 李世民站起来伸懒腰:“你这院子待著舒服。比那些大园子自在。” 他走到枣树下抬头看树冠:“这枣树有年头了吧?” “我来之前就有。秋天结枣,脆的。”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等秋天我来摘两斤。” “行,给您留著。” 李世民在院里踱两步,走到后院门口看鸡圈。十几只黄毛鸡探头探脑。他看一会儿,转身说: “你刚才那番话……『田家辛苦可奈何』,说得很真。农人不易,我真见过。” 王知还点头:“所以这稻子的事,急不得,也慢不得。得一步步来,但每一步都得踏实。”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这年轻人,懂农事,懂诗,更懂人心。 “我那几处庄子,想用你这法子。能让人来学么?” “当然能。我种子匀得出。您如果有想法的话,回头让人带回去试种一季,种法我到时写纸上。 但您安排过来的人,得肯下地,不然光看纸种不好,白白浪费了目前还比较惜少的种子。” 日头偏西。李世民看天:“王郎君,今日不早了,我们该回了,今日多有打扰。” 兕子照例討价还价——“再玩一会儿”“就一会儿”——最后被长乐拽走。临走又跟王知还拉鉤,约明天再来。 李世民走到院门口,回头说:“过些天我让家里老九也来坐坐。你们年纪差不多,能聊到一块。” 王知还点头:“行,李老爷隨时来。茶管够。” 马车走了。院子安静下来。王知还把石桌上杯子收了,药渣倒进蚯蚓坑。 他站枣树下伸懒腰,看著远处马车扬起的尘土渐渐消散。 脑海中功德系统的提示適时弹出: “【系统提示】:宿主以亲身践行及肺腑之言,在贵人心中深植重农恤民之念。 所述农人艰辛、所吟田家诗篇,皆如明镜,映照民间真实疾苦。 此意若得贵人扩散,乃社稷之福、万民之幸。功德值+800。” 王知还看著这个数字,心中瞭然。 今日之言,今日之诗,今日所展露的一切,都不是为了取悦或迎合,而是他本就如此想、如此做。 那番关于田家辛苦的感慨,那首描写农人艰辛的诗,正是触景生情,有感而发—— 他看到稻田,想到农人,那些话语和诗句便自然涌上心头。 他把竹蜻蜓往窗台里挪了挪,免得晚上露水打湿了。 然后转身回屋,准备明日的农活。 贞观九年的这个午后,一位帝王在农家小院听了一席话,看了一片稻,喝了一杯茶。 而那个说话、种稻、煮茶的青年,並不知道自己今日的言行,已在帝王心中种下了怎样的种子。 他只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如此而已。 马车在官道上平稳行驶。车厢里,李世民靠车壁闭眼。长孙皇后坐旁边,手里还捧著那个粗瓷杯。 “观音婢。” “嗯?” “那番话……那首诗……” 李世民缓缓睁眼,“他是真正的有感而发啊。” 长孙皇后轻声说:“嗯,他不只是个有才情的人。 他是真在田间地头劳作过,真与农人一同辛苦过,才能懂得这般深切。” “你觉得他知不知道朕是谁。”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知道也罢,不知道也罢,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今日所言所行,皆是发自本心。 他若知道陛下身份,仍能如此坦然直言,是忠直。 他若不知,却能对寻常访客如此倾心相谈,是真诚。无论哪种,都难得。” 李世民点点头,不再多问。 回宫之后,他叫了人来,吩咐了两件事。 第一件,让户部挑两个真种过地的老农官,明日去蓝田县那个庄子,跟著王知还好好学。 第二件,让將作监派人,去查查蓝田周边水系,看看哪些地方需要修渠、哪些地方可以改道。 做完这些,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渐暗的天色。 那片绿油油的稻田,那几句沉甸甸的诗,还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第18章 额外的奖励 马车渐渐走远了,扬起的尘土在傍晚的光里渐渐消散。 王知还站在院门口,看著空荡荡的土路,心里也空了一瞬,隨即被填满的是一种“该来的总算来了”的平静。 从那位气度沉静的李娘子和活泼烂漫的兕子踏入这个院子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也做好了准备。 自己这方小小的天地,註定要与长安城里那些权贵大人物產生交集。 今日这对自称“李老爷”、“李夫人”的夫妇来访,虽是便服轻车,但那通身的气度、言谈间的见识,就可见一般。 尤其是那份即便刻意收敛也掩不住的、久居人上的从容与威仪,无不印证了他的判断——这绝非寻常富贵人家。 至於具体是何等显赫身份,他无意深究,也不必深究,该知道之时自然会知道。 对方以友人长辈的身份登门道谢,他便以接待长辈的礼节相待。 煮一碗润喉的茶,说几句实在的话,展示田里长势喜人的庄稼,仅此而已。 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做好自己该做的本分,便是最好的应对。 至於由此会带来什么,是福是祸,是更深远的交集还是渐行渐远的平行,那都不是他现在需要焦虑的事。 他回到院中石凳坐下,脑海中功德系统的提示適时浮现: “【系统提示】:宿主言行得当,所献之策、所展之学获当朝显贵高度认可,所惠及者將不止一庄一地,功德深重。今日总功德值额外+9300。” “【系统提示】:检测到宿主所行之路已进入更广阔视野,功德系统解锁新权限:【体质强化·第二阶段】可兑换。” 额外加这么多,看样子和自己猜想的一样身份不低,不过,与其费这般脑力,不如看著这丰厚的收穫。 王知还嘴角露出一丝谈笑,该有的都会有的,真好。 他起身,如往常一样收拾院子、查看蚯蚓坑、准备明日农活。 心中那点因“大人物”到访泛起的微澜,很快便平息在日復一日的踏实劳作里。 该种地种地,该行医行医。外界的波澜再大,他自己的日子,总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过。 ………… 程处默是在东市堵人的时候看见那辆马车的。 说是堵人,其实就是带两个兄弟蹲在胡饼摊子前啃胡饼。 刚出炉的胡饼撒了芝麻,咬一口直掉渣。 他蹲在路边正嚼得起劲,旁边兄弟忽然碰了碰他胳膊。 “小公爷,你看那边。” 程处默抬头看过去。 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正从东市街口往西走,车帘子放得很低,走得也不快。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长安城里这种马车一天能过几百辆。 但赶车的人不普通。 “那不是陈老三吗?”程处默把胡饼往怀里一揣,眯起眼睛又看了一遍。確实是陈老三,千牛卫的陈老三。 他在宫里当侍卫,跟他爹进宫的时候见过好几次,认得那副方脸盘。 千牛卫的人赶著一辆普通马车往外走。车厢里坐的能是谁? 程处默没追上去。他把胡饼掏出来又咬了一口,嚼著嚼著,脑子里转了好几圈。 陈老三赶车,车厢里必是宫里的人。宫里的人微服出宫,不摆仪仗不惊动人,这是不想让人知道。 他没跟任何人说,带著两个兄弟继续在东市晃悠。但接下来的几天他把这件事搁心里了。 程处默这人看著粗,心思不粗。 他爹跟他念叨过不知道多少遍。在长安城里活著,拳头硬不如脑子快。 看到一件事,先別嚷,先看清楚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差不多同一个时辰,他又去了东市。 还是那个胡饼摊子,还是蹲在那儿啃饼。嚼了没两口,那辆马车又出现了。 陈老三赶车,帘子照旧放下来,往西边出城的方向去了。 连著看了三天,马车每天都出城,方向都是长安城西边。 程处默跟了两回,没跟太近。他不敢跟太近,千牛卫的人耳朵比狼还灵。 但他派了个腿脚利索的小廝远远地吊著,回来说马车最后进了一座农庄,庄子不大,收拾得挺利索,枣树底下有个年轻男人在跟车里下来的人说话。 小廝还补了一句:“下来的是两位小娘子。” “小娘子?长什么样?” “一大一小。大的穿月白裙子,小的穿鹅黄的。小的那个一下车就跑,边跑边喊锅锅。” 小跟班挠了挠头:“小公爷,锅锅是啥?” 程处默没理他。他脑子里已经开始拼图了。 月白裙子。鹅黄裙子。小的那个。长安城里这个年纪的公主有几个? 她喊的不是哥哥,是“锅锅”,口齿不清,符合这般岁数的,这不就是兕子公主吗? 兕子公主。那可是陛下的心头肉,长孙皇后最疼爱的女儿。 这丫头跑出宫追蝴蝶把半个千牛卫急疯的事,他听他爹程咬金提过一嘴。 他爹说的时候还笑了一声,说这小丫头有意思。 那照这般说法,旁边穿月白裙子的就是长乐公主了。嫡长公主微服出宫,天天往城外跑。 往一个农庄跑。农庄里有个年轻男人。 程处默把最后一口胡饼嚼完,站起来掸了掸衣裳。 他没去找人打听农庄的事,也没派人去查那年轻男人是谁。他直接回府,找他爹去了。 卢国公府的天井里,程咬金正光著膀子在枣树底下举石锁。 跟王家那颗老枣树不一样,他家这棵枣树比他年纪还大,树干粗得两人合抱不住。 石锁是特意找铁匠打的,比寻常石锁重了二十斤。 他把石锁从地上拎起来,弯臂举到肩膀,青筋从手腕一直凸到脖子,整个上半身的肌肉块块分明。 旁边院子里噼里啪啦的响。几个孙子辈的小崽子正拿著木刀木剑对砍,砍得满地打滚。 一个小崽子被砍中了肚子,捂著腰眼倒退三步撞在树上,另一个扑上去补了一刀,嘴里喊著“让你横”。 乳母在廊下坐著,看著这群小崽子闹,也不管。 程咬金把石锁换到左手,又举了三下,呼出一口浊气。 第19章 程咬金 程处默进来的时候,他爹正把石锁举到一半,手臂上的肌肉绷得跟铁打的一样。 他站住了没出声。他爹举石锁的时候最烦別人插嘴。 小时候有一回他在他爹举石锁的时候聒噪,被他爹一只手举起来转了三个圈。 程咬金把石锁稳稳撂在地上,砸出一声闷响。他拿搭在脖子上的布巾擦了把汗。 “站那儿干啥?有事说事。” “爹,儿子这几天在市里瞧见了个事儿。”他走到枣树底下的石凳上坐下,“连著好几天了,长乐公主和兕子公主天天往城外跑。” “哦。去哪了。” “城外一个农庄。庄主是个年轻男的。” 程咬金的手停住了。他转头看著儿子,眼神忽然从“老子刚举完石锁正歇著”变成了另一种东西。 “你怎么知道是两个公主?” 程处默把自己的观察一五一十说了。 千牛卫陈老三赶的车,连著好几天同一个时辰出城,他派人远远跟著不敢靠近。 说到这儿的时候他特意强调了自己没惊动人。 然后说到那小廝听见小的那个小娘子喊锅锅。 “锅锅。”程咬金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把布巾丟在石桌上,“陛下在南郊抓蝗虫那年,兕子还没生。 这娃娃小时候认生,见了朝臣就往她娘裙子后头躲。能让她喊哥的人,有意思。” 他站起来在院子里踱了两步。光著膀子,背上的汗还没干,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那农庄什么来路?” “不清楚。儿子没去查,怕惊动了千牛卫的人。只知道在城西,田种得不错,收拾得挺利索。” “你做得对。”程咬金说,手指在石桌上敲了两下,“千牛卫赶的车,说明陛下知道这事。连著好几天让公主出城,说明陛下不拦著。 陛下不拦著,说明陛下信得过这个人,至少目前信得过。 你这时候派人去查,就是告诉陛下你不放心陛下放心的人。” 程处默心里暗暗点头。 他刚才没去查,纯是直觉,觉得这事儿得先跟他爹商量。 现在听他爹一说才知道自己直觉踩对了。 程咬金在石凳上坐下,给自己倒了碗凉水,咕咚咕咚灌下去。 喝完把碗往桌上一搁,抹了抹嘴。 “小子,你知不知道最近朝里有什么动静?” 程处默想了想:“前阵子听爹提过,户部跟工部为了修水渠的银子吵了半个月。 西边不太平,军费也紧。別的……没听说什么特別的。” “那是因为有更特別的事,还没传到外头。” 程咬金端起水碗又喝了一口,眼神变得有些深,“昨天陛下召了几个老臣议事,我虽没去,但下朝后遇见了房玄龄。 老房那张脸平时跟水似的,没波没澜,昨天却有点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像是……心里揣著事,但又不方便说。” 程咬金把碗放下,“我跟他打了个哈哈,说老房啊,今天天气不错。 他看了我一眼,说你在老杀才,鼻子倒是很灵。” 程处默愣了:“房相这是……” “这是告诉我,他看出我看出他有事了。” 程咬金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有种老狐狸般的狡黠,“今天听你这么一说,我大概明白了。 陛下和房相他们揣著的事,八成跟城外那个农庄有关。” “爹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程咬金站起来,蒲扇大的手按在石桌上,指节粗得跟竹节似的, “陛下能让公主天天往那儿跑,能让千牛卫的人赶车,能惊动房玄龄那种老狐狸——那农庄里的小子,不简单。” 他顿了顿,看向儿子:“你找个日子,带你弟弟出城转转。就当春游踏青,路过他那庄子,进去討碗水喝。 年轻人嘛,出门遛遛马、看看庄稼,碰巧路过一户人家,进去歇个脚,多正常的事。” 程处默咧嘴笑了:“爹,这我拿手。都不用装。” “装什么装,就是出去玩。” 程咬金把布巾捡起来搭在肩上,“你带上处亮。两个年轻人骑马踏青,总比一个人逛悠自然。 到了人家庄子上,该打招呼打招呼,该討水討水。 你们年纪差不多,能聊就多聊两句,聊不来坐一会儿就走。別一上来就跟查户籍似的。” “爹你放心,你儿子又不是头一回交朋友。” “就是因为你不是头一回,老子才要说。” 程咬金的声音忽然沉下来,不再是刚才那副半开玩笑的调子,“你那性子我还不清楚?三杯酒下肚就开始跟人称兄道弟。 这人不一样。陛下和皇后都去过的庄子,你在那儿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传回宫里。 所以你小子给我记住了:別跟人家胡扯你爹那些事儿,也別一上来就拍胸脯说以后有事找哥哥。 就当是路过,碰见个聊得来的人,坐一会儿,走人。回来之后跟我说说,你看到的那个人什么样。” 程处默正色道:“儿子记住了。” “记住就好。” 程咬金站起来,把石锁重新拎起来掂了掂,“去吧。什么时候去你自己定,不用回来跟我报备。对了——” “什么?” “见了人家別板著个脸。你本来就长得像我,板起脸来能嚇哭小孩。” 程处默走到天井门口,回头说了一句:“爹,我带处亮去。那小子最近在府里憋得慌,正好拉出去放放风。” 程咬金已经把石锁举过了头顶,从嗓子眼里哼了一声,算是准了。 两天后。 程处亮被人从被窝里拽出来的时候,骂骂咧咧了好一阵子。 “哥你是不是有病?这才什么时辰?鸡都没叫!” “鸡没叫是因为鸡还没睡醒。你赶紧的,別磨蹭。” 程处亮今年十七,比他哥小了四岁。(因剧情需要,程家几兄弟,包括后面会出场的尉迟家的等等,二代们年龄上面都做了適当的调整。) 脸还没完全长开,但身板已经跟他哥差不多了。程家的种,骨头架子天生就比別人大一號。 他被程处默从床上拖下来,胡乱套了件半旧的青布圆领袍,头髮隨便扎了一下,边扎边嘟囔。 “到底去哪?” “出城。踏青。” “踏什么青?这才三月!” “三月不踏青,你等八月去踏青?” 第20章 程处默两兄弟 程处亮被他哥拽著出了府门。门口拴著两匹马,一匹枣红一匹黑。 程处默翻身上了枣红马,程处亮打著哈欠爬上黑马,一边爬一边还在念叨:“什么踏青,我看你就是想折腾我。 上回你说带我去曲江看花,结果是去给人撑场面打架。 再上回你说带我去东市吃胡饼,结果是去堵人。” “今天就是踏青。”程处默一夹马肚子,“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出了坊门。 清晨的街面上已经有些早起的商贩在支摊子,卖餺飥的大锅里腾著白汽,卖蒸饼的笼屉摞得老高。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嘎嗒嘎嗒响,程处亮的瞌睡被风吹散了大半。 出了金光门,路两边的田就多起来了。三月的麦田绿油油的,风一吹一浪一浪地摆。 空气里那股土腥味跟城里的烟火气完全不一样,深吸一口,整个肺都舒坦了。 程处亮这才来了精神,左右张望著:“这外头还真比城里舒坦。哥,你倒是会挑地方。” “瞎逛逛。”程处默骑在马上,眼睛看著前面的土路。路两边种著两排桑树,树还不高,叶子倒是长得密。 “往哪边走?”程处亮问。 “隨便走。走到哪算哪。” 走了一炷香的工夫,路边开始出现大片的稻田。 稻秧已经躥到腿肚子那么高,整整齐齐地排著,一垄一垄的。 程处亮对庄稼没什么概念,但他哥在某块田边上不自觉地勒了一下韁绳。 “这间距比寻常水田宽了半掌。” 这口气不像一个武將的儿子,倒像是……程处默忽然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的样子像谁了。 上回他爹带他去户部看关中的田亩册,老农官蹲在地图前面说水渠走向,就是这么说话的。 他摇摇头,腿一夹马肚继续往前走。 土路拐了个弯,前面出现了一座农庄。院子不大,收拾得挺利索。 院墙是土夯的,不高,从马上能看见院子里有棵枣树,树冠探出了墙头。 后头隱隱约约能看见稻田一直延伸到山脚。院门没关,半敞著。 程处默翻身下马,把韁绳递给程处亮。 “在这儿等著。” “啊?不是路过吗?怎么还进去?” “討口水喝。骑了一路不渴?” 程处默理都没理他的追问,走到院门口,抬手敲了两下门。 “有人吗?” 里面有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传来:“来了来了。” 然后是一阵脚步声。院门被从里面拉开,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年轻人站在门口。 穿灰布衣,袖子卷到胳膊肘,手上还沾著泥。 脸上没什么特別的表情,不热情也不戒备,就是“听见敲门所以来开门”的那种平常。 程处默抱了个拳:“兄台,叨扰了。在下姓程,跟弟弟出城踏青,骑了一路渴得很,想討碗水喝。不知方便不方便?” 王知还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身后牵马的程处亮。 两个年轻人,衣著普通,骑著马,大早上出城踏青,挺正常的事。 “这有啥不方便的,进来吧。水有,井里刚打上来的。” 程处默回头朝程处亮招手:“进来歇会儿。” 程处亮把马拴在门口拴马石上,跟著走了进来。 进了院子他眼睛就开始乱转。石桌上放著半碗没喝完的水,旁边搁著两个咬了一口的馒头。 枣树底下搁著几把小竹椅,竹椅旁边是个粗瓷缸,缸里养著几尾金鱼,慢悠悠地转著圈。 窗台上摆著几个陶罐,罐口封著油纸。后院方向传来咕咕咕的鸡叫。 “这院子收拾得真利索。”程处默接了水碗,在石凳上坐下,隨口说了句。 “一个人住,不收拾利索了自己也不舒服。”王知还也坐下,又给程处亮递了碗水。 程处亮接了水碗,但注意力被鸡圈那边的动静勾过去了。 他端著碗走到鸡圈边上看了一眼,然后声音都变了调:“哥!他们家鸡吃的不是粟米!是虫子!地上爬的那种!” “蚯蚓。”王知还说,走了过去,“就是地龙。” 程处亮蹲在围栏外头,两只手扒著竹条往里瞅了老半天,喉咙里挤出一句:“这地龙,就这么扔进去餵的?” “是啊。烂菜叶子稻草堆一块儿,它自己就长出来了。” “那它能下蛋不?” 程处亮这个问题提出来了,连带他哥也不动声色地走近了几步。 这一刻,程咬金的小崽子和老张头的孙子狗蛋在精神上达成了高度统一。 他们都不在乎什么叫循环农业,他们只关心鸡吃了这个能不能下蛋。 王知还笑了一声:“能。吃这个的鸡,比吃粟米的早一个多月下蛋。蛋也大。” “嘖嘖嘖。”程处亮感慨完又补了两个字,“真好。” 程处默站在旁边没说话,心里记下了两个字:蚯蚓。 程处亮又去看缸里那几尾金鱼,手指头戳著水面追著鱼跑。 程处默端著水碗在石凳上坐著,这时候后院外头那片稻田,直直地撞进了他眼睛里。 他放下碗站起来,走到院墙边上往远处看。 一大片稻田,稻秧整整齐齐的,比外头那些田里的粗壮了一大圈。 风一吹,绿浪从跟前一直滚到山脚底下。 “兄台,这稻子是什么品种?比外头的高了一截。” “占城稻。” “占城?” “南边传过来的。耐旱,长得快,分櫱多。你过来看。” 王知还带他走到田边,蹲下来把一株稻秧的茎秆轻轻弯下来给他看,“这一株分了六枝。 一亩地几千株,每株六枝,每枝一穗。收的时候比寻常稻子多打一倍。” 程处默蹲在田埂上,伸出一根手指头拨了拨那株稻秧的根部。 鼓包是鼓的,茎秆比他见过的大多数稻子都粗。 他忽然想起去年秋天,他爹从朝堂上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看。 那天他爹把朝服脱下来往架子上一扔,坐下来喝了好几碗凉水才开口。 工部跟户部为了关中的水渠扯皮,扯了整整三个月,奏疏写了一箩筐,一根新渠都没挖成。 他爹说,关中的地,有的地方收成好,有的地方连年歉收,土发酸,种啥都长不起来。 户部说没钱修渠,工部说没渠就没水,没水就没收成,没收成户部更没钱。 绕来绕去就是一个死扣。 可是眼前这个蹲在田埂上的人,不扯皮。 他就是蹲在那儿,拿手拨著稻秧的茎秆,告诉他这株分了六枝,一亩能打多少粮。 没有奏疏,没有爭吵,只有一亩实实在在的田,和一种能多打一倍粮的稻子。 第21章 猜到身份,但不拆穿 程处默站起来,看著那片稻田沉默了一会儿。 “兄台怎么称呼?”他转过身。 “王知还。” “王兄,我叫程处默。” 他拱了拱手,“那是我弟弟处亮,在家里排行老二,你叫他程老二就行。” 程处亮在后头喊了一声:“我叫程处亮!不叫程老二!” 两个人都没答理他。 王知还听到“程处默”这个名字,神色如常,只是拱手还礼。 他记得史书上提过程咬金的长子叫程处默,后来袭了卢国公爵,史书上面记载算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二代,此人稳重,守成。 虽说知道了他俩的身份但王知还他的脸上一点没露,就当对方真是个姓程的普通踏青少年。 人家穿便服、不说家门、带著弟弟討水喝,这就是不想摆身份。 他要是这时候表现出“我知道你是谁”,那就太没意思了。 他只是在心里笑了笑。前几日是李老爷一家,今日是“程家兄弟”。他这农庄,看来是越来越热闹了。 程处默在心里过了一遍这趟出来之前他爹交代的事。 交朋友就是交朋友,別扯那些有的没的。 但人跟人坐在一块儿了,话赶话说到这儿了,再憋著反而不自然。 他想了想,开口了:“王兄,我刚才一路骑过来,你家门口这块田的稻子跟別人家的长得就是不太一样。 我问你,要是有人家里有片地,土不大好,种啥都长不起来,你会咋办?” 王知还看了他一眼。这问题问得挺具体,不像一个隨便踏青路过隨口閒聊的人能问出来的。 但对方既然问了,他便照实回答,这对他来说就是日常农事。 “先看土。土的问题分很多种。发酸的撒石灰,板结的深翻掺沙子,盐碱重的那得用水洗。 不看地就下药,跟不看病人就开方子一个道理,不治还好,越治越糟。” 程处默点了点头,没再追问。 他把碗里的水喝完,站起来搁在石桌上。 “王兄,今天在你这里歇了脚喝了水,还学了稻子怎么分櫱,占了你不少工夫。谢了。” “客气。路过歇脚多正常的事,往后路过再来就是。水隨时有。” 程处默咧嘴笑了,回头朝鸡圈那边喊了一声:“处亮!走了!” “啊?这就走了?我还没看到它下蛋。” “鸡下蛋又不是你下蛋,你急什么。” 程处默一把拽住他后领子往外走,“回城。你要是再磨蹭,下午咱爹找人练对打,我第一个把你扔上场。” 程处亮一路被他哥拉著出了院门,嘴上还在念叨那只鸡,到了马跟前忽然回头喊了一声:“王哥!改天我再来你家看鸡下蛋啊!” 王知还站在院门口,看著这两兄弟一前一后上了马。 枣红马和黑马甩著尾巴,在土路上扬起一小溜尘土,马蹄声渐渐远了。 他转身回了院子。功德系统弹了条提示。 “【系统提示】:宿主所行之事惠及四方,名声渐显,引来长安勛贵子弟好奇探访。 与卢国公府程处默、程处亮建立初步联繫,功德值+100。 检测到宿主与当朝显贵產生良性互动,潜在影响力扩大,每日功德值自然增长量小幅提升。” 王知还站在石桌前,把程处默刚才留下的碗收了。 一百点。涨得不少。 系统提示里提到了“卢国公府”和“长安勛贵”,看来程咬金在系统里的权重不低,连他儿子的到访都能触发额外提示。 他把碗放进水盆里,哗啦哗啦洗了两下。程处默这人挺有意思。 进门討水喝,走的时候说谢了,中间聊了几句稻子,问了个改土的事。 从头到尾没提他爹一个字,也没暗示自己是卢国公府的人。 但问的那个问题,“土不大好,种啥都长不起来,你会咋办”,一听就是带著实际问题来的。 算了。人家不提,他就当对方就是过路歇脚的。 反正自从认识兕子之后,和长安城里的勛贵世家打交道已是意料中事,平常心对待便是。 他把洗好的碗扣在案板上,拿布巾擦了擦手。 窗外枣树上的麻雀叫了两声,阳光把树叶的影子投在窗台上,风一吹,影子就晃。 马背上,程处亮憋了半路没憋住。 “哥,你是不是认识那个王哥?” “今天刚认识的。” “那你跟人家聊得跟认识了好几年似的。你平时跟兵部那帮人也不这样。” 程处默骑著马没说话。他脑子里还在转那株分了六枝的稻秧。不是一株两株,是整片田。 风一吹稻浪一直滚到山脚,密得连地皮都看不见。 他见过关中的田,好的差的都见过,但从没见过稻子长成那样的。 还有那个王知还。 这人从头到尾没问他姓程是哪家的程,也没打听他爹是谁。 他问怎么称呼,这人说自己叫王知还。他问改土的事,这人说先看土、再对症。 他告辞的时候,这人说路过再来,水隨时有,不是客套话,是那种你真的再路过他还是会给你的语气。 “哥?” “没事。”程处默夹了一下马肚子,“回去跟爹说一声,今天春游还不错。” 程处亮在后头翻了个白眼:“春什么游,从头到尾就是蹭了碗水喝。连个饼都没蹭上。” “你眼睛里就那点吃的。” “那你还不是惦记人家地里的稻子!我都看见了,你蹲在那儿看得眼珠子都快掉进去了!” 程处默没接话。 他骑著枣红马走在前面,忽然想起他爹那天举完石锁之后说的那句话。交朋友就是交朋友。 但交什么样的朋友,决定了你能看到什么样的东西。 卢国公府。 程咬金正坐在天井里啃羊腿。 羊腿烤得焦香油亮,他一只手抓著骨头,另一只手端著一碗酒,啃一口肉喝一口酒,油顺著下巴往下淌他也懒得擦。 旁边石桌上搁著个大盘子,盘子里还有半只没动过的烤羊,油还在滋滋冒。 程处默进来的时候他爹正拿刀往下割肉,刀法比他使槊还顺溜。 “爹。” “嗯。”程咬金把一块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去了?” “去了。” 第22章 饲养宠物 程处默在石凳上坐下,把他今天在农庄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说到蚯蚓餵鸡的时候他爹的眉毛挑了一下,说到占城稻分櫱六枝的时候他爹的眉毛直接飞了上去。 程咬金把羊腿骨往桌上一搁,拿布巾抹了抹油手:“那稻子你亲眼看见了?” “亲眼看见的。不是一株两株,是整片田。儿子蹲在田埂上看了一盏茶的工夫,每株都是那样。 风一吹稻浪一直滚到山脚,密得连地皮都看不见。” 程咬金沉默了一会儿。一亩多打一倍,关中有多少亩稻田?两百万亩。 哪怕先在长安周边推开,二十万亩,一亩多打一石,就是二十万石。二十万石是什么概念?够边军吃半年。 但他嘴上没说这些。他问的是另一桩。 “跟那小子聊得怎么样?” “不端著。也不巴结。就是。” 程处默仔细想了一下措辞,“就是一个人该什么样就什么样。 不是那种拽文的,就像田地里的农民,哦,不对,就像田地里那种有文化的农民。 临走我说谢了,他说路过再来,水隨时有。听著不是客套话,对於我的绝交,好像他並不反感。” “你没提咱家?” “没提。他问了我怎么称呼,也问了处亮。別的没打听。 我就告诉了他我和楚亮的名字,他应该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毕竟我和处亮又不是什么大人物。” 程咬金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把碗往桌上一搁,搁出“咚”的一声。 “这就对了。你跟他交了朋友,他跟你交了底,稻子怎么种的、蚯蚓怎么养的,你没亮身份他也跟你说了。 说明这人不是看人下菜碟的主儿。往后多走动,让处亮也去。” 程处默应了一声。他站起来往外走,走到天井门口,他爹在后头又补了一句。 “对了。下次去的时候带点咱们府上的点心去。別空手上门,这不是做客的规矩。” 程处默回头看了一眼他爹。 程咬金已经重新抓起羊腿在啃了,脸上的表情一点没变,眯著眼,嘴角掛著一丝让人分不清是真憨还是装憨的笑。 程处默知道他爹的意思。 那几个爱惹事、爱打架、爱往军营里钻的小崽子们,不是让他们去学种地的。 是让他们去看一眼。一个跟他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不靠祖荫,不靠家世,就靠一双手一片田,让当今陛下和皇后屈尊登门。 这不是耳提面命,这是让他们自己用眼睛去看,去想,去感受。 ………… 贞观九年的春意,眼见著薄了。 王知还蹲在灶房门槛上,手里端著碗面片汤。 面是昨日剩的麵团擀的,切得宽窄不一,煮出来倒也筋道。 汤里臥了个鸡蛋,撒了把刚冒头的小白菜。 他一口一口慢慢地吃,吃到碗底,汤也凉了。 院子里静。 枣树上的雀儿偶尔嘰喳两声,鸡圈里的黄毛鸡咕咕应和,远处田埂上传来佃户赶牛的吆喝。 这些声音零零碎碎的,反而衬得院子更空。 一个人吃饭,滋味总是淡的。 他搁下碗,靠在门框上发了会儿呆。 自打穿过来,日子总是忙忙叨叨的——地里的事,佃户的事,庄子里杂七杂八的活计。 前阵子兕子和她姐姐隔三差五地来,院子里热闹过几回。 可人一走,这安静就格外地沉,沉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 不行,不能这么下去了,人毕竟是社会性群体生物,得养点什么。 这念头一起,就再也压不下去了。不是鸡——鸡是下蛋的,算不得伴儿。 最適合莫过於猫。狗。 他想起上辈子爷爷家那只大黄狗。 他下地,狗就趴在田埂上打盹;他回家,狗摇著尾巴跟在后头。 后来他考上大学那年,爷爷打电话来说狗老死了。 他在宿舍阳台上站了很久,没哭,只是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还有母亲从菜市捡回来的那只橘猫。小小一团,叫声细得像蚊子。 后来长成十几斤的肥猫,专挑他写作业时往卷子上趴。推它,它就换个姿势,继续趴。 可惜这一切都成了剪影,回不去了,但不能忘。 行。就养猫,养狗。都要刚满月的,身子骨壮实,好养活,不用费心精细照料。 他收了碗,舀水冲净,擦把手出了门。 老张头正在自家院里修锄头柄,拿麻绳一圈圈地缠。见他来,忙起身:“庄主,您有事?” “老张,附近谁家有刚满月、身子壮实的小狗小猫?要好养不娇气的。” “您要养这个?”老张头一愣,隨即回头朝屋里喊,“狗蛋!去你三叔家问问,他家大黄上月下了一窝崽,刚满月,个个皮实,有只黄狗白面,还有只纯黑的,品相都极好!” 狗蛋应声跑出来,脸上还沾著饭粒,一溜烟不见了。 老张头又想了想:“猫的话,村东头刘寡妇家有。 她家大猫是狸花,春上下了两只崽,刚满月,走路稳当,能自己喝米汤,半点不娇气,正愁送不出去。” “去看看。” 刘寡妇家不远,走一盏茶工夫就到。院子小,土墙裂了几道缝,但收拾得乾净。 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坐在院里搓麻绳,见他进来,慌慌张张站起来,手在衣襟上蹭了又蹭。 “王庄主,您怎么来了?” “听说你家有刚满月的小猫,过来瞧瞧。” 刘寡妇引他到堂屋角落。 一个竹篮里舖著旧衣裳,大狸花猫躺在里头,身边蜷著两只毛茸茸的小奶猫。 都是正宗狸花纹路,一身深浅交错的褐黄毛纹,圆脸蛋、胖爪子,刚满月,蓝膜褪得大半,腿脚稳当,走起路来不晃不跌,一看就是好养活的模样。 一只性子活泼,探头探脑格外胆大;一只安静內敛,乖乖缩在一旁,透著几分文静。 王知还蹲下来,伸出一根手指。 那只胆大的小狸花立刻凑过来,眯著眼轻轻蹭他指尖,喉咙里发出细碎的呼嚕声,黏人又乖巧。 “这两只我都要了。” “您要两只?”刘寡妇有些意外,“这俩都是狸花,皮实少病,满月就能自己吃食,最好养活了,唯一的缺陷就是长大之后找不到影。” 第23章 兕子起名 刘寡妇不再多说,小心翼翼把两只小猫捞出来,用块乾净粗布包了。 小猫在布里轻轻拱动,探出两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圆溜溜的眸子好奇打量四周,一点也不怕生。 “庄主,您要给钱就是打我的脸。”刘寡妇把布包往他手里一塞,语气硬得很,“上回您给我家丫头瞧病,药都没收钱,我闺女现在还活蹦乱跳的呢。” 王知还也没推辞,道了声谢,抱著小猫往回走。 走到半路,狗蛋气喘吁吁追上来,怀里抱著个铺著软草的竹筐。 “庄主!三叔家的狗来了!三叔说这两只全都送给您!” 他三叔跟在后面搓著手:“庄主您看,一公一母,全都刚满月,断奶稳妥,餵米汤碎粥就行。 公的黄狗白面,通体黄毛,嘴筒四爪雪白; 母的通体纯黑,毛髮油亮,温顺乖巧,全都壮实得很。” 黄狗白面那只精力旺盛,扒著筐沿不停扭动,透著一股子憨劲; 纯黑小狗安安静静臥在角落,乌溜溜的眼睛怯生生望著人,温顺又討喜。 两只幼犬精气神十足,完全不用费心照看。 “行。”王知还点头,“回头来庄上领两斤鸡蛋。” “使不得使不得——”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閒时看书选 101 看书网,101??????.??????超愜意 】 王知还已经抱著猫、提著狗筐从容离去。气场沉稳,自有一股庄主的从容气度。 回到院子,他把竹筐搁在石桌上,布包放到一旁,进屋翻出几件旧衣裳,细细铺在堂屋角落。 虽说都是满月壮崽,夜里依旧微凉,铺得软和些住著舒服。 两只小狸花从布里钻出来,慢悠悠在堂屋踱步。 胆大的到处嗅闻探索,文静的跟在后头缓步跟著,步履稳当,全无奶猫踉蹌娇弱之態。 两只小狗也待不住了。 黄狗白面一骨碌爬出竹筐,稳稳落在地上,撒著欢到处乱跑; 纯黑小狗不急不缓跳下来,安静跟在后方,模样乖巧懂事。 王知还蹲在灶房门口,看著四个小傢伙在院里笨拙又鲜活地探索,眉眼间不自觉漾开一抹温和笑意。 院里冷清了许久,这一刻,总算有了烟火气与生机。 “傻不傻。”他低声嘟囔一句,起身去灶房烧水准备吃食。 小傢伙们刚满月,肠胃虽硬朗,还是得餵软食。 他舀半碗小米下锅,多添两瓢清水,煮到米粒开花,潷出浓稠米汤,分盛在四只浅口粗瓷碟里,晾至温温刚好。 两只小狸花被香味吸引,凑到碟边小口舔食,斯文又可爱; 两只小狗埋头大口吃喝,尾巴轻轻摇晃,憨態十足。 一院萌物,岁月静好,看得人心头暖意丛生。 正看著,院外传来轻缓驴蹄声,稳稳停在门口。 下一刻,一道软糯清甜的童声响起,带著满心欢喜: “漂亮锅锅!漂亮锅锅!兕子又来啦!” 三岁的小兕子穿著鹅黄小襦裙,头上两个小巧髮髻一晃一晃,蹦蹦跳跳从驴车上跃下来。 人还没进院门,小嘴巴已经嘰嘰喳喳说个不停:“兕子今天带了糖糕!大姐说锅锅家没有——” 话音陡然卡住,小身子像被施了定身术,呆呆立在院门口。 她圆溜溜的大眼睛瞬间瞪得溜圆,望著石桌下毛茸茸的小东西,眼里像落满了细碎星光,满脸惊喜。 她攥著小拳头抵在胸口,小脸涨得粉嘟嘟,猛地回头朝著驴车方向拔高声调: “大——姐——!你快来呀!好多毛茸茸的小东西!” 长乐缓步从驴车上走下,一身淡青罗裙,青丝用玉簪松松挽起,气质温婉嫻静,清雅脱俗。 听到兕子惊呼,莲步微加快几分,裙摆被晚风轻轻拂动,自带大家闺秀的端庄温婉。 “怎么了?这般大惊小怪。” “有毛球球!软软的!小小的!太可爱啦!” 兕子迈著小短腿跑到石桌边,又不敢贸然靠近,小手伸了缩、缩了伸,好奇又胆怯。 长乐走近,垂眸看向院里四只毛茸茸的小傢伙,清冷绝美的容顏上,不自觉勾起一抹浅浅温柔的弧度。 澄澈的眸子亮了几分,像湖面拂过清风,漾开粼粼柔光,沉静又动人。 她抬眸看向枣树下的王知还,语声轻柔温婉,还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柔糯: “王郎君。这些都是你新养的?瞧著皆是刚满月,模样討喜,还极好养活。” 目光落在王知还身上时,她心头悄然泛起一丝微不可察的涟漪。 眼前男子行事沉稳通透,懂农事、知天理,待人温和有度,总能让人不自觉心生亲近,更甚之容貌甚伟,试问哪个少女不怀春。 每次相见,她心底都会悄悄泛起一缕羞涩暖意,目光都不敢过多停留,只敢淡淡瞥过,便从容移开。 “今儿刚寻来的。”王知还在石凳上安然坐下,“两只小猫,两只小狗,都刚满月,身子骨结实,不娇气。” “可有取名字?” “还没来得及。” 兕子终於鼓起勇气,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指,轻轻碰了碰那只胆大狸花的耳朵。 小狸花仰头冲她打了个奶乎乎的喷嚏,温热的气息拂在指尖,痒痒软软的。 兕子当即咯咯笑得眉眼弯弯,开心得不得了。 “锅锅!它打喷嚏啦!耳朵还会动呢!” “你轻轻蹭蹭它耳根,它心里欢喜,会发出咕嚕咕嚕的声响。” “什么是咕嚕呀?”三岁的小兕子懵懂歪头,满眼天真,让人忍不住想要捏捏她的小脸。 “猫儿舒心了,喉咙里自会发出细碎的响动。” 兕子似懂非懂,小心翼翼蹭了蹭小猫耳根。 小狸花立刻眯起眼,往她小手心里蹭了蹭,细密的呼嚕声缓缓响起。 “响啦响啦!大姐快来看!它咕嚕咕嚕的!” 长乐浅浅莞尔,也微微俯身,伸出纤细玉指,轻轻蹭了蹭另一只文静狸花的下巴。 小猫乖巧仰头,露出柔软脖颈,任由她轻抚,呼嚕声绵长温润。 “果真奇妙。”她轻声感慨,语声温柔,眼底含著浅浅笑意,侧眸看向王知还时,耳根悄然泛起一丝淡淡的緋红,连忙从容敛了目光,故作平静。 第24章 万物皆有灵性 王知还看在眼里,只淡淡含笑,並不点破。 自身並非木偶,眼前之女子端庄温婉,偏偏在自己面前总带著几分含蓄羞涩,別有一番动人风情。 接下来便到了取名的时候。 三岁的兕子哪里分得清什么狸花猫、品种之別,只认得顏色,仰著小脸认真开口:“这只毛毛灰灰黄黄的,就叫黄黄!” 长乐柔声纠正:“兕子,这是小猫,不是小狗,和院里那只毛色不一样呢。” 兕子眨著懵懂的大眼睛,凑近仔细瞧了瞧,又歪著脑袋想了半天:“那……它身上有好多花花纹路,叫花花!” 长乐轻笑著摇头:“院里没有別的花斑小傢伙,倒也勉强。只是太过寻常了些。” 两人轻轻拉扯斟酌,你来我往逗著小兕子。 王知还静静旁观,看著一大一小为了个名字温柔商榷,画面格外温馨。 拉扯几番后,兕子认准了按顏色取名,指著另一只同纹路的小猫:“这只也是灰灰黄黄的,也叫灰灰!” 长乐无奈又宠溺,只好顺著孩子的心思,不再执意讲究文雅。 一番小小爭执拉扯,总算定下两只小猫的名字:一只叫花花,一只叫灰灰。 轮到小狗,兕子立刻来了精神,指著那只黄狗白面,脆生生道:“这个黄黄的狗狗,就叫阿黄!刚刚好!” 这下没人反驳,长乐点头应下:“阿黄,简单好记,很合適。” 最后轮到通体乌黑的小狗。兕子歪著脑袋想了半天:“它浑身黑黑的,叫小黑!” 长乐略一沉吟,本想取个雅致些的名字,可看著三岁孩童天真烂漫的模样,又不忍拂了她的心意。 稍作迟疑,几番小小的意见拉扯,终究顺著兕子的性子,应了下来:“好,便叫小黑。” 一番取名拉扯,满是温情童趣。 名字既定,兕子瞬间忙活起来,一会儿抱抱花花,一会儿摸摸阿黄,一会儿追著灰灰小跑,一会儿蹲在小黑旁边小声说话。 四只小傢伙被她闹得满院子乱窜,她自己笑得眉眼弯弯,清脆的笑声洒满庭院。 长乐安静坐在石凳上,目光温柔追著妹妹跑动的身影,时不时悄然侧目,瞥一眼身旁从容静坐的王知还。 每一次目光相撞,她都会略显慌乱地移开视线,脸颊泛起淡淡的羞红,心头小鹿轻跳,羞涩又安寧。 和他待在一处,总有一种莫名的安稳与暖意,让人贪恋这份閒適时光。 她目光无意间落在石桌一角,那里放著一只粗瓷空碗,碗边孤零零搁著一双筷子,清冷孤寂,衬得院中主人孤身一人的寂寥。 她静静凝望片刻,心底掠过一丝莫名的情愫,隨即从容敛了思绪,轻声开口,打破静謐。 “王郎君。”她语调温婉轻柔,“方才见这些猫狗吃食乖巧不挑,想来你善待世间万物,自有独到章法。 妾记得先前你言蚯蚓为土地活水,无论是田间作物、土里生灵,还是眼下猫狗,你都能与之相融共处。 妾心中有一问,世间这些鲜活生灵,在你眼中,可有共通的道理?” 夕阳西斜,枣树影子漫上院墙。 王知还微微后仰靠著石凳,目光扫过院里嬉闹的萌物,神色从容淡然,自带一番通透格局。 这一问极有见地,不流於俗常琐事,直探万物本源,也衬出女子的学识心思。 “道理其实浅显。”他缓缓开口,“凡有生机之物,皆有灵性。何为灵性?便是生来便知自己所求、自己所守。 猫有猫的习性,狗有狗的天性,庄稼有庄稼的生长之道,蚯蚓有蚯蚓的棲身之本,天生自带本心,无需旁人之教化。” 长乐微微倾身,静静聆听,眼眸专注,满心倾佩。 “你看猫儿吃食,饱了便会自行打理毛髮;小狗跑累了,自会寻阴凉处休憩; 蚯蚓择湿润沃土而居;稻子缺水便卷叶示警。 这一切,无人教导,皆是天性使然,便是天命之谓性。” 他抬手指了指院里憨傻追尾巴的阿黄。 “阿黄看著憨拙,却不愚笨。摔一跤便懂得避让磕碰之处,顺著性子摸索生存之道,这便是灵性。 这些小傢伙满月便安稳好养,也是顺著天性生长,不娇惯、不刻意,反倒自在茁壮。” 长乐顺著他的目光望去,只见阿黄趴在树荫下,肚皮贴著微凉地面,愜意眯眼,慵懒安然。 “小猫更是如此。”王知还继续道,“一只活泼黏人,一只文静自持,生来性子已定,顺著本心便是最好。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依我看,修道之前,必先格物。” “不摸清一物的性子,便无从顺应其道。格物致知,看透猫狗习性、庄稼肌理、土地本源,往后万事道理,皆从中悟出。” 长乐低头看著臥在自己鞋边的灰灰,小猫枕著前爪,尾巴轻晃,呼嚕声绵长柔和。 她在心底细细回味这番话,通透、务实,跳出书斋迂腐,扎根烟火田间。 世间圣贤道理,被他说得浅显通透,接地气又藏大格局,让她愈发心生倾佩,好感更浓,羞涩之余,多了几分由衷的仰慕。 “王郎君这番高论,著实令人耳目一新。”她抬眸,语声带著几分真心讚嘆,“世人读书只拘泥书斋圣贤言语,到了你这里,大道藏于田地,藏於猫狗,藏於一草一木之间。” “圣贤道理,本就不是书本凭空生出来的。”王知还淡然一笑,“《大学》修齐治平,根基便在格物。 看透一物,悟透一理,积少成多,方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种地摸清土性,便可增產粮谷;管好一庄农事,便可惠及一方百姓;推而广之,便是治国大道。 万事不从实处格物,只空谈大义,如同未学走路便想策马千里,终究虚妄。” 长乐眸光愈发明亮,心底豁然开朗,对眼前男子的学识、眼界、胸襟,越发心生倾慕。 这份好感藏於心底,羞於表露,只化作眼底浅浅柔光与悄然泛红的耳根。 “原来养畜、种地、观生灵,皆是格物根基。”她轻声呢喃。 “正是。万事从脚下小事悟起,格得一物,明得一理,步步扎实,方得长远。” 第25章 少女怀春 兕子这时蹦蹦跳跳跑回来,怀里抱著花花,阿黄咬著她裙摆带子不肯鬆口,被拖著滑出老远,惹得小兕子笑声不断。 “锅锅你快看!阿黄好调皮呀!” “它正在换牙,牙痒,由著它玩便好。” “小猫也换牙吗?花花刚才咬兕子手指头,痒痒的一点都不疼。” “生灵天性皆是如此,到了时辰,便有对应的本分。” 兕子似懂非懂,举著花花小声约定明天再来探望,天真烂漫。 长乐静静看著妹妹无忧无虑的模样,唇角噙著温柔笑意,垂在身侧的指尖却微微蜷了蜷。 她抬眸轻瞥向身侧之人,他立在枣树荫下,身姿挺拔如青竹,面容朗俊清逸,自有一番玉树临风的卓然气度,连眉眼间的温和,都透著旁人难及的沉稳。 心头却莫名一沉,她素来知晓,舅舅长孙无忌早属意她与表兄联姻,父皇母后虽未明言,可歷代皇家公主婚事皆为朝堂制衡,纵有万般偏爱,终究难违皇权身不由己。 霞光漫染西天,枣树枝叶漏下细碎光影,晚风裹挟著稻田清香穿院而过,静謐又温柔。 长乐起身准备离去,兕子已经困得眼皮打架,却依旧不忘蹲在小猫跟前伸出小拇指,认真拉鉤约定。 “花花灰灰,阿黄小黑,你们要乖乖等兕子明天来,不许乱跑哦。” 小奶猫小奶狗似懂非懂蹭了蹭她小手,兕子顿时心满意足,又跑到王知还面前,踮著脚尖伸出小指头。 “漂亮锅锅拉鉤!明天兕子能带小鱼乾来吗?” 王知还蹲下身,轻轻勾住她小小的指尖,侧脸线条乾净温润,日光落在他发梢,晕开一层浅淡的光晕。 “可以带少许,它们年纪还小,吃多了不易消化。” “那兕子每只都分一条,绝不偏心!” 长乐站在一旁,眉眼柔化浅浅轻笑,目光落在王知还身上不过须臾,便悄然移开,耳尖悄悄漫上一层浅粉,心头泛起一丝轻涩。 “行,去吧。”王知还鬆开手,“明日我给花花掛个小铃鐺,你远远听见叮铃声响,便知它来找你了。” 兕子眼睛一亮:“叮铃叮铃的,好好听!” 被长乐牵著手走到院门口,小兕子还频频回头,朝著院里四只小傢伙使劲挥手告別,天真又可爱。 驴车缓缓驶远,蹄声渐渐消融在晚风里。 下一刻,系统提示悄然浮现。 【系统提示】:宿主以万物灵性阐发格物至理,贯通修齐治平大道,令名门贵女心生感悟、带动传播。功德值+500! 马车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三岁的小兕子靠在长乐怀里。 隨著马车的摇摇晃晃,小兕子困得小脑袋一点一点,眼皮黏在一起睁不开,小嘴巴却还含含糊糊念叨著:“花花……灰灰……阿黄……小黑……明天带小鱼乾……” 长乐一手轻轻揽著妹妹软乎乎的小身子,另一只手慢腾腾拍著她的背,目光穿过车帘缝隙,望著远处渐渐沉落的晚霞。 晚霞染得天边一片暖红,就像方才在农庄小院里,看著王知还从容说话时,她心底泛起的那抹温热,连耳根都悄悄发烫。 她垂眸看著怀里熟睡的兕子,脑海里一遍遍闪过院中身影——可惜造化弄人。长乐眼神微微放空,只將心底那点细碎心绪,静静藏在眼底。 而农庄小院里,王知还在院门口站了许久,直到驴车的影子被路边的桑树彻底遮住,再也看不见,才转身回了院子。 院里四只刚满月的小傢伙,早已闹累了,各自寻了舒服的地方安睡。 胆大的狸花猫花花窝在他的床头,蜷成一团毛茸茸的小球; 文静的灰灰守在灶房门槛旁,伴著烟火气睡得安稳; 黄狗白面的阿黄趴在枣树根上,小肚皮一鼓一鼓,打著轻轻的呼嚕; 纯黑的小黑则把自己塞进石凳底下,缩成一小团,模样憨態可掬。 王知还弯腰,小心翼翼把石凳下的小黑捞出来,小傢伙在睡梦里蹬了两下小短腿,压根没醒,他便轻轻把它放在铺了旧衣的角落,和另外两只小猫挨在一起。 忙活完,才想起晚饭还没做。 他站在灶房里,看著案板上半颗蔫了的菘菜,还有昨日剩下的半块豆腐,再想想自己之前做的饭食—— 面片切得宽窄不均,调味永远只有盐、酱、葱三样,火候全凭感觉,能填饱肚子,却半点滋味都没有。 忽然就觉得,有些对不住自己。 上辈子他忙得脚不沾地,三餐全是外卖,最大的念想就是閒下来,好好给自己做一顿热乎可口的饭。 可还没等到清閒日子,就遇上意外穿越而来。如今总算有时间、有灶台,却总敷衍了事。 这一次,绝不亏待自己。 他抬手调出系统面板,扫了眼功德值余额。 这段时间帮李夫人调理身体,全力推广占城稻,与李质论学传道,零零碎碎攒下不少,眼下足足有两万五千多功德值,距离三万的目標只差一小截。 指尖在兑换列表上轻轻滑动,很快找到高级厨艺,兑换所需刚好两千五百功德。他只犹豫了一息,便果断点下確认。 系统清脆的提示音响起,一股温热的暖流瞬间漫过四肢百骸,匯入双手。 再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时,指尖、掌心竟凭空多了无数肌肉记忆—— 不是大脑刻意去记,而是双手自己就懂切菜、掌火、调味的所有门道。 他隨手拿起菜刀,对准那半颗蔫菘菜落下,刀起刀落行云流水,切出来的菜丝细得能透光,根根粗细均匀,整整齐齐码在案板上。 看著眼前的成果,王知还嘴角不自觉向上扬起。 这功德值,花得太值了! 当即开火、热锅、冷油下入,刺啦一声香气四溢。 切上几片自家醃製的腊肉,肥肉遇热慢慢捲起金边,浓郁的肉香混著烟燻味,从灶房窗户缝里飘出去。 原本在枣树下打呼嚕的阿黄,猛地抬起小脑袋,鼻子使劲抽了两下,摇著尾巴凑到灶房门口。 不过半个时辰,一桌简单却鲜香的饭菜便已出锅:木耳豆腐燜麵筋道入味,蒜蓉青菜淋上热油香气扑鼻,爽口的拍黄瓜解腻开胃。 第26章 李世民想招之入朝 王知还坐在枣树下,享受著上一世求之不遇的幸福时光,他夹起一筷子燜面送入口中,舒坦。 腊肉的咸香、木耳的脆嫩、豆腐吸饱的鲜汁在舌尖层层化开,再尝一片腊肉,肥肉部分炒得通透软糯,毫无油腻感,只有烟燻的甜香与油脂的醇厚。 他慢慢嚼著,忽然想起上辈子的爷爷。 爷爷做饭时总说:“火候是等出来的,不是赶出来的”,那时候他年纪小,只懂吃不懂其中道理,如今拥有了高级厨艺,双手已然深諳这份火候的真諦。 脚边,四只小傢伙挤成一团,仰著小脑袋眼巴巴望著他,不停晃著尾巴、蹭著他的裤腿。 王知还笑著挑了几粒不咸的豆腐,分给它们,小傢伙们立刻挤在一起,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最后一口面,他靠在石椅上,长长舒了一口气,浑身都透著满足。 有热饭热菜,有猫狗相伴,有安稳日子,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生活。 与此同时,皇宫立政殿內。 烛火通明,將殿內照得暖意融融,长孙皇后倚在软榻上,身上盖著薄毯,经过这段时间的调理,脸色早已褪去往日的苍白,染上了浅浅的红晕,唇上也有了血色,精神好了太多。 李世民坐在榻边,手里端著一杯新沏的热茶,嘴角始终带著浅淡的笑意。 今日太医署前来稟报,皇后的脉象比上月沉稳许多,气血也日渐充盈,他听了之后,批阅奏摺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半个时辰。 殿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细碎的脚步声,啪嗒啪嗒砸在青石板上,不用想也知道,是他的小女儿兕子回来了。 “阿耶!阿娘!” 小丫头攥著小拳头,从殿门口一溜烟衝进来,鹅黄的小裙子跑得飞扬起来,头上的两个小揪揪一顛一顛,满是孩子气。 李世民连忙搁下茶杯,张开双臂將她捞到腿上。 兕子立刻跪坐在他怀里,小手撑在李世民胸口,小脑袋凑得极近,热乎乎的气息喷在他鼻尖,嘰嘰喳喳说个不停:“阿耶!阿娘!兕子今天去漂亮锅锅家,看到好多好多毛茸茸的小动物!” “锅锅养了两只小猫猫,两只小狗狗,都才满月,小小的特別可爱!” 兕子伸出小胖手,在半空比划著名,“小猫猫身上有花花的纹路,兕子给它们取名叫花花、灰灰! 狗狗一个黄黄的,叫阿黄,一个黑黑的,叫小黑!锅锅和大姐都夸兕子取的名字好听!” 她语速极快,小手不停比划,李世民张了张嘴,压根插不上话,只能满眼宠溺地看著小女儿。 长孙皇后靠在榻上,看著兕子连说带比划,小嘴巴像煮开的粥一样,咕嘟咕嘟往外蹦著词语,眉眼温柔,嘴角压不住地往上翘。 “花花可乖了,兕子摸它,它就会咕嚕咕嚕叫,像肚子里装了个小火炉!” 兕子一边说,一边往李世民胸口蹭,撅起小嘴模仿著猫呼嚕的声音,“阿黄还咬兕子的裙子,锅锅说它是长牙牙痒,不是调皮!” 她生怕阿耶生气要责罚小狗,连忙著急地解释,小脸上满是维护。 李世民忍著笑,连连点头:“好,不罚它,咱们兕子说得都对。” 闹了没一会儿,兕子折腾得累了,从李世民身上滑下来,钻进长孙皇后怀里,小脑袋靠在阿娘胸口,没几秒就闭上眼,呼吸慢慢变得匀净,睡熟了,小嘴角还微微翘著,想必是梦里还在跟小猫小狗玩耍。 长孙皇后温柔笑著,拿起锦帕,轻轻擦去兕子鼻尖上蹭的灰尘。 殿內渐渐安静下来,烛火跳动了两下,柔和的灯光洒在母女俩身上,满是温情。 这时,殿门口脚步轻响,长乐缓步走了进来。 她已换下外出的衣裙,穿了一身素色家常软裙,青丝抽去玉簪,松松垂落在肩后,少了几分端庄拘谨,多了几分温婉柔美。 她轻轻走到榻边,先看了看睡熟的兕子,確认妹妹睡得安稳,才压低声音,看向李世民与长孙皇后:“阿耶,阿娘,女儿今晚,想跟你们说说王郎君。” 李世民闻言,坐正了身子,神色多了几分认真。 “今日女儿带著兕子去农庄,见到了王郎君新养的猫狗,都是刚满月的小崽子,温顺又可爱。” 长乐开口,说起王知还时,眼底不自觉泛起柔光,耳根悄悄泛起淡粉,语气也柔了几分,“他说,自己一个人住著冷清,养些小东西,院子里便有了烟火气。” 长孙皇后轻声应著,眼底多了几分瞭然:“他一个孤身男子,独自在城外农庄度日,倒也著实孤单。” 长乐垂了垂眸,掩去眼底的羞涩,接著缓缓说道,將王知还在院中说的那番万物有灵、格物致知的话,一字一句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从猫狗天生的灵性,说到蚯蚓钻土、稻子缺水卷叶的天性,再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道理,还有他把格物致知从书斋搬到田间,以小见大贯通修齐治平的言论,细细道来。 说到最后,她轻声重复王知还的话:“他说,万事都要先把最小的一步摸透,再慢慢往上走,连格物都做不到,就空谈治国平天下,不过是没学会走路就想骑马,终究是虚妄。” 殿內瞬间安静了几息。 李世民靠在榻背上,手指慢慢转动著茶杯,目光落在跳动的烛火上,陷入沉思。 格物致知、修齐治平,这些儒家大道他从小听到大,可从来没有人,能像王知还这样,把高深的道理揉进种地、养宠、过日子的小事里,不空谈、不迂腐,全是知行合一的实在话。 他站起身,在殿內缓缓踱了两步,语气沉了几分,满是讚赏:“此人大才,是可大用的大才!” 上一回他只是欣赏王知还的医术与农事才能,今日听了长乐这番话,才真正看清此人的格局与眼界。 他不是只会纸上谈兵的书生,而是能把圣贤道理落到实处的实干之才,这样的人,窝在城外种地,实在是太可惜了。 “朕想召他入朝,委以重任,绝不能埋没了这般人才。”李世民语气坚定,已然动了惜才之心。 第27章 长孙皇后的劝阻 长孙皇后缓缓坐起身,轻轻给兕子掖了掖被角,看著丈夫眼中灼灼的光亮,温声开口:“陛下,臣妾以为,此事不急。” 李世民脚步一顿,转头看向她。 “陛下试想,王郎君有这般才能,又是世家旁支,若真一心求取功名,早就主动谋求仕途,何必隱居在农庄,安心种地过日子?” 长孙皇后声音温缓,字字恳切,“他选的是閒云野鹤、踏实自在的生活,种几亩地,养几只猫狗,日子过得安稳从容,他所求的,从不是朝堂功名,而是身心自在。” “若是陛下贸然表露身份,下旨召他入朝,他若是不应,便是抗旨;若是应了,却是委屈了自己的心意,反倒让双方为难。” 长孙皇后顿了顿,看向身旁温婉羞涩的长乐,眼底多了几分瞭然,“眼下这般光景最好,他不知陛下身份,说的都是真心话;陛下也能借著串门閒聊,看清他的真正志向。” “若他真有入朝之心,自然会流露出来,到那时陛下再顺水推舟,方能君臣相得。 如今,不如顺其自然,不逼他,不勉强,让他安心过自己的日子。” 李世民站在殿中,沉默良久,忽然轻笑一声,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是朕急了,只想著惜才,却忽略了他的心性。” 他重新坐回榻上,语气放缓:“那就依你所言,不逼他,就让他安心在农庄种稻、调理你的身体。 比起让他入朝为官,能时常听到这般掏心窝的实在话,对朕而言,更为难得。”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陛下圣明。” 长乐坐在一旁,静静听著父母的对话,垂在身侧的手轻轻攥起,心底既鬆了口气,又藏著几分说不清的情愫。 她私心想著,若是王知还能一直留在这安静的农庄,保持这份自在通透,倒也是好事,至少往后,她还能借著看望兕子的由头,时常来这里,见一见那个让她心生暖意、羞涩不已的人。 烛火又跳了跳,殿內重归安静,只有兕子均匀的呼吸声轻轻响起。 贞观九年春日的夜晚,皇宫立政殿內,大唐的帝王与皇后,轻声商议著一位农庄主的去留; 而远在城外的农庄小院,王知还正靠在枣树下,伸手擼著脚边蹭他的小猫小狗,仰头看著满院清浅月光,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满是人间烟火的安稳与愜意。 ………… 贞观九年四月,暖风渐醺,暑气已悄悄漫了上来。 王知还蹲在灶房里,手执烧火棍,轻轻拨弄著灶膛里的余火。 零星火星溅落,旋即黯淡下去,锅里的清水咕嘟咕嘟翻著气泡,蒸腾的白汽裊裊升起,糊了半面土墙,晕开一片温润的水汽。 他望著跳动的火光,心头盘算起一桩心事。 酿酒的念头,早已在心底蛰伏许久。他素来爱酒却从不过量,向来懂得浅尝輒止、饮酒有度。 上辈子外祖父在世时,最是偏爱自家酿的黄酒,每至腊月,便淘米蒸饭,拌曲入坛,一坛坛封好藏进地窖,像封存起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他幼时总蹲在一旁瞧著,耳濡目染,不仅记熟了每一道酿酒工序,更跟著外祖父品出了好酒的门道,只是向来自持,从不贪杯。 只是一直缺个由头,未曾动手自酿。 前几日程家兄弟路过农庄,进门討水喝时,他忽然便起了酿酒的心思。 这大唐並非无酒,长安城內酒楼林立,东市胡姬酒肆宾客盈门,就连乡间佃户逢年过节,也会沽上几两浊酒解馋。 可无论何种酒,都寡淡如水,甚至带著一股酸餿浊气,全然无半点佳酿该有的醇厚醇香,即便是小酌,也少了几分滋味。 若是能酿出醇厚佳酿,不求以此谋利,自饮小酌、浅尝助兴,或是招待挚友,逢年过节赠予邻里,便是再好不过的日子。 只是他这农庄初成,一应器物匱乏,別说酿酒的专用器具,就连眼前这锅灶,都是他亲手垒砌。想要酿酒,只得从头置办。 他花了两日功夫,在后院西北角清出一块空地,除草捡石,翻鬆泥土。 酿酒的地窖无需过大,三尺见方便可,挖至胸口深浅,底层铺好细沙,上方覆以厚实木板,便是绝佳的存酒之处。 灶房的锅灶尚可將就使用,可蒸屉需得重做,杉木材质最为合適,蒸粮不沾锅底,受热也均匀匀称。 还需几口敞口薄壁的大陶缸,用於粮食发酵,得在水边阴凉处搭个简易棚子安放。 诸事繁杂,单凭他一人之力,虽能做成,却耗时耗力,单是挖地窖,便要耗费三日光景。 正暗自犯愁时,院门外传来清脆的马蹄声,听声响,是两匹骏马。 “王兄!王兄可在家中?” 熟悉的嗓音传来,是程处默,身旁还跟著程处亮。 王知还净了手上尘土,迈步出门开门。 程家兄弟二人翻身下马,手中各拎著布包,马背还驮著不少物件。 程处默动作爽利,將韁绳系在拴马石上,朗声笑道:“今日可不是来討水喝,特意带了好酒,来找王兄一同品鑑。” 他拍了拍马背上的酒囊,笑意爽朗:“从家父那里寻来的新贡清酒,独饮无趣,知晓王兄懂酒,特来与你共饮小酌。” 一旁的程处亮耸动鼻尖,已然嗅到阵阵香气,满眼惊喜:“王哥,你灶房里可是燉了佳肴?这香味也太诱人了!” “不过是豆酱卤猪脚,小火慢煨了近一个时辰。” 王知还侧身让开院门,“二位快请进,灶上还燉著红烧肉,刚蒸好鸡蛋羹,正好配你们带来的酒,凑一桌热热闹闹,小饮几杯。” 程处亮闻言,眼中一亮,隨即又有些迟疑:“猪脚?猪肉?” “正是。”王知还頷首。 “不瞒王兄,家中厨子常说,猪肉腥臊难耐,口感粗劣,向来难登大雅之席。”程处亮挠了挠头,语气满是疑惑。 王知还淡淡一笑,並未多言:“无妨,先尝过再做定论。” 第28章 红烧肉 三人走进院子,枣树下有几只猫狗蜷著,睡得正沉。 阿黄四脚朝天摊开在地上酣睡,小黑把自己团成一小团缩著,两只狸花猫互相依偎著叠在一起,晒著温暖的太阳,模样慵懒又可爱。 程处亮看得心里喜欢,快步走过去蹲下,想伸手摸一把阿黄。 阿黄只是懒懒地掀开一只眼皮,打了个哈欠,又闭上眼睛睡死过去,弄得程处亮手停在半空,上不去下不来,颇为尷尬。 程处默没心思逗弄猫狗,走到鸡圈边看了片刻,开口道:“院里这群鸡换了新毛,毛色比之前鲜亮不少。” “连著餵了两个月蚯蚓,天天吃蛋白质,营养跟上了,长得自然好。” 王知还笑著回答。穿越过来半年,有些现代说话的习惯,终究是改不掉。 他转身走进灶房,端出两碟凉拌小菜,蒜泥黄瓜、麻酱茄子,都是院里现摘的时令青菜,清爽解腻。 “二位先坐,红烧肉马上就好。” 灶上的五花肉已经燉了许久。先焯水撇乾净血沫,晾乾后下锅煎到四面焦黄,再加黄酒、酱料和清水,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燉,一直燉到肉质酥烂。 临出锅前撒上少许蔗糖,糖汁化开裹住肉皮,凝结成一层透亮的焦糖色。 王知还端著砂锅走出灶房,掀开锅盖。 砂锅里的红烧肉颤颤巍巍,软糯得几乎夹不住,咸香、焦糖的甜混著浓郁的肉香,瞬间飘满整个院子,闻著就让人胃口大开。 程处默正端著茶慢慢喝著,闻到这香气,手里茶杯一顿,眼神里满是讶异,低声自语道:“这……真的是寻常猪肉?” 程处亮早已按捺不住,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就往嘴里送。 肥肉入口即化,油脂的香气温润,紧接著是焦糖的清甜,最后酱香在舌尖慢慢散开,余味绵长。 他愣了一下,立马又夹起第二块,一拍石桌满脸懊悔:“我以前吃的哪叫猪肉?简直是没法下咽的糟糠!今天才知道,猪肉能做得这般好吃!” 程处默也夹了一块,先凑近闻了闻香气,看著肉块油亮剔透,才慢慢送入口中。 只嚼了两下,他便看向王知还,语气认真道:“王兄凭这手厨艺,去长安开家酒楼,肯定天天客满,能横扫一街。” 不等王知还开口,程处亮立刻附和道:“二哥说得对!你要是开店,我天天去捧场!还会带著我们一帮兄弟去。” 王知还提起茶壶给二人添上茶水,放下壶缓缓开口:“处默兄,你是否还记得贞观元年朝廷的劝农詔书吗?” 程处默夹菜的动作一顿。 “太宗皇帝以农为本,连年鼓励农耕,耕牛要登记入官府的册子,私自杀牛要受杖刑。” “猪羊虽然能私人饲养,可如今天下刚平定没几年,粮食本就紧缺。朝廷连酒坊消耗粮食都要严加管控,我若真去开酒楼——” 王知还端起茶碗,轻轻拨了拨水面的茶叶,“每日的肉从哪里来?粮食从哪里採购?光是採购的渠道,就要牵扯无数关节。” 程处默沉默了。 他身为程咬金的儿子,比旁人更清楚贞观初年的实际情况。 看著像是盛世初显,实际上百废待兴,朝廷对粮食、对耗用粮食管控极严。 酿酒有禁令,用粮有限额,商人看似能赚钱,但正经经营处处受限制。 说白了,眼下朝廷一心鼓励农耕,根本不会允许人大肆开设馆舍经商。 王知还语气依旧平淡:“处默兄出身国公军功世家,自然不觉得经商有什么。可你別忘了,我姓王。” 程处默眉头微蹙,已经猜到了几分。 “太原王氏。” 王知还淡淡说出四个字,没有半分傲气,也无半分情感,反倒带著几分隱晦,“五姓七望的名头好听,我这一支却是旁支的旁支,是族谱最末梢的人物。 除了这个姓氏,我和普通庄户人家没两样。” 他抿了口茶,继续道:“可就因为顶著王氏的门第,有些规矩就破不得。 种田隱居都行,就算穷到没粮断炊,也只能忍著。 唯独经商做买卖,是万万碰不得的——传出去,便是有辱家门的风气。” 石桌边一时安静下来。 程处亮举著筷子愣在原地,没想到开家酒楼,竟牵扯出这么多门第规矩。 程处默却完全明白。 他清楚五姓七望的分量,自魏晋时起便根基深厚,连皇室都要退让三分。 贞观六年太宗皇帝重修《氏族志》,本想压制世家,到头来依旧撼动不了他们的地位。 世人都以娶五姓的女子为荣,朝廷官员寧可出重金聘礼,也不愿与皇室联姻,这就是当下的世道。 就算是世家的旁支,只要还顶著家族的姓氏,就得守著士族的规矩。 经商放贷是平民百姓的营生,士族子弟一旦沾染,便是自降身份,传回族中,要在祠堂问罪,连辩解的余地都没有。 程处默沉默片刻,低声道:“去年长安有个崔氏旁支的子弟,在平康坊开了家纸笔铺子。 被族里得知后,强行关了铺子,本人还被带回族里跪了三天祠堂。” 程处亮瞪大眼睛:“就开个铺子,至於罚这么重?” “在世家眼里,这就是规矩的底线。”程处默点头。 王知还给三人添上茶水,神色反倒鬆弛下来:“所以我如今这样反倒安稳。不入商户的籍贯,不做商贾,守著几亩薄田,閒时琢磨吃食。 族中若有人问起,我只说是在钻研《齐民要术》,谁也挑不出错处。” 他靠在椅背上,带著几分自嘲笑道:“倒是你们俩,隔三差五来蹭饭,刚好替我印证,这农书確实没白钻研。” 气氛瞬间缓和,程处亮率先笑出声,程处默也摇头失笑。 “是我想得不周到,王兄莫怪。”程处默举杯致歉。 “处默兄言重了。”王知还抬手虚碰一下,各自饮茶。 这时程处亮忽然馋起来,朝灶房方向努努嘴:“王兄,灶上还燜著东西吧?香味一阵一阵飘出来,我馋得不行了!” 第29章 麻辣猪脚,口腹之慾 王知还笑著起身,从灶房端出另一只粗陶砂锅。一揭开盖,辛辣炽热的香气扑面而来。 是麻辣猪脚,对於这道菜,上一世王知还是百吃不厌,今日做的也是格外用心,花了大价钱。 还好,目前系统积分还没有急用,適当的消费也並不心疼,谁叫自己一直受不了口腹之慾,对於吃喝二事,甚爱。 猪脚慢燉了一个时辰,酥烂到骨头都能嚼碎,再用红油、辣椒、花椒爆炒,出锅撒上熟的白芝麻。 红亮的油光裹著弹糯的猪皮,看著就让人流口水。 程处亮被辣味呛得打了个喷嚏,筷子却已经伸了过去。 猪皮一夹就断,蹄筋晶莹剔透,入口先麻后辣,肉质软糯又有嚼劲,越嚼越香,根本停不下来。 他吃得满头冒汗,嘴唇通红,一边哈气一边嚷嚷:“够辣!够过癮!比羊肉还鲜!” 隨后王知还又端出一碗蒸蛋羹,嫩滑像豆花,淋上少许酱油、撒点薑末,蛋香混著酱香,清淡刚好解辣解腻。 二人不再多言,埋头吃饭。蛋羹配白饭,红烧肉的酱汁全拌了米饭吃得乾乾净净,菜餚转眼就见了底。 程处默扒完最后一碗饭,放下筷子,一脸满足地感慨:“从前都觉得猪肉腥臊,是下等食材。今日才懂,不是食材不好,是没人懂烹製它的法子。” 话说一半,想起先前开店的话题,又无奈地笑了笑,把话咽了回去。 王知还笑而不语,给他添上茶水。 酒足饭饱,程处默忽然一拍额头,从身侧拿出一只皮囊:“差点忘了正事,王兄尝尝这贡酒。” 拔开塞子斟满酒杯,酒液清澈微黄,带著淡淡的米香。 王知还端起酒杯,轻轻晃动看杯壁上酒液的痕跡,凑近仔细闻了闻,浅抿一口让酒液在舌尖化开,片刻后微微蹙眉。 这细微神色被程处默看在眼里,连忙问道:“王兄觉得如何?” “酒质乾净没有杂味,就是口感太寡淡,酒体单薄,没什么回甘的余韵,算不得好酒。” 程处默轻嘆一声:“王兄是懂酒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毛病。 这贡酒在长安一斗要卖一贯钱,寻常人喝不起,可大多数人没喝过更好的,就算觉得寡淡,也分辨不出好坏优劣。” “一贯钱?”王知还心中微微讶异,这般平庸的酒,竟卖到这般高价。 “如今酿酒的秘方都被大酒坊把持著,只传內不传外,懂制曲酿酒的匠人更是稀少。 物以稀为贵,就算是这寡淡的贡酒,也不是轻易能买到的。” 王知还默然不语,心里却有了盘算。 他前世的外祖父便是酿酒好手,不光会酿黄酒,还会用自製的铜竹蒸馏器提纯,酿出的白酒清冽温润,暖身不呛喉咙。 蒸馏器的构造他依稀记得,並不复杂。若是能照著样子打造出来,用大唐现有的米酒做基底,定然能酿出远胜贡酒的好酒。 只是打造铜器、置办器具,单凭他一人太过费时。 他看向对面閒谈的程家兄弟,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程处默见他若有所思,开口问道:“王兄莫非有什么改良的法子?” 王知还回过神,笑了笑,没有直说,只道:“若想酿出比这贡酒醇厚数倍的好酒,我確实有门路。只是需要你帮个忙。” “王兄儘管吩咐,只要我能办到,绝不推辞。”程处默当即正色应下。 “需要打造几样器具:一个带盖的铜锅,锅盖上留两个孔洞,一个孔出水、一个孔出酒; 出酒的孔接上匀实没有裂缝的粗竹管,用冷水的木桶降温冷凝,再准备一副杉木蒸屉就行了。” 程处略一沉吟,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原理,像机关巧术一般,靠冷凝聚酒,和寻常酿酒的方法截然不同。 “这法子別致,包在我身上。我认识长安顶尖的铜匠,一定按尺寸做得严丝合缝。” 他转头看向程处亮,“你去寻上等的硬竹,粗细均匀、没有裂纹的,儘快备好。” “没问题!”程处亮满口答应,又眼巴巴盯著砂锅底的滷汁,弱弱地问道,“剩下的滷汁能给我带走不?明天拌麵吃,绝了。” 程处默无奈地瞪他一眼,却也没阻拦。 王知还看著二人爽朗模样,含笑点头应下。 院中暖阳正好,枣树下的猫儿翻了个身,继续酣睡。阿黄依旧趴著没挪窝,只有耳朵时不时轻轻动一下。 程家兄弟准备告辞,走到院门口又回头,满眼期待:“既然这贡酒入不了王兄的眼,日后你酿出新酒,可得叫我们兄弟来尝尝。” “那是自然。”王知还起身相送,“好酒酿成,一定邀请二位来小聚,浅饮畅谈,与友人相饮,那是人生幸事。” 二人离去后,农庄又恢復了安静。 阿黄趴在枣树根下眯著眼,尾巴懒懒地扫著地面;小黑缩在石凳底下睡得沉沉; 两只狸花猫一只在灶房门口舔爪子,一只趴在窗台慢悠悠地晃著尾巴。 王知还坐回石凳,拿起那贡酒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液澄澈,米香淡薄,入口依旧寡淡无味。 他本就好酒但有节制,只求小酌閒谈的意趣,不爱滥饮贪杯。 前世外祖父酿酒的一幕幕忽然浮上心头:淘米的水声、蒸饭的火光、拌曲的淡香、封坛的麻绳声响。 老人常说,酿酒贵在静心,米要蒸透,酒麴要拌匀,水源要清冽,火候要平稳,分毫差错便毁了一坛好酒,而根基之首,便是好水。 王知还起身往后院走去,后山一处天然泉眼是他早就发现的好去处。 泉水从石缝渗出,聚成一方小水潭,水质清澈见底,入口甘冽有回甘,毫无杂味。 村里老人都说这山泉地气纯净,最適合酿酒。 他舀起一瓢泉水对著日光细看,通透无杂质,酿酒的水源就此敲定。 心念一动,他调出系统面板,翻出酒麴配方,小麦曲、米曲、红曲一应俱全。 斟酌片刻,兑换了基础的小麦曲,又备下红曲留作后续,只消耗两百多点功德,不值一提。 功德值不就是用来花的吗,正所谓千金散尽还復来。 第30章 试酿酒 两日转瞬即过,程处亮独自策马赶来,马背上驮著两大包物件。 进院就把包袱搁在石桌上解开,整齐的铜料、笔直的竹管展露眼前。 “王哥,你要的竹管我跑了好几家铺子才挑到,粗细一致,纹理密实,一点裂痕都没有。” 他抹了把汗,“铜锅还在匠人手里赶工,我哥亲自盯著,说接口必须严丝合缝不能漏气,不然酒气跑了就出不了好酒,还得再等几天,做好了我一併送来。” 王知还拿起竹管细看,材质和形制都无可挑剔,满意收下。转身端出一碟自製的酱菜,给程处亮倒上一碗凉茶。 程处亮仰头喝下半碗,环顾院子一圈,压低声音道:“几日没来,你家这几只猫看著圆润了不少,不光是长胖,反倒透著股福气。” “日日按时投喂,自然长得健康安稳。” “猫狗和人一样,心性安稳有福泽,才会这般温润圆润。”程处亮认真说道。 王知还淡淡一笑,没再多辩解。 程处亮歇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推过来:“东市老字號的糖糕,排队都难买,还热乎的,你尝尝。” “何必特意破费。” “我哥回府跟我爹说起,你这农庄清净雅致,就是没什么零嘴待客,来客只有清茶。我想著空手登门不好,便顺手带了些。” 王知还拿起一块糖糕咬下,酥皮绵软,红糖流心甜而不腻,口感確实绝佳。连著吃了两块,看向程处亮轻声道:“有心了。” 又过三日,程处默亲自登门,马背上驮著那口定製好的铜锅。 铜锅比寻常铁锅略浅,锅壁厚实,锅盖契合严密,不留一丝缝隙。 锅盖上两处孔洞分別嵌好了粗细铜管,接缝处反覆锤打加固,还加了铜箍锁边,做工格外精细。 程处默把铜锅小心安放好,没先聊器具,反倒略显侷促地搓了搓手,神色带著几分愧疚:“王兄,有件事我们兄弟一直瞒著,今日想来实在不妥。” 王知还擦著手上的布巾,抬眸静静看著他。 “我和处亮並非普通的游学布衣书生。”程处默坦然开口,“家父乃是卢国公程咬金。初次登门没主动报出家世,不是有意欺瞒,是家父叮嘱,交朋友先看人品心性,別一开始就拿家世压人,反倒让朋友拘束,失了相交的本心。” 程处亮连忙点头附和:“对对对!都是我爹的主意,我哥憋了好几日,总觉得瞒著你不坦荡,今日特意来赔罪。” 程处默当即抱拳拱手:“先前刻意隱瞒,是我们兄弟失礼,王兄若是介怀,儘管直说便是。” 王知还神色平静,心底毫无意外。初见二人姓名,他便猜出是程咬金的儿子,史书上记载得清清楚楚。 对方不愿倚仗家世攀交,低调以诚相待,他便顺势不点破。如今主动坦诚,这份坦荡实属难得。 他放下布巾,淡然一笑:“我还当是什么大事。相交贵在心意相投,姓名家世都是虚的。 你们是布衣书生也好,是国公家的公子也罢,进了我这院门,便是知己友人。 当初你们討水喝我便相赠,如今你们为我奔走置备器具,我坦然收下,何必纠结门第身份?” 程处默闻言心头一松,眉宇间的鬱结尽数散去。 程处亮性子直爽,立马笑道:“我就说王哥心胸豁达,根本不在意这些虚礼!我哥还在家对著墙壁演练道歉的话,纯属多虑!” “你少多嘴!”程处默瞪了他一眼,略显窘迫。 王知还笑著推过石凳:“坐下说话。既是卢国公府,上次你带来的贡酒,未免也太过平庸了。” 程处默落座摇头轻嘆:“长安市面上能找到的好酒,也就那样了。家父一生嗜酒,尝过西域葡萄酒、波斯三勒浆、新丰酒种种,大多只评一句『还行』。” “还行?” “就是不难入口,却毫无亮点,平淡寡味罢了。” 说著他从马背上取下油纸包,打开是一大块酱滷的牛腱子肉,肌理紧实,酱色红亮诱人。 王知还目光微顿。大唐严禁私自杀耕牛,违律要重罚,寻常坊间根本见不到牛肉。 程处默看懂他的神色,压低声音解释:“王兄放心,不是私宰的。这牛是失足摔断筋骨当场死掉的,家父路过觉得丟弃可惜,便带回府中烹製了,不算违律。” 程处亮连忙帮腔:“没错!我们府上隔三差五就有牛失足摔死,多的是牛肉,你只管放心吃,吃完了我再给你送。” 程处默面不改色补了一句:“情理之內,不算违规。” 王知还忍不住失笑,指著牛肉打趣道:“看来卢国公府『摔死』的牛,肉质倒是格外上等。” “自然是挑过的。”程处默一本正经地接话。 程处亮早已馋了:“这是府里厨子的拿手活,特意加了花椒增香,你快尝尝。” 王知还拿起一片放入口中,牛腱卤得透烂入味,筋肉交融软糯不柴,咸香裹著麻意,越嚼越醇厚,不由点头称讚:“贵府厨子的手艺確实顶尖。” 隨后他拿起铜锅试了试锅盖契合度,严丝合缝绝不漏风,十分满意。转身进屋,搬出一坛刚发酵好、尚未蒸馏的米酒。 “这是我初酿的米酒,还没提纯,二位先尝尝基底的口感。” 程处默拍开泥封斟满一碗,酒液微浑,米香醇厚温润,入口绵软,比起市面上发酸寡淡的浊酒,天差地別。 一碗饮尽,他眼中精光乍现:“这般口感,竟然还只是半成品?” “连半成品都算不上,只是粮食发酵的醪液而已。” 程处默看著空碗,又看向王知还,认真感慨道:“王兄这话若是让长安酒坊的老板听见,怕是要羞愧得关门。” 隔了一日,程处亮又送来定製好的杉木蒸屉。 原木打造不上漆,带著淡淡木香,边缘打磨光滑,拼接处用麻绳箍紧,做工扎实牢靠。 酿酒的器具、山泉、酒麴尽数备齐,万事俱备,只待开工。 当夜月色皎洁,王知还独坐枣树下,借著月光梳理酒麴配方,把外祖父传下的酿酒工序在脑中復盘: 浸米、蒸饭、摊凉、拌曲、入缸、糖化、发酵、蒸馏,每一步细节、火候分寸,都牢牢记在心里。 第31章 第一次就成功 开工这天,天气晴好。 王知还一早便起身忙活,浸泡了一夜的糯米吸足水分,颗颗饱满莹白,捞出沥乾。 把杉木蒸屉架在灶锅上,均匀铺好糯米,盖上屉盖,灶膛里用文火慢烧。 阿黄蹲在灶房门口,盯著灶火一动不动;灰灰从窗台跃下,蹭著他脚踝打转,轻声喵呜,满是好奇。 “別急,再等等。”王知还轻声哄了句,轻轻把小猫拨开。 蒸屉里白色水汽裊裊升起,新粮蒸熟的清醇香气漫满院落,没有市面上酒坊的酸腐沉闷味,只有乾净质朴的穀物本来的香气。 糯米蒸得火候刚好,王知还小心倒进大陶盆里摊开散热,米香愈发浓郁。 待到温度降到適宜,撒上酒麴粉末,双手轻柔地翻拌。 拌曲最讲究分寸,太重会碾碎米粒,太轻曲粉拌不均匀,都会影响发酵。 王知还手法嫻熟,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全是系统兑换出来的本能。 拌好酒麴,把糯米移入大陶缸轻轻压实,中间掏出圆圆的酒窝,盖上乾净的白布,搬到后院阴凉通风处静置糖化发酵。 余下的事情,便交给时光去酝酿了。 七日之后,王知还掀开白布,浓郁纯正的酒香扑面而来。 酒窝里渗出了清亮的原液,米粒鬆软浮起,酒香纯净无杂味,发酵已经圆满了。 恰逢蒸馏这天,程家兄弟竟不请自来,像是掐算好了时日,又或是被酒香远远地引了过来。 程处默拎著滷味,程处亮提著热气腾腾的荷叶包,刚进院就看见了灶上架好的蒸馏器具。 铜锅稳稳架在灶上,竹管衔接整齐,穿过冷水木桶,管口下方放著乾净的瓷坛,一应布置妥当。 程处默把滷味放下石桌,凑近打量,满眼新奇:“寻常酒坊都是大缸大锅,这般精巧的器具倒是少见,倒有几分道家炼丹的样子。” “不过是自酿几壶好酒,閒时小酌待客罢了。” “这外接的竹管,就是用来凝酒的?” “酒气受热升腾,顺著竹管穿过冷水,遇冷凝结,便是清冽的酒液。” “当真能酿出绝世好酒?” “一试便知。”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小说选 101 看书网,????????????.??????超流畅 】 王知还把发酵好的酒醅缓缓倒入铜锅,盖紧锅盖,接缝处用湿布封严,杜绝漏气。 又仔细检查了竹管的衔接,確认稳妥后,坐在灶前把控火候。 程处默静静看著他条理分明、沉稳从容的模样,心底暗自感慨:此人从不虚夸,做事却思虑周全,步步稳妥。 灶膛里火势不大不小,锅內的酒醅慢慢升温,浓郁的酒气渐渐升腾聚拢。 阿黄依旧守在灶门口,目光不离王知还;灰灰蹲在窗台,长尾巴轻轻晃动,安静等候。 一炷香后,竹管口落下了第一滴酒液,滴入瓷碗,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程家兄弟同时俯身探头,紧紧盯著管口。 酒液澄澈如水,起初是点滴慢慢落下,渐渐匯成细流,源源不断地淌入碗中。 凛冽醇厚的酒香瀰漫开,不像米酒那么寡淡,不像果酒那么甜腻,清冽绵长,沁人心脾。 两只小猫被浓烈的酒气呛得连连打喷嚏,花花甩甩脑袋跳远躲开,灰灰捂著鼻尖往后缩。只有阿黄不以为意,打了个响鼻,埋头继续趴著。 程处亮深吸一口酒香,满脸惊嘆:“这香味绝了!我喝过再多的名酒,也从没闻过这般醇厚凛冽的味道,跟那贡酒根本没法比!” 程处默没说话,只盯著酒液,喉结微滚,满眼期待。 很快接满了半碗,王知还端起细看:酒色通透无杂质,酒花细密聚而不散,酒香纯正悠长,確实是上等佳酿。 他把碗递向程处默:“头道原浆,你先尝。” 程处默双手接过,凑近深深一闻,酒气凛冽扑面,小口抿入喉中,神色瞬间满是震撼。 “怎么样?”程处亮急切地追问。 程处默缓缓回味片刻,郑重讚嘆道:“烈酒清冽入喉,暖意灼烧胸腹,回味甘甜绵长,层次十足。长安那些所谓的传世贡酒,在这酒面前,不值一提。” 说罢仰头饮尽了碗中的酒。 沉寂片刻,他放下酒碗,感慨道:“今日才算见识什么叫人间好酒。以前喝那贡酒,你说寡淡,我还以为你挑剔,如今亲自尝过,才知那些名酒不过是无味的淘米水。” 一旁程处亮早已按捺不住,自行斟满一碗仰头猛灌了大半。程处默想拦已经来不及了。 烈酒劲道极足,程处亮瞬间呛得满脸通红,弯腰咳嗽不止,眼泪都呛了出来,喉咙火辣辣地发烫。 可缓过劲来,他依旧盯著酒碗,认真道:“就算呛著也值了!能喝到这般好酒,一点都不亏!” “你这酒量,少贪几杯。”程处默夺过他的酒碗。 王知还也给自己斟上一碗,浅抿一小口,暖流顺著喉咙沉入腹內,慢慢蔓延向四肢,温润舒畅。 贞观九年的午后,小院清风和煦,枣树遮荫,猫狗相伴,知己对坐,手中捧著自酿的蒸馏好酒,岁月安稳閒適。 程处默走到蒸馏锅旁看了片刻,取下马背上的空酒囊:“劳烦帮我灌满一囊,带回府给家父尝尝。” “想让老將军品鑑一番?” “正是。”程处默点头,“家父嗜酒一生,很少有讚誉。上次的贡酒,他也只淡淡说了句还行。我倒要看看,喝了你这佳酿,他还能不能这般淡然。” 王知还笑著应允,把酒囊灌满,又另封了一小坛原浆。 “酒囊里的你路上可以小酌,这坛送给老將军。此酒烈度极高,务必叮嘱浅尝即可,不可贪杯。” “我晓得分寸。”程处默接过酒囊和酒罈,诚恳道,“日后王兄在长安若有难处,只管开口,我们兄弟二人定倾力相助。” 王知还淡然頷首应下。 程处亮勤快地收拾好碗碟,扶正石凳,拍净尘土。二人牵马启程,马蹄声渐渐远去。 程处亮趴在马背上回头高喊:“王哥!往后再有摔死的牛肉,我还给你送来下酒!” 王知还立在院门口,望著他们的背影失笑摇头。 回院后,阿黄摇著尾巴凑过来,几只小猫也围在脚边,院內酒香淡淡縈绕,混著枣叶的清风,格外安逸。 这时脑海中响起系统提示: 【系统提示】:宿主以古法復刻蒸馏酿酒技艺,创出大唐未有之烈酒,技艺增益心境,功德值+400。 王知还坐回枣树下饮尽残酒,起身把铜锅洗净晾乾,蒸馏后的酒醅也不浪费,晒乾了混入鸡食,搭配蚯蚓,更能助长家禽的长势。 收拾妥当,夜色渐深,墙外犬吠、田间蛙鸣交织成乡间静謐的夜曲。月色温柔,酒香绵长,农庄小院烟火寻常,安稳暖心。 第32章 清静日子 蒸完酒的第三天,王知还把最后一坛酒稳稳地搬进了后院的地窖。 这地窖是他前些日子一锹一锹亲手挖出来的,不大,也就三尺见方。 窖底铺了细沙,踩上去乾爽鬆软;四周的土墙夯得结实平整,顶上架了厚木板,又厚厚地盖上一层干稻草,既隔温又防潮。 掀开木板的瞬间,凉丝丝的土腥气混著淡淡的酒香扑面而来,感觉特別清爽。 他轻手轻脚地把酒罈搁在沙地上,坛口早就用泥封死了,坛身上贴著一张纸条,字写得朴素,清清楚楚地写著:贞观九年四月初七,糯米原浆。 地窖里一共放了四坛酒,各有各的用处。 头道原浆度数最高,入口又冲又香,回味悠长,是留给自己平时小酌的。 他一向懂得节制,从不贪杯,每天浅尝一两杯,解乏安神,又不伤身体。 还有一坛,早就让程家兄弟带回卢国公府了。 剩下的两坛也有讲究:二道酒口感绵软温和,度数偏低,是特意为李夫人准备的。 早些时候听李质说起,他母亲身体有气疾的毛病,受不得烈酒刺激,这温润的糯米酒热过之后小酌,正好能暖身驱寒、让身体舒服些。 最后一坛是用酒糟拌上新米,二次发酵蒸馏酿成的,度数最低,入口微甜有回甘,就算是平日不喝酒的人,浅尝几口也不会伤到脾胃。 王知还蹲下身,伸手挨个轻轻拍了拍酒罈。 这些陶坛是他特意去村东头刘老窑家挑的,坛壁薄,釉色亮,敲起来声音清脆。 刘老窑知道他是要酿酒藏酒,说什么也不肯收钱,最后他硬塞了两斤自家新下的鲜蛋,才算是领了这份人情。 確认酒罈都安放妥当了,他盖好木板,铺回干稻草,用旧麻布盖住窖口,再压上两块青砖封严实,好留住地窖里的凉气。 起身拍掉膝盖上的沙土,望著这方小小的藏酒地窖,心里生出几分安稳的满意。 这些酒,够自己一个人慢慢喝上大半年,剩下的分给亲友邻居,也绰绰有余了。 从地窖出来,春末的暖阳落在身上,暖融融的。 阿黄趴在不远的地上,见他出来,只是慢悠悠地晃了晃尾巴。 灰灰轻步凑过来,蹭著他的脚踝,喉咙里发出软糯的呼嚕声。 王知还弯腰挠了挠小猫的耳根,灰灰立刻仰起脑袋,眯著眼往他手心蹭,模样娇憨可爱。 “饿了?”他轻声问。 灰灰脆生生地“喵”了一声,算是回答。 他抬眼望向整座小院,枣树的枝叶长得繁茂,翠绿的叶片遮满了枝头,阳光从叶缝里漏下来,在石桌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鸡圈里的家禽换了新毛,毛色油亮,一只只养得圆滚滚的,看著就让人心里踏实。 远处田里的稻苗,也早就长得鬱鬱葱葱了。 他忽然想起,已经好些日子没亲自去田里看过了。 自从给占城稻的秧田浇过第二遍水,整天就忙著酿酒、照料猫狗,田里的事便全权託付给了老张头。 老张头种了一辈子地,做事稳妥老练,自然不会出岔子,可终究是自己亲手打理的田地,总要亲自去看一眼,心里才能踏实。 换了双旧布鞋,他从后院出门,沿著田埂缓步走向试验田。 四月末的稻秧已经长到人腰那么高了,占城稻的叶片宽大厚实,一片浓绿茁壮。 比起隔壁田里稀稀拉拉、有些泛黄髮蔫的粟米苗,谁好谁差,一眼就能看出来。 微风吹过,成片的稻秧起伏摇摆,捲起层层绿浪,从脚边一直绵延到山脚,满眼都是生机。 王知还蹲在田埂上,伸手拨开稻叶,指尖捏著稻秆细细地摸了摸。 秆茎粗壮坚韧,长势比他预想的还要好。 再看分櫱的情况更是喜人,隨手数了十几株,每株都分出了六七枝,长势壮硕的甚至將近十枝。 照这个势头,等到抽穗的时候,產量一定会远远超过预估,收成肯定差不了。 鬆开手,稻秧轻轻弹回原处,稳稳地立在田里,透著蓬勃的韧劲。 这时田埂那头传来脚步声,老张头扛著锄头走来,看见王知还,立刻停下脚步,把锄头拄在地上,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庄主您来了,我正打算待会儿去找您呢。” “田里出什么事了?”王知还起身问道。 “您早前吩咐要深挖排水沟,我按您的法子往下挖了半尺。 昨晚浇过水,今早过来一看,地里半点积水都没留,全顺著沟渠排乾净了。” 老张头指著田边的沟渠,满脸欣喜,“您帮忙瞧瞧,这深度合不合规矩?” 王知还俯身仔细看了看,渠底湿润却不泥泞,边沿修整得整齐,深浅恰到好处,既能排水防涝,又不会伤到稻根,当即点头认可。 “做得很好。 雨季到来之前,再把渠底清一遍,別让淤泥堵了水道。” “哎,老朽记牢了!”老张头应声,又想起一件事,连忙开口,“还有件事,村东头的李老三天前找我,说他家的粟米苗大片大片地叶子发黄枯萎,看著快要枯死了,想问问庄主有没有法子救。” “叶子泛黄,是从叶尖开始的,还是从根部开始的?”王知还神色认真地问道。 “从叶尖往下慢慢黄,一垄一垄的,蔫巴巴的像是被火烧过一样。” “这是庄稼缺了养分。” 王知还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语气篤定,“你让他收集些草木灰,均匀地撒进田里,把地翻耕一下,晾晒两天再浇水,用不了几天,秧苗就能缓过来。” 老张头满脸茫然:“养分?老朽种了一辈子地,从没听过这种说法。” “不必深究原因,草木灰就能治这黄叶病。” 王知还不愿多做解释,只淡淡道,“你只管把我的话原样转告李老三,照做就有效果。” 老张头虽然满心疑惑,还是牢牢记下了法子,生怕转头忘了。 “庄主您实在是有大学问。” 老张头由衷地感嘆,“自打您搬到这庄子上,地里收成有了指望,家家户户的家禽都养得肥肥壮壮。 乡里人有个小病小痛,您也愿意出手帮忙。 前些日子刘寡妇把猫崽送过来,如今逢人便夸您心善宽厚。” 第33章 姑且不急,再等上一等 王知还淡淡一笑,並未多言。 他做这些,从来不是为了旁人的夸讚,只求自己心里安稳,守好这一方平静的日子就够了。 他顺著田埂缓步绕行,一块一块地查看稻田的长势。 北边早先用石灰改良过的酸性田地,土色已经浅了不少。 虽然还没到抽穗的时候,但稻秆比没改良过的田地粗壮许多,长势明显更旺盛。 土壤改良本就是个慢功夫,想要彻底调成適合耕种的中性土,至少还得再等两季庄稼。 但路子走对了,假以时日,一定会有收穫。 走回小院后门,远远望见佃户家里炊烟裊裊升起,院子里有人劈柴、有人餵鸡,一派日常的烟火景象。 狗蛋领著一群孩童在田埂上追逐嬉闹,清脆的笑声隨风飘来,悠然又热闹。 王知还站在后门口,静静望著眼前的景象,心底一片平和安稳。 二百亩良田,一座农家小院,几只猫狗相伴,周围是淳朴和善的佃户乡邻。 穿越到贞观年间已有大半年了,从一无所有到如今岁月安稳,已是难得。 刚来的时候,人心惶惶,父母离世。 他只求能先填饱肚子、安稳地活下去,再求日后。 后来慢慢静下心来,用心种地,力所能及地帮衬乡邻,想在这陌生的时代,留下一点属於自己的痕跡。 再后来,迷路的小丫头闯进小院,继而结识了她的家人,又和程家兄弟成了朋友。 不知不觉间,原本孤身一人的日子,渐渐多了人情往来。 他依旧每天守著小院,耕田种地、酿酒小酌、研习医理、照料猫狗这些琐事。 只是院门之外,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日子也不再孤寂冷清了,或许那件事,也透著些许希望,姑且不急,再等上一等。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庄主!庄主!” 狗蛋从田埂一路飞奔过来,小脸跑得通红,手里攥著一把野花,花茎都被他捏得发蔫了。 跑到近前,他喘著气把野花塞过来,又从怀里掏出两枚还带著余温的鸡蛋:“俺奶听说您酿了好酒,特意让俺送来的,野花和鸡蛋都是自家的!” 王知还看著手里的野花和温热的鸡蛋,心头一暖,忍不住笑了。 “回去替我谢谢你奶奶,酒还在地窖里封著呢,等开窖那天,一定给你家送一壶。” 狗蛋眼睛瞬间亮了,蹦跳著追问:“真的?俺也能喝?” “给你喝度数最低的甜米酒,不伤身子。” “米酒也是酒!太好了!” “嗯,米酒也是酒。” 王知还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语气温和,“快回家吃饭吧,闻著你家院里的香味,你奶奶燉了鸡,去晚了可就被你爹吃光了。” 狗蛋“嗷呜”一声,转身撒腿就跑,小小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田埂尽头。 王知还拿著野花和鸡蛋回了小院,把花插进盛著清水的粗瓷碗里,摆在石桌上,再把鸡蛋收进灶房的蛋篓。 阿黄跟在脚边转了两圈,没討到吃食,便又慢悠悠地躺回枣树根下晒太阳打盹了。 晚饭做得简单,一盘韭菜炒鸡蛋,配上程处默送来的滷牛肉,就著剩馒头慢慢吃。 花花轻巧地跳上石桌,蹲在对面,圆溜溜的眼睛直直盯著滷牛肉,满眼渴求。 “这个你不能吃。”王知还轻声劝阻。 花花委屈地“喵”了一声,往前挪了半步,不肯退让。 “滷料里放了花椒,你吃了容易闹肚子。” 小猫又软软地叫了两下,依旧往前凑,一副吃不到就不肯罢休的样子。 王知还无奈地笑了,掰了一小块馒头递过去。 花花凑近鼻尖闻了闻,嫌弃地偏过头,仍旧盯著滷牛肉,委屈巴巴的。 “真是被惯坏了。” 他摇摇头,把馒头自己吃了,不再纵容它。 天色渐渐暗了,暮色笼罩了小院。 收拾好碗筷,打井水洗净了餐具,换了身乾净衣衫,他靠在石凳上望著月亮纳凉。 晚风吹过枣树,枝叶沙沙轻响,偶尔有枯叶打著旋落在石桌上。 远处田间的蛙鸣此起彼伏,近处阿黄睡得鼾声阵阵。 夜风褪去了白天的燥热,裹著稻花和泥土的清新湿润气息,沁人心脾。 王知还静静地靠著石凳,心绪放空,只觉得閒適安然。 功德系统偶尔弹出几条提示,都是改良庄稼、帮衬乡邻得到的,点数零碎,他也无心细看,任由系统自行累积。 明天要给李夫人调配下一个疗程的药茶了,先前的甘草陈皮茶已经喝了快一个月,该换方子了。 他打算去后山一趟,找些野生的麦冬、沙参,这两味药材滋阴润肺,药性比甘草陈皮更温和,正適合李夫人慢慢调养身体。 也不知之前教她的腹式呼吸法,她是不是天天坚持在练。 看近来李质登门时神色舒展,眉眼间少了往日的郁色,想来李夫人的身子,已经日渐好转了。 至於那位身份不凡的李老爷,他从来不愿深究。 他身负穿越而来的见识,又握有功德系统加持,心中並非没有远志,谁不想凭自身本事在这盛世留下印记、青史留名,让后世族谱为自己单开一页? 只是他看透了朝堂风云、权势纷爭的疲累,不愿踏入官场身陷桎梏,不想被繁文縟节、权谋算计绑住手脚。 他有改变这世间农事、民生的能力,也有一步步实现心中抱负的底气,却从不想求一朝一夕的急功近利,更不愿让自己活得身心俱疲。 只想以这乡野之地为根基,用自己的方式慢慢耕耘,润物无声地改变周遭,既不负穿越一场的机缘,也能守得內心自在从容,不疾不徐地走自己的路。 当今年景,朝堂上的波譎云诡、权贵间的明爭暗斗,从来不是他要走的路,自然不必主动凑近,安守本心、稳步前行便好。 明月爬上了枣树梢,清辉洒满了小院。 花花终究耐不住饿,跳下石桌去灶房吃食了。 阿黄翻了个身,依旧睡得酣沉。 明天依旧是寻常安稳的日子。 耕田、採药、配药茶,餵猫遛狗,打理小院琐事。 院门外会不会有人来,无从预料。 但院门之內,本分的琐事件件不落下,安稳度日,浅酌怡情,按著自己的节奏奔赴心中所想,便是人间最好的时光了。 第34章 程咬金设宴 与此同时,长安城內。 贞观九年暮春时节,皇城周围的街坊里巷一片寧静,斜阳的余暉洒在平康坊周边那些勛贵人家的宅邸上,青砖黑瓦都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 卢国公府的后院花厅里,早已隔绝了外面街市的喧囂。 帘幔低垂,香炉里飘出裊裊青烟,酒香顺著窗户慢慢地飘散出来,縈绕在庭院前。 程咬金今天特意设了这场私人的宴席,不讲朝廷上的规矩,不议论公务是非,只邀请了一群当年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老兄弟来相聚小酌。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哪里是单纯地敘旧,分明是得了稀罕的宝贝,满心想炫耀,就像钓鱼的人钓到了罕见的大鱼,迫不及待地叫上最好的朋友来围观、显摆。 桌上的酒菜极其丰盛,没有半分敷衍。 整只烤羊腿架在鎏金的狄托盘上,炭火的余温还没散尽,油脂顺著肉的纹理滋滋地往下滴落,焦香霸道浓烈; 大盘的酱滷牛腱子肉切得厚薄均匀整齐,肌肉纹理紧实透亮,酱汁的味道浸透了每一丝肉; 另外还有整只的烤鹅摆盘,生鱼片鲜洁如雪,蟹黄馅的毕罗,皮薄馅满,各式各样的珍贵菜餚摆满了桌子,尽显程咬金一贯的豪爽阔绰。 今天在座这里的,都是朝廷的肱骨重臣、战场上的老部下,是贞观朝最核心的一批勛贵。 眾人各自安坐,性情各有不同,有的豪放不羈,有的温润內敛,有的心里还惦记著政务,有的安静地观察著全局,无需一一细说,便已经是默契十足的老友群像了。 程咬金迟迟不肯入座,眉眼间藏著按捺不住的得意,嘴角噙著笑意,慢悠悠地扫视全场,故意闭口不说话,吊著所有人的胃口。 尉迟恭性子最是急躁,一眼就看穿了他的那点小心思,当即放下手中的短刀,粗著嗓子开口:“老程,你別在那儿装模作样了!一脸偷了稀世宝贝的模样,藏著什么心思,赶紧直说,別跟我们卖关子!” “什么叫偷鸡摸狗偷宝贝?別胡乱编排我!”程咬金立刻瞪眼反驳,故作恼怒,可话还没说完,自己先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实话跟你们说,今天我得了一件绝世的好东西,世间罕见,特意把你们这帮老伙计喊来,就是让你们开开眼界!” 说完,他弯腰俯身,拎起脚边一只封存完好的酒罈。 坛身烧製得很精致,坛口用泥封得严严实实,看不出里面的究竟。 程咬金抬手轻轻敲碎外层的泥封,瞬间,一股截然不同的酒香轰然涌散出来,顺著花厅的帘幔瀰漫开来,沁入每个人的鼻尖。 这酒香,绝不是寻常市面上能比的酒水。 没有民间米酒的寡淡稀薄,没有果子酿的甜腻轻浮,也没有西域葡萄酒的酸涩冷冽。 反倒有一种清冽霸道的意味,闻进鼻子绵长厚重,气韵凛冽醇厚,直透脑门,只闻一口,就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书海量,????????????.??????任你挑 】 剎那间,满厅的人都停下了动作,心神全都被这一缕奇异的酒香牢牢缠住了。 程咬金將全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底畅快无比。 苦心等待的炫耀时刻终於到来,看著这群见多识广的老兄弟全都动容,那份虚荣心和得意感涌上心头,浑身都舒坦自在。 他强压著窃喜,脸上依旧故作镇定。 澄澈透亮的酒液顺著坛口缓缓流出,注入白瓷小碗里。 烛火映在酒面上,泛著一层温润又清冷的微光,酒香隨著酒液倒入碗中,愈发浓郁缠人。 “都尝尝。”程咬金把酒碗推到桌子中间,转头看向尉迟恭,语气满是显摆,“老黑子,怎么样?老兄弟我对你好吧?这样的好酒,寻常地方根本找不到。” 尉迟恭性子最急,最好美酒,看到如此美酒,压根就没时间再与之爭辩,率先端起酒碗,凑到鼻尖细细一闻,凛冽的酒气直衝鼻腔,劲道远比大唐市面上所有的酒水都要雄浑。 他先是浅抿了一口,唇齿间清冽有回甘,一时僵在原地,闭著眼睛细细回味了半天,隨即索性仰起头,大口喝下一大口。 酒液入喉,温润绵柔,毫无呛喉的燥辣感,落到肚子里后暖意缓缓散开,通体舒畅。 过了许久,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由衷地讚嘆出声:“好酒!当真是绝世佳酿!我老头子一生喝酒无数,从没喝过气韵这么醇厚的好酒!” 秦叔宝隨后接过酒碗,浅尝了一口,闭眼凝神品味了片刻,再睁开眼睛时,神色郑重地缓缓开口: “酒色清冽没有杂质,入口劲道十足,却温润不呛,下到肚子里回甘绵长。 这酿酒的套路,既不是西域各国的古法,也不像关中、河东一带传统的米酒配方。老程,这东西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程咬金只是抱著酒罈“嘿嘿”直笑,故意闭口不答,任凭眾人追问,始终不肯鬆口。 房玄龄目光沉静,浅酌一品,缓缓开口道:“这酒澄澈没有杂质,度数远超寻常米酒好几倍,绝不是民间那种粗放的自然发酵能造出来的。 一定有特殊的蒸馏方法,秘而不传。老程,你不必故作遮掩,老实说来,这酒究竟从何而来?” “你们只管安心喝酒就是了,打听那么多做什么!” 程咬金索性把酒罈搂在怀里,护得严严实实,像护著稀世珍宝,“好喝就足够了,何必追著问来路,平白增添烦恼。” 尉迟恭顿时不乐意了,手掌一拍桌案,瓮声瓮气地说:“你特意摆酒设宴,把我们全都请来品酒,反倒藏著来路不肯如实相告,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说了你们也不懂,何必多费口舌。”程咬金一脸篤定。 “你不说,我们怎么能懂?你只管讲出来,我们自然就明白了!” “你懂什么!早前我跟你细说酿酒工序,你倒好,只摆手说喝酒就行,不必深究门道。现在反倒追著我刨根问底,我偏不说!” 第35章 李世民来了 花厅之內,烛火静静摇曳,案几佳肴罗列,酒香混著菜餚香气,漫溢在樑柱之间。 今日並非正式朝宴,只是程咬金私下邀了一眾旧部功臣小聚,褪去了紫宸殿的森严礼法,多了几分故友閒聚的鬆弛。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像小孩拌嘴一样,互不相让。 秦叔宝无奈摇头,眼底带著几分失笑:“你这老傢伙,歷来都是这副德性。 每次得了稀罕的好东西,总要藏著掖著,生怕我们知道了门路,抢了你的机缘。” “可不是这话!”尉迟恭立刻附和,愤愤不平,“前阵子你得了一批上等的蜀锦,纹理花色都是世间一绝,硬生生瞒了我三个月。 我特意跑遍东西两市大大小小的商铺,寻了大半个月都寻不到半点踪影,分明就是故意藏私,不肯告诉我!” “告诉你?以你这见了好东西就抢的性子,要是知道了门路,还能给我剩下半分?” 程咬金理直气壮,底气十足,“早年咱们分战场上的战利品,我看上一把突厥將领的弯刀,我那叫一个爱啊。 此刀形制罕见、刀刃锋利无双,结果呢!你他娘的抢得比谁都快!” “那弯刀本来就是我先一眼看上的!” “明明是我先伸手摸到的!” “斩杀那个突厥主將,是我率先衝进敌阵的!” 二人各执一词,追忆早年沙场旧事,爭执不休,花厅里顿时热闹起来。 房玄龄慢悠悠地抬手,轻声开口调停:“二位暂且別爭了,那个突厥主將,既不是敬德杀的,也非知节的功劳。” 说著看向秦叔宝,笑意温和,“倒是叔宝一箭远程重创,当先立了首功。” 秦叔宝淡淡摇头,神色谦和:“玄龄你记错了。我那一箭,射的只是旁边的亲兵,那弯刀的主將,是李药师用马槊当场挑落马下的。” 房玄龄面不改色,抚著鬍鬚轻笑:“这么说来,倒是你们二人爭抢別人的战功遗物,谁也不必打趣谁了。” 一席话说得眾人都是抚掌失笑,紧绷的气氛瞬间化开了。 长孙无忌嘴角也微微弯起,安静地坐著,默默看著席间谈笑,朝堂之上的拘谨严肃,在此刻消散无踪。 花厅里笑语閒谈,酒香縈绕,正热闹得不得了的时候,院子外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伴著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直接走进了花厅。 “程知节摆酒设私宴,匯聚了一眾勛贵老友,竟然刻意瞒著朕,不派人通报一声,未免太偏心了吧?” 声音传入耳朵,席间眾人神色一正,当即齐齐起身,整理衣冠、收敛衣袖,躬身行礼。 李世民身穿一身玄色常服,腰间的玉带鬆鬆地束著,没有帝王朝服的威严沉重。 独自一人缓步走入花厅,没带一名侍从护卫,步履隨性从容,不像帝王驾临,反倒像是老友登门閒聚。 “陛下怎么会微服亲自驾临?”程咬金连忙抱著酒罈起身,脸上堆起憨厚的笑意,心思却飞快转动,嘴上连忙说圆场的话,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老臣今天只是老兄弟小聚,酒菜简陋,本打算稍后就派人进宫请陛下前来共饮,没想到陛下竟先一步来了,实在出乎意料。” “少跟朕来这些虚情假意的客套话。”李世民笑骂一句,径直走到花厅主位安然坐下。 目光扫过满桌的酒菜,第一时间就锁定了程咬金怀里紧抱著的那只酒罈,眼底带著几分瞭然, “你怀里藏著什么宝贝好东西?朕刚走到巷口,就闻到这一缕异香,勾得人脚步都挪不开了。快快倒一碗,让朕尝尝。” 程咬金脸色微微一僵,下意识地把怀里的酒罈搂得更紧了几分,满脸心疼不舍,却不敢表露出半分违逆的意思。 李世民也不急著逼迫强求,神色从容,隨手撕下一块烤羊腿肉慢慢品尝,又夹了一筷子酱滷牛腱,端起桌边寻常家酿的酒盏,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他脸上隨性的笑意稍稍收敛,神色陡然添了几分帝王的沉稳,目光直直地看向程咬金,语气不容推脱:“別藏了,再给朕倒一碗,就要你怀里这坛秘酿。” 程咬金满脸心疼不舍,可是君命在前,丝毫不敢违逆,只能咬著牙,小心翼翼捧过酒罈,给李世民满满地斟了一碗。 澄澈的酒液映著厅內的烛火,流光温润,醇厚凛冽的酒香扑面而来,在桌前缓缓散开。 花厅一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一碗酒上,也落在了程咬金与李世民之间。 一场老勛贵的私宴,从此刻起,悄然捲入了帝王的目光与心思之中。 李世民端起青花酒碗,先是凑到鼻尖轻轻一嗅,醇厚绵柔的酒香便丝丝缕缕钻入肺腑,不烈不燥,清而不寡。 他浅抿一口,酒液入喉,缓缓漫过舌尖味蕾,闭眼细细回味良久,才徐徐咽下。 眉宇间慢慢舒展,一抹愜意的笑意自眼底漾开,周身帝王威仪悄然褪去,只剩一个好酒之人遇得佳酿的由衷欢喜。 花厅內霎时静了几分。在座皆是追隨他半生的老臣,皆知陛下素来精於品酒,此刻人人放下杯箸,目光暗暗落在酒碗之上,静待他一句评判。 “好酒。”李世民睁开眼,语气发自肺腑,不带半分敷衍。 隨即目光转向程咬金,眼神里带著几分洞悉人心的精明与戏謔,淡淡开口:“知节,老实交代,这坛佳酿,你从何处得来?” 程咬金心头微微一紧。他心里门儿清,万万不能把王知还的农庄透露分毫。 这帮老兄弟个个眼尖嘴馋,一旦知晓有这般隱世能人自酿美酒,必定爭相登门拜访。 到那时,好酒轮不到自己独享,连带那乡间妙人都要被搅得不得安寧。 念头转瞬转过,他面上却不露半点异样,隨口编起说辞。“回陛下,前日臣閒逛东西两市,偶遇一个走街串巷的胡商,无意间嗅到坛中酒香,一时心动,便索性买下了。” 李世民似笑非笑,眸光淡淡锁定他,不急不缓追问:“胡商?姓甚名谁?落脚长安哪一坊市?朕若是觉得合口,也好让人寻些来。” 第36章 酒没收了 程咬金心里暗叫不好,面上却依旧镇定,一本正经地圆谎:“就是个四处游走的行商,卖完货物便即刻离了长安,臣当时只贪著酒香,未曾问过姓名来歷。这一坛,已是仅剩的存货了。” 他说得煞有介事,神色坦然,仿佛真有这么一个过路胡商一般。 一旁的尉迟恭端著酒盏,暗自憋著笑意。 方才在府中,程咬金明明还坦言是后辈友人所酿,转眼到了陛下面前,就编出一套胡商的说辞。 他心里透亮,程咬金越是刻意遮掩,便越说明这酒来歷不凡、品质珍稀。 越少人知晓,越能独自私藏,这点心思,尉迟恭一眼便看透了,却只作不知,半点也不戳破。 李世民何等通透世故,混跡朝堂半生,又怎会看不出程咬金刻意遮掩的小心思。 只是他无意当眾拆穿。老兄弟相聚,本就图一份隨性自在,没必要追根究底逼得人下不来台。 况且他心里已然清楚,此酒绝非市井胡商所能酿出,背后定有隱世高人。知晓酒是难得佳酿,便已然足够。 “罢了,既是四方游商,来去无定,强求不得。”李世民隨口一句接过话头,顺手便將整坛酒慢悠悠挪到自己身侧,儼然一副收入囊中护住的模样。 程咬金当场就急了,瞪眼道:“陛下,这酒……” 李世民一脸真诚,语气还带著几分关切:“你性子毛躁,酒量又浮,喝到兴头上容易失手摔了酒罈,这般佳酿,摔碎太过可惜。朕替你好生保管,放在宫中,稳妥得很。” “臣酒量稳固得很,断然不会失手!”程咬金急忙辩解。 “瞧你这般急眼,脸都红了,分明已是酒意上头。” 李世民转头看向尉迟恭,笑意玩味,“敬德,你来说句公道话,程爱卿是不是已然醉了?” 尉迟恭瞬间领会陛下意思,当即放下酒碗,朗声附和:“陛下所言极是!程老匹夫自开席起便杯盏不停,脸红至脖颈,再饮下去必定酩酊大醉。” “好你个尉迟老匹夫!当真不当人子!”程咬金气得一拍案几,吹鬍子瞪眼,“方才宴席间,你还厚著脸皮缠著我討要两碗酒喝,转眼就翻脸不认人,昧著良心说话!” “一码归一码。”尉迟恭面色半点不变,一本正经,“酒是好酒,你酒意上头,也是实情。”说著又看向一旁慢条斯理剥著鲜虾的秦叔宝:“秦二哥,你来评评理。” 秦叔宝动作未停,神色淡然,只淡淡吐出一句:“今日知节,確是饮得不少了。” “二哥怎也跟著尉迟老匹夫一道挤兑我!”程咬金又气又无奈,目光一转,投向身侧的房玄龄,想寻个帮手解围。 房玄龄浅抿一口杯中酒,神色温雅,语气却十分公允:“臣亦可作证。陛下追问酒源,程將军刻意遮掩,有心私藏佳酿,理应小小罚上一罚。” “我好心请你饮酒,你反倒帮著旁人挤兑我!”程咬金一脸委屈,满脸吃亏不甘的模样。 眾人瞧著他这副又急又憋屈的憨直模样,再也按捺不住,花厅內顿时响起一阵哄然大笑。 原本朝堂之上的拘谨规矩尽数散去,气氛愈发融洽热络。 李世民望著眼前这群跟隨自己沙场征战、同闯风雨半生的老兄弟,嬉笑怒骂之间,全无君臣尊卑的隔阂拘束,眼底不由泛起一抹温和暖意。 乱世已定,天下初安,能有这般旧友閒聚、拋开权谋朝堂,实属难得。 他亲手给自己再添半碗酒,望著碗中澄澈透亮的酒液,缓缓开口:“知节,朕不会白白占你便宜。 明日朕让人送十匹上好宫绢去往你府中,算作市价买下这坛酒。这酒,朕带回宫中,慢慢小酌品鑑。” 稍作停顿,他语气带著几分老友间熟稔的意味,带著不容推辞的隨口叮嘱:“往后若是再遇上那胡商,再有这般上等佳酿,你多替朕备上两坛,都记在朕的帐上便是。” 程咬金心里明镜一般。陛下何等精明,哪里会真信什么过路胡商,分明早已看穿自己谎话,只是顾著情面,不愿当眾点破。 可他依旧不敢吐露王知还的半点踪跡。一旦说出口,在座这帮老傢伙个个好奇,必定纷纷寻上门去。 到那时,自己別说独享好酒,怕是连一口余味都捞不著。只得硬著头皮躬身应下:“陛下放心,若是那胡商再度现身,臣必定先替陛下留足份额,第一时间送入宫中。” 李世民指著他笑骂一句,笑意里儘是瞭然与戏謔,话音淹没在满堂欢声笑语之中。 席间眾人再度举杯,尉迟恭忙著给陛下添酒,时不时打趣两句程咬金。 你一言我一语,插科打諢,暂时拋开了朝堂权谋、朝堂风波、官职尊卑。 只剩下一群並肩走过乱世烽烟的旧人,围坐花厅,共品佳酿,閒话当年金戈铁马、旧日风尘。 烛火摇曳,映著在座每一张或豪迈、或儒雅、或刚毅的脸庞。酒过数巡,气氛愈加热络。 程咬金那坛被李世民“强占”的佳酿,最终还是在皇帝的默许下,被眾人分了个乾净。碗中酒尽,但谈兴正浓,只是心在滴血。 李世民斜倚在坐榻上,玄色常服的衣襟微敞,手中把玩著空了的青花酒碗,目光扫过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忽然轻轻一嘆,语气带著几分难得的慨然: “有时候,朕坐在这太极宫高高的御座上,看著下面肃立的百官,会忽然想起当年在秦王府,或是行军途中,我们一帮老兄弟围著篝火,就著冷水啃乾粮,却能纵论天下、畅所欲言的时候。” 他顿了顿,嘴角浮起一丝温和的笑意:“那时,可没这么多规矩,敬德敢抢朕的肉乾,知节敢指著鼻子骂朕用兵冒进,玄龄和辅机为了一个策略,能跟朕爭得面红耳赤。” 尉迟恭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大手,嘿然一笑:“那时臣等不知天高地厚,陛下恕罪。” 第37章 眾人忆往昔 “恕什么罪?”李世民摇头,眼中光彩熠熠,“朕要的,从来不是只会磕头称是的应声虫。贞观之初,朕就与你们说过,『君臣相遇,有同鱼水』。 在这朝堂之外,在这私室之中,朕更愿你们是朕的諍友、故人。就像今夜,就像以往许多次。” 房玄龄放下酒杯,抚须頷首,温声道:“陛下推心置腹,待臣等以诚,臣等感怀肺腑。正因朝堂之上有君臣之礼,纲纪方得以肃然; 而私下能有此无拘之聚,坦诚相见,许多朝堂上不便明言、或虑及不周之事,方能於此间斟酌、化解。此乃陛下圣明,亦是我等之幸。” 他的话,道出了这种“私宴”更深一层的意义。它不仅是联络感情,更是一个高效、坦诚的非正式议政空间。 许多政策的雏形、用人的考量、对时局的担忧,往往是在这样的氛围中,你一言我一语,逐渐清晰成形。 秦叔宝也缓缓开口,声音沉稳:“陛下待旧人,恩义深重。犹记得臣当年病重,陛下遣太医日夜守候,亲为调製药物,甚至……” 他顿了顿,眼中似有感慨,“甚至因民间有『帝王亲临可祛病』之说,欲輟朝亲赴臣之病榻。 此等情谊,非为君之恩,实乃故友之切。臣等敢不竭尽駑钝,以报陛下?” 这番话,引得在座眾人纷纷点头。 他们跟隨李世民,从晋阳起兵到扫平群雄,从玄武门惊变到共治天下,其间岂无猜忌、摩擦乃至风险? 但李世民的高明之处,正在於他始终努力维繫著这条“私谊”的纽带。 他记得每个人的功劳,关心他们的健康家庭,宽容他们的一些小毛病,但在大是大非和国法面前,又绝不姑息。 这种恩威並施、情法交融的驾驭之道,让这群桀驁不驯的骄兵悍將,最终大多得以善终,並甘愿为其效死力。 长孙无忌一直静静听著,此时才微笑道:“汉高祖刘邦,得天下后诛戮功臣,后世常以为警。 陛下却能与眾功臣共富贵,閒时常聚,笑语如昔。此非仅因陛下宽仁,更因陛下自信。 自信天下已安,自信臣等忠心,亦自信这『贞观』法度,足以驾驭群伦。此番气度,古来罕有。” 李世民听了,哈哈大笑,指著长孙无忌道:“辅机啊辅机,你这番话,看似夸朕,实则把朕架得高高的。 朕若日后对你们哪个不好,倒成了无自信、无法度的昏君了!” 虽是玩笑,却也点破了一层心照不宣的默契:这种亲密的私谊,本身也是巩固君臣关係、稳定朝局的政治黏合剂。 它向所有功臣传递了一个明確信號:只要恪守臣节,不忘旧情,天子就不会兔死狗烹。 程咬金趁著气氛,赶紧又给李世民斟了半碗寻常的酒,趁机“诉苦”:“陛下既然念著旧情,下次可別再这么明抢臣的好酒了,臣心疼得紧!” 李世民瞪他一眼,笑骂:“你这老猢猻!一坛酒也值得这般惦记?明日朕的宫绢送到,你赚大了!” 隨即又正色,却带著戏謔,“不过,你若再敢拿什么『胡商』的鬼话来糊弄朕,朕就真让你去陇右牧马,尝尝风沙就著浊酒是什么滋味!” 眾人又是一阵鬨笑。程咬金訕訕赔笑,连连告饶。 夜渐深,月已西斜。 李世民终於起身,眾人连忙站起相送。他摆摆手,示意不必拘礼。 “都歇著吧。今日之言,出得此门,入得眾卿之心,便是矣。” 他目光沉静地扫过眾人,那一刻,温和的故友神情悄然褪去,属於帝王的深邃与威严重新在眼底凝聚,虽只一瞬,却让所有人都心领神会。 私下是私下,朝堂是朝堂。这份亲密的边界,彼此都需谨守。 “臣等恭送陛下。” 李世民独自一人,如来时一般,踏著月色,缓步消失在程府的花径尽头。 没有卤簿仪仗,没有前呼后拥,就像一个寻常的访友归客。 花厅內,酒气微醺,烛泪將尽。 程咬金摸了摸鼻子,嘀咕:“陛下的鼻子是真灵,下次有好酒,得藏得更深些……” 尉迟恭拍他肩膀,嘲笑道:“藏什么藏,陛下什么不知道?不过是给你留著脸面罢了!那酒,分明来歷不凡,你呀,就偷著乐吧,陛下没真跟你计较。” 房玄龄与秦叔宝相视一笑,各自整理衣冠。长孙无忌望著李世民离去的方向,目光深远,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场突如其来的帝王“微服私访”,一次看似隨性的老友小聚,却如一块投入心湖的石子,漾开了层层涟漪。 这涟漪里,有毫无芥蒂的欢笑,有对崢嶸岁月的追忆,有彼此心照不宣的试探与默契,更有超越寻常君臣的信任与情谊。 烛火轻轻摇曳,酒香绕樑不散,满室暖意融融。 这一刻,没有帝王功臣,没有君臣礼法,只有一群歷尽风雨的故友,把酒言欢,安享这贞观盛世下的片刻閒寧。 后世史家在论及唐太宗李世民与凌烟阁功臣的关係时,常会提及这些“私宴”。 它们並非正史记载的重心,却往往是理解“贞观之治”那独特君臣合力的关键註脚。 在这些场合里,天子的威严稍稍敛起,臣子的拘谨略略放下。 治国方略或许在严肃的朝会上裁定,但许多灵感的火花、坦诚的批评、乃至潜在的隔阂,却是在这酒盏交错、笑骂无忌之间,得以碰撞、抒发与消弭。 李世民深諳“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他將正式的朝堂仪轨与私下的故旧情谊结合得精妙无比。 既通过礼法確立了不可逾越的君臣名分,保障了皇权的绝对权威与行政效率; 又通过这种充满人情味的私下交往,赋予了冷硬的权力结构以温度与韧性,牢牢凝聚了核心功臣集团。 这使得贞观一朝,在拥有高度皇权集中和行政效率的同时,也罕见地保持了统治集团上层的相对和谐与活力。 那一夜程府花厅里的烛火、酒香、笑语,以及李世民最后那温和却深邃的一瞥,或许正是这种微妙平衡的绝佳缩影。 它是“共患难”情谊在“同富贵”时期的延续与升华,是一位杰出帝王驾驭群伦的智慧,也是一个时代之所以被称为“盛世”的、藏在煌煌政绩背后的人情底色。 月色清辉,静静地洒在长安城的街巷与宫闕之上,温柔地覆盖著这个逐渐进入梦乡的帝国,也仿佛在为这段被千古传颂的君臣佳 第38章 採药后山中 贞观九年五月初,天还没完全亮透,王知还就醒了。 不是被鸡叫吵醒的。院子里的那几只黄毛鸡还蜷在圈里沉睡著,一点声响也没有。 吵醒他的是后山的鸟叫声,一阵一阵地传进窗户,一声赶著一声,清亮又急切,像是在催人赶紧起床。 睁开眼睛望上去,粗麻布的帐子悬在头顶,帐角的绳结昨晚被灰灰扯鬆了,这会儿松垮垮地垂著,微微晃悠。 灰灰在枕边团成一团,细细的呼嚕声均匀地起伏著,和远处溪水流过青石的动静叠在一起。 花花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了被窝,只露出半只小耳朵,耳尖轻轻地颤著,睡得很安稳。 王知还伸出手,轻轻把花花从被窝里抱出来。小猫不满地“喵”了一声,翻了个身,照旧蜷著不动。 他披上衣服,趿拉著布鞋走到灶房,舀井水洗脸。凉水扑在脸上,睡意瞬间被衝散了,人一下子清醒过来。 今天该进一趟后山了。 李夫人的药茶喝了將近一个月,甘草和陈皮只能舒缓表面的症状,治標不治本。 这年月,大唐民间医术尚且粗浅,寻常郎中看病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能辨明病症根源者寥寥无几。 普通百姓得了咳喘,要么熬著硬扛,要么隨便抓两把草药敷衍,即便是富贵人家,也难寻懂辨证施治的良医。 李夫人她的气疾根源在於肺阴亏虚、虚火在体內扰动,春末夏初正好换方子调理。 前几天翻医书,他看中了两种药——麦冬、沙参。 麦冬能滋养阴液、润泽肺部,沙参可以清肺止咳,两种药搭配著用,比陈皮甘草更对症,药性也更温和。 只是这两种药,只能进山里去寻找。 在灶房里隨手做了早饭。 昨天剩的馒头切成片,下锅烙到两面微焦,再打蛋液裹住馒头片,下油煎到外皮金黄,撒上少许粗盐,配一碗隔夜的米汤,简简单单,却足够吃饱了。 香味散开,花花慢悠悠地踱出屋子,蹲在他脚边仰头轻声叫唤。 灰灰跟在后面,不吵不闹,静静地坐在门槛上,尾巴尖轻轻地一下一下点著地。 王知还掰了半块馒头泡软,分给两只猫。又舀了半碗碎米粥搁在枣树下,阿黄早已摇著尾巴等著了,小黑从石凳底下钻出来,两条狗埋头吃食,尾巴摇个不停。 “我今天要进山採药,”王知还蹲下身揉了揉阿黄的脑袋,“你在家看好院子,別让鸡跑出圈去乱窜。” 阿黄抬起脸舔了舔他的手心,算是答应了。 后山名叫青石岭,离农庄有三四里路,山不算很高,但树木长得非常茂密。 山脚是连成片的灌木和野草,往上走半里地才能看到成片的乔木。 再往深处去,树冠交错重叠遮住了天光,地上积著厚厚的腐烂落叶,踩上去软绵绵地往下陷。 王知还背著竹篓、拄著木棍,顺著山间的小溪往上走。 五月正是採药的好时节。林间的潮气裹著腐叶淡淡的腥甜气味,吸一口,胸腹都觉得舒畅。 溪水在石头间跳跃流淌,溅起细碎的水花,小鱼在石头缝里倏地来、倏地去。 林间鸟鸣声远近交错,头顶的树干上,啄木鸟“篤篤”地敲著树皮,敲一阵歇一阵,声音在林子里盪开迴响。 麦冬喜欢阴湿的环境,大多扎根在溪水边的石头缝里。他走得很慢,目光始终沿著溪岸搜寻。 麦冬的叶子细得像韭菜,顏色是深绿的,一丛一丛地附在潮湿的石头边,稍不注意,就和野草混作一团了。 走了大概半个时辰,来到一处溪水转弯的地方,他停住了脚步。 青石上覆满了青苔,石缝间从生著一片细叶子的绿色植物,叶子形状略宽,根部却是纺锤形的块状根,裹著浅黄色的薄皮。 他蹲下身拔起一株,块根纤细,正是野生的麦冬。 大小参差不齐,小的像米粒,大的像花生。山野里长的东西本来就是这样,不如家里种的整齐规矩,但药性反倒更足。 他拿起小铲子顺著根系小心地挖出来,抖落掉泥土,全都放进竹篓里。这一片长势很旺盛,忙活了小半个时辰,篓底就铺了厚厚一层。 这等药效上佳的野生麦冬,在这贞观年间的山野里肆意生长,却无人识得,白白浪费。 要知道,此时就算是太医署,也多看重名贵药材,反倒忽略了这些山野间的平价良药,民间郎中更是识得寥寥,也难怪李夫人的顽疾拖了许久。 沙参更好找一些,喜欢向阳的山坡地,大多长在树林边缘开阔的地方。 他离开溪谷往山坡上走,树木渐渐变得稀疏,天光从缝隙漏下来,地面的植被也换了样子。 蕨类植物渐渐少了,丛生著齐腰高的野草和开花的灌木。 走到一处朝南的缓坡,一眼就望见了沙参。 茎秆挺直,叶子是对生的,淡紫色的钟形小花点缀在绿色的草丛间,格外显眼。 根扎得不深,轻轻一拔就起来了,根茎又圆又直,外皮浅黄,里面的肉质雪白。 隨手拔了十几株,再往前绕了一段路,又碰到一大片沙参。 日头已经爬高了,透过树冠斜斜地照下来,估摸著快到巳时了。 他在溪边找了块平整的青石坐下,掏出早上多煎的馒头片。 放得有点凉了,但外皮依旧酥脆,咬下去满口焦香。 俯身用手捧起一捧山泉水喝下,清冽透牙,喝下去有绵长的回甘。 吃完乾粮,他没急著动身。 山里安静得只剩下风声和水声,偶尔有树枝轻轻折断的声音,应该是野兔或者別的山间小兽在林子里觅食。 阳光透过枝叶落下来,满地的碎影隨著风慢慢地挪动、摇晃。 他忽然想起了前世的祖父。 祖父也爱进山採药,每到秋天就背著竹篓上山,採回来的草药能铺满半个院子。 小时候他只觉那些枯枝败叶难看,气味也刺鼻,祖父却一件件摊在竹匾上晾晒,嘴里念叨著每一味药的药性和功效。 他那时只蹲在一旁捉蚂蚱玩,半点也没往心里去。 后来祖父去世了,那些药方、药理、炮製方法,都沉进了记忆深处。 而今身在大唐的山野间,山风吹拂著脸,溪水潺潺流淌,旧日的记忆竟一点点浮了上来,清晰得如同昨日。 世间的机缘大概就是这样,从来不会真正断绝,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又延续上了前缘。 第39章 意外之喜 王知还起身拍掉衣服上的草屑,正要继续往山坡上去找药,身后的灌木丛忽然传来一阵细碎的窸窸窣窣声。 声响很轻,不是风吹枝叶的声音,分明是有什么活物在草丛里穿行。他握紧木棍,放轻脚步拨开荆棘条往里看—— 一只灰色的野兔蹲在树根下,长耳朵竖得笔直,鼻尖不停地耸动,警惕著周围的动静。毛色油亮,身形肥硕,少说也有三四斤重。 贞观初年,民生刚从战乱中恢復,寻常人家一年到头难沾荤腥,即便是富贵人家,野味也不算常见。 野兔察觉到了动静,后腿一蹬就要窜逃。王知还反应极快,木棍往前一探,恰好压住了它的后腿。 野兔拼命挣扎蹬腿,力道不小,棍子差点脱手。他乾脆俯身按住兔子的身子,一把揪住了它后颈的皮毛。 野兔四条腿乱踢,后腿在他手臂上挠出了几道红痕,但终究挣脱不开。 他摸出麻绳,三两下捆紧了兔子的四条腿,丟进竹篓,盖好篓盖扎牢。 竹篓里一阵扑腾摇晃,过了许久才渐渐安静下来。 王知还看著竹篓,拍掉手上的泥土,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 这算是意外的收穫了,野兔的肉紧实、油脂少,不管是红烧还是烤著吃,都是难得的鲜香美味。 他就著溪水冲了冲手臂上的抓痕,继续沿著路寻找药材。 这天的运气著实不差,又在向阳的山坡上挖到了大片的沙参。竹篓渐渐变沉了,估摸著采的药量够用上一段日子了,才转身下山。 快到山脚的时候,路过一棵老松树,树下从生著一片矮株的野草,叶子是圆的带锯齿,茎上覆盖著细细的绒毛。 他蹲下身仔细辨认,眼里掠过一丝喜色——是川贝母。 这又是一桩意外的收穫。 川贝能润肺化痰,和麦冬、沙参配合著用,止咳的效果会更好。 他小心地连根刨出来,鳞茎白嫩圆润,形状像蒜瓣,品相极好。 这一趟进山,收穫远超预料。竹篓底铺著麦冬,中间码著沙参,上面搁著川贝和野兔。 一路下山,竹篓里时不时传来兔子轻轻蹬腿的动静,倒给归途添了点生气。 回到农庄,日头已经过了正午。 阿黄最先奔出来,绕著他脚边打转,尾巴摇个不停。 小黑跟在后面,静静地蹭了蹭他的裤腿。 阿黄嗅出了竹篓里陌生的气味,耳朵一竖,对著篓口低低地叫了两声。 “別急,晚点有你的一份。”王知还笑著拍了拍篓盖。 他把竹篓搁在石桌上,打井水洗手洗脸,一身的汗水和尘土被凉水冲乾净,人顿时清爽了。 隨后便开始动手收拾药材。 麦冬最费工夫,根须上的泥土都要一一清理乾净。 他搬来小板凳坐在枣树的树荫下,摆上一盆清水,先搓掉浮土,再用小刀轻轻地刮去外皮。 力道要拿捏得当,刮重了会伤到药肉,刮浅了又弄不乾净。 前世看祖父做过无数次,眼睛看熟了,手上做起来自然顺手。 处理好的麦冬白净圆润,摊在竹匾上,一粒粒光洁饱满。 灰灰跳上石桌,凑到竹匾边嗅了嗅,一点兴趣也没有,乾脆趴在一旁看他忙活。 沙参省事许多,洗乾净切成片就可以晾晒了。 他不用菜刀,取来程处默帮忙打制的小铜刀,刀口薄而锋利,切出的参片厚薄均匀整齐,铺在竹匾上,在日光下泛著浅淡的玉色。 川贝最简单,洗乾净直接摊开晒乾,用的时候捣碎就可以了。 三样药材整整摆满了四面竹匾,排在院墙根下晒著。 日光慢慢地烘去水分,空气中瀰漫开一缕清苦的药香,不是药铺里那种陈腐的闷味,是山野里新採回来的、清新润泽的气息,吸进肺里都觉得妥帖舒服。 花花和灰灰嫌药香刺鼻,一溜烟躥上了枣树。阿黄凑过来连著嗅了好几下,打了两个喷嚏,乖乖地退回到枣树下趴著了。 王知还蹲在竹匾之间,时不时翻动一下药材,让日头晒得均匀。 石桌下捆著的野兔偶尔轻轻蹬一下腿,他正打算收拾完药材就处理它,院子外忽然传来驴子走路的轻响。 “漂亮锅锅!漂亮锅锅!” 兕子清脆的声音穿透了院墙,透著满心的欢喜。 “兕子来啦!带了蜜饯!大姐说锅锅进山採药了,特地来看看,有没有被山里的大虫叼走!” 院门被轻轻地推开,三岁半的小兕子穿著一身嫩绿色的襦裙,蹦蹦跳跳地闯进院子。 鹅黄色的绣花鞋踏过满地的光斑,头顶两个小揪揪隨著跑动不住地晃动,小手高高地举著油纸包,生怕被狗子抢了去。 阿黄摇著尾巴凑上前,兕子一边躲著它舔舐,一边咯咯地笑个不停:“阿黄不许舔!脸上搽了香香,舔掉了大姐要骂的!” 长乐缓步跟了进来,一身水蓝色的软罗裙,乌黑的头髮只用一根玉簪鬆鬆地挽著,褪去了平日的端庄,多了几分清雅慵懒。 日光落在她的眉眼间,容顏温润,眼底却藏著几分倦意,该是最近被俗事缠身,不得安歇。 她的目光一进院子,先落在墙根的竹匾上,四面竹匾整齐地排布著,清苦的药香隨风瀰漫过来。 再看向王知还,衣袖挽到了手肘,手上沾著泥土和药渍,神情却从容安稳。 “王郎君刚从山中回来?”长乐微微欠身,语气温婉。 “回来不到半个时辰。”王知还起身蹭了蹭手上的泥土,“娘子来得正好,再晚片刻,我就要收竹匾了。” “兕子要帮忙!”小丫头把蜜饯放在石桌上,擼起袖子就要往竹匾冲,被长乐轻轻拉住了。 “兕子你安分些,晒药有讲究,別给郎君添乱。” “不妨事,让她看看也好。”王知还招手唤过兕子,指著竹匾一一细说,“这圆滚滚、白净的是麦冬,像小蒜瓣的是贝母,切成片的是沙参,都是给你母亲调理身子的。” 兕子歪著头,伸出指尖轻轻点了一下麦冬,又飞快地缩回来,眼睛亮闪闪的:“好白呀,像兕子吃的糖丸。” “比糖丸养人。你母亲喝了这些时日的药茶,咳嗽气喘是不是缓和些了?” 每一次和兕子说话,王知还的声音都极尽温柔,对於这样的萌物,任何人都会变得温柔。 第40章 兔兔真可爱 “好多啦!”兕子用力点头,小脸上满是欢喜,“阿娘现在能抱兕子好久,从前抱一会儿就咳,现在几乎不犯了!阿耶夸锅锅厉害,兕子也觉得锅锅最厉害!” 话音刚落,兕子忽然低低地惊呼一声,一溜烟钻到石桌下,蹲在地上瞪圆了眼睛,直直地盯著那只野兔。 “锅锅,这是什么?”小胖手指著兔子,满是惊奇。 “山里的野兔,採药时顺手逮到的。”王知还挪开竹篓,把野兔露了出来。 野兔缩成一团,长耳朵紧贴著后背,鼻尖不停地耸动,眼珠里满是惊惧,被捆住的四肢时不时轻轻地挣扎一下。 “好小只……耳朵好长,毛毛好软,它怎么不动呀?是不是害怕了?” 兕子几乎趴在地上,脸蛋离兔子极近,看得目不转睛。 “身子被捆著,自然害怕。” “它咬人吗?” “急了也会咬的。” 兕子立刻收回了小手,目光却仍旧黏在兔子身上。看了片刻,转头朝长乐喊:“大姐快来看,好可爱的兔兔!” 长乐走近俯身望去,眼底也漾起了几分柔和。 野兔长得灵动秀气,虽然被捆缚著,却不见狼狈,自有山野生灵的灵气。 她顺势蹲下身,指尖轻轻地碰了碰兔毛,触感柔软温热。 “郎君运气真好,採药还能碰上这样的野味。”长乐抬眼说道。 “自己送上门来的,不收下反倒可惜了。”王知还笑道,“正好你们来了,今晚加道菜,留下吃饭吧。” 长乐微微一愣,正要推辞,兕子已经拍著手蹦跳起来:“好呀好呀!兕子要吃锅锅做的饭!” 话已至此,长乐只得浅浅一笑,欠身道:“那便叨扰郎君了。” “谈不上叨扰,我一个人吃饭也是开火,多添两双碗筷罢了。” 王知还拎起野兔,拿旧麻布盖住,往灶房走去。 兕子正要跟进去,被长乐拦下了:“灶房里有火有刀,你別去捣乱,陪阿黄它们玩一会儿。” 兕子不情愿地撅起嘴,但很快就被阿黄蹭著腿逗乐了,追著猫狗在院子里跑闹,小院顿时热闹起来。 长乐在石凳上坐下,目光扫过桌上剩的米汤和半块煎饃,眉头微微蹙起。 这人对药材事事都做得精细,对自己的饮食却这般潦草敷衍。 灶房里,王知还下手利落。 野兔还在麻布下轻轻挣扎,他手起刀落乾脆地了结了它,隨后放血、剥皮、开膛、去除內臟,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熟练老练。 兔肉斩成块,兔头劈开挖乾净血水。家里存的干辣椒、花椒、老薑、蒜瓣一一取出来,平日里一个人吃饭懒得动火,今天正好派上用场。 灶膛里的柴火烧得正旺,铁锅烧热淋上菜油,油温升高后,下薑片和蒜瓣爆出香味,再倒入兔肉块用大火翻炒,炒到皮肉收紧、微微发黄,淋上黄酒去腥,倒酱油上色,加入笋乾和香菇,加水没过食材,盖上锅盖慢慢燜煮。 红烧兔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著泡,酱香顺著锅盖的缝隙往外漫,渐渐铺满了整个小院。 另一口锅空著留用,兔头沥乾水备用。 麻辣兔头要现做才香,得等红烧兔肉燉到七八分熟,再另起一锅爆炒,掐著吃饭的点入味正好。 小半个时辰后,红烧兔肉先出锅了。 揭开锅盖热气蒸腾,肉块酱色油亮,笋乾和香菇吸饱了肉汁,浓香扑鼻。 王知还盛出一大陶碗,又端来凉拌的野菜和热腾腾的白米饭,在石桌上一一摆好。 阿黄和小黑蹲在桌下仰头等著,尾巴摇个不停。猫儿们也凑过来,在人腿间钻来钻去。 兕子被香味勾了回来,趴在桌边猛吸鼻子:“好香好香,香得兕子鼻子都要掉啦!” 长乐起身走近,望著碗里的兔肉,肚子里忽然空落落地觉得饿。 她中午只垫了几块糕点,被这浓香一引,顿时有了食慾,悄悄左右看了看,暗自鬆了口气。 “你们先吃,还有一道菜。”王知还给兕子盛了饭,夹了一块兔肉放进她碗里,“尝尝看。” 兕子盯著碗里的兔肉咽了咽口水,却先拿起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肉,先放进长乐的碗里,又给王知还也夹了一块,最后才给自己留了一块。 吹凉了咬下一口,肉质紧实弹牙,酱香浸透了肌理,咸香有回甘,肉汁满口。 她鼓著腮帮子嚼得津津有味,含糊地说:“好好吃!比家里的肉好吃好多!” 长乐笑著替她擦去嘴角的酱汁,自己也夹起一块送入口中,当下眼底微亮。 肉质不柴不腻,酱香入骨,配菜也鲜爽適口。再尝一口凉拌野菜,清脆解腻,浓淡相宜。 “郎君的手艺绝佳,比府里的厨子做的还要地道。”长乐由衷地讚嘆。 “只是山野人家的家常做法,图个入味罢了。”王知还起身,“我再去把最后一道菜做好。” 重回灶房,火势还没歇。铁锅烧热下油,姜蒜爆香,再撒上大把的辣椒和花椒,热油一激,麻辣的香气瞬间炸开。 翻炒出香味后下兔头煸炒到焦黄,添水调味,放冰糖和酱油,盖上锅盖用小火慢燉。 麻辣兔头要慢慢煨才入味,趁著这个空档,院子里的两人安稳地用著饭。 一炷香后,汤汁收得浓稠了。王知还揭开锅盖看火候,兔头软烂入味,恰到好处。 连汤带料盛进陶碗里,红油浮著椒香,一路端著一路飘香。 兕子抬眼望向碗里,通红油亮,兔头浸在红油中,眼眶黑洞洞地对著她。 她慢慢地放下筷子,神情从好奇转成了茫然,又添了几分怯意。 “锅锅,这是什么?” “麻辣兔头。” “兔……头?”兕子嘴唇微微发颤,看看碗里,又看看刚才石桌下空了的角落,小脑袋一下子反应过来了。 声音微微发颤:“是不是刚才那只兔兔?” 王知还坦然地点点头:“是。” 院子里瞬间静了下来。 兕子低头看看碗里没吃完的兔肉,又望望红油里的兔头,想起刚才蹲在地上看兔子的模样,眼眶一下子红了,下唇抖个不停,转眼就要哭出声。 长乐连忙伸手搂住她:“兕子不哭……” “哇——” 哭声骤然炸开。 可下一刻,场面陡然反转了。 兕子一边哭得眼泪直流,一边抖著手夹起碗里的兔肉,眼泪啪嗒啪嗒落在桌面,嘴里却不停地咀嚼。 “兔兔……呜呜……好可爱……” 嘴里嚼得不停。 “可是……好好吃……呜呜……” 哭著,又夹了一块。 第41章 兔兔真好吃 长乐从心疼变得哭笑不得,转头又见王知还垂著头,肩膀微微发颤,分明是在憋著笑,自己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枣树下一下子成了奇景:小丫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筷子却停不下来; 长乐笑得掩著嘴唇;王知还强装镇定,顺手给她添了半碗饭。 哭够了,兕子红著眼眶,又指著麻辣兔头:“兕子要吃这个。” “很辣的。”王知还提醒道。 “我要吃!”小丫头很犟,胡乱抹掉满脸的眼泪和酱汁。 王知还挑了一块腮边的嫩肉,剔乾净骨头放进她碗里:“尝一小口,辣就吐掉。” 兕子捏起肉丁放进嘴里,小脸瞬间涨红,鼻尖冒汗,辣得不停地吸气,却硬是咽了下去,含著哭腔固执地说:“好吃!还要!” 又委屈又贪恋,一边掉眼泪一边贪吃,模样惹人发笑。 长乐赶紧夹了红烧兔肉给她压辣,才算哄住了。 山风吹过枣树,肉香和麻辣香隨风流转。桌下的猫狗各得其乐,一院安静又热闹。 兕子时不时抽噎两下,夹起肉先小声念叨一句“兔兔对不起”,再坦然送入口中,模样天真又可爱。 这一顿饭,哭哭笑笑,成了王知还搬到这农庄以来最热闹的一餐。 饭后收拾妥当,日头西斜,树影拉得老长。 晚风带著药材的清苦味瀰漫过来,冲淡了方才的烟火肉香,一院清寧。 长乐在石凳上坐下,望著墙根晒著的药材,开口问道:“郎君方才说这三味药配伍远胜过旧的方子,不知其中的药理,可否赐教一二?” “谈不上赐教,只是对症下药而已。” 王知还倒来两碗凉茶,坐下隨手捏起一枚麦冬、一枚沙参,放在石桌上。 “甘草和陈皮只能理顺气机、缓解咳嗽,治表面不治根本。夫人久咳,根源在於肺阴亏虚。 麦冬滋养阴液、生发津液,沙参润泽肺臟,贝母化痰,三味药一同使用,从內里滋养阴液、稳固根本,表面和根本一起照顾到。” 话说得直白浅显,没有晦涩的堆砌,一听就懂。 “熬煮的时候添上少许蜂蜜,也能润肺,药物和食物相合,药性就更柔和了。” 长乐静静地听著,心中暗自有所感触。 她自己也每到换季就常常会咳嗽气喘,症状虽然轻微,却常年缠身,王知还这番话句句说中了癥结。 迟疑了片刻,她轻声问道:“这个方子,能治寻常的、每到换季就发作的咳喘吗?” 王知还抬眼看向她:“娘子自己也有这老毛病?” “不算重病,但一到换季就会发作。” “伸手。” 长乐依言伸出右手。 王知还三根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力道平缓,凝神感觉了片刻,又换左手仔细诊脉。 兕子忘了嬉闹,趴在桌边睁著圆溜溜的眼睛静静看著,大气不敢出。 “只是脾胃有些偏弱,气血化生不足。 肺和脾是互为表里的关係,脾虚了肺气就不够稳固,换季时风邪侵入身体,就容易咳喘。 说白了,脾胃就像灶膛,火力弱了,身子就虚了。” 他隨手拣出一些沙参和麦冬,用布帕包好递过去:“你只用这两味,加上红枣煮水当茶喝就可以了,不必用贝母。 药养三分,静养七分,少些思虑、早些歇息,比吃药更管用。” 长乐接过布帕,指尖触到布面,还带著日晒后的余温,心底也跟著一暖。 “多谢郎君。”她垂眸欠身,语气满是真诚。 “举手之劳。”王知还淡淡地应道。 兕子玩够了,想起带来的蜜饯,踮起脚把油纸包塞到他手里。 糖渍的梅子泛著琥珀般的光泽,入口酸甜,能生津液。 “阿娘说郎君一个人独居,没人照料,让兕子常带些吃食过来。”小丫头挺著小胸脯,一脸认真。 隨后又围著猫狗说笑打闹,一派童真烂漫。 长乐望著竹匾里炮製得乾乾净净的药材,忍不住感慨:“郎君从採药到炮製,事事亲力亲为,一丝不苟。 我听闻太医署里製药,尚且是徒弟动手,师傅从旁指点,像郎君这般事事亲为,实在难得。” 王知还浅啜了一口凉茶,没有多说什么。 长乐终究问出了心底的疑惑:“郎君医术、农耕、酿酒、经义都通晓,这农庄里却不见藏书典籍,不知师从何处?” 王知还沉默了片刻,望著碗中倒映的树影。 “书读得多了,都记在心里,就不必常常翻看了。” 他缓缓开口:“我所学的不是一座孤零零的山峰,而是一条长长的河流。 千年流转,分出了万般支流,有的宽,有的窄,有的流得急,有的流得缓,但源头却是同一个。 种地、治病、读书,本就是相通的。 土里长出庄稼,也长出药材,庄稼养活人,药材治好病,人安身立命了才能读书明理,这本来就是环环相扣的事。” “死守著一门学问,就是自己给自己画地为牢了。” 这番言论,让长乐豁然开朗。 此时大唐治学,皆是分门別类,儒生只读经书,医者只研药理,从未有人將万事万物融会贯通,眼前这郎君,看似隱居乡野,格局却远超世间眾人。 “郎君的这番论调,若是被朝中的老儒们听去了,怕是要爭辩不休了。” “所以我躲在乡间种地养猫,不打扰世人,也不被世人打扰。”王知还的笑意淡然平和。 没有愤世嫉俗,只剩山野间的自在从容。 日头渐渐沉落,晚风渐凉。 王知还起身翻动药材,日晒得正好,再晾一天就可以收存起来了。 夜里要盖上纱布,免得露水侵潮了。 他分好两包药材,大的一包给李夫人,细细交代了熬煮的用量和时辰; 小的一包给长乐,叮嘱得温和细致。 长乐郑重地收好,满心感念。 兕子困意上来了,倚在阿黄的背上昏昏欲睡。长乐起身告辞。 院门口,兕子强撑著眼皮辩解说自己没打瞌睡,还逼著阿黄学打呼嚕,无意间喷了王知还一脸唾沫星子。 长乐慌忙取出手帕上前擦拭,动作间忽然觉得太过亲昵,手僵在了半空。 “劳烦擦乾净些。”王知还轻声说道,打破了尷尬。 辞別时,兕子回头大声喊,下次要带枣泥糕来,还要再来吃兔兔,理直气壮,全然忘了先前哭鼻子的模样了。 驴车缓缓走远,蹄声消失在晚风里。 王知还站在院门口望著背影远去,转身回了院子。 收拾碗筷,归置好竹匾,蹲在墙根下又翻看了一遍药材。 院子里还残留著焦香、药香、甜香和淡淡的麻辣气息,混杂相融在一起,把这一方小院衬得烟火安稳。 贞观九年的这一天,进山採药、晒药炮製、待客吃饭、閒谈医理学问。 山野清寧,灶间烟火,孩童的哭笑,日常的琐碎凑在一处,便是人间最踏实安稳的日子了。 第42章 皇族家宴 驴车晃晃悠悠驶进皇城时,天色已经擦黑了。 宫墙上的牛角灯笼一盏盏亮起来,昏黄的光漫过暮色,在青砖地上投出柔和的光晕。 深宫的夜色看起来温暖柔软,朱红宫墙圈起万家灯火,但內里从来都藏著权力的起伏和人心的沟壑,只是此刻都掩在了这暖融融的灯火之下。 值夜的千牛卫看见这辆朴素的驴车,自觉侧身让路。 赶车的陈老三是宫里的老人,这辆车进出皇城早已免了繁琐检查,这份带著市井烟火气的寻常交通工具,在森严的宫禁里反倒显得別致。 兕子在长乐怀里睡了一路,小脸蛋枕得红扑扑的,嘴角还沾著一点乾涸的口水,睡得正香。 驴车稳稳停在立政殿侧门,她才迷迷糊糊睁开眼,揉著眼睛含糊嘟囔:“大姐,我们到了吗?漂亮锅锅家到了吗?” 孩子眼里没有深宫的规矩,也不懂皇权的重量,只剩下纯粹的欢喜和期待。 “是回咱们自己家,阿娘,阿爷他们等著咱们吃晚饭呢。” 长乐柔声应著,抬手轻轻拢好她额前的碎发,指尖碰到柔软的髮丝,满是温柔。 她抬眼望向巍峨的宫殿,目光微微收敛——这金碧辉煌的皇城是天下人仰望的至尊之地,却也是困住人心的无形牢笼。 “哦。”兕子顺势滑下驴车,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转眼就精神起来,拽著长乐的衣袖往前小跑,小短腿迈得飞快: “快快快!兕子要跟阿娘讲农庄里的小猫!漂亮锅锅说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快乐分享给別人,就会变成很多很多的快乐。” 立政殿侧殿,晚饭早已备好。 今夜是皇家私人的家宴,没有朝臣列席,也没有太多宫人侍立,只是一家人围桌而坐,气氛温馨融洽。 褪去朝堂上的威严,这般和睦於皇家而言本就难得一见。 圆桌上摆满了精致的菜餚:清蒸鱸鱼鲜嫩、烤羊肉醇香、春笋煨鸡汤汁浓厚、薺菜羹清爽润口,还有一碟兕子最爱的蜜汁藕片,甜香裊裊。 寻常人家的烟火温暖,落在皇家殿宇里,显得格外珍贵。 李世民端坐主位,侧身与长孙皇后低声閒谈,眉目间卸去了帝王的威严,只剩下作为丈夫和父亲的鬆弛温和。 他子女虽多,但唯有皇后所出的嫡子女,是打心底里疼惜呵护,半点委屈都捨不得让他们受。 长孙皇后靠著软缎垫子,面色比上个月红润了许多,病气淡了,精气神看上去比往日更佳。 她手里端著一盏温药茶,小口喝著,神色平和安然。 儿孙绕膝,嫡亲的儿女齐聚在灯火之下,饭菜飘香,笑语轻声,心里只觉得安稳妥帖,人生之最大幸福莫过於此。 桌边嫡出的皇子公主各自坐好,热闹却不喧闹,一派天伦和乐。 皇后左手边是六岁的城阳公主,眉眼带著英气,坐姿端正,小手转著筷子,时不时伸长脖子往殿门张望,满眼期待。 城阳身旁是八岁的李治,小字雉奴。少年眉目清秀,很像长孙皇后,性子沉静內敛。 他安安稳稳坐在位子上,面前小碟里放著两片蜜汁藕,只吃了一片,另一片完好地留著,双手规矩地叠在膝上。 並时不时抬眼看向对面的兄长,嘴角微弯,安静不语。 对面坐著太子李承乾,已有十六岁,身形挺拔肩背端正,眉宇间褪去了稚气,添了些许储君该有的沉稳內敛,此刻正低声和身旁的李泰閒话。 身为大唐储君,他父皇从小对他寄予厚望,自幼受严格教养,言行都遵循礼法。 希望他能继承贞观之治之伟业,成为仁德守成的君主。 然而坐在储君的位置上,本就立於风口浪尖,兄弟既是血脉至亲,也是日后难以言说的牵绊。 只是此刻,他眼里只剩下手足温情,清澈无杂。 身旁十五岁的李泰,小字青雀,面容白净,体型微胖,眼睛清亮透著聪慧机敏。 他认真听著兄长说话,神色真挚敬重,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筷子,目光却悄悄瞟向桌上的藕片,指尖刚碰到瓷盘边,就被城阳用筷子轻轻敲了下手背。 “不许偷吃,兕子还没到呢。”城阳压著嗓子,一副小大人模样。 李泰瘪了瘪嘴,悻悻地收回手,委屈巴巴地看向长孙皇后,孩子气全然流露出来。 皇后莞尔,夹起一片藕放进他碟子里:“只许吃一片,別贪嘴。” 李泰立刻眉开眼笑,连连点头。 李治看在眼里,低头抿唇轻笑,悄悄把自己碟子里剩下的那片藕,往李泰那边挪了半寸。 李泰余光瞥见,顺手拿过塞进嘴里,含糊笑道:“还是雉奴最懂我。” 看著兄弟几人亲昵拌嘴、和睦相伴,李世民眼里漾著宠溺的笑意,心里满是欣慰。 旁人子嗣再多,也不及皇后嫡出的孩子贴心暖心,这份骨肉相伴的温情,最是难得。 殿边的摇篮里,刚满周岁的新城公主裹著鹅黄色软缎襁褓,睡得正香,只露出一张粉嫩的小脸,呼吸均匀惹人怜爱。 她是深宫最年幼的孩子,还不知道生於皇家,一生便难脱皇权的牵绊。 “阿耶!阿娘!” 殿外传来兕子清脆的喊声,殿门隨即被推开,小丫头像一阵小旋风衝进来,鹅黄绣鞋踏在木地板上,发出咚咚轻响。 她一眼瞥见摇篮,脚步猛地停住,躡手躡脚走近,踮脚看了一眼,回头朝李世民比出“嘘”的手势:“妹妹在睡觉,不许吵。” 李世民被她小大人的模样逗得眉眼舒展,伸手把她捞到腿上,暂且放下朝堂的思虑,静静享受片刻天伦之乐。 兕子立刻嘰嘰喳喳说起今天在农庄的见闻:小花猫温顺乖巧任人抚摸,小黄狗围著她追跑嬉闹,大姐一早还上山采了白净的药材,亲手给阿娘製药。 小丫头说得飞快,小脸涨得通红,满眼兴奋。 长孙皇后抬手轻抚她的小脑袋,眼里盛满了温柔的宠溺。儿女绕膝,灯火可亲,於她而言,便己是人间圆满。 第43章 乡村奇人 兕子说著就从李世民腿上滑下来,挨个给哥哥姐姐分送小礼物。 往城阳手里塞了一包蜜饯,又递给李泰一个皱巴巴的纸包,里头的麦芽糖有点化了,綑扎的麻绳都鬆了大半。 “路上……兕子没忍住,就舔了一下下,真的只一下。” 兕子垂著小脑袋,指尖揪著衣角,满脸不好意思。 李泰捏著带著浅浅牙印的纸包,先是一愣,隨即拈起一块放进嘴里,嚼得香甜,故作正经地打趣:“嗯,沾了兕子心意的麦芽糖,味道果然格外不一样。” 说著掰下一块递到李承乾面前,眼神坦荡亲近:“大兄也尝尝,甜得很。” 李承乾张口吃下,笑著揉了揉他的发顶,兄弟二人目光相接,满是毫无隔阂的亲昵。 满殿人都隨之轻笑,李治眉眼也柔和下来,嘴角噙著浅浅笑意。 此刻兄友弟恭、温情融融,谁也不会多想往后的事事无常。 兕子又跑回李世民身边,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包得整齐的纸包,踮脚轻轻放到李治案前,语气认真又乖巧:“雉奴哥哥,这个专门给你的,兕子一口都没舔过。” 李治伸手接过,声音温润:“多谢兕子。” 他捧著纸包,眼里暖意漾开,指尖轻轻摩挲著纸面的纹路,安静坐著,眼神时不时飘向殿外,似乎对宫外的光景生出几分莫名的嚮往。 这般小动作落在旁人眼里,只当是孩子心性,没人深究。 这时长乐才缓步走进殿內,在门口稍作停留,望著满桌嫡亲家人围坐谈笑,心底暖意翻涌。 隨即含笑上前,將怀里两个粗麻布药包轻轻放在旁边的几案上。 李泰眼尖,一眼瞥见那两个不起眼的布包,好奇开口:“皇妹怀里揣的是什么宝贝,裹得这么严实?” 少年语气轻快,满是纯粹的好奇,不见半分日后的城府心机。 “是药材。”长乐在城阳身边坐下,语气平和,“今天去王郎君的农庄,他给阿娘换了一副调理气疾的新方子。 这些药材都是他清晨进青石岭亲自採摘的,午后亲手炮製,麦冬细心去了皮,沙参切得厚薄均匀,还摆了四副竹匾慢慢晾晒,著实费了不少心思。” 她言语简洁,没有过多渲染。 父皇母后本就知晓王知还的品性,只需让弟弟妹妹知道缘由就好。 只是话音落下,殿內气氛悄然有了些微妙变化。 城外农庄一个寻常男子,正以这种温润低调的方式,渐渐走入皇家的视线,悄然牵动深宫与朝堂的暗流。 李泰放下筷子,盯著那两只药包满脸诧异:“太医署开方子,向来是徒弟抓药、专职药工炮製,他一个农庄主人,竟然从採药到炮製全都亲力亲为?” 他长在深宫,见惯了各司其职、等级森严,这样凡事亲为、踏实用心的乡野之人,让他觉得格外新奇。 “他说,药材是入口治人的,每一味都要自己经手,才能安心。” 长乐轻声补充,“还说麦冬去皮要力道轻柔,沙参切片要厚薄一致,说起这些,语气就像打理庄稼、餵鸡餵鸭一样平常自然。” “採药製药本就辛苦,寻常医者尚且未必肯事事亲为,他这样踏实用心,实在难得。” 李承乾微微点头,神色添了几分郑重。身为储君,他早已学著体察民情、辨识人才。 在他眼里,这样心怀仁善、做事靠谱的人,如果能被朝堂所用,必能造福百姓。 此刻他心里想的全是江山社稷的考量,完全没把一个农庄主人看作潜在的牵绊。 长乐隨手打开隨身带的小份药材,缓缓说道:“他也替我诊了脉,说我脾胃虚弱、气血不足,换季容易犯咳喘,特意配了沙参麦冬,让我加红枣煮水常喝,慢慢调理就能好转。” 李泰眉头一挑,更加讶异:“大姐换季咳喘的旧疾,从未跟他提过,他怎么会知道癥结?” “我半句没提。”长乐轻轻摇头,“他只搭了片刻脉,便把內里的癥结说得一点不差。” 李泰张了张嘴,一时沉默。他自幼饱读典籍,向来以才学自负,可长乐转述的医理通透实在,句句切中要害。 一个乡野农人,竟有这样精湛的医术,实在让人心生震撼。 他正暗自思忖,李世民忽然放下手中的酒盏,轻轻一声,殿內瞬间静了下来。 今夜儿女齐聚家宴,他本就想借著閒话,让几个儿子见识一下世间的隱世之才。 他靠著椅背,褪去了方才慈父的柔和,目光缓缓扫过李承乾、李泰、李治三人,眼神深邃,带著帝王独有的审视与考量: “他的农桑本事,朕亲眼见过。试种占城稻,一亩地就能分櫱出六到八枝,產量比关中最肥的水田还高出一倍。 又用烂菜叶、稻草养蚯蚓餵鸡,不花银钱就能把废物利用起来,这样的巧思变通,就是户部、司农寺不少臣子,也未必想得出来。” 这话看似隨口夸讚,实则暗藏考校。 李承乾闻言眉头微敛,垂眸沉吟片刻,心里暗自盘算。 关中的水田有数百万亩,如果能全面推广新稻种,年年粮食增產,足以安定民心、稳固国本。 他所思所虑,从来以天下百姓、大唐江山为先,这胸襟格局,正是李世民希望看到的。 一旁李泰也低头思索,满心都是对王知还才学的好奇探究,少年的好胜心和求知慾全都写在脸上。 此刻兄弟二人,一个心繫社稷,一个痴迷才学,心思各异,却依旧和睦无间,没有半分利益纠葛。 “再说他的诗文和眼界。” 李世民目光转向李泰,语气带著几分讚许,“青雀在弘文馆读书多年,可曾听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顏』这样的诗句?” 李泰凝神回想,遍阅脑海中的典籍,最终缓缓摇头:“儿臣从未听过,古籍里也不见记载。” 心里震动不已,这样胸怀苍生的诗句,绝不是寻常乡野之人能写出来的。 “这句话就出自王知还之口。”李世民端盏浅饮,继续说道,“还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他用蚯蚓粪肥田,就说这是田地的源头活水。 还有几句处世治学的话,立意高远,藏著天地至理。” 他刻意隱去部分佳句,留几分神秘感日后再慢慢展露。 第44章 兄友弟恭 李泰手中的筷子突然悬在半空,久久未动。 他七岁就能作诗,弘文馆的学士都称讚他天资卓绝,向来恃才傲物。 可今天听到的这几句诗,气象宏阔、立意高远,没有半点迂腐堆砌,字字藏著安民济世的格局。 乡间种地的人竟有这样的眼界胸襟,不由得让他满心敬佩,生出结交探究的心思。 “那他平日里研究事物,可有什么独到的法子?” 李泰放下筷子,语气带著急切的求知慾,少年纯粹的好学之心展露无遗。 李世民看他一眼,淡淡一笑,眼底深意暗藏:“他为养蚯蚓,前前后后试了四次,前三次全都失败了,却从没急躁放弃。 慢慢摸索土坑的深浅、铺草的厚薄、通风的时辰,才最终找到稳妥的法子。 朕问他可觉得繁琐,他只说,错了就重来,对了就守住用,本就不需要纠结。” 话里说著王知还的行事方法,实则句句是说给三位皇子听的。 帝王治国理政,就像研究事物寻求真知,难免经歷波折,唯有沉心务实、坚守本心,才能成事。 只是皇权之路,从不是简单的错了便可重来,一步踏错,便是终身无解。 殿內一时寂静,眾人各有心思。 李承乾缓缓放下筷子,神色郑重:“儿臣见过不少世上有才之人,有的精通经义,有的擅长算术,有的通晓律法,多是专精一个领域,出了他们擅长的便与常人无异。 可这王知还,通农桑、懂医术、善诗文、明事理,样样都有实绩傍身,已是世间难得的通才。如果能被大唐所用,定然是百姓之福。” 他语气诚恳,满心只为江山社稷,毫无私心杂念。李世民微微頷首,眼里讚赏毫不掩饰。 这份储君该有的胸襟格局,让他心生满意。而这份认可落在敏感聪慧的李泰眼中,却也悄然在心底埋下一丝微不可察的异样心思。 李泰沉吟良久,由衷感慨:“这人究竟读了多少书?农书、医书、经义、诗文样样都通,学识渊博,几乎能比得上弘文馆半座藏书楼了。” 此刻他满心只剩敬佩,只嘆世间隱士贤人,全然没有日后借笼络人才图谋储位的半分野心。 李治依旧安静坐著,小口慢喝著薺菜羹,不言不语,却把殿內所有人的言语神色、父皇的言外之意,全都默默收在眼底。 他性子本就沉静,惯於藏拙旁观,小小年纪便深諳收敛锋芒之道,安静坐在角落,不抢话、不张扬,却事事瞭然於心,不怪后世登上大宝之堂。 半晌,他轻轻放下瓷碗,抿了抿唇,终於开口,语气带著孩子独有的纯粹好奇:“大姐,那个郊外农庄,真的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吗?” 不问医术,不问农桑,不问才学,只问烟火趣事。 满殿人都微微一愣,长乐忍不住莞尔,温声应道:“自然有的。 小猫爱蜷著身子打呼嚕,小狗总追著自己尾巴转圈,枣树上还有叫声清亮的小鸟,处处都有趣。” 说到底,长乐虽是公主,但更是少女,有著记忆深处那些最鲜活的悸动。 李治听了,眉眼浅浅弯起,心嚮往之,却也没再追问。 只是在低头吃饭时,嘴角始终噙著淡淡笑意,眼里盛满了对宫外自在烟火的嚮往。 深宫规矩森严,束缚重重,他心底向来贪恋那份无拘无束的市井安然,只是生於皇家,从来由不得自己选择半分。 城阳早已按捺不住,先前就总听兕子念叨农庄的趣事,如今听长乐细说,更是心痒难耐。 她微微探身,压著嗓音生怕吵醒摇篮里的新城:“大姐,下次你再去农庄,也带上我好不好? 我一定乖乖听话不吵闹,我也想亲眼看看小猫小狗,还有兕子说的竹蜻蜓,我才不信能飞那么高呢!” “好,下次带你,再叫上雉奴我们一起去。”长乐被她急切的模样逗笑,当即答应。 忽然被点名,李治猛地抬眼,脸上掠过几分意外,隨即轻轻点头,耳尖悄悄泛红,低头时嘴角笑意更浓了。 少年羞涩靦腆的模样乾净纯粹,与日后登基为帝、沉稳冷峻,杀伐果断的唐高宗,完全判若两人。 李泰在旁边笑著打趣,轻轻敲了敲碗沿:“照这样下去,不出几天,咱们兄妹怕是要结伴齐聚郊外农庄了。” 语气轻快,满心都是对宫外閒趣的期待,只盼能和哥哥姐姐同游,结识隱世贤人。 此刻亲情浓厚,相伴无忧,谁也不愿深想往后的人心变迁。 李世民听了笑意更浓,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坐拥万里江山,最珍视的莫过於长孙皇后和一眾嫡出儿女。 能这样闔家围坐、和睦安稳,大抵是是他心底最大的心愿。 长孙皇后將眼前一幕幕尽收眼底,温柔轻拍怀中安睡的兕子,目光缓缓掠过李承乾、李泰、李治、长乐、城阳,最后落在摇篮里的新城身上。 灯火可亲,儿女绕膝,兄友弟恭,姐妹和睦,这般温馨团圆,是她此生最珍视的光景。 她含著笑意的眼睛里,藏著一点点不易被人察觉的悵然和忧思。 她这身子以前总像风里的蜡烛,时常担心自己能不能陪著他们走得更久一些。 幸好遇到了那个少年郎,如今胸闷气短的毛病慢慢好了,手脚也一天天暖和起来了。 想来,应该能多照看这些孩子,还有她的二郎好些年了。 不多时,摇篮里的新城悠悠转醒,不哭不闹,只睁著乌溜溜的大眼睛,静静望著帐幔。 李治路过摇篮边,特意停下脚步俯身,伸出指尖轻轻碰了碰她攥紧的小拳头,眼神温柔,满是兄长的疼爱。 满殿家人依旧谈笑晏晏,閒话家常,议论著那位素未谋面的乡间奇才。 晚风从窗欞悄悄涌入,带著初夏草木的清香,拂过几案上的粗麻布药包,淡淡的药香瀰漫开来。 这一缕药香,一端连著城外远离纷爭的烟火农庄,一端繫著深宫灯火里的皇家温情,牵起一场俗世机缘,也暗合了命运里早已写好的波澜。 红墙深宫能留住此刻的灯火团圆,却终究留不住人心世事。 眼前温情融融的光景,终將在岁月流转里,迎来各自的归途与命数。 第45章 王知还身世 贞观九年,五月初七。 天將亮未亮,晨雾像一层薄纱,朦朦朧朧地罩著庄子,四下里静悄悄的。 王知还是被枕头边一阵窸窸窣窣的啃咬声弄醒的。 他慢慢睁开眼,望著头顶粗麻布缝的床帐,听了好一会儿那嘎吱嘎吱的动静,没出声。 “阿黄。” 他轻轻叫了一声。 趴在床沿的大黄狗立刻停下动作,歪著头看他,嘴里还叼著半只被啃得不成样子的草鞋,尾巴摇得欢快。 一双狗眼亮晶晶的,满是“快夸我”的神气,仿佛叼著了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就等主人赏脸。 “那是我的鞋。”王知还嘆了口气。 阿黄似懂非懂,乖乖把那烂草鞋吐在他枕头边,又凑过来,湿漉漉的鼻子轻轻蹭他的手背。 一脸懵懂无辜,完全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 看著那只只剩个鞋帮、再也穿不了的草鞋,再看看眼前这傻狗乖巧的模样,王知还心里觉得好笑,终究没捨得再说它。 他起身下床,趿拉上仅存的那只完好的鞋,慢慢走到灶房,舀了井水洗脸。 井水冰凉刺骨,扑在脸上,最后一点迷糊也被激散了,整个人彻底清醒了过来。 今天,是他筹划了半个多月的酒坊,正式落成的日子。 可能在外人眼里这只以为他是想做个营生,补贴一下家用。 真正的原因只有王知还他自己清楚,这酒坊,绝不只是为了餬口,或者说不单只是为了餬口。 自从上一回在灶房试蒸出第一坛高度烈酒,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天了。 如今的大唐,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喝的无非是发酵出来的浊酒、甜酒。 酒液浑浊,酒劲浅薄,入口寡淡,除了一点甜味,没什么別的作用,更別说用来清洗伤口、消毒防溃烂了。 千百年来,世人都是这么喝酒的, 其中的好坏之分,无非是上等酒滤得清澈透亮,寻常酒带著酒糟的香气飘浮,回味起来淡薄微酸。但与酒味而判,大差不差。 或许从来没人想过,酒竟然可以通过蒸馏提纯,得到这样清澈凛冽、酒劲醇厚的东西。 他酿的这种烈酒,无论是做法、味道还是实际用处,都是当世独一份。 一旦传出去,足以震动长安市井、医药行业,甚至军中都可能关注。 之前程家兄弟把试酿的酒带回了卢国公府,之后发生了什么,王知还从没多问。 只是后来程处默再来庄子的时候,神色间有点不好意思,含糊地提了一句,说酒被程公拿去招待客人了,府里几位老臣喝过之后,都说难得。 王知还面色如常,也没深究,只从容地倒上凉茶,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这酒太惹眼了,以他现在的处境,绝不能张扬。 他原本是太原王氏的旁支子弟,不算白身庶人,可这出身非但不是依靠,反而藏著杀身之祸。 当今天下,山东旧族“五姓七望”根基深厚,连皇家有时都不太放在眼里。 皇上对此深为忌惮,登基之后重修《氏族志》,硬把皇族列为第一等,来压制旧族的气焰。 而那些跟著皇上打天下、新崛起的新贵功臣,虽然在朝中权势显赫,心里却大多愿意和旧族联姻,来提高自家门第。 皇权、旧族、新贵,三者的关係很微妙。王知还恰好就处在这个漩涡的边缘。 这身体原主的父母,正当壮年,却无缘无故暴毙,死得蹊蹺,没留下半点痕跡。 身为顶级门阀的太原王氏,不但没派人仔细调查,反而把这件事强压下去,全族上下禁止再提。 伯父、叔父轮番前来慰问,只说父母是意外死的,让他安心过日子,別多想,其中的內情,不能深究。 原主心中鬱结,又整天担惊受怕,最后鬱鬱而终,这才让他穿越过来,占了这身体。 每当想起此时,王知还眼底就会掠过一丝极淡的寒意,一闪即逝。 既然承了这身体,就要了结这段因果。 父母之死,绝不是意外。但太原王氏势力庞大、根深蒂固,他孤身一人,还没有与之对抗的力量。 所以他才刻意收敛所有锋芒,装出一副散淡无为、不问世事的模样。 主动搬到长安近郊,避开太原那是非之地,孤身来到这蓝田乡下,守著二百亩好田隱居过日子。 他为佃户减租、为乡亲看诊、施药救人,做事低调,从不张扬,渐渐得了“王小善人”的名声。 他虽说不是恶人,却也不是天生的菩萨。 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藏起锋芒、保护自己,收拢人心,好让那些可能在暗中窥视的人,彻底放下戒备。 他不愿意做那任人宰割的冤魂,眼下,只有隱忍蛰伏,安稳度日。 他要找的盟友,早就选好了——就是卢国公程咬金。 其一是程家俩公子,主动寻上门来,此来或许是天意,正合本意。 其二是程咬金是皇上信任的从龙旧臣,手握实权,性情直率,和那些讲究门第、盘根错节的山东旧族不是一路人。 在皇上想打压旧族的时局下,程咬金这样的新贵,和旧族隱隱对立。 结交程家,或许就是找一座稳妥的靠山,可以让暗中的人有所顾忌,为他换来时间和余地。 程咬金需要新鲜实用的东西来巩固皇上的宠信、惠及手下,他需要借程家的势力来保全自己、安稳立足。彼此各取所需,正是潜在的盟友。 程家现在虽然不知道他的底细,但既然是他家二郎自己找上门来,那这根线,就必须牢牢握在手里。 隱忍,不是认命。血仇家秘,都深埋心底,时机未到之时,绝不可透露半分。 而这座新起的酒坊,就是他在大唐站稳脚跟、谋划將来的第一步。 之前酿酒的铜甑、蒸屉、发酵缸、酒罈越积越多,狭小的灶房堆得满满当当,几乎转不开身。 家里的猫狗也总来凑热闹,灰灰总爱往灶房钻,动不动就打翻碗碟; 阿黄更是贪吃那酒糟,一头扎进盛醪糟的盆里,弄得满脸渣子,在院里疯跑,花花就追在后面舔,每次都闹得鸡飞狗跳。 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盖一座专门酿酒的作坊,已经是势在必行。 第46章 酒坊落成 王知还把酒坊的位置选在了后院西侧的菜地旁边,紧挨著鸡窝,把原先地上种的蔬菜,也都移到別处去了。 王知还自己取了灶里没烧完的木炭,在木板上画出了草图。 简单標出灶台、发酵池、冷凝处、存酒地窖的位置,每一处布置,都远超这个时代。 要知道如今大唐的酒坊,大部分都是粗陋简陋,即不控制温度,也不设冷凝。 所有发酵全无章法,酿出的酒很容易变酸,好坏的结果全靠天时。 可他设计的酒坊,通风、防潮、控温、发酵、蒸馏,环环相扣,工序严谨。 称得上是当世独一份的齐整酒坊,这就是知识的作用。 和民间那些粗陋之作相比,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別。 就是建作坊的材料,也是王知还他精心备下的。 青砖是从村里李老三的土窑买的,李老三烧砖的手艺,在蓝田县都是数得著的。 一听说他要盖酒坊,不仅主动让了两成价,还白送了两车碎石,用来打地基。 梁木则是佃户老张头带人进山,亲自挑选的笔直老松,晾晒了半个多月,彻底干透,才敢用; 上好的杉木蒸屉,更是程处默特意从长安木料行找来的陈年旧杉木,木性温润,蒸粮食不会沾上杂味。 至於人力方面更是用不著他费心半点。 庄里的老张头主动揽下监工的活儿,更是领著村里七八户佃户,锄地、夯土、砌墙、上樑,全力帮忙。 这些乡民佃户,大多受过他的恩惠。 他一过来这边就减了二层田租,乡邻生病他也分文不收,还教他们新的耕种方法,让家家粮食增產,日子渐渐好过。 这时候的百姓淳朴厚道,都念著他的好,现在有了报答的机会,个个干起活来比给自家盖房子还卖力,一点不敢懈怠。 打地基的时候,就连村里的小孩狗蛋也带著一帮小毛孩过来帮忙,可惜他们年纪太小,毛手毛脚,搬一块砖摔一跤,连摔三次,还砸碎了两块青砖。 老张头又气又笑,拎著他的后领放到田埂上,轻声呵斥了两句,转身自己扛起青砖,一趟趟忙碌不停,砖垛垒得整整齐齐。 王知还蹲在一旁的枣树下,望著这群淳朴厚道的乡民忙碌,脸上带著温和的笑意,心里却很清楚。 这份民心,就是他在世家暗流之中,作为自己的保命之本筹码之一。 穿越到大唐已经大半年了,他从孤身一人,到有田有院,有忠厚乡民跟隨,看似安稳扎根,其实仍在暗流涌动之中,从来不敢有半点大意。 今天是酒坊最后收尾的时候,只要把存酒的地窖封好,就算大功告成了。 地窖是照著先前试酿用的小窖扩建的,深三尺,方方正正。 窖底铺了细软的黄沙,四面土墙拍得结实。 顶上盖著厚木板、乾草,用来保温防潮,可以让窖里常年保持恆温。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存酒最看重环境,温度高了酒气容易散、酒容易变酸; 温度低了入口就生硬,这样严苛的存酒方法,当世大唐,没有一家酒坊能做到。 王知还亲手检查地窖,確认每一处都严实,才拍去手上的泥土。 另一头,老张头领著佃户们,把酒坊里外打扫得一尘不染,连砖缝里的灰都剔乾净了。 新砌的青砖灶台横平竖直,灶口朝南,通风好、火候稳; 发酵缸整整齐齐排成一排,缸口蒙著乾净粗布,用鹅卵石压边; 蒸馏用的铜甑稳稳架在灶台正中,冷凝竹管接得严密,角度刚好,接酒的时候不会溅出半滴。 墙角摆著的酒罈,都是厚实耐用的老窑货,密封极好,最適合存酒。 “庄主,酒坊总算成了,往后咱庄子上的日子,会越来越有盼头了!” 老张头拄著扫帚,站在酒坊门前,脸上皱纹舒展,满是欢喜。 他不懂那些复杂的酿酒技艺,却明白,庄主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伙好。 往后酒坊开酿,收粮食、僱人,肯定先紧著村里百姓,又能为乡亲多开闢一条生计。 在乡人心里,这座酒坊,或许就是全村的又一次希望。 王知还微微点头,温和地说:“等开酿之后,从村里选几位手脚勤快的乡亲来帮忙。 搬粮食、烧火、打杂,这些都需要人手,工钱方面可以放心,全都按市价给足,绝不拖欠。” 老张头一听,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忙不迭地推举狗蛋他爹和李老三家的儿子,都是村里踏实肯乾的穷苦人家,王知还也一一应下。 老张头乐得合不拢嘴,连声道谢,才带著乡民散去回家吃饭。 王知还独自在酒坊里外又检查了一遍,確认各种工序、器具都没有疏漏,才彻底放心。 这座酒坊虽然不大,却样样齐全,每一处都费了他的心血,更是他在大唐安身立命的根本。 灰灰躡手躡脚溜进酒坊,蹲在窗台上,好奇地盯著鋥亮的铜甑; 花花迈著小步,在发酵缸之间踱来踱去,像个小监工; 阿黄乖乖趴在酒坊门口,静静守著他,尾巴轻轻扫著地面。 日光透过窗格,照进作坊里,暖意融融,岁月静好。 王知还倚在门边,嘴角微扬,心里却早已经盘算好了。 这对於別人而言的绝世佳酿,他不会独藏,可也不会轻易传出去。 欲擒故纵,才能说明奇货可居。 正所谓上赶子的买卖,不是好买卖,人们的心理从古至今大多如此。 结交程家也应如此,不卑不亢,展现出自己的价值,这样才能不被人看轻。 之后双方各取所需,以利聚,以情相交,以诚相待,这样的关係才能走得长远。 结交程咬金这样手握兵权、不涉及世家纠葛的从龙旧臣,作为倚仗。 或许就是他对抗太原王氏、查明父母死因、保全自身的最大底气之一。 正想著,院门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两骑马跑得很急,一听就知道是程家兄弟。 果然,院门还没开,程处亮洪亮的嗓门已经先传来,满是急切:“王兄!我们来了!今天酒坊落成,总该能酿新酒了吧!” 话音刚落,院门就被一把推开了。 第47章 一箭双鵰 程处亮风风火火闯了进来,满头是汗,手里提著酱肉、糖糕,性子急躁,一眼就往后院望去。 程处默跟在后面,性子沉稳些,眼里却也藏不住的急切。 手里拎著个空酒囊,还特意带了糯米、小米,翻身下马,朝王知还拱手一礼:“王兄。” “哥你就別端著了,一路念叨个不停,到这儿又装什么斯文!”程处亮毫不客气地拆台,左右张望,“酒坊在哪儿?快带我去看!” 不等王知还答话,他自己已经一溜烟跑向后院。 刚进酒坊,程处亮的惊嘆声就传了出来:“哥,你快来看。了不得!真是了不得! 这酒坊竟然这么齐整,比长安城里所有官宦人家的酒坊,强过百倍!” 程处默听到兄弟的话也不急著上前,他把带来的粮食、酒囊放下,又把一捆精致的宫绢放在石桌上,含笑说明了缘由。 原来是之前那烈酒,被程咬金拿去招待客人,酒香惊动了宫里,內廷尝过之后讚嘆不已,竟然把酒罈直接带走了,特地赏了卢国公府不少宫绢。 程咬金分文没留,让兄弟二人把其中的四匹,原封不动送给王知还,权当酒钱。 程处亮也连忙跟著说,一定要王知还收下。 王知还指尖拂过那细腻光洁的宫绢,心里明白了。 这烈酒,果然正如陈知还所想,已经惊动了长安权贵、甚至宫廷,有程家这层关係护著,他的处境,比预想的更加安稳。 就算是太原王氏的眼线知道他在乡间酿酒,也只会觉得他胸无大志、荒废光阴,彻底放下戒备。 一箭双鵰,尽在掌握。 “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我就不推辞了,也请代我谢过程公。”王知还神色平静,从容收下。 程处默又取出一袋鲜姜,说是家母特意嘱咐,带给王知还的,心意很诚。 王知还笑著道谢,隨口邀请他们日后一起来燉肉吃,兄弟二人更是欢喜。 “王兄,別耽搁了,新酒坊已经成了,快开酿吧,討个开门红!”程处亮一心都在烈酒上,迫不及待。 “好,今天就开蒸,酿这头一道原浆。” 王知也不再耽搁,引著二人走进酒坊。 程处默细看酒坊布置,从灶台到地窖,看得仔细,不由真心赞道:“王兄,你这酒坊,处处都能看到匠心,远比世上寻常酒坊精妙,光是这存酒、酿酒的诀窍,就从来没听说过。” “佳酿三分在酿,七分在养,环境火候差上一分,酒味就差上十分。”王知还淡然道。 这话一出,程处默更是钦佩,越发觉得眼前之人深藏不露,绝不是寻常的乡庄主人。 程处亮没心思听这些道理,只眼巴巴等著酿酒,王知还见状,也不再多说,抱出发酵妥当的酒醅。 泥封一开,醇厚的酒香混著粮食的香气扑鼻而来,清冽诱人,让程家兄弟当场咽了咽口水,满眼期待。 程处亮主动去抱来乾柴,程处默蹲在灶前生火,二人搭手帮忙,手脚麻利。 王知还把酒醅倒进铜甑,封严甑盖,接好冷凝竹管,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灶火熊熊,松柴噼啪作响,不过片刻,一缕清冽酒香裊裊飘出。 紧接著,晶莹的酒液顺著竹管慢慢滴落,叮咚作响。 酒香越来越浓,清冽醇厚,不呛不辣,充满整座酒坊,瀰漫整个庄子,和市面上的浊酒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別。 第一碗原浆已经成了,酒体清澈透亮,没有半点杂质,品相极好。 王知还先把酒碗递给程处默,请他先尝。 递过去的时候,他好像不经意地补了一句:“这酒性子烈,除了喝之外,要是遇到外伤,用来清洗伤口也可以防止溃烂,比寻常的浊酒管用。” 程处默双手接过,浅抿一口,闭眼回味,很久才睁眼,满眼震撼:“比上一回的酒,更醇厚凛冽,入口绵柔,后劲绵长,这样的佳酿,整个大唐,找不出第二坛!” 程处亮立刻接过碗,小小啜了一口,当即眼睛一亮,连声说:“值了!奔波这么多回,太值了!这酒,当真举世无双!” 兄弟二人坐在酒坊门槛上,小口抿著酒,捨不得大口喝,满脸珍惜。 夕阳西下,晚风吹过稻田,蛙声阵阵,酒香繚绕,安稳愜意。 程处默望著碗中清冽的酒液,想起父亲的嘱咐,又回味王知还刚才的话,心里越发有底。 这酒能消毒疗伤,对常年征战、容易受伤的军中来说,实在是救命的宝物,稀世难得。 他放下碗说:“王兄,这酒很神奇,家父琢磨,如果军中能备上一些,紧要关头或许能救將士性命。不知……能不能再让我带一小坛回府?一定不让兄长吃亏。” 王知还早就料到他会有此一问,爽快地应下:“程公心系將士,我钦佩。这酒如果能对国家边防略有裨益,也是它的造化。” 说完,亲手取来一只三斤的小坛,用最好的原浆灌满,再用黄泥油纸密封严实,才递过去。 不张扬,不多给,分寸拿捏得正好。细水长流,人情和利益才能长久。 就在酒罈封口完成的那一剎那,王知还脑海中,那许久未响的冰冷系统提示音,忽然响起: 【叮!宿主成功酿造高度蒸馏烈酒!】 【高度烈酒可用於外伤清洗、消毒抑菌,弥补当世医疗缺憾,利国利民!】 【判定成就:便民济世发明!】 【奖励:功德值+800】 王知还心念微微一顿,脸上却波澜不兴,仿佛只是封好一坛寻常的酒。 功德、倚仗、民心、基业,如今都在手中。穿越以来的种种布置,终於收到了第一份像样的回报。 往后,他再也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生死由天的孤弱旁支了。 前路虽然仍然凶险,但至少已经有了勉强自保、在夹缝中周旋的资格和本钱。 至於追查父母惨死的线索,向那庞大的家族阴影討还公道,还有很长、很险的路要走。 程家兄弟捧著那密封妥当的酒罈,如获至宝,满心感激,再三告別,才踏著最后一线余暉,策马回长安去了。 王知还独自站在渐渐昏暗的院中,望著二人的身影消失在路尽头,垂在身侧的手微微攥紧,又缓缓鬆开,终于归於一片静默。 第48章 王知还之情动 贞观九年,五月十二。 天还没亮透,王知还已经蹲在酒坊里生火了。 新砌的青砖灶膛蓄热很好,松木柴塞进去,火苗一下子窜起来,没过多久,厚重的铜锅就被烘得微微作响。 今天要蒸的,是前些日子已经发酵好的两缸酒醅。一缸是头道,一缸是二道。 头道原浆酒劲很大,入口凛冽冲喉,既是他自己喜欢喝的,也是待客的上品; 二道酒口感绵柔,米香醇厚悠长,最適合不怎么喝酒的人小酌。 两种风味,各有各的妙处,各有各的用处。 把发酵熟透的酒醅全都舀进铜锅,盖紧锅盖,接口处用湿布条严严实实地封死。 竹管穿过冷凝木桶,末端稳稳搭在陶坛口沿,整套蒸馏器具布置得整整齐齐、利利索索。 一切准备妥当,灶膛里松木柴烧得正旺,噼啪的柴响混著酒醅缓缓翻滚的闷声,一缕清甜的酒香悄悄瀰漫了整个酒坊。 这香气和后来正式出酒时完全不同。 等到正式蒸酒,酒气凛冽霸道,每次都把窗台上趴著的花花呛得慌忙逃窜; 而此刻酒醅刚受热散发出的气息,温醇柔和,裹著糯米的清甜和酒麴的醇厚,沁人心脾。 阿黄原本趴在门槛上酣睡,被这缕酒香勾得心神不寧,鼻尖不停地抽动,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咕嚕声。 它试探著往前探脑袋,刚要迈过门槛,王知还头也不回,淡淡吐出两个字:“出去。” 阿黄委屈地呜咽一声,悻悻地缩回门外,依旧趴在原地,眼巴巴地望著酒坊,不停地嗅著空气中的香气。 院里大枣树上,花花和灰灰也被酒香扰醒了。 花花蹲在树枝上,鼻尖朝著酒坊方向不停地耸动; 灰灰纵身跳下树梢,溜到酒坊门口探头张望,却被守在门槛的阿黄拦住了去路。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两只在门口僵持了一会儿,终於被王知还一句“都出去”,一起撵回院里,安分待著。 到了巳时三刻左右,头道原浆终於开始出酒了。 竹管口缓缓淌出一道清亮的酒流,坠落在坛底发出叮咚的轻响,酒花细密绵柔,凝而不散,久久不散。 这时候酒香彻底舒展开来,辛冽之中裹挟著米脂的温润圆润,穿过门窗,隨风飘向远方,十里外都能闻到。 与此同时,城外官道上,一辆驴车正不紧不慢地缓缓前行。 赶车的陈老三歪靠在车辕上,嘴里叼著草茎,韁绳隨意搭在膝盖上,慵懒自在。 车厢里,兕子扒著车窗,小脑袋探出窗外,好奇地打量著沿途的景色。 长乐静静地坐在一旁,穿著藕荷色的软罗长裙,头髮上只簪了一支素银步摇,清雅温婉,没有多余的装饰。 “大姐大姐!你说漂亮哥哥家的花花,还认得兕子吗?兕子都许久没来了。”兕子缩回脑袋,一双杏眼亮晶晶的,满是期待。 “自然是认得的,我家兕子这么聪明可爱。”长乐取出绢帕,轻轻擦去她鼻尖的薄汗,“你看,上回你还特意餵它蜜饯,你没见它欢喜得很吗?怎么会忘记小兕子呢!” “那阿黄呢?阿黄见到兕子,还会不会汪汪叫?陪兕子玩呀!” “阿黄向来温顺,见了你只会摇尾巴,从不会乱叫。” “还有小黑!它总爱躲在石凳底下!上次兕子特意给它留了蜜饯,它都不敢出来吃,胆子也太小啦。” “兕子你要知道,世上的生灵是各有各的性情。 依我看,小黑虽然说性子安静靦腆,心里却很是喜欢你的。”长乐温柔地抚了抚妹妹的发顶,柔声宽慰。 兕子歪著小脑袋琢磨了一会儿,认真地总结:“反正兕子喜欢它们,它们一定也最喜欢兕子!” 驴车缓缓拐过桑树林,离农庄只剩小半里路了,一缕醇厚的酒香便隨风扑面而来。 长乐原本闭目小憩,闻到这独特的香气,纤长的睫毛微微轻颤。 她久居深宫,尝过无数皇家贡酒,却从未闻过这般清冽纯粹的酒香。 既没有寻常米酒的酸涩浊气,也没有西域胡酒的刚烈辛辣,只有一缕浑然天成的醇香,稳稳地縈绕在清风之中,温润又清透。 兕子也瞬间被香气吸引,小巧的鼻翼不停地翕动,深深吸了一大口,转过头瞪圆了双眼,满脸惊奇:“大姐,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像糯米饭,却比糯米饭还要好闻一百倍!” “是酒香。”长乐轻声回答,心底却悄然泛起一丝讶异。 驴车稳稳地停在农庄门口。 兕子不等下人放下踏凳,手脚麻利地从车辕溜下去,撒腿就往院里冲,清脆的嗓音响彻院落:“漂亮哥哥!兕子来啦!” 院门本来就虚掩著,被她一把推开。 院里的景致和往日差不多,唯独酒香浓郁了数倍,像一张暖融融的薄网,將整座农庄温柔地笼罩著。 兕子站在院中,闭眼深吸一口气,隨即捂著小鼻子咯咯直笑:“好香好香!香得兕子鼻子都要醉啦!” 长乐缓步踏入院门,目光环视一周,没见到王知还的身影,便循著浓郁的酒香,径直往后院走去。 自从第一次见到这姐妹二人,王知还心里就已经有了几分思量。 那时初见,女子身姿仪態端庄雅致,衣著用料都是寻常乡野百姓绝不可能碰到的上等料子,一言一行自带大家闺秀的沉稳气度。 这般气度打扮,绝不是寻常寒门小户能教养出来的,定然出身高门望族,地位不凡。 穿越到这地方许久,他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先前身世埋下的隱患依旧潜藏在暗处,周围处处都是无形的危机。 对於身在乱世初平的大唐,无权无势就像浮萍漂泊,稍有不慎就会深陷泥沼。 活过一世的他早已看透世事,情爱从来不是人生的全部,安稳立身、找到一份可靠的依仗,才能在这个时代稳稳立足。 眼前女子家世显赫,如果能交好亲近,往后就是无形的庇护,足以化解不少潜藏的祸事。 可相处时间长了,他心中的算计之外,又早已生出几分真切的情愫。 第49章 兕子流口水了 李质性情温婉通透,心性澄澈从容,一言一行都惹人倾心,这般温婉佳人,早已悄悄住进他心底,生出爱慕之意。 功利之心是为了自保立足,满心倾慕是真心所向,二者交织融合,让他对待这位贵女的心思愈发深沉细腻。 所以平日里言谈举止之间,他总会下意识地收敛周身的粗疏烟火气,刻意展露胸中所学,流露出独到的见识。 谈到世事民生的时候,也会悄然带出几分体恤苍生、悲悯世人的心怀,不求刻意攀附,只愿悄然展露自身的胸襟才情,留给对方绝佳的印象。 至於那小丫头更是招人喜爱,试问谁能拒绝这么软萌萌的小可爱。 此时的小兕子蹦蹦跳跳地紧跟在李质身后,路过枣树时,还不忘弯腰摸了摸温顺趴著的阿黄。 后院西侧,酒坊紧挨著鸡圈而立,青砖墙面凝著薄薄的水汽,门窗全都敞开著,浓郁的香气源源不断地从里面涌出来。 长乐停在门口,抬眸望去:灶膛里松木柴火熊熊燃烧,铜锅之上蒸汽裊裊升起,清亮的酒液顺著竹管缓缓滴落,落入陶坛之中。 王知还蹲在灶前,手里拿著烧火棍轻轻拨弄柴火,侧脸被跳动的火光映得明暗交错,沉静淡然。 “王郎君。”长乐轻声唤道,微微欠身行礼。酒坊里热气氤氳,烘得她面颊泛起淡淡的緋红,罗裙边角在门框边轻轻摇曳,温婉动人。 王知还闻声转过头,望见门口的佳人,唇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温和的笑意。 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既有发自內心的欢喜,也藏著几分深思熟虑的沉稳。 他放下烧火棍,起身轻轻拍去衣摆的灰尘:“李娘子远道而来,我方才还见枣树上喜鹊叫个不停,原来是有贵客临门。” “哥哥!漂亮哥哥!”兕子从长乐身后探出小脑袋,一溜烟钻进酒坊,就要凑到铜锅跟前细看,却被王知还伸手一把揪住后领,轻轻地提转过身。 “小兕子。”他蹲下身,双手撑在膝盖上,眼底满是笑意,语气却带著几分认真,“你大姐没教过你?灶火边上不许乱跑,万一被沸水炭火烫伤,待会儿可要哭鼻子了。” “兕子才不会哭!”小丫头仰起小脸小声抗议,脚步却乖乖地往后退了两步,又伸手拽住王知还的衣袖,满眼好奇,“哥哥你快看!这竹管一直在流水,是不是漏水啦?” 长乐顺势望去,只见竹管一端连接著铜锅,末端垂在陶坛口沿,清亮的酒液正源源不断地缓缓淌落。 她往前移步,目光在整套蒸馏器具上缓缓流转,心底暗自惊嘆。 上次来这儿,酒坊还只是一片空地,前后不过半个月光景,竟然已经修建完备,器具布置得井然有序。 “这叫出酒。”王知还指著竹管,又示意铜锅,耐心解释,“锅里是发酵好的酒醅,煮沸之后,酒气蒸腾而上,顺著竹管流经冷水冷凝,就化作了醇酒。” “锅里煮的是糯米吗?”兕子踮著脚尖,使劲往锅里张望。 “是发酵过后的糯米。” “发酵又是什么呀?” “就是让糯米好好睡上一觉,睡醒之后,就生出酒香,酿成佳酿了。” “米也要睡觉?”兕子歪著脑袋思索半晌,忽然恍然大悟,眼睛亮闪闪的,“我懂啦!哥哥是说,米睡觉会做梦,梦醒了,就变成香香的酒啦!” 王知还忍不住低笑出声,伸手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发顶:“差不多,就是这个道理。” 他转身从灶台取来小巧的酒盏,斟上刚流出的二道酒,递到长乐身前。 盏中酒液澄澈透亮,酒香温润柔和,裹挟著淡淡的米脂甜意,沁人心脾。 “李娘子,这是二道酒,度数温和偏低,入口绵柔回甘。今天正好赶上新酒出炉,不妨浅浅尝个鲜。” 长乐抬手接过酒盏,先凑近鼻尖轻嗅,比院里闻到的香气更显轻柔,丝丝甜香縈绕鼻尖,清雅宜人。 她微微低头,浅抿了一小口酒液。清甜的滋味率先漫过舌尖,隨即一股温润的暖意顺著喉头缓缓流淌,蔓延到四肢百骸,暖意融融。 “原来美酒竟有这般温润的滋味。”她垂眸望著盏中残酒,语声轻柔,带著几分新奇,“往日只在父亲宴席上见过眾人举杯畅饮,那些烈酒辛辣冲喉,刺鼻难咽,从未想过,酒也可以这般醇厚温润。” 她又浅抿了一口,轻轻放下酒盏,眼底流转著惊艷之色:“果然是好酒,口感独树一帜,韵味悠长。” “这酒后劲极小,浅饮两盏不妨事,只是终究是酒,切不可贪杯。” 王知还接过酒盏放回灶台,转身调理冷凝桶的水温,隨口说道:“今天这锅二道酒,本就是特意为令堂酿的。 度数温和不呛喉,入口绵软顺滑,温过之后喝,可以暖身驱寒、温润调理,比寻常的药茶更显清润养人。” 长乐静静地站在酒坊里,望著灶台前添柴生火的青衫青年。 火光映染著他清俊的侧脸,额角沁著细密的汗珠,一身布衣却难掩从容的气度。 她抬手用绢帕拭去额间的薄汗,目光落在墙角整齐码放的酒瓮上,轻声问道:“王郎君这般精湛的酿酒手艺,也是自己慢慢摸索学会的?” “算是吧。” 王知还放下烧火棍,缓缓起身,语气淡然平和,话语间不著痕跡地流露出自身的阅歷与格局。 “酿酒之道,其实並没有什么玄妙。不过是將粮食蒸熟,借酒麴萃取穀物精华,再用火候蒸馏提纯。 世间的道理本是死的,人心手法却是活的。多尝试、多琢磨,时间长了,手法嫻熟了,自然能酿出好酒。” 说到这里,他语气微微放缓,悄然带出几分体恤民生的感慨,谈到乡野百姓生计不易,言语间儘是悲悯宽厚之心,不动声色地展露自身的胸襟。 他说得云淡风轻,可长乐握著余温未散的酒盏,心底却波澜起伏。 第50章 带俩女抓鱼 长乐她曾进过宫里的御酒坊,里面光是掌事的酒匠就有七八人,学徒更是不下三四十。 耗费无数粮草心力,所酿的御酒也不过是寻常水准,比之眼前之酒,差之甚远。 而眼前之人,仅凭一己之力,一间简陋的农家酒坊,就酿出了御酒都难以企及的绝世佳酿,谈吐有见识,心怀宽厚,著实令人心生敬佩。 “哥哥!漂亮哥哥!”兕子忽然娇声叫嚷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小丫头溜到了陶坛边上,小脸几乎贴在竹管口。 被蒸腾的温润酒气扑了满脸,一边捂著鼻子,一边咯咯笑个不停:“这水太香啦!兕子也要喝,就喝一小口,比米汤还要香!” “这不是水,是酒。”王知还伸手將她拉到身前,语气温和但態度坚定,“小孩子万万不能喝酒,喝了会醉的。” “醉是什么样子呀?”兕子仰起小脸,满眼好奇。 “醉了就会头晕乎乎的,走路摇摇晃晃像小鸭子,隨后倒头酣睡,怎么叫都叫不醒。” 兕子听罢,眼睛骤然一亮:“那岂不是能做许许多多美梦?” 她拽著王知还的衣袖轻轻摇晃,撒娇央求:“哥哥,就给兕子尝一小口好不好?就一点点,尝尝味道就好!” 王知还蹲下身,双手轻轻扶著她稚嫩的肩膀,平视著她的眼眸:“小兕子,你要乖乖听话,小孩子真的不能喝酒,你信不信哥哥?” “兕子当然信漂亮哥哥!”小丫头毫不犹豫地点头,隨即又委屈巴巴地嘟起嘴,“可是真的太香了,香得兕子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香气好闻的东西,未必都能入口。你看灶下的松木柴,燃烧起来也香气浓郁,你能张口去啃吗?” 王知还强忍著笑意,一本正经地耐心劝导,“还有院里的枣花,闻著清甜怡人,也不能直接吃出枣子来,对不对?” “柴火不能吃,枣花也不能吃。”兕子低头琢磨片刻,又抬起头燃起希望,理直气壮地辩解,“可酒是糯米做的呀!糯米能吃,那酒肯定也能喝!” “灶台的铁锅也是铁铸的,难道铁也能啃来吃?” 兕子被这番话绕得哑口无言,张了张小嘴,一时竟找不到反驳的话。 她转身扑到长乐身边,满眼委屈地求助:“大姐……兕子就喝一小口,好不好嘛……” “哥哥说得没错,孩童確实不宜饮酒。”长乐弯腰俯身,用绢帕擦去她鼻尖沾染的水汽,语气温柔,態度却同样坚定。 兕子小嘴微微瘪起,眼眶瞬间泛起水光,却强忍著不肯落泪,只紧紧咬著下唇,低头盯著脚尖,小手不安地绞在一起,模样委屈又可怜。 王知还望著她这副模样,心底顿时生出几分不忍。 恍惚间想起前世,他六七岁的时候,外公在灶房蒸酒,满室醇香縈绕。 他也是这样闹著要喝酒,外公同样蹲下身,认真地叮嘱孩童不能碰酒。 那时的他,也是这样委屈失落。 后来外公为了哄他,將他扛在肩头去后山小溪,爷孙俩用竹篓捞了整整一下午小鱼,回家炸得金黄酥脆,满口鲜香。 思绪收回,王知还拍了拍衣摆的柴灰,眼底泛起几分兴致:“小兕子,哥哥带你去玩更好玩的事,好不好?” 兕子抬起氤氳的泪眼,声音带著几分软糯的哭腔:“是什么好玩的?比酒香还要有意思吗?” “自然比酒香有趣一百倍。哥哥带你去后山小溪,抓小鱼玩。” “抓小鱼!”兕子眼中的泪光瞬间消散大半,眸子骤然亮起,转瞬又黯淡下去,小声气馁,“可是兕子不会抓。小鱼游得太快了,上次在宫里池塘用手捞,忙活半天,一条都没抓到,宫女姐姐都笑话我。” “跟著哥哥,保准能抓到。你要知道,哥哥我可还是有抓鱼的法宝哦。” 王知还故作神秘,压低话音,转身走进酒坊角落,从木架上取下几件物件,轻轻抖落表面的浮尘。 那是几只竹篾精心编织的小鱼笼,形状像放大的纺锤,两头粗、中间细,口沿处编有倒刺状的竹篾,边缘打磨得光滑圆润,毫无毛刺。 竹篾倒刺向內收拢,鱼虾顺著香气钻进笼中时,竹篾可以顺势撑开;等进入笼內,竹篾立刻回弹闭合,进得去、出不来,设计巧妙至极。 这是他穿越到这里,閒来无事时亲手编织的。 编织之时可没有想到用此物来做什么的,只是无聊孤寂之时,自然而然的就想了,想了那就做了。 或许是还在怀念记忆中那个夕阳下奔跑的少年,那是自己的青春。 可没想到此时却起到了作用。 长乐凑近细看鱼笼的构造,瞬间就看透了其中的精妙,不由得抬眸多看了王知还几眼,心底愈发讶异此人心思灵巧。 “这竹笼当真能抓到鱼?”长乐也被勾起了兴致,伸手指著鱼笼轻声问道,语声比平日轻快了几分,罗裙隨著微倾的身姿轻轻晃动,温婉雅致。 “李娘子有所不知,鱼虾之物生性贪吃,闻到香味就会循著气息钻进笼中,一旦入笼,就再无出路了。” 王知还轻轻晃了晃手中的鱼笼,缓缓解释其中的门道。 “香味?”兕子立刻抓住关键,满眼期待,“是不是用漂亮哥哥的酒当诱饵?” “那当然不用酒,用美酒,可惜了。咱们用酿酒剩下的酒糟就可以。” 王知还走到发酵缸旁,弯腰舀出小半盆新鲜的酒糟,用筷子挑出一点,递到兕子鼻尖前:“小兕子,你闻闻,是不是比酒香还要浓郁?” 兕子凑近深深吸了一大口,眼睛瞪得溜圆,满脸陶醉:“真的耶!漂亮锅锅,它好香好香的!比香酒还好闻!就像足阿娘做的酒酿圆子的味道!” “哥哥告诉你,咱们把酒糟用纱布包好,塞进鱼笼底部,它就会沉入溪水之中,然后香气就会顺著水流向下飘散。 你想想,下游的鱼虾闻到香味,那还不是顺著香味而来,只要它循著气息钻进笼內,就再也无法脱身了。” 第51章 少女情动,油然而生 王知还一边说著,一边取来乾净的纱布,舀入酒糟快速地包裹系口,动作嫻熟利落,“我也好几天没尝过鲜鱼了,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捕些溪鱼,晚上加一道菜。” 兕子听得两眼放光,拽著王知还的衣袖就往院门外拉扯,不停地催促:“快走快走!兕子要去看小鱼,要抓好多好多小鱼!” 阿黄不知什么时候从枣树下起身,摇著尾巴跟在兕子身后,亦步亦趋。 王知还低头瞥了它一眼,抬手轻挥:“回去待著,溪水寒凉,你这短鼻子受不住潮气。” 阿黄脚步顿住,歪著脑袋凝望他片刻,低低呜咽一声,终究转身踱回枣树下趴好,脑袋搁在前爪上,目光却依旧追著三人离去的背影,满是嚮往。 小黑从石凳底下探出脑袋,望了望阿黄,又看向院门方向,犹豫片刻,终究还是缩回原处,继续蜷身打盹。 后山溪谷隱藏在东麓的山坳之间。 从农庄后院翻过院墙,顺著田埂往北走,穿过一片已经扬穗的稻田,再走过一小片葱鬱的松林,大约一里路程,就可以抵达溪谷。 路程不算远,初夏的日头已经带上些许燥热之气,幸好田埂两侧稻秧长势茂盛,高到腿肚,人走在中间,稻叶轻拂裙摆,簌簌作响,清风拂面,消解了不少暑气。 溪谷的景致,和农庄截然不同,清幽雅致,宛若世外小境。 山泉从山涧蜿蜒奔涌而下,绕著错落的怪石潺潺流淌,叮咚的水声不绝於耳;水流撞在青石之上,溅起细碎晶莹的水花,灵动悠然。 溪水澄澈见底,一眼就能望见溪底赭红的卵石和青灰的苔衣,时不时有几尾手指长的小鱼,从石缝间倏忽游过,灵动迅捷。 溪流转弯之处,积出一方浅浅的水潭,水深只到膝盖,几片落叶漂浮在水面,隨风轻轻地打转,静謐悠然。 岸边的垂柳依依,千丝柳条垂落,轻拂水面,漾开层层浅浅的涟漪,清风徐来,柳条摇曳,景致如画。 王知还走到溪边蹲下,捡拾石块在岸边围出一处小水洼,將木桶安放在其中,用石块稳稳地压住桶底。 隨后取出纱布包好的酒糟,塞进鱼笼底部,掀开溪边的石片,將三只鱼笼稳稳地沉入溪水深处,又搬来几块大石压住笼身,防止被水流冲走。 “鱼笼放下之后就不急了,我们只需静静等一会儿就好。”他起身拍去手上的沙粒,走到水潭边的青草地上,隨意地盘腿坐下,悠然閒適。 兕子立刻凑上前,有模有样地学著他盘腿坐下,小手端正地搭在膝盖上,模样甚是乖巧又可爱。 长乐看了看地上的青草,取出隨身绢帕铺展平整,挨著兕子静静地落座,仪態端庄温婉。 溪谷间静謐无声,静得能听见风吹松林的涛涛轻响。 远处布穀鸟声声啼鸣,近处溪水淙淙流淌,偶尔有鱼虾跃出水面,又轻轻地落回水中,溅起细碎的水花,悠然安寧。 王知还靠在身后的柳树上,微微眯起双眼,心绪悠远。 恍惚间又想起前世,外公也是这样带著他来溪边放鱼笼,戏水捞鱼,无忧无虑。 只可惜岁月流转,故人难寻,徒留回忆縈绕心头,一时忧,一时亿。 长乐静坐溪边,目光从潺潺流水移向远方的山峦,眼神迷惑,不知想甚。 远处青石岭的山势不算巍峨,却稳稳地矗立在天地之间,山势绵延起伏,温柔地环抱著整片溪谷。 山泉从山涧日夜奔流,从不停歇;青山静静地佇立千年,岿然不动。一动一静,相映成趣,意境甚是丰富。 她驀然想起刚才在酒坊里,王知还谈到酿酒时那句“道理是死的,手是活的”。 再联想到他平日行事的种种不凡,此刻他静倚柳树,面对著青山流水,心里想必自有其一番独到的感悟。 在她心中,她就爱这翩翩少年云淡风轻,侃侃而谈。 “王郎君。”长乐轻声打破林间的静謐,偏过头去,暖阳透过柳枝的缝隙洒落,在她侧脸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清雅脱俗,“古人有言,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郎君既爱青山的沉稳,也乐流水的灵动,心怀仁义,兼具智慧。妾心中有惑,想向郎君请教,你如何看待智者与仁者之道?” 王知还闻声回神,偏头望向长乐,目光沉静淡然,望著眼前的佳人,心中情意与长远思量交织相融。 他缓缓开口:“青山流水,看似性情迥异,一座山巍然静立,一道水奔流不息。 可在我看来,二者从来不是对立的,本是同源同理,又或者天下万物皆如此。 你家门前的溪水,此刻潺潺向东奔流,看似永不停歇;可放眼岁月长河,十年、百年之后,依旧在此流淌,和青山一般,根基稳固,亘古长存。 仁者如山,並非刻板不动,而是根基深厚,心志坚定,不为外物浮华所动摇; 智者如水,並非隨性漂泊,而是隨方就圆,通达变通,不固执於一隅之见。 真正心怀仁者,心底必有通透的智慧;真正通达的智者,骨子里必藏著宽厚的仁心。” 这番话,不只是为了解答长乐所问,更是他歷经两世沉浮,看透世道人心后的切身感悟。 此话既有修身立世的本心,也有立足乱世的通透谋划,字字皆是肺腑之言,毫无半点虚假。 长乐垂眸静听,耳尖悄然染上一抹浅红。 不知为何,每次听他剖析世间万物的道理,將万事万物融会贯通,她心底总会涌起一股温润的暖流,心绪难平。 尤其是此等美丈夫,既有翩翩而立之身影。又有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万千之伟岸。 少女之情动,油然而生之。 “郎君这番见解……”她缓缓地轻声开口,语声轻柔如溪上微风,“世间万物在郎君眼中,皆有自身的道理,又能浑然相融,自成一体。” “娘子太过抬举某了。”王知还轻轻地摇头浅笑,“不过是平日做事处世,偶然悟得几分粗浅的心得罢了,不值一提。” “可世间多数人,终生或许只懂埋头做事,却难以悟透这般本源之道理,郎君之才,无需自谦,足以青史留名。” 第52章 王知还自谦 长乐凝望著奔流不息的溪水,柔声感慨,“郎君耕耘田地,能悟出格物顺时之理; 潜心酿酒,能悟透火候分寸之道;进山採药,能悟出顺应天时养生之规。 仿佛世间万事万物,皆无难事能困住郎君。” 她稍作停顿,抬眸认真地望向王知还,眼底满是敬佩:“妾自幼饱读诗书,熟记圣贤道理,可书中晦涩之言,唯有从郎君口中道出,方能让人清晰领悟、心生共鸣。” “万万不敢当。”王知还连忙轻轻地摆手,神色依旧平和,“世间的大道理,本就源於万事万物,书本不过是將其用文字记录留存而已。 乡间的农夫深耕劳作,熟知四时节气,不必研读历书,也能顺时耕种; 铁匠锤炼铁器,深諳火候变化,不必通读典籍,也能铸出良器。 他们虽说不出『格物致知』这般文辞,所作所为,却皆是格物悟道之行。 某不过是恰好既亲身耕耘劳作,又读过些许诗书,才能把世间散落的处世道理,串连成一体罢了,也就是拾他人牙慧而已。” 长乐望著暖阳下他微眯的眼眸,忽然觉得,这番质朴的话语,远比文人墨客的诗词歌赋,更能触动她心底深处。 她不自觉地微微攥紧绢帕,隨即缓缓鬆开,收敛心神,恢復皇室贵女的端庄之仪態。 轻声而言:“郎君不必自谦,妾身虽不说饱读诗书,可这般道理,妾身却是初次听闻,怎能是拾他人之牙慧!? 妾身认为,能將散落的道理融会贯通,已然是常人难及的大智慧了。” “大姐!”兕子听得似懂非懂,猛地从草地上站起身,拽住长乐的衣袖不停地摇晃,“时辰差不多啦!我们该去看看鱼笼了,兕子认为说不定已经抓到好多小鱼鱼了!” 长乐看向王知还,见他点头应允,便一同起身朝著鱼笼放置的溪水深处走去。 走到溪边,王知还踩著溪中的青石站稳身形,俯身探手,將沉入水中的鱼笼缓缓拎出水面。 竹篾倒刺间掛著几缕水草,笼內的酒糟包依旧完好,浓郁的香气顺著溪水向下飘散。 他熟练地拨开笼口的木楔,將鱼笼倒扣进木桶之中,水花噼里啪啦地溅起,七八条溪鱼落入桶底,大小参差。 小的只有食指长短,大的已经有巴掌宽阔,银鳞闪烁,在桶底不停地翻跳挣扎。 “抓到小鱼留一啦!真的抓到好多小鱼鱼啦!漂亮哥哥太厉害啦!” 兕子快步凑到木桶边,双手扶著桶沿探头张望,险些整个人栽进桶里,幸好长乐眼疾手快,及时伸手將她拉住。 桶中的溪鱼依旧活蹦乱跳,水珠溅在兕子脸上,她一边伸手抹脸,一边咯咯笑个不停,满心欢喜。 王知还低头看了看桶中的渔获,微微頷首:“第一笼就有这般收穫,开局不错。咱们换个位置,再下一笼。” 他挑选溪水下游一处背阴的回水湾,重新安放好鱼笼。 三人重回潭边静坐等候,其间又先后收笼几次,渔获渐渐增多。 前后不过一个时辰,木桶內已经装了小半桶溪鱼。 大多是手指长的溪石斑、趴地虎,还有几条巴掌宽的马口鱼,甚至捕到一条半斤重的肥硕鯽鱼。 兕子蹲在桶边,双手托腮,目不转睛地盯著游窜的小鱼,小嘴巴念念不停,给每条鱼都起了新奇的名字,还自编出各种趣味的小故事,嘰嘰喳喳,热闹不停。 长乐含笑坐在一旁,拿出绢帕,时不时替她擦去脸上沾染的水渍,静静地听著她天真烂漫的碎碎念,眼底满是温柔的笑意。 等到最后一笼收完渔获,日头已经西斜,暖阳透过林间的缝隙洒落,映照在溪面上,折射出粼粼的金色波光,景致绝美。 桶中已经收穫了七八斤溪鱼,几条个头硕大的,足足有一二斤重,在桶中欢蹦乱跳,银鳞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够晚上吃的了。”王知还大致看了眼渔获,隨手扯来田边的稻草,嫻熟地编成草绳,將几条大鱼串起。 “时辰不早了,现在回去正好准备晚饭。李娘子如果不急於回城,不妨留在农庄,吃过便饭再动身吧。”王知还拎著鱼串,隨口出言相邀。 “多谢郎君盛情款待,妾身就却之不恭了。”长乐微微欠身道谢,牵起还恋恋不捨望著木桶的兕子,跟在他身后,一同朝著农庄缓步而归。 回到农庄,天色尚未昏暗。 王知还將鱼桶拎到井边,从灶房取出一把小巧的铜刀,蹲在井台边开始处理溪鱼。 他捞起一条巴掌宽的马口鱼,拇指稳稳地按住鱼身,刀尖从鱼肛门入刃,顺著腹部中线轻轻一划,切口平整利落,不深不浅,恰好破开腹膜,丝毫未伤及內臟。 手指探入鱼鳃下方,勾住鳃根轻轻一转,整副鱼鳃便完整扯出,连带著鱼胆一併摘除,鱼腹內的黑膜也顺势剥离,手法嫻熟,一气呵成。 兕子蹲在一旁目不转睛地凝望,看著他指尖翻飞间就处理乾净一条鱼,小嘴张得圆圆的,满脸惊嘆。 “漂亮锅锅的动作好快呀!太厉害了!” “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多练习之后,有手便行。”王知还低头专注地刮鳞,刀刃逆向轻推鱼身,鳞片簌簌飞溅。 他下刀力道极轻,鱼鳞去得乾乾净净,鱼皮却完好无损。刮鳞完毕,用清水稍加冲洗,整条鱼便洁净鲜亮,毫无杂质。 片刻之间,数条大鱼全部处理完毕,整齐地码放在木盘之中。 他將洗净的溪鱼拎进灶房,取出冬日留存的猪油陶罐,罐口密封严实,开启之后,雪白的猪油泛著淡淡的咸香,醇厚诱人。 灶膛里早已生火,铁锅烧热,舀入一大勺猪油入锅。雪白的油脂在高温下缓缓融化,化作一汪清亮的油液,冒著细密的油花。 王知还捏起一根竹筷探入油中,筷尖周围瞬间冒出细密的小泡,恰好是七成热的油温,最適合炸鱼。 他夹起一条溪鱼,在粗麵粉中轻轻地滚上一圈,鱼身均匀地裹上一层薄粉,不厚不薄。 隨即捏著鱼尾,顺著锅边轻轻地滑入油锅。滋啦一声脆响,热油翻滚沸腾,鱼身在油浪中迅速地定型。 第53章 油炸小鱼仔 王知还他並不急於翻面,只静静地站在灶边,偶尔用锅铲轻轻地推动鱼身,把控著火候分寸。 炸鱼最讲究火候的把握,火过旺则外焦里生,火偏弱则吸油发腻。而他手法老道,拿捏得恰到好处。 鱼肉在热油中快速地收紧定型,鱼皮由银灰渐渐转为金黄,边缘微微捲起,浓郁的焦香瞬间瀰漫了整个灶房。 等炸到熟透,他將鱼夹出,放在竹笊篱上沥去多余的油脂。 炸好的溪鱼通体金黄酥脆,连鱼鰭都炸得薄脆透亮,夕阳透过窗欞洒落其上,整条鱼宛若镀了一层暖金,香气扑鼻,引人垂涎。 稍沥片刻油分,他將炸鱼整齐地码放在乾净的荷叶之上,又从灶台的陶罐捏起少许细盐,指尖轻轻地捻动,细密的盐粒均匀地洒落。 滚烫的热气裹挟著盐香,丝丝渗入焦脆的鱼皮之中,鲜香味十足。 “可以开动了,兕子,慢点吃,小心烫口。” “兕子才不怕烫!”小丫头隨手放下筷子,伸手就要去抓最大的那条炸鱼。 王知还眼疾手快,半空中截住她的小手,將一双筷子塞进她掌心:“要用筷子,不许用手抓东西吃,否则肚肚会痛的。” 兕子乖乖接过筷子,夹起一条小鱼,鼓起腮帮子轻轻地吹了好几口,隨即小口咬下。 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焦酥的鱼皮在齿间碎裂,里面的鱼肉白嫩滚烫,鲜香四溢。 她眼睛骤然瞪大,含著鱼肉含糊地叫嚷:“好好七!比家里做的鱼好七一百倍!” 话一出口,她才察觉险些说漏身份,连忙低下头,只顾埋头吃鱼,不再多言。 长乐也抬手夹起一条炸鱼,轻轻地吹去热气,小口咬下。 鱼皮酥脆鲜香,鱼肉嫩滑甘甜,盐味適中提鲜,却丝毫掩盖不住溪鱼本身的天然鲜美。 整道炸鱼毫无半点腥气,山泉水的清冽、热油的焦香、食盐的咸鲜,与鱼肉的本味完美相融,口感绝佳。 她慢慢地细品,抬眸望向灶台前忙碌的王知还。 溪边论道之时,他谈吐不凡,剖析山水大道,宛若隱居山林的饱学隱士; 此刻繫著粗布围裙,站在灶台之前,手持竹筷翻动油锅,手法利落嫻熟,恰似长安市井间技艺精湛的大厨。 几种模样,气质截然不同,可骨子里那份从容淡然、专注沉稳,却始终如一,从未改变。 夕阳穿过窗欞,在他侧脸上洒下暖橘色的光晕,他专注地盯著锅中的炸鱼,额角沁著细密的汗珠,沉静而认真。 长乐心头忽然莫名一跳,连忙低头专心吃鱼,耳根却悄然染上一抹緋红,心绪纷乱。 兕子吃得满嘴油光,鼻尖沾著鱼屑,一条接一条,根本停不下来。 她今天格外兴奋,咯咯的笑声比往常都要清亮。 也难怪,祖父前几日去世后,家里气氛沉鬱了许久,难得今日阿姐带她出来。 又能溪边玩耍,又能吃到如此美味,小孩子的快乐简单而直接,瞬间便將连日的憋闷驱散了大半。 长乐也比平日多吃了两条炸鱼,末了取出绢帕轻轻地拭去嘴角的油渍,眉眼间带著难得的饜足閒適。 “漂亮哥哥。”兕子咽下最后一口鱼肉,仰起油亮亮的小脸,满眼崇拜,掰著小手认真地数道,“你做的西红柿炒蛋天下第一、红烧肉天下第一、抓鱼鱼天下第一、炸鱼鱼也是天下第一!哥哥做什么都是天下第一!” “那兕子你呢?”王知还忍不住笑著反问。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便捷,????????????.??????轻鬆看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兕子是吃鱼天下第一!吃什么都是天下第一。”小丫头挺起小胸脯,满脸骄傲,“方才我一个人就吃了几条呢!” “这点,倒是没人敢和你爭,你確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王知还拿起布巾擦了擦手,望著桌上堆叠的鱼骨,含笑点头。 饭后,王知还去往酒坊地窖,取出一坛新封的头道原浆。 这是今早刚蒸出的第一锅佳酿,度数凛冽醇厚,最適合李太尉这般向来爱喝烈酒之人。 酒罈都是精心挑选的,胎薄釉亮,封口用山黄泥拌稻草密封严实,锁尽了酒香。 又取一坛二道低度温酒,入口微甜回甘,即便不善饮酒的人也可以浅酌,恰好適合李夫人日常调理小饮。 两坛美酒用麻绳扎牢坛口,隨后又拿起一个油纸包,一併备好。 “这坛头道烈酒,赠予今尊。先前听闻今尊偏爱烈性美酒,这坛原浆度数醇厚凛冽,可请他细细品鑑。” 王知还將酒罈递到长乐手中,又示意另一坛酒与油纸包,“这坛二道温酒赠予令堂,度数温和不伤脾胃,睡前温上一盏,可暖胃驱寒、温润养身,比寻常的药茶更为清润滋补。 油纸包內是红枣与桂圆,搭配上次送你的沙参、麦冬一同煮水饮用,可益气养血、调和气色,正適合你。” 长乐伸手接过两坛美酒与油纸包,轻轻地抱在怀中。 酒罈沉甸甸的,隔著坛壁,隱约有醇厚的酒香丝丝縈绕鼻尖,沁人心脾。 她微微低头,轻声道谢,心底却默默地记在心头。 此人待人处事细致入微,送礼也是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烈酒赠其父,温酒赠其母,养生的药材贴心赠予自己,每一份心意都妥帖合宜,不偏不倚,恰到好处。 暮色渐浓,驴车缓缓驶离农庄,消失在远方的官道尽头,融入沉沉的暮色之中。 王知还静静地站在院门口,望著驴车远去的方向佇立片刻,心中思绪万千,既有佳人离去的淡淡不舍,也有对往后前路的沉稳谋划。 隨即转身回院,將石桌上的碗碟收进灶房清洗。 阿黄乖乖趴在他脚边,轻轻地蹭了蹭他的脚踝,温顺亲昵。 此刻,脑海中响起熟悉的功德系统提示音。 【系统提示】:宿主以溪边论道启发贵女心智,以精湛酿艺搭配良方,为长孙皇后定製调理之法,功德值+600。 王知还淡淡地扫过提示,便收回心神,舀起井水,哗啦哗啦地清洗碗碟,神色淡然无波。 贞观九年的这一日,从破晓蒸酒,到溪边论道;从竹笼捕鱼,到灶前炸鱼,平淡烟火,却又充实温暖。 他还不知道,今天送出的这几坛美酒,再加上此前程家兄弟的渊源,不久之后,便会在繁华的长安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 而这场风波的引线,早已在卢国公府的那场酒宴之上,己悄然埋下,只等时机引爆。 第54章 程咬金暴露了 驴车驶入皇城时,天色已全然沉了下来,暮色將宫墙勾勒出厚重的轮廓。 立政殿內烛火通明,鎏金灯盏燃著暖光,將殿內照得暖意融融。 晚膳的餐具刚被宫人撤下,长孙皇后正斜倚在软榻上,怀里抱著刚睡醒的新城公主。 小丫头睡得脸蛋粉扑扑的,乌溜溜的眼眸懵懂地望著殿顶的藻井,安安静静,乖巧得惹人怜爱。 李世民坐在旁侧的圈椅上,指尖捏著一盏温茶,眉眼舒缓,正与皇后閒话近日朝堂上的细碎琐事。 身居帝王之位,日日面对的都是朝臣的恭顺逢迎、场面客套,也只有在立政殿,在妻儿面前,他才能卸下几分九五之尊的冰冷架子,寻得一丝人间温情。 殿外忽然传来急促细碎的脚步声,紧接著,兕子清脆的嗓门便炸开了:“阿耶!阿娘!兕子回来啦!今日抓了好多好多小鱼鱼!” 小丫头一头撞进殿门,鹅黄小襦裙上沾著星星点点的草屑与泥点。 小脸上还留著一道乾涸的水渍,手里攥著一根柳条,柳叶早被甩得只剩零星几片,蔫巴巴地垂著。 她跑得气喘吁吁,发梢都沾著薄汗,却满眼都是雀跃。 李世民搁下茶盏,当即张开双臂,將她一把捞到膝上。 兕子立刻窝在他怀里,嘰嘰喳喳地匯报起今日的见闻,语速快得像倒豆子,一刻不停。 漂亮锅锅盖了新酒坊,比灶房还要宽敞,里头摆著亮晶晶的大铜锅。 锅锅带她去后山溪边抓鱼,用的是竹篾编的精巧小笼子,里头塞了香喷喷的酒糟。 她还给每条鱼都起了名字,有叫阿花的,有叫石头的,还有一条游得极快,便取名小快。 “锅锅炸的小鱼可好吃了!外皮咬著咔嚓咔嚓响,里面的肉白白嫩嫩的,兕子一个人吃了好几条!” 说到兴头上,兕子忽然想起正事,胖乎乎的小手伸进袖子,掏出一个油纸包。 油纸早已被油脂浸得半透明,里面包著两条炸得金黄酥脆的小鱼,被她一路揣在怀里,还残留著淡淡的余温。 “锅锅特意让兕子给阿娘带的!他说阿娘身子弱,不能吃油腻的,这两条是小火慢炸的,油都沥乾净了,一点都不腻!” 长孙皇后接过油纸包,看著里头色泽诱人的小鱼,又瞧著女儿脸上的水渍、裙摆的草屑,眼底漾开温柔的涟漪。 她伸手拿过锦帕,轻轻擦去兕子鼻尖的汗珠,柔声问道:“兕子今日玩得可尽兴?” “当然尽兴!兕子可开心了!”兕子使劲点头,小脑袋点得像啄米,又连忙补充,“漂亮锅锅还让兕子给阿耶阿娘带了两坛酒! 说是一坛给阿耶的,锅锅说酒性烈,让阿耶小口喝;另外一坛给阿娘,酒软软的,喝了暖肚肚,比药茶还要管用!” 话音刚落,长乐缓步走入殿內。 她怀里抱著两坛酒,罈子小巧精致,胎薄釉亮,坛口用山黄泥拌著稻草封得严严实实,即便隔著坛壁,也能嗅到一缕清冽醇厚的酒香。 她身上还带著郊外稻田的清甜气息与溪边水汽的湿润,长发被晚风拂得微微鬆散,几缕碎发垂在耳际,褪去了平日公主的端庄拘谨,透著几分难得的愜意与鬆弛。 “阿耶,阿娘。”长乐走到近前,將两坛酒轻轻放在雕花几案上,微微欠身,仪態温婉,“王郎君特意托女儿带给二老。 这坛头道原浆,是为阿耶准备的,他说上回听闻阿耶偏爱烈酒,此酒度数醇厚,特请阿耶品鑑。 这坛二道酒,是为阿娘酿製,度数温和,口感绵柔,睡前温上一盏,可暖胃驱寒,调养身子。” 李世民的目光落在两坛酒上,眼神骤然一凝。 这酒罈的形制、泥封的手法,乃至隔著坛壁飘出的凛冽酒香,竟与那日在卢国公府,从程咬金手里“没收”的那坛酒,一模一样! 那坛酒他带回宫中后,当晚便与长孙皇后共品了半坛。 酒液清冽见底,入口凛冽如刀,入喉后却回甘绵长,层次丰富,滋味绝妙。 他饮了半辈子酒,从未尝过这般醇厚上乘的佳酿。 当时程咬金那老货一口咬定是从游商胡商手里淘来的,他压根就不信。 哪有寻常游商,能酿出这等极品烈酒? 只是程咬金死活不肯吐露实情,他便也没有深究,只暗暗记在心里,断定这老狐狸藏著私门路,还跟自己耍小心眼。 身在帝王位,身边人人皆有城府算计,也就程咬金这帮过命老兄弟,敢在他面前藏酒耍滑、袒露私心,不用时刻戴著君臣的假面。 如今见到这两坛酒,所有疑团瞬间豁然开朗。 这酒的来路,根本不是什么游商胡商,而是城外农庄里,那个安心躬耕、低调內敛的年轻人——王知还。 李世民靠回椅背上,指尖轻轻敲击著椅扶手,嘴角慢慢勾起一抹玩味又瞭然的笑,像看穿了老友藏私小秘密一般,带著几分成年人独有的孩子气。 怪不得那老货当初把那坛酒护得跟命根子一样,半点不肯鬆口。 如今总算明白了,哪里是护酒,分明是偷偷藏著酿酒的好门路,生怕旁人知道了都去討要,断了他自己独一份的口福。 只是他心中又生疑惑,程咬金是如何得知王知还的?又为何会派儿子前往农庄? 李世民眯起眼眸,指尖在膝头轻敲两下,转瞬便想通了关节。 定然是程处默在东市撞见了陈老三赶的驴车,认出是千牛卫的车马,猜出车上是宫中贵人,回去后与程咬金一合计,便派人暗中盯梢了。 严格说来,跟踪公主车驾,往轻了说是好奇心过重,往重了论,乃是触犯皇权的杀头大罪。 但李世民心里门儿清,程咬金这老兄弟,一辈子看著粗莽滑头,对自己的忠心却是刻进骨头里的,半分歪心思都没有。 派人跟著,哪是窥探,分明是老大哥般的操心,怕小姑娘出宫在外遇上不长眼的宵小,想悄悄在暗处护著。 只是行事方式太过野路子,堂堂卢国公,偷偷派人盯公主车驾,传出去实在荒唐可笑。 第55章 两口子看穿长乐的心思 李世民在心里暗暗计算著,这事不能不罚,这帮老兄弟个个都是人精,平日里就爱耍滑头占便宜,若是此次纵容,下次指不定敢明目张胆摸到太极殿门口看热闹。 可也不能罚重了,说到底是一片护主真心,又是陪他从尸山血海闯出来的交情,太较真反倒生分。 得拿捏个分寸,既要敲打一番让他长记性,又带著老友间的戏謔,不伤兄弟情分。 李世民正暗自腹誹盘算,长孙皇后忽然轻声开口,语气里满是由衷的讚嘆:“这酒香,果真与寻常贡酒截然不同。 上回二郎从程府带回的半坛,妾身只闻其味,便觉比宫中御酒坊酿的醇厚数倍。 如今这两坛,隔著坛壁便香气袭人,想来品质更胜一筹。” 她伸手拿起那坛二道酒,轻轻晃动,坛中酒液发出温润的声响,酒香愈发浓郁绵长。 “闻著便觉舒心,可见酿酒之人用足了心思。” 长孙皇后將酒罈放回几案,看向李世民,眼底满是讚许,“王郎君那孩子,心思实在细腻。知晓二郎爱烈酒,便赠头道原浆; 知晓妾身受不得辛辣,便特意酿製低度温酒,还细心嘱咐饮用之法。这份用心,远比美酒本身更为难得。” 李世民微微頷首,目光在两坛酒上流转,语气里透著一股子老友间吃醋般的孩子气,酸溜溜的: “怪不得程知节那老货,当初把那坛酒护得密不透风,跟护著私房宝贝似的。 如今想来,哪里是护酒,分明是藏著私心,怕旁人分了他的佳酿,偏偏还跟朕装糊涂。” 长孙皇后掩唇轻笑,眉眼弯弯,满殿烛火都似被这笑意染得更暖。 一旁的兕子早已困得眼皮打架,却依旧强撑著窝在长孙皇后怀里,含含糊糊地嘟囔著“阿黄、小黑”,满是对农庄小动物的惦记。 城阳公主坐在旁侧,两眼放光,伸手扯著长乐的衣袖使劲摇晃:“大姊下次一定要带我去!我也要去看小猫小狗,也要去溪边抓鱼!雉奴哥哥也一起去!” 李治坐在角落里,被突然点名,猛地抬起头,脸上闪过几分错愕,隨即轻轻点头,清澈的眼底浮起一丝期待。 长乐坐在母亲榻边,唇角噙著浅浅笑意,说起今日在农庄的见闻,语气平和,没有华丽的夸讚,却字字句句都透著专注。 她讲王知还如何用竹笼捕鱼,如何嫻熟地处理鲜鱼,如何在灶前炸得满院飘香,敘述平缓,却藏著难以掩饰的温柔。 长孙皇后將这一切尽收眼底。 长乐每次从农庄归来,眼眸都格外明亮,语气也比平日轻快许多。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今日更是如此,她在宫中长大,见惯了权贵子弟的趋炎附势,却从未对谁这般上心,提起那人时,眼底不自觉流露的柔软,根本藏不住。 这孩子,作为父母的哪会不知,一看就知已然动了心思,或许只是她自己,尚且未曾全然察觉。 长孙皇后没有点破,只是轻轻將兕子额前的乱发拂到耳后,低头看著怀里熟睡的小女儿,眼底满是为人母亲的瞭然与温柔。 夜色渐深,兕子被乳母小心翼翼抱回寢殿,城阳与李治也起身告辞。 长乐走到殿门口,脚步忽然顿住,回头看了一眼几案上的两坛酒,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柔光,隨即垂下眼帘,缓步走出殿门。 殿內重归安静,唯有烛火轻轻跳动,光影斑驳。 长孙皇后轻轻拍著怀里熟睡的新城公主,缓缓抬眸,看向李世民。 夫妻二人相伴二十载,一个眼神,便知彼此心意。她清楚,李世民有话要与自己说。 “观音婢。”李世民靠在榻背上,望著跳动的烛火,语气带著几分复杂的感慨,还有几分自家小姑娘心事被看穿的轻嘆,“长乐那孩子的心思,你看出来了?” “自然看出来了。”长孙皇后轻声应道,指尖温柔地拂过新城公主柔软的发顶,“每回从农庄归来,那孩子眼底有光,言语也多了,这份神態,是无论如何都瞒不住的。” 李世民沉默片刻,缓缓开口:“也难怪,王知还此人,朕亲眼见过,人品才学长相,皆是上上之选。 长乐自幼生长在深宫,见的皆是权贵子弟,逢迎攀附已成常態,却从未遇过这般不卑不亢、不逢迎、不討好,凭真本事立身的年轻人。她动了心思,亦在情理之中。” 他顿了顿,语气沉了几分,带著几分家长式的纠结为难:“只是此事,让朕颇为为难。” 长孙皇后抬眸看向他,轻声问道:“二郎是在顾虑无忌?” 李世民轻轻点头。 长孙无忌是他的大舅哥,更是长孙皇后的亲兄长。 早在长乐年幼时,长孙无忌便多次流露亲上加亲的心意,想让自己的儿子长孙冲迎娶长乐。 当时他与长孙皇后並未应允,却也没有断然拒绝。 毕竟长孙氏是后族,亲上加亲本是朝堂常情,且长孙冲为人稳重,品行尚可。 二人想著长乐尚小,婚事不必急於敲定,待她长大,再隨缘而定。 可如今,缘分的走向,早已偏离了预设的方向。 “辅机那边,朕早晚要给个说法。” 李世民揉了揉眉心,语气无奈,“他多年来为朕鞍前马后,忠心耿耿,若是直接回绝,怕是寒了老臣的心。可若是强行將长乐许配给长孙冲——” 他话音顿住,余下的话不言而喻。长孙皇后心中瞭然,若是强行逼迫,只会伤了女儿的心。 长孙皇后沉默良久,语气轻柔却字字坚定:“二郎,臣妾是长孙家的女儿,可更是长乐的生母。 长孙无忌的心思,臣妾懂,也体谅他的苦心。但儿女婚事,终究要讲缘分,强扭的瓜不甜。” 她抬眸看向李世民,眼神恳切而坚定:“臣妾不愿替长乐做主,那孩子素来有分寸,她若真心属意,定然是经过深思熟虑。 身为爹娘,不该逼她嫁一个不喜欢的人,即便那人是臣妾的亲侄儿,也不行。” 这番话,说得极轻,却分量十足。身为皇后,公然驳回亲兄长的心意,传出去难免引来非议,可她没有丝毫犹豫。 烛火猛地跳动了一下,殿內光影忽明忽暗。 第56章 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长孙皇后怀里的新城公主睡得香甜,小拳头紧紧攥著,全然不知爹娘正为姐姐的终身大事沉吟思量。 “二郎,”长孙皇后再次开口,语气多了几分从容谋划,“与其在此纠结,不如暂且將此事搁置。 长乐年纪尚小,婚事不必急於敲定。王知还此人,咱们也才见这一面,还需再细细观察一番。 必竟日久见人心,相处久了,是真心相待,还是一时兴起,自然分明。 届时再做决断,既不耽误女儿,也不伤老臣情面,方为两全之策。” 李世民靠在椅背上,指尖反覆轻敲膝头,沉吟许久,终於长出一口气,嘴角勾起一抹释然的苦笑: “你说得对,儿女婚事,急不得。一切顺其自然,朕不推,也不拦。至於辅机那边,暂且拖延,待到拖无可拖,朕亲自与他说。” 长孙皇后轻轻点头,不再多言,殿內重归平静,唯有暖意融融。 次日一早,程咬金便被一道口諭召入宫中。 传旨宫人语气客气,只说陛下请卢国公前往御书房品茶。 程咬金一听这话,心里跟明镜似的,当场就蔫了几分。 品茶?哄鬼呢!他一个舞刀弄枪的粗人,哪懂什么品茶雅致? 陛下无事从来不会这般客套,十有八九是他偷偷盯公主车驾、藏酒瞒事的小辫子,被陛下揪得死死的,这是要单独逮他算帐来了。 毕竟在长安城內外,有什么事能逃脱陛下之耳目。 他在家中磨磨蹭蹭,接连换了三身衣裳。 第一身太过隆重,显得心虚发慌;第二身太过隨意,像破罐子破摔不知悔改;第三身不素不奢,刚刚好。 又对著铜镜反覆拿捏神色,装出一脸坦荡无辜,心里却早已打好好几套狡辩说辞,自以为能矇混过关。 可他万万没想到,刚踏入御书房,礼还没行完,李世民压根不跟他讲朝堂规矩,全然是老友间隨性耍闹的性子,抬腿就是一脚,结结实实踹在他屁股上。 这一脚力道拿捏得极有意思,不伤人筋骨,却够疼够臊,带著几分私下打趣、教训老友的孩子之气。 程咬金一个趔趄,往前踉蹌两步,慌忙扶住御案才站稳。 还没等他缓过神辩解,李世民第二脚又紧跟著落下来,踹在大腿上,带著几分憋了许久的嗔怪。 “陛下!陛下您不带这样的!有话好好说啊!” 程咬金捂著屁股连连后退,一脸委屈巴巴,像被兄长无故欺负的糙汉子,“臣到底犯了啥错,您好歹明示罪名,这般上来就踹,臣冤得慌,死都不瞑目!” “还敢喊冤?”李世民指著他鼻子,脸上绷著帝王威仪,眼底却藏著浓浓的戏謔,全然是老友拆穿对方小心思的促狭,“朕问你,上回你府中那坛极品烈酒,到底从哪儿弄来的?还敢跟朕扯什么游商胡商?” 程咬金脸上的淡定瞬间崩了,嘴角狠狠抽了两下,心里暗道確实和自己猜想的一样,陛下知道了。完了完了,彻底兜不住了。 “臣、臣当初確实没撒谎啊……”他还想硬著头皮嘴硬,死撑著狡辩。 “程知节!”李世民猛地一拍御案,声调拔高几分,带著几分故意端起的架子,实则满是熟人间的较真,毕竟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你还敢糊弄朕!朕昨夜已经喝过王知还酿的酒,酒罈、封泥、连酒香里那股糯米底子,一模一样! 你当朕老糊涂了,看不出你跟朕藏私耍滑?东西市哪有这般能耐的游商,专给你供极品好酒?” 程咬金张著嘴,半天噎得说不出话,脸上神色几番切换:错愕、心虚、訕然,最后乾脆破罐子破摔,堆起一脸討好的憨笑。 屁顛屁顛的凑上前去:“嘿嘿,陛下慧眼如炬,这都被您看出来了,臣也不装了。” “朕要是没看出来,你个老匹夫打算瞒朕到什么时候?” 李世民背著手踱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睨著他,语气里带著几分老友间吃醋般的不满,“你倒是好,得了好酒自己偷偷藏著,还编瞎话糊弄朕,亏朕还把你当过命的老兄弟。” 程咬金被说得訕訕挠头,满脸不好意思。 “你个老匹天给朕老实交代,你是什么时候盯上王知还的?是不是特意派你家小子,暗中跟踪朕的女儿车驾?” 李世民盯著他,眼神带著几分审视,却没半分真正的杀意。 程咬金立刻收敛嬉皮笑脸,连忙摆手辩解,语气诚恳又带著几分委屈:“陛下可千万別冤枉臣!就是借臣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窥探公主行踪! 是处默那小子,那日在东市撞见陈老三赶车,认出是千牛卫的人,又见车上是两位公主殿下,一时好奇多看了几眼。 回去跟臣一说,臣一猜就知道是长乐晋阳俩位公主。 先前晋阳公主殿下出宫迷路满城找寻的事谁不知道? 臣就是怕她在外头遇著地痞无赖,才让小子远远跟著护著,半分窥探心思都没有,纯粹是操心护著晚辈罢了!” 李世民眯著眼打量他片刻,心里早看透了。 他太了解程咬金了,粗莽是真,滑头是真,可对自己、对皇家的忠心半点不假。 所谓盯梢,无非是老兄弟骨子里的热心肠,怕小姑娘出事,悄悄兜底罢了。 只是这事不合规矩,不敲打敲打,这老货往后越发没分寸。 “知节啊知节,你要朕怎么说你才好。” 李世民放缓语气,少了帝王的威严,多了几分老友说教的口吻,“朕知道你是好心护著孩子,这份心意朕领了。 可你让小辈私自盯公主车驾,这事传出去,御史台那帮言官能把你奏章堆成山。朕若是顺水推舟重罚,你也没处喊冤。” 程咬金立刻站直身子,一副乖乖认罚、绝不顶嘴的模样:“臣知道错了,甘愿领罚,绝无半句怨言。” 李世民沉吟片刻,慢悠悠开口:“內帑少监有缺,你每月自罚两匹帛充入內帑,罚期半年,就当给你长长记性。” 第57章 君臣之情 程咬金一愣,隨即心里门儿清。 这哪是罚?分明是陛下顾及老兄弟情面,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故意放水偏袒他。 当即嘿嘿一笑,也不矫情:“两匹帛?行!臣认罚,心甘情愿认罚!” “怎么,嫌轻?要不再加两匹?”李世民挑眉逗他。 “別別別!刚刚好!一点都不轻!” 程咬金连忙摆手阻拦,隨即搓著手凑近,露出一副馋酒又討好的模样,像跟兄长討零食的顽童,语气蔫蔫的。 “陛下,那坛好酒您都收走了,好歹给老臣留半坛唄?臣好不容易得一坛,自己还没敞开喝两口,就被您连坛端走,太亏了!” “你想都別想,別说半坛,半分都没有。” 李世民半点不鬆口,乾脆拒绝,带著几分故意逗他的孩子之气。 “那酒確是极品,朕跟观音婢都喝过了。你嘴馋想喝,自己去农庄找王知还要,別来跟朕討便宜。” 程咬金眼睛瞬间亮了,立马凑上前:“陛下这话意思是,臣可以正大光明去农庄蹭酒了?” 李世民不直接回话,转身回御案坐下,端起茶盏慢悠悠抿了一口,才抬眼斜睨他,语气带著几分郑重叮嘱。 除此之外还藏著一丝不许乱来的较真:“朕把话说在前头,朕的身份,你在王知还面前半个字都不准提。別仗著老交情,就去给人家添麻烦。” 程咬金拍著胸脯打包票,一脸靠谱:“陛下放心!臣早叮嘱过处默、处亮兄弟,在王郎君面前只认卢国公府,绝不提宫中半个字。 那年轻人也通透,明知咱们是公府门第,依旧布衣之交相待,不攀附、不諂媚,相处著舒坦得很。” 说著,他语气里生出几分真心佩服:“陛下说句实在的,臣活了大半辈子,见过的世家子弟、文人名士数不胜数,从没见过这般心性乾净的年轻人。 不卑不亢,守著几亩田、一坊酒,安安稳稳过日子,半点不钻营攀附,难得!” 李世民微微頷首,眼底掠过一抹欣赏,语气也平和下来,褪去了方才打趣的嗔怪:“朕就是看中他这份纯粹从容。 朕不想他知晓帝王身份后,变得客套逢迎;更不想朝堂那帮人过早盯上他,扰了他农庄的清净。 就让他自在种田酿酒,安稳度日,於他於朕,都是好事。那孩子要是遇到什么为难之事,你也帮著应著应著。” 程咬金连连点头,眼珠一转,又试探著问:“那朝中其他老兄弟……要不要瞒著?” “废话,那必须得瞒著!” 李世民瞪他一眼,语气带著几分生怕好酒被抢的孩子气,跟程咬金一个心思,“尤其是尉迟恭那大嗓门!让他知道,不出三天整个长安都得传开。 到时候那帮老杀才一窝蜂涌去农庄,能把人家门槛踏平,你我一口酒都別想捞著!” 程咬金立马深以为然,一脸护食模样,跟盟友达成共识一般:“对对对!绝不能让尉迟老黑子知道! 那老匹夫喝酒跟牛饮似的,再好的酒给他都是糟蹋。 咱这也不是私心护酒,是护著王知还那份清净,免得被这帮老傢伙轮番叨扰烦了!” 李世民看著他一本正经护食、还给自己找体面理由的模样,忍不住低笑出声。 这帮过命老兄弟,朝堂上是君臣,私下里就是拌嘴打趣。有什么好东西就想要炫耀。话说回来,有时候,男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片刻之后,程咬金又嬉皮笑脸起来,搓著手盘算著回去让儿子多带些肉食去农庄,帮衬王知还打理酒坊。 说著便弓著身子往后退,退到门口又折回来,指著自己被踹得还隱隱作痛的大腿,一脸委屈巴巴地试探:“陛下,那臣往后……也能去农庄蹭酒不?主要是微臣想去见见那孩子。” 李世民头也不抬,淡淡吐出一个字:“滚。” “遵旨!”程咬金麻溜应声,一溜烟退了出去,半点不拖沓。 程咬金走后,御书房內安静下来。李世民坐在御案后,看著空茶盏,忍不住摇头轻笑。 世人都道帝王身居九五,君临天下,万人朝拜,风光无两。 可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帝王之位最是孤凉,高处不胜寒,朝堂之上满是趋炎附势、逢迎吹捧,人人敬的是龙椅威仪,从不是他李世民这个人。 他之所以没有彻底沦为孤家寡人,恰恰就是因为有程咬金这帮从沙场里一路滚过来的老兄弟。 不必端著帝王架子,不用时刻设防,可以拌嘴赌气、可以孩子气护食耍心眼,有真心、有交情、有烟火气,不掺半点朝堂虚情。 这份隨性自在,是满朝文武永远给不了的。 也正因日日浸在朝堂的客套与諂媚里,他才越发不愿在王知还面前暴露帝王身份。 他不想见那人骤然惶恐跪拜、刻意逢迎;不想原本平实自在的农庄,变得小心翼翼、句句奉承。 他只想做个寻常过客,坐在田埂边、檐下间,听几句朴实真话,看一份不卑不亢的本真心性。 在皇宫里,他是高高在上的天子,入耳皆是恭维场面话,句句藏著算计与討好; 在王知还的农庄里,他只是个爱农事、爱好酒的寻常閒人,能听见最实在的家常话。 想看见最鲜活的人间烟火,得到一份不带功利、不攀附、不討好的纯粹情绪价值。 这份不被身份裹挟的平等与真实,是金碧辉煌的皇宫里,永远求不来的至宝。 他起身走到窗前,推窗远眺。皇城之外,官道蜿蜒隱入青葱绿意,那一方方向,正是蓝田县,是王知还的农庄。 李世民忽然想起上次微服到访,那年轻人蹲在田埂上,淡然细说稻禾分櫱的模样,不刻意討好,不故作高深,只安於本心,从容度日。 那份通透与淡然,正是他身在帝王位,一直嚮往却难得的清净。 他心底隱隱生出几分期待,下次再去农庄,不知这年轻人又会拿出什么新奇物件、酿出什么绝世好酒、作出什么惊艷诗文。 往后依旧微服简行,带一壶清茶,静坐閒谈,不露帝王身份,不扰田园清静。少年自有田园天地,不必捲入朝堂红尘纷扰。 窗外,日头已升至半空,贞观九年的初夏暖阳,漫覆山河。 长安城外炊烟裊裊的农庄,院门半敞,阿黄懒臥枣树下打盹,狸猫石上嬉闹,连片占城稻田翻涌绿浪,直连青山脚下。 红尘俗世,田园朝堂,一桩桩缘分,一幕幕故事,才刚刚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