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府的西市,是整个城池最骯脏,也最真实的地方。
这里没有东市的茶楼酒肆,也没有御街的朱门绣户。有的只是混著马粪味的泥泞道路,和一个个插著草標、眼神麻木的活人。
这就是牙行,俗称人市。
由於连年的天灾和花石纲的盘剥,加上北方边境的不稳,大量的流民涌入河间府。官府賑济不过来,许多人为了活命,只能自卖自身。
凌恆走在泥泞中,眉头微皱。虽然在史书中读过易子而食的惨状,但亲眼看到这如牲口般被挑选的同类,心中的沉重感依旧压得他透不过气。
“少爷,那边几个看著壮实,能干力气活。”老黄指著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说道。
凌恆摇了摇头:“那是干农活的好手,但不是我要的人。”
“那少爷想要啥样的?”
“眼神。”凌恆轻声道,“我要那种……狼一样的眼神。”
他在人堆里穿梭,目光掠过一个个面孔。绝大多数人的眼里只有恐惧、乞怜和麻木,那是待宰羔羊的眼神。
直到他走到一个角落。
那里缩著三个少年,最大的不过十六七岁,最小的才十二三岁。他们衣衫襤褸,瘦骨嶙峋,身上带著不少淤青。寒风中,他们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瑟瑟发抖地求买主,而是背靠背挤在一起,警惕地盯著每一个靠近的人。
尤其是那个最大的少年,手里紧紧攥著一块磨尖了的石头,那双眼睛布满血丝,透著一股不加掩饰的凶狠与死寂。
就像是一头受了伤、被逼入绝境的孤狼。
“牙郎。”凌恆停下脚步,唤了一声。
一个满脸油光的牙侩立刻凑了上来,赔笑道:“公子好眼光!这三个小子是从燕云那边逃过来的,说是遭了辽兵的灾,家里死绝了。只是这性子太烈,前两天有个买主想买那个小的去做……咳,做孌童,结果差点被这大的咬断了手指。公子若是买回去看家护院,倒是把好手,就是得费心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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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云遗民。
凌恆心中一动。那地方的人,在辽国统治下苟延残喘百年,骨子里就带著一股狠劲。
“这三个,我都要了。”凌恆淡淡道。
那少年猛地抬头,盯著凌恆,声音沙哑得像吞了炭:“不分开?”
“不分开。”凌恆看著他,“但我有个条件。把手里的石头扔了。以后,我给你们发刀。”
少年愣了一下,那双凶狠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错愕,隨即是深深的怀疑。但他看了看身后那个已经饿得快昏过去的弟弟,终究还是鬆开了手。
“噹啷”一声,石头落地。
……
回到甜水巷的小院,青衣已经蒸好了一笼杂粮馒头,熬了一锅浓稠的肉粥。
三个少年看著那冒著热气的食物,喉结剧烈滚动,却没敢动。
“吃吧。”凌恆坐在石凳上,手里拿著一卷书,头也没抬。
得到了许可,三个少年如同饿虎扑食一般冲了上去。没有爭抢,那个最大的少年抢到馒头,先塞给了最小的弟弟,然后自己才大口吞咽,噎得直翻白眼也不肯停。
凌恆静静地看著,直到他们把最后一滴粥都舔乾净。
“吃饱了?”凌恆放下书,看著那个最大的少年,“叫什么名字?”
少年擦了擦嘴,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小的没大名,家里排行老七,人们都叫我燕七。这是我两个弟弟,燕八,燕九。以后这条命,就是公子的。”
在这乱世,一顿饱饭,足以买命。
“燕七……”凌恆点了点头,“好名字。不过既然跟了我,就得守我的规矩。”
“公子请讲。”
“第一,我不把你们当奴隶,我把你们当人。所以,站起来说话。”
燕七浑身一震,难以置信地看著凌恆。在这个时代,买了身契就是主奴,哪有把奴隶当人的道理?
“第二,”凌恆站起身,走到燕七面前,虽然他现在的身体还不如燕七,但那股气势却完全压倒了对方,“我要你们做的,是杀人的勾当。若是怕死,现在领钱滚蛋,我不拦著。”
燕七的眼神瞬间变了。那是一种找到了归宿的狂热。
“公子,燕云的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杀人的。只要公子给饭吃,天王老子我们也敢杀!”
“好。”凌恆从袖中摸出那把老黄磨了一夜的朴刀,扔给燕七,“老黄,从今天起,教他们杀人技。不用教什么花架子,只教怎么最快把刀送进敌人的心窝子。”
老黄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黄牙:“少爷放心,西军的破阵刀,最適合这种狼崽子。”
就在这时,院门突然被人重重地踹响。
“嘭!嘭!嘭!”
伴隨著踹门声,还有一个囂张的声音传来:“里面的人听著!我家少爷说了,这院子原本的主人不租了!限你们半个时辰內搬出去!否则別怪爷们不客气!”
凌恆眼神一冷。
这就来了?
他本以为王安会在学业上找麻烦,没想到对方这么下作,直接从住处下手。也是,对於那些权贵子弟来说,碾死一个寒门书生,就像碾死一只蚂蚁,断其后路,让其流落街头,是最高效的羞辱。
青衣嚇得脸色煞白,躲在凌恆身后。
凌恆给了老黄一个眼神,老黄心领神会,走过去打开了院门。
门外站著七八个手持木棍的地痞,领头的是个一脸横肉的壮汉,正是王家养的家奴头子。
“哟,还挺淡定?”那壮汉斜眼看著凌恆,嗤笑道,“听不懂人话吗?这地界,王公子说了算。赶紧捲铺盖滚蛋!这大冷天的,若是露宿街头冻死了,可別怨天尤人。”
凌恆负手而立,站在院中,神色平静:“租约签了半年,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王公子若是想毁约,让他拿著官府的判书来。派几条狗来叫唤,这就是王家的家教?”
“你找死!”壮汉大怒,“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给我砸!把这破烂院子给我拆了!我看他往哪住!”
几个地痞怪叫著冲了进来,挥舞著木棍就要砸东西。
“老黄。”凌恆轻轻吐出两个字。
“得嘞!”
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的老黄猛地暴起。他虽然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但那是跟正规军比。对付这几个地痞,他就像一只下山的猛虎。
只见他侧身避开一根木棍,那双满是老茧的大手如铁钳般扣住一个地痞的手腕,猛地一折。
“咔嚓!”
一声清脆的骨裂声伴隨著惨叫响起。老黄顺势一脚踹在那人膝盖上,那地痞直接跪倒在地,疼得满地打滚。
“点子扎手!一起上!”壮汉见状,从腰间摸出一把短刀,恶狠狠地扑向凌恆。所谓擒贼先擒王,他看准了凌恆是个弱书生。
然而,他还没衝到凌恆面前,一道瘦小的黑影突然从侧面窜出。
快。太快了。
那是刚刚吃饱饭的燕七。
他手里没有提刀,但他有一口好牙,还有那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
燕七像一只野猫一样扑在那壮汉背上,双手死死勒住他的脖子,张开嘴,对著壮汉的耳朵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
壮汉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鲜血顺著燕七的嘴角流下,但他死不鬆口,反而越勒越紧。
剩下的几个地痞被这血腥的一幕嚇住了。他们平日里欺负欺负良善百姓还行,哪见过这种一上来就生吃活人的阵仗?
“住手。哦不对,住嘴。”凌恆淡淡开口。
燕七这才鬆开嘴,从壮汉背上跳下来,顺手捡起地上的朴刀,护在凌恆身前,那双还在滴血的眼睛死死盯著剩下的人,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
那壮汉捂著耳朵,满脸是血,惊恐地看著这一屋子“怪物”。
一个能打的老头,几个不要命的小狼崽子,还有一个……从始至终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的书生。
凌恆缓步走到那壮汉面前,靴子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回去告诉王安。”
凌恆俯下身,看著壮汉惊恐的眼睛,声音温和得像是在拉家常,“这院子,我住定了。他若是想玩,我奉陪。不过下次,別派这种废物来了。再有下次……”
凌恆指了指燕七手里的刀,“这刀,就要见红了。”
“滚。”
壮汉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带著手下逃出了院子。
院子里重新恢復了安静。
燕七有些侷促地擦了擦嘴角的血,怕凌恆嫌弃他脏。
凌恆掏出一块手帕,递给燕七。
“擦擦。”
然后他转身看向惊魂未定的青衣和有些气喘的老黄。
“看来,咱们是被盯上了。”凌恆的声音很冷,“王安这种人,睚眥必报。这次吃了亏,下次手段只会更狠。”
“少爷,那咱们怎么办?报官?”老黄问。
“报官?”凌恆冷笑,“王家和知府穿一条裤子,报官就是自投罗网。”
他走到石桌旁,看著那把还未真正见血的朴刀。
“既然他不让我安生读书,那我就让他知道,惹错人的代价。”
凌恆从袖中取出剩下的钱,那是最后的家底。
“老黄,这钱你拿去。明天一早,去找城里的铁匠铺,我要订做几样东西。”
“什么东西?”
凌恆拿起笔,在纸上画出了几个奇怪的图形。
那是三棱军刺的草图,还有一种小巧的,可以藏在袖中的手弩。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三棱军刺造成的放血伤口几乎无法缝合,是近战的大杀器。而袖箭,则是阴人的祖宗。
“另外,放出风去。”凌恆眯起眼睛,“就说我有祖传的烈酒提纯法,为了潜心读书,准备献给……这河间府里最大的酒楼,太白楼。”
老黄一惊:“少爷,那是咱们的摇钱树啊!怎么能献出去?”
“笨。”凌恆敲了敲桌子,“太白楼的东家是谁?那是京城蔡京蔡太师府上的管事!王安他爹再有钱,在蔡太师面前,连条狗都算不上。”
这就是凌恆的驱虎吞狼之计。
既然自己现在不够强,那就拉一张更大的虎皮来做大旗。用一个技术,换取蔡系势力的短暂庇护,足以让他度过最危险的幼苗期。
只要入了蔡家的眼,王安再想动他,就得掂量掂量了。
“把水搅浑。”凌恆抬头看著夜空,“水越浑,鱼才越好摸。”
燕七紧紧握著手里的刀,虽然听不懂少爷在说什么,但他知道,跟著这个少爷,这辈子,值了。
第六章 獠牙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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