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下西楼》 0.1安宁公主篇 我一生最幸运的,是这个公主的身份。 我一生最不幸的,也是这个公主的身份。 若我不是公主,那一日就不会在长门殿和他相遇。 若我不是公主,这一生就不会与他倾心相爱却生死两茫茫。 我是楼槿,大梁洪惠帝最小的女儿。 母妃说,我出生的那天,凤鸾宫外的木槿花一夜盛放,如同天边最美的烟霞,父皇以为吉兆,故赐名槿。 我在宫中排行最小,备受父皇母妃的宠爱,加上又有两个能武能文的兄长疼惜照顾,从小吃穿用度便和其他公主不同,无不是精中选精。 最上等的花钿,最纯净的胭脂,最白匀的水粉,最丝滑的绸缎,都是拔尖了头一份送到我的长门殿。 宫里的人都说,木槿花朝开暮落,生生不息,坚韧美丽,像极了我。 他们尽挑好的说了,忘记了木槿花朝开暮落,生命短暂,犹如昙花一现,再开放的永远不会是已经凋谢的那一朵。 我十岁的时候,父皇召白塔寺住持入宫为我算命,那和尚瞧了我半晌,写了八个字“大贵大凶,荣极早夭”。 父皇大怒,将这和尚逐出宫去,却不料他是有真本事的。 因为,一语成谶。 我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死之前是大朔国的贵妃。 我在这座青黑色的宫殿里待了十年,从来没有笑过。 所有的宫人们都说,贵妃冷面冷心,怕是从来都不会笑。 他们并不知道,入宫前我是个多么爱笑的人,我的笑容从他被一剑刺穿腹部,喷血倒下时,就永远消失了。 我亲眼看到他一人仗剑独对数百御林军。 我亲眼看到他伤痕累累被三哥一刀挑于马下。 我亲眼看到他喷出黑血,却转头看着我笑,说:“槿儿别怕,我们不回去。” 那一天,我哭得天崩地裂,却毅然决然坐上了回宫的轿子。 坐上轿子的那一瞬,我分明听到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吼,仿若带伤孤狼。 他对我想必是失望了吧,可是我知道,我绝对不会也不能,看着他死。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在这大乘宫里的十年,我不但不会笑,连哭都快忘记了。面无表情,不带情绪,像一具只会吃饭睡觉的木偶。 用冷若冰霜、不苟言笑来形容我,真是客气了,应该是心如死灰,面如槁木才对。 就像凋零的木槿,再无生机。 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其实我已经记不太清了,恍若一场并不真实的噩梦。而 我的记忆只是停留在十年前,我初见他的那一刻,他那如冬日暖阳般的笑颜。 初见他的那天,我出了糗,明明被侍卫说成吹丝断玉的一把宝剑,撕拉拉就这么断了。 他笑得可恶,我跺脚急怒。 但他并不知道,转头的那一刻,他的笑容硬生生地撞进了我的心底。 什么叫温润如玉,风姿俊雅,当如是也。 那个笑容在我心里盘桓了好几日,我悄悄地让巧儿去打听他是谁,侍卫们都叫他“容公子”,能在宫中行走的人怎么会连个官衔都没有? 巧儿兴高采烈地回来了,说没费什么力气就能打听到,他其实有名得很。 天机公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早已天下闻名,是我孤陋寡闻了。 我就知道,我喜欢的人怎么可能是碌碌无为之辈,可没想到他竟然如此卓越出群,真真是叫我又欢喜又忐忑。 欢喜的是,我终于遇到了心仪的男子。 忐忑的是,心仪的男子是否也会喜欢我。 他是天机老人的关门弟子,镇国公家的长子,三哥侧妃容嫣的二弟。 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是我下定决心要嫁的人。 十六岁的大梁九公主心高气傲,却在这个木槿花盛开的午后,对一个叫容衍的男子,一见钟情。 那天早上一觉睡醒,我看到了案几上的那把小剑,通身澄净清透、盈盈如一汪碧水,剑柄上的木槿花鲜艳夺目、栩栩如生,一直亮到我的心底。 我立刻就猜到了,剑是他送的。 愿意送东西给我的人很多,但会送我剑的,他却是第一个。 我拿起剑随手舞了几下,轻巧合手,和那些大内侍卫用的刀剑大有不同,想必是女子制式,专为我量身打造。 想到他为我精心铸剑的画面,我抚摸着剑柄上的木槿花,心里甜蜜欢喜得很。 原来他也是喜欢我的,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这是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 之后连续几日,我几乎夜夜不肯睡觉,睁着眼睛到天亮。 我在等他,可他却没出现。 我有些灰心,难道之前朦胧又甜蜜的感觉都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觉? 天下人都说大梁九公主有天人之姿,就连父皇母妃偶尔谈笑也会说起,不知道天下还有哪个男子能配得上我们槿儿。 没错,那么了不起的九公主就是我。 可是那么了不起的我,在他面前为什么会如此忐忑,患得患失? 就在我几乎放弃的一个晚上,他来了。 那时我几乎睡着了,上下眼皮打着架,忽然觉得有一道目光柔和安静地笼罩在我身上。 一定是他! 我偷偷睁开眼,他一身白衣倚在窗台上,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仿佛有水波在他的身上隐隐流动,皎皎如芝兰玉树。 我赶紧跳下床,追了过去。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身影一晃跃出了窗外。 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 我激动了,忘记了自己不会轻功,也忘记自己的厢房在二楼,爬上窗也跟着跳了出去。 身子悬空,嗖嗖往下掉,我却奇迹般地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救我。 果然,下一秒,我就落进了他的怀里。 他的怀抱很温暖厚实,一丝檀香味萦绕鼻端,无端端让人安心。 我耍赖留住了他,他眉眼间皆是了然,却不戳破,脸上满满的,都是宠溺温柔 的笑意。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看他笑,那好看的眉眼,就如十年陈酿一般足可醉人。 他为久居深宫的我,打开了一扇通往外面世界的大门。 我缠着他带我出宫,我们在屋顶饮酒看星,在湖畔相依看月,在烟雨中追逐嬉闹,在树下拈花一笑。 他很博学,知天文懂地理,文采飞扬。 这也并不算太稀奇,父皇钦点的状元郎想必也能这般满腹经纶,出口成章,观天监的太傅们也会观星云知晴雨。 但没人能够比得上他。 他的眼光辽阔,放及天下,知民声懂疾苦,通世间百态,可以阳春白雪也不小 觑下里巴人,满肚子都是稀奇古怪的江湖传说民间故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他的武艺怎么样,我不清楚。但即便是大内总管康大人提起他时,也会抱拳恭敬地称一声“容公子”。 从他们的语气神态里就知道,他们尊的是容衍这个人,和镇国公府无关。 这么出色优秀的男子是我的爱郎,我得意地笑,睡着了都笑醒了好几次。 在和父皇母妃进膳的时候因为拿着银勺傻笑,被母妃打趣,槿儿长大了,是不是有了心上人? 父皇呵呵笑着说,我的槿儿当嫁一个世上最卓越的男子,否则父皇可舍不得把女儿嫁出去。 我心头暗自欢喜,差点忍不住告诉他们,那个最出色的男子,我已经找到了。 那个时候,我是多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了容衍。 他在我鬓间簪上红艳如火的木槿,声音似月下潺潺的溪流,有着温柔静谧的味道:“槿儿,我会娶你。” 我有些害羞没说出来,其实我想说,我也非你不嫁。 这么大胆的表白,我鼓足了勇气也说不出口,但他应该会明白,我的心已经放不下其他任何人。 那段时间真是甜蜜啊,甜蜜到不敢回望。但在之后的十年里,我屡屡撕开回忆的创口,把那时的情景一遍一遍地回想。 虽然疼痛入骨,但这些记忆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力量。 命运多舛,世事弄人,我万万没有想到,和他的相遇注定是一场悲剧。 在朔国帝都的日子里,每一天每一刻都是煎熬。 心如死灰却不寻死,宁可浑浑噩噩地活着,真是让人看不明白。 但我清楚,自己是在等他,等他骑着白马仗剑而来,把我从这地狱中接走。 我一直在等他,等了那么多年,可是他一直没有来。 “槿儿,等我……” 我坐上回宫的轿子前,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抚着伤口倒在地上,眼底是满满的悲伤愤怒和不甘。 他说让我等他,我便等,他说的话,我一向都是听的。 可是他失约了,他从来没有失约过,除非死。 我不相信他死了。 因为三哥,三哥他答应过我,只要我肯远嫁和亲,就会保他性命。 还有五哥,最疼我的五哥,亲口向我保证,会想尽方法救他。 他们两个都是父皇依仗的皇子,在朝中各有势力,尤其是三哥,已隐约有了储君之势。 我豁出性命不要,把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五哥急得手足无措,三哥,我那个深沉老练的三哥也变了脸色。 “如果救他,我就不死,答应和亲。”我开出条件。 三哥连夜进了宫,回来带来消息,说父皇同意了。 就在我出嫁的前夜,三哥还巴巴地赶来告诉我,容衍已经从大牢里出来了。 两位兄长对我向来疼惜,平时有求必应,这一次,难道他们在骗我? 想到这里,我的冷笑声就传遍了整个大乘宫。 我的人生多么可笑啊。 父皇,那个慈祥和蔼,视我为掌上明珠的父亲,亲手摧毁了我的幸福。 兄长,那两个时时刻刻站在我身前的兄长,欺我骗我,杀了我最爱的男子,将我推入深渊。 我心中仅有的那点温情,在皇权面前,腐烂成泥。 我还是太天真太傻气,我早该知道,最是无情帝王家,那座龙椅上血色斑斑,染的都是自己亲人的血。 所有人,包括朔国的帝君在内,都以为我疯了。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只不过是看透彻了,看明白了,也死心了。 容衍不会来了,那么多年,怕是连尸骨都已经化成了灰烬。 那个在月夜凭窗浅笑的俊朗男子,我终于是害死了他。 我在这个世上从此孤苦伶仃,无所爱之人,亦无爱我之人,孤魂野鬼般孑然一身。 生已无所恋,死亦无所惧。 我只是后悔,空等了这十年,若早点寻死,在黄泉忘川说不定还能与他相遇。 那个时候,大朔朝廷风雨飘摇,太子溟貌似恭顺,其实却打着逼宫夺位的念头。 帝君被蒙在鼓里,我却看出来了,因为太子溟的眼睛里偶尔燃烧着的,都是熊熊的野心。 我没有提醒帝君,甚至在帝君怀疑太子溟的时候,还替他说了几句好话。 太子溟的母后因失宠郁郁而终,他因此对我恨之入骨,对他的父亲想必也是憎恨的。 所以他不会感激我,我也用不着他感激。 我知道,他若夺位成功,第一个杀的就是我。 不是没有机会逃脱,但是为什么要逃呢?我要留下来,亲眼看着他们父子相残。 这算是另一种方式的报仇,为了容衍,也为了我自己。 太子溟果然不负众望,用一杯毒酒了结了他父亲的性命。 帝君死的时候,双目瞪出,死死地盯着我,他已经猜到了,我早就知道太子溟的阴谋却瞒着他。 我对他微微一笑,这是十年来,我第一次对他笑,也是最后一次。 他喉中哽哽作响:“朕死了,你也活不了。” 我根本不在意,他不明白,是我自己不想活了。 殷溟的毒酒来得很快。 我当着他的面,面不改色一饮而尽,他倒是惊讶得挑了挑眉头。 “你还有什么念想吗?”他问。 我说,我想回家。 他面无表情,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 其实我也并不是那么在乎能不能回家,有容衍的地方才有家,容衍既然已死, 我葬身何处根本不重要。 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我的眼前如彩霞绚烂,容衍就站在这云霞之端朝我微笑,我向他伸出手。 若有来生,我不再是安宁公主,容衍也不再是天机公子,我们都只是普普通通的平常人,我绣花织布,他渔耕晚樵,或者攒些银两做些小买卖,大米白面,油盐酱醋,儿女绕膝,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该有多好。 0.2容衍篇 我二十岁那年,遇到了她。 那一天,天空湛蓝,长门殿前木槿花盛开,如同天边火红的夕阳。我永远忘不了,她坐在落满花瓣的玉石台阶上,晶莹的眉目。 容家多鸿儒,祖上三代都是内阁学士,最高官任丞相,最不济的也是太傅太保,在御书房里打过好几个皇帝的手掌心。 祖上因此得封镇国公爵位,世代承袭。 我父亲是先帝御笔亲点的状元,满腹经纶,通今博古,一手文章写得洋洋洒洒、字字珠玑,就连最挑剔的考官都挑不出半点瑕疵。 作为史上最博学的内阁大学士,就算是后来的贤相魏明看到父亲,也少不得恭敬行礼,自称学生。 这么才华横溢、丰神俊朗的父亲,有多少名门闺秀芳心暗许,可他却偏偏娶了我母亲。 母亲在上京城东十三巷出生,那里是城里最出名的贫民区。 不是大户千金也就罢了,居然连平民小家碧玉都算不上,她是家奴所生,也是一个奴隶。 有一天,母亲在溪畔洗衣,父亲在岸边作画,烟柳画桥之间,他看到了她,缘分就那么开始了。 他们的感情在当年惊天动地,若要著书的话,洋洋洒洒非十万字不能详述。 简单地说吧,父亲为此几乎搭上了前程,还几乎豁出了性命。 父亲自书,奏请皇上,除太子太傅内阁首相一职,并自请永不录用。 毅然决然,从此断了庙堂名臣之路。 但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 堂堂宗室子孙欲娶贱奴之女,无疑败坏了诗书礼教,文武宗室臣工都痛斥鄙夷之,先帝勃然大怒,差点下旨把他拖出去斩了,以正视听。 可父亲丝毫不惧,在朝上傲然而立,舌战群儒。从贫贱妻不相弃到富贵时不相忘,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足足辩论了一天,直到群臣自觉词穷理亏,都讷讷说不上话来。 先帝赞之叹之,爱惜他的才学,终究没有杀他。 但容府从此淡出朝堂,仅留清名,而无实职,世袭的镇国公爵位也被收回了。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相信父亲心里并无任何难过遗憾,而是充满了满足的笑意,因为他娶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子。 我母亲小时候受了苦,身子虚弱,被宫中御医下了很难生养的断言。 容家子孙并不繁茂,到了父亲这一代更是一脉相传。旁系宗族里的人都劝父亲纳妾,父亲却从来只当耳边风,反倒是对母亲更加宠爱了。 父亲虽然淡出朝堂,但是文名震天下,才华动公卿,往来结交了很多身怀绝艺的奇人异士。 比如天机老人,比如神医杜炎。 神医杜炎在我家中住了足足一年,亲手煎配汤药为母亲调养身子,这应该是他老人家自学成出道以来在患者家中停留时间最长的一次了。 一年之后,也就是父亲三十七岁那年,长姐容嫣出世,又过了三年,有了我。 让世人又笑又叹的是,十年后,也就是父亲五十岁时,四十二岁的母亲又生了幼弟容晗。 谁说我的夫人不能生养?父亲用铁一般的事实堵住了天下人的嘴。 除了感叹杜神医确有逆天的回春妙手之外,世人感慨最多的,其实还是我父母之间的恩爱。 数十年来,他们鬓发渐白,却恩爱不减。 父亲在书房中执卷时,母亲在一旁洗笔研墨;父亲在窗下抚琴时,母亲在一旁绣花做衣;父亲在梅树下踏雪赏花,母亲在一边递过大氅,轻轻说一句,天冷了要 绣花做衣;父亲在梅树下踏雪赏花,母亲在一边递过大氅,轻轻说一句,天冷了要加衣。 这种让人眼酸的画面简直令人发指,到如今亦是上京城里流传甚广的一段佳话。 大家都说母亲出身卑微,不通书画,配不上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父亲,但父亲觉得,母亲是这个世上,唯一可以和他并肩而立的女子。 我是羡慕父亲的。我一直以为,自己也可以像他这样,不在乎门第,抛开一切,闯过所有阻隔关隘,娶个自己喜欢的女子。 二十岁之前,我一直是天之骄子。 三岁就能吟诵“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五岁被天机老人收为关门徒儿,被师父赞为十大徒弟中最有武学天分的一个,一身绝学倾囊相授。 十八岁学成下山回家,琴棋书画诗酒茶,刀马医术内力轻功,样样拿得起放得下。 虽非大儒却有大儒之才,虽非茶圣却有茶圣之雅,虽还未登武学巅峰,却已隐隐摸到了门径,看到了万千学武之人遍寻不着的那条登顶之路。 天下人称我为天机公子,除了我的师尊是天机老人之外,还有另一层意思—得天独厚,得窥天机的人。 我从不妄自菲薄地自谦,因为,天机公子这个称号,我当得起。 在我二十岁那年,发生了很多事,我的顺风顺水的人生也从此转向,走上了另一条路。 长姐一年前嫁给了当时的三皇子,也就是后来的武定帝。 三皇子当时还是武陈王,正妃是高门巨户的曹家千金,长姐嫁过去仅是一个侧妃。 我父亲并不同意女儿做人侧室,即便那个人是皇子也不行,但长姐却看中了三皇子的睿智果决,而三皇子也看中了长姐的容貌性情。 奈何两心相许,父亲长叹一声,也只能作罢。 长姐性情温婉,与世无争,我一直替她担心,不知道她是否应付得了王府中女子之间如鞋底细沙一般的小心机。 没错,小心机。 那些王府里的女人和宫里的一样,目光太短浅,斗来斗去都只是局限在一宫一殿,一个男人的喜怒哀乐。一个御赐的发簪子,赐予你没赐予我,她们也要自怨自艾个三天三夜。 殊不知外面的天地多广,风景多美,人物多么清奇俊秀,山河多么波澜壮阔。 贬入冷宫也好,白绫鸩酒也好,终究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心机。 所以,我一向看不上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宫中女子。 好在长姐温婉却并不柔弱,善良却并不胆怯,优雅和顺中不失傲骨,以极高的情商和智慧,不显山不露水地赢得了宠爱,站稳了脚跟。 不愧是我容家的女儿,倒是叫我白担了好长时间的心。 长姐进了王府一年后诞下六子楼诚,王爷大喜,向皇上恳请赐封,长姐产后虚弱还没下得了床就被加封为一品淑容夫人。 随着武陈王日益显露出储君之相,长姐在王府又备受宠爱,我家一向冷清的门庭也开始兴旺起来,被废的镇国公爵位也被恢复了,依然世袭罔替。 淡远朝政惯了的父亲却并没有因此欣喜若狂,依然淡定地以一颗平常心过着平常的日子。 但不管怎么样,镇国公府还是重新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再次登上大梁的朝廷庙堂。 因为长姐的缘故,我偶尔会进宫。 那一天,长姐随王爷入宫赴宴,饶有兴趣地骑了次马,却被马颠了下来,吃了惊吓,被皇后留在宫中静养。 我得了讯,专程进宫为她把脉,宫里的御医让人放心不下,长姐和诚儿的诊脉药方,我从不假手他人。 替长姐开完药,亲眼看她喝下,我才出了两仪宫。 秋高气爽,空气中有着花的香气,淡而悠远。 我一向不喜欢花香,但那天不知怎么的,却来了兴致,寻着花香,一路走到了长门殿。 还在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刀剑相击的声音,我心神一紧,这长门殿是九公主的处所,娇滴滴的小公主,所住的宫殿自然是绣花团锦,怡红柳绿,又怎么会有刀剑作响? 好奇之下用了轻功,跃上屋檐,悄然无声地落在长门殿前的白玉台阶上。 这长门殿和我想象的大不一样,既无富丽堂皇的装饰,也没有华丽光彩的珠玉,只是简单的白玉阶、红漆柱,清新干净得不似皇家宫阙。 唯一的亮色是在红色的高墙边栽着的两株木槿花树,花期正盛,满树重瓣绚烂夺目。 没有人注意到我,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小公主身上。 她只不过十七八岁光景,穿了一身红色箭袖短装,紧腰修身,很是有点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 俏生生的一抹背影,正叉着腰痛骂侍卫,语气既沮丧又不服:“你们个个都夸我武功天下第一,可武功天下第一的我为什么连这堵墙都爬不出去?” 她玉葱般的手指一挥,指向那堵宫墙。 我一看便笑了。 那堵宫墙高达十丈,就算是我用十成功力也未必能够跃得出去。 侍卫又递过一把剑让她练剑,她接过来挥得兴致勃勃,我也看得兴致勃勃,差点笑破了肚子。 这叫什么剑法,上京城街头随便找个十多岁的孩童,就能用扁担打败她。 偏偏侍卫们装得太过头,她的剑还没指过来就东倒西歪地叫痛,摆明了这工作做了不是第一次了,熟练得令人发指。 没打多久,她手里的剑碰到了侍卫的刀,二话不说断成了两半,她拎着剑呆愣当场。 我笑不可遏,长到二十岁,还没有如此开怀地笑过。 这么肆无忌惮地大声笑,当然会被发现。她拎着把破剑扭头,瞪着我大骂:“笑什么笑,没见过神兵利器啊。” 这句话,在今后漫长而无望的苦等守候中,无数次在我耳边响起,陪伴我走过了自己短暂又漫长的一生。 即便落入最绝望悲催的境地,只要想起这句话,想起她说话时的神情,还是会忍不住微微一笑。 她终于转过了头来,瞪圆了的眼睛里全是怒气。 我的笑声戛然而止,不是因为她在骂我,而是因为,我看到了她的眼睛。 如最上等的琉璃,清透无瑕,如天上的星辰,明亮璀璨,鲜艳怒放的木槿花,映照在她的眼底,就像一把生机勃勃的火焰。 她叉着腰,瞪着眼睛看着我,没有半点公主应有的端庄舒雅,却如此浓烈而鲜活,朝气蓬勃,一颦一笑一怒一骂,即便无心也能营造出最旖旎的风光。 冥冥中自有注定。 我说过,自己不喜欢花香,但那一刻,却觉得长门殿里的木槿花香沁人心脾,让人心怀舒畅。 让人心怀舒畅。 我说过,自己一向看不上宫中的女子,而在那一刻,却爱上了这个宫中最宝贵的公主。 从宫中回来后,我有些神思恍惚,眼前都是那双漂亮的眼睛和娇俏的身影。 我躺在床上问自己怎么了,当问到第九百九十九遍的时候,我终于知道自己怎么了。 然后我就问自己该怎么办,当问到第二遍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办。 三个昼夜不眠不休,我铸了三把剑,扔掉了其中两把,只有最后一把让我满意。 我从来没有铸过女子的剑,没有什么经验,但这把剑却让我十分满意,小巧轻便,最重要的是,锋刃内薄外厚,看起来很锋利,却永远砍不死人。 又在剑柄上细细刻了朵木槿,用朱红描了。 工笔刻画本是我擅长的,但描画这一朵木槿花,却用了我足足一日的时间。 木槿花开羞娇颜,她叫楼槿。 那一夜,我把剑放在她床前的案几上,又看了会她的睡颜,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想象她看到这把剑的表情,整整一天,我过得期待又紧张。 我从未有过这样不自信的感觉。 过了几天,我没忍住又去了长门殿,倚在她的窗上,就着月光静静地看她。 她睡觉的时候像只怕冷的小猫,把锦被团团裹在身上,长长的睫毛在月光下根根分明,十分好看。 送给她的剑就挂在床头的帷帐旁,她还细心地配了个银色的小剑鞘,映照在月光下闪烁着银色的光。 我会心一笑,心里暖暖的,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看到她睁开了眼睛,掀开被子,只穿了一身单薄的寝衣赤着脚就追了过来。 深夜探闺阁,我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个登徒子,于是施展轻功,跃上了屋顶。 没想到,她也跟着爬出窗外,哎哟一声,竟然从窗台上跌了出去。 我大惊,急忙跃下将她抱住,稳稳落地。 她突然掏出了把小匕首抵在我的心口上,笑得狡黠,说:“你上当了吧,谁说我武功低微,看看,我都能抓到刺客了。” 她得意扬扬,我啼笑皆非,却没有半点恼怒,也不点破,让她得意开心一次又有什么不好。 有什么不好。 “我就知道你会再来,那把剑是你送的?做得真好,用得很称手,你再给我做一把好不好?”她笑着说。 她知道我是谁,她肯定已经向别人打听过我,她这两天晚上一直在等我。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如春风拂过般舒畅,毫不犹豫地答应:“好。” 可我后来食言了,这把剑,此生都没来得及给她做。 她那天夜里受了风寒,我连续七日去了长门殿,亲自为她把脉开药。 可是她的病却一直好不了,缠缠绵绵了半月。 以我的医术,向来手到病除,怎么可能会连治个风寒都需要那么长时间? 我有了疑问,待一日走了之后却默不作声地返回,亲眼看到她将我开的药尽数倒进了花盆里。 难怪那盆芍药越开越蔫,病气十足,原来如此。 她被戳穿后一脸懊恼,两颊绯红,跺脚急道:“我不想喝药,是不想那么快好,我的病好了,你是不是就不来看我了?” 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法形容。 长门殿的宫墙虽然高,却挡不住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天天夜里以绳索为梯,跃过高墙和她相会,连轻功都好了不少。 我陪她练剑吟诗,讲江湖故事和各地风俗给她听,哄她入睡。 她虽然在武艺上的天赋几乎为零,但是在其他方面的悟性高得惊人。 几乎没人知道,大梁风靡全国的古琴曲《阳春白雪》就是她写的,只不过因为公主身份却学着乐师谱曲奏歌,怕让人看轻了去,便用一个宫廷乐师顶了这个作曲者的名头。 她还极擅舞技,一支《楚腰》,长袖翻飞,缥缈婀娜,更胜宫中最好的舞姬。 诗词歌赋过目不忘,就连我送她的剑谱,也能在三天内倒背如流。 她就像一本书,每一页都是新鲜的,每翻一页都能让我惊喜。 兴致来了,我便带着她到屋顶上饮酒,看星空浩瀚,天际邈远。 春发草长时,我便带她偷偷出宫,寻一个杨柳拂堤花满阶的地方,听船娘唱晚,看楼台烟雨。 那半年,是我这一生,过得最快活的日子。 我请父亲奏请皇上,求娶九公主。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爱的女子和自己门当户对,没有天堑般难以逾越的门第沟壑,总要比父亲轻松一些。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是太年轻,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门第,还有一样东西叫作权力。 她被选中和亲。 彼时大梁国弱,被朔国帝君选中和亲的公主,根本没有任何逃脱的余地。 风雨晦晦,弦断音歇。 她被关在宫中,严密把守。我在宫外,心急如焚。 我不信命,如果这是命中注定,我—容衍,拼出性命,也要改天逆命。 我将她被幽禁的宫室地图默背于心,带上了暗器宝剑还有师父赠予的毒药,在一个冷月高悬的夜晚,杀进宫中。 她被禁闭的宫室外防守严密,我还没走到一半就被发现,于是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我这边吸引了防守军士的注意,她就在贴身侍女的帮助下,换装逃出,按约定在出宫的地方等我。 待我从那边脱身赶来接她时,已是满身鲜血,她哭得不能自已,我却非常高兴。 因为,我终于能牵着她的手,远离这个冷漠无情的深宫。 我没有想到,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三皇子。 他是我的姐夫,是槿儿的胞兄,是最疼爱她的人。 我也没有想到,在大理寺黑牢里出现的人,是五皇子。 他是槿儿的兄长,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后来过了很多年,想起那一个染满血色的午后,我都会心如刀绞。 在那一天,我失去了爱情、亲情还有友情,失去了一切。 我再也没有见过槿儿。 被强行拉走的一瞬间,她眼里滴落的泪,成了我心底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在凉州的街角边,我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她有一双极似槿儿的眼。 我给她取名弯弯,因为我希望她活下去,不管遇到任何的困厄艰难,都要坚强地活下去。 一如我的槿儿。 她孤零零一个人在那座青黑色的宫殿里,一定很害怕。她在等我,等着我去接她。 可我……武功全失,成了废人。 听说朔国帝君很宠爱槿儿,她得封了贵妃,我的心刺痛难忍却非常安慰。 只要活着就好,就让她以为我死了吧,若让她知道我在这里,怕是会不顾一切地逃出来找我,可是现在的我,却再也无法护她周全。 我和弯弯在异迁崖下安家,每日遥望朔国帝都方向,好像能看得到她的一颦一笑,这里是我能靠她最近的地方。 一守就是十年。 十年的风霜苦雪,噬骨思念,都是浮云。只要她还好好地活着,我便能坚持下去。 能和她共同生活在一片星空之下,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力量。 可是,她却不想活了。 她死了。 连一片衣角都没有留给我。 殷溟的手段固然狠辣,可我相信,以槿儿的聪慧,她未必逃脱不了。 她是自己不想活了。 那我还有什么必要活下去? 她的香魂无处可去,我便化成风沙陪着她,从此一呼一吸都长相伴随。 在连绵雪山,茫茫云海之间,我们终于在一起了,永远都不分开。 弯弯已经长大了,我相信她会照顾好自己,其实这十年里,一向是她照顾我,多于我照顾她。 父亲,母亲,儿子不孝,辜负你们多年养育。 容家子女个个容貌出众,天才绝艳,遭上天嫉恨,只得在“情”这一字上讨回一些。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淡然赴死之际,心中尚存唯一挂念。我的女儿弯弯,我的胞弟容晗,望你们这一生不再情路坎坷,可以爱其所爱,与相爱之人携手白头。 引子 明月弯弯,霜满大地,异迁崖上白雪皑皑,在月光下泛着银光,端的是如诗如画好风光。 崖上风光好,崖下就不那么风光了,两山之间一条风雪夹道,正对风口,冷风呼啸而过,卷起朵朵雪花,细细密密地在空中飘啊飘啊。 崖上传来一道笛声,隐约吹的好像是一曲从军歌。吹笛的人技巧不好,肺活量却很足,这首从军歌虽然吹得踉踉跄跄七窍不通,但胜在音量大,穿过呼啸的风声直抵崖下,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都吹了三年了啊,怎么还是荒腔走板。”骆驼客老胡缩在自家骆驼脚边,捂住耳朵哀叹。 在这条风雪夹道上讨了多年生活的老李,早就把自己裹进棉衣里,慢悠悠拿出一个狐狸毛的耳罩子戴上,舒舒服服地眯着眼睛打算睡觉:“习惯了,早点睡吧,这曲子不吹一夜不会停。” 老胡张目看了看崖上,却被风雪眯了眼睛,揉着眼拍了拍冻僵的脸,往篝火里加了根木柴,再把棉衣往紧里裹了裹,顿了顿,又揪出两团小棉絮塞住耳朵,这才和衣躺下,嗫嚅道:“也不知道崖上谁在吹笛,日日吹,夜夜吹,那么大的风雪还在吹,不冷吗?” 老李已经半入梦乡,打了个哈欠,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道:“不知道他冷不冷,我只知道这人把从军歌吹成这样,胤师傅如果听到,非气得呕血不可。” 胤师傅是大梁最好的乐师,这首从军歌就是他的成名之作。 三年前大梁和西边的大朔国交恶,大军出征前夜,将军誓师之时,胤师傅受气氛感染,于三军之前即兴创作,一挥而就从军歌。该曲曲调激昂,闻之让人壮怀激烈血气翻涌,从此成为两军交战之前激励士气的不二选择。他自己也一曲成名天下知,身价百倍。 如果让他听到,有人把他最得意的作品吹成这副德行,恐怕会气得快马加鞭赶赴边塞的异迁崖,把崖上吹笛之人揪下来,痛打一顿。 大梁和大朔交恶三年,打了无数场仗,你抢我一块地,我再抢回来,拉拉扯扯你来我往,在边塞纠缠不清。 刚开始两国百姓还兴致高昂,每天关注军情战报成了茶余饭后必做的事,哪天有人掌握了一条小道消息,便犹如占据了军事要塞般,非要欲迎还拒地吊足了群众胃口,才肯在茶楼开台说书。 后来仗打得多了,今天你输我赢,明天我输你赢,打来打去也没打出什么新意,日子久了,百姓的兴致也就淡了。对面人家的二狗子偷看了隔壁邻居闺女洗澡,卖酒的老板娘和送菜的小长工眉来眼去,诸如此类的花边信息重新占据了娱乐新闻的头条,打生打死终不如八卦琐事更贴近生活,更香艳有趣。 不仅百姓审美疲劳,两国将士也渐生疲意,于是心照不宣地在拉扯最多的那块土地中间,划了条平直光滑的线,两军就依着这条线安营扎寨,泾渭分明,互不侵犯。 这条线因此成了临时国界,异迁崖就在这条线的正中间,真真是个两边都管不着的好地段。 打仗归打仗,生意归生意,两国民间的商务往来一点也没耽搁。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异迁崖下的风雪沟就成了两国骆驼客们来来往往的必经之路,异迁崖上的笛声也就被听了足足三年,从被吵得要发疯,到习以为常,再到当成催眠曲,这中间很是走了一段艰辛的路。 笛子吹了三年,什么时候吹不固定,吹多久也不固定,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完全要看吹笛人的心情。有时候半夜开始,要吹一宿,有时候中午开始,吹一次便完。究竟他是高兴了吹的时间长一点呢,还是不高兴了吹的时间长一点,没人弄得清楚。 除了必须要走风雪沟的骆驼客,山下军营里的两军将士,也被这个经常半夜响起,和魔音入脑无甚区别的笛声荼毒了三年。 睡不好觉的校尉们怒气冲冲地带着小兵爬了几次异迁崖,想把这个吹笛人抓回来揍一顿。无奈异迁崖又高又陡,风大雪滑,爬到高处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根本就不是人爬得了的,试了数次,都无功而返。 那吹笛人是怎么爬上去的?这个问题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一晚笛声又吹到半夜,大梁军营里,一个下等兵士拎着裤tou抖抖索索地从茅厕出来,怀着思念热被窝的急切心情,踩着笛音的节奏,往土坯营房里奔。 跑到一半,一个急停,侧耳听,宫……商……角……徵……嗯,果然又吹错了。 三年了,乡下的猪崽都会跑了,这笛声没有半点长进,还每次都错在同一个地方。 兵士心满意足地紧了紧裤腰带,娘亲总说我脑子塞稻草,蠢得天下无双,她错了,人世间还有比我蠢得多的人,这异迁崖上的就是一个。 第一章 舞马词1 阿爹说,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天荒地老,只要真心喜欢,不管生死,这个人都会在你心里,永远陪着你。 春三月,风雪停,大漠风沙起。 彼时沙尘暴的概念还未深入人心,无论大梁军还是大朔军,都没有什么保护植被的意识,多年征战,任凭战马的铁蹄在原本丰茂的草地上刨出一个个难看的土坑。 也是由于多年征战,两国百姓没什么心情到这边荒战乱之地耕种,以至于处于绝佳地段的异迁崖下,始终都是一副草木凄凄的荒凉模样,冬天倒还过得去,一到春天便真是要命。 看不到任何“春暖花开,百花繁盛”,不算暖和的大风一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两军将士不得不人人特别配发了一个防风口罩,把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以方便视物。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走路不冲撞将军,上茅厕不掉进粪坑,大多数兵士宁可把眼睛都蒙起来,这浓如雾细如尘的黄沙铺天盖地而来,站上片刻,眼睫毛上就全是黄扑扑的土,眼睛刺痛流泪,太有损视力健康。 这边荒漠黄沙,距离异迁崖五十里外的也西草原却是一派绿意盎然,柔软的草甸子像一张碧绿的天鹅绒毯,缠缠绵绵舒展开去,无数蓝白色的小花密如夜空繁星,点缀在天鹅绒毯上,在阳光下摇曳,招惹着过路的马儿,好一片水土丰美的草场。 蓝白小花下长着的千日草,是草原野马群最爱的食物。那一日,天气晴好,正是阳光明媚,千日草繁盛的好时节。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雷声,仿佛闷雷从地底一层层打出来,偌大的草甸都颤抖起来。在草原上觅食的野兔、草獾、小鼠,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动物纷纷停下啃食,竖起耳朵,神情不安地盯着一望无际的草甸边缘。 惊雷未至,风尘先起。 遥远的草甸边际出现了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裹挟着阵阵翻滚的尘土,像一道霹雳以闪电的速度横劈过来。 草甸上的小动物们纷纷惊惶得四下逃窜,可是那道彩色闪电来速太快,扬起的烟尘还在草甸边缘的上空飞舞,五彩的线条已逼近眼前。 近到眼前才看清,这竟是无数色彩各异高大威猛的骏马组成的马群,铺天盖地,如巨潮漫堤奔腾而出,撑霆裂月。 马群飞奔如电,瞬间而至,巨大的马蹄无情地砸在草甸上,砸弯了无数昂挺的草茎,震碎了整个草场。 巨浪波涛正中,一匹紫红色的大马尤其抢眼,身高腿长,皮光毛亮,遒劲有力的肌肉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光芒,正处马群中间箭头位置。马群的速度已是极快,这匹紫红色大马遥遥领先跑得相当轻松惬意,竟似刻意压制着自己的速度,带领着马群朝千日草最肥美的一块草甸上奔去。 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天下闻名,果然不凡。 不远处的山丘高坡上站着四匹骏马,在震天如雷的马蹄声中分毫不乱,四蹄稳稳扎在高坡上,连鼻嘶都规律不变,淡定得一如马上的男子。 四人四骑稳稳地站在高坡上,眼见野马群如惊涛骇浪滚滚而过,其中一男子眼露惊羡之色,不由得开口赞了记:“好马!” 紫红大马仿佛能听到赞扬,甩头扬蹄跑得越发骄傲得意。 看着野马群中那匹显然是头马的紫红大马,领头的男子一身黑色劲装,眼眸如水,嘴角勾起一丝极疏淡的笑意,俯身到胯下那匹纯黑大马耳边,轻道:“追风,和它比一比。” 男子胯下骏马纯黑如夜,唯独四蹄一圈雪白毛色,异常高贵神骏,身高腿长与那匹紫红色大马不遑多让。 马性善奔,之前见野马群滚雷般在脚下奔驰而过,紫红大马独领风骚,黑色大马早已有了较量之心,只不过受过严格训练,未得主人下令,不可擅动。此时一得主人命令,哪里忍得住,四蹄如飞,泼辣辣冲下高坡,如利箭直插万马奔腾的野马群。 这一跑当真迅捷如电,四蹄如雪翻腾踏云,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只一瞬间就赶到了马群头里,和紫红大马并驾齐驱,喷出的鼻息几乎溅到紫红大马的头上。 之前刻意压着速度,跑得闲庭信步风骚骄傲的紫红大马发现突然来了劲敌,而且这个劲敌还是个外来流浪人口,顿时被激起了王者之气,鼻翼扇动,放开四蹄,开始全力狂奔。 野马群亦被激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在紫红大马的带领下,速度骤然提高,如滚滚洪流瞬间将那黑色的一人一骑淹没。 那么快的速度下,那么多马匹的包围下,黑色骏马只要速度稍有松懈,马上的男子就难逃被撞翻遭万马践踏的命运。 如此危险境况之下,黑马上的男子依然凝若磐石,渊渟岳峙,不慌不忙引辔、侧马、偏身,以极小的角度,速度丝毫不减,从马群缝隙中穿行而出,如利箭穿云隙恰到好处,再次奔到了紫红大马身侧。 要在万马奔腾中抢尽先机,马匹神骏固然重要,但骑士的御马之术更为紧要,速度、力量、角度缺一不可,这男子刚才妙在毫颠的穿行而出,看似简单,其实非常高难和危险,由此看来此人骑术已然出神入化,当真非常了得。 紫红大马遇到了真正的对手,狂傲之心顿起,瞪了身侧黑色大马一眼,鼻息喷动,再次提速。 无奈黑色大马亦非凡品,四蹄轮动如风,鬃毛飞扬,瞬间再次赶上。 这两马一人,化作两道一红一黑的残影,向远方落日余晖奔去,将野马群远远地抛在后面。 大风猎猎,马上的男子衣袂飘动,眼睛越来越亮,笑意越来越足。 前后顿饭工夫,两马已奔出数十里,紫红大马鼻息已重,颈上都是晶莹汗珠。 黑色大马亦鼻翼翻动,喘息声重。 但两匹大马依然憋足了劲地跑,速度丝毫不减,转眼就到了异迁崖下,距离大朔军营仅数里之遥。 遥遥看见大朔军旗招展,黑衣男子一勒马缰,黑色追风长嘶一声。人立而起,男子端坐马上朗声大笑,神采飞扬:“好马!今日到此为止,改天再找你较量。” 看着紫红马消失在异迁崖后,追风四蹄刨着地上的黄沙,不服气地喷着鼻息。 男子雕刻般的五官舒展,显然心情十分舒畅,拍着马脖子笑道:“它光辔无鞍,你负重一人,是吃亏些,下次我放你到这也西草原上来,和它痛痛快快跑一场。” 追风颇通人性,水灵灵的大眼露出向往之色。它本也是马中之王,受了专业训练,通晓各种战术趋避,胜过那些没有规矩的野马无数等阶。本是孤傲无比睥睨天下,可和紫红大马相比,却少了些无拘无束自由奔放的野性和气场,此番比试确实有些憋屈和不甘。 不就是仗着光辔无鞍,光溜溜地luo体上阵嘛,有本事驮着我家世子不吃不喝急行军五百里试试看,看不累趴你! 片刻后,那三骑相继赶到,其中一人急急道:“世子,前面已是大朔军营,不可再前。” 年轻黑衣男子坐在马上,黑衣飒爽,英姿夺人,遥看大朔军旗,如潭静水的眸光深浅难测,语气中却有不由质疑的傲气:“两年,两年之内,我必让大梁铁骑在这荒漠草原上无拘无束痛快驰骋!” 夜幕浓重,大梁军灯火连营。 正中央主帅营帐里,错金博山灯炉点得亮如白昼,黑油髹金案上摆了幅地图,一个年轻男子正伏案执笔,描绘着什么。 细看之下,正是早间在也西草原上驰马狂奔的少年郎,此时他已换掉黑色劲装,着了身窄袖舒带的黑色锦袍,锦袍边滚了银色的云龙花纹,更衬得眉目俊美有霜雪之姿,但气质如刀削般冷硬,年纪轻轻,只静静坐着,就有一种凛冽的强悍气势,让人不敢轻视。 年轻男子正专心往地图上描绘着各种图案,笔尖蘸墨轻轻勾画,忽然眉头一皱,笔尖一顿,一滴浓墨滴下,雪白的帛布上多了一个难看的黑点。 只听得一曲极其难听的从军歌在不远处的异迁崖上响起,不管不顾飘进营房,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站在边上的副将看着帛布上那滴黑墨,脸色比墨还黑。世子殿下不顾自身安危,好几次深入敌营,连续数月察看周边地形,就是为了绘制这幅地图,眼看就要完工,竟然毁在一曲荒腔走板的从军歌之下。 此时的副将真真恨不得把异迁崖上吹笛人扯下来暴打一顿。 可是,这个从军歌也不是第一天吹了,世子也不是第一天来大营。曲子再难听,听听也都习惯了,和诸多将士一样,最多睡觉前骂骂娘,世子殿下今天怎么会有那么大反应?难道精通音律的人,对走音走到没边的曲子更难忍受些? 凌南王世子—楼誉,凝目看了地图上的墨迹半晌,突然抬头,问道:“刘征,赵无极和派出去的那几个斥候回来了没有?” 副将刘征回道:“还没有。” 楼誉放下笔,把面前的帛布搓成一团扔到一边。 反正山河沟壑尽在胸中,要用的时候再画一幅就是。刚才笔尖一颤,是因为异迁崖上的从军歌岔了一个音符。 这个吹从军歌的奇葩虽然五音不全七窍不通,好在蠢到极点必有回光返照,吹得虽然错漏百出但每次都会错在同一个地方,从未有变,今天却突然岔了一个音,这就有蹊跷了。 “派人去异迁崖附近接应。”楼誉皱着的眉头拧成一个小结,冷声下令。 “诺!”刘征领令而去。 赵无极等人均是斥候营中的精英,这次冒险乔装进入大朔国境实是为了打探一个秘密消息,这个秘密非常重要,如果坐实,将可能会成为大梁国和大朔国再度开战的导火索。 这些年,两国假惺惺地维持着相安无事的局面,但打惯仗的人都知道,边境之间的切磋试探不知几何,星星之火隐隐有燎原之势。 这一次,如果安宁公主真的死了,对方摆明了不想和你做亲戚,梁国还有什么必要用热脸贴人冷屁股。人要扇你的脸,不能把脸凑上去让人扇,大战迟早要来,不可避免。 在楼誉的概念里,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既然迟早要打,就要一击即中! 这些年来厉兵秣马,率黑云骑精兵常驻边塞,亲自踩探地形,手把手练兵,把手下这些狼崽子练得嗷嗷乱叫,励精图治,从不懈怠,等的就是这一仗。 他身份贵重,本不用如此操劳。但他不眷念上京城的繁华靡丽,自请前往塞外边陲吃苦头,很是跌落了很多人的下巴。 “这些老迈庸臣,遇到事情只知道让女人去挡。”想到姑姑和亲远嫁前的泪痕,楼誉嘴角牵起一丝冷笑:“敢娶我梁国公主,就要好好待她,如果这次姑姑有任何不测,我一定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大漠的气候复杂多变,白天黄沙漫天,晚上空气却非常清新,风停沙歇,一弯明月正当空。 异迁崖上,一个黑扑扑的小小身影正在向上攀爬。崖壁陡峭入云,崖底空出一块,悬高凌空,极难攀爬。那小小身影却甚是轻松,似乎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哪里有岩石凸起,哪里有凹陷石坑,哪里有树枝可以借力,都了然于胸,时而足尖轻点,时而攀枝借力,左纵右跳,轻灵如猿猴,没几下就攀到了一半,停在石壁上一个小小的凹洞里,不动了。 那凹洞甚小,好在那人影也甚小,恰恰好单足立于其中,一只手却不得不拉着凹洞上方的一棵小树,如此半悬空于崖下,黑乎乎地和崖身融为一体。 月上中天,那小小身影已经在崖上挂了一个时辰,一动不动。虽然已经入春,可是天气依然寒冷,崖下的军士还舍不得脱掉两层的夹棉大袄。崖上的温度就更低了,这么一动不动地挂上半宿,不冻死,手也要酸死。可那小小身影甚是有耐心,一声不吭地悬在半空中,呼吸均匀有节奏,竟似睡着了。 月光偏移,似从天空中打出一道银白色的光,堪堪照在石崖上凹洞不远处。月光如水,轻软明亮,那被月光抚摸的地方,有棵小芽渐渐地钻了出来,吸满月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长大。绿芽凋落花瓣渐生,开出一朵小花来,花色白中带浅青,在月光浸润下如上好玉石雕成一般,光华流转,熠熠生光。 挂了半夜的小小身影终于动了,岩壁阴暗处,伸出一只黑黑的小手,将那如玉石雕成的小花采了下来,嘿嘿地笑了。 将小花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小小身影足尖轻点,手臂用力,几下轻纵,就跃上崖顶。 异迁崖很陡也很高,崖顶之上,一轮弯月似乎伸手可撷。满地月光明亮如洗,此时才能看清,那小小身影竟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一身粗布衣服颜色黑扑扑的,却十分干净整洁,手肘处打了个补丁,针脚细密,显然打补丁之人颇通针线。 这孩子五官小巧精致,肤若凝脂,在月光下越发显得莹白如玉,一双眼睛尤其漂亮,异常干净清澈,亮若天上星辰,顾盼之间,竟连满山月色都比了下去。 只见他熟门熟路地在崖顶的木槿花树下找了个干净地方,一屁股坐下,掏出一根玉笛,深吸口气,嘀嘀嗒嗒地吹开了。玉笛通身晶莹剔透,造型精巧,只是不知道这衣衫粗朴的孩子,从哪里得来的好东西。 依然是那首从军歌,依然吹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但小孩儿吹得很是用心,神情之间非常高兴。 月夜莲终于摘到了,阿爹,你有救了。 他眉飞色舞地把从军歌吹了一遍又一遍,突然眉毛一皱,一个音调便岔开了去,荒腔走板得更加荒腔走板,他扫兴地抹了抹玉笛,大怒:“小爷我好端端月下吹笛,多么浪漫多么有情调,偏偏你们要来打扰,阿爹讨厌你们真是很有道理。” 气得索性笛子也不吹了,站起来拍拍屁股,看也不看地朝黑魆魆的崖下一跳,不知道的人一定要吓一跳,以为这漂亮小孩儿想不开要自杀。 只见他手一搭脚一蹬,如猿猴般轻松腾跃,瞬间下到崖腰间,探头往崖下看了看,掏出一个小弹弓,随手从崖上掰了块石头,放在弹弓上,拉了个满弦,眯着眼睛朝崖下瞄准。 嘚嘚的马蹄声声催人老,五个劲装男子在如烟如雾的黄沙中策马疾驰,马蹄激起的烟尘加重了沙尘暴的污染程度,十分不环保。 待马跑得近来发现,五名男子身上血迹斑斑,脸上蒙满黄尘,连眉毛眼睫上都是厚厚一层土,像戴了个土制面具,看起来已经在这荒漠中跑了不短的时间。 马匹鼻子喷出白雾,四蹄翻飞,已经跑得有些脱力,五个人却依然拼命打着缰绳,催马前行。 五人之后不远处浓烟滚滚,不下十骑追兵紧追不舍,追兵们身着统一淡青盔甲,座下骏马臀bu都烙着同样的狼牙印记,这充分说明,他们是正规军,有编制的,吃的是公家饭,不是流窜作案朝不保夕的**贼寇。 “嗖嗖嗖”,追兵们搭弓射箭,箭矢如雨纷纷落,前面几匹战马的屁股纷纷中箭,马儿受痛发狂,回光返照地用尽最后力气狂奔一气后,四蹄一软,轰然倒地。 追兵们将这五人追上,团团围住。 逃亡的五人眼见逃不了,刷刷刷拔刀滚鞍下马,背靠背站成个圈,刀尖朝外,动作整齐划一,干净利落。虽处困境却并不慌乱,体现出上佳的心理素质。 追兵统领拉住马缰,冷冷看着这五人,下令:“通通杀了,一个不留。” 着装统一的骑兵勒马上去,就开始大刀阔斧地收割人命。 地上这五人眼神凝定,战刀挥舞,显然受过某种特别训练,虽只有五人,但守上护下,攻防有度,互相配合得十分默契,一时间骑兵们竟奈何不了他们。 骑兵统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刀加入战团,坐在马背居高临下长刀劈砍,一股大力,把其中一人的刀磕飞出去,又是一刀,把那人劈成两半,鲜血脏腑流了一地。 同伴凄惨地死在身边,另四人竟面不改色,刀光一紧,以其中武功最高的一人为箭头,拼死突围。 骑兵统领冷喝,长刀劈砍,又斩一人于刀下。 剩下三人眼露倔狠之色,其中两人横刀翻滚,用了步兵对骑兵最险的一招,试图来个砍马脚,让对方人仰马翻。 第一章 舞马词2 效果虽然好,但这个动作非常高危,因为万一运气不好马脚没砍到,反而会被马脚踩成肉饼。 很显然这两人受过专业训练,砍马脚的动作娴熟流畅,好像之前已经砍过无数只马脚,滚地两下就砍伤了两匹马。 马儿吃痛奋蹄狂奔,骑在上面的人左右拉缰绳,无奈人力终不及马力,反而被马带出了战团。 另一人趁机腾空而起,踹飞一名追兵,抢过战马骑上就跑。 剩余追兵驾马来追,被地上不断翻滚砍马脚的两人阻拦,这两人无比敬业地砍着马脚,竟然不顾自己生死,一心要掩护骑马的同伴逃跑。 “无论如何都要让赵校尉活着回去,把这个绝密消息告诉世子。”两人抱着同样的心思,悍不畏死地挥舞战刀。 追兵统领冷笑,一拉马缰,马儿腾空而起,跃过地上两人,朝前追去,长刀一挥,直取逃走那人的头颅。 眼看就是头飞血喷的情景,却不知从哪里飞出一颗黑色小石头,“扑哧”一下,正中追兵统领胯下那匹马的眼睛,马儿痛得人立嘶鸣。 追兵统领猝不及防摔下马来,在沙土里滚了一圈,待坐起拍掉满头黄土,再看前面那人,已经跑得远了。 追兵统领大怒,持刀站起四下打量,到底是谁那么缺德,关键时刻扔石头?看我不把他一刀劈成两截。 可四下只有异迁崖高陡冷漠矗立着,风声呼呼,徒添空寂,哪里有半个多余的人影? 遍寻不着这个多事的人,追兵统领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令手下斩杀了砍马脚掩护的两名男子,然后悻悻地领兵而去。 待他们走远,异迁崖山腰中掠下个黑扑扑、脏兮兮的小小人影,轻巧落地,把手中的弹弓往腰带里一插,看着那追兵统领悻悻的背影,咧嘴笑了。 阿爹说过,穿这身衣服的都不是好人,但又不许我去招惹他们。打瞎马眼不算没听阿爹的话吧,我只招惹了马,又没招惹人。 纠结了一下,给自己找了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小孩儿放心了。黑乎乎的手抹了把脸上的灰土,摸着怀里的月夜莲,哼着荒腔走板的从军歌,消失在黄沙中。 大漠之所以成为大漠,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整容的。 仗打了那么多年,被万千马蹄刨了那么多年,被两国百姓抛弃了那么多年,于是成了现在的模样,水土流失,沙尘漫天,一点都不可爱。 但大漠深处人迹罕至之处柳暗花明,自有一番新气象。 异迁崖后千仞壁沟之下,一泓温泉色泽如玉清澈见底,正丝丝冒着热气,周围绿草红花春意盎然,高高的树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的木槿花,红艳似火。 泉边上一匹神骏异常的紫红色大马正大口咀嚼着嫩草,咯吱有声,吃得甚是香甜投入,没错,它正是那天在也西草原上和黑色追风赛脚程的领头马。 大马身高腿长,眼如悬铃,头腹臀腿肌肉紧绷纤长,绝无半点赘肉,全身皮光毛亮色泽饱满,鬃毛细长丝丝分明披在马颈处,身材绝佳,如果在马界有模特比赛,拔个头筹应该问题不大。 但单单这些只能说明它骏,不能说明它神。 这世间骏马很多,神马却很少,神骏皆备的马就少之又少。 紫红色的大马之所以神骏,关键点是它的脚下。 它脚下黑乎乎、毛茸茸的一团,细看之下竟是一头极为罕见的黑豹,通身全黑一根杂毛也无,年岁虽小,身长还未开,却爪牙锋利,幽幽泛着寒光,足以撕裂比它身长更多的猛兽。 可这等猛兽此时正在撒娇,撒娇对象就是那头只顾埋头啃草好像饿殍转世的大马。 小黑豹头挨着大马的腿亲热地摩挲,大马看都不看,不耐烦一脚踢开。小黑豹就地打了个滚儿,摇头晃脑想了会儿,毫不气馁地又蹭了上去。这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气质,当真令人佩服。 耽误了吃草大业,大马更加烦恼,于是这一脚把小黑豹踢得更远。小黑豹晕头转向地爬起来,龇牙咧嘴地冲大马露出爪牙,吼了两声。 大马无动于衷,继续吃草,摇着尾巴好像刚刚扫掉了一只嗡嗡叫的黑苍蝇。 小黑豹见威胁无效,只得再蹭过去,不敢太过靠近,怯生生地凑在马脚不远处,用小爪子拍蝴蝶玩。 做豹子做成这个样,真是让豹子它娘羞愤欲死。 做马做到这份儿上,真是光宗耀祖,先辈脸上发光。 小黑豹百无聊赖地左爪子和右爪子玩了一会儿,忽然抽了抽小鼻子,一声长啸,化作一道黑影,扑向刚刚走进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以手护胸,敏捷地躲过小黑豹势在必得的一扑,朝大马挥手打招呼:“大红,你好!” 大马阔厚的鼻翼抽搐了几下,矫健的四蹄抖了抖,昂首挺胸扭头看向泉中丰美的水草,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对这个恶俗名字的愤怒不屑。 小孩儿又对着地上作势欲扑的小黑豹摇了摇手,打招呼:“小黑,你好!” 小黑豹顿时谄媚地凑过来,抱住小小身影的腿,亲热地摩挲,充分地表现出对这个同样恶俗名字的满意。 小孩儿摸了摸黑豹的头,蹦蹦跳跳地跑进泉边一座有些破旧的草庐,兴高采烈地喊:“阿爹,阿爹,我采到月夜莲了。” 阿爹没有答应,阿爹不在家。 草庐里干干净净,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医书药典,还有很多画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画册。书桌前一幅画墨迹未干,画上不出意料是个美人。 阿爹从来不画其他的东西,只画美人,而且只画同一个美人,侧脸、正脸、浅笑、薄怒、娇嗔、淡愁,各种表情形态,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每幅画上的美人鬓边都别着一朵红艳的木槿花,眼波流动,俏丽无边。 由此推断,阿爹的画工很好,而且画画的时候饱含情感,因为要把一个美人画得那么美,不是只凭手就能做到的,还要用心。 小孩儿小心翼翼地在画上放了一方镇石,以免画被风吹走。然后动作熟练地往灶台里扔了根柴,拿出一块腊野鸡肉细细切了,撒进米里,用小火煨着。 阿爹生病后只能喝粥,野鸡肉粥有营养补元气,最关键的是,野鸡很笨抓起来不费力气,所以小小身影每天给阿爹吃野鸡粥。如果有一天阿爹提出要换个口味,把野鸡改成野兔,麻烦就会成倍增长。 还好阿爹甚是好养,从没提出过要换菜谱。 麻利地做完这一切,小孩儿取出藏在怀里的月夜莲,小心翼翼地放在阿爹的床头边,满心欢喜地看着。 “阿爹说采到了月夜莲,他的病就会好,病好后,就带我去镇里买新衣裳。” 小孩儿扯扯身上破旧的粗布衣裳,黑黑的小脸有些发红,阿爹什么都会,就是不善女工,做的衣服别别扭扭,自己又要到处滚爬翻打,穿不了多久就破破烂烂。其实自己也不是那么喜欢新衣裳,只要阿爹病好了,这破衣裳再穿几年也不打紧。 只是阿爹,锅里的野鸡粥都飘出了香气,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小孩儿把野鸡粥凉了热,热了凉,一遍又一遍,阿爹始终不见人影,就连他最喜欢的青冥剑也不见了。 在小孩儿的心里,阿爹不但长得俊,本事也很大,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他能写很好看的字,能画很美丽的人,能酿出很甜的酒,能医好大红被毒箭射伤溃烂的腿,吹出的笛声好听得连天上飞过的大雁都会停下来。 但阿爹最拿手的是锻造兵器,草庐里各种各样的刀枪剑戟,他都能一一锻造出来。 小孩儿摸出身边的那把短刃,拔根头发飘下去,头发碰到刀刃的瞬间就断了,这是阿爹亲手造的,取名离光,经常被他拿来挖土砍树,好用得很。 阿爹每每看到他拿着离光摧残花花草草,挖红薯切西瓜割大红的尾巴,就很高兴,笑着摸摸他的头说:“刀就是拿来用的,不用的刀再锋利也是废物。用吧用吧,用坏了,阿爹再给你打一把。” 阿爹虽然很会打造兵器,可最喜欢的却是一把青冥剑,挂在床头,天天擦,天天看,看得久了还会掉下泪来。 其实和其他锋利的刀、造型奇特的枪相比,这把青冥剑实在是普通得紧。又薄又钝,还没有好看的长长的穗子,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剑柄处刻了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月上中头,锅里的野鸡粥已经熬成了一块干饼,阿爹依然没回来,他病了很久,身体虚弱,走不了远路,平时从未离开过这么长时间。 小孩儿抱着膝盖坐在草庐门口一脸惊惶,阿爹,你去哪里了,你不要我了吗? 再也等不得了,顾不了阿爹不能乱跑的嘱咐,小孩儿抓起离光,站起来手指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大红四蹄翻飞,瞬间到了眼前。 小孩儿从草庐里挑了几样东西,裹在怀里跑出来,翻身上马,也不用缰绳和马鞍,“驾”的一声,大红已飞奔而去,速度快得就像一束红色的闪电。小黑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速度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两道闪电一红一黑,带着小孩儿,向谷外奔去。 大漠莽莽,一望无垠,异迁崖下马蹄印子凌乱,小孩儿站在大红背上展目远眺。他自小就有异常人,视力极好,一眼看去可见常人不能见之地。这一远眺目光所及已到极远处的大朔边境,再过去几里就是大朔边军大营驻扎之地。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地面的沙丘上有斑驳血迹和凌乱扔下的刀剑。 小孩儿落回马背策马狂奔,关键时刻,大红充分展现出一匹神骏大马应有的素质,四蹄交错快得几成幻影,远远看去好像一匹马长出了若干条腿,跑得异常激昂投入,完全不管骑马的人会不会被这剧烈的颠簸摔下马来。 无鞍无辔无缰绳,在光滑的马背上如此颠簸,小孩儿竟然骑得异常稳健,没有摔下马啃一嘴沙。这一幕如果让军中最好的骑术教头看到,一定会惊讶地瞪大眼睛,叹一声人才啊人才。 数息之后,一人一马一豹已到斑驳血迹所在的沙丘,这里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不算激烈的厮杀,几枚箭矢插在沙土里,边上乱七八糟扔着几把刀剑。 小孩儿小小的身子剧烈颤抖,抖得滚下马来,因为一眼看见,地面散落的刀剑里,其中一把又薄又钝,剑柄上还刻着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阿爹……”小孩儿捡起青冥剑,仓皇四顾,呼喊的声音很快被朔朔猎风吹得支离破碎。 小黑嗅着沙地里散乱的脚印,突然轻啸一声,用爪子抓了抓小孩儿的衣角,领头向大朔军营方向跑去。 小孩儿脚尖轻点,人若离弦之箭射出,身法轻灵如烟,在沙土荒漠上竟没有留下脚印痕迹,情急之下,全力以赴,速度比小黑豹还快上几分,急速飞掠过两个沙丘,再往前就是朔国大营。 小黑呼呼喷气,豹眼圆瞪,不管不顾往大营里冲。小孩儿脚步微顿,探手抓住小黑豹颈毛,往怀里一扯,搂住气呼呼的小豹子就势滚到沙丘后,趴倒,见四下没有动静才扯住小黑豹的耳朵小声骂道:“那里是大军营地,这么冲进去小心把你当烤猪吃了。” 小黑四只小爪子拼命扒地,鼻子一个劲往大营方向顶。小孩儿摁住蠢蠢欲动的小豹子,盯着密密麻麻一望无边的朔国边军大营,心情沉重:“阿爹,你真的在里面吗?” 不知道阿爹为何甘冒奇险夜探军营,只知道这里面驻扎着千军万马,守卫森严,稍有异动,一旦被发现,任凭武功再高也难逃。 三更已过,大营里巡更军士刚刚走过营门,整个朔****营看上去黑压压一片,只有零星几点灯火,熄灯更鼓已敲过,有资格点灯之处应该就是主将的营帐了。小孩儿手指抚摸着青冥剑上的木槿花瓣,一咬牙下了决心,掏出一盒黑乎乎的药膏,胡乱往脸上抹,直把玉脂般的小脸抹成了包公,想想又从黑扑扑的衣裳上撕下一块布,扎住散乱的头发,摸了摸小黑的头道:“乖乖在这里等我,不许跟来。” 阿爹在里面,不管怎样危险,都是要去探一探的。 小黑龇牙咧嘴,表示很不甘心,一定要跟。小孩儿一个爆栗敲在它头上,气哼哼道:“又不是抓野兔子,抢什么抢,不乖乖留下,下次的野兔腿就没你份儿。” 小黑豹委屈低头,非常不满地用小爪子在原地画圈圈。 乌云遮月华,夜已深,大营门口守卫打起了瞌睡。小孩儿紧了紧腰带,眼神微凝,深吸一口气,足尖轻点地面,整个人如一道轻烟飘起,无声无息几下腾越已到营前。趁着守卫军士打瞌睡的瞬间,足尖点地,轻飘飘飞上旗杆,手扯军旗微微借力,就势一荡,掠进大营,消失在一片黑暗中。 朔国边军大营,驻扎军队万余人,主帅营帐位于正中央,此时深夜却灯火通明,十余支粗如儿臂的牛油火烛熊熊正烈,营帐正中站着个青衫中年男子,虽然双手被缚,身上血迹斑斑,但他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清风拂面,兰草芬芳。 明明是阶下囚,连客人都算不上,可是他说起话来却好像在自家府邸里吩咐下人办事一般毫无违和感,自有一番天生的高贵气度。 “曹禧,安宁公主的陵寝在哪里?” 上座的就是大朔边军统帅镇国将军曹禧,此人白面皮小眼睛八字胡,五官拆开来看不好看,并在一起更不好看。 本是边军大帅,在这军营里万人之上,手握生杀予夺大权,若在平时哪能容得一个阶下囚如此喝问,早着人拖下去斩了。可此时的曹将军却只是歪歪嘴,作出一副“本大帅不想回答你”的神态,任那青衫男子质问就是不答。 因为曹禧非常明白,自己虽然是边军大帅,但是此时,无论是面对阶下的那个青衫公子,还是屏风后的那个贵人,他都没有任何说话的资格,更别提开堂审讯了。 “真是情深意重啊。”屏风后响起击掌声,缓步转出一名男子,着黑色炫龙衣,斜眉入鬓,一双凤眼微挑,端的是风流无双的好容色,只是唇略薄,脸微尖,平添凉薄之感。 他满脸讥诮地看向青衫男子,道:“梁朝镇国公之子容衍,知天文懂地理通晓兵书,号称天机公子,今日一见名不副实,单说他为了一个女人装死躲藏那么多年,我看就窝囊得很。” 青衫男子容衍立如青松,面不改色,道:“朔国太子溟,三岁通诗经,五岁读兵法,精通诗词歌赋,武艺超群,号称不二出的天才,今日一见名不副实,单说他弑父篡位嫁祸母妃,我看就小人得很。” 他语带机锋,寸步不让,竟照搬照抄地把对方讥诮挑衅的话重新扔了回去。 若小孩儿在场,定会吓得嘴巴张成个圆形,阿爹啊,你平时儒雅温厚的一面难道都是装给我看的? 太子溟长眉挑动,瞳孔微缩,显然已被激怒。 两人字字句句说的全是天家隐私,曹禧只觉得坐惯了的虎皮大椅今天硌人得很,屁股像打了钉子般坐下去弹起来,坐下去弹起来,恨不得踹开椅子跑到营帐外头去乘凉。 耳不听命才长,曹禧身为大将,却深谙为官之道,自己虽然是铁打的******,但是这种皇族之间你来我往的爱情故事不是他能听得的。更何况事涉这次宫变夺位之事,真是讳莫如深沾染不得,幕后种种每一样拿出来都惊天动地,泄露出去会引发天下大乱,所以他不想听,很不想听,一点都不想听。 可是不听不行,谁叫人家的爹是皇帝,自己的爹在锄地,身份没人家尊贵,背景没人家雄厚,眼前这位贵人不让他滚,他哪里敢擅自滚。 拼爹拼输了的曹大将军只得默默鄙视了自己一下,然后坐如针毡地靠在虎皮大椅上假寐。如果可能,他恨不得用狐皮袄把耳朵蒙住,再盖两层厚厚的锦被,以表示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容衍脸色苍白,目光深处有极深的裂痕,道道裂痕里全是斑驳血泪,深深地看向太子溟,语气喑哑:“她只是个可怜的女子,她已经死了,为何还要为难她?” “她可不是普通女子。”太子溟凤眼中掠过一丝寒光,冷冷道:“她是大梁王最小的妹妹安宁公主,是你们梁王送给我父王的女人。容衍,你整天整夜惦记着我父王的废妃,未免太不懂规矩!” 第一章 舞马词3 废妃二字入耳,容衍俊雅的眉目顿时蒙上一层无与伦比的怒意,双臂一挣,“叭”的一声响,绑缚住双手的牛皮筋应声断开,裂成几段掉落地面。 这可是军中最强韧的绳带,用来绑人从未失过手。闻声知厉害,曹禧假寐的眼立时睁开,手悄悄握住腰畔的虎头刀。刚才为了避免两人说话走漏消息,他把所有守卫都遣出了营帐,只留下自己这个苦命人走不了,不得不在营帐里面苦撑。而且这个相国公子看起来病怏怏的,又受了重伤,应该没有什么杀伤力。如今见容衍竟然能挣断牛皮筋,他不免收起了小觑之心,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再不敢假寐。若太子在自己营帐中受了半点伤,自己回去拿什么脸面见******的其他同僚,官位不保事小,头颅要掉事大,所以那是万万使不得的。 挣断牛皮筋牵动旧伤,容衍胸口如刀割般剧痛,低头猛咳,嘴角流下一丝鲜血,良久抬头,道:“你到底把安宁公主葬在何处?” 太子溟怒道:“这等贱人,荒漠之中挖个坑扔进去方便得很,难道还要为她树碑立传?” 容衍只觉得头轰然一响,心好像被最重的开山斧劈中,碎成无数片,手捏成拳,指掐入肉,俊秀的脸渐渐狰狞,盯着太子溟一字一句道: “她死了,我不问她是怎么死的,因为问了,她也活不回来。可是我却不许任何人欺她辱她,你废她封号,不许入皇陵,让她凄苦无依远葬边塞……” 越说越恨,“她是我心中的至宝,你拿什么来赔给我!……” 话声未落,容衍寒潭般的眸光狠戾,突然飞身而起,出手如电,一掌击向太子溟的胸口。 你不许她入皇陵,我就让你入皇陵! “锵!”曹禧虎头刀出鞘,挡在太子溟身前,横刀砍向容衍,不料容衍这一招本来就是虚张声势,看起来目标是太子溟,实际上却是招呼他的。见刀至,立刻变招,脚步鬼魅般微移,一手掐向他的脉门,另一只手的袖子里却射出一道乌光,直逼太子溟。 太子溟反应极快,侧身躲过那记乌光,揉身而上,一掌击向容衍。 容衍嘴角微抿,身体腾空而起,轻若炊烟,快如鬼魅,从刀光掌影中穿过,袖口中再飞出两道乌光,分射太子溟和曹禧。曹禧不得不回刀自保,格挡开一道乌光。而太子溟招式用老,回护不及,另一道乌光不偏不倚射入他的肩膀。 天机公子容衍,机敏聪慧,机关百出,十年前就已名震天下,此时悲愤之下全力施为,无人能挡。 十年前,自她被迫远嫁,他就随她到了边塞,足足守了十年。 抛父母,弃国土,隐姓埋名只为守着她,哪怕只是远远眺望那座实际上永远看不到的朔国皇城,想象着她的一颦一笑,也是好的。这里是能离她最近的地方。 我心中珍贵无匹的明月星辰,你竟敢踩在脚下让她零落尘土,你竟敢! 容衍心痛暴怒之下,不顾旧伤痼疾,强行催动后腰雪山气息,内息源源不断流入经脉,出手成风,已是杀招。 太子溟肩部中刀,步履蹒跚,眼看就要被容衍一招锁喉,却不愧为新一代中的佼佼人物,遇变不惊,一掌格挡,一拳轰向容衍面门。 容衍不退反进,身法鬼魅奇幻,他师从天机老人,通晓百事,各派武学皆有涉猎,其中这套逍遥步练得最是纯熟,配合内息使将出来,当真形若烟,身若影,难以辨识。 曹禧急怒,大喊:“护驾!护驾!” 营帐外兵士手持长戟大刀一拥而入,无数闪亮刀光向容衍背后砍来,他却不管不顾,眼中血色沉沉,只盯着太子溟,恨不得将他立毙于掌下。 掌心已抓到太子溟的咽喉,正待用力合拢,容衍突感后腰雪山一空,身体内空荡荡的,如洪水涌出的内息瞬间冰山融雪般全部消失。 他脸色惨淡,心中悲凉如水,痼疾竟在这个时候发作,终是功亏一篑啊。 手掌无力垂落,整个人颓然跌落地面,喷出一口黑血。 太子溟反应极快,一脚把容衍踢出数米,踩在他的胸口,抢过曹禧手中虎头刀,狞笑:“容衍,本王这就送你到地下和那贱人相会。” 一刀劈下,雪亮刀光即将触颈,容衍功力已散,躲无可躲,唯有闭目受死,心中一片荒芜苍凉:“槿儿,我终是无能为你讨回公道,就这样到了黄泉边上,你可会原谅我?” 破空声响,一柄长戟泼辣辣从营帐外飞进来,长长的尾柄颤颤巍巍,嗡嗡作响,后发先至直射太子溟。太子溟急急回刀格挡,“锵—”长戟被格开,斜飞射穿营帐,把营帐拉出好大的一个豁口。 一道黑扑扑的人影从营帐外扑进来,速度极快,为什么说是一道黑色人影呢,因为果真很黑,黑衣黑发黑鞋黑眼珠,连露出来的手脸皮肤都黝黑得令人发指,说他不黑,火笼里烧焦的炭都要不答应。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黑影已到太子溟身前,雪亮剑光直取他的面门,如此近处,太子溟猝不及防,只得放弃容衍,后退趋避,隐约之间只看到那青冥剑柄上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黑乎乎、脏兮兮的小人影也不追,一剑逼退太子溟后,扶起容衍,从怀里掏出个小瓶子,见里面晶莹剔透的红色药丸总共没几颗,于是一股脑地倒进容衍嘴里。 容衍呛了口气,苦笑,暴殄天物啊,那么珍贵的药丸,本来是自己大费心血炼成,送给小孩儿当礼物的,千叮万嘱这是防身救命的药来之不易,不到万不得已可舍不得乱吃,没想到他竟一点都不小气地全都给自己吃了。 军士一拥而入,太子溟受伤之下也不愿亲自动手,抚着肩上伤口,冷着脸站在簇簇拥拥的军士中,下令:“都杀了吧。” 都杀了吧?娘的,小爷不发威,当我是病猫?小孩儿顿时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炸毛了。 敢伤我阿爹,管你上万大军重重包围,今天这笔账我算定了。 “杀!”军士将容衍和这个黑得离谱的小孩儿围在中间,呼喝一声,刀枪剑戟同时往两人身上招呼。 乱刀乱枪之中,黑色刀光乍起,划起一道完美弧线,随即就是噼里啪啦的掉落声,众军士看着手上没有头的枪,剩半截的刀,变成烧火棍的戟,齐齐傻了眼。 小孩儿左手青冥剑,右手离光,一招得逞,嘴角扯出个顽劣的笑容,从怀里掏出个小管子,拉开引线,往最近的军士脸上扔了过去。 管子喷出浓白烟雾,带着奇怪的恶臭,在营帐内弥散开来,被砸中脸的军士顿时两眼一翻被迷晕过去,不对,应该是被熏昏过去。周围军士无不捂鼻呕吐,连太子溟和曹禧都忍不住捂住口鼻,连连后退。 太臭了! 混乱中,小孩儿扶起容衍,蹲下身作势要背,容衍长叹一声,摁住他道:“你大手笔给我吃了那么多的红芗丸,阎王都吓跑了,我能走。” 小孩儿大喜,能救阿爹,什么数十种百年难得的药材、炼七七四十九天、起死回生、增强十年内息云云定语很长的红芗丸都是浮云,有什么好可惜心痛的。 “我说弯弯,那月麟香是***,怎么会那么臭?”容衍一生清贵,此时也被这个类似脚臭加狐臭加尿骚臭的味道熏得非常难受。弯弯小脸皱成一团,干呕一声,把青冥剑塞回容衍手里,自己以离光开路,拉着容衍飞掠而出,将将出门又扔了几管子月麟香,心虚道:“呃……难道是配料时候抓错了?香狸腺、狼睾、亚麻、香草、白芷、豹尿……” “那是薄茑!”容衍觉得自己的伤又重了几分。 读音都一样,谁知道有那么大差别,弯弯一面委屈着,一面手脚不停,从怀里不断扯出火折子,手指微弹,这火折子也是容衍特制,一点就着,星星之火片刻燎原,加上他这么不负责任地乱扔一气,一时间火烧连营,万人大乱,再无人顾及他们。 “死人妖,把你烧成猪头。”想到太子溟微挑的凤眼,弯弯就十分不爽,什么公主,什么国土,他一概不懂,他只知道阿爹喜欢的人,就是自己喜欢的人,自己喜欢的人,就一定不能让人欺负了去。 兴高采烈扔光火折子,还唯恐天下不乱地烧了曹禧的帅旗,弯弯这才扶着容衍连续纵身飞掠,两人身法如出一辙,都是天下一绝,在一片乱军中趁乱逃了出来。 待逃到大营外,弯弯手指成圈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嘚嘚的马蹄声由远至近,大红鬃毛飞扬狂奔而至。弯弯和容衍翻身上马,小黑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紧紧跟上。 这一马一豹原本已等得十分不耐烦,见小主人救出了大主人,都十分高兴,一高兴就跑得非常爽利,一爽利这速度就快得十分惊人。 “慢点慢点,阿爹有伤。”没有缰绳,弯弯只好扯住大红飞舞的鬃毛,勉强当成缰绳用。 “不妨事。”容衍强行压住翻腾的气息,悄悄擦掉嘴角的鲜血,哭笑不得道:“弯弯,你再这么扯下去,大红要变秃头了。” 第一章 舞马词4 大红放慢了些速度,悲愤嘶鸣:我好歹也是野马王,你竟把我的鬃毛当草拔,我为什么要交你这么一个变态的朋友啊? 弯弯尴尬地收回手,又安慰似的摸了摸马头,乐道:“阿爹,你的伤好了?早知道红芗丸那么管用,就不用费那么大力气摘月夜莲了,等你伤好全了,我们再回去找那人妖,好不好,阿爹?……阿爹?……” 容衍不答,弯弯大惊回头,只见容衍脸色青白,身体摇晃,再也支撑不住翻下马去,失去知觉的身体重重撞到沙土里,连滚了几圈才停下,躺在地上不知生死。 “阿爹!” 弯弯脸色苍白,仓皇滚鞍下马,连滚带爬到容衍身边,抱起他,红着眼睛:“阿爹,阿爹,你怎么了?” 容衍只觉得周身骨骼无一不痛,神志迷离,恍惚中只看到一双亮若星辰的眼睛,迷茫中喃喃道:“槿儿,是你吗?……” 恍惚回到十年前,他风姿俊雅名震天下,却不顾形象地坐在长门殿前的白玉阶上,看着那个长着一双漂亮眼睛的小公主,满脸沮丧地骂着侍卫:“你们个个都夸我武功天下第一,可武功天下第一的我为什么连这堵墙都爬不出去?” 容衍抬头看那高达十丈的宫墙,啼笑皆非,嗯,真够高的,何止你爬不出去,连我也爬不出去。 侍卫战战兢兢地递过一把剑:“槿公主,轻功要天天练,剑法是速成班,属下们今天陪你练最拿手的剑法如何?” 槿公主兴致勃勃挥剑乱砍,剑风所到之处,众侍卫咿呀哦啊纷纷倒地抱头做痛苦状。 槿公主疑惑了:“我砍的是腿,你们个个抱头做什么?拿起兵刃来和我对打啊。” 容衍嘴角抽搐,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顿时觉得,今天这宫真是进对了。 侍卫们面面相觑,抖着手挥刀格挡,刀剑相交时,噼啪一声似破纸撕裂一般,公主手里的剑干净利落断成两截,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手里的断剑,傻了。 容衍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 槿公主抬头看到台阶上那个满脸笑意的俊雅男子,漂亮的眼睛恶狠狠瞪圆了,迁怒道:“笑什么笑,没见过神兵利器啊?……” 几日后,大梁槿公主一觉睡醒,案头多了把剑,小巧轻锐,最适合女子练习,剑柄处刻了朵精致的木槿花,用朱红细细描了,栩栩如生。 ……往事如梦,清甜美好。 “阿爹,阿爹,你怎么了!”弯弯一脸泪水,抱着容衍大哭,满脸的黑药膏被泪水冲出一道道沟壑,露出底下白皙的肌肤:“阿爹,别扔下弯弯,不要扔下我。” 容衍吐出口血,神志渐醒,看着眼前这个哭得一塌糊涂,满脸黑一道白一道的小孩儿,嘴角艰难地牵起一丝笑容,这双眼睛真像她啊。 多年前,他跟着槿儿远嫁的车仪到了边塞,心伤失落之极,在边塞小城的街角里看到这个孩子,小小的身子趴在地上用小手捡狗食吃。衣着褴褛,又臭又脏,全身长满疖子流着脓,唯独那双眸子如清澈溪水里的黑石,干净透亮,眨动间璀璨如星光闪烁。 那么漂亮的眼睛似曾相识,容衍想都没想,蹲下身,也不顾脏抱起了这个小娃儿…… 那个又脏又臭,黑黑瘦瘦的小娃儿,如今已经那么大了啊。 容衍胸口剧痛,化功散的药力被他压制了十年,之前一场大战引动内息,红芗丸虽能一时压住药力,调动生息,但仅是回光返照,化功散药力融入四肢,腐蚀心脉,容衍自知大限已到,再无生还的道理。 一阵剧烈咳嗽,容衍再次吐出黑血,弯弯慌不择路,语无伦次道:“阿爹,你怎么了,你撑住,我采到月夜莲了,我这就回去取来,大红脚程快,来得及的,我这就去。” 说着连滚带爬往大红扑去,衣角却被容衍扯住,他剧烈喘息,道:“没用的……阿爹知道弯弯最乖了,留下来陪阿爹说说话。” 弯弯心中大恸,紧紧抱住容衍不肯撒手:“阿爹,阿爹,你不要死,你是弯弯唯一的亲人,你不要死……” 容衍艰难地伸手替弯弯擦去泪水,这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娃娃呀。 勉强牵动嘴角,微笑道:“别哭啊,姑娘家家的哭成这样多难看……阿爹不会照顾人,这些年把你当成男孩子养,姑娘家该会的都不会,以后嫁不掉该怎么办?” 你都快死了,还有空担心我嫁不掉的问题!弯弯哭得喘不过气,觉得阿爹太坏了,说的每句话都像刀一样戳着自己的心。 容衍叹了口气:“弯弯,阿爹求你件事情。” 弯弯哽咽着拼命点头,这个时候你说什么我都照办,拜托你一定要活下来。 容衍看向荒芜沙漠,眼中有着痴恋向往,微笑道:“你答应阿爹,等我死后,把我烧成灰,在这风中散了吧,槿儿在这荒漠中肯定很寂寞,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只能化成风散成沙永远陪着她。” 他字字句句中已有留遗言的意思,弯弯心痛如绞,虽然年纪小不懂情事,但知道这件事对阿爹非常重要,胡乱抹了抹脸上的泪水,郑而重之地点点头。 容衍笑得甚是安慰,只觉得血脉渐融,神志浑散,拼尽全力拉着弯弯的手道:“弯弯乖,阿爹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等你再大些,就去上京找镇国公府,把我的玉佩交给国公夫人,我娘人很好,她会好好待你的。” 弯弯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只能胡乱点头,小手紧紧拽着容衍的衣服不放。 容衍缓缓看向荒漠深处,猛烈咳嗽,喘了几口气,才说得出话来:“弯弯,吹一个从军歌给阿爹听听。” 弯弯哽咽地掏出小玉笛,深吸一口气,放在唇边吹了起来,乐随心动,依然走调没谱,却带上了浓重的悲戚之声。 天上弯月被黑云遮去一片,朔风又起,猎猎作响,荒漠无边无际,沙丘浮土被风刀子刮得四处飘散。 容衍微笑,神思恍惚:“槿儿最喜欢听从军歌,金枝玉叶却喜欢打打杀杀……咳咳……” 一阵猛咳后,嘴角大量鲜血涌出,容衍看向黑色的苍穹,笑得心满意足,喃喃道:“槿儿,我来了,我们再也不分开……”眼缓缓闭上,手无力垂下,嘴角还挂着笑,却再无气息。 笛声骤停,弯弯呆呆地看着闭目安睡般的容衍。 良久,荒漠上响起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喊:“阿爹!!……” 大梁营帐内,正和众军官商讨军情的楼誉眉毛一挑,凝神不语。 “世子?”众亲随军官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何事。 “你们听到了什么?”楼誉问。 众军官茫茫然摇头,只有刚从异迁崖下逃回来的赵无极侧耳听了会儿,答道:“笛声,异迁崖上的笛声……” 他对这个笛声记忆十分深刻,因为之前异迁崖下逃命时,笛声停,黑石至,他才能在追兵刀下逃得一命,回来把探得的重要消息告知世子。 楼誉点头:“一如往常地找不着调子,今天却异常悲凉伤痛。火烧连营,夜奏悲歌,你们说,这两件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干的?” 赵无极是斥候营精锐,观察分析能力更胜一筹,此时已经转过脑子,看向楼誉:“世子,我确定太子溟就在对面的边军大营里,此时那边必然发生了某种变故,是我们的大好机会。” 帐中烛火映得楼誉剑眉星目熠熠生辉,他沉思片刻,突然振衣而起,大声道:“刘征!” “属下在!” “赵无极!” “属下在!” “郑海龙!” “属下在!”……铁血金戈的声音,一个个铿然而起。 楼誉一眼扫过自己的这些亲随战将,声如寒铁:“黑云骑各战队轻装集结,突袭朔国大营!” 众将眼露激动之色,一级级军令传下去,这几年持续不断地练兵,楼誉已经将令下军动,令止军静,深夜突袭,迅速回防等行军作战必须具备的素质,硬生生逼入士兵们的身体,化作了他们的生命本能。 因此军令一下,营帐外盔甲碰击,战马轻嘶,军士们处变不惊,忙而不乱,短短时间内,五千黑云骑神色肃穆整装待发。 楼誉一身玄黑轻甲,骑着追风立于最前,看着远处火光烧天,嘴角微微牵起,拔出钢刀,发出铁一样的军令:“用最快的速度,冲!” 乌云压天,弯月隐没,一道闪电霹雳横空而下,把黑色的天空劈成两半,五千黑云骑如黑色铁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入如瀑雨幕之中…… 史书记,武定四年,大朔帝中毒薨,贵妃楼槿被指认是下毒之人,废为庶人,赐死。 梁国安宁公主楼槿艳绝天下,十年前远嫁朔国和亲,生不得归故土,死不得入皇陵,草席裹身葬于边塞,至今不知香魂落于哪座无名土丘。 同年,大梁凌南王世子楼誉亲率五千精骑,雨夜暴起突袭朔军边塞大营,杀敌近万,毙敌将曹禧,追击五百里,将溃逃的朔军赶至狩水,狩水冷深,淹死朔军不知几许。 朔国太子溟亦在此战中受伤,逃回帝都带伤继位,昭告天下,与梁国势不两立,从此开战。 异迁崖一役,大梁军战马奔腾,气吞山河,大获全胜,一夜之内硬生生将疆土扩展了五百里。朔梁两国西以狩河为界,西南以也西草原为边,国界重划。 梁王大悦,加封凌南王世子楼誉车骑大将军,领十万黑云骑。 此战后,楼誉横空出世,初现峥嵘,成为冉冉升起的最耀眼、最年轻的一颗将星。 第二章 凉州歌1 一年后,秋风起,寒鸦栖,离离草原上小小嫩黄的野雏菊开得生机勃勃,正是“晴空一鹤排云上”的好天气。 由于两国上层建筑关系处不好,边陲塞外关系自然就剑拔弩张。 异迁崖之战后,大梁国土拓宽五百里,大梁武定帝下诏,令凌南王世子领重兵镇守凉州,以防朔国反扑。 有大军驻扎,有贵人往来,小小的边陲古城凉州便渐渐喧嚣热闹起来,酒寮客栈青楼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头,地方经济得到蓬勃发展。 楼誉治军严谨,从不扰民,加上他身份尊贵,既不用媚上,也不用谄下,不论处理军情抑或地方事务,均光明磊落不偏不倚,很得民心。 凉州百姓提起凌南王世子无不跷起大拇指,赞不绝口,凉州的未嫁姑娘想起凌南王世子无不羞怯脸红,街头巷尾掩面打听,听说世子还未立妃,府里连侧妃都没一个,不晓得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也不知怎样的名门闺秀才配得上…… 荣登凉州第一王老五宝座的楼世子,此时正在府里批阅公文,毫无身为新一代偶像的自觉。 副将刘征急急走了进来,道:“世子,异迁崖上的笛声又响了。” 都是从小跟着摔打大的老人了,虽然楼誉已封了将军,可刘征这些亲随还是习惯叫他世子。 楼誉笔尖微顿:“哦?” 那夜之后,异迁崖的笛声就停了,吹笛人凭空失踪,笛声再也不见响起,这一停就是一年,本以为再也听不到那奇怪难听的笛声,没想到今天居然重响。 楼誉缓缓抬头:“确定是从前那个吹笛子的?” 刘征语气肯定:“没错,再没有那么难听的笛声了。” 楼誉眸光闪动,公文也不批了,将笔架好,站起身:“刘征,备马,咱们瞧瞧去。” 片刻,两人两骑驶出将军府,马蹄嘚嘚,一路出凉州城门,向也西草原方向疾驰而去。 也西草原上此时正喧嚣闹腾得厉害。 在这草原上不乏猛兽,但真正能持猛行凶的是那一大群奔腾无拘的野马,数量多,速度快,狂风一般卷过,铁一样的蹄子撅起来,石头都能踢碎。 野马群聚,就是野豹老虎之类的猛兽也不敢撩其锋芒。它们才是也西草原上真正的王。 可是它们的王—紫红马大红,此时正虎落平阳,在和一群人作殊死搏斗。 几个人骑在马上,手拿套马栓,前后左右围攻,其中一只套马栓已经套在了大红的脖子上。 话说大红这次真是阴沟里翻船。 这段时间天天有人来也西草原套马,这些人骑术绝佳,座下的马匹脚力不输野马,而且颇通战术,懂得迂回转折,几次下来果真被他们套了几匹彪悍的野马回去。 于是大红就怒了,那天这些人再来时,便带领野马群奋蹄狂奔,掀起滔天烟尘,迎面向对方急冲。 任谁都挡不住野马群万蹄齐发的迎面直冲,那几个人见势不妙,赶紧掉转马匹,跑得那叫一个快。 原以为这些人吓破了胆子再不敢来,野马王大红便得意扬扬放松了警惕。可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卷土重来,而且把主意打到了它的身上。 这日,大红离群散步,正独自在溪边饮水,就中了套,被套马栓正正套住脖子。 大红不愧是一代马王,被套住后不但不委顿,反而甩头摆尾奋勇疾驰,竟把那些人硬生生拖出了数里。 也亏那几人骑术上佳,虽然被拖得东倒西歪,但依然勉力保持着稳定的马速,死死拽着套马栓不撒手,两方拉锯撕扯已经不是一点点时间了。 大红一路龇牙咧嘴奋蹄狂撅狂踢,如果被踢中,铁人都是一个洞。那几人也真是了得,双手持套马栓,仅用双腿驾驭马匹,随着大红的力度趋躲避让,险而又险地紧紧跟着不放。 其中一个骑术最好的,一边趋避,一边收紧套马栓往回扯,大声吆喝指挥。 “阿贵,快上。” “海龙,你倒是用点力气。” “猛子,环侧包围。” “哎哟,敢踢我,娘的,老子不逮着你就不姓赵。” 大红吃痛,更是发狂,大声嘶鸣,四只蹄子撅砸得跟暴风雨一样,踢起的黑土噼里啪啦地落了几个人满头满脸。 马嘶人叫,蹄飞土溅,一时间闹得不可开交。 远处山丘上,两人两骑被这番闹腾吸引,停驻观望,其中一个年轻男子黑色锦袍,丰神俊朗,锐气中带着几分贵气,正是楼誉。 “我说他们这几天神秘兮兮地早出晚归做什么呢,原来在打这野马群的主意。”刘征笑道,“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彪悍凶横,天下闻名,若套了来收作战马再好不过,亏他们想得出来。” 楼誉薄唇微抿,展目远观,淡笑道:“帮拳的来了,我看赵无极他们要吃大亏。” 刘征一惊,只觉地面微微颤动,闷雷一般的轰鸣声渐起,由远而近,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从草原边际滚滚而来,轰鸣声渐响震耳欲聋,瞬间已奔到赵无极等人数里之外,各色马鬃飞舞飘扬触目可及。 野马群来了。 马群挟匹夫莫挡的风雷之势,掀起滔天土尘,势不可当地直直冲了过来。 正和紫红大马较劲的众人大惊,王贵脸色苍白地催促:“赵哥,快跑,马群来了,不跑会被踩成肉饼子。” 赵无极斥候出身,最善骑,爱马如命,彼时初见紫红大马便一见钟情、神魂颠倒。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回头闷想了几个月,便撺掇着几人拿了套马栓到这也西草原上来碰运气。 也确实给他套了几匹野马回去,可是那几匹野马怎么能和这紫红大马比?神驹认主,若这紫红大马给自己套回去,驯服了,搞不好还能压过世子的追风一头,那该多么风光神气。 跟了那么多天,好不容易逮了个机会套住它,赵无极哪里就这么舍得撒手,腮帮子鼓得像塞了几个鸡蛋,憋足一口气。 就是不放,踩成肉饼子也不放! 大红见马群到了,更是兴奋狂跳,力量之大,扯着几人连连转圈,赵无极只觉得手心被刀割了似的疼。胯下战马也算久经阵仗,依然被野马群浩荡无敌的奔雷之势唬住,四蹄刨地,眼露畏怯,若不是被主人强行喝令勒住,早甩蹄子逃了。 万马奔腾,气势磅礴,瞬间工夫,野马群又奔近了几分。 刘征远远看见,大急道:“赵无极在干什么!再不跑就死定了。” 楼誉却紧盯着野马群里跑在最先头的那匹黑色大马,不动声色道:“不一定。” 刘征一愣,再看向那边,野马群已距离赵无极等人不过数百米,以野马的奔速,不消数息,赵无极和紫红大马就会被万马撞倒踩成肉饼。 将将最险之际,只听一声清啸响起,声音稚嫩,却如鹤鸣清脆,直冲云霄。 随着清啸声,跑在最前头的那匹黑色大马突然减速收势,马身强势偏斜,四蹄骤然一转,一改直线突进的线路,瞬息偏转四十五度角,领头朝西北边奔去。 马群神奇地沿着一个奇小的角度,如巨龙摆尾,随着领头黑马,在广阔的也西草原上画出一道完美的五彩弧线,带着毁灭一切的气势,从赵无极和紫红大马纠缠的前方横扫而过。 万马踢出的沙石如冰雹子一般溅到人和马的身上脸上,刀割一样疼痛。 就着未歇的冲速惯性,一道黑扑扑的人影从领头黑马身上飞跃而起,凌空直扑赵无极,趁着他目瞪口呆之余,一脚把他踹下马背…… 这一下奇变陡生,刘征只看得目眩神迷,脱口而出:“好俊的骑术!” 楼誉眼睛微眯,他眼力绝佳,已经看出那道黑色影子是个头发蓬乱、脏兮兮的小孩。 小小年纪,驾驭万马,身法鬼魅,孤身在这也西草原上出没,真是一个奇怪的存在。 凌南王世子脾气孤傲,也不禁在心中下了个评语:“嗯,确实不错。” 赵无极被人莫名一脚踹下马来,灰头土脸在草地上连滚了好几圈,才晕头转向地爬起来。 抬头一看,自己的马上稳稳坐着个小孩子,穿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头发蓬乱,皮肤黝黑,正看着自己嘻嘻笑。 赵无极又羞又怒,冲自己的马儿打了个呼哨。 自己的黄骠马是斥候营中最彪悍的骏马,虽然比不上世子的追风,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好马,平时性情桀骜不驯,只听主人号令,旁人想靠近就会尥蹶子,连摸一下马鬃都不可得。 死小孩,敢踹我,看我一声令下,让黄龙把你颠撂下来,摔掉门牙! 一声呼哨响了,黄骠马呼哧呼哧喷着热气,一动不动。赵无极傻了,不信邪又是一声呼哨,黄骠马喷着响鼻,摇头晃脑摆尾巴,态度谄媚地去舔那小孩儿的手。 小孩儿被舔得发痒,摸着马鬃咯咯地笑个不停。 这边大红终于甩脱了套马栓,眼看自己的位置被黄骠马抢了,赶紧凑过来,恶狠狠地顶开黄骠马,自己用头磨蹭着小孩儿的腿,甚是亲密。 赵无极脸都绿了,这野孩子哪里冒出来的?! 王贵、郑海龙、张猛等人刚才从万马蹄下捡得一命,正后怕惶恐间,见赵无极吃瘪,方才如梦初醒,齐齐策马而上,把那脏兮兮的奇怪小孩围在中间,喝道:“小孩儿,把黄龙还回来。” 小孩儿侧头看向他们,一双眼睛亮晶晶璀璨如星,也不说话,扯过马缰,掉转马头,双腿一夹马腹,骑着黄骠马就往刚才野马群的方向跑去。 赵无极大急,这可是我的马! 情急之下脚尖一点,腾空而起,伸手就去抓小孩儿的头发。王贵、郑海龙、张猛纷纷策马赶上,抡起手里的套马栓往小孩儿头上套去。 小孩儿哼了一声,脚踩马镫,仰面躺倒,避过赵无极的一抓和那几根套马栓,随即身形如烟,轻飘飘地飘起来,抓着一根套马栓,整个身体依附在上面,顺着长长的杆子滑落,已到王贵眼前,刀光一闪,把他的八字胡削掉了一半。 王贵瞠目结舌间,小孩儿身形不停,跃起抓住另一根套马栓,身体下坠,将长长的杆子压弯,一刀削向赵无极的发髻。 赵无极刚刚落地便逢刀光,大惊,只得再往地上躺。小孩儿却也不追击,就着套马杆反弹之力,腾空而起,刷刷刷几下刀光,把那几根套马栓切成了光头葫芦。 这数下细微之间腾挪转移,看得刘征眼花缭乱,脱口赞道:“好俊的轻功!” 楼誉瞧得仔细,嘴角微微牵动,心道:“这小鬼的心倒还不坏。” 他早已看出,刚才那几刀出其不意,这奇怪的小孩儿本可以削掉王贵和赵无极的头,却只是小孩子心性地削了几根胡子作数,放了两人一马。 小孩儿在空中打了个呼哨,大红四蹄翻动赶上,小孩儿正正落在马背上,一声清啸,大红人立而起,巨大的蹄子蹬向追来的几人。 王贵等人的几匹战马被野马王气势所逼,收蹄不敢前进。 小孩儿大笑,笑声清脆悦耳,用刀背一拍黄骠马屁股,黄骠马吃痛狂奔,跑得势若奔雷,小孩儿骑着大红随即跟上,两马一人朝野马群的方向奔去,很快在视野中变成两个小黑点,消失在夕阳之下。 赵无极傻傻地站在原地,半晌才反应过来,捶胸顿足欲哭无泪,这次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紫红马没抓到,连自己的坐骑都丢了,我的紫红马啊,我的黄龙啊…… 刘征哧笑出声:“老赵这回真是亏大发了,丢了黄龙,估计他要哭半年。” 楼誉端坐马上,眼神犀利,淡淡道:“告诉赵无极,我给他十天时间,十天内把那匹野马王牵到我面前,做不到就别在斥候营待了,到伙房劈柴去。” 开玩笑,自己的兵,怎么能在一匹马前败下阵来? 刘征心里默默替老赵捏了把汗,脸色一怔,道了声诺。 楼誉又看了一眼紫红马消失的方向,方才扯过马头:“走吧,去会会那个吹笛人。” 一夹马腹,追风蹄泛乌光,向异迁崖奔驰而去,刘征策马紧随其后。 秋意萧瑟的也西草原上,天色渐暗,太阳逐渐沉没于那宽长的天际线下。 异迁崖下,楼誉仰头看向崖顶,悬崖陡峭直立,既高又险。 “嚯,够高的。”楼誉脱去外袍,扔给刘征,仅着一袭黑色紧身戎装,兴致盎然地活动手腕。 他贵为世子,小时候这种爬山爬树的事情自然没什么机会做,后来当了将军,爬山爬树的事情又不好意思做,因此跟第一次带兵上阵一样,楼誉此时心情非常好,谁说爷没爬过山,爬上这道崖,就把小时候的缺憾一并补齐了。 刘征接了世子的外袍,苦着脸站在后面,想劝又不敢劝,世子啊,将军都是战死的不是摔死的,你确定要去爬这个异迁崖吗? 楼誉哪里管手下亲随副将的小心思,活动完手腕,一跃而起,手一搭凸出的石块,借力腾跃,足尖再点凹陷处,数次借力已跃上十余丈。由于地形不熟,好几次腾跃间找不到借力的地方,人跟着石块哗啦啦滑落,很是出了几次险情,直把地上的刘征看得心情跌宕起伏,吓出一身大汗。 好在黑云骑是大梁最强大的骑兵,本就是老凌南王亲手训出来的,楼誉从小在军中长大,自小打熬骑射,功夫底子深厚,反应敏锐超乎常人,爬起山来自然也就比常人更轻松些,往往在险之又险处,提气纵跃,极快地扣住悬崖外的一丛树枝,或者一块石头,化险为夷。 见楼誉的身影逐渐消失于高崖黑暗之中,刘征只觉得提着的一颗心,像十五个吊桶一样—七上八下,叹气抹去一头汗,暗道,怎么看世子爬山,竟比看世子杀敌还要提心吊胆。 楼誉双手不停攀越险要,腾跃之间,脑子里竟然浮出一个脏兮兮、黑乎乎的人影,虽然刚才在也西草原上站得远看不清楚面容,但是那孩子身体轻盈,姿态曼妙,腾空挪移轻灵如风,身法施展开来如清风拂面,翠竹写意,虽然一身脏污,但举手投足间皆是清贵之意,让人移不开眼睛。 “如果他爬这异迁崖,又会是个什么样子?” 楼誉嘴角牵出一丝笑意,心中有些莫名的好奇和探究,随即又觉得自己好生奇怪,摇摇头抛掉妄念,专心爬崖。 崖越上越险,最后一块大石凸出崖壁许多,悬空孤立,陡峭千仞,楼誉看遍周围无落脚之地,只得深吸一口气,腰后雪山内息汩汩而出,手上用力,一个鹞子翻身,凌空翻上崖顶。 天已黑,一轮冰月如钩高挂。 崖顶不大,展目看去,冷风呼啸,空无一人,只有正中央一棵木槿花树,叶片枯黄,唯余残枝在猎猎风中娑娑作响,在如水月光下显得越发凄凉。 树下有小块光芒,璀璨四射,刺人眼眸。细看竟是一把小巧的青冥剑,明晃晃地插在一个小土丘上。 土丘显然是有人认真堆成,四方中高,若墓状。青冥剑端端正正插在中央,剑身反照月光,澄净透亮,映照得剑柄上那朵小小的木槿花,鲜艳欲滴。 楼誉缓步走过去,轻抚剑身,看着那朵朱红描就的木槿花,心中一动。 槿花谢,红颜殇,莫问前生相与谁? 姑姑,是谁在这里给你立了个剑冢?是那个神秘的吹笛人吗? 四下空寂,吹笛人不见踪影,唯有风声萧瑟。 从崖顶展眼看去,大漠辽阔黑沉,西边远望灯火如星之处应该就是凉州城,西南那条细长泛着乌光的黑色长带,就是狩水。狩水再往西千里,夜色重重,黑暗无边延展,目光无法所及之处,是朔国的帝都,那座青黑色的宫殿,不知道埋葬了多少梁朝女子的青春和生命。 梁朝先帝昏庸懦弱,在位数十年间国内兵弱将少,备受大朔欺凌,不得不屡送公主和亲,以求偏安。 这几年却大大不同,武定帝执政以来,政清治明,内有治世文臣魏明,外有善武的凌南王父子支持,国力渐强,隐约已有了盛世之态。 楼誉站在崖顶,脚下凌空绝险,身旁云深苍茫。 缓缓伸手,凌空虚握,万顷江山大漠峻岭尽在手心,轻轻道:“楼誉此生,必不让朔军占我半寸土地,再不让一个大梁女子葬送红颜。” 语气虽然清淡,却有着不容置疑之意。 夜风凛冽,吹得他衣袂翻飞,容色生辉,异迁崖之高之峻,不及他此刻睥睨神飞的英越。 “杀!” 第二章 凉州歌2 今日,黑云骑前锋营在练兵场上训练刀法,数千军士排列成行,刺、扎、斩、劈、扫、撩、推、割,刀刀带风,看起来拙钝沉重,却都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杀人招数。 近期前锋营招了新人,操练队列中有三百人是从边塞几个重镇收上来的新兵,都是些平民小户的孩子,前一个月还在磨砍柴刀,现在已经虎虎生风挥舞着砍人刀。 武定帝重武,不论出身,只问军功。不管他爹是士大夫还是农民工,只要真的会打仗,立下赫赫军功,平头百姓也能当将军。 正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武将废了世袭制,相当于为平民阶层中有才华的人打开了一道向上升迁的大门,无数好男儿怀揣着立军功耀门庭的梦想,从军入伍。 其中,身为大梁最彪悍骑兵的黑云骑,更是被应征的人们踩破门槛。 楼誉要求极高,这让黑云骑负责招兵的军官们很是紧张,天天抹了一头汗,想出了各种测试方法,不厌其烦地把来应征的人反复蹂躏,就怕挑出来的兵让世子不满意。 层层筛选之下,总算掐着尖选出了上千人。楼誉亲自面试,根据各人的特点分配军种,眼神好身体灵活的去斥候营,臂力出众的去弩箭营,会骑马身材高大威猛的去前锋营…… 所以,如今站在前锋营队列中的这三百人,个个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 能入黑云骑是莫大的荣耀,平日只听说黑云骑战功显赫,如何彪悍如何能打,主帅凌南王世子又是如何如何爱兵如子,平易近人。 真的入了黑云骑才知道,所谓的传说只是传说,真正的事实是,凌南王世子是如何如何变态,如何如何不近人情。 一个月,他们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操练,每天刀不离手,弓不离肩,天天抱着大刀吃饭,枕着弓箭睡觉,闭上眼睛之前在砍杀,睁开眼睛还在砍杀,到最后连睡梦中都在手舞足蹈练习刀法,醒来发现睡在隔壁的那位兄弟被生生打出两个黑眼圈。 刮风?那就练顶风骑射。 下雨?那就练近身搏杀。 沙尘暴?那就练伏击突袭。 下冰刀子?那就练练铁头功吧…… 总之,进了黑云骑后,这些曾经壮怀激烈心气颇高的兵尖子,才真正知道什么叫作当兵苦,苦过上青天。 短短一个月,楼誉硬生生地把一群无组织、无纪律、无功底的……三无……青年,练出了一身强如精钢的阳刚之气。 这才是他想要的兵。 战场残酷险恶,今日多练一分,将来就能少死一个。楼誉冷着脸,负手穿行于队列之中,手把手校正某个新兵的刀法姿势,时不时踢一脚膝盖,顶一记腰杆。 “挺胸!” “屈膝!” “站稳了……” 主将亲临,新兵们激动万分,一扫多日被练得欲死不能的颓样,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神情分外认真,刀挥得分外有力,呼喝声分外响亮。 正练得有劲,那边驯马场突然传来震天价响的一声大喝,随即紧跟着一阵惋惜无比的唉叹,声音之大竟然盖过了前锋营的呼喝声。 楼誉眉头微皱,扭头看向刘征。 刘征一脸想笑不敢笑的表情,道:“赵无极又被摔下来了,他和那匹马较劲,今天已经被摔了十八次。” 原来,赵无极那天吃瘪而归,又闻噩耗,被楼誉下了十日内牵马来见的军令。 军令如山,本着一颗万分不想去伙房劈柴的心,赵无极痛定思痛,带了一支斥候营的战队再进也西草原。啃了十天干粮,挖陷阱撒渔网喷**,把用来对付朔国斥候的手段全都用上了,瞅了一个紫红马落单的机会,终于成功地把它套了回来。 本该得意扬扬,却不料这野马王凶横彪悍,不肯进食拒不认主,任谁靠近就尥蹶子,连续踢伤了好几个喂食的军士。 赵无极气急了,撩起袖子自己上,他身为斥候营最好的骑手,再凶狠桀骜的战马也不消半天就能驯服,本以为紫红大马手到擒来,不料折腾了半天,自己竟连续被摔了十八次。 楼誉到驯马场时,正看到赵无极绷紧身体,趴在马背上,身体被大红剧烈弹跳震得飞离马背。 赵无极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被颠得移了位置,屁股疼得好像要裂开,头晕目眩之余反激起了一股子倔脾气,咬紧牙关,双手紧紧抱住马脖子,死活不松手。 斥候营的军士们全都聚在驯马场边,看得喜气洋洋、兴高采烈,还时不时喝喝倒彩。 转眼间,大红猛地一跃,赵无极再抱不住,被颠飞一尺,滚下马背。 “第十九次。”周围发出一阵唉叹声。 刘征有些惋惜,连老赵都驯不服,这么神骏的马,无人能驾驭,终是上不得战场。 再看向身边的楼誉脸沉如水,暗道不好,难道世子要亲自上?唉,连匹马都驯不服,叫斥候营的脸面以后往哪里搁? 赵无极灰头土脸爬起来,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不甘心地试图再攀上马背,突然听到几声动物的低吼,正想着哪位兄弟那么恶趣味,喝倒彩就喝倒彩,学什么狼叫。 下一秒冷风袭面,一只黑色巨兽如一道黑光飞扑过来,速度极快将他扑倒在地,爪子扣在他的胸口上,俯首低吼,獠牙利齿正对着他的咽喉。 “豹子!是豹子!” “一只黑豹!” “别惊了它,小心赵校尉。” 现场哗然,总算众军士训练有素,一惊之后,慌而不乱,纷纷拿起兵刃,将黑豹团团围住。 楼誉目如寒星,抄手拿起自己的铁弩弓,拔出一支流云箭,左手持弓,右手扣弦,挽弓如满月,箭头对准那只黑豹。 正欲放箭,不知何处飞来一颗小石头,“嗖”的一声破空而来,打向他的面门。楼誉气定神凝,手臂如铁铸,不动分毫,看准了那石头的落点,头稍稍偏了偏,将将躲过,手中铁箭依然指着黑豹,扣弦的手一松,流云箭破空而去。 以他的箭术,黑豹必死无疑。 一个黑扑扑的人影突然飞了出来,身法快如残影,顷刻便到黑豹边上,刀光一闪,将利箭斩落。 “竟能斩落世子的箭!”刘征目瞪口呆,世子的箭有多快,有多狠,他太明白不过,竟能赶在箭至之前把箭斩落,这是何等的速度,何等的眼光。 “又是你!”被黑豹踩在爪子下的赵无极虎目圆瞪,欲哭无泪,这野孩子到底谁家的,整天满草原乱逛,次次找自己麻烦,家长也不好好管管。 黑扑扑的人影落地,定睛看仔细,正是也西草原上抢了赵无极黄骠马的小孩儿。一头乱发,皮肤黝黑,脏兮兮的袍子,唯独那双眼睛漂亮得出奇,好像用精致的水墨点染而成,亮如天上星辰。 “好漂亮的一双眼。”楼誉心中暗赞,眼中掠过一丝兴味,唇角冷弯,又抽出一支流云箭,搭弓满月,直指那小孩儿的心脏。 弯弯只觉得被一道寒冷刺骨的杀意紧紧锁定,无论她怎么腾挪移动,都无法摆脱那支啮人噬骨的箭。 摆脱不了,索性不动。 她全身笼罩在一片杀意之下,单膝跪地,身体前倾,手持离光,龇牙咧嘴地摆出了一个随时扑击的姿势。 身边的小黑也感应到了这股凛冽的杀意,身体弓起,亮出利齿,发出威胁的低吼,口水滴滴答答落在赵无极的头上。 被小黑踩在脚下的赵无极苦不堪言,大喊:“喂,小鬼,我说你能不能管管它,叫它把嘴巴闭起来,不要乱滴口水。” 小黑甩甩头,目露凶光,嫌弃赵无极太吵,低吼一声,就朝他脖子咬了下去。 弯弯伸手敲了小黑一个爆栗,拎住它脖子上的皮,示意不要妄动。 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惹恼了眼前这个冷面的年轻将军,他手里的那把弓箭可不是吃素的。 楼誉手若磐石,箭尖不离弯弯心脏,冷冷道:“你是谁?” 弯弯不答,蹲伏于地,澄净的眼里露出强烈的警惕,执拗地沉默着。 “不说?”楼誉眼中闪过一丝戏谑,箭尖微移,指向黑豹:“刚才斩落一箭,功夫不错。我再射一箭,你倒是再斩一次看看。” 弯弯嘴角绷紧,极是紧张,一双眼睛灵光绽放,滴溜溜转个不停。 她心里明白,刚才那一箭,自己占了身法飘灵,突然出现的便宜,险之又险地将将斩落。此时双方对峙,这少年将军箭上所散发出来的杀意及狠戾,再明显不过地说明,此人箭术之强悍,不是自己能一撩锋芒的。 要再斩一箭,万万不能。 瞅着那孩子灵动活泼的小眼神,楼誉忽然觉得,今日这驯马场,秋高气爽暖阳融融,风景格外别致。 箭尖几不可见地放低了几分,语气却依然冷淡:“说话!” 弯弯糯米般的细牙咬着嘴唇,半晌,指着大红,开口:“它,我的,还我。” 想了想,又指着小黑爪子下的赵无极道:“他,你的,还你。” 她独居草原,和马豹做伴,久不与人言,因此说起话来艰涩难懂,好在意思表达得还算清楚,想必这少年将军听得懂。 楼誉已看出这孩子野性十足,不通世故,略一沉吟,放下弓箭,指着赵无极,道:“先放开他。” 弯弯见他放下箭矢,只觉得笼罩全身的那股杀意尽消,仿佛压在身上的一座大山被移开,全身松快,大大呼了口气,转头给小黑使了个放人的眼色。 小黑低吼一声,心不甘情不愿地挪开爪子。 不料,赵无极竟然不动,依然两眼发直地躺着发呆。 全场静默…… 话说,彼时赵无极虽然身处黑豹爪下,却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死,他对楼誉的箭术十分有信心,有世子的箭罩着呢,怕什么? 因此双方对峙时,他便格外有空,此时正打量着小孩儿的一口白牙自惭形秽,心道:野小子皮肤比我还黑,怎么长了那么细白干净的牙,太没天理了…… 楼誉冷哼一声,面色不善。 刘征一看不对,急急催促:“老赵……老赵,你中邪了,还不快起来。” 赵无极方才醒过神,一看自家将军脸色难看,心里大大叫苦,想来这伙房劈柴是躲不过了,苦着脸赶紧就地一个打滚,滚到一边,抓了把长枪,对准那只黑豹。 弯弯瞪了他一眼,站起来,把离光****腰带,准备走人。 赵无极一看急了,瞄一眼楼誉,又瞄一眼野孩子,脸憋成了绛红,大喊:“好不容易抓了紫红马来,难道现在要放回去?那我的黄龙呢,黄龙怎么办,臭小鬼你不能走,把我的黄龙还回来……” 弯弯根本不理他,摸了摸小黑的头,安抚它的情绪,又冲大红招了招手,示意它赶紧死过来。 小黑娇嗔地用头蹭着她的腿,铁鞭一样的尾巴小狗似的甩啊甩,打在地上啪啪作响,把沙土地面打出一道道白痕。大红屁颠屁颠地踩着小碎步跑过来,态度谄媚,全无刚才对付赵无极那副凶狠蛮横的嘴脸。 弯弯拍拍身上的土,准备带着小黑和大红回家。在她看来,既然自己已经把这个叫“老赵”的人放了,那么带着小黑和大红走人,是理所当然的事。 小小年纪和野马黑豹共处已是奇事,这孩子竟然还能和它们对话,更奇的是,彪悍如野马王,凶猛如黑豹,在那小孩儿面前却通通乖巧可爱,变着法子卖萌争宠,堪比最佳宠物。 楼誉饶有兴趣地看了片刻,突然脸色一板,淡淡下令:“给我拿下!” 早已准备好的军士们呼喝一声,刀枪剑戟齐出,弯弯猝不及防,离光还来不及拔出,就被各式兵刃架住了脖子。 同时,一张极大的特制渔网从天而降,恰恰好把疯狂乱蹦,弓身欲扑的大红和小黑套住。十几个臂力甚强的军士拉住网头向内收缩,任凭这两只动物如何发狂暴怒也无法挣脱。 弯弯根本没料到,这个英俊的年轻将军竟然会说话不算数,翻脸比翻书还要快,她这一生何尝遇到过这样无耻的人。只愤怒得大声吼叫,犹如一只落入陷阱的小兽,瞪圆了眼睛,不顾脖子上的刀枪,胡乱撕咬狂踢。 瞧见小孩儿的脖子被刀枪划出一道道血痕,血迹蜿蜒流下,楼誉眼神微凝,心情有些烦躁,挥挥手:“绑起来!” 众军士拥上,用牛皮筋把弯弯从头到脚绑了个结结实实,想到刚才这小孩儿连将军的箭都能斩落,又特意把牛皮筋多绕了几圈。 待绑好一看,绳子绕得过密,小孩儿连脸都看不见了,像只正在作茧的胖春蚕。 刘征小心地看着自家世子脸色,指着那边两只动物,问道:“那……那两只怎么办?” 楼誉甚是不耐烦地扔下一句话:“一起绑了。” 刘征看着那两只庞然大物,觉得头很痛,心道,这怎么个绑法? …… 楼誉看了眼地上被绑成春蚕的小孩儿,眉头微蹙,其实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突发奇想要把这小孩儿留下,只是直觉这个孩子和自己大有渊源,让他不想放手。 一旦放了回去,这野孩子放马跑进了广阔无边的也西草原,让他再上哪里找去? 英明神武的凌南王世子给自己的出尔反尔找了个合适的借口,心里便舒坦了。 又想起今天要和凉州守备商议冬季粮草军衣的事情,怕是这个时候,凉州守备已经等得快睡着了,便毫不愧疚地把这个烂摊子扔给了刘征:“带下去,给水和吃的,不许饿着。” 刚走了两步,薄唇微抿,想了想,又转头回来:“他如果不闹,就不要这么绑着,绑的时间太长血脉不通,小心手脚废掉。” 刘征揣度着世子的心意,小心地点头应下。 楼誉再看了一眼在地上不停蠕动挣扎的“春蚕”,觉得今天这个事情很是有点意思,嘴角轻弯,心情甚好地转头走了。 待世子殿下走远,刘征苦着脸,蹲下身,看着不停挣扎的小孩儿,长叹:“小鬼,以后记住了,兵不厌诈啊。” 凉州守备已苦等了一个多时辰,一杯茶喝成了白开水,正端着茶杯,头一点一点打瞌睡,见世子殿下回府,虎躯一振,连忙吩咐军务把账目呈上。 军务捧上足足三尺厚的账本,账本过重,脚一趔趄,差点摔了个狗啃泥。 厚厚的账本堆在几案上,楼誉从上到下翻看,一一过目:“过冬的粮草储备甚足,只是凉州苦寒,军士们的棉袄估计要再加厚一层。” 军务抖着老鼠胡子,一手算盘打得噼啪响:“这加一层棉,就要多花五万两银子。” 楼誉头也不抬:“加。” 军务抹了抹头上的汗:“鞋子如果用锦州的老棉布,保暖是保暖了,却要多用一万两银子。” 楼誉面无表情:“用。” 军务嘴唇轻颤,朱红笔在账本上又加了一道,心道,凌南王世子就是财大气粗啊…… 凉州守备神色惴惴,小心道:“世子殿下,今年拨下的军饷只剩十万两了,要不要省点儿?” 楼誉手中账册一合:“当然要省,省的地方很多,翠柳园和张同泰的账单子少几张,不都省出来了?” 翠柳园是凉州城最大的青楼,张同泰是凉州城最好的酒楼。 守备大人感觉到两束目光微愠地刮过来,头皮发麻浑身发抖,如置身炙烤火炉,汗出如浆。屁股挪动,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尴尬道:“那是,那是,殿下说的是。” 楼誉微微一笑,也不多言,低头看账本。守备大人觉得一头冷汗,滴答而落,如坐针毡再不敢多言。 衣物、鞋子、兵器、帐篷、军饷……一样样核对增减,甚是费工夫。 天色早暗,伙房里送来了饭菜,楼誉招呼众人用饭,自己胡乱扒了几口,又精神奕奕地继续查问…… 这一番商议就是四个时辰,晓是凉州守备武将出身,也累得头晕眼花,小胡子军务更是打算盘打得手酸,看账目看得眼肿,终于抖着手算出最后一个数字,颤巍巍地看向楼誉:“殿下,全都算完了。” 楼誉扯过账目,又细细对了一遍,方才满意放下,道:“辛苦诸位了。” 军务老泪纵横,松了口气,当了军务那么多年,头一回遇上亲自查账的将军,昨夜被守备逼着通宵核对账目,总算没有出纰漏,不容易啊。 早有人换上了热茶,楼誉端起茶,喝了一口,似平常聊天般随意:“张大人,要见翠柳园的头牌翠玉姑娘一面,需要多少银子?” 凉州守备张成渊心头一跳,凉州城谁不知道,世子殿下从不涉足烟花之地,此时问这个又是什么意思? 偷眼看楼誉神情,只见他一派闲淡,正低头喝茶,神情并无异样。 斟酌再三,小心翼翼地答道:“这个……属下不知。” 第二章 凉州歌3 楼誉也不追问,放下茶杯,似笑非笑:“上青楼听曲饮酒甚是风雅,但若是一个月花了上千两银子在里面,就不是那么风雅了。一个区区州府参赞每个月的饷银能有多少,天天抱着翠玉姑娘乐不思蜀,钱袋子却不见空,张大人不觉得奇怪吗?” 张成渊一头冷汗,自己下属参赞钱江痴迷翠玉,每日都去捧翠玉的场子,他是知道的。凉州城天高皇帝远,少有贵人亲临,包括他在内的几个州府官员就是土皇帝,平时贪饷挥霍惯了,包个红牌姑娘算不上什么大事,从前哪里有人管,没想到世子殿下竟然此时提了出来。 张成渊心里明镜一样,楼誉此时是敲山震虎,震的就是包括他在内的一干凉州城地方官。 心中惊惧,暗地抹了一头汗,战战兢兢道:“属下明白,回去立刻着人细查,如有贪饷受贿有违国法之事,定不轻饶。” 楼誉点头,终于春暖花开地一笑,放下茶杯,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欣然道:“张大人闻弦音知雅意,不愧为国之栋梁,今日就到这里,大人辛苦了,且回吧。” 守备大人终于缓了口气,一脸菜色地被送出将军府时,只觉得好像生了场大病通身湿透,浑身无力,心道,世子殿下每天不是练兵就是巡夜,再不然就是过问军务,还时不时管管人家上青楼的事情,精力充沛得恨不得拆天,他就不累吗?是不是该给这位小爷找个女人了? 天色早黑,将军府里已掌灯,侍女锦绣早早备好了热水浴桶,只待世子殿下沐浴休息。 楼誉常年在边塞,凌南王妃心疼儿子风吹雨打辛苦,不远千里把自己最得意的贴身侍婢锦绣送了过来,一是照料儿子起居饮食,二是王妃也存了些小心思,儿子都这样大了,京城中和他那般年纪的贵族子弟,府里早就妻妾成群,有的连孩子都生了好几个,偏偏自己儿子没有动静,不要说世子妃,连侍妾都没一个。都说凌南王世子俊美英武名冠上京,得无数女子倾慕,可他就是不多瞧一眼,整天带着一群血气方刚的军士呼啸来呼啸去,那她要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 凌南王妃焦虑之余,便不顾儿子反对,千里送美人。锦绣温柔乖巧,无论相貌性情,做儿子身边人都再合适不过。都说日久生情,说不定能让自己这个铁石心肠的儿子开开窍。 这边凌南王妃得意地打着小算盘,那边锦绣也就有了些缤纷旖旎的小心思。世子殿下英姿夺人,俊美无双,上京城里那些沉溺酒色的纨绔贵族公子哪里能比,如若能入他青眼,不知是多少女子求之不得的好归宿。 由于存了这特别的心思,锦绣做起事情来,格外用心用力。 早上操练,下午又谈了几个时辰的事情,世子殿下最需要的是热汤沐浴,好好放松一下,此时热水已注满,白节香已点上,清酒已备好,干净的衣物也整齐叠好放在池边,等了半天却不见人,锦绣只好到前厅来请。 对母亲千里迢迢送锦绣这事,楼誉觉得很无聊、很多余,却拗不过母亲的坚持。 好在锦绣被教育得很好,低眉顺目,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不算太烦人,照料起居饮食也妥帖周全,没有出过什么错。楼誉便可有可无地允了,只要不妨碍他行军打仗,母亲高兴送,就随她。 此时见锦绣来了,楼誉伸了个懒腰,问道:“你做的桂花甜糕还有没有?” 锦绣一怔,世子殿下不爱甜食,怎么这会问起这个,小心答道:“还有一些,今天新做的,殿下要尝,奴婢这就去端来。” 楼誉点头;“打个包,我带走。” 锦绣赶紧将桂花糕取了来,细心用纸盒子包了,方递到世子手里。 楼誉接过,热腾腾的还烫手,满意点头。招手让刘征过来,问了几句,却不进后堂,而是带着刘征,转脚出了前厅,翻身上马,径直往城外的驯马场方向去了。 锦绣倚门看着楼誉的背影在夜色中渐渐变淡,心中有些失落,这么晚了,世子殿下是要去哪里? 驯马场后面就是马厩,边上一个低矮的土坯草房,是马夫们堆放草料的地方,此时里面传来一声叫骂:“他娘的,狼崽子,你吃还是不吃!” “砰”一声,一个碗被扔到墙角,里面的粗米饭撒了一地。 赵无极脸都绿了,世子吩咐不许饿着,可这狼崽子凶得很,摆出了一副绝食的样子,死活不低头。依他的性子,早就绑起来灌下去,可世子又说不让绑,这事情怎么办? 看着赵校尉铁青着脸,束手无策转来转去兜圈子,郑海龙、王贵、张猛面面相觑。仗是打惯了的,哄孩子还是头一遭,纠缠了那么多个时辰,这脏兮兮的小孩儿甚是有骨气,软硬不吃,让一帮大老爷儿们很是无奈。 弯弯坐在墙角,脚上被锁犯人的铁镣锁着,手里却不空,稻草、木杆、铁块、泥巴……抓到什么扔什么,也不管扔不扔得中,劈头盖脸地往赵无极头上招呼。 自己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和这狼崽子纠缠不清。赵无极狼狈躲闪,扯掉头上的一根草,怒气冲冲,眼睛瞪得像牛铃:“你不吃,我就把那只黑豹烤来吃!” 说罢作势转身要走,弯弯一听,大急,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怒吼一声,噌地跳起冲过来,急怒之下也顾不得什么招数,直接上最原始的武器,抓住赵无极的手,亮出两排牙齿,一口咬了下去。 她人小力大,这一口咬下去,立刻见了血。 赵无极痛得大叫,手臂用力一甩,便把弯弯小小的身体甩了出去,镣铐声响,重重地摔在地上,震起一片尘土。 弯弯抹去嘴角的血,龇牙咧嘴爬起来,恶狠狠地瞪着赵无极,奋不顾身地再次扑了上去。 “还来?”赵无极没料到这狼崽子那么野,一副皮厚不怕痛的样子,也被激起了杀伐狠戾之气,军中最烈的马,老子都能驯服,还驯不服你这狼崽子? 赵无极显然故意遗忘了之前在紫红大马上吃瘪的遭遇。决定给这狼崽子一点教训,见弯弯再次扑过来,便一掌重重扇了过去。 弯弯脚上有重重镣铐,身体无法灵活转动,躲不开这一掌,如果被扇实了,难免落得个牙飞血流的下场。 “赵哥……”王贵有些不忍,刚想出言劝阻,只听得一声清亮的喝令响起。 “住手!” 一只手稳稳捉住赵无极挥出的手掌,来人随后迎上扑过来的弯弯,顺势抱住,灵巧一转身,便将弯弯护在怀里。 “谁拦我?!”赵无极怒气冲冲回头,一眼瞥过去,顿时如针刺过的皮球,瘪了。 楼誉抱着弯弯,目光凉凉地斜睨过来。只一眼,就将赵无极逼进了最尴尬困窘的境地。 赵无极涨红了脸,摸着后脑勺,嗫嚅道:“将……将军,他不肯吃东西,扔了好几碗饭,还砸人,我……我就是教训他一下……” 刘征狠狠瞪了他一眼:“老赵,你猪脑子,你的力气多大,这一掌打下去,这个小鬼不被你打残了才怪。” 赵无极看看自己手上齿印鲜明,鲜血淋漓的伤口,欲哭无泪:将军啊,老刘啊,这小鬼哪里是一般小孩,他是个野得不能再野的狼崽子啊,你们就看到我打他,怎么没看到我被他咬的时候? 被楼誉抱着,弯弯兀自不服地乱踢乱咬,像只发疯的小兽。正玩命挣扎着,突然嘴里一甜,被楼誉塞了个东西进嘴,甜甜的、香香的,整个人顿时傻住,也不拼命了,鼓囊着小嘴嚼了嚼,只觉得软甜香糯,入口即化,好吃得要命。 她这一生野鸡粥是吃了很多,烤野兔子、烤野鸟也吃过不少,但哪里吃过这么精致讲究的糕点。 一口囫囵吞下去,意犹未尽咂吧着小嘴,把嘴边的碎屑也舔了个干净,然后愣愣地盯着楼誉手上的糕点,两眼发直。 弯弯身量未显,身高只到楼誉肩下。楼誉拈了块桂花糕,半蹲下来,看着她的表情,心里暗笑,却淡淡道:“好吃吗?” 弯弯咕嘟一声,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盯着糕点,不说话。 “现在开始,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就能吃一块。”楼誉摇着桂花糕,诱骗弯弯。 弯弯看看这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将军,又看看他手里的甜糕,目光在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和好吃得不像话的糕点之间游移,犹豫了半晌,咽了无数口水,终于点头。 赵无极和刘征齐齐傻眼,看惯了世子殿下铁血杀伐的一面,没想到他哄孩子还有一手,真是让人不得不服。 楼誉笑眯眯地往弯弯嘴里塞了块糕点:“小鬼,听你的口音是梁国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不叫……小鬼,我叫弯弯。”弯弯咀嚼着甜糕,艰难开口,拐着舌头,好不容易连贯起来说了句话。 “哦?”楼誉眉梢轻挑:“明月弯弯的弯弯?” “不是,是……宁……宁弯不折的弯弯。”说了几句话后,弯弯终于找回了些说话的感觉,言语之间流利了很多。 “有点意思,人家都说宁折不弯,你却宁弯不折,谁给你取的名字?”楼誉饶有兴趣。 弯弯眼睛盯着甜糕,不吭声。 楼誉很知情知趣地往她嘴里又塞了一块。 弯弯心满意足地咬着甜糕,眼睛亮晶晶的,声音清脆:“阿爹说,宁折不弯有什么好,一把好刀折了就是废铁,一个人死了就什么都不是,所以他让我宁弯不折,不管想尽什么办法,都要好好活着。” 她吃着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好东西,笑得眉眼弯弯,只觉得口舌生香,一直甜到心里。那股甜意把心中的悲愤气恼都消融了,看眼前这个年轻将军也顺眼许多,因此说起阿爹的话来像背书一样,流利得很。 看着那双晶莹透亮的眼睛,赵无极目瞪口呆,大大后悔,心道,臭小鬼,早知道你那么爱吃,我就把伙房里的烤鸡给你连盆端来了,也省得被你咬一口。 赵无极不知道,弯弯带着一马一豹,在这也西草原上叱咤风云称霸多年,逮鸡杀鸡,遇兔子杀兔子,让各种肉类动物闻风丧胆,什么野味没吃过,才不稀罕什么烤鸡,如果他真的端了盆烤鸡过来,也免不了再被咬一口。 楼誉点头,觉得这小鬼的阿爹真是个妙人,说的话大大有道理。 大方地又赏了一块桂花糕,问道:“你阿爹呢?” 弯弯想起容衍,脸色就变了,低下头,手里拿着桂花糕,也不往嘴里送,眼泪在眼眶里滚啊滚,半晌,滑落下来。 楼誉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也不再追问,将手里的桂花糕一股脑儿塞到弯弯怀里,道:“比桂花糕好吃一百倍的东西,想吃吗?” 弯弯泪眼蒙眬抬起头,吮吸着手指,留恋着桂花糕的美味,毫不犹豫地点头如捣蒜。 刘征看着弯弯一脸泪痕,点头之快之坚毅,完全不输刚才和赵无极拼命之时,暗自好笑,真是个百年一遇的吃货啊。 楼誉颔首,继续蛊惑:“要不要留下来,留在我这里,天下所有的好东西,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弯弯抹去一脸泪,小鹿般的眼睛圆溜溜地看过去,将信将疑。 楼誉只觉得,那晶亮的眼神清溪冰水般流过,熨帖得自己的心不知不觉地柔软起来,唇边笑意渐盛:“你不信?” 弯弯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你之前说话不算话,我不相信你。” 楼誉微微望天,嘴角抿了抿,叹道:“好吧,我发誓,这世上所有好吃的东西,只要弯弯想吃,我就一定让他吃得到!” 阿爹说,发誓是很重要的,特别是男人,发了誓就轻易不会改。弯弯终究是小孩儿心性,被香甜的食物诱惑,又听得楼誉发誓,便动了心,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可比在草原荒漠上追兔子强多啦。如果这个年轻将军说话不算数,再跑就是了,以自己的轻功,偷偷摸摸地跑,谁能拦得住? 弯弯小脑瓜子转了十几个道道,想得明白了,便痛快点了头。 看着这小鬼眼珠子乱转,不自觉地露出狡黠的目光,楼誉觉得有趣得很。 战场上最缺的就是斥候人才,易得精钢兵,难得好斥候,这小鬼一身轻功了得,驯马的本领非同一般,眼神明亮,灵活过人,是个天生的好料子,加以锤炼,将来便是斥候营中的佼佼者。 彼时,一心一意挑兵苗子的凌南王世子并不知道,今日许下的这个誓言会成为他最痛的遗憾,终其一生,不得解脱。 被桂花糕收买的弯弯,很没有节操地在黑云骑里住下了。 她估计是整个黑云骑里年纪最小的兵,又没学过骑射,虽然身法轻灵过人,但是摆在打架形态基本以群殴为主流的军队里,就属于“上阵拿不起砍人长刀,下马拉不开铁胎硬弓”的废柴。 所以,当刘征思考要把这根废柴塞到哪里去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斥候营最合适,可惜现在年纪太小,性子太野,送进去绝对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儿。 前锋营?等于送死,直接拿把长刀砍死他比较快。 弩箭营?呸,小鬼还没有一把长弓高,射箭?射个头。 伙房?这个吃货进了伙房,估计所有人都要饿肚子,这货太能吃了啊。 就在刘征愁眉苦脸,绞尽脑汁的时候,楼誉轻描淡写地给了个去处—马厩。 刘征如醍醐灌顶,一拍大腿,赞道:“世子英明!” 还有比马厩更适合弯弯的地方吗? 紫红马本来就是她的小宠物,既然主人当了兵,宠物自然就充军了,于是堂堂野马王连个入伍仪式都没有,就悲催地成了一匹光荣的军马。 像野马王那么难驯的马,自然只有弯弯能骑。连野马王都能骑的人,自然能骑所有的军马。 加上马厩地处偏僻,味道又重,平时少有人来,就算黑豹跟着一起住下,也不怕这小鬼放豹行凶,招惹是非。 刘征越想越合适,兴奋地立刻着手安排。 其实也不用什么安排,只需要把靠近马厩的那间草房腾出来,收拾一下就行,反正这小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什么金银细软衣物被子一概全无,空手入住,方便得很。 就这样,弯弯荣升黑云骑的小马夫。 可没过几天太平日子,黑云骑的马夫们集体受不了,找到刘征声泪俱下地哭诉,新来的小马夫太霸道、太无耻,抢床、抢被子、抢吃的,但凡他缺的,都用抢的。 问题是他什么都缺,所以什么都抢。他身手又好,马夫们哪里是对手,短短几天,家当就快被抢光了。 紫红马和黑豹更不是善茬,一个是生人勿进,谁靠近踹谁,一个是见人就亮利齿流口水,好像长那么大没吃过肉。 野马王也就算了,谁架得住和一只黑豹做邻居? 刘征被吵得头痛,长叹真是个惹祸精啊。只好又去找楼誉,人是你留下的,麻烦是你揽的,你总得拿个主意。 楼誉从一堆军情简告中抬起头,笔头轻敲案面,声声清脆,淡淡道:“那个马厩全给弯弯,你回头把黑云骑最难驯性子最野的马都送过去。” 刘征恍然大悟,恨不得抱着楼誉的腿,再赞一声,世子英明。 既然把同行都赶走,占了那么大一个马厩,就该多做些事情。 刘征心里暗暗数着黑云骑品性恶劣最难搞的几匹马,头名紫红马,嗯,那是他家的,还有斑豹、乌骓、赛风驹……匹匹“恶行”累累,摔了无数骑师,踢了无数马夫。 当匹马还挑人骑?这回你们惨了。 刘征乐呵呵地把楼誉的吩咐执行彻底。当晚,马夫们都动作迅速,很快把这些恶名昭彰的名驹像烫手山芋一样通通扔到了弯弯这里。 就这样,弯弯一人独霸最大的马厩,手下管理着最凶横的马匹,成了黑云骑名声最臭、最霸道的“弼马温”。 这一天秋高气爽,微风拂面。 弯弯又带着马群出动,到也西草原上去打野食,她骑在紫红马上领头奔驰,一匹匹高头大马无鞍无辔,神气活现地紧随其后,马群轰隆隆飞奔而过,蹄声如雷震动,引得校场上的新兵们无不侧目。 “专心,看什么看?” 带兵训练的校尉厉声训斥,却被群马震起的漫天烟尘呛了一下,不由自主大声咳嗽,眼神无奈。 这小鬼哪里是马夫,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 好马就是要畅快奔跑,也西草原的野马群之所以天下闻名,那是因为它们整天在草原上无拘无束地奔驰。 正是千日草开得最盛的时候,不去广阔浩大的草原,憋屈在小小驯马场里,能驯出什么好马来?窝在马厩里的是家畜,不是神驹。 弯弯骑在大红上飞奔,对黑云骑的驯马方式非常不屑。 草原的天,万里无云。 第二章 凉州歌4 墨色浓淡的云山之下,映着初秋草原的满目深绿,漫山遍野都是灿烂盛放的千日草。 马群们大快朵颐,鼓着圆圆的肚子,星星点点散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饮水嬉戏。 日光暖暖的,弯弯嘴里叼了根草,躺在绿绒般的草地上,舒服地呼了口气,懒洋洋地打算睡一觉。 忽然眼睛微眯,如猫般翻身侧耳,耳朵紧贴地面。很快从地面震动和马匹的脚步节奏中判断出来,远在数里外的那支小型骑兵队的规模和归属。 十匹马,自己人。 她神情放松,躺了回去,跷起二郎腿,哼起了小曲: “美一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曲子是阿爹教的,她不懂词义,只觉得曲调婉转好听,也不管自己五音不全,美滋滋地哼着,越唱越大声。 不久,不远处出现了一抹深黑浓重的色彩。那是一支晚归的骑兵队,仅有十匹马,移动速度很快,眨眼就到眼前。 马上骑兵一色黑盔重甲,为首的正是楼誉。 远远地,他已经听到了那走调走到天边的小曲声,待到近前,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儿慵懒地躺在草地上,自得其乐地唱着歌,搭着二郎腿的脚还一晃一晃地打着节拍,十分陶醉。 楼誉唇角微弯,伸手做了个停的手势,紧跟在后的九骑令至而止,齐刷刷停了下来。 听到呼啸的马蹄声顿止,弯弯还以为是自己的马群阻了骑兵队的路,歌也不唱了,懒洋洋地坐起身,手指成环在嘴里打了个呼哨。 说也奇怪,这些百驯不服的骏马,在她这里都乖如家犬,动静相宜,指挥如意。随着尖利的呼哨响起,散落在小溪边,大路上的马群闻声而动,嘚嘚嘚,迈着小步,往弯弯这里靠拢,让出了一条坦荡荡的大路来。 头盔压眉,遮住了楼誉眼中的那丝赞赏。他轻笑一声,跳下马,将缰绳扔给刘征,径直朝弯弯走去。 刘征无奈地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弯弯,暗叹:“见到世子也不行礼,要教会这野孩子懂规矩,我看比教老母猪上树还要难。” 楼誉走到弯弯身边,一屁股坐下,沉重的盔甲相撞发出低沉的铿锵声。 弯弯往旁边挪了挪,叼着草,无动于衷地晒太阳。 “听说,你很瞧不起黑云骑驯马的手段?”楼誉不以为忤,摘下头盔,放松脖子。 弯弯眼睛斜睨过去,哼了一声,表示没错。 “你以为,一匹马身高腿长跑得快,就是好马了?”楼誉摇摇头,低笑道,“我看未必。” 弯弯噗地吐出嘴里的草,翻身坐起,一张小脸上写满不信,腿长跑得快不叫好马,那什么样的才算? “我们打个赌。”楼誉站起来,脱掉一身重甲,露出里面一身黑色短打戎装,看着弯弯低笑道:“如果你的……呃……你的那匹紫红马叫什么名字?” 弯弯声音清脆:“大红。” “大红?”楼誉嘴角微微抽搐。 刘征等人低低闷笑,看着紫红马那牛bi骄傲样,竟然取了这么土鳖的名字,差距太大了。 “那只黑豹呢,又叫什么?”楼誉有不好的预感,多嘴又问了一句。 “小黑。”弯弯歪着头,答得很快。 ……众人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咳咳……”楼誉伸拳挡在嘴前,轻咳一声,“好名字。” 也对,一个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的野孩子,能指望他想出什么诗情画意的名字来。 敛起笑意,楼誉摆出了个严肃的表情,道:“这样,我们赛一场,如果你的……呃……大红,能赢我的追风,我就赏你十块桂花糕,再加十块你从没吃过的栗子酥,怎么样?” 弯弯眼睛一亮,吞着口水,连连点头。 “如果大红输了呢?”刘征恰到好处地加了一句。 楼誉看向弯弯,笑得甚是和蔼可亲:“如果输了,从明天起,你就去弩箭营,跟着教习学骑射。” 弯弯一愣,看着眼前这个笑意盈盈的男子,觉得这笑容格外熟悉可恶。 没错,那天骗了她,然后把她捉起来时,他也是这么笑的。 弯弯心中升起一丝警惕,再往马群那边一看,大红和追风已经较起劲来。 两匹马王早就认出对方,大红此时正喷着鼻息,仰头翘屁股,神气活现地在追风身边摇过来摇过去。 追风一身战场装备,头腹都有重甲,威风凛凛站在原地,任凭大红如何招摇,我自昂首不动,不时朝大红扔去骄傲不屑的眼光。 一个正规军,一个杂牌王,各有江湖,各领风骚,谁都不服谁。 弯弯看看大红,再看看追风,自家孩子自己觉得美,怎么看都觉得大红没有理由输,信心大增,赌气道:“赌就赌,谁怕谁!” “成交。”楼誉一勾嘴角,亲手把追风的重甲卸了,吩咐道:“刘征,拿一副辔头马鞍给弯弯。” 弯弯鼻子哼了一声:“我不用这些。” 刘征看着大红光溜溜的脊背,滑溜溜的连个抓手的地方都没有,啐了一口,道:“小鬼,这样骑都能赢世子的话,我老刘就拜你为师!” 弯弯撇了撇嘴,心道少见多怪,我从小都这样骑的。 楼誉已翻身上马,对刘征做了个手势。刘征脸色一怔,带着九骑,领命而去。 楼誉看向弯弯,道:“两匹马脚力差不多,再跑个几十里也分不出上下,今天,我们换种比法,既比速度也比胆量。” 也西草原上开满了千日草,蓝白小花星星点点,衬托着蓝天,纯净得让人心胸阔朗,很有肆意撒野的冲动。 楼誉和弯弯骑在马上,并肩而立。秋风轻柔,像情人的手,轻轻翻动着两人的衣袂。 两人端坐马上,眼神凝定,直视前方。 前方数里处,刘征领衔的九骑,均是战场装备,重甲铁骑,摆成了一个楔形冲击的阵势。 刘征展目看向远处,待楼誉和弯弯站稳,随即一声令下,九骑齐动,全速冲击,高大威猛的战马飞奔如电,像重拳一般,笔直砸了过来。 硕大的马蹄轰击地面,弯弯的眼睛猛然眯紧,注意力集中到了极点。 进入全速冲击的骑兵,速度是非常惊人的。 那九骑在瞳孔中越来越大,不消数息,双方的距离缩小到五百米,弯弯已能看到,冲在最前面的是作为箭头的刘征。 如临血意沉沉的沙场,九骑带着毁灭一切的气势向前猛扑。 三百米…… 弯弯心跳如雷,放在大红脖子上的手紧捏成拳,满手心冷汗。大红肌肉紧绷,鬃毛直立,摇尾的频率加快,已有些不安,却依然强悍地站在原地。 一百五十米…… 马蹄击打地面的声音,震耳欲聋,声声如雷,打进人的心底。 弯弯背脊一凛,寒毛根根竖立,汗津津地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的那个人。 那一人一骑依然凝若磐石,渊渟岳峙。 双方相距一百米…… 战马溅起的沙石已经飞到大红脸上,那九骑却全无减速的意思,反而更加催动战马,加速狂奔。 大红四肢微颤,鼻息沉重,不安地刨着地面,目空一切的眼中终于露出一丝胆怯。 弯弯冷汗涔涔,心虚地转头看向楼誉,还不跑吗? 楼誉眼视前方,眼皮都不颤动一下。 三十米…… 楼誉还是一动不动。 弯弯极度绝望,双腿夹紧马背,止不住全身颤抖,却倔强地咬紧牙关不吭声,拼了! 她想拼命,可大红不想。 大红称霸草原,浪荡自由,哪里见过这样狠戾无情,充满血腥气味的铁骑冲击。对方整齐的阵势,稳定的速度,密集的马蹄声,无不带出险恶残酷的沙场气息,狠狠地震撼了野马王的心灵。 就好像称霸山头的匪王,亲眼目睹了正规军的训练有素,不可一世的野马王,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还有……恐惧。 眼看那支骑兵呼啸着,尖锥般笔直地插了过来,大红终于忍不住,长嘶一声,也不顾弯弯是否愿意,撒开蹄子往旁边逃去。 “大红!”弯弯怒极,揪着马鬃毛大叫,眼见逃开了骑兵冲进的范围,心里却有种如释重负死里逃生般的轻松。 百忙中回头看向楼誉,只见对方骑队并不减速,笔直冲过来,就在双方即将石破天惊地撞在一起时,楼誉猛地抬头,眼光如电,行云流水般拉缰、侧马,双腿一夹马腹,追风前蹄微转,快速启动,偏转出一个极小的角度,向前冲去。 两边速度相加,真真快如闪电,弯弯几乎听见空气撕裂开来的声音,只一瞬间,追风已经险之又险地擦着对方战队的边缘而过,恰恰冲过对方战队。 楼誉猛拉马辔,追风奔跑之中突然驻足,人立而起,雪白的前蹄在空中画过一道完美的弧度,将快速奔跑的速度化解掉,稳稳落地,动作漂亮干净得让人叹为观止。 几乎同时,刘征大吼一声:“停!” 那九骑亦然猛然驻足,人立而起,和刚才追风的动作如出一辙,画出道道弧线,猛地掉转马头,奔向楼誉,在他身后一字排列开来,动作整齐划一,刀切豆腐般干脆利索。 雷声停,骤雨歇,马蹄声犹在耳边,十人十骑已经稳稳地站在那里。 微凉秋风中,楼誉骑着追风在前,身后九骑一字排开,冷冷地立于草原之上,带出的气势如千人战队一般凛冽迫人。 这是何等的霸气,何等的彪悍。 看着那个立于死境依然气定神闲的男人,弯弯目瞪口呆,只觉得背脊全湿,身心仿佛抽干一般发软。 这才是真正的军人,真正的战马。 “我输了。”弯弯狠狠打了个寒战,抹掉一头冷汗,垂头丧气道。 楼誉嘴角牵起一丝淡笑:“服不服?” 弯弯看着同样垂头丧气的大红,想想也不能怪它,自己不也被吓得差点尿了裤子。于是拍拍大红的脖子以示安慰,大致表达的意思是,这个男人是变态,带出来的马也是变态,输给变态,咱不丢人。 大红摇晃着大脑袋,悲愤地打着响鼻,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你还要说人家是变态,我看你才是脸皮厚得赛城墙。 弯弯又羞又恼,迎面接到楼誉凉凉的眼光,不得不咬牙低头道:“服了。” 楼誉微笑点头:“那么,明天就自动去弩箭营报到吧。” “站稳!” “弓步!” “挺腰!” “拉弦!” 膝盖又被踢了一脚,弯弯吃痛,恶狠狠地冲弩箭营的教习龇出雪白的牙,使出吃奶的力气,举起那把几乎到她脖子那么高的硬弓,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摆稳姿势,右手使劲拉弦。 “肩膀用力!”教习看着弯弯憋得一脸通红,那根弓弦却只被拉开了不到三分,就觉得实在很伤感、很气馁、很想哭。 一个早上了啊,这个小鬼连弦都拉不开,收了这么个废柴弟子,怎么不叫人声泪俱下,悲从中来。 “我第一次拿刀时,连阿爹都夸我是朵奇葩。你敢骂我是废柴?”弯弯咬牙切齿地拉着弦,腹诽着教习是有眼不识珍珠,自己是天才遇不到伯乐。 眼看那根弓弦颤颤巍巍勉强被拉开了五分,教习忍无可忍,大喝一声:“给我射!” 弯弯正全神贯注腹诽教习,忽闻大喝,被吓了一跳,手一松,“嘣……”那根箭虚弱摇晃着飞了出去,可怜兮兮地飞了不足十米,终于力所不济,软塌塌地掉了下来,连****泥里的力气都没有,四平八稳地躺在了地上。 “射出去啦,射出去啦。”弯弯欢欣鼓舞,扔掉硬弓,连蹦带跳,热泪盈眶,终于可以吃饭了。 教习看着那支距离靶子还有十万八千里的箭,再看看这个兴高采烈好像刚打了胜仗的小鬼,脸顿时变成了绿桃子,太阳穴青筋突突地冒,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被将军点名来教这小鬼射箭。 怒气冲冲地捡起硬弓扔回去:“再射,射不中靶子不许吃饭!”黑云骑什么时候出过这样差劲的兵。 弯弯眼明手快抱住迎面砸来的弓,避免鼻子被硬弓砸成块饼,再一听不许吃饭,那可是捅了马蜂窝,要了亲命了。留在这里,不就是为了吃饭吗,不许吃饭,那她还在这里浪费生命地拉个鬼头弓?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她把弓奋力举起砸了回去,怒吼:“我不干了,我要吃饭!” 飞出去的弓被一只手稳稳接住,下一秒,弯弯被拥进了一个宽厚的怀抱,碰到了对方硕大坚硬的……胸肌。 那把硬弓被原封不动地塞回弯弯手里,一个声音清清淡淡在头顶响起:“箭不是这样射的。” 全身被笼罩在一股若有若无的檀木香气中,弯弯有些愣怔,身后那人低头凑到她耳边细语,声音纵是压低了,仍清溪流泉般洁净悦耳:“愿赌服输,你阿爹没教过你吗?” 一提到容衍,弯弯就蔫了。在这个世上,她丢谁的脸都行,就是不能丢阿爹的脸。 感觉到怀里的小鬼不再挣扎,楼誉从箭壶里抽出一支流云箭,搭箭上弓,握住小鬼的手,一手持弓,一手扣弦,缓缓拉开。同样的动作,弯弯是烂泥扶不上墙般的难看,楼誉做起来却轻松有力不失美感,那把硬弓仿佛是长在他手里的,稳稳当当,毫无颤动。搭箭挽弓扣弦,动作如行云流水,明明是杀人的兵器,却被他用得如此优雅温柔。 “箭者,结构简单易携,有刀剑之尖锐,可达臂长不可及之远,能狙敌于百步之外,攻可冲击,守可御敌,是骑兵必备武器。你如果想在战场上保住小命,必须学会射箭。” 弯弯整个人被他半拥在怀里,手被握住,肩膀随着他的力道打开,不知不觉竟拉出了个满月弦。 “抬头,平肩,眼看前方。”楼誉道。 弯弯依言照办,楼誉嘴角微牵,扶着弯弯的手,用力后带,轻轻一放,长箭呼啸出,破空去。“嗖”的一声,正中靶心,箭头穿靶而过,独留箭尾犹自嗡嗡微颤。 “好!”旁观的弩箭营军士泼天价地喝彩。 弯弯瞠目结舌地看着百步外的箭靶,嘴角微微弯起,带出两个细巧浅浅的酒窝。心里隐隐地有股兴奋雀跃,如涸泉滴水,慢慢累积,渐有满溢之势。 楼誉放下弓,忽地闻到一股酸臭味,蹙眉道:“小鬼,你多久没洗澡了?” 弯弯兀自在回味刚才那一箭,漫不经心道:“一个月?呃,不对,两个月?” 站在一边的刘征脸色很精彩,心道,自己跟随世子东征西讨,打仗时人不离鞍,十余天不洗澡也是有的。可两个月不洗澡,这实在太骇人听闻了,这个纪录估计黑云骑里无人能破。 难怪那么臭,楼誉一把推开怀里的弯弯,看着她鸟窝一样的头发,黑乎乎、油答答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嫌弃道:“刘征,带他去好好洗一下,对了,再换身干净衣服。” 刘征诺了声,挽着袖子上来,心道,这野孩子虽然又黑又臭,眉眼五官却生得非常好,待老刘把他洗刷干净,头发梳起来,换身衣服,就像个人了。 一听洗澡,弯弯脸色大变,像被踩了尾巴的兔子一样,一蹦三尺高,连连后退:“你别过来!” 这一下,别说刘征,就连楼誉都被吓了一跳,没见过那么不爱洗澡的人,不就是洗个澡吗,又不是剥层皮,反应那么大,至于吗? 刘征猫捉老鼠般和弯弯兜着圈子,骂道,野小子,臭死你自己事小,臭死世子殿下事大,这澡今天一定要洗。 弯弯白着脸,情急之下,轻功都用出来了,足尖轻点,烟般飘起,如飞鸟掠过湖面,几下起落,已逃出几十米外,急惶惶地落荒而逃,跑得火烧屁股一般。 她这身法施展开来,当真是神仙莫追,鬼魅无敌,刘征追赶不及,只得拍腿兴叹。 楼誉只觉得一口气噎住了,半晌,也不管弯弯听不听得见,怒道:“身上都快长虱子了,明天若还是又脏又臭,我就把你扔到狩水里去泡一天!” 是夜,月色如银光铺地,异迁崖后的深谷里,一泓小小的温泉,在月光下散着乳白色的薄雾。 泉中隐约有个人影,长发似泼墨写意般的一方瀑布,散在肩背,皮肤如羊脂白玉,眼眸似汤汤春水。 仔细看去,脸上脏黑洗净,眉眼清晰,正是弯弯。 躺在温泉里,任凭氤氲水汽蒸腾,弯弯伸手感受微凉的夜风,风中似乎有阿爹的气息,心道:“阿爹,我进了大梁最强大的军队,等学好本领,就能去找那个人妖,替你报仇。” 舒适地泡了良久,弯弯方才起身换上一套大梁军卒的常服,她身材纤细,衣服宽大且长,只得把衣袖和裤腿挽起好几道,才勉强穿上。又把一头长发擦干,用木梳细细梳理,盘了个男子发髻。 对着水面照了照,肤白唇红,端的是流光溢彩,映月生辉。弯弯想想,摇摇头,拿出一盒黑色的药膏,满手满脸地涂,再把整齐的发髻扯出几丝乱发来。 眨眼间,一个玉雕般的人儿,又变成了那个皮肤黝黑的野孩子,只是少了那股酸臭气。 对着水面端详片刻,弯弯方才满意地把黑色药膏收回怀里,想着楼誉那副挑剔的嘴脸,小嘴撇了撇,心道,洁癖狂,这样总行了吧。 第二章 凉州歌5 日是例行骑射训练,带着前锋营的骑兵队进荒漠前,楼誉鬼使神差地绕了个弯,去了弓箭营的校场。 远远就看见个小人儿,翻着白眼,龇牙咧嘴地在拉弓弦。 刘征有些傻眼,这……这……这真的是那个又黑又臭的野小子吗? 一头乌糟糟的乱发梳得虽然不算整齐,但好歹理通顺了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皮肤依然黝黑,但清洗过后,粉尘灰土没了,小巧精致的鼻子嘴巴,一双眼睛如点水墨,整个人翠竹青草般,浑身透着一股清新爽利的味道。 “啧啧,这小鬼洗刷干净,倒是越看越顺眼了。”刘征笑道。 话音未落,弯弯终于射出一箭,怎奈何这箭依然壮志未酬地飞到一半就躺倒地面。 她骂骂咧咧地挽了挽过长的袖口,一摸箭壶,空了,看看对面的靶子……也是空的,愕然,再一看,所有的箭都好端端地躺在半路睡大觉。 听到教习悲痛的哀叹,弯弯觉得脸上非常挂不住,怒气冲冲跑过去准备捡箭,却被过长的裤管钩住,尧是她轻功过人,也被摔了个狗啃泥。 楼誉忍俊不禁,朗声大笑,对刘征道:“看来,今天不用把人扔狩水里下饺子了,人家已经直接把自己变成了泥粉做的驴打滚。” 弯弯的眼刀恶狠狠地杀到。 楼誉大笑,一扯马缰,掉转马头,疾驰而去。 日落大漠,余晖似金,青砖城墙上矗立的军士都似乎被抹上了一层金粉,带出些温柔沧桑之意。 嘚嘚声响,骑兵晚归。 主力战队分流回归大营,楼誉带着几个亲卫穿城门而过,沿着马道一路未停,直奔将军府。 到了门口,早有马夫上来接着,楼誉翻身下马,将马缰扔过去,径直进了内堂。和将士们在泥里水里滚了一天,他此时急需好好吃一顿,洗个澡,放松一下。 锦绣早有准备,一看世子到了,便吩咐伙房送上饭菜。 烤鹿脯、烧牛柳、蒸银鱼、烩鸭腰、白玉鱼丸汤……其中几道菜式还是从上京凌南王府里带过来,她亲手做的。 锦绣给楼誉盛了碗青粳米饭,面有得意之色,略带期待地站在一边,若能得世子殿下赞句味道不错,便是中了大奖了。 不料楼誉脱了盔甲,换了身松快的袍子出来,坐下扫了眼桌面,刚拿起的筷子又放下了,不满道:“糕点呢,今天怎么没糕点?” 锦绣满心期待顿时像上元节的花灯,纸做的灯罩子被戳了个洞,哗啦啦地漏着风,慌乱道:“昨天刚做了十个松仁饼子,奴婢担心世子吃多了糕饼腻味,所以今天没有做,只备了红豆蜜汤,饭后吃的。” 楼誉眼前浮现出那张狼吞虎咽满脸糕饼屑的小脸,浅浅的笑意攀上眉梢,道:“怎么会吃腻味,我看永远都吃不腻。” 锦绣心里一甜,心道,近来世子转了胃口,各种糕点流水价地换着要,吃饭时却一筷子都不碰,天天让打包了带到军营去,肯定是练兵之余当零嘴吃呢,没想到英武俊秀的世子殿下也爱吃零食,真是平易近人贴近百姓啊。 这般想着,便笑意融融了,脆生生地道:“奴婢寻思,秋季物燥,桂花清甜畅心,今天就做桂花糖蒸栗粉糕吧。” 楼誉夹了一筷子菜,嗯了一声,心道,不管什么都行,只要是甜点糕饼,那小鬼都会吃得连渣都不剩。 锦绣更是欢欣鼓舞,斗志昂扬,爱吃自己做的糕饼还不挑食,世子殿下真是贴心温柔啊。 楼誉哪里知道小侍女缤纷多彩的心思,夹了块鹿脯肉咀嚼,想了想,问道:“你会不会做衣服?” 锦绣正入神地欣赏着世子殿下雕刻般完美的侧面,乍听世子问起,连忙收起泛着星星的眼光,整顿表情,以专业的态度道:“会,奴婢在王府学过一些粗浅的女红。” “那就好。”楼誉大为高兴,头一回觉得,母亲千里送锦绣这件事做得相当不错,送来的人又会做糕点,又会做衣服,合用得很。 满意地指指椅子上一套黑云骑兵的常服,道:“改小,明天就要。” 锦绣抱着军服,疑惑道:“殿下,这已经是最小的了。” 楼誉眼皮都不抬:“再改小点。” “要……改多小?”锦绣壮着胆子再问,黑云骑里有那么小的兵吗?不给她一个标准,这衣服怎么改? 楼誉放下筷子,站起来,右手准确地比到自己肩下:“身高到这里。” 又看看锦绣,抿嘴道:“比你瘦两圈。” 他抱过这小鬼,因此对弯弯的身高体形很有把握,说起来像下军令一般,斩钉截铁不带一丝犹豫。 锦绣脸盘略圆,身姿丰润,平时最恨人说自己胖,最羡慕那些身轻若飞燕的美人。此时被世子殿下最后那句话重重打击了,一腔热情顿付东流水,悲悲切切地道了声诺,抱着军服下去了。 楼誉根本没注意到自家小侍女大起大落的心情,吃着饭,心思却飘到十里八荒之外。 “那晚守了一宿,吹笛人没有出现,异迁崖上的笛声竟再没响起,什么时候要再去探探……太子溟继位后,大朔边军将领变换,恐生变数,等会儿要召集刘征他们来议议……还有……还有……嗯,那个小鬼,现在在做什么呢?” 那个小鬼正在骂娘。 弯弯坐在马栏上,看着自己肿得像萝卜一样的手指头,泫然欲泣,这么大的水泡,都破了两个了。 弓弦硬且锋利,拉了几天下来,一双手水泡遍起,长了破,破了又长,手指头溃破得不成样子。 遥想楼誉如轻松惬意般拉弓的模样,弯弯哭丧着脸,心道,这人的皮该有多厚啊。 “不干了。”弯弯跳下马栏,下定决心跑路,反正也没什么行李,骑上大红就能走。 做贼一样轻轻呼哨一声,正在欢快咀嚼草料的大红猛地抬头,看到弯弯在不远处神情鬼祟地招手,很不情愿地放弃美味可口的草料,摇头摆尾,嘚嘚跑了过来。 赵无极那匹黄骠马屁颠屁颠紧随其后。 自从被弯弯拐跑后,黄骠马就没良心地抛弃了赵无极,任他怎么招呼都不肯回去,态度异常坚决地跟着弯弯鬼混,倒不是说它改认了弯弯做主人,黄骠马醉翁之意不在酒,它现在认准的主人是,呃……大红。 对这个状况,弯弯也非常困惑,因为大红和黄龙都是公马,黄龙作小儿女状摇着尾巴屁颠屁颠跟着大红转,当真让人看了眼酸。 有一天,弯弯终于忍无可忍,蹲在大红和黄龙面前苦口婆心:“我说,你们是男男啊,这样是不会有结果的。” 大红昂首挺胸,骄傲地喷着响鼻,怎么,我野马王魅力惊人,倾倒众……那个马,花见花开,马见马爱不行啊,收个粉丝做小弟你羡慕啊。 黄骠马摇着尾巴,铜铃大眼透出浓浓的深沉,少管闲事,我们的感情你不懂。 弯弯愕然跌坐地上,自暴自弃地决定不再理这对活宝。 所以,此时弯弯打算和大红跑路,大发慈悲地想,反正自己对赵无极也没有任何愧疚之心,索性顺手带上黄骠马,解救它于水深火热之中。 翻上大红的背,弯弯做了个跑的手势。不料大红只是刨了刨蹄子,动也不动。 弯弯不知道,自从也西草原那一次赌赛之后,黑云骑战马所展现出来的惊心动魄的能力,深深震撼了大红的心灵。 什么叫雄风万丈,什么叫气势逼人,什么叫铁血英姿,这就是! 做马当如是啊! 从此之后大红陷入了一种极其复杂的情绪,失落惊叹羡慕知耻而后勇,并默默地把追风列为必须超越的目标。 因为它很明白,作为一匹神驹,跟着背上这个野孩子混吃等死是没有未来的,显得太没有追求,太没有前途,太在追风面前掉价。 难道以后它见了追风,永远都要夹着尾巴做小伏低? 不行! 大红越想越觉得,必须在广阔的战场上实现自己的马生价值,所以,它不想走,很不想走。 这段时间,弯弯每天和弓箭纠缠得你死我活,对大红的心情变化没有察觉,也体会不了野马王的雄心。 此时见大红不动,恼羞成怒,颤抖着手指道:“我连糕点都放弃了,你……你……你竟然还留恋那些草料?” 大红根本懒得和这个小脑残对话,屁股一颠,弯弯没防备,一下子被颠了下来,灰头土脸坐在泥地上,欲哭无泪。 小黑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扔下嘴里的烤鸡,蹭到弯弯身边。 弯弯大感安慰,抱着小黑捋它的颈毛:“小黑,还是你好,你陪我一起落跑吧。” 小黑果然够义气,也不含糊,回头叼起烤鸡就跑。 跑了两步歪头想想,放下烤鸡,一头钻进草垛,不一会满头草屑地叼了块鹿肉出来,把鹿肉放到烤鸡边上,又一头冲进马厩,两只前爪奋力刨地,竟刨出一整只羊腿,叼着排到鹿肉和烤鸡边上,东张西望,还准备冲进草屋…… “停!”弯弯痛心疾首,扑过去摁住黑豹,“你打算把这些都带走?” 小黑无辜地点头,有什么不对吗?这些都是我的宝贝,存得多不容易。要知道,到了这里我才能存下些口粮,以前跟着你,吃饭没有隔夜粮,别提多穷酸。不要小看豹子,手头有粮,心头不慌,这个基本道理,我们懂。 弯弯一脸挫败地看看大红,再看看小黑,她失算了,一个吃货养大的当然还是吃货,即便它是只豹子。 在黑云骑里,战马是很重要的存在。 对一支以骑兵为主的军队来说,战马的好坏甚至直接决定了将士们的生死。因此黑云骑的马夫不是那么好当的,也是要有技术含量的。 作为一个小……弼马温……,弯弯除了练箭,就是养马。马厩远离将士军营,偏僻清冷,加上把其他马夫吓跑后,这个马厩就更加清静,平时除了送饭的,连个人影也不见。 好在她在荒漠草原里长大,自小和马、兽为伍,也不觉得寂寞,反而觉得和马儿相处比和人相处更为舒服自得。 她本来话就不多,容衍活着时,还带她写字、读书、说会儿话,容衍死后,她便一人独行大漠,已经有一年多未与人言,说话不甚流畅,久而久之也就像个割了嘴的葫芦,成了个不爱说话的闷罐子。 因此虽然她的作风野性,脾气顽劣,但只限制在马厩的小范围内闹腾,胜在话少低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甚少主动惹祸,在马厩待得还算安稳,也让刘征大大松了口气。 那天天气晴好,弯弯从弩箭营回来,揉着酸痛的胳膊,抱了把草料给马儿们一一加了食,扔了个鸡腿给靠在屋檐下睡觉的小黑,然后拎起水桶,打算去河边打几桶水,今天天气好,给大红它们刷个身冲个澡。 黑云骑大营驻扎在凉州城外,最近的水源就是凉州的护城河。这条护城河绕城而过,蜿蜒数十里,汇入狩水,中间如繁树枝丫伸展,支流无数。 弯弯要去打水的河流,是护城河支流之一,边上就是新兵营,此时新兵营已经结束了一天的训练,新兵们和去了链条的小狼般,精力充沛地在营地里闹得鸡飞狗跳。 河里有几个新兵正在洗澡,赤裸着上身,露出精壮的肌肉。 弯弯目不斜视,把桶扔进河里,汲满水,双手拖着桶,用尽力气,拎着往回走,心里暗骂自己太贪心,偏偏挑了个最大的桶,重死人。 “喂,小黑鬼,把岸上的衣服递过来。”河里的新兵大声呼喝,伴随着一片嬉笑声。 “瘦得和芦柴棒一样,他也配入黑云骑?” “听说是个马夫。” “两手没半斤力气,风一吹就倒的样子,也只能做马夫,难道还能上阵杀敌?” “你猜猜他毛长齐没?我看没有,小黄毛一根留在这里就是浪费粮食。” 粗俗的说法引发一阵大笑。 弯弯当成没听见,低着头,依然拖着桶只管自己走。 新兵们被她视若无睹的态度激怒了,大叫道:“黑炭,芦柴棒,大爷叫你呢,敢装成听不见,给我站住!” 弯弯低头不理,顾自拖着桶走。突然呼呼风声迎面而来,远处飞来一个蹴鞠用的球,速度极快,重重砸了过来。 弯弯猝不及防,不偏不倚被正好砸在脸上,人应声倒地,“哗”的一声,手里的劲一松,水桶打翻,水流了一地。 周围传来一阵爆笑声,河里洗澡的新兵们见有热闹可看,都来了精神,纷纷爬上岸,也顾不得穿上衣服,只套了条夏裤就围了过来。 一个肌肉壮实身高体庞的男人领头走过来,慢吞吞地捡起球,皮笑肉不笑道:“失手,莫怪。” 边上的士兵们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对这个传说中的小马夫,这些新兵充满了不服和嫉妒。他们个个都是凭着实力闯过重重关卡,方才能够进入黑云骑。而这个小鬼,却没有经过任何考核,就由楼将军额外特招入伍,还指定了弩箭营最好的射手做他的教头,这样还不算过分,最过分的是,楼将军竟然亲自指点他射术! 在新兵们心中,楼誉是神一样的存在,他们中间谁那么有福气,让楼将军青眼有加,手把手教习过?没有! 这个小鬼,他凭什么? 怀着这种泛着酸醋味的情绪,新兵们看弯弯就不那么顺眼了。平时训练忙,没空去马厩找碴儿。今天他自己撞上门来,哪里肯放过,一时间围过来数十人,把趴在地上的弯弯围了个水泄不通。 鼻血长流,弯弯忍住痛,深吸一口气,缓缓站起来,先捏了捏鼻子,还好,没断。心里一松,随手擦了把脸,却不小心把鼻血抹了满脸,黑炭似的皮肤上都是血,看起来有些狰狞。 “你砸的球?”弯弯冷冷地看向那个大高个,眼神犀利,却由于鼻子被砸破,说话带上了嗡嗡声,折损了些气势。 大高个低头瞅着只到自己肩膀的弯弯,扯出一丝轻蔑的笑容挑衅道:“是我,怎么样?” “忘了告诉你,小爷从来不知道忍字怎么写。”弯弯紧紧盯着对方,语气如冰,话音未落,人已跃起。 大高个只觉得眼前一花,“啪啪啪”几声响起,脸颊火辣辣地痛,被扇了好几个耳光,等晕头转向醒过神来,弯弯已经好整以暇地站回原地,连尘土都没掀起半点,好像根本没有动过。 “你敢偷袭我!”大高个回过神,捂住火烧一样的脸颊,怒不可遏扑了过去:“老子杀了你!” 弯弯身姿轻盈,轻飘飘往边上一闪,伸腿一勾,恰恰好把大高个绊倒,姿态不雅地摔了个狗啃泥。正欲起身,弯弯一脸得瑟地双手叉腰站在那里,恰到好处地在后面补了一脚,大高个再度趴倒,吃了一嘴灰。 出乎意料连续吃瘪,大高个吐出嘴里的沙土,灰头土脸从地上爬起来,气急败坏大喊:“好你个黑炭头,你们愣着干吗,给我打。” 被弯弯那两下身法唬住的新兵们如梦初醒,哗啦一下扑了上来,不论章法,没有战术,拳脚如雨纷纷乱下。 寡不敌众,阿爹说过,最不能吃的就是眼前亏,一看这个阵势,弯弯顿时矮了半截。勉强抵挡了几招,无奈对方人数太多,护得了头护不住脚,不消一会就吃了好几记重拳,只好闭上眼睛胡乱踢打,好不容易寻了个空隙逃出重围,狼狈万分抱头鼠窜。 “追,别让芦柴棒跑了。” “你们往那边,你们往这边,兵分三路,包围他。”大高个迅速把前几天学的战术趋避应用起来,指挥着新兵们合纵连横,围堵弯弯。 “娘的,以多打少,一点节操都没有。”弯弯一边腹诽,一边犬遁,她别的不行,逃命的功夫却是一流,逍遥步使将开来,那是连楼誉都要竖起大拇指喊声好的。 这会儿被一群狼崽子似的青壮年围堵,轻功好的优势就充分发挥出来了,只见她上蹿下跳,一会蹿上屋顶,一会跳上大树,带着一群新兵绕着草垛子跑了好几圈,时不时回头偷袭一下追得最近的几个人,手也没停下,稻草、石头、树枝、马粪……抓到什么扔什么。 在连续被砸了几块马粪之后,新兵们明白了,眼前这个小子狡猾似鬼,油滑得可媲美泥鳅,便也不敢跟得太近,还有人取来了网兜和长叉,试图把弯弯兜住。 这一下弯弯感觉有些吃力了,只得加倍努力乱跳,不走寻常路地另辟蹊径。从草坯营房这个窗户穿进,那个窗户穿出,这个帐篷里钻一下,那个旗杆上落一下,不消一会就窜遍了新兵营所有的营房。引得更多的新兵,骂着娘操起扫把网兜各式“武器”,咋呼呼地乱追。 一时间,新兵营喧闹无比,乱作一团。 楼誉此时正在主帅营帐里,和众军官做沙盘推演。听得外面吵闹声震天,眉头一皱。 刘征察言观色,道:“好像是从新兵营传来的声音。” 第二章 凉州词6 楼誉看向坐在下首的新兵营都尉陈天奇。 在楼誉凉凉的眼光笼罩下,陈天奇如坐针毡,霍地站起来道:“我瞧瞧去,这帮小兔崽子在胡闹什么。” 陈天奇走出营帐,正好遇上一个新兵营的军士匆忙跑过,于是一把拽住,喝问道:“出什么事了,闹成这样,罔顾军纪,想吃军棍吗?” 那新兵本来是听说有好玩的热闹凑,这才急匆匆地往营里跑,如今被都尉拎住一顿喝骂,立刻吓愣了,战战兢兢道:“禀……禀告都尉,我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就听说长臂猿他们在教训一个不懂规矩的小马夫。” 长臂猿就是那个大高个,由于身材高大,腿长手长,被取了外号叫长臂猿。 楼誉坐在军帐内,耳朵里扫到“小马夫”三个字,心中一动,捏住沙盘推演用的小旗,沉吟不语。 陈天奇气得脸都紫了,一张脸板得跟铁板似的,怒不可遏地往新兵营走:“一群怂蛋,教训个马夫还需要把自家营地给掀了?全都绑起来打二十军棍。” 正在这时,主帅营帐里传出一道清朗的声音:“等等。” 陈天奇脚步一顿,只见楼誉掀帘而出,淡淡道:“我和你一起去。” 新兵营此刻已不是一个“乱”字可以形容。 弯弯在营地里上蹿下跳,抓到什么扔什么,棉被、衣物、鞋子、尿壶、脸盆、头盔乱飞,一时间人仰马翻鸡犬不宁。 新兵们也学乖了,知道人家轻功了得,无论如何追不上,便动用了人海战术,因怕出了人命触犯军纪,所以大家都有默契地不动兵刃,只是拿着网兜木叉扫把之类的分头围堵,仗着人多,堵住了弯弯逃窜的口子,再用网兜铺天盖地一兜。 这招当初楼誉抓小黑的时候也用过,以黑豹的敏捷都躲不开,弯弯轻功虽然好,也在劫难逃,被满头满脸兜了个准,成了条出了水只能原地蹦跳的鱼。 “长臂猿”摸着被砸肿的额头,顶着一头马粪,兴奋地冲过来,对着地上的弯弯就是两脚:“看你还怎么跑?” 这两脚踹得结结实实,弯弯痛得缩成一团,却倔强地咬牙不吭一声。 新兵们顶着各种鼻青脸肿围过来,又看到自家营地杯盘狼藉、乱七八糟像被敌军扫荡过一般,怒从心起,噼里啪啦拳脚如雨,纷纷朝弯弯招呼过去。 弯弯被网兜裹住无法动弹,只能缩成一团,用手臂护住要害,闷声不吭,任凭踢打。 这厢新兵们打得高兴,没注意到不远处多了几个人,正安静地驻足旁观。 楼誉负手站在那里,嘴唇紧抿,面无表情。 陈天奇总算看清楚了,倒在地上被拳打脚踢的那个人,正是之前被将军收入军中,照顾有加的小马夫,顿时脸色就难看起来,暗骂这些小兔崽子找死。 男人嘛,又是一群血气方刚的军人,凑到一处,打架斗狠,好勇争先难免,但是绝对不允许恃强凌弱,欺负弱小。像这样多人打一个,挨打的是马夫,还是年纪最小的马夫,不要说犯了楼将军的大忌,连自己都看不过去。 “不像话。”刘征气呼呼地走出去,打算喝止这场单方面群殴,却被楼誉的眼神止住。 看着楼誉喜怒难辨的表情,刘征有些担心:“世子,再不管,怕是要出人命。” 楼誉的眼神有些冰冷,语气却淡淡的:“再看看。” 不知什么原因,他对这个叫弯弯的小孩有种奇特的亲近感,以及完全没有缘由的信心。 弯弯虽然年幼,但是性情有棱有角,身法武功显然出自高人,举止言行虽然野气,却带着些微不可言说的清贵之意,加上机敏聪慧,心境清澈,稍加磨炼必成大器。 凌南王世子看中的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了。 再说军中崇尚勇者,要在强手如林的黑云骑待下去,弯弯不能活在他的羽翼之下,那只会惹来嘲笑被人看扁。 在私塾里做班长的永远是最会背书的那个人,一个道理,在强者辈出的军队里,做老大的肯定是拳头最硬的那一个。 特别是在不那么讲究门阀出身的黑云骑里,要想赢得尊重,必须靠自己的实力,真真正正地打出来。 想当年,楼誉以世子之尊,初入黑云骑时,尚且打了数十场架,在充分展现了超强的战力之后,才让一众黑云骑军官心服口服。 所以今天这场架,弯弯非打不可。 看着不远处蜷缩在地上,抱着头被拳脚相加的弯弯,楼誉一双眸子深不见底,静默不语,只是额角肌肤上凸出了几根青色血管突突乱跳,暴露了此时稍显烦躁的心绪。 弯弯抱头躺在地上,紧紧护住了心窝头部等要害,所以虽然看起来凄惨无比,受的其实都是些皮肉伤。 她此时浑身是土,身受无数拳脚,眼前却浮起了容衍温雅和煦的笑容。 “弯弯,你这一生只管随心所欲,爱你想爱的人,做你想做的事,有阿爹在,没人能再欺负你。” 弯弯仰着小脸,问了她最关心的问题。 “那,我能打想打的人吗?” 容衍笑眯眯地摸着她的头道:“可以啊,不管你想打谁,阿爹都帮你。”…… 阿爹,阿爹……你看着,弯弯长大了,不用你帮,也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了去。 弯弯心中酸涩难当,双手紧握,猛然睁眼,带着网兜腾空而起,撞向身边的人,力道之大,一下子把那个新兵撞得飞了出去,余势不减,又撞翻了好几个人,方才停下。 趁众人分神之际,她扯开网兜,捡起一根木叉,恶狠狠地横抡出去,所到之处,新兵们纷纷闪躲,硬生生在自己身周扫出了一圈空当。 被她的气势所迫,喧闹的新兵营瞬间实实在在地安静了下来。 弯弯拄叉于地,站在圈子中间,如被惹急了的野兽,眼中露出凶狠啮人的杀意,冷冷斜睨过来,被她眼光扫到的人,不知怎的,只觉得那目光如九天深渊里的寒冰,直插心中,冻得人忍不住打冷战。 这小孩明明鼻青脸肿,全身是土,鼻子嘴角都淌着血,却气势凛然,让人不可逼视。 嘴角挂起一丝冷峭的笑意,一字一句道:“我阿爹说过,以众击寡,战术也,以寡击众,勇者也。从现在起,我单挑你们每一个人!” “从现在起,我单挑你们每一个人。”弯弯嗓音稚嫩,却掷地有声,隐隐有金石之音。 众新兵被她的气场镇住,再想到之前被这小鬼气昏了头,那么多人追打一个,难脱恃强凌弱,以众击寡的嫌疑,便多多少少有了些赧然。 “长臂猿”站了出来,不服气道:“单挑就单挑,我先来。” 弯弯冷笑道:“好,你用什么兵器?” “长臂猿”面露傲然之色,道:“我用刀。” 新兵营里顿时一阵哗然,这个绰号长臂猿的新兵,叫黄火鹏,身高体壮,入伍前穿行山林靠砍柴为生,臂力尤其强,拉得开三石弓,提得起铁门闩,一把虎头军刀舞得霍霍生风,在新兵营里独占鳌头。 台下几个和黄火鹏交好的新兵,互相顶顶肩膀,挤眉弄眼,面露得色,比刀法,新兵营里没人胜得过“长臂猿”,小鬼,看你这次怎么死。 刘征焦虑万分,看向身边的世子。 却见楼誉面色平静如水,波澜不起,只好强行忍住提醒弯弯的想法,嗫嚅道:“长臂猿最好的就是刀法,小鬼和他比,就是孔夫子搬家—找输。” 陈天奇也有些担心,劝道:“世子,军内切磋也不是不行,就是怕他们才新入伍,动起手来把握不住轻重,万一有个打死打残的……” 楼誉手中暗暗捏了数枚铁莲子,不动声色道:“不急,再看看。” 黄火鹏拎了把虎头军刀,跳上校场高台,右足点地,左手抱刀,摆了个六合刀法的起手式,本是一个礼貌性质的动作,他却把刀尖外指,手肘后拉,不像起手式,倒有些像六合刀法中的杀招—反劈华山。 在黄火鹏心里,用他最擅长的刀法,打败弯弯只是时间问题,因此他一上来就用杀招,打算在三招内解决问题。 弯弯一声不吭,足尖点地而起,姿态若轻鸿乳燕,偏偏速度极快,众人刚觉得她如一只幼鹰展翅华美无限,赞叹还在喉咙口,就看到这只幼鹰化作黑色闪电,倏的一下劈向高台。 人未至,刀光起。 离光出鞘,弯弯整个人如离弦之箭,以离光为箭头,挟风雷之势,直射黄火鹏。 黄火鹏瞳孔紧缩,哪里料到弯弯来得这么快,这么猛。还好刚才刀尖外指,摆了个扑杀之势,百忙之中虎头刀横挡,锵的一声,勉强用刀面做盾,挡住如箭头射来的离光,连退数步方才停住,再一看,虎头刀上赫然一个洞,竟是被这小鬼头的刀子硬生生戳出来的。 弯弯一招得手,动作不停,反手一记回头是岸,直逼对方面门,阳光下刀芒如碎玉簌簌而流。 黄火鹏此时已知道弯弯手上的刀锋利无比,不敢硬碰,到底是用刀的高手,脚步移动,转身扬刀直劈,就是一记狠辣的开门见山。 陈天奇也是用刀的,对刀法甚有研究,见黄火鹏如此应对,微微点头道:“变招迅捷,反守为攻,不错。” 这边,弯弯也不硬挡,身法轻灵,一招孤烟袅袅使得优雅清逸,直取对方中路。 两厢打作一团,弯弯仗着轻功过人,并不和对方使蛮力,而是随机应变,以快打慢以轻克重。 她的一手刀法承袭自天机老人,在容衍的威逼利诱下苦练而成,却从来没有好好用过,平时只拿来对付野狼虎豹,离光也多数拿来砍柴杀鱼,几乎是毫无对敌经验,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刀法究竟练到了什么程度。 这次被人一激,正儿八经地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战,说不心虚那是假的,因此憋了一口气,把容衍教的功夫尽数使将出来。 刚开始还有些艰难晦涩之意,渐渐有了领悟,感觉水到渠成,意到刀至,动静相宜,无不如意,其中舒畅难以言表。 渐渐的,一手刀法使得如行云流水,毫无半分烟火气,却刀刀不离对方要害。 陈天奇看着看着,眼睛一亮,咦了一声,道:“这可像话得很哪。” 数招过后,黄火鹏呼吸粗重急促,额头冷汗涔涔,早已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对付,哪里还有半点小觑轻视之心。 而弯弯则渐入佳境,身法和刀功配合得越发浑圆纯熟,得心应手,上一招古朴浑厚,下一招诡奇飘忽,种种精彩奥妙之处,不一而足。 只把台下的众新兵看得目眩神迷,既羡且惊。 陈天奇更是啧啧称奇:“看不出来,这小家伙瘦骨嶙峋的,倒是个练刀的好苗子。” 刘征在边上翻了个白眼,心道:“少见多怪,他骑马的本事可比刀法好多了。” 打到酣畅处,弯弯的眼睛越来越亮,只觉得这套刀法真如阿爹所说,奥妙诡奇,变化无穷,临敌对阵时,往往在极险之境时变数陡生,如穿山涧而过豁然开朗,原来还有好大的一片桃花源。 因此她也不急,而是甚有耐心地与黄火鹏过招,细细品味其中精髓。 远处,楼誉瞧见弯弯的神情,已知她有所悟,功力更有进益,嘴角不由得微弯,虽然面不改色,心中实际大为得意。 这小鬼果然如他所料悟性极高,是可造之才,自己的眼光真是不错,很不错。 弯弯不急,但黄火鹏急。 数十招之后,他已经知道弯弯的刀法高出自己无数阶,只不过不太纯熟,加之对敌经验太少,错过了很多机会,他才能苦苦支撑到现在,但自己败势已露,随着对方越来越熟练,自己的机会就越来越少,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此念一出,蛮狠之劲顿起,此时弯弯正凌空击其头部,黄火鹏咬牙闭眼,竟然完全不回招护身,反而抡起大刀,朝弯弯劈了过去。 弯弯身在空中,凌空一把大刀劈下,如果闪躲不当,则会被劈成两半,而黄火鹏自己也会落个重伤。 眼看就是一个你死我伤的局面,台下新兵们呼喊惊骇声大起,虽然他们不喜欢弯弯,毕竟没有什么杀人夺妻之类的深仇大恨,只是想教训教训她,发泄一下心头的羡慕嫉妒恨,打打闹闹而已。 之前见她身姿曼妙,刀法如神,心中已暗暗生出崇慕亲近之心,此时眼见她可能被砍成两半,便忍不住可惜嗟叹。 刘征脸色大变,和陈天奇不约而同飞掠出去,人在空中就大喊:“停手!” 楼誉眼神一凝,扣住的铁莲子已移至指尖,作势欲弹。 电光火石之间,弯弯突然左脚踏在右脚上借力,硬生生拔高数尺,鬼头刀恰恰从她的脚底划过,随后黑光一闪,弯弯借落下之势,离光砍向对方锋刃,“锵”的一声,鬼头刀应声而断,弯弯随着半截刀口同时落地,稳稳地站在台上。 这一下空中借力,端的是鬼斧神工奇幻莫测,台下众人惊骇嗟叹声未落,就纷纷倒吸口冷气,无不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上云梯!”楼誉瞳孔骤然紧缩,弯弯竟然会上云梯!他到底是谁? 这套步法失传已久,就连刘征和陈天奇也许都没有见过,更别提台下那些初出茅庐的新兵蛋子。 但楼誉非常熟悉,因为这套步法,他也会。 黄火鹏兀自拿着半截断刀发愣,弯弯已经平安落地,本可乘胜追击,但见对方两眼发直傻愣愣的,便也收刀不再出手,将离光入鞘,双眼如星芒闪耀,缓缓扫视场内,声音稚嫩清脆:“谁再来?” 她站在那里,目光精炼,神采飞扬,如明月初升,珠玉生辉,明明只是个十多岁的小孩子,却硬是让人感觉气势夺人,不可逼视。 众新兵面面相觑,纷纷低头,无人接话。刚才那番比试,速度很快,尤其最后险要关头那几招,虽然看不太清楚,但已让这些新兵明白,这个他们口中的芦柴棒、黑小鬼,并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荫福于大人物羽翼之下的废柴。 这个小鬼其实是个真正的强者,至少是个强者坯子,虽然年纪尚幼,经验不足,但人家刚才展现出来的刀法和轻功,那种程度,是他们无法望其项背的。 军中崇尚强者,弯弯刚才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足够为她赢得尊重,尤其最后时刻,她明明可以乘胜追击,却磊落收手,赢得不仅漂亮而且坦荡,其中的胸襟气度,更是让人心服。 再联想到之前,自己一群人以多欺少,以大欺小,闹哄哄地撵着人家追,实在太没素质、太小心眼、太丢脸,有些脸皮薄的已经连耳朵都快红了,哪里还敢应话。 弯弯连问了两声,都无人应答,觉得奇怪,歪着头想不明白,刚才你们不还是牛气哄哄地找我的碴儿吗,现在怎么都像秋天的黄叶遇冬霜—蔫了? 刘征和陈天奇对视一眼。 陈天奇会意,转头怒吼道:“胡闹,竟敢罔顾军纪私下斗殴,还有没有王法了,谁带的头?” 他高大威猛,声若洪钟,一声怒吼震得场内的尘土都抖三抖,众新兵又愧又怕,低头不敢说话。 黄火鹏如梦初醒,扔掉手里的断刀,情绪复杂地看了看弯弯,昂首应道:“是我,和他们没关系。” 陈天奇怒道:“知道少不了你,你和弯弯到中军营来听候处罚,新兵营其他所有人,原地俯卧撑臂两百个,绕校场跑五十圈,开始!” “一!” 一声令下,新兵们应声趴下,早有教头候在边上,穿行其中逡巡督促,见到做得不标准的敲一下,看到做得慢的,索性照着屁股给上一脚。于是满场子的兵没人敢偷懒摸鱼,涨红了脸憋足了气,满场哼哧哼哧的喘气声。 黄火鹏看了眼弯弯,嘴唇翕动,犹豫片刻,道:“都尉,是我先挑衅的,不关他的事,要打要罚,我领。” 陈天奇板着脸:“要你去中军营你就去,哪来的废话,把他们给我绑起来。” 弯弯和黄火鹏被五花大绑推入中军营帐候罪。 楼誉着一身石青色袍服,两肩以金线绣了龙纹,端坐上位,冷冷地看着堂下两人,久久不开口。 黄火鹏脸色发白,拳头捏紧,楼将军治军一向严苛,只怕这次的处罚轻不了,只不知道要罚什么。 弯弯倒是无所谓,歪着头,满不在乎地东张西望,打量营帐陈设。 只见正中一个红漆虎头案,靠近虎案处有一个绘制朱雀图案的大屏风,屏风后置软榻,应该就是楼誉平时休憩之处。另有十七盏莲花青铜树形大灯排列两旁,边上一个兵器架,上面挂着一杆银枪,一把宝剑,一柄腰刀,整个中军营帐自有一番华贵浑厚的尚武气度。 第二章 凉州词7 冷了半天场,看气氛酝酿得差不多了,楼誉方才慢悠悠开口:“这一架打得爽不爽?” 黄火鹏一愣,这叫什么问题?叫人怎么答,答不爽,搞不好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将军会让你再打一架,难道让他回答爽? 还没等他想明白,弯弯已经抬头,脆生生地答道:“爽得很。” 楼誉眼中快速闪过一丝笑意,却依然板着脸道:“说说看,哪里爽?” 弯弯答得咯嘣脆:“全身上下都爽。” 刘征和陈天奇差点喷笑,好不容易忍住,强行摆出了个端正严肃的神态,却因为憋笑把脸憋成了猪肝色。 楼誉哼了一声:“嗯?” 弯弯又想了想,认真道:“牵一发动全身,内力轻功步法刀法全部配合调动,心先于刀至,刀先于眼至,利己之长攻敌之短,对战时才有胜算。” 楼誉有些满意,道:“我再问你,刚才对战之时,你明明可以乘胜追击,杀敌于刀下,为什么收手?” 弯弯有点意外,没想到刚才对战时楼誉竟然就在边上,自己的一招一式都落入他眼中,一愣之下不假思索道:“他在发呆,我胜之不武。” 楼誉摇头,道:“你要记住,上了战场就只有铁血没有怜悯,多余的怜悯之心除了让你丢掉性命,没有其他作用。” 没有怜悯只有杀戮,这是战场存活的法则,冰冷无情。真正的沙场有多残酷,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只有走过修罗地狱的人,才会明白你死我活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见弯弯撇撇嘴,并不以为然,楼誉也不多说,只觉得弯弯憨善得可爱,就像刚出窝的幼虎,新鲜好奇,看到谁都想做朋友,也不管对方是狼还是羊。 看着那双清澈无比的眼睛,楼誉心里有些异样的情绪,这样一双眼睛如果染上哪怕一丝黑暗的颜色,该多么可惜。 心高气傲的凌南王世子,头一次觉得自己的教育方法太过残忍恶劣,非常不适合孩子的身心健康。 思虑片刻,自嘲一笑,对啊,为什么非要让这小鬼去领略这些血腥恶劣的东西呢?为什么非要他养出一副冷硬冰冷的铁血心肠呢?就让他这么天真快乐地活着好了。 真要上了沙场,自己把他护在身边就是,那些东西,他不用懂。 想通这些,楼誉自感轻松,抬头一笑。 边上的刘征和陈天奇眼看一次军纪惩戒就要变成孩子的教育大会,正大感无奈,幸好世子及时打住,让两人不约而同呼了口气。 “刘征,军内聚众斗殴,该当何罪?”楼誉靠回大椅里,懒懒问道。 刘征答得很快:“责打三十军棍,曝晒一天,罚劳役。” 黄火鹏看了眼弯弯,上前一步,咬牙道:“和他没关系,这三十军棍,我替他领了。” 陈天奇笑骂道:“替你个头,错了就好好认个错,否则六十军棍打下来,你就废了,还想充英雄,回去砍柴都不行。” 这黄火鹏也是个脾气倔强的,一条肠子通到底,完全没有听出来自家都尉的言外之意,扑通一下,双膝跪地,梗着脖子道:“将军,要打要罚冲我,输人不输阵,这个军棍就该我挨。” 弯弯一脸诧异,这个人刚才还像只好斗的公鸡,要死要活地找架打,现在怎么又要替自己受罚? 却也不肯领他的情,嘟着嘴道:“阿爹说了,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当,我用不着你替我挨打。” 陈天奇看着这两头不会转弯的倔驴,无奈苦笑,只得转头看向楼誉:“将军,念在他们初犯,也不失磊落担当,不如从轻处罚吧。” 刘征跟随楼誉多年,此时察言观色,已经知道他早就消气,此时顺水推舟,向两人使了个眼色道:“还不快认错。” 弯弯一脸茫然,黄火鹏虽然迟钝,总算比弯弯通些世故,一看这情形,终于醒过神来,急急道:“将军,我们知错了,我们保证下次再不会犯。” 我们?楼誉觉着这个词听在耳里很不舒畅,沉着脸道:“既然知错,军棍曝晒可免,劳役不可免,黄火鹏罚扫新兵营一个月,弯弯……” 楼誉扭头看了弯弯一眼,只见他的眼睛瞪得滚圆,小鹿一般滴溜溜水灵灵,说不出的稚弱可爱,心里一软,到嘴边的话就换了一句:“弯弯……罚你到伙房给厨子们打下手去。” 日上三更,马厩边草屋里有鼾声响起。 伙房对个吃货来说,不啻天堂,被楼誉罚去伙房打下手,哪里能叫罚,简直就是变相奖励。 弯弯这几天过得甚是快活,她看起来人小体弱,长得又端正讨喜,关键是能吃,不管人家厨子做什么,都非常捧场地大喊好吃,因此也不用怎么卖萌,就深得厨子们喜爱,重活苦活根本轮不到她做,新鲜吃食却是第一个尝。 几天下来,她大快朵颐,有空去射箭场上混混,消个食,然后继续吃,到了晚上就捧着滚圆的肚子回草屋一觉睡到天亮,日子过得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这让弯弯真心觉得,前几天那一架打得太值得了。 此时,这个非著名小吃货正打着小鼾,趴在草屋的土炕上睡得正香。 “弯弯,几天下来从军歌吹得越发好了。”睡梦中,容衍端着野鸡粥,眉目含笑地看着她:“我们弯弯那么聪明,以后一定是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 阿爹那么厉害的人都说我是才女,我肯定是个大才女。弯弯心里高兴,笑得见眉不见眼,将从军歌吹得越发找不着调子。 画面一转,还是容衍,手把手教她武功,甚是耐心道:“想练什么?阿爹会的,都能教你。” 弯弯眼珠乱转:“嗯……逍遥步。” 容衍:“为什么喜欢练逍遥步?” 弯弯高兴道:“适合逃命。” 容衍:“……” 画面再转,漫天沉黑雾霭之下,弯弯点燃了松塔枝叶,呆呆看着容衍的身影在火光中渐渐消失,火光熄灭,她亲手把容衍的骨灰收敛入罐,然后在异迁崖顶,一把把随风散去。眼泪已经流干,心像被一只巨大的手扼住,痛得无法呼吸。 阿爹,你从此活在微亮的晨光中,在漫天的晚霞里,在也西草原千日草花瓣上,在狩水之畔,还有……在弯弯的心里。 楼誉站在土炕边,看着弯弯趴在炕上的睡相,良久不语。刘征试图上前叫醒弯弯,被他伸手阻住。 看见炕上的弯弯睡梦中微微翘起的嘴角,楼誉失笑,这个小鬼梦到什么了,笑得那么高兴。 可是过了不久,只见那微翘的小嘴渐渐低落,睡得正香的小鬼在睡梦中哽咽起来,眼泪从眼角渗出,沿着脸颊缓缓滑落。 盯着长长睫毛上那滴泪珠,楼誉觉得分外刺目,沉默片刻,突然大声喝道:“小鬼,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给我起来。” 弯弯身子一震,睡梦中嘟囔着骂了两句,眼睛也不睁,咂吧着嘴翻个身,继续睡,没有半点要起床的意思。 楼誉亲自上前,运掌如风,在弯弯屁股上狠狠打了两下:“小鬼,起来,否则糕点我吃完了。” 说罢,故意打开包着的锦帕,把锦绣新做的糕点,放在弯弯鼻子底下逡巡。 甜美的香气萦绕鼻端,弯弯鼻翼扇动,猛的一个激灵,跳了起来,两眼蒙眬地伸手乱抓:“给我,给我,吃的给我。” 楼誉志得意满,把一块栗子糕塞进弯弯嘴里,然后劈头盖脸地扔了套黑云骑的常服过去:“换上,我们要出发了!” 弯弯下意识地咀嚼着糕点,两眼茫然地把头上的衣服扯下来,呆呆道:“去哪里?” 楼誉头也不回地走出草屋:“赶快换好衣服出来,带上兵器骑上马,一炷香内校场集合,咱们打草谷去。” 弯弯并不知道什么是打草谷,听楼誉口气好像是要去打群架,看在最近糕点越做越好吃,越送越勤快的分儿上,那就勉为其难地帮他打一架好了。 慢吞吞换上楼誉扔过来的衣服,在地上踢腿打拳比画了几下,只觉得宽窄胖瘦无不合身,比起之前那套缠手缠脚,挽袖子扯裤腿的衣服好太多了。 衣服好像刚刚洗晒过,干净清爽有股阳光的味道。很久没穿新衣服了,弯弯收拾停当走到门口,又忍不住扯扯衣襟拉拉袖子,左看右看,心中甚是满意高兴。 正高兴间,门口传来个凉凉的声音:“小鬼,别臭美了,穿得再好也是块黑炭。” 只见赵无极靠在门上,出声嘲笑。 他和弯弯之间的梁子结得既深且长,实在看这个小鬼非常不顺眼,绝不放过半点挖苦讽刺的机会。 弯弯撇撇嘴,也不理他,走到门口手做圈放在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嘚嘚马蹄响,大红不出意外地飞奔过来,后面不出意外地跟着它的粉丝—那匹身高腿长的黄骠马。 看到黄骠马,赵无极眼睛一亮,急匆匆赶前几步,大喊:“黄龙,过来。” 黄骠马停下,看看昔日主人,再看看大红,四蹄不安地刨了刨地面,犹豫片刻,打了个响鼻,又摇头晃脑地跟着大红而去。 “啐!没良心的家伙。”赵无极脸色难看,狠狠吐了口唾沫,摩拳擦掌有心上去把黄骠马硬扯回来,又明白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黄龙彪悍,仅凭自己是无论如何拉不回来的,只好悻悻地看向弯弯。 弯弯看也不看他,顾自把离光往腰间一插,翻身上马。 自从草原和楼誉赛马之后,弯弯才真正认识到军马的厉害,虽然嘴上不承认,心里也佩服得紧,所以一改往日骑马光辔无鞍的野路子,二话不说地给大红配上了全副的军式镫绳马鞍,难得大红竟也没有抗拒,只是不舒适地蹭来蹭去,跑两步扭一下。可怜堂堂野马王,就这么喝醉酒一样踉踉跄跄了好几天,才勉强找回从前的节奏。 赵无极眼见弯弯要走,大急,这才想起自己厚着脸皮找过来的目的,赶紧冲过去拽住对方的缰绳不撒手,抹了把脸,极其巴结地挤出丝笑:“小鬼,不,弯弯……兄弟,以前是做哥哥的不对,要打要骂随你,哥哥今天给你赔不是了。” 弯弯生性豁达,见对方先放下身段道了歉,便大度地挥挥手,表示算了,一勒缰绳打算走。 不料赵无极依然拉着不撒手,弯弯在大漠长大,一根肠子通到底,闻弦音知雅意的本事基本为零,哪里懂得赵无极的意思,见他死拽着缰绳不放,于是皱着眉头不解道:“还有事?” 赵无极像吞了只带毛的猪蹄一样,涨红着脸嗫嚅道:“确实有事,弯弯兄弟,你已经有了大红,能不能……把黄龙还给我?只要你肯把黄龙还我,哥哥我一定抢把朔国将军的佩刀送你。” 黄龙走后,赵无极只得凑合着骑其他的战马,怎么都觉得各种不适应,这也不够好,那也不够快,比黄龙差远了,念念不忘几乎成痴。 眼下就要去打草谷了,在以骑兵作战为主的草原上,一匹好的战马可平添一半的战斗力,所以楼誉前脚走,他立刻后脚蹭过来,打算不惜一切代价,把黄龙求回去。 弯弯瞅瞅黄龙,摸摸后脑勺为难道:“可是它现在认的主人不是我,是大红,要不,你求求大红去?” 赵无极愣了,看看昂首挺胸一脸不屑的大红,再看看紧跟在后的黄龙,两眼发黑,呃……这是什么情况? 一时傻了眼,大红也是个宿敌,当时在草原上的恶缘历历在目,更何况,他可没有弯弯能和动物对话的本事,沟通有障碍,表示很无奈,难道让他和大红说,大红兄,别生气,把黄龙还给我,条件任你提? 赵无极此时觉得,自己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被抢了情人,而情敌竟然是匹马,真是让人悲从心来。 即便有百般讨好的心思,却不知从何开口,只好尴尬地摸了摸大红的鬃毛,纠结半晌,方才开口:“大大大……红,今天吃饭了吗?” 弯弯扑哧笑了出来,见赵无极身高膀圆的一条汉子,脸上涨得几乎滴得出血,便大发慈悲地拉过大红的耳朵,小声嘀咕了几句。 大红甩蹄摆头,瞅着赵无极,硕大圆瞪的马眼带出一丝不屑,赵无极亦紧张地回望过去,一人一马对望片刻,赵无极实在难以揣测大红的心意,只好求救般看向弯弯。 弯弯俯身捋捋大红的鬃毛,道:“我们去打架,难道让黄龙在一边看热闹?让他骑着黄龙和我们一起打才行啊。” 大红这才喷了个响鼻,冲黄龙摇了摇尾巴。 黄龙本已在新旧主人之间左右为难纠结无比,如今一看大红点头,顿时轻嘶一声,脚步轻盈地一路小跑,停在赵无极跟前。 赵无极大喜,立刻就翻身上马,摸摸黄龙的头,拍拍马屁股,一时间笑得见眉不见眼。 又看看身边的弯弯,感动得把胸口拍得咚咚响:“弯弯兄弟,朔军狡猾,你又没经验,打草谷时只管跟我一组,刀啊箭啊哥哥都替你挡了,保你半根寒毛都伤不着。” 弯弯满脸迷茫:“打草谷是什么,难道不是打群架?” 赵无极一脸得瑟,终于找到了可以倚老卖老、卖弄经验的机会,也不管人家爱听不爱听,噼里啪啦兀自说开了。 彼时梁朔两国关系恶劣,虽无大战,但边境摩擦不断。不时有流寇袭击边民,杀人劫掠,无恶不作,往往一次袭击就血洗一个村落,不留活口。 边民被扰得苦不堪言,纷纷流离失所,不惜拖老携幼举家迁移,垦地失去耕种,造成荒野千里,莽草遍布,很多地方甚至凋零破落不见人烟。 虽然都说是流寇作乱,但内行人心里都明白,如此整齐的骑兵队,杀人劫掠不留活口的利落作风,哪里可能是一般流寇所为,分明就是训练有素的军队。 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你能乔装成流寇扰我边境袭我军民,我为什么不能变成义军保护边境? 楼誉心中冷笑,亲率黑云骑精兵,在边境巡逻,毫不留情地追杀流寇,一为巩固边境,二来可以借此实战练兵。 双方都不是以正规军作战的方式出现,又经常伴随着打家劫舍,烧粮草劫金银的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这种游击式的作战,被称为“打草谷”。 近十日来,凉州城外流寇作乱,大量难民流离失所,涌入城内,其中肯定混杂了不少对方的斥候细作。 楼誉明白,要平内乱,必先灭其外援,斩断对方援手,方能清扫混入城内的奸细。 因此,他亲自领兵,带着前锋营、斥候营、弓箭营的精锐,加上若干新兵营中表现突出的新兵,组成一支骑兵队,准备深入草原,扫荡流寇。 此一去深入荒漠,数十日不能返,其中凶险一言难尽,因此去的人要么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要么武艺超群,能力出众。 从哪个角度看,弯弯都不是合适人选。 之所以在临行前把弯弯这个疲懒目无军纪的家伙带上,那是因为楼誉相信,没有人能比眼前这个睡眼蒙眬的孩子更了解荒无人烟的大漠草原。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冷酷无情的荒原草地上长大已是奇迹,更何况带着一马一豹,横行无忌称霸草原,神出鬼没,活得滋润无比。 这个草原荒漠,看着平平无奇,其实到处都是流沙陷阱,如果没有识路的人带着,很容易迷失方向,如果陷入流沙,再厉害的军队也是死路一条,虽然楼誉深入险境探过几次路,但哪里比得上这个在草原上土生土长的野孩子。 打草谷比的是一个奇兵突袭进退自如,靠的是对地形的熟悉程度,而眼前这个孩子,就是一个极其难得的活地图。 所以不带他去,带谁去? 赵无极并不明白自家世子的安排,只是心里诧异着为什么让这个初来乍到的小鬼上战场。那可是真正的战场,和打草谷的惨烈比起来,平时小打小闹砍只胳膊削根手指的,根本就不叫个事。 刚刚弯弯心无芥蒂地把黄龙还了回来,承了个大情的赵无极,对眼前这个小鬼也看得顺眼起来,当然不希望他就这么嗝屁了。 默默地在心里骂了句“世子冷漠”,又杞人忧天地考虑了下“这么冷漠无情的性子,以后娶不到世子妃可如何是好”的问题。 然后看着弯弯瘦瘦的肩背,细细的胳膊腿,又想到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怎么说这个小鬼之所以从军,都和自己脱不开关系,就这么不管不顾地让他上了战场,万一出了什么事情…… 赵无极越想越觉得自己责任重大,顿时觉得满腔热血化作保护欲,酝酿了半天,低头沉重道:“弯弯别怕,世子不管你,赵大哥会保护你。” 半晌不见回应,再一看,弯弯早已策马去得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