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日光》 chapter1 2015年9月22日,雨。 方卓走了,就在前天傍晚。我和北佳正在北京准备织香的新书发布会,回来时才听程萧说的。方卓撑了很久,却还是没能见北佳最后一面。 我能想象他有多遗憾,方卓是个很认真的人,对每一件事,每一个人。他常说这是一辈子的事,这是一辈子的事。他接管天承的时候说这是一辈子的事,他对北佳告白的时候说这是一辈子的事,他拒绝化疗的时候说这是一辈子的事。然而再怎么认真也敌不过死亡。 程萧说方卓走的很痛苦,手术大出血,一直拖到麻醉失效,生生疼死的。医院方面赔了点钱,但因为家属事先签过字,也就不了了之。 方菲在法国,我问是谁签的字。问完我就后悔了,除了程萧还能是谁。北佳很生气,当着公司高层的面甩了程萧两耳光,程萧没吭声,硬是挨了。她不是脾气好,只是看北佳哭的像个傻逼一时心软。 北佳说这世上除了方菲她才是唯一有资格签字的人,从民政局□□到病危通知书,她才是那个能和方卓的名字有联系的人。程萧算是个什么东西。 其实程萧本可以不这么说的,她可以说方卓走的安详之类的,偏偏要把事实血淋淋的展开在北佳面前,我知道,程萧是在怪她。怪北佳恃宠而骄,怪北佳薄情寡义。其实她最该怪的人是方卓,明明有人痴情,偏偏要捧个薄情的人在手心。 我劝过程萧放一放的,可她说她早就放下了,就是因为放下才恨北佳。 你好容易才割舍的爱人,在另一段感情里被作践,你心疼的不得了,那人却含笑饮鸠酒。你舍不得恨他,所以才恨那个女人。 他们三个之间的牵绊我从中学看到工作,我没希望谁和谁一起,因为总有个要受伤的。我和北佳、程萧关系都不错,所以方卓在时,我站在他们三人爱情边旁观,只能呵呵呵呵的傻笑,然后去安慰落单的那个。有时候是程萧,有时候是北佳。更多的时候是挺方卓发牢骚。 说实在,我有时候觉得方卓挺渣的,俘获了我两个挚友的芳心。可有那种人,背了一身桃花,还是有双深情的眸子。方卓是这样的人,可沈清恰恰相反。明明没有桃花,却还是渣的不得了。但好像只有我这么觉得。 我托人在西郊找了处风水不错的墓地,北佳本来是不相信这些的,但那是一辈子的事,就像满月酒,就像初恋,就像方卓。 墓地周围生长着大片的红木棉,灼灼似火。就像北佳的prada红裙,在一群黑色正装中很亮眼。 北佳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扬起下巴,腰杆笔挺。她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对着程萧,对着所有人说“方卓一生最爱的女人就是我,他生,我是他的最爱,他死我是他的未亡人。他方卓这辈子的全部都是我易北佳一个人的,谁都别想染指。” 后来北佳告诉我,她那天的原话多了个字,她掏出眉笔在方卓的照片背面写道“方卓一生最爱的女人是我,他生,我是他的最爱,他死我是他的未亡人。他方卓这辈子全部的爱都是我易北佳一个人的。” 看得出程萧很不爽,但也没有发作。我和她都知道北佳这话是说给参加葬礼的某些人听的。方卓死了,天承至少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空悬,这些抹眼泪,带白花的人里,不知道有多少早就打起了算盘。如果这个时候,没有人替方家出头,方卓远在海外的妹妹就什么也没有了。 而那个人,不会是程萧,更不会是我,只能是北佳。其实我早就知道的,因为程萧的爱是默默温润的春雨,而北佳的爱是冬日最烈的清酒。只有酒才能抵抗来自这个世界的严寒。 北佳站在墓碑旁向每一个前来吊唁的人鞠躬,就像她说的,他是方卓的未亡人,是方卓唯一的女人。程萧默默的站在一边,她的眼里有羡慕有嫉妒。程萧跟我说过的,她讨厌北佳,更多的时候是羡慕。羡慕一个女人的爱怎么能那样明艳热烈。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程萧,因为我也觉得,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知道,让他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对他的爱。你默默无言的在角落里爱一个人有什么用呢?你爱的声嘶力竭,他过的云淡风轻。何必呢? 对啊,何必呢?我说北佳和程萧时候嘴溜的跟午夜情感主播似的,到了自己这却是三年也过不去的坎。程萧和北佳的战争都结束了,我还是没有逃出沈清给我画的圈。 我犹豫要不要告诉北佳她哭的真丑,眼线都画了,黑乎乎的晕成一片。我觉得她需要静静,可我没有多余的静静给她,因为穿过人群,我看到了沈清。他在人群中闪闪发光。我需要更多的静静。然而静静是谁? 程萧告诉我,沈清在一个月前收购了天承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一周后将以最大股东身份接管天承旗下的所有子公司,董事会一半的人都收了沈清递出的橄榄枝。天承要改姓沈了。 我没有听进去多少,因为我的心在看见沈清的那一刻全乱了,不是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是千帆过后的旧人。他高了,更瘦了,面色不太好,眉头微微皱着,他和从前不像了。 更成熟,也更让人无法期及。 从前我和他之间隔着温雅和沈瓷两座山,现在我们之间是万水千山。我们因为两座山走散了,会不会因为这万水千山重逢? 陪沈清一起来的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秘书樱庭彦,用织香的话来形容,是个如开在初春的八重樱般的男子。我没见过八重樱,觉得大概是说他清俊文雅吧。我也是后来才得知织香和樱庭彦早在东京读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但只是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而已。 作为新任总裁,方卓的葬礼沈清不能不来,也不能早来。毕竟这群人里有不少是随方卓父亲打下天承江山的人,对于空降下来的沈清多少都存有芥蒂。这些芥蒂很可能在方卓的葬礼上表现出来,所以葬礼要结束时沈清才低调出场。 昨天程萧提醒我带伞,说是天气预报说有中雨。我还保持着天气预报都是相反的惯性思维连根毛都没带。然而我忘了,科技在进步世代在发展,改变的不仅是人,还有天气预报。天气预报都不说谎了,我和沈清之间会有一丁点坦诚么? 程萧给北佳撑着伞,没有嘲笑她妆花的像小丑,只是平静的注视着每一个人。有时候觉得程萧真傻,做什么都是默默的,默默的。默默的在尘埃里开花。 就像程萧羡慕北佳一样,我羡慕程萧。我羡慕她的爱如同海水般深沉温柔,最羡慕她能包容下爱情里所有的缺憾。北佳半开玩笑的说过,我要是有程萧千分之一的温柔和包容,三年前我和沈清就不至于走到那一步。 当时我反驳说,沈清爱我就是爱我的不温柔、爱我的任性、爱我的无理取闹、爱我的玻璃心、甚至爱我的嫉妒和狠毒。我当时多么确信他是爱我的。他爱我是毫无质疑的,就像太阳的东升西落。我不知道那是叫傻还是天真,其实一个意思。 沈清订婚后,北佳常拿那些话来嘲讽我。她说我当时自信感爆棚到让人匪夷所思。他沈清是多情贵公子,我唐馨就是个偶然被捡起来的小丫头,登不上台面。就是没有温雅这个千金小姐,也该是某个小家碧玉。总之不会是我这样的矫情傲娇妞。 我承认北佳说的对,我为我当时毫无理由的优越感感到羞耻。我因为爱情的变得盲目自信,也因为爱情变得过分卑微。可我还是不后悔,因为爱情里的每个人都一样。谁也不比谁好多少。 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因为和沈清的分手让自己改变。因为我要等他来找我,我不想让他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已经变得陌生,那样他会失望的。 可如今我还是辜负了当年的自己。我比从前懂得了更多人情世故,心思也不似从前单纯,甚至有了些小心思小手段。北佳说我终于肯从沈清铸造的象牙塔里出来了,可我宁愿在塔里孤苦一生。这个世界和我想的不太一样。我自己也是。 人常常这辈子都猜不透爱人的心,或是说猜不透爱情。我没有预料到说了再见就是真的再见,也没有想过说了分手就是真的不爱。当温雅和沈清订婚的消息从墨尔本传来时,我看见了我和他的万水千山。我也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哭的像个傻逼。 沈清献花时,樱庭彦一直盯着我。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正纳闷他意味不明的眼神是什么意思。黎欢递给我一包纸巾,从背后撑起一把伞。雨下大了,每个人都撑起了伞,只有我荒草般的沐浴在雨幕中,然而我和沈清的爱情,连同我的心,都没有发芽。 黎欢说我哭的就好像躺在那里的是沈清,我问那樱庭彦看我干嘛?他又不知道我和沈清的事。黎欢打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递给我,屏幕里有个傻逼,眼泪鼻涕一把,唇膏抹到了鼻子上,眼圈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真丑”黎欢说,他整理了衣领,暗金色的精致袖扣古雅。“那日本哥们大概是以为躺在这的是你干爹。呵,日本人懂不懂干爹是什么意思?” 我没法反驳黎欢,我开不了口,嗓子里哽的难受。因为樱庭彦在看我,北佳在看我,程萧在看我,黎欢也在看我,我觉得全世界都在看我出丑的傻样,可这个世界里没有沈清。他始终微微皱眉,目色深邃,举止优雅得体,不再是从前那个混迹酒吧的不良少年,也不再是那个穿过半个中国带我看雪山的人。他的眼睛始终没有在我身上有一秒钟的停留。那怕他曾经许诺一辈子只中意我一个女人。他的一辈子还没有过完,我也还是个女人,可他就是不爱我了。说不爱就不爱了。 chapter2 葬礼结束后,程萧开车把我和北佳拉到我们三个之前在公司附近租的公寓。因为一些缘故,现在只有程萧一个人住在那里。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过,北佳更久。我只是因为工作太忙,而北佳则是因为方卓。方卓说北佳不合适和程萧再住一起,我猜测他大概是怕她们两个联手把金山寺给淹了。 房间收拾的温馨不少,黑白瓷砖换成了温暖的米黄色,北佳选的玫红色窗帘也改成了浅绿色。至于我养的仙人掌,程萧说,在我搬家后的一个月就烂透了。 唯一没有变样的就是客厅那张柔软的羊毛地毯,花了我们三个两个月的工资。现在看来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程萧打理的很好,我仰躺在上面,目光空空的落在正上方的复古吊灯。恍惚间想起我们三个还住在一起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还都在社会的底层混日子,分享彼此所有的东西。衣服、香水、化妆品。我是那种思想封建保守的村儿,所以常常是她们穿相同的深v红裙,我裹着个白色的雪纺裙,跟日系□□少女似的,丝毫不能让人提起性趣。 不过我也庆幸自己是个思想封建的村儿,不然方卓不得头疼死。 我记不清她俩是谁先和方卓搀和上的,反正俩人就是各种撕,最开始我以为俩人闹一段就算了,直到程萧看见北佳和方卓在公寓下拥吻。 我多么庆幸方卓那种精英男看不上我这瓣蒜,让沈清这个村夫把我捡了。不说我们俩结果如何,总之没搀和到方卓那一堆我就觉得挺幸运的。所以有段时间我常常告诉公司里新进的小姑娘们,如果是个窝瓜就不要想着往百来块的果篮里挤,免得粘了一身酸,水果不水果,窝瓜不窝瓜。到最后连菜农都不要。 我觉得她们听不懂的原因是人生阅历不够,并不是我说的抽象搞笑,只是她们不懂。嗯,我特能安慰自己。这算是我除了胳膊特长以外的一个优点吧。 因为我特能安慰自己,所以沈清一度以为我是个不会哭的女魔头。我在他面前只哭过三次,一次是告白时的感动,一次是他出了车祸,一次是就在刚刚。我与他三年之后的重逢。 他和我分手时我没哭,因为会显得很无能。他和温雅订婚时我没哭,因为眼泪无法给我一张飞向墨尔本的机票。我也以为我足够坚强,直到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将我多年辛苦修筑的心理防线击溃。我无法告诉任何人沈清之于我是如何重要,他是我最美好的憧憬,他亏欠了我一段许诺好的感情。 北佳洗完澡裹着浴巾从冰箱里抱出半个西瓜,用勺子挖西瓜的样子像是女巫在挖脑髓,新做的指甲颜色鲜红,粘上西瓜汁跟刚杀了人似的。 时间变得很安静,如溪流在石缝间缓缓流淌,穿过丛林,穿过沙漠,最终汇入海洋。我们再一次一同站在沙滩上,看彼时的青葱从眼前流过。北佳看到了欲望,程萧看到了嫉妒,我看到了失望。满满的失望从我的生命中湍急而过。我不在乎它打湿了我的鞋袜,因为不会有人在看我一步一步的走向他。 程萧坐在沙发上替北佳擦头发,我看着她们俩难得安宁相处就窝在地毯看电影。反正她们要是真打起来我也拉不开。 电脑里存了许多没有看的片子,有些是公司里同事推荐的,有些是刷微博看到的,大多是恐怖片和爱情片。算下来只看了其中的几分之一,平时有太多事忙,偶尔闲暇也都是狂吃猛睡,浑浑噩噩。以为自己过的很充实,连看电影的时间都没有,但闲下来的空虚只有自己能懂。加了一个月的夜班,总是挤最早和最末的公交,这些年我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让自己活的像个人,像生活在大城市中的每一个年轻人。我无法像北佳和程萧那样成为与生俱来的精英和佼佼者,所以我愿意比她们更努力。 因着这努力,我也做了很多曾经最唾弃的事,然而最让我害怕的是我从未为那些事后悔。象牙塔以外的世界让莴苣公主变成了女巫。而我,我只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你不去争取,不去狠毒,永远只会被别人踩在脚下。 三年前,温雅翩翩长裙带走了沈清,我以为我不在乎,回过味我才明白我是在乎的,即使不在乎也有不甘心。不甘心凭什么一个并不怎么样的女人轻易的超越了我,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爱情。可是我也明白,我只是嫉妒,只是因为自己的无能和废柴而嫉妒。敌人太强大了,所以王子变成恶魔杀死了巨龙,然后被另一个王子杀死。这是我曾经写的童话故事,老庄说他要考虑把我从编辑部调到前台,这种中二且恶狠狠的生活态度很适合面对前来投诉的人。比地狱恶犬都管用。 我真就去前台呆了一周,后来我写了新的故事交给他。“敌人太强大了,王子化身恶魔蛊惑了巨龙,然后和另一个王子把巨龙三了。”我的故事里没有公主,因为温雅就是那样的人。像每一个女孩记恨情敌,我讨厌温雅,讨厌和她相关联的所有。甚至不喜欢温度计。 庄恒说他认识一个不错的心理医生,人也挺帅,还是单身,可以介绍给我认识。我说我不喜欢心理医生这型的,成天神经兮兮的,将来会带坏孩子的。 后来庄恒给我预约了一次免费的心理诊疗,我以为是相亲,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去了,还特意喷了北佳的香水。结果人直接给我开了几百块的药,并叮嘱我多出去走走,相信世界是美好的。坚持吃药,药不能停。 我有一个星期没去上班,也没请假。庄恒真以为我去看病去了,叫北佳给我送了个果篮,很便宜的那种,里面的火龙果还被她抠出来给黎欢了 。那一周我也真吃了药,因为我也觉得自己病了。得了一种叫做杀死医生妄想症。 老庄找的心理医生叫商羽,典型的自我感觉良好精英男,这种男人我在程萧旁边见多了,可并不了解。我没上班的那一周成天蹲在商羽诊所门口啃汉堡,巨无霸的那种。商羽后来问我为什么晚期才治疗,我说是旧疾复发,看见精英男就忍不住想剖了看看有没有心。 商羽说我是为情所困,请我到市中心的地下酒吧喝酒,很甜的樱桃果酒。他说女孩子要像樱桃一样甜蜜才有人爱,没有男人喜欢带刺的老菠萝。我说樱桃都是贱人,她有一大堆水果追着,偏偏和窝瓜过不去。这种樱桃就该被剥皮去核榨成汁,兑上烈酒,灌醉一个个失足少妇。 商羽摇晃着杯子里的冰块笑的意味深长,微微上挑的眼角跟个狐狸似的。他说窝瓜本来就没资格和别人争,没有樱桃也会有杨桃水蜜桃,也有可能是猕猴桃。作为一个瓜,怎么可能争得过桃。 我忽然觉得商羽没有那么讨厌,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我一起用水果和窝瓜打比方的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我这样想。 之后,老庄罚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我不得不跟着北佳混吃混喝,顺带去了海南当作散心。拍了几张文艺矫情作逼的照片发给商羽,他说他很高兴自己的病人能够康复。再后来关系铁了我偶然问起他之前给我开的什么药,他很认真的回答维生素片。 在我知道我花了几百块买了两小瓶维生素后,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和商羽继续做朋友。资产阶级的精英男都很会坑人,沈清坑了我的青春和爱情,商羽坑了我的钱和时间。我觉得我就算能原谅沈清也无法原谅商羽,因为爱情不能当饭吃,但钱可以买巨无霸填饱肚子。 有次也像今天这样忽然下起了雨,程萧和北佳在干架,我叫不来人接我,只得自己孤零零的在会场附近的公交站等车。车来了一辆又一辆,却没有我要等的,我一时鼻酸,抽着纸巾就哭了起来。那天是织香的新书签售会,是方卓拥吻北佳的日子,是程萧和北佳决裂的日子,是沈清和温雅订婚的日子。那天发生了很多事,把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压缩在了一起。我接受不了这其中任何一件事都和我没关系,就像被孤立的小孩,很委屈很难过。 那天是商羽把我接走的,他用干毛巾擦我湿漉漉的头发,像之前程萧和北佳那样。我太难受了,一遍一遍的重复沈清曾经有多爱我,他说的情话和他的好被我念的婉转深情。我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商羽眼皮都没抬一下,他说这种故事情节和老套很庸俗一点泪点都没有。 我觉得很挫败,就继续重复,重复了很多遍很多遍。商羽只是默默的听着,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听我讲完。其实我本来可以讲更多的,但商羽说他是按小时收费的。 我吸溜着他煮的阳春面,把自己委屈的跟个被狗追了两条街的耗子。商羽翘着腿品着高脚杯里的红酒。他说,曾经的承诺就像过期的兑奖券,你有在多张也不行,连包洗衣液都还不到。这不是不公平,只是规定。爱情的规定就是好聚好散。把旧承诺挂嘴边的人就像是拿着过期奖券去兑换奖品的人,费时伤神,一无所获。 他说的很对,我听懂了,所以我会屯很多桶装洗衣液,并且不会把任何兑奖券放进钱包,我觉得安全感爆棚。我很想沈清,可我不会再提起他。他是我花费了一段青春换来的兑奖券,然而现在它过期了,我什么也换不到。 chapter3 程萧和北佳煮饭的空档我看了商羽在很早以前给我推荐的电影,王家卫的《东邪西毒》。这部片子我最早听齐墨讲过,那时他和叶明媚还没有遇见。 齐墨说他很喜欢洪七公这个角色,觉得有情有义、敢作敢当的男人最性感。我当时嘲笑他这样的角色和他一点都不沾边。他也没反驳,闷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向深巷。那里有钢管砸裂骨头的声响,有刀刃刺入皮肉的声响,有警笛翁鸣的声响,还有撕破黑夜的枪声。我不害怕齐墨,虽然很多人怕他,有求于他。我和那些人不一样,齐墨说就是因为我不怕他,所以他才愿意收我当他的亲传小弟。 我问他亲传小弟是不是意味着哪天他挂了我会接替他成为社团里的女老大。齐墨笑嘻嘻的扔给我一把匕首说,按规矩窥伺老大位置可是要断手断脚的,我看你模样不错就只把手砍了吧。我自认为是一个为了目的不怕牺牲的人,但我觉得女老大要包养很多小白脸,他们争风吃醋起来我会招架不住的。所以我买了很多中老年补品给齐墨送去,齐墨面色铁青的把东西给他老爹送去。隔天他老爹叫人给我带话说有空到家里坐坐。 我一直觉得齐墨这人吊儿郎当没正形,像所有公子哥一样满肚子花花肠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然而苍天绕过谁?在我和沈清如胶似漆成天腻歪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齐墨遇到了一个改变了他一生的人,一个男人,一个铸就了他也摧毁了他的男人。 当我认真的把电影从头到尾看了一边,我觉得齐墨喜欢洪七公是因为别人做不到带着老婆闯江湖,洪七公却做到了。齐墨告诉我他第一次看见叶明媚的时候就在想,这样的人跟在他身边一定是个祸害。可爱情这种事本来就是含笑饮鸠酒,齐墨再浪荡不羁也逃不过的。 沈清跟我说有次他和齐墨喝酒,齐墨鲜少的喝醉了,叽哩哇啦的说了一大堆狗都听不懂的话。他只听清一句重复了很多遍的话。“你愿意和我一起闯江湖么?”沈清说他很少见齐墨对谁这样上心,对他老子都没有。 我替齐墨他爹悲哀的同时还嘲笑齐墨矫情作逼。我总是嘲笑和吐槽齐墨的种种优缺点,他偶尔生气,大多数就是扬扬拳头打断我笑的肚子疼的话。后来我不嘲笑他了,因为他把我从亲传小弟的位置上踢下去了,因为他最想收的亲传小弟永远不会和他一起闯江湖。他很伤心,但把那个位置永远的留给了他。 我记得洪七公有句台词是“不值得!但是我觉得痛快,这才是我自己。本来我应该没事,但是我的刀没以前快。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对就去做,从来不会想什么代价。”我猜想齐墨的刀没有原来果决是因为他有了不愿付出的代价。 因为齐墨我记住了洪七公,而因为沈清我记住欧阳锋大嫂的一段话。那个红衣灼灼的女人说“以前我认为那句话很重要,因为我觉得有些话说出来就是一生一世,现在想一想,说不说也没有什么分别。有些事是会变的。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如果能重新开始那该多好啊!” 原来我总是在懊悔当初为什么不能放低姿态委曲求全,如果我能开口把我的不舍和喜欢说出口,那沈清是不是就不会走。我想叫他等等我,想叫他最后一次包容我,想在墨尔本的圣保罗教堂求他不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天真的认为我们没有在一起是因为我当初没有说出那些话,他不明白我的心思。可如果我说了我和他之间就能绕过万水千山在一起么? 我觉得不会,因为不爱就是不爱,做什么都是错的,做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所以我庆幸我没有作践自己可怜的自尊,但更庆幸在我最美好的日子里沈清曾以那样深情的形象存在。他含情脉脉、深情款款,他承载了我对未来和爱情的全部憧憬。 之前我对林宥嘉这个歌手并不感冒,但去年我陪黎欢和程萧去听演唱会,一句歌词就让我潸然泪下。与千千万万首歌中,总有一句唱出你的心声。 “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曾拥有沈清,真叫我心酸。 一顿饭吃的很平静。我本来还想着怎么劝她们两个,现在看来是倒是我多虑了。我发觉程萧的口味变淡了,她从前最拿手京酱肉丝之类酱汁味很浓的菜,现在换成了满桌子的小青菜小白菜,一盆豆腐汤里零星飘着几根香菜。四菜一汤,我们三个默默的吃饭,一如当年。 北佳给我盛汤时一直盯着程萧,而程萧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知道她们想说什么,就摆摆手示意她们吃饭的时候不要说些不开心的。对消化不好,容易得食道癌。 我觉得程萧做的豆腐汤味道还蛮不错,我就喝汤啊喝汤一直喝一直喝,喝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汤怎么这么好喝,喝的我都要哭出来了。北佳也不给我抢东西吃了,我开开心心的把桌子上的东西扫荡光,临了拆了一大包薯片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告诉程萧今天晚上想住这,正好明天要上班。程萧收拾完碗筷把被子抱到我旁边。我裹着被子咯吱咯吱的嚼薯片,顺便把北佳准备早上吃的巧克力也送进嘴里,最后灌下一大瓶雪碧。白色的气泡在玻璃杯里滋滋滋的往上冒,流到胃里又是飕飕飕的凉,连带着心都是冷冰冰的,像是挖出来一个冰窟,怎么填都填不满。 十二点半,北佳早早就去睡了,只有程萧还打着哈欠陪我看海绵宝宝。我撕开一包鱼片就着牛肉干,辣滋滋的油汁不小心滴到了我们最珍爱的地毯上。 油花在白色的地毯上晕开,用湿巾去擦反而晕成了一片。我着急着清理地毯没留意程萧已经窝在沙发上睡着了,连眼镜都忘了摘。 程萧真好,我心想,每次都是她陪着我熬夜,北佳只顾着睡美容觉,我就是一把火把房子烧了她也只会眯着眼往外跑。但我并不会做出那种事,因为房子现在是程萧的,她是个不错的人,所以我应该打车到北郊的别墅区烧北佳的房子,但好像有点不太合适,因为方卓不在了,我也进不去他们那种资产阶级剥削者才住得起的窝。 我没叫醒程萧,轻手轻脚的给她盖上被子调暗了灯。她睡觉很轻,被惊醒一晚上都睡不着。明天樱庭彦要代表沈清接手一部分工作,程萧负责交接方卓生前留下的资料会很累,今晚她本该早早休息的,却陪我到这么晚。虽然她说只是担心我吃完零食再把她们俩炖了。程萧到楼下给我买的零食吃光了,我心里很舒服。程萧她总是迁就我的神经质,她说暴食症也没什么不好的,可劲吃别有心理负担,养活你吃东西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感动,真的。但她腿长腰细还翘臀,无法理解我这种微胖婴儿肥的平胸妹淹没在人堆里的感觉。我翻出来催吐药融进水里,剂量不大,没什么问题。清理好地毯,药效差不多到了,跑到洗手间吐了一通,清洗好已经是两点半。我思索着要不要睡觉,看到了黎欢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十点多打的,当时我正在吃奥利奥泡着倒在小盆里的桶装酸奶,味道真的很棒。 黎欢短信上说,沈清明天会亲自过来,问我需不需要他预备几盒猪肉脯,他邻居新代购了一整箱。买的多了还送酸奶,正好解腻。 我不奇怪明天沈清会出现,他这人做事向来心急,事先放出一个月的消息只是顾及方卓的葬礼。所以我早有准备,事先订了附近甜品店新出的甜甜圈和慕斯蛋糕,但想着猪肉脯味道也不错就给黎欢回了短信,本以为这个时间只有阿飘与我同醒,黎欢却很快的回了电话。 我端了杯橙汁犒劳辛苦劳动清理地毯的自己,听黎欢那边不时传出几声猫叫。黎欢说煤球长胖了,黑溜溜的滚在地上绝对要求阴影面积的。就是不知最近怎么的老是往外跑,八成是思春了。我听黎欢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稍稍有了一点睡意。 “猪肉脯两盒,退下吧。”我打了个哈欠,咕咚咕咚灌橙汁。黎欢嫌弃的表情似乎能通过声音倒映在玻璃上。“牛喝水都没你这么大动静,你到底是不是女人?”黎欢说“好歹是跟着易北佳和程萧的,斯文点。你怎么就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打了个嗝,口腔里充满橙汁的清香。我调笑道“我是不是女的你还不知道?还叫我斯文?你那天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黎欢骂了句神经病就挂了电话,几分钟后又发来短信道了声晚安。我回了个猪头,他又骂神经病。我说过黎欢骂人没创意,颠来倒去就那几个词,哪像北佳,不带脏字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 我给黎欢发了条语音,我说“我只是嘴馋,没什么别的事。不用担心。”黎欢没回话,我到快睡着的时候看见黎欢新发过来的短信。满满一小箱子的猪肉脯整整齐齐的码在一起。 你看,所有人都知道沈清是我心里扎着的一根刺。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安慰我,暗示我冷静。他们希望我用食物缓解心里的悲伤,我觉得挺好的,白吃那么多东西还能得到别人的同情。 我缩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塞的满满当当的胃来填补心上的伤口,那个被薯片和猪肉脯堆压的地方藏着一个人。他深情款款,浅笑言言。他从墨尔本带来的明媚,温暖了半城日光。然而我站在城的另一半,在阳光找不到的阴影里孤独的腐败。 失恋虽然是件小事,但因为还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才会被无限放大。你心里念念不忘的那个人,就是你亲手刻下的伤痕,它会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会留下永远的疤痕。原因没别的,就是因为你贱。这道理所有人都懂,可又有几个放得下的? 又或者其实就像程萧说的,能放得下的就不叫爱情,真正的爱情从来都不会被放下。沈清把我留在了三年前,只是因为他不爱我,无关温雅无关沈瓷,只是不爱罢了。而我放不下沈清,不是不甘,不是遗憾,只是因为我还爱他。 凌晨四点,我睁大眼睛直勾勾的望着窗帘上的小流苏。它们被窗缝里钻进来的风吹的摇来晃去,我忽然有点想念那盆死去的仙人掌,它满身尖锐,刺伤靠近它的每一个人,人们畏惧它的刺不敢靠近,直到它枯竭腐烂也没人知道仙人掌孤零零的呆在角落有多脆弱,她很想和别人说说话。 我望着一串流苏想着一盆仙人掌,这些并没有给我什么有意义的人生道理,然而给了我一个迟到的早晨。我叼着面包片急匆匆的挤电梯,心里默念着这个月的全勤奖金。我要靠这笔钱支付煤球的抚养费,黎欢说煤球越来越能吃,抚养费要涨的。 我抹了一把嘴上的碎屑,悄悄溜进办公室。推开门的瞬间我想起了一句古话,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而我,就是传说中的不长眼。 老庄说过,他本来有意在北佳和程萧另谋高就后把副主编的位置安排给我,但我的脑子实在锈透了,永远不知道长眼色,关键时候必掉链子。给我升职是对公司的不负责。我不过是想多要点工资,没有翻身当地主的心。老庄听了又痛斥我不思进取。反正说来说去就是不涨工资,提了几次,我也懒得听他再唠叨。 可这次我真的为自己的不长眼感到懊悔。沈清嘴角的笑容还没退下,我就灰头土脸的闯了进来。办公室很安静,黎欢挂在窗户上的风铃都静止了。我犹豫是打个招呼还是直接坐回位子上,沈清看着我,云淡风轻的样子让我安心不少。 chapter4 老庄不动声色的把话引开,领着沈清和樱庭彦往休息室走。当然不忘瞪了我一眼,我知道我的奖金没了,甚至有可能会扣工资。我得跟黎欢商量商量把煤球的抚养费推到下月,还得再跟着程萧蹭饭。 我脑子里乱呼呼的想着奖金,意外的没有在意沈清离开时的眼神。黎欢捏着一片猪肉脯在我鼻子前晃,他说“可以啊老唐,庄恒刚跟新总裁吹都提早半小时工作,您老就带着一嘴渣冲进来,啧啧啧,这头发是新造型?” 作为知错就改的典范,我很有自知之明的乖乖工作,照例每天催稿,像打卡一样必不可少。织香至少扮了两周的死人,我不知道她还能死多久,但如果我这周不把稿子送到印刷厂,老庄放下要把我推进印刷机里贴到织香家的门上。我不想做池鱼,这不仅意味着我会有生命危险,还代表我失去的不仅是奖金,还有工资。 黎欢塞过来几盒猪肉脯和一袋不明牌子的酸奶,在老庄看不见的时候往嘴里塞零食。我有点愧疚,他曾经是咖啡豆浆都要现磨的,水果要买带保鲜膜的,外卖都得带汤和甜品的人。现在被我带的捏着油乎乎的猪肉脯吃的一脸满足。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我没有告诉他老庄装了监控,除了特批我整点可以做点小动作,其他人是要扣工资的。 黎欢吃的开心,我反而没什么胃口。照着小本本开始给新发掘的一批作者回邮件。经程萧和黎欢的筛选,最终敲定下两个人,作为下半年力捧的对象。这俩人原先是庄恒亲自带的,底子不错,就是有点,嗯,怎么说呢,“恃宠而骄”。 程萧主要带着织香,黎欢又忙着方卓生前签的合约,所以这块硬骨头理所应当的被老庄夹到我碗里。我说我牙口不好可以拒绝么?老庄晃晃我这个月出差的□□,问我住的什么酒店一晚上一两千,我当然不敢告诉他我只是一不小心奢侈了一下,不得不接了两位爷的驾。 庄恒虽然嘴毒,但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主编,看人也毒。洛川是他偶然看女儿平板时发现的。在冷门网站更文,读者虽不多,但文笔和构思相当成熟,而且高学历作者往往很吃香。所以老庄一年前就在杂志上给他批了不小的篇幅,预备着以后好好捯饬捯饬。而笙歌的风格神秘瑰丽,作品华丽庞大,很符合二十至三十年龄段的读者的口味。我曾经看过他在微博上的随笔,很难想象写出那样鲜艳绚丽文字的人,只是个孤独的自闭症患者。他住在某座别墅里,养了只叫做金鱼的金鱼。他和他的金鱼在拉着厚厚窗帘里别墅里孤独的对话。 庄恒说我不要主动和他联系,也不用催他的稿。他不会拖稿,也不能被别人打扰。总之不用管就行,月初把安排发过去,月末就会收到排版好的文章。是个很省心省事的乖小孩。 话虽如此,但我汉子一般狂野的心经常吓到小朋友,笙歌偶尔会和我聊天。话题很少,大多是讨论人物情感变化。他说,一部作品就是在构建一个世界,塑造一段人生,编织一场爱情。世界可以是假的,人生可以是假的,唯有感情必须真实,否则那就没有意义了。 我做了很多年的编辑,读过很多人的作品,其中有些出了名,有些则淹没于千千万万的文字中。他们笔下的世界丰富多彩,人物形象也很鲜明。但我从未真正的喜欢过任何一个角色,因为我太能分清那些只是书中虚构出的人物。而笙歌书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像是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对话,他们的感情,是真实的。 我问过他怎样把角色写得那样生动,他发给我很多照片,照片上的人都很普通。他说那些人物的原型就是他身边的人。 我们身边也有很多人,然而写不出一个活生生的角色是因为我们看不懂他们。哪怕是最亲近的人我们也看不懂。笙歌说,那是因为我们都带着眼镜在看这个世界。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人是温柔的,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人是冷漠的,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人是爱你的。 我们很难接受身边人的改变,因为我们接受不了他们和想象中的不一样。所以我们总是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说他们变了。可实质上他们本就如此啊。如果有失望感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们美化过的臆想。他们本身没有一点错的。 我觉得笙歌能把人的情感写得如此细腻,是因为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冷眼旁观别人的爱恨纠缠。因为是别人的,所以不掺杂自己的感情,所以写出来才会如此的纯粹真实。 我跟商羽提起过笙歌,商羽说“自闭症的人表面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遭漠不关心,实则不然。他们的情感世界往往很细腻丰富,只是不愿意把这些铺展给旁人。嗯,我猜这可能是来自高智商的嘲讽。你不懂的。” 我确实不懂,我只是个庸人。糙的比磨砂纸都糙的庸人。笙歌的话我只当鸡汤来读,鸡汤偶尔喝,鸡腿经常吃。 比起笙歌的省事,洛川真的很难搞。我回他发的成堆的邮件,边回边大口大口的吃猪肉脯,嘴角的油渍都懒得擦。黎欢上趟洗手间回来问我是不是又背着他偷偷吃人。我懒得搭理他,又拆了盒酸奶。我一着急一烦躁一难过就想吃东西。我得给自己吃东西找个理由。我把洛川的邮件给黎欢瞄了一眼。他也不由自主的往嘴里塞东西。 洛川每天通常会发三十封邮件,三个账号,三个时间段。早上,洛川川会因为袜子的颜色问我不下五遍,然后在穿上事先放在一边的那双。中午,洛小川会因为拉面的根数是单数而抓狂,因为单数的拉面会增加单身的天数。凌晨,洛川川小宝贝会因为没有决定用哪个牌子的沐浴露洗澡而站在浴室里给我打电话。 我本以为这种傻逼一定是处女座或者水瓶座,当然我不是说处女座和水瓶座怎样,我是指洛川的丧心病狂只能用处女座和水瓶座形容。然而他是金牛座,我觉得牛群里出了个异类,也许是败类。总之和那种传统的金牛座截然相反。 我做他们的编辑不过两个月,已经涉及了心理学的方方面面。其实笙歌还好,毕竟省事。但洛川不行啊,他有病,有病还不治。我想把他介绍给商羽,商羽听了我的描述只叫我巴结巴结上司,说我一定是哪里惹到他了。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老庄待我还算不错,不至于这么恶毒吧。直到北佳跟我说有次她不小心把我p的美少女战士庄发到朋友圈,老庄照例只点赞不看内容,过了几天才会过来味。 我打了个饱嗝,神游着给洛川回邮件。你不回他就会给你打电话问是不是不重视他,他要跳槽签约别家。讲真,如果不是老庄钦点的人,我就是和洛川同归于尽也不会让他出来祸害人。这种妖精不死,我唐馨就白当这么多年唐僧了。 北佳是猴子,程萧是沙僧,黎欢是八戒,商羽是小白龙。笙歌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而洛川就是一路上妖精的化身。我唐馨过关斩将,消灭了无数洛川,偏偏行到女儿国拜倒在沈清的西装裤下。 悄悄问沈清,唐馨美不美,唐馨美不美。 女儿国国王爱慕唐长老,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唐馨爱慕沈国主,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 虽然结果相同,但这性质不一样。我给黎欢抓了把瓜子,慢慢给他分析。“暂且不说唐长老对女儿国国王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心意,即便是有也是注定不能表达的。可沈清对我至少曾经真心过。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我唐馨不是和尚,他沈清只是个贵公子,我们之间有什么不能逾越的鸿沟。我就不明白怎么就不能在一起呢?剧本谁写的?” 黎欢舔舔嘴角的酸奶,狐狸眼一勾,捏起指头点点我脸上没有晕开的粉底液。“你脸真大。”黎欢说,“你爸妈没给你生张漂亮脸,倒给你多整了几张皮,你说你这脸皮怎么这么厚?沈清那种级别的男人得跌份儿跌到什么程度才和你天生一对?” 我想反驳他,觉得口渴,悻悻往茶水间泡奶茶。我不是认怂,我只是觉得黎欢悟性太低,我说再多他也不懂男女间的红尘纷争。我觉得他可能是gay。 据说一般gay的审美水平还不错,黎欢一周七天小模样打扮的跟平面模特似的,老庄还经常差他去搞定那个难请的王牌插画家ken。ken早些年就公开出柜,怎么着也是个老江湖。就黎欢那小模小样,白嫩嫩大长腿,说话能掐出水,说不准早就给吃了。 我不是腐,真不是。我相信爱情的。但黎欢对感情的事一向害羞,每次我有意无意的问起上下问题,他就会克扣煤球的伙食。煤球是沈清留给我最重的礼物,我不能因为一时好奇,而让我们俩之间连着的那根线变轻。 变轻的线被风一刮就断了,我希望我们俩之间有铁链束缚着彼此的感情。我非他不爱,他非我不娶。然而铁链上缀着太多同心锁早就断了。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幸福的,悲伤的,慢慢的压垮了那条横在两个山头的铁索。我能握在手心的只有一根若有若无的线。 水壶冒出白烟,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很像煤球打呼噜的声音。我有两个月没见它了,也不知道黎欢有没有给它找个小女朋友。没有小女朋友,小男朋友也可以啊。要腿长腰细的,要走起路带风,睁开眼带电的那种。否则就和煤球不般配了。 我大脑一路开着小车飞驰在穿越沙漠的铁轨上,沿途有仙人掌和绿洲。绿洲之中,有一汪浅浅的清泉。沈清摇动着轻罗扇,额前的金饰明晃晃的跟埃及艳后似的。 艳后回眸浅笑,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他拖着金色的轻纱裙款款而来,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生出繁花。他俯身在我肩头呢喃,呵气如兰。 小侍卫黎欢煞风景的凑过来,翘起兰花指尖声尖气。“长老,佛祖请您开会啦。” chapter5 我抹抹鼻子,确定一切安好。灰溜溜的窜进老庄办公室,意外的看见了樱庭彦。他坐在老庄的位置上低头翻阅文件,见我进来他用生涩的中文告诉我庄恒在大会议室。 我心想,不是说日本人挺懂礼节么?就这么坐在人家办公桌前翻文件,有人来了还面不改色。真看不出来礼节在哪。然而事实证明,不能只凭看见的去衡量别人的品质。 会议室里只有几个人,沈清坐最前,老庄北佳如门神一般分别坐在他两侧,程萧坐在一旁整理厚厚的一沓文件。我敲敲门,缓缓的挪着步子。我思量着自己到底站在哪比较合适,天子威严,我一芝麻官凑太近总不太好。我默默的坐在最角落,就像上学时候排座位,为了吃零食和补觉我能四个角坐一轮。 我搓搓手,觉得空气有些凝重。老庄给我使了个眼色,我没看明白,就去看北佳。北佳也给我使了个眼色,我又没看明白,就去看程萧。程萧倒是没看我。 “坐过来。”沈清说,我觉得自己是同手同脚过去的。因为他说的坐过来,在我脑海里转换成坐上来,不停的回荡啊回荡,荡。 “唐馨,这是新上任总裁沈清沈先生。”北佳说的一本正经。我心说“老娘的男人用你介绍?就是化成灰了我也记得。” “沈总裁好。”人家现在毕竟是总裁,上司啊,一个都得罪不起。老庄派给我个洛川,保不齐得罪了沈清会塞给我个什么鬼。 沈清点点头,算是应了。接过程萧递来的文件,掏出钢笔唰唰的签了名字按在桌面上滑到我面前。 “签字。” 我仔细一看,也不是卖身契和婚约之类的东西啊。既然不是这两样,有必要搞得这么正式么。我暗自腹诽。悄悄给北佳递眼色。 “庄主编明天会调到上海,他的位置由樱庭彦接任。”沈清淡淡的说,“樱庭彦空缺的位置由你补上。试用一个月,不行就调到销售部。没问题的话就签个字,樱庭彦这两天会和你交接工作。” “所以是升职么?我还没心理准备啊”我脑子一秀逗,就顺口说了出来。为什么偏偏是我,他一定是对我有意思。我这样想,说不准就旧情复燃了呢。 “易小姐你跟销售部联系一下……”沈清脸上的不耐烦是真的。我看的清楚,那种不耐烦是真心的。没有一点点的位置和遮掩。我的心在冰窟中下沉,下沉。我听见水泡破碎的声音。 有些东西可能真的变了。我签完字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巨大的玻璃窗外是城市的缩影,高楼耸立,街道交错,浅灰色笼罩在城市上空。成千上万的人在这个巨大的幕布下做着成千上万的梦,一举一动如同提线木偶般僵硬麻木。我看见无数根线彼此交错纠缠,一个人的抬手,牵引着另一个人的跟随。一个人的跟随,带动着剩下那个人的心跳。 我双手按在胸口,感受着它的每一次跳动。那里有根无限延长的线,线的一段是我的心脏,顺着这根线望去,沈清在线的另一端越走越远。我无法割断这根线,那怕它早已传不来任何信息。 三年前我以为没有他我会孤独终老的,因为我觉得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我,我也不会像爱他那样去爱上另外的人。然而人总要长大的,总要学会用大人的眼光去看世界。接受这个世界并不美好,接受有些事情无法改变,接受你爱的那个人并不爱你。 我以为我懂了,我以为我学会了,可时至今日,沈清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知道我逃不掉的。谁都逃不过爱情。 晚上的聚餐我本不想去的,可作为沈清的助理根本就推脱不了。我认命的收起写好的假条。既然他能大大方方的面对一个曾经被自己欺骗抛弃的女人而不感到惭愧羞耻,我又为什么不能坦然的接受自己的新上司是旧爱?我没做错什么,为什么在逃避的人总是我? 我根本没时间去想沈清回来的目的,也许只是工作需要。说真的我好像不对我们俩抱有多大的幻想,三个月后他就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就算现在沈清回心转意,我也是个破坏别人感情的第三者。一辈子都不能骄傲的和他站在一起。与其那样卑微的活在爱情里,倒不如自己偷偷的吞刀片,祝福昔日的爱人。 沈清是个不错的人,我希望他幸福。即便是这份幸福本该属于我,而没有属于我。我不在乎他和别人在一起是假的,但我更希望有个骄傲的女人和他度过一生。他值得拥有他的女人骄傲,而不是像我那般患得患失。我辜负了他对爱情的信任,他辜负了我对爱情的忠诚。其实我们是两不相欠的。 沈清的私人酒会安排在明秀酒店,邀请的都是董事会的几位核心。作为新接任的总裁,有些过场还是不得不走的。方卓的叔叔一直惦记的位置被沈清不声不响的拿下,暗地里使手段拉拢了一小批股东准备闹事,逼沈清退位为副总,并交出从方卓手下吞掉的股份。 沈清当然不会让位,他也不为这件事烦恼,沈氏集团是他最坚实的后盾。方麒根本不知道沈清背后的势力,所以才抱有这样不切实际的幻想。北佳有意提醒过他的,方麒却只当耳旁风,以为沈清只是集□□来的空架子,摆架子不说还动不动给沈清难堪。也不知道一向内敛沉稳的方家怎么出了这么个奇葩。 樱庭彦事先安排好了一切。现在他虽退到庄恒的位置,但我这样不成气候的半吊子根本什么事都办不成,我有事都会找他帮忙。他为人随和,很好相处,也乐意教我一些处理事情的方法。只一点,他总是有意无意的提及沈清和温雅在墨尔本的一些琐事。 听程萧说温雅和樱庭彦算是一起长大的挚友,亲如兄妹。温雅和沈清的婚礼就是由樱庭彦着手准备的。这个如八重樱一般的男人儒雅温和,可我总觉得他的眼神清澈的让人害怕。因为太清澈,反而看见了水底的幽暗。 北佳把礼服递给我,简单交代几句就匆匆上了樱庭彦的车。我换完衣服出来正巧碰见黎欢。他挪移了我一句霸道总裁俏助理,顺手把包往洗手台上一放,捋起袖子开始帮我化妆。 我素面朝天了二十几年也没觉得自己丑,但黎欢说,“女人化妆不一定是显得漂亮。最重要的是有精神有气质。老窝瓜刷上绿漆还能冒充青葫芦呢。” 我掏出手机翻看程萧发给我的信息,一时没注意黎欢眼底的深意。在参加酒会的人员名单里我看到了齐墨的名字。心说,他要是知道沈清刚来就把我提成助理就好玩了。会不会派我给沈清下毒?再不济也要搞些艳照什么的威胁威胁吧。 三年前,沈清临出国前受齐墨他爹所托,“关照”了齐墨的心头好叶明媚。叶明媚伤得不轻,据说腿还落下了毛病。齐墨砸了沈家旗下几个酒店,放话要追到墨尔本砍了温雅,结果被温家人找上门。 齐老爷子大怒,把温家人连哄带打的撵出去。手杖把地板敲出个坑。“我齐爷的儿子就是把神仙砍了,也得是我亲自教训才行。他沈家吃你们那口饭,我们姓齐的从来只和自家人共事。” 齐墨他爹老来得子,就一宝贝儿子惯得跟小公举似的。除了在叶明媚这件事了不松口,其余都是由着齐墨闹腾。我听齐墨手底下的小弟说过,别看平日老爷子对齐墨有打有骂,实质上疼的不得了。哪次教训完都亲手上药。社团里的事早就打点好,老爷子一闭眼就会有人拥齐墨上位。 被宠坏了的二世祖除了能忍叶明媚那受的气,对旁人的事横起来就是不上人理。沈清动了叶明媚,照齐墨的话说就跟往他心口捅了一刀似的,他早晚讨回来。 沈清也知道这事,怎么在今天这么重要的酒会上邀请齐墨呢?这样我很难搞啊。旧情人和老大干起架来到底帮谁啊?在线等,挺急的。 不得不说黎欢这手还挺巧,硬是把我这张包子脸画小了一圈,打上阴影连下巴都有尖了。我诶嘿嘿的冲黎欢谄媚傻笑,“黎公公心灵手巧,本宫甚是欢喜,赏你陪本宫去见陛下。” 黎欢正在给我画眉毛,见我挤眉弄眼就不轻不重的往脑门上弹了一下。“别乱动,画成蜡笔小新你就只能蹲在公司唱大象大象你的鼻子为什么那么长。” 黎欢凑的很近,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男士香水。柑橘的清冽倒是和他蛮配的。我第一次黎欢的时候,他就是用的这个味道的香水。我边和他打招呼边在心里想“这男的怎么这么娘炮。”接触久了慢慢才觉得那不是娘炮,是兴趣爱好。 有的男人爱烟,有的男人爱酒,有的男人爱男人。黎欢喜欢香水。他说香水比烟酒更优雅,比男人更热烈,比女人更温婉。我嘲笑他矫情娘炮。他就反讽我野蛮壮汉。 北佳喜欢红色是因为那是方卓的幸运色,我喜欢吃吃喝喝是因为沈清手艺不错,黎欢喜欢香水是因为他的初恋。 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那段故事,只是很偶然的我见他对着杂志上的女人出神。他干净修长的手指温柔眷恋的抚摸着那张脸。他说,老唐,她结婚了。 我陪着黎欢发了一下午的呆。午后的阳光渐渐西斜,透过百叶窗在墙上投下明灭光影。我问他在想什么。他说“思考人生。”我说我也是。然后就是大段大段的沉默。 我们都知道彼此说了谎,其实也不算说谎。我们在想念彼此的恋人,他们在千里之外和陌生的某某某相亲相爱。我们不知道此刻他们在做什么,他们那里的天空是否阳光明媚,他们在哪座城市流浪奔波。他们在坐哪班地铁,一路是否有人陪伴。他们是否爱听从前的歌,是否还爱从前的人。他们在我们的人生中匆匆而过,画下浓重的一笔。然后消失在茫茫人海。我们连伸手挽留的机会都没有。因为找不到方向。因为找不到目的地。因为那个人不再等你了。 黎欢那天喷的香水叫“归人”,是那个女人最出名的一款限量香水。前调是柑橘、青柠中调是绿茶、鸢尾草。后调是薰衣草、檀香。清淡忧伤,如同绵绵了几个月的秋雨中那个头也不回的人。 chapter6 女人在美利坚的邮局寄出了第一瓶香水,黎欢退了回去,连同婚礼请帖。他回邮件说“机票太贵,买不起,就不去了。” 第二天他原先用的卡收到了一笔钱。刚好够来回的机票。黎欢用那笔钱托人在上海买了女人的香水。之后又花了小半月的工资高价收了几瓶同样的香水。他说的很动情,我听到很难过。我很想告诉他离开后归来的才叫做归人,没有回头的是离人。就是他有再多“归人”也不会让她回来。因为她是别人的归人,却注定是他的离人。 “离人心上秋,此恨到白头。”可这恨,是遗憾的意思。遗憾没有在一起,遗憾不能共白首。不是怨恨,只是遗憾。 黎欢擦去多余的眉粉,替我在头发上别了个发夹,整理好长裙微微有些褶皱的裙摆。“去见他吧,让他好好看看你。”黎欢说,“女孩子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就要漂漂亮亮的,让他知道他的女孩有多优秀。” 我觉得黎欢此刻格外耀眼,就像是顶着光圈圈的天使,救赎苦难中挣扎困顿的女孩。不愧我给他取的妇女之友的外号。“黎公公,我觉得你现在特帅。” “留着点力气去拍沈清的马屁吧,你没看人家都没注意过你么。你这助理当的也太随心所欲不思进取了。”黎欢帮我提着裙子,那语气跟老鸨子教训不懂事的姑娘似的。就差领着个王公子往楼里进了。 “我再进取能进取到哪?不想当总裁的助理不是好唐馨?” “傻了吧,当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先进取到床上再说,再进取到他的心灵,最后身心兼得。” 我仿佛看到黎欢站在勾栏院的门口甩着手绢说“大爷快进来,翡翠姑娘都等你老半天了。” “我可不当这狐狸,现在都建国多少年了,不准成精的。”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催他赶紧开车去酒店。 暮色四合。夜幕下,城市的灯火流光溢彩,在行驶的车窗上划下一道道光影。我用手指描绘着这个城市的夜色,心里没有由来的慌乱。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是和沈清有关吧?我想着,旁敲侧击的从黎欢那里套话。黎欢非但不说,还做出一副看戏的样子。我就知道这种人不靠谱。 嘟囔了几句,我慢慢回想沈清到公司的这几天,我虽然作为助理每天都跟着,但鲜少说话,更没有认真的看过彼此。我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看他杀伐果断的谈生意、签合同。他和从前不一样了。虽然感到陌生,但我喜欢这样的他。眼神里有灼灼的光芒,没有迷茫,没有颓废。从前我站在他身后躲避蜚语流言,现在我也想勇敢一些,站在他身边,陪他面对商海沉浮。哪怕是卑微的,哪怕是默默的。 “虽然说起来有些残忍,但我还是得让你明白一些事。”黎欢沉默了一路,在下车前开口道“无论你和沈清有过什么情感纠葛,现在你的身份只是他的助理。他是你的上司,你是他的下属。仅此而已。过去的种种不应该再被旁人知晓和提起,无论是他还是你,都应该站在自己的圈里不越界。你明白么?” “而且……”黎欢的眼神忽然很暗,暗的在层层乌云里,我看不到一点光。“而且你也知道的,他和温雅就要结婚了。” “你也觉得我应该放手么?”我说“可是我不想做个歌颂者,我做不到,那太难了。我做不到。”我往后退了一步,有些诧异的看着黎欢。我问他,“凭什么是我放弃?” “凭什么不是你?”黎欢反问。 我不明白只是一场普通的晚宴,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助理出现,为什么我会莫名的紧张? “鸿门宴?”我问道。 黎欢挑眉,凑近整理我攥的发皱的裙摆。停车场的灯光把他的脸照的有些诡异的惨白。他默不作声,似笑非笑的眼神让我想起一个人。那人是我和沈清之间移不走的山海。是我、北佳、程萧、沈清,是纠缠着我们所有人的恶梦。 “你会舞剑?”黎欢半眯着眼问。狡黠的眸子,如同山里的野狐狸。 “不是说见过以后不准成精么?你是哪个山头的狐狸?”我这人有个毛病。越紧张越爱满嘴跑火车,从北京一路开到拉萨。沿途风景好,我却觉得一大堆狐狸在车厢里拥挤。有吃火腿肠的,有哧溜泡面的,还有斗地主的。开火车的狐狸眯着眼抖抖胡子,按灭手里的烟头,缓缓吐出个烟圈。 “你有病吧。” “你有药么?” “这梗太老了,能整点新鲜的么?你趁着现在还说的出话就多胡扯几句吧。”黎欢没所谓的耸耸肩。“三年了。”他仰头轻叹了口气,目光落在我身上时凝成了冰霜。 “你猜沈清把你拉出来是为了什么?”黎欢亲昵的牵起我的手,掌心温热。 出了停车场,夜风有些微凉。我挽着黎欢的手臂,想着他为什么也会这样?为什么沈清一回来就把我推上风口浪尖?他明知道的,他明知道这样做会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和困扰的.可他还是做了,没有任何解释的做了。方卓死后留下的一些问题只有我和北佳知道。沈清想知道什么可以问我啊,我还有什么是不能告诉他的呢? “因为你不能辜负他。”黎欢的黑色西服修身的体,口袋里还别着一朵娇艳的红玫瑰。他迈着优雅的步子进入宴会厅。他的脸上挂着无可挑剔的微笑,轻轻在我耳侧低语“有些事情没法告诉你。但你得明白,沈清回来是因为三年前的事。三年了,还是有人不肯放过你啊。” 黎欢眼神里的悲悯看的我浑身发冷。我随他坐在角落的沙发,端着酒杯的手止不住的发抖。高跟鞋和礼服裙上的香水混合着红酒和玫瑰的味道钻入鼻腔,高脚杯碰在一起的清脆,衣料摩擦的声音,加了冰块的香槟有细小的水泡滋滋上冒。我感觉周围所有人都在看我。莫名其妙的都在看我,眼神里淬着毒。我不安的寻找沈清的身影,我想当面向他请假。我得回家了,这里让我特别不舒服。就像跌入水中的人找不到浮木。 三年了,为什么还是不能放过我?我明明已经很惨了。我已经承受了很多本不该由我承担的东西。为什么还是不肯放过我?我觉得埋在心里化脓的伤疤被□□裸的暴露在阳光下,鲜血淋漓,不堪入目。所有人都巴不得那结痂的伤口撕裂,涌出更多的血液,直至我干枯死去。 没有人原谅我,即便我没有错。 “黎欢你知道的,三年前的事不怪我。他们不能怪我。你告诉他们啊!你说啊!”我急切的想解释清楚,声调不由的拔高引来了周围人的注视。 黎欢拍拍我的肩膀,像是安抚。他摇晃着酒杯,暗红色的液体犹如腥甜的血液。他抿了一口酒,半晌道“我知道不代表所有人都知道,我和北佳、程萧相信你可别人不信。我知道这些年你内心的压抑愧疚和苦楚。那些负面的情绪早把你折腾疯了,所以你还对沈清抱有幻想。这会害死你的。” 我开始明白方卓的葬礼上为什么大家都在看我,为什么程萧那天晚上欲言又止。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我辛辛苦苦的伪装如同跳梁小丑般滑稽可笑。我问黎欢“这场宴会怎么回事?” “这只是沈清任职的宴请罢了,你在担心什么?”黎欢古怪的笑了一声。“易北佳和程萧不在你就这么心慌?” “北佳是跟樱庭彦走的,她不是应该早到了?”我掏出手机一遍一遍的给北佳打电话。由无人接听到关机,我越发心慌。连程萧,织香也是如此。 “你都知道些什么?沈清在哪?他叫你做了什么?”我死死的拽着他的袖子,手指攥的发白。 “我就负责把你漂漂亮亮的带到这,其他的一概不知道。你了解我的,我这人不爱撒谎。你问的问题我回答不了。”黎欢身上理了理我垂在裙摆上的长发。“不过看在同事这么多年的份上我给你透露个消息。”黎欢忽然把脸凑过来,嘴角还挂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沈瓷从德国回来了。” “他从德国回来了。” “这次你还要……?” “说实在的老唐,我真瞧不出你这棵老梧桐哪点能招来两只金凤凰的。”黎欢忽然起身,引着我往人群里走。“沈总裁在那,你这当助理的在这瞎晃悠,会被记在小本本上的!”他一推,我顺势往沈清身后挪了几步,半天挤出几个字打招呼。 沈清淡淡的应了一声,接过樱庭彦递过来的文件,草草看了一遍又塞进档案袋里封好交给我。“还有十五分钟。” “这是?”黄褐色的档案袋上用圆珠笔大大的标着我的名字,看字迹应该是沈清的。 “易北佳在机场,发言词你替她。”沈清始终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举止优雅得体,却让你永远触不到他的内心。在他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齐墨。可他的脸,他眸子里的陌生、疏离和虚伪,和齐墨却没有一点点重合。我忽然想伸手揉揉他的嘴角,问问他一直这样笑,会不会酸? “别怕。”沈清忽然说,声音很轻。等我抬头的时候,他已经和樱庭彦走出几步了。 我嗯了一声,没有问他为什么樱庭彦在这北佳却在机场,我捏着薄薄的档案袋,坐在前排的角落,犹豫着要不要事先打开看看。可刚刚沈清亲手把文件塞进去交给我,明显是不想我提前打开看吧。黎欢挨在我旁边不停的往嘴里塞东西,勾的我也忍不住想嚼点什么。 “诶,别吃独食,给我点。”我用胳膊捣捣黎欢,顺手整理下头发,假装自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前排坐的都是董事会的那帮老头老大爷,我作为沈清的助手不想给他丢人。 “老庄马上就讲完,该你上了。”黎欢把糖纸揉成团捏在手心里。“下来哥请你吃好的。”黎欢贱兮兮的笑了几声,顺手又从口袋里摸出颗酒心巧克力。 我觉得他挑眉的样子特别贱,奈何坐后排的女妖精挺爱这口的,一个劲的唧唧歪歪搞的我都没心情回笙歌的短信。 就在刚刚笙歌告诉我他要去见喜欢的女孩,问我应该送什么礼物。我觉得患自闭症的人愿意自己走出去是件挺好的事,而且还有了喜欢的人。我猜想在他以后的某个故事里会出现那女孩的影子吧,是挥舞着利剑的女战士,还是有着雪白裙摆的公主。怎样都好啦,那样孤独的人,能有个人住进心里也挺好的吧。 庄恒在做结尾,我鬼使神差的给笙歌回了句吃的,就撂了手机往樱庭彦那边走。意外的和我一起走上台的人是沈清。我原以为会是樱庭彦的,毕竟沈清不是这类人要单独压轴出场的么。 台阶有些长,铺着艳丽的红地毯。我穿着白色的礼服,缀着水钻的高跟鞋踏在上面,旁边是沈清的黑色皮鞋。我们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灯光追随着我们的脚步,有很多人在看我们。我多么希望走慢些,再走慢一点。我和他肩并肩的在一起,穿着蓬蓬裙的小姑娘扬起篮子里的花瓣,粉色的玫瑰妆点这印有浅色碎花的桌布,站在台阶尽头的神父笑的慈祥。 “yes,ido.” 沈清站定,面向台下微微鞠躬示意。我随着他轻轻弯腰,在心里默默说出那句我练习了很多年的话。 “areyouwillihemanyourhusbaewithhimregardlessofdiseaseorhealth,oranyotherreasoake,respedacdalwaysfaithfultohimuntiltheendoflife” “yes,ido.” &meoreturnfromfollowingafteryoiwillgo,aayiwillstay yourpeoplewillbemypeople,andyodwillbemygod. andwhereyoudie,iwilldieandthereiwillbeburied.maythelorddowithmeahisyoufromme.” chapter7 我无数次的幻想过我们俩人的婚礼会有多么美好。然而我原先竟从未和他一起踏过任何红地毯,甚至很少和他并肩站在一起。我准备了很多年,真的很久很久了,我能熟稔的说出婚礼上的宣誓词,也从未想过会和旁人在一起。可所有的幻想,都不得不用一句世事无常抹过。 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张合的薄唇会不会是在说些温柔缱绻的话?我的眼神飘来飘去,跟着思绪在空中轻轻悬浮,落在黎欢身上,瞧见他还在和后排的女妖精说话。狐狸似的眼睛在女妖精的胸口瞄来瞄去,全然看不出在停车场时的阴冷。我想起自己好久没很ken联系过了。 “下面由唐馨小姐代为宣读。”许是看出我在跑神,沈清稍稍提高声音拉回我的思绪。我稳稳心神,在沈清的示意下取出档案袋里的薄薄的两张纸。清清嗓子张口却发不出一个字。 纸上,遗嘱二字梗的我说不出话,末了的落款是沈澈。 沈清的父亲。 黎欢的那些话在我脑海里闪过,我心里一冷,直勾勾的盯着沈清看了半天。他依旧一脸云淡风轻,平静的等我开口。我能感觉到攥着纸的手颤的厉害却怎么也停不下来。他要害我。我这样想。胸口被戳穿的洞,溃烂腐败,有冷风吹过,凉的厉害。 我实在找不出别的理由安慰自己了。在他的就职酒会上要我念出这份多少人惦记着的遗嘱,他明知道因为这遗嘱我已经伤害了这世上待我最真诚的人,如今又要让我做这个恶人,背这个锅。 那是他父亲的遗嘱,另一个是他血浓于水的弟弟。而我呢,我是他的刽子手。 他凭什么这样利用我呢?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他罢了。可所有事情都是有限度的,没有人能得到别人一辈子的原谅,不是么。 台下略微有些骚动,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门被缓缓的推开。涌入大批记者将前排安排好的记者都挤到了最后。沈清微微的皱眉,向樱庭彦做了个手势,而黎欢也正经起来稳下坐在前排人的情绪。我尴尬的杵在那,甚至没想过把手里的这份遗嘱看一遍。 “念出来。”沈清张合着口型。 “为什么是我?”我想起黎欢说为什么沈清要把我推出来。 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会场,被骚动吸引的人又收回了注意力。一时间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我身上。 宴会厅忽然变得很安静,只有拍照的快门声和记者低低的交谈。 我想起三年前沈清也曾把我置于如此的境地,尴尬的,不知所措的,危险的。 我往后退了几步,拔腿要往台下跑。不是认怂,是真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不能念出那份遗嘱,绝对不能。 我颤着嘴唇喃喃着,鞋跟一崴,险些摔倒。在台阶尽头,有个人静静的站在那望着我。我就住在他的眼睛里。他浅浅的笑着,我却看见有大片大片的悲伤在他的背后破碎。如玻璃般的碎片折射着光芒把他笼罩在一圈圈光晕里。他微笑着,捧着明媚柔软的光芒慢慢的走近。 “我回来了。”他轻声说,美好的桃花眼还带着孩童般的稚气。我定在原地,周围的一切都静止了。时光仿佛倒回到很多年以前。小镇上的桃花开的正盛,凉风卷起的花瓣在空中蹁跹而舞,缓缓的飘落在他的肩头。 他拂去落花,捧着一杯热乎乎的豆浆,咧嘴笑的如同初春的暖阳。我当时总在想,得多漂亮的女孩才能做他的新娘呢? 他踏在我的心上一步一步的走来。他瘦了,脚步却更坚定,柔和的轮廓里住着位浴血沙场将军得胜归来的将军。他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猩红的披风猎猎作响。那是他的疆域,他的臣民,他的天下。可为什么我总是看到浓浓的,化不开的忧愁住在他瞳孔的深处。褐色的,迷蒙的。骄傲和脆弱并存的。 “哥,怎么不回答她?你不是跟我说她什么都知道么?”沈瓷穿着单薄的病服,手背上有针头扎过留下的青紫。轻飘飘的话把台下各怀心思的目光拉到他身上。他总是这样,总是把我挡在身后。在青桃镇,他就是这样单薄的,骄傲的,把所有目光引到自己身上,让我能缩在角落里偷得一丝安稳。 他说“糖糖,站在我身后。” 他说“糖糖,天黑了就要回家。” 他说“糖糖,我们一直都不分开好不好?” 然而我呢?我做过什么呢?我就站在他的身后看利刃刺入他的胸口,暗红色的花朵绽放在带着洗衣粉清香的白衬衫上。天黑了,我回家了。他孤零零的缩在没有一丝光亮的地下室抽搐,针头刺入他的皮肤,堕落的液体肆意的拉着他在黑暗中迷茫扭曲。他说过,如果有一天我找不到回去的路,那他就是踏遍万水千山也要寻到我。可我却一直与另外一个人隔海相望。他说他不在乎,他可以等的。等我回来找他。多久都可以等。他那么傻,他怎么就不知道我一直在害他呢?他怎么就不相信镇上人的话呢?我虽非别人口中的灾星,却一直是他命中的劫难。他带给我温暖明媚,我带给他的只有无尽的伤害。我问他是不是傻,他笑的纯良,叫人心疼的难过。 “我们不一样么?” 是啊,我们不一样么?爱情里都是傻子,谁也说不得谁,谁也不比谁好过。你在别人那受的伤,总会在别人身上讨回来的。而你在别人身上做的孽,迟早有人加倍奉还。 我亏欠沈瓷,所以上天叫沈清伤我骗我弃我。我不怪任何人,也不怪有人怪我,我把沈瓷拖下深渊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都还不了对他的亏欠。这不是因为沈清,只是因为我,是我的错。我以最无耻的理由,以爱情的名义冠冕堂皇的伤害别人。要这世上最信我疼我爱我的人做我爱情的牺牲品。他回来了,带着他的爱,揭开我满满的亏欠。 沈瓷拿过我手里的纸在沈清面前晃了晃,在所有人的目光下撕得粉碎。一扬手,白花花的纸片落在台前摆的玫瑰上。他还是笑着,天真的模样像是午后在自己后院玩耍的孩子。 “既然哥不想说,那我也不会说的。”沈瓷拥抱着沈清,我看见他眼底淬了毒的恨意。他还是笑着,却如同地狱爬上的恶鬼,毫无顾忌的吞噬周围所有人。我想不出当年的事给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才把他的柔和纯良吞噬殆尽。过程一定很疼吧? “可是哥,你让她念假遗嘱是会害了她的。”沈瓷带着疲惫虚弱的声音使台下立刻骚动起来,以方麒为代表的人更是鼓动着沈瓷带来的记者大肆拍照曝光。 我以为遗嘱的事不会再与我有牵扯,可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竟然还被绕在这个圈子里。我曾经问过沈清遗嘱对他来说有多重要。沈清顺手扔掉沈瓷从德国寄来的明信片,他说“必要的时候,可以不惜代价。”那时候我心疼沈瓷,我以为沈瓷就是被牺牲掉的那个。可原来我也是能被舍弃的。 沈瓷的目光变得咄咄逼人,他把我拉在身后,质问沈清“方卓就是因为这件事才会死的吧?” 沈清眉头紧锁,拳头攥紧,忍了几忍,终究没有扬起来。台下一片哗然,隔着好远,我能看见被挤在人群中的程萧面色惨白。不知为何,我心里居然有些莫名的痛快。沈清都没有反驳一句话,我想,方卓的死八成跟他有关。程萧一直帮沈清做事,会不会早知道这件事呢? 樱庭彦和不知何时赶来北佳知会保安把记者往外轰。但我分明看见北佳在经过程萧身边时那种憎恶的眼神。她们两个终究隔着一个方卓。 台下喧哗,台上死寂。空气凝结成团,压抑的人说不出话来。沈清面色阴沉,压抑的愤怒如同潜伏在草丛里饥饿的狮子,随时会扑出来撕碎面前的一切。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厌恶一切掌控不了的东西呢?也许是沈瓷出现时,也许是沈父去世时,也许……,也许他本来就是这样呢。 北佳跟方卓闹分手的那段时间一直住在我家。她跟我说,“商海里的男人就跟青楼里的女人一样,且不说薄情寡义,就是那副心肠比任何人都阴狠。”那时候我挺同情北佳的,因为方卓确实做过一些对不住她的事,可那时候我也庆幸,我和沈清的感情是那么纯粹。因为我固执的相信,我这样一无所有的人没什么值得他沈清利用的,所以他和我在一起只是因为爱我。只是因为爱。可现在想想真是愚不可及的幼稚,温雅这女人虽然讨厌,但有句话她说的一直很对,“如果说门当户对的感情是互相利用,那地位悬殊的爱情只有单方面的利用。”我以为她是在说我贪慕沈清的身份地位,所以相爱七年,我收下最贵重的礼物就是我和他外环那间小公寓的钥匙。我不想别人把我想的那么不堪,也不想有人用各种理由玷污我俩的爱情。所以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工作,想让自己和他近一点,再近一点,想着总有一天可以和他并肩站在一起的。回过头来,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温雅看我的眼神,不是嘲讽是悲悯。连她都在可怜我被爱情利用,可怎么就没人告诉过我,和沈清在一起是错的呢? chapter8 沈瓷又说了什么我没听清,沈清沉默里汹涌而来的愤怒把我淹没。我沉溺着,沉溺着,落在地上的碎纸片被冷气吹的四散开来。而我也看见了我与沈清之间永远跨不过的万水千山。我抬头,正对上他的目光。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一件事。也许我与他不是山长水远,只是他从未为我迈出一步。我在追赶他的那条路上走太久了。久到我和他都忘了人是会变的。 “背出来。”沈清不着痕迹推开沈瓷,闪身把我推到话筒前。我不由的往后退,又被他动作极轻的拉过来。 “我没看清楚内容,我背不出来。”我是真的背不出来,我没有骗他。我一直后退,退到边沿甚至想直接跳下去混入人群中赶紧逃。就像我逃出青桃镇那样,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你以为你有多干净么?”沈清刻薄的声音刺破我心底最后一道防线。我和他,我对他,我们真的结束了。我喃喃自语着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了。 如同木偶戏一般的场景,所有人都被细线操纵着,有无数根线悬空在宴会厅上。华丽的琉璃吊灯上坐了个人,面容模糊。一会像是沈清,一会又像是沈瓷。我看了很久,还是分不清楚。 “你早就知道内容的,立刻背出来。”沈清扣着我的肩膀,贴在耳侧低声说“还是说你觉得他会放过你?。” 他动作像是在安慰,扣着肩膀的手却是下了十足的力气。我挣不动,就干脆在他手腕上用力咬了一口。他推的那样不留情面,我被黎欢拉下台时回头看着那个面色阴冷的男人,我与他相识十年,用三年时间暗恋,用四年时间相爱,最后又分别了三年。十年,十年里我第一次发现我从没有认识过他,从来都没有。 “哥,我回来了。你别怕,我们是兄弟啊。我不会怎样的。我只是一个人太孤独了。我想回来看看你。我们是最亲的人,留着同样的血脉,甚至爱着同一个人。”沈瓷鼻尖红红的,声音虚弱的像是随时会停下。他的恶毒被藏得好好的。在只有我能看见的地方悄悄发芽。他牵着我的手,从沈清身边经过后报以明媚的微笑。 我知道他变了。变成了某个人从前的样子。 “我是不是又做错了?”我看着沈清孤零零的站在台上,灯光把他的身影照的那么落寞。他为什么非要我搀和进遗嘱的事呢?因为他相信无论什么,我都会和他一起的。而这次,我辜负了他。又或者说,我只是没有照他的计划走? 我安安生生的被沈瓷牵着,难得的没有嫌他手凉。他长高了,我穿着高跟鞋才到他肩膀的位置。他柔软的黑发略微长了点,额前的碎发都有些挡到眼睛。卷翘的睫毛扑动着,一如春桃镇上光脚奔跑的少年。每一步都能踩出明媚的阳光。 三年前,在他踏上去往德国的飞机前,我有很多话想跟他说。我想向他道歉,告诉他对不起,想问问他还会不会原谅我。现在,他就站在我眼前。眼神乖顺清澈,如同林间奔跑的小鹿。他一如既往的包容我所有的卑微恶毒。可他越是这样,我就越原谅不了自己。 “阿瓷,我……”我总得说点什么,可怎么就是说不出口呢? “我饿了。”他冷不丁的我耳边轻声说。“吃清蒸鲈鱼。可以么?”他揽着我,语气像是撒娇。“我可惦记很久了,专门从德国追过来问你要账的。”沈瓷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的我有些发冷。 在三五个保镖的簇拥下沈瓷带我从侧门低调离场,我注意到这些人胸口都别着暗金色的郁金香徽章,那是齐家的家徽。齐墨一直没有出现,原来早就和沈瓷站一边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不仅仅是因为沈清在墨尔本的时候就动用手段吞并了齐家海外的两家医药公司,我猜想应该还有叶明媚的缘故。上次和商羽见面,偶然遇见叶明媚的主治医师,随口问了两句。听他话里的意思,情况远不如齐墨说的那么好。安装假肢后的恢复并不好,头部的淤血虽然清除一部分,但还是压迫神经。那双眼睛,到底是没保住。 我知道这笔账齐墨一直记着,奈何手伸不到墨尔本。当年我求齐墨帮忙,就是想着他那般聪明的人,至少会护着沈瓷活下去。沈家的事到底要他们自己解决,齐墨要沈清不好过,从沈瓷这入手再合适不过的。我最初只是想沈瓷活着,没想到这些“狡猾”的心思现在看来还有几分小恶毒。 黎欢被人群堵在中间,不停的向我招手大吼着什么。我听不清,想回去看看。沈瓷侧身挡了一下,我再回头已经看不到了。我想了想,还是顺着沈瓷的意思走了。黎欢还能跟我说什么呢?无非是劝我帮沈清搞定遗嘱吧。我给北佳发了条信息,跟沈瓷上了车。这场闹剧我一点也不想看下去了。 “去公园附近那家好不好?”沈瓷不情愿的接过保镖递来的毛呢外套裹在身上,兴致勃勃的征求我的意见。跟抱着蜜糖罐子的熊宝宝似的。 车门关上的瞬间,黎欢狼狈的从酒店追出来。我想下车看看,沈瓷冷冷的叫司机开车。他拽着我的手,凉冰冰的,他眼睛里的光暗淡下去,我明知道最好立刻下车,却还是不想让他失望。 我像以前一样揉揉他的手心,岔开话题问“江淮没跟你来?” 他吸吸鼻子,头枕在靠垫上,把自己蜷缩起来。“我偷跑出来的。”他声音闷闷的,透着些委屈。“我好饿,他只准我啃面包。” 我揉揉眉心,给江淮发了条短信。天知道他那边能乱成什么样了。依江淮那轴脾气就死恪在那几个地方找人,能找到才出鬼呢! 沈瓷显然不满意我把他的去向暴露给江淮,又憋着不发作,只把气都撒在抱枕上。 “你早回来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话出口我觉得有些不合适,又接了句“我的意思是,方卓的葬礼我以为你回去的,毕竟,毕竟还有方韵这层关系在呢。” 沈瓷也不介意我前言不搭后语,拍拍扔在座位上的背包。“刚下飞机,好不容易才来的。江淮不让告诉你,他说等安顿下来再给你惊喜。” 呵呵,江淮这爷们挺记仇。我不就跟方韵讲过他几句坏话,他居然记这么久。挺大一老爷们的,怎么心眼比芝麻还小。 “额,是挺惊喜的。”我看了一眼手机,江淮还没回短信。八成是正在跟齐墨告我的状,他这人就这样娘们兮兮的。我默默吐槽。却不得不想想怎么跟齐墨交代。到底是从曾经的大哥手里抢人啊,被逮住不得少个胳膊少个腿么。江淮啊江淮,我夸你的时候早着呢! 车穿过了半个城市,沈瓷和我靠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我说起他在德国的趣事。末了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看看。我摆摆手说,“劳苦大众可享受不起出国旅游。有那闲钱,我还不如吃点好的呢。” “报销机票都不去?” “这不是机票的问题。”嗯,真的不是机票的问题。你想见一个人,想去一个地方,一切都不是问题。只是你想不想。就像黎欢不去参加那个女人的婚礼,不是因为机票,只是不想去,怕去了尴尬,怕去了伤心。而我是不想知道我错过沈瓷的那些年,他过的怎么样。 “糖糖,你有回学校看过吗?”沈瓷见我不太愿意回答他的问题,就随意岔开了话题。 “叫唐馨。”我看着车窗外的景物,想不起有多久没经过这里。公司和家都在市中心附近,那里有商城,医院,电影院,我生活所需要的东西都有,就连出差也是往北边的车站。我有很久没来过学校这里了。 “织香在这里办过签售会,我跟她一起来过。” “我要是没记错,那时候我还没去德国吧。”沈瓷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眼底还有些黑青。“没睡好?”我问道。手指轻轻的这在他的眼睛上。“睡会吧,到了叫你、”他闷闷的哼了一声,算是应了。换了个姿势把头枕在我腿上,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我侧耳去听。耳垂一阵湿热。 “啧,挺甜的。”他舔舔嘴唇,活脱脱的一副妖孽模样。我摸摸脸觉得有点烫,耳朵尖都要烧起来了。分明是不正经的调戏,他做起来却跟个小孩似的。年纪轻轻的就学人家耍流氓,齐墨这混蛋不教你一点好。”我按开车窗透透气,凉风一吹倒是清醒不少。 “我会跟齐墨告状的,就说,你说他浑身冒坏水,空有一副好皮囊,完全用下半身思考的老种马。”沈瓷狡黠的眼睛被明灭的路灯映照的亮晶晶,像我们在青桃镇的时候,背着霍婆婆养的小狐狸。那小狐狸既不是鲜艳的红色,也没有柔顺雪白的毛尾巴,灰黄交杂的皮毛既丑又糙,摸起来还扎手。但我很喜欢它,取了个名字叫大毛。沈瓷没有介意这么村的名字,一口一个大毛,反倒是念的温润软糯。 大毛是沈瓷从镇上一家私底下卖野味的餐馆里偷出来的。我负责砸玻璃把厨子引开,沈瓷从后门悄悄溜进去,连笼子一起提溜出来。我们俩一直跑一直跑,也不管后面有没有人追,就是一直跑,脑海里闪现出无数革命战士从小鬼子手里拯救老乡亲们的身影。我们拉着手一直跑,经过麻糖店,经过裁缝铺,经过小药房,我们一直紧紧的握在彼此的手,一直到小镇最西头的老桃树下才停。桃花被风吹的簌簌而下,他深蓝色的小布衫,我胭脂色的棉布裙。我们大口大口的喘气,手心出的汗又湿又黏,我在他眼底看见了自己,他在我眼中水墨一般晕染。沈瓷提起手中的笼子递给我,小狐狸在笼子里安静的窝着,湿润的鼻尖拱拱沈瓷的指尖,低低的叫了几声。“小狐狸在亲我。”他说。沈瓷新奇的把它从笼子里抱出来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它毛绒绒的,跟霍婆婆养的狗好像。”沈瓷摸摸小狐狸的尾巴,满是新鲜。“糖糖,我想和它一起住。”不是我想要它,不是我想养他。是我想和他一起住。我摸摸他的头,又摸了摸小狐狸。取掉手腕上穿着铃铛的红绳系在它脖子上。“大毛。就叫大毛。毛绒绒的大尾巴。”我很认真的对沈瓷说出这个名字。 他点点头,用手指逗弄这小狐狸的鼻尖。嘴角含着春水般的笑意。那是他到青桃镇的第二年,我第一次见他笑的那么开心,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笑起来那样美好。一阵风吹过,下了一场缤纷的桃花雨。 我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小声叫司机多兜几个圈子开慢点。我希望这样安稳的时间能久一点,再久一点。他睡着了。褪去了所有外在的情绪,单薄的,无暇的,毫无戒备的安睡。没有阴险,没有狠厉,没有伪装,没有那些细小的尖刺。他还是我在青桃镇遇见最美好的少年。 chapter9 我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连呼吸都放得很轻。他眉头微微皱着,锁了一川心事在眉间。睫毛轻微的颤抖。睡的那样不安稳。仿佛随时会从梦中惊醒,仿佛随时会在梦中死去。我觉得心里酸酸的,像是酿着一坛梅子,打破了。汁水流出渗透进心里的每一道缝隙,腐蚀着那里的每一个秘密的轮廓。他是我所遇见的,所有面目模糊的人中最眷恋的一个。但也是他时时刻刻的提醒着我曾经犯过的错。我用再多借口和理由去粉饰我带给他的伤害,都只会越描越黑。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就是历史,它只会被掩盖扭曲,但永远不会被改变。 他薄薄的嘴唇贴在拇指上,漂亮的浅粉色,还有一些发干翘起的干皮。我动了动胳膊,掌心是他侧脸留下的温度。他回来了。我觉得很安心。可他未必是原谅我了。即使是他原谅了,说不介意的。我还是无法把那些从记忆中抹去。就像阴雨天的风湿病,就像植物园里的花粉过敏。这些细小的疾病不会致命,只会在生命的每个阶段不经意的时候让你痛苦难堪。我从未与任何人提起我的愧疚,我的自责。而他们也默契的向我传达同一个思想。 “不是你的错。” 伤人的沈清,我是他的刽子手。有很多事情我本可以不做的,因为我的阴暗,因为我的罪恶,我一步步把他逼向无底的深渊。他直至坠下的那一刻还是噙着笑意望着我。他受伤是因为我,他被迫注射毒品是因为我。我纵容整个世界伤害他,甚至故意把恶意引向他。他还那样单纯,就要成为他人欲望的牺牲品,何况那人还是他血脉相连的亲哥哥呢。 他去德国的第二年,齐墨给我发了一封长邮件。他说沈瓷在德国过的很好,伤好了大半,毒瘾也戒掉了。还在当地的音乐学院读书,甚至有了一两个关系不错的朋友。他的生活算是和普通人差不多了。他说算是,他说普通人。沈瓷刚满二十,又是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就连普通人简单的生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望。我感谢齐墨所做的一切。无论出于何种缘由,无论我和他的动机都不单纯,仍然谢他帮助沈瓷度过了最难熬的几年。我终究是欠他一个还不起的人情。 邮件上齐墨还说,生意不忙的时候,他带沈瓷去了德国西南巴符州山区的条顿森林。沈瓷说他喜欢那里绵延起伏的山岭和高大茂密的森林。那是和青桃镇不同的美,更广阔更悠久。拜尔斯布龙林区的冷杉苍翠挺拔,弗里特里希温泉浴场的温泉泡着很舒服。他最喜欢奶油蛋糕和樱桃杜松子酒。他说他喜欢外面的世界,和青桃镇不一样的世界,和沈家不一样的世界。他还说,想和唐馨一起来。 齐墨问,“你就不恨她么?”沈瓷想了想,喝了很多杜松子酒,他说“唐馨和别人不一样。”“哪里不一样?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齐墨掐灭烟头,尝了一口小蛋糕,觉得又甜又腻,想不明白叶明媚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她和别人不一样。”沈瓷微醺,打了个酒嗝。异国小酒馆里,两个男人对坐,酒精灯微亮,窗外落了雨,滴答滴答的很安静。“她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即使她把刀捅进我的胸口,我也只会告诉她闭上眼睛别怕。”沈瓷的手指在玻璃窗上划出一道水印,他说“齐墨你不懂,她好胆小的,见血就害怕,走路还总是跌跌撞撞,哪次都是我给她包扎伤口。还有啊,还有大毛,她是大毛最喜欢的女孩。我也喜欢她。” 读完邮件,我泣不成声。甚至立刻买了去德国的机票。我对齐墨说,你再等等我,等我几天。我一定会过去。我要告诉他我有多愧疚就有多爱他。我想问问他能不能原谅我,原谅我曾经对他的伤害。我收拾好行李在候机室等待了两小时,我满怀着热忱,我以为我终于分清楚了自己的感情。在那段我和沈清出现了问题的时间里,我急切的需要一些事来分心。那些问题总归来说,他的家庭无法接受我。而我,没有比过温雅的信心。这都是些俗套的老问题,可真摊到自个身上,其实是无解的。言情小说里的问题拿到现实里,是没有那么多温情的成分的。沈清家世是我高攀不起的,而我仅剩的骄傲和自尊更是不愿背上贪慕物质的骂名。我不想别人我们之间的感情当作另有所图。所以我们俩,我们,我和沈清分手了。 我说“沈清,我们分手吧。”他问“理由。”我说“因为你是沈清,沈氏集团的沈清。我是唐馨,青桃镇出来的唐馨。” “想清楚了?” “嗯。” “好吧,明天我收拾东西走。房子在你名下,□□在中间衣柜的抽屉里,密码是你生日。”沈清帮我挑走碗里的青椒,扒了一大口米饭。“快吃,吃完了再说。凉了还得给你热。” “不用了,我,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的。房子是你买的,我……”我有点哽咽。 沈清喝了口汤,米饭噎得他眼眶泛红。“哪那么多事,老子还不能给自己女人留点东西,赶紧吃饭,待会跟我去把煤球抱回来。” “沈清你能不能别这样。”我推了饭碗,转身回房里收拾东西。眼泪就不争气的往外冒,我把挑了自己的衣服塞进箱子。又把那些连吊牌都没拆的衣服包包,连同堆在墙角一次都没穿过的鞋子扔进纸箱。纸箱里装着沈清送我的首饰香水,还有丝巾墨镜手表之类的东西。别的女人有的,他都买给了我,即便我从来没用过。我抹了一把眼泪,把纸箱推到客厅。沈清皱着眉头坐在沙发上,餐桌上是他辛苦了半天的饭菜,还冒着热气。 “这些都是你送我的,都在,一样不少。”我拉着行李箱,莫名的像个骄傲的孔雀。每一个羽毛都在说,你看我唐馨从来都不需要沈清,我们俩在一块四年我没花过他一分钱,没要过他一样东西。我不在乎他的家世,我不是爱慕虚荣的女人。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穿那些衣服么?我告诉你,因为我不是你包养的三儿。我不需要这些东西维持我的爱情。我也不需要这些东西炫耀,我有什么可炫耀的?被人背地里骂小情儿有什么好炫耀的。” “唐馨你发什么疯。”沈清踢开箱子把我甩到沙发上。“这是理由么?你原来怎么不说。”他喘着粗气,愤怒磅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嗯?齐墨罩着沈瓷你满意放心了?你倒是知道心疼他,怎么不心疼我一点,我才是你爱人。我包不包养人你不比谁清楚,我他妈就你一个女人,你又有多少男人?齐墨,沈瓷,我想想还有谁,黎欢?呵,我没嫌你脏就不错了,你还跟我闹。” 我揉揉撞得发青的胳膊狼狈的站起来,侧脸火辣辣的涨疼。沈清从没对我动过手,实在气急了挺多摔摔枕头喝闷酒。那一耳光打醒了我对他所有的幻想,他不是不会生气,不是不会像别的二世祖那样暴戾。他只是容忍我,在他还喜欢我的时候容忍我。当某天他不再需要我,我便看见了掩藏在柔软下的残忍。 我稳稳心情,抹掉嘴角的血。不说一句话,也不再抬头看他一眼。我也想说点什么,可开口就会变成眼泪。我不想在他面前哭。他眼里,我不过是个放荡的,和很多男人有联系的女人。我说的越多越自取其辱。我洗把脸,拉着箱子下楼。他跟在身后一言不发。我们就这样沉默的走了两站路。他说“到易北佳那给我回个短信。”我点点头,把手机调成震动。等我上了公交车,他转身往回走,就像平时吵架那样。他知道我会去哪,知道我手机静音,知道我很多小习惯。然而,我们还是分手了。 我跟庄恒请了假,说是出去散心。他那段时间也挺闹心,前妻再婚,他想见女儿一面都难。爱屋及乌,对我们这些下属还算“包容”。他撕了我没创意的病假条,爽快的批了我半个月的假期。当然,不带薪。 我没有告诉北佳和程萧去哪,只说散心。程萧什么都没问,只是默默的在我行李箱里装了几块太妃糖,我有点低血糖,而程萧总是替我屯着不少糖。北佳拍拍我肩膀,语重心长道,“难得你终于肯换棵树吊着了,不错不错,这就是长进。”但我的长进水平只撑到登机前十几分钟。程萧打电话说沈清出了车祸,正在躺在急救室抢救。然后我错过了唯一一次鼓起勇气去德国的飞机。以后,将来,我可能都没有勇气了。我在赶往医院的出租车上,又哭又笑。笑的太大声反而就哭了。我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勇气。我就那么偏执的想,错过了这趟航班,我永远也到不了德国了。我到不了沈瓷身边了。可即便如此,我还是回到沈清身边,因为我就是狠不了心。我这辈子都在做这道单选题。 如果把这事讲给陌生人听,他们也许只会说不就一女的有两个男人喜欢,分不清楚选哪个的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好听了那女的是犹豫不决,说不好听了就是贪心爱慕虚荣,享受被人宠爱的感觉。 我承认我的犹豫不决,我的小贪心和我的爱慕虚荣,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堪的,因为所有人皆如此。但在真正的感情里,只有爱和不爱,是不搀和任何物质的,我不会因为他有多少公司,他有多大家业而喜欢上谁。我爱任何人的原因都是因为他爱我。真的很简单,就不过是一个爱字罢了。 沈清脱离危险期那天,我接到齐墨的电话。他说他和沈瓷回去了,他叫我放心,沈瓷没有很失望。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要去找他。齐墨说“我知道你不会来,所以就没告诉他。因为有不切实际的希望才会有失望。沈瓷这种在阴暗夹缝中的人,好容易见到了一点点光,要是知道你本打算来却没有来,会做出一些很危险的事吧。”电话那头,齐墨的语气有些挪移嘲讽,还有一些隐晦的警告。 我知道在国外的这几年,齐墨给沈瓷铺了路,方韵又动用家族的关系帮沈瓷拉拢了沈家一小部分势力。沈瓷他,他已经不是青桃镇的野孩子了。也许有一天,他会西装革履意气风发的接手整个家族吧。就像沈清那样。 chapter 10 后来我跟齐墨说,“如果那天沈清没有出车祸,说不准……”齐墨嗤笑了一声。他说“唐馨,二选一很难做的原因是你无法同时得到两个想要的。沈清出了车祸你就又放弃了沈瓷,你根本连二选一都没做。你心里只有沈清。” 我没吐槽齐墨深闺怨妇似的语气,只是不置可否,自嘲的干笑了几声。可是齐墨,如果我连二选一都没做,怎么会答应你当初开的条件呢?沈瓷他对我,一直都很重要啊。那是说出口怕喧哗,沉默着又怕被掩藏的感情。 车静静的停在路边,偶尔会有车经过,车轮碾压在柏油路面上发出轻微的声响。沈瓷许是睡沉了,眉头舒展开,呼吸轻柔。江淮等在车外表情很不好,他总觉得沈瓷不按计划出牌都是我的错。我懒得解释,只叫他去沈瓷说的那家店打包糖醋鱼。沈瓷不知道那家店已经不卖清蒸鲈鱼了,老板娘跟做这道菜最拿手的大厨跑了,所以那家店的菜单上已经没有这道菜了。我和黎欢最近一次去吃时,新换上的糖醋鱼味道倒是不错。做糖醋鱼的姑娘也成了新老板娘。 江淮显然不会听我的话,他三两下把车堵在后面,把看着眼生的小司机叫出来狠揍了一顿。骂骂咧咧的不外乎就是“出了事你去回齐傻逼的话?”我一直都觉得江淮对齐墨有意见,不然哪个下属或是说手下会直呼自己顶头上司是傻逼,言语总带着几分挪移不说,还处处幸灾乐祸。最直接就体现在他对叶明媚的态度。江淮是齐墨身边唯一力挺叶明媚的人。所谓力挺就是齐墨不让叶明媚做什么,江淮就偏要让他做。越不让做,就越要撺掇。美名其曰的是解放被压迫人民,无非是打着解放的由头搞反动。齐墨不止一次的骂他无耻,也有过实质性的威胁,单指使我砸玻璃就得有五六七八次。奈何齐墨势力再大,在别人跟前再横,也有不能动的人,江淮就是头一个。 江淮的父亲是早期随齐老爷在东北打拼的人之一,齐老爷风头正盛的几年,为情得罪了某个黑社会大哥。江淮的父亲替齐老爷挡了黑枪,然后刚刚满月的江淮成了孤儿。一年后,齐老爷娶了那个“红颜祸水”,有了个叫齐墨的儿子。算起来如果没有江淮的父亲,也就没有齐老爷和“祸水”,自然也不会有齐墨。齐老爷涉黑后把江淮提成一把手,交权给齐墨后又立下规矩,社团大哥可以换,江淮的位置不能动。这就相当于太上皇说,皇上的位置能换人做,御前侍卫的位置谁也不能动。说起来是护江淮比护齐墨还护的紧,不过是换个说法罢了。齐墨的位置不会有人动,江淮的位置也不会有人动,御前侍卫永远是御前侍卫。 大事上江淮很帮衬齐墨,琐事上是齐墨怎么不爽就怎么来。当初叶明媚闹那一场轰轰烈烈的跳楼,多半就江淮在背后撺掇的。事后齐墨带着新收的小弟,也就是我,又砸了江淮新买的玛莎拉蒂。江淮表示很委屈,甚至还在医院躲了几天,哼哼唧唧说是心灵创伤要带薪假才能修养好。不过我觉得齐墨当时没把车里的江淮也给砸个坑已经算是大发善心了。谁都知道的,叶明媚是齐墨抗着齐老爷鞭子护下来的人,这也就是江淮,换做别人指不定怎么着了。 我唐馨别的不行,看人还是挺准的。齐墨智商高情商低,所以几年都没搞定叶明媚。江淮是长了毛比猴都精的存在,叶明媚模样不错,就是心思单纯根本看不出江淮“伪善”的本质。齐墨这头恨江淮恨的牙痒痒,叶明媚那头江淮就是解放军一样崇高的存在。在江淮的带领下,他多次击退侵略者齐墨,为自由平等累积了宝贵的经验。他哪里知道江淮的本意只是给齐墨添堵,堵的他脑血栓心肌梗塞才好。所以,他们俩的友谊就是建立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基础上的。 江淮揍也揍了,骂也骂了,气消了大半才坐到驾驶座上。理了理有些褶皱的外套,手指搭在方向盘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打节奏。嘴角微微勾着看起来心情好了不少。“好久不见啊!”他语调上扬。上次听见他用感叹词是齐墨和叶明媚干架的时候。大夏天两个人在游泳池里打的水花四溅,江淮这老狐狸就抱着半个冰镇西瓜吃得欢。“唐馨啊唐馨,你这西瓜哪买的呀!回头领我去挑俩泡冰水里镇着吃!”丝毫不管齐墨铁青的脸色,和胸前被挠出来的指甲印。 “恩,是挺久的。”我压低声音,怕吵醒难得睡沉的沈瓷。“上回见面还是在我们公司旁边的小诊所呢,您那一身杀马特造型简直引领时尚潮流。” “不是说不准提了吗。”江淮眯着眼,显得有些低气压。“要不是帮你齐墨会派人收拾我?”商羽和江淮都有眯眼的小动作。商羽眯眼大多是在想坏主意,江淮眯眼大多是坏主意已经有了。我猜想江淮的坏主意并不是打在我身上,不由的把沈瓷往怀里搂了搂,江淮就是个耍起心眼缺心眼的人,保不齐沈瓷刚下飞机就被折腾出点事。 “小鬼刚下飞机怎么也点吃的好的,唐馨你说那店确定不是榨油的作坊?桌上那油起码得一指宽”江淮用湿巾抹干净手,又把方向盘也擦了一遍。我认识的人里有两个人有洁癖。一个人是江淮,另一个人也是江淮。很难想象一个一米八几,手底下一群小弟,砸场子砍人寄刀片样样在行的爷们会有洁癖。我不是怕他,我只是懒得嘲讽他。真的。 “沈瓷要来的,我出来的紧钱包都没带。要不你借我千八百的去藤香斋搓一顿?听黎欢说新来的小服务生很正点哦。”我打着哈哈,看着江淮眯着的眼心里警铃大作。江淮这老狐狸准得使坏。 “你好歹跟过沈清,怎么穷的没钱包就吃不上饭了。”像江淮这种说话直指要害专戳痛处,干净利落一针见血的人就该把嘴给缝上。他说了沈清,还说了穷。这大概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两件事了。江淮假装出来的惊讶比黎欢偷吃过我新买的慕斯蛋糕嘴都不擦的说瞎话更欠揍。我能揍黎欢,但我不能揍江淮啊。他是昔日大哥的御前侍卫,我要是揍他会被旁人当做小心眼的。 “一码归一码。这饭你请我请?”我揉揉沈瓷柔软的头发,替他扣好领口的扣子。 “藤香斋还没吃腻?换个清淡的地方,我知道有家不错的川菜馆。”江淮发动车,潇洒的漂移转弯开到一百二。开出不到两百米就听见导航的超速提醒。 “你把清淡和川菜放一起就算了,市区你开到一百二怎么不再飞一会?”我想不出来齐老爷说的江淮身上的稳妥体现在哪。他和黎欢就是一类的不靠谱。“你这身打扮可不像从机场来的,你和阿瓷不是一起的?”我瞄了一眼江淮胸前别着的那朵风骚的红色玫瑰花。 “小鬼的飞机比我晚几个小时,我提前到的,顺便去你们公司的酒会转了一圈。”江淮郁闷的按按喇叭,前面十字路口发生小车祸,堵了七八辆车。“你这一口一个阿瓷的叫的挺亲的,交通这么发达也没见你看过他一趟。”江淮从放在副驾驶上的手提包拿出一盒davidoff,没摸出打火机,咂咂嘴又放了回去。 “你跟齐墨的火别往我身上撒,有本事你也揍他。欺负完小司机就欺负我一文弱女子,你还要不要脸啊。”瞧见他不停的看短信挂电话,准定是齐墨的。现在他嚣张,待会齐墨杀过来保不齐什么情况,趁现在过过嘴瘾。 “你想我揍他?”江淮很擅长断章取义的曲解,然后再装出一副你怎么这么恶毒的表情。他和黎欢真不是兄弟吗? “你可别搬弄是非挑拨我和昔日大哥的关系!你这是三儿的行为!”沈瓷动了动胳膊,我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等他睡沉才小声开口。“不跟我分享分享齐墨最近又倒什么霉了,让你刚刚乐呵成那样。” “我乐呵成什么样了?搞得就跟我老是幸灾乐祸似的。虽然确实是,但看透不说透才是好朋友。”江淮跟紧前面的车经过车祸旁边,被撞得变形的黑色面包车旁,盖在尸体上的白布被血污浸透。江淮按开车窗往外吐了一口,低骂了句“晦气”。眉头忽然皱的很深,少有的厌恶和温怒,眼角还有一点悲伤。 “没听说过你有封建迷信啊。”我小心翼翼的注意江淮的表情,生怕他脑子一扭心一歪把我和沈瓷扔下去。他会不会扔沈瓷有待考虑,我是绝对会遭殃。 江淮没说话,车里的气压猛然低下来,搞得我都想靠在车窗装死人。江淮生气很可怕的,他这人脾气一般不错,鲜少生气,但可怕的是他的生气点总是莫名其妙,甚至是离奇诡异,且后果严重。他会因为手底下的小弟穿了一双绿袜子差点打断人家的腿,齐墨抽了他一根烟被他使坏让叶明媚关在家门外一晚上。江淮莫名其妙的生气,我得好好估量估量自己的安全性 “唐馨,我听老爷子说你从青桃镇出来有十年了,家里还有人吗?”江淮从包里顺手摸出个薄荷糖含在嘴里,语气倒还算平静。我一时犹豫,思量着他这忽然岔开的话题是字谜吗?让一个阴晴不定且有战斗力的人当司机,犹如抱着一颗□□。车毁人亡是早晚的事。 “霍婆婆去世后连院子都扒了,要说有人狐狸算不算?大毛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我挂了沈清的电话关上手机。我和他都需要一段时间安静的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在那之前我只想安全的找个地方吃顿饭。不过还是很好奇江淮怎么会突然提起我的事。“你还拓展出查户口的业务了?” “哦。”江淮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嚼碎了嘴里的薄荷糖。“小鬼经常跟齐墨提起他和你在青桃镇的时候,我挺好奇当年也还是个小屁孩的你怎么从齐明珠手里保住沈瓷的?我听说她花了不少心思呢。” 我轻拍沈瓷的手略微顿了顿,抬眼看向江淮。“你跟齐墨保证过不插手别的事,我希望你能遵守承诺。”沈瓷在青桃镇发生的事就该是个秘密。我不想任何人再提起。那段时光就该在我心底慢慢腐烂,最后连渣都不剩。 “有必要这么严肃吗?你不说我还懒得问呢。”江淮耸耸肩,把头探出车窗寻找临近餐馆的车位。“我就随便问问,你随便一说我就不感兴趣了,你越不提我就越想知道,越想知道就越想查。你也知道,我路子广保不齐好奇心一上就查出点什么了。” 齐墨小弟口中的江淮是个沉稳严谨话很少的精英男,什么时候转性开始满嘴烂话了?大概是齐墨带着这俩人在德国做了换脑手术。“你说那一串不就是想知道齐老爷跟齐明珠的事吗?”我知道江淮的想法,也可以告诉他想知道的事,可关键是他得能问的出口。 chapter 11 “你就思量着我问不出口是吧?”江淮递给收停车费的老大爷一张红钞。我心说,有钱人真好。停车费都是一张红的一张红的给。我们这种平民小百姓连车都没有,倒是节省了停车费这项开支。 江淮回头对我说,“你还真猜对了。我确实问不出口,毕竟恶心的事谁知道了都心烦,不过我知道一些事也许你会感兴趣。”江淮眼角闪过一丝狡黠。他打开后排座的车门,冷风吹进来沈瓷不由打了个哆嗦,下意识往我身上靠了靠。我作势扬起拳头,江淮白我了一眼,从后备箱里翻出一件大衣搭在手臂上。我叫醒沈瓷,他迷迷糊糊的下车伸了个懒腰,柔软的黑发拱得毛茸茸的,一绺头发翘成小卷的弧度,抬起胳膊露出一小节白皙纤细的手腕,暗色的疤痕如渔网交错斑驳,沿着手臂一直向上延伸。最深的那道在手腕,犹如吸附着一只暗红色的蜈蚣,刺入皮肤,吸食着血液。 沈瓷注意到我的眼神,慌忙把卷起的袖子拉了下来。江淮把大衣披在沈瓷身上,不着痕迹的将人挡在身后。“接风宴的钱我先垫了,改天记得请回来。”江淮说,他给沈瓷扣好领口的扣子,从我这个角度能看到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下巴上略微有一点青黑色的胡茬。不显得狼狈,但多少有些沧桑的感觉。齐墨告诉我,沈瓷在疗养院戒毒的时候,多半是江淮照应的。虽然出了些小意外小麻烦,但沈瓷能好好活到现在,江淮算是用心最多的人,也是知道的最清楚的人。他藏着很多人都想知道的秘密,他吃掉了很多人的秘密,我觉得他这样也挺辛苦的,不好现在追问他什么。 何况沈瓷身上那些疤痕想想也知道怎么来的,可齐墨不说,沈瓷不说,江淮不说,我还能开口问什么?我明知道追究到最后凶手是谁,反而感激齐墨妥帖的没有把真相太过□□的展现出来。 原先跟齐墨混吃混喝的时候,也少不了跟江淮坐到一起吃饭。所以对他们俩的口味多多少少有些了解。齐墨爱吃辣,原来爱不爱吃不知道,遇上叶明媚以后就偏爱辣味了。叶明媚是四川人,无辣不欢。生的好看是真好看,是很清秀俊雅的那种好看。即便是吃麻辣火锅辣到流口水流鼻涕,也是耳尖红红,鼻尖红红,跟个软绵绵的兔子似的。常常是我和齐墨眼泪鼻涕一把抓,纸巾抽了一堆,叶明媚还跟个没事人一样小口小口的吃超级吸辣的青菜。江淮从不跟我们一起吃火锅,他吃的很清淡,说是注重养生。后来齐墨跟我说,江淮有胃病,吃不得一点油腻辛辣。我想起沈清,他也是这样,我打趣他吃的像出家人吃的斋饭。他把洗干净的青菜放在案板上,用还湿着的手捏捏我肉肉的脸颊。含着暖暖的笑意说“好吃的都留给我的小妖精。”那时候他还很爱我,我们俩,我们还是很好的。他是个很温柔的人,他很温柔的说他很爱我,他喜欢我的矫情,我的骄纵,我的妒忌,和我小小的恶毒。他说,他沈清终此一生只会爱唐馨这么一个妖精,别的女人都是我们感情里的浮云。那时他还穿着干净柔软的白衬衫,洗衣液的清香混合着发梢上的香味,修长的手指在钢琴上舞蹈。他会很耐心的一遍又一遍的弹奏同一首曲子,《梦中的婚礼》。他说,他很想娶我做他的新娘。我总是相信他的,没有理由的信任会带来什么呢?我想起他的婚礼,三个月以后,和别的女人。 我学会了那首曲子,偶尔会跑到程萧家里弹一弹。程萧家的fazioli钢琴是方卓一位意大利朋友送的。程萧家里原来有个经济实用型的hailun,被北佳“不小心”抠掉了全部的黑键。方卓听说后隔天就派人把摆在自家的钢琴送给了程萧。北佳为此闹了好半天脾气。其实也不怪北佳生气,有时候我也搞不懂方卓办事的思路。他始终说是喜欢北佳,偏偏对程萧也很上心。我原来总背地里骂他渣,商羽说,“一个男人无法给予你感情时,就会在金钱上弥补。”也许方卓对程萧只是心怀愧疚,虽然他送过程萧很多东西,但他承认过的女人只有北佳一个。我说不好她们俩在方卓那里孰轻孰重,这种事只有方卓自己最清楚,人会喜欢很多人,但最爱的只有一个,可惜方卓把这个秘密带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是北佳和程萧一辈子的遗憾。 我翻着菜单,想起原来齐墨请客吃饭,为了“迎合”叶明媚的口味,以辣为主,江淮最多喝点汤汤水水,后来就不一起吃了。本来以为江淮说吃川菜是开玩笑的,菜一端上,一桌子红通通的辣椒,比过年一地鞭炮碎屑还喜庆。沈瓷搅弄着一碗白粥,干看着不动筷子。 “那什么,唐馨我出去接个电话,你们先吃着。”江淮抿着嘴,显得很愉悦。 “诶,事先说好,我一分钱没带。你要是敢开溜,我就把你照片发到从齐墨那下载的网站上。”我递给江淮一个大大的笑脸,手里把鱼片上的辣椒挑掉,泡在水杯里涮了涮才夹给沈瓷。 沈瓷接话道“类似plentyoffish?不过我还是觉得zank合适,毕竟江淮这样的挺招人喜欢的。”沈瓷说的很中肯,表情也恰到好处的正经。 &yoffish我原来听黎欢提过,大致是类似于百合网,世纪佳缘之类的网站。至于zank,齐墨倒是给我科普过的。 江淮从皮甲里掏出张卡,隔着桌子推到沈瓷面前。“密码还是原来那个。”江淮说,“我要是没回来你让唐馨给你找个住的地方,齐傻逼和姓叶的干架,把人送进医院,现在还在抢救。我跟你说,他就是个傻逼。上次就差跪着保证不动手,这回又他妈的当孙子。” 我很想提醒江淮把幸灾乐祸的表情收起来再说出这样义愤填膺的话。齐墨正在气头上,说不准就把气全撒在江淮身上了。不过我和沈瓷都没有提醒他,他讲电话讲的很愉悦,嘴角都咧着笑意。我数了数,就我剥个小龙虾的功夫他就讲了仨电话。语气像是宫里的太监给皇上报信说“娘娘生了。”听讲话的内容,似乎是打给齐墨那几个哥们的,江淮越说越高兴,灌了一口水,连招呼都没打就走了。 沈瓷夹菜吃饭的动作很小,大概是怕再露出手腕吧。我装着不在意,勺了一口玉米干嚼咽下。江淮一走,我和沈瓷忽然默契的都不说话,他喝着粥,不主动夹菜,我夹什么他吃什么,很多年前,我们坐在落满桃花的院里。青石桌上摆着热乎乎的米粥,腌渍的黄瓜脆生生。沈瓷手指搅弄着衣角,不安的坐在石凳上,两条腿晃来晃去。眼睛瞅着桌上冒着米香的粥,只是瞅着,不肯动一下。他刚来,就像认生的小猫,明明很饿,却不肯吃东西,怯生生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他那么白,眼睛又明亮又清澈,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星子。蓝布衫不太合身,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露出还留有青紫色指印的脖颈。我勺了一勺粥,送到他嘴边。他先是用询问的眼神看了我一会,然后才张嘴慢慢喝掉粥。我端着陶瓷碗,一勺一勺的喂吃了到青桃镇的第一顿饭。他抹抹嘴,扑在桌沿上呜呜大哭。月光照在小院里,他瘦小的身影被月光拉长,印在长着杂草的矮墙。那年沈瓷八岁。 “你哭了。”他放下勺子,用纸巾擦掉我眼睛的湿润。“齐哥说我离开的这几年你改变了很多。”他很认真的看着我,轻叹一口气继续说“可我知道你一直都是原来的样子。一样多愁善感,一样强颜欢笑,一样很多心事。以前我总觉得你那样多的小悲伤是因为我,所以我离开你,希望你不要为难,也不要担心。现在我回来了,知道你过的并不好。所以,我想留在你身边。” 跟沈清在一起的那些年,我听他讲过很多情话,他能把每一个简单的字念的那样婉转深情。我以为不会再有什么话能敌过它们,世间能令我心动的人只有他一个。那是唯一的答案,我们的选项里没有温雅,没有沈瓷。我们是彼此唯一的答案。可是世间的爱恨痴痴哪有能敌得过世事无常物是人非的?褪去青涩和稚气的沈瓷,也可以把每一个简单的字念的婉转深情,也可以用很温柔的眼神只包容下我一个。我有那么一点点心动,可即便是那一点点的心动我都能清楚的知道那只是感动过后的悸动。 商羽问过我为什么不到德国去,他说“沈瓷是个很好的选择,你和他在一起未必不幸福,而且,你也未必不喜欢他。”我想了想,问酒保要了一杯冰水。我喝了半杯酒,兑进去半杯水。我晃晃酒杯对商羽说,“爱这种感觉是有限的,你可以喜欢很多人,就像有无数种酒可以选择,但最终你只会选择一种度过漫长孤独的夜晚。你因为一个人喝掉了半杯酒,那剩下的所有人的感情都不得不掺水。” 商羽用习惯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幽蓝色的液体被炫目的灯光照出诡异的光泽。他说“心理学上有一种相悦效应,简单的说就是喜欢引起喜欢,即情感的相悦性。你一直以为和不断的暗示自己喜欢的人是沈清,你喜欢沈清,沈清也因为你的喜欢而喜欢你。你不能接受沈瓷,是因为你从没有把他当做喜欢的人来看。至于爱和喜欢的区别,我搞不懂你们这些男男女女口中的爱是什么意思,喜欢又是什么意思。我有个专门给有钱人当情感顾问的哥们说,“喜欢就是他给你全部的资产,爱就是他给你他和他的狗。爱的结果不见得比喜欢好,很多人口口声声的说要纯粹的爱情,到头来连名词解释都说不出爱是什么。”他让酒保重新调了杯长岛冰茶,把仰头灌了半杯,他把车钥匙扔给我,枕着胳膊趴在吧台上。他说“你们这些人,就是过的太好了,成天闲的无聊才会想着爱来爱去。”如果我当时能听懂商羽的话,能趁着他微醉追问下去,也许后来我和他就不会站在对立面了。商羽这个人,明明什么情绪都愿意表现出来,可偏偏你就是猜不透他一丁点的心思。他笑的再深,你都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他跟我讲过很多道理,一些我后来懂了,很多我直到现在也没懂。但他在我和沈瓷这件事上,算是看到很透彻吧。齐墨他也说过同样的话,只不过直白了点。 chapter12 “跟着齐墨不学一点好,满肚子烂话。不过他身上也没什么好值得你学的”我笑笑,抽出纸巾擤鼻涕。“太辣了,不小心呛到。”我说,“人都是会变的,没有人例外。你离开的三年,你长大了,我变老了。”我本想再笑笑,只是再逞强也笑不出来了。我放下盘起的头发,侧过脸不去看他有些受伤的表情。“我过的挺好的,北佳和程萧,还有黎欢,他们挺照顾我的。我有了不好不坏的工作,拿着不多不少的工资,住着不大不小的房子。我挺知足的,我,我过的很好啊。”我转过来一盘肉串,油滋滋的撒着孜然胡椒,嚼在嘴里辣的呛人。沈瓷还想说什么,我摆手打断他专心致志的吃饭。江淮点了这么一大桌子菜不吃白不吃,浪费可耻。我嫌筷子不顺手,直接上手去抓。反正这里也没有外人,我什么狼狈的样子他没有见过。 火辣辣的感觉从口腔窜进鼻腔,又涌上眼睛。“你别看我,我就是太饿了。”我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吃的念头。我攥着纸巾,抹鼻涕抹眼泪,另一只手抓了一大把拌着辣椒的鸡块往嘴里塞。礼服上的白色绸带滴了几滴暗色的油渍。 礼服是黎欢拿给我的,算是送的吗?用不用还?我分神的时候,沈瓷夺走我抓在手里的鸡块。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抬起油腻腻的手甩了他一耳光。我慌忙向他道歉,他却搂的越来越紧。我很想和他安静的抱着,只是我现在好饿,我必须吃点东西。“就一点。”我推搡着沈瓷向从桎梏里挣脱。“就一点,我就吃一点。求你了。”我不管不顾的往嘴里塞东西,只有吃东西这一个念头。我推开沈瓷,端着一碟辣椒爆香的羊肉就地坐在墙角往嘴里塞。沈瓷错愕悲伤的眼神很让我愧疚。我知道我又做错事了,可是我控制不住只想吃,吃更多更多的东西。 他楞了片刻,也随我坐在地板上。把我揽进怀里,任由我把羊肉吃完。我起身想再去拿,被他按着动不了。“乖,别动。”他声音低低的像是在啜泣,“就这么坐一会,一会就好了。” 我也不想再吃了,胃里又烧又涨,可就是控制不住。“就一点,我最后再吃一点好不好?你放开我。” “乖,别动。”沈瓷说。他的唇带着薄荷的清香,他丝毫不在意我满嘴的辣味和油腻。轻轻浅浅的吻上,不带一丝□□的吻,温暖干净。 我觉得很委屈很愧疚,我一遍一遍的跟他说对不起直到商羽把药片塞进我嘴里。 “傻逼。”商羽鲜少的爆粗口。我想还口,嗓子被辣椒烧的生疼。 “清淡的川菜。”我想,可能要很长时间不能说话了,这样沈清就不会让我念遗嘱了吧。 隔天。我没有收到辞退通知,但北佳给我请了长假。没有期限的长假。北佳告诉我庄恒被调走,以后请假就没那么随意了,我的长假是沈清亲自批的。我问北佳为什么不把我的辞职信交给他。北佳说“爱情和事业至少要有一样,没了沈清不能没有饭碗。”我想了想,觉得她说的挺对的,至少我还有要养活煤球。黎欢说煤球越来越能吃,叫我涨生活费。我算了算工资,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挣得工资,还够我和煤球懒惰一阵子。其实也是没办法,毕竟我现在根本不能回公司。不仅仅是因为沈清,最让人头疼的是方麒。 沈瓷说沈清手里的遗嘱是假的,如果方麒能证明沈瓷说的是真的,那方卓留下的公司很可能落到他手上。相比沈清,在方麒看来沈瓷不过是个不成气候的毛头小子,即便是有齐墨诚邀,依他与齐老爷的交情,齐墨也不会插手。方麒找不到沈瓷就一定会想办法要我和他合作,我虽然对沈清寒心,但也绝不会做出对他不利的事。我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上全部家当和煤球投奔商羽。往常我有事总是北佳、程萧、黎欢三头跑。躲沈清的适合往北佳家里跑,躲北佳的时候往程萧家里跑,躲程萧的适合往黎欢家里跑,躲黎欢的适合就回家。我经常躲来躲去,有什么解决不了或是麻烦的,就断几天联系,再回来的时候大多什么事情都好了,上次和洛川打架除外。 他“死”了半个月,庄恒扣了我半月工资,为了我和煤球有房住有饭吃,我从他书迷那里骗来了他的住址,开着北佳的凯迪拉克直接杀到他家门口。我很礼貌的敲门,很礼貌的自我介绍,很礼貌的冲进去,也很礼貌的用高跟鞋提醒他头七都过了。 洛川家的装修风格和他这个人很像,我不太理解印花地毯和镂空金属桌的搭配,也不是很看得懂客厅里和维特鲁威人并排挂在一起的初音未来,至于和蓝山放在一起的老干妈也许只是个意外,总之就是很怪。但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洛川他一个标点符号都没写,想到后半个月的工资要打水漂,我勉强心平气和的和洛川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因为我觉得他戴着顶缀着绿色毛球球的帽子也挺可怜的。 我问“为什么不写?”他摸着毛球球想了想说,“在构思。”“需要构思半个月?上次你保证过至少三个月不拖稿。”我摘掉他的帽子反问。洛川忽然跳上沙发声嘶力竭的叫喊“我努力过了,可还是不行,如果你执意要我做那种事,我只能以死相逼,毕竟我爱的只有他!。” “挺利索的。”我捡起他撒在地上的一堆稿纸和拆掉了按钮的空调遥控器。“我也看过暴力街区。”洛川说。 “你们这些作家真有意思,老站在沙发上说话。”我活动活动手腕,顺手抄起印着柴狗脑袋的软枕。 “我不像你,我腰酸背痛。” “我要的东西呢?”我心算好了角度和力度。甚至考虑到了高跟鞋踩在地毯上的阻力,和软枕填充物的密度。 “我要的你都未必带来。”洛川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 “哼,什么意思,你上去装逼啊。”我扬起柴狗抱枕对准洛川染了一撮绿毛的脑袋。 “给我个机会。”洛川像跑了气的充气娃娃一样迅速瘪下来。 “怎么给你机会。”我往沙发又靠了两步。 “我以前没得选择,现在我想做一个不拖稿的好人。”洛川两膝一软,坐在沙发沿上双手环臂做小娇羞状,搞得我跟地痞流氓小鬼子似的。 “好,跟庄恒说,看他让不让你做好人。”我跳到沙发上把洛川拽下来,恶狠狠地拔掉他几根绿油油的,豌豆苗似的头发。 “那就是要我死。”洛川极度悲哀,大有以身殉国之意。 “对不起,我是催稿的。”我砸下预备已久的柴狗软枕。 “谁知道。”洛川唔唔的声t音从软枕下传来。 我杀人未遂以后,躲到公司避难。隔天洛川交了未来半年的稿,老庄给我发了工资,我很高兴,决定请洛川吃顿饭以表感谢。洛川欣然接受,我差点忘了我之前是要杀死他的。酒足饭饱,洛川提议去唱歌消化消化,我开了间包房接到庄恒的电话。庄恒说洛川的稿子有问题,要收回奖金和工资。我打了洛川一顿他告诉我那是他写给“幻想女孩”的情话。他先是给我解释了什么是“幻想女孩”,简单的说就是幻想出来的意淫对象,又如实告诉我他真写不出一个字,连打个标点符号都在犹豫用什么字体。我说,不管你用什么字体,印出来都是统一的字体。他告诉我,“楷体和宋体打出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如果找不到舒服的字体,就会没有思路,没有思路就写不出一个字,写不出一个字就交不出稿。所以,是南宫体简还是微软黑?” “拔剑吧,傻逼,砍不死你我跟你姓!”我把洛川丢在那里没有结账。听说洛川那天偏巧没带钱包,打电话给朋友也没人送,最后把带了好几年的玉坠抵在那回家取钱。自那以后,洛川直接给庄恒提意见要炒掉我,我正好也不想再跟外星人有第三类接触,可结果是我们还得相看两厌的相处下去。他没有过一天安生日子,我也没有一回按时拿到稿子。我一来气,接了个新人好生照顾,还不时和笙歌沟通沟通感情,把热捧的洛川打入冷宫。冷战一段时间后,洛川依旧我行我素,为了工资,我不得不和洛川修补战略合作关系。我和洛川的暗斗,以我失败告终。 沈清批给我不限期的长假,但催稿依旧是日常,还要我和洛川碰个面沟通一下月末的见面会。我猜想洛川会借机刁难,商羽摸摸煤球的下巴说“据我所知,有一类人自己内心阴暗,就觉得别人都和他过不去,你知道这些人后来都怎么了吗?”煤球懒洋洋的伸个腰,蹭蹭商羽骨节分明的手。商羽表情凝重,“一百年后他们都死了。” “吓得我吃了个大惊。”我装作惊恐的样子把贪图美色的煤球抱回来,惩罚的拍了他撑得胀鼓鼓的肚子。“有奶就是娘。”我点点煤球的脑袋,教训这只不争气的猫。 “你才娘呢!”商羽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似的,猛然拔高声调。“你说谁娘呢!你们全家都娘!。” 脾气再好,再懂得控制情绪的人也有不能说的痛处。我是穷,黎欢是弯,商羽是娘。 我诚心跟商羽道歉,并保证不会再有下次。我跟商羽斗嘴很少输气势的,但现在寄居人家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商羽告诉我,昨天齐墨连夜把沈瓷接了回去,他来时就我自己孤零零的抱着盘子猛吃。他瞧着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很可怜,勉强把我扛了回去。我没有纠正抗这个字不太适合他,毕竟他又帮了我一次。商羽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我就是吃准他这一点才躲到他这的。他肯帮我,我又恰好需要一个地方冷静冷静发发霉。商羽总是恰到好处的出现,提供恰到好处的帮助。他总是个恰到好处的人。不好不坏。很难让人很喜欢,也很难让人很讨厌。 chapter13 作为报答,我到商羽的诊所打打下手。其实也就是端端茶水当个门面。沈清给我的无限期长假总有到期的时候,我应该早点准备个后路,顶头上司是前男友并不是件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事。商羽那小诊所收益是真不错,每天都会有豪车停在楼下。秃头企业家、豪门小怨妇、职场精英男,知名艺术家……,不知道心理到底有没有问题,脑子到底傻不傻,反正钱是傻多。商羽穿上白大褂跟我说十分钟我就头疼,他们倒是一个个排着号一小时千八百的讲话给商羽听。也别说,商羽挺有那么回事的,他虽然有些欠揍,但还是个很厉害的人,据说是斯坦福毕业的,真假不知道反正来找他的人是信了。 高逼格的心理诊所一般还体现在颜值上,因为美更容易让人身心愉悦,反正商羽是这么跟我说的,所以他要我上班必须化妆,不准梳奇怪的发型。我觉得能接受,所以把早上梳的冲天马尾辫散了下来。商羽原来那个小美女护士把他给抄了。小美女给大老板生了个宝宝,大老板很开心,送给小美女一栋别墅,有了别墅还要什么工作。商羽气了好几天,他说现在有颜的女人都肤浅。我反驳道“那不一定,比如说我,我就是有颜又不肤浅的那种。”商羽撇了我一眼没说话,大抵就是嫌弃的意思吧。 我帮商羽打扫完卫生就搬个椅子坐他办公室蹭wifi,洛川的邮件一天没回,他八成连床都没起来,毕竟没人帮他决定穿什么颜色的袜子。要是穿个绿袜子在江淮面前晃荡,会不会被打断腿?我想了想,点开邮箱。最近的一封是笙歌发来的,他说他昨天见到了那个女孩子,也和她一起吃了饭。他言语间显得很愉悦,我也替他高兴,生命里能走进一个人是件多么难得的事。何况,像笙歌这种人也很少会把别人装进心里吧。他很少这样用这样的语气同我说话,我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回答比较好,就简单的扯了几句闲话,顺带提了月末见面会的事。他推托了,这也在意料之中,他从不参加任何活动,签售会都不开,连照片都没有透露过,就连他的书迷也没有扒出过他一点痕迹。我如实把笙歌的情况告诉负责见面会的樱庭彦,他说庄恒临走前特意交代过笙歌的事,所以见面会上笙歌的位置由另一个写手顶上。樱庭彦没有过问关于昨天的事,他只交代我休假的时候把见面会的事安排好。末了补充一句注意身体。我觉得最后这句话有些奇怪,就像沈清批给我的不限期的长假,我一时有些糊涂。 和笙歌又聊了聊他的新作,他简单的介绍了男女主角,没提梗概内容,我没再问,毕竟写东西的人都有自己的一些小习惯。我带过很多写手,笙歌已经算是很好相处的人了。我不免想起洛川,简直一阵头疼。 临近中午,商羽喊我打电话订外卖,说是我第一天上班,他请客吃顿好的。我心说外卖能有多好。商羽递给我一个小绿本,上面整齐的写这几小页号码。我递给商羽,很无奈的表示看不懂号码前面的英文。商羽嘲讽我没见过世面,我懒得反驳,等东西送过来以后我还真不好反驳,我可能是略微有些没见过世面吧。原来外卖不只是有麦当劳和沙县小吃的。 “这些高档饭店还提供外卖服务?”我嚼了口牛排问道。商羽抿了一口配的红酒,嫌弃的用纸巾擦掉我嘴角的油渍。“不给一般人提供。”我知道他商羽不是一般人,没想到他的不一般还体现在这。吃完饭商羽告诉我,这些号码是大厨的私人号码,他们都曾到过诊所寻求帮助。我问商羽“有心理问题的人很多吗?”商羽说“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问题,只是有些人能够通过自我调节很好的掩盖过去让,自己显得很正常。另一部分人就很难正视和解决那些其实并不是问题的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洁癖。有严重洁癖的人因为会把大部分时间浪费在清洁上而感到异常苦恼失落。但是换个角度说,洁癖也没什么好有压力的。觉得脏了就洗呗,反正又洗不死,想洗就洗,水还是很供应充足的,这有什么好感到压力的?不干净就洗,洗不干净继续洗,大不了少吃顿饭,就当减肥了呗。” “照你说的这么简单,人家还要你这医生干嘛?”我白了他一眼。 “很多烦恼是因为很多事情,很多事情需要倾诉解决,所以很多人需要一个合适的倾诉对象。人们总是愿意把心里话讲给觉得可靠的陌生人听,因为他们不相信身边的人。” “那你相信我吗?”我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商羽挑眉道“也不是我说,依你的智商很少能骗到人,更别说是我了。” “言外之意是相信?”我凑过去问道。 “言外之意是你智障。” “好歹也认识三四年了,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我把椅子移到窗台。阳光正明媚,把多肉植物盆栽照的朝气蓬勃。楼下的青藤蜿蜒爬上窗沿,如同一根根绿色的触角。我拉开窗帘,让阳光全部照射进来。我回头看向商羽。他坐在咖啡色的沙发上,双腿交叠,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书页,面容被阳光照的模糊不清。他似乎是笑了笑,很浅的笑意融化在阳光里。 “你有麻烦、你闯祸、你忘记吃药,哪次不是我帮你?”商羽没有抬头,翻过一页书页。“我全心全意的帮你收拾烂摊子,你倒好,不给一点好处就算了,还尽给我惹麻烦。” “啧,你这话听起来好像深闺怨妇啊。你该不会是?”我一愣,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伸了个懒腰道“你该不会是更年期遇上大姨夫吧。” 商羽抬眸,被光照的半眯着眼睛。没有狡黠,只有平和的慵懒。他说“你不是想说这句。”他起身拉了个椅子坐在我旁边晒太阳。花瓶里的保加利亚玫瑰香气幽幽的被阳光温暖扩散,墙上的复古老钟哒哒哒的摆动,风从窗户的缝隙中穿过,撩动起浅绿色的窗帘。商羽忽然伸出手捋顺我披散着的头发。他挪动椅子选了个舒服的位置,我侧对着阳光,他侧对着我。 “有男人给你梳过头发吗?”商羽问。他微凉的手指撩起我的头发,暖暖的阳光把后颈照的很舒服。“黎欢算男人吗?他是一个,你是一个。”我说。商羽以手指为梳轻柔的穿过我的长发,我大概感觉出来他是在把头发盘起来。我讶异他十项全能,他用笔简单固定一下,又起身从花瓶里抽出一支开的最好的玫瑰。“他们俩呢?”商羽问。他用剪刀剪掉花枝上的小刺,又解掉束在窗帘上的浅粉色缎带缠在手腕上。 他换了个角度坐下,我能看见他扬起的手臂,缎带垂直眼前。“没有。”我说。“沈清他不太喜欢我留长发,说是短发简练性感。”商羽用花枝代替笔,又解下手臂上的缎带束在我头发上。他问“沈瓷呢?”。“怎么说呢,我们俩好像一直都是聚少离多,我能记住的很多都是些不太好的事。”我扣着衣角上的小珠子,没有叹气,只是忽然很有点委屈落寞。商羽总跟我提起他们俩,好像是诚心要我取舍。他系好缎带,比弄着花朵的位置。他兀自念叨起一句事,“执手提梳浓情过,却留发丝绕前缘。我给你梳了头发,你是不是要……” “请吃顿饭还是没问题的。”我反手掏出商羽口袋里的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不由赞叹“斯坦福就是斯坦福,学心理的都能当发型师,染个头发都能赶上发廊小哥了。” 商羽手僵了一下,随即把花别上。“好了,总是像个女人了。”商羽说,“你那头发长你身上算是白搭了,不知道打理,散着头发不梳,被别人看见从我这出来,还以为我没治好就把你放出来了。” 我站起来走到镜子边上转了一圈,镜子里是我和商羽。他穿的卡其色外套被午后的阳光镀上一圈薄薄的光华,我很少认真看着他,总觉得他略微上挑的眼角眉梢精明的如同一只狐狸。大概每个人都不喜欢能一眼看透心事的眼睛,商羽的眼睛很漂亮,但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要回避。回避什么呢?商羽也问过我。他说“你不是对我有意见,那就是怕我?”我很坚决的摇摇头,我说“你美得不可方物,我不敢直视太久。”我总是打着哈哈岔开话题。在商羽面前我说不了谎话,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那个问题,我自己都没有答案。商羽是个不错的人,他帮过我很多次,不介意我有些复杂的心境和生活,总是以合适的方式做合适的事,他帮过我很多,没有索要补偿或施加压力。我没有回绝他的帮助,是因为他从没有让我有亏欠别人的压力。 商羽他,他和齐墨和江淮都不一样。他们对我的每一点帮助我都无时无刻的记住,因为这是我对他们的亏欠,我不能够忘记,我都是要还的。但商羽不是,他恰好的出现,恰好的帮助我,他说“都是恰好碰上的,只是恰好,恰好的帮忙,恰好的解决麻烦,都是恰好,没有欠不欠的。”他虽然说的断句很奇怪,但我还是觉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的帅,仿佛穿上风衣就是许文强。 “唐馨。”商羽叫我名字时总是带点儿化音。镜子里,他走过来,伸手调整花朵的位置。“唐馨,如果沈清和沈瓷掉水里,我只能救一个人,你会让我救谁?”商羽比我高出一头,领口精致的刻花扣子衬得他愈发儒雅。他可以是酒吧里的性感,可以是工作时的严谨,可以是闲暇时的慵懒,可以是大雪天跑了一道街给我送药时的温情,可以是昨天骂我没用时的温怒。他有很多副面孔,我看不懂沈清也看不懂他,但他的每一副面孔又都是残忍和温柔交织并存的。我看得见他的好,也看得见他的不好。 我不知道把他定义在那个位置,像是避风港,像是安全区。我大概是不需要懂他的,因为没用必要,真的没有必要。就像青霉素能救命,不需要知道青霉素的制作方法。商羽之于我,就是青霉素,我不对青霉素过敏,所以他是救命的药。 chapter14 “这种问题应该是你纠结的,媳妇儿和妈掉水里你救谁?”我垫垫脚尖,勉强达到他肩膀的位置。 “啧,你能不能别总是岔开话题,有那么难回答吗?”商羽按着头把我按回原来的高度。他说,“就这么高正好。” “谁都不让救。”我说,“沈清救回来也不是我的,我不甘心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也不会是沈瓷,你不会游泳,一命换一命不值当,每个人都要活下去的啊。” 商羽很久很久都没有说话,我们俩就这么面对这镜子站着。明黄色的雕花边框把镜子框成一幅画。画的背景是欧式窗户和浅绿色的提花窗帘,前景是玻璃花瓶里的玫瑰和香水百合,我和商羽站着一起,他难得的儒雅,我难得的梳漂亮的头发。“诶,这么看也挺般配的。”商羽说,“我是不会游泳,但如果你要我去救谁,我也是会去的。”他手掌覆在镜子上,印出模糊的掌印。“反正又没少干过,不差一两件。” 商羽漂亮的眼睛里有些难过,我在沈瓷眼睛里也看到过这种难过。“对不起。”我说,“商羽,好像我都没跟你说过谢谢呢。”我抬眼,很认真的看着他,没有回避,是很坦诚的看着。“你看我真傻,我不会说我爱你,也不会说谢谢你。我就只会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跟沈清说对不起,可是他不原谅我,所以他跟温雅走了。我跟沈瓷说对不起,可是他总是不在意我做过什么。我对你说对不起,呵,我为什么对你说对不起。明明说对不起都没有一点用,可是我老说对不起。商羽,我没办法啊。我只会说对不起。”我吸吸鼻子,大概是花粉刺激到鼻子了吧。 他从口袋里掏出药瓶子,手边的桌上是晾的温度刚刚好的白开水。“我也没问你要过什么,你何必有心理压力呢。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压力么。”他把白色的药片捏到我手心,杯子里的水微微晃动。商羽说“我想要的、我需要的,现在我都有了。我帮你就当是行善积德可以么?你没事请我吃顿饭看个电影就算是还愿了。别老矫情的说什么欠不欠谢不谢,我缺你那几句谢谢么。再说了,谢谢跟对不起一个道理,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钱花。” “你能不能别这么物质!”我说“好容易我良心发现给你矫情矫情,你就不能稍稍配合一点点么!” “谁吃饱了撑得陪你在这矫情,我很忙得好么。”商羽叫我到休息室睡会,离下午上班还有一个多小时。他要去对街超市买鲜榨橙汁,这是他的习惯,每天都要喝一杯鲜榨果汁。草莓、芒果和橙子,简直像个敷着面膜的小妇女。沾他的光,每次见他都能蹭上一杯。比起抽烟喝酒,大老爷们喝鲜榨果汁虽然画风不太对,但起码有利于身心健康嘛。 我枕在沙发垫上直愣愣的盯着头顶的一串风铃。深蓝色的玻璃珠子下缀着小银铃铛,手指轻轻一碰,玻璃珠子和银铃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诊所的休息室是商羽除了家以外呆的最多的地方。我打电话给他,他总是在休息室呆着。我还调笑他在休息室里养了个小狐狸精,身上粘了一撮一撮的狐狸毛。当然,休息室里没有狐狸毛,也没有小狐狸精,如果真有,那就只能是商羽自己。 浅蓝色的墙纸,白色的墙绘,木质地板,落地窗外的小阳台摆满了暗红色花盆的紫罗兰。简单的装饰,只有一组米色的长沙发和靠窗的一架钢琴,但空间仍然是满满的。各式风铃挂满了房间的各个地方,有木质的,有玻璃的,有水晶的,有琉璃的,还有青铜和黄铜的。大大小小形形□□的风铃,悬挂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天花板上粘着许多挂钩,挂钩勾着一串串风铃,正中央是一盏小巧精致的花朵形状的琉璃吊灯,风铃折射出流光溢彩的光芒。商羽第一次肯放我进来看看,我原先来找他,他总是让我在别的地方转悠不让我进他神秘的休息室,有段时间我真的以为他休息室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小狐狸精还好,要是一罐罐泡着内脏的福尔马林和人皮灯罩什么的就重口味了,说不准还会杀人灭口。 我跳起来,在沙发上蹦来蹦去,用手触碰悬挂着天花板是的风铃,装饰物有羽毛,有晴天娃娃,有水晶坠子,发出清脆的但不相同的声音。玩的兴起时,商羽提着果汁站在门口一阵头疼。“额,我转了一圈没瞧见狐狸毛,额,呵呵呵呵。”我干笑着从沙发上下来,风铃声未止,清脆声在不算小的房间里调皮的就是不肯停下。我小心翼翼的观察商羽的动作,怕他一个不高兴把头天上班的我就给炒了。毕竟有收藏习惯的人大都不喜欢别人碰他们的宝贝,上回我打烂了黎欢的一瓶香水,他差点把我骨头拆了。依商羽的脾气会不会下毒?鹤顶红还是□□?还是先进一点是□□?但以他的本性,要下毒也会是慢性□□吧。 “你还学人家年轻人搞被迫害妄想症?”商羽换了拖鞋,捡起被我“不小心”踢到地上的沙发垫。“有傻站着干出气的功夫还不赶紧过来喝。”他也不恼,叫我拿走大杯。 “心理医生和读心术就像魔法书和魔法吧,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老实交代你是几世纪的老法师!”我咬着吸管,学人家纯情小姑娘,还颇为自信的挺挺胸。商羽瞄了一眼,不屑道“我就算是老法师,禁欲多少个世纪也不会看上你这种一马平川的胸。”我反讽道“是禁欲还是不行?没听你提过女朋友男朋友什么的,啧,心理问题还是生理不行。”我瞄了瞄商羽有些阴下来的脸,乐呵呵的吸溜着果汁。 “要不你试试?”商羽眯着眼,上挑的眼角里冒出诡异的危险。我呛了一大口果汁往后退。他长腿一迈就拽着胳膊像提溜小鸡仔一样把我丢到沙发上。“霸道总裁的套路不适合你。”我中肯的提醒他这样的距离有点微妙。商羽凑近,淡淡的果香混合着薄荷的清香,浅粉色的薄唇比北佳这种女人都好看。就是太薄了点,老一辈的人说嘴唇薄的男人薄情。我没听商羽提过他的感情史,但猜想他虽然放得开,骨子里还是有些闷骚的小保守。薄情不薄情是一说,至少不会滥情吧。 “看够了吗?”商羽戳戳我额头,一脸嫌弃。“赶紧起来把口水擦擦,多大的老女人还学人家初中小姑娘犯花痴。”我还真是下意识的用手抹了一把。“对你犯花痴还不如对着煤球念情诗呢。”我踹了商羽一脚,可惜的把撒到地上的果汁拖干净。“连只猫都不放过你是有多饥渴。”商羽道。“去你的,老娘的意思是你连只猫都不如。”我叉着腰说,很爷们的甩甩头。“瞧你那小脸白的,小身板瘦的,要不要我联系联系黎欢你们俩交流交流。” “交流你丰富的感情史?”商羽说。 我哽了一句没说话,傻呵呵的干笑一声,垂头的时候,顺手摘掉了头上的花。“那个,我出去上厕所。”我拖拉着鞋,不去看商羽的表情。也许他只是无心,可我确实挺介意类似的话。总觉得有种背锅的感觉,明明我很努力的去珍惜,到了最后反倒是一无所有。一无所有就算了,还被人嘲讽“感情丰富”,哪怕我才是被抛弃的一个,哪怕我才是最溃败的那个。 在商羽心里我是个怎样的人呢?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我一直觉得那不是问题。但那确实应该花些时间想一想,因为连商羽都和我想象的有点不一样。不算是失望,只是略微有点惆怅。一点点而已。 我匆忙离开他那间挂满风铃的休息室。楼下的长椅上趴了一只漂亮的小金毛,它乌溜溜的眼珠子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我坐在对面的长椅上看着它,它趴在对面的长椅上看着我。我发短信给商羽说家里的煤气没关要请半天假关煤气,商羽欣然接受了这个理由并叫我晚饭不用到他家吃了。离开公司的第一天下午,我和一只小金毛隔路相望,它漂亮的金色毛发被阳光染的闪闪发光,偶尔会懒洋洋的摇摇尾巴,其余时间安静的像一个布偶玩具。它大概是在等它的主人,这么漂亮干净的小金毛不像是流浪狗。它看人的眼神是满满的信任和温暖,仿佛整个世界都如同它金色的毛发那样明媚温暖。我想摸摸它,又想起了自己有点怕狗。 我摘掉耳机,时间又过去了一小时。小金毛眼里的光有些暗淡,它有些焦虑的长椅上踱步,不时冲经过的人呜呜几声。它要等的人还没有来。但它仍然在等,寸步不离。即使它柔顺的毛被吹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它抖抖毛,对着一个路过的年轻人发出悲伤的叫声。 《大话西游》里有句很经典的台词,“那个人好像只狗。”其实这只小金毛又何尝不像个人呢。齐墨告诉我,沈瓷也曾像只狗一样等过我。去德国的前一晚他拔掉针头偷偷从医院跑出来,他站在我们约好的地方等到了天亮。天亮了,他就走了。沈瓷对齐墨说“齐哥,你知道么,当我看到黎明的第一缕光穿破夜幕时,我忽然觉得我不爱她了。”我怎么能不明白一小时又一小时的等待有多可怕,明明约定好了而没有出现有多悲伤呢。沈瓷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路灯昏黄公园里,等待的时间有多么漫长,长到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应该等下去。那时我也在等待,等待沈清陪完温雅以后回家,然后告诉我今天会开到很晚。我忘了沈瓷在等我,沈清忘了我在等他,我们就这样彼此错过,错过彼此。有时候想想真讽刺,人和人之间怎么就没有恰好的爱呢?恰好你很爱我,恰好我也很爱你,然后两个人恰好的在一起。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小金毛还在盯着形形□□的路人,形形□□的路人里偶尔会有一两个看我一眼。我还顶着商羽梳的头发,只是眼妆有点花了。小金毛花了漫长的一下午等待它的主人,我花了漫长的一下午思考人生。思考从青桃镇离开到底是不是正确的选择,我有很认真的想,但没有答案,假设人生的选择向来不会得到答案,但很多人都避免不了的去假设如果我当时没有怎样以后就不会怎样的问题。 我不知道离开青桃镇是不是对的,但如果不离开我就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答案。可我离开以后的很多年才发现这个问题。我用了几十首歌的时间去假设,假设我没有离开青桃镇,这个假设的前提是沈瓷没有被沈明珠找到。假设沈瓷没有被沈明珠找到,那他就不会离开青桃镇,我也不会离开。我和沈瓷如果能一辈子待在青桃,就不会遇见沈清。我不爱上沈清,就不会因为沈清而伤害沈瓷,也不会因为温雅而被沈清伤害。我会和沈瓷永远在一起,永远只有彼此,我们不会认识后来的那些人,不会有那些难以抑制的悲伤和无法解决的困扰。也许,我们现在已经在小镇开的最盛的桃树下结婚了。那样简单的故事真好,没有起伏的、平静而又美好的小幸福里是阵阵桃花的清香。他提笔一遍又一遍的书写“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然后我们就真的恩爱到老,两不猜疑。想到这,我忍不住笑出了声。我所有的假设都是个悖论,如果我不离开,就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如果我不思考这个问题,就不会假设我当初如果不离开会怎样,如果我没有离开,就不会有这个假设和这个问题,那么我永远不会思考这个问题,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chapter15 天晚了,商羽叫我回家吃饭。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小金毛巴巴跑过来,两只前爪扒住我裤腿,仰着头哀叫。“我不能带你回家,煤球和我已经是商羽的极限了。”我摸摸小金毛的头,希望它能明白我的意思。它是个聪明的小金毛,至少找一个外表人畜无害的人帮忙、它仰着头发出低低的叫声,水汪汪的眼睛极尽哀求。我蹲下来顺顺它的毛,发现它脖子里有一枚精致的银色狗牌。狗牌的正面是大写的字母l,背面是一个地址。天水公馆,三十二号。 我原来以为北佳住的地方已经算是高大上的富人区了,直到我按着狗牌上的地址找到门口才明白豪华和奢华的区别。原来听沈清提到过天水公馆,他几个红二代官二代的朋友都住在那,是个低调且奢华的别墅区。我低头看着小金毛,犹豫半天也没按门铃。我这么冒冒失失的带着狗到这样一个撬块地砖都有可能埋着金子的地方,会不会被人当做携狗要钱坐地要价的物质女?毕竟有钱人总觉得别人都窥伺他们的钱,即便我如此的真诚,可也得懂得瓜田李下啊。我想了一会,解开商羽束在我头上的缎带把小金毛栓在门栏杆上。我摸摸小金毛的头“以后不要再等了,要么寸步不离,要么就去找他。”小金毛叫了两声,我就当它是听懂了。 我准备离开,大略看了一眼这个被刻有繁复花纹的铁栏围起的院子。复古的中世纪建筑风格区别于周围的建筑,院子里种着好几株藤萝,未到花期,只是一片浓绿。南边的角落是一座爬满绿藤的花房,花房亮着灯光,大概是有人在家的。 我按了门铃,冲小金毛摆摆手作别。商羽催着吃饭的短信一连发了几条,我妈都没催过我回家吃饭,只有商羽和程萧到点了就叫我赶紧滚回去吃饭。程萧是典型的贤妻良母类型,浑身充满女性知性光芒的温柔女人,她和北佳那个疯婆子截然相反,住在一起的那几年没有程萧,我和北佳也许会被垃圾埋了,也许会发烧开一壶水,最有可能被饿死。程萧总是早早下班回家准备晚餐。她说“一天里唯一一顿在家吃的饭当然要好好准备,女人过的太糙是嫁不出去的。”我觉得她说的很对,所以下定决心做个勤劳知性的女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文能武。可事实是过的最糙的北佳反而是感情最甜蜜的人。北佳说“女人如果什么都做了还要男人有干什么?倔小孩没糖吃,好女人没人爱。”我又觉得北佳说的很对,所以我又懒散堕落的下来。然后温雅出现,顺理成章的和沈清在一起了。她们的“箴言”好像从不适合我,就好像我穿程萧上千块的职业套裙像个服务员,就好像北佳的红底小高跟被我崴断了鞋跟,我很难借鉴到适合自己的经验,因为意见思想相左的她们是一类人,然后我自己是一类人。 出租车在路上堵了半小时,正值下班堵车高峰期,车流缓慢的向前移动,但很少有人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因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早就习惯了。习惯真是件神奇而可怕的事情。他不经意的改变你对每一件事的态度,在你毫无察觉的情况下。 开车的年轻人跟着音乐在哼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他声线很干净,没有娇柔做作的成分,让人听着很舒服。“你唱歌很好听。”我问“你学过音乐?”他似乎有些诧异我会和他说话,但还是很快回答“大学读的音乐专业。”他说“这首歌是黄耀明的《漩涡》,香港乐坛“垃圾五部曲”的第三首歌。” “我对香港歌手了解的不多,关于他也只是略有耳闻。”我说,“也许他是个很有才情的人,但我并不喜欢他。”他从内后视镜看了我一眼,车流向前爬动了一点又停下。“也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同性恋。”他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也不点燃,周围却好像弥漫着落寞的烟雾。他的轮廓被旁边的车灯照的清晰,只有表情隐匿在阴影中。他重复播放了那首歌,跟着音乐放低了声音哼唱。 来拥抱着我形成漩涡 扭曲那万有引力倒海翻波 直到这世界澈底搅拌 清清楚楚只得我们 直到这世界彻底瘫痪 剩下自己在游玩 是谁在吞没谁也奈何 是谁被卷入谁红颜祸 沿着你设计那些曲线 原地转又转堕进风里乐园 世上万物向心公转 沉没湖底欣赏月圆 我试着跟着哼出了他跳过的女声部分,他扔掉烟很认真的唱了一遍,末了,他揉了揉眼角,我看见他眼圈微红。“不喜欢他不是因为不能接受同性恋。”我说“他是一个好歌手,可未必是个……”我掏出纸巾递给他,继续说“我听过陈奕迅的《绵绵》,那是林夕写的。你知道么,粤语中,绵绵的发音和明明一样。其实我只是不能接受明明两个感情很好的人,偏偏最后没有好结果。” 车行驶至十字路口,再过个红绿灯我就要下车了。他还单曲循环着那首歌,他说“其实感情是不该那么偏执的,尤其是……。”他顿了顿,不自觉的摸了摸左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银戒。“林夕曾说过一个爱情理论叫“富士山爱情论”——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逛过就已经足够。”我说“感情都是一样的,没有那么多奇怪的区别。异性或是同性,那都是感情,只要真挚就让人动容。但无论林夕是个多么才华横溢且深情的人,到最后……。他写再多歌词,被再多歌手传唱,他都没有唱到最该听懂的那人心里。” 车停在商羽的公寓楼下,我付了车费没有着急下车,那首歌还在播放着,只是开车的人已经不唱了。他沉默了一会说“我们都是借别人的事表达自己的想法罢了,就和子非鱼一个道理。谢谢你陪我唱了一遍那首歌,曾经有个人和我一起唱过,他是个很温柔的人,他和一个很温柔的女人结婚了。他跟我说,对不起。我没有原谅他,但我也没有忘记他。” 我想起在叶明媚之前,齐墨身边有个拉小提琴的很不错的男孩。我见过几次,是那种乖巧温柔的类型。齐墨刚出柜那会儿走那把他带到那,他也不似别的恃宠而骄,他很听话,齐墨总这样跟我说。我不觉得用听话形容恋人很合适,所以我问齐墨是不是真的喜欢他,毕竟那男孩还在本地读大学,和齐墨在一起总归是耽误学业的。齐墨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他吐了一口烟缓缓说“唐馨你不明白在一起并不一定因为爱,可以因为性,也可以因为钱。他需要钱,我需要一个长相不错的人带在身边应酬,我们各取所需无关爱情。”我想说什么,可想了想齐墨说的确实不错。各取所需,无关爱情。 齐墨是这样想的,可那男孩未必。爱一个人的眼神是隐藏不了的,即使不说,即使不做,只要一个眼神就能透露出深深的眷念。他总是乖巧的垂下头,柔软的栗色短发微微翘起。余光里是笑着或是沉默着的齐墨,他的全部表情都落在那里。那男孩叫阑珊,灯火阑珊的阑珊。姓什么齐墨没说,总叫他珊珊,听起来很女气,但齐墨不喜欢阑珊这个名字,说是听着别扭晦气。阑珊不在意,垂着漂亮的眸子安静的拉琴,手指修长白皙。他话很少,但也很懂眼色,从不问齐墨多要什么,这点很讨齐墨喜欢。齐墨在物质上毫不吝啬,别人有的阑珊都有,他不要,但也不拒绝。 他们俩后来的事我是听沈清说的。后来齐墨遇见了叶明媚,他很快厌倦了乖巧听话的阑珊,也是真的爱上了肆意张扬如烈火般的叶明媚。齐墨本来打算早早出一笔钱和阑珊散伙,但齐老爷从国外疗养回来得知齐墨出柜大发雷霆,不但揍了齐墨还要找出被包养的那个男人。齐墨追叶明媚正紧,怕牵连到他,就留下了阑珊当挡箭牌。阑珊出事的前一天,他给我打过电话,说是上次我问的琴谱他有个学钢琴的同学正好有,明天放学给我送过来。隔天阑珊没有来,我也没有联系上他,再听到他的消息是在一周之后。那份琴谱是沈清转交给我的,他告诉我,阑珊意外坠楼,尸体已经火化过了。我与他交情不多,可也接受不了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沈清说“尸体是在东郊废弃大楼下找到的,发现的时候已经高度腐烂了。是通过手机里唯一的号码找到齐墨的。”我没有接触过齐墨所在的那个世界,当我通过阑珊的死窥探到一角时,能感受到的只有深深的恐惧。我看中的齐老爷只是个脾气有些暴躁但还是很和蔼的老爷爷,所以我忽略了他本来的身份或者说是本来的面目。要一个人死,对他来说太简单了。齐老爷根本就不会去了解阑珊是怎样一个人,他有漂亮的眸子,柔软的栗发,修长的手指能拉出动听的琴声。阑珊的所有一切,齐老爷甚至是齐墨都不了解,可阑珊就这么死了。没有人为他的死负责。 齐墨安排了阑珊的后事,补偿他家人一大笔钱。齐墨伤心了一段时间,还是不择手段的追求叶明媚。渐渐地,没有人再记得那个死于意外坠楼的男孩。齐墨身边不乏莺莺燕燕,难得的是他真心爱着叶明媚,难过的是阑珊到最后也只是顶着被包养的帽子无辜的死去。我替他不值,即使他自己都没有觉得替另外一个人死多可惜。关于齐墨,有些事我没有告诉阑珊。比如,齐老爷看到的照片是齐墨发过去的,也没有告诉他那天齐墨其实是有时间赶去救他的。阑珊死了,我没有机会告诉他这些,而我也不希望他知道。就像我不愿知道沈清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我希望齐墨在阑珊心里是个值得去爱的人。 chapter17 我上楼之前拐到小区超市买了个柚子。我回去晚了,商羽最讨厌别人迟到,我应该买些东西哄他开心。毕竟矫情的男人真的很难伺候,比如黎欢,比如洛川,比如江淮,比如商羽。想想生活里统共认识几个人,还个个是极品,简直生无可恋。要说还有几个正常人,樱庭彦和织香算是,程萧算是,庄恒算是。比例对半,还是应该好好活下去的。 “我遇到抢劫的了。”我提着柚子被商羽堵到门口。他穿着米色的针织衫,印着农行logo的绿色围裙显得有几分怪异。“抢了人家多少?”他倚在门框上,手里拿着的汤勺上还粘着米粒。阵阵香味从厨房传来,我似乎还闻见板栗鸡块的味道“抢了个柚子。”我晃晃手里的袋子一脸讨好。“看在柚子和板栗鸡块的份儿上,下不为例。”商羽还想说什么,但我提醒他板栗鸡块的香味里掺了一股糊味,他应该去看看锅里的粥是不是变成了锅巴。 饭桌上商羽有些心不在焉,我吃的欢乐也没注意,只当他大姨夫来了心情不好,他以前也动不动心不在焉,通常是在遇见麻烦事的时候。商羽这人很奇怪,越说有麻烦事他就越心不在焉,我见他愁的用筷子喝汤就好心帮他疏导情绪。我原来在一本杂志上看过的,很多心理医生都或多或少的有些心理问题。商羽是我和煤球的饭票兼房东,我不知道还要躲多久,在那之前我希望商羽健康茁壮的像一头小母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钱。 “说吧,摊上啥事了。”我擦擦嘴自觉的帮他收拾碗筷。商羽手上粘着洗洁精的泡沫,半截手臂泡在水池里,袖子挽起来露出我之前送他的袖扣。“那个……。”商羽显得有些局促,借着冲洗盘子的功夫背对着我。“今天的话,我不是有意的。”商羽诚恳的说“你别往心里去。你的事我不该过问的,其实不管你和他们怎样,我们俩的交情还是在的。得了,你也别在这浪费水了,洗洗睡吧,煤球我送宠物店了。”我以为他要跟我讲些什么重要的事,比如沈清把我的辞退信寄到了他家,我也想不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欢喜令人愁的事了。“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踮着脚揽着商羽的脖子,作出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咱哥俩谁跟谁,别为一点小事伤感情。沈清也好,沈瓷也罢,咱们哥俩的交情才是真的。”我伸着胳膊勾了下商羽的下巴,“商先生什么时候变得娘们兮兮的?”商羽厌恶的打掉我的手,用清水冲洗掉下巴上沾的泡沫。“能不能像个正常女孩,你这些坏毛病都是跟谁学的,臭流氓。二流子。”商羽这种冰清玉洁的高岭之花,骂来骂去也就那几个词。配上那抹可疑的酡红,就跟被糟蹋了的大姑娘似的。我竟有些小小的罪恶感,或是邪恶感。 “我都二十好几了能不能别女孩女孩,我是知性女人。你难道没有感到我浑身充满着知性女人的优雅光芒吗?”我拿着水果刀对着柚子比划来比划去,心里有些五味陈杂。商羽那样高不可攀的白莲花竟然会因为对我说错了一句话而发愁。他那些绯闻小女友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的时候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个。仔细想想,我还蛮罪过的。我和他交情说深不算太深,说浅也浅不到那里去,我试着用一个词或是一个比喻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想来想去也没找到合适的。硬要加上一个,应该算是恋人未满友人至上。很矫情的一句话,但勉强适合我和商羽。我们比朋友更要好,但永远做不成恋人。为什么是永远,大概是所有事情都有个期限,我和他做不成恋人的期限就是永远。 织香见过商羽,对他印象不错。试探几次确认我对商羽没兴趣以后,委婉的向我表达她想和商羽多认识认识。织香是比较传统的日本女孩,温柔贤惠,含蓄可人。我觉得商羽有时候太过高冷,很需要这样温婉娇小的女孩温暖他那颗万年不化的冰山心,所以就把商羽的联系方式给了她,顺便安排了几次见面。商羽起初还不耐烦的应付,后来就各种推托。织香是个聪慧的女孩,之后也不在主动和商羽联系,现在和新来的樱庭彦打的一片火热。织香问我“我不是非商羽不可,还可以是樱庭彦。你已经熬了这么多年,什么结果都没有,为什么不换个人呢?”她说的话北佳也不止一遍的跟我叨逼叨,只不过她说的是换棵树吊吊试试。我也想换棵树吊吊看,但实在挪不动脚步。我已经在那两棵树下站的太久了,脚下生根,走不了了。我也希望有个人能拔掉我脚下那些和他们交缠在一起的根,然后带我去别的什么地方过别的什么生活。这个人可以是黎欢,可以是江淮,可以是任何人,哪怕是洛川都可以。我想去别的感情里看看,我想知道是不是所有爱情都那样凄苦煎熬。我很羡慕北佳和程萧,他们爱上了一个可以有结果的人,实实在在在身边的人。沈清的挂在天上的皎洁月光,沈瓷是浮在水面的明亮倒影。他们美好而虚幻,而我再等一场终年不化的大雪。掩埋我,掩埋我的知觉,我的感情,我的爱。 “女人和女孩要做的事不一样,需要我教你吗?”商羽剥好柚子抽出纸巾擦手,笑的有几分邪魅的姿色。 “污。”我评价。“建议你用强力去污的洗洁精好好泡泡你装满不健康思想的脑袋。”“吃人家的还不知道嘴软。”商羽从卧室抱出来枕头被子,大咧咧的脱掉外衣去洗澡。“你还要不要脸!”我虽说吃着柚子骂着他暴露狂,眼睛却没从他的六块腹肌上离开。“看不出来挺有料嘛。”我调侃道。隔着浴室的磨砂玻璃只能隐约的看到轮廓,反而更引人想入非非。“诶,你经常当着女人的面脱衣服吗?”我剥了瓣柚子继续说“虽然你脸挺白,这几块腹肌倒真是货真价实的禁欲诱惑。等哪天不当医生了我介绍你去齐墨的酒吧里跳脱衣舞怎么样?有钱赚还有妞泡,不要太感谢我哈。”商羽没接话,只有引人遐想的水声从浴室传出。我只当商羽没听见,啰嗦了几句就跟笙歌聊了起来。他比原来爱讲话了,冷不丁的还会冒出几句冷笑话。虽然很冷,但对他来说已经很难得了。感觉他心情不错,我趁热就又提了见面会的事,我挺想他参加的,不仅是因为工作,主要是想他能多见一些人从自闭症里走出来。笙歌犹豫了很久没回话,他原来很久不回话,就是真的不打算回话和继续这个话题了。我估摸着他不会再回消息,打算干点别的事,比如偷看商羽洗澡。 “好。”笙歌回复道。我还以为看错了或是他发错了就又确定了一遍。“你陪我一起我就去。”笙歌说“我没有参加过,你带我。”我心想,反正是无限期长假,还能见见笙歌长什么样,稳赚不赔没理由拒绝,就满心欢喜答应了他。同时还跟樱庭彦报告了这个好消息,顺便提一提奖金的事。笙歌签约三年,头一次参加见面会还是我促成的,怎么着也得有奖金吧。我觉得有点厚脸皮,但上个月的不合理消费加上这个月和下个月,也有可能加上下下个月的不带薪假期,实在缺钱。虽然商羽不收住宿费伙食费但总赖在人家家里不给钱总是过意不去的。“诶?商羽?”我叫了好几声,想跟他商量商量我以工抵债的事。我走到浴室外拍门。浴室的水汽模糊了磨砂玻璃,热水哗啦哗啦的砸在地板上,扰的人心烦。我看不清里面,只得不停的喊着商羽的名字用力拍门。莫名的不安心,我拧着门锁,听不见商羽一点声音。我不喜欢叫别人的名字,是因为害怕没人回答,尤其怕那人是商羽。我习惯性的把商羽当做无所不能的神助攻,当做退路。很难想象有一天连商羽都不在回我的话,谁还能听见我的声音?如果连声音都听不见,谁还能知道我的存在?我拍着门,只想商羽回我一句话,哪怕是个语气词。磨砂玻璃门划分成两个世界,我在一半阴影里等待商羽用短短的一句回话救赎,商羽在一半暖光里模糊不清。水声哗哗,我砸门的声音没有得到商羽的回应,我慌乱的不知所措。门铃响起我像是抓到了救命的浮木,总觉得不管来的是谁动能帮我砸开阻隔我和商羽的门。我拽着还未来得及开口的男人冲到浴室门口。“砸开。”我说。我迅速的扫了一眼有些呆愣愣的陌生男人,暗色的睡袍,格子拖鞋,睡眼惺忪,显然是被砸门声吵醒的。一米八几,有胸肌有腹肌,看起来挺有力气的。“用手?”睡袍男人反应过来说“我也不是绿巨人钢铁侠啊。”“挑个可手的快点砸开,他要是出什么事我把你灌到水泥柱里。”我递给他商羽用来摆放饰品的小凳子,用我能想到最有分量的话威胁。听说日本黑道经常把不友好的人灌进水泥柱子里。 那哥们大概是以为里面有人自杀,不再啰嗦抄起凳子就砸,我一脚踹开他大叫“小心点,玻璃渣子划到也是会死人的。”睡袍哥们紧了紧快要松开的带子,任打任骂,本着救人为先,收了点力度,从边角砸了几分钟终于砸开了玻璃。 “商羽?”我拍拍商羽的脸。他安静的闭着眼,没有毒舌,也没有睁开看透人心的眼睛。他半倚在浅黄色的瓷砖上,只凌乱的裹着白色的浴袍,热水浸透了浴袍贴在他被灯光照的异常白皙的皮肤上。睫毛湿润,黑发滴着水滴被长浴袍裹着的修长双腿如同鱼尾。我把他拦在怀里不知所措的抽泣,仿佛他是为我深海而来的人鱼,他每一步都走在刀尖上,就快要化成泡沫消失了。 我的人鱼,商羽他是实现我愿望的人鱼。然而他却忽然间要化成泡沫。 chapter18 商羽钢琴弹得很好,我能弹下来的曲子都是他教给我的。从简单的《小星星》再到《梦中的婚礼》。那首沈清曾一遍遍弹给我的曲子,商羽终于教我学会了。沈瓷在德国的三年,我勉强算是学会了钢琴。我并不识谱,都是商羽按着手指一个音一个音教的。商羽难得在一件事情上夸我,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教我识谱,这样以后就不用他在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按着教了。我当时偷懒,觉得蝌蚪一般扭曲的音符和我命中相冲,所以就拒绝了。我现在想叫醒他问问他说的话还作不作数,他对我的承诺有没有过期。其实我只是觉得商羽他可以一直按着手指教我,在沈清和沈瓷不在的那段时间,我需要一个人填充我大段大段空白的生活。我付他钱,他教我钢琴,顺便解决偶尔发作的暴食症。 他每月休息的那几天会陪我去健身房。他说女孩子胖了不好看,我吃那么多运动运动也好。他反对我用催吐的方法控制体重,偷偷把催吐药换成维生素片。他逼我去健身,我问他为什么不把我治好。他很认真的说,治好以后我就会忘恩负义的抛弃他。他说有种辛辛苦苦养了都少年的白菜长腿跑到别人家的粉条锅里的感觉。我骂他没医德,他耸耸肩说我可以换别的医生。我搜了搜价格,默默的请他吃了顿饭。每月他只收我小一千,药费加私人钢琴班加三陪。陪吃陪喝陪逛街。价格算是低的离谱了。我怀疑他另有所图,他二话没说开着他风骚的小跑车到他的诊所,给我介绍了他的小美女护士和一双大长腿的模特病人。他说挑着眉说,就你这条件压根不在我考虑的范围内。我问他那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曾经有个抑郁症的病人在他确诊康复后出院就直冲到了马路中央,从那之后他事事不顺,被医院开了,炒股也赔了钱。他朋友叫他去寺庙问问,他起初不信,后来不顺的离谱就去了临市一座据说很灵的寺庙拜拜。老主持说他是沾染了他人的孽障,需用功业偿还,行善积德便可化解。然后他就在庄恒的介绍下认识了出于人生低迷期随时过不下去的我。简而言之,他是为了行善积德。我听他说完,默默的递给他程萧的名片,程萧负责的版块正好有缺,商羽这么能扯还有颜的人不多,保不齐还能小红一把。 比起医生,商羽更像个艺术家,他有干净修长的手指,指甲如贝壳般莹白,还透着健康的浅粉色,比北佳的手还细腻。我还半羡慕半酸的怂恿他去当手模。他翻着书页,用碳素笔在打印出来的论文上圈圈改改。他认真的样子很好看,收敛起狡黠显得温润如玉。他说手模这种工作他预计在五六年以后再考虑,靠大脑吃饭的年龄绝对不能靠肉体赚钱。话虽然有些别扭,但我大概知道心高气傲的高岭之花商羽医生,一生致力于心理学研究,为拯救千万患者做贡献,怎么会屈身与那种肤浅的职业。他听我讲完,说了句狗腿子,然后请我吃了寿司。我不太喜欢吃寿司,但商羽似乎很喜欢,我还专门学了学做给他吃,后来他就不吃了。 我攥着手机,手指微微发颤。商羽还未从急救室出来,江淮还没有回短信,而帮我把商羽送来的睡袍哥们打了个电话解决了费用问题。他裹着件价值不菲的睡袍大咧咧的陪我坐在急救室外,露出的脚踝上有一块小小的疤痕。我跟他道谢,除了说谢谢也不知道说什么。他也很善解人意的一遍一遍的说没关系没干系。我问他冷不冷,他说有点,然后我就问护士要一套薄被。护士小姐起初还不乐意,但睡袍哥们抛了个媚眼就给了。真是个看脸的社会。那哥们披着被子陪我等,也不问东问西,仿佛急救室里的人他认识。“那个,要不您先把卡号给我先回去吧,我回头把钱打给你。”我看他困的不行,就想着叫他回去。毕竟人家做到这份上已经是心善了。他打了个哈欠看看手机,揉着惺忪的睡眼说“没事没事,你自己坐这怪可怜的,哥陪陪你。”我又说了声谢谢,他摆摆手,玩起手机打精神。捯饬了一会,他闲的无聊开始和我聊天。 睡袍哥们叫倪东,京城人士,搞摄影的。他听说我是做图书出版的,显得很有兴趣,说自己大学那会也学人家搞创作,零零散散的写了不少都存在电脑里,问我能不能出书当作家。我本来没心思和他讨论这种问题的,但他毕竟帮了那么大的忙,也不好意思把人家晾那,然后我就把程萧的手机号告诉了他。我记不清用北佳和程萧的手机号挡了多少麻烦,反正她们俩一天天的闹腾也没空管是谁泄露了她们的手机号。 江淮久久不回短信,我也不好意思老让倪东陪在这。我开始给齐墨打电话,我暂时还不想和黎欢或是沈清那边的任何一个人联系。他们都对我很重要,但现在我不得不再前面加上一个曾经。我开始认真的去衡量那些人或事才是短短几十年生命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在青桃镇的那些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那些时光里有桃花淡淡的清香,有灰黄的狐狸大毛追逐着蓝色布衫的沈瓷。棉布裙角在风中飘起好看的弧度。离开青桃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在尝试接受陌生的城市所带来的恐惧和疏离。我见到了许多我从未见过的事物,巨大的公交车如同一座漂浮在人海中的小岛,各种牌子的汽车如甲壳虫一般一只挨着一只的在错综复杂的路线上缓缓爬动。高楼林立间偶尔透出一方灰蓝色的天空,大楼的玻璃反光映着金红色的晚霞。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晚失眠了。我躺在陌生的床上,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没有由来的来到这里,也没有由来的要呆下去,我没法拒绝,我只能妥协。但至于是对谁妥协,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起初我以为是命运这种东西,但仔细想了想,命运这个词太空泛了,就像人生,就像宇宙。这些毫无边界的东西太空太大,完全不能表达什么或代表什么。让我不得不妥协的并非命运,也并非一些很大很可怕而又至高无上的东西。我渐渐清楚我在向谁低头,他隔着很多层冲绸纱慢慢的向我逼近。在沈清叫我背出遗嘱内容的时候,那些绸纱被风撩起了角,露出了背后的轮廓。那种叫人不得不妥协不得不低头的东西叫轨迹。在我离开青桃的时候,我生命中的轨迹开始发生了变化,就像两辆火车先后驶过同一个交叉口,一个去了四季如春,一个去了寒风凛冽。青桃镇的终点站是这个牢笼一般城市的起点,我恍惚的离开了人生第一个阶段,在下一个地方迷惘挣扎。沈瓷是送我离开青桃镇的npc,他给了我一段足够美好足够难忘的记忆。在他快要死去的时候我甚至想,余生我将要靠那段回忆度过春暖花开,度过白雪皑皑。然后,我在下一站听见沈清很温柔的絮语,他使我幻想了一座房子一个家,一对夫妻,一对孩子,一场白头到老。我在那段虚假的或是半真半假的感情里做错了很多事,伤害了一个人。我曾经天真的以为爱情能成为被原谅的理由,所以我一次又一次的把沈瓷逼上绝路。他被刺破的皮肤,迷惘的眼神,清澈的瞳孔倒映着世界黑暗的缩影。我不信主,因为他不会宽容我这样的恶人。我伤害了别人,更无耻的以爱为理由纵容自己。我是该怨恨沈清的利用,可所有那些事都是我自己去做的,竟没有一个人去逼我。原来我才是最自由的凶手。 凌晨一点,急诊室的灯熄灭,护士推着商羽进了倪东打过招呼临时腾出来的特护病房。医生什么都不肯说,只说了句没事了就匆匆离开。我追过去想问问怎么回事,隐隐觉得有些蹊跷。齐墨好巧不巧的在这个时候回了电话。他那边很安静,他压低声音问我怎么了。我想起江淮说叶明媚被齐墨送进了医院,这个点八成是闹腾完刚睡下。“商羽在医院。”我说“你过来一下吧,我不知道怎么办。”我踮着鞋跟,哒哒哒的在地板上踏出轻微的声音。“商羽是谁?你小情儿?”齐墨语气透着浓浓的倦意。“我刚回来你能让我消停一会么?我明天还得忙沈瓷的事,唐馨咱俩是平等的合作关系,别拿我当旧社会的苦劳力使唤。”齐墨难掩怒气,“你他妈敢使唤我。” “沈瓷的事放一放,你现在告诉我商羽的事。”我摸摸商羽扎着吊瓶的手,手指冰冷,还透着一点点青色。“你也别跟我装什么糊涂,我既然是问你了,那就是知道点什么。商羽这人不是你能花钱雇得起的。”我说。睡袍哥们站在门口冲我摆摆手,迈着大步离开,桌上玻璃杯下压着□□号和一串手机号。我存了下来,名字编辑的是睡袍哥们。 齐墨那头沉默了一会,我听见轻微的关门声,皮鞋他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哒哒的声响。“二十分钟”齐墨说“我跟你说过我讨厌别人骗我,但我最讨厌的是被人威胁。”引擎发动的声音,油门的声音,轮胎在地面摩擦的声音,还有齐墨的温怒。这些琐碎的声响表面齐墨正带着怒气赶到这里,我惹他生气了。我懊悔不该直白的拆穿齐墨多年的布局,他那么骄傲自负,自己花多少年安插的人被找出来了,心情肯定特别不爽。 “我没有威胁你。”我言辞恳切的说“我只是把事情讲出来,为的只是知道我该知道的事情。有关商羽,有关遗嘱。当然,现在你只要告诉我商羽的事就好。而且我不过问你们之间的联系和秘密,我只想知道商羽他这个人。” chapter19 凌晨两点半。齐墨推开病房的门。这是三年来的第一次见面,在医院,深夜,带着隐隐的尴尬和怒气。他穿着简单的黑色皮夹克,修身的长裤露出脚踝,右手无名指上带着一枚小小的银戒。很普通很普通的银戒,他一带就是好几年。他拉开椅子坐在床对面,手臂搭在椅背上,动作懒散,臂膀间紧致的肌肉隐藏着爆发力。齐墨瞟了商羽一眼,目光又落在漆黑一片的窗外。我对他漠不关心的态度很不满,现在的包工头都不见得有他冷漠。商羽好歹是他那边的人,现在躺在医院,他齐墨怎么着也得说句话吧。 “真不打算说点什么?”我说“好歹说点吧,当做多年不见的见面礼。”我揣度着齐墨的心思,想着他总不至于什么都不说,那不是他的风格。耍无赖、充聋作哑,这是黎欢常干的事。齐墨攥攥拳头,骨节发出声响,青筋在手背上凸显。“好吧,放松点别生气。不聊商羽就不聊,说点开心的,叶明媚怎么样了?”我起身给他倒了杯水,里面泡上几片不知道什么时候的茶叶。他接过玻璃杯闻了闻,嫌弃的推开。“还能怎么样,就那样呗。”齐墨没好气,怪我哪壶不开提哪壶。他略微停顿,轻轻叹了口气说,“想着这么多年脾气总该磨得差不多了,好话坏话都说了,捧着摔着都做了,还是一点没变。唐馨,你说就是块石头也要感化了吧” “叶明媚那颗石头心只会越来越硬,再过多久都一样,你就是有耐心跟他耗一辈子,也不见得有什么意义。”我说这话倒不是为了泼他冷水,齐墨因为叶明媚别说冷水,开水都被泼了,还有有什么能听进去的。我只是劝他别再跟自己过不去了。其实叶明媚的脾气他最清楚,有没有结果,会不会感动,齐墨比谁都明白叶明媚的心有多硬。只是爱情里不都是一个贱字吗?谁也说不得谁。 “你也别老说我。”齐墨伸展双臂稍稍活动一下。“你不也巴巴的盼了沈清多少年吗?到头来也不见得比我好多少,可能还不如我。我起码把他留在了身边,你一天天的心酸连个念想都没留住。你明知道他就要结婚了,不还是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吗?别拿遗嘱说事儿,你对沈清的感情和遗嘱没半毛钱关系。他就是再捅你一刀,你也不会长记性。就像你原来跟我说的,不爱就是不爱,多久都是不爱。” 他说的挺对,虽然不好听,但确实没办法反驳。我们俩都太明白这个道理了,说起彼此总能戳到痛处,而到了自己身上反而就不明不白。其实有很多机会是可以摆脱尴尬且悲哀的现状,齐墨跟我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类人。他明明可以有很多选择,而我,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但我们都这么一年又一年的在错的地方干耗着,谁拉都不肯挪一步。想想用那么些年的时间去做一件事,所以到最后的坚持就是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是为了不辜负那些年的坚持而坚持,这大概不是执着,而是可悲吧。因为爱上一个错的人可悲,因为等了太久而可悲,因为辜负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而可悲。可即使如此可悲,也不见得有多少人肯放弃。就是因为坚持了太久而不愿放弃,明知道要放弃却又是坚持了太久。这是个可悲的恶性循环,每一个在感情漩涡里轮回沉溺的人都逃不开。我知道叶明媚不是齐墨唯一的选择,叶明媚知道,齐墨他自己也明白。在齐墨的这段长达数年的拉扯里,观众知道结局,主角知道结局,配角知道结局,所有人都知道结局。本该两三分钟结束的桥段生生撕扯延迟了那么久。齐墨何尝不明白他和叶明媚之间,此生此世都不会有好的结果,这是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注定的,没办法更改的。齐墨趴在窗沿,闷闷的抽了口烟。烟雾融进浓黑的夜色,惨白的灯光被齐墨挡在身后。他右手无意识的一下一下的轻叩玻璃,他背影里的锋利被落寞打磨成柔和。 齐墨是因为什么喜欢上叶明媚的呢?我想不明白,也问过齐墨很多次。他有时候说因为漂亮,有时说因为才华。他总是变换各种理由,我觉得他就是在瞎扯。后来他喝醉了对我说他喜欢叶明媚的骄傲。齐墨身边不乏漂亮的有才华的,那些小模特小明星巴巴的指望着抱上齐墨的大腿。他们比叶明媚漂亮且有才华的多,所以齐墨喜欢上叶明媚大概是因为他们有的叶明媚都有,而叶明媚有的,他们通通没有。诚如齐墨所说,叶明媚真的是个很骄傲的人。是从骨子里透出的骄傲,言谈举止显得很矜贵。这当然就衬得齐墨这种血里打拼出来的人略微粗俗。骄傲如叶明媚,他打开始从心里就瞧不上齐墨。“瞧不上”这三个字是叶明媚的原话,我一直没敢告诉齐墨。虽然我也那么认为。 叶明媚生在老牌的显贵人家,是从好几代之前富下来的。齐家这种靠涉黑打拼出来的新秀是不能比的。他们俩本来不该有交集的,但好巧不巧的偏又凑在了一起。叶家在向海外拓展生意的阶段出了纰漏,濒临破产的时候找上沈明珠帮忙。沈明珠是何等精明的女人,怎么会做赔本的生意。敷衍几句也就不了了之了。当时齐墨预备夺沈明珠手里的权,奈何手里没一点人脉,江淮给出了主意拉拢叶家。齐墨背着沈明珠偷偷拨给叶家一笔款渡过难关。作为回报,叶家借用多年势力开始帮齐墨搭设人脉。叶明媚是叶家独子,自然少不了与齐墨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也算是聊得上的朋友。但因为观念不同,加上沈明珠开始有意拉拢叶家,两个人建立起的微薄友谊渐渐崩塌。沈明珠不满齐墨□□,借叶家打压,齐墨损失惨重,跟了多年的兄弟也被人下黑手。齐墨最初没有迁怒到叶明媚身上,在他眼里叶明媚就是个涉世未深的贵公子。帮不上什么忙,也不会添什么麻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齐墨还会抽空邀叶明媚小聚。如果不出变故,可能很久很久之后叶明媚也会喜欢上齐墨吧。 叶家破产后所有资产被冻结拍卖,就连祖宅也在拍卖范围内。齐墨买下后送还给叶明媚,算是弥补利用他的伤害。叶明媚表面顺从齐墨,背地同受齐墨重创的沈明珠联手。齐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糊弄糊弄叶明媚。两个人越走越远,直至完全撕破脸。齐墨也不在强忍怒气的温存,叶明媚也不再肯放低身段委曲求全,加上沈明珠的挑拨,江淮的幸灾乐祸。齐墨和叶明媚仅剩下的一点点感情支离破碎。但其实,齐墨有件事始终都错了。他以为叶明媚从始至终从未对他有一点点感情,他总以为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的暗恋。所以他也常常记恨着叶明媚。原先我觉得他的记恨来的莫名其妙,不能因为旁人不喜欢你就恨上了吧。但后来我似乎有些理解齐墨。他的记恨其实是来自失望之后的绝望。绝望这个词不适合他,但适合他对叶明媚的感情。我作为旁人,只是知道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至于感情这种东西,只有当事人才讲得清。有关叶明媚,他确实衬得他的名字。叶家破产以后,叶家夫妇因病离世,叶明媚倍受打击。齐墨担心他寻死觅活,就拜托沈清隔三差五的去他租住的地下室看看。我陪沈清去过几次,叶明媚的情况虽不好,但不至于到绝望的地步。他靠画插画度日,在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有许多色彩鲜艳的画。他和沈清闲聊的时候,我会翻看那些有着斑斓色彩的,风格迥异的画。他的画充满着阳光和朝气,还带着他个人的明媚和骄傲。他总是笑的很开,总说靠着画画也是能活下去的,过段时间大概就能搬出地下室。沈清问他为什么不肯住回叶家祖宅。他说那里改姓齐了,很多东西都变了,再住在那里也不是从前的感觉。沈清又问“你是不是很恨齐墨?”叶明媚在给一张麦浪滚滚中的少女上色。她红色的长发如同灼灼的火焰,裙摆被风吹起,融入一片金黄。“不恨。”叶明媚说“我不怪他,是因为我能原谅他利用我。至于别的事,那都是我所造成的。既然是我的错,我又怎么会怪他。” 我将夹在一大叠废弃的画纸里的一幅画压在摆在柜子上的画册里。杂乱无章的黑色线条下,齐墨的眉眼画的温柔缱绻。我从未见过齐墨有过这样的表情,到现在都没有。我一直以为他那样的人根本不会有这样深情的注视。但叶明媚一定是见过的。不然画不出那样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里是齐墨难得的认真和温柔,连眉宇间的锋利都被融化。叶明媚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将它画出来的呢?如果叶明媚打从开始就对齐墨没一点感情,可能就不会有那幅画,而画的右下角也不会一朵紫色的鸢尾。叶明媚不会不恨齐墨。但他也未必真的对齐墨没有一点点的感情。我尝试跟齐墨讲清楚这件事,但他根本听不进去,执拗固执的像个死小孩。 “得,咱们俩也别在这互揭伤疤了。我叫你来有两件事。第一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商羽的医药费你得报销,毕竟他是你手底下的人。第二,为什么忽然带沈瓷回来?”我帮商羽掖好被角,用棉签沾水湿润他有些发干的嘴唇。齐墨自始至终都不怎么在意商羽的病情。真像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 “你怎么就认定商羽是我留下的人?”齐墨大抵是觉得好笑,语调上扬像是嘲讽。“商羽我确实认识,但把他安排到你身边的人可不是我。”齐墨走到病床前,想拍拍商羽的脸,被我下意识的打回去。他瘪瘪嘴继续说“当然,他也不是沈清那边的人。他的来历我知道一点,但出于一些原因不会告诉你。不过,以后他再有什么事你千万不必通知我,反正我也不会再来。总结起来就是,他跟我没关系,我也不会出医药费。” chapter20 “你能不能别这么贱兮兮的耍无赖,你又不缺那一点钱。还是不是爷们了!”我鄙视道“难怪人家叶明媚不喜欢你,即无赖又小气。换谁谁都不喜欢。” “诶,我发现你这人。”齐墨挠挠头发,大为懊恼。“打人不打脸,骂人还将就个不揭短。你能不拿明媚寒掺我吗?再说这还真不是小气不小气的问题,商羽这人也算是大有来头。我要是跟他扯上一点联系,指不定生出多少事。话说回来,他是你养的小情儿,你怎么不自己掏钱。”齐墨嘟嘟囔囔说了一串还是从钱夹里掏出一张卡递给我。“算是借你的,不收你利息记得还。” “怎么就那么巧叶明媚住的精神病院是商羽待的地方,怎么就正好他住进去了商羽就走了。庄恒给我介绍的医生偏偏就是商羽。怎么到哪些小环节都有商羽?”我接过卡,默默的吐槽齐墨钱夹里那张照片。明显是趁着叶明媚不注意的时候偷拍的,技术真烂。 “你不能乱扣锅吧。”齐墨扯出个大大的笑容。看得我瘆的慌。“你自己也说了,乱七八糟的小环节他都在。索性我帮你分析分析。你看啊,你跟商羽认识是因为庄恒。所以你可能想当然觉得商羽是沈清的人。但之前沈清可和方卓的公司没关系,庄恒没必要和沈清有关系,更别说因此安插一个人在你身边。”齐墨忽然拍拍我肩膀。他说“问题的关键是,商羽所出现的小环节都和你有关。”我忽然有点后怕,我潜意识的太信任商羽了。认为他要么和齐墨有关,要么和沈清有关。左不过是为了知道些什么才出现的,不至于对我有恶意。可齐墨也说了,商羽既不站在他那边,也不站在沈清那边。那他到底站哪边? “可叶明媚……”我还是有些不太相信。齐墨说“叶明媚是和我关系近没错,但你没发现正好是那段时间我们俩因为沈瓷的事走的近吗?所以说无论是叶明媚还是庄恒,不过是他靠近你的一些小方法罢了。商羽这个人,他跟我和沈清绝对没半点关系。有些事你还是自己花些力气去找吧。虽然商羽的事有些复杂,但其实你现在不必考虑什么。反正考虑了也没用。” “说了这么半天等于没说。”我活动活动脖子,安稳下来才觉得有些困。凌晨三点,我和齐墨在讨论一些貌似很有深度,但实质解决不了眼前任何问题的问题。“这样吧,帮我个忙。我回头帮你劝劝叶明媚。”我跟齐墨之间,经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互帮互助关系。除去沈瓷的事,别的都是些小小的琐事。就像小学的互帮互助小组,我是小组长,他是副组长,组员是我和他。 “啧,我帮你肯定没问题,关键是怎么证明你能帮到我?三年前的交易你可是只打了空头支票,到现在都没兑现呢”齐墨虽表现出质疑,但我笃定,凡是有让他和叶明媚关系缓和的机会,他一点都不会放弃。毕竟再阴狠冷漠的人,也会有软肋。江淮的软肋是方韵,齐墨的软肋是叶明媚。诶,仔细想想,我别的本事没有,拿捏别人的心事倒还挺拿手的。想到这,不由的笑的嘲讽。揣度旁人心思其实是件很痛苦的事。如果你想要彻底了解一个人,首先就要变成他。可如果你变成了他,那谁会是你?时间长了,你为了了解别人,反而失去了自己。那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小心翼翼的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不是为了有天要挟谁,只是想将自己藏着他们都不会触及的地方安稳度日。而我也常常觉得,其实每个人都是如此。不过是我愿意对自己承认,而更多的人连对自己都不诚实。比如江淮,比如齐墨。他们是我所遇见的对自己最不坦诚的人。连对自己都不坦诚的人,其实是没有什么好信任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还算朋友,至少各取所需。 “那你觉得叶明媚现在还肯给谁说话?沈清还算江淮?要不把阑珊召回来跟他聊聊?”我不小心顺嘴说了不该说的话。 “那就你去叫吧。”齐墨眼神冷了几分。虽然我并不怕他,但犯不着老是触他霉头。我这样想,说出嘴的话却变了味。“也对,人死了再提有什么用。回来不会来都不是会事。我认识个朋友会点这方面的事,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介绍?可把阑珊召回来之后他跟叶明媚怎么处?俩人一个拉琴一个画画,你就端着干红一旁享受着,啧啧啧,想想都奢靡。” “你说一句烂话,我就在商羽身上开个洞。”匕首抵在商羽纤细的脖颈上,利刃刺破流出的小血珠抵在雪白的被单上。我一面暗骂自己多嘴,一面去夺齐墨手里的匕首。反正存着他不会怎样。 “得,这样吧,我们俩先把各自的条件讲讲。你估摸着行了再答应,听听总不会掉块肉。”齐墨还真乖乖的让我把匕首抽走。我出来问护士小姐要个创可贴,回来的时候正看见齐墨拿手机对着商羽从正到侧一同猛拍。连眼角那颗小痣都由远到近拍了好几下。“你丫能不能别随时耍流氓。”我拍了齐墨的肩膀,顺势把人往后推几步。“连个病人都不放过。你是吃什么长大的。” “啧,我发现你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听,能不能愉快的谈生意了。”齐墨翻看手机相册,不满意,又对着商羽拍了几张。“也别废话了,说吧,想让我帮你什么?” “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商羽是哪边的人,那退而求其次。帮我撬开那个医生的嘴,我总得知道商羽得的是什么病吧。毕竟我得跟他混饭吃。”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明天我就能告诉你。不过,我劝你一句,生老病死,由天不由人。要是癌症之类的病,你难过难过就还是回沈清那上班吧。那天晚上的事其实我也有不对,也不能全让沈清一个人背锅”齐墨坐回椅子,双腿交叠直接蹬到病床上。他仰起头,半眯着眼睛。认识这么几年我刚发觉他睫毛也是卷翘的长。跟北佳涂完睫毛膏扑闪扑闪的扇子不同。齐墨的睫毛同沈清很像。他和沈清到底还是流着相似的血,齐墨有沈清的锐利精明,眉宇间还兼有一点清秀。不过齐墨过的始终比沈清要好。齐老爷子打拼下事业后没劳齐墨费什么神。他是标准的蜜罐里泡大的富二代,偶尔遇上麻烦,也不会是什么大事。对齐墨来说,他人生路上最大的麻烦可能就是沈明珠。然而沈明珠到底是他的母亲,即便偏心沈清也不会向逼沈瓷那样对他。所以齐墨在很多事上比起沈清幼稚,比起沈瓷又狠辣,而他自己活得最恣意张扬。 “你是说遗嘱的事?”我问“我当然知道沈瓷出现在会场是你安排的。可我就是不明白沈家遗嘱关我半毛钱关系。我就一没身份没背景从小镇来的撒比。沈清为什么非要我读他们家的遗嘱?” “我要是沈清,拿刀逼着也要你当天把遗嘱念出来。”齐墨勾着嘴角,笑的意味深长。“错过这个机会,有他麻烦的。随了他的意有你麻烦的。念着你曾经是我小弟,我权衡了下决定先不让你麻烦。感谢我吧,不然你现在指不定怎么着了。你现在可是个烫手的香饽饽。” 莫名躺枪的感觉和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感觉截然相反。如果我中了五百万,我会先给煤球买一大堆高级猫粮。煤球自从跟了我,连口粮都低了两个档次。原先沈清都是买进口猫粮,而我只会买大包打折的那种。然后请商羽吃饭。吃公司附近的重庆火锅,多点些羊肉卷。剩下的钱存银行,因为我相信国家。然而现在我要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如何花掉五百万,而是我在沈家遗嘱这件事上莫名其妙的处于类似靶子的位置。而对着靶子的枪或明或暗,其中有一个就是沈清。我不会说我不在乎别人怎样,只因为有这其中有沈清而难过。那纯属瞎扯。哪有人当了靶子还考虑对面是谁。不管是谁,你都会被打成漏勺筛子,喝水都能从肚子里漏出来。 “你要是说话简单点,没准早拐着叶明媚去荷兰领证了。”我白了齐墨一眼。“能说点有用的吗?问什么你都打哑谜,你砸人家场子的时候也要先乱讲一大通哑谜吗?分分钟砍死你呀!” “讲了半天都是我给你透消息。你能给我说点有用的吗?从我这白套话的人后来都死了。”齐墨换了个姿势,又把腿蹬到床沿。来换药的小护士竟然没说他,真是看脸的社会。“不就是叶明媚吗,这点八卦谈资我还是有的。说吧,你想让我帮你做到哪一步。要是做那什么的一步,你自己用强算了。我可不做逼良为娼的事。” “你脑子里能装我点好成么,我对他是认真的。”齐墨说“虽然我把他困在身边三四年,可我也没逼他做过什么。哪怕是把他送进精神病院也是为了保护他。你也是知道的,出了阑珊的事,我不想再有人死了。”他声音低了下来,眼睛里还有一些难过。 我以为他早就忘了阑珊,可能这辈子都不从他嘴里吐出那两个字。可原来他始终都是记得的。齐老爷子住院那段时间,齐墨不放心沈明珠自己在那照顾就叫我过去待几天。齐老爷子说“齐墨是个很善良的孩子。别人都说他眼神毒的像把刀,只有我知道,我和明珠的孩子,他是个很温柔善良的人。五六岁的时候,他听班里的小朋友说自己的爸爸是混黑社会的。回家找我哭了好半天。我以为他是害怕,后来他抽抽搭搭的说。爸爸,人死了会很疼的。别人会疼,我也怕爸爸疼”原来齐墨真的是个很善良的人。只是所有人都只看到了他其中的一面罢了。 我印象里的齐老爷子是个眉毛总皱在一起,看着很严肃威严的人。他眼睛里鲜少的柔情,一半分给沈明珠,一半留给齐墨。他说“我的儿子是个很温柔的人。”他像所有父亲一样嘴里骂着废柴,内心却无比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齐老爷子固执的把本来打算出国读艺术的儿子留在身边,教他如何“解决问题”。我不赞成齐老爷子的方法却也无法反驳他对齐墨的爱。父爱这种东西大抵就是这样吧。没有和缓温柔的过程,而是满满的,深深的结果。包容错误,包容不理解,包容成长过程中的分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