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 一、两个产妇 这什么鬼地方? 林骁看着下方想。 他是个战地记者,运气不好,被流弹击中,死了。 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这么个地方,还是以灵魂状态飘飘荡荡地浮在半空。 而他下方,两个女人正在生孩子。 这是要投胎了?那么他会投胎成哪个孩子呢? 林骁觉得哪个都不靠谱。 他现在身处一座破庙,天色昏黑,似在傍晚,不过庙中堆了一团小小的火,让他得以看到庙中景象。 庙里蜘蛛网、灰尘到处都是,佛像脸朝下磕在地上,两边各一个挣扎着的产妇,身下垫的干草都被血水浸透了。 林骁死时还没结婚,看得毛骨悚然,偏偏灵魂似被什么禁锢住了,动不了。 *** 两个产妇都很年轻,顶多二十。产妇甲身边陪着一对年轻男女,似乎是她的下人;产妇乙身边陪着的应当是她丈夫。 这一群人都穿着古装。 产妇甲手指纤细,不像是经年劳作的样子,应当不是出身穷苦人家,不知怎么沦落到这里。她承受着巨大痛苦,面孔扭曲,但嘴里咬着一团布,硬生生忍着不发声。 产妇乙和丈夫一样,都是一身粗布短打,竟也忍着痛,不肯叫出声。 林骁硬生生看了几个小时,一声婴儿的啼哭方才划破夜空。 产妇甲生下了一个健壮的男婴,看块头怕有七八斤重,哭声洪亮。 那一对下人,男仆始终背对着产妇甲,不敢回头,只是打打下手。女仆一直紧握着产妇甲的手,婴儿落草,她十分欢喜,忙取一把剪刀,将婴儿脐带剪断,用布裹了婴儿,给产妇甲看。 产妇甲虚弱地看着婴儿,情不自禁露出笑意,然而这笑意一闪即逝,她慢慢把目光移开。 “姑娘?” 林骁试着动了一下,随即发现自己还是动不了,那看来不是投胎成这个孩子了。 他看看产妇乙,还在生。 *** “红缨,”产妇甲轻轻道,“你们这就把孩子抱走吧,我还有些首饰,你们带到山下变卖了,把孩子托个老实人家寄养吧。” “姑娘?!”红缨哭道,“到了这地步,他们还不肯放过?小公子怎么说也是霍家的血脉啊!” 产妇甲凄然道:“还不快走?!” 这信息量略大啊。 “喂。”忽然,一个男人声音在佛像那边响起,把佛像这边的三人吓了一跳。 林骁往那边一看,只见产妇乙闭着眼躺着,肚皮已经瘪了下去,而她的丈夫面朝这边站着,一手抱着一个瘦弱的、毫无声息的男婴。 原来已经生了,生下的居然是死胎。 这么说他不是来投胎的了?林骁风中凌乱,难道他就是来围观生孩子现场的? *** 抱着死婴的男子一站起来,就显出高挑修长的身材,他肤色黝黑,眉目英挺,容貌相当不错。 他道:“我的孩子一出世就被天神召唤而去,我需要这个孩子。”他顿了一下,“你们想给那个孩子找个人家收养?我可以。” 庙里一时安静异常。 神展开。林骁心想。 *** 不知是病急乱投医,还是男子英俊的外表使他看起来挺可靠,产妇甲居然答应了。 “红缨,把孩子给他。” “姑娘?!” “照我说的做!” 红缨犹豫了一下,抱着孩子,慢慢走到男子面前,把孩子递了过去。 男子用空着的手接过孩子,就要转身。 “等等!”产妇甲挣扎着撑起身子,“我是跟你换,你把你的孩子留下!” 男子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把死婴给了红缨。 红缨咬着牙接过,差点没把死婴掉在地上。 男子抱着健康的孩子,走到产妇乙身边,蹲下身,柔声说了些什么。他换了一种语言,林骁听不懂。产妇乙睁开眼,有气没力地应了一声。 男子将孩子放进一个背篓里背上,接着用一块毯子裹住产妇乙,将产妇乙横抱起来,居然就这么走了出去。 外面天还黑着呢大哥,而且你老婆刚生完,这样没问题吗?林骁刚想吐槽,转念一想,这庙里情形诡异,走得早是对的。 *** 现在,庙里剩下一主二仆,加一个死婴。 林骁默默注视着他们。 产妇甲要两个下人走,两个下人不肯。红缨表示:“红缨与刀奴誓死追随姑娘!”原来那男仆叫刀奴,他一直不说话,似是哑巴。 产妇甲见两个下人执意不肯,只得无奈道:“收拾了东西,马上离开。”红缨道:“姑娘的身子……” 产妇甲确实虚弱,闻言却瞪了红缨一眼。 红缨凄然道:“委屈了姑娘……”用热水替产妇甲擦了擦身子,替她穿戴好了,又用毯子裹起。 刀奴过来,正想背起产妇甲,突然,庙外传来声响,越来越近,似是脚步声。 红缨一下子不动了,刀奴风一样卷出去,又风一样卷回来,伸出一只手晃了三下。 红缨大惊:“刀奴,你快背上姑娘,我们赶紧走!” 来不及了,刀奴掣出一把弯刀,冲出庙门,转眼门外传来兵刃相击声。 红缨匆匆忙忙收拾东西,却听产妇甲道:“把那个孩子包起来,你带他冲出去。”红缨一怔,这次却没有再说什么,立即从命。 林骁注视着这一幕,心想好倒霉的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没了命,还得被当成分兵的道具。 红缨却没有得到冲出去的机会,只见刀奴踉踉跄跄地跌进来,身上已经带伤。 一个手持长刀的高大男子紧跟而入,他面貌丑陋,颊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 产妇甲脸色大变:“是你?!” 伤疤男子冷冷道:“大少奶奶,得罪。”话音未落,他一步冲上,出手如电,红缨未及反应,刀尖已透过她胸口。 红缨晃了晃,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刀奴见状,目眦欲裂,正欲扑上,庙外又冲进几人,将他困住,刀奴不敌几人围攻,转眼被杀。 伤疤男子看向产妇甲,产妇甲冷笑一声:“不劳你动手。”手腕一动,将一把匕首送入胸口,旋即气绝,那一抹冷笑却还凝在她嘴角,说不出的诡异。 伤疤男子走上前探了探她的鼻息,又查看了一下死婴,确认都已气绝。 庙里一下子躺了四具尸体。林骁看着,极不舒服,狠狠盯了庙中几人一眼,尤其是领头那个伤疤男子,牢牢记住他们的长相。 伤疤男子将产妇甲胸口的匕首拔|出来,人已死,血已停,这一下也没带出多少血。 其余几人搜检尸体,将兵器、配饰都搜了个精光,稍好的衣服也没放过,包裹更是全部收起,显然他们不是求财,是不肯留下能证明这几人身份的东西。 伤疤男子做了个手势,几人将尸体搬出庙外,林骁忽觉一股力量扯着自己,竟随着尸体飘出了庙外,心里好不讶异。 几人走出一段,只听哗哗水声,却是到了一处悬崖,悬崖下方湍流甚急,几人将尸体一一扔了下去。 林骁看着这一幕,心想,自己做了鬼,来这里一遭是为什么?当杀人现场的目击证人? 就在这时,林骁忽觉一股巨大吸力,猛地将他向悬崖下方吸去,林骁浑身一震,顿时就觉得自己“活”了,由鬼成了人,他一时惊骇无比,张口欲喊,发出的却是一声婴儿的啼哭。 水声轰响,将婴儿的微弱哭声完全掩盖了…… *** 晨雾初散,只听马蹄嘚嘚,一队人马来到河边,河流甚宽,上游的湍流到这里已变得很平缓。 正饮马时,其中最眼尖的,忽指着远方道:“那是什么?!” 其他人抬眼望去,却见河面上,载沉载浮地漂来一个巨大的鸟巢。 “这么大?” “是鹰巢?” “怎么居然不沉?” 众人议论纷纷,为首之人却皱眉道:“你们可曾听到什么声音?” 他一发话,随从便寻了树枝,将鸟巢勾到河边,众人往里面一看,惊愕万分。 鸟巢里竟躺着一个出生不久的男婴,红通通皱巴巴的,眼睛还未睁开,身上血迹都没擦干。他却还活着,小拳头护着胸口,时不时发出一两声细弱的抽泣。 为首之人目瞪口呆:“这……造孽啊!” 二、李俨其人 河水哗哗地流着。 林骁半梦半醒,隐约还在上辈子,他乘船在亚马逊河上漂流,前方是向导,那蛮荒、危险又美丽的雨林环绕着他。 忽然,他觉得身子一轻,似是被搂到了一双臂膀之中。 他想睁眼,睁不开;周围声音也听不清楚。 他挣扎一会儿,才慢慢回忆起之前的事。 是了,他成了一个婴儿,还是一个被扔下悬崖的婴儿,可他现在还有意识,他还活着?还是说又死了一回、再次投胎了? 婴儿的身体承受不住太多思考,只清醒了一会儿,林骁就倦得又睡着了。 *** 林骁醒来后,已经身处一户人家,男主人恰好也姓林,女主人姓郭,他是林郭二人的儿子,小名“天佑”,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大的不过七八岁,小的五六岁。 男主人看样子是个读书人,家境不错,有三四个下人,还给林骁雇了个乳母。 这一家人都十分爱吃,郭氏做得一手好菜,把一家人都养得白白胖胖,站在一起,就像一屉新蒸出来的白面馒头。 馒头上点缀了三绺胡须的,是男主人;顶着个发髻的,是女主人;两个小些的,是两个儿子。 林骁没把自己算进去,虽然有时他看看自己的手,也是胖嘟嘟一团,不过他还不清楚,究竟他是葬身鱼腹、又再一次投胎成这户人家的亲生儿子,还是被救之后、再被这户人家收养呢? 直到周岁,林骁才搞清楚这件事。 *** 周岁那天,林骁躺在摇篮里,百无聊赖地玩手指,耳畔搁着一个拨浪鼓,是两个便宜哥哥以前玩剩下的,如今归他所有,他自己毫无兴趣,但两个哥哥过来逗他时,总要把拨浪鼓拿起来一顿乱摇,林骁配合地“咿咿呀呀”几声,也不知道谁哄谁。 满月、百天、周岁,讲究的人家都要摆宴,林骁没有这个待遇,不过之前他满月、百天时,郭氏都会做一桌好菜庆祝,林骁也不好据此判断他是不是亲生。 忽然乳母过来,把他抱起,一边哄着,一边就给他换上了一身新衣,末了还用胭脂在他眉心点了一下。 乳母把打扮得焕然一新的林骁递给便宜娘郭氏,郭氏看看他的打扮没什么不妥,又把他递给了便宜爹,便宜爹抱着他出门了。 一出门就上了车,林骁想看看街景的希望落空,便宜爹还哄他说:“出门啦,高不高兴呀?”林骁嘟嘟嘴巴,便宜爹挠他下巴逗乐,林骁只好给个笑脸回应,再乖乖叫声“爹”。 林骁虽说成了婴儿,瓤儿还是成年人,上辈子的事记得清清楚楚,若要让他开口叫“爸”、“妈”,还真有点心理障碍,不过“爹”、“娘”这种老称呼就无碍了。 因他“不满周岁”就能说话,便宜爹和便宜娘还很高兴。 *** 林骁感觉马车没走多久就停下了,便宜爹抱着他下车,林骁抬头一望:好气派的门楣! 朱漆大门,门前石狮蹲踞,门里主人非富即贵。 门里庭院倒没有林骁想象得那么大,也并不奢华,不过院落整洁干净,下人进退有序,显得井井有条。 引路小厮唤便宜爹“林先生”,很熟的样子,看来便宜爹还是这儿的常客。 林骁坐在便宜爹怀里,来到一个清幽的小院,鹅卵石铺路,两边草木长得十分茂盛。 一转,再一转,眼里就映入被草木掩着的三间房舍。 房里走出一个清俊小厮,笑盈盈道:“林先生,王爷等候多时了。” 这里是王府?林骁思忖间,便宜爹已抱着他进了门。 *** 房内布置简洁,这位王爷穿着亦很朴素,相貌却令林骁吃了一惊。 这位王爷长得—— 真不好看。 而且王爷浓眉如刀,眼角上挑,给面庞平添了几分凌厉,看着很凶。 可林骁又觉得,要说王爷“丑”,未免不尊敬——这位王爷目光清正、风度出众,林骁第一眼就觉得他不简单。 王爷接下来的举止,更增添了林骁的好感。 王爷见了便宜爹,笑道:“坐。”目光一转,看到林骁睁着乌溜溜的眼睛,正好奇地打量着他,十分自然地一伸手,将林骁抱了过来。 林骁吃了一惊,“啊”了一声。 王爷笑道:“上次见到这孩子时,他还孱弱得小猫一般,我还担心能不能活,如今却已这般白胖可爱了。” 王爷的手很稳,倒比便宜爹抱着还舒服些,林骁到他怀里,便觉安心,且王爷语气中的喜悦之意毫无伪饰,林骁感到他发自内心的善意,不禁冲他一笑。 林骁这辈子是个相当漂亮的婴儿,相貌本就可爱,冲着人笑更是讨喜,王爷非常高兴。 *** 王爷姓李名俨,如林骁所想,确实不是个简单人物。 李俨是当今皇帝的弟弟,不到二十就被封为蜀王。一字王号为亲王,皇帝兄弟众多,能有这个待遇的寥寥无几。一来是因为李俨与皇帝年纪相差很大,是被皇帝提携教养着长大的,感情类同父子;二来也是李俨自己争气,能文能武,少年时就跟着皇帝出征,立下战功,又擅长庶务,皇帝颇为器重。 然而李俨的人生却说不上顺遂,他十五六岁起跟着皇帝打仗,一打几年,二十出头才娶妻,王妃倒是皇帝为他千挑万选的名门闺秀,成亲之后,夫妻也颇为相得,然而好景不长,一年之后,王妃难产而亡,留下一个女儿。 李俨颇重情义,三年之后才续娶,没想到,继妃也难产,没了!不过倒留下一个儿子。李俨抱着一儿一女,被打击得有些懵了。 皇帝也没想到弟弟这么倒霉,虽然已有儿子不至于绝后,不过李俨是朵奇葩,姬妾、侍婢什么的一概皆无,没了王妃,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鳏夫一个,好不凄凉。 民间若有人连娶两个老婆都难产而死,那“克妻”、“命硬”之类的传闻早就满天飞了。李俨身份尊贵,加之口碑不错,说他的人倒不多。不过,不说归不说,心里是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 皇帝却不信这个邪:什么“克妻”、什么“命硬”都是胡扯,不过就是弟弟的两任王妃没福罢了!张罗着要再给李俨续弦。 合适的人选倒有不少,而李俨虽说有个“克妻”的名声,但贵为亲王,想当王妃的多得是。 李俨却有些心灰,皇帝察觉,携皇后一起把他骂了一顿。 “听信那等妄语,你也是糊涂了!”这是皇帝。 “蜀王不为自己着想,也要想想儿女啊,无人主持中馈,终归是不成的。”这是皇后。 最终李俨表示接连丧妻,他心里哀恸,续娶的事情,还是过段时间再说。 这也在理,皇帝亦不至于在这种事上逼他,只让皇后留意。 *** 李俨自有孩子以来,基本就处于鳏夫状态,他却是个极有父性的人,眼看自己的骨肉都生而失恃,心疼得要命。 大户人家,不要说父亲,就是母亲,也极少有自己带孩子的,孩子吃喝拉撒自有下人服侍,父母不过每天看一看抱一抱罢了。 李俨却不,他的一儿一女,都享受过由父亲亲手喂饭的待遇,而且频率还不低,别说在皇家独一无二,就是放眼天下都罕见。 李俨的女儿已封郡主,儿子恰比林骁大一岁,皇帝亲自给这个侄儿起名李淳。 李俨不光疼爱自己的一双儿女,且很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无奈他长得凶,因多年征战,身上又带着杀伐之气,有次出于喜爱去抱一个小儿,倒把小儿吓哭了。而林骁这个伪婴儿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李俨表现得十分亲近,一下子便得了李俨的欢心。 *** “他与王爷倒是有缘,”便宜爹笑道,“不枉王爷救了他一命。” 听得此言,林骁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瞧这小模样,”李俨忍不住挠挠林骁肉嘟嘟的小下巴,玩笑道,“难道能听懂不成?” 便宜爹笑道:“他平日便常做出些怪相,倒也好玩。” 林骁:“……”他平时常有“沉思”、“忧虑”这类表情,自己倒没发觉,林家人却都看在眼里,这些表情出现在成年人脸上再正常不过,出现在一个婴儿脸上就显得格外搞笑。 李俨看着他可爱模样,叹了口气,道:“要说有缘,真是不假,还是一段奇缘呢!这孩子实在命大,真是天都庇佑他,只是他怎么会在鹰巢里随波逐流呢?这事太奇怪,事后去查却也没个眉目。” 便宜爹笑道:“谁叫天要把他送给我当儿子呢?” 李俨闻言一笑:“他是有福气的,想必将来造化不小。”说着摸摸林骁的头,他手掌宽大,能把林骁的小脑袋整个包住,“看他现在这样精神,我就放心了。” *** 便宜爹跟李俨的对话没有几句,不明真相的外人听见,只会莫名其妙,而唯一将这几句对话听进耳里的林骁,恰好是世上唯一一个知晓全部内情的人。 回家的路上,林骁在心里默默梳理了一遍。 李俨简单几句话,信息量却是巨大。林骁做过鬼的人,听了都咋舌不已。 他根据李俨的说法,推断出那个死婴被扔下悬崖后,就掉进一个鹰巢里,接着林骁“附身”,死婴就活了,以鹰巢为筏,顺着水漂到有人的地方。 至于为什么鹰巢会在湍流上,还正好接住个婴儿,世上是没人知道了。 如此说来,林骁确实命大,这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连古人都觉得不科学,难怪要给他取个小名叫“天佑”了。 三、燮县 四年时光忽忽而过。 林骁从伪婴儿长成了能够到处乱跑的伪正太。 五岁的林骁,因为说话早、认字早,有了“早慧”的名声。 开始时,是便宜爹出于好玩教一岁多的林骁认字,没想到林骁“过目不忘”,便宜爹颇感惊奇,就接着教,林骁“来者不拒”,教多少学多少,两岁能背诗,三岁能写大字,“神童”之名很快传了开去。 其实林骁并不想当“神童”,不过让他完全装成几岁的孩子,难度实在有点大,还不如让“早慧”名声传开,这样万一不小心有了不符年龄的言谈举止,也好掩饰。 *** 此时林骁所能获取的信息量,又是婴儿时不能比的了。 林家上下的情况差不多已经被他摸清。 便宜爹名翮,字远之;便宜大哥叫林骋,人称林大郎;便宜二哥叫林骏,人称林二郎。 林骁现在已经有大名了,跟他上辈子的名字一样,不过便宜家人称呼他时还是叫他小名“天佑”。 便宜娘郭氏的闺名林骁都知道了:惠娘。 林翮有功名,不过只是个童生而已,但他书画上颇有几分名气,因此做了蜀王府的门客,颇得李俨信任。 林家生活水准不低,比林骁之前以为的还要好些——他现在可以出门了,发现此地的经济水平实在不怎么样。 此地名“燮县”,地处秦国南疆,气候湿热,诸族杂居,秦人大概占了一半。这里的秦人都习惯将南疆诸族统称为“蛮族”,其实诸族语言、风俗各异。 这个“秦国”跟中国历史上的那个完全不是一回事,林骁已经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平行世界,所幸这个“秦国”的语言文字与汉语汉字几乎相同。 *** 林家在燮县城东,是个四方小院。两扇黑漆小门,推开之后,右边是堵高墙,左边是门房。门房与高墙夹出的小道铺着青砖,沿着走进去,不用几步,就到了林家的庭院。 南面是正房,一明两暗,林家五口居住在内,左右又有两间耳房,供下人居住;东面是书房、裱房和客房;北面是厨房、柴房;西面则是茅房、马厩。 庭院青砖铺地,颇为宽敞,有两口大水缸,摆成个对角,没有铺青砖的地方都砌成了花坛,种了不少花木在内。 林家看起来不大,真要说有多富贵,那确实是谈不上的,不过细节处颇为讲究。 家具都是上好的,床榻上都有雕花。 林翮的书房里,书一套套码着,笔墨颜料更不用说。要知道,燮县的居民,大部分是文盲,书肆仅有一家,书价相当不菲。 林翮常用的镇纸有黄玉的、玛瑙的,郭氏有不少金首饰,逢年过节会戴一戴,不过平时最多插支银钗,挺低调。 林家上下穿得一般,鲜少绸缎上身,倒不是穿不起,一来低调,二来林家没人喜欢穿鲜亮衣服,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宁可把穿衣的钱省下来,用在爱好上。 林翮爱书画,爱吃;林骋爱书画,爱吃;林骏爱看闲书,爱吃;郭氏爱吃,爱烹调美食。 林骁:“……” 林家一家吃货,将有限的食材翻出了无限的花样。林家下人即使吃得比主人差些,几年下来,也都吃得红光满面。 大多数燮县人一天只吃两顿,林家人一天吃三顿。管饱是最基本的,天天都有新鲜的也是最基本的,至于荤的,至少主人天天都能吃上。 不光如此,林家人还爱零食,家中常备炒米蒸饼糖条瓜子。 三兄弟上街玩,都袖着铜钱,父母鼓励他们买吃的,但有条规矩,如果遇到好吃的,一定不能吃独食!必须带回来全家分享! 城里的酒楼食肆有什么招牌菜,林家人如数家珍。 各族都有什么特色美食,林家人也是一清二楚。 林翮能写能画,还自作《燮县食谱》。 *** 其实从外表到性情,林骁都不像林家人,不过林家人绝口不提这一点,待林骁也是没得说,一如已出。林翮和郭氏如此也就罢了,林骋和林骏小小年纪,也二话不说就接纳了不是亲生的弟弟,林骁若不是穿越来的,一点破绽都觉察不出来。 当初决定救他养他的是李俨,但李俨贵为亲王,总不能亲力亲为,于是林翮接手过来,收养了他。林骁承的是李俨的恩,林翮自然就要林骁感恩。平时林翮逗他玩时,没事就说“你刚会说话那会儿就见过王爷,王爷可喜欢你”或“你这个香囊是去年王爷赏的”,诸如此类。 有时林翮抱他出门,走在一条平坦大道上,林翮会说“这条路是王爷出资修的”,路过一个慈善堂,林翮也要说“这是王爷建的,普惠万民”。 林翮对李俨的好话涉及到方方面面,基本上,能做到这些的,是个难得的好人没跑了。 当然,李俨绝不可能只是一个“好人”这么简单。林骁从林翮的言谈里捕捉蛛丝马迹,整理出一些关于李俨的情况。 李俨那悲催的“克妻”命林骁是知道了,心里也觉得他真倒霉。女人生孩子就如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古代没有剖腹产,更是如此。不过连着两任妻子都遇上难产这种事,李俨也实在运气太差。 在秦国,封王并不等于有封地,只意味着待遇,李俨算是待遇最高的那一拨。得皇帝信任看重的皇室子弟可以从政,李俨是其中之一。 他是被派到燮县来处理烂摊子的,燮县之前曾有过一场叛乱,李俨赶到,平息了叛乱,又辛苦经营了几年,把燮县勉强建成个样子。 林骁觉得燮县穷,其实李俨来之前,这里还要穷,这几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 燮县县城不大,城东清静、规整、治安好,有几家不错的店铺,生活也算便利,不过最热闹的市集却在城西。 林骁最喜欢去城西逛,他外向好动,喜欢热闹,而且人多意味着嘴杂,嘴杂意味着更多的信息。 在城西,林骁不但对燮县的风土人情多了不少认知,学了些蛮族语言,还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 这个收获叫章小坡。 章小坡是一个菜贩的儿子。 章父贫农出身,不过勤劳肯干,头脑也算灵光,辛辛苦苦干了几年,硬是靠一双手置下了三分薄田,娶了妻,生了子。章母虽也家贫,不过与章父一般心思灵巧,且夫妇二人又只生了一儿一女,负担不是太重,倒也保证了温饱。 三分薄田,哪些种粮食,哪些种蔬菜,章父都安排得好好的,自给自足之外,章父还向左邻右舍收些新鲜蔬菜,挑进城来卖。 囿于不识字,章父虽聪明,也只是一个平常的菜贩,不过这个菜贩却因为儿子在周围一群贩夫中出了名。 章小坡四五岁时就跟着父亲进城卖菜,章父不是带他来玩的,而是带他来算账的。 没有上过一天学的章小坡,算账一口清,分毫不差。 章父的那些买卖,来来去去不过几文、十几文,章小坡眼都不眨就能算出来。 周围贩夫很快发现章小坡比算盘还好用,跟章父交情好的,有时就把章小坡“借”过去。 开始时还是好玩的成分居多,看章小坡能不能算出来,结果章小坡就没有一次算不出来的。贩夫们啧啧称奇,羡慕章父生了个好儿子,如此聪明,将来若是读了书,说不定就能读出个名堂呢,再不济,送到哪家店铺里,跟着账房学算账,前途也是光明得很。 章父嘴上谦虚,心里其实也隐隐得意,让儿子读书他现在还供不起,但让儿子跟哪个账房先生学算账,看起来倒是一条不错的路。 林骁有时会跟着林家负责采买的下人赵四到城西玩,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章小坡。 四、算术小神童 跟贩夫们不同,林骁发现章小坡的天赋后,内心震惊不已。 林骁上辈子当学生时成绩优秀,跟他关系好的同学成绩也都不差,一教就会的聪明孩子他认得不少,不过章小坡这可是不教就会啊! 林骁试着跟章小坡套近乎,与林骁“同龄”的章小坡在一群大人中间,其实是很寂寞的,忽然遇到个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也开心得很,两人很快就玩到了一起。 林骁试探着出一些数学题考章小坡。 比如:“我有七个桃子,赵四又给我四个,我再给你五个,我还剩几个?” 章小坡奇怪地看他一眼:“六个啊,这么多,你不怕吃不完坏了吗?” 虽然是非常简单的运算,不过对于一个普通的没学过算术的五岁孩子来说,十以内的加减尚不一定做得出来,不要说十以外的了,掰手指都不一定有用,章小坡却没当回事,有数学天赋那是毋庸置疑的了。 林骁又试着加大数学题难度:“我有两个哥哥,我娘要给我们买纸笔,每人三支笔,十二张纸,我娘总共要买多少纸笔?” 差不多话音刚落,章小坡就说:“九支笔,三十六张纸。” 林骁一顿,又道:“一支笔十文……”话还没说完章小坡就纠正他:“一支笔要二十五文呢。”林骁清清嗓子:“我在假设,假设一支笔十文。” 章小坡有点纳闷:“假设?”忽然,他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笑嘻嘻地看着林骁,“我知道了,你考我呢!” 林骁笑道:“是啊,你不肯我考你?” 章小坡道:“你考我,那我也考你!”他四下望望,指着一座酒楼的牌匾道,“那上面是什么字?” 林骁扫了一眼,道:“福满楼。” 章小坡佩服地道:“你都认得?” 林骁“呵呵”一笑,忽道:“小坡一个时辰能走三里路,天佑一个时辰能走三里半。小坡要从西门走到东门,天佑要从东门走到西门,东门西门相距十四里。小坡走了一个时辰,摔了一跤,一个时辰只能走一里路了;天佑走了一个时辰,然后买了条驴,一个时辰能走四里路。他们要走多久才能遇到?” 章小坡眨了眨眼,一口报出数字:“两个半时辰啊。”说完,大概觉得林骁的题出得有趣,冲着林骁笑开了。 林骁瞪着章小坡,久久不语。 章小坡被他看得发毛,伸手在他眼前晃晃:“你怎么啦?” 林骁叹了口气,心想:除非我是瞎子、聋子,才能当什么都没发生。 *** 林骁非常自觉地把自己放到了“伯乐”的位置上,章小坡当然就是那匹千里马。 问题是,伯乐现在能力不足啊。 伯乐虽然家境不错,很受宠爱,又有“神童”之名,但毕竟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就是把自己的零花钱全拿出来,也不够章小坡上学的。 而且,就林骁观察,秦国重文轻理,章小坡如果不是五岁就算账如神,而是五岁就能吟诗的话,肯定会有先生愿意免费教他。 林骁琢磨了一下,从家里拿了给儿童启蒙的《幼学》、《古今贤文》,送给章小坡。 章小坡吃惊地摸着封皮:“给我的?” “嗯,送你了!” 章小坡犹豫着说:“我看不懂,岂不是浪费了……” 林骁笑道:“不值什么。”转头对章父道,“大叔!” 章父正在数这天的收入,闻声吓了一跳:“小少爷!可有什么吩咐?” 林骁笑道:“什么少爷不少爷的,叫我天佑就好。” “这哪能呢?” 林骁道:“大叔,小坡这么聪明,怎么不送他去读书?” 章父不说话,只是笑。 林骁见他如此,倒不好把“你节衣缩食供你儿子上学,你儿子这么有天赋你不会吃亏的”这话说出口,毕竟这话说起来容易,章小坡是家里独子,要是不干活去念书,可不光是出不起束脩的问题。 林骁只能在和章小坡一起玩时,教章小坡认几个字,章小坡文字上的天赋不如数学天赋那般超群,但也不错,而且记性过人,教他什么都能立刻记住。 有时林骁还送些纸笔给章小坡,时间一长林翮也知道了,问了问情况,得知章小坡家世清白,也便不拦着林骁跟章小坡亲近。 林骁上辈子当过两年教师,却没遇到过这么聪明的学生,教得太开心,教学内容渐渐不拘泥于识字了。 他把自己记得的数学知识也一点一点教给章小坡,而章小坡的心算能力在引入了“分数”之后还丝毫不减,简直就是人形计算器。 不过,虽说章小坡的数学天赋远超林骁,可林骁接受过完整系统的理科教育,偶尔流露出一点,就让章小坡十分崇拜。 ***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 林骁六岁了,也到了要启蒙的时候。 当然,作为一个“神童”,林骁已经识了几千字,会背几百首诗,字也练得有模有样,甚至能写文章了。 林骁一心认为章小坡是天才,却不知在周围人眼里,他才是一个更标准的天才模子。 于是,当林骁还在暗地里谋划让章小坡跟他一起读书时,林翮忽然对他道:“天佑,王子今年七岁,即将启蒙,王爷已聘名师,欲为王子寻几个伴读,特地跟我提了你,我想你是再合适没有了,准备准备,过两天随我一道去王府吧。” 林骁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林翮笑道:“怎么呆了?平日里的机灵劲儿哪儿去啦?不要害怕,王爷最是宽厚和蔼,且又很喜欢你,王子亦谦逊有礼,不会处不来的。” *** 论外表,林骁颇具卖相,就一个六岁男孩来说,他个子挺高,两道很标准的剑眉,像墨勾出来的一样,眼睛又黑又亮,可爱里带着英气。 这里有给幼儿剃发的习俗,十岁前,无论男童女童,基本都会把头发剃光,有的就跟小和尚似的,有的会在头顶两侧稍稍蓄一点。 林骁满月时被剃过一回,后来郭氏见他头发好,没舍得剃光,留了两绺,梳成两个小鬏,跟年画上的金童似的,甚讨人爱。 如今他要当王子的伴读,郭氏给他裁了套新衣,鲜鲜亮亮穿在身上,林翮再次将他带进王府。 五、伴读 距上次林骁到蜀王府,已经过去五年,王府内并没有太大变化。 林翮把林骁领到外书房,便自去见李俨了,留下林骁跟书房里的另一个男孩大眼瞪小眼。 那男孩七八岁年纪,比林骁略大些,个子很高,很结实,模样也很端正,应该是另一个伴读了。 林骁见他面无表情,以为他紧张,就主动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看他一眼,把脸一转,居然就不理他了! 林骁:“……” 不一会儿,又有一个小男孩被带到书房。这小男孩长得虎头虎脑,肥壮可爱,胖嘟嘟的脸上,嘴角天然上翘,天生就带着笑模样,看着可亲多了。他年纪与林骁差不多,个子还矮上一截,见了林骁和另外那个“酷哥”,就冲着两人笑了。 “酷哥”瞟了他一眼,完全不理。小男孩大约没被人这样对待过,有些发愣。好在还有林骁,大哥似的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你叫什么名字?”小男孩笑了:“我叫闻起。” 林骁笑道:“我叫林骁。”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否则林骁倒愿意跟闻起聊一聊。他估计,能给王子李淳当伴读的孩子,肯定都出身知根知底的人家,就如林翮是李俨信任的人一般,闻起与“酷哥”的出身应该也差不多。 三个孩子就这么排排站,谁也不乱说乱动,门口两个小厮目不斜视,也不说话,书房里安安静静,非常无聊。 林骁觉得自己站得都要睡着了,这时,门外脚步声响,一下子进来了一大群人。 *** 当先那人,身材高大,威仪慑人,正是李俨。 林骁眼睛一睃,发现林翮也在这一群人里,其他人有老有少,都不认识。 林骁的眼睛又往下一瞥,一下子就瞪大了! 李俨牵着一个孩子,肯定就是王子李淳了。不过,这不是重点!林骁是真没想到,李淳居然是这个样子! 李淳完完全全不像李俨,简直就是李俨的反面! 李俨貌陋,李淳却极为漂亮,肤若新雪,眉目如画,唇红齿白,无一处不精致,仙童一般秀美。 李俨衣着朴素,李淳一身打扮却是闪瞎人眼。衣袍颜色鲜丽不说,上面还又是绣金又是绣银,花纹繁复,李淳一动,就光芒闪烁。这还不算,李淳脖子上挂着赤金璎珞,大大的一个金锁片就在胸口坠着,上面刻了字,依稀是“福寿安宁”,镶了珍珠宝石。李淳一抬手,又显出雪白|粉嫩的手腕上圈着的金手镯。这一身简直了,暴发户都不会这么穿,也就李淳长得实在漂亮,硬是把这一身穿出了金尊玉贵的效果。 李俨气质甚佳,能够弥补相貌的不足,但李淳……虽说一个七岁孩子,也看不出什么气质,可李淳浑身上下弥漫着的那一股懒洋洋的劲儿是怎么回事?李淳的神态,没有孩子的好奇,没有王子的骄气,就只有一股漫不经心的懒劲儿…… 李俨牵着李淳进来,也就一瞬间事,这么短的时间,实在不够让林骁琢磨李俨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儿子,或者说,怎么把儿子养成这样的。 李俨倒是一脸幸福微笑,儿子即将正式启蒙读书,他心情很好。 三个伴读向李俨和李淳行礼,李俨让李淳还礼,礼毕,他晃晃儿子的小手,笑道:“以后他们跟你一起读书,要好好相处。” 李淳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把“酷哥”、林骁、闻起一一看过去。 “酷哥”依然很酷,不过眼神有点茫然,大概也是被李淳这一身闪到了。 林骁表现得很淡定,不愧是名声在外的“神童”。 闻起的表情有点吃惊,眼睛瞪得圆溜溜的,颇有几分呆萌。 李淳一一看完,矜持地点了点头。 李俨笑了起来,对身后一个老者道:“陆先生,小儿就托付给你了。” 那老者年纪六十开外,须发斑白,形貌儒雅,闻言道:“王爷有言,敢不尽心竭力?” *** 拜师之后,林骁和三个同窗就算是正式启蒙了。 启蒙先生姓陆名绎,是西南颇有名气的大儒。这位大儒原先住在距燮县几百里的锦都。锦都是西南大邑,比燮县繁华舒适得多,不过蜀王相请,陆绎颇感荣耀,也顾不得燮县偏远了。 “酷哥”的名字林骁也知道了:秦韬。是李俨一个心腹侍卫的儿子。 四个孩子都是有基础的,不必从认字开始教起。论“学问”,林骁是四人中最出色的。不过他们除了读书,还要习武。习武就在王府里的练武场,由秦韬之父秦刚教授。他们习武,以强身健体为主,不求上阵杀敌,但骑射也不能差了。 他们上午读书,下午练武,每隔几日还有蜀王府门客来教他们琴棋书画。规律,却也枯燥。林骁的耐性自然比真正的小孩要强许多,秦韬自幼受训,竟比他还胜一筹,林骁暗想秦家规矩竟这么严,也难怪他长成“酷哥”了。 闻起相比之下要差一些,不过也说得过去。他若是个很娇气的小孩,他家人也不敢把他送进王府了。 作为正主的李淳,表现得却最另类。他实在太懒了,功课马马虎虎能够完成就行,不肯再多用一点功。陆绎对学生督促甚严,无奈李淳偷懒得相当老辣,正好踩在“线”上,陆绎说他不是,不说他也不是,又不能狠罚,好不心塞。 李俨有时会检查儿子的功课,若见他做得不好,就说他,他也肯听,接下来几天就表现得积极一点,不过几天一过,又故态复萌。李俨也拿他没法,想想自己年过而立,只有这一子,又生得这般精致,瓷娃娃似的,实在狠不下心来教训,最多语气重些,打是万万下不了手的。再说李淳的人生道路在他出生时就已经定了,他必定是蜀王世子,将来是蜀王,更进一步则不可能,要他多么“出息”,事实上也没有用,只要李淳不惹事,面子上过得去,也就成了。 *** 太阳就快落山了。 章小坡抱着林骁给他的书,眼巴巴地向远处望。 章父收拾了空担子,道:“走喽。” 章小坡把书抱紧了些:“天佑怎么不来了?” “小少爷上学了。” “那天佑以后都不来了?” “这可不知道。” 章小坡埋下头,转身跟上了章父的脚步。 六、章小苗 出了城,再走四里路,就到了章小坡的家——三间茅屋,一道篱笆。 章母已做好了饭,和女儿章小苗一起等着丈夫儿子回来。 章父一脚还未踏入门内,已经大声问:“苗苗在哪儿呢?”章小苗立刻溜下长凳,跑到章父身边,帮他拿东西。 章父非常宠爱女儿,到家必定先问小苗。 章小坡跟着章父进门,还是耷拉着脑袋,章小苗看见他沮丧的样子,便问:“哥哥今天又没见到天佑?” 章小苗比章小坡小一岁,兄妹二人长得挺像,都是瘦瘦小小的个子,宽宽的额头,圆圆的下巴。 章小坡没精打采道:“他上学了。” “他还在城里?” “应该还在吧,我今天还看见他家赵四叔。” “那总归能见到的。”章小苗说着,把章小坡怀里的书抽走,“你果然把两本书都带走了,害得我都没得看!” 他俩长得像,聪明伶俐亦相仿,村里许多孩童,章小坡只跟妹妹有“共同语言”,林骁教给他的东西,他回家就教给妹妹,互相探讨,进益更快。 “难!”听了妹妹的话,章小坡皱眉憋出一句。 章母终结对话:“吃饭!” *** 章家晚饭简单得很,粟米饭加咸菜。灯不舍得点,吃完晚饭,就早早上床睡了。 床只有一张,床帐也只有一顶,一家人挤在一起睡。 一时半刻也睡不着,章父章母要商量养家糊口的事,章小坡和章小苗就玩游戏。 章小坡把章小苗的手掌竖起来,在她手心画个九宫格。 林骁之前把数独游戏教给章小坡,结果一玩起来,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打击太大,林骁再也不肯玩了,章小坡只好回家跟妹妹玩。 章小坡先说一个模板,几个九宫格,哪些有数字,哪些是空格,章小苗全部记住,然后两人一个接一个报数,把空格填满,谁先说错,就是谁输。 两人正玩得高兴,忽听母亲道:“我阿爹托人捎信,说他后天要来,你那天不是要进城?” 章小坡忙道:“外公要来?” 章母笑道:“是,你们又有口福了。” 兄妹二人欢喜不已,章父道:“那后天小坡留下。” 章外公于孙辈之中,最喜欢章小坡,他是仡族人,住在山里,一年来看女儿几次,每次都会带些荤食。 章母道:“让苗苗跟你去?” 章父笑道:“苗苗能走长路?” 章小苗连忙道:“我去!我去!我走得了!” *** 后天一早,章小苗果真跟着父亲上路,她早就想进城看看,因此十分开心,一路蹦蹦跳跳。 章母和章小坡也早早起来,章母里里外外忙家务,章小坡打下手。 太阳升高,章外公到了。 章父一回家就问女儿,章外公一到女儿家就问外孙。一见章小坡,他眉花眼笑,皱纹都笑开了,背着的竹篓都来不及放下,先弯腰把章小坡一搂:“让外公看看,胖了没?” 章外公带了一条麂腿、一小罐荤油,还有山里特产的草药。章母从麂腿上切了两块下来,一块中午招待父亲,一块留着晚上一家人吃,剩下的用盐腌了挂起。荤油则被挪到家里一个空罐子里,章母细细地将荤油刮干净。 得知岳父要来,章父准备了些粗盐、蔬菜、布料放在家里,章母一一收拾了,放进父亲空了的竹篓里。 女儿做饭,章外公坐着歇息,把章小坡抱在怀里,给他讲些新鲜事,章小坡听得津津有味。 章外公看着黝黑精瘦,其实结实得很,走山路如履平地,中气也足,在小院里说话,厨房里的章母都能听到。 虽说一字不识,但章外公颇会讲故事,先是凡人琐事,再是神鬼传说,搭配有度。说了几桩之后,章外公道:“再给你讲件蚩族龙头寨的事。”章小坡眼睛一亮:“外公先别说,我来猜,龙头寨打到了一只大老虎?”章外公哈哈笑道:“不是!” 南疆连绵群山之中,诸族各有所长,譬如仡族擅长采药,而蚩族则以骁勇善战、长于捕猎著称。小男孩爱听的勇士传说,多出于蚩族。 龙头寨是蚩族的一个大寨,若是有什么大事发生,很快就会在山里传开。 “龙头寨传说”是章外公的“保留节目”,已经在章小坡这里连载了许多回了,尤其是寨主家的八卦:龙头寨寨主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爱如掌上明珠,但在崇尚力量的蚩族,寨主只能是男人,龙头寨寨主便想让未来的女婿继承寨主之位。寨主之女身份既高,又貌美如花,寨子里的未婚青年趋之若鹜。但身份相当的青年,寨主之女却一个都看不上。寨主宠爱女儿,不愿逼迫,不料女儿却看中了一个赤贫的蚩族青年。蚩族风俗比较开放,自由恋爱的不少,一般只要看着还行,父母也不会阻拦,但要是差距太大,父母也是不能同意的。寨主气得发昏,要棒打鸳鸯,结果女儿干脆跟那青年私奔了。寨主派人一路追,没想到女婿是个厉害人物,硬是没追到。 以上是前情提要,今天章外公带来了最新进展:寨主的女儿女婿回来了,走时他们带走了一匹马、一些银钱,现在他们带回了几倍的马和银钱,还有两个外孙。大的那个已经六岁,壮实得跟十岁孩子差不多,而且极其聪明,已经能用小弓箭射麻雀、能自己做陷阱抓野兔了。寨主还能说什么呢?把已经出息的女婿和将来肯定有出息的外孙一起赶出去?不管寨主心里怎么想,也只能认了。 章外公晃晃章小坡:“那孩子叫天虎,跟你一样大,看你,怎么还是小豆子似的,你阿爹挣的钱呢?怎么不买肉给你吃?” 章小坡文绉绉道:“术业有专攻,他有他的长处,我也有我的长处啊。”文绉绉的话当然是从林骁那里学来的,把章外公听得一愣一愣。 *** 章小苗进了城,在章父卖菜时帮着算账,跟哥哥一样神,遭来了周围贩夫的围观。她年纪虽还比章小坡小一岁,却一点不怕人,应答比章小坡还老练。 儿子聪明,女儿也聪明,章父一下子收到了一大堆羡慕嫉妒恨。 章父忙起来,怕自己顾不到女儿,数数怀里的钱,一狠心买了一小块饴糖,让女儿站在他边上吃。 章小苗把饴糖拿在手里,一边吃,一边从怀里掏出《幼学》翻看。 这时,她忽然看到一双鞋停在自己面前。 七、十两白银 章小苗抬起头,发现站在自己跟前的是个穿长衫的中年男子,馒头般的身材,包子般的脸,正弯腰笑眯眯地看着她。 章小苗行个礼,问:“老爷,你找我有事?” 中年男子笑道:“你是章小坡?” “你找我哥哥?他今天没来。” “哦?”中年男子似乎有点吃惊,“那你叫什么?” “我叫章小苗。” 中年男子点点头,指指她怀里的《幼学》:“看得懂么?” 章小苗自信地说:“看得懂。” 中年男子笑呵呵问:“哪来的?” “从我哥哥那里拿来的。” “那又是谁给你哥哥的呢?” “天佑。”章小苗说着,忽然皱起眉头,“你问这个做什么?” 中年男子呵呵笑道:“我是林天佑的爹。” 这下不光章小苗,一旁留意着这边的章父也吃了一惊,连忙过来。 林翮对章父笑道:“天佑与你大儿子玩得好,今日我正好顺路,就过来看看,你这个小儿子也很伶俐可爱啊。” “老爷,”章父道,“这个是女儿。” *** 原来林骁当了王子伴读后,不能来找章小坡,章小坡见到赵四时,都要问上一问。赵四回去,就告诉了林翮,林翮本不在意,但听说章小坡一直随身带着书,心里倒是一动。 这天他正好要来城西,便顺路过来看看。 章小苗年纪幼小,又剃了个光头,一身衣裤灰扑扑的,完全看不出男女,以致林翮认错。 他也不在意,笑道:“原来是个小姑娘,我没看出来。”又道,“字是你哥哥教你认的?” 章小苗点头:“嗯。” 林翮挑眉:“不错,不错,那你认得几个字了?” 章小苗举起书:“我已经背完两卷了。” 见她一副小大人样,林翮笑道:“那我考你一考。”他指指不远处一个卖酱肉的摊子,“你要是能答出来,我送你一包酱肉吃。” 能让林翮看中的酱肉,当然是有过人之处的,那卖酱肉的小贩刀工甚佳,将酱肉一片片切得极薄,瘦的硬而香,肥的滑而不腻,林翮甚至还在《燮县食谱》中记上了一笔。 章小苗却没一口答应,她看向章父。章父道:“老爷要考你,你便应着。”章小苗这才点点头。 林翮也是临时起意,一时也没想好怎么考。直接让章小苗背《幼学》,未免无趣,但要是问深一些的问题,四五岁的幼童,又是半自学的,那又未免过分。他捻捻胡须,笑眯眯道:“能背书不一定能知书,我问你,《幼学》讲的是什么?” 章小苗立刻道:“天文,地理,人伦。” 林翮笑道:“那为什么讲这些就是‘幼学’呢?” 章小苗眨眨眼睛,肯定地道:“因为这是小时候就要知道的学问。”她掰着手指道,“不知天文,就不会种地,就没有饭吃;不知地理,就不知道哪里是山、哪里是河,就要迷路;不知人伦,就不懂得道理,那就连人都不是了!”说完,自觉总结得很好,满意地点点头。 林翮哈哈大笑。 章小苗问:“老爷,我答得对么?” 林翮笑道:“嗯,很好。”见章小苗绽开笑容,又道,“你答得好,我倒觉得一包酱肉不够了,不如这样,要么,这条街上的吃食玩具,你随便挑,每样都买也行;要么,我给你五两白银,可是这五两白银只能拿来买书。你选哪个?” 章小苗“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老爷,我要五两白银!老爷大恩大德,我和哥哥一辈子都记得!” 林翮倒是一惊:“为何跪我?” 章小苗道:“读书是拨开云雾见日月,吃食玩具算得了什么?” 林翮大笑,取出十两白银。 章父震惊道:“老爷,这如何使得?” 林翮将银子塞到章父手里,说道:“我知你家一年用度,也不过这个数目,不过你这一对儿女可教,你拿这钱供他们读书吧。” *** 林骁在王府外书房找到几本算经,高兴万分。他把这几本书都借出来,拿到自己房内抄写。 每日放了学,三个伴读可以回家,也可以在王府过夜。李俨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小院,院里遍植翠竹,宁静清幽,是读书休憩的好地方。 墨是最好的松烟墨,写在上好的宣纸上,颜色乌黑,仿佛永不褪色。林骁一边抄写,一边在心里默默复习上辈子学过的数学知识。 投在纸上的光线忽然起了变化,林骁眼一抬,却见林翮不知何时悄然无声地来到身侧。 “爹,你怎么不出声啊?” 林翮道:“古人写字全神贯注,突然从背后抽笔也抽不走,你倒好,我一点声音都没有,你还是发现了,可见不专心。” “爹,你吓我一跳,倒数落起我的不是。” 林翮笑道:“你在抄什么?” “《九章》。” “这不是算经么?你不做功课,倒抄起这个来!” “功课早做完啦。” “那就再多背几遍!不要自仗聪明,不肯用功。根底不牢,将来要吃大亏的。唉,你这是为了那个菜贩之子?我儿倒是重情义。对了,今日爹做了一件事,你猜是什么事?” “好事还是坏事?” 林翮轻拍了下他脑袋:“当然是好事了!” 林骁连忙把笔放到笔搁上:“爹,你去找小坡了?” “我儿一猜就中啊!”林翮便将十两白银的事说了,林骁两眼放光:“谢谢爹!” 林翮笑道:“以往给你买东西,也不见你如此高兴。” 林骁正色说道:“天下英才,不该埋没于田垄市井之中。” 林翮哈哈大笑:“都‘天下英才’了!这么说我还真是做了件大好事?” “可不是么?”忽听门外一个清朗的声音笑道,“远之,此子有宰辅之才啊。” 林翮回身笑道:“怀瑾又开玩笑。” 只见门外飘飘洒洒走进一个中年文士,林骁认得他是闻起的父亲闻琛,字怀瑾。闻起是个有点呆萌的小孩,闻琛却是个风流潇洒的人物,颇有点名士风度。 闻琛笑道:“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如此见识,岂非宰辅之才?” 林翮摇手道:“你再夸他,他可找不着北了。”又问,“你来找我,是有事?” 闻琛拉住他道:“到处找你呢,不想在这里偷享天伦之乐!快随我来!王爷在等你!” 林翮吃了一惊,忙对林骁道:“好好念书!”急急随闻琛去了。 林骁耸耸肩,继续抄书。 八、云华郡主 闻琛和林翮来到内书房,里面除了李俨,已有两个人在了。一个青袍儒巾,年纪五十上下,名方博;一个却是道士打扮,三十多岁,面如冠玉,号丹鹤。两人也都是李俨的心腹。 已近黄昏,书房里还未掌灯,光线迷蒙,小厮正在泡茶,茶香袅袅。 李俨端坐主位,手里捏着一份邸报。林翮和闻琛落座,小厮奉上茶来。 李俨将邸报给四人传阅,这份邸报不长,四人很快看完,对视一眼,方博捻须道:“朝廷……欲对北方用兵?” 李俨道:“突厥的大单于死了,诸子相争,确实是个出兵的好时机。这两年大秦风调雨顺,粮草亦是不缺。” 闻琛道:“朝廷打算让谁领兵?卢挺,还是霍岳?” 李俨道:“卢挺吧,霍岳名过于实,陛下心里应该清楚,不至于将这样重要的战事交给他。” 林翮道:“燕王也不是没有可能。” 燕王是皇帝的次子,名李湛,自幼喜好兵事,也曾随皇帝打过仗,颇得皇帝喜爱。 丹鹤忽地一笑,闻琛看见,笑道:“牛鼻子不要故弄玄虚,有话就说。” 丹鹤微笑道:“燕王非嫡、非长,本无资格继承大统,然而陛下迟迟不立太子,诸皇子不免都起了些不该有的心思,若由燕王领兵,这一份功劳可是不小,京中恐怕要起波澜哪。” 李俨叹道:“立储之事,不必多说了,我自不会掺和。我今日叫诸位来,是想商量回京事宜。这些年来,我一直驻在燮县,即使返京,也不过处理家务。如今,燮县不敢说物阜民丰,至少不会留个烂摊子给后来者,我也可以放心回京了。” 闻琛笑道:“王爷过谦了。十年之前,燮县遭兵燹,几成废墟,若非王爷殚精竭虑,焉有如今局面?” 李俨笑道:“这些话就不用说了。” 方博缓缓道:“燮县虽小,南边的大山可不小,王爷自己不返京,陛下也会召您回去的。” 李俨笑了笑:“于公,到了该回京的时候;于私,我也非得回京不可。云华已经十三岁了,这些年待在燮县,两眼一抹黑,京城哪家儿郎出色,一点也不知。她小时候还能等,如今可是等不得了,回京之前,我想心里有点数。” “云华”是李俨长女的封号,她将到出嫁的年龄,李俨这是要动用在京城的消息网了。 李俨虽无异心,但常年在外,即使为了自保,也要知道朝中动向,因此自有消息网,打听那些不会写到邸报上的消息。 通常消息网只留意政事,但如今他要用于私事,几个心腹也能理解——李俨对一双儿女,掌上珠都不足以形容,当真是心肝一般。再者,若王妃还在,李俨还有个人可以商量,如今只能靠自己了。 *** 云华生而丧母,好在有父亲疼爱。可她两岁多时,李俨领兵赴南疆平叛,云华无人照料,被皇后抱进宫抚养。 过了两年,李俨方回,父女刚刚见面,皇帝便给李俨赐婚,云华一下子多了个继母。 好在继母贤惠,对她还算不错,可刚刚处出感情,继母又难产而亡,留下一个同样丧母的弟弟。 这时南疆形势又不大好,皇帝觉得还是弟弟靠谱,李俨又再赴南疆。这次云华仍由皇后代为抚养,李淳则寄养在外祖家。 其间李俨虽然回来过几次,但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直到云华八岁,南疆局势稳定,李俨才将他们姐弟接到身边。 因此李俨总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女,尤其对云华充满愧疚,于是铆足了劲儿,要给云华寻个世间最如意的夫婿,好让她以后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 章父回到家中,给章母看那十两白银,章母又惊又喜。 “这……足够买三亩良田了……给小坡读书?” “林老爷说了,是给小坡读书用的。”章父道,“我也应了,不可无信。” 章母想了想,点头道:“读几年书,好处也多。” 章小坡已是欢喜得傻了,此刻脸上都是傻笑,半点聪明劲儿都看不见了。 章小苗却嘟起了嘴:“是我挣来的,我也要读。” 章父笑道:“小坡读了书,回来教苗苗。” 章母道:“你又惯她!” 男孩读书,能够科举,能够当学徒,女孩却不能,因此除了大户人家或书香门第,少有教女孩读书的。 章父道:“你这就是没有远见了。” 章母闻言道:“这是什么话?” 章父笑道:“如今家里虽穷,再过几年却也未必。再说小坡若是出息了,能不带挈家里?苗苗也能嫁个好人家,识得字,还能教我的外孙呢!” 章小苗还是个光脑袋的小娃娃,章父已一路想到她嫁人生子上去了,确实“远见”。 *** 李俨捏着邸报,来到后院。 王府前院只求实用,朴实无华,后院则精致不少。云华郡主居所旁有水榭,她常在里面抚琴。李俨远远听到琴音,感觉女儿此刻似乎心情不错,不禁叹了口气。 果然,云华高高兴兴迎出来:“爹爹!” 云华的容貌不像李俨,而像她早逝的母亲,只眉宇间的英气能看出几分李俨的影子。 她性情与弟弟李淳迥异,活泼开朗,精力充沛,好读书,好骑射,琴棋书画皆有涉猎。 秦国风气还算开放,女子行动也比较自由,并没有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李俨又宠爱女儿,云华想学什么,李俨就为她聘请名师。燮县偏僻,有时请不到好先生,李俨就自己教。 云华原本面带笑容,却见李俨面色沉郁,不禁愕然道:“爹爹,怎么了?” 李俨叹道:“京里有消息过来,昭惠病故了。” 云华大惊:“什么?!” 昭惠是皇帝的十公主,只比云华大一岁,才貌双全,性情也好。云华在宫里时,常与昭惠一起玩,颇为相投。云华到燮县后,与昭惠的书信往来也是一直没断,前不久云华才接到昭惠书信,还事事都好,没想到再次听闻昭惠的消息,就是讣闻。 云华喃喃道:“怎会如此……”眼泪已忍不住流了下来。 李俨安慰女儿一番,又命人将儿子带来,一家三口一起用晚膳。席间,父女说起京城往事,云华那时还小,却还记得不少,絮絮说了许多昭惠小时候的事,说了一晚,心中忧伤稍解。 九、九弦 林骁是个注重交际的人,平时积极地跟闻起和秦韬来往。闻起不必说,秦韬虽酷,到底也还是个孩子,时间一长,也自然而然玩到了一起。 不过,林骁最近专注于抄书,也不跟两人一起玩了。闻起跟秦韬这个闷葫芦实在没有多少话说,又好奇林骁在做什么,便来找他。 林骁头都不抬:“桌上有糍粑,新鲜出锅,我爹刚送来的,吃!” 闻起早闻到香气,不禁咽了下口水,取了一块,放进嘴里:“咝——” “当心烫。” 闻起咬着糍粑,凑到林骁身边:“你在抄什么呀?” “算经。” 闻起好奇翻阅,没多久就蚊香圈圈眼:“看不懂……” 林骁扫了眼闻起翻到的那页:“哦,五等诸侯分橘子,倒也不难,只是先生没教过,你不熟罢了,以后先生会教。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我们都要会的。” 闻起佩服地道:“天佑真聪明。” 林骁道:“我是抄给别人的。” “谁啊?” “以前在家时,一起玩的一个朋友。” “你最近也不跟我们一起玩了,我们去蹴鞠吧!昨天王子还问起你呢。” “……王子不是不喜欢蹴鞠么?” “王爷叫他不要整天闷在屋里,王子就来了。” 林骁想象了一下,觉得李淳肯定是一张不高兴脸。李淳非常不爱动,要不是吃得也不多,早成小胖墩了。 想了想,林骁搁下笔道:“那我跟你去吧。” “好好好,快来!” “等等,我把糍粑带上。” *** 四个孩子在王府花园里蹴鞠,几个十来岁的小厮守在四周帮他们捡球,还有丫环在旁边凉亭里备好茶水点心,再周到不过。 然而李淳果然一脸不高兴。蹴鞠时,他的项圈手镯是摘了,衣服却不肯换,还是华丽无比的一身。 林骁把糍粑分了,小厮们也没落下。 李淳看见林骁,嘟嘴道:“你这几天都不来,躲懒。” 林骁:……其实我很喜欢蹴鞠的啊,不是人人都像你。 因为年纪小,他们蹴鞠不过踢来踢去而已,然而其他三人还能到处跑动,把球踢高,李淳基本就站在原地,等别人给他送球。 伴读自然不能冷落了正主,总归要把球往他那里踢,只是最好不要踢歪,也不要用力。球到脚下,李淳才矜贵地抬起脚,轻轻一碰。 其他三人就默默地看着球慢慢往前滚啊滚,滚到离其中一人近了,那人才把球带到自己脚下。 林骁非常无语,不禁觉得上天是公平的,给了李淳如此秀美的容貌,就给了他如此懒惰的性情。 “淳儿,你这是在蹴鞠?”忽然,一个清亮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带了点难以置信。 几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往这边走来。 少女一身绛色骑装,手里还提着马鞭,似是刚跑马归来。 她身材高挑,容貌秀丽,神采奕奕。林骁没有见过她,但立即猜出她的身份。何况少女走到近处时,环顾众人,那一瞬眉目间的神态像足了李俨。 三个伴读连忙向云华行礼,云华微笑点头,先问闻起:“你是闻先生之子?” 闻起忙道:“是!”又有点忍不住好奇地抬头看着云华。 云华笑道:“我以前见过你,当时你才三岁,被你母亲抱在怀里,如今也这么大了,淳儿常说你字写得最好。” 闻起有点紧张,一听这话,又忍不住激动,脸都红了:“王、王子过誉了!” 云华又问林骁,提到林翮时,也是称“林先生”。 将三个伴读都夸了一遍,云华看向弟弟,目光中多了点无奈。她弯腰搂住李淳道:“淳儿,跟我去找父亲。” 李淳见不用再蹴鞠,顿时高兴起来,忙对三个伴读道:“你们玩吧!”乐滋滋地跟着云华走了。 三个伴读:“……” 林骁开口道:“我们继续?” 闻起道:“好。” 球正在秦韬脚下,他一脚踢起,力道与刚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林骁和闻起也精神抖擞地跑动起来。 *** 李俨今日正好没有多少公事,正跟林翮絮叨儿女经,云华领着弟弟来找李俨,林翮便告退了。 李俨见女儿轻蹙着眉,似是有些发愁,忙问:“怎么了?” 云华道:“爹爹,你没见淳儿蹴鞠的那样子,闺阁千金都没他文雅!这么懒,可怎么好?” 李淳闻言,没骨头似的往云华身上一靠:“我不懒。” 云华无奈道:“爹爹,你看淳儿!他那几个伴读都是出挑的,我本以为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子在一起,总有争竞之心,淳儿以往再漫不经心,但若是同窗出色,他总不能甘居其后吧?结果呢,他是一点儿都不在乎。” 李俨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不禁叹气。 云华俯身,刮了刮李淳秀挺的鼻梁:“你看你,都是人家在让你,羞不羞?” 李淳不乐意了,扑进李俨怀里:“姐姐欺负我……” “你这个孩子啊……”李俨抱起李淳,“就是个富贵闲人的材料,还好生在了我家。” *** 林骁奋力抄完两本算经带回家。 林骋正在院子里画画,看见林骁,笑道:“天佑回来得正好,娘刚做了蒸饼,蜂蜜馅儿的。” 林骁:“……赵四叔呢?他今天还去城西么?我要跟他一起去。” 林家另一个下人陈五正在院子一角劈柴,闻言扯开嗓子喊:“赵四!” 赵四从厨房钻出来:“什么事?咦,三少爷回来了?” 林骋道:“天佑要去城西,你跟他去一趟吧。” 赵四已经采买回来,不用再赶车去,便对林骁笑道:“三少爷,坐黑皮去吧?”黑皮是家里的驴,驴个头矮,小孩子也能坐。 林骁道:“好。”又说,“要快点。” 赵四笑道:“是。”牵了黑皮出来,正要把林骁抱上鞍,林骁已经矫健地自己翻了上去,赵四喝了声彩:“三少爷身手不凡哪!” 林骁道:“别说好话啦,走吧!” 到了城西,林骁找到章父,章小坡却不在,章父身边蹲着一个更小一点的孩子,正拿着树枝在地上画着什么。 林骁骑在黑驴上,一身衣服又鲜亮,蜀锦袍,云头履,腰间还佩了块玉,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特别显眼。 章父身边的孩子抬起头看着他。 “天佑?” “章小苗?” “是我。”章小苗眨着圆圆的眼睛,“你就是天佑?你来找我哥哥?” 林骁从驴背上跳下来,打量了一下章小苗,又看看她在地上画的东西,却原来在写字。 用树枝当然写不了多好,难得的是没有错字,而且横平竖直,看起来很像样。林骁想到林翮之前所说,章小苗亦是聪明过人,便与她攀谈,果然,章小苗逻辑那个清楚、言语那个老练,还在章小坡之上,林骁暗忖章小苗若生在现代,必定是一个女学霸啊!如今却不禁令人可惜。他问章小坡为什么没来,章小苗道:“托林老爷的福,哥哥读书啦!” “哦?”林骁惊喜地问,“是哪里的先生?” “是爹爹打听到的,”章小苗说,“都说这位先生好,爹爹就把哥哥送去了。” 林骁又问章小坡是否习惯、有无难处,章小苗见他絮絮叨叨,一副放心不下的样子,便道:“哥哥读书的地方离这里不远,你要不要去看看?我带你去。” 林骁笑道:“那好,我跟你一道去。” 章父连忙道:“林少爷……” 赵四对他笑道:“你不要着急,我送他们去,包你万无一失。”章父也只得允了。 赵四将章小苗抱上驴背,林骁跟着爬上去,对她道:“我护着你,不要怕。” 章小苗兴奋地说:“我还没骑过呢,早就想骑了!” 章小苗坐得很稳当,而章小坡读书的地方确实离这里不远,一会儿就到了。 那先生正叫学生背书,一个学生站在前面,磕磕巴巴,先生脸色难看地盯着他,一时注意不到其他学生。 林骁和章小苗便在窗外向章小坡悄悄招手,章小坡眼尖瞧见,当即借口如厕溜了出来。 林骁见章小坡换了件新衣,想是为了他上学特意裁制的,又为多穿几年,做得比较大,松松套在身上。 林骁问:“在这里可还习惯?” 章小坡笑道:“这里挺好的。” 原来章小坡初到私塾时,先生见他是个菜贩之子,有些不喜,勉强收下了,开始也很严厉,然而没过几天,章小坡展露出不凡天赋,先生颇感惊喜,不免另眼相看,章小坡在私塾的日子挺好过。 林骁放下心来,把两本算经给了章小坡,章小坡一翻,顿时喜欢得不行,章小苗在一旁也很眼热:“我也要看。” 林骁笑道:“你们一起看!” 章小坡本要把算经塞进怀里,转念一想,又递给章小苗:“你先看吧,我在这儿也看不了。”章小苗高高兴兴地接过。 林骁想起一事,问道:“先生可曾给你起学名?” 章小坡点头:“起了。” 林骁忙问:“叫什么?” “章理。天理的理。” 林骁琢磨了一下,笑了起来:“这个名字倒是不错。” 章小坡高兴地道:“是么?” “世间万物皆有其‘理’啊。”林骁说,他蹲下身,在地上画了个直角三角形,“你还认得这是什么吗?” 章小坡立刻道:“勾三股四弦五。” “这是出自《九章》的‘理’。”林骁道,“以往我教你的,都是零散学问,今日给你的算经自成体系,你以后仔细研读,可比我教你的要高明多了。” 章小坡眼睛闪亮地看着他:“天佑,你对我这么好,我以后一定有出息,报答你的恩情!” 林骁见他感动得要哭了,连忙拍拍他道:“跟我客气什么?对了,小坡,你现在的年纪,离取字还早得很,不过我想提前给你取个字,将来你用也可,不用也可。” 章小坡道:“天佑最有学问了,我肯定要用的!” 林骁在地上写下“九弦”两个字。 章小坡一字一字地念出来:“章、九、弦。真好听!” 十、回京 章理,字九弦。这便是章小坡的名和字了。 不过林骁还是习惯叫他“小坡”,之后陆陆续续又抄了不少书给他。有时林骁也会遇到章小苗,章小苗看书有不懂的地方,林骁也指点几句。 童年时的这段缘分并没有持续很久——不久之后,皇帝批准了李俨的请求,派了人来接手燮县的一切事务,李俨即将回京,林家自然相随。 *** 林翮抚着《燮县食谱》,感慨道:“作此食谱,这几年在燮县便不算白过了。” 林骋笑道:“回京之后,爹便付梓吧。” “那是自然。”林翮叹道,“只不过有生之年,未必还能再来。”他望着那一道道食谱,惋惜不已——做法虽被记录下来,地道的食材回京之后可就遇不着了,实在令人可惜。 林家只收拾了金银细软,还有林翮这几年的字画。家具并锅碗瓢盆之类的杂物,都跟房子一起卖了。 家里的书,珍贵的自然要带走,剩下的都被林骁送给了章小坡。 兄妹俩听说林骁要走,难过地哭起来。林骁安慰一番,又担心章家将来遇到变故,便留了封信,里面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勤学典故,鼓励章小坡读书,又写了几个史上奇女子的故事,给章小苗灌输了一通何谓“巾帼不让须眉”。 *** 启程之日,晴空无云。 林骁坐在骡车里,郭氏搂着他,见他情绪不高,便絮絮叨叨跟他说:“天佑出生以来,还未离开过燮县呢,燮县是个小地方,京城可大得多了,好吃的好玩的看都看不过来。天佑不是爱看书么?京城家里的书可比这里多多了,街上书肆那是一家挨着一家……” 林骁漫不经心地听着,他不可能如真的七岁孩子一样对繁华之地充满向往,但对京城确实也存了几分好奇。 他曾读过一些写秦国地理的书,就书中看来,秦国地理与上辈子他的祖国挺相似,但也有部分出入。不过,蜀道倒是一样的艰险。 李俨拖儿带女,走的自然是最平坦的一条路,饶是如此,有些地方也够令人咋舌的。 路难走,速度不免就降了下来,出蜀之后才加快。 抵达京城的那一天,一样是个晴天,碧空如洗。 入城之后,林骁心里不由想:当真是繁华盛世。林骋骑马跟着骡车,见林骁揭开车帘往外看,伸手道:“天佑,上来!”林骁钻出车外,往马鞍上一扑,林骋一把捞住他,让他坐在自己前面,尽情观看街景。 郭氏拦都来不及,骂林骁:“不要命啦?!”又骂林骋,“怎么当哥哥的?!越大越糊涂!出事了怎么得了!” 林骋忙道:“娘,我去找爹。”催马向前。待离骡车远了些,兄弟二人一起大笑。 林翮在京里有房子,留了几个下人照看洒扫,因此到京之后就可以直接住回去。 林骁到了京城的家,见是一座两进宅院,论宽敞气派,确实比燮县的家强得多。 林翮问下人:“三郎的屋子可收拾出来了?”得到肯定回答,方点点头,对林骁道:“你先去看看,有什么缺的,叫他们去添。” 林骁洗了个澡,又换了身衣服,到自己房里一瞧,只见家具均髹以黑漆,光可鉴人,架子床上垂着簇新的葱绿纱帐。 忽见林骏抱了一箱东西进来:“新屋子空空的不好看,给你找了点摆设。”又笑道,“爹怕仓促之间做饭做不好,已经叫了得月楼的席面,马上就要送来了!京城里好吃的多得很呢,以后一家一家吃过去!” 林骁:“……好。” *** “京城四楼,得月楼,赏春楼,如意楼,望湖楼,各有所长。其中得月楼的素菜做得最好,既开胃,又不油腻。我想这一路累了,骤然吃那大鱼大肉也吃不下,莫如从得月楼叫一桌席面,正好看看他家这几年可有长进。” ——这是得月楼的席面送到后,全家围坐,林翮举筷之前的开场白。 林家从来没有“食不语”的规矩,因为肯定要一边吃一边点评。 桌上摆着八菜一汤,其色其香已令人食指大动,只不知其味如何。林翮笑道:“大郎二郎还是小时候吃过,大约已经忘了,天佑更是第一次吃。你们吃,我来跟你们讲。” 于是一家人一边吃,一边听林翮滔滔不绝地讲述每道菜的妙处,郭氏在旁进行补充。 林骁:……真是资深吃货,不服不行。 *** 李俨在京里自然也有府邸,乃皇帝所赐,富丽堂皇,跟燮县的蜀王府不可同日而语。 李俨一到王府,立刻沐浴更衣,又让儿女也换上正服,与他一同进宫面圣。 皇帝李侁年事已高,鬓发灰白,但因自幼练武不辍,依然腰杆挺拔,行动矫健。 他往李俨面上一看:“黑了。” 李俨微笑道:“臣本来也不白。” 皇帝笑道:“十九啊,这些年辛苦了你。” 李俨在兄弟之中排行十九,皇帝时常这样喊他,显得亲昵。 李俨道:“原是臣的本分,陛下这话可是折杀了臣了。” “云华和淳儿都这么大了。”李侁又把云华和李淳唤到跟前。 云华在宫里住过几年,待遇与公主相同,得到的宠爱甚至胜过一些不得宠的公主,因此并不拘束,一开始还叫“陛下”,李侁将脸一板,云华立刻改口:“伯父!”李侁方才点头,又道:“皇后很想念你,你等会儿就去看她。” “嗯!”云华道,“云华也想娘娘。” 李淳第一次见到皇帝,倒是一点也不怕,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李侁。 他的正服以深青为底色,只在肩头袖口绣有纹章。深色衬得他肤白如雪,如玉琢的娃娃一般。 李侁打量片刻,道:“这孩子不像你啊,倒是有几分像文太妃?” 文太妃即是李俨已故的生母,李俨笑道:“像我不就糟了?” 李侁摇头:“男儿须得胸怀万里、顶天立地,何必在意容貌?”又抚着李淳说了两句,即命内侍领云华与李淳去见皇后。 一时间,殿内只余兄弟二人。李俨知道李侁要说正事了,不由肃容而待。 李侁道:“十九,朕要给云华做个媒。” 李俨愕然。 十一、做媒 回京之前,李俨动用了消息网,打听到一些京中适龄贵介子弟的情况。虽然在他看来,谁都配不上云华,但挑挑拣拣,勉强也挑出了几个。 正打算到了京城,再细细筹划,不料皇帝一句话,惊得李俨一时什么都说不出,而皇帝下一句真如霹雳一般,震得他整个人都懵了。 “凉王世子。” 皇帝还说了些什么,李俨只听到这四个字,或者说,只听到“凉王”两个字。 并非凉王或凉王世子有什么不妥,而是凉王居于凉州,而凉州在秦国西疆,距京城万里之遥。 “陛下!”李俨跪了下去。 “凉王世子今年十五,与云华年龄、身份俱相当。” 李俨苦涩道:“陛下,臣蹉跎半生,只有此女,凉王世子固然是良配,然而凉州离京太远,此后相隔万里,想见一面都不容易,臣实在不能舍得!”言罢,叩头有声。 李侁俯身,握住李俨的肩:“十九,你在逼迫三哥么?何至于此?” “陛下!” “你且听朕说完。”李侁平静道,“朕见过凉王世子,他相貌极像凉王,且才德俱佳。” 凉王姓魏,乃秦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异姓王之一。当代凉王是秦人和胡人的混血,容貌极为俊美,与其孪生姐姐被并称为沙漠里的一双明珠。 李俨见过凉王几次,确实是他生平仅见的美男子。凉王世子若很像凉王,相貌肯定不错。 但这又如何?李俨还未来得及开口,李侁已经继续道:“朕本想将昭惠下嫁。” 李俨一震。 “可惜,昭惠忽患急病,也不过几天就……”想起女儿,李侁难过了一瞬,但也只有一瞬,“朕其他女儿,不是已经下降,就是还年幼,孙女之中也无合适的。” 李俨一时沉默。 “十九啊,”李侁叹道,“朕知道你是慈父,处处想为儿女筹划妥当,然而云华自己是怎么想的?你可知道?朕抚养云华几年,对她的性情,未必没有你清楚。” 李俨道:“云华年幼,什么都不懂的。” 李侁看他一眼,道:“云华自幼要强,恨不生为男儿。你何苦拘了她的性子,让她一世都不得开心呢?” 这话却是重了,李俨道:“臣没有……” 李侁道:“十九,你何妨听听云华自己是怎么想的?”说罢,未等李俨回答,即命内侍去将云华领来,又叫李俨隐到殿内的屏风后面去。那黑漆螺钿屏风足有十二幅,一丈多高,即使李俨身材高大,也一样被遮得严严实实。 *** 云华不知道状况,高高兴兴来了,见李俨不在,笑道:“伯父把爹爹藏起来了?” 李侁笑道:“伯父有话要跟你讲,这话啊,你父亲听了不妥。” 云华面露诧异神色,李侁道:“伯父想给你做媒。” 云华脸一红:“伯父,这话怎能跟我讲?” 李侁笑了笑:“云华知道凉王么?” 当代凉王魏长庚,骁勇善战,长子魏昂已被封为世子。 对凉王,云华也就知道这么多,然而这么多也就够了,她怔了一怔,道:“略有耳闻。” “凉王世子魏昂与你年纪相仿、才貌相当,朕便想做这个媒。”李侁徐徐道,“朕遍观京中贵介子弟,无一人能及魏昂。只是凉州实在太远,西去万里,你父亲恐怕舍不得呀。” 云华沉吟片刻,抬眼看着李侁,说道:“魏氏世代驻守凉州,乃是为了大秦西疆的安宁。臣女生于天家,长于富贵荣华之中,受万民供养,只恨不能生为男子,建功立业,如臣女父亲那般,为陛下分忧。臣女若嫁往西疆,必与魏氏一道,做陛下的盾和剑,为陛下守疆拓土!” 少女清亮的声音在殿内回响,李侁不由微笑,屏风之后,李俨却是满心惘然。 *** 事已至此,李俨再无拒绝的余地。 很快,皇帝的赏赐源源不绝而来,但对李俨来说并没有多少安慰。好在云华也不会立即出嫁,起码要等到她及笄之后,而且成婚也在京中。 如今,李俨也只能忍着心里酸楚,为云华准备嫁妆。 云华自己倒还好,还反过来安慰父亲。李淳却对姐姐远嫁没什么概念,不解地问:“为什么要到凉州去?一起住在京城不就好了?” 云华搂着弟弟,叹道:“若是别人,自然可以,不过凉王世子怎可能长居京城呢?” “为什么不可以?姐姐姓李呀。” 云华笑了笑:“以后爹爹身边就只剩下你啦,你可要乖乖的,不要让爹爹操心。” 云华年长李淳六岁,颇有点长姐如母的意味,这些时日,她对李淳的照拂教导更胜往昔,李淳本来还固执地认为姐姐即使嫁给什么凉王世子,也照样可以长居京中,如今却也不禁惶惑起来。 *** 回京之后,李俨又为李淳请了一位先生,也是有名的大儒,名蒋弼,伴读依旧是林骁、闻起和秦韬三人。 云华将要嫁给凉王世子的事三人也知道了,闻起和秦韬在讨论凉州到底有多远,林骁也跟着聊几句,不过他心里自然另有想法。 这日,林家三兄弟均在家。林骋和林骏在院子里铺着宣纸画画,林骁趴在旁边看。 到了京城,他才知道林翮的字画多么值钱,一幅起码二十两白银。林翮回京没几天,求字画的就接连不断上门了。 林骋和林骏自幼跟着父亲学画,水准却还差得远,林翮时常督促。 此刻院子里没有外人,林骁忽然道:“陛下笼络凉王,当真不遗余力,为什么?” 林骋手一抖,画坏了一只虾,他无奈道:“天佑,不要吓人。” “最近那件事,大哥不也知道?” 林骋用笔杆点点林骁的眉心:“人小鬼大。”林骏也在旁边笑。 林骋道:“听说陛下欲对北疆用兵……” “哦?”林骁道,“陛下想要凉王也派兵么?” “大概有这个意思吧,”林骋道,“我也不大清楚,不过大秦对凉州一向都很笼络。” “陛下这是无本买卖啊,慷他人之慨。”林骁压低声音道。 “不要胡说!”林骏拍了下他脑袋,“祸从口出,你跟我们随便惯了,万一在外面也口无遮拦怎么办?” 林骁摸摸脑袋:“我不会的。” 林骋笑道:“嗯,天佑是有数的。不过这里面怪复杂的,我一时也说不清。” 林骁脸上现出沉思神色。 林骏道:“怎么?你突然问起这个,是在王府听到什么了?” 林骁道:“也没听到什么,不过王爷和王子最近都很心烦。” 林骋道:“那当然了,王爷不比其他王公,姬妾几十个,儿女一大堆,总共就两个孩子,能不心疼郡主么?郡主远嫁,就剩王子一个,也着实孤单,你既陪在王子身边,何妨多开解开解他?” 林骁道:“我知道。” 林骏随手拿了块蜜糕,往林骁嘴里一塞:“吃点东西,读书去,不要乱想。” 蜜糕是郭氏做的,又糯又甜,非常好吃。林骁一口咬下去,忽觉不对,张大了嘴,咽也不是,吐也不是,林骏诧异道:“怎么了?噎了?快吐出来!” 林骁露出一个纠结的表情,伸手进嘴,挖出一个东西。两个哥哥一看,顿时哈哈大笑——林骁手心里,躺着一颗门牙。 十二、续弦 李俨回京一月时,皇帝下旨,封李淳为蜀王世子。世子之位放到别家说不定还要争抢一番,对李淳而言则毫无悬念,他又年幼,毫无感觉,云华倒是很高兴。 又过不久,京里有适龄女儿的官宦之家都暗暗兴奋起来——十五皇子和十六皇子都到了要娶妃的年纪,皇后将在宫中开赏花宴,遍邀京中命妇,以赏花为名,为皇子择妃。 眼看着又有两个儿子要成家,皇帝心里也有几分欣慰,同时,皇帝觉得还有一事也可趁此机会办了。 “这都多少年了,十九府里空空荡荡,像什么话?他那个性子,拗是拗不过来了,赏赐美人给他也是白搭,但续弦之事,他总不会不答应吧,你趁这次赏花宴,也替他留意一下。”赏花宴之前,皇帝对皇后道。 皇后张氏与皇帝乃结发夫妻,多年下来,倒也算得上相敬如宾。张氏年纪自然也不小了,但保养得宜,看着倒也不很老。她相貌端庄,体态雍容,颇有几分母仪天下的风范。 张氏对李俨,差不多当成半个儿子来看,又抚养过云华,感情非同一般。除此之外,张氏也有一桩烦心事,极有可能需要李俨的帮助。 *** 当年,张氏嫁给李侁后,好几年都没有孩子,不知请了多少名医,吃了多少药,好容易才生下一子,而当时李侁已经有两个庶子了。 尽管如此,对第一个嫡子,不说张氏看成心肝一般,李侁也是很看重的。李侁给这个孩子取名李泓,对他的栽培胜过其他儿子。 李泓乃皇后所出的长子,身份贵重,本应顺理成章地被立为太子,但随着时间流逝,他成了李侁最不喜欢的儿子,没有之一。就连张氏,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个儿子是个废柴,而且废柴出了水平,废柴出了特色。 李泓文不成武不就,在兄弟里面倒数,这也罢了,他平生唯一的兴趣爱好,让李侁想起来就恨不得没这个儿子。 李泓平生唯一的兴趣爱好特别奇葩:他喜欢缝纫。 李侁其他儿子,尤其是年长的几个庶子,各有所长,每一个都甩李泓几十条街。 张氏压力很大,不过,在李泓之后,张氏隔了几年又生了一子,就是七皇子李洵。 李洵八岁就能左右开弓射箭,十二三岁就熟读经史,文武双全,帝后宠爱非常。 李侁便有了立李洵为太子的念头,但一来,李洵虽是嫡子,但要越过李泓立他,也不是那么容易;二来,李洵年纪轻,能不能压得住那几个庶出的哥哥,也是个问题。 光这两个问题,倒也好解决,但现在帝后却又有些犹豫——李泓虽然自己无比废柴,但却有个好王妃,又生了个好儿子。 一个是心爱的小儿子,一个是名正言顺的好圣孙,这该如何选择? 李侁一辈子果断,到老在立储的事情上,却犹豫不决,不知怎么办才最妥。 皇后也很纠结,但她更担心的,是那群虎视眈眈的庶出皇子。朝中能影响立储的、有分量的人不多,李俨算是一个,虽然李俨从未对此表过态,但皇后还是要尽量争取他的支持。 *** 铜镜里,少女面容如花。 婢女小心翼翼地将一支金钗为她插上,笑道:“这次赏花宴哪,我看谁家的女儿都没有姑娘好看。” 少女嗔道:“听琴,不要胡说。”又揽镜照了一照,满意道,“走吧,去母亲那里。” *** 礼部侍郎梁诚有一个刚刚及笄的女儿,名娴,乃夫人赵氏所出,容貌、才华均是上上之选,很可能会得到皇后、皇妃的青眼,成为皇子妃。 赏花宴上,梁娴的确容光照人,获得了皇后的注意。 两个皇子正是慕少艾的年纪,尤其十六皇子不止一次说要娶个出色的美人当正妃。他非皇后所出,年纪又小,没有继位可能,帝后对他一向纵容,皇后不介意当个慈祥的嫡母,满足他的心愿。 皇后便想将梁娴嫁给十六皇子,同时,十五皇子的正妃和李俨的继妃,皇后心里也有了人选。然而,在与皇帝商议时,皇帝却皱起了眉。 “陈氏,陈敏之妹。陈敏是……” “景嘉七年,陛下钦点的榜眼。” 皇帝恍然,继而道:“他不是才六品!” 皇后道:“陈敏虽才六品,不过毕竟年纪还轻,已很不容易,这倒在其次,我观其妹端庄稳重,温柔和平,堪为十九良配。”见皇帝还是皱着眉,又补充道,“据说陈家家风亦很好,想必能与十九合得来。” 皇帝一拍桌沿:“你不说家风,我还想不起来,你一说,我倒记起来了,陈敏之父,好像只是个秀才吧?!这门第也太低了!” 皇后道:“可淳儿的外祖,如今也不过四品。” 皇帝道:“谢忱出身名门,岂是陈敏可比。” “那陛下的意思是……” “你不是说梁诚的女儿貌美,又大方活泼?” 皇后怔了怔:“梁氏自然也是好的,可十九毕竟已有世子,梁氏出身高,若将来生下儿子,那……” “若梁氏亦有子,我也赐个爵就是。”皇帝不以为意道。 “这……” “你看十九如今那模样,就像终日有块千钧重的石头压在他心头似的,若再找个内敛寡言的王妃,站在一起我都受不了,还是给他寻个活泼些的好!” *** 皇帝既已决定,皇后也没必要违拗,何况她转念一想,若能成为蜀王妃,便无须担心与妾侍分享丈夫,或许对梁娴来说,还是一件幸事呢。 于是皇后另为十六皇子选了一位正妃,陈氏落选,梁娴则被定为蜀王妃。 皇后告知梁娴之母赵氏,赵氏颇为意外,想到李俨的“克妻命”,她心中很不情愿,但自然不能抗旨。 梁诚得知,一怔之后,却是大喜,赵氏诧异道:“你笑什么?” 梁诚见赵氏脸色,愣了一下,继而紧张起来,急急问:“怎么?你不愿意?” “蜀王年近不惑,又连丧二妻……” “糊涂呀!”梁诚顿足道,“你可没在娘娘面前乱说什么吧?” 赵氏不悦道:“我是那等不知轻重的人么?” “那就好,”梁诚道,“你懂什么!十五皇子和十六皇子虽是陛下的儿子,生母却都位卑无宠,才具亦是普通,至今也不过是郡王。蜀王却年纪轻轻就封亲王,深得陛下器重。嫁给蜀王,可比嫁给皇子要实惠得多呢!” 赵氏惊疑道:“可……” “这是其一,”梁诚道,“蜀王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其人稳重谨慎,虽有权势,却无祸患。何况蜀王人品甚佳,娴儿嫁过去,不会吃苦的。” “这倒是。”赵氏沉吟片刻,还是叹了口气,“只是据说蜀王貌陋,年纪又大了娴儿这许多,只怕娴儿……” 梁诚道:“娴儿是懂事的,你再劝劝她,她自然会想通。” 此事就这么定了下来,梁娴本人自然无所置喙,但所有人都觉得并没有委屈了她。 待旨意下了,传来消息,梁娴死了。 十三、命案 皇后:“……” 皇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俨刚刚得知皇帝又给他赐婚,只知道是梁诚之女,其他还一概不知的时候,未来的继妃居然就死了! 知情人心里不约而同都涌起一个念头:难道真是克妻?之前的两任王妃好歹是过了门、生了孩子才死的,如今蜀王已经进化到克死未婚妻了吗?! 梁娴很健康,并无什么隐疾,大家闺秀,平时轻易不会出门,衣食住行都被精心安排,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就死了呢? 皇帝尴尬又恼火,是他挑中的梁娴,谁知一桩喜事变丧事,心情自然好不了,当即命大理寺去查梁娴的死因。 梁娴是落水死的,梁家只说是失足,然而大理寺介入之后,情况变得复杂起来。 梁娴的婢女架不住讯问,说出了一些内情:梁娴得知被定给蜀王后,便怏怏不乐,觉得蜀王貌陋,年纪又大,儿女比她小不了几岁,心里很不情愿,时常背着父母默默垂泪,叹息自己命苦。 皇帝本来只是心情不好,现在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在被打脸!他把云华嫁给魏昂,虽然自觉并没什么不好,但对李俨到底有些歉疚,为了补偿李俨,他才特意挑了梁娴,谁知梁娴居然敢嫌弃李俨!居然敢不给他面子!皇帝当场摔了一个青瓷茶盅:“梁诚是怎么教女的?!” 他气得脸色铁青,心中将梁娴骂了几百遍,梁诚和赵氏也被他迁怒,只是此事却又不宜声张,更没法处置谁,皇帝只觉一口气堵在胸口,硬是出不来。 “陛下!” 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清润如泉,皇帝心里憋着的那股气不由散了一散,定睛一看,却是大理寺少卿司马檀。 司马檀字益清,今年已经三十三岁,看着却如二十出头,白玉般的脸庞上,一双杏眼清凌凌的,仿佛能一眼望到底。他身材颀长,一举一动都从容舒展,官服穿在他身上,比穿在谁身上都好看。 这是一个如春阳般的美男子,光是看着这张脸,皇帝的心情就不由好了些,语气缓和下来:“司马卿有话要说?” 司马檀道:“陛下,臣觉得此事有些蹊跷。” “哦?” “梁氏落水当日,臣女正在梁府。”司马檀解释道,“臣妻与梁夫人偶有来往,陛下赐婚,梁夫人便在家中设宴,邀请有交情的官眷,以表庆祝。” 皇帝点了点头。 司马檀继续道:“臣妻便带着臣女去了梁府,梁氏本也应当出席,谁知左等右等,梁氏总也不来,派人去找时,才发现梁氏已经落水,就在梁府花园的池子里。当时梁府乱成一团,臣女跑到池子边上,正看见梁氏被人捞上来。臣女只来得及看了一眼,就被臣妻带走,她那时并不知梁氏因何落水。今晨,臣与臣妻说起此事,臣女在旁听见,说梁氏不可能是自杀的。” 皇帝盯住他道:“继续说。” “是。”司马檀道,“臣女曾听梁夫人说,娘娘赐婚时,赐给梁氏一对羊脂白玉镯,而刚被捞上来的梁氏,手腕上就戴着一对羊脂白玉镯,羊脂白玉颇为少见,臣女猜测那便是御赐之物,既然梁氏不满婚事,甚至因此自尽,那她为何要在死前还戴着这对玉镯呢?” 皇帝一摆手,断然道:“去查!” “遵旨!” *** “益清!”待大理寺诸官领命而出,大理寺卿姜茂唤住司马檀。 司马檀忙道:“姜大人,有何指教?” 姜茂望着司马檀,叹了口气。他已经六十多岁,差不多到了致仕的年纪,若不出意外,接任者就是司马檀。 司马檀这人别的都好,只有一个毛病,就是一旦办起案来,便异常兴奋,眼里只有案子,其余什么都不管。这样一来,案子倒是解决得快,却也容易惹来其他麻烦。 “益清啊,这案子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姜茂缓缓道。 “姜大人,我明白。”司马檀笑了笑,道,“不过,这案子不难,想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姜茂见他胸有成竹模样,动了动嘴唇,到底没有多说:“你心里有数就好。” *** 若梁氏不是自尽,那么婢女话里的暗示就很可疑,只要继续审讯婢女即可,而大理寺多得是让人开口说真话的手段。 案子很快就破了。 梁氏不是自杀的,虽然不管是怎么死的,她终究是死了,李俨克妻的名声是更响了,但皇帝好歹稍微挽回了一点面子,因此龙颜大悦,嘉奖了司马檀,又想起司马檀之女也算是这个案子的功臣,便下旨召见。 赏赐之物已经备下,无非是些钗环之类。 而内侍领进殿内的,却是个刚刚开始留头发的小女孩。 新留的头发细细软软,刚刚能把头皮盖住,只有头顶两侧的两绺头发较长,用嫩黄色丝绦绾成双鬟。 秦国风俗,女孩十岁左右开始留头发,男孩稍晚些,一般要到十一二岁。 司马檀之女名承珠,大概还不到十岁,一身嫩绿衫裙,衬着一张粉嫩的脸。皇帝定睛一瞧,这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了一圈的司马檀,那清凌凌的杏眼、挺直的鼻梁、秀气玲珑的下巴,都原封不动地从司马檀那里照搬了来。这样的长相在男子身上还略觉女气,在小女孩身上则正好。 司马承珠举止大方,一点也不怕皇帝。皇帝不禁失笑:“你就是司马承珠?” 司马承珠声音清脆:“是!” “梁氏落水案就是你先发现的破绽?” 司马承珠认真道:“梁家姐姐被人抬出水时,臣女正好在旁边,记得当时梁家姐姐的穿戴。” “梁氏那时已死,你竟不怕她的尸身?” 司马承珠道:“她生前是个可亲的姐姐,并没什么可怕,死后臣女又怎会害怕呢?” 皇帝大笑:“不愧是你爹的女儿。”赏赐加倍。 *** “天佑,你把那案子跟我讲讲。” 蜀王府内,李淳歪在榻上,与林骁说话。 李淳爱好不多,除了漂亮衣服之外,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往床上、榻上或者其他什么能让他舒舒服服躺下去的地方一躺,让人读书给他听。 天冷,就在旁边放盆火;天热,就在旁边放盘冰,再叫两个婢女打扇子,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读什么书倒无所谓,经史也可,诗词文赋也可,志怪传奇也可。要是内容轻松有趣,就睁着眼睛听;要是内容枯燥无聊,就闭着眼睛听,听着听着,就慢慢睡着了…… 平时李淳叫书童给他读,不过书童有的才学有限,有的声音不好听,李淳总不满意,直到有次林骁读给他听,他一下子就听住了。 林骁不过七岁,其实也谈不上有多少才学,但毕竟是“神童”,读几本书是够了,而且林骁声音清亮,毫无杂质,听着十分舒服。 林骁读书还很会“演”,声情并茂,又不会太过夸张而显得矫揉造作。 不过林骁毕竟不是下人,也有自己的事要做,李俨不让林骁常读书给李淳听,李淳颇觉遗憾。 这些天,蜀王府上上下下都非常郁闷,李淳心情很差,林骁就陪在他身边,给他读读书、讲讲古。李淳此时却没什么心思听,倒是对梁娴的案子颇为关心,但这个案子他只知道开头结尾,便要林骁把内情详细说给他听。 十四、家教 林骁为难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 “我听到你们在议论呢,却都不肯跟我讲!”李淳不高兴了。 林骁忙道:“我们也是瞎聊,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怎好随随便便跟世子讲。” 李淳道:“可父亲、姐姐也不肯跟我多说。”说着自己猜测,“莫非有什么耸人听闻的内|幕?” 林骁默默想:只是因为有些儿童不宜的内容…… 林骁道:“就我所知,也没有什么耸人听闻的内|幕,只是这件事毕竟不光彩,大家都不愿意多提。据说是那婢女与梁大人和梁夫人有仇怨,方才报复梁家姑娘。” 李淳喃喃道:“那为什么正好在这个时候?” “只是凑巧罢了。” “是大理寺少卿司马檀的女儿破的案,是吗?” “据说是她发现了破绽,破案么,应当还是大理寺破的吧。” “听说,司马檀的那个女儿才九岁呢,倒是怪厉害的。” 林骁想到章小坡和章小苗,不由出了会儿神,道:“自古英雄出少年。” 李淳墨画般的长眉微微蹙起:“可是,跟梁大人和梁夫人有仇,就要害他们的女儿?” “这当然是不对的。”林骁立刻如老师般谆谆道,“若报仇不牵连他人,倒还能让人有几分敬意,而为了报仇就滥害无辜的,或者报不了仇,就拿仇人家人下手的,不过是以报仇之名行害人之实!恶之大莫过于杀无辜,是要遭天谴的!” *** “为什么跟梁大人和梁夫人有仇,就要害他们的女儿?”司马府内,司马承珠托着腮,不解地问司马檀。 司马檀笑道:“你可知道,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手段并不是杀他本人,而是杀他所爱。” 司马承珠若有所思:“原来如此。” “爹!”忽然,一个少年的声音不满地喊道。 司马檀笑道:“大郎过来。” 被唤作“大郎”的少年正站在门边,他十三四岁,方面大耳,卧蚕眉下,一双乌黑的大眼委屈地看着司马檀,正是司马檀的长子司马承宗。 司马承宗道:“爹,你又乱教珠儿,娘知道了,又要生气了。” 司马檀笑道:“你娘她今天回娘家了,才不会知道。你过来,我正好也跟你讲讲这个案子。” 司马承宗道:“那珠儿不许听!” 司马承珠大为不满:“哥哥不要把我当小孩子!” “不要吵,”司马檀道,“大郎还不快过来,爹说的是正经事。” 司马承宗踌躇了片刻,终于还是苦着脸,慢慢走到司马檀旁边坐下。 司马檀抿了口茶,悠悠道:“你们知道家里有多少下人?” 司马承宗一怔:“几十个?” 司马承珠笑道:“爹这话问得不好。” 司马檀笑眯眯道:“为什么这么说?” 司马承珠道:“爹说‘下人’,那雇工算不算呢?奴婢有儿女,像娘身边的宋姑姑,她的儿子论理也是我们家的下人,可他并不在我们家做事,跟哥哥弟弟一样念书习武,娘还说要给他脱了奴籍呢,他算不算呢?” 司马檀笑道:“那要是这些人全部都算上,珠儿知道有多少吗?” 司马承珠吐吐舌头:“娘大概是知道的。” 司马檀笑道:“知不知道,其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要明白,下人自然不如主人尊贵,但他们也是人,对他们,可赏可罚,但不能像对畜生一样,任意打骂,任意处置。” 司马承宗不满道:“我对畜生,也不会任意打骂,任意处置。” “这便是仁德之心了。”司马檀笑道,“你们可知这个案子是因何而犯?梁氏有个贴身丫环叫听琴,这听琴却有磨镜之癖。” “磨镜之癖是什么?”司马承珠疑惑地问,司马承宗也不解。 司马檀道:“男曰断袖,女曰磨镜。” “啊……”司马承珠知道断袖的典故,顿时恍然大悟,双目炯炯道,“原来还有这样的事!” 司马承宗的脸色苦得跟药似的,想捂妹妹的耳朵已是来不及了。 “爹……”司马承宗无力地道,“这话怎么能跟珠儿说……” 司马檀“呵呵”一笑:“我如你这般大时,父母也是护得紧,而我偷偷买了话本躲在房里看,早就什么都知道了。与其将来你们偷看,还不如我直接跟你们说呢!省得你们乱猜。” “嗯嗯,爹最好了!这有磨镜之癖的听琴怎么了?”司马承珠道。 “听琴有个相好,也是个丫环,名叫荳儿,此事颇为隐秘,除了她们自己,并无旁人知晓。不料,荳儿竟被梁诚看中了,梁诚乃是主人,她无可违抗,只能顺从。梁诚有妻有妾,侍婢亦有不少,对荳儿不过一时兴起,谁知荳儿竟怀孕了,梁诚并不想要这个孩子,梁夫人就顺水推舟,赐了一碗药,把荳儿腹中的孩子打了。” 司马承珠“啊”了一声,轻声道:“那个孩子死了,是吗?” 司马檀道:“何止,那药太厉害,不光孩子没了,荳儿也血崩而死。” “真可怜。” “这在大户人家,原也算不了什么大事,荳儿无父无母,孑然一身,死了是自己没福,梁夫人一口薄棺将荳儿葬了,还算是厚道人呢。” 司马承珠摇头道:“人都死了,就是厚葬又有何用?” 司马檀道:“不错,正是如此。荳儿死了,听琴伤心至极,便决意报复。她本就跟在梁氏身边,梁氏对她毫无戒心,要寻机会下手再容易不过。于是,她就在梁氏观鱼时,在梁氏的茶点之中下药,支开其他下人,趁梁氏神志不清,把她推进水中。那几日,梁氏因陛下赐婚,确实有些心神不宁,却无法与父母言说,只有听琴知心知意地安慰,梁氏对她更加信任,却哪里知道这个贴心的丫环竟是催命的阎罗呢?” 司马承珠叹道:“梁家姐姐真倒霉,其实荳儿之死跟她没什么关系,听琴要报仇,有本事去找梁大人和梁夫人啊,为什么要对梁家姐姐下手呢?我倒觉得她是欺软怕硬,很令人不齿呢!” 司马承宗听了半晌,此时方道:“嗯,这话不错!” 司马檀道:“梁夫人只有此女,一向钟爱,丧女自然会痛苦不已;梁大人死了女儿,当然也不会快活,而且女儿若不死,就是王妃了,对梁大人来说,打击也很大呢。” 司马承珠下了结论:“都怪梁大人!爹,你可不能像梁大人那样!不然的话,哼,娘第一个饶不了你!” 司马承宗以袖掩面:“糟了,糟了,珠儿将来没人敢要,嫁不出去可怎么好?” 司马檀笑道:“嫁人这种话,怎么能对着没出阁的姑娘说?” 司马承珠大眼一眨:“就是!” 司马承宗:“……” 十五、成婚 林骁八岁这年,有两件大事发生,第一件,是邠国公卢挺北击突厥,首战告捷,第二件,就是凉王世子魏昂入京,迎娶蜀王李俨之女云华郡主。 皇帝召见魏昂,李俨也在其侧。魏昂这年十六岁,容貌比皇帝几年前所见更为俊美。少年跨过殿门,一抬眼,如骄阳一般,光耀宫殿。 即使是李俨,见到这样的女婿,心中的忧郁也不禁为之一消。 魏昂暂时住在李俨郊外的别墅,而云华已行过及笄之礼,钦天监也早已择出吉日,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吉日一到,便可成婚。 *** 林骁随着李淳,见到了魏昂。然而李淳并不是很愿意来见未来的姐夫,雪白的小脸绷着。这次三个伴读跟着他一起来,即使林骁很会调节气氛,闻起亦活泼开朗,李淳的脸色仍与秦韬差不了多少。 李俨非常喜爱苍翠的颜色,府邸里都广植花草树木。几人见到魏昂时,他正站在一株桃树下,望着朵朵绽开的桃花。 魏昂没有束发,仅系着一道抹额,长发披于肩头,乌黑发亮,微微鬈曲。他身材颀长,背挺如枪,虽然仅是站立,但也能看出那身躯之中蕴藏的力量。 魏昂转头,见到李淳几人,露出笑容。他的肤色如雪白的大理石一般,面容仿佛雕刻大师凝聚心血的精品,五官毫无瑕疵,能看出一点混血的痕迹,眼窝微凹而鼻梁高挺,如琢如磨,鲜明深刻。 而这雕塑一般的美少年又毫无雕塑的凝固感,他是鲜活生动的,饱满的双颊有桃花般的颜色,漆黑的眼睛光彩流溢。 与李淳的冷淡不同,魏昂对李淳倒是颇为喜欢,对三个伴读也很热情,命侍从端了特制的乳酪给他们吃。 林骁尝了一尝,觉得别有风味,暗想若是自家人知道,恐怕会捶胸顿足,深恨不能吃到。 李淳道:“魏世子,你在这里可还住得惯么?” 魏昂笑道:“我大秦的都城是天下最繁华、最舒适的地方,自然是住得惯的。” “那你就不要走,”李淳道,“跟我姐姐一起住在京城,岂不是比回凉州要好?” 魏昂道:“我父守卫西疆,我自然要子承父志,何况凉州是我的故乡,怎能不回去呢?” 李淳握拳道:“那我姐姐……京城是我姐姐的故乡啊,她跟着你去凉州,不也是回不了故乡吗?” 魏昂微笑道:“成婚之后,我的家就是郡主的家,我会倾我所有,让郡主即使在凉州,也如在故乡一般喜乐无忧。” 李淳扭过脸,说道:“我听说凉州遍地黄沙……那样的地方,哪里有京城好?” 林骁咳了一声,闻起吃惊地看了李淳一眼,连秦韬都不禁去看魏昂的脸色。 魏昂倒是面色如常,说道:“西域自然多沙漠,但也不是只有沙漠。我听说郡主曾在南疆多年,南疆瘴疠横行,也不能与京城相比,而郡主安之若素。可见虎父无犬女,观蜀王殿下行止,就可知郡主不是凡俗女子,不会贪恋京中的繁华安逸。” 真会说话。林骁想。 眼看李淳长眉挑了起来,还不知接下来要说什么,林骁以天真的语气插话道:“我听说,魏世子入京之时,骑一匹白马,着银铠,束金冠,看见的人都说,这是天上神仙,不是凡俗中人!与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李淳立马盯住他,林骁恍若不觉,魏昂笑了起来:“你就是天佑?” “是。” 魏昂笑道:“我听蜀王殿下说起过你,他说你生来不凡,将来必有大造化。” 林骁默:要不要这么夸张…… “王爷、魏世子谬赞了。”林骁道。 *** “你怎么讨好他?不理你了!” 林骁与魏昂交谈甚欢,李淳不高兴了,他总算没再当面说什么,但回到王府后,就跟林骁发脾气。 “世子,”林骁耐心道,“他毕竟是郡主未来的丈夫,世子未来的姐夫。何况,看相貌,不用说,极其出众;听谈吐,他也不是腹中空空的草包,并没有委屈了郡主。再说,世子这样怄气,王爷和郡主也会为难的。” “你怎么跟蒋先生似的,道理一堆一堆的?我不要听!” 林骁道:“世子说不理我,我很难过呢。” “……”李淳道,“我就是讨厌他!总之,你以后不许说他好话!” *** 李淳俨然已经提前进入叛逆期,而这段时日李俨和云华实在是忙得顾不上过问他的玻璃心,李淳只能自己生气。 他的抗拒也毫无意义,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吉服华彩灿烂,穿在这对容姿出众的少男少女身上,美得让人无法逼视。 新人双双拜倒在李俨身前,衣袂翩飞,宛如天际一对凤凰落入人间。 李俨满心感伤又满心欣喜,将女儿女婿扶起。 在姐姐的婚礼上,李淳也不能板着一张脸,只能随着众人一起展颜而笑,祝福新人。 *** 这是一桩政治婚姻,云华和魏昂心里都很清楚。即使对方是不学无术的纨绔,云华也会应允;哪怕对方是貌若无盐的悍妇,魏昂也会点头。 何况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糟:魏昂是翩翩美少年,云华亦是玫瑰般明丽的少女。魏昂喜爱纵马驰骋,他带来的聘礼中,就有西域的良驹;云华亦擅长骑射,能够与他并骑。云华琴棋书画皆通,魏昂也都略懂。因此,成婚之后,琴瑟调和,竟是羡煞旁人的一对。 云华既已出嫁,当然不能再住在王府,暂时跟魏昂一起住在郊外别墅。虽然知道女儿迟早要随魏昂去凉州,李俨还是希望她在京城多留一段时日,将别墅又修缮一番。魏昂知道他们父女感情深厚,新婚燕尔时,也并不提要回凉州的话。 *** “你猜,这琴是什么来历?”这日,云华抚着自己常弹的七弦琴,含笑问魏昂。 魏昂闻言,端详片刻,又拨了拨琴弦,笑道:“此琴甚新,但你如此珍爱,必是极为看重之人所赐,那就只有岳父了。” “这你说对了,不过你能猜到此琴是何人所制么?” “我虽略通乐理,不过大秦有哪些制琴名匠,这个我倒是……”说到这里,魏昂见到云华眼中蕴藏的笑意,忽然反应过来,“难道这琴是岳父亲手所制?” 云华笑道:“父亲在南疆时,常入深山,有次他遇上暴雨,夜宿山中。当晚,闪电将附近一棵树劈为两半,父亲次日清晨见到这雷击木,便取其中一段制成此琴,又将此琴送我,含有诸邪避退之意。” 魏昂笑道:“原来如此。” 云华道:“凉王,嗯,还有凉王妃,也擅琴道么?” 魏昂“噗嗤”笑出了声,云华嗔道:“你笑什么?” 魏昂笑道:“他们根本不懂这些,父亲和母亲都只关心打仗而已,琴棋书画这些风雅之事,全是姑母教我的。” *** 魏昂的姑母,即是凉王魏长庚的孪生姐姐魏瑶光。 魏瑶光封号“卫国夫人”,这是魏长庚为姐姐请封的。这对姐弟少年时颇多坎坷,一路相互扶持,方有今日,因此姐弟之情格外深厚。 云华也知道魏瑶光的一些事,觉得她能够辅佐弟弟,定然通晓军政,不是普通女子,很令人佩服。 然而世人眼中的魏瑶光,除了被誉为“沙漠明珠”的美貌之外,最出名的,恐怕就是她接连死了两个丈夫。 世人对女子往往十分苛刻,关于魏瑶光“克夫”的闲话,传得相当难听。 云华联想到自己父亲,只觉得魏瑶光在婚事上很不幸,心里对她怀着几分同情。 此刻她见魏昂说起姑母时,语气很是崇敬,莞尔一笑,说道:“我听说卫国夫人不是寻常女子,心里很是向往,期待能与之一会。” 魏昂笑道:“你与她定很投缘。” 十六、往事 林骋十六岁了,也到了该说亲的年纪。他对未来的妻子只有一个要求:擅长烹饪。 林翮和郭氏觉得这很对,不过也不能只有这一个要求,于是在擅长烹饪这条“原则”上又加了几个条件,为林骋挑中了一个妻子。 “和乐楼的‘四时鱼羹’,你不是很喜欢吃么?我打听过了,徐新之女极擅烹调,会做这道鱼羹,我为你求娶,如何?” 和乐楼是京城一家酒楼,徐新即是店主。这家酒楼虽不像“京城四楼”那般有名,但几道招牌菜颇得林翮赞许,林骋也很喜欢,尤其钟爱其中一道“四时鱼羹”。想到若亲事能成,以后每天都能吃到这道鱼羹,林骋非常高兴。 林翮多少算个名人,又背靠蜀王这棵大树,因此亲事一说就成了。 林骋的聘礼里,有林翮的几幅得意之作,如今已是有价无市。徐新觉得林家很有诚意,给女儿的嫁妆也格外丰厚。 林翮只有一样不满,他嫌弃地翻看着林骋的画作,评价道:“只有几只虾画得能看,否则你亲作一幅画作为聘礼,岂不更好?” 林骏笑道:“大哥最爱吃鱼虾,所以画得最好。” “你别笑,”林翮瞪了次子一眼,“你画得还不如你大哥!” 林骁觉得两个哥哥无论花鸟鱼虫、还是人物山水都画得挺不错的,无奈林翮要求太高,作为家里唯一一个不用专门习画的男丁,他公允地道:“大哥年纪还轻,当然不能跟爹比,等再过几年,大哥就能画得更好了。” 林骏一乐:“你懂什么呀?” 林翮摇摇头,对林骋道:“但愿你成家之后,业也能跟着立起来!” *** 作为和乐楼的熟客,林翮跟徐新本就有点交情,如今将成儿女亲家,越发亲密起来。徐新常叫林翮到和乐楼去,品尝他新开发的菜肴。 林翮通常都带着三个儿子,林骋和林骏跟他简直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只有林骁相貌不同,性情也不大相似,徐新颇为讶异,林翮呵呵笑道:“子不肖父,没办法,没办法。” 徐新闻言,倒被触动自己的一桩心事,叹道:“可不是呢,我那儿子对学厨一点兴趣都没有,女儿倒是像我,可终究是别人家的人,唉,后继无人喽。” 林翮道:“将来有了孙子,你教孙子也是一样。” 徐新精神一振:“这话不错!” 说话间,伙计已将酒菜端上桌,林翮目光炯炯:“不多说了,吃!” *** 这日,林翮又带着三个儿子到和乐楼,徐新连忙将几人带到二楼坐下,兴奋地对林翮道:“上次你与我说的几点不足,我已改进过了,你且再尝!” 林翮喜道:“好,好!”又道,“京城里的老店不少,各有秘方,传承几十上百年,很是不易。不过,若子孙只知死守秘方,毫无进取之心,那也不能长久,只会一代不如一代。如你这般,方是长久兴旺之道!” 徐新被恭维得浑身舒畅,哈哈大笑。 有美食可吃,林骁也不是不乐意,然而一边吃,一边还要不断被问—— “这道菜口感如何?” “你是否感到甜中带鲜?” “这里面有三重味道,你可吃出来了?” …… 简直叫人消化不良。 因此他先埋头猛吃,小孩子饭量不大,很快就有个七八成饱,再推说吃不下了,跑出去玩。 这日他也是这样做的,就在他跑出门时,门外进来一个人。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相貌极为普通,穿着也很寻常,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特别的地方,若是往外面的行人里一走,就如一滴水融进了大海,留不下一丝痕迹。 然而,在看到他的脸时,林骁悚然而惊。 他认得这个人! 为怕看错,他又仔细往那张脸上看了一眼,的确是他! 那人发觉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一瞧却是个陌生小童,表情懵懂,当下也没在意,继续往店里走。 林骁脸上怔怔的,心里却是惊涛骇浪! 他是见过这个人的,却不是今生,而是前世。 一刹那间,林骁仿佛回到了那一夜,他做鬼的那一夜。 深夜,密林,破庙。 两个产妇,被调换的婴儿,瞬息之间死去的三个人。 领头的伤疤男子,加上他的手下,一共七个凶手。 而此时此刻,他在和乐楼门前见到的这个人,就是那伤疤男子六个手下中的一个! *** 往事汹涌如潮,林骁的心情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 他逮住一个相熟的伙计,悄悄问:“那人是谁?” 伙计看了眼那人,道:“那是严九郎,住在附近。”又笑道,“怎么啦?” 林骁道:“我觉得他有点眼熟,倒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原来不是。”又问,“他是做什么的?” “这就不知道了,”伙计道,“他有时来买店里的炙羊肉,因此知道名字。他不大睬人,我们也不好多问,下次帮你问问?” 林骁忙道:“不用了。” *** 林骁一步一步地回到二楼,林翮正在滔滔不绝地点评菜肴,见林骁这么快就回来了,不由看了一眼,却见他神气不对,诧异道:“怎么啦?” 林骁道:“在下面见到一个人,不知为什么心里很讨厌。” 他们这桌就在栏杆边上,林骋和林骏闻言一起往栏杆上趴:“谁?” 林翮把两个儿子提回来,自己往下看:“哪个?” “正买炙羊肉的那个。” 林翮看了片刻,道:“第一次见。” 林骁道:“我以前也没见过,但就是很讨厌他。” 林骋道:“没吃饱吧?来来来,你看你跑那么急,新菜来了你也没看到。” 林骁:“……” *** 安逸的日子他过得太久了,竟渐渐忘了那惊悚的一夜。 林骁回想那个晚上的细节,那个红缨曾哭着说“小公子怎么说也是霍家的血脉”,他当时以为这个“霍家”是在那附近,然而今日却在京城见到凶手,莫非,这个“霍家”竟在京城么? 七个凶手有那样的身手,千里迢迢从京城赶往南疆,却只为杀一个年轻妇人,看起来也不过是为了掩盖宅门里的一些阴私之事,这个“霍家”恐怕非同一般。 霍氏是大秦的名门世家,京中姓霍的高官显宦有好几个,林骁一时也猜不到究竟是哪一家。 *** 徐家姑娘很快嫁了过来,新妇洗手做羹汤,公婆一尝,眉开眼笑。 徐氏相貌平常,但颇为能干,林骋对这个妻子非常满意。 林骋成婚是在年底,数月时光一晃而过,次年春,林家得到消息:凉王世子魏昂将带云华郡主返回凉州,而皇帝顾念蜀王爱女之心,让蜀王一路护送。 十七、西行 “王爷要护送郡主去凉州?爹也要随行?”林骁诧异道。 “是啊,因为王爷舍不得郡主嘛。”林骏道。 如今林骋有了妻子,感情又很不错,时时刻刻与妻子待在一起,林骁平时只能和林骏说话了。 林骁沉思道:“我觉得此事没那么简单……” “……你又有什么想法了?” “陛下虽极力笼络凉王,但对这种手握重兵的藩王,不可能完全信任,大约是有让王爷试探凉州虚实的意思。”林骁断然道。 “……说不定就是怜惜王爷的爱女之心呢?” “呵呵。”林骁冷笑。 “爹把你也带去算了,”林骏抖了抖,“正好让你一探究竟,省得整日胡思乱想。” *** 云华很快就要启程前往凉州,李淳得知,哭闹起来,当然,毫无效果,于是他又闹着要一起去,无论李俨怎么抚慰,就是不听。 李淳以前虽懒散,却还从未如此不听话过,李俨不禁有些生气,说了儿子几句,谁知李淳竟病了,李俨焦头烂额,想到孩子和孩子比较谈得来,林骁又素来懂事,便让他去劝解李淳。 李淳当然没得什么大病,只是有点发烧咳嗽。林骁估计是他这段时日心理压力大,平时又缺乏运动,导致免疫力下降。 不过,来到李淳的病榻前,看着这秀美如画的孩童躺在那里恹恹无力的模样,确实叫人心头一紧。 林骁也不提那些会刺激李淳的话,只道:“世子吃过药了?” 李淳有气没力道:“苦死了……” “良药苦口,世子就快好啦。” 李淳侧过头,看着他道:“你不会是要跟我说什么‘良言逆耳’吧?” 林骁笑道:“这话是世子自己说的,可不是我说的。” 李淳哼了一声。 林骁道:“世子如今这样,王爷更不放心了。世子早日好起来,过几年,等世子长大了,就可以自己去凉州见郡主了,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岂不是更好?” 李淳沙哑着嗓子道:“我知道,你哄我呢。” 林骁斩钉截铁道:“没有!” 李淳慢慢撑着坐起来,林骁连忙扶住他,旁边侍女取来一个靠枕,让李淳靠着,又给李淳喂水。 李淳喝了口水,慢慢说道:“父亲叫你来劝我,他对你比对我放心。” 林骁笑道:“这也是王爷担心世子,若世子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我义不容辞。” 李淳想了半天,说道:“那,你代我去吧。” “啊?” “你代我去凉州,看看那边是什么样的,在那里过日子苦不苦,回来告诉我。”李淳黑晶晶的眼睛望着林骁。 林骁不禁一怔,再一想,却感到一阵兴奋—— 其实自己真的挺想去的呢!自己果然还是很喜欢到处跑,上辈子是这样,这辈子还是这样。 不过林骁觉得李俨肯定不会同意,但见李淳盯着他,林骁爽快道:“好!只要王爷同意,我就代世子去一趟!” *** 李俨果然不同意:“胡闹!淳儿简直不像话,你不要听他的!” 林骁道:“王爷,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读书是不够的,我很想到外边走一走、看一看,增长阅历。” 李俨失笑,拍拍林骁的脸蛋:“你比淳儿还小一岁呢,若你不是九岁,是十九岁,你不说,我也会带你去的。” 林骁坚持道:“王爷,有志不在年高。” 李俨道:“你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就该明白你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我听说,你已经把‘四经’都背得滚瓜烂熟了?此时正是更进一步研读经义的时候,在这个节骨眼上,怎能三心二意,不用功读书,却往外跑呢?” 林骁道:“王爷,读书自然是要紧的,可我不想读成皓首穷经的腐儒,想学那经世致用的学问,看一百遍地图,也不如看一眼真的山川河流啊。” 李俨闻言诧异,将他抱到膝上,问:“谁教你的?” 林骁道:“……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林骁:为了当一次驴友,我也是拼了。 *** 李俨想着林骁的回答,越想越奇,问林翮:“他平日都是如此?” 林翮道:“也不一定,他有时心智犹如成人,有时却又天真得很。” 李俨笑道:“孩子总是不定性的。”他想到九年前的那个清晨,在山中那渐渐散去的晨雾里,鹰巢送来那个婴儿,当时自己心中的惊异,直到今天还记得清清楚楚。 “这个孩子来历不凡,我护持他长到这么大,希望他将来能成栋梁。”李俨想了想,道,“这次也让他一起去吧。” *** 林骏下巴都要掉了:“什么?你也要跟着王爷和爹一起去凉州?!” 林骁哈哈大笑:“正是!” 林骏因为惊讶,小眼睛都瞪圆了,他打量林骁:林骁的个子在同龄的男孩里算高的,不过怎么看也还只是个孩童而已。 “听说西域黄沙漫漫,常有沙盗出没,若是遇上什么危险,你可怎么办?” “王爷走的是官道,不要紧的。再说沙盗也得看人吧,劫掠商旅还好说,对王爷下手,不要命啦?”林骁取出一把镶金嵌玉的锋利匕首,“若真有危险,我当然躲得好好的,不拖后腿,何况我也不是没有一搏之力。”说着将匕首抽出鞘,挥了两下,寒光闪闪。 这把匕首却是林骁跟着李淳第一次见魏昂时,魏昂给的见面礼,削铁如泥,林骁十分喜爱,这次出行,打算随身携带。 林骏:“……武艺真高,呵呵。” *** 魏昂只带了一百多人进京,李俨护送,也没带多少人马,加起来不过几百人。 郭氏给父子俩收拾好行囊,林翮叮嘱道:“二郎也十五岁了,我这一去,若是一两年内未回,你也不用问我,给二郎挑个好人家的女儿定亲吧。” 郭氏道:“这不用你说,如今儿媳能干,能帮我许多,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倒是这一路,你得看顾好天佑。” 林翮笑道:“这也不用你说。” 因为林骁要去,为了不让他把学业落下,林翮还特地带了一箱书。 蜀王府里人事也有变动,李淳年幼,李俨不放心他单独留在府内,便将他暂寄在外祖谢忱家。 蒋弼便到谢府上授课,闻起和秦韬也还是继续跟李淳一起读书,只有林骁远赴西疆。 十八、途中 林骁跟着李俨一行出发了,他们走的是官道,晚上就在驿站或城池休息。 林翮一路上似乎没什么事做,整天就是盯着林骁读书。李俨有时也会把林骁叫去,问问他读书的情况,给他讲解一些疑难之处,偶尔还会叫他写篇文章,亲自给他批改。 林骁:……这种假期补课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 秦国读书人想要做官,除了少数公侯之家的子弟可以通过恩荫这一渠道外,其余的都要参加科举。先要通过县试成为童生,再通过郡试成为秀才,之后再通过州试,即成举人,最后参加殿试,若得中就是进士了。 中举之后就有资格做官,不过要想真正青云直上,非得考中进士不可。目前秦国朝堂上的高官,尤其是文官,几乎都是进士出身。 显然,李俨和林家人都是希望林骁能够走科举这条路的,并且坚信他考中进士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过,对现在的林骁来说,进士什么的还远得很,他先得成为童生才行。 县试一共有三门:一是“明经”,这个平行世界有四本古代经书被誉为经典,称为“四经”,每个读书人都要熟记,“明经”其实就是考默写,因此相对简单;二是“明义”,就是从“四经”里抽一句话出来,让考生以此为题写篇文章,阐释经义,有点类似八股,不过没有严格规定格式;三是“律诗”,就是出个题目,让考生写一首律诗,不能走题,格律也不能错。 试卷呈交后,立刻糊名,再将同一人的三份试卷标以同样的号码,然后三门分开阅卷,一共分为甲乙丙丁四等,每一等里又有上中下三个等级,最后根据号码合在一起,综合考量。大部分较好的试卷都是“甲下”或“乙上”,“甲中”就是极好的了,而“甲上”卷是要主考官署名并公开张贴的,因此若不是毫无争议的大才之作,是很难被评为“甲上”的。不过,若三门中有一门是丙等或丁等,那么其他两门即使都是“甲上”,也不能入选了,当然这种情况极少,若真的出现,需要主考官再次阅卷,以确保没有出现疏失。 这不是过关考试,而是选拔考试,各县每年也就那么多名额,若是遇到一堆矮子,高一点,那就能被当成将军拔|出来,要是遇到一堆才子,稍逊一点,那就没了机会,因此也是要看运气的。 林骁天资聪颖,又有成年人的理解能力,且从启蒙开始,就有名师指导,因此进益很快,远超一般读书人。哪怕现在就叫他去考童生试,大约也能考上,当然,毕竟功夫还没下够,成绩不一定很好就是了。 “四经”字数不算很多,但每本都有大量的注书,光是被视为经典的注书加起来恐怕就有十几种,要想获得好成绩,就得连着这些注书一起读。当然,若有名师,在讲经时,自然就会将历代经典注书里的精华融入到讲解中。若没有名师,那么就只能自己研读那些注书,靠悟性来钻研了。 林骁记性过人,“明经”自然不在话下,这一门只要不出错,字写得不差,取个“乙上”是不难的。在“明义”一门上,林骁一向被先生赞许,他五六岁就开始作文,当时他的文章有许多毛病,但格局已经具备。几年书读下来,他的文章结构越来越谨严整饬,遣词造句也越来越考究,每一篇都会被先生当范文拿给三个同窗看。 “律诗”却是林骁的短板,上辈子的记忆成就了他,在某些方面也妨碍了他。要作出好诗,需要一点天真,孩童在这点上可谓得天独厚,从天真未凿时开始学诗跟心理年龄一大把才开始学,效果完全不同。 因此林骁的诗总少那么一点“性灵”,也实在是没办法。好在律诗是最不需要才气的一种诗体,努力弥补一下,也还有救。 郡试、州试也是这三门,只是对手更强,要求更高。殿试则陡然难了一个级别。殿试没有“明经”,但多了一门必考科目“策论”,还有可以选考的“明法”和“明算”。 “策论”是要就一条政策写篇文章,发表议论,既要有见解,又不能把话说得太过,对文采也有要求,因此很难。 “明法”和“明算”,顾名思义,就是要考律法、算术。按照规定,若要进刑部和大理寺,要通过“明法”科;若要进工部,则要通过“明算”科。不过这条规定差不多是作废的,譬如皇帝或宰相想调动一个官员进刑部或大理寺,有没有考过“明法”科根本不是问题,如果这个官员想要万无一失,那么补考一次就可以了,据说也不难。 林骁对“明法”和“明算”充满了兴趣,对此先生很不解,不过只要不耽误正常学习,先生也不会干涉。 *** 李俨对经书颇有心得,而且比起陆绎和蒋弼,李俨或许钻研没那么深,讲解起来却更能循循善诱。不过,虽然李俨很和气,但总是被他用充满期待的眼光看着,林骁压力有点大。 这日,林骁作文发挥不错,李俨阅后很高兴:“如此,再过两三年,一个童生是手到擒来的了,便是秀才也不难。”他沉吟一下,又道,“不过,太过早成,恐不成重器,即使火候到了,也可再等几年。” 林骁笑道:“所以我才要跟王爷到凉州啊,以后王爷再带我多跑几个地方,几年不就过去了吗?” 李俨摸摸他的脑袋,笑道:“淘气。”又玩笑道,“你这些天可学到什么经世致用的学问了吗?” 林骁:……这一路基本就是在官道上颠。 林骁道:“看到我大秦国富民丰。” 李俨笑道:“就这些?” 林骁道:“王爷,‘国富民丰’不过四个字而已,然而我知道,要做到这四个字有多么难。” 李俨目光一亮,点头微笑:“不错。” 林骁笑道:“王爷这就夸我了吗?若我只是随便说点好听的话呢?” 李俨失笑:“随便说点也无妨的。” 气氛轻松,林骁不觉道:“我想请教王爷……” “什么?” “我听说,凉州所有官职的任免之权均在凉王手中。” 李俨挑眉道:“所以?” “凉王又有兵权,这样岂不是……” “岂不是军政皆集于一人?”李俨接口道,想了想,又道,“我给你说说初代凉王的事吧。” 十九、凉州 李俨长得不好看,却有把好嗓子,声音低沉浑厚,林骁挺爱听他说话。 “说起来,那是国初的事了。”李俨道。 初代凉王名魏戎,出生在边境,是个平民之子。他出生时,中原初定,边境并不很太平,西方有羯、羌等族,时常入关劫掠,魏戎少年时就不幸被劫走,沦为奴隶。 魏戎聪明机警,几年之后,千辛万苦地逃了出来,竟加入了一伙沙盗。 西域诸族多半定居在山中,靠放牧为生,而山下则几乎都是沙漠,零零星星散布着绿洲,难以生存。 就在这极端恶劣的沙漠里,却也有沙盗出没,只因再往西而去,又有国家,若与中原通商,所获颇丰,因此自有要钱不要命的商人来往贩卖货物,当然,他们要请人护卫,甚至自己就身怀武艺、携带兵器,否则肯定要被沙盗抢掠一空。 久而久之,有的心术不正的商人也兼做起抢劫的事来,一时沙盗、商队不分,西域之乱,难以形容。 “当时太宗在位,”李俨道,“正是百废待举之时,朝廷抽不出手来处理西疆。” 魏戎便在西域的漫漫黄沙之中逐渐成长起来,从沙盗里的一个小卒,变成了这伙沙盗的首领,又吞并其他沙盗,拉拢商队,势力越来越大。 终于有一天,这个出身寒微的男人成为了一方枭雄,他击退常入关劫掠的几个部族,将他们逼入深山。此时朝廷已经注意到他,太宗有意招揽,魏戎就顺水推舟接受了。 他被封为凉王,对凉州有绝对的掌控权。 *** 魏戎的生平,林骁大概知道一点,但李俨娓娓道来,自是准确、具体得多。 “是个人物。”林骁点评道,其实他更想说“是个狠人”。 “此后历代凉王均驻守西疆,并不要朝廷拨兵饷,且年年纳贡,只是商队入关的赋税要被凉王抽走七成。”李俨道。 林骁: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凉王总归要会打仗的,要是哪个凉王不擅此道怎么办?”林骁问。 “即使凉王本人不擅此道,手下自有良佐。”李俨笑道,“好了,不早了,今日说的也够多了,你且歇去吧。” 林骁利落地道:“是!” 回到房中,林翮问道:“今日可有所得?” 林骁双目放光:“王爷跟我说了不少初代凉王的事。” 林翮道:“……心思都用在哪儿呢?不好好念书,整天就喜欢听这些,王爷也是太惯着你了。” 林骁咧嘴一笑,他的新牙已经长出来了,整齐洁白。他对林翮道:“其实我对如今这位凉王更好奇啊,不过他已经是王爷的亲家了,是不好问王爷的了。爹,那些坊间传言有几分是真哪?” “……你都听到些什么传言?” “‘沙漠明珠’什么的,自从见到魏世子,这个我已经信了。其他还有‘凉王虽然是长子,但其母是胡人,老凉王不想立他当世子,他就把嫡母和弟弟一起杀了’之类的,还有人说凉王为了争夺王位,娶了个比他大好几岁的貌若无盐的王妃……” 林骁还未说完,嘴巴就被捂住,林翮道:“你不要说了,从此只拿眼睛去看行不行?否则下次哪怕是王爷开口,我也绝不带你出来了!” “……唔!” *** 抵达凉州,率先迎接他们的是一大片砾漠,无边无际的土黄色与蔚蓝的天空形成鲜明对比。 林翮掀开车帘,叹道:“这边境景致,与中原真是大不相同。”林骁因有上辈子的经历,倒没觉得有多新鲜。 云华却在几天前就弃车上马,只因景色壮阔,她心情愉悦,很想跑马。随她而来的侍女也都是会骑射的,一起换上颜色鲜艳的骑装,远看真是一道风景。 此刻见到这片砾漠,云华叹道:“好生荒凉。” 魏昂在旁笑道:“西域也不都是如此,还有许多奇丽风光,我以后带你去看。” 云华却道:“我们不用担心生计,可百姓在此生活,岂不辛苦?” 魏昂微笑道:“一方水土一方人,他们自有生存之道。” *** 又往前行了一阵,忽见远方烟尘滚滚,一队人马往这边而来。魏昂策马向前,那队人马到了近处停下,为首之人跳下马,跪地称“世子”,魏昂笑道:“石将军快请起。” 那石将军又拜李俨,李俨连忙将他扶起。只见这石将军约四五十岁,看面孔似是秦人,只是鼻梁较高。凉王麾下诸将,李俨多少都有些了解,略一思忖道:“可是石悍将军?” 魏昂笑道:“正是。” 石悍态度殷勤,他带了几十匹良驹,正好换下乏马,又进献美酒、肉干。 魏昂对李俨道:“岳父,石将军乃是支耆城驻将,这里离支耆城不过数里,可在城中休整一夜。” 李俨同意,于是由石悍领路,很快就到了支耆城。 *** 支耆城不大,不过此地有水、有树,是一处绿洲,城内住了不少居民,又有商旅,看起来还算热闹。 这里房屋皆是平顶,微微向前倾斜,屋檐处装有陶管,陶管出水口下方都放着大缸,以蓄雨水。 石悍已将房舍粮草等备好,一切都安排妥帖。 李俨见状,微微点头道:“石将军是细心之人。” 李俨这一路上,每到一处,都要给皇帝写奏章,还要写信给儿子。奏章当然是他亲笔,无非汇报一下近况,再写点感恩的话;给儿子的信则要详实许多,先询问书念得如何,教导一番,再写上自己和云华的近况,最后是详细的当地风土人情介绍。 给儿子的信也是他亲笔,但李俨写到当地风物时,还要附上图片说明,简单的他就自己顺手画了,但若是哪里风景独特,他就会叫林翮画成长卷,与信一起送出。 支耆城充满异域风情,林翮自然要画到纸上。李俨命人备好笔墨纸砚,林翮不假思索,直接落笔。画房屋,梁横栋悬,不必用尺;画人物,不过寥寥数笔,仪容神采跃然纸上,穿着打扮与白天街上所见毫无二致,宛如把街景剪到了纸上一般。 李俨在旁看着,道:“远之当真神乎其技。” 林翮笑道:“一无所长,也就靠这点本事糊口罢啦。” 出门在外,也顾不上讲究许多,林翮画完,也没有装裱,待墨干了,就直接卷起来放进匣子里。李俨又与他聊了一会儿,忽见魏昂过来,林翮就告辞回房。 魏昂带着一张地图,他展开地图,对李俨道:“岳父,支耆在此处,沿此条路线往西,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均是绿洲,皆有驻军,都可过夜。从这里再往前数十里就是和阗了,一日可到。” 和阗即是凉王府所在,是西域最大的绿洲,周围出产玉石,即有名的羊脂白玉。 *** 林骁坐在房里,环顾四周:西域晚上很冷,房里有炕,地上铺着色彩绚丽的羊毛地毯,四壁也都挂着壁毯,整个房间花团锦簇。 桌上细心地放着一盘奶酪干、一盘杏干和一壶葡萄酒,林翮晃晃悠悠进门,踱到桌边,尝了一口奶酪干,满意道:“风味十足。” 林骁问:“我们快到和阗了吧?” “嗯,不远了。” 林骁好奇道:“羊脂白玉果真只有和阗有么?” “那是自然了,不然为何如此珍稀呢?”林翮道,“不信你看你的玉佩。” 林骁有几块玉佩,有的是李俨所赐,有的是李淳给的,玉质都还不错。此刻他身上就佩着一块,他举起来一看,玉佩近乎莹白,但其中蕴着淡淡青色。 “只有和阗的羊脂白玉完全是白色。”林翮道。 这个平行世界在这方面的设定真是简单粗暴……林骁心里默默吐槽。 “那凉王不是赚翻啦?”林骁问。 林翮道:“和阗的羊脂白玉一般都是用于进贡或赏赐,很少会落入商人之手的。” 林骁叹道:“可惜。” 林翮无语道:“满脑子想什么呢?” “还以为到了和阗,能够买到两块呢。” “就算真的有得卖,你能有几个钱哪?” 林骁笑嘻嘻道:“爹画两幅画去换。” “这儿可与中原不同,爹的画出不了手啊。”林翮摇头道,“瓷器在这里倒是抢手。”说着他忽然拿出一个小箱子,小心翼翼打开,只见里面纸屑塞得严严实实,一套精美的瓷器埋在其中。 林骁无语道:“爹,你不也存了来换东西的念头?” 林翮道:“羊脂白玉是不指望能见到的,然而和阗还出产水晶,听说便宜得很,若能遇上,岂不也是赚了?” 林骁啧啧道:“亏得颠了这一路,这瓷器还一点没坏。” 林翮小心地盖上箱盖:“那当然,爹护得好好的呢。” 二十一、魏瑶光 魏杰喝酒如喝水,满满一皮囊的酒灌下去,脸一丝未红,眼神也一丝未乱,他见李俨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有点不好意思地道:“喝了酒,身上热热的,挺舒服。” 李俨笑道:“无妨,你要喝还有。”说话间,下人又端了一盘肉来,魏杰不光酒量惊人,食量也是惊人,转眼吃空了几大盘。 待魏杰差不多吃饱喝足,李俨展开地图,一一询问,将白石坳周围情况差不多摸清。他手按地图,沉吟不语。魏杰等他开口,左等右等等不到,忍不住道:“很难吗?” 李俨道:“倒也不是,据你所说,月零部又勾结了其他两部,其他两部为何听他差遣?必有所图,军心定然不齐。”他手指地图,“乱堆山的水源只有两处,一处在白石坳,因此卫国夫人退守于此。白石坳的水从地下涌出,汇聚成洼,羯人取不到,因此只能从另一处水源——这条溪中取水,而这条溪的源头却在五里外,羯人必会派人驻扎在源头处,兵力又被分出,这是个机会。” 魏杰恍然道:“听您这么一说,可就明白多啦!” 李俨笑道:“若你带兵解围,你将如何?” 魏杰想了想,道:“引一军去抢夺水源,羯人听得消息,必定要派兵来救,此时正可突袭其营。” 李俨点头微笑道:“不错,还有更好的办法。” “什么办法?” “你仔细看这里……” *** 魏昂回来前,李俨已命部下做好准备。魏昂很快带着援兵回来,几人计议定了,便趁夜发兵救援。 羯人果然守着水源,却没有多少人,又无准备,一下子被击溃。那溪流本就细细一条,李俨已备好沙袋,当即阻断了。 羯人营中发现无水,顿时乱了起来。三部人马本是临时凑到一起,就算不是乌合之众,也差得不远,乱了好一会儿,才凑出一军来夺回水源,谁知路上中伏,全军覆没。 羯人营中空虚,魏杰自引一军突袭,他本极勇武,又是救援母亲,分外拼命。 而白石坳中,此刻也有一军冲出,内外夹击,羯人死伤惨重,溃败而逃。 魏杰领兵冲进白石坳,喊道:“母亲!” 魏瑶光已领军而出,看到魏杰,道:“搬的何处援兵?” “我遇到表哥了,还有蜀王殿下!” *** 云华守在营中大帐里,与侍女都换了骑装,佩了刀剑。帐内烛火燃烧,云华默默看着空着的主位。秦刚率军守卫。 林家父子也在营内一个小帐篷里,两人的战斗力比女眷还不如,倒是都很淡定。 林翮见林骁正襟危坐,虽说不上放松,但也没有多少紧张之色,咳了一声道:“天佑,要打仗了。” 林骁道:“我看见王爷出兵了,那才多少人哪,想必没什么大碍。再说都还没有打到这里,我们平安着呢。爹,难道你怕了?” 林翮道:“口气倒大!” 说话间,忽听外面喧闹,林骁侧耳一听:“是王爷回来了!” 两人冲出帐门,外面天还未亮,黑漆漆的,只能看见一队火把往大帐那里去了。 *** 李俨回来,云华得知消息,连忙迎出帐外。李俨抚慰道:“没事了。”火把在风中摇曳不定,黑压压一片人里,云华忽见一双亮如星辰的眸子在望着她,正要凝神看去,却已被李俨携着走入帐内。 魏昂也进来了,紧跟着就是魏杰,扶着一人走入大帐。 云华看见这人容貌,不由一呆,这人把目光转向她,于是云华又被那双星辰般的眸子看着了。 云华猛地回过神,喃喃道:“卫国夫人?” 魏昂笑道:“正是我姑母,你一直想见她的。” 云华连忙上前见礼,又悄悄看了魏瑶光一眼,仿佛在确认她是真是假,是凡人还是天仙。 魏瑶光披着件满是尘灰的半旧披风,因被围困数日,神态里也有几分疲惫,而这丝毫无损于她的美貌。 魏昂颇有几分像她,但男女毕竟不同,那样的眉眼柔和下来,别有一种惊心动魄之美。 魏瑶光握了云华的手,微带歉意地一笑:“真是个好孩子,若非如此相见,我该给你见面礼,如今只能到和阗再补了。”烛火映照之下,她仿佛明珠美玉一般淡淡发着光。 说罢,魏瑶光又向李俨深深一礼:“蜀王殿下援救之恩,感激不尽。” 李俨还礼道:“这是应为之事,卫国夫人不必多礼。” 魏瑶光微微一笑,宛如一朵昙花在夜间绽放,清艳无双:“久闻蜀王骁勇善战,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李俨道:“卫国夫人过誉了,凉州军整肃惕励,才是叫人佩服不已。” 两人又客客气气说了几句,李俨见魏瑶光眉间疲态已挺明显了,便道:“此地不宜久留,最好天亮就启程,现成有帐篷,卫国夫人可歇息片刻。”说着示意魏杰。 魏杰点点头,对魏瑶光道:“母亲,我带你去。”魏瑶光目光在二人身上一转,又微微笑了一笑,道了谢,便与魏杰一道去了。 她一离开,云华舒了口气:“那就是卫国夫人……” 魏昂笑道:“你如今见到了她,感觉如何?” 云华叹道:“哎呀,刚刚也不知怎么了,都不敢大声说话,简直……简直怕碰碎了她。” 魏昂哈哈大笑:“初次见姑母的人,十个有十个是这样的,不过相处久了就不会如此了。” 李俨道:“你们也去歇一会儿吧。” 云华关切道:“爹爹就在此处安歇?” 李俨道:“马上就天亮了,我也睡不着,就在这里看会儿书,你们去吧。” *** 天很快就亮了,云华正命侍女收拾东西,忽见魏瑶光来找她。 魏瑶光换了一身装束,彩纹窄袖长裙,红皮靴,金抹额,乌黑鬈发草草扎了一扎,斜披肩头。 西域殷实人家的女眷许多都是这样打扮,但同样的衣服穿在魏瑶光身上,效果截然不同。 此刻朝阳初升,魏瑶光笑吟吟的,仿佛全身都洋溢着暖融融的霞光,明丽绝伦。 她对云华道:“你与我一道坐车,我想跟你说话,好不好?”云华笑道:“求之不得。” 两人便同坐一车,魏瑶光握着云华的手,问她名字。 云华道:“无瑕。” “真是个好名字,”魏瑶光微笑道,“再适合你不过。” 云华微赧:“哪里,卫国夫人才真是如美玉一般无瑕呢。” 魏瑶光摇头道:“可别这么叫,岂不生分?你随大郎叫我姑母吧。” “嗯。”云华点头,唤道,“姑母。” 魏瑶光莞尔一笑:“好孩子。” 魏瑶光已经三十出头,举手投足带着成熟女子才有的风韵,但她眼波流转间,却又时不时流露出活泼的神色,如少女般天真娇憨,让人又着迷、又怜爱。 云华见魏瑶光一颦一笑皆动人心魄,思及她的生平,更觉叹惋。 二十二、和阗 和阗本就不远了,云华一路上与魏瑶光谈谈说说,不知不觉就快到了。 魏瑶光容颜既美,又很健谈,称得上博闻广识,与云华颇为相投。 魏昂策马奔到车旁,掀起车帘,向着车内笑道:“和阗就快到啦,你可要骑会儿马?” 云华倚着魏瑶光道:“我再跟姑母说说话。” 魏昂玩笑道:“你如今见了姑母,就再不理我了。” 魏瑶光一笑:“忙你的去。” *** 李俨正与魏杰并辔而行,魏杰毫无心机,问什么说什么,李俨颇觉有趣,对这样天真烂漫的心性又不禁有几分喜爱。 “你随母姓?” “哦,其实我有个羯名的,不过我一直跟着母亲,就住在舅父家,那个羯名也不怎么用。” “如此说来,你们表兄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了。” “嗯,是啊,我们小时候都一起读书、一起练武的。”说到这里,魏杰深深地叹了口气,把头埋了下去。 “怎么了?” “我不喜欢读书……”魏杰大约是回忆起什么不愉快的往事,闷闷道,“练武其实也没什么意思……” “哦?”李俨诧异道,“我也不算孤陋寡闻之人,可如你这般年纪就有如此武艺的,我还从未见过呢。” “我力气大,天生的,习武就很容易,”魏杰道,“不过我其实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呢?” 魏杰高高兴兴道:“养马,放羊。” “……倒也不是坏事。” “对吧,”魏杰听李俨这么一说,却来了精神,“养马有什么不好?没有马在这里寸步难行,没有羊又哪来的羊乳羊毛?” 李俨笑道:“你这话很有道理。” “母亲和舅父却很失望,”魏杰唉声叹气,“可我是没法像表哥那么厉害的,蜀王殿下若见到舅父,就帮我说说话呗?” 李俨忍笑道:“好。” 魏杰高兴道:“多谢蜀王殿下!” *** 说话间,和阗已经在望。 这是西域最大的绿洲,周围景象毫无荒凉之感,沿途均是大片大片的杏林,还有田地种着麦子,让人乍一看,根本想不到这是黄沙漫天的西疆。 城外已有人迎接,仪节甚隆。李俨见来迎的是两个中年男子,均身披银铠。一个三十多岁,很普通的秦国男子模样,另一个年纪大些,身材雄壮,肤色黝黑。 一报姓名,两人却都是西域赫赫有名的人物。 那看起来没什么出奇之处的男子,是凉王魏长庚的异母弟魏赫。据说魏赫为人残忍刻薄,在凉州声名很响,能止小儿夜啼。 另一个黝黑精壮的,是魏长庚的妻兄莫则。莫氏是凉州大族,而莫则是家主的长子,手握重兵。 魏赫与莫则将李俨一行迎入城内,随从被安置在客舍,李俨与云华径到凉王府。 和阗民居也是典型的西域风格,凉王府则糅合了不少中原特色。 正门大开,门内庭院宽敞非常,红毯一直铺到正厅,两侧整整齐齐排着身着橘红色窄袖长裙的侍女。 因魏长庚不在,率众迎接的是凉王妃莫氏。 莫氏是个典型的莫家人,也就是说:体壮、肤黑。 她个子很高,非但在女人里鹤立鸡群,男人矮一点的,在她面前也只有仰头的份儿。 她眉眼很俊,英气勃勃的那种俊,倘若是男人的话,倒是个美男子,且肩宽背挺,浑身上下满满蓄着力,往那里一站,当真是英武利落、威风凛凛。 据说莫氏自幼被当成男儿教养,武艺高强,能够上阵杀敌。此刻她没有穿铠甲,而是着王妃的正服,深青外袍,大红长裙,织金霞帔,头上金冠缀红、蓝宝石及珍珠,这一身正服宽大厚重,依旧挡不住莫氏身上的那股铮铮锐气。 莫氏身边还带了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眉眼有几分像莫氏,但鼻梁高挺,似有混血痕迹,应当是魏昂之弟、魏长庚的次子魏景。 魏景模样也还不错,但远不如魏昂俊美。见了生人,他有些紧张,亦步亦趋地跟在莫氏身边。 魏昂携云华拜莫氏,莫氏严肃的脸上微微露出笑容,对魏昂道:“你既已成家,便当立业,日后要更加惕励,方可不负陛下隆恩。”又对云华道,“凉州化外之地,辛苦郡主了。” 云华笑道:“塞外天地广阔,我可喜欢这里呢。” 莫氏命人奉上见面礼,八个侍女捧着托盘走上来,托盘里垫着红毡,摆着各种各样的金银首饰,都奢侈地镶满浑圆的珍珠、硕大的宝石,光华耀人眼目。 云华道谢,命自己的侍女收起。 莫氏又谢李俨援救魏瑶光:“蜀王既到凉州,务必多住几日,让我尽地主之谊。” 李俨道:“如此,便叨扰了,我许久未见凉王,倒也颇想见他一面。” 莫氏道:“这倒是不巧了,不过他也不会许久不归,蜀王何须见外?只管在这里住着就是,正可看看凉州风光,不也很好?” *** 当晚,莫氏在王府中宴请李俨一行。魏瑶光与魏杰亦出席,两人都换了正服。魏瑶光换一身衣服,就换一种风情,一重一重的厚重正服穿在她身上,便显得姿容端华,仪态典雅。 席上,菜肴与歌舞均充满西域风情。一道烤全羊端上来,魏昂持一把金丝缠柄的银匕首,割下最好的一块肉奉给李俨,笑道:“西域饮食与中原多有不同,岳父要是不习惯,可得跟我说。” 李俨笑道:“其实各地饮食,左右不过米、面、菜、肉,只是佐料各有特色。我有个门客,舌头最灵,什么菜肴被他一尝,就能说出用了什么佐料。” 魏昂笑道:“是那位很会画画的林先生么?不如也将他请来,叫他尝一尝王府厨子的手艺。”说着向莫氏简单介绍了下林翮,莫氏听罢道:“很好,我正在找画师,还没有很合意的,想不到蜀王门客里就有这样一位高人,那就请他来吧。” 李俨道:“叫他把天佑也一起带来。” *** 林翮和林骁已吃过晚饭,正准备睡觉,一听王府叫他们去,不得不又起身更衣。 两人来到设宴的大厅,只见数十根儿臂粗的红烛,照得厅内如同白昼。 一队妆容艳丽、服饰华彩的舞姬翩翩起舞,又有十余名乐伎怀抱琵琶,轻拢慢捻抹复挑,大珠小珠落玉盘。 魏昂拍了拍手,舞姬们旋转着让出了一条路。林骁一抬眼,就看见坐在正中的那位……女汉子。 那只能是凉王妃莫氏,没有别人了。 林骁蓦地想起一个传闻:莫氏少女时,因为比男人还彪悍,一直没人敢娶,有贪图莫家权势的愿意,莫家又看不上。眼看莫氏快二十岁了还没着落,莫家长辈都急了,这时魏长庚上门求娶,当然他是有所图,然而他相貌实在是好,又开出了莫家无法拒绝的价码,这门亲事因此而成。 据说当时魏长庚允诺:“姬妾生子不举。”果然他只有两个儿子,都是王妃所出。如今再一看王妃相貌,传闻大约是真。 莫氏命人又给林翮设了一案,林翮带着林骁坐下,侍女从烤全羊上割了一块肉给他,魏昂笑道:“林先生能尝出这里面放了什么佐料么?” 林翮切了一块,放入口中,半闭着眼睛,细细咀嚼,忽地咽下去,说道:“葱、蒜、姜黄、花椒、安息茴香。” 魏昂哈哈大笑:“果然!果然!” 林翮呵呵笑道:“魏世子如此开心,想来我说的不错?” “分毫不差!” 说话间,侍女已将各色菜肴端到林翮案上,林骁小声问道:“爹,你吃过晚饭了,还能吃得下么?” 林翮眼里精光一闪:“呵呵,你太小瞧为父了!” 莫氏道:“此前王爷曾对我说,他年纪渐老,不复当年风华,便思请一画师,画下他如今的形貌。” 林骁:……我听到了什么?!凉王这什么画风?!这对夫妻是性别倒错了是么?! 莫氏道:“听蜀王殿下说,林先生的画技世间少有,不知可愿为王爷作画?” 林翮连忙离席行礼道:“岂敢!岂敢!这是在下的荣幸!只怕在下画艺低微,不能画出凉王殿下风采之万一。” 这时,一个柔和的女子声音响起:“林先生过谦了,我倒是想请林先生先给我画一幅呢。” 此刻琵琶声仍在,只是低了下去,这女子声音被琵琶声一衬,更显清晰悦耳,而舞姬一曲舞完,也静静退下,林骁便瞧见了斜对面说话女子的模样。 整个大厅是暖色调的,背景没有留白,绚丽如同油画。 若这真是一幅油画,那么画师定然把百分之八十的精力都用在了这个女子身上——一切都是她的陪衬,她就是光之所聚。 林骁忽然就替林翮感到了一股压力—— 把女子画得比本人美并不难,可本人要是已经美到绝顶了呢? 林翮也呆了一呆,方行礼道:“卫国夫人。” 原来那就是魏瑶光,林骁心想,传说中的“沙漠明珠”,而另一颗“明珠”就是魏长庚,如此说来…… 林骁脑补了一个男版的魏瑶光,颇像魏昂,然而还要再俊美几分,那么魏长庚自恋好像也没那么难以理解了……毕竟好看到这种程度了,没有变成纳西索斯好像已经很不错了? 莫氏道:“林先生请不要推辞。” 魏瑶光和莫氏既如此说,那么林翮也只能应下。 二十三、画像 李俨看着女儿在凉王府安顿下来,知道从此以后,女儿真真正正开始新的生活,心中的失落与感慨,却终究不能与外人道。 魏长庚在和阗城外有别墅,名“千杏园”,规制自然不如王府,但精致富丽不在王府之下,魏长庚常用以招待贵客,李俨便暂居在内,随从也一并搬入。 自他住下后,每日来拜访的人络绎不绝,其中魏杰跑得最勤。 魏杰觉得他跟李俨有并肩作战之谊,李俨又很理解他的志向,十分乐意跟李俨交往。 李俨对放羊当然一窍不通,不过他也爱马,在如何驯养马匹上很有经验与心得。两人年龄差了一辈,阅历更是相差悬殊,但天天聊“马经”,竟也颇为相投。 “您说南疆有一种马,只有这么高?岂不是跟羊一样大?”魏杰想象了一下,“真可爱,我要能有一匹就好了。” 李俨笑道:“南疆多山,道路狭窄崎岖,这种果下马负重拉车正合适,若想骑上驰骋,是不能够的。” 魏杰点头道:“这么矮,也只有小孩子能骑。” 李俨问道:“你可曾读过《相马经》?” “呃……”魏杰支支吾吾,“我……我不是很爱读书……” 李俨提笔写了两句《相马经》里的话,问:“能看懂么?” 魏杰读了几遍,稍微松了口气:“七八成吧。” 李俨点头道:“这本书不常见,我也是对相马有点兴趣,方搜寻了一本放在府中,里面说的颇有道理,作为参考是不错的。” “那我要去哪里找呢?舅父的书房里不知道有没有……”魏杰想了一会儿,摇头道,“大概没有,不然舅父应该会给我看的……” 李俨笑道:“无妨,我送你吧。” “您带在身上?” “这倒没有。”李俨命人准备好纸笔,叫了一个写字快又好的门客来,从头复述《相马经》,让门客写下来。 魏杰张大嘴巴:“您记性这么好……” 李俨道:“看的次数多了而已。《相马经》不长,过几天就给你送去。” 魏杰道:“我自己来拿……” 魏杰知道自己读书没什么天赋,本来他也不在乎,但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 *** 林翮应魏瑶光与莫氏之请,到凉王府给魏瑶光画像。 他把林骁也带着,林骁虽不像林骋林骏那样从小专门学画,但也能够画几笔,人又伶俐,时常有奇思妙想,颇能启发灵感,正好给林翮打下手。 凉王府的梁柱均漆成蓝色,看着颇为清爽。 魏瑶光在凉亭招待他们,葡萄藤在亭柱上蜿蜒缠绕,翡翠玛瑙般的葡萄累累垂下。亭内石桌之上,晶莹剔透的水晶盘托着西域的时鲜瓜果。 魏瑶光一身蓝色襦裙,乌发绾起,以一根银簪束住。她耳垂上晃着两粒水晶耳环,犹如两滴将要滴落的露水,折射着太阳的光芒。 她坐在石桌边,旁边是二王子魏景,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 魏景个性似乎比较沉默,端端正正坐着,也不开口说话。 魏瑶光嫣然笑道:“这孩子听说林先生要给我画像,也非要过来看。” 林翮躬身道:“这恐怕不是一两日就能完成的。” 魏瑶光笑道:“这个我知道。”指着那年轻女子道,“这是府里的画师康娘子。” 康娘子与林翮见礼,她有些腼腆地道:“我随师父学了几年细密画,不过功夫还差得远,还请林先生多指教。” 林翮自然连称“不敢”。 侍女奉上两杯葡萄酒,色如鲜血,盛在水晶杯中。一杯自然是给林翮,另一杯却给了林骁,魏瑶光笑道:“这酒不烈,小孩子也可以喝,你喝过酒么?” 林骁这辈子的饮酒经验仅限于拿筷子在嘴里沾一沾,但上辈子他不知喝过多少葡萄酒,哪里会憷,爽快地道:“谢卫国夫人赐酿!”拿杯在手,几口就喝完了,喝水似的又快又利落,一点都没呛。 魏瑶光笑得花枝乱颤:“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勇士。”康娘子与众侍女都抿着嘴笑,魏景带着几分好奇地打量着他,只有林翮托着自己的那杯酒,瞪着林骁,想发火又不便发:“你……真是……唉,如此牛饮,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魏瑶光笑道:“林先生喜欢此酒?我送你一坛吧。” 林翮一喜,也不推辞,连连道谢。 待他将酒慢慢品完,魏瑶光道:“林先生且随我来。” *** 林家父子跟着魏瑶光穿过阴凉的庭院,来到一座堂宇前,廊柱与墙壁上满是精美的彩绘,门环鎏金。两名侍女为魏瑶光将门打开,大堂两边有窗,堂内光线明亮,照出陈设在内的许多珍玩。 一个侍女从里面捧出一个奁盒,奁盒髹以黑漆,上面以金粉描出连绵不绝的葡萄纹。 这当然是一件精品,但也说不上如何珍贵,且已经半旧了,在满室珍玩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莫非里面装了什么奇珍异宝? 魏瑶光打开奁盒,里面却是空的,而一缕阳光正照在盒盖内侧,映出那里绘着的一幅细密画。 细密画是用矿石中提取的颜料画成,与中原的水墨画风格完全不同,一幅通常都很小,但精美异常。 奁盒里的细密画上,画着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不过七八岁年纪。 西域与中原风俗不同,男孩女孩都不剃发,男孩剪短发,女孩则会留长一些,可以披着,也可以编成辫子。 画里的两个孩子,容貌几乎完全相同,只不过一个短发,一个长发披肩,服饰亦不同,方能分出性别。 两个孩子均美丽绝伦,满月也不会比他们的脸庞多一分清辉,星辰也不会比他们的眼睛多一分璀璨。 林骁不禁看了一眼魏瑶光,画里的女孩,分明就是魏瑶光小时候的模样,那么那个男孩就是魏长庚了。 仿佛要与奁盒外的花纹保持一致,画上满是翠绿的葡萄藤蔓,两个孩子就被簇拥在其中,尽管构图精巧,但细究其中意味,却透着股不祥。 魏瑶光道:“林先生觉得此画如何?” 林翮道:“此画深得细密画精髓。” 魏瑶光微微一笑:“我跟长庚也只有这么一幅画像,其实我们并不喜欢,不过看在这是母亲遗物的分上,才保存在此。” 林翮道:“原来如此。”顿了顿道,“我已有了腹稿,但愿不辜负凉王殿下与卫国夫人的期望。” *** 凉王府内早已准备好画室,各色画具一应俱全。 林翮出门在外,只带了最常用的颜料,而凉州这里的颜料多半从矿石中提取,与中原常见的颜料略有不同,有些小窍门需要摸索才能发现,比如有的颜料用酒化开色彩会更美、有的颜料干后会变色等,因此康娘子也被派来给林翮打下手。 林翮没有立刻就开始为魏瑶光画像,而是先拿几个侍女练手,还向康娘子讨教一些关于细密画的问题。 林翮给侍女画的肖像形神兼备,风格又很独特,倒是深受她们欢迎,还有侍女慕名找过来,求林翮给她们画像。 魏瑶光是不会坐着不动给林翮画的,当然林翮也不需要,他有个常人不能及的长处:只要是他见过一面的人,哪怕过去几十年,他也不会忘记这个人的长相,甚至连这个人脸上的一颗痣长在哪里都能记得。 至于分辨双胞胎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要是玩“大家来找茬”,绝对打遍天下无敌手。偶尔林骁会觉得,林翮体内大概有某种特殊物质能够治愈脸盲。只可惜林骋和林骏都没有继承这个长处。 有时魏杰和魏景也会到画室来看看,魏杰是好奇给母亲画像的是什么人,魏景则是纯粹喜欢看人作画。 魏杰见到林骁后,对他的小光头极感兴趣,一次终于忍不住试了试手感,表示“真可爱,以后有了儿子也给他剃”。 林骁:“……” 但很快林骁就“扳回一城”,因为魏杰正在攻读《相马经》,有些字句比较艰涩,魏杰不免要冥思苦想,林骁有次看见,流畅无碍地为他解读了出来。 魏杰:“……” 九岁的孩子也强他这许多,魏杰想要静静。 魏景话很少,看林翮作画时,也不吭声,就在旁边默默坐着,一边看一边吃点东西。 林骁有时也跟魏景说说话,他态度自然,说话又有趣,魏景逐渐跟他熟络起来。林骁发现魏景就是个普通的内向的孩子,魏家人很疼爱他,但对他的栽培显然没法跟魏昂比。 二十四、交谈 林翮终于开始为魏瑶光画像,采取的是工笔,细致而缓慢。林骁每日揣着一本书,随林翮入府,有事时帮把手,无事时就在一边读书。 林翮每天只画一点,稍觉倦怠就停笔,也不多在凉王府停留,不画了就带着林骁回千杏园,凉王府专门为他备了辆马车,每日接送。 魏瑶光开始时还偶尔过来,这些天却不再出现了,就连魏杰和魏景也不见踪影。 林骁猜测是出了什么事,不过看下人的淡定模样,应当也不是大事,或者不是什么坏事。 这日,林骁跟林翮坐车离开凉王府,林骁掀开车帘看街景,却见街上异常热闹,路边商贩一个个喜气洋洋,吆喝着“便宜卖”之类的话。 林骁问车夫道:“今天是这里的什么节日吗?” 车夫笑眯眯道:“不是,不是,是王妃打了胜仗,免了一个月的商税。” 林骁和林翮对视一眼,林翮问:“可是平羯人之乱?” 车夫道:“正是。” 林骁稚嫩的童声道:“首逆已经伏诛了吗?” 车夫笑道:“已被王妃生擒。” *** 回到千杏园,林翮去见李俨,向他说起此事,李俨道:“我已知道了。”又叹道,“连女子也如此善战,难怪凉州军能够纵横西域、所向披靡了。” 林翮笑道:“凉王妃天赋异禀,不是普通女子可比。卫国夫人么,毕竟是魏氏的血脉。” 李俨道:“凉王府内,侍女皆娴于弓马。凉王妃身边健妇,据说都是能跟她上战场的。” 林翮笑道:“郡主亦擅长武事。” 李俨摇摇头:“她习武不过强身健体而已,再说,打仗难道是什么好事不成?不得不为罢了,我是万万不愿她上沙场的。” 林翮道:“郡主千金之躯,谁敢让郡主轻赴险地呢?王爷不必担忧。” 说话间,忽见下人进来,呈上了一张拜帖。 李俨取过一看,向林翮笑道:“你猜是谁?刚刚还说到她。” “既送拜帖,莫非是卫国夫人?” “正是。”李俨道,“你给卫国夫人画像,觉得其人如何?” “名不虚传,当真是倾国倾城、世上无双的绝色。” “除开容貌呢?” “待人有礼,心思莫测。” 李俨沉吟道:“她来是为什么呢?” *** 魏瑶光来拜访时,却是带着儿子一起。其实魏杰算是常客了,只不过跟着母亲,举止不能太随意,反倒有点拘束。 李俨以茶待客,茶叶是从京城带过来的贡品,魏杰却吃不出好歹,当水一般牛饮。 魏瑶光看一眼儿子,向李俨嫣然笑道:“我这个儿子虽有几分呆,心地却诚,他很崇敬蜀王殿下呢。” 魏杰闻言,呆了一呆,表情正坐实了魏瑶光的话。 李俨不由微笑道:“令郎心如赤子。” 魏瑶光闻言,却叹道:“心如赤子……这孩子出世以来,身边人事都极为简单,何况他身份特殊,心思又单纯,人人让着他、哄着他,乃至长了一十五岁,仗都打过几次了,竟还不知世间险恶。” 李俨道:“卫国夫人多虑了。令郎年少,不谙世事也属正常,有凉王与卫国夫人教导,又何须担心呢?” “长庚毕竟只是舅父,我么……”魏瑶光轻轻一顿,“我年过三旬,只有此子,不免多溺爱了些……”说着,她仿佛带着歉意般,抿了抿玫瑰花瓣似的红唇,向李俨微微笑了一笑,魏杰瞪大了眼睛。 魏瑶光继续道:“不料这孩子倒与蜀王殿下投缘,我前些日子见他竟看起书来。您不知道,他七岁开蒙,拿起书本就睡,连侍候茶水的书童在旁听着,都把一段书背下来了,他有名师指点着,却连字都认不全。” 魏杰:“……” 李俨笑道:“令郎是能敌万人的将才,何苦拘着他读书?” “我早就不指望了。”魏瑶光叹了口气,“但书可以不读,世事不能不通,我思来想去,除了让他多些历练,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李俨道:“这……父母之爱子,当为之计深远。卫国夫人是否有所请?慈母之心,我当成全。” 魏瑶光微微一笑:“我有意让他上京,到国子监读书。” 魏杰愕然张大了嘴巴。 “国子监……”李俨微微蹙眉。 国子监乃是官学,官宦子弟通过考试即可入学,然而这考试大多数时候就是走个过场,因此国子监里纨绔子弟很不少,许多都是家里管不了的,否则以如今私学之兴盛,真正想读书的大可在家里读。 因此魏杰能不能通过考试倒不是问题——国子监入学试考礼、乐、射、御、书、数六门,哪怕一门都不行,只要家世足够好,也照样能入学。魏杰其他不行,至少射、御绝对不在话下,只是进了国子监,也未必就有多好,先生倒是鸿儒,同窗品学兼优的却是罕见。 魏瑶光微笑道:“难道我还指望他读出什么名堂么?无非想叫他见见世面而已,只是他若到了京城,没有长辈看着,我却担心他闹出笑话。若此事能成,还望蜀王殿下到时能够看顾一二。” 李俨道:“这是应当的,卫国夫人且放心。” *** 回去的路上,魏杰也不骑马了,与母亲同乘一车,不解地问道:“母亲这是何意?为什么要我去京城读书?” 魏瑶光闲闲道:“你不是很喜欢蜀王么?” “蜀王人是不错,可我不想去京城啊。” 魏瑶光似笑非笑:“那可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地,比和阗繁华十倍百倍,你不想去看看?” “……不想。” 魏瑶光道:“是你说了算吗?” 魏杰委屈道:“那母亲何必问我。” 魏瑶光看着他,目光专注:“阿杰,你不像我,也不像你父亲,其实倒也是件好事。” “啊?”魏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母亲,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魏瑶光莞尔一笑:“八尺男儿,还跟小孩子一样恋家么?你就当出趟远门散散心又何妨?” 魏杰苦着脸道:“母亲要我去,我就去呗。”他始终觉得有几分不对劲,但他心思简单,想了一会儿没有头绪,也就不再去想。 二十五、魏长庚 画像完成了。 从林翮脸上,看不出他满意与否,不过在林骁这个外行人看来,即使以林翮的功力,这副画像也是他的巅峰之作了。 林翮在极短的时间内,融合细密画的画法,以细腻的笔触画出魏瑶光的面容,几乎分毫不差地描摹出完美的五官,那倾倒众生的神态竟也表现了出来。画里的魏瑶光,尽管是静态的,却仿佛下一刻就会闪着那双能说话的大眼睛,露出绝美的笑靥。 林翮别出心裁,让她穿了一身戎装,柔美的面容和刚硬的甲胄糅出一种奇丽的气质。她手中挽着缰绳,一匹骏马立在她的身侧,皮毛漆黑如夜,衬得她的肤色洁白如雪。 她身形微侧,向远方凝眸。远方是西域的无垠大漠、巍巍群山,天上是白云红日,地上是牛羊奔驰。林翮将他这一路见到的壮阔美景皆在画中呈现出来,林骁觉得颇有几分傅抱石和关山月《江山|如此多娇》的气象。 而画中的一人、一马,又与画中的天与地和谐无隙。 魏瑶光和莫氏自是赞叹不已,送了他一套水晶酒具、一方羊脂白玉的镇纸并一盘金元宝作为酬劳。 林骁对他道:“爹,看来你的画在这里也还是很值钱的嘛!” 林翮道:“你懂什么!爹这次真是呕心沥血了!” 林骁往他面上一看,疑惑道:“爹,你红光满面,气色还是很不错的,莫非内伤了?” 林翮拍着肚子道:“都瘦了一圈了!” 林骁:“……” *** 画像完成,林翮窝在千杏园休整,并大吃大喝,大有不把体重吃回来就不罢休的架势。魏瑶光又送了不少极好的葡萄酒过来,林翮日日美酒佳肴,过着神仙不换的日子。 不过他的舒坦日子没过多久,因为凉王魏长庚回来了。 魏长庚连王府都没有回,直接到千杏园见李俨。 林骁跟着林翮来到正厅,还没进门,先就听到一阵豪爽的大笑。 林翮父子进来后,大笑的人回头看了过来,脸上的笑意未收,那种飞扬恣肆的神态简直如沙漠正午的阳光一般灼人。 林骁立刻明白了他是谁。 林骁见魏昂时,以他的阅历,也觉得魏昂是世上少有的美少年,而此时此刻他可以确定,魏昂的美貌尽数来自于魏长庚。 魏长庚蓄短须,细看其实也看得出年纪了,但就如孪生姐姐一般,魏长庚身上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睛的光彩,就像刚刚打磨好的钻石在灯光之下缓缓转动,不断折射出璀璨光芒。 魏长庚风尘仆仆,而他身旁的莫氏、魏昂、云华、魏瑶光和魏杰都穿着骑装,想是骑马出城去迎接他的。 李俨渊渟岳峙地站在魏长庚对面,眉目舒展,看起来心情不错。 “林先生,”魏长庚笑眯眯道,“我听阿姐说了你为她画像的事,她说这世间恐怕再无比林先生画技更高超的人了。” 饶是林翮画技确实高超,比他强的人大约真的找不出几个,但听了这话他还是不免虎躯一震,连忙道:“卫国夫人谬赞,谬赞。” 魏长庚叹道:“西域多风沙,这几年我又着实太忙,总觉得老了不少,恐怕再过几年,就要变成个老头子了,但画上的人总是不老的,若有幅画像,将来有了孙儿,也好叫他们知道祖父当年长什么模样。” 林骁:……这也算是某种目光长远的自恋吧。 魏长庚对李俨笑道:“蜀王手下有不少能人哪。” 李俨道:“我平素好这些,便请行家教我罢了。” 魏长庚哈哈笑道:“当时知道我的亲家是你,我可高兴得很哪!你可是个难得的厚道人,我也不跟你说虚的,郡主在这里,你只管放心,我就是亏待了儿子也不会亏待了她的。” 莫氏在旁道:“今晚给王爷摆宴洗尘,蜀王务必光临。” 魏长庚一挥手:“莫如就在千杏园吧!也不要在屋子里闷着,就到外面去,再叫他们宰羊,一边烤一边吃!” 李俨笑道:“这倒也别有一番情致。” 魏长庚哈哈大笑:“蜀王让跟着的人也一起来吧!千里迢迢,不领略一番我凉州风情,岂不可惜?” *** 魏长庚回到王府,便即到浴室,解开头冠,脱去铠甲衣物,迈入浴池之中。 浴池极大,早已贮满新烧的热水,里面放了能够消除疲倦的香料,白雾蒸腾,香氛弥漫。魏长庚缓缓将自己泡了进去,长长出了一口气。 浴池旁放了几张供休憩的小榻,莫氏随意坐在其中一张上,与魏长庚说话。 魏长庚背倚池壁,闭着眼睛问道:“尔朱腾为你所擒,你想如何处置?” 尔朱腾即是魏杰的五哥,莫氏淡淡道:“杀之立威。” 魏长庚“嗯”了一声,仿佛在聊生活琐事一般云淡风轻:“晚上开宴,就在我面前杀了他吧,以此贺我凯旋,再合适不过了。” 莫氏道:“随你的意。” 魏长庚微微一笑:“你觉得李俨其人如何?” 莫氏道:“思虑过重。” 魏长庚笑道:“想必他是极不愿意将女儿嫁到凉州来的。” 这话莫氏却不爱听:“难道大郎配不上郡主么?” 魏长庚道:“大郎自然是好,否则李俨今日见到我,还能这么和颜悦色?只是可怜他一个鳏夫,形单影只的,只有跟儿女相依为命,唉,谁料女儿却要远嫁……”他摇头慨叹不已。 莫氏深知丈夫脾性,由得他在那里感慨了半天,方道:“你说的这个鳏夫,可是为皇帝所重。” 魏长庚哈哈大笑:“我魏氏扎根凉州百余年,旁人皆道我根深蒂固,只有我自己时时惕励,不敢稍有松懈。若无枝叶伸出,承接阳光雨露,根又如何能扎得深呢?” 说着,他“哗啦”从水中站起,湿漉漉的乌发披散,水汽朦胧中,肌肤犹如羊乳般洁白,整个人如同伫立水中的一尊神像。不过随着他走得近了,便可看到他身上亦有不少征战沙场留下的疤痕。 魏长庚走到浴池边,笑道:“大郎成家了,接下来就指望他开枝散叶,二郎将来是要辅佐大郎的,争强好胜固然不好,但太老实也不行,你也要多历练历练他。” 莫氏道:“这个不消你说。” 魏长庚笑眯眯地摸了摸莫氏的脸:“你办事,我放心。” 莫氏在他手上“啪”地打了一下:“别胡闹了。”想了想道,“说到历练,瑶光想把阿杰送到京城去,说是蜀王会看顾,不过蜀王位高权重,与他又只是刚结姻亲,如何能有家里周到?阿杰那个性子,我却不能放心,得派几个靠得住的人跟着才行。” 魏长庚道:“这事也不急,等此间事了,再慢慢筹划。” 莫氏道:“也好。” 魏长庚沿着浴池的台阶走上来,莫氏叫侍女进来,服侍他更衣。 魏长庚伸着手臂,让侍女为他穿上衣衫,心里也不知在想什么,眼中闪烁着奇异光彩。 *** 当晚,凉王的洗尘宴便设在千杏园的一片空地上。巨大的火把燃烧着。刚刚宰杀的肥羊被抹上佐料,穿到了铁架上,力士不断转动铁架,油滴到火里,火焰飞腾。凉王府窖藏的美酒不要钱一般,一桶一桶地搬到席上。乐舞更是不能少的,气氛热烈之极。 魏长庚换了件宽袖锦袍,随着他走动,锦袍上暗纹流动,更显得俊美潇洒。 他对李俨殷勤之至,亲自操刀为李俨割羊肉、举壶为李俨倒酒。 李俨果然将跟着的人也一并带来了。似秦刚这样的,警醒成了习惯,美酒奉到面前,也不敢多喝一口;似林翮这样的,头都不抬,大快朵颐。 林骁坐在林翮身侧,环视全场,发现席上最能吃的两个人,一个是魏杰,一个就是林翮了。 林骁低下头,也去割自己面前的一块羊肉,这时,忽见舞姬向两边退开,几个力士押着一个男子走了上来。 这男子身形高大,穿着一件缎面皮袍,披散的头发显出几分狼狈。走到近处,只见他高鼻深目,容貌与秦人大为不同。 席上声音低了下去,李俨向魏长庚沉声道:“月零部的尔朱腾?” 魏长庚悠然笑道:“正是。” 尔朱腾直立不跪,魏长庚也不迫他,只是扬声道:“尔朱腾,你杀兄自立,又趁我北上,扰乱西疆,你今日落到这个下场,都是咎由自取。” 尔朱腾胸口起伏,忽然飙出一长串羯语,不懂羯语的人也能猜出不是什么好话。魏长庚面色不变,转向李俨笑道:“此人作乱不说,又惊扰蜀王车驾,我治下不力,心里惭愧,趁蜀王在此,我斩此人向蜀王赔罪。” 李俨看了一眼魏瑶光和魏杰,见魏瑶光面色如常,魏杰微微蹙眉,但神情也无太大变化,转回目光,淡淡道:“无妨,凉王随意处置吧。” 魏长庚大笑一声,猛地一挥手,力士将尔朱腾押下,须臾,奉上一颗头颅。 林骁:卧槽! 他不是没见过死人,但吃饭的时候见到这一幕,也实在太重口! 林翮还在继续吃,林骁佩服不已——真吃货敢于面对任何重口的场面。 这对魏长庚来说,不过是宴席中的一段小插曲,他言笑晏晏,仿佛刚刚不是杀了个人,而是宰了只羊。 二十六、提亲 宴席持续整夜,达旦方休。 不过,再热闹的宴席,也总是要散的。 李俨到了该回京的时候,他已年近四旬,就算长寿,也不过还有二三十年的时光,再说,哪怕能活到八十又如何,以后只怕一年也难见女儿一次。 虽然李俨不至于在外人面前流泪,但临走那几天,他相当消沉。云华倒是好好哭了一场。 林翮还有要给魏长庚画像的任务,因此留在凉州,并不随李俨一道返回。林骁想跟他一起留下来,林翮表示“别想偷懒不念书,回去好好当伴读”,把他丢进回京的队伍。 路上,有时李俨会让林骁与自己同乘一车,与他说话,聊以解忧。 抵达京城,李俨先去谢家接了儿子。 谢家照顾李淳自然是尽心竭力,衣食起居无不精细,李淳的神色却还是有些恹恹的,看见父亲时,方眼睛一亮,扑过来抱住李俨。 李俨抚着他的脑袋,向谢忱道:“这些时日可还好?” 谢忱道:“一切安好,他乖得很,就是总念着郡主。” 这时李淳也闷闷地憋出一句:“姐姐她……” 李俨叹了口气,道:“凉州与中原不同,但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和阗,什么都不缺,凉王夫妇亦是好相处之人,你姐姐在那里很好。” 李淳仰起头,向着李俨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去?” 李俨道:“等你再大几岁,我带你去。” 李淳咬了咬下唇:“天佑呢?” “天佑也累了,叫他先回去,明天再来与你说话。” 李淳嘟起嘴,但还是点了下头。 *** 林骁回到家中,一家人自是欢喜,但见林翮未归,又不免有些担心。 郭氏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全家围坐,七嘴八舌地问林骁这一路见闻。 饶是林骁颇为能说,也说得口干舌燥。 “打仗了?西疆如此不太平?” “一拨小人作乱而已,”林骁伸出小拇指,“须臾就被平定,算不得什么大事。” “说得跟玩儿似的!”林骏道。 “三叔举重若轻。”徐氏掩口微笑。 林骁知道家人爱听什么,因此别的也就大略讲讲,唯将西域特色美食绘声绘色地细说了一番。 一家人都听得咽口水,林骋羡慕道:“有这样的口福,这趟也算没白去啊!” 林骁笑道:“我带了肉干回来,给你们尝尝鲜。” “晚上就吃!” 林骏咂嘴道:“可以带的倒是能够尝到,那不能带的也只能想想啦。” “其实京城也有西域商人在此开酒肆,”林骁道,“只不过风味到底还是有些差别。” 林骋道:“那是当然了,单说肉质,水土不同,差别就很大了。” 一家人说了半日,颇为神往。而林骁离开这段时间,林家也有重要的事发生。第一件便是徐氏有孕,实在是件大喜事,再过几个月,林骁就要升级为叔叔了;第二件也是喜事,郭氏在给林骏相看妻子,已经有了目标,正筹划着说亲。 林骁高兴道:“那以后家里就越来越热闹啦!” *** 次日,林骁来见李淳,李淳将李俨一路寄送给他的书信小心地摊在案上,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李淳对西域美食自然没有多大兴趣,他关心的是云华,此前他已缠着李俨问了又问,却还是定要再问一遍林骁。 林骁为宽他之心,便极力渲染西域如何辽阔,风景如何独特,和阗如何繁华,魏昂如何英武又体贴,莫氏如何大气,凉王如何慷慨潇洒,卫国夫人又如何善解人意。 林骁当然也没有撒谎,只是稍稍夸张了一下。 李淳听得入神,然而心里又有些疑惑:“这么好?你可不要哄我?” 林骁展开案上林翮画的一幅西域风情图,笑道:“世子不信我,还能不信王爷吗?信中所写,与我说的可一样?” 李淳叹了口气:“别是报喜不报忧就好。” 林骁笑道:“怎会呢?日后世子去亲眼瞧一瞧就知道了。” *** 李俨回京之时,皇帝李侁心情正好:无他,不久之前魏长庚与卢挺夹击突厥,大捷,将突厥逼入大漠深处,估计未来几年都不敢犯边了。 李侁自觉文治武功天下无双,志得意满,给了魏长庚与卢挺许多赏赐,李俨也被莫名褒奖了一番。 时光如逝水,数月之后,林翮回来了,阖家欢喜。不久之后,徐氏又诞下一子,林家与徐家在孩子洗三时,大摆筵席,足足热闹了三日。 林骁继续当李淳的伴读,日子过得平平稳稳。 年末,藩王入京觐见。 凉王魏长庚本就是异姓王里最有势力的,如今既是北击突厥的功臣,又是蜀王的姻亲,风头较之往年是更胜了。 就在元日大酺时,魏长庚忽然丢下一个惊天巨雷,把龙椅上的皇帝和在场的所有王公大臣都震傻了—— 魏长庚为其姐卫国夫人,向蜀王李俨提亲。 李侁手里的酒爵都险些没握住,他立刻看向李俨,却见李俨亦是万分惊愕,脸上极罕见地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 李侁心念电转,笑笑道:“这倒是亲上加亲了,不过斯事体大,容后再议吧。” *** 大酺过后,李侁立即召见李俨:“怎么回事?” 李俨茫然道:“臣也不知凉王何意。” 李侁头痛道:“再蘸之妇,你若不在意,那也不是不行,不过魏氏……” 在李侁看来,李俨可以克妻,但李俨的王妃克夫可不行!不过李侁又一想:魏长庚为何忽然提亲?据说其姐有倾城之色,莫非李俨去西域这段时日,有什么不为人知之事发生不成? 李侁便问:“你意下如何?” 李俨叹道:“自从谢氏去后,其实我已没了这心思……” 李侁止住他道:“这种昏头话你不要讲,前面那些事过去了就过去了,之后必能否极泰来。” 李俨苦笑道:“谢陛下吉言。” 李侁沉吟道:“你若真喜欢魏氏,那也不是不行,这次朕叫钦天监给你们合八字。” 李俨吃惊道:“陛下,臣与卫国夫人清清白白,并无私情啊。” 李侁笑道:“朕当然知道你是君子,发乎情止乎礼。” “不是……” 李侁道:“朕仔细想想,倒觉得这是一桩好亲事。不过,你若心有芥蒂,那就算了。” 李俨道:“陛下素知臣并不在意这些,只是臣实不知凉王为何如此,请陛下容臣询问之后,再来禀报。” 二十七、登门 李俨还没去找魏长庚,魏长庚自己倒先上门了。 天上飘着细雪,魏长庚披一件大红斗篷,头戴金冠,行动之间光华灿烂。 蜀王府下人均训练有素,进退都颇有章法,饶是如此,见了魏长庚,还是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李俨将他迎入,魏长庚笑道:“可有酒么?若是没有好酒招待,我是不依的。” 李俨笑了笑:“我虽不很好酒,窖里倒还存了些。”说着看了魏长庚一眼,欲言又止。 魏长庚浑不在意,向他笑道:“那便好,我们喝着说。” 李俨便命下人取酒,又叫李淳出来见魏长庚。 李淳已经十一岁,个子又高了些,五官也略略脱去稚气,带了点少年的俊美。 魏长庚乍见李淳,长眉一扬:“这孩子仪表不凡哪。” 李淳见到魏长庚,心情却有些复杂,魏长庚与魏昂长得很像,姐姐远嫁之痛不免又在心中涌起。 不过魏长庚毕竟是长辈,李淳礼数周全,并没有像面对魏昂时那般任性。 魏长庚笑道:“这孩子文文静静的,倒是不很像云华。”说着打量李俨,“不过他们都有几分像你。” 李俨笑道:“是么?他像他祖母多些。” 魏长庚对李淳笑道:“来得仓促,没准备什么见面礼,这个给你玩吧。”说着便给了李淳一块莹润无瑕的玉佩,“下次再补你一份重礼,你可要记着,下次见了我,可别不好意思说。” 说话间,下人取了酒来,李俨让李淳回房,与魏长庚到花厅。 *** 魏长庚相貌昳丽,酒量倒是不凡,与魏杰相差无几,倒不愧是亲甥舅。 李俨饮酒很节制,握着酒杯,偶尔啜一口,不至于扫兴而已。 “唉——”魏长庚忽然长叹一声。 李俨道:“凉王为何叹气?” 魏长庚瞄了他一眼,道:“我想你大约满腹疑问吧?” 李俨见他切入正题,点点头道:“正是。这件事如此突然,我肯定要问个清楚,皇上大约也是如此想,并非是要当着群臣拒绝你,落你的面子。”沉吟一下道,“我对卫国夫人并无偏见,更无邪念,我不知你如何想,也不知她如何想,我是不祥之人,何况容貌丑陋,并不堪相配。” 魏长庚目光灼灼:“你这话说出来,就是把我当外人了。怎么?还说你对我姐姐没有偏见,你说你自己是不祥之人,岂不还是绕着弯儿骂我姐姐?” 李俨摇头道:“这可不一样,说句冒犯的话,以前凉州的那些事情,我也知道一二,亦是怪不得卫国夫人,而我的事你也是知道的,天意如此,若是命中注定,又何必再连累别人。”说着,面上不免露出哀色。 魏长庚将酒杯顿到桌上:“天意高难测,若什么都相信天意,人还做不做事了?反正都是要死,趁早抹了脖子不是更好?若人人都像你这般想,天下人都死光了。” 李俨道:“话不是这么说……” 魏长庚换了副语气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儿女都成婚了,如今我们要的,也不过是晚年安康而已。” 李俨看他一眼,魏长庚继续道:“我是不忍见我姐姐孤独终老的,只是那一般的人,她和我都看不上。你在凉州见过她,还帮过她一次,也算有缘,对你的人品才华,她是很仰慕的,想来她也不至于唐突了你吧?相貌更是俗人才在意的事。” 李俨默默抿了口酒,没有说话。 “何况,”魏长庚笑道,“阿杰与你挺投缘,云华跟她也谈得来,我见淳儿也是个知礼的好孩子,日后定然和睦。” 李俨道:“我想天下之大,卫国夫人想觅良缘也并不难,何必委屈她远嫁京城呢?” 魏长庚笑道:“你不要心心念念都在‘远嫁’两个字上,好像我们家委屈了云华似的。” 李俨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魏长庚道:“她三十多岁的人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还怕这些?”又道,“你顾忌什么呢?其实你有儿有女,她亦有子,未必需要再生养子嗣,如此一来,也就不会再有难产之事了。” 李俨一怔,苦笑道:“你是非要说成这门亲事了?” 魏长庚搁下酒杯,道:“好了,我是知道你了,你嘴上口口声声说自己不祥,其实说到底还是嫌弃我姐姐,嫌弃她嫁了两个丈夫又死了两个丈夫,还拖了个儿子在身边,你若早说明白,我一个字也不会提,这件事你就当我没说过!”说着站起来就要走。 李俨拉住他道:“你何必激我?” 魏长庚道:“难道我说的不是实话?” 李俨叹道:“这么大的事,总不能随随便便就给你答复吧?你且等我几日。喝酒喝得好好的,别不欢而散。” 魏长庚方才转怒为喜,顺势坐了下来,笑道:“好好好,再说下去,倒显得我在逼你了,来来来,不提这件事了,我们喝酒!” 蜀王府的酒固然香醇清冽,下酒菜也很精致,却与魏长庚喜欢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迈相去甚远,加之又无丝竹,很快他就无聊了,反正目的已经达到,用过晚膳他便告辞了。 李俨去看儿子,李淳已经睡下了。李俨凝视着儿子的睡颜,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 雪还未停,地面湿滑,李俨披上斗篷,默默走进雪中,下人提一盏风灯在前照着路。 李俨来到祠堂,这里供着两任王妃的牌位。 雪夜的祠堂比平日更加清冷幽静,李俨一走进去,便觉一股寒意直透骨髓。 门关上了,下人守在门外,李俨伫立在内。 祠堂里有股淡淡香气,恍惚之间,李俨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他还是个不得宠的小皇子,跟同样不得宠的生母住在一座偏远的宫殿里。 那时,殿里也长年燃着香,母亲就坐在香炉旁,沉默而忧郁。 后来父皇驾崩,皇兄即位,他的日子好过起来,他以为会越来越好,然而母亲很快就过世了。后来他娶了妻,而两任妻子也先后离世。 他回想她们的音容笑貌——为何他身边的人,最重要的人,一个一个,都那样匆忙地离他而去?他独自一人抚养儿女,如今却又与女儿天各一方。天意为何不垂怜于他?他真是不祥之人么? 良久,李俨推门而出,风灯的光扑入眼帘。 人总是如此,哪怕历经打击,但只要活着,那一簇希望总不肯灭。 二十八、再续 林骁觉得,世界变化太快,他这个伪古人都要跟不上节奏了。 就在一两年内,云华郡主嫁给凉王世子,蜀王则要迎娶卫国夫人。李俨与魏长庚,原本交集不多的两个人,一下子成了双重姻亲。 当然,坊间对这桩婚事最津津乐道的,还是这对男女分别的“克妻”和“克夫”命,就差没下注赌是蜀王命硬一些呢,还是卫国夫人命硬一些。 李俨说不上特别喜悦,但总体而言还是高兴的。李淳的心情就很复杂了,就他的一点私心,当然不愿意看见父亲续娶,但他也算孝顺,加之年纪长了些,懂了点事,知道父亲孤身一人颇为凄凉,若续弦能让父亲高兴些,那也是好的,只是为什么是卫国夫人呢? “卫国夫人是个举止有度之人,想来与世子定能相处以礼,世子无须担心。”林骁宽慰李淳。 “怎么都是他家的人,被他魏家赖上了不成?”李淳赌气道。 “卫国夫人与王爷身份、年岁相当,又同病相怜,倒也合适。” “……父王难道娶不到更好的?又不是非她不可了。” “这世间事都要讲究缘分的,”林骁道,“婚事更是如此,这便是缘分到了,否则此前怎么无人提呢?都是天注定的。” *** 答应婚事之前,李俨也召集门客议了一回。 “此前对突厥用兵接连大捷,就朝中动向来看,陛下似乎又在动西南的脑筋,到时九成还要凉王出兵,这件婚事陛下恐怕会乐见其成。”方博道。 丹鹤道:“贫道一个方外之人,这件事却不好说什么。” 闻琛笑道:“牛鼻子少来。” 丹鹤道:“就如陛下此刻示好凉王一般,凉王也不想让自己当一个对京里毫无影响的藩王。权衡利弊,此事是否可行,都在王爷一念之间。” 闻琛笑道:“远之是见过卫国夫人的,你以为呢?她可当得起这个王妃?” 林翮道:“凉王敢提亲,自然是有把握。” 这话有歧义,众人瞬间一静,好在林翮补了一句:“以卫国夫人才貌,倒也当得起王妃。” 几个门客知道李俨持重守礼,不至于像李侁那样,会以为李俨与魏瑶光有什么首尾,然而这件事来得突然,几人心里偶尔也会暗暗猜测:莫非王爷心怀仰慕之意,被凉王看出来不成?否则亲上加亲其实也是一种浪费。 这类猜测实在隐秘,与李俨关系再好也没法问,因此几人说话之间都留了余地。 李俨思考良久,最终允了婚事。 魏长庚笑得开心,李俨自己却隐隐有种不真实感,但话已出口,接下来也只能认认真真准备婚事。 *** 魏瑶光是六月入的京,带着儿子魏杰。 魏长庚一年里总归要来个一两次京城,魏瑶光则是第一次踏足这里。 她先去见了皇后张氏,张氏心里对这门婚事其实并不很乐意,还与心腹宫女感叹“英雄难过美人关”,待见到魏瑶光,以张氏的阅历,也不禁一震,刹那间竟生出“这美人关确实难过”的念头。 天下之大,差不多美貌的也有,但加上如此风仪、如此谈吐、如此身份,实在也称得上世上无双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张氏心里便愿意了几分,钦天监合八字又合出个大吉大利来,如此也再无人说什么了。 成婚之前,魏瑶光和李俨是不能见面的,魏杰却是无碍,秦朝立国百年来,还从未有哪位王爷娶正妃时,这位正妃还带了个儿子的,因此也没有哪条规矩规定魏杰该怎么做,他高高兴兴地上门来拜访李俨了。 李俨虽不能算是他父亲,但也得把他当半个儿子来看了。 李淳也见到了自己的这位便宜哥哥,他本以为魏杰又是一个魏昂,见面之后,才发现根本不是一类人。 魏杰须发浓密,虽然还是少年,但只要一天不剃须,腮帮、下巴上就冒出密密一茬,那胡须还是卷的,若是不管,几天就能变成个“虬髯客”,李淳从他脸上,实在想象不出他母亲是什么样。 魏杰的兴趣不是马就是羊,人也好动,与李淳大相径庭,谁知两人却处得不错——李淳虽懒,却不笨,而且因为懒,最讨厌跟心机深的人打交道,魏杰这样的倒是正合他意。 魏杰则纯粹是爱屋及乌,又见李淳年幼稚嫩,不免生出保护之心,因此两人居然颇为相得。 *** 到了成婚那日,果然万众瞩目。光是送亲的非是父兄而乃儿子,就是天底下独一份的了。仪仗锣鼓,自不必说,极其气派。魏杰骑着一匹枣红马,气宇轩昂,那马的皮毛犹如最上乘的丝缎,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众人最想看一眼的新娘则坐在车内,窥不见真容。 李俨是皇家人,不会亲自迎亲,在府里等候。王府早就张灯结彩,布置周全。李俨身穿吉服,面上带笑,但气势仍很迫人,宛如一尊门神。 李淳也穿得花团锦簇,带着几个伴读跟在父亲身边。 林骁心内暗想:送亲的是儿子,迎亲的也带着儿子,在古代也算一桩奇事,够上社会版头条了。 新娘到了,是魏杰扶着下车的,这边李俨领着儿子迎上前。 魏杰今日打扮一新,显得挺精神,看见李淳,咧嘴一乐,露出一口雪白牙齿,李淳比姐姐成亲时要显得自如些,也冲着魏杰一笑。 *** 天色已晚,龙凤喜烛映得室内一片光明。司仪将秤杆递到李俨手上,李俨迟疑一下,挑开了盖头。 魏瑶光仰起头,对他微微一笑。 此刻室内并不只有他二人,不少与李俨亲善的王公大臣,家中女眷也来观礼,此外还有宫中女官、府里侍女等,大多数都没有见过魏瑶光,心中自是好奇,盖头一挑,一下子所有人的目光都直直落到魏瑶光身上。 李俨无声地长出了一口气,他想到第一次见到魏瑶光时,夜风猎猎,她骑在马上,领着兵马,指挥若定。那时他看不清她相貌,只听到那悦耳利落的声音。后来回到营帐,烛火摇摇,便如此刻,映出魏瑶光的身影,美丽得如一场梦,仿佛眼一眨就会消失无踪。 室内一时静默,众人望着魏瑶光,忽然有种即使此刻烛火熄灭、她也能在黑暗之中如夜明珠一般熠熠发光的错觉。 魏瑶光似是有些害羞,垂下了长睫,遮住黑曜石般的眼眸。 一时恭贺之声四起,繁琐仪式到此也所剩无几,待宾客四散,终余李俨与魏瑶光相对。 魏瑶光微笑道:“王爷。” 李俨一顿,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称呼。 魏瑶光轻声道:“王爷是否心有疑虑?” 李俨一怔,旋即正色道:“我岂是胡乱应承之人?你莫要多心。” 魏瑶光垂目一笑:“可是,我觉得有些话还是说清楚为好。” 李俨道:“好。”坐到她身边,“你说吧。” 魏瑶光见他正襟危坐,含笑看了他好一会儿,看得李俨都有些不自在了,方道:“王爷,我二人年纪也不小了,安安稳稳过日子方是正道。” 李俨道:“正是此理。” 魏瑶光道:“长庚之前的话,也不是随口说的,既然我二人都有子嗣,那么也不是非得再生儿育女不可,王爷以为如何?” 李俨温声道:“这件事都听你的。” 魏瑶光闻言,莞尔一笑:“王爷,你知道我喜欢你哪点么?” 她如此直接,李俨不禁一愕,沉吟一会儿,说道:“凉王妃非寻常女子,而与凉王伉俪相谐,这其中凉王固然有诸多考量,但眼光异于常人却是毋庸置疑。你与凉王是孪生姐弟,有许多相似之处。” 魏瑶光笑出了声:“王爷,你这是在揶揄我弟妹还是在揶揄你自己?” 李俨道:“……我没有揶揄的意思。” 魏瑶光柔声道:“如我弟妹那般的女子,世上自然是不多的,可如王爷这般的男子,世上就更少了。能遇到王爷,是我之幸。” 她说话间,神态脉脉含情,令人见之,醺然欲醉,李俨一时只觉烛光摇曳,眼前之人美得仿佛不在凡间,刹那间竟不知此生此夜是真是幻。 魏瑶光微微一笑,轻声说道:“我别无他求,唯愿白头偕老。” 李俨心中仿佛涌起一股热流,要从眼中流出,为那过往的种种酸楚。他闭了下眼,热流缓缓退去,只余融融暖意。 二十九、磨合 魏杰在母亲新婚这段时日过得非常开心,因为魏瑶光暂时没工夫管他。魏杰搬进蜀王府之后,就成天往马厩跑,乐不思“凉”。 李俨依着魏瑶光之前所说,想把他送进国子监,李淳却表示反对。 李淳虽懒,但毕竟是蜀王世子,也十一二岁了,在王孙公子里有自己的社交圈,对京城里的事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国子监那样的地方,去了有什么意思?”李淳道,“再说杰哥哥去了,说不定会被人欺负。” 李俨并不觉得继子会被欺负,但见李淳表情严肃,倒也乐见他们兄弟和睦,便笑道:“何以见得?你见过阿杰练武的模样么?” 李淳皱眉道:“我知道他力气大,我指的不是这个。” 魏杰不上战场时,便显得憨憨的,加之既不会读书,又不懂贵介子弟圈里的规矩,看在李淳眼里,简直是个“傻大个”,令他不禁深为这个便宜哥哥担忧。 “就让他在家读呗,又不是没先生,”李淳道,“可以跟我一起。” 李俨笑道:“他的事情,你可做不得主,就是我也做不了主的。” 李淳便明白了,轻声道:“哦。” *** 魏瑶光确实是极有分寸之人,对李淳既关照,又不至于热情过度。李淳开始对她态度谨慎,后来发现魏瑶光挺好相处,他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便渐渐安下心来。 教养李淳的还是李俨,魏瑶光并不插手,夫妻二人大部分时候各管自己的孩子,如果涉及继子的事,都是彼此商量之后再决定。 李俨便对魏瑶光说了李淳的意见,魏瑶光笑得花枝乱颤:“他有心了,你可得代我谢谢他。” 李俨道:“我倒觉得未尝不可,请个合适的先生并不费事,至于阿杰不通事务,日后他就住在王府,我亲自教他,岂不更好?” 魏瑶光笑道:“如此也好,不过他驽钝得很,时间长了你可别不耐烦。” 于是魏杰的快活日子没过多久就结束了,各种课业卷土重来,砸得魏杰灰头土脸。 李俨文韬武略均可圈可点,女儿在家时,还能教教女儿,如今女儿远嫁,儿子能把功课完成就不错了,李俨就分出些精力培养魏杰。 论文,魏杰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论武,虽然魏杰不见得多喜欢,却是天纵奇才,一点即透。 李俨有时带他打猎,有时给他讲解兵法,魏杰均表现出色,李俨甚是喜欢,常将他带在身边。没过多久,魏杰就在京城的贵介子弟里混了个脸熟。 *** 林骁因到凉州去了段时日,先生蒋弼总觉得他的课业被耽误了,便将他的功课又加了一倍,以林骁的学习能力,也觉得压力陡然大了不少,整天没完没了地练字,写“明义”文章,还要读蒋弼从浩如烟海的典籍里精心挑选出的书。 家里人晓得他读书辛苦,郭氏和徐氏变着法子给他做好吃的,林骁读书太累,虽然吃得多了,竟也没有变胖。 有时他在家里抱怨,徐氏不说什么,郭氏听见了却要说他:“蒋先生是看重你,不然换了别人,你看他费不费这个心思!日后中了进士才叫光彩呢,现在吃点苦算得了什么?” 林骁无精打采道:“我还没过童生试呢。” 对此,郭氏充满信心:“我听你爹说了,你现在就去考童生试也能考上。” 林骁:……你们比我还有信心。 林骁一直“奋战”到年底,蒋弼觉得没什么问题了,方给他松了松绑。 李俨不让他这么早就去考试,林骁余下的时间便广泛涉猎经史,还自己写些笔记。 笔记内容无非就是在南疆和西域的见闻,他文笔已经过淬炼,当真是笔简而意繁、文约而事丰,只是这些笔记纯粹是写着玩,上辈子的习惯又带了出来,写场景,写事例,力求可读性。他下笔很快,有时半天就写一叠,存在一个匣子里。 *** 林骁十一岁这年的春节,蜀王府因多了位女主人,格外多了几分喜气。 大年初一,林家到王府拜年。全家都换上了新衣,光鲜亮丽,林骁一岁多的小侄儿也裹在大红缎子的襁褓里,衬着圆乎乎、粉嘟嘟的一张小脸,可爱极了。 林骁是家里最好看的一个,如今身量也高了些,已有了几分挺拔俊逸的姿态,母亲、长嫂都喜欢打扮他,此刻不光一身衣服簇簇新,郭氏还给他系了条金抹额,抹额当中镶红宝石,光芒闪耀,更衬出剑眉星目,腰间围着嵌宝革带,挂着一块李俨以前赐下的美玉。 郭氏越打量越欢喜,笑道:“头发今年就可留起来了。” 林骏在旁笑嘻嘻道:“咱家的美男子,再过几年不知要有多少人上门提亲呢,门槛都要踏平了。” 林骁无语道:“……二哥,你想得太远了。” 郭氏也道:“马上都要成亲的人了,还这么不稳重!” 谈谈说说到了王府,林骁给李俨和魏瑶光磕了头,便和李淳到一边说话去了。 李俨见到林骁的小侄儿,十分高兴,抱过来逗弄,向林翮笑道:“你也是当爷爷的人了,取了名字没有?” 林翮笑道:“起了个小名叫阿寿。” 李俨笑道:“我给他起个大名吧。” 林翮喜道:“谢王爷,这真是他的福分!” *** 李淳聚齐了几个伴读,就带他们到偏厅玩。 他们如今都大了,聊天时也不再说什么好吃、什么好玩、功课做了多少之类,逐渐开始关心起前程来,李淳关切地问林骁:“蒋先生说你的文章火候已经到了,只是父王不让你这么小就下场考试,你有什么打算呢?” 林骁道:“虽不考试,书还是一样读,王爷的意思,让我满了十五岁再去考,连着秀才一起考。” 李淳道:“那也成。阿韬要去考武举了。” 武举由兵部主持,每年一次,先笔试兵法,再考武艺,考中了便是武举人,可以当个小小的武官,职位很低,但对平民子弟来说也是进身之阶。 秦韬却是不愁前途的,林骁诧异道:“武举你没必要去考吧?何况以你的年纪,岂不是很吃亏?” 秦韬惜字如金地回答:“等两年。” 闻起道:“我听爹说,是秦伯伯要他去的。” 林骁笑道:“那我就祝你马到功成了!” 秦韬道:“嗯。”又补一句,“你也是。” 李淳又问闻起:“你有什么打算?” 闻起笑道:“我爹也要我科举的,不过蒋先生说我还差得远呢,我就多服侍几年世子啦。” 说话间,魏杰进来了,笑道:“你们在说什么呢?”边说边伸出“魔爪”,摸摸林骁和闻起的小光头。 林骁:……还是早点留头发吧。 屋外碎雪纷纷,屋内暖意融融,侍女又捧了五盅红枣银耳汤过来,几个少年一边呷着,一边说话,欢声笑语,无忧无邪。 三十、南疆 京城被大雪覆盖,南疆的冬天却从不寒冷。 章小坡身上的蓝布衫还是当年上学时做的那一件,如今已很旧了,打了不少补丁。 他提起书篮,对先生道:“先生,我回家啦。” 先生道:“你等一等。”待其他学生都走了,先生方从身边一个箱子里取出一件叠好的新衣,“你师娘给你的。” 章小坡吃了一惊:“这如何使得!” 先生道:“你就拿着,你师娘照你身量做的,我家里别人也穿不下,再说了,你去考童生试,穿得太破旧也不像样。” 章小坡双手将衣服接过,郑重道:“多谢先生、师娘,我一定好好考,不辜负先生的期望。” 先生点点头,脸上露出欣慰笑容。 章小坡读书几年,先生从另眼相看到免了他的束脩,再到送他纸笔,再到留他在家中吃饭,如今恨不得衣食住行全给他包办了,只恨自己没个女儿,好招他为婿。 章小坡极其聪明,又极其用功,读起书来,进益可谓一日千里。他与林骁不同,越早能读出名堂,家里的压力就越小,父母为了供他,也不再要孩子,这几年章小坡均在埋头苦读,如今先生觉得他火候到了,就让他去考童生试。 说是“童”生试,其实真正考中的童子并不多,考上了的一般也得有十四五岁,章小坡才十一岁,若能一举得中,那就是货真价实的神童,将来的路定会顺遂许多。 章小坡离开私塾,来到父亲卖菜的地方,周围贩夫都起哄说:“小秀才来啦!”章父正在收摊,章小坡三下五除二帮他把账算清,章父摸摸儿子的头,扛起空担子,与儿子一起回家。 到家时,却见院子里坐着一个精瘦老人,章小坡惊喜地叫道:“外公!” 章外公旁边不知在捣鼓什么的章小苗也叫了一声:“爹爹!” 章母从屋里出来道:“你外公来给你送东西,送了也不肯走,非要看看你,今晚他就住家里,明早再走。” 章小坡欢声道:“好!”急急忙忙进屋放好书篮,就跑到院子里黏着章外公。 章外公催促他道:“你念书去!念书去!” 章小坡笑道:“不差这一会儿的。”这时,他忽然看见妹妹手里拿着的竟是一把弩|弓,顿时愕然,“你怎么会有这个?” 章小苗道:“外公带过来的,是坏的,不好用,我正想着怎么修呢。” 章外公解释道:“前几天有蚩族人来找寨主,也带了些东西来换,这个是他们路上用坏了的,我想你们不是喜欢摆弄这些个东西么,就问他们换来了。” 章小坡饶有兴趣地把弩|弓拿过来看,章外公制止道:“你不要玩,念书去。” 章小坡只得恋恋不舍地还给妹妹:“我不玩,就看看。” 章小苗道:“这把弩|弓小,也就射射兔子吧,修好倒不难,不过也没什么意思,一次只能发一支箭。” 章小坡道:“我想起来天佑给过一本书,叫《机关术探秘》,里面有种机关叫‘连弩’,能连发几支箭,改成那样行么?我记得有图纸的。” 章小苗道:“我已看过了,但那图纸有些问题,真照着做恐怕做不出来,不过照那个样子试试应当可以。” 《机关术探秘》乃林骁自作,署了个“无名氏”,里面是他上辈子从书里看来的一些古代发明,只是他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了,难免有许多错漏。 他写这本书,只是想让章家兄妹开拓一下思路,不想章小苗已要亲自动手改装了。 章小苗举起弩|弓,瞄了一下院子里的鸡,鸡咕咕叫着,茫然地看着她。 *** “嗖——”一支箭从树丛中如电般射出,射穿了一只正在觅食的雉鸡的脑袋。 树丛里传出一声欢呼,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拨开枝叶跑出来,提起地上的雉鸡。 他头戴草环,身着青布短衫,赤着双脚,肤色黝黑,脸蛋却生得俊俏,大眼睛亮闪闪的,机灵可爱。 “大哥真厉害!”小男孩欢声道。 树丛一晃,里面走出一个高壮少年,与小男孩差不多的打扮,方面阔口,浓眉虎目,年纪虽小,顾盼之间已很有威势。 他接过雉鸡,道:“回去吧。” “嗯!” 少年生得壮实,走路却轻捷,落地时几乎没有声音,犹如一只豹子,小男孩蹦蹦跳跳跟在他身后,小鹿般轻巧活泼。 “大哥,大哥,你得给我猎只狐狸!” “没那么容易。” “你上次给阿公猎到豹子了!狐狸可比豹子容易!” “遇到了就猎给你。” “大哥,大哥,这可是你说的!” “嗯。” 两个孩子攀岩涉水,不多时,面前现出一个极大的山寨,山寨四周围着高墙,寨门紧关,防卫森严。 这里就是南疆蚩族最大的山寨——龙头寨。 守卫看见两个孩子,忙将寨门打开:“小寨主,寨主正找你呢!” 少年闻言,连忙带着弟弟进寨。 山寨里的房屋皆为干栏式,为避湿气与虫蛇,均有两层,人住上层,牲畜住下层。 寨主的大屋也是如此形制,以最好的木材盖成,屋顶覆瓦,看着颇为气派。 寨主名择晃,无子,只有一个女儿,两个孩子便是他的两个外孙,长名择天虎,次名择天豹。择晃最喜爱天虎,将他当继承人培养,是以龙头寨上上下下,都唤天虎“小寨主”。 大屋外已有人在等天虎了,却是天虎外婆的侍女,都穿着崭新的蓝布衫裙,戴着银首饰。侍女们看见天虎,欣喜地迎上来:“小寨主,都等着你呢,快来换衣服。” 天虎道:“有贵客?” 领头的侍女道:“可不是,是县丞!” 夑县县丞?天虎思索着,由着侍女带他去换衣服。 *** 将头顶草环取下,梳掉草叶尘土,戴上银发箍,换一件干净的布衫,腰间系牛皮带,挂上弯刀、荷包。装束完毕,天虎便来到大堂。 择晃还不到五十岁,山里艰苦,他已满面皱纹,看起来像有六十,只一双眼睛还是精光四射。他身下垫着一块豹皮,正是之前天虎猎到献给他的,当时择晃得意万分,亲自剥了豹子的皮,铺在座上,炫耀爱孙的神勇。 择晃之妻满身银饰,坐在择晃身侧,另一边则坐着一个文士模样的中年男子,应当就是县丞了。 择晃用蚩族语道:“这是夑县县丞,唐懿。” 天虎点了下头,向唐懿行礼:“唐大人。”他说的却是官话,且吐字清晰。 唐懿有些诧异地打量着他:“寨主,您说您的孙子才十一岁。” 择晃“呵呵”笑了起来:“是!” 唐懿掩不住目光里的惊讶,天虎进来时,他以为这少年有十四五岁了,却不料才十一岁,身材竟已如此高大!且举止也很稳重,根本不似一个十一岁的孩童! 唐懿真心真意道:“令孙天生异相,当真不同凡响。” 择晃笑了一笑,眼里却无笑意。天虎心中疑惑,就在下首坐了。 择晃道:“天虎,唐大人过来,是想接你去县里读书。” 天虎大吃一惊,脸上这才现出孩童的稚气来:“什么?!” 三十一、天虎 择晃沉着脸,又用蚩族语说了几句,天虎方明白,原来不止他一人要去县里读书,南疆最具势力的几个大寨的寨主都接到了“邀请”,并且只“邀请”了他们的长子或长孙,而想出这个主意的是县令孟钧。 李俨原本总揽夑县军政,他离开之后,军政分开,接手政务的就是孟钧。孟钧注重文教,想出这个主意倒不稀奇,但这其中以寨主子孙为质的意思,却是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的,因此择晃脸色很是难看。 天虎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唐懿笑道:“寨主可否给我个准话,我也好回报孟大人。” 择晃用口音浓重的官话道:“不急,唐大人今天是来不及赶到下一个大寨了,不如先在我这里歇一晚吧。”说着就叫两个美貌侍女带唐懿去歇息,唐懿笑笑道:“那就多谢寨主了。” 天虎沉默地看着唐懿离开,忽听外公骂道:“呸!” 天虎忙道:“阿公别生气,他要我去,我去就是。” 择晃恨道:“你懂什么?!这些秦人奸恶得很呢,早就暗中摸得一清二楚,我想叫天豹去,他们还不要!” 天虎道:“我倒觉得,县令不敢把我们如何,再说去县里,也有一样好,可以识字读书。” 择晃瞪着他:“我本以为你像我呢,哪晓得你跟你阿爹还真是父子,呆起来一模一样!” 天虎之父名巴嵘,是个孤儿,早年父母双亡,又无近亲抚养,是在寨里吃着百家饭长大的,虽不至于像奴仆那样低人一等,但地位也着实说不上高,与寨主之女择春本是一个天、一个地。但巴嵘天资聪明,能言善道,生得又俊,竟哄得了择春的芳心,跟他私奔。 巴嵘有几分本事,尤其擅长做生意,官话说得好,还识得几个字,在山外赚得了不少银钱。待回到龙头寨,儿子都已有了两个,择晃见木已成舟,也只能认了,却还是厌恶巴嵘,看见了就吹胡子瞪眼。巴嵘也知趣,时常外出做生意,让择晃眼不见心不烦。他带回来的妻子的首饰、儿子的玩具,都是山里少见的,因此择春颇得寨里女子的羡慕。 巴嵘此刻正好不在寨里,择晃将他骂了一顿:“儿子都被抢走了,他竟然不在!”骂完之后,气方消了些,疲惫道,“你去见见你阿妈。” 天虎道:“是。”走出外公的大屋。 *** 择春和巴嵘住的房屋就在择晃的大屋旁,一样用料上乘、宽敞牢固。 天豹正站在屋后洗澡,小孩子无所顾忌,脱了个精光,侍女举着一桶热水从他头顶浇下,浇得天豹“咯咯”笑,另一个侍女给他搓着身上的泥。 看见天虎,天豹高声道:“大哥,晚上有鹿肉!” 天虎没说话,点了下头,就踩着楼梯进了屋。 天豹纳闷道:“怎么不理我呀?” 屋里,择春正抱着一个婴儿在哄着,婴儿还不到一岁,白胖可爱,却是他们夫妻回到寨里之后生的小儿子天狼。 择春拿着一个色彩鲜艳的拨浪鼓逗着天狼,天狼睁着乌黑的眼睛,也不笑,却在拨浪鼓靠近时,猛地伸手去抓,但还是择春反应快些,一下子又拿远。 天虎走近,静静看着。 择春容貌很美,鹅蛋脸,柳叶眉,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天豹和天狼都有几分像她,只天虎不像。 看见大儿子,择春笑道:“怎么啦?你见到县丞了?县丞长什么模样?来做什么?” 天虎道:“他要我到县里读书。” 择春愕然,愣神的工夫,拨浪鼓已被天狼夺走。 天狼抓着拨浪鼓就往嘴里塞,天虎眼疾手快,又从他手里抢走了。 这下天狼不依了,嘴巴张开,眼看就要嚎啕,择春连忙扯开衣襟,用小儿子的“口粮”堵住哭声。 择春焦急问道:“什么叫去县里读书?你阿爹不在啊,这可怎么好?” 天虎道:“阿妈,没事的,是县令孟大人的意思,只是教我们读书而已。” 择春却不大信,犹犹豫豫道:“你阿公怎么说?” 天虎道:“孟大人要我们去,我们当然就得去。” “还不止你一个?”择春骇然道,“难道天豹也要去?” “不是,”天虎道,“还有其他大寨的,也是寨主的儿孙。” 择春脸色发白,颤声道:“难道……难道……” 天虎道:“阿妈,我觉得没事。” “你懂什么?”择春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你不知道,秦人心思最多,你一个小孩子孤孤单单在县里,他们还不是想把你怎么样就怎么样。”说着便抹泪,又怪起丈夫来,“你阿爹早不出去,晚不出去,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出去?他若在,说不定还有办法……” “大哥!”天豹洗完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衣衫跑进来,忽见母亲在掉眼泪,哥哥一语不发,不由呆住,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怎么了?” 天虎道:“没事。” 天豹不信:“你哄我。” 天虎道:“明早再说。” 当天晚饭吃得颇为沉闷,抹了盐粒的烤鹿肉,以往是最受兄弟俩欢迎的,今日也变得没滋没味起来。 天虎还能沉得住气,天豹却不免胡思乱想,当晚翻来覆去好一会儿才睡着。 *** 次日,择晃还是低了头,给了准话,同意把长孙择天虎送到燮县读书。 唐懿大悦,当即给了信物,与择晃约定,三月初一,天虎到夑县见孟钧。 择晃哑声道:“我这个孙子,也是娇生惯养的,没怎么出过远门,他乖得很,从不惹事,以后就指望孟大人和唐大人看顾了。” 唐懿笑道:“寨主放心吧。”瞥一眼天虎,见他小小年纪,眉宇间已有股剽悍之气,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娇生惯养”了。 择晃道:“天虎,你送唐大人一程。”说着又点了两个人跟着。 天虎便将唐懿送出大寨,陪着走了几里路。唐懿一路试探考校,觉得天虎不光外表生得高大,心智也称得上早熟,说话言简意赅,喜怒不外露,不禁暗暗纳罕。 他也试出天虎识字甚少,而与择晃不同,天虎似乎很乐意读书。 唐懿有意说起夑县风物,见天虎眼里流露出向往,心想孟钧这步棋走得还算不错。 *** 三月初一,天虎带着信物,由几个族人护卫着,来到夑县。 凭着信物从南门进了城,天虎便径往县衙。 他幼年时随父亲在外见过世面,心里颇向往山外的繁华,但他城府天生,并不在面上表露出来,一路走到县衙,也不流连街景。 到了县衙,孟钧却不在,还是唐懿将他们接了进去。 见县令不在,跟着天虎的人脸色都不好看,其中一个脾气急躁的按捺不住,当即开口抱怨,天虎一抬手,将他说了一半的话止住。 唐懿并不懂得蚩族语,但也知道这个蚩族人说的不是什么好话,然而又见天虎不说一个字,凭手势就将几个牛高马大的凶悍蚩族人制得服服帖帖,哪怕有寨主之孙的身份,也实在是厉害。 唐懿将他们带入县衙偏厅,叫下人倒茶、上点心,对天虎笑道:“不是孟大人要拿架子,他日盼夜盼想见你呢,无奈实在是脱不开身,今日乃是县试,他非得坐镇试场不可,何时县试乃是郡守定的,孟大人也做不了主。” 天虎点了下头,客客气气道:“我知道,考中了就能做官。” 唐懿失笑:“县试不过是取中童生而已,只能算是入门,离做官还远着呢。得中了举人,才能做官,中了进士,才能做大官。” 天虎道:“那唐大人是进士了?” 唐懿哈哈笑道:“非也,非也,我只有举人功名。孟大人才是进士,学问是一等一的。” 天虎点点头道:“我懂了,以后跟着孟大人读书,是我的荣幸。”他沉吟一下,说道,“唐大人,我想去试场看看,可不可以?” 唐懿觉得天虎不凡,又觉得他知趣,也有意结交,便笑道:“试场就是我也不能轻易进去,但在外面看一看还是可以的,附近也有酒楼,我在那里招待小寨主,小寨主可愿赏脸?” 天虎道:“好,我请唐大人。” 唐懿笑道:“哪有让客人做东的道理?小寨主随我来吧。” *** 试场就设在学宫内,离县衙并不远,很快便到了。夑县读书人不多,跟文教胜地更是没法比,学宫虽然不大也能容纳全部考生,门外也没多少亲友等着,显得颇为冷清。 天虎看了一会儿,就跟着唐懿去吃饭了。学宫旁的酒楼名“鲤跃楼”,取“鲤鱼跃龙门”之意,酒菜一般,胜在清净。 店里伙计认得唐懿,热情地将几人引到楼上雅座。 唐懿让伙计只管拣拿手的菜做了送来,自己拉着天虎说话。 天虎察觉到唐懿对他印象不错,态度便也更为有礼。两人聊了一阵,天虎大致知道了孟钧对他们的安置,听起来倒还不错:他们的住处离学宫只有一墙之隔,独门独院,且有下人做饭洒扫,读书就在学宫之内,先生也已经请好了。 至于活动,倒也并不怎么受限,只是不能随意出城。 天虎道:“我想阿公他们的时候,他们能来见我吧?” 唐懿笑道:“此乃天伦,哪有不能见的道理!” 天虎脸上微露笑意:“好。” 说话间,伙计端了菜来,荤荤素素,倒也摆了一桌。 天虎完全不挑食,饭量果不其然很大,就一个在山野之中长大的少年来说,吃相算挺能看的了。 其他几个蚩族人则吃得一片狼藉。 唐懿陪着吃几口,又问天虎喝不喝酒,天虎道:“我喝得不多,他们喝得多。” 唐懿笑道:“鲤跃楼的酒不烈,比水强不了多少,来一坛润润口就是,晚上孟大人就出来了,你们去见他,满身酒气也不好。” 天虎道:“好。” 唐懿便叫伙计上酒,须臾酒来了,果然如他所说,甜甜的一点也不烈,不过毕竟是酒,而天虎轻轻松松喝了一碗下去,面不改色。 一时酒饱饭足,太阳也西斜了。 天虎推窗望去,见学宫大门还是关着,道:“县试要考一天?从早到晚都在里面?” 唐懿笑道:“算不得什么,州试可是要考三天。” “吃喝拉撒都在里面?那还要给每个人一间房吗?” 唐懿哈哈大笑:“他们是去考试的,又不是去享福的,哪还有房?”他比划了一下,“也就这么大的一个地方,里面就两块木板,拼起来是床,分开就是桌和椅。吃的喝的都是自己带,只能带些干粮。” 天虎道:“真不容易。” 唐懿道:“只要能够考中,吃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有人读到白头,连个童生都考不取,蹉跎一生,一事无成,那才叫可怜呢。”说着,他忽然想起一事,“这次有个小学生,十一岁就来考童生试,可不是跟你一样大?荐人是他先生,也是县里的秀才,还不是那乱七八糟的人,恐怕这小学生还真有几分真材实料,只是年纪未免太小,也不知考得怎样呢。” “跟我一样大?”天虎微微一惊,“倒要参加县试了。”一时沉默。 “他与小寨主不同,”唐懿道,“他是要谋求进身之阶,小寨主身份已很尊贵,若能懂得诗书,那是锦上添花,无须跟他们一样。” 天虎道:“我没什么尊贵的,但听孟大人和唐大人安排。” 唐懿见天色渐晚,孟钧待会儿就要出来了,便将天虎一行带回县衙。 天虎带着几个族人,在县衙偏厅又等了一会儿,便听外面人声嘈杂,孟钧回来了。 孟钧年纪不大,留着漆黑的三绺长须,看起来文质彬彬。 见到天虎,他很是高兴,执着天虎的手,问他何时来的、路上可太平、城里可还待得惯,天虎一一答了。 孟钧笑道:“今日我得为国举才,慢待了你。你的住处已经安排好了,我叫下人带你去,你早点安歇吧。” 天虎道:“好。”又道,“今天我还去了学宫,在外面看了一眼。” “哦?”孟钧饶有兴趣地问,“如何?” 天虎想了想:“很庄重。” 孟钧捻须微笑,天虎道:“他们考得怎么样?” 孟钧哈哈笑道:“朝廷取士公平,试卷送到我面前时,名字可都已经封起来了,我也不知谁是谁呀。十日之后放榜,你若是有兴致,也可以来看一看。” 天虎点头道:“一定的。” 孟钧命下人带天虎去住处,这时唐懿走进偏厅,孟钧道:“你觉得此子如何?” 唐懿道:“孺子可教。” 三十二、案首 天虎住在夑县,除了不能外出打猎,吃穿住行也并不比在家里差。进城次日,他便将跟着的人打发了回去,只留下年纪最小的一个少年。 这少年名叫乌石,虽生得高大,其实还不到十五岁,跟天虎也是从小玩到大的,感情深厚。 放榜前一天晚上,乌石对天虎道:“小寨主,我们明天去不去学宫?” “当然去!”天虎道,“我一直想看‘科举取士’是什么样的,要当官,就得科举。” 乌石嘀咕道:“当官有什么好的?我看那孟大人,还有那唐大人,整天不知忙些什么,也无趣得很。” 天虎道:“你真是不懂,不过在这边待几年你就懂了。” 乌石吓了一跳:“什么?几年?要在这里待几年?还能回去吗?” 天虎道:“又没把你关起来。” 乌石松了口气:“那就好。” *** 次日,两人早早来到学宫前,却见这次门前聚了不少人,都在等着放榜。 天虎见这群人有老有少,穿着也大为不同,有穿绸衣的,也有身上衣服打满补丁的。 天虎眼尖,一眼看见其中有个孩子,心想这莫非就是唐懿跟我说的那个孩子么?唐懿说他与我同龄,已经十一岁了,怎么如此瘦小,看起来还不到十岁! 这时,六个衙役簇拥着教谕从学宫里出来,人群一阵骚动,一个衙役往墙上刷浆糊,教谕随即将手里的一张红纸贴到了墙上。 众人一拥而上观看,其中一个已大声读道:“第一名,章理!” 那瘦小孩子挤不过别人,站在最外面,一听这话,跳了起来:“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哪个章理?” 天虎见他跟只小兔子似的蹦来蹦去,却没什么用,挑挑眉,几步走过去,说道:“我抱你起来看。”不等这孩子回答,拦腰就将他抱了起来,这孩子吓了一大跳:“你是谁?”然而一变高,他就看见了榜上的字,顿时激动地道:“是我!” 天虎一怔,一下子就将他放到地上,道:“第一名就是你?” 这孩子道:“是,我就是章理。” 话音一落,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落到了他身上。 “他是案首?” “搞错了吧?” “开玩笑吧?” 议论声纷起,所有人一时之间都不敢置信。 章理看着还不到十岁,甚至还没开始留头发,光着个脑袋,除了一身衣衫还算浆洗得干净,与街头巷尾追逐打闹的顽童并无不同。 教谕也呆了一呆,不过他是在试场见过章理的,晓得应试的人里有这么一个年纪极小的学生,便走上两步,说道:“读书人怎可在学宫前喧哗?案首的卷子依照惯例,是要印出来发下去的,到时好与不好,一看便知。” 他这样一说,议论声倒是低了下去,只是或惊讶、或怀疑、或嫉妒的目光还是在章理身上打转。 教谕已是五十多岁的人,孙子的年纪都比章理大,他看着章理,忍不住就用上了哄孩子的语气:“考取童生的,都要去拜谢孟大人,你知道么?” 章理点头道:“知道,先生与我说过。” 教谕又问了他几句话,见章理应答流利,不禁生出几分喜欢。 待教谕问完了话,章理的兴奋也平复下来,想起之前抱他起来的那个少年,回头去找,却见那少年已不见了。 *** “小寨主,你不留在那里看了?”乌石跟着天虎回到住处,不解地问。 “看完了。” 乌石傻乎乎道:“看完了?看出什么了?” 天虎平静道:“那群人都很平常,只有那个小孩子很厉害。” 乌石不信:“他那么矮那么瘦,我一巴掌就能把他拍飞了。小寨主是觉得他读书厉害吧,不过秦国这么大,会读书的人可多得是。” 天虎道:“厉不厉害,我看的是眼睛。” 乌石糊涂道:“哦?”一转头,正对上天虎的眼睛,心里忽然打了个突。 天虎的眼睛很大,眼角有一点上挑,眼珠子像在冰水里浸过,隐隐透出寒光。 乌石忽然想到,他十二岁那年,随着龙头寨的一个狩猎队外出时,就遇到了一只虎。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虎,他们人多,并不惧虎,虎也不是饿虎,也不打算来招惹他们,因此仅仅是惊鸿一瞥。但乌石牢牢记得那一瞥,那虎皮毛斑斓,异常美丽,而那双眼睛…… 虎的眼睛也是大而圆的,金色的眼睛当中,瞳孔只那么一点,盯着人的时候,像支箭一样把人钉在当地。 乌石当时并未觉得害怕,然而却一阵战栗,大约是因为激动。待那只虎闪进山林,乌石回过神来,背上已汗涔涔了,还被同行的族人嘲笑。 此时此刻的小寨主…… 乌石摇摇头,把脑子里的奇怪念头甩掉。小寨主当然是很厉害的,但跟那只虎又有什么关系?乌石觉得自己是在城里不习惯,居然就胡思乱想起来了。 *** 孟钧见到章理的文章时,已很欣喜了,他是进士,千军万马中搏杀出来的,眼光非是一般读书人能及,夑县是个连举人都没有的地方,他到这里几年,年年县试都遇不到一个有天分的,勉强选出来的那些案首,将来能考到秀才就算不错了。 章理的文字或许还欠些雕琢,立意与气势却已足备,且说理透彻,丝丝入扣。 孟钧阅完卷子,当时就大喜,立刻定为第一。 待见到章理本人,孟钧愕然:“章理就是你?” 章理礼貌地道:“正是学生。” 孟钧一时不知该先惊还是先喜,竟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你还是个孩子啊!”拿起他的卷子问他,章理应答如流,孟钧按捺不住,又笑了一阵,方问:“你先生是谁?” 章理说了先生名讳,孟钧沉吟道:“他也罢了,只是以后怕教不得你了。” 章理一惊,道:“恩师免了学生束脩,对学生又多有照顾,对学生恩重如山。” 孟钧道:“这样一个学生,谁不会另眼相看?”对章理道,“半年之后就是郡试,以你的文字,可以去试一试了,我当你的荐人。” 章理连忙拜谢,孟钧笑道:“明日我设宴款待诸童生,你是案首,可不能不来哪。” *** 世人说“十年寒窗,一朝成名”,章小坡连秀才还不是,差得还远,然而在夑县这么个小地方,却也转眼成了名人。 章家高兴万分不说,先生也喜不自胜,已经开始幻想章小坡金榜题名的那一天,若真能教出一个进士,他这辈子都值了。 半年之后,章小坡果然依照孟钧所说,去参加郡试,一举考中了秀才,且又是第一,真真正正在夑县出了名。 这半年间,除了天虎,其他几个大寨的寨主子孙也陆陆续续来到夑县,一起在学宫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